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 ( 蛇胆川贝胶囊 麝香跌打风湿膏 麝香舒活搽剂 麝香镇痛膏 沈阳红药胶囊 升气养元糖浆 升血颗粒 生脉胶囊 湿毒清胶囊 舒尔经颗粒 ) 部分非处方药品种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国食药监注 [2010]449 号 2010 年 11 月 24 日发布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按照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 试行 ) 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根据 中国药典 2010 年版标准变更情况, 对部分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 ( 见附件 ) 请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附件内容尽快完成说明书和标签的修订工作 附件 : 部分非处方药品种说明书范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 一 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蛇胆川贝胶囊说明书 通用名称 : 蛇胆川贝胶囊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清肺, 止咳, 祛痰 用于肺热咳嗽, 痰多 [ 规格 ] [ 用法用量 ] 口服 一次 1~2 粒, 一日 2~3 次 [ 禁忌 ] 1. 忌食辛辣 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 其表现为咳嗽, 咯痰不爽, 痰粘稠 3. 支气管扩张 肺脓疡 肺心病 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 应停止服用, 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 若患者出现高热, 体温超过 38, 或出现喘促气急者, 或咳嗽加重, 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孕妇 体质虚弱者慎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麝香跌打风湿膏说明书 通用名称 : 麝香跌打风湿膏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祛风除湿, 化瘀止痛 用于风湿痛, 跌打损伤, 肿痛 [ 规格 ] 6 厘米 10 厘米 [ 用法用量 ] 外用, 贴敷洗净患处 [ 禁忌 ] 孕妇禁用 1. 本品为外用药 2. 忌食生冷 油腻食物 3. 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 青光眼 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 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搔痒 皮疹等现象时, 应停止使用, 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 用药 3 天症状无缓解, 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麝香舒活搽剂 ( 麝香舒活精 ) 说明书 通用名称 : 麝香舒活搽剂 ( 麝香舒活精 ) 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活血散瘀, 消肿止痛 用于闭合性新旧软组织损伤和肌肉疲劳痠痛 [ 规格 ] [ 用法用量 ] 外用适量, 局部按摩或涂搽患处 [ 禁忌 ] 孕妇及皮肤破损处禁用 1. 本品为外用药, 禁止内服 2. 忌食生冷 油腻食物 3. 切勿接触眼睛 口腔等黏膜处 4. 哺乳期妇女 儿童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皮肤过敏者应停用, 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 用药 3 天症状无缓解, 或出现局部红肿 疼痛 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麝香镇痛膏说明书 通用名称 : 麝香镇痛膏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散寒, 活血, 镇痛 用于风湿性关节痛, 关节扭伤 [ 规格 ] 7 厘米 10 厘米 [ 用法用量 ] 贴患处 偶见皮肤红痒 [ 禁忌 ] 1. 孕妇及皮肤破损处禁用 2. 开放性伤口忌用 1. 本品为外用药 2. 忌食生冷 油腻食物 3. 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 有皮肤病者慎用 5. 青光眼 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 使用中如皮肤发痒或变红, 应立即停用, 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 用药 3 天症状无缓解, 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沈阳红药胶囊说明书 通用名称 : 沈阳红药胶囊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活血止痛, 祛瘀生新 用于跌打损伤, 筋骨肿痛, 亦可用于血瘀络阻的风湿麻木 [ 规格 ] 每粒装 0.25 克 [ 用法用量 ] 口服 一次 2 粒, 一日 3 次 [ 禁忌 ] 孕妇禁用 ; 经期停服 哺乳期妇女禁用 1. 忌食生冷 油腻食物 2. 儿童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高血压 心脏病 肝病 糖尿病 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 3 天症状无缓解, 应去医院就诊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升气养元糖浆说明书 通用名称 : 升气养元糖浆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益气, 健脾, 养血 用于气血不足 脾胃虚弱所致的面色萎黄 四肢乏力 [ 规格 ] [ 用法用量 ] 口服 一 20 毫升, 一日 2 次 [ 禁忌 ] 1. 忌油腻食物 2.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 糖尿病患者慎用 4. 本品宜饭前服用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小儿 年老体弱者 孕妇 高血压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 或症状加重, 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 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升血颗粒 ( 升血灵颗粒 ) 说明书 通用名称 : 升血颗粒 ( 升血灵颗粒 ) 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补气养血 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淡白 眩晕 心悸 神疲乏力 气短 ; 缺铁性贫血见上述证候者 [ 规格 ] 每袋装 10 克 [ 用法用量 ] 口服, 小儿周岁内一次 5 克, 一岁至三岁一次 10 克, 三岁以上及成人一次 15 克 ; 一日 3 次 [ 禁忌 ] 1. 忌油腻食物 2. 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 糖尿病患者慎用 4. 本品宜饭前服用, 禁用茶水冲服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 或症状加重者, 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生脉胶囊说明书 通用名称 : 生脉胶囊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益气复脉, 养阴生津 用于气阴两亏, 心悸气短, 脉微自汗 [ 规格 ] [ 用法用量 ] 口服 一次 3 粒, 一日 3 次 [ 禁忌 ] 1. 忌油腻食物 2. 凡脾胃虚弱, 呕吐泄泻, 腹胀便溏 咳嗽痰多者慎用 3. 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 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 五灵脂 皂荚或其制剂 ; 不宜喝茶和吃萝卜, 以免影响药效 5. 本品宜饭前服用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小儿 孕妇 高血压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 或症状加重, 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 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湿毒清胶囊说明书 通用名称 : 湿毒清胶囊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养血润肤, 祛风止痒 用于血虚风燥所致的风瘙痒, 症见皮肤干燥 脱屑 瘙痒, 伴有抓痕 血痂 色素沉着 ; 皮肤瘙痒症见上述证候者 [ 规格 ] 每粒装 0.5 克 [ 用法用量 ] 口服 一次 3~4 粒, 一日 3 次 [ 禁忌 ] 孕妇禁用 1. 忌烟酒, 忌食辛辣 海鲜之品 2. 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 儿童 老年 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因糖尿病 肾病 肝病 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 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 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6. 服药 7 天症状无缓解, 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舒尔经颗粒说明书 通用名称 : 舒尔经颗粒汉语拼音 : [ 功能主治 ] 活血疏肝, 止痛调经 用于痛经, 症见月经将至前便觉性情急躁 胸乳胀痛或乳房有块 小腹两侧或一侧胀痛 经初行不畅 色暗或有血块 [ 规格 ] 每袋装 10 克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 一次 10 克, 一日 3 次 ; 经前三日开始至月经行后二日止 [ 禁忌 ] 孕妇禁用 1. 忌辣及生冷食物 不宜洗凉水澡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 有高血压 心脏病 肝病 糖尿病 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小腹冷痛者不宜服 5. 痛经伴月经过多者, 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如平素即有乳房有块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 如服药后胸乳胀痛或乳房有块不减轻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8. 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 或重度痛经者, 应去医院就诊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