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 试行 ) (2015 年修订 ) 第一章总则一 根据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管理暂行办法 ( 西交校研 [2014]10 号文件 ) 相关精神, 并结合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二 制定本细则的指导思想 : 鼓励本院研究生勤奋学习 刻苦钻研 勇于创新 全面发展, 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以下简称奖学金 ) 用于资助本院在读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 档案按时转入我校者 ; 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在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 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成员由院长 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 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研究生导师代表 行政管理人员 ( 辅导员 教务员 ) 代表和不少于 3 名研究生代表组成, 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和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 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由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 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辅导员和教务员组成 五 研究生奖学金在学制年限内每学年评选一次, 一般在每年 9 月份评选 第二章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六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1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标准根据当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数量和学校下达的奖学金指标情况设置, 经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2015 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等级额度 ( 万元 ) 比例一等 0.8 21% 二等 0.6 23% 三等 0.3 31% 2 硕士研究生第二 三学年奖学金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设置: 表 1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等级额度 ( 万元 ) 比例一等 0.8 15% 二等 0.6 20% 三等 0.4 40% 1
3 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可根据当年学校下达奖学金指标, 适当调整奖学金设置 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类评定, 奖学金指标单列 八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 1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 本校重点本科学生推荐为免试研究生评定为一等奖学金 (2) 来自 985 和 211 高校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原则上可评定为一等奖学金, 须由院研究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复试综合成绩, 并结合其本科阶段成绩, 最终确定奖学金等级 (3) 其他推荐免试研究生 ( 含峨眉分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 根据其专业排名和复试综合成绩可评定为二等奖学金 (4) 获得重大成果 ( 奖励 ) 和突出荣誉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等特殊情况, 由院研究生工作小组认定后确定其奖学金等级 2 统考生 (1) 除去推荐免试研究生占用的奖学金指标外, 剩余的指标按相同的比例分配到本院各研究生招生专业中进行评定 (2) 参加国家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 : 按其所报考专业的录取成绩排名 (2015 年成绩计算方法 : 初试成绩 /540%+ 复试笔试成绩 [ 含实验成绩 ]60%), 各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奖学金等级 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的招生专业原则上可合并排名评定奖学金 对初试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由院研究生工作小组确定其奖学金等级 (3) 本院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外校后调剂回校的考生不参加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 九 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 1 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选不再区分推荐免试研究生和统考生, 而是按一级学科 ( 或工程领域 ) 分专业评选 2 硕士研究生须在第一学年修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 所有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且已缴清学费, 无违纪行为, 并须通过学院组织的硕士生中期筛选考核, 方有资格参加第二学年奖学金评选 3 评选依据为研究生第一学年的综合表现, 综合表现包括学习成绩 科研成果和思想道德素质评价 分专业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 : 学习成绩 + 科研成果加分 +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按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奖学金等级 4 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平均成绩 70%+ 中期筛选考试成绩 30% 课程 2
成绩包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公共课 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 ( 不包括必修环节 ), 课程平均成绩是研究生所学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值 (1) 课程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 : M i n G 1 n 1 T T 其中 :M i ------- 学生 i 的课程成绩 n ------- 学生 i 所修课程总门数 G ------- 学生 i 第 门课程的成绩 T ------- 学生 i 第 门课的学分 (2) 为消除不同课程之间因教师评分标准不同造成的成绩不平衡, 上述公式中的 G 采用折算成绩, 折算公式如下 : G (100 E ) ( K P) E 100 P E ( P K ) E P ; K P ; K P 其中 :K P E ------- 学生 i 第 门课程的实际成绩 ------- 课程 的实际成绩的平均值 ------- 所有课程平均成绩的平均值 E m m 1 P m ------- 全院参评学生第一学年内所修课程总门数 缺考学生的成绩不做折算, 也不计入平均值, 按 0 分计 5 科研成果加分按研究生的论文 专利 获奖 主持科研项目计分 (1) 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只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 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 在第一学年内发表的论文 ( 或论文录用通知 ), 且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西南交通大学 按以下标准加分 : 表 2 研究生学术论文计分表 ( 单位 : 篇 )[2015 年适用 ] 论文类别得分 ESI 高被引论文 10 SCI 检索一 二区论文 6 计算机 A 类国际会议论文 4 SCI 检索三 四区论文 4 3
国内一级学报论文 * 3 其它 SCI 论文 3 EI 检索期刊论文 2 CSCD 期刊论文 ( 核心库 ) 1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EI CPCI(ISTP) 检索会议论文 0.5 IECT 论文其它国内国际学术期刊论文 0.3 其它国内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注 :* 国内一级学报仅限一级学科所属学会的顶级学报, 如中国科学 电子学报 物理学报 通信学报 自动化学报 计算机学报 软件学报 等, 铁道学报可作为交通运输工程学科的一级学报 表 2 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计分表 ( 单位 : 篇 )[2016 年开始适用 ] 论文类别 得分 ESI 15 A++ 8 A+ 6 A 5 B+ 3 B 1 C 0.5 IECT 论文 其它国内国际学术期刊论文 0.2 其它国内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注 : 表中 ESI 为高被引论文 ;A++ A+ A B+ B C 为 西南交通大 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 中的论文分级 (2) 研究生获得 ( 申报 ) 专利授权 : 只计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 ( 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 在第一学年内获得的专利授权或获受理的专利申请 ( 含软件著作 权 ), 且必须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申请单位 按以下标准加分 : 表 3 研究生获得 ( 申报 ) 专利计分表 ( 单位 : 项 ) 类 别 得分 发明专利转让 8 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4 获得软件著作权申请发明专利 1.5 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1 申请软件著作权 0.5 (3) 研究生获得科技奖励 : 须由院研究生工作小组认定后, 按以下标准加分 : 4
表 4 研究生获科技奖励计分表 ( 单位 : 项 ) 科技奖励 ( 项目鉴定 ) 得分 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自然科学奖 发明奖 150 k/ 获奖等级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自然科学奖 发明奖 100 k/ 获奖等级 国家级科技成果鉴定 10 k 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 5 k 注 :1 表中 k 为排名系数, 计算公式 : k 2 ( n 1 m) n( n 1) 其中 :n ------ 该项目获奖总人数,m ------ 申请者个人排名 2 特等奖的获奖等级按 0.8 计 (4) 研究生主持科研项目 : 只计研究生主持 ( 或研究生团队主持 ) 的纵向科研项 目, 且科研经费进入学校财务, 按以下标准加分 : 表 5 研究生主持科研项目计分表 ( 单位 : 项 ) 项目类型 得分 国家级科研项目 10 k 省部级科研项目 5 k 注 : 表中 k 为排名系数, 计算方法同表 4 5 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1) 按照 西交校研 [2012]6 号文件 附件 研究生奖 ( 助 ) 学金评定思想道德素质 综合表现评价 的相关规定, 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 研究生日常表现评分 + 科技 文体竞赛成绩评分 + 社会工作评分 (2) 科技文体竞赛成绩评分 : 由院研究生工作小组认定后, 按以下标准加分 : 表 6 研究生获科技文体竞赛计分表 ( 单位 : 项 ) 获奖类型 得分个人奖集体奖 国家级研究生科技竞赛奖 4/ 获奖等级 10 k/ 获奖等级 全国性研究生科技竞赛奖 3/ 获奖等级 8 k/ 获奖等级 省部级 ( 或区域性 ) 研究生科技竞赛奖 2/ 获奖等级 5 k/ 获奖等级 校级研究生科技竞赛奖 1/ 获奖等级 3 k/ 获奖等级 国家级文体竞赛奖 3/ 获奖等级 5 k/ 获奖等级 全国性文体竞赛奖 2/ 获奖等级 4 k/ 获奖等级 省部级 ( 区域性 ) 文体竞赛奖 1/ 获奖等级 3 k/ 获奖等级 校级文体竞赛奖 0.5/ 获奖等级 2 k/ 获奖等级 注 :1 表中 k 为排名系数, 计算方法同表 4 2 如竞赛为不分排名的集体项目, 则由全体成员平分得分 3 国家级竞赛是指由教育部主办的竞赛, 全国性竞赛是指非教育部主办 5
的全国性竞赛 (3) 研究生日常表现评分和社会工作评分, 由院学生工作组评定 第三章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十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设置 1 一年级博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原则上不实行差异化评审, 所有学生享受等额的奖学金 2 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生奖学金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设置: 表 7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等级额度 ( 万元 ) 比例一等 1.3 20% 二等 1.1 35% 三等 1.0 45% 3 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可根据当年学校下达奖学金指标, 适当调整奖学金设置 十一 博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学金评选 1 所有博士研究生不区分录取类别重新评选 [ 注 : 因 2014 年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调整, 与学院原评选办法不一致,2014 级博士研究生今年暂不实行差异化评审, 所有学生享受等额的奖学金 ] 2 博士研究生须在第一学年修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分, 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3 评选依据为博士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 科研成果和思想道德素质评价 分专业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 : 学习成绩 + 科研成果加分 +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除学术论文按表 8 加分外, 其它各项计分方法与硕士生相同 表 8 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计分表 ( 单位 : 篇 )[2016 年开始适用 ] 论文类别得分 ESI 15 A++ 8 A+ 6 A 5 B+ 3 B 1 注 : 表中 ESI 为高被引论文 ;A++ A+ A B+ B C 为 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 中的论文分级 十二 博士研究生第三 四学年奖学金评选 6
评选依据为博士生第三 四学年的科研成果和思想道德素质评价 分专业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 : 科研成果加分 +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各项计分方法与第二学年博士生相同 十三 直博生第五学年奖学金评选评选依据为直博生第四学年的科研成果和思想道德素质评价 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 : 科研成果加分 +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加分 各项计分方法与第二学年博士生相同 第四章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程序十四 申请研究生奖学金均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学院统一制定的 研究生奖 ( 助 ) 学金申请表, 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导师审查并签署意见后, 提交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 提交时相关证明材料 ( 论文 录用通知 专利证书 获奖证书等 ) 须验原件, 并提交复印件 十五 院研究生工作小组根据研究生提交的奖学金申请, 按本细则中制定的评选办法审查评议, 确定获得奖学金学生初选名单 十六 初选名单在学院网公示五天, 征求师生意见 如有异议, 须提交书面意见, 由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调查处理 十七 公示后的初选名单上报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批 第五章附则十八 特殊情况, 如研究生取得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或获得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并显著提升学校声誉的荣誉等, 由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认定后确定其奖学金等级 十九 本细则自 2015 年 9 月 16 日开始执行 二十 本细则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