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养老金橙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投资组合账户说明书 3
目 录 一 组合设臵二 投资范围及对象三 投资组合策略 ( 一 ) 养老金橙现金增利组合 ( 开放型 ) ( 二 ) 养老金橙股票配臵组合 ( 开放型组合 ) ( 三 ) 养老金橙债券增强组合 ( 开放型 ) ( 四 ) 养老金橙 1 号组合 ( 封闭型 ) ( 五 ) 养老金橙 2 号组合 ( 封闭型 ) ( 六 ) 养老金橙 3 号组合 ( 封闭型 ) ( 七 ) 养老金橙 4 号组合 ( 封闭型 ) ( 八 ) 养老金橙 5 号组合 ( 封闭型 ) ( 九 ) 养老金橙 6 号组合 ( 封闭型 ) ( 十 ) 养老金橙 7 号组合 ( 封闭型 ) 四 投资限制五 风险揭示 4
一 组合设臵平安养老金橙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根据投资政策不同, 平安养老金橙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组合分为开放型组合和封闭型组合两大类别 二 投资范围及对象平安养老金橙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和对象依照 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 保监发 [2013]43 号 ) 的相关要求, 参照保险资金适用的投资范围和对象, 具体适用的政策文件包含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保险资产配臵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 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 等 当监管部门对保险资金投资对象和范围有调整时, 按照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本产品的资产配臵包括 : 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或上市的股票 股票基金 股票型保险产品 权证 股指期货 债券 债券回购 债券基金 债券型保险产品 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基金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5
基础设施投资计划 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 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和范围 三 投资组合 ( 一 ) 养老金橙现金增利组合 ( 开放型 ) 1. 组合特征该组合具有较强流动性, 低风险的特征 2. 投资目标本投资组合账户的投资目标是通过投资于风险相对较低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等, 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为委托资产创造稳定收益 3. 投资范围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类资产 ; 剩余期限在三年以内 ( 含三年 ) 的债券 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中央银行票据 债券回购 银行定期存款 国债 ; 协议存款 同业存款 短期融资券 ; 债权计划 银行理财计划 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及国家政策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的其他资产 其中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比例是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0%-95% 货币类资产配臵比例是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5%-100% 本组合不可参与股票投资及新股申购, 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 6
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 类别 权益类 固定收益类 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范围 0% 0%-95% 5%-100% 4. 业绩基准业绩基准 = 一年定期存款利率, 如产品组合存续期内央行调整存款利率, 则业绩基准也做相应的调整 ( 二 ) 养老金橙股票配臵组合 ( 开放型 ) 1. 组合特征该组合具有较好的流动性, 风险较大的特征, 适合投资期限长, 但日常有部分流动性需求 高风险承受能力的企业 该组合收益受股票市场行情影响较大 2. 投资目标本投资组合账户的投资目标是追求超额收益, 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3.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股票 股票基金 股票型保险产品 权证 股指期货 债券 债券回购 债券基金及债券型保险产品 存款 货币市场基金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 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及国家政策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的其他资产 权益 7
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账户资产净值的 0%-95% 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账户资产净值的 0%-135%, 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 货币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组合资产净值的 5%-100% 权益类 固定收益类 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范围 0%-95% 0%-135% 5%-100% 4. 业绩基准业绩基准 =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70%+ 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25%+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5% ( 三 ) 养老金橙债券增强组合 ( 开放型 ) 1. 组合特征该组合具有中低风险的特征 2. 投资目标本投资组合账户的投资目标是通过灵活的资产配臵, 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为委托资产创造稳定收益 3. 投资范围货币基金等货币类资产 ; 中央银行票据 银行定期存款 国债 协议存款 短期融资券 债权计划 银行理财计划 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及国家政策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的其他资产 其中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比例是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20%-135%, 投资债券正回购 8
的比例不得高于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 货币类资产配臵比例是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5%-80% 本组合不可参与股票投资及新股申购, 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 类别 权益类 固定收益类 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范围 0% 20%-135% 5%-80% 4. 业绩基准业绩基准 = 三年定期存款利率, 如产品组合存续期内央行调整存款利率, 则业绩基准也做相应的调整 ( 四 ) 养老金橙 1 号组合 ( 封闭型 ) 1. 组合特征该组合具有中低风险的特征, 封闭运作, 分期滚动, 定期开放申购赎回权, 每期发行会披露产品的募集公告 2. 投资目标组合主要投资于不同风险等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 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为委托资产创造稳定收益 3.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货币基金等货币类资产 ; 中央银行票据 银行定期存款 国债 协议存款 债券 债券回购 债券基金及债券型保险产品 存款 货币市场基金 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 不动 9
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及国家政策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的其他资产 其中, 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是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140%, 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 本组合不可参与股票投资, 不可参与新股申购, 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 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 权益类 固定收益类 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范围 0% 40%-140% 0%-60% 4. 预期收益率预计收益率区间,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5. 封闭期限具体封闭期限,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 五 ) 养老金橙 2 号组合 ( 封闭型 ) 1. 组合特征该组合具有中低风险的特征, 封闭运作, 分期滚动, 定期开放申购赎回权, 每期发行会披露产品的募集公告 2. 投资目标组合主要投资于不同风险等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 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为委托资产创造稳定收益 3.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货币基金等货币类资产 ; 中央银行票据 银行定 10
期存款 国债 协议存款 债券 债券回购 债券基金及债券型保险产品 存款 货币市场基金 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 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及国家政策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的其他资产 其中, 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是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140%, 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 本组合不可参与股票投资, 不可参与新股申购, 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 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 权益类 固定收益类 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范围 0% 40%-140% 0%-60% 4. 预期收益率预计收益率区间,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5. 封闭期限具体封闭期限,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 六 ) 养老金橙 3 号组合 ( 封闭型 ) 1. 组合特征该组合具有中低风险的特征, 封闭运作, 分期滚动, 定期开放申购赎回权, 每期发行会披露产品的募集公告 2. 投资目标 11
组合主要投资于不同风险等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 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为委托资产创造稳定收益 3.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货币基金等货币类资产 ; 中央银行票据 银行定期存款 国债 协议存款 债券 债券回购 债券基金及债券型保险产品 存款 货币市场基金 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 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及国家政策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的其他资产 其中, 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是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140%, 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 本组合不可参与股票投资, 不可参与新股申购, 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 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 权益类 固定收益类 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范围 0% 40%-140% 0%-60% 4. 预期收益率预计收益率区间,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5. 封闭期限具体封闭期限,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 七 ) 养老金橙 4 号组合 ( 封闭型 ) 12
1. 组合特征该组合具有中低风险的特征, 封闭运作, 分期滚动, 定期开放申购赎回权, 每期发行会披露产品的募集公告 2. 投资目标组合主要投资于不同风险等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 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为委托资产创造稳定收益 3.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货币基金等货币类资产 ; 中央银行票据 银行定期存款 国债 协议存款 债券 债券回购 债券基金及债券型保险产品 存款 货币市场基金 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 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及国家政策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的其他资产 其中, 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是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140%, 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 本组合不可参与股票投资, 不可参与新股申购, 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 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 权益类 固定收益类 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范围 0% 40%-140% 0%-60% 4. 预期收益率 13
预计收益率区间,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5. 封闭期限具体封闭期限,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 八 ) 养老金橙 5 号组合 ( 封闭型 ) 1. 组合特征该组合具有中低风险的特征, 封闭运作, 分期滚动, 定期开放申购赎回权, 每期发行会披露产品的募集公告 2. 投资目标组合主要投资于不同风险等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 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为委托资产创造稳定收益 3.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货币基金等货币类资产 ; 中央银行票据 银行定期存款 国债 协议存款 债券 债券回购 债券基金及债券型保险产品 存款 货币市场基金 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 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及国家政策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的其他资产 其中, 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是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140%, 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 14
本组合不可参与股票投资, 不可参与新股申购, 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 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 权益类 固定收益类 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范围 0% 40%-140% 0%-60% 4. 预期收益率预计收益率区间,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5. 封闭期限具体封闭期限,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 九 ) 养老金橙 6 号组合 ( 封闭型 ) 1. 组合特征该组合具有中低风险的特征, 封闭运作, 分期滚动, 定期开放申购赎回权, 每期发行会披露产品的募集公告 2. 投资目标组合主要投资于不同风险等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 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为委托资产创造稳定收益 3.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货币基金等货币类资产 ; 中央银行票据 银行定期存款 国债 协议存款 债券 债券回购 债券基金及债券型保险产品 存款 货币市场基金 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 不动 15
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及国家政策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的其他资产 其中, 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是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140%, 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 本组合不可参与股票投资, 不可参与新股申购, 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 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 权益类 固定收益类 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范围 0% 40%-140% 0%-60% 4. 预期收益率预计收益率区间,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5. 封闭期限具体封闭期限,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 十 ) 养老金橙 7 号组合 ( 封闭型 ) 1. 组合特征该组合具有中低风险的特征, 封闭运作, 分期滚动, 定期开放申购赎回权, 每期发行会披露产品的募集公告 2. 投资目标组合主要投资于不同风险等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 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为委托资产创造稳定收益 3. 投资范围主要投资于货币基金等货币类资产 ; 中央银行票据 银行定 16
期存款 国债 协议存款 债券 债券回购 债券基金及债券型保险产品 存款 货币市场基金 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 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及国家政策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的其他资产 其中, 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是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140%, 投资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高于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 40% 本组合不可参与股票投资, 不可参与新股申购, 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 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 权益类 固定收益类 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范围 0% 40%-140% 0%-60% 4. 预期收益率预计收益率区间,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5. 封闭期限具体封闭期限, 以产品发行募集公告约定为准 四 投资限制 ( 一 ) 平安养老金橙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依照 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 保监发 [2013]43 号 ) 的相关要求, 适用于保险资金投资所有相关政策法规所限定的投资范围和要求进行投资运作 并且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不得有以下行为 : 17
1. 承销证券 ; 2. 将产品资产用于担保 贷款 ; 3. 从事可能使产品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5. 以虚假 片面 误导 夸大的方式宣传推介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 6. 向客户做出保证其资金本金不受损失的承诺 ; 7. 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不当方式误导 诱导客户 ; 8. 挪用 侵占客户资金 ; 9. 将养老保障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操作 ; 10. 以转移养老保障管理基金投资收益或者亏损为目的, 在不同的投资账户之间进行买卖, 损害客户的利益 ; 11. 利用所管理的养老保障管理基金谋取不正当利益 ; 12. 不公平地对待养老保障管理基金, 损害客户的利益 ; 13. 从事内幕交易及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 ; 14. 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等监管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 二 )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修改或取消相关投资限制规定时, 本产品相应修改投资组合限制规定 ( 三 )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限制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18
五 风险揭示本产品是具有不同风险层次的投资产品, 委托人投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 委托人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 本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 1. 市场风险 : 本产品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因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上下波动, 可能导致本产品份额净值在存续期内波动或跌破面值 2. 信用风险 : 本产品投资标的固定收益证券, 存在债券发行人不能按约定还本付息的风险, 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本金及收益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 3. 所申购的新债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 若申购的新债在上市首日或上市后持有期内跌破发行价格, 将影响本产品投资收益及本金安全 4. 利率风险 :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资产价格和资产利息的损益 利率波动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 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使本产品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 从而产生风险 5. 不可抗力风险 : 指由于自然灾害 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从而导致本产品资产收 19
益降低或损失, 甚至影响本产品的受理 投资 偿还等程序的正常进行, 进而影响本产品的资金安全 不可抗力 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 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 该事件妨碍 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 台风 洪水 水灾 其他天灾 战争 骚乱 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 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