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子公司 ( 二 ) 业绩承诺情况根据 2014 年 7 月 7 日公司与屹通信息原股东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本次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45,080 万元 屹通信息原股东对未来三年作出了业绩承诺 : 屹通信息全体股东向东方国信承诺 : 屹通信息 2014 年 2015 年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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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1 月 2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彭建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文件 年 11 月 9 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北辰德科技的股东变更, 北辰德科技的股东及出资情况

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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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修订稿)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

目 录 审核报告 公司关于深圳市集银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1-3

资产负债表

协议和 利润补偿协议, 张威承诺西安习悦 2015 年 2016 年和 2017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80 万元 760 万元和 1,050 万元 上述净利润是指标的资产在利润补偿期内每年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经具有证券 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 除非另有说明,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中南重工 上市公司 公司 本公司指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南集团 控股股东指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辉煌 标的资产 指 大唐辉煌传媒有限公司 ( 由大唐辉煌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而来 ) 交易标的指大唐辉煌 100% 股权

3,500 万元 4,500 万元和 5,500 万元 虽有上述利润承诺, 但双方确认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乙方仅需对拟购买资 产所对应部分的承诺利润 ( 即承诺利润的 83.87%) 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 ( 二 ) 盈利承诺补偿期限 双方同意, 乙方对甲方实施盈利补偿的期间为 2015 年度

2014 年 11 月 21 日,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省广股份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4]1211 号文 关于核准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向祝卫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核准省广股份向祝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的说明 已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业绩承诺情况 五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

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16] 第 号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贵公司 ) 编制的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12)001号

关于购买国广光荣100%股权的公告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 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二三四五 / 公司 / 上市公司二三四五网络本次交易 / 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对方补偿承诺人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 : )( 曾用名 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

具体的承诺净利润数见下表 : 单位 : 万元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承诺净利润 18,000 32,000 46,800 利润补偿期间内, 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美生元净利润实现数进行审计并出具 专项审计报告, 承诺净利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

英威腾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一 ) 业绩承诺 : 杨阳 李长军承诺博韩伟业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净利润 ( 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下同 ) 分别不低于 7,500 万元 9,800 万元 13,500 万元及 15,550 万元 交易完成后, 由公司

2017 年度, 根据 关于上海大郡动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和信专字 (2018) 第 号 ), 上海大郡 2017 年度扣除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而产生的激励费用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万元 2017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本次交易对价由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支付, 其中, 以现金方式支 付 26, 万元,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40, 万元, 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元 / 股, 共计发行 21,579,653 股,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交易对方 总对价金额 ( 万元 ) 比例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 除非文义载明, 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 江特电机 上市公司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本次股权收购本核查意见 江特电机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九龙汽车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江特电机通过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017 年 4 月 7 日, 安洁科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18) 京会兴专字第 号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审核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合众思壮公司 ) 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

( 二 ) 资产交割过户情况 2015 年 10 月 15 日, 标的公司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名称由 川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 川开电气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并领取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P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 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3 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深圳众 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00% 股东权益价值减值测试报告 1-4

关于2009 年度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12)001号

证券代码:300037股票简称:新宙邦公告编号: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17) 京会兴专字第 号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审核了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合众思壮公司 ) 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中科雅图信息技术有限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点 9:30 分召开地点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4D F736F F D D B9D8D3DAB9ABCBBED6D8B4F3D7CAB2FAD6D8D7E9B9BAC8EBD7CAB2FA C4EAB6C8D2B5BCA8B3D0C5B5CAB5CFD6C7E9BFF6BCB0D2B5BCA8B2B9B3A5B7BDB0B8BCB0D6C2C7B8B9ABB8E6>

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年 4 月, 公司向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7 位对象发行 252,525,252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6 年 4 月 15 日, 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已完成登记和发行工作, 公司总股份增至 4,368,416,75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

( 一 ) 股份补偿交易对方首先以股份方式对黄河旋风进行补偿 1 交易对方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 =(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 ) 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 已补偿股份数量 其中,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4

审计报告

年度, 该等盈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为王伟权 彭小玲 二 业绩承诺情况和补偿条款 2016 年 1 月 12 日, 公司取得玲涛光电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玲涛光电 100% 的股权已过户至瑞丰光电名下, 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公司与彭小玲 王伟权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

度 2 预测净利润根据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 ( 普通合伙 )( 以下简称 海地人 ) 为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磷化集团 ) 所拥有的纳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范围的 12 宗采矿权和 4 宗探矿权 ( 以下简称 矿业权资产 ) 出具的 采矿权评估报告 和 探矿权评估报告 及相关附件,

公司 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可见 2017 年 12 月 21 日的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上的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 同时

我们认为, 长荣股份上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73 号 ) 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市力群印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7 2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2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中企华 ) 已于 2014 年月日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 2014 第 3118 号的 评估报告书 该 评估报告书 分别采取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最终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收益法的评

xx有限公司

亿辉博远承诺玩蟹科技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 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分别不低于 1.2 亿元 1.6 亿元 2 亿元 2.4 亿元 ( 三 ) 上游信息 70% 股权交易的盈利承诺情况根据上游信息交易对方与掌

3 其他已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2016 年 3 月 28 日, 唐港实业取得唐山市国资委对本次评估报告的核准文件 2016 年 6 月 13 日, 唐港实业取得唐山市国资委对更换签字评估师后重新出具的评估报告的核准文 件 2016 年 4 月 12 日, 河北省国资委出具 关于唐山港口实业集团与

商誉减值测试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广会专字 [2018]G 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审核了后附的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鹏飞 ) 管理层编 制的 关于收购博韩伟业 ( 北京 ) 科技有限公司商誉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值测试情

目 录 序号内容页码 1 审核报告 股东权益减值测试报告 3-9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7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信永中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

-

梅合计 8 名英飞拓系统股东 ( 以下简称 交易对方 ) 签署的 业绩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如下 : 英飞拓系统全体股东承诺 : 英飞拓系统业绩承诺期即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内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考核净利润不低于以下目标 : 2015 年 :2,300 万元 2016 年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0,971,68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 代表股份 804,9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 3 公司部分董事

陕西新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现金补偿 根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业绩考核期各年度的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 年度业绩补偿方式 业绩实现程度 =( 实际净利润 / 当年承诺净利润 )x100% 承诺方盈利补偿措施 100% 以上无 95% 以上, 低于 100% 同下述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业绩补偿措施, 上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张华民 高绪文 柴文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 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建新 副总经理周中杰因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 公司其余高级管理人员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2) 标的资产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18] 第 ZG10953 号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审核了后附的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久其软件 ) 管理层编制的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以下简称 本协议 ) 由以下各方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青岛签署 : 甲方 :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东软载波 发行人 或 公司 ) 住所 : 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 16 号甲 法定代表人 : 崔健 乙方 :

份购买相关资产, 向三十所非公开发行 10,887,028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此次发行的股份即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 2014 年 6 月 24 日, 四川蜀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四川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四川发展 )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14 年 12 月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承诺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 目录页次 一 审核报告 1-2 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承诺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3-7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 股份有限公司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2.03 议案名称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 A 股 70,918,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2015 年 11 月 6 日, 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2015 年 11 月 13 日,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江西联创电子的股东变更, 并签发了新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江西联创电子 100% 股权已过户

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来源 : 巨潮网 ) 公司于 2016 年 06 月 03 日发布 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 : ), 自该公告日起因该重大事项股票暂停转让, 公司应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重大事项

2

证券代码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7 月 4 日, 新奥股份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并于次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13 年 11 月 15 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2014 年 3 月 14 日上市公司与王靖等 37 名自然人及大唐控股等 20 家机构签订的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 以下简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 以及 2014 年 3 月 14 日上市公司与王靖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宁 蒋伯峰 刘

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 程 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董事朱松青 独立董事张保华 独立董事何德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

电广传媒重组法律意见书

原财务报告与申报财务报告差异说明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天达环保)

声明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规定 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 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按照行业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美居行房屋销售策划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本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 书面资料 业务经营数据等由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科大智能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及相关方提供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015 年 7 月 20 日, 科

已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并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 标的资产交付与过户 新增股份登记与上市等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公司将视市场情况择机启动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工作 二 重大资产重

特别提示 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二 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38,026,101 股, 不考虑后续配套融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536,940,567 股 三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中国证

证券代码:300037股票简称:新宙邦公告编号: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电话 (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18] 第 ZA12987 号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我们接受委托, 对后附的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贵公司 ) 管理层编制的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300166 证券简称 : 东方国信公告编号 :2016-020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子公司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情况说明 ( 一 ) 公司收购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2014 年 6 月 19 日, 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称 屹通信息 ) 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与战略投资方实施并购整合的议案 2 2014 年 7 月 7 日,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 <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的议案 3 2014 年 7 月 7 日, 东方国信与陈益玲 章祺 何本强签署了关于屹通信息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4 年 7 月 16 日, 东方国信与陈益玲 章祺 何本强签署了关于屹通信息的 发行股份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盈利预测补充协议 4 2014 年 10 月 29 日,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 并于 2014 年 12 月 5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 证监许可 2014 1305 号 ) 5 2014 年 12 月 10 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屹通信息的股东变更并签发了新的 营业执照 ( 注册号 :310114001103757), 交易完成后屹通信息的股东由陈益玲 章祺 何本强和上海屹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海屹隆 ) 变成东方国信, 公司直接持有屹通信息 100% 股权, 屹通信息成为公司的全 第 1 页

资子公司 ( 二 ) 业绩承诺情况根据 2014 年 7 月 7 日公司与屹通信息原股东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本次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45,080 万元 屹通信息原股东对未来三年作出了业绩承诺 : 屹通信息全体股东向东方国信承诺 : 屹通信息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 4,550 万元 5,915 万元 ( 若交割日推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之后, 则盈利承诺期间相应顺延, 屹通信息全体股东承诺屹通信息 2017 年度净利润以评估报告中预测净利润为准, 即 6,276.90 万元 ) 以上净利润应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各方同意确定屹通信息全体股东共同及分别承诺 : 屹通信息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的净利润 3,500 万元 4,550 万元 5,915 万元 ( 若交割日推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之后, 则盈利承诺期间相应顺延, 认购人承诺屹通信息 2017 年度净利润为 6,276.90 万元 ) 如果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上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认购人应就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对东方国信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方式仍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 4 条规定对东方国信予以补偿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 =(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 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发行价 - 已补偿股份数量 (1) 净利润数为 : 屹通信息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计算依据的净利润数 (2)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 : 屹通信息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补偿年度期末承诺净利润数的累计值 (3)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为 : 屹通信息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补偿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的累计值 (4) 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为 : 屹通信息承诺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合计值 第 2 页

(5) 已补偿股份为 : 屹通信息全体股东在承诺年度, 已经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并已实施了补偿的股份总数 (6) 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屹通信息全体股东取得的新股总数, 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 按 0 取值 3 假如东方国信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 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 :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 (1+ 转增或送股比例 ) 4 若东方国信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 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 计算公式为 : 返还金额 = 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 应回购注销或无偿划转的股份数量 5 屹通信息当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 东方国信董事会应按照前述第 2 条的计算公式确定认购人当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发出召开审议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股东大会通知, 若东方国信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的议案, 东方国信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回购方案并注销所回购的股份 6 若股东大会未通过向认购人定向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东方国信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认购人, 则认购人将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尽快取得所需要的批准, 并在符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和规则的前提下, 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赠送给东方国信上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除认购人之外的其他股东, 股权划转登记日由东方国信届时另行确定, 除认购人之外的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认购人持有的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数后东方国信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7 业绩承诺期累计股票补偿数量以东方国信向认购人支付的股票总数( 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 ) 为上限, 股票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认购人以现金方式支付 应补偿的现金金额 = 不足补偿的股份数量 发行价 ; 其中不足补偿股份数量 = 应补偿的股份数 - 已补偿的股份数 ; 认购人应在董事会作出补偿决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认购人各自持有屹通信息的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东方国信指定账户进行补足 ( 三 )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第 3 页

1 屹通信息 201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屹通信息 201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 36,902,565.03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36,170,660.60 元,2014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2014 年度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 36,170,660.60 元, 已完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中关于 2014 年度业绩承诺的约定 注 : 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口径不包括 2014 年 5 月 30 日评估增值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 2 屹通信息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屹通信息 201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 45,961,402.94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45,961,402.94 元,2015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2015 年度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 45,961,402.94 元, 已完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中关于 2015 年度业绩承诺的约定 注 : 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口径不包括 2014 年 5 月 30 日评估增值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 二 子公司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和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情况说明 ( 一 ) 公司收购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和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2013 年 7 月 14 日, 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科瑞明 ) 召开股东会,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梁洪 武文袈 刘岩将其持有的科瑞明 100% 股权转让予公司 2 2013 年 7 月 31 日, 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北科亿力 ) 召开股东会,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邢洪海 程树森 贾振丽 霍守锋 李永杰 赵宏博 田佳星 王可将合计持有的北科亿力 100% 股权转让予公司 3 2013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了 关于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 第 4 页

限公司 100% 股权和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同日, 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和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4 2013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 关于以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和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5 201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和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6 2013 年 11 月 1 日, 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 7 2013 年 12 月 9 日, 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8 2013 年 12 月 27 日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北科亿力 科瑞明分别领取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同日, 公司已完成与北科亿力和科瑞明原股东必要的产权交接手续, 取得北科亿力和科瑞明的控制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月 10 日, 北科亿力 科瑞明分别出具工商查询档案, 北科亿力 科瑞明股东信息已变更为本公司, 本次交易工商变更完成 2013 年 1 月 13 日, 本公司发布关于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9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交易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和 证券持有人名册 东方国信已办理完毕新增股份 11,753,488 股的登记手续 ( 二 ) 业绩承诺情况根据 2013 年 10 月 9 日公司与北科亿力 科瑞明原股东签署的 现金及发行 第 5 页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收购价格为科瑞明 100% 股权作价人民币 5,000.00 万元, 北科亿力 100% 股权作价人民币 16,000.00 万元 根据 2013 年 10 月 9 日公司与北科亿力 科瑞明原股东签署的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原股东对未来三年作出了业绩承诺 : 科瑞明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 800 万元以及 1,000 万元 ; 北科亿力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 1,800.00 万元和 2,200.00 万元 以上净利润为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 科瑞明和北科亿力 2013 年至 2015 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应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 否则北科亿力 科瑞明原股东应按照规定对公司予以补偿, 即公司有权以 1 元的总价格回购北科亿力 科瑞明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 北科亿力 科瑞明原股东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即补偿股份数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 =(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 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标的资产交易作价 发行价 - 已补偿股份数量 ( 三 ) 科瑞明和北科亿力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 2013 年度科瑞明 2013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04.47 万元, 已完成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的约定 北科亿力 2013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552.37 万元, 已完成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的约定 2 2014 年度科瑞明 2014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873.2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873.48 万元, 已完成当年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的约定 北科亿力 2014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2,022.34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032.79 万元, 已完成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的约定 注 : 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口径不包括 2013 年 6 月 30 日评估增值 第 6 页

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 3 2015 年度科瑞明 2015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1,226.3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226.52 万元, 已完成当年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的约定 北科亿力 2015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2,671.49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670.64 万元, 已完成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的约定 注 : 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口径不包括 2013 年 6 月 30 日评估增值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 东方国信以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 股权事宜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东方国信收购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 2014 年度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3,500.00 万元, 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617.07 万元, 达到了业绩承诺, 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无需返还股权转让价款 (2) 东方国信以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事宜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东方国信收购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2013 年度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1,500.00 万元, 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552.37 万元,2014 年度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1,800.00 万元, 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032.79 万元, 达到了业绩承诺, 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无需返还股权转让价款 (3) 东方国信以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 100% 股权事宜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东方国信收购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承诺 2013 年度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600 万元, 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04.47 万元,2014 年度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800 万元, 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873.48 万元, 达到了业绩承诺, 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原股东无需返还股权转让价款 四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 经核查, 公司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 ( 北科亿力和科瑞明 )2013 年度 2014 年度实现 第 7 页

的净利润均超过盈利承诺水平, 盈利预测承诺已经实现, 各发股对象关于拟购买资产 2013 年度 2014 年度的业绩承诺均得到了有效履行, 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 经核查, 公司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 东方国信以现金和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 股权事宜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东方国信收购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 2014 年度应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3,500.00 万元, 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617.07 万元, 达到了业绩承诺, 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无需返还股权转让价款 五 审计机构专项审核情况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公司 2014 年度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认为 : 东方国信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东方国信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 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方国信发行股份购买北科亿力及科瑞明项目 201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 第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