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075 股票简称 : 沙钢股份公告编号 : 临 2017-03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在 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 会议召开的日期 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 4 月 17 日 ( 星期一 )13:3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17 年 4 月 16 日 2017 年 4 月 17 日 其中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7 日 9:30 至 11:30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6 日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 4 楼 7 号会议室 3 现场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73,160,52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249%, 其中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73,160,527 股, 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 1 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5 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6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924,288,801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持有公司 448,871,726 股股份, 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回避了表决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338,900,401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 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8 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了何春生先生 钱正先生 王振林先生 杨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了王则斌先生 于北方女士 徐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七人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三年 (2017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16 日止 ) 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单一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8.1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1.1 关于选举何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1.2 关于选举钱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1.3 关于选举王振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8.1.4 关于选举杨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2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1 关于选举王则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2.2 关于选举于北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
8.2.3 关于选举徐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 审议通过了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了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 庄英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建龙先生 丁松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以上五人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任期三年 (2017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16 日止 )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9.1 关于选举连桂芝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338,900,401 股, 占出 6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 关于选举高文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9.3 关于选举庄英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 公司独立董事葛敏女士 王则斌先生 黄雄先生分别作了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全文已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史克通律师 叶正义律师现场见 7
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 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 公司法 和 股东会议规则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