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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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合计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述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德邦股份公告编号 :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公司未发生配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一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1 公司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思美传媒公告编号 :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徐兴荣 虞军 王秀娟 陈静波 张国昀 潘海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元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朗博科技 发行人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

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总股本为 271,25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84,25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7.9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3,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6.4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众生药业 或 公司 )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分别为 : 王爱国 徐波 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纪星豪 ) (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 : 1 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王爱国 徐波 世纪星豪承诺 : 自公司首次公开

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元人民币现金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股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03,137,854 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精准信息公告编号 :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

1 蓝创文化传媒 ( 天津 ) 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蓝创文化 2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 ( 有限合伙 ) 达晨创丰 3 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普华天勤 4 北京用友创新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用友创新 5 苏州卓燝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苏州卓燝 6

克彩君 李金勇 贺静云 武成 李墨会 许志刚 孙志新 李绍艳 李新民 刘斌 蒿杨等 19 名自然人 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盛诚企业 ) 承诺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盛诚企业间接

Administrator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 由于 7 人因离职或职务变动原因, 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董事会调整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同意公司首次向 133 名激励对象

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doc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

2006 ( ) ( ): Shanxi Xishan Coal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xss

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45,607,725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34%;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 : 可瑞尔国际 ( 香港 ) 有限公司 ( 即 Career Internationa

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8%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朴东国 王向忠 王杰俊 宁波尚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尚坤投资 ) 苏州方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方广资

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本次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4, 万股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 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九洲药业公告编号 :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

天津架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朱金陵 王玉松 李家武 孙路 牛静 周美玉 张晓旭 秦兰文 严欣 陈溉泉 武栋 夏建明 蒋中文 康强 卢群光 蔡宁 梅峻峰 许志淳 邱勇 周蓉 谢思建 李明 陈星 王彬 陈安邦 范永杰 李升 喻强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

证券代码:002272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石大胜华公告编号 : 临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 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 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期限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承诺履行进度 : 正在履行预计能否如期履行 : 能未履行或未如期履行的原因 : 无 4 承诺事项之三: 关于新聘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承诺内容 : 在新聘任董事 ( 不含独立董事 ) 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将确保

况如下 : 1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公司股东余荣琳 诸焕诚 六禾投资 均益投资 祥禾泓安 天图兴华 丁强 余贵成 陈建华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雪榕生物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雪榕生物的股份, 也不由雪榕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 担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小天鹅A 小天鹅B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年 8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数量为 万股 有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自愿放弃认购全部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经调整后,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 492 人变更为 484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 万股调整为 万股 变更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

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8 月 27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和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千禾味业公告编号 : 临 转债代码 : 转债简称 : 千禾转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南京聚隆公告编号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 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高达梧桐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 ) 南京奶业 ( 集团 ) 有限公司 蔡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证券代码 : 公告编号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众生药业 ) 非公开

股本为 5,170 万股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 <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9 日完成授予 125 名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总股本增至 5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 ( 一 ) 二〇一九年四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 11 名, 其中合伙企业 7 名, 自然人股东 4 名, 具体名单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 姓名 1 长沙旺典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2 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3 苏州夏启盛世九鼎医药投资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创业软件公告编号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北证券 ) 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双杰电气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以及 考核办法 等议案 年 9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并取消一名激励对象资格 对授予

( 二 )2017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4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 以下简称 分配方案 ) 为 : 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6,7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 元 ( 含税 ), 共派发现金红利 50,025,000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共计转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国泰君安公告编号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总计 % 2016 年 5 月 9 日,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以公司总股本 70,70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议案 5 根据美的集团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5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

2014 年 7 月 22 日, 公司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年 5 月 11 日,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 12,38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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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3 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2377 号 ) 核准, 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73,097,028 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配售的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上市,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0,5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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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B ( *

修订稿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召开 2013 年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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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7]501 号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98,234,307 股 2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

同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核实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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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0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2016 年 12 月 7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确定 2016 年 12 月 7 日为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首次授予日,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 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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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568 证券简称 : 伟明环保公告编号 : 临 2018-032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50,062,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28 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 年 5 月 8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827 号文核准,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5,800,000 股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涉及股东为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项光明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王素勤 朱善玉 朱善银 章锦福 章小建, 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550,062,000 股, 锁定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现锁定期即将届满, 将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 总股本为 453,80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408,000,000 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800,000 股 2 公司 201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53,800,000 股为基数,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 ( 含税 ), 同时以

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076 万元 ( 含税 ), 合计转增股本 22,690 万股 该部分转增股份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上市 本次转增完成后, 公司的总股本为 680,700,000 股,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50,062,000 股 3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017 年 3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7 年 4 月 6 日, 公司完成了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共向 139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6,510,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股份总数由 680,700,000 股增加至 687,210,000 股 4 2017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7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8 年 1 月 9 日, 公司完成了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 共向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6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2018 年 2 月 14 日, 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0,000 股, 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并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予以注销 公司股份总数由 687,210,000 股增加至 687,760,000 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 公司总股本为 687,760,000 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32,576,0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55,184,000 股,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50,062,000 股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出具的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诺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章锦福项光明 朱善玉 朱善银王素勤章小建 (2) 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控股股东的义务 (2) 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2)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 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 如该日为非交易日, 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则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该项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任职变动 离职等原因而变更或终止 (3) 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本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 公司上市后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 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此后, 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5% (4)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 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 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 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本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 公司上市后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 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此后, 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5% (3) 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1)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 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 如该日为非交易日, 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则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该项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任职变动 离职等原因而变更或终止 (3)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如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票,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该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任职变动 离职等原因而变更或终止 (4)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后半年内, 不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 在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持有人出具的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关于减持事项的声明承诺函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于减持事项的声明承诺函 和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减持事项的声明承诺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项光明 王素勤 朱善玉 朱善银 (1) 将按照本方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股份锁定期要求, 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在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 减持条件 : 持股锁定期届满且本方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 同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 (3) 减持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的, 将不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4) 减持数量 : 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前本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 公司上市后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 以相应调整后的数量为基数 ) 此后, 每年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5% (5) 减持价格 : 本方所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并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持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 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格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6) 减持期限 : 本方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 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本方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交易应在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减持期限届满后, 本方若拟继续减持股份的, 则需重新履

行公告程序 (7) 本方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 1)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 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 本方所持公司股份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 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或法律规定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则应将归公司所有, 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上交公司, 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方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 4) 如果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承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 四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五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伟明环保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伟明环保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 完整 中信建投证券对伟明环保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序号 六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50,062,000 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28 日 ;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 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剩余限售股量 ( 股 ) 数量 ( 股 ) 1 伟明集团有限公司 305,226,000 44.38 305,226,000 0 2 项光明 70,092,000 10.19 70,092,000 0

3 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 53,172,000 7.73 53,172,000 0 4 王素勤 36,000,000 5.23 36,000,000 0 5 朱善玉 33,984,000 4.94 33,984,000 0 6 朱善银 28,548,000 4.15 28,548,000 0 7 章锦福 13,572,000 1.97 13,572,000 0 8 章小建 9,468,000 1.38 9,468,000 0 合计 550,062,000 79.98 550,062,000 0 七 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 : 股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 1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58,398,000-358,398,000 0 件的流通 2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96,786,000-191,664,000 5,122,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55,184,000-550,062,000 5,122,000 无限售条 A 股 132,576,000 550,062,000 682,638,000 件的流通股份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32,576,000 550,062,000 682,638,000 股份总额 687,760,000 0 687,760,000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