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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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or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精准信息公告编号 :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

( 四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创业软件公告编号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千禾味业公告编号 : 临 转债代码 : 转债简称 : 千禾转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0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证券代码:002272

同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核实 <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监事会公告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汇川技术公告编号 :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香港 HONGKONG 西安 XIAN 致 :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 (2018)-0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

管理办法 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股权激励解锁业绩条件的议案 修订后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4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核实 <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和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以及确定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 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 11 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福星晓程 公告编号:2013—047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 确定标的股权的授予价格 ;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和解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年 1 月 1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实施完成 20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预留股份调整的相关事项 ( 以下简称 本次预留股份的调整相关事项 ) 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汉邦高科公告编号 :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60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

监事会公告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公

万股, 确定 2016 年 2 月 16 日为授予日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查, 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 4 月 22 日, 公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年 8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致 :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爱尔眼科 ) 委托, 就爱尔眼科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高新兴公告编号 :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权日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权日为 2014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

( 二 )2017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8 月 27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和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

序号姓名职务 本次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本次授予 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董事 常务副总经 2 孙杨 3 王云德 理 川南药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川南药业常务副总经理 % 0.30% % 0.30% 4 毛文华副总经理

相关事项 相关事项于 2017 年 11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4 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 同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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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邹敏华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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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or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技术 ( 业务 ) 人员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22 人, 包括公司管理骨干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子公司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员 ( 四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和授予价格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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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即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000,000 股 )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5 元 ( 含税 ) 同时, 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年 2 月 21 日, 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顺丰控股公告编号 :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万股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0 月 17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相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

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时间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2)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公司关键技术 ( 业务 ) 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合计 122 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参与本股权激励计划 年 6 月 25 日, 公司召开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约占本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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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年 4 月 17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以及 考核办法 等议案 年 9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并取消一名激励对象资格 对授予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间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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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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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5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年 5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4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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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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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98 证券简称 : 高新兴公告编号 :2018-004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现对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 一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一 )2016 年 12 月 26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 <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 二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 月 5 日, 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 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 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在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中发表了核查意见 : 本次列入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 三 )2017 年 1 月 11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 <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1

( 四 )2017 年 1 月 25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由于原 7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将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对象由 814 人调整为 740 人, 原 74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一部分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 剩余部分作为预留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 3,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变, 其中首次授予 3,362.90 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13%; 预留 437.10 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41% 该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4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3,362.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为 2017 年 1 月 25 日 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 五 )2017 年 1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以 2017 年 1 月 25 日为授予日, 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4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3,362.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 六 )2017 年 5 月 3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原因, 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或调整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量额度, 公司将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对象由 740 人调整为 552 人, 原 188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一部分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 剩余部分作为预留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 3,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变, 其中首次授予 3,182.30 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96%; 预留 617.70 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57% 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 七 )2017 年 5 月 3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 2

合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八 )2017 年 10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刘建果 王慧 张全斗 胡雯等 10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13,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 7.93 元 /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九 )2018 年 1 月 5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将原定按照两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为按照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份数调整为 262.70 万股 ; 将原定按照四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份数调整为 355.00 万股 同日,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修订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了 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修订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 调整事项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如下 : 1 公司将原定按照两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为按照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份数从 553.9 万股调整为 262.70 万股 该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 本次调整前 : 第一个解锁期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 50%

第二个解锁期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本次调整后 : 第一个解锁期 第二个解锁期 第三个解锁期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30% 40% 2 公司将原定按照四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份数从 63.8 万股调整为 355 万股, 每期可解锁比例调整为均为 25% 该部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 本次调整前 : 第一个解锁期第二个解锁期第三个解锁期第四个解锁期本次调整后 :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20% 20% 20% 第一个解锁期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12 25% 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第三个解锁期 第四个解锁期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5% 25% 25% 三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公司将原定按照两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为按照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 对应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份数从 553.9 万股调整为 262.70 万股 2 公司将原定按照四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份数从 63.8 万股调整为 355 万股, 每期可解锁比例调整为均为 25% 以上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上述调整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 : 1 公司将原定按照两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为按照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 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份数调整从 553.9 万股调整为 262.70 万股 5

2 公司将原定按照四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份数从 63.8 万股调整为 355 万股, 每期可解锁比例调整为均为 25%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调整进行了核实, 认为以上调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权激励的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 调整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和 备忘录 8 号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需根据 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确认 登记手续 七 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上述调整事项, 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八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五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