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与水利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 暂行 )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激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勤奋学习 创新进取, 营造适宜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 落实 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特制订本细则 一 评选对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 ( 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山东大学 无固定工资收入 ) 在学研究生 ( 规定学制年限内 ) 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参评, 第三至五学年按博士研究生参评 ; 本科直博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与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 ; 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 及签订在职协议的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比 二 奖学金类别 额度及评定时间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他各类奖学金 ( 具体奖学金类别见当年学校分配情况 ), 每年度评定一次, 其评定遵循公开 公正 公平的原则 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名额, 以学校当年划分名额为准 奖学金名称金额 ( 元 / 人 ) 名额 ( 人 )
校长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优秀干部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 40000 ( 含同一培养阶博士研究生段获得的国家奖 20( 全校 ) 学金 ) 30000 ( 含同一培养阶硕士研究生段获得的国家奖 20( 全校 ) 学金 ) 博士研究生 30000 学校分配名额 硕士研究生 20000 学校分配名额 博士 一等 10000 约 40% 研究生 二等 6000 60% 硕士研究生一等 8000 10% ( 新生等级名额 金额二等 5000 20% 另计 ) 三等 3000 40% 参评二年 研究生 1000 级及以上研究生人 数 4% 研究生 按各社会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奖学金种类及额度三 各类奖学金评审程序 1.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报学校审批 3 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 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 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报学校审批
4.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由各系 ( 中心 )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会组织评审,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 报学校审批 四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 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院领导班子成员 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 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负责本学院校长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和院评奖学金的评审 各系 ( 中心 ) 成立由系领导负责的评审分会, 负责本单位参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推荐排名和学业奖学金评比 五 评审要求 1. 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度综合素质测评等级须在 良好 以上 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当年不能参加各类奖学金的评比 (1) 违反国家法律 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 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及格者 (4) 学籍状态处于休学 保留学籍者 (5) 因私出国 疾病 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6) 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2. 申请奖学金研究生的课程成绩, 以上学年培养计划所修课程成绩为准 3. 鼓励研究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 以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为
准 ), 对有论文被 SCI EI 等收录较多, 或在 CSSCI SSCI 索引期刊发表, 或单篇论文影响因子较高的研究生, 在奖学金评审中予以优先考虑 4. 校长奖学金推荐人必须获得同一培养阶段 ( 博士生 / 硕士生 ) 国家奖学金 除校长奖学金 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等外, 其他各类奖学金不能兼得 5. 科研成果界定 : (1) 科研成果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应用专利, 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等 (2) 研究生科研成果署名原则上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若本人为第二作者须实际导师为第一作者, 实际导师由学科组认定 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 发表在一般增刊 专刊 专辑 综述 纪要 会议论文集等书刊上的科研成果以及厅级以下 ( 不含厅级 ) 科研奖励等不计算在成果之内, 重要增刊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论文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3) 已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 成果一般不得重复使用 ; 凡重复使用成果获得更高额度奖学金者, 获得奖学金以补足更高奖学金额度为限 (4) 博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 ; 硕士研究生只可使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成果 ; (5) 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用于申请奖学金时, 要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 备注 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位 ( 如 1/2, 即两位第一作者, 本
人排第一 ), 该成果是否已申请过奖学金 六 评奖条件 1.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基本条件 : (1) 博士 /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仅可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 ; 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二年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 第三至五年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可分别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 ; 本科直博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仅可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 (2) 必须获得同一培养阶段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国家奖学金 (3) 研究生全面发展, 综合素质突出,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 优 (4) 参评学年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 ; 或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 85 分者, 单科成绩可放宽为不低于 70 分 (5) 有突出的科研成果 : A. 在读期间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在本学科 ( 或本领域 ) 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 在 SCI EI SSCI CS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单篇论文多次被引用 ; B. 科研成果必须正式公开发表 ( 不允许使用清样 录用通知等 ), 第一单位必须是山东大学, 研究生必须是第一作者 ; C. 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 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 ; 或参加国际性 全国性重大的学术 科技 文化等竞赛性活动, 取得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 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 ;
(6)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具体评审按 土建与水利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的评审要求进行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 : (1) 全面发展, 综合素质突出,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 优 (2) 参评学年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 70 分, 或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 80 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 60 分 (3)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有突出的科研成果 : A. 在读期间有高水平学术论文正式发表在公开出版的本学科 ( 或本领域 ) 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 在 SCI EI SSCI CSSCI 收录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 B. 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 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 ; 或参加国际性 全国性学术 科技 文化等竞赛性活动, 成绩优异 (4)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有较好的科研成果, 在社会实践 科技创新 学术文化活动 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具体评审按 土建与水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的评审要求进行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 : (1) 全面发展,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为 优 良 (2) 参评学年培养计划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 60 分 (3) 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4) 在各级学术 科技 文化 体育比赛活动中表现优良
(5) 在社会工作 社会实践 志愿服务 校园文化建设和公寓文明等各类活动中表现优良 具体评审按 土建与水利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的评审要求进行 4. 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 : 按照 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中的基本要求单独组织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答辩评选, 获得研究生优秀干部称号者同时获得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干部奖学金 5. 山东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 是指由政府部门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组织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具体评审按 山东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 和各项社会奖学金的评审要求进行 七 组织申报及评审 1. 除学业奖学金外, 研究生参加其他各类奖学金评选均应提出个人申请, 申请时应注明所申请奖项 ; 除校长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外不可兼报其它奖项 2. 各系 ( 中心 ) 组织收集材料, 汇总材料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 3. 学院组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奖学金评定, 评定工作程序如下 : (1) 院评奖学金 ( 包括校长奖学金等 ) 部分 : A. 各系评审分会按照奖学金项目分别确定参评研究生排序, 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 B. 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材料审核 ; C. 对材料审核合格者进行量化评定 ; 组织校长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优秀干部奖学金申请人进行答辩 ; 审阅其他奖学金申请人的书面
材料 D. 根据材料量化成绩 答辩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等综合指标确定校长奖学金推荐人选, 确定国家奖学金 优秀干部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学金人选 E. 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2) 学业奖学金部分 : A. 新生学业奖学金 : 各系 ( 中心 ) 奖学金评审分会对应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条件, 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确定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获奖人员并上报学院, 学院根据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获奖人数确定获金额 B. 老生学业奖学金 :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 将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各等级的名额按比例划分给各系 ( 中心 ); 各系 ( 中心 ) 根据本单位老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评出研究生老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员 根据奖学金不可兼得原则, 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选, 博士生名额交还学校, 硕士生自然递补 C. 在本系 ( 中心 ) 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4. 所有推荐 评选结果上报学校 八 违规处理 1. 在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过程中, 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 将取消该生当年度奖学金评审资格, 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 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 学院将对该培养单
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并通报全院 2. 研究生自获奖起一学期内, 如有各种违纪行为被处以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经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批准, 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奖学金 九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原有办法同时废止 土建与水利学院 二〇一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