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年年度报告全文
|
|
|
- 阵 田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2015 年 04 月 1
2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目 录 和 释 义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除 下 列 董 事 外, 其 他 董 事 亲 自 出 席 了 审 议 本 次 年 报 的 董 事 会 会 议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姓 名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职 务 未 亲 自 出 席 会 议 原 因 被 委 托 人 姓 名 张 志 祥 董 事 工 作 原 因 赵 明 陈 光 浩 董 事 工 作 原 因 梁 喜 华 公 司 计 划 不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不 送 红 股, 不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赵 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梁 喜 华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李 前 程 声 明 :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本 报 告 中 涉 及 未 来 计 划 等 前 瞻 性 陈 述, 不 构 成 公 司 对 投 资 者 的 实 质 承 诺,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投 资 风 险 2
3 目 录 2014 年 度 报 告... 2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目 录 和 释 义... 6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8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第 十 节 内 部 控 制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报 告 第 十 二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4 释 义 释 义 项 指 释 义 内 容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深 交 所 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国 登 记 结 算 公 司 指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本 公 司 上 市 公 司 指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规 则 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指 经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公 司 章 程 指 经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章 程 哈 电 集 团 指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佳 电 厂 指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建 龙 集 团 指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上 海 钧 能 指 上 海 钧 能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佳 电 公 司 指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佳 电 指 成 都 佳 电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佳 电 指 苏 州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佳 电 指 天 津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元 万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万 元 4
5 重 大 风 险 提 示 一 公 司 已 在 本 报 告 中 详 细 描 述 公 司 存 在 的 风 险 因 素, 敬 请 查 阅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中 关 于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展 望 的 有 关 内 容 二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为 本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本 公 司 所 发 布 信 息 均 以 上 述 媒 体 刊 登 的 为 准, 敬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投 资 风 险 5
6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一 公 司 信 息 股 票 简 称 佳 电 股 份 股 票 代 码 股 票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司 的 中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中 文 简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 如 有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佳 电 股 份 Harbin Electric Corporation Jiamusi Electric Machine CO.,Ltd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缩 写 ( 如 有 )JEMC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赵 明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前 进 区 光 复 路 766 号 注 册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办 公 地 址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前 进 区 光 复 路 766 号 办 公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公 司 网 址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二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姓 名 王 红 霞 刘 义 君 联 系 地 址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前 进 区 光 复 路 766 号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前 进 区 光 复 路 766 号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信 息 披 露 及 备 置 地 点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的 名 称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登 载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的 网 址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公 司 证 券 部 6
7 四 注 册 变 更 情 况 注 册 登 记 日 期 注 册 登 记 地 点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税 务 登 记 号 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首 次 注 册 1993 年 08 月 28 日 阿 城 市 河 东 报 告 期 末 注 册 2014 年 12 月 22 日 佳 木 斯 市 国 黑 黑 地 税 字 国 黑 黑 地 税 字 公 司 上 市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的 变 化 情 况 ( 如 有 ) 历 次 控 股 股 东 的 变 更 情 况 ( 如 有 ) 2012 年 6 月 29 日,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变 更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的 议 案, 并 经 2012 年 7 月 26 日, 公 司 2012 年 度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由 开 发 制 造 销 售 继 电 保 护 及 自 动 化 产 品 电 源 及 电 力 电 子 产 品 计 算 机 网 络 产 品 工 业 过 程 自 动 化 成 套 设 备 通 讯 设 备 ( 不 含 卫 星 广 播 地 面 接 收 设 备 ) 日 用 电 器 环 保 产 品 高 低 压 开 关 元 件 及 设 备 立 体 停 车 设 备 变 压 器 电 抗 器 互 感 器 粮 食 仓 储 控 制 系 统 产 品 化 工 电 镀 模 具 开 发 与 制 造 塑 料 制 品 精 密 铸 造 板 材 型 材 加 工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进 出 口 企 业 资 格 证 书 从 事 经 营 活 动 变 更 为 电 机 屏 蔽 电 泵 局 部 扇 风 机 制 造 与 维 修 ; 电 机 防 爆 电 气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股 权 投 资 自 营 进 出 口 业 务 ( 按 外 经 贸 部 门 批 准 的 经 营 范 围 和 商 品 目 录 经 营 ) 无 变 更 五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办 公 地 址 签 字 会 计 师 姓 名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滨 河 大 道 5022 号 联 合 广 场 B 座 11 楼 张 晓 义 高 德 惠 公 司 聘 请 的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持 续 督 导 职 责 的 保 荐 机 构 适 用 不 适 用 保 荐 机 构 名 称 保 荐 机 构 办 公 地 址 保 荐 代 表 人 姓 名 持 续 督 导 期 间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广 东 路 689 号 海 通 证 券 曾 双 静 朱 家 凤 大 厦 14 楼 1401 室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亮 马 桥 路 48 号 中 信 证 券 大 厦 宋 永 新 刘 方 公 司 聘 请 的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持 续 督 导 职 责 的 财 务 顾 问 7
8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一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公 司 是 否 因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及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等 追 溯 调 整 或 重 述 以 前 年 度 会 计 数 据 是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 年 比 上 年 增 减 2012 年 营 业 收 入 ( 元 ) 2,052,091, ,673,892, % 2,950,473,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 元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5,650, ,495, % 191,302, ,254, ,653, % 39,033, ,010, ,833, % 33,226,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0.36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0.36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0.37% 11.52% % 14.20%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本 年 末 比 上 年 末 增 减 2012 年 末 总 资 产 ( 元 ) 3,953,678, ,925,685, % 2,832,559,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元 ) 2,317,216, ,546,761, % 1,385,722, 二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1 同 时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2 同 时 按 照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按 照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三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及 金 额 适 用 不 适 用 8
9 项 目 2014 年 金 额 2013 年 金 额 2012 年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3,605, ,165, ,687, ,010, ,376, ,175,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133,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127,094,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581, , ,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2,292, ,196, ,693, 合 计 12,905, ,842, ,268, 对 公 司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界 定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以 及 把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中 列 举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界 定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应 说 明 原 因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将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列 举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界 定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的 情 形 9
10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一 概 述 2014 年, 国 内 经 济 增 长 速 度 回 落 成 为 经 济 新 常 态, 经 济 下 行 压 力 较 大 受 国 民 经 济 整 体 发 展 态 势 和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影 响,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量 下 降, 特 别 是 煤 炭 和 钢 铁 行 业 尤 为 严 重, 导 致 公 司 面 对 的 主 要 市 场 份 额 大 幅 下 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为 抢 夺 订 单, 销 量 及 销 售 价 格 较 上 年 同 期 大 幅 度 下 降, 造 成 营 业 收 入 及 利 润 总 额 大 幅 下 降, 尽 管 公 司 材 料 采 购 采 取 统 一 招 标 原 材 料 替 代 改 进 工 艺 强 化 管 理 等 措 施 降 低 成 本, 但 仍 无 法 弥 补 价 格 下 降 对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造 成 利 润 大 幅 下 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05,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23%,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97%;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为 0.01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97%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395,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35%; 负 债 总 额 为 163,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19%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资 产 为 2,317,2.16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50% 2014 年, 公 司 主 要 完 成 了 以 下 重 点 工 作 : 1 完 成 定 向 增 发 项 目, 募 集 企 业 发 展 资 金 公 司 为 进 一 步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获 取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巩 固 和 提 升 公 司 在 特 种 电 机 行 业 的 龙 头 地 位, 公 司 启 动 非 公 开 发 行 项 目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方 案 经 公 司 六 届 十 四 次 董 事 会 及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拟 通 过 公 司 下 属 子 公 司 天 津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投 入 以 下 项 目 :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总 投 资 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 万 元 ) ( 万 元 ) 1 天 津 佳 电 大 型 防 爆 电 机 和 防 爆 45,000 45,000 节 能 发 电 机 研 发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2 苏 州 佳 电 高 效 电 机 及 低 温 潜 液 35,000 34,695 电 机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合 计 - 80,000 79, 年 10 月 13 日,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4]1049 号 核 准,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71,732,673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元 / 股, 本 次 新 增 股 份 已 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使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进 一 步 扩 大, 对 完 善 公 司 产 业 布 局 实 现 规 模 经 营 扩 大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拓 展 国 际 市 场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2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促 进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的 标 准 规 范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运 作, 建 立 科 学 有 效 的 决 策 机 制 快 速 市 场 反 应 机 制 和 风 险 防 范 机 制 为 优 化 各 项 业 务 流 程, 公 司 将 在 日 常 经 营 过 程 中 加 强 对 业 务 流 程 的 审 视 和 讨 论, 持 续 深 化 流 程 改 革, 健 全 信 息 反 馈 与 沟 通 系 统, 实 现 资 源 的 最 佳 配 置 和 信 息 传 递 的 时 效 化, 提 升 整 体 效 率 3 保 持 均 衡 生 产, 合 同 履 约 有 所 上 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推 行 标 准 化 专 业 化 精 益 化 生 产, 强 化 生 产 调 度 协 调 职 能, 对 生 产 流 程 实 行 全 面 监 控, 保 证 生 产 计 划 按 时 完 成, 现 已 经 达 到 和 超 过 33:33:34 的 理 想 状 态 2014 年, 公 司 合 同 履 约 率 为 99.59%, 10
11 与 去 年 同 期 相 比 增 长 0.55%, 彰 显 公 司 一 切 工 作 以 服 务 市 场 满 足 用 户 需 求 为 目 标 的 工 作 理 念 和 强 大 的 市 场 保 障 能 力,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信 誉 和 顾 客 满 意 度, 为 公 司 在 严 峻 的 市 场 形 势 下 赢 得 用 户 的 信 任 4 加 强 员 工 业 务 培 训, 创 新 人 才 引 进 机 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通 过 走 出 去, 请 进 来 的 战 略, 采 取 灵 活 多 样 的 办 法, 广 开 渠 道, 引 进 企 业 紧 缺 的 专 业 型 及 复 合 型 人 才 实 施 分 层 级 分 专 业 培 训, 在 各 层 级 中 展 开 培 训 需 求 调 研, 摸 清 薄 弱 环 节, 有 针 对 性 地 组 织 培 训 中 层 干 部 进 行 网 络 培 训, 内 容 涵 盖 成 本 管 理 质 量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沟 通 管 理 执 行 力 等 专 业 知 识 ; 职 能 人 员 实 行 通 用 类 培 训, 内 容 涉 及 法 律 信 息 化 财 务 等 方 面 ; 基 层 操 作 人 员 实 行 专 业 技 能 培 训, 以 工 序 班 组 为 培 训 单 元, 有 针 对 性 地 开 展 理 论 知 识 与 现 场 指 导, 力 争 实 现 生 产 效 率 与 产 品 质 量 双 提 高 5 加 强 产 品 研 发 投 入, 提 高 技 术 创 新 水 平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制 的 余 热 排 出 泵 用 电 机 已 完 成 K1 类 电 机 全 部 鉴 定 试 验, 并 通 过 了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组 织 的 全 国 专 家 评 审 会 的 审 核, 待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公 示 后 将 取 得 设 计 制 造 资 格 余 热 排 出 泵 K1 类 电 机 主 要 应 用 于 是 压 水 堆 核 电 站, 是 压 水 堆 核 电 站 中 唯 一 鉴 定 类 别 为 K1 类 的 电 机 目 前 国 内 在 建 的 所 有 核 电 站 全 部 采 用 国 外 进 口 设 备, 此 项 电 机 试 验 成 功 批 量 生 产 后 将 打 破 国 外 技 术 垄 断, 填 补 国 内 技 术 空 白, 对 于 核 级 设 备 鉴 定 和 大 型 K1 电 机 国 产 化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公 司 未 来 生 产 的 余 热 排 出 泵 K1 类 电 机 将 在 国 内 新 建 的 压 水 堆 核 电 站 中 得 到 广 泛 应 用 (2) 报 告 期 内, 主 氦 风 机 研 制 工 作 处 于 技 术 设 计 阶 段, 目 前 已 完 成 了 清 华 电 磁 轴 承 结 构 试 验 样 机 的 抱 轴 故 障 修 复 和 现 场 组 装 调 试, 确 定 了 模 拟 叶 轮 配 重 盘 拆 装 方 案 和 进 口 电 磁 轴 承 跌 落 用 加 载 器 技 术 方 案, 完 成 了 进 口 磁 轴 承 工 程 样 机 试 制 工 作 结 合 样 机 试 制, 公 司 未 来 将 对 关 键 技 术 攻 关 成 果 进 一 步 验 证, 完 成 主 氦 风 机 零 部 件 工 程 图 纸 及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正 压 外 壳 型 / 增 安 型 无 刷 励 磁 同 步 电 机 已 获 得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并 成 功 申 报 发 明 专 利, 该 系 列 产 品 属 于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并 荣 获 黑 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公 司 为 中 石 油 提 供 的 TZYW/TAW /3250WF1G 正 压 外 壳 型 / 增 安 型 无 刷 励 磁 同 步 电 动 机 已 成 功 交 付 是 国 内 单 机 容 量 最 大 的 防 爆 同 步 电 机 ; (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制 的 YBX 隔 爆 型 高 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与 原 YB 系 列 对 比, 提 高 了 电 机 效 率 及 电 机 功 率 密 度, 提 升 了 产 品 档 次, 满 足 模 块 化 精 细 化 设 计,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2014 年, 电 机 已 全 面 推 广 市 场, 与 原 YB 系 列 对 比, 中 心 高 H560 平 均 节 约 成 本 7%, 中 心 高 H630 平 均 节 约 成 本 15%, 中 心 高 H710 平 均 节 约 成 本 12%, 标 志 着 我 公 司 高 压 电 机 的 设 计 制 造 水 平 得 到 全 面 提 升, 产 品 综 合 性 能 指 标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制 开 发 的 YB3 隔 爆 型 高 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是 我 公 司 在 总 结 了 YB2 系 列 电 动 机 成 功 经 验 基 础 上 研 制 开 发 的,YB3 系 列 电 机 大 幅 度 提 高 了 电 机 的 功 率 密 度, 效 率 值 符 合 惠 民 工 程 要 求, 且 样 机 试 制 结 果 完 全 符 合 要 求 公 司 研 制 的 YB3 系 列 高 压 电 机 具 有 效 率 高 ( 效 率 值 可 达 惠 民 工 程 要 求 ) 更 环 保 ( 振 动 噪 声 均 满 足 国 标 要 求 ) 更 紧 凑 ( 结 构 简 单 维 护 方 便 重 量 轻 ) 等 优 势 (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积 极 响 应 国 家 号 召, 加 强 对 高 效 节 能 产 品 的 研 制 开 发 和 推 广 力 度, 其 中 YBX3 YE3 系 列 ( 机 座 号 ) 低 压 高 效 率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及 其 派 生 系 列 电 机 已 经 实 现 了 对 高 端 用 户 的 推 广, 其 性 能 指 标 满 足 GB 中 规 定 的 2 级 能 效 水 平, 同 时 达 到 了 IEC 中 规 定 的 IE3 效 率 等 级 ; 并 取 得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颁 发 的 能 效 之 星 荣 誉 称 号 6 加 强 市 场 开 发 力 度, 力 求 抵 御 下 行 态 势 (1) 不 断 加 强 市 场 开 发 力 度, 优 化 产 品 订 货 结 构 实 行 处 室 与 区 域 化 管 理 相 结 合, 细 化 网 点, 巩 固 优 势, 减 少 空 白 区 域, 明 确 主 攻 方 向, 针 对 石 油 石 化 煤 炭 钢 铁 电 力 等 行 业 的 重 点 用 户, 实 行 重 点 跟 踪 和 专 人 负 责 (2) 创 新 管 理 机 制, 强 化 信 息 收 集 利 用 自 身 网 点 布 局 优 势, 及 时 捕 捉 市 场 信 息, 加 强 对 各 行 业 重 点 11
12 主 机 厂 项 目 信 息 跟 踪 及 投 标 项 目 信 息 的 收 集 ; 加 强 对 石 化 煤 化 工 等 使 用 防 爆 电 机 行 业 的 项 目 跟 踪 ; 加 强 与 设 计 院 信 息 网 发 改 委 的 推 进 工 作, 通 过 项 目 源 头 扩 大 防 爆 类 电 机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和 订 货 份 额, 力 求 抵 御 下 行 态 势 (3) 调 整 销 售 政 策, 加 大 对 新 客 户 的 开 发 力 度, 提 升 主 导 产 品 市 场 占 用 率 同 时, 在 巩 固 公 司 的 优 势 行 业 外, 积 极 开 发 环 保 城 市 建 设 LNG 污 水 处 理 水 利 等 新 行 业 新 领 域 及 西 南 西 北 市 场, 充 分 利 用 国 家 惠 民 政 策, 推 广 高 效 节 能 电 机 (4) 深 入 挖 潜 老 用 户, 扩 大 市 场 占 有 率 认 真 分 析 各 网 点 重 点 主 机 厂 市 场 占 有 率, 寻 求 提 升 空 间, 以 与 重 点 主 机 厂 签 订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等 灵 活 多 样 的 营 销 手 段 和 服 务 为 保 障, 抢 抓 订 货, 提 升 市 场 占 有 份 额 并 通 过 新 产 品 设 计 方 案 评 审 会 等 形 式, 加 大 公 司 及 产 品 宣 传, 巩 固 和 增 进 了 与 用 户 的 关 系, 为 进 一 步 开 发 与 合 作 打 下 了 坚 实 基 础 (5) 完 善 各 项 管 理 机 制, 加 强 销 售 队 伍 建 设 建 立 健 全 了 各 项 管 理 及 考 核 制 度, 不 断 强 化 网 点 建 设, 调 整 和 充 实 销 售 队 伍, 不 断 提 高 团 队 整 体 素 质 和 业 务 水 平 针 对 市 场 形 势 变 化, 及 时 完 善 激 励 机 制 依 据 产 品 订 货 量 回 款 应 收 账 款 等 指 标 完 成 情 况, 调 整 激 励 政 策 及 薪 资 水 平, 充 分 保 护 和 调 动 营 销 人 员 的 积 极 性, 使 队 伍 保 持 旺 盛 的 战 斗 力 7 夯 实 公 司 基 础 管 理, 降 本 增 效 扎 实 推 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围 绕 降 本 增 效 目 标, 以 全 面 落 实 经 济 责 任 制 考 核 为 主 要 抓 手, 大 力 推 进 精 细 化 管 理 和 各 项 改 革 措 施 通 过 对 原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生 产 要 素 成 本 物 流 运 输 成 本 等 方 面 的 考 核 控 制, 降 低 了 运 营 成 本 ; 通 过 优 化 运 行 结 构 实 施 技 术 改 造 等 措 施, 抵 御 市 场 下 行 态 势 8 加 强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维 护 广 大 股 东 利 益 公 司 重 视 与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管 理 工 作, 建 立 和 健 全 投 资 者 沟 通 的 平 台, 规 范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管 理 工 作, 加 强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和 潜 在 投 资 者 之 间 的 沟 通 通 过 落 实 专 人 及 时 接 听 投 资 者 的 电 话 和 认 真 回 复 投 资 者 互 动 易 上 的 提 问 等 工 作, 来 加 深 投 资 者 对 公 司 的 了 解 和 认 同, 促 进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之 间 长 期 稳 定 的 良 好 关 系, 以 提 升 公 司 的 诚 信 度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和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实 现 公 司 价 值 最 大 化 和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二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1 概 述 公 司 回 顾 总 结 前 期 披 露 的 发 展 战 略 和 经 营 计 划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进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国 内 经 济 增 长 速 度 回 落 成 为 经 济 新 常 态, 经 济 下 行 压 力 较 大 受 国 民 经 济 整 体 发 展 态 势 和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影 响,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量 下 降, 特 别 是 煤 炭 和 钢 铁 行 业 尤 为 严 重, 导 致 公 司 销 量 及 销 售 价 格 较 上 年 同 期 大 幅 度 下 降, 造 成 营 业 收 入 及 利 润 总 额 大 幅 下 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05,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23%,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97%;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为 0.01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97%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395,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35%; 负 债 总 额 为 163,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19%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资 产 为 2,317,2.16 万 元,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50% 12
13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业 绩 较 曾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本 年 度 盈 利 预 测 低 于 或 高 于 20% 以 上 的 差 异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1 受 宏 观 经 济 下 行 和 市 场 供 求 大 幅 度 变 动 影 响,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量 下 降, 致 使 公 司 本 年 度 业 绩 有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2 由 于 市 场 竞 争 激 烈, 致 使 部 分 订 单 价 格 大 幅 下 滑, 尽 管 公 司 材 料 采 购 采 取 统 一 招 标 原 材 料 替 代 改 进 工 艺 强 化 管 理 等 措 施 降 低 成 本, 仍 无 法 弥 补 价 格 下 降 对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造 成 利 润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的 变 化 情 况 2 收 入 说 明 公 司 实 物 销 售 收 入 是 否 大 于 劳 务 收 入 是 否 行 业 分 类 项 目 单 位 2014 年 2013 年 同 比 增 减 销 售 量 千 瓦 , % 制 造 业 生 产 量 千 瓦 , % 库 存 量 千 瓦 % 相 关 数 据 同 比 发 生 变 动 30% 以 上 的 原 因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受 国 民 经 济 整 体 发 展 态 势 和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影 响, 行 业 经 济 形 势 随 之 下 滑, 部 分 项 目 延 期 和 下 马 造 成 存 货 较 年 初 有 所 增 加 公 司 重 大 的 在 手 订 单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产 品 或 服 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或 调 整 有 关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销 售 客 户 情 况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销 售 金 额 ( 元 ) 289,182,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销 售 金 额 占 年 度 销 售 总 额 比 例 14.09% 公 司 前 5 大 客 户 资 料 适 用 不 适 用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元 ) 占 年 度 销 售 总 额 比 例 13
14 1 华 锐 风 电 科 技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2,564, % 2 大 连 佳 木 斯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53,411, % 3 上 海 凯 泉 泵 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49,447, % 4 沈 阳 远 大 压 缩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8,165, % 5 沈 阳 透 平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往 复 机 事 业 部 25,593, % 合 计 ,182, % 主 要 客 户 其 他 情 况 说 明 3 成 本 行 业 分 类 行 业 分 类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重 金 额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重 同 比 增 减 制 造 业 原 材 料 1,334,644, % 1,756,326, % % 制 造 业 直 接 人 工 33,581, % 41,537, % % 制 造 业 能 源 14,750, % 18,505, % % 制 造 业 折 旧 26,363, % 31,455, % % 制 造 业 其 他 159,906, % 194,355, % % 制 造 业 合 计 1,569,246, % 2,042,179, % % 产 品 分 类 产 品 分 类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重 金 额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重 同 比 增 减 电 动 机 原 材 料 1,334,644, % 1,756,326, % % 电 动 机 直 接 人 工 33,581, % 41,537, % % 电 动 机 能 源 14,750, % 18,505, % % 电 动 机 折 旧 26,363, % 31,455, % % 电 动 机 其 他 159,906, % 194,355, % % 电 动 机 合 计 1,569,246, % 2,042,179, % % 说 明 无 公 司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合 计 采 购 金 额 ( 元 ) 734,390,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合 计 采 购 金 额 占 年 度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41.78% 14
15 公 司 前 5 名 供 应 商 资 料 适 用 不 适 用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额 ( 元 ) 占 年 度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1 佳 木 斯 中 唯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345,617, % 2 辽 宁 东 港 电 磁 线 有 限 公 司 150,039, % 3 山 西 陆 锋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89,300, % 4 苏 州 巨 峰 金 属 线 缆 有 限 公 司 77,823, % 5 鞍 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1,609, % 合 计 ,390, % 主 要 供 应 商 其 他 情 况 说 明 4 费 用 本 期 支 付 银 行 借 款 利 息 导 致 财 务 费 用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5 研 发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制 的 余 热 排 出 泵 用 电 机 已 完 成 K1 类 电 机 全 部 鉴 定 试 验, 并 通 过 了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组 织 的 全 国 专 家 评 审 会 的 审 核, 待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公 示 后 将 取 得 设 计 制 造 资 格 此 项 电 机 试 验 成 功 批 量 生 产 后 将 打 破 国 外 技 术 垄 断, 填 补 国 内 技 术 空 白 ; 公 司 研 制 开 发 的 YB3 隔 爆 型 高 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是 我 公 司 在 总 结 了 YB2 系 列 电 动 机 成 功 经 验 基 础 上 研 制 开 发 的 ;YB3 系 列 电 机 大 幅 度 提 高 了 电 机 的 功 率 密 度, 效 率 值 符 合 惠 民 工 程 要 求, 且 样 机 试 制 结 果 完 全 符 合 要 求 ; 公 司 研 制 的 YBX 隔 爆 型 高 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与 原 YB 系 列 对 比, 提 高 了 电 机 效 率 及 电 机 功 率 密 度, 提 升 了 产 品 档 次, 满 足 模 块 化 精 细 化 设 计,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6 现 金 流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同 比 增 减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145,471, ,232,131, % 15
1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204,482, ,093,298,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9,010, ,833,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8, ,769,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42,520, ,299,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42,471, ,530,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32,199, ,237, ,697.43%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1,998, ,991,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30,201, ,754, ,830.47%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28,719, ,548, ,295.91% 相 关 数 据 同 比 发 生 变 动 30% 以 上 的 原 因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1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同 比 下 降 99.69%, 主 要 原 因 是 上 期 收 回 对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投 资 成 本 和 投 资 收 益 2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同 比 增 长 %,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期 子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及 本 公 司 购 买 理 财 产 品 3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同 比 增 长 %,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期 非 公 开 发 行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及 长 期 借 款 4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同 比 增 长 52.26%,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期 偿 还 借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与 本 年 度 净 利 润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的 原 因 说 明 三 主 营 业 务 构 成 情 况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分 行 业 制 造 业 1,958,023, ,569,246, % % % -1.43% 分 产 品 防 爆 电 机 846,788, ,585, % % % -1.78% 普 通 电 机 792,349, ,920, % % % -1.71% 吊 车 电 机 123,472, ,377, % % % -0.60% 配 件 修 理 19,202, ,344, % % 14.37% % 屏 蔽 泵 24,358, ,426, % % % 0.13% 风 机 151,853, ,592, % 19.06% 8.30% 8.02% 分 地 区 东 北 地 区 441,206, ,826, % % % -0.26% 16
17 华 北 地 区 438,751, ,693, % % % -3.71% 西 北 地 区 92,937, ,462, % % % -1.80% 西 南 地 区 116,325, ,119, % % % -2.86% 华 东 地 区 551,803, ,762, % % % 1.15% 华 中 地 区 247,651, ,890, % % % -4.51% 华 南 地 区 52,165, ,000, % % % -3.03% 海 外 地 区 17,180, ,490, % % % 2.48%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数 据 统 计 口 径 在 报 告 期 发 生 调 整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最 近 1 年 按 报 告 期 末 口 径 调 整 后 的 主 营 业 务 数 据 四 资 产 负 债 状 况 分 析 1 资 产 项 目 重 大 变 动 情 况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金 额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金 额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比 重 增 减 重 大 变 动 说 明 货 币 资 金 500,919, % 168,044, % 6.93% 应 收 账 款 994,168, % 1,005,644, % -9.22% 存 货 884,686, % 652,238, % 0.09%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961, % 3,000, % -0.03% 固 定 资 产 627,155, % 490,744, % -0.91% 在 建 工 程 38,829, % 43,151, % -0.49% 2 负 债 项 目 重 大 变 动 情 况 2014 年 2013 年 金 额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金 额 占 总 资 产 比 例 比 重 增 减 重 大 变 动 说 明 短 期 借 款 10,000, % -0.34% 长 期 借 款 118,000, % 2.98% 17
18 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4 主 要 境 外 资 产 情 况 五 核 心 竞 争 力 分 析 一 领 先 的 技 术 实 力 1 核 用 电 机 (a)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制 的 余 热 排 出 泵 用 电 机 已 完 成 K1 类 电 机 全 部 鉴 定 试 验, 并 通 过 了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组 织 的 全 国 专 家 评 审 会 的 审 核, 待 国 家 核 安 全 局 公 示 后 将 取 得 设 计 制 造 资 格 余 热 排 出 泵 K1 类 电 机 主 要 应 用 于 是 压 水 堆 核 电 站, 是 压 水 堆 核 电 站 中 唯 一 鉴 定 类 别 为 K1 类 的 电 机 目 前 国 内 在 建 的 所 有 核 电 站 全 部 采 用 国 外 进 口 设 备, 此 项 电 机 试 验 成 功 批 量 生 产 后 将 打 破 国 外 技 术 垄 断, 填 补 国 内 技 术 空 白, 对 于 核 级 设 备 鉴 定 和 大 型 K1 电 机 国 产 化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公 司 未 来 生 产 的 余 热 排 出 泵 K1 类 电 机 将 在 国 内 新 建 的 压 水 堆 核 电 站 中 得 到 广 泛 应 用 (b)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结 合 上 海 阿 波 罗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配 套 的 田 湾 核 电 站 3 4 号 机 组 主 给 水 泵 配 套 的 电 机, 研 制 开 发 了 HYKS kW 核 电 站 主 给 水 泵 用 高 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目 前 1 台 样 机 根 据 试 验 大 纲 要 求 已 完 成 各 项 性 能 试 验, 试 验 结 果 均 满 足 技 术 规 格 书 要 求, 其 余 9 台 电 机 正 在 生 产 制 造 当 中, 该 电 机 的 成 功 研 发 为 公 司 高 速 大 功 率 电 机 设 计 和 制 造 积 累 了 宝 贵 经 验 2 主 氦 风 机 报 告 期 内, 主 氦 风 机 研 制 工 作 处 于 技 术 设 计 阶 段, 目 前 已 完 成 了 清 华 电 磁 轴 承 结 构 试 验 样 机 的 抱 轴 故 障 修 复 和 现 场 组 装 调 试, 确 定 了 模 拟 叶 轮 配 重 盘 拆 装 方 案 和 进 口 电 磁 轴 承 跌 落 用 加 载 器 技 术 方 案, 完 成 了 进 口 磁 轴 承 工 程 样 机 试 制 工 作 结 合 样 机 试 制, 公 司 未 来 将 对 关 键 技 术 攻 关 成 果 进 一 步 验 证, 完 成 主 氦 风 机 零 部 件 工 程 图 纸 及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3 汽 车 电 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共 同 合 作 开 发 的 汽 车 电 机 研 究 项 目 正 在 顺 利 进 行, 公 司 试 制 的 汽 车 电 机 样 机 及 试 验 工 装 全 部 送 往 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进 行 基 础 性 试 验, 试 验 成 功 后 将 送 往 北 京 国 家 863 汽 车 电 机 检 测 中 心 进 行 认 证 认 证 结 束 后 将 分 别 进 行 上 车 试 验, 试 验 搭 接 成 功 后 公 司 将 正 式 进 入 国 内 汽 车 电 机 生 产 市 场 4 防 爆 同 步 电 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正 压 外 壳 型 / 增 安 型 无 刷 励 磁 同 步 电 机 已 获 得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并 成 功 申 报 发 明 专 利, 该 系 列 产 品 属 于 国 家 重 点 新 产 品, 并 荣 获 黑 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奖 (a) 公 司 为 中 石 油 提 供 的 TZYW/TAW /3250WF1G 正 压 外 壳 型 / 增 安 型 无 刷 励 磁 同 步 电 动 机 已 成 功 交 付 是 国 内 单 机 容 量 最 大 的 防 爆 同 步 电 机 ; 另 外, 为 中 海 石 油 炼 化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惠 州 炼 油 二 期 2200 万 吨 / 年 改 扩 建 及 100 万 吨 / 年 乙 烯 工 程 400 万 吨 / 年 渣 油 加 氢 装 置 用 TZYW/TAW /3250 正 压 外 壳 型 / 增 安 型 无 刷 励 磁 同 步 电 动 机 技 术 方 案 已 于 2014 年 9 月 通 过 了 由 中 国 机 械 工 业 联 合 会 组 织 的 专 家 级 评 审, 后 续 若 试 制 并 交 付 成 功, 将 刷 新 国 内 单 机 功 率 最 大 的 低 速 防 爆 同 步 电 机 的 记 录 (b)tfzyw4000-2/1050 低 温 热 水 发 电 用 同 步 电 动 机 的 开 发, 已 完 成 了 方 案 制 定 图 纸 设 计 及 样 机 制 造, 电 机 各 项 性 能 指 标 均 满 足 协 议 要 求, 同 时 公 司 已 对 该 电 机 现 场 调 试 进 行 了 技 术 支 持, 完 成 了 现 场 试 车 工 作, 标 志 着 我 公 司 已 掌 握 正 压 外 壳 型 无 刷 励 磁 汽 轮 发 电 机 的 设 计 分 析 方 法 18
19 5 隔 爆 型 高 压 高 效 电 机 (a)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制 的 YBX 隔 爆 型 高 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与 原 YB 系 列 对 比, 提 高 了 电 机 效 率 及 电 机 功 率 密 度, 提 升 了 产 品 档 次, 满 足 模 块 化 精 细 化 设 计,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2014 年, 电 机 已 全 面 推 广 市 场, 与 原 YB 系 列 对 比, 中 心 高 H560 平 均 节 约 成 本 7%, 中 心 高 H630 平 均 节 约 成 本 15%, 中 心 高 H710 平 均 节 约 成 本 12%, 标 志 着 我 公 司 高 压 电 机 的 设 计 制 造 水 平 得 到 全 面 提 升, 产 品 综 合 性 能 指 标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b) 公 司 研 制 开 发 的 YB3 隔 爆 型 高 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是 我 公 司 在 总 结 了 YB2 系 列 电 动 机 成 功 经 验 基 础 上 研 制 开 发 的,YB3 系 列 电 机 大 幅 度 提 高 了 电 机 的 功 率 密 度, 效 率 值 符 合 惠 民 工 程 要 求, 且 样 机 试 制 结 果 完 全 符 合 要 求 公 司 研 制 的 YB3 系 列 高 压 电 机 具 有 效 率 高 ( 效 率 值 可 达 惠 民 工 程 要 求 ) 更 环 保 ( 振 动 噪 声 均 满 足 国 标 要 求 ) 更 紧 凑 ( 结 构 简 单 维 护 方 便 重 量 轻 ) 等 优 势 YB3 系 列 电 机 的 开 发 是 对 我 公 司 隔 爆 电 机 的 再 一 次 更 新 换 代, 是 未 来 5-15 年 间 隔 爆 电 机 的 主 打 产 品, 将 使 我 公 司 隔 爆 电 机 继 续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再 次 引 领 国 内 隔 爆 型 高 压 电 机 的 发 展, 进 一 步 缩 小 与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的 差 距, 对 公 司 的 未 来 发 展 有 着 深 远 的 意 义 6 低 压 高 效 电 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积 极 响 应 国 家 号 召, 加 强 对 高 效 节 能 产 品 的 研 制 开 发 和 推 广 力 度, 其 中 YBX3 YE3 系 列 ( 机 座 号 ) 低 压 高 效 率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及 其 派 生 系 列 电 机 已 经 实 现 了 对 高 端 用 户 的 推 广, 其 性 能 指 标 满 足 GB 中 规 定 的 2 级 能 效 水 平, 同 时 达 到 了 IEC 中 规 定 的 IE3 效 率 等 级 ; 并 取 得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颁 发 的 能 效 之 星 荣 誉 称 号 二 未 来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着 力 打 造 四 大 生 产 园 区, 辐 射 佳 木 斯 成 都 天 津 苏 州 四 个 区 域, 在 研 发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服 务 各 环 节 发 挥 协 同 作 用, 形 成 五 大 产 业 布 局, 即 以 大 型 同 步 机 防 爆 起 重 用 电 机 为 核 心 的 电 动 机 产 业 ; 以 节 能 防 爆 发 电 机 风 电 船 用 发 电 机 为 核 心 的 发 电 机 产 业 ; 以 核 用 高 温 高 压 电 泵 屏 蔽 电 泵 军 工 用 电 泵 为 核 心 的 泵 产 业 ; 以 矿 用 的 冶 金 风 机 为 核 心 的 风 机 产 业 ; 以 电 机 电 控 设 备 集 成 为 核 心 的 成 套 产 业 同 时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国 家 防 爆 电 机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平 台 优 势, 重 点 开 发 高 端 化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加 大 高 效 电 机 节 能 电 机 核 用 电 机 以 及 新 领 域 产 品 的 开 发 力 度, 适 应 市 场 变 化 需 要, 满 足 用 户 需 求, 加 速 主 导 产 品 优 化 升 级, 保 持 竞 争 优 势 三 生 产 制 造 能 力 优 势 公 司 着 力 打 造 四 大 生 产 园 区, 辐 射 佳 木 斯 成 都 天 津 苏 州 四 个 区 域, 在 研 发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服 务 各 环 节 发 挥 协 同 作 用, 形 成 五 大 产 业 布 局, 即 以 大 型 同 步 机 防 爆 起 重 用 电 机 为 核 心 的 电 动 机 产 业 ; 以 节 能 防 爆 发 电 机 风 电 船 用 发 电 机 为 核 心 的 发 电 机 产 业 ; 以 核 用 高 温 高 压 电 泵 屏 蔽 电 泵 军 工 用 电 泵 为 核 心 的 泵 产 业 ; 以 矿 用 的 冶 金 风 机 为 核 心 的 风 机 产 业 ; 以 电 机 电 控 设 备 集 成 为 核 心 的 成 套 产 业 同 时 公 司 将 充 分 利 用 国 家 防 爆 电 机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平 台 优 势, 重 点 开 发 高 端 化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加 大 高 效 电 机 节 能 电 机 核 用 电 机 以 及 新 领 域 产 品 的 开 发 力 度, 适 应 市 场 变 化 需 要, 满 足 用 户 需 求, 加 速 主 导 产 品 优 化 升 级, 保 持 竞 争 优 势 四 信 息 管 理 优 势 公 司 大 力 引 进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充 分 利 用 网 络 手 段 加 强 企 业 管 理 信 息 的 采 集 分 析 控 制 及 反 馈, 提 高 公 司 管 理 信 息 处 理 水 平 和 决 策 水 平 公 司 建 立 了 自 主 开 发 了 企 业 门 户, 在 此 基 础 上 集 成 建 立 了 OA 企 业 办 公 系 管 理 系 统 制 度 管 理 系 统 PLM 产 品 生 命 周 期 管 理 系 统 SAP 企 业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的 投 入 运 行, 有 效 地 将 公 司 的 管 理 体 系 贯 彻 到 各 子 公 司, 促 使 公 司 各 业 务 流 程 实 现 有 机 集 成, 提 高 了 公 司 整 体 的 管 理 水 平 和 营 运 效 率, 为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提 供 了 切 实 有 效 的 保 障, 有 效 地 提 升 了 公 司 综 合 竞 争 力 五 品 牌 优 势 公 司 是 我 国 特 种 电 机 的 创 始 厂 和 主 导 厂, 曾 研 制 生 产 我 国 第 一 台 防 爆 电 机 第 一 台 起 重 冶 金 电 机 第 一 台 屏 蔽 电 机 第 一 台 局 部 扇 风 机 第 一 台 增 安 型 无 刷 励 磁 同 步 电 动 机 和 第 一 台 正 压 外 壳 型 防 爆 电 机 通 过 多 年 的 持 续 创 新, 公 司 继 续 巩 固 了 在 电 机 行 业 特 别 是 防 爆 电 机 领 域 的 领 先 地 位, 并 拥 有 269 个 系 列 1,909 19
20 个 品 种 2,555,799 个 规 格 的 产 品, 单 机 功 率 覆 盖 ,000kW, 能 效 水 平 可 与 国 际 一 流 企 业 的 产 品 竞 争, 已 成 为 国 内 产 品 品 种 齐 全 产 品 竞 争 力 领 先 的 特 种 电 机 企 业 公 司 将 继 续 依 托 资 本 市 场 的 资 源 平 台, 坚 持 走 技 术 创 新 之 路, 通 过 产 品 技 术 的 不 断 提 升,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飞 球 电 机 在 国 内 和 国 际 市 场 上 的 知 名 度 六 投 资 状 况 分 析 1 对 外 股 权 投 资 情 况 (1)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对 外 投 资 (2) 持 有 金 融 企 业 股 权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持 有 金 融 企 业 股 权 (3) 证 券 投 资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证 券 投 资 (4)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情 况 的 说 明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2 委 托 理 财 衍 生 品 投 资 和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1) 委 托 理 财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委 托 理 财 (2) 衍 生 品 投 资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衍 生 品 投 资 (3)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委 托 贷 款 20
21 3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1) 募 集 资 金 总 体 使 用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79,695 报 告 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8, 已 累 计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8,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0 累 计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0 累 计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比 例 0.00% 募 集 资 金 总 体 使 用 情 况 说 明 (2) 募 集 资 金 承 诺 项 目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 万 元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和 超 募 资 金 投 向 是 否 已 变 截 至 期 末 项 目 达 到 项 目 可 行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截 至 期 末 本 报 告 期 更 项 目 本 报 告 期 投 资 进 度 预 定 可 使 是 否 达 到 性 是 否 发 承 诺 投 资 资 总 额 累 计 投 入 实 现 的 效 ( 含 部 分 投 入 金 额 (3)= 用 状 态 日 预 计 效 益 生 重 大 变 总 额 (1) 金 额 (2) 益 变 更 ) (2)/(1) 期 化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1 天 津 佳 电 大 型 防 爆 电 机 和 防 爆 节 能 发 电 机 研 发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否 45,000 45,000 7, , 年 17.60% 11 月 01 日 2 苏 州 佳 电 高 效 电 机 2016 年 及 低 温 潜 液 电 机 生 产 否 34,695 33,135 11, , % 11 月 01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日 否 否 否 否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小 计 -- 79,695 78,135 18, , 超 募 资 金 投 向 合 计 -- 79,695 78,135 18, ,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或 预 计 收 益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 分 具 体 项 目 ) 项 目 可 行 性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情 况 说 明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21
22 超 募 资 金 的 金 额 用 途 不 适 用 及 使 用 进 展 情 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变 更 情 况 不 适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方 式 调 整 情 况 不 适 用 适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先 期 投 入 及 置 换 情 况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情 况 项 目 实 施 出 现 募 集 资 金 结 余 的 金 额 及 原 因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及 去 向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及 披 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其 他 情 况 2014 年 12 月 29 日 第 六 届 第 二 十 二 次 董 事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公 司 以 增 资 方 式 将 募 集 资 金 分 别 转 给 天 津 及 苏 州, 以 总 额 18,400 万 元 对 苏 州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增 资 ( 其 中 包 含 11, 万 元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自 筹 资 金 ), 以 总 额 8,000 万 元 对 天 津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增 资 ( 其 中 包 含 2, 万 元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自 筹 资 金 ), 以 及 5,000 万 元 直 接 从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置 换 出 的 自 筹 资 金,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公 司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进 行 了 专 项 审 核, 截 止 2014 年 11 月 30 日 公 司 预 先 投 入 金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18, 万 元, 出 具 了 大 华 核 字 [2014] 号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保 荐 机 构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就 本 次 置 换 事 项 出 具 了 核 查 意 见 适 用 2014 年 12 月 29 日 第 六 届 第 二 十 二 次 董 事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议 案, 公 司 将 以 7,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不 适 用 2014 年 12 月 29 日 第 六 届 第 二 十 二 次 董 事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使 用 暂 时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理 财 产 品 的 议 案, 公 司 拟 使 用 不 超 过 37, 万 元 的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保 本 型 理 财 产 品,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使 用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佳 木 斯 分 行 账 户 中, 暂 时 闲 置 的 募 集 资 金 32, 万 元 购 买 保 本 型 理 财 产 品, 剩 余 资 金 则 存 放 于 指 定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中 无 (3) 募 集 资 金 变 更 项 目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募 集 资 金 变 更 项 目 情 况 4 主 要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分 析 适 用 不 适 用 主 要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22
23 公 司 名 称 公 司 类 型 所 处 行 业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注 册 资 本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利 润 净 利 润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电 机 制 造 业 电 机 屏 蔽 电 泵 局 部 187,753,60 扇 风 机 制 0.00 造 与 维 修 2,719,265, ,183,135, ,057,384,3-15,386, ,091, 成 都 佳 电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电 机 制 造 业 电 机 屏 蔽 电 泵 局 部 扇 风 机 制 00 造 与 维 修 355,013, ,879, ,527, ,053, ,751, 主 要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说 明 1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8, 万 元, 注 册 地 址 为 :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前 进 区 光 复 路 766 号, 公 司 直 接 和 间 接 持 有 其 100% 的 股 份 经 营 范 围 为 : 电 机 屏 蔽 电 泵 局 部 扇 风 机 制 造 与 维 修 ; 电 机 防 爆 电 气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股 权 投 资 自 营 进 出 口 业 务 ( 按 外 经 贸 部 门 批 准 的 经 营 范 围 和 商 品 目 录 经 营 ) 截 止 2014 年 末, 总 资 产 为 2,719,265, 元, 净 资 产 1,183,135, 为 元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057,384, 元, 实 现 营 业 利 润 -15,386,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15,091, 元 2 成 都 佳 电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3,560 万 元, 注 册 地 址 : 双 流 县 黄 甲 镇 升 平 街 87 号 公 司 直 接 持 有 其 100% 的 股 份 经 营 范 围 为 : 电 动 机 屏 蔽 电 泵 局 部 扇 风 机 制 造 与 维 修 ; 电 动 机 防 爆 电 器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 从 事 货 物 或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 以 及 其 他 无 需 许 可 或 者 审 批 的 合 法 项 目 ( 以 上 项 目 不 含 前 置 许 可 项 目, 后 置 许 可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或 审 批 文 件 经 营 ) 截 止 2014 年 末, 总 资 产 为 355,013, 元, 净 资 产 为 185,879, 元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61,527, 元, 实 现 营 业 利 润 38,053, 元, 实 现 净 利 润 32,751, 元 报 告 期 内 取 得 和 处 置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5 非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重 大 项 目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非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重 大 项 目 七 2015 年 1-3 月 经 营 业 绩 的 预 计 预 测 年 初 至 下 一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净 利 润 可 能 为 亏 损 或 者 与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发 生 大 幅 度 变 动 的 警 示 及 原 因 说 明 八 公 司 控 制 的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情 况 九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展 望 1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及 发 展 趋 势 电 机 行 业 是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驱 动 型 行 业, 与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的 相 关 性 较 高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逐 23
24 步 向 纵 深 发 展, 电 机 制 造 也 逐 步 由 通 用 性 向 专 用 性 转 型 在 风 机 石 化 石 油 设 备 矿 山 机 械 和 冶 金 机 械 等 大 型 能 耗 设 备 领 域, 大 型 防 爆 电 机 的 需 求 稳 步 增 加 同 时 依 据 国 家 十 二 五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中 提 出 的 重 大 技 术 装 备 节 能 降 耗 的 指 导 意 见, 电 机 行 业 对 自 身 产 品 的 能 效 利 用 也 提 出 了 新 的 要 求 未 来, 具 有 专 业 化 高 效 节 能 安 全 环 保 的 电 机 产 品 将 成 为 行 业 发 展 的 方 向 2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着 力 打 造 四 个 基 地 一 个 中 心 五 大 产 业 的 战 略 布 局, 以 领 先 战 略 跨 越 式 发 展 为 目 标, 最 终 实 现 四 化 企 业, 为 全 球 客 户 提 供 卓 越 驱 动 力 通 过 发 展 战 略 的 实 施, 使 公 司 成 为 集 研 发 制 造 物 流 现 代 服 务 于 一 体 的 大 型 特 种 电 机 制 造 厂 商, 为 用 户 提 供 可 靠 的 产 品 和 优 质 的 服 务, 进 一 步 巩 固 公 司 品 牌 优 势, 确 立 公 司 特 种 电 机 行 业 龙 头 地 位, 实 现 健 康 可 持 续 发 展 3 新 年 度 的 经 营 计 划 及 采 取 的 措 施 2014 年 度, 受 国 民 经 济 整 体 发 展 态 势 和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影 响,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量 下 降, 特 别 是 煤 炭 和 钢 铁 行 业 尤 为 严 重 公 司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于 石 油 化 工 煤 炭 钢 铁 冶 金 等 领 域, 导 致 市 场 竞 争 异 常 激 烈, 低 价 竞 争 也 异 常 严 重, 直 接 导 致 公 司 销 量 及 销 售 价 格 有 所 下 降 2015 年 公 司 将 努 力 抵 御 下 行 态 势, 争 取 在 产 品 产 量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等 指 标 力 实 现 一 定 幅 度 增 长, 为 了 保 证 经 营 目 标 的 实 现, 公 司 将 重 点 做 好 以 下 工 作 : (1)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挖 掘 潜 能,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研 发 创 新 水 平 公 司 将 以 优 良 的 产 品 质 量 作 为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的 基 础, 在 做 强 现 有 主 业 的 基 础 上, 从 巩 固 行 业 领 先 优 势 出 发, 一 方 面 加 强 技 术 研 发 团 队 的 建 设, 完 善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包 括 技 术 合 作 机 制 人 才 引 进 和 培 训 机 制 内 部 竞 争 激 励 机 制 等, 充 分 激 发 研 发 人 员 的 创 造 热 情 与 潜 能, 为 研 发 人 员 创 造 良 好 的 工 作 条 件 和 环 境 另 一 方 面 以 产 品 质 量 为 中 心, 不 断 优 化 生 产 工 艺, 加 强 生 产 过 程 管 理, 持 续 创 新, 充 分 挖 掘 内 部 潜 能,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附 加 值, 提 升 公 司 的 整 体 竞 争 力, 增 强 公 司 发 展 后 劲 (2) 巩 固 客 户 资 源 加 强 分 子 公 司 协 同 效 应 公 司 将 持 续 与 大 客 户 保 持 良 好 的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在 维 护 和 巩 固 大 客 户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创 新 合 作 方 式 等 策 略 使 公 司 品 牌 及 产 品 得 到 新 客 户 的 认 可 ; 进 而 以 赢 得 更 大 地 发 展 空 间, 努 力 挖 掘 国 内 市 场 的 潜 力, 积 极 推 进 公 司 国 际 化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还 将 通 过 进 一 步 推 进 公 司 内 部 整 合, 优 化 和 创 新 管 控 模 式, 逐 步 实 现 母 子 公 司 在 品 牌 市 场 销 售 采 购 财 务 物 流 配 送 及 人 力 资 源 等 的 一 体 化 管 理 与 运 作, 降 低 运 营 成 本, 发 挥 协 同 效 应 (3) 引 进 培 养 高 端 技 术 型 复 合 型 人 才 2015 年, 公 司 将 重 点 做 好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工 作, 完 善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整 合 人 才 营 销, 积 极 引 进 品 牌 战 略 推 广 产 品 技 术 研 发 质 量 体 系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专 业 人 才, 构 筑 包 括 科 研 人 员 管 理 人 员 营 销 人 员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平 台, 为 提 升 公 司 管 理 扩 大 营 销 配 备 了 完 善 的 人 才 储 备 力 量, 并 逐 渐 形 成 专 业 化 高 素 质 高 凝 聚 力 的 人 才 队 伍 继 续 做 好 后 备 干 部 队 伍 建 设, 重 视 新 老 交 替 工 作, 使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与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同 步 同 时, 公 司 秉 承 人 才 阶 梯 战 略, 完 善 公 司 内 部 人 力 资 源 体 系 建 设, 强 化 员 工 培 训 与 提 升, 形 成 内 部 人 才 的 机 制, 使 员 工 成 为 企 业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4)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规 范 公 司 市 场 运 作 公 司 将 继 续 致 力 于 完 善 管 理 体 系 和 提 升 管 理 效 率, 将 进 一 步 健 全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严 格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的 标 准 规 范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运 作 和 公 司 经 理 层 工 作 制 度, 建 立 科 学 有 效 的 决 策 机 制 快 速 市 场 反 应 机 制 和 风 险 防 范 机 制 为 优 化 各 项 业 务 流 程, 公 司 将 在 日 常 经 营 过 程 中 加 强 对 业 务 流 程 的 审 视 和 讨 论, 持 续 深 化 流 程 改 革, 健 全 信 息 反 馈 与 沟 通 系 统, 实 现 资 源 的 最 佳 配 置 和 信 息 传 递 的 时 效 化, 提 升 整 体 效 率 (5) 利 用 资 本 市 场 平 台, 提 升 总 体 盈 利 水 平 公 司 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及 未 来 发 展 需 要, 在 合 理 利 用 现 有 资 金 的 基 础 上, 充 分 利 用 资 本 平 台 优 势, 灵 活 选 择 资 本 运 作 方 式, 增 强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提 升 企 业 整 体 盈 利 水 平 24
25 4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战 略 可 能 面 临 的 风 险 (1) 宏 观 经 济 影 响 和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变 化 导 致 的 风 险 受 国 民 经 济 整 体 发 展 态 势 和 宏 观 经 济 政 策 影 响,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量 下 降, 特 别 是 煤 炭 和 钢 铁 行 业 尤 为 严 重 公 司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于 石 油 化 工 煤 炭 钢 铁 冶 金 等 领 域, 市 场 的 持 续 低 迷 将 导 致 竞 争 异 常 激 烈, 企 业 产 品 销 量 及 销 售 价 格 存 在 下 降 风 险 (2)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公 司 电 机 产 品 主 要 原 材 料 是 硅 钢 片, 以 及 主 要 由 铜 构 成 的 漆 包 线 钢 铁 和 铜 等 大 宗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波 动, 可 能 会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带 来 影 响 (3) 应 收 账 款 较 大 的 风 险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随 业 务 收 入 规 模 的 扩 大 而 逐 年 增 长,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的 平 均 增 长 幅 度 高 于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幅 度, 应 收 账 款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有 所 提 高 如 果 上 述 应 收 账 款 不 能 及 时 回 收, 将 对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和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4) 募 投 项 目 建 设 延 缓 风 险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包 括 大 型 防 爆 电 机 和 防 爆 节 能 发 电 机 高 效 电 机 及 低 温 潜 液 电 机 两 个 项 目, 虽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前 景, 但 受 经 济 整 体 发 展 态 势 的 影 响, 客 户 需 求 量 将 有 所 下 降, 为 防 范 风 险,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的 建 设 期 及 投 资 回 报 期 存 在 延 长 风 险 十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本 报 告 期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十 一 与 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相 比,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和 核 算 方 法 发 生 变 化 的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和 核 算 方 法 发 生 变 化 的 情 况 十 二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需 追 溯 重 述 的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需 追 溯 重 述 的 情 况 十 三 与 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相 比,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发 生 变 化 的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发 生 变 化 的 情 况 十 四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及 分 红 派 息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制 定 执 行 或 调 整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5
26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证 监 发 (2012)37 号 ) 精 神, 公 司 六 届 五 次 六 届 十 四 次 董 事 会 分 别 审 议 通 过 了 章 程 修 正 案 未 来 三 年 ( 年 )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其 中 章 程 修 正 案 已 经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未 来 三 年 ( 年 )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已 经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调 整 的 程 序 合 规 透 明, 所 有 牵 涉 利 润 分 配 的 方 案 均 由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了 意 见, 利 润 分 配 的 政 策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及 审 议 程 序 的 规 定, 充 分 保 护 了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专 项 说 明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履 职 尽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其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得 到 了 充 分 保 护 :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及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透 明 :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公 司 近 3 年 ( 含 报 告 期 )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方 案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或 方 案 情 况 2012 年,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截 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524,134,049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0.18 元 现 金 ( 含 税 ), 总 计 分 配 9,434, 元 现 金 本 年 度 不 送 红 股, 不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2013 年,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524,134,049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0.33 元 现 金 ( 含 税 ), 总 计 分 配 17,296, 元 现 金 本 年 度 不 送 红 股, 不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2014 年 度, 公 司 不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不 送 红 股, 不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公 司 近 三 年 现 金 分 红 情 况 表 分 红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含 税 ) 分 红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占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率 以 现 金 方 式 要 约 回 购 股 份 资 金 计 入 现 金 分 红 的 金 额 以 现 金 方 式 要 约 回 购 股 份 资 金 计 入 现 金 分 红 的 比 例 2014 年 ,650, % 2013 年 17,296, ,495, % 2012 年 9,434, ,302,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盈 利 且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但 未 提 出 现 金 红 利 分 配 预 案 十 五 本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公 司 计 划 年 度 不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不 送 红 股, 不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26
27 十 六 社 会 责 任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注 重 社 会 责 任,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切 实 保 障 广 大 股 东 和 员 工 的 权 益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充 分 履 行 企 业 的 社 会 责 任, 努 力 促 进 公 司 股 东 员 工 业 务 合 作 伙 伴 社 会 环 境 的 和 谐 发 展 一 规 范 运 作, 为 各 相 关 方 利 益 提 供 保 障, 并 努 力 提 高 业 绩, 诚 信 回 报 股 东 和 广 大 投 资 者 二 全 力 做 好 安 全 生 产, 确 保 员 工 生 命 安 全 ; 积 极 做 好 员 工 培 训, 提 升 员 工 业 务 技 能 ; 深 入 开 展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组 织 职 工 参 与 各 种 问 题 演 出 与 文 化 交 流 活 动, 激 发 员 工 的 工 作 热 情 ; 做 好 工 会 团 委 等 工 作, 维 护 职 工 权 益 三 电 机 产 业 方 面, 公 司 电 机 产 品 列 入 节 能 产 品 惠 民 工 程 高 效 电 机 推 广 目 录 的 产 品 规 格 已 达 9000 多 个, 公 司 不 断 加 大 节 能 高 效 电 机 的 研 发 与 销 售, 大 力 推 广 高 效 节 能 电 机 的 发 展, 为 公 司 创 造 价 值 同 时 为 社 会 创 造 价 值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是 否 属 于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规 定 的 重 污 染 行 业 是 否 不 适 用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其 他 重 大 社 会 安 全 问 题 是 否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内 是 否 被 行 政 处 罚 是 否 不 适 用 十 七 报 告 期 内 接 待 调 研 沟 通 采 访 等 活 动 登 记 表 适 用 不 适 用 接 待 时 间 接 待 地 点 接 待 方 式 接 待 对 象 类 型 接 待 对 象 2014 年 01 月 14 日 公 司 证 券 部 书 面 问 询 个 人 李 先 生 2014 年 03 月 19 日 公 司 证 券 部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赵 先 生 2014 年 05 月 30 日 公 司 证 券 部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刘 先 生 2014 年 06 月 16 日 公 司 证 券 部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武 女 士 谈 论 的 主 要 内 容 及 提 供 的 资 料 公 司 公 告 中 国 家 专 项 财 政 资 金 是 什 么 性 质 资 金, 为 何 选 择 目 前 转 增 股 本 公 司 采 取 了 哪 些 方 式 回 报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对 象 何 时 才 能 确 定 关 于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的 相 关 问 询 2014 年 08 月 20 日 公 司 证 券 部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陆 女 士 公 司 核 电 产 品 的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主 氦 2014 年 09 月 10 日 公 司 证 券 部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2014 年 09 月 17 日 公 司 证 券 部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财 达 证 券 风 机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业 绩 实 现 情 况 等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拟 投 入 两 个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现 有 产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及 新 产 品 研 发 情 况 2014 年 10 月 16 日 公 司 证 券 部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王 先 生 非 公 开 发 行 批 文 下 发 后, 27
28 公 司 预 计 多 久 启 动 询 价 2014 年 12 月 01 日 公 司 证 券 部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刘 先 生 作 为 国 有 控 股 上 市 公 司, 公 司 未 来 会 否 考 虑 股 权 激 励 或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接 待 次 数 3 接 待 机 构 数 量 24 接 待 个 人 数 量 0 接 待 其 他 对 象 数 量 0 是 否 披 露 透 露 或 泄 露 未 公 开 重 大 信 息 未 披 露 透 露 或 泄 露 未 公 开 重 大 信 息 28
29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二 媒 体 质 疑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媒 体 普 遍 质 疑 事 项 三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四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五 资 产 交 易 事 项 1 收 购 资 产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收 购 资 产 2 出 售 资 产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出 售 资 产 3 企 业 合 并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企 业 合 并 情 况 六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的 实 施 情 况 及 其 影 响 29
30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及 其 实 施 情 况 七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1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适 用 不 适 用 关 联 交 易 占 同 类 交 可 获 得 的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关 系 金 额 ( 万 易 金 额 的 同 类 交 易 披 露 日 期 披 露 索 引 方 类 型 内 容 定 价 原 则 价 格 结 算 方 式 元 ) 比 例 市 价 哈 尔 滨 庆 受 同 一 控 缘 电 工 材 股 股 东 控 采 购 材 料 料 股 份 有 制 限 公 司 市 场 价 格 % 佳 木 斯 市 受 同 一 控 佳 四 电 机 股 股 东 控 采 购 材 料 有 限 责 任 制 公 司 市 场 价 格 % 哈 尔 滨 工 受 同 一 控 业 炉 窑 有 股 股 东 控 采 购 材 料 市 场 价 格 % 限 公 司 制 唐 山 市 新 股 东 之 控 宝 泰 钢 铁 出 售 电 机 制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价 格 % 唐 山 建 龙 股 东 之 控 实 业 有 限 出 售 电 机 制 公 司 公 司 市 场 价 格 % 双 鸭 山 市 股 东 之 控 建 龙 矿 业 出 售 电 机 制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价 格 % 吉 林 建 龙 股 东 之 控 钢 铁 有 限 出 售 电 机 制 公 司 责 任 公 司 市 场 价 格 % 黑 龙 江 建 股 东 之 控 龙 钢 铁 有 出 售 电 机 制 公 司 限 公 司 市 场 价 格 % 承 德 县 建 龙 矿 业 有 股 东 之 控 出 售 电 机 限 责 任 公 制 公 司 市 场 价 格 % 司 承 德 建 龙 股 东 之 控 出 售 电 机 市 场 价 格 % 30
31 特 殊 钢 有 制 公 司 限 公 司 抚 顺 新 钢 股 东 之 控 铁 有 限 责 出 售 电 机 制 公 司 任 公 司 市 场 价 格 % 佳 木 斯 电 受 同 一 控 机 厂 建 筑 股 股 东 控 出 售 电 机 市 场 价 格 % 工 程 公 司 制 黑 龙 江 建 股 东 之 控 龙 化 工 有 出 售 电 机 制 公 司 限 公 司 市 场 价 格 % 黑 龙 江 建 股 东 之 控 龙 钒 业 有 出 售 电 机 制 公 司 限 公 司 市 场 价 格 % 滦 平 建 龙 股 东 之 控 矿 业 有 限 出 售 电 机 制 公 司 公 司 市 场 价 格 % 合 计 , 按 类 别 对 本 期 将 发 生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总 金 额 预 计 的,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实 际 履 行 情 况 ( 如 有 ) 交 易 价 格 与 市 场 参 考 价 格 差 异 较 大 的 原 因 ( 如 适 用 ) 本 年 度 预 计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3040 万 元, 报 告 期 实 际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未 万 元, 占 全 年 预 计 金 额 的 66.57% 本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按 照 自 愿 平 等 公 平 公 允 的 原 则 进 行,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的 情 况 2 资 产 收 购 出 售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资 产 收 购 出 售 的 关 联 交 易 3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的 关 联 交 易 4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往 来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往 来 5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适 用 不 适 用 31
32 年 1 月 7 日,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哈 电 集 团 拟 向 佳 电 公 司 增 资 及 公 司 拟 受 让 哈 电 集 团 所 持 佳 电 公 司 股 权 暨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同 意 将 2006 年 至 2011 年 期 间, 哈 电 集 团 转 拨 佳 电 公 司 的 国 家 专 项 财 政 资 金 5,034 万 元, 根 据 财 政 部 文 件 要 求, 落 实 国 有 权 益 哈 电 集 团 将 该 等 国 家 专 项 财 政 资 金 形 成 的 债 权 转 增 为 佳 电 公 司 股 本, 在 上 述 债 转 股 事 宜 完 成 后, 公 司 拟 受 让 哈 电 集 团 由 此 所 持 的 佳 电 公 司 股 权 具 体 详 细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14 年 1 月 7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的 公 告 关 联 交 易 提 示 性 公 告, 公 告 编 号 : 年 1 月 17 日,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议 案, 同 意 哈 电 集 团 以 5100 万 元 现 金 参 与 认 购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且 接 受 公 司 根 据 竞 价 结 果 确 定 的 最 终 发 行 价 格 且 不 参 与 竞 价 本 次 哈 电 集 团 认 购 的 股 份 自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结 束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得 转 让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公 司 于 2014 年 1 月 18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的 公 告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公 告 编 号 关 联 交 易 临 时 报 告 披 露 网 站 相 关 查 询 临 时 公 告 名 称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日 期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网 站 名 称 关 联 交 易 提 示 性 公 告 2014 年 01 月 0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告 2014 年 01 月 1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八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1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事 项 情 况 (1) 托 管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托 管 情 况 (2) 承 包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承 包 情 况 (3) 租 赁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租 赁 情 况 2 担 保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担 保 情 况 3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32
33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4 其 他 重 大 交 易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其 他 重 大 交 易 九 承 诺 事 项 履 行 情 况 1 公 司 或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或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但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内 的 承 诺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承 诺 事 由 承 诺 方 承 诺 内 容 承 诺 时 间 承 诺 期 限 履 行 情 况 股 改 承 诺 收 购 报 告 书 或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中 所 作 承 诺 在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交 易 期 间, 哈 电 集 团 为 了 避 免 和 清 除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可 能 侵 占 上 市 公 司 商 业 机 会 和 形 成 同 行 业 竞 争 的 可 能 性, 哈 电 集 团 出 具 了 哈 电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关 于 避 免 同 行 业 竞 争 之 承 诺 函 其 内 容 为 :(1)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哈 电 集 团 将 不 从 事 任 何 与 本 公 司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业 务, 以 避 免 对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业 务 竞 争 ;(2) 在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哈 电 集 团 将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促 使 哈 电 集 团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从 事 任 何 与 本 公 司 相 同 或 相 似 资 产 重 组 时 所 作 承 诺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的 业 务, 以 避 免 对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2011 年 04 月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业 务 竞 争 (3) 本 次 业 24 日 长 期 有 效 正 在 履 行 务 完 成 后, 哈 电 集 团 将 努 力 通 过 合 法 合 规 渠 道 促 成 哈 电 集 团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交 直 流 电 机 公 司 ) 与 本 公 司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佳 电 股 份 ) 在 未 来 的 业 务 中 进 行 如 下 业 务 区 分 : 在 普 通 电 机 ( 不 含 电 站 主 风 机 电 机 ) 领 域, 哈 电 集 团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交 直 流 电 机 公 司 ) 不 生 产 3000KW-5000KW 的 大 功 率 电 机 及 3000KW 以 下 的 中 小 功 率 电 机 ; 在 普 通 电 机 ( 不 含 电 站 主 风 机 电 机 ) 领 域, 本 公 司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佳 电 股 份 ) 不 生 产 5000KW 以 上 的 大 功 33
34 率 电 机 ; 在 特 种 电 机 以 及 电 站 主 风 机 电 机 领 域, 维 持 现 状, 避 免 产 生 任 何 潜 在 业 务 竞 争 置 入 资 产 实 现 净 利 润 :2011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21, 万 元, 高 于 预 测 净 利 润 人 民 币 16, 万 元 ; 2012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20, 万 元, 高 于 预 测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净 利 润 人 民 币 19, 万 司 上 海 钧 能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在 2011 元,2013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年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内, 如 置 人 民 币 18, 万 元, 低 于 入 资 产 的 实 际 净 利 润 超 过 预 测 净 利 润, 则 预 测 净 利 润 人 民 币 22,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和 万 元 2014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 上 海 钧 能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钧 能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无 需 对 上 市 公 司 进 行 补 偿 ; 若 置 入 资 产 的 实 际 净 利 润 小 于 预 测 净 利 润, 则 由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北 京 建 2011 年 04 月 龙 重 工 集 团 公 司 及 上 海 钧 能 实 业 有 限 公 24 日 司 以 本 次 交 易 中 各 方 认 购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上 限 向 阿 继 电 器 进 行 补 偿, 补 偿 比 例 分 别 为 51.25%, 47.07% 和 1.68% 佳 电 厂 建 2011 年 2014 年 为 万 元, 低 于 预 测 净 利 润 2011 年 2014 年 净 利 润 预 测 累 计 数 83, 万 元, 实 际 实 现 净 利 润 累 计 数 64, 万 元, 累 计 完 成 76.87%, 触 发 盈 利 预 测 业 绩 补 偿 条 件 公 司 会 严 格 按 照 龙 集 团 和 钧 能 实 业 每 年 补 偿 的 股 份 数 量 盈 利 预 测 补 偿 协 议 及 盈 总 额 计 算 公 式 为 :( 截 至 当 期 期 末 累 积 预 利 预 测 补 偿 协 议 之 补 充 协 测 净 利 润 数 - 截 至 当 期 期 末 累 积 实 际 净 利 议 中 的 相 关 事 项 履 行 承 诺 润 数 )x 认 购 股 份 总 数 补 偿 期 限 内 各 年 的 详 见 公 司 于 2012 年 3 月 13 预 测 净 利 润 数 总 和 - 已 补 偿 股 份 数 量 号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的 重 大 资 产 置 换 及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暨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书 ( 修 订 版 ) 中 的 第 七 章 第 二 节 第 三 节 盈 利 预 测 补 偿 协 议 及 盈 利 预 测 补 偿 协 议 之 补 充 协 议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钧 能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为 支 持 上 市 公 司 发 展, 维 护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佳 电 厂 建 龙 集 团 和 钧 能 实 业 已 出 具 2013 年 01 月 书 面 承 诺 : 在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中 所 认 购 09 日 的 股 份, 自 本 次 发 行 结 束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不 进 行 转 让 2013 年 1 月 9 日 2016 正 在 履 行 年 1 月 9 日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或 再 融 资 时 所 作 承 诺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参 与 公 司 2014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的 投 资 者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承 诺 : 本 次 发 2014 年 12 月 行 认 购 的 股 份 自 新 增 股 份 上 市 首 日 起 三 09 日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也 不 由 佳 电 股 份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票 2014 年 12 月 9 日 2017 年 12 月 9 日 正 在 履 行 34
35 招 商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保 腾 丰 利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财 通 基 上 述 参 与 公 司 2014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金 管 理 有 限 票 的 8 名 投 资 者 均 承 诺 : 本 次 发 行 认 购 的 公 司 浙 江 龙 2014 年 12 月 股 份 自 新 增 股 份 上 市 首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信 股 权 投 资 09 日 不 转 让, 也 不 由 佳 电 股 份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合 伙 企 业 ( 有 票 限 合 伙 ) 上 海 证 大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民 生 通 惠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申 万 菱 信 ( 上 海 )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9 日 2015 年 12 月 9 日 正 在 履 行 其 他 对 公 司 中 小 股 东 所 作 承 诺 承 诺 是 否 及 时 履 行 是 2 公 司 资 产 或 项 目 存 在 盈 利 预 测, 且 报 告 期 仍 处 在 盈 利 预 测 期 间, 公 司 就 资 产 或 项 目 达 到 原 盈 利 预 测 及 其 原 因 做 出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盈 利 预 测 资 产 或 项 目 名 称 预 测 起 始 时 间 预 测 终 止 时 间 当 期 预 测 业 绩 ( 万 元 ) 当 期 实 际 业 绩 ( 万 元 ) 未 达 预 测 的 原 因 ( 如 适 用 ) 原 预 测 披 露 日 期 原 预 测 披 露 索 引 受 宏 观 经 济 下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11 月 0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行 和 市 场 供 求 大 幅 度 变 动 影 响, 市 场 需 求 25, , 量 下 降, 致 使 公 司 本 年 度 业 绩 较 大 幅 度 下 2012 年 03 月 13 日 重 大 资 产 置 换 及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暨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书 降 公 司 股 东 交 易 对 手 方 在 报 告 年 度 经 营 业 绩 做 出 的 承 诺 情 况 35
36 十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现 聘 任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报 酬 ( 万 元 ) 50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服 务 的 连 续 年 限 5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注 册 会 计 师 姓 名 张 晓 义 高 德 惠 当 期 是 否 改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是 否 聘 请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财 务 顾 问 或 保 荐 人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聘 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期 间 支 付 费 用 38 万 元 ; 聘 请 通 商 律 师 事 务 所 为 公 司 常 年 法 律 顾 问, 期 间 支 付 费 用 30 万 元 本 年 度 公 司 因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事 项, 聘 期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保 荐 机 构, 共 支 付 费 用 1,300 万 元 ; 聘 请 通 商 律 师 事 务 所 为 专 项 法 律 顾 问, 期 间 支 付 费 用 100 万 元 十 一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 如 适 用 )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本 报 告 期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十 二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十 三 年 度 报 告 披 露 后 面 临 暂 停 上 市 和 终 止 上 市 情 况 十 四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的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1 关 于 重 组 所 涉 资 产 过 户 的 相 关 事 项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置 入 资 产 为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置 出 资 产 为 公 司 原 有 全 部 资 产 和 负 债 截 止 报 告 期, 公 司 已 完 成 交 付 或 过 户 的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截 止 交 割 审 计 基 准 日 2012 年 3 月 31 日 ) 为 35, 万 元, 占 同 时 点 公 司 总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38, 元 的 91.93% 对 于 部 分 资 产 未 完 成 过 户 问 题, 本 公 司 和 相 关 方 已 有 妥 善 安 排 根 据 资 产 交 割 补 充 协 议 书, 公 司 与 阿 继 有 限 和 哈 电 集 团 确 认 : 自 相 关 置 出 资 产 交 付 之 日 起, 置 出 资 产 ( 无 论 该 等 资 产 的 交 付 是 否 需 要 办 理 及 是 否 已 完 成 产 权 过 户 权 益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 的 全 部 权 利 和 义 务 均 由 阿 继 有 限 享 有 和 承 担, 阿 继 有 限 对 置 出 资 产 独 立 行 使 经 营 管 理 权 利, 并 承 担 该 等 资 产 的 全 部 经 营 风 险 和 损 益 2 关 于 重 组 所 涉 债 务 转 移 的 相 关 事 项 截 止 报 告 期, 置 出 债 务 中 已 取 得 同 意 函 的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为 10, 万 元, 已 于 期 后 清 偿 的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为 15, 万 元 ; 尚 未 获 得 同 意 函 且 未 清 偿 的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为 7, 万 元 上 述 尚 未 获 得 同 意 函 且 36
37 未 清 偿 的 债 务 共 1500 余 笔,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上 述 债 务 的 账 龄 均 超 过 两 年 以 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法 通 则 的 规 定 已 超 过 诉 讼 时 效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银 行 专 项 账 户 资 金 余 额 为 万 元, 短 期 内 共 管 账 户 资 金 能 够 满 足 清 偿 重 组 债 务 要 求, 同 时 为 了 彻 底 解 决 重 组 债 务 引 发 的 债 务 风 险, 哈 电 集 团 已 承 诺 将 及 时 提 供 代 偿 资 金, 清 偿 已 核 定 确 认 的 重 组 债 务 十 五 公 司 子 公 司 重 要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 召 开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苏 州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贷 款 相 关 事 项 的 议 案, 同 意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苏 州 佳 电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太 仓 分 行 申 请 贷 款 18,320 万 元 ; 同 意 控 股 子 公 司 佳 电 公 司 为 苏 州 佳 电 提 供 担 保 具 体 详 细 内 容 请 详 见 2014 年 3 月 26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的 公 告 控 股 子 公 司 之 间 提 供 担 保 的 公 告, 公 告 编 号 十 六 公 司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的 情 况 37
38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1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本 次 变 动 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本 次 变 动 后 单 位 : 股 数 量 比 例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数 量 比 例 一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225,699, % 71,732, ,732, ,431, % 2 国 有 法 人 持 股 107,928, % 4,590,459 4,590, ,518, % 3 其 他 内 资 持 股 117,770, % 67,142, ,142, ,912, % 其 中 : 境 内 法 人 持 股 117,770, % 63,492, ,492, ,262, % 境 内 自 然 人 持 股 3,650,000 3,650,000 3,650, % 二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298,435, % 298,435, % 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98,435, % 298,435, % 三 股 份 总 数 524,134, % 71,732, ,732, ,866, % 股 份 变 动 的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2014 年 10 月,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皮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1049 号 ) 核 准, 公 司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方 式 向 9 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了 71,732,673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发 行 完 毕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原 524,134,049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变 更 为 595,866,722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份 变 动 的 批 准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014 年 10 月,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皮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1049 号 ) 核 准, 公 司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方 式 向 9 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了 71,732,673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2014 年 11 月, 公 司 就 本 次 增 发 股 份 向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提 交 了 相 关 登 记 材 料 ;2014 年 12 月 9 日,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新 增 的 71,732,673 股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认 购 的 股 份 限 售 期 为 36 个 月, 可 上 市 流 通 时 间 为 2017 年 12 月 9 日, 其 他 投 资 者 认 购 的 股 份 限 售 期 为 12 个 月, 可 上 市 流 通 时 间 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 股 份 变 动 的 过 户 情 况 38
39 适 用 不 适 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已 向 公 司 出 具 股 份 登 记 确 认 书, 确 认 了 公 司 增 发 股 份 的 登 记, 登 记 数 量 为 71,732,673 股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原 524,134,049 股 变 更 为 595,866,722 股 股 份 变 动 对 最 近 一 年 和 最 近 一 期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等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适 用 不 适 用 因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事 项 导 致 公 司 总 股 本 发 生 变 化, 致 使 公 司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净 资 产 也 随 之 发 生 一 定 的 变 化 公 司 认 为 必 要 或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披 露 的 其 他 内 容 2 限 售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 股 股 东 名 称 期 初 限 售 股 数 本 期 解 除 限 售 股 数 本 期 增 加 限 售 股 数 期 末 限 售 股 数 限 售 原 因 解 除 限 售 日 期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认 购 公 司 重 大 资 113,711, ,711,963 产 重 组 时 发 行 的 股 份 认 购 公 司 重 大 资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107,928, ,928,537 产 重 组 时 发 行 的 股 份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 工 商 银 行 - 泰 达 宏 利 价 值 成 长 定 向 增 发 60 号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深 圳 市 保 腾 丰 利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招 商 财 富 - 招 商 银 行 - 弘 唯 基 石 1 号 专 项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浙 江 龙 信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昆 仑 健 康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万 能 保 险 产 品 认 购 公 司 非 公 开 0 0 8,370,837 8,370,837 发 行 股 份 认 购 公 司 非 公 开 0 0 8,100,810 8,100,810 发 行 股 份 认 购 公 司 非 公 开 0 0 8,100,810 8,100,810 发 行 股 份 认 购 公 司 非 公 开 0 0 7,650,765 7,650,765 发 行 股 份 认 购 公 司 非 公 开 0 0 7,650,765 7,650,765 发 行 股 份 申 万 菱 信 ( 上 海 ) 资 产 - 工 商 银 行 - 认 购 公 司 非 公 开 0 0 5,666,057 5,666, 发 行 股 份 39
40 中 融 信 托 - 中 融 - 瑞 林 集 合 资 金 信 托 计 划 上 海 证 大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上 海 钧 能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0 0 4,900,855 认 购 公 司 非 公 开 4,900,855 发 行 股 份 0 0 4,590,459 认 购 公 司 非 公 开 4,590,459 发 行 股 份 认 购 公 司 重 大 资 4,058, ,058,549 产 重 组 时 发 行 的 股 份 认 购 公 司 非 公 开 其 他 ,701,315 16,701,315 发 行 股 份 合 计 225,699, ,732, ,431, 二 证 券 发 行 与 上 市 情 况 1 报 告 期 末 近 三 年 历 次 证 券 发 行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股 票 及 其 衍 生 证 券 名 称 发 行 日 期 发 行 价 格 ( 或 利 率 ) 发 行 数 量 上 市 日 期 获 准 上 市 交 易 数 量 交 易 终 止 日 期 普 通 股 股 票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699, 年 01 月 09 日 ,732, 年 12 月 09 日 225,699,049 71,732,673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公 司 债 类 权 证 类 前 三 年 历 次 证 券 发 行 情 况 的 说 明 年 3 月, 公 司 收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阿 城 继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及 向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2]289 号 ), 核 准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方 案 随 后, 公 司 就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事 项 向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提 交 了 相 关 登 记 材 料,2013 年 1 月 9 日, 公 司 增 发 的 225,699,049 股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限 售 期 为 36 个 月, 可 上 市 流 通 时 间 为 2016 年 1 月 9 日 详 见 2013 年 1 月 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披 露 的 新 增 股 份 变 动 报 告 及 上 市 公 告 书 年 10 月,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皮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1049 号 ) 核 准, 公 司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方 式 向 9 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了 71,732,673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2014 年 11 月, 公 司 就 本 次 增 发 股 份 向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提 交 了 相 关 登 记 材 料 ;2014 年 12 月 9 日,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新 增 的 71,732,673 股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认 购 的 股 份 限 售 期 为 36 个 月, 可 上 市 流 通 时 间 为 2017 年 12 月 9 日, 其 他 投 资 者 认 购 的 股 份 限 售 期 为 12 个 月, 可 上 市 流 通 时 间 为 2015 年 12 月 9 日 详 见 2014 年 12 月 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披 露 的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情 况 报 告 暨 上 市 公 告 书 40
41 2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及 股 东 结 构 的 变 动 公 司 资 产 和 负 债 结 构 的 变 动 情 况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2014 年 12 月 8 日, 公 司 披 露 了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情 况 报 告 暨 上 市 公 告 书,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524,134,049 股 变 更 为 595,866,722 股, 共 计 发 行 新 股 71,732,673 股,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化, 3 现 存 的 内 部 职 工 股 情 况 三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1 公 司 股 东 数 量 及 持 股 情 况 单 位 : 股 报 告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东 总 数 年 度 报 告 披 露 日 前 23,174 第 5 个 交 易 日 末 普 通 股 股 东 总 数 报 告 期 末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总 27,914 数 ( 如 有 )( 参 见 注 8) 0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或 前 10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持 有 有 限 报 告 期 末 股 东 名 称 股 东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增 减 变 动 售 条 件 的 持 股 数 量 情 况 股 份 数 量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的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状 态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数 量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国 有 法 人 22.01% 131,121,4 126,531,0 4,590,459 4,590,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19.08% 113,711, ,711,9 63 质 押 113,711,963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国 有 法 人 18.11% 107,928, ,928,5 37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 工 商 银 行 - 泰 达 宏 利 价 值 成 长 定 向 增 发 60 号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其 他 1.40% 8,370,837 8,370,837 深 圳 市 保 腾 丰 利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1.36% 8,100,810 8,100,810 招 商 财 富 - 招 商 银 行 - 弘 唯 基 石 其 他 1.36% 8,100,810 8,100,810 1 号 专 项 资 产 管 41
42 理 计 划 浙 江 龙 信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昆 仑 健 康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万 能 保 险 产 品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1.28% 7,650,765 7,650,765 其 他 1.28% 7,650,765 7,650,765 申 万 菱 信 ( 上 海 ) 资 产 - 工 商 银 行 - 中 融 信 托 - 中 融 - 瑞 林 集 合 资 金 信 托 计 划 其 他 0.95% 5,666,057 5,666,057 上 海 证 大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0.82% 4,900,855 4,900, 年 3 月, 公 司 收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 证 监 许 可 [2012]289 号 ) 关 于 核 准 阿 城 继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及 向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批 复, 核 准 本 次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及 向 北 京 建 龙 发 行 113,711,963 股, 佳 电 厂 107,928,537 股, 上 海 钧 能 4,058,549 股 股 份 购 买 相 关 资 产 发 行 完 成 后, 北 京 建 龙 佳 电 厂 上 海 钧 能 成 为 公 司 战 略 投 资 者 或 一 般 法 人 因 配 售 新 股 前 10 名 股 东 本 次 新 增 股 份 为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上 市 日 为 2013 年 1 月 9 日 2014 成 为 前 10 名 股 东 的 情 况 ( 如 有 )( 参 年 10 月,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见 注 3) 行 股 票 的 皮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1049 号 ) 核 准, 公 司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方 式 向 9 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了 71,732,673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部 分 特 定 对 象 成 为 公 司 前 10 名 股 东,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新 增 的 71,732,673 股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上 市 日 为 2014 年 12 月 9 日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公 司 持 有 5% 以 上 ( 含 5%) 的 股 东 有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三 家 公 司, 其 中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是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性 质 为 国 有 法 人 股,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为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属 于 关 联 企 业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种 类 股 份 种 类 数 量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126,531,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26,531,000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 广 发 小 盘 成 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675,794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675,794 财 达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434,30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434,301 周 翠 英 1,392,104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392,104 谭 荣 生 1,316,60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316,601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泰 信 蓝 筹 精 选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1,255,2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255,200 42
43 董 立 1,043,733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043,733 王 军 926,50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926,501 陈 德 君 869,777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869,777 陈 秋 芬 716,9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716,900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股 东 之 间, 以 前 十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股 东, 公 司 未 知 是 否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持 股 变 动 信 息 披 及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股 东 和 前 露 管 理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一 致 行 动 人, 也 未 知 其 他 流 通 股 股 东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股 东 关 10 名 股 东 之 间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系 的 说 明 前 10 名 普 通 股 股 东 参 与 融 资 融 券 王 军 通 过 方 正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信 用 交 易 担 保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926,501 业 务 股 东 情 况 说 明 ( 如 有 )( 参 见 注 股, 通 过 普 通 账 户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0 股 4) 公 司 前 10 名 普 通 股 股 东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普 通 股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是 否 进 行 约 定 购 回 交 易 是 否 公 司 前 10 名 普 通 股 股 东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普 通 股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进 行 约 定 购 回 交 易 2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法 人 控 股 股 东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 人 成 立 日 期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注 册 资 本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电 机 锅 炉 汽 轮 机 零 部 件 及 辅 机 制 造 销 售 ; 国 内 贸 易 (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除 外 ); 从 事 国 内 外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邹 磊 1994 年 10 月 ,818.1 万 元 日 电 厂 项 目 开 发 ; 在 国 ( 境 ) 外 举 办 同 类 企 业 ; 物 资 供 销 业 (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除 外 ); 承 担 国 家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设 备 招 标 业 务 未 来 发 展 战 略 不 适 用 经 营 成 果 财 务 状 况 不 适 用 现 金 流 等 控 股 股 东 报 告 期 内 控 股 和 参 股 的 其 他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权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哈 电 集 团 持 有 哈 尔 滨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0.93% 的 股 权 控 股 股 东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公 司 报 告 期 控 股 股 东 未 发 生 变 更 43
44 3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法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名 称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未 来 发 展 战 略 法 定 代 表 人 / 单 位 无 负 责 人 成 立 日 期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注 册 资 本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经 营 成 果 财 务 状 况 无 现 金 流 等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公 司 报 告 期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的 产 权 及 控 制 关 系 的 方 框 图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信 托 或 其 他 资 产 管 理 方 式 控 制 公 司 4 其 他 持 股 在 10% 以 上 的 法 人 股 东 适 用 不 适 用 法 人 股 东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 成 立 日 期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注 册 资 本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或 管 理 44
45 单 位 负 责 人 活 动 对 钢 铁 化 工 煤 气 机 械 汽 车 船 舶 黑 色 金 属 采 造 业 有 色 金 属 采 造 业 领 域 内 的 实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张 志 祥 2006 年 ,000 万 元 月 08 日 业 投 资 ; 销 售 金 属 材 料 化 工 产 品 ( 不 含 危 险 化 学 品 及 一 类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 机 械 电 器 设 备 汽 车 ( 不 含 小 轿 车 ) 船 舶 黑 色 金 属 制 品 有 色 金 属 制 品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郭 寅 1991 年 ,900 万 元 月 07 日 停 产 处 理 债 权 债 务 销 售 库 存 产 品 及 物 资 四 公 司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在 报 告 期 提 出 或 实 施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的 情 况 在 公 司 所 知 的 范 围 内, 没 有 公 司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在 报 告 期 提 出 或 实 施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45
46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报 告 期 公 司 不 存 在 优 先 股 46
47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一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姓 名 职 务 任 职 状 态 性 别 年 龄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期 初 持 股 数 ( 股 ) 本 期 增 持 股 份 数 量 ( 股 ) 本 期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 股 ) 期 末 持 股 数 ( 股 ) 赵 明 董 事 长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29 日 月 29 日 孙 传 尧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29 日 月 29 日 贾 绍 华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29 日 月 29 日 胡 凤 滨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29 日 月 29 日 张 英 健 董 事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29 日 月 29 日 张 志 祥 董 事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29 日 月 29 日 陈 光 浩 董 事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29 日 月 29 日 杜 文 朋 董 事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19 日 月 29 日 梁 喜 华 董 事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29 日 月 29 日 王 红 霞 董 事 会 秘 书 现 任 女 年 年 06 月 29 日 月 29 日 0 0 郭 寅 监 事 会 主 席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29 日 月 29 日 0 0 要 志 成 监 事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19 日 月 29 日 王 小 明 监 事 现 任 女 年 年 06 月 29 日 月 29 日 崔 剑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20 日 月 29 日 王 晓 文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20 日 月 29 日
48 刘 洪 文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男 年 年 06 月 21 日 月 29 日 0 0 合 计 二 任 职 情 况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5 年 的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赵 明, 男, 出 生 于 1957 年,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政 工 师, 毕 业 于 哈 尔 滨 师 范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专 业 曾 任 佳 木 斯 工 农 玻 璃 厂 党 委 副 书 记,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厂 长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现 任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孙 传 尧, 男, 出 生 于 1944 年, 研 究 生 学 历, 工 学 硕 士,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俄 罗 斯 圣. 彼 得 堡 工 程 科 学 院 院 士 曾 任 新 疆 可 可 托 海 矿 务 局 选 矿 厂 副 厂 长, 北 京 矿 冶 研 究 总 院 副 处 长 处 长, 副 院 长, 院 长 ; 现 任 矿 物 加 工 科 学 与 技 术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主 任 研 究 员, 中 国 有 色 金 属 工 业 协 会 专 家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有 色 矿 业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香 港 公 司, 香 港 上 市 ), 中 铝 国 际 股 份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香 港 上 市 ) 贾 绍 华, 男, 出 生 于 1950 年, 经 济 学 博 士, 教 授, 享 受 国 务 院 特 殊 津 贴 专 家 曾 任 曾 任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处 长, 海 南 省 商 业 集 团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江 西 省 海 南 省 国 税 局 副 局 长,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税 务 干 部 学 院 院 长, 中 国 税 务 出 版 社 总 编 辑 等 职 现 任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税 收 教 育 研 究 所 所 长,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税 务 学 院 中 国 社 会 科 学 院 研 究 生 院 财 政 部 科 研 所 研 究 生 部 等 院 校 研 究 生 导 师, 兼 任 中 国 税 务 学 会 学 术 研 究 委 员 中 国 财 税 法 学 研 究 会 副 会 长 中 国 企 业 财 务 协 会 常 务 理 事 同 时, 担 任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晶 澳 太 阳 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市 乐 通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马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胡 凤 滨, 男, 出 生 于 1960 年,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律 师 曾 任 黑 龙 江 高 盛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现 任 北 京 市 中 高 盛 律 师 事 务 所 主 任, 哈 尔 滨 博 实 自 动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张 英 健, 男, 出 生 于 1964 年, 研 究 生 学 历, 工 学 硕 士 曾 任 哈 尔 滨 电 站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张 志 祥, 男, 出 生 于 1967 年, 博 士 曾 任 遵 化 市 建 龙 钢 铁 总 厂 厂 长 ; 现 任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唐 山 建 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建 龙 钢 铁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陈 光 浩, 男, 出 生 于 1967 年,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杭 州 制 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进 出 口 处 浙 江 省 工 商 信 托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外 汇 业 务 部, 曾 任 深 圳 发 展 银 行 杭 州 分 行 武 林 支 行 信 贷 部 经 理 行 长 现 任 浙 江 建 龙 钢 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48
49 杜 文 朋, 男, 出 生 于 1965 年,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经 济 师 曾 任 哈 尔 滨 电 机 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市 场 部 副 部 长 党 委 组 织 部 部 长,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党 委 组 织 部 部 长 现 任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党 委 书 记,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副 总 经 理,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梁 喜 华, 男, 出 生 于 1960 年,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会 计 师 曾 任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财 务 部 副 部 长 部 长,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计 财 部 部 长 总 经 理 助 理 现 任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会 计 师,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王 红 霞, 女, 出 生 于 1977 年,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光 明 集 团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董 事 会 秘 书 职 务, 金 叶 珠 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职 务 现 任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郭 寅, 男, 出 生 于 1959 年,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政 工 师 曾 任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团 委 书 记, 工 会 主 席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副 书 记 工 会 主 席 现 任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厂 长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纪 委 书 记 监 事 会 主 席,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要 志 成, 男, 出 生 于 1980 年, 德 国 哥 廷 根 大 学 法 学 硕 士, 南 京 大 学 法 学 硕 士 曾 任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法 务 处 法 务 管 理 师, 扬 帆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务 室 主 任 现 任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法 务 处 处 长,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王 小 明, 女, 出 生 于 1959 年,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工 艺 处 副 处 长,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艺 部 部 长 质 量 保 障 部 部 长 现 任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职 工 监 事 刘 洪 文, 男, 出 生 于 1970 年, 本 科 学 历, 工 程 师 曾 任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部 部 长,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崔 剑, 男, 出 生 于 1968 年, 工 程 硕 士,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产 品 开 发 部 部 长 兼 党 支 部 书 记, 大 型 车 间 主 任 兼 党 支 部 书 记 市 场 部 部 长 兼 党 支 部 书 记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王 晓 文, 男, 出 生 于 1963 年, 工 程 硕 士, 研 究 员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产 品 开 发 部 部 长,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防 研 所 所 长,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市 场 部 部 长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在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任 职 人 员 姓 名 股 东 单 位 名 称 在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在 股 东 单 位 是 否 领 取 报 酬 津 贴 张 英 健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是 张 志 祥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是 49
50 裁 陈 光 浩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财 务 总 监 是 要 志 成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法 务 处 处 长 是 郭 寅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厂 长 否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任 职 人 员 姓 名 其 他 单 位 名 称 在 其 他 单 位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在 其 他 单 位 是 否 领 取 报 酬 津 贴 孙 传 尧 中 国 有 色 矿 业 公 司 ; 中 铝 国 际 股 份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贾 绍 华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晶 澳 太 阳 能 有 限 公 司 ; 珠 海 市 乐 通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海 马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兖 州 煤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胡 凤 滨 哈 尔 滨 博 实 自 动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情 况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的 决 策 程 序 确 定 依 据 实 际 支 付 情 况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的 决 策 程 序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定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确 定 依 据 :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津 贴 的 决 策 程 序 是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再 结 合 所 处 区 域 及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任 职 状 态 从 公 司 获 得 的 报 酬 总 额 从 股 东 单 位 获 得 的 报 酬 总 额 报 告 期 末 实 际 所 得 报 酬 赵 明 董 事 长 男 58 现 任 孙 传 尧 独 立 董 事 男 71 现 任 7 7 贾 绍 华 独 立 董 事 男 65 现 任 7 7 胡 凤 滨 独 立 董 事 男 55 现 任 7 7 张 英 健 董 事 男 51 现 任 0 0 张 志 祥 董 事 男 48 现 任 3 3 陈 光 浩 董 事 男 48 现 任 3 3 杜 文 朋 董 事 男 50 现 任 梁 喜 华 董 事 男 55 现 任 王 红 霞 董 事 会 秘 书 女 38 现 任
51 郭 寅 监 事 会 主 席 男 56 现 任 要 志 成 监 事 男 35 现 任 2 2 王 小 明 监 事 女 56 现 任 崔 剑 副 总 经 理 男 47 现 任 王 晓 文 副 总 经 理 男 52 现 任 刘 洪 文 副 总 经 理 男 45 现 任 合 计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被 授 予 的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四 报 告 期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或 关 键 技 术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 非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或 关 键 技 术 人 员 变 动 五 公 司 员 工 情 况 ( 一 ) 在 职 员 工 数 量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在 职 员 工 总 数 为 2795 人 ( 二 ) 专 业 构 成 及 受 教 育 程 度 情 况 如 下 : 1 人 员 结 构 51
52 2 学 历 结 构 3 年 龄 结 构 52
53 ( 三 ) 公 司 薪 酬 政 策 与 生 产 目 标 和 经 营 战 略 相 结 合, 公 司 实 施 员 工 薪 酬 与 经 营 业 绩 相 挂 钩 的 动 态 薪 酬 管 理 模 式 以 岗 位 价 值 与 人 员 能 力 为 依 据, 确 定 不 同 的 薪 酬 等 级 机 薪 酬 标 准, 实 现 同 岗 同 酬 的 同 时, 充 分 肯 定 员 工 的 贡 献, 使 其 能 力 技 能 等 参 与 到 分 配 中, 使 员 工 与 公 司 共 同 发 展 ; 以 薪 酬 与 主 要 经 营 业 绩 指 标 挂 钩 责 权 利 对 等 风 险 共 担 为 原 则, 实 施 与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指 标 团 队 绩 效 和 个 人 绩 效 相 挂 钩 的 绩 效 工 资, 根 据 工 作 性 质 和 岗 位 职 责 的 不 同, 确 定 不 同 的 绩 效 工 资 比 例, 以 最 大 限 度 的 发 挥 绩 效 工 资 的 激 励 作 用 ( 四 ) 公 司 培 训 计 划 为 满 足 公 司 经 营 战 略 的 需 要, 以 打 造 务 实 有 效 的 培 训 机 制 为 指 导 思 想, 以 员 工 技 能 和 业 务 水 平 提 升 为 核 心, 秉 持 人 本 投 资 人 才 强 企 的 培 训 理 念, 以 针 对 性 实 用 性 价 值 性 为 原 则, 实 施 分 层 次 分 专 业 分 类 别 的 培 训 管 理 在 管 理 岗 位 以 网 络 课 程 为 主 的 综 合 类 管 理 能 力 提 升 培 训 专 业 岗 位 以 内 培 外 培 相 结 合 的 专 业 能 力 提 升 培 训, 基 层 岗 位 以 内 训 师 讲 解 为 主 的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方 式, 通 过 扎 实 持 久 有 效 的 网 络 课 堂 外 聘 讲 师 内 训 师 讲 解 现 场 答 疑 等 培 训 手 段 与 方 法, 确 保 培 训 工 作 取 得 实 效 同 时, 在 原 有 培 训 模 式 基 础 上, 引 入 ELN 在 线 学 习 平 台,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培 训 效 果 在 培 训 运 营 管 理 方 面, 出 台 培 训 考 核 制 度, 强 化 了 培 训 效 果 评 估, 并 进 一 步 完 善 薪 酬 驱 动 职 涯 引 导 等 联 动 机 制, 使 培 训 工 作 更 加 程 序 化 规 范 化 53
54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治 理 的 基 本 状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有 关 规 定,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和 控 制 制 度, 持 续 深 入 开 展 公 司 治 理 活 动, 促 进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提 高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治 理 的 实 际 状 况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等 要 求 1 关 于 股 东 与 股 东 大 会 :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规 定 和 要 求, 规 范 地 召 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平 等 对 待 所 有 股 东, 并 尽 可 能 为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使 其 充 分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2 关 于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严 格 规 范 自 己 的 行 为, 没 有 超 越 股 东 大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干 预 公 司 的 决 策 和 经 营 活 动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和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上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内 部 机 构 独 立 运 作 3 关 于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 公 司 董 事 会 设 董 事 9 名,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董 事 会 的 人 数 及 人 员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各 位 董 事 能 够 依 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等 开 展 工 作, 出 席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勤 勉 尽 责 地 履 行 职 责 和 义 务, 同 时 积 极 参 加 相 关 培 训,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4 关 于 监 事 和 监 事 会 : 公 司 监 事 会 设 监 事 3 名, 其 中 职 工 监 事 1 名, 监 事 会 的 人 数 及 人 员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各 位 监 事 能 够 按 照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要 求, 认 真 履 行 自 己 的 职 责, 对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关 联 交 易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进 行 监 督 5 关 于 信 息 披 露 与 透 明 度 :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等 的 要 求, 真 实 准 确 及 时 公 平 完 整 地 披 露 有 关 信 息, 指 定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主 管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协 调 公 司 与 投 资 者 的 关 系, 接 待 股 东 来 访, 回 答 投 资 者 咨 询, 向 投 资 者 提 供 公 司 已 披 露 的 资 料 ; 并 指 定 证 券 时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为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指 定 报 纸 和 网 站, 确 保 公 司 所 有 股 东 能 够 平 等 的 获 得 信 息 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建 立 或 修 订 的 规 章 制 度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治 理 与 公 司 法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是 否 存 在 差 异 是 否 公 司 治 理 与 公 司 法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不 存 在 差 异 54
55 公 司 治 理 专 项 活 动 开 展 情 况 以 及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定 实 施 情 况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公 司 制 定 了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制 度 并 经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根 据 该 项 制 度 要 求, 切 实 做 好 各 项 信 息 的 登 记 管 理 及 报 送 工 作, 真 实 完 整 地 记 录 了 内 幕 信 息 在 公 开 披 露 前 的 报 告 传 递 编 制 审 核 等 各 环 节 的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名 单, 未 发 现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有 违 法 违 规 的 行 为, 也 不 存 在 涉 嫌 内 幕 交 易 被 监 管 部 门 采 取 监 管 措 施 及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况 二 报 告 期 内 召 开 的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有 关 情 况 1 本 报 告 期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会 议 届 次 召 开 日 期 会 议 议 案 名 称 决 议 情 况 披 露 日 期 披 露 索 引 2013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2013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2013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证 券 摘 要 2013 年 度 时 报 上 海 证 券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05 月 15 日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关 全 部 议 案 均 审 议 通 于 2014 年 度 预 计 日 过 常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2014 年 05 月 15 日 报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披 露 的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关 于 续 聘 会 计 师 告 ( 公 告 编 号 : 事 务 所 独 立 董 事 ) 2013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2013 年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修 改 < 公 司 章 程 > 2 本 报 告 期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会 议 届 次 召 开 日 期 会 议 议 案 名 称 决 议 情 况 披 露 日 期 披 露 索 引 关 于 公 司 符 合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条 件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证 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时 报 上 海 证 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05 月 05 日 票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全 部 议 案 均 审 议 通 于 <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过 行 股 票 预 案 > 的 议 案 关 于 < 本 次 非 报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2014 年 05 月 05 日 披 露 的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 公 告 编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号 : ) 运 用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 的 议 案 关 55
56 于 公 司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说 明 的 议 案 关 于 制 定 <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的 议 案 关 于 修 改 < 公 司 章 程 > 的 议 案 关 于 附 生 效 条 件 的 < 关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的 认 购 协 议 > 的 议 案 关 于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议 案 关 于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免 于 进 行 要 约 收 购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全 权 办 理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关 于 制 定 < 未 来 三 年 ( 年 )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 的 议 案 3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请 求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三 报 告 期 内 独 立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况 1 独 立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的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姓 名 本 报 告 期 应 参 加 董 事 会 次 数 现 场 出 席 次 数 以 通 讯 方 式 参 加 次 数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缺 席 次 数 是 否 连 续 两 次 未 亲 自 参 加 会 议 孙 传 尧 否 贾 绍 华 否 胡 凤 滨 否 独 立 董 事 列 席 股 东 大 会 次 数 2 连 续 两 次 未 亲 自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说 明 56
57 2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的 情 况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事 项 是 否 提 出 异 议 是 否 报 告 期 内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事 项 未 提 出 异 议 3 独 立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的 其 他 说 明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建 议 是 否 被 采 纳 是 否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建 议 被 采 纳 或 未 被 采 纳 的 说 明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在 报 告 期 内 尽 职 尽 责, 以 维 护 公 司 利 益 和 全 体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为 己 任, 严 格 遵 照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的 指 导 意 见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的 要 求, 忠 实 勤 勉 地 履 行 独 立 董 事 职 责, 认 真 参 加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中 的 重 大 事 项 积 极 献 言 献 策, 对 相 关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切 实 维 护 了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履 职 情 况 说 明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 披 露 的 独 立 董 事 2014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四 董 事 会 下 设 专 门 委 员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审 计 提 名 和 薪 酬 与 考 核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依 据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定 的 专 门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所 规 定 的 职 权 范 围, 就 专 业 性 事 项 进 行 研 究, 提 出 意 见 及 建 议, 提 交 董 事 会 进 行 决 策 参 考 1 战 略 委 员 会 履 职 情 况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是 董 事 会 设 立 的 专 门 工 作 机 构, 负 责 研 究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并 提 出 可 行 性 建 议 2 审 计 委 员 会 履 职 情 况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深 交 所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制 定 了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对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权 限 工 作 程 序 议 事 规 则 等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 报 告 期 内, 审 计 委 员 会 努 力 做 好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全 面 审 核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积 极 与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沟 通, 同 意 公 司 以 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开 展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的 编 制 工 作 审 计 委 员 会 在 审 阅 2014 年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2014 年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时 就 相 关 事 宜 进 行 了 问 询,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认 真 进 行 了 释 疑 同 意 将 上 述 报 告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3 提 名 委 员 会 履 职 情 况 提 名 委 员 会 是 董 事 会 设 立 的 专 门 工 作 机 构, 负 责 研 究 公 司 董 事 和 经 理 人 员 的 选 择 标 准 选 择 程 序 并 对 公 司 董 事 和 经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提 出 建 议 4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履 职 情 况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负 责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管 人 员 的 考 核 标 准, 制 定 审 查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管 人 员 的 薪 酬 政 策 与 方 案, 并 依 照 上 述 考 核 标 准 及 薪 酬 政 策 与 方 案 进 行 考 核 五 监 事 会 工 作 情 况 监 事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监 督 活 动 中 发 现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风 险 57
58 是 否 监 事 会 对 报 告 期 内 的 监 督 事 项 无 异 议 六 公 司 相 对 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的 独 立 完 整 情 况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均 完 全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具 有 独 立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系 统, 具 备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1) 业 务 方 面 : 公 司 在 业 务 方 面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自 主 开 展 业 务 经 营 活 动, 完 全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2) 人 员 方 面 :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的 人 事 劳 动 管 理 体 系, 拥 有 独 立 的 员 工 队 伍 和 完 整 的 劳 动 人 事 工 资 管 理 体 系,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在 本 公 司 领 取 报 酬 (3) 资 产 方 面 : 公 司 资 产 独 立 完 整, 产 权 清 晰, 与 控 股 股 东 之 间 产 权 关 系 明 确 清 晰 (4) 机 构 方 面 : 公 司 建 立 和 完 善 了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设 立 了 完 全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的 健 全 的 组 织 机 构 体 系, 机 构 设 置 程 序 和 机 构 职 能 独 立 (5) 财 务 方 面 :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和 财 务 人 员,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独 立 作 出 财 务 决 策 七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在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期 间, 哈 电 集 团 为 了 避 免 和 清 除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可 能 侵 占 上 市 公 司 商 业 机 会 和 形 成 同 行 业 竞 争 的 可 能 性, 哈 电 集 团 出 具 了 哈 电 集 团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关 于 避 免 同 行 业 竞 争 之 承 诺 函 其 内 容 为 :(1)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哈 电 集 团 将 不 从 事 任 何 与 本 公 司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业 务, 以 避 免 对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业 务 竞 争 ; (2) 在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哈 电 集 团 将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促 使 哈 电 集 团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从 事 任 何 与 本 公 司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业 务, 以 避 免 对 本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业 务 竞 争 (3) 本 次 业 务 完 成 后, 哈 电 集 团 将 努 力 通 过 合 法 合 规 渠 道 促 成 哈 电 集 团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交 直 流 电 机 公 司 ) 与 本 公 司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佳 电 股 份 ) 在 未 来 的 业 务 中 进 行 如 下 业 务 区 分 : 在 普 通 电 机 ( 不 含 电 站 主 风 机 电 机 ) 领 域, 哈 电 集 团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交 直 流 电 机 公 司 ) 不 生 产 3000KW-5000KW 的 大 功 率 电 机 及 3000KW 以 下 的 中 小 功 率 电 机 ; 在 普 通 电 机 ( 不 含 电 站 主 风 机 电 机 ) 领 域, 本 公 司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佳 电 股 份 ) 不 生 产 5000KW 以 上 的 大 功 率 电 机 ; 在 特 种 电 机 以 及 电 站 主 风 机 电 机 领 域, 维 持 现 状, 避 免 产 生 任 何 潜 在 业 务 竞 争 八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评 及 激 励 情 况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选 任 考 核 和 激 励 按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公 司 建 立 了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与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挂 钩 的 年 薪 制, 有 效 地 提 高 了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责 任 感 和 工 作 热 情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有 效 的 激 励 机 制, 促 进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保 证 股 东 利 益 的 最 大 化 58
59 第 十 节 内 部 控 制 一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情 况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和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自 身 特 点, 建 立 了 较 为 全 面 的 内 控 制 度, 保 证 公 司 各 项 经 营 活 动 高 效 运 行 同 时, 公 司 将 根 据 监 管 部 门 的 相 关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进 行 了 补 充 与 完 善 二 董 事 会 关 于 内 部 控 制 责 任 的 声 明 董 事 会 认 为 : 公 司 目 前 实 行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配 套 指 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现 行 组 织 架 构 规 章 制 度 经 营 规 模 及 管 理 需 要 制 定 的, 在 完 整 性 和 合 理 性 方 面 不 存 在 重 大 的 缺 陷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标 是 合 理 保 证 经 营 管 理 合 法 合 规 资 产 安 全 财 务 报 告 及 相 关 信 息 真 实 完 整, 提 高 经 营 效 率 和 效 果, 促 进 实 现 发 展 战 略 由 于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的 固 有 局 限 性, 故 仅 能 为 实 现 上 述 目 标 提 供 合 理 保 证 三 建 立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的 依 据 财 政 部 等 五 部 委 联 合 发 布 的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配 套 指 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指 引 会 计 准 则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的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标 准 内 部 控 制 手 册 和 相 关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四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中 报 告 期 内 发 现 的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具 体 情 况 无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全 文 披 露 日 期 2015 年 04 月 22 日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全 文 披 露 索 引 巨 潮 资 讯 网 ( 五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或 鉴 证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中 的 审 议 意 见 段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机 构 认 为,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和 相 关 规 定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全 文 披 露 日 期 2015 年 04 月 22 日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全 文 披 露 索 引 巨 潮 资 讯 网 ( 59
60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是 否 出 具 非 标 准 意 见 的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是 否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与 董 事 会 的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意 见 是 否 一 致 是 否 六 年 度 报 告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为 了 进 一 步 完 善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加 大 对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责 任 人 的 问 责 力 度, 提 高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质 量 和 透 明 度,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制 定 了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促 进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勤 勉 尽 责 公 司 年 报 编 制 披 露 等 工 作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工 作 制 度 执 行, 做 到 了 程 序 到 位 责 任 落 实 合 法 合 规 本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遗 漏 信 息 补 充 及 业 绩 预 告 更 正 的 情 况 60
61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报 告 一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审 计 报 告 签 署 日 期 标 准 无 保 留 审 计 意 见 2015 年 04 月 20 日 审 计 机 构 名 称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报 告 文 号 注 册 会 计 师 姓 名 大 华 审 字 [2015] 号 张 晓 义 高 德 惠 审 计 报 告 正 文 审 计 报 告 大 华 审 字 [2015] 号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佳 电 股 份 公 司 )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14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佳 电 股 份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61
62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佳 电 股 份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佳 电 股 份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4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二 〇 一 五 年 四 月 二 十 日 62
63 二 财 务 报 表 财 务 附 注 中 报 表 的 单 位 为 : 人 民 币 元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编 制 单 位 :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500,919, ,044, 结 算 备 付 金 拆 出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267,132, ,961, 应 收 账 款 994,168, ,005,644, 预 付 款 项 36,684, ,712, 应 收 保 费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应 收 分 保 合 同 准 备 金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48,530, ,803,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存 货 884,686, ,238,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336,314,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068,436, ,224,160, 非 流 动 资 产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63
64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961, ,00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627,155, ,744, 在 建 工 程 38,829, ,151,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192,688, ,664,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7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3,607, ,788,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18,000,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885,241, ,525, 资 产 总 计 3,953,678, ,925,685,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10,000,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吸 收 存 款 及 同 业 存 放 拆 入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17,701, 应 付 账 款 1,110,134, ,629, 预 收 款 项 124,557, ,820,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7,051, ,199, 应 交 税 费 19,575, ,247, 应 付 利 息 213, 应 付 股 利 64
65 其 他 应 付 款 175,890, ,031,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455,125, ,255,929,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118,000,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50,840,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59,000, ,000,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4,336, ,154,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81,336, ,994, 负 债 合 计 1,636,462, ,378,923,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595,866, ,134,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1,089,840, ,473,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120,482, ,482,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65
66 未 分 配 利 润 511,026, ,67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317,216, ,546,761,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317,216, ,546,761,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3,953,678, ,925,685, 法 定 代 表 人 : 赵 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梁 喜 华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李 前 程 2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80,909,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款 项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193,873, ,828, 其 他 应 收 款 319,467, ,377, 存 货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320,000,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914,250, ,324,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625,008, ,574,668,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2, 在 建 工 程 66
67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625,010, ,574,668, 资 产 总 计 2,539,260, ,816,993,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款 项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337, , 应 交 税 费 739, ,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25,306, ,617,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6,383, ,660,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67
68 长 期 应 付 款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负 债 合 计 26,383, ,660,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595,866, ,134,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1,923,358, ,213,741,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25,523, ,523, 未 分 配 利 润 -31,871, ,933,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512,877, ,782,332,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2,539,260, ,816,993, 合 并 利 润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2,052,091, ,673,892,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2,052,091, ,673,892, 利 息 收 入 已 赚 保 费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2,071,633, ,506,499,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1,656,099, ,113,465, 利 息 支 出 68
69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退 保 金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净 额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分 保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535, ,912, 销 售 费 用 232,009, ,216, 管 理 费 用 136,853, ,755, 财 务 费 用 2,087,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9,048, ,578,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38, ,769, 的 投 资 收 益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38,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9,580, ,162,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28,760, ,291,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3,715,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227, ,597,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109, ,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8,952, ,857,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3,301, ,422,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5,650, ,43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5,650, ,495,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60,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69
70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部 分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650, ,434, 总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5,650, ,495,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60, 八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本 期 发 生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 元, 上 期 被 合 并 方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赵 明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梁 喜 华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李 前 程 4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减 :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33,704, ,497, 财 务 费 用 -176, ,
7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3, ,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42,374,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33,514, ,845,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5,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33,508, ,845,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33,508, ,845,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效 部 分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71
72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3,508, ,845, 七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5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金 额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111,313, ,149,945, 额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额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收 到 原 保 险 合 同 保 费 取 得 的 现 金 收 到 再 保 险 业 务 现 金 净 额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 款 净 增 加 额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回 购 业 务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425,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3,733, ,18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145,471, ,232,131,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613,312, ,650,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额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金 支 付 原 保 险 合 同 赔 付 款 项 的 现 金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支 付 保 单 红 利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181,763, ,817,
73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22,068, ,190,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87,337, ,63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204,482, ,093,298,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9,010, ,833,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3,033,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2,735,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48,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8, ,769,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72,180, ,999,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370,340, ,300, 质 押 贷 款 净 增 加 额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42,520, ,29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42,471, ,530,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783,949,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78,000, ,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70,250, ,237,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032,199, ,237,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70,000,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25,243, ,991,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755,
74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1,998, ,99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30,201, ,754,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28,719, ,54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67,784, ,235,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96,504, ,784,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4,343, ,73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94,343, ,736,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20,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12,898, ,851,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2,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66,761, ,29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79,660, ,284,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5,316, ,547,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36,396, ,946,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6,396, ,946,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2,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634,340, ,000,
75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34,342, ,00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97,945, ,946,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783,949,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83,949,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17,296, ,280,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600,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9,896, ,28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64,053, ,28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80,791, ,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18,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80,909, ,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本 期 金 额 本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永 续 股 债 其 他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资 本 公 减 : 库 其 他 综 专 项 储 积 存 股 合 收 益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524,13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4, ,473, ,482, ,671, ,546,7 6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75
76 错 更 正 前 期 差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其 他 524,13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4, ,473, ,482, ,671, ,546,7 6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71,732 金 额 ( 减 少 以 -,673.0 号 填 列 ) 0 710,367, ,645, ,454,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5,650,7 5,650,7 额 ,732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673.0 和 减 少 资 本 0 709,617, ,349,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71,732, ,617, ,349,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17,296, ,296, ,296, ,296,
77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750, , ,86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 ,089,8 40, ,482, ,026, ,317,2 16, 上 期 金 额 上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永 续 股 债 其 他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资 本 公 减 : 库 其 他 综 专 项 储 积 存 股 合 收 益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524,13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4, ,495, ,397, ,695, ,259, ,386,9 8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错 更 正 前 期 差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其 他 524,13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4, ,495, ,397, ,695, ,259, ,386,9 8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978, ,084, ,976, ,259, 159,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169,495-60, ,434 额, ,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978, ,447 和 减 少 资 本
78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978, , ( 三 ) 利 润 分 配 2,084, ,518, ,198, -10,632,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084, ,084,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9,434,3-9,434,3 股 东 ) 的 分 配 其 他 -1,198, ,198,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524,13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4, ,473, ,482, ,671, ,546,7 61,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本 期 金 额 78
79 本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减 : 库 存 其 他 综 合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股 收 益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524,134, ,213,741, ,523, ,933, 1,782, ,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错 更 正 前 期 差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524,134, ,213,741, ,523, ,933, 1,782, ,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71,732,6 金 额 ( 减 少 以 号 填 列 ) 709,617, ,805, 730,544,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3,508, ,508,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71,732,6 和 减 少 资 本 ,617, ,349,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71,732,6 709,617,3 781,349,9 通 股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17,296, ,296, ,296, ,296,
80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595,866, 上 期 金 额 1,923,358, ,523,86-31,871, 2,512, , 上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减 : 库 存 其 他 综 合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股 收 益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524,134, ,212,133, ,439, ,606,6 1,769, ,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错 更 正 前 期 差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524,134, ,212,133, ,439, ,606,6 1,769, ,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1,607, ,084, ,326,5 13,018,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20,845, 20,845,48 额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1,607,627 1,607,627 和 减 少 资 本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80
81 额 4. 其 他 1,607, ,607,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2,084,548-11,518, ,084,548-2,084, ,434, ,434, ,434,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524,134, ,213,741, ,523, ,933, 1,782, , 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 公 司 注 册 地 组 织 形 式 和 总 部 地 址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原 名 阿 城 继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 1993 年 3 月 经 哈 尔 滨 市 股 份 制 协 调 领 导 小 组 哈 股 领 办 字 (1993) 第 4 号 文 件 批 准, 由 阿 城 继 电 器 厂 独 家 发 起 定 向 募 集 内 部 职 工 股 方 式 设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取 得 哈 尔 滨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 年 4 月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发 行 字 (1999)45 号 文 件 批 准, 本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A 股 股 票 5,500 万 股 并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经 过 历 年 的 派 送 红 股 配 售 新 股 转 增 股 本 及 增 发 新 股,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累 计 股 本 总 数 595,866,722 股, 注 册 资 本 为 595,866,722 元, 住 所 :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前 进 区 光 复 路 766 号, 母 公 司 为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集 团 最 终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07 年 3 月 16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说 明 书 实 施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同 时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由 阿 城 继 电 器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具 体 对 价 方 案 为 : 方 案 实 施 股 权 登 记 日 (2007 年 4 月 10 日 ) 登 记 在 册 的 流 通 股 股 东 每 持 有 10 股 流 通 股 将 获 得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支 81
82 付 的 2.8 股 股 份 对 价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通 过 股 权 分 置 共 向 流 通 股 股 东 支 付 对 价 3, 万 股, 支 付 对 价 后, 非 流 通 股 12, 万 股 换 取 流 通 权, 变 为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全 部 由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持 有 2009 年 4 月 12 日,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非 流 通 股 12, 万 股 在 限 售 期 满 后,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可 申 请 而 未 申 请 解 除 限 售 股 改 完 成 后 总 股 份 为 298,435,000 股, 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股 份 为 126,531,000 股, 无 限 售 的 股 份 为 171,904,000 股 2012 年 3 月 8 日, 本 公 司 收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 证 监 许 可 [2012]289 号 ) 关 于 核 准 阿 城 继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及 向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批 复,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收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 证 监 许 可 [2012]290 号 ) 关 于 核 准 豁 免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要 约 收 购 阿 城 继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义 务 的 批 复 同 意 本 公 司 分 别 向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113,711,963 股 ;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107,928,537 股 ; 上 海 钧 能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4,058,549 股 公 司 原 总 股 本 为 298,435,000 股, 本 次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实 施 后 新 增 股 份 为 225,699,049 股 (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 增 发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524,134,049 股 2012 年 5 月 14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签 署 交 割 协 议 的 相 关 议 案 同 日, 本 公 司 与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阿 城 继 电 器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 以 下 简 称 佳 电 厂 ) 北 京 建 龙 重 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建 龙 集 团 ) 和 上 海 钧 能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钧 能 实 业 ) 签 署 关 于 阿 城 继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部 资 产 和 负 债 交 割 事 宜 的 协 议 书, 本 公 司 与 佳 电 厂 建 龙 集 团 和 钧 能 实 业 签 署 关 于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份 交 割 事 宜 的 协 议 书 2012 年 6 月 7 日, 置 入 资 产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在 佳 木 斯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完 毕 过 户 手 续,2012 年 6 月 18 日,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证 券 登 记 确 认 书, 确 认 了 本 公 司 增 发 股 份 的 登 记, 登 记 数 量 为 225,699,049 股 (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流 通 股 ), 增 发 后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为 524,134,049 股 2012 年 6 月 29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关 于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等 议 案 同 日,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召 开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变 更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等 议 案 2012 年 9 月 17 日, 公 司 名 称 经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由 阿 城 继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 月 17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的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决 议 2014 年 5 月 5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2014 年 6 月 18 日 关 于 根 据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调 整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发 行 底 价 和 发 行 数 量 的 公 告 和 修 改 后 章 程 的 规 定, 并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4]1049 号 文 关 于 核 准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的 核 准, 同 意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14,731 万 股 公 司 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 向 包 括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在 内 的 九 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71,732,673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认 购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元, 共 计 募 集 人 民 币 796,949, 元 经 此 发 行, 股 本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595,866, 元 经 过 历 年 的 派 送 红 股 配 售 新 股 转 增 股 本 及 增 发 新 股,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累 计 股 本 总 数 595,866,722 股, 注 册 资 本 为 595,866,722 元, 住 所 :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前 进 区 光 复 路 766 号, 母 公 司 为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集 团 最 终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1. 行 业 性 质 本 公 司 属 制 造 行 业 1. 经 营 范 围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电 机 屏 蔽 电 泵 局 部 扇 风 机 制 造 与 维 修 ; 电 机 防 爆 电 气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股 权 投 资 自 营 进 出 口 业 务 ( 按 外 经 贸 部 门 批 准 的 经 营 范 围 和 商 品 目 录 经 营 ) 82
83 1. 公 司 业 务 性 质 和 主 要 经 营 活 动 本 公 司 属 制 造 行 业,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为 电 机 的 生 产 和 销 售, 提 供 安 装 维 修 劳 务 1. 财 务 报 表 的 批 准 报 出 本 财 务 报 表 业 经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董 事 会 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 批 准 报 出 本 期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主 体 包 括 母 公 司 在 内 共 8 户, 除 母 公 司 外 具 体 包 括 : 子 公 司 名 称 子 公 司 类 型 级 次 持 股 比 例 (%) 表 决 权 比 例 (%) 佳 木 斯 市 佳 时 利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一 级 天 津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一 级 成 都 佳 电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一 级 苏 州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一 级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一 级 佳 木 斯 佳 电 风 机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二 级 上 海 佳 电 企 业 有 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二 级 四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具 体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进 行 确 认 和 计 量, 在 此 基 础 上, 结 合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2014 年 修 订 )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2 持 续 经 营 本 公 司 自 报 告 期 末 起 12 个 月 不 存 在 对 本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况 五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提 示 : 无 1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所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报 告 期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83
84 2 会 计 期 间 自 公 历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止 为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3 营 业 周 期 营 业 周 期 为 12 个 月 4 记 账 本 位 币 采 用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5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分 步 实 现 企 业 合 并 过 程 中 的 各 项 交 易 的 条 款 条 件 以 及 经 济 影 响 符 合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况, 将 多 次 交 易 事 项 作 为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2. 这 些 交 易 是 同 时 或 者 在 考 虑 了 彼 此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订 立 的 ; 3. 这 些 交 易 整 体 才 能 达 成 一 项 完 整 的 商 业 结 果 ; 4.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取 决 于 其 他 至 少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 5. 一 项 交 易 单 独 看 是 不 经 济 的, 但 是 和 其 他 交 易 一 并 考 虑 时 是 经 济 的 6.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1)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公 司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承 担 债 务 方 式 或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合 并 对 价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如 果 存 在 或 有 对 价 并 需 要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或 资 产, 该 预 计 负 债 或 资 产 金 额 与 后 续 或 有 对 价 结 算 金 额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溢 价 或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对 于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最 终 实 现 企 业 合 并 的,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在 取 得 控 制 权 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达 到 合 并 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合 并 日 进 一 步 取 得 股 份 新 支 付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对 于 合 并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或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暂 不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直 至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资 产 中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其 他 变 动, 暂 不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直 至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包 括 为 进 行 合 并 而 支 付 的 审 计 费 用 评 估 费 用 法 律 服 务 费 用 等,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与 发 行 权 益 性 工 具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直 接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冲 减 资 本 公 积,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依 次 冲 减 盈 余 公 积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 与 发 行 债 务 性 工 具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直 接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作 为 计 入 债 务 性 工 具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被 合 并 方 存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则 以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为 基 础 确 定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84
85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最 终 实 现 企 业 合 并 的,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合 并 方 在 达 到 合 并 之 前 持 有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取 得 日 与 合 并 方 与 被 合 并 方 同 处 于 同 一 方 最 终 控 制 之 日 孰 晚 日 与 合 并 日 之 间 已 确 认 有 关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分 别 冲 减 比 较 报 表 期 间 的 期 初 留 存 收 益 或 当 期 损 益 被 合 并 各 方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本 公 司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本 公 司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在 此 基 础 上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确 认 1.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为 本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工 具 或 债 务 性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在 合 并 合 同 中 对 可 能 影 响 合 并 成 本 的 未 来 事 项 作 出 约 定 的, 购 买 日 如 果 估 计 未 来 事 项 很 可 能 发 生 并 且 对 合 并 成 本 的 影 响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也 计 入 合 并 成 本 本 公 司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本 公 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工 具 或 债 务 性 工 具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工 具 或 债 务 性 工 具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本 公 司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本 公 司 对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换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区 分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 (1)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合 并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合 并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的, 以 该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合 并 日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原 持 有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累 计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应 全 部 转 入 合 并 日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2)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权 益 法 核 算 下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等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等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属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6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确 定, 所 有 子 公 司 ( 包 括 母 公 司 所 控 制 的 单 独 主 体 ) 均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所 有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一 致, 如 子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期 间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以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由 本 公 司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抵 销 本 公 司 与 各 子 公 司 各 子 公 司 相 互 之 间 发 生 的 内 部 交 易 对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合 并 利 润 表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的 影 响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当 期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的, 其 余 额 仍 应 当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85
86 在 报 告 期 内, 若 因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子 公 司 以 及 业 务 的, 则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 将 子 公 司 以 及 业 务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 将 子 公 司 以 及 业 务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在 报 告 期 内, 若 因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子 公 司 以 及 业 务 的, 则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期 初 数 ; 将 子 公 司 以 及 业 务 自 购 买 日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 该 子 公 司 以 及 业 务 自 购 买 日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处 置 子 公 司 以 及 业 务, 则 该 子 公 司 以 及 业 务 期 初 至 处 置 日 的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 该 子 公 司 以 及 业 务 期 初 至 处 置 日 的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本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7 合 营 安 排 分 类 及 共 同 经 营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在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时, 将 本 公 司 库 存 现 金 以 及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确 认 为 现 金 将 同 时 具 备 期 限 短 ( 一 般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的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四 个 条 件 的 投 资, 确 定 为 现 金 等 价 物 9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1. 外 币 业 务 外 币 业 务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作 为 折 算 汇 率 折 合 成 人 民 币 记 账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按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属 于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按 照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处 理 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如 属 于 可 供 出 售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的, 形 成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2.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的 折 算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按 照 上 述 折 算 产 生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时, 将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中 列 示 的 与 该 境 外 经 营 相 关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自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 部 分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的, 按 处 置 的 比 例 计 算 处 置 部 分 的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转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86
87 10 金 融 工 具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和 权 益 工 具 1. 金 融 工 具 的 分 类 管 理 层 根 据 所 发 行 金 融 工 具 的 合 同 条 款 及 其 所 反 映 的 经 济 实 质 而 非 仅 以 法 律 形 式, 结 合 取 得 持 有 金 融 资 产 和 承 担 金 融 负 债 的 目 的, 将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分 为 不 同 类 别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或 金 融 负 债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应 收 款 项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等 1.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金 融 负 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和 直 接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是 指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1) 取 得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在 短 期 内 出 售 回 购 或 赎 回 ; 2)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近 期 采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 3) 属 于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工 具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只 有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才 可 在 初 始 计 量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1) 该 项 指 定 可 以 消 除 或 明 显 减 少 由 于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的 计 量 基 础 不 同 所 导 致 的 相 关 利 得 或 损 失 在 确 认 或 计 量 方 面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 2) 风 险 管 理 或 投 资 策 略 的 正 式 书 面 文 件 已 载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该 金 融 负 债 组 合 或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组 合, 以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进 行 管 理 评 价 并 向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 3) 包 含 一 项 或 多 项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的 混 合 工 具, 除 非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对 混 合 工 具 的 现 金 流 量 没 有 重 大 改 变, 或 所 嵌 入 的 衍 生 工 具 明 显 不 应 当 从 相 关 混 合 工 具 中 分 拆 ; 4) 包 含 需 要 分 拆 但 无 法 在 取 得 时 或 后 续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其 进 行 单 独 计 量 的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的 混 合 工 具 本 公 司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在 取 得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持 有 期 间 将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期 末 将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处 置 时,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初 始 入 账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1.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商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形 成 的 应 收 债 权, 以 及 公 司 持 有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不 包 括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有 报 价 的 债 务 工 具 的 债 权,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款 项 等, 以 向 购 货 方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按 其 现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收 回 或 处 置 时, 将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该 应 收 款 项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本 公 司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对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取 得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持 有 期 间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认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投 资 87
88 收 益 实 际 利 率 在 取 得 时 确 定, 在 该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保 持 不 变 处 置 时, 将 所 取 得 价 款 与 该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如 果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处 置 或 重 分 类 为 其 他 类 金 融 资 产 的 金 额, 相 对 于 本 公 司 全 部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出 售 或 重 分 类 前 的 总 额 较 大, 在 处 置 或 重 分 类 后 应 立 即 将 其 剩 余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 重 分 类 日, 该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该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或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遇 到 下 列 情 况 可 以 除 外 : 1) 出 售 日 或 重 分 类 日 距 离 该 项 投 资 到 期 日 或 赎 回 日 较 近 ( 如 到 期 前 三 个 月 内 ), 且 市 场 利 率 变 化 对 该 项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没 有 显 著 影 响 2)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的 偿 付 方 式, 企 业 已 收 回 几 乎 所 有 初 始 本 金 3) 出 售 或 重 分 类 是 由 于 企 业 无 法 控 制 预 期 不 会 重 复 发 生 且 难 以 合 理 预 计 的 独 立 事 件 所 引 起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除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类 别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在 取 得 时 按 公 允 价 值 ( 扣 除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已 到 付 息 期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债 券 利 息 )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持 有 期 间 将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 股 利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减 值 损 失 和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形 成 的 汇 兑 差 额 外,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时, 将 取 得 的 价 款 与 该 金 融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投 资 损 益 ; 同 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对 应 处 置 部 分 的 金 额 转 出, 计 入 投 资 损 益 本 公 司 对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1.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按 其 公 允 价 值 和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采 用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1.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发 生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时, 如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则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如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则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判 断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是 否 满 足 上 述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时, 采 用 实 质 重 于 形 式 的 原 则 公 司 将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区 分 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和 部 分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 涉 及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情 形 )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不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继 续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1. 金 融 负 债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则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 本 公 司 若 与 债 权 人 签 定 协 议, 以 承 担 新 金 融 负 债 方 式 替 换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且 新 金 融 负 债 与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条 款 实 质 上 不 同 的, 则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并 同 时 确 认 新 金 融 负 债 对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合 同 条 款 作 出 实 质 性 修 改 的, 则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同 时 将 修 改 条 款 后 的 金 融 负 债 确 认 为 一 项 新 金 融 负 债 88
89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时, 终 止 确 认 的 金 融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若 回 购 部 分 金 融 负 债 的, 在 回 购 日 按 照 继 续 确 认 部 分 与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将 该 金 融 负 债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分 配 分 配 给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本 公 司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以 活 跃 市 场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初 始 取 得 或 衍 生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作 为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的 基 础 1.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应 收 款 项 )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1. 发 行 方 或 债 务 人 发 生 严 重 财 务 困 难 ; 2. 债 务 人 违 反 了 合 同 条 款, 如 偿 付 利 息 或 本 金 发 生 违 约 或 逾 期 等 ; 3. 债 权 人 出 于 经 济 或 法 律 等 方 面 因 素 的 考 虑, 对 发 生 财 务 困 难 的 债 务 人 作 出 让 步 ; 4. 债 务 人 很 可 能 倒 闭 或 进 行 其 他 财 务 重 组 ; 5. 因 发 行 方 发 生 重 大 财 务 困 难, 该 金 融 资 产 无 法 在 活 跃 市 场 继 续 交 易 ; 6. 无 法 辨 认 一 组 金 融 资 产 中 的 某 项 资 产 的 现 金 流 量 是 否 已 经 减 少, 但 根 据 公 开 的 数 据 对 其 进 行 总 体 评 价 后 发 现, 该 组 金 融 资 产 自 初 始 确 认 以 来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确 已 减 少 且 可 计 量, 如 该 组 金 融 资 产 的 债 务 人 支 付 能 力 逐 步 恶 化, 或 债 务 人 所 在 国 家 或 地 区 失 业 率 提 高 担 保 物 在 其 所 在 地 区 的 价 格 明 显 下 降 所 处 行 业 不 景 气 等 ; 7. 权 益 工 具 发 行 方 经 营 所 处 的 技 术 市 场 经 济 或 法 律 环 境 等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使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人 可 能 无 法 收 回 投 资 成 本 ; 8.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 金 融 资 产 的 具 体 减 值 方 法 如 下 :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各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个 别 认 定 的 方 式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其 中 : 表 明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的 客 观 证 据 包 括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具 体 量 化 标 准 为 : 若 该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低 于 其 成 本 超 过 50%( 含 50%) 或 低 于 其 成 本 持 续 时 间 超 过 一 年 ( 含 一 年 ) 的, 则 表 明 其 发 生 减 值 上 段 所 述 成 本 按 照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已 收 回 本 金 和 已 摊 销 金 额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确 定 ; 公 允 价 值 根 据 证 券 交 易 所 期 末 收 盘 价 确 定, 除 非 该 项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存 在 限 售 期 对 于 存 在 限 售 期 的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按 照 证 券 交 易 所 期 末 收 盘 价 扣 除 市 场 参 与 者 因 承 担 指 定 期 间 内 无 法 在 公 开 市 场 上 出 售 该 权 益 工 具 的 风 险 而 要 求 获 得 的 补 偿 金 额 后 确 定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即 使 该 金 融 资 产 没 有 终 止 确 认, 本 公 司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从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转 出 的 累 计 损 失, 等 于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已 收 回 本 金 和 已 摊 余 金 额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和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余 额 对 于 已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在 随 后 的 会 计 期 间 公 允 价 值 已 上 升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原 减 值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的,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在 该 权 益 工 具 价 值 回 升 时 通 过 权 益 转 回 ; 但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89
90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得 转 回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的 减 值 准 备 对 于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差 额 计 算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 计 提 后 如 有 证 据 表 明 其 价 值 已 恢 复,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可 予 以 转 回, 记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该 转 回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1. 金 融 资 产 及 金 融 负 债 的 抵 销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分 别 列 示, 没 有 相 互 抵 销 但 是,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以 相 互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列 示 : (1) 本 公 司 具 有 抵 销 已 确 认 金 额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该 种 法 定 权 利 是 当 前 可 执 行 的 ; (2) 本 公 司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11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是 指 : 金 额 在 500 万 元 以 上 ( 含 500 万 元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按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将 其 归 入 相 应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名 称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00% 5.00% 1-2 年 25.00% 25.00% 2-3 年 50.00% 50.00% 3-4 年 80.00% 8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 以 上 %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90
91 (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存 在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将 无 法 按 应 收 款 项 的 原 有 条 款 收 回 款 项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进 行 计 提 12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是 指 本 公 司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持 有 以 备 出 售 的 产 成 品 或 商 品 处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在 产 品 在 生 产 过 程 或 提 供 劳 务 过 程 中 耗 用 的 材 料 和 物 料 等 主 要 包 括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发 出 商 品 等 1.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存 货 中 的 原 材 料 以 计 划 成 本 核 算, 对 原 材 料 的 计 划 成 本 和 实 际 成 本 之 间 的 差 异, 通 过 材 料 成 本 差 异 科 目 核 算, 并 按 期 结 转 发 出 原 材 料 应 负 担 的 成 本 差 异, 将 计 划 成 本 调 整 为 实 际 成 本 除 原 材 料 以 外 的 存 货 的 日 常 核 算 采 用 实 际 成 本 法 本 公 司 按 产 值 成 本 率 计 算 结 转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1.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期 末 对 存 货 进 行 全 面 清 查 后, 按 存 货 的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提 取 或 调 整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库 存 商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商 品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若 持 有 存 货 的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的, 超 出 部 分 的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期 末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但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照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与 在 同 一 地 区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产 品 系 列 相 关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最 终 用 途 或 目 的, 且 难 以 与 其 他 项 目 分 开 计 量 的 存 货, 则 合 并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1.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2. 低 值 易 耗 品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 3. 包 装 物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13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资 产 1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1)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详 见 本 附 注 四 ( 四 )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91
92 (2)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支 付 现 金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包 括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发 行 或 取 得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时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权 益 性 交 易 的 从 权 益 中 扣 减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和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换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1.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1) 成 本 法 本 公 司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并 按 照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追 加 或 收 回 投 资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外, 本 公 司 按 照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2) 权 益 法 本 公 司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 对 于 其 中 一 部 分 通 过 风 险 投 资 机 构 共 同 基 金 信 托 公 司 或 包 括 投 连 险 基 金 在 内 的 类 似 主 体 间 接 持 有 的 联 营 企 业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后,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份 额, 分 别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并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享 有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本 公 司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本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应 享 有 的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予 以 抵 销,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本 公 司 确 认 应 分 担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亏 损 时, 按 照 以 下 顺 序 进 行 处 理 : 首 先, 冲 减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其 次,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足 以 冲 减 的, 以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为 限 继 续 确 认 投 资 损 失, 冲 减 长 期 应 收 项 目 等 的 账 面 价 值 最 后, 经 过 上 述 处 理,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企 业 仍 承 担 额 外 义 务 的, 按 预 计 承 担 的 义 务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失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期 间 实 现 盈 利 的, 公 司 在 扣 除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按 与 上 述 相 反 的 顺 序 处 理, 减 记 已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余 额 恢 复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及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后, 恢 复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核 算 方 法 的 转 换 2.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转 权 益 法 核 算 本 公 司 原 持 有 的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因 追 加 投 资 等 原 因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或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但 不 构 92
93 成 控 制 的,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确 定 的 原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原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累 计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转 入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当 期 损 益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按 照 追 加 投 资 后 全 新 的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确 定 的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在 追 加 投 资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1.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或 权 益 法 核 算 转 成 本 法 核 算 本 公 司 原 持 有 的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或 原 持 有 对 联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因 追 加 投 资 等 原 因 能 够 对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在 编 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原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改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的,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累 计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在 改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时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1. 权 益 法 核 算 转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本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等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核 算, 其 在 丧 失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原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终 止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1. 成 本 法 转 权 益 法 本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权 益 性 投 资 等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的, 在 编 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时,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并 对 该 剩 余 股 权 视 同 自 取 得 时 即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进 行 调 整 1. 成 本 法 转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本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权 益 性 投 资 等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的, 在 编 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时,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不 能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处 置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之 间 的 差 额, 应 当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按 相 应 比 例 对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部 分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的 各 项 交 易 的 条 款 条 件 以 及 经 济 影 响 符 合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况, 将 多 次 交 易 事 项 作 为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1. 这 些 交 易 是 同 时 或 者 在 考 虑 了 彼 此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订 立 的 ; 2. 这 些 交 易 整 体 才 能 达 成 一 项 完 整 的 商 业 结 果 ; 3.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取 决 于 其 他 至 少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 4. 一 项 交 易 单 独 看 是 不 经 济 的, 但 是 和 其 他 交 易 一 并 考 虑 时 是 经 济 的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区 分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 (1)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处 置 的 股 权,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93
94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并 对 该 剩 余 股 权 视 同 自 取 得 时 即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进 行 调 整 ;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不 能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在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以 前 的 各 项 交 易,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应 对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或 合 并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 在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时,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同 时 冲 减 商 誉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等,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区 分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 (1)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的 股 权 对 应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2)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1.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判 断 标 准 如 果 本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与 其 他 参 与 方 集 体 控 制 某 项 安 排, 并 且 对 该 安 排 回 报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活 动 决 策, 需 要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时 才 存 在, 则 视 为 本 公 司 与 其 他 参 与 方 共 同 控 制 某 项 安 排, 该 安 排 即 属 于 合 营 安 排 合 营 安 排 通 过 单 独 主 体 达 成 的, 根 据 相 关 约 定 判 断 本 公 司 对 该 单 独 主 体 的 净 资 产 享 有 权 利 时, 将 该 单 独 主 体 作 为 合 营 企 业,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若 根 据 相 关 约 定 判 断 本 公 司 并 非 对 该 单 独 主 体 的 净 资 产 享 有 权 利 时, 该 单 独 主 体 作 为 共 同 经 营, 本 公 司 确 认 与 共 同 经 营 利 益 份 额 相 关 的 项 目, 并 按 照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投 资 方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本 公 司 通 过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形, 并 综 合 考 虑 所 有 事 实 和 情 况 后, 判 断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1)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董 事 会 或 类 似 权 力 机 构 中 派 有 代 表 ;(2) 参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制 定 过 程 ;(3)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之 间 发 生 重 要 交 易 ;(4) 向 被 投 资 单 位 派 出 管 理 人 员 ;(5) 向 被 投 资 单 位 提 供 关 键 技 术 资 料 15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计 量 模 式 不 适 用 16 固 定 资 产 (1)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并 且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94
95 (2) 折 旧 方 法 类 别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残 值 率 年 折 旧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年 限 平 均 法 % 3.23% 机 器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 19.40%-6.47% 运 输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 16.17% 电 子 设 备 及 其 他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 13.86% (3)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当 本 公 司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符 合 下 列 一 项 或 数 项 标 准 时, 确 认 为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1) 在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租 赁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转 移 给 本 公 司 (2) 本 公 司 有 购 买 租 赁 资 产 的 选 择 权, 所 订 立 的 购 买 价 款 预 计 将 远 低 于 行 使 选 择 权 时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因 而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就 可 以 合 理 确 定 本 公 司 将 会 行 使 这 种 选 择 权 (3) 即 使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不 转 移, 但 租 赁 期 占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大 部 分 (4) 本 公 司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几 乎 相 当 于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5) 租 赁 资 产 性 质 特 殊, 如 果 不 作 较 大 改 造, 只 有 本 公 司 才 能 使 用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入 账 价 值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租 赁 谈 判 和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可 归 属 于 租 赁 项 目 的 手 续 费 律 师 费 差 旅 费 印 花 税 等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计 入 租 入 资 产 价 值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进 行 分 摊 本 公 司 采 用 与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相 一 致 的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能 够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计 提 折 旧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能 够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期 与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计 提 折 旧 17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的 类 别 本 公 司 自 行 建 造 的 在 建 工 程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实 际 成 本 由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构 成, 包 括 工 程 用 物 资 成 本 人 工 成 本 交 纳 的 相 关 税 费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借 款 费 用 以 及 应 分 摊 的 间 接 费 用 等 本 公 司 的 在 建 工 程 以 项 目 分 类 核 算 2. 在 建 工 程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标 准 和 时 点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全 部 支 出,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所 建 造 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者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按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来 的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18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在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开 始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是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95
96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资 产 支 出 包 括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移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者 承 担 带 息 债 务 形 式 发 生 的 支 出 ;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资 本 化 期 间, 指 从 借 款 费 用 开 始 资 本 化 时 点 到 停 止 资 本 化 时 点 的 期 间,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的 期 间 不 包 括 在 内 当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当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中 部 分 项 目 分 别 完 工 且 可 单 独 使 用 时, 该 部 分 资 产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资 产 的 各 部 分 分 别 完 工, 但 必 须 等 到 整 体 完 工 后 才 可 使 用 或 可 对 外 销 售 的, 在 该 资 产 整 体 完 工 时 停 止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3. 暂 停 资 本 化 期 间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则 借 款 费 用 暂 停 资 本 化 ; 该 项 中 断 如 是 所 购 建 或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必 要 的 程 序, 则 借 款 费 用 继 续 资 本 化 在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后 借 款 费 用 继 续 资 本 化 4.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计 算 方 法 专 门 借 款 的 利 息 费 用 ( 扣 除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者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 及 其 辅 助 费 用 在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前, 予 以 资 本 化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借 款 存 在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的,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应 摊 销 的 折 价 或 者 溢 价 金 额, 调 整 每 期 利 息 金 额 19 生 物 资 产 20 油 气 资 产 21 无 形 资 产 (1) 计 价 方 法 使 用 寿 命 减 值 测 试 1. 无 形 资 产 的 初 始 计 量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直 接 归 属 于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债 务 人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并 将 重 组 债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该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且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换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96
97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不 确 认 损 益 以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 以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吸 收 合 并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内 部 自 行 开 发 的 无 形 资 产, 其 成 本 包 括 : 开 发 该 无 形 资 产 时 耗 用 的 材 料 劳 务 成 本 注 册 费 在 开 发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其 他 专 利 权 和 特 许 权 的 摊 销 以 及 满 足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利 息 费 用, 以 及 为 使 该 无 形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前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直 接 费 用 1. 无 形 资 产 的 后 续 计 量 本 公 司 在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分 析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划 分 为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1).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预 计 寿 命 及 依 据 如 下 : 项 目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依 据 土 地 使 用 权 50 年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规 定 使 用 年 限 商 标 10 年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软 件 10 年 合 同 约 定 每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存 在 差 异 的, 进 行 相 应 的 调 整 经 复 核, 本 期 期 末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与 以 前 估 计 未 有 不 同 (2).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2)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会 计 政 策 1. 划 分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具 体 标 准 研 究 阶 段 : 为 获 取 并 理 解 新 的 科 学 或 技 术 知 识 等 而 进 行 的 独 创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研 究 活 动 的 阶 段 开 发 阶 段 :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某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等 活 动 的 阶 段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符 合 资 本 化 的 具 体 标 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不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前 期 间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开 发 支 出 不 在 以 后 期 间 重 新 确 认 为 资 产 已 资 本 化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列 示 为 开 发 支 出, 自 该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之 日 起 转 为 无 形 资 产 97
98 22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长 期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如 果 长 期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以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根 据 其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计 量 结 果 表 明, 长 期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将 长 期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确 认 后, 减 值 资 产 的 折 旧 或 者 摊 销 费 用 在 未 来 期 间 作 相 应 调 整, 以 使 该 资 产 在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地 分 摊 调 整 后 的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净 残 值 ) 因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都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商 誉 结 合 与 其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在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时, 如 与 商 誉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先 对 不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计 算 可 收 回 金 额, 并 与 相 关 账 面 价 值 相 比 较,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再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比 较 这 些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账 面 价 值 ( 包 括 所 分 摊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部 分 ) 与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如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商 誉 的 减 值 损 失 23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 摊 销 方 法 本 公 司 以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的 改 良 支 出, 以 及 对 实 际 发 生 但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在 一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作 为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照 项 目 的 预 算 计 受 益 期 平 均 摊 销 ; 筹 备 期 间 的 开 办 费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费 用 2. 摊 销 年 限 类 别 摊 销 年 限 装 修 费 2-3 年 24 职 工 薪 酬 (1)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短 期 薪 酬 是 指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的 年 度 报 告 期 间 结 束 后 十 二 个 月 内 需 要 全 部 予 以 支 付 的 职 工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和 辞 退 福 利 除 外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应 付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根 据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受 益 对 象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和 费 用 98
99 (2)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离 职 后 福 利 是 指 本 公 司 为 获 得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而 在 职 工 退 休 或 与 企 业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后, 提 供 的 各 种 形 式 的 报 酬 和 福 利, 短 期 薪 酬 和 辞 退 福 利 除 外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分 类 为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主 要 为 参 加 由 各 地 劳 动 及 社 会 保 障 机 构 组 织 实 施 的 社 会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等 ;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根 据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计 算 的 应 缴 存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离 职 后 福 利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主 要 为 离 退 休 人 员 支 付 的 明 确 标 准 的 统 筹 外 福 利 为 去 世 员 工 遗 属 支 付 的 生 活 费 等 对 于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中 承 担 的 义 务,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使 用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进 行 精 算,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福 利 义 务 归 属 于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其 中 : 除 非 其 他 会 计 准 则 要 求 或 允 许 职 工 福 利 成 本 计 入 资 产 成 本, 设 定 设 益 计 划 服 务 成 本 和 设 定 设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利 息 净 额 在 发 生 当 期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在 发 生 当 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且 在 后 续 会 计 期 间 不 允 许 转 回 至 损 益 (3) 辞 退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辞 退 福 利 是 指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者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给 予 职 工 的 补 偿, 在 发 生 当 期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是 指 除 短 期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之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职 工 福 利 对 符 合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条 件 的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应 缴 存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除 上 述 情 形 外 的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使 用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进 行 精 算,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福 利 义 务 归 属 于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25 预 计 负 债 1.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标 准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本 公 司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 该 义 务 是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 履 行 该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公 司 ;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预 计 负 债 的 计 量 方 法 本 公 司 预 计 负 债 按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的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本 公 司 在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时, 综 合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对 于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影 响 重 大 的, 通 过 对 相 关 未 来 现 金 流 出 进 行 折 现 后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最 佳 估 计 数 分 别 以 下 情 况 处 理 : 所 需 支 出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 或 区 间 ), 且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相 同 的, 则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照 该 范 围 的 中 间 值 即 上 下 限 金 额 的 平 均 数 确 定 所 需 支 出 不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 或 区 间 ), 或 虽 然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但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99
100 性 不 相 同 的, 如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单 个 项 目 的, 则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照 最 可 能 发 生 金 额 确 定 ; 如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多 个 项 目 的, 则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各 种 可 能 结 果 及 相 关 概 率 计 算 确 定 本 公 司 清 偿 预 计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期 由 第 三 方 补 偿 的, 补 偿 金 额 在 基 本 确 定 能 够 收 到 时, 作 为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确 认 的 补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26 股 份 支 付 27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28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确 认 时 间 的 具 体 判 断 标 准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买 方 ;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本 公 司 销 售 的 商 品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如 商 品 系 承 输 商 品 则 按 购 货 方 已 签 收 本 公 司 送 货 单 时 确 认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 如 商 品 系 购 货 方 提 商 品 则 按 商 品 出 库 时 确 认 收 入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收 取 采 用 递 延 方 式,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按 照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金 额 1.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的 依 据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确 定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金 额 : (1) 利 息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企 业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2) 使 用 费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29 政 府 补 助 (1)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本 公 司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按 照 所 建 造 或 购 买 的 资 产 使 用 年 限 分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 (2)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除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之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取 得 时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100
101 3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 暂 时 性 差 异 ) 计 算 确 认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1.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依 据 本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但 是, 同 时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因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所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不 予 确 认 :(1)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2)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对 于 与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且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依 据 公 司 将 当 期 与 以 前 期 间 应 交 未 交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认 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但 不 包 括 : (1)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所 形 成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 (2) 非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且 该 交 易 或 事 项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所 形 成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 (3) 对 于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能 够 控 制 并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31 租 赁 (1) 经 营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公 司 租 入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租 赁 费, 在 不 扣 除 免 租 期 的 整 个 租 赁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进 行 分 摊, 计 入 当 期 费 用 公 司 支 付 的 与 租 赁 交 易 相 关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费 用 资 产 出 租 方 承 担 了 应 由 公 司 承 担 的 与 租 赁 相 关 的 费 用 时, 公 司 将 该 部 分 费 用 从 租 金 总 额 中 扣 除, 按 扣 除 后 的 租 金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分 摊, 计 入 当 期 费 用 (2) 公 司 出 租 资 产 所 收 取 的 租 赁 费, 在 不 扣 除 免 租 期 的 整 个 租 赁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进 行 分 摊, 确 认 为 租 赁 收 入 公 司 支 付 的 与 租 赁 交 易 相 关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费 用 ; 如 金 额 较 大 的, 则 予 以 资 本 化, 在 整 个 租 赁 期 间 内 按 照 与 租 赁 收 入 确 认 相 同 的 基 础 分 期 计 入 当 期 收 益 公 司 承 担 了 应 由 承 租 方 承 担 的 与 租 赁 相 关 的 费 用 时, 公 司 将 该 部 分 费 用 从 租 金 收 入 总 额 中 扣 除, 按 扣 除 后 的 租 金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分 配 (2) 融 资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融 资 租 入 资 产 : 公 司 在 承 租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的 融 资 费 用 公 司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对 未 确 认 的 融 资 费 用, 在 资 产 租 赁 期 间 内 摊 销, 计 入 财 务 费 用 (2) 融 资 租 出 资 产 : 公 司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将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未 担 保 余 值 之 和 与 其 现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在 将 来 收 到 租 金 的 各 期 间 内 确 认 为 租 赁 收 入, 公 司 发 生 的 与 出 租 交 易 相 关 的 初 始 直 接 101
102 费 用, 计 入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的 初 始 计 量 中, 并 减 少 租 赁 期 内 确 认 的 收 益 金 额 32 其 他 重 要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33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1)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适 用 不 适 用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内 容 和 原 因 审 批 程 序 备 注 财 政 部 于 2014 年 陆 续 颁 布 或 修 订 了 一 系 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本 公 司 已 按 要 求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 执 行 新 的 该 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并 按 照 新 准 则 的 衔 接 规 定 对 比 较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董 事 会 执 行 新 准 则 对 比 较 财 务 报 表 影 响 说 明 如 下 : 根 据 修 订 后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2014 修 订 ), 根 据 列 报 要 求 将 递 延 收 益 单 独 列 报, 并 对 年 初 数 采 用 追 溯 调 整 法 进 行 调 整 列 报, 追 溯 调 整 影 响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1 月 1 日 调 整 前 调 整 后 递 延 收 益 ,154,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3,154, 合 计 13,154, ,154, (2)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34 其 他 六 税 项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销 售 货 物 应 税 劳 务 收 入 17% 102
103 营 业 税 应 纳 税 营 业 额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纳 流 转 税 税 额 7%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5%/25% 存 在 不 同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纳 税 主 体 的, 披 露 情 况 说 明 纳 税 主 体 名 称 所 得 税 税 率 本 公 司 25%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 佳 木 斯 市 佳 时 利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5% 天 津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25% 佳 木 斯 佳 电 风 机 有 限 公 司 25% 成 都 佳 电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15% 上 海 佳 电 企 业 有 限 公 司 25% 苏 州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25% 2 税 收 优 惠 根 据 2014 年 8 月 5 日 黑 龙 江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黑 龙 江 省 财 政 厅 黑 龙 江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黑 龙 江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下 发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2014 年 度 可 享 受 减 按 15%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的 优 惠 根 据 四 川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下 发 的 川 经 信 产 业 函 (2013)471 号 文, 成 都 佳 电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被 列 为 国 家 鼓 励 类 产 业 执 行 西 部 大 开 发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3 其 他 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库 存 现 金 152, , 银 行 存 款 496,351, ,717,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4,415, , 合 计 500,919, ,044, 其 他 说 明 其 中 受 限 制 的 货 币 资 金 明 细 如 下 : 103
104 受 限 制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已 从 现 金 流 量 表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中 扣 除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其 他 说 明 :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3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4 应 收 票 据 (1) 应 收 票 据 分 类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149,073, ,148, 商 业 承 兑 票 据 118,059, ,812, 合 计 267,132, ,961, (2) 期 末 公 司 已 背 书 或 贴 现 且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尚 未 到 期 的 应 收 票 据 项 目 期 末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期 末 未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460,438, 合 计 460,438,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104
105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例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1,137,17 1, % 143,003, % 994,168, ,111,4 25, % 105,781, % 1,005,644, 合 计 1,137,17 1, % 143,003, % 994,168, ,111,4 25, % 105,781, % 1,005,644,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分 项 862,606, ,130, % 1 年 以 内 小 计 862,606, ,130, % 1 至 2 年 219,454, ,863, % 2 至 3 年 12,652, ,326, % 3 年 以 上 42,457, ,683, % 3 至 4 年 13,132, ,506, % 4 至 5 年 5,740, ,592, % 5 年 以 上 23,584, ,584, % 合 计 1,137,171, ,003, %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37,274,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52,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105
106 单 位 名 称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收 回 方 式 (3)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6 预 付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24,973, % 49,855, % 1 至 2 年 3,825, % 4,283, % 2 至 3 年 3,967, % 2,395, % 3 年 以 上 3,917, % 2,177, % 合 计 36,684, ,712, 账 龄 超 过 1 年 且 金 额 重 要 的 预 付 款 项 未 及 时 结 算 原 因 的 说 明 : (2) 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情 况 其 他 说 明 : 7 应 收 利 息 (1) 应 收 利 息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06
107 (2) 重 要 逾 期 利 息 借 款 单 位 期 末 余 额 逾 期 时 间 逾 期 原 因 是 否 发 生 减 值 及 其 判 断 依 据 其 他 说 明 : 8 应 收 股 利 (1) 应 收 股 利 项 目 ( 或 被 投 资 单 位 )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2) 重 要 的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应 收 股 利 项 目 ( 或 被 投 资 单 位 )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未 收 回 的 原 因 是 否 发 生 减 值 及 其 判 断 依 据 其 他 说 明 : 9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例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51,865, ,334, % % 48,530, ,456, ,653, % % 32,803, 合 计 51,865, ,334, % % 48,530, ,456, ,653, % % 32,803,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107
108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分 项 50,100, ,505, % 1 年 以 内 小 计 50,100, ,505, % 1 至 2 年 888, , % 2 至 3 年 367, , % 3 年 以 上 508, , % 3 至 4 年 407, , % 4 至 5 年 17, , % 5 年 以 上 83, , % 合 计 51,865, ,334, %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1,066,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384,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单 位 名 称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收 回 方 式 (3)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备 用 金 36,266, ,046, 经 常 性 政 府 补 助 13,335, 其 他 往 来 款 2,264, , 合 计 51,865, ,456,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108
109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其 他 应 收 款 汇 总 15,086, % 991, 合 计 -- 15,086, , (5)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位 名 称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账 龄 预 计 收 取 的 时 间 金 额 及 依 据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13,335, 年 以 内 2015 年 度 合 计 -- 13,335, (6)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7) 转 移 其 他 应 收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 10 存 货 (1) 存 货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113,059, ,059, ,755, ,755, 在 产 品 235,664, ,664, ,788, ,788, 库 存 商 品 446,300, ,249, ,050, ,043, ,302, ,740, 发 出 商 品 92,911, ,911, ,954, ,954, 合 计 887,936, ,249, ,686, ,541, ,302, ,238,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计 提 其 他 转 回 或 转 销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库 存 商 品 3,302, ,144, ,197, ,249, 合 计 3,302, ,144, ,197, ,249,
110 (3)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含 有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说 明 (4)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 11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其 他 说 明 :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预 计 处 置 费 用 预 计 处 置 时 间 12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说 明 :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3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增 值 税 留 抵 扣 额 2,118, , 预 交 所 得 税 14,196, 理 财 产 品 320,000, 合 计 336,314, , 其 他 说 明 : 1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2)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10
11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权 益 工 具 的 成 本 / 债 务 工 具 的 摊 余 成 本 公 允 价 值 累 计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金 额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额 (3) 期 末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被 投 资 单 位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期 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期 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比 例 本 期 现 金 红 利 (4) 报 告 期 内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的 变 动 情 况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期 初 已 计 提 减 值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其 中 : 从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转 入 本 期 减 少 其 中 : 期 后 公 允 期 末 已 计 提 减 值 价 值 回 升 转 回 余 额 (5)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严 重 下 跌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但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相 关 说 明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项 目 投 资 成 本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相 对 于 成 本 的 下 跌 幅 度 持 续 下 跌 时 间 ( 个 月 )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额 未 计 提 减 值 原 因 其 他 说 明 15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2) 期 末 重 要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债 券 项 目 面 值 票 面 利 率 实 际 利 率 到 期 日 (3) 本 期 重 分 类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其 他 说 明 111
112 16 长 期 应 收 款 (1) 长 期 应 收 款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折 现 率 区 间 (2)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长 期 应 收 款 (3) 转 移 长 期 应 收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17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被 投 资 单 权 益 法 下 宣 告 发 放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综 合 其 他 权 益 计 提 减 值 位 追 加 投 资 减 少 投 资 确 认 的 投 现 金 股 利 收 益 调 整 变 动 准 备 资 损 益 或 利 润 一 合 营 企 业 其 他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佳 木 斯 平 安 电 气 有 3,000,000-38, ,961,861 限 责 任 公 司 小 计 3,000, , ,961, 二 联 营 企 业 合 计 3,000, , ,961, 其 他 说 明 18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2)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模 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12
113 (3)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原 因 其 他 说 明 19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其 他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 1. 期 初 余 额 339,270, ,086, ,805, ,234, ,396,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66,024, ,609, ,513, ,637, ,783, (1) 购 置 1,551, ,513, ,637, ,702, (2)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166,024, ,057, ,081,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976, ,945, ,500, ,944, ,367, (1) 处 置 或 报 废 1,976, ,945, ,500, ,944, ,367, 期 末 余 额 503,318, ,749, ,817, ,927, ,813, 二 累 计 折 旧 1. 期 初 余 额 84,989, ,185, ,209, ,267, ,65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2,708, ,844, ,685, ,620, ,859, (1) 计 提 12,708, ,844, ,685, ,620, ,859,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351, ,407, ,424, ,669, ,853, (1) 处 置 或 报 废 351, ,407, ,424, ,669, ,853, 期 末 余 额 97,347, ,622, ,471, ,217, ,657,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113
114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或 报 废 4. 期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405,971, ,127, ,346, ,709, ,155,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254,281, ,900, ,595, ,967, ,744, (2) 暂 时 闲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备 注 (3) 通 过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4) 通 过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的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5)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原 因 建 筑 物 暂 估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房 屋 产 权 证 苏 州 办 公 食 堂 厂 房 166,024, 待 办 理 建 筑 物 仍 验 收 中, 房 屋 产 权 证 正 在 办 理 科 研 大 楼 等 办 公 及 厂 房 78,627, 中 土 地 性 质 为 集 体 土 地, 无 法 办 理 产 权 证 成 都 招 待 所 3,984, 书 合 计 248,635, 其 他 说 明 114
115 20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苏 州 基 建 项 目 25,090, ,090, 天 津 基 建 一 期 8,670, ,670, 待 安 装 设 备 30,158, ,158, ,060, ,060, 合 计 38,829, ,829, ,151, ,151, (2) 重 要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本 期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预 算 数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金 额 本 期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工 程 累 计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工 程 进 度 利 息 资 本 化 累 计 金 额 其 中 :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率 资 金 来 源 苏 州 基 建 项 目 12, ,090, ,933, ,024, % % 4,837, ,837, 募 股 资 6.46% 金 天 津 基 建 一 期 6, ,670, ,670, % 13.87% 募 股 资 金 合 计 19, ,090, ,604, ,024, ,670, ,837, ,837, (3) 本 期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计 提 金 额 计 提 原 因 其 他 说 明 21 工 程 物 资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 115
116 22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 23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1)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2)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模 式 的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24 油 气 资 产 25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非 专 利 技 术 其 他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1. 期 初 余 额 108,840, ,054, ,894,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70,469, ,974, ,444, (1) 购 置 70,469, ,974, ,444, (2) 内 部 研 发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4. 期 末 余 额 179,310, ,054, ,974, ,338, 二 累 计 摊 销 1. 期 初 余 额 7,975, ,254, ,229,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2,998, ,405, , ,420,
117 (1) 计 提 2,998, ,405, , ,420,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4. 期 末 余 额 10,974, ,659, , ,650,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4. 期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168,336, ,394, ,957, ,688,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100,865, ,799, ,664, 本 期 末 通 过 公 司 内 部 研 发 形 成 的 无 形 资 产 占 无 形 资 产 余 额 的 比 例 (2)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原 因 其 他 说 明 : 本 公 司 期 末 用 于 抵 押 的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21,324, 元 26 开 发 支 出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内 部 开 发 支 出 其 他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117
118 27 商 誉 (1) 商 誉 账 面 原 值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或 形 成 商 誉 的 事 项 期 初 余 额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其 他 处 置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2) 商 誉 减 值 准 备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或 形 成 商 誉 的 事 项 期 初 余 额 计 提 其 他 处 置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说 明 商 誉 减 值 测 试 过 程 参 数 及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的 确 认 方 法 : 其 他 说 明 2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摊 销 金 额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固 定 资 产 大 修 理 支 出 175, , 合 计 175, , 其 他 说 明 2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49,566, ,660, ,737, ,963, 递 延 收 益 4,336, , ,154, ,825, 合 计 153,903, ,607, ,891, ,788, (2)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18
119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3) 以 抵 销 后 净 额 列 示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项 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期 末 互 抵 金 额 抵 销 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期 末 余 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期 初 互 抵 金 额 抵 销 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期 初 余 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3,607, ,788, (4)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明 细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21, 可 抵 扣 亏 损 47,406, ,290, 合 计 47,427, ,290, (5)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将 于 以 下 年 度 到 期 年 份 期 末 金 额 期 初 金 额 备 注 2015 年 度 2016 年 度 2017 年 度 2018 年 度 5,290, ,290, 年 度 42,115, 合 计 47,406, ,290, 其 他 说 明 : 30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土 地 预 付 款 18,000, 合 计 18,000, 其 他 说 明 : 119
120 31 短 期 借 款 (1)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信 用 借 款 10,000, 合 计 10,000,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的 说 明 : (2) 已 逾 期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本 期 末 已 逾 期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总 额 为 元, 其 中 重 要 的 已 逾 期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如 下 : 借 款 单 位 期 末 余 额 借 款 利 率 逾 期 时 间 逾 期 利 率 其 他 说 明 : 3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说 明 :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33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34 应 付 票 据 种 类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17,701, 合 计 17,701, 本 期 末 已 到 期 未 支 付 的 应 付 票 据 总 额 为 元 35 应 付 账 款 (1) 应 付 账 款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20
121 应 付 材 料 款 1,034,667, ,661, 应 付 工 程 设 备 款 75,467, ,968, 合 计 1,110,134, ,629,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应 付 账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大 庆 华 瑞 联 机 电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宜 顺 机 电 有 限 公 司 大 连 宜 顺 机 电 有 限 公 司 佳 木 斯 佳 林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哈 尔 滨 任 远 电 站 设 备 修 造 有 限 公 司 佳 木 斯 华 硕 机 械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8,269, 设 备 款 未 结 算 5,410, 设 备 款 未 结 算 4,625, 设 备 款 未 结 算 3,810, 设 备 款 未 结 算 3,548, 设 备 款 未 结 算 2,708, 设 备 款 未 结 算 合 计 28,372, 其 他 说 明 : 36 预 收 款 项 (1) 预 收 款 项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88,122, ,994, 年 8,610, ,616, 年 14,554, ,781, 年 以 上 13,270, ,428, 合 计 124,557, ,820,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预 收 款 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中 核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渤 海 造 船 厂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068, 客 户 未 完 成 验 收 2,501, 客 户 未 完 成 验 收 合 计 22,570,
122 (3)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结 算 未 完 工 项 目 情 况 项 目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 3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短 期 薪 酬 5,199, ,739, ,888, ,051,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22,798, ,798, 五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合 计 5,199, ,538, ,687, ,051, (2) 短 期 薪 酬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139,744, ,758, , 职 工 福 利 费 8,817, ,817, 社 会 保 险 费 5,421, ,421,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4,332, ,332, 工 伤 保 险 费 1,009, ,009, 生 育 保 险 费 78, , 住 房 公 积 金 2,915, ,915,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5,199, ,841, ,976, ,065, 合 计 5,199, ,739, ,888, ,051,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22
123 1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19,104, ,104, 失 业 保 险 费 1,514, ,514, 企 业 年 金 缴 费 2,179, ,179, 合 计 22,798, ,798, 其 他 说 明 : 38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增 值 税 12,603, ,326, 营 业 税 316, , 企 业 所 得 税 4,318, ,832, 个 人 所 得 税 1,266, ,91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446, ,319, 教 育 费 附 加 455, ,285, 其 他 168, , 合 计 19,575, ,247, 其 他 说 明 : 39 应 付 利 息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分 期 付 息 到 期 还 本 的 长 期 借 款 利 息 213, 合 计 213, 重 要 的 已 逾 期 未 支 付 的 利 息 情 况 : 借 款 单 位 逾 期 金 额 逾 期 原 因 其 他 说 明 : 40 应 付 股 利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重 要 的 超 过 1 年 未 支 付 的 应 付 股 利, 应 披 露 未 支 付 原 因 : 123
124 41 其 他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保 证 金 质 押 金 15,344, ,695, 预 提 费 用 15,041, ,245, 非 金 融 机 构 借 款 75,000, ,000, 承 担 重 组 期 间 过 渡 期 损 益 24,991, ,991, 惠 民 补 贴 款 42,377, ,041, 其 他 往 来 款 3,134, ,057, 合 计 175,890, ,031,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惠 民 电 机 补 贴 款 佳 木 斯 市 财 政 局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佳 木 斯 市 惠 尔 配 货 站 佳 木 斯 曙 光 配 载 信 息 服 务 部 佳 木 斯 市 前 进 区 晟 昊 承 运 站 23,898, 电 机 补 贴 款 陆 续 支 付 中 5,000, 经 营 性 周 转 款 往 来 1,507, 往 来 款 1,500, 运 输 保 证 金 1,500, 运 输 保 证 金 1,500, 运 输 保 证 金 合 计 34,905, 其 他 说 明 42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 43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 124
125 44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短 期 应 付 债 券 的 增 减 变 动 :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债 券 名 称 面 值 按 面 值 计 溢 折 价 摊 发 行 日 期 债 券 期 限 发 行 金 额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发 行 本 期 偿 还 提 利 息 销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 45 长 期 借 款 (1)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抵 押 借 款 16,800, 保 证 借 款 101,200, 合 计 118,000,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的 说 明 :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利 率 区 间 : 46 应 付 债 券 (1) 应 付 债 券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2) 应 付 债 券 的 增 减 变 动 ( 不 包 括 划 分 为 金 融 负 债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债 券 名 称 面 值 按 面 值 计 溢 折 价 摊 发 行 日 期 债 券 期 限 发 行 金 额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发 行 本 期 偿 还 提 利 息 销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3)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转 股 条 件 转 股 时 间 说 明 (4) 划 分 为 金 融 负 债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说 明 期 末 发 行 在 外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基 本 情 况 期 末 发 行 在 外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金 融 工 具 变 动 情 况 表 125
126 发 行 在 外 的 金 融 工 具 期 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划 分 为 金 融 负 债 的 依 据 说 明 其 他 说 明 47 长 期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长 期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50,840, 合 计 50,840, 其 他 说 明 : 48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表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2)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变 动 情 况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现 值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划 资 产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 净 资 产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内 容 及 与 之 相 关 风 险 对 公 司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时 间 和 不 确 定 性 的 影 响 说 明 :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重 大 精 算 假 设 及 敏 感 性 分 析 结 果 说 明 : 其 他 说 明 : 126
127 49 专 项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形 成 原 因 核 用 电 机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拨 款 高 效 节 能 及 核 用 电 机 量 产 及 环 保 技 改 项 目 39,000, ,000, ,000, ,000, 合 计 59,000, ,000, 其 他 说 明 : 50 预 计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形 成 原 因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重 要 预 计 负 债 的 相 关 重 要 假 设 估 计 说 明 : 51 递 延 收 益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形 成 原 因 政 府 补 助 13,154, ,817, ,336, 合 计 13,154, ,817, ,336,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项 目 : 负 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新 增 补 助 金 额 本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金 额 其 他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科 研 大 楼 补 助 款 1,600, ,600, 与 收 益 相 关 主 氦 风 机 制 造 技 术 研 究 项 目 5,533, ,155, ,378, 与 收 益 相 关 购 地 补 助 款 3,020, , ,958, 与 资 产 相 关 下 拨 资 金 3,000, ,000, 与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13,154, ,817, ,336, 其 他 说 明 : 52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27
128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 53 股 本 期 初 余 额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期 末 余 额 股 份 总 数 524,134, ,732, ,732, ,866, 其 他 说 明 : 54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1) 期 末 发 行 在 外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基 本 情 况 (2) 期 末 发 行 在 外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金 融 工 具 变 动 情 况 表 发 行 在 外 的 金 融 工 具 期 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以 及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的 依 据 : 其 他 说 明 : 55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资 本 溢 价 ( 股 本 溢 价 ) 309,526, ,617, ,019,144,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69,946, , ,696, 合 计 379,473, ,367, ,089,840,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1 本 期 股 本 溢 价 增 加 详 见 本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2 本 期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增 加 系 (1) 根 据 黑 龙 江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拨 付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用 于 TBYC 隔 爆 型 稀 土 永 磁 同 步 电 动 机 区 域 攻 关 项 目 的 专 项 资 金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 根 据 黑 龙 江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拨 付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用 于 高 压 高 效 电 机 测 试 设 备 技 术 和 电 动 汽 车 电 机 研 究 与 开 发 的 专 项 资 金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56 库 存 股 128
129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57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本 期 发 生 额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所 得 税 前 发 生 额 减 : 前 期 计 入 减 : 所 得 税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费 用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税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税 后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对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转 为 被 套 期 项 目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调 整 : 58 专 项 储 备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59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20,482, ,482, 合 计 120,482, ,482, 盈 余 公 积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60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本 期 上 期 调 整 前 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522,671, ,695,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22,671, ,695,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5,650, ,495,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2,084,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17,296, ,434,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511,026, ,671,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明 细 : 1) 由 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相 关 新 规 定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2) 由 于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129
130 3) 由 于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4) 由 于 同 一 控 制 导 致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5) 其 他 调 整 合 计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61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1,958,023, ,569,246, ,594,311, ,042,179, 其 他 业 务 94,068, ,852, ,580, ,285, 合 计 2,052,091, ,656,099, ,673,892, ,113,46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税 353,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3,403, ,244, 教 育 费 附 加 743, ,765,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1,019, ,783, 其 他 16, , 合 计 5,535, ,912, 其 他 说 明 : 63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销 售 业 务 经 费 89,992, ,720, 运 输 费 49,351, ,235, 三 包 服 务 费 21,913, ,987, 职 工 薪 酬 32,040, ,899, 差 旅 费 16,386, ,693, 市 场 开 发 费 15,326, ,910, 招 待 费 2,183, ,786, 办 公 费 用 1,154, ,
131 折 旧 费 301, , 其 他 3,358, , 合 计 232,009, ,216, 其 他 说 明 : 64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职 工 薪 酬 60,606, ,015, 科 研 研 发 费 9,809, ,121, 折 旧 摊 销 费 22,359, ,024, 税 金 10,283, ,906, 办 公 费 用 5,757, ,527, 维 修 费 2,545, ,345, 中 介 服 务 费 7,253, ,737, 业 务 招 待 费 2,477, ,945, 运 输 费 4,681, ,465, 差 旅 费 4,500, ,038, 其 他 6,578, ,627, 合 计 136,853, ,755, 其 他 说 明 : 65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支 出 3,323, 减 : 利 息 收 入 1,787, , 汇 兑 损 益 267, , 其 他 284, , 合 计 2,087, , 其 他 说 明 : 6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31
132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坏 账 损 失 37,903, ,578, 二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1,144, 合 计 39,048, ,578, 其 他 说 明 : 67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产 生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的 来 源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其 他 说 明 : 68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38,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1,033,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2,735, 合 计 -38, ,769, 其 他 说 明 : 69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合 计 3,715,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3,715, , ,715,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181, 债 务 重 组 利 得 133, 政 府 补 助 24,345, ,066, ,010, 其 他 699, , , 合 计 28,760, ,291, ,425,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补 助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金 额 上 期 发 生 金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132
133 财 政 局 招 商 引 资 项 目 奖 励 款 大 型 隔 爆 3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研 制 款 市 财 政 局 专 利 技 术 专 项 资 金 主 氦 风 机 制 造 技 术 研 究 项 目 补 贴 款 收 财 政 局 补 贴 收 入 贷 款 利 息 补 贴 500, 与 收 益 相 关 1,000, 与 收 益 相 关 8, 与 收 益 相 关 4,155, ,886, 与 收 益 相 关 1,500, 与 收 益 相 关 388, 与 收 益 相 关 购 置 土 地 款 奖 励 款 62, , 与 资 产 相 关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13,335, ,690, 与 收 益 相 关 科 研 大 楼 维 护 补 助 款 1,600, 与 收 益 相 关 防 爆 电 机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项 目 3,000, 与 收 益 相 关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补 助 50, 与 收 益 相 关 佳 木 斯 市 再 就 业 服 务 指 导 中 心 见 习 补 贴 佳 木 斯 市 再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社 保 补 贴 2014 年 第 一 批 省 专 利 技 术 专 项 资 金 2014 年 度 中 小 企 业 国 际 市 场 开 拓 资 金 238, 与 收 益 相 关 1,193, 与 收 益 相 关 5, 与 收 益 相 关 30, 与 收 益 相 关 国 家 财 政 补 贴 19, 与 收 益 相 关 双 流 县 科 学 技 术 局 给 重 点 新 产 品 研 发 补 贴 双 流 县 经 济 局 给 鼓 励 重 大 项 目 加 快 建 设 补 贴 双 流 县 经 济 局 给 2013 年 工 业 企 业 提 速 增 效 奖 150, 与 收 益 相 关 305, 与 收 益 相 关 200, 与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24,345, ,066, 其 他 说 明 : 70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109, , ,
134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109, , , 违 约 金 714, 其 他 118, , , 合 计 227, ,597, , 其 他 说 明 : 71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8,120, ,019,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4,818, ,596, 合 计 3,301, ,422, (2)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调 整 过 程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利 润 总 额 8,952, 按 法 定 /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2,238, 不 可 抵 扣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影 响 29, 使 用 前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29, 本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本 期 已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10,544, ,818,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的 影 响 (10%) -4,663, 所 得 税 费 用 3,301, 其 他 说 明 72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详 见 附 注 134
135 73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收 入 1,787, , 政 府 补 助 2,192, ,220, 其 他 往 来 款 28,062, ,202, 其 他 1,690, , 合 计 33,733, ,186,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付 现 费 用 240,626, ,898, 其 他 往 来 款 46,710, ,740, 合 计 287,337, ,639,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3)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4)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5)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外 部 借 款 70,000,
136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250, 收 回 保 函 保 证 金 3,237, 合 计 70,250, ,237,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6)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受 限 货 币 资 金 4,155, 募 集 资 金 费 用 2,600, 合 计 6,755,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74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5,650, ,434,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39,048, ,578,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50,859, ,831,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7,420, ,844,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175,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605,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323,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8, ,76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4,818, ,596,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232,394, ,326,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24,529, ,116, ,763, ,316,
13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9,010, ,833,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496,504, ,784,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167,784, ,23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28,719, ,548, (2) 本 期 支 付 的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金 额 其 中 : -- 其 中 : -- 其 中 : -- 其 他 说 明 : (3) 本 期 收 到 的 处 置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金 额 其 中 : -- 其 中 : -- 其 中 : -- 其 他 说 明 : (4)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现 金 496,504, ,784,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152, ,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496,351, ,717,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96,504, ,784, 其 他 说 明 : 137
138 75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注 释 说 明 对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进 行 调 整 的 其 他 项 目 名 称 及 调 整 金 额 等 事 项 : 76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受 限 原 因 货 币 资 金 4,415, 详 见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无 形 资 产 详 见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25: 无 形 资 21,324, 产 合 计 25,739, 其 他 说 明 : 77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1)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项 目 期 末 外 币 余 额 折 算 汇 率 期 末 折 算 人 民 币 余 额 其 中 : 美 元 253, ,552, 欧 元 42, , 预 收 账 款 其 中 : 美 元 77, , 欧 元 1,271, ,476, 港 元 其 他 说 明 : (2)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说 明, 包 括 对 于 重 要 的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应 披 露 其 境 外 主 要 经 营 地 记 账 本 位 币 及 选 择 依 据, 记 账 本 位 币 发 生 变 化 的 还 应 披 露 原 因 78 套 期 按 照 套 期 类 别 披 露 套 期 项 目 及 相 关 套 期 工 具 被 套 期 风 险 的 定 性 和 定 量 信 息 : 138
139 79 其 他 八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1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 本 期 发 生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被 购 买 方 名 称 股 权 取 得 时 点 股 权 取 得 成 本 股 权 取 得 比 例 股 权 取 得 方 式 购 买 日 购 买 日 的 确 定 依 据 购 买 日 至 期 末 被 购 买 方 的 收 入 购 买 日 至 期 末 被 购 买 方 的 净 利 润 其 他 说 明 : (2) 合 并 成 本 及 商 誉 合 并 成 本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或 有 对 价 及 其 变 动 的 说 明 : 大 额 商 誉 形 成 的 主 要 原 因 : 其 他 说 明 : (3) 被 购 买 方 于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 企 业 合 并 中 承 担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或 有 负 债 : 其 他 说 明 : (4)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是 否 存 在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企 业 合 并 且 在 报 告 期 内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是 否 (5) 购 买 日 或 合 并 当 期 期 末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合 并 对 价 或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的 相 关 说 明 (6) 其 他 说 明 2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 本 期 发 生 的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被 合 并 方 名 称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权 益 比 例 构 成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依 据 合 并 日 合 并 日 的 确 定 依 据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的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的 比 较 期 间 被 合 并 方 的 收 入 比 较 期 间 被 合 并 方 的 净 利 润 139
140 收 入 净 利 润 其 他 说 明 : (2) 合 并 成 本 或 有 对 价 及 其 变 动 的 说 明 : 其 他 说 明 : (3)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企 业 合 并 中 承 担 的 被 合 并 方 的 或 有 负 债 : 其 他 说 明 : 3 反 向 购 买 交 易 基 本 信 息 交 易 构 成 反 向 购 买 的 依 据 上 市 公 司 保 留 的 资 产 负 债 是 否 构 成 业 务 及 其 依 据 合 并 成 本 的 确 定 按 照 权 益 性 交 易 处 理 时 调 整 权 益 的 金 额 及 其 计 算 : 4 处 置 子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单 次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是 否 是 否 存 在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且 在 本 期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是 否 5 其 他 原 因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说 明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 如, 新 设 子 公 司 清 算 子 公 司 等 ) 及 其 相 关 情 况 : 6 其 他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1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1) 企 业 集 团 的 构 成 子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间 接 取 得 方 式 佳 木 斯 市 佳 时 利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佳 木 斯 市 佳 木 斯 市 投 资 咨 询 % 投 资 设 立 天 津 佳 电 飞 球 电 天 津 市 天 津 市 制 造 业 % 投 资 设 立 140
141 机 有 限 公 司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佳 木 斯 佳 电 风 机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佳 电 企 业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佳 电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佳 木 斯 市 佳 木 斯 市 制 造 业 %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佳 木 斯 市 佳 木 斯 市 制 造 业 %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上 海 市 上 海 市 制 造 业 %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成 都 市 成 都 市 制 造 业 %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苏 州 市 苏 州 市 制 造 业 % 同 一 控 制 下 合 并 在 子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不 同 于 表 决 权 比 例 的 说 明 : 持 有 半 数 或 以 下 表 决 权 但 仍 控 制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及 持 有 半 数 以 上 表 决 权 但 不 控 制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依 据 : 对 于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重 要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控 制 的 依 据 : 确 定 公 司 是 代 理 人 还 是 委 托 人 的 依 据 : 其 他 说 明 : (2) 重 要 的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名 称 少 数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本 期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损 益 本 期 向 少 数 股 东 宣 告 分 派 的 股 利 期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余 额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不 同 于 表 决 权 比 例 的 说 明 : 其 他 说 明 : (3) 重 要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子 公 司 名 称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资 产 合 流 动 负 计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期 初 余 额 资 产 合 流 动 负 计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子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其 他 说 明 : 141
142 (4) 使 用 企 业 集 团 资 产 和 清 偿 企 业 集 团 债 务 的 重 大 限 制 (5) 向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提 供 的 财 务 支 持 或 其 他 支 持 其 他 说 明 : 2 在 子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发 生 变 化 且 仍 控 制 子 公 司 的 交 易 (1) 在 子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发 生 变 化 的 情 况 说 明 (2) 交 易 对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影 响 其 他 说 明 3 在 合 营 安 排 或 联 营 企 业 中 的 权 益 (1) 重 要 的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间 接 对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在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不 同 于 表 决 权 比 例 的 说 明 : 持 有 20% 以 下 表 决 权 但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或 者 持 有 20% 或 以 上 表 决 权 但 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 (2) 重 要 合 营 企 业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其 他 说 明 (3) 重 要 联 营 企 业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其 他 说 明 (4) 不 重 要 的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汇 总 财 务 信 息 期 末 余 额 / 本 期 发 生 额 期 初 余 额 / 上 期 发 生 额 合 营 企 业 :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2,961, ,000, 下 列 各 项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的 合 计 数 净 利 润 -38, 联 营 企 业 : 下 列 各 项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的 合 计 数
143 其 他 说 明 (5)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向 本 公 司 转 移 资 金 的 能 力 存 在 重 大 限 制 的 说 明 (6)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发 生 的 超 额 亏 损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名 称 累 积 未 确 认 前 期 累 计 认 的 损 失 本 期 未 确 认 的 损 失 ( 或 本 期 分 享 的 净 利 润 ) 本 期 末 累 积 未 确 认 的 损 失 其 他 说 明 (7) 与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未 确 认 承 诺 (8) 与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或 有 负 债 4 重 要 的 共 同 经 营 共 同 经 营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 享 有 的 份 额 直 接 间 接 在 共 同 经 营 中 的 持 股 比 例 或 享 有 的 份 额 不 同 于 表 决 权 比 例 的 说 明 : 共 同 经 营 为 单 独 主 体 的, 分 类 为 共 同 经 营 的 依 据 : 其 他 说 明 5 在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的 相 关 说 明 : 6 其 他 十 与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活 动 会 面 临 各 种 金 融 风 险 : 信 用 风 险 流 动 风 险 和 市 场 风 险 ( 主 要 为 外 汇 风 险 和 利 率 风 险 ) 本 公 司 整 体 的 风 险 管 理 计 划 针 对 金 融 市 场 的 不 可 预 见 性, 力 求 减 少 对 本 公 司 财 务 业 绩 的 潜 在 不 利 影 响 1. 信 用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信 用 风 险 主 要 来 自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等 管 理 层 已 制 定 适 当 的 信 用 政 策, 并 且 不 断 监 察 这 些 信 用 风 险 的 敞 口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货 币 资 金, 主 要 存 放 于 商 业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管 理 层 认 为 这 些 商 业 银 行 具 备 较 高 信 誉 和 资 产 状 况, 存 在 较 低 的 信 用 风 险 本 公 司 采 取 限 额 政 策 以 规 避 对 任 何 金 融 机 构 的 信 贷 风 险 对 于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和 应 收 票 据, 本 公 司 设 定 相 关 政 策 以 控 制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本 公 司 基 于 对 客 户 的 财 务 状 况 从 第 三 方 获 取 担 保 的 可 能 性 信 用 记 录 及 其 它 因 素 诸 如 目 前 市 场 状 况 等 评 估 客 户 的 信 用 资 质 并 设 置 相 应 信 用 期 本 公 司 会 定 期 对 客 户 信 用 记 录 进 行 监 控, 对 于 信 用 记 录 不 良 的 客 户, 本 公 司 会 采 用 书 面 催 款 缩 短 信 用 期 或 取 消 信 用 期 等 方 式, 以 确 保 本 公 司 的 整 体 信 用 风 险 在 可 控 的 范 143
144 围 内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前 五 大 客 户 的 应 收 款 占 本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总 额 27.54% (2013 年 : 19.56%) 1. 流 动 性 风 险 流 动 性 风 险 是 指 本 公 司 无 法 及 时 获 得 充 足 资 金, 满 足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或 偿 付 到 期 债 务 以 及 其 他 支 付 义 务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持 续 监 控 公 司 短 期 和 长 期 的 资 金 需 求, 以 确 保 维 持 充 裕 的 现 金 储 备 ; 同 时 持 续 监 控 是 否 符 合 借 款 协 议 的 规 定, 从 主 要 金 融 机 构 获 得 提 供 足 够 备 用 资 金 的 承 诺, 以 满 足 短 期 和 长 期 的 资 金 需 求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对 各 项 金 融 资 产 及 金 融 负 债 可 随 时 变 现 的 有 价 证 券 以 及 对 未 来 12 个 月 现 金 流 量 的 滚 动 预 测, 确 保 公 司 在 所 有 合 理 预 测 的 情 况 下 拥 有 充 足 的 资 金 偿 还 债 务 本 公 司 各 项 金 融 负 债 预 计 1 年 内 到 期 1. 市 场 风 险 2. 外 汇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经 营 位 于 中 国 境 内, 主 要 业 务 以 人 民 币 结 算 但 本 公 司 已 确 认 的 外 币 资 产 和 负 债 及 未 来 的 外 币 交 易 ( 外 币 资 产 和 负 债 及 外 币 交 易 的 计 价 货 币 主 要 为 美 元 和 欧 元 ) 依 然 存 在 外 汇 风 险 本 公 司 资 金 部 门 负 责 监 控 公 司 外 币 交 易 和 外 币 资 产 及 负 债 的 规 模, 以 最 大 程 度 降 低 面 临 的 外 汇 风 险 ; 为 此, 本 公 司 可 能 会 来 达 到 规 避 外 汇 风 险 的 目 的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外 币 金 融 资 产 和 外 币 金 融 负 债 折 算 成 人 民 币 的 金 额 列 示 如 下 :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美 元 项 目 欧 元 项 目 合 计 外 币 金 融 资 产 : 应 收 账 款 1,552, , ,868, 小 计 1,552, , ,868, 外 币 金 融 负 债 : 预 收 款 项 473, ,476, ,949, 小 计 473, ,476, ,949, 续 :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美 元 项 目 欧 元 项 目 合 计 外 币 金 融 资 产 : 应 收 账 款 4,559, ,559, 小 计 4,559, ,559, 外 币 金 融 负 债 : 预 收 款 项 小 计 利 率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利 率 风 险 主 要 产 生 于 银 行 借 款 浮 动 利 率 的 金 融 负 债 使 本 公 司 面 临 现 金 流 量 利 率 风 险, 固 定 利 率 的 金 融 负 债 使 本 公 司 面 临 公 允 价 值 利 率 风 险 本 公 司 根 据 当 时 的 市 场 环 境 来 决 定 固 定 利 率 及 浮 动 利 率 合 同 的 相 对 比 例 本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持 续 监 控 公 司 利 率 水 平 利 率 上 升 会 增 加 新 增 带 息 债 务 的 成 本 以 及 本 公 司 尚 未 付 清 的 以 浮 动 利 率 计 息 的 带 息 债 务 的 利 息 支 出, 并 对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业 绩 产 生 重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管 理 层 会 依 据 最 新 144
145 的 市 场 状 况 及 时 做 出 调 整, 这 些 调 整 可 能 是 的 安 排 来 降 低 利 率 风 险 十 一 公 允 价 值 的 披 露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项 目 第 一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第 二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第 三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合 计 一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二 非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持 续 和 非 持 续 第 一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项 目 市 价 的 确 定 依 据 3 持 续 和 非 持 续 第 二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项 目, 采 用 的 估 值 技 术 和 重 要 参 数 的 定 性 及 定 量 信 息 4 持 续 和 非 持 续 第 三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项 目, 采 用 的 估 值 技 术 和 重 要 参 数 的 定 性 及 定 量 信 息 5 持 续 的 第 三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项 目, 期 初 与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间 的 调 节 信 息 及 不 可 观 察 参 数 敏 感 性 分 析 6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项 目, 本 期 内 发 生 各 层 级 之 间 转 换 的, 转 换 的 原 因 及 确 定 转 换 时 点 的 政 策 7 本 期 内 发 生 的 估 值 技 术 变 更 及 变 更 原 因 8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情 况 9 其 他 十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1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母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哈 尔 滨 市 制 造 业 198, % 22.00%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的 说 明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22% 的 表 决 权 股 份, 通 过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持 有 本 公 司 18.11% 的 表 决 权 股 份, 合 计 持 有 本 公 司 40.11% 的 表 决 权 本 企 业 最 终 控 制 方 是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145
146 其 他 说 明 : 2 本 企 业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本 企 业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九 (2) 3 本 企 业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本 企 业 重 要 的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详 见 附 注 本 期 与 本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方 交 易, 或 前 期 与 本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方 交 易 形 成 余 额 的 其 他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如 下 :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名 称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其 他 说 明 4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哈 尔 滨 电 气 国 际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哈 尔 滨 工 业 炉 窑 有 限 公 司 哈 尔 滨 锅 炉 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哈 电 发 电 设 备 国 家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哈 尔 滨 庆 缘 电 工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佳 木 斯 市 佳 四 电 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阿 城 继 电 器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承 德 建 龙 特 殊 钢 有 限 公 司 承 德 县 建 龙 矿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抚 顺 新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黑 龙 江 建 龙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建 龙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双 鸭 山 市 建 龙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建 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滦 平 建 龙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黑 龙 江 建 龙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黑 龙 江 建 龙 钒 业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市 新 宝 泰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受 同 一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受 同 一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受 同 一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受 同 一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受 同 一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受 同 一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受 同 一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受 同 一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受 同 一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股 东 之 控 制 公 司 股 东 之 控 制 公 司 股 东 之 控 制 公 司 股 东 之 控 制 公 司 股 东 之 控 制 公 司 股 东 之 控 制 公 司 股 东 之 控 制 公 司 股 东 之 控 制 公 司 股 东 之 控 制 公 司 股 东 之 控 制 公 司 股 东 之 控 制 公 司 其 他 说 明 146
147 5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采 购 商 品 / 接 受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哈 尔 滨 庆 缘 电 工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采 购 材 料 公 司 3,274, ,681, 佳 木 斯 市 佳 四 电 机 有 限 责 任 公 采 购 材 料 司 5,839, ,535,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建 设 维 修 工 程 21,986, 哈 尔 滨 工 业 炉 窑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材 料 177, , 合 计 9,291, ,268, 出 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佳 木 斯 市 佳 四 电 机 有 限 责 任 公 出 售 材 料 及 劳 务 司 3,769, 上 海 钧 能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劳 务 943, 唐 山 市 新 宝 泰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出 售 电 机 12, , 唐 山 建 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出 售 电 机 1,916, , 双 鸭 山 市 建 龙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出 售 电 机 1, , 吉 林 建 龙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售 电 机 1,405, ,121, 黑 龙 江 建 龙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出 售 电 机 1,224, , 承 德 县 建 龙 矿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售 电 机 65, 承 德 建 龙 特 殊 钢 有 限 公 司 出 售 电 机 687, , 抚 顺 新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售 电 机 1,438, ,388,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出 售 电 机 331, 黑 龙 江 建 龙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出 售 电 机 3,683, 黑 龙 江 建 龙 钒 业 有 限 公 司 出 售 电 机 106, 滦 平 建 龙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出 售 电 机 71, 合 计 10,944, ,389,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说 明 147
148 (2) 关 联 受 托 管 理 / 承 包 及 委 托 管 理 / 出 包 情 况 本 公 司 受 托 管 理 / 承 包 情 况 表 : 委 托 方 / 出 包 方 名 受 托 方 / 承 包 方 名 受 托 / 承 包 资 产 类 称 关 联 托 管 / 承 包 情 况 说 明 称 本 公 司 委 托 管 理 / 出 包 情 况 表 : 委 托 方 / 出 包 方 名 受 托 方 / 承 包 方 名 委 托 / 出 包 资 产 类 称 关 联 管 理 / 出 包 情 况 说 明 称 型 型 托 管 收 益 / 承 包 收 本 期 确 认 的 托 管 受 托 / 承 包 起 始 日 受 托 / 承 包 终 止 日 益 定 价 依 据 收 益 / 承 包 收 益 托 管 费 / 出 包 费 定 本 期 确 认 的 托 管 委 托 / 出 包 起 始 日 委 托 / 出 包 终 止 日 价 依 据 费 / 出 包 费 (3)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本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方 : 承 租 方 名 称 租 赁 资 产 种 类 本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收 入 上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收 入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方 : 出 租 方 名 称 租 赁 资 产 种 类 本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费 上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费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说 明 (4)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本 公 司 作 为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本 公 司 作 为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说 明 (5)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关 联 方 拆 借 金 额 起 始 日 到 期 日 说 明 拆 入 拆 出 148
149 (6) 关 联 方 资 产 转 让 债 务 重 组 情 况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7)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16 人 ) 3,471, ,927, (8)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6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1) 应 收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关 联 方 哈 尔 滨 电 气 国 际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哈 电 发 电 设 备 国 家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唐 山 市 新 宝 泰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唐 山 建 龙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双 鸭 山 市 建 龙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建 龙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黑 龙 江 建 龙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承 德 县 建 龙 矿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承 德 建 龙 特 殊 钢 有 限 公 司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134, , , , ,528, , , , , , ,079, , , , , , , , ,464, , ,819, , ,690, , ,254, , , , , , , ,
150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项 款 预 付 款 项 抚 顺 新 钢 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黑 龙 江 建 龙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黑 龙 江 建 龙 钒 业 有 限 公 司 滦 平 建 龙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哈 尔 滨 工 业 炉 窑 有 限 公 司 佳 木 斯 佳 电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880, , ,333, , ,346, , , , , , , , 合 计 10,683, , ,974, , (2) 应 付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应 付 账 款 哈 尔 滨 工 业 炉 窑 有 限 公 司 20, 应 付 账 款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7,165,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账 款 哈 尔 滨 庆 缘 电 工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佳 木 斯 市 佳 四 电 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800, ,388, ,636, , 应 付 账 款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2,940, ,921, 应 付 账 款 哈 尔 滨 锅 炉 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3, , 其 他 应 付 款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2,116, ,068, 其 他 应 付 款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阿 城 继 电 器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4,991, ,991, 其 他 应 付 款 黑 龙 江 建 龙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30, 其 他 应 付 款 佳 木 斯 电 机 厂 建 筑 工 程 公 司 2, 其 他 应 付 款 佳 木 斯 市 佳 四 电 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2, 长 期 应 付 款 哈 尔 滨 电 气 集 团 公 司 50,840, 合 计 33,584, ,300,
151 7 关 联 方 承 诺 8 其 他 十 三 股 份 支 付 1 股 份 支 付 总 体 情 况 2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情 况 3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情 况 4 股 份 支 付 的 修 改 终 止 情 况 5 其 他 十 四 承 诺 及 或 有 事 项 1 重 要 承 诺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的 重 要 承 诺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2 或 有 事 项 (1)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1. 未 决 诉 讼 或 仲 裁 形 成 的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财 务 影 响 1) 唐 山 国 义 特 种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赔 偿 款 事 项 根 据 (2013) 古 民 初 字 第 1088 号,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古 冶 区 人 民 法 院 裁 定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唐 山 国 义 特 种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赔 偿 款 280 万 元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未 支 付 该 款 项 2) 哈 尔 滨 新 世 通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货 款 及 损 失 事 项 根 据 (2013) 佳 商 初 字 第 5 号, 法 院 裁 定 支 付 哈 尔 滨 新 世 通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货 款 及 损 失 万 元 2014 年 7 月 17 日 哈 尔 滨 新 世 通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向 黑 龙 江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提 出 上 诉, 要 求 撤 销 原 审 判 第 一 项, 改 判 被 上 诉 人 支 付 设 备 款 万 元, 安 装 费 元 ; 支 付 延 迟 履 行 利 息 万 元, 目 前 上 诉 正 在 审 理 中 151
152 1. 债 权 重 整 及 破 产 清 算 事 项 1) 与 淮 矿 现 代 物 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债 权 重 整 事 项 2014 年 度 11 月 17 日, 安 徽 省 淮 南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2014) 淮 破 字 第 号, 安 徽 省 淮 南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裁 定 淮 矿 现 代 物 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债 权 重 整,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报 债 权 万 元,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该 债 权 已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万 元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淮 矿 现 代 物 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尚 未 达 成 和 解 协 议 清 偿 债 务 或 交 付 财 产 的 方 案 (2) 公 司 没 有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也 应 予 以 说 明 公 司 不 存 在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3 其 他 十 五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重 要 的 非 调 整 事 项 项 目 内 容 对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数 无 法 估 计 影 响 数 的 原 因 2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 销 售 退 回 4 其 他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说 明 1. 子 公 司 变 更 注 册 资 本 事 项 2015 年 1 月 9 日, 苏 州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在 苏 州 市 太 仓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由 原 注 册 资 本 13,000 万 元 变 更 为 17,000 万 元 的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苏 州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实 收 资 本 为 2,600 万 元, 本 次 对 其 增 资 18,400 万 元, 其 中 用 于 补 足 原 有 注 册 资 本 10,400 万 元, 用 于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4,000 万 元, 用 于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4,000 万 元. 增 资 完 成 后, 苏 州 佳 电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3,000 万 元 增 加 至 17,000 万 元 2015 年 1 月 9 日, 天 津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在 天 津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西 青 分 局 办 理 了 由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变 更 为 9,0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对 天 津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8,000 万 元, 其 中 4,000 万 元 用 于 增 加 注 册 资 本,4000 万 元 用 于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 增 资 完 成 后, 天 津 佳 电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5,000 万 元 增 加 至 9,000 万 元 2. 已 判 决 仍 在 执 行 的 诉 讼 事 项 1) 与 湖 北 江 重 机 械 制 造 公 司 诉 讼 事 项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佳 木 斯 向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要 求 湖 北 江 重 机 械 制 152
153 造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江 重 机 械 公 司 ) 支 付 货 款 万 元 2014 年 10 月 22 日,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2014) 佳 商 初 字 第 5 号 民 事 判 决 书 判 决 江 重 机 械 公 司 支 付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货 款 万 元 及 利 息 损 失 2015 年 2 月 9 日,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申 请 执 行, 根 据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2015) 佳 法 执 字 第 10 号 执 行 裁 定 书 裁 定 由 佳 木 斯 市 东 风 区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十 六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1) 追 溯 重 述 法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的 内 容 处 理 程 序 受 影 响 的 各 个 比 较 期 间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累 积 影 响 数 (2) 未 来 适 用 法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的 内 容 批 准 程 序 采 用 未 来 适 用 法 的 原 因 2 债 务 重 组 3 资 产 置 换 (1)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2) 其 他 资 产 置 换 4 年 金 计 划 5 终 止 经 营 项 目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总 额 所 得 税 费 用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终 止 经 营 利 润 其 他 说 明 153
154 6 分 部 信 息 (1) 报 告 分 部 的 确 定 依 据 与 会 计 政 策 (2) 报 告 分 部 的 财 务 信 息 (3) 公 司 无 报 告 分 部 的, 或 者 不 能 披 露 各 报 告 分 部 的 资 产 总 额 和 负 债 总 额 的, 应 说 明 原 因 (4) 其 他 说 明 7 其 他 对 投 资 者 决 策 有 影 响 的 重 要 交 易 和 事 项 8 其 他 债 务 转 移 情 况 交 割 审 计 基 准 日 2012 年 3 月 31 日 时, 本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为 33, 万 元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已 取 得 同 意 函 的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为 10, 万 元, 已 于 期 后 清 偿 的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为 15, 万 元 ; 尚 未 获 得 同 意 函 且 未 清 偿 的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为 7, 万 元, 该 部 分 负 债 占 比 为 23.25% 对 于 部 分 负 债 未 获 得 债 权 人 同 意 函 问 题, 本 公 司 和 相 关 方 已 有 妥 善 安 排 十 七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例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0.00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0.00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0.00 的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154
155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单 位 名 称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收 回 方 式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项 目 核 销 金 额 其 中 重 要 的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性 质 核 销 金 额 核 销 原 因 履 行 的 核 销 程 序 款 项 是 否 由 关 联 交 易 产 生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说 明 :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5)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账 款 (6) 转 移 应 收 账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 2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例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155
156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319,483, % 15, ,483, % 15, % 319,467, % 319,467, ,406, % 28, % 5,377, ,406, % 28, % 5,377,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分 项 312, , % 1 年 以 内 小 计 312, , %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00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13,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单 位 名 称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收 回 方 式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项 目 核 销 金 额 其 中 重 要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核 销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其 他 应 收 款 性 质 核 销 金 额 核 销 原 因 履 行 的 核 销 程 序 款 项 是 否 由 关 联 交 易 产 生 其 他 应 收 款 核 销 说 明 : 156
157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单 位 往 来 款 319,201, ,829, 周 转 金 282, , 合 计 319,483, ,406, (5)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其 他 应 收 款 汇 总 319,405, % 11, 合 计 ,405, , (6)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位 名 称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账 龄 预 计 收 取 的 时 间 金 额 及 依 据 (7)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8) 转 移 其 他 应 收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1,625,008, ,625,008, ,574,668, ,574,668, 合 计 1,625,008, ,625,008, ,574,668, ,574,668, (1)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157
158 被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佳 木 斯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佳 木 斯 市 佳 时 利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天 津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佳 电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佳 电 飞 球 电 机 有 限 公 司 1,365,335, ,340, ,415,675, , , ,000, ,000, ,062, ,062, ,770, ,770, 合 计 1,574,668, ,340, ,625,008, (2)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权 益 法 下 宣 告 发 放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综 合 其 他 权 益 计 提 减 值 追 加 投 资 减 少 投 资 确 认 的 投 现 金 股 利 收 益 调 整 变 动 准 备 资 损 益 或 利 润 一 合 营 企 业 二 联 营 企 业 其 他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3) 其 他 说 明 4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其 他 说 明 : 5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42,374,
159 合 计 42,374, 其 他 十 八 补 充 资 料 1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3,605,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11,010,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581,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2,292, 合 计 12,905, 对 公 司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界 定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以 及 把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中 列 举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界 定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应 说 明 原 因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0.37%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0.47%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1) 同 时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2) 同 时 按 照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159
160 (3)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原 因 说 明, 对 已 经 境 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数 据 进 行 差 异 调 节 的, 应 注 明 该 境 外 机 构 的 名 称 4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相 关 补 充 资 料 5 其 他 160
161 第 十 二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一 载 有 公 司 负 责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财 务 报 表 二 载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三 报 告 期 内 在 证 券 时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巨 潮 资 讯 网 (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原 稿 161
2014年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
2014 年 吉 林 省 招 募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计 划 实 施 公 告 根 据 省 人 社 厅 等 11 部 门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 吉 人 社 联 字 2014 22 号 ) 精 神, 决 定 从 即 日 起 部 署 吉 林 省 2014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实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张 工 培 训 注 册 消 防 工 程 师 考 试 免 费 宣 讲 课 土 木 建 筑 培 训 领 导 者 1 关 于 资 格 考 试 科 目 及 报 考 条 件 1 什 么 时 候 考 试? 一 级 和 二 级 是 同 一 时 间 考 试 吗? 根 据 公 安 部 消 防 局 官 方 答 疑,2015 年 一 级 注 册 消 防 工 程 师 资 格 考 试 时 间 和 报 名 方 式 计 划 由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AECB1A6C0F6A3BAB7C7B9ABBFAAB7A2D0D0B9C9C6B1C4BCBCAFD7CABDF0CAB9D3C3B5C4BFC9D0D0D0D4B1A8B8E6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2165 证 券 简 称 : 红 宝 丽 公 告 编 号 :2010-022 南 京 红 宝 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的 可 行 性 报 告 二 〇 一 〇 年 十 月 1 目 录 第 一 节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3 第 二 节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可 行 性 分 析 3 第 三 节 本 次
调 查 概 述, 调 查 主 要 发 现 为 此 绿 色 和 平 主 张 01 调 查 背 景 02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的 法 理 基 础 及 实 践 03 中 国 的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办 法 ( 试 行 ) 调 查 对 象 04 05 调 查 方 法 06 07 免 责 声 明 : 08 09 调 查 主 要 结 果 及 分 析 10 11 12 超 越 第 二 十 一 条 企 业
临安监发〔2016〕34号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doc
临 安 监 发 2016 34 号 临 沂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开 展 化 工 行 业 安 全 生 产 大 检 查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安 监 局,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临 沂 临 港 经 济 开 发 区 安 监 局 临 沂 蒙 山 旅 游 区 安 监 局, 各 化 工 企 业 : 进 入 四 月 份 以 来,
1 1 2 3 4 1 Jiamusi Jindi Paper Co.,Ltd. 2 3 306 0454-8377217 0454-8375080 [email protected] 306 0454-8375070 0454-8375080 [email protected] 4 306 154005 2 http://www.jdgfgs.com [email protected] 5 http://www.cninfo.com.cn
nb.PDF
2002 1 2002 2 0 0 3 4 2 2002 4 6 8 11 13 15 17 23 24 25 54 3 2002 1 2 YIBIN PAPER INDUSTRY CO.LTD. 3 YB PAPER 1 2 3 54 4083135606683560589 5 08313561965 6 [email protected] 1 54 644007 2 54 644007 3 http://www.ybzy.com.cn
重 要 提 示 本 企 业 发 行 本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已 在 中 国 银 行 间 市 场 交 易 商 协 会 注 册, 注 册 不 代 表 交 易 商 协 会 对 本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的 投 资 价 值 做 出 任 何 评 价, 也 不 代 表 对 本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的
株 洲 南 车 时 代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度 第 一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发 行 人 : 株 洲 南 车 时 代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承 销 商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总 金 额 : 人 民 币 壹 拾 亿 元 整 本 期 发 行 金 额 : 人 民 币 伍 亿 元 整 发 行 期 限
<4D F736F F D CF58E7382CC8AC28BAB A919B89B AE E646F63>
43 352780 35 6002200 50 55 60 2200 600 40 45 50 36 36 6002200 2200600 60 55 65 60 37 37 6002200 2200600 70 65 45 40 3 4 7 1 1 4 (2780 ) (38) 38 8001800 600800 18002100 2100600 75 75 70 65 65 55 3 1 39
2002年报.doc
2 3 HUANSHAN JINMA CO.,LTD HSJM 1 0559-6516169 0559-6536668 [email protected] 1 245200 http:/www.hsjinma.com [email protected] http:/www.cninfo.com.cn 000980 1998 8 31 3400001300055 341021711767072
新竹高中105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
國 立 新 竹 高 級 中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教 師 甄 選 簡 章 壹 依 據 :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設 置 辦 法 公 立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教 師 甄 選 作 業 要 點 等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貳 甄 選 科 別 及 需 用 名 額 : 計 7 科, 共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3 2003 2003 1 1 2 2 2 4 5 5 2003 1 HARBIN CHURIN GROUP JOINTSTOCK CO.,LTD. 2 3 319 :yiguoqiang 0451.com 4 319 http://www.churin.com.cn churin @ ihw.com.cn 5 http://www.sse.com.cn 6 *ST 7 1993 6 14 2301001002743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代 码 :600744 公 司 简 称 : 华 银 电 力 大 唐 华 银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2004 2,,
2004 2,, 2 2 3 3 4 6 6 9 9 12 12 13 13 15 15 20 21 22 22 24 24 50 50 50 2004 CHONGQING TITANIUM INDUSTRY CO.LTD OF PANGANG GROUP 51 023 62551930 023 62551279 51 400055 http//www.pyty.cn [email protected] http//www.cninfo.com.cn
600550 2004 ... 1... 2... 3... 6... 9... 16... 17... 19... 30... 31... 35... 73 2004 1 2, 3 4 1 2004 1 BAODING TIANWEI BAOBIAN ELECTRIC CO.,LTD 2 3 318 0312-3252455 0312-3230382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 OO 2004-1 - 2004 3 5 7 8 11 13 35-2 - 2004 ZHEJIANG HUAHAI PHARMACEUTICAL CO.,LTD. 600521 317024 http://www.huahaipharm.com [email protected] 0576-5991096 0576-5016010 [email protected]
全国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
全 国 主 要 流 域 重 点 断 面 水 质 自 动 监 测 周 报 2016 年 第 16 期 中 国 环 境 监 测 总 站 2016 年 04 月 20 日 2016 年 第 16 周 (04 月 11 日 ~04 月 17 日 ), 全 国 主 要 水 系 148 个 水 质 自 动 监 测 断 面 中, 共 监 测 了 143 个, 其 中 Ⅰ 类 水 质 断 面 为 17 个, 占 12%;Ⅱ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教育教学质量报告
哈 尔 滨 应 用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2015) 哈 尔 滨 应 用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5 年 1 月 目 录 一 学 院 简 介... 1 二 办 学 条 件... 1 1. 办 学 资 源... 1 2. 办 学 经 费... 2 3. 师 资 队 伍... 3 三 学 院 教 学... 3 1. 专 业 建 设... 3 2.
2005 2005 8 11 2005 --------------------------------------------------2 ----------------------------------------------2 ---------------------------------------5 -----------------------------8 -----------------------------------------8
2005 1
SHENYANG MACHINE TOOL CO.,LTD. 2005 1 2005... 3... 4... 5... 6... 8... 11... 15... 54 2 2005 SHENYANG MACHINE TOOL CO.,LTD. 10-1 024-25876185 024-25876185 [email protected] 10-1 110025 http://www.smtcl.com
1 2 4 7 9 10 11 22 24 29 72 ( ) COMPANY FUJIAN MINDONG ELECTRIC POWER LIMITED ( ) 111 111 352100 [email protected] ( ) ( ) 88 (0591) 7613068 (0591) 7613033 (0591) 7615993 [email protected]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 州 锅 炉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东 新 路 245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1012 号 国 信 证 券 大 厦 16-26 层 ) 1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Microsoft Word - 招股说明书.doc
浙 江 万 马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Wanma Cable Co., Ltd 浙 江 省 临 安 经 济 开 发 区 南 环 路 88 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注 册 地 址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大 中 华 国 际 交 易 广 场 8 层 ) 1-1-1
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附 件 2016 年 3 月 前 言... 1 第 一 章 规 划 背 景... 2 第 一 节 发 展 基 础... 2 第 二 节 机 遇 挑 战... 3 第 三 节 重 要 意 义... 4 第 二 章 发 展 思 路... 4 第 一 节 指 导 思 想 和 原 则... 4 第 二 节 战 略 定 位... 6 第 三 节 发 展 目 标... 7 第 三 章 总 体 布 局... 7
Northeast Electric Development Co.,Ltd. 00 00 1 ... 1... 1... 3... 6... 9... 12... 13... 13... 17...22... 24... 28... 28... 29 2 2 1.1 1.2 1.3 1.4, 1.5 Northeast Electric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NEE
600388 2005 2005... 1... 1... 1... 3... 5... 9... 10... 10... 17... 18... 19 73 1 2005 1 2 3 4 1 Fujian Longking Co.,LTD LK 2 3 81 05972210288 05972290903 [email protected] 81 05972210288 05972290903
Microsoft Word - CPU_Fujian_1st_Issue__FINAL_.doc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中 央 政 策 組 泛 珠 三 角 地 區 之 社 會 經 濟 政 治 趨 勢 顧 問 研 究 月 報 ( 第 1 期 ) 第 一 部 分 : 包 括 福 建 江 西 湖 南 和 海 南 四 省 2004 年 11 月 目 錄 一 前 言 1 二 摘 要 6 三 專 題 分 析 8 泛 珠 三 角 基 礎 設 施 建 設 的 發 展 機 遇 東 南 地 區 能 源 資
untitled
LPG 2009 8 LPG 2009 LPG 2 20082007 131.97 3.5%2008 20082007 3.5% 2009 1-7 2008 278 12.6% 3 2007-2009 2007-2009 450 4500 400 2007 2008 4000 350 3500 300 3000 250 2500 200 2000 4 2007-2009 : 2007 2008 2009
Microsoft Word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doc
安 徽 警 官 职 业 学 院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年 度 报 告 (201 2015) 2014 年 12 月 2014 年, 在 安 徽 省 司 法 厅 和 省 教 育 厅 的 关 心 支 持 下, 在 院 党 委 的 正 确 领 导 下, 学 院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坚 持 以 党 的 十 八 大 精 神 以 及 十 八 届 三 中 四 中 全 会 精 神
<4D F736F F D20B9E3CEF7B9A4C9CCD6B0D2B5BCBCCAF5D1A7D4BA D D1A7C4EAD0C5CFA2B9ABBFAAB9A4D7F7C4EAB6C8B1A8B8E6A3A8C9CFCDF8A3A9>
广 西 工 商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4-2015 学 年 信 息 公 开 工 作 年 度 报 告 根 据 高 等 学 校 信 息 公 开 办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部 令 第 29 号, 以 下 简 称 办 法 ) 教 育 部 关 于 公 布 高 等 学 校 信 息 公 开 清 单 的 通 知 ( 教 办 函 2014 23 号, 以 下 简 称 清 单 ) 自 治
北 京 金 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文 件 二 一 五 年 八 月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會 就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依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北
6-1年报披露稿。.PDF
2001 3 29 2001 1 2001...3...5...7...10...13...17...19...29...32...39...71 2 2001 GUANGXI GUIGUAN ELECTRIC POWER CO.,LTD. GGEP 6 07715636271 07715636271 [email protected] 6 6 530023 http://www.ggep.com.cn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国 务 院 关 于 创 新 重 点 领 域 投 融 资 机 制 鼓 励 社 会 投 资 的 指 导 意 见 国 发 2014 60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 为 推 进 经 济 结 构 战 略 性 调 整, 加 强 薄 弱 环 节 建 设, 促 进 经 济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迫 切 需 要 在 公 共 服 务 资 源
研 祥 智 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資 料 陳 志 列 ( 董 事 長 ) 曹 成 生 朱 軍 凌 鎮 國 聞 冰 董 立 新 張 大 鳴 濮 靜 ( 主 席 ) 詹 國 年 張 正 安 吳 滿 康 郭 家 文 朱 軍 公 司 徐 振 權 CPA, FAIA 陳 志 列 徐 振
目 錄 2 3 4 12 15 18 24 27 32 33 35 36 38 39 41 98 100 公 司 資 料 公 司 背 景 董 事 長 報 告 書 管 理 層 討 論 及 分 析 董 事 監 事 及 高 級 管 理 層 履 歷 董 事 會 報 告 環 境 社 會 及 管 治 報 告 企 業 管 治 報 告 監 察 委 員 會 報 告 獨 立 核 數 師 報 告 綜 合 全 面 收 益
第一部分 A4黑白 茂名市近期建设规划1025.doc
茂 名 市 近 期 建 设 规 划 (2012-2015) ( 征 求 意 见 稿 ) 二 〇 一 二 年 十 月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1 第 二 章 发 展 目 标 与 实 施 策 略...2 第 三 章 行 动 计 划 与 重 点 工 程...9 第 四 章 理 想 城 市 与 现 代 化 滨 海 新 茂 名...29 第 五 章 实 施 机 制 与 配 套 措 施...32 第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