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道佛學會 21 第八章佛法的心理觀 佛教對 心 的理論發展 心意識 識意心 前五識 第六識意心 前五識第六識意心 第一節心意識 1 意 ( 末那 manas) 末那 : 意 思量認識的中樞 Manas: mind ( 泛指一切的心理作用 ),intellect, intelligence, understand, perception, sense, conscience. 1) 身心交感的中樞 : 外界 五根 意根 心 心根 ( 身 ) 境 五俱 獨頭 意 眼耳鼻舌身 色身香味觸法 a) 五根與意根, 為相依而共存的, 實為有情自體的兩面觀 * 從對外面的認識作用看 : 沒有五根, 即不能顯出意根的存在 * 從引發精神作用看 : 沒有意根, 五根即沒有取境生識的作用 小結 : 身心相互依存, 不即不離的有情觀, 即從五根與意根的交感中顯出 b) 評其他理論 : 唯物 ( 現代醫學 ): 心理作用是由物質結構的生理派生的, 這是抹煞意根, 偏重物質 唯心 ( 唯識學派 ): 心是離根身而存在的, 色根為心的產物, 這是忽視色根, 偏於心理 小結 : 佛法的有情論, 意根與五色根相依而存 單有五根, 僅能與外境觸對, 而不能發生認識作用 ; 意根不離五根的活動, 所以想分解五根而別求意根, 也是不可能的
中道佛學會 22 2) 認識作用的源泉 : 由意生識 眼識 眼 色 耳識 耳 聲 五俱意識 鼻識 鼻 香 意識 舌識 舌 味 身識 身 觸 獨頭意識 意識 法 * 根是生義, 如樹依根而發枝葉 ; 六根能發識, 所以稱根 * 平常說 : 依眼根生眼識, 依意根生意識, 這還是大概的解說 * 精密說 : 意根不但生意識, 而且還能生前五識 所以凡能生認識的心理根源, 都稱為意根 ; 而從此所生的一切識, 也可總名之為意識 2 識 (vijñāna) : 依意生識 1) vijñāna 認識, 了別, 觸對境界的認識 Vijñāna : vi ( 分別 ) +jñā ( 知 ) 由區辨不同識別 2) 由 意 生 識 a) 一識與多識 : 關於識的是一是多, 古來大有爭辯 依緣起觀的見地說, 識應為相對的種種差別, 而非絕對的多識 但識為依根緣境而現起者, 所以說明上不妨側重差別 意識 五俱意識 : 依五根而有所差別 獨頭意識 : 意根 b) 細意識 : 大乘學者所說的第七識 第八識, 都不過是意識的細分 古代的一意識師 ( 見攝大乘論 ), 以意識為本而說明諸識, 以為意識對外而了別五塵時, 即為一般所說的前五識 ; 意識又向內而執取根身 這向內而執取根身的, 即等於一般所說的阿陀那識 (adanavijñāna) 此意識為本的意識, 應為從意而生的意識, 不只是六識中的意識 前五識 : 對外而了別五塵時 第六識 阿陀那識 : 向內而執取根身
中道佛學會 23 3 心 (citta) Citta: thinking, reflecting, imagining, wish, mind, memory. 1) 精神界的統一 : 資料的集起與統一質多是 種種 的意義 : 是由種種而存在而長成的, 所以古來約 種種積集滋長 而解說為 集 眼 耳 鼻 舌 身 意六識的認識, 取之於外, 同時留下所認識的印象於內, 即成為心 2) 心意識的綜合 境界 心 諸藏 引生流回 識 分析 識別 從生流出 意 搜集 認識理論 : 1 經驗派 ( 種子新熏說 ): 心如白紙, 什麼都沒有, 一切認識作用, 都由生活經驗而漸漸生起 資長 如不和外境接觸, 心就什麼也不會有 一切從經驗來 2 理性派 ( 種子本有說 ) 有的說 : 認識作用的種種功能, 是與生俱來的 如想像 思考 推測等種種認識功能, 都本來就有, 由外境的觸對而引發 3 以佛法來說, 二家所說的, 各見得一些, 卻不是完善的 有情為身心相依的共存體 ; 心理活動, 是無始以來, 即由外而內 從識到心, 又由內而外 從意到識, 不斷的交流 有情無始以來, 即有此心此意此識 不悟時間的幻惑性, 推斷為本有或者始有, 實在可以無須! 第二節心與心所 1 認識的過程 : 心 : 心理的統覺心所 : 各種心理作用 五遍行心所 : 作意 觸 受 想 思
中道佛學會 24 眼根 眼識 觸 受想思色處 ( 五俱, 感性 直覺 ) ( 獨頭 理性 ) ( 情緒作用 ) ( 內心的概念 ) ( 反應 判斷 意志 ) 作意 : 引心趣境 受 : 認識到的境界, 必與自己相關而引起不同的情感 想 : 認識必有攝取境像而成為表象作用, 或進而有推想 想像 思 : 認識外境, 必引起對付外境的作用 思 * 在認識的發展過程中, 識觸與受 想 思, 確乎可以看作先後代起而為一心聚的重心 * 與根境相對的識, 本沒有二者, 但由於根取境的引動內心, 心反應緣境而成為認識, 此從外而內, 從內而外的認識過程, 似乎有內在心與緣境心的二者 如作意與心, 識與觸, 即是如此 * 此認識過程, 本為極迅速而難於分別先後的, 也不能強作內外的劃分, 不過為了說明方便而如此說 否則, 易於誤會內心為離根境而恆在 2 善惡心所 三不善根 : 貪 瞋 癡 三善根 : 無貪 無瞋 無癡 觸識受想行 : 思心所 : 一切心所 善 惡 總結 : 佛法對心心所的辨析, 為了淨化自心, 即了解認識的內容與過程, 為善為惡, 才能給予對治而淨化他 佛法的觀心, 是應用的心理學, 這是學者所不可忽略的 問題 : 1 為什麼要如此詳細的分析有情的心理作用? 2 心理作用的分析對修行有幫助嗎? 3 在心對境的作用過程上, 修行的關鍵為何?
中道佛學會 25 第九章我們的世間 第一節世間一般情況一 世間 : 時間與空間的總合 loka: open space, room, place, wide space, world kāla: a space of time, time, a right time 1. 根本定義 : 1) 時間而相 : 世 (kāla) 是遷流轉變的意思, 凡有時間的存在者, 即落於世間 世間即一切的一切, 有情也即是世間的 2) 假我所依住 : 所依的身心五蘊世間, 所住的世界器世間 3) 外在自然界 : 有情攝得五蘊的有情自體, 身外非執取的自然界, 稱為世間 4) 有情為主 : 器世間為 有情業增上力 所成的, 為有情存在的必然形態, 如有色即有空 所以雖差別而說為有情與世間, 而實是有情的世間, 總是從有情去說明世間 2. 根本認識 1) 世間無數 2) 世界是不斷的成壞過程 3) 世界為有情的世界而又是不一定有的 3. 須彌山與四洲 北拘羅洲 西瞿陀尼 東毘提訶 南閻浮提
中道佛學會 26 須彌山 ( 喜馬拉耶山 ) 與四洲 ( 以恒河流域為主的古代地理 ) 解說 : * 須彌山 (sumeru): 喜馬拉雅山 * 南閻浮提 : 南閻浮提河流域, 恒河上流 Jāmbū-nada: Jāmbū river. Jāmbū: rose apple tree, 只存於喜馬拉雅山 現在的 Bihar. * 西瞿陀尼 : apara-go-dānīya 以牛作為貨物來交換, 指遊牧民族 * 佛陀為理智的道德的宗教家, 有他的中心工作, 無暇解說天文與地理 佛法中的世界安立, 大抵是引用當時的傳說 * 從古典去考察, 佛陀雖採用世俗的須彌四洲說, 大致與事實不遠 我以為 : 現實的科學佛法, 應從傳說中考尋早期的傳說 從不違現代世俗的立場, 接受或否定他, 決不可牽強附會了事 4 天 魔 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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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道佛學會 28 * 天 是四王天 忉利天 夜魔天 兜率天 他化天 他化自在天 六欲 天 * 他化自在天有 魔 宮 * 色界的 梵 天 : 大梵 梵輔 梵眾 小世界 小千世界 初禪 二禪 小世界 X 1000 中千世界 三千大千世界 三禪 四禪 + 四無色 小千世界 X 1000 中千世界 X 1000 第二節人類世界的過去與未來 1 世界的形成空輪 : 空問中充滿四大元素風輪 : 疾速流動 : 氣体水輪 : 氣体凝成液体金輪 : 液体凝成固体生命由業風成吹生於世間 2 人類社會的演進 3 未來的世界
中道佛學會 29 第十章我論因說因 第一節佛法以因緣為立義大本總說 : 以有情為中心, 論到自他 心境 物我的佛法, 唯一的特色, 是因緣論 一 定義 : 凡是能為某法 生起 或 滅除 的條件, 就稱為此法的 因緣 二 因 與 緣 的區分 因特性 : 特殊功能 如種子具有生起一定果實的特性緣力用 : 幫助的作用, 如 : 水 陽光等助生長的作用 主要的條件 如 : 眼識 指輔助的條件 如根 境 光 距離等 三 用於有情的因緣論從世間生滅因緣的把握中, 指導人生的方向與實踐 離苦得樂 如來為醫王 因緣 緣生 : 緣滅 : 苦 : 病苦集 : 病因苦集滅 : 病愈集滅之道 : 藥 四 對因果論的錯誤認知 : 從宗教的觀點來討論生命的生起因緣, 糾正錯誤的觀念, 進而肯定生命的價值與意義 1. 宿作論 : ( 宿命論 ) 一切境遇皆由過去業力所感招 如 : 印度四種姓論 佛法雖也說由前生行為的好惡, 影響今生的苦樂果報 ( 宿緣 ), 但更重視現生的因緣力 ( 現緣 ) 2. 尊祐論 : 人生一切境遇由上帝或梵天所安排 佛法否認決定一切命運的主宰, 人世的好壞, 不是外來的, 須由自己 ( 主因 ) 與大家 ( 助緣 ) 來決定 * 以上所說的兩類思想, 在佛法長期流變中, 多少混雜在佛法中, 我們必須認清揀別才好! 1) 混雜的宿命論 : 如說 : 我們一生中能吃多少 能用多少都是注定好的 2) 混雜的尊祐論 : 發生事故時, 常說 : 佛菩薩自有安排或佛菩薩在考驗我們 3. 非因計因論 : 錯誤因果觀念, 推論不相關的因果, 如印度的苦行外道 持牛戒 持狗等 佛說 : 一切現象無不是有因果性的, 要求正確而必然的因果關係, 不可攏統的講因緣
中道佛學會 30 事例 : 如人生病, 宿作論者說 : 這是命中注定的 尊祐論者說 : 這是神的懲罰, 惟有祈禱上帝 ( 非因計因論 ) 有的雖說病由身體失調所致, 可以找方法來治, 但又不認清病因, 不了解藥性, 不以正當的方法來醫治, 以為胡亂喫點什麼, 或者畫符念咒, 病就會好了 五 結論 : 佛法所說因果, 範圍非常廣泛, 一切都在因果法則中 但佛法所重的, 在乎思想與行為的因果律, 指導人該怎樣做, 怎樣才能做得好 小呢, 自己得到安樂 ; 大之, 使世界都得到安樂, 得到究竟的解脫 第二節因緣的類別佛法的主要方法, 在觀察現象而探求他的因緣 現象為什麼會如此, 必有所以如此的原因 佛法的一切深義 大行, 都是由於觀察因緣 ( 緣起 ) 而發見的 一 三重因緣 1 果從因生 : 相關之因待性 1) 對因名果, 果與因的因待性 有果生必有其特定之因緣條件 2) 對治 : 無因或邪因論 3) 例子 : 果實必由種子 肥料 水等, 由淺例見深理 2 事待理成 : 因果之必然性 1) 此緣性 (idappaccayatā/ the nature of causation): 一定的因緣條件必性成一種特定的結果, 不多也不少, 不偏也不差 因果間的必然理則 2) 佛法稱此必然理則 (idappaccayatā) 為法 (dharma) 3) 例子 : a) 如 : 吃過度 不運動 身体代謝又不好 b) 沒讀書, 參加考試, 題目很難 沒作弊 c) 生緣死, 有生有死 3 有依空立 : 自性之空性 1) 一切法性空, 一切法沒有一個不變的本質 ( 自性 ), 沒有一個不變的本質, 一切法才能從眾緣中合和而成 性空緣起緣起性空 2) 淺喩 : 蓋房子 : 果從因生 : 房子的存在, 要從種種的 木 石 瓦 匠人等因緣合成 事待理成 : 房子有成為房子的基本原則, 如違反這房屋的原則, 即不能成為房子 有依空立 : 房子必依空間而建立, 如此處已有房子, 那就不能在同一空間再建一所房子, 這譬如
中道佛學會 31 二 二大理則 1 一切法的普遍定律 : 依緣生 : 流轉 緣起 = 此緣性 = 事待理成 : 一切 ( 有為 ) 法的因果律 2 生命的因緣律 : 依緣滅 : 還滅 因緣 緣起支性 ( 一切性 ): 因果間之必然理則, 通 流轉 與 還滅, 從生命因緣現像說, 是雜染 十二有支 聖道支性 ( 檢擇性 ): 依於 還滅 的原理去簡擇, 使之生命之雜染緣缺不生而達清淨涅槃 八正道 3 四聖諦 : 苦 ( 果 ) 流轉緣起支性集 ( 因 ) 因緣還滅滅 ( 果 ) 聖道支性道道 ( 因 ) 世間因果 出世間因果 4 生活實列 1) 因緣 緣起支性 流轉 還滅 苦 : 過肥胖 : 各種病痛 集 : 吃過度 不運動 身体代謝又不好 滅 : 恢復適當体重, 身体更建康 聖道支性道道 : 適當飲食 運動 增加心程代謝度 三 結論 : 1. 觀察現象 : 佛法不是泛談因果, 是要在現實的雜染事象中, 把握因果的必然性 2. 体悟法理 : 這必然理則, 佛也不能使他改變, 成佛也只是悟到這必然理則, 依著清淨的必然的因緣法去實行完成
中道佛學會 32 3. 依法而行 : 佛說此兩大理則, 即對於 現實人間 以及 向上淨化, 提供了一種必然的理則, 使人心能有所著落, 依著去實踐, 捨染從淨 4. 証悟正法 : 如學者能確認此必然理則, 即是得 法住智 ; 進一步的實證, 即是經中所說的 見法涅槃 ( 涅槃智 ) 了 第十一章緣起法 第一節定義與內容一 定義 : 因緣 雜染 : 緣起支性 : * 在後起學派理論中通染淨 清淨 : 聖道支性 1. 名稱 : 緣起 pratityasamutpāda: 1) Interdependent co-arising/ 依眾緣而起, 2) pratitya: 依於 依靠 憑藉 / on the basis of, by means of 3) sam +ud : together/ ( 各種條件 ) 一起 4) pad: arise/ 生起 2. 定義 : 1) 經上的描述 : 此有故彼有, 此生故彼生 可解說為 緣此故彼起, 依 此 為條件所以有 彼 的生起 2) 此故彼 (idappaccayatā/ 此緣性 ): 因果間的必然性 必然秩序 因果間的必然性 (ME) If and only if p then q (p q) a) 當有 p( 因 ) 時, 一定會導至 q( 果 ) b) 當有 ( 果 ) q,p( 因 ) 一定先有了 c) 就發生先後而言 :p 必先 q d) p & q 可同時 or 異時存在 ( 以後 俱舍論 中談 ) 因果間的必然秩序 : A B C D 必然性 必然秩序 3) 有情生死為重點 : 佛陀在這世間複雜紛繁中, 悟到一遍通而必然的法則 觀察到有情在無限生死延續中的必然過程, 知道一切有情莫不如此, 於是就在不離這一切 現象中, 得到必然的理則, 這即是緣起法
中道佛學會 33 4) 歸結於 無我 : 在這 此故彼 的定義中, 沒有一些絕對的東西, 一切要在相對的關係下才能存在, 這是佛陀觀察宇宙人生所得的結論 5) 正見不移 : 能徹了這緣起法, 即對因果間的必然性, 確實印定, 無論什麼邪說, 也不能動搖了 二 內容 : 十二緣起 : 生死輪迴的現象 生命奧祕 1. 逐物流轉 : 愛 取 有 生 老死 1) 說明苦 集的過程與意義 : 由內心的 我執愛染 向外執 取 ( 造業 ) 有 ( 業力 ) 三界受 生 老死 集 ( 苦之因 ) 苦 2) 各別解釋 : a) 老 死 b) 生 c) 有 ( 業力 ): 有指過去業力所規定的存在體, 三有或者五有 d) 取 : 取是攝持追求的, 由內心執取自我, 所以在家人執取五欲, 出家者又執取種種錯誤的見解, e) 愛 : 染著自體與境界 * 因為愛染一切, 所以執取趨求, 所以引起業果, 不得不生, 不得不死了 從愛到老死的五支, 說明了苦與集的主要意義 2. 觸境繫心 ( 認識論 ): 識 名色 六處 觸 受 1) 心內對外境的認識與繫著過程 識名色六入處觸受 2) 各別解釋 : a) 受 : 苦 樂 憂 喜等情緒的領 受 b) 觸 : 由於 ( 六 ) 根的取境 發識, 因三者和合而起的識 觸 這十二支中的觸, 專指與無明相應的觸 c) 六入處 : 即有情自體與對外的認識 d) 名色 : 嬰胎初凝, 還沒有完成眼等六根的階段 e) 識 ( 投胎識 ) 名色要有 識 的執持, 才能不壞而增長
中道佛學會 34 此識也要依託名色, 才能發生作用所以不但識緣名色, 名色也緣識, 到達色心交感, 相依互存的緣起 3. 生死流轉根源行 ( 業 ): 即是愛俱思所引發的身行 語行 意行, 也等於愛取所起的 有 無明 無明觸相應的 愛等煩惱 根本我執 流轉之因 : 由於無明的蒙昧, 愛的染著, 生死識身即不斷的相續, 不斷的流轉於生死苦海 生命的真相 : 苦因 苦果, 一切在沒奈何的苦迫中, 成為 純大苦聚, 這即是有情的一切 第二節緣起的流轉與還滅 一 緣起的流轉 : 緣起 : 因果間的必然理則 ( 理 ) 緣生 :1. pratityasamutpanna (dharma) 過去被動式, 依眾緣而起的 ( 東西 ),the interdependent-co-arose existences. 2. 因果中的具体事象 ( 事 ) 3. 用於有情的身心, 專指十有支 梵文時態因果理事 p/ph 說明緣起 Pratityasamutpāda 現在式名詞化因理法則因果間的必然理則緣生 pratityasamutpanna 過去被動式果事現象因果中的具体事象 1 惑 業 苦的如環無端 惑 苦 業 2. 組織流動的因果觀 1) 流動的因果觀 : 依緣起而有的緣生, 佛法是在彼此關涉的和合中, 前後相續的演變中去體會的 這是組織的 流動的因果觀 這和合相續中的因果必然程序
中道佛學會 35 2) 分位緣起 : 緣起因果, 是 約位 ( 分位緣起 ) 說的, 這就是在和合相續的一一階段上說, 過從一一階段的重心 特色不同, 分作多少階段 註 : a) 有部的分位緣起 ( 三世兩重因果 ) 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過去因現在果現在因未來果 b) 除 分位緣起 外, 還有 剎那 連縛 遠續 等 3) 佛法本來是依人而立的去說明不同的階段, 知道了這一點, 佛法的因果觀, 才會契合于組織的 流動的, 即無常 無我的因果觀 二 緣起的還滅 1. 流轉與還滅皆依 緣起 緣起 流轉 : (p q)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生死流轉的現象 ( 有為 ) 世俗諦 還滅 : (-p -q) 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開示涅槃的真相 ( 無為 ) 勝義諦 2. 無為涅槃的開示 1) 依緣起還滅的原理 : 把流轉的因緣 無明愛染 移除 涅槃 無明滅 行滅 生滅 老死滅 2) 涅槃 (nirvāṇa): 貪 瞋 癡永盡明為涅槃 a) 有餘涅槃 : 業報身還在 b) 無餘涅槃 : 業報身也死 c) 還滅涅槃和當下涅槃 ( 大乘 : 諸法畢竟空 ) 3) 浪喩 : 風 浪無風 無浪 水的不動性 ( 諸法畢竟空 ) 4) 依於修証 : * 依証出教 : 佛法的涅槃, 不是什麼形而上的 神秘的, 是依於經驗 ( 体証 ) * 依教而証 : 從經驗出發, 經理性的思辨 ( 聞思慧 ) 而可以直覺體驗的 ( 修與現証 )
中道佛學會 36 第十二章三大理性的統一 第一節三法印一 略說 1. 名稱內容 : 諸行無常, 諸法無我 涅槃寂靜 2. 法印 : 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 ( 緣起 ), 印是依此而證實為究竟正確的 ; 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 所以稱為法印 印可是否為 ( 佛 ) 法, 是否為了義 印 : 判別之標準 3. 三法印 : 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 即以此三印來衡量 若與此三印相違的, 即使是佛陀親說的, 也不是了義法 反之, 若與三印相契合 入佛法相, 即使非佛說所, 也可認為是佛法 4. 緣起三相 : 三法印, 是于同一緣起法中體悟有此三性, 無論學者的慚入 頓入, 三法印有著深切的關聯 涅槃 ( 本体相 ) 緣起 無常 ( 時間相 ) 無我 ( 空間相 ) 二 三法印的真實性 1. 三法印依於有情身心而說, 有情是無常 無我 空寂的 2. 諸行無常 : 假我 正造作 (saṃskāra) 完成 saṃskṛtā 潛力思心所身口意 ( 行 ) 身口意 ( 有為 ) 業集受報 Karma( 表 ) karma( 無表 ) 3. 諸法無我 : 1) 我 (ātman): 大用流 行 (saṃskāra) 有情 Ātman 我 實有 獨存 常住 主宰 ( 自由支配一切 ) 一切 Svabhāva 自性 實有 獨存 常住
中道佛學會 37 2) 無我 : 否定實有 獨存 常住和主宰, 因為一切法緣起 有情個体 ( 蘊 處 界 ) 4. 無常故苦 苦故無我依有情而說 : 內在 外境 我執主宰欲意 衝突 無常 我 苦 5. 涅槃 : 從修而言 : 對無常 無我的体悟, 永斷貪 瞋 癡 從理而言 : 一切法緣起而當下空寂本性涅槃 6. 三法印 延伸到一切 : 沒有常住性 獨存性 實在性性空 / 無自性 (nihisvabhāva) * 三法印通遍一切為有情與世間的真理 三 三法印的實踐三法印既是 1) 事物的真相 普遍理性 2) 也就是實踐的過程 1. 不同法門入 : 每一法印能開顯正覺的內容, 即每一法印能離執證真 三解脫門 : 1) 依無常門而悟入的, 即無願解脫門如聲聞法, 以離愛染欲求為主 2) 依無我而悟入的, 即空解脫門如中觀大乘, 觀一切法無自性 3) 依涅槃寂滅而悟入的, 即無相解脫如般若法門 ( 金剛經 ) 觀一切法無相 2. 次第悟入 : 無常 無我 涅槃
中道佛學會 38 第二節三法印與一法印 一 從無我中貫徹一切 : 緣起 無我 ( 自 ) 性 通 有為 和 無為 1 有為無為之矛盾 : 一切法 無常 有為 : 生 住 異 滅四相 涅槃 無為 : 無相 2 無我中貫徹一切 流轉 : 因果相生 ( 有為 ): 無常緣起無我 自性空寂 空 ( 理頓事漸 ) 還滅 : 因果寂滅 ( 無為 ): 涅槃 1) 有為四相, 生非實生 滅非實滅, 生滅無自性 ( 無我 ) 當下空寂 2) 無為涅槃即諸法實相, 無生無滅, 由悟而顯 ( 無我 ) 當下空寂 * 要是從緣起無我的深義去了解, 那麼法的生起是幻起, 還滅是幻滅, 生滅無常而本來空寂 所以佛弟子的證得涅槃, 不過是顯出諸法實相, 還他個本來如是 ( 附註 ): 中觀二諦 : 重理頓 : 緣起 無自性 空唯識三性 : 重事漸 : 依他起 ( 緣起 ), 遍計所執 ( 無常 ), 圓成實 ( 涅槃 ) 二 三法印即一法印 1. 緣起三法印 ( 法相差別說 ): 無常 無我 寂滅, 從緣起法相說, 是可以差別的 1) 豎觀諸法的延續性, 念念生滅的變異, 稱為無常 2) 橫觀諸法的相互依存, 彼此相關而沒有自體, 稱為無我 3) 從無常 無我的觀察, 離一切戲論, 深徹法性寂滅, 無累自在, 稱為涅槃 2 空性一法印 ( 法性無別說 ) 無常 : 生滅變化 無有常性 時間相 : 事相必變的理則 緣起相 無我 : 相互依待 法性空 無有我性 空間相 : 現象能相互依存 涅槃 : 由証所顯 無生性 本体相 : 一切法本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