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李梦强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关于提名徐麟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傅劲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案号 :(2016) 沪 0106 民初 832 号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 日收到静安法院出具的 (2016) 沪 0106 民初 831 号 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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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民初 831 号 及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免去李勤夫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关于提请免去李梦强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关于提名徐麟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傅劲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案号 :(2016) 沪

( 一 ) 民事判决书 (2016) 沪 0106 民初 831 号 的内容如下 : 原告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外山东沙湾 ( 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 6 号办公楼 ) 法定代表人李勤夫, 董事长 委托代表人严义明,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表人司马

证券代码:000977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 23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证券代码:300037股票简称:新宙邦公告编号: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股份有限公司

<4D F736F F D D322D3820BBAACEA23138C4EAB5DAD2BBB4CEC1D9CAB1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宝信软件 宝信 B 公告编号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011,424,7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3,016,3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一 )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 代表股份数 726,289,162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1 日获悉, 开发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 即 民事判决书 所称 本院, 以下简称 平湖法院 ) 出具的 民事判决书 (2018) 浙 0482 民初 803 号 民事判决书 主要内容如下: 物业公司依据 九龙山游艇湾前期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新希望公告编号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

证券代码:300610

项 四 公司已收到关于重大诉讼的情况 : ( 一 )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以下简称 : 诉讼各方当事人 : 1 原告: 钟新凤等 20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5,741, 原告: 毛腾等 24

附件1

股票代码:000936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829,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7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422,4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9,155,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7,788,8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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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16 年 05 月 20 日 15:00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 江苏省常熟市通林路 28 号 ); 4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 5 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 ; 6 现场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王振洪先生 ; 7 会议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诉讼各方当事人 : 1 原告: 钟新凤等 20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5,741, 原告: 毛腾等 24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一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 : 高鸣被告三 : 曹丰诉讼请求 : (1) 判令三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 佣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 召集以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 1 审议通过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1998年股东大会有关文件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 20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5—***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S*ST 生化 公告编号:2012-001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

-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ST巨力    公告编号:2008-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人, 代表 1,200,751,34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 代表 1,597,37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8.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环东路西环北路北滨海之窗花园 3 栋 3004 (ADATA) S107 闪存盘产品, 并使用涉案专利所保护的方法 近日, 原告于被告二处购得前述闪存盘产品 经对比分析, 前述闪存盘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落入了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一条规定,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唐山港公告编号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7 人, 代表股份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议案一 : 2014 年度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形成如下决议 : 1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2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 3 审议通过了 长信科技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人 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 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载明了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披露了会议审议的事项, 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提示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在本次

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院认定如下 : 一 对于原告要求被告开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 元及支付逾期利息的请求, 根据审定的工程价款及二被告已支付的工程款金额, 原告请求的未付工程款金额计算正确 涉案工程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组织竣工验收并交付, 该日为质保期的起算日, 现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同意 247,543,78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0%;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42,125,553 股,

收件人: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公司部分董事 部分监事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公司全部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姚玉伦先生因外地出差而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监事肖千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经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讨论,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表人数为 10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174,2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21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2,294,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沪电股份公告编号 :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

材料, 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如下 : 诉讼各方当事人 : 1 原告: 钟新凤等 20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5,741, 元 ; 2 原告: 毛腾等 24 名诉讼当事人被告一 :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 : 高鸣被告三 : 曹丰诉讼请求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公司拟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部分条款, 修订 对照如下 : 修订前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的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3 三 重要事项... 5 四 附录 / 18

198,969,46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 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共计 11 名, 所持 ( 代表 ) 股份数 3,137,11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21 人, 代表股份数 720,558,6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10 人, 代表股份数为 720,194,3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

市新兴区宝泰隆路 1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 四 ) 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即 2017 年 4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600555 股票简称 : 海航创新公告编号 : 临 2016-112 900955 海创 B 股 海航创新 ( 海南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起诉公司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 二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 上诉人 ( 一审被告 ) 一 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海航创新 ( 海南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 1 月 23 日 2 月 2 日 2 月 4 日 3 月 30 日 6 月 29 日分别发布了 关于股东起诉公司要求撤销董事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及相关进展公告 ( 详见公告编号 : 临 2016-015 临 2016-017 临 2016-024 临 2016-030 临 2016-049 临 2016-063 临 2016-068) 公司股东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即一审原告 二审被上诉人, 以下简称 被上诉人 ) 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以下简称 静安法院 ) 递交两份起诉状, 分别请求静安法院判令撤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免去李勤夫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关于提请免去李梦强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关于提名徐麟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傅劲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请免去李勤夫先生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案号:(2016) 沪 0106 民初 831 号 及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免去李勤夫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关于提请免

去李梦强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关于提名徐麟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傅劲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案号 :(2016) 沪 0106 民初 832 号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 日收到静安法院出具的 (2016) 沪 0106 民初 831 号 民事判决书 ( 以下简称 831 号判决 ) (2016) 沪 0106 民初 832 号 民事判决书 ( 以下简称 832 号判决 )( 详见公告编号 : 临 2016-063) 公司不服判决, 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以下简称 上海二中院 ) 递交两份 民事上诉状, 分别请求依法撤销静安法院作出的 831 号判决 832 号判决, 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 详见公告编号 : 临 2016-068) 二 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 日收到上海二中院出具的两份 民事判决书 ( 2016) 沪 02 民终 5407 号 (2016) 沪 02 民终 5409 号, 分别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16) 沪 0106 民初 832 号判决 831 号判决, 并驳回被上诉人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 一 ) 民事判决书 (2016) 沪 02 民终 5407 号 的主要内容如下 : 本院经审理查明, 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 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二审期间, 另查明 : 海航创新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规定, 董事 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海航创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决议公告载明, 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海航创新公司的股东, 所持股份比例为 8.97% 2016 年 4 月 28 日, 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 海航创新 ( 上海 )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航创新 ( 海南 ) 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认为, 公司在法律规定及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对涉及公司治理等事项享有决策权, 如无法定撤销情形, 应当予以尊重 根据诉辩双方的意见,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海航创新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是否存在法定可撤销的事由 平湖九龙山公司认为该次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且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违反 九龙山股份协议转让的框架协议, 其不具有增免董事的提案权, 故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应予撤销 对此, 一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 海航创新公司

为修改公司章程 增免董事事项, 先后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 该两次会议决议均明确, 所涉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 对于公司章程而言, 在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决议通过之前, 章程关于董事席位的规定亦无法进行变更 因此, 该决议关于增免董事等决议内容未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修改公司章程 增免董事等事项进行决议亦属于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责范围 二 关于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提案的问题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董事候选人名单需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海航创新公司的股东, 所持股份比例为 8.97% 根据 公司法 的规定, 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有权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此系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 依法应当予以尊重 九龙山股份协议转让的框架协议 中虽有关于董事席位的相关约定, 但该框架协议并未对董事席位的增加作出限制性规定 此外, 针对该框架协议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3) 沪高民二 ( 商 ) 终字第 37 号民事调解书亦明确, 任何一方新 旧股东必须合法合规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不得越权, 不得干涉新董事会行使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因此, 海航创新公司董事会对于包括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及任免董事等事项有权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决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由此可见, 股东大会作为海航创新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对该等事项进行决议并无不妥, 并未违反 公司法 及章程的规定, 亦是通过履行法定职责进行公司自治的表现, 依法应予以尊重 一审法院认为海航创新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应予撤销的认定, 有所不当, 本院依法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 上诉人海航创新 ( 海南 ) 股份有限公司上诉理由成立, 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据此,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 ( 二 ) 项之规定, 判决如下 : 一 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16) 沪 0106 民初 832 号民事判决 ; 二 驳回被上诉人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二 ) 民事判决书 (2016) 沪 02 民终 5409 号 的主要内容如下 : 本院经审理查明, 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 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二审期间另查明 : 海航创新公司章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3 名独立董事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其中第二十项规定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 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015 年 12 月 24 日, 海航创新公司发布公告称, 海航创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578 人, 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3.2047%,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议审议议案并表决通过 : 1 关于公司出售所持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提议免去李勤夫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 4 关于提议免去李梦强先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5 关于提名徐麒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 关于提名傅劲德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海航创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决议公告载明, 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海航创新公司的股东, 所持股份比例为 8.97% 2016 年 4 月 28 日, 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 海航创新 ( 上海 )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航创新 ( 海南 ) 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认为, 公司在法律规定及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对涉及公司治理等事项享有决策权, 如无法定撤销情形, 应当予以尊重 公司法 二十二条及海航创新公司章程均规定, 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根据诉辩双方的意见,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海航创新公司第六届第 28 次董事会决议是否具备法定的可撤销理由 对此, 平湖九龙山度假公司认为该次议案内容违反章程规定, 且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增免董事的提案违反了 九龙山股份协议转让的框架协议 的约定, 应当予以撤销 本院

认为 : 一 就海航创新公司第六届第 28 次会议决议的内容来看, 该次会议内容主要为增加 任免董事,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会议的审议范围 需要指出的是, 在本案所涉董事会决议之前, 海航创新公司就增加 2 名独立董事的事项, 已经召开过第六届第 27 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尽管第六届第 28 次会议召开时, 公司章程并未进行修改, 但第 27 次及 28 次董事会会议均明确, 所涉议案均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海航创新公司已经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董事的增免提案, 股东大会作为海航创新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已经认可了修改公司章程及增免董事的议案, 对此, 出于尊重公司自治的考虑, 法院应当给予认可 二 就第六届第 28 次董事会决议的提案来看, 公司法 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持有海航创新公司 8.97% 股份的股东, 有权就增免董事事项向董事会进行提案 此系 公司法 赋予股东的权利, 依法应予尊重 三 尽管 九龙山股份协议转让的框架协议 中有关于董事席位的相关约定, 但该框架协议的合同方为海航创新公司的部分股东, 海航创新公司并非该框架协议的合同方 且针对该框架协议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3) 沪高民二 ( 商 ) 终字第 37 号民事调解书亦明确, 任何一方新 旧股东必须合法合规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不得越权, 不得干涉新董事会行使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由此可见, 海航创新公司董事会有权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 原审法院认为海航创新公司第六届第 28 次会议应予撤销的认定, 有所不当, 本院依法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 上诉人海航创新 ( 海南 ) 股份有限公司上诉理由成立, 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据此,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 ( 二 ) 项之规定, 判决如下 : 一 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2016) 沪 0106 民初 831 号民事判决 ; 二 驳回被上诉人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终审判决, 从司法层面确认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8 次会议及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效力 ; 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 ( 海南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