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5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年 5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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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了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年 9 月 6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并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

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年 4 月 26 日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 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 公示了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

( 草案 ) 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核实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1 月 14 日, 公司公告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 11 月

公告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年 8 月 14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10 月 1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10 月 16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年 7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4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 二 )2017 年 8 月 29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Administrator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和顺电气编号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 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期

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相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首期 800 万股限制性

案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权日为 2014 年 11 月 28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授权日为 2014

3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9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 27 万股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鼎信通讯公告编号 :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1 月 21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年 2 月 13 日, 公司完成了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所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年 11 月 22 日,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吉林华微电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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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1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先进数通公告编号 :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 2015 年度权益分派, 即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1,000,000 股 ) 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5 元 ( 含税 ) 同时, 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年 7 月 24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成熟,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10 月 17 日,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深圳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9 月 2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 年 4 月 24 日,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年 4 月 17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年 7 月 7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年 11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懋科技公告编号 : 华懋 ( 厦门 )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三次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 草案修订稿 )>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年 8 月 25 日至 2017 年 9 月 4 日, 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10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任子行公告编码 :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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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伟明环保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doc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视源股份公告编号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Administrator

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

2 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 授予日:2016 年 10 月 26 日 4 授予价格:7.88 元 / 股 5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完成日期:2016 年 12 月 06 日 ; 预留部分授予完成日期 :2017 年 12 月 04 日 6

3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披露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总股本 6,465,677,36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9 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 4 根据美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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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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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向 158 名激励对象按 3.32 元 / 股的价格首次授予共计 80,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年 11 月 1 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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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次解锁和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一 )2018 年 12 月 21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二 )2018 年 1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及 关于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议案, 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7 月 15 日, 授予价格为 5.65 元 / 股 独立董事对公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为自 2017 年 2 月 21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2 日止, 在公示的时限内, 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 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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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474 证券简称 : 景嘉微公告编号 :2018-086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9 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 99.573 万股,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77%; 2 本次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锁, 届时将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按照公司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事宜 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7 年 5 月 20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 2017 年 5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 2017 年 5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核实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等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 2017 年 5 月 22 日, 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 2017 年 6 月 6 日,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 2017 年 6 月 14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2017 年 6 月 14 日,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2017 年 6 月 14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9 2017 年 7 月 26 日, 公司完成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10 2018 年 1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 2 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4,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1 2018 年 1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对 2 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4,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2 2018 年 2 月 5 日, 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 名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4,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3 2018 年 3 月 16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14 2018 年 7 月 26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 自 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 30% 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9 人, 在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9.573 万股 15 2018 年 7 月 26 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 自 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 30% 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9 人, 在第一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9.573 万股 16 2018 年 7 月 26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出具独立意见 二 董事会关于满足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锁条件的说明 ( 一 ) 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 自 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 30% 截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锁定期已届满 ( 二 ) 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解锁条件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解锁条 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上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 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6 年度增长 11.44%, 高于业绩考核要求, 达到解锁条件 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 根据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 B C D 四档, 分别对应的当年行权的标准系数为 1.0,0.9, 0.5 和 0, 即 :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 = 标准系数 个 (1)87 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 A, 本期可解锁当年计划解锁额度的 100%; (2)12 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 B, 本期可解锁当年计划解锁额度的 90% 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综上所述,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规定 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并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按照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事宜 三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一 ) 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9 名 ( 二 )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9.573 万股,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3677% ( 三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第一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 ( 万股 ) 解锁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罗竞成财务总监 8 2.4 0.0089% 廖凯董事会秘书 6 1.8 0.0066% 中层管理人员 技术 ( 业务 ) 骨干 (97 人 ) 321.2 95.373 0.3522% 合计 (99 人 ) 335.2 99.573 0.3677% 备注 :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罗竞成 廖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均无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 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罗竞成 廖凯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 将根据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 本次解锁除 12 名激励对象根据其个人年度绩效解锁比例为 90%, 其余激励对象共计 87 名满足 100% 解锁条件,12 名激励对象本次不予解锁的 9,870.30 股, 后续由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进行回购后注销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经核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 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等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 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它解锁条件均已达成, 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 五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 独立董事认为 : 1 公司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 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 2 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 ), 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 3 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 包括锁定期限 解锁条件等事项 ) 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4 本次解锁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 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 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 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满足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的 99 名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锁, 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六 监事会核查意见经核查, 监事会认为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满足, 本次解除限售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简称 激励计划 ) 和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查,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 有效, 同意公司对 99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的第一期 99.573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七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湖南贵以专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景嘉微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履行了相关程序, 符合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规定,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尚需由公司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锁事宜 八 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 景嘉微和本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以及 管理办法 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期解除限售尚需按照 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 股权激励计划 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 备查文件 1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3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 湖南贵以专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 5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