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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 合 国 国 际 贸 易 法 委 贝 会 法 律 指 南 草 案 联 合 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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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联 合 国 国 际 贸 易 法 委 员 会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法 律 指 南 草 案 联 合 国 国 际 贸 易 法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编 写 联 合 国 1987 年, 纽 约
4 注 文 件 联 合 国 文 件 約 编 号 由 大 写 字 母 和 邮 字 组 成 э 几 提 及 这 样 一 个 文 号 _ 指 联 合 国 Г ~ ] I А/СМ9/ЗЕаВ/1 丨 УН1ТЕ0МАТЮМ8РУВИСАТЮМ 8а1евНо.:С.87.У.9 017ЮР
5 1. 编 写 本 法 律 指 南 的 目 的 是 协 助 正 在 考 虑 制 定 适 用 于 某 一 系 统 的 规 则 的 立 法 者 和 律 氣 由 于 本 指 南 是 为 了 让 许 多 国 家 实 际 使 用 * 因 此 有 意 识 地 不 依 据 或 讨 论 只 在 少 数 国 家 适 用 的 法 律 理 论 或 考 虑 只 在 少 数 国 家 发 生 的 问 题. 与 此 相 反. 倒 是 作 出 了 很 大 努 力 寻 找 法 律 和 银 行 资 金 划 拨 傲. 法 共 同 因 素 : 以 便 使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й 划 拨 所 适 用 的 法 律 易 于 适. 应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й 需 要 虽 然, 目 前 使 用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最 多 的 是 经 济 发 达 国 家 但 本 指 南 对 发 展 中 国 家 也 许 最 为 有 用 3 因 为 为 了 国 内 和 国 际 目 的, 这 些 国 家 都 需 要 使 其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现 代 化 ^ г, 电 子 计 算 机 是 作 为 处 理 数 量 与 日 倶 增 _ 以 票 据 为 侬 据 餘 资 金 戈 纖 的 更 有 效 手 段 而 进 入 银 行 后 室 的 傭 贷 划 拨 指 示 由 于 采 用 磁 墨 水 字 符 识 别 办 法, 后 来 又 釆 用 光 符 识 别 办 法. 使. 标 准 牝 票 据 得 以 自 动 处 理. 这 一 发 展 提 高 了 效 率. 使 交 换 所 和 银 行 得 以 应 付 日 益 增 多 й 资 金 划 拨 业 务, 从 而 往 往 引 起 银 行 重 新 改 组 其 全 部 文 岑 工 作. 银 行 建 立 了 电 子 计 算 机 中 心 后, 其 中 有 一 些 银 行 便 将 客 户 帳 户 记 帳 工 作 集 中 酬 电 子 计 算 机 中 心 来, 而 不 是 象 以 前 那 样 а 把 记 帐 工 作 分 散 到 各 分 行 去 3, 一 旦 有 许 多 银 行 备 有 电 子 计 算 机 * 处 理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就 可 以 设 计 出 办 法 以 电 子 技 术 形 式 交 换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例 如 实 际 交 换 电 子 计 算 机 存 贮 器 或 用 电 信 手 段. 有 一 些 囯 家 在 釆 取 这 一 步 緣 时 并 不 需 要 改 革 现 有 的 体 制 结 构 但 另 一 些 国 家 Й 设 立 了 新 的 机 构 来 管 理 银 行 同 电 信 设 施 信 息 转 换 机 抅 和 电 子 交 换 所 银 行 可 将 电 子 计 算 机 存 贮 器 提 交 自 动 交 换 所.. 以 便 对 这 些 存 贮 器 所 载 的 资 金 划 援 指 示 加 以 分 类 整 理, 然 后 将 这 些 指 示 再 发 送 绐 接 收 银 行 = 4.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向 来 是 通 过 电 报 和 电 传 发 送 翁 目 前 在 国 际 上 可 以 通 过 国 际 银 行 间 金 融 电 信 协 会 ( 电 信 协 会 ) 和 通 过 在 各 国 设 有 分 行 的 银 行 的 内 部, 信 系 统 来 传 递 计 算 机 到 计 算 机 的 资 金 戈 彳 拨 指 示 若 干 面 向 客 户 的 借 方 十 和 信 用 网 正 在 建 立 国 际 电 信 系 统 2 以 便 授 权 进 行 交 易 传 递 资 金 戈 彳 拨 数 据 和 把 自 动 收 款 机 和 自 动 出 纳 机 联 结 起 来 预 计 不 久 将 会 建 立 国 际 销 售 点 系 统 与 此 有 关 的 是, 欧 洲 支 票 在 存 款 所 在 国 里 也 将 用 电 子 方 式 向 某 国 的 转 让 人 ( 受 票 人 ) 银 行 提 示, 因 而 渐 渐 缩 /1 其 流 动 范 围
6 5. 若 干 国 际 组 织 曾 进 行 一 些 项 目 来 探 讨 这 些 发 展 的 意 义 国 际 清 算 银 行 于 年 印 发 了 一 本 题 为 十 一 个 发 达 国 家 的 支 付 系 统 的 专 题 报 告. 该 报 告 调 查 了 这 些 国 家 目 前 实 施 的 支 付 系 统, 研 究 这 些 系 统 随 着 自 动 数 据 处 理 技 术 越 来 越 多 地 被 使 用 而 可 能 进 行 的 改 革 年 巳 印 发 新 版, 并 附 有 截 至 年 底 为 止 的 统 计 数 据 年 又 印 发 了 Рама нор 力 ой 的 专 题 报 告, 题 为 支 付 系 统 : 令 人 关 切 的 一 项 实 例 э 经 济 合 作 和 发 展 组 织 ( 经 合 发 组 织 ) 于 1983 年 印 发 了 1 Н 8. кеу е 11^ 的 题 为 银 行 业 备 和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专 题 报 告 该 报 告 叙 述 了 经 合 发 组 织 成 员 国 引 进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的 性 质 以 及 该 系 统 对 银 行 业 务 及 货 币 政 策 的 影 响. 虽 然 该 报 告 没 有 深 入 讨 论 法 律 因 素 国 际 清 算 银 行 也 印 发 一 本 题 为 电 子 支 付 系 统 翁 安 全 与 可 靠 性, 的 专 题 报 告 ( 第 三 版,1985 年 ) 6, 在 自 动 数 据 处 理 这 一 更 广 泛 的 領 域 内. 若 干 其 他 组 织 也 在 积 极 从 事 工 作 = 倒 如 欧 洲 经 济 委 员 会 的 一 个 附 属 机 枸 筒 化 国 际 贸 易 手 续 工 作 组 与 贸 发 会 议 简 化 贸 易 # 续 特 别 方 案 密 切 合 作 } 负 责 促 进 国 际 贸 易 和 运 输 该 工 作 组 促 进 贸 易 手 栽 _ 合 - 理 化, 并 为 此 有 效 使 用 电 子 或 其 隹 形 式 的 自 动 数 据 处 理 技 术 以 及 贸 易 数 据 _ 电 传 技 术 :> 该 工 作 组 最 近 Й 工 作 智 凝 査 明 使 用 这 I 亭 所 引 起 的 法 律 问 題 ^ 7.,. 欧 刹 理 事 会 于 年 通 过 了 在 自 动 处 理 个 人 数 据 方 面 儀 护 个 入 公 该 公 约 在 法 国 德 意 志 联 邦 共 和 国 Ш и 西 班 牙 泰 1 瑞 ' 典 抵 准 后, 巳 于 年 1 0 月 1 日 生 效 经 合 发 组 织 于 年 也 通 过 了 关 于 个 人 数 据 保 密 和 歸 国 界 流 动 准 則» 欧 洲 理 事 会 于 年 通 过 了 一 项 对 其 成 员 国 作 出 的 关 于 电 子 计 算 机 记 录 可 据 以 在 法 К 或 仲 裁 庭 里 作 为 证 据 的 条 件 的 建 议 в 海 关 合 作 理 事 会 于 年 通 过 了 关 于 在 法 院 诉 讼 中 利 用 计 算 机 可 认 读 的 数 据 作 为 证 据 的 决 议 ^ 联 合 国 国 际 贸 易 法 委 员 会 于 年 通 过 了 就 同 一 问 题 提 出 的 一 项 建 议 8. 其 他 诸 如 国 际 海 事 组 织 和 国 际 民 航 组 织 等 国 际 组 织 就 它 们 特 别 关 心 的 Й 题 引 起 的 自 动 数 据 处 理 的 法 律 方 面 所 进 行 的 工 作 正 在 取 得 进 展 虽 然 它 们 И 结 果 对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业 务 没 有 直 接 关 系. 但 在 某 一 方 面 得 出 約 解 决 办 法 往 往 在 其 他 方 面 也 是 有 意 义 韵 联 合 国 国 际 贸 易 法 委 员 会 作 为 国 际 贸 易 法 领 域 的 核 心 法 律 机 构, 是 协 调 这 些 努 力 齒 中 心 场 所
7 вввввваавваэ ввввввэв в е веввваева» вввв«ев вв* ввэвв ^ Т^рЗ 0ваввв в0вве ввв8еввэеввэввявэеввэввяввэ 章 次 一. 一 般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二. 划 拨 资 金 协 定 和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三. 欺 诈 差 错 划 援 指 示 处 理 不 当 以 及 有 关 的 责 任 Ю» З^ч 咨 為 ^ 禮 镇 货 ^ / авева4емйаеввавйвввэе8вввва ввайвэйев» I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援 別 起 的 法 律 问 题
8 年 联 合 国 国 际 贸 易 法 委 员 会 第 十 五 届 会 议 请 秘 书 处 与 贸 易 法 委 会 国 际 支 付 研 究 小 组 合 作 着 手 编 写 一 份 关 于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法 律 指 南 年, 向 委 员 会 第 十 七 届 会 议 提 交 了 该 法 律 指 南 萆 案 的 若 干 章 次 (а / с е е9/250 和 Айа. 1-4 ), 其 余 各 章 草 案 (А/С1, 9/266 和 АсМ, 1 和 2 ) 于 1988 年 提 交 委 员 会 第 十 八 届 会 议 2. 委 员 会 第 十 / Ш 会 议 请 秘 书 长 将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法 律 指 南 孳 案 送 交 各 国 政 府 和 有 关 国 际 组 织 征 求 意 见 2 秘 书 处 根 据 所 收 到 意 见, 于 年 向 委 员 鑛 十 九 蜃 会 议 提 出 了 对 各 章 草 案 的 一 些 修 改 意 见 (а/с1й9/278,» ) э 其 他 编 辑 方 面 的 修 改 以 及 对 第 四 章 有 关 美 国 在 减 少 系 统 风 险 方 面 的 经 验 的 附 件 所 作 必 要 修 改 均 未 列 入 该 报 告 ^. 3,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届 会 议 授 权 秘 书 处 印 发 法 律 指 南, 作 为 秘 书 处 工 作 И 成 果 夕 委 员 会 中 有 入 提 出, 法 律 指 南 列 出 了 世 界 各 地 在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的 各 种 傲 法 * 并 指 出 了 这 些 做 法 所 引 起 的 法 律 Й 题, 因 此 法 律 指 南 本 身 就 能 促 进 有 关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各 种 做 法 和 法 律 規 则 的 国 际 协 调 5 联 合 国 国 际 贸 易 法 委 员 会 第 十 五 届 会 议 工 作 报 告, 大 会 正 式 记 录. 第 三 十 七 届 会 议, 补 賴 第 1 7 号 (4 / 3 7 / 1 7 ), 免 7 8 # й 2 联 合 国 国 际 贸 易 法 委 员 会 第 十 八 届 会 议 工 作 报 告, 大 会 正 式 记 录, 第 四 十 届 会 议, 补 编 第 1 7 号 (А /4 0 /1 7 ), 第 34 2 段 5 联 合 国 国 际 贸 易 法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届 会 议 工 作 报 告, 大 会 正 式 记 录, 第 四 十 一 届 会 议 * 补 编 第 1 7 号 (А /4 1 /1 7 ), 第 段
9 本 指 南 所 使 用 的 术 语 1. 在 流 通 票 据 方 面. 汇 票 或 支 票 票 面 的 三 方 统 一 称 为 出 票 人 受 票 人 和 付 款 人 但 除 流 通 票 据 外, 没 有 普 遍 被 接 受 的 术 语 可 用 来 叙 述 资 金 划 拨 所 涉 及 的 各 当 事 人 或 活 动 每 一 国 家 所 使 用 的 词 汇 都 反 映 该 国 所 使 用 的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的 实 际 情 况 在 许 多 国 家 里. 银 行 家 和 律 师 都 使 用 不 同 的 词 来 叙 述 同 一 当 事 人 或 同 一 项 活 动 $ 或 者 同 一 词 因 环 境 不 _ 而 有 不 同 的 意 思 ^ 2. 资 金 划 拨 业 务 使 用 Й 术 语 不 统 一 所 引 起 的 问 题 2 近 年 来 变 得 严 重 起 来 由 于 银 行 迅 速 改 用 电 子 手 段 来 传 输 数 据, 使 用 电 子 计 算 机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信 息, 因 此 要 求 信 息 的 内 容 及 其 袼 式 标 准 化 这 反 过 来 要 求 为 叙 述 每 一 种 资 金 划 拨 信 息 的 数 据 元 而 使 用 的 词 汇 标 准 ^ 3. 为 补 救 这 一 状 况,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银 行 委 员 会 (1 3 0, ТС 68 ) 正 在 为 自 动 银 行 业 务 各 方 面 问 题 制 定 国 际 标 准, 并 以 英 法 语 编 制 国 际 标 准 草 案 (ВI ), 规 定 用 来 叙 述 处 理 和 按 格 式 安 排 通 过 计 算 机 对 电 子 计 算 机 电 信 网 传 递 的 与 贷 方 划 拨 有 关 的 信 息 的 数 据 元 和 词 汇 = 在 编 制 关 于 银 行 间 资 金 划 拨 信 息 的 电 传 格 式 約 1) 时 详 细 参 考 了 М 的 术 语 由 于 编 制 了 这 些 国 际 标 准, 而 且 进 行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业 务 的 银 行 普 遍 遵 守 这 些 标 准, 错 误 和 所 遭 受 的 损 失 应 有 所 减 少 但 是,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银 行 委 员 会 以 及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中 与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工 作 有 关 的 其 他 委 员 会 已 邇 过 的 或 正 在 编 制 的 其 他 国 际 标 准 所 使 用 的 术 语 与 1> 所 使 用 的 术 语 定 义 有 些 不 统 一 因 此, 银 行 委 员 会 巳 把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名 委 员 会 在 已 印 发 Й 文 件 中 下 有 定 义 的 这 些 词 汇 编 成 词 汇 表 这 个 词 汇 表 4 孰 列 了 与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有 关 的 其 他 组 织 所 下 定 义 的 词 汇, 它 已 被 用 作 编 写 银 行 数 据 元 手 册 草 案 ( 工 30/тс 68/Н 265( 1986 年 5 月 )) 的 基 础 4 С 所 载 列 的 术 语 一 般 是 从 收 到 资 金 划 拨 信 息 的 银 行 角 度 来 编 的, 因 为 资 金 划 拨 信 息 接 收 者 有 责 任 解 释 和 了 解 通 过 各 种 服 务 或 系 统 收 到 齒 资 金 划 拨 信 息 的 全 部 内 容 和 涵 意 这 反 映 了 в 工 的 目 的, 即 协 助 按 格 式 安 排 个 别 的 资 金 划 拨 信 息
10 5. 己 作 茁 决 定 要 确 定 由 计 算 机 对 计 算 机 电 信 网 发 出 的 各 个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所 使 用 的 词 汇 和 数 据 元 并 对 之 下 定 义, 以 便 最 终 建 立 划 拨 指 示 格 式 的 国 际 标 准 和 制 定 变 换 公 约 以 协 助 把 一 个 电 信 网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译 成 另 一 电 信 网 的 指 示 但 是, 这 一 决 定 不 可 避 免 地 会 使 为 此 目 的 而 挑 选 的 术 语 将 只 针 对 任 何 两 间 银 行 之 间 交 换 的 信 息 这 一 种 术 语 把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强 调 为 最 关 键 因 素. 而 牺 牲 整 个 资 金 划 拨 业 务 因 此, 术 语 的 目 的 规 定 以 后. 就 不 太 可 能 适 用 于 非 其 对 象 的 他 种 资 金 划 拨. 例 如 以 交 换 电 子 计 算 机 存 贮 器 方 式 进 行 的 成 批 式 贷 方 划 拨 或 各 类 借 方 划 拨 业 务 6. 本 指 南 所 用 术 语 是 以 В 为 起 点 不 过 虽 然 大 家 普 遍 希 望 对 可 在 各 种 情 况 下 用 来 叙 述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业 务 所 涉 及 的 当 事 各 方 和 活 动 的 术 语 有 一 项 国 际 协 定, 但 本 法 律 指 南 所 使 用 的 术 语 有 时 与 в 工 所 使 用 的 术 语 差 别 很 大, 因 为 本 法 律 指 南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叙 述 与 资 金 划 拨 业 务 有 关 而 不 是 与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有 关 的 当 事 各 方 和 行 动 7. 在 这 方 面, 主 要 当 事 各 方 是 资 金 转 让 人 他 的 银 行 ( 转 让 人 银 行 ) 资 金 受 让 人 及 其 银 行 ( 受 让 人 银 行 ) 如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与 受 让 人 银 行 之 间 还 涉 及 其 他 银 行, 这 些 银 行 是 中 间 银 行 划 拨 可 以 是 借 方 划 拨 或 贷 方 划 拨,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可 以 进 一 步 称 为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或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以 下 词 汇 表 列 有 本 法 律 指 南 所 使 用 的 主 要 词 汇 的 定 义
11 词 汇 表 认 证 ( Аи^Ьеп-Ыса-Ыоп ). 以 有 形 方 式 电 子 方 式 或 其 他 方 式 对 信 息 的 认 定. 使 接 收 者 得 以 确 定 该 信 息 来 自 所 表 明 的 来 源 为 本 指 南 的 目 的, 认 证 是 否 也 允 许 接 收 者 确 定 信 息 曾 被 故 意 或 非 故 意 改 动, 这 是 无 关 紧 要 的 信 息 的 认 证 不 一 定 说 明 所 收 到 的 信 息 是 经 过 授 权 的 或 发 送 这 一 信 息 的 人 是 被 授 杈 这 样 做 的 ( 比 较 数 据 元 手 册 草 案 对 认 证 所 下 定 义 : 发 出 者 为 证 实 信 息 的 有 效 性 而 列 入 的 签 名 或 其 他 手 段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文 件 ТС68/Н265 又 比 较 1) 所 载 认 证 者 结 果 (аи-ы1 еп*ыса*ьог гези±-ь ) 的 定 义 г 在 发 出 者 与 接 收 者 之 间 的 信 息 中 用 来 证 实 信 息 来 源 和 部 分 或 全 部 内 容 的 编 码 编 码 是 商 定 的 计 算 的 结 果 ) 自 动 交 换 所 ( Аи-Ьота-Ъей с1еапп -1юизе ). 见 电 子 交 换 所 银 行 ( Вапк ) : 金 融 机 构, 它 的 一 般 营 业 是 为 本 身 或 其 他 当 事 方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而 不 论 它 在 有 关 法 律 下 是 否 被 认 为 是 银 行 交 换 所 (С1 еапп -11оизе ). 促 成 各 参 与 银 行 之 间 交 换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并 做 帐 以 便 结 算 的 机 构 ( 又 见 电 子 交 换 所 ) 不 公 开 用 户 ( 资 金 划 拨 ) 网 ( озей изег пе!;^огк ( 亡 ог ^ипйз ггапзгегз)).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或 电 子 交 换 所 电 信 服 务 处 或 转 接 机 构, 但 只 限 于 同 意 遵 守 某 种 技 术 标 准 和 银 行 业 务 程 序 的 银 行 或 其 用 户 使 用 电 信 服 务 处 (Соттип1са1з1 опз зегу!се) : 替 那 些 不 做 帐 以 便 结 算 的 客 户 传 递 信 息 包 括 传 递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服 务 机 构 ( 与 7982 的 电 信 服 务 处 的 定 义 相 似 ) 电 子 计 算 机 存 贮 器 ( Сотри-Ьег тетогу <1еу1с е). 可 存 贮 计 算 机 可 读 形 式 数 据 的 外 部 支 助 器 贷 方 划 拨 ( сгей!-ь ^гапзгег). 须 借 记 发 端 银 行 或 其 客 户 的 帐 户 并 贷 记 目 的 银 行 或 其 客 户 的 帐 户 的 一 种 资 金 划 拨 借 方 划 拨 (ВеЪх1; 1}Гапз!1ег ) : 须 贷 记 发 端 银 行 或 其 客 户 的 帐 户 并 借 记 目 的 银 行 或 其 客 户 的 帐 户 的 一 种 资 金 划 拨 ( 比 较 0 工 的 借 方 划 拨 的 定 义 )
12 目 的 银 行 ( ВедМпаМоп ЪапИ ) ; 作 为 一 串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約 最 终 接 收 人 的 银 行 在 贷 方 划 拨 里, 受 让 人 银 行 是 目 的 银 行 在 借 方 划 拨 里. 转 让 人 银 行 是 目 的 银 行 目 的 当 事 方 ( Безгхпа-Ыоп рагт;у ). 目 的 银 行 的 客 户 电 子 交 换 所 ( Е1 есьгопхс с1 еаг1п 1хоизе ) 以 电 子 形 式 传 递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交 换 所 电 子 交 换 所 可 以 是 联 机 的 或 脱 机 的 成 批 式 操 作 的 电 子 交 换 所 又 称 为 自 动 交 换 所 入 帐 日 期 ( йа-ье) : 在 帐 薄 记 帐 的 日 期 ( 与 完 全 一 样 ) 资 金 划 拨 ( 丑 ипйз ЬгапзГег ), 转 让 入 与 受 让 人 之 间 的 资 金 流 动 ( 与 1) 工 的 第 一 句 几 乎 完 全 一 样 比 较 虹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和 支 付 的 定 义 ) 资 金 戈 ^ 拨 指 示 ( ^ипйз -ЬгапзТег 1пз"Ьгис"Ыоп) ; 载 列 指 示 或 资 金 划 拨 所 需 细 节 的 信 息 或 信 息 的 一 部 分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也 可 进 一 步 指 出 是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或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 第 一 句 与 МВ 7982 的 指 示 的 定 义 几 乎 完 全 一 样 第 二 句 是 新 的 比 较 М 的 支 付 命 令 ^ 的 定 义 之 所 以 没 有 用 支 付 命 令 ^ 这 一 词 不 仅 因 为 它 似 乎 与 指 示 重 复, 而 且 还 为 了 避 免 在 银 行 间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使 用 支 付 一 词 ) 利 息 日 期 ( 工 п 七 егез 七 йа"ье ) I 在 帐 户 贷 记 的 资 金 开 始 生 息 的 日 期 或 在 帐 户 借 记 的 资 金 停 止 生 息 的 日 期 中 间 银 行 ( Ш-Ьегтейхагу Ъапк (з)). 在 发 端 银 行 与 目 的 银 行 之 间 资 金 划 拨 通 过 的 银 行.( 比 较 Э 的 定 义 ) 发 端 银 行 ( Ог1 1па-Ып Ъапк) г 将 一 串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中 的 第 一 个 指 示 传 递 给 另 一 银 行 的 银 行 在 贷 方 划 拨 中, 转 让 人 银 行 是 发 端 银 行 在 借 方 划 拨 中, 受 让 银 行 是 发 端 银 行 发 端 当 事 方 (Ог1 1 па1:1 п раг-ьу ) ; 发 端 银 行 的 客 户 支 付 日 期 (р ау йа-ье ). 受 让 人 可 随 时 以 现 金 提 取 该 资 金 的 日 期 ( 与 В 工 几 乎 完 全 一 样 )
13 个 人 身 份 号 (Регз0па1 1 йеп!;1 Г1 сагхоп питъег(р1в))г 用 来 认 证 通 过 客 户 启 动 终 端 发 出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密 码 ( 根 据 工 «银 行 卡 第 3 道 Й 磁 条 数 据 内 容 的 定 义 ) 接 收 银 行 (Несе!у!п Ъапк ) : 发 出 的 信 息 包 括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所 送 交 的 银 行 ( 与 т 几 乎 完 全 一 样 ) 发 送 银 行 ( 8епй1пё Ъапк) 向 接 收 银 行 发 送 信 息 包 括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银 行 ( 根 据 曾 加 以 修 改 以 便 通 过 转 发 计 算 机 存 贮 器 发 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或 发 送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银 行 也 是 发 送 银 行 ) 结 算 ( Ве-Ь-Ыешеп-Ь ) : 从 处 于 借 方 地 位 的 银 行 向 处 于 贷 方 地 位 的 银 行 的 资 金 转 移 或 它 们 之 间 商 定 的 会 计 分 录 以 支 付 一 项 或 多 项 的 先 前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 根 据 1> 工 )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 81} апй! аи*ыхог1 га1)1 оп % о йеъ1 "Ь) : 转 让 人 对 转 让 人 银 行 受 让 人 银 行 或 受 让 人 的 授 权, 授 权 转 让 人 银 行 承 付 根 据 授 权 条 件 提 示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长 期 贷 记 指 示 (З-Ьапй.1п аи-ььог!2 а-ыоп % о сгей! 1з ). 转 让 人 给 予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指 示 转 让 人 银 行 定 期 将 一 笔 指 定 的 金 额 转 入 指 定 的 受 让 人 帳 户 转 接 机 构 ( 8 ^ 1 -ЬсЬ): 接 收 分 类 和 发 送 信 息, 包 括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机 构 受 让 人 ( Тгапз^егее ) : 受 让 人 银 行 的 客 户 ( 比 较 В 的 受 益 穴 的 定 义 ) 受 让 人 银 行 (ТгапзГегее Ъапк). 由 于 资 金 划 拨 而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的 银 行 ( 比 较 1) 的 受 益 人 银 行 的 定 义 ) 转 让 人 ( Тгапз^егог ) ;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客 户 ( 比 较 1) 的 发 端 人 的 定 义 ) 转 让 人 银 行 (ТгапзГеГ0Г Ьапк): 由 于 资 金 划 拨 而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的 银 行 ( 比 较 М 的 发 端 人 银 行 的 定 义 )
14 第 一 章 一 般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A. 本 系 统 日 益 重 要 的 作 用 B. 两 类 资 金 划... 拨 1. 贷 方 划 拨 借 方 纖 с. 发 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 划 拨 两 家 银 行 划 拨. 3. 三 家 银 行 划 拨... I), 结 算 一 般 情 况 通 过 第 三 家 银 行 结 算 通 过 交 换 所 结... 算 Е. 信 用 卡 和 借 方 卡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一 些 特 点 ** 1. 取 代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过 程 中 的 一 个 或 多 个 步 骤 电 信 成 批 传 递 4. 客 户 启 动 的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15 一 11 - к 本 系 统 日 益 重 要 的 作 用 1,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作 为 一 个 整 体, 系 指 一 整 套 允 许 并 方 便 银 行 间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的 机 构 和 银 行 营 业 惯 例 直 至 最 近, 这 个 系 统 基 本 上 是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在 银 行 协 会 交 换 所 和 其 他 代 表 银 行 界 和 国 家 的 机 构 的 努 力 下 5 这 个 系 统 有 了 很 大 的 发 展, 在 处 理 国 内 和 国 外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越 来 越 标 准 化 然 而, 资 金 戈 彳 拨 系 统 作 为 一 个 整 体 虽 然 提 供 了 一 个 结 构, 使 各 个 银 行 在 这 个 结 构 里 可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5 但 直 至 最 近 5 在 大 多 数 国 家, 该 系 统 对 各 银 行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所 使 用 的 办 法 是 不 加 严 格 限 制 的 2. 当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基 本 数 据 以 机 器 可 读 形 式, 即 磁 墨 水 字 符 识 别 形 式 或 光 符 识 别 形 式, 编 成 密 码 写 在 指 示 上 以 后, 这 一 情 况 开 始 发 生 变 化 为 了 适 应 这 些 程 序 的 技 术 需 求,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面 积 大 小 数 据 区 的 位 置 它 们 的 长 度 及 所 使 用 的 字 母 等 都 要 求 进 一 步 标 准 化 3 8 由 于 要 求 进 一 步 标 准 化, 不 公 开 用 户 资 金 划 拨 网 建 立 起 来 了 不 公 开 用 户 网 巳 有 很 久 的 历 史 了, 不 过, 它 们 是 以 票 据 式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交 换 所 的 形 式 存 在 的, 有 些 但 不 是 全 部 银 行 作 为 直 接 参 与 者 曾 使 用 过 这 些 交 换 所 但 是 2 从 年 代 开 始,Й 现 了 一 种 新 式 的 不 公 开 用 户 以 票 据 式 资 金 划 拨 网 9 它 们 所 采 取 的 形 式 是 银 行 信 用 卡 和 欧 洲 支 票 在 设 有 这 些 网 的 国 家 里, 几 乎 所 有 银 行 都 可 参 加 成 为 成 员 但 是 如 果 它 们 成 为 成 员, 它 们 就 必 须 遵 守 其 技 术 标 准 和 银 行 业 务 惯 例 虽 然 这 些 要 求 并 不 苛 刻, 但 个 别 银 行 为 了 参 加 进 去 不 得 不 放 弃 一 定 的 自 主 权 而 该 系 统 本 身 也 更 加 积 极 推 动 资 金 划 拨 业 务 和 建 立 各 个 银 行 必 须 遵 守 的 技 术 标 准 和 银 行 业 务 标 准 4, 由 于 制 定 了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传 递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有 效 办 法 不 论 ; 实 际 交 换 电 算 机 存 炉 器 或 采 用 电 信 技 术, 该 系 统 的 积 极 作 用 又 有 了 进 一 步 的 提 高 新 的 不 公 开 用 户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网 建 立 起 来 了 为 了 适 应 这 些 网 的 技 术 需 求, 信 息 格 式 安 排 和 操 作 及 应 急 程 序 都 必 须 严 格 符 合 要 求 由 于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容 易 发 生 欺 诈 事 件, 因 此 不 得 不 制 定 强 制 性 的 安 全 程 序 目 前, 银 行 间 资 金 划 拨 的 质 量 和 安 全 性 有 赖 于 这 些 不 公 开 用 户 网 的 设 计 和 操 作 质 量 以 及 有 关 银 行 的 业 务 质 量 此 外, 最 初 在 不 公 开 用 户 网 范 围 内 制 定 的 银 行 业 务 标 准 和 惯 例 已 为 涉 及 银 行 业 务 的 国
16 家 和 国 际 标 准 机 构 所 修 订, 以 适 应 整 个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更 广 泛 的 需 要 5, 该 系 统 的 设 计 决 定 了 资 金 划 拨 是 否 能 迅 速 准 确 和 安 全 地 进 行 法 律 规 则 应 包 括 一 些 条 款, 规 定 当 设 计 出 现 纰 漏 导 致 个 别 银 行 或 其 客 户 遭 到 损 失 时 由 谁 承 担 责 任 在 本 法 律 指 南 里, 有 好 几 处 提 到 需 要 重 新 审 查 现 有 规 则 9 因 为 很 多 先 前 只 属 于 个 别 银 行 范 围 的 重 要 技 术 和 银 行 业 务 决 定 5 现 在 已 成 为 整 个 系 统 所 关 心 的 问 Б. 两 类 资 金 划 拨 6. 本 指 南 所 使 用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一 词 是 指 这 样 一 种 资 金 划 拨, 即 在 处 理 过 程 中 有 一 个 或 多 个 以 前 用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技 术 来 进 行 的 步 骤 现 在 改 用 电 子 技 术 来 进 行 其 中 最 明 显 和 最 重 要 的 是 5 涉 及 资 金 划 拨 的 银 行 以 发 送 电 子 信 息 来 传 递 指 示 和 用 电 算 机 处 理 借 贷 划 拨 指 示, 而 不 是 实 际 传 送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借 贷 划 拨 指 示 将 各 种 电 子 技 术 配 合 起 来 也 可 建 立 新 的 电 子 系 统, 而 这 种 系 统 就 不 仅 仅 是 对 先 前 的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系 统 的 改 良 了 7. 可 以 只 考 虑 在 纯 粹 的 电 子 环 境 下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所 引 起 的 银 行 业 务 和 法 律 问 题, 而 无 需 论 及 用 以 单 据 为 依 据 的 技 术 进 行 的 资 金 划 拨 但 是, 这 样 做 是 无 益 的 许 多 资 金 划 拨 既 涉 及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又 渉 及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此 外, 不 论 银 行 之 间 以 何 种 方 式 传 输 指 示, 也 不 论 银 行 采 取 伟 么 方 式 来 记 账, 资 金 划 拨 的 基 本 型 式 都 是 一 样 的 本 章 将 叙 述 一 般 资 金 划 拨 的 基 本 程 序, 但 侧 重 讨 论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问 题 1. 贷 方 划 拨 8. 贷 方 划 拨 往 往 被 叙 述 为 把 资 金 从 转 让 人 推 向 受 让 人 的 过 程 如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都 在 银 行 里 设 立 账 户 5 转 让 人 可 指 示 其 银 行 借 记 其 账 户 并 贷 记 或 致 使 贷 记 受 让 人 在 同 一 家 银 行 或 另 一 家 银 行 的 账 户 如 果 转 让 人 没 有 可 供 借 记 的 账 户, 他 可 以 现 金 向 转 让 人 银 行 支 付 所 要 转 让 的 款 额 如 受 让 人 没 有 可 供 贷 记 的 账 户, 转 让 人 银 行 可 按 邮 政 服 务 的 惯 常 做 法 5 将 款 额 以 现 金 付 给 受 让 人 指 示 可 以 书 面 电
17 一 13 - 话 电 传 撰 交 载 有 一 系 列 将 予 贷 记 的 账 户 的 磁 带 等 方 式 或 当 事 各 方 商 定 的 任 何 其 他 方 式 9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和 受 让 人 银 行 之 间 传 递 在 接 到 转 让 人 的 指 示 后, 转 让 人 银 行 一 般 先 认 证 该 指 示 和 查 对 转 让 人 账 户 的 余 额 然 后 才 按 指 示 把 资 金 划 拨 到 受 让 人 账 户 9. 如 果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涉 及 贷 记 同 一 家 银 行 账 户 5 则 这 种 划 拨 是 由 账 面 划 拨 来 完 成 的, 即 借 记 转 让 人 账 户 并 贷 记 受 让 人 跋 户 如 果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涉 及 贷 记 另 一 家 银 行 ( 受 让 入 银 行 ) 齡 账 户, 则 转 让 人 银 行 借 记 转 让 人 账 户 5 并 通 过 适 当 渠 道 将 贷 记 受 让 人 廉 户 的 指 示 传 递 给 受 让 入 银 行 5 同 时, 将 划 拨 的 款 额 支 付 给 受 让 人 银 行 转 让 人 银 行 对 受 让 人 银 行 的 这 种 支 付 行 动 称 为 结 算 1 0.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5 转 让 人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是 一 种 表 格 的 形 式 可 毫 无 更 动 地 直 接 传 递 给 受 让 人 银 行 这 种 情 况 在 国 内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系 统 里 最 为 常 见, 按 照 这 种 系 统 5 转 让 入 填 妥 的 原 表 袼 可 传 送 给 受 让 人 银 行 如 果 转 让 人 ( 即 客 户 ) 提 高 磁 带 或 其 他 电 算 机 存 财 器, 其 中 所 载 一 切 指 示 都 要 求 贷 记 同 一 家 受 让 人 银 行 的 账 户 9 情 况 也 是 一 样 的 但 在 另 一 些 情 况 下, 必 须 按 转 让 人 送 来 的 指 示 制 定 新 的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递 给 受 让 人 银 行 ( 或 中 间 银 行 ) 不 论 那 一 种 情 况, 接 收 银 行 ( 即 受 让 人 银 行 或 中 间 银 行 ) 只 能 核 查 该 指 示 是 否 来 自 转 让 人 银 行 它 既 不 能 核 查 转 让 人 原 指 示 的 真 实 性, 也 不 能 肯 定 转 让 人 是 否 已 经 或 将 会 将 钱 偿 还 给 转 让 人 银 行 1 1. 虽 然 本 指 南 一 般 把 贷 方 划 拨 叙 述 为 资 金 在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之 间 的 全 部 流 动 过 程, 但 贷 方 划 拨 不 一 定 涉 及 银 行 的 任 何 客 户 5 它 也 可 能 出 现 有 转 让 人 而 无 受 让 人 或 有 受 让 人 而 无 转 让 人 的 情 况 例 如, 电 信 协 会 和 标 准 化 组 织 在 1) Ш 定 统 一 电 传 格 式 的 国 际 标 准 草 案 中 区 分 了 三 种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其 中 只 有 一 种 直 接 适 用 于 客 户 的 划 拨 业 务 1) 所 叙 述 的 这 三 种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如 下 ( 说 明 中 方 括 号 内 所 列 为 本 指 南 使 用 的 术 语 ) : 编 号 和 名 称 说 明 客 户 划 拨 支 付 命 令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其 中 发 端 人 转 让 人 和 / 或 受 益 人 受 让 人 为 非 银 行
18 2 0 0 发 送 人 自 己 账 户 支 付 命 令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其 中 发 送 人 转 让 人 的 银 行 划 拨 银 行 命 令 从 接 收 人 所 设 的 他 的 账 户 向 另 一 家 银 行 所 设 的 他 的 账 户 划 拨 资 金 一 般 银 行 划 拨 支 付 命 令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5 其 中 发 送 人 转 让 人 银 行 和 受 益 人 受 让 人 银 行 均 为 银 行 但 不 是 同 一 家 银 行 这 种 划 拨 往 往 与 某 些 交 易 有 关 1 2. 贷 方 划 拨 特 另!1 适 于 使 用 电 子 通 信 手 段 在 通 常 情 況 下,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均 无 理 由 反 对 这 种 使 用, 由 于 在 贷 方 划 拨 中 不 使 用 流 通 票 据, 因 此 不 存 在 以 电 子 手 段 托 收 流 通 票 据 所 必 然 会 引 起 的 法 律 问 题 电 子 形 式 的 贷 方 划 拨 已 广 泛 使 用 了 一 百 多 年, 是 以 电 汇 形 式 进 行 的 电 传 支 付 指 示 和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联 系 只 不 过 是 这 种 古 老 办 法 的 现 代 形 式 有 些 国 家 的 国 内 银 行 间 划 拨 虽 然 多 数 是 以 使 用 支 票 的 借 记 划 拨 方 式 进 行 的, 但 也 经 常 用 电 子 处 理 贷 方 划 拨 来 进 行 商 业 支 付 其 中 一 些 国 家 最 近 几 年 还 大 力 改 进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设 施, 而 且 大 多 数 巨 额 商 业 支 付 业 务 都 用 这 种 办 法 进 行 1 3. 最 近 的 发 展 情 况 是, 诸 如 薪 金 养 恤 金 和 每 月 社 会 保 险 金 等 付 款 都 付 到 受 让 人 银 行 账 户, 而 这 种 服 务 只 有 在 银 行 开 有 账 户 的 个 人 日 益 增 多 的 情 况 下 才 能 提 供 这 类 贷 方 划 拨 特 别 适 于 用 电 算 机 来 处 理 有 许 多 转 让 人 拥 有 与 银 行 使 用 的 设 备 柜 容 的 设 备, 银 行 都 鼓 励 他 们 自 己 准 备 载 有 供 银 行 使 用 的 资 金 划 拨 必 要 数 据 的 磁 条 或 其 他 电 算 机 存 於 器 о 2. 借 方 划 拨 1 4. 借 方 划 拨 往 往 被 叙 述 为 把 资 金 从 转 让 人 拉 向 受 让 人 的 过 程 = 在 借 方 划 拨 中, 受 让 人 指 示 其 银 行 向 转 让 人 托 收 一 笔 指 定 的 金 额 受 让 人 的 指 示 可 附 有 转 让 人 签 暑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例 如 转 让 人 银 行 承 兑 的 支 票 或 本 票, 这 个 指 示 命 令 转 让 人 银 行 将 该 笔 金 额 转 到 受 让 人 账 户 并 借 记 转 让 人 账 户 受 让 人 也 可 向 转 让 人 银 行 柜 台 提 示 借 记 划 拨 指 示 要 求 立 即 以 现 金 付 款 另 一 种 办 法 是, 受 让 人 可 在 其 指 示 中 附 上 他 自 己 开 出 的 汇 票, 要 求 转 让 人 或 其 银 行 按 指 定 的 款 额 付 款. 受 让 人 开 立 汇
19 票 鐘 傲 縿 通 常 是 巧 夭 得 到 转 让 人 调 如 在 售 会 _ 里 写 _ 或 邇 过 转 让 人 为 受 谈 人 开 立 _ 信 用 г«15, 为 了 避 免 托 收 汇 票 所 引 起 的 网 题 一 不 仅 包 括 流 通 票 据 的 法 律 制 度 所 引 起 _ 问 愚 而 旦 还 有 印 德 秘 和 其 他 考 虑 所 引 起 緣 问 愚 际 贸 易 中 的 借 方 戈 彳 拨 业 务 越 来 越 多 地 涉 及 卖 方 受 让 А 嚴 提 ЙЙ 索 黟 而 又 不 使 用 汇 票 这 类 索 赔 适 于 以 电 子 手 段 传 爲 只 要 它 们 不 须 附 有 票 * 形 式 驗 商 业 单 德 ь 国 际 上 使 用 电 子 处 Ш 方 Ш Л г Ш М З ь 參 何 设 计 1Й- 来 透 行 商 业 信 用 说 交 易 和 缓 行 供 资 而 叉 无 需 幾 幕 * I & 下 叠 可 釆 用 有 濯 于 受 让 人! 对 受 让 人 负 僮 Й 情 就 長 期 會 记 授 极 * 基 督 方 戈 彳 拨 特 揭 : 而 缓 有 自 &Й 电» 设 施 _ 大 :1 容 声 可 自 & 卷 备 载 有 像 方 : 職 參 :, 觀 广 匕 ~ С, 发 遞 资 金 : 趣 丨 瘦 德 示 1 7, 在 有 关 _ / 二 八. П 不 论 一 項 资 金 划 後 т -, 1 目 发 送, 还 л 若 干 目 威 抵 发 遞,ш ш м т 对 予 營 方 划 搜 # 赁 重 划 拨 # 这 些 发 邀 型 式 也 基 本 一 样,Й 然 德 示, 性 歲 有 所 不 & 纖 «发» 式 可 称 为 一 塞 银 行 划 拨 两 塞 银 行 ^ 援 參 三 塞 银 行 划 援 在 某 些 Ш1 塞, 诸 如 承 餘 终 局 性 等 闵 题 所 适 用 時 法 律 规 則 取 决 于 参 与 资 金 划 拨 的 银 行 的 数 目 图 1 至 4 说 Ш 在 某 與 盤 情 形 ' 下 发 逐 優 方 塌 拨 靠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情 氣 在 当 寧 各 方 之 Й 发 送 的 信 患 經 类 _ 各 银 行 的 记 修 : 方 氣 1. 一 赢 银 行 划 拨 а 1 8, 鑾 转 让 入 # 受 让 人 在 同 一 窠 银 行 里 都 设 有 帳 户, 借 方 划 拨 和 贷 方 划 拨 都 是 以 儈 记 翁 让 入 裉 户 相 贷 记 受 让 入 帐 户 的 方 式 进 行 这 两 捧 划 拨 的 不 同 之 处 在 于 转 让 入 对 银 行 发 Ш 贷 方 戈 彳 拨 指 示, 而 受 让 人 对 银 行 发 出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 杲 他 们 的 恢 户 倮 存 在 同 一 银 行 的 一 个 以 上 存 裆 中 心 ( 可 以 是 Ш Ш 的 分 行 或 区 Ш 据 处 理 亭
20 心 ), 那 么 必 须 以 类 似 在 不 同 银 行 之 间 传 递 指 示 的 方 式 来 在 这 些 中 心 之 同 传 递 指 示 在 一 窳 银 行 资 金 : 划 拨 情 況 下, 该 银 行 既 是 转 让 人 银 行, 又 是 受 让 人 银 行, 它 所 祖 任 的 这 两 个 角 色 各 有 不 同 的 职 责 图 1 а 贷 方 職 шж«м 0»«V.шЦг ^ те "«Г, 微 信 息 种 类 贷 方 划 拨 指 标 贷 记 邇 知 当 寧 各 方 转 让 人 转 让 人 银 订 / 受 让 人 银 *1Т 受 让 人 登 入 转 让 人 银 行 / 借 记 贷 记 受 让 人 银 行 帐 户 记 录 圈 1 Ъ 一 家 银 行 拥 有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幡 р 借 方 划 拨 信 患 种 类 >44,.ч 叫 ^ в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借 记 邇 知 当 寧 各 方 转 让 人 转 让 人 银 行 / 受 让 人 银 行 受 让 人 登 入 转 让 人 银 行 / 件 守 受 让 人 银 行 枨 户 记 录 借 贷 记
21 23 两 窠 银 行 划 拨 1 9. 许 多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涉 及 在 两 塞 不 同 银 行 的 帐 户 之 间 划 拨 资 会 这 些 指 示 是 在 这 两 Ж 银 行 之 间 直 接 传 递 的 Ш 这 两 竄 银 行 在 地 理 上 距 离 不 远, 当 它 们 相 互 都 有 大 量 指 示 要 传 递 给 对 方 - 当 一 家 银 行 是 另 一 家 银 行 的 清 算 代 理 人, 当 要 划 拨 的 金 類 很 大 或 当 划 拨 必 须 迅 遑 进 行 时, 上 述 情 况 最 當 发 生 о 在 两 塞 银 行 开 始 直 接 传 递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之 前, 它 们 寧 先 已 商 量 好 这 样 傲 交 换 签 字 单 密 押 表 或 其 他 认 鼠 資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办 法, 并 作 Ш 结 算 资 金 划 拨 緣 安 排 в 20«一 窠 银 行 将 資 金 刻 拨 指 示 直 接 传 遵 绘 另 一 行 是 以 实 际 传 递 票 据 式 资 金 划 拨 指 豕 或 磁 条 之 类 鯰 电 算 机 存 黪 器 棗 邊 行 _ 当 資 М 彳 拨 指 示 在 这 даж 银 行 之 间 传 遵 时 _ 1 信» Й 或 交 换 所 之 外 没 有 申 Я 银 行 參 与, 这 # 传 递 也 认 为 是 直 雜 邋 2 1,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借 以 传 递 的 邇 信 服 务 曼 可 供 公 众 使 用, 象 # 致 撒 务 或 电 传 服 务 隱 也 可 М 于 在 某 银 行 集 团 成 员 之 间 传 递 信 息, 象 电 信 协 会 那 樣 不 礦 种 情 况 该 遷 信 服 务 处 都 是 运 送 指 示, 将 它 们 分 类 或 转 接 " 正 _ 接 收 人 о 某 些 电 子 联 机 交 换 所 用 国 营 电 信 载 波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从 各 银 行 传 送 到 参 与 该 资 金 划 拨 И 的 银 行 所 拥 有 或 为 这 些 银 行 经 营 的 и_ 接 机 构 й в 2 2, 不 论 传 送 设 施 # 翁 接 机 构 是 国 营 的 还 是 * 银 行 所 拥 賓 或 为 它 们 而 经 营 的, 也 不 考 虑 在 指 示 楚 返 送 到 或 没 有 送 到 或 者 发 生 欺 诈 事 件 或 指 示 内 容 有 差 错 情 洗 下 由 谁 承 担 损 失, 通 儒 服 务 处 都 不 影 噙 也 不 参 与 银 行 关 系 只 賓 发 送 银 行 和 接 收 银 行 之 Й 才 存 在 银 行 业 务 关 系 с 2 3. 电 子 交 換 所 象 通 信 蹶 务 赴 郢 样, 将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转 接 正 _ 接 收 入, 有 时 也 将 指 示 从 转 让 人 银 行 传 送 到 受 让 人 银 行, 在 这 + 意 义 上, 电 子 交 换 所 在 传 递 指 示 方 靈 就 俨 釦 邇 信 服 务 处 即 使 交 换 所 为 各 参 与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 除 结 算 手 段 和 不 结 算 的 后 果 外 г 它 也 不 影 响 发 送 银 行 与 接 收 银 行 之 间 的 关 系 2 4. 图 2 а 说 明 这 样 一 秭 贷 方 划 拨, 在 这 种 贷 方 戈! 拨 情 况 下, 转 让 人 银 行 通 过 实 际 传 递 或 电 信 系 统 而 不 是 通 过 交 换 所 将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发 送 给 受 让 人 银 行, 而 且 这 两 家 银 行 可 通 过 借 记 和 贷 记 它 们 相 互 拥 有 对 方 的 怅 户 来 结 算 从 转 让 人 银 行 发 送
22 到 受 让 入 镦 行 的 信 患 命 令 受 让 入 儀 行 贷 记 1 让 入 帳 户 翁 指 示, 減 髮 Л «入 银 行 为 受 让 入 银 行 所 设 账 户 巳 经 贷 记 的 通 知 这 个 信 息 也 是 对 受 让 入 银 行 借 记 转 让 人 银 行 账 户 的 授 权 圈 2а т ш м ш ш м и 相 互 拥 有 对 方 鋳 帳 戶 贷 方 划 拨 «ювиаиавгава»*»*»*» 驗 атакаи» 德 та 嚇 繼 幽 ша^в «в» 麵 в«! 參 信 患 翁 类 贷 方 拨 縿 示 贷 Ш 知 / / 贷 Ш 知 贷 方 划 拨 揚 示 室 : 方 转 让 人 转 "^ЬА 银 行 受 让 人 银 行 受 让 人 簦 入 翁 让 入 银 行 歡 户 记 晕 僑 记 贷 记 ш ш ш т 誓 修 ш 记 赞 记 2 5. 圈 2 Ь 说 _ 了 在 如 图 2 а 的 贷 方 划 拨 一 样 Й 条 件 下 进 行 的 借 方 划 拨 箭 ш ш 輩 т ш ^ ш 織 錄 к ш ш м «并 * 受 让 入 银 行 给 予 翁 让 入 ш э 驗 嫌 予 转 让 人 银 行 _ т ж ш ш 胃 极 情 现 т ч 以 是 翁 让 入 开 立 的 支 票, й 可 默 * 银 行 在 提 示 倭 方 为 ] 拨 揚 示 后 提 _ л 項 要 氣
23 圈 2 Ь 两 塞 银 行 有 直 接 关 系, 相 互 鑛 有 对 方 的 帐 户 僭 方 划 拨 «ю,асаш 鳴 пэтв«шо=»чш.чет<а>«о»«в» «^ЯД»««* > *» 信 息 种 类 借 记 授 杈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晉 方 划 拨 德 示 猶 聰 咖 略» -*»«, м»«=«=р* 喔 碟 咖 =«а 參 傭 知 贷 «知 贷 记 邇 知 当 寧 各 方 翁 让 入 *» ~ 转 让 入 银 行 受 让 入 银 行 受 "кс 入 登 入 转 谈 入 银 行 後 户 记 录 借 记 贷 甏 登 入 受 让 人 银 行 张 户 记 录 借 记 贷 记 3 三 塞 银 行 划 拨 2вв 條 т т : т 而 且 不 是 参 * н 交 и 藤 么 资 鐵 拨 指 示 必 瘦 通 过 一 塞 紅 3? 两 «行 9, 这 些 餐 射 又 是 这 :) :- р. ш ш ш ш Ш 往 来 银 行 透 行 資 金 1 拨 对 Ш 箏 各 方 纖 細 _ 并 不 经 當 为 А11 所 了 Шь 2 7, 參 果 贷 方 姻 援 不 是 襄 户 Й 拨,щ 條 Ш М I 1 徽 所 述 _ 信 息 种 类 或 适 用 时 5 则 这 两 家 银 行 挢 Ж 对 的 银 行 业 务 和 寬 银 行 的 两 个 卷 锾 行 客 户 所 丽 对 翁 完 全 一 样 в 在 这 两 # Ш Ш * 资 金 划 拨 是 邇 过 借 记 翁 1 : 八 { 银 行 ) 的 帳 户 靠 贷 记 受 让 人 ( 银 行 ) 的 慨 户 查 进 行 的 在 资 金 划 拨 范 Я й, Ш 往 棗 银 行 服 务 的 银 行 不 仅 包 括 商 业 银 行, 而 旦 包 括 任 何 拥 有 其 他 银 行 张 户 皿 为 了 一 Й Ш 业 务 目 的 接 受 指 示 将 一 塞 银 行 帐 户 佘 额 转 到 另 一 窠 银 行 的 帐 户 的 中 夹 银 行
24 往 来 银 行 拥 有 其 他 两 家 银 行 的 账 户 贷 方 赳 拨 一 信 息 歷 类 ЛШ> <аог '*"Ьир 1",^ 1 * ^9 «КС 信 Ж 游 类 贷 方 划 援 指 示 贷 记 通 知 当 辱 各 转 让 人 银 行 中 间 银 行 受 让 人 银 行 登 入 申 间 银 行 撳 户 话 录 借 记 贷 记 2 8. 如 果 贷 方 资 金 划 拨 是 应 转 让 入 银 行 客 户 要 求, 为 了 受 让 入 鍰 行 客 户 的 利 益 面 作 出 的 * 郅 么 该 資 金 到 拨 渉 及 五 + к 筝 万 除 翁 让 入 对 受 让 入 的 資 金 划 拨 I 还 有 三 项 縿 立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 两 项 独 立 的 银 行 间 划 拨 Ц 虽 然 为 了 某 些 目 I 螯 个 资 金 划 援 可 作 为 筚 一 的 银 行 ± 务 # 法 律 寧 «处 理, 僮 为 了 其 他 银 行 量 务 籁 法 炉 冬 义 г ^ Г 也 有 必 要 对 每 一 组 关 系 特 到 是 毎 一 项 银 行 И 资 金 划 拨 业 务 參 以 分 到 处 理 转 让 入 银 行 同 银 行 之 间 的 信 息 Ш 中 同 银 行 与 受 让 入 银 行 之 Й 的 信 患 均 起 到 篱 2 4 段 戶 М 的 作 用 2 9. 第 二 矜 通 常 便 用 的 模 式 是 通 过 三 家 银 行 的 形 式 来 实 现 银 行 间 的 关 系 的 И 让 入 银 行 指 示 受 钍 入 锾 行 贷 受 让 人 账 声 并 遜 知 受 让 А 银 行 该 款 项 将 通 过 贷 记 莫 与 中 间 银 行 的 赚 户 予 Й 偿 逐 艱 户 并 贷 记 受 让 А 银 行 的 账 户 е 通 过 第 二 个 信 息, 转 让 入 银 行 指 示 中 间 银 行 借 圮 其 中 间 锿 行 将 贷 记 通 知 传 递 给 受 让 入 银 行 * 并 适 当 参 考 以 前 允 许 调 节 嚴 户 釣 信 息 * 这 样 就 完 成 了 银 行 间 的 信 患 传 递
25 - 21 往 来 银 行 拥 有 其 他 两 家 银 行 的 裉 声 转 让 人 为 受 让 人 的 刹 益 指 示 进 行 的 贷 方 划 拨 ев»48»«о» «V»««ш<«> 呷 噙 *«1^» «Ц^*1^аи О» ОШ О» 信 息 秭 类 贷 方 划 拨 贷 记 通 知 / 贷 记 通 知 / 贷 记 通 知 指 示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当 事 各 方 转 让 人 转 让 人 银 行 --- 中 间 银 行 ^ 让 人 银 行 --- 受 让 人 登 入 转 让 人 银 行 借 记 贷 记 帐 户 记 录 登 入 中 间 银 行 借 记 贷 记 张 户 记 录 登 入 受 让 人 银 行 借 记 贷 记 帐 户 记 录 В 结 算 1, 一 般 情 况 3 0. 受 让 人 银 行 由 于 贷 记 受 让 人 帳 户, 使 其 对 受 让 人 所 负 的 廣 务 增 加 或 農 受 让 人 对 银 行 所 负 的 债 务 减 少 它 必 须 减 少 相 应 的 债 务 或 取 得 与 贷 记 Ш 相 等 的 款 頻 в 如 果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在 同 一 家 银 行 均 有 帐 户, 该 银 行 通 过 借 记 转 让 人 张 户 取 得 与 贷 记 受 让 А 枨 户 数 额 相 等 的 数 额 如 果 是 在 银 行 之 间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9 那 么 受 让 人 银 行 在 结 算 中 必 须 从 转 让 人 银 行 取 得 款 额
26 3 1. 银 行 之 й _ 结 算 Е 可 逐 项 透 行, 也 可 戚 批 项 目 一 起 进 行 选 择 那 - 翁 方 式 部 分 取 凌 予 资 金 少 1 拨 的 性 质 各 项 划 拨 翁 数 籲 太 小 和 所 使 用 Щ 资 金 划 拨 办 法 黢 筚 汇 票 在 整 个 托 牧 期 同 一 般 作 为 特 刹 项 目 处 理, 对 于 这 种 特 到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可 望 进 行 结 算 在 许 多 国 家, 支 票 通 常 是 成 批 结 算 Кь 但 面 頓 襪 太 的 支 票 可 龅 翁 邊 榮 翁 让 人 ( 受 票 人 ) 银 行, 或 翁 送 到 它 齒 一 家 往 來 银 行, 不 在 ~ # 托 收 过 程 之 因 此 尊 _ 结 算 觳 地 说, 以 交 换 电 算 方 式 进 行 的 电 予 处 理 蜜 金 划 拨 是 根 据 该 存 黎 器 所 载 的 所 有 指 示 来 结 算, 但 以 电 儒 发 遂 _ 巨 頻 电 子 处 理 褒 金 划 拨 指 _ 往 往 单 參 结 鑑 不 过 遷 过 Ш 1 的 Ш 1 交 缓 所 银 行 _ 支 付 系 疣 和 條 敦 鋳 票 操 3 7 ' - -С* 系 统 等 电 予 交 换 所 «划 拨 # 鄭 是 按 日 活 动 的 净 類 ( 属 _. 顧 一 : 1 第 3 8 段 将 进 一 步 加 以 叙 氣 32, I \ I: 邇 常 鄭 是 雜 对 两 家 银 行 申 家 银 行 6 二 或 另 一 *. 家 银 行 翁 修 户 入 有 关 歡 目 来» Ш _ Й 结 算 是 很 简 单 _, 隹. 却 有 许 多 不 闺 最 法 发 送 银 行 或 接 收 银 行 可 在 ж 方 开 立 存 款 蠛 * 或 双 方 胃 根 I 开 立 存 款 修 在 选 # 情 况 不, 胃 樣 示 或 一 抵 糧 示 可 通 过 遺 Л 贷 记 徽, 來 结 象 通 常 遏!т 游 情 况 是, 双 方 银 行 在 对 方 都 没 有 存 纖,, 但 鄭 Й 对 方 名 ^ 後 А* 變 个 别 指 示 或 - #11 行 之 й 传 递 时,# 一 鐵 行 抵 有 关 翁 翁 记 和 贷 蹩 1 入 齩,в 有 关 顏 穆 示 或 成 抵 德 示 遷 过 这 餐 翁 т 和 贷 й 来 结 息 各 银 行 通 过 定 期 划 拨 必 要 的 资 金 в 将 借 方 结 余 净 额 或 贷 方 结 余 净 保 持 在 商 定 л :А, 另 一 看 傲 法 是, 各 银 行 可 商 定 幾 日 活 动 结 朿 睛 的 净 余 類 应 为 雾 在 这 况, 直 到 有 督 方 佘 類 的 衡. 划 援 足 够 的 资 金 来 # ± 借 方 獲 后 结 算 才 算 完 氣 渉 及 两 种 货 币 的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是 通 过 借 记 和 贷 记 银 行 彼 此 在 对 方 开 立 й 来 账 和 往 账 来 进 行 结 算 К ь 至 予 欧 调 支 Ж, 各 国 約 欧 洲 支 心 每 天 按 在 该 国 银 行 开 Ш 的 欧 «总 藥 # 标 准 手 续 费, 借 记 其 & 国 家 欧 洲 支 票 + 心 的 往 帐, 两 天 后 为 利 患 Во 2в 通 过 第 三 家 银 行 结 算 ззв 在 许 多 情 况 下, 个 刹 4 或 成 批 I 添 的 结 算 都 是 通 过 将 必 要 的 款 额 转 入 第 三 家 镊 行 : 户 来 进 行 Щ0 这 第 三 家 银 行 可 以 是 发 迭 银 行 和 接 收 银 行 的 往 来 银 行
27 或 者 是 该 国 的 中 央 银 行 如 果 结 算 是 通 过 第 三 家 银 行 来 进 行, 那 么 转 让 人 银 行 必 须 通 知 这 第 三 家 银 行 借 记 其 账 户 并 贷 记 受 转 人 银 行 的 账 户 这 项 工 作 可 以 通 过 转 让 人 银 行 用 电 信 手 段 向 第 三 家 银 行 传 递 信 息 ( 例 如 上 文 第 1 1 段 所 指 出 的 信 息 种 类 ), 或 通 过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划 拨 指 示 来 完 成 在 用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进 行 结 算 的 情 况 下, 受 让 人 银 行 必 须 向 第 三 家 银 行 提 示 该 承 付 指 示, 结 算 手 续 才 告 完 成 3 通 过 交 换 所 结 算 34. 交 换 所 不 仅 如 上 文 第 2 1 段 所 说 是 作 为 信 息 转 接 机 构, 而 且 还 是 协 助 银 行 进 行 结 算 的 工 具 各 参 与 银 行 收 到 的 和 发 出 的 划 拨 指 示 总 额 定 期 总 计 和 结 算, 由 完 全 处 于 借 方 地 位 的 银 行 偿 付 完 全 处 于 贷 方 地 位 的 银 行 因 此, 交 换 所 是 通 过 允 许 按 每 一 银 行 的 净 额 地 位 而 不 是 按 其 交 易 总 值 进 行 结 算 来 协 助 结 算 的 3 5. 在 交 换 所 进 行 结 算 有 好 几 种 做 法, 这 些 做 法 涉 及 交 易 计 算 净 额 的 次 数, 在 计 算 净 额 后 对 净 余 额 进 行 结 算 的 时 限, 计 算 净 额 和 结 算 是 否 按 每 一 对 银 行 来 进 行 或 就 整 个 交 换 所 进 行, 以 及 对 净 余 额 进 行 结 算 的 方 式 3 6. 首 先, 交 换 所 对 于 何 时 计 算 它 所 收 到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净 额, 有 两 种 可 能 的 做 法 处 理 以 成 批 方 式 ( 不 论 是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还 是 载 于 电 算 机 存 炉 器 ) 递 交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交 换 所, 可 在 任 何 银 行 经 允 许 撤 销 递 交 给 它 的 指 示 之 前 计 算 所 递 交 的 指 示 的 净 额 如 果 每 天 有 几 次 交 易, 则 可 能 计 算 几 次 另 一 种 办 法 是,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数 额 可 一 天 计 算 一 次, 或 在 任 何 一 段 较 长 或 较 短 的 时 间 后 计 算 一 次 任 何 形 式 的 交 换 所 都 可 用 定 期 计 算 净 额 的 办 法 每 天 都 有 多 次 交 易 的 票 据 交 换 所 或 电 子 脱 机 交 换 所 可 对 每 一 次 交 易 计 算 净 余 额, 也 可 对 整 天 的 交 易 计 算 净 余 额, 以 准 备 对 该 天 的 交 易 进 行 结 算 不 过, 对 于 象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或 自 动 支 付 系 统 之 类 的 电 子 联 机 交 换 所, 定 期 计 算 净 额 是 唯 一 可 行 的 形 式 定 期 计 算 净 额 的 意 义 在 于, 一 些 或 所 有 指 示 都 交 由 接 收 银 行 在 对 这 些 项 目 计 算 净 额 和 进 行 结 算 之 前 进 一 步 加 以 处 理 在 理 论 上, 什 么 时 候 计 算 净 额 是 无 关 紧 要 的 但 是 拖 延 得 越 久 5 厕 发 生 下 述 情 况 的 危 险 性 也 越 大, 即 完 全 处 于 借 方 地 位 的 银 行 将 无 力 清 偿 债 务 而 受 让 人 银 行 却 已 将 划 拨 款 项 付 给 客 户 减 少 此 项 危 险 的 办 法 是 尽 可 能 经 常 地 计 算 净 额 和 进
28 一 24 行 结 算, 直 至 达 到 每 项 交 易 可 个 别 结 算 的 地 步 这 样 做 既 可 消 除 贷 款 危 险, 也 可 将 电 子 交 换 所 改 变 为 通 信 服 务 处.. 3 7, 与 何 时 计 算 净 额 密 切 相 关 的 是 何 时 进 行 结 算 有 些 交 换 所 规 定 在 从 交 换, 所 撤 回 指 示 之 前 计 算 净 额, 它 们 所 涉 及 的 银 行 业 务 系 统 认 为 一 家 银 行 无 力 清 偿 债 务 是 一 件 很 危 险 的 事 预 期 这 些 交 换 所 也 会 迅 速 进 行 结 算 о 相 反 地, 如 对 一 家 银 行 无 力 还 债 不 看 得 那 么 重 要 5 可 预 期 会 釆 用 定 期 计 算 净 额 办 法 和 对 何 时 结 算 釆 取 较 放 松 的 态 度 但 是, 由 于 结 算 时 间 会 影 响 到 个 别 银 行 所 拥 有 的 供 投 资 用 的 款 额, 而 且 在 某 些 国 家, 对 银 行 的 储 备 地 位 有 影 响, 因 此 迟 迟 才 进 行 结 算 仍 然 会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38. 一 般 地 说, 不 论 是 按 每 一 对 银 行 来 计 算 净 额 还 是 就 整 个 交 换 所 来 计 算 净 额, 差 别 都 不 是 很 大 的 : 在 某 些 交 换 所, 首 先 确 定 每 一 对 银 行 的 净 额 地 位, 然 后 计 算 每 一 家 银 行 对 参 与 该 交 换 所 的 所 有 其 他 银 行 的 净 额 一 净 额 地 位 如 果 净 额 按 每 一 对 银 行 来 计 算, 那 么 结 算 也 可 按 每 一 对 银 行 来 进 行 按 每 一 对 银 行 来 结 算 的 一 项 后 果 是, 每 一 家 银 行 必 须 有 足 够 的 可 立 即 使 用 的 现 款 或 贷 记 款 项 来 偿 付 所 有 其 债 务 按 每 一 对 银 行 来 计 算 净 额 的 一 项 更 重 大 的 后 果 是 5 如 果 一 家 银 行 无 力 清 偿, 那 么 这 家 银 行 对 之 完 全 处 于 借 方 地 位 的 那 家 银 行 将 要 遭 到 损 失 另 一 方 面, 如 果 每 一 家 银 行 的 地 位 都 是 由 其 净 一 净 余 额 来 决 定, 则 因 一 家 银 行 无 力 清 偿 而 引 起 的 损 失 必 须 由 参 与 该 交 换 所 的 所 有 银 行 按 某 些 事 先 确 定 的 公 式 来 分 摊, 或 必 须 由 其 他 某 些 集 团 或 机 构,' 例 如 中 央 银 行 来 承 担 3 9 一 家 银 行 的 借 方 地 位 必 须 以 现 金 或 其 功 能 等 值 物 予 以 保 证 大 多 数 交 换 所 一 般 通 过 对 在 中 央 银 行 账 簿 里 的 参 与 银 行 账 户 适 当 记 账 来 结 算 借 方 地 位 也 可 通 过 对 一 家 或 多 家 大 银 行 的 账 簿 适 当 记 账 予 以 保 证 4 0. 在 若 干 国 家 9 非 银 行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以 及 银 行 本 身 都 喜 欢 银 行 间 结 算 当 受 让 人 银 行 因 转 让 人 银 行 无 力 偿 还 债 务 而 遇 到 很 大 危 险 时, 或 者 以 交 换 所 来 说, 当 任 何 一 家 参 与 银 行 无 力 偿 还 债 务 时 5 受 让 人 银 行 可 延 迟 贷 记 受 让 人 的 账 户, 或 推 迟 支 付 款 额 直 至 它 认 为 没 有 危 险 为 止 此 外, 如 果 结 算 延 迟 了 一 段 相 当 长 的 时 间 而 造 成 利 息 上 的 损 失, 受 让 人 银 行 也 有 理 由 推 迟 同 样 长 的 时 间 贷 记 受 让 人 的 账 户
29 Е. 信 用 卡 和 借 方 卡 4 1. 信 用 卡 和 借 方 卡 的 起 源 不 属 银 行 系 统 的 范 围 因 此, 它 们 具 有 今 天 仍 在 应 用 的 某 些 特 点 这 些 最 明 显 的 特 点 是 给 这 两 种 类 型 的 + 取 的 名 称, 不 能 正 确 把 它 们 区 别 开 来, 以 及 它 们 韵 结 算 渠 道 是 与 其 他 支 付 办 法 的 结 算 渠 道 截 然 不 同 的 4 2. 信 用 + 是 从 某 些 商 人 为 了 辩 认 经 受 权 可 騄 购 的 顾 客 而 发 放 _ 信 用 证 明 或 信 用 卡 演 变 而 来 的 年 代 首 次 出 现 的 旅 行 和 娱 乐 + 与 年 代 首 次 出 现 的 银 行 发 行 的 信 用 卡 的 特 点 是, 这 些 信 用 + 在 许 多 商 人 中 间 都 能 使 用 然 而, 这 些 信 用 卡 都 保 留 了 重 要 的 特 点, 即 它 们 可 以 给 予 信 贷 额 度 5 但 不 借 记 客 声 在 银 行 的 往 来 账 户 因 此, 为 了 使 客 户 履 行 其 在 使 用 信 用, 以 后 所 产 生 約 义 务 5 需 为 信 用 卡 发 行 人 进 行 一 项 单 独 的 资 金 划. 拨 4 3 в 如 果 使 用 该 卡 所 产 生 的 借 记 款 项 是 记 入 银 行 的 往 来 账 户 * 而 不 是 记 入 单 独 的 信 用 卡 账 户, 这 项 交 易 通 常 指 为 借 方 卡 交 易 鉴 于 某 些 + 的 使 用 所 产 生 的 借 记 款 项 按 不 同 情 况 可 记 入 两 种 不 同 类 别 的 账 户, 有 时 就 难 以 区 别 借 方 卡 和 信 用 正 确 区 别 借 方 卡 和 信 用 卡 的 法 律 意 义 在 于 信 用 卡 交 易 可 能 须 遵 守 客 /^ 信 贷 立 法 的 规 定, 而 借 方 卡 交 易 一 般 按 资 金 划 拨 处 理 郅 些 巳 作 出 上 述 区 别 的 国 家 可 望 对 这 两 个 术 语 作 出 法 定 定 义 4 4. 当 信 用 卡 首 次 出 现 时, 它 是 被 用 作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而 且 信 用 卡 和 借 方 卡 的 这 种 用 法 都 还 是 很 常 见 的 这 些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通 常 是 通 过 特 定 结 算 渠 道 在 银 行 和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之 间 进 行 传 递 的 在 结 算 过 程 开 始 时 这 些 指 示 就 被 截 住 了, 这 是 很 常 见 的 5 只 有 关 键 的 数 据 才 被 传 递 给 控 有 客 户 账 户 的 金 融 机 构 在 卡 片 背 面 加 上 磁 条, 最 近 又 加 上 了 微 集 成 电 路 片 使 这 些 卡 片 能 用 来 作 为 各 种 形 式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输 入 装 置
30 г.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一 些 特 点 1. 取 代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过 程 中 的 一 个 或 多 个 步 骤 4 5.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最 基 本 的, 但 也 许 是 最 广 泛 的 用 途 是 取 代 基 本 上 伤 然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过 程 中 的 一 个 或 多 个 步 骤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的 特 点 是,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是 以 票 据 形 式 作 出 并 传 递 给 银 行 系 统, 而 且 往 往 以 这 种 形 式 通 过 该 系 统 在 银 行 之 间 传 递 但 是, 没 有 任 何 理 由 可 说 明 为 什 么 收 到 一 项 票 据 式 指 示 的 银 行 不 能 将 该 指 示 所 载 的 资 料 以 电 子 形 式 传 递 给 接 收 银 行 对 于 国 内 贷 方 划 拨 系 统 来 说, 这 是 极 容 易 做 到 的 转 让 人 一 般 既 不 知 道 也 不 管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在 银 行 之 间 如 何 传 递, 只 要 迅 速 和 准 确 地 完 成 划 拨 就 行 因 此, 银 行 可 将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指 示 变 为 磁 带 或 其 他 电 算 机 存 於 器, 并 在 它 们 之 间 或 通 过 自 动 交 换 所 直 接 进 行 交 换, 或 者 以 电 信 方 式 发 送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如 果 这 样 做 效 率 更 高 4 6. 对 于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例 如 支 票 和 汇 票, 基 本 上 可 使 用 同 一 技 术 指 示 本 身 可 留 在 受 让 人 ( 保 存 人 ) 银 行, 其 主 要 数 据 可 通 过 交 换 电 算 机 存 於 器 或 通 信 方 式 传 递 给 转 让 人 ( 受 票 人 ) 银 行, 即 受 让 人 银 行 可 截 留 住 支 票 然 后 以 电 子 手 段 向 转 让 人 银 行 提 示 但 是, 与 流 通 票 据 有 关 的 法 律 将 继 续 适 用 于 以 支 票 汇 票 或 本 票 形 式 发 出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如 该 法 律 不 加 以 修 改 以 适 应 电 子 处 理 技 术, 也 许 会 有 一 些 后 果 О ' 2 电 信 4 7, 虽 然 银 行 以 电 报 和 电 传 方 式 进 行 巨 额 划 拨 很 早 之 前 巳 经 是 很 平 常 的 事 了, 但 直 至 最 近, 绝 大 多 数 巨 额 划 拨 仍 是 通 过 邮 寄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来 进 行 大 多 数 国 家 似 乎 无 必 要 修 改 银 行 法 律 和 以 电 报 或 电 传 方 式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的 做 法, 因 为 这 些 做 法 只 是 资 金 划 拨 罕 见 的 形 式 许 多 邮 局 提 供 的 面 向 客 户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服 务 在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讨 论 中 一 直 被 忽 视, 但 是, 有 关 国 内 和 国 际 电 汇 ( 当 5 详 细 讨 论 情 况 见 第 二 章 э 划 拨 资 金 协 定 和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31 受 让 人 没 有 邮 局 直 接 转 帐 系 统 帐 户 或 银 行 帳 户 ) 和 国 际 直 接 转 帐 ( 当 受 让 人 有 这 类 帐 户 ) 的 详 细 条 例 巳 经 存 在 很 久 了 这 些 条 例 的 有 趣 特 点 晃 对 电 汇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规 定 好 一 种 格 式, 并 要 求 以 法 文 书 写, 除 非 两 个 邮 政 服 务 系 统 另 有 决 定 4 8. 这 两 种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在 历 史 上 曾 为 不 同 的 市 场 服 务 * 而 且 象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对 应 系 统 那 样, 相 互 之 间 没 有 什 么 关 系 但 是 他 们 有 一 个 相 同 的 特 点 虽 然 邮 政 直 接 转 帐 系 统 有 寄 送 拟 贷 记 的 帐 户 清 单 的 程 序, 但 两 个 系 统 可 以 说 都 具 有 发 送 个 别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特 征 它 们 不 是 用 于 发 送 成 批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4 9. 由 于 电 信 费 用 的 减 少 和 陆 空 运 费 的 增 加, 银 行 以 电 信 方 式 成 批 传 递 大 量 巨 额 和 小 额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就 较 为 便 宜, 特 别 是 在 夜 间 和 电 信 系 统 _ 不 足 期 间 收 费 较 低 时 更 是 如 此 电 信 协 会 巳 签 署 了 关 于 成 批 传 送 某 些 信 用 卡 贸 易 的 细 目 的 协 议 此 外, 在 许 多 情 况 下, 目 前 客 户 以 电 信 方 式 发 送 个 别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并 不 比 使 用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指 示 多 花 钱 以 前 可 以 将 电 汇 资 金 类 分 为 包 含 紧 急 因 素 的 资 金 划 拨, 而 不 论 这 项 过 户 是 通 过 银 行 系 统 进 行 的 巨 额 划 拨, 还 是 通 过 邮 政 系 统 的 少 额 划 拨, 而 且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所 制 定 的 法 律 规 则 反 映 了 迅 速 按 信 息 行 事 的 紧 迫 性 但 是, 随 着 用 电 信 方 式 来 传 递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已 成 为 常 见 之 事 后, 这 秭 特 性 就 消 失 了 电 信 的 _ 现 在 可 以 读 ; 只 是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从 发 送 银 行 传 到 接 收 银 行 的 另 一 种 手 段 3. 成 批 传 递 50. 大 多 数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和 电 子 形 式 的 银 行 间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在 价 值 或 紧 迫 性 方 面 都 没 有 理 由 要 花 较 多 的 钱 在 银 行 间 个 别 传 递 因 ]Ь 指 示 都 累 积 起 来 然 后 成 批 交 换 成 批 传 递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通 常 以 实 际 交 换 电 算 机 存 贮 器 方 式 来 完 成 ^ 载 有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电 算 机 存 贮 器 一 般 由 银 行 本 身 准 备 主 要 的 交 易 种 类 是 递 交 给 银 行 的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沏 拨 指 示, 在 脱 机 自 动 现 金 收 款 机 或 自 动 出 纳 机 中 记 录 的 其 他 银 行 客 户 的 交 易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和 长 期 贷 记 指 示 银 行 额 如 拥 有 必 要 设 施 和 发 送 大 量 借 记 或 贷 记 划 拨 指 示 : 可 自 己 准 备 电 算 机 存 贮 器 在 大 多 数 系 统 里, 银 行 客 户 向 其 银 行 提 交 存 贮 器 某 些 系 统 剡 允 许 客 户 直 接 向 自 动 交 换 所 提 交 存 贮 器 不 论 那 一 游 情 况 г 银 行 都 要 对 其 客 户 提 交 的
32 存 敗 器 所 载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款 额 以 及 技 术 质 量 向 交 换 所 负 责 对 于 成 批 传 递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各 参 与 银 行 可 直 接 交 换 电 算 机 存 敗 器 如 果 银 行 太 多 以 致 这 种 做 法 不 可 行, 这 些 指 示 可 通 过 自 动 交 换 所 进 行 交 换 自 动 交 换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几 乎 与 处 理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指 示 的 交 换 所 提 供 約 服 务 一 模 一 样 如 果 银 行 提 交 巳 经 由 接 收 银 行 整 理 分 类 过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5 而 且 每 一 批 指 示 都 在 不 同 的 存 歡 器 里, 银 行 只 须 交 换 存 歡 器 就 行 了 更 经 常 的 情 况 是, 银 行 提 交 的 存 於 器 所 载 的 各 个 指 示 并 没 有 经 过 接 收 银 行 整 理 分 类, 或 者 虽 然 整 理 分 类 过 5 但 同 一 存 炉 器 载 有 各 种 分 属 于 不 同 银 行 的 指 示 不 论 那 一 种 情 况 自 动 交 换 所 将 用 其 电 算 机 整 理 分 类 这 些 指 示 2 并 准 备 载 有 给 予 每 一 家 接 收 银 行 的 新 存 於 器 5 3. 虽 然 成 批 传 递 通 常 是 通 过 实 际 交 换 电 算 机 存 於 器 来 完 成 э 但 上 文 第 4 9 段 已 指 出, 由 于 电 传 数 据 的 费 用 已 经 下 降, 成 批 数 据 利 用 电 信 方 式 来 发 送 已 日 益 频 繁 4. 客 户 启 动 的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5 4. 大 多 数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都 是 由 银 行 的 雇 员 启 动, 他 是 从 该 银 行 的 负 责 人 ( 如 果 开 始 时 划 拨 是 由 该 银 行 进 行 約 ) 或 从 客 户 或 从 其 他 银 行 得 到 这 项 指 示 但 是 5 越 来 越 多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开 始 时 都 是 在 客 户 启 动 终 端 进 行 客 户 启 动 终 端 包 括 现 资 收 款 氣 自 动 出 纳 机 销 售 点 终 端 家 庭 银 行 业 务 和 置 于 商 业 用 户 机 构 里 的 联 机 电 算 机 终 端 也 可 认 为, 在 这 一 类 客 户 启 动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里 5 包 括 由 客 户 准 备 载 有 借 记 或 贷 记 划 拨 指 示 的 电 算 机 存 贮 器, 并 把 这 些 存 磨 器 存 放 在 银 行 5 或 如 果 允 许 的 话, 直 接 存 放 在 自 动 交 换 所 5 5. 大 量 的 开 始 时 由 客 户 启 动 终 端 进 行 的 资 金 是 在 没 有 有 关 银 行 方 面 的 任 何 人 为 干 预 的 情 况 下 通 过 整 个 资 金 划 拨 过 程 的 由 银 行 的 电 算 机 核 查 是 否 符 合 进 行 划 拨 所 需 的 技 术 标 准, 是 否 已 作 出 对 划 拨 的 适 当 认 证, 以 及 转 让 人 的 账 户 是 否 有 足 够 余 额 以 借 记 账 户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特 别 是 涉 及 巨 款 划 拨, 即 使 这 项 资 金 划 拨 已 由 客 户 启 动 终 端 开 始, 在 对 该 指 示 采 取 行 动 之 前 发 送 银 行 的 干 事 也 许 需 要 授 权 进 行 这 项 资 金 划 拨 5 6.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开 始 的 时 候 也 可 由 塑 料 卡 来 进 行, 这 种 塑 料 卡 的 背 面 有
33 一 磁 条 э 载 列 供 识 别 持 卡 人 及 其 账 户 的 资 料, 包 括 个 人 身 份 号 或 者 银 行 的 电 算 机 可 据 以 按 适 当 程 序 导 出 个 人 身 份 号 的 资 料 这 种 划 拨 是 客 户 启 动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一 种 特 殊 型 式 磁 条 卡 的 使 用 比 存 難 器 更 令 入 担 心, 这 主 要 是 因 为 在 技 术 上 还 没 有 达 到 能 够 防 止 欺 诈 的 水 平 这 些 问 题 之 所 以 产 生 是 由 于 大 多 数 磁 条 卡 被 用 于 客 户 资 金 划 拨 的 开 始 进 行, 因 而 产 生 对 客 户 是 否 有 保 障 的 问 题 5 7. 随 着 _ 制 作 微 型 电 路 的 技 术 的 出 现, 可 制 造 载 有 微 处 理 装 置 的 塑 料 卡 这 一 进 展 为 贮 存 和 处 理 与 持 卡 人 有 关 的 资 料 提 供 了 更 大 的 可 能 性, 从 而 提 高 了 安 全 性 在 银 行 业 务 中, 特 剃 是 在 客 户 启 动 电 子 资 金 劍 拨 的 领 域, 已 考 虑 使 用 微 型 电 路 卡 预 期 在 销 售 点 系 统 里 有 最 广 泛 的 用 途 5 因 为 在 这 种 系 统 里, 人 们 对 安 全 性 最 为 关 切
34 第 二 章 划 拨 资 金 协 定 和 资 金 划 拨 指 不 目 录 м ^ C.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A. 银 行 与 客 户 关 于 划 拨 资 金 的 一 般 协 定 现 金 支 付 合 同 转 出 或 转 入 帐 户 的 协 定 5-11 B. 划 拨 资 金 和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的 权... 力 转 让 人 发 出 的 和 提 交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借 方 和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受 让 人 银 行 截 住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不 是 由 转 让 人 发 出 的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不 是 由 转 让 人 发 出 的 电 子 处 理 借 方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某 一 银 行 借 记 另 一 银 行 帐 户 的 权 力 认 证 (a) 认 证 的 形 式... зо- 35 (b) 必 须 认 证 什 么 数 据 元 格.. 式 I) 银 行 必 须 按 指 示 釆 取 行 动 的 时 限 总 的 考 虑 客 户 对 履 行 合 同 的 速 度 和 前 后 一 致 性 的 关 心 57-66
35 段 次 ( a ) 对 客 户 之 间 关 系 的 影 响 (b) 客 户 银 行 余 额 生 息 的 潜 力 (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不 可 撤 回 性 * 银 行 对 履 行 合 同 的 速 度 和 前 后 一 致 性 的 关 心 (а) 银 行 资 产 生 息 的 潜 力 >) 对 受 让 人 银 行 偿 付 的 担 保 目 的 银 行 迅 速 釆 取 行 动 的 责... 任 (a) 贷 方 划 拨 (b) 借 方 划 拨 分 行 的 作... 用
36 А. 银 行 与 客 户 关 于 划 拨 资 金 的 一 般 协 定 1. 资 金 划 拨 是 由 银 行 按 其 与 客 户 订 立 的 协 定 条 款 来 执 行 的 有 关 现 金 收 入 或 支 出 划 拨 的 合 同 是 初 步 的, 而 有 关 帐 户 收 入 和 支 出 划 拨 的 合 同 就 更 为 复 杂 1. 现 合 玄 付 合 同 2. 当 某 人 向 转 让 人 银 行 以 现 金 支 付 要 划 拨 的 金 额 加 上 服 务 费 用 而 该 银 行 负 责 把 这 笔 金 额 以 现 金 转 给 受 让 人 或 转 入 他 帐 户 的 贷 方 时, 就 是 现 金 收 入 划 拨 转 让 人 银 行 按 合 同 规 定 所 承 担 的 义 务 限 于 所 述 特 定 交 易 3. 银 行 和 某 些 其 他 金 融 组 织 提 供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借 方 现 金 收 入 划 拨 服 务, 它 们 为 转 让 人 提 供 银 行 本 身 或 由 另 一 银 行 开 立 的 即 期 支 付 指 示, 可 能 是 支 票 或 某 些 其 他 形 式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转 让 人 可 将 其 寄 给 或 用 其 他 方 式 传 送 给 受 让 入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责 任 是 以 支 票 法 为 依 据 的, 如 果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不 是 支 票 形 式, 就 以 有 关 所 述 票 据 式 指 示 _ 法 律 为 依 据 4. 当 银 行 邮 局 或 私 人 电 信 公 司 向 受 让 人 支 付 现 金 时, 就 是 现 金 支 出 划 拨 这 种 服 务 常 常 与 面 向 消 费 者 的 现 金 收 入 服 务 有 关 受 让 人 银 行, 包 括 邮 政 服 务 的 或 电 信 公 司 的 接 收 办 事 处 的 责 任 可 以 是 按 照 转 让 人 开 韵 地 址 寻 找 到 受 让 人, 或 保 瞀 资 金 等 待 受 让 人 来 领 取 尽 管 受 让 人 银 行 为 受 让 人 的 利 益 保 管 资 金, 但 在 这 两 方 之 间 并 没 有 合 同 关 系, 而 且 在 许 多 法 律 制 度 中 对 于 在 受 让 人 接 牧 资 金 之 前 他 对 资 金 有 什 么 权 利 ( 如 果 有 的 话 ) 并 不 明 确 2 8 转 出 或 转 入 帳 户 的 协 定 5. 帐 户 一 开 立, 银 行 和 客 户 就 签 订 一 个 有 关 银 行 提 供 服 务 的 合 同 这 种 合 同 常 常 是 书 面 的, 虽 然 有 些 国 家 在 银 行 和 客 户 之 间 没 有 书 面 合 同 也 是 正 常 的 关 于 资 金 划 拨 * 合 同 将 对 银 行 作 为 转 让 人 银 行 提 供 的 服 务 和 作 为 受 让 人 银 行 提 供 的 服 务 加 以 区 别 在 那 些 典 型 的 没 有 书 面 合 同 的 国 家, 银 行 业 务 惯 例 就 是 不 言 而 喩 的 合 同 条 款 在 许 多 国 家 里 银 行 的 一 般 条 件 中 就 包 括 了 合 同 的 基 本 条 款, 这 些 条
37 款 可 能 在 全 国 是 统 一 的 有 关 重 要 的 商 业 帐 户 的 合 同 可 以 单 狨 商 定 # 尽 管 其 条 款 不 能 要 求 改 变 资 金 划 拨 程 序, 因 为 这 样 会 对 银 行 业 务 产 生 破 坏 作 用, 但 它 可 能 载 有 大 量 特 殊 规 定, 特 别 是 关 于 可 进 行 划 拨 的 类 型 $ 必 要 的 授 权 和 认 证, 以 及 借 记 和 贷 记 客 户 帐 户 的 时 间 的 规 定 6, 银 行 和 客 户 之 间 的 安 排 可 能 规 定 8 收 到 客 户 的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或 他 关 于 承 付 受 让 人 借 方 划 援 指 示 的 授 权 时, 银 行 将 把 资 金 划 拨 到 指 定 的 受 让 人 帳 户 上 这 种 安 排 还 可 以 规 定 9 授 权 银 行 采 取 步 骤 补 充 所 划 拨 齡 金 额 银 行 为 补 充 所 划 拨 金 额 而 釆 取 的 第 一 步, 通 常 为 唯 一 的 必 要 步 疆, 就 是 借 纪 转 让 人 的 帐 户 7» 般 情 况 下 合 同 应 规 定 授 权 银 行 从 该 帐 户 进 行 的 资 金 划 拨 的 类 和 授 权 银 行 按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行 动 之 前 所 需 要 的 认 证 合 同 可 以 明 确 地 或 不 明 言 地 允 许 进 行 一 般 可 以 通 过 该 行 进 行 的 各 种 形 式 的 资 金 划 拨 有 些 形 式 的 资 金 划 拨 可 能 只 有 根 据 特 殊 协 定 才 能 进 行 特 别 是 一 家 银 行 在 客 户 的 营 业 地 点 安 装 终 端, 通 过 该 终 端 可 以 把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直 接 发 送 银 行 之 前, 应 该 明 确 它 已 得 到 正 式 授 权 # 包 括 全 体 董 事 会 的 一 项 决 议 在 内 8» 直 到 最 近 许 多 国 家 的 客 户 才 可 把 任 何 形 式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交 给 银 行 * 银 行 通 过 它 所 能 使 用 Й 结 算 或 托 收 安 排 提 示 给 转 让 人 银 行 关 于 在 客 户 帐 户 贷 记 从 所 收 到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票 面 金 额 得 到 Й 牧 入 和 贴 现 金 额 ( 如 果 有 的 话 ) 的 时 间, 或 许 有 一 些 标 准 条 款 8 虽 然 对 于 一 些 特 定 客 户 作 一 些 特 殊 安 排 也 是 常 有 的 事 9 除 使 用 支 票 外 * 这 种 情 况 已 经 不 复 存 在 了 只 有 与 银 行 签 订 了 牿 殊 合 同 的 鑲 行 客 户 才 可 以 提 交 I 银 行 信 用 + 凭 单 之 类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银 行 收 取 的 贴 现 额 对 于 不 同 的 受 让 人 会 有 很 大 差 刹 在 有 些 国 家 * 法 律 只 允 许 某 些 类 型 的 受 让 人 根 据 固 定 的 借 记 授 权 提 交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即 使 在 没 有 这 种 法 律 限 制 的 地 方, 银 行 也 只 允 许 公 认 具 有 信 誉 和 经 济 地 位 可 靠 的 客 户 这 样 做 Ю. 所 入 帐 的 反 映 资 金 划 拨 的 帐 户 可 属 于 通 常 具 有 贷 方 余 额 的 类 型 或 通 常 具 有 借 方 余 额 的 类 型 当 帳 户 贷 记 时 转 让 人 是 否 收 到 利 息 或 当 帐 户 借 记 时 转 让 人 是 否 支 付 利 息, 对 于 资 金 划 拨 的 过 程 来 说 并 不 重 要 帐 户 是 否 属 通 常 用 来 进 行 或 接 受 资 金 划 拨 的 类 型 对 于 资 金 划 拨 的 过 程 也 不 重 要 但 是 许 多 国 家 由 于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数 量 很 大 所 以 限 制 了 可 以 借 记 的 帐 户 类 型 此 外 а 在 有 些 国 家 * 对 于 预 期 具 有
38 贷 方 余 额 的 一 种 慠 户 允 许 具 有 多 大 数 字 的 借 方 余 额 作 出 了 法 律 上 的 跟 制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所 有 银 行 最 终 都 将 对 允 许 客 户 向 其 借 款 的 数 量 规 定 一 个 限 度 达 到 这 个 隈 度 时, 在 客 户 没 有 釆 取 补 救 行 动 之 前, 银 行 将 不 再 承 付 客 户 发 出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1 1. 在 那 些 以 贷 方 划 拨 作 为 一 般 资 金 划 拨 办 法 的 国 家 * 开 立 一 个 К 户 就 自 动 地 给 了 银 行 接 受 往 该 帐 户 贷 方 划 拨 的 权 利 对 于 哪 种 帐 户 可 以 贷 记 资 金 划 拨 * 几 乎 没 有 什 么 限 制 然 而, 在 某 些 以 借 方 划 拨 特 别 是 以 托 收 支 票 作 为 一 般 资 金 划 拨 办 法 的 国 家 * 人 们 建 议 除 了 帐 户 的 所 有 人 外 9 其 他 人 不 得 往 帐 户 中 存 入 资 金 如 果 银 行 对 于 其 接 受 对 某 个 帐 户 的 贷 方 划 拨 的 权 力 产 生 怀 疑 在 它 把 从 贷 方 划 拨 收 到 的 金 额 贷 记 客 户 的 怅 户 之 前, 可 能 有 必 要 受 到 客 户 的 明 确 授 权 в. 划 拨 资 金 和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的 权 力 1. 转 让 人 发 出 的 和 提 交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借 方 和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1 2. 由 转 让 人 发 出 的 和 传 送 或 提 交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资 金 划 援 指 示 可 作 为 对 转 让 人 银 行 把 资 金 划 拨 到 同 一 银 行 或 另 一 银 行 的 受 让 人 帐 户 和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的 授 权 在 所 有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和 电 子 处 理 贷 方 划 拨 中 8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都 是 由 转 让 人 传 送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在 某 些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借 方 剡 拨 * 特 别 是 那 些 涉 及 传 统 的 托 收 支 票 的 划 拨 户 中 转 让 人 发 出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提 交 给 转 让 人 银 行 以 便 承 付 在 这 两 种 情 况 中 * 只 要 不 出 现 有 关 借 方 或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认 证 问 题 # 转 让 人 银 行 就 有 按 其 所 掌 握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釆 取 行 动 的 明 确 的 权 力 2. 受 让 人 银 行 截 住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1 3. 在 许 多 情 况 下 更 为 经 济 的 做 法 是 由 受 让 人 银 行 保 存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并 通 过 电 子 手 段 把 必 要 的 资 金 划 拨 数 据 传 送 给 转 让 人 银 行 供 提 示, 即 把 指 示 截 住, 而 不 是 把 支 票 之 类 的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有 形 地 由 受 让 人 ( 受 托 人 ) 银 行 交 给 转
39 让 人 银 行 以 便 承 付 另 外 * 利 用 电 子 手 段 向 转 让 人 银 行 提 示 支 票 通 常 有 可 能 比 提 示 支 票 本 身 更 为 迅 速 这 就 使 受 让 人 银 行 和 受 让 人 可 以 尽 快 获 得 价 值, 使 担 心 支 票 遭 拒 付 的 不 确 定 性 时 间 缩 短 转 让 人 签 字 的 一 些 较 新 形 式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如 信 用 卡 收 据 9 和 某 些 不 受 汇 票 或 支 票 法 管 辖 的 支 票 式 的 或 汇 票 式 的 票 据 * 则 用 截 住 指 示 的 方 法 并 以 电 子 手 段 来 处 理 就 支 票 而 言 9 愈 来 愈 多 的 国 家 * 包 括 比 利 时 丹 麦 德 意 志 联 邦 共 和 国 和 瑞 典 也 用 这 种 做 法 3 而 其 他 国 家 9 例 如 澳 大 利 亚 法 国 和 瑞 士 正 在 计 划 釆 取 这 种 做 法 1 4. 转 让 人 银 行 ( 受 票 银 行 ) 有 权 利 要 求 在 承 付 支 票 之 前 实 际 掌 握 支 票 是 为 了 使 它 有 机 会 检 查 支 票 上 的 签 字 或 其 他 认 证 3 核 对 支 票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的 正 式 条 件, 并 确 保 支 票 未 经 改 动 9 不 能 再 次 使 用 在 有 些 国 家 ( 不 是 大 多 数 ) 还 要 求 转 让 人 银 行 证 实 支 票 提 示 并 未 早 于 支 票 上 的 日 期 9 反 之 支 票 为 时 也 未 久 到 失 去 效 力 这 种 证 实 意 在 确 保 转 让 人 银 行 在 划 拨 资 金 和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之 前 得 到 转 让 人 的 正 式 授 权 由 于 主 张 有 形 地 提 示 支 票 的 政 策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是 为 了 保 护 转 让 人 ( 开 票 人 )* 转 让 人 银 行 为 了 转 让 人 不 能 不 坚 持 这 种 政 策 看 来 转 让 人 自 己 可 以 放 弃 这 种 政 策 * 在 取 得 客 户 同 意 _ 基 础 上 已 开 始 进 行 某 些 截 住 支 票 的 试 验 1 5. 此 外, 在 有 些 国 家 拒 付 的 支 票 必 须 在 支 票 本 身 标 明 拒 付 以 便 存 款 人 向 以 前 的 背 书 人 收 取 费 用 г 这 种 做 法 要 求 有 形 提 示 拒 付 的 支 票 虽 然 在 某 几 个 普 遍 采 用 这 种 做 法 的 国 家 银 行 不 再 把 作 废 的 支 票 退 还 给 转 让 人 9 至 少 在 一 个 国 家 ( 美 国 ) 有 关 托 收 支 票 的 法 律 规 定 转 让 人 可 对 其 帐 户 的 借 方 提 出 抗 辩 的 时 限 是 从 他 收 到 对 帐 单 和 牧 到 授 权 借 方 的 作 废 支 票 时 开 始 的 该 国 的 银 行 都 不 愿 意 参 与 截 住 支 票 的 工 作, 这 项 工 作 可 能 无 限 制 地 延 长 对 帐 户 借 方 怀 疑 的 时 间 此 外 * 由 于 银 行 的 大 力 宣 传 退 回 到 转 让 人 手 里 的 作 废 的 支 票 被 认 为 是 特 别 好 的 证 据, 说 明 应 承 担 义 务 已 经 支 付, 许 多 银 行 客 户 不 再 保 留 其 他 收 据 * 某 些 公 司 在 以 支 票 支 付 时 不 再 提 供 收 据 1 6. 关 于 信 用 卡 收 据 和 不 需 提 示 的 支 票 式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方 面 的 经 验 $ 以 及 釆 用 截 住 支 票 和 电 子 处 理 的 国 家 的 经 验 都 表 明, 转 让 人 银 行 根 据 受 让 人 银 行 说 明 其 持 有 转 让 人 授 权 的 声 明 借 记 入 转 让 人 帐 户 是 一 种 可 以 接 受 的 银 行 程 序 如 果 转 让 人 宣 称 他 未 给 予 任 何 这 种 授 权 * 受 让 人 银 行 当 然 应 该 准 备 拿 出 原 始 支 票 信 用 卡 收 据 或 其
40 飽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如 杲 受 让 人 银 行 无 法 出 示 原 始 支 票 或 法 律 上 可 以 接 受 的 副 本 8 或 者 如 杲 情 况 表 明 即 使 原 始 支 票 已 提 交 给 转 让 人 银 行 2 转 让 人 银 行 就 不 会 被 授 权 借 记 转 让 入 帳 户 * 郅 么 就 必 须 要 求 转 让 入 银 行 重 新 贷 记 转 让 入 恢 声 а 以 便 消 除 利 4 * 费 用 或 由 于 处 理 不 当 而 带 来 Й 类 似 的 花 费 а 适 用 的 规 则 必 须 规 定 由 受 让 人 银 行 就 所 述 金 额 偿 付 转 让 入 银 行 * 并 由 受 让 人 偿 付 受 让 人 银 行 如 果 按 照 这 种 方 法 修 改 有 关 支 票 的 法 律 * 那 么 将 大 大 促 进 鮝 住 支 票 及 其 电 子 楚 理 方 Ж 約 工 作 в 1 7. 作 为 实 现 餐 住 支 票 工 作 _ 部 分 Ш 在 有 些 国 家 有 关 支 羃 約 基 本 数 据 是 以 电 信 牧 集 和 传 送 给 转 让 人 银 行 借 记 转 让 人 帳 夕 的 虽 然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牧 到 支 系 并 * 以 证 实 之 前 * 这 笔 僭 记 是 盤 时 的, 但 是 转 让 人 可 得 到 的 余 额 马 上 减 少, 而 托 收 系 统 中 的 银 行 得 到 保 证 如 果 资 金 不 足 就 会 及 时 牧 到 通 知 另 一 方 面 临 时 借 记 不 会 终 止 转 让 人 可 能 不 得 不 擻 销 对 银 行 借 记 他 的 悵 户 的 权 力 有 些 国 家 把 这 种 程 序 用 于 所 有 支 票, 另 一 些 国 家 仅 用 于 一 定 数 额 以 上 的 支 票 1 8. 支 羃 % 支 票 式 的 票 据 和 银 行 信 用 + 凭 单 是 主 要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 它 授 权 转 让 人 银 行 把 资 金 划 拨 给 受 让 入 并 借 记 转 让 入 帐 ; 户 中, 授 杈 是 和 指 示 分 开 的 在 以 下 各 段 讨 论 的 贷 方 划 拨 8. 不 是 由 转 让 入 发 出 的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借 方 划 援 指 示 1 9. 把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和 授 权 分 开 的 实 例 是 卖 方 ( 受 让 人 ) 开 Ш 的 向 买 方 ( 转 让 人 } 支 取 的 可 在 买 方 银 行 ( 转 让 人 银 行 支 付 的 汇 票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承 付 汇 票 之 前 它 必 须 收 到 转 让 人 请 它 承 付 的 授 权 о 这 种 授 权 可 能 是 接 受 汇 票 的 形 式 4 转 让 人 可 能 在 提 示 汇 票 之 前 预 先 给 予 授 权! 可 能 是 支 付 某 一 特 定 受 让 人 开 出 的 汇 票 的 总 的 授 权 中 绘 予 的 授 权, 或 者 是 在 岗 转 让 人 银 行 提 示 了 汇 票 之 后 * 转 让 人 银 行 要 求 的 这 种 授 权 ^ 在 所 有 这 些 情 况 下 * 转 让 人 银 行 承 付 汇 票 的 权 力 来 自 转 让 人 对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单 独 授 & 2 0. 如 杲 开 Ш 汇 票 的 丙 容 足 以 保 证 授 权 借 记 该 帐 户 * 可 能 就 不 需 要 具 体 授 权 承 付 汇 票 按 照 经 济 互 助 委 员 会 成 员 国 之 间 約 贸 易 交 货 共 同 条 俗 买 方
41 银 行 ( 转 让 人 银 行 ) 在 故 到 附 有 必 要 单 据 的 卖 方 要 求 付 款 的 诉 权 时 * 不 需 买 方 ( 转 让 人 ) 事 先 授 权 就 可 支 付 如 杲 支 付 数 额 与 合 同 不 相 符 * 买 方 在 牧 到 卖 方 发 票 之 后 十 四 天 内 有 权 收 回 全 部 或 部 分 支 付 的 数 额 承 付 汇 票 的 授 权 是 在 转 让 人 没 有 相 反 的 诉 权 的 情 况 卞 釆 取 的 4. 不 是 由 转 让 人 发 茁 的 电 子 处 理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21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能 力 的 发 展 使 按 照 固 定 借 记 授 权 进 行 的 划 拨 获 得 了 新 的 生 命 力 这 游 划 拨 对 于 托 收 大 量 定 期 付 款 特 别 有 用, 因 为 这 种 付 款 数 额 可 能 经 常 不 变 * 如 房 私 牧 取 房 祖 对 一 种 固 定 贷 记 _ 指 示 可 起 到 同 样 的 作 用 * 或 者 这 科 付 款 也 可 能 是 变 动 的 数 量 * 如 电 话 费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可 由 转 受 让 人 或 受 让 人 银 行 利 用 电 算 机 存 贮 器 起 草 * 由 受 让 入 银 行 直 接 或 通 过 自 动 交 换 所 提 交 给 各 种 不 同 的 转 让 入 银 行 有 些 自 动 交 换 所 允 许 受 让 人 把 电 算 机 存 贮 器 直 接 交 给 它 们 2 2. 由 于 以 电 子 形 式 处 理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按 其 本 身 的 性 质 无 法 由 转 让 人 发 出, 所 以 转 让 人 给 予 的 借 记 他 的 悛 户 的 授 权 和 受 让 入 或 受 让 入 银 行 起 萆 約 借 方 划 搜 指 示 是 分 开 的 可 以 给 转 让 人 银 行 一 种 固 定 的 借 记 授 权 ^ 其 形 式 经 常 是 书 面 的 并 由 _ 让 人 签 字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银 行 将 通 知 受 让 人 4 说 明 它 已 经 敌 到 转 让 人 的 授 权 要 求 承 付 为 所 指 明 的 目 的 对 其 所 提 Й 的 债 # ь 如 果 授 权 是 转 让 人 给 受 让 人 私 受 让 人 将 保 存 这 个 授 权 或 把 它 交 给 受 让 人 银 行 在 后 商 种 情 况 下 3 没 有 得 到 授 权 約 转 让 人 银 行 资 依 靠 受 让 人 或 受 人 银 行 的 代 表 来 承 付 债 务 * 以 表 示 已 正 式 授 权 2 3. 各 国 公 众 对 固 定 借 记 授 权 的 态 度 差 剿 很 ± 它 作 为 从 大 抵 转 让 入 收 集 较 小 数 類 的 一 种 手 段 的 效 用 已 使 得 它 在 有 些 11 衷 得 到 广 泛 的 应 周 在 其 他 国 家 人 们 担 办 如 果 受 让 人 能 过 于 容 易 地 从 客 户 的 银 行 帳 户 中 得 到 支 付, 他 们 可 能 会 对 客 户 傲 慢 起 来 由 于 这 种 担 心 有 些 国 家 已 对 转 让 人 可 给 予 的 借 记 授 权 范 围 加 以 限 制 此 处 а 如 果 某 一 阶 段 和 下 一 阶 段 借 记 的 数 额 不 同 $ 应 把 下 次 借 记 的 数 额 预 先 告 知 转 让 人 一 种 做 法 是 要 求 给 转 让 人 一 个 通 知 告 诉 他 某 月 某 日 某 一 特 定 数 额 将 借 记 入 他 的 帳 户 这 种 办 法 也 可 能 使 他 有 忮 回 借 记 他 的 恨 户 的 授 权 的 机 会 ^ 尽 管 这 样 做 并 不 能 免 除 他 支 付 应 付 数 额 的 责 任
42 某 一 银 行 借 记 另 一 银 行 帐 户 的 权 力 24. 银 行 把 已 经 送 交 接 受 银 行 承 付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数 额 借 记 另 一 银 行 帐 户 是 一 种 通 常 的 做 法 其 实 例 之 一 是 按 照 欧 洲 支 票 一 揽 子 交 易 协 定 各 个 参 加 国 的 交 换 所 每 天 一 次 把 已 在 发 送 国 兑 换 成 现 金 的 向 接 收 国 银 行 支 取 的 欧 洲 支 票 送 往 其 他 参 加 国 的 交 换 中 心 按 照 该 一 揽 子 交 易 协 定 发 送 的 交 换 中 心 有 权 把 支 票 的 总 数 额 加 上 所 有 在 国 外 兑 换 现 金 的 欧 洲 支 票 都 要 付 的 标 准 手 续 费 借 记 接 受 的 交 换 中 心 的 帐 户 这 种 借 记 的 利 息 日 期 为 发 送 日 期 之 后 两 个 工 作 曰 25. 授 权 发 送 银 行 借 记 接 受 银 行 的 帐 户 这 种 做 法 大 大 方 便 了 银 行 之 间 直 接 的 日 常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清 算 工 作, 或 象 欧 洲 支 票 那 样 * 各 国 交 换 所 之 间 的 清 算 工 作 发 送 银 行 从 银 行 商 定 的 起 息 日 起 自 动 地 把 送 出 待 承 付 的 指 示 数 额 记 入 帐 簿 э 如 果 任 何 一 个 指 示 提 示 后 未 莸 承 付, 该 借 记 可 作 为 未 承 付 指 示 予 以 冲 掉 о 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1. 认 证 26 认 证 一 个 单 据 或 信 息 是 为 了 使 它 具 有 可 以 相 信 的 法 律 形 式 正 式 的 认 证 即 当 公 证 人 或 其 他 授 权 行 使 这 种 职 责 的 公 职 人 员 的 面 宣 布 单 据 生 效, 特 别 在 大 陆 法 系 国 家 这 样 做 可 使 单 据 在 以 后 任 何 法 律 诉 讼 中 具 有 特 别 的 重 要 性 非 正 式 认 证 即 给 单 据 或 信 息 作 记 号 9 以 表 明 来 源 对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进 行 非 正 式 认 证 27. 本 文 所 使 用 的 认 证 一 词 应 与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的 电 信 联 系 所 使 用 的 同 一 词, 特 别 是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сi 所 规 定 的 认 证 区 别 开 来 在 这 方 面 由 于 有 了 利 用 电 算 机 的 某 些 技 术 对 信 息 的 认 证 可 以 确 定 信 息 的 全 文 及 其 来 源 这 当 然 是 这 种 技 术 的 合 乎 需 要 的 一 种 特 性 о 但 是, 由 于 这 种 技 术 只 有 使 用 电 算 机 才 能 利 用, 所 以 那 些 不 依 靠 使 用 电 算 机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或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都 不 能 利 用 这 种 技 术 2 8. 由 于 在 使 用 电 算 机 以 前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较 少, 所 以 缺 少 要 求 在 允 许 有 关 银 行 釆 取 行 动 之 前 认 证 以 电 子 形 式 传 递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法 律 或 规 范 性 规 定 但
43 是 可 能 的 做 法 是 银 行 和 它 的 客 户 之 间 的 所 有 协 定 都 要 求 在 授 权 银 行 执 行 之 前 必 须 对 客 户 发 出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进 行 认 证 协 定 也 应 载 列 认 证 的 方 式 29. 许 多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不 公 开 用 户 网 都 制 定 了 必 要 的 措 施 来 认 证 通 过 它 1П»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象 自 动 出 纳 机, 自 动 付 款 机 和 销 售 终 端 网 之 类 的 为 用 户 服 务 的 系 统 都 规 定 了 对 用 户 必 须 进 行 的 认 证 银 行 之 间 的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规 定 发 送 银 行 进 行 必 要 的 认 证 ( а ) 认 证 的 形 式 3 0. 对 于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认 证 通 常 是 由 被 授 权 者 签 字 来 完 成 的 签 字 通 常 被 认 为 是 某 个 特 定 个 人 的 姓 名 或 其 缩 写 的 亲 手 笔 书 这 样 书 写 的 签 字 被 看 成 是 每 个 人 本 人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上 这 样 签 字 有 力 地 表 明 该 人 有 意 发 出 指 示 此 外, 如 有 可 能 把 它 与 巳 知 是 真 正 的 签 字 的 样 本 对 照, 就 可 以 确 定 指 示 上 的 签 字 也 是 真 正 Й 签 名 3 1. 由 于 现 代 商 业 的 需 要, 许 多 法 律 制 度 已 允 许 以 图 章 符 号 复 制 打 孔 或 由 其 他 机 械 或 电 子 手 段 来 代 替 签 字 1 这 是 和 贸 易 法 其 他 领 域 的 发 展 情 况 相 一 致 的 例 如 * 要 求 在 运 输 单 据 上 签 字 的 所 有 有 关 国 际 货 运 主 要 多 边 公 约 都 允 许 以 其 他 方 式 代 替 以 手 签 字 对 于 以 电 子 形 式 传 递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认 证 应 以 适 合 于 所 使 用 約 通 信 工 具 的 手 段 来 完 成 电 传 和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通 信 联 系 常 常 使 用 传 回 的 做 法 和 核 对 标 号 来 证 实 信 息 的 来 源 某 些 密 码 技 术 被 用 来 认 证 信 息 来 源 及 其 内 容 按 照 目 前 最 广 泛 应 用 技 术, 往 终 端 输 入 与 持 卡 人 的 个 人 身 份 号 相 符 的 个 人 身 份 号 来 认 证 使 用 塑 料 卡 从 自 动 付 款 机 取 款 通 过 自 动 出 纳 机 从 帐 户 转 出 或 进 行 销 售 点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正 在 试 验 利 用 电 算 机 和 基 于 个 人 牿 征 的 其 他 方 法 对 签 字 进 行 力 学 分 析 以 代 替 个 入 身 份 号 通 过 电 话 传 递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可 以 利 用 密 码 进 行 认 证, 转 让 人 银 行 可 以 给 1 比 较 由 贸 易 法 委 会 编 写 的 国 际 汇 票 和 国 际 本 票 公 约 草 案 (а / 4 1 / 1 7» 附 件 一 )# 第 4 ао) 条 关 于 签 字 的 定 义 2 工 作 协 调 : 国 际 运 输 文 件 * 秘 书 长 的 报 告 (А / С 1 9 / ), 第 4 7 段
44 一 40 一 转 让 人 打 回 电 话 以 证 实 该 项 要 求 的 来 源 出 较 先 进 的 电 仪 网 记 录 传 呼 一 方 的 身 份 作 为 它 们 正 常 营 业 的 一 部 分 并 可 向 被 传 呼 的 终 端 提 供 这 种 资 料 这 个 系 统 的 闯 入 者 不 仅 需 模 仿 认 证 程 序, 而 且 他 只 能 在 通 常 由 某 一 个 授 权 用 户 使 用 的 线 路 上 这 样 3 3. 尽 管 任 何 形 式 的 认 证 所 起 的 基 本 作 用 都 是 确 定 指 示 的 来 源 和 表 明 指 示 是 有 意 发 出 的, 但 是 手 书 签 字 和 目 前 使 用 的 以 电 子 手 段 认 证 这 两 者 有 着 根 本 的 不 同 即 使 手 书 签 字 能 伪 造 得 难 以 发 觉 * 但 是 也 只 有 某 个 特 定 的 个 人 才 能 适 当 地 伪 造 因 此, 如 果 签 字 是 伪 造 的, 按 其 性 质 说 是 无 效 的 认 证 * 即 使 其 他 方 面 的 考 虑 可 能 会 使 某 一 法 律 制 度 认 为, 在 某 种 情 况 下, 应 承 担 后 果 的 是 其 签 字 被 伪 造 的 人, 而 不 是 真 诚 相 信 该 伪 造 的 签 字 而 且 并 无 疏 忽 大 意 的 人 3 4. 纸 面 单 证 上 的 机 械 形 式 的 签 字 和 目 前 使 用 的 对 于 以 电 子 形 式 传 递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认 证 方 法 * 可 以 由 一 个 未 经 授 权 的 人 或 一 个 超 越 其 权 限 的 人 用 适 当 的 形 式 予 以 认 证 如 果 这 种 人 得 到 合 法 的 图 章 打 孔 设 备 验 证 标 号 密 码 标 号 或 塑 料 卡 和 个 人 身 份 号, 则 他 使 之 开 出 的 指 示 就 会 与 按 适 当 授 权 开 出 的 指 示 完 全 相 同 3 5. 当 银 行 承 付 一 项 未 经 授 权 认 证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时, 认 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各 种 不 同 手 段 之 间 的 这 种 差 别 具 有 某 些 法 律 后 果 这 些 法 律 后 果 3 将 与 分 担 欺 诈 造 成 的 损 失 一 起 进 行 讨 论 但 是, 这 种 差 别 不 应 理 解 成, 要 求 视 觉 对 比 的 书 写 签 字 是 一 种 比 电 子 认 证 更 加 安 全 的 认 证 形 式 相 反 个 人 的 签 字 可 以 很 容 易 地 伪 造 并 被 银 行 承 认, 即 使 专 家 后 来 可 以 十 分 有 把 握 地 判 断 这 种 签 字 是 假 的 此 外 * 视 觉 对 比 太 花 费 时 间 和 耗 费 资 金, 因 此 许 多 国 家 在 认 证 小 数 额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时 不 这 么 做 尽 管 可 适 用 的 法 律 规 则 可 能 规 定 或 要 求 对 所 有 签 字 都 作 视 觉 比 较 另 一 方 面 电 子 形 式 的 认 证 即 使 对 于 最 少 量 的 交 易 也 可 以 可 接 受 的 费 用 来 证 实 此 外, 设 计 良 好 的 认 证 系 统 和 严 格 遵 守 保 障 系 统 安 全 所 必 要 的 程 序 可 以 使 含 有 未 授 权 的 认 证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得 到 承 兑 的 可 能 性 减 少 到 最 低 程 度 5 有 关 论 述 见 第 三 章 欺 诈 差 错 和 划 拨 指 示 处 理 不 当 以 及 有 关 的 责 任
45 (Ъ) 必 须 认 证 什 么 3 6. 如 上 文 第 1 2 段 所 指 出 的 * 在 质 有 以 票 证 为 依 据 的 和 电 子 处 理 贷 方 划 拨 和 某 些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借 方 划 拨 特 另!1 是 有 关 传 统 的 支 票 托 收 的 借 方 划 拨 中, 转 让 入 开 出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是 传 送 或 提 交 给 转 让 人 银 行 由 于 这 种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是 作 为 资 金 划 拨 和 借 圮 转 让 人 账 户 的 授 权 * 所 以 它 是 为 此 目 的 必 须 认 诬 的 唯 一 文 件 е 如 果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借 方 划 援 指 示 要 截 住 э 转 让 入 银 行 将 以 提 示 银 行 开 出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为 依 据 借 记 转 让 入 账 户 в 所 以 *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后 一 个 指 示 和 原 来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都 必 须 加 以 认 如 果 象 由 受 让 人 ( 卖 方 ) 开 出 的 可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向 转 让 人 ( 卖 方 ) 支 取 的 汇 票 * 由 受 让 人 开 出 的 按 信 用 诬 向 转 让 人 银 行 支 取 的 汇 票 或 按 固 定 借 记 授 权 提 а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这 样 I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不 是 由 转 让 人 开 岀 的, 那 么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就 不 构 成 转 让 人 把 资 金 划 拨 给 受 让 人 或 借 记 他 的 账 户 的 授 & 因 此 必 须 对 受 让 人 或 受 让 人 银 行 开 出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和 转 让 人 给 予 转 让 人 银 行 受 让 人 银 行 或 受 让 人 的 授 权 加 以 认 证 е 3 8. 当 两 家 银 行 之 间 进 行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或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而 不 涉 及 客 户 时 * ( 无 论 作 为 转 让 人 或 受 让 人 ) 显 然 两 家 银 行 之 间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必 须 加 以 认 证 如 果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必 须 经 过 中 间 银 行, 必 须 为 每 笔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制 定 新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 而 且 必 须 对 每 个 指 示 分 别 加 以 认 证 同 样 如 果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是 由 非 银 行 客 户 提 出 的 * 则 应 对 客 户 的 指 示 和 通 过 每 两 家 银 行 之 间 的 指 示 加 以 认 证 3 9. 如 果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是 成 批 传 送 的, 通 常 整 批 只 进 行 一 次 认 证 о 在 远 程 成 批 传 送 时, 则 对 信 息 标 题 加 以 认 证, о 如 果 以 电 子 形 式 传 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是 通 过 有 形 地 交 换 电 算 机 存 柴 器 来 进 行 的 可 在 另 一 纸 上 对 标 题 逬 行 认 证 * 或 对 两 者 都 进 行 认 Л 2. 数 据 元 4 0 * 由 银 行 支 付 或 开 立 的 流 通 票 据 比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要 多 它 们 也 是 体 现 票 据
46 字 某 些 权 利 _ 票 裙 它 们 可 便 某 些 票 据 持 有 者 不 致 受 到 开 票 入 可 用 来 对 受 款 人 提 出» 某 些 抗 辩 因 此 对 必 须 出 现 在 流 通 票 据 上 的 数 据 元 和 不 应 Й 现 在 流 通 票 据 上 的 数 据 元 有 严 格 的 条 件 一 张 不 符 合 这 些 条 件 的 票 据 不 能 成 为 流 通 票 据 в 但 是 ^ 靈 不 符 合 流 邇 累 裾 条 俥 _ 票 仍 耳 作 为 有 效 資 金 划 拨 指 示 а 4 1. 对 不 可 流 邇 的 資 金 划 拨 指 示 中 必 要 数 餐 元 并 没 有 总 約 法 定 条 件 о 但 是 评 多 电 子 交 貌 所 參 电 信 嚴 务 处 对 邇 过 它 们 传 送 不 _ 类 型 Й 资 金 戈 拨 指 示 規 定 了 必 要 数 餐 ^ 国 醇 标 准 化 證 织 33 I 制 定 了 一 + 可 用 于 资 金 戈!1 援 指 示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电 讯 传 送 的 数 縿 元 一 览 袭 并 以 实 翁 Е 明 在 不 ' 二 型 指 兩 出 * 筒 体 现 а 袭 僅 是 该 表 并 不 试 图 規 定 在 某 游 类 獲 资 金 划 援 宇 胃 能 需 要 哪 I ^ 标 Ш Ж Ш М 猶 会 还 使 金 Й Ш 之 _ Й 电 传 信 患 和 谱 方 令 与 用 + 信 I 1 用 ^ 二 :::- 二 鉍 果 用 声 保 炉 法 規 規 定 某 些 数 据 必 須 Й. $ 也 必 须 载 列 这 些 数 据, 以 便 转 让 入 银 行 能 把 这 些 数 傷 列 入 对 账 单 两 者 而 现 行 Й 法 律 規 定 文 字 有 效 ^ 票 据 式 指 示 йв_ 可 能 不 包 括 在 内 э 48«? 賓 貴 任 确 保 接 受 银 行 按 指 示 采 取 行 动 所 必 要 Й 全 餐 数 据 元 均 已 发 還 食 丨! 这 一 点 就 会 使 指 示 不 完 整 о 然 而 接 受 银 行 有 可 能 不 承 认 齒 示 是 戰 獅, 在 这 种 情 况 Т 就 会 错 误 地 执 行 这 指 示 = 另 一 方 面 # 接 受 银 行 1 从 资 金 划 援 指 示 的 ' 内 容 推 断 Ш 某 些 数 据 о 国 内 资 金 划 拨 如 无 另 外 规 定 耳 认 为 竞 用 本 国 货 币 в 可 从 已 知 这 些 数 据 元 中 得 到 某 些 必 要 的 数 据 元 а 如 果 所 给 Й 账 户 姓 名 是 正 确 81, 通 常 就 贾 以 判 断 要 借 记 或 贷 记 的 账 号 和 银 行 的 有 关 分 行 在 其 他 情 况 下, 接 受 银 行 也 许 能 根 据 以 前 的 交 易 或 它 所 掌 握 的 其 他 资 料 来 对 不 完 整 指 示 翕 以 修 #в 然 而 由 于 接 受 银 行 对 指 示 试 图 进 行 修 补 可 能 会 造 成 指 示 不 正 确 所 以 接 受 银 行 可 能 要 为 错 误 承 担 责 & 面 不 是 发 送 银 行 ш ъ 如 果 接 受 银 行 有 疑 间, 应 立 即 要 求 澄 清
47 4 4.. 按 姓 名 或 号 码 识 别 账 户 : 银 行 账 户 通 常 是 以 某 个 特 定 的 人 或 实 体 的 名 称 开 立 的 в 个 用 户 为 不 同 目 的 可 以 有 Л + 不 同 約 薇 户 в 这 些 账 户 常 常 用 相 似 的 即 使 不 完 全 相 同 的 名 称 國 样 不 同 的 客 户 可 能 会 有 相 似 甚 至 完 佥 相 罔 的 名 字 此 終, 容 户 在 其 緣 户 申 所 用 名 称 可 能 会 不 一 致 或 不 完 全 准 确 银 行 當 當 试 图 通 过 给 每 个 账 户 一 个 独 有 的 编 号 来 解 决 这 个 问 題, К 便 它 们 能 与 便 用 相 似 名 称 账 户 或 國 一 審 户 й 不 同 账 户 有 所 区 Ж 敛 果 每 + 银 行 也 有 一 个 独 賓 й 号 码 4 那 么 银 行 之 後 行 内 部 的 资 金 划 援 指 示 й 分 类 和 安 排 程 序 й 佥 部 过 程 在 票 据 武 資 金 划 拨 指 示 中 就 可 以 通 过 «可 读 磁 墨 水 字» 别» 或 光 符 识 到 技 术 来 自 动 完 處 I 在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援 中 可 由 电 算 视 来 完 處 * 在 佥 自 动 化 й 银 行 业 务 Ф» 转 让 入 聚 声 _ 措 记 和 受. 一 让 人 歡 Я Е 货 一 аде 一 金 ' 憂 以 孤 呑 ' ' 一 读 账 号 为 依 穆 _ 因 此 降 低 了 筹 记 1 务 й 费 届 和 讀 少 1 «借 项 : Ш й Ж Ш 4 5, 尽 營 就 厥 声 _ 行 资 金 划 鑛 比 以 账 声 持 有 者 й 名 眷 为 依 据 进 行 筹 撞 有 其 优 越 & 但 仍 截 存 在 一 :! ь 一 家 银 行 有 可 能 把 同 一 聚 号 分 а 绘 两 个 不.. 人 К, АУ. А. 4*?/ф г+ 一 = 口. 一 _ -- "- : _ Ц. Ш II.# 行 必 乘 把. т и ' м 入 账 号 可 以 寧 先 _ 在 资 3 替 示 表 袼 ъ 务 : 一 通 过 电 算 机 处 理 资 金 е; 和 贷 记 嚴 号 可 以 査 证 其 _ 实 存 在, 由 此 西 减 少 了 Щ 差 镨 能 性 5 但 是 不 能 通 过 这 种 查 证 _ 灭 佥 部 歎 诈 行 А 4 6. 虽 然 机 器 可 读 票 据 式 资 金 划 援 指 示 和 电 子 处 理 资 七 : : ' 主 要 依 靠 帳 户 号 码 进 行 划 拨 * 但 是 * 目 前 尚 不 明 确 _ 是 * 在 各 种 法 律 制 度 中. 家 银 行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可 以 合 法 墙 依 靠 过 张 借 款 和 贷 款 的 资 金 戈 刻 拨 指 示 特 别 是 从 票 播 式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记 码 区 或 从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中 自 动 过 帐 的 资 金 戈 彳 拨 # 示 所 公 布 的 帐 号 如 杲 划 拨 仅 仅 通 过 帐 号 来 识 * 例 如 象 利 用 磁 条 塑 料 + 和 4^ 人 身 份 号 工 I 的 自 动 出 钠 机 % 自 动 付 款 机 或 销 售 点 终 端 交 易 那 样 9 银 行 可 仅 仅 对 照 号 码 来 识 期 要 借 记 韵 帐 户,
48 人 们 认 为 在 多 数 国 家 里 无 论 依 照 一 般 法 律 原 则, 还 是 作 为 银 行 与 客 户 所 订 合 同 的 结 果, 这 种 做 法 在 法 律 上 都 是 合 理 的 但 是 如 果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上 既 有 要 借 记 或 贷 记 的 帐 户 名 称 又 有 号 码 9 而 且 两 者 不 相 符 时 # 现 行 的 法 律 规 则 可 能 会 规 定 帐 户 的 名 称 有 效 法 律 制 度 甚 至 还 会 进 一 步 认 为 # 银 行 应 进 行 调 查 9 因 为 显 然 不 是 存 在 错 误 就 存 在 欺 诈 然 而 只 要 它 不 违 反 管 辖 范 围 内 现 行 普 遍 适 用 的 法 律 * 使 银 行 能 完 全 信 赖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中 的 帐 号 显 然 能 进 一 步 有 助 于 建 立 一 种 快 速 可 靠 和 经 济 的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的 工 作 3. 格 式 4 7. 虽 然 至 今 尚 无 要 求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采 用 一 种 特 定 格 式 的 总 的 法 律 规 定 * 但 是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 对 传 统 的 票 据 式 指 示 所 采 用 的 一 般 格 式 已 形 成 了 一 些 世 界 性 惯 例 支 票 和 汇 票 更 是 如 ]Ь 其 所 使 用 的 格 式 显 然 已 得 到 所 有 国 家 的 承 认 这 种 格 式 約 一 致 性 大 大 有 勘 于 这 些 传 统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国 际 结 算 和 托 收 工 作 4 8. 为 了 通 过 自 动 数 据 处 理 来 处 理 票 据 式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 有 必 要 把 数 据 元 安 放 在 一 个 特 定 位 置 而 且 是 机 器 可 以 认 读 的 这 就 需 要 使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大 小 和 格 式 标 准 化, 而 这 种 标 准 化 常 常 是 在 有 关 结 算 和 托 收 系 统 内 完 成 的 因 此 在 一 个 对 于 票 据 式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有 几 种 不 同 结 算 和 托 牧 系 统 的 国 家 里 $ 例 如 一 种 是 商 业 银 行 之 间 的 系 统, 另 一 秭 是 邮 电 部 门 经 营 的 系 I 而 且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不 能 在 西 个 系 统 之 间 自 由 结 算 * 每 种 结 算 制 度 可 能 已 经 将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大 小 和 格 式 标 准 化 了 4 但 不 相 一 致 е 如 果 只 有 一 个 结 算 系 统 或 者 各 个 不 同 结 算 系 统 之 间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可 以 自 由 结 算 9 那 么 通 常 就 会 有 全 国 性 的 标 准 化 的 大 小 和 格 义 4 9. 同 帋 如 果 票 据 式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准 备 在 国 际 上 进 行 结 算 和 托 收 ^ 或 者 一 个 国 家 制 定 的 表 格 可 以 在 其 他 国 家 应 用, 那 么 有 时 就 所 使 用 的 大 小 和 格 式 达 成 国 际 协 定 * 因 ]1Ь 欧 洲 支 票 的 大 小 和 格 式 已 经 标 准 化, 从 而 这 些 欧 洲 支 票 国 家 国 内 使 用 的 支 票 也 实 现 了 标 准 化, 通 过 邮 政 系 统 进 行 的 各 种 不 同 类 型 的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所 使 用 的 表 格 也 实 现 了 标 准 化
49 5 0. 过 去 由 电 报 或 电 传 发 送 的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并 不 是 标 准 化 的 当 银 行 开 始 直 接 垲 或 通 过 自 动 交 换 所 * 将 取 存 有 资 金 趔 拨 指 示 的 电 算 机 存 贮 器 进 行 交 换 时, 就 开 始 了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信 息 格 式 标 准 化 行 动 为 了 使 接 受 银 行 的 电 算 机 能 处 理 指 示, 银 行 的 电 算 机 程 序 和 自 动 交 换 所 的 程 序 应 是 一 致 的, 并 应 按 标 准 形 式 输 入 数 据 元 51 对 于 由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通 信 进 行 的 资 金 划 拨 来 说 基 本 上 也 存 在 同 样 的 问 题 尽 管 没 有 不 准 使 用 不 拘 形 式 信 息 的 电 算 机 对 电 箅 机 通 信 网, 因 为 接 收 方 电 算 机 可 在 屏 幕 上 显 示 扭 信 息 或 输 Ш 可 用 来 作 为 电 传 信 息 的 印 出 纸 带, 但 是 使 用 不 拘 彤 式 的 信 息 就 不 具 备 许 多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通 信 网 所 具 有 的 优 点 因 此 必 须 为 每 种 系 统 肉 允 许 使 用 的 不 同 类 型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制 定 标 准 格 式 家 为 自 己 的 电 算 机 设 计 程 序 使 之 适 用 于 国 内 和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所 用 的 标 准 式 的 银 行 Э 可 直 接 从 所 收 到 的 指 示 和 从 发 Ш 的 最 多 有 少 量 仅 与 该 银 行 有 关 的 数 据 要 加 入 的 指 示 э 把 交 易 记 入 其 账 户 в 5 2. 一 旦 某 个 特 定 的 不 公 开 用 户 资 金 划 拨 网 采 用 了 一 秭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标 准 袼 ^ 对 于 这 种 格 式 的 使 用 就 是 强 制 性 的 о 该 系 统 内 未 能 使 用 所 要 求 的 格 式 的 银 行 要 对 由 于 未 使 用 这 种 格 式 给 接 受 银 行 造 成 的 损 失 负 责 任 然 而 * 如 果 银 行 也 能 把 这 种 网 络 周 于 发 送 必 需 不 拘 形 式 地 发 出 的 信 息 情 况 表 明, 电 算 机 操 作 人 员 把 必 要 的 格 式 用 于 他 们 经 常 发 出 的 信 息 类 型 ^ 但 比 较 喜 欢 用 不 拘 形 式 的 信 息 周 于 不 太 常 用 的 信 息 类 型 由 于 不 遵 守 要 求 的 格 式 可 能 造 成 接 受 银 行 额 外 韵 工 作 量 和 耽 误 时 间 $ 即 使 没 造 成 可 确 定 的 数 量 上 的 损 失 * 也 可 以 考 虑 对 发 送 银 行 不 遵 守 要 求 格 式 的 做 法 征 收 标 准 数 量 的 罚 款 53 * 为 各 个 不 同 的 不 公 开 用 户 网 制 定 的 标 准 格 式 在 各 方 面 都 不 尽 相 同 也 不 一 致 如 果 这 些 格 式 是 一 致 即 使 不 相 同 乡 软 件 也 习 有 效 地 把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从 一 种 柊 式 转 变 成 另 一 种 格 元 如 果 某 银 行 加 入 的 用 于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资 金 划 拨 的 不 公 开 用 户 网 的 格 式 互 相 不 一 致 从 一 个 不 公 开 用 户 网 收 到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并 通 过 不 同 网 络 把 指 示 传 送 到 银 行 可 能 不 得 不 把 发 岀 指 示 的 数 据 重 新 输 人 从 而 造 成 延 误 和 额 外 的 费 用, 然 面 最 重 要 的 是 增 加 了 出 现 差 错 的 可 能 性 格 式 的 可 能 使 得 银 行 之 间 无 法 结 算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或 限 制 了 某 些 银 行 进 入 资 金 划 拨 市 场 的 可 能 性 о
50 5 4. 如 果 一 个 系 统 的 信 息 格 式 不 包 括 另 一 系 统 需 要 的 数 据 元 * 则 格 式 韵 不 一 致 性 是 极 为 严 重 的 问 题 这 种 问 题 在 销 售 点 系 统 使 用 磁 带 塑 料 卡 的 情 况 下 表 现 最 为 尖 锐 大 多 数 设 立 了 销 售 点 系 统 或 积 极 讨 论 这 秤 系 统 的 国 家 約 商 人 倾 向 于 认 为 4 他 们 只 能 在 每 个 现 金 Й 約 机 设 一 个 销 售 点 终 端 & 如 果 在 大 量 商 店 安 装 只 能 接 受 几 种 竞 争 性 磁 条 + 之 一 的 销 售 点 终 端, 预 计 将 会 对 属 于 对 立 系 统 的 银 行 的 竞 争 地 位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在 某 几 个 国 家 施 加 了 官 方 的 压 力 * 从 而 导 致 采 用 一 致 格 式 的 磁 条 卡 人 们 常 作 为 共 同 设 施 方 面 的 一 个 问 题 耒 谈 论 这 个 问 题 с. 银 行 必 须 按 指 示 采 取 行 动 的 时 限 1. 总 的 考 虑 5 5. 客 户 和 银 行 之 间 的 协 定 不 仅 親 定 了 银 行 完 成 资 金 划 拨 或 使 资 金 划 拨 得 以 完 成 的 责 任 的 Й 容, 还 规 定 了 资 金 划 拨 应 当 完 成 或 资 金 划 拨 过 程 中 各 家 银 行 及 其 他 实 体 必 须 釆 取 行 动 的 时 间 期 隈 ^ 这 个 期 限 可 能 明 确 或 也 可 能 不 明 言 期 限 的 长 短 根 据 所 选 择 的 资 金 划 援 方 法 而 有 所 不 同 а 微 少 国 家 有 法 律 条 款 规 定 银 行 必 须 釆 取 行 动 约 期 限 ^ 但 是 银 行 与 其 客 户 之 间 的 某 些 协 定 和 较 多 的 银 行 间 揍 定, 包 括 有 关 交 换 所 和 不 开 放 用 户 网 的 章 程 都 载 列 规 定 这 种 时 间 期 限 的 规 则 в 尽 營 在 有 些 国 家 银 行 之 间 的 办 定 对 银 行 客 户 的 权 利 并 没 有 正 式 的 影 响, 它 们 只 是 规 定 银 行 之 间 的 权 利, 但 是 它 们 通 过 规 定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的 结 抅 规 定 了 客 户 可 以 合 理 地 期 望 其 资 金 划 拨 完 成 的 时 限 5 6. 有 关 银 行 在 资 金 划 拨 中 必 须 采 取 行 动 的 时 隈 问 题, 各 国 的 法 律 和 攒 例 差 别 甚 大 无 疑, 这 反 映 了 某 些 方 面 的 差 异 5 如 囯 家 的 大 小, 银 行 系 统 的 性 质 以 及 资 金 划 拨 主 嫛 是 借 方 划 拨 还 是 贷 方 划 拨, 可 用 于 票 据 式 资 金 划 拨 的 传 送 系 统 和 结 算 办 法 以 及 各 秭 形 式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可 以 利 用 的 程 度 в 为 票 据 式 资 金 効 拨 ( 如 欧 洲 支 票 ) 用 户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 各 种 借 方 和 信 用 卡 系 统 ) 和 商 业 资 金 划 拨 建
51 立 国 际 不 开 放 用 户 网, 使 得 通 过 这 些 用 户 网 进 行 划 拨 所 适 用 的 时 限 趋 向 统 一 但 是 即 使 在 这 些 用 户 网 中 各 国 的 差 别 就 很 大, 由 于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可 能 要 通 过 发 端 国 和 目 的 国 的 国 内 渠 道 所 以 一 次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所 需 要 的 全 部 时 限 仍 然 经 常 难 以 规 定 些 用 户 网 的 建 立 对 积 极 参 加 国 的 国 内 做 法 也 会 产 生 影 响 但 是 这 2 客 户 对 履 行 合 同 的 速 度 和 前 后 一 致 性 的 关 心 5 7. 银 行 客 户 对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履 行 合 同 的 速 度 和 一 致 性 的 关 心 可 大 体 上 分 为 两 类 一 方 面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应 当 确 保 银 行 客 户 能 完 成 其 业 务 并 履 行 其 职 责, 使 资 金 可 按 要 求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记 入 受 让 人 的 贷 方 帐 户 另 一 方 面 客 户 和 银 行 都 同 样 希 望 最 大 限 度 地 增 加 帐 户 余 额 生 息 的 潜 力 (а) 对 客 户 之 间 关 系 的 影 响 58. 一 个 受 让 人 可 能 主 要 感 兴 趣 的 是 了 解 划 拨 工 作 是 否 开 始, 是 否 能 及 时 完 成 有 了 这 种 把 握 之 后, 他 可 能 会 愿 意 装 运 更 多 的 货 物 或 提 供 更 多 的 服 务 使 他 从 转 让 人 那 里 得 到 支 票 或 他 可 开 立 汇 票 或 电 子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借 方 划 拨 系 统 可 能 会 解 决 这 个 问 题. 如 果 受 让 人 怀 疑 资 金 划 拨 是 否 能 在 可 以 接 受 的 时 限 内 完 成, 或 者 如 果 受 让 人 在 进 一 步 转 让 之 前 需 要 货 币, 他 可 以 要 求 在 他 进 一 步 釆 取 行 动 之 前 以 记 入 他 帐 户 的 不 可 撤 回 的 贷 款 来 完 成 资 金 划 拨 5 9. 如 果 资 金 必 须 在 某 个 日 期 前 转 入 受 让 人 贷 方 帐 户, 使 用 普 通 支 票 的 转 让 人 应 把 支 票 提 供 给 受 让 人 留 有 足 够 时 间 使 支 票 得 以 提 示. 承 付 和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如 果 划 拨 是 贷 方 划 拨, 转 让 人 必 须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来 划 拨, 并 采 用 一 种 能 确 保 及 时 得 到 贷 款 的 办 法 无 论 那 一 种 情 况, 转 让 人 都 至 少 需 要 对 资 金 划 拨 所 需 的 时 间 有 可 靠 的 估 计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他 可 能 需 要 银 行 肯 定 地 承 诺 资 金 划 拨 可 在 规 定 的 时 限 内 完 成 如 果 由 于 在 转 让 人 与 他 的 银 行 之 间 的 协 定 明 确 或 不 明 言 地 规 定 的 时 限 内 未 能 完 成 资 金 划 拨 使 转 让 人 遭 受 损 失, 转 让 人 银 行 或 对 延 误 负 有 责 任 的 其 他 银 行 或 实 体 可 能 要 对 损 失 负 赔 偿 责 任
52 (Ь) 客 户 银 行 余 额 生 息 的 潜 力 6 0. 许 多 银 行 的 客 户 都 希 望 通 过 尽 可 能 晚 地 借 记 他 的 帐 户 和 尽 可 能 早 地 得 到 贷 款 来 最 大 限 度 地 增 加 他 们 银 行 余 额 的 生 息 潜 力, 而 同 时 在 帐 户 中 仅 仅 留 有 必 要 的 最 少 的 余 额, 这 些 佘 额 没 有 利 息 收 入 或 仅 有 很 少 利 息 в 虽 然 一 旦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发 岀 之 后, 客 户 对 借 记 或 贷 记 入 其 怅 户 的 时 间 安 排 是 无 法 控 制 的, 但 是 他 们 可 以 通 过 选 择 资 金 划 拨 的 方 法 来 影 响 时 间 安 排 а 6 1. 如 果 一 个 转 让 人 通 过 开 出 一 项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如 支 票, 有 效 地 解 除 债 务 * 不 论 开 虫 指 示 在 法 律 上 是 否 解 除 债 务 * 他 也 许 能 延 迟 很 长 一 段 时 间 借 记 入 他 的 帐 户 在 许 多 国 家 只 从 支 票 提 示 之 日 才 借 记 入 枨 户 在 这 些 国 家 转 让 人 在 支 票 承 付 之 前 可 以 继 续 利 用 资 金, 这 个 时 间 可 能 是 几 天 或 几 周 通 过 认 真 管 理 帐 户 余 额, 转 让 人 能 确 保 帐 户 上 有 足 够 的 资 金 来 承 付 提 示 的 支 票 然 而 有 一 条 规 则 常 常 正 式 禁 止 这 种 做 法, 这 条 规 则 规 定 必 须 随 时 有 足 以 支 付 开 出 的 所 有 支 票 的 余 额, 但 是 只 要 支 票 能 实 际 得 到 承 付, 合 乎 法 律 规 定 的 行 动 是 不 多 的 转 让 人 从 延 迟 借 记 入 他 的 帐 户 所 得 到 的 利 息 常 常 被 受 让 人 拿 去, 因 为 可 以 预 计, 至 少 要 列 支 票 承 付, 受 让 人 才 能 贷 记, 或 者 如 果 他 很 快 贷 迅 但 在 支 票 承 付 之 前 信 贷 通 常 不 能 生 息 或 自 由 转 让 а 6 3. 在 有 些 国 家 转 让 人 帳 户 的 借 记 和 受 让 人 帐 户 的 贷 记 按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上 表 玥 的 曰 期 从 开 扭 指 示 之 日 起 开 始 记 载 在 这 些 国 家 完 成 资 金 划 拨 的 时 间 长 短 对 于 客 户 和 银 行 都 是 不 太 重 要 的 * 尽 管 实 际 上 在 信 贷 记 入 帐 户 之 前 受 让 人 无 法 得 到 资 金, 但 是 如 果 允 许 受 让 人 有 比 其 当 时 的 现 金 需 要 量 更 多 的 借 方 余 额, 这 样 可 能 不 会 有 很 大 影 响 有 借 方 佘 领 并 不 会 产 生 利 息 费 用 因 为 后 来 记 载 的 信 贷 从 开 出 指 示 之 曰 开 始 贷 记 从 开 出 指 示 之 日 开 始 记 载 借 记 和 贷 记 可 能 会 在 银 行 之 间 的 结 算 工 作 方 面 造 成 困 难 然 而, 在 某 些 国 家 这 秭 做 法 已 存 在 很 长 时 间, 如 果 结 算 工 作 采 用 电 算 机 9 问 题 看 来 可 以 大 大 减 少 注 明 入 帐 日 期 的 做 法 使 银 行 不 致 将 客 户 信 贷 的 入 帐 拖 延 到 超 过 正 常 工 作 量 所 需 要 的 时 间 а
53 6 4. 当 贷 方 划 拨 时, 转 让 人 帐 户 是 从 转 让 人 银 行 开 始 处 理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时 借 记 的, 而 受 让 人 帐 户 只 在 受 让 人 银 行 牧 到 指 示 之 后 才 贷 记 除 非 从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开 Й 之 日 起 进 行 借 记 和 贷 记, 否 则 所 有 银 行 之 间 的 贷 方 划 拨 必 然 在 借 记 转 让 入 枨 户 和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的 时 间 之 间 存 在 一 个 差 距 ^ 就 借 方 划 拨 来 说, 对 于 这 个 差 距 有 多 大 无 法 概 括, 因 为 联 机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网 可 能 是 几 分 之 一 秒 而 其 他 划 拨 则 可 能 是 几 天 甚 至 数 周 不 等 ^ 8 5. 由 于 银 行 釆 用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几 乎 总 可 以 比 票 据 或 方 法 更 迅 速 地 完 成 资 金 划 拨, 所 以 贷 记 受 让 人 帳 户 和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能 够 而 且 经 常 比 采 用 支 票 要 快 в 这 是 某 些 采 用 支 票 的 国 家 采 用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的 主 要 障 碍, 因 为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是 转 让 人 决 定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的 方 法 а 有 的 销 售 点 系 统 通 过 使 对 转 让 人 帐 户 的 借 记 推 迟 一 段 时 间 觯 决 了 这 个 问 题 如 果 转 让 人 帳 户 同 时 借 记 * 对 于 采 用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取 代 票 据 式 的 贷 方 划 拨 方 法 就 不 会 有 这 科 Ш 碍 (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不 可 撤 固 性 6 6. 在 资 金 划 拨 的 过 程 中 尽 可 能 早 地 使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不 可 撤 固 是 对 受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银 行 有 利 的 另 一 方 面 转 让 人 有 时 希 望 撤 回 他 们 已 经 开 出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常 常 是 因 为 与 潜 在 的 交 易 有 关 的 问 题, 或 由 于 受 让 人 突 然 无 力 清 偿 债 务 尽 管 在 不 同 的 法 律 制 度 中 具 体 的 规 则 各 不 相 同 * 在 关 于 承 付 的 终 局 性 一 章 中 更 为 详 细 地 讨 论 了 这 个 间 匙 但 是 转 让 人 撤 回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约 杈 利 到 资 金 划 拨 完 成 时 终 止 由 于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往 往 比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更 快 完 成 э 许 多 联 机 命 脱 机 电 子 交 换 所 的 现 行 规 则 都 进 一 步 限 制 撤 回 巳 经 提 给 交 换 所 的 资 金 戈 彳 拨 指 示 的 杈 利 * 因 此 转 让 人 在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时 氐 通 过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方 法 更 早 跑 失 去 撤 回 资 金 划 拨 指 不 的 汉 利
54 3. 银 行 对 履 行 合 同 的 速 度 和 一 致 性 的 关 心 6 7. 银 行 对 于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能 否 前 后 一 致 墙 命 以 可 预 测 的 方 式 开 展 业 务 至 少 象 客 户 一 样 是 感 兴 趣 的 银 行 为 其 本 身 的 嵌 户 划 拨 大 量 货 币 * 因 此 当 它 们 允 诺 提 供 资 金 时 它 们 必 须 被 信 赖 为 有 能 力 这 样 徵 并 餘 接 受 允 诺 给 它 们 的 资 金 在 许 多 国 家 如 果 资 金 划 拨 服 务 业 务 开 展 得 不 好 * 银 行 就 有 让 能 提 供 有 竞 争 力 的 * 如 果 不 是 相 同 的, 服 务 的 其 他 金 融 单 位 得 到 存 款 命 资 金 划 拨 费 用 的 危 险 这 就 导 致 银 行 为 该 系 统 的 可 靠 性 而 加 强 工 作, 包 括 改 革 硬 件 4 软 禪 相 程 序 并 强 化 规 则 以 要 求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接 受 银 行 迅 速 采 取 行 动 但 是 除 了 旌 加 给 银 行 的 要 求 它 们 加 快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业 务 的 速 度 的 压 力 之 外, 还 有 起 抵 销 作 用 的 压 力, 那 就 是 要 求 银 行 保 留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系 统 固 有 的 某 些 拖 延 微 ЙЬ 这 种 类 型 的 两 个 主 要 压 力 是 加 速 资 金 划 拨 过 程 对 银 行 生 息 潜 力 有 影 响 命 对 受 让 人 银 行 确 信 它 将 得 到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偿 付 有 影 响 (а) 银 行 资 产 生 息 的 潜 力 68 当 一 个 银 行 系 统 不 承 担 支 付 客 户 利 息 的 相 应 责 任 而 增 加 其 有 利 息 收 入 的 资 产 数 量 时, 作 为 整 体 它 的 净 收 入 就 增 加 了 在 转 让 人 帐 户 借 记 之 后 相 受 让 人 帐 户 贷 记 之 前 的 阶 段 内 银 行 系 统 向 其 客 户 支 付 利 息 的 责 任 减 少 了 事 实 上 * 在 这 个 阶 段 处 于 传 送 中 的 资 金 划 拨 的 存 款 并 不 认 泠 是 到 期 的 或 是 任 何 特 定 的 银 行 客 户 可 以 利 用 的 由 于 在 贷 方 划 拨 中 采 用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往 往 缩 短 了 受 让 人 银 行 牧 到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之 后 的 时 间, 从 收 到 指 示 之 日 起 立 即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往 往 增 加 银 行 对 其 客 户 的 责 任, 与 采 用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贷 方 划 拨 方 法 相 比 ^ 这 些 责 任 反 映 在 客 户 的 银 行 余 额 中 69 在 欧 洲 大 陆 的 许 多 地 方 银 行 间 划 拨 通 常 的 做 法 是 贷 记 受 让 人 帳 户 从 入 帐 曰 以 后 一 个 或 两 个 银 行 日 开 始 付 息 如 在 普 通 周 末 时 间 延 长 到 四 个 日 历 日 这 一 个 或 两 个 银 行 日 是 为 了 让 受 让 人 银 行 在 受 让 人 开 始 得 到 利 息 的 日 期 之 前 可 从 转 让 Л_ 银 行 得 到 清 帐 可 以 把 它 们 取 出 或 立 即 转 入 另 一 个 帐 户 但 是, 资 金 要 到 指 明 的 起 息
55 51 - 日 期 才 能 得 到 利 息 此 外 * 如 果 在 该 日 之 前 取 出, 客 户 应 支 付 有 关 期 限 的 费 用 这 种 做 法 可 以 确 保 银 行 除 了 进 行 划 拨 所 需 要 的 时 间 之 外, 还 可 在 最 短 的 日 期 里 双 方 银 行 都 不 为 划 拨 的 数 额 支 付 利 息 70 如 果 受 让 人 银 行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借 记 之 前 收 到 一 笔 贷 记 其 张 户 的 款 额 就 建 立 了 有 利 息 收 入 的 资 产 实 际 上 这 种 情 况 下 双 方 银 行 都 承 认 这 笔 资 产 在 美 国 的 借 方 划 拨 就 有 这 种 情 况 * 美 国 的 联 邦 储 备 利 用 有 效 率 日 程 表 来 决 定 受 让 人 银 行 提 交 联 邦 储 备 托 收 的 支 票 什 么 时 侯 贷 记 其 怅 户 这 种 有 效 率 日 程 表 一 般 来 说 要 求 贷 记 受 让 人 银 行 比 联 邦 储 备 能 向 转 让 人 银 行 提 示 支 票 命 从 这 些 银 行 收 到 价 值 多 少 要 快 些 但 是 联 邦 储 备 已 采 取 行 动 特 别 是 通 过 鼓 励 发 展 电 子 贷 方 划 拨 和 更 快 地 提 示 支 票 ( 包 括 建 议 采 用 电 子 提 示 数 额 较 大 的 支 票 ) 来 减 少 这 种 独 特 形 式 的 银 行 资 产 由 于 采 用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或 由 于 国 家 当 局 采 取 行 动, 使 原 先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的 方 法 的 生 肩 潜 力 减 少 了, 因 此 预 计 将 会 为 资 金 划 拨 收 取 直 接 费 用 尽 管 为 资 金 划 拨 服 务 收 取 直 接 费 用 的 利 弊 巳 不 属 于 本 法 律 指 南 的 范 畴 * 但 是 适 合 于 许 多 银 行 客 户 需 要 的 资 金 划 拨 服 务 需 要 有 一 些 规 则 惩 罚 划 拨 过 程 中 的 延 误, 以 便 为 他 们 本 身 创 造 利 润 收 入 ( Ы 对 受 让 人 银 行 偿 付 的 担 保 7 2. 在 有 的 国 家, 银 行 规 则 允 许 在 把 合 法 的 最 后 信 贷 记 入 受 让 人 帐 户 时 有 所 延 误 з 这 是 与 受 让 人 银 行 担 心 它 得 不 到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偿 付 有 关 如 果 某 个 银 行 对 其 客 户 的 信 贷 在 法 律 上 承 担 义 务 * 在 它 以 可 以 接 受 的 形 式 对 相 应 的 借 方 具 有 最 后 的 合 法 杈 利 之 前 $ 银 行 要 冒 借 方 可 能 不 是 最 后 的, 或 者 该 人 或 向 其 借 记 的 银 行 可 能 无 偿 付 能 力 的 风 险 在 借 方 划 拨 中 受 让 人 银 行 可 能 还 要 冒 另 外 一 种 风 险 * 即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被 拒 付 7 3, 在 大 多 数 国 家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借 方 划 拨 中 # 有 一 项 法 律 规 定 允 许 受 让 人 银 行 在 虫 现 拒 付 时 把 贷 记 受 让 人 的 帐 户 冲 掉 从 而 使 受 让 人 银 行 所 担 风 险 有 所 减 少 在 允 许 借 方 划 拨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中 似 乎 也 普 遍 采 用 了 类 似 的 规 定 在 某 些
56 国 家 由 于 同 样 的 法 律 规 定 * 即 如 果 受 让 人 锡 行 没 有 收 到 价 僮 受 让 人 帐 户 的 贷 记 可 以 冲 掉 * 也 使 转 让 人 银 行 无 法 了 结 借 方 或 贷 方 划 拨 的 风 险 减 少 了 в 美 国 的 情 况 是 最 明 显 鋳 例 子, 在 该 _ 银 行 不 履 行 职 贲 的 风 险 构 成 许 多 有 关 資 金 到 拨 的 规 定 的 基 氣 然 而 如 果 法 律 规 定 不 允 许 把 贷 记 受 让 人 的 帐 户 冲 捧, 或 在 无 力 偿 付 债 夯 方 面 绘 予 照 顾 # 遷 过 推 迟 直 到 最 后 结 清 再 把 信 贷 记 入 受 让 人 帐 户 结 果 使 受 让 人 而 不 是 受 让 入 银 行 承 担 风 险 е 4* 目 的 银 行 取 朽 读 的 贲 任 ⑷ 贷 方 划 拨 在 贷 方 过 户 中 受 让 人 银 行 是 最 终 执 行 转 让 人 贷 记 受 让 人 帳 户 的 指 示 的 银 行 # 虽 然 在 许 多 法 律 制 度 里 规 定 受 让 人 银 行 这 样 做 的 法 律 义 务 直 接 来 自 该 行 和 转 让 人 银 行 或 岗 它 发 出 指 示 的 中 间 银 行 之 间 的 协 定 支 付 日 : 转 让 人 对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指 示 可 能 包 括 贷 记 受 让 人 帳 户 的 支 付 日 期 虽 然 对 关 转 让 人 银 行 来 说 支 付 日 可 能 具 有 合 同 性 的 义 务 * 即 到 该 日 应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 但 是 支 付 日 对 子 受 让 人 银 行 有 什 么 意 义 是 不 太 明 显 的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 工 规 定 支 付 日 为 受 益 人 受 让 人 可 以 现 金 提 取 资 金 的 曰 期 这 你 乎 使 支 付 日 象 受 让 人 银 行 收 到 的 指 示 上 的 日 期 一 样 对 它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除 非 受 让 人 由 于 到 该 日 无 法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而 拒 绝 指 示 或 由 于 没 會 收 到 结 算 而 拒 绝 这 样 做 因 此 受 让 人 银 行 不 能 在 看 来 象 是 支 付 日 ( 如 果 有 所 规 定 ) 的 适 当 时 间 之 前 贷 记 受 让 人 的 帐 户 通 黎 构 成 违 反 银 行 间 的 协 定 * 如 果 由 于 延 误 而 造 成 损 失 * 受 让 人 银 行 可 能 应 对 此 负 赔 偿 责 任 7 бв 受 让 人 银 行 与 受 让 人 之 间 也 有 在 某 个 适 当 的 时 间 期 限 内 把 收 到 的 所 有 贷 方 划 拨 贷 记 他 的 帐 户 的 协 定 о 如 果 贷 记 延 误 超 过 有 关 的 时 间 在 许 多 情 况 下 会 造 成 利 息 的 损 失 即 使 这 种 损 失 对 于 每 笔 交 易 来 说 是 很 徽 不 足 道 的 * 因 此 受 让 人 甚 至 不 值 得 花 时 间 去 控 告 受 让 人 也 许 无 法 控 告 * 因 为 他 无 法 知 道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是 何 时
57 收 到 的 但 是 如 果 一 家 银 行 在 贷 记 受 让 人 帳 户 时 经 常 很 缓 曼 * 那 么 该 银 行 客 户 的 损 失 总 额 和 银 行 的 收 益 就 会 很 可 观 正 是 出 于 这 个 原 因 在 有 些 国 家 和 某 些 信 贷 划 拨 系 统 规 定 了 收 到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以 后 受 让 人 银 行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的 最 大 时 限 в (Ь) 借 方 划 拨 7 7, 在 借 方 戈 >1 拨 中 转 11 人 银 行 按 照 转 让 人 的 指 示 或 授 杈 借 记 他 的 帐 户 把 有 关 的 数 额 划 拨 或 致 使 划 拨 到 受 让 人 的 帐 户 о 如 果 受 让 人 银 行 不 当 地 不 承 付 指 示 * 它 可 能 应 对 客 户 蒙 受 的 损 窖 负 赔 偿 责 饪 转 让 人 银 行 通 过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 还 起 到 最 后 执 行 受 让 人 给 受 让 人 银 行 指 示 的 作 用 в 即 从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转 让 А 张 户 上 抆 集 该 ШШо 寧 实 上 * 几 乎 没 有 哪 个 受 让 人 能 坚 持 要 转 让 人 银 行 即 时 承 付 指 示 в 可 是 另 一 方 面 受 让 人 银 行 也 许 能 在 这 方 面 施 加 压 力 另 外 * 在 某 些 国 家 政 府 当 局 也 要 求 受 让 人 银 行 即 时 结 算 7 8. 然 而 法 律 制 度 主 要 关 注 的 冋 题 并 不 在 于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得 到 承 付 之 前 的 时 间 т 而 在 于 转 让 人 银 行 可 用 来 拒 绝 承 付 一 个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时 间 当 向 _ 个 转 让 人 银 行 提 示 一 汾 指 示 * 而 该 指 示 如 果 得 到 承 付 就 会 在 转 让 人 帐 户 中 造 成 高 得 无 法 接 受 的 借 方 佘 额 时 * 该 行 可 以 决 定 把 这 个 项 目 保 留 一 段 时 间, 以 便 使 转 让 人 有 机 会 向 慑 户 存 入 更 多 的 资 金 如 果 没 有 存 入 更 多 的 资 金 *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最 终 将 得 不 到 承 付 但 是 如 果 在 拒 绝 承 付 之 前 的 时 间 内 转 让 人 的 资 金 状 况 恶 化 了, 受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银 行 可 能 会 遭 受 更 大 的 损 失. 因 为 他 们 不 知 道 由 于 对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直 接 拒 绝 承 付 而 造 成 的 转 让 人 的 资 金 困 氣 通 常 在 交 换 所 规 定 和 类 俶 т т 间 协 定 中 有 严 格 限 制 的 时 限 从 提 出 指 示 开 始 算 起 过 了 这 个 时 限 之 后 就 无 法 ш 交 换 所 退 还 这 个 指 示 但 是 在 交 换 所 以 外 拒 绝 承 付 的 指 示 多 长 时 间 能 退 还 通 常 是 不 太 明 确 的 # 尽 管 一 般 认 为 存 在 这 样 一 种 时 限
58 5. 分 行 的 作 用 7 9. 在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中 为 了 决 定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从 一 家 银 行 传 送 到 下 一 家 银 行 的 时 限 或 转 让 人 银 行 承 付 或 拒 付 的 时 限, 银 行 的 单 独 分 行 常 常 作 为 单 独 银 行 看 待 这 秭 惯 例 是 以 下 列 前 提 为 基 絀 的, 即 转 让 人 银 行 和 受 让 人 银 行 可 以 采 取 的 许 多 重 大 行 动 只 有 当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到 达 保 存 客 户 帐 户 记 录 和 签 字 样 本 和 管 理 帐 目 的 银 行 时 才 能 采 取 8 0. 如 果 客 户 帐 目 记 录 脱 机 保 存 在 一 个 集 中 的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而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签 字 样 本 尿 存 在 分 行, 那 么 银 行 的 时 限 从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收 到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指 示 算 起 还 是 从 可 进 行 认 证 鉴 别 的 分 行 收 到 指 示 算 起 就 不 太 明 确 了 许 多 交 换 所 的 规 定 都 从 接 受 银 行 从 交 换 所 取 出 指 示 开 始 计 算 退 还 一 个 拒 付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或 一 个 无 法 办 理 的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时 间 这 科 做 法 并 未 考 虑 到 接 受 银 行 需 要 在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和 分 行 处 理 指 示 但 是 如 果 参 加 交 换 所 的 许 多 银 行 都 认 为 时 间 太 短, 预 计 可 对 交 换 所 的 规 定 加 以 修 订 以 便 有 更 多 的 时 间 退 还 这 种 指 示 8 1. 由 于 个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通 行 字 或 其 他 客 户 用 于 脱 机 和 联 机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的 授 杈 和 帐 目 记 录 都 保 存 在 电 算 机 内, 所 以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只 需 交 给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不 必 交 给 分 行 此 外, 如 杲 分 行 和 银 行 办 箏 处 都 是 联 机 的, 从 任 何 一 个 点 的 终 端 都 可 以 取 得 用 于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的 客 户 帐 目 记 录 和 授 权 О 然 而, 就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而 言, 转 让 人 银 行 可 能 有 必 要 把 指 示 送 交 有 关 的 分 行 以 鉴 别 签 字, 即 使 可 从 任 何 一 个 方 便 的 点 的 联 机 终 端 借 记 或 贷 记 客 户 帐 目 另 一 方 面, 如 杲 银 行 截 住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就 没 有 必 要 给 它 们 时 间 把 指 示 送 交 分 行 以 鉴 别 签 字
59 兹 = 音 弟 一 早 欺 诈 差 错 划 拨 指 示 处 理 不 当 以 及 有 关 的 责 任 еввев«е«>еев евеввеаеве / * вввввввввеввввввввв 1 «欺 诈 的 机 会... ㈨ 银 行 客 户 的 不 诚 实 雇 员 " (Ъ) 使 用 由 客 户 启 动 终 端 欺 诈 行 为 ( О 由 客 户 提 供 的 机 器 可 读 指 示... «в»«в «ва в ( Ф 银 行 雇 员 的 欺 诈 行 为 (е) 窃 听 电 信 传 递 的 欺 诈 行 为 2» 何 时 可 以 按 欺 诈 指 示 借 记 账 户 " 差 错... 使 用 电 算 机 产 生 差 错 的 一 般 原 因 当 前 使 用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差 错 的 原 因 ( a ) 非 标 准 化 的 信 息. ( b ) 重 新 编 排 信 息 (c) 非 标 准 化 的 程 序 ⑴ 电 算 机 失 灵 洳 软 件 差 错 3, 可 设 想 到 的 防 止 发 生 差 错 的 办 法 客 户 核 实 账 户 的 必 要 性 1. 对 账 单,,.в ^, 2. 客 户 审 核 对 账 单 3. 银 行 更 正 入 账 的 责 任 евеввеевееее «еваееваивввев вввввевэеевевв веевавеев еввеев&ввввеввв»ввев«в ввеввевевв еввэеввве вв9вевв«веев 9 в з в в е»в в е в е в в в в в е в 9в
60 段 次 应 负 之 责 任 I 一 种 交 易 责 任 的 做 法 是 否 允 许 否 认 责 任, 电 算 机 硬 件 或 软 件 的 技 术 故 障 * 数 据 通 服 务 =,,, г э Н ^ * 资 金 过 户 指 示 发 Ш 后 有 迟 延 或 未 送 达 0 发 端 银 行 是 否 应 免 除 责 任,,. " н " н " н " н " ' Е1 电 子 交 换 所 或 为 一 些 银 行 运 转 或 所 拥 有 的 转 接 装 置 发 生 故 障 ; 参 与 银 行 分 担 损 失 ав 划 拨 指 示 处 理 不 当 Ь 转 让 人 银 行 不 当 地 拒 付 划 拨 指 示 耜 对 转 让 人 的 ШЩ * 转 让 人 银 行 在 规 定 时 限 内 对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不 采 вааоввввв«ваевээвг* «Фвавбвеабе»авввавь&ев»веевйеэ _) ^5 (a) 适 用 的 流 通 票 据 的 一 般 规 定 (b) 延 氣 付 借 方 划 拨 指... 不 86 (С) 延 迟 拒 付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Н. 可 追 偿 Й 损 失 本 金 的 损 失 利 息 的 損 失 вовввиеавее йеввв»*1ваввввв0в8еваеввавкв авав«ве >С3^1Й 失 间 接 损 失 ааэвеа>геевбе вввваоввввавеовввввевеевввввва»ввб о
61 1.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数 量 和 所 涉 及 的 金 额 意 味 着 可 能 造 成 約 损 失 会 超 过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造 成 的 损 失 а 同 时 * 银 行 客 户 担 心 *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转 为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会 使 他 们 承 担 由 于 差 错 或 欺 捧 所 引 起 的 大 部 分 损 失 因 为 有 关 各 方 试 图 要 确 立 适 当 的 理 由 * 用 以 转 让 在 许 多 纷 杂 多 变 的 新 情 况 中 出 现 的 损 失, 结 果 使 法 律 处 于 极 难 确 定 Й 状 态 ^ 如 果 仅 仅 涉 及 规 定 资 金 划 拨 当 事 各 方 责 任 的 银 行 法, 问 题 也 将 是 够 复 杂 的 尽 管 许 多 年 来, 在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对 这 些 问 题 巳 作 了 考 虑, 但 是 在 许 多 法 律 体 制 中, 还 存 在 着 很 多 尚 未 解 决! 问 题 此 外, 由 于 应 用 电 子 技 术 必 须 改 变 程 序, 因 此 * 产 生 了 关 于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资 金 划 拨 责 任 方 面 的 规 则 应 否 适 用 于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等 问 题 й 2. 由 于 电 信 传 送 机 构 的 作 用 迅 速 变 化 8 以 及 随 之 而 来 规 定 责 任 的 法 律 所 受 到 的 压 力, 使 问 题 变 得 复 杂 了 以 前 的 电 信 服 务 是 由 公 共 的 专 门 传 送 机 构 提 供 的. 不 属 于 银 行, 而 今 天, 许 多 银 行 的 办 公 室 设 备 与 当 地 的 地 区 网 络 相 联 * 各 分 行 由 专 用 线 相 联 8 银 行 越 来 越 多 地 用 电 信 来 向 其 他 银 行 传 送 它 们 的 资 金 划 拨 信 息 电 信 不 再 与 银 行 无 关 * 如 同 在 许 多 其 他 领 域 的 经 济 活 动 一 样 * 它 们 巳 经 成 为 一 种 必 不 可 少 Й 内 部 菅 业 手 段 а 由 于 电 算 机 和 电 信 之 间 的 界 线 日 益 模 糊, 电 信 服 务 以 前 的 垄 断 地 位 在 一 些 Й 家 巳 经 消 失 2 在 其 他 国 家 也 正 受 到 压 力 в 由 于 这 些 事 态 的 发 展 * 人 们 要 问 这 样 一 个 问 题. 即 以 前 ( 并 且 至 今 基 本 上 负 然 存 在 的 ) 免 除 电 信 传 送 机 构 责 任 的 政 策 现 在 是 否 仍 然 有 效. 3. 本 章 首 先 考 虑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中 会 产 生 差 错 或 者 欺 诈 &3 些 因 素 2 以 及 为 尽 量 减 少 此 类 事 件 发 生 而 可 以 采 取 的 行 动 其 次 * 它 还 考 虑 在 资 金 划 拨 当 事 各 方 之 间 分 担 损 失 的 问 题 3 然 后, 重 点 是 关 于 银 行 客 户 作 为 转 让 人 或 受 让 人 能 够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 以 及 从 鄹 一 当 拳 方 处 追 偿 由 于 划 拨 指 示 处 理 不 当 而 造 成 的 损 失 0
62 1 欺 诈 的 机 会 4 *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戈 彳 拨 中 Й 欺 诈 涉 及 到 未 经 授 权 指 示 更 改 即 将 入 账 的 账 目 或 者 更 改 入 账 的 数 字 а 为 了 避 免 由 于 欺 诈 造 Ай«失, 处 于 这 种 地 位 的 当 事 人 必 須 采 取 充 分 的 措 施,Й 防 止 出 现 未 经 授 扠 指 示 冒 充 经 授 权 指 示 Й 情 (а) 银 行 客 户 的 不 诚 实 的 屜 员 5, 一 许 多 由 于 欺 诈 造 成 _ 撰 失 是 园 为 运 用 了 芍 以. 票 据 为 依 ~ ' 歹 彳 举 三 种 常 见 及 银 行 答 户 Й 1 不 诚 实 Й 展 员 寧 倒 в 6«一 位 食 貴 義 制 工 资 萃 或 者 通 Ш к Ш 供 Й:М 支 付 款 项 й 凭 单 й Д1 ' 能 会 如 果 以 支 票 方 5 武 重 付 该 不 遠 樣 准 査 金 I 纖 他, 可 签 署 支 票 或 以 票 据 为 側 _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或 者 授 权 以 电 子 处 理 方 式 将 数 据 传 达 给 钗 行 я 由 该 不 诚 实 展 员 取 出 资 金 * 也 就 同 样 达 到 款 诈 _ 目 齒. 8. 这 两 种 情 况. 尽 管 事 实 上 是 欸 诈 行 为, 而 从 银 行 来 看 * 该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是 具 买 授 权 Йв 苑 果 资 金 到 拨 й* 琢 釆 用 支 票 形 式 4 这 些 情 况 苍 項 些 Й 家 至 会 带 来 很 太 Й 困 难 0 为 完 成 欺 诈 行 3 由 该 不 诚 实 的 雇 员 以 虚 构!Й 受 款 人 Й 名 字 在 支 票 上 背 书 * 但 是 * 殻 认 为 该 不 诚 实 雇 员 Й( 或 他 同 谋 ) 背 书 能 授 杈 银 行 承 付 支 票 ^» 9. 如 果 欺 诈 Й 付 款 是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或 者 电 子 处 理 贷 方 划 拨. 则 银 行 客 声 承 袒
63 损 失 时 很 少 引 起 怀 熟 因 为 欺 诈 行 为 并 不 需 要 任 何 伪 造 背 书 之 类 的 手 续 а 1 0. 如 杲 位 于 银 行 客 户 办 公 处 約 电 算 机 终 端 可 以 用 作 资 金 划 拨 * 便 有 可 能 发 生 由 无 权 代 表 雇 主 签 发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不 诚 实 的 雇 员 所 作 的 第 三 种 诈 欺 行 为 如 果 该 不 诚 实 的 雇 员 能 够 使 用 该 终 端 * 并 且 学 会 如 何 输 入 资 金 划 拨 的 指 示 * 包 括 必 要 的 邇 行 字 或 其 他 安 全 缙 施 * 则 银 行 就 会 按 照 指 示 去 办 а 在 许 多 国 家 里 * 这 是 一 # 新 _ 欺 诈 行 为 在 以 纂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中 不 犮 生 然 而 * 在 某 些 麗 家 里 在 支 慕 或 以 纂 鑛 为» 的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亭 允 资 便 用 机 械 形 式 的 签 字, 金 I 果 一 不 诚 实 翁 雇 员 ( 或 第 三 者 徽 使 用 机 械 签 字 装 量 * 签 犮 了 支 纂 或 贷 方 划 拨 _ 指 示. 向 他 _ 碑 膽 М Ш 就 会 引 起 类 似 的 问 題 1 1. 露 Ж 些 不 禁 止 Ш 签 字 麗 衮 看 来 经 常 由 银 行 洳 它 _ 客 夕 达 成 协 议 Й 般 瘦 Л 是,. к «_ 态 度 承 背 用 真 正 的 签 字 装 量 欺 诈 墙 签 署 ш ш 歲 贷 款 过 я 揚 可 默 督 记 它 л 客 声 翁 帳, в 虽 然 可 以 用 不 同 的 法 律 理 论 來 证 实 这 一 结 I I, 但 莫 根 本 1 由 是 * Ш 不 能 识 揭 正 _ 和 不 正 誉 _ 使 用 签 字 翁 覺, 银 行 客 声 有 貴 任 注 * 保 Г 签 字 幾 置 * 它 觀 易 被 用 于 歎 诈 行 为 * 面 让 签 字 #1 械 被 身 诈 行 为 所 利 用 蒙 督 记 Л 客, _. 户 然 而 * МШШШш 在 银 行. 審 声 ' 办 公 处 й 终 讀 _ 變 全 贲 任 遠 由 银 行 客 夕 和 鐵 行 分 Й* 0]1 5 :; - -&1П 之 间 的 貴 任? Ш Л М Ш г - - : СЬ) 使 用 由 喜 # 启 终 端 的 歎 诈 行 为 1 3. 位 于 银 行 客 户 办 公 处 的 终 端 以 及 自 动 出 納 亂 取 款 氣 销 售 点 终 端 和 衮 庭 银 行 终 讀 共 同 具 有 由 客 声 启 动 的 特 点 * 由 客 户 启 鳑 約 终 端 的 目 _ 就 是 取 消 银 行 方 Ж 入 为 千 預 _ 必 要 这 一 点 使 得 银 行 鐵 少 了 在 处 理 資 金 划 拨 指 示 过 程 宇 可 能 产 生 的 差 错 振 是 使 用 由 客 户 启 铴 的 终 端 也 会 増 加 欺 诈 約 可 能 & 1 4. 所 有 可 以 授 衩 资 金 划 拨 _ 电 雾 根 终 端 * 基 本 上 以 同 样 的 方 式 工 作 -ф
64 人 在 使 用 终 端 前 * 他 必 须 首 先 为 此 得 到 授 权 а 银 行 雇 员 可 以 作 一 次 请 求 联 机 为 这 一 天 使 用 终 端 得 到 授 权 由 客 户 启 动 的 终 端 一 般 来 说 * 要 求 为 每 项 交 易 分 别 授 权 但 客 户 常 用 的 情 况 除 外 一 定 的 终 端 或 者 客 户 可 能 还 会 在 可 以 授 权 进 行 的 交 易 Й 类 型 方 面, 可 以 借 记 或 贷 记 的 账 户 以 及 可 以 按 每 项 交 易 每 天 或 任 何 其 他 有 关 方 式 计 算 的 金 额 方 面 有 所 限 制, 1 5. 使 用 由 客 户 启 动 的 终 端 之 前 所 需 进 行 的 请 求 联 机 或 者 授 权 程 序 是 由 银 行 规 定 的 银 行 ( 或 银 行 参 加 作 为 一 员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网 ) 在 補 定 要 进 行 的 程 序 时 8 必 须 权 衡 安 全 性. 费 用 和 客 户 能 否 接 受 的 各 种 考 虑 一 般 来 说 4 授 权 程 序 越 安 全 % 银 行 安 装 和 维 持 的 费 用 就 越 昂 贵 客 户 使 周 也 越 困 难 由 于 销 售 原 因 * 最 好 使 由 客 А 启 动 终 端 成 为 方 便 用 户 的 终 端 * 然 而 方 便 用 户 的 终 端 也 会 成 为 方 便 外 界 干 预 者 的 终 端 这 是 银 行 要 作 的 一 种 棘 手 的 平 衡 这 种 平 衡 随 着 技 术 的 进 展 而 变 化 а 1 6. 对 可 以 授 权 进 行 的 交 易 的 类 型 或 者 可 以 借 记 或 贷 记 的 帐 户 施 加 限 制 将 是 减 少 可 能 发 生 欺 诈 交 易 的 有 效 方 洛 而 对 金 额 的 限 劁 则 对 于 消 除 欺 诈 行 为 仅 有 很 小 的 影 响, 但 是 它 们 可 能 是 限 制 欺 诈 行 为 的 金 融 后 杲 的 重 要 措 族 然 而 * 这 一 点 可 能 只 是 对 面 向 用 户 的 网 络 具 有 意 义, 因 为 在 面 岗 商 业 的 网 络 中 * 上 限 可 能 需 要 规 定 得 相 当 高. 以 致 为 重 大 的 欺 诈 行 为 留 有 充 分 的 余 地 1 7. 目 前 的 取 款 机 * 自 动 出 纳 机 和 销 售 点 终 端 的 模 式 要 求 具 有 两 条 相 符 的 内 容 以 核 准 交 易 * 即 : 一 张 塑 料 卡, 卡 上 带 有 载 有 某 种 信 息 的 磁 条 * 以 及 由 银 行 客 户 输 入 一 个 个 人 身 份 号 正 在 试 验 使 用 新 的 和 更 安 全 的 塑 料 + 在 某 些 拟 议 的 家 庭 银 行 系 统 中 使 用 塑 料 卡 来 授 权 会 是 行 不 邇 因 此 授 权 程 序 可 依 靠 单 独 使 用 个 人 身 份 号 或 通 行 字 а 在 其 他 系 统 中 * 客 户 在 一 段 时 期 里 使 用 的 个 人 身 份 号 或 通 行 字 可 与 某 一 项 交 易 独 有 的 编 号 结 合 起 来 ^ 对 使 用 位 于 商 业 机 构 的 终 端 可 以 规 定 更 复 杂 相 可 能 更 安 全 的 程 序 4 旦 是 实 际 上, 围 绕 使 用 通 行 字 命 可 能 使 用 塑 料 卡, 通 常 就 可 以 解 决 问 题 目 前 银 行 使 用 了 两 种 方 法 来 保 护 个 人 身 份 号 的 安 全 性 种 方 法 集 中 于 排 除 银 行 或 者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的 雇 员 知 悉 个 人 身 份 号 的 可 能 性 о 个 人 身 份 号 是 由 电 算 机 使 用 一 种 規 则 系 统 和 与 客 声 有 关 的 某 种 基 本 数 据 而 产 生 的 得 出 的 四 位 或 六 位 数 字 用 电 算 机 装 入 一 个 密 封 的 信 封, 用 邮 寄 或 其 他 方 式 送 交 客 户 如 杲 严 格 地 照 此 办 理 * 这 种 方 法 可 以 保 证 每 个 客 户 的 个 人 身 份 号 的 安 全 但 是 由 于 号 码 是 抽 象 的 而 且 可 能 难 以 记 住 ^ 许 多 银 行 客 户 感 到 有 必 要 每 当 想 使 用 他 们 的 塑 料 卡 时 а
65 随 时 带 着 这 个 号 码 因 比 严 重 损 害 个 人 身 份 号 的 安 全 1 9. 另 一 种 方 法 允 许 客 户 选 择 自 己 的 号 码 * 试 图 使 银 行 客 户 较 容 易 记 住 个 入 身 份 客 户 经 常 选 择 一 种 基 本 他 本 人 的 或 其 配 偶 的 生 日, 他 約 塊 址, 电 话 号 码 或 者 其 他 熟 悉 的 号 码 这 种 方 法 的 优 点 是 使 得 银 行 客 户 不 至 于 钯 号 码 写 下 来 带 在 身 边 * 然 而 它 也 有 缺 点 * 使 得 可 以 由 任 何 入 选 择 的 号 码 的 组 合 减 少 到 最 低 程 度 * 因 而 更 容 易 确 定 这 个 人 的 个 人 身 份 号 可 能 是 什 么 此 外. 该 个 人 身 份 号 至 少 为 几 个 银 行 雇 员 所 了 解 ^ 因 为 个 入 身 份 号 不 再 是 由 电 算 机 来 确 定, 它 炎 须 载 入 客 户 的 卷 宗 * 并 对 任 何 可 用 该 卷 宗 的 人 公 无 2 0. 位 于 商 业 机 构 或 家 庭 中 的 终 端 的 通 行 字 安 全 性 也 有 同 样 的 问 题 с 通 行 字 应 该 是 既 不 郅 么 明 显 * 以 致 很 容 易 被 猜 到 - 也 不 那 么 模 糊 * 致 使 用 Р 要 写 下 来 * 除 非 其 书 面 形 式 处 于 严 密 的 安 全 控 劁 下 为 大 笔 金 额 作 大 量 _ 资 金 划 拨 _ 终 端 必 须 要 有 附 如 Й 安 全 措 施 请 求 联 机 要 求 同 时 同 意 两 个 不 同 的 入 不 _ 的 遷 行 字 0 邇 行 字 隔 一 段 较 短 的 时 间 后 可 以 改 变, 尽 管 这 祥 做 法 会 将 邇 行 字 从 银 行 邇 知 到 客 戶 或 从 客 声 通 知 到 银 行 带 来 困 难 如 果 通 行 字 在 一 段 时 间 内 没 賓 使 用 * 锼 行 可 以 自 动 取 消 * 因 为 这 可 懇 意 喙 着 对 莫 规 定 通 行 字 的 人 不 在 ^ 2 1. 因 I 在 使 用 由 客 声 启 动 的 终 端 时 防 止 欺 诈 行 为 是 银 行 与 象 卢 共 同 努 力 的 事 情 银 行 必 须 安 装 并 维 持 既 好 又 切 实 可 行 約 安 全 系 统 * 并 考 虑 到 质 涉 及 _ 费 用 愈 使 用 时 可 能 产 生 的 干 扰 衡 量 安 佥 系 统 的 质 量 的 一 个 方 面 是 银 行 客 户 С 他 们 常 常 是 使 用 电 算 机 和 资 金 划 拨 的 非 专 1 人 员 ) 对 银 行 规 定 的 安 全 指 示 約 遵 循 程 度 а (с) 由 客 声 提 供 的 机 器 可 读 指 示 2 2. 当 客 声 通 过 电 算 机 鍺 存 装 量 或 用 机 器 可 读 的 以 票 裾 为 依 据 的 形 式 分 抵 Й 银 行 或 自 劫 交 _ 提 供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时, 也 存 在 类 你 的 情 况 虽 然 客, 有 责 任 妥 善 地 编 排 指 示 包 括 使 用 内 部 的 控 制 措 施 以 防 止 在 编 雜 中 出 现 欺 诈 和 差 错 * 但 是 银 行 或 交 换 所 应 该 负 貴 核 实 项 目 数 和 7 介 值 与 所 指 数 额 是 否 一 致 * 它 们 是 否 在 客 户 为 这 几 批 授 权 的 参 数 范 围 内. 以 及 该 批 是 否 看 来 还 可 能 在 编 排 之 后 又 经 过 改 动 或 交 换 所 在 处 理 之 前 核 对 莫 装 Ж 时 是 很 容 易 采 取 这 些 措 施 的 银 行
66 ⑷ 银 行 雇 员 的 欺 诈 行 为 2 3. 银 行 初 其 他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机 构 的 雇 员 也 能 使 用 终 端 4 他 们 可 能 使 用 这 种 终 端 来 参 与 欺 诈 的 交 易 由 这 些 人 所 进 行 的 欺 诈 行 为 特 别 难 以 察 觉, 除 非 该 银 行 具 有 设 计 良 好 的 系 统 а 已 有 很 好 报 导 认 为 不 诚 实 雇 员 有 可 能 会 编 制 电 算 机 程 序 来 贷 记 他 的 账 导 8 并 擦 除 该 交 易 的 所 有 记 录 然 而, 这 应 是 不 可 能 的 8 因 为 可 以 编 制 出 一 种 程 序 使 银 行 的 电 算 机 可 全 面 检 查 跟 踪 所 有 的 活 动, 包 括 删 除 交 易 的 指 示. 为 了 使 其 行 之 有 效, 编 制 检 查 跟 踪 程 序 的 人 员 * 应 不 同 于 编 制 应 用 程 序 的 人 员 而 且 检 查 应 该 是 独 立 进 行 的. (е) 窃 听 电 信 传 递 的 欺 诈 行 为 2 4. 窃 听 任 何 可 能 发 送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电 信 系 统 是 比 较 容 易 的 完 全 切 实 地 保 证 传 递 系 统 安 全 的 费 用 相 当 昂 贵 * 在 商 业 上 4 这 是 不 可 行 的. 为 此 3 任 何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的 设 计 应 该 估 计 到 窃 听 耜 莸 悉 信 息 更 改 真 实 信 息 湘 加 入 伪 造 信 息 的 可 能 对 付 这 种 欺 诈 行 为 的 第 一 道 防 线 是 将 信 息 译 成 密 码 а 如 果 使 用 的 密 码 标 准 足 够 有 力 約 话 8 便 不 会 有 窃 听, 更 改 或 加 入 伪 造 信 息 的 危 险 了 ^ 然 而, 由 于 功 效 更 强 約 计 算 机 的 发 展 可 彻 底 搜 索 编 码 信 息 标 号, 或 就 公 用 信 息 标 号 密 码 系 统 来 说 * 由 于 对 密 码 系 统 所 依 据 的 大 量 数 字 进 行 分 解 的 新 技 术 Й 发 展 8 今 天 显 得 非 常 安 全 的 密 码 标 准, 不 出 几 年 就 可 能 成 为 不 安 全 的 Тв 此 外 有 些 国 家 提 议 政 府 机 构 应 掌 握 所 有 用 于 边 界 两 边 数 据 往 来 的 密 码 信 息 标 号 但 这 种 提 议 可 能 在 安 全 系 统 方 面 造 成 薄 弱 环 节 4 在 这 方 面 8 当 事 各 方 是 控 制 不 了 建 立 所 有 往 来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严 格 精 确 记 录 以 及 编 列 输 入 命 输 出 的 序 贯 数, 这 就 为 核 查 信 息 收 到 或 发 出 时 间 初 与 该 信 息 有 关 的 另 一 当 事 方 提 供 了 手 段 а 这 些 程 序 有 助 于 辨 认 欺 诈 指 示 它 们 是 随 后 发 现 湘 追 踪 可 疑 的 欺 诈 指 示 的 重 要 手 段 2 * 何 时 可 以 按 欺 诈 指 示 借 记 账 户 2 5. 尽 管 银 行 通 常 只 能 按 授 权 指 示 約 金 额 4 借 记 客 户 的 账 户, 但 是 它 还 可 以 按
67 某 个 未 经 授 权 指 示 的 金 额 借 记 客 户 的 帳 户 当 客 声 一 方 由 于 缺 乏 充 分 的 控 制 而 可 能 会 引 起 欺 诈 行 为 时 尤 其 如 此 а 例 如 * 很 少 怀 疑 郑 些 受 权 为 客 户 办 理 手 续 的 雇 员 会 把 欺 诈 划 拨 的 金 類 借 记 入 客 户 的 除 非 该 交 易 中 有 些 很 不 正 常 的 迹 象, 以 致 引 起 银 行 的 怀 爲 2 6» 俚 是 * 应 由 银 行 还 是 客 户 来 承 担 由 于 使 用 由 客 户 启 动 的 终 端 进 行 欺 诈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这 一 点 不 大 明 确» 由 于 银 行 制 订 了 基 本 的 安 全 措 施 和 授 权 的 程 序, 由 客 户 来 执 行 * 一 种 方 法 是 按 照 每 个 事 件 中 的 相 对 疏 忽 情 况 来 分 担 损 失 对 于 那 些 很 明 显 的 情 况 * 即 由 于 显 然 是 安 全 性 和 授 权 程 序 的 不 当 或 者 客 户 在 执 行 那 些 程 序 时 的 异 常 疏 忽 造 成 了 欺 诈 的 可 能 * 这 种 方 法 是 可 行 的 但 是, 这 不 是 一 种 有 效 的 分 担 损 失 的 方 法 * 尤 其 是 在 面 向 用 户 系 统 中 的 欺 诈 憒 况 下 * 个 人 的 损 失 通 常 还 不 足 以 进 行 1 一 项 全 面 的 司 法 调 查 2 7» 结 杲 就 产 生 了 探 索 能 觯 决 大 多 数 问 题 通 用 的 有 效 方 案 的 趋 向 银 行 与 客 户 的 合 同 * 一 般 是 由 银 行 编 制 的 标 准 格 式 的 合 亂 它 典 型 地 授 权 银 行 * 就 使 用 特 定 类 型 的 由 客 夕 启 动 的 终 端 通 过 正 常 的 个 人 身 份 号 鸯 齡 Р 有 的 话 8 通 过 通 行 字 和 塑 料 卡 所 作 的 任 何 划 拨 借 记 客 户 的 账 户 Е 在 使 用 塑 料 卡 部 分 授 权 划 拨 的 系 统 中. 一 旦 客 户 通 知 银 行 其 塑 料 卡 丢 失 或 被 窃 时 * 客 户 的 责 任 通 常 即 告 停 止 银 行 则 有 可 能 把 此 情 况 载 入 不 适 用 卡 的 档 案 中 在 联 机 系 统 中 这 马 上 就 可 以 做 到 * 在 脱 机 系 统 中 * 则 要 到 第 二 个 银 行 工 作 日 才 能 做 到 2 8. 另 一 种 在 一 些 面 向 用 户 的 系 统 中 最 常 见 的 方 法 是, 允 许 银 行 在 一 个 较 小 的 金 额 既 度 内 就 欺 诈 划 拨 借 记 客 户 的 账 户. 客 户 承 担 损 失 的 风 险 大 到 足 以 使 他 报 告 塑 料 卡 遗 失 或 被 务 或 者 通 行 字 个 人 身 份 号 或 安 全 程 序 泄 露 等 情 况 * 而 银 行 需 承 担 主 要 损 失 的 风 鉍 因 此 促 使 它 尽 力 规 定 更 安 全 的 授 权 程 序 这 种 方 法 可 以 由 这 样 一 条 规 则 来 加 以 补 充, 靱 银 行 可 以 将 由 客 户 的 某 些 行 为 造 成 的 欺 诈 划 拨 的 全 部 金 额 借 记 客 户 的 账 户 - 这 些 行 为 可 以 包 括 Й 磁 条 卡 片 借 给 第 三 者 并 告 知 其 个 人 身 份 号, 或 者 把 个 人 身 份 号 写 在 卡 上 或 者 把 两 者 均 带 在 身 边 * 以 致 一 旦 遗 失 或 被 窃 * 则 商 者 均 遗 失 或 被 窃 2 9. 第 三 种 在 许 多 情 况 下 分 担 损 失 的 方 法 是 要 求 银 行 或 客 户 承 担 证 明 欺 作 如 何 发 生 的 责 任 * 因 为 在 许 多 情 况 中 * 承 担 举 证 贵 任 的 一 方 会 受 损 失 要 证 明 没 有 受
68 到 拘 押 的 第 三 者 由 于 客 声 将 通 行 字 遗 忘 在 写 字 桌 的 抽 歷 中 或 者 抵 个 人 身 份 号 写 在 塑 料 + 上 这 秭 行 为 而 进 行 了 欺 诈 活 竑 这 是 非 常 囷 难 的 一 般 对 客 户 来 说 * 要 证 明 银 行 设 计 的 系 统 不 够 安 全 或 者 没 有 很 好 地 执 行 它 自 已 的 授 权 和 安 全 程 序 将 是 更 加 困 难 的 3 0. 也 可 以 用 保 险 来 使 银 行 和 客 声 不 因 欺 诈 而 受 损 失 不 过 大 量 約 或 重 复 Й 现 的 损 失 很 快 会 导 致 较 高 的 保 险 费 а
69 В, м 1. # 用 电 算 机 产 生 差 错 的 _гажй^ 31е 在 一 些 国 家 为 了 商 I 目 的 而 首 先 广 泛 使 围 电 算 机 _ 时 侯 遇 到 了 大 量 差 镥 ш т т 使 拥 有 电 算 视 _ 商 行 感 到 置 美 也 使 它 们 齒 客 户 感 到 不 安 不 仅 ш 现 太 量 翁 差 懲 # 而 旦 看 来 让 商 行 更 正 其 中 资 多 差 锴 也 是 微 讓 难 氣 然 而 * 许 多 商 行 在 т 电 算 机 孚 期 遇 到 严 重 差 镥» 原 國 是 在 于 硬 件 本 身 的 质 量 控 制 и 题 和 设 计 软 件 錢 乏 经 赢 现 在 它 们 ь 不 再 象 从 首 鄢 样 令 入 灰 心 喪 气 了 $ т ш м т 可 靠 _«да 软 件 尽 管 还 有 些 间 愚 祖 是 质 量 & 以 菌 好 得 多 в * 予 硬 件 或 软 件 失 效 而 造 成 翁 差 镨 在 整 个 交 易 数 中 只 ш ш т ш % 32в 旱 期 存 在 ш 严 重 差 鑛 其 原 因 还 在 于 许 多 裔 行 在 它 们 新 得 到 翁 _ 机 系 统 申 _ 了 不 适 變 程 愚 п 要 取 得 必 要 数 量 _ 鶴 ш ш т т ш 进 喪 数 缓 处 理 中 心 * 从 缝 叛 上 _ 实 体 上 与 接 敎 产 生 参 使 用 数 餐 的 各 х 隹 部 п 分 資 ш ш 修 т / ш и 一 二 и 趁 在 各 減 拿 具 賓 分 部 的 缀 叛 來 爲 它 必 然 与 修 纖 т 会 ш ш 今 ш I 德 醫 _ } т г % 理 部 门 为 % к т - Ш Ш 1 馳 ш 数 齧 处 _ 门 成 为 专 曼 入 员 緣 天 途 像 们 也 雷 常 不 理 觯 商 行 _ 置 务 箭 ь 汝 ^ 要 - 消 除 决 差 镥 _ 程 序 并 不 总 是 象 安 装 一 会 新 设 备 那 祥 得 到 _ 样 的 支 持!ш ш -т ш ^к?^т ш ш т ь «^ й 对 梁 应 厂 商 以 及 雇 员 蕃 一 # * 经 雷 是 很 я 爆 & з з в ^ т, т ш ш т ш ш. 银 是 可 й 有 會 心 地 说 * * 于 数 处 理 部 п 与 脔 号 _ 亚 «п 參 資 造 虞 的 差 缰 參 由 于 一 般 _ 内 藹 程 序 不 鑾 而 造 咸 _ 差 嫌 & 不 再 象 就 雷 样 人 掇 心 То 重 务 а,х 參 熟 悉 操 级 _ «要 求 程 序 而 数 处 理 入 员 也 遊 一 步 学 会 蘧 样 使 电 算 机 被 术 上 的 需 要 和 可 龜 适 应 予 它 们 所 厫 务 翁 商 业 或 詧 理 活 动 的 要 氣 对 银 行 来 说 * 将 数 据 输 а 分 散 到 各 电 算 机 设 施 这 一 点 也 是 同 样 重 要 的 目 前 在 世 界 上 很 多 普 遍 将 终 «设 置 到 各 I» г г 锒 行 凝 台 内 接 待 客 戶 的 出 纳 员 可 以 象 业 务 人 员 邇 _ 寄 % 电 话 或 其 他 方 法 收 到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和 其 他 银 行 业
70 务 指 不 一 样, 直 接 用 电 算 机 存 款 和 取 款 о 3 5, 银 行 中 数 据 输 入 是 分 散 的 这 一 点 从 几 个 方 面 减 少 了 差 错 的 可 能 由 于 在 对 交 易 负 责 的 业 务 部 门 输 入 数 据 * 输 入 数 据 的 人 员 要 对 整 个 交 易 负 责 他 们 会 感 到 对 数 据 的 精 确 性 负 有 更 重 大 的 责 饪 ; 他 们 立 刻 从 电 算 机 得 到 答 复, 得 知 该 交 易 是 否 被 接 兔 他 们 更 容 易 了 解 产 生 该 数 据 的 来 龙 去 脉 * 因 而 使 他 们 能 辩 认 不 明 确 的 数 据 并 能 够 迅 速 而 正 确 地 处 理 那 些 意 义 含 糊 的 情 况 ; 而 且 数 据 仅 需 在 银 行 记 录 中 输 入 一 次 8 而 不 象 用 中 央 数 据 处 理 或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系 统 I I # * 有 时 _ 入 两 次 或 两 次 以 上 36 в 采 用 可 以 进 行 日 常 资 金 划 拨 的 由 客 户 启 动 的 终 端 进 一 步 减 个 了 银 行 出 差 错 的 可 能 性, 因 为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一 般 是 自 动 地 进 行 处 理 而 不 受 到 银 行 人 员 的 干 预 0 在 完 全 自 动 化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中 出 现 的 差 错 可 能 比 半 自 动 化 系 统 或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系 统 少 不 述 一 个 完 全 自 动 的 系 统 是 十 分 难 以 证 实 差 错 的, 特 别 是 在 仅 仅 影 响 到 一 项 交 易 的 情 况 下 更 难 以 证 实 因 此 分 摊 所 造 成 的 任 何 损 失 的 责 任 本 身 对 客 户 来 说 是 个 严 重 的 问 题 其 他 类 型 的 差 错 可 能 会 影 响 许 多 客 户, 因 为 许 多 交 易 是 由 计 算 机 处 理 的. 此 外 * 由 于 现 在 正 在 使 用 的 或 将 来 计 划 使 用 的 计 算 机 系 统 愈 来 愈 复 杂 * 因 此 根 本 不 可 能 完 全 证 实 这 些 差 错 й 因 此 8 存 在 着 因 与 原 来 的 经 验 出 入 很 大 而 带 来 失 败 的 可 能 性, 银 行 为 这 可 能 发 生 的 事 准 备 后 备 头 寸 是 非 常. 必 要 軋 2. 当 前 # 用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羞 靈 (а) 雜 标 准 化 的 信 息 3 7. 由 于 目 前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还 没 有 一 致 公 认 的 标 准 恪 式 # 这 就 增 加 了 发 报 人 在 信 患 编 播 方 面 和 收 报 Л 在 信 息 理 觯 方 面 茁 错 的 可 能 性 此 外 * 如 果 在 两 个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資 金 划 拨 网 中 信 息 域 不 完 全 相 容, 因 而 不 能 由 交 接 软 件 将 一 翁 信 患 格 式 自 动 转 换 成 另 一 潘 信 息 格 式 * 那 么 第 一 个 网 接 收 到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势 必 要 全 部 或 部 分 地 重 新 编 排 4 以 便 经 过 第 二 个 网 转 发. Со) 重 新 编 排 信 悤 38 8 重 新 编 排 划 拨 信 息 就 有 可 能 出 现 差 错 出 现 差 错 这 种 可 能 性 从 某 种 程 度
71 上 来 讲 是 所 有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所 不 可 避 免 的 就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而 论 由 客 户 填 写 的 原 票 据 表 格 一 般 银 行 系 统 转 发 * 因 此 ^ 除 非 由 于 诈 熟 否 则 便 可 排 除 支 付 指 示 被 更 改 的 可 能 性 * 而 相 比 之 下 *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信 息 却 在 毎 个 处 理 点 都 要 重 新 编 排 以 票 据 形 式 努 ^ 银 行 的 支 付 指 示 转 换 为 电 子 信 息 * 在 收 到 时 再 现 于 纸 带 上 ^ 通 过 往 来 银 行 电 传 划 拨 时 I 则 要 求 往 来 银 行 传 递 资 料 内 容 多 少 有 些 不 同 的 新 的 信 息 т 全 转 换 网 传 递 的 信 息 被 截 成 长 短 一 致 的 程 序 段 * 由 若 干 单 独 的 电 路 传 选 并 在 到 达 终 点 时 再 汇 合 划 拨 指 示 是 通 过 磁 带 向 自 动 交 换 所 发 出 的 在 传 往 接 收 银 行 之 前 被 分 类 录 制 在 新 的 磁 带 上 其 中 每 一 个 处 趣 ± 程 都 可 能 由 于 人 为 的 差 错 电 算 机 程 序 有 误 或 设 备 損 坏 或 故 障 而 造 成 无 意 中 改 变 支 计 指 示 内 容 的 可 能 挫 * 但 是 如 果 这 个 系 统 以 及 毎 个 银 行 的 业 务 活 动 都 设 计 有 必 要 的 控 制 装 置 并 予 以 严 格 使 用 的 话 * 这 些 差 错 在 通 过 该 系 统 传 递 之 前 是 能 够 被 发 现 的 (с) 非 标 准 化 的 程 序 4 0. 由 于 缺 少 有 关 适 当 程 序 的 園 际 协 定 * 无 论 是 电 子 处 理 的 还 是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比 起 国 内 资 金 划 拨 来 银 行 更 加 难 以 不 Й 差 错 地 予 以 处 理 в 園 每 一 个 划 拨 信 息 都 必 须 认 真 謂 读 以 弄 确 实 发 送 银 行 所 使 用 的 程 息 这 种 信 患 也 可 能 是 不 清 楚 的, 特 剔 是 在 以 无 结 构 的 电 报 语 言 编 排 时 当 接 收 腫 地 方 银 行 的 Ш 不 同 于 发 送 国 的 做 法 时 * 可 能 会» Р 剧 这 种 混 乱 о 光 其 是 对 商 受 让 人 银 行 和 受 让 入 Ш 资 金 的 时 间 所 作 的 预 料 也 许 最 后 证 明 是 不 对 的 9 因 为 按 照 当 地 的 惯 例 往 来 银 行 可 能 会 几 天 不 予 清 算 I 或 者 尽 管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要 求 对 划 拨 给 予 最 I 先 考 虑 * 但 5С 款 仍 将 以 信 汇 方 式 或 以 支 票 方 式 寄 到 偏 铸 蟪 区 в ( Ф 电 算 机 失 灵 和 软 件 差 错 4 2. 一 种 存 在 于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中 而 不 存 在 于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划 拨 中 的 差 错 的 原 因 就 是 电 子 设 备 本 身 в 它 包 括 银 行 电 信 传 递 机 构 和 交 _ 或 其 他 转 接 机 构
72 的 电 算 机 硬 翁 * 以 及 使 它 们 工 作 的 软 件 尽 管 仅 与 几 年 前 相 比 因 为 这 些 厚 因 而 й 现 的 差 镨 少 得 多 了 * 但 是 它 们 的 性 质 特 刹 严 重 因 为 向 系 统 发 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申 纖 误 造 成 的 差 误 仅 仅 影 响 到 这 一 个 信 I 但 是 4 轉 机 硬 件 或 软 件 的 故 _ 可 癒 会 使 整 + 系 列 的 指 示 错 误 * 此 外 I 硬 件 或 软 件 的 问 题 本 身 的 性 质 可 能 会 使 差 4 瞀 逃 # 多 数 电 算 机 程 序 申 所 含 賓 有 效 性 检 查 根 据 法 律 的 观 点 来 看 * 最 重 要 翁 是 I 由 于 电 算 机 硬 件 或 软 件 本 身 _ 故 障 引 起 的 差 镨 为 _ 定 承 隹 所 _ 的 损 失 的 貴 働 棄 1Ш 働 齡 зв 可 设 想 到 防 止 发 生 差 错 办 法 4 3, 幸 爾 8 减 少 在 电 子 熒 理 资 金 划 拨 申 发 М 镥 所 必 须 釆 取 翁 太 多 数 行 參 可 以 * 每 个 尊 _ 透 行 6 不 过 有 一 些 行 动 只 I I 由 银 行 # 魯 为 一 + 整 体 來 迸 轉 攝 是 应 该 为 э 内 参 а 际 资 金 划 援 戀 釕 兵 й _ 奪 准 化 信 患 楼 武 參 儀 行 程 I 在 某 ш м ш м ш ш м т я ж ш ш 也 & 國 难 в 戈 щшш 从 да 国 簿 т 魅 т :, 戈 重 要 性 0 纛 提 高 в 此 #ь 国 际 一 级 翁 德 议 窥 该 为 薩 内 一 级 _ 操 议 奠 定 寧 шшшо 4 4 в 国 际 镦 行 界 目 肅 在 国 # 标 准 у Ш 鷇 ( 參 准 化 组 鑛 Л # 行 委 员 会 С ТС6В 1 Г 1 + 项 目 旨 在 为 Ш 际 资 金 鋼 拨 亭 最 常 用 _ 信 6 砭 盤 制 订 Й Ш 可 接 受 格 式 в 尊 准 化 量 叛 Й З Р 殳 с 8 2 第 一!! 分 载 賓 用 于 _ 处 理 和 编 播 資 金 划 拨 指 示 翁 參 数 裾 类 目 标 准 化 1ВЖ / 国 际 縿 准 草 案 Ж 定 了 银 行 间 资 金 激 т т 的 标 准 电 传 格 式 这 些 标 准 格 式 是 基 于 国 际 银 行 间 金 蕺 电 讯 联 系 系 纖 _ 信 軔 它 们 旨 在 (1) 消 除 接 收 对 发 舰 行 指 示 误 理 鮮 й ⑵ 提 餐 一 + _ 缓 以 发 晨 自 动 电 传 资 金 拨 # 系 绞 р 标 准 化 组 织 技 术 委 员 会 6 8 其 他 工 作 渉 及 测 定 信 悤 參 号 I 条 + _ 技 术 性 能 以 及 詹 记 和 贷 记 + 的 交 換 信 患 徽 _ 内 篸 * 也 将 有 讀 予 更 有 效 地 无 差 镨 和 元 诈 欺 «电 子 来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45, 參 果 标 准 化 组 织 最 后 釆 纳 与 謹 际 银 行 间 金 豪 电 讯 联 系 系 统 的 信 患 格 式 一 致 齡 电 传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标 准 格 А 并 就 将 用 于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中 翁 词 汇 取 得 了 一 致 意 见 * 而 且 这 些 格 式 和 词 汇 能 为 全 世 界 所 接 受 * 用 于 国 两 參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 这 将 减 少
73 由 于 必 须 重 新 编 排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而 产 生 差 错 的 可 能 & # 准 电 传 格 式 具 有 数 域 标 志 以 及 域 识 則 符 # 将 使 接 收 银 行 把 指 宇 编 入 它 約 电 算 机 系 统 * 以 便 在 银 行 的 记 录 入 皦 參 必 要 时 重 新 转 帐 不 必 译 释 指 示 食 果 发 送 和 接 收 缓 行 屬 于 不 國 的 语 言 地 区 * т т ш ш т а 46 в 还 可 以 希 望 并 期 待 国 际 银 行 界 能 够 鐵 过 适 当 的 机 翁 在 一 定 ш 就 接 收 银 行 特 别 邀 詞 陵 让 人 银 行 翁 接 收 徵 行 应 遵 傭 的 程 序 取 得 一 致 意 见 а 但 愚 必 须 承 认, 当 接 收 银 行 必 須 要 邇 过 国 内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转 递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时,. 如 要 就 它 应 该 釆 取 的 行 动 达 成 协 议, 就 要 求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协 调 各 国 国 内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技 术 措 施 以 及 相 应 的 银 行 法 愈 银 行 业 务 程 序 в 作 为 一 个 & 时 搢 息 更 明 _ 地 规 定 不 同 国 家 翁 接 收 银 行 在 标 准 情 况 下 所 采 取 的 行 动 以 及 为 采 取 这 些 各 种 行 动 所 需 要 的 时 间 л 能 会 为 今 后 的 访 调 工 作 打 下 基 础 св 客 Я 核 实 帳 片 的 必 要 性 Ь 对 帐 单 4 7. 尽 管 各 有 关 方 面 作 了 最 大 的 努 力 帐 户 上 还 会 记 有 一 些 错 误 的 入 帐 ь - 旦 这 些 入 幟 逃 过 了 由 银 行 设 立 的 排 除 差 错 和 欺 诈 的 各 种 控 制 措 施 * 则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 只 能 由 客 户 的 起 诉 来 发 现 和 纠 正 这 些 入 歡 为 了 使 客 户 发 现 他 約 帐 户 中 的 任 何 差 错 * 他 必 须 要 有 一» 法 用 他 自 己 在 帐 户 上 交 易 的 记 录 来 核 对 银 行 的 记 录 4 8. 賓 两 种 常 用 的 方 法 为 客 户 _ 对 帐 在 賓 些 国 窠 * 或 许 特 到 是 那 些 无 论 为 商 业 目 的 和 为 用 户 目 翁 同 样 墙 都 将 贷 方 戈 Ш 用 作 银 行 Й 资 金 划 拨 的 一 觳 方 縿 翁 国 家 毎 当 向 帳 户 借 记 或 贷 记 入 帐 时 # 银 行 即 发 扭 一 # 通 知 а 该 邇 知 可 以 8 而 且 经 常 指 担 原 来 差 额 * 这 一 天 Ш 的 借 记 和 贷 记 入 帐 * 以 及 最 后 差 類 还 可 以 以 按 季 度 或 年 魔 发 给 对 帐 单 反 映 出 帐 户 借 记 或 贷 记 的 利 并 正 式 说 0 月 银 行 记 录 的 报 户 余 氣 在 另 外 一 些 国 家 * 对 帐 单 定 期 地 发 给 恨 户 户 主 般 帐 户 的 对 帐 单 可 以 按 月 季 度 或 辱 瘦 发 给 * 而 对 常 用 的 商 业 徽 卢 掘 可 以 每 周 甚 至 每 天 发 给 в 虽 然 常 用 帐 户 的 每 日 对 帐 I 与 发 给 常 用 枨 户 客 户 每 日 的 张 户 借 记 或 贷 记 憒 况 的 通 知 看 来 是
74 一 祥 的 * 但 是 执 行 的 是 不 同 的 政 策 о 4 9в 在 帐 户 不 常 用 的 时 候 * 客 户 可 能 很 长 一 段 时 间 收 不 到 对 怅 单 在 每 当 对 帐 户 借 记 或 贷 记 - 次, 即 向 客 户 发 出 通 知 的 国 家 里 $ 这 就 表 示 在 此 期 间 * 没 有 用 过 帐 户 在 定 期 发 给 对 怅 单 的 国 家 里, 银 行 和 客 户 可 能 一 致 同 意, 由 于 估 计 交 易 很 夂 或 者 由 于 客 户 希 望 帐 户 保 密, 不 必 要 对 怅 单 伹 是 这 是 一 种 危 险 的 做 法 * 因 为 这 种 做 法 使 对 怅 户 的 欺 诈 或 错 误 入 帐 有 可 能 庄 很 长 的 时 间 内 不 被 发 现 р 50,. 客 户 启 动 终 端 的 出 现, 多 少 改 变 了 需 要 对 帐 单 的 情 况 # 不 管 是 定 期 提 洪 对 帐 单 * 还 是 作 为 对 帐 户 借 记 或 贷 记 的 通 知 如 果 客 户 可 以 去 查 银 行 记 录 的 他 的 帐 户 特 别 是 如 果 客 户 有 设 备 可 印 制 该 记 录 的 复 制 件 * 银 行 就 可 以 不 必 花 钱 邮 寄 对 帳 单 给 客 户 目 前. 许 多 大 银 行 的 一 些 商 业 客 户 可 以 用 这 种 方 法 来 查 对 他 们 的 帳 户, 这 神 设 施 已 为 为 多 国 公 司 服 务 的 银 行 积 极 地 推 广 * 作 为 一 种 现 金 管 理 程 序 它 还 可 以 用 于 一 些 家 庭 银 行 试 豳 但 是 可 作 余 额 询 问 的 自 动 岀 纳 机 可 能 不 能 对 帐 户 的 活 动 情 况 进 行 询 冋 2. 客 户 审 核 对 帐 单 5 1. 有 好 些 理 由 认 为 客 户 应 该 审 核 银 行 发 来 的 对 帐 单 以 发 现 欺 诈 入 帳 差 错 或 者 其 他 的 不 符 对 帐 单 а 尤 其 是 定 期 的 对 帐 单 可 以 看 作 为 一 种 要 私 在 银 行 与 它 的 客 户 间 以 对 帐 单 为 依 据 进 行 结 帐 * 这 种 结 帐 形 式 在 各 种 法 律 体 系 中 有 不 同 的 学 名. 接 受 该 对 帐 单 的 人 必 须 在 一 段 特 定 的 时 间 之 内 给 予 答 复 I» 否 剡 在 有 些 国 家 到 期 时 则 将 它 作 为 正 确 的 对 帐 单 而 加 以 接 受 о 而 在 其 他 国 家 里 证 明 其 正 确 与 否 的 责 任 从 银 行 转 给 客 户 5 2. 维 护 这 一 结 果 的 政 策 直 接 适 用 于 银 行 中 的 交 易 帳 当 箏 各 方 定 期 地 就 相 互 关 系 的 憎 况 达 成 一 致 是 很 有 用 的 # 以 便 较 长 " 时 间 之 后, 没 有 必 要 再 去 因 忆 那 些 细 节 早 已 忘 记 8 也 许 记 录 不 再 存 在 的 每 次 入 帐 的 情 况 而 且 * 帐 户 上 错 误 的 入 裕 无 论 是 出 于 差 错 还 是 出 于 欺 诈, 往 往 会 在 另 一 个 帐 户 的 错 误 入 帐 时 反 映 出 来 延 误 将 错 误 入 帐 通 知 银 行 可 能 会 影 响 银 行 尽 可 能 更 正 该 交 易 或 者 用 其 它 方 式 来 减 少 损 失 Ь
75 5 3. 在 有 些 国 家 中 #. 据 说 客 户 没 有 责 任 审 核 对 枨 单 * 并 可 以 在 法 定 时 效 期 间 内 的 任 何 时 候 * 对 错 误 入 揿 提 迅 异 议 这 条 规 Д! 更 加 保 护 客 户 I 特 别 对 于 一 些 个 人 客 户 来 说 * 它 可 能 是 很 合 理 的 3 这 些 人 或 者 是 银 行 系 统 新 客 户 * 因 此 不 了 解 必 须 查 对 对 帐 单 或 不 会 这 么 做 或 者 这 些 人 经 常 出 外 旅 行 或 住 在 Ш 的 地 方 I 而 且 可 能 较 难 及 时 收 到 对 慑 单 然 而 * 鄄 使 在 这 种 规 则 的 _ 之 下 * 參 果 客 户 不 审 核 对 慑 隼 * 也 不 对 不 当 的 入 帐 提 出 射 义 * 这 就 可 能 是 受 禰 一 方 自 己 的 袓 么 5 4, 不 过 # 应 该 承 认 * : 不 詧 规 则 參 何 _ 过 了 银 行 控 儀 撥 施 的 对 帐 户 不 当 的 入 帳 通 常 只 賓 当 客 户 查 对 银 行 发 来 翁 对 帐 孳 * 并 抵 该 不 当 翁 入 帐 邇 知 银 行 才 会 被 发 ^ 这 一 情 况 在 存 款 银 行 截 住 支 票 以 及 基 本 Й 资 金 划 拨 数 据 均 由 电 子 处 理 齡 尤 其 有 关 因 为 这 样 做 减 少 了 翁 让 人 银 行 ( 受 票 银 行 复 觉 伪 造 转 让 人 ( 出 票 А) 签 字 的 机 会 в 这 些 规 则 的 实 际 区 剿 主 要 在 于 说 是 客 户 有 贲 任 审 核 帳 户 与 说 是 客 声 没 有 这 种 责 任 相 比 之 下 前 者 情 况 的 客 户 需 在 更 短 的 时 间 内 餅 当 的 入 帐 通 知 银 行 3. 银 行 更 正 入 鑑 的 责 任 5 5в 显 然 * 接 到 客 户 的 邇 知 后 # 银 行 必 须 及 时 地 在 帐 户 中 更 正 不 当 Й 入 帐 * 除 非 存 在 有 入 帐 是 否 不 当 的 问 题 有 些 国 家 巳 经 邇 过 了 关 于 用 户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银 行 更 正 差 错 的 详 细 规 则 * 其 他 国 家 正 在 建 议 1 是 否 需 要 或 者 是 否 应 该 制 订 这 些 规 蜒 这 取 决 于 各 国 的 经 验 当 差 错 对 客 户 有 利 时 * 银 行 有 权 更 正 客 户 的 乾 户 * 这 一 点 将 在 第 四 章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中 谈 及
76 72 一 33. 发 端 银 行 就 银 行 间 转 账 发 生 的 差 错 或 欺 诈 对 客 声 应 負 之 责 任 ; 一 种 交 易 貴 任 的 敛 法 56. 本 振 告 讨 论 申 所 提 到 的 发 端 银 行 是 从 容 户 处 接 受 资 金 戈 彳 拨 指 示 并 邇 过 适 当 渠 遒 将 其 传 遇 绘 目 的 银 行 的 银 行 在 借 方 划 拨 时 发 端 银 行 是 受 让 人 银 行 ( 或 保 管 银 行 ) 而 在 贷 方 划 拨 时 发 端 银 行 是 翁 让 入 银 行 发 端 当 寧 方 是 幽 犮 端 锿 行 提 出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_ 一 方. 就 本 节 所 讨 论 题 而 言, 在 借 方 划 拨 时 受 让 入 银 行 作 为 发 端 镶 行 參 在 贷 方 划 拨 时 转 让 人 银 行. 为 发 端 银 行 之 Й 以 票 缓 为 依 据 _ 划 拨 所 遵 循 的 法 律 看 来 没 有 特 殊 的 区 别 5 7. * 本 鋳 问 题 是 该 问 题 如 國 容 Р 与 一 二 備 Щ Ш - Ж Ш Ш 偬 商 行 参 与 _ 经 济 最 參 一 樣 第 一 家 商 I! : 4 兮 包 括 选 择 适 当 鋳 補 卷 或 者 为 洽 务 了 咩 以 取 得 约 定 _ 结 果 _ 容 户 负 氬 顯 交 易 责 任 緣 Ш. 与 资 划 拨 情 况 最 相 似 的 是 由 共 國 承 运 А 运 输 货 翁 鈴 情 释 货 物 从 原 产 地 运 往 目 _ 地 可 鼇 需 要 货 唤 絝 运 А 参 装 舞 結 经 营 人 以 及 Л 个 Н 类 或 不 同 类 _ 承 运 人 参 与 5 8. 主 张 交 易 贲 饪 ; 卺 发 端 当 事 方 指 定 资 金 划 拨 _ 般 类 盤 參 目 的 银 行,Й 是 也 有 很 少 例 外 情 况 既 不 指 定 邇 信 办 法 也 不 撞 定 中 间 银 行 这 游 憧 况 不 就 由 银 行 自 己 选 择 拾 当 的 槊 遒 в 在 一 家 高 度 自 动 囊 _ 银 行 里 8 可 由 电 算 机 按 麗 程 序 标 准 透 行 选 择 в 如 有 备 选 翁 邇 信 办 法 或 申 Я 银 行 5 则 银 行 必 须 慎 小 心 地 选 择 适 当 的 办 法 ^ 5 9. 如 果 资 金 划 拨 Щ 现 镨 误, 经 常 很 难 断 定 差 错 出 现 在 - 里, 如 何 和 为 什 么 会 _ 差 鑽 每 家 锻 行. 交 换 所 转 接 机 翁 和 电 银 传 送 机 翁 軎 欢 宣 称 他 没 有 出 问 题 в 容 户 身 熒 该 系 统 之 外 9 除 了 与 其 自 已 的 银 行 发 生 联 系 外, 与 其 他 机 # 没 有 连 续 发 生 联 系, 因 * 会 感 到 特 劉 难 予 调 查 和 断 定 是 惟 出 了 问 题 э 如 果 遇 到 只 能 在 该 国 遥 远 的 地 区 或 在 外 Ю 对 出 问 题 的 当 寧 方 透 行 起 诉, 则 发 端 当 亊 方 嫛 进 行 索 赔 将 面 临 類 外 的 困 难 和 承 担 更 多 的 费 用 в 另 一 方 而, 如 杲 发 端 银 行 同 意 或 者 可 适 用 的 法 律 认 为 已 经 同 意 负 责 顦 利 完 成 资 金 划 拨, 假 设 损 失 不 是 出 于 明 确 规 定 免 除 责 任 的 理 由, 厕 发 端 银 行 更 可 以 _ 出 错 情 的 银 行 或 莫 他 实 体 要 求 赔 偿 й 摄 据 这 一 办 法, 如 杲 不 能 断 定 造 成 损 失 的 事 件 是 如 何 发 生 的, 则 发 端 银 行 而 不 是 发 端 当 事 方 将 承 受 损 失 整 个 银 行 系 统 费 用 的 增 加, 不 算 诉 讼 费 用 的 增 加 或 减 少, 将 是 客 户 以 前 由 于 不 能 诬 明
77 差 懲 发 生 在 釋 里 和 是 如 何 发 生 的 而 不 能 追 偿 的 数 類 6 0. 就 银 行 所 发 督 方 +1И 言 用 + 而 言, 这 游 考 虑 产 生 了 相 反 的 结 果, 即 认 为 由 于 使 用 该 卡 而 发 生 任 何 不 当 的 借 圮 客 声 帐 户,_ 银 行 ( 在 这 里 经 常 是 指 发 卡 银 行 ) 是 唯 一 对 客 户 负 责 的 银 行 如 果 由 于 使 用 该 + 或 传 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而 发 生 差 错 或 欺 诈 行 为 г 容 # 不 能 承 撞 责 任 * 而 应 由 参 与 翱 信 用 十 网 ' 的 各 镬 行 按 魔 该 网 ш м ш т и е, 是 否 免 资 否 认 责 任 6 1. 发 端 银 行 与 其 客 户 签 订 的 合 同 以 及 银 行, 交 换 所 转 接 机 构 电 信 传 送 机 构 与 可 能 参 与 资 金 划 拨 的 其 他 当 寧 方 签 订 的 合 同 均 载 有 否 认 条 款. 否 认 条 款 可 规 定 否 认 方. 对 第 三 者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对 否 认 方 本 身 的 某 些 或 全 部 行 为 或 不 行 为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或 对 某 些 种 类 的 损 失, 特 别 是 间 接 彳 員 坏. 均 不 食 赔 偿 责 任 起 草 这 种 否 认 条 款 _ 播 词 必 须 清 楚 明 了, 以 便 客 户 能 正 确 掌 握 银 行 或 其 他 当 事 玄 在 什 么 情 現 下 洳 对 什 么 类 型 的 差 错 将 接 受 或 不 接 受 责 任 ^ 6 2. 有 关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翁 会 14: 爷 长 缚 实 施 到 何 程 度 芻 分 取 决 予 各 法 律 纖 对 这 种 条 款 的 一 般 态 庹, 都 分 取 决 于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的 法 律 是 强 制 性 或 非 强 制 性 的 可 能 不 会 实 族 直 接 涉 反 紀 选 & 据 杈 利 和 义 务 的 否 认 条 款 而 很 可 能 实 施 大 多 数 国 家 综 会 法 律 中 都 没 有 到 入 _ 涉 及 托 收 或 涉 及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_ 条 款 果 实 施 一 项 法 规 默 保 爹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过 户 申 划 拨 焉 杈 利, 她 亂 则 这 些 权 利 Я 能 极 据 合 Й 规 定 的 条 款 稍 * 修 歡 6 3. 银 行 与 银 行 银 行 与 资 金 划 拨 过 程 中 的 其 他 实 体 以 及 银 行 与 其 电 算 机 和 软 件 供 应 厂 商 签 订 的 合 _ 中 Ш 颜 I 否 认 条 款.* 对 银 行 与 其 客 户 之 间 的 关 系 没 有 正 式 的 影 响 客 声 作 为 发 墙 当 事 方 应 能 商 其 行 为 或 不 行 为 造 成 损 失 的 该 实 体 提 Й 索 赔 要 求, 而 无 需 考 虑 他 并 非 当 事 方 的 合 同 中 所 规 定 的 否 狄 条 款 в 64 в 很 多 锒 行 与 客 户 的 合 同 明 礁 规 定 或 默 示 知 能 证 明 银 行 朱 能 按 袷 当 形 式 执 行
78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系 由 于 电 算 机 硬 件 或 软 件 的 技 米 故 障, 则 该 银 行 可 免 除 赔 偿 责 任 а 2 但 裉 据 这 种 理 由 免 除 责 任 之 事 应 谨 慎 加 以 限 制 в 6 5. 尽 管 电 算 机 已 经 比 过 去 可 靠 得 多, 但 发 生 故 障 也 是 常 有 的 事 а 使 用 电 算 机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和 其 他 用 途 的 银 行 * 在 它 们 自 己 的 办 公 地 点 或 在 另 一 商 号 ( 如 : 电 算 机 设 备 供 应 商 电 算 机 服 务 局 % 具 有 兼 容 设 备 的 另 一 家 银 行 或 其 他 商 号 ) 应 有, 邇 常 感 _ 有, 足 够 多 佘 的 设 备, 以 便 在 它 们 自 己 的 电 算 机 不 能 使 用 时, 可 供 使 用, 尽 蕾 其 X 作 也 许 要 受 些 损 害 а 因 此, 电 算 机 发 生 一 定 程 度 _ 囊 障 如 能 以 多 佘 _ 设 备 能 力 透 行 番 儒 者, 不 为 朱 能 在 否 则 适 用 的 时 限 内 执 行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理 由 另 一 方 面, 如 果 电 算 机 发 生 的 故 障 超 过 一 定 程 度 廣 到 是 如 果 与 一 般 й 灾 祸 或 造 成 Ш 所 在 地 区 电 力 损 耗 有 关 或 与 造 成 银 行 重 太 灾 褐 如 火 灾 有 关, 则 可 以 免 除 银 行 Й 赔 偿 费 6 6. 没 有 足 够 多 佘 的 电 算 机 计 算 能 力 _ 银 行 应 该 用 莫 他 适 当 方 法 保 持 接 受 和 发 Ш 資 金 趟 拨 指 示 的 能 力 6 7. 如 果 未 能 执 行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是 由 于 银 行 工 作 人 员 所 设 计 软 件 的 缺 _ 所 造 成, Я 不 予 免 餘 踣 镍 责 任 在 法 律 丄 不 会 有 任 有 特 殊 异 该 а 看 来 有 敏 議 _ 软 件 只 不 过 是 使 银 行 未 能 履 行 其 职 责 的 工 即 使 问 题 是 * 从 外 面 供 应 厂 商 薄 里 _ 买 _ 有 鉸» 或 不 合 适 的 软 件 所 途 成 的 4 答 案 也 会 是 相 同 的. т 银 行 ;«任 俩 其 他 * 务 都 不 应 由 于 其 量 务 申 м 用 设 备 或 软 件 不 足 以 完 成 莫 手 头 錄 任 务 而 _ I 然 趁 免 除 赔 偿 责 任 6 8. 太 多 数 银 行 я 参 很 多 银 行 内 部 _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必 须 利 用 数 据 邇 信 服 务 а 历 来 电 信 传 送 机 _ 对 由 于 廷 返 或 朱 传 递 信 息 或 信 扈 内 容 有 任 何 变 动 而 造 成 的 损 害,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不 经 常 不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а 2 至 于 当 指 免 除 赔 偿 賣 任 的 电 信 传 送 机 构 时, 或 者 在 通 过 为 一 些 银 行 所 有 或 以 一 些 银 行 的 名 义 经 营 的 交 换 所 或 转 接 机 构 时 发 生 的 故 障, 银 行 是 否 应 免 除 赔 偿 责 任 _ 有 关 问 题 5 在 第 6 7 至 7 2 段 和 第 7 7 至 8 0 段 申 论 述 й
79 6 9. 支 持 免 除 赔 偿 责 任 的 论 据 是 电 信 传 送 机 构 不 能 预 见 延 迟 或 未 投 送 信 息 或 更 改 其 内 容 的 后 果, 因 为 当 客 户 将 信 息 交 传 送 机 狗 传 送 时, 并 不 知 道 就 电 信 或 用 户 电 报 而 言, 其 内 容 不 总 是 令 人 满 意 的. 很 多 情 况 下, 传 送 机 构 的 工 作 人 员 充 分 理 解 所 送 信 患 的 意 义 无 论 如 何 如 果 损 害 是 不 可 预 见 的, 至 多 可 以 限 制 损 害 的 种 类 或 数 额, 但 这 点 并 不 说 明 可 以 完 全 免 除 赔 偿 责 任 7 0.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通 过 公 共 传 送 机 构 进 行 电 信 联 絡 从 表 面 看 来 特 剿 在 信 患 译 成 密 码 的 情 况 下 * 似 乎 是 一 翁 传 送 机 构 不 知 信 患 内 容 的 最 好 实 例 а 旦 建 立 了 综 合 厫 务 数 字 网 传 送 机 德 甚 至 可 能 不 知 遒 传 送 的 是 数 据 * 书 面 信 息, 声 奮 还 是 圈 象, 园 为 所 有 信 患 都 是 以 一 系 列 数 字 来 传 送 值 是 э 阔 时 * 传 送 机 构 不 再 受 基 本 电 信 服 务 规 定 的 制 约 因 为 电 算 机 服 务 和 电 信 之 间 的 界 线 已 经 模 «* 侍 逼 机 翁 提 供 复 杂 的 高 级 蹶 务 而 电 算 机 和 办 公 设 备 供 应 厂 商 将 冥 设 备 联 接 成 _ - 很 多 情 银 行 或 其 他 使 用 者 可 以 从 增 殖 网 或 从 电 信 传 遷» 1РЖ 接 受 闺 样 或 * 等, 许 多 国 家 不 再 叙 叙 具 有 传 送 机 构, 而 置 Л 有 转 接 信 患 _ ' 能 力 в 0 尽 管 免 除 传 送 祝 踣 偿 责 任 镑 是 基 本 外 1Г 电 信 服 务 方 面, 一 项 良 好 _ 公 共 利 益 准 Л Ь 免 除 对 该 項 基 本 嚴 务 的 踣 偿 责 任 应 鼠 予 繆 些 不 可 从 其 他 乘 源 得 到 的 5 没 有 闻 样 兔 除 责 任 规 定 的 郑 些 繼 务 7 1. 在 许 多 国 家, 电 信 厫 务 是 由 国 家 往 往 通 过 与 邮 政 同 一 郁 П 提 供 в 其 结 I 是 国 家 瞢 遍 免 除 踣 僮 责 任 使 电 信 部 门 得 益. 在 必 嫛 情 况 不 9 这 翁 營 遍 免 除 赔 偿 责 任 _ 巍 定 是 以 一 项 具 体 翁 保 护 电 信 Ж 务 的 巍 定 为 侬 齧 的 а 在 由 私 营 公 司 提 供 电 信 服 务 約 国 家 垔, 这 些 公 司 经 营 置 务 责 _ 的 规 章 允 资 在 它 们 所 提 出 的 收 费 轰 中 限 制 赔 偿 责 任 7 2. 慑 是 э 电 信 传 透 Ш Е Ш 垄 翁 的 鐵 位 可 能 不 再 是 极 为 明 显 的 1 % 并.1 提 出 了 是 否 仍 应 _ 认 免 除 赔 偿 责 任» 问 题 в 美 圈 _ 内 传 送 机 构 巳 经 取 销 了 该 議 竟 除 赔 僮 责 任 以 前 _ 法 律 依 揉 目 前 尚 不 潰 楚 法 變 是 否 仍 将 Ш 认 意 欲 限 制 对 其 本 身 疏 忽 应 负 赔 偿 责 任 的 传 送 机 翁 在 合 同 中 Ж 载 入 的 条 款 7 3. 在 对 公 # 徽 据 通 信 服 务 朱 来 形 式 的 广 泛 辫 论 申 8 赔 偿 责 任 的 Й 题 是 次 要 问 I 但 是 作 为 主 要 _ 私 入 用 户, 如 银 行, 建 立 私 有 网 络, 由 它 们 控 飼 其 中 的 设 施 5 并 承 担 信 息 迖 到. 未 发 送 或 在 传 送 申 改 变 的 风 险, 那 束 公 共 电 信 传 送 机 翁 将 更 加 不 得 不 承 担 同 样 _ 风 险
80 з. 资 金 过 声 指 示 发 出 后 有 迟 延 或 未 赫, 爱 缩 银 行 是 否 应 免 除 责 任 7 4. 由 于 不 可 能 使 电 信 传 送 机 构 对 其 未 能 妥 善 地 传 送 信 息 而 造 成 的 损 失 承 抠 责 任 4 ЙЛШ1 电 信 的 当 事 各 方 往 往 在 它 们 之 间 分 挺 所 造 成 的 損 失 = 在 用 电 报 或 电 传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时, 银 行 经 常 在 与 寥, 订 立 的 合 同 中 规 定 银 行 对 这 种 损 失 不 负 责 任 в 结 果 银 行 寥 户 对 敎 不 到 资 金 划 拨 的 信 患 或 收 到 改 变 了 的 信 患 承 挺 了 整 个 风 险 这 翁 合 同 规 定 之 所 以 合 理 是 因 为 一 旦 信 患 交 绘 传 送 机 翁 发 送, 银 行 就 不 餞 对 该 隹 患 实 行 控 制 75» 当 信 患 由 银 行 自 己 約 电 传 机 直 接 送 到 接 收 银 行 的 电 传 柷 时, 该 会 闺 親 定 Й 含 理 性 就 不 太 明 I 传 送 机 翁 只 提 梁 连 接 两 会 机 器 的 电 路 和 开 关 й 银 行 发 送 信 患, 可 以 要 求 目 复 以 实 已 经 妥 善 联 系, 可 以 发 _ 密 # 以 说 _ 发 送 人 _ 身 分 弁 说 实 信 患 _ 主 嫛 部 分 没 有 发 生 傷 误 而 改 变 对 信 患 是 否 1 _ 无 误 地 收 I I 有 怀 疑 时 9 或 信 患 特 别 重 要 时, 发 送 银 行 可 以 不 營 进 行 第 二 次 传 遵 * 要 求 接 收 镶 行 重 复 信 患 _ 金 7 6. 所 有 可 用 于 核 实 由 电 传 发 送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巳 经 牧 到 而 旦 内 容 正 确 各 # 手 段, 也 均 可 ' 用 于 发 送 顧. 行 通 过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传 递 _ 信 息 й 不 开 放 М 户 闻, 如 国 际 银 行 间 金 融 电 讯 联 系 系 统, 还 有 颠 外 保 障 я 即 所 有 列 入 该 系 统 的 交 易 均 经 证 实 以 确 保 它 们 都 发 自 经 授 权 韵 终 端 4 符 合 规 定 格 式 昶 电 文 标 准 4 并 发 给 正 当. 的 国 际 银 行 间 金 黪 电 银 联 系 系 统 接 受 每 家 银 行 发 出 的 信 患 均 编 列 一 + 输 出 顺 序 号, 每 家 银 行 收 信 患 均. 编 列 一 个 输 入 顺 序 号 * 使 信 患 丢 失 的 可 能 性 减 少 到 最 低 限 度 信 患 转 接 的 性 能 减 少 1 信 患 不 能 传 送 的 可 能 性 并 Ж 有 不 可 传 送 的 信 患 报 告 向 发 送 银 行 保 证 任 與 不 可 传 送 的 信 患 都 说 明 其 原 如 果 有 一 个 转 接 申 心 坏 了 不 能 使 用, 則 有 备 用 的 发 送 路 线 并 且 指 示 蔚 属 成 员 银 行 万 一 地 区 的 信 息 处 理 机 发 & 故 障 8. 如 何 经 公 用 转 接 网 通 达 国 际 银 行 间 金 融 电 讯 联 系 系 统 ^? 7 不 开 放 用 户 网 如 国 际 银 行 间 金 融 电 讯 联 系 系 统 所 釆 取 的 安 全 措 施 对 通 过 公 用 转 接 网 经 营 业 务 的 银 行 来 说 未 必 都 能 采 用 8 祖 是 可 以 采 取 这 样 一 些 程 序 8. 使 通 信 网 发 生 故 障 而 未 被 发 送 银 行 察 觉 和 纠 正 的 可 能 性 减 少 到 最 低 限 度 是 否 可 莸 得 防 止 在 传 送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过 程 中 发 生 差 错 的 技 术 4 提 出 了 一 个 严 重 的 问 题. 即
81 各 家 银 行 是 否 应 避 免 对 这 翁 差 错 的 赔 偿 责 任 * 即 使 它 们 不 能 向 传 送 机 拘 索 取 补 偿 в 电 子 交 换 所 或 为 一 些 银 行 运 转 或 所 拥 有 的 转 接 装 ж 发 生 故 障 ; 参 与 银 行 分 担 损 失 7 8. 交 换 所 是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的 一 个 组 成 部 分 # 它 可 以 由 中 央 银 行 另 一 宏 大 银 行 或 银 行 社 团 来 经 营 в 或 者 э 可 由 一 些 银 行 来 组 织 有 些 国 家 建 立 了 联 机 电 子 焚 理 资 金 划 拨 网 * 由 一 家 Й 非 银 行 或 交 换 所 赛 # 电 信 传 送 机 翁 的 公 司 为 参 与 银 行 进 行 信 息 转 接 而 不 进 行 结 算 该 公 司 可 能 是 电 算 机 服 务 局 增 殖 网 或 类 似 約 实 体 в 7 3» 很 多 情 Г Ь 交 换 所 或 转 接 机 构 在 其 巍 章 或 与 参 与 银 行 的 契 约 中 规 定 它 对 交 换 所 发 生 的 差 镨 或 歎 诈 不 负 踣 偿 责 任 或 只 负 很 少 _ 赔 偿 责 任 知 交 换 М 系 由 申 央 镊 行 所 经 营 * 则 法 规 章 或 适 用 于 騰 家 机 翁 或 工 具 的 法 律 _ 般 原 Л 可 能 陳 剩 或 排 除 交 换 所 或 中 央 银 行 的 赔 偿 责 任 Ш з * 于 交 换 房 是 代 理 银 行 免 綠 雞 Ш Ш Ш 问 题 也 资 没 有 象 免 除 传 送 极 翁 赔 偿 责 任 那 祥 引 ЙА11 _ 关 注. 8 0, 然 而, 交 換 所 是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的 一 个 祖 成 部 分 8 这 一 点 是 值 得 注 意 不 容 争 辩, 银 行 4 系 统 作 为 一 个 整 体 不 Ж 由 于 交 換 所 发 生 教 障 而 对 客 户 负 责 * 如 果 是 电 信 传 送 机 构 则 可 能 负 责 в 看 来 很 明 显 发 端 当 寧 方 原 则 上 应 具 有 * 于 这 种 故 障 而 提 出 索 赔 要 求 的 有 效 手 段 81. _ 时, 进 行 金 融 交 易 _ 交 换 所 或 转 接 机 构 的 集 体 性 质 可 能 需 要 在 参 与 银 行 之 间 分 担 所 造 烕 的 搨 失 有 很 多 分 担 损 失 的 方 法, 包 括 保 险 % 设 立 一 项 赔 偿 基 金 并 向 所 有 Л 他 的 参 与 银 行 樣 收 款 项 由 于 交 换 所 或 转 接 机 猶 造 成 Й1 因 此 应 进 行 分 担 的 摘 失 可 能 包 括 银 行 由 于 采 取 通 过 交 换 所 或 转 接 机 抅 进 行 划 拨 的 程 序 而 遭 焚 的 损 失 特 到 是 最 好 分 担 由 于 安 全 体 系 參 的 鉸 点 而 造 成 的 损 失, 其 中 包 括 将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译 成 密 码 的 程 序 和 规 则 系 I
82 о. 划 拨 指 示 处 理 不 当 1. 转 让 人 银 行 不 当 地 拒 付 划 拨 指 示 如 对 转 让 人 的 損 窖 8 2. 由 予 转 让 人 银 行 不 当 地 拒 付 一 项 正 礁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而 造 成 转 让 人 的 損 失, 辅 让 人 银 行 应 负 责 任 拒 付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银 行 应 及 时 通 知 转 让 人 并 说 明 拒 付 的 理 由 转 让 人 对 由 于 不 当 地 拒 付 而 造 成 的 損 害 提 出 索 赔 要 求 參 同 由 于 延 返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而 提 出 的 任 钶 其 他 索 赔 要 求 一 样, 将 予 以 话 价 Л 结 算 不 当 地 担 骨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后 果 可 能 更 泠 严 重 当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受 让 人 接 到 通 知 说 指 示 被 拒 付 时, 不 营 是 否 说 明 拒 付 的 理 由 对 转 让 人 й 偿 付 能 力 和 品 德 自 然 会 产 生 评 疑 О 如 杲 拒 付 是 不 正 当 Й, 转 让 人 银 行 ( 如 支 票 或 汇 票 的 受 票 人 ) 对 转 让 人 在 这 方 面 所 受 损 窨 也 应 负 责 任 ь 2. 转 让 人 银 行 在 规 定 时 限 内 对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不 采 取 行 动 ㈨ 适 用 的 流 通 票 据 的 一 般 规 定 8 3. 如 果 转 让 人 银 行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不 采 取 行 动 承 付 或 拒 付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或 通 知 拒 付 则 受 让 人 有 杈 向 转 让 人 提 出 索 赔 要 求 О 8 4. 除 法 国 相 其 他 一 些 国 家 执 行 流 通 票 据 向 持 有 人 转 让 资 金 所 有 杈 即 帐 户 中 符 合 于 票 据 数 额 Й 权 利 的 原 则 外, 关 于 支 票 和 汇 票 Й 标 准 原 侧 是 票 据 不 是 这 种 转 让 诬 书, 受 让 人 ( 受 款 人 或 其 他 持 有 人 ) 在 票 据 承 付 前 不 得 凭 票 据 向 转 让 人 银 行 ( 受 票 人 ) 行 使 任 何 权 但 是, 一 旦 岗 转 让 人 银 行 提 示 票 据 要 求 承 付, 银 行 就 可 能 对 受 让 人 或 受 让 人 银 行 负 有 责 任 在 一 定 时 限 内 采 取 行 动 或 者 承 付 或 者 拒 付 该 票 据 如 果 拒 付 该 票 据, 转 让 人 银 行 应 负 责 向 受 让 人 及 时 发 出 拒 付 通 知 可 能 或 必 须 发 给 拒 付 通 知 的 当 事 方 因 国 家 不 同 而 有 所 不 同 有 些 囯 家, 必 须 以 正 式 拒 付 证 书 的 形 式 发 出 通 知
83 8 5»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流 通 票 据 及 其 托 收 所 遵 循 的 法 律 规 定 一 般 应 适 用 于 以 电 子 形 式 进 行 的 借 方 划 拨 但 是, 由 于 这 些 规 定 通 常 载 于 有 关 流 通 票 据 的 法 规 或 有 关 其 托 收 的 法 律 或 协 定 中, 因 此 可 能 有 必 要 将 其 炉 大 应 用 于 电 子 借 方 划 拨 (b) 延 迟 承 付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86 如 果 转 让 人 银 行 承 付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但 是 承 付 时 间 晚 于 可 适 用 的 规 则 所 规 定 的 时 间 8 则 其 延 迟 的 后 果 取 决 于 结 算 的 办 法 в 如 果 转 让 人 银 行 在 指 示 提 示 时 即 对 指 示 进 行 暂 时 结 算, 例 如, 通 过 交 换 的 净 额 结 算 则 延 迟 承 付 就 没 有 什 么 实 际 的 影 响 如 果 延 迟 到 承 付 指 示 后 才 进 行 结 算, 则 提 示 银 行 在 延 迟 的 期 间 内 将 不 能 使 用 其 资 金 而 受 让 人 在 受 让 人 银 行 收 到 信 贷 之 前 也 可 能 得 不 到 划 拨 信 贷 в 因 此 延 迟 可 能 成 为 就 诸 如 利 息 损 失 或 国 际 划 拨 中 的 汇 兑 损 失 等 损 害, 提 出 索 赔 的 依 据 в (c) 延 迟 拒 付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款 额 8 7. 有 时 因 为 转 让 人 濒 于 破 产 而 发 生 转 让 人 银 行 延 迟 拒 付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在 有 些 情 况 下, 当 转 让 人 账 户 上 没 有 足 够 资 金 承 付 划 拨 时, 转 让 人 银 行 可 能 愿 意 给 转 让 人 以 时 间 来 重 新 添 足 账 户 款 项, 以 便 能 支 付 未 付 的 指 示 在 其 他 情 况 下, 银 行 只 要 有 可 能 4 会 希 望 有 时 间 作 出 决 定 是 否 在 承 付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之 前 а 以 转 让 人 的 账 户 来 抵 销 转 让 人 对 它 的 其 他 应 偿 付 债 务 在 以 上 任 何 一 种 情 况 下, 划 拨 指 示 后 来 都 可 能 遭 拒 付 а 8 8»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可 能 认 为 承 付 了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或 者 可 能 允 许 受 让 人 取 得 延 迟 的 赔 偿 金 但 是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受 让 人 可 能 感 到 难 于 证 明 其 损 失 的 款 额 в 通 过 使 延 迟 的 转 让 人 银 行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说 明 受 让 人 未 因 延 迟 而 遭 受 损 失 8 可 能 解 决 这 一 问 题 а 另 一 种 办 法 可 以 取 得 同 样 的 结 果 * 就 是 让 受 让 人 从 转 让 人 银 行 取 得 指 示 的 票 面 数 额 的 赔 偿 金 并 在 转 让 人 破 产 程 序 中 将 受 让 人 的 权 利 转 让 给 银 行 3 5 关 于 转 让 人 银 行 承 付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或 发 出 拒 付 通 知 期 限 的 讨 论 见 第 二 章, 划 拨 资 金 协 定 相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 第 7 7 耜 7 8 段
84 Н. 可 追 偿 的 损 失 8 9» 资 金 划 拨 处 理 不 当 不 仅 可 能 造 成 间 接 损 失, 而 且 还 可 能 造 成 划 拨 金 额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损 失 就 资 金 划 拨 而 言, 由 于 利 息 的 损 失 * 汇 率 的 变 动 以 及 由 于 失 去 做 生 意 的 机 会 等 等, 可 能 造 成 间 接 损 失 1. 本 金 的 损 失 9 0. 如 果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贷 记 了 搞 错 的 账 户, 或 虽 贷 记 了 正 确 的 账 户 但 贷 记 金 额 过 大 或 处 理 了 两 次 则 转 让 人 或 转 让 人 银 行 就 冒 有 丧 失 错 误 地 划 拨 的 本 金 金 额 的 风 险 在 多 数 情 况 下, 这 种 差 错 是 可 以 纠 正 的, 办 法 是 借 记 该 搞 错 的 受 让 人 的 账 户, 同 时 相 应 地 贷 记 转 让 人 账 户 ( 这 种 情 况 把 划 拨 颠 倒 过 来 ) 或 贷 记 正 确 的 受 让 人 账 户 ( 这 种 情 况 正 确 地 进 彳 1 划 拨 )а 4 9 1» 如 果 搞 错 的 受 让 人 提 取 这 笔 资 金 并 且 把 它 使 用 了 4 不 论 他 是 否 知 道 这 种 差 错, 并 且 事 后 没 有 能 力 归 还 己 使 用 的 这 笔 数 额 * 则 本 金 的 损 失 应 在 转 让 人 耜 发 生 差 错 的 一 家 或 多 家 银 行 之 间 进 行 分 担 同 样 * 如 果 以 欺 诈 行 为 进 行 划 拨, 所 造 成 的 本 金 的 损 失 应 在 转 让 人 ( 其 账 户 已 经 借 记 ) 舶 发 生 欺 诈 行 为 的 一 家 或 多 家 银 行 之 间 进 行 分 担 在 本 金 损 失 的 情 况 下, 对 应 进 行 分 担 的 损 失 数 额 很 少 有 任 何 争 论 而 争 论 的 是 要 确 定 - 一 当 事 方 应 承 担 损 失 а 这 是 以 上 讨 论 的 关 于 赔 偿 责 任 的 一 般 规 定 所 涉 及 的 一 个 问 题. 2. 利 息 的 损 失 9 2. 延 期 付 款 所 造 成 的 法 律 中 一 般 公 认 的 间 接 损 害 之 一 是 利 息 的 损 失 银 行 商 业 客 户 对 资 金 延 期 划 拨 提 出 索 赔 利 息 要 求 如 今 是 经 常 发 生 的 事 8 这 部 分 是 由 于 利 率 很 高, 即 使 一 天 的 利 息 金 额 也 是 相 当 可 观 的, 也 许 值 得 提 出 索 赔 0 部 分 是 由 于 各 公 借 记 该 搞 错 的 受 让 入 的 账 户 而 不 必 事 先 征 得 其 同 意 的 问 题 在 第 因 章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中 讨 论
85 司 司 库 可 用 新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来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如 果 使 用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缓 慢 的 信 贷 划 拨 办 法, 则 转 让 人 不 能 扣 留 其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直 到 付 款 截 止 前 的 最 后 时 刻 众 所 周 知 借 记 转 让 人 账 户 相 贷 记 受 让 人 账 户 之 间 的 时 间 可 能 相 当 长, 并 且 似 乎 有 点 不 可 预 计 в 但 现 在 既 然 一 些 银 行 大 肆 宣 扬 它 们 能 立 即 划 拨 资 金 许 多 商 业 客 户 就 试 图 保 留 其 现 金 直 至 发 出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前 可 能 的 最 后 时 刻 现 金 管 理 技 术 使 全 世 界 各 政 府 耜 公 司 的 司 库 都 认 识 到 其 现 金 余 额 生 息 的 潜 力 9 3. 有 时 是 受 让 人 而 不 是 转 让 人 应 有 提 出 索 赔 利 息 的 杈 利 在 典 型 的 电 子 处 理 贷 方 划 拨 中,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发 出 前 或 发 出 时 是 借 记 转 让 人 的 账 户 в 如 果 划 拨 延 迟, 是 受 让 人 不 能 使 用 该 笔 资 金 4 而 不 是 转 让 人 а 然 而, 根 据 当 前 一 般 的 理 解 是 受 让 人 没 有 权 利 因 延 迟 完 成 资 金 划 拨 而 向 任 何 银 行 提 出 索 赔 要 求, 除 非 也 许 可 向 其 自 己 的 银 行 提 出 5 如 果 按 照 所 根 据 的 协 定 确 属 延 期 付 款, 则 受 让 人 要 向 转 让 人 提 出 由 于 延 期 付 款 的 利 息 索 赔 而 转 让 人 可 以 有 杈 向 其 银 行 或 发 生 差 错 的 银 行 取 得 补 偿 但 问 题 是 如 何 确 定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的 确 切 期 限 对 此 问 题 很 少 有 一 致 同 意 的 规 定 9 4. 关 于 调 整 银 行 之 间 利 息 费 用 的 问 题 в 有 几 套 有 关 当 延 迟 资 金 划 拨 是 由 于 当 事 一 方 或 另 一 方 的 过 失 时 分 担 利 息 的 规 则 а 其 中 许 多 涉 及 偿 付 利 息 损 失 的 规 则 规 定 只 有 在 索 赔 超 过 一 笔 具 体 金 额 时 才 允 许 支 付. 有 关 由 于 银 行 间 资 金 划 拨 的 差 错 造 成 索 赔 而 要 求 银 行 间 进 行 赔 偿 的 美 国 现 行 最 重 要 的 一 套 规 则 中 一 个 有 趣 的 特 点 是 规 定 凡 错 误 地 从 另 一 家 银 行 收 到 款 项 的 这 家 银 行 必 须 向 错 误 地 发 出 这 笔 款 项 的 银 行 按 现 行 利 率 付 息 4 其 中 减 去 所 收 取 的 接 收 银 行 的 手 续 费 ^ 这 条 规 定 的 理 论 根 据 是 接 受 款 额 的 银 行 将 从 使 用 该 款 额 中 得 到 好 处» 9 5. 但 是 现 有 的 规 则 对 任 何 两 家 银 行 之 间 的 双 边 关 系 4 或 一 些 银 行 间 的 电 信 系 统 琪 交 换 所 诸 如 国 际 银 行 间 金 融 电 讯 联 系 系 统 或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对 该 系 统 造 成 的 一 些 损 失 方 面 的 适 用 是 有 限 的 а 特 别 不 适 用 于 由 第 三 方 或 对 第 三 方 造 成 的 损 失 3 5 与 有 关 货 物 运 输 的 法 律 相 & 拟, 尽 管 缔 约 当 事 方 是 发 货 人 耜 承 运 人, 但 收 货 人 有 杈 提 出 损 害 赔 偿 要 求, 因 此 可 以 考 虑 为 受 让 人 提 供 便 利 的 方 法, 以 便 在 适 当 憒 况 下 提 出 利 息 損 失 的 补 偿 要 求 о
86 一 82 з» 汇 兑 损 失 9 6. 由 于 汇 率 每 天 都 有 波 动 4 客 户 要 求 偿 还 由 于 延 期 付 款 而 造 成 的 汇 兑 损 失 的 事 就 更 加 司 空 见 惯 了 根 据 损 失 的 性 质 4 对 延 期 划 拨 期 间 由 于 汇 率 逆 向 变 动 而 造 成 的 损 失 通 常 只 有 大 笔 金 额 的 转 让 人 才 提 出 赔 偿 要 求 但 是 在 大 幅 度 贬 值 的 情 况 下, 应 预 期 也 会 产 生 由 于 国 际 客 户 交 易 或 客 户 划 拨 而 提 出 的 客 户 索 赔 要 求 в 汇 率 逆 向 变 动 造 成 的 损 失 同 利 息 的 损 失 一 样, 难 于 确 定 资 金 划 拨 的 适 当 期 限 8 97 伹 是 对 汇 率 逆 向 变 动 造 成 损 失 的 索 赔 通 常 不 是 这 样 提 出 的 л 而 是 宣 称 由 一 种 货 币 兑 换 成 另 一 种 货 币 的 日 期 应 该 是 正 确 进 行 划 拨 情 况 下 本 应 兑 换 的 日 期 给 予 客 户 在 本 应 进 行 兑 换 日 期 的 汇 率 命 实 际 兑 换 日 期 的 汇 率 之 间 进 行 选 择 的 权 利 是 联 合 国 国 际 贸 易 法 委 员 会 工 作 组 第 十 九 届 会 议 (1 986 年 ) 修 订 的 国 际 汇 票 湘 国 际 本 票 公 约 草 案 第 7 1 初 7 2 条 所 表 明 的 政 策, 其 中 规 定 在 拒 付 票 据 的 情 况 下, 以 当 地 货 币 支 付 的 款 额 应 由 持 票 人 选 择, 按 提 示 票 据 日 期 或 实 际 支 付 日 期 的 汇 率 计 算. 给 予 持 票 人 这 种 选 择 权 是 为 了 保 护 他 免 于 遭 受 由 于 应 负 责 任 的 当 事 方 的 投 机 活 动 而 造 成 的 损 失 (ДАШ.9У213» 第 7 1 条, 评 注, 第 8 段 ) 4. 间 接 损 失 9 8. 最 少 发 生 但 却 可 能 最 为 严 重 的 损 失 是 由 于 合 同 丢 失 受 到 罚 款 或 船 只 因 对 所 需 付 款 处 理 不 当 从 租 约 撤 回 而 遭 受 的 间 接 损 失 в 如 发 生 这 些 情 况 4 损 失 很 可 能 等 于 划 拨 金 额 的 许 多 倍 在 多 数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贷 方 划 拨 中, 通 常 遭 受 损 失 的 当 事 方 是 转 让 人, 他 没 有 履 行 合 同 放 定 的 义 务 在 某 一 天 付 款 或 者 失 去 了 需 要 在 某 一 地 点 某 一 时 间 有 可 供 利 用 的 资 金 的 商 业 机 会 ^ 在 需 要 时 没 有 可 供 利 用 的 资 金 或 不 能 找 到 其 他 备 用 资 金 的 受 让 人 偶 尔 可 能 遭 受 损 失 в 9 9. 根 据 有 些 体 系 4 银 行 对 接 受 转 让 人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时 不 能 预 见 的 间 接 损 害 不 负 赔 偿 责 任 除 非 它 故 意 延 误 资 金 划 拨 或 严 重 的 疏 忽 这 一 规 则 是 合 同 法 一 般 原 则 的 直 接 应 用 в 但 是 在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时, 把 间 接 损 害 限 于 那 些 可 预 见 的 损 失, 不 能 完 全 令 人 满 意 а 要 转 让 人 将 必 要 的 情 报 告 知 有 关
87 当 事 方 是 特 别 困 难 的 в 即 使 转 让 人 银 行 掌 握 有 可 以 预 见 可 能 发 生 的 间 接 损 窖 的 必 要 情 报, 但 经 常 这 种 情 报 没 有 传 给 中 间 银 行 或 发 生 疏 忽 行 为 的 受 让 人 银 行 - 虽 然 这 种 情 报 总 是 可 以 由 发 送 银 行 加 进 其 指 示 中, 但 国 际 银 行 间 金 融 电 讯 联 系 系 统 客 户 划 拨 的 形 式 湘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国 际 标 准 电 传 草 案 客 户 划 拨 的 形 式 都 没 有 规 定 通 知 中 间 银 行 未 能 在 付 款 曰 前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可 能 造 成 的 后 果 о 最 近 经 常 讨 论 的 一 个 事 例 是 中 间 银 行 粗 心 大 意, 其 电 传 机 纸 用 完 而 没 有 关 掉 机 器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由 于 粗 心 大 意 使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未 能 传 送 同 样 也 使 中 间 银 行 没 有 可 能 收 到 可 使 其 预 见 到 可 能 发 生 的 损 害 的 情 报 о 经 常 有 人 指 出, 如 果 总 是 要 银 行 对 间 接 损 窨 负 赔 偿 责 任, 则 资 金 划 拨 所 收 费 用 就 需 要 增 加 好 几 倍 伹 是 进 行 特 别 重 要 划 拨 的 转 让 人 可 能 愿 意 付 一 笔 保 险 费, 由 银 行 有 担 保 地 进 行 划 拨 因 此, 除 现 行 各 种 类 别 外, 还 应 考 虑 一 种 新 的 有 担 保 地 进 行 划 拨 的 信 息, 如 果 未 能 按 担 保 的 条 件 进 行 划 拨, 银 行 将 承 担 所 造 成 间 接 损 害 的 赔 偿 金
88 第 四 章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导 百 А0 资 金 划 拨 何 时 终 定 с 贷 方 戈 т (a) Ш Ш М к Р... (b) 贷 艘 让 人 银 行 帐 户. (c) 贷 记 受 让 人 银 行 帐 户 通 知 ⑴ 受 让 人 银 行 决 定 接 受 贷 方 划 拨... (е) 受 让 人 帐 户 贷 方 入 帐... ⑵ 可 以 冲 销 的 贷 方 入 帐 к) 通 知 受 让 人... ㈨ 现 金 支 付 借 方 划 拨. " 客 户 间 划 拨 终 定 与 银 行 间 划 拨 终 定 的 关 系 с» 技 术 变 革 影 响 终 定 个 别 处 理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指 示... 2 成 批 处 理 з$ 联 机 数 据 * 客 户 启 动 终 端 受 让 人 银 行 的 承 付 Е 6 «微 型 路 卡 7.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电 信 方 式 传 递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89 с 终 定 带 来 的 后 果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优 先 杈 的 一 般 规 则. 2. 优 先 权 方 面 的 具 体 冲... 突 ( a ) 第 三 方 法 律 权 利 对 资 金 划 拨 的 影 响 ㈠ 转 让 人 死 亡.... ㈡ 要 求 转 让 人 履 行 破 产 程 序... 曰 转 让 人 丧 失 法 律 能 力... ㈣ 查 封 转 让 人 帐 户 ㈤ 转 让 人 撤 回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Ш 发 给 银 行 的 通 知 冲 销 错 误 的 资 金 划 拨... ⑴ 在 转 让 人 要 求 下 冲 销 借 项... (b)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要 求 下 追 回 借 方 划 拨 的 贷 项 (о) 追 回 贷 方 划 拨 的 贷 项 ⑴ 银 行 通 过 冲 销. 分 录 以 追 回 贷 项 的 权 利 资 金 的 職 生 劇 尝 优 錢 务... 终 定 规 则 和 系 统 风 险... 附 件 减 少 系 统 风 险 的 国 家 经 验
90 86 一 导 言 1.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经 常 被 看 作 是 资 金 划 拨 法 的 一 个 重 要 统 一 概 念 许 多 法 律 制 度 认 为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的 时 刻 会 产 生 重 大 的 法 律 后 果 为 此 * 银 行 界 和 法 律 界 对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时 间 是 否 与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时 间 一 致 或 者 不 同 极 为 关 注 с 此 外, 国 际 上 在 讨 论 资 金 划 拨 问 题 时, 经 常 有 人 提 出 很 有 必 要 就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在 什 么 时 候 才 是 终 定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2. 把 一 些 法 律 制 度 关 于 终 定 的 看 法 加 以 比 较, 即 可 看 出 这 一 概 念 本 身 很 不 明 确 尽 管 许 多 法 律 制 度 提 到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是 发 生 在 一 个 时 间 的 某 一 点 但 是 在 一 个 时 间 的 几 个 点 上 资 金 划 拨 的 各 个 方 面 也 可 以 成 为 终 点 一 家 或 多 家 银 行 在 资 金 划 拨 对 于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已 经 终 定 的 其 它 时 间 所 处 理 的 资 金 划 拨 * 对 它 们 来 说 也 是 终 定 3. 本 章 是 根 据 以 下 情 况 而 編 写 的 : 即 必 需 把 经 常 与 终 定 有 关 的 每 一 法 律 后 果 当 作 单 独 问 题 来 对 待, 而 产 生 这 些 法 律 后 果 的 时 间 则 由 与 之 有 关 的 因 素 来 决 定 此 外, 还 可 以 建 议 在 拟 定 有 关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新 规 则 时, 特 别 是 在 拟 定 有 关 两 家 银 行 在 国 内 与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的 关 系 的 规 则 时 持 类 似 态 度 也 是 很 必 要 的 因 此 本 章 所 提 到 的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应 把 它 理 解 为 是 指 与 资 金 划 拨 有 关 的 可 能 产 生 的 某 些 法 律 后 果, 但 这 些 法 律 后 果 并 不 一 定 构 成 任 何 特 定 法 律 制 度 所 产 生 的 一 切 法 律 后 果 А. 资 金 戈 1 拨 何 时 终 定 4. 决 定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时 间, 或 决 定 产 生 某 些 法 律 后 果 的 时 间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都 与 银 行 的 某 一 特 定 行 动 联 系 在 一 起 这 里 可 以 开 出 有 关 银 行 行 动 的 长 长 一 张 单 子 * 这 些 行 动 都 可 以 当 作 或 可 能 被 当 作 在 各 个 不 同 国 家 使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以 下 各 段 落 将 讨 论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一 些 行 动 其 它 一 些 行 动 一 般 都 与 所 讨 论 的 这 些 行 动 相 类 似
91 贷 方 划 拨 ⑻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5. 一 个 国 家 ( 法 国 ) 认 为 * 一 家 银 行 贷 方 划 拨 至 少 是 在 已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 该 转 让 人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再 也 不 能 撤 回 的 情 况 下 * 贷 方 划 拨 才 算 终 定 有 人 提 出, 如 转 让 人 随 后 要 履 行 破 产 手 续 时 * 资 金 划 拨 也 应 被 认 为 终 定 从 理 论 上 解 释, 旦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 贷 方 划 拨 在 法 律 上 即 终 定 ^ 该 转 让 人 郎 不 能 再 拥 有 该 笔 资 金 в 只 要 此 规 则 适 用 于 其 他 终 定 的 情 况 * 即 会 产 生 以 下 的 后 果 I 如 果 在 拥 有 许 多 分 行 的 一 家 银 行 划 拨 * 或 两 家 银 行 划 拨 * 那 么 所 划 拨 的 资 金 在 实 际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前 几 天 即 已 经 终 定 6, 但 是 ^ 还 没 有 任 何 国 家 把 这 一 理 论 用 于 三 家 银 行 划 拨 а 法 国 对 这 种 分 别 处 理 的 解 释 是 ^ 在 三 家 银 行 划 拨 的 情 况 下, 在 中 间 银 行 把 划 拨 的 资 金 贷 记 受 让 人 银 行 帐 户 之 前, 该 笔 资 金 被 认 为 是 在 转 让 人 的 代 理 人 手 中, 在 这 之 前 转 让 人 可 撤 销 代 理 权 7» 根 据 其 他 一 些 银 行 制 度 * 在 受 让 人 银 行 有 机 会 到 断 所 提 出 的 该 项 结 算 的 可 接 受 性 之 前, 不 能 接 受 任 何 其 他 理 由 来 使 资 金 划 拨 在 法 律 上 终 定 о 在 某 些 国 家 显 然 可 能 存 在 一 家 银 行 不 能 处 理 国 内 资 金 划 拨 业 务 的 情 况 * 而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本 身 的 性 质 又 可 能 使 外 国 转 让 人 银 行 不 能 履 行 其 责 然 而 * 在 银 行 制 度 的 结 构 使 受 让 人 银 行 不 会 不 接 受 结 算 的 情 况 下, 特 别 是 在 所 有 银 行 都 是 面 有 的 情 况 下, 结 算 问 题 不 会 影 响 终 定 问 题 о (Ь) 贷 记 受 让 人 银 行 帐 户 8» 如 果 两 家 银 行 之 间 的 贷 方 划 拨 已 经 终 定, 并 由 转 让 人 银 行 或 中 间 银 行 把 资 金 贷 记 受 让 人 银 行 帐 户 * 或 由 ( 通 过 ) 一 家 交 换 所 贷 记 受 让 人 银 行 帐 户, 又 如 果 即 使 在 撤 销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或 者 发 送 银 行 未 能 进 行 结 算 的 情 况 下 所 贷 记 的 帳 户 已 不 能 冲 销 9 这 时 对 于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来 说 * 该 资 金 划 拨 就 已 经 终 定 了, 即 已 贷 记 受 让 人 银
92 一 88 行 帐 户 й 在 这 秭 情 况 下 随 后 贷 记 受 让 人 悛 户 对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不 会 产 生 任 何 影 响 在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划 拨 方 面, 如 由 发 送 银 行 通 过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用 银 行 支 票 或 银 行 支 付 的 方 式, 以 其 不 可 撤 销 的 约 定 付 款 与 受 让 人 银 行 进 行 结 帐 时 # 也 常 常 会 有 类 似 的 结 果 (С) 贷 记 受 让 人 银 行 帐 户 邇 知 9. 如 果 银 行 之 间 的 贷 方 划 拨. 已 经 终 定 ^ 即 已 发 出 贷 记 受 让 А 银 行 帳 户 通 知 这 裕 在 岗 受 让 人 银 行 发 出 邇 知 时, 对 于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入 来 说 这 次 资 金 划 拨 已 经 终 定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上 述 因 素 即 适 用 3 т 受 让 人 银 行 凌 定 接 受 贷 方 划 拨 1 0. 许 多 实 行 普 通 法 的 国 家 6 在 受 让 入 银 行 决 定 接 受 贷 方 划 拨 之 时 贷 方 划 拨 即 算 终 定 а 这 一 决 定 可 由 表 示 受 让 人 银 行 意 向 的 任 何 行 动 表 示 出 来, 并 要 根 据 其 对 为 支 持 所 要 求 其 创 造 的 贷 方 余 额 而 提 出 的 结 算 的 可 靠 性 的 侍 计 予 以 作 出 1 1. 从 房 史 上 来 看 这 一 规 則 有 其 有 利 之 处 9 在 受 让 人 银 行 收 到 贷 方 划 拨 揚 示 并 有 机 会 来 进 行 必 要 的 核 实 后 即 尽 快 使 该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其 结 杲 是 受 让 А 银 行 在 收 到 国 外 发 来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时, 即 可 能 以 最 旱 一 个 时 间 为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时 间 0 本 规 則 也 有 其 不 利 之 处 在 发 生 争 执 的 情 况 下 即 要 求 做 出 司 法 裁 决, Й 决 定 该 银 行 的 某 一 雇 员 是 否 主 观 决 定 了 某 一 个 时 间 9 而 在 每 种 情 况 下 只 能 通 过 窜 查 具 体 事 实 才 能 作 岀 裁 决 早 些 时 候 为 了 汇 票 和 支 票 的 承 付 而 首 次 铜 定 的 该 規 則 9 在 成 批 处 理 和 联 机 远 程 通 信 的 时 代 对 于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可 能 不 太 适 用 (е) 受 让 人 帐 户 贷 方 入 帐 1 2. 在 成 批 处 理 贷 方 划 拨 的 日 常 工 作 中 受 让 人 银 行 并 不 有 意 识 地 作 出 承 付 决 定 ^ 它 可 能 釆 取 的 第 一 个 客 观 行 动 一 定 会 是 贷 话 受 让 人 帐 户 许 多 法 律 制 度 认
93 为 正 是 这 一 客 观 行 动 使 资 金 划 拨 终 息 1 3. 然 而 * 尽 管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是 一 种 客 观 行 动 8 但 采 取 这 一 行 动 的 时 间 常 常 难 以 决 定 在 枨 户 记 录 是 以 可 见 形 式 保 存 时, 借 项 和 贷 项 入 怅 的 顺 序 是 清 晰 可 辨 的 * 尽 管 记 帐 的 具 体 时 间 可 能 在 以 后 才 能 确 定 в 当 从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通 讯 联 系 收 到 单 个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并 经 核 实 后 过 恢 * 过 帐 的 时 间 可 歡 存 在 交 易 记 录 中 但 是, 成 批 处 理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单 个 划 拨 指 示 和 电 子 处 理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都 没 有 打 上 时 间 的 标 ^ 尽 管 从 技 袁 上 来 讲 对 单 个 指 示 打 上 时 间 标 记 是 可 行 的 * 但 是 人 们 要 问, 如 果 只 是 为 了 要 决 定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时 间 是 否 有 必 要 这 样 優 因 为 采 取 下 列 做 法 繆 可 取 得 同 样 的 效 果 : 在 成 抵 翁 示 放 入 机 器 处 理 时 8 或 在 机 器 姥 理 后 取 茁 时, 这 些 行 动 鄭 可 保 存 在 数 齧 处 理 记 录 簿 中 в 1 4. 头 天 晚 上 过 帐 而 以 第 二 天 为 入 檢 : 0 期 会 引 起 这 样 的 问 题 г 笔 不 在 正 常 工 作 时 间 过 帳 的 信 贷 * 是 在 过 帳 时 立 即 在 法 律 上 生 效 还 是 在 下 一 银 行 工 作 0 旱 上 开 业 时 才 生 效 如 果 这 是 任 何 法 律 劍 度 中 的 问 题 鄢 么 在 银 行 业 务, 不 但 是 国 际 银 行 业 务 而 且 是 消 费 者 银 行 业 务 * 通 过 全 部 组 容 户 启 动 终 端 设 备 来 开 展 廿 四 小 时 工 馆 Й 情 况, 这 + 问 题 变 得 更 加 尖 镜 1 5, 过 帐 时 的 利 息 日 期 应 在 入 张 曰 期 之 后 的 一 天 或 几 天, 这 又 提 出 了 另 外 韵 问 题 在 许 多 大 陆 法 系 国 家, 信 贷 一 旦 过 帐 * 资 金 划 拨 巳 经 终 定 ^ 受 谈 А 即 有 绝 对 的 权 利 来 提 取 该 笔 资 金, 盤 在 该 笔 信 贷 到 利 息 日 期 之 前 德 不 能 得 到 利 息 г 如 果 憊 在 利 息 日 期 之 前 提 取 该 笔 资 金, 那 么 他 需 箭 Ш 笔 钱, 相 当 予 从 提 款 日 利 息 0 期 这 段 时 И 按 现 行 贷 款 利 患 率 计 算 的 利 患 金 藥 а 因 1& 在 这 些 11 衮 申 9 受 让 А 银 行 在 支 付 日 期 ( 顯 由 转 让 入 具 # 規 篾 受 让 人 可 自 由 动 用 该 资 金 的 日 Й ) 之 前 敎 到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可 以 立 即 将 信 贷 入 帐 并 规 定 利 患 Н 期 这 时 的 利 患 曰 期 与 支 付 0 期 是 同 一 天 о 1 6, 在 执 行 普 通 法 的 国 家 嬲 可 能 有 不 同 的 结 果 о 在 組 划 拨 是 以 未 来 的 一 夭 为 ± 付 日 期 * 这 是 一 游 普 遍 的 做 法 以 便 在 所 巍 定 的 日 期 以 前 延 缓 贷 记 受 让 А 帳 ; ^ 尽 管 这 笔 交 易 在 旱 些 时 候 已 输 入 受 让 入 银 行 _ 电 子 计 算 机 以 在 支 付 日 期 记 入 悛 户 因 I 如 果 贷 记 受 让 А 张 户 的 时 间 是 划 拨 的 终 定 时 间, 部 么 * 在 支 付 日 期 之 前 約 资 金 划 拨 不 算 终 定 ^ 该 笔 资 金 也 不 能 提 取 о
94 т 可 以 冲 销 的 贷 方 入 帐 1 7. 在 某 些 囿 家 9 银 行 在 借 记 和 贷 记 其 客 户 帐 户 后 * 在 一 个 时 间 内 允 许 冲 销 * 这 是 普 遍 接 受 的 银 行 业 务 程 序 尽 管 有 一 些 国 家 遵 循 这 一 程 序 э 但 该 程 序 在 涉 及 下 列 两 种 形 式 的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中 最 为 常 用 ; 即 美 国 所 釆 用 的 通 过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所 的 贷 方 划 拨 以 当 日 最 后 结 算 时 刻 的 净 额 结 算 а 由 于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交 换 所 的 规 则 预 见 到 有 些 银 行 可 能 不 能 对 其 借 方 净 余 额 进 行 结 算 9 许 多 参 加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交 换 所 的 银 行 把 正 在 收 到 的 贷 方 划 拨 暂 时 贷 记 其 客 户 帐 户 * 只 要 这 些 划 拨 指 示 是 通 过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交 换 所 的 系 统 收 到 但 ; 如 果 对 А 不 能 进 行 结 算 该 贷 项 可 以 冲 销 如 结 算 已 是 终 定, 那 么 临 时 贷 项 和 贷 方 划. 拨 即 不 可 撤 销 其 他 型 式 的 贷 方 划 拨 可 以 更 多 理 由 允 许 冲 销 9 临 时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的 信 贷, 在 该 系 统 允 许 信 贷 冲 销 的 时 间 已 述 即 不 能 再 冲 锡 尽 管 й 不 得 冲 销 与 终 定 不 是 同 意 词 * 但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一 般 都 认 为 一 旦 贷 方 帐 户 不 可 冲 销 * 资 金 划 拨 就 是 终 定 (В) 通 知 受 让 人 1 8. 某 些 法 律 制 度 规 定, 在 向 受 让 人 发 岀 贷 方 通 知 后 в 贷 方 划 拨 即 算 终 定 ^ 这 就 是 指 有 关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的 信 息 已 经 发 Ш 而 银 行 不 能 加 以 控 劁 的 那 个 时 刻 1 9. 这 一 规 剡 是 根 据 以 下 习 惯 作 法 制 定 的 ; 每 次 贷 记 客 户 帐 ; 户 后, 在 当 曰 结 算 营 业 时 刻 或 第 二 天 发 送 贷 方 通 知 但 患 如 果 客 户 可 以 通 过 联 机 客 户 启 动 终 端 设 备 来 了 解 其 帐 户 结 平 情 况 及 近 期 帐 户 变 动 情 况 那 么 运 用 这 一 规 爾 即 会 得 Ш 这 样 的 结 论 г 即 该 信 贷 一 旦 过 帐 立 即 算 是 终 定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不 需 要 为 了 使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而 向 受 让 人 发 送 贷 方 通 知 01) 现 金 支 付 2 0. 当 受 让 人 银 行 要 在 受 让 人 户 籍 所 在 越 或 营 业 地 点 付 给 他 现 金 这 是 许 多
95 一 91 - 面 向 顾 客 的 贷 方 划 拨 网 的 做 岛 特 别 是 邮 政 服 务 所 经 营 的 服 务 网 的 做 法 在 现 金 交 付 的 时 刻 资 金 划 拨 即 是 终 定 因 也 如 受 让 人 拒 绝 接 受 该 笔 现 金, 该 资 金 划 拨 即 不 能 算 是 终 定 受 让 人 银 行 在 查 明 编 号 后 不 以 现 金 或 等 价 物 支 付 给 受 让 人 该 笔 资 金 时 Э 也 会 产 生 上 述 结 果 О 2 借 方 划 拨 2 1. 考 虑 到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采 取 有 关 行 动 时 借 方 划 拨 即 是 终 定 ^ 一 整 套 可 能 决 定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的 几 个 时 间 在 借 方 划 拨 中 存 在 在 贷 方 划 拨 中 也 同 样 存 在 这 就 是 说,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决 定 承 付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款 项 时 该 资 金 划 拨 即 算 终 定, 一 旦 借 记 转 让 人 枨 户, 一 旦 发 出 借 方 通 知 或 随 后 借 方 帐 户 已 过 帐 那 么 允 许 借 项 冲 销 的 时 间 即 已 过 去 2 2. 然 而, 尽 管 借 方 划 拨 与 贷 方 划 拨 的 终 定 时 间 总 的 是 一 致, 它 们 还 有 其 各 自 的 主 要 特 点 о 如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的 结 果 不 能 使 借 方 划 拨 终 定 相 瓦 如 受 人 银 行 首 先 处 理 了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即 是 说 把 支 票 转 为 存 款 并 贷 记 了 受 让 人 帐 户 * 在 一 般 情 况 下 该 笔 信 贷 可 以 冲 销 如 果 划 拨 指 示 遭 到 拒 付 甚 至 在 某 些 法 律 制 度 不 太 可 能 允 许 受 让 人 银 行 冲 销 已 贷 记 受 让 人 帳 户 的 款 项 的 情 况 下 也 会 产 生 同 样 的 结 果 о в * 客 户 间 划 拨 终 定 与 银 行 间 戈 彳 拨 终 定 的 关 系 不 同 银 行 的 客 户 的 帐 户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也 就 是 在 这 些 银 行 间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а 在 借 方 划 拨 是 通 过 胳 时 借 记 和 贷 记 的 方 式 来 进 行 结 算 的 情 况 下 * 两 家 客 户 的 资 金 划 : 拨 终 定 时, 银 行 间 的 资 金 划 拨 也 就 终 定 о 在 通 过 转 让 人 银 行 单 独 资 金 驾 农 以 进 行 结 聋 的 情 况 下 * 要 把 划 拨 结 算 的 终 定 时 间 与 客 户 划 拨 的 终 定 时 间 分 开 但 是 法 律 制 度 可 能 规 定 如 结 算 还 未 终 息 客 户 划 拨 即 不 能 终 定 并 且 可 以 冲 销 2 4. 银 行 间 贷 方 划 拨 的 终 定 问 题, 与 客 户 间 划 拨 的 情 况 不 同, 在 理 论 上 和 实 践 上 都 存 在 着 明 显 的 困 难 о 尽 管 在 理 论 上 银 行 间 成 批 处 理 ( 一 般 是 小 额 划 拨 指 示 ) 与 个 别 处 理 ( 经 常 是 每 次 指 示 金 额 较 大 ) 贷 方 划 拨 所 存 在 的 困 难 相 同 * 而 在
96 实 际 傲 法 上 几 乎 只 有 个 别 处 理 划 拨 才 产 生 困 难 о 2 5. 个 别 处 理 贷 方 划 拨 * 特 另!I 是 处 理 巨 额 款 项 的 国 际 划 拨 可 能 要 涉 及 到 六 家 或 七 家 银 行 这 些 银 行 可 能 连 成 一 片 如 落 ^ 章 第 28 撒 或 者 其 中 有 些 是 偿 付 银 行 0 在 贷 方 过 户 时 每 一 环 节 都 具 有 与 该 环 I 有 关 的 两 家 银 行 的 单 独 资 金 过 户 的 主 要 特 Дв 根 * 这 一 环 节 是 指 一 次 资 金 过 ^ 交 易 % 每 一 次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要 求 备 有 单 独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和 一 种 结 算 手 段 а 但 基 有 关 两 家 银 行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终 定 的 银 行 间 麗 则 并 不 一 定 就 是 有 关 资 金 过 户 作 为 一 个 整 体 而 该 次 交 易 只 是 其 个 环 节 的 篪 侧 с 2 6, 在 之 间 _ 双 边 播 定 申 可 以 存 在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的 银 行 间 親 则 9 盤 这 些 «Я 经 常 在 各 银 行 间 的 总 驗 中, 或 在 交 易 所 或 其 傯 网 络 规 Ц 中 Й 现 ^ 这 些 规 则 的 运 闱 不 必 考 虑 到 发 送 锾 行 是 否 代 表 本 行 支 付 ( 即 在 渉 及 一 笔 外 汇 交 易 时 为 本 行 帐 户 付 款 ), 或 执 行 发 送 银 行 的 一 名 非 镊 行 客 户 的 指 示 * 或 执 行 其 往 来 银 行 的 指 同 样 * 无 论 该 笔 信 贷 是 否 是 邊 接 收 镶 行 向 发 送 银 行 或 连 锁 银 行 申 第 一 家 银 行 申 请 的 债 务 8 也 不 论 该 笔 信 贷 是 否 & 贷 记 接 收 银 行 的 非 银 行 客 Я 的 怅 广 或 贷 记 其 一 家 往 来 银 行 的 較 户 * 或 者 依 次 贷 记 该 家 银 行 客 Р 的 枨 戶 * 这 叠 靓 II 都 同 样 适 用 в 贷 方 趣 1 拨 的 发 端 来 源, 最 终 受 让 А 以 及 该 项 划 拨 約 业 务 意 圈 都 会 影 响 到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某 些 数 据 信 患 组 的 内 容 I 輕 是 9 它 们 不 会 影 响 到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程 序 5 特 别 是 不 会 影 响 到 它 的 有 关 终 定 的 规 ли 2 7 е 正 如 上 文 第 8 和 9 段 所 # 出, 转 让 А 和 受 让 人 间 的 贷 方 划 拨 的 终 定 取 决 于 两 同 银 行 资 金 戈 彳 拨 交 易 何 时 终 定 隹 是 许 多 法 律 制 度 規 定, 在 对 受 让 入 兴 Ш 還 当 行 动 8 也 就 是 说 向 受 让 人 发 送 贷 方 通 知 以 前 转 让 人 与 受 让 人 间 的 资 金 算 是 终 息 这 替 э 就 可 能 在 一 段 时 间 内 两 家 银 行 间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巳 经 终 兔 而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间 的 资 金 划 拨 却 尚 未 终 定 其 他 一 些 法 律 制 度 规 定, 在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间 的 资 金 划 拨 根 据 某 些 有 关 规 则 而 终 定 之 前, 两 家 银 行 _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不 能 算 是 终 瘦 2 8. 如 果 涉 及 三 家 或 更 多 银 行 * 那 么 在 资 金 划 拨 时 由 转 让 入 向 受 让 入 划 拨 以 及 每 两 家 银 行 间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的 相 互 交 易 关 系 就 显 得 越 加 清 楚 和 重 要 三 家 或 多 家 银 行 巨 類 资 金 划 拨 经 常 是 邇 过 电 子 交 换 所 来 处 理 电 子 交 换 所 已 有 规 则 明 确 规
97 定 发 送 银 行 和 接 收 银 行 的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时 间 в 如 发 送 银 行 和 接 收 锒 行 对 于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的 客 户 来 说 都 是 中 间 银 行 的 情 况 下, 资 金 划 拨 的 中 间 环 节 即 可 能 是 终 点 * 尽 管 划 拨 的 资 金 还 要 通 过 一 家 或 更 多 的 银 行 才 能 送 到 受 让 人 银 行 2 9. 两 家 中 间 银 行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即 可 能 终 止 该 项 交 易 的 发 送 银 行 撤 囷 其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权 利 因 也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一 旦 完 成 * 如 发 送 银 行 随 后 接 到 转 让 人 撤 销 其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邇 知, 已 是 为 期 过 晚 不 可 能 影 响 到 该 笔 交 易 _ 样 理 由 9 转 让 人 逝 世 的 通 知 要 他 履 行 破 产 程 序 * 或 查 封 他 的 帐 户 等 都 是 为 期 过 晚 不 能 影 响 交 这 就 是 说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的 接 收 银 行 _ 样 也 没 有 义 务 向 其 信 贷 受 让 方 发 送 它 可 能 收 到 的 这 类 通 知 儒 使 是 这 样 的 话 * 这 些 有 关 整 个 资 金 划 拨 的 通 知 的 法 律 后 ж 也 翁 会 由 于 中 间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的 终 定 雨 失 效 * 为 了 克 服 这 种 结 果 所 带 来 的 困 难 * 可 以 要 求 转 让 人 银 行 或 发 送 银 行 直 接 把 通 知 发 送 给 受 让 入 银 行 3 0.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的 早 期 终 定 还 会 进 一 步 起 到 保 护 资 金 划 拨 过 程 免 受 中 间 银 行 朱 为 该 笔 交 易 进 行 结 算 的 影 响 这 一 问 题 将 在 下 文 第 9 7 段 1! 9 9 段 及 附 件 中 讨 论
98 С 技 术 变 革 影 响 终 定 31. 甚 至 在 运 用 现 代 电 子 技 术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之 前 # 用 以 处 理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技 术 的 变 革 对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的 规 则 也 产 生 了 影 响 1. 个 别 处 理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指 示 32. 从 个 别 处 理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角 度 来 看 有 关 终 定 的 传 统 规 则 已 有 所 发 展 这 些 规 厕 是 建 立 在 从 四 个 实 际 方 面 的 设 想 的 基 础 上 *» 这 对 于 大 多 数 银 行 业 务 制 度 来 说 多 少 具 有 普 遍 性 这 些 从 实 际 方 面 的 设 想 是 : ( a ) 帐 户 记 录 是 以 有 形 和 可 见 形 式 保 存 在 其 保 管 银 行 或 分 行 中 为 终 定 规 则 的 目 的 ( 同 时 也 为 了 要 求 银 行 在 什 么 时 候 采 取 行 动 的 规 则 的 目 的 在 该 分 行 釆 取 有 关 的 行 动 (b) 每 一 次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都 由 发 端 银 行 命 目 的 银 行 双 方 把 它 当 作 单 个 项 目 而 不 是 把 它 当 作 成 批 指 示 的 一 部 分 加 以 处 理 ^ (c) 按 照 工 作 的 程 序 要 对 这 些 指 示 进 行 核 实 并 根 据 它 们 送 到 分 行 的 顺 序 进 行 结 帐 * 并 以 标 准 方 式 加 以 处 理 最 后 以 报 户 结 帐 和 发 送 通 知 如 有 的 话 * 结 束 这 一 工 作 在 任 何 时 刻 都 可 以 了 解 到 对 某 次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如 何 进 行 核 实 和 做 出 什 么 决 定 * 通 过 查 对 恨 户 记 录 也 总 是 可 以 了 解 收 到 并 承 付 这 些 指 示 的 顺 序 Ш 交 易 的 数 额 较 小 即 可 能 在 收 到 这 些 借 方 泡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当 天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的 措 施 承 付 珉 拒 付 这 些 指 示 交 易 所 的 规 则 经 常 要 求 任 何 退 回 的 项 目 * 如 遭 到 拒 付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 在 当 天 必 须 退 回 * 而 有 关 终 定 的 规 则 却 在 同 一 天 而 不 是 以 后 允 许 入 帳 后 再 冲 销 有 时 为 当 天 很 晚 才 收 到 的 指 示 规 定 一 个 截 止 时 间 以 便 在 这 一 天 处 理 该 指 示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在 截 止 时 间 以 后 收 到 的 指 示 可 以 当 作 是 第 二 天 收 到 0
99 2. 成 批 处 理 33 成 批 处 理 技 术 的 使 用 改 变 了 有 关 终 定 的 传 统 规 则 以 之 为 依 据 的 某 些 实 际 方 面 的 设 想 : (a) 为 了 提 高 成 批 处 理 巨 额 交 易 的 操 作 效 率 в 而 设 立 了 数 据 集 中 处 理 装 置 这 样 郢 不 需 要 把 帐 户 记 录 保 留 在 银 行 的 各 个 分 行 涉 及 承 付 或 拒 付 的 问 题 则 经 常 由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和 分 行 分 开 采 取 有 关 的 行 动 (b) 为 了 使 同 质 的 成 批 数 据 具 有 必 要 的 特 点, 要 收 集 指 示 并 把 它 定 期 输 送 给 数 据 处 理 装 置,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只 有 在 当 天 结 业 时 才 输 送 о 预 定 在 一 个 固 定 日 期 实 施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可 在 入 帐 日 期 之 前 发 送 到 自 动 交 换 所 或 受 让 人 银 行 作 提 前 处 理 о 这 样 银 行 收 到 具 体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时 * 在 明 确 地 或 含 蓄 地 做 出 关 键 性 的 决 定 要 对 之 承 付 时 在 帐 户 记 录 已 经 入 枨 时 在 资 金 划 拨 已 经 生 效 时 这 几 个 时 冋 之 同 再 不 会 有 任 何 固 定 的 关 系 因 此 根 据 这 些 固 定 关 系 而 制 定 的 终 定 规 则 在 实 际 上 就 很 难 执 行 (c) 成 批 处 理 是 为 了 使 处 理 巨 额 交 易 的 费 用 不 会 太 贵 而 不 是 为 了 提 高 其 处 理 效 率 预 足 于 某 一 天 处 理 的 资 金 划 拨 可 由 转 让 人 银 行, 自 动 交 换 所 或 受 让 人 银 行 提 前 处 理 ^ 有 时 是 在 有 效 日 期 之 前 数 天 处 理 ^ 在 白 天 收 到 并 需 要 当 即 处 理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可 以 在 当 天 晚 上 处 理 负 责 客 户 张 户 的 银 行 职 员 只 有 在 第 二 天 才 去 看 表 示 交 易 记 录 新 的 帐 户 余 额 的 印 出 数 据 因 此 * 预 计 到 在 收 到 日 所 要 采 取 的 步 骤 的 成 交 规 则 很 难 运 用 到 成 批 处 理 方 面 3. 联 机 数 据 处 理 3 4. 采 用 联 机 数 据 处 理 又 恢 复 了 过 去 个 别 处 理 指 示 的 程 序 的 某 些 方 面 0 当 一 綮 银 行 采 用 联 机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时 * 其 电 子 计 算 机 要 核 实 该 指 示 的 真 伪, 有 关 帳 户 的 状 麗 參 并 行 入 帳 的 借 项 和 贷 项 ( 无 论 其 是 否 是 临 时 性 的 } 采 取 联 机 数 据 处 理 所
100 产 生 的 结 果 如 下 1 ⑴ 联 机 借 记 和 贷 记 来 自 多 承 分 行 或 不 在 营 业 地 点 的 齩 戶 使 终 定 规 则 _ 时 限 规 则 ) 不 受 过 去 帐 户 记 录 受 实 际 所 在 地 约 束 的 影 嘀 (Ь) 个 别 资 金 划 拨 是 在 银 行 Й 部 处 理 并 把 它 作 为 尊 独 项 目 入 帐 8 而 不 必 等 待 把 具 有 有 关 特 点 的 指 示 成 批 处 理 或 把 这 些 指 示 实 际 发 送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с 帐 户 记 录 指 明 联 柷 交 易 的 固 定 顺 序 * 如 有 必 要 还 可 指 明 頦 切 的 时 间 в 35 * 在 联 机 数 据 处 理 系 统 直 接 把 借 项 和 贷 项 登 入 舊 关 齩 户 时 в 看 棄 有 关 终 定 规 則 的 实 际 祅 况 会 与 以 传 统 方 式 登 入 票 锯 帐 户 记 录 情 况 类 傲 8 釋 饪 何 决 定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时 同 要 取 决 于 有 关 规 则 规 定 该 划 拨 资 金 登 入 借 方 或 贷 方 是 否 在 此 时 间 还 是 在 另 外 时 И 终 定 36. 在 莫 他 情 况 下 9 联 机 数 据 处 理 制 度 则 借 记 * 贷 记 驗 时 帐 户 в 在 银 行 Й 结 算 巳 完 成 或 该 银 行 认 为 适 当 _ 时 _ 9 再 把 这 些 帐 户 并 入 经 雷 帳 戶 * * 与 此 同 时, 在 要 求 7 鮮 帐 户 余 爾 或 帳 户 活 涝 的 情 况 不 电 子 计 算 机 編 制 出 餘 程 序 只 墨 示 _ 时 帐 户 而 不 是 经 常 极 户 * 因 此 就 算 对 于 银 行 的 雇 员 * 餡 时 帐 户 鈴 存 在 并 不 是 隨 时 都 很 显 而 易 见 в 包 是, 在 借 项 愈 贷 项 并 入 经 常 帐 戶 之 前, 根 据 以 入 帐 时 期 为 依 餐 _ 規 则, 该 资 金 划 拨 并 不 能 算 是 终 定 а З Т. 褎 * 取 成 批 处 理 湯 合 入 修 # 办 法 使 入 们 难 以 權 定 各 种 资 金 划 拨 在 惜 项 翁 贷 项 入 枨 的 时 同 的 犹 先 壞 序 人 们 还 进 一 步 注 蒽 到 由 发 端 银 行 联 机 处 理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傷 然 可 以 交 由 另 一 窟 银 行 或 自 动 交 換 所 脱 机 成 批 欽 理 в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接 受 镱 行 很 可 能 以 成 批 处 理 的 方 式 来 处 理 这 些 指 示 в 4» 客 户 启 动 终 端 终 38 * 脱 机 客 户 启 动 终 端 在 电 算 机 记 忆 装 置 中 存 贮 了 有 关 交 易 的 数 据 以 便 随 后 成 批 处 理 о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有 关 终 定 的 正 常 规 则 适 用 于 成 批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1Е 是, 在 自 动 出 鈉 视 无 论 是 联 规 靉 是 脱 机 付 出 现 佥 后, 提 取 现 金 _ 那 个 时 刻 就 算 是 终 定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借 记 答 户 张 户 只 是 完 成 了 保 存 记 录 的 行 动 0 这 与
101 有 关 支 票 终 定 时 同 的 规 则 或 以 现 金 承 付 的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是 一 致 39. 虽 然 联 机 销 售 点 系 统 可 以 立 即 做 到 贷 记 商 人 受 让 人 ) 张 户 和 借 记 购 货 人 ( 转 让 人 帐 户 * 某 些 销 售 点 系 统 * 该 系 统 可 以 联 机 核 实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_ 真 伪 和 转 让 入 帳 户 余 额 推 迟 一 天 或 几 天 借 记 转 让 人 张 户 以 便 转 让 入 同 样 推 迟 借 入 * 如 杲 转 让 А 给 了 该 商 人 一 张 支 票 旱 篪 可 以 做 到 这 一 点 5 «该 商 人 的 信 贷 也 要 延 误 相 等 的 时 Нв 这 与 转 让 人 的 借 入 所 需 时 间 相 等 е 因 此 * 大 多 数 法 律 制 度 所 引 用 的 一 般 规 则 会 导 致 这 样 的 结 论 : 在 到 达 有 关 的 入 帳 日 期 之 前 资 金 划 拨 不 能 终 定 40 根 据 某 些 有 关 终 定 的 规 则, 如 果 是 贷 方 划 拨 而 延 误 了 借 记 资 金 划 拨 郾 是 终 定 如 果 是 借 方 划 拨 厕 不 是 终 定 如 杲 延 误 了 贷 记 则 会 产 生 相 反 的 结 果 要 决 定 资 金 划 拨 是 借 方 划 拨 还 5 贷 方 划 嬡 要 取 凌 于 销 售 点 终 端 发 送 Ё1 资 金 划 泼 指 示 首 先 是 邇 过 贿 货 人 银 行 ( 贷 方 烟 拨 ) 或 是 通 过 商 人 的 银 行 С 借 方 划 援 ) 但 是 в 如 果 资 金 划 援 指 示 通 过 交 换 机 而 交 换 机 同 时 把 贷 项 发 送 给 商 人 的 银 行 9 把 借 项 发 送 绘 购 货 人 餐 行 * 这 时 即 不 鉋 把 资 金 戈 徽 分 为 措 方 戈 或 贷 方 墙 I * 而 赖 以 决 定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的 分 析 性 依 据 也 就 不 存 在 о 5 «受 让 人 银 行 韵 承 骨 保 证 41» 如 果 按 信 用 卡 计 划, 祖 保 支 票 计 划 ( 如 欧 洲 支 票 ) 以 及 可 以 延 巡 借 记 的 电 子 处 理 销 售 点 系 统 所 要 求 的 程 序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 即 可 把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金 顆 贷 记 受 让 人 ( 商 人 ) 帐 户 即 使 最 后 发 现 该 指 示 是 欺 诈 行 为 这 些 程 序 包 括 要 求 转 让 人 证 明 自 己 的 身 份 并 要 求 受 让 人 С 商 人 ) 在 着 手 逬 行 这 项 交 易 之 前 得 到 转 让 人 银 行 { 或 相 应 同 _ 授 权 42. 承 付 担 保 在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的 法 律 中 产 生 了 一 秭 法 律 琨 合 体 这 种 担 保 的 一 个 直 接 结 果 是 * 根 据 合 同 安 排 受 让 人 银 行 具 苕 不 可 撤 销 的 责 饪 * 在 借 方 划 援 指 示 提 示 时, 要 对 受 让 人 相 受 让 人 银 行 承 付 * * 合 同 安 排 中 睑 一 个 要 点 是 转 让 人 要 放 弃 撤 回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任 何 权 利 * 而 根 据 引 用 資 金 划 拨 法 他 胃 以 具 有 这 些 权 率 к 如 消 费 者 法 律 保 护 转 让 人 在 一 段 时 期 内 有 撤 回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衩 利, 因 此 在 这 段 时 间 内 转 让 人 银 行 不 必 再 根 据 该 指 示 不 可 撤 回 地 借 记 其 帐 戶 о 转 让 人 银 行 对 受 让 人 命
102 受 让 人 银 行 的 担 保 也 必 然 有 着 类 拟 的 限 度 43. 但 是, 如 果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保 证 是 完 整 并 且 不 可 撤 销 * 这 时 的 法 律 状 况 相 当 于 在 接 受 一 张 汇 票 I 或 在 那 些 允 许 有 凭 证 的 国 家 8 张 支 票 凭 诬 ) 后 所 出 现 的 状 况 о 此 外 * 这 一 法 律 状 况 与 许 多 法 律 制 度 所 出 现 的 状 况 有 类 俶 之 处 в 如 转 让 人 不 可 撤 1Ш 地 承 担 责 任 与 受 让 人 进 行 结 算 的 时 刻 * 资 金 划 拨 即 是 终 定 例 如 в 这 种 结 算 可 通 过 以 银 行 支 票 和 银 行 支 付 的 形 式 向 受 让 人 银 行 发 送 本 行 的 不 可 撤 销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如 果 做 了 这 些 比 较, 那 么 承 付 担 保 可 能 引 起 与 终 定 有 关 的 一 些 后 果, 例 如 转 证 人 帐 户 的 款 额 在 受 到 查 封 的 情 况 下 将 会 减 去 划 拨 担 保 的 款 额 * 尽 管 在 尚 未 借 记 该 帐 户 的 情 况 下 也 是 如 此 в 6 微 型 电 路 卡 44. 由 于 微 型 电 路 卡 尚 未 普 遍 应 用 于 资 金 划 拨 这 项 新 技 术 对 终 定 的 影 响 绳 属 推 测 但 是 如 果 该 卡 只 是 作 为 当 前 所 能 使 用 的 最 安 全 的 手 段 用 以 证 明 转 让 人 的 身 份 # 那 么 有 关 资 金 转 让 的 规 则 包 括 终 定 的 規 则 都 不 会 直 接 受 到 影 响 无 论 是 联 机 或 脱 机 的 资 金 划 拨 也 会 是 这 样 同 样 * 如 果 使 用 脱 机 系 统 * 该 卡 编 制 程 序 授 权 付 扭 购 货 金 额 ( 必 然 得 到 转 让 人 银 行 睑 承 付 担 倨 # 但 是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和 贷 记 受 让 人 後 户 都 是 在 购 货 结 束 后 才 进 行 * 这 时 的 终 定 規 则 似 乎 是 只 有 在 有 承 付 担 保 韵 情 况 下 才 能 运 用 的 规 则 4 5 使 用 微 型 电 路 + 迸 行 资 金 划 拨 約 第 三 项 程 序 在 涉 及 有 关 终 定 叙 弼 方 面 9 存 在 更 多 困 难 问 题 0 根 据 该 程 序, 转 让 入 银 行 赋 予 该 + 定 的 价 値 в 转 让 人 可 向 翁 让 入 银 行 汇 寄 现 金 但 通 常 在 麗 予 该 卡 价 值 时 该 笔 金 额 即 借 记 转 让 入 帐 户 概 然 该 + 是 用 以 獨 买 货 物 莰 劳 务, 商 人 销 售 点 终 端 即 可 扣 去 该 + 价 值 所 含 金 颖 в 受 让 入 银 行 通 过 联 机 莰 С 很 可 能 是 脱 机 把 该 笔 购 货 金 额 贷 记 受 让 人 ( 商 А ) 的 帐 戶 в 根 锯 这 一 程 序 * 整 个 资 金 划 拨 包 括 两 个 阶 段 * 赋 予 该 卡 价 值 并 使 用 该 价 值 以 购 买 商 品 翱 劳 臺 ъ 可 以 把 这 两 个 阶 段 看 成 是 两 次 单 独 睑 交 易 或 者 是 在 两 个 不 同 时 同 所 迸 行 約 一 次 交 易 稷 据 这 两 种 看 法 贷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也 与 此 同 时 终 定 # 即 只 能 在 购 买 商 品 或 劳 务 时 或 以 后 才 算 终 足 в 但 是 在 瓶 予 该 + 价 値 并 借 记 该 帐 戶 时 * 或
103 在 使 用 该 卡 以 购 买 商 品 和 劳 务 时 可 以 认 为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已 是 终 定 4 6 * 方 面 * 如 果 转 让 人 银 行 赋 予 该 卡 价 值 所 借 记 的 转 让 人 帐 户 的 金 额 被 认 为 相 当 于 转 让 人 提 取 的 一 笔 现 款 * 莰 相 当 于 售 给 他 的 旅 行 支 票 或 用 于 公 共 交 通 泡 公 用 电 话 韵 非 现 钞 代 用 Ф 的 金 顆 这 时 可 以 认 为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已 是 终 定 而 无 论 他 是 否 使 用 该 卡 尽 管 转 让 人 保 有 同 样 金 额 的 货 币 价 值 但 这 笔 款 却 非 现 纱 47» 另 一 方 可 以 把 该 卡 当 作 是 转 让 人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一 种 特 殊 形 式 的 帐 户 如 果 该 卡 是 一 个 单 独 帐 户 * 在 赋 予 该 卡 价 值 时 借 记 原 始 枨 户 即 是 终 定 由 于 掏 置 商 品 或 劳 务 而 使 该 卡 产 生 的 借 记 帐 户 在 购 货 的 时 刻 即 是 终 定 * 这 时 转 让 人 所 能 使 用 的 该 卡 所 剩 下 价 值 已 由 销 售 点 终 端 扣 除 如 果 该 卡 构 成 一 项 原 始 裉 户 * 在 进 行 购 买 的 那 一 时 刻 * 借 记 原 始 帐 户 已 是 终 定 在 任 一 情 况 下 * 该 卡 未 用 价 值 都 构 成 客 户 对 银 行 的 债 权 银 行 似 乎 会 以 它 的 债 权 来 抵 冲 该 金 额 而 且, 该 金 额 钺 乎 包 括 在 对 客 户 对 银 行 债 权 的 扣 押 范 围 内 因 此 银 行 不 得 不 采 取 步 骤 防 止 进 一 步 使 用 该 卡 7.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电 信 方 式 传 递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4 8. 银 行 之 间 通 过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电 信 方 式 发 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本 身 并 不 影 响 终 定 规 则 約 适 用 性 由 于 电 算 机 对 电 算 机 电 信 方 式 日 益 通 用 其 费 用 也 逐 渐 下 降 * 造 成 日 益 增 多 的 大 量 资 金 划 拨 * 特 别 是 经 由 巨 额 网 的 资 金 划 拨, 例 如 * 客 户 所 使 用 的 现 金 管 理 务 可 以 逬 行 资 金 划 拨 * 这 在 过 去 是 不 可 能 做 到 ^ 莫 结 果 是 # 由 于 大 量 尚 未 终 定 Й 资 金 划 拨 的 存 在 而 使 银 行 系 统 以 及 整 个 经 济 要 承 担 越 来 越 多 的 风 险 面 对 这 些 间 题 而 考 虑 采 取 的 一 些 措 施 将 在 第 9 7 到 9 9 段 以 及 本 章 附 件 中 讨 论
104 ' 终 定 带 来 的 后 果 1 *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使 先 权 一 般 规 则 49 в 若 干 一 般 规 则 赋 予 受 让 人 以 拥 有 在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以 前 所 产 生 的 信 贷 的 权 利, 这 些 一 般 规 则 中 最 包 发 无 遗 的 是 法 国 规 则, 一 张 支 票 的 齐 出 即 把 支 票 资 金 划 拨 到 支 票 持 有 入 ( 即 受 让 入 ) 手 申 这 一 规 獨 一 般 都 使 受 让 入 在 第 三 方 债 权 入 在 支 票 发 出 后 对 转 让 入 飨 户 提 Ш 权 利 要 求 时 处 于 优 勢 в 尽 瞀 受 让 人 比 第 三 方 债 权 人 欽 于 优 势 在 支 票 承 付 之 前 资 金 划 拨 本 身 还 不 能 终 定 50. 一 项 应 用 面 较 狭 的 一 般 规 则 是 要 允 许 转 诖 人 银 行 或 中 间 银 行 完 成 资 金 拨 划 如 杲 该 行 承 担 责 任 不 可 撤 销 地 承 付 转 让 入 II 示, 例 如 在 银 行 接 受 一 縈 汇 票 ( 或 在 有 关 法 律 允 许 的 情 况 下 为 支 票 作 付 款 Ш М 可 能 发 生 这 - 情 坭 е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通 过 作 出 不 可 撤 销 的 支 付 诺 言 с 如 银 行 支 票 或 银 行 付 款 ь 来 对 资 金 划 拨 进 行 结 算 时 也 可 能 发 生 这 游 情 况 * 该 规 则 蔚 包 含 的 政 策 是 * 负 责 承 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或 对 之 进 行 结 算 Й1 银 行 * 尽 管 有 第 三 方 对 该 恢 户 提 出 债 权 诉 讼 而 受 到 千 预 * 也 能 展 转 让 人 帐 户 Ф 得 到 偿 看 * 这 一 政 策 也 适 用 于 资 金 划 拨 是 通 过 交 换 跅 去 进 行 的 情 况, 只 耍 发 送 银 行 保 证 与 接 收 银 行 进 行 结 算 并 保 证 承 付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款 项 о 这 将 在 第 41 至 4 3 段 进 行 讨 论 ь 2. 龍 先 权 方 面 Й 具 体 坤 突 (а) 第 三 方 法 律 权 利 对 资 金 : 划 拨 : 的 影 响 5 1. 在 转 让 人 死 亡 э 要 求 他 履 行 破 产 程 序 或 他 帳 户 被 查 封 时 * 对 他 的 锻 户 产 生 影 响 的 有 关 法 律 规 则 却 主 要 或 完 全 与 资 金 划 拨 的 规 13 无 关 这 些 法 律 规 则 赋 予 第 三 方 的 权 利 可 能 与 受 让 入 拥 有 的 权 稠 互 相 冲 突 其 结 纂 是 * 人 们 经 常 很 难 使 有 关 第 三 方 权 利 的 法 律 与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本 身 的 法 律 协 调 一 致 & 5 2. 有 关 第 三 方 权 利 和 资 金 划 拨 所 产 生 的 权 利 在 优 先 权 方 面 齒 冲 突 可 以 表 现 在
105 几 个 方 面 第 三 债 权 人 和 受 让 人 之 间 最 直 接 的 冲 突 是 * 受 让 入 认 为 在 第 三 方 具 有 权 利 之 前 资 金 划 拨 已 是 终 定 如 果 受 让 人 已 使 用 这 笔 贷 项 金 领 # 受 让 人 的 债 权 可 以 得 到 受 让 人 银 行 的 维 护 在 许 多 憒 况 下 * 第 三 债 权 入 与 转 让 人 银 行 直 接 发 生 綍 突 转 让 人 银 行 认 为 第 三 方 对 转 让 入 帳 户 所 拥 有 _ 权 利 是 4 该 信 贷 已 从 帳 户 中 戈 嫩 以 后 才 产 生 & 这 对 转 让 人 银 行 极 为 重 仏 因 为 它 巳 不 可 能 从 受 让 人 鄄 里 遥 面 该 笔 信 贷 Н 转 让 人 死 亡 5 3. 某 些 法 律 劁 度 规 定 转 让 入 在 其 死 亡 約 鄄 个 时 刻 即 结 束 了 代 表 他 采 取 行 动 和 执 行 他 _ 指 示 Й 一 切 受 权 尽 管 该 规 则 经 常 被 解 释 为 转 让 入 与 银 行 或 欽 理 资 金 划 拨 银 行 之 间 餘 代 理 系 系 自 动 结 束 # 但 看 来 该 规 测 还 适 用 予 下 述 法 律 制 度 : 即 按 照 转 让 入 指 示 而 欽 埕 资 金 划 拨 的 一 家 或 儿 家 银 行 都 不 能 算 是 他 Й1 代 理 I 燃 在 许 多 法 律 度 申 # 只 有 在 得 到 死 亡 通 知 后 银 行 Й 权 力 才 能 终 оь 面 至, 禮 太 多 数 情 况 下 转 让 入 在 死 亡 时 巳 经 破 产 * 而 该 資 金 划 拨 一 般 是 为 了 潰 偿 一 笔 甚 至 毪 他 死 亡 之 后 也 必 須 清 餐 й 债 务, 某 些 法 律 制 度 允 许 转 让 入 银 行 甚 至 在 转 让 人 死 亡 遐 知 后 一 + 时 期 内, 經 _ 承 付 转 让 人 资 金 划 拨 揚 示 # _. 其 继 承 人 或 在 某 些 国 家 任 何 对 该 後 户 提 Ш 权 益 要 求 的 人 命 令 停 止 这 样 做 ㈡ 5 求 转 让 入 履 行 破 产 程 序 求 转 让 人 履 行 破 产 程 序 比 他 約 死 亡 禮 法 律 上 还 耍 面 临 更 复 杂 局 面 9 因 为 不 _ 国 家 的 有 关 破 产 规 则 有 着 很 大 的 差 别 й 如 杲 受 И 人 所 居 住 的 地 Д % - 求 转 让 人 麗 行 破 产 程 序 地 点 奈 说 是 在 外 国 的 话, 即 会 绘 受 让 入 带 来 难 以 解 决 齡 法 律 问 但 是 这 与 转 让 人 死 亡 在 法 律 上 所 面 修 的 局 面 有 一 点 是 共 罔 韵 9 即 履 行 破 产 法 律 程 序 一 般 _ 会 停 止 转 让 入 银 行 承 付 鄱 些 _ 未 终 定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Ё1 授 权 * 于 某 些 国 家 Й 張 有 力 的 政 策 维 护 破 产 者 佘 下 资 产 以 便 按 照 法 定 优 先 次 序 分 配 绘 债 权 入 * 在 破 产 程 序 开 始 时 * 转 让 人 银 行 承 付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权 隈 立 即 终 止 尽 管 该 银 行 可 能 并 未 接 到 有 关 破 产 程 序 的 通 知 в
106 ㈢ 转 让 人 丧 失 法 律 能 力 55«一 名 转 让 人 可 能 还 未 有 法 律 能 力 以 发 出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 或 由 于 犯 了 某 罪 行 面 丧 失 法 律 能 力 宣 布 精 神 不 健 全 э 宣 布 破 产 案 产 业 管 理 或 类 似 原 因 в 如 杲 丧 失 法 律 能 力 是 由 于 未 成 年 宣 布 精 神 不 健 全 或 类 似 原 因 为 了 保 护 丧 失 能 力 約 人 免 受 其 自 身 的 行 动 的 危 害, 需 要 冲 销 郅 些 看 来 已 是 终 定 的 资 金 划 如 杲 转 让 人 因 犯 罪 而 丧 失 法 律 能 力 * 郅 么 不 允 许 受 让 人 从 资 金 划 拨 过 程 得 益 是 不 适 当 私 ㈣ 查 封 转 让 人 帳 户 5 6 е 查 封 转 让 人 帳 户 在 向 转 让 人 银 行 发 出 通 知 时 即 生 效 * 只 有 在 法 国 签 发 支 票 * 而 该 支 票 资 金 转 让 到 支 票 持 有 人 手 中 的 情 况 下 才 是 例 外 * 对 于 在 法 律 程 序 生 效 之 前 尚 未 终 定 的 借 方 划 拨, 一 般 都 是 查 封 优 先 生 效 但 是 如 杲 首 先 借 记 转 让 人 帳 户 是 临 时 性 私 郵 么 在 指 示 可 撤 销 期 间 查 封 极 户 可 能 为 时 太 晚 就 算 在 资 金 划 拨 尚 未 终 定 的 情 况 下 也 是 如 此 О 5 7. 在 贷 方 划 拨 Й 情 况 下 * 某 些 法 律 制 度 规 定 * 如 杲 巳 借 记 转 让 人 恨 户 采 取 该 法 律 程 序 已 是 太 迟 ^ 但 是 I 其 他 一 些 法 律 劁 度 规 定 I 既 然 不 能 只 是 由 于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而 使 贷 方 划 拨 终 定 该 笔 信 贷 将 被 认 为 耍 受 该 法 律 程 序 的 约 束 о 在 这 秭 情 况 下, 转 让 人 银 行 耍 合 理 地 作 出 努 力 把 该 法 律 程 序 通 知 受 让 人 银 行 以 制 止 完 成 该 资 金 划 拨 5 8. 至 于 通 过 中 间 银 行 进 行 贷 方 划 拨 * 转 让 人 银 行 要 承 担 約 责 任 可 能 引 起 一 些 困 难 问 霡 既 然 转 让 人 银 行 知 道 受 让 人 银 行 的 名 称 以 及 划 拨 齒 一 切 细 节 * 它 可 以 直 接 向 受 让 人 银 行 发 出 通 知 但 是 э 既 然 通 过 中 间 银 行 鈐 理 贷 方 划 拨 转 让 入 银 行 与 受 让 入 银 行 郎 没 有 直 接 的 关 系 # 郅 么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发 给 受 让 入 银 行 通 知 时 8 受 让 入 银 行 不 清 楚 它 应 负 什 么 责 任 以 采 取 行 动 * 这 些 问 题 对 于 进 行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时 獨 更 为 难 以 解 决, 因 为 转 让 人 银 行 和 受 让 入 银 行 可 能 要 遵 守 不 同 的 终 定 规 则, 而 Ж 根 据 有 关 中 间 银 行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规 剡 通 过 中 间 划 拨 的 那 部 分 资 金 & 是 终 定 5 9. 其 结 杲 息 入 们 可 以 期 望 转 让 入 也 许 不 得 不 作 出 合 理 的 努 力 来 终 ль 完 成 资
107 - 103 一 金 划 拨, 如 果 没 有 作 出 这 秭 努 力 也 要 表 明 它 是 不 能 这 样 做 е Ш) 转 让 人 撤 因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еода 根 据 一 般 法 律 原 则 I 任 何 人 可 以 在 对 他 人 发 Ш 指 示 或 授 权 采 取 行 动 尚 未 得 到 执 行 之 前 # 徽 回 ( 或 撒 销 ) 这 些 指 示 或 授 权 6 根 据 这 些 原 则 某 些 国 家 的 转 让 入 在 过 户 终 定 那 个 时 刻 之 前 可 以 撤 回 其 给 予 转 让 入 银 行 承 付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授 权 但 是 в 授 权 或 指 示 可 以 是 不 可 徽 销 私 如 杲 曾 В 月 确 说 明 是 这 样 Ё1 话 如 杲 该 代 理 入 为 了 维 护 第 三 方 或 代 理 人 本 身 的 利 益,Ш 么 撤 销 授 权 采 取 行 动 原 则 所 赋 予 的 权 利 贝 1 受 到 限 截 以 便 维 护 代 理 人 或 篙 三 方 的 剎 益 в 因 此 既 然 一 次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可 能 是 为 了 受 让 人 的 利 益 * 转 让 入 可 能 需 耍 受 让 入 й 同 意 才 能 獄 回 授 权 ^ 或 者 受 让 人 可 能 蘅 妥 得 到 适 当 的 通 知 以 便 他 能 确 实 知 道 他 可 以 收 回 欠 他 的 款 孤 当 银 行 本 身 即 受 款 入 时 * 借 记 权 无 银 行 同 意 可 能 不 得 撤 错 6 1. 转 让 入 撤 回 资 金 转 让 指 示 对 于 转 让 入 银 行 来 说 这 样 做 所 产 生 的 问 题 与 由 于 出 现 第 三 方 权 剷 而 撤 回 承 付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授 权 所 产 生 Й 问 题 类 同 с 在 这 两 种 情 泥 下 转 让 人 银 行 必 须 通 知 其 本 行 工 作 人 员 该 授 权 已 歡 回 9 并 且 在 贷 方 划 拨 的 情 况 下 则 妥 求 它 设 法 通 知 受 让 人 银 行 不 要 贷 记 受 让 人 後 户 СЬ) 发 给 银 行 _ 通 知 6 2. 关 于 银 行 一 旦 接 到 通 知 郾 终 止 银 行 采 取 行 动 齡 授 权 齒 规 獨 同 时 也 指 明 这 稃 通 知 Й 格 式 以 及 它 必 须 包 含 韵 资 铷 指 明 为 该 银 行 接 受 该 還 知 的 Д 体 入 以 及 该 通 知 对 银 行 授 权 采 取 行 动 是 否 会 立 即 生 效 I 或 者 银 行 是 否 有 时 间 在 内 部 传 送 该 通 知 6 3. 某 些 法 律 度 规 定 Р 头 通 知 死 亡 * 要 求 履 行 破 产 程 序 或 徽 销 资 金 转 让 指 示 8 氣 足 以 要 求 银 行 停 止 任 何 正 在 麩 理 中 资 金 划 拨 口 头 通 知 可 能 限 定 在 一 个 时 期 内 有 致 但 随 后 必 须 以, 面 通 知 加 以 某 些 法 律 制 度 规 定 撤 销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书 面 通 知 可 以 是 非 正 式 的 并 可 通 过 电 传 传 送 * 律 文 I 查 封 极 户 则 必 須 是 正 式 的 法
108 6 4. 发 给 转 让 人 银 行 要 求 它 停 止 某 一 转 й 入 的 一 切 资 金 划 拨 的 通 知, 只 需 准 确 地 指 明 该 帳 户 或 受 到 该 通 知 影 响 的 各 个 俟 户 在 贷 方 划 拨 的 情 况 下, 可 能 要 求 转 让 人 银 行 把 死 亡 履 行 破 产 程 序 或 查 封 等 情 况 通 知 其 他 银 行 而 转 让 入 银 行 剡 可 得 到 所 有 有 关 的 资 斜 о 6 5. 转 让 人 发 出 的 只 撤 销 一 次 或 多 次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Й 通 知 ди 耍 更 加 精 确 9 因 为 该 通 知 必 需 精 确 地 详 述 有 关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或 多 次 指 示 并 且 还 耍 证 实 该 帐 户 в 在 对 一 个 帐 户 发 出 大 量 指 示 或 帳 户 记 录 是 由 电 算 机 保 存 й 憒 泥 下 參 这 稍 耍 求 会 带 来 许 多 严 重 问 愚 一 份 具 有 印 劂 错 误 或 其 他 错 误 的 通 知 足 以 引 起 以 可 见 形 式 齒 帳 户 记 录 来 进 行 工 作 的 银 行 职 员 齒 警 觉 但 是 由 于 许 多 资 金 划 拨 数 据 类 同 8 如 果 投 入 电 算 机 Й 撤 销 通 知 在 所 有 资 _ 节 上 不 能 与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完 全 一 致 * 电 算 机 就 可 能 不 能 找 Ш 有 关 齒 指 示, 除 非 是 按 字 母 顺 序 易! 出 所 有 与 该 & 销 й 指 示 类 拟 的 资 金 到 拨 指 示 并 经 由 银 行 职 员 逐 个 进 行 审 查 а 采 取 这 样 的 程 序 其 费 用 十 分 昂 贵 6 6 в 所 诗 论 韵 发 绘 银 行 的 任 何 一 项 通 知 只 有 在 它 交 给 银 行 时 才 Д 有 法 律 效 杲 如 果 银 行 有 很 多 支 机 构 * 到 通 知 可 能 需 交 给 开 立 怅 户 齒 恶 个 分 行 в 除. 该 适 当 入 员 恰 好 是 执 行 该 通 知 餘 有 关 入 员 * 不 然 银 行 需 要 有 合 理 齒 时 间 以 在 银 行 内 部 传 递 该 還 知 才 能 使 该 通 知 具 有 实 际 效 杲 * 而 不 管 该 通 知 在 这 时 间 以 前 是 否 在 法 律 上 已 失 氛 在 决 定 通 知 具 有 法 律 效 杲 方 面, 银 行 内 部 传 递 通 知 或 Й 另 一 家 银 行 传 递 通 知 所 需 韵 这 些 时 间 可 能 得 到 法 律 承 认 о 8 7. 只 能 笼 统 墙 说 允 许 银 行 在 通 知 具 有 法 律 效 杲 之 И 有 时 间 传 递 该 通 知, 即 是 说 任 何 银 行 合 理 需 要 传 递 通 知 約 时 间 或 某 家 银 行 裰 据 其 现 有 内 部 通 银 系 统 所 合 理 醫 要 韵 时 间 ^ 各 银 行 的 联 机 接 餡 客 户 帳 户 记 录 的 总 设 施 会 缩 短 所 有 银 行 传 递 通 知 約 时 间 68. 脱 机 成 批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一 + 效 果 是 使 银 行 С 或 自 动 交 换 所 ) 在 接 到 撤 销 某 具 体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通 知 时 不 太 可 能 在 处 理 该 指 示 的 过 程 中 将 其 黴 销 因. 为 绝 大 多 数 脱 机 成 批 处 理 系 统 不 可 能 很 节 约 逊 寻 找 个 别 指 示, 自 动 交 换 所 在 电 算 机 的 贮 存 装 置 一 旦 发 送 或 向 其 传 递 一 项 指 示 后 经 常 是 不 能 再 该 指 示 而 有 些 自 动 交 换 所 在 开 始 处 理 指 示 之 前 有 一 段 時 间 允 许 撤 回 指 示 同 样 遵 照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而 提 Ш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齒 規 诩 规 定 在 己 预 定 提 Ш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以 前 的 一 段 時 间 里 不 允
109 一 105 一 许 撤 回 该 授 权 如 果 成 批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保 留 在 光 符 磁 盘 中 * т 么 过 去 难 以 找 出 个 剔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憒 况 再 也 不 存 在 о 其 结 果 是 允 许 有 更 长 的 时 间 以 撤 回 指 示 在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61 这 秭 新 技 米 带 来 的 可 能 性 可 能 会 载 入 有 关 时 间 的 规 则 * 在 此 之 前 转 让 人 银 行 或 受 让 人 银 行 可 以 撤 回 资 金 划 拨 指 3. 沖 销 错 误 抱 资 金 划 拨 6 9. 银 行 在 借 记 转 让 人 悵 户 或 贷 记 受 让 人 後 户 后 I 它 可 能 随 后 发 现 在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时 发 生 差 错 # 或 者 另 一 家 银 行 或 其 他 参 与 人 在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时 发 生 差 错 в 问 题 是 该 银 行 是 否 能 纠 正 该 错 误 в 或 者 由 于 资 金 划 拨 巳 是 终 定 而 使 该 银 行 不 能 这 样 做 鄄 些 延 长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时 间 的 法 律 规 则 * 赋 予 银 行 以 额 外 时 间 来 发 现 问 题 并 在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之 前 拒 不 承 付 该 指 示 в 如 上 文 所 述 * 延 迟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的 一 个 办 法 是 允 许 银 行 临 时 登 入 借 项 或 贷 项 直 到 银 行 核 实 该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真 伪 以 及 该 数 据 处 理 的 准 确 性 ^ 并 确 定 银 行 将 从 借 方 得 到 该 笔 款 项 0 资 金 划 拨 一 旦 终 定 ^ 要 冲 销 银 行 所 登 入 韵 借 项 或 贷 项 郾 耍 受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限 制 ( а ) 在 转 让 入 妥 求 下 冲 销 借 项 71. 一 家 已 得 到 通 知 在 发 出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中 有 欺 诈 行 为 治 转 人 银 行 一 般 耍 为 其 随 后 承 付 这 些 指 示 所 引 起 的 损 失 承 担 责 任 但 是 不 能 耍 求 转 让 人 银 行 冲 掉 鄄 些 巳 终 定 的 资 金 划 拨 所 借 记 的 转 让 人 帳 户 在 这 秭 憒 况 下 9 该 银 行 受 到 普 遍 适 用 的 法 律 原 剡 韵 不 同 程 度 Й 保 护 该 原 则 把 原 由 转 让 入 和 银 行 共 同 承 担 齒 损 失 责 任 改 为 由 转 让 入 全 部 或 部 分 承 例 如 如 系 转 让 人 的 一 名 不 诚 实 的 雇 员 使 将 耍 发 出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产 生 一 系 列 欺 诈 行 为 * 转 让 人 有 权 指 示 银 行 不 要 承 付 鄱 些 尚 未 承 付 Ш 指 示, 但 是 他 无 权 耍 求 银 行 冲 销 郓 些 按 照 那 些 指 示 承 付 并 借 记 其 桡 户 的 借 私 7 2. 在 转 让 人 以 适 当 的 方 式 在 适 当 时 间 通 知 转 让 人 银 行, 他 耍 撤 回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但 转 让 人 银 行 随 后 却 错 兑 并 付 熟 这 时 会 产 生 一 个 特 朔 的 问 霡 转 让 人 银 行 在 转 让 Л 撤 回 指 示 前 已 经 向 连 锁 银 行 韵 篇 二 家 银 行 发 出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而 该 银 行 并
110 一 106 一 没 有 采 取 必 要 的 步 骤 以 阻 止 受 让 人 银 行 对 之 进 行 承 兑 这 时 该 问 题 即 以 另 一 舜 方 式 出 现 о 尽 管 转 让 人 是 完 全 按 照 法 律 親 掘 行 事, 但 人 们 й 为 # 他 发 出 资 金 戈 彳 拨 指 示 以 及 他 随 后 撤 回 该 指 示 会 使 转 让 人 银 行 比 平 常 更 容 易 出 差 错 此 外 如 果 划 拨 _ 款 项 是 转 让 人 欠 受 让 人 的 金 额 许 多 法 律 规 则 规 定 完 成 该 资 金 划 拨 即 是 清 偿 该 笔 债 务 * 甚 至 在 法 律 规 别 允 许 转 让 人 在 划 拨 指 示 承 付 之 前 可 以 撤 西 该 指 示 的 情 况 下 也 是 如 此 7 3. 解 决 这 稃 问 题 的 一 个 办 法 是 要 强 调 银 行 必 须 很 好 根 据 客 户 的 指 示 从 氣 因 此 参 当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以 适 当 的 方 式 适 时 撤 回 时 參 即 要 求 转 让 人 银 行 冲 销 登 入 转 让 人 帐 户 的 任 钶 借 此 外 既 然 转 让 入 帐 户 没 有 转 Ш 任 何 金 额 * 已 登 入 受 让 人 帐 户 的 贷 项 也 应 冲 销 不 然 * 转 让 人 在 不 需 付 出 任 何 款 项 的 情 況 下 由 受 让 人 为 其 清 偿 债 务 而 从 中 得 益 冲 销 借 记 转 让 人 怅 户 的 借 项 和 贷 记 受 让 人 揿 户 的 贷 项 使 有 关 各 方 都 恢 复 到 如 杲 转 让 人 银 行 遵 照 转 让 人 撤 回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采 取 行 动 时 所 应 处 的 地 位 但 是 I 如 杲 资 金 划 拨 是 为 了 清 偿 转 让 人 欠 受 让 人 的 有 效 债 务 # 该 债 务 依 然 存 在 并 需 要 随 后 以 另 一 次 资 金 划 拨 来 偿 付 因 此 * 第 二 个 办 法 是 虽 然 在 原 则 上 可 以 要 求 转 让 人 银 行 冲 销 借 记 转 让 人 帐 户 的 借 项 如 果 银 行 表 明 与 转 让 人 相 比 受 让 人 有 权 保 持 该 笔 资 金 银 行 即 可 维 持 借 记 转 让 入 帳 户 Го)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要 求 下 追 回 借 方 划 拨 的 贷 项 7 4. 除 了 少 数 由 转 让 人 银 行 托 收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外 * 转 让 入 银 行 对 提 示 银 行 所 提 示 的 所 有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一 般 都 予 以 临 时 贷 记 о 因 此 * 如 果 该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在 所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道 到 正 当 拒 付 临 时 贷 记 的 贷 项 即 可 冲 销 в 7 5. 此 外 * 转 让 人 银 行 可 能 拒 绝 承 付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齒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э 在 大 多 数 这 样 齒 憒 况 Ъ 郾 使 资 金 划 拨 已 是 终 定 该 银 行 有 权 从 提 示 银 行 ( 也 即 从 受 让 入 ) 追 回 该 笔 贷 项 е 只 有 这 样 的 一 Й 例 如 : 在 大 多 数 国 家 I 转 让 人 银 行 不 能 以 在 借 记 转 让 人 极 户 时 参 该 嵌 户 存 款 余 额 不 足 为 理 由 把 已 终 定 的 贷 项 追 回 在 某 些 英 美 法 系 国 家, 同 时 也 在 某 些 大 陆 法 系 国 家, 转 让 人 银 行 不 能 冲 销 为 承 付 一 张 其 提 款 人 是 傍 造 其 客 户 签 名 的 支 票 或 汇 票 而 给 予 某 些 有 信 誉 的 当 事 方 的 贷 项, 在
111 一 107 这 些 国 家 用 电 子 提 示 的 办 法 以 截 住 支 票 产 生 了 这 样 的 问 题 转 让 人 银 行 是 否 要 受 此 般 规 则 的 约 束 或 是 改 变 该 法 律 以 使 转 让 人 银 行 不 必 承 担 该 责 任 о 7 6. 后 一 个 问 题 是 以 另 一 种 方 式 提 出 的 * 即 与 按 照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所 进 行 的 借 方 划 拨 有 先 如 果 该 授 权 是 向 受 让 人 银 行 或 受 让 入 提 出 在 某 些 国 家 这 两 者 是 指 同 一 人, 转 让 人 银 行 无 法 知 道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是 否 经 过 正 式 授 权 * 除 非 当 转 让 入 收 到 有 关 其 接 : 户 在 此 时 期 的 变 动 憒 况 的 通 知 书 时 对 借 记 其 极 户 提 茁 意 见 因 此 * 人 们 普 遍 采 取 这 样 飭 办 法 I 受 让 人 银 行 向 转 让 人 银 行 担 保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是 得 到 正 式 授 & 并 保 证 偿 付 转 让 人 银 行 任 何 有 异 议 的 划 拨 资 金 同 时 也 要 求 受 让 人 保 证 向 受 让 人 银 行 偿 付 (С ) 追 回 贷 方 划 拨 的 贷 项 7 7. 许 多 法 律 劁 度 规 定 资 金 划 拨 一 旦 终 定 I 受 让 人 银 行 即 不 能 冲 销 贷 记 受 让 入 悵 户 的 贷 项, 理 由 是 已 经 不 能 进 行 结 算 如 杲 在 受 让 人 银 行 使 受 让 人 得 到 这 笔 贷 项 的 时 刻 对 是 否 将 进 行 结 算 发 生 任 何 怀 疑, 则 可 临 时 贷 记 或 采 取 其 他 措 施 以 阻 止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7 8. 在 某 些 国 家 贷 方 划 拨 并 不 意 味 着 是 银 行 间 资 金 划 拨, 人 们 提 Й 疑 问, 是 否 存 在 着 有 关 的 法 律 理 论 使 受 让 人 银 行 能 从 受 让 人 那 里 追 回 入 枨 有 差 错 的 贷 项 а 贷 记 差 错 可 发 生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例 如 * 受 让 入 银 行 贷 记 約 金 额 大 于 正 确 的 金 额 9 重 复 贷 记 同 一 帳 户 或 贷 记 错 帳 с 然 而 8 大 多 数 法 律 制 度 明 确 規 定 I 一 Й 来 说 受 让 人 银 行 可 以 追 回 入 有 差 错 的 贷 项 в 在 有 些 法 律 制 度 下, 银 行 有 权 通 过 借 记 受 让 人 帳 户 来 剩 正 它 的 错 误 贷 记 即 使 该 贷 记 已 经 终 定, 但 纠 正 转 让 人 或 发 送 银 行 的 差 错 则 必 须 经 受 让 入 明 确 允 许 才 行 ^. (4) 银 行 通 过 冲 销 分 录 以 追 回 贷 项 的 杈 利 7 9. 在 某 些 国 家, 银 行 有 杈 不 经 受 让 人 的 明 确 许 可 通 过 冲 销 差 错 贷 记 以 自 行 清 偿 该 笔 贷 项 ^ 这 一 权 利 可 保 留 有 隈 _ 几 天 直 到 划 拨 已 终 定 或 已 通 知
112 一 108 一 受 让 人 有 关 该 贷 项 的 情 况 罕 见 的 情 况 是 * 银 行 单 方 面 纠 正 错 误 的 权 和 可 以 不 受 时 间 的 限 但 是 许 多 法 律 劁 度 规 定 э 受 让 人 银 行 只 有 在 得 到 受 让 人 明 确 同 意 的 情 現 下 才 能 通 过 冲 销 贷 记 以 纠 正 错 误 О 如 果 受 让 人 不 能 同 意 * 受 让 人 银 行 只 有 进 行 诉 讼 才 能 得 到 清 偿 8 0 е 转 让 人 银 行 或 中 间 银 行 通 过 冲 销 贷 记 以 纠 正 错 误 的 权 利 与 受 让 人 所 具 有 的 权 利 相 同 但 是 * 这 些 银 行 如 没 有 得 到 接 收 银 行 的 同 意 则 不 可 能 冲 销 贷 记. 接 收 银 行 的 贷 项 除 非 接 收 银 行 尚 未 贷 记 其 贷 记 当 事 方 帐 户 或 者 它 可 从 贷 记 当 事 方 得 到 偿 付 «在 某 种 情 况 下, 有 关 在 两 家 中 间 银 行 间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的 终 定 规 则 可 制 止 通 过 冲 销 贷 记 的 办 法 来 进 行 清 偿, 尽 營 转 让 人 与 受 让 人 之 间 的 资 金 划 拨 并 未 终 定 4. 资 金 的 可 得 性 8 1. 尽 管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和 受 让 人 可 以 莸 得 资 金 两 者 之 间 可 能 没 有 什 么 法 律 联 系, 但 是 对 于 受 让 人 来 说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一 般 都 是 玫 定 何 时 可 得 到 该 笔 资 金 的 一 个 因 素 要 分 清 受 让 人 银 行 和 受 让 人 各 自 在 什 么 时 间 获 得 该 笔 资 金 也 是 很 重 耍 的 同 时 还 耍 分 清 受 让 人 何 时 得 到 该 笔 资 金 以 及 资 金 何 时 开 始 应 记 利 Жа 某 些 银 行 劁 度 规 定 这 两 个 时 间 刚 好 相 符 Э 但 其 他 许 多 银 行 制 度 规 定 ^ 在 该 慑 户 开 始 毅 得 利 息 之 前 一 天 或 数 天 即 可 获 得 该 笔 资 金 有 些 银 行 制 度 规 定 在 资 金 未 让 客 户 提 取 之 前 该 帳 户 即 开 始 记 利 息 8 2. 可 以 预 料 任 包 有 关 获 取 资 金 的 规 剡 都 会 给 受 让 人 银 行 提 供 足 够 Й 时 间 以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因 此 ^ 甚 至 是 现 金 存 款 张 户, 如 杲 存 款 赁 单 在 当 天 停 止 菅 业 时 尚 未 过 仏 必 须 等 到 第 二 天 才 有 权 提 取 该 笔 已 划 拨 的 信 贷 使 用 联 机 终 端 以 处 理 各 秭 资 金 划 拨 * 包 括 接 收 存 款, 可 能 会 为 某 些 银 行 排 除 延 误 荻 得 资 金 约 障 碍 ^ 但 是 * 通 过 自 动 出 纳 机 存 入 现 金 # ( 甚 至 在 存 款 人 联 记 记 录 韵 情 况 下 ) 一 般 都 不 能 立 即 提 取 * 因 为 银 行 要 通 过 其 工 倌 人 员 清 点 和 核 算 该 存 款 р 8 3. 受 让 人 可 以 得 到 资 金 齒 时 间 一 般 都 是 由 受 让 人 银 行 的 惯 例 来 玦 定 而 很 少 由 受 让 人 和 其 银 行 之 间 签 订 合 同 或 由 法 律 条 款 来 决 定 但 是 *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8 特 剿
113 是 有 关 那 些 由 于 有 巨 额 金 额 划 拨 而 有 出 入 帐 的 恨 户 或 者 鄄 些 是 现 金 管 理 计 划 的 一 部 分 的 恨 户 9 则 可 能 通 过 谈 判 签 订 + 别 合 同 * 除 了 其 他 问 题 外 合 同 还 包 括 规 定 客 户 能 得 到 该 笔 资 金 的 时 间 в 有 少 数 几 个 国 家 用 法 律 为 某 科 型 式 的 资 金 划 拨 规 定 了 备 好 该 资 金 以 供 提 取 的 最 长 的 时 8 4. 尽 管 资 金 的 可 获 得 性 主 要 对 受 让 入 关 系 重 大 * 它 对 转 让 入 也 有 关 系, 转 让 入 由 于 各 舜 理 由 也 许 需 要 知 道 在 某 一 特 定 时 间 受 让 入 是 否 能 自 由 支 配 该 笔 资 金 在 借 方 划 拨 的 憒 况 下 * 转 让 人 不 能 控 葡 受 让 入 是 否 能 获 得 资 金 的 时 间 因 为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过 程 是 在 受 让 人 及 其 银 行 之 间 进 行 й- 转 让 入 比 较 能 够 控 制 贷 方 刻 拨 的 时 间 6 因 为 他 可 选 定 资 金 划 拨 从 那 天 开 始 并 可 确 定 支 付 日 期 ' 8 5. 贷 方 划 拨 的 支 付 曰 期 具 有 什 么 法 律 意 义 尚 不 清 楚 а 这 正 如 前 面 所 讨 论 Й 一 家 银 行 应 在 什 么 时 候 对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采 取 行 动 所 指 出 的 * 如 杲 工 30/1)13/7982 对 支 付 日 期 所 下 的 定 义 44 资 金 已 准 备 好 等 待 受 益 人 С 受 让 入 } 提 取 现 金 的 日 期 п 是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合 同 約 纽 成 部 分 鄹 么 转 让 入 银 行 即 要 对 转 让 入, 或 者 对 受 让 入 耍 承 担 法 律 义 务 й 这 一 解 释 显 然 会 使 转 让 人 银 行 和 戈 彳 拨 连 锁 中 第 二 家 银 行 之 Й 以 及 直 到 受 让 入 银 行 为 止 每 两 家 银 行 之 间 要 互 相 承 担 责 佐 但 是 9 对 于 许 多 其 他 法 律 制 度 乘 说, 则 不 明 确 受 让 人 银 行 对 于 与 其 没 有 法 律 关 系 的 转 让 人 或 受 让 人 是 否 会 受 到 支 付 日 期 ш ш т. 人 们 认 为 就 什 么 时 候 备 好 该 笔 资 金 而 言 * 受 让 人 银 行 对 受 让 人 所 承 担 約 义 务 取 决 于 它 们 两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而 不 是 取 决 于 转 让 人 原 始 发 出 韵 指 示 е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 看 来 如 果 受 让 人 银 行 既 没 收 到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又 没 有 足 够 时 间 来 对 之 进 行 满 意 韵 结 算 * 它 就 不 应 受 具 体 的 支 付 日 期 的 约 束 * 除 非 该 狞 以 某 种 有 关 _ 型 式 承 担 债 务 в 8 6. 在 贷 方 划 拨 时 *> 受 让 人 银 行 一 旦 收 到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和 结 算 э 受 让 人 立 即 可 得 到 该 笔 资 金 因 为 受 让 人 锒 行 不 必 再 承 担 贷 方 风 险 但 是 Э 如 杲 贷 方 划 莰 指 示 和 结 算 是 在 支 付 日 期 以 前 收 到 * 禪 么 执 行 英 美 法 系 国 家 的 习 惯 做 法 是 受 让 入 银 行 可 以 把 贷 记 和 动 用 该 资 金 的 日 期 推 迟 到 支 付 曰 期 87 有 关 借 方 划 拨 的 资 金 可 获 得 性 的 规 则 在 两 稃 借 方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之 间 存 在 差 别 : 例 如 各 种 汇 票 I 受 让 人 银 行 只 有 在 收 到 承 付 通 知 而 且 该 笔 资 金 巳 汇 寄 该 行 时 才 能 给 予 信 贷 对 于 在 两 家 银 行 之 间 进 行 临 时 结 算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则 在 拒 付 Й 情 况 下
114 才 发 茁 通 知 о 前 一 科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受 让 人 知 道 在 其 银 行 接 到 承 付 通 知 及 该 款 汇 到 之 前 是 不 可 能 得 到 该 笔 资 金 * 至 于 第 二 秭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一 这 代 表 着 大 多 数 完 全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划 拨 和 电 子 处 理 借 方 划 拨 一 一 则 很 难 制 定 有 关 的 资 金 可 获 得 性 规 则 0 在 处 理 整 个 资 金 划 拨 的 过 程 中 各 秭 指 示 是 成 批 發 理 适 用 的 规 则 应 考 虑 到 以 下 问 题 : 银 行 收 到 结 算 之 前 的 一 段 时 间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正 常 承 付 之 前 的 一 段 时 间 в 受 让 人 银 行 在 正 常 憒 况 下 收 到 拒 付 信 患 之 前 韵 一 段 时 间 这 些 规 则 只 能 以 所 封 论 的 这 类 指 示 論 平 均 情 况 以 及 使 用 该 頜 度 的 经 验 为 依 据 8 8» 大 多 数 银 行 制 度 在 对 第 二 种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进 行 结 算 的 办 法 是 通 过 借 记 和 贷 记 有 关 银 行 间 的 帐 户 结 箅 可 能 是 立 即 进 行 也 可 能 延 误 一 个 特 定 时 期 才 进 行, 但 是 银 行 得 到 每 批 同 一 类 型 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趵 日 期 总 是 可 以 预 报 8 9» 至 于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借 方 划 拨, 最 不 能 预 测 的 因 素 是 受 让 入 银 行 收 到 拒 付 信 息 之 前 这 段 时 间 在 某 些 国 家 * 转 让 А 银 行 在 收 到 划 拨 过 户 指 示 后 в 如 要 拒 付 可 以 不 受 时 间 限 劁 й 如 指 示 本 身 必 须 通 过 提 示 它 的 同 一 交 换 渠 道 才 能 撤 回 9 在 某 些 国 家, 该 指 示 返 回 受 让 人 银 行 所 需 的 时 间 数 倍 于 提 示 该 指 示 所 需 的 时 间 由 于 存 在 着 划 拨 指 示 遭 拒 付 _ 可 能 性 而 延 误 了 获 得 该 笔 资 金, 从 而 使 绝 大 多 数 得 到 承 付 的 指 示 要 推 迟 相 当 长 的 时 间 才 能 得 到 资 金 $ 因 此 有 必 要 采 取 行 动 以 缩 短 这 段 时 间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承 付 保 证 可 以 减 少 拒 付 的 可 能 性 通 过 电 子 提 示 以 截 住 支 票 的 办 法 可 以 在 许 多 国 家 缩 短 提 示 的 时 间 а 在 提 示 后 转 让 入 银 行 以 资 金 不 足 为 理 由 而 拒 付 的 时 间 可 能 受 到 严 格 限 黐 拒 付 通 知 可 以 通 过 _ 寄 或 电 信 直 接 发 送 到 受 让 人 ( 接 受 存 款 人 ) 银 行 $ 即 使 在 必 需 通 过 交 换 渠 遒 把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发 回 的 情 况 下 也 是 如 此 9 0, 在 钴 计 受 让 人 银 行 牧 到 拒 付 信 息 需 要 多 少 时 间 方 面, 电 子 發 理 借 方 划 拨 叉 产 生 另 外 Ш 问 題 р 总 来 说, 參 第 8 8 段 所 提 出 8 电 子 提 示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可 以 缠 録 提 示 时 间 此 外 а 要 把 该 提 示 制 度 设 计 成 能 便 于 立 即 发 因 拒 付 指 示 隹 是 * 如 果 是 为 了 简 化 支 票 兑 现 手 续 而 使 用 电 予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 或 裉 据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而 授 权 给 受 让 人 或 受 让 人 银 行 й 转 让 人 银 行 无 法 核 实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真 伪 因 此, 在 转 让 人 数 到 有 关 怅 户 变 动 情 况 的 通 知 以 前 以 及 拒 付 朱 授 权 的 借 项 的 时 间 结 束 之 前 * 萍 存 在 以 下 可 能 性 1 转 让 入 可 以 宣 称 该 指 示 是 未 经 授 权 或 并 朱 有 任 何 授 权 以 承 付 该 指 示 _ 在 某 些 象 г 过 境 时 效 法 或 渗 律 时 效 使 转 让 人 无 权 提 出 借 记 其 飨 户 是 未
115 一 经 授 权 的 意 见, 未 能 决 定 的 时 间 可 能 维 持 数 年 为 此 * 如 有 可 能 应 把 借 记 授 权 授 与 转 让 人 银 行 9 Ь 如 受 让 人 银 行 熟 悉 受 让 人 情 况, 并 且 相 信 受 让 人 会 向 受 让 人 银 行 清 偿 任 何 遭 拒 付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з 那 么 该 银 行 在 较 早 日 期 备 好 资 金 将 不 会 冒 任 何 实 质 性 的 风 险 因 此 8 裉 据 长 期 借 记 受 权 而 进 行 的 借 方 划 拨 一 般 都 不 会 延 误 资 金 的 获 得 性, 如 受 让 人 是 财 务 可 靠 的 大 缀 织 那 么 就 要 采 取 其 他 形 式 的 借 方 划 拨 ^ 5. 清 偿 优 先 债 务 9 2. 只 有 在 受 让 人 一 一 债 权 人 收 到 贷 记 其 帐 户 的 不 可 撤 销 信 用 证, 一 项 德 先 债 务 才 能 通 过 资 金 划 拨 的 办 法 进 行 清 偿 但 是, 何 时 清 偿 该 笔 债 务 取 决 于 合 同 的 条 款 以 及 其 抱 债 务 的 情 况 * 随 后 才 是 有 关 债 务 的 法 律 和 资 金 划 拨 的 程 序 9 3. 有 些 合 圃 ( 虽 然 占 少 数 但 却 很 重 要 ) 规 定 转 让 人 有 义 务 使 受 让 人 在 规 定 日 期 可 以 自 由 动 用 该 笔 资 金 在 某 些 国 家 в 习 惯 的 做 法 是 处 理 一 家 银 行 的 主 要 债 务, 如 银 行 支 票 或 银 行 支 付 8 作 为 偿 还 这 类 债 务 ь 但 是 用 規 定 具 体 支 付 日 期 甚 至 一 曰 之 亭 具 体 支 付 时 间 的 贷 方 划 拨 的 办 法 日 益 處 为 普 遍 的 做 法 9 4» 如 果 合 闺 并 未 规 定 可 以 自 由 动 用 资 金 的 时 间 知 以 贷 方 划 援 来 潰 偿 债 务, 在 贷 方 划 拨 对 受 1 Ш 冬 定 时 该 笔 鯈 务 即 正 常 偿 清 ^ 因 此 * 由 予 越 来 越 多 使 用 电 子 技 术 而 使 贷 方 划 拨 程 序 近 乘 有 了 变 氣 预 计 这 会 影 啕 到 清 偿 规 则 和 终 定 规 则 自 诚 然, 近 来 某 些 事 态 表 明, 资 金 拨 终 定 規 Л 受 到 由 于 清 偿 债 务 而 引 起 的 一 些 问 题 的 影 响 с 9 5» 既 然 一 旦 贷 方 划 拨 终 定 一 般 来 说 债 务 即 已 清 偿, 鄭 么 在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之 Й * 则 会 是 转 让 人 要 承 担 延 误 处 理 资 金 戈 纖 或 其 发 生 差 镨 的 责 任 ^ 在 某 些 国 氣 法 院 使 转 让 入 避 免 了 承 担 由 于 这 种 延 误 所 产 生 最 严 重 后 杲 * 法 院 裁 定 在 转 取 适 当 行 动 并 在 适 当 _ 时 间 透 行 资 金 划 援 时 4 不 能 由 于 延 迟 付 款 而 结 束 保 险 國 或 类 似 的 合 同 в 对 于 转 让 А 来 说, 由 于 延 误 处 理 资 金 戈 彳 拨 而 延 巡 付 款 所 带 来 一 后 果 是 要 损 失 利 息 4 值 这 # 损 关 往 往 可 以 从 负 责 的 银 行 追 回 й 但 是 8 如 果 其 后 杲 是 终 А 合 同 关 系, 银 行 即 不 可 I I 负 责 赔 偿 所 引 起 酬 员 兔
116 一 112 一 9 6. 在 通 过 借 方 划 拨 来 清 偿 疣 先 债 务 齒 情 况 下 3 如 果 受 让 人 具 有 处 理 借 方 划 拨 的 手 段 * 他 可 能 不 会 把 该 笔 债 务 当 作 是 # 未 履 行 的 债 # ъ 因 此 8 在 借 方 划 拨 的 情 况 下 很 少 产 生 何 时 清 偿 优 先 债 务 的 Й 题, 在 借 方 划 拨 时, 受 让 人 发 出 僭 方 过 户 指 示 4 例 如 由 受 让 А 开 出 向 转 让 А 或 转 让 人 银 行 支 取 汇 票 或 按 照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而 进 行 Ш 借 方 划 拨 й 同 样 * 在 对 待 支 票 问 题 上 8 受 让 人 一 旦 拥 有 该 支 票 * 德 顯 不 会 * 该 笔 债 务 当 作 尚 未 履 行 的 债 I 某 些 麗 象 存 在 这 样 问 题 8 т 让 人 汇 寄 一 шмт 时 间 使 受 让 人 在 支 付 日 期 过 后 才 抆 到 该 笔 信 贷 懿 情 况 下 * 转 让 人 是 否 有 责 任 赔 偿 受 让 入. 利 患 但 是, 在 所 有 借 方 划 拨 的 情 况 Т, 如 转 让 人 延 误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或 发 生 差 I 受 让 入 要 为 之 承 拒 风 险 尽 管 借 方 划 援 指 示 在 提 示 时 必 须 得 到 承 背, 傥 先 债 务 必 须 不 可 撤 0 地 得 到 清 偿, 但 对 于 傥 先 债 务 乘 说 承 付 _ 时 间 弁 不 Л 有 实 际 _ 望 要 & 2. 终 定 規 则 和 系 统 风 麼?. 系 统 风 险 是 撞 4Ш 系 统 作 为 一 + 整 体 在 遇 到 一 家 或 多 家 银 行 朱 能 它 们 所 处 理 的 资 划 拨 进 行 结 算 时 翁 会 遭 到 严 重 的 養 害 * 援 过 程 的 外 部 й 题 所 带 来 的 后 果 未 能 进 行 结 算 Л 乎 都 是 资 金 划 然 II* 遊 耒 发 展 的 联 抵 高 值 净 颏 结 算 电 子 交 换 所 使 参 加 银 行 经 常 在 一 天 參 所 牧 到 资 金 划 援 指 示 超 过 它 们 т 佥 部 资 本 和 盈 佘, 这 样 就 增 加 了 一 家 银 行 在 当 天 结 业 时 不 能 自 & 方 氽 额 危 险 此 外 $ 家 不 能 结 算 的 借 方 余 额 越 大 * ж 交 换 所 其 他 徽 衍, 对 银 行 系 统 以 及 对 整 个 经 济 釣 影 响 就 越 犬 * 9 8 * 银 行 系 统 对 于 一 家 银 行 未 能 进 行 结 算 能 承 受 到 什 么 程 度 不 但 取 决 于 它 未 能 结 算 的 借 方 余 额 的 大 还 取 决 于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的 所 有 参 加 者, 包 括 有 关 银 行 的. 银 行 客 户 对 损 失 所 分 挺 的 情 I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参 加 者 分 捏 损 失 的 规 则 宇 就 有 有 关 终 定 方 面 的 规 膝 反 过 来 * 有 关 巨 藥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Й 题 的 规 则 对 于 金 融 市 场 以 及 由 于 进 行 大 笔 商 业 交 易 而 进 行 这 些 资 金 戈! 拨 产 生 了 重 大 影 响 9 9. 公 众 对 此 问 题 韵 讨 论 巳 集 中 于 美 国 英 国 德 在 谈 论 该 问 题, 英 国 的 银 行, 系 统 是 采 取 别 的 方 法 来 解 决 这 一 问 题 由 于 在 讨 论 中 需 要 由 各 国 分 别 对 待 * 问 题, 这 将 放 在 本 章 附 件 中 加 以 讨 И
117 一 113 一 附 # 减 少 系 统 风 险 的 国 家 经 验 К 问 题 的 性 质 1, 一 般 情 况 1, 巨 藥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是 目 前 常 用 的 贷 方 划 拨 的 办 法, 但 有 几 个 原 因 可 能 产 生 厥 险 ^ 最 明 显 的 是 ^ 单 项 划 拨 的 金 额 % 天 划 拨 的 总 金 额. 并 且 最 重 要 的 是 家 银 行 与 其 他 任 何 银 行 或 整 个 银 行 系 统 在 一 天 之 中 或 结 束 时 刻 的 借 方 或 贷 方 的 净 余 類 大 大 地 增 加 了 е 第 二 个 重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转 让 人 对 其 巨 额 资 金 約 划 拨 迅 速 地 予 以 完 Д 更 加 关 心, 巨 颧 资 金 划 拨 一 般 是 作 为 同 日 划 拨 来 进 行 的 因 此, 在 结 算 前 留 有 的 时 间 缩 短 了, 银 行 为 调 集 资 金 以 弥 补 其 借 方 余 额 所 占 有 的 时 间 比 往 曰 减 少 了 外 国 银 行, 或 外 国 银 行 的 当 地 分 行 5 可 能 在 为 其 期 货 交 易 筹 措 资 金 方 面 比 本 国 银 行 約 困 难 更 大, 特 剿 是 如 果 外 国 银 行 不 能 从 申 央 银 行 取 得 信 贷 的 2, 往 来 银 行 结 算 2. 通 过 往 来 银 行 的 关 系 来 进 行 巨 额 贷 方 划 拨 可 以 使 结 算 迅 速, 同 时 在 大 多 情 况 下 很 少. 甚 至 没 有 系 统 风 险 в 当 接 收 银 行 收 到 发 送 银 行 发 来 的 金 额 而 同 时 它 又 收 到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这 秭 情 况 当 银 行 互 有 帐 户 往 来 时 是 常 见 的 事 那 么 接 收 银 行 可 以 毫 无 风 险 地 给 予 贷 方 不 可 撤 销 的 信 贷 в 如 果 接 收 银 行 没 有 立 即 收 到 金 额 它 可 有 权 延 迟 承 付 资 金 过 户 指 示, 直 至 它 收 到 款 项 或 取 得 担 保 品 或 获 得 有 信 誉 方 面 予 以 偿 还 的 保 证 в 由 于 资 金 划 拨 不 存 在 不 安 全 的 信 贷 延 期, 对 接 牧 银 行 来 说 不 存 在 风 险, 所 以 也 没 有 系 统 风 险 э 然 而 这 个 结 论 须 有 这 个 重 要 条 件 的 限 制, 即 接 收 银 行 是 帐 户 开 户 I 行, 并 且 它 除 了 它 的 资 金 划 拨 部 门 以 外 还 有 一 些 部 门 发 送 或 收 到 了 发 送 银 行 ( 即 拥 有 帳 户 的 银 行 ) 的 借 记 帐 目 或 贷 记 帐 目 的 指 示, 它 只 能 在 它 的 所
118 114 - 有 部 门 对 所 有 的 交 易 迅 速 作 出 报 告 的 情 况 下 才 能 作 出 合 理 的 信 贷 决 定 э 如 果 涉 及 的 金 额 很 大, 则 可 能 需 要 所 有 部 门 提 出 按 实 际 时 间 入 帐 的 交 易 9 3. 有 些 往 来 银 行 的 关 系 需 要 接 收 银 行 在 收 到 金 额 之 前 给 贷 方 不 可 撤 销 的 信 贷 这 科 情 况 是 可 能 发 生 的, 例 如, 因 为 资 金 划 拨 的 方 式 需 要 某 些 银 行 发 送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多 于 其 较 导 财 收 到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并 且 收 到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多 于 " ^ 较 ш 发 送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尽 管 这 些 银 行 在 一 天 结 束 时 可 能 经 常 地 有 大 量 的 贷 方 余 额, 但 也 可 能 经 常 地 有 大 量 的 借 方 余 额 在 这 科 情 况 下 通 过 往 来 银 行 关 系 进 行 巨 顧 贷 方 划 拨 传 输 可 能 产 生 重 大 的 系 统 风 险 3. 净 额 结 算 4. 净 额 结 算 网 在 许 多 方 面 是 通 过 一 个 转 接 机 构 组 成 约 网, 每 两 家 银 行 之 间 一 系 列 往 来 银 行 关 系 的 一 稗 安 排 3 然 而 5 与 绳 往 来 银 行 关 系 相 I 这 方 面 有 一 些 体 制 的 特 点, 由 于 这 些 特 点 可 能 增 加 系 统 风 险 в 因 为 在 净 额 结 算 网 中 还 没 有 任 何 办 法 可 以 为 发 送 银 行 在 结 算 前 岗 接 收 银 行 发 送 金 额, 所 以 一 家 银 行 必 会 在 一 天 内 任 何 时 刻 同 另 一 家 银 行 有 借 方 余 额 再 则, 由 于 出 现 借 方 余 额 系 因 收 到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以 及 发 送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因 此 这 个 网 申 任 何 银 行 在 一 天 未 结 束 之 前 不 可 能 知 遒 它 这 一 天 结 束 之 时 同 其 他 任 何 银 行 的 结 算 是 借 方 余 额 还 是 贷 方 余 额, 即 使 它 可 以 知 遒 这 一 天 它 将 向 对 方 银 行 发 送 贷 方 金 额 的 总 数 э 其 结 杲 务 银 行 采 取 了 一 种 政 策, 那 就 是 在 它 尚 未 知 道 贷 方 划 拨 是 否 有 价 值 之 前 不 给 予 不 可 撤 销 的 信 贷, 它 只 能 在 它 巳 经 把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发 送 对 方 银 行 的 情 况 下 并 裰 据 它 收 到 約 指 示 办 事 还 可 以 采 取 另 一 矜 政 漦, 那 就 是 允 许 接 收 银 行 对 它 所 收 到 的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较 大 一 部 分 给 予 不 可 撤 销 的 信 贷, 这 样 就 要 求 喜 银 行 确 定 一 天 内 借 方 净 余 類 的 上 限, 喜 银 行 将 允 许 其 他 每 一 + 参 * 银 行 在 任 何 时 侯 在 懷 上 有 这 今 限 额 内 的 借 方 净 余 额 银 行 如 收 到 将 使 发 送 银 行 超 过 预 定 限 额 的 借 方 余 额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就 必 须 将 这 些 指 示 退 回 发 送 银 行 要 求 发 送 银 行 重 新 调 整 后 再 提 Ш в 如 果 这 个 网 是 通 过 Ф 心 转 接 机 构 发 生 作 用 的, 可 编 制 程 序, 使 转 接 机 转 将 这 类 指 示 退 回 发 送 银 行 да 不 需 要 接 收 银 行 去 做 э
119 4. 净 额 一 净 额 结 算 5. 如 果 某 一 资 金 划 拨 网 通 过 净 额 一 净 额 的 办 法 结 算 了 一 天 的 资 金 划 拨, 其 办 法 即 每 一 参 与 银 行 对 其 所 有 其 他 参 与 银 行 发 送 或 从 它 们 那 里 牧 到 的 所 有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总 额 都 规 定 单 一 _ 借 方 佘 额 或 贷 方 余 额 5 但 这 个 网 如 有 一 家 银 行 不 能 按 与 其 他 各 参 与 银 行 借 方 或 贷 方 净 余 额 的 办 法 来 结 算 就 使 得 大 家 都 受 损 失, 那 末 这 科 系 统 就 是 净 额 结 算 网 的 系 统 风 险 但 是 ^ 如 果 认 为 这 种 损 失 是 整 个 网 的 损 失 应 由 各 参 与 银 行 分 担, 按 照 几 个 可 能 的 损 失 分 担 的 方 法 * 往 往 是 在 结 算 完 毕 后 才 能 对 其 他 银 行 负 担 的 损 失 作 出 估 价 按 照 某 些 办 法, 一 家 银 行 在 与 不 履 行 义 务 的 银 行 进 行 双 边 交 易 中 拥 有 贷 方 余 额 它 仍 然 可 能 被 要 求 分 担 这 种 损 失 а 这 科 情 况 又 意 味 着 银 行 如 果 在 正 常 情 况 下 完 成 了 结 算 就 可 能 容 易 地 作 出 了 结 算 但 也 可 能 甴 于 第 一 家 银 行 无 法 进 行 结 算 以 致 各 银 行 遭 到 损 失 而 无 法 进 行 结 算. 这 稗 自 于 一 家 银 行 无 法 结 算 而 引 起 的 累 积 影 响 使 系 统 风 险 增 大 5. 减 少 系 统 风 险 的 现 有 办 法 6. 减 少 风 险 的 政 策 有 三 个 主 要 目 标 : 减 少 银 行 无 法 结 算 的 可 能 性 I 减 少 银 行 无 法 结 算 对 其 他 银 行, 整 个 银 行 系 统 和 一 般 经 济 的 影 响 I 保 证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持 续 顺 利 地 进 行 这 些 目 标 可 能 发 生 冲 突 关 于 减 少 净 额 结 算 网 或 净 额 一 净 顧 结 算 网 鈐 系 统 风 险 约 现 有 基 本 方 法 可 分 为 以 下 五 种 : ( a ) 可 采 取 各 調 1 方 式 对 净 额 结 算 网 或 净 额 结 算 阔 的 参 与 进 行 限 劁 в 可 以 限 制 银 行 的 数 目, 因 为 数 目 越 少, 出 现 其 中 一 家 银 行 无 法 结 算 可 能 性 也 越 小 参 与 银 行 可 限 于 莫 财 务 上 的 安 全 是 不 成 问 题 的 银 行 ^ 外 国 银 行 可 能 无 法 以 当 地 货 礞 进 行 结 算, 可 不 允 许 其 参 与 9 或 允 许 其 进 行 十 分 有 限 的 参 与, 或 仅 在 其 提 供 其 履 行 义 务 能 力 的 额 外 保 证 的 条 件 下 才 允 许 其 参 与 ^ ( b ) 可 以 限 制 任 何 一 + 银 行 或 整 个 网 出 现 金 融 风 险 的 程 度 ^ 可 以 规 定 一 对 银 行 间 一 天 内 双 边 借 方 净 限 额 а 可 以 规 定 一 天 内 贷 方 净 限 额 9 以
120 限 制 任 何 一 个 银 行 对 整 网 所 欠 的 金 颠» 如 杲 一 个 国 家 有 一 个 以 上 票 据 为 基 琎 的 网 或 一 个 以 上 电 子 处 理 的 网, 一 天 内 贷 方 限 额 可 以 适 用 于 任 何 一 家 银 行 对 所 有 各 个 网 所 欠 的 净 金 額. ⑷ 可 以 把 从 初 次 资 金 转 移 指 示 通 过 网 发 出 到 结 算 以 前 的 时 间 缩 短 至 最 低 既 度, 以 便 减 少 因 结 算 以 前 的 事 件 造 成 无 法 结 算 的 可 能 性 ( 句 银 行 在 结 算 未 完 成 в 以 前 可 以 拒 绝 向 其 贷 方 提 供 资 金 Е 这 样 就 保 障 接 收 银 行 避 免 如 贷 方 延 迟 获 得 资 金 致 无 法 结 算 的 风 险. 由 于 贷 记 当 事 方 可 能 为 了 在 当 曰 进 行 他 自 己 的 资 金 划 拨 而 需 要 那 些 资 金, 这 在 贷 记 当 方 本 身 即 是 一 家 银 行 的 情 况 下 特 另!1 会 如 此, 则 直 至 那 些 资 金 在 结 算 后 得 以 提 供 之 前, 整 个 网 可 能 陷 予 停 顿 в 还 有 一 稗 办 法, 接 收 银 行 可 以 尙 贷 方 提 供 资 金, 但 如 无 法 结 算, 有 权 撤 销 这 笔 贷 方 金 额 ^ 这 样 就 保 障 了 接 收 银 行 : 如 贷 方 取 得 信 贷 价 值, 它 须 接 受 接 收 银 行 转 来 的 损 失 风 险 а (е) 每 一 参 与 银 行 的 借 方 余 额 可 以 由 适 当 的 金 融 机 构 提 供 保 证, 这 游 机 构 可 以 是 中 央 银 行 或 私 人 或 公 共 的 保 险 基 金 в 如 果 进 行 担 保 釣 金 融 机 构 能 立, 提 供 必 要 的 资 金, 鄱 对 保 护 该 系 统 会 最 为 有 效 в 否 则, 该 系 统 会 发 生 现 金 流 动 短 鈇, 从 而 使 得 其 他 银 行 无 法 履 行 其 义 务 а Б. 国 家 经 验 7. 本 节 介 绍 三 个 国 家 约 经 验, 它 们 对 减 少 巨 额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网 的 系 统 风 险 采 取 了 不 同 的 方 法 1. 法 国 年 1 0 月 1 6 曰, 一 个 名 叫 通 过 远 程 传 送 交 易 并 转 移 外 国 结 算 自 动 综 合 管 理 系 统 ( 自 动 综 管 系 统 ) 的 巨 额 计 算 机 对 计 算 机 网 开 始 工 作 в 甴 于 原 来 设 想 银 行 电 传 法 郎 结 算 系 统 是 作 为 电 信 协 会 的 一 个 国 内 附 加 部 分, 只 能 是 电 信 协
121 一 117 搞 会 的 成 员 或 用 户 才 可 以 参 加 自 动 综 管 系 统. 然 而, 自 动 综 管 系 统 扩 大 了 使 用 范 围, 这 样 它 可 以 为 基 本 上 每 一 稗 以 法 国 法 郎 为 单 位 的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提 供 国 内 的 联 系 8 尽 瞀 已 决 定 把 它 用 予 因 货 币 审 场 交 易 而 产 生 的 支 付 但 目 前 巳 不 是 用 于 纯 国 内 资 金 划. 9» 尽 管 自 參 综 管 系 统 的 职 能 好 似 法 国 银 行 約 往 来 银 行 的 靨 务, 值 法 国 银 行 _ 候 Ш 叉 仅 是 作 为 参 与 银 行 集 团 的 业 务 代 理 I 参 与 银 行 法 国 银 行 发 送 银 行 电 传 法, 结 算 系 统 资 划 拨 指 示 须 有 以 下 三 个 入 帐 曰 期 的 一 个 入 帳 曰 期 9 鄄 紙 下 一 今 凝 行 н ж т 今 德 日 а 发 送 银 行 釣 и 镢 帐 根 适 当 的 入 帳 н 期 立 _ 获 得 借 记, 接 收 银 行 的 假 怅 根 据 适 当 的 入 怅 曰 期 立 郾 获 得 贷 记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交 给 接 收 银 行, 1 0. 全 0 银 行 营 业 日 的 入 张 截 А 时 间 为 1 2 时 0 0 分 5 半 曰 银 行 营 业 曰 为 1 0 时 0 0 分 即 如 Ж 期 三 的 入 张 日 期 的 计 算 时 间 从 Ж 期 二 的 1 2 时 0 0 分 至 屋 期 三 的 1 2 时 0 0 分 0 11» 在 银 行 营 ~ 二 八 间 缪 全 Н 银 行 营 业 日 7 时 3 0 分, 银 行 电 传 法 節 结 算 系 统 业 在 该 入 帐 曰 期 " 假 张 " 中 表 明 的 像 赞 類 ]й 入 每 一 参 与 银 行 的 同 法 圍 银 行 帐 户 9 同 时 将 甴 于 其 他 银 行 业 务 产 生 的 借 贷 记 入 每 一 参 与 锿 行 的 帐 户 а 但 是 由 于 法 国 银 行 不 允 许 鍰 行 在 其 帐, 中 载 有 借 方 佘 额, 如 杲 进 行 入 帐 将 使 银 行 的 帐 户 Ф 留 有 借 方 佘 類, 则 不 予 入 帐 а 如 杲 借 方 余 到 次 日 上 午 1 1 时 3 0 分 不 予 偿 付, 法 国 银 行 就 有 被 以 徼 镛 接 受 指 示 的 命 冬 使 银 行 电 传 法 郎 结 算 系 统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骨 方 Й 录 无 效, 直 至 借 方 佘 類 消 除 为 1Ь 12, 因 此, 如 果 有 任 何 理 由 对 某 一 发 送 银 行 的 金 融 地 位 发 生 怀 疑, 从 接 收 银 行 的 观 点 看, 最 危 险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将 是 在 接 近 1 2 时 0 0 分 通 过 银 行 电 传 法 郎 结 算 系 统 传 来 的 指 示, 而 最 安 全 的 则 是 延 达 入 帐 日 期 的 指 示 或 1 2 时 0 0 分 稍 后 传 来 的 指 示 然 而 由 于 所 有 参 与 银 行 都 是 受 公 共 控 制 的, 不 大 可 能 发 生 无 法 结 算 的 情 况 银 行 电 传 法 郎 结 算 系 统 并 不 规 定 接 收 银 行 必 鐵 贷 记 其 贷 方 飨 户 的 条 件 但 按 照 法 国 标 准 理 论, 如 果 接 收 银 行 把 一 笔 信 贷 记 入 贷 方 的 帐 户 ( 不 是 记 入 他 的 假 帐, ) 9 即 使 该 银 行 得 不 到 这 笔 资 金 划 拨 約 款 额 这 项 信 贷 巳 成 为 不 可 撤 销 的 ^
122 Ф 联 合 王 国 1 3. 票 据 交 换 所 自 动 支 付 系 统 ( 自 动 支 付 系 统 ) 是 联 结 十 二 家 结 算 银 行 包 括 英 格 兰 银 行 在 内 的 一 个 巨 额 贷 方 划 拨 网 该 系 统 是 区 清 算 系 统 全 国 范 围 約 补 充, 并 最 终 取 代 该 系 统 6 区 清 算 系 统 是 专 门 处 理 限 于 论 敦 城 的 以 票 据 为 基 雄 进 行 的 巨 鑛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в 最 近 惟 出 决 定 开 放 自 动 支 付 系 统 % 区 清 算 系 统 和 其 他 清 算 安 排, 凡 符 合 下 列 五 个 标 准 的 银 行 可 自 由 参 加 * 成 为 结 算 成 员 : (a) 愿 意 并 能 够 遵 守 受 各 个 有 关 清 算 公 司 规 则 的 约 束 的 清 算 和 1 办 定 的 技 术 业 务 要 求! (b) 能 在 英 格 兰 银 行 开 立 结 算 帐 户 的 便 利 多 (c) 愿 意 支 付 公 平 分 担 的 业 务 费 用 I ㈣ 愿 意 支 付 公 平 的 加 入 费 I ( е ) 能 偿 付 有 关 业 务 清 算 的 最 低 数 量 标 准 包 括 些 外 国 银 行 的 价 敦 机 构 在 内 的 许 多 银 行 正 谋 求 加 入 自 动 支 付 系 统 和 区 清 算 系 统 勢 为 结 算 成 员 绯 结 算 银 行 只 能 通 过 与 一 家 结 算 银 行 保 持 往 来 银 行 关 系 的 办 法 通 过 自 场 支 付 系 统 发 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1 4. 要 求 银 行 收 到 通 过 自 动 支 付 系 统 发 来 的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后 同 日 将 资 金 提 供 贷 复 这 条 规 则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增 如 自 动 支 付 系 统 对 商 业 界 积 金 融 界 約 使 用 率 口 而 发 送 结 算 银 行 鄄 使 在 指 示 方 未 予 偿 付 下 有 义 务 对 该 划 拨 的 资 金 数 類 偿 付 接 收 结 算 银 行 8 通 过 自 动 支 付 系 统 进 行 的 资 金 划 拨 是 无 条 侔 _ 和 不 可 撤 销 ЙЧ 1 5. 因 此, 自 动 支 付 系 统 的 正 常 运 行 取 决 于 对 发 送 银 行 清 偿 能 力 的 信 任 甴 于 过 去 对 参 与 自 动 支 # 系 统 银 行 作 了 数 量 約 限 而 且 依 靠 英 格 兰 银 行 完 成 自 动 支 付 系 统 的 最 终 银 行 间 结 算 交 易, & 建 立 了 这 种 信 任 ^ 目 前 结 算 的 方 法 是 在 一 天 结 束 时, 通 过 划 拨 结 算 银 行 同 英 袼 兰 银 行 建 立 的 帐 户 上 的 佘 類 5 在 净 额 一 净 類 基 補 上 进 行 的 в 在 新 _ 安 排 中 隹 了 这 样 的 规 定 9 在 任 何 清 算 包 括 自 动 支 付 系 统 詩 要 求 结 算 成 员 银 行 履 行 的 慎 重 标 准, 应 列 入 这 一 条 件 : 成 员 银 行 与 英 格 兰 银 行 保 持 一 个 以 便 在 英 格 兰 银 行 明 示 國 意 下 以 用 于 在 这 科 清 算 学 实 现 结 算 目 的 帐 声 厂 1 对 组 织 % 成 员 $ 控 制 的 窜 查 ( 银 行 票 据 交 换 所 成 员, 燃 年 ) 附 录 一 э 第 2 0 页
123 美 国 16с 在 美 国, 目 前 二 个 巨 额 电 子 处 理 贷 方 划 拨 网 正 在 进 行 工 作 в 个 是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由 联 邦 储 备 系 统 经 营 э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允 许 所 有 在 美 国 的 14 ООО 家 银 行 和 其 他 与 其 所 在 地 区 联 邦 倚 备 银 行 保 持 帐 户 结 余 的 接 收 存 款 的 机 构 将 上 述 帐 户 结 余 向 其 他 银 行 或 接 受 存 款 的 机 构 划 拨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实 际 起 的 作 用 是 为 整 个 银 行 系 统 的 往 来 银 行 的 服 务 в 1 7» 另 一 个 是 私 营 网, 名 叫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为 纽 约 票 据 交 换 所 协 会 所 有 并 由 该 丨 办 会 经 营 有 多 家 参 与 银 行 受 权 Ш 出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支 付 其 他 参 与 银 行 # 其 中 许 多 是 外 国 银 行 在 纽 约 的 分 行 或 机 构 в 此 外, 还 通 过 往 来 银 行 业 务 关 系 进 行 巨 额 划 拨, 这 在 美 国 由 于 国 内 交 易 和 国 际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需 要 而 大 大 地 得 到 发 展, 虽 然 人 们 通 常 并 不 认 为 它 是 一 个 贷 方 划 拨 网 55 (а)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1 8. 关 于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的 规 则 规 定, 当 接 收 银 行 的 地 区 联 邦 储 备 银 行 向 接 收 银 行 发 送 贷 方 通 知 后 - 发 送 银 行 和 接 收 银 行 之 间 的 贷 方 划 拨 是 终 定 55 的, 意 思 是 说 接 收 银 行 收 到 к 充 分 的 资 金 в 这 一 通 知 通 过 电 算 机 向 装 有 " 联 机 55 的 银 行 发 送, 也 可 通 过 电 话 用 户 电 报 或 邮 寄 向 没 有 联 机 的 银 行 发 送 в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的 规 则 要 求 接 收 银 行 收 到 该 通 知 后 立 即 贷 记 受 益 人 ( 或 指 定 接 受 划 拨 的 个 人 或 组 织 ) Щ. 户, 但 规 则 没 有 规 定 立 即 " 一 词 的 确 切 含 义, 也 并 无 意 规 定 对 受 益 人 的 划 拨 终 定 时 间 190 由 于 银 行 送 入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的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和 它 可 能 采 取 影 响 到 它 在 地 区 联 邦 储 备 银 行 中 的 怅 户 的 行 动, 银 行 在 其 地 区 联 邦 傭 备 银 行, 在 一 天 内 或 一 天 结 束 时 刻 结 算 时 可 能 出 现 借 方 徐 例 如, 许 多 银 行 在 银 行 间 资 金 市 场 上 向 其 僥 银 行 借 进 资 金, 经 过 一 夜 于 次 日 上 + 即 偿 还 放 款 银 行 8 借 款 银 行, 往 往 是 大 型 货 币 中 心 银 行, 常 常 在 一 天 内 结 算 时 在 与 其 联 邦 储 备 银 行 的 帐 户 出 现 借 方 佘 款 # 而 到 当 天 结 束 时 把 借 方 余 類 恢 复 到 贷 方 佘 额 8 联 邦 储 备 银 行 如 同 任 何 往 来 银 行 一 样, 可 拒
124 绝 处 于 借 方 余 额 银 行 发 来 的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除 非 补 充 资 金 已 使 帐 户 上 的 余 额 恢 复 到 贷 方 地 位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获 得 对 借 方 地 位 的 担 保 如 果 借 方 余 额, 仍 持 续 下 去, 联 邦 储 备 银 行 承 担 不 偿 还 的 全 部 风 险 因 此,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除 了 保 障 接 收 银 行 以 外 还 使 整 个 银 行 部 门 和 非 银 行 部 门 不 受 某 一 发 送 银 行 无 法 结 算 所 产 生 的 直 接 后 果 的 影 响 因 无 法 结 算 造 成 损 失 的 风 脸 由 联 邦 储 备 银 行 承 担 в 2 0. 在 往 来 银 行 的 关 系 方 面 也 产 生 了 类 拟 的 结 果 往 来 银 行 如 果 以 不 可 撤 销 的 方 式 承 付 另 一 家 银 行 的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 而 该 银 行 以 后 无 力 结 算, 则 该 往 来 银 行 就 承 担 风 险 但 是 # 这 可 能 对 银 行 部 门 和 非 银 行 部 门 产 生 影 响, 因 为 该 另 一 家 银 行 不 能 清 偿 其 债 务 可 能 造 成 往 来 银 行 也 不 能 清 偿 其 债 务, 对 整 个 经 济 具 有 潜 在 的 串 联 影 响 в 这 种 系 统 风 险 在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中 并 不 存 在, 因 为 其 往 来 银 行 是 中 央 银 行 (Ь)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 一 ) 结 算 规 则 2 1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的 结 算 程 序 开 始 时 先 由 该 系 统 向 各 参 与 银 行 报 告 每 个 参 与 银 行 的 净 一 净 余 额 в 如 果 一 个 参 与 银 行 为 另 一 个 参 与 银 行 进 行 结 算, 所 谓 的 结 算 参 与 银 行 也 就 知 道 该 参 与 银 行 的 净 一 净 余 额 в 负 有 借 方 余 额 的 银 行 即 通 过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划 拨 将 资 金 从 其 在 联 邦 储 备 银 行 的 帐 户 划 拨 到 纽 约 储 备 银 行 为 该 网 所 开 立 的 特 别 帐 /4 俟 所 有 处 于 借 方 地 位 的 银 行 划 拨 了 应 划 拨 的 资 金, 联 储 备 银 行 就 通 过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把 有 关 的 资 金 额 转 到 那 些 有 贷 方 余 额 的 帐 户 上 结 算 完 毕 之 后 # 特 别 帐 户 不 结 转 任 何 借 贷 余 额 联 邦 储 备 银 行 在 确 定 同 该 网 结 算 安 排 时 规 定 的 要 求 条 件 之 一 是, 储 备 银 行 将 不 承 担 因 清 结 悵 户 存 在 引 起 的 结 算 风 险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的 参 与 银 行 分 为 结 算 银 行 和 # 结 算 银 行 0 非 结 算 银 行 必 须 与 结 算 银 行 中 的 一 家 银 行 结 算 任 何 借 方 净 余 额 并 通 过 该 银 行 取 得 任 钶 贷 方 净 额 结 算 в 结 算 银 行 结 算 的 办 法 是 通 过 纽 约 储 备 银 行 对 它 们 自 己 资 金 划 拨 而 产 生 的 借 贷 净 余 额 和 它 们 对 所 有 非 结 算 银 行 结 算 产 生 的 借 贷 净 余 额 的 特 别 怅 户 进 行 清 算
125 一 121 ~ ㈡ 无 法 结 算 2 3. 如 果 任 何 银 行 在 一 日 结 束 之 时 无 法 结 算 其 对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借 方 余 额, 则 将 该 银 行 的 一 切 往 来 交 易 从 结 算 中 予 以 撤 销, 重 新 计 算 其 余 银 行 的 新 的 余 额 从 结 算 中 排 除 出 去 的 支 付 额 可 由 参 与 银 行 在 支 付 系 统 之 外 直 接 结 算 9 如 果 其 他 银 行 无 法 结 算 其 新 的 借 方 余 额 - 规 则 规 定 了 全 面 展 开 结 算 в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就 必 须 以 其 他 一 些 未 作 明 确 规 定 的 方 法 结 算 一 天 的 交 易 ㈢ 终 定 规 则 2 4.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的 划 拨 在 向 接 收 银 行 发 出 划 拨 指 示 时 即 为 终 定 因 为 在 此 之 后 发 送 银 行 不 可 能 撤 销 该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然 而, 由 于 接 收 银 行 有 可 能 对 通 过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的 划 拨 得 不 到 结 算, С 即 它 们 不 能 收 到 充 分 的 资 金 ) 它 们 在 结 算 终 定 以 前 没 有 义 务 必 须 履 行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或 绐 予 受 让 人 或 其 他 贷 方 不 可 撤 销 的 信 贷 作 为 惯 例, 银 行 允 许 它 们 的 客 户 临 时 使 用 由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的 划 拨 所 产 生 的 信 贷 (С ) 所 考 虑 减 少 系 统 风 险 的 方 法 2 5. 由 于 最 近 银 行 无 法 结 算 次 数 的 增 多, 美 国 银 行 界 很 关 心 如 何 限 制 由 此 产 生 的 系 统 风 险 9 鉴 于 这 种 关 心, 联 邦 储 备 系 统 管 理 委 员 会 年 3 月 2 9 日 要 求 就 减 少 巨 额 资 金 划 拨 网 系 统 风 险 的 各 种 建 议 提 出 意 见 9 已 经 收 到 了 两 百 多 条 意 以 下 各 段 介 绍 联 邦 储 省 所 考 虑 的 减 少 系 统 风 险 的 主 要 方 法 8 ㈠ 双 边 贷 方 净 限 额 2 6. 为 使 私 营 网 ( 目 前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是 唯 一 的 例 子 ) 能 通 过 倚 备
126 银 行 结 算 其 净 余 额, 该 网 必 须 规 定 新 的 贷 方 净 限 额 ) 按 照 这 个 方 法 # 每 一 参 与 银 行 应 确 定 它 愿 意 同 任 何 其 他 银 行 提 供 的 由 于 通 过 划 拨 网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而 产 生 的 一 天 内 贷 方 最 高 净 额 <» 这 个 限 额 是 灵 活 的, 每 一 银 行 可 以 根 据 有 关 一 般 经 济 情 况 对 另 一 银 行 目 前 财 务 情 况 及 其 满 足 当 前 业 务 需 要 的 能 力 的 了 解 等 各 种 考 虑 因 素, 来 调 螯 它 愿 意 向 该 另 一 银 行 提 供 的 贷 方 净 限 额 в 2 7 *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划 拨 网 要 求 该 网 的 参 与 银 行 定 出 对 其 他 每 一 参 与 银 行 的 双 边 贷 方 净 限 额 这 些 限 额 由 划 拨 网 机 算 机 进 行 实 际 时 间 监 视 如 果 个 别 银 行 希 望 对 另 一 银 行 制 定 适 用 于 其 他 资 金 划 拨 手 段 双 边 贷 方 限 额, 该 银 行 须 建 立 自 己 的 系 统 来 达 到 这 一 目 2 8 о 双 进 贷 方 净 限 额 不 适 用 于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或 私 营 往 来 银 行 关 系 但 是 г 对 任 何 银 行 与 联 邦 储 备 银 行 与 其 私 营 往 来 银 行 所 允 许 负 有 的 一 天 内 借 方 余 额 规 定 限 额 # 也 可 以 达 到 同 样 的 结 果 9 ㈡ 发 送 银 行 借 方 净 限 额 2 9. 私 营 网 为 了 利 用 储 备 银 行 结 算 其 净 余 额 - 也 须 规 定 一 个 借 方 净 限 额 ^ 而 且 # 为 了 加 入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银 行 必 须 接 受 适 用 于 全 系 统 的 借 方 净 限 额 э 发 送 银 行 借 方 净 隈 额 是 为 了 限 制 银 行 可 能 所 有 其 I 银 行 发 送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超 过 它 从 它 们 那 里 所 收 到 的 金 额 的 程 度.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的 限 额 是 以 所 有 其 他 参 与 银 行 对 某 一 银 行 Й 定 的 双 边 贷 方 总 限 额 的 一 个 百 分 比 为 基 硝 的 通 过 限 制 银 行 可 能 发 送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超 过 其 所 收 到 的 金 额 的 程 度 # 并 整 天 不 断 地 实 施 限 制, 就 可 能 减 少 银 行 的 无 法 结 算 Й 可 能 性, 因 而 也 减 少 了 系 统 风 险 然 而, 如 果 发 送 银 行 借 方 净 限 额 分 别 地 适 用 于 每 个 划 拨 网 к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和 联 邦 电 传 系 统 Ь 有 人 认 为 # 银 行 可 发 送 的 总 净 额 可 能 仍 然 会 太 高 ^ 因 此 人 们 认 为 最 好 是 对 所 有 划 拨 网 结 合 起 来 适 用 单 一 的 发 送 银 行 借 方 净 限 额 $ 限 额 的 数 额 是 银 行 资 本 趵 一 个 函 数, 它 是 以 银 行 考 虑 到 其 系 统 的 性 质, 其 财 力 和 其 他 因 素 的 自 我 评 价 为 基 德 的
127 一 » 尽 管 发 送 银 行 借 方 净 限 额 对 减 少 风 险 的 作 用 似 乎 是 明 显 的, 但 有 人 害 怕 可 能 产 生 妨 碍 目 前 的 划 拨 网 顺 利 和 有 效 地 发 挥 职 能 的 不 利 影 响 银 行 如 尚 未 收 到 其 他 银 行 ( 也 许 它 们 正 在 等 待 地 位 改 善 ) 发 来 的 资 金 划 拨 就 不 能 实 行 其 顾 客 提 出 的 资 金 划 拨 要 求 в 特 别 是 过 夜 借 款 的 银 行 在 次 日 上 午 仅 偿 还 这 笔 借 款 就 可 能 已 经 达 到 了 借 方 净 限 额 为 了 减 少 发 生 这 种 и 网 锁 的 可 能 性 银 行 就 可 能 延 迟 向 其 他 银 行 发 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直 到 当 日 晚 些 时 候 才 发 送, 这 样 就 普 遍 地 放 慢 了 整 个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的 运 转, 有 可 能 在 一 天 之 末 出 现 支 付 拥 挤 现 象 8 由 于 最 初 确 定 的 限 额 已 经 够 高, 所 以 还 未 遇 到 这 一 问 题 ㈢ 接 收 银 行 的 保 证 终 定 м а^ иш. 8 2» 如 果 接 收 银 行 无 论 是 否 获 得 了 结 算 都 有 不 可 撤 销 的 义 务 贷 记 受 益 人 的 张 户, 则 从 受 益 人 的 角 度 看, 存 在 着 终 定 ( 接 收 人 保 证 ) а 票 据 交 换 所 银 行 间 支 付 系 统 中 目 前 并 不 存 在 这 种 终 定 ^ 33а 接 收 人 保 证 使 经 济 中 的 非 银 行 部 门 不 受 银 行 无 法 结 算 的 影 响,/ 人 而 保 护 了 金 融 市 场 和 一 般 经 济 可 以 合 理 地 预 期, 接 收 银 行 会 提 供 一 项 接 收 入 保 证 # 以 监 视 和 限 制 它 们 对 发 送 银 行 所 承 受 的 风 险 8 如 果 发 送 银 行 的 结 算 能 力 受 到 怀 疑 # 接 收 银 行 会 降 低 其 双 边 贷 方 净 限 额 э 另 一 方 面, 有 入 认 I 接 收 入 保 证 可 能 造 成 接 收 银 行 增 加 划 拨 费 用 以 补 偿 其 自 己 承 担 这 种 增 加 的 风 险, 并 会 使 银 行 愿 意 接 受 资 金 划 拨 約 兴 趣 下 降 & ㈣ 中 央 银 行 对 倡 方 地 位 的 保 证 3 4Й 迄 今 已 谨 慎 地 防 范 了 系 统 风 险 э 减 少 这 种 风 险 的 一 个 方 法 是 由 联 邦 储 备 当 局 和 其 他 银 行 当 局 为 划 拨 网 中 的 参 与 银 行 的 义 务 提 供 保 证 最 近 一 些 中 小 银 行 的 关 闭 以 及 银 行 当 局 对 一 家 大 银 行 的 挽 救, 使 银 行 当 局 考 虑 爲 茱 其 他 减 少 系 统 风 险 的 方 法 э
128 ㈤ 对 保 证 借 方 余 额 的 保 哈 3 5, 对 在 结 算 网 中 出 现 的 僧 方 余 额 的 保 证 # 也 可 以 由 公 私 保 险 基 金 予 以 承 保 # 类 似 于 承 保 银 行 或 其 他 接 受 存 款 机 构 的 小 额 存 款 的 保 险 基 金 有 人 进 行 了 估 计, 保 险 费 的 资 金 划 拨 中 每 一 百 万 美 元 约 为 美 元
129 第 五 章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引 起 的 法 律 问 题 导 言 议 题 1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出 现, 是 否 要 求 对 法 律 作 重 大 变 动? 议 题 2 资 金 划 拨 法 律 应 适 用 于 什 么 类 型 的 金 融 交 易? 议 题 3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的 法 律 是 否 应 承 认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在 单 项 银 行 间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的 作 用 增 大? 议 题 4 转 让 人 同 受 让 人 之 间 的 资 金 戈 彳 拨 8 和 执 行 该 项 资 金 拨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是 否 应 受 同 样 驗 规 则 管 辖? 假 如 有 些 规 到 有 所 不 同, 这 种 不 同 应 反 映 在 法 律 中 还 是 反 映 在 银 行 间 协 议 中? 135 议 题 5 是 否 应 制 订 国 际 议 定 规 则 来 管 辖 国 际 电 子 处 议 题 6 议 题 7 理 资 金 趔 拨? * 是 否 应 当 为 国 际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戈 I 拨 制 订 有 关 法 律 冲 突 的 国 际 议 定 规 则? 证 据 规 则 对 以 计 算 机 可 认 读 形 式 保 存 的 资 金 划 拨 记 录 4 是 否 给 予 与 以 票 据 形 式 保 存 的 记 录 相 同 的 法 律 价 值? 140
130 议 题 8 议 题 9 议 题 10 为 了 允 许 存 款 银 行 截 住 支 票 汇 票 和 其 他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是 否 需 要 修 改 法 律? "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的 出 现 是 否 要 求 修 改 有 关 银 行 保 密, 雜?... 银 行 是 否 应 与 客 户 签 订 有 关 客 户 和 银 行 在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书 面 合 议 题 11 对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是 否 应 当 作 出 任 何 限 制? 议 题 12 对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中 所 需 的 认 证 形 式 是 否 应 当 有 法 律 规 定? Ш 13 是 否 应 当 规 定 发 送 银 行 在 发 送 资 金 戈 彳 拨 指 示 时 要 遵 守 标 准 格 式? 议 题 14 对 一 个 国 家 使 用 的 所 有 借 方 卡 和 信 用 是 否 应 当 规 定 单 一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形 式?" 议 题 15 为 了 资 金 戈 纖 法 律 规 则 的 目 的, 应 当 认 为 容 谨 Ж16 议 Ж17 翁 让 人 银 行 在 贷 方 _ 拨 _ 鐘 义 务 应 仅 限 于 _ 适 当 Й 接 * 银 行 发 送 适 当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还 是 应 负 责 使 该 转 让 入 _ II 示 得 到 执 行? 受 让 А 银 行 是 否 应 在 贷 方 划 拨 方 面 就 适 当 履 行 其 义 务 问 题 _ 转 让 人 发 送 银 行 或 受 11 人 备 魯 9 Ш 13 公 共 电 信 传 送 者 私 营 数 齧 遷 信 鳳 务 部 门 电 予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网 以 及 电 子 交 换 所, 是 否 应 对 在 资 金 趔 拨 指 示 方 面 _ 差 4# 或 欺 作 行 为 失 в а й в в а й в е а * в е 0 в в й й е е й
131 Ш 19 议 题 20 银 行 应 否 不 就 计 算 机 硬 件 和 软 件 失 灵 造 成 的 差 错 或 资 金 划 拨 延 误 承 担 责 任? 如 果 帳 户 上 姓 名 同 资 金 到 拨 指 示 上 姓 名 不 符, 银 行 是 否 因 裉 据 其 梭 到 资 金 趔 拨 指 示 所 指 明 的 帐 号 将 借 项 或 贷 项 记 入 帐 户 而 应 对 其 客 户 負 赔 偿 贯 任?... о. =. 议 题 21 议 题 22 议 题 23 议 题 24 «2 5 谈 题 26 议 题 27 对 于 转 让 人 极 户 上 Й 一 项 借 记 究 竟 是 由 该 转 让 入 授 权 酸 逐 是 由 于 他 失 误 造 ж 的 是 应 由 银 行 还 是 银 行 客 户 承 担 证 明 责 任? 应 由 客 户 还 是 有 关 银 行 承 裡 证 嚷 造 Д 资 金 划 拨 过 程 中 损 关 齡 差 镨 或 欺 诈 行 为 根 源 责 任? 是 否 应 规 定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牧 到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之 后 定 时 间 Л 向 受 让 人 提 髮 资 金? 如 杲 应 该, 又 应 如 何 确 定 这 段 时 间 的 长 短?... 应 规 定 银 行 隔 多 长 时 间 向 其 容 户 发 送 帳 目 数 古 I 输 О ^/ 摇 ; -^9» в в» е в ю & Ф в е в б й в в в в е * в в в в «Ф в а е в Ф 银 行 容 户 应 在 多 长 时 Й ^ 必 須 逯 知 镶 行 有 关 其 帳 户 上 僭 记 不 当 驗 情 况? " 是 否 应 当 有 一 项 明 _ 说 明 _ 消 除 差 锈 程 序?" 转 让 人 或 受 让 人 是 否 应 当 对 资 金 拨 的 延 误 а«1ввй!и е:в в й в а ю и й 1Е в &е а в & е в 议 题 28 转 让 А 或 受 让 人 是 否 应 当 数 回 资 金 划 拔 延 误 в в в в е в а э й в Е в а е а а в 8а е в в е в 议 题 29 在 什 么 情 况 下 银 行 应 对 间 接 损 失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132 页 次 议 题 30 Ш 3 1 议 题 32 议 题 33 议 题 34 议 题 35 议 题 36 议 题 37 议 题 38 议 题 39 议 题 40 议 题 41 是 否 应 就 银 行 间 逐 期 偿 付 或 资 金 划 拨 差 错 的 赔 偿 责 任 劁 订 专 门» 169 资 金 划 拨 或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终 定 的 结 果 是 什 么? 资 金 划 拨 是 否 应 在 具 体 事 件 发 生 时 或 者 该 曰 的 特 定 时 间 点 为 了 任 何 或 所 有 的 目 的 而 终 定? 172 两 家 银 行 之 间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的 终 定 应 对 两 客 户 之 间 的 贷 方 划 拨 有 什 么 影 响? 资 金 戈 徽 终 定 的 时 间 是 否 应 受 转 让 入 银 行 承 付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保 证 的 影 响?*" " " " 对 于 向 其 发 送 资 金 以 供 验 明 身 份 后 交 给 受 让 人 的 受 让 人 银 行 是 为 转 让 人 还 是 为 受 让 人 保 存 资 金 这 一 问 题, 是 否 应 有 个 具 体 的 规 刺 通 过 资 金 划 拨 解 除 一 项 原 始 义 务 的 时 间 а 是 否 应 取 决 于 银 行 利 用 什 么 手 段 来 进 行 这 项 资 金 为! 拨? 觯 除 义 务 的 时 间 是 否 应 与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的 时 间 相 同? 关 于 资 金 划 拨 的 规 厕 是 否 应 考 虑 到 银 行 会 无 法 结 算 这 一 可 能 性? 一 项 资 金 划 拨 在 正 常 营 业 时 间 以 外 能 否 终 定? * 179 什 么 时 候 可 以 认 为 借 项 或 贷 项 已 记 入 帐 户? 181 帐 户 的 各 项 分 录 应 认 为 是 按 什 么 优 先 次 序 记 入 的? в 182 银 行 应 否 有 权 通 过 冲 销 记 入 贷 记 当 事 方 帐 户 的 分 录 来 收 回 一 项 弄 错 了 的 信 贷? 183
133 一 129 一 ь 本 法 律 指 南 前 面 几 章 结 合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的 法 律 制 度 * 叙 述 了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的 发 展 变 化 同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办 法 之 间 的 关 系 本 章 列 出 了 这 秭 发 展 变 化 所 产 生 的 一 系 列 法 律 议 题 * 作 为 由 于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问 世 而 需 进 行 的 编 写 新 规 则 时 要 考 虑 的 问 题 这 些 议 题 大 部 分 提 出 了 涉 及 适 当 法 律 规 则 的 具 体 问 题 4 并 以 前 面 几 章 的 论 述 为 根 据 в 有 若 干 议 题 提 Ш 了 一 般 政 策 性 问 题 ^ 在 每 个 问 题 之 后, 紧 接 着 是 一 + 短 小 的 评 述 * 说 明 了 可 能 影 响 就 所 提 问 题 所 作 决 定 的 一 些 因 秦 2 * 评 述 中 提 及 前 面 几 章 中 同 所 提 问 题 特 别 有 关 的 那 些 部 分, 以 及 法 律 指 南 范 围 以 外 的 某 些 材 料 提 及 的 章 次 简 称 如 下 : 本 指 南 所 使 用 的 术 语 一 般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资 金 划 拨 协 定 和 资 金 戈 彳 拨 指 示 欺 诈 差 错 划 拨 指 示 处 理 不 当 以 及 有 关 的 责 任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术 语 一 般 电 划 协 定 责 任 终 定
134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Ш 现 是 否 要 求 对 法 律 作 重 大 变 动? 1. 由 于 无 论 信 患 媒 介 是 依 靠 票 据 逐 是 电 子 处 理 э 基 本 Й 资 金 划 拨 程 序 依 然 不 变, 因 而 可 К 预 计, 有 关 以 票 据 为 依 锯 的 资 金 划 拨 的 法 律 * 待 会 继 续 基 本 适 用 予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戈 拨 不 过 * 由 于 电 子 赴 理 资 金 划 拨 进 行 方 武 不 同 于 以 票 据 为 像 据 Й 资 金 衡 因 而 应 当 预 计 会 有 适 应 这 游 翁 程 序 的 一 些 法 律 变 面 几 段 提 出 了 些 重 太 要 素 涉 及 为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_ 资 金 划 拨 制 订 法 律 可 能 需 要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进 行 修 改, 以 适 用 于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2. 由 于 多 数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戈! 拨 是 邇 过 贷 方 戈! 拨 进 行 的, 因 而 主 要 靠 支 票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的 国 家 直 接 适 用 的 法 律 规 则 可 能 就 很 少 Т 尽 管 本 法 律 指 南 经 常 指 出 т 有 关 借 方 划 拨 和 贷 方 划 拨 й 鄢 些 鏡 则 齡 一 致 性 或 类 似 性 ^ 但 为 开 立,* 收 和 支 付 具 有 可 流 邇 性 й 支 票 而 起 草 й 规 则, 来 经 重 太 修 改 是 不 能 适 用 予 贷 方 划 拨 鈴 3. 除 了 涉 及 截 住 支 票. 汇 票 或 其 他 可 流 邇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Й 那 些 划 拔 以 外 从 电 子 处 理 借 方 划 拨 中 消 除 所 有 可 流 通 性 因 素 * 这 就 有 可 能 对 借 方 划 拨 法 律 _ 贷 方 划 拨 法 律 加 以 统 一 或 协 调 ^ 在 有 关 经 管 两 类 资 金 划 拨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网 的 规 则 方 面, 可 能 已 经 存 在 着 某 种 程 度 的 协 调. 当 审 查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的 成 文 法 是 否 适 用 于 电 子 楚 理 资 金 划 拨 时 Э 就 会 有 更 太 可 能 来 协 调 这 种 法 律 4, 即 便 是 在 具 有 关 于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約 贷 方 划 援 約 令 人 满 意 Й 法 律 结 构 国 家, 新 _ 技 术 也 要 求 就 有 关 问 题 对 法 律 进 行 调 整 5 诸 如 采 取 各 种 行 动 时 间 长 短, 有 关 银 行 交 换 所 或 信 息 网 之 一 的 电 算 机 失 灵 是 否 产 生 赔 偿 责 任, 一 项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的 时 间, 以 及 终 定 的 后 果 等 а 对 现 行 法 律 规 I I 进 行 这 种 性 质 Й 修 改 并 不 影 响 其 结 构, 但 可 能 会 在 很 太 程 度 上 改 变 它 的 内 容 5. 尽 管 由 于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不 存 在 可 流 通 性 * 提 供 了 通 过 协 调 借 方 划 拨 与 贷 方 划 拨 法 律 而 使 法 律 简 化 的 机 会 : 但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的 若 干 替 代 性 办 法 的 技 术 发 明, 以 及 技 术 上 的 不 断 变 化 э 可 能 导 致 法 律 方 面 出 现 新 的 分 支 对 以 下 情 况 作 些 区 分 可 能
135 一 不 无 好 处 : 即 区 分 成 批 处 理 的 资 金 划 拨 与 ; 通 过 电 信 传 递 的 单 项 资 金 划 拨, 区 分 使 用 借 方 + 的 交 易 与 使 用 信 用 卡 的 交 易, 区 分 由 : 客 户 启 动 终 端 开 始 进 行 的 交 易 与 由 银 行 以 电 子 通 信 开 始 的 交 易 这 些 区 分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可 能 会 在 银 行 与 客 户 合 同 中 以 及 有 关 各 种 不 同 类 型 资 金 划 拨 网 的 银 行 间 规 则 中 令 入 满 意 地 表 达 出 来 不 I 在 有 些 情 况 * 这 种 区 分 可 能 需 要 在 有 关 资 金 戈 彳 拨 的 成 文 法 : 中 予 以 表 明 如 果 由 于 进 行 这 种 区 分 而 产 生 的 特 别 规 则 为 数 不 多, 则 可 纳 入 资 金 划 拨 約 一 般 法 律. 如 果 特 劉 规 则 为 数 过 多, 筹 就 最 好 象 目 前 借 方 到 拨 与 贷 方 戈! 拨 那 格 通 过 特 割 的 法 律 ^ 无 论 如 俩, 有 关 以 票 擦 为 依 据 韵 资 金 й 拨, 特 剔 是 有 关 支 票 和!: 票 的 规 则, 将 会 鑛 续 需 要 ^ 6,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剡 拨 方 面 产 生 Й 些 ЙЖ, 也 是 所 有 自 动 数 处 理 形 式 參 國 «Й Ш, 有 关 й 法 律 规 则 也 可 与 所 有 此 类 交 易 通 用 3 这 些 Й Ж Ф Л 较 突 а 的 是, 以 电 子 机 可 认 读 形 式 收 发 的 资 金 划 绫 指 示 的 电 算 机 纪 录 以 及 以 这 种 方 式 鈐 存 餘 帐 声 记 录 韵 谩 楼 价 值 э 特 别 令 人 关 切 ^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绫 Ф 所 用 证 办 法 能 否 接 受 在 有 些 情 况 下, 有 关 这 些 问 题 的 规 剡 可 能 会 见 于 有 关 资 金 趟 拨 的 法 懲 而 不 是 一 般 适 用 韵 法 律 в 7,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和 太 荸 与 小 宗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类 _ 发 展 正 在 促 使 资 金 划 拨 程 序 国 际 标 准 化, 和 日 益 关 心 有. 关 法 律 的 国 际 统 一 与 协 调 本 法 律 指 南 是 朝 该 方 向 迈 出 的 重 要 一 步 进 一 步 将 是 以 某 秭 适 当 方 式 编 制 有 关 国 际 資 金 划 拨 и 题 的 魏 刻. 于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的 国 内 延 侍 _ 那 些 资 金 拨 方 面 3 再 进 一 步 将 导 致 统 一 或 操 调 国 内 法 鈐 某 些 方 面, 特 别 是 属 资 金 戈 拨 法 律 应 适 用 于 什 么 类 型 的 金 融 交 易? 参 考 文 件 终 定, 第 段 议 题 4, 第 5 段
136 1 在 不 少 国 家 些 以 前 不 准 以 客 户 名 义 进 行 资 金 趔 拨 的 接 受 存 款 机 构, 现 在 也 被 准 许 这 样 傲 了. 不 过, 在 有 些 国 家, 正 如 有 关 法 律 对 银 行 一 词 的 狭 义 定 义 那 样, 资 金 到 拨 法 仅 被 用 于 通 过 借 记 和 贷 记 银 行 往 来 帐 户 进 行 的 划 拨 в 在 其 他 类 型 的 接 受 存 款 机 构 通 过 借 记 一 个 往 来 帐 户 进 行 的 资 金 划 拨, 包 括 通 过 借 记 在 邮 政 系 统 建 立 的 帳 户 进 行 的 资 金 拨 * 剡 往 往 受 一 套 不 同 的 规 划 管 辖, 即 使 是 这 些 规 则 往 往 与 有 关 通 过 银 行 进 行 約 资 金 到 拨 的 规 则 相 同 或 类 俗 С 如 认 为 可 恥 通 过 受 同 一 套 法 律 规 则 管 辖 的 所 有 接 受 存 款 机 构 的 工 作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在 技 术 上 将 不 会 有 任 Й 困 难 2. 客 户 除 在 接 受 存 款 机 构 的 帐 户 外, 还 可 能 在 多 种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例 如 股 票 或 商 品 经 纪 人 或 保 险 公 司 持 有 贷 方 余 额 在 有 些 国 家, 客 户 已 有 可 能 将 那 些 贷 方 余 额 全 部 或 部 分 地 划 拨 给 其 他 当 事 方 在 同 一 机 构 或 同 一 类 型 的 不 同 机 构 或 在 某 一 银 行 开 立 的 帐 户 а 这 科 发 展 中 的 做 法 对 银 行 业 和 一 般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提 出 了 重 大 的 货 币 与 管 理 问 题 6 它 还 提 出 了 这 样 一 个 问 题 : 这 些 帐 户 余 额 的 划 拨 如 果 允 许 的 话, 究 竟 应 受 资 金 划 拨 法 管 辖 呢, 还 是 应 适 用 不 同 的 法 律 办 法? 如 适 用 不 同 的 法 律 办 法, 许 多 跟 资 金 划 拨 法 所 针 对 的 问 题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法 律 问 题 将 需 加 以 考 虑 3 «为 了 适 用 资 金 划 拨 有 关 法 的 目 的, 一 项 信 用 卡 交 易 可 能 被 认 为 不 算 是 一 项 资 金 划 拨, 例 如 一 项 欺 诈 性 交 易 的 后 果 或 借 方 的 终 定, 因 为 借 方 通 常 被 认 为 是 : 贷 方 的 延 伸, 某 些 消 费 者 信 贷 规 则 可 能 对 之 适 用, 因 而 以 后 必 须 由 客 户 另 一 帐 户 的 贷 方 予 以 补 偿 资 金 划 拨 法 可 能 被 认 为 仅 适 用 于 客 户 补 偿 该 借 方, 也 许 仅 适 用 于 客 户 补 偿 商 人 或 其 他 信 用 卡 接 受 人. 4. 尽 管 如 此. 如 果 帐 户 开 立 在 一 家 银 行 或 其 他 接 受 存 款 机 构 把 这 种 交 易 列 入 资 金 划 拨 类 中 可 认 为 是 适 宜 的, 这 特 别 是 因 为 在 银 行 持 有 的 帐 户 上 进 行 的 借 方 卡 交 易 就 明 确 地 归 入 资 金 划 拨 类 如 果 在 银 行 开 立 的 帐 户 上 进 行 的 信 用 卡 交 易 被 视 为 资 金 划 拨 * 那 就 产 生 了 这 样 一 个 问 题 导 致 借 记 在 某 一 既 非 银 行 又 非 其 他 类 型 接 受 存 款 机 构 的 机 构 开 立 的 帐 户 的 信 用 卡 交 易, 是 否 也 应 受 资 金 划 拨 法 的 管 辖?
137 一 133 一 贷 方 卡 票 据 或 电 子 处 理 传 票 ( 借 方 到 拨 指 示 ) 是 通 过 银 行 业 渠 道 还 是 在 银 行 业 渠 遂 之 外 清 算, 对 决 定 可 能 会 有 影 响 不 过, 这 一 决 定 依 据, 可 能 因 清 算 程 序 的 随 后 变 化 而 被 推 翻 6 5. 采 用 在 发 给 客 户 前 已 由 银 行 注 明 价 值 的 微 型 电 路 卡, 可 能 会 构 成 有 点 类 似 的 问 題 в 尙 客 户 发 行 注 値 卡 并 借 记 其 枨 户, 可 看 作 相 当 于 Й 售 旅 行 支 票 約 一 项 完 成 了 的 资 金 戈 彳 拨 利 用 这 种 注 值 卡 会 启 动 甴 银 行 补 偿 商 人 _ 程 序, 这 可 看 作 类 傲 托 收 旅 行 支 票 的 一 稗 电 子 处 理 借 方 划 拨 形 式 不 逸 如 果 注 值 + 被 看 作 在 银 行 开 立 帐 声 的 特 殊 形 式, 诩 尙 客 户 发 行 注 值 + 就 仅 仅 是 向 客 户 提 供 拥 有 该 帐 户 的 一 种 手 段 э 尽 管 如 此, 关 于 й 客 户 发 行 注 值 卡 对 银 行 和 客 户 所 产 生 的 后 果, 不 妨 按 汧 出 支 I 借 方 + 或 莫 他 拥 有 帐 声 的 办 法 对 银 行 和 客 户 所 产 生 的 后 杲 适 用 资 金 划 拨 法 一 格 也 适 当 适 用 资 金 拨 法. 议 题 э 有 关 资 金 到 拨 的 法 律, 是 否 应 承 认 资 金 戈! 拨 系 统 在 单 项 银 行 间 资 金 趔 拨 方 面 的 作 用 增 大? 参 考 文 件 术 语 第 1 7 段 一 般 电 划, 第 1 5 段 责 任, 第 段 1 Ш 大 多 数 国 家 直 至 最 近 为 止 ^ 适 当 的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都 不 大 限 制 银 行 在 使 用 资 金 划 拨 方 法 方 面 的 判 断 为 数 较 小 的 资 金 划 拨, 使 得 每 项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可
138 以 看 作 只 需 连 锁 中 的 每 一 银 行 就 如 何 处 理 作 具 体 判 新 的 一 稃 + 剁 项 目 $ 2. 近 来 技 术 方 面 的 发 展 变 化, 已 导 致 专 业 化 信 息 与 资 金 拨 网 的 出 现, 以 及 继 起 的 资 金 戈 彳 拨 程 序 许 多 方 面 的 标 准 化 通 过 这 些 划 拨 网 大 量 地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而 整 个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й 设 计 决 定 1 资 金 划 拨 能 否 迅 速 % 准 确 和 安 全 в 3. 对 在 有 关 资 金 戈 I! 拨 的 法 律 中 可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自 觉 考 虑 到 这 个 系 统 增 太 了 約 作 用 有 影 响 約 因 素 之 一 是 银 行 业 系 统 約 分 散 程 度 如 果 只 有 少 数 几 家 拥 有 许 多 分 行 银 行 每 家 银 行 在 整 个 资 金 趔 拨 系 统 申 就 占 很 大 一 部 分 该 银 行 必 然 要 负 责 既 设 计 特 定 分 行 的 电 脑 设 施 也 设 计 各 分 行 之 间 的 传 递 系 统 由 于 它 往 往 既 是 转 让 人 银 行 叉 是 受 让 入 银 行, 因 从 一 家 银 行 向 另 一 家 银 行 传 递 到 拨 资 金 指 示 而 产 生 的 太 部 分 法 律 Й 题 就 会 消 除. 因 此 以 作 为 个 劐 实 体 的 该 行 和 作 为 较 大 资 金 拨 系 统 的 一 + 参 与 者 的 该 行 为 基 硪 劁 定 約 规 则 可 能 并 无 多 大 区 剽. 4. 如 果 银 行 业 系 统 很 分 散 有 很 多 银 行 从 资 金 划 拨 # 作 为 个 劓 实 体 的 该 行 同 作 为 资 金 戈 I 拨 系 统 参 与 者 約 该 行 之 间 約 区 剿 自 然 就 I 较 大 了 э 这 一 事 实 会 产 生 两 种 不 同 的 影 响 一 方 面, 法 律 可 能 更 有 必 要 公 开 承 认 银 行 是 在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范 围 内 进 行 营 业 另 方 面, 银 行 方 面 可 能 更 多 地 抵 制 由 于 这 种 承 认 可 能 涉 及 的 不 论 何 种 程 度 上 Й 丧 失 独 立. 5. 银 行 重 系 统 的 徽 对 于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意 义 特 别 重 大 г 不 仅 是 所 有 国 家 的 许 多 银 行 参 与 资 金 划 拨, 而 Ж 不 同 约 银 行 业 惯 例 和 不 同 約 法 律 规 则 往 往 粑 各 + 银 行 彼 此 孤 立 起 来 不 述 不 访 认 Ж 正 是 在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领 爆 个 别 银 行 約 徽 法 才 变 化 最 尨 为 釣 是 能 符 会 特 定 资 金 划 拨 网 和 叠 个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的 技 术 要 求 I 6. 该 系 统 在 资 拨 方 面 所 起 的 重 堊 作 用 9 在 法 律 上 不 妨 以 多 种 方 式 釦 以 承 作 为 提 供 该 系 統 的 规 则 約 一 个 主 要 方 法, 不 妨 接 受 各 银 行 间 协 议, 包 括 交 换 所 規 则 Е 这 些 规 则 或 法 律 本 身 可 _ 定 单 一 当 事 方 对 予 该 系 统 任 街 地 方 发 生 的 差 懲 或 欺 诈 行 为 _ 客 户 负 责. 可 规 定 各 银 行 适 用 标 准 化 齡 程 序, 以 便 参 与 某 些 资 金 划 拨 _. 餵 如 它 们 由 予 该 系 统 的 设 计 或 设 计 約 实 施 失 误 而 蒙 受 损 失, 它 们 可 有 从 整 + 该 系 统 或 从 其 他 参 与 银 行 得 到 补 偿 Й 权 利 ^
139 转 让 人 同 受 让 人 之 间 的 资 金 划 拨, 和 执 行 该 项 资 金 驾 拨 的 资 金 到 拨 交 易, 是 否 应 受 同 样 的 规 则 管 辖? 假 如 有 些 规 则 有 所 不 同 * 这 秭 不 同 应 反 映 在 法 律 中 还 是 反 映 在 银 行 间 协 议 中? 参 考 文 件 终 定 # 第 段 议 题 2 9 第 3 4 段 议 题 5 1, 对 执 行 转 让 人 与 受 让 人 间 的 银 行 间 资 金 划 拨 韵 各 银 行 间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可 有 两 科 看 法 в 多 数 国 家 的 传 统 看 法 是,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从 属 于 资 金 到 拨 资 金 戈! 拨 方 面 約 银 行 间 慘 议 主 要 作 用 是 管 辖 银 行 之 间 約 技 术 关 系, 并 不 或 不 应 涉 及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入 的 合 法 权 举 I 第 二 种 观 点 最 明 显 地 反 映 在 通 过 电 信 + 到 传 递 的 贷 方 划 拨 方 面 它 认 为, 进 行 的 主 要 活 动 是 发 送 银 行 与 接 收 银 行 之 间 Й 资 金 拨 交 易 $ 银 行 间 的 贷 方 拨 有 一 系 列 作 用, 执 行 客 户 指 示 仅 是 其 中 之 一 Е 特 定 资 金 趔 拨 遵 照 客 户 指 示 进 行 这 一 事 实 会 使 转 让 人 银 行 具 有 业 务 上 約 兴 趣, 因 为 它 必 将 借 记 有 关 客 户 帐 户 廉 是, 这 对 中 间 银 行 来 说 滁 了 在 使 用 特 定 信 息 种 类 和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中 某 些 数 据 领 域 会 包 含 要 转 给 下 一 家 银 行 的 信 息 的 情 况 下 以 外, 会 对 之 毫 无 任 何 业 务 兴 趣 2. 由 于 每 项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被 各 银 行 作 为 单 项 完 整 的 银 行 М 易 来 对 待, 因 而 可 以 预 计, 会 产 生 诸 如 交 易 約 终 定 时 间 或 差 错 約 赔 偿 责 任 等 法 律 问 题 正 如 在 资 金 划 拨 本 身 发 生 了 这 类 问 题 一 样 6 甴 于 没 有 任 何 其 他 规 则, 因 而 可 以 预 计 5 在 其 儒 方 面 适 用 于 资 金 划 拨 約 那 些 规 厕 也 会 适 用 8 但 不 妨 认 为, 两 家 银 行 间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的 适 当 规 会 多 少 不 同 于 两 个 非 银 行 客 户 间 资 金 划 拨 約 适 当 规 则, 即 便 是 该 项 资 金 拨 交 易 是 执 行 一 项 客 户 划 拨 $
140 3. 假 如 想 使 资 金 戈!1 拨 交 易 的 规 翅 与 银 行 客 户 间 资 金 戈 拨 规 则 有 所 不 同 不 妨 考 虑 : 究 竟 是 把 那 些 规 则 作 为 一 般 资 金 拨 法 約 一 作 为 银 行 间 关 系 法 的 特 剿 章 节, 还 是 作 为 银 行 间 协 议 的 内 容 为 好? 主 张 以 法 律 形 式 采 用 这 些 规 厕 _ 认 为, 既 然 预 计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规 则 会 对 客 户 戈! 拨 产 生 影 响, 那 就 要 使 这 些 规 则 的 编 制 方 法 不 致 干 扰 客 户 的 合 法 杈 益 因 此, 较 为 可 取 的 是 使 之 接 受 拟 议 中 的 法 律 通 常 会 做 到 的 公 共 审 查 в 主 张 白 银 行 间 协 议 釆 用 这 些 规 则 的 认 为 * 不 同 规 则 适 合 不 同 的 资 金 拨 Й. 而 且, 许 多 规 刻 的 技 术 性 质 以 及 随 着 有 关 技 术 和 银 行 业 惯 例 的 演 变 而 修 改 这 些 规 则 й 必 要, 使 得 这 些 规 则 也 许 最 好 采 用 较 灵 活 约 形 式 不 妨 认 为, 这 些 规 贝!I 对 银 行 客 户 的 任 何 影 响, 都 不 会 大 于 有 关 资 金 戈?1 拨 交 易 技 术 问 题 的 目 前 规 则 或 银 行 业 惯 例 4, 不 妨 特 剿 注 意, 有 关 国 际 大 宗 资 金 到 拨 交 易 问 题 的 议 定 规 则 是 否 可 取 э 甴 于 本 来 也 可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适 用 于 国 际 划 拨 的 国 内 银 行 间 戈 彳 拨 规 测 在 一 些 重 要 方 面 彼 此 不 同, 在 可 能 范 围 内 统 一 或 协 调 这 些 规 则 预 计 也 许 会 有 重 大 _ 有 利 效 果 а 5 8 在 国 际 信 用 卡 和 借 方 卡 交 易 方 面, 情 况 似 乎 有 所 不 同 一 国 发 行 的 这 科 十 在 第 二 国 被 承 兑 之 前, 总 是 先 要 就 技 术 与 法 律 问 题 达 成 银 行 间 协 议 这 些 协 议 是 每 一 到 拨 网 所 特 有 的 因 此 有 关 信 用 + 和 借 方 + 囿 际 应 闬 问 题 的 若 干 银 行 间 т ь 大 多 数 国 家 已 在 实 行 э 由 于 信 用 卡 和 借 方 +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因 技 术 上 約 缘 故 目 前 是 通 过 特 剡 渠 道 清 算 的, 同 国 际 资 金 戈 彳 拨 的 其 他 形 式 就 不 大 可 能 发 生 冲 突 а 不 述 假 如 这 秭 国 际 资 金 戈!] 拨 形 式 在 数 量 上 继 续 增 长, 可 能 就 要 考 虑 把 它 同 有 关 国 际 资 金 为! 拨 其 他 形 式 的 法 律 制 度 联 系 起 来
141 议 题 5 是 否 应 当 制 订 国 际 议 定 规 则 来 管 辖 国 际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到 拨? 参 考 文 件 国 际 汇 票 和 国 际 本 票 公 约 草 案,А/ 4 1 / 1 7, 附 件 一 议 题 4 和 6 评 述 1. 一 旦 转 让 人 指 示 其 银 行 向 某 一 外 国 银 行 的 受 让 人 划 拨 资 备 一 项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就 已 开 始 因 此 # 在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中, 国 内 和 国 际 关 注 高 度 结 合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之 间 的 资 金 划 拨 本 身 就 是 国 际 性 的 第 一 个 和 最 后 一 个 行 舐 转 让 人 发 出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转 让 人 银 行 借 记 他 的 帐 户 以 及 贷 记 受 让 人 怅 户 等 本 身 就 是 国 内 的 行 动 与 国 内 资 金 到 拨 中 的 行 动 是 一 样 的 在 不 同 的 国 家 中 银 行 之 间 需 要 有 次 或 多 次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 而 在 转 让 人 国 家 中 和 受 让 人 国 家 中 也 可 能 有 一 次 或 多 次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2 8 这 种 情 况 同 将 货 物 从 一 个 国 家 的 某 一 内 地 运 到 另 一 个 国 家 的 某 一 内 地 有 点 相 飢 因 为 托 运 人 这 种 单 一 的 经 济 活 魂 可 由 两 国 的 国 内 承 运 人 以 及 由 一 个 或 多 个 国 际 承 运 人 来 执 行 一 方 面 需 要 或 要 求 建 立 单 独 的 法 律 制 度 来 管 辖 每 一 段 国 内 和 т т, 一 方 面 又 需 要 和 要 求 建 立 草 一 的 法 律 制 度 来 管 辖 整 个 的 货 运, 这 两 者 之 间 存 在 着 某 一 种 紧 张 状 落 在 货 物 运 输 方 面 建 立 单 一 法 律 制 度 来 管 辖 整 个 货 运 的 要 求 导 致 通 过 了 联 合 国 国 际 多 种 方 式 货 物 联 运 公 约 但 是 * 这 一 公 约 与 其 说 取 代 管 辖 个 到 货 运 段 的 法 律 制 度, 不 如 说 对 这 些 制 度 的 某 些 法 律 作 用 进 行 挢 调 о 3 в 由 于 目 前 除 有 关 适 用 通 过 电 信 协 会 电 信 网 传 送 资 金 驾 拨 指 示 的 电 和 国 际 上 使 用 的 信 用 卡 和 借 方 卡 的 电 信 网 规 则 外, 还 没 有 适 用 于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的 规
142 獨 9 一 项 资 金 塌 拨 Д 有 国 性 或 执 行 这 种 拨 的 一 项 或 多 项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具 有 国 际 & 其 后 杲 是 法 律 冲 突 规 则 将 渉 及 有 关 国 家 之 一 的 实 体 该 实 体 法 也 许 有 也 许 没 有 专 门 适 用 于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的 規 刻 或 在 来 专 门 制 订 明 确 规 则 的 情 况 下 * 承 认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固 有 的 差 剗 в 其 中 靈 大 差 别 之 一 是 * 资 金 划 拨 的 有 些 工 作 要 在 外 国 按 照 当 地 银 行 法 和 银 行 业 惯 例 来 进 行 4 国 际 汇 票 和 国 际 票 公 约 萆 案 是 由 联 合 国 国 际 贸 易 法 委 员 会 编 写 的 в 该 公 约 萆 案 所 采 取 的 基 本 方 法 是 公 约 萆 案 应 适 用 于 由 转 让 人 : 发 出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 并 适 用 于 所 有 的 需 要 执 行 这 一 指 示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但 晃 应 该 注 意 的 是 该 公 约 萆 案 规 定 э 渉 及 汇 票 的 某 些 法 律 问 题 不 属 该 公 约 范 围 其 中 特 别 引 入 注 意 的 是 Д 公 致 将 适 用 于 成 为 汇 票 背 书 人 的 中 间 银 行 的 权 利 与 义 务,ВР 使 该 汇 票 来 自 本 国 的 另 一 家 银 行 这 是 为 了 与 议 题 4 所 表 明 的 郓 种 传 统 观 点 相 一 致, 即 执 行 非 银 行 客 户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中 间 银 行 交 易 附 属 于 资 金 划 拨 在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 将 根 据 国 际 规 则 对 本 国 转 让 人 银 行 和 本 国 中 间 银 行 间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采 取 同 样 的 方 法 这 对 本 国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网 有 着 特 别 重 要 的 意 义 因 为 这 消 1 资 金 拨 网 在 国 际 资 金 拨 中 负 貴 处 理 本 国 的 联 系 5 9 公 约 萆 案 潜 在 的 影 嘀 将 受 到 第 1 条 关 于 适 用 范 围 的 限 制 该 条 规 定 只 有 在 当 箏 各 方 邇 过 使 用 载 有 国 际 汇 票 ( 公 约 )" 词 语 的 汇 票, 选 定 它 作 为 适 爲 法 律, 该 公 约 萆 案 才 能 适 用 因 I 公 约 草 繁 并 不 适 用 于 缔 约 国 当 事 各 方 间 国 际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所 有 汇 票 对 国 际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拨 所 适 用 的 规 則, 可 能 也 要 增 加 类 拟 的 限 制 性 条 款 这 样, 由 转 让 人 镊 行 和 由 每 一 中 间 银 行 发 Й 的 資 金 划 拨 指 示,. 就 必 须 载 有 这 种 内 容 6, 种 不 如 公 约 萆 嚴 中 所 采 取 的 方 法 那 么 彻 底 的 方 法 是, 国 陈 议 定 规 侧 既 适 用 于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之 间 的 关 系, 也 适 用 于 在 资 金 划 拨 过 程 中 的 所 有 银 行 в 但 是 有 关 的 国 内 法 将 适 用 于 银 行 间 _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并 由 任 何 适 用 的 银 行 间 挢 议 予 以 补 充 如 果 采 用 这 样 一 种 方 法 * 必 须 对, 种 文 本 能 够 控 劁 下 面 这 种 情 况 作 出 决 定 鄄 国 际 规 厕 使 转 让 人 或 受 让 人 对 其 中 的 一 家 银 行 拥 有 权 利, 但 是 有 关 的 法 律 或 银 行 间 协 议 在 执 行 趔 拨 指 示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方 面 却 有 与 之 发 生 冲 突 的 规 定? 例 奴 一 些 国 际 规 厕 规 定 有 权 撤 回 资 金 拨 指 示 9 直 到 不 可 撤 销 地 贷 记 了 受 让 人 的 帐 户
143 为 止 但 是 资 金 划 拨 是 邇 过 资 金 到 拨 网 进 行 的, 而 资 金 划 拨 网 蔚 适 用 的 规 厕 的 范 围 可 能 是 有 限 的 * 因 为 发 送 银 行 可 以 撤 回 资 金 到 拨 指 示 ( 参 看 议 题 з з и 议 题 6 是 否 应 当 为 国 际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制 订 有 关 法 律 冲 突 的 国 际 议 定 规 厕? 参 考 文 件 议 题 5 1, 由 于 缺 少 普 遍 接 受 的 有 关 国 际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法 律 制 息 所 以 应 考 虑 制 订 国 际 上 都 能 接 受 的 法 律 冲 突 规 则 2, 资 金 划 拨 因 国 际 议 定 法 律 規 则 而 受 益 最 大 的 方 面 可 能 ' 是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之 间 的 关 系, 以 及 他 们 和 执 行 资 金 划 拨 的 银 行 之 间 的 关 系 如 杲 资 金 拨 用 的 是 第 三 国 的 货 币 而 该 国 银 行 又 作 为 中 间 银 行 或 作 为 偿 还 银 行 的 话 # 困 难 会 特 别 突 出 = 可 由 关 于 法 律 冲 突 的 国 际 议 定 规 则 加 以 缓 和 的 最 明 显 的 巨 大 困 难 是 对 以 下 问 题 缺 乏 一 致 意 见, 即 究 竟 中 间 银 行 是 否 对 转 让 人 ( 或 许 是 作 为 由 发 送 银 行 指 定 的 转 让 人 的 代 理 人 ) 直 接 负 有 任 何 义 务 * 或 者 中 间 银 行 的 义 务 是 否 限 于 对 同 其 有 契 约 相 互 关 系 的 发 送 银 行? 虽 然 在 有 关 差 错 或 延 误 齒 责 任 方 面 常 常 会 出 现 这 个 问 题 $ 但 在 象 以 下 这 种 情 况 下 也 会 出 现 这 一 问 题 г 转 让 人 或 转 让 人 银 行 可 否 直 接 指 示 一 个 它 与 之 并 无 契 约 相 互 关 系 的 中 间 银 行 不 要 进 一 步 处 理 该 中 间 银 行 从 另 一 中 间 银 行 收 到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3,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方 面 的 法 律 冲 突 问 题 也 许 比 较 容 易 解 决 因 为 每 项 資 金 _ 拨 交 易 是 一 种 简 单 的 双 边 安 只 是 从 一 国 发 往 另 一 国 的 电 子 赴 理 资 金 趔 拨 指 示 可 能 有 问 题 * 而 在 国 际 交 易 前 后 进 行 的 国 内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可 能 根 据 本 国 法 律 来 进 4 4 如 杲 制 订 法 律 冲 突 規 则, 看 来 银 行 界 不 会 有 效 地 订 出 这 些 規 獨 预 计 法
144 院 能 够 实 施 载 有 关 于 银 行 之 间 关 系 的 实 质 性 规 则 以 及 选 择 管 辖 两 个 银 行 在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中 的 双 边 关 系 的 法 律 条 款 的 银 行 间 协 议 в 但 是 в 它 们 却 不 大 可 能 实 施 所 拟 订 的 供 整 个 银 行 界 采 用 的 意 在 为 各 种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中 可 能 会 发 生 的 所 有 冲 突 规 定 规 则 的 一 项 银 行 间 I 议 中 的 法 律 选 择 条 款 它 们 也 不 可 能 实 施 由 银 行 界 制 订 的 关 于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同 执 行 划 拨 的 银 行 之 间 关 系 的 法 律 冲 突 规 则 5. 因 此 如 果 大 家 认 为 需 要 由 各 国 通 过 有 关 国 际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国 际 议 定 规 厕 * 那 末 这 些 规 则 最 好 由 一 个 合 适 的 国 际 机 构 来 制 订 议 题 7 证 据 规 则 对 以 计 算 机 可 认 读 形 式 保 存 的 资 金 划 拨 记 录, 是 否 给 予 与 以 票 据 形 式 保 存 的 记 录 相 同 的 法 律 价 值? 参 考 文 件 计 算 机 记 录 的 法 律 价 值 : 秘 书 长 的 报 告 А/С^. 9/265 议 题 2 1» 2 2 评 述 1. 虽 然 证 据 规 则 不 构 成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法 的 一 个 部 分 $ 因 为 国 内 或 国 际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须 得 到 法 律 保 护, 但 是 证 据 规 则 必 须 对 以 计 算 机 可 认 读 形 式 保 存 的 或 根 据 计 算 机 入 帐 印 制 的 银 行 记 录 给 予 与 以 票 据 形 式 保 存 或 印 制 的 记 录 相 同 的 法 律 价 值 0 因 此, 许 多 国 家 对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法 律 方 面 的 研 究 的 一 个 重 要 部 分 是 研 究 证 据 问 题 0 2. 根 据 联 合 国 国 际 贸 易 法 委 员 会 进 行 的 一 次 调 查 结 杲 拟 乎 可 将 绝 大 多 数 国 家 保 存 在 计 算 机 中 的 记 录 在 诉 讼 中 用 作 证 据 在 英 美 法 系 国 家, 通 常 的 规 则 是, 只
145 141 一 有 记 录 的 提 议 人 能 对 记 录 和 计 算 机 系 统 证 实 某 些 箏 实 的 情 况 下 计 算 机 记 录 才 能 被 用 作 证 藤 最 重 要 的 问 题 易 这 秭 系 统 的 设 计 要 合 适 并 且 要 很 好 地 加 以 管 理, 这 样 才 能 使 所 贮 存 的 记 录 数 据 的 误 差 降 到 最 低 的 程 度 * 在 一 些 英 美 法 系 国 家 9 接 受 金 _ 机 构 的 记 录 手 续 较 筒 氧 在 其 它 法 律 体 系 的 国 家 中, 没 有 必 要 再 去 钲 实 在 计 算 机 记 录 作 为 证 据 方 面 该 系 统 的 设 计 是 否 合 适 是 否 很 好 地 管 贱 在 所 有 的 法 律 制 度 下, 可 根 据 特 别 是 这 种 计 算 机 系 统 的 设 计 不 合 适 或 没 有 很 齋 地 加 以 管 理 的 理 由, 对 计 算 机 记 录 的 准 确 程 度 提 出 异 议 з, 有 几 个 国 家 拥 有 一 份 可 接 受 证 据 类 型 的 详 细 清 各 在 这 些 国 家 中, 计 算 机 记 录 在 商 业 性 争 议 中 是 可 接 受 的 * 但 在 非 商 业 性 争 议 中 可 以 不 接 受 э Ё 于 后 者 这 一 类 可 能 包 括 了 通 过 自 动 售 货 机 ^ 自 动 出 纳 机 和 销 售 点 终 端 进 行 的 大 部 分 交 易 # 因 此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劲 拨 方 面 潜 在 的 问 题 在 这 些 国 家 可 能 很 大 特 荆 是 当 一 个 非 商 业 客 户 否 认 曾 使 用 过 客 户 启 动 终 端 时, 一 个 银 行 只 根 据 计 算 机 交 易 记 录 就 很 难 或 无 法 证 实 他 續 实 使 用 过 ( 参 看 议 题 2 1 ) 在 有 成 文 规 定 需 向 法 院 提 供 说 明 性 资 料 以 使 法 院 能 够 确 定 计 算 机 记 录 应 否 用 作 证 据 的 少 数 几 个 国 家 * 这 种 成 文 规 定 是 按 成 批 数 据 处 理 的 方 式 来 起 萆 的, 在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由 一 台 计 算 机 作 出 并 通 过 转 送 计 算 机 存 於 器 或 通 过 电 信 而 传 送 到 第 二 台 计 算 机 的 情 况 下 要 使 用 这 种 计 算 机 记 录 可 能 会 有 困 难 4в 在 一 个 国 家 所 作 的 计 算 机 记 录 能 否 在 另 一 国 家 的 法 院 按 照 第 二 国 所 作 的 计 算 机 记 录 以 同 样 的 条 件 用 作 证 抵 对 这 个 问 题 似 乎 还 没 有 任 何 的 经 验 о 有 关 这 方 面 的 任 何 困 难 对 国 际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来 说 3 将 引 起 严 重 关 注 5. 截 住 以 票 据 的 依 据 的 借 方 或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而 采 用 电 子 处 理 方 式 转 送 基 本 数 据, 这 在 截 住 银 行 或 接 收 银 行 与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指 示 的 证 据 价 值 相 比, 对 计 算 机 记 录 的 证 据 价 值 可 能 会 产 生 一 些 问 题 许 多 国 家 可 能 要 求 长 期 保 存 一 份 书 面 指 示 原 文 的 原 大 复 制 本, 但 可 能 允 许 该 复 制 本 以 缩 微 胶 卷 形 式 留 存 议 题 8 律? 为 了 允 许 存 款 银 行 截 住 支 票 汇 票 和 其 它 借 方 到 拨 指 示, 是 否 需 要 修 改 法
146 参 考 文 件 协 定 第 1 3 至 第 1 8 段 规 定 汇 票 和 本 票 统 一 法 律 公 约 (1930 年 6 月 7 日 Н 内 瓦 ) 规 定 支 票 统 一 法 律 公 约 ( 年 3 月 1 9 В, 日 内 瓦 ) 1. 看 来 在 有 些 国 家, 在 立 法 上 没 有 修 改 有 关 法 律 的 情 况 下 银 行 就 自 行 截 住 支 票 或 其 它 借 方 划 拨 的 指 示 * 看 来 这 些 银 行 确 定 I 从 截 住 所 得 到 的 好 处 比 预 料 中 它 们 因 为 无 法 遵 守 在 有 可 能 截 住 这 类 指 示 前 所 通 过 的 成 文 规 定 而 有 时 会 遭 受 的 损 失 要 多 ^ 在 其 它 一 些 囯 家, 在 没 有 改 变 成 文 规 定 的 情 况 下 对 由 于 截 住 支 票 而 造 成 的 潜 在 损 失 _ 关 注 看 来 是 使 这 一 发 展 减 慢 的 直 要 因 素 因 此 在 所 有 的 严 重 关 注 截 住 支 票 的 那 些 国 家 9 应 该 考 虑 修 改 有 关 支 票 和 汇 票 的 法 律 以 消 除 银 行 可 能 出 现 的 损 失 和 由 于 不 公 正 約 政 府 政 策 而 使 银 行 受 到 损 失 2. 由 于 截 住 支 票 而 出 现 的 最 大 的 危 险 是 * 付 款 银 行 在 承 付 支 票 前 无 法 核 实 Й 票 人 签 名 的 真 实 性 о 目 前 许 多 国 家 的 银 行 对 绝 大 多 数 支 票 上 的 签 字 并 没 有 进 行 核 实, 这 种 情 况 在 将 来 也 不 会 有 多 大 的 变 也 而 且 * 大 量 支 票 的 出 票 人 可 在 韦 而 或 磁 带 上 向 受 票 人 提 供 开 Ш 的 所 有 支 票 号 码 与 数 额 的 清 孳 # 以 使 受 票 人 能 对 截 住 的 支 票 的 认 证 大 量 进 行 核 对 因 ]^ 付 款 银 行 可 能 继 续 承 担 截 住 一 张 可 能 是 假 的 支 票 的 危 险 * 这 #( 乎 是 不 足 为 奇 的 了 в 作 为 一 种 选 择, 例 如 可 以 修 改 法 令 并 规 定 I? 使 出 票 入 的 签 名 不 是 真 的 付 款 银 行 负 可 借 记 出 票 人 账 户 因 为 出 票 人 银 行 同 他 提 供 的 编 号 支 票 已 被 提 氡 而 且 出 票 人 也 没 有 通 知 银 行 他 的 编 号 支 票 已 经 丢. 失 这 实 质 上 是 借 方 卡 和 贷 方 卡 方 面 普 遍 遵 循 _ 规 则 的 再 版 а 3 в 在 法 律 傲 乎 规 定 支 票 只 有 商 受 票 人 银 行 实 际 出 示 才 能 兑 现 的 大 多 数 国 家, 这 些 条 款 往 往 被 解 释 而 意 味 着 必 须 出 示 的 是 支 票 上 的 资 料, 而 不 是 作 为 资 料 承 担 者 的 支 票 本 身 如 杲 这 种 解 释 行 不 通 或 不 能 接 受 的 话 * 不 妨 修 改 法 律 使 这 种 解 释 得 以 通 过 象 以 下 这 种 情 况 下 也 会 出 现 这 个 问 题 : 支 票 是 否 在 任 何 适 用 的 期 限 内 出
147 示 过 以 及 拒 付 后 发 出 拒 付 通 知 或 拒 付 证 书 所 容 许 的 时 限 为 多 长 4е 在 少 数 国 家, 受 票 人 银 行 有 义 务 核 实 支 票 未 在 支 票 注 明 日 期 之 前 提 示 或 者 相 反 支 票 开 出 时 间 未 太 久 以 致 巳 经 失 效. 这 样 的 核 实 工 作 由 截 住 银 行 来 搞 就 很 方 便 * 看 来 银 行 所 要 采 取 的 最 合 理 的 行 动 务 商 定 受 票 人 银 行 在 与 其 出 票 人 关 系 中 所 承 受 的 任 铒 损 失 应 由 截 住 银 行 偿 付 в 同 样, 截 住 银 行 同 受 票 人 银 行 一 样 能 确 定 ^ 支 票 是 否 已 被 人 作 了 重 大 更 改, 并 在 支 票 上 打 上 标 记 以 使 这 张 支 票 无 法 再 次 提 示 5е 如 杲 规 定 就 拒 付 的 支 票 本 身 提 扭 拒 付 证 书, 看 来 合 理 的 做 法 是 修 改 法 律 以 便 拒 付 证 书 或 其 等 同 物 可 以 某 种 其 它 适 当 方 式 提 出 同 样 9 如 杲 被 撤 销 的 支 票 必 须 在 茁 票 人 能 就 不 适 当 地 借 记 其 账 户 通 知 银 行 的 时 限 开 始 前 退 回 给 出 票 人 诩 可 修 改 法 律 以 取 消 这 条 规 则 6, 日 内 瓦 汇 票 公 约 和 支 票 公 约 缔 约 国 若 修 改 其 国 内 法 以 便 利 截 住 支 票 * 那 它 们 就 违 背 了 它 们 的 条 约 义 务 э 议 题 9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的 Ш 现 是 否 要 求 修 改 有 关 银 行 保 密 的 法 律? 参 考 文 件 在 自 动 处 理 个 人 数 据 方 面 保 护 + 人 公 约 I 斯 特 拉 斯 堡, 1981 年 1 月 2 8 日 关 于 个 入 数 据 保 密 和 跨 国 界 流 动 准 則 ( 经 济 合 作 与 发 展 组 织, 巴 黎 * 1980 年 9 月 2 3 日 ) 1. 银 行 保 密 是 持 续 进 行 的 关 于 侵 犯 隐 私 问 题 的 公 众 辩 论 中 的 较 为 重 要 的 问 题 之 一, 因 为 * 由 于 在 计 算 机 中 储 存 数 据 通 过 电 信 连 接 计 算 机 以 及 有 条 件 从 遥 远 的 地 方 得 到 这 些 数 据, 侵 犯 隐 私 比 较 方 便 了 还 有 一 个 重 要 約 值 得 关 注 的 问 题 是 *
148 有 关 银 行 交 易 数 德 会 揭 示 经 济 活 动 的 裰 本 格 局 в 这 种 信 息 传 送 到 其 它 国 家 处 理 或 使 用 т 鶴 ш м ш А 因 急 有 些 国 家 希 望 歷 爾 督 以 将 2 9 在 许 多 国 家 3 银 行 对 其 客 户 的 情 况 保 守 秘 密 有 一 游 职 业 貴 任 # 但 客 户 授 权 或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条 款 国 家 要 求 透 露 的 情 况 除 外 & 银 行 违 反 莫 取 业 貴 任 会 辱 致 刑 寧 惩 罚 或 对 其 客 户 负 有 損 害 的 赔 偿 贲 色 在 过 么 朱 经 授 权 的 透 露 情 况 一 般 被 认 为 行 或 其 雇 员 的 故 意 行 为 в 既 然 未 经 授 杈 的 泄 密 可 能 是 由 于 未 经 授 权 的 人 и 用 银 行 的 计 算 机 或 截 取 电 信 传 送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造 成 的 也 许 就 要 考 虑 一 下 银 行 是 否 应 有 更 广 的 义 务 * 以 建 立 一 种 传 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及 储 存 这 些 指 示 并 能 限 制 上 述 利 用 可 能 性 的 安 全 系 统 з в 利 用 电 信 传 送 进 行 国 际 资 金 塌 拨 极 为 方 便 这 种 做 法 便 于 隐 藏 划 拨, 为 了 非 法 交 易 付 款 ^ 逃 税 或 逃 避 外 汇 管 制 等 原 因 而 进 行 的 资 金 到 拨 8 其 办 法 是 通 过 在 不 同 地 方 的 一 系 列 帐 户 迅 遝 转 移 资 备 许 多 国 家 的 政 府 当 局 斌 圈 反 击 这 些 活 动 9 莫 办 法 是 更 加 摺 底 地 调 查 银 行 的 资 金 划 拨 记 录, 包 括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调 查 银 行 或 其 在 外 国 _ 分 行 的 帐 户 记 氣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9 要 求 银 行 或 外 国 政 府 提 误 外 国 银 行 或 分 行 的 帐 户 记 录 情 况 ^ 被 以 银 行 保 密 或 提 供 这 种 情 况 是 一 种 经 济 间 谍 的 行 为 为 理 由 而 予 以 拒 绝 в 4в 秤 争 论 的 意 见 是 * 由 于 使 用 了 计 算 机 而 面 临 着 更 大 的 威 胁, 因 此 支 持 加 强 银 行 保 密 а 另 一 种 意 见 主 张 在 刑 亭 调 查 中 加 强 利 用 镊 行 记 录 并 在 这 方 面 加 强 国 际 合 作 а 这 些 意 见 在 当 前 具 有 极 大 的 重 要 性 但 是 预 计 要 解 决 就 这 些 问 题 及 有 关 问 题 进 行 的 辩 论, 就 可 能 不 仅 仅 限 于 资 金 划 拨 这 一 + 甚 至 一 般 银 行 业 这 一 个 领 域 所 能 做 到 议 题 1 0 银 行 是 否 应 与 客 户 签 订 有 关 客 户 和 银 行 在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书 面 合 同? 参 考 文 件 协 定, 第 1 至 第 1 1 段
149 1, 对 是 否 需 要 签 订 合 同 的 问 愚 不 同 的 国 家 有 不 同 的 传 统 做 法 0 在 鄭 些 签 订 合 同 不 是 很 瞢 適 的 Ю 家 * 银 行 的 传 统 做 法 一 般 是, 要 求 提 供 双 方 间 的 协 议 内 容 2, 但 是 可 以 认 为 * 在 新 的 资 金 戈! 拨 技 术 方 面, 特 到 是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 银 行 的 传 统 做 法 对 许 多 可 能 产 生 的 问 题 无 法 提 供 必 要 的 内 容 看 来 银 行 在 开 出 信 用 + 或 借 方 + 前 总 是 要 求 有 书 面 协 议 看 来 在 允 许 客 户 参 与 现 金 管 理 方 案 和 其 它 大 宗 资 金 划 拨 前 不 一 定 要 求 有 书 面 合 同 * 尽 管 这 样 約 合 同 在 这 方 面 特 别 有 用, 因 为 银 行 对 客 户 间 协 议 的 某 些 内 容 会 因 客 户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Зе 除 了 为 大 宗 资 金 划 拨 谈 妥 的 合 同 的 某 些 方 面 外 * 银 行 与 客 户 间 的 协 议 是 由 银 行 起 萆 并 提 示 给 客 户 作 为 开 立 帳 户 的 条 件 的 可 用 来 限 制 潜 在 的 滥 用 这 种 信 守 合 同 的 技 术 在 各 国 是 不 同 的 议 题 1 1 对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是 否 应 当 作 Ш 任 何 限 制? 参 考 文 件 协 笟 第 2 1 至 第 2 3 段 1# 从 分 析 上 来 看, 虽 然 长 期 借 记 授 杈 同 由 银 行 承 付 指 定 的 以 转 让 人 为 台 头 % 以 爾? 时 I 漂 的 授 权 是 一 样 的 * 但 是 从 作 用 上 来 看 是 不 同 的, 因 而 会 引 起 人 们 的 关 注 ^ 最 重 要 的 不 同 点 是 * 托 收 汇 票 只 能 用 于 向 一 商 业 当 亭 方 取 得 付 款 * 而 使 用 最 广 泛 的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是 要 定 期 向 客 户 收 款 第 二 个 重 要 的 不 同 点 是 4 承 付 汇 票 授 权 只 能 交 给 转 让 人 银 行, 而 在 有 些 国 家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也 可 交 给 受 让 人 锒 行 甚 至 是 受 让 人
150 146-2Э 有 人 可 能 认 为 9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应 交 给 转 让 人 银 行 9 因 为 这 祥 转 让 人 银 行 才 能 在 就 从 受 让 人 银 行 或 ( 在 一 家 锻 行 划 拨 中 ) 从 受 让 人 收 到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采 取 行 动 前 核 实 是 否 存 在 这 种 授 权. 不 迄 即 使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交 : 给 了 转 让 人 银 行, 也 无 法 保 证 受 让 人 编 写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正 确 地 反 睫 潜 在 交 易 上 _ 义 务 в 因 此 * 可 能 有 人 认 兔 在 所 有 情 况 下 * 转 让 人 如 声 称 借 记 不 妥 的 话 都 应 在 规 定 时 期 内 有 不 受 隈 制 的 权 利 来 要 求 冲 销 该 项 借 & 当 然 * 冲 销 借 记 会 恢 复 转 让 人 支 付 潜 在 债 务 的 义 务 в 对 于 在 存 在 着 有 效 _ 授 权 而 旦 转 让 人 并 无 实 质 性 理 由 认 为 借 记 数 顧 有 镨 的 憒 况 下 要 求 冲 销 借 记 的 转 让 人 9 可 考 虑 要 求 予 以 惩 罚 э 3, 涉 及 长 期 借 记. 授 杈 问 题 的 锻 行 间 协 议 应 规 定 受 让 人 银 行 要 担 保 它 将 偿 付 转 让 人 银 行 根 据 转 让 人 要 求 而 要 求 冲 镝 的 任 何 借 ^ 受 让 人 银 行 应 得 到 受 让 人 的 类 似 担 I 4в 当 经 常 地 和 每 隔 一 段 时 间 提 担 一 笔 固 定 数 量 的 借 方 題 拨 时 转 让 人 親 能 很 容 易 地 对 其 现 金 流 动 作 出 计 狐 盤 是 当 这 种 划 拨 是 不 定 期 的 不 经 常 而 拨 的 数 量 又 是 不 固 定 的 情 况 下 г 转 让 人 特 别 是 非 商 业 性 的 转 让 人 就 无 法 对 其 现 金 流 动 作 Ш 合 适 的 计 划 这 + 问 题 的 严 重 性 很 大 部 分 取 决 于 在 多 大 程 度 上 允 许 转 让 А 特 别 是 非 商 业 性 的 转 让 人 以 合 理 的 利 率 结 转 其 Ж 户 Ф 的 借 方 佘 额 а 如 杲 这 问 题 很 大, 郅 末 就 应 考 虑 要 求 受 让 人 受 让 人 锻 行 或 转 让 人 银 行 尽 旱 通 知 转 让 人 下 次 借 记 _ 日 期 和 数 额 以 便 使 他 有 足 够 的 时 间 来 调 整 莫 现 金 流 緣 另 外 还 可 以 考 虑 允 许 转 让 人 在 借 记 入 帐 前 徽 销 莫 授 权 в 议 题 1 2 对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中 所 需 的 认 诬 彤 式 是 否 应 当 有 法 律 规 定? 参 考 文 件 协 定 ^ 第 2 6 至 第 3 9 段 议 题 2 1
151 147 - 评 注 1, 看 来 没 有 一 个 国 家 要 求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须 以 书 面 形 成 й 簏 是 因 为 这 + 原 & 银 行 采 用 了 各 种 形 式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的 技 术 其 中 有 电 传 计 算 机 对 计 算 机 电 信 网 交 换 计 算 机 存 贮 各 以 及 在 有 些 国 家 邇 过 电 话 发 出 口 头 指 示 * 无 需 明 确 的 法 律 授 校 е 由 于 没 有 准 许 采 用 电 子 处 理 方 式 迸 行 资 金 划 拨 的 立 法 # 看 来 对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必 须 予 以 I 证 这 个 问 题 也 没 有 普 適 的 親 定 2, Й 法 律 来 Й 定 所 有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包 括 那 些 采 用 电 子 焚 理 彤 式 的 指 示 # 必 须 予 以 认 Л 这 种 做 法 可 能 被 认 为 是 可 取 的 但 是 这 & 可 能 被 认 为 是 不 必 要 的 # 因 为 银 行 如 果 不 具 有 采 取 事 后 发 生 争 议 时 能 够 依 靠 的 形 式 Й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 就 不 能 将 借 记 落 实 到 账 户 0 这 就 ж 以 提 I I 银 行 在 认 证 工 作 薄 弱 或 不 存 在 的 情 况 ь 使 用 资 金 划 拨 技 术 应 当 谨 慎 _ 而 且, 在 许 多 国 家, 对 于 银 行 根 据 未 适 当 认 证 的 指 示 划 拨 资 金, 银 行 业 监 督 人 会 认 为 是 不 健 佥 的 银 行 业 做 法 а 3, 由 法 律 来 規 定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1 拨 指 示 必 须 予 以 认 证 如 杲 这 游 傲 法 被 认 为 是 可 取 _ 话 # 郅 末 列 出 法 律 上 能 够 接 受 的 认 证 的 类 型 也 可 能 被 认 为 是 可 取 私 这 不 仅 将 把 认 说 限 制 在 立 法 者 认 为 充 分 可 靠 的 类 型 9 而 且 如 果 对 于 批 准 借 记 转 让 入 帐 户 这 一 点 还 有 什 么 怀 疑 的 话 # 那 它 还 将 叫 入 放 心 # 在 这 方 面 可 以 依 靠 所 需 类 型 的 认 4, 但 是 由 法 律 以 任 何 有 意 义 的 方 式 去 规 定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必 须 予 以 认 证 的 方 法 这 辨 做 法 可 能 被 认 为 是 行 不 通 的 在 认 证 韦 面 形 式 的 票 据 时, 如 杲 需 要 可 以 提 俣 包 括 签 字 在 内 的 相 当 详 尽 的 认 证 办 法 潰 孳 * 与» 成 对 照 的 是 ^ 要 认 证 通 过 电 信 发 出 的 信 息 * 就 有 无 数 的 方 法 随 着 技 术 的 迅 遝 犮 展 9 佶 计 目 前 有 些 认 证 约 方 法 会 变 得 越 来 越 弱 * 而 会 出 现 新 的 和 更 加 安 全 的 认 证 潘 式 5, 因 此 * 不 妨 认 为 6 有 关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认 诬 问 题 的 任 Я 法 律 规 定 应 当 仅 仅 是 授 权 使 用 适 合 于 有 关 指 示 类 型 的 办 法 至 于 Й 于 是 欺 诈 佳 _ 或 错 误 的 认 证 而 邊 成 损 失 的 赔 偿 责 任 问 愚 以 及 由 哪 一 方 承 担 证 明 认 证 真 假 的 责 任 问 题 则 不 妨 另 行 赴 理
152 议 Ж1 3 是 否 应 当 規 定 发 送 银 行 在 发 遊 資 金 划 拨 II 示 时 要 遵 守 标 准 格 式? 参 考 文 # т т 7 至 第 5 4 浸 130/1) 银 行 业 一 一 银 行 间 支 付 信 患 的 标 准 电 传 格 式. 第 一 镩 分 : 划 援 1. 发 送 银 行 不 能 遵 守 标 准 格 式 有 两 种 情 况 第 一 种 情 况 是 * 当 出 现 一 种 以 上 的 信 息 种 类 时 银 行 就 不 能 使 用 正 确 的 信 息 种 类 ; 第 二 种 情 况 是 # 银 行 不 能 列 入 自 动 处 理 所 需 的 全 部 资 料 包 括 使 用 不 适 当 的 缩 写 或 其 他 标 准 名 称, 将 资 料 置 于 不 适 当 的 信 患 组 或 将 本 应 归 入 特 定 数 据 组 的 资 料 置 于 另 外 需 要 资 料 的 信 息 组 в 当 不 正 确 的 资 料 放 在 正 确 的 数 据 组 里 时 * 将 诸 如 不 正 确 的 划 拨 数 额 这 样 一 些 不 正 确 的 资 料 包 括 进 来 并 没 有 违 反 格 式 规 则 2е 电 信 协 会 和 类 似 的 组 织 的 规 則 规 定 5 每 一 信 息 种 类 必 须 有 一 种 格 式 目 前 所 存 在 的 唯 一 问 题 是 发 送 银 行 未 遵 守 格 式 的 后 果 ^ 编 制 电 传 传 送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格 式 规 则 工 作 目 前 已 接 近 尾 声 该 规 则 基 本 上 是 根 据 电 信 协 会 规 则 的 模 式 来 编 制 ^ 即 使 这 个 规 厕 成 为 国 际 上 一 种 标 准 的 规 则 * 这 种 规 则 也 不 能 莸 得 法 律 效 九 除 非 这 些 格 式 规 厕 具 有 了 良 好 银 行 业 惯 例 的 标 准 这 个 性 质, 否 则 这 种 规 则 只 有 通 过 必 须 予 以 遵 守 的 法 律 或 条 例 规 定 ^ 或 在 当 箏 双 方 签 有 协 议 的 情 况 下 в 才 能 获 得 法 律 效 力 3. 发 送 银 行 不 遵 守 正 确 的 格 式 规 则 的 法 律 后 杲 可 能 有 两 私 该 银 行 应 对 可 以 追 查 到 的 由 于 不 遵 守 这 种 格 式 而 使 后 面 银 行 发 生 的 差 错 负. 责 如 果 后 面 银 行 本 身 由 于 疏 忽 而 没 有 正 确 理 解 所 收 到 的 信 息 郓 末 可 以 允 许 对 发 送 银 行 免 除 处 罚 0 但 是 可 以 认 为 * 凛 这 样 的 情 况 应 该 是 极 少 的 不 遵 守 这 种 格 式 规 则 的 第 二 稗 法 律
153 后 果 是 * _ 发 送 餐 行 征 牧 标 准 费 用 以 支 付 勢 为 糾 ж 犮 送 镶 р 3 揚 误 而 七 二 了 路 欲 银 行 в 參 果 接 收 银 行 & 钱 要 这 濟 费 用 9 彩 来 这 样 一 規 я 可 能 会 有 _ 于 谡 使 发 送 银 行 更 加 认 真 蟪 执 行 这 游 格 式 親 則 # 对 所 有 各 方 都 是 有 好 处 的 议 题 1 4 对 一 国 家 使 用 約 所 有 借 方 + 和 信 用 是 否 应 当 规 定 单 一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到 拨 形 式? 参 考 文 件 协 定 ^ 第 5 4 段 «1 а 使 用 尊 一 的 格 式 能 増 加 交 流 资 金 到 拨 指 示 和 通 过 单 一 的 交 换 渠 遒 透 行 交 换 的 可 能 性 ^ 另 外 也 可 由 各 个 银 行 和 其 它 扭 卡 单 位 所 开 出 的 + 共 同 使 用 终 端 г 虽 然 有 关 通 用 袼 式 的 播 议 未 必 意 咏 着 共 同 使 用 如 杲 一 个 国 家 规 定 或 鼓 励 有 一 种 单 一 的 形 式, 郅 末 其 目 的 一 般 是 为 了 能 够 共 同 使 用 2е 国 家 关 心 共 同 使 用 _ 目 釣 是 为 了 要 在 全 国 范 圈 内 建 立 电 子 赴 理 借 方 + 或 信 用 + 的 系 统 在 有 些 国 家 拟 议 申 的 销 售 点 网 已 推 迟 建 设, 正 在 等 待 对 尊 1 式 和 共 岡 使 用 设 施 作 出 决 定 ^ 因 为 从 零 售 商 的 角 度 来 考 虑 只 希 望 在 每 一 台 现 金 出 纳 机 上 有 一 个 终 端 设 备 # 零 售 商 和 国 家 可 能 都 希 望 确 他 一 个 开 出 信 用 + 的 单 位 不 能 靠 着 某 种 不 允 许 使 用 其 它 出 卡 单 位 开 出 的 信 用 卡 的 格 式 在 销 售 点 系 统 中 建 弟 充 治 圯 _ 议 题 1 5 为 了 资 金 划 拨 法 律 规 则 的 目 的 * 应 当 认 为 客 户 帐 户 设 在 什 么 地 方?
154 协 定 ^ 第 7 9 至 第 8 1 段 终 定, 第 6 2 至 第 6 8 段 1, 只 要 完 全 以 书 面 形 成 保 持 客 户 的 帳 户 记 氧 通 常 的 规 调 是 为 了 法 律 上 的 目 的 # 应 认 为 客 户 怅 户 设 在 为 簿 记 目 的 而 保 持 这 个 帐 户 的 地 点 如 杲 一 家 银 行 有 凡 个 分 行 * 般 每 一 分 行 都 保 持 客 户 帐 户, 因 此 力 了 法 律 上 的 目 的 这 些 怅 户 就 设 在 分 行. 2, 如 杲 一 家 银 行 有 一 个 集 中 的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 而 所 有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必 须 在 这 个 中 心 进 行 处 理 * 不 妨 认 为 老 的 规 则 的 基 础 受 到 削 弱 至 少 就 某 些 目 的 来 说, 可 将 这 个 集 中 的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视 为 客 户 帐 户 的 所 在 地 о 如 杲 一 家 银 行 拥 有 从 其 遥 远 的 在 同 一 法 律 管 辖 范 围 内 的 某 些 或 所 有 分 行 终 端 同 处 理 单 位 联 系 的 手 段, 因 而 有 关 的 信 息 可 从 这 些 遥 远 的 终 端 记 入 账 户 中, 都 末 * 也 就 没 有 必 要 再 提 出 客 户 的 帐 户 开 立 在 哪 里 * 因 为 任 何 的 或 所 有 的 这 些 地 点 都 可 以 起 到 同 样 的 作 用 但 是, 如 杲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塌 拨 指 示 发 送 到 分 行, 而 在 该 分 行 开 立 枨 户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在 每 笔 资 金 拨 终 定 前 核 对 签 名 的 话, 鄹 末 就 不 妨 认 为 * 负 应 将 这 个 帐 户 设 在 这 个 分 行 尽 管 可 以 从 一 个 或 多 个 其 它 地 点 将 资 金 划 拨 数 据 记 入 该 帐 户 э Зв 定 帐 户 记 录 的 所 在 地 点 问 题 可 能 与 要 了 解 以 下 情 况 有 关 : 必 须 提 示 承 付 借 方 驾 拨 指 示 的 地 点 ; 必 须 传 送 贷 记 的 地 点 ;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的 转 让 人 能 够 通 知 其 银 行 撤 销 这 一 指 示 的 地 点 黎 以 及 一 个 怅 户 的 合 法 通 知 和 附 件 能 够 送 交 的 地 点 至 于 张 户 合 法 通 知 和 跗 件 问 题 有 关 的 法 规 可 能 规 定 必 须 送 交 通 知 或 法 律 手 续 的 地 点 或 必 须 送 交 给 谁, 而 这 同 开 立 帳 户 的 地 点 没 有 必 要 联 系 起 来 о
155 议 题 1 б 转 让 人 银 行 在 贷 方 划 拨 中 的 义 务 应 仅 限 于 Й 适 当 的 接 收 银 行 发 送 适 当 的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还 是 应 负 责 使 该 转 让 人 的 指 示 得 到 执 行? 责 任 э 第 段 议 题 Ш 1. 这 一 议 题 仅 涉 及 负 责 执 行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当 事 方 的 问 题 它 既 不 涉 及 任 何 特 定 银 行 或 整 个 银 行 系 统 应 负 责 的 行 为 标 准, 也 不 涉 及 转 让 人 应 能 够 收 取 的 对 不 适 当 履 约 的 损 害 赔 偿 在 国 际 贷 方 划 拨 和 国 内 的 非 统 一 银 行 系 统 的 贷 方 划 拨 中,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义 务 范 围 特 别 重 要, 在 后 一 情 况 下 5 贷 方 戈 彳 拨 从 转 让 人 银 行 到 受 让 人 银 行 之 间 可 通 过 若 干 银 行 通 信 系 统 和 交 换 所 2. 也 许 可 以 认 为 # 既 然 转 让 人 仅 与 转 让 人 银 行 交 涉 而 且 几 乎 没 有 任 何 独 立 手 段 确 定 为 什 么 资 金 戈 彳 拨 未 能 适 当 地 执 行, 也 不 能 对 远 距 离 或 外 国 银 行 施 加 压 力, 解 决 损 失 赔 I 尝 问 题, 鄱 么 # 转 让 银 行 便 应 对 转 让 人 负 责 * 使 资 金 刻 拨 很 好 地 完 & 这 一 结 论 可 以 得 到 下 列 事 实 的 支 持 : 者 家 银 行 参 与 整 个 资 金 避 拨 系 统 的 设 计, 而 旦 通 常 由 转 让 入 银 行 决 定 利 用 颊 家 中 间 银 行 в 只 要 转 让 人 银 行 本 身 没 有 甾 差 错, 则 通 常 它 应 按 損 失 程 度 得 到 赔 偿 # 从 而 使 出 差 错 的 个 刹 银 行 或 整 个 系 统 负 担 损 失 в 可 以 预 料, 这 样 一 条 规 興 т 结 杲 之 一 将 息 各 银 行 将 会 对 鄱 些 不 断 造 成 失 误 的 银 行 施 加 压 力, 促 使 它 1П 改 善 其 程 序 а 还 可 以 鼓 励 有 关 国 际 划 拨 的 银 行 标 准 和 惯 倒 进 一 步 统 一, 以 作 为 减 少 会 造 成 损 失 的 失 误 和 延 误 約 手 段 з 9 然 而, 也 许 还 有 入 认 为 让 转 让 入 银 行 承 担 出 现 于 其 它 银 行 的 失 误 韵 责 任 8 是 不 合 理 韵 о 这 一 点 特 到 明 显 地 表 现 在 由 受 让 人 银 行 造 成 的 失 误 方 面 9 因 为 转 让 入 银 行 在 辩 认 受 让 人 银 行 方 面 很 少 有 任 何 选 择 в 即 使 转 让 人 银 行 有 得 到 赔 偿 的 权
156 利 它 也 不 能 总 可 以 实 际 上 收 取 位 于 另 一 个 国 家 的 失 误 的 银 行 的 赔 偽 因 为 该 国 可 能 实 行 外 汇 兑 换 管 制 或 其 它 措 施 * 而 且 ^ 可 以 认 力 转 让 人 银 行 不 应 被 要 求 耒 冒 这 秭 不 赔 偿 的 风 险 此 外 * 转 让 人 银 行 根 据 该 囯 的 法 律 标 准 和 银 行 标 准 也 许 应 对 其 转 让 人 负 责 * 而 出 现 这 类 问 题 的 银 行 所 在 的 国 家 也 实 行 的 是 一 稃 与 其 它 国 家 不 同 的 做 法 这 便 为 人 们 提 岀 了 问 题 ;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义 务 是 否 应 限 于 向 转 让 人 提 出 它 事 先 知 道 或 应 该 事 先 知 道 的 有 关 不 同 的 银 行 做 法 的 告 诫 О 4 а 解 决 赔 偿 责 任 问 题 的 另 一 个 办 法 是 * 每 一 个 银 行 直 接 向 转 让 人 负 责 * 履 行 其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方 面 的 义 务 这 两 种 方 法 常 常 是 由 代 理 人 的 概 念 或 是 契 约 相 互 关 系 的 概 念 所 决 定 或 表 达 的 也 许 可 以 认 为 * 在 一 个 国 家 的 法 律 制 度 中 不 断 运 用 这 两 秭 概 念 中 的 任 何 一 嵙 为 转 让 人 提 供 了 法 律 基 絀 要 求 转 让 人 银 行 或 发 生 差 错 的 银 行 承 担 责 任 然 而 * 也 许 可 以 注 意 到 * 在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中 有 可 能 使 转 让 人 因 为 没 有 合 契 约 相 互 关 系 而 不 能 使 中 间 银 行 承 担 责 任 因 此 * 可 以 认 为 理 想 的 作 法 是 ^ 規 定 一 条 清 楚 而 又 一 致 的 规 则 尤 其 是 在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5. 不 妨 考 虑 实 行 较 高 的 资 金 剡 拨 手 续 费 * 反 过 来 转 让 人 银 行 承 担 起 对 在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中 其 他 当 事 方 差 错 或 延 误 造 成 的 损 失 以 及 它 本 身 的 差 错 或 延 误 负 责 的 较 重 负 担 议 題 1 7 受 让 人 银 行 是 否 应 在 贷 方 划 拨 方 面 就 适 当 履 行 其 义 务 问 題 向 转 让 人 发 送 银 行 或 受 让 人 负 责? 参 考 文 件 责 任 э 第 9 3 段 终 定 第 段 1С 受 让 人 银 行 在 贷 方 划 拨 中 也 许 会 被 认 为 在 法 律 上 妓 于 模 耦 不 清 的 地 位 о
157 方 面 它 与 其 客 户 的 合 同 要 求 它 接 收 划 拨 资 金 以 供 贷 记 账 户 在 这 一 问 题 ь 受 让 入 银 行 似 乎 根 据 合 同 应 在 它 收 到 发 送 银 行 的 资 金 戈 1] 拨 指 示 之 后 便 立 即 就 适 当 地 ' 履 行 其 义 务 对 受 让 人 负 责 а 它 在 处 理 该 指 示 时 遇 到 的 任 何 延 误 均 应 与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义 务 相 一 致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资 金 划 拨 尚 未 终 定 5 而 且 在 受 让 人 银 行 履 行 必 要 条 件 实 现 终 定 之 前, 转 让 人 并 未 完 成 其 对 受 让 人 的 义 务 * 因 此 受 让 人 银 行 可 能 有 义 务 对 转 让 人 ( 或 发 送 银 行 ) 负 责 I 应 迅 速 而 准 确 地 履 行 该 行 动 2 8 确 定 受 让 人 银 行 在 未 能 适 当 地 执 行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时 应 向 谁 负 法 律 责 任 的 一 种 方 法 可 以 是, 确 定 一 个 时 间 I 在 这 之 前 # 受 让 人 银 行 代 表 转 让 人 ( 或 发 送 银 行 ) 行 事 9 在 这 之 后 诩 代 表 受 让 人 行 事 这 一 时 间 也 许 可 以 定 为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之 时 或 者, 受 让 人 银 行 同 时 对 转 让 人 ( 或 发 送 银 行 ) 和 受 让 人 负 责 ; 这 秭 方 法 似 乎 是 合 理 的 议 题 1 8 公 共 电 信 传 送 者 私 营 数 据 通 信 服 务 部 门 电 子 赴 理 资 金 划 拨 网 以 及 电 子 交 换 所 是 否 应 对 在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方 面 的 差 错 或 欺 诈 行 为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负 责? 参 考 文 件 责 任, 第 段 议 题 由 于 公 共 电 信 传 送 部 门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的 性 质 变 化 以 及 一 些 国 家 对 该 部 门 取 消 管 制 或 实 行 私 有 化, 是 否 应 继 续 免 除 公 共 电 信 传 送 者 对 所 有 由 于 信 息 的 丢 失 或 延 误 或 由 于 信 息 内 容 的 变 化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的 赔 偿 责 任 问 题 业 巳 重 新 提 出 然 而 5 在 没 有 这 种 赔 偿 责 任 的 情 况 下 * 孢 许 可 以 考 虑 是 否 应 由 转 让 人 或 其 中 一 个 银 行 来 承 担 损 失 赞 成 由 转 让 人 承 担 损 失 的 理 由 是 资 金 戈 II 拨 是 为 了 转 让 人 的 利 益 而 进 行 的, 而 且 * 损 失 不 是 由 于 任 何 一 方 的 过 失 所 造 成 的 因 而 谁 也 不 应 对 之 负 赔 偿 责 任 赞 成 由 其 中
158 4 银 行 来 承 担 损 失 的 理 由 是 * 银 行 处 于 最 隹 地 位 可 以 设 计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并 利 用 公 共 传 送 人 以 使 发 送 或 接 收 银 行 得 知 Й 现 的 延 误 和 差 错 I 从 而 有 可 能 及 时 纠 正 可 能 被 选 择 为 承 担 损 失 的 银 行 有 转 让 人 银 行 Э 尤 其 是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负 责 履 行 整 个 资 金 戈 >1 拨 过 程 的 行 动 的 情 况 下 以 及 所 发 出 的 指 示 丢 失 延 容 前 «I 发 送 4 齡 2 私 营 数 据 通 信 服 务 部 门 * 电 子 资 金 划 拨 网 和 电 子 交 换 所 可 以 与 参 与 银 行 签 订 合 同 * 以 限 劁 或 免 除 其 由 于 资 金 拨 指 示 丢 失 延 误 或 改 变 而 所 负 的 赔 偿 责 任 ъ 也 许 可 以 认 为 э 签 订 合 同 以 规 定 由 这 些 实 体 和 参 与 银 行 共 同 承 担 损 失 的 傲 法 不 能 违 反 公 共 政 策 但 是 应 予 以 考 虑 的 是! 这 些 契 约 性 规 定 所 产 生 約 影 响 是 否 会 将 损 失 转 移 到 转 让 人 身 上 * 也 许 可 以 认 为 Э 如 果 公 共 传 送 者 发 生 损 失, 则 可 能 会 有 更 充 分 的 理 由 要 求 转 让 人 承 担 损 失, 因 为 各 个 网 和 交 换 所 是 银 行 业 不 可 分 的 组 成 部 分 # 而 且 各 银 行 可 选 择 是 否 利 用 私 营 数 据 通 信 服 务 部 发 送 资 金 戈 彳 拨 指 示 о 3. 也 许 可 以 认 为 * 电 信 传 送 人 数 据 通 信 服 务 部 门 电 子 资 金 趟 拨 网 或 电 子 交 换 所 应 对 由 于 其 雇 员 的 欺 诈 行 为 而 造 成 的 损 失 负 赔 偿 责 任 о 然 而 * 其 他 人 也 许 会 认 为 I 雇 主 对 其 雇 员 行 为 所 承 担 的 责 任 应 该 是 有 限 度 的, 尤 其 是 当 这 类 行 为 属 于 非 法 时 不 访 区 分 这 样 两 秭 欺 诈 造 成 約 损 失 : 一 科 是 雇 主 耍 负 责 的 作 为 雇 佣 关 系 一 部 分 而 接 殽 铉 目 记 录 或 设 备 所 造 成 的 欺 诈, 另 一 稃 是 雇 主 不 负 责 的 雇 员 在 受 雇 过 程 中 荻 得 й 知 识 所 造 成 的 欺 诈 议 题 1 9 银 行 应 否 不 就 计 算 机 硬 件 和 软 件 失 灵 造 成 的 差 错 或 资 金 划 拨 延 误 承 担 责 任? 参 考 文 件 责 任 * 第 段 评 述 К 尽 管 银 行 电 子 计 算 机 软 件 和 硬 件 与 过 去 几 年 相 也 业 已 达 到 了 高 度 可 信 赖
159 水 平 * 但 差 错 还 是 偶 有 发 生 * 由 于 计 算 机 失 灵 造 成 的 资 金 戈 т 丢 失 延 误 或 改 变 等 情 况 亦 是 如 此 一 方 面 有 入 也 许 会 认 为 这 科 技 术 性 质 的 问 题 已 超 过 了 银 行 的 控 制 能 力 $ 因 而 银 行 应 不 对 客 户 遭 受 的 任 何 损 失 负 如 杲 银 行 有 选 择 的 自 由 的 话 它 们 常 常 在 与 其 客 户 签 订 勝 合 同 中 列 入 一 条 大 意 如 此 的 条 款 ** 2 另 一 方 面 也 许 有 入 认 为 * 计 算 机 可 信 赖 程 度 已 达 到 如 愚 高 水 平 _ т ш 机 视 作 与 银 行 所 运 用 韵 其 它 任 何 类 型 的 设 备 完 全 一 格 计 算 机 失 炅 可 能 是 由 于 设 备 或 软 件 不 适 当 或 保 养 不 充 分 # 计 算 机 失 灵 所 造 成 的 后 果 可 以 通 过 各 类 措 施 予 以 减 少 г 提 前 规 划 这 可 能 包 括 准 备 好 备 用 零 件 备 用 电 力 供 应 以 及 运 用 备 用 手 段 完 成 资 金 划 拨 业 务 总 之 э 银 行 可 以 采 取 这 类 及 时 的 行 动 由 此 可 见 使 免 除 赔 餐 责 任 普 遍 化 的 做 法 也 许 在 有 些 人 看 来 是 不 合 理 的 * 但 免 除 由 计 算 机 失 灵 而 造 成 Й 赔 偿 责 任 э 在 不 能 期 望 银 行 防 止 这 賴 失 灵 或 减 少 其 后 果 的 憒 况 下 也 许 是 合 理 的 议 题 2 0 如 果 悵 户 上 的 姓 名 同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上 的 姓 名 不 符, 银 行 是 否 因 根 据 其 所 收 到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衍 指 明 韵 极 号 将 借 项 或 贷 项 记 入 帳 户 而 应 对 其 客 户 负 赔 偿 责 任? 参 考 文 件 协 定 第 段 评 述 要 借 记 和 贷 记 的 怅 户 可 以 用 姓 名 帳 户 号 或 姓 名 和 张 户 号 同 时 表 示 在 资 金 拨 指 示 上 运 用 自 动 数 据 处 理 为 其 客 户 保 存 帳 户 记 录 的 银 行 通 常 仅 根 据 怅 户 号 进 行 处 理 在 成 批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时 9 这 可 能 是 唯 一 可 行 的 办 法 然 而 * 应 该 可 以 在 指 示 通 过 电 信 单 独 传 发 时 与 帐 户 上 約 名 字 对 照 2а 仅 通 过 悵 号 将 借 项 或 贷 项 入 肊 根 据 任 何 国 家 的 法 律 均 不 大 可 能 需 要 立 法
160 批 I 然 而 I 也 许 有 人 会 认 为 * 指 明 银 行 是 否 应 对 由 于 被 借 记 或 贷 记 的 当 事 方 的 姓 名 与 帐 户 上 的 姓 名 不 符 而 岀 现 的 任 何 损 失 负 赔 偿 责 任 Э 将 是 有 益 处 的 指 示 中 的 姓 名 与 怅 户 上 的 姓 名 不 符 的 情 况 可 能 是 由 于 欺 诈 差 错 其 中 包 括 转 让 人 造 成 的 差 错 也 可 能 是 甶 于 转 让 人 不 清 楚 有 关 帐 户 的 正 确 名 称 3. 一 项 充 分 支 持 增 加 利 用 自 动 数 据 处 理 的 规 定 也 许 是 如 杲 银 行 根 据 其 所 收 到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帳 户 号 来 将 借 项 或 贷 项 入 账, 即 使 将 该 项 账 目 记 入 了 与 指 示 上 姓 名 不 符 的 一 个 账 户, 也 将 不 负 任 何. 赔 偿 责 任 任 何 损 失 均 将 由 转 让 人 或 首 先 将 不 正 确 的 帐 号 记 到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上 去 的 银 行 来 承 担 * 这 也 许 可 以 通 过 一 条 规 定 来 表 明 : 如 果 帳 号 和 极 户 姓 名 发 生 冲 突 的 话 则 以 帐 号 为 准 4. 也 许 有 人 会 认 为 * 可 以 指 望 银 行 来 对 比 帳 号 和 帳 户 姓 名, 从 而 发 现 两 者 之 间 的 差 别 в 尤 其 是 在 通 过 电 信 处 理 高 值 资 金 划 拨 时 可 以 这 样 做 如 果 决 定 仅 根 据 怅 号 将 借 项 和 贷 项 入 恢 * 这 是 为 了 对 银 行 有 利 而 客 户 亦 不 应 因 此 而 蒙 受 损 失 若 采 取 这 一 立 场 的 话 * 郅 么 * 便 可 考 虑 应 由 受 让 人 银 行 还 是 转 让 人 来 承 担 由 于 转 让 人 的 差 错 或 其 雇 员 的 欺 诈 行 为 导 致 的 不 符 合 情 况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在 这 类 情 况 中 通 常 的 规 则 可 能 是 由 转 让 人 承 担 这 类 损 失 的 风 险 如 果 损 失 归 结 至 受 让 人 银 行 * 那 就 是 承 认 该 项 损 失 本 可 以 通 过 受 让 人 银 行 随 后 的 行 动 予 以 防 止 о 议 题 2 1 对 于 转 让 人 悛 户 上 的 一 项 借 记 究 竟 是 由 该 转 让 人 授 权 的 还 是 由 于 他 的 失 误 所 造 成 的 是 应 由 银 行 还 是 银 行 客 户 承 担 证 明 责 任? 参 考 文 件 责 任 * 第 段 议 题 7 1. 证 明 责 任 问 题 涉 及 诉 讼 如 杲 客 户 有 责 任 证 明 对 其 帳 户 的 借 记 是 未 经 授
161 一 157 一 权 的 * 但 却 既 不 能 履 行 此 责 任 * 也 不 能 将 证 明 该 借 记 是 业 经 授 权 的 责 任 转 给 银 行 * 则 该 客 户 将 会 败 诉 如 杲 银 行 有 责 任 证 明 借 记 是 业 经 授 权 的 * 则 客 户 胜 诉 的 可 能 性 就 会 增 加 2 在 议 题 7 中 已 经 指 出 * 几 乎 所 有 国 家 都 接 受 计 算 机 记 录 为 其 所 记 录 的 交 易 的 诬 据 尽 管 所 有 接 受 计 算 机 记 录 为 证 据 的 法 律 制 度 允 许 当 事 方 通 过 表 明 该 计 算 机 系 统 设 计 不 当 维 修 不 充 分 或 输 入 数 据 的 程 序 有 问 题 # 因 而 不 能 保 证 数 据 输 入 的 准 确 性 而 就 其 记 录 的 正 确 性 提 出 疑 问 * 并 在 大 多 数 争 端 中 就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是 否 适 当 地 通 过 电 传 授 权 的 问 题 提 出 疑 问 * 但 是 * 实 际 上 由 客 户 就 银 行 的 计 算 机 系 统 和 程 序 提 Ш 这 类 疑 问 的 可 能 性 是 不 存 在 的 这 在 低 值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尤 为 如 此 但 大 多 数 高 值 资 金 划 拨 也 是 这 样 о 3. 在 许 多 情 況 下, 当 一 位 客 户 声 称 通 过 客 户 启 用 终 端 进 行 的 资 金 划 拨 未 经 过 其 授 权 时 其 周 围 的 环 境 要 么 可 以 证 实 其 申 诉 * 要 么 可 以 导 致 对 其 有 效 性 的 严 重 怀 疑 о 然 而, 当 周 围 环 境 既 不 能 证 实 也 不 能 引 起 对 其 申 诉 的 严 重 怀 疑 时 * 该 客 户 帐 户 可 否 借 记 的 决 定 剡 往 往 取 决 于 该 客 户 或 银 行 是 否 承 担 证 明 的 责 任 现 今 最 频 繁 的 一 个 事 例 便 是 从 自 动 现 金 出 纳 器 中 提 取 现 金 * 但 可 以 预 计 * 在 交 易 点 交 易 中 也 会 频 繁 地 出 现 问 愚 在 这 两 稃 憒 况 中, 发 出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齒 当 事 方 在 将 现 金 或 货 物 交 出 后 * 除 了 该 项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本 身 以 外 便 不 再 继 续 追 踪 其 去 向 另 一 个 不 是 十 分 频 繁 出 现 * 但 却 较 为 重 要 的 情 况 涉 及 高 值 资 金 划 拨 的 欺 诈 行 为, 在 这 种 情 况 Ь 了 餑 欺 诈 当 事 方 的 身 份 对 于 将 损 失 划 归 银 行 或 其 客 户 也 许 有 关 系 4 也 许 有 人 认 为 3 借 记 的 帳 户 记 录 由 于 未 发 现 的 计 算 机 误 差 而 有 误 差 * 或 第 三 者 能 在 无 客 户 协 助 或 疏 忽 的 情 况 下 利 用. 计 算 机 I 这 类 情 况 是 如 此 地 不 大 可 能 发 生 9 以 致 正 是 应 当 由 客 户 承 担 证 明 责 任 * 表 明 在 客 户 启 用 终 端 进 行 的 入 帳 并 未 得 到 他 的 保 勘 I 也 不 是 由 于 他 的 疏 忽 正 是 这 一 论 点 支 持 许 多 银 行 和 客 户 间 的 合 同 中 掰 列 的 条 款 I 即 客 户 应 对 所 有 利 用 其 借 方 卡 或 其 它 启 用 装 置 进 行 的 交 易 负 责, 除 非 他 事 先 报 告 说 其 借 方 卡 遗 失 或 启 用 手 段 以 某 稃 其 他 方 式 泄 露 了 茁 去 5. 然 而 # 也 许 有 人 认 为 * 利 用 客 户 启 用 终 端 进 行 欺 诈 行 为 已 成 为 众 所 周 知 齡 严 重 问 题, 因 而 银 行 业 应 就 此 向 其 客 户 负 责 也 许 甚 至 有 入 会 认 为 银 行 业 有 义 务 设 计 出 更 安 全 的 方 法 来 通 过 客 户 启 用 终 端 来 利 用 计 算 亂 从 而 使 客 户 方
162 面 的 一 般 性 疏 忽 不 致 锥 露 启 用 手 段 * 也 可 能 会 有 人 认 为 I 除 非 找 到 这 类 安 全 的 方 法 否 厕 银 行 业 应 对 安 装 客 户 启 用 终 端 持 极 为 谨 慎 的 态 度 通 过 这 一 点 可 以 得 Й 的 结 论 是 * 除 非 有 关 银 行 表 明 运 用 计 算 机 的 方 法 十 分 可 靠 从 而 使 该 项 入 帳 成 为 不 可 能 或 不 大 可 能 * 除 非 有 关 客 户 亲 手 泄 露 了 启 用 手 段 * 否 剡 银 行 不 得 借 记 该 客 户 的 帐 户 目 前 这 可 能 会 导 致 这 样 的 结 果 I 除 非 周 围 情 况 表 明 可 能 将 欺 诈 行 为 归 结 于 他 否 则 有 关 银 行 不 能 借 记 客 户 的 帐 户 但 是 * 随 着 更 加 安 全 的 客 户 启 用 终 端 认 证 形 式 的 出 现, 可 以 预 计 * 银 行 将 有 能 力 更 好 地 完 成 举 证 的 任 务 议 题 2 2 应 由 客 户 还 是 有 关 银 行 承 担 证 明 造 成 资 金 划 拨 过 港 中 损 失 的 差 错 或 欺 诈 行 为 根 源 的 责 任? 参 考 文 件 责 任 # 第 5 9 段 议 题 7' 评 述 1» 这 + И 题 可 以 从 两 个 主 耍 方 面 出 现 第 一 个 方 面 是 客 户 宣 称 已 经 发 出 了 资 金 刻 拨 指 示 但 银 行 却 并 无 有 关 的 记 录 尽 管 在 大 多 数 憒 況 下, 出 现 的 损 失 都 涉 及 声 称 韵 从 客 户 办 公 处 的 客 户 启 用 终 端 发 出 的 指 示, 一 旦 自 动 出 纳 器 或 家 庭 银 行 终 端 机 得 到 普 遍 应 用, 贝 彳 涉 及 象 由 于 不 能 支 付 保 险 费 而 致 使 保 险 合 同 过 期 的 这 类 案 件 肯 定 会 发 & 可 以 预 计, 在 大 多 数 憒 况 下 4 当 客 户 办 公 处 約 终 端 机 发 出 指 示 时 该 客 户 的 计 算 机 便 会 留 下 传 发 记 录 о 这 样, 问 题 便 会 集 中 于 由 谁 来 承 担 该 信 息 丟 失 約 风 险 * 客 户 还 是 银 行 а 就 自 动 出 纳 器 或 家 庭 银 行 终 端 机 而 言, 常 常 没 有 给 客 户 的 书 面 收 据 或 计 算 机 记 录 # 以 证 明 有 关 传 发 韵 确 实 性 о 如 果 没 有 这 类 收 据 * 而 且 非 商 业 客 户 銕 乏 能 够 证 明 其 要 求 齒 定 期 商 业 活 动 记 录 有 人 也 许 认 为,
163 在 这 秭 情 况 下 应 * 客 户 承 担 证 明 责 任 * 2 Ж 问 題 可 能 患 现 的 另 _ 个 主 要 方 面 是 当 资 金 戈! I 拨 指 示 传 发 到 受 让 入 银 行 时 9 出 现 了 委 失 延 误 或 指 示 内 容 有 差 错 靡 问 题 飽 根 源 却 不 清 楚 ^ 在 逸 定 规 则 规 定 转 让 人 银 行 负 责 整 + 资 金 劲 拨 过 程 顧 利 透 行 齒 情 况 下 參 可 以 由 它 来 承 担 证 明 貴 任 参 证 _ 有 关 的 损 失 延 误 或 差 镥 并 非 是 由 银 行 造 成 齒 因 而 不 负 赔 偿 责 任 С 见 议 题 Ш 当 选 定 的 规 则 未 親 定 翁 让 人 银 行 负 有 这 类 貴 任 晴 # 可 由 转 让 入 承 担 证 明 责 任 证 明 家 镊 行 应 对 出 现 齡 失 % 延 误 或 差 错 负 赔 偿 责 任 在 遐 常 情 况 下 # 检 查 跟 踪 记 录 应 十 分 清 楚 I : 以 表 明 问 题 出 盡 哪 家 Ш в 然 而 有 关 的 捡 查 I 露 宗 记 录 应 在 银 行 的 完 佥 控 鬍 之 下 I 就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而 言 其 中 一 些 银 行 也 许 是 外 国 银 行 它 们 在 确 保 信 息 安 全 方 面 会 遇 到 更 多 韵 困 难 о ШШ» 有 关 记 录 不 相 符 合 * 獨 转 让 人 将 不 拥 有 承 担 诬 明 责 任 齒 独 立 手 段 此 外 # 转 让 人 也 许 被 耍 求 来 证 明, 出 现 的 损 失 延 误 或 差 错 是 因 有 关 银 行 齒 疏 忽 或 其 它 错 误 造 成 在 这 稃 情 况 下 该 转 让 人 可 以 就 问 题 的 原 因 承 担 证 明 责 任 谈 還 2 3 是 否 应 规 定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收 到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之 后 的 一 定 时 间 内 向 受 让 人 提 供 资 金? 如 杲 应 该 又 应 如 何 确 定 这 段 时 间 的 长 短? 参 考 文 件 1 办 定,Ш 段 议 题 1 6,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У 标 准 化 尊 案 ^ /1, 2* 银 行 业 银 行 间 支 付 信 息 的 标 准 电 传 格 式 * 第 1 部 分 1 翅 拨 标 准 化 组 织 / 标 准 化 草 案 ^ / Ь 银 行 电 信 一 一 资 金 划 拨 信 息 词 汇 和 数 据 元 ( 经 年 1 1 月 1 4 日 修 订 К
164 1В 本 议 题 仅 涉 及 是 否 应 为 贷 方 划 拨 Ш 规 定 时 间 期 隈 * 如 果 应 该 _ 话, 时 间 期 限 的 根 据 应 是 : 什 么 齊 家 银 行 Ж 对 超 过 期 鼠 负 赔 偿 责 任? 本 议 题 不 涉 及 * 贷 方 赳 拨 中 可 能 出 现 飽 浮 动 期 因 为 这 一 浮 _ 期 可 Й 长 于 或 短 于 通 过 确 定 较 入 悵 日 期 早 或 晚 的 计 息 日 实 现 贷 方 划 拨 所 需 要 齒 一 段 鳑 间 в 2 в 为 了 使 转 让 入 在 能 够 及 錄 支 付 的 憧 况 下 发 扭 贷 方 Й 拨 指 示 必 须 指 明 受 让 入 获 得 资 金 所 需 耍 时 间 现 在 银 行 越 耒 越 能 够 对 银 行 И Й 贷 方 1 拨 过 藥 新 需 耍 Ш 时 间 作 Ш 精 确 的 偾 计 I» 原 因 是 在 这 方 面 的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戈 拨 技 术 较 书 面 形 式 的 贷 方 划 拨 要 更 可 拿 * 国 内 和 国 际 贷 方 划 拨 中 情 况 均 是 如 此 о Зв 可 能 有 入 认 为 如 果 转 让 入 银 行 提 供 服 务 计 趔 在 规 定 支 付 日 向 受 让 入 提 供 资 金, 转 诖 人 在 规 划 其 交 易 时 会 倾 向 于 信 赖 这 个 情 泥 在 这 稃 情 况 下, 转 让 人 很 可 能 有 根 据 地 为 * 于 无 故 延 误 而 发 生 齒 损 失 要 求 赔 偿 4 也 1 干 肩 入 认 为 应 该 要 求 转 让 А 银 行 愈 收 到 贷 方 戈!I 援 猜 不 后 一 段 有 限 Н 勺 时 间 内 按 照 该 指 示 行 事 1 这 段 时 间 期 限 应 与 有 关 的 资 金 赳 拨 类 型 相 适 应 ^ 如 有 必 耍 參 应 有 可 能 就 一 今 国 家 所 实 行 Й 适 用 予 所 有 类 型 Й 贷 方 趔 拨 指 示 的 标 准 时 间 期 限 达 成 协 议 成 的 正 常 原 因 当 然 多 这 些 时 间 期 限 应 考 虑 到 妨 碍 所 有 资 金 划 拨 在 最 佳 时 间 期 限 内 完 在 仅 由 一 家 银 行 处 理 贷 方 划 拨 Й 憒 况 中 该 银 行 应 负 责 使 资 金 划 拨 在 适 当 й 期 限 内 完 成 в 当 受 让 入 帐 ; 户 开 立 在 该 国 之 内 或 之 外 Й 另 一 + 分 行 时 9 即 转 让 人 开 立 其 後 户 之 处 而 且 * 当 受 让 人 後 户 谛 数 据 欽 理 与 转 让 人 极 户 利 息 約 支 付 是 在 不 同 地 点 进 行 时 * 则 可 以 实 行 不 同 Й 时 间 期 限 5. 在 涉 及 两 今 或 两 + 以 上 银 行 Й 資 金 划 拨 中 # 接 到 指 示 每 一 银 行 似 乎 也 有 义 务 在 有 限 Й1 时 间 内 采 取 行 參 只 要 接 1 : 银 行 通 过 电 信 网 接 到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в 则 可 根 据 电 信 网 齒 規 则 规 定 出 时 间 期 鼠 I 其 它 情 况 ^ 可 以 根 据 银 行 业 慣 龍 银 行 Я 播 穿 4 ; 定 出 这 段 时 间 й 期?1 о 接 收 镁 行 й 这 一 义 务 也 许 被 认 为 是 对 转 让 кжт 而 言 й в 不 论 对 谯 1 言 * 越 奈 越 可 能 й. А 对 整 今 资 金 趔 拨 过 程 时 儀 计 将 会 趋 予 輪 确 6, 1 蒸 翁 让 人 必 須 依 赖 _ 让 入 银 行 染 翁 计 资 金 划 彼 所 醫 й 时 间 * 并 作 二 々: 八 塾 + 资 金 й 议 系 _ 齒 起 羞 那 么 * 似 乎 应 适 当 考 虑 银 行 是 否 应 对 资 金 划 拨 按 集 进 行 1и 去. 律 貴 任 й й И в т щ ч : 让 人 银 打 不 能 植 1:н 氣 行 鍵 申 其 它 银 行 й 行 动 *
165 甚 至 很 难 选 定 哪 家 银 行 为 受 让 入 银 行 ( 见 议 题 1 6 ) а 7. 当 转 让 人 具 体 定 }В 支 付 日 期 时 * 即 向 受 让 入 提 供 资 金 的 日 期 * 转 让 人 银 行 或 该 银 行 链 中 的 其 它 银 行 約 一 般 性 义 务 便 变 得 更 加 Д 体 俗 接 收 跗 带 有 指 明 支 付 日 期 的 资 金 剡 拨 指 示 也 许 被 认 为 是 转 让 人 银 行 方 面 承 担 了 合 同 性 义 务 1 将 按 该 日 期 向 受 让 入 银 行 提 交 有 关 资 金 Ь 至 少 会 有 人 从 为, 翁 让 人 银 行 有 义 务 在 其 尙 另 一 银 行 发 送 齡 划 拨 指 示 申 列 入 支 骨 日 期 然 而 因 为 电 振 和 计 算 机 对 计 算 机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й 标 准 信 息 格 式 中 并 没 有 支 付 日 期 栏, 所 以 不 得 不 将 该 信 息 列 在 接 受 入 信 息 栏 也 许 还 会 有 入 注 意 到 44 支 付 日 期 一 词 原 来 曾 在 拟 议 中 供 银 行 业 电 信 用 词 汇 草 案 中 出 现 述 最 新 版 本 已 经 删 除 8, 也 许 有 入 认 为 * 当 转 让 人 没 有 提 供 足 够 的 时 间 以 确 定 能 否 按 支 付 Н 期 支 付 时 转 让 人 银 行 也 有 义 务 将 此 事 实 遐 知 给 转 让 人 в 此 外 * 如 杲 接 收 银 行 在 它 收 到 资 金 以 前 没 有 义 务 贷 记 其 贷 记 当 事 方, 则 转 让 人 银 行 作 为 发 送 银 行 有 义 务 及 时 向 其 接 收 银 行 提 供 资 金, 以 使 该 银 行 能 够 在 必 要 的 期 限 内 釆 取 行 动 а 议 题 2 4 应 规 定 银 行 隔 多 长 时 间 向 其 客 户 发 送 依 目 收 支 憒 現 报 表? 参 考 文 件 责 任 第 段 评 述 1в 银 行 可 以 与 其 客 户 商 定 提 供 懷 目 牧 支 憒 况 报 表 齒 间 隱 时 间 可 以 较 法 律 可 能 规 定 的 要 短 * 在 商 业 怪 户 方 面 尤 应 如 此 5 因 为 * 需 耍 每 天 提 供 怅 目 收 支 活 动 情 况 驗 因 此 * 本 议 题 仅 涉 及 可 能 由 法 律 予 以 规 定 的 最 低 I? 求 2, 在 郓 些 每 逄 借 记 或 贷 记 一 + 极 户 5Р 发 出 一 项 通 知 Й 银 行 业 系 统 该 通 知 也 就 是 帐 目 牧 支 活 动 情 况 报 ^ 在 那 些 有 关 借 记 或 贷 记 Й 通 知 不 是 自 动 发 Ш 鈴 银 行
166 业 系 统 中, 通 常 可 以 指 望 得 到 定 期 的 报 表 在 某 些 情 現 中 # 如 帳 户 为 秘 密 帐 户 仅 由 号 码 表 示 Ш 存 款 入 也 许 会 有 入 认 为 通 过 邮 寄 方 式 将 定 期 报 表 发 送 绘 备 容 户 爾 隹 法 是 不 适 宜 & 因 此 也 许 有 人 会 认 为 # 提 供 怅 目 收 支 活 动 憒 况 报 告 的 频 繫 率 可 以 留 给 银 行 及 其 客 户 通 过 桥 商 方 式 予 以 决 定 з ж 但 也 许 还 会 有 人 认 为 * 至 少 对 某 些 类 型 й 帳 目 来 说 # 由 法 律 定 虫 最 低 耍 求 是 遮 宜 的 е 这 漪 情 况 也 很 可 能 出 现 在 非 商 业 性 帐 目 么 因 为 在 其 所 禮 国 中 并 不 需 耍 发 _ 借 记 或 贷 记 的 通 知 来 使 借 I 或 贷 记 终 定 в 也 许 有 人 认 为 其 重 耍 性 愈 来 愈 大, 因 为 I 较 过 去 愈 来 愈 多 的 个 人 开 始 利 用 银 行 擬 户 进 行 资 金 划 拨 а 也 许 有 人 认 为, 这 些 个 入 不 大 可 能 适 宜 地 保 存 其 资 金 趔 拨 记 录 如 果 转 让 入 拥 有 在 一 定 时 期 不 受 限 制 的 权 利 耍 求 冲 销 遵 照 长 期 借 记 授 权 进 行 的 借 方 划 拨, 受 让 人 会 有 兴 趣 了 解 转 让 入 业 已 收 到 借 记 通 知 而 且 冲 销 的 时 间 业 巳 开 始 起 I 此 外 * 据 报 道 * 由 于 利 用 客 户 启 用 终 端, 从 而 出 现 了 越 来 越 多 的 欺 诈 行 为 3 也 许 会 有 人 认 为 这 科 情 況 需 耍 相 对 来 说 更 频 繁 約 对 帐 单 # 以 协 助 发 现 欺 诈 行 为. 4 о 如 果 按 法 律 规 定 提 供 对 帐 单 # 則 可 以 适 当 考 虑 是 否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出 对 枨 单 并 发 送 给 客 户, 以 及 当 在 银 行 准 备 好 该 对 帐 单 之 后 是 否 就 满 足 了 有 关 要 求 в 尤 其 是, 可 以 利 用 客 户 在 家 庭 中 营 业 地 客 户 启 用 终 端 或 自 动 出 纳 机 来 传 送 有 关 的 对 怅 单
167 设 题 2 5 镬 行 客 户 应 在 多 长 时 间 内 必 须 邇 知 银 行 有 关 箕 後 户 上 入 报 不 当 Й 愴 况? 參 考 文 件 貴 任, 第 段 评 逐 1. 在 某 些 国 家, 银 行 客 户 应 当 通 知 银 行 有 关 其 张 户 上 入 帐 不 当 的 情 况 的 期 陳 是 资 金 戈!1 拨 法 律 的 一 部 分 在 另 一 些 国 家 这 一 期 限 是 由 法 律 的 一 般 规 则 来 确 定 Й. 在 饪 何 一 种 情 况 下, 这 一 期 限 应 与 当 前 的 银 行 1 程 序 有 关 2 с 自 记 入 该 客 穴 _ 帐 户 开 始, 供 银 行 客 户 通 知 银 行 有 关 其 帳 户 上 入 帐 不 当 的 整 个 期 限 # 是 由 引 起 开 始 计 算 该 期 限 的 事 件 和 这 个 期 隈 的 长 短 两 者 决 定 该 期 限 可 从 记 入 该 项 入 帐 时 起 算 0 有 些 国 家 根 据 一 般 法 律 规 则, 该 期 隈 从 银 行 正 式 公 布 帐 户 的 资 金 平 衡 表 ( 可 能 是 半 年 一 次 或 一 年 一 次 ) 时 起 算 但 是, 可 以 认 为, 该 期 限 从 银 行 给 客 户 一 份 反 映 该 项 入 帐 的 对 怅 单 时 起 算 更 适 宜, 因 为 这 才 是 引 起 客 户 注 意 到 它 的 事 件 如 果 通 过 客 户 启 用 终 端 商 客 户 提 供 对 帳 单, 可 以 认 为, 该 期 限 应 从 一 俟 该 项 入 帐 能 应 客 户 要 求 在 终 端 显 示 时 即 予 起 算 如 果 不 向 客 户 发 送 对 帐 单, 或 者 不 通 过 客 户 启 用 终 端 提 供 该 对 帐 单, 则 该 期 限 可 从 银 行 应 客 户 要 求 向 其 提 供 记 入 该 项 入 帐 的 信 息 时 起 算 е 3 如 果 供 客 户 通 知 其 银 行 入 帐 不 当 的 期 限 仅 受 时 限 规 约 或 时 效 期 鼠 的 隱 靜 仅 受 开 始 进 行 法 律 诉 讼 的 酎 效 期 限 的 限 制 * 则 该 期 限 往 往 长 达 好 几 年, 有 时 还 可 能 更 长 然 而 * 可 以 认 为 该 期 限 应 当 短 一 些 * 用 月 份 来 计 算 比 周 竿 份 豪 计 算 对 邇 知 更 合 适 特 刹 是 如 果 入 张 不 当 由 欺 诈 引 起 或 者 Й 于 入 错 了 帐 户 所 致 郾 期 通 知 镶 行 可 以 使 银 行 遥 获 欺 诈 一 方 莰 者 将 此 金 頸 记 入 正 确 的 恨 户 以 纠 正 差 错 а 4. 可 以 考 虑 是 否 应 当 对 不 同 类 型 的 揿 户 或 不 同 的 客 户 规 定 不 同 的 期 限 例
168 如, 可 以 认 为 商 业 客 户 应 当 比 太 多 数 的 非 商 业 客 户 邇 知 银 行 入 後 不 当 齡 期 限 短 一 些 因 为 可 以 设 想 商 业 客 户 审 核 对 帳 单 会 更 怏 和 更 仔 细 一 些 в 此 外, 平 均 每 笔 商 业 资 金 划 拨 的 数 目 比 非 商 业 资 金 划 拨 的 数 目 大 ё 因 而 及 时 发 现 每 笔 差 错 或 欺 诈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с 5. 可 以 最 为 供 银 行 謇 户 邇 知 入 帐 不 鑾 的 期 限 应 当 是 不 会 由 于 银 行 与 客 户 间 的 协 议 而 被 贬 低 的 强 制 性 法 律 冋 题 然 而 厂 还 可 以 认 为 * 龙 其 在 商 业 帳 户 或 巨 顧 資 金 划 援 网 方 面, 最 好 I 事 各 方 能 镎 调 整 法 定 的 时 效 期 限 以 适 应 帐 户 及 其 收 支 活 动 的 情 况 议 题 2 6 是 否 应 当 有 一 项 明 确 说 明 的 消 除 差 错 程 序? 参 考 文 件 责 任 * 第 5 5 段 评 述 1. 由 于 银 行 客 户 可 能 会 询 问 一 些 记 入 其 极 户 的 也 许 是 差 错 或 者 是 欺 诈 所 致 的 情 况, 因 此 每 + 優 行 都 必 须 要 有 调 查 和 鮮 玦 这 些 差 错 齡 程 序 在 有 些 银 行 里 # 这 秭 程 序 可 能 不 是 书 面 的 * 是 非 正 式 的 在 许 多 银 行 里 в 尤 其 是 在 有 大 量 帐 户 _ 巨 额 入 慠 約 银 行 里 * 该 程 序 往 往 是 正 式 书 面 的 2» 可 以 认 为 每 个 银 行 都 应 当 有 书 面 的 消 除 差 错 程 序 ^ 可 以 设 想 这 种 程 序 应 包 縿 有 关 镦 行 必 须 答 复 提 出 查 询 答 户 的 时 间 方 面 絝 最 低 要 求, 以 及 在 答 复 中 必 瀠 包 括 _ 资 料 还 可 以 认 为 * 银 行 的 这 稃 消 除 差 镨 程 序 座 鑾 以 适 当 _ 形 式 告 知 银 行 的 3» 由 于 資 金 划 拨 中 的 差 错 或 欺 诈 往 往 涉 及 锾 行 Й1 行 为 而 不 是 提 出 查 询 的 客 戶 т 因 此 仅 由 一 个 银 行 釆 用 这 科 程 序 必 定 会 局 限 在 它 Й 范 围 Й 特 劂 是 当 所
169 - 165 涉 及 的 其 他 银 行 在 到 的 国 窟 而 且 这 些 银 行 在 调 查 湘 纠 正 差 错 方 面 或 * 告 明 显 鹼 欺 诈 方 面 的 标 准 不 同 # 親 可 餞 会 碰 _ 困 难 в 4. 因 此 * 可 以 认 为 * 不 妨 黐 订 关 于 消 除 差 错 程 序 的 银 行 间 协 议 а 这 些 协 议 胃 以 并 入 银 行 播 会 或 代 理 М 同 的 双 边 * 议 所 釆 用 _ 资 金 後 _ 规 Й. 頁 以 设 想 任 何 这 游 关 予 小 頟 资 金 灣 拨 齡 铋 议 可 能 与 关 于 巨 資 金 變 拨 _ 热 议 有 很 大 的 差 剿 в 5» 有 些 國 宏 可 能 I 为 由 法 律 规 定 所 需 _ 消 除 差 镨 程 序 是 微 有 用 可 以 认 为, 特 别 是 关 于 非 商 业 帐 户 * 强 т 性 的 消 除 差 错 程 序 对 于 保 护 银 行 客 户 是 一 项 重 要 鈴 措 施 9 否 я 的 话, 这 些 银 行 客 户 在 与 莫 银 行 争 辫 指 称 银 行 一 方 差 镨 时 处 于 较 弱 _ 地 仏 ш * 还 可 能 认 为 9 由 法 律 說 定 的 任 何 消 除 差 错 程 序 或 者 会 太 一 般 化 * 以 敎 不 能 徽 好 地 保 妒 银 行 客 户 9 或 者 太 详 鑛, 以 敎 途 戚 不 必 要 _ 花 费 в 还 耳 1 认 为, 在 太 多 数 国 宣 в 经 验 優 ЛЛ 并 不 一 定 要 有 这 方 面 齡 立 法 议 题 2 7 翁 让 入 或 受 让 А 是 否 瘦 鑾 对 资 金 钃 拨 烫 廷 误 Шг 参 考 文 件 定 * 篱 段 贲 任 8 舊 段 议 题 2 3 # 3 0 评 逑 I «ЖЖ23 讨 论 了 是 否 里 變 规 定 级 行 业 系 统 在 翁 让 人 镊 行 彼 到 一 項 资 金 _ 拨 - 段 具 体 й 时 期 л 对 受 让 人 作 贷 方 :т 该 : ъ : - - 後 行 业 系.. - : ^ - ;ш я 3 廷 误 及 时 支 - 逾 摄
170 2 这 里 应 当 指 Й в 置 如 议 题 2 3 蘩 1 段 中 提 到 的 * 在 有 些 银 行 量 系 親 邇 过 以 第 一 日 为 计 患 日 借 记 转 让 А 以 及 以 第 三 日 为 计 息 日 贷 记 受 让 人 * 而 把 内 含 利 息 费 用 结 合 到 資 金 1 拨 时 同 衰 中 去 在 莫 他 银 行 * 系 统 + 如 果 借 记 & 贷 记 都 用 同 一 + 计 患 Н, 例 如 第 三 0* Й 没 有 这 笔 内 含 的 利 息 费 用 但 是 * 在 任 何 一 种 情 况 Ъ 如 果 驾 缓 延 误 * 而 贷 记 入 极 用 第 五 日 为 计 息 日 * 遞 么 对 受 让 人 来 说 蕙 损 矢 两 天 利 息 в 3. 如 果 巨 颡 资 金 划 拨 廷 误, 受 让 人 利 患 损 矢 可 能 很 严 重 但 在 有 些 镶 行 业 系 统 中 擁 定 几 秭 利 率 中 哪 一 种 为 赔 偿 受 让 人 的 适 当 的 利 率 如 同 确 定 在 延 误 情 况 下 哪 一 种 为 赔 偿 受 让 人 银 行 的 适 当 的 利 率 可 能 同 样 困 难 ( 见 议 题 30 )«一 秭 解 决 办 法 是 给 受 让 人 在 帐 户 中 应 获 得 的. 利 率 о 这 种 解 决 办 法 是 下 文 第 4 段 * 缇 到 韵 画 溯 贷 记 程 序 申 所 指 办 法 е 另 一 秭 鮮 决 办 法 是 如 议 题 3 0 中 所 述 _ 按 照 银 行 间 赔 偿 所 用 的 利 率 用 作 计 算 对 受 让 人 赔 偿 的 利 率 4. 屋 然 是 受 让 А 籲 失 了 利 息, 但 是 受 让 А 能 向 谁 遥 偿 损 失 还 不 清 楚 в 可 以 认 为, 如 果 贷 记 入 帐 延 误 构 成 了 违 反 基 本 合 同 # 则 受 让 入 应 当 能 向 转 让 人 遥 偿 损 失 в 如 果 发 生 延 误 * 如 果 该 延 误 没 有 发 生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则 会 产 生 转 让 人 是 否 能 得 到 偿 付 以 及 从 哪 个 银 行 得 到 偿 付 鈴 问 题 如 果 延 误 发 生 在 受 让 人 银 行, 则 受 让 人 应 当 可 以 根 据 先 前 的 帐 户 合 同 Й 该 银 行 追 偿 损 失 但 是 如 果 延 误 看 来 是 发 生 在 资 金 划 拨 链 的 其 他 任 何 一 个 环 节 上, 包 括 发 生 在 转 让 人 银 行, 则 受 让 人 不 能 直 接 向 该 当 事 方 提 出 索 赔 一 科 解 决 理 论 问 题 的 实 际 傲 法 是, 可 以 把 转 让 人 帐 户 的 贷 记 计 息 日 回 溯 到 适 当 的 日 期, 使 利 息 和 手 续 用 调 整 到 如 果 划 拨 没 有 延 误 时 他 们 应 得 的 数 目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这 一 程 序 足 以 赔 偿 受 让 人 所 受 延 误 的 失. 5 小 额 划 拨 延 误 在 绝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不 会 要 求 赔 偿 损 失 的 利 患 * 每 次 索 赔 量 很 小, 而 且 收 入 小 额 划 拨 的 受 让 人 往 往 不 了 解 资 金 划 拨 的 适 当 利 率 如 果 在 小 额 划 拨 中 延 误 完 成 划 拨 超 过 规 定 的 时 限 是 银 行 业 系 统 中 严 重 的 问 ^ 应 当 考 虑 采 取 行 政 的 觯 决 办 法 棄 消 除 延 误 对 受 让 人 的 影 响 种 解 决 办 法 是 * 可 以 规 定 转 让 人 惜 记 的 计 息 日 和 受 让 人 贷 记 的 计 息 日 必 须 是 同 一 天 或 者 是 相 隔 规 定 的 几 天 е
171 议 题 2 8 转 让 入 或 受 让 人 是 否 座 当 牧 回 资 金 划 拨 延 误 的 汇 兑 损 失? 参 考 文 件 協 定 第 段 责 任 第 段 议 题 2 3 * 27 评 述 1. 正 如 适 用 于 家 赔 損 失 韵 層 息 一 样 * 只 有! 资 金 划 拨 的 时 同 衰 非 常 精 确 в 以 致 能 明 變 凌 定 或 可 以 凌 定 本 应 进 行 了 I: 兑 的 时 同 时 # 才 能 提 出 索 赔 汇 兑 损 失 主 要 贸 易 货 寧 之 间 每 н 變 动 百 分 之 儿 т 雜 [ 率. 是 公 开 的 时 期 в_ 地 决 定 应 %I 兑 的 翁 点 或 者 甚 至 是 分 斜 对 具 体 的 情 况 都 是 有 关 系 的 а 2. 1 不 说 当 事 各 方 进 行 * 货 保 值 业 务 _ 影 喃 8 如 果 指 定 转 让 入 必 须 用 外 汇 支 付 * 并 且 在 他 应 鑾 汇 兑 和 实 际 汇 兑 的 时 间 之 Й * 其 张 户 的 货 币 对 其 支 货 的 货 帀 贬 值 * 則 转 让 人 受 到 汇 兑 損 失 同 样 * 如 果 支 付 货 帝 为 外 汇 * 而 在 应 当 汇 兑 齑 实 际 汇 兑 的 时 Й 之 И * 其 支 付 約 货, 对 其 帐 声 韵 货 Ф 贬 值 则 受 让 人 受 到 汇 兑 損 失 存 在 汇 兑 «失 这 个 情 况 8 以 及 撰 矢 _ 徵 凝 * 可 在 隨 嚴 根 据 具 体 情 坭 由 转 让 А 或 受 让 А 或 受 让 人 逬 行 的 外 汇 补 购 加 以 确 定 如 果 划 拨 贷 记 接 ; 户 的 货 帀 与 支 付 的 外 汇 相 同 * 则 受 让 入 在 划 拨 本 身 的 过 程 中 不 受 汇 兑 «矢 但 是 * 如 果 受 让 人 打 算 * 或 根 据 货 琢 管 条 例 要 求 在 牧 到 后 立 即 卖 Й 外 汇 而 转 让 入 了 解 这 一 打 算 或 要 求, 可 能 要 考 虑 是 否 应 I 允 许 索 赔 汇 兑 损 失 这 一 问 题 3 如 果 由 于 受 让 人 银 行 前 手 银 行 的 延 误 造 成 了 汇 兑 损 失 # 厕 ] 浃 定 受 让 入 Й 谁 * 以 及 以 何 秭 方 式 能 够 遥 偿 損 失 与 由 延 误 引 起 的 追 偿 利 息 损 失 一 样 # 都 存 在 着 闺 样 的 困 难 ( 见 议 题 2 7 ) 0 在
172 如 杲 不 允 许 追 偿 汇 兑 损 失 厕 要 求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人 接 受 实 际 汇 兑 时 的 当 时 汇 率 е 如 果 允 许 追 偿 汇 兑 损 失 厕 可 能 要 考 虑 客 户 # 即 转 让 入 或 受 让 人 是 否 应 当 视 情 况 选 择 应 当 汇 兑 时 的 当 时 汇 率 * 或 实 际 汇 兑 时 的 当 时 汇 率 或 者 可 以 把 应 当 汇 兑 时 的 当 时 汇 率 视 为 主 要 汇 率 а 在 后 一 种 情 况 下 4 即 使 在 汇 兑 前, 该 汇 率 已 经 变 成 有 利 于 客 户, 银 行 还 是 有 权 在 这 项 交 易 中 使 用 该 汇 率 如 貴 任 一 章 第 9 7 段 中 指 出 的 9 在 国 际 汇 票 国 际 本 票 公 约 草 案 中 9 持 票 人 可 以 选 择 日 期 以 防 止 由 于 有 贲 任 的 当 事 方 的 投 机 使 他 受 到 任 何 损 失 议 题 2 9 在 什 么 情 况 下 银 行 应 对 间 接 损 失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参 考 文 件 责 任 * 簷 段 议 题 1 6, 尽 管 延 误 裒 资 金 驾 拨 指 示 的 处 理 差 错 通 常 可 以 通 过 支 付 利 息 或 汇 兑 损 失 和. 类 «鈴 资 金 獨 整 而 得 到 充 分 鈴 补 營 但 是 在 少 数 愴 况 下 4 在 预 期 _ 0 期 前 没 有 完 成 资 金 I I 援 可 能 会 导 敎 翁 让 人 由 Т 取 消 合 同 起 罚 款 或 丧 矢 权 利 而 造 歲 Й Й 接 須 偿 金 大 大 趄 过 以 賴 息 计 算 的 补 偿 2. 可 以 认 为, 裰 据 一 般 法 律, 银 行 对 莫 没 有 * 知 Й 会 情 合 理 不 可 预 知 _ 后 果 座 鑾 是 没 有 赔 餐 貴 任 因 为 在 透 行 資 金 拨 令 延 误 只 有 在 微 少 Й 情 現 下 会 引 起 这 秭 失, 釋 使 划 拨 金 很 大 * 对 Й 接 损 害 承 振 赔 偿 貴 饪 情 况 相 应 说 也 是 极 少 的 а 可 以 认 为 这 是 根 据 资 金 划 缓 й 收 费 衰 釆 看 因 为 该 衰 通 常 是 徽 低 т 敎 还 不 足 以 支 持 偶 然 会 有 的 巨 额 蒙 赔
173 8 «但 是 * 有 时 候 转 让 人 银 行 了 解 划 拨 的 目 的 以 及 转 让 过 程 中 的 延 误 或 差 镨 会 产 生 的 后 果 о 可 以 认 为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就 应 当 按 正 常 的 赔 偿 责 饪 规 则 处 理 в 如 果 采 取 这 游 方 法 * 转 让 人 银 行 就 要 对 资 金 戈! 拨 过 程 中 由 其 本 身 的 差 错 或 延 误 而 引 起 的 同 接 損 窨 承 担 赔 偿 责 饪 13 另 一 方 面, 银 行 往 往 对 其 客 户 的 事 情 了 解 很 多 情 况 而 未 将 这 秭 了 解 的 情 况 提 傑 合 资 金 划 拨 部 а 可 能 有 人 会 问 I 在 该 银 行 范 围 内, 谁 应 攀 握 使 银 行 对 同 接 损 害 负 责 的 必 要 情 况? 4 如 果 转 让 人 银 行 对 整 个 资 金 为 I 拨 负 贲 * 包 括 其 他 银 行 с 见 议 题 1 б и 则 该 银 行 应 对 资 金 驾 拨 过 程 中 由 任 何 延 误 或 差 错 引 起 的 间 接 損 害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不 过 * 如 果 转 让 人 银 行 只 对 其 本 身 的 行 动 和 划 拨 的 传 送 链 中 其 后 的 银 行 的 延 误 或 差 错 负 责 2 则 会 弓 丨 起 一 些 问 题 郾 其 后 的 银 行 是 否 应 当 对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知 情 负 责 * 或 者 是 否 应 当 以 不 可 能 预 知 为 理 由 提 出 抗 辩 5 应 当 指 出, 根 据 当 前 银 行 惯 例 * 转 让 人 银 行 很 少 会 肉 其 接 收 银 行 说 明 * 如 果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延 误 可 能 会 造 成 的 后 果 不 过 ^ 也 没 有 内 在 的 理 由 说 明 它 不 应 有 这 种 责 饪 ^» 至 少 可 以 认 为 * 转 让 人 银 行 应 当 在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中 列 入 支 付 日 期 ( 见 议 题 2 3 ) в 还 可 以 认 为 * 列 入 这 个 支 骨 日 期 使 划 拨 Й 传 送 链 中 的 各 个 银 行 都 了 解 如 果 到 这 一 天 还 不 能 向 受 让 人 提 误 资 金 * 可 能 引 起 某 种 商 业 后 果 # 即 使 它 们 不 了 觯 这 些 后 果 的 具 体 性 质 如 何 6» 可 以 认 为 * 应 当 提 供 一 个 标 准 的 程 序 * 据 此 转 让 人 可 以 通 知 转 让 人 银 行 * 及 时 完 成 资 金 划 拨 特 别 重 要 对 于 要 求 以 特 别 优 先 程 序 处 理 的 资 金 划 援 可 以 宗 取 附 加 费 用 这 秭 程 序 看 来 在 国 际 资 金 戈 彳 拨 中 最 有 用, 在 这 种 划 拨 中 延 误 或 差 错 的 可 能 性 影 响 最 大 * Й 中 同 银 行 追 偿 差 错 的 大 量 损 失 也 最 困 难 * 当 然 也 可 以 为 国 内 的 资 金 划 拨 制 订 这 种 程 序 а 议 题 3 0 是 否 应 就 银 行 间 迟 期 偿 付 或 资 金 戈 拨 差 错 _ 赔 偿 责 任 订 专 门 规 则? 参 考 文 件
174 议 题 1 6 评 述 1.. 除 了 由 于 发 遊 银 行 方 面 的 差 错 引 起 银 行 客 户 С 转 让 受 让 入 ) 可 能 受 到 領 失 в 接 数 银 行 也 可 能 受 到 损 失 尽 管 法 律 的 一 般 М 则 为 确 定 何 时 有 赔 偿 贲 任 以 及 计 算 损 失 提 供 了 基 础 * 但 这 些 親 則 如 未 经 解 释 而 应 用 于 镊 行 业 的 情 况 # 到 可 II 不 完 全 能 满 足 需 要 а & 外 法 律 钓 一 般 规 则 各 国 不 一, 座 用 冲 突 法 豪 确 定 适 当 齡 勢 偿 胃 能 不 适 用 于 常 规 的 补 偿 计 算 因 此, 可 以 认 为 最 好 攉 订 出 银 行 间 规 则 * 免 其 是 用 于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約 親 则 в 2 如 果 要 求 接 收 银 行 岗 其 贷 方 支 付 由 于 接 收 银 行 收 到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之 前 发 生 差 错 或 延 误 而 引 起 的 损 失 的 赔 偿 9 II 该 银 行 可 望 从 发 运 银 行 取 得 该 損 失 的 偿 掭 不 妨 制 订 一 项 银 行 间 掭 定 来 管 辖 这 神 偿 付 首 先 会 碰 齡 一 问 题 是 任 何 这 类 綠 定 是 否 座 包 括 本 来 会 受 一 般 法 律 规 则 管 辖 的 事 项? 其 他 问 题 可 能 包 括 : 如 果 该 差 错 是 由 链 中 的 前 一 个 银 行 所 致 * 鄭 么 接 牧 银 行 能 否 从 发 送 银 行 得 到 偿 啊? 接 牧 银 行 能 否 从 发 送 银 行 得 到 其 为 所 有 赔 偿 付 出 的 全 部 偿 付 或 者 是 否 它 必 须 出 示 法 院 的 剡 决 或 仲 裁 决 定 来 证 明 这 一 賠 偿? 如 杲 支 付 给 受 让 人 的 赔 隹 只 包 括 т 息 * 除 了 下 一 段 中 将 讨 论 的 银 行 间 利 息 外 是 否 受 让 人 银 行 追 索 利 息 作 为 偿 付? 如 议 题 1 6 中 建 如 果 转 让 人 银 行 在 贷 记 戈! 拨 中 对 转 让 人 适 当 地 履 行 整 个 贷 记 划 拨 负 责 任, М 会 碰 到 类 似 的 间 题 * 可 以 由 银 行 间 的 掭 议 来 解 决 3 如 果 接 收 银 行 按 要 求 贷 记 了 其 贷 方 帳 户 * 但 是 没 有 在 指 定 的 日 期 得 到 偿 付 则 贷 方 没 有 受 到 损 失 而 是 接 受 银 行 受 到 利 息 损 失 о 同 样 & 如 果 发 送 银 行 要 求 接 收 银 行 在 役 到 该 指 示 曰 期 之 前 的 日 期 通 过 将 一 笔 贷 项 记 入 贷 方 的 帐 户 来 纠 正 发 送 银 行 懿 差 懲 9 则 接 收 餐 行 失 去 将 莫 应 当 在 旱 叠 Н 期 数 到 鹼 资 金 用 于 授 资 鈴 机 会 6 # 果 一 个 银 行 把 贷 髦 绫 指 示 发 错 了 接 数 银 行, 而 该 银 行 廬 发 送 银 行 要 求, 隨 后 綷 消 已 记 入 莫 贷 方 纘 戶 Й 贷 项 弁 将 资 金 還 回 发 送 银 行 # 这 样 蕊 产 生 一 种 # 反 Й 情 况 в 该 接 役 银 行 & 经 使 用 了 箕 应 1 无 权 使 周 資 金 在 有 _ 法 律 制 度 中 8 根 据 不 合 理 的 致 富 理 论 或 类 似 的 理 由 该 接 收 银 行 可 能 必 须 对 发 送 银 行 偿 付 8 尽 管 该 差 错 是 由 发 Ш 行 造 成
175 171 一 4» 在 许 多 银 行 业 系 统 中, 可 能 有 不 止 一 种 利 率 可 以 适 用 于 银 行 同 的 补 偿 ^ 然 也 有 不 止 一 种 适 用 于 國 际 资 金 划 拨 的 利 率 因 此 * 可 以 认 为 * 银 行 Й 的 规 则 规 定 Л 体 的 条 件, 死 一 + 银 行 绘 另 一 个 银 行 利 息 作 为 补 偿 8 Р1 及 规 定 计 算 瑪 崽 数 観 緣 适 變 办 法 是 很 有 用 此 外 * _ 正 差 镨 需 要 耗 费 时 1 司 8 因 此 可 以 认 为 9 银 行 я 齡 规 則 应 规 定 发 送 银 行 对 造 成 的 麻 烦 和 糾 正 差 错 所 需 綠 时 岡 向 接 收 银 行 支 背 一 笔 朴 议 题 3 1 资 金 賴 拨 或 资 金 绫 交 易 终 定 _ 结 果 是 什 么? 参 考 文 件 终 定, 蘑 4 9 一 9 6 段 评 述 I. 资 金 缓 终 定 _ 结 采 在 各 + В 家 并 不 相 同 в 在 薔 些 国 盧 作 为 终 定 结 果 的 法 律 廬 果 在 其 他 國 家 看 作 为 应 当 在 终 定 前 或 终 定 后 产 生 4 或 者 在 國 一 + Ш 室 *, 根 据 所 涉 Ё1 资 金 划 搜 类 型 不 同 9 也 可 親 产 生 Й 时 _ 不 同 因 此 в 就 不 可 象 列 出 一 系 列 可 以 作 为 终 定 Ж 果 Й 通 用 Й 结 果 ; 只 歲 列 出 一 些 经 當 与 资 金 划 援 鈴 终. 定 有 关 Й 结 果 产 生 每 种 结 果 体 时 н 必 裂 分 别 根 督 每 个 а ж. 各 # 类 型 _ 资 金 划 拨 豪 戆 I,. Г 经 常 与 終 定 有 关 Й 结 果 如 不 : ( a ) 翁 让 入 後 户 申 佘 颡 已 减 少 * 而 _ 让 人 死 亡 身 И 让 入 开 # 进 行 破 产 诉 讼 程 序, 转 让 入 愿 外 齡 矢 去 法 律 资 袼 参 抨 转 让 Л #, 由 其 银 行 抵 養 或 * 其 撒 销 資 金 划 缓 指 示 都 不 再 能 鼠 止 该 项 资 金 划 援 ; ( b ) 受 让 入 齩 极 户 _ 贷 方 余 额 巳 增 加 * 并 受 制 于 莫 僮 极 入 行 动 ; ( c ) 受 让 人 有 极 撤 國 资 金 并 可 按 新 _ 贷 方 余 票 褎 得 刹 息 < 或 者 停 А 按 以 前
176 的 借 方 余 额 支 付 利 息 ; 如 受 让 人 银 行 可 以 防 止 未 经 受 让 人 同 蒽 借 记 受 让 人 帐 户 以 纠 正 所 谓 的 贷 记 该 帐 户 的 差 错 ; ( е ) 可 解 除 转 让 人 湘 受 让 人 之 同 基 本 的 义 务 3» 作 为 两 个 银 行 同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的 终 定 的 后 果 看 来 对 于 一 个 银 行 的 帳 户 相 另 一 个 银 行 約 帳 户 的 结 果 基 本 相 同 但 是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的 终 定 还 会 使 接 受 银 行 有 责 任 贷 记 其 贷 记 当 事 方 的 帳 户, 按 贷 方 张 户 中 新 的 余 额 支 付 利 息 в 发 给 受 让 人 贷 记 通 知 或 给 传 送 链 中 的 下 一 个 银 行 发 出 新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9 以 及 为 贷 记 当 事 方 提 供 资 金 议 题 3 2 资 金 划 拨 是 否 应 在 具 体 事 件 发 生 时 或 者 在 该 日 的 特 定 时 间 点 为 了 任 何 或 所 有 的 目 的 而 终 定? 参 考 文 件 终 定, 第 4 一 4 8 段 1. 资 金 拨 终 定 韵 时 同 或 者 可 以 在 发 生 诸 如 在 有 关 的 张 户 上 记 入 借 项 或 贷 项 約 具 体 事 件 时 8 在 发 生 诸 如 把 载 有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的 计 算 机 存 羾 装 置 放 入 计 算 机 进 行 处 理 这 种 对 巨 额 资 金 划 拨 常 用 的 事 件 时 * 或 者 在 该 日 的 特 定 的 时 同 * 例 如 该 日 餘 + 夜, 那 时 收 到 资 金 戈! 拨 指 示 * 或 记 入 借 项 或 贷 项 如 果 具 体 事 件 一 发 生 资 金 塌 拨 即 终 定. 则 这 一 规 则 将 每 项 资 金 划 拨 看 作 为 单 独 的 交 易 如 果 巨 额 资 金 划 拨 常 见 的 亊 件 一 发 生 或 者 在 该 日 的 特 定 时 间 资 金 戈 彳 拨 即 终 定 * 则 这 一 规 则 将 每 项 资 金 划 拨 置 于 该 类 资 金 划 拨 正 常 的 数 据 处 理 周 期 中 2. 虽 然 有 些 国 家 可 能 认 为 # 最 好 规 定 一 个 有 关 的 亊 件 或 时 间 点 作 为 各 种 资 金
177 驾 拨 泡 各 种 结 果 的 终 定 时 间 豸 俚 是 其 他 国 家 可 能 认 为 某 些 资 金 划 拨 在 发 生 事 件 时 而 另 一 些 资 金 划 拨 在 该 日 的 特 定 时 同 为 了 某 些 或 全 部 的 目 的 而 终 定 更 好 0 3. 在 各 个 国 家 中 和 就 各 种 结 果 来 说 * 看 来 会 使 各 种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的 一 种 寧 件 就 是 由 转 让 人 银 行 с 借 ' 方 т ) 或 受 让 人 银 行 с 贷 方 拨 按 照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交 付 现 金 但 是 * 如 果 由 第 三 银 行 来 交 付 现 金, 不 论 有 无 追 偿 * 视 情 况 直 到 由 转 让 人 银 行 或 受 让 人 银 行 承 兑 了 该 项 资 金 戈! 拨 的 指 示 才 认 为 该 项 资 金 划 拨 已 终 定 根 据 前 面 几 条 规 则 可 以 考 虑 如 果 受 让 人 从 脱 机 分 配 系 统 的 现 金 出 纳 机 中 提 取 了 现 金 8 而 设 立 该 现 金 出 纳 机 的 银 行 得 到 孙 偿 以 及 该 借 项 记 入 客 户 的 帐 户 则 在 以 后 * 那 么 该 资 金 划 拨 是 否 算 终 定 в 4. 有 些 类 型 約 资 金 划 拨 看 来 需 要 为 资 金 划 拨 的 各 种 结 杲 礴 定 不 同 的 寧 件 或 时 Ш 倒 如, 如 果 发 出 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是 一 种 转 让 人 银 行 担 保 承 兑 的 指 示 8 则 转 让 入 无 权 擞 销 该 项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 在 巨 藥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方 面 9 由 于 菁 遍 希 望 把 握 太 翁 终 定 旱 因 此 网 络 _ 规 Я й 往 规 定 資 金 划 拨 指 示 一 旦 发 Ш 后 不 能 由 发 送 锾 行 ( 或 其 发 指 示 鈴 鑾 亭 一 方 徽 销 在 现 净 额 一 摩 额 结 算 网 韵 情 况 下, 继 资 金 戈!1 拨 搢 示 不 再 有 可 能 由 于 无 法 结 算 而 退 回 发 送 银 行 的 意 义 上 出 现 结 算 时 这 时 该 项 资 金 划 拨 即 已 终 定, 虽 然 其 他 网 络 的 规 则 可 能 规 定 立 即 地 贷 记 该 贷 记 当 箏 方 的 帐 Л 5 如 果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成 抵 处 理 可 以 认 劳 最 好 终 定 的 规 则 是 禰 定 该 日 特 定 的 时 同 为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财 同 * 因 为 资 金 划 缓 指 示 的 或 抵 处 理 并 不 象 隼 项 处 理 鄭 样, 适 会 在 处 理 过 程 中 I I 定 一 + 单 项 亊 件 9 作 为 终 定 _ 裰 关 亭 件 但 是, 如 果 要 機 定 一 个 单 项 寧 件, & 有 人 捷 出 这 项 寧 件 应 是 容 I 定 й 寧 件 6 例 如 把 载 有 戚 批 й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计 算 机 存 贮 装 置 播 入 计 算 #и 6 - 此 外 操 植 ш м 鱗 麵, 可 以 认 为 最 好 能 以 麗 微 行 最 方 便 次 序 透 行 徽 据 处 理 о 参 果 允 资 这 样 微, 贾 以 认 为 最 好 允 许 银 行 不 管 皦 户 й 余 類 或 箕 他 氣 绝 承 兑 资 金 划 缓 德 示 理 由 而 将 所 有 所 有 借 记 激 贷 记 入 怅 * 并 将 ' 该 锾 行 后 豪 浚 定 不 魔 承 兑 _ А 帐 予 以 冲 如 果 认 为 最 好 这 样 做 _ 话 * 也 可 以 И 最 将 定 一 + 最 长 _ 时 期 * 在 此 Я Й 该 银 行 ; 以 撤 黐 入 帳 这 段 时 期 最 好 计 算 到 该 # 定 齡 时 同 为 ль
178 议 题 3 3 两 家 银 行 之 间 的 资 金 驾 拨 交 易 的 终 定 应 对 两 客 户 之 间 的 贷 方 划 援 有 什 么 影 响? 参 考 文 件 般 电 划, 第 段 终 定 э 第 % 段 附 件 议 题 4 评 述 18 两 家 银 行 间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定 与 转 让 人 和 受 让 入 间 贷 方 划 拨 之 间 的 关 系 9 正 成 为 高 额 资 金 划 拨 网 设 计 和 可 能 的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规 定 制 订 将 面 临 _ 一 + 较 为 重 要 齡 法 律 问 题 2. 只 要 高 额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_ 拨 仅 通 过 电 报 或 电 传 在 较 少 数 有 坚 实 往 来 关 系 的 大 银 行 间 进 行, 这 问 題 似 乎 不 会 引 起 关 切 * 在 许 多 国 家, 银 行 间 划 拨 仅 被 视 为 是 执 行 转 让 А 指 示 的 行 为 в 因 I 受 让 人 银 行 执 行 资 金 划 援 指 示 时 8 很 自 然 会 认 为 9 受 让 人 银 行 是 在 执 行 转 让 А 的 指 示 9 即 便 1 这 种 电 报 或 电 传 是 由 转 让 А 银 行 或 中 间 银 行 发 来 Й» Ш, 各 神 为 了 利 用 计 算 机 间 技 龙 而 组 织 起 来 的 高 颧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援 两 络 的 网 络 复 则 包 縿 关 于 通 过 该 网 进 行 的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什 么 时 候 才 算 終 定 _ 規 1 这 游 规 到 似 乎 有 两 种 主 要 目 首 先 是 保 护 结 算 虽 然 这 一 目 約 对 于 要 把 一 项 结 算 拆 开 会 造 成 极 大 因 难 的 净 额 或 净 额 一 净 額 结 算 网 来 说 可 能 具 有 特 别 重 要 的 意 义 Э 但 尾 寧 实 上 这 对 于 由 一 家 往 来 银 行 ( 包 括 中 央 银 行 ) 经 营 的 网 来 说 可 能 更 为 重 要 в 显 然, 一 项 净 额 结 算 对 于 所 有 参 与 银 行 来 说 必 须 是 不 能 撤 销 的 е 然 而, 如 果 一 般 的 资 金 划 拨 法 律 中 没 有 规 定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在 何 时 成 为 不 可 撤 销 的 话, 交 易 可 根 据 转 让 人 的 指 示 加 以 撤 销 因 您 往 来 银 行 可 能 得 冲 销 对 其 接 牧 银 行 帳 户 的 贷 记 这 可 能 使 帐 户 Ш 现 一 个 往 来 银 行 所 不 能 接 受 的 借 方 余 额
179 4» 釆 用 网 繕 終 定 规 则 _ 第 二 个 理 由 是 可 使 接 数 银 行 放 心 9 其 所 数 到 的 贷 方 是 不 可 徼 销 的 в 有 了 这 一 翁 倮 说, 接 枚 银 行 也 可 以 向 其 贷 记 当 事 方 提 供 不 可 撤 销 信 贷, 这 种 贷 记 当 寧 方 可 能 是 受 让 人 也 可 能 是 另 一 家 银 行 - 5 в «络 終 定 规 则 的 第 一 令 后 果 是 资 金 划 援 交 易 中 的 发 送 镶 行 一 里 籍 指 示 通 过 网 络 送 Ш 后 就 不 能 将 其 撤 回 因 I 转 让 人 也 就 丧 失 了 将 指 示 从 网 絡 中 擻 固 的 权 私 然 两 * 如 果 划 拨 交 易 運 來 对 受 让 А 成 为 终 定, 那 么 转 让 人 还 可 有 权 擞 回 其 对 整 笔 资 金 划 搜 的. 示 因 &» 人 I ] 也 资 会 Й, 资 金 趣 } 拨 交 贸 中 _ 接 牧 镶 行 是 否 有 义 务 转 达 撤 销 资 金 划 搜 燊 示 邇 知 如 系 接 軟 银 行 没 有 这 种 义 条 那 么 麗 应 考 虑 转 让 人 或 转 让 入 银 行 应 否 有 衩 绕 过 有 关 _ 中 _ 银 行 并 Ж 接 向 受 让 人 银 行 Т 德 承 ^ 这 一 问 韙 特 别 徽 妙, 因 为 最 经 雷 出 现 这 一 闻 題 _ 是 渉 及 多 了 实 体 法 和 程 序 Й Й 1Ш 际 资 金 趣 1 拨 3 6, 屬 然 这 一 闻 題 最 经 常 发 生 在 根 鑛 转 示 撤 销 一 项 资 金 划 搜 _ 示 时, й 是 在 通 知 _ 让 入 死 亡 开 始 对 其 采 取 破 产 诉 讼 序 查 : 或 其 他 影 噙 资 金 _ 後 完 成 6_ 法 律 程 序 时 9 龜 会 产 生 Й 样 的 问 题 ^ 7 如 果 邇 过 绕 过 资 金 划 搜 交 易 中 Й 接 收 锻 行 并 给 传 送 _ 中 尨 一 家 韻 行 发 出 所 需 要 65 通 知 或 直 接 通 知 受 让 Л 锻 行 就 可 й 象 止 赛 金 _ 拨 的 话 * 那 么 似 乎 醫 要 制 定 一 眷 德 背 各 $ т, 这 种 程 序 也 将 _ 过 资 金 划 援 交 易 中 的 接 牧 银. 行 如 果 要 求 接 枚 银 行 营 付 发 送 银 行 那 么 资 金 划 搜 交 7 会 是 终 定 的 в 在 这 : 一 方 面 8 网 络 终 定 規 到 是 不 同 于 一 些 票 餐 交 縿 所 規 Л й» 后 一 类 規 则 规 定 拒 # ' й 支 累. 在 某 一 段 时 期 内 可 通 过 交 換 所 退 目 在 这 一 段 对 期 以 后 只 有 在 交 换 所 以 外 才 能 退 回 в 8 另 一 方 Ш, 每 一 资 金 II я 必 定 有 一 游 程 序 来 根 裾 转 让 人 镬 行 由 于 其 所 产 生 的 差 镨 而 提 出 的 要 求 或 根 据 受 让 入 银 行 因 没 有 这 一 帳 я 等 理 由 而 不 能 执 行 指 示 时 所 提 出 的 建 议 退 回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由 于 这 秽 逗. 西 似 乎 并 不 影 啕 原 资 金 划 钹 交 易 的 终 定 原 厕, 因 跑 也 许 也 不 应 认 为 目 前 讨 论 的 这 一 类 通 知 所 造 成 的 退 回 会 影 响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的 终 定 厚 则 9» 如 果 得 出 结 论 孤 由 于 中 间 银 行 间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的 终 忘 因 抱 就 不 允 许 在 这 笔 划 拨 终 定 前 对 终 оь 资 金 划 拨. 的 各 种 原 因 作 出 通 知 * 那 么 其 效 果 是 对 这 些 问 题 来 讲 9 资 金 划 拨 与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_ 时 终 見
180 议 题 3 4 资 金 划 拨 终 定 的 时 间 是 否 应 受 转 让 人 银 行 承 付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保 证 的 影 嘀? 参 考 文 件 终 定 # 第 4 1 一 4 3 段 评 述 1. 羞 然 转 让 入 银 行 的 承 付 保 谈 通 雷 涉 及 _ 是 以 票 猜 为 铰 据 _ 借 方 刻 拨 麵 控 保 支 票 和 信 用, 9 氣 是 也 可 渉 及 电 子 处 理 借 方 或 贷 方 _ 棱 特 Ш 任 禽 不 及 时 營 记 的 销 售 点 系 统. Ж 能 在 授 杈 商 人 进 行 交 易 后 马 上 就 向 受 让 А Л 飢 对 贷 方 作 Ш 保 2, 承 付 保 设 的 一 今 直 接 后 果 是 终 止 转 让 入 徽 回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I 杈 利 в 如 杲 勒 Ш Ш т Ш Х Ш 食 麵 纖, 参 允 许 这 祥 雪 话 Ь 鄭 么 蓄 最 为 莫 他 与 终 定 有 关 的 后 Ж 也 買 能 会 犮 生 в И й :А т г 0 后 的 借 й 不 会 因 转 让 入 的 霉 外 5 死 亡 破 产 诉 讼 程 序 _ 开 始 转 1 人 帐 穴 被 覺 封, 的 抵 销 或 翁 让 А 法 律 上 元 行 为 龜 力 而 受 Я 翁 碍 在 发 Ш 有 摄 保 的 齒 示 后, 原 始 义 务 就 Л 认 为 巳 得 到 履 行 然 而 9 受 让 人 在 И Й 指 示 要 求 承 付 或 按 照 销 售 点 制 度 & 定 的 規 定 可 取 得 资 金 之 前 显 然 将 无 权 得 到 资 金 О 议 题 3 5 对 于 向 其 发 送 资 金 奴 误 验 _ 身 份 后 交 给 受 让 人 的 受 让 人 锟 行 是 为 转 让 入 还 是 为 受 让 人 保 存 资 金 这 一 И 题 是 否 应 有 个 Л 体 的 规 國 I 参 考 文 件 協 定 * 第 4 段
181 一 评 述 1. 此 问 题 不 同 于 资 金 戈! 拨 终 结 这 个 一 般 性 问 题, 因 为 在 贷 记 受 让 入 帐 户 并 不 能 完 成 资 金 划 抵 抱 外 * 在 太 多 数 情 况 下 9 受 让 人 和 转 让 人 银 行 之 间 并 无 事 先 存 在 的 合 作 关 系 指 示. 银 行 保 存 所 牧 到 的 资 金 供 受 让 入 今 后 处 置 о 2 8 虽 然 指 韋 银 行 在 某 人 出 示 身 份 后 即 向 其 支 背 一 笔 现 金 的 作 法 在 所 有 的 资 金 划 拨 中 只 占 很 少 的 百 分 比 隹 是 负 值 得 对 其 作 一 具 体 规 定 о 这 秤 划 拨 办 法 最 经 常 的 是 用 于 邇 过 邮 政 资 金 划 拨 系 统 来 汇 送 + 笔 款 项 但 是 由 银 行 来 划 拨 太 笔 款 项 也 不 是 不 常 见 的 受 让 А 雷 常 在 一 段 时 爾 Ж 没 有 去 取 款 в 这 就 增 參 了 这 神 可 能 转 让 入 可 能 想 徽 销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э 或 者 在 受 让 入 示 自 а 身 份 之 前 可 能 发 生 转 让 人 破 产 或 对 转 让 人 的 帐 户 采 取 了 法 律 程 序 之 类 的 事 情 3, Ч Ш З ь 在 受 让 А 去 取 款 之 前 9 资 金 划 拨 不 会 终 ; ^ 在 这 科 情 况 下 8 受 让 入 银 行 将 根 餐 转 让 入 的 翁 示 保 存 紇 资 金 * 除. 对 转 让 А 的 资 产 提 出 了 债 权 4, 然 而 还 可 认 为 旦 受 让 人 锿 行 邇 知 受 让 А 可 提 供 该 项 资 金, 翁 г Ш 覆 行 了 其 对 受 让 А 的 义 务 = 由 于 转 让 入 巳 失 去 了 对 这 些 资 金 й 控 剩 抓 驗 将 由 受 让 人 承 捏 风 И 对 这 些 资 金 的 处 :1 ' г ' 立 如 _ 其 巳 被 存 入 受 让 А 在 该 银 行 内 _ 张 户 中 一 轉 ь 议 题 3 6 通 过 資 金, 拨 解 除 一 项 原 始 义 务 的 时 间 9 是 否 应 取 决 亍 後 行 利 用 什 么 手 段 来 进 行 这 项 资 金 划 缴 1 解 除 义 务 的 时 间 是 否 应 与 资 金 驾 拨 终 定 的 时 间 相 同? 参 考 文 件 终 ^ V 第 段, 段 议 题 3 5
182 一 评 述 1» 特 嚴 是 在 巨 黷 交 易 中 * 邇 过 资 金 划 拨 来 觯 除 原 始 义 务 的 时 间 可 * 当 事 各 方 在 原 始 協 定 在 舍 事 各 方 未 磉 定 时 间 的 情 况 ь 邇 雷 * 有 关 _ 趣 ШМ 来 植 榻 类 型 资 金 _ 拨 _ 解 餘 义 务 时 间 以 及 银 行 所 遵 循 的 程 序 ^ 因 此 # 在 关 于 资 金 划 拨 的 建 戦 \ 到 有 关 解 _ 始 义 备 т 法 律 规 定, 不 鑀 在 关 于 原 始 义 务 т 输 中 也 國 样 地 可 找 I! 这 游 規 毚 2. 可 以 这 么 认 为, 由 予 与 资 金 划 援 有 关 的 银 行 懐 倒 经 常 变 化, 因 愚 应 考 虑 目 首 关 于 督 时 解 除 原 始 义 务 # 复 定 是 否 负 然 会 适 е 在 有 一 些 国 家 л, 通 常 使 用 支 票 来 进 行 资 金 刻 瘍 而 关 于 通 过 贷 方 划 拨 来 解 餘 义 务 _ 规 定 可 能 不 清 氣 在 这 些 国 家 й ь 这 一 я 题 可 能 最 有 关 系 德 外 适 用 于 支 票 的 親 则 可 能 不 完 全 适 用 于 电 子 处 理 形 式 的 督 方!1 瘍 知 根 德 长 期 借 圮 授 杈 透 行 _ 划 援 3. 在 一 些 国 家 } % 通 常 通 过 贷 方 划 拨 来 进 行 资 金 戈 彳 热 可 以 认 为, 传 统 的 规 定 在 新 情 况 不 & 徽 适 用 о 如 果 原 始 义 务 是 在 资 金 驾 援 终 定 时 履 行 至 少 说 息 如 果 根 锯 有 关 & 律 和» 約 资 金 划 拨 手 段 资 金 划 援 _ 终 定 时 间 是 潰 楚 的 * 那 么 情 况 尤 其 是 如 'Йо 然 而 * 如 果 解 除 义 务 # 规 定 是 取 决 于 银 行 й 具 体 一 项 行 动 9 也 许 这 是 因 为 该 项 行 动 标 志 了 资 金 划 拨 的 终 I 那 么 就 应 该 对 这 些 规 定 进 荇 审 查, 定 镶 行 是 否 应 鍾 续 采 取 这 稃 行 动 还 是 应 由 银 行 耒 采 取 其 他 某 舜 行 动 э 倒 知 9 知 果 在 贷 项 ; 记 入 受 让 人 帳, 时 原 始 义 务 就 巳 解 除 * 那 么 就 可 考 虑 在 成 批 处 理 时 脔 时 I 认 为 贷 项 已 被 记 丄 4. 在 由 转 让 人 银 行 来 担 保 承 付 指 示 的 趣 方, 资 金 划 拨 的 稃 类 有 很 大 的 增 虹 顯 使 说 指 示 本 身 还 未 兑 现 可 以 诙 为 * 在 转 让 人 承 担 义 务 以 外 又 由 银 行 作 保 适 这 就 足 以 有 理 由 认 为 原 始 义 务 已 被 解 除 议 题 3 7 关 于 资 金 划 拨 的 规 则 是 否 应 考 虑 到 银 行 会 无 法 结 算 这 一 可 能 性?
183 一 179 参 考 文 件 终 定 * 第 段, 附 件 评 述 1. 在 一 些 国 家 内 * 本 国 一 家 银 行 很 有 可 能 对 资 金 划 拨 无 法 结 算 ^ 因 跑 法 律 规 则 设 想 到 有 必 要 分 担 这 种 无 法 结 算 所 造 成 的 损 失 对 系 统 风 险 的 讨 论 表 明 * 设 立 高 额 联 机 资 金 划 拨 网 使 这 种 风 险 在 一 些 国 家 内 巳 有 增 加 因 此 已 采 取 了 或 打 算 采 取 一 些 新 的 措 施 2 在 有 些 国 家 据 认 为 国 内 银 行 无 算 是 不 大 可 能 的, 目 前 的 或 未 来 的 国 内 高 额 联 机 资 金 划 拨 网 也 不 会 增 加 这 种 风 险, 因 此 这 些 规 则 就 不 必 要 考 虑 到 这 种 可 能 性 о 必 须 根 据 为 其 他 目 的 而 制 定 的 规 则 来 处 理 意 外 发 生 的 这 类 事 件, 如 果 一 家 外 国 银 行 对 一 项 国 际 性 资 金 划 拨 无 法 结 算, 也 照 此 办 理 3. 因 一 家 银 行 对 一 项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无 法 结 算 而 造 成 的 损 失 在 各 银 行 之 间 的 分 摊 情 况 可 取 决 于 有 关 的 任 诃 一 个 国 家 的 法 禽 如 果 无 法 结 算 是 发 生 在 通 过 电 子 处 理 资 金 划 拨 网 进 行 的 一 项 资 金 划 拨 交 易 上 ^ 网 络 規 则 中 可 能 会 有 专 门 的 条 款 来 对 损 失 进 行 分 摊 还 可 运 用 终 定 规 则 来 分 摊 损 失 在 有 关 资 金 划 拨 的 法 律 或 银 行 间 1 办 议 中 可 找 到 这 种 规 爾 4. 虽 然 银 行 间 热 议 由 于 确 定 了 银 行 间 损 失 的 分 配 情 况 而 会 影 响 到 非 银 行 转 让 人 或 受 让 人 的 权 利 * 但 是 不 会 根 据 这 种 1 办 议 来 确 定 银 行 是 否 可 向 其 非 银 行 客 户 转 嫁 无 法 结 算 所 造 成 损 失 然 而, 如 果 由 受 让 人 银 行 对 其 发 送 银 行 的 天 Ш 算» I 险 而 这 一 风 险 又 是 很 大 的 话 * 那 么 受 让 人 银 行 自 然 会 找 到 办 法 在 结 算 终 定 之 前 不 将 一 项 不 可 撤 销 的 贷 项 记 入 受 让 人 帐 户 中 议 题 3 8 一 项 资 金 划 拨 在 正 常 营 业 时 间 以 外 能 否 终 定?
184 一 180 一 参 考 文 件 终 定 第 段, 3 2 段 评 述 1, 银 行 界 正 逐 步 对 其 许 多 职 能 推 行 二 十 四 小 时 工 作 日 * 这 会 影 响 到 资 金 驾 拨 在 一 天 中 的 终 定 时 间 в 对 于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资 金 划 拨 指 示, 数 据 处 理 流 程 通 常 在 银 行 对 公 众 停 止 营 业 但 工 作 人 员 晚 上 回 家 前 截 止 在 当 天 晚 些 时 候 某 一 截 止 时 间 以 后 收 到 的 项 目 常 常 被 视 为 是 第 二 天 收 到 的, 并 与 第 二 天 的 活 动 一 起 处 理 в 不 管 具 体 的 终 定 规 诩 是 什 么, 终 定 都 在 银 行 工 作 人 员 正 常 工 作 时 间 内 生 效 在 正 常 工 作 时 间 丙 完 成 终 定 行 为 的 惯 例 在 一 些 国 家 内 也 许 已 具 有 法 规 的 性 质 9 2. 目 氣 许 多 银 行 数 餐 处 理 流 程 邇 窗 不 断 在 I 多 情 况 下 终 定 行 为 是 在 正 常 营 业 时 间 Й 外 发 生 的 许 多 遞 方 设 有 二 十 四 小 时 都 服 务 韵 由 客 户 岧 动 终 端 * 因 此 昼 夜 都 能 输 入 资 金 划 拨 撞 示 9 爾 如 果 系 统 是 完 全 联 桃 的 8 资 多 这 样 的 交 易 马 上 就 可 完 成 ^ 结 果 # & 夭 展 一 个 时 区 的 一 寒 银 行 着 手 进 行 的 国 际 资 金 划 拨, 可 能 在 另 一 个 时 区 的 夜 间 完 在 樣 跨 若 千 时 区 的 国 家 * 这 种 情 況 在 国. 内 餘 划 拨 申 也 会 发 生 按 照 终 定 规 则 的 正 常 执 行 情 自 然 可 作 Ш 结 论 资 金 刻 援 巳 在 郅 时 终 定 а 虽 然 从 一 翁 角 度 来 看 这 是 正 常 的 结 果, 但 是 这 打 氣 了 资 金 划 援 是 常 工 作 时 间 内 进 行 处 理 和 终 定 这 一 遷 常 的 签 局 в 3 8 还 应 指 _ 的 是 * 有 一 些 国 家 參, 在 一 段 隈 定 _ 时 期 内 可 擬 销 借 方 分 录 或 贷 方 分 录 在 这 些 国 家 内, 擞 销 分 录 的 期 I I 在 正 常 X 作 时 间 以 外 9 知 + 夜 * 就 会 终 止, 在 那 时, 资 金 趔 拨 即 告 终 息 4» 如 果 一 项 计 算 机 对 计 算 机 的 联 祝 资 金 划 拨 于 某 天 在 发 Ш 行 成 为 终 定, 但 虫 于 时 区 差 剿 9 在 接 收 _ 提 于 前 一 天 或 随 后 一 天 成 为 终 定, 这 也 会 发 生 特 殊 Й Ж
185 议 题 3 9 什 么 时 候 可 认 为 借 项 或 贷 项 已 记 入 怅 户? 参 考 文 件 终 定 第 I 段 评 述 1, 关 于 终 定 的 规 到 常 常 是 根 据 借 项 或 贷 项 记 入 有 关 幔 户 的 时 间, 因 为 这 是 一 项 客 观 行 为, 钺 乎 表 示 已 作 扭 决 定 М 付 指 示 并 标 志 着 对 银 行 的 债 权 已 由 转 让 人 转 给 受 让 人 2 в 现 代 数 据 处 理 技 术 已 使 这 种 行 为 約 _ 确 性 和 作 为 象 征 的 价 值 减 少 了 银 行 常 常 在 收 到 资 金 到 拨 指 示 后 尽 旱 地 将 数 据 记 入 帐 户 # 但 是 在 银 行 可 决 定 是 否 愿 意 承 付 指 示 的 一 段 时 期 内 可 予 以 撤 销 如 果 法 律 不 允 许 撤 销 一 项 会 记 分 录, 那 可 将 分 录 记 入 一 个 临 时 裉 户 上, 只 是 在 以 后 再 将 临 时 银 户 上 的 分 录 与 实 裉 户 相 合 并 ^ 当 二 天 或 几 天 以 后 向 银 行 发 出 了 行 动 指 示 时 也 可 立 郢 将 其 记 入 临 时 裉 户 * 并 写 明 其 生 效 日 期 9 届 时 可 将 其 并 入 实 帐 : 户 在 使 用 计 算 机 以 前 * 这 种 业 务 在 技 术 上 是 不 可 行 的 в 3. 借 项 或 贷 项 记 入 帐 户 的 时 间 既 可 视 为 是 记 入 临 时 银 户 的 时 间 * 也 可 以 是 将 其 并 入 实 张 户 的 时 间 0 然 而 * 人 们 可 能 会 认 为, 在 分 录 记 入 胳 时 帐 户 时 即 认 为 其 已 上 了 帳 会 使 该 项 分 录 具 有 一 种 本 来 特 别 想 避 免 的 法 律 价 值 * 跑 外 使 用 临 时 裉 户 的 目 的 显 然 是 要 使 该 银 行 与 据 悉 分 录 在 一 段 时 期 内 是 可 以 撤 销 的 国 家 中 的 银 行 一 样 有 同 样 的 机 会 来 撤 销 分 录 о 4, 然 而, 可 以 指 Ш 的 是, 这 两 秭 办 法 对 于 借 项 或 贷 项 在 什 么 时 间 点 可 记 入 张 户 * 更 确 切 墙 说 什 么 时 候 终 定 所 产 生 的 结 果 是 不 一 样 的 销 分 录 的 法 律 制 度 中,+ 分 录 在 该 段 期 限 结 束 时 自 动 成 为 不 可 撤 销 * 在 一 段 时 间 内 可 撤 这 个 时 间 是 固 定 的 如 果 借 记 或 贷 记 是 取 决 于 临 时 张 户 和 实 帳 户 的 合 并 * 那 么 #ЛЖ 輕 冬 定
186 即 取 决 于 合 并 帐 户 这 一 行 动 可 以 假 定, 这 一 行 为 是 指 一 项 由 人 来 启 动 计 算 机 档 案 更 新 装 置 的 行 为 е 虽 然 这 一 行 为 每 天 可 差 不 多 在 同 时 发 生 * 但 是 由 于 各 种 原 因 时 间 上 会 有 不 同 当 然, 合 并 也 可 以 是 名 义 上 的 * 或 者 如 果 需 要 裆 案 更 新 的 话 可 通 过 一 讨 时 装 置 来 自 动 使 其 启 动 * 除 非 有 人 的 干 扰 而 使 合 并 延 误 所 有 _ 可 能 性 都 会 减 少 将 借 项 ' 或 贷 项 记 入 怅 户 这 一 概 念 的 清 晴 程 度 в 5» 此 外 # 还 难 以 知 道 计 算 机 存 贮. 装 置 中 的 成 批 分 录 诃 时 被 记 入 帐 户 内 а 由 于 分 录 象 征 着 决 定 执 行 指 示, 因 死 最 好 认 为 在 计 算 机 存 贮 装 置 放 入 机 器 内 进 行 处 理 时 _ 甚 至 在 该 装 置 准 备 完 毕 可 进 行 进 一 步 处 理 时 * 分 录 就 已 入 计 算 机 达 到 批 量 肉 某 一 项 目 的 时 间, 即 使 由 计 算 机 将 其 记 录 下 来 与 当 事 各 方 对 指 示 或 帐 户 的 杈 利 也 似 乎 没 有 什 么 关 系 议 题 4 0 揿 户 的 各 项 分 录 应 认 为 是 按 什 么 优 先 次 序 记 入 的? 参 考 文 件 终 定 * 第 段 议 题 评 述 当 张 户 的 所 有 分 录 是 由 一 个 人 用 手 记 入 吣 那 么 这 些 分 录 记 入 的 程 序 是 很 明 显 的, 应 该 将 各 种 徒 先 规 则 以 跑 种 程 序 为 根 据 目 前 借 方 分 录 和 贷 方 分 _ 来 自 一 些 不 同 的 来 源 并 可 以 不 同 办 法 记 入 帐 内 0 直 接 收 到 的 或 通 过 邮 政 收 到 的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项 目 可 送 往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直 接 记 入 帐 内 或 记 入 计 算 机 存 贮 装 置 * 以 后 再 利 用 其 将 项 目 记 入 怅 内 0 此 外 * 亲 手 收 到 项 目 或 打 开 邮 件 的 取 员 还 可 从 其 工 作 岗 位 的 终 端 机 上 用 键 盘 将 数 据 猪 入 指 示 可 来 自 联 机 或 脱 机 的 自 动 Ш 纳 机 虽 然 银 行 在 算 利 息 日 期 时 可 将 其 等 量 齐 愚 但 实 际 记 入 帐 沟 的 时 间 会 相 差 一 天 或 儿 天
187 一 183 一 来 自 其 他 银 行 或 票 摆 交 换 所 的 成 批 以 票 据 为 依 据 的 指 示 和 电 子 处 理 指 示 可 采 用 与 锾 行 所 处 理 的 其 他 项 目 不 同 的 处 理 时 间 表 入 帐 内 通 过 电 信 发 来 的 个 别 高 额 项 目 可 直 接 记 对 于 责 收 到 的 要 在 今 后 某 天 处 理 的 项 目 可 将 其 记 入 險 时 枨 户 内, 在 数 据 处 理 中 心 方 便 的 时 机 可 将 这 些 临 时 帐 户 与 实 枨 户 合 并 2» 虽 然 总 是 可 以 根 据 来 自 不 同 指 示 的 借 项 和 贷. 项 记 入 有 关 帳 户 的 次 序 耒 确 定 优 先 次 序 * 但 是 可 以 认 为 $ 在 目 前 情 况 下 9 这 不 一 定 会 产 生 令 入 意 的 果 в 然 而 * 很 难 知 道 对 彳 尤 先 次 序 分 等 以 那 一 种 拫 据 更 好 些 а 至 少 会 出 现 的 二 费 可 能 怪 是 ; 可 将 最 小 的 项 目 视 为 应 首 先 加 以 处 理 $ 以 便 能 使 尽 可 能 多 的 入 满 意 * 或 者 将 所 有 的 项 目 视 为 具 有 同 样 的 优 先 次 序 * 项 目 的 次 序 以 便 大 家 按 比 例 分 路 或 者 允 许 银 行 凌 定 记 入 这 些 3, 网 络 也 许 有 规 定 如 果 一 家 银 行 无 法 结 算 * 该 家 银 行 的 所 有 贷 方 负 然 有 效 * 但 该 家 银 行 的 所 有 借 方, 即 该 银 行 所 发 出 的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或 其 牧 到 的 借 方 划 拨 指 示 * 应 按 其 通 过 票 据 交 换 所 的 次 序 来 偿 还 О 的 9 郅 么 根 据 目 前 的 讨 论 这 一 親 定 不 会 带 来 任 何 困 难 如 果 项 目 是 作 为 个 别 项 目 通 过 票 据 交 换 所 鼓 鍤 银 行 信 赖 其 当 天 一 开 始 收 到 的 贷 方 划 拨 指 示 并 将 贷 方 转 给 其 客 户 * 送 银 行 无 法 结 算, 这 些 指 示 将 有 很 高 的 优 先 权 寧 实 上 Э 这 一 规 定 可 以 因 为 如 果 发 然 而 * 如 果 结 算 是 通 过 将 借 项 和 贷 «Л 开 立 在 中 央 银 行 或 其 他 任 何 单 个 清 算 银 行 的 帳 户 来 进 行 的, 同 时 还 向 中 央 银 行 提 交 了 通 过 网 络 收 到 的 项 目 以 外 的 项 目 以 借 记 该 日 无 法 结 算 的 银 行 悛 户 沟, 那 么 必 须 就 通 过 网 络 收 到 ж 借 记 无 д а 算 银 行 慠 户 的 项 目 和 收 裂 要 借 记 该 悛 户 的 其 他 项 目 相 比 哪 一 个 徒 先 这 一 同 题 * 作 岀 一 项 类 似 鉍 2 段 衡 介 绍 的 决 定 议 题 4 1 信 贷? 银 行 应 否 有 扠 通 过 冲 销 记 入 贷 记 当 事 方 枨 户 的 分 录 来 收 回 一 项 弄 错 了 的 参 考 文 件
188 评 述 1. 一 家 银 行 要 收 回 记 入 其 贷 记 当 事 方 帐 户 的 一 项 错 误 信 贷 的 最 有 效 的 办 法 是 通 过 借 记 该 帐 户 而 将 分 录 冲 如 果 该 帐 户 是 非 银 行 受 让 人 在 受 让 人 银 行 开 立 的 账 户 或 是 接 收 银 行 在 发 送 银 行 的 来 账 那 么 这 一 办 法 特 剔 有 效 ^ 2. 如 果 因 为 该 国 贷 项 在 记 入 帐 后 一 段 期 限 内 是 可 以 撤 销 的 或 因 为 贷 项 被 记 入 尚 未 并 入 实 帐 户 的 一 项 临 时 枨 户 中, 所 以 贷 方 还 未 成 为 不 可 撤 销 的 话 * 那 么 撤 销 贷 记 无 疑 是 允 许 的 然 而 如 果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贷 记 已 是 不 可 撤 销 的 那 么 可 以 认 为 9 只 应 慎 审 准 许 未 经 贷 记 当 亊 方 事 先 许 可 即 通 过 借 记 帳 户 来 冲 销 一 项 弄 错 了 的 贷 记. 在 有 些 国 家 э 准 许 受 让 人 银 行 冲 销 由 于 它 自 己 的 差 错 而 造 成 的 贷 私 但 不 得 冲 销 由 于 转 让 人 或 转 让 人 银 行 的 差 错 而 造 成 的 贷 记 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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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开 放 教 育 研 究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未 来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广 东 广 州 随 着 图 像 化 技 术 和 电 子 媒 体 的 发 展 视 觉 学 习 也 逐 步 发 展 为 学 习 科 学 的 一 个 研 究 分 支 得 到 研 究 人 员 和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广 泛 关 注 基 于 此 作 者 试 图 对 视 觉 学 习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email protected] 415001 http://www.600127.cn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河 北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新 时 期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问 题 探 讨 郑 若 玲 王 晓 勇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是 新 时 期 推 进 海 峡 两 岸 高 等 教 育 交 流 与 合 作 的 重 要 尝 试 系 统 梳 理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两 岸 招 生 政 策 与 就 学 人 数 发 展 变 化 的 历 史 进 程 可 发 现 促 进 两
张 荣 芳 中 山 大 学 历 史 系 广 东 广 州 张 荣 芳 男 广 东 廉 江 人 中 山 大 学 历 史 系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我 们 要 打 破 以 前 学 术 界 上 的 一 切 偶 像 以 前 学 术 界 的 一 切 成 见 屏 除 我 们 要 实 地 搜 罗 材 料 到 民 众 中 寻 方 言 到 古 文 化 的 遗 址 去 发 掘 到 各 种 的 人 间 社 会 去
上证指数
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 #
马 克 思 主 义 公 正 观 的 基 本 向 度 及 方 法 论 原 则 马 俊 峰 在 社 会 公 正 问 题 的 大 讨 论 中 罗 尔 斯 诺 齐 克 哈 耶 克 麦 金 泰 尔 等 当 代 西 方 思 想 家 的 论 述 被 反 复 引 用 和 申 说 而 将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等 经 典 作 家 的 观 点 置 于 一 种 被 忽 视 甚 至 被 忘 却 的 状 态 形 成 这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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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课程类 别
美 声 演 唱 方 向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本 方 向 要 求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培 养 能 在 文 艺 团 体 从 事 声 乐 演 唱 及 能 在 艺 术 院 校 从 事 本 方 向 教 学 的 高 级 门 人 才 二 培 养 规 格 本 方 向 学 生 应 系 统 掌 握 声 乐 演 唱 方 面 的 理 论 和 技 能, 具 备 较 高 的 声 乐 演 唱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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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林 大 津 毛 浩 然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的 英 语 热 引 发 了 大 中 小 学 英 语 教 育 整 体 规 划 问 题 在 充 分 考 虑 地 区 学 校 和 个 体 差 异 以 及 各 家 观 点 的 基 础 上 遵 循 实 事 求 是 逐 级 定 位 逐 层 分 流 因 材 施 教 的 原 则 本 研 究 所 倡 导 的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 ( )... 李 雪 岩, 龙 耀 (. 广 西 民 族 大 学 商 学 院, 广 西 南 宁 ;. 中 山 大 学 教 育 学 院, 广 东 广 州 ) : 高 等 教 育 是 专 业 教 育 高 考 是 为 高 等 教 育 服 务 的, 是 为 高 等 专 业 教 育 选 拔 有 专 业 培 养 潜 质 的 人 才 现 行 高 考 制 度 忽 略 专 业 潜 质 的 因 素, 过 份 强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跨 章 节 综 合 1. 黄 河 公 司 为 工 业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适 用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其 有 关 资 料 如 下 : (1) 产 品 材 料 销 售 价 格 中 均 不 含 增 值 税 (2) 按 实 际 成 本 核 算, 逐 笔 结 转 销 售 成 本 (3)2010 年 12 月 1 日 有 关 科 目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郑 长 德 教 育 的 发 展 人 力 资 源 的 开 发 是 决 定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未 来 发 展 的 关 键 因 素 之 一 是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提 高 其 经 济 竞 争 力 和 综 合 实 力 的 重 要 保 障 本 文 从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教 育 发 展 的 现 状 入 手 指 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成 立 多 年 来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icrosoft Word - 第7章 图表反转形态.doc
第 七 章 图 表 反 转 形 态 我 们 知 道 市 场 趋 势 共 有 三 种 : 上 升 趋 势 下 降 趋 势 和 横 向 整 理 市 场 的 价 格 波 动 都 是 运 行 在 这 三 种 趋 势 中, 所 有 的 走 势 都 是 这 三 种 趋 势 的 排 列 组 合 如 图 市 场 趋 势 结 构 示 意 图 7-1 所 示 市 场 趋 势 结 构 示 意 图 7-1 图 市 场 趋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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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 券 代 码 :600108 证 券 简 称 : 亚 盛 集 团 公 告 编 号 :2014-039 甘 肃 亚 盛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工 业 品 专 刊 浙 江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政 策 研 究 室 (WTO 研 究 室 ) 2010 年 05 月 27 日 目 录 工 作 动 态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专 家 参 加 欧 盟 洗 衣 机 洗 碗 机 能 效 及 生 态 设 计 通 报 评 议 会 1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举 办 出 口 玩 具 检 验 监 管 工 作 研 讨 会 2 台 州 出 口 鞋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文 件 川 学 会 医 字 [2014]161 号 四 川 省 医 学 会 关 于 开 展 医 疗 美 容 主 诊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及 换 证 工 作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卫 生 局 医 学 会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直 属 医 疗 机 构 国 家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驻 川 医 疗 机 构 : 根 据 四 川 省
西 南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网 络 购 物 动 机 问 卷 的 编 制 及 实 测 姓 名 : 曹 建 英 申 请 学 位 级 别 : 硕 士 专 业 : 基 础 心 理 学 指 导 教 师 : 张 进 辅 20090401 网 络 购 物 动 机 问 卷 的
黄 金 原 油 总 持 仓 增 长, 同 比 增 幅 分 别 为 4.2% 和 4.1% 而 铜 白 银 以 及 玉 米 则 出 现 减 持, 减 持 同 比 减 少 分 别 为 9.4%,9.4% 以 及 6.5% 大 豆, 豆 粕 结 束 连 续 4 周 总 持 仓 量 增 长, 出 现 小 幅
小 麦 净 多 持 仓 增 加, 豆 油 豆 粕 净 多 持 仓 减 少 美 国 CFTC 持 仓 报 告 部 门 : 市 场 研 究 与 开 发 部 类 型 : 量 化 策 略 周 报 日 期 :212 年 5 月 7 日 电 话 :592-5678753 网 址 :www.jinyouqh.com 主 要 内 容 : 根 据 美 国 CFTC 公 布 的 数 据, 本 报 告 中 的 11 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