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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册地址 : 石家庄正定镇火车站西富强路 9 号办公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银川大街北首邮政编码 : 电话号码 : 传真号码 : 电子信箱 经营范围 :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的出口

电子信箱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西王食品 股票代码 :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 ( 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 对食品行业投资, 进出口业务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

AA+ AA % % 1.5 9

2015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总股本 :285,330,000 股 经营范围 : 水力发电 供水 ( 限分公司生产 ) 水利资源开发 水利工程承 包 水产养殖 实业投资 经济信息咨询 ( 不含证券 期货咨询 ) 旅游服务 ( 不 含旅行社 ) ( 二 )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 : 万元 项目 2014

经营范围 火力发电 垃圾发电 ; 蒸汽 热水生产 ; 热电技术咨询 ; 精密冷轧薄板制 造 销售 ;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 二 )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 2014 年度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的财务报告均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 并分别

传真号码 : 公司网址 : ( 二 )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装饰贴面材料和装饰板等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采用印刷 砂磨 拉丝 表面氧化等工艺, 对原纸 铝箔 PVC 膜等材料进行表面处理, 最终生产装饰纸 装饰板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深圳证券交易所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关于核准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2]1020 号 ) 核准,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锦龙股份 发行人 公司 )

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保荐机构 或 保荐人 ) 及其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

2-1-1 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地址 : 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网址 : 电子信箱 经营范围 : 研发 生产光电通信产品 陶瓷套管等特种陶瓷制品, 销售公司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专用车辆 环卫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和销售 ; 机械设备租赁 ; 城市垃圾清运服务 ; 城市垃圾分类服务 ; 公共厕所管理服务 ; 绿化管理 ; 建筑物外墙清洗服务 ; 城市水域治理服务 ; 江 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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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注册资本 :25, 万元人民币公司网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L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 二 ) 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 : 万元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号文审核批准,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华意压缩 ) 本次配股已于 2017 年 5 月

办公地址 : 电子信箱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 167 号 hnerkang.com 联系电话 : 联系传真 : ( 二 ) 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 : 元 项目 201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 公司住所 : 上市地点 : 2008 年 3 月 26 日 广东省珠海市唐家东岸白沙路 1 号欧比特科技园 深交所创业板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欧比特 邮政编码 : 上市时间 : 2010 年 2 月 11 日 公司电话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股票简称 : 费广胜 徐工机械 股票代码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电话 : 邮政编码 : 传真 : 网址 : 经营范围 : 工程机械及

法定代表人 : 黄立成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13 日办公地址 :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 6 号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 互联网网址 :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公司网站公司信箱经营范围 浙江省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 177 号浙富大厦 25F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702 号赞宇大厦 11 楼 压力容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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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成立日期 :1993 年 6 月 10 日注册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8 号注册资本 : 本次发行前 :333,810,000 元本次发行后 :474,655,070 元办公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8 号电话 : 传真 :024-2

股票简称 利民股份 股票代码 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秘书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人民币 132,605,000 元李新生林青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江苏省徐州市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 邮政编码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li

储作业 ( 限分公司经营 ); 化工产品经营 ( 限分公司经营 ); 化工工程设计, 金属矿产品经营销售 ; 金属材料 煤炭 焦炭 塑料编织袋 五金交电 仪表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办公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 1417 号 电话 : 电子邮箱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z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6]1089 号文核准,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乐视网 或 发行人 或 公司 )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500 万股新股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6] 412 号文 关于核准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的核准,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汉鼎股份 发行人 或 公司 )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75,983,716 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保荐人 或 保荐机构 ) 及其具体负责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

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简称 : 鸿路钢构公司代码 : 成立日期 :2002 年 9 月 19 日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电话 : 传真 :

法定代表人 : 王友林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简称 : 康力电梯公司代码 : 成立日期 :1997 年 11 月 3 日注册地址 :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 号办公地址 :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 号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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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 ;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邮政编码: 电话:(0599) 传真:(0599) 互联网网址: 13 经营范围: 畜 牧 禽 鱼 鳖养殖 ; 茶果种植 ; 混配合饲料生产 ; 家禽屠宰 鲜冻畜禽产品的销售 ( 依法须经批准

上市日期 : 2009 年 12 月 18 日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公司网址 : 公司邮箱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电子材料 高分子材料 橡塑材料及制品, 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天能有限以 2011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的股份公司,201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注册登记号为 , 注册资本为 6,25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取得统一社会信用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地址 : 四川省内江市甜城大道方向光电科技园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互联网网址 :

1 欣胜投资 13,500, % 13,500, % 2 时芯投资 5,220, % 1,305, % 合计 18,720, % 14,805, % 时芯投资为公司董监高 ( 非控股股

英文名称 :By-health Co.,Ltd 股票简称 : 汤臣倍健股票代码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 : 梁允超上市日期 :2010 年 12 月 15 日注册资本 ( 本次发行前 ):658,010, 元公司住所 :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科技工业园星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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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开发区冬青街 24 号 邮政编码 : 电话号码 : 传真号码 : 公司网址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A 股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简称 : 冀中能源 A 股代码 : 经营范围 : 煤炭批发 ( 资格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 ); 本企业自产水泥 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的销售 ; 房屋

( 二 ) 业务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顺酐酸酐衍生物等精细化学品的研发 生产 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四氢苯酐 六氢苯酐 甲基四氢苯酐 甲基六氢苯酐 纳迪克酸酐等 顺酐酸酐衍生物主要用于环氧树脂固化 合成聚酯树脂和醇酸树脂等, 广泛应用在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 电气设备绝缘材料 涂料 复合材料等诸多领域 公司是

英文名称 :SINODATA CO., LTD. 股票简称 : 中科金财股票代码 : 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 : 朱烨东上市日期 :2012 年 02 月 28 日注册资本 ( 本次发行前 ):316,979,102 元公司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9 号唯实大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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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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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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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信箱 数字 ( 模拟 ) 彩色电视机 数字视音频产品 数字电子计算 机及外部设备 多媒体设备 卫星广播设备 电话通信 经营范围 : 设备 移动通信系统及设备 电子元器件的制造 加工 销售 修理 ; 电器整机的塑壳 模具 塑料制品的制造 ( 二 ) 发行人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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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传真 : 公司网址 : 电子邮箱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 证券事务办公室主管负责人 : 郑世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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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 ) 发行前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住所办公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250 万元秦兆平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 6 号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 6 号 XM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互

发行后注册资本 :52, 万元股票上市地 : 深交所股票代码 : 证券简称 : 广州浪奇电话 : 传真 : 经营范围 :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监控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除外 );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 监控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除

法定代表人 : 由镭 设立日期 :1983 年 11 月 8 日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深天马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税务登记号码 : 深税登字 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19218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前述情况, 发行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 5, 万股 ( 含 5, 万股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或 保荐机构 ) 接受中文在线的委托, 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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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互联网网址 : 发行数量 :27,000 万股,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00%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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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上市保荐书

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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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合计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票 上述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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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疼痛管理及鼻腔护理领域用医疗器械产品研发 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产品包括微电脑注药泵 一次性注药泵 无线镇痛管理系统 脉搏血氧仪及传感器等疼痛管理领域用医疗器械和鼻腔护理喷雾器等鼻腔护理领域用医疗器械 其中, 疼痛管理领域用医疗器械主要用于术后 分娩 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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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股票上市地 股票简称 陈友 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源迪科 股票代码 上市时间 总股本 ( 本次发行前 )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2010 年 1 月 20 日 335,944,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南区市高新技术工业村 T3 栋 B3 楼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盛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家法人股东和 36 位自然人股东承诺 :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6 名自然人股东蔡明通 蔡劲军 郑平 陈婉霞 郑秋婉 陈小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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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股票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7 1686 号 文核准,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精研科技 或 公司 )2,200 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已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已承诺发行完成后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作为精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或 华泰联合证券 ) 认为精研科技申请其股票上市完全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 发行人概况 ( 一 ) 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JIANGSU GIA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6,600 万元 ( 本次发行前 ),8,800 万元 ( 本次发行后 ) 法定代表人 : 王明喜成立日期 :2004 年 11 月 29 日住所 : 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经营范围 : 电子 电器产品及组装件的开发 制造 ; 金属装饰品的设计与制造 ; 汽车零部件的设计 开发 制造 ; 通用工具的设计 开发 制造 ; 模具的设计与制造 ; 金属零配件 陶瓷零部件及高分子复合材料零部件的设计 开发与制造 ; 粉末冶金粉体材料的制造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 二 ) 主营业务情况公司主要为智能手机 可穿戴设备 笔记本及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领域和汽车领域大批量提供高复杂度 高精度 高强度 外观精美的定制化 MIM 核心零部件产品, 产品涵盖了诸如手机卡托 摄像头装饰圈 按键 穿戴设备表壳 表扣 笔记本散热风扇 汽车零部件等多个细分门类 为了较好的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 一直将技术创新作为业务发展的持续动力 公司曾被评选为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目前还担任 常州市粉末注射成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及 江苏省钛合金粉末注射成型技术工程中心 的承建单位, 公司的工业设计中心 2017 年 1 月被江苏省经信委认定为 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 同时, 公司不断完善业务制程, 现已具备了喂料开发 模具设计与制造 产品制造及自动化控制 金属表面处理 机加工 组装等多项专业服务能力 此外, 公司还不断提升内部决策效率, 加强项目开发管理, 并在模具开发一体化 生产安排柔性化等方面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从而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 凭借技术优势和快速响应体系,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 可穿戴设备 笔记本及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行业, 并逐步拓展应用到汽车制造和医疗器械等其他领域 公司直接下游客户主要为消费类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商上游产业链的供应商 ( 简称 产业链供应商 ), 公司产品销售给产业链供应商后, 再由其集成后销售给终端品牌商 公司产品最终应用于 fitbit 三星(SAMSUNG) JAWBONE 步步高(vivo) OPPO 华为 联想 本田等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和汽车品牌 公司自设立以来, 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 三 )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 : 万元项目 \ 年度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合计 86,042.33 82,304.79 49,041.78 25,340.17 负债合计 43,142.88 42,243.45 23,121.16 11,578.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2,899.45 40,061.34 25,920.61 13,762.15

项目 \ 年度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899.45 40,061.34 25,920.61 13,762.15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 : 万元 项目 \ 年度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41,476.31 70,915.72 45,418.13 21,042.79 营业利润 8,871.22 16,995.13 14,102.98 3,526.84 利润总额 8,927.10 18,884.15 14,250.28 3,777.62 净利润 7,674.63 16,155.14 11,970.29 3,260.2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674.63 16,155.14 11,970.29 3,260.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620.91 15,035.07 12,032.23 3,098.32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 : 万元 项目 \ 年度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99.11 17,273.28 9,053.11 2,151.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75.75-16,086.77-9,615.76-3,432.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72.81 5,685.74 2,602.67 615.4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38.28 415.57 36.29 10.5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2.28 7,287.82 2,076.32-654.41 4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年度 2017.06.30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 倍 ) 0.92 1.01 1.06 1.28 速动比率 ( 倍 ) 0.71 0.71 0.84 1.00 资产负债率 ( 母公司 ) 52.42% 53.43% 48.46% 44.1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元 / 股 ) 6.50 6.07 3.93 9.53 无形资产 ( 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 ) 占净资产的比例 0.52% 0.47% 0.64% 0.67% 项目 \ 年度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 次 / 年 ) 4.86 4.41 3.67 2.5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万元 ) 11,164.43 21,997.03 15,846.65 4,800.24 利息保障倍数 25.31 40.30 45.56 17.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元 / 股 ) 2.21 2.62 1.37 1.49 基本每股收益 ( 元 / 股 ) 1.16 2.45 1.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82% 49.33% 60.05% 29.38% 注 : 为便于与前期数据进行比较, 上表中 2017 年 1-6 月应收帐款周转率为年化指标 二 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6,600 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发行后总股本为 8,800 万股 本次发行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 一 ) 发行概况 1 股票种类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 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 2,200 万股, 其中, 网下向配售对象定价销售数量为 22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数量为 1,980 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0.00% 3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 ( 以下简称 网下配售 ) 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 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 4 发行价格发行人和华泰联合证券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 成长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 所处行业 可比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 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8.70 元 / 股, 该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16.99 倍 ( 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22.65 倍 ( 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5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6 股票锁定期本次发行中, 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无锁定期限 7 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5,14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8,797.50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76,342.50 万元 8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3.55 元 ( 按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数 / 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 9 发行后每股收益 1.71 元 / 股 ( 以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的公司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 ( 二 )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明喜 黄逸超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明喜与黄逸超 王明喜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 ; 黄逸超为王明喜之女, 担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职务 以上二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如下 : (1) 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 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 除前述锁定期外, 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 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规定的条件下,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 公司法人股东常州创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创研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逸超所控制的公司, 持有股份公司 475.2 万股股份, 占比 7.20% 创研投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如下: (1)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创研投资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创研投资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创研投资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 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邬均文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 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 除前述锁定期外, 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 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规定的条件下,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4 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施俊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除前述锁定期外, 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 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5 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史娟华 赵梦亚 杨永坚 钱叶军 巢冬梅 左建新 冯涧雷 陈文华 刘玉凤 刘文萍及其他法人股东南京常隆兴业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南京点量名元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常州信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亚邦创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 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 / 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 本人 / 本

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三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发行人股票上市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 1 股票发行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并已公开发行 ; 2 发行人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 8,800 万元, 不少于 3,000 万元 ; 3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为 2,200 万股, 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25.00%, 不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 25%; 4 发行人本次发行后, 公司股东人数为 45,647 人, 不少于 200 人 ; 5 发行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 6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 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经核查, 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 1 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百分之七 ; 2 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3 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 监事 经理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 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 4 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或融资 五 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一 ) 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 1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

2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3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 4 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 5 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 审慎核查 ; 6 保证发行保荐书 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7 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 8 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采取的监管措施 ( 二 ) 保荐机构自愿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规定, 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 信息披露等义务 ( 三 )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 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事项 ( 一 ) 持续督导事项 1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 安排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 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大股东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 2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 及时了解发行人的重大事项, 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 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 2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 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事项 安排 度 3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方提供担保等事项, 并发表意见 ( 二 ) 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 三 ) 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1 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表决程序 回避情形等工作规则 ; 2 督导发行人及时向本机构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本机构将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合规性发表意见 3 督导发行人严格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1 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 督导发行人在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 立即书面通知本机构, 并将相关资料 信息披露文件及报送证监会 交易所的其他文件送本机构查阅 1 本机构将定期派人了解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进展情况 ; 2 在项目完成后, 本机构将及时核查发行人项目达产情况 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并与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披露信息进行对照, 如发生差异, 将敦促发行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 3 如发行人欲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方案, 本机构将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本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提供对外担保及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情况, 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规范对外担保的制度 ; 2 要求发行人在对外提供担保前, 提前告知本机构, 本机构根据情况发表书面意见 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必要时进行专项调查 ; 2 关注发行人的委托理财事项, 并对其合规性和安全性发表意见 ; 3 持续关注发行人股权结构 股东持股变动 股份质押状况以及影响股价变动的重要情况 ; 发行人人事任免 机构变动等内部管理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本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充分的知情权和查阅权 ; 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四 ) 其他安排无 七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 : 史玉文 石丽

联系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1 号楼 4 楼邮编 :210000 电话 :025-83389999 传真 :025-84457021 八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保荐机构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股票上市的保荐结论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 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 以下无正文 )

( 本页无正文, 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签字 ): 史玉文 石丽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权代表 )( 签字 ):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