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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万科股份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4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期前 3 年固定不变 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 在其存续期

债券简称 :16 新湖 01 债券代码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 ) 2016 年公司债券 ( 品种一 )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2017 年 4 月 20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简称 中德证券 ) 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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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根据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等公开信

江苏飞达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夏幸福 公司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公告的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面向合格投资者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滨江集团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

债券简称 :17 长发 01 债券代码 :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六 )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 20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2013年度)

本次发行概况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 第三方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 : 临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北辰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4 北辰 01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北京信威 发行人 或 本公司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限公 以 简 国泰君安 编制 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 的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2015 公 债券 第 期 募集说明书 以 简 募集说明书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公告的 恒大地产集团 限公 董 董 长发生 动的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第 方中介机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简称 :15 鲁高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鲁高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鲁高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鲁高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鲁高 Y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怡亚通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

声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东吴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 根据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等公开信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 )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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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对外公布的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海通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

债券简称 :16 泰禾 02 债券代码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泰禾 02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利率调整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A 1..1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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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西部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西部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

声明 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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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五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7 年 12 月 5 日 ), 将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者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3 松债暂停 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 在回售申报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

股票代码:1133.HK 股票简称:哈尔滨电气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泰君安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关于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15 东北债 3 债券

CHINA ENERGY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 B *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简称 中德证券 ) 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 中德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

重要声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青岛双星 ) 对外公布的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海通证券

声 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或简称 东北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或简称 发行人 中科金财 公司 ) 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筹划股权转让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解除与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 <

一 本次债券发行的审议情况 2016 年 3 月 28 日, 发行人召开 2016 年第 5 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发行不超过 25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12 日, 发行人获得股东山东省国资委和山东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批文 关于同意山东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发行 25 亿元公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长园 0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2019 年本息兑付和摘牌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附件3:关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爱施德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7 深爱债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17 深爱债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提供的资料 国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新三板概念

目录 目录 重要提示 第一章本次债券概况 第二章发行人 2015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第三章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9 第四章本期债券付息情况 10 第五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1 第六章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2 第七章发行

声 明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西南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 甘肃亚盛实业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浙商证券 )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公司 或 航民股份 ) 对外公布的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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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债券 4 回售申报期: 投资者回售申报期为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即 2018 年 12 月 6 日 12 月 7 日 12 月 10 日 5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 年 1 月 21 日 6 风险提示: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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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1133.HK 股票简称:哈尔滨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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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 十三 ) 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2016 年非公开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隆基股份公告编号 : 临 号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6 隆基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隆基 01 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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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2 年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 ( 简称 12 毅昌 01 ) 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2 根据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即本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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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2019 年 1 月 22 日 ) 即为回售支付日 3 16 上港 01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 (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6 上港

601106

2010年陕西东岭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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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东兴证券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东兴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 2019 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

4 回售价格: 元 / 张 5 回售登记期: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 6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7 本次回售等同于 15 岭南债 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 即 2018 年 6 月 15 日 ),

3 14 亿利 01 的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 在回售登记期内 (2018 年 1 月 4 日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 ) 进行回售登记 4 14 亿利 01 的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 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的, 则视

债券简称 :14 瀚华 01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瀚华 02 债券代码 :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 金

3. 16 中牧 01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本公告规定, 在回售申报期 (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 ) 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6 中牧 01 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将被冻结交易 ; 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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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集说明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Transcription:

债券简称 :15 西王 01 债券代码 :136066 债券简称 :16 西王 01 债券代码 :136154 债券简称 :16 西王 02 债券代码 :136497 债券简称 :16 西王 03 债券代码 :136613 债券简称 :16 西王 04 债券代码 :13672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 二〇一七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募集说明书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三期 ) 募集说明书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四期 ) 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为 募集说明书 )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以下简称为 受托管理协议 ) 等相关规定 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西王集团 或 发行人 )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人 或 国海证券 ) 编制 国海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 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国海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 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 一 ) 15 西王 01 16 西王 01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5 年 10 月 27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印发的 证监许可 [2015]2367 号 文核准,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可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 二 ) 16 西王 02 16 西王 03 16 西王 04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6 年 5 月 24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印发的 证监许可 [2016]1108 号 文核准,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可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 含 30 亿元 ) 的公司债券 二 债券的主要条款 ( 一 ) 15 西王 01 条款 1 债券名称: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简称为 15 西王 01, 债券代码为 136066 3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 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面值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 固定利率, 期限为 7 年, 附第 4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为 7.41% 7 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8 付息日:2016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2 月 3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2 月 3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2

9 兑付日: 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2 月 3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10 担保方式: 无 11 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2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债券存续期内, 在每年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3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二 ) 16 西王 01 条款 1 债券名称: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一期 )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简称为 16 西王 01, 债券代码为 136154 3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 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面值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 固定利率, 期限为 5 年,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为 7.30% 7 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8 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 月 18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 月 1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3

9 兑付日: 兑付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1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 月 18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10 担保方式: 无 11 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2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债券存续期内, 在每年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3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三 ) 16 西王 02 条款 1 债券名称: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二期 )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简称为 16 西王 02, 债券代码为 136497 3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 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面值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 固定利率, 期限为 5 年,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为 7.00% 7 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8 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4

9 兑付日: 兑付日期为 2021 年的 6 月 17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6 月 17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10 担保方式: 无 11 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2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债券存续期内, 在每年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3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四 ) 16 西王 03 条款 1 债券名称: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三期 )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简称为 16 西王 03, 债券代码为 136613 3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 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 固定利率, 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为 6.90% 7 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8 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8 月 5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5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5

9 兑付日: 兑付日期为 2021 年的 8 月 5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8 月 5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10 担保方式: 无 11 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2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债券存续期内, 在每年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3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五 ) 16 西王 04 条款 1 债券名称: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第四期 )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简称为 16 西王 04, 债券代码为 136720 3 发行规模: 人民币 10 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面值 100 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5 债券期限: 固定利率, 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利率: 票面利率为 6.40% 7 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8 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2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22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6

9 兑付日: 兑付日期为 2021 年的 9 月 22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22 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 10 担保方式: 无 11 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2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债券存续期内, 在每年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年度报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13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 重大事项 2017 年 3 月 28 日, 西王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西王集团 或 发行人 ) 的对外担保企业齐星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齐星集团 ) 被媒体指出资金链紧张, 国海证券在获悉的第一时间督促发行人进行相关信息的对外公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 : ( 一 ) 关于发行人对齐星集团的担保事项简述齐星集团系西王集团的多年担保企业 根据齐星集团 2015 年年报, 齐星集团总资产 180.81 亿元, 净资产 64.62 亿元, 营业收入 111.15 亿元, 净利润 4 亿元 2016 年 9 月末, 齐星集团总资产 176.43 亿元, 净资产 66.39 亿元 ;2016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83.40 亿元, 净利润 1.77 亿元 截止目前, 西王集团对齐星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29.073 亿元, 所有担保已全部追加风险缓释措施, 西王集团不存在单独为齐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均采取追加股权质押 房地产 机器设备抵押以及反担保措施, 整体风险可控 ( 二 ) 发行人对齐星集团担保担保的风险缓释措施西王集团在对齐星集团的担保中, 追加的风险缓释措施如下 : 7

邹平县供电公司作为共同担保人的担保金额 10.275 亿元 ; 有机器设备 房产 土地等资产抵押的担保金额为 5.568 亿元 ; 根据反担保约定齐星集团持有邹平顶峰热电有限公司 15% 的股权及其分红归西王集团所有, 其股权账面价值 0.8085 亿元 ; 扣除上述有风险缓释措施的担保余额为 12.4215 亿元 另外, 在上述担保业务中, 追加齐星集团房地产抵押的评估价值高于担保金额的差额为 37,274.24 万元, 扣除该差额部分后的风险担保余额为 86,940.76 万元 同时, 全部担保中还追加了齐星集团及控股子公司 ( 邹平铝业有限公司 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 ) 和赵长水夫妇等作为共同担保人担保 以上担保业务中风险缓释措施详细情况如下 : 1 1 涉及邹平县供电公司作为共同担保人的担保金额为 10.275 亿元 [ 其中还追加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2 100% 股权 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 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 90% 股权 邹平铝业有限公司 100% 股权和山东无棣齐星高科技铝材有限公司 100% 股权进行质押 ; 山东无棣齐星高科技铝材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抵押 ( 外部中介机构评估价值为 1.5 亿元 )]; 2 涉及有机器设备 房产 土地等资产抵押的担保金额为 5.568 亿元 其中 :1 担保金额为 1.368 亿元中抵押赵长水持有齐星集团股权 ( 外部中介机构评估股权价值为 7,516 万元 ) 及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部分设备 ( 外部中介机构评估机器设备价值为 44,791 万元 );2 对应担保金额为 4.2 亿元中, 抵押齐星大厦房产 35815 平方米, 外部中介机构评估价值为 17,771.67 万元 ; 抵押齐星大厦土地 54,889 平方米, 外部中介机构评估价值为 2,585.27 万元 ; 抵押邹平齐星工业铝材有限公司土地 29,276.7 平方米, 外部中介机构评估价值为 13,208.74 万元 ; 抵押邹平齐星工业铝材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外部中介机构评估价值为 35,021.56 万元 3 根据 2016 年 5 月 8 日双方签署的反担保合同, 约定在齐星集团及其关联 1 邹平县供电公司为邹平县国企 2 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 邹平县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齐星长山热电有限公司 邹平铝业有限公司 山东无棣齐星高科技铝材有限公司 山东无棣齐星高科技铝材有限公司及邹平齐星工业铝材有限公司均为齐星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8

公司未能按期履行还款 出现违约的情况下, 西王集团可视为所有担保贷款均构成违约, 在此状况下合同约定 :1 齐星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资产提供反担保 ( 齐星集团及其 10 家子公司 );2 齐星集团将其持有的邹平顶峰热电有限公司 15% 的股权及其分红全部归西王集团所有 ;3 邹平县雪花山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的全部土地及房产归西王集团所有 根据双方签署的反担保合同, 西王集团对齐星集团及 10 家子公司资产及齐星集团相关股权有追偿权 此外,2017 年 3 月 27 日, 由滨州市政府 邹平县政府主导, 市县银监局 金融办及各债权金融机构召开联席会议, 讨论提前齐星集团资金链紧张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 与会机构达成共识, 并制定了 齐星集团有限公司银行业债委会合作公约 : 公约明确要求在齐星集团重组方案作出前, 各成员银行不得擅自退出 减少本行的授信份额 ( 三 ) 齐星集团事件对发行人的影响 2016 年 9 月末, 西王集团总资产 403.21 亿元, 净资产 147.04 亿元, 账面资金 26.89 亿元 ;2016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201.26 亿元, 净利润 2.26 亿元 目前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 账面资金充裕, 发行人表示将积极应对齐星集团事件的潜在风险 四 受托管理人风险提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 15 西王 01 16 西王 01 16 西王 02 16 西王 03 16 西王 04 的受托管理人, 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 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海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齐星集团外担保事项的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将严格按照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 及 受托管理协议 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国海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9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 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受托管理人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 : 于超联系电话 :010-88576720 ( 本页以下无正文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