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 污染防治法 案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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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 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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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污染防治法概論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5 日 1
2 講習大綱 壹 前言貳 現行法令相關規定參 未來管制策略肆 結語 2
3 壹 前言 為防治水污染, 確保水資源之清潔, 以維護生態體系, 改善生活環境, 增進國民健康, 水污染防治法於 63 年 7 月 11 日公布施行, 截至目前為止, 已歷經 及 96 年五次修正 水污染防治法執行迄今, 逐步完備各項水污染源之管理架構及子法研訂 藉由許可制度之推動, 管制方式也從早期單純的稽查採樣, 進步為預防管理 惟環保意識高漲, 環境品質要求愈臻嚴格, 仍需積極強化既有水污染管理策略與機制, 以確保環境水體品質 3
4 貳 現行法令相關規定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二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重要規定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四 定期檢測申報重要規定 4
5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水污法條文架構 水污染防治法 總則基本措施防治措施罰則附則 目的專用名詞主管機關 (1) (2) (3) 涵容能力 訂定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水區劃定 放流水管理 污泥管理 (5) (6) (7) (8)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許可 暗管封閉 (16) 技師簽證 (17) 管理辦法 (18) (13) (14) (15) (20) (32) 刑罰 (34)~(39) 行政罰 (40)~(57) 其他 規費規定 (67) 檢測及品管規定 (68) 資訊公開原則 (69) 鑑定賠償 (70) 委託辦理 (4) 總量管制 水體水質監測 水污染防治費 下水道建設配合水污染防治方案 (9) (10) (11) (12) 專責人員設置 (21) 檢測申報 (22) 建物污水處理設施清理 (25) 處理及排放輔導 (24) 查驗權力 (26) (23) 緊急應變措施 (27) (28) 共同排放 處理設施故障規定 (58) (59) 限期時限九十日 (61) ~ (63) 處分機關 強制執行 停工 停業 歇業 (64) (65) (66) 污染求償 (71) 公民訴訟 (72) 情節重大 (73) 訂定施行細則 (74) 施行日 (75) 污染管制區管理 (29) (30) 自動監測 (31) 土壤地下水防治 (32) (33) 5
6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目的 : 為防治水污染, 確保水資源之清潔, 以維護生態體系, 改善生活環境, 增進國民健康 ( 第 1 條 ) 總則 專有名詞定義 ( 第 2 條 ) 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 主管機關 : 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 ( 市 ) 為縣 ( 市 ) 政府 ( 第 3 條 ) 委託辦理 : 中央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得指定或委託專責機構, 辦理水污染研究 訓練及防治之有關事宜 ( 第 4 條 ) 6
7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一 ) 水污法規範對象 : 1. 事業 2. 污水下水道系統 3.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 4. 水污染管制區之污染行為 ( 第 30 條 ) 7
8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一 ) 水污法規範對象 : 海域污染為海洋污染防治法所管轄 事業 - 工廠及服務業等 ( 約 家 )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 事業 - 畜牧業 ( 約 5500 家 ) 下水道系統 ( 公共 社區及工業區 ) ( 約 3500 家 ) 8
9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涵容能力 ( 第 5 條 ) 水體水質 : 水體分類水質標準 ( 第 6 條 ) 放流水管理 : 放流水標準 ( 第 7 條 ) 海洋放流水標準 基本措施 污泥管理 ( 第 8 條 ) 總量管制 ( 第 9 條 ) 水體水質管制 : 地下水水質監測井設置規範 ( 第 10 條 ) 水污染防治費 ( 第 11 條 ) 下水道建設配合水污染防治方案 ( 第 12 條 ) 9
10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二 ) 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 利用水體承受或傳運放流水, 不得超過水體之涵容能力 排放造成水體水質之變動, 不得超過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 依水體特質規範 :( 甲類水質要求最高 ) 適用性質 : 陸域甲類乙類丙類丁類戊類 游泳用水一級公共用水一級水產用水二級公共用水 一級工業用水三級公共用水二級水產用水灌溉用水二級工業用水環境保育用水環境保育用水 海域甲類乙類丙類 游泳用水一級水產用水二級工業用水二級水產用水環境保育用水環境保育用水 環境基準項目 : 保護人體健康 - 重金屬 農藥 累積性危害保護生活環境 -ph DO BOD SS 大腸桿菌群 NH3-N TP( 陸域 ) ph DO BOD 大腸桿菌群 ( 海域 ) 10
11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三 ) 排放標準 放流水標準 1. 排放廢 ( 污 ) 水於地面水體者均應符合放流水標準 2. 包含共通事項 ( 主要為水溫 氫離子濃度 重金屬及農藥等 ) 各業別適用項目 ( 主要為 BOD COD SS 真色色度及大腸桿菌群 ) 海洋放流水標準 1. 適用對象為以管線輸送廢 ( 污 ) 水排放於離開海岸之海洋, 且最初稀釋率達 100 倍以上者, 並依甲 乙類海域分別訂有不同管制限值 2. 管制項目包括 :ph COD BOD SS 大腸桿菌群 總油脂 酚類 氰化物 砷 鎘 總鉻 銅 鉛 總汞 鋅 鎳 殘餘氯量 放流口水溫 11
12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四 ) 廢水總量管制 水體因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密集, 以放流水標準管制, 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者或需特別保護者, 由直轄市 縣 ( 市 ) 訂定總量管制方式, 報中央會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核定 ( 跨 2 縣 ( 市 ) 者由中央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定之 ) ( 第 9 條 ) ( 目前尚未實施 ) 12
13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五 ) 經濟誘因 - 水污染防治費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排放廢 ( 污 ) 水於地面水體之事業 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家戶, 依排放之水質水量徵收水污染防治費 各主管機關成立基金, 專款專用 ( 第 11 條 ) ( 目前尚未開徵 ) 13
14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水措與許可 ( 第 13 條至 15 條第 條 ) 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 範圍及規模 ( 修正 )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辦法 ( ) 防治措施 暗管封閉或排除 ( 第 16 條 ) 技師簽證 ( 第 17 條 ) 管理辦法 ( 第 18 條 ) 污染水下水道準用事業規定 ( 第 19 條 ) 環境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 修正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 修正 ) 專責人員設置 ( 第 21 條 ) 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管理辦法 ( 修正 ) 14
15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六 ) 水措計畫與許可管理 事業於設立或變更前, 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相關文件申請審查核准 ( 第 13 條 )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應取得排放許可證, 始得排放廢污水 ( 第 14 條 ), 許可有效期間 5 年 ( 第 15 條 ) 貯留或稀釋廢 ( 污 ) 水, 應申請許可後始得為之 ( 第 20 條 ) 廢 ( 污 ) 水經處理至合於土壤處理標準, 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 發給許可證並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備者, 得排放於土壤 ( 第 32 條 ) 15
16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六 ) 水措計畫與許可管理 ( 續 ) 申請土壤處理許可證 考量雨季期間,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無法進行土壤處理時, 應具有經許可之水污染防治措施, 以立即處理所產生之廢 ( 污 ) 水 排放廢 ( 污 ) 水於地面水體者 申請廢 ( 污 ) 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 ( 文件 ) 應同時申請其他水措 以桶裝 槽車或其他非管線 溝渠, 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 ( 污 ) 水, 至作業環境外者 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16
17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七 ) 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下列規定設置廢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 : 原廢水不含有害物質 原廢水含有害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時 應設廢 ( 污 ) 水處理專責單位 廢 ( 污 ) 水產生量 5,000 立方公尺 / 日 廢 ( 污 ) 水產生量 1,000 以上未滿 5,000 立方公尺 / 日 應設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 廢 ( 污 ) 水產生量 2,000 立方公尺 / 日以上 廢 ( 污 ) 水產生量 200 以上未滿 1,000 立方公尺 / 日 應設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 廢 ( 污 ) 水產生量 100 以上未滿 2,000 立方公尺 / 日 委託處理或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者, 廢 ( 污 ) 水產生量 300 立方公尺 / 日以上 廢 ( 污 ) 水產生量達 50 以上未滿 100 立方公尺 / 日, 因違反情節重大遭停工停業者, 申請復工時 廢 ( 污 ) 水產生量未滿 200 立方公尺 / 日 委託處理或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者, 廢 ( 污 ) 水產生量 100 立方公尺 / 日以上 17
18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檢測申報 ( 第 22 條及 23 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 修正 ) 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 修正 ) 放流水水質水量檢驗測定收費辦法 ( ) 防治措施 處理及排放輔導 ( 第 24 條 )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 ( 第 25 條 ) 查驗權力 ( 第 26 條 ) 緊急應變措施 ( 第 27 條及第 28 條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輔導之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建造管理及清理規定 ( ) 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 )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 ( 污 ) 水緊急應變辦法 ( )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輸送或貯存設備疏漏致污染水體者應採取之緊急應變措施內容與執行方法 ( ) 18
19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八 ) 自行檢測 紀錄 申報制度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規定辦理定期檢測並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 放流水水質水量檢驗測定 用電紀錄等 ( 第 22 條 ) 發布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 修正 ), 規範檢測及申報之內容與頻率等規定 修正公告 應以網路傳輸方式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與許可證 ( 文件 ) 之申請 變更或展延, 及檢測申報之對象與作業方式, 網路申報電子化作業正式上路 19
20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九 )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 指處理建築物內人類活動所產生之人體排泄物或其他生活污水之設施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應符合放流水標準 ( 第 7 條 ), 其產生之污泥應妥善處理, 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 第 8 條 )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所有人 使用人或管理人, 應自行或委託清理機構清理之 ( 第 25 條第 1 項 ) 20
21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十 ) 緊急應變措施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農漁生產或飲用水水源之虞時, 負責人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並於 3 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主管機關得命其採取必要防治措施, 情節嚴重者, 得命其停工停業 ( 第 27 條 )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 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之虞時, 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其有致污染水體者, 應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並於 3 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第 28 條 ) 21
22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污染管制區劃定 ( 第 29 條及 30 條 ) 台灣地區除淡水河以外涉及二直轄市 縣 ( 市 ) 以上河川之水污染管制區 ( ) ( 修正中 ) 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 )( 修正中 ) 防治措施 自動監測 ( 第 31 條 ) 土壤 地下水防治 水措與許可 ( 第 32 條 ) 污水經處理後注入地下水體標準 ( ) 土壤處理標準 ( ) 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 (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第 33 條 ) 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 ) 地下儲槽系統貯存之汽油 柴油為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物質 ( ) 22
23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十一 ) 水污染區管制行為 主管機關劃定之水污染管制區內禁止以下行為 : ( 第 30 條 ) 1. 使用農藥或化學肥料, 致污染水體之虞者 2. 在水體或沿岸規定距離內, 棄置垃圾 水肥 污泥 酸鹹廢液或其他污染物 3. 使用毒品 藥品或電流捕殺水生物 4. 在主管機關指定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飼養家禽 家畜 5. 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禁止足使水污染之行為 23
24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十二 ) 注入地下水體許可 廢 ( 污 ) 水不得注入地下水體, 但污水經依環境風險評估結果處理至規定標準, 且不含有害健康物質者, 為補注地下水源之目的, 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 發給許可證並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備得注入於地下水體 ( 第 32 條 ) 24
25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十三 ) 公告 有害健康物質 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如下 : 氟化物 硝酸鹽氮 氰化物 鎘 鉛 總鉻 六價鉻 總汞 有機汞 銅 銀 鎳 硒 砷 多氯聯苯 總有機磷劑 總氨基甲酸鹽 除草劑 安殺番 安特靈 靈丹 飛佈達及其衍生物 滴滴涕及其衍生物 阿特靈及地特靈 五氯酚及其鹽類 毒殺芬 五氯硝苯 福爾培 四氯丹 蓋普丹 25
26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刑罰 ( 第 條 ) 行政罰 ( 第 40 條至 56 條 ) 按日連罰 ( 第 57 條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 ) 多放流口或共同排放 ( 第 58 條 ) 罰則 處理設施故障規定 ( 第 59 條 ) 未完成改善認定方式 ( 第 60 條 ) 限期時限 90 日 ( 第 61 及 62 條 ) 復工程序 ( 第 63 條 ) 處分機關 ( 第 64 條 ) 強制執行 ( 第 65 條 ) 停工 停業 歇業 ( 第 66 條 ) 裁罰準則 ( 第 66 條之 1)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 ) 26
27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或未依規定停工 ( 停業 ) 者 ( 34) 致人於死者 致重傷者 致危害人體健康導致疾病者 處無期徒刑或 7 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 500 萬元以下罰金 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300 萬元以下罰金 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200 萬元以下罰金 刑罰 申報不實者 ( 35) 無排放許可證 ( 文件 ) 且排放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者 ( 36) 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併科 20 萬至 100 萬元罰金 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20 萬至 100 萬元罰金 未經許可將含有害健康物質之廢 ( 污 ) 水注入地下水體或排放於土壤者 ( 37) 拒不遵守停工或停業之命令者 ( 38) 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20 萬至 100 萬元罰金 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20 萬至 100 萬元罰金 法人之負責人 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 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 因執行業務犯上述之罪 ( 34~38), 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該條之罰金 ( 39) 27
28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依實質違規或程序違規分別處以 6~60 萬元或 3~30 萬元罰鍰 ( 40~57) 同一事業設置數個放流口或數事業使用一個放流口, 廢 ( 污 ) 水排放未符標準應分別處罰 ( 58) 行政罰 處理設施發生故障符合右列規定, 24hr s 內不適用主管機關所訂標準 ( 59) 未檢具符合標準或規定之證明文件送交主管機關者視為未完成改善 ( 60) 依本法通知限期補正 改善或申報期間不得超過 90 日 ( 61) ; 明定未能於期限內改善之處理原則 ( 62) 申請復工試車作業規定 ( 63) 拒不繳罰鍰者移送強制執行 ( 65) 立即修復或啟用備份裝置, 並採減產 停產或其他措施之應變措施 立即於故障紀錄簿中記錄故障設施名稱及時間, 並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備 24hr s 內恢復正常操作或於恢復正常操作前減產或停產 5 日內向當地主管機關提書面報告 故障與所違反之該項放流水標準有直接關係者 不屬 6 個月內相同之故障 試車計畫須事先經審查通過試車期間之排放標準試車合格認定原則試車不合格之處理原則 本法之處罰由各級主管機關為之 ( 64) 執行分工 ( 66) 停工 停業或廢止許可證 - 由主管機關為之勒令歇業 - 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之 28
29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十四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 違反者除處罰鍰外, 並通知限期改善, 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 按日連續處罰 明定按日連罰之起算日 暫停日及停止日 明定應於改善期限前報請查驗之完成改善 補正之證明文件內容 明定主管機關進行改善完成認定之查驗方式及執行期間 29
30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 十五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目的 : 為使主管機關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之嚴重污染案件, 裁處罰鍰合於比例原則, 促使正常操作廢 ( 污 ) 水處理設施 裁罰準則計算考量因子 : 1. 污染源規模或類型 (A: 規模越大罰越多 ) 2. 不符合放流水標準排放或其他污染行為 (B: 排放的廢水越髒罰的越多 ) 3. 違規紀錄 (C: 累犯者罰的越多 ) 4. 承受水體或環境類型 (D: 排放至越敏感之水體罰越多 ) 5. 其他 (E: 如繞流排放加重處分 ) 30
31 一 水污染防治法 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 標準與公告 附則 規費規定 ( 第 67 條 ) 檢測及品管規定 ( 第 68 條 ) 資訊公開原則 ( 第 69 條 ) 鑑定賠償 ( 第 70 條 ) 污染求償 ( 第 71 條 ) 水污染防治各項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 ) 提供事業 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個別或統計性資料予學術研究機關 ( 構 ) 環境保護事業單位 技術顧問機構 財團法人之原則 公民訴訟 ( 第 72 條 ) 情節重大 ( 第 73 條 ) 施行細則 ( 第 74 條 ) 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 ) 施行日 ( 第 75 條 ) 31
32 二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 重要規定 設立階段營運前階段營運階段 屬水污法第 13 條第 2 項公告之事業 ( 應先檢具水措計畫之事業 ) 辦理水措之規劃 設計, 至水措計畫經審查核准之期間 依審查核准之水措計畫辦理設施之建造 裝置, 至申請核發許可證 ( 文件 ) 之期間 取得許可證 ( 文件 ) 後, 開始營運產生廢 ( 污 ) 水之期間 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且無排放地面水體者 辦理水措之規劃 設計, 至水措計畫經審查核准之期間 依審查核准之水措計畫辦理設施之建造 裝置, 至完工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完成水措計畫之登記, 開始營運產生廢 ( 污 ) 水之期間 污水下水道系統及非屬應先檢具水措計畫之事業 辦理水措設施之建造 裝置, 並於完工後申請核發許可證 ( 文件 ) 之期間 取得許可證 ( 文件 ) 後, 開始營運產生廢 ( 污 ) 水之期間 32
33 二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重要規定 ( 一 ) 設立前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 依水污染防治法第 13 條之規定, 事業於設立前, 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相關文件, 送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 是否屬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對象, 請詳見 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 種類範圍及規模 簡單而言, 最大廢水量 50CMD 以上者, 屬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對象 申請表格可至本署網站下載 : 環保署網站 水 ( 含飲用水 ) 網頁 申辦表單 ( 下載專區 ) 33
34 二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重要規定 ( 二 ) 營運前應申請取得許可證 ( 文件 ) 水措計畫及許可證 ( 文件 ) 種類 :( 多種措施ㄧ證管理 ). 全部或部分納管 ( 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 ). 貯留行為. 回收使用. 委託處理 + 未排放地面水體. 貯留行為. 稀釋行為. 設置海放管線. 部分納管. 回收使用. 委託處理 排放地 + 面水體. 全量回收使用. 委託處理. 以桶裝或槽車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 ( 污 ) 水至作業環境外. 廢棄物掩埋場返送滲出水 + 未排放地面水體或未採土壤處理. 貯留行為. 回收使用. 委託處理 + 採土壤處理 水措計畫 排放許可 貯留許可 土壤處理許可 34
35 二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重要規定 ( 二 ) 營運前應申請取得許可證 ( 文件 )( 續 ) 無許可證之罰則 : 排放地面水體 貯留 土壤處理 違反者處 6 萬元以上 60 萬元以下罰鍰, 並限期補正, 屆期仍未補正, 按次處罰 違反者處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並限期補正, 屆期仍未補正, 按日連續處罰 違反者處 6 萬元以上 60 萬元以下罰鍰, 並限期補正, 屆期仍未補正, 按日連續處罰 35
36 二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重要規定 ( 三 ) 許可證變更及展延 水污染防治法第 14 條規定, 許可證登記事項有變更時, 應辦理變更登記, 不得與原登記事項牴觸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 事業應採主管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並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辦法第 18 及第 19 條, 分別規範許可變更規定, 屬基本資料等變更, 可於事實發生後 30 日內辦理事後變更, 屬處理設施等變更, 應事前提出變更申請, 經核准後始得變更 36
37 二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重要規定 ( 三 ) 許可證變更及展延 ( 續 ) 許可證 ( 文件 ) 水措計畫核准文件 納管事業且無排放廢 ( 污 ) 水於地面水體 有效期間為 5 年 期滿仍繼續使用者 應自期滿 6 個月前起算 5 個月之期間內 向原核發機關申請核准展延, 每次展延不超過 5 年 申請展延之文件不符規定或未能補正 未依規定期間內申請展延 程序不備, 經核發機關駁回重新申請 期限屆滿前, 核發機關駁回其申請 原技師簽證之文件, 未涉及功能性變更 核發機關未完成准駁 例如僅缺少搭排同意文件 免再經技師簽證 期限屆滿日起, 停止營運及產生廢 ( 污 ) 水 同時取得排放許可證 ( 文件 ) 及土壤處理許可證 有效期間一致, 為 3 年 有變更者併同辦理申請 未於期限屆滿前申請展延 期限屆滿日起, 許可證 ( 文件 ) 水措計畫核准文件失效 重新申請 37
38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 緊急應變措施 逕流廢水管理 廢 ( 污 ) 水 ( 前 ) 處理設施 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 土壤處理 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 以管線排放海洋 貯留與稀釋 委託與受託處理 回收使用 排放及其他廢 ( 污 ) 水管理 工業區管理 38
39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一 ) 逕流廢水管理 廢 ( 污 ) 水應於作業環境內以溝渠 管線或容器收集 不得與雨水合流收集 逕流廢水除外 工程技術上難以達成者, 得提出證明, 並有防止合流後之廢 ( 污 ) 水直接排放之設施 經主管機關同意後, 始得合流收集 39
40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一 ) 逕流廢水管理 ( 續 ) 貯存或堆置下列物質者 : 營建工地 採礦業 土石採取業 土石加工業 生產預拌混凝土之水泥業 土石方堆 ( 棄 ) 置場 其他之事業 1. 廢水處理之污泥 2. 煤渣 煤灰 飛灰 爐石 底渣 3. 經雨水沖刷後, 溶出或產生有害健康物質 4. 有害事業廢棄物 5. 廢燈管 廢電池 農藥或環衛用藥廢容器 廢潤滑油 廢車等, 及其處理過程產生之再生料或衍生之廢棄物 逕流廢水應收集處理 舖設遮雨 擋雨及導雨設施 設置沉砂池 收集處理初期降雨量及洗車平台產生之廢水 經放流口排放 遮雨 擋雨設施設置有困難, 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 不在此限 1. 總設計容量 (m 3 )> 作業場所總面積 (m 2 ) 0.025m 2. 非下雨期間, 最高液面距池頂高度應大於池深之ㄧ半 3. 採不透水材質 雨量超過沉砂池容量得繞流排放 擋雨 遮雨 導雨設施及沉砂池應定期維護 清理淤砂, 並記錄清理維護時間及方法 ; 其紀錄應保存 3 年, 以備查閱 收集處理辦公場所或員工宿舍之生活污水應妥善 應採取減少逕流廢水之濾出物及泥沙沖蝕量, 並於易為雨水沖蝕處四周, 設置堤 溝或牆等構造物 依規定辦理者, 其逕流廢水得繞流排放 應符合放流水標準 免符合放流水標準 40
41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二 ) 廢 ( 污 ) 水 ( 前 ) 處理設施管理 依水措計畫核准文件及許可證 ( 文件 ) 登記之操作參數範圍內執行 超過登記範圍 提出文件證明仍屬正常操作者除外 廢 ( 污 ) 水 ( 前 ) 處理設施應正常操作 (14) 操作參數 沉澱設施之進流端與出流端中心距離累積污泥高度, 應低於水深之 1/2 放流池導電度不得低於前一處理設施之 50%( 其間無離子交換或活性碳等處理單元 ) 未依規定執行 依法處分, 並通知限期改善 改善期間 應維持既有設施正常操作, 並採減產 停產或改善之措施 不得超過通知改善之操作參數, 其他操作參數應符合正常範圍 違反者, 按次處罰 定期保養 適時維修 應備妥操作手冊及維修保養計畫書, 並作成紀錄, 保存 3 年 請記得依規定自行記錄用電 加藥及污泥清運, 以證明正常操作 41
42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二 ) 廢 ( 污 ) 水 ( 前 ) 處理設施管理 ( 續 ) 故障超過 24 小時之緊急應變 故障超過 24 小時 將無法處理之廢 ( 污 ) 水妥善貯存 修復超過 30 日 暫時停止產生廢 ( 污 ) 水 記錄故障時間 設施名稱 發生原因 廢 ( 污 ) 水產生量及其收集情形 修復方法及進度, 並保存 3 年 委託代操作管理 不得委託有不良紀錄之代操作者 代操作人員之資格條件 代其他人操作期間最近 1 年內 : 1. 經查獲繞流排放 2. 大量排放污染物, 經認定嚴重影響附近水體水質 3. 排放有害健康物質之廢水, 經認定有危害公眾健康之虞 4. 受處停工 ( 業 ) 處分 應具同一等級之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資格 應設專責單位者, 代操作人員應具甲級專責人員資格 現場應置放操作紀錄 代操作人員到達 離開之時間及操作維護情形之紀錄, 並簽名確認 ; 其紀錄應保存 3 年, 以備查閱 42
43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三 ) 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理 污水下水道區域內之事業未納管之廢 ( 污 ) 水 應經下水道管理機關 ( 構 ) 同意, 且取得排放許可後 始得排放廢 ( 污 ) 水於地面水體 納管事業排放地面水體 不得排放於該排水區域內之專用雨水下水道 但經下水道管理機關 ( 構 ) 與主管機關同意者, 不在此限 納管事業應變 經下水道管理單位查獲未符合下水道水質標準, 並通知限期改善時 完成改善 於改善期限內 採取其他水措, 並申請或變更許可證 ( 文件 ) 否 下水道管理單位拒絕納入 通知停止使用 納管事業應停止產生廢 ( 污 ) 水 下水道主管機關應同時通知主管機關 43
44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四 ) 土壤處理管理 土壤處理之定義 以管線或溝渠輸送廢 ( 污 ) 水, 排放 滲透於土壤, 以去除水中污染物或降低其濃度之方法 施灌花木 抑制揚塵已列為回收使用管理, 非屬土壤處理管理範圍 得採土壤處理之對象 不得採行土壤處理之區域 1. 畜牧業 2. 動物園 3. 製糖業 4. 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 1. 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及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 2.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 整治場址 管制區內 3. 其他經公告之地區 廢 ( 污 ) 水排放於池塘 ( 如以魚池作漁牧綜合經營 ) 溼地, 作為處理設施或承受水體者, 將依排放地面水體管理, 不再納入土壤處理規範 44
45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四 ) 土壤處理管理 ( 續 1) 土壤處理前須經前處理 處理至符合土壤處理水質規定 收集回前處理設施處理 始得排放於土壤 土壤處理區段下坡處設置攔水渠設施收集溢流出土壤之廢 ( 污 ) 水 1. 固液分離設施 排放土壤前設置採樣口 未溢流者, 免設置 2. 廢 ( 污 ) 水前處理設施 飼養豬牛之畜牧業, 應設生物前處理設施 1. 應有可進出至採樣口之道路 2. 設置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3. 設置告示牌 4. 非連續性排放者, 經查獲繞流排放且經主管機關指定, 採樣口應設置於最終處理單元後之放流池 告示牌之規定 : 1. 依核准內容記載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名稱 管制編號 採樣口編號 最大日排放水量 2. 告示牌之規格, 長應大於 32 公分 寬應大於 15 公分 ; 牌面底色為白色, 標示文字為黑色, 文字字體不得小於 1.5 公分見方, 且須清晰可見, 並不得擅加其他圖案 3. 告示牌應固定於採樣口旁明顯處, 設置高度應介於地面上 50 公分至 2 公尺之間 4. 告示牌之材質須堅固耐用 5. 告示牌之安裝應穩固, 不輕易移動 45
46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四 ) 土壤處理管理 ( 續 2) 暫停土壤處理 得繼續採行土壤處理 暫停及恢復土壤處理時機 1. 自中央氣象局發布大雨 豪雨特報日起, 至解除日後三日之期間 2. 每公頃土地每年排放廢 ( 污 ) 水中所含總氮量達四百公斤 3. 土壤飽和萃取液導電度達 4 mmho/cm25 4. 土壤監測結果達土壤污染監測基準之限值, 或銅 鋅之監測值達土壤監測基準限值之 70% 5. 地下水監測結果達地下水污染監測基準之限值 地下水氨氮背景值 > 污染監測基準地下水氨氮監測值 < 背景值不在此限 大雨 : 指 24 小時累積雨量達 50 毫米以上, 且其中至少有 1 小時雨量達 15 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豪雨 : 指 24 小時累積雨量達 130 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 狀況解除後自行恢復 檢具檢測合格報告送經核准後 依單次檢測值認定 46
47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五 ) 委託及受託處理 受託處理者之條件 取得之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或許可證 ( 文件 ), 有餘裕量之登記事項 且 1. 申請日前 1 年內, 違反放流水標準, 受主管機關裁處未超過 2 次 2. 納管事業, 於申請日前 1 年內, 未受下水道管理單位拒絕納入或通知停止使用 3. 申請日前 3 年內, 未經主管機關認定, 排放含有害健康物質之廢 ( 污 ) 水, 危害公眾健康 4. 申請日前 3 年內, 未因違反本法規定, 受主管機關裁處停工 ( 業 ) 5. 申請日前 3 年內, 未經主管機關查獲繞流排放 向核發機關申請並完成受託處理變更登記 始得受託處理廢 ( 污 ) 水 47
48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五 ) 委託及受託處理 ( 續 1) A 委託者 管線或溝渠 受託處理者 委託者與受託者應分別裝設水量計測設施及其他設施之規定 B 委託者 出流水端設置水量計測設施 進流水端設置水量計測設施 1. 應受託處理同業別或同類型之廢 ( 污 ) 水 2. 每日受託處理之廢 ( 污 ) 水量, 不得超過核准每日最大餘裕量 3. 收受廢 ( 污 ) 水後, 應於 24 小時內處理 委託者應設置廢 ( 污 ) 水 ( 前 ) 處理設施或貯留設施, 貯存廢 ( 污 ) 水 48
49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五 ) 委託及受託處理 ( 續 2) 受託者處理設施出問題時之應變規定 前處理或處理設施故障 受託者 停止輸送並告知委託者 進行改善, 記錄原因 通知停止輸送之時間及改善狀況, 並保存 3 年 無法受託超過 30 日 停止受託處理, 並辦理許可變更 委託者 接獲通知後停止輸送 收集貯留廢 ( 污 ) 水, 記錄通知時間 每日廢 ( 污 ) 水產生量及貯留量 貯留設施之編號及數量, 並保存 3 年 貯留超過 30 日, 且未取得經核准之水措 暫時停止產生廢 ( 污 ) 水 49
50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五 ) 委託及受託處理 ( 續 3) 受託者不得增加受託量或應停止受託之條件 1 年內違反水污法 2 次以上 1. 違反放流水標準, 受主管機關裁處超過 2 次 2. 納管事業, 經下水道管理機關 ( 構 ) 拒絕納入或通知停止使用 3. 經主管機關認定, 排放含有害健康物質之廢 ( 污 ) 水危害公眾健康 4. 違反本法規定, 受主管機關裁處部分停工 停工或停業 5. 經主管機關查獲繞流排放 自第 2 次違反日起 1 年內不得增加受託處理水量及對象 停止受託處理 50
51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六 ) 以海放管排放於海洋管理 海放管管線設置 變更 故障及損壞報備 1. 海放管設置或變更施工應於完工後 30 日內, 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2. 每年應定期檢視海放管結構, 確認最初稀釋率達 100 倍以上之功能, 作成紀錄, 並保存 3 年 3. 海放管因故障 損壞, 有影響排放或船舶航行安全之虞者, 應立即進行修復或清除, 並於發現故障 損壞後 3 小時內, 通知主管機關 海放管異常之緊急應變 海放管因故障或損壞, 致其最初稀釋率無法達 100 倍以上時 1. 排放之廢 ( 污 ) 水, 應符合放流水標準 2. 無法排放於海洋時, 得由許可之放流口排放於地面水體 但排放期間超過 90 日, 應辦理許可證 ( 文件 ) 之變更 應記錄海放管故障或損害之發生時間 通知時間 發生原因 修復狀況, 並保存 3 年 51
52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七 ) 稀釋管理 禁止稀釋行為 經處理始能符合管制限值之廢 ( 污 ) 水 未接觸冷卻水或毋須處理即能符合管制限值之水 於調勻池混合 後續處理設施單元 放流口 設置獨立專用進流水量計測設施 52
53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八 ) 貯留管理 應設置貯留設施 廢棄物掩埋場 將滲出水返送至掩埋面者 以桶裝 槽車或其他非管線 溝渠, 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 ( 污 ) 水, 至作業環境外者 應設置收集滲出水之貯留設施 抽水設施及逕流廢水之截流溝 應於作業環境內設置貯留設施, 貯存尚未運送前之廢 ( 污 ) 水 貯槽及貯存容器設施規定 設置進流及出流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或自動記錄液位及顯示貯留水量之計測設施 貯留設施容量應可容納緊急應變之需 逐日逐批記錄 貯留時間 方式 水量 後續處理方式及處理水量, 並保存 3 年 廢 ( 污 ) 水貯留後, 以桶裝 槽車或其他非管線 溝渠, 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 ( 污 ) 水, 至作業環境外者 於作業環境內貯留期間超過 30 日以上, 且未取得經核發機關核准之其他水措 應停止產生廢 ( 污 ) 水 53
54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九 ) 回收使用管理 廢 ( 污 ) 水回收使用 指將未排放至水體且未以土壤處理之廢 ( 污 ) 水, 收集作為其他水資源用途 廢水產生後處理前 處理後回收使用前 使用後 洗滌塔或其他污染防治設備 免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理後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回收使用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製程 產生廢 ( 污 ) 水 廢 ( 污 ) 水 ( 前 ) 處理設施或貯留設施 使用前 排放地面水體應符合放流水標準 設置進流水量計測設施 免符合放流水標準 應設置採樣口 應符合放流水標準 沖洗辦公場所或員工宿舍等其他活動場所之室內用水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放流水標準 54
55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十 ) 排放及其他廢 ( 污 ) 水管理 放流口之設置規格 1. 設置於周界外, 進入承受水體前之地面 2. 有供採樣人員進出之道路, 並設置一平方公尺以上採樣平台 3. 設置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監測放流水量 ( 於可量測之流量範圍內, 誤差不得超過真實流量正負 10%) 4. 設置告示牌 5. 非連續性排放者, 其放流口應設置於放流池 6. 放流口為陰井者, 應使陰井之水質充分均勻混合 放流口編號依排放許可證 ( 文件 ) 核准之編號為之 不得小於 32cm 事業與污水下水道系統名稱 : 放流口管制標號 : 放流口編號 : 最大日放流水量 : 逕流廢水放流口免填 文字字體不得小於 1.5 公分見方 不得小於 15cm 設置高度為地面上 50cm~2m 55
56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十 ) 排放及其他廢 ( 污 ) 水管理 ( 續 1) 廢 ( 污 ) 水應符合放流水標準, 並經由許可之放流口排放至地面水體 於作業環境內發生溢流時, 亦應收集處理, 不得繞流排放 非連續性排放者, 經查獲繞流排放且經主管機關指定, 放流口應設置於最終處理單元後之放流池 56
57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十 ) 排放及其他廢 ( 污 ) 水管理 ( 續 2) 貯油場 地上油品貯存設施 1. 貯存設備下方為水泥或不滲透材質舖面 2. 四周設置防溢堤 : (1) 防溢堤高度 >50 cm (2) 堤內容量 > 貯存設備容量之 110% 應定期維護 洩漏之油品, 應妥善收集及處理 應依油品貯存設施容量, 備足預防疏漏污染之器材及物品 57
58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十 ) 排放及其他廢 ( 污 ) 水管理 ( 續 3) 餐飲業 觀光旅館 ( 飯店 ) 及溫泉業者 餐飲廢水 油脂截留器去除油脂 依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辦理 : 例 : 除油室有效容積, 應至少為廚房污水量之每小時平均流量 1/6 以上者, 滯留處理時間 10 分鐘以上 應定期清理維護, 並紀錄清理維護時間及方法, 保存 3 年 既設大眾池, 及新設事業產生之單純泡湯廢水, 應與其他作業廢水分流收集處理 毛髮過濾器 懸浮固體過濾設施 除水溫外, 其他水質未超過原水水質或放流水標準 放流至原有地面水體 屬泥漿溫泉者除外 58
59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十 ) 排放及其他廢 ( 污 ) 水管理 ( 續 4) 重大違規者應裝設相關監測設施之規定 經主管機關查獲繞流排放 違規後經處停工 ( 業 ), 申請復工 ( 業 ) 1 年內嚴重違反放流水標準 ( 超過 5 倍或 ph<2 ph>11), 經 2 次限期改善, 仍繼續違反 大量排放污染物, 經主管機關認定嚴重影響附近水體水質 排放之廢 ( 污 ) 水, 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危害公眾健康之虞 非連續性排放, 且有繞流排放違規之虞, 經主管機關指定 1. 所有用水來源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2. 各水措設施單元進流口 出流口及放流口設置監測水溫 氫離子濃度指數 導電度之自動監測設施 3. 各水措設施單元及放流口, 應設置具有記錄時間之攝錄影監視系統, 並持續 24 小時攝錄影, 且清晰可見 申請水措計畫及許可證 ( 文件 ) 日前一年內, 同一地址 座落位置或土地區段之前一業者, 有違反本法相關規定, 經主管機關裁處停工 ( 業 ) 於限期改善期間內自報停工 ( 業 ), 或查獲繞流排放 非連續性排放且放流池設置於周界內, 有繞流排放 嚴重違反放流水標準 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期限 放流水水質自動顯示水溫 氫離子濃度指數及導電度監測數據看板 應置於正門外牆明顯處 59
60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十 ) 排放及其他廢 ( 污 ) 水管理 ( 續 5) 維持正常功能 即時以電話或傳真通報主管機關 採取替代措施, 並應於 24 小時內恢復功能 無法修復應於 2 日內通報主管機關 重大違規者裝設監測設施後之運作規定 放流水水質自動顯示看板應具即時顯示監測數據之功能 每月 15 日前 設施發生故障 記錄故障時間 報備發話人 受話人姓名 職稱 申報前一月份每日之累計水量 計測讀數及水質自動監測數據紀錄 校正維護日期與方法 其設施維護 故障報備及採取因應方式之相關狀況, 應併同申報 故障或校正維護期間, 應依主管機關同意之替代方式記錄 監測及攝錄影 預定採取之修護措施及修護完成日期 檢測數據保存 3 年, 影像資料保存 3 個月 設置後應辦理變更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或許可證 ( 文件 ); 自完成變更日起累計正常日數達 365 日以上, 無繼續重大違規, 經同意後得免設置 60
61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十 ) 排放及其他廢 ( 污 ) 水管理 ( 續 6) 裝設及使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應依廠牌規格裝設 校正及維護 於可量測之流量範圍內, 誤差不得超過真實流量正負 10% 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有設置困難, 經主管機關同意者, 得以足以證明水量之計測設施或計量方式為之 連續自動記錄者, 應依計測設施之設計規格及頻率記錄 ; 非為連續自動記錄者, 應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 並保存 3 年 辦公場所 員工宿舍及其他活動場所 建築物所產生之污水 與事業廢水合併處理者 與事業廢水分別處理者 依事業廢水管理放流水應符合該事業別之放流水標準 設置放流口放流水應符合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標準免依檢測申報 專責人員之規定辦理 放流口應依第 53 條規定辦理 但員工人數未達 50 人者, 得免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事業經裁處或自行停工 停業 歇業 其作業環境之剩餘廢 ( 污 ) 水應由該廠 ( 場 ) 址之所有人 使用人或管理人依本法規定處理及排放 廢污水自收集 處理 排放之設施 單元 管線或溝渠溢流於作業環境 收集處理, 不得排放地面水體或土壤, 記錄溢流日期 時間 原因及收集處理情形 事業經下水道主管機關指定為應設置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地區或場所者, 應符合事業之規定 61
62 三 水污染防治措施管理重要規定 ( 十 ) 排放及其他廢 ( 污 ) 水管理 ( 續 7) 維護與紀錄 : 1. 廢 ( 污 ) 水處理設施, 應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 2. 按次記錄廢 ( 污 ) 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 及污泥之產生 貯存 清運量 3. 每日記錄廢 ( 污 ) 水處理設施之操作參數量測設施 4. 每日記錄廢 ( 污 ) 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表 5. 每日記錄累計水量讀數 6. 紀錄應保存 3 年, 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操作維護紀錄是做為定期監測申報之數據來源, 請確實紀錄, 並誠實申報 62
63 四 定期檢測申報重要規定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 均應辦理檢測申報 但下列對象免檢測申報 1. 未附設洗車場之加油站 2. 營建工地 3. 飼養豬未滿 200 頭之畜牧業 4. 貯油場 5. 採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者 納入公共下水道系統外之納管者 直接向下水道系統管理機關 ( 構 ) 申報 下水道管理機關 ( 構 ) 先行彙整 向主管機關申報 63
64 四 定期檢測申報重要規定 ( 一 ) 各項申報之內容 申報內容包括 : 生產或服務量 水質 水量及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操作紀錄 以設置處理設施排放地面水體者申報之內容為例 : 水污染防治措施種類申報內容 設置廢 ( 污 ) 水處理設施者 排放地面水體者 服務規模 廢水產生量及水質 處理水量及水質 使用藥劑 處理單元操作參數 操作方式 每月操作維護費 專用電錶電量 污泥產生量等資料等 排放廢水水量及水質 流量計每月讀數及校正維護情形等 64
65 四 定期檢測申報重要規定 ( 二 ) 檢測 監測 量測頻率之規定 原廢 ( 污 ) 水水質 每 6 個月檢測 1 次 但免置廢 ( 污 ) 水處理專責人員之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每年檢測 1 次 檢測 / 監測之頻率 排放地面水體之放流水水質 納管事業排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水質 採土壤處理者 污水注入地下水體者 設置海放管者 應設置專責單位或甲級專責人員者, 每 3 個月檢測 1 次 ; 應置乙級專責人員或免置專責人員者, 每 6 個月檢測 1 次 ; 免置廢 ( 污 ) 水處理專責人員之社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每年檢測 1 次 每 6 個月檢測 1 次 但下水道主管機關 ( 構 ) 有增加檢測頻率之規定者, 依其規定辦理 其排放於土壤之水質, 每 3 個月檢測 1 次 ; 土壤樣品監測為每年檢測 1 次 ; 地下水水質監測為每 6 個月檢測 1 次 其注入地下水體之水質及水量, 每 2 個月檢測 1 次 其海域環境監測水質, 每 3 個月檢測 1 次 採其他水措行為者之水質 每 6 個月檢測 1 次 65
66 四 定期檢測申報重要規定 ( 三 ) 申報期間之規定 申報起始日 新申請水措計畫或許可證 ( 文件 ) 者, 以核發機關核准日, 為其申報之起始日 申報期限及起始日之規定 申報期間 1.1 月底前申報前 1 年 7~12 月之資料,7 月底前申報當年 1~6 月之資料 2. 彙整區內事業申報資料之污水下水道管理單位, 得於每年 2 月底及 8 月底前申報 3. 免設專責人員之社區下水道於 1 月底前申報前 1 年 1~12 月 4. 土壤樣品每年申報 1 次 5. 海放管每 3 個月申報 1 次 未依規定期限逾期申報 於限期內完成補正 主管機關通知限期補正, 仍未補正 主管機關開具裁處書前, 仍未申報 視為不為申報 依水污法第 56 條處分 66
67 叁 未來管制策略 放流水標準採平均值管制 調整稽查執行方式 檢討裁罰制度以有效遏止污染發生 推動經濟誘因開徵水污費 67
68 叁 未來管制策略 一 放流水標準採平均值管制 放流水標準增訂平均值管制規定, 以反映長期水質及設備操作狀況 : 修正放流水標準, 增加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平均值規定, 已於 100 年 1 月 1 日開始實施 2. 管制方式為 7 日平均值 3. 項目包含 BOD COD 和 SS 4. 混合水樣 : 每 4~8 小時採樣一次, 每日 4 個水樣混合成 1 個, 連續 7 日測值取平均 單一隨機 (grab) 採樣, 僅反映 瞬間 放流水狀態 長期水質狀態 68
69 叁 未來管制策略 二 調整稽查執行方式 由末端放流水稽查, 改為水措操作審查, 並針對違規原因, 要求廠商作實質改善 由一般性查核至功能性深度查驗, 循序漸進, 建立三階段深度稽查 ( 前置稽查 / 初步稽查 / 深入稽查 ) 前置稽查行前基本查核 許可為基礎以檢核定申 初步稽查設施操作查核 追溯資料流核計質量流 深度稽查設施功能查核 論理加經驗合理性分析 發現可疑點產出查核點 判斷真實性認定合法性 確認適法性核計短差量 69
70 叁 未來管制策略 三 檢討裁罰制度以有效遏止污染發生 未來修正方向 : 將針對持續性違規 ( 例如功能不足者 ) 之裁罰起算, 回溯自違規起始日起, 並至業者主動舉證完成改善日止, 期間除按日計算裁罰金額, 並追討其不當利得, 以遏止違法 修正重點 : 1. 明定每日處罰金額, 按違規持續時日, 核計罰鍰金額 2. 明定授權建立不當利得計算機制, 供環保機關遵循, 罰鍰金額須高於不當利得 70
71 叁 未來管制策略 四 推動經濟誘因開徵水污費 水污費開徵係依水污法第 11 條, 為基於環境公平正義及污染者付費原則之法定應辦事項 因其依據污染排放量計費, 透過水污費之徵收, 可促使業者進行污染減量, 並將徵收所得之經費專款專用於污染整治, 加速水質改善 71
72 肆 結語 落實分業分級管理, 嚴格控管大型污染排放源, 掌握污染排放總量, 融合流域管理精神, 以利水資源永續經營利用 建構即時動態事業廢水污染資訊, 適度公開事業製程原料及排放水水質資訊, 保障民眾知的權利 裁處及改善以違法原因為主, 水質結果為輔, 落實實質改善 秉持勿枉勿縱精神, 鼓勵合法, 嚴懲違法, 以符社會公平 正義, 使水污染管理工作更臻完備 72
73 講習完畢敬請指教 73
74 陸 附錄 放流水標準最新修正補充說明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計算補充說明 變更排放許可證涉及功能測試之規定補充說明 74
75 陸 附錄 一 放流水標準最新修正補充說明 第十一次最新修正 : 增訂 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 及科學工業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放流水標準管制項目與限值, 除原管制 BOD COD SS 及真色色度外, 增訂銦 鎵 鉬 總毒性有機物及生物急毒性, 並就增訂管制項目給予適當之因應調整時間 : 1. 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放流水標準管制項目及管制限值為 : BOD 30(mg/L),COD 100(mg/L),SS 30(mg/L), 真色色度 550, 銦 0.1(mg/L), 鎵 0.1(mg/L), 鉬 0.6(mg/L), 總毒性有機物 1.37(mg/L), 生物急毒性 TUa 1.43 銦 鎵 鉬 總毒性有機物及生物急毒性自 10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科學工業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適用前述銦 鎵 鉬 總毒性有機物及生物急毒性, 並自 10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但本標準修正生效日前已完成建造 建造中或已完成工程發包者, 於 100 年 3 月 31 日前提出放流水生物急毒性削減管理計畫且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定並依計畫內容執行者, 其生物急毒性管制自 101 年 12 月 31 日起實施 75
76 陸 附錄 一 放流水標準最新修正補充說明 ( 續 1) 3. 總毒性有機物項目包含 1,2- 二氯苯 1,3- 二氯苯 1,4- 二氯苯 1,2,4- 三氯苯 甲苯 乙苯 三氯甲烷 1,2- 二氯乙烷 二氯甲烷 1,1,1- 三氯乙烷 1,1,2- 三氯乙烷 二氯溴甲烷 四氯乙烯 三氯乙烯 1,1- 二氯乙烯 2- 氯酚 2,4- 二氯酚 4- 硝基酚 五氯酚 2- 硝基酚 酚 2,4,6- 三氯酚 鄰苯二甲酸乙己酯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鄰苯二甲酸丁苯酯 蒽 1,2- 二苯基聯胺 異佛爾酮 四氯化碳及萘, 計三十種化合物之濃度總和 76
77 陸 附錄 一 放流水標準最新修正補充說明 ( 續 2) 4. 生物急毒性以水蚤 米蝦 鯉魚和羅漢魚測定之 主管機關稽查時, 得選定鯉魚 羅漢魚擇一, 及水蚤 米蝦擇一, 進行兩種生物檢測 如任一種生物檢測結果 TUa 超過 1.43 時,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選定鯉魚 羅漢魚擇一, 及水蚤 米蝦擇一, 進行 2 週一次監測, 持續 12 週, 並提送檢測報告 檢測報告中, 有三次水樣之兩種生物檢測結果 TUa 均大於 1.43 時, 則確定水質具有生物急毒性, 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處分, 並通知限期改善 水蚤米蝦鯉魚羅漢魚 註 : 生物急毒性採用 TUa(Acute Toxic Unit) 表示,TUa 為半數致死濃度 (Lethal Concentration 50%, 簡稱 LC50) 之倒數, 其單位為無單位 77
78 陸 附錄 二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計算補充說明 計算原則 : 污染源規模或類型 A 上限 A A 下限 違反放流水標準程度 B 上限 B B 下限 按污染源水質水量特性分級訂定上 下限額 按超過放流水標準濃度限值倍數分級訂定上 下限 違規記錄 C 上限 C C 下限 承受水體種類 D 上限 D D 下限 按過去一定期間內違反相同規定之次數增加罰額 按水體特殊保護需要的不同加以分級訂定上 下限 法定罰額上限 A+B+C+D+E 法定罰鍰下限 其他可責事項 E 上限 E E 下限 按其他污染情節不同分級加重罰額 78
79 陸 附錄 二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計算補充說明 ( 續 1) 從一重處 : 分別依附表計算罰鍰依最高者處罰之 ( 準則第 4 條 ) 是 污染案件發生 是否同時觸犯數法條 是 數法條法定罰鍰是否相同 否 否 依附表計算 罰鍰額度 依法定罰鍰最高者 對照附表計算罰鍰額度 ( 準則第 3 條 ) 79
80 陸 附錄 二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計算補充說明 ( 續 2) 罰鍰上限 : 得以最高額度裁處 ( 準則第 6 條 ) 依法定最高罰鍰裁處 ( 準則第 5 條 ) 是 是 罰鍰計算結果 是否屬情節重大 是否超過法定罰鍰上限 否 否 依計算額度裁處 依計算額度裁處 80
81 陸 附錄 二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計算補充說明 ( 續 3) 連續處分 : 涉及按日連罰應依查驗情形計算裁罰額度 ( 準則第 7 條 ) 否 污染裁罰並限期改善 改善期間更行惡化 是 依情形 按次處罰 ( 準則第 8 條 ) 未完成改善 屆期是否報請查驗 否 涉及按日連罰應依前次裁罰額度開罰 ( 準則第 7 條 ) 是 查驗是否通過 結案 是 81
82 陸 附錄 三 變更排放許可證涉及功能測試之補充規定說明 涉及以下變更項目, 應進行功能測試 1. 處理設施或其操作參數 2. 污泥處理設施 3. 廢 ( 污 ) 水每日最大處理量 4. 污泥每日最大產生量 5.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事項 前述變更事項如屬以下條件, 則免功能測試 : 廢 ( 污 ) 水處理設施功能測試之意旨在於確認處理設施變更後, 處理功能足以符合放流水標準 重新設置處理設施, 或新增設施或單元, 但未涉及原經核准之處理設施者 欲變更之廢 ( 污 ) 水每日最大量, 未超過核定比例 變更 污泥處理設施 及 污泥每日最大產生量, 但未涉及其他處理設施或其操作參數, 或僅單純變更污泥處理設施型式 如僅變更 增設或拆除廢 ( 污 ) 水處理設施中處理單元之附屬機具設施, 而未涉及廢 ( 污 ) 水處理功能者 函釋 :96 年 9 月 14 日環署水字第 號函釋 :98 年 5 月 26 日環署水字第 號 82
83 陸 附錄 三 變更排放許可證涉及功能測試之補充規定說明 功能性變更進行功能測試之程序 : 程序一申請者檢具文件送審 程序二核發機關先發變更同意函 程序三申請者據以執行 程序四送核發機關完成登記程序 1. 申請表 2. 基本資料表 3. 與變更有關之水措設施資料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4. 涉及工程者, 水措工程設計規劃資料及設計圖說 核發機關審查同意後, 發函告知申請者 : 1. 同意變更事項 2. 應完成變更登記程序之期限 申請者依核發機關同意之內容, 進行運作或執行設施之建造 裝置後, 進行功能測試 同意函送達至完成變更登記期間變更事項與同意函內容不同時, 應重新檢具相關資料, 經核發機關同意後, 據以施作 檢具 1. 功能合格測試報告 2. 水措設施完工文件 照片 96 年 9 月 14 日環署水字第 號 同意變更期間內依同意變更事項 超過同意變更期間依原許可登記事項 83
檔號 : 保存年限 : 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函 受文者 : 正 副本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07 日發文字號 :(105) 台榮綜字第 0010 號速別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地址 :30078 新竹科學園區展業一路 2 號電話 :03-5775996#153 王梅霞傳真 :03-5799385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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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 : 保存年限 : 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函 受文者 : 正 副本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07 日發文字號 :(105) 台榮綜字第 0013 號速別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地址 :30078 新竹科學園區展業一路 2 號電話 :03-5775996#153 王梅霞傳真 :03-5799385 Email:[email protected]
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測驗日程表 *108 年度修改處 週次 - 節次 時間科目 週次 - 節次 時間 :20~09:10 水污染防治法規 :20~09: :20~10:00 無機性廢水處理 :20~10:00 科目 廢水處理單元操作維護 特性概論與
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測驗日程表 1-1 08:20~09:10 水污染防治法規 2-1 08:20~09:10 1-2 09:20~10:00 無機性廢水處理 2-2 09:20~10:00 廢水處理單元操作維護 特性概論與水質分析 1-3 10:10~10:50 有機性廢水處理 2-3 10:10~10:50 水質分析實作 1-4 11:00~11:40 許可申報實務 2-4 11:0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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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書 講者 : 傅崇德環境工程系副教授總務長暨環安衛中心主任 1 報告大綱 法令相關規定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書內容撰寫指引注意事項及常見缺失 2 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書 3 法源依據 水污染防治法 ( 以下簡稱本法 ) 第十三條 事業於設立或變更前, 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相關文件, 送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 4 水措 _ 誰需要提出申請?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表 1 捷運環狀線 CF660A 標工程空氣品質監測結果 項目 總懸浮微粒 (TSP) ( g/m 3 ) 懸浮微粒 (PM10) ( g/m 3 ) 細懸浮微粒 (PM2.5) ( g/m 3 ) 二氧化硫 (SO2) (ppb) 二氧化氮 (NO2) (ppb) 一氧化碳 (CO) (ppm)
表 1 捷運環狀線 CF660A 標工程空氣品質監測結果 總懸浮微粒 (TSP) ( g/m 3 ) 懸浮微粒 (PM10) ( g/m 3 ) 細懸浮微粒 (PM2.5) ( g/m 3 ) 二氧化硫 (SO2) (ppb) 二氧化氮 (NO2) (ppb) 一氧化碳 (CO) (ppm) 臭氧 (O3) (ppb) 最頻風向 ( 方向 ) 風速 (m/s) 地點 / 時間 24 小時值日平均值
財金資訊-82期.indd
/ ( ) ( ) (waterfall model) (spiral model) 1 (output) (input) 1 www.fisc.com.tw 27 Barry Boehm 1988 2 (prototype) (agile) 2 ( ) 3 3 ( ) 28 / No.82 / 2015.04 (software testing) (peer review) ( ) V ( 4 )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全球資訊網--書表下載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 ( 文件 ) 首頁 縣 ( 市 ) 環水許字第 號 ( 事業或系統別 ) 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 經核符合水 污染防治法規定, 准予核發 一 負責人姓名 : 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 二 地址或座落位置 土地區段 : 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 位於總量管制區內 ( 名稱 : ) 三 核准許可種類及有效期間 :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 : 自年月日起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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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相關法規管理規定說明 廢污水處理設施現場常見問題 中華民國 102 年 03 月 07 日 簡報內容 主題一 水污染相關法規管理規定說明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主題二 放流水標準 ( 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 光 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 )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表增修說明 廢污水處理設施現場常見問題 2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 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 99 年 7 月 7 日修正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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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3 4 5~6 7~8 9~10 11 12 13 14 15 16~18 16 16 17 17 18 18 18 19 19 19 20 21 22 23~26 23 24 24 25 26 27 27 27 : 110V 1 110V 110V 15A 2 3 23 24 4 ( ) 5 6 1 2 26 20 l 1 7 3 4 5 15 17 18 12 7~13 6 ~ 8 ~
Title
雲林南部沿海地區 綜合治水規劃 簡 報 報告人 周志芳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 中華民國94年12月27日 壹 前言 貳 區域概況 參 排水不良主要原因 肆 規劃原則及改善目標 伍 改善方案 陸 工程費及分期實施計畫 柒 計畫評價 捌 權責及分工 玖 後續計畫 - 1 - 不良 92 年 理 量 93 年 陸 理 林 林 北 北 95 年度 理 林 復 利 來 參 北 96 年 97 年 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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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 .5..5 2.. 2.. 2 4 5 7 7 7 7 7 8 8 8 0 0 2 4 5 5 5 7 8 8 PC 0 安全注意事項及緊急處理方法 請務必遵守 警告 發生異常或故障時 應立即停止使用 拔 下電源插頭 恐會導致冒煙 起火 觸 電 異常或故障事例 即使接上電源開關有時也不會運轉 插拔電源線時 有時通電有時不通電 運轉中 有燒焦味或異音 本體部分變形或異常發熱 請立即連絡服務站進行檢查及修理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放流水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放流水標準第二條修正總說明 放流水標準自七十六年五月五日發布施行後, 歷經十五次檢討修正, 對國內水污染防治工作頗有貢獻 考量放流水經處理後雖已符合管制標準, 但排入之承受水體若屬基流量較小之灌排渠道或其他水路, 因重金屬具累積性, 恐導致灌溉作物和農地受到重金屬污染, 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第二項授權規定, 修正 放流水標準 第二條規定, 針對放流水排放至經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公告之應特予保護農地水體之排放總量管制區
石油化學業放流水標準
化工業放流水標準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6 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 1040110367 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 四條條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標準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本標準所定高含氮製程, 指下列含氮製程, 且作業 廢水水量達放流口許可核准之排放水量百分之四十以上 之化工業者 : 一 氨化學製造程序 二 氮肥製造程序 三 銨肥化學製造程序 四 磷酸銨鹽肥料製造程序 五 含氮複肥製造程序
南科液晶電視及產業支援工業區開發計畫
南科液晶電視及產業支援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監測報告 (15 年 1 月 ~15 年 1 月 ) 南科液晶電視及產業支援工業區 ( 樹谷園區 ) 開發計畫 環境監測報告 一 依據 南科液晶電視及產業支援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第八章 8.3 執行環境監測計畫, 藉以建立環境品質資料庫, 以研判受計畫工業區開發影響 情形及程度, 作為必要時提出改善 補救措施或適當調整施工計畫及作業方式 之依據 二
【討論案-制(訂)定法規命令參考範例】
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第五條 第三條附表一 附表二修正草案總說明 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歷經三次檢討修正 為量度水體品質, 保 障國民健康及維護生態體系,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蒐集歐盟 日本 南韓 等國家地面水體水質標準 毒理資料, 並參酌飲用水水質標準, 綜合評 估國內水體水質 處理技術及檢驗技術, 擬具本標準修正草案 修正要 點如下 : 一 刪除主管機關檢討水區劃定及水體分類之規定 ( 修正條文第五條
放流水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放流水標準第二條 第二條之一 第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放流水標準自七十六年五月五日發布施行後, 歷經十六次檢討修正, 另一百年至一百零五年期間分別訂定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 光電材料 及元件製造業 石油化學業 化工業 科學工業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和石 油化學專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等放流水標準 ( 以下簡稱特定業別標準 ), 對 國內水污染防治工作頗有貢獻 基於河川水體水質重金屬達成率偏低且造 成農地受到污染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保證金收取 合格之擔保品種類為何 非現金擔保品之折扣率 haircut 為何 CCP是否將會員所繳擔保品用於投資 其孳息是否回饋給會員 限制措施 焦 點 視 界 是否對會員之委託金額 信用 部位及風險訂定限額 會員是否必須對其客戶制定限額 洗價 mark-to-market 之時間及方法為何 結算交割 市 場 掃 描 交割週期 T+1或T+3
放流水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放流水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放流水標準自七十六年五月五日發布施行後, 歷經十五次檢討修正, 對國內水污染防治工作頗有貢獻 考量放流水經處理後雖已符合管制標準, 但排入之承受水體若屬基流量較小之灌排渠道或其他水路, 因重金屬具累積性, 恐導致灌溉作物和農地受到重金屬污染, 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第二項授權規定, 擬具 放流水標準 第二條修正草案, 針對放流水排放至經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公告之應特予保護農地之水體水質總量削減管制區者,
200 16 300 1978 6 1990 1 35 5267 1903 1 720 1903 2 320 1958 2 850 1958 1 917 7 1958 1 1173 1971 3 2400 1980 3 4000 1980 7 10050 1984 4 2076 1984 6 247
5 1 5 6 2 6 6 6 19 24 27 0 7 1966 1 8 1978 1981 219 2 06 1985 7 8 1990 9 46 7410 100 50 1897 13 2 200 16 300 1978 6 1990 1 35 5267 1903 1 720 1903 2 320 1958 2 850 1958 1 917 7 1958 1 1173 1971 3 2400
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09/ 僱傭及勞工常規 人才甄選 勞工準則 員工待遇及福利 發展及培訓 健康和安全 合規 10/ 10/ 11/ 營運慣例 供應鏈管理 產品責任 反貪污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Stock Code 股份代號 : 558) 2017/18 ESG REPORT 環境 社會及管治報告 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2013~2015 保健食品產業專業人才 供需調查 2011 5 2011529 2012 2013~2015 2012 44.67% 2011 11.96% 2013~2015 ... 1... 1... 5... 10... 12... 13... 14... 19... 20... 22... 24... 12... 19... 21... 22 III IV 1... 1 2... 3
ph BOD SS DO 50MPN/100m 6.58.5 1mg/ 25mg/ 7.5mg/ 1,000 ph COD SS DO 6.08.5 6.08.5 6.58.5 6.58.5 6.58.5 6.58.5 6.58.5 6.58.5 6.08.5 2mg/ 3mg/ 5mg/ 8mg/ 10mg/ 1mg/ 3mg/ 5mg/ 8mg/ 25mg/ 25mg/ 50mg/ 100mg/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會計焦點報 business.lungteng.com.tw 29 期 發 行 人 李枝昌 責任編輯 張瑩馨 羅正堯 出 刊 月 民國 104 年 4 月 發 行 所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 號 電 話 (02)2298-2933 傳 真 (02)2298-9766 會計 我國會計項目之修正及一致化 蕭麗娟老師 經濟 不能不知道的 紅色供應鏈 龍騰商管教研小組
CO 2 以鄰為壑的台灣建築產業
6 20114460台灣綠建築政策的成就 台灣的建築產業消耗了大量的水泥, 也排放了很多的營建廢棄物, 建築物的壽命卻嚴重偏低 建築的環保時代已來臨 1992 199212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UNCSD1998 1996 CO 2 以鄰為壑的台灣建築產業 27.22 34 1 6 20114460 7 8 201144604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項目表單名稱欄位名稱常見問題建議改善方式 3 廢水產生與水污染防治措施流向示意圖 三 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 登記 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 4 水質水量平衡示意圖 4 用水 廢 ( 污 ) 水及生產 廢 ( 污 ) 水種類及產生量服務量彙總登記事項 (1) 附件之證明文件之編號與申請文 (1)
許可申請表填寫常見問題及說明 項目表單名稱欄位名稱常見問題建議改善方式 聯絡人及方式 所採行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他後續行為 (1) 要注意是否有完整性資料 ( 電話 傳真及電子信箱必填 ) (1) 聯絡人有時候會離職必須確認是否在職申請文件需檢附身分證影印本 (1) 勾選項目缺漏或多增 (1) 確認流程圖是否勾選項目為正確 1 申請項目 申請類別 負責人 (1) 依照變更內容對照表之項目於變更內容概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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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V01 1.5 1. 1.5 2. 1. 2. 3. 1 2 34 5 6 7 7 7 7 8 8 8 8 89 910 10 11 12 13 14 15 14 15 16 16 17 17 17 18 110 V60 Hz 110 V () ( 1.5) 15 50 1 2 1. 2. 3. 4. 5. 6. 7. 8. 2 9. 10 cm() 10. 1. () () () 2. () 1.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3.1 3.2 3.3 3.4 3.5 3 公司治理 21 22 3.1 3.2 3.3 3.4 3.5 公司治理重點摘要 3.1 股東大會審計委員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 3.1.1 董事會董事會組織 104 6 9 13 董事會職責 101 經營團隊 內部稽核 23 3.1 3.2 3.3 3.4 3.5 董事選舉 1% 董事及經理人薪酬 0.3% 6.1 104 避免利益衝突 3.1.2 審計委員會
專題報告02-本縣養豬戶廢污水排放影響環境衛生情形-環保局
宜 蘭 縣 議 會 第 18 屆 第 2 次 大 會 本 縣 養 豬 戶 廢 污 水 排 放 影 響 環 境 衛 生 情 形 專 題 報 告 104 年 11 月 10 日 本 縣 養 豬 戶 廢 污 水 排 放 影 響 環 境 衛 生 情 形 專 題 報 告 壹 前 言 在 傳 統 養 豬 場 的 作 業 過 程 中, 習 慣 以 大 量 清 水 來 沖 洗 豬 舍, 同 時 也 會 產 生 高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EC-W1035RL說明書.cdr
電壓 AC 110V/60Hz 消耗功率 1200W 額定電流 9.5A 吸入功率 350W 淨重 約5. 3 k g 外型尺寸 W420 X D260 X H350(mm) 生產國別 中國 警告 為了避免火災或是電擊的危險 請勿讓本機暴露於雨中或濕氣中 電源線請確實插牢於電源插座內 以免因未插牢而引起插頭產生高熱 而造成意外 目錄 1 2 各部名稱 8 清潔集塵桶 3 本機特點 8 清潔過濾機芯
10 6, 地球的熱循環
52 2013 4 484 人類活動與 地球熱循環 46 不斷追求進步的我們, 殊不知在迅猛發展的同時, 已經陸續對地球的整個環境生態引爆一顆顆不定時炸彈, 所造成的傷害正逐漸擴大並增強中 10 6,000 500 地球的熱循環 3 2013 4 484 53 54 2013 4 484 工業革命後, 人類活動產生的熱迅速增加, 使地球原本趨於最適合人類活動的熱平衡必須重新調整 環境變遷 18 280
100 9/5 E-mail 88 ( ) 20098 21 100-2 88-3 - - 4 - 5-6 - 7-8 (1) - 9 (2)- () 1. 9912 2. 3. 4. 5. () 1. 2. 3. 4. 5. 6. / 7. / - 10 (2)- () 1. 2. 3. 4. 5. 6. () 9912-11 (2)- - 12 13 - (2)- 1. 2. 3. 4. 5.
Microsoft PowerPoint 生物急毒性檢測業者說明
生物急毒性檢測說明 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18 日 SGS 簡介 急毒性簡介 環保署放流水標準 檢測方法簡介 SGS 急毒性試驗能力 SGS 試驗優勢 2 SGS GROUP WORLD-WIDE 12,600 employees in the Americas 25,300 employees in Europe, Middle East & Africa 17,100
度量衡的知識與權力研究報告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XII XIII XIV XV XVI XVI I XVI II XIX XX XXI XXI I XXI II XXI V XX V XX VI XX VII XX VIII XXI X XX X XX XI XX XII XX XIII XX XIV XX XV XX XVI 1 1 source:http://news.sina.com.tw/sinanews/rtn/twsociety/2001/0115/2603584.html
第三篇 第 10 章 - 管理者登入第 11 章 - 更改網路商店 Logo 第 12 章 - 系統設定第 13 章 - 商品上架第 14 章 - 付款方式設定第 15 章 - 出貨方式設定第 16 章 - 特價商品 oscommerce 103
第三篇 第 10 章 - 管理者登入第 11 章 - 更改網路商店 Logo 第 12 章 - 系統設定第 13 章 - 商品上架第 14 章 - 付款方式設定第 15 章 - 出貨方式設定第 16 章 - 特價商品 103 電子商務網站經營與管理 10-11 - Logo 12-13 - 14-15 - 16 - 一 情境描述 - 店主的心聲 1. 2. / 104 3. 第三篇網路商店新店開幕
2
2 了 綠 什 (education for the environment)(how to d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4 環境教育只是環保署的事 環保署是環境教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 但所有部會均為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在環境教育法生效之前 執行與推廣環境教育最力者包 括教育部 農委會 內政部等 5 , (IUCN, 1977) (, 1977) 7 (UNDESD)
光電業放流水標準管制策略專家諮商會
事業放流水標準法規宣導 ( 石油化學業 石油化學專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 海 洋放流管線及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 ) 101 年 6 月 27 日 1 內容大綱 壹 緣起貳 石油化學產業廢水特性與放流水標準參 半導體製造業廢水特性與放流水標準肆 結語 2 3 壹 緣起 現行放流水標準管制項目包括共同適用項目 COD SS 等項 本署自 91 年起即陸續調查石化產業及半導體產業廢水特性, 已掌握主要污染類型
ELECTRIC WAVE 86 9798 Q&A 3 ( ) (101) 17 2,145 5 6,009 11 4,890 34 6 8 101 4 3 1 4 20 2 101 ( ) ( ) 30 ( ) ( 2) 6 7 12 30 ( ) 2 2 101.5.17 101.8.16 7.
ELECTRIC WAVE 97 (101) 3 3 3 9798 97 10 1 98 3 31 ( 4 30 ) 2 32 9 10 2 1 101 ( ) ( ) 12 3 2 101.1.1 101.3.31 ( ) 101.1.1 101.4.30 ( ) ( ) 2 ( ) 3 100 11 9798 101 101 1 1 3 31 ( 1) 3 6 9798 6 (6.4 ) 9798
第二頁 n n n n 增值稅稅率和徵收率 % 11% 17% 5% 3% 36 1
國富浩華稅務 ( 香港 ) 有限公司 Crowe Horwath Tax Services (HK) Limited Member Crowe Horwath International 第 13 期 2016 年 8 月 1 日 中國快訊 中國全面推進 營改增 改革 陳維端先生 : +852 2894 6818 : [email protected] 譚建國先生 : +852
電子化助理規劃師鑑定及發證辦法
經濟部工業局 企業電子化人才能力鑑定 九十三年度 應考須知 鑑定執行單位 93 年 2 月 1 日修訂 .... Page 2.... Page 2.... Page 2.... Page 3.... Page 3.... Page 4.... Page 4.... Page 5.... Page 6.... Page 6.... Page 6.... Page 10.... Page 10....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企業管治報告 14 企業管治架構 股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董事會 管理層 企業合規 - 90 - 企業發展 董事會 17 1 16 董事會成員組成 2015 11 20 80 85 簡介會 2016 1 成員與時並進 2015 利益申報 14 利益衝突 - 91 - 董事會職能 77% 專業建議 承擔責任 6 常務委員會 95 企業拓展及批租委員會 9 8 80% - 92 - 企業發展
1 DO 1986 1987 1991 1992 1993 1994 DO mg/l 7.43 11.01 10.11 9.00 8.67 2 DO COD DO mg L A B C D E COD mg/l 1991 4 7 10.89 12.40 11.20 12.75 12.00 4.78 11 1991 7 15 10.32 10.47 9.65 10.37 10.00 5.23 16 1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169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三 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119 () ( ) 168 169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 ) 170 171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172 173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174 理參考 175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 110 176 177 校園安全工作手冊參附錄三.校園人為災害狀況緊急應變處理參考
房地產理論與實務 前言 1-1 不動產 的定義 Real Property
提昇全球競爭力的關鍵是開放社會 ~ (Michael E. Porter) Chapter 1 入門篇 1-1 房地產之定義 1-2 土地使用的種類 Project 1-3 房屋有哪些種類? 1-4 產權的意義 1-5 何謂建築業和代銷業? 關係如何? 1-6 不動產開發及市場分析 房地產理論與實務 前言 1-1 不動產 的定義 Real Property 1-1 房地產之定義 土地 產權 房地產
46 2011 11 467 數位遊戲式學習系統 7 2011 11 467 47 3 DBGameSys 48 2011 11 467 正規化資料模組 如何配置並儲存電子化資料 以 便減少資料被重覆儲存的程序 DBGameSys的主要功能模組包 學習者 審核評分模組 含 正規化資料模組 審核評分 模組 高分列表模組3大區塊 系統資料庫 在正規化資料模組的執行 高分列表模組 過程中 先要求學習者瀏覽遊戲
國家圖書館典藏電子全文
60 35 ä ü ä ü ß 單一立法 附屬立法 非行政類附屬刑法 非行政類之 特別刑法 ü ü 非行政類之附屬刑法 行政罰 非行政類刑法 ß ä 包含秩序違反法及普 通刑法 輔助刑法以 外附有行政罰處罰的 法律, 其法律效果主 要為罰鍰 行政犯 這塊領域在概念上不存 在, 究係刑事犯或行政 犯, 其歸屬問題乃本章 所欲探究者
5. / / / / / / / / 6. * (
19/2013 (19.3.2013 (a (b ( (2013-2014 ( 1. 2013 2. 3.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220,000 1 5. / / / / / / / / 6. * ( 2010 2012 181 120 1137 120 554 2 7. * 1. 2. 3. 4. 8. ( * (I 180 (15 x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B7B0ECCEDBB7C0BAAFA1B232303136A1B3333339BAC5B8BDBCFE312E646F63>
附 件 序 1 海 2 海 3 海 4 海 5 海 6 海 7 海 8 海 9 海 10 海 11 海 12 海 13 海 流 域 区 水 体 坝 下 段 北 京 白 北 京 控 北 护 城 北 京 北 运 北 京 潮 白 通 州 区 潮 白 下 段 北 京 潮 北 京 控 大 石 北 京 泃 下 段 北 京 妫 水 下 段 北 京 怀 柔 水 库 北 京 拒 马 北 京 凉 水 上 段 北 京 东
105 年度室內空氣品質管理輔導說明會
連江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105 年度室內空氣品質管理輔導說明會 室內空氣品質 - 法規概論 簡報人 : 環工技師 張文彥 民國 1 0 5 年 09 月 02 日 壹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簡介 貳 相關子法 參 維護管理計畫書撰寫說明 2 3 室內空氣法規沿革 2014/7/1 正式生效 ( 開始稽查 ) 2014/1 公告第一批列管場所, 2011/11/8 立法院三讀通過, 2011/11/23 總統公告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20190213~20190219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APP 或登入本活動網站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ZT0102_Cb-00封面
50Hz Your Peace of Mind is Our Top Priority Qwik Jon Ulitma Drain Pump 202 132, 133... 3 Qwik Jon 103... 7... 13... 17 1 : 2012 Zoeller Qwik Jon Ulitma 202 ----- 6 7 3 9.6 m /hr Qwik Jon 103 270 271 117
900??indd
900 432 中華民國一 二年七月十六日 中鋼半月刊 第九版 六月份公司業務概況 八 碳鋼產量 六九九 七 三公噸 碳 鋼銷量 七三六 九公噸 合併營收 二五 八七五 一七五千元 福利金收支統計 項 福 利 資 訊 請 參 閱 EIP 快速選 單 總務福利資訊平台 本公司福委會一 二年六月 份福利金收入及各項補助之人 數 金額統計如下表 至於各 一 二年合併累計營收 二千元 一七三 一五五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股份代號 598 Stock Code : 598 注入新能 量 明 確 新方 向 2015 Interim Report 2015 中 期 報 告 中期報告 R O F A Y NE W D T I L A T I V IR E C New Ti Interim Report on 2015 注入新能量明確新方向 2 3 4 5 7 9 10 38 49 50 公司資料 公司 公司 SINOTRANS
2
4 1 2 第一節清末與國民政府時期的大陸保險市場 3 第二節中共建政初期的大陸保險市場 3 2001 24 4 第三節大陸保險市場的發展階段 5 4 1990 72-73 6 2-1 7 2-1 12 Trans America New York Life Met Life CIGNA Allianz AXA Gerling Scadinavia Samsung 8 第一節大陸保險法規的演進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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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發工業區廠商協進會第一屆第十二次理監事會議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活 恭賀 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榮獲 績 優單 位獎 大連化學工業(股)公司大發廠 周鴻盛 課長 榮民工程 股 公司 大發事業廢棄物處理廠 許錦穆 先生 榮獲 績 優服務 人 員獎 社團法人高雄市大發工業區廠商協進會 顏德和理事長暨全體理監事 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黃滿清主任 仝賀 11 動報導 12
21,000 X 126,000 / , ,000 X 7%
喆 21,000 X 126,000 / 6 8 7 21,000 300,000 X 7% 1997 Skeel Dye 1939 Kirk 1958 0 6 0-2 3-6 0 2 3 6 7 9 12 ( ) ( 33 12 3 4 各類 類型 型環 環境 境與 與設 設施 施之 之規 規劃 劃與 與設 設計 計 各 理想 早期療育服務 之基本需求 社政 工作 醫療 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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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10000477 製造商 三菱汽車 安全召回詳情 車輛類別 私家車 型號 Lancer (CS5A), Lancer Evolution (CT9A), Pajero (V73W), Grandis (NA4W), Airtrek (CU5W), Colt (Z23W, Z27W, Z23A, Z25A, Z27A) 代理商 ( 查詢電話 ) 森那美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Tel: 39138800)
100人預試問卷初稿
國家科學委員會 科技與語文素養計畫 公民科技素養調查研究 健康議題 第一階段預試問卷 受訪者編號 : 訪員姓名 : 訪員地區 : 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1 B. B1 (A) (B) (C) (D) (E) B2 (A) (B) (C) (D) (E) 2 C. C1. C2. C3. C4. C5. C7. C8. C9. C10. C11. C12. C13. 3 H. H1. H1.1
目錄
2013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6 3.1 6 3.2 7 3.3 7 4 8 4.1 8 4.2 2013 9 4.3 10 5 15 5.1 15 5.2 16 5.3 18 6 19 6.1 19 6.2 20 6.3 21 6.4 22 6.5 23 6.6 24 6.7 24 6.8 24 7 25 7.1 25 7.2 26 7.3 27 7.4 27 7.5
中國大陸輔助警察制度的問題與法制化研究 以 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為例 專題研究 壹 前言 一 文職雇員
PROSPECT EXPLORATION 第 10 卷第 9 期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中國大陸輔助警察制度的問題與法制化研究 以 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為例 A Research on the Issue Concerning Assistant Police in Mainland China and its Regulation: Suzhou as an Example 陳銘聰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20181031~20181106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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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發 工 業 區 廠 商 協 進 會 第 一 屆 第 十 三 二 次 理 監 事 會 議 01 02 03 04 05 06 101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園 區新鮮事 恭賀 大發駐在所警友站楊慶德站長 當選 高 雄 縣廢棄物清除 處 理商業 高雄縣廢棄物清除 理 商 業 同業 同 業 公 會 理 事 長 長 台灣住友培科股份有限公司 榮獲 吳德升組長 榮調
第一章 緒論
8.doc 9483 175-203 中共地方政府 較大的市 建制與地位之探討 摘要 關鍵詞 : 較大的市 設區的市 行政區劃 地級市 地方政府 地方立法 175 壹 前言 1 2 貳 較大的市 設置的背景與意義 1949 10 176 1950 1954 9 20 53 1955 6 9 20 1959 9 17 9 3 1978 177 33 4 5 6 80 7 1976 1979 7 1 20
相關法規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 從事事業廢棄物廠 場 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 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 其 處理 之定義範圍 3 相關法規 相關法規可至環保 網站查詢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相關法規及規範說明 中華民國 104 年 7 月 報告大綱 相關法規 指定應置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請設置表單 / 免設置表單 如何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資格 2 相關法規 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 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 從事事業廢棄物廠 場 內自行再利用及自行處理認定原則 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