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 2016 年人才住房配租方案 根据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 以下简称 办法 ), 制定本方案 一 人才住房的基本情况 ( 一 ) 房源基本情况本次配租 2679 套 ( 包括单身公寓 753 套 ; 一房一厅 480 套 ; 两房一厅 1446 套 ), 其中 775 套 ( 含单身公寓 357 套 一房一厅 104 套 二房一厅 314 套 ) 作为深港合作住房专门面向港资企业和人才配租 ( 二 ) 房源分配比例前海人才住房领导小组根据前海产业导向 人才政策和房源情况等因素, 统筹安排配房比例 本次配租的 2679 套房源具体划分方式如下 : 产业扶持住房 1904 套, 深港合作企业和港籍人才 775 套 二 分类标准和申请条件前海人才住房实行企业按类申报制, 申报类别分为 A 产业扶持住房 B 深港合作住房, 其中 A 类住房细分为 A1 总部企业,A2 金融业企业,A3 现代物流业企业,A4 信息科技及其他服务业企业 ;B 类分为 B1 港资企业和 B2 港籍人才 境外高端人才 同一单位仅限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 申请入住人才住房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应当符合下列条 1
件 : ( 一 ) 与所在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由所在企业缴交社保 6 个月以上 ; ( 二 ) 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 ( 学士 ) 及以上学历 ; ( 三 ) 申请人及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 含住房建设用地 ), 未领取购房补贴 ; ( 四 ) 申请人及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 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人才住房, 申请通过并承租人才住房的, 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申请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查验,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合法性负责 本方案中 纳税 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 A1 总部企业 ( 一 ) 分类标准符合 前海合作区总部企业认定及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要求的总部企业, 房地产业除外 ( 二 ) 申请资格条件 ( 须同时具备 ) 1 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前海; 2 申请人符合前海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 2
( 三 ) 申请材料 序号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备注 1 2 3 4 5 6 承租单位填写和准备的材料 ( 企事业单位 ) 申报企业证照 ( 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等 ) 前海总部企业认定证明材料前海合作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购房 租房合同 ( 若无则免交 ) 2015 年度的纳税证明 ( 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 登陆深圳信用网 ) 原件 ( 打印后盖章 ) 验原件收复印件 复印件 原件 打印 7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 9 10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荣誉及资质证明文件等材料及对应清单 ( 若无则免交 ) 承租单位申请员工个人信息统计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原件 ( 打印 盖章 ) 各 11 12 13 申请人填写和准备的材料 ( 交用人单位统一提交 ) ( 个人 )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结婚证 ( 仅限已婚人员 )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社保证明 原件打印 各, 用人单位向前海管理局提交初审合复印件 格的申请材料, 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复印件 责 3
14 申请人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和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 原件 15 学历 ( 人才认定 ) 证明复印件 ( 四 ) 评分细则 序号指标名称评分说明得分 1 税收贡献 纳税第一名得 60 分, 其他总部得分为纳税额 / 第一名纳税额 *60 分, 但最低不低于 12.5 分 A 2 综合指标 总评分 1 港资企业, 加 10 分 ; 2 在前海购买办公用地或用房的, 加 20 分 ; 已在前海租用办公用房的, 加 10 分 控股股东为 2015 年财富世界 500 强的, 加 10 分 ; 参股股东为 2015 年财富世界 500 强的, 加 5 分 ; 获得中央政府及各部委等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 加 10 分 ; 获得省 市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办法的奖项, 加 5 分 ( 获得多项奖项的, 不累加 ); 上述累计不超过 40 分 计算方法 :A+B( 满分为 100 分 )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近两年累计纳税金额高低排序 面向总部企业类别共配租 900 套, 根据企业申请入住 职工规模计算其住房配额, 原则上最多不超过 40 套, 分完 即止 ( 五 ) 分配规则 按照得分进行分配, 第一名分配不超过 40 套, 其他分 配不超过自身得分 / 第一名得分 *40 套, 最低不少于 5 套, 最 后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 即小数位大于等于 0.5 的, 个数位进一位, 否则直接舍弃, 只保留整数 B 4
A2 金融业 ( 一 ) 金融机构类别 1 持牌金融机构总部( 一类机构 ) 金融机构总部 : 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 信托投资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财务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 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期货公司 保险公司 银行业持牌专营机构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经营性金融企业 2 其他持牌类金融机构( 二类机构 ) (1) 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 : 隶属于银行 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期货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企业总部的深圳市级分行 ( 分公司 ); (2) 其他金融机构 : 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期货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 ; 货币经纪公司 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公估公司 保险代理公司 保险销售公司 ; (3) 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支付机构 征信机构, 及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 (4) 实际控制一家及以上一类机构或参股三家及以上一类 二类机构的金融控股集团 3 其他金融服务机构( 三类机构 ) (1) 金融市场要素平台 ; (2) 小额贷款公司 ; (3)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 (4) 金融配套服务机构 : 融资性担保 评级 金融押 5
运 金融媒体 金融培训 风险控制等专业法人机构 ; (5) 其他创新性金融机构 ( 二 )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机构可以申请前海人才用房 : 1 上述一类机构和二类机构; 2 上年度在前海纳税 1000 万元以上的三类金融机构 ; 3 实收资本 2 亿元以上的三类金融机构 ; ( 三 ) 申请材料 序号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备注 1 2 3 4 5 6 承租单位填写和准备的材料 ( 企事业单位 ) 申报企业证照 ( 企业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等 ) 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 无需许可证的须提供备案证明 ) 前海合作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购房 租房合同 ( 若无则免交 ) 2015 年度的纳税证明 ( 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 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 验原件收复印件 复印件 原件 打印 7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各 9 实收资本验资报告原件 6
10 金融控股集团股权关系证明 原件 11 承租单位申请员工个人信息统计表 原件 ( 打印 盖章 ) 12 ( 个人 ) 原件打印 13 14 15 申请人填写和准备的材料 ( 交用人单位统一提交 )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结婚证 ( 仅限已婚人员 )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社保证明 申请人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和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 复印件 复印件 原件 各, 用人单位向前海管理局提交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 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6 学历 ( 人才认定 ) 证明复印件 ( 四 ) 评分细则 序号指标名称评分说明得分 1 基础分 2 加分项 总评分 ( 五 ) 分配原则 2 一类机构 30 分 ; 2 二类机构 15 分 ; 3 满足条件的三类金融机构 10 分 1 满足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标准之一进行申请加分 : 以上年度在前海纳税 1000 万元 10 分为基础, 每增加 100 万元, 加 1 分 ; 以实收资本 2 亿元 10 分为基础, 每增加 1 亿元, 加 5 分 2 在前海购买办公用房的加 20 分, 租用办公用房的, 加 10 分 计算方法 :A+B( 满分为 100 分, 超过 100 的计 100 分 )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近两年累计纳税金额高低排序 按照得分高低进行分配, 分完即止 第一名分配不超过 A B 7
25 套, 其他分配不超过自身得分 / 第一名得分 *25 套, 最后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 即小数位大于等于 0.5 的, 个数位进一位, 否则直接舍弃, 只保留整数 A3 现代物流业 ( 一 ) 分类标准前海现代物流行业 2015 年度纳税 500 万元以上的企业 ( 二 ) 申请资格条件 ( 须同时具备 ) 1 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前海; 2 申报类别符合前海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物流业企业分类标准 ; ( 三 ) 申请材料 序号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备注 1 2 3 4 5 6 承租单位填写和准备的材料 ( 企事业单位 ) 申报企业证照 ( 企业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等 ) 2015 年度的营业收入证明 ( 审计报告及相应单页 ) 2015 年度的纳税证明 ( 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 ) 前海合作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购房 租房合同 ( 若无则免交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 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 验原件收复印件 复印件 原件 打印 7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
8 9 10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荣誉及资质证明文件等材料及对应清单 ( 若无则免交 ) 承租单位申请员工个人信息统计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原件 ( 打印 盖章 ) 各 11 ( 个人 ) 原件打印 12 13 14 申请人填写和准备的材料 ( 交用人单位统一提交 )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结婚证 ( 仅限已婚人员 )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社保证明 申请人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和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 复印件 复印件 原件 各, 用人单位向前海管理局提交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 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5 学历 ( 人才认定 ) 证明复印件 ( 四 ) 评分细则 序号指标名称评分说明得分 1 税收贡献 3 综合指标 纳税达 500 万元, 得 30 分 ; 纳税额每增加 100 万元, 加 1 分 ; 累计不超过 60 分 1 该公司或其控股母公司获得深圳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或 重点物流企业 的, 各加 5 分 ; 同时获得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和 重点物流企业 的, 加 15 分 ; 2 在前海购买办公用地或办公用房的, 加 20 分 ; 已在前海租住办公用房的, 加 10 分 ; 3 该公司控股股东为 2015 年度财富世界 500 强的, 加 15 分 ; 该公司参股股东为 2015 年度财富世界 A B 9
500 强的, 加 10 分 ; 累计不超过 40 分 总评分 计算方法 :A+B( 满分不超过 100 分 )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纳税金额高低排序 面向现代物流业类别配租 150 套, 根据企业申请入住职工规模计算其住房配额, 原则上不超过 5 套, 分完即止 ( 五 ) 分配规则按照得分进行分配, 第一名分配不超过 5 套, 其他分配不超过自身得分 / 第一名得分 *5 套, 最后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 即小数位大于等于 0.5 的, 个数位进一位, 否则直接舍弃, 只保留整数 A4 信息科技及其他服务业企业 ( 一 ) 分类标准前海信息 科技及其他服务业 2015 年度纳税 200 万以上的企业 ; 深港联营律师事务所 ( 二 ) 申请资格条件 ( 须同时具备 ) 1 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前海; 2 申报类别符合信息服务业 科技服务业 专业服务业等前海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 ( 三 ) 申请材料 序号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备注 1 承租单位填写和准 ( 企事业单位 ) 打印 10
2 3 4 5 备的材料 申报企业证照 ( 企业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等 ) 2015 年度的纳税证明 ( 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 ) 前海合作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购房 租房合同 ( 若无则免交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 登陆深圳信用网 ) 验原件收复印件 原件 打印 6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 8 9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荣誉及资质证明文件等材料及对应清单 ( 若无则免交 ) 承租单位申请员工个人信息统计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原件 ( 打印 盖章 ) 各 10 ( 个人 ) 原件打印 11 12 13 申请人填写和准备的材料 ( 交用人单位统一提交 )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结婚证 ( 仅限已婚人员 )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社保证明 申请人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和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 复印件 复印件 原件 各, 用人单位向前海管理局提交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 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4 学历 ( 人才认定 ) 证明复印件 ( 四 ) 评分细则 11
序号指标名称评分说明得分 1 税收贡献 2 综合指标 总评分 纳税第一名得 60 分, 其他得分为企业纳税额 / 第一名纳税额 *60 分 深港联营律师事务所参照此执行 1 在前海购买办公用地或用房的, 加 20 分 ; 已在前海租用办公用房的, 加 10 分 2 控股股东为 2015 年度财富世界 500 强的, 加 10 分 ; 参股股东为 2015 年度财富世界 500 强的, 加 5 分 ; 获得中央政府及各部委等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 加 10 分 ; 获得省 市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办法的奖项, 加 5 分 ( 获得多项奖项的, 不累加 )( 获得多项奖项的, 不累加 ); 上述累计不超过 40 分 深港联营律师事务所参照此执行 计算方法 :A+B( 满分为 100 分 )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近两年累计纳税金额高低排序 面向 A4 类别配租 254 套, 原则上每个企业不超过 5 套, 分完即止 ( 五 ) 分配规则 按照得分进行分配, 第一名分配不超过 5 套, 其他企业 分配不超过自身得分 / 第一名得分 *5 套, 最后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原则, 即小数位大于等于 0.5 的, 个数位进一位, 否则直接舍弃, 只保留整数 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深港联营律 师事务所配租 A B B 深港合作住房 B1 港资企业 ( 一 ) 分类标准 ( 须符合其中之一 ) 在前海合作区内注册的具有港资背景的企业 12
( 二 ) 港资企业申请资格条件 ( 须同时具备 ) 1. 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均在前海 ; 2. 前海注册的具有港资背景企业, 是指投资人中有香港注册的企业或香港永久居民 ( 个人股东 ), 若投资人为香港注册企业的, 该企业必须在香港有 5 年 ( 含 ) 以上的纳税记录 ( 三 ) 港资企业申请材料 序号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备注 1 2 3 4 5 6 承租单位填写和准备的材料 ( 企事业单位 ) 申报企业证照 ( 企业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等 ) 2015 年度的营业收入证明 ( 审计报告及相应单页 ) 2015 年度的纳税证明 ( 不含代缴个人所得税 ) 前海合作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购房 租房合同 ( 若无则免交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 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 验原件收复印件 复印件 原件 打印 7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8 外商投资批准证书 9 10 出资人关于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企业登记证明出资人关于香港税务局纳税证明 ( 过去五年, 若投资人为香港企业 ) 若投资人为香港企业需要交, 没有则免交 13
11 12 13 投资者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的身份证明文件 ( 投资人为香港永久居民的须提供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承租单位申请员工个人信息统计表 原件, 证明文件需经相关机构转递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原件 ( 打印 盖章 ) 投资人为香港永久居民的须提供, 没有责免交 各 14 ( 个人 ) 原件打印 15 16 17 申请人填写和准备的材料 ( 交用人单位统一提交 )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结婚证 ( 仅限已婚人员 )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社保证明 申请人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和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 复印件 复印件 原件 各, 用人单位向前海管理局提交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 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8 学历 ( 人才认定 ) 证明复印件 ( 四 ) 评分细则 序号指标名称评分说明得分 1 税收贡献 2015 年度纳税第一名得 60 分, 其他港资企业得分为纳税额 / 第一名纳税额 *60 分 A 2 营业收入 3 综合指标 营业收入前海第一名得 20 分, 其他企业得分为营业收入 / 第一名营业收入 *20 分 1 港资 100% 控股企业, 加 20 分 ; 港资 51%-99% 控股企业, 加 15 分 ; 其他港资企业, 加 5 分 ; 2 在前海购买办公用地或用房的, 加 20 分 ; 已在前海租住办公用房的, 加 10 分 累计不超过 20 分 B B 14
总评分 计算方法 :A+B+C( 满分为 100 分 ) 总分相等的企业按近两年累计纳税金额高低排序 面向 B1 类别企业配租 575 套, 原则上每家企业不超过 20 套, 分完即止 若有剩余的住房直接纳入 B2 类别进行分配 ( 五 ) 分配规则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分配, 第一名分配不超过 20 套, 其他分配不超过自身得分 / 第一名得分 *20 套, 最后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 即小数位大于等于 0.5 的, 个数位进一位, 否则直接舍弃, 只保留整数 B2 港籍人才 境外高端人才 ( 一 ) 申请资格条件 ( 须符合其中之一 ) 1. 在前海合作区全职工作的港籍人才是指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注册企业全职工作且具有学士学位以上的香港籍居民 2. 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境外高端紧缺人才是指经前海管理局根据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等文件认定的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 (1) 具有外国国籍人士, 或香港 澳门 台湾地区居 15
民, 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才 ; (2) 创办或服务的企业和相关机构 ( 以下简称所在单位 ) 属于前海重点发展的金融 现代物流 信息服务 科技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产业领域 ; (3) 在前海创业或在前海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工作 ; (4) 在前海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 在所在单位连续工作满 1 年 申请年度在前海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a. 经国家 省级政府 深圳市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 b. 在前海注册并按照 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 深府 2012 104 号 ) 认定的总部企业 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管理或技术类人才 ; c. 在前海注册的其他企业的中层及以上管理或同等层次技术类人才 ; d. 拥有国际认可执业资格或国内急需的发明专利的人才 不具备前款规定第 a 至 d 项条件, 但确属前海发展紧缺的境外人才, 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应技术资历 专业能力或工作成就的, 可通过所在单位申报, 由市前海管理局会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认定 ( 三 ) 申请材料 16
符合上述类别的人才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 序号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备注 1 2 3 4 承租单位填写和准备的材料 ( 企事业单位 ) 申报企业证照 ( 企业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等 ) 前海合作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购房 租房合同 ( 若无则免交 )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 ( 登陆深圳信用网 ) 打印 验原件收复印件 打印 5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 7 8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个人 )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结婚证 ( 仅限已婚人员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原件打印 复印件 各 9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社保证明 复印件 10 11 申请人填写和准备的材料 ( 交用人单位统一提交 )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境外高端紧缺人才还需提供由前海管理局出具 的相关人才认定文件 申请人 配偶及未成年 12 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和未享受 原件 过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 各, 用人单位向前海管理局提交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 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3 学历 ( 人才认定 ) 证明复印件 17
( 四 ) 评分细则 序号指标名称评分说明得分 1 基础分 符合资格条件 1 的基础分 60 分 ; 符合资格条件 2 的基础分 80 分 A 2 加分项 总评分 1 硕士加 5 分, 博士及以上学历 10 分 ; 2 在前海工作 5 年以上的加 20 分,3 年以上的 10 分,2 年以上的 5 分 ; 3 个税 100 万 ( 含 ) 以上的加 10 分,50-100 万的加 5 分 ; 4 前海急需引进的人才加 10 分 5 所在企业在前海合作区内有买地 买房或租房的加 5 分 计算方法 :A+B 总分相等的按在前海工作时间的长短排序, 优先分配给在前海工作时间长的人才 面向 B2 类别人才 200 套, 按照得分从高到低进行分配, 分完即止, 若有剩余的住房直接纳入 B1 类别进行分配 B 三 房源分配 ( 一 ) 分类排序按分值高低, 对企业进行分类排名, 排名靠前的企业优先获得配租资格 ( 二 ) 房源分配 1 房源按照 A B 两大类划块, 两类房源的分配数量分别为 1904 套 775 套, 其中 A 类中 A1~A4 的房源套数分别为 :900 套,600 套,150 套,254 套 2 对申请 A B 类住房的企业, 分别按照每一类别的排名顺序由高到低, 并结合企业实际申请住房的套数, 以企业 18
为单位, 按照 A1-A4,B2-B1 的顺序, 分别依次抽签分配住房 3 每家单位所配租单身公寓 一房一厅 两房一厅的房源比例, 按照各类别房源中各类住房的比例进行分配, 其中 B 类由 B2 类先随机抽取, 剩余房源按上述原则分配给 B1 类企业 四 办理程序 ( 一 ) 有意申请本次前海人才住房的的企事业单位, 请登录前海官方网站 http://www.szqh.gov.cn/ 或者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网上办事大厅 (http://wsbs.szqh.gov.cn) 搜索事项名称进行查询, 按照办理程序整理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后 ( 包括企业申请材料与员工申请材料 ), 将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 一份 ), 并将相关原件递交到 前海 e 站通服务中心 15 或 16 号窗口, 由受理部门对材料的完整性 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本次住房的申请受理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 -2016 年 10 月 10 日, 前海 e 站通服务中心受理材料的时间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每周一到周五的 9:00 18:00, 2016 年 10 月 10 日 18:00 后不再受理认租申请 如需了解进一步信息, 请登录网办大厅企业专属网页 ( 未注册网厅的前海企业, 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身份证号 经办人手机号激活账号 ), 在直通车栏目查询常见问题的解答, 也可拨打前海热线 0755-88988988 进行咨询 19
( 二 ) 认租名单审核及公示 我局将按照 办法 及本方案的相关规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并将审核结果在前海官方网站公示 15 个自然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予以配租住房 ;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 前海管理局会同廉政监督局核查, 经查异议属实的, 不予配租住房 ( 三 ) 选房和签约 公示期满后, 通知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事业单位参加选房 ( 租赁期限 2 年, 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 ) 具体选房按照现场抽签的方式, 确定具体房源 ( 四 ) 承租单位选定住房后, 不得要求调换 我局将通过前海官方网站公布选房结果 ( 五 ) 公布结果后, 我局向申请企业发放书面通知, 申请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 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弃租 签订租赁合同后, 每套承租单元应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 六 ) 承租单位在获得住房后, 应及时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 在取得住房后三个工作日内, 将最终入住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 : 1 承租人的身份证明 婚姻证明; 2 企事业单位与承租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 承租人的社保缴交清单(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作为替代 ); 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0
五 租金 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标准 ( 一 ) 租金标准基准租金标准为 32 元 / 月 平方米 ;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 在基准租金基础上, 考虑楼层 朝向 室内软装等因素修正确定 ( 二 ) 物业管理费标准物业管理费为 3.2 元 / 月 平方米 ( 三 ) 其它费用标准每栋自顶层逆覆盖 12 层的住房安装了太阳能集中供应热水系统, 承租人可选择使用 如使用太阳能热水, 需缴纳冷水加热费用, 费用标准以有关部门的核定结果为准 核定前, 该加热费用暂不收取, 只需按流量计取冷水费用 六 退出与监督 ( 一 ) 退出承租前海人才住房的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受托单位可要求承租单位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的, 受托单位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或者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 且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 ( 一 ) 因企业注册地迁出等原因不再符合前海人才住房申请条件的 ; ( 二 ) 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空置的 ; ( 三 ) 累计两个月未缴纳租金的 ; 21
( 四 ) 擅自转租 互换 出借的 ; ( 五 ) 改变前海人才住房使用功能的 ; ( 六 ) 擅自进行装修或改造的 ; ( 七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造成住房严重毁损的 ; ( 八 ) 其他应退租而未退租的, 或退租后逾期未腾退住房的 ; ( 九 ) 其他违法或违约情形 承租专业人才住房的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不再符合前海人才住房申请条件, 因购买 继承 赠与等原因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对婚姻家庭 住房和住房保障等情况弄虚作假, 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住房, 以及具有前款第 ( 二 ) 至 ( 九 ) 条规定情况之一的, 受托单位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或者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 且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 二 ) 监督市民可通过来电 来信 来访的方式向市纪检监察部门 前海管理局或前海廉政监督局投诉举报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 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 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前海管理局应当在接到投诉或举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对投诉或举报内容进行核查, 并反馈核查 处理结果 经核查投诉或举报内容属实的, 取消配租资格, 已配租住房的, 解除租赁合同并责令退出 22
前海管理局 前海廉政监督局地址 : 南山区鲤鱼门一街 前海综合办公楼, 投诉举报电话 : 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