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刊印日期 :107 年 2 月 ( 一 ) 本簡式公開說明書係公開說明書之重點摘錄, 相關名稱及文字定義與公開說明書完全相同 ( 二 )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後之權利義務詳述在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如欲申購本基金, 建議參閱公開說 明書 壹 基本資料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基金名稱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成立日期本基金尚未成立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理公司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型態開放式基金保管機構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種類指數股票型受託管理機構無投資地區國內國外投資顧問公司無存續期間不定期限收益分配有計價幣別新臺幣保證機構無, 本基金非保證型基金績效指標 benchmark 臺灣工業菁英 30 指數保證相關重要資訊無貳 基金投資範圍及投資特色一 投資範圍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股票 上櫃股票 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 ( 含槓桿型 ETF 或反向型 ETF) 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債券型( 含固定收益型 ) 及貨幣市場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等有價證券及貨幣市場工具 以原股東身份認購已上市之現金增資股票 認購已上市同種類現金增資承銷股票 初次上市股票之承銷股票, 前述上櫃股票或初次上市股票之承銷股票, 限於該上櫃股票及初次上市股票之承銷股票已公布將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訊息, 且經理公司依其專業判斷預期該股票於開始上市時即會經指數提供者納入為標的指數成分股, 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 1. 本基金追蹤之標的指數為臺灣工業菁英 30 指數, 該指數為部分集合指數, 因此本基金將以完全複製法管理投資組合, 如遇成分股流動性不足或其他市場因素使基金難以使用完全複製法管理投資組合, 或預期標的指數成分股即將異動等情況, 經理公司得視實際需要以最佳化法模擬指數表現, 以追求貼近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 2. 本基金自上市日起追蹤標的指數 二 投資特色 : 1. 複製標的指數 臺灣工業菁英 30 指數 表現, 產品定位鮮明 : 本子基金依指數特性或市場狀況買進全部或部分成分股, 並以指數成分股權重作為個股持股比率之參考, 基金持股內容之調整採被動管理之方式, 於指數變動時才予以調整, 因此本子基金之報酬將貼近標的指數之報酬 2. 成本低廉, 適合長期投資 3. 交易便利性高, 且交易風險低 參 投資本基金之主要風險本基金以複製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 基金的投資組合內容將以完全複製或貼近指數公司所設定篩選之條件成分股為主, 因此恐無法排除有特定類股占指數權重較高所產生的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 ; 另, 當標的指數成分股票波動劇烈時, 本基金的淨值亦將隨之波動, 恐有追蹤標的指數風險及追蹤差異及追蹤誤差風險 ; 有關本基金之其他投資風險, 請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肆 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本子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 主要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 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為目標, 適合穩健偏積極的投資人 依據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 1 / 3
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準 風險報酬等級之分類為 RR4, 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無法涵蓋所有風險, 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 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有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並斟酌個人之風險承擔能力及資金之可運用期間長短後投資 伍 基金運用狀況 無, 本基金為首次募集 陸 受益人應負擔費用之項目及其計算方式 項目 計算方式或金額 項目 計算方式或金額 經理費 每年淨資產價值之 0.4% 保管費 每年淨資產價值之 0.035% 最高不得超過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 2% ( 現行申購手續費為每申購基數 申購手續費 新臺幣伍仟元, 每基數為伍拾萬個受益權單位數 扣除新臺幣貳仟元後之餘額 為事務處理費, 全數由參與證券商收取 ) 申購交易費 買回手續費 買回交易費 申購交易費率為 0.1% 申購交易費 = 實際申購價金 申購交易費率 最高不得超過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 2%( 現行買回手續費為每申購基數新臺幣伍仟元, 扣除新臺幣貳仟元後之餘額為參與證券商事務處理費, 全數由參與證券商收取 ) 買回交易費率為 0.4% 買回交易費 = 實際買回價金 買回交易費率 上市費及年費基金資產規模之 0.03%, 最高金額為新臺幣 30 萬元指數授權費每年新臺幣 30 萬元 + 第一年日平均資產規模之 0.03%( 自第二年起為每季日平均資產規模之 0.0075%) 短線交易買回費用無召開受益人每次預估新臺幣伍拾萬元 會議費用 ( 註一 ) 其他費用 ( 註二 ) 以實際發生之數額為準 註一 : 受益人會議並非每年固定召開, 故該費用不一定每年發生 註二 : 依信託契約規定運用本基金所生之經紀商佣金 交易手續費等必要費用及應支付之一切稅捐 訴訟費用 清算費用等 柒 受益人應負擔租稅之項目及其計算 本基金投資國內資本市場之稅賦事項均依財政部有關法令辦理, 受益人可能負擔之租稅主要包括本基金所投資商品之各項交易稅及所得稅款等 ; 詳細內容請參見公開說明書第 39 頁 捌 基金淨資產價值之公告時間及公告方式 一 公告時間 : 本基金每營業日公告前一營業日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 二 公告方式 : 於經理公司第一金投信公司網站 (https://www.fsitc.com.tw) 公告 玖 公開說明書之取得一 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備置於經理公司及其基金銷售機構營業處所, 投資人可免費索取 二 投資人亦可於經理公司網站 (http://www.fsitc.com.tw) 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免費取得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及基金近年度財務報告電子檔 其他 2 / 3
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 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 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 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 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 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 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 本基金無受存款保險 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護機制之保障 ) 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 應由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與負責人及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者依法負責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 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 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 投資人於成立日 ( 不含當日 )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 ( 即新臺幣貳拾元 ), 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 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生折 / 溢價的風險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上市日前 ( 不含當日 ), 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申購或買回 另應注意, 本基金僅接受現金申購及現金買回申請 本基金申購基數為伍拾萬個受益權單位數 每一申購之受益權單位數應為申購基數或其整倍數 本基金並非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贊助 認可 銷售或推廣, 且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不就使用 臺灣指數公司工業菁英 30 指數 或該等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 時間所代表數字之預期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聲明 臺灣指數公司工業菁英 30 指數 係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編製及計算 ; 惟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不就 臺灣指數公司工業菁英 30 指數 之錯誤承擔任何過失或其他賠償責任 ; 且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無義務將指數中之任何錯誤告知任何人 本基金無受存款保險 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護機制之保障, 如因基金交易所生紛爭, 台端可向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申訴 第一金投信服務電話 :(02)2504-1000 3 / 3
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單日反向一倍 ETF 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刊印日期 :107 年 2 月 ( 一 ) 本簡式公開說明書係公開說明書之重點摘錄, 相關名稱及文字定義與公開說明書完全相同 ( 二 )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後之權利義務詳述在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如欲申購本基金, 建議參閱公開說 明書 壹 基本資料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基金名稱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成立日期本基金尚未成立單日反向一倍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理公司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型態開放式基金保管機構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種類指數股票型受託管理機構無投資地區國內國外投資顧問公司無存續期間不定期限收益分配無計價幣別新臺幣保證機構無, 本基金非保證型基金績效指標 benchmark 臺灣工業菁英 30 日報酬反向一倍指數保證相關重要資訊無貳 基金投資範圍及投資特色一 投資範圍 : ( 一 )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 ( 含承銷股票 ) 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 含槓桿型 ETF 或反向型 ETF) 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在國內募集發行之債券型( 含固定收益型 ) 及貨幣市場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等有價證券及貨幣市場工具 以原股東身份認購已上市之現金增資股票 認購已上市同種類現金增資承銷股票 初次上市股票之承銷股票, 前述上櫃股票或初次上市股票之承銷股票, 限於該上櫃股票及初次上市股票之承銷股票已公布將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訊息, 且經理公司依其專業判斷預期該股票於開始上市時即會經指數提供者納入為標的指數成分股 ( 二 ) 本基金以追蹤臺灣工業菁英 30 日報酬反向一倍指數表現為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投資於下列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之整體反向曝險部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五, 且不得超過百分之一百一十 : 1. 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 ( 含承銷股票 ) 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 含槓桿型 ETF 或反向型 ETF) ; 2. 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期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小型期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選擇權 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 臺灣證券交易所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期貨 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 衍生自臺灣工業菁英 30 日報酬反向一倍指數之股價期貨 個股期貨及其他衍生自臺灣工業菁英 30 日報酬反向一倍指數之選擇權或期貨選擇權與衍生自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期貨選擇權等證券相關商品 二 投資特色 : 1. 追蹤臺灣工業菁英 30 指數單日反向 1 倍報酬, 提高投資效率 : 本子基金以追蹤 臺灣工業菁英 30 日報酬反向一倍指數 報酬表現為操作目標, 提供投資人在被動式管理的投資新工具, 透過交易本基金得以 1 倍資金佈建臺灣工業菁英 30 指數單日反向 1 倍風險部位曝險, 提高投資人資金投資效率 2. 基金之槓桿倍數固定, 較期貨 選擇權商品易於管理 3. 投資人運用本子基金, 得免除證券相關商品交易與信用交易之管理 參 投資本基金之主要風險 1 / 3
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單日反向一倍 ETF 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本基金為反向型指數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整體反向曝險部位將以放空期貨為主, 如遇需局部調整產業比重以提升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者, 會考量以持有有價證券部位沖銷其反向曝險 基金的股票投資以沖銷其反向曝險為目的, 故可能會有類股集中之風險 另, 當標的指數成分股票波動劇烈時, 本基金的淨值亦將隨之波動, 恐有追蹤標的指數風險及追蹤差異及追蹤誤差風險 ; 有關本基金之其他投資風險, 請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肆 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 本子基金為反向型之指數股票型基金, 其投資績效將視其追蹤標的指數表現而定, 因具有反向風險, 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 適合風險承受度較高的積極型投資人 依據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 風險報酬等級之分類為 RR5, 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 無法涵蓋所有風險, 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 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有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並斟酌個人之風險承擔能力及資金之可運用期間長短後投資 伍 基金運用狀況 無, 本基金為首次募集 陸 受益人應負擔費用之項目及其計算方式 項目 計算方式或金額 項目 計算方式或金額 經理費 每年淨資產價值之 1.0% 保管費 每年淨資產價值之 0.04% 最高不得超過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 2% ( 現行申購手續費為每申購基數 申購手續費 新臺幣伍仟元, 每基數為伍拾萬個受益權單位數 扣除新臺幣貳仟元後之餘額 為事務處理費, 全數由參與證券商收取 ) 申購交易費 買回手續費 買回交易費 申購交易費率為 0.02% 申購交易費 = 實際申購價金 申購交易費率 最高不得超過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 2%( 現行買回手續費為每申購基數新臺幣伍仟元, 扣除新臺幣貳仟元後之餘額為參與證券商事務處理費, 全數由參與證券商收取 ) 買回交易費率為 0.02% 買回交易費 = 實際買回價金 買回交易費率 上市費及年費基金資產規模之 0.03%, 最高金額為新臺幣 30 萬元指數授權費每年新臺幣 30 萬元 + 第一年日平均資產規模之 0.03%( 自第二年起為每季日平均資產規模之 0.0075%) 短線交易買回費用無召開受益人每次預估新臺幣伍拾萬元 會議費用 ( 註一 ) 其他費用 ( 註二 ) 以實際發生之數額為準 註一 : 受益人會議並非每年固定召開, 故該費用不一定每年發生 註二 : 依信託契約規定運用本基金所生之經紀商佣金 交易手續費等必要費用及應支付之一切稅捐 訴訟費用 清算費用等 柒 受益人應負擔租稅之項目及其計算 本基金投資國內資本市場之稅賦事項均依財政部有關法令辦理, 受益人可能負擔之租稅主要包括本基金所投資商品之各項交易稅及所得稅款等 ; 詳細內容請參見公開說明書第 39 頁 捌 基金淨資產價值之公告時間及公告方式 2 / 3
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ETF 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第一金臺灣工業菁英 30 單日反向一倍 ETF 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 一 公告時間 : 本基金每營業日公告前一營業日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 二 公告方式 : 於經理公司第一金投信公司網站 (https://www.fsitc.com.tw) 公告 玖 公開說明書之取得一 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備置於經理公司及其基金銷售機構營業處所, 投資人可免費索取 二 投資人亦可於經理公司網站 (http://www.fsitc.com.tw) 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免費取得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及基金近年度財務報告電子檔 其他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 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 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 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 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 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 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 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 本基金無受存款保險 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護機制之保障 ) 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 應由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與負責人及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者依法負責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 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 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 投資人於成立日 ( 不含當日 )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 ( 即新臺幣貳拾元 ), 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 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生折 / 溢價的風險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上市日前 ( 不含當日 ), 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申購或買回 另應注意, 本基金僅接受現金申購及現金買回申請 本基金申購基數為伍拾萬個受益權單位數 每一申購之受益權單位數應為申購基數或其整倍數 本基金並非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贊助 認可 銷售或推廣, 且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不就使用 臺灣指數公司工業菁英 30 日報酬反向一倍指數 或該等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 時間所代表數字之預期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聲明 臺灣指數公司工業菁英 30 日報酬反向一倍指數 係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編製及計算 ; 惟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不就 臺灣指數公司工業菁英 30 日報酬反向一倍指數 之錯誤承擔任何過失或其他賠償責任 ; 且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無義務將指數中之任何錯誤告知任何人 本基金無受存款保險 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護機制之保障, 如因基金交易所生紛爭, 台端可向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申訴 第一金投信服務電話 : (02)2504-1000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