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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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8 月 27 日 ) 均价的 68.81%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8,186,157 股, 未超过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数量上限, 并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根据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向上取 2 位小数 ) 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3.28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共 137,195,121 股, 全

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4 年第一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确定的发行数量上限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批复中规定的 40,953,000 股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王海波 曹志刚 吴凯 霍常宝 马金儒 刘玮 周云志 杨华 海通金风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海通金风 2 号集合资产管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 一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元 /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6 年 7 月 30 日, 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元 / 股,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 不含定价基准日 )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即 元 / 股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127,388,531 股, 符合发行人 2014 年第三次临时

述公式算出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的均价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 含税 )), 并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3.5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8 淮海方舟 585,651,537 3,999,999, 个月 9 兴全基金 102,489, ,999, 个月 合计 9,037,354,292 61,725,129, 预计上市时间 2017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发行新增

LOGO

( 三 ) 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19,782,927 股, 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亦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645 号 ) 核准

调整为 元 / 股 在此原则下,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 金额优先的基本原则确定 公司和华西证券通过薄记建档的方式, 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相当于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底价 元 / 股的 100%, 相当于发

金股利 3.10 元人民币 ( 含税 ), 并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完成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为为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9,848,044 股 ( 三 ) 发行

目 录 会议议程... 2 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 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6 议案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发行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 每 10 股派 2 元 ( 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2016 年 6 月 7 日该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因公司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非

发现金红利 1.5 元 ( 含税 ) 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公告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后发行价格调整为 元 / 股 根据发行人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至 2015 年 12

1. 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 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 准确的 完整的 有效的 并无 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均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致 :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发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等有

确定 2014 年 11 月 3 日, 在 认购邀请书 规定的时限内, 主承销商共收到 7 单有效申购报价单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 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 按照 价格优先 数量优先和时间优先 原则, 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海特高新发行情况报告书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批准的发行数量上限 2,800 万股 ( 三 )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认为 4 名, 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序认购价格 ( 元 / 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九年一月 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行价格为 3.82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4,712,041,884 股, 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 关于核准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918 号 ) 中本次发行不超过 5,769,230,769 股 ( 含本数 ) 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金额相应等比例调减, 公司对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草案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 一并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员工拟认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88,8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46,974,800 元, 其中公司董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 致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引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莱美药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

证券代码:000977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 HENG XIN LAW OFFICE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68 号宏誉大厦 27 楼邮政编码 : /F., Gold Name Commercial Tower, 68 Renmin Road, Dalian, China, 电话 :( 86

第三部分 签署页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间优先 等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 价 ( 二 )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34,305,300 股, 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 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毕红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1448

请书 前一交易日 11 月 19 日收盘价 元 / 股折价 4.8%, 相对于 11 月 19 日前 20 个交易日 ( 含 11 月 19 日 ) 加权均价 元 / 股溢价 4.2%, 相对于发行底价 (16.35 元 / 股 ) 溢价 34.6%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 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九年一月 通商律師事務所 Commerce&FinanceLawOffices 中國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大厦 6 层邮编 : 電話 :86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致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承销管理办法

钱江项目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5 议案二 :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和调整发行数量的议案 6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中银国际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贵会 关于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 ) 的核准,

关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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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 赞成票 11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 ( 以其自有资金 )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

证券代码:600170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均价的 70% 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的 70%, 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为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发行期首日前 20

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董事周俊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2 人, 监事长周敏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股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 ( 一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面值为 1.00 元 / 股 ( 人民币元, 下同

现有总股本 756,909,90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 ( 含税 ), 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75,690, 元,2015 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鉴于发行人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

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6]2333 号 ) 核准,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唐山港 发行人 或 上市公司 ) 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 ( 以下简称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重要提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 本季度发生情况 2017 年第三季度,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其中一般关联交易额 万元, 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2 截止本季度累计发生情况截至 2017 年第三季度末, 渤海财险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万元, 无重大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间如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2 保利集团承诺以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低于 5 亿元现金 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 本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熊猫烟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并不对有关审计 资产评估 投资决策等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这些数据 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的财务数据等专业事项,

untitled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 ; 在分派方案公布后, 上市公司完成了对业绩补偿股份的定向回购和注销事宜, 致使公司总股本在方案公布日至实施日期间发生了变化, 即由 198,198,737 股减至 197,810,840 股, 因此上市公司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 : 以现有总股本 197

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海乐 徐慧涛 杨晓初 程远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 三 )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证券代码:300610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获得通过 2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1-xxx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事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

本法律意见书不对有关会计 验资等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验资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 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对于该等数据 报告的内容, 本所以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一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和授权 (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本次发行底价为发行期首日 (2018 年 12 月 25 日 )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元 / 股的 90%, 即 元 / 股 本次发行采取投资者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 元 / 股, 相对于公司股票 2018 年 12 月 26 日

2016 年 4 月 11 日, 四创电子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136,702,04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 ( 含税 ) 2016 年 6 月 7 日, 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 数的比例 (%)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 ) 282,653,797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关联董事贾跃亭先生 邓伟先生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得到了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1. 发行方式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调整前 :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

划, 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道荣 陈帮奎 范志实 屈军 张建新 张学民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股票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2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人, 代表 1,015,913,276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其中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有 4 人, 代表股份数 1,015,714,576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198,700 股, 占公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币 1.00 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弃权票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Transcription: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贵会 关于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822 号 ) 核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联通 发行人 或 公司 ) 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9,037,354,292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中国联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认为中国联通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发行承销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证监会令第 73 号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制度的要求及中国联通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 发行定价过程符合非公开发行的有关规定, 发行对象的确定公平 公正, 符合中国联通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按照贵会的相关要求, 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 发行概况 ( 一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日, 即 2017 年 8 月 21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3 元 / 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 除息的, 上 1

述发行价格的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6 年以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 发行人在发改委等部门的指导下, 制定了混改方案, 同时就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进行了沟通 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在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程序后, 同意对发行人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为个案处理, 发行人可以根据 2017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6.83 元 / 股 ( 二 )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9,037,354,292 股, 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 关于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822 号 ) 的要求 ( 三 )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人寿 ) 深圳市腾讯信达有限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腾讯信达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度鹏寰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百度鹏寰 ) 宿迁京东三弘企业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京东三弘 )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阿里创投 )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苏宁云商 ) 深圳光启互联技术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光启互联 ) 深圳淮海方舟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淮海方舟 ) 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兴全基金 ) 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 四 ) 募集资金金额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 验资报告 (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700642 号 ), 中国联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1,725,129,814.36 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179,060,127.77 元 ( 不含增值税 ),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546,069,686.59 元 2

经保荐机构核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发行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一 )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 2017 年 8 月 16 日, 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17 年 8 月 22 日, 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运用实施安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运用实施安排相关事宜的议案 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 2017 年 9 月 20 日, 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事宜的相关议案 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时,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二 ) 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 2017 年 9 月 13 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 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 国资产权 [2017]983 号 ), 原则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 2 2017 年 10 月 11 日,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2017 年 10 月 13 日, 中国证监会印发 关于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822 号 ) 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3

三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 一 ) 本次发行时间表 日期 2017 年 10 月 13 日 发行安排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向证监会报备发行方案 发行方案基本情况表 发行预计时间表等相关材料向特定投资者发送 缴款通知书 2017 年 10 月 25 日 特定投资者已完成认购资金缴付 2017 年 10 月 26 日 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完成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认购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10 月 27 日 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 二 ) 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人寿 腾讯信达 百度鹏寰 京东三 弘 阿里创投 苏宁云商 光启互联 淮海方舟和兴全基金 本次共发行 9,037,354,292 股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价格为 6.83 元 / 股, 发行对 象及其认购数量如下 : 序号 非公开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 ( 股 ) 1 中国人寿 3,177,159,590 2 腾讯信达 1,610,541,728 3 百度鹏寰 1,024,890,190 4 京东三弘 732,064,421 5 阿里创投 633,254,734 6 苏宁云商 585,651,537 7 光启互联 585,651,537 8 淮海方舟 585,651,537 9 兴全基金 102,489,018 合计 9,037,354,292 上述 9 名发行对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次 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 三 ) 缴款与验资 2017 年 10 月 13 日,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向各认购对象发出 中 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通知该等发行对象 将认购款划至保荐机构指定的收款账户 4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瑞华验字 [2017]01540003 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 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5 日, 中金公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 9 户特定投资者认购中国联通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17.25 亿元之认购资金, 扣除需要抵扣的保证金部分, 实际收到认购金额合计人民币 59,323,873,324.98 元, 已全部存入上述认购资金专用账户中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 中金公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 ( 含增值税 ) 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 验资报告 (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1700642 号 ), 中国联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1,725,129,814.36 元, 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179,060,127.77 元 ( 不含增值税 ),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546,069,686.59 元, 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9,037,354,292.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 ( 股本溢价 ) 人民币 52,508,715,394.59 元 发行人依据 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 的有关规定, 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 专款专用 经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核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 股票配售过程 缴款和验资合规, 符合 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发行承销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四 本次发行对象的备案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中, 腾讯信达 百度鹏寰 光启互联 淮海方舟为 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 试行 ) 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 上述发行对象均已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兴全基金为基金管理人且有资格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此次认购 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基金专户备案 5

五 本次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2017 年 10 月 11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发行人于 10 月 12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2017 年 10 月 13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822 号 ), 发行人于 10 月 14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将按照 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六 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认为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决议及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 公正, 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中, 需要办理私募基金备案程序的发行对象均已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相关资产管理产品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基金专户备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 股票配售过程 缴款和验资合规, 符合 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发行承销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6

( 此页无正文, 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郭允 陈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