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18 证券简称 : 安利股份公告编号 :2016-010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安利股份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 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各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12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 其中独立董事 4 人 公司全体监事 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和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投票表决, 形成决议如下 : 一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 表决票 12 票, 同意票 12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二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 表决票 12 票, 同意票 12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2015 年度报告全文 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潘平先生 张居忠先生 杨棉之先生 张珉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 表决票 12 票, 同意票 12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 表决票 12 票, 同意票 12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确认, 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61,703,557.74 元,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5,302,306.63 元, 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任意盈余公积金 5% 之后,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19,212,544.71 元, 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 360,645,276.36 元 根据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698.7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5 元人民币 ( 含税 ), 共分配现金股利 1,844.3895 万元 ( 含税 ),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 本次分配暂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 : 表决票 12 票, 同意票 12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 表决票 12 票, 同意票 12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七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 表决票 12 票, 同意票 12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5 年, 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 738.88 万元 ( 具体见 2015 年度报告 第八节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之 四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 表决结果 : 表决票 12 票, 同意票 12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15 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需提交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抵押担保的议案 2016 年, 公司拟以信用授信, 或以机器设备 房地产等抵押担保, 或商请担保公司 子公司提供担保, 并用公司机器设备 房地产等为担保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方式, 向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 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农业银行合肥金寨路支行 光大银行合肥分行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上海浦发银行合肥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合肥分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 授信额度计划为 101,000 万元, 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 进口开证 押汇贴现 保理等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生产经营发展情况, 在不超过授信总额内, 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授信额度, 以及确定以公司资产办理抵押担保 商请担保单位及向有关单位提供反担保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 : 表决票 12 票, 同意票 12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 关于 2016 年度与控股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的议案 因安利股份和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 (S.&F. TRADING CO. (H.K.)LIMITED) 为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安利新材料 ) 的股东, 同时姚和平 王义峰 杨滁光 陈茂祥 周思敏 霍绍汾既是安利股份的董事, 也是安利新材
料的董事, 因此姚和平 王义峰 杨滁光 陈茂祥 周思敏 霍绍汾为关联董事, 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 关联董事姚和平 王义峰 杨滁光 陈茂祥 周思敏 霍绍汾回避表决, 表决票 6 票, 同意票 6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与控股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的公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 : 表决票 12 票, 同意票 12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 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 : 表决票 12 票, 同意票 12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和预留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法律顾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期权行权, 公司股本增加, 同时, 为保持公司股权结构合理和稳定, 保证管理层素质良好, 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和稳定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的有关规定, 拟对 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做相应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 修订前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581.17 万元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1581.17 万股, 普通股 21581.17 万股, 其他种类股零股 第三十九条单一股东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订后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698.70 万元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1698.70 万股, 普通股 21698.70 万股, 其他种类股零股 第三十九条单一股东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应从连续任职 2 年以上的董事中产生, 且应具有 3 年以上主营业务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 : 表决票 12 票, 同意票 12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 表决票 12 票, 同意票 12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