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长兴“五水共治”定向融资计划

Similar documents
2014长兴“五水共治”定向融资计划

1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2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2 天型 BC 是 5.51% 永乐 浙商银行永乐 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180 天型 AC 是 5.25%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于 2018 年 08 月 23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82)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82) 于 2018 年 06 月 21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于 2018 年 07 月 02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R0160)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3R0160) 于 2018 年 03 月 07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U0149)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U0149) 于 2018 年 05 月 14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Q0104)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Q0104) 于 2018 年 05 月 18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R0106)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R0106) 于 2018 年 08 月 01 日正式成立, 并于 2018 年 09 月 01 日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4Q0121) 于 2018 年 04 月 04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附件1

14 永乐 1 号 180 天型 ( 广州新客户专享 ) AC % 15 永乐 1 号 180 天型 ( 沈阳新客户专享 ) AC % 16 永乐 1 号 180 天型 ( 天津新客户专享 ) AC % 17 永乐 1 号 180 天型 ( 天津分行专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渣打银行发售理财产品清单 ( 产品发行方 : 渣打银行 ; 产品属性 : 自营理财产品 ) 号码产品名称及编号理财登记系统编码发行城市认 ( 申 ) 购期渣打产品风险评级合格投资者范围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注释

恒生银行 ( 中国 ) 银行结构性投资产品表现报告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产品编号 起始日 到期日 当前观察期是否发生下档触发事件 挂钩标的 最初价格 * 最新价格 累积回报 OTZR 年 5 月 5 日 2018 年 5 月 7 日 3 否 728 HK Equity 3.7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否 H 股指数上市基金 不适用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AA+ AA % % 1.5 9

资产负债表

(4) 产品年化收益率 :3.30%; (5) 认购金额 :3 亿元人民币 ; (6) : 2. (1) 产品名称 : 人民币 步步为赢 结构性存款 期 ; (2) 产品类型 : ; (3) 产品起息及 :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 ; (4) :3

声明与提示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其他现行法律 法规以及山西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 有限公司 ) 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本次产品发行基础资产来源 发行程序合法合规, 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保证所披

OTZR 年 12 月 13 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2 否 中国电信 不适用 中国移动 华能国际 EFZR 年 2 月 13 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1 否 盈富基金

资产管理 计划 日 ( 可申购 ) 客户 7 基金列表详见我行网站 个人业务 -- 代理基金 -- 代销基金列表 8 代理 黄金 列表详见我行网站 个人业务 -- 代理黄金交易 序号 1 我行存续代销的投资理财 类别 名称 管理人 销售 区域 西部信托 玉和 1 号单一资金 信托 西部信托 销售渠道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F0C8DAC6DABBF5BDBBD2D7CBF9D6B8B6A8B4E6B9DCD2F8D0D0B9DCC0EDB0ECB7A8>

声明与提示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收益权业务交易规则 ( 试行 ) 及其他现行法律 法规以及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合法

266 号 (SG7266) 号 (SG7266) 号 (SG7266)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序号 我行存续代销的投资理财 类别 名称 管理人 销售 区域 财慧道 2 号 A133 类份额 红棉安心回报 半年盈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X572 期 中铁信托 商鼎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第 1 期 广州证券资产管理 广州证券资产管理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销售渠道 本行网上银行 本行网上银

浙商银行 永乐 1 号 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一 重要提示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浙商银行 或 本行 ) 郑重提示 : 在购买理财产品前, 客户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 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及风险类型等基本情

浙商银行 永乐 3 号 人民币理财产品 i 天型理财子单元认购要素表 理财子单元名称 理财子单元简称 理财子单元代码 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 理财子单元认购规模 认购起点金额 认购期 理财周期起始日 理财周期结束日 浙商银行 永乐 3 号 人民币理财产品 35 天型 CA1180 永乐 3 号 3

保证收益型 EUIR04 人民币 恒汇盈 系列保本投资产品 欧元 / 美元 2016/11/4 2017/2/ % 2017/2/8 保证收益型 EUIR05 人民币 恒汇盈 系列保本投资产品 欧元 / 美元 2016/11/4 2017/2/ % 2017/2/8 保证

丰利系列 2018 年第 146 期 ( 母亲节特别款 ) >= FL18146 C 中低风险 谨慎型 稳健型 进取型 激进型 丰利系列 2018 年第 129 期 >= FL18129 C1


产品名称产品类型发行机构产品编号挂钩标的币种到期日到期收益率 180 天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结构性产品 3 个月澳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美元结构性产品五年期一篮子股票挂钩可自动提前终止人民币投资产品 1.5 年期 FINVEX 持续增值欧洲 30 指数挂钩人民币结构性产品 1 年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结构性产品

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 张家口银行新乐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有关协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现金管理协议基本内容 1.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 产品名称 : 人民币 步步为赢 结构性存款 期 ; (2) 产品类型 :

(4) 理财到期日 :2018 年 12 月 03 日 ; (5) 产品期限 : 从理财启动日 ( 含 ) 开始到理财到期日 ( 不含 ) 止, 共 137 天 ; (6) 理财产品金额 : 人民币 10,000 万元 ; (9)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 (10) 公司本次使用 1

中银2015年第一期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说明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

东亚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关于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清单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 兹通知阁下, 东亚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我行 ) 当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发售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系列清单如下, 产品均为我行发行 :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发售方式风险等级收费标准投资者范围 境内挂钩投资产品系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EFZR04 人民币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2017/10/ /10/ % 2018/1/25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EFZR03 人民币 步步稳 系列部分保本投资产品 盈富基金 (2800 HK), 2017/10/ /10/25 9.

本期产品的期限本期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认购额产品投资收益计算方式投资收益分配方式赎回机制本期产品资金募集账户日 交易日起息日止息日投资收益到账日本金结算日本金到账日募集期限元 产品成立日起至 2018 年 2 月 26 日 本产品实际成立日以亚租所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6% 起投金额为 1400 元, 以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华光

订了现金管理有关协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现金管理协议基本内容 1. 河北银行新乐支行 (1) 产品名称 : 益友融通 - 开利周周盈 2 号 ; (2) 产品类型 : ; (3) 产品起息及到期日 :2017 年 11 月 27 日起, 无固定到期日, 每周一可赎回 ; (4) 产品预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西部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 发行人或公司) 对外披露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和健康险 国联证券

13.10B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苏泊尔公告编号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 债券 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的更正公告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了 2016 年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4D F736F F D20D6D0D0C5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CFC3C3C5CFE8D2B5BCAFCDC5D3D0CFDEB9ABCBBEB9ABCBBED5AEC8AFD6AECADCCDD0B9DCC0EDCAC2CEF1C1D9CAB1B1A8B8E65F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相关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 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经与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沪深 300ETF,

11 永乐 2 号 6 月型 ( 感恩回馈款 ) 12 永乐 2 号 1 年型 ( 感恩回馈款 ) BC3185/BC3186/B C3187/BC3188/BC 3189 BD1031/BD2175/B D2176/BD2177/BD 2178 当日起购, 次日起息非保本浮动收益较低风险 5.29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智度股份公告编号 :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ZH D45 乾元 尊享型 2017 年第 21 期理财产品 5.05% 稳健型, 进取型, 积极进取型个人客户中等风险 ZHQYBB 乾元 - 众享 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7 年第 132 期 4.10% 201

证券代码 : 股票简称 : 特力 A 特力 B 公告编号 : 深圳市特力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其存续期

7 产品期限: 不超过 32 天 ( 根据产品实际到期时间确定 ) 8 产品起息日: 最长到期日: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00% 11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赛克科技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 二 ) 招商银行单位产品 1 委托方 : 南京中

近日, 赛克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和定期存款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 ) 江苏银行可提前终止产品 1 委托方: 2 签约银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 3 产品名称: 可提前终止 4 产品类型: 5 币种: 人民币 6 认购金额:3,00

行南京分行签署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 ( 产品代码 :FGDA18624L), 东科制药与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签署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 ( 产品代码 :FGDA18625L), 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分别使用 9,000 万元 21,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旗下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 其联接基金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 经与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华泰柏瑞中证 500ETF

浙商银行人民币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一 重要提示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浙商银行 或 本行 ) 郑重提示 : 在购买浙商银行人民币个人结构性存款 ( 以下简称 产品 ) 前, 客户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 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产品的结构

7 产品期限:30 天 8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15%-3.4% 11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 二 ) 江苏银行产品 1 委托方: 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签约银行: 江苏银行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子企业 保险业务 为在职员工缴纳团体年金保险续期保费

湖广聚 100% 股权作为质押保证 4 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京运通拟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签署 1,800 万元 售后回租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III ), 期限 8 年, 由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保证担保, 并以诸暨京运通 100% 股权作为质押保证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 海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多喜爱 公告编号: 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02号

6 产品到期日:2019 年 4 月 17 日 ( 二 )2018 年 10 月 29 日, 淮钢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 主要内容如下 : 1 产品名称: 瑞富添盈 A 计划 R1610 期 01 4 预期年化收益率:4.85% 5 产品起息日:2018 年

建信信托 - 中铁建信产业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 号 (A5 类 ) 2016 年 3 月 17 日 3 年 5.7%/ 年 建信信托 - 建兴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5 年 8 月 28 日 3 年 7.2%/ 年 建信信托 - 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 1 号投资单元第 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02号

( 一 )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 ( 产品代码 :FGDA18335L) 1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类 2 财富管理策略: 保本并获得高于同期定期存款的收益 3 财务管理方向: 经客户与银行协商一致, 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 银行采用低风险投资策略, 将客户委托资金配置银行审批同意的资产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序号 : 浙江省档案事务所 : 贵单位获得我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后, 现因获证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 根据认证准则和合同的相关规定, 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09 月 05 日 暂停贵单位所持有的证书编号为 00215S11550R0M CN-00215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方式探讨

5 产品起息日:2018 年 2 月 23 日 6 产品到期日: 无固定期限 ( 二 )2018 年 2 月 27 日, 淮钢公司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 主要内容如下 : 1 产品名称: 瑞富添盈 A 计划 R1610 期 01 4 预期年化收益率:5.40% 5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季度发生情况 2017 年第三季度,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其中一般关联交易额 万元,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2 截止本季度累计发生情况截至 2017 年第三季度末,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无重大

第十七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具有保本承诺 安全性好 风险较低理财产品, 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 范围 权限 内部审核流程 内部报告程序 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 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 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严控风险 三 购买理财产

1 理财收益风险 :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 我行仅有条件保证理财资金本金安全, 即在投资者持有到期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保证本金安全, 但不保证理财收益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在最不利投资情形即投资者违约赎回的情况下, 可能损失部分本金 本理财计划的理财收益为浮动收益, 影响本

<4D F736F F D D36A1A2B1B1BEA9CAD0BDF0B6C5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B2A2D4DAB4B4D2B5B0E5C9CFCAD0D6AEB2B9B3E4B7A8C2C9D2E2BCFBCAE9A3A8CEE5A3A92E646F63>

6 产品到期日:2019 年 3 月 5 日 ( 二 )2018 年 8 月 29 日, 淮钢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 主要内容如下 : 1 产品名称: 金雪球 - 优悦 非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4 预期年化收益率:4.85% 5 产品起息日:2018 年 8 月 30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养元饮品公告编号 :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科股份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9 投资方向及受益权比例: 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我行统一运作管理, 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 (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 拆借 回购等 ) 的比例区间为 20%~100%, 债券 ( 包括但不限于国债, 央票, 金融债, 短期融资券, 企业债, 中期票据, 公司债 ) 等金融资产的比例区间为 0%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零一六年 六 期 8% 474,000, ,000,000366,000, ,000,000 75,000,000 年 期 73,000,000 期 - (1) (2) (3) (4)CTP 期 期 22,000,000 年 11,000,000 中 1

Transcription:

涌金钱包不定期开放式系列产品产品说明书 二零一七年一月

声明与提示本产品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定向融资计划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及其他现行法律 法规以及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 发行程序合规, 本产品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本定向融资计划受托管理人已阅读产品说明书, 确认产品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保证依照 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勤勉尽责地维护定向融资计划持有人的利益 凡欲认购本定向融资计划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及其有关信息披露文件, 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 本定向融资计划经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受理备案 凡通过认购 接受赠与 继承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定向融资计划的投资者, 均视同自愿接受本产品说明书对本定向融资计划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投资者在评价 认购本定向融资计划时, 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产品说明书中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释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 发行人 本公司 公司 指 浙银汇智 ( 杭州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章程 指 浙银汇智 ( 杭州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本产品 本定向融资计划 涌金钱包不定期开放式系列产指本融资计划品 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说涌金钱包不定期开放式系列产指明书品产品说明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定向融资计划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工作日 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以外的日期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发行人及发行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相关信息 法定名称 : 浙银汇智 ( 杭州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39 号 102 室 负责人 : 吴渊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办公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39 号 102 室 邮政编码 : 310000 联系电话 : 0571-88261030 经营范围 : 服务 : 受托企业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实业投资, 投资咨询 ( 除证券 期货 ), 财务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 本定向融资计划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一 ) 本定向融资计划发行批准情况 年 月 日, 根据 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 公司经权力机关同意公司在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发行涌金钱包不定期开放式系列产品的决议 ( 二 ) 备案情况公司取得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 接受申请通知书

( 三 ) 本定向融资计划的基本条款 1 定向融资计划名称 : 涌金钱包不定期开放式系列产品 2 产品特征 : 本产品属于开放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存续期内不定期开放产品子单元认购及按产品子单元投资周期兑付, 每个产品子单元有固定的投资期限 ; 每个产品子单元投资周期结束时, 分配本金及收益 ( 如有, 下同 ) 3 产品存续期限 : 本定向融资计划存续期限为 10 年, 首次开放的产品子单元的起始日即为产品成立日 4 产品规模 : 本定向融资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 单一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 5 发行对象 : 发行对象为在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注册开户的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的会员 6 发行对象数量 : 每一批次不超过 200 名 ( 含 200 名 ) 7 定向融资计划认购渠道 : 投资者可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交易平台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的合作渠道进行认购 8 定向融资计划受托管理人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专项资金监管专户 : 投资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的由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的 专项资金监管专户 账户信息见附件一 10 税务提示 : 除国家有关税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 投资者投资本融资计划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 四 ) 产品子单元要素表 产品子单元名称涌金钱包天天添利 2017 年第 43 期 ( 月月盈 ) 起购金额 指产品子单元的认购起点金额为 1000 元, 以

1000 元的整数倍进行递增 指产品子单元的预期年收益率 ( 业绩比较基准 ) 预期收益率 / 业绩比 较基准 4.60 %, 计息基础为 Act/365, 子单元投资周期结束 时分配本金及收益 本融资计划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 按照登记托管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募集期间 指产品子单元的募集期间, 为 2017 年 01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23 日 指产品子单元的投资周期起始日, 即募集结束后的第 2 个工作日 若该产品子单元提前募集完成的, 则发行人 起息日 可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公告提前起息, 提前起息 日以公告为准 提前起息的, 到期日不变, 产品子单元 投资周期期限则按照实际存续天数计算 到期日 指产品子单元的投资周期结束日, 为 2017 年 02 月 27 日 指产品子单元起息日至到期日 ( 不含 ) 的天数, 为 投资期限 33 天 ( 若产品子单元提前终止的则至实际终止日 ( 不含 )) 本息分配日发行结果公告日期成立规模下限本定向融资计划发行的有关机构 指产品子单元到期日后 1 个工作日内分配本金及收益 募集期间截止日 若产品子单元提前成立起息的, 发行人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提前公告发行结果 产品子单元无成立规模下限要求 发行人 受托管理人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资金监管银行 受理挂牌的交易机构 指投资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 专项资金监管专户 的由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的 专项资金监管 专户 产品子单元的具体要素以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交易平

台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的合作渠道的页面及附件一 展示为准 四 本定向融资计划认购对象 本定向融资计划业务认购对象为合格投资者 ( 一 ) 合格的机构 ( 企业 ) 投资者 : 1 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包括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 还包括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产品 投连险产品 基金产品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 ; 2 企事业单位 ( 二 ) 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本产品属于二级风险 ( 较低风险 ) 产品, 在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的合作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达到二级 ( 稳健型 ) 及以上的个人会员可购买 ( 三 ) 其他被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认可的合格投资者 五 本定向融资计划发行的有关机构见附件一

第二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购买本融资计划, 应当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 如本公司未能兑付或者未能及时 足额兑付, 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不承担兑付义务及任何连带责任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融资计划时, 除本产品说明书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外, 投资者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以下各项风险因素 一 本定向融资计划的相关风险 ( 一 ) 利率风险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 经济周期 货币政策 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 在本定向融资计划存续期内, 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导致本融资计划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二 ) 流动性风险除非另有约定, 本产品的每个产品子单元投资周期内, 客户不得对该产品子单元进行提前赎回, 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 三 ) 偿付风险本公司在本定向融资计划存续期内, 由于所处的宏观环境 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 从而对本融资计划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 四 ) 资信风险本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盈利能力较强, 能按时偿付债务本息, 在近三年与银行 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 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 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 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 严格履

行所签订的合同 协议或其他承诺 但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 市场环境发生不可控的变化, 公司可能无法及时从预期还款来源中获得足额资金, 影响本融资计划本息的偿付 以上并不能涵盖本定向融资计划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 投资者在做出交易决策前, 应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 其指定的合作渠道公布的信息及其他相关公告了解本定向融资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交易目标 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 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二 本公司相关风险 如果本公司市场信誉下降 资金筹措能力不足 管理能力不足或管理出现重大失误, 将影响本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及运营效益, 进而影响本定向融资计划的兑付 本公司的经营决策水平 财务管理能力 资本运作能力 投资风险控制能力是决定本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 经营决策失误将对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及偿债来源 一 募集资金用途 本定向融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认购金融产品, 并由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进行管理 二 偿债保障机制 ( 一 ) 偿债计划 1 收益支付 (1) 每个产品子单元到期日后 1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收益 (2) 本融资计划收益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相关规则, 由本公司在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网站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 投资者投资本融资计划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缴纳, 本公司及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不进行代扣代缴 2 本金支付 (1) 每个产品子单元到期日后 1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金 (2) 本融资计划本金的偿付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办理 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相关规则, 由本公司在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网站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披露 3 偿债来源本定向融资计划的偿债资金来源为发行人认购金融产品的收益

及其他合法拥有使用权的资金 ( 二 ) 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本公司保证按照本融资计划产品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定向融资计划持有人还本付息 若本公司未按时还本付息, 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 受托管理人将依据 受托管理协议 代表定向融资计划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 如果受托管理人未按 受托管理协议 履行其职责, 定向融资计划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 并追究本公司的违约责任

第四节信息披露 一 信息披露方式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 公司法 和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事务, 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不得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体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若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存在异议的, 将按照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的规定单独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 二 ) 信息披露渠道本公司将在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网站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的其他渠道进行信息披露 二 信息披露主要内容 ( 一 ) 本融资计划发行情况本公司应在每个产品子单元开放认购前, 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网站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的其他渠道及时披露该产品子单元的名称 代码 期限 发行金额 利率等内容 ( 二 ) 本融资计划兑付及其他事项的信息披露在定向融资计划存续期间, 本公司将在每个产品子单元本息分配日前 5 个工作日, 披露付息及本金兑付事宜及运行情况

凡通过认购 接受赠与 继承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项目 的投资者, 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约定

第五节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机制 本融资计划产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受中国法律管辖, 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发行人未按约定偿付本融资计划本息, 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 发行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其承担的违约责任范围包括持有人持有的本融资计划产品子单元的本金和相应的收益 罚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 质权等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 律师费 差旅费 评估费 过户费 保全费 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 翻译费 执行费等 ) 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受托管理人将代表持有人向发行人和保证人 ( 如有 ) 进行追索 如果受托管理人未按 受托管理协议 履行其职责, 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 凡因本融资计划的发行 认购 兑付等事项引起的或与本融资计划有关的任何争议, 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在接到要求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第 30 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任何一方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 一 ) 浙银汇智 ( 杭州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决议 ( 如有 ); ( 二 ) 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出具的 接受申请通知书 ; ( 三 ) 涌金钱包不定期开放式系列产品说明书 ; ( 四 ) 专项资金监管协议 ; ( 五 ) 承诺函 ( 如有 ); ( 六 ) 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认可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备忘录 ( 如有 ); ( 七 ) 受托管理协议 ; ( 八 ) 浙银汇智( 杭州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之资金监管协议 ; ( 九 ) 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 如有 ) 二 查阅地点 在本定向融资计划存续期内, 投资者可以至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 心处查阅本产品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件一 : 涌金钱包天天添利 2017 年第 43 期 ( 月月盈 ) 相关信息如下 : 一 产品发行的有关机构 : ( 一 ) 本公司 法定名称 : 浙银汇智 ( 杭州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39 号 102 室负责人 : 吴渊办公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39 号 102 室邮政编码 : 310000 联系电话 : 0571-88261030 联系人 : 庄巧英 ( 二 ) 受托管理人 名称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法定代表人 : 沈仁康电话 :0571-88261036 邮编 :310006 联系人 : 郭璇 ( 三 ) 资金监管银行 名称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法定代表人 : 沈仁康电话 :0571-88261036 邮编 :310006 联系人 : 郭璇 ( 四 ) 受理挂牌的交易机构 名称 :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 天津滨海新区水线路 2 号增 1 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 204 房间 法定代表人 : 袁雷鸣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电话 :010-66011210 联系人 : 戴兵 二 专项资金监管专户 账户名 : 天津金融资产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账号 :1100000010120100401480 开户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涌金钱包不定期开放式系列产品产品说明书 二零一七年一月

声明与提示本产品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定向融资计划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及其他现行法律 法规以及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 发行程序合规, 本产品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本定向融资计划受托管理人已阅读产品说明书, 确认产品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保证依照 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勤勉尽责地维护定向融资计划持有人的利益 凡欲认购本定向融资计划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及其有关信息披露文件, 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 本定向融资计划经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受理备案 凡通过认购 接受赠与 继承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定向融资计划的投资者, 均视同自愿接受本产品说明书对本定向融资计划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投资者在评价 认购本定向融资计划时, 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产品说明书中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释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 发行人 本公司 公司 指 浙银汇智 ( 杭州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章程 指 浙银汇智 ( 杭州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本产品 本定向融资计划 涌金钱包不定期开放式系列产指本融资计划品 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说涌金钱包不定期开放式系列产指明书品产品说明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定向融资计划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工作日 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以外的日期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发行人及发行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相关信息 法定名称 : 浙银汇智 ( 杭州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39 号 102 室 负责人 : 吴渊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办公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39 号 102 室 邮政编码 : 310000 联系电话 : 0571-88261030 经营范围 : 服务 : 受托企业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实业投资, 投资咨询 ( 除证券 期货 ), 财务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 本定向融资计划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一 ) 本定向融资计划发行批准情况 年 月 日, 根据 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 公司经权力机关同意公司在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发行涌金钱包不定期开放式系列产品的决议 ( 二 ) 备案情况公司取得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 接受申请通知书

( 三 ) 本定向融资计划的基本条款 1 定向融资计划名称 : 涌金钱包不定期开放式系列产品 2 产品特征 : 本产品属于开放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存续期内不定期开放产品子单元认购及按产品子单元投资周期兑付, 每个产品子单元有固定的投资期限 ; 每个产品子单元投资周期结束时, 分配本金及收益 ( 如有, 下同 ) 3 产品存续期限 : 本定向融资计划存续期限为 10 年, 首次开放的产品子单元的起始日即为产品成立日 4 产品规模 : 本定向融资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 单一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 5 发行对象 : 发行对象为在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注册开户的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的会员 6 发行对象数量 : 每一批次不超过 200 名 ( 含 200 名 ) 7 定向融资计划认购渠道 : 投资者可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交易平台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的合作渠道进行认购 8 定向融资计划受托管理人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专项资金监管专户 : 投资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的由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的 专项资金监管专户 账户信息见附件一 10 税务提示 : 除国家有关税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 投资者投资本融资计划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 四 ) 产品子单元要素表 产品子单元名称涌金钱包天天添利 2017 年第 44 期 ( 半年盈 ) 起购金额 指产品子单元的认购起点金额为 1000 元, 以

1000 元的整数倍进行递增 指产品子单元的预期年收益率 ( 业绩比较基准 ) 预期收益率 / 业绩比 较基准 4.60 %, 计息基础为 Act/365, 子单元投资周期结束 时分配本金及收益 本融资计划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 按照登记托管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募集期间 指产品子单元的募集期间, 为 2017 年 01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23 日 指产品子单元的投资周期起始日, 即募集结束后的第 2 个工作日 若该产品子单元提前募集完成的, 则发行人 起息日 可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公告提前起息, 提前起息 日以公告为准 提前起息的, 到期日不变, 产品子单元 投资周期期限则按照实际存续天数计算 到期日 指产品子单元的投资周期结束日, 为 2017 年 07 月 25 日 指产品子单元起息日至到期日 ( 不含 ) 的天数, 为 投资期限 181 天 ( 若产品子单元提前终止的则至实际终止日 ( 不含 )) 本息分配日发行结果公告日期成立规模下限本定向融资计划发行的有关机构 指产品子单元到期日后 1 个工作日内分配本金及收益 募集期间截止日 若产品子单元提前成立起息的, 发行人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提前公告发行结果 产品子单元无成立规模下限要求 发行人 受托管理人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资金监管银行 受理挂牌的交易机构 指投资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 专项资金监管专户 的由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的 专项资金监管 专户 产品子单元的具体要素以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交易平

台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的合作渠道的页面及附件一 展示为准 四 本定向融资计划认购对象 本定向融资计划业务认购对象为合格投资者 ( 一 ) 合格的机构 ( 企业 ) 投资者 : 1 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包括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 还包括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产品 投连险产品 基金产品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 ; 2 企事业单位 ( 二 ) 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本产品属于二级风险 ( 较低风险 ) 产品, 在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的合作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达到二级 ( 稳健型 ) 及以上的个人会员可购买 ( 三 ) 其他被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认可的合格投资者 五 本定向融资计划发行的有关机构见附件一

第二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购买本融资计划, 应当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 如本公司未能兑付或者未能及时 足额兑付, 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不承担兑付义务及任何连带责任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融资计划时, 除本产品说明书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外, 投资者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以下各项风险因素 一 本定向融资计划的相关风险 ( 一 ) 利率风险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 经济周期 货币政策 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 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 在本定向融资计划存续期内, 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导致本融资计划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二 ) 流动性风险除非另有约定, 本产品的每个产品子单元投资周期内, 客户不得对该产品子单元进行提前赎回, 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 三 ) 偿付风险本公司在本定向融资计划存续期内, 由于所处的宏观环境 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可能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 从而对本融资计划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 四 ) 资信风险本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盈利能力较强, 能按时偿付债务本息, 在近三年与银行 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 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 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 公司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 严格履

行所签订的合同 协议或其他承诺 但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 市场环境发生不可控的变化, 公司可能无法及时从预期还款来源中获得足额资金, 影响本融资计划本息的偿付 以上并不能涵盖本定向融资计划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 投资者在做出交易决策前, 应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 其指定的合作渠道公布的信息及其他相关公告了解本定向融资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交易目标 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 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二 本公司相关风险 如果本公司市场信誉下降 资金筹措能力不足 管理能力不足或管理出现重大失误, 将影响本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及运营效益, 进而影响本定向融资计划的兑付 本公司的经营决策水平 财务管理能力 资本运作能力 投资风险控制能力是决定本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 经营决策失误将对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及偿债来源 一 募集资金用途 本定向融资计划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认购金融产品, 并由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进行管理 二 偿债保障机制 ( 一 ) 偿债计划 1 收益支付 (1) 每个产品子单元到期日后 1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收益 (2) 本融资计划收益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相关规则, 由本公司在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网站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 投资者投资本融资计划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缴纳, 本公司及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不进行代扣代缴 2 本金支付 (1) 每个产品子单元到期日后 1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金 (2) 本融资计划本金的偿付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办理 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相关规则, 由本公司在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网站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披露 3 偿债来源本定向融资计划的偿债资金来源为发行人认购金融产品的收益

及其他合法拥有使用权的资金 ( 二 ) 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本公司保证按照本融资计划产品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定向融资计划持有人还本付息 若本公司未按时还本付息, 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 受托管理人将依据 受托管理协议 代表定向融资计划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 如果受托管理人未按 受托管理协议 履行其职责, 定向融资计划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 并追究本公司的违约责任

第四节信息披露 一 信息披露方式 ( 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 公司法 和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事务, 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不得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全体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若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存在异议的, 将按照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的规定单独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 二 ) 信息披露渠道本公司将在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网站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的其他渠道进行信息披露 二 信息披露主要内容 ( 一 ) 本融资计划发行情况本公司应在每个产品子单元开放认购前, 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网站或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指定的其他渠道及时披露该产品子单元的名称 代码 期限 发行金额 利率等内容 ( 二 ) 本融资计划兑付及其他事项的信息披露在定向融资计划存续期间, 本公司将在每个产品子单元本息分配日前 5 个工作日, 披露付息及本金兑付事宜及运行情况

凡通过认购 接受赠与 继承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项目 的投资者, 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约定

第五节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机制 本融资计划产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受中国法律管辖, 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发行人未按约定偿付本融资计划本息, 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 发行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其承担的违约责任范围包括持有人持有的本融资计划产品子单元的本金和相应的收益 罚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 质权等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 律师费 差旅费 评估费 过户费 保全费 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 翻译费 执行费等 ) 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受托管理人将代表持有人向发行人和保证人 ( 如有 ) 进行追索 如果受托管理人未按 受托管理协议 履行其职责, 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 凡因本融资计划的发行 认购 兑付等事项引起的或与本融资计划有关的任何争议, 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在接到要求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第 30 日内仍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任何一方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 一 ) 浙银汇智 ( 杭州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决议 ( 如有 ); ( 二 ) 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出具的 接受申请通知书 ; ( 三 ) 涌金钱包不定期开放式系列产品说明书 ; ( 四 ) 专项资金监管协议 ; ( 五 ) 承诺函 ( 如有 ); ( 六 ) 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认可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备忘录 ( 如有 ); ( 七 ) 受托管理协议 ; ( 八 ) 浙银汇智( 杭州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之资金监管协议 ; ( 九 ) 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心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 如有 ) 二 查阅地点 在本定向融资计划存续期内, 投资者可以至金融资产交易所 / 中 心处查阅本产品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件一 : 涌金钱包天天添利 2017 年第 44 期 ( 半年盈 ) 相关信息如下 : 一 产品发行的有关机构 : ( 一 ) 本公司 法定名称 : 浙银汇智 ( 杭州 )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39 号 102 室负责人 : 吴渊办公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39 号 102 室邮政编码 : 310000 联系电话 : 0571-88261030 联系人 : 庄巧英 ( 二 ) 受托管理人 名称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法定代表人 : 沈仁康电话 :0571-88261036 邮编 :310006 联系人 : 郭璇 ( 三 ) 资金监管银行 名称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 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法定代表人 : 沈仁康电话 :0571-88261036 邮编 :310006 联系人 : 郭璇 ( 四 ) 受理挂牌的交易机构 名称 :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 天津滨海新区水线路 2 号增 1 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 204 房间 法定代表人 : 袁雷鸣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电话 :010-66011210 联系人 : 戴兵 二 专项资金监管专户 账户名 : 天津金融资产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账号 :1100000010120100401480 开户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