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学金评定细则 (2015 年 6 月 ) 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努力学习的同时, 积极参加各级 ( 类 ) 科技 学科 文化 体育竞赛, 积极投身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 努力拓展自身综合素质, 依据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金评定办法,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细则如下 : 一 评范围 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 转专业的学生需在我院就读满一个学期后参评 ) 二 评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道德品质优良, 遵守各级规章制度 ; 2. 热爱所学专业, 勤奋学习, 学习成绩优良 ; 3.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 体育锻炼 文艺活动等多项集体活动, 德 智 体综合考评分达 85 分及以上 ; 4. 评学期的原始学分绩点不得低于 2.6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参与本学期的综合学金评定 : 1. 评学期内有必修课及限选课正考不及格的 ; 2. 评学期学生未修满培养计划上要求本学期应选必修课程的 ; 3. 评学期内受 通报批评 ( 含寝室违章电器 学风督查等 ) 或 警告 及以上处分的 ; 4. 有违反社会公德 校纪校规 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 5. 评学期 ( 不含第七学期 ) 所修课程学分总数低于 15 个学分的 ; 6. 评学期内三次未参加学校 学院要求的集体活动的 三 评依据 1. 综合学金的等级 金额 评比例依据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育规范 中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金评定办法 执行 ( 茅以升班评比例以学校下拨比例为准 ); 2. 综合学金的评定以评学期学生的综合评成绩为依据 四 评程序 1. 学院学生工作组计算并公示学生原始学分绩点 ; 2. 学生提交综合学金申请表 ( 见附件 1) 并附综合加分证明材料 ;
3. 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无误后计算学生综合学分绩点并予以公示 ; 4. 根据综合学分绩点初步确定获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 5. 公示无误后由学院评评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获学生名单 五 综合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评成绩包含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加分成绩 ( 一 ) 综合评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 综合评成绩 = 评学期原始学分绩点 + 综合加分绩点其中, 综合加分绩点包含 :1 科技 学科竞赛加分绩点;2 发表学术论文加分绩点;3 获得专利加分绩点 ;4 学生干部加分绩点;5 文体比赛加分绩点;6 文明宿舍加分绩点;7 征文竞赛加分绩点 ;8 先进( 优秀 ) 集体加分绩点 ;9 参加活动加分绩点等 ( 二 ) 各类加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 : A: 原始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 : ( 课程学分 课程类型系数 课程绩点 ) 1. 课程学分绩点 = 该学期规定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公式中的 该学期规定修读课程 仅以培养计划上要求本学期所修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来计算 ; 2. 重点课程的认定以培养计划为准 B: 综合加分绩点类别 1. 科技 学科竞赛加分绩点 : 加分项参与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优秀级别并完成国家级 1.0 0.8 0.6 0.5 0.4 0.2 省部 ( 片区 ) 级 0.5 0.45 0.4 0.35 0.2 0.1 市级 0.4 0.35 0.3 0.25 0.1 0.05 校级 0.3 0.25 0.15 0.1 0.05 0.04 院级 0.2 0.15 0.1 0.08 0.04 0.02 注 :(1) 同一参赛作品, 只取最高级别加分绩点, 不做累计 ; (2) 该项总加分绩点不超过 1 分 ; (3) 非同一参赛作品获国家级励加分绩点不受上限要求 ; (4) 竞赛等级认定见附表
附表 : 序号 竞赛名称 级别 1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 国家级 省级 2 ACM 程序设计大赛 国际级 国家级 3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国家级 省级 4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 省级 5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国家级 省级 6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专题邀请赛 国家级 省级 7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 国家级 省级 8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国家级 省级 9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国家级 10 中国大学生软件服务外包大赛 国家级 11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国家级 12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国家级 省级 13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国家级 省级 14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国家级 省级 15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国家级 省级 16 全国电子商务三创赛 国家级 17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国家级 省级 18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国家级 省级 19 四川省大学生 生命之星 科技邀请赛 省级 20 四川省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省级 21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杯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市级 22 华中地区数学建模大赛 市级 23 五一 数学建模竞赛 市级 24 华东地区数学建模竞赛 市级 25 北美数学建模竞赛 市级 26 各类全国赛的校内选拔赛 校级 27 校内各部 ( 处 ) 主办的面向全校学生且项评定为校级的科创竞赛 校级 28 校内各学院主办或承办的面向本院学生或全校学生的获等级为院级的科创竞赛 院级 2. 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 : 期刊类型 第一 作者 第二 作者 第三 作者 第四 作者 SCI SCIE EI 收录的期刊论文 0.5 0.3 0.1 0.05 SCI SCIE EI 收录的会议论文 0.45 0.25 0.05 0.02 CSCD 核心库论文及扩展库论文 0.4 0.2 0.02 0.01 参加国际会议并发表文章 0.3 0.15 0.01 0.005
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发表文章 0.1 0.05 0.005 0.004 注 :(1) 专业 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可以累计, 但总分不超过 1 分 ; (2) 作为编辑 记者等本职工作范围内发表的文章不予加分 ; (3) 如果论文是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 则按上表方案进行加分 ; (4) 论文发表所属单位必须为西南交通大学 3. 获得专利加分绩点 : 专利级别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四作者 发明专利 0.8 0.5 0.3 0.2 实用新型专利 0.5 0.3 0.15 0.1 外观设计专利 0.2 0.1 0.008 0.005 注 : (1) 专利申请已获得受理, 但尚未获得专利授权的, 以上分值乘以 0.2 计分 (2) 申请评的所有科研成果, 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或 磁浮列车 与磁浮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或 国家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工程技术中心 4. 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 (1) 学生干部分为校级 院级 班级 以及其他四个类别, 非学院内学生干部需由相关部门 或指导老师出具任职证明并对工作表现作评价, 加分细则如下 : 1) 可享受加分的校级学生干部包括: 校学生会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社团联合会三个学生组 织中任职的学生干部, 加分标准如下 : 主席 / 会长 / 理事长 副主席 / 副会长 / 副理事长 部长 副部长 委员 干事 0.3 0.28 0.25 0.23 0.2 0.15 2) 可享受加分的院级学生干部包括: 电气工程学院团委下属的院学生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 班级联合会 媒体事务中心 (EMC) 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心 学生园区自我管理委员会中任职 的学生干部, 院党委下属的学生事务中心 党员发展中心中任职的学生干部, 加分标准如下 : 主席 / 会长 / 理事长副主席 / 副会长 / / 主任副理事长 / 副主任 部长 副部长 委员 干事 0.25 0.23 0.2 0.18 0.15 0.1
3) 班委及团支部委员加分标准如下 : 学习生活文体组织宣传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委员委员委员委员委员 0.25 0.2 0.15 0.15 0.1 0.1 0.1 0.1 4) 其他学生干部包括辅导员助理, 党支部委员, 团总支支委, 校级其他社团 ( 组织 / 协会 ) 副部长以上任职的学生干部, 加分标准如下 : 辅导员助理 / 党支部书记 / 团总支书记 党支部支委 / 团总支支委 / 校级其他社团 ( 组织 / 协会 ) 会长 / 主席 校级其他社团 ( 组织 / 协会 ) 副会长 / 副主席 校级其他社团 ( 组织 / 协会 ) 部长 校级其他社团 ( 组织 / 协会 ) 副部长 0.25 0.2 0.18 0.15 0.13 (2) 学生干部工作质量认定办法 a 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计算方法 : 加分绩点 = 学生干部工作职位加分绩点 工作质量权系数 ; 工作质量优秀 (A) 良好 (B) 一般 (C) 合格 (D) 差 (E) 权系数 1.1 0.8 0.5 0-0.2 b 班级学生干部工作质量等级评定 : 班级全员投票 + 辅导员评定 ; c 院级社团 ( 组织 ) 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质量等级评定 : 全委会上民主投票 + 指导教师 评定 + 辅导员老师评定 ; d 校级社团 ( 组织 ) 任职的学生干部由该部门主管教师评定 + 辅导员老师评定 (3) 身兼多职者, 只取最高项加分, 不做累计 5. 文体比赛加分绩点 : 代表学校 学院 班级参加各类由正规部门组织的文体比赛获加分 加分 项 一等 二等 三等 优胜 级别 ( 第一名 ) ( 第二 三名 ) ( 第四 五 六名 ) ( 第七 八名 ) 国家级 0.5 0.4 0.3 0.2 省市部级 0.3 0.2 0.15 0.1 校级 0.2 0.15 0.1 0.05 院级 0.1 0.08 0.04 0.02
注 :(1) 集体比赛项目按等级 名次在上表加分的基础上乘以系数 0.5, 可根据成员的具体表现对系数做适当增减 ; (2) 同一文艺节目获等级按最高获等级加分, 不做累计 ; (3) 该项总加分绩点不超过 1 分 6. 文明寝室加分绩点 : 等级三星级文明寝室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寝室加分绩点 0.2/ 每人 0.12/ 每人 0.1/ 每人注 :(1) 三星级文明寝室和校级文明寝室以学生处提供的名单为准 ; (2) 院级文明寝室以学院提供的名单为准 7. 征文竞赛加分绩点 : 国内 校内 校级征文大赛 院级征文大赛 公开发 发行 一等 二等 三等 优胜 一等 二等 三等 优胜 行刊物 刊物 每篇 0.1 每篇 0.05 0.1 0.08 0.05 0.02 0.08 0.05 0.03 0.01 注 :(1) 前两栏累计加分绩点不超过 0.2; (2) 该项总加分绩点累计不超过 0.3; (3) 所属工作范畴内发表文章不加分 8. 上一学期班级获先进 ( 优秀 ) 集体加分 ( 只按照本学期所获的励 ) 项全国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先进班集体 0.2/ 人 0.1/ 人 0.06/ 人 0.03/ 人五四红旗团支部 0.01/ 人优秀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集体 0.1/ 人 0.05/ 人 0.03/ 人 0.02/ 人 项 优秀班集体创建班级 校级 0.01/ 人
优秀班集体创建特色班级 0.01/ 人 9. 学术讲座加分凡积极参加学术讲座, 经学院学生工作组认定, 每参加一次学术讲座加绩点 0.008, 累计不超过 0.05 10. 集体活动未参加扣分 学生个别未参加集体活动 ( 包括上课 文体活动等等 ) 全体未参加集体活动 0.01/ 次 0.03/ 人 / 次 11. 补充说明 (1) 综合加分绩点的上限为 1.5 分 ; (2) 申请以上 1 2 3 5 7 8 项加分的学生需持相关证件 证明 证书或其影印件 ; (3) 学生代表学院参加各级各类集体活动如未获, 但表现积极, 经学院评领导小组认定, 每参加一项可加绩点 0.008, 但累计不超过 0.05 六 本细则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七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二 一五年五月
附件 1. 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学金申请表 班级姓名学号寝室号 本学期原始学分绩点 以学生工作组核算的结果为准 加分项 加分绩点 申请理由 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科技 学科竞赛加分绩点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文体比赛加分绩点发表文章加分绩点文明寝室加分绩点先进优秀集体加分绩点参加活动加分绩点 学术讲座加分 扣分 合计 学生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