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取消考試資格 考生違反考試規則可被處罰的字句 / 情況已作出 輕微修訂 7.4 發布甲類 乙類及丙類科目考試成績 2016 年丙類科目 ( 其他語言 ) 6 月考試 ( 即法語及西班牙語 ) 的成績將於 8 月初發放, 考評局與大學聯合招生處已就此作特別安排, 有關考生的成績會與 8 月中發
|
|
|
- 遇 蒋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本局檔號 :DSE/CR 3/2015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2014/ 2015 年度考試通告第 9 號 2016 及 2017 年度考試考試規則之修訂 一. 本通告旨在通知學校有關修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文憑試 ) 2016 及 2017 年度之考試規則 二. 以下考試規則之修訂將於 2016 年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生效 : 章節 描述 3.4(1) 學校參加考試之規則 作為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之其中一項條件, 學校必須承諾借出校舍以供考試之用 然而, 有若干學校慣性地拒絕為考試提供場地 由於學校禮堂供應短缺, 部分學校需要安排停課, 以騰出班房來應付核心科目的考試 為正視學校之間提供校舍作考試場地的公平性, 若學校沒有合適的場地或未能提供考試場地, 則需派出額外的監考人員 4.3 自修生參加考試之規則 自修生參加實習科目考試之規則已放寬, 容許於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在修讀該科目之課程以達至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相等程度的自修生報考 放寬規則的原因是由於部分自修生已在學校修畢實習科目之課程但缺席往屆文憑試, 或部分已修讀等同該科目之課程但未曾參加有關的公開考試 5.3 公布考試費 由於丙類科目 (11 月份 ) 考試約於每年六月中開始 接受報名, 故考評局會於每年六月公布翌年考試之 考試費 5.10 更改報考資料申請 多年來, 考評局秘書處接獲學校考生或自修生更改報考科目資料的嚴重逾期申請, 當中大多涉及錯誤選報應考語言 每宗個案均由秘書長作特別考慮 此外, 部分考生甚至於考試當日才發現有關差異 在維護考生利益的大前題下, 秘書處會在保密的情況下將試卷傳真到試場學校 這些嚴重逾期的申請及 / 或臨時的更改為本局及有關試場帶來運作上的風險和沈重的壓力 因此, 於考評局指定日期後提出的任何更改申請將不會獲接納 再者, 本局將不再向前往非指定試場應試 / 准考證未印有與考科目 / 卷別的考生提供傳真試卷的安排 詳細安排將於 2016 年考試報名時公布
2 6.1 取消考試資格 考生違反考試規則可被處罰的字句 / 情況已作出 輕微修訂 7.4 發布甲類 乙類及丙類科目考試成績 2016 年丙類科目 ( 其他語言 ) 6 月考試 ( 即法語及西班牙語 ) 的成績將於 8 月初發放, 考評局與大學聯合招生處已就此作特別安排, 有關考生的成績會與 8 月中發放甲類科目經覆核後獲提升的成績, 供本地院校作遴選考慮之用 該章節已分別按甲類和乙類 及丙類科目十一月及六月考試的成績公布日期更新 三. 除上述第二段的修訂外, 以下為適用於 2017 年度考試之修訂 : 章節 描述 2.4 及 2.6 應用學習科目 2017 年度考試應用學習科目的名單已作更新, 當 中包括兩個為非華語學生提供的應用學習中文 課程 3.4(1) 發布甲類 乙類及丙類科目考試成績 由 2017 年起, 丙類科目 6 月考試的成績只能於 8 月底發放, 因此未能配合大學聯合招生處院校遴選之時間表 懇請校長提醒有意報考法語及西班牙語的學生應選擇應考 2016 年 11 月的考試 四. 經修訂後的 2016 及 2017 年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試規則 ( 見附件一及二 ) 可於考評局網頁 ( 下載, 2017 年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試規則及評核大綱的印刷本將於本年七月供學校領取 跟進工作 五. 六. 請各校長將有關經修訂之 2016 及 2017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試規則, 通知有關教師及學生 如有查詢, 請致電 與駱君偉先生聯絡 學校考試及評核部總經理 許婉清 2015 年 5 月 27 日 致 : 各與考學校校長 2
3 2016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試規則 ( 於 2015 年 5 月修訂 ) 附件一 引言 1.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簡稱中學文憑試 ) 是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 簡稱考評局 ) 根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舉辦之公開考試 1.2 舉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首要目的, 是考查修畢三年全日制高中課程學生的學業程度 該考試每年舉辦一次, 大部分科目的考試於四 五月間舉行 考試科目 2.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設有下列三類學科 : 甲類這包括了新高中的科目 乙類乙類學科指已獲教育局批核的應用學習科目 丙類此乃其他語言科目, 並採用英國劍橋國際考試部的試卷進行考核 2.2 甲類學科包含的科目為 : 科目名稱生物 ** 企業 會計與財務概論化學 ** 中國歷史中國語文中國文學設計與應用科技 ** 經濟英國語文倫理與宗教地理健康管理與社會關懷歷史資訊及通訊科技通識教育英語文學數學 # 必修部分延伸部分單元一微積分與統計單元二代數與微積分 應考語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中文中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英文中文或英文 6
4 音樂體育物理 ** 科學 ** 組合科學 ( 生物 化學 ) 組合科學 ( 生物 物理 ) 組合科學 ( 化學 物理 ) 綜合科學科技與生活 ** 旅遊與款待視覺藝術 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 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 註 : 在同一次考試, 考生只可選擇以一種語文報考可用中文或英文應考之甲類科目 ** 科目需有實驗室或工場設備 ( 參閱本規則第 3.4(3)) # 數學科包含兩個部分 : 必修部分及延伸部分 考生可自行選擇報考必修部分, 或必修和延伸部分中的其中一個單元 2.3 科學科將分爲兩個分流 : 組合科學及綜合科學 為避免重複學習生物 化學及物理課程的內容, 考生只可在同一次考試中報考下列各組合中的其中一個科目 : 生物綜合科學組合科學 ( 生物 化學 ) 組合科學 ( 生物 物理 ) 化學綜合科學組合科學 ( 生物 化學 ) 組合科學 ( 化學 物理 ) 物理綜合科學組合科學 ( 生物 物理 ) 組合科學 ( 化學 物理 ) 2.4 乙類學科包含多個應用學習科目, 它們可分爲以下六個範疇 : 創意學習媒體及傳意商業 管理及法律服務應用科學工程及生產 7
5 應用學習科目是一個爲期兩年的課程, 由課程提供機構經學校提供給中四學生 ( 由中四第二學期至中六第一學期 ) 及 / 或中五學生 ( 由中五第一學期至中六第二學期 ) 一般而言, 應用學習科目並不接受自修生報考 ( 除見本規則第 2.5 段 ) 有關課程的第一年學生 (Y1) 一般為中五學生, 第二年 (Y2) 為中六學生 考生於報考時須填寫已獲教育局批核的科目名單上所指定的報考科目 2.5 在學校重讀中四或中五的學生若能完成應用學習科目的第二年 (Y2) 課程, 則可以學校考生身分報考 只限應用學習科目, 但須得到學校校長及課程提供機構的支持, 並須於報名前向考評局提出申請 在以下特殊情況下, 考評局或會批准考生以自修生身分報考 只限應用學習科目 : (1) 於第一年 (Y1) 課程後離開學校, 但在課程提供機構支持下將完成第二年 (Y2) 課程的學生 ; (2) 已經以學校考生身分報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但在完成中五或中六學習前離開學校的學生 無論該學生是否符合自修生報考資格 ( 見本規則第 4.1 段 ), 均須得到課程提供機構的支持, 確認能完成第二年 (Y2) 課程, 並須向考評局提出申請 2.6 以下為 2016 年應用學習科目名單 : 範疇 課程 科目 1. 設計學 形象設計室內設計珠寶藝術與設計 創意學習 2. 媒體藝術 商業漫畫設計電腦遊戲及動畫設計 3. 表演藝術 由踐入藝 : 粵劇入門戲劇藝術入門舞出新機 舞蹈藝術 媒體及傳意 4. 電影 電視與廣播學電影及錄像電視資訊節目製作 5. 媒體製作與公共關係公關及廣告電台主持與節目製作 應用商業研究 國際商貿市場拓展 6. 商業學實用電腦會計商業 管理及法律金融市場及運作 7. 顧客服務管理 採購及營銷 8. 法律學 香港執法實務 9. 款待服務 酒店服務營運酒店營運 10. 食品服務及管理 西式食品製作 服務 餐飲業運作 幼兒教育 11. 個人及社區服務 美容學基礎 8
6 應用科學 工程及生產 中醫藥學基礎 12. 醫療科學及健康護理 基礎健康護理健康護理實務 醫務化驗科學 13. 心理學 應用心理學探索心理學 14. 運動 運動及體適能教練 15. 土木及機械工程 汽車科技環境工程 16. 資訊工程 流動及網上程式開發 17. 服務工程 航空學屋宇科技 報考以上應用學習科目時不會列明應考語言 2.7 丙類科目包括了以下六個其他語言科目 : 法語德語印地語日語西班牙語烏爾都語 以上六個語言科目將採用英國劍橋國際考試部高級補充程度科目的試卷進行考核 2015 年 11 月考試設有所有六個其他語言科目 雖然 2015 年 11 月及 2016 年 6 月考試均設法語及西班牙語, 惟考生只可於同一年考試年度的兩次考試中報考同一科目一次 考生於兩次其他語言考試報考的科目及其他報考科目的數目會綜合計算, 總數不可超過在同一年度可報考科目數目的上限 ( 見本規則第 2.8 段 ) 2.8 考生最多可報考八科 所報考之科目可從甲 乙及丙三個學科類別中挑選 若考生選擇報考數學科的延伸部分, 則該部分的成績將與必修部分的成績分別列出, 然而延伸部分並不視爲額外的一個科目 此外, 若考生選擇報考八科, 則至少其中一科必須屬下列範疇的科目 : (a) 甲類學科中的倫理與宗教 / 音樂 / 體育 / 視覺藝術 (b) 乙類學科中的應用學習科目 (c) 丙類學科中的其他語言科目 2.9 在同一年度的考試, 考生只可以學校考生或自修生身分報考, 本局不接受考生以雙重身分報考 學校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之報名規則 3.1 學校必須經考評局預先批准, 方可參加本考試 在遞交參加考試申請時, 學校需提供資料, 證明該校乃註冊學校, 並根據教育局之註冊規 9
7 則提供有關課程, 同時承諾遵守本考試之考試規則 如有需要, 考評局或會就學校參加本考試之申請諮詢教育局 考評局有權拒絕任何申請, 並在有需要時另行加訂附則 3.2 考生必須為已獲批准參加本考試之註冊學校之中六正讀生, 並在該校之註冊地址上課, 方得由學校以學校考生名義保送參加本考試 校長須在報名時確認此點 有關在中四或中五階段報考 只限應用學習科目 之申請須向考評局提出 ( 見本規則第 2.5 段 ) 3.3 凡學校擬首次保送考生參加本考試, 或擬首次保送考生報考某一需有實驗室或工場設備的科目, 校方必須於考試前三年之三月三十一日前向考評局秘書長提出書面申請 3.4 但凡首次報名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之學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1) 學校需作出聲明, 承諾派出教員擔任與本考試有關之職務並借出校舍以供本考試之用 若學校未能於某考試年份提供工作人員或考試場地, 則必須向考評局秘書長提出申請 若學校沒有合適的場地或未能提供考試場地, 則需派出額外的監考人員 考評局保留權利向學校收取為該校考生租用其他考試場地所需之費用 (2) 首次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之學校, 必須於舉行考試前三年之三月三十一日前向考評局遞交申請 (3) 參加某些科目考試時, 學校需同時聲明具備有關的實驗室或工場設備 該些科目包括 : 生物 化學 設計與應用科技 物理 綜合 / 組合科學, 以及科技與生活 3.5 各校必須派出試場主任及 / 或監考員, 其名額將依據各校之報考數目擬定 學校若未能派出足夠監考員, 可向考評局申請以聘任監考員替代, 惟須於試前得秘書長批准, 並繳付有關聘用監考員之費用 3.6 學校考生需參加下列各科之校本評核部分 : 生物化學中國語文中國歷史設計與應用科技英國語文歷史資訊及通訊科技通識教育物理綜合 / 組合科學視覺藝術 學校必須符合為其學生報考的科目之校本評核要求 若學校沒有參與校本評核計劃, 則考評局不會接受其學生參加上述科目之考試 重讀中六的學校考生須在中六重新接受評核, 並完成所報考科目相關的校本評核要求 若其學校沒有開設有關的選修科目, 而重讀考生想 10
8 透過該校報考, 可向考評局申請豁免參與該科目之校本評核部分 有關考生整科成績將以公開考試分數計算 ( 見本規則第 7.9 段 ), 有關豁免之申請亦須於報名前向考評局提出 這項豁免並不適用於中國語文 英國語文及通識教育等核心科目 3.7 學校參加本考試的其中一項條件, 乃必須遵守本規則第 3.4 段至 3.6 段所述之有關要求 3.8 秘書長最遲於考試前三年之八月三十一日前, 就本規則第 3.1 段及 3.3 段之決定通知有關學校 學校如擬要求考評局重新考慮該決定, 必須於接獲通知後三十日內向秘書長書面提出 3.9 在特殊情況下, 學校可獲暫准參加本考試或保送考生報考某一需有實驗室或工場設備的科目 ; 至於能否獲考評局之正式批准, 須視乎其是否符合考評局所定之條件 3.10 學校能否繼續參加本考試或報考某一需有實驗室或工場設備的科目, 得經考評局每年重新檢視 考評局在重新檢視學校參加本考試資格時, 如決定取消某校參加本考試之資格, 或須加訂附帶條件, 在一般情況下, 秘書長將於本考試前三年之八月三十一日前通知有關學校 3.11 考評局如獲教育局通知, 在下列特殊情況下, 可隨時通知任何學校取消其考試資格而不受本規則第 3.10 段所限 : (1) 該校因抵觸教育條例 ( 第二七九章 ) 而被取消註冊 ; 或 (2) 該校全部或部分校舍因抵觸教育條例 ( 第二七九章 ) 而被拒絕註冊 ; 或 (3) 該校現址全部或部分校舍未能遵照教育條例 ( 第二七九章 ) 規定而獲准註冊 是項決定將以考評局書面通知學校之日期或通知內所指定之日期開始生效 3.12 學校如在本規則第 3.10 段或第 3.11 段下被取消參加本考試資格, 得按本規則第 3.1 段及 3.3 段重新申請, 程序一如首次申請參加本考試者 3.13 已獲批准參加本考試之學校名單及各校可報考需有實驗室或工場設備之科目資料, 可於本考試前一年之七月一日起在考評局辦事處 各區民政事務處及考評局網址 ( 查閱 自修生參加考試之規則 4.1 但凡符合下列條件中其中一項者, 均可以自修生身分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a) (b) (c) 曾應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或相等考試, 或以本考試年分之一月一日計算, 已足十九歲, 或非修讀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課程, 但於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在修讀等同中六之課程 11
9 4.2 具備其他資格或情況特殊之人士如擬報考, 必須於本考試前一年之六月三十日前向秘書長書面申請, 考評局將按個別情況予以考慮 4.3 自修生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方可報考需要實驗室或工場設備之科目 ( 第 2.2 段中附 ** 號之科目 ): 若考生能證明以往曾應考該科目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或在相等之公開考試中應考該科目 或於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在修讀該科目之課程以達至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相等程度 ( 然該條款並不適用於設計與應用科技科 ) 4.4 設有校本評核的甲類學科, 自修生無需參與其報考科目之校本評核部分 ( 視覺藝術科除外 ), 全科只計算公開考試成績 ( 見本規則第 7.9 段 ) 至於視覺藝術科之校本評核部分佔總科目成績的百分之五十, 自修生須呈交作品集, 以代替校本評核 一般事項 5.1 5本考試將按照考試時間表舉行 考試時間表通常於考試前一年之九月. 公布 參加本考試學校可於考試前一年之五月或之前獲發暫定考試時間表 5.2 考評局將盡可能按照考試時間表之日期及時間舉辦各科考試, 惟並不保證全部考試均如期舉行 如某一科目考試因故需改期舉行或取消, 考評局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惟考評局可酌情就臨時取消之考試科目退還全部或部分考試費 5.3 考評局於每年六九月前公布翌年考試之考試費 5.4 在同一次考試, 考生不得以自修生或學校考生名義, 申請報考相同或不同科目超過一次 5.5 任何報考人士, 如在本局舉辦之任何考試, 或在涉及考試證書 成績證明書或同類之文件個案中嚴重違例 行為不檢或作弊, 考評局保留拒絕該人士報考由考評局舉辦之任何考試之權利 5.6 在特殊情況下, 考評局或會酌情准許考生 : (1) 於截止報名日期後辦理報名手續, 惟考生除繳交規定之考試費外, 須另繳交附加費 ; (2) 於其報考申請獲接納後, 增加或更改報考科目, 惟考生須繳交附加費 ( 更改應考語文作更改報考科目論 ); (3) 更改報名時選定之卷別或組別, 惟考生須繳交附加費 ; (4) 選用非報名時選定之語文作答或選答非報名時選報之科目 / 單元 / 組別, 惟考生須繳交附加費 ; (5) 在已退學情況下, 改以自修生資格報考, 惟該考生須符合有關之報考資格, 並須繳交自修生之報名費及附加費 5.7 有特殊需要之考生可向考評局申請豁免應考一科中部分試題, 或要求在考試時給予特別考試安排 有關申請必須於指定期間以書面向秘書長提出 ( 學校考生須經校方提出 ), 並須附證明文件 ( 例如醫生證明 ) 12
10 5.8 5學校考生如因意外或病重須留院治療, 不能出席考試, 或因特殊理由 8不能出席考試, 可經校長向考評局申請特別處理 5.9 考生繳付全部考試費後, 其報考申請方屬有效 5.10 考生於報考時應核對及確保各項報考資料的準確性 如發現任何不符之處, 必須於指定日期以書面通知秘書長 考評局如無接獲考生通知, 該考生之報考資料將作確定無誤論 日後如擬更改報考資料, 其申請將按本規則第 5.6 段之規定辦理, 於考評局指定日期後提出的任何更改不會獲接納 5.11 考生在指定日期後申請更改個人資料, 須獲秘書長酌情批准 5.12 考生於報名後擬退出是次考試, 若在指定日期前以書面通知秘書長, 可獲發還部分考試費, 考評局亦會酌情考慮情況特殊之申請 如只擬退出部分科目之考試, 將不獲發還任何費用 考試費一經繳交, 不得以之代付其他考試之費用或轉作他人之考試費 考生如被取消考試成績, 其考試費將不予發還 ( 見本規則第 6.1 段 ) 5.13 秘書長為丙類科目 11 月之考試, 將於本考試前一年之十月發出准考證予考生, 而為甲類科目及丙類科目 6 月之考試, 則於本考試年度之三月或之前發出准考證予考生 學校考生之准考證經校方派發, 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該校學生之准考證 5.14 考生如遺失准考證, 可向考評局申請補發, 惟考生須繳交附加費 5.15 考生可使用電子計算機應考各科考試, 包括可輸入計算程式之計算機 惟計算機必須以乾電池為能源 操作時不發出聲響及沒有印刷或顯示圖表 / 語文字句設備者 考生不得使用以圓點顯示模式之計算機 5.16 所有申請人之答卷 ( 包括作品集和口試及實習考試的錄音 / 錄影片段 ), 以及所有根據校本評核及應用學習科目遞交予考評局的作品 ( 包括日常課業及錄音 / 錄影片段 ), 均屬考評局所有 所有答卷及遞交的作品, 考評局可按其認爲適當的時間和方法處理 ; 考評局尤其可 ( 亦可授權第三者 ) 以不記名方式及在不披露申請人身分的原則下使用 複製及 / 或出版上述答卷及作品, 或其任何部份 考評局會合理謹慎地保管答卷及遞交的作品, 但倘有遺失或損毀, 使考生成績不能按答卷及 / 或遞交的作品評核, 考生將放棄所有對考評局的申索 ( 如有的話 ) 5.17 考生個人資料乃為辦理考試及隨後評核其表現所使用 考生資料 ( 包括 考試成績 ) 也可能作以下用途 : (1) 協助高等院校 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 ; (2) 協助政府或公營機構制訂發放奬學金名單 ; (3) 評估有經濟困難的考生是否符合 考試費減免計劃 的資格, 並由學生資助辦事處核實其資助幅度 ; (4) 回應合法要求, 證明考生成績 ; (5) 以不記名方式及在不披露考生身分之原則下, 進行教育研究及 分析 ; 及 (6) 給考評局委託之銀行 ( 或銀行之委任人 ) 處理有關考試的任何 13
11 退款或付款事宜 根據個人資料 ( 私隱 ) 條例, 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實其資料當事人之身分, 可在繳交手續費後查閱其個人資料 5.18 一切來函應書明秘書長收啟 ( 地址 :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130 號修頓中心 12 樓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 學校考生一般應透過校方致函考評局 取消考試成績 6.1 考生如違犯下列任何本考試之規則, 考評局可取消其全部或部分考試科目成績, 或作扣分 降級處分 ; 考生已繳付之任何考試費將不予發還 : (1) 考生不屬於保送其參加本考試學校之中六正讀生 ; (2) 在報名表格內填報虛假個人資料 ; (3) 考試前以不正當方法獲悉試題內容 ; (4) 攜帶未經許可之物品 ( 不限於被視為與作弊有關的物品 ), 不論 是將之放在考試桌上 / 內 攜帶在身體上 / 內 或以其他方式 攜帶 ; (5) 考試時意圖或以任何方式與試場內 / 外人士通訊, 以謀取不當 的利益 ; (6) 考試時抄襲攜入試場之筆記 書籍 電子器材內載資料或其他 考生之答卷案 ; (7) 意圖 於考試進行中將試卷攜離試場或將試場內考評局供應之 任何考試用物品如答題簿 答題紙及電腦條碼貼紙 墊底紙 或方格紙等攜離試場, 或將電腦條碼貼紙作公開展示 ; (8) 未經許可而擅自離開試場 ; (9) 未經許可即翻閱試卷或開始作答或於考試終結時試場主任宣 布停止作答後仍繼續作答, 手持文具或改動答卷 ; (10) 所呈交之專題研究報告 作品集或校本評核作業並非考生本人 之製作 ; (11) 違犯本考試 考生手冊 / 考生須知 內之規則; (12) 多次違反不遵從試場主任或監考員的合理之指示 ; (13) 曾在考評局舉辦之考試中行為不檢而遭試場人員的口頭 / 書 面警告, 惟仍再違反其中指示 6.2 考生如擬要求考評局覆核有關取消其考試成績或拒絕接受其參加本考試申請之決定, 可以向秘書長以書面提出要求 發布成績 7.1 甲類學科的科目成績將以 5 個等級 (1 至 5) 發布, 以第 1 等級為最低, 第 5 等級最高, 第 1 等級以下的成績將不予評級 考獲第五等級的考生中, 表現最優異的其成績將以 5** 標示, 隨後表現較佳者則以 5* 標示 中國語文 英國語文及科學 ( 只限組合科學科 ) 之分部成績將附列於證書上 7.2 乙類應用學習學科的評核工作將由個別課程提供者負責處理 考生的成績經考評局審訂後滙報於香港中學文憑證書上 乙類學科的科目成績將以兩個等級發布, 即 達標 及 達標並表現優異 14
12 7.3 丙類學科的科目, 評分及成績評級等工作將由英國劍橋國際考試部負責舉行, 而成績則以 5 個等級 (a 至 e) 發布, 以 e 級為最低,a 級最高 ; e 級以下的成績將不予評級 另外, 考生的說話能力成績如達到有關課程的要求, 會獲發說話能力等級 ( 優異 / 良好 / 合格 ), 說話能力成績在 合格 以下則不會獲發說話能力等級 7.4 考試成績在二月 ( 丙類科目十一月考試 )/ 七月 ( 甲類及乙類科目考試 )/ 八月 ( 丙類科目六月考試 ) 公布時, 每位考生將獲發一份 考生成績通知書 ( 學校考生經校方分發 ), 通知書上將列出 : (1) 考生各科成績 ; 及 (2) 考生報考而未有應考之科目考生如缺考丙類科目的部分卷別考試, 其成績將按英國劍橋國際考試部的既定程序列出 考生的應考語文不列於通知書上 7.5 每所學校將獲發一份該校全部考生之成績總表 7.6 考生如遺失成績通知書, 可向考評局申請補發, 惟考生須繳付費用 7.7 證書通常在考試當年十月分發予考生 ( 學校考生之證書經校方分發 ) 7.8 證書將列出考生各科等級或級別, 惟考生之應考語文不會列於證書上 至於考生缺席的科目, 不予評級的甲類科目 ( 即成績在第 1 等級以下者 ), 成績為 未達標 的乙類科目或 未獲級別 的丙類科目 ( 即成績在 e 級以下 / 說話能力等級在 合格 以下 ) 者, 則一概不會列出 全部科目均缺席之考生或所有科目皆屬不予評級 / 未達標 / 未獲級別之考生, 不會獲發證書 7.9 應考有校本評核的甲類科目 ( 見本規則第 3.6 段 ) 的考生如無須參與校本評核部分, 該科目的等級會加以標示 7.10 考生若獲豁免應考某科部分試題, 該部分之成績將由考評局評估 有關考生之證書將附有適當註明, 列出獲豁免部分之資料, 惟考生獲豁免應考之原因不會列於證書上 此外, 考評局亦會提供特殊協助 ( 例如延長考試時間 提供點字或放大試卷等 ) 予有需要之考生, 只要考生能完成整科考試, 則有關詳情不會列於證書上 7.11 學校於領取下年度考試證書時須將上年度考試仍未認領之證書交還考評局 候領之證書將由考評局保存至本考試後第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 然後予以銷毀 7.12 考生可向考評局申請發給成績證明書, 惟考生須繳付費用 7.13 考試報告通常在考試當年十二月印備, 並分發予各與考學校及公開發售 覆核成績 8.1 考生申請覆核甲類科目的考試成績, 必須於考評局指定限期前提出 每位考生可根據公開考試委員會所規定之科目的數量, 就某些科目成績申請重閱答卷或積分覆核 考生申請覆核成績, 須按科繳交費用 15
13 經覆核後, 如某科成績獲得提升, 考生將獲發還該科費用 所有對校本評核的決定所作出的投訴應在提交成績至考評局審訂前, 由該校處理並解決 考評局將不接受考生在發放成績後提出有關重新評核校本評核的申請, 惟考評局只為考生提供積分覆核 8.2 乙類應用學習學科的課程提供者, 必須為其提供的科目訂立覆核成績的程序, 讓考生就某科目的評核決定提出覆核申請 課程提供者亦需處理所有在提交成績予考評局審訂前接獲的投訴個案, 並完整地保留有關紀錄 考生的成績經考評局審訂後, 考評局將不接受考生就某科目的評核決定提出上訴申請, 惟考評局只為考生提供積分覆核 8.3 丙類其他語言科目, 將由英國劍橋國際考試部按其既定的覆核成績程序進行覆核 8.4 學校考生必須透過學校遞交申請 自修生可直接向考評局遞交申請 規則修訂 9.1 考評局於有需要時可修訂本考試規則 9.2 經修訂之規則將於本考試前一年九月十五日前公布 九月十五日後始修訂之規則, 將由考評局通知各考生 16
14 2017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試規則 ( 於 2015 年 5 月修訂 ) 附件二 引言 1.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簡稱中學文憑試 ) 是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 簡稱考評局 ) 根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舉辦之公開考試 1.2 舉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首要目的, 是考查修畢三年全日制高中課程學生的學業程度 該考試每年舉辦一次, 大部分科目的考試於四 五月間舉行 考試科目 2.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設有下列三類學科 : 甲類這包括了新高中的科目 乙類乙類學科指已獲教育局批核的應用學習科目 丙類此乃其他語言科目, 並採用英國劍橋國際考試部的試卷進行考核 2.2 甲類學科包含的科目為 : 科目名稱生物 ** 企業 會計與財務概論化學 ** 中國歷史中國語文中國文學設計與應用科技 ** 經濟英國語文倫理與宗教地理健康管理與社會關懷歷史資訊及通訊科技通識教育英語文學數學 # 必修部分延伸部分單元一微積分與統計單元二代數與微積分 應考語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中文中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英文中文或英文 6
15 音樂體育物理 ** 科學 ** 組合科學 ( 生物 化學 ) 組合科學 ( 生物 物理 ) 組合科學 ( 化學 物理 ) 綜合科學科技與生活 ** 旅遊與款待視覺藝術 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 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中文或英文 註 : 在同一次考試, 考生只可選擇以一種語文報考可用中文或英文應考之甲類科目 ** 科目需有實驗室或工場設備 ( 參閱本規則第 3.4(3)) # 數學科包含兩個部分 : 必修部分及延伸部分 考生可自行選擇報考必修部分, 或必修和延伸部分中的其中一個單元 2.3 科學科將分爲兩個分流 : 組合科學及綜合科學 為避免重複學習生物 化學及物理課程的內容, 考生只可在同一次考試中報考下列各組合中的其中一個科目 : 生物綜合科學組合科學 ( 生物 化學 ) 組合科學 ( 生物 物理 ) 化學綜合科學組合科學 ( 生物 化學 ) 組合科學 ( 化學 物理 ) 物理綜合科學組合科學 ( 生物 物理 ) 組合科學 ( 化學 物理 ) 2.4 乙類學科包含多個應用學習科目, 它們可分爲以下六個範疇 : 創意學習媒體及傳意商業 管理及法律服務應用科學工程及生產 7
16 除六個學習範疇外, 另有兩個為非華語學生提供的應用學習中文課程 應用學習科目是一個爲期兩年的課程, 由課程提供機構經學校提供給學生 一般而言, 應用學習科目並不接受自修生報考 ( 除見本規則第 2.5 段 ) 有關課程的第一年 (Y1) 一般在中四第一或第二學期或中五第一學期開始, 並於中五及 / 或中六完成第二年 (Y2) 的課程 考生於報考時須填寫已獲教育局批核的科目名單上所指定的報考科目 2.5 在學校重讀中四或中五的學生若能完成應用學習科目的第二年 (Y2) 課程, 則可以學校考生身分報考 只限應用學習科目, 但須得到學校校長及課程提供機構的支持, 並須於報名前向考評局提出申請 在以下特殊情況下, 考評局或會批准考生以自修生身分報考 只限應用學習科目 : (1) 於第一年 (Y1) 課程後離開學校, 但在課程提供機構支持下將完成第二年 (Y2) 課程的學生 ; (2) 已經以學校考生身分報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但在完成中五或中六學習前離開學校的學生 無論該學生是否符合自修生報考資格 ( 見本規則第 4.1 段 ), 均須得到課程提供機構的支持, 確認能完成第二年 (Y2) 課程, 並須向考評局提出申請 2.6 以下為暫定的 2017 年應用學習科目名單 *: 範疇 課程 科目 1. 設計學 時裝及形象設計室內設計珠寶藝術與設計 創意學習 2. 媒體藝術 商業漫畫設計電腦遊戲及動畫設計 3. 表演藝術 由踐入藝 : 粵劇入門舞出新機 舞蹈藝術由戲開始. 劇藝縱橫 媒體及傳意 4. 電影 電視與廣播學電影及錄像電台主持與節目製作 5. 媒體製作與公共關係雜誌編輯與製作新媒體傳播策略 6. 會計及金融 金融市場及運作實用電腦會計 應用商業研究商業 管理及法律 7. 商業學中小企創業實務 市場營銷及網上推廣 8. 法律學 香港執法實務 服務 9. 食品服務及管理餐飲業運作西式食品製作 10. 款待服務酒店服務營運酒店營運 8
17 應用科學 工程及生產 11. 個人及社區服務 12. 醫療科學及健康護理 13. 心理學 14. 運動 15. 土木 電機及機械工程 16. 資訊工程 17. 服務工程 應用學習中文 ( 非華語學生適用 ) 幼兒教育 美容學基礎 中醫藥學基礎基礎健康護理健康護理實務醫務化驗科學應用心理學探索心理學運動科學及體適能運動及體適能教練汽車科技電機及能源工程電腦鑑證科技流動及網上程式開發航空學屋宇科技服務業中文款待實務中文 * 應用學習科目名單的最終定稿有待教育局確定 報考以上應用學習科目時不會列明應考語言 2.7 丙類科目包括了以下六個其他語言科目 : 法語德語印地語日語西班牙語烏爾都語 以上六個語言科目將採用英國劍橋國際考試部高級補充程度科目的試卷進行考核 2016 年 11 月考試設有所有六個其他語言科目 雖然 2016 年 11 月及 2017 年 6 月考試均設法語及西班牙語, 惟考生只可於同一年考試年度的兩次考試中報考同一科目一次 考生於兩次其他語言考試報考的科目及其他報考科目的數目會綜合計算, 總數不可超過在同一年度可報考科目數目的上限 ( 見本規則第 2.8 段 ) 2.8 考生最多可報考八科 所報考之科目可從甲 乙及丙三個學科類別中挑選 若考生選擇報考數學科的延伸部分, 則該部分的成績將與必修部分的成績分別列出, 然而延伸部分並不視爲額外的一個科目 此外, 若考生選擇報考八科, 則至少其中一科必須屬下列範疇的科目 : (a) (b) 甲類學科中的倫理與宗教 / 音樂 / 體育 / 視覺藝術乙類學科中的應用學習科目 9
18 (c) 丙類學科中的其他語言科目 2.9 在同一年度的考試, 考生只可以學校考生或自修生身分報考, 本局不接受考生以雙重身分報考 學校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之報名規則 3.1 學校必須經考評局預先批准, 方可參加本考試 在遞交參加考試申請時, 學校需提供資料, 證明該校乃註冊學校, 並根據教育局之註冊規則提供有關課程, 同時承諾遵守本考試之考試規則 如有需要, 考評局或會就學校參加本考試之申請諮詢教育局 考評局有權拒絕任何申請, 並在有需要時另行加訂附則 3.2 考生必須為已獲批准參加本考試之註冊學校之中六正讀生, 並在該校之註冊地址上課, 方得由學校以學校考生名義保送參加本考試 校長須在報名時確認此點 有關在中四或中五階段報考 只限應用學習科目 之申請須向考評局提出 ( 見本規則第 2.5 段 ) 3.3 凡學校擬首次保送考生參加本考試, 或擬首次保送考生報考某一需有實驗室或工場設備的科目, 校方必須於考試前三年之三月三十一日前向考評局秘書長提出書面申請 3.4 但凡首次報名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之學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1) 學校需作出聲明, 承諾派出教員擔任與本考試有關之職務並借出校舍以供本考試之用 若學校未能於某考試年份提供工作人員或考試場地, 則必須向考評局秘書長提出申請 若學校沒有合適的場地或未能提供考試場地, 則需派出額外的監考人員 考評局保留權利向學校收取為該校考生租用其他考試場地所需之費用 (2) 首次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之學校, 必須於舉行考試前三年之三月三十一日前向考評局遞交申請 (3) 參加某些科目考試時, 學校需同時聲明具備有關的實驗室或工場設備 該些科目包括 : 生物 化學 設計與應用科技 物理 綜合 / 組合科學, 以及科技與生活 3.5 各校必須派出試場主任及 / 或監考員, 其名額將依據各校之報考數目擬定 學校若未能派出足夠監考員, 可向考評局申請以聘任監考員替代, 惟須於試前得秘書長批准, 並繳付有關聘用監考員之費用 3.6 學校考生需參加下列各科之校本評核部分 : 生物化學中國語文中國歷史設計與應用科技英國語文歷史資訊及通訊科技 10
19 通識教育物理綜合 / 組合科學視覺藝術 學校必須符合為其學生報考的科目之校本評核要求 若學校沒有參與校本評核計劃, 則考評局不會接受其學生參加上述科目之考試 重讀中六的學校考生須在中六重新接受評核, 並完成所報考科目相關的校本評核要求 若其學校沒有開設有關的選修科目, 而重讀考生想透過該校報考, 可向考評局申請豁免參與該科目之校本評核部分 有關考生整科成績將以公開考試分數計算 ( 見本規則第 7.9 段 ), 有關豁免之申請亦須於報名前向考評局提出 這項豁免並不適用於中國語文 英國語文及通識教育等核心科目 3.7 學校參加本考試的其中一項條件, 乃必須遵守本規則第 3.4 段至 3.6 段所述之有關要求 3.8 秘書長最遲於考試前三年之八月三十一日前, 就本規則第 3.1 段及 3.3 段之決定通知有關學校 學校如擬要求考評局重新考慮該決定, 必須於接獲通知後三十日內向秘書長書面提出 3.9 在特殊情況下, 學校可獲暫准參加本考試或保送考生報考某一需有實驗室或工場設備的科目 ; 至於能否獲考評局之正式批准, 須視乎其是否符合考評局所定之條件 3.10 學校能否繼續參加本考試或報考某一需有實驗室或工場設備的科目, 得經考評局每年重新檢視 考評局在重新檢視學校參加本考試資格時, 如決定取消某校參加本考試之資格, 或須加訂附帶條件, 在一般情況下, 秘書長將於本考試前三年之八月三十一日前通知有關學校 3.11 考評局如獲教育局通知, 在下列特殊情況下, 可隨時通知任何學校取消其考試資格而不受本規則第 3.10 段所限 : (1) 該校因抵觸教育條例 ( 第二七九章 ) 而被取消註冊 ; 或 (2) 該校全部或部分校舍因抵觸教育條例 ( 第二七九章 ) 而被拒絕註冊 ; 或 (3) 該校現址全部或部分校舍未能遵照教育條例 ( 第二七九章 ) 規定而獲准註冊 是項決定將以考評局書面通知學校之日期或通知內所指定之日期開始生效 3.12 學校如在本規則第 3.10 段或第 3.11 段下被取消參加本考試資格, 得按本規則第 3.1 段及 3.3 段重新申請, 程序一如首次申請參加本考試者 3.13 已獲批准參加本考試之學校名單及各校可報考需有實驗室或工場設備之科目資料, 可於本考試前一年之七月一日起在考評局辦事處 各 11
20 區民政事務處及考評局網址 ( 查閱 自修生參加考試之規則 4.1 但凡符合下列條件中其中一項者, 均可以自修生身分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a) (b) (c) 曾應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或相等考試, 或以本考試年分之一月一日計算, 已足十九歲, 或非修讀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課程, 但於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在修讀等同中六之課程 4.2 具備其他資格或情況特殊之人士如擬報考, 必須於本考試前一年之六月三十日前向秘書長書面申請, 考評局將按個別情況予以考慮 4.3 自修生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方可報考需要實驗室或工場設備之科目 ( 第 2.2 段中附 ** 號之科目 ): 若考生能證明以往曾應考該科目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或在相等之公開考試中應考該科目 或於考試前一年已修畢或正在修讀該科目之課程以達至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相等程度 ( 然該條款並不適用於設計與應用科技科 ) 4.4 設有校本評核的甲類學科, 自修生無需參與其報考科目之校本評核部分 ( 視覺藝術科除外 ), 全科只計算公開考試成績 ( 見本規則第 7.9 段 ) 至於視覺藝術科之校本評核部分佔總科目成績的百分之五十, 自修生須呈交作品集, 以代替校本評核 一般事項 5.1 5本考試將按照考試時間表舉行 考試時間表通常於考試前一年之九月. 公布 參加本考試學校可於考試前一年之五月或之前獲發暫定考試時間表 5.2 考評局將盡可能按照考試時間表之日期及時間舉辦各科考試, 惟並不保證全部考試均如期舉行 如某一科目考試因故需改期舉行或取消, 考評局將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惟考評局可酌情就臨時取消之考試科目退還全部或部分考試費 5.3 考評局於每年六九月前公布翌年考試之考試費 5.4 在同一次考試, 考生不得以自修生或學校考生名義, 申請報考相同或不同科目超過一次 5.5 任何報考人士, 如在本局舉辦之任何考試, 或在涉及考試證書 成績證明書或同類之文件個案中嚴重違例 行為不檢或作弊, 考評局保留拒絕該人士報考由考評局舉辦之任何考試之權利 5.6 在特殊情況下, 考評局或會酌情准許考生 : (1) 於截止報名日期後辦理報名手續, 惟考生除繳交規定之考試費外, 須另繳交附加費 ; (2) 於其報考申請獲接納後, 增加或更改報考科目, 惟考生須繳交附加費 ( 更改應考語文作更改報考科目論 ); 12
21 (3) 更改報名時選定之卷別或組別, 惟考生須繳交附加費 ; (4) 選用非報名時選定之語文作答或選答非報名時選報之科目 / 單元 / 組別, 惟考生須繳交附加費 ; (5) 在已退學情況下, 改以自修生資格報考, 惟該考生須符合有關之報考資格, 並須繳交自修生之報名費及附加費 5.7 有特殊需要之考生可向考評局申請豁免應考一科中部分試題, 或要求在考試時給予特別考試安排 有關申請必須於指定期間以書面向秘書長提出 ( 學校考生須經校方提出 ), 並須附證明文件 ( 例如醫生證明 ) 5.8 5學校考生如因意外或病重須留院治療, 不能出席考試, 或因特殊理由 8不能出席考試, 可經校長向考評局申請特別處理 5.9 考生繳付全部考試費後, 其報考申請方屬有效 5.10 考生於報考時應核對及確保各項報考資料的準確性 如發現任何不符之處, 必須於指定日期以書面通知秘書長 考評局如無接獲考生通知, 該考生之報考資料將作確定無誤論 日後如擬更改報考資料, 其申請將按本規則第 5.6 段之規定辦理, 於考評局指定日期後提出的任何更改不會獲接納 5.11 考生在指定日期後申請更改個人資料, 須獲秘書長酌情批准 5.12 考生於報名後擬退出是次考試, 若在指定日期前以書面通知秘書長, 可獲發還部分考試費, 考評局亦會酌情考慮情況特殊之申請 如只擬退出部分科目之考試, 將不獲發還任何費用 考試費一經繳交, 不得以之代付其他考試之費用或轉作他人之考試費 考生如被取消考試成績, 其考試費將不予發還 ( 見本規則第 6.1 段 ) 5.13 秘書長為丙類科目 11 月之考試, 將於本考試前一年之十月發出准考證予考生, 而為甲類科目及丙類科目 6 月之考試, 則於本考試年度之三月或之前發出准考證予考生 學校考生之准考證經校方派發, 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該校學生之准考證 5.14 考生如遺失准考證, 可向考評局申請補發, 惟考生須繳交附加費 5.15 考生可使用電子計算機應考各科考試, 包括可輸入計算程式之計算機 惟計算機必須以乾電池為能源 操作時不發出聲響及沒有印刷或顯示圖表 / 語文字句設備者 考生不得使用以圓點顯示模式之計算機 5.16 所有申請人之答卷 ( 包括作品集和口試及實習考試的錄音 / 錄影片段 ), 以及所有根據校本評核及應用學習科目遞交予考評局的作品 ( 包括日常課業及錄音 / 錄影片段 ), 均屬考評局所有 所有答卷及遞交的作品, 考評局可按其認爲適當的時間和方法處理 ; 考評局尤其可 ( 亦可授權第三者 ) 以不記名方式及在不披露申請人身分的原則下使用 複製及 / 或出版上述答卷及作品, 或其任何部份 考評局會合理謹慎地保管答卷及遞交的作品, 但倘有遺失或損毀, 使考生成績不能按答卷及 / 或遞交的作品評核, 考生將放棄所有對考評局的申索 ( 如有的話 ) 13
22 5.17 考生個人資料乃為辦理考試及隨後評核其表現所使用 考生資料 ( 包括考試成績 ) 也可能作以下用途 : (1) 協助高等院校 政府或公營機構處理入學申請 ; (2) 協助政府或公營機構制訂發放奬學金名單 ; (3) 評估有經濟困難的考生是否符合 考試費減免計劃 的資格, 並由學生資助辦事處核實其資助幅度 ; (4) 回應合法要求, 證明考生成績 ; (5) 以不記名方式及在不披露考生身分之原則下, 進行教育研究及分析 ; 及 (6) 給考評局委託之銀行 ( 或銀行之委任人 ) 處理有關考試的任何退款或付款事宜 根據個人資料 ( 私隱 ) 條例, 任何人士若能向考評局證實其資料當事人之身分, 可在繳交手續費後查閱其個人資料 5.18 一切來函應書明秘書長收啟 ( 地址 :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130 號修頓中心 12 樓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 學校考生一般應透過校方致函考評局 取消考試成績 6.1 考生如違犯下列任何本考試之規則, 考評局可取消其全部或部分考試科目成績, 或作扣分 降級處分 ; 考生已繳付之任何考試費將不予發還 : (1) 考生不屬於保送其參加本考試學校之中六正讀生 ; (2) 在報名表格內填報虛假個人資料 ; (3) 考試前以不正當方法獲悉試題內容 ; (4) 攜帶未經許可之物品 ( 不限於被視為與作弊有關的物品 ), 不論 是將之放在考試桌上 / 內 攜帶在身體上 / 內 或以其他方式 攜帶 ; (5) 考試時意圖或以任何方式與試場內 / 外人士通訊, 以謀取不當 的利益 ; (6) 考試時抄襲攜入試場之筆記 書籍 電子器材內載資料或其他 考生之答卷案 ; (7) 意圖 於考試進行中將試卷攜離試場或將試場內考評局供應之 任何考試用物品如答題簿 答題紙及電腦條碼貼紙 墊底紙 或方格紙等攜離試場, 或將電腦條碼貼紙作公開展示 ; (8) 未經許可而擅自離開試場 ; (9) 未經許可即翻閱試卷或開始作答或於考試終結時試場主任宣 布停止作答後仍繼續作答, 手持文具或改動答卷 ; (10) 所呈交之專題研究報告 作品集或校本評核作業並非考生本人 之製作 ; (11) 違犯本考試 考生手冊 / 考生須知 內之規則; (12) 多次違反不遵從試場主任或監考員的合理之指示 ; (13) 曾在考評局舉辦之考試中行為不檢而遭試場人員的口頭 / 書 面警告, 惟仍再違反其中指示 6.2 考生如擬要求考評局覆核有關取消其考試成績或拒絕接受其參加本考試申請之決定, 可以向秘書長以書面提出要求 14
23 發布成績 7.1 甲類學科的科目成績將以 5 個等級 (1 至 5) 發布, 以第 1 等級為最低, 第 5 等級最高, 第 1 等級以下的成績將不予評級 考獲第五等級的考生中, 表現最優異的其成績將以 5** 標示, 隨後表現較佳者則以 5* 標示 中國語文 英國語文及科學 ( 只限組合科學科 ) 之分部成績將附列於證書上 7.2 乙類應用學習學科的評核工作將由個別課程提供者負責處理 考生的成績經考評局審訂後滙報於香港中學文憑證書上 乙類學科的科目成績將以兩個等級發布, 即 達標 及 達標並表現優異 7.3 丙類學科的科目, 評分及成績評級等工作將由英國劍橋國際考試部負責舉行, 而成績則以 5 個等級 (a 至 e) 發布, 以 e 級為最低,a 級最高 ; e 級以下的成績將不予評級 另外, 考生的說話能力成績如達到有關課程的要求, 會獲發說話能力等級 ( 優異 / 良好 / 合格 ), 說話能力成績在 合格 以下則不會獲發說話能力等級 7.4 考試成績在二月 ( 丙類科目十一月考試 )/ 七月 ( 甲類及乙類科目考試 )/ 八月 ( 丙類科目六月考試 ) 公布時, 每位考生將獲發一份 考生成績通知書 ( 學校考生經校方分發 ), 通知書上將列出 : (1) 考生各科成績 ; 及 (2) 考生報考而未有應考之科目考生如缺考丙類科目的部分卷別考試, 其成績將按英國劍橋國際考試部的既定程序列出 考生的應考語文不列於通知書上 7.5 每所學校將獲發一份該校全部考生之成績總表 7.6 考生如遺失成績通知書, 可向考評局申請補發, 惟考生須繳付費用 7.7 證書通常在考試當年十月分發予考生 ( 學校考生之證書經校方分發 ) 7.8 證書將列出考生各科等級或級別, 惟考生之應考語文不會列於證書上 至於考生缺席的科目, 不予評級的甲類科目 ( 即成績在第 1 等級以下者 ), 成績為 未達標 的乙類科目或 未獲級別 的丙類科目 ( 即成績在 e 級以下 / 說話能力等級在 合格 以下 ) 者, 則一概不會列出 全部科目均缺席之考生或所有科目皆屬不予評級 / 未達標 / 未獲級別之考生, 不會獲發證書 7.9 應考有校本評核的甲類科目 ( 見本規則第 3.6 段 ) 的考生如無須參與校本評核部分, 該科目的等級會加以標示 7.10 考生若獲豁免應考某科部分試題, 該部分之成績將由考評局評估 有關考生之證書將附有適當註明, 列出獲豁免部分之資料, 惟考生獲豁免應考之原因不會列於證書上 此外, 考評局亦會提供特殊協助 ( 例如延長考試時間 提供點字或放大試卷等 ) 予有需要之考生, 只要考生能完成整科考試, 則有關詳情不會列於證書上 7.11 學校於領取下年度考試證書時須將上年度考試仍未認領之證書交還考評局 候領之證書將由考評局保存至本考試後第二年之十二月三十 15
24 一日, 然後予以銷毀 7.12 考生可向考評局申請發給成績證明書, 惟考生須繳付費用 7.13 考試報告通常在考試當年十二月印備, 並分發予各與考學校及公開發售 覆核成績 8.1 考生申請覆核甲類科目的考試成績, 必須於考評局指定限期前提出 每位考生可根據公開考試委員會所規定之科目的數量, 就某些科目成績申請重閱答卷或積分覆核 考生申請覆核成績, 須按科繳交費用 經覆核後, 如某科成績獲得提升, 考生將獲發還該科費用 所有對校本評核的決定所作出的投訴應在提交成績至考評局審訂前, 由該校處理並解決 考評局將不接受考生在發放成績後提出有關重新評核校本評核的申請, 惟考評局只為考生提供積分覆核 8.2 乙類應用學習學科的課程提供者, 必須為其提供的科目訂立覆核成績的程序, 讓考生就某科目的評核決定提出覆核申請 課程提供者亦需處理所有在提交成績予考評局審訂前接獲的投訴個案, 並完整地保留有關紀錄 考生的成績經考評局審訂後, 考評局將不接受考生就某科目的評核決定提出上訴申請, 惟考評局只為考生提供積分覆核 8.3 丙類其他語言科目, 將由英國劍橋國際考試部按其既定的覆核成績程序進行覆核 8.4 學校考生必須透過學校遞交申請 自修生可直接向考評局遞交申請 規則修訂 9.1 考評局於有需要時可修訂本考試規則 9.2 經修訂之規則將於本考試前一年九月十五日前公布 九月十五日後始修訂之規則, 將由考評局通知各考生 16
2014年文憑試報考統計資料(截至2013年12月底)
2014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2014 報考統計資料 ( 截至 2013 年 12 月底 ) Registration Statistics (as of late Dec 2013) 1. 考生人數 Candidature 1.1 報考人數 Number of candidates entered
2017_Table 5_HKDSE Analysis of results of candidates in each subject
表 5 : Table 5 : 2017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生在各科的成績分析 2017 HKDSE Analysis of results of candidates in each subject 2017 年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文憑試 ) 共設 24 個甲類學科, 當中 19 科設有中 英文試卷供考生選報 ; 所有答卷, 不論是採用中文或英文作答, 本局均以同一評卷參考及評級標準處理 考生證書不會列出各科的應考語文
投影片 1
應用學習課程 Applied Learning Courses 課程一覽表 學習範疇課程組別課程 課程提供機構 教學語言 學習範疇課程組別課程 課程提供機構 教學語言 設計學 時裝及形象設計 VTC 中 / 英 室內設計 VTC 中 / 英 食品服務及管理 餐飲業運作 CICE 中 西式食品製作 VTC 中 / 英 創意學習 媒體及傳意 珠寶藝術與設計 HKBU(SCE) 中 媒體藝術商業漫畫設計
2015╱2016年度考試通告第9號2017年考試時間表及發放成績日期
本局檔號 :DSE/CR 3/2016 2016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2015 2016 年度考試通告第 9 號 2017 年考試時間表及發放成績日期 一. 本通告旨在通知學校有關 2017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文憑試 ) 之考試日程及暫定成績發放日期, 並懇請校方通力合作, 使 2017 年的考試得以順利舉行 二. 在編訂 2017 年文憑試甲類科目考試時間表 ( 附件一 ) 時, 本局曾考慮
3/11/2016 4/11/2016 7/11/2016 8/11/2016 9/11/ /11/ /11/2016 ASSEMBLY 集會 (12:45 13:15) English Language English Language 中國語文 1 History Soc
3/11/2016 4/11/2016 7/11/2016 8/11/2016 9/11/2016 10/11/2016 11/11/2016 ASSEMBLY 集會 (12:45 13:15) English Language 中國語文 1 English Language History Social Studies Mathematics (Writing) ( 閱讀理解 ) (General
報名須知(學校考生)
DSE/2017 2017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報考丙類科目 ( 其他語言 -2016 年 11 月 ) 考試報名須知 ( 學校考生 ) HKEAA S 一. 二. 三. 考試規則 (1) 考生必須遵守 2017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規則及評核大綱 內載的規則及 考生須知 內所列的考試規則 考生違反任何考試規則或要求會受到處分 報考資格 (2) 學校考生必須於 2016/2017 學年為已獲批准參加 2017
2013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統計
表 : Table : 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統計 HKALE Results statistics 表 a 列出 年於高考英語運用及中國語文及文化科成績達 E 級, 並在其他科目考獲兩個高級程度科目或一個高級程度科目及兩個高級補充程度科目成績達 E 級的考生人數統計 Table a shows the HKALE statistics of candidates awarded grade E or
2017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放榜
新聞稿 2017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放榜 約 61,600 名考生將於明日 (7 月 12 日 ) 接到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 考評局 ) 發放的 2017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文憑試 ) 成績通知書 今年有來自 489 所學校的 52,058 名學校考生及 9,566 名自修生報考文憑試, 整體考生人數較去年減少 9.5 超過 86 的日校考生報考四個核心科目, 包括中國語文 英國語文 數學及通識教育,
HKDSE 2016 results released 2016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放榜
PRESS RELEASE 016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Results Released More than 68,100 candidates of the 016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 will receive
Microsoft Word - DSE18_03_Press Release_Chi_final
新聞稿 2018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放榜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 考評局 ) 將於明日 (7 月 11 日 ) 發放 2018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文憑試 ) 成績通知書 今年共有 51,636 名學校考生及 7,364 名自修生報考文憑試, 整體考生人數較去年減少約 4 在來自 439 所日校的 50,642 名日校考生中, 近 89 報考四個核心科目, 包括中國語文 英國語文 數學及通識教育,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新聞稿 2014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放榜
新聞稿 2014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放榜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 考評局 ) 將於明日 (7 月 14 日 ) 發放 2014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文憑試 ) 成績 今年有 79,572 名考生報考文憑試, 當中 65,270 人為, 較去年減少 6.4, 合共來自 505 所學校 自修生則有約 13,000 人, 較去年增加約 2,000 人 文憑試設三類科目 : 甲類新高中科目 乙類應用學習科目及丙類其他語言科目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icrosoft Word - DSE18_02_Press Release_Eng_final
PRESS RELEASE 2018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Results Released Results notices of the 2018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DSE) will be issued tomorrow
2018 HKDSE Exam Circular No (9) Examination Timetable and Date of Release of Results (Chi)
本局檔號 : DSE/CR 3/2018 2018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2017 2018 年度考試通告第 9 號 2019 年考試時間表及發放成績日期 一. 本通告旨在通知學校有關 2019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文憑試 ) 之考試日程及暫定成績發放日期, 並懇請校方通力合作, 使 2019 年的考試得以順利舉行 二. 在編訂 2019 年文憑試甲類科目考試時間表 ( 附件一 ) 時, 本局曾考慮
Press Release HKDSE Examination Results Released
PRESS RELEASE 2014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HKDSE) Examination Results Released The Hong Kong Examinations and Assessment Authority (HKEAA) will release the results of the 2014 Hong Kong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歷年報考情況及成績統計
表 6 : Table 6 : 香港高級會考歷年報考情況及成績統計 HKLE Entries and results statistics over the years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於一九八零年開始舉辦香港高級會考 ( 高考 ) 早年的統計一般以學校考生及全體考生 ( 包括學校考生及自修生 ) 列出 由一九九六年開始, 所有學校考生成績的統計只包括提供正規高級會考課程的日校, 並由二零零一年開始提供日校首次報考考生的分析
2 3 13 17 22 26 1 2 8 100738 +86 (10) 8508 5000 +86 (10) 8518 5111 www.kpmg.com.cn 2006 4 2002 2006 1 28% 2006 17 8 500 2006 2006 2006 7 2.5 2 1 500 500 40% 500 10 16 14 12 10 8 6 4 2 2002-2006 5.1 5.9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第七章教育 190 30 香港教育概況 12 ( ) ( ) ( ) 51 ( 15 ) 41 000 ( ) ( ) 政府的角色 112 教育開支 793 18% 714 22%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176 400 978 76% 95% 1:15 2,500 75 113 小學教育 266 153 452 (34 418 ) 21 53 15 909 35 095 ( ) 50%
Instructions_to_Applicants
DSE/2015 2015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報考甲類 乙類及丙類 ( 其他語言 - 2015 年 6 月 ) 科目考試報考須知 ( 自修生 ) HKEAA P 一. 二. 考試規則 1. 考生必須遵守 2015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規則及評核大綱 內載的規則 報考資格 2. 以自修生身分報考 2015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人士, 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 (1) 曾應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同等程度的考試
2014 : 706 2 3 4 5 6 12 15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報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三年 3 3,796 4,738 3,796 4,738 4 1,983 1,837 (27,319) (26,934) (21,540) (20,359) 5 (64) (92) (21,604) (20,451) 6 159 196 期 7 (21,445) (20,255)
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EXAMINATION 2015 Results Statistics
新聞稿 2015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放榜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 考評局 ) 將於明日 (7 月 15 日 ) 發放 2015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文憑試 ) 成績 今年有 74,131 名考生報考文憑試, 較去年減少約 7; 當中 61,136 人為日校考生, 自修生則有 11,932 人 今年有 498 所學校保送學生參加文憑試 文憑試設三類科目, 包括甲類高中科目 乙類應用學習科目及丙類其他語言科目
2016_Table 3_HKDSE Results statistics
表 3 : Table 3 : 016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統計 016 HKDSE Results statistics 高等院校學士學位課程一般入學的最低要求, 須於文憑試核心科目中取得 33 成績, 指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均取得 3 級成績, 而數學必修部分及通識教育科則取得 級成績 部分課程更要求於核心科目中取得 333 成績, 指中國語文科 英國語文科及數學必修部分均取得 3 級成績,
2015 香港中學文憑試考試報告 2015 DSE Exam Report
表 3 : Table 3 : 2015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統計 2015 HKDSE Results statistics 高等院校學士學位課程一般入學的最低要求, 須於文憑試核心科目中取得 3322 成績, 指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均取得 3 級成績, 而數學必修部分及通識教育科則取得 2 級成績 部分課程更要求於核心科目中取得 3332 成績, 指中國語文科 英國語文科及數學必修部分均取得
106 學年第二學期選修扶助課程優先名單 班級 座號 學號 科目 國文 國文 國文 國文 國文 國文 國
201 01 511018 國文 201 03 511081 國文 201 05 511104 國文 201 14 511416 國文 201 21 511621 國文 201 28 512179 國文 201 30 512192 國文 201 35 511517 國文 201 01 511018 英文 201 03 511081 英文 201 05 511104 英文 201 07 511140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4D F736F F D20432D48B9C9D2B5BCA8B9ABB8E6B7E2C6A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2333) 截至 2015 年 6
DLC Asia Limited GEM 200,000, ,000,000 60,000, % %0.005%
DLC Asia Limited* S 1 DLC Asia Limited GEM 200,000,000 140,000,000 60,000,000 0.2551% 0.0027%0.005% 0.01 8210 2 0.2551.0% 0.0027% 0.005% 0.255200,000,000 27.3 9,831 479,140,000 20,000,00023.96 15 50 40,000,000
2013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DSE/2013 2013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報考甲類 乙類及丙類 ( 其他語言 -2013 年 6 月 ) 科目考試報考須知 ( 學校考生 ) HKEAA S 一. 二. 三. 考試規則 1. 考生必須遵守 2013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規則及評核大綱 內載的規則 報考資格 2. 學校考生必須於 2012/2013 學年度為已獲批准參加 2013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之註冊學校之中六正讀生, 並在該校之註冊地址上課
一年二班 A081. 生活實業家 音樂教室三 一年二班 A071. 民主審議與公民行動 5F 多功七 一年二班 F191. 插畫設計與版畫創意 4F 圖書館 一年二班 A081. 生活實業家 音樂教室三 一年二班 C091. 打開潘朵拉的盒
107 學年度第一學期高一跨班 / 跨校選修課程 - 選課結果 班級 座號 科目 教室 一年一班 01 107A051. 探索生命世界的數學祕密 你我都是公民科學家 生物實驗室 一年一班 02 107F181. 動畫設計與邏輯思考 4F 圖書館 一年一班 03 107B111. 中崙趴趴 GO 廟宇篇 6F 多功能群組教室 一年一班 04 107B111. 中崙趴趴 GO 廟宇篇 6F 多功能群組教室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會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1033) 海外監管公告 此海外監管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untitled
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目 錄
Zhongzhi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Limited 3737 2015 目 錄 2 4 5 10 18 20 24 36 38 39 40 42 43 45 104 公司資料 Clifton House 75 Fort House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3 141 2102 2103 1 22
成績公布及覆核成績申請
本局檔號 :DSE/CR 3/2016 2016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2015/ 2016 年度考試通告第 11 號成績公布及覆核成績申請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布事項 甲類及乙類科目 一. 2016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甲類及乙類科目成績將於 7 月 1 3 日 ( 星期三 ) 公布 請學校派遣職員於當日上午 7 時起, 到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130 號修頓中心辦事處 14 樓領取下列各項文件 : (1)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通告 - 領取准考證及考試文件
DSE 檔案編號 :DSE/CR 3/2018 2018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2017/2018 年度考試通告第 5 號領取准考證及考試文件 一. 下列有關 2018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文憑試 ) 的文件將於 2 月 8 日起供有考生報考的學校領取 : (1) 准考證 (2) 試場通訊及支援系統 及 出席紀錄及答卷收集系統 設定及使用手冊 ( 只限提供禮堂試場的學校 ) 現隨本通告附上領取單乙份,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股份代號 598 Stock Code : 598 注入新能 量 明 確 新方 向 2015 Interim Report 2015 中 期 報 告 中期報告 R O F A Y NE W D T I L A T I V IR E C New Ti Interim Report on 2015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2 3 4 5 7 9 10 38 49 50 公司資料 公司 公司 SINOTRANS
目錄 2 公司資料 3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歷 5 主席報告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企業管治報告 17 董事會報告 26 獨立核數師報告 28 綜合全面收益報表 29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0 綜合權益變動表 31 綜合現金流量表 32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94 五年財務摘要 95 主要物業之詳情
Great China Properties Holdings Limited 大中華地產控股有限公司 (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 21 同一夢想 共創未來 2015 年報 目錄 2 公司資料 3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歷 5 主席報告 6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10 企業管治報告 17 董事會報告 26 獨立核數師報告 28 綜合全面收益報表 29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0 綜合權益變動表
目錄
2014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7 3.1 7 3.2 8 3.3 8 4 9 4.1 9 4.2 2014 10 4.3 11 5 16 5.1 16 5.2 18 5.3 20 5.4 21 6 22 6.1 22 6.2 23 6.3 24 6.4 25 6.5 26 6.6 27 6.7 27 6.8 27 7 28 7.1 28 7.2 29 7.3 30 7.4
威 發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 : 765 2O15
威 發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 : 765 2O15 2 3-4 5-6 7-10 11-12 13-31 32-40 41-42 43 44-45 46 47-48 49-132 133 134 公司資料 02 年 公司 44 9 C D MUFG Fund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 The Belvedere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目錄
( ) (: 00059) 2015 目錄 2 3 4 5 8 21 41 53 61 63 64 66 67 68 150 151 1 公司資料 公司 股 00059 0.1% 05821 0.1% 05580 0.1% 05855 0.1% 05567 0.1% 05602 業 8 32 33 86 20 2208 2888 86 20 2208 2777 業 151 14 1401 (852)
指定出發日期 : 2012 年 1 月 日 香港 ( 直航 ) 札幌 ( 新千歲機場 ) JLxxxx 指定返港日期 : 2012 年 1 月 日 * 航班資料謹供參考, 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請以航空公司最終公佈為準去程
1 月 29 日 ( 每位成人 / 小童 ) 指定日期 : 出發 返港 Semi-Double $9,600 Twin $9,780 Twin $11,980 Semi-Double $11,020 Twin $11,210 Semi-Double $10,940 Twin $11,500 Double $9,840 Twin $10,030 Semi-Double $10,180 Twin $10,490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本局檔號:CE/31/ 香港考試局
本局檔號 :DSE/C R 3/2014 2014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2013/ 2014 年度考試通告第 11 號成績公布及覆核成績申請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公布事項 甲類及乙類科目 一. 2014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甲類及乙類科目成績將於 7 月 1 4 日 ( 星期一 ) 公布 請學校派遣職員於當日上午 7 時起, 到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130 號修頓中心辦事處 14 樓領取下列各項文件 :
20% ( ) 自資專上教育的發展 , ,300 學生成績 (24th Concorso Internazionale di Canto Corale) 2013 (Italy Percussion Competitio
第七章教育 在二零一三年取得的重要成果新學制的發展 160 67 600 ( ) 發展香港成為區域教育樞紐 115 20% 26 600 4 600 50 15 ( ) 39 700 自資專上教育的發展 90 70 2,000 11 7,300 學生成績 (24th Concorso Internazionale di Canto Corale) 2013 (Italy Percussion Competition
01 目錄 02 報 報 21 報 28 報 報 41 年 年報
China Financia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imited 2012 01 目錄 02 報 03 04 05 18 報 21 報 28 報 35 36 37 38 39 40 報 41 年 104 2012 年報 公司資料 02 中國金融國際投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Conyers Dill & Pearman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46 2011 11 467 數位遊戲式學習系統 7 2011 11 467 47 3 DBGameSys 48 2011 11 467 正規化資料模組 如何配置並儲存電子化資料 以 便減少資料被重覆儲存的程序 DBGameSys的主要功能模組包 學習者 審核評分模組 含 正規化資料模組 審核評分 模組 高分列表模組3大區塊 系統資料庫 在正規化資料模組的執行 高分列表模組 過程中 先要求學習者瀏覽遊戲
二年二班 C164. 閱來閱愛你 6F 多功四 二年二班 C134.The Kaleidoscope 世界行旅 - 英文悅讀 / 樂寫 / 享說 204 教室 二年二班 A014. 中崙趴趴 GO~ 職人篇 4F 圖書館 二年二班 B084. 數理研究
班級 座號 科目 教室 二年一班 01 106B124. 機電整合 3F 電腦教室 2 二年一班 02 106B084. 數理研究 207 教室 二年一班 03 106B074. 超地理學之科學風水 209 教室 二年一班 04 106A014. 中崙趴趴 GO~ 職人篇 4F 圖書館 二年一班 05 106A024. 舞動漢字 - 點捺裡的生命藝術 206 教室 二年一班 06 106B064.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2015 5 13 1933 H 571 H 2015 6 17 H H 1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可予調整 國際發售股份數目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85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2000-2005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6.1.1 廉潔奉公 講座及其他專題講座 87 圖表二十三 2005 年為公務人員所作的各類講座及講解會之統計表 6.1.2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88 89 圖表二十四 2005 年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參加學生人數統計表 90 圖表二十五 2005 年參加 六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第一章 導論 導遊名詞解釋導遊資格的取得導遊人員在觀光產業中的功能導遊人員的工作特點
前 篇 觀光導遊實務 第一章 導論 導遊名詞解釋導遊資格的取得導遊人員在觀光產業中的功能導遊人員的工作特點 觀光導遊與領隊 理論與實務 Thomas Cook Leicester Lough Borough 570 1 350 2 3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導遊名詞解釋 壹 導遊 的涵義 4 5 貳 外國對導遊的解釋 Guide Tourist Guide, Tour Guide Guide: Person
2017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2017年度考試通告第2號 - 甲類、乙類及丙類(其他語言 年6月)科目考試學校考生報名事宜
本局檔號 :DSE/CR 3/2017 2017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2016/ 2017 年度考試通告第 2 號甲類 乙類及丙類 ( 其他語言 -2017 年 6 月 ) 科目考試學校考生報名事宜 一. 學校考生報名 (a) 2017 年香港中學文憑甲類 乙類及丙類 ( 其他語言 -2017 年 6 月 ) 科目考試將於 2016 年 9 月 13 日至 10 月 7 日接受報名 學校擬保送學生參加本考試,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POU SHE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寶勝國際 ( 控股 ) 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3813)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中期業績 本集團財務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百分比 增幅 ( 未經審核 ) 11,202,006 9,515,092 17.7% 530,360 505,753 4.9% 306,833 298,612 2.8%
年報 2014 中裕燃氣控股有限公司
Stock Code 股份代號: 3633 ZHONGYU GAS HOLDINGS LIMITED www.zhongyugas.com Annual Report 2014 年 報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2014 Annual 年 Report 報 年報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C)cv.ps, page Normalize
中 小 型 企 業 資 訊 保 安 指 南 若對本指南內容有任何查詢 請聯絡 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 (HKCERT) 電郵: [email protected] 電話: 8105-6060 傳真: 8105-9760 2007 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 香港警察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本指南所載資料只作參考之用 有關資料的誤差 遺漏或不足 版權擁有人概不負責 讀者需要承擔使用本指南的資料作任何用途的所有責任
本工作守則由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印製 1997 年 10 月本版 本工作守則可以在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各辦事處免費索取, 亦可於勞工處網站 直接下載 有關各辦事處的地址及查詢電話, 可參考勞工處網站
本工作守則由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印製 1997 年 10 月本版 本工作守則可以在職業安全及健康部各辦事處免費索取, 亦可於勞工處網站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os/liftc.exe 直接下載 有關各辦事處的地址及查詢電話, 可參考勞工處網站 http://www.labour.gov.hk/tele/ osh.htm 歡迎複印本工作守則, 但作廣告 批核或商業用途者除外
untitled
Ulfer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Ulfer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0,000,000 20,000,000 2,000,000 180,000,000 0.62 0.38 1% 0.0027% 0.005% 1711 38D 0.62 0.38 0.621%0.005%0.0027% 0.62 www.hkexnews.hk www.ulferts.com.hk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852) (852)
2017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852) 2880 9263 (852) 2564 8487 [email protected] www.valueetf.com.hk 2-3 理 4 ( ) 5 ( ) 6-7 ( ) 8 ( ) 9 ( ) 10 1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管理人兼 RQFII 持有人惠理基金 理香港 香港 投資顧問 理香港 香港 管理人兼 RQFII
目 錄
學群 :A 學群 ( 二年級聯招類組 )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 105 學年度 學士班轉學生 聯合招生考試表 日期 :2016/06/02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文學院 中興大學歷史學系 5 1 文學院 成功大學歷史學系 2 1 文學院 中正大學歷史學系 2 1 文學院 中興大學外國語文學系進修學士班 5 文學院 中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 4 1 文學院 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
A53欠費退課2.xlsx
6A520003 冷凍空調原理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6A520003 可程式控制應用實務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370014 商業套裝軟體應用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370016 統計分析與決策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370024 商業套裝軟體應用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480004 共同基金 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科目強制退選 8A590006
Microsoft PowerPoint - 4_ParentsSeminar_ _ApL_v2
應用學習 家長常問的十大問題 問題一 甚麼是應用學習? 2011 年 1 月 19 日 新高中多元化 促進全人發展 應用學習 : 新高中的選修科之一新 個人 社會及人民教育 中國歷史, 經濟, 倫理與宗教, 地理, 歷史, 旅遊與款待 4 個核心科目 中國語文英國語文數學通識教育 2-3 個選修科目 從新高中選修科目 應用學習或其他語言中選擇 2-3 個科目 其他學習經歷 德育及公民教育社會服務藝術發展體育發展與工作有關的經驗
1
2015 www.hkgem.com www.kwanonconstruction.com 1 目錄 3 4 6 7 11 20 30 42 44 45 47 48 49 51 114 2 公司資料 公司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41 43 45 47 5 Codan
丙類科目(其他語言- 2016 年 11 月)考試學校考生報名事宜
本局檔號 : DSE/CR 3/2016 2017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2015/ 2016 年度考試通告第 10 號丙類科目 ( 其他語言 - 2016 年 11 月 ) 考試學校考生報名事宜 一. 學校考生報名 (a) 2017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丙類科目 ( 其他語言 - 2016 年 11 月 ) 考試將於 2016 年 6 月 15 日至 7 月 11 日接受報名 學校擬保送學生參加本考試,
目錄
2013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6 3.1 6 3.2 7 3.3 7 4 8 4.1 8 4.2 2013 9 4.3 10 5 15 5.1 15 5.2 16 5.3 18 6 19 6.1 19 6.2 20 6.3 21 6.4 22 6.5 23 6.6 24 6.7 24 6.8 24 7 25 7.1 25 7.2 26 7.3 27 7.4 27 7.5
S.4-S.5 English
1 2 3 4 *此為參考學費 課程學費以教育局所發之收費証明書上的註冊學費為準 有關差額由遵理學校助學基金資助 5 6 7 8 9 10 11 12 *此為參考學費 課程學費以教育局所發之收費証明書上的註冊學費為準 有關差額由遵理學校助學基金資助 13 14 15 16 17 18 S.6 English 合共 32 堂 中六英國語文 [ 補習課程 ] Beacon College 上課地點 參考編號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1 500 表 1: 各國平均分數
2012 年多益測驗全球考生資料統計報告 A < 1> 2012 B < 2> 100% 500 2012 2012 / 21 25 (38%) 57% (58%) 25% / 20% 35% 53% 31% 17% / 31% 12% 6 45 1-10% 81% 6 2012 48 3 30% 1 編註 1: 請見 P.15 編註 2: 請見 P.17 1 500 表 1: 各國平均分數 466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