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兰克林国海研究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法律 文件的公告 1
2
3
富兰克林国海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修订依据 一 前言 ( 一 ) 订立 富兰克林国海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基金合同 ) 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 一 ) 订立 富兰克林国海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基金合同 ) 的目的 依据和原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将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纳入基金合同制订依据 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和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及其他法律法 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和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规的有关规定 二 释义 无 新增内容如下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根据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补充释义 日颁布 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 ) 停牌股票 流通受限的新股及 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1
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六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 ( 五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 五 )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新增内容如下 :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 七 ) 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 七 ) 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4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主要用 4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其中对持续持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其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少于 1.5%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中不低于 25% 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 具体比例见招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超过 7 日 ( 含 7 日 ) 的投资人收取的募说明书 ),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赎回费中, 不低于 25% 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 具体比例见招募手续费 说明书 ),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 九 )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 九 ) 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新增内容如下 : (3)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 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 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0% 以上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其余赎回申请可以根据前述 (1) 接受全额赎回 或 ( 2) 部分延期赎回 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第二款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 二 ) 2
回申请一并办理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六 基金 ( 十 ) 拒绝或暂停申购 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 ( 十 ) 拒绝或暂停申购 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份额的申 理 1 在如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 第十九 二十四条 购 赎回与转换 1 在如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 者的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 (5)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 50%, 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 (6)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法公告 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依法公告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绝, 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发生上述第 (1) ( 2) ( 3) ( 4) ( 6) ( 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法公告 当发生上述第 (5) 项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依法公告 六 基金 ( 十 ) 拒绝或暂停申购 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 ( 十 ) 拒绝或暂停申购 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3
份额的申购 赎回与转换八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十四 基金的投资十四 基金的投资 理 2 在以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 二 ) 基金托管人 1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 : 田国立注册资本 :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 二 )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60%-95%; 债券 现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5%-40%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 3% ( 七 ) 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2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4)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 (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 2 在以下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第二十四条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新增内容如下 :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 二 ) 基金托管人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1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 : 陈四清注册资本 :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 二 ) 投资范围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第十八条 60%-95%; 债券 现金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5%-40% 其中,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 3% ( 七 ) 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2 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第十五 十六 十七 十 (7)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八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 债券 (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 4
以内的政府债券 )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不含质押式回购 ) 等 ;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 ( 轧差计算 ) 应当符合本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 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 ( 不包括平仓 ) 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 八 ) 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资产 ( 不含质押式回购 ) 等 ;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 ( 轧差计算 ) 应当符合本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 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 ( 不包括平仓 ) 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 (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 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新增内容如下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5)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 八 ) 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5
十七 基金财产的估值二十一 基金的信息披露二十一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除第 (5) ( 6) ( 7)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项以及第 (10) 项另有约定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时, 从其规定 定 ( 六 ) 暂停估值的情形 ( 六 ) 暂停估值的情形新增内容如下 :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 ( 五 ) 定期报告 ( 五 ) 定期报告无新增内容如下 :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 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基金运作期间,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 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基金的特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七 ) 临时报告与公告 ( 七 ) 临时报告与公告新增内容如下 : 27 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 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6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 7
富兰克林国海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修订依据 一 托管协议当事人二 托管协议的依据 目的 原则和解释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 二 ) 基金托管人 ( 二 )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 : 田国立注册资本 : 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 : 陈四清注册资本 : 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 一 ) 依据 ( 一 ) 依据 将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本协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 本协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 定 纳入托管协议制订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 依据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 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 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 息披露办法 )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 富兰克林国海研 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原富兰克林国海研究精选股 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及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 富兰克林国海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 订立 投资基金 ( 原富兰克林国海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订立 ( 一 )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 ( 一 )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合同 的约定, 建立相关的技术系统, 对基金管理人的投 合同 的约定, 建立相关的技术系统, 对基金管理人的投 定 第十五 十六 十 资运作进行监督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资运作进行监督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七 十八条 2 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2 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4)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 (7)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 价值, 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日日 价值, 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日日 终, 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 终, 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 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 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 8
债券 (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不含质押式回购 ) 等 ;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 ( 轧差计算 ) 应当符合本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 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 ( 不包括平仓 ) 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债券 (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不含质押式回购 ) 等 ;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合计 ( 轧差计算 ) 应当符合本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 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 ( 不包括平仓 ) 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 (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新增内容如下 : (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 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5)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6)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 9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并承担由于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或损失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