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試場主任 / 監考員簡介會 ( 特別試場 ) 2017 年 3 月 11 及 18 日 1
内容 2017 年考試的重要事項 筆試的主要程序 聆聽考試的安排及練習 異常情況的處理 試場主任監考經驗分享 答問時間 2
2017 年考試的 重要事項 3
2017 年考試的重要事項 1. 加強試場主任及監考員熟習考試程序 試場主任手冊 ( 特別試場 ) 及監考員須知 ( 特別試場 ) 核心科目的科目手冊 ( 特別試場 )- 考試程序及宣布 選修科目的科目手冊 ( 一般試場 )- 考試程序及宣布 (http://www.hkeaa.edu.hk/tc/exam_personnel/info_centre/) 使用上述文件的注意事項 監考員工作坊 監考工作溫故知新 ( 特別試場 ) 特別試場監考工作常見問題 特別試場考試程序短片 試場主任 / 學校監考員宜與 同工進行分享 (http://www.hkeaa.edu.hk/tc/candidates/special_needs_candidates/hkdse.html) 4
2017 年考試的重要事項 ( 續 ) 2. 考生在答題簿 / 補充答題紙上填畫正確的試題編號 考生須使用原子筆或鉛筆在答題簿各頁 / 補充答題紙上正確的試題編號方格內填畫 X 號, 所選題目的答案方能得以正確地評閱 考生不可在答題簿 / 紙的同一頁上作答超過一條題目 如考生錯填 / 漏填試題編號, 該頁答卷的評閱或會受到影響, 考評局會按既定閱卷程序處理上述的異常情況 5
2017 年考試的重要事項 ( 續 ) 3. 特別試場不設 出席紀錄及答卷收集系統 須核實考生身分及點名, 並填寫 考生出席紀錄表 及 點名單 已填妥的考生出席紀錄表及點名單放入同一透明膠袋, 於每日考試後交回答卷收集中心 6
2017 年考試的重要事項 ( 續 ) 4. 於禮堂的特別試場將設置 試場通訊及支援系統 7
2017 年考試的重要事項 ( 續 ) 5. 特別試場考試時間表 (CS Timetable) (Examination Timetable for Special Centre) 一份 A4 大小 ( 供試場主任 / 監考員參考 ) 一份 A3 大小 ( 即考生個人考試時間表, 供試場主任 / 監考員剪下並張貼於考生桌上 ) 語文科聆聽卷別另備以考生編號排序的考生個人考試時間表 考生的特殊需要類別 Case No. ( 即 DSE2017A51 聽障 ;V 視障 ;O 語障 ; L 學障 ;P 肢體活動能力障礙 ; X 其他 ) 8
2017 年考試的重要事項 ( 續 ) 特別考試安排詳情 Remarks ( 例如 : 特別器材 特別協助 特別座位安排 ) 考生可獲的特別考試安排 : 考試當日試場主任必須帶備 特別試場考試時間表 前赴試場 延長作答時間 聆聽部分獲延長停頓時間 在監督下的休息時間 (90 分鐘或以上的考試 ) 獲提供特別試卷 ( 例如 : 點字版 放大試卷 ) 獲准使用特別器材 / 軟件 ( 例如 : 放大鏡 電腦讀屏器 語音轉換文字軟件 ) 特別座位安排 在多項選擇題考試於試卷上圈畫答案或於補充答題紙上填寫答案 9
2017 年考試的重要事項 ( 續 ) 6. 使用輔助器材 參閱相關指引 (SEN-OP-01 至 SEN-OP-05) 於 3 月中旬檢查相關器材及軟件 於考試前一日及考試當日早上再次進行檢查 如遇上故障或電源中斷, 請即時尋求學校技術人員協助 電腦讀屏器 (SEN-OP-01) 所有科目的考卷檔案均以.docx 格式提供 校方應下載檔案範本 (.docx 格式 ) 進行測試 (http://www.hkeaa.edu.hk/tc/candidates/special_needs_candidates/hkdse.html) 10
2017 年考試的重要事項 ( 續 ) 語音轉換文字軟件 (SEN-OP-04) 若多於 1 位考生於考室應考, 校方需作特別座位安排, 而考生須於考試期間戴上配備咪高風的耳筒及防噪音耳罩 開考前, 派發由考評局提供的 USB 儲存裝置 ( 內有 Pages 及 MS Word 格式的答題紙 ), 並安排考生使用其中一款 為使用 MS Word 格式答題紙的考生設定有關檔案每 3 分鐘自動儲存於電腦硬盤內 考生亦須定時儲存有關文件 11
2017 年考試的重要事項 ( 續 ) 語音轉換文字軟件 (SEN-OP-04) ( 續 ) 考試完結後, 安排考生將其答案列印, 並核對每頁列印本上均有考生編號 試題編號及頁碼, 且在首頁指定位置貼上電腦條碼貼紙 考生須把文件檔案儲存在 USB 儲存裝置 注意 : (1) 有關考生已獲短暫休息時間 ( 即每 45 分鐘有 5 分鐘的休息時間 ) (2) 可按考生要求於考試期間列印答案, 惟考生不可再次使用軟件, 亦不會獲補回列印答案的時間 12
2017 年考試的重要事項 ( 續 ) 文字處理器 (SEN-OP-02) 開考前, 派發由考評局提供的 USB 儲存裝置 ( 內有 MS Word 格式的答題紙 ), 並安排考生試用 設定考生的文件檔案名稱, 及該檔案每 3 分鐘自動儲存於電腦硬盤內 考生亦須定時儲存有關文件 考試完結後, 安排考生將其答案列印, 並核對每頁列印本上均有考生編號 試題編號及頁碼, 並在首頁指定位置貼上電腦條碼貼紙 PDF 格式試題答題簿 : 考生須把文件檔案儲存列印每頁答卷在 USB 儲存裝置 ( 包括空白頁 ) 13
筆試的主要程序 第二部分 : 考試前的預備工作 第三部分 : 筆試的考試程序 14
考試程序 ( 開考前 ) 預備場地 盡早與學校商討, 避免考試當日在試場附近進行嘈吵或使用揚聲器的活動 促請其他教職員和同學合作, 在考試期間保持試場環境安靜 關掉試場内的校鈴及廣播系統 ; 關掉 ( 如學校已安排停課 ) 或減低試場外的校鈴及廣播系統的聲響 學校資訊科技技術員應於開考前 20 分鐘完成安裝及啓動 PECSS( 只限禮堂試場 ) 15
考試程序 ( 開考前 )( 續 ) 領取試卷的安排 學校試場 (home centre / home cum district centre): 試卷於考試日早上由速遞公司 (DHL) 送到試場 學校試場主任收訖當日試卷後, 須在收據上蓋上校印並妥善保存試卷 特別試場 (special centre) : 外聘試場主任須攜帶 考務人員証件 及 收卷記錄, 於考試當日早上 7:15 前 ( 語文科聆聽卷別為早上 7:45 前 ) 到達特別試場指定地方領取試卷, 簽收後須妥善保存試卷 16
考試程序 ( 開考前 )( 續 ) 座位安排 試場主任按考生的特殊情況安排座位, 並將考生獲安排的座位填寫在考生座位表上 延長作答時間幅度相同或第二節開考時間相同的考生 完卷時間相同的考生應安排坐在一起, 以便執行監考工作 部分考生或須坐在指定位置 ( 例如 : 課室前方角落位置 遠離光源等 ) 如試場內有充足空間, 可安排考生隔行 隔位而坐, 以減少滋擾 17
考試程序 ( 開考前 )( 續 ) 開考前的預備工作 試場主任 監考員將個別考生的考試時間表貼於考生桌子右上角 開考前 30 分鐘 ( 監考員應在開考前 30 分鐘報到 ), 向監考員概述當日考試的各項特別安排 監考首天, 監考員應提早抵達試場, 以便有充足時間整理考試用品及張貼告示等 監考員應携帶 監考員出席紀錄表, 以便試場主任在該表格上填寫監考員的出席紀錄及在他校委派監考員的 交通費用申領表 上簽署 18
考試程序 ( 開考前 )( 續 ) 開考前的預備工作 ( 續 ) 考生入座前, 派發考試用品及考生個人電腦條碼紙 考試開始前 15 分鐘讓考生入座, 給予充足時間檢查電腦條碼紙及各項考試用品 補充答題紙 / 方格紙乃 A3 大小摺成 A4 式樣, 切勿將之撕開使用 每頁只供作答一條試題, 但可在同一張補充答題紙的分頁上作答不同試題及在每一頁上填畫正確試題編號方格 19
考試程序 ( 開考前 )( 續 ) 開考前的預備工作 ( 續 ) 把試場編號 試場名稱 科目 卷別 單元及應考語文按以下格式寫於黑板上 試場編號 :A0001S 試場名稱 : 甲乙丙學校科目 : 企業 會計與財務概論應考語文 : 中文選修單元 : 二甲 ( 會計單元 ) 或二乙 ( 商業管理單元 ) 考試時間 : 請於開考後填寫實際開考時間 注意 : 就有關企業 會計與財務概論 倫理與宗教 資訊及通訊科技 科技與生活及視覺藝術等科目, 試場主任須清楚列明該選修部分的全名及卷別編號 20
考試程序 ( 開考前 )( 續 ) 第一項宣布前 於禮堂作第一項宣布前, 預先安排一位監考員於試場入口派發 手提電話提示卡 給遲入試場及遲到的考生 於課室的監考員在未有考生就座的桌上派發 手提電話提示卡 21
考試程序 ( 開考前 )( 續 ) 考試宣布 按相關的科目手冊作出宣布 指示考生檢查及收起所有違規物品 派發試卷後如發現有違規物品, 考生會被扣分 指示考生檢查手提電話 ( 包括響鬧功能 ) 及其他電子器材, 確保已關掉 ( 宜把電池取出 ), 將其放於座位下的當眼處 指示考生在正確座位就座, 檢查個人電腦條碼紙是否正確 指示考生檢查考試用品 ( 答題簿 / 草稿紙 / 方格紙 ) 22
考試程序 ( 開考前 )( 續 ) 分發試卷 檢查試卷封包是否該節考試, 然後在考生及監考員面前開拆 確定試卷數目足夠, 才分發試卷 / 試題答題簿 確保有特別版試卷的考生同時獲發一份普通版試卷 指示考生檢查試卷 / 試題答題簿是否有漏印或頁次顛倒的情況 指示考生於檢查完畢後合上試卷 / 試題答題簿 如有特別通告 ( 在一螢光黃色信封內 ), 應向考生宣布, 並寫於黑板上 23
考試程序 ( 開考前 )( 續 ) 分發試卷 ( 續 ) 注意 : (1) 個別嚴重視障 / 肢體活動能力障礙考生可能獲豁免應考涉及複雜圖象的題目 ; 有關考生的考試時間將作相應調整 試場主任須於開考前將經調整的考試時間告知考生, 並在考生清楚考試安排後方可開考 (2) 所有獲准在試卷上圈畫多項選擇題答案的考生將獲發一份特別版試卷 ( 單面 ), 以便考生於該特別版試卷上圈畫多項選擇題答案 24
考試程序 ( 開考後 ) 宣布開考後 把實際的開考時間寫於黑板上 ( 不用寫上完卷時間 ) 所有考試不得在一般試場的開考時間前開始 監考員核實考生身分及點名, 並填寫 考生出席紀錄表 及 點名單 考試完結前, 任何人士不得將試卷帶離試場 25
考試程序 ( 開考後 )( 續 ) 宣布開考後 ( 續 ) 除語文科目外, 考生可於考試時使用計算機 檢查計算機時, 留意計算機是否印有指定標籤 考生如未曾移除計算機封蓋 / 皮套, 指示考生將封蓋 / 皮套放在座位下 在 考生出席紀錄表 上填寫有關資料 ; 如考生的計算機沒有印上指定標籤, 監考員須在 計算機報告書 (SR4c) 上紀錄有關資料 26
考試程序 ( 開考後 )( 續 ) 核實考生身分及點名 1. 考生准考證 / 身分證上的照片是否與考生本人相符 ( 以排除他人代考 ) 2. 准考證上的姓名及身分證號碼是否與身分證所印的相同 3. 准考證是否印有與考科目 / 卷別 4. 電腦條碼貼紙及准考證上的考生編號是否相同 5. 檢查特別試場考試時間表有否該考生的特別考試安排詳情 27
考試程序 ( 開考後 )( 續 ) 張貼電腦條碼貼紙 考生的答卷及多項選擇題答題紙會利用電腦條碼識別, 並經電腦掃瞄後才評閱 考生必須於考試時間内張貼電腦條碼貼紙及書寫考生編號 肢體能力嚴重受損 / 視障考生或需監考員協助張貼電腦條碼貼紙 28
考試程序 ( 開考後 )( 續 ) 遲到考生 提醒關掉手提電話 ( 手提電話提示卡 ) 考生就座後, 指示考生將手提電話放於座位下當眼處 在適當時間核對考生准考證 / 身分證及其個人電腦條碼紙上的資料 更正 考生出席紀錄表 及 點名單 的紀錄 無需另補考試時間 除非情況異常, 否則無需作特別報告 29
考試程序 ( 完卷前 ) 完卷前安排 完卷前 15 分鐘及 5 分鐘, 使用 15 分鐘 及 5 分鐘 的提示咭, 提示考生剩餘時間 ( 不適用於聆聽部分 ) 完卷時, 指示考生立即停止作答, 停頓 10 秒以確定所有考生遵從是項宣布 如有考生違反 停止作答 指示, 應在其答卷上以紅筆圈劃考生於宣布後所書寫或删改的部分 30
考試程序 ( 完卷後 ) 收集答卷 考生如未曾填寫考生編號, 監考員可允許考生在其監督下補填 考生如未曾在答題簿 / 試題答題簿封面貼上電腦條碼貼紙, 監考員應指示考生在其監督下在該封面貼上電腦條碼貼紙, 惟個案必須記錄在 SR4b 報告書, 並要求考生在報告書上簽名 31
考試程序 ( 完卷後 )( 續 ) 收集答卷 ( 續 ) 收集電腦條碼紙 ( 無論有否剩餘電腦條碼貼紙 ), 並放入電腦條碼封套 組合科學 ( 生物 / 化學 / 物理 ) 甲部及乙部 及 Eng Lang Paper 1 (Part B1/B2) and Paper 3 (Part B1/B2) 的所有試卷 / 試題答題簿 及設計與應用科技卷二乙的工作紙 ( 不論曾否使用過 ) 均須交回考評局 所有電子版本試卷 ( 包括聆聽考試 USB 供讀屏器使用的光碟等 ) 均須交回考評局 32
考試程序 ( 完卷後 )( 續 ) 收集答卷 ( 續 ) 個別考生或獲准於試卷 / 補充答題紙作答 ( 例如於試卷上圈劃多項選擇題答案 ), 有關考生的特別試卷 / 補充答題紙必須交回考評局處理 ( 詳情參考 特別試場考試時間表 備註欄內的資料 ) 點字版答卷須放入 Braille Answer Scripts 特別封套 以電腦作答的考生須同時遞交其答卷的列印本 ( 包括空白頁 ) 及已儲存考生答卷的 USB 儲存裝置 33
考試程序 ( 完卷後 )( 續 ) 收集答卷 ( 續 ) 確定所收答卷數目跟出席人數相符後, 方可讓考生離開 按考生編號順序將答卷放入相關封套 ; 答卷封套必須用繩包紮好 如有異常情況, 應即場與監考員跟進有關事項, 妥善處理所有事項後才讓監考員離開 34
考試程序 ( 完卷後 )( 續 ) 即日交回答卷及考試物品 答題簿及 / 或試題答題簿 答題紙 ( 如適用 )( 特別試場答卷封套 ) USB 儲存裝置 (1) 文字處理器 / 語音轉換文字軟件 : 放入原來的 USB 封套, 然後一併放入特別試場答卷封套 (2) 聆聽考試 : 放入 交回聆聽考試 USB 膠袋 多項選擇題答題紙 ( 放入紙夾及膠套 )( 如適用 ) 草稿紙 ( 草稿紙封套 )( 如適用 ) 電腦條碼貼紙 ( 電腦條碼紙封套 ) 35
考試程序 ( 完卷後 )( 續 ) 即日交回答卷及考試物品 ( 續 ) 已填妥的點名單及考生出席紀錄表 ( 共用一透明膠袋 ) 載有特別報告書及有關答卷 / 答題紙的封套 (SR1 SR3 SR4g SR4b SR4c SR4p SR4i 報告書 ) ( 如適用 ) 交回未用 / 已用 / 沒有選答的試卷 / 試題答題簿 封套 ( 組合科學 Eng Lang Paper 1 B1/B2 and Paper 3 Part B1/B2 設計與應用科技卷二乙的工作紙 ) 由試場主任編制的座位表 36
考試程序 ( 完卷後 )( 續 ) 可於試場最後一節考試完畢後交回的物品 考試報告書 SR4t 報告書 未經使用的 考生出席紀錄表 無須交回墊底紙及手提電話提示卡 37
考試程序 ( 完卷後 )( 續 ) 指定的答卷收集中心 荃灣評核中心 ( 學校及外聘試場主任 ) 灣仔修頓中心考評局辦事處 ( 學校及外聘試場主任 ) 新蒲崗考評局辦事處 ( 學校及外聘試場主任 ) 大埔收集中心 ( 學校試場主任 ) 沙田收集中心 ( 只限核心科目 )( 學校試場主任 ) 屯門收集中心 ( 學校試場主任 ) 38
筆試的主要程序 第四部分 : 處理延長考試時間及休息時間的程序 39
處理延長考試時間 試場主任及監考員應按照 特別試場考試時間表, 給予考生足夠的延長考試時間 若發現曾向考生給予錯誤的安排, 須即時調查及盡量向考生提供協助 若有關問題已於考試期間解決, 無須填寫特別報告, 否則應盡量將投訴 / 個案的資料, 尤其需要考評局跟進的個案, 詳細列寫於 SR4g 報告書上 若於考試完結後才發現有關情況, 應待考生離開試場後填寫 SR4g 報告書向考評局備案 40
處理休息時間 (1) 考試期間的短暫休息時間 一般在 90 分鐘或以上之考試, 每 45 分鐘可獲安排 5 分鐘的休息時間 休息開始前, 監考人員須提醒考生暫停作答, 將試卷 試題答題簿及 / 或答題簿合上, 並在休息時間完畢後指示考生繼續作答 提醒考生不可書寫 閱讀 使用手提電話 與其他人士聯絡或取出違規物品 為使考試順利進行, 考生一般不可取消已獲批的短暫休息時間 41
處理休息時間 ( 續 ) (2) 兩節考試之間的休息時間 監考人員須提醒考生下一節的開考時間 考生不得在休息或午膳時間離開考室或與非監考人員聯絡 ( 如考生因特殊情況需要離開考室, 須經試場主任允許及監考員陪同下方可離開 ) 應在監考人員陪同下留在試場或前往洗手間, 並須保持安靜 如兩節考試之間的休息時間於一般試場的第二節考試開考前開始, 考生可經試場主任允許後離開考室, 惟他們必須於一般試場的第二節考試開考前返回考室 42
處理休息時間 ( 續 ) (2) 兩節考試之間的休息時間 ( 續 ) 除非該段時間亦為一般試場的休息時間, 否則考生不可使用手提電話 ( 若遇上緊急情況, 試場主任可酌情接納有關要求, 惟須在其監察下進行 ) 考生可閱讀其個人書籍 試場主任應提醒考生若違反有關規則會被扣分 ; 而涉及懷疑作弊的個案會引致嚴重處分 違規的個案應詳細記錄於 SR4g 報告書上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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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要求早退 開考後 30 分鐘至完卷前 15 分鐘, 考生可要求早退 然而, 若第二節考試尚未開始, 考生必須在一般試場的第二節考試開考前返回特別試場 語文科聆聽卷別及多項選擇題卷別 ( 即音樂科卷一 數學科必修部分卷二及經濟科卷一 ) 若在一般試場中該卷的考試時間已完結, 特別試場的考生可要求於一般試場的完卷時間至特別試場完卷前 15 分鐘期間提早離開試場 若第二節考試尚未開始, 考生必須在一般試場的第二節考試開考前返回試場 未得試場主任 / 監考員准許, 考生不得擅自離開試場, 否則會被扣分 45
考生要求早退 ( 續 ) 檢查答卷上是否已填寫考生編號 貼上電腦條碼貼紙及填妥試題編號方格 早退考生不可把試卷帶離試場 ( 除非該卷別的考試已在一般試場完結 ) 註 : 部分試卷 / 試題答題簿 ( 不論曾否使用過 ) 均不可帶離試場 ) 投影片第 32 張 早退考生的答卷及試卷與其他考生一起收集 試場主任應提醒考生若違反有關規則會被扣分 ; 而涉及懷疑作弊的個案會引致嚴重處分 如有特殊情況或考生要求於規定時間以外早退, 須填寫 SR4g 報告書 46
監考人員休息時間的安排 試場主任 預早根據 監考員名單 及 特別試場考試時間表 掌握監考員數目及考生的考試 / 休息時間, 以計劃監考員的休息安排 在不影響考試運作下, 試場主任可靈活安排監考員的休息時間, 並與監考員保持良好溝通 監考員 預早根據 監考員證明函 了解監考時間 可與試場主任商量休息時間 如須於同一考場由上午監考至下午 12 時半 ( 或以後 ), 監考員可自備簡單午膳, 以便試場主任安排休息時間 47
聆聽部分的安排 48
聆聽部分的安排 聆聽部分的內容, 經由紅外線廣播系統 USB 播放機 / 電腦或 Dan Sound 播放 聆聽部分開始前, 試場主任應安排技術員檢查系統的廣播效果 監考員於上午 8:45 報到, 試場主任將簡介聆聽考試的各項安排 分派個人電腦條碼紙 將考評局提供已接駁接收器的耳筒 ( 紅外線廣播系統 ) 或耳筒 (Dan Sound) 放在考生的桌上 考生可選擇使用自携的耳筒或由考評局提供的耳筒收聽考試內容 49
聆聽部分的安排 ( 續 ) 語文科聆聽部分的內容, 經由考試錄音 USB 播放 特別試場均獲發 : - 試音 USB 兩隻 ( 放於 交回聆聽考試 USB 膠袋 內 ) - 考試錄音 USB 一隻 - 備用考試錄音 USB 一隻 ( 除非考試錄音 USB 出現問題, 否則不應開拆 ) - 錄音稿件一份 ( 試場主任應參閲錄音稿件, 以掌握播放進度, 但不可讓考生看見 ) 50
聆聽部分的安排 ( 續 ) 上午 9:15: 讓考生入座 ( 普通話 : 上午 9:30) 按照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科目手冊 ( 特別試場 ) 第三丙部宣布各項安排 上午 9:15-9:40: 播放試音 USB, 以便考生測試接收效果 檢查考生的准考證 / 身分證及點名 為有需要的考生更換耳筒及 / 或紅外線接收器 注意 : 如考生於播放考試錄音時更換器材, 監考員須填寫 SR4g 記下考生資料及其更換時間 51
聆聽部分的安排 ( 續 ) 檢查及確定試卷封包上所示的科目 卷別正確 在考生面前開拆試卷封包 確保試卷數目足夠, 分派試卷予每名考生 上午 10 時正, 播放考試錄音 USB 部分考生因其特殊需要可於聆聽部分中獲延長停頓時間 額外停頓時間的安排 延長停頓 額外停頓時間將會直接錄製在 USB 內, 試場主任無需中途暫停 USB 播放, 以給予考生延長停頓時間 第五部分 : 聆聽部分的特點 52
練習 53
練習 54
聆聽部分 ( 中國語文科 ) 必須細閱試場主任手冊 ( 特別試場 ) 監考員須知 ( 特別試場 ) 及中國語文科科目手冊 ( 特別試場 ) 內有關卷三的考試程序及注意事項 分為卷三 ( 甲部 ) 及卷三 ( 乙部 ), 考試內容同時錄製在一隻考試錄音 USB 內 所有延長停頓時間已直接錄製在考試錄音 USB 內 部分考生於卷三 ( 甲部 ) 完成後有短暫休息時間 由於個別考生可能於卷三 ( 乙部 ) 的寫作部分有考試加時, 故切勿跟隨錄音內播出的考試剩餘時間來計算所有考生的完卷時間 55
聆聽部分 ( 中國語文科 )( 續 ) CS Timetable 內卷 3( 甲部 ) 考試時間只包括聆聽考試內容 甲部聆聽考試內容 甲部播放完畢後 如有短暫休息時間, 需按 暫停 (Pause), 然後給予休息時間 短暫休息時間後, 按 播放 (Play) 播放乙部聆聽考試內容 如沒有短暫休息時間, 繼續播放乙部 CS Timetable 內卷 3( 乙部 ) 考試時間包括聆聽考試內容及寫作部分 乙部聆聽考試內容 乙部寫作部分 注意 : 按卷三乙部的實際開考時間提前或順延卷三乙部的完卷時間及短暫休息時間 ( 如適用 ), 確保考生於卷三乙部的總作答時間不變 注意 : 詳情請參閱中國語文科科目手冊 ( 特別試場 ) 第 20 至 22 頁 56
聆聽部分 ( 英國語文科 ) 必須細閱試場主任手冊 ( 特別試場 ) 監考員須知 ( 特別試場 ) 及英國語文科科目手冊 ( 特別試場 ) 內有關卷三的考試程序及注意事項 分為 Part 3A (Listening Tasks) 及 Part 3B (Listening Task(s) + Writing Task), 考試內容同時錄製在一隻考試錄音 USB 內 所有延長停頓時間已直接錄製在考試錄音 USB 內 某些考生於 Part 3A 及 Part 3B 之間或有休息時間 由於個別考生可能於 Part 3B 的寫作部分有考試加時, 故切勿跟隨錄音內播出的考試剩餘時間來計算所有考生的完卷時間 57
聆聽部分 ( 英國語文科 )( 續 ) CS Timetable 內 Paper 3 (Listening Part) 的考試時間包括所有 Listening Component Part A Listening Tasks Part A 播放完畢後 如有短暫休息時間, 需按 暫停 (Pause), 然後給予休息時間 短暫休息時間後, 按 播放 (Play) 播放 Part B Listening Task(s) 如沒有休息時間, 繼續播放 Part B CS Timetable 內 Paper 3 (Writing Part) 的考試時間只包括最後的 Writing Tasks Part B Writing Tasks 注意 : 按 Writing Part 的實際開考時間提前或順延 Writing Part 的完卷時間及短暫休息時間 ( 如適用 ), 確保考生於 Writing Part 的總作答時間不變 Part B Listening Task(s) 注意 : 詳情請參閱英國語文科科目手冊 ( 特別試場 ) 第 24 至 27 頁 58
應變安排 USB 播放機 電腦 考試錄音 USB 出現問題 試場主任應保持鎮定, 記下廣播停止的段落, 並指示考生合上答題簿 使用備用 USB 播放機 備用考試錄音 USB 及錄音稿件, 尋找發現問題而停頓的錄音段落 使用耳筒尋找錄音段落 暫時中斷接駁 USB 播放機和紅外線接收系統, 並在重新播放前確保光碟機已再次駁回系統 ( 以紅外線接收系統廣播的試場 ) 備用 USB 播放機 備用考試錄音 USB 亦出現問題? 59
異常情況的處理 60
異常情況的處理 1. 考生未能出示准考證 身分證 2. 考生前往非指定試場應試或錯誤報考應考語文 / 卷別 / 單元 3. 電腦條碼 4. 考生手提電話 5. 懷疑作弊 6. 停電 7. 火警警報響起 有關其他異常情況的處理, 請參閱 試場主任手冊 ( 特別試場 ) 第四部及 監考員須知 ( 特別試場 ) 相關段落 61
1.考生未能出示准考證 身分證 62
2. 考生前往非指定試場應試或錯誤報 考應考語文 / 卷別 / 單元 考評局將不會向前往非指定試場應試或錯誤報考應考語文 / 卷別 / 單元的考生提供傳真試卷的安排 如有考生即場表示其錯誤報考應考語文 / 卷別 / 單元, 試場主任 / 監考員應派發 考生前往非指定試場或錯誤報考應考語文 / 卷別 / 單元須知 ( 特別試場適用 ) 予有關考生, 讓其決定是否轉往合適的試場應試 63
2. 考生前往非指定試場應試或錯誤報 考應考語文 / 卷別 / 單元 ( 續 ) 如考生所報考的應考語文與試場的試卷不同但決定留在該試場應考, 考生可選擇以其已 / 擬報考的應考語文作答 試場主任須提醒該考生不會獲得任何特別考試安排 ( 包括特別版試卷 ) 按 試場主任手冊 ( 特別試場 ) 第四部第 16 段 / 監考員須知 ( 特別試場 ) 第 26 段的方法處理 如有查詢, 考生可致電考評局 (3628 8917) 64
3. 電腦條碼 新增考生 ( 即於派發准考證後新增 / 更改科目或姓名的考生 ) 亦會獲發一張個人電腦條碼紙 點名 ( 考生出席紀錄表 及 點名單 ) 新增考生的答卷應與其他考生的答卷一併收集及包裝 以下考生將獲發備用電腦條碼紙 如試場並無考生的個人電腦條碼紙 ( 例如 : 前往非指定試場應試 ) 考生的個人電腦條碼紙有損毀 / 資料錯誤 65
3. 電腦條碼 ( 續 ) 所有使用備用電腦條碼紙, 或沒有於答卷封面貼上電腦條碼的個案, 應記錄在 SR4b 報告書, 連同有關考生的答卷放在 特別報告書及有關答卷封套 内 如考生的個人電腦條碼貼紙不敷應用, 無需派發備用電腦條碼紙, 應指示考生在餘下的電腦條碼方格内填上考生編號 如在考生的物品上 ( 包括准考證上 ) 發現貼有剩餘電腦條碼貼紙 ( 包括考試當日或過往的科目 ), 應著考生於試後填寫 SR4g, 並將有關電腦條碼貼紙的影印本與 SR4g 一併交回考評局 66
4. 考生手提電話 若有手提電話發出聲響, 應找出聲響來源, 指示考生即時關掉電話, 並取出電池 在 SR4p 記錄發出聲響的時間及有關資料, 以及填畫所有空格選項 若考生的手提電話處於開啓模式, 指示考生將其關掉並放進手提電話膠套內 ; 於完卷後著考生出示通話 / 短訊記錄 若未能找出聲響來源而聲響已停止, 則無需跟進事件 ( 一般試場的短片 ) 第七部分 : 處理手提電話事故的程序 (http://www.hkeaa.edu.hk/tc/exam_personnel/info_centre/) 67
5. 懷疑作弊 例子 : 抄襲答案 窺看書籍 / 紙張 與人通訊息 於洗手間使用手提電話等 把有關筆記 書籍 紙張 隱形墨水筆 具文字顯示功能的手錶等物品收去, 但不包括應考必備用具 ( 例如 : 計算機 聖經等 ) 處理個案時應有另一位監考員做見證 對於懷疑個案 ( 包括考生舉報他人作弊 ), 應於完卷後著考生留步填寫 SR4g 報告書, 避免在考試進行中對考生造成騷擾 ( 一般試場的短片 ) 第八部分 : 處理懷疑考生作弊事故的程序 (http://www.hkeaa.edu.hk/tc/exam_personnel/info_centre/) 68
裝有攝錄機的原子筆 考生利用高科技用品作弊 試場主任 / 監考員應特別留意考生有否利用具攝錄 文字儲存或通訊功能的電子用品作弊, 這些器材可能與一般文具或用品相似 ( 如原子筆 膠擦 直尺 手錶等 ) 裝有流應用程式或支援無線技術的智能手錶 裝有攝錄機及耳筒的智能眼鏡 69
考生利用高科技用品作弊 如試場主任懷疑考生使用有關器材, 須檢查及收去有關物件作為證物, 但應准許該考生完成考試 試場主任應要求該考生於考試完畢離開試場前填寫 SR4g 報告書 如該物品是手提電話或智能手錶, 應將其關掉並放進手提電話膠套內, 其後的處理程序與手提電話相同 70
處理考生投訴 / 報告異常事件 就考生對試場環境的投訴, 應即時處理 考生手冊已列明, 倘若考生發現試場環境情況不理想, 應立即向試場人員求助 若考生未有於試場提交報告但卻於考試後提出相關投訴, 考評局不會處理有關個案 在試場實施預防流感措施, 有關預防措施日後如有任何變動, 本局會盡快通知學校及於本局網頁 (www.hkeaa.edu.hk) 公布 71
查詢 特別考試安排熱線 (3628 8917) 如在考試當日遇上任何緊急事件, 請致電考評局 3628 8917/3628 8982 陳耀鴻先生 ( 3628 8907 ) 林潤琪女士 (3628 8966) 符芝韻女士 (3628 8908) 或胡嘉敏女士 (3628 8901) 72
答問時間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