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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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年 10 月 8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案 ) 及其摘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年 11 月 6 日,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0 月 18 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将首次授予激励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我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 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我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JINGTIAN & GONGCHENG

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证券代码:000063   证券简称: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50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本所仅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行权 / 解锁 预留部分第二期行权 / 解锁以及注销 / 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无资格对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大洋电机已向本所说明, 其已提供给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监事会公告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传真 (FAX):( 0791)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华邦 ) 接受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正邦科技 或 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股权激励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并注销的 致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锦天城 ) 受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银江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就银江股份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所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 ) 出

一 本次预留期权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 一 ) 碧水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4 日分别召开碧水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 碧水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 马世豪 刘润堂 李博 ) 已就该 北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调整及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 致 :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相关事项 相关事项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海信科龙已经提供了本所及经办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海信科龙提供给本所及经办律师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 并无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 本所仅就与本次注销有关的法律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WHJ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 金深法意字 [2016] 第 010 号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金诚同达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德恒 / 本所 公司 / 网宿科技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指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指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 7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 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6 年激励计划 及摘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以下简称 授权议案 ) 以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致 :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 致 :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颁布的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首期 800 万股限制性

<4D F736F F D20C9CFCDF832A3BAB1B1BEA9CAD0CCECD4AA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B5DAB6FEC6DAB9C9C6B1C6DAC8A8BCA4C0F8BCC6BBAECADAD3E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2D D66696E616C2E646F6378>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附件:

年 5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年 5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告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年 8 月 14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2. 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巨潮资讯网站及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自 2017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止 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无反馈记录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于 2017 年

田阳 董事 % 0.06% 刘玉生 常务副总经理 % 0.07%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 ( 含控股子公司, 共 % 2.92% 人 ) 预留授予 5

年 2 月 21 日,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或 第二期激励计划 ) 调整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979 万份, 其中首次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价格为 元 / 股, 预留 555 万股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3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9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 27 万股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

<4D F736F F D20C9CFBAA3CAD0BDF5CCECB3C7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C9CFBAA3B3C7B5D8BDA8C9E8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FDED6C6D0D4B9C9C6B1BCA4C0F8BCC6BBAECADAD3E8CFDED6C6D0D4B9C9C6B1CFE0B9D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CAE92

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3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4 月 1 日发出了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修订稿 ) 及其它事项 2013 年 4 月 19 日, 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

以及 考核办法 等议案 年 9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并取消一名激励对象资格 对授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5]3131 号文 关 于核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下称 : 公司或本公司 )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410,558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16]26 号文同意, 公司 410,558 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将于 2016 年 2 月 4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 广汽转债, 债券代 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广汽转债 自 2016 年 7 月 22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 (3)2017 年 3 月 13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

王晓林 财务总监 % 0.016% 聂嘉宏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 0.016% 孙殿昌 副总经理 % 0.016% 周兴 副总经理 % 0.016%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 ( 共 427 人 ) 1, % 1.84% 预留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金地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其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 综上所述, 我们同意将 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摘要的议案 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 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2018 年 6 月 4 日, 公司披露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 以 6 月 11 日为股权登记日,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3 元 ( 含税 ), 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 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0,213,426,150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4 年 05 月 23 日 当日, 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年 07 月 16 日, 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联讯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本次实施 2017 年限

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 ) ), 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原因确认的 万份股票期权及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

证券代码:0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鉴于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前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股票期权共计 27,200 股, 因此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800 万股 ( 其中首次授予 万股, 预留 61.5 万股 ) 调整为 万股 ( 其中首次授予 万股, 预留 61.5 万股 )

年 7 月 7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按照 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 以下简称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的规定, 办理 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和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年 4 月 10 日, 公司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及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致 :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里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号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年 4 月 29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银江股份

年 8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为 49 人, 授予股票期权总额为 5 万份,

3 为出具本, 本所律师已经得到恒华科技如下保证 : 恒华科技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所必须的 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有关材料上的签名和 / 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 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 均不存在虚假内容和重大遗漏 4 本仅供公司为本次授予之目的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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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04 证券简称 : 乐视网公告编号 :2018-084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2018 年 4 月 27 日, 公司披露了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以下简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对乐视网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无法表示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的相关规定,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计划即行终止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乐视网 或 上市公司 ) 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乐视网信息技术(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期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3 年 2 月 25 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3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 公司形成了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2013 年 8 月 2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3 年 8 月 2 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的议案 ; 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5 2013 年 8 月 20 日, 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6 2013 年 8 月 21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 2013 年 8 月 21 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 认为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8 2014 年 6 月 24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期权数量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郭薇等 5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相关规定, 取消该 54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 同时取消已授予该 54 人的股票期权共计 137.20 万份 调整后的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所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346 人, 股票期权数量为 1292.40 万份 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并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完成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公司首次授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239 元 9 2014 年 7 月 22 日,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 公司完成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修订稿 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所涉首次授予 1292.4 万份期权的登记工作并对外公告 10 2014 年 7 月 25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予 69 名激励对象 158.8 万份股票期权,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7 月 25 日,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2.26 元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 2014 年 7 月 25 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认为预留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同意激励对象按照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12 2015 年 5 月 15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319 人, 注销已离职 27 位被激励人员获授的股票期权 55.7 万份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予 319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 544.148 万份,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首次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完成 2014 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公司首次授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数量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542 元, 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期权的数量为 2720.74 万份 13 2015 年 5 月 15 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次可行权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14 201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陈卫国 郭大刚 纪江 刘建龙 刘旺 汪洋 王靖文 应隽 于立柱等 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相关规定, 取消该 9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 同时取消已授予该 9 人股票期权共计 35 万份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60 人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 股权激励 ( 股票期权 ) 实施 授予 行权与调整 的规定, 该 35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预留授予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123.8 万份 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并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完成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数量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的预留部分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9.1882 元, 经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期权的数量为 272.36 万份 15 2015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同意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给予 60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 81.708 万份 16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并于 2016 年 5 月 3 日完成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的预留部分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9.157 元 ; 对公司首次授出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的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511 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7 (1) 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杨玲玲 周路璐二人共计 1.32 万份股票期权在第一次行权期内因个人原因未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正稿 ) 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 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该 1.32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2)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期权的议案 及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期权的议案 : 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周路璐 杨玲玲 齐书东 孙可 向茂华 王婷等 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相关规定, 取消该 6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 同时取消已授予该 6 人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20.02 万份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54 人,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 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该 20.02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预留部分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 170.632 万份 ;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常佳 温慧慧 马晓鸥 凌亚飞四人共计 5.676 万份股票期权在第二次行权期内因个人原因未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正稿 ) 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 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该 5.676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由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常佳 薛伟 周维 凌亚飞 温慧慧 姜波 徐亚娟 李庆波 靳取 王保新 付强等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正稿 ) 及相关规定, 取消该 11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 同时取消已授予该 11 人剩余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 49.368 万份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289 人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正稿 ) 及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 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该 49.368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该 289 人原始获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2,493.480 万份,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496.088 万股 18 2017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延长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延长的议案, 由于受到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事项和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 规定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进行期权行权的影响, 使得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无法在原定可行权期内进行 为了保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顺利进行, 维护被激励人员的权益, 促进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公司决定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 ( 即指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和 第三个行权期 ) 延长至本次股票复牌后 30 个交易日 ( 遇法规规定的不可行权期顺延 ) 内行权完毕 二 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 对乐视网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的相关规定,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计划即行终止 因此, 公司已不具备继续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14,960,880 股和预留部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1,706,320 股 三 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相关权益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的勤勉尽职 四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注销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五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 : 公司收到会计师出具的就 2017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核实上述情况属实, 公司已不具备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 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同意公司注销的相关安排 六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次终止及注销安排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注销第二期股

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七 律师意见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已就终止事项履行了所需的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 尚需就本次终止事项履行股票期权注销等相关程序, 并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终止事项符合 公司法 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备忘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 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八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