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受傷僱員的職業安全健康狀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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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建造業受傷僱員的 職業安全健康狀況調查 2014 年 11 月 1

目錄 1. 引言... 3 2. 香港建造業概況... 4 3. 調查目的... 6 4. 調查方法... 6 4.1 抽樣... 7 4.2 問卷設計... 7 4.3 數據收集及分析處理... 7 4.4 質量控制... 8 5. 調查結果... 8 5.1 受訪者個人及職業背景資料... 8 5.2 受訪者的工作情況... 11 5.3 建造業主要工傷意外的因素... 14 5.4 建造業主要意外類別的詳細分析... 27 5.5 三大類工傷意外進一步分析... 56 6. 討論和總結... 60 6.1 引致建造業受傷僱員受傷的原因... 61 6.2 建造業意外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63 6.3 建造業意外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64 6.4 建造業意外 提舉或搬運時受傷... 66 參考文獻... 68 2

1. 引言 建造業對香港經濟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近年, 本港開展了多項大型基建工程, 包括港珠澳大橋 廣深港高鐵 鐵路網絡擴建項目等 為增加土地供應及改善基楚建設, 政府亦計劃擴建新市鎮以及建設新發展區, 如新界東北新發展區 洪水橋新發展區 東涌新市鎮擴展以及機場北商業區 在裝修維修方面, 政府推行舊樓維修計劃 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計劃 拆除棄置招牌等計劃 隨著這些工程陸續展開, 工程項目大量增加, 帶動了各行各業的商機和提升從業員的收入及就業機會, 為社會經濟注入龐大動力 然而在蓬勃發展的同時, 建造業亦面臨多項挑戰, 其中一項重大的挑戰便是行業的職安健問題 為滿足工程需求, 業界渴求大量勞動力, 再加上業界本身面對工人年齡老化的問題, 勞動成本增加, 亦對行業的職安健表現帶來沉重壓力 因此, 要打造高質素的建築環境以促進香港社會的持續發展和經濟增長, 從業員的安全及建康成為行業發展的一個基本考慮要素 現時, 建造業有約 30 萬從業員, 佔本港總勞動人口約 8%, 然而, 建造業的工業死亡意外卻是本港所有行業之首, 佔約八成工業死亡意外 ( 勞工處 2013) 根據勞工處的統計數字, 在 2013 年共錄得 3,232 宗建造業的工業意外, 比 2012 年的 3,160 宗多 72 宗 ; 每一千工人計的意外率則為 40.8, 比 2012 年的 44.3 下降了 3.5( 勞工處, 2014) 整體來說, 建造業的意外數字仍然高企, 情況令人關注 引致建造業意外的原因主要有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及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這些意外分別佔整個行業工業意外總數的 24.1% (779 宗 ) 18.6% (602 宗 ) 和 15.1% (488 宗 ), 合共佔總數約六成 ( 勞工處 2013) 可見若能有效減少這些意外, 便能大大改善建造業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水平 自 ( 職安局 ) 成立以來, 對建造業的職安健狀況非常關注, 並針對建造業所面對的各種職安健重要課題, 進行了深入探討, 以提高建造業從業員的職業安全與健康水平 本局於 2000 年初探討了業界所使用設備的安全性, 對地盤使用安全帽現狀及安全帽防護功能作了詳細分析 ( 職安局,2001a); 另外亦對竹棚架和金屬棚架安全性及可靠性和裝修維修工程常用的吊棚及狗臂架承載力進行了工程分析 ( 職安局,2002;2006b;2006b) 而在軟件方面, 本局亦分析了建築業高空工作之年輕及年長工人的安全態度 安全文化及身心健康 ( 職安局, 2000a), 並探討了整個建築行業的安全文化 ( 職安局,2001b) 本局亦於 2000 年探討了建造業從業員的職業安全健康 ( 職安局,2000b), 並於 2005 年作進一步調查, 對高危行業如建造業和飲食業的主要工傷意外進行分析 ( 職安局,2006c), 剖析工傷發生的原因 針對裝修及維修業, 本局亦分析了裝修及維修從業員的職安健意識, 以了解他們對行業職安健的認知 態度和行為以及對高空工作安全方 3

面的知識 ( 職安局,2011) 這些調查大大幫助我們了解建造業界的職安健情況, 以及受傷僱員對職安健的認知和態度 導致工傷意外的主要原因往往被歸納為不安全的工作環境 不安全行為或機構不完善的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所以欲對職業意外進行全面而客觀的調查和研究, 除了對工作場所的安全健康危害要有全面的評估, 對機構所實施的安全管理系統有深入的了解外, 亦需要對受傷員工及其僱主的安全態度和行為進行深入的探討 實際上要剖析一個人的安全態度和行為並不容易, 須從多方面入手, 例如受傷員工的個人及職業背景, 員工的安全健康意識和知識水平, 受傷時的客觀工作環境以及員工的生理及心理狀態, 可能導致過度疲勞的工作量和休息時間, 甚至員工的安全傾向和文化等 我們相信, 這樣的探討, 對預防工傷意外的發生, 提升職安健水平一定會有很大的裨益 為了更有成效地預防工傷意外的發生, 職安局決定在 2005 年調查的經驗基礎上, 進一步深化研究, 從建造業的主要工傷意外類別入手 (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及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 針對建造業受傷僱員的職業安全健康狀況作深入的專題研究, 剖析工傷發生的特點及從僱員的角度了解工傷的原因, 為預防工傷意外和改善香港職安健水平而提供確實理據 2. 香港建造業概況 在過去 10 年 (2004-2013), 本港的整體工業意外數字有明顯下降趨勢 如圖 1 所示, 工業意外數字和每一千名工人計的意外率分別由 2004 年的 17,533 宗和 31.5, 減少至 2013 年的 11,820 宗和 19.6, 分別減少了 32.6% 和 37.8% 圖 1. 所有工業經營之工業意外個案及意外率 (2004-2013) 4

建造業的工業意外數字在過去 10 年亦同時錄得下降, 在 2004 年有 3,833 宗有關建造業的意外個案, 在 2013 年減少為 3,232 宗, 下降了 15.7%, 而意外率亦由 2004 年的 60.3 下降至 40.8, 減幅為 32.3% ( 圖 2) 圖 2. 建造業之工業意外個案及意外率 (2004-2013) 然而, 香港建造業的職業安全仍然值得注視 在 2013 年本港共發生的 11,820 宗工業意外中, 建造業意外佔了近三成 (27.3%) 與其他主要行業比較, 建造業的工業意外率一直比其他主要行業以及本港所有行業之整體工業意外率高 如圖 3 所示, 在過去一年, 建造業每一千人計的工業意外率為 40.8, 比製造業的 17.1 高出 138.6%; 比飲食業的 24.2 高出 68.6%; 比所有行業之整體工業意外率 (19.6) 高 108.2% 圖 3. 建造業的工業意外率與其他行業之工業意外率 (2004-2013) 造成建造業意外的原因主要包括三大類 :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及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此三大工業意 外個案數字在近年雖有所下降, 但幅度不大, 由 2004 年的 2,034 宗下降至 2009 5

年的 1,513 宗, 但在 2013 年又上升至 1,869 宗 如圖 4 所示, 這三大意外工業數字一直佔整個行業全年工業意外總數約六成, 是建造業意外的主要源頭 若能減少這些意外, 建造業的安全將能大大提升 因此探討引致這些意外的原因非常重要, 將有助我們對症下藥, 有效投放資源改善建造業的職安健水平 圖 4. 建造業工業意外個案及三大意外個案總數 (2004-2013) ( 三大意外 :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 倒 及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 3. 調查目的 是次調查主要針對導致建造業意外的三大意外類別 (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及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 從受傷僱員的角度了解建造業工傷意外個案的特徵探討導致意外的原因 這次研究的目的包括以下 4 點 : 1. 收集建造業受傷僱員的個人和職業背景資料, 探討他們在受傷時的生理 心理狀態和感受 ; 2. 探討建造業工傷事故發生的規律及性質 ; 3. 從受傷僱員的角度, 剖析建造業三大主要工傷意外的特性, 尋找意外的根源 ; 4. 提出改善建議幫助僱主及僱員防止意外, 以提升香港建造業的職業安全健康水平 4. 調查方法 調查於 2005-2014 1 年的 6 月至 8 月暑假期間進行, 調查對象為前往勞工處位 於灣仔修頓中心及長沙灣政府合署的職業醫學組等候安排判傷事宜的建造業受 1 調查於 2005-2008,2010 及 2014 年的 6 月至 8 月暑假期間進行 6

傷僱員 調查以問卷形式進行 每位受訪者均接受調查員的個別訪問, 回應由調查員填寫及記錄 為確保調查的可靠性和準確性, 所有調查員在進行問卷調查之前都經過嚴格的訓練, 以加強調查員對問卷的理解以及統一訪問時的程序與措辭 問卷的內容經仔細推敲並多次測試, 避免存在誤解和混淆的地方 4.1 抽樣在勞工處的鼎力協助下, 調查小組到訪分別位於灣仔及長沙灣的勞工處職業醫學組辦事處, 對到職業醫學組辦理銷假手續的受傷僱員進行面對面的訪問 調查員在受傷僱員的同意下進行問卷調查, 首先詢問受訪者來自哪個行業, 若為建造業的從業員, 而其工傷屬於三大主要工傷類別 (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及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 就會被邀請進行深入的問卷訪問 4.2 問卷設計本調查採用標準化問卷, 問卷的內容設計盡量簡單扼要, 訪問以面對面不記名的方式進行 針對建造業的三大工傷意外類別, 共設計了三份問卷, 包括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及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這些問卷的格式基本上是一致的, 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 (1) 工作情況 ( 地盤類別 工作崗位 受傷時的工作環境 受傷時所使用的工具 / 機械 安全訓練 個人防護裝備 ); (2) 意外分析 ( 意外發生時間 受傷部位 病假 受訪者認為導致該意外的因素 受傷情況 受傷僱員對職業安全健康的意識等 ); (3) 個人及職業背景資料 ( 公司僱員人數 年齡 性別 教育程度 工作經驗 工作時間等 ) 問卷以人 機 物 法 環不同角度, 從宏觀和微觀入手, 對意外發生的空間 周圍環境 所使用的工具或設備 工作流程等客觀因素 受傷僱員所接受的安全訓練 意外發生時的生理和心理狀態, 受傷者當時對危害狀態的警覺性, 工友間的溝通, 以及這些因素互動時可能產生的新因素進行分析 4.3 數據收集及分析處理 調查所收集的資料, 整理後立即進行編碼, 並以 SPSS 進行統計分析 所有 數據都經過隨機複核以保證其準確性 7

4.4 質量控制是次調查在不同階段 ( 包括問卷設計, 問卷收集, 數據分析和撰寫報告中 ) 採取了一系列的質量控制, 以確保訪問的質素和數據的可靠性 在問卷設計階段, 問卷經反覆討論, 小心覆檢問卷及言語上的連貫及一致性, 若有差異則會在考慮所有意見和建議後, 對問卷進行修改 在收集資料時, 會定期進行選樣偏差和資訊偏差評估 訪問由已受訓的訪問員負責, 訪問員的表現在調查進行前均經過評估 訪問員需遵從指引進行訪問 負責人員會檢查所有收集的問卷和其相關資料 若發現問卷有任何錯漏, 會立即跟進 5. 調查結果在這份報告中, 我們重點報告建造業的三大主要工傷意外的分析結果 三大意外包括 :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及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5.1 受訪者個人及職業背景資料是項調查共收集了 931 份問卷, 這些問卷均來自因三大意外而受傷的人士 表 1 及圖 5 顯示, 建造業受傷僱員中約四成是由於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而受傷 (368 宗, 佔 39.5%); 約三成七是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而受傷 (345 宗, 佔 37.1%%); 而約四分之一為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218 宗, 佔 23.4%) 表 1. 建造業三大意外類別受訪僱員的分佈 意外類別 數目 (%)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368 39.5%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345 37.1%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218 23.4% 總數 931 100.0% 圖 5. 建造業三大意外類別受訪僱員的分佈 ( 回應人數 :931 人 ) 8

受訪者當中 775 人提供了個人背景資料 如表 2 所示, 大部分 (65.6%) 回應者的年齡在 41 歲以上, 其中 51 歲或以上者佔約三成 ; 只有約三成多人在 40 歲或以下,30 歲以下者更不足 13% 三組意外的受傷者的年齡分佈相似 反映建造業的受傷僱員的年紀普遍較大, 這與行業整體工人年齡分佈相似, 根據工人註冊處的數據, 約 70% 的建造業註冊工人的年齡在 41 歲或以上,50 歲或以上約有四成, 而 40 歲以下只有約三成 ( 建造業議會,2014) 絕大部分受訪者為男性, 約佔 96%, 而女性則佔 4%, 這可能與建造業工人以男性為主有關, 政府統計數字顯示現時超過九成建築地盤工人為男性 ( 政府統計處,2014) 約有八成人已婚, 未婚的約有兩成, 離婚的有約 2%, 而分居的不足一個百分點 在教育程度方面, 近六成人讀完中學, 教育程度在小學或以下的受訪者約有近四成, 而擁有證書 文憑或大學或以上學歷者則不足 6% 表 2. 受訪者個人背景資料 背景被移動物件或與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資料移動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 總數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年齡 20 或以下 2 0.6% 0 0.0% 2 1.1% 4 0.5% 21 30 45 13.9% 25 10.2% 22 12.1% 92 12.2% 31 40 69 21.2% 48 19.5% 46 25.3% 163 21.7% 41 50 114 35.1% 97 39.4% 67 36.8% 278 36.9% 51 或以上 95 29.2% 76 30.9% 45 24.7% 216 28.7% 總數 * 325 100.0% 246 100.0% 182 100.0% 753 100.0% 性別男 317 97.2% 258 96.6% 168 92.3% 743 95.9% 女 9 2.8% 9 3.4% 14 7.7% 32 4.1% 總數 * 326 100.0% 267 100.0% 182 100.0% 775 100.0% 婚姻狀況未婚 68 21.0% 47 17.8% 38 21.0% 153 19.9% 已婚 249 76.8% 215 81.1% 137 75.7% 601 78.1% 離婚 6 1.9% 3 1.1% 6 3.3% 15 1.9% 分居 1 0.3% 0 0.0% 0 0.0% 1 0.1% 總數 * 324 100.0% 265 100.0% 181 100.0% 770 100.0% 教育程度沒有完成小學 29 9.0% 21 7.8% 6 3.3% 56 7.2% 讀完小學 99 30.6% 72 27.0% 57 31.7% 228 29.6% 讀完中學 176 54.3% 156 58.4% 108 60.0% 440 57.1% 證書或文憑 16 4.9% 9 3.4% 8 4.4% 33 4.3% 大學或以上 4 1.2% 9 3.4% 1 0.6% 14 1.8% 總數 * 324 100.0% 267 100.0% 180 100.0% 771 100.0% 表 3 顯示, 超過一半受訪者來自 50 人以下的中小型公司 ;20 人以下之公司約佔四成 ; 而 50-99 人的公司的則約佔 15% 不同意外種類的公司總僱員人數分佈相約 約八成受訪者從事現時工作已有 5 年或以上 (77.5%), 約六成五人從事 10 年或以上,20 年或以上者有接近四成 (35.9%), 而少於 5 年的則有 22.5% 受訪者中, 約有兩成人在意外發生的地點工作不足一週, 三成五人在該地點工作不 9

足一個月, 不足半年的約有六成五 ; 而在該地點工一年以上的則約有兩成四 受訪者基本上每星期工作 6 天 ( 約佔八成 ); 有約一成人甚至每週工作 7 天, 而每週工作 5 天的受訪者亦約佔一成 ; 其餘少數為每週工作 4 天或以下的兼職或散工 在每天工作時數方面, 約六成受訪者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 而每天工作 9-12 小時者則約有四成 這些受傷僱員接近七成以日薪形式支付工資, 而月薪形式則佔約三成 表 3. 受訪者職業背景資料 受訪者職業背景資料 公司的總僱員人數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總數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19 人或以下 130 44.7% 85 37.6% 46 29.9% 261 38.9% 20 至 49 人 50 17.2% 46 20.4% 27 17.5% 123 18.3% 50 至 99 人 18 6.2% 20 8.8% 16 10.4% 54 8.0% 100 至 299 人 45 15.4% 28 12.4% 28 18.2% 101 15.1% 300 至 499 人 14 4.8% 9 4.0% 6 3.9% 29 4.3% 500 人或以上 34 11.7% 38 16.8% 31 20.1% 103 15.4% 總數 * 291 100.0% 226 100.0% 154 100.0% 671 100.0% 從事現時工作的年資少於 5 年 67 20.5% 56 21.2% 51 28.2% 174 22.5% 5 至 9 年 46 14.1% 35 13.2% 22 12.1% 103 13.3% 10 至 14 年 69 21.2% 39 14.7% 46 25.4% 154 20.0% 15 至 19 年 24 7.4% 21 7.9% 19 10.5% 64 8.3% 20 年或以上 120 36.8% 114 43.0% 43 23.8% 277 35.9% 總數 * 326 100.0% 265 100.0% 181 100.0% 772 100.0% 在這次意外發生的地點工作了多久 不足一週 77 23.8% 55 20.7% 34 18.9% 166 21.6% 一週以上 41 12.6% 41 15.4% 18 10.0% 100 13.0% 一個月以上 88 27.2% 77 28.9% 57 31.7% 222 28.8% 半年以上 42 13.0% 31 11.7% 27 15.0% 100 13.0% 一年以上 52 16.0% 46 17.3% 34 18.9% 132 17.1% 五年以上 24 7.4% 16 6.0% 10 5.5% 50 6.5% 總數 * 324 100.0% 266 100.0% 180 100.0% 770 100.0% 平均每星期工作天數 1 天 0 0.0% 1 0.4% 0 0.0% 1 0.1% 2 天 3 1.0% 2 0.8% 0 0.0% 5 0.7% 3 天 1 0.3% 6 2.4% 1 0.6% 8 1.1% 4 天 7 2.2% 5 2.0% 1 0.6% 13 1.7% 5 天 46 14.7% 21 8.3% 12 6.8% 79 10.7% 6 天 235 75.1% 191 76.1% 141 80.1% 567 76.6% 7 天 21 6.7% 25 10.0% 21 11.9% 67 9.1% 總數 * 313 100.0% 251 100.0% 176 100.0% 740 100.0% 10

受訪者職業背景資料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總數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不包括用膳時間, 實際每天工作時數 1-4 小時 2 0.6% 1 0.4% 3 1.7% 6 0.8% 5-8 小時 195 60.2% 138 52.3% 108 60.0% 441 57.4% 9-12 小時 123 38.0% 121 45.8% 66 36.6% 310 40.4% 13-16 小時 4 1.2% 4 1.5% 3 1.7% 11 1.4% 總數 * 324 100.0% 264 100.0% 180 100.0% 768 100.0% 工資的計算方法月薪 80 24.6% 82 31.1% 53 29.3% 215 28.0% 日薪 235 72.3% 173 65.8% 123 67.9% 531 69.0% 時薪 6 1.9% 2 0.8% 3 1.6% 11 1.4% 工件計 4 1.2% 5 1.9% 1 0.6% 10 1.3% 其他 ( 每星期 / 每半個月 ) 0 0.0% 1 0.4% 1 0.6% 2 0.3% 總數 * 325 100.0% 263 100.0% 181 100.0% 769 100.0% 5.2 受訪者的工作情況受訪者在受傷時主要從事裝修維修 安裝或翻新 (40.2%) 及樓宇建造 (32.7%) 建築地盤工作, 其他地盤種類包括土木工程項目 ( 如隧道 公路等 )(10.9%) 地基工程 (7.8%) 和建築物拆卸 (4.2%) 等 ( 表 4 及圖 6) 分析進一步發現, 因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而受傷者以在樓宇建造地盤工作較多 (41.4%), 而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而受傷的受訪者則以從事裝修維修 安裝或翻新工作居多 (46.9%) 表 4. 建造業受訪者所工作的地盤種類 地盤種類 被移動物件或與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總數移動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地基工程 28 7.6% 23 6.7% 21 9.8% 72 7.8% 樓宇建造 99 27.0% 143 41.4% 61 28.5% 303 32.7% 土木工程項目 38 10.3% 33 9.6% 101 10.9% ( 如隧道 公路等 ) 30 14.0% 建築物拆卸 15 4.1% 14 4.0% 10 4.7% 39 4.2% 裝修維修 安裝 172 46.9% 119 34.5% 或翻新 其他 ( 不清楚 ) 15 4.1% 13 3.8% 81 37.9% 11 5.1% 372 40.2% 39 4.2% 總數 * 367 100.0% 345 100.0% 214 100.0% 926 100.0% 11

圖 6. 建造業受訪者所工作地盤種類 ( 回應人數 :926 人 ) 表 5 及圖 7 顯示從事不同工作種類的受訪者, 他們的受傷情況是不一樣的 約兩成受傷者是裝修 / 油漆 / 噴油 / 防漏工人, 有 172 人 ; 泥水 / 釘板 / 扎鐵 / 落石屎 / 鋼架 / 鐵模有 151 人, 約佔一成七 ; 水管 / 電力裝置 / 焊接工人約佔一成三 (112 人 ), 其次為清潔 / 雜工 (10.1%) 管理層/ 工程師 / 測量師 / 安全主任 / 安全督導員 / 文職 (7.8%) 搬運工(7.5%) 吊重/ 負荷物移動機械操作 / 架駛車輛 / 訊號員 / 交通指揮員 (6.9%) 棚架/ 拆卸 (6.1%) 等 以三大意外種類來看, 因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而受傷者以裝修 / 油漆 / 噴油 / 防漏 / 泥水 / 釘板 / 扎鐵有關的工人為主 (19.6-22.8%), 而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的受訪者除以裝修 / 油漆 / 噴油 / 防漏 / 泥水 / 釘板 / 扎鐵外, 則以清潔 / 雜工 (15.3%) 和搬運工人 (20.7%) 較多 另外,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的受訪者除以裝修 / 油漆 / 噴油 / 防漏及泥水 / 釘板 / 扎鐵外, 以水管 / 電力裝置 / 焊接 (14.5%) 及吊重 / 運輸 (9.8%) 工作居多 表 5. 建造業受訪者工作種類 工作種類被移動物件或與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移動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 總數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裝修 / 油漆 / 噴油 / 防漏 62 19.1% 78 22.8% 32 15.7% 172 19.8% 泥水 / 釘板 / 扎鐵 / 落石 58 17.8% 67 19.6% 26 12.8% 151 17.3% 屎 / 鋼架 / 鐵模 水管 / 電力裝置 / 焊接 47 14.5% 43 12.6% 22 10.8% 112 12.9% 清潔 / 雜工 30 9.2% 27 7.9% 31 15.3% 88 10.1% 管理層 / 工程師 / 測量 12 3.7% 43 12.6% 13 6.4% 68 7.8% 師 / 安全主任 / 安全督導員 / 文職 搬運 8 2.5% 15 4.4% 42 20.7% 65 7.5% 吊重 / 負荷物移動機械操作 / 架駛車輛 / 訊號員 / 交通指揮員 32 9.8% 21 6.1% 7 3.4% 60 6.9% 12

工作種類被移動物件或與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移動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 總數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棚架 / 拆卸 30 9.2% 17 5.0% 6 3.0% 53 6.1% 木工 19 5.8% 6 1.7% 6 3.0% 31 3.6% 打樁 / 挖掘 / 平整 8 2.5% 4 1.2% 10 4.9% 22 2.5% 電梯安裝 / 通風系統 7 2.2% 11 3.2% 4 2.0% 22 2.5% 其他 12 3.7% 10 2.9% 4 2.0% 26 3.0% 總數 * 325 100.0% 342 100.0% 203 100.0% 870 100.0% 圖 7. 建造業受訪者的工作崗位 ( 回應人數 : 870 人 ) 在工傷病假天數方面, 表 6 顯示受訪者中,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者平均需 82 天病假, 最高可達 1,095 天 ; 而因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者, 所請的平均病假為 135 天, 最高達 915 天, 而因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而受傷, 所請的平均病假為 120 天, 最高達 730 天 整體而言, 受訪者的總平均病假為 112 天 根據勞工處補充勞工計劃, 建造業員工每月中位工資約為 23,398 港元, 推算平均每名受傷工友之工傷病假約引致 87,353(23,398/30*112) 港元損失, 最高可達 854,027(23,398/30*1,095) 港元 在 2013 年建造業的三大工業意外共有 1,869 宗, 若以以上數字推算建造業受傷僱員對業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經計算後約為 163,261,885(23,398/30*112*1,869) 港元損失, 結果反映工傷引致的損失不容忽視 表 6. 建造業受傷僱員工傷病假天數 受傷種類 建造業受訪者整體工傷病假日數 建造業三大 最少假日數 最高假日數 平均假日數 整體平均假日數 工業意外因工傷病假所導致的經濟損失 (2013)#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2 1095 82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1 730 120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1 915 135 112 163,261,885 ( 港元 ) # 勞工處補充勞工計劃建造業員工每月中位工資約為 23,398 港元 ( 勞工處補充勞工計劃,2014) 13

5.3 建造業主要工傷意外的因素 5.3.1 現場環境是次研究亦探討了受訪者所憶述意外時的現場環境情況 結果載於表 7 及圖 8, 大部分受訪者認為意外現場的照明是足夠的 ( 佔 89.5%), 亦有約 10% 人認為當時照明不足, 以及少數人認為過強 (0.6%) 表 7. 意外現場的照明情況 照明情況被移動物件或與移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動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 總數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不足 31 8.4% 33 9.6% 28 13.0% 92 9.9% 足夠 335 91.0% 309 89.8% 186 86.5% 830 89.5% 過強 2 0.6% 2 0.6% 1 0.5% 5 0.6% 總數 * 368 100.0% 344 100.0% 215 100.0% 927 100.0% 圖 8. 意外現場的照明情況 ( 回應人數 : 927 人 ) 有約四成五 (44.8%) 受訪者認為意外時現場的噪音水平一般, 約四成人認為 意外現場沒有噪音, 只有一成四人表示當時的環境過於嘈雜 ( 表 8 及圖 9) 表 8. 意外現場的噪音水平 噪音水平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總數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沒有 161 43.9% 144 41.9% 46 31.3% 351 40.9% 一般 163 44.4% 146 42.4% 75 51.0% 384 44.8% 高 43 11.7% 54 15.7% 26 17.7% 123 14.3% 總數 * 367 100.0% 344 100.0% 147 100.0% 858 100.0% 14

圖 9. 意外現場的噪音水平 ( 回應人數 : 858 人 ) 大部分 (77.1%) 受訪者認為意外時現場的空氣正常, 約兩成三人表示當時的 空氣混濁 ( 表 9 及圖 10) 表 9. 意外現場的空氣質素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空氣質素動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 總數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正常 290 79.2% 268 78.1% 154 72.0% 712 77.1% 混濁 76 20.8% 75 21.9% 60 28.0% 211 22.9% 總數 * 366 100.0% 343 100.0% 214 100.0% 923 100.0% 圖 10. 意外現場的空氣質素 ( 回應人數 : 923 人 ) 至於意外發生的環境溫度, 約五成三人認為當時工作場所的溫度正常, 約四 成五人認為當時工作場所的溫度是過於炎熱 ( 表 10 及圖 11), 反映工地的熱危害 不容忽視 近三成人 (29.1%) 認為意外時現場潮濕或乾燥 ( 表 11 及圖 12) 有兩 15

成五受訪者認為意外現場的工作空間不足夠, 尤其因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的受訪者, 有三成三人認為工作空間不足夠 ( 表 12 及圖 13) 超過一半(50.1%) 的受訪者認為意外時的地面情況欠佳, 如充滿泥沙 / 碎石 濕滑 斜坡 地穴和地面不平坦 ( 表 13 及圖 14) 約六成受訪者需要在戶外工作, 當中有近 60% 認為意外發生時天氣欠佳, 尤其以陽光猛烈 (36.0%) 和有雨 (17.3%) 為主 ( 表 14 及圖 15) 表 10. 意外時現場的溫度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溫度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 總數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正常 204 55.6% 179 52.0% 103 47.9% 486 52.5% 寒冷 6 1.6% 10 2.9% 6 2.8% 22 2.4% 炎熱 157 42.8% 155 45.1% 106 49.3% 418 45.1% 總數 * 367 100.0% 344 100.0% 215 100.0% 926 100.0% 圖 11. 意外現場的溫度 ( 回應人數 : 926 人 ) 表 11: 意外現場的濕度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濕度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 總數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正常 283 77.1% 213 64.3% 72 69.9% 568 70.9% 潮濕 61 16.6% 91 27.5% 20 19.4% 172 21.5% 乾燥 23 6.3% 27 8.2% 11 10.7% 61 7.6% 總數 * 367 100.0% 331 100.0% 103 100.0% 801 100.0% 16

圖 12. 意外現場的濕度 ( 回應人數 : 801 人 ) 表 12. 意外現場的工作空間情況 工作空間情況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總數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足夠 288 79.1% 260 76.5% 143 67.5% 691 75.4% 不足夠 76 20.9% 80 23.5% 69 32.5% 225 24.6% 總數 * 364 100.0% 340 100.0% 212 100.0% 916 100.0% 圖 13. 意外現場的工作空間情況 ( 回應人數 : 916 人 ) 表 13. 意外現場的地面情況 ( 可選多於一項 ) 地面情況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 回應人數 =368)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 回應人數 =345)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 回應人數 =218) 總數 ( 回應人數 =931) 人數 (%) 人數 (%) 人數 (%) 人數 (%) 正常 235 63.9% 123 35.7% 107 49.1% 465 49.9% 濕滑 35 9.5% 102 29.6% 38 17.4% 175 18.8% 充滿泥沙 / 碎石 65 17.7% 87 25.2% 69 31.7% 221 23.7% 斜坡 9 2.4% 23 6.7% 9 4.1% 41 4.4% 地穴 6 1.6% 9 2.6% 5 2.3% 20 2.1% 不平坦 23 6.3% 50 14.5% 29 13.3% 102 11.0% 17

圖 14. 意外現場地面的情況 表 14. 意外現場的天氣情況 被移動物件或與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天氣情況移動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 總數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不適用 ( 室內工作 ) 151 43.1% 124 38.9% 90 44.1% 365 41.8% 適用 199 56.9% 195 61.1% 114 55.9% 508 58.2% 總數 * 350 100.0% 319 100.0% 204 100.0% 873 100.0% 正常 83 41.7% 68 34.9% 54 47.4% 205 40.4% 陽光猛烈 83 41.7% 59 30.2% 41 36.0% 183 36.0% 陰天 11 5.5% 16 8.2% 4 3.5% 31 6.1% 有雨 22 11.1% 51 26.2% 15 13.1% 88 17.3% 強風 0 0.0% 1 0.5% 0 0.0% 1 0.2% 總數 * 199 100.0% 195 100.0% 114 100.0% 508 100.0% 圖 15. 意外現場的天氣情況 ( 回應人數 : 508) 我們將受訪者所記述的意外發生現場的環境因素綜合在表 15, 並以雷達圖表示 ( 圖 16) 結果顯示, 建造業的三大意外均與地面情況欠佳 ( 如充滿泥沙 / 碎石 濕滑等 ) 天氣欠佳( 如陽光猛烈 有雨等 ) 環境炎熱息息相關, 分別有 50.1% 59.6% 和 45.1% 此外,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亦與環境潮濕 / 乾燥 (30.1%) 和工作 18

空間不足夠 (32.5%) 有緊密關係 約有三成六因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的受訪者表示當時環境潮濕 / 乾燥 可見, 導致建造業意外的主要環境因素為地面情況欠佳 天氣欠佳 環境炎熱 環境潮濕 / 乾燥以及工作空間不足夠 表 15. 受訪建造業受傷僱員記述意外發生時的環境狀況 現場環境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總數 % 照明不足 / 過強 9.0% 10.2% 13.5% 10.5% 高噪音 11.7% 15.7% 17.7% 14.3% 空氣混濁 20.8% 21.9% 28.0% 22.9% 環境炎熱 42.8% 45.1% 49.3% 45.1% 環境潮濕 / 乾燥 22.9% 35.6% 30.1% 29.1% 工作空間不足夠 20.9% 23.5% 32.5% 24.6% 地面情況欠佳 36.1% 64.3% 50.9% 50.1% 天氣欠佳 58.3% 65.1% 52.6% 59.6% 圖 16. 受訪建造業受傷僱員記述意外發生時的環境狀況 5.3.2 安全訓練僱主有否為員工制定安全指引, 以及提供相關的安全訓練, 反映出其所屬機構的安全管理表現 表 16 及圖 17 顯示, 所有受訪者在受傷前均已接受建造業平安咭安全訓練 整體而言, 建造業受傷的受訪者中只有 11% 有受過體力處理操作訓練, 而手工具使用 電力安全 戶外工作安全 安全處理危險品和高空工作安全這些涉及多項工序的訓練, 受訓者卻佔不足一成, 這可能是因為不同工種的工人需要不同的安全訓練 每一個工作間均存在著不同的潛在危險, 僱主需要由工程方面入手或使用行政手段控制危害, 使用個人防護設備是最後的控制措施, 可 19

是只有 5.7% 的安全訓練與個人防護用具使用的訓練有關, 但這亦可能是因為需 要使用特別個人防護設備的工人只是少數 至於針對性的訓練方面,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的意外可能涉及起重機器 吊運工作 機器的使用 ( 如木工機械等 ) 及負荷物移動機器等, 我們發現因這些碰撞意外而受傷的受訪者中, 只有少數人曾接受安全使用起重機械 / 裝置 (3.3%) 安全使用負荷物移動機械(2.4%) 木工機械安全(1.6%) 吊船安全操作 (3.0%) 砂輪更換及操作(1.6%) 訊號員訓練(2.4%) 或機器操作安全訓練 (1.4%) 至於提舉或搬運物件而受傷的受訪者, 只有不足兩成人接受過體力處理操作的訓練 (19.7%) 而因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的受訪者中, 卻沒有人提及與工作場所整理有關的安全訓練 結果反映建造業受傷僱員的針對性安全訓練不足, 需要進一步加強, 尤其是有關工作場所整理 體力處理操作和安全操作器械的安全訓練 表 16. 受訪者於意外前接受安全訓練的種類 ( 可選多項 ) 安全訓練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總數動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建造業平安咭 368 100.0% 345 100.0% 218 100.0% 931 100.0% 密閉空間核准工人 / 合資格人士 65 17.7% 60 17.4% 33 15.1% 158 17.0% 手工具使用 25 6.8% 19 5.5% 16 7.3% 60 6.4% 氣體或電弧焊接 / 切割安全安全使用起重機械 / 裝置 19 5.2% 22 6.4% 3 1.4% 44 4.7% 12 3.3% 5 1.4% 6 2.8% 23 2.5% 體力處理操作 40 10.9% 19 5.5% 43 19.7% 102 11.0% 安全使用負荷物移動機械 9 2.4% 13 3.8% 3 1.4% 25 2.7% 木工機械安全 6 1.6% 2 0.6% 2 0.9% 10 1.1% 吊船安全操作 11 3.0% 11 3.2% 4 1.8% 26 2.8% 砂輪更換及操作 6 1.6% 9 2.6% 2 0.9% 17 1.8% 訊號員訓練 9 2.4% 6 1.7% 9 4.1% 24 2.6% 個人防護用具使用 14 3.8% 19 5.5% 20 9.2% 53 5.7% 電力安全 13 3.5% 17 4.9% 9 4.1% 39 4.2% 高空工作安全 34 9.2% 23 6.7% 10 4.6% 67 7.2% 機器操作安全 5 1.4% 7 2.0% 3 1.4% 15 1.6% 戶外工作安全 10 2.7% 12 3.5% 16 7.3% 38 4.1% 安全處理危險品 2 0.5% 3 0.9% 7 3.2% 12 1.3% 銀咭 48 13.0% 66 19.1% 25 11.5% 139 14.9% 其他 ( 安全督導員 沒有註明 ) 19 5.2% 17 4.9% 5 2.3% 41 4.4% 20

圖 17. 受訪者於意外前已接受的安全訓練 ( 回應人數 : 931 人 ) 5.3.3 受傷時使用的工具 / 機械超過一半受訪者在受傷時並沒有使用工具或機械 (52.1%), 只有 47.9% 在使用工具 / 機械時受傷, 其中以使用手工具為主 (41.0%), 其次是電鑽 / 風砲 (11.1%) 梯具(5.4%) 砂輪/ 磨機 ( 火石轆 )( 5.4%) 吊雞車(5.2%) 等 進一步分析, 接近八成於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的人, 意外時並沒有任何工具 / 機械 (75.4%); 而被移動物件或與移物件碰撞的受訪者, 除手工具外, 有較多人使用電鑽 / 風砲和砂輪 / 磨機 ( 火石轆 );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的受訪者, 除手工具和電鑽 / 風砲外, 亦有較多人使用梯具 ( 表 17 及圖 18) 表 17. 受訪者受傷時使用的工具 / 機械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受傷時使用的工具總數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 / 機械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沒有使用 133 36.6% 203 58.8% 107 75.4% 443 52.1% 有使用 230 63.4% 142 41.2% 35 24.6% 407 47.9% 總數 * 363 100.0% 345 100.0% 142 100.0% 850 100.0% 手工具 88 38.3% 69 48.6% 10 28.5% 167 41.0% 電鑽 / 風砲 23 10.0% 19 13.5% 3 8.5% 45 11.0% 梯具 2 0.9% 20 14.1% 0 0.0% 22 5.4% 砂輪 / 磨機 ( 火石轆 ) 20 8.7% 1 0.7% 1 2.9% 22 5.4% 吊雞車 14 6.1% 5 3.5% 2 5.7% 21 5.2% 木工機械 14 6.1% 1 0.7% 0 0.0% 15 3.7% 屈鐵機 12 5.2% 0 0.0% 2 5.7% 14 3.4% 手提鑽 6 2.6% 3 2.1% 1 2.9% 10 2.5% 電焊機 7 3.0% 1 0.7% 0 0.0% 8 2.0% 貨車 / 卡車 4 1.7% 3 2.1% 0 0.0% 7 1.7% 石屎斗 5 2.2% 1 0.7% 0 0.0% 6 1.5% 風煤 3 1.3% 3 2.1% 0 0.0% 6 1.5% 21

受傷時使用的工具 / 機械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總數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泥頭車 / 傾卸車 2 0.9% 2 1.4% 1 2.9% 5 1.2% 升降機 / 籠 ( 開士 ) 3 1.3% 1 0.7% 1 2.9% 5 1.2% 噴槍 1 0.4% 3 2.1% 0 0.0% 4 1.0% 鏈動滑輪 (Chain block) 3 1.3% 0 0.0% 1 2.9% 4 1.0% 槍彈推動打釘工具 2 0.9% 2 1.4% 0 0.0% 4 1.0% 流動式起重機 0 0.0% 2 1.4% 2 5.7% 4 1.0% 挖泥車 ( 雞頭 ) 2 0.9% 1 0.7% 1 2.9% 4 1.0% 絞盤 (Winch) 1 0.4% 0 0.0% 2 5.7% 3 0.7% 鑽探機 3 1.3% 0 0.0% 0.0% 3 0.7% 剷車 1 0.4% 0 0.0% 1 2.9% 2 0.5% 推土機 / 搬土機 0 0.0% 2 1.4% 0 0.0% 2 0.5% 吊船 1 0.4% 0 0.0% 0 0.0% 1 0.2% 風機 0 0.0% 0 0.0% 0 0.0% 0 0.0% 壓實機 0 0.0% 0 0.0% 0 0.0% 0 0.0% 其他 13 5.7% 3 2.1% 7 19.9% 23 5.7% 總數 * 230 100.0% 142 100.0% 35 100.0% 407 100.0% 圖 18. 受訪者受傷時使用的工具 / 機械 ( 回應人數 : 407 人 ) 22

5.3.4 受傷時所使用的個人防護裝備近九成受訪者在受傷時使用個人防護裝備 (90.7%), 不足一成受訪者在受傷時沒有使用任何個人防護裝備 (9.3%) 受訪者使用的個人防護裝備以安全鞋 安全帽 手套 反光衣為主, 分別佔 84.6% 81.6% 42.8% 及 25.7% ( 表 18 及圖 19) 仔細分析發現, 在回應沒有佩帶安全帽的受訪者中, 主要以裝修工人 (23.3%) 和雜工 (10%) 為主, 他們主要在室內進行工作, 可能由於這個原因對安全帽的使用較掉以輕心 ( 表 19) 地盤工作屬高風險工作, 不論室內外工作或不同工作崗位亦應注重安全 僱主應按法例要求, 嚴格執行對工人的個人防護裝備的要求, 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帽以及其他所需的個人防護裝備, 並在工地上嚴格執行 表 18. 受訪者受傷時使用個人防護裝備的情況 ( 可選多項 ) 個人防護裝備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總數 人數 (%) 人數 (%) 人數 (%) 人數 (%) 沒有 32 8.7% 33 9.6% 22 10.1% 87 9.3% 有 336 91.3% 312 90.4% 196 89.9% 844 90.7% 總數 368 100.0% 345 100.0% 218 100.0% 931 100.0% 安全鞋 275 81.8% 268 85.9% 171 87.2% 714 84.6% 安全帽 265 78.9% 263 84.3% 161 82.1% 689 81.6% 手套 163 48.5% 106 34.0% 92 46.9% 361 42.8% 反光衣 87 25.9% 64 20.5% 66 33.7% 217 25.7% 口罩 (N95 棉口罩等 ) 55 16.4% 50 16.0% 38 19.4% 143 16.9% 安全帶 47 14.0% 55 17.6% 22 11.2% 124 14.7% 耳塞 / 護耳罩 45 13.4% 23 7.4% 17 8.7% 85 10.1% 護眼罩 47 14.0% 23 7.4% 13 6.6% 83 9.8% 防護圍裙 10 3.0% 1 0.3% 5 2.6% 16 1.9% 防護衣 5 1.5% 4 1.3% 6 3.1% 15 1.8% 面盾 6 1.8% 0 0.0% 0 0.0% 6 0.7% 呼吸保護器 ( 全面式 / 半面式 ) 4 1.2% 0 0.0% 1 0.5% 5 0.6% 其他 5 1.5% 6 1.9% 0 0.0% 11 1.3% 23

圖 19. 受訪者受傷時使用個人防護裝備的情況 ( 回應人數 : 844 人 ) 表 19. 不同工種沒有佩帶安全帽的情況 工作種類 沒帶安全帽 扎鐵 0 (0.0%) 釘板 0 (0.0%) 落石屎 0 (0.0%) 泥水 2(3.3%) 電力裝置 5(8.3%) 漆 / 噴油 1(1.7%) 棚架 2(3.3%) 氣焊 1(1.7%) 電焊 0 (0.0%) 吊重 1(1.7%) 挖掘 / 平整 0 (0.0%) 拆卸 3(5%) 鋼架 0 (0.0%) 打樁 0 (0.0%) 防漏 1(1.7%) 電梯安裝 1(1.7%) 鐵模 0 (0.0%) 架駛車輛 2(3.3%) 負荷物移動機械操作 2(3.3%) 清潔 0 (0.0%) 訊號員 / 交通指揮員 0 (0.0%) 木工 4(6.7%) 裝修 14(23.3%) 水管 2(3.3%) 通風系統 1(1.7%) 搬運 4(6.7%) 雜工 6(10%) 文職 4(6.7%) 安全主任 / 安全督導員 1(1.7%) 工程師 / 測量師 0 (0.0%) 管理層 0 (0.0%) 其他 3(5%) 總數 * 60(100%) 24

5.3.5 意外發生的日期受訪者主要在 3-7 月份受傷, 佔超過七成 (70.3%) 在這些時段, 天氣較為潮濕 有雨或炎熱, 在工地工作應特別留意安全 另外, 以一週來計, 除星期日較少意外發生外, 其他日子的意外分布比較平均, 佔約 14%-20%, 星期五的比率略高一些 (20.1%) 若以一天計, 較多意外發生在早上 8-10 時 (24.2%) 和 2-4 時 (22.7%), 這些時間多屬工人剛上班及午飯後與下午荼時段, 在這些時段工人有可能還未進入工作狀態或安全意識較為鬆懈, 因此在這些時間工作應多加留意工作安全 ( 表 20) 表 20. 意外發生的日期及時間 被移動物件或與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意外發生的總數移動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物件時受傷日期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意外月份 1 19 5.9% 14 5.3% 12 6.6% 45 5.9% 2 11 3.4% 12 4.5% 10 5.5% 33 4.3% 3 36 11.3% 28 10.6% 21 11.6% 85 11.1% 4 52 16.3% 40 15.2% 24 13.2% 116 15.1% 5 49 15.3% 48 18.2% 29 15.9% 126 16.5% 6 69 21.6% 38 14.4% 32 17.6% 139 18.2% 7 31 9.7% 27 10.2% 14 7.7% 72 9.4% 8 3 0.9% 9 3.4% 8 4.4% 20 2.6% 9 11 3.4% 10 3.8% 10 5.5% 31 4.0% 10 15 4.7% 14 5.3% 5 2.7% 34 4.4% 11 9 2.8% 18 6.8% 12 6.6% 39 5.1% 12 15 4.7% 6 2.3% 5 2.7% 26 3.4% 總數 * 320 100.0% 264 100.0% 182 100.0% 766 100.0% 意外星期 1 28 12.8% 24 16.4% 9 12.5% 61 14.0% 2 29 13.2% 21 14.4% 13 18.1% 63 14.4% 3 42 19.2% 26 17.8% 10 13.8% 78 17.8% 4 33 15.1% 20 13.7% 8 11.1% 61 14.0% 5 39 17.8% 34 23.3% 15 20.8% 88 20.1% 6 35 16.0% 21 14.4% 13 18.1% 69 15.8% 7 13 5.9% 0 0.0% 4 5.6% 17 3.9% 總數 * 219 100.0% 146 100.0% 72 100.0% 437 100.0% 意外時間 8:00-10:00 61 22.0% 57 25.6% 40 26.3% 158 24.2% 10:00-12:00 54 19.5% 36 16.1% 28 18.4% 118 18.1% 12:00-13:00 21 7.6% 4 1.8% 3 2.0% 28 4.3% 13:00-14:00 48 17.3% 38 17.0% 20 13.2% 106 16.3% 14:00-16:00 62 22.4% 52 23.3% 34 22.3% 148 22.7% 16:00-18:00 25 9.1% 30 13.5% 22 14.5% 77 11.8% 18:00-20:00 0 0.0% 2 0.9% 4 2.6% 6 0.9% 20:00-22:00 4 1.4% 2 0.9% 1 0.7% 7 1.1% 22:00-24:00 2 0.7% 2 0.9% 0 0.0% 4 0.6% 總數 * 277 100.0% 223 100.0% 152 100.0% 652 100.0% 25

5.3.6 受傷部位 受訪者的受傷部位主要包括手掌 / 手指 (19.9%) 腰 / 背部 (18.9%) 足踝 / 腳掌 / 腳趾 (12.8%) 以三大意外類別作進一步分析,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的受訪者主要傷及手掌 / 手指 (35.6%);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的人則以傷及足踝 / 腳掌 / 腳趾 (17.7%) 腰 / 背部 (14.5%) 及大腿 / 膝 (11.6%) 為主 ;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者則以腰 / 背部受傷為主 (44.5%)( 表 21) 表 21. 受訪者受傷的部位 ( 可選多項 ) 受傷部位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 回應人數 =368)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 回應人數 =345)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 回應人數 =218) 總數 ( 回應人數 =931) 人數 (%) 人數 (%) 人數 (%) 人數 (%) 頭顱 / 頭皮 27 7.3% 14 4.1% 2 0.9% 43 4.6% 頸 7 1.9% 10 2.9% 4 1.8% 21 2.3% 眼 25 6.8% 4 1.2% 0 0.0% 29 3.1% 耳 0 0.0% 1 0.3% 1 0.5% 2 0.2% 口 / 面 / 牙齒 10 2.7% 4 1.2% 0 0.0% 14 1.5% 胸部 9 2.4% 11 3.2% 8 3.7% 28 3.0% 腹部 5 1.4% 5 1.4% 3 1.4% 13 1.4% 腰 / 背部 29 7.9% 50 14.5% 97 44.5% 176 18.9% 肩膀 / 上臂 18 4.9% 21 6.1% 13 6.0% 52 5.6% 前臂 / 手肘 22 6.0% 19 5.5% 10 4.6% 51 5.5% 手腕 26 7.1% 31 9.0% 9 4.1% 66 7.1% 手掌 / 手指 131 35.6% 24 7.0% 30 13.8% 185 19.9% 大腿 / 膝 9 2.4% 40 11.6% 11 5.0% 60 6.4% 小腿 16 4.3% 19 5.5% 5 2.3% 40 4.3% 足踝 / 腳掌 / 腳趾 39 10.6% 61 17.7% 19 8.7% 119 12.8% 盤骨 / 腹股溝 / 臀 5 1.4% 14 4.1% 1 0.5% 20 2.1% 其他 ( 上半身, 身體右側 ) 2 0.5% 2 0.6% 0 0.0% 4 0.4% 26

5.4 建造業主要意外類別的詳細分析 就建造業最常發生的三大工傷意外類別, 我們進行了詳細分析 5.4.1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而受傷的受訪者中, 約三成是與人手搬運中的物件碰撞而受傷, 其次是機器正在處理中的物件 ( 如木工機械上的木塊 屈鐵機中的鐵枝等 )(19.4%) 機器的移動部份(18.0%) 吊運中的物件(8.0%) 等 ( 表 22 及圖 20) 表 22. 與受訪者碰撞的物件 與受訪者碰撞的物件 人數 (%) 人手搬運中的物件 107 30.6% 機器正在處理中的物件 ( 如木工機械上的木塊 屈鐵機中的鐵枝等 ) 68 19.4% 機器的移動部份 63 18.0% 吊運中的物件 28 8.0% 負荷物移動機械 * 其移動中的部份或在其上的負荷物 ( 如挖泥車的 18 5.1% 挖泥斗 轉動中的車身等 ) 擺動中的喉管 15 4.3% 起重機械或其移動中的部份 ( 如吊鈎 ) 13 3.7% 手推車 6 1.7% 人體 3 0.9% 其他 ( 門, 玻璃等 ) 29 8.3% 總數 * 350 100.0% 圖 20. 與受訪者碰撞的物件 ( 回應人數 :350 人 ) 27

接近八成受訪者在與移動物件碰撞前已察覺該物件存在, 當中 71.2% 人表示察覺該物件存在於自己的視線範圍內, 約一成人察覺該物件存在但該物件意外時並不在受訪者的視線範圍內 ; 只有不足兩成人在與移動物件碰撞前沒有察覺該物件存在 ( 表 23) 大部分受(82.9%) 訪者表示該物件移動時不會發出聲響 而對碰撞物的危險認識方面, 超過一半受訪者 (55%) 在碰撞前認為該物件沒有危險, 認為該物件危險的有 45% 表 23. 碰撞前, 受訪者是否察覺物件存在 對物件的察覺 人數 (%) 是否察覺物件存在是, 並在我的視線範圍內 255 71.2% 是, 但它不在我的視線範圍內 33 9.2% 否 70 19.6% 總數 * 358 100.0% 該物件移動時是否會發出聲響 人數 (%) 會 61 17.1% 否 295 82.9% 總數 * 356 100.0% 碰撞前, 是否認為該物件危險 人數 (%) 是 158 45.0% 否 193 55.0% 總數 * 351 100.0% 大部分受訪者表示地盤負責人沒有或不清楚是否有在碰撞物件附近貼上有關的警告標誌 / 字句 ; 只有 26.5% 的受訪者表示有張貼警告標誌 / 字句 ( 圖 21), 他們當中 77.9% 認為這些警告標誌 / 字句是有助提醒員工小心移動動物, 以免碰撞, 亦有 22.1% 認為這些警告標誌 / 字句沒有任何用處 ( 圖 22) 圖 21. 受傷現場附近張貼警告標誌 / 字句的情況 ( 回應人數 :359 人 ) 28

圖 22. 有關警告標誌 / 字句是否有用 ( 回應人數 :95 人 ) 在提供指引 / 資料 / 培訓方面, 近六成受訪者表示地盤負責人有提供指引 / 資料 / 培訓, 以顯示該移動物件是危險的以及提供安全工作的方法, 但亦有約四 成人表示他們的地盤負責人並沒有提供任何指引 / 資料 / 培訓 ( 表 24) 表 24. 地盤負責人提供指引 / 資料 / 培訓的情況 地盤負責人有否向你提供指引 / 資料 / 培訓 人數 (%) 有 214 59.6% 沒有 145 40.4% 總數 * 359 100.0% 接近六成人表示與移動物件碰撞時, 該物件是在其正常的移動路線或範圍內, 約四成二人表示該物件不在或不清楚是否在其正常的移動路線或範圍內 當問及為什麼該移動物件不在其正常的移動路線或範圍內時, 約三成人表示因人為失誤而令該移動物件不在正常範圍內, 約一成人表示是由於機械 / 裝置故障和 6.6% 人表示工作方法不安全而導致 ; 表示不清楚當中的原因的人亦四成多 ( 表 25 及圖 23) 表 25. 碰撞時, 該物件的移動路線 與移動物件碰撞時, 該物件是否在其正常的移動路線或範圍內 人數 (%) 是 210 58.6% 否 118 33.0% 不清楚 30 8.4% 總數 * 358 100.0% 為什麼該移動物件不在其正常的移動路線或範圍內 機械 / 裝置故障 14 11.5% 不安全工作方法 8 6.6% 人為失誤 38 31.1% 不清楚 53 43.4% 其他 9 7.4% 29

總數 * 122 100.0% 圖 23. 移動物件不在其正常的移動路線或範圍內的原因 ( 回應人數 : 122 人 ) 近七成受訪者在與移動物件碰撞時, 他們正身於該物件的正常移動路線或範 圍內, 而他們身處於該範圍的原因主要是工作需要進入該範圍 (90.6%), 其次是 認為自己沒有被撞倒的危險 (3.3%) 工作環境過於狹小 (2.8%) 及不安全工作方法 (1.4%) 等 ( 表 26 及圖 24) 表 26. 意外時, 受訪者身處的位置 身處於物件的正常移動路線或範圍內 人數 (%) 是 213 66.2% 否 86 26.7% 不清楚 23 7.1% 總數 * 322 100.0% 為什麼受訪者會在該移動物件的正常移動路線或範圍內 人數 (%) 工作需要 192 90.6% 認為自己沒有被撞倒的危險 7 3.3% 工作環境過於狹小 6 2.8% 不安全工作方法 3 1.4% 不清楚該物件的移動路線 / 範圍 1 0.5% 其他 ( 經過, 不小心撞到, 叉錯腳 ) 3 1.4% 總數 * 212 100.0% 30

圖 24. 受訪者身處在碰撞物件的正常移動路線或範圍內之原因 ( 回應人數 :212 人 ) 絕大部分受訪者 (91.5%) 表示意外時的工作環境並不太嘈吵, 只有 8.5% 表示工作環境太嘈吵, 以致不能聽到移動物件的聲音 ( 表 27) 在涉及訊號員/ 指揮員的工作的意外, 如與起重機械或其移動中的部份 吊運中的物件 負荷物移動機械及其移動中的部份或在其上的負荷物 ( 如挖泥車的挖泥斗 轉動中的車身等 ) 碰撞而受傷的受訪者, 他們當中接近七成人表示地盤負責人沒有安排或不清楚是否有安排訊號員 / 指揮員指揮令他們受傷的移動物件, 只有 33.9% 人表示有此安排 表 27. 工作環境嘈吵的情況 工作環境是否太嘈吵, 以致不能聽到移動物件的聲音 人數 (%) 是 30 8.5% 否 323 91.5% 總數 * 353 100.0% 地盤負責人有否安排訊號員 / 指揮員指揮移動物件 # 是 20 33.9% 否 34 57.6% 不清楚 5 8.5% 總數 * 59 100.0% # 只包括涉及訊號員 / 指揮員工作的意外, 如與起重機械或其移動中的部份 吊 運中的物件 負荷物移動機械及其移動中的部份或在其上的負荷物 ( 如挖泥車的 挖泥斗 轉動中的車身等 ) 碰撞 在可能涉及分隔措施的意外, 例如與起重機械或其移動中的部份 吊運中的物件 機器正在處理中的物件 ( 如木工機械上的木塊 屈鐵機中的鐵枝等 ) 負荷物移動機械及其移動中的部份或在其上的負荷物 ( 如挖泥車的挖泥斗 轉動中的車身等 ) 碰撞, 受傷者中超過七成人表示地盤負責人沒有執行任何措施以分隔移動物件及工友以避免碰傷 ; 只有不足三成人表示其地盤有相關分隔措施, 這些 31

措施主要包括擺放圍欄 / 障礙物以分隔移動物件及工友 行政措施 ( 例如禁止他 人在物件移動的範圍內工作 ) 和人車分路等 ( 表 28 及圖 25) 表 28. 分隔移動物件及工友的措施 ( 可選多項 ) 分隔移動物件及工友的措施 # 人數 (%) 沒有 91 72.2% 有 35 27.8% 總數 126 100.0% 擺放圍欄 / 障礙物 15 42.9% 行政措施 ( 例如禁止他人在物件移動的範圍內工作 ) 10 28.6% 人車分路 5 14.3% 行人過路設施 1 2.9% 交通管制措施 0 0.0% 在轉角位加裝反射鏡以了解彎位另一邊的情況 0 0.0% 其他 1 2.9% # 只包括可能涉及分隔措施的意外, 例如起重機械或其移動中的部份 吊運中的 物件 機器正在處理中的物件 ( 如木工機械上的木塊 屈鐵機中的鐵枝等 ) 負 荷物移動機械及其移動中的部份或在其上的負荷物 ( 如挖泥車的挖泥斗 轉動中 的車身等 ) 圖 25. 分隔移動物件及工友的措施近七成受訪者表示令他們受傷的移動物是由他們自己所控制, 只有不足三成是由他人所控制 意外前六成五人認為物件控制者在意外發生前已察覺受訪者的存在, 他們當中有一半人以直接對話與控制者進行溝通, 或以對講機 / 手提電話 (4.7%) 或手號 (3.1%) 進行溝通 ; 亦有 42.2% 人當時沒有與物件控制者作任何溝通 ( 圖 26-28) 另外, 超過八成人認為他們所工作的地盤乾淨整齊, 不足兩成人持相反意見 ( 圖 29) 32

圖 26. 令受訪者受傷的移動物件是否由他人控制 ( 回應人數 : 363 人 ) 圖 27. 物件控制者在意外發生前有否察覺受訪者的存在 ( 回應人數 : 98 人 ) 33

圖 28. 受訪者與物件控制者就有關工序作出的溝通方式 ( 回應人數 : 64 人 ) 圖 29. 受訪者認為地盤是否乾淨整齊 ( 回應人數 :364 人 ) 此次研究亦探討了受訪者的受傷的原因, 如表 29 所示,36.1% 表示他們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受傷是由於自己不小心而造成的,23.0% 由於工作環境不安全而受傷,11.9% 因為同事不顧及安全而受拖累,10.7% 受傷者則由於所用的工具不安全而受傷, 其餘原因是僱主不重視安全 / 保護裝置或訓練不足 (8.2%) 施工方法不安全 (7.0%) 亦有 18.9% 受訪者認為該意外原因是欠缺運氣 ( 唔好彩 ) 或不能解釋 / 避免 34

表 29. 受訪者認為引起此次意外的原因 ( 可選多項 ) 物件碰撞 引起此次意外原因 ( 回應人數 :244) 數目 (%) 自己不小心 88 36.1% 工作環境不安全 56 23.0% 同事不顧及安全而受拖累 29 11.9% 所用的工具不安全 26 10.7% 僱主不重視安全 / 保護裝置或訓練不足 20 8.2% 施工方法不安全 17 7.0% 其他 ( 意外不能解釋 / 避免, 欠缺運氣 ( 唔好彩 ) 46 18.9% 表示 根據調查結果, 受訪者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的意外流程圖可用下圖 35

圖 30.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的意外流程分析 36

5.4.2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意外個案包括滑倒 絆倒及跌倒三類意 外, 其中滑倒個案佔四成六, 而絆倒及跌倒個案分別佔約兩成七 ( 圖 31) 圖 31. 受訪者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的意外類別 ( 回應人數 :338 人 ) 在滑倒個案當中, 受訪者於意外時主要踏在積水 (30.1%) 正常地面 (15.4%) 沙泥 (14.1%) 工具 (13.5%) 和物料 (11.5%) 上, 亦有部分人踏在碎石 (5.1%) 油 漬 (3.9%) 和垃圾 (2.6%) 上而滑倒 ( 表 30) 表 30. 滑倒意外的受傷者踏在甚麼物件上而滑倒 踏在甚麼物件上而滑倒數目 (%) 積水 47 30.1% 正常地面 24 15.4% 沙泥 22 14.1% 工具 21 13.5% 物料 18 11.5% 碎石 8 5.1% 油漬 6 3.9% 垃圾 4 2.6% 其他 6 3.8% 總數 156 100.0% 表 31 顯示, 於滑倒地點的地面大多數為石屎地面 (67.9%), 其次為金屬 (10.3%) 木地 (6.4%) 雲石 (6.4%) 泥地或沙地 (6.4%) 等 37

表 31. 滑倒受傷的受訪者在意外現場的地面質料 在意外發生時, 地面的質料 數目 % 石屎 106 67.9% 金屬 16 10.3% 木地 10 6.4% 雲石 10 6.4% 泥地或沙地 10 6.4% 其他 4 2.6% 總數 * 156 100.0% 超過八成受訪者 (83.3%) 於意外時穿著工業安全鞋或防跣鞋, 亦有少數人穿著運動鞋 (7.1%) 水鞋(4.5%) 布鞋(3.2%) 以及皮鞋 (1.3%)( 表 32) 數字顯示即使大部分人於意外時已穿上安全鞋但仍然滑倒, 但經仔細分析發現, 除正常地面 積水及油積外, 大部分受訪者 ( 約 63%) 於意外時正踏在沙泥 (20.6%) 碎石 (5.2%) 物料(14.4%) 工具(19.6%) 及垃圾 (3.1%) 這些本身容易滑動的物件上 當踏在這些物件上時, 即使穿著了安全鞋, 亦要格外小心, 留意周圍環境及物料擺放, 以及保持良好的個人精神狀態才能有效避免滑倒意外 我們亦探討了受訪者沒有穿著工業安全鞋或防跣鞋的原因, 超過一半受訪者自己認為不需要所以不穿 (61.4%); 近三成人認為僱主沒有提供安全鞋或防跣鞋或所提供的鞋具不合用 ; 一成人則認為穿著安全鞋或防跣鞋會妨礙工作, 所以不穿 結果反映部分建造業受傷僱員對個人防護裝備的認識和使用不足, 同時僱主對提供合適的安全鞋具方面亦有改善空間 另外, 只有一成六人 (15.6%) 表示僱主有在意外現場豎立小心滑倒的警告牌或標示 ( 表 33), 而超過八成 (84.4%) 受訪者表示其僱主沒有張貼警告牌或標示或不清楚有否張貼 結果亦顯示僱主對滑倒意外不夠重視, 預防措施做得不足 38

表 32. 滑倒受傷的受訪者於意外時穿著鞋具的情況 穿著鞋具和豎立警告標示的情況 數目 % 當時受訪者穿著的鞋具 工業安全鞋或防跣鞋 130 83.3% 運動鞋 11 7.1% 水鞋 7 4.5% 布鞋 5 3.2% 皮鞋 2 1.3% 其他 ( 勞工鞋 ) 1 0.6% 總數 * 156 100.0% 為甚麼當時你沒有穿著工業安全鞋或防跣鞋 數目 % 自己認為不需要 43 61.4% 僱主沒有提供 9 12.9% 所提供的鞋具不合用 10 14.3% 認為會妨礙工作 7 10.0% 其他 ( 不知道 ) 1 1.4% 穿著安全鞋的受訪者滑倒時所踏的物件 數目 % 正常地面 22 22.7% 積水 4 4.1% 油積 6 6.2% 沙泥 20 20.6% 碎石 5 5.2% 物料 14 14.4% 工具 19 19.6% 垃圾 3 3.1% 其他 ( 沒有註明 ) 4 4.1% 總數 97 100.0% 表 33. 僱主有否在意外現場豎立 小心滑倒 的警告牌或標示 僱主有否在意外現場豎立 小心滑倒 的警告牌或標示 數目 % 有 24 15.6% 否 114 74.0% 不清楚 16 10.4% 總數 * 154 100.0% 表 34 顯示, 引致受訪者絆倒的物件主要有建築物料 ( 木板 鐵枝等 )(39.5%), 被地面突出物所絆倒的意外有 23.1%, 其次為梯級 (12.1%), 碎石 / 泥頭 (7.7%), 放在地上的工具 (4.4%) 廢料/ 垃圾 (3.3%) 電線 (2.2%) 和器材突出的部份 (2.2%) 結果顯示建築物料擺放良好和清除地上的突出物對預防工地上的絆倒危害非常重要 建議工地加強實施良好工作場所整理以及相關培訓 39

表 34. 引致絆倒的物件 引致絆倒的物件 數目 % 建築物料 36 39.5% 地面的突出物 21 23.1% 梯級 11 12.1% 碎石 / 泥頭 7 7.7% 放在地上的工具 4 4.4% 廢料 / 垃圾 3 3.3% 電線 2 2.2% 器材突出的部份 2 2.2% 其他 ( 街板, 自己不小心 ) 5 5.5% 總數 * 91 100.0% 在同一高度跌倒而受傷的受訪者中, 超過七成人 (74.5%) 因叉錯腳而跌倒 ; 一 成人因身體不適, 雙脚乏力而跌倒 ; 有 3.3% 人被强風吹倒 ; 另外約一成二人因 工作台不穩或升降機故障而跌倒 ( 表 35) 表 35. 同一高度跌倒的原因 跌倒的原因 數目 % 叉錯腳 67 74.5% 身體不適, 雙脚乏力 9 10.0% 被强風吹倒 3 3.3% 其他 ( 工作台不穩, 升降機故障 ) 11 12.2% 總數 * 90 100.0% 表 36 顯示意外發生時約八成受訪者 (77.3%) 正在步行, 其餘正急步走 起身 坐下 後退 / 踏前或彎腰 大部分受訪者 (62.8%) 除移動身體外, 意外發生時並沒有同時進行其他動作, 有約兩成人則同時在搬運物件 (19.1%), 約一成人正使用工具 / 器材 (10.4%), 其餘則同時與別人交談 / 講電話 (3.7%) 閱讀文件/ 書籍 / 圖則 (2.0%) 等 40

表 36. 意外時受訪者的身體動作 意外時受訪者的身體動作數目 % 步行 143 77.3% 急步走 12 6.5% 正起身 6 3.2% 正坐下 2 1.1% 其他 ( 正後退, 踏前, 彎腰 ) 22 11.9% 總數 * 185 100.0% 除移動身體外, 意外發生時你是否同時在進行其他動作 數目 % 沒有 187 62.8% 搬運物件 57 19.1% 使用工具 / 器材 31 10.4% 與別人交談 / 講電話 11 3.7% 閱讀文件 / 書籍 / 圖則 6 2.0% 其他 ( 工作中, 沒有指明 ) 6 2.0% 總數 * 298 100.0% 有五成五受訪者表示其僱主 / 主管在意外前沒有向他們解釋在工作地點滑倒 / 絆倒的危害及相關預防措施 ; 少於一半受訪者認為其僱主 / 主管有解釋 ( 表 37) 根據是次調查, 滑倒 / 絆倒意外可引致的病假最長可達 730 天, 平均病假 120 天 可見滑倒 / 絆倒危害絶不能輕視 近四成人認為他們工作的地方並不乾淨整齊 工作地點執行良好工場整理對預防滑倒 絆倒或跌倒意外, 有直接及正面的影響 事實上工作間的物件擺放有序, 物件有特定擺放位置 同時有標準的清潔 存在 整理, 自然可以令工作間整齊又整潔, 有助減少滑倒 絆倒的受傷意外 因此僱 主應重視工作間的滑倒 / 絆倒的危害, 並向員工講解及採取預防措施, 同時在施 行良好工場整理, 以減少員工受傷的機會 表 37. 僱主 / 主管有否解釋滑倒 / 絆倒危害及預防措施和工場整理 僱主 / 主管在意外前有否解釋在工作地點滑倒 / 絆倒的危害及相關預防措施 數目 % 有 136 45.0% 否 166 55.0% 總數 * 302 100.0% 你的工作地點是否乾淨整齊? 數目 % 是 163 62.5% 否 98 37.5% 總數 * 261 100.0% 表 38 顯示分別有約三成五因滑倒 絆倒而受傷的受訪者認為他們工作的地方存在滑倒 絆倒危險, 兩成多人認為有同一高度跌倒的危險 ; 而兩成六人則認為其工作地方沒有上述危害 進一步分析, 因滑倒而受傷的人當中, 只有約四成人意識到其工作地方有滑倒危害 ; 因絆倒而受傷的人當中, 有四成八人認為其工 41

作地方存在絆倒危害 ; 而於同一高度跌倒的人中, 只有約三成人意識到其工作地方有跌倒危害 結果反映受訪者對其工作地方潛在的危害意識不足 因此需要加強建造業員工針對其工作間潛在危害的安全訓練 ( 表 39) 表 38. 受訪者認為工作地方存在著危險 ( 可選多項 ) 受訪者認為工作地方存在著危險 數目 ( 回應人數 : 345) % 沒有 90 26.1% 有 : 滑倒 122 35.4% 有 : 絆倒 123 35.7% 有 : 同一高度跌倒 76 22.0% 表 39. 受訪者意識到造成受傷的危害之情況 你是否認為你工作地方存有以下危險 ( 可選多項 ) 受傷類別總人數 意識到造成受傷的危害的人數 意識到造成受傷的危害的 % 滑倒危害 156 65 41.7% 絆倒危害 92 44 47.8% 同一高度跌倒危害 90 28 31.1% 表 40 顯示受訪者認為工作環境不安全 (45.1%) 自己不小心(42.1%) 僱主不重視安全 / 保護裝置或訓練不足 (6.7%) 同事不顧及安全而受拖累(4.9%) 施工方法不安全 (3.7%) 所用的工具不安全(3.0%) 是引致他們受傷的主要原因 亦有 12.2% 人認為他們受傷純粹因為欠缺運氣 ( 唔好彩 ) 或意外是不能解釋 / 避免的 結果反映受訪者的工作環境中, 僱主未能實施有效的預防措施以消除潛在的危害, 而使工作環境不安全, 另外亦映受訪者的安全意識薄弱和對安全的態度消極 表 40. 受訪者認為導致意外的因素 ( 可選多項 )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意外因素 ( 回應人數 :164) 數目 (%) 工作環境不安全 74 45.1% 自己不小心 69 42.1% 僱主不重視安全 / 保護裝置或訓練不足 11 6.7% 同事不顧及安全而受拖累 8 4.9% 施工方法不安全 6 3.7% 所用的工具不安全 5 3.0% 其他 ( 意外不能解釋 / 避免, 欠缺運氣 ( 唔好彩 ) 20 12.2% 根據調查結果, 受訪者因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而受傷的意外流程 圖可用下圖表示 42

建造業工友因滑倒, 絆倒或同一高度跌倒而受傷的意外分析 46.2% 滑倒 27.2% 絆倒 26.6% 同一高度跌倒 踩在什麼物件上滑倒? 在意外發生時, 地面的質料為? 30.1% 積水 15.4% 地面 67.9% 10.3% 石屎金屬 83.3% 工業安全鞋或防跣鞋 14.1% 沙泥 6.4% 木地 7.1% 運動鞋 13.5% 工具 6.4% 雲石 4.5% 水鞋 11.5% 物料 15.4% 其他 ( 碎石 / 油漬 / 垃圾等 ) 6.4% 2.6% 泥地或其他沙地 5.1% 其他 ( 布鞋 / 皮鞋等 ) 39.5% 建築物料 23.1% 12.1% 地面梯級的突出物 7.7% 碎石 / 泥頭 74.4% 叉錯腳 17.6% 其他 ( 工具 / 廢料 / 垃圾 / 電線等 ) 10.0% 身體不適, 雙脚乏力 3.3% 被强風吹倒 12.2% 其他 ( 工作台不穩, 升降機故障 ) 61.4% 自己認為不需要 12.9% 僱主沒有提供 14.3% 所提供的鞋具不合用 10.0% 妨礙工作 1.4% 不知道 為甚麼當時你沒有穿著工業安全鞋或防跣鞋? 僱主有否在意外現場豎立 小心滑倒 的警告牌或標示? 15.6% 有 74.0% 否 10.4% 不清楚 意外時受訪者的身體動作? 77.3% 步行 6.5% 急步走 3.2% 正起身 1.1% 正坐下 11.9% 其他 ( 正後退 / 踏前 / 彎腰 ) 除移動身體外, 意外發生時你是否同時在進行其他動作? 19.1% 搬運物件 10.4% 使用工具 / 器材 3.7% 與別人交談 / 講電話 2.0% 閱讀文件 / 書籍 / 圖則 2.0% 其他 ( 工作中, 沒有指明 ) 62.8% 沒有 僱主 / 主管在意外前有否向你解釋在工作地點滑倒 / 絆倒的危害及相關預防措施? 45.0% 有 55.0% 沒有 你的工作地點是否乾淨整齊? 62.5% 是 37.5% 否 你是否認為你工作地方存有以下危險? 35.4% 滑倒 35.7% 絆倒 22.0% 同一高度跌倒 26.1% 沒有 你認為引起此次意外的原因是甚麼? 45.1% 工作環境不安全 42.1% 自己不小心 6.7% 僱主不重視安全 / 保護裝置或訓練不足 4.9% 同事不顧及安全而受拖累 3.7% 施工方法不安全 3.0% 所用的工具不安全 12.2% 其他 ( 意外不能解釋 / 避免, 欠缺運氣 ( 唔好彩 ) 圖 32. 受訪者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而受傷的意外流程圖 43

5.4.3 提舉或搬運時受傷 ( 進行有關體力處理操作 ) 提舉或搬運物件大致可分為提舉 搬運 放下 推動及拉動五個常見的體力處理操作 體力處理操作由 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 第 VII 部規管, 旨在保障在工作地點進行體力處理操作的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表 41 的數據顯示, 在進行有關體力處理操作而受傷的受訪者中, 較多的受訪者是搬運物件時受傷 (43.0%), 其次是提舉物件 (32.7%) 和拉動物件 (10.8%), 其餘為正在放下 / 推動 / 扭動物件 (13.5%) 表 41. 受訪者傷時所從事的體力處理操作 傷時所從事的體力處理操作數目 % 搬運 92 43.0% 提舉 70 32.7% 拉動 23 10.8% 放下 17 7.9% 推動 9 4.2% 其他 ( 扭動 ) 3 1.4% 總數 * 214 100.0% 體力處理操作經常涉及複雜的動作 根據勞工處出版關於 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 第 VII 部的 體力處理操作指引, 最佳的體力處理操作是進行操作時, 操作員的動作沒有涉及扭腰 彎身等不良姿勢, 以及操作員的雙手在垂直和水平的情況下移動負荷物 在遠離身體軀幹的情況下持有或操控負荷物容易造成損傷, 因為身體所承受的壓力會較近距離操控負荷物時為大 在胸腹前 大腿對上 小腿前貼近身體位置處理負荷物的損傷風險較小, 例如在這些位置一名成年男性可處理較重的負荷物 (20-25 千克 ); 而在頭部以上 面部之前及腳踝前這些位置處理負荷物的損傷風險則較大, 負荷物的重量應減少 ( 如 10 千克 ) 另外, 負荷物與身體軀幹距離增加時, 重量應遞減 調查結果顯示 ( 表 42), 近七成受訪者受傷時, 負荷物所在的位置在頭部以上 (5.7%) 面部之前( 包括面部之前較遠處 )(11.4%), 腳踝前 ( 包括腳踝前較遠處 )(26.7%), 以及離身體軀幹較遠的位置 ( 胸腹之前較遠處 (14.8%) 大腿對上較遠處 (8.1%) 小腿前較遠處(4.3%), 在這些位置處理負荷物需要舉起手 大幅度的彎腰動作, 以及伸展手臂, 往往增加處理的難度, 以致增加受傷的機會 進一步發現, 意外發生時, 大半數受訪的受傷者, 主要是用腰進行體力處理操作 (66.0%) ( 表 43), 更嚴重的是近八成受訪者在提舉時都有彎腰動作, 而四成三更扭動腰部 另外, 亦有超過六成受訪者需要作重複性的體力處理操作, 平均每分鐘需重複 6 次有關處理負荷物的動作 結果顯示, 錯誤搬運姿勢和重複性動作是導致受訪者受傷的主要因素 44

最有效的保護措施便是減少物件的重量和減低身體與物件之間的距離, 如減少物件的體積, 使用機械裝置去固定物件, 以代替人力持有或改善工序和工作間的設計, 並安排物件在靠近身體的情況下操控 ; 另外, 擺放物料時, 在物料之間留有通道, 亦可使員工提取時能靠近物件, 減低提取難度 涉及扭動身體的動作, 可以通過改變工作間的設計和工作流程, 以減少身體扭動的幅度和重複性動作, 例如把常用的物料和工具放在工友前方 ; 如需用人力改變物件的方向或高度, 亦可考慮使用運輸帶 滑槽 滑梯或轉台等 ; 提供足夠空間, 讓員工不須受空間限制而扭動身軀 正確的提舉方法亦非常重要, 如應移動腳部位置, 利用雙腳轉身來減低受傷的機會 另外, 亦應盡量減少彎身提取物件, 如調校物件或工作台的高度, 把比較重或常用的物件放在較易拿取的位置, 避免將物件放在要伸展手臂才可取到的地方及使用升降台或其他輔助裝罝去調校物件的高度和方向 若工作性質需要經常或長期做某些動作, 應在工作期間作適當休息 為員工安排多元化工作等, 讓身體不同部分間歇休息, 令疲勞的肌肉得以復元, 及減低受傷的機會 表 42. 受傷時, 負荷物所在的位置 受傷時, 負荷物所在的位置數目 % 胸腹之前 21 10.0% 胸腹之前 ( 較遠 ) 31 14.8% 大腿對上 29 13.8% 大腿對上 ( 較遠 ) 17 8.1% 小腿前 11 5.2% 小腿前 ( 較遠 ) 9 4.3% 頭部以上 12 5.7% 面部之前 12 5.7% 面部之前 ( 較遠 ) 12 5.7% 腳踝前 17 8.1% 腳踝前 ( 較遠 ) 39 18.6% 總數 * 210 100.0% 45

表 43. 受訪者提舉物件時的情況 當你提舉物件時, 主要是身體哪部份用力把上身及負荷物提升 數目 % 腰 130 66.0% 腳 45 22.8% 沒有提舉動作 22 11.2% 總數 * 197 100.0% 在處理負荷物時, 有否彎腰 有 160 76.6% 否 49 23.4% 總數 * 209 100.0% 在處理負荷物時, 有否向左或右扭動腰部 有 ( 少於 45 度 ) 51 25.1% 有 (45-90 度 ) 37 18.2% 沒有 115 56.7% 總數 * 203 100.0% 是否需要進行重複的體力處理操作需要 ( 平均每分鐘 : 約 6 次 ) 130 61.6% 不需要 81 38.4% 總數 * 211 100.0% 根據受訪者所提供的資料, 這些負荷物是較難握穩, 例如負荷物是重心不穩定 (32.4%) 表面尖銳 鋒利(28.8%) 表面濕滑(16.2%) 容易破損的(12.6%) 等 ( 表 44) 處理這些物件時, 往往增加搬運 / 提舉困難和受傷機會 表 45 顯示, 受訪者提舉的物件的尺寸較大, 平均長約 170 厘米 闊約 120 厘米 高約 100 厘米 物件面積過大便很難把物件貼近身體抬舉, 此外, 面積或體積太大亦會影響操作者的視線 勞工處的 體力處理操作指引 建議負荷物的大小的範圍應為 (1) 物件長度應低於 50 厘米 ; 闊度應低於 30 厘米 ; 長 闊 高三邊的其中兩邊加起來 應低於 75 厘米 處理面積或體積過大的物件, 僱主應盡可能將物件分拆成小包或使用輔助設備處理 我們同時發現, 受訪者所處理的物件中, 近九成是 16 千克以上,55 千克以上的佔五成三 ( 表 46) 另外, 受訪者中, 超過五成認為他們處理的負荷物過重 ; 兩成人認為難於抓住 ( 表 47) 一個人在站立時操控重於 16 千克的物件時, 會增加背部受傷的機會 根據勞工處的 體力處理操作指引, 涉及這類負荷物的體力處理操作 ( 如重量接近 16 千克 ), 即使操作員在最佳情況下工作, 亦需要作出 46

進一步評估 國際勞工公約第 127 號和建議書 128 號 (ILO Convention No.127 and Recommendation No. 128) 亦建議一個成年男性在沒有機械輔助設備的協助下可搬運物件的最高重量通常不應超過 55 千克 ; 對於女性及年輕的工人, 其可搬運物件的最高重量需適量地遞減 ( 勞工處,2010) 因此受訪的受傷僱員, 他們所處理的物件普遍過重 處理重物時, 可以借助機械輔助設備, 如起重機 吊重機 吊索 手推車 唧車等, 或使用較細的容器以減輕重量, 把物件分類, 使員工可選擇採取合適的預防措施, 盡可能將重的物件分拆成小包處理, 及由一組工友合力抬舉物件 對於一些難於抓住的負荷物, 可考慮可物件放於一個較易抓住的容器內 ; 提供手挽 把手 凹位等, 以改善握持方式 ; 及使用提手輔助工具, 如手釣或吸盤 表 44. 受訪者需要處理的負荷物的特點 ( 可選多項 ) 受訪者需要處理的負荷物的特點 數目 ( 回應人數 :111) % 重心不穩定 36 32.4% 表面尖銳 鋒利 32 28.8% 表面濕滑 18 16.2% 容易破損的 14 12.6% 如吸入或沾染內裏的物質, 可對身體構成危害 8 7.2% 會自己活動的 7 6.3% 表面過冷 6 5.4% 表面過熱 6 5.4% 易燃品 / 爆炸品 4 3.6% 其他 ( 過重 過長 ) 10 9.0% 表 45. 受訪者受傷時處理的負荷物之尺寸 負荷物的尺寸 平均尺寸 平均長度 ( 厘米 ) 約 170 平均闊度 ( 厘米 ) 約 120 平均高度 ( 厘米 ) 約 100 表 46. 負荷物的重量 負荷物的重量 數目 % 16 千克或以下 10 10.4% 16-55 千克 35 36.5% 55 千克以上 51 53.1% 總數 96 100.0% 47

表 47. 受訪者對負荷物的感覺 ( 可選多於一項 ) 在處理該負荷物時的感覺 數目 ( 回應人數 :213) % 負荷物過重 111 52.1% 負荷物難於抓住 44 20.7% 沒有特別 81 38.0% 七成七人在受傷前認為自己有能力處理該負荷物 ( 表 48), 近六成受訪者表示在處理該負荷物前, 他們有先對該負荷物進行簡單評估以決定處理方法 ( 表 49) 但有約八成人表示其僱主並沒有為他們進行的體力處理操作進行風險評估或對此並不清楚 根據 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 第 23 條, 在首次於工作地點進行體力處理操作之前, 工作地點的負責人必須對該項體力處理操作進行初步危險評估 如果初步評估顯示該項體力處理操作可能產生安全及健康危險, 負責人須於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 盡量避免需要僱員進行該項操作 倘若初步評估顯示體力處理操作可能產生安全及健康危險和該項操作是不可避免的, 負責人必須對該項操作作出進一步的危險評估 根據調查結果, 建造業界應按照法例要求, 加強對員工進行的體力處理操作風險評估, 並根據評估結果採取預防和保護措施, 把體力處理操作所構成的危險降至最低限度 表 48. 受訪者對處理負荷物能力的判斷 在受傷之前, 是否認為自己有能力處理該負荷物 數目 % 是 164 77.0% 否 24 11.3% 不肯定 25 11.7% 總數 * 213 100.0% * 回應人數與訪問總人數有偏差, 是由於部分受訪者在部分題目未能提供答案 表 49. 受訪者對負荷物的評估 在處理該負荷物前, 對該負荷物進行簡單評估以決定處理方法 數目 % 有 124 58.8% 否 87 41.2% 總數 * 211 100.0% 僱主有否對體力處理操作進行風險評估 數目 % 有 41 19.8% 否 121 58.5% 不清楚 45 21.7% 總數 * 207 100.0% 48

近三成人不會於進行體力處理操作前先檢查搬動 / 推動 / 拉動路線 ; 約二成五和一成三人的在搬運時路線或視線受阻 ( 表 50) 表 51 顯示超過一半受訪者 (54.7%) 在意外時正一個人進行體力處理操作, 他們沒有找人幫忙的原因主要是認為沒有需要 (46.5%) 沒有足夠人手(37.7%) 等 針對 16 千克以上的負荷物, 我們進行進一步分析, 接近六成人於意外時獨自一個人處理處理這些負荷物, 約一成三人有人協助指揮操作, 只有不足三成人與他人一同處理負荷物 ; 而他們處理這些重物時沒有找人協助的原因亦以認為沒有需要 (42.4%) 及沒有足夠人手 (45.5%) 為主 結果顯示受傷工友對提舉或搬運物件的危害意識不足, 根據本調查, 提舉或搬運物件而受傷可引致的平均病假達 135 天, 在建造業三大意外中最長, 而最高病假日數為 915 天 因此員工絶不能輕視體力處理的危害, 在搬運時應先評估負荷物的重量及個人能力, 找出一個安全搬運的程序, 可利用輔助工具或找別人幫助 同時僱主亦要安排足夠人進行相關的工作, 減少員工受傷的機會 在集體處理負荷物時, 近五成六人表示他們並沒有指定某人員作為組長發施號令 ; 約六成五人表示其僱主沒有安排專人執行關於體力操作的安全措施或對此並不清楚, 僅約三成四人有此安排 ( 表 52) 根據 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 第 28 條, 如通常有 10 名或多於 10 名的僱員在工作場地進行危險的體力處理操作, 負責人必須委任合資格的人協助執行預防和保護措施 該人士須曾接受適當的訓練及具備相關的經驗 建議工地應根據工地情況, 按照法例要求委任合資格的人協助執行預防和保護措施 表 50. 受訪者對搬動 / 推動 / 拉動路線的檢查 進行體力處理操作前有否先檢查搬動 / 推動 / 拉動路線 數目 % 有 112 52.6% 否 57 26.8% 不需要進行搬動 / 推動 / 拉動 44 20.6% 總數 * 213 100.0% 在受傷時, 路線有否物件阻礙數目 % 有 50 25.4% 否 147 74.6% 總數 197 100.0% 在受傷時, 視線是否受到阻礙 數目 % 有 26 13.2% 否 171 86.8% 總數 197 100.0% 49

表 51. 受訪者是否一個人進行體力處理操作 在受傷時, 是否一個人進行體力處理操作 數目 % 是 116 54.7% 否, 有人協助指揮操作 23 10.9% 否, 有他人一同處理負荷物 73 34.4% 總數 * 212 100.0% 沒有找別人幫忙的原因數目 % 認為沒有需要 53 46.5% 沒有足夠人手 43 37.7% 使用搬運輔助設備 6 5.3% 同事不肯幫忙 4 3.5% 其他 ( 一個人的工作 / 僱主要求個人搬運 / 同事沒空土幫忙 ) 8 7.0% 總數 * 114 100.0% 處理 16 千克以上的負荷物時, 是否一個人進行體力處理操作 數目 % 是 50 58.8% 否, 有人協助指揮操作 11 13.0% 否, 有他人一同處理負荷物 24 28.2% 總數 * 85 100.0% 處理 16 千克以上的負荷物時, 沒有找別人幫忙的原因 數目 % 認為沒有需要 14 42.4% 沒有足夠人手 15 45.5% 使用搬運輔助設備 0 0% 同事不肯幫忙 1 3.0% 其他 ( 一個人的工作 / 僱主要求個人搬運 / 同事沒空土幫忙 ) 3 9.1% 總數 * 33 100.0% 表 52. 集體處理負荷物時的情況 在集體處理負荷物時, 有否指定某人員作為組長發施號 數目 % 令 有 42 44.2% 否 53 55.8% 總數 * 95 100.0% 僱主有否安排專人執行關於體力處理操作的安全措施 數目 % 有 72 34.5% 否 105 50.2% 不清楚 32 15.3% 總數 * 209 100.0% 只有二成五人在處理該負荷物時有使用輔助設備 ( 表 53), 這些設備主要包 括手推車 (50.0%) 吊重裝置 (28.8%) 等 近七成五受訪者認為他們所使用的輔助 50

設備可以令他們減低因體力處理操作而受傷的機會 至於沒有使用輔助設備的受訪者, 他們表示不使用的原因主是自己認為不需要 (50.9%) 僱主沒有提供 (29.6%) 所提供的設備不合用(16.4%) 等 ( 表 54) 表 53. 受訪者處理負荷物時使用的輔助設備 在處理該負荷物時, 使用輔助設備 數目 % 有 52 24.6% 否 159 75.4% 總數 * 211 100.0% 所使用的輔助設備 ( 回應人數 : 52) 手推車 26 50.0% 吊重裝置 15 28.8% 滾軸路軌 3 5.8% 手動唧車 3 5.8% 活動運輸帶 3 5.8% 滑槽 2 3.8% 叉式剷車 2 3.8% 其他 1 1.9% 輔助設備減低因體力處理操作而受傷的機會是 37 74.0% 否 13 26.0% 總數 50 100.0% 表 54. 受訪者沒有使用輔助設備的原因 ( 可選多項 ) 沒有使用輔助設備的原因 數目 ( 回應人數 : 159) % 自己認為不需要 81 50.9% 僱主沒有提供 47 29.6% 所提供的設備不合用 26 16.4% 不方便拿取 6 3.8% 不知道設備放在哪裡 2 1.3% 認為使用輔助設備會減低工作效率 2 1.3% 認為使用所提供的設備反而會增加受傷機會 1 0.6% 設備損壞 0 0.0% 不懂如何使用有關設備 0 0.0% 其他 8 5.0% 超過七成受訪者在受傷時配戴了僱主所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 ( 表 55, 而沒有使用的人約佔三成 他們不使用的原因主要是僱主沒有提供 (54.1%) 自已認為不需要 (32.8%), 及所提供的裝備不合用 (6.6%) 等 在有使用個人防護裝備的受訪者中, 約七成人認他們獲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是足夠保障其安全健康的 51

表 55. 受訪者使用僱主所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的情況 受傷時是否有配戴僱主所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 數目 % 有 150 71.1% 沒有 61 28.9% 總數 * 211 100.0% 沒有配戴個人防護裝備的原因 ( 回應人數 : 61) 僱主沒有提供 33 54.1% 自己認為不需要 20 32.8% 所提供的裝備不合用 4 6.6% 不方便拿取 1 1.6% 認為裝備妨礙工作 1 1.6% 其他 2 3.3% 獲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足夠保障你的安全健康 是 103 70.5% 否 43 29.5% 總數 * 146 100.0% 約四成五受訪者表示其工作地點有張貼展示正確體力處理操作姿勢的海報, 其中七成七人認為這些海報對其體力處理操作姿勢有提示作用 但亦有超過五成受訪者的工作地點沒有任何有關正確體力處理操作姿勢的海報或對此並不清楚 ( 表 56) 表 56. 工作地點張貼展示正確體力處理操作姿勢的海報的情況 工作地點有否貼出展示正確體力處理操作姿勢的海報 數目 % 有 96 45.3% 否 88 41.5% 不清楚 28 13.2% 總數 * 212 100.0% 這些海報對你的體力處理操作姿勢會否有所提示 數目 % 會 67 77.0% 否 20 23.0% 總數 * 87 100.0% 我們亦探討了受訪者認為引起他們受傷的原因, 發現主要原因是受訪者認為自己不小心 (28.5%) 工作環境不安全(28.5%) 僱主不重視安全/ 保護裝置或訓練不足 (22.2%) 施工方法不安全(13.9%) 等, 亦有近兩成人表示意外原因是欠缺運氣 ( 唔好彩 ) 或不能解釋 ( 表 57) 52

表 57. 受訪者認為引起此次意外原因 ( 可選多項 )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引起此次意外原因 ( 回應人數 :144) 數目 (%) 自己不小心 41 28.5% 工作環境不安全 41 28.5% 所用的工具不安全 8 5.6% 僱主不重視安全 / 保護裝置或訓練不足 32 22.2% 同事不顧及安全而受拖累 14 9.7% 施工方法不安全 20 13.9% 其他 ( 意外不能解釋 / 避免, 欠缺運氣 ( 唔好彩 ) 28 19.4% 根據調查結果, 受訪者因提舉或搬運物件而受傷的意外流程圖可用下圖表示 53

圖 33. 提舉或搬運物件而受傷的意外分析流程圖 54

法 43.0% 搬運 32.7% 提舉 10.8% 拉動 13.5% 其他 ( 放下 / 推動 / 扭動 ) 受傷時進行的體力處理操作 17.1% 頭部以上 / 面部之前 24.8% 胸腹之前 21.9% 大腿對上 36.2% 小腿 / 腳踝前 負荷物的位置 66.0% 22.8% 以腰力提舉 以腳力提舉 76.6% 負荷物時彎腰 23.4% 負荷物時沒有彎腰 43.3% 負荷物時扭腰 56.7% 負荷物時沒有扭腰 61.6% 需重複進行體力處理操作 ( 平均每分鐘約 6 次 ) 38.4% 不需重複進行體力 58.8% 有 41.2% 否 處理負荷物時有否進行簡單評估 19.8% 有 58.5% 否 21.7% 不清楚 僱主有否進行的體力處理操作進行風險評估 52.6% 有 26.8% 否 20.6% 不需要 進行體力處理操作前有否先檢查移動路線? 54.7% 是 10.9% 有人協助指揮操作 34.4% 有他人一同處理負 在受傷時, 是否一個人進行體力處理操作? 46.5% 認為沒有需要 37.7% 沒有足夠人手 15.8% 其他 ( 一個人的工作 / 僱主要求個人搬運 / 同事沒空或不肯幫忙 ) 荷物等 ) 沒有找別人幫忙的原因? 44.2% 有 34.5% 50.2% 55.8% 否 15.3% 在集體處理負荷物時, 有否指定某人員作為組長發施號令? 有 否 不清楚 僱主有否安排專人執行關於體力處理操作的安全措施? 45.3% 有 41.5% 否 13.2% 不清楚 工作地點有否貼出展示正確體力處理操作姿勢的海報? 77.0% 23.0% 會 否 這些海報對體力處理操作姿勢會否有所提示? 55

5.5 三大類工傷意外進一步分析是次調查亦訪問了建造業受傷僱員的職安健意識 如表 58 所示, 三大受傷類別的訪者, 他們對意外的看法相似, 超過一半受訪者認為他們是次受傷是不能避免的, 反映他們的職安健意識較為薄弱 表 58. 受訪者的職安健意識 認為這次意外是否可以避免 被移動物件或與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總數移動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否 178 55.8% 132 51.0% 94 53.1% 404 53.5% 是 141 44.2% 127 49.0% 83 46.9% 351 46.5% 總數 * 319 100.0% 259 100.0% 177 100.0% 755 100.0% 大部分受訪者 (63.7%) 表示他們除此次受傷外, 不曾因工作關係而受傷 ; 有 接近四成人不止這次受工傷, 他們當中有近六成人曾受過不同種類的工傷, 而約 四成則遭受相同種類的工傷 ( 表 59) 表 59. 受訪者的受傷經歷 除了這次意外, 你曾否因工作關係而引致受傷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總數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沒有 216 65.9% 176 65.9% 104 56.5% 496 63.7% 有 112 34.1% 91 34.1% 80 43.5% 283 36.3% 總數 * 328 100.0% 267 100.0% 184 100.0% 779 100.0% 相同種類的工傷 43 38.4% 40 44.0% 33 41.3% 116 41.0% 不同種類的工傷 69 61.6% 51 56.0% 47 58.7% 167 59.0% 總數 * 112 100.0% 91 100.0% 80 100.0% 283 100.0% 超過八成受訪者 (86.1%) 表示, 他們受傷時有跟隨僱主提供的安全工作指引, 其中亦有部分因提舉或搬運物件而受傷的人表示其僱主沒有提供任何安全指引 (6.9%)( 表 60) 在滑倒 絆倒意外中, 我們探討了僱主 / 主管有否向受訪員工解釋滑倒 / 絆倒危害及預防措施與員工跟隨安全工作指引的關係, 發現表示其僱主 / 主管有解釋滑倒 / 絆倒危害及預防措施的受訪者中, 有 94.6% 指出在受傷時有跟隨工作指引, 沒有跟隨的只有 5.4%, 而認為僱主 / 主管沒有作解釋的受訪者中, 則有接近兩成人沒有跟隨安全工作指引 ( 表 61) 卡方檢定結果顯示, 表示其僱主 / 主管有解釋滑倒 / 絆倒危害及預防措施的受訪者, 明顯較趨向跟隨僱主提供的安全工作指引 (p<0.05)( 表 62) 結果反映加強僱主與員工在職業危害和有關預防措施的溝通有助於員工遵照工作安全指引工作 56

表 60. 受傷時受訪者安全工作指引的情況 受傷時, 是否有跟隨僱主的安全工作指引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物件時總數動物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受傷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有 281 90.6% 219 84.9% 139 79.9% 639 86.1% 沒有 29 9.4% 39 15.1% 23 13.2% 91 12.3% 僱主沒有提供安全指引 0 0.0% 0 0.0% 12 6.9% 12 1.6% 總數 * 310 100.0% 258 100.0% 174 100.0% 742 100.0% 表 61. 滑倒 / 絆倒危害及預防措施的解釋與跟隨安全工作指引的關係 僱主 / 主管有否向 受傷時, 是否有跟隨僱主的安全工作指引 受訪員工解釋滑倒 / 絆倒危害及預有否 總數 防措施 有 106 (94.6%) 6(5.4%) 112(100%) 否 95(80.5%) 23(19.5%) 118(100%) 表 62. 卡方檢定結果 : 滑倒 / 絆倒危害及預防措施的解釋與跟隨安全工作指引 的關係 卡方檢定結果 值 df Asymp. Sig. (2-sided) Pearson Chi-Square 10.418 1 0.001 因提舉或搬運物件受傷的受訪者中, 我們發現工作地點有展示正確體力處理操作海報的人中, 有 93.5% 有跟隨僱主的安全工作指引, 而沒有展示相關海報的工作地點, 則有 75.0% 人跟隨指引 ( 表 63) 卡方檢定結果亦顯示, 有展示正確體力處理操作海報的工作地點明顯有較多的受訪者跟隨安全工作指引 (p<0.05)( 表 64) 表 63. 展示正確體力處理操作的海報與跟隨安全工作指引的關係 工作地點有否展示正確體受傷時有否跟隨僱主的安全工作指引力處理操作的海報有沒有 總數 有 72(93.5%) 5(6.5%) 77(100.0%) 沒有 48(75.0%) 16(25.0%) 64(100.0%) 表 64. 卡方檢定結果 : 展示正確體力處理操作的海報與跟隨安全工作指引的關 係 卡方檢定結果 值 df Asymp. Sig. (2-sided) Pearson Chi-Square 9.444 1 0.002 在過去一年, 超過一半受訪者參加了安全訓練 ( 平均約 7 次 ) 和安全講座 ( 平 均約 3 次 ), 而參加安全推廣活動的人則較少, 只有 8.8% 受訪者有參加 ( 平均約 2 次 ) ( 表 65) 57

表 65. 過去 1 年, 受訪者參加過安全訓 / 講座 / 活動的情況 ( 可選多項 ) 活動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 回應人數 : 232)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 回應人數 : 133)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 回應人數 : 122) 總數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安全訓練 98 42.2% 83 62.4% 80 65.6% 261 53.6% ( 平均次數 ) 2 13 7 7 安全講座 118 50.9% 74 55.6% 67 54.9% 259 53.2% ( 平均次數 ) 2 3 5 3 安全推廣活動 19 8.2% 8 6.0% 16 13.1% 43 8.8% ( 平均次數 ) 3 1 2 2 其他 ( 沒有 ) 23 13 9.8% 13 10.7% 49 10.1% 是次調查亦探討了受訪者對職安健法例或指引的認知, 如表 66 所示, 近九成受訪者有聽過職安健法例或指引, 即他們的職安健認知較高 其中, 分別有約七成和八成受訪者有聽過僱主及僱員的責任和安全工作指引, 有約六成人聽過安全管理制度 是次調查亦發現僱主 / 主管有否向受訪員工解釋在工作地點滑倒 絆倒的危害及相關預防措施與他們的職安健法例或指引認知有緊密關係 如表 67 所示, 僱主 / 主管有解釋滑倒 / 絆倒危害及預防措施的受訪者中, 他們明顯有較多人的職安健認知較高 (95.30%), 即他們有聽過職安健法例或指引 ( 安全管理制度 / 僱主及僱員的責任 / 安全工作指引 ) 卡方檢定結果亦顯示受訪者的僱主/ 主管有否向他們解釋滑倒 絆倒危害及預防措施, 對於他們的職安健認知是明顯不同的, 僱主 / 主管有解釋相關危害及預防措施的受訪者明顯較趨向有較高的職安健認知 (<0.05)( 表 68) 58

表 66. 受訪者對職安健法例或指引的認知 ( 可選多於一項 ) 有否聽過以下法例或指引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滑倒 絆倒或提舉或搬運物件總數件碰撞在同一高度跌倒時受傷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有 217 87.5% 153 90.0% 130 87.8% 500 88.3% 否 31 12.5% 17 10.0% 18 12.2% 66 11.7% 總數 * 248 100.0% 170 100.0% 148 100.0% 566 566 安全管理制度 有 139 56.0% 105 61.8% 71 48.0% 315 55.7% 否 106 42.7% 64 37.6% 73 49.3% 243 42.9% 僱主及僱員的責任 有 178 71.8% 133 78.2% 103 69.6% 414 73.1% 否 67 27.0% 36 21.2% 42 28.4% 145 25.6% 安全工作指引 有 206 83.1% 145 85.3% 118 79.7% 469 82.9% 否 39 15.7% 25 14.7% 25 16.9% 89 15.7% 表 67. 職安健認知與解釋滑倒 / 絆倒危害及預防措施的關係 僱主 / 主管有否向受 職安健法例或指引的認知 訪員工解釋滑倒 / 絆總數有沒有倒危害及預防措施 有 82 (95.3%) 4(4.7%) 86(100.0%) 否 67 (83.8%) 13(16.2%) 80(100.0%) 表 68. 卡方檢定結果 : 職安健認知與解釋滑倒 / 絆倒危害及預防措施的關係 卡方檢定結果 值 df Asymp. Sig. (2-sided) Pearson Chi-Square 6.066 1 0.014 工傷意外對多方面均造成影響, 表 69 顯示受訪者認為他們受工傷對其個人傷害最大 (7 分 ), 其次是家庭 (6 分 ), 傷害最小的是公司, 只有 3 分 根據此結果, 我們建議在宣傳工作安全方面, 應著重意外對在職者其本身以及其家庭的傷害 表 69. 受訪者認為此次意外對其家庭 / 個人 / 公司的傷害 此次意外的傷害 (0 沒有傷害至 10 極大傷害 )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平均傷害分數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平均傷害分數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平均傷害分數 整體平均傷害分數 家庭 5 6 7 6 個人 7 8 7 7 公司 2 3 3 3 其他 -- -- -- -- 59

6. 討論和總結 建造業是本港工業意外率最高的行業 大量建造工程上馬以及裝修維修計劃的推行, 為行業帶來機遇的同時亦為業界的職安健表現帶來沉重壓力 數據顯示, 造成建造業意外的三大主要原因包括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以及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此三大意外類別每年合共佔行業意外個案總數約六成 在 2005 年香港受傷僱員的職安健狀況調查的經驗基礎上, 職安局決定進一步深化研究, 針對造成建造業意外三大主要原因, 以人 機 物 法 環不同角度, 從宏觀和微觀入手, 對意外發生的環境 所使用的工具或設備 工作流程等客觀因素 受傷僱員所接受的安全訓練 受傷者當時對危害狀態的警覺性, 工友間的溝通, 以及這些因素互動時可能產生的新因素進行全面分析 是次調查共收集了 931 份問卷, 這些問卷均來自因三大主要工傷意外而受傷的建造業從業員 在受訪者中, 有 368 人 (39.5%)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而受傷 ; 345 人 (37.1%) 因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而受傷 ; 以及 218 人 (23.4%) 因提舉或搬運物件而受傷 受訪者的年齡普遍較大,41 歲以上者佔接近七成, 其中 51 歲或以上者佔約三成 超過九成人為男性, 而女性則佔 4% 大部分受訪者為已婚人士 ( 約八成 ), 未婚的約有兩成 在教育程度方面, 受訪者以完成中學教育為主, 約佔六成, 小學或以下教育程度約有四成 受訪的受傷僱員主要來自 100 人以下的中小型公司, 約佔六成五, 而 50 人以下公司約佔了六成 大部分受訪者從事現時工作已有 5 年或以上 (77.5%), 其中有 35.9% 從事 20 年或以上, 反映受訪者在行業的年資普遍較長 訪者中, 約有兩成人在意外發生的地點工作不足一週, 三成五人在該地點工作不足一個月, 不足半年的有 63.4%; 而在該地點工作一年以上的則約有兩成四 受訪者基本上每星期工作 6 天 ( 約佔八成 ); 有約 9% 甚至每週工作 7 天, 而每週工作 5 天的受訪者約佔一成 在每天工作時數方面, 約六成受訪者每天工作不超過 8 小時, 而每天工作 9-12 小時者則約有四成 這些受傷僱員接近七成以日薪形式支付工資, 而月薪形式則佔約三成 從事裝修維修 安裝或翻新及樓宇建造建築地盤工作的受訪者佔總人數超過七成, 其他地盤種類包括土木工程項目 ( 如隧道 公路等 )(10.9%) 地基工程(7.8%) 和建築物拆卸 (4.2%) 等 進一步分析發現, 因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而受傷者以在樓宇建造地盤工作較多 (41.4%), 而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而受傷的受訪者則以從事裝修維修 安裝或翻新工作居多 (46.9%) 60

不同工作種類的受訪者, 他們的受傷情況是不一樣的 因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而受傷者以裝修 泥水 / 釘板 / 扎鐵有關的工人為主 (19.6-22.8%), 而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的受訪者除以裝修 / 油漆 / 噴油 / 防漏 / 泥水 / 釘板 / 扎鐵外, 則以清潔 / 雜工 (15.3%) 和搬運工人 (20.7%) 較多 另外,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的受訪者除以裝修 / 油漆 / 噴油 / 防漏及泥水 / 釘板 / 扎鐵外, 以水管 / 電力裝置 / 焊接 (14.5%) 及吊重 / 運輸 (9.8%) 工作居多 在工傷病假天數方面,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的受訪者的病假最長最高達 1,095 天, 整體而言, 受訪者的總平均病假為 112 天 以現時建造業員工每月中位工資約 23,398 港元推算, 平均每名受傷工友之工傷病假約引致 87,353 港元損失, 最高可達 854,027 港元 在 2013 年建造業這三大工業意外有 1,869 宗, 若以以上數字推算這三類意外所導致的工傷病假對業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約為 163,261,885 港元損失, 結果反映工傷引致的損失不容忽視 在意外現場的環境因素方面, 建造業的三大意外均與地面情況欠佳 ( 如充滿泥沙 / 碎石 濕滑等 ) 天氣欠佳( 如陽光猛烈 有雨等 ) 環境炎熱息息相關, 分別有 50.1% 59.6% 和 45.1% 此外,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亦與環境潮濕 / 乾燥 (30.1%) 和工作空間不足夠 (32.5%) 有緊密關係 約有三成六因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的受訪者表示當時環境潮濕 / 乾燥 所有受訪者在受傷前均已接受建造平安咭安全訓練, 但個人防護設備作為最後的安全防線, 卻只有 5.7% 人接受過與個人防護用具使用有關的訓練, 這可能是因為需要使用特別個人防護設備的工人只是少數 至於針對性的訓練方面,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的意外可能涉及起重機器 吊運工作 機器的使用 ( 如木工機械等 ) 及負荷物移動機器等, 我們發現因這些碰撞意外而受傷的受訪者中, 只有少數人曾接受安全使用起重機械 / 裝置 (3.3%) 安全使用負荷物移動機械 (2.4%) 木工機械安全(1.6%) 吊船安全操作(3.0%) 砂輪更換及操作(1.6%) 訊號員訓練 (2.4%) 或機器操作安全訓練 (1.4%) 至於提舉或搬運物件而受傷的受訪者, 只有不足兩成人接受過體力處理操作的訓練 (19.7%) 而因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的受訪者中, 卻沒有人提及與工作場所整理有關的安全訓練 結果反映建造業受傷僱員的安全訓練不足, 需要進一步加強, 尤其是有關個人防護裝備 工作場所整理 體力處理操作和安全操作器械的安全訓練 6.1 引致建造業受傷僱員受傷的原因我們把受訪者認為引起此次意外的原因綜合在表 70, 發現自己不小心及工作環境不安全被認為是意外的主要原因, 佔約七成, 其次為僱主不重視安全 / 保護裝置或訓練不足 亦有 17% 受訪者認為意外不能解釋 / 避免, 欠缺運氣 ( 唔好 61

彩 ) 認為意外不能解釋/ 避免 / 欠缺運氣, 並不是引致意外的原因, 往往反映受傷者因缺乏安全意識而對意外存在錯誤理解 根據意外分析理論, 意外的發生是由多種原因所造成的, 包括管理因素 設備因素 操作因素 環境因素等, 當中八成意外都是與人為有關而非運氣註定 勞工處的工傷個案調查顯示, 很多意外都是可以透過採取一些間單的措施, 包括地盤整理, 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及安全訓練等得以避免 此次調查結果反映建造業受傷員工的安全意識需要大大加強, 僱主和業界應多向工友灌輸對意外正確的理解, 預防意外措施 另外, 員工的不小心行為, 即不安全行為, 是典型的人為失誤, 這些行為可能是由於員工缺乏安全知識而作出錯誤判斷, 或缺乏相關技術或訓練而導致操作錯誤, 再者工人的違規問題亦可能是導致不安全行為的原因 違規可能與工程趕緊有關, 亦可能與工人督導不足有關 因此, 要減少員工的不小心 / 不安全行為, 僱主可以通過培訓增加員工的安全知識, 以及加強操作訓練和執行工作安全指引和監督 安全行為與機構的安全文化息息相關 職安局積極推動工作安全行為, 鼓勵機構培養安全文化, 把工人的不安全行為變成安全行為 本局製作了 工作安全行為計劃, 採用行為分析法, 透過行為觀察, 收集分析工人的危險行為資料, 提供反饋, 令員工能意識到本身的危險行為可能造成的傷害, 讓他們關注及控制本身及其同事的安全行為, 從而把不安全行為變成安全行為 工作環境不安全可能與工作四周的設備或裝置等不安全有關, 如機器設備缺乏安全防護裝置 保養不良 操作方法不正確 使用不當 缺乏安全措施等 亦可能與環境因素有關, 如照明不良引起的視覺疲勞而引致意外 ; 通風不良 噪音 有害氣體及塵埃粉末 通道受阻 工作場所不整潔 工作空間不足等 僱主應就員工的工作進行風險評估, 找出危害及執行控制措施, 包括提供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作最後防線, 確保員工在安全及健康的環境下工作, 減少工傷意外 僱主不重視安全 / 保護裝置或訓練不足因素方面, 是次調查亦發現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的受訪者, 他們大部分 (73.5%) 表示地盤負責人並沒有在碰撞物件附近貼上任何有關的警告標誌 / 字句或不清楚是否有警告標誌 / 字句 ; 約四成人表示他們的地盤負責人並沒有提供任何指引 / 資料 / 培訓, 以顯示該移動物件是危險的以及提供安全工作的方法 而因滑倒 絆倒而受傷的受訪者中, 近八成五人表示其僱主沒有在意外現場豎立小心滑倒的警告牌或標示或不清楚有否張貼 有五成五受訪者表示其僱主 / 主管在意外前沒有向他們解釋在工作地點滑倒 / 絆倒的危害及相關預防措施 另外, 這些受訪者並沒有接受過有關工作場所整理的安全訓練 在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的受訪者, 近六成人表示其僱主並沒有為他們進行的體力處理操作進行風險評估, 二成多人表示不清楚, 只有不足兩成人表示其僱主有為他們進行體力處理操作風險評估 約七成五人表示在處理負荷物時沒有使用任何輔助設備, 但他們所處理的負荷物近九成是 16 千克以 62

上,55 千克以上的佔五成三, 超過五成人認為該負荷物過重 再者, 這些受傷者中, 只有不足兩成人曾接受過體力處理操作的安全訓練 結果顯示建造業受傷員工, 他們的僱主對工友的職業安全和健康不夠重視, 應加強管理層的職安健意識, 為相關工序進行風險, 制定並執行預防措施和加強員工的安全訓練 表 70. 受訪者認為引起此次意外的原因 ( 可選多項 ) 認為引起此次意外原因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 ( 回應人數 :244) 滑倒 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 ( 回應人數 :164) 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 ( 回應人數 :144) 總數 ( 回應人數 :552)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數目 (%) 自己不小心 88 36.1% 69 42.1% 41 28.5% 198 35.9% 工作環境不安全 56 23.0% 74 45.1% 41 28.5% 171 31.0% 所用的工具不安全 26 10.7% 5 3.0% 8 5.6% 39 7.1% 僱主不重視安全 / 保護裝置或訓練不足 20 8.2% 11 6.7% 32 22.2% 63 11.4% 同事不顧及安全而受拖累 29 11.9% 8 4.9% 14 9.7% 51 9.2% 施工方法不安全 17 7.0% 6 3.7% 20 13.9% 43 7.8% 其他 ( 意外不能解釋 / 避免, 欠缺運氣 ( 唔好彩 ) 46 18.9% 20 12.2% 28 19.4% 94 17.0% 6.2 建造業意外 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而受傷的受訪者中, 約三成是與人手搬運中的物件碰撞而受傷, 其次是機器正在處理中的物件 ( 如木工機械上的木塊 屈鐵機中的鐵枝等 )(19.4%) 機器的移動部份(18.0%) 接近八成受訪者在與移動物件碰撞前已察覺該物件存在, 大部分受 (82.9%) 訪者表示該物件移動時不會發出聲響 而對碰撞物的危險認識方面, 超過一半受訪者 (55%) 在碰撞前認為該物件沒有危險, 認為該物件危險的有 45% 大部分受訪者表示地盤負責人並沒有在碰撞物件附近貼上任何有關的警告標誌 / 字句或不清楚是否有警告標誌 / 字句 ; 有 26.5% 的受訪者表示有張貼警告標誌 / 字句, 他們當中 77.9% 認為這些警告標誌 / 字句是有助提醒員工小心移動動物, 以免碰撞 在提供指引 / 資料 / 培訓方面, 近六成受訪者表示地盤負責人有提供指引 / 資料 / 培訓以顯示該移動物件是危險的以及提供安全工作的方法, 但亦有約四成人表示他們的地盤負責人並沒有提供任何指引 / 資料 / 培訓 接近六成人表示與移動物件碰撞時, 該物件是在其正常的移動路線或範圍內, 近七成人正身於該物件的正常移動路線或範圍內, 而他們身於該範圍的原因主要是工作需要 (90.6%) 而進入該範圍 絕大部分受訪者 (91.5%) 表示意外時的工作環境並不太嘈吵 在涉及訊號員 / 指揮員的工作的意外, 如與起重機械或其移動中的部份 吊運中的物件 負荷物移動機械及其移動中的部份或在其上的負荷物 ( 如挖泥車的挖泥斗 轉動中的車身等 ) 碰撞而受傷的受訪者, 他們當中接近七成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