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55 证券简称 : 神州信息公告编号 :2018-003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14 年和 2016 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5,922,10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19 日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需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证监会公告 [2017] 9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规范性文件对关于大股东 特定股东 董监高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 2014 年和 2016 年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 一 )2014 年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情况 2014 年 11 月 25 日,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神州信息 或 公司 )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健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4]1258 号 ), 根据该核准文件, 核准本公司向冯健刚发行 6,073,988 股股份 向王宇飞发行 5,540,462 股股份 向张丹丹发行 1
4,432,369 股股份 向贺胜龙发行 3,078,033 股股份 向王正发行 820,809 股股份 向蒋云发行 287,283 股股份 向王建林发行 287,283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并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上市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20,520,227 股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中, 有关贺胜龙的股权分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 发行股份购买 发行数量 序号 资产的发行对象 ( 股 ) 1 贺胜龙 3,078,033 限售期贺胜龙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 15% 中农信达股权中,6%( 对应中农信达出资额为 30 万元 ) 系于 2012 年 6 月取得, 上市公司同意就该等股权向贺胜龙全部支付股份对价, 贺胜龙获得的该部分神州信息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 贺胜龙所持的其余 9% 中农信达股权 ( 对应中农信达出资额为 45 万元 ) 系于 2014 年 4 月取得, 上市公司同意就该等股权中的 50% ( 对应中农信达出资额为 22.5 万元 ) 向贺胜龙支付现金对价, 并对该等股权的其余 50%( 对应中农信达出资额为 22.5 万元 ) 支付股份对价, 贺胜龙就此获得的神州信息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合计 3,078,033 - 注 : 1 2015 年 9 月 22 日, 上市公司 2015 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458,905,958 股变更为 917,811,916 股 贺胜龙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由 3,078,033 股变更为 6,156,066 股 2 2016 年 1 月 6 日, 贺胜龙上述限售股份中的 3,517,752 股限售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编号 :2016-001) ( 二 )2016 年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情况 2016 年 11 月 2 日,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神州信息 或 公司 或 发行人 )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程艳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 2517 号 ), 根据该核准文件, 核准本公司程艳云发行 8,527,926 股股份 向吴冬华发行 7,735,638 股股份 向南京博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2,808,225 股股份 向上海瑞经达创业投资有限公 2
司发行 757,395 股股份 向南京明通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发行 838,887 股股份 向陈大龙发行 716,097 股股份 向李晶发行 715,698 股股份 向吴秀兰发行 705,251 股股份 向常杰发行 119,349 股股份 向王计斌发行 105,308 股股份 向施伟发行 63,185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3,086,172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方案和申购簿记情况,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25.57 元 / 股, 发行数量为 22,526,398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575,999,996.86 元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分别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 日, 信永中和出具 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报告 (XYZH/2016 BJA10720), 根据该报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1 日止,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收到神州信息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5,999,996.86 元 2016 年 12 月 2 日,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用 15,000,000 元后的资金 560,999,996.86 元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16 年 12 月 5 日, 信永中和出具了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2 日验资报告 (XYZH/2016BJA10718), 根据该报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2 日, 神州信息已收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后汇入的募集资金净额 560,999,996.86 元 ( 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 15,000,000 元 ),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 22,526,398 元, 增加资本公积为 538,473,598.86 元 2016 年 12 月 6 日, 公司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 增发股份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公司总股本由 917,811,916 股增加至 963,431,273 股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 上海瑞经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 以下简称 认购人 ) 的认购数量及限售期如下 : 3
序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 股 ) 限售期 1 上海瑞经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57,395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序号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获配数量 ( 股 ) 获配金额 ( 元 ) 限售期 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19,749 89,999,981.93 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46,499 59,999,979.43 3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61,008 180,549,974.56 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19,749 89,999,981.93 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54,399 95,999,982.43 6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24,994 59,450,096.58 小计 22,526,398 575,999,996.86 合计 23,283,793 575,999,996.86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承诺人承诺类别承诺内容 贺胜龙 贺胜龙 贺胜龙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关于资产权属的承诺 交易对方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 贺胜龙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 15% 中农信达股权中,6%( 对应中农信达出资额为 30 万元 ) 系于 2012 年 6 月取得, 上市公司同意就该等股权向贺胜龙全部支付股份对价, 贺胜龙获得的该部分神州信息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 贺胜龙所持的其余 9% 中农信达股权 ( 对应中农信达出资额为 45 万元 ) 系于 2014 年 4 月取得, 上市公司同意就该等股权中的 50%( 对应中农信达出资额为 22.5 万元 ) 向贺胜龙支付现金对价, 并对该等股权的其余 50%( 对应中农信达出资额为 22.5 万元 ) 支付股份对价, 贺胜龙就此获得的神州信息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人所持中农信达等股份, 本人确认, 本人已依法履行全部出资义务, 该等股份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均已按时足额出资到位 ; 本人依法拥有该等股份的全部法律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占有 使用 收益及处分权 ; 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资产权属清晰, 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 不存在质押 抵押 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 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 查封 拍卖本人持有该等股份之情形 ; 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前, 除中农信达及其下属子公司外, 本人在本次交易前未从事其他与中农信达相同 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 包括但不限于以投资 合作 承包 租赁 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上述业务 ), 亦未在相关单位工作或任职 本人承诺,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 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承诺时限 36 个月分期解除限售 长期有效 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 贺胜龙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数为 6,156,066 股, 其中 3,517,752 股限售股份已于 2016 年 1 月 6 日上市流通 ; 其余限售股份无违反承诺情形 截至目前,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
贺胜龙 贺胜龙 贺胜龙 关于土地确权合同相关情况的承诺 交易对方关于无违法行为的确认 交易对方关于业绩及补偿的承诺 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 如在上述期间, 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 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 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若中农信达就上述确权合同未按照政府采购法 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相关签约程序而遭受任何行政处罚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导致中农信达利益因此受到减损, 冯健刚 王宇飞 张丹丹 贺胜龙 王正 蒋云及王建林承诺将对中农信达进行补偿, 以保证中农信达利益不受到任何损失, 冯健刚 王宇飞 张丹丹 贺胜龙 王正 蒋云及王建林将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若中农信达就上述确权合同未按照政府采购法 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相关签约程序而导致该等确权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其他任何方面对中农信达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冯健刚 王宇飞 张丹丹 贺胜龙 王正 蒋云及王建林承诺将对中农信达进行补偿 ( 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费用支出等 ), 以保证中农信达利益不受到任何损失, 冯健刚 王宇飞 张丹丹 贺胜龙 王正 蒋云及王建林将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签署之日, 本人在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中农信达全体股东承诺中农信达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450.00 万元 6,675.00 万元 10,012.50 万元 若中农信达未达成业绩承诺, 则中农信达股东需要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1 有关补偿义务按以下顺序履行 : (1) 承诺期内累计应补偿金额未超过管理层股东取得的本次交易对价总额 ( 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及现金分红 ), 则应由管理层股东依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履行利润补偿义务 管理层股东各自应承担的补偿责任按照本次交易中各自所获得的对价占管理层股东合计所获对价的比例计算 (2) 承诺期内累计应补偿金额超过管理层股东取得的本次交易对价总额 ( 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及现金分红 ), 则超出部分由贺胜龙 王正承担 贺胜龙 王正各自应承担的补偿责任按照本次交易中各自所获的对价占二人合计所获对价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2 中农信达在承诺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中农信达全体股东有权选择以股份或者现金或者股份与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对实现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期累计补偿额以神州信息向中农信达全体股东支付的本次交易对价总额为上限 ( 含转增和送股的股份及现金分红 ) 3 减值测试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 神州信息将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如期末标的资产减值额 > 已补偿股份总数 发行价格 + 已补偿现金总金额, 则中农信达全体股东可选择以股份 现金或股份与现金结合的方式向神州信息支付该等补偿 就上述资 长期有效 长期有效 36 个月 1)2014 年度, 标的资产利润实现数合计为 5,157.80 万元, 承诺利润数为 4,450.00 万元, 盈利预测完成率为 115.91% 2)2015 年度, 标的资产利润实现数合计为 7,088.21 万元, 承诺利润数为 6,675.00 万元, 盈利预测完成率为 106.19% 3)2016 年度, 标的资产利润实现数合计为 9,114.58 万元, 承诺利润数为 10,012.50 万元, 盈利预测完成率为 91.03% 4) 承诺期限内, 标的资产累计利润实现数合计为 21,360.59 万元, 累计承诺利润数 21,137.50 万元, 盈利预测完成率为 101.06% 5)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重组购买资产业绩承诺的考核期已满, 并已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 关于对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价值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17BJA10428), 中同华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 (2017) 第 125 号 资产评估报告 及其评估说明,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农信达股东权益评 5
上海瑞经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锁定期承诺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的承诺 关于本次交易其他相关事项的承诺 产减值额进行补偿时, 应优先由 5 名管理股东履行补偿义务 ; 如 5 名管理层股东累计支付的利润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之和已超出 5 名管理层股东取得的本次交易对价总额 ( 含转增和送股的股票及现金分红 ), 则就尚未支付的减值测试补偿差额部分, 应由 5 名管理层股东以外的中农信达股东履行补偿义务 交易对方各自承担的补偿责任参照 利润补偿协议 第四条的约定确定 具体关于盈利与减值补偿的相关约定可参见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9 日公告的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 修订稿 )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期的规定 2017 年 12 月 28 日 1 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 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 所有文件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3 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 协议 安排或其他事项 ; 4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长期有结论以前, 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效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 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 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也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2 本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违反诚信的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3 本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长期有效 估结果计人民币 107,600.00 万元, 高于重组当时作价 71,000 万元, 中农信达资产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生减值 综上所述, 交易对方已经完成本次交易承诺期限内标的资产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的累计业绩承诺, 本次重组购买资产业绩承诺的考核期已满, 标的资产已进行减值测试且没有发生减值, 不需要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因此, 上述业绩承诺已履行完毕 履行完毕 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6
4 本人已经履行了华苏科技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出资义务, 该等股份出资已全部足额到位, 通过受让取得的股权其转让价款均依约付清 ; 该等股份的资产权属清晰, 不存在信托持股 委托持股等任何权属纠纷, 亦不存在其他任何潜在法律权属纠纷 ; 该等股份不存在质押 抵押 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 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 查封 拍卖该等股份之情形 ; 本人依法拥有该等股份的占有 使用 收益及处分权, 该等股份的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锁定期承诺 1 发行人此次向本认购人发行的新股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 本认购人与发行人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 ) 规定的关联关系 3 本认购人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 监事 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7 年 4 本认购人与独立财务顾问 ( 主承销商 ) 长江证 12 月 28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日 5 本认购人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后, 获得配售后股份在其锁定期内其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该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 如有 ) 本认购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履行本承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并积极配合发行人办理该等股份的锁定手续 履行完毕 承诺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 月 19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量为 25,922,10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 3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的股东及持有人共计 8 名, 证券账户数为 33 户 序号 4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股东全称 发行数量 ( 股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剩余有限售股份数量 ( 股 ) 1 - 贺胜龙 2,638,314 2,638,314 2,638,314 0.27% 0 2 3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瑞经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大华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大华鼎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基金 - 平安银行 - 米多 ( 北京 )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57,395 757,395 757,395 0.08% 0 1,471,517 1,471,517 1,471,517 0.15% 0 294,303 294,303 294,303 0.03% 0 176,581 176,581 176,581 0.02% 0 7
4 5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 - 包商银行 - 前海结算资产管理 ( 深圳 ) 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 - 平安银行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嘉实惠泽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基金 - 平安银行 - 天弘金汇 - 弘安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天弘基金 - 宁波银行 - 山东民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 - 平安银行 - 厦门国际信托 - 厦门信托 - 钱塘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天弘基金 - 平安银行 - 天津信托 - 天津信托 - 弘盈 4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九泰锐智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九泰锐丰定增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基金 - 招商证券 - 九泰基金 - 泰增战略 18 号资产管理计划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九泰基金 - 民生银行 - 九泰基金 - 锐金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九泰基金 - 工商银行 - 九泰基金 - 锐盈定增 2 号资产管理计划九泰基金 - 中信证券 - 九泰基金 - 锐牛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九泰基金 - 工商银行 - 九泰基金 - 锐盈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九泰基金 - 广发银行 - 九泰基金 - 锐安定增 2 206,012 206,012 206,012 0.02% 0 176,581 176,581 176,581 0.02% 0 3,519,749 3,519,749 3,519,749 0.37% 0 195,541 195,541 195,541 0.02% 0 391,083 391,083 391,083 0.04% 0 2,346,500 2,346,500 2,346,500 0.24% 0 586,625 586,625 586,625 0.06% 0 430,192 430,192 430,192 0.04% 0 782,167 782,167 782,167 0.08% 0 2,737,583 2,737,583 2,737,583 0.28% 0 1,095,033 1,095,033 1,095,033 0.11% 0 391,083 391,083 391,083 0.04% 0 391,083 391,083 391,083 0.04% 0 391,083 391,083 391,083 0.04% 0 136,879 136,879 136,879 0.01% 0 175,987 175,987 175,987 0.02% 0 170,121 170,121 170,121 0.02% 0 234,650 234,650 234,650 0.02% 0 8
号资产管理计划 7 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 - 中信证券 - 九泰基金 - 锐盈定增 6 号资产管理计划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云南信托 大西部丝绸之路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财通多策略福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财通多策略福瑞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 - 工商银行 - 上海向日葵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 工商银行 - 上海允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 工商银行 -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 平安银行 - 无锡易君甲号股权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财通基金 - 工商银行 - 小牛定增 4 号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 工商银行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5,147 125,147 125,147 0.01% 0 2,346,499 2,346,499 2,346,499 0.24% 0 1,564,333 1,564,333 1,564,333 0.16% 0 762,612 762,612 762,612 0.08% 0 58,662 58,662 58,662 0.01% 0 195,542 195,542 195,542 0.02% 0 625,733 625,733 625,733 0.06% 0 78,217 78,217 78,217 0.01% 0 78,217 78,217 78,217 0.01% 0 391,083 391,083 391,083 0.04% 0 合计 25,922,107 25,922,107 25,922,107 2.69% 0 四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本次变动数股数比例 (%) 股数比例 (%) 一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3,932,581 7.67-25,922,107 48,010,474 4.98 二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89,498,692 92.33 25,922,107 915,420,799 95.02 三 股份总数 963,431,273 100.00-963,431,273 100.00 五 其他事项 ( 一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也未对其发生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 ( 二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9
六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一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中贺胜龙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贺胜龙履行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的限售承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中贺胜龙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 二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神州信息本次申请限售股解锁的股东上海瑞经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 一 ) 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 ( 二 ) 股本结构表 限售股份明细表 ; ( 三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 ; ( 四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五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 ( 六 )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0
11 2018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