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出具的 一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 56 号 )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作为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达安基因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查 基于每个人客观 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以下 : 1 截止报告期末,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为另一家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额度提供续担保的预案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达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的另一家控股孙公司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续担保 4,00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控股孙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 目的在于保证各控股孙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孙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属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担保的预案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达安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达安金控 ) 为其全资子公司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安鑫达 ) 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3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控股孙公司盘活存量资产, 拓宽融资渠道,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资产负债
结构 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再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预案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达安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再保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缓解控股孙公司资金压力, 保证其经营资金需求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预案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达安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贷款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市融担保 ) 为安鑫达本次融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担保 同时, 达安金控为市融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安鑫达以商业承兑汇票作为质物为市融担保提供反担保, 担保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保证安鑫达的经营资金需求, 有利于其长远发展 本次反担保事项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预案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达安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鑫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安丞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登记 挂牌资产收益权产品, 并通过广州金控网络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挂牌产品信息 达安金控为本次合作的资产收益权产品的本金和收益的到期兑付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的连带责任担保 此次信用担保事项目的在于提高控股孙公司融资效率 降低融资成本, 保证控股孙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 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7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子公司达安金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达安融资租赁 ( 广州 ) 有限公司拟与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融资租赁合同,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 采用自有设备售后回租模式 ), 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 万元 达安金控拟为此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 目的在于保证各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属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遵循 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 [2005]120 号 ) 及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 [2003] 56 号 ) 的有关规定 二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每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发表如下 : 经审核,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 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且符合 公司章程 及 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 股东回报规划 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每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如下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
准则, 按照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 保证了公司各项 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 四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公司章程 和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制度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对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 实施 决策程序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情况等的核查, 现就公司 2018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 本次关联交易,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 公平自愿, 互惠互利 的原则进行的,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 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定价公允, 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作为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现就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表以下 : 公司控股子公司达瑞生物本次拟以部分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 在确保不影响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 通过运用部分闲置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 可以提高达瑞生物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 : 胡志勇徐爱民丁振华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