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张海军各位监事 : 一年来,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 公司章程 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 参加各次股东大会, 充分发挥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认真履行对公司财务和董事 经理层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职责, 加强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投资方案以及董事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有力地促进了公司依法经营 规范运作 为推动公司健康 稳步发展,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 2015 年度工作情况 2015 年度, 公司监事会依照 公司法 证券法 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依法运作 生产经营 关联交易 财务状况监督为工作重点, 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和内容,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以及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依法行使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 ( 一 ) 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 2015 年 1 月 11 日, 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1) 关于舒育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的议案 ; (2) 关于季丽媛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 (3) 关于吴金霞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的议案 ; 1
(4) 关于张海军先生 尤笑冰先生, 薛俊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6) 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7) 审议公司监事会将以上 ( 四 ) ( 五 ) ( 六 ) 项议案提交 2015 年 1 月 28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的案 2 2015 年 1 月 28 日, 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1)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 选举张海军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任期三年 ; 3 2015 年 3 月 30 日, 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1) 关于 <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 (2) 关于 < 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 > 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 <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公司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4 2015 年 4 月 27 日, 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了 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5 2015 年 8 月 25 日, 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 2015 年 9 月 23 日, 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1)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 2
(2)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关于 <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6)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免除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7 2015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 ) 列席董事会会议, 参加股东大会, 依法行使监督职能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董事会会议, 对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依法进行监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 公司监事均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召集 召开股东大会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监事会对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根据 公司法 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依法进行监督, 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 1 201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为 3100 万元, 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 监事会认为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 上述计提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具有合理性 3
2 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和 公司章程 的法定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会计信息更加可靠 准确, 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 3 监事会对 2014 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公司监事会根据 公司法 和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的有关要求,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 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 (1)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公司 2014 年财务报告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除继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万的贷款提供等额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外, 未发现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及为股 4
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 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 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和相关文件的要求,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适当, 公司决策程序合法, 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 未发现公司董事会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 监事会对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1)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的贷款提供等额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外, 未发现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及为股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 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5 监事会对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1)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
(2)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除继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万的贷款提供等额连带责任信用担保外, 未发现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及为股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 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6 监事会对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意见 (1)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未发现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及为股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 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审批程序 智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2 月 2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