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商银行 金凤凰理财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 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 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 因此,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 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 ( 一 )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须谨慎 ( 二 )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 请您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且本评估要求您本人认真填写, 以便我行按照风险匹配原则为您推荐适合您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 三 )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内部风险评级为中低风险产品, 适合经我行评定为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及激进型投资者购买 ( 四 )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北京农商银行不保证理财资金本金及产品收益, 本产品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产生损失, 投资本产品最差情形是客户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 情形如下 示例 : 若投资者以 100000 元本金认购本理财产品, 理财期满, 最不利情况下, 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以下所述的风险事件, 且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全额损失, 则投资者到期收到的款项为 0, 即投资者面临全部本金及收益的损失 ( 五 ) 投资本理财产品有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 谨慎投资 : 1. 信用风险 : 本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主要受制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以及投资债券等标的的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信用风险, 例如其破产或未按期足额偿还债务等, 并受银行间市场操作风险的影响 2. 政策风险 : 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 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 投资 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 3. 市场风险 : 如果在理财期内, 市场利率上升, 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4. 流动性风险 :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 投资者不享有赎回权利 5. 信息传递风险 :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 不提供账单, 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北京农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 信息公告 的约定, 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 投资者应根据 信息公告 的约定及时登录北京农商银行网站或致电北京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 (96198) 或到北京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 或由于通讯故障 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 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另外, 投资者预留在北京农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 第 1 页, 共 7 页
更的, 应及时通知北京农商银行 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北京农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 北京农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 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 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 : 如自本理财产品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 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 ( 如有约定 ) 或市场发生可能对客户本金和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剧烈波动, 经北京农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 北京农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7. 提前终止风险 : 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北京农商银行基于客户利益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 北京农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在提前终止情形下, 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 如提前终止情况下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仍超过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最高年化收益率, 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8. 变现及延期兑付风险 : 如本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存在非货币资产, 则本理财产品可能面临资产变现困难 变现价格不定 变现时间难以控制等风险, 进而可能造成客户的收益降低 9. 其他风险 : 由于自然灾害 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 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 投资 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在您签署本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前, 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及本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 同时向我行了解了本理财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 并自己独立做出是否认购本理财产品的决定 您签署本揭示书 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并将资金委托给我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 风险揭示方 : 北京农商银行 客户确认栏 本人 / 机构经办人确认如下 : 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 : 保守型 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 ( 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 : 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揭示, 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 确认人 ( 签字 ): 日期 : 年月日 第 2 页, 共 7 页
北京农商银行 金凤凰理财 2018 年稳健 富荣 286 期 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一 声明 ( 一 ) 本产品说明书为 北京农商银行 金凤凰理财 系列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客户在签署上述销售协议书前, 已认真阅读本产品说明书条款 ( 二 ) 本产品只根据有编号的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 三 ) 本行对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为中低风险产品 ( 本风险等级为我行内部风险评估结果, 仅供参考 ), 适合经我行评定为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及激进型投资者购买, 请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购买适合的产品 ( 四 ) 本期理财产品不纳入我行开具存款证明受理产品范围内, 如您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 请向北京农商银行销售网点咨询或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96198 咨询 ( 五 )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 如因国家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发生变化, 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 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 北京农商银行有权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 北京农商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 将提前 3 个工作日在本行网站 (www.bjrcb.com) 上以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 二 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北京农商银行不承诺保证客户的本金安全和理财收益, 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最差情形是客户的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 客户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谨慎投资 特别提示 :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 任何预期收益及其类似表述均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 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测算的投资收益率仅供投资人参考, 投资人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北京农商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且不超过本说明书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客户在投资前, 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并做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 一 ) 信用风险 : 本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主要受制于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以及投资债券等标的的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信用风险, 例如其破产或未按期足额偿还债务等, 并受银行间市场操作风险的影响 ( 二 ) 政策风险 : 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 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 投资 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 ( 三 ) 市场风险 : 在理财期限内, 如果市场利率上升, 本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 四 ) 流动性风险 : 投资者在整个理财期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无转让 质押 抵押等功能 ( 五 ) 信息传递风险 :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 不提供账单, 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北京农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 信息公告 的约定, 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 投资者应根据 信息公告 的约定及时登录北京农商银行网站或致电北京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热线 (96198) 或到北京农 第 3 页, 共 7 页
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 或由于通讯故障 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 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另外, 投资者预留在北京农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 应及时通知北京农商银行 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北京农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 北京农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 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六 ) 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 : 如自本理财产品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 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 ( 如有约定 ) 或市场发生可能对客户本金和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剧烈波动, 经北京农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 北京农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 七 ) 提前终止风险 : 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北京农商银行基于客户利益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 北京农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在提前终止情形下, 客户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及再投资风险, 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 如提前终止情况下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仍超过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最高年化收益率, 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 ( 八 ) 变现及延期兑付风险 : 如本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存在非货币资产, 则本理财产品可能面临资产变现困难 变现价格不定 变现时间难以控制等风险, 进而可能造成客户的收益降低 ( 九 ) 其他风险 : 由于自然灾害 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 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 投资 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三 本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 一 ) 产品主要情况北京农商银行 金凤凰理财 2018 年稳健富荣 286 期浓情系列新客户专产品名称享固定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 0818B007286V 理财产品登记系统产品登记编号 投资范围 资产管理人 资金保管人 目标客户 C1104318000484, 客户可根据该编号在 中国理财网 查询产品信息, 网址 www.chinawealth.com.cn 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投资于现金 银行存款 回购 / 逆回购等货 币市场工具, 投资比例为 20%-100%; 或投资于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 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 优先股等固定收益证券, 投资比例为 20%-100%; 或投资于信托计划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债权类资产, 投资比例为 20%-100%; 上述投资品种最低投资比例均可在 [-20%,20%] 区间内浮动 如果实际投资超出上述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 本行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理财产品面向经我行风险评估, 评定为谨慎型 稳健型 积极型 激进型的个人客户发售 第 4 页, 共 7 页
销售机构销售渠道理财期限产品发行期 辖内全行及辖内全行及其他签署代销协议的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 所有符合本理财产品投资要求的投资者均可于北京农商银行营业网点 网上银行 手机银行 微信渠道 凤凰直销办理认购手续 154 天, 本产品为封闭式, 到期终止不得展期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 客户不得要求提前终止, 也不得要求支取 赎回 使用部分或全部理财资金 2018 年 5 月 29 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 一旦达到发行规模, 则北京农商银行有权结束发行并提前成立, 产品提前成立时我行将进行披露并调整相关日期 ; 产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发行时段 8:30-20:00( 募集期最后一日为 8:30-17:00, 该产品不支持预受理 ) 产品实际理财天数发行规模理财单位金额 投资起点金额 自本理财产品起息日 2018 年 6 月 1 日 ( 含 ) 至理财产品到期日 2018 年 11 月 2 日 ( 不含 ) 或提前终止日 ( 不含 ) 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 人民币 1 元为 1 份 个人客户起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拾万元, 单笔递增金额为壹万元的整数倍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工作日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金融机构正常工作日 税款 理财本金所产生的理财收益, 本行暂不代扣代缴税,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除外 本产品收取成本费用和管理费用, 详见本产品说明书第四部分理财产品产品费用费用的说明 天数计算惯例 : ACT/365( 实际理财天数 /365) ( 二 ) 产品风险评级 : 本期理财产品为中低风险产品 预期收益率 R3 R4 R5 R1 低风险产品 R2 中低风险产品 R3 中风险产品 R4 中高风险产品 R2 R5 高风险产品 R1 风险程度 ( 本评级为北京农商银行内部评级, 仅供参考 ) 从本期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看, 资金运作所选择投资产品风险程度较低, 再结合本期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故本期理财产品评定为中低风险产品 ( 三 ) 收益率测算 : 如果在理财期间理财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按时 足额收回本金和收益, 在扣除托管费 结算代理费等成本费用及作为本行的管理费用 ( 如有 ) 外, 则客户可获得预期 第 5 页, 共 7 页
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4.85% 1. 理财收益计算公式 : 客户获得的理财收益 = 客户认购总份额 客户实际年化收益率 实际理财天数 /365 其中实际理财天数 : 自本理财产品起息日 ( 含 ) 至理财产品到期日 ( 不含 ) 或提前终止日 ( 不含 ) 2. 示例说明 ( 以下测算收益不作为最终受益测算依据, 仅供举例之用, 投资需谨慎 ) 示例一 : 若投资者以 100,000 元本金认购本理财产品, 理财天数 154 天, 产品运作期满, 理财产品经测算可达的年化收益率为 4.85% 投资者到期收到款项 =100,000+100,000 4.85% 154 365=102,046.30 示例二 : 若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 产品运作期满, 最不利情况下, 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以上所述的风险事件, 且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全额损失, 则投资者到期收到的款项为 0, 即投资者面临全部本金及收益的损失 3. 预期收益率测算依据 : 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将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交易的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及评级相对较高的信用债券, 同业存款以及回购 拆借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 上述投资工具的年化收益率比较稳定 产品预期收益率 = 理财资金投资收益率 - 银行管理费率 - 理财产品托管费率 - 其他相关税费率 4. 本金及收益支付 理财产品期满, 本行在到期日 ( 如北京农商银行未提前终止理财产品 ) 或提前终止日 ( 如北京农商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 ) 后 3 个工作日内 ( 如遇节假日顺延 ) 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至客户指定账户 ( 四 ) 银行提前终止权, 发生下述一项或多项情形的, 北京农商银行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产品 : 1 本行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业务发展认为本产品不适合继续运作 2 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 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或因素引起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 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本行认为本产品已经不适合继续帮助投资者实现投资目标 本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前 3 个工作日在其官方网站 (www.bjrcb.com) 发布相关信息通知客户, 但无义务提前终止理财产品, 投资人无提前终止权 ( 五 ) 其他 : 本产品不提供账单 如需查询, 请到北京农商银行网点了解 四 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及相关规定 ( 一 ) 理财专户管理本行对每期产品资产设置理财专户, 并对各期产品资产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保证本产品资产与本行自有资产 其他客户资产 其他理财产品资产相互独立 ( 二 ) 客户签署 北京农商银行 金凤凰理财 系列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即视为委托并授权本行 : 在产品说明书允许的范围内, 管理和运用客户资金并自行确定及调整所投资的产品及其具体数量和比例等 第 6 页, 共 7 页
( 三 ) 理财产品费用 1. 成本费用 : 为理财产品投资而发生的交易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在理财产品收益或资产中扣除的法定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可扣除的费用均属于成本费用, 包括托管费 结算代理费等, 成本费率为 0.1%( 年化 ), 以实际发生情况计入理财产品成本费用 2. 管理费 : 理财产品管理费与投资结果挂钩 若理财产品资产投资实际运作收益未能超过投资者按照本产品说明书预期收益可取得的投资收益, 本行不收取管理费, 并自行承担管理费亏损风险 ; 若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运作收益超过投资者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预期收益, 超过部分即作为本行管理费 3. 其他费用 :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 与理财产品的销售相关的费用, 由本行自行支付, 不列入理财产品费用 ( 四 ) 理财产品存续期限内, 本行将对理财本金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进行管理和运用, 不另计付存款利息 理财本金在发行结束日前交存于在本行开立的结算账户内, 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理财产品到期日到理财本金与收益返还到账日期间不计付利息 五 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 ( 一 ) 理财期内, 本理财产品的公开信息将通过本行网站 (www.bjrcb.com) 和各营业网点发布 ; ( 二 ) 北京农商银行将在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日后 5 个工作日内, 在北京农商银行网站 (www.bjrcb.com) 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投资人应密切关注本行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公告,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 其他规定 ( 一 ) 发行期内, 理财本金将自动冻结, 由本行于募集期结束后从客户结算账户自动转出, 我行不再另行通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客户 ( 二 ) 理财资金冻结期间, 客户可进行撤单 ( 募集期最后一日不可撤单 ), 但客户不得在其上设定信托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 如果客户发生违约, 给本期理财产品资产 其他投资者 银行或 / 及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由客户承担赔偿责任 ( 三 ) 节假日是指中国法定公众假日, 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外的日期 七 争议解决因本理财产品发生的或与本理财产品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向北京农商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 北京农商银行 金凤凰理财 系列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