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986 证券简称 : 兆易创新公告编号 :2017-111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青岛海丝民易半导体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 青岛海丝民易半导体投资中心基金企业 ( 有限合伙 )( 暂定名, 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 :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 : 截至目前, 青岛海丝民易半导体基金企业 ( 有限合伙 ) 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尚未取得营业执照亦未开展实质业务, 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有可能导致本次投资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 本次设立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 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 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2017 年 10 月 31 日,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与青岛城市建设投资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青岛城投 ) 青岛民和德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普通合伙人 ) 签署了 青岛海丝民易半导体投资中心基金企业 ( 有限合伙 ) 合伙协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 投资事项概述为加快产业优质资源整合, 寻求有协同效应的产业并购 投资, 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 6,000 万元, 1
参与投资由青岛城投主导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 青岛海丝民易半导体基金企业 ( 有限合伙 ) ( 暂定名, 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 基金 ), 基金总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7.5 亿元, 重点侧重于集成电路领域并购整合及有核心竞争力公司的投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或在该基金中任职的情形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青岛海丝民易半导体基金企业 ( 有限合伙 )( 暂定名, 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 2 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 3 经营范围: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 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核准,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4 认缴出资总额: 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7.5 亿元, 具体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如下 :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认缴比例青岛民和德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人 750 万元人民币 1% ( 有限合伙 )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6000 万元人民币 8%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 ( 集团 ) 有限责 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68250 万元人民币 91% 合计 7.5 亿元人民币 100% 2
三 本次投资其他参与方的基本情况 ( 一 ) 基本情况概要 1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统一信用代码 :91370200675264354K 法定代表人 : 邢路正注册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 121 号甲注册资本 :30 亿元人民币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 ) 经营范围 : 城市旧城改造及交通建设 ; 土地整理与开发 ; 市政设施建设与运营 ; 政府房产项目的投资开发 ; 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运营 ; 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投资与经营活动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本次认购出资为 68,250 万元人民币 青岛城市建设投资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是青岛市政府直属国有投资集团及政府投融资平台, 其以资本为主线, 落实国家战略部署, 发起设立青岛 海丝 系列基金, 成立了 10 余家基金管理公司, 设立产业 风险投资 并购重组及基础设施投资等各类基金 20 余支, 总规模超千亿元 2 青岛民和德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统一信用代码 :91370600MA3C6BYR3K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拉萨民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委派代表 : 韩冰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振华街 128 号注册资本 :903 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3
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对股权投资 (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青岛民和德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本次认购出资为 750 万元人民币 青岛民和德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 具备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 ( 登记编号 : P1031684) ( 二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的说明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与上述合作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基金管理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 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四 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 出资规模: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 7.5 亿元 公司拟出资 6000 万元 2 存续期限: 基金的存续期为 7 年, 自基金设立日起算 ( 以营业执照为准, 下同 ), 其中,3 年为投资期,2 年为退出期, 如 5 年内未完成全部投资收益退出, 则自动顺延 2 年, 即除非另经合伙人会议通过, 则本基金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 7 年 3 普通合伙人/ 基金管理人 : 青岛民和德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4 出资方式及进度: 所有合伙人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 基金出资进度取决于所投项目, 普通合伙人结合项目进度及出资要求提前 20 个工作日向各合伙人发出缴付通知, 各合伙人应按通知及时 足额出资到位 5 投资方向: 本基金重点布局投资集成电路领域并购整合及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司 普通合伙人将优先推荐基金的投资项目在青岛落地, 原则上前两个项目 4
应落地青岛 6 管理费: 为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的 2%/ 年, 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盖章的书面通知将管理费缴付至管理人账户 7 管理模式: 基金委托普通合伙人青岛民和德元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作为基金管理人并担任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 普通合伙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 对投资机会进行专业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为 3 人, 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 1 人, 青岛城投委派 1 人, 外部行业专家 1 人, 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视为通过, 但青岛城投享有一票否决权 8 收益分配顺序: 基金按项目分配, 各合伙人独立核算 扣除合伙企业费用后, 来源于投资项目的所有净收益 ( 包括处置投资项目收到的现金及收到的股息 利息及其他收入, 简称 可分配收入 ), 遵照如下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 (1) 取得项目可分配收入后, 根据参与分配的各合伙人该项目实缴出资额 ( 不含管理费, 下同 ) 计算出各合伙人可分配收入金额, 然后按以下顺序向各合伙人分配 ; (2) 首先, 向各有限合伙人返还项目实缴出资额及管理费, 直至分配金额等于各有限合伙人届时实际向合伙企业缴付但尚未返还的项目实缴出资额及管理费 ; (3) 其次, 向普通合伙人返还项目实缴出资额, 直至分配金额等于普通合伙人届时实际向合伙企业缴付但尚未返还的项目实缴出资额 ; (4) 然后, 优先回报分配 : 在根据上述第 (1)-(3) 项进行分配后, 仍有余额的, 向全体合伙人分配, 直至全体合伙人的项目实缴出资额加管理费实现年化收益率为 8%( 单利 ) 的优先回报 ; (5) 然后, 在根据上述第 (1)-(4) 项进行分配后, 仍有余额的, 则向普通合伙人分配, 直至分配金额等于各有限合伙人依据上述第 (4) 项约定获得的优 5
先回报总额的 20%; (6) 最后, 在根据上述第 (1)-(5) 项进行分配后, 仍有余额的,80% 向全体合伙人分配,20% 向普通合伙人分配 但普通合伙人需提取其中 20% 作为风险准备金 9 投资退出: 基金投资项目退出根据市场化原则实施, 包括股权转让 股权并购 IPO 回购等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 五 对公司的影响公司通过基金开展合作投资, 能够充分利用基金及基金参与方的优势, 有助于公司及时把握集成电路及相关领域的产业并购整合机会, 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有助于公司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 可能存在的风险 1 截至目前, 基金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尚未取得营业执照亦未开展实质业务, 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有可能导致本次投资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 2 本次设立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 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 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