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04 证券简称 : 乐视网公告编号 :2018-084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2018 年 4 月 27 日, 公司披露了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简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对乐视网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无法表示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的相关规定,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计划即行终止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乐视网 或 上市公司 ) 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乐视网信息技术(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期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3 年 2 月 25 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3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 公司形成了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2013 年 8 月 2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3 年 8 月 2 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的议案 ; 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5 2013 年 8 月 20 日, 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6 2013 年 8 月 21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 2013 年 8 月 21 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 认为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8 2014 年 6 月 24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郭薇等 5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相关规定, 取消该 54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 同时取消已授予该 54 人的股票期权共计 137.20 万份 调整后的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所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346 人, 股票期权数量为 1292.40 万份 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并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完成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公司首次授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239 元 9 2014 年 7 月 22 日,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 公司完成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修订稿 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所涉首次授予 1292.4 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并对外公告 10 2014 年 7 月 25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予 69 名激励对象 158.8 万份股票期权,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7 月 25 日,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2.26 元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 2014 年 7 月 25 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认为预留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12 2015 年 5 月 15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319 人, 注销已离职 27 位被激励人员获授的股票期权 55.7 万份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予 319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 544.148 万份,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首次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完成 2014 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公司首次授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数量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542 元, 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的数量为 2720.74 万份 13 2015 年 5 月 15 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次可行权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14 201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陈卫国 郭大刚 纪江 刘建龙 刘旺 汪洋 王靖文 应隽 于立柱等 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相关规定, 取消该 9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 同时取消已授予该 9 人股票期权共计 35 万份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60 人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 股权激励 ( 股票期权 ) 实施 授予 行权与调整 的规定, 该 35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预留授予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123.8 万份 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并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完成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数量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的预留部分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9.1882 元, 经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期权的数量为 272.36 万份 15 2015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同意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给予 6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 81.708 万份 16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并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完成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的预留部分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9.157 元 ; 对公司首次授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的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511 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7 (1) 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杨玲玲 周路璐二人共计 1.32 万份股票期权在第一次行权期内因个人原因未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正稿 ) 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 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该 1.32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2)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期权的议案 及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 : 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周路璐 杨玲玲 齐书东 孙可 向茂华 王婷等 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相关规定, 取消该 6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 同时取消已授予该 6 人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20.02 万份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54 人,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 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该 20.02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预留部分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170.632 万份 ;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常佳 温慧慧 马晓鸥 凌亚飞四人共计 5.676 万份股票期权在第二次行权期内因个人原因未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正稿 ) 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 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该 5.676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常佳 薛伟 周维 凌亚飞 温慧慧 姜波 徐亚娟 李庆波 靳取 王保新 付强等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正稿 ) 及相关规定, 取消该 11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 同时取消已授予该 11 人剩余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49.368 万份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289 人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正稿 ) 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 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该 49.368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该 289 人原始获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493.480 万份,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496.088 万股 18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延长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延长的议案, 由于受到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事项和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 规定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进行期权行权的影响, 使得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无法在原定可行权期内进行 为了保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顺利进行, 维护被激励人员的权益, 促进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公司决定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 ( 即指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和 第三个行权期 ) 延长至本次股票复牌后 30 个交易日 ( 遇法规规定的不可行权期顺延 ) 内行权完毕 二 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 对乐视网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的相关规定,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计划即行终止 因此, 公司已不具备继续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14,960,880 股和预留部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1,706,320 股 三 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相关权益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的勤勉尽职 四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注销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五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 : 公司收到会计师出具的就 2017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核实上述情况属实, 公司已不具备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 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同意公司注销的相关安排 六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次终止及注销安排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注销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七 律师意见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已就终止事项履行了所需的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 尚需就本次终止事项履行股票期权注销等相关程序, 并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终止事项符合 公司法 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备忘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 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八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