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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湿湖 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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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中 國 歷 史 自 秦 漢 以 降, 發 展 成 君 主 專 制 中 央 集 權 的 政 體 在 此 政 體 下, 有 一 套 完 整 的 官 僚 制 度 君 主 透 過 官 僚 體 系, 管 理 並 統 治 龐 大 的 帝 國 與 人 民 制 度 上, 宰 相 是 官 僚 集 團 之 首, 具 有 承 上 啟 下 的 樞 紐 地 位, 在 政 治 發 展 史 上 的 重 要 性, 自 不 待 言 千 百 年 來 君 相 之 間 的 權 力 互 為 消 長, 部 分 學 者 如 余 英 時 先 生 認 為 大 致 形 成 君 尊 臣 卑 的 趨 勢 1 西 漢 前 期 宰 相 幾 乎 可 以 制 衡 皇 權 ( 前 題 是 君 主 要 尊 重 制 度, 制 衡 才 有 可 能 ), 此 後 宰 相 之 權 日 漸 低 落 至 宋 代 初 期, 在 開 國 皇 帝 刻 意 壓 抑 下, 相 權 從 制 度 上 遭 到 削 減 分 割 而 極 度 萎 縮 2 惟 北 宋 中 期 以 後 相 權 卻 有 逐 漸 擴 大 之 勢, 到 南 宋 時, 宰 相 已 然 民 政 軍 權 財 權 人 事 權 一 把 抓 了 而 宰 相 權 力 之 大 小, 又 與 皇 帝 本 人 之 能 力 作 為, 以 及 如 何 有 效 控 制 相 權, 呈 現 一 定 的 關 係 檢 視 南 宋 朝 一 百 五 十 二 年 間 的 情 況 大 致 如 此 關 於 君 相 之 間 的 權 力 關 係, 學 者 們 有 許 多 討 論, 容 後 再 論 宋 代 是 中 國 歷 史 上 的 一 個 關 鍵 時 期, 尤 其 歷 經 唐 末 五 代 的 變 亂, 不 論 在 政 治 經 濟 社 會 文 化 思 想 等 各 方 面 都 有 顯 著 的 變 化 隨 著 唐 代 貴 族 政 治 的 崩 解, 宋 代 建 立 了 君 主 獨 裁 政 體, 擁 有 完 整 的 配 套 制 度 即 使 君 主 個 人 缺 乏 能 力, 單 憑 制 度 組 織 仍 能 實 施 獨 裁 統 治 3 由 世 族 政 治 演 變 為 君 主 獨 裁, 從 門 第 社 會 到 科 舉 取 士 4, 更 加 強 化 君 主 在 整 個 政 治 體 制 下 的 重 要 性, 連 帶 使 得 宰 相 對 政 權 的 影 響 更 大 宋 代 三 百 二 十 年 的 政 局 發 展, 分 成 北 宋 與 南 宋 兩 朝 ( 北 宋, ; 南 宋, ) 從 北 宋 滅 亡 到 南 宋 建 國 之 際, 政 局 軍 事 上 的 變 化 與 衝 擊 極 為 劇 烈, 雖 然 同 為 宋 朝, 兩 宋 皇 族 也 都 是 趙 家 世 系, 南 宋 是 北 宋 滅 亡 之 後 的 重 生 政 權, 政 體 一 脈 相 承, 而 實 際 的 政 治 發 展, 兩 者 卻 有 著 極 大 的 差 異, 不 論 從 各 層 面 皆 如 此 5 1 余 英 時 : 歷 史 與 思 想 ( 臺 北, 聯 經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65 年 ), 頁 55, 引 李 俊 : 中 國 宰 相 制 度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8 年 重 排 ), 頁 300,< 結 論 --- 中 國 宰 相 制 度 變 遷 之 法 則 >, 中 國 宰 相 制 度, 代 不 相 同, 然 相 因 而 變, 有 其 趨 勢, 亦 有 其 法 則 趨 勢 為 何? 時 代 愈 前, 相 權 愈 重 ; 時 代 愈 後, 相 權 愈 輕 2 這 是 錢 穆 先 生 的 觀 點 參 閱 錢 穆 :< 論 宋 代 相 權 >, 宋 史 研 究 集 第 1 輯 ( 國 立 編 譯 館, 民 國 69 年 12 月 再 版 ), 頁 455~462, 錢 先 生 認 為 宋 初 宰 相 不 僅 兵 權 委 由 樞 密 院, 財 權 亦 非 宰 相 所 能 掌 握 所 謂 中 書 治 民, 樞 密 主 兵, 三 司 理 財 用 人 之 權 復 不 任 宰 相, 設 審 官 院 剝 奪 相 權, 又 以 臺 諫 抑 制 相 權, 且 有 宰 執 不 許 接 對 賓 客 之 禁, 宰 相 坐 論 之 禮 自 宋 而 廢 故 宋 代 的 中 央 集 權 已 可 謂 是 集 於 帝 王 之 一 身 此 階 段 相 權 極 其 衰 微 3 劉 靜 貞 : 皇 帝 和 他 們 的 權 力 : 北 宋 前 期 ( 臺 北, 稻 鄉 出 版 社, 民 國 85 年 4 月 ), 頁 3 4 關 於 此, 邱 添 生 有 < 論 唐 宋 間 的 歷 史 演 變 >( 幼 獅 學 誌 47 卷 5 期, 民 國 65 年 5 月 );< 論 唐 宋 變 革 期 的 歷 史 意 義 >( 師 大 歷 史 學 報 第 7 期, 民 國 68 年 );< 由 政 治 形 態 看 唐 宋 間 的 歷 史 演 變 >( 大 陸 雜 誌 49 卷 6 期, 民 國 63 年 12 月 ) 等 相 關 論 述, 討 論 唐 宋 間 的 變 遷 5 參 閱 徐 規 : 南 宋 史 稿 序 言 >( 何 忠 禮 徐 吉 軍 : 南 宋 史 稿, 杭 州 大 學 出 版 社,1999 年 4 月 ), 頁 3-1 -
2 宋 代 宰 相 制 度 自 北 宋 以 來, 曾 歷 經 多 次 變 化 宋 太 祖 為 防 止 臣 僚 權 力 過 大, 削 奪 宰 臣 職 權, 分 別 將 軍 權 財 權 人 事 權 分 割 給 樞 密 院 三 司 使 審 官 院 等 機 構, 而 且 禁 止 宰 相 與 樞 密 使 之 間 往 來, 防 範 至 為 嚴 密 但 至 中 期 元 豐 改 制 後, 軍 財 人 事 等 權 力 又 回 歸 宰 相 手 中 北 宋 末 年 便 出 現 權 傾 一 時 的 宰 相 ( 太 師 蔡 京 ) 弄 權 誤 國 南 宋 建 國 初 期 由 於 環 境 特 殊, 與 金 對 峙 形 成 兩 國 間 的 和 戰 問 題, 秦 檜 應 時 而 起 他 看 透 高 宗 心 意, 為 求 南 宋 的 生 存, 在 他 主 持 下 的 紹 興 和 議, 不 惜 冒 天 下 之 大 不 諱, 向 金 稱 臣, 卑 躬 屈 膝 雖 遭 滿 朝 非 議, 卻 獲 高 宗 堅 定 支 持, 倚 之 甚 重, 且 在 高 宗 縱 容 下, 獨 攬 大 權 十 七 年, 作 威 作 福, 權 傾 朝 廷, 連 皇 帝 都 得 退 讓 三 分 孝 宗 繼 立, 殷 鑑 未 遠, 因 此 刻 意 防 範 臣 下 權 力 過 大, 故 其 任 內 沒 有 權 臣 光 宗 短 暫 的 五 年 統 治, 仍 享 孝 宗 之 餘 蔭, 宰 相 尚 稱 忠 謹 降 至 寧 宗 以 迄 宋 亡, 權 相 便 接 連 出 現, 先 有 韓 侂 冑, 後 有 史 彌 遠, 甚 至 敢 於 廢 立 君 主 理 宗 之 立, 即 拜 彌 遠 之 賜 因 此 在 理 宗 朝 前 期, 彌 遠 更 是 膽 大 妄 為, 權 力 之 大, 手 腕 之 高, 任 期 之 長, 堪 稱 兩 宋 以 來 僅 見, 較 之 秦 檜 更 勝 一 籌 秦 檜 留 下 千 古 罵 名, 宋 史 卻 未 將 史 彌 遠 列 入 奸 臣 傳 內 彌 遠 死 後 理 宗 方 能 親 政, 號 稱 端 平 更 化, 繼 又 任 用 史 嵩 之 丁 大 全 等 權 相, 晚 年 賈 似 道 繼 起 掌 權, 度 宗 即 位, 繼 續 把 持 朝 政, 專 權 用 事, 禍 國 殃 民, 乃 至 滅 亡 南 宋 朝 的 六 位 權 相 : 秦 檜 韓 侂 冑 史 彌 遠 史 嵩 之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等 人 6, 共 計 掌 權 八 十 二 年, 佔 南 宋 朝 一 五 二 年 之 中 的 五 十 三 %, 超 過 整 朝 半 數 時 間 有 人 說 南 宋 政 治 的 特 色 為 權 相 政 治, 若 就 權 相 把 持 朝 政 時 間 之 長, 比 例 之 高 而 言, 如 此 說 法 並 不 為 過 研 究 南 宋 宰 相 問 題, 以 往 固 然 有 許 多 相 關 論 著, 但 多 數 偏 重 於 制 度 層 面, 而 以 南 宋 全 體 宰 相 為 對 象, 作 全 面 的 研 究 尚 不 多 見 筆 者 不 揣 淺 陋, 試 圖 從 這 個 角 度 探 討, 以 期 能 有 所 收 穫, 並 替 南 宋 全 體 宰 相 歷 史 定 位, 賦 予 其 新 的 歷 史 意 義 筆 者 曾 經 撰 寫 過 幾 篇 以 個 別 宰 相 為 主 題 的 論 文, 諸 如 : 杜 充 沈 該 陳 康 伯 陳 俊 卿 王 淮 周 必 大 8 時 間 則 偏 向 南 宋 初 期 或 前 期, 也 都 兼 論 高 宗 或 孝 宗 的 用 人 與 作 為 若 將 全 部 宰 相 作 集 體 研 究, 比 起 個 別 研 究 而 言, 其 複 雜 性 自 不 待 言 南 宋 在 風 雨 飄 搖 中 建 國, 到 政 局 逐 漸 穩 定 發 展, 與 北 方 的 金 朝 長 期 對 立, 中 期 以 後 蒙 古 興 起, 與 北 方 政 權 的 關 係 再 生 變 化, 最 後 覆 滅 於 蒙 元 之 手 政 治 上 起 7 6 參 考 林 天 蔚 : 宋 代 史 事 質 疑 ( 台 北,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6 年 10 月 ), 頁 58 林 氏 將 下 列 六 位 宰 相 列 為 南 宋 權 相 秦 檜 ( 掌 權 18 年 7 月 ) 韓 侂 冑 (12 年 ) 史 彌 遠 (26 年 ) 史 嵩 之 (8 年 ) 丁 大 全 (19 閱 月 ) 賈 似 道 (16 年 ) 7 探 討 相 權 的 論 著 中, 亦 有 以 宋 代 相 權 是 由 以 集 團 面 目 出 現 的 宰 輔 行 使 故 該 文 的 相 權 包 括 了 由 宰 相 與 參 知 政 事 作 為 副 相 所 掌 握 的 權 力, 由 樞 密 使 所 掌 握 的 軍 權 一 起 構 成 的 完 整 相 權 ---- 宰 執 的 輔 政 權 參 閱 煥 力 :< 論 宋 代 相 權 的 興 盛 與 衰 弱 >( 廣 西 社 會 科 學 第 3 期,2006 年 ), 頁 90 本 文 研 究 南 宋 宰 相, 為 求 其 單 純 化, 只 以 63 位 宰 相 群 作 為 研 究 主 體, 避 免 橫 生 枝 節 8 如 :< 杜 充 沈 該 與 宋 高 宗 --- 兼 論 宋 高 宗 的 用 人 與 施 政 >( 實 踐 學 報 第 31 期, 民 國 89 年 ) ;< 陳 康 伯 與 南 宋 初 期 政 局 >( 實 踐 學 報 第 34 期, 民 國 92 年 6 月 );< 宋 孝 宗 及 其 宰 相 王 淮 >( 通 識 研 究 集 刊 第 五 期, 民 國 93 年 6 月,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南 宋 正 色 立 朝 的 宰 相 - 陳 俊 卿 >( 通 識 研 究 集 刊 第 二 期, 民 國 91 年 12 月,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 2 -
3 起 伏 伏, 宰 相 的 權 勢 地 位, 也 隨 著 環 境 的 變 遷 與 皇 帝 的 更 替, 不 斷 產 生 新 的 變 數, 而 相 權 之 變 化 猶 如 海 浪 般 高 低 起 伏 影 響 其 權 力 大 小 的 因 素 頗 多, 制 度 面 的 影 響 固 然 重 要, 卻 遠 不 如 人 為 操 作 來 得 顯 著 因 此 本 文 探 索 的 重 心 是 人, 亦 即 本 文 的 研 究 主 體 南 宋 全 體 宰 相 制 度 由 人 制 訂, 也 會 因 人 改 變, 甚 至 扭 曲 制 度 的 良 窳 好 壞, 不 僅 是 其 本 身, 更 重 要 的 是 行 使 制 度 的 人, 也 就 是 那 個 執 行 者 再 者, 在 君 主 集 權 政 體 下, 皇 帝 是 最 高 權 力 的 行 使 者, 卻 有 上 智 與 下 愚 之 別, 精 明 強 幹 有 之, 昏 庸 無 能 亦 有 之, 差 若 天 壤 而 宰 相 亦 復 如 是, 同 樣 有 智 愚 之 異 忠 奸 之 別, 其 權 力 有 強 弱 之 分, 任 期 亦 有 長 短 不 同 有 的 長 袖 善 舞, 有 的 忠 謹 勤 懇, 有 尸 位 素 餐 者, 亦 有 操 弄 大 權 者 前 者 雖 任 宰 相 卻 聊 備 一 格, 而 後 者 將 制 度 玩 弄 於 股 掌, 成 為 玩 法 弄 權 的 政 治 工 具, 甚 至 帶 來 災 難 權 相 擴 權 的 過 程, 須 要 依 附 在 皇 權 之 下 行 使 權 力, 遂 將 相 權 與 皇 權 結 為 一 體, 假 借 君 王 的 名 義 行 使 相 權 ( 如 文 中 第 四 章 所 探 討 的 御 筆 內 批 ), 最 後 伺 機 反 噬 皇 權 ( 策 立 君 主 ) 因 此 探 討 相 權 大 小, 同 時 要 了 解 皇 帝 自 身 的 性 格 特 質 能 力 與 作 為 這 也 是 本 文 必 須 深 入 研 究 的 本 文 的 重 點 是, 在 南 宋 朝 的 國 內 外 情 勢 不 斷 地 變 化 衝 擊 之 下, 宰 相 群 發 動 何 種 作 為? 發 揮 何 種 影 響 力? 面 對 何 種 阻 力 與 困 難? 第 二 節 研 究 回 顧 近 年 來 研 究 宋 代 相 權 或 宋 代 君 權 與 相 權 關 係 的 著 作 頗 多, 錢 穆 先 生 的 < 論 宋 代 相 權 > 9 首 開 其 端 文 中 主 張 宋 代, 中 書 治 民, 樞 密 主 兵, 三 司 理 財, 目 的 即 在 深 抑 相 權 宋 代 臺 諫 一 體, 出 自 宸 選, 輔 臣 不 得 推 薦, 故 宰 相 只 是 奉 行 臺 諫 風 旨 錢 先 生 所 論 均 為 事 實, 但 僅 從 制 度 面 立 論, 且 只 以 北 宋 為 討 論 範 圍, 而 忽 略 了 南 北 宋 的 差 異 其 實 至 神 宗 元 豐 改 制 以 後, 情 況 已 大 不 同 降 至 南 宋 改 變 更 巨 而 該 文 僅 以 數 語 帶 過 其 餘 諸 文 如 周 道 濟 : 中 國 宰 相 制 度 研 究 < 宋 代 宰 相 名 稱 與 其 實 權 之 研 究 > 李 俊 : 中 國 宰 相 制 度 薩 孟 武 : 中 國 社 會 政 治 史 ( 四 ) 等 均 認 為 宋 代 相 權 衰 弱 10 他 們 的 論 點 都 偏 重 在 北 宋, 對 南 宋 則 大 都 予 以 輕 忽 在 其 後 相 繼 出 現 的 論 著 中, 對 君 相 之 間 權 力 的 強 弱 大 小, 大 致 歸 類 為 : (1) 君 強 相 弱,(2) 君 弱 相 強 11,(3) 君 相 均 強 等 幾 種 看 法 前 二 者 均 屬 於 君 相 對 立 論, 第 三 者 則 持 君 相 相 互 依 存 之 說 12 錢 穆 先 生 < 論 宋 代 相 權 > 可 說 是 第 一 9 參 閱 宋 史 研 究 集 第 1 輯, 頁 455~ 周 道 濟 :< 宋 代 宰 相 名 稱 與 其 實 權 之 研 究 > 中 國 宰 相 制 度 研 究 ( 台 北, 華 岡 出 版 部, 民 國 63 年 2 月 ); 李 俊 著 : 中 國 宰 相 制 度 ( 台 北,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55 年 3 月 ) 頁 160, 認 為 宋 臺 官 主 要 論 奏 與 彈 劾 宰 執 之 臣, 對 相 權 多 所 牽 制 薩 孟 武 著 : 中 國 社 會 政 治 史 ( 四 ) ( 台 北, 三 民 書 局, 民 國 64 年 10 月 ) 頁 109, 則 根 本 認 為 宋 相 沒 有 宰 相 之 權 11 煥 力 :< 宋 代 相 權 的 興 盛 與 衰 弱 >, 其 論 點 為 : 宋 初 雖 對 相 權 進 行 分 割, 並 未 對 相 權 產 生 實 質 削 弱, 而 相 權 始 終 處 於 興 盛 狀 態, 主 因 宋 代 是 君 主 與 士 大 夫 共 治 天 下 12 張 邦 煒 :< 論 宋 代 的 皇 權 和 相 權 >( 四 川 師 大 學 報 21:2,1994 年 4 月 ), 頁 60~68, 即 主 張 宋 代 的 皇 權 與 相 權, 兩 者 都 有 所 加 強, 皇 帝 的 地 位 相 當 穩 固, 而 以 宰 相 為 首 的 外 朝, 能 較 有 - 3 -
4 類 代 表 張 金 鑑 在 中 國 政 治 制 度 史 認 為 隋 唐 以 後 君 主 專 制, 而 宰 輔 權 力 分 散, 難 免 會 爭 功 諉 過 互 相 牽 制, 故 君 權 重 而 相 權 輕 13 曾 繁 康 的 中 國 政 治 制 度 史 也 認 為 宋 代 以 後 一 方 面 君 主 絕 對 專 制, 另 方 面 宰 相 既 喪 失 議 政 權, 又 不 能 過 問 軍 事 財 政 兩 項 權 力, 等 於 名 存 實 亡, 顯 然 也 主 張 君 權 重 相 權 輕 1 爚 即 使 南 宋 頻 頻 出 現 權 相, 在 劉 子 健 的 < 南 宋 的 包 容 政 治 > 一 文 中, 仍 然 認 為 儘 管 皇 帝 無 能, 宰 相 還 是 受 到 皇 帝 管 轄, 且 宰 相 並 沒 有 自 己 的 地 盤 或 權 力 基 礎, 也 不 能 壟 斷 皇 帝 耳 目, 權 相 只 是 表 現 君 權 更 大 的 另 一 種 方 式 15 曾 小 華 季 盛 清 的 < 論 中 國 古 代 皇 權 與 相 權 > 觀 點 類 似, 認 為 宋 初 的 宰 相 權 力 被 削 弱, 而 皇 權 愈 強 的 趨 勢 已 定 煥 力 的 < 宋 代 相 權 的 興 盛 > 王 瑞 來 < 論 宋 代 相 權 > 則 可 代 表 第 二 類 王 瑞 來 的 < 論 宋 代 相 權 > 認 為 制 度 的 設 置 與 實 施 不 同, 從 制 度 上 看 似 乎 將 相 權 分 割, 其 實 只 是 形 式, 實 際 上 宰 相 仍 掌 握 軍 權 財 權 人 事 權, 甚 至 臺 諫 也 受 其 控 制, 皇 帝 17 只 是 任 人 擺 佈 而 已 論 點 相 似 的 尚 有 張 其 凡 的 < 宋 初 中 書 事 權 初 探 > < 三 司 臺 諫 中 書 事 權 > 18 兩 篇 論 文, 均 強 調 相 權 仍 重 ; 張 邦 煒 < 論 宋 代 的 皇 權 和 相 權 > 朱 瑞 熙 中 國 政 治 制 度 通 史 宋 代 卷 則 代 表 第 三 類 說 法 朱 瑞 熙 認 為 宋 代 君 主 擁 有 各 種 權 力 的 決 定 權, 但 受 到 限 制 而 相 權 從 分 割 到 逐 漸 集 中, 代 表 宰 相 權 力 的 強 化, 因 此 君 相 兩 者 均 強 諸 葛 憶 兵 的 宋 代 宰 輔 制 度 研 究 也 持 相 似 論 點 他 主 張 宰 相 常 代 替 君 主 行 使 決 策 權, 集 議 權 施 政 決 策 三 權 於 一 身 宋 代 君 相 一 體, 相 權 是 皇 權 的 體 現, 兩 者 權 力 同 時 得 到 加 強 筆 者 淺 見 以 為, 君 相 之 間, 不 論 孰 強 孰 弱, 並 不 重 要 真 正 重 要 的 是, 南 宋 宰 相 在 既 有 的 體 制 下, 如 何 將 宰 相 制 度 所 賦 予 的 職 權 加 以 靈 活 運 用, 配 合 其 才 幹 與 人 脈, 化 為 實 際 的 政 治 功 能, 發 揮 影 響 力, 以 達 成 目 標, 從 正 面 來 說, 得 以 實 現 理 想, 完 成 抱 負 ; 從 負 面 而 言, 則 擴 張 權 力, 為 所 欲 為, 進 而 邁 向 其 為 權 為 利 之 私 人 目 的 在 傳 統 體 制 下, 制 度 常 淪 為 權 相 達 成 個 人 目 標 的 政 治 工 具 在 研 究 20 此 類 社 會 時, 如 果 過 分 探 究 制 度 相 信 制 度, 恐 怕 無 法 符 合 事 實 真 相 林 天 蔚 在 宋 代 史 事 質 疑 一 書 中, 論 及 宋 代 出 現 許 多 權 相, 而 對 權 相 的 形 成 加 以 分 析 認 為 宋 代 權 相 產 生, 緣 於 1. 獨 相 者 多,2. 繼 世 為 相 及 再 相 者 眾,3. 加 平 章 軍 國 事 銜,4. 兼 樞 密 使,5. 兼 制 國 用 使 等 五 種 因 素 所 造 成 他 專 從 制 度 上 立 論, 所 談 的 範 圍 涵 蓋 兩 宋, 如 此 說 法 不 無 道 理, 但 若 以 此 專 論 南 宋, 則 部 分 論 點 的 適 用 性 則 有 問 題 他 提 到 南 宋 再 相 者 共 有 十 二 人, 其 中 可 稱 權 臣 者 只 有 秦 檜, 其 餘 如 朱 勝 非 呂 頤 浩 趙 鼎 張 浚 湯 思 退 陳 康 伯 史 浩 梁 克 效 地 防 止 皇 帝 濫 用 權 力 13 張 金 鑑 : 中 國 政 治 制 度 史 ( 台 北, 三 民 書 局, 民 國 67 年 ), 頁 曾 繁 康 : 中 國 政 治 制 度 史 ( 台 北,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出 版 部, 民 國 68 年 ), 頁 67~68 15 劉 子 健 :< 包 容 政 治 的 特 點 > 兩 宋 史 研 究 彙 編 ( 臺 北,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1987 年 ) 16 曾 小 華 季 盛 清 :< 論 中 國 古 代 皇 權 與 相 權 >( 浙 江 學 刊 第 4 期,1997) 17 王 瑞 來 :< 論 宋 代 相 權 >( 北 京, 歷 史 研 究,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院,1985 年 ) 18 張 其 凡 :< 宋 初 中 書 事 權 初 探 >( 廣 州 市, 華 南 師 範 大 學 學 報, 1986 年 );< 三 司 臺 諫 中 書 事 權 >( 廣 州, 暨 南 學 報,1987 年 ) 19 朱 瑞 熙 : 中 國 政 治 制 度 通 史 宋 代 卷 ( 北 京, 人 民 出 版 社,1996 年 ) 20 諸 葛 憶 兵 : 宋 代 宰 輔 制 度 研 究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2000 年 ); - 4 -
5 家 鄭 清 之 吳 潛 程 元 鳳 等 人 21, 均 非 權 相 至 於 平 章 軍 國 事, 南 宋 宰 相 擁 有 此 銜 者, 有 韓 侂 冑 喬 行 簡 賈 似 道 王 爚 等 四 人 喬 行 簡 王 爚 二 人 無 關 權 相, 姑 置 不 論 韓 侂 冑 加 銜 之 前 已 是 太 師 平 原 郡 王, 早 就 大 權 在 握, 加 銜 只 是 錦 上 添 花 賈 似 道 在 咸 淳 三 年 (1267) 授 平 章 軍 國 重 事 之 前, 早 已 權 震 人 主, 獨 攬 朝 政, 就 算 不 加 銜, 也 無 損 其 權 力 故 就 韓 賈 二 人 而 言, 皆 為 先 有 權 力 而 後 加 銜, 與 其 權 力 大 小 並 不 具 關 鍵 性 的 影 響, 至 多 只 有 強 化 的 效 果 吧! 關 於 以 兩 宋 為 範 圍 的 宰 相 研 究, 制 度 方 面 的 專 著 如 : 梁 天 錫 : 宋 宰 輔 制 度 研 究 論 集 第 一 輯 宋 宰 輔 兼 攝 制 度 研 究, 針 對 宋 代 宰 輔 互 兼 宰 輔 帶 銜 編 修 等 均 加 以 論 述 還 有 宋 宰 相 表 新 編, 共 八 卷, 更 正 許 多 宋 史 宰 輔 表 的 錯 誤 22 論 文 有 : 楊 樹 藩 :< 宋 代 宰 相 制 度 >; 金 中 樞 :< 宋 代 三 省 長 官 置 廢 之 研 究 >, 一 般 說 法 兩 宋 宰 相 制 度 五 變, 金 中 樞 則 認 為 宰 相 制 度 有 六 變, 此 說 較 為 23 獨 特 遲 景 德 :< 宋 代 宰 樞 分 立 制 之 演 變 > < 宋 元 豐 改 制 前 之 宰 相 機 關 與 三 司 >; 諸 葛 憶 兵 :< 宋 代 宰 相 制 度 職 權 略 述 > < 宋 代 參 知 政 事 與 宰 相 之 關 係 初 探 >; 龔 延 明 :< 宋 代 中 書 省 機 構 及 其 演 變 考 述 > 相 權 方 面 如 : 王 瑞 來 :< 論 宋 代 相 權 >; 張 偉 :< 也 論 宋 代 相 權 >; 諸 葛 憶 兵 :< 宋 代 相 權 強 化 原 由 探 析 >; 煥 力 :< 論 宋 代 相 權 的 興 盛 與 衰 弱 > 兩 宋 宰 相 通 論 性 質 的 有 : 倪 士 毅 : < 宋 代 宰 相 出 身 和 任 期 的 研 究 >; 沈 任 遠 :< 兩 宋 的 宰 相 >; 李 裕 民 :< 兩 宋 宰 相 群 體 研 究 > 而 專 以 南 宋 宰 相 為 對 象 的 研 究, 有 個 別 宰 相 研 究, 有 局 部 或 某 朝 宰 相 研 究 的 專 著, 如 : 徐 永 輝 : Song Gaozong(r )And His Chief Councilors:A Study Of The Formative Stage Of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 ; 劉 雲 軍 呂 頤 浩 與 南 宋 初 年 政 治 探 研 ; 崔 英 超 : 南 宋 孝 宗 朝 宰 相 群 體 研 究 ; 蔣 義 斌 : 史 浩 研 究 兼 論 南 宋 孝 宗 朝 政 局 及 學 術 ; 黃 俊 彥 : 韓 侂 冑 與 南 宋 中 期 的 政 局 變 動 ; 楊 宇 勛 : 南 宋 理 宗 中 晚 期 的 政 爭 從 史 彌 遠 卒 後 之 相 位 更 替 來 觀 察 以 上 幾 篇 均 為 博 碩 士 論 文, 分 別 從 南 宋 朝 部 分 時 期 或 從 個 案 著 手 研 究 宰 相 問 題 論 文 有 : 徐 永 輝 :< 南 宋 初 期 宰 相 評 介 之 一 -- 呂 頤 浩 >; 梁 偉 基 :< 南 宋 高 宗 朝 呂 頤 浩 執 政 下 的 官 僚 群 體 構 造 特 質 >; 黃 繁 光 :< 趙 鼎 與 宋 室 南 渡 政 局 的 關 係 >; 蔣 義 斌 :< 史 浩 與 南 宋 孝 宗 朝 政 局 ---- 兼 論 孝 宗 之 不 久 相 >; 陳 樂 素 :< 讀 宋 史 魏 杞 傳 >; 王 德 毅 :< 鄭 清 之 與 南 宋 後 期 的 政 爭 >; 張 邦 煒 :< 韓 侂 冑 平 議 >; 陸 成 侯 :< 論 韓 侂 冑 >; 任 崇 岳 : 誤 國 奸 臣 賈 似 道 ; 王 東 林 :< 江 萬 里 事 跡 繫 年 > 等 以 上 著 作 各 有 研 究 成 果 筆 者 以 為 在 君 相 之 間 的 權 力 變 化, 如 海 浪 隨 時 波 動, 時 而 在 浪 頭 至 高 處, 時 而 到 浪 底 最 低 點, 而 非 如 死 水 固 定 不 變 影 響 其 高 低 的 因 素 很 多, 制 度 局 勢 之 21 宋 代 史 事 質 疑 頁 35 44~46 本 文 中 六 大 權 相, 除 秦 檜 外, 其 餘 權 相 二 次 進 出, 均 因 丁 憂, 且 離 職 時 間 甚 短, 應 與 實 際 上 再 相 有 所 出 入 22 梁 天 錫 : 宋 宰 輔 制 度 研 究 論 集 ( 香 港, 中 國 佛 教 文 化 出 版 公 司,1996 年 ); 氏 著 : 宋 宰 相 表 新 編 ( 臺 北, 國 立 編 譯 館,1996 年 ) 23 金 中 樞 :< 宋 代 三 省 長 官 置 廢 之 研 究 > 新 亞 學 報,11 卷 上, 民 國 63 年 9 月 - 5 -
6 外, 人 為 操 作 才 更 重 要 再 者, 從 政 治 學 的 觀 點 考 察, 政 治 制 度 是 死 的, 政 治 行 為 卻 是 活 的, 受 到 人 為 操 作 即 使 良 制, 操 作 不 當, 也 變 成 惡 制 或 惡 法 故 本 論 文 以 南 宋 全 體 宰 相 為 研 究 範 圍, 雖 也 部 分 涉 及 制 度 層 面, 但 主 體 則 以 六 十 五 位 宰 相 的 政 治 行 為 動 向 任 免 出 身 背 景 罷 相 後 的 待 遇 以 及 權 相 政 治 的 形 成 作 為, 與 其 他 機 構 互 動 為 主 軸, 應 不 同 於 海 峽 兩 岸 已 發 表 過 的 相 關 著 作 前 人 相 關 著 作 雖 多, 本 論 文 應 仍 有 研 究 之 價 值 第 三 節 研 究 方 法 與 文 獻 研 究 宋 朝 宰 相, 首 重 史 料, 透 過 1. 史 料 分 析 法 2. 統 計 分 析 法 3. 歸 納 法, 運 用 以 上 方 法 與 相 關 理 論, 剖 析 皇 權 與 相 權 之 間 ; 權 相 與 一 般 宰 相 之 間 的 互 動, 以 及 制 度 與 權 力 如 何 受 到 人 為 操 作 之 過 程 本 文 主 體 為 南 宋 朝 的 六 十 五 位 宰 相, 因 此 必 須 透 過 史 料, 熟 悉 每 位 宰 相 的 生 平 事 蹟 通 過 統 計 法 歸 納 宰 相 群 體 的 籍 貫 家 世 出 身 仕 宦 經 歷 任 期 拜 罷 宰 相 原 因, 與 時 代 背 景 政 局 變 化 等 之 間 的 關 係, 兩 者 間 交 互 作 用, 並 進 行 交 叉 分 析, 找 出 彼 此 間 相 關 的 意 義 本 論 文 在 實 際 撰 寫 之 前, 首 先 全 盤 深 入 了 解 兩 宋 宰 相 制 度 的 演 變 及 其 運 作 方 式, 並 涉 及 宰 相 權 力 的 相 關 機 構, 如 臺 諫 機 構 等 其 次, 針 對 南 宋 的 宰 相 個 人, 全 面 完 整 蒐 集 其 重 要 史 料, 建 立 檔 案, 以 備 隨 時 取 用 查 索 其 三, 蒐 集 南 宋 各 君 主 之 相 關 資 料, 了 解 其 統 治 期 間 之 能 力 作 為 行 事 風 格 與 任 用 宰 相 之 好 惡 標 準, 與 南 宋 朝 的 政 治 發 展 趨 勢 其 四, 透 析 南 宋 宰 相 群 體 狀 況, 以 了 解 宰 相 之 家 世 出 身 仕 宦 經 歷 拜 相 時 間 拜 罷 原 因, 凡 此 在 南 宋 政 治 發 展 史 上 究 竟 有 何 種 意 義 與 關 連 其 五, 深 入 探 討 南 宋 權 相 如 何 藉 由 利 用 皇 權 ( 以 皇 權 包 裝 掩 護 相 權 ), 如 何 將 客 觀 之 政 治 形 勢 轉 化 成 對 己 有 利 之 條 件, 加 以 運 用, 並 充 分 行 使 盡 力 擴 張 其 權 力, 以 遂 行 私 人 野 心 政 治 目 的 其 六, 南 宋 權 相 以 外 之 宰 相, 在 與 權 相 任 期 重 疊 之 時, 如 何 扮 演 其 宰 相 角 色 行 使 宰 相 職 權, 以 及 如 何 與 權 相 周 旋, 或 妥 協 或 依 附 或 對 抗 或 牽 制, 這 是 本 文 研 究 探 討 的 重 點 之 一 最 後 為 南 宋 全 體 宰 相 尋 求 適 當 的 歷 史 定 位, 並 賦 予 其 新 的 歷 史 意 義 進 行 研 究 的 過 程 中, 參 考 資 料 大 致 分 為 兩 類, 一 為 基 本 史 料 及 宋 代 以 後 的 論 著, 二 為 近 人 專 著 與 論 文 ( 詳 見 徵 引 書 目 ) 關 於 南 宋 政 治 的 基 本 史 料, 如 宋 史 建 炎 以 來 繫 年 要 錄 建 炎 以 來 朝 野 雜 記 三 朝 北 盟 會 編 宋 史 全 文 續 資 治 通 鑑 皇 宋 中 興 兩 朝 聖 政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續 編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等 宋 代 政 治 制 度 方 面 則 基 本 參 考 : 宋 會 要 輯 稿 文 獻 通 考 宋 史 職 官 志 等 另 外 宋 人 筆 記 文 集, 也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史 料 中 國 地 志 研 究 會 所 編 的 宋 元 地 方 志 叢 書 數 十 種, 亦 提 供 許 多 寶 貴 史 料 南 宋 名 臣 奏 議, 諸 如 : 趙 汝 愚 編 諸 臣 奏 議 朱 熹 編 歷 代 名 臣 奏 議 等 關 於 宰 相 拜 罷 之 資 料 有 宋 宰 輔 編 年 錄, 宰 相 之 評 論 有 朱 子 語 類, 王 夫 之 宋 論 亦 提 供 若 干 意 見 作 為 參 考 - 6 -
7 第 四 節 論 文 結 構 與 預 期 成 果 本 文 預 計 分 為 六 章, 除 首 尾 分 別 為 緒 論 結 論 外, 主 要 部 分 有 四 章 第 二 章 南 宋 宰 相 背 景 研 究, 從 籍 貫 與 家 世 出 身 仕 宦 經 歷, 亦 即 任 執 政 之 前 的 官 職, 並 分 析 擔 任 執 政 職 稱 的 類 別, 和 從 初 仕 至 就 任 執 政 所 歷 經 的 時 間 等 各 方 面 加 以 探 討, 並 作 統 計, 作 一 概 況 性 全 貌 性 的 研 究 與 歸 納 分 析, 了 解 宰 相 的 整 體 狀 況 第 三 章 針 對 宰 相 之 拜 罷 原 因 以 及 罷 後 處 置 作 深 入 探 討 與 剖 析 第 四 章 南 宋 之 相 職 與 相 權, 其 中 部 分 從 制 度 層 面 入 手, 探 討 宰 相 之 職 掌 與 權 力 大 小 之 關 係 宰 相 於 本 職 之 外, 尚 有 兼 職 除 了 本 職 所 賦 予 的 權 力 外, 部 分 兼 職 往 往 涉 及 權 力 擴 張 易 言 之, 宰 相 權 力 大 小 強 弱, 本 職 兼 職 兩 者 經 常 會 產 生 交 替 影 響 故 須 對 兩 者 進 行 深 入 了 解, 在 制 度 規 範 下 的 職 掌 為 何? 如 何 運 作? 與 權 力 之 關 係 為 何? 但 是 宰 相 權 力 並 非 純 粹 制 度 的 因 素, 探 索 更 為 關 鍵 性 的 影 響 因 素, 在 於 人 為 的 操 作 與 運 用 再 者, 相 權 與 皇 權 之 間 關 係, 南 宋 皇 帝 個 別 的 能 力 與 權 威, 其 個 性 與 作 風, 與 宰 相 之 拜 罷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以 及 皇 帝 本 人 的 才 幹 和 對 國 事 的 關 注 程 度, 凡 此 均 與 宰 相 權 力 的 大 小 相 關 宰 相 之 實 際 作 為 與 決 策 關 係 為 何? 一 則 以 一 般 決 策 程 序 為 例, 一 則 從 特 殊 程 序 為 例 以 上 都 是 本 章 深 入 分 析 與 闡 述 的 重 點 第 五 章 南 宋 之 權 相, 探 討 幾 位 權 相 形 成 的 背 景 與 過 程, 分 析 其 權 力 擴 張 的 歷 程 並 了 解 其 共 通 之 處 與 個 別 差 異 權 相 的 權 勢 如 何? 權 相 集 團 成 員 結 構 關 係 如 何? 其 權 勢 如 何 維 持? 如 何 消 亡? 一 般 宰 相 與 權 相 之 間 的 關 係 如 何? 互 動 如 何?( 雖 然 互 動 的 期 間 不 是 很 長, 但 畢 竟 是 有 交 集 的 ) 一 般 宰 相 們 如 何 自 處? 與 權 相 有 何 種 互 動 方 式, 在 互 動 過 程 中, 他 們 對 朝 政 的 影 響 是 好 是 壞? 是 功 是 過? 最 後, 將 本 文 研 究 結 果 作 出 總 結 本 文 預 期 成 果, 有 以 下 幾 點 : 一 以 南 宋 全 體 宰 相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深 入 了 解 宰 相 的 家 世 出 身, 仕 宦 經 歷 拜 相 罷 相 原 因 及 相 關 統 計 分 析, 及 罷 後 之 待 遇 二 探 討 全 體 宰 相 的 本 職 與 兼 職 的 職 掌, 宰 相 職 權 的 運 作 模 式 決 策 過 程 ( 包 含 體 制 內 外 ) 及 與 權 力 大 小 之 間 的 關 係 三 全 面 探 討 南 宋 朝 宰 相 君 主 政 局, 及 各 中 樞 機 構 之 間 的 關 聯 性 四 深 入 分 析 南 宋 六 大 權 相 之 政 治 集 團 形 成 的 原 因, 權 勢 的 展 現, 以 及 與 一 般 宰 相 之 間 的 權 力 關 係 在 權 相 死 亡 罷 撤 後, 其 集 團 消 亡 的 過 程 - 7 -
8 第 二 章 南 宋 宰 相 背 景 研 究 南 宋 朝 高 宗 建 炎 元 年 (1127) 五 月 即 位 算 起, 至 陸 秀 夫 負 帝 昺 於 祥 興 二 年 (1279) 二 月 跳 海 為 止, 傳 國 一 百 五 十 二 年, 共 用 六 十 五 位 宰 相, 實 際 納 入 本 文 討 論 者 六 十 三 人 1 宰 相 的 表 現 與 政 局 好 壞 息 息 相 關 歷 來 有 不 少 專 文 探 討 宰 相 制 度 或 宰 相 之 個 案 然 對 於 南 宋 朝 全 體 宰 相 研 究 之 著 作 尚 未 得 見 2 本 章 研 究 南 宋 宰 相 之 出 身 背 景, 包 含 : 家 世 出 身 仕 宦 經 歷 任 期 與 時 間 等 項 目 加 以 統 計, 並 作 出 深 入 分 析 解 釋 而 上 述 諸 項 與 宰 相 群 體 在 任 時 期 之 作 為, 以 及 所 處 政 局, 均 有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在 研 究 方 法 上, 以 南 宋 所 有 宰 相 為 主 體, 蒐 集 資 料, 以 歸 納 法 作 出 各 種 統 計 數 據, 進 而 對 既 有 文 獻 或 加 以 印 證, 或 加 修 正, 期 能 對 南 宋 宰 相 制 度 史 作 出 一 點 貢 獻 第 一 節 南 宋 宰 相 的 家 世 與 出 身 南 宋 六 十 三 位 宰 相 中, 進 士 出 身 者 五 十 一 位, 佔 八 十 一 %, 比 例 極 高 3 五 十 一 位 進 士 中, 狀 元 五 人 : 梁 克 家 趙 汝 愚 吳 潛 留 夢 炎 文 天 祥 進 士 或 廷 試 第 二 有 二 人 : 蔣 芾 陳 宜 中 非 進 士 出 身 之 十 二 人 中, 出 身 太 學 者 四 人, 佔 六 % 朱 勝 非 范 宗 尹 万 俟 卨 上 舍 登 第, 葉 夢 鼎 以 太 學 上 舍 試 兩 優 釋 褐 出 身 博 學 宏 詞 科 者 一 人 4 : 湯 思 退 詞 科 一 人 : 洪 适 趙 雄 為 隆 興 元 年 (1163) 四 川 類 省 試 第 一 韓 侂 冑 以 蔭 入 官, 賈 似 道 以 父 蔭 補 嘉 興 司 倉, 章 鑑 以 別 院 省 試 及 第 趙 葵 則 1 元 脫 脫 : 宋 史 宰 輔 表 ( 台 北, 鼎 文 書 局, 民 國 67 年 ) 卷 211, 頁 5414, 序 : 後 七 朝 始 建 炎 丁 未, 終 德 祐 丙 子, 凡 一 百 四 十 九 年, 居 相 位 者 六 十 一 人 然 實 際 統 計 後 為 六 十 二 人 德 祐 之 後 尚 有 景 炎 祥 興 二 朝 丞 相 陸 秀 夫 賈 餘 慶 姚 良 臣 三 人, 故 總 計 為 六 十 五 人 宰 輔 表 所 載 六 十 一 人, 疑 似 將 崔 與 之 排 除, 惟 序 中 並 未 提 及 崔 與 之 屢 辭 相 位, 實 際 並 未 赴 任 王 明 蓀 師 於 之 研 究 相 符 參 閱 王 明 蓀 師 於 2008 年 11 月 在 廣 州 召 開 崔 與 之 研 討 會 發 表 < 崔 與 之 的 病 體 及 其 心 志 >, 文 中 即 探 討 崔 與 之 多 次 請 辭, 並 未 赴 任, 因 此 未 當 宰 相 南 宋 第 六 十 五 位 宰 相 姚 良 臣, 梁 天 錫 於 宋 宰 相 表 新 編 ( 台 北, 國 立 編 譯 館, 民 國 85 年 6 月 ), 頁 486, 將 此 人 列 出 然 此 人 僅 見 於 錢 士 升 : 南 宋 書, 及 柯 維 騏 : 宋 史 新 編 二 書, 且 只 有 姓 名, 而 無 事 蹟, 其 餘 史 書 則 均 無 記 載 故 本 文 將 崔 與 之 姚 良 臣 二 人 扣 除, 均 以 六 十 三 人 作 為 研 究 基 礎 的 主 體 六 十 三 人 中, 曾 兩 次 入 相 者 有 : 朱 勝 非 呂 頤 浩 趙 鼎 張 浚 秦 檜 湯 思 退 陳 康 伯 史 浩 梁 克 家 曾 懷 鄭 清 之 吳 潛 程 元 鳳 等 十 三 人 2 有 以 高 宗 朝 宰 相 的 集 體 研 究, 如 徐 永 輝 : Song Gaozong(r )and His Chief Coouncilors:A Study Of The Formative Stage Of The Southern Song Dynasty( ) :A Dissertation In the Graduate College The University Of Arizona,2000; 有 以 孝 宗 朝 宰 相 為 研 究 對 象 者, 如 : 崔 英 超 : 南 宋 孝 宗 朝 宰 相 群 體 研 究 ( 中 國 暨 南 大 學 史 學 研 究 所 博 士 論 文,2004 年 5 月 ) 3 魏 杞 祖 蔭 入 官, 紹 興 十 二 年, 登 進 士 第 曾 懷 以 父 任 金 壇 簿, 乾 道 八 年 賜 同 進 士 出 身 據 宋 孫 應 時 修 纂 : 重 修 琴 川 志 卷 8, 頁 18( 台 北, 中 國 地 志 研 究 會, 民 國 67 年 8 月 ) 宋 元 地 方 志 叢 書 續 編 明 毛 氏 汲 古 閣 刻 本 葛 邲 以 蔭 授 建 康 府 上 元 丞, 隆 興 元 年 進 士 錢 象 祖 以 祖 恩 補 官, 後 於 嘉 泰 四 年 賜 同 進 士 ( 據 嘉 定 赤 城 志 ( 台 北, 中 國 地 志 研 究 會, 民 國 67 年 8 月 ) 宋 元 地 方 志 叢 書 ) 卷 33, 頁 21) 史 彌 遠 淳 熙 六 年 補 承 事 郎, 八 年, 轉 宣 義 郎 淳 熙 十 四 年, 舉 進 士 宋 史 卷 414, 頁 以 上 五 人 雖 均 以 恩 蔭 補 官, 仍 以 進 士 出 身 計 算 4 周 必 大 先 為 進 士 出 身, 復 中 博 學 鴻 詞 科, 仍 以 進 士 計 - 8 -
9 以 軍 功 授 官, 是 為 兩 宋 以 來 之 特 例 賈 餘 慶 出 身 不 詳 故 宰 相 以 進 士 出 身 為 主 流 北 宋 司 馬 光 曾 說 : 國 家 用 人 之 法, 非 進 士 及 第 者, 不 得 美 官, 非 善 為 賦 詩 策 論 者, 不 得 及 第 5 北 宋 宰 相 共 七 十 一 人, 進 士 出 身 者 六 十 三 人, 佔 九 十 % 6 南 宋 因 襲 北 宋, 從 進 士 出 身 的 宰 相 比 例 極 高 可 知 純 粹 出 身 自 父 蔭 或 祖 蔭 補 官, 其 後 未 取 得 進 士 或 任 何 其 他 功 名 者, 僅 韓 侂 冑 賈 似 道 二 人 而 已 統 計 南 宋 宰 相 出 身 仕 宦 之 家 者 共 有 二 十 人 佔 總 數 的 三 十 二 %, 茲 列 表 於 後 : 表 2-1: 南 宋 宰 相 出 身 家 世 仕 宦 表 宰 相 家 世 背 景 本 人 出 身 資 料 來 源 備 註 李 綱 父 李 夔, 終 龍 圖 閣 待 制 政 和 2 年 (1112) 進 士 宋 史 358/11241 秦 檜 父 嘗 為 靜 江 府 古 縣 令 政 和 5 年 (1115) 登 第 宋 人 軼 事 彙 編 15/821 引 < 賢 奕 編 > 張 浚 唐 宰 相 張 九 齡 弟 九 皋 之 後, 父 入 太 學, 登 政 和 8 年 宋 史 361/11297 浚 四 歲 而 孤 咸, 舉 進 士 賢 良 兩 科 (1118) 進 士 沈 該 父 沈 時 升 兄 沈 調 皆 曾 獲 進 士 入 太 學 上 舍 嘉 泰 吳 興 志 17/6 陳 康 伯 父 陳 亨 仲, 提 舉 江 東 常 平 宣 和 3 年 (1121), 中 上 宋 史 384/11807 舍 丙 科 洪 适 洪 晧 子 因 父 出 使, 補 修 職 郎 紹 宋 史 373/11562 興 12 年 (1142) 中 博 學 鴻 詞 科 魏 杞 祖 蔭 入 官. 紹 興 12 年, 登 進 士 第 宋 史 385/11831 虞 允 文 父 虞 祺, 登 政 和 進 士 第, 仕 至 太 常 博 士 潼 川 路 轉 運 判 官. 曾 懷 曾 公 亮 曾 孫, 宣 和 元 年, 以 父 任 金 壇 簿 周 必 大 祖 周 詵, 宣 和 中 倅 廬 陵, 因 家 焉 父 周 利 建, 太 學 博 士 葛 邲 世 以 儒 學 名 家, 高 祖 葛 密 至 邲 五 世 登 科 第, 大 父 葛 勝 仲 至 邲 三 世 掌 詞 命. 以 蔭 授 建 康 府 上 元 丞 以 父 任 入 官, 紹 興 23 年 宋 史 383/11791 (1153) 進 士 宣 和 元 年 (1119), 以 父 重 修 琴 川 志 8/18 下 任 金 壇 簿, 乾 道 八 年 (1172) 賜 同 進 士 出 身 紹 興 20 年 (1150) 第 進 宋 史 391/11965 士,27 年, 中 博 學 鴻 詞 科 隆 興 元 年 (1163) 進 士 宋 史 385/ 黃 淮 楊 士 奇 : 歷 代 名 臣 奏 議 ( 台 北, 學 生 書 局, 民 國 53 年 ), 卷 165,< 司 馬 光 奏 >, 頁 22 6 關 於 北 宋 宰 相 進 士 出 身 的 統 計, 參 考 李 裕 民 :< 兩 宋 宰 相 群 體 研 究 >( 宋 史 研 究 論 文 集, 寧 夏 人 民 出 版 社,1999 年 ), 頁
10 趙 汝 愚 漢 恭 憲 王 元 佐 七 世 孫 父 善 應, 官 終 修 武 郎 江 西 兵 馬 都 乾 道 2 年 (1166), 進 士 第 一 因 是 宗 室 有 官 人 降 宋 史 392/11981 不 僅 是 宗 室, 也 是 仕 宦 之 家 監 為 第 二 韓 侂 冑 魏 忠 獻 王 韓 琦 曾 孫. 父 誠, 娶 高 宗 憲 聖 慈 烈 皇 后 女 弟, 仕 至 寶 寧 軍 承 宣 使. 侂 冑 以 父 任 入 本 人 無 其 他 功 名 宋 史 474/13771 侂 冑 以 父 任 入 官, 又 兼 具 外 戚 身 分 官 錢 象 祖 錢 端 禮 孫, 以 祖 恩 補 官, 賜 進 嘉 泰 4 年 進 士 (1204)( 據 咸 淳 臨 安 志 48/7 下 ; 士 出 身 嘉 定 赤 城 志 33/21) 寶 慶 會 稽 續 志 2/2; 史 彌 遠 史 浩 子 淳 熙 六 年, 補 承 事 郎 淳 熙 8 年 (1181) 銓 試 第 宋 史 414/12415 一,14 年 進 士 史 嵩 之 史 彌 遠 猷 子 嘉 定 13 年 (1220) 進 士 宋 史 414/12423 游 似 利 州 路 提 點 刑 獄 游 仲 鴻 之 子 嘉 定 14 年 (1221) 進 士 宋 史 417/12496 趙 葵 京 湖 制 置 使 趙 方 之 子 淳 祐 2 年 壬 寅 賜 出 身 宋 史 417/12498 (1242) 賈 似 道 無 其 他 功 名 宋 史 474/13779 出 身 仕 宦 之 家, 兼 有 外 戚 身 分 吳 潛 秘 閣 修 撰 吳 柔 勝 季 子 嘉 定 10 年 (1217) 進 士 宋 史 418/12515 第 一 朱 倬, 唐 宰 相 朱 敬 則 之 後 ; 蔣 芾, 蔣 之 奇 曾 孫 ; 留 正, 六 世 祖 留 從 效, 事 太 祖, 為 清 遠 軍 節 度 使, 封 鄂 國 公. 以 上 三 人 雖 為 官 宦 世 家, 因 超 過 三 代 故 不 列 入 關 於 表 2-1, 有 幾 點 說 明 : ( 一 ) 表 列 二 十 人 之 中, 出 身 宰 執 世 家 有 : 史 浩 史 彌 遠 史 嵩 之 祖 孫 三 代 拜 相 洪 适 洪 遵 兄 弟, 一 任 宰 相, 一 為 執 政 7 錢 端 禮 錢 象 祖 為 祖 孫 關 係 曾 懷 與 曾 公 亮, 韓 琦 與 韓 侂 冑 均 係 曾 祖 曾 孫 關 係 ( 按 : 曾 韓 二 人 仍 列 入 本 表, 並 非 因 曾 祖 曾 孫 的 關 係 ) ( 二 ) 宰 相 中 就 出 身 言, 最 特 殊 者 為 趙 葵 年 十 二 三 已 隨 父 京 湖 制 置 使 趙 方 從 軍 8, 此 後 一 路 由 戰 功 升 遷, 而 非 文 職 升 至 宰 相 為 南 宋 宰 相 中 的 惟 一 特 例 ( 三 ) 二 十 人 中, 因 父 祖 得 蔭 補 者 七 人 其 中 五 人 在 蔭 補 得 官 後 仍 參 加 科 舉, 獲 得 進 士 及 第 由 於 宋 代 崇 尚 進 士 出 身, 即 使 出 自 仕 宦, 因 父 祖 蔭 官, 7 洪 遵 於 隆 興 元 年 拜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見 宋 史 卷 373, 頁 洪 适 洪 遵 洪 邁 兄 弟 為 一 門 三 傑 洪 适 初 雖 因 父 親 洪 晧 出 使 恩, 補 修 職 郎 其 受 父 蔭 者 僅 此 一 事, 紹 興 十 二 年 與 弟 洪 遵 同 中 博 學 鴻 詞 科, 為 政 壇 佳 話 後 卻 因 父 親 忤 秦 檜 而 受 牽 連, 先 是 出 判 台 州, 後 復 論 罷 ( 宋 史 卷 373, 頁 11563) 非 但 未 受 父 親 庇 蔭, 反 遭 其 累 8 宋 史 卷 417 頁 史 載 趙 葵 機 警, 軍 欲 為 變. 葵 時 十 二 三, 覺 之, 亟 呼 曰 : 此 朝 廷 賜 也, 本 司 別 有 賞 賚 軍 心 賴 一 言 而 定, 人 服 其 機 警
11 其 後 仍 設 法 取 得 資 格, 躋 身 進 士 之 列 ( 四 ) 南 宋 宰 相 中, 韓 侂 冑 賈 似 道 具 外 戚 身 分 而 兩 人 均 為 南 宋 權 相 趙 汝 愚 則 為 宗 室 身 分 宰 相 籍 貫 之 分 佈, 可 參 閱 下 表 俾 便 了 解 梗 概 表 2-2: 南 宋 宰 相 籍 貫 分 佈 表 *1 路 名 宰 相 籍 貫 分 佈 小 計 百 分 比 兩 浙 西 路 沈 該 蔣 芾 葛 邲 *2 李 宗 勉 丁 大 全 5 人 7.9% 兩 浙 東 路 湯 思 退 史 浩 曾 懷 *3 史 彌 遠 鄭 清 之 史 嵩 之 葉 衡 王 淮 喬 行 簡 范 鍾 謝 深 甫 賈 似 道 葉 夢 鼎 吳 堅 錢 象 祖 杜 範 余 端 禮 留 夢 炎 陳 宜 中 王 爚 20 人 31.7% 福 建 路 朱 倬 陳 自 強 梁 克 家 留 正 李 綱 黃 潛 善 葉 顒 陳 俊 卿 8 人 12.7% 廣 南 東 路 0 0 人 0 廣 南 西 路 0 0 人 0 江 南 東 路 秦 檜 吳 潛 汪 伯 彥 程 元 鳳 洪 适 趙 汝 愚 馬 廷 鸞 陳 康 伯 江 萬 里 陸 秀 夫 *4 10 人 15.9% 江 南 西 路 章 鑑 京 鏜 周 必 大 文 天 祥 4 人 6.3% 荊 湖 北 路 0 0 人 0% 荊 湖 南 路 趙 葵 1 人 1. 6% 京 西 南 路 范 宗 尹 1 人 1.6% 淮 南 東 路 0 人 0% 淮 南 西 路 魏 杞 董 槐 2 人 3.2% 成 都 府 路 張 浚 虞 允 文 謝 方 叔 3 人 夔 州 路 0 0 人 潼 川 府 路 趙 雄 游 似 2 人 四 川 計 5 人 7.9% 利 州 路 0 0 人 梓 州 路 0 0 人 不 詳 賈 餘 慶 1 人 1.6% 北 方 京 西 北 路 ---- 朱 勝 非 ; 京 東 西 路 ---- 呂 頤 浩 *5; 河 北 西 路 ---- 杜 充 總 計 韓 侂 冑 *6; 河 東 南 路 ---- 趙 鼎 ; 京 畿 路 ---- 万 俟 卨 6 人 9.5% 63 人 註 :*1 本 表 統 一 以 現 居 地 為 準. *2 葛 邲, 其 先 居 丹 陽, 後 徙 吳 興. 據 宋 史 葛 邲 傳, 卷 385, 頁 *3 曾 懷, 已 徙 居 蘇 州 常 熟 *4 陸 秀 夫, 楚 州 鹽 城 人. 生 三 歲, 其 父 徙 家 鎮 江. 據 宋 史 陸 秀 夫 傳, 卷 451, 頁 *5 呂 頤 浩, 其 先 樂 陵 人, 徙 齊 州 ( 屬 京 東 西 路 ). 據 宋 史 呂 頤 浩 傳, 卷 362, 頁 *6 韓 侂 冑, 仍 沿 用 曾 祖 韓 琦 之 籍 貫 從 上 表 可 知, 南 宋 宰 相 籍 貫 分 佈, 以 兩 浙 東 路 為 最 多 十 九 人, 佔 總 數 之 三 十
12 點 二 %; 其 次 江 南 東 路 九 人, 佔 十 四 點 三 %, 與 福 建 路 九 人, 並 列 第 二 ; 北 方 各 路 六 人, 佔 九 點 五 %; 兩 浙 西 路 四 川 ( 含 成 都 路 潼 川 府 路 其 餘 利 州 東 路 利 州 西 路 夔 州 路 則 均 掛 零 ) 兩 地 均 為 五 人, 各 佔 七 點 九 %; 江 南 西 路 四 人, 佔 六 點 三 %; 淮 南 西 路 二 人, 佔 三 點 二 %; 京 西 南 路 荊 湖 南 路 各 一 人, 佔 一 點 六 %; 淮 南 東 路 廣 南 東 西 路 則 無 宰 相 隷 籍 於 此 宰 相 籍 貫 北 方 者 六 人, 其 中 五 人 ( 朱 勝 非 呂 頤 浩 杜 充 趙 鼎 万 俟 卨 ) 均 為 南 宋 初 期 人 士, 其 籍 貫 為 北 方 乃 屬 正 常 韓 侂 冑 則 仍 隨 其 曾 祖 韓 琦 之 籍 貫, 隸 相 州 安 陽 其 餘 全 為 南 方 人, 政 權 南 渡, 若 要 長 期 穩 定 發 展, 就 地 取 材 是 本 土 化 的 必 然 過 程 兩 浙 路 江 南 東 路 一 帶, 為 高 度 開 發 地 區, 社 會 經 濟 發 達, 人 文 薈 萃 之 地, 社 會 菁 英 相 對 眾 多, 人 才 濟 濟, 宰 相 出 現 亦 多 附 圖 : 南 宋 宰 相 籍 貫 分 佈 圖 ( 地 圖 中 所 標 示 地 名 前 () 之 中 的 數 字 代 表 宰 相 員 額 如 :(6) 台 州, 表 示 宰 相 籍 貫 在 台 州 者 有 6 人 ) 宰 相 之 分 佈, 從 史 料 顯 示, 與 登 進 士 的 地 區 分 佈 比 例 相 符 南 宋 留 下 兩 次 完
13 整 的 科 舉 登 第 進 士 資 料, 可 供 參 考 南 宋 登 科 錄 兩 種 9 收 錄 南 宋 兩 次 進 士 名 冊, 其 一 為 < 紹 興 十 八 年 同 年 小 錄 >(1148), 另 一 則 是 < 宋 寶 祐 四 年 登 科 錄 >(1256), 據 此 作 出 統 計 10 表 2-3: 南 宋 兩 次 進 士 籍 貫 分 佈 統 計 表 地 開 陜 京 河 河 京 淮 淮 江 江 荊 荊 兩 兩 福 成 潼 利 夔 廣 廣 宗 不 名 封 西 東 北 東 西 南 南 南 南 湖 湖 浙 浙 建 都 川 州 州 南 南 室 詳 時 府 路 路 路 路 路 東 西 東 西 北 南 東 西 路 府 府 路 路 東 西 地 代 北 方 諸 路 路 路 路 路 路 路 路 路 路 路 路 路 紹 人 興 十 八 數 % 年 6.3 寶 祐 人 數 四 % 年 紹 興 十 八 年 (1148) 科 舉, 進 士 及 第 者 三 三 人 之 中 有 二 十 一 位 屬 北 方 人, 佔 六 點 三 % 彼 時 距 北 宋 滅 亡 (1127) 宋 室 南 渡 才 二 十 一 年, 時 間 不 久, 不 難 理 解 下 至 寶 祐 四 年 (1256), 距 南 宋 建 國 已 經 一 百 三 十 年, 進 士 中 已 無 隸 籍 北 方 者 京 城 杭 州 乃 政 治 經 濟 文 化 中 心, 故 兩 浙 路 佔 有 優 勢, 比 例 較 高 應 屬 自 然, 人 數 雖 有 增 加, 百 分 比 卻 下 降 ( 從 紹 興 十 八 年 的 二 十 六 點 六 % 降 至 寶 祐 四 年 的 二 十 一 點 一 %) 福 建 路 從 原 來 六 十 六 人 升 高 至 一 二 人, 幾 乎 兩 倍, 百 分 比 則 維 持 不 變 ( 均 為 20%) 從 宰 相 出 身 地 與 科 舉 進 士 之 地 區 分 佈, 兩 者 相 當 符 合 兩 浙 福 建 二 地, 進 士 分 列 冠 亞 軍 江 南 東 路 進 士 居 於 第 三, 略 遜 於 宰 相 之 分 佈 ( 宰 相 則 名 列 第 二 ) 但 仍 可 看 出 兩 種 數 量 ( 宰 相 與 進 士 ) 仍 有 極 高 的 相 關 性 宰 相 與 進 士 籍 貫 之 區 域 分 佈 與 各 地 文 風 是 否 昌 盛, 教 育 事 業 是 否 發 達, 似 有 相 當 密 切 的 關 聯 性 11 9 不 著 撰 人 : 南 宋 登 科 錄 兩 種 宋 史 資 料 萃 編 第 3 輯 (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60 年 ) 10 本 表 參 考 程 民 生 : 宋 代 地 域 文 化 ( 開 封, 河 南 大 學 出 版 社,1997 年 8 月 ), 頁 232 之 統 計 11 地 方 州 縣 學 與 書 院 設 置 的 數 量, 與 地 方 上 文 風 昌 盛 教 育 事 業 發 達 與 否 似 有 互 為 因 果 的 關 係 表 2-4: 南 宋 宰 相 籍 貫 分 佈 與 書 院 數 對 照 表 路 名 書 院 數 量 宰 相 籍 貫 分 佈 數
14 第 二 節 仕 宦 經 歷 之 統 計 分 析 本 節 探 討 南 宋 宰 相 之 仕 宦 經 歷 包 括 : 擔 任 執 政 之 前 的 官 職 ; 拜 執 政 時 期 之 職 稱 ; 從 入 仕 到 拜 相 所 經 歷 之 時 間 ; 拜 執 政 及 宰 相 之 任 期 等, 將 上 述 各 項 加 以 統 計 分 析, 藉 以 了 解 南 宋 時 期 之 相 關 官 制, 宰 相 群 體 所 受 到 之 待 遇 處 境, 並 從 而 認 識 南 宋 開 國 以 降 之 政 局 變 化 一 拜 執 政 前 之 官 職 宰 相 在 拜 相 之 前, 幾 乎 都 是 先 任 執 政 所 謂 執 政, 據 宋 史 宰 輔 表 序 文 : 中 書 位 次 既 止 於 參 知 政 事, 而 樞 府 職 序 自 同 知 副 知 而 下, 雖 簽 書 同 簽 書 亦 與 焉, 皆 執 政 也 12 序 文 中 卻 有 疏 漏 除 參 知 政 事 外, 樞 密 使 副 使 知 樞 密 院 事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等, 凡 樞 密 院 之 長 貳 皆 為 執 政 官, 並 為 副 相, 而 為 準 宰 相 13 南 宋 宰 相 於 任 執 政 前 之 官 職, 種 類 甚 多, 茲 表 列 如 下, 以 供 參 閱 : 兩 浙 西 路 11 所 5 人 兩 浙 東 路 17 所 19 人 福 建 路 18 所 9 人 廣 南 東 路 1 所 0 人 廣 南 西 路 1 所 0 人 江 南 東 路 6 所 9 人 江 南 西 路 8 所 4 人 荊 湖 北 路 2 所 0 人 荊 湖 南 路 3 所 1 人 京 西 南 路 2 所 1 人 淮 南 東 路 1 所 1 人 淮 南 西 路 3 所 2 人 成 都 府 路 2 所 3 人 夔 州 路 1 所 0 人 潼 川 府 路 0 所 2 人 利 州 路 0 所 0 人 梓 州 路 0 所 0 人 不 詳 3 所 1 人 北 方 6 人 總 計 79 所 63 人 書 院 在 地 方 上 設 置 數 量 之 多 寡, 雖 不 必 然 與 該 區 宰 相 出 身 之 數 量 成 正 比 但 從 上 表 卻 清 楚 顯 示 書 院 與 宰 相 之 區 域 分 佈,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相 關 性 12 宋 史 宰 輔 表, 卷 210, 頁 借 用 李 俊 : 中 國 宰 相 制 度 ( 臺 北,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8 年 9 月 重 排 一 版 ), 頁 170 之 名 稱
15 表 2-5: 南 宋 宰 相 任 執 政 前 之 官 職 統 計 分 析 表 *1 官 職 宰 相 姓 名 小 計 百 分 比 各 部 尚 書 試 禮 部 尚 書 兼 侍 讀 秦 檜 1*2 1 試 禮 部 尚 書 兼 侍 讀 兼 給 事 中 趙 雄 1 禮 部 尚 書 史 彌 遠 1 權 禮 部 尚 書 馬 廷 鸞 留 夢 炎 2 禮 部 尚 書 兼 中 書 舍 人 杜 範 % 吏 部 尚 書 陳 康 伯 周 必 大 趙 汝 愚 余 端 禮 錢 象 祖 1 游 佀 1 江 萬 里 7 侍 郎 試 吏 部 尚 書 葉 夢 鼎 1 1 權 吏 部 尚 書 葉 顒 1 魏 杞 章 鑑 3 兼 權 吏 部 尚 書 陳 宜 中 1 左 朝 議 大 夫 試 吏 部 尚 書 陳 俊 卿 1 戶 部 尚 書 賜 同 進 士 出 身 曾 懷 1 戶 部 尚 書 葉 衡 1 刑 部 尚 書 葛 邲 京 鏜 2 權 刑 部 尚 書 喬 行 簡 1 權 兵 部 尚 書 兼 侍 讀 范 鍾 1 權 工 部 尚 書 程 元 鳳 1 試 兵 部 侍 郎 李 綱 1 禮 部 侍 郎 湯 思 退 % 知 制 誥 知 制 誥 兼 侍 讀 朱 勝 非 % 翰 林 學 士 知 制 誥 史 浩 洪 适 *3 王 淮 3 臺 諫 給 舍 殿 閣 學 士 試 御 史 中 丞 范 宗 尹 1 御 史 中 丞 趙 鼎 朱 倬. 陳 自 強 3 試 御 史 中 丞 兼 侍 讀 謝 深 甫 1 諫 議 大 夫 兼 侍 讀 李 宗 勉 1 侍 御 史 兼 侍 讀 丁 大 全 1 中 書 舍 人 蔣 芾 1 給 事 中 梁 克 家 1 試 給 事 中 謝 方 叔 1 端 明 殿 學 士 鄭 清 之 王 爚 2 敷 文 閣 學 士 留 正 1 翰 林 學 士 吳 潛 % 3 4.8% 4 6.4% 東 京 留 守 杜 充 %
16 安 撫 京 西 荊 湖 南 北 路 安 撫 制 置 使 兼 史 嵩 之 % 使 制 沿 江 制 置 副 使 兼 知 鄂 州 置 使 江 浙 制 置 使 呂 頤 浩 1 端 明 殿 學 士 兩 淮 制 置 大 使 淮 賈 似 道 1 東 安 撫 使 知 揚 州 寶 章 閣 直 學 士 知 福 州 福 建 安 董 槐 1 知 府 州 祠 祿 官 撫 使 前 知 夔 州 沈 該 1 知 平 江 府 虞 允 文 1 知 慶 元 府 事 葉 夢 鼎 2 1 知 福 州 趙 葵 1 知 臨 安 府 文 天 祥 1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秦 檜 2 1 提 舉 萬 壽 觀 兼 侍 讀 張 浚 1 提 舉 萬 壽 觀 万 俟 卨 1 左 中 大 夫 提 舉 洞 霄 宮 葉 顒 % 6 9.5% 資 政 殿 學 士 提 舉 萬 壽 觀 兼 侍 錢 象 祖 2 1 讀 資 政 殿 大 學 士 通 議 大 夫 提 舉 游 佀 2 1 萬 壽 觀 大 元 帥 府 兵 馬 副 元 帥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 宗 正 少 卿 兼 權 起 居 舍 人 陸 秀 夫 % 太 師 韓 侂 冑 % 不 詳 吳 堅 % 總 計 63 人 68 任 次 100%
17 *1. 參 考 宋 史 宰 輔 表 宋 史 之 各 列 傳 宋 宰 輔 編 年 錄 等 史 料 *2. 以 1 2 分 別 標 示 宰 相 曾 拜 兩 次 執 政 之 第 一 二 次 *3. 宋 史 孝 宗 本 紀 一, 卷 33, 頁 632: ( 乾 道 元 年 六 月 ) 丙 戌, 以 翰 林 學 士 洪 适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同 書 < 宰 輔 表 四 >, 卷 213, 頁 5572: 乾 道 元 年 四 月 丙 戌, 洪 适 自 翰 林 學 士 左 中 大 夫 知 制 誥 除 端 明 殿 學 士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同 書 < 洪 适 傳 >, 卷 373, 頁 11564: 乾 道 元 年 五 月, 遷 翰 林 學 士, 仍 兼 中 書 舍 人. 六 月, 除 端 明 殿 學 士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同 為 宋 史, 三 處 記 載 互 異 又 宋 史 全 文 續 資 治 通 鑑 (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8 年, 宋 史 資 料 萃 編 第 二 輯 ), 卷 24, 頁 1896: ( 隆 興 二 年 十 二 月 ) 洪 适 時 以 中 書 舍 人 兼 直 學 士 院 ( 以 下 簡 稱 宋 史 全 文 ) 而 李 心 傳 : 建 炎 以 來 朝 野 雜 記 (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6 年, 宋 史 資 料 萃 編 第 二 輯 ) 乙 集, 卷 8,< 孝 宗 初 政 命 相 多 不 以 次 > 條, 頁 1: 呂 文 惠 自 宗 正 少 卿, 再 閱 月 而 執 政, 又 五 閱 月 而 為 相, 相 四 閱 月 而 罷 ( 以 下 簡 稱 朝 野 雜 記 ) 幾 種 史 料 各 說 各 話, 莫 衷 一 是 徐 自 明 : 宋 宰 輔 編 年 錄 (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6 年, 宋 史 資 料 萃 編 第 二 輯 ) 卷 17 頁 : ( 乾 道 元 年 ) 四 月 丙 戍, 洪 适 端 明 殿 學 士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自 翰 林 學 士 左 中 奉 大 夫 知 制 誥 除 今 從 此 說 ( 以 下 簡 稱 宰 輔 編 年 錄 ) 根 據 本 表, 有 下 列 幾 點 說 明 : 1. 南 宋 宰 相 任 執 政 前 之 官 職, 種 類 眾 多 計 有 : 各 部 尚 書 侍 郎 知 制 誥 台 諫 給 舍 殿 閣 學 士 東 京 留 守 安 撫 使 制 置 使 知 府 知 州 祠 祿 官 大 帥 府 兵 馬 副 元 帥 宗 正 少 卿 等 十 四 類 別, 顯 示 南 宋 執 政 之 出 身 多 元, 不 拘 一 格 如 韓 侂 冑 不 經 執 政 直 接 拜 相, 則 為 特 例 2. 其 中 六 部 尚 書 有 二 十 六 人, 佔 四 十 一 點 三 %, 比 例 極 高, 僅 吏 部 尚 書 即 佔 其 中 一 半 ( 十 三 位, 包 括 正 職 兼 兼 權 試 等 ); 禮 部 尚 書 六 人 ; 戶 部 刑 部 尚 書 各 三 人 ; 兵 部 工 部 各 一 人 顯 示 由 六 部 尚 書 步 入 權 力 核 心 在 南 宋 朝 應 屬 主 流 14 而 吏 部 又 是 六 部 之 首, 故 比 例 最 高 3. 由 侍 郎 拜 執 政 僅 有 李 綱 湯 思 退 二 例, 較 為 特 殊, 皆 非 常 態 北 宋 末 年 金 兵 圍 城 情 況 緊 急, 大 臣 非 庸 即 懦, 而 李 綱 為 極 少 數 敢 挺 身 而 出, 勇 於 任 事 之 人, 故 以 試 兵 部 侍 郎 越 升 執 政 湯 思 退 於 紹 興 二 十 五 年 (1155) 六 月 以 禮 部 侍 郎 拜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兼 權 參 知 政 事, 此 時 秦 檜 雖 已 瀕 晚 年, 仍 大 權 在 握 思 退 主 和, 且 係 檜 黨, 因 此 受 秦 檜 提 拔 越 升 執 政, 在 後 秦 檜 時 期 仍 堅 持 主 和 路 線, 符 合 高 宗 對 金 政 策, 而 於 紹 興 二 十 七 年 (1157) 六 月 拜 相 4. 由 大 元 帥 府 兵 馬 副 元 帥 拜 執 政 者 僅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二 人, 亦 為 特 例 兩 人 均 係 高 宗 擔 任 河 北 兵 馬 大 元 帥 時 的 藩 邸 舊 臣, 高 宗 於 建 國 之 初, 基 於 感 情 因 素 而 重 用 兩 人, 先 後 拜 相, 卻 誤 國 極 深, 導 致 南 宋 政 權 倉 皇 渡 江, 幾 至 不 保 5. 由 東 京 留 守 拜 執 政 者, 杜 充 一 人 而 已, 亦 屬 特 殊 其 實 杜 充 不 論 執 政 或 宰 相, 都 鎮 守 於 前 線, 極 少 留 在 朝 廷 儘 管 他 有 過 無 功, 高 宗 對 之 始 終 眷 顧 不 衰, 直 到 叛 降 金 朝, 高 宗 方 知 誤 用 此 人, 而 驚 嘆 : 朕 待 充 不 薄, 何 乃 至 是 哉? 若 按 宋 史 所 載, 宋 代 官 吏 敘 遷 之 制, 六 部 尚 書 應 照 工 禮 刑 戶 兵 吏 諸 部 順 序 遷 轉, 至 吏 部 尚 書 下 一 階 則 轉 至 宰 相 左 僕 射 中 間 並 無 執 政 參 閱 宋 史 職 官 志, 卷 169, 頁 4027 宋 史 說 法 與 實 際 不 符 15 宋 史 杜 充 傳, 卷 475, 頁 而 高 宗 對 杜 充 叛 國 的 處 置 僅 為
18 6. 韓 侂 冑 不 由 正 道, 掌 握 大 權 既 未 嘗 出 任 執 政, 亦 不 曾 拜 左 右 丞 相, 而 以 外 戚 身 分 任 知 閤 門 事 ( 淳 熙 末,1189) 宜 州 觀 察 使 兼 樞 密 都 承 旨 ( 紹 熙 元 年 11 月,1190) 保 寧 軍 節 度 使, 再 以 太 師 永 興 軍 節 度 使 充 萬 壽 觀 使 平 原 郡 王 之 職, 於 開 禧 元 年 (1205) 七 月 拜 平 章 軍 國 事, 兩 宋 朝 中 絕 無 僅 有 二 擔 任 執 政 職 稱 類 別 之 統 計 分 析 下 表 列 出 南 宋 宰 相 於 拜 相 之 前, 所 任 執 政 之 職 稱, 並 加 以 統 計 分 析 表 2-6: 南 宋 宰 相 曾 任 執 政 職 稱 暨 統 計 表 ( 一 )( 建 炎 三 年 四 月 以 前 ) 執 政 職 稱 紀 年 門 下 侍 郎 兼 權 中 書 中 書 侍 郎 門 下 侍 郎 尚 書 左 右 丞 知 樞 密 院 事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侍 郎 建 炎 元 年 5 月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16 6 月 黃 潛 善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8 月 2 年 5 月 朱 勝 非 ( 右 ) 12 月 朱 勝 非 3 年 2 月 呂 頤 浩 3 月 呂 頤 浩 張 浚 4 月 張 浚 小 計 ( 人 次 ) 表 2-7: 南 宋 宰 相 曾 任 執 政 之 各 職 稱 暨 統 計 表 ( 二 )( 建 炎 三 年 四 月 以 後 ) 執 政 職 稱 參 知 政 事 同 簽 書 簽 書 樞 密 院 同 知 樞 密 院 知 樞 密 院 事 樞 密 使 備 註 樞 密 院 事 事 事 范 宗 尹 虞 允 文 ( 兼 權 參 政 ) 趙 鼎 杜 充 張 浚 秦 檜 秦 檜 喬 行 簡 湯 思 退 魏 杞 湯 思 退 張 浚 ( 兼 參 政 ) ( 兼 權 參 政 ) 趙 鼎 李 宗 勉 洪 适 陳 俊 卿 ( 兼 權 參 政 ) 虞 允 文 虞 允 文 沈 該 杜 範 葉 顒 虞 允 文 王 淮 王 淮 ( 兼 權 參 政 ) ( 兼 權 參 政 ) 16 以 外 戚 身 分 用 事 者 尚 有 賈 似 道, 但 似 道 至 少 是 循 著 執 政 宰 相 一 路 的 正 途 而 掌 權 的 韓 侂 冑 則 非 是, 故 為 特 例 宋 史 職 官 志 卷 37, 頁 3774: 開 禧 元 年, 韓 侂 冑 拜 平 章, 討 論 典 禮, 乃 以 平 章 軍 國 事 為 名 掌 握 大 權
19 万 俟 卨 游 佀 蔣 芾 趙 雄 周 必 大 周 必 大 ( 兼 權 參 政 ) 陳 康 伯 吳 潛 梁 克 家 王 淮 葛 邲 趙 汝 愚 ( 兼 權 參 政 ) ( 兼 參 政 ) 朱 倬 程 元 鳳 葉 衡 葛 邲 趙 汝 愚 ( 兼 參 政 ) 趙 葵 ( 兼 參 政 ) 史 浩 葉 夢 鼎 趙 雄 趙 汝 愚 余 端 禮 賈 似 道 ( 兼 參 政 ) 洪 适 江 萬 里 王 淮 余 端 禮 京 鏜 留 夢 炎 葉 顒 ( 兼 同 知 ) 魏 杞 ( 兼 同 知 ) 蔣 芾 章 鑑 留 正 錢 象 祖 謝 深 甫 ( 兼 參 政 ) 文 天 祥 陳 宜 中 京 鏜 史 彌 遠 陳 自 強 ( 兼 參 政 ) 賈 餘 慶 18 謝 深 甫 杜 範 史 彌 遠 ( 兼 參 政 ) 陳 俊 卿 陳 自 強 趙 葵 喬 行 簡 虞 允 文 ( 兼 同 知 ) 鄭 清 之 吳 潛 ( 兼 參 政 ) 范 鍾 ( 兼 參 政 ) 梁 克 家 ( 兼 同 知 ) 喬 行 簡 董 槐 ( 兼 權 參 政 ) 游 佀 ( 兼 參 政 ) ( 兼 權 知 院 ) 曾 懷 李 宗 勉 丁 大 全 ( 兼 權 參 政 ) 趙 葵 ( 兼 參 政 ) 葉 衡 ( 兼 權 知 院 ) 范 鍾 賈 似 道 謝 方 叔 ( 兼 參 政 ) 趙 雄 謝 方 叔 葉 夢 鼎 賈 似 道 ( 兼 參 政 ) ( 兼 權 參 政 ) 王 淮 董 槐 江 萬 里 王 爚 ( 兼 參 政 ) 周 必 大 程 元 鳳 馬 廷 鸞 陳 宜 中 ( 兼 宋 史 文 天 祥 傳 卷 418, 頁 12536: 明 年 ( 德 祐 二 年 ) 正 月, 仍 除 天 祥 樞 密 使 尋 除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是 知, 天 祥 先 除 執 政 後 拜 相, 只 是 兩 者 時 間 相 差 無 幾 18 宋 史 宰 輔 表 五 卷 214, 頁 5655 載 : ( 德 祐 二 年 正 月 ) 賈 餘 慶 除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知 臨 安 府 然 宋 史 瀛 國 公 本 紀 卷 47, 頁 938: 賈 餘 慶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知 臨 安 府 他 如 : 清 萬 斯 同 : 宋 季 忠 義 錄 恭 帝 本 紀 ( 北 京 市, 北 京 圖 書 館 出 版 社,2006 宋 代 傳 記 資 料 叢 刊 ) 卷 1, 頁 265; 明 錢 士 升 : 南 宋 書 ( 天 津 市, 天 津 古 籍 出 版 社,1998 二 十 四 史 外 傳 ) 卷 6, 頁 242; 明 胡 粹 中 : 元 史 續 編 (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卷 1, 頁 2; 元 陳 桱 : 通 鑑 續 編 (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卷 24, 頁 43, 均 作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今 從 同 簽 書 之 說 參 閱 梁 天 錫 : 宋 宰 相 表 新 編 ( 台 北 市, 國 立 編 譯 館, 民 國 85 年 ), 分 表 8, 頁
20 ( 兼 權 參 政 ) 參 政 ) 留 正 ( 兼 同 知 ) 丁 大 全 王 爚 ( 兼 權 參 政 ) 葛 邲 葉 夢 鼎 章 鑑 ( 兼 權 參 政 ) 余 端 禮 ( 兼 同 知 ) 江 萬 里 陳 宜 中 ( 兼 參 政 ) 京 鏜 馬 廷 鸞 留 夢 炎 ( 兼 參 政 ) 謝 深 甫 王 爚 ( 兼 知 院 ) 陳 自 強 章 鑑 ( 兼 同 知 ) 錢 象 祖 1 ( 兼 知 院 ) 錢 象 祖 2 ( 兼 知 院 ) 陳 宜 中 ( 兼 權 參 政 ) 鄭 清 之 ( 兼 簽 書 ) 留 夢 炎 ( 兼 同 知 ) 喬 行 簡 ( 兼 同 知 ) 李 宗 勉 吳 堅 陸 秀 夫 范 鍾 游 佀 吳 潛 董 槐 程 元 鳳 丁 大 全 ( 兼 同 知 ) 賈 似 道 葉 夢 鼎 江 萬 里 馬 廷 鸞 ( 兼 同 知 ) 王 爚
21 史 嵩 之 小 計 ( 任 次 ) ( 人 ) 137 ( 任 次 ) 百 分 比 73.7% 21.1% 52.6% 42.1% 35.1% 17.5% 附 註 : 宋 史 宰 輔 表 五 卷 214, 頁 5617, 謂 史 嵩 之 自 通 奉 大 夫 京 西 荊 湖 南 北 路 安 撫 制 置 使 除 端 明 殿 學 士, 依 舊 京 湖 安 撫 制 置 使, 兼 沿 江 制 置 副 使, 兼 知 鄂 州, 恩 例 並 同 執 政 而 宋 史 理 宗 本 紀, 卷 42, 頁 815 則 載 : ( 嘉 熙 二 年 二 月 甲 申 ) 以 參 知 政 事 督 視 京 西 荊 湖 南 北 路 江 西 軍 馬, 置 司 鄂 州 宋 史 史 嵩 之 傳, 卷 414, 頁 亦 謂 詔 入 覲, 拜 參 知 政 事, 督 視. 說 明 宋 史 宰 輔 表 五 漏 列 史 嵩 之 拜 參 知 政 事 故 本 表 仍 將 其 統 計 在 內 一 表 2-6 所 列 為 建 炎 元 年 五 月 至 建 炎 三 年 四 月, 為 期 兩 年, 共 五 位 宰 相 : 李 綱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朱 勝 非 呂 頤 浩 執 政 各 職 包 括 : 中 書 門 下 侍 郎 尚 書 左 右 丞, 及 各 級 樞 密 院 長 貳 因 人 數 極 少, 不 予 討 論 二 表 2-7 係 建 炎 三 年 四 月 改 制 後, 中 書 門 下 侍 郎 尚 書 左 右 丞 改 為 參 知 政 事, 樞 密 院 長 貳 不 變 本 表 列 出 改 制 後 五 十 八 位 宰 相 ( 韓 侂 冑 未 拜 執 政, 故 不 列 入 ) ( 以 下 執 政 之 各 職 稱, 均 改 用 簡 稱 : 樞 密 使, 簡 稱 樞 使 ; 知 樞 密 院 事 簡 稱 知 院 ;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簡 稱 同 知 ;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簡 稱 簽 書 ;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簡 稱 同 簽 書 ; 參 知 政 事 簡 稱 參 政 ) 三 五 十 七 人 中, 四 十 二 人 任 參 政, 佔 七 十 三 點 三 %; 十 二 人 任 同 簽 書, 佔 二 十 一 點 一 %; 三 十 人 任 簽 書, 佔 五 十 二 點 六 %; 二 十 四 人 任 同 知, 佔 四 十 二 點 一 %; 二 十 人 曾 任 知 院, 佔 三 十 五 點 一 %; 十 位 曾 任 樞 使, 十 七 點 五 % ( 以 上 單 位 為 任 次 ) 四 未 曾 以 參 知 政 事 為 正 職 者 僅 十 五 人, 佔 二 十 六 點 三 %, 有 : 杜 充 張 浚 湯 思 退 趙 汝 愚 史 彌 遠 杜 範 趙 葵 謝 方 叔 章 鑑 陳 宜 中 留 夢 炎 吳 堅 陸 秀 夫 賈 餘 慶 文 天 祥 等 此 十 五 人 中, 未 曾 兼 任 過 參 政 者, 有 杜 充 張 浚 杜 範 吳 堅 陸 秀 夫 賈 餘 慶 文 天 祥 等 七 人 杜 充 張 浚 在 宋 初, 吳 堅 陸 秀 夫 賈 餘 慶 文 天 祥 均 在 宋 末, 六 人 出 任 執 政, 均 為 戎 馬 倥 傯 局 勢 危 急 之 際, 情 況 特 殊 獨 杜 範 非 是 杜 範 自 端 平 以 來 即 多 次 藉 入 對 或 上 章 論 事, 直 言 無 隱 淳 祐 二 年 (1242), 範 擢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凡 行 事 有 得 失, 除 授 有 是 非, 悉 抗 言 無 隱 情 此 時 丞 相 史 嵩 之 當 權, 範 復 遭 猜 忌 雖 於 淳 祐 四 年 (1244) 正 月 遷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同 日 卻 以 李 鳴 復 為 參 知 政 事, 鳴 復 係 嵩 之 黨 羽, 用 以 牽 制 杜 範, 至 同 年 十 二 月 範 拜 右 相, 始 終 未 兼 參 政 19 顯 見 杜 範 之 未 兼 參 政, 即 因 史 嵩 之 從 中 作 梗 之 故 五 四 十 二 位 參 政 中, 未 兼 職 二 十 八 人, 佔 總 數 六 六 點 七 %; 兼 同 知 十 一 人, 佔 二 十 六 點 二 %; 兼 ( 權 ) 知 院 五 人, 佔 十 一 點 九 %; 兼 簽 書 僅 一 人, 佔 二 點 19 : 參 閱 宋 史 杜 範 傳 卷 407, 頁
22 四 % 六 五 十 七 位 宰 相 中, 於 擔 任 執 政 期 間, 未 曾 以 樞 密 長 貳 為 正 職 者 僅 七 人, 佔 十 二 點 三 %: 范 宗 尹 沈 該 万 俟 卨 陳 康 伯 朱 倬 史 浩 曾 懷, 且 此 七 人 均 未 曾 兼 任 過 樞 密 長 貳 之 職, 且 均 集 中 在 南 宋 前 期 高 孝 二 朝 將 參 政 與 樞 密 比 較, 任 職 後 者 ( 樞 密 長 貳 ) 較 前 者 ( 參 政 ) 為 多 北 宋 太 宗 至 道 元 年 (995), 詔 : 宰 相 與 參 政 輪 班 知 印, 同 升 政 事 堂 20 其 職 權 地 位 得 以 提 升 高 宗 於 紹 興 七 年 (1137) 九 月, 命 參 知 政 事 輪 日 當 筆 權 三 省 事 21, 而 逐 漸 有 副 相 的 身 分, 宰 相 出 缺 往 往 由 參 政 升 任 甚 至 參 政 晉 升 宰 相, 視 為 當 然 22 但 就 實 際 的 統 計 數 字 來 看, 擔 任 樞 密 之 職, 在 通 往 宰 相 仕 途 中, 似 較 參 政 比 例 更 高 如 此 數 據, 似 與 以 往 之 說 法 相 左 23 而 南 宋 參 樞 互 兼 極 為 20 : 宋 史 職 官 志 卷 161, 頁 : 宋 史 高 宗 本 紀 卷 28, 頁 : 參 閱 楊 樹 藩 :< 宋 代 宰 相 制 度 >( 宋 史 研 究 集 第 15 輯, 國 立 編 譯 館 中 華 叢 書 編 審 委 員 會, 民 國 73 年 3 月 ), 頁 : 必 須 特 別 說 明 的 是, 表 2-7 所 列 係 宰 相 群 體 在 拜 相 前 所 有 曾 經 擔 任 的 執 政 職 務, 通 常 不 止 一 個 而 下 表 ( 表 2-8) 則 為 拜 相 前 夕 的 執 政 職 務 其 統 計 數 據 顯 示, 從 參 知 政 事 晉 升 宰 相 所 佔 比 例 為 50%( 無 論 有 否 兼 任 其 他 職 務 ), 的 確 最 高 由 此 印 證 參 政 在 通 往 宰 相 之 門 仍 是 最 重 要 的 任 樞 密 長 貳 較 任 參 政 者 為 多, 係 因 樞 密 長 貳 之 職 有 五 種 ( 表 2-7 所 列 ), 而 參 政 職 僅 有 一 種 之 故 表 2-8: 南 宋 宰 相 拜 相 前 夕 所 任 執 政 之 職 稱 分 類 統 計 表 ( 建 炎 三 年 四 月 以 後 ) 執 政 職 稱 數 量 百 分 比 參 政 20 參 政 兼 同 知 7 參 政 兼 知 院 1 參 政 兼 權 知 院 % 同 簽 書 知 臨 安 府 % 簽 書 % 同 知 3 同 知 院 兼 參 政 1 同 知 院 兼 權 參 政 1 知 院 5 知 院 兼 參 政 8 樞 使 6 樞 使 兼 參 政 1 觀 文 殿 學 士 知 潭 州 湖 南 安 撫 使 5 8.5% 13 22% % % 兼 侍 讀 學 士 % 合 計 ( 任 次 ) %
23 頻 繁, 從 表 2-7 之 統 計 數 字 顯 示 情 況 的 確 如 此 24 七 同 簽 書 十 二 人, 未 兼 職 者 十 一 人 ; 僅 二 人 兼 權 參 政 八 簽 書 三 十 人, 未 兼 職 者 二 十 四 人, 佔 八 十 %; 六 人 兼 ( 權 ) 參 政 九 同 知 二 十 四 人, 十 一 人 兼 ( 權 ) 參 政, 佔 四 十 七 點 八 %; 十 一 人 之 中, 三 人 兼 參 政, 八 人 兼 權 參 政 十 三 人 未 兼 職 十 知 院 二 十 人, 十 一 人 兼 參 政, 佔 五 十 五 %; 九 人 未 兼 職, 佔 四 十 五 % 十 一 樞 使 九 人, 兼 參 政 者 僅 趙 葵 一 人, 屬 於 特 例, 餘 均 無 兼 職 ( 三 ) 從 初 仕 至 任 執 政 所 歷 經 的 時 間 分 析 再 以 南 宋 宰 相 從 初 仕 算 起, 至 拜 執 政 宰 相, 所 經 歷 之 歲 月, 表 列 如 下 : 表 2-9: 南 宋 宰 相 初 仕 至 拜 宰 執 時 間 一 覽 表 項 初 仕 年 月 拜 執 政 執 政 任 拜 相 年 月 拜 相 拜 執 政 拜 相 歷 備 註 目 年 月 期 任 期 歷 時 年 時 年 月 姓 名 月 1. 李 綱 政 和 2 年 (1112) 進 士 靖 康 1,1 建 炎 1,5 75 日 14 年 15 年 執 政 時 尚 在 北 宋 朝, 故 不 列 如 : 建 炎 1, 5 即 建 炎 元 年 5 月 2. 黃 潛 善 *1 第 進 士 ( 早 於 宣 和 初 年 ) 建 炎 1,5 2 月 建 炎 1,7 1 年 7 月 28 年 28 年 3. 汪 伯 彥 崇 寧 2 年 建 炎 1,5 1 年 7 月 建 炎 2,12 2 月 23.5 年 25 年 (1103) 進 士 4. 朱 勝 非 崇 寧 2 年 建 炎 2,5 10 月 建 炎 3,3 1 年 10 月 25 年 26 年 (1103) 以 上 舍 登 第 5. 呂 頤 浩 紹 聖 1 年 建 炎 3,2 2 月 建 炎 3,3 3 年 1 月 35 年 35 年 (1094) 進 士 6. 杜 充 紹 聖 年 間 進 建 炎 3,7 2 月 建 炎 3, 閏 8 6 月 約 約 紹 聖 年 間 進 士, 推 士 年 年 算 年 7. 范 宗 尹 宣 和 3 年 建 炎 3,11 7 月 建 炎 4,5 1 年 2 月 8.5 年 9 年 (1121) 上 舍 登 第 8. 秦 檜 政 和 5 年 紹 興 1,2 1 年 8 月 紹 興 1,8 18 年 7 月 15.5 年 16 年 (1115) 登 第 24 據 梁 天 錫 :< 論 宋 宰 輔 互 兼 制 度 >( 宋 史 研 究 集 第 4 輯, 台 北, 中 華 叢 書 編 審 委 員 會, 民 國 58 年 ), 文 中 將 南 宋 建 炎 三 年 (1129) 至 祥 興 二 年 (1279), 列 為 宰 輔 互 兼 期, 以 參 知 政 事 樞 密 互 兼 情 形 有 二 :( 一 ) 樞 密 攝 參 知 政 事,( 二 ) 參 知 政 事 攝 西 府 事, 執 政 互 兼 頻 繁 作 者 提 出 此 種 現 象 之 重 點 在 於 宰 執 之 間 權 力 變 動 所 產 生 的 影 響 本 文 則 著 重 在 執 政 互 兼, 對 未 來 拜 相 可 能 性 之 大 小
24 9. 趙 鼎 崇 寧 5 年 建 炎 4,5 1 年 紹 興 4,9 3 年 4 月 24 年 28 年 (1106) 進 士 10. 張 浚 政 和 8 年 建 炎 3,4 6 年 7 月 紹 興 5,2 2 年 11 月 11 年 17 年 (1118) 進 士 11. 沈 該 入 太 學 上 紹 興 6 月 紹 興 26,5 3 年 1 月 37.5 年 38 年 *2 舍, 政 和 8 25,12 年 (1118) 進 士 12. 万 俟 卨 政 和 2 年 紹 興 12,8 2 月 紹 興 26,5 6 月 29 年 43 年 (1113) 上 舍 第 13. 湯 思 退 紹 興 15 年 (1145) 年 博 學 宏 詞 科 紹 興 25,6 2 年 紹 興 27,6 4 年 10 月 10 年 12 年 紹 興 15 年, 以 右 從 政 郎 授 建 州 政 和 縣 令, 試 博 學 宏 詞 科 故 初 仕 自 紹 興 15 年 計 14. 陳 康 伯 宣 和 3 年 紹 興 27,9 2 年 紹 興 29,9 4 年 6 月 36 年 38 年 (1121) 進 士 15. 朱 倬 宣 和 5 年 紹 興 30,7 8 月 紹 興 31,3 1 年 3 月 37.5 年 38 年 (1123) 進 士 16. 史 浩 紹 興 15 年 紹 興 32,7 6 月 隆 興 1,1 1 年 17.5 年 18 年 (1145) 年 進 士 17. 洪 适 紹 興 12 年 (1142) 詞 科 乾 道 1,4 8 月 乾 道 1,12 3 月 35.5 年 36 年 以 晧 出 使 恩, 補 修 職 郎, 洪 晧 於 建 炎 3 年 (1129) 使 金, 故 由 此 年 推 算 18. 葉 顒 紹 興 2 年 乾 道 1,8 1 年 4 月 乾 道 2,12 11 月 32.5 年 34 年 (1132) 進 士 19. 魏 杞 祖 蔭 入 官, 紹 興 12 年 (1142) 進 士 20. 蔣 芾 紹 興 21 年 乾 道 2,3 9 月 乾 道 2,12 11 月 23 年 24 年 祖 蔭 入 官 未 知 何 年, 後 中 紹 興 12 年 進 士, 故 時 間 必 多 於 24 年 乾 道 2,8 1 年 9 月 乾 道 4,2 5 月 15.5 年 17 年 (1151) 進 士 第 二 21. 陳 俊 卿 紹 興 8 年 乾 道 2,12 1 年 11 月 乾 道 4,10 1 年 8 月 28 年 30 年 22. 虞 允 文 *3 (1138) 進 士 紹 興 23 年 (1153) 進 士 隆 興 2,11 3 年 3 月 乾 道 5,8 3 年 餘 11 年? 16 年 以 父 任 入 官, 紹 興 23 年 始 登 進 士
25 23. 梁 克 家 *4 紹 興 30 年 (1160) 進 士 第 一 乾 道 5,2 3 年 乾 道 8,2 5 年 10 月 9 年 12 年 24. 曾 懷 乾 道 8 年 (1172) 同 進 乾 道 8,2 1 年 8 月 乾 道 9,10 11 月 45 年 46.5 年 建 炎 初 (1127), 以 父 任 金 壇 簿 士 出 身 25. 葉 衡 紹 興 18 年 淳 熙 1,4 7 月 淳 熙 1,11 10 月 25.5 年 26 年 (1148) 進 士 26. 趙 雄 隆 興 元 年 淳 熙 3,7 2 年 4 月 淳 熙 5,11 2 年 9 月 13 年 15 年 (1163) 類 省 試 第 一 27. 王 淮 紹 興 15 年 (1145) 進 士 淳 熙 2, 閏 9 5 年 11 月 淳 熙 8,8 6 年 9 月 30 年 36 年 28. 周 必 大 紹 興 20 年 淳 熙 7,5 6 年 9 月 淳 熙 14,2 2 年 3 月 29 年 36 年 (1150) 進 士 29. 留 正 紹 興 13 年 (1143) 第 進 士 淳 熙 13, 閏 7 2 年 6 月 淳 熙 16,1 5 年 7 月 43.5 年 46 年 30. 葛 邲 隆 興 元 年 淳 熙 16,1 4 年 2 月 紹 熙 4,3 10 月 26 年 30 年 (1163) 進 士 31. 趙 汝 愚 乾 道 2 年 紹 熙 4,3 1 年 5 月 紹 熙 5,8 6 月 26.5 年 28 年 (1166) 進 士 第 一 32. 余 端 禮 紹 興 27 年 紹 熙 4,10 1 年 6 月 慶 元 1,4 1 年 36.5 年 38 年 (1157) 進 士 33. 京 鏜 紹 興 27 年 進 紹 熙 5,9 1 年 4 月 慶 元 2,1 4 年 7 月 36.5 年 38 年 士 34. 謝 深 甫 乾 道 2 年 慶 元 1,4 5 年 2 月 慶 元 6, 閏 2 2 年 11 月 29 年 34 年 (1166) 進 士 35. 陳 自 強 淳 熙 5 年 (1178) 進 士 慶 元 6,7 2 年 10 月 嘉 泰 3,5 4 年 6 月 22 年 25 年 36. 韓 侂 冑 以 蔭 入 官 未 拜 執 開 禧 1,7 2 年 4 月 推 估 20 *5 政, 直 接 年 以 上 自 太 師 拜 平 章 軍 國 事
26 37. 錢 象 祖 以 祖 恩 補 嘉 泰 2 年 7 月 開 禧 3,12 1 年 30 年 以 33 年 以 *6 官, 嘉 泰 4 4,4,4( 開 上 上 年 (1204) 進 禧 2,3 士 罷 ) 開 禧 3,4 ( 再 拜 ) 38. 史 彌 遠 淳 熙 14 年 (1187) 進 士 開 禧 3,12 11 月 嘉 定 1,10 27 年 5 月 28 年 29 年 淳 熙 6 年 (1179), 補 承 事 郎,8 年 銓 試 第 一 39. 鄭 清 之 嘉 定 10 年 紹 定 1,12 4 年 3 月 紹 定 6,10 7 年 6 月 11 年 16 年 (1217) 進 士 40. 喬 行 簡 紹 熙 4 年 紹 定 3,12 3 年 11 月 端 平 2,10 4 年 9 月 37 年 42 年 (1193) 進 士 41. 李 宗 勉 開 禧 元 年 嘉 熙 1,2 2 年 嘉 熙 3,1 1 年 11 月 33 年 35 年 (1205) 進 士 42. 史 嵩 之 嘉 定 13 年 嘉 熙 2,1 1 年 嘉 熙 3,1 7 年 11 月 18 年 19 年 恩 例 並 同 執 政 (1220) 進 士 43. 范 鍾 嘉 定 2 年 嘉 熙 3,11 5 年 1 月 淳 祐 4,12 1 年 2 月 30 年 35 年 (1209) 進 士 44. 杜 範 嘉 定 元 年 淳 祐 2,6 2 年 6 月 淳 祐 4,12 4 月 33.5 年 36 年 (1208) 進 士 45. 游 佀 嘉 定 14 年 嘉 熙 3,1 3 年 1 月 淳 祐 5,12 1 年 4 月 17 年 24 年 (1221) 進 士 淳 祐 4, 趙 葵 以 軍 功 授 官 淳 祐 2,2 7 年 2 月 淳 祐 9, 閏 2 1 年 1 月 25 年 32 年 嘉 定 10 年 (1217) 即 淳 祐 4,12 ( 再 拜 執 政 ) 隨 父 作 戰, 立 有 戰 功, 此 年 應 為 入 仕 之 年, 惟 史 書 未 載 功 名 為 何? 仍 由 此 年 推 算 47. 謝 方 叔 嘉 定 16 年 淳 祐 8,7 3 年 4 月 淳 祐 11,11 3 年 8 月 25 年 28 年 (1223) 進 士 48. 吳 潛 嘉 定 10 年 淳 祐 7,4 1 年 5 月 淳 祐 11,11 1 年 6 月 29.5 年 34 年 (1217) 進 士 第 一 49. 董 槐 嘉 定 6 年 (1213) 進 士 淳 祐 11,12 3 年 9 月 寶 祐 3,8 11 月 39.5 年 42 年 50. 程 元 鳳 紹 定 元 年 寶 祐 1,6 1 年 1 月 寶 祐 4,7 1 年 9 月 25 年 28 年 (1228) 進 士
27 51. 丁 大 全 嘉 熙 2 年 寶 祐 4,11 2 年 1 月 寶 祐 6,4 1 年 6 月 18.5 年 20 (1238) 進 士 52. 賈 似 道 以 父 蔭 補 嘉 興 司 倉, 嘉 熙 2 年 廷 對 *7 淳 祐 10,3 9 年 7 月 開 慶 1,10 14 年 4 月 19 年 至 多 27 年? 以 父 蔭 補 嘉 興 司 倉, 應 不 早 於 紹 定 5 年 (1232) 53. 葉 夢 鼎 *8 54. 江 萬 里 *9 以 太 學 上 舍 試 兩 優 釋 褐 出 身 由 鄉 舉 入 太 學, 寶 慶 2 年 (1226) 進 士 景 定 3,10 5 年 5 月 咸 淳 3,8 1 年 5 月 25 年 30 年 咸 淳 3,1 景 定 2,8 7 年 7 月 咸 淳 5,3 10 月 35.5 年 43 年 55. 馬 廷 鸞 淳 祐 7 年 咸 淳 1, 閏 3 年 10 咸 淳 5,3 3 年 8 月 18 年 22 年 (1247) 進 士 5 月 56. 王 爚 嘉 定 13 年 咸 淳 1,2 1 年 7 月 咸 淳 10,11 9 月 44 年 54 年 (1220) 進 士 57. 章 鑑 淳 祐 4 年 咸 淳 8,6 2 年 5 月 咸 淳 10,11 5 月 27.5 年 30 年 (1244) 以 別 院 省 試 及 第 58. 陳 宜 中 景 定 3 年 咸 淳 9,9 1 年 6 月 德 祐 1,3 6 月 11.5 年 13 年 (1262) 廷 試 第 二 59. 留 夢 炎 淳 祐 4 年 咸 淳 1,11 2 年 3 月 德 祐 1,3 8 月 21.5 年 31 年 (1244) 進 士 第 一 60. 吳 堅 淳 祐 4 年 德 祐 1,12 1 月 德 祐 2,1 極 短 32 年 32 年 (1244) 進 士 61. 文 天 祥 寶 祐 4 年 德 祐 2,1 極 短 德 祐 2, 1 2 月 20 年 20 年 (1256) 進 士 第 一 62. 賈 餘 慶 德 祐 2,1 未 及 1 月 德 祐 2,2 極 短 63. 陸 秀 夫 *10 寶 祐 4 年 (1256) 進 士 景 炎 1,5 1 年 11 月 景 炎 3,4 10 月 20 年 22 年
28 *1: 據 宋 史 職 官 志, 左 司 郎 係 正 六 品, 寄 祿 官 為 朝 議 大 夫 以 董 槐 為 例, 嘉 定 六 年 (1213) 進 士, 淳 祐 二 年 (1242) 遷 左 司 郎 官, 需 29 年 ( 參 閱 宋 史 董 槐 傳, 卷 414, 頁 12429) 王 伯 大 嘉 定 七 年 (1214) 進 士, 端 平 三 年 (1236) 遷 尚 右 郎 官, 尋 兼 權 左 司 郎 官, 遷 右 司 郎 官, 需 時 22 年 ( 據 宋 史 王 伯 大 傳, 卷 420, 頁 12567) 參 考 上 述 二 例, 黃 潛 善 進 士 第 未 知 何 年, 然 自 初 仕 至 左 司 郎, 時 間 應 不 會 太 短 宣 和 初 至 拜 相 約 8 年 故 從 進 士 及 第 至 拜 相 至 少 28 年 *2: 據 豐 司, 國 囘 参 囘 1 参 111 参 歷 黼 参 黼 宋 史 虞 允 文 傳, 卷 383, 頁 : ( 虞 允 文 ) 以 父 任 入 官, 丁 母 憂, 哀 毁 骨 立, 既 葬, 朝 夕 哭 墓 側 墓 有 枯 桑 兩 鳥 來 巢, 念 父 之 鰥 且 疾 七 年 不 調 跬 歩, 不 忍 離 左 右 父 死, 紹 興 二 十 三 年 115 黼 始 登 進 士 第 *4: 梁 克 家 庚 辰 榜 狀 元, 己 丑 年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凡 十 年 見 建 炎 以 來 朝 野 雜 記 甲 集 ( 北 京 市, 中 華 書 局,1985 年, 叢 書 集 成 初 編 ), 卷 9, 頁 以 父 任 入 官 不 知 何 年 淳 熙 末 (1189), 已 累 官 至 汝 州 防 禦 使 知 閤 門 事 故 推 算 自 初 仕 至 開 禧 元 年 (1205) 應 有 20 年 以 上 6 攻 媿 集 囘 爚 黼 囘 51 参 吏 部 員 外 郎 錢 象 祖 陞 郎 中 >: 敕 具 官 某, 爾 自 淳 熙 初 元 (1174), 攝 事 列 曹, 今 二 十 年 矣 三 易 州 麾, 一 擁 使 節 凡 今 郎 吏, 出 入 省 戸 未 有 如 爾 之 久 者 也. 由 上 文 推 算, 象 祖 從 初 仕 至 開 禧 3 年 12 月 (1207) 拜 相 至 少 三 十 三 年 囘 以 父 蔭 補 嘉 興 司 倉, 嘉 熙 2 年 (1238) 廷 對 見 元 劉 一 清 : 錢 塘 遺 事 10 卷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78, 叢 書 集 成 續 編 ), 卷 4, 頁 2,< 嚴 覆 試 > 條 8: 據 卧 5 1 顒 黼 囘 以 祐 1 顒 爚 黼 初 9: 參 閱 王 東 林 :< 江 萬 里 事 跡 繫 年 >, 收 在 江 萬 里 研 究 學 會 江 西 省 歷 史 學 會 合 編 : 江 萬 里 研 究 ( 江 西 南 昌, 江 西 人 民 出 版 社,1995 年 10 月 ), 頁 114~170 10: 宋 史 451, 頁 13275: 將 中 進 士 之 年 繫 於 景 定 元 年 (1260) 然 年 依 據 上 表 資 料, 南 宋 宰 相 自 初 仕 至 拜 任 執 政 所 經 歷 時 間, 依 長 短 分 期 統 計 列 表 如 下 : 2 澣 10 分 期 10 年 以 下 年 年 年 41 年 以 上 總 計 項 目 小 計 百 分 比 4.9% 26.2% 37.7% 26.2% 4.9% 100% 附 註 : 韓 侂 冑 未 曾 任 執 政, 賈 餘 慶 初 仕 不 詳, 均 不 列 入 表 2-11: 南 宋 宰 相 歷 仕 時 間 分 期 表 ( 二 ) 項 目 任 期 10 年 以 下 年 年 年 41 年 以 上 總 計 小 計 1 人 14 人 19 人 21 人 8 人 63 人
29 百 分 比 1.6% 22.2% 30.2% 33.3% 12.7% 100% 將 表 2-10 表 2-11 合 併 來 看, 表 2-10 顯 示, 自 初 仕 至 執 政, 時 間 分 為 : 十 年 以 內 十 一 ~ 二 十 年 二 一 ~ 三 十 年 三 一 ~ 四 十 年 四 一 年 以 上 等 五 類, 人 數 分 佈 恰 好 呈 現 金 字 塔 狀, 分 別 為 三 人 十 六 人 二 十 三 人 十 六 人 三 人, 各 佔 百 分 比 為 四 點 九 % 二 六 點 二 % 三 七 點 七 % 二 六 點 二 % 四 點 九 % 表 2-11 的 各 期 分 佈, 十 年 以 內, 一 人, 一 點 六 %; 十 一 ~ 二 十 年, 十 四 人, 二 二 點 二 %; 二 一 ~ 三 十 年, 十 九 人, 三 十 點 二 %; 三 一 ~ 四 十 年, 二 一 人, 三 三 點 三 %; 四 十 一 年 以 上 八 人, 十 二 點 七 % 兩 相 比 較, 三 十 年 以 下 各 欄 人 數 均 減 少, 三 十 一 年 以 上 則 增 加, 屬 正 常 現 象 若 繪 製 曲 線 圖, 則 兩 圖 走 向 相 似 只 是 表 2-11 尚 須 加 入 宰 相 群 體 的 執 政 時 間, 而 各 相 執 政 時 間 長 短 不 一, 因 此 才 會 形 成 兩 表 之 間 的 些 許 差 異 製 作 上 述 統 計 表 原 本 用 意, 是 經 過 統 計 尋 求 南 宋 朝 的 官 員 自 入 仕 至 執 政 宰 相 所 須 時 間, 可 得 到 一 個 梗 概, 並 對 於 了 解 南 宋 宦 海 生 態 應 有 參 考 價 值 惟 實 際 統 計 結 果 南 宋 宰 相 從 入 仕 開 始 ( 大 多 數 是 中 進 士 後 開 始 計 算, 亦 有 少 數 先 入 仕 為 官, 後 中 進 士 者 ) 至 任 執 政 宰 相, 每 位 時 間 卻 是 長 短 不 一 短 者 八 九 年, 長 者 四 十 六 年, 何 以 個 別 差 異 如 此 巨 大? 個 人 機 運 政 治 需 求 時 局 變 化 皇 帝 對 宰 相 個 人 好 惡 等, 影 響 因 素 相 當 複 雜 表 2-10 之 中, 十 年 以 內 者 三 人, 佔 四 點 九 %: 范 宗 尹 ( 八 點 五 年 ) 梁 克 家 ( 十 年 ) 湯 思 退 ( 十 年 ) 馬 25 宗 尹 這 番 窩 心 的 解 釋, 適 時 撫 慰 高 宗 受 創 的 心 靈, 深 入 心 坎, 同 時 也 為 他 尋 得 下 台 階 恰 好 可 以 解 釋, 宗 尹 拜 執 政 宰 相 如 此 之 速 梁 克 家 十 年 便 拜 執 政, 原 因 有 三 : 一 是 梁 出 身 狀 元 ; 二 是 曾 出 使 金 廷, 館 宴 連 射 數 十 發 中 的, 也 算 為 國 爭 光, 且 孝 宗 特 別 喜 好 射 箭, 恐 是 對 之 青 睞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三 是 克 家 奏 論, 剛 好 適 合 孝 宗 胃 口, 故 上 欣 納, 因 命 條 具 風 俗 之 弊 26 湯 思 退 竄 升 迅 速, 因 其 附 和 權 相 秦 檜, 且 為 秦 檜 黨 羽, 受 其 提 拔 所 致 爚 1 顒 黼 卧 26 黼 参 爚 11 参 11 克 家 奏 : 27 爚 囘 黼 1 黼 囘 6 顒 熊 克 撰 : 中 興 小 紀 ( 上 海,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25 年, 叢 書 集 成 初 編 ) 黼 爚 黼 卧
30 秦 28 29, 同 時 也 是 檜 黨 遭 到 清 除 而 思 退 仍 受 重 用 的 另 一 原 因 南 宋 宰 相 自 初 仕 至 拜 相, 總 平 均 需 時 二 八 年 又 四 點 五 月 若 以 各 君 王 為 單 位 加 以 平 均, 得 到 以 下 數 字 高 宗 朝 十 五 位 宰 相, 平 均 歷 仕 時 間 為 二 十 六 年 八 月 ; 孝 宗 朝 十 四 位, 平 均 為 二 十 九 年 二 點 五 月 ; 光 宗 朝 僅 葛 邲 一 人, 無 參 考 價 值 ; 寧 宗 朝 八 位 宰 相, 平 均 三 十 點 五 年 ; 理 宗 朝 十 四 位 宰 相, 平 均 三 十 點 五 年 ; 度 宗 朝 三 位 宰 相, 平 均 三 一 年 八 月 ( 賈 似 道 算 在 理 宗 朝 內 ) 上 述 五 朝, 高 宗 朝 宰 相 歷 仕 時 間 最 短, 孝 宗 次 之, 寧 理 二 宗 時 間 恰 好 相 等, 度 宗 朝 最 長 表 2-12: 南 宋 宰 相 任 執 政 時 間 表 任 期 1 年 以 下 1-2 年 2-3 年 3-5 年 5-7 年 總 計 小 計 ( 人 ) 百 分 比 (%) 27.9% 31.1% 14.8% 14.8% 11.5% 100% 附 註 : 張 浚 曾 三 任 執 政,(1) 高 宗 建 炎 3 年 (1129)4 月 至 紹 興 4 年 (1134)3 月 罷, 拜 知 樞 密 院 事 5 年 ;(2) 同 年 11 月 復 除 知 樞 密 院 事, 以 迄 紹 興 5 年 (1135)2 月 拜 右 僕 射, 計 3 個 月 ;(3) 孝 宗 隆 興 元 年 (1163) 正 月 除 樞 密 使, 至 同 年 12 月 授 右 僕 射,11 個 月 ; 三 任 總 計 6 年 2 月 試 以 各 朝 劃 分 如 下 : 表 2-13: 南 宋 宰 相 拜 任 執 政 各 朝 平 均 任 期 表 皇 帝 別 高 宗 孝 宗 光 宗 寧 宗 理 宗 度 宗 宋 末 三 帝 各 朝 宰 相 數 各 朝 平 均 任 期 年 1.5 月 2 年 4.2 月 4 年 2 月 2 年 3 月 3 年 3.5 月 3 年 7 月 1 年 2 月 28 1 卧 参 参 16 卧 顒 囘 囘 蟄
31 1. 李 綱 任 執 政 於 北 宋 末 年, 故 不 列 入 2. 陳 康 伯 張 浚 湯 思 退 均 於 高 宗 朝 任 過 宰 相, 孝 宗 朝 不 列 入 3. 張 浚 任 樞 密 使 11 個 月, 是 在 孝 宗 朝, 故 計 算 高 宗 朝 平 均 任 期 時, 予 以 扣 除, 故 只 計 5 年 3 月 4. 留 正 拜 相 於 孝 宗 朝 將 表 2-12 表 2-13 合 併 觀 察 : 1. 南 宋 宰 相 擔 任 執 政 的 平 均 時 間 為 二 年 又 四 點 七 月 任 期 一 年 以 下 十 七 人, 佔 二 七 點 九 %; 一 ~ 二 年 者 十 九 人, 佔 三 一 點 一 %, 人 數 最 多 ; 其 次 二 ~ 三 年 九 人, 三 ~ 五 年 者 亦 九 人, 兩 階 段 各 佔 十 四 點 八 %; 五 ~ 七 年 七 人, 佔 十 一 點 五 % 任 期 三 年 以 下 者 達 四 十 五 人, 佔 七 三 點 八 %, 接 近 總 數 的 四 分 之 三 2. 任 期 不 足 一 年 者 有 十 七 人, 其 中 九 人 集 中 於 高 宗 朝, 孝 宗 朝 四 人, 寧 宗 朝 一 人, 南 宋 末 葉 二 人 從 執 政 任 期 大 多 時 間 很 短, 宰 相 的 執 政 時 期 雖 只 是 過 渡, 卻 是 進 入 權 力 層 峰 的 必 經 之 路 俟 卨 高 宗 朝 九 人 中, 黃 潛 善 呂 頤 浩 杜 充 万 34 任 期 僅 及 兩 個 月, 任 執 政 時 間 之 短, 超 乎 常 情 顯 示 高 宗 欲 任 命 這 些 人 為 相 之 時, 執 政 只 是 必 要 之 過 渡, 虛 應 故 事, 反 映 高 宗 感 情 用 事 的 一 面 3. 任 期 超 過 五 年 的 七 人, 以 周 必 大 六 年 九 月 為 最 自 淳 熙 七 年 (1180) 五 月 由 吏 部 尚 書 拜 參 知 政 事, 九 年 六 月 知 樞 密 院 事, 十 一 年 六 月 樞 密 使, 十 四 年 二 月 任 右 丞 相, 時 間 之 長 近 平 均 數 (2 年 又 4.7 月 ) 的 三 倍 光 是 知 院 事 樞 使 任 期 就 35 有 四 年 八 月, 顯 示 孝 宗 對 之 信 任 有 加 其 次 張 浚 六 年 二 月, 三 度 執 政, 首 任 知 樞 密 院 事 即 有 5 年, 任 期 亦 長 從 各 朝 平 均 任 期 來 看, 高 宗 朝 最 短, 平 均 一 年 一 點 五 月, 較 之 宋 末 三 帝 (8 人 在 位 時 間 總 計 4.5 年, 自 1274 年 7 月 至 1279 年 2 月 ) 的 平 均 值 還 短 30 僅 韓 侂 冑 例 外 31 高 宗 對 藩 邸 舊 人 念 念 不 忘, 故 加 意 重 用 32 呂 頤 浩 建 炎 三 年 二 月 拜 同 簽 書, 三 月, 適 逢 苗 劉 之 變, 頤 浩 處 置 得 宜, 三 月 便 知 院 事, 四 月 拜 相 故 他 可 說 是 苗 劉 之 變 的 最 大 受 益 者 參 閱 宋 史, 卷 362, 頁 從 宋 史 杜 充 傳 卷 475, 頁 13809~13811, 所 見, 杜 充 所 到 之 處, 所 任 之 官, 無 不 是 倒 行 逆 施 大 失 人 心 的 作 為, 誤 國 誤 民 已 極 但 宦 途 卻 平 步 青 雲, 無 比 順 利 只 能 說 高 宗 感 情 用 事, 昧 於 現 實, 除 此 之 外, 實 在 無 法 解 釋 何 以 重 用 杜 充 如 此 成 事 不 足 敗 事 有 餘 之 人 34 宋 史 万 俟 卨 傳 卷 474, 頁 13771: 卨 始 附 檜, 為 言 官, 所 言 多 出 於 檜 意 ; 及 登 政 府, 不 能 受 箝 制, 遂 忤 檜 去 檜 死, 帝 親 政, 將 反 檜 所 為, 首 召 卨 還 卨 主 和 固 位, 無 異 於 檜 高 宗 用 万 俟 卨, 一 則 卨 曾 被 檜 所 逐, 二 則 卨 維 持 主 和 路 線, 此 兩 點 正 符 合 高 宗 心 意 35 宋 史 周 必 大 傳, 卷 391, 頁 提 及 孝 宗 曾 讚 揚 周 必 大 卿 不 迎 合, 無 附 麗, 朕 所 倚 重 他 在 翰 苑 六 年, 制 命 溫 雅, 周 盡 事 情, 為 一 時 詞 臣 之 冠 在 知 樞 密 院 事 任 內, 孝 宗 誇 他 每 見 宰 相 不 能 處 之 事, 卿 以 數 語 決 之 拜 樞 密 使, 孝 宗 說 他 若 有 邊 事, 宣 撫 使 惟 卿 可, 他 人 不 能 也 上 述 皆 為 必 大 能 久 於 其 任 的 原 因 36 建 炎 三 年 四 月 因 苗 劉 兵 變 勤 王 有 功, 而 受 高 宗 青 睞 官 拜 執 政, 憑 著 滿 腔 忠 貞 熱 血 而 長 期 擔 任 樞 密 長 官, 卻 先 有 富 平 之 敗, 後 又 冤 殺 曲 端, 而 罷 執 政 其 後 再 拜 執 政 宰 相, 紹 興 七 年 再 以 酈 瓊 兵 變 叛 降 劉 豫, 導 致 淮 西 邊 防 危 急 而 罷 政, 自 此 去 國 二 十 餘 年 不 復 用 連 番 失 當, 令 高 宗 痛 心 疾 首, 以 致 有 寧 致 覆 國, 不 用 此 人 之 語 ( 要 錄 卷 136, 頁 4) 孝 宗 即 位, 銳 意 北 伐, 以 浚 主 戰, 召 為 樞 密 使, 卻 又 有 符 離 潰 師, 國 家 平 日 所 積 兵 財, 埽 地 無 餘 ( 宋 周 密 : 齊 東 野 語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卷 2,< 符 離 之 師 > 條, 頁 24) 張 浚 職 位 雖 稍 受 挫 ( 隆 興 元 年 ), 同 年 十 二 月 竟 授 右 僕 射 同 平 章 事
32 表 2-14: 南 宋 宰 相 任 期 分 段 表 1 年 以 下 1-2 年 2-3 年 3-5 年 5-7 年 7 年 以 上 總 計 小 計 ( 人 ) 22 人 16 人 5 人 11 人 3 人 6 人 63 人 百 分 比 34.9% 25.4% 7.9% 17.5% 4.8% 9.5% 100% 63 位 宰 相 平 均 任 期 為 3 年 0.4 月 表 2-15: 南 宋 宰 相 各 朝 平 均 任 期 表 皇 帝 高 宗 孝 宗 光 宗 寧 宗 理 宗 度 宗 宋 末 三 帝 皇 帝 36 年 27 年 5 年 31 年 41 年 10 年 4 年 7 月 任 期 宰 相 數 量 平 均 任 期 2 年 11.2 月 1 年 11.5 月 3 年 2.5 月 5 年 2.8 月 3 年 3.6 月 3 年 10 月 5 月 表 2-14 表 2-15 合 併 觀 察, 宋 末 三 帝 不 計, 比 較 南 宋 六 帝, 各 朝 宰 相 平 均 任 期, 以 孝 宗 最 短, 不 及 兩 年 高 宗 其 次, 接 近 三 年 光 宗 時 間 短, 宰 相 僅 二 人 寧 宗 朝 最 長, 平 均 任 期 超 過 五 年, 理 宗 與 度 宗 居 中, 均 三 年 餘 高 宗 任 內 的 十 五 位 宰 相, 秦 檜 一 人 長 達 十 八 年 七 月, 將 平 均 任 期 拉 抬 不 少 若 扣 除 秦 檜, 平 均 任 期 只 剩 一 年 九 點 八 月, 較 之 孝 宗 朝 還 短 任 期 不 及 一 年 的 有 四 人, 一 ~ 二 年 四 人, 二 ~ 三 年 一 人, 三 ~ 四 年 四 人 高 宗 朝, 秦 檜 獨 相 十 七 年, 嚴 重 侵 犯 皇 權, 直 到 死 亡 為 止 死 後, 高 宗 還 得 自 我 解 嘲 說 靴 中 匕 首 可 以 不 需 再 37 藏 了 以 此 掩 飾 他 的 無 能 與 無 奈, 話 說 回 來, 讓 秦 檜 獨 相 實 有 錯 綜 糾 結 不 得 不 然 的 原 因 孝 宗 宰 相 平 均 任 期 只 有 一 年 一 點 五 月, 冠 於 南 宋 各 朝 宰 相 由 皇 帝 任 命, 宰 相 任 期 長 短 與 皇 帝 直 接 相 關 孝 宗 在 位 期 間, 大 權 獨 攬, 一 則 權 力 慾 強, 二 則 有 鑑 於 高 宗 朝 秦 檜 長 期 專 權, 不 願 舊 事 重 演 知 人 善 任 是 一 個 領 導 者 能 否 成 功 的 重 要 的 條 件 之 一 其 最 高 準 則 是 一 適 才 適 所 : 將 人 才 放 在 適 當 的 位 置, 方 能 人 盡 其 才 二 用 人 不 疑, 疑 人 不 用 : 須 做 到 安 於 其 任, 充 分 授 權, 全 然 信 賴, 若 不 能 充 分 信 賴, 乾 脆 不 用, 以 免 衍 生 更 嚴 重 的 事 端 觀 察 孝 宗 上 任 以 來, 在 位 前 期 的 用 人 卻 是 用 人 輒 疑, 疑 人 照 用, 與 前 述 準 則 反 其 道 而 行 何 以 言 之? 曾 覿 龍 大 淵 是 孝 宗 朝 任 內 兩 大 近 習, 受 到 孝 宗 重 用, 臺 諫 交 彈, 兩 人 並 遷 知 閤 門 事,( 周 ) 必 大 與 金 安 節 不 書 黃, 且 奏 道 : 陛 下 於 政 府 侍 從, 欲 罷 則 罷, 欲 貶 則 貶, 獨 於 二 人 委 曲 遷 就, 恐 人 言 紛 紛 未 止 也 38 孝 宗 的 用 人 原 則 如 二 人 所 言, 欲 罷 則 罷, 欲 貶 則 貶 39, 這 是 當 時 朝 中 大 臣 的 批 評, 自 非 假 話 再 看 王 質 的 批 評 : 陛 下 即 位 以 來, 慨 37 黎 德 靖 : 朱 子 語 類 ( 日 本 京 都, 中 文 出 版 社, 民 國 68 年 ), 卷 131, 頁 21: 秦 太 師 死, 髙 宗 告 楊 郡 王 云 : 朕 今 日 始 免 得 這 膝 褲 中 帶 匕 首 乃 知 髙 宗 平 日 常 防 秦 之 為 逆 按 : 政 治 人 物 所 言 虛 虛 實 實, 說 話 動 機 與 目 的 複 雜 難 測 此 言 真 假 難 料 38 宋 史, 卷 391, 頁 宋 史, 卷 386, 頁
33 然 起 乘 時 有 為 之 志, 而 陳 康 伯 葉 義 問 汪 澈 在 廷, 陛 下 皆 不 以 為 才, 於 是 先 逐 義 問, 次 逐 澈, 獨 徘 徊 康 伯, 難 於 進 退, 陛 下 意 終 鄙 之, 遂 决 意 用 史 浩, 而 浩 亦 不 稱 陛 下 意, 於 是 决 用 張 浚, 而 浚 又 無 成, 於 是 决 用 湯 思 退 40 這 又 是 孝 宗 用 人 輒 疑 的 證 明 他 用 人 的 另 一 特 色 是 疑 人 照 用, 端 視 其 重 用 滿 朝 文 武 皆 反 對 的 近 習 : 張 說 曾 覿 龍 大 淵 王 抃 甘 昪 等 人 即 可 知, 這 些 均 是 令 大 臣 唾 棄 不 恥 之 人, 而 孝 宗 照 用 不 誤 陳 俊 卿 罷 相 外 放, 若 干 年 後 某 日 回 到 朝 廷, 與 孝 宗 對 話, 即 懇 切 地 請 求 孝 宗 勿 再 重 用 近 習, 君 臣 對 話, 看 似 老 友 相 聚 促 膝 暢 談, 實 則 俊 卿 苦 口 婆 心 用 心 良 苦 兩 天 之 內 兩 次 論 及 曾 覿 王 抃 等 人 的 惡 行, 但 都 被 孝 宗 四 兩 撥 千 斤 地 回 覆, 略 無 悔 意 41 雖 然 孝 宗 在 位 前 半 段 勵 精 圖 治, 頗 有 作 為, 堪 稱 南 宋 頭 號 賢 君, 可 是 整 體 而 言, 治 績 有 限 主 因 之 一, 即 是 用 人 方 面 出 了 問 題 孝 宗 所 任 十 六 宰 相 中, 前 期 大 都 在 位 時 間 甚 短, 直 到 淳 熙 年 間 的 宰 相 梁 克 家 王 淮 ( 前 者 在 位 四 年 餘, 後 者 六 年 餘 ), 任 期 較 長 反 映 此 時 孝 宗 年 老 體 衰, 不 復 當 年 矢 志 北 伐 的 銳 氣, 政 治 上 以 安 定 為 要 若 只 論 淳 熙 以 前 的 宰 相 平 均 任 期, 則 數 字 更 短 寧 宗 在 位 三 十 年, 卻 出 現 兩 位 權 相, 前 有 韓 侂 冑, 繼 有 史 彌 遠, 先 後 把 持 朝 政, 兩 人 任 期 即 長 達 二 十 八 年, 涵 蓋 寧 宗 在 位 的 大 部 分 時 間 韓 侂 冑 表 面 上 任 太 師 僅 二 年 四 月, 實 際 掌 權 十 四 年, 後 雖 誅 死, 政 權 復 入 史 彌 遠 手 中, 長 期 把 持 朝 政, 專 斷 獨 行, 直 到 寧 宗 謝 世 故 兩 位 權 相 將 宰 相 任 期 的 平 均 值 拉 高, 變 成 南 宋 各 朝 最 長 的 一 段 ( 平 均 五 年 二 點 八 月 ) 理 宗 即 位 之 初, 史 彌 遠 仍 獨 相 八 年, 彌 遠 死 後 理 宗 方 才 親 政 剩 下 的 三 十 三 年 間, 理 宗 算 得 上 親 自 問 政, 而 先 後 仍 有 史 嵩 之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三 權 相 史 嵩 之 獨 相 三 年 十 月, 丁 大 全 雖 非 獨 任, 亦 為 權 相, 任 期 一 年 六 月, 時 間 較 短, 賈 似 道 獨 相 四 年 六 月 理 宗 朝 宰 相 平 均 任 期 較 全 南 宋 宰 相 之 平 均 任 期 (3 年 0.4 月 ) 稍 長, 此 因 史 彌 遠 鄭 清 之 史 嵩 之 等 三 位 宰 相 任 期 均 在 七 年 以 上 賈 似 道 在 理 宗 朝 任 職 時 間 亦 有 五 年 之 久 度 宗 在 位 將 近 十 年, 政 局 完 全 由 賈 似 道 把 持, 程 元 鳳 雖 於 咸 淳 三 年 (1267) 三 月 五 日 二 度 拜 相, 卻 於 同 月 二 十 日 遭 罷 黜, 任 期 半 月 而 已, 故 不 予 計 算 馬 廷 鸞 拜 相 時 間 超 過 三 年 較 長 外, 江 萬 里 葉 夢 鼎 二 相, 任 期 均 短 茲 將 執 政 與 宰 相 任 期 相 加 後, 分 期 表 列 如 下 : 表 2-16: 南 宋 宰 相 拜 宰 執 任 期 分 期 表 ( 宰 相 執 政 任 期 相 加 ) 1 年 以 下 1-2 年 2-3 年 3-5 年 5-8 年 8 年 以 上 總 計 李 綱 (75 日 ) 黃 潛 善 (1 年 9 月 ) 朱 勝 非 (2 年 8 月 ) 呂 頤 浩 (3 年 3 月 ) 湯 思 退 (6 年 10 月 ) 秦 檜 (20 年 3 月 ) 杜 充 (8 月 ) 汪 伯 彥 (1 年 9 月 ) 葉 顒 (2 年 3 月 ). 趙 鼎 (4 年 3 月 ) 陳 康 伯 (6 年 7 月 ) 張 浚 (9 年 6 月 ) 万 俟 卨 (8 月 ) 范 宗 尹 (1 年 9 月 ) 蔣 芾 (2 年 4 月 ) 沈 該 (3 年 8 月 ) 虞 允 文 (6 年 4 月 ) 梁 克 家 (8 年 10 月 ) 40 黼 卧 5 1 顒 蟄 參 閱 德 富 文 教 基 金 會 出 版, 民 國 89 年, 卧 6 爚 囘 蟄 卧 ~ 爚 囘 1 蟄
34 洪 适 (11 月 ) 朱 倬 (1 年 11 月 ) 曾 懷 (2 年 8 月 ) 陳 俊 卿 (3 年 7 月 ) 趙 雄 (5 年 1 月 ) 王 淮 (12 年 8 月 ) 吳 堅 (1 月 ) 史 浩 (1 年 6 月 ) 余 端 禮 (2 年 6 月 ) 葛 邲 (5 年 ) 京 鏜 (5 年 11 月 ) 周 必 大 (9 年 ) 文 天 祥 (0.5 月 ) 魏 杞 (1 年 8 月 ) 杜 範 (2 年 10 月 ) 錢 象 祖 (3 年 7 月 ) 陳 自 強 (7 年 4 月 ) 留 正 (8 年 1 月 ) 賈 餘 慶 (1 月 ) 葉 衡 (1 年 5 月 ) 吳 潛 (2 年 11 月 ) 李 宗 勉 (3 年 11 月 ) 范 鍾 (6 年 3 月 ) 韓 侂 冑 (14 年 ) 趙 汝 愚 (1 年 11 月 ) 程 元 鳳 (2 年 10 月 ) 游 似 (4 年 5 月 ) 謝 方 叔 (7 年 ) 謝 深 甫 (8 年 1 月 ) 陳 宜 中 (3 年 9 月 ) 王 爚 (2 年 4 月 ) 董 槐 (4 年 8 月 ) 葉 夢 鼎 (6 年 10 月 ) 史 彌 遠 (27 年 5 月 ) 李 庭 芝 (1 年 3 月 ) 章 鑑 (2 年 9 月 ) 丁 大 全 (3 年 7 月 ) 馬 廷 鸞 (7 年 5 月 ) 鄭 清 之 (11 年 9 月 ) 留 夢 炎 (2 年 8 月 ) 喬 行 簡 (8 年 7 月 ) 陸 秀 夫 (2 年 9 月 ) 史 嵩 之 (8 年 11 月 ) 趙 葵 (8 年 3 月 ) 賈 似 道 (23 年 11 月 ) 江 萬 里 (8 年 5 月 ) % 14.3% 19% 15.9% 15.9% 23.8% 100% 一 南 宋 宰 相 的 執 政 與 宰 相 平 均 任 期 相 加, 為 五 年 五 點 一 月 ( 執 政 2 年 4.7 月, 宰 相 3 年 0.4 月 ) 二 宰 執 任 期 相 加 後, 不 足 一 年 仍 有 七 位 南 宋 頭 ( 李 綱 杜 充 万 俟 卨 ) 尾 ( 吳 堅 文 天 祥 賈 餘 慶 ) 各 佔 三 人, 惟 有 一 人 在 孝 宗 朝 ( 洪 适 ) 三 六 十 三 人 之 中, 任 期 在 平 均 數 (5 年 5.1 月 ) 以 下 者 四 十 人, 佔 總 數 六 三 點 五 %, 將 近 三 分 之 二 八 年 以 上 有 十 五 人, 佔 二 三 點 八 %, 十 年 以 上 六 人, 秦 檜 ( 二 十 年 三 月 ) 王 淮 ( 十 二 年 八 月 ) 韓 侂 冑 ( 十 四 年 ) 史 彌 遠 ( 二 十 七 年 五 月 ) 鄭 清 之 ( 十 一 年 九 月 ) 賈 似 道 ( 二 十 三 年 十 一 月 ) 二 十 年 以 上 的 三 人 全 都 是 權 相, 久 於 其 位, 是 形 成 權 臣 極 重 要 的 因 素 之 一 四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任 期 八 年 以 上, 竟 有 三 人 在 孝 宗 朝 : 梁 克 家 (8 年 10 月 ) 王 淮 (12 年 8 月, 執 政 5 年 11 月, 宰 相 6 年 9 月 ) 周 必 大 (9 年, 執 政 6 年 9 月, 宰 相 2 年 3 月 ) 孝 宗 朝 宰 相 平 均 任 期 一 年 十 一 點 五 月, 時 間 之 短 為 南 宋 六 帝 之 冠, 前 已 言 之 前 述 三 人 均 係 孝 宗 後 期 淳 熙 年 間 所 任 42, 與 前 期 ( 隆 興 乾 道 年 間 ) 比 較 有 極 明 顯 的 轉 變 尤 其 周 必 大 為 孝 宗 後 期 長 期 信 賴 也 最 器 重 的 大 臣, 周 必 大 之 罷 相 是 在 孝 宗 退 位 光 宗 即 位 之 後 的 事 梁 克 家 首 次 拜 相 雖 在 乾 道 8 年 2 月, 任 期 僅 1 年 8 月 但 於 淳 熙 9 年 9 月 再 拜 右 丞 相, 任 期 4 年 2 月 宋 史 宰 輔 表, 卷 213, 頁 5583 將 之 漏 列 43 光 宗 於 淳 熙 16 年 (1189)2 月 即 位, 周 必 大 於 淳 熙 16 年 5 月 罷 相
35 第 三 章 南 宋 朝 宰 相 拜 罷 原 因 暨 罷 後 處 置 分 析 秦 漢 以 降, 宰 相 位 居 政 權 樞 紐, 其 良 窳 關 乎 社 會 榮 枯 國 家 興 亡 北 宋 劉 摯 曾 說 : 今 日 之 命 相, 實 繫 天 下 之 安 危 1 故 宰 相 之 任 免 至 關 重 要, 不 言 可 喻 本 章 旨 在 分 析 : 一 南 宋 宰 相 拜 任 原 因 ; 二 罷 職 因 素 ; 三 宰 相 於 罷 後 之 處 置 ; 並 連 帶 探 討 各 項 意 義, 及 其 對 南 宋 政 局 的 影 響 宰 相 之 任 免 因 素 極 其 複 雜, 涉 及 當 時 的 政 治 環 境, 君 主 好 惡, 以 及 君 臣 間 之 關 係, 而 其 中 又 牽 扯 政 壇 的 權 力 鬥 爭, 多 重 因 素 交 互 作 用 的 結 果, 構 成 彼 此 糾 葛 的 政 治 鏈, 彼 此 相 互 影 響 激 盪 分 析 南 宋 宰 相 拜 罷 之 原 因 及 罷 後 處 置, 有 助 於 了 解 南 宋 政 權 的 生 態 環 境 和 政 治 動 態 第 一 節 拜 相 原 因 分 析 宰 相 拜 任 原 因, 部 分 隱 而 不 顯, 部 分 則 因 素 多 重, 有 遠 因 近 因 漸 次 累 積 者, 也 有 表 象 與 實 際 原 因 不 符 者, 亦 有 主 要 次 要 因 素 交 互 影 響 者 是 故, 分 析 拜 相 原 因 是 一 項 高 難 度 的 工 作 表 3-1: 南 宋 朝 宰 相 拜 任 原 因 一 覽 表 宰 相 姓 名 拜 相 時 間 拜 相 原 因 資 料 來 源 李 綱 黃 潛 善 建 炎 元 年 5 月 (1127) 建 炎 元 年 7 月 (1127) 高 宗 開 大 元 帥 府 欲 藉 李 之 聲 望 凝 聚 人 氣, 提 振 士 氣 朝 野 雜 記 且 早 在 即 位 之 前, 已 屬 意 於 李 綱 乙 集 3/749 高 宗 藩 邸 舊 人 宋 史 473/13743 汪 伯 彥 建 炎 2 年 12 月 高 宗 藩 邸 舊 人 宋 史 朱 勝 非 ( 初 相 ) (1128) 建 炎 3 年 3 月 (1129) 473/13746 勝 非 為 侍 從, 嘗 論 襄 陽 可 以 號 令 四 方 控 制 南 北, 以 圖 編 年 錄 14/27 中 原 復 力 論 揚 州 非 駐 蹕 地, 宰 相 黃 潛 善 力 沮 之 後 果 有 維 揚 之 役, 上 見 勝 非 曰 : 悔 不 用 卿 言 遂 有 是 拜 ( 再 任 ) 紹 興 2 年 9 月 (1132) 勝 非 作 相 三 日, 值 苗 劉 之 亂, 調 護 有 力, 反 而 責 降 罷 編 年 錄 15/16 相 既 而, 勝 非 雖 在 經 筵, 而 實 豫 國 論, 位 知 樞 密 院 之 上, 遂 復 拜 相 ( 三 相 ) 紹 興 3 年 7 月 (1133) 起 復 ( 再 任 時 以 母 憂 去 位 ) 勝 非 丁 母 憂, 執 喪 居 廬 上 遣 使 奪 哀 強 起 之 編 年 錄 15/24 呂 頤 浩 ( 初 相 ) 建 炎 3 年 4 月 (1129) 弭 平 苗 劉 之 變 有 功, 因 而 拜 相 高 宗 徵 詢 朱 勝 非, 薦 要 錄 22/7 以 呂 頤 浩 與 張 浚 浚 太 年 輕, 乃 由 頤 浩 接 任 ( 再 任 ) 紹 興 元 年 9 月 范 宗 尹 罷 相, 乃 召 呂 頤 浩 赴 行 在, 先 拜 秦 檜 右 僕 射, 編 年 錄 15/5 1 宋 宰 輔 編 年 錄 卷 9, 頁
36 (1131) 再 拜 頤 浩 少 保 左 僕 射 杜 充 建 炎 3 年 閏 8 以 軍 事 目 的 拜 充 為 相, 實 際 詔 杜 充 兼 江 淮 宣 撫 使, 領 編 年 錄 14/38 月 行 營 之 眾 十 餘 萬, 節 制 諸 將 范 宗 尹 建 炎 4 年 5 月 1. 范 宗 尹 任 御 史 中 丞, 曾 言, 陛 下 駐 蹕 維 揚 天 意 未 編 年 錄 (1130) 回, 宜 隱 忍 順 受 設 若 虜 騎 深 入, 陛 下 姑 引 而 避 之 14/39,43; 以 弱 為 強, 孰 曰 不 可 此 言 深 得 高 宗 之 心 故 先 以 宗 宋 史 尹 為 參 知 政 事, 後 拜 相 362/ 宗 尹 有 才 智, 當 北 敵 肆 行 之 衝, 毅 然 自 任, 建 議 分 鎮, 以 是 得 相 位 秦 檜 ( 初 相 ) 紹 興 元 年 8 月 時, 揆 席 久 虛, 秦 檜 昌 言 曰 : 我 有 二 策, 可 以 竦 動 天 編 年 錄 15/4 下 以 此 拜 相 ( 再 任 ) 紹 興 8 年 3 月 (1138) 為 替 高 宗 執 行 向 金 請 和 事 宜 而 拜 相 宋 史 473/13752 趙 鼎 ( 初 相 ) 紹 興 4 年 9 月 (1134) 鼎 毎 陳 用 兵 大 計, 甚 得 高 宗 賞 識, 以 此 拜 相 編 年 錄 15/26; 宋 史 360/11288 ( 再 任 ) 紹 興 7 年 9 月 (1137) 酈 瓊 執 呂 祉 以 全 軍 降 偽 齊 張 浚 引 咎 去 位 乃 以 萬 夀 宋 史 觀 使 兼 侍 讀 召 鼎 入 對, 拜 尚 書 左 僕 射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360/11291 事 兼 樞 密 使 張 浚 ( 初 相 ) 紹 興 5 年 2 月 因 朝 中 主 戰 派 得 勢, 張 浚 得 以 拜 相 編 年 錄 15/29 (1135) ( 再 任 ) 隆 興 元 年 12 月 時 值 與 金 議 和, 堅 持 不 能 割 四 郡 拜 浚 為 相, 藉 以 宣 編 年 錄 17/14 (1163) 示 主 戰 決 心, 並 對 金 以 強 硬 態 度 沈 該 紹 興 26 年 5 月 沈 該 陛 見 高 宗 曰 : 秦 檜 何 忌 卿 之 深? 該 曰 : 臣 誤 蒙 編 年 錄 (1156) 陛 下 拔 擢, 洎 登 從 班, 聖 知 益 深 檜 稍 相 猜 遂 以 該 16/39,42 為 參 知 政 事 以 秦 檜 猜 忌 沈 該, 遂 以 該 為 參 知 政 事 半 年 後 拜 相 万 俟 卨 紹 興 26 年 5 月 紹 興 26 年 3 月, 万 俟 卨 參 知 政 事 卨 首 奏 五 事, 大 略 編 年 錄 以 為 樞 臣 執 國 命, 威 福 之 柄 下 移, 人 不 知 有 君 上.. 16/40,41 遂 以 為 參 知 政 事 ( 兩 個 月 後 )5 月 壬 寅, 拜 右 僕 射 湯 思 退 紹 興 27 年 6 月 秦 檜 死 前 贈 思 退 黃 金 千 兩, 思 退 不 敢 收 贈 禮 高 宗 以 宋 史 ( 初 相 ) (1157) 為 非 檜 黨, 因 而 深 受 信 任 並 加 以 重 用 371/11530 ( 再 任 ) 隆 興 元 年 7 月 孝 宗 初 期 恢 復 之 志 甚 鋭, 及 符 離 之 敗, 方 大 慟 曰 : 將 朱 子 語 類 謂 番 人 易 殺 遂 用 湯 思 退 再 和, 之 後 又 敗 盟 127/15 陳 康 伯 紹 興 29 年 9 月 康 伯 既 以 至 誠 為 高 宗 所 信, 所 奏 常 事, 或 時 上 意 難 奪, 編 年 錄 16/48 ( 初 任 ) (1159) 復 理 前 語, 未 嘗 不 聽 ( 再 任 ) 隆 興 2 年 11 月 太 學 生 數 百 人 伏 闕 下, 上 書 乞 召 用 編 年 錄 17/
37 (1164) 朱 倬 紹 興 31 年 3 月 嘗 言 人 主 任 以 耳 目, 非 報 怨 任 氣 之 地, 必 上 合 天 心 宋 史 (1161) 以 此 而 受 重 用 372/11534 史 浩 隆 興 元 年 1 月 浩 為 皇 子 教 授 孝 宗 即 位, 以 史 浩 為 中 書 舍 人 兼 侍 讀, 編 年 錄 17/1 ( 初 任 ) 尋 遷 翰 林 學 士 知 制 誥 浩 由 太 學 博 士, 六 年 以 至 相 位, 近 世 未 有 也 ( 再 任 ) 淳 熙 5 年 3 月 孝 宗 曰 : 自 葉 衡 罷, 虚 席 以 待 丞 相 久 矣 浩 與 執 政 入 攻 媿 集 (1178) 謝 徳 夀 宮, 髙 宗 曰 : 卿 再 入 相, 天 下 之 幸 也 93/1284 洪 适 乾 道 元 年 12 月 适 對 於 金 人 之 事 ; 上 奏 抵 制 檜 黨 ; 對 從 蜀 地 運 來 鐵 錢 宋 史 (1165) 之 事, 均 處 事 得 宜, 深 得 孝 宗 信 任, 因 此 而 拜 相 373/11563~11564 葉 顒 乾 道 2 年 12 月 顒 受 人 誣 陷, 孝 宗 令 王 炎 親 鞫 置 對, 無 秋 毫 跡 召 顒 宋 史 (1166) 赴 闕, 勞 之 曰 : 卿 之 清 德 自 是 愈 光 矣 384/11821 除 知 樞 密 院 事, 未 拜, 進 尚 書 左 僕 射 兼 樞 密 使 魏 杞 乾 道 2 年 12 月 數 度 出 使 金 朝, 完 成 艱 鉅 任 務, 維 護 國 家 尊 嚴, 不 辱 宋 史 使 命 一 年 內 由 起 居 舍 人 而 至 相 位 385/11832 蔣 芾 乾 道 4 年 2 月 宰 相 葉 顒 魏 祀 罷 芾 採 衆 論 參 已 見, 為 籌 邊 志 宋 史 (1168) 上 之 明 年 拜 右 僕 射 同 中 書 門 下 384/11818 陳 俊 卿 乾 道 4 年 10 月 1. 俊 卿 為 普 安 郡 王 府 教 授 講 經 輒 寓 規 戒, 正 色 特 立 王 好 鞠 戲, 誦 韓 愈 諫 張 建 封 書 以 諷, 王 敬 納 之 宋 史 383/ 上 未 能 屏 鞠 戲 引 漢 桓 靈 力 以 為 戒 上 喜 曰 : 備 見 忠 讜, 朕 決 意 用 卿 矣 朕 在 藩 邸, 知 卿 為 忠 臣 虞 允 文 乾 道 5 年 8 月 虞 允 文 堅 持 主 戰, 於 采 石 磯 一 役 戰 功 彪 炳, 因 而 深 得 宋 史 (1169) 君 心 在 四 川 政 績 卓 著, 因 而 提 拔 允 文 為 相 383/11796~11797 梁 克 家 乾 道 8 年 2 月 ( 初 任 ) (1172) ( 再 相 ) 淳 熙 9 年 9 月 (1182) 虞 允 文 嘗 舉 克 家 自 代, 乾 道 8 年 2 月, 允 文 再 次 舉 薦 宋 史 克 家, 謂 其 靖 重 有 宰 相 器, 至 是 始 同 相 384/ 克 家 意 見 與 允 文 相 左, 拜 為 右 相, 以 牽 制 虞 允 文 ( 綜 觀 宋 史 384/11812 之 所 載, 前 述 亦 可 成 立 ) 孝 宗 以 治 效 為 問, 克 家 勸 上 無 求 奇 功. 天 下 益 服 克 宋 史 家 謀 國 之 忠 淳 熙 8 年, 起 知 福 州, 在 鎮 有 治 績 趙 384/11813 雄 奏 欲 令 再 任 拜 右 丞 相 曾 懷 乾 道 9 年 10 月 曽 懐 以 財 用 交 結 而 取 宰 相 清 獻 集 2 ( 初 任 ) (1173) 19/8 晦 庵 集 3 11/33,89/25 下 ( 再 相 ) 淳 熙 元 年 7 月 (1174) 先 是, 臺 臣 詹 亢 宗 季 棠 論 李 杓 王 宗 已, 因 中 懷, 編 年 錄 18/2 懷 遂 求 退, 且 乞 辨 明 誣 謗 續 棘 寺 根 究 無 實, 乃 貶 責 2 杜 範 : 清 獻 集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 卷 19, 頁 8 3 朱 熹 : 晦 庵 集 四 部 叢 刊 本 卷 11, 頁 33 卷 89, 頁 25 下 以 財 利 進
38 亢 宗 及 棠 而 復 相 懷 葉 衡 淳 熙 元 年 11 月 奉 命 整 頓 各 軍, 深 得 治 兵 之 要 而 獲 孝 宗 青 睞, 一 年 宋 史 中 四 遷 其 職, 遂 至 拜 相 384/11823 趙 雄 淳 熙 5 年 11 月 趙 雄 主 戰, 極 論 恢 復, 符 合 孝 宗 心 意, 使 金 亦 獲 成 就 宋 史 (1178) 以 此 拜 相 396/12073 王 淮 淳 熙 8 年 8 月 (1181) 早 年 曾 受 朱 倬 等 人 的 推 薦, 對 朝 政 的 批 評 建 言, 深 宋 史 受 高 宗 賞 識 與 提 拔 故 在 孝 宗 任 內 轉 官 極 速 任 執 政 396/ 期 間 充 分 展 現 軍 事 才 幹, 贏 得 孝 宗 信 賴 而 拜 相 周 必 大 淳 熙 14 年 2 月 必 大 數 度 顯 現 軍 事 才 略 任 樞 密 使, 傳 大 石 林 牙 將 加 宋 史 (1187) 兵 於 金, 忽 魯 大 俊 上 京, 邊 臣 結 約 夏 國 必 大 皆 屏 不 391/11969~11970 省, 勸 上 持 重, 勿 輕 動 既 而 所 傳 果 妄 留 正 淳 熙 16 年 1 月 歷 任 執 政, 孝 宗 密 諭 內 禪 意, 拜 右 丞 相 謂 太 子 : 留 宋 史 (1189) 正 純 誠 可 託 391/ 葛 邲 紹 熙 4 年 3 月 (1193) 趙 汝 愚 紹 熙 5 年 8 月 (1194) 邲 為 東 宮 ( 光 宗 為 太 子 時 ) 僚 屬 八 年, 孝 宗 眷 遇 甚 渥 宋 史 光 宗 受 禪, 拜 執 政, 而 左 丞 相 385/12828 立 寧 宗 有 功, 拜 相 宋 史 392/ 余 端 禮 慶 元 元 年 4 月 端 禮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參 知 政 事 汝 愚 去 右 丞 相 位, 端 禮 宋 史 (1195) 代 之 398/12106 京 鏜 慶 元 2 年 1 月 (1196) 謝 深 甫 慶 元 6 年 閏 2 月 (1200) 韓 侂 冑 權 勢 震 天 下, 其 親 幸 者 由 禁 從 不 一 二 歲 至 宰 宋 史 輔 ; 而 不 附 侂 冑 者, 往 往 沉 滯 不 偶 鏜 既 得 位, 一 變 394/12037 其 素 守, 於 國 事 謾 無 所 可 否, 但 奉 行 侂 冑 風 旨 而 已 附 和 韓 侂 冑 而 為 其 黨 羽, 故 能 拜 相 御 定 淵 鑑 類 時 參 知 政 事 内 侍 王 徳 謙 建 節, 深 甫 三 疏 力 陳 不 可, 蹈 函 4 大 觀 覆 轍, 徳 謙 竟 斥 進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拜 右 丞 相 97/23 累 乞 避 位 寧 宗 曰 : 卿 能 為 朕 守 法 度 惜 名 器, 不 可 以 言 去 陳 自 強 嘉 泰 3 年 5 月 自 強 為 侂 冑 童 子 時 師, 侂 冑 當 國 因 此 而 驟 升, 不 數 續 編 年 錄 校 (1203) 年 而 至 執 政 侂 冑 拜 太 師, 自 強 拜 右 丞 相 補 5 3/1410 韓 侂 冑 開 禧 元 年 7 月 通 過 權 力 鬥 爭 而 掌 權 宋 史 474 (1205) 史 彌 遠 嘉 定 元 年 10 月 謀 誅 韓 侂 冑 有 功 而 致 執 政 宰 相 宋 史 414 (1208) 鄭 清 之 紹 定 6 年 10 月 ( 助 史 彌 遠 立 理 宗 有 功 ) 紹 定 6 年 彌 遠 卒, 命 清 之 為 宋 史 4 張 英 王 士 禎 : 御 定 淵 鑑 類 函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 5 王 瑞 來 校 補 徐 自 明 著 : 宋 宰 輔 編 年 錄 校 補 第 四 冊 續 宋 宰 輔 編 年 錄 校 補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6 年 ), 以 下 簡 稱 續 編 年 錄 校 補
39 ( 初 相 ) (1233)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清 之 且 為 理 宗 登 基 前 的 教 授 414/12419 李 宗 勉 嘉 熙 3 年 1 月 (1239) ( 許 應 龍 ) 因 登 對, 上 謂 公 曰 : 卿 治 潮 ( 州 ) 有 聲, 庸 齋 集 6 與 李 宗 勉 治 台 ( 州 ) 齊 名 6/8 范 鍾 淳 祐 4 年 12 月 劉 漢 弼 密 奏 : 今 ( 史 ) 嵩 之 既 六 請 矣 願 聽 其 終 喪, 宋 史 (1244) 亟 選 賢 臣, 早 定 相 位 帝 覧 納 遂 决 乃 命 范 鍾 杜 406/12276 範 並 相, 百 官 舉 笏 相 慶, 漢 弼 之 力 為 多 杜 範 淳 祐 4 年 12 月 會 史 嵩 之 遭 喪 謀 起 復 不 果, 於 是 拜 範 右 丞 相 宋 史 407/12286 游 佀 淳 祐 5 年 12 月 時 游 佀 以 人 望 用 宋 史 423 董 槐 (1245) 寶 祐 3 年 8 月 (1255) 帝 日 鄉 用 槐, 槐 言 事 無 所 隱 ( 時 為 參 知 政 事 ). 槐 宋 史 每 奏, 帝 輒 稱 善. 拜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槐 自 以 為 人 414/12431 主 所 振 拔, 茍 可 以 利 安 國 家 無 不 為 ( 理 宗 器 重 之, 乃 重 用 ) 賈 似 道 開 慶 元 年 10 月 開 慶 初, 蒙 軍 分 兵 攻 鄂 州 湖 南, 理 宗 大 懼, 以 趙 葵 宋 史 (1259) 禦 廣 西, 似 道 援 鄂 州, 即 軍 中 拜 右 丞 相 474/13779 陳 宜 中 ( 初 相 ) 留 夢 炎 文 天 祥 德 祐 1 年 3 月 (1275) 德 祐 1 年 3 月 (1275) 德 祐 2 年 1 月 (1276) 時 右 丞 相 章 鑑 宵 遁, 曾 淵 子 等 請 命 宜 中 攝 丞 相 事 詔 宋 史 以 王 爚 為 左 丞 相, 拜 宜 中 特 進 右 丞 相 418/12529 甲 寅, 留 夢 炎 入 朝, 王 爚 請 相 夢 炎, 乞 以 經 筵 備 顧 問, 宋 史 47/931 陳 宜 中 請 相 夢 炎 夢 炎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都 督 諸 路 兵 宋 降 ( 德 祐 2 年 正 月 ), 除 天 祥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使 如 宋 史 元 軍 中 求 和, 與 伯 顏 抗 論, 怒 拘 之 418/12533 陸 秀 夫 景 炎 3 年 (1278) 與 眾 擁 立 衛 王 ( 帝 昺 ), 時 陳 宜 中 往 占 城, 屢 召 不 至, 宋 史 4 月 乃 以 秀 夫 為 左 丞 相 451/13276 小 計 :1. 宰 相 以 63 人 計,80 任 次 (13 人 二 度 拜 相, 朱 勝 非 陳 宜 中 皆 三 度 拜 相 ) 2. 拜 相 原 因 不 詳, 或 無 特 別 原 因 者 不 列 (17 人 未 計 入 ) 依 據 表 3-1 所 列 舉 南 宋 各 宰 相 拜 任 原 因, 經 分 類 納 入 如 表 3-2, 分 為 十 一 類, 其 中 第 ( 一 ) 項 細 分 為 兩 個 子 因, 第 ( 二 ) 項 分 為 七 個 子 因 而 拜 相 原 因 不 明 或 無 特 殊 原 因 者 亦 多 以 歷 仕 官 聲 卓 著 或 表 現 傑 出 而 受 重 用 拜 相 者 有 十 五 任 次 ; 因 因 特 殊 功 績 拜 相 者 六 任 次 此 三 項 人 數 較 多, 其 餘 各 項 人 數 均 少 6 趙 汝 騰 : 庸 齋 集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 卷 6, 頁 8 許 應 龍 入 對, 理 宗 將 應 龍 之 治 潮 州 與 李 宗 勉 之 治 台 州 相 提 並 論, 顯 示 理 宗 對 宗 勉 官 聲 卓 著 印 象 深 刻, 同 時 也 是 日 後 起 用 為 相 之 主 因
40 表 3-2: 南 宋 朝 宰 相 拜 任 原 因 分 類 統 計 表 拜 相 原 因 宰 相 姓 名 小 計 ( 任 次 ) ( 一 ) 皇 帝 藩 邸 舊 人 1. 藩 邸 舊 臣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葛 邲 3 2. 皇 子 教 授 史 浩, 陳 俊 卿 2 ( 二 ) 符 合 皇 帝 特 殊 目 的 而 受 重 用 1. 借 重 威 名 穩 定 局 勢 李 綱, 陳 康 伯 2 2. 軍 事 目 的 杜 充 張 浚 虞 允 文, 趙 雄 4 3. 牽 制 大 臣 呂 頤 浩, 梁 克 家 2 4. 主 持 對 金 議 和 秦 檜 湯 思 退 3 5. 藉 拜 相 對 金 宣 示 強 硬 立 場 張 浚 1 6. 因 邊 事 危 急 而 拜 相 鄭 清 之 賈 似 道 2 合 計 5 16 備 註 表 任 次 7. 為 反 秦 檜 勢 力 而 拜 相 沈 該, 湯 思 退 2 2 ( 三 ) 言 論 迎 合 上 意 范 宗 尹, 万 俟 卨, 朱 倬 3 3 ( 四 ) 歷 仕 官 聲 卓 著 或 表 現 傑 出 而 趙 鼎, 陳 康 伯, 洪 适, 葉 顒, 得 信 賴 魏 杞, 葉 衡, 王 淮, 周 必 大, 留 正, 董 槐, 范 鍾, 杜 範, 李 宗 勉, 游 佀 ( 五 ) 臨 危 授 命 文 天 祥, 陸 秀 夫 2 2 ( 六 ) 因 特 殊 功 績 拜 相 呂 頤 浩, 朱 勝 非, 趙 汝 愚, 史 彌 遠 4 4 ( 七 ) 依 附 權 相 陳 自 強, 京 鏜, 謝 深 甫, 鄭 清 之 4 4 ( 八 ) 卓 越 政 治 見 解 而 受 重 用 朱 勝 非, 蔣 芾 2 2 ( 九 ) 先 掌 權 而 後 拜 相 韓 侂 冑 1 1 ( 十 ) 以 財 用 交 結 而 拜 相 曾 懷 1 1 ( 十 一 ) 大 臣 推 薦 陳 宜 中 留 夢 炎 2 2 代 表 初 次 拜 相, 如 該 相 僅 有 一 任, 則 不 註 明 為 再 相, 3 為 三 次 拜 相, 按 : 南 宋 宰 相 中 只 有 朱 勝 非 曾 經 三 次 拜 相 而 其 三 度 拜 相 係 丁 憂 起 復 曾 懷 再 相 係 被 誣 陷 後 經 澄 清 而 復 職 依 據 上 表, 分 類 敘 述 宰 相 受 到 任 用 之 原 委 ( 一 ) 皇 帝 藩 邸 舊 人 1. 藩 邸 舊 臣 :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葛 邲 黃 潛 善 : 靖 康 元 年 (1126) 十 二 月, 欽 宗 任 命 康 王 為 天 下 兵 馬 大 元 帥 檄 黃 潛 善 帶 兵 入 援, 拜 為 副 元 帥 7 高 宗 即 位, 拜 李 綱 為 右 僕 射, 潛 善 為 中 書 侍 郎 此 為 不 得 已 的 措 施, 由 於 形 勢 嚴 峻, 欲 借 重 李 綱 人 望 以 召 喚 民 心 士 氣 黃 潛 善 與 汪 7 宋 史 黃 潛 善 傳 卷 473, 頁
41 伯 彥 原 以 為 到 口 的 肥 鴨 卻 飛 了 8 李 綱 上 任 後 的 作 為, 極 少 被 高 宗 認 同 建 炎 元 年 (1127) 七 月, 李 綱 又 建 議 巡 幸 南 陽, 高 宗 表 面 敷 衍, 而 潛 善 伯 彥 則 主 幸 東 南 上 意 中 變, 於 是 綱 所 建 白, 上 多 不 從 高 宗 原 先 對 李 綱 只 是 虛 應 故 事, 自 此 乾 脆 現 出 原 形, ( 李 黃 ) 遂 有 並 相 之 命 9 李 綱 守 尚 書 左 僕 射 兼 門 下 侍 郎, 黄 潛 善 守 尚 書 右 僕 射 兼 中 書 侍 郎 高 宗 暫 時 升 李 綱 為 左 僕 射 保 留 顏 面 實 際 命 潛 善 為 右 相, 明 顯 牽 制 李 綱 同 時 亦 實 現 酬 庸 元 帥 府 舊 臣 之 夙 願 汪 伯 彥 : 靖 康 元 年 (1126) 十 一 月, 詔 帝 ( 康 王 ) 使 河 北 由 滑 濬 至 磁 州, 守 臣 宗 澤 請 康 王 留 在 磁 州 10 百 姓 以 為 隨 行 王 雲 欲 挾 持 趙 構 前 往 金 營, 遂 殺 雲 知 相 州 汪 伯 彥 以 蠟 書 請 趙 構 還 相 州, 加 以 款 待 趙 構 極 為 感 動 : 他 日 見 上, 當 首 以 京 兆 薦 公 伯 彥 受 知 自 此 始 11 開 封 遭 受 金 軍 包 圍, 情 況 緊 急 欽 宗 派 閤 門 祗 候 秦 仔 持 蠟 書 拜 趙 構 為 天 下 兵 馬 大 元 帥, 汪 伯 彥 宗 澤 為 副 元 帥 要 他 們 號 召 各 路 軍 馬, 盡 速 赴 京 師 救 駕 宗 澤 請 直 趨 澶 淵, 伯 彥 卻 主 張 按 兵 不 動 自 此 宗 澤 遭 受 排 擠, 不 復 參 與 府 中 謀 議 伯 彥 卻 一 路 順 風, 由 顯 謨 閣 待 制 元 帥 直 學 士 俟 高 宗 登 基 後, 擢 為 知 樞 密 院 事, 進 而 拜 右 僕 射 12 潛 善 伯 彥 二 人 何 以 受 重 用, 乃 至 拜 相? 胡 寅 曾 上 奏 : 黃 潛 善 與 汪 伯 彥 方 以 乳 嫗 護 赤 子 之 術 待 陛 下, 曰 : 上 皇 之 子 三 十 人, 今 所 存 惟 聖 體, 不 可 不 自 重 愛 13 適 說 明 高 宗 即 位 年 紀 不 過 二 十 歲, 其 內 心 仍 需 要 呵 護 照 顧 潛 善 伯 彥 二 人 正 扮 演 此 角 色, 因 此 高 宗 重 用 二 人, 為 了 有 人 可 以 溺 愛 他 呵 護 他, 從 人 性 的 角 度 看, 如 此 心 態 可 以 理 解 葛 邲 : 任 東 宮 ( 光 宗 為 太 子 時 ) 僚 屬 八 年, 孝 宗 書 安 遇 字 以 賜, 又 出 < 梅 花 詩 > 命 邲 屬 和, 眷 遇 甚 渥 光 宗 受 禪, 除 參 知 政 事 至 紹 熙 四 年, 拜 左 丞 相 14 葛 邲 是 光 宗 為 皇 子 時 期 長 達 八 年 的 舊 屬, 孝 宗 書 安 遇 字 以 賜, 顯 示 對 其 極 為 親 信, 在 退 位 前 已 命 為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光 宗 受 禪 後 擢 為 參 知 政 事, 進 而 拜 相 2. 皇 子 教 授 : 史 浩 陳 俊 卿 史 浩 : 孝 宗 登 基 之 前, 自 年 幼 之 時 以 皇 子 身 分 入 宮, 前 後 二 十 餘 年, 期 間 高 宗 非 常 重 視 兩 位 皇 子 ( 即 伯 琮 伯 玖 二 人, 先 後 入 宮, 後 封 為 普 安 郡 王 恩 平 郡 王 ) 的 教 育, 先 後 聘 請 三 十 位 教 授, 令 其 受 到 最 好 的 教 育 15 史 浩 便 是 其 一 他 於 紹 興 二 十 九 年 (1159) 六 月 兼 二 王 府 教 授 16, 高 宗 對 於 兩 位 皇 子 同 等 待 遇, 曾 8 要 錄, 卷 5, 頁 6: 先 是, 黄 潜 善 汪 伯 彦 自 謂 有 攀 附 之 勞, 虛 相 位 以 自 擬 上 恐 其 不 厭 人 望, 乃 外 用 綱 二 人 不 平, 繇 此 與 綱 忤 9 要 錄, 卷 8, 頁 4; 亦 見 宋 史 李 綱 傳, 卷 358, 頁 宋 史 高 宗 本 紀 一, 卷 24, 頁 宋 史 汪 伯 彥 傳, 卷 473, 頁 同 前 書, 頁 宋 史 胡 寅 傳, 卷 435, 頁 見 宋 史 葛 邲 傳, 卷 385, 頁 然 於 宋 史 宰 輔 表, 卷 213, 頁 5586 及 宋 史 光 宗 本 紀, 卷 36, 頁 698, 均 載 淳 熙 十 六 年 正 月, 葛 邲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 葛 邲 傳 > 省 略, 易 令 人 誤 解 15 參 閱 拙 著 :< 論 紹 興 朝 的 皇 子 教 育 和 孝 宗 政 局 >,( 通 識 研 究 集 刊, 第 七 期,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94 年 6 月 ), 頁 朝 野 雜 記 乙 集, 卷 1, 頁
42 先 後 兩 次 測 試 二 人 第 一 次, 高 宗 書 蘭 亭 序 二 本, 賜 二 王, 批 其 後 曰 : 依 此 進 百 本 史 浩 告 誡 二 王 : 君 父 之 命 不 可 不 敬 幾 天 後, 浩 對 普 安 說 : 能 溢 其 數, 尤 見 順 承 之 意 普 安 果 然 書 七 百 本, 而 恩 平 未 寫 隻 字 17 第 二 次, 髙 廟 賜 二 王 宫 女 各 十 人, 普 安 ( 孝 宗 ) 問 禮 之 當 何 如? 史 浩 云 : 當 以 庶 母 之 禮 待 之 髙 宗 問 二 王 待 遇 之 狀, 言 普 安 加 禮, 恩 平 ( 趙 璩 ) 無 不 昵 之 者 大 計 由 此 而 決 18 史 浩 兩 次 給 予 孝 宗 關 鍵 性 的 建 議, 讓 孝 宗 從 競 爭 中 勝 出, 被 立 為 皇 太 子 因 此 對 史 浩 的 感 恩, 不 言 可 喻 當 紹 興 三 十 一 年 (1161) 九 月 金 人 大 舉 南 下 時, 南 宋 朝 廷 卻 為 退 避 之 計 建 王 ( 即 孝 宗 ) 不 勝 其 憤, 請 率 師 為 前 驅 史 浩 力 言 太 子 不 可 將 兵 且 說 : 危 難 之 時 父 子 安 可 跬 步 相 違? 事 變 之 來 有 不 由 己 者 唐 肅 宗 靈 武 之 事 是 已, 肅 宗 第 得 早 為 天 子 數 年, 而 使 終 身 不 得 為 忠 臣 孝 子 誠 可 惜 也! 建 王 感 悟 史 浩 為 草 奏, 19 痛 自 悔 過, 請 衛 從 警 蹕 以 共 子 職 高 宗 方 疑 怒, 覽 之 意 頓 釋 一 場 危 機 順 利 化 解 此 二 事 均 為 孝 宗 得 以 立 為 太 子, 並 化 解 危 機 的 關 鍵, 可 以 說 史 浩 對 孝 宗 有 再 造 之 恩 孝 宗 即 位 後 立 刻 加 以 重 用 自 中 書 舍 人 遷 翰 林 學 士 知 制 誥 參 知 政 事, 至 右 僕 射, 前 後 不 過 七 個 月 20 陳 俊 卿 : 自 紹 興 二 十 七 年 (1157) 六 月 任 校 書 郎 兼 普 安 恩 平 郡 王 府 教 授, 21 至 二 十 九 年 六 月 調 任 司 勳 員 外 郎, 為 期 兩 年 在 此 期 間, 兩 人 建 立 深 厚 的 師 生 情 誼 史 載 : 笫 笫 攖 攖 笫 至 乾 道 二 年 (1166) 十 二 月, 陳 俊 卿 除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權 參 知 政 事, 即 因 上 疏 力 諫 孝 宗 摒 除 鞠 戲, 以 備 見 忠 讜, 而 決 意 用 俊 卿 為 執 政 四 年 十 月, 復 因 力 挺 劉 珙 正 直 有 才, 無 罪 而 去, 當 與 大 藩 不 數 日 而 拜 相 早 已 建 立 深 厚 情 誼, 加 上 俊 卿 表 現 有 為 有 守, 故 而 深 得 孝 宗 賞 識 ( 二 ) 符 合 皇 帝 特 殊 目 的 而 受 重 用 1. 借 重 威 名 穩 定 局 勢 : 李 綱 陳 康 伯 23 孝 宗 與 陳 俊 卿 之 間, 李 綱 : 高 宗 開 大 元 帥 府 欲 藉 李 之 聲 望 凝 聚 人 氣, 提 振 士 氣 且 早 在 即 位 之 前, 24 已 屬 意 李 綱 而 於 建 炎 元 年 五 月 即 位 之 初, 拜 為 右 僕 射 陳 康 伯 : 孝 宗 即 位 之 初, 想 要 有 一 番 大 作 為, 在 張 浚 慫 恿 下 匆 促 北 伐, 而 17 宋 羅 濬 等 撰 : 寶 慶 四 明 志 ( 宋 元 地 方 志 叢 書, 台 北, 中 國 地 志 研 究 會 ), 卷 9, 頁 4 18 宋 張 端 義 : 貴 耳 集 宋 元 筆 記 小 說 大 觀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1 年 12 月 ), 卷 上, 頁 朝 野 雜 記 乙 集, 卷 1, 頁 宋 史 史 浩 傳, 卷 396, 頁 參 閱 < 論 紹 興 朝 的 皇 子 教 育 和 孝 宗 政 局 >, 頁 不 著 撰 人 : 四 朝 名 臣 言 行 錄 續 集, 卷 15( 宋 末 刊 本, 故 宮 圖 書 文 獻 館 藏,86 年 製 成 微 片 ) 23 編 年 錄, 卷 17, 頁 朝 野 雜 記 乙 集, 卷 3,< 高 宗 屬 意 李 忠 定 > 條, 頁 1, 即 明 確 記 載, 靖 康 末, 高 宗 在 山 東 便 致 書 函 李 綱 : 方 今 生 民 命, 急 於 倒 垂, 諒 非 不 世 之 才, 何 以 協 濟 事 功? 閣 下 學 究 天 人, 忠 貫 金 石, 是 用 盡 復 公 舊 官 職, 澤 被 斯 人 觀 此 書 則 高 宗 屬 意 李 綱 可 見 矣
43 有 符 離 之 敗, 重 創 南 宋 且 使 宋 金 之 間 再 度 陷 入 戰 局 雙 方 重 開 和 議 談 判, 是 否 割 讓 海 泗 唐 鄧 四 郡 成 為 爭 議 焦 點 宰 相 湯 思 退 為 促 使 和 議 順 利 完 成, 竟 密 令 孫 造 諭 敵 以 重 兵 脅 和 25 隆 興 二 年 (1164) 十 一 月, 金 將 僕 散 忠 義 自 清 河 口 渡 淮 言 者 論 思 退 急 和 撤 備 之 罪, 乃 罷 相, 責 居 永 州 ( 同 前 註 ) 太 學 生 張 觀 宋 鼎 葛 用 中 等 七 十 二 人 伏 闕 上 書, 乞 斬 湯 思 退 王 之 望 尹 穡 三 奸 臣 起 用 陳 康 伯 胡 銓 為 腹 心 以 濟 大 計 再 拜 陳 康 伯 為 左 僕 射 26 宋 史 陳 康 伯 傳 載 : 時 北 兵 再 犯 淮 甸, 人 情 驚 駭, 皆 望 康 伯 復 相 27 康 伯 再 相 係 臨 危 授 命 孝 宗 出 手 札, 遣 使 至 康 伯 家 中 召 喚 此 時 康 伯 病 重, 家 人 勸 他 應 該 辭 卻, 康 伯 說 : 不 然 吾 大 臣 也, 今 國 家 危, 當 輿 疾 就 道, 幸 上 哀 而 歸 之 爾 ( 同 前 註 ) 此 危 急 之 時 孝 宗 立 即 起 用 康 伯, 商 討 和 戰 之 事, 亦 是 藉 其 聲 望 穩 定 局 勢 民 心 2. 軍 事 目 的 : 杜 充 張 浚 虞 允 文 趙 雄 杜 充 : 無 論 宋 史 杜 充 傳 28 的 評 論 : 性 殘 忍 好 殺 而 短 於 謀 略, 或 郭 永 對 杜 充 的 批 評 : 人 有 志 而 無 才, 好 名 而 無 實, 驕 蹇 自 用 而 得 聲 譽, 以 此 當 大 任 鮮 克 有 終 皆 為 負 面 評 價, 高 宗 卻 始 終 重 用 不 疑 且 於 建 炎 三 年 (1129) 七 月 以 同 知 樞 密 院 召 還, 拜 尚 書 右 僕 射 同 平 章 事 御 營 使 命 為 為 江 淮 宣 撫 使 留 守 建 康, 使 盡 護 諸 將 ( 同 前 註 ) 命 劉 光 世 韓 世 忠 王 等 長 江 沿 岸 諸 將 悉 歸 充 29 節 制 朝 廷 認 為 杜 充 有 威 望 可 屬 大 事, 呂 頤 浩 張 浚 皆 加 以 推 薦, 而 有 此 任 命 寄 望 杜 充 因 行 事 嚴 酷, 較 能 掌 控 節 制 駐 紮 於 沿 江 的 諸 將 孰 料 數 月 後 竟 成 為 南 宋 的 叛 相 張 浚 : 紹 興 四 年 (1134) 十 一 月, 兀 朮 擁 兵 十 萬 駐 於 揚 州, 對 南 宋 虎 視 眈 眈, 王 愈 詣 兀 术 約 戰, 且 言 張 樞 密 已 在 鎮 江 兀 术 曰 : 張 樞 密 貶 嶺 南, 何 得 乃 在 此? 愈 出 浚 所 下 文 書 示 之, 兀 术 色 變, 夕 遁 30 僅 以 張 浚 之 威 名 即 令 兀 术 退 兵, 其 重 要 性 不 可 小 覷 另 外, 趙 鼎 拜 相 後 向 高 宗 推 薦 張 浚 趙 鼎 言 浚 可 當 大 事, 顧 今 執 政 無 如 浚 者, 陛 下 若 不 終 棄, 必 於 此 時 用 之 又 說 : 浚 鋭 於 功 名 而 得 衆 心, 可 以 獨 任, 於 是 上 ( 高 宗 ) 復 用 之 31 故 張 浚 於 紹 興 五 年 (1135) 二 月 拜 相, 除 尚 書 右 僕 射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兼 知 樞 密 院 事, 都 督 諸 路 軍 馬 高 宗 以 邊 事 付 浚, 而 政 事 及 進 退 人 才 專 付 於 鼎 32 虞 允 文 : 高 宗 紹 興 三 十 一 年 (1161), 金 主 亮 大 舉 南 下, 南 宋 舉 國 震 動 高 宗 甚 至 再 度 有 南 遷 之 意 幸 而 虞 允 文 即 時 在 采 石 磯 大 敗 金 軍, 化 解 危 機, 使 高 宗 留 下 深 刻 印 象 孝 宗 即 位 後, 對 北 伐 之 事 始 終 念 念 不 忘 雖 經 符 離 兵 敗, 並 未 澆 息 對 金 用 兵 的 雄 心 壯 志 因 此 重 用 主 戰 派 宰 相 史 浩 素 來 主 張 棄 地, 且 積 極 施 行 不 久, 允 文 入 對 言 : 今 日 有 八 可 戰 對 於 棄 地, 允 文 以 笏 畫 地, 陳 其 利 害 25 宋 史 湯 思 退 傳, 卷 371, 頁 朝 野 雜 記 甲 集, 卷 20,< 癸 未 甲 申 和 戰 本 末 >, 頁 宋 史 陳 康 伯 傳, 卷 384, 頁 宋 史 杜 充 傳, 卷 475, 頁 宋 史 楊 邦 乂 傳 卷 447, 頁 宋 史 張 浚 傳 卷 361, 頁 要 錄 卷 81, 頁 5; 卷 82, 頁 7 32 要 錄 卷 85, 頁
44 允 文 的 表 現 正 符 合 孝 宗 的 心 意, 孝 宗 自 此 重 用 允 文 以 敷 文 閣 待 制 知 太 平 州, 尋 除 兵 部 尚 書 湖 北 京 西 宣 撫 使 其 後 復 極 力 反 對 湯 思 退 放 棄 海 泗 唐 鄧 的 主 張 這 一 切 都 顯 示 允 文 是 個 積 極 的 主 戰 派 因 此 先 於 乾 道 元 年 (1165) 拜 參 知 政 事 兼 知 樞 密 院 事, 又 於 四 川 宣 撫 使 任 內 展 現 績 效 乾 道 五 年 (116 卧 ) 八 月, 拜 右 僕 射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兼 樞 密 使 33 八 年 九 月 當 允 文 去 職 時 陛 辭 上 ( 孝 宗 ) 諭 以 進 取 之 方, 期 以 某 日 會 河 南 允 文 言 : 異 時 戒 内 外 不 相 應 上 曰 : 若 西 師 出 而 朕 遲 回, 即 朕 負 卿 若 朕 已 動 而 卿 遲 回, 即 卿 負 朕 34 可 知 孝 宗 對 允 文 在 北 伐 一 事 有 高 度 期 待, 更 加 說 明 允 文 之 拜 相 主 要 目 的 即 在 北 伐, 俾 能 恢 復 中 原 趙 雄 : 在 一 次 登 對 時 極 論 恢 復, 孝 宗 大 喜 曰 : 功 名 與 卿 共 之 35 雄 曾 奏 請 復 置 恢 復 局, 日 夜 講 磨 條 具 合 上 意 於 出 任 使 金 時 又 與 金 主 力 爭, 態 度 強 硬, 毫 不 退 縮 又 嘗 上 疏 論 恢 復 計, 大 略 謂 : 莫 若 由 蜀 以 取 陜 西, 得 陜 西 以 臨 中 原, 是 秦 制 六 國 之 勢 也 ( 同 前 註 ) 以 上 均 顯 示 趙 雄 積 極 主 戰 恢 復 中 原 的 作 為 故 於 淳 熙 二 年 (1175) 召 拜 執 政, 而 於 五 年 三 月 任 參 知 政 事, 同 年 十 一 月 進 拜 右 丞 相 拜 相 即 因 符 合 孝 宗 北 伐 的 意 圖 3. 牽 制 大 臣 : 呂 頤 浩 梁 克 家 呂 頤 浩 : 建 炎 四 年 (1130) 四 月, 呂 頤 浩 因 言 官 論 其 專 權 而 去 職, 尋 除 江 東 36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兼 知 池 州, 率 兵 五 萬 屯 駐 建 康, 高 宗 意 在 借 重 其 才 紹 興 元 年 (1130) 八 月, 謝 克 家 拜 執 政, 首 言 頤 浩 老 成 練 事, 去 歲 勤 王 有 大 功, 時 方 艱 難, 强 寇 内 迫, 望 留 之 行 在, 以 備 咨 訪 37 范 宗 尹 罷 相, 高 宗 便 召 頤 浩 赴 行 在, 欲 加 重 用 之 意 秦 檜 卻 昌 言 我 有 二 策, 可 以 竦 動 天 下 又 說 : 今 無 相 不 可 行 也 38 高 宗 欲 藉 秦 檜 之 手 與 金 議 和, 竟 先 拜 右 僕 射 另 方 面 又 不 欲 秦 檜 獨 相 專 權, 故 於 紹 興 元 年 (1131) 九 月 令 頤 浩 為 左 僕 射, 地 位 猶 在 秦 檜 之 上, 用 以 相 互 牽 制 觀 察 後 來 呂 秦 二 相 激 烈 鬥 爭 的 情 形, 以 及 高 宗 用 人 行 事 的 風 格, 確 是 如 此 梁 克 家 : 於 乾 道 五 年 (1169) 二 月 拜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次 年 升 參 知 政 事, 又 明 年 兼 知 院 事 史 稱 : 與 虞 允 文 可 否 相 濟, 不 茍 同 又 允 文 主 恢 復, 朝 臣 多 迎 合, 克 家 密 諫, 數 不 合, 力 丐 去 因 此 孝 宗 面 諭 克 家 : 朕 終 夜 思 卿 言, 至 當, 毋 庸 去 39 實 際 情 況 是 宰 執 二 人 意 見 經 常 相 左, 如 此 兩 人 可 以 相 互 制 衡, 恰 合 孝 宗 心 意 乾 道 八 年 (1172) 二 月 拜 相 表 面 上 雖 是 因 為 虞 允 文 前 後 兩 次 舉 克 家 自 代, 謂 其 靖 重 有 宰 相 器 40, 至 是 始 同 相 允 文 主 張 恢 復, 朝 臣 率 皆 迎 合, 獨 克 家 不 以 為 然 故 提 拔 克 家, 藉 以 牽 制 主 戰 派 的 允 文, 不 讓 其 有 專 權 的 機 會 此 亦 符 合 孝 宗 的 領 導 統 馭 風 格 4. 主 持 對 金 議 和 : 秦 檜 湯 思 退 33 宰 輔 編 年 錄, 卷 宰 輔 編 年 錄, 卷 宋 史 趙 雄 傳, 卷 396, 頁 宋 史 呂 頤 浩 傳, 卷 362, 頁 宰 輔 編 年 錄, 卷 14, 頁 同 前 書, 卷 15, 頁 4 39 宋 史 梁 克 家 傳, 卷 384, 頁 宋 史 虞 允 文, 卷 383, 頁
45 秦 檜 : 紹 興 元 年 (1131) 八 月 丁 亥, 以 參 知 政 事 秦 檜 守 尚 書 右 僕 射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兼 知 樞 密 院 事 其 時 范 宗 尹 罷, 相 位 久 虛 檜 乃 昌 言 : 我 有 二 策 可 以 聳 動 天 下 有 人 問 他 : 何 以 不 言? 檜 說 : 今 無 相 不 可 行 也 高 宗 41 聞 言 即 有 是 命 所 謂 二 策, 聽 者 雖 不 知 其 詳, 必 與 議 和 有 關 高 宗 求 和 心 切, 命 秦 檜 為 相 之 目 的 即 在 此 秦 檜 拜 相 後 始 終 沒 有 動 靜, 高 宗 失 望 之 餘 罷 其 相 職 且 牓 朝 堂 示 不 復 用 42 然 於 紹 興 七 年 (1137) 正 月 何 蘚 使 金 歸 來, 得 知 徽 宗 與 鄭 后 死 亡 消 息 後, 高 宗 求 和 之 心 更 加 堅 定, 立 授 秦 檜 樞 密 使 之 職, 恩 數 同 於 宰 相 此 即 為 重 用 秦 檜 作 準 備, 而 果 於 次 年 三 月 壬 辰, 拜 為 右 僕 射 43, 自 檜 拜 相, 乃 積 極 籌 劃 和 議 事 宜 湯 思 退 : 隆 興 元 年 (1163) 四 月, 在 張 浚 主 持 下, 積 極 北 伐, 李 顯 忠 邵 宏 淵 二 將 不 協, 終 至 符 離 兵 潰 幸 而 金 朝 僅 要 求 歸 還 海 泗 唐 鄧 四 州 之 地, 以 及 中 原 歸 正 人 張 浚 拜 相, 仍 主 張 北 伐, 為 緩 和 宋 金 雙 方 緊 張 形 勢 七 月, 復 拜 素 來 極 力 主 和 的 秦 檜 餘 黨 湯 思 退 為 右 相, 讓 其 主 持 對 金 和 議 之 事 5. 藉 拜 相 對 金 宣 示 強 硬 立 場 : 張 浚 張 浚 : 隆 興 元 年 五 月 符 離 戰 敗, 張 浚 雖 罷 職, 又 於 同 年 八 月 復 都 督 江 淮 軍 馬, 時 值 與 金 議 和, 堅 持 不 能 割 四 郡 拜 浚 為 相, 要 其 待 罪 立 功, 責 其 後 效 亦 藉 以 宣 示 主 戰 決 心, 並 對 金 以 強 硬 態 度 6. 因 邊 事 危 急 而 拜 相 : 鄭 清 之 賈 似 道 鄭 清 之 : 鄭 清 之 再 相, 係 因 邊 事 緊 急, 此 時 當 朝 宰 相 史 嵩 之 范 鍾 皆 主 和, 理 宗 起 用 曾 支 持 抗 金 的 鄭 清 之 為 相, 以 提 振 士 氣 44 這 恐 怕 是 表 面 原 因 實 則 理 宗 能 當 上 皇 帝, 鄭 清 之 功 不 可 沒, 故 對 之 仍 有 懷 念 之 情, 至 於 鄭 清 之 本 人 則 欲 東 山 再 起, 自 認 為 可 以 防 止 史 嵩 之 的 復 相 45 為 此, 拜 相 的 可 能 性 較 高 賈 似 道 : 拜 相 之 前, 自 淳 祐 六 年 (1246) 起 即 擔 任 各 級 地 方 軍 政 長 官, 制 置 使 安 撫 使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制 置 大 使 等 長 達 十 餘 年, 即 使 拜 執 政,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46 參 知 政 事 樞 密 使 等, 亦 只 掛 名 而 已, 實 際 仍 在 地 方, 並 未 赴 朝 廷 供 職 開 慶 元 年 (1259) 十 月 蒙 軍 分 兵 攻 鄂 州 湖 南, 理 宗 大 懼, 以 趙 葵 禦 廣 西, 似 道 援 鄂 州, 即 軍 中 拜 右 丞 相 似 道 拜 相, 係 出 於 邊 事 危 急 實 則 此 時 似 道 是 否 拜 相 無 關 大 局, 原 因 有 二 : 一 是 當 蒙 軍 蹂 躪 廣 西 進 迫 湖 南 之 際, 理 宗 已 命 趙 葵 似 道 分 別 進 駐 信 47 州 漢 陽, 拜 相 其 實 是 不 急 之 務 二 則, 似 道 早 在 寶 祐 二 年 (1254) 進 執 政 時, 已 經 威 權 日 盛, 董 槐 於 次 年 晉 任 右 相, 已 對 他 畏 懼 三 分, 還 得 看 其 臉 色 辦 事 其 後 連 加 參 知 政 事 知 樞 密 院 事 等 職 銜, 權 勢 遠 過 宰 相, 無 人 匹 敵 拜 相 只 是 遲 早 41 要 錄 卷 46, 頁 宋 史 秦 檜 傳, 卷 473,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20 中, 頁 參 閱 何 忠 禮 : 宋 代 政 治 史 ( 杭 州, 浙 江 大 學,2007 年 ), 頁 參 閱 : 王 德 毅 :< 鄭 清 之 與 南 宋 後 期 的 政 爭 >( 大 陸 雜 誌 101 卷,6 期, ), 頁 12 王 德 毅 師 論 點 可 能 性 較 高 46 參 閱 宋 史 賈 似 道 傳 卷 474, 頁 15; 宋 史 全 文 卷 34, 頁 宋 史 賈 似 道 傳 卷 474, 頁
46 之 事 為 反 秦 檜 勢 力 而 拜 相 : 沈 該 湯 思 退 沈 該 : 沈 該 早 在 紹 興 八 年 (1138) 曾 獻 書 言 和 議 49, 讓 高 宗 留 下 深 刻 印 象, 又 因 為 支 持 和 議 而 成 為 秦 檜 黨 徒, 得 到 不 次 拔 擢, 晉 升 權 禮 部 侍 郎 而 於 此 時 上 ( 高 宗 ) 頗 知 之, 為 此, 遭 到 秦 檜 猜 忌 而 外 放 50, 反 而 因 禍 得 福 秦 檜 死 後, 高 宗 迫 不 及 待 清 除 檜 黨 勢 力, 因 沈 該 曾 遭 檜 排 擠, 誤 以 為 沈 該 非 檜 黨, 立 即 召 回 拜 以 參 知 政 事 51 又 因 沈 該 擅 長 諂 媚 逢 迎, 並 堅 持 主 和 路 線, 頗 合 高 宗 胃 口, 因 此 於 紹 興 二 十 六 年 (1156) 拜 相 52 湯 思 退 : 秦 檜 死 前 各 贈 董 德 元 湯 思 退 黃 金 千 兩 德 元 不 敢 辭, 思 退 不 敢 受 高 宗 聞 之, 以 思 退 不 受 金, 非 檜 黨, 信 用 之 53 檜 死 後 之 次 年 便 拜 知 樞 密 院 事, 第 二 年 進 右 僕 射 高 宗 對 大 臣 的 任 免 進 退 標 準 竟 如 此 荒 謬 可 笑 其 實 湯 思 退 是 不 折 不 扣 的 檜 黨, 其 作 為 多 效 秦 檜, 蓋 思 退 致 身, 皆 檜 父 子 恩 也 ( 同 前 註, 陳 俊 卿 語 ) ( 三 ) 言 論 迎 合 上 意 : 范 宗 尹 万 俟 卨 朱 倬 范 宗 尹 : 善 於 迎 合 君 主, 靖 康 年 間 曾 乞 割 三 關 以 獻, 是 個 標 準 的 主 和 派 當 高 宗 在 建 康 時, 宗 尹 為 御 史 中 丞, 上 奏 言 : 笫 笫 54 此 時 正 值 高 宗 建 國 以 來 最 低 潮, 范 宗 尹 這 番 話 道 出 了 高 宗 內 心 之 語, 正 好 化 解 高 宗 的 焦 慮 與 尷 尬, 無 比 窩 心 高 宗 感 激 之 餘, 即 以 加 官 進 爵 回 報, 因 此 宗 尹 於 建 炎 三 年 (1129) 十 一 月 拜 參 知 政 事, 半 年 後 晉 升 宰 相 宗 尹 年 方 三 十 三 歲, 是 兩 宋 最 年 輕 的 宰 相 万 俟 卨 : 任 言 官 時, 為 秦 檜 黨 羽, 所 劾 奏 者 多 出 於 檜 之 授 意 55 沈 該 與 万 俟 56 卨 同 時 拜 相, 自 秦 檜 死 後 宰 相 虛 位 半 年, 兩 人 拜 相, 人 皆 驚 駭, 大 出 意 表 其 實 卨 拜 相 並 不 足 奇, 早 在 拜 參 知 政 事 之 前 的 作 為 即 可 知 紹 興 二 十 六 年 (1156) 三 月 乙 卯, 卨 任 資 政 殿 學 士 提 舉 萬 夀 觀 兼 侍 讀, 入 對 五 事, 大 略 以 為 :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48 似 道 早 期 在 地 方 任 職 軍 政 長 官 十 餘 年, 表 現 看 來 不 差, 累 積 不 少 名 聲 與 政 績, 而 與 後 期 之 膽 小 怯 懦 簡 直 判 若 兩 人, 令 人 不 禁 質 疑 相 關 紀 錄 之 真 實 性 49 要 錄, 卷 124, 頁 要 錄, 卷 163, 頁 沈 該 拜 執 政, 據 編 年 錄, 卷 16, 頁 39 的 解 釋 為 : 講 和 之 初, 該 嘗 上 書 附 會 其 議, 上 記 之, 故 有 執 政 之 除 52 參 閱 拙 著 :< 杜 充 沈 該 與 宋 高 宗 --- 兼 論 宋 高 宗 的 用 人 與 施 政 >( 實 踐 學 報 第 31 期, 民 國 89 年 ) 頁 宋 史 湯 思 退 傳 卷 371, 頁 宰 輔 編 年 錄 卷 14, 頁 宋 史 万 俟 卨 傳, 卷 474, 頁 宰 輔 編 年 錄 卷 16, 頁
47 57 這 番 言 詞 暗 示 假 設 有 朝 一 日 拔 擢 卨 為 宰 執, 必 會 效 忠 君 王 高 宗 嘉 納, 因 而 除 參 知 政 事 以 卨 之 為 人 作 風 來 看, 此 話 當 然 是 為 登 進 而 發, 迎 合 上 意 高 宗 不 明 究 理, 為 卨 所 欺, 進 拜 執 政, 同 年 五 月 拜 相, 從 執 政 到 宰 相 僅 僅 二 月, 無 比 神 速 朱 倬 : 曾 因 賜 對 言 劉 豫 必 敗, 令 高 宗 印 象 深 刻, 卻 因 數 忤 秦 檜 而 受 壓 抑 除 知 惠 州, 陛 辭, 高 宗 問 : 卿 久 淹 何 所? 倬 曰 : 厄 於 檜 旬 日 間, 除 國 子 監 丞, 尋 除 浙 西 提 舉 且 命 自 今 在 內 除 提 舉 官, 令 朝 辭 上 殿, 蓋 為 倬 設 也 既 對, 高 宗 特 別 說 : 卿 以 朕 親 擢 出 為 部 使 者, 使 咸 知 內 外 任 均 又 說 : 人 不 知 卿, 我 獨 知 卿 除 右 正 言, 累 遷 中 丞 58 朱 倬 深 受 高 宗 眷 顧, 原 因 之 一, 曾 言 劉 豫 必 敗 ; 一 係 受 制 於 秦 檜 前 者 正 符 合 當 時 高 宗 心 意, 後 者 則 恰 合 後 秦 檜 時 期 的 政 治 氛 圍 任 御 史 中 丞 時, 又 說 了 高 宗 愛 聽 的 話 : 人 主 任 以 耳 目, 非 報 怨 任 氣 之 地, 必 上 合 天 心 ( 同 前 註 ) 故 其 後 拜 執 政 宰 相, 皆 因 正 確 的 時 機, 說 了 正 確 的 話 ( 四 ) 歷 仕 官 聲 卓 著 或 表 現 傑 出 而 得 君 主 信 賴 : 趙 鼎 陳 康 伯 洪 适 葉 顒 魏 杞 王 淮 周 必 大 留 正 史 嵩 之 范 鍾 杜 範 趙 葵 董 槐 李 宗 勉 趙 鼎 : 曾 於 開 封 城 陷 北 宋 滅 亡 之 際 和 張 浚 一 起 逃 入 太 學, 因 此 相 識 高 宗 即 位 後, 在 張 浚 的 推 薦 下 除 司 勳 郎 官 擢 升 言 官 後 表 現 積 極, 頗 受 高 宗 賞 識 曾 言 : 鼎 在 言 路 極 舉 職, 所 言 四 十 事, 已 施 行 三 十 有 六 59 宰 相 呂 頤 浩 惡 其 異 己, 鼎 疏 頤 浩 過 失 千 言, 為 此 罷 相 高 宗 謂 鼎 : 朕 每 聞 前 朝 忠 諫 之 臣, 恨 不 識 之, 今 於 卿 見 之 此 時 已 極 受 高 宗 信 賴, 拜 執 政 鼎 每 上 奏 皆 能 得 高 宗 重 視 鼎 所 條 奏 曾 遭 受 時 相 朱 勝 非 多 沮 抑 之 60 鼎 上 疏 言 : 今 ( 張 ) 浚 有 補 天 浴 日 之 功, 陛 下 有 礪 山 帶 河 之 誓, 君 臣 相 信, 古 今 無 二, 而 終 致 物 議, 以 被 竄 逐 今 臣 無 浚 之 功, 而 當 其 任, 遠 去 朝 廷, 其 能 免 於 紛 紛 乎? 又 言 : 臣 所 請 兵 不 滿 數 千, 半 皆 老 弱, 所 齎 金 帛 至 微, 薦 舉 之 人 除 命 甫 下, 彈 墨 已 行 臣 日 侍 宸 衷, 所 陳 已 艱 難, 况 在 萬 里 之 外 乎? ( 同 前 註 ) 高 宗 要 趙 鼎 去 四 川, 鼎 自 認 為 在 朝 的 勢 力 不 夠 大, 因 向 高 宗 說 明 自 己 當 前 所 處 的 艱 難 環 境, 亦 且 隱 含 受 制 於 宰 相 朱 勝 非 之 意, 並 帶 有 以 退 為 進 的 意 味, 高 宗 是 聰 明 人, 當 然 聽 得 出 話 中 含 意 因 而 說 道 : 卿 豈 可 遠 去, 當 遂 相 卿 ( 同 前 註 ) 在 朱 勝 非 罷 相 的 同 時 拜 相 陳 康 伯 : 陳 康 伯 曾 與 秦 檜 有 同 窗 之 誼, 並 不 交 結, 致 受 打 壓 紹 興 十 四 五 年 間, 出 使 金 朝, 為 維 護 國 家 尊 嚴 不 計 個 人 毀 譽 檜 死, 立 受 高 宗 賞 識 與 重 用, 自 吏 部 侍 郎 又 兼 禮 戶 刑 三 部 侍 郎 吏 部 尚 書, 僅 兩 年 已 拜 參 知 政 事, 更 於 紹 57 要 錄 卷 172, 頁 2 58 宋 史 朱 倬 傳, 卷 372, 頁 11533~ 宋 史 趙 鼎 傳, 卷 360, 頁 同 前 書, 頁 依 據 黃 繁 光 教 授 意 見, 趙 鼎 認 為 自 己 在 朝 廷 勢 力 不 夠 大
48 興 二 十 九 年 (1149) 九 月 出 任 右 僕 射 61 洪 适 : 洪 适 之 父 洪 晧 出 使 金 國, 滯 留 十 五 年, 回 國 後 因 得 罪 秦 檜 反 遭 外 放, 适 亦 受 牽 連 遭 到 論 罷 孝 宗 隆 興 初 年, 符 離 用 兵 饋 餉 繁 夥, 适 究 心 調 度, 供 億 無 闕 62, 顯 示 适 頗 具 才 幹 於 中 書 舍 人 任 內, 時 金 人 再 犯 淮, 羽 檄 沓 至, 書 詔 填 委, 咨 訪 醻 答, 率 稱 上 旨 自 此 有 大 用 意 既 而 出 使 金 朝 得 其 要 領 以 歸 ( 同 前 註 ) 凡 此 種 種 表 現, 均 受 孝 宗 信 賴 與 器 重 宋 史 有 曰 : 适 以 文 學 聞 望, 遭 時 遇 主 ( 同 前 註 ) 蓋 即 指 此 乾 道 元 年 (1165) 除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孝 宗 特 別 諭 參 政 錢 端 禮 虞 允 文 : 三 省 事 與 洪 适 商 量 顯 示 孝 宗 對 适 的 重 視, 亦 暗 示 即 將 重 用 洪 适, 雖 僅 是 簽 書, 地 位 已 同 參 政 了 晉 升 右 僕 射 63 八 月, 拜 參 知 政 事 同 年 十 二 月, 葉 顒 : 於 乾 道 二 年 (1166) 十 二 月 以 資 政 殿 學 士 提 舉 洞 霄 宮, 直 接 晉 升 左 僕 射, 情 形 特 殊 應 與 被 御 史 林 安 宅 王 伯 庠 誣 告 有 關 顒 原 為 參 知 政 事, 立 即 罷 職, 後 經 臨 安 知 府 王 炎 親 鞫 證 實 無 辜, 為 此 林 王 兩 御 史 遭 免 官 孝 宗 安 慰 道 : 卿 之 清 德 自 是 愈 光 矣 64 從 宋 史 葉 顒 傳 中 顯 示 葉 顒 是 位 素 來 正 直 且 不 畏 權 勢 的 清 官, 即 使 湯 思 退 之 兄 犯 法 照 懲 不 誤, 對 高 孝 二 帝 皆 直 言 不 諱, 從 孝 宗 之 言 可 為 證 明 在 地 方 善 於 理 財, 在 中 央 頗 知 恤 民 65 凡 此 均 為 拜 相 之 因 魏 杞 : 初 任 金 通 問 使, 杞 條 上 十 七 事 擬 問 對, 上 ( 孝 宗 ) 隨 事 畫 可 陛 辭, 奏 曰 : 臣 若 將 指 出 疆, 其 敢 不 勉, 萬 一 無 厭, 願 速 加 兵 66 這 番 話 頗 有 國 家 利 害 至 上, 不 計 個 人 生 死 的 使 命 感, 定 令 孝 宗 動 容 此 次 出 使 果 真 未 讓 金 得 逞 第 二 次 出 使, 再 度 維 護 南 宋 尊 嚴, 卒 正 敵 國 禮, 損 歲 幣 五 萬, 不 發 歸 正 人 其 結 果 令 孝 宗 滿 意, 慰 藉 甚 渥 故 由 起 居 舍 人 給 事 中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參 知 政 事 右 僕 射 兼 樞 密 使 一 路 挺 進 中 樞, 位 極 宰 相 宋 史 魏 杞 傳 言 : 以 使 金 不 辱 命, 繇 庶 官 一 歲 至 相 位 ( 同 前 註 ) 即 指 此 葉 衡 : 於 淳 熙 元 年 (1174) 十 一 月 拜 右 丞 相 早 在 乾 道 年 間, 任 樞 密 都 承 旨 曾 奏 馬 政 之 弊, 建 議 統 制 一 員 各 領 馬 若 干 匹, 歲 終 計 其 數 為 殿 最 馬 政 是 軍 政 中 極 重 要 的 一 環 有 言 江 淮 兵 籍 偽 濫, 孝 宗 下 詔 命 衡 按 視, 賜 以 袍 帶 鞍 馬 弓 矢, 且 命 衡 措 置 民 兵, 咸 稱 得 治 兵 之 要 67 孝 宗 即 位 後 念 念 不 忘 北 伐, 特 別 重 視 兵 事 孝 宗 特 別 於 校 閱 武 士 時, 召 衡 預 觀, 賜 酒, 灑 宸 翰 賜 之 ( 同 前 註 ) 以 示 殊 榮 此 後 升 官 順 暢, 從 小 官 至 宰 相 不 十 年 而 就 雖 有 傳 言 係 出 於 曾 覿 之 門 61 參 閱 拙 著 :< 陳 康 伯 與 南 宋 初 期 政 局 >( 實 踐 學 報 第 34 期, 民 國 92 年 6 月 ), 頁 宋 史 洪 适 傳, 卷 373, 頁 宋 史 洪 适 傳 卷 373, 頁 11564: 适 執 政 繫 於 六 月 ; 而 宰 輔 編 年 錄, 卷 17, 頁 40: 繫 於 四 月 64 參 閱 楊 萬 里 : 誠 齋 集 四 部 叢 刊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64 年, 台 三 版 ), 卷 119,< 尚 書 左 僕 射 贈 少 保 葉 公 行 狀 >, 頁 1051; 宋 史 葉 顒 傳, 卷 384, 頁 11821; 貴 耳 集 卷 上, 頁 4265 記 載 相 類 65 參 閱 宋 史 葉 顒 傳, 卷 384, 頁 11820~ 宋 史 魏 杞 傳, 卷 385, 頁 宋 史 葉 衡 傳, 卷 384, 頁
49 68 但 葉 衡 頗 具 才 智, 尤 以 軍 政 為 然, 以 此 受 孝 宗 賞 識, 方 為 主 因 王 淮 : 早 年 曾 受 朱 倬 等 人 的 推 薦, 擢 為 監 察 御 史 右 正 言 任 內 對 朝 政 的 批 評 建 言, 深 受 高 宗 嘉 納, 令 高 宗 印 象 深 刻 故 在 孝 宗 任 內 轉 官 極 速, 應 是 太 上 69 皇 賞 識 與 提 拔 的 結 果 至 淳 熙 二 年 (1175) 已 升 任 執 政, 期 間 充 分 展 現 軍 事 才 幹, 贏 得 孝 宗 信 賴, 孝 宗 曾 宣 諭 : 王 樞 使 在 西 府 數 年 不 曾 錯 了 一 事 70 而 於 淳 熙 八 年 (1181) 八 月 拜 相 周 必 大 : 自 乾 道 七 年 (1171) 開 始 接 任 軍 事 職 務, 至 淳 熙 十 四 年 (1187) 拜 相, 充 分 展 現 其 軍 事 才 略, 極 受 孝 宗 肯 定 及 讚 揚 任 知 樞 密 院 事, 孝 宗 說 : 每 見 宰 相 不 能 處 之 事, 卿 以 數 語 決 之 71 任 樞 密 使 時, 孝 宗 讚 許 : 若 有 邊 事, 宣 撫 使 惟 卿 可, 他 人 不 能 也 ( 同 前 註 ) 他 創 立 諸 軍 點 試 法, 孝 宗 說 : 此 樞 使 措 置 之 效 也 忽 聞 邊 警, 必 大 勸 孝 宗 持 重, 勿 輕 動, 所 傳 果 妄 孝 宗 稱 讚 : 卿 真 有 先 囘 顒 見 之 明 凡 此, 均 顯 示 孝 宗 對 必 大 之 表 現 高 度 肯 定, 故 後 拜 相 留 正 : 早 在 留 正 知 循 州 陛 辭 之 言, 孝 宗 便 曾 讚 道 : 留 正 奏 事, 議 論 耿 耿 留 下 鮮 明 印 象 於 四 川 制 置 使 兼 知 成 都 府 期 間, 不 僅 在 其 所 授 方 略 下, 平 定 羌 酋 奴 兒 結 之 亂 73, 且 在 蜀 以 簡 素 化 民, 歸 裝 僅 書 數 簏, 人 服 其 清 ( 同 前 註 ) 凡 此 表 現 孝 宗 不 可 能 不 知 至 於 光 宗, 尚 在 東 宮 時, 謂 左 右 曰 : ( 留 正 ) 修 整 如 此, 其 人 可 知 在 其 要 求 下, 兼 太 子 左 諭 德 ( 同 前 註 ) 顯 示 對 其 也 有 極 佳 印 象 任 執 政 時, 孝 宗 甚 至 密 諭 內 禪 意, 對 他 之 信 賴 不 言 可 喻, 之 後 便 拜 丞 相 曾 顧 謂 太 子 : 留 正 純 誠 可 託 說 明 孝 光 二 帝, 均 極 器 重 留 正 史 嵩 之 : 宋 史 雖 然 對 史 嵩 之 拜 相 後 之 作 為 頗 多 批 評, 卻 論 嵩 之 固 將 才 也 74 說 明 嵩 之 確 有 軍 事 才 略, 證 諸 其 政 績 可 知 端 平 用 兵, 嵩 之 即 上 疏 力 陳 其 非, 宰 相 鄭 清 之 以 書 言 勿 為 異 同 俟 兵 敗, 理 宗 方 懊 悔 未 用 其 言 足 見 嵩 之 對 軍 事 頗 有 見 地 其 後 長 期 在 外 擔 任 軍 職, 淮 西 制 置 使 兼 沿 江 制 置 副 使 兼 知 鄂 州 賜 便 宜 指 揮, 兼 湖 廣 總 領 兼 淮 西 安 撫 使 嘉 熙 元 年 (1237), 進 華 文 閣 學 士 京 西 荆 湖 安 撫 制 置 使, 依 舊 沿 海 制 置 副 使 兼 節 制 光 黄 蘄 舒 ( 同 前 註 ) 二 年, 拜 參 知 政 事, 仍 命 其 督 視 京 西 荊 湖 南 北 江 西 路 軍 馬, 鄂 州 置 司, 兼 督 視 淮 南 西 路 軍 馬 兼 督 視 光 蘄 黄 夔 施 州 軍 馬 至 三 年, 拜 右 丞 相 顯 示 以 軍 事 才 幹 而 受 理 宗 重 用 趙 葵 : 從 小 隨 父 出 征, 英 勇 無 匹, 屢 立 戰 功 在 平 定 李 全 之 亂 中, 戰 績 卓 著, 具 關 鍵 性 的 角 色 其 後 不 論 是 墾 田 治 兵 邊 備 中 都 有 極 為 傑 出 的 表 現 因 而 拔 為 執 政, 從 刑 部 尚 書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知 樞 密 院 事 樞 密 使, 至 淳 祐 九 年 拜 右 丞 68 同 前 書, 頁 參 閱 拙 著 :< 宋 孝 宗 及 其 宰 相 王 淮 >( 通 識 研 究 集 刊 第 五 期, 民 國 93 年 6 月, 開 南 管 理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 頁 攻 媿 集, 卷 87, 頁 宋 史 周 必 大 傳, 卷 391, 頁 同 前 書, 頁 宋 史 留 正 傳, 卷 391, 頁 宋 史 史 嵩 之 傳 卷 414, 頁
50 相 75 董 槐 : 為 南 宋 晚 期 少 見 的 能 吏 從 地 方 基 層 官 吏 任 起, 至 知 常 州 江 州 潭 州 靜 江 府 廣 西 經 略 安 撫 使 沿 江 制 置 使 江 東 安 撫 使 福 建 安 撫 使, 乃 至 朝 官 之 工 部 侍 郎 兵 部 侍 郎 給 事 中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參 知 政 事, 無 論 審 刑 御 將 理 財 恤 民 用 兵 邊 政 等 各 方 面 均 表 現 突 出 因 此 理 宗 日 鄉 用 槐, 槐 言 事 無 所 隱, 意 在 於 格 君 心 之 非 而 不 為 容 悅 槐 每 奏, 帝 輒 稱 善 76 而 於 寶 祐 三 年 (1255) 八 月 拜 右 丞 相 董 槐 亦 自 知 為 人 主 所 振 拔, 故 拜 相 後, 茍 可 以 利 國 家 無 不 為 ( 同 前 註 ) 范 鍾 杜 範 : 史 嵩 之 於 淳 祐 四 年 (1244) 九 月, 以 父 病 去 位 未 幾, 父 亡 起 復 右 相 太 學 生 上 書 論 嵩 之 不 當 起 復 此 時 史 璟 卿 暴 卒, 相 傳 係 因 嵩 之 下 毒, 為 公 論 所 不 容 而 去 職, 相 位 虛 懸 三 月 時 劉 漢 弼 任 侍 御 史 密 奏 曰 : 今 虛 相 位 已 三 月, 尚 可 狐 疑 而 不 斷 乎?. 今 嵩 之 既 六 請 矣, 願 聽 其 終 喪, 及 亟 選 賢 臣, 早 定 相 位 帝 ( 理 宗 ) 覽 納, 遂 決 乃 命 范 鍾 杜 範 並 相, 百 官 笏 相 慶, 漢 弼 之 力 為 多 77 漢 弼 固 然 在 緊 要 關 頭 時, 臨 門 一 腳, 使 理 宗 決 定 用 范 杜 二 人 為 相, 實 則 早 知 二 人 聲 望 俱 佳, 況 太 學 生 上 書 要 求 留 範 而 斥 ( 李 ) 鳴 復, 并 斥 嵩 之 78 李 宗 勉 : 宋 史 李 宗 勉 傳 中 未 載 拜 執 政 及 宰 相 之 原 因 但 是 宋 史 本 傳 中 大 篇 幅 收 錄 李 宗 勉 自 紹 定 二 年 (1229) 起 至 拜 相 前, 十 年 間 之 言 論 計 十 二 次 ( 篇 ), 意 味 宗 勉 之 上 奏 極 有 可 觀 其 言 詞 犀 利, 甚 至 毫 不 隱 諱 直 接 揭 露 理 宗 表 面 納 諫 而 實 際 拒 諫 的 嘴 臉 79 故 宋 史 李 宗 勉 傳 論 曰 : 李 宗 勉 在 庶 僚, 論 事 平 直 理 宗 卻 能 坦 然 以 對, 且 於 嘉 熙 三 年 (1239) 五 月, 由 參 知 政 事 直 升 左 丞 相, 恐 藉 此 宣 示 理 宗 心 胸 之 寬 大, 也 可 能 是 某 種 程 度 的 反 向 心 理 因 素 使 然 ( 五 ) 臨 危 授 命 : 文 天 祥 陸 秀 夫 文 天 祥 : 德 祐 初 (1275), 江 上 報 急, 詔 天 下 勤 王, 天 祥 捧 詔 涕 泣 天 下 兵 無 一 人 一 騎 入 關 者 80 獨 天 祥 令 陳 繼 周 發 郡 中 豪 傑, 并 結 溪 峒 蠻, 使 方 興 召 吉 州 兵, 諸 豪 傑 皆 應, 有 眾 萬 人 以 江 西 提 刑 安 撫 使 召 入 衛 有 友 人 阻 止 他, 所 發 之 兵 都 是 烏 合 之 眾, 無 異 驅 群 羊 而 搏 猛 虎 天 祥 回 稱 他 亦 知 這 樣 作 法 是 不 自 量 力 而 以 身 徇 之 德 祐 二 年 (1276) 正 月, 除 知 臨 安 府 未 幾 宋 降, 文 天 祥 以 身 許 國, 拜 樞 密 使, 尋 除 右 丞 相, 派 他 赴 蒙 營 請 和 因 與 蒙 古 丞 相 伯 顏 抗 辯, 而 遭 拘 留 陸 秀 夫 : 景 炎 三 年 (1278) 四 月, 南 宋 早 降, 流 亡 政 府 的 益 王 病 死 陸 秀 夫 主 張 度 宗 尚 有 一 子, 堅 持 再 迎 立 年 僅 八 歲 的 衛 王 趙 昺 為 帝 欲 仿 傚 夏 朝 少 康 中 興, 古 人 有 以 一 旅 一 成 中 興 者, 今 百 官 有 司 皆 具, 士 卒 數 萬, 天 若 未 欲 絶 宋, 此 豈 不 可 為 國 邪? 82 以 陸 秀 夫 為 左 相, 與 張 世 傑 同 心 秉 政 參 閱 宋 史 趙 葵 傳, 卷 417, 頁 12498~ 宋 史 董 槐 傳, 卷 414,, 頁 12428~ 宋 史 劉 漢 弼 傳, 卷 406, 頁 宋 史 杜 範 傳, 卷 407, 頁 借 用 何 忠 禮 先 生 之 語 參 閱 何 忠 禮 : 南 宋 政 治 史, 頁 宋 史 文 天 祥 傳, 卷 418, 頁 同 前 書, 頁 宋 史 陸 秀 夫 傳, 卷 451, 頁
51 ( 六 ) 因 特 殊 功 績 拜 相 : 呂 頤 浩 朱 勝 非 趙 汝 愚 錢 象 祖 史 彌 遠 呂 頤 浩 : 建 炎 三 年 (1129) 四 月 苗 劉 之 變, 呂 頤 浩 張 浚 等 平 變 有 功 出 入 行 陣 督 ( 韓 ) 世 忠 等 破 賊 傅 正 彦 引 兵 遁, 頤 浩 等 以 勤 王 兵 入 城, 都 人 夾 道 聳 觀, 以 手 加 額 83 時 相 朱 勝 非 乞 罷 政 高 宗 問 誰 可 代 者? 勝 非 曰 : 吕 頤 浩 張 浚 問 孰 優 曰 : 頤 浩 練 事 而 暴, 浚 喜 事 而 踈 84 頤 浩 遂 拜 相 朱 勝 非 : 勝 非 於 建 炎 三 年 初 次 拜 相, 即 遭 逢 苗 劉 之 變 勝 非 性 緩 而 不 迫, 雖 柔 懦 而 安 審, 故 能 委 曲 調 護 二 賊, 使 不 得 肆 為 悖 亂 85 在 事 變 結 束 後, 高 宗 雖 不 得 已 而 罷 之, 然 始 終 念 念 不 忘 勝 非 迴 護 之 功 故 於 紹 興 二 年 (1132) 九 月 再 度 拜 相 當 胡 安 國 批 評 勝 非 不 能 於 苗 劉 之 變 發 生 時 殉 國, 高 宗 主 動 為 勝 非 辯 護 : 勝 非 作 相 三 日, 值 苗 劉 之 亂, 當 時 調 護 有 力, 朕 豈 不 知? 86 秦 檜 呂 頤 浩 先 後 於 紹 興 元 年 八 九 月 分 別 拜 右 相 及 左 相 後, 秦 檜 便 極 力 想 將 頤 浩 排 擠 出 朝 廷, 俾 能 獨 攬 權 力 呂 頤 浩 為 了 對 抗 秦 檜, 乃 引 朱 勝 非 為 助 雖 然 在 檜 黨 極 力 反 對 下 一 時 未 能 成 功, 然 必 引 發 高 宗 重 新 起 用 勝 非 之 意 願, 故 於 次 年 有 拜 相 之 舉 趙 汝 愚 : 紹 熙 五 年 (1194) 八 月, 孝 宗 去 世, 不 久 留 正 去 位 趙 汝 愚 獨 决 大 計, 定 社 稷, 立 寧 宗 為 帝 因 此 定 策 之 功, 而 升 樞 密 使, 不 久 除 特 進 右 丞 相 87 錢 象 祖 : 曾 於 韓 侂 冑 當 權 時 諫 阻 用 兵, 以 懐 姦 避 事, 奪 二 官 信 州 居 住 後 因 獻 珠 搭 當 於 韓 侂 胄, 方 恢 復 現 職, 進 而 攀 附 侂 冑 門 下 可 是 錢 象 祖 是 個 騎 牆 派, 正 當 宮 廷 中 醞 釀 殺 害 韓 侂 胄 的 陰 謀 時, 他 投 靠 楊 后 及 史 彌 遠 這 一 邊, 乃 與 之 合 謀, 既 得 罷 相 之 旨, 遂 私 謀 批 殺 之 密 院 事, 繼 除 右 相 90 因 參 與 謀 殺 韓 侂 冑 有 功, 而 先 兼 知 樞 史 彌 遠 : 以 密 謀 誅 韓 侂 冑 有 功, 其 後 於 開 禧 三 年 (1207) 十 二 月, 拜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太 子 賓 客, 進 封 伯 嘉 定 元 年 (1208) 遷 知 樞 密 院 事, 進 奉 化 郡 侯 兼 參 知 政 事, 十 月 拜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兼 太 子 少 傅 91 前 後 不 過 十 個 月 ( 七 ) 依 附 權 臣 : 陳 自 強 京 鏜 謝 深 甫 鄭 清 之 陳 自 強 : 曾 經 當 過 韓 侂 冑 孩 提 時 代 的 塾 師, 慶 元 二 年 (119.) 至 臨 安, 爭 取 見 侂 冑 的 機 會, 從 此 平 步 青 雲, 自 太 學 錄 國 子 博 士 祕 書 郎 右 正 言 諫 議 大 夫 御 史 中 丞, 由 選 人 至 樞 府 僅 四 年, 嘉 泰 三 年 (1 顒 蟄 黼 ) 拜 右 丞 相 因 此 陳 自 強 常 83 宋 史 呂 頤 浩 傳, 卷 362, 頁 此 據 宋 史 朱 勝 非 傳, 卷 362, 頁 的 說 法 ; 然 宰 輔 編 年 錄 卷 14, 頁 32, 載 : 上 曰 : 卿 去 誰 可 代 者? 勝 非 曰 : 呂 頤 浩 張 浚 上 問 : 誰 先? 勝 非 曰 : 如 不 出 於 二 人, 當 先 頤 浩 上 首 肯 之 兩 書 說 法 有 出 入 85 宰 輔 編 年 錄, 卷 14, 頁 徐 松 輯 : 宋 會 要 輯 稿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65 年 ), 職 官 6 之 59; 亦 見 於 編 年 錄, 卷 15, 頁 16; 要 錄 卷 57: 頁 2, 載 : 上 親 劄 諭 以 用 勝 非 之 意, 且 謂 昨 逆 傅 作 亂, 而 勝 非 卒 調 護 於 内, 使 勤 王 之 師 得 以 致 力 87 編 年 錄 卷 20, 頁 1 88 續 編 年 錄 校 補, 卷 3, 頁 葉 紹 翁 : 四 朝 聞 見 錄 宋 元 筆 記 小 說 大 觀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2001 年 12 月 ), 丙 集, 卷 3, 頁 四 朝 聞 見 錄, 丙 集, 卷 3, 頁 宋 史 宰 輔 表 四, 卷 213, 頁
52 對 人 說 : 自 強 惟 一 死 以 報 師 王 ( 韓 佗 冑 ) 每 稱 侂 冑 為 恩 王 恩 父 92 華 岳 批 評 他 : 以 諛 佞 之 資, 附 阿 侂 胄, 致 身 顯 貴 凡 見 諸 行 事 惟 知 侂 胄 不 知 君 父 93 京 鏜 : 京 鏜 拜 相, 因 係 韓 侂 胄 之 黨, 故 被 擢 用 羣 憸 附 和, 視 正 士 如 仇 讎 94 京 韓 兩 人 曾 有 一 段 淵 源 趙 汝 愚 立 寧 宗 為 帝, 因 而 拜 相, 侂 冑 想 盡 辦 法 奪 權 逐 位, 京 鏜 提 出 打 擊 汝 愚 的 主 意, 即 彼 宗 姓, 誣 以 謀 危 社 稷 可 也 而 由 李 沐 負 責 執 行, 提 出 彈 劾, 汝 愚 罷 相 95 對 侂 冑 而 言, 京 鏜 立 了 大 功, 成 為 侂 胄 黨 徒, 日 後 更 成 為 排 除 異 己 的 第 一 號 打 手 宋 史 京 鏜 傳 僅 說 : 寧 宗 即 位, 甚 見 尊 禮, 由 政 府 累 遷 為 左 丞 相 當 是 時 韓 侂 胄 權 勢 震 天 下, 其 親 幸 者, 由 禁 從 不 一 二 歲 至 宰 輔, 而 不 附 侂 胄 者, 往 往 沉 滯 不 偶 96 講 得 頗 為 隱 諱, 卻 隱 約 道 出 京 鏜 其 實 出 自 侂 冑 黨 羽, 否 則 難 以 躐 位 宰 相 謝 深 甫 : 從 宋 史 謝 深 甫 的 本 傳 中 無 法 看 出 拜 相 原 因 曾 三 疏 嚴 詞 力 陳 王 德 謙 不 可 建 節 97, 表 面 看 似 仗 義 直 言 的 直 臣 然 於 本 傳 評 論 直 接 指 陳 深 甫 確 是 韓 侂 冑 之 黨 徒, 為 虎 作 倀 宋 史 論 曰 : 笫 笫 ( 同 前 註 ) 查 閱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更 直 指 深 甫 即 侂 冑 一 黨 98 深 甫 從 御 史 中 丞 到 執 政, 僅 九 個 月, 至 拜 相 不 過 五 年 七 個 月, 可 謂 迅 速, 均 與 侂 冑 有 密 切 關 係 鄭 清 之 : 鄭 清 之 依 附 史 彌 遠, 彌 遠 死 於 紹 定 六 年 (1233) 十 月, 同 月, 鄭 清 之 繼 為 相 丞 相 史 彌 遠 與 清 之 謀 廢 濟 國 公, 寧 宗 崩, 丞 相 入 定 策, 詔 皆 清 之 所 定 99, 清 之 雖 僅 係 同 謀, 畢 竟 擁 立 理 宗 有 功 不 但 史 彌 遠 器 重 他, 理 宗 更 信 賴 有 加 故 彌 遠 一 死, 立 刻 拜 相 此 外, 清 之 是 理 宗 登 基 前 的 教 授, 因 此 有 師 生 之 情, 雖 為 次 要 因 素, 仍 須 一 提 ( 八 ) 卓 越 政 治 見 解 而 受 重 用 : 朱 勝 非 蔣 芾 朱 勝 非 : 建 炎 年 間, 朱 勝 非 曾 論 襄 陽 可 控 制 南 北, 以 圖 中 原 又 力 論 揚 州 非 駐 蹕 之 地 高 宗 納 其 議, 命 吏 部 約 當 歲 計 郊 祀 之 費 餘 財 皆 運 之 金 陵, 祀 事 後 當 移 蹕 宰 相 黃 潛 善 極 力 阻 撓 而 未 行 其 後 果 然 倉 促 而 有 維 揚 之 役, 致 使 宋 室 100 南 渡 高 宗 面 見 勝 非 時, 主 動 提 及 此 段 往 事, 還 說 悔 不 用 卿 言, 次 日 拜 相 92 宋 史 陳 自 強 傳, 卷 394, 頁 宋 史 華 岳 傳, 卷 455,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28, 頁 1982 亦 見 於, 不 著 撰 人 :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6 年 ), 卷 3, 頁 宋 史 韓 侂 胄 傳, 卷 474, 頁 宋 史 京 鏜 傳, 卷 394, 頁 宋 史 謝 深 甫 傳, 卷 394, 頁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3, 頁 16, 明 白 記 載 : 先 是, 侂 胄 恃 功, 意 望 建 節, 恨 趙 汝 愚 抑 之, 有 怨 言 遂 日 夜 謀 引 其 黨 為 臺 諫, 以 擯 汝 愚 侂 胄 遂 以 内 批 除 深 甫 御 史 中 丞 亦 見 於 宋 史 全 文, 卷 28, 頁 宋 史 鄭 清 之 傳, 卷 414, 頁 宰 輔 編 年 錄, 卷 14, 頁
53 勝 非 卓 越 的 見 解 令 高 宗 印 象 深 刻, 此 其 一 針 對 未 用 勝 非 之 建 議, 一 則 懊 悔, 一 則 補 償, 此 其 二 蔣 芾 : 乾 道 三 年 (1167) 十 二 月, 蔣 芾 於 參 知 政 事 任 內, 進 乾 道 籌 邊 圖 志, 孝 宗 贊 許 : 所 進 籌 邊 策 如 指 諸 掌 101 頗 得 孝 宗 歡 心, 因 此 隔 年 四 月 拜 相 宋 史 蔣 芾 傳 評 道 : 芾 始 以 邊 事 結 上 知, 不 十 年 間 致 相 位 102 ( 九 ) 先 掌 權 後 拜 相 : 韓 侂 冑 韓 侂 冑 : 韓 侂 冑 先 掌 權 後 拜 相, 兩 宋 朝 絕 無 僅 有 宋 史 韓 侂 冑 傳 謂 侂 冑 用 事 十 四 年 103 據 宋 史 宰 輔 表 侂 冑 越 過 丞 相 這 一 級, 直 接 拜 平 章 軍 國 事, 始 自 開 禧 元 年 (1205) 七 月, 自 太 師 永 興 軍 節 度 使 充 萬 壽 觀 使 平 原 郡 王 拜 平 章 軍 國 事, 至 開 禧 三 年 (1207) 十 一 月 罷 職 止 104, 為 期 不 過 二 年 五 個 月, 而 與 實 際 掌 政 時 間 差 距 極 大 故 侂 冑 的 拜 相, 可 視 為 追 認 攬 權 的 事 實 而 已 ( 十 ) 以 財 用 交 結 而 拜 相 : 曾 懷 曾 懷 : 孝 宗 曾 在 一 項 詔 令 中 稱 讚 曾 懷 善 於 理 財 105 因 此 清 獻 集 卷 19 道 : 曽 懐 以 財 用 交 結 而 取 宰 相 106 應 該 可 信 宋 史 未 替 曾 懷 立 傳, 其 他 各 卷 亦 未 提 隻 字 又 文 獻 通 考 卷 27 載 : 昨 自 曾 懷 用 事 始 除 此 法, 盡 刷 州 縣 舊 欠 以 為 隐 漏, 悉 行 拘 催 於 是 民 間 稅 物 豪 分 銖 兩 盡 要 登 足 ( 曾 ) 懷 以 此 進 身, 遂 取 宰 相 曾 懷 為 刻 剝 小 人 可 知 矣 107 故 可 確 定 曾 懷 善 治 財 利, 並 以 此 為 晉 升 之 階 ( 十 一 ) 大 臣 推 薦 : 陳 宜 中 留 夢 炎 陳 宜 中 : 德 祐 元 年 三 月, 右 丞 相 章 鑑 宵 遁, 曾 淵 子 等 請 命 宜 中 代 理 丞 相 事 詔 拜 宜 中 為 特 進 右 丞 相 ( 參 閱 表 3-1) 留 夢 炎 : 甲 寅, 留 夢 炎 入 朝, 王 爚 請 相 夢 炎, 乞 以 經 筵 備 顧 問, 陳 宜 中 請 相 夢 炎 夢 炎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都 督 諸 路 兵 ( 陳 留 二 相 均 參 閱 表 3-1) 可 知 二 人 拜 相, 皆 係 於 情 勢 危 急 時, 由 大 臣 推 薦 起 用 綜 上 所 述, 南 宋 宰 相 之 拜 任, 有 各 種 不 同 原 因, 大 致 歸 類 為 十 一 項 因 素 而 在 拜 相 一 事, 最 具 關 鍵 性 角 色 者, 即 為 皇 帝 分 析 十 一 項 因 素 中, 無 論 直 接 間 接 大 都 與 皇 帝 有 關 只 有 依 附 權 相, 先 掌 權 後 拜 相 等 兩 項 因 素, 與 君 主 較 無 直 接 關 係 總 計 不 過 四 位 宰 相, 與 南 宋 宰 相 整 體 數 量 相 較, 比 例 甚 輕 101 宋 王 應 麟 : 玉 海 ( 京 都 市, 中 文 出 版 社,1977 年 ), 卷 141, 頁 宋 史 蔣 芾 傳 卷 384, 頁 宋 史 韓 侂 冑 傳 卷 474, 頁 宋 史 宰 輔 表 卷 213, 頁 ; 若 由 罷 相 時 間 向 前 推, 其 弄 權 應 始 於 紹 熙 五 年 寧 宗 即 位 之 後 宋 史 韓 侂 冑 傳, 頁 載 : 寧 宗 既 立, 侂 冑 欲 推 定 策 恩, 但 遷 宜 州 觀 察 使 兼 樞 密 都 承 旨 侂 冑 始 觖 望, 然 以 傳 導 詔 旨, 時 時 乘 間 竊 弄 威 福 至 趙 汝 愚 罷 相, 侂 冑 進 一 步 獨 攬 大 權 105 據 周 必 大 : 文 忠 集, 卷 104: 卿 心 計 有 餘, 而 能 以 損 下 益 上 為 戒 ; 當 今 理 財, 殆 未 有 出 卿 右 者 亦 見 於 朱 熹 : 晦 庵 集, 卷 89,< 中 奉 大 夫 直 煥 章 閣 王 公 神 道 碑 銘 >: 執 政 曽 懐 以 財 利 進, 而 前 在 版 曹 貸 内 府 緡 錢 數 百 萬, 未 有 以 償 106 清 獻 集, 卷 19, 頁 元 馬 端 臨 : 文 獻 通 考 ( 台 北, 新 興 書 局, 民 國 52 年 ), 卷 27, 頁
54 換 言 之, 南 宋 朝 的 皇 帝 充 分 掌 握 宰 相 的 任 用 權, 只 有 少 數 例 外 無 論 因 局 勢 需 要, 或 皇 帝 個 人 好 惡, 或 與 君 主 有 特 殊 關 係, 或 有 突 出 表 現 而 受 重 用, 或 因 外 交 內 政 上 的 獨 特 目 的, 皇 帝 均 具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角 色 如 此 總 結 和 後 續 研 究 有 著 密 切 的 關 連 性 第 二 節 罷 相 原 因 分 析 宰 相 的 罷 免 原 因, 同 樣 紛 雜 : 或 言 官 論 罷, 或 與 朝 臣 不 合 去 職, 或 以 年 老 致 仕, 或 以 疾 乞 休, 或 自 請 免, 或 卒 於 位, 或 因 災 異 撤 免, 或 逃 亡, 或 叛 變 無 論 何 因, 宰 相 畢 竟 是 政 權 樞 紐, 其 去 職 必 然 對 政 局 形 成 一 定 的 影 響 因 此, 有 必 要 針 對 各 種 罷 相 原 因 深 入 分 析 茲 將 南 宋 宰 相 罷 免 原 因 表 列 於 下 表 3-3: 南 宋 宰 相 罷 職 原 因 表 項 目 宰 相 姓 名 罷 相 時 間 罷 相 原 因 資 料 來 源 李 綱 建 炎 元 年 8 月 (1127) 用 張 浚 言, 罷 李 綱 左 僕 射. 宋 史 24/447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建 炎 3 年 2 月 (1129) 用 御 史 中 丞 張 澂 言, 罷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相 輔 無 謀, 致 倉 卒 南 渡 宋 史 25/461;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之 36 朱 勝 非 建 炎 3 年 4 月 (1129) 適 值 苗 劉 之 變, 張 守 論 勝 非 不 能 預 防, 致 賊 猖 獗, 宜 宋 史 362/11318; 編 ( 初 任 ) 罷 年 錄 校 補 3/14/933; 紹 興 3 年 4 月 (1133) 以 母 憂 去 位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 再 任 ) 之 37 紹 興 4 年 9 月 (1134) 會 久 雨, 累 章 乞 罷 魏 矼 亦 劾 其 罪, 遂 罷 ( 三 任 ) 呂 頤 浩 ( 初 任 ) 建 炎 4 年 4 月 (1130) 言 官 張 守 王 庭 秀 呂 祉 趙 鼎 等 交 論 呂 頤 浩 之 失, 乃 罷 左 僕 射 編 年 錄 校 補 3/14/948 ( 再 任 ) 紹 興 3 年 9 月 (1133) 蘇 湖 地 震, 泉 州 大 水, 侍 御 史 辛 炳 殿 中 常 同 論 其 罪, 遂 罷 左 僕 射 杜 充 建 炎 4 年 2 月 (1130) 罷 為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觀 充 自 真 州 而 北, 完 顔 宗 弼 遣 人 說 充, 許 以 中 原 地, 封 之 如 張 邦 昌 故 事, 充 遂 降 敵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之 39 宋 史 213/5550; 要 錄 31/27;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之 38 范 宗 尹 紹 興 元 年 7 月 (1131) 宗 尹 所 薦 之 人 均 罷 ; 陰 佑 晁 公 為 ; 請 論 明 堂 覃 恩 之 事 為 上 所 惡 ; 與 辛 道 宗 兄 弟 往 來 ( 集 合 眾 因, 漸 失 皇 帝 信 賴 與 歡 心 ) 制 書 : 以 輕 用 人 言, 妄 裁 官 簿 以 廟 堂 之 尊, 而 負 天 下 之 謗, 以 人 主 之 孝, 而 暴 君 親 之 非 宋 史 362/11326;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之
55 秦 檜 紹 興 2 年 8 月 (1132) 呂 頤 浩 與 黃 龜 年 等 為 言 官 劾 檜 專 主 和 議, 比 為 莽 卓 宋 史 473/13750 ( 初 任 ) 檜 罷 ( 再 任 ) 紹 興 25 年 10 月 致 仕, 卒 宋 史 473/13764 (1155) 趙 鼎 ( 初 任 ) 紹 興 6 年 12 月 (1136) 與 張 浚 分 為 左 右 相, 與 浚 不 合, 乃 罷 南 宋 制 撫 年 表 卷 上 /421 ( 再 任 ) 紹 興 8 年 10 月 (1138) 嘗 闢 和 議, 與 秦 檜 意 不 和 乘 間 擠 鼎, 又 使 蕭 振 劾 罷 劉 大 中, 鼎 以 疾 求 免 時 檜 力 勸 上 屈 己 議 和, 鼎 持 不 可, 繇 是 卒 罷 宋 史 360/11293~11294 要 錄 122/8 張 浚 ( 初 任 ) 紹 興 7 年 9 月 (1137) 罷 右 僕 射 ( 以 酈 瓊 之 變 引 咎 求 去 ) 宋 史 361/11304;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之 40 ( 再 任 ) 隆 興 2 年 4 月 (1164) 罷 右 僕 射 ( 上 八 章 乞 致 仕 ) 宋 史 361/11310 沈 該 紹 興 29 年 6 月 罷 朱 倬 任 古 何 溥 都 民 望 累 章 乞 罷 黜 沈 該 要 錄 182/10/1532; (1159) 言 者 論 : 在 政 府 數 年, 曾 無 建 明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之 46 万 俟 卨 紹 興 27 年 3 月 時 万 俟 卨 以 疾 篤, 乞 致 仕 故 有 是 命 宋 史 213/5565; 宋 (1157) ( 按 : 依 宋 會 要 職 官 繫 於 此 )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7 之 70 湯 思 退 紹 興 30 年 12 月 方 遇 中 天, 無 雲 而 有 雷 聲, 人 情 駭 異 侍 御 史 陳 俊 卿 宋 史 371/11530; 宋 ( 初 任 ) (1160) 論 罷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之 46 ( 再 任 ) 隆 興 2 年 11 月 (1164) 陳 康 伯 隆 興 元 年 12 月 ( 初 任 ) (1163) 言 者 極 論 思 退 急 和 徹 備 之 罪, 遂 罷 相 宋 史 371/11531 以 疾 辭 宋 史 213/5569 ( 再 任 ) 乾 道 元 年 2 月 (1165) 薨 於 位 宋 史 213/5572 朱 倬 紹 興 23 年 6 月 高 宗 有 內 禪 意 倬 密 奏 曰 : 靖 康 之 事, 正 以 傳 位 太 遽, 宋 史 372/11534 (1162) 盍 姑 徐 之 忤 逆 高 宗 心 意 屢 求 去 史 浩 隆 興 元 年 5 月 (1163) 不 與 出 師 之 議, 去 位 宋 史 213/5569 ( 初 任 ) ( 再 任 ) 淳 熙 5 年 11 月 以 直 諫 得 罪 孝 宗 去 位 宋 史 213/5582 (1178) 洪 适 乾 道 2 年 3 月 (1166) 三 月, 臣 僚 論 其 欺 君 撓 法, 盗 權 蠧 國 之 罪, 乞 罷 其 相 位 不 行 春 霖, 适 引 咎 乞 退 林 安 宅 抗 疏 論 适 宋 史 213/
56 葉 顒 乾 道 3 年 11 月 (1167) 魏 杞 乾 道 3 年 11 月 (1167) 蔣 芾 乾 道 4 年 7 月 (1168) 乾 道 4 年 12 月 冬 至, 上 親 郊 而 雷, 顒 引 漢 故 事 上 印 綬, 提 舉 太 平 興 國 宮 上 銳 意 恢 復, 杞 左 右 其 論 會 郊 祀 冬 雷, 用 漢 制 災 異 策 免 以 母 喪 去 位 (4 年 10 月 起 復,4 年 12 月 再 罷 ) 宋 史 384/11822;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之 宋 史 385/11833 宋 史 全 文 卷 25;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之 51 陳 俊 卿 乾 道 6 年 5 月 (1170) 不 贊 成 遣 使 金 朝 求 陵 寢, 乃 自 請 罷 政 ( 與 孝 宗 意 不 合 ) 宋 史 213/5577, 383/11783 虞 允 文 乾 道 8 年 9 月 (1172) 反 對 曾 覿 所 諫, 孝 宗 不 從, 請 代 王 炎 宣 撫 四 川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1 之 6; 宋 史 213/5577, 383/11799 梁 克 家 乾 道 9 年 10 月 與 張 說 議 事 不 合, 引 疾 求 去 ( 梁 表 *, 頁 381) 宋 史 34/656~658 ( 初 任 ) (1173) 違 制 差 過 員 數 最 多 ( 再 任 ) 淳 熙 13 年 11 月 以 病 辭 ( 罷 相 實 際 原 因 不 明 ) 宋 史 213/5585 (1186) 曾 懷 淳 熙 元 年 6 月 (1186) 臺 臣 詹 亢 宗 季 棠 論 懷 六 事, 罷 免, 提 舉 宮 觀 懷 即 宋 史 213/5579 ( 初 任 ) 上 章 自 辯, 根 究 無 實, 復 相 ( 再 任 ) 淳 熙 元 年 11 月 以 疾 自 請, 罷 宋 史 213/5579 (1174) 葉 衡 淳 熙 2 年 9 月 (1175) 司 諫 湯 邦 彥 劾 衡 對 客 有 訕 上 語, 罷 相 ( 葉 衡 責 居 郴 州, 以 其 昨 任 宰 輔 不 能 正 身 竭 誠, 日 惟 沈 湎 于 酒, 徇 私 背 公 也 )( 按 : 此 說 詞 顯 係 刻 意 製 造 ) 宋 史 384/11824; 宋 史 全 文 26 上 /1792 趙 雄 淳 熙 8 年 8 月 (1181) 言 者 稱 其 多 私 里 黨, 引 起 孝 宗 猜 疑, 罷 相 宋 史 396/12704~12705 王 淮 周 必 大 淳 熙 15 年 5 月 (1188) 淳 熙 16 年 5 月 (1189) 宋 史 35/689: 帝 既 用 薛 叔 似 言, 罷 王 淮 宋 史 35/689, 213/5585 諫 官 何 澹 論 其 不 公 不 平 之 罪, 罷 宋 史 391/11971 留 正 紹 熙 5 年 8 月 (1194) 積 數 事 失 上 ( 寧 宗 ) 意, 韓 侂 冑 乘 間 擠 之, 罷 左 相 宋 史 391/11976 葛 邲 紹 熙 5 年 正 月 (1194) 入 相 不 及 一 年, 時 聖 體 違 豫, 諫 官 章 穎 論 葛 邲, 疏 十 餘 上 俱 不 報 至 是, 遂 罷 相 宋 史 385/11827; 編 年 錄 19/ 16 趙 汝 愚 慶 元 元 年 2 月 (1195) 韓 侂 冑 使 李 沐 奏 : 宗 室 居 相 位 不 利 社 稷 遂 罷 相 宋 史 /213/5590, 392/11988 余 端 禮 慶 元 2 年 4 月 (1196) 在 相 位 期 年, 為 韓 侂 冑 所 制, 壹 鬱 不 愜 志, 稱 疾 求 退 宋 史 398/
57 京 鏜 慶 元 6 年 8 月 (1200) 以 年 老 請 免, 薨 宋 史 394/12038 謝 深 甫 嘉 泰 3 年 正 月 (1203) 乞 骸 骨 宋 史 394/12041 陳 自 強 開 禧 3 年 11 月 詔 以 自 強 阿 附 充 位, 不 恤 國 事, 罷 右 丞 相 宋 史 394/12034 (1207) 韓 侂 冑 開 禧 3 年 11 月 以 輕 啟 兵 端, 誅 於 玉 津 園 宋 史 474/13777 (1207) 錢 象 祖 嘉 定 元 年 12 月 (1208) 以 象 祖 累 章 求 退, 而 臺 臣 亦 有 論 列 也 罷 左 丞 相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之 史 彌 遠 紹 定 6 年 10 月 上 疏 乞 解 機 政 未 幾 致 仕, 薨 宋 史 414/12417 (1233) 鄭 清 之 端 平 黼 年 卧 月 (1236) 八 月, 霖 雨 大 風, 四 疏 丐 去 九 月, 禋 祀 雷 變, 請 益 宋 史 414/12420 ( 初 任 ) 力 罷 相 ( 再 任 ) 淳 祐 11 年 11 月 (1251) 以 疾 罷 政 尋 卒 宋 史 414/12422; 續 編 年 錄 校 補 16 繇 16 顒 囘 喬 行 簡 端 平 黼 年 卧 月 (1236) 有 事 於 明 堂, 大 雷 雨 行 簡 與 清 之 並 策 免 宋 史 417/12495 ( 初 任 ) ( 再 任 ) 嘉 熙 4 年 卧 月 (1240) 復 告 老, 章 十 八 上 宋 史 417/12495 李 宗 勉 嘉 熙 4 年 閏 12 月 (1240) 史 嵩 之 淳 祐 6 年 (1246)12 月 薨 宋 史 405/12237 其 侄 史 璟 卿 暴 卒, 相 傳 嵩 之 致 毒 云 為 公 論 所 不 容 宋 史 214/5624; 致 仕 414/12427 范 鍾 淳 祐 6 年 2 月 (1246) 復 請 乞 歸 田 里 許 之 罷 左 丞 相 宋 史 417/12496 杜 範 淳 祐 5 年 4 月 (1245) 卒 宋 史 407/12289 游 佀 趙 葵 淳 祐 7 年 4 月 (1247) 淳 祐 10 年 3 月 (1250) 罷 右 丞 相 ( 原 因 不 明 ) 宋 史 417/12498 言 者 以 宰 相 須 用 讀 書 人, 葵 因 力 辭 宋 史 417/12504 謝 方 叔 寶 祐 3 年 7 月 (1255) 監 察 御 史 朱 應 元 論 方 叔, 罷 相 宋 史 417/12511~12512 吳 潛 ( 初 任 ) 淳 祐 12 年 11 月 (1252) ( 浙 東 福 建 大 水, 御 史 論 其 奸 詐 )( 參 閱 梁 表, 頁 462) ( 再 任 ) 景 定 元 年 4 月 (1260) 潛 奏 : 臣 無 彌 遠 之 材, 忠 王 無 陛 下 之 福 帝 怒, 卒 以 ( 沈 ) 炎 論 劾 落 職 宋 史 418/12519 宋 史 418/12519 董 槐 寶 祐 4 年 7 月 (1256) 董 槐 難 與 丁 大 全 共 處, 上 書 乞 骸 骨 罷 宋 史 414/
58 程 元 鳳 ( 初 任 ) ( 為 丁 大 全 所 劾 )( 參 閱 梁 表, 頁 464: 繫 於 4 年 6 月 ) 寶 祐 6 年 4 月 (1258) 會 丁 大 全 謀 奪 相 位, 元 鳳 力 辭, 罷 宋 史 417/12522 ( 再 任 ) 咸 淳 3 年 3 月 (1267) 為 監 察 御 史 陳 宜 中 劾 罷 宋 史 417/12522 丁 大 全 開 慶 元 年 10 月 丁 大 全 罷 右 丞 相 宋 史 425/12672; (1259) 一 說 中 書 舍 人 洪 芹 繳 言 奏 罷 ; 一 說 沈 炎 劾 罷 右 丞 相 丁 續 編 年 錄 校 補 大 全 及 其 黨 與 18/1663 台 臣 劾 其 匿 蒙 古 入 侵 事 ( 參 閱 梁 表, 頁 466) 大 元 兵 渡 江, 朝 野 震 動, 逐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德 祐 元 年 2 月 (1275) 陳 宜 中 乞 誅 似 道, 詔 罷 宋 史 474/13786 葉 夢 鼎 咸 淳 5 年 正 月 (1269) 累 辭 ( 扼 於 賈 似 道, 不 能 行 其 志, 累 章 請 老 ( 參 閱 宋 史 414/12435 梁 表, 頁 475)) 江 萬 里 咸 淳 6 年 正 月 (1270) 為 鮑 度 所 劾 罷 宋 史 214/5651, 418/12525 馬 廷 鸞 咸 淳 8 年 11 月 阨 於 賈 似 道, 九 疏 乞 罷 政 宋 史 414/12438 (1272) 王 爚 德 祐 元 年 7 月 (1275) 上 章 乞 辭, 遂 罷 平 章 ( 平 章 軍 國 重 事 ) 宋 史 418/12528 ( 參 閱 梁 表, 頁 482: 以 給 舍 奏 : 爚 與 宜 中, 必 難 共 處, 且 爚 亦 求 去 ) 章 鑑 德 祐 元 年 3 月 (1275) 大 元 兵 逼 臨 安, 鑑 託 故 徑 去 遣 使 亟 召 還 朝, 既 至, 宋 史 418/12529 罷 相 陳 宜 中 德 祐 元 年 9 月 擅 自 去 職 宋 史 418/12531 ( 初 任 ) ( 再 任 ) 德 祐 2 年 正 月 (1276) 宵 遁 ( 宋 史 47/938: ( 德 祐 二 年 ) 五 月 丙 申,. 宋 史 418/12532 是 月, 陳 宜 中 等 立 昰 于 福 州 又 宋 史 47/940: 五 月 乙 未 朔, 宜 中 等 立 昰 于 福 州, 以 為 宋 主, 改 元 景 炎,. 宜 中 為 左 丞 相 兼 都 督, 李 庭 芝 為 右 丞 相 故 宜 中 拜 相 應 為 三 任 ) ( 三 任 ) 景 炎 2 年 11 月 張 世 傑 軍 敗, 奉 帝 走 秀 山, 宜 中 入 占 城 不 返 宋 史 418/12529 (1277) 留 夢 炎 德 祐 元 年 12 月 遁, 後 降 元 宋 史 214/5653 吳 堅 德 祐 2 年 2 月 元 兵 近 臨 安, 丞 相 吳 堅 賈 餘 慶 檄 告 天 下 守 令 以 城 降 宋 史 421/12598 文 天 祥 祥 興 元 年 (1278)12 月 ( 元 世 祖 至 元 15 年 12 月 ) 被 俘
59 賈 餘 慶 德 祐 2 年 2 月 (1276) 元 兵 近 臨 安, 丞 相 吳 堅 賈 餘 慶 檄 告 天 下 守 令 以 城 降 並 充 祈 請 使, 如 元 軍 被 拘, 押 赴 上 都 ( 宋 史 47; 南 宋 書 6;) 宋 史 421/12598 陸 秀 夫 祥 興 2 年 2 月 (1279) 負 衛 王 ( 帝 昺 ) 赴 海 死 宋 史 451/13276 * 梁 表 : 梁 天 錫 : 宋 宰 相 表 新 編 將 表 3-3 所 列 之 罷 相 原 因, 經 歸 類 統 計 分 析 如 下 表 : 表 3-4: 南 宋 宰 相 罷 職 原 因 統 計 分 析 罷 相 原 因 類 別 宰 相 姓 名 小 計 ( 任 次 ) 百 分 比 1. 言 官 論 罷 1-1 各 種 李 綱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沈 該 湯 思 退 理 由 曾 懷 葉 衡 趙 雄 王 淮 周 必 大 葛 % % 邲 陳 自 強 錢 象 祖 史 嵩 之 謝 方 叔 吳 潛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江 萬 里 1-2 天 變 朱 勝 非 3 呂 頤 浩 呂 頤 浩 湯 思 退 洪 适 5 6.3% 1-3 與 大 臣 不 合 秦 檜 ( 呂 頤 浩 授 意 言 官 ) 董 槐 2 2.5% 1-4 其 他 趙 葵 ( 因 非 文 人 出 身 而 罷 相 ) 1 1.2% 2. 丁 憂 ( 母 憂 ) 朱 勝 非 蔣 芾 2 2.5% 3. 叛 降 杜 充 吳 堅 賈 餘 慶 3 3.7% 4. 與 君 意 不 合 范 宗 尹 朱 倬 史 浩 陳 俊 卿 虞 允 8 10% 文 留 正 吳 潛 6. 與 大 臣 不 合 趙 鼎 ( 與 張 浚 不 合 ) ( 與 秦 檜 意 不 和 ) 梁 克 家 ( 與 張 說 議 事 不 合 ) 趙 汝 愚 程 元 鳳 葉 夢 鼎 7. 因 發 生 變 亂 而 去 職 朱 勝 非 ( 苗 劉 之 變 ) 張 浚 ( 以 酈 瓊 之 變 引 咎 求 去 ) 6 7.5% 2 2.5% ( 乞 ) 致 仕 ; 秦 檜 張 浚 万 俟 卨 京 鏜 謝 深 甫 自 行 乞 骸 骨 ; 乞 歸 喬 行 簡 范 鍾 馬 廷 鸞 ( 乞 罷 政 ) 王 % % 請 辭 田 里 ( 以 老 請 爚 ( 乞 辭 ) 免 ) 8-2 以 疾 辭 陳 康 伯 梁 克 家 曾 懷 余 端 禮 史 彌 遠 ( 尋 卒 ) 鄭 清 之 ( 尋 卒 ) % 9. 薨 於 位 陳 康 伯 李 宗 勉 杜 範 3 3.8% 10. 災 異 撤 免 葉 顒 魏 杞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4 5% 11. 不 明 原 因 游 佀 1 1.2% 12. 遭 殺 戮 韓 侂 冑 1 1.2%
60 13. 犧 牲 陸 秀 夫 ( 蹈 海 而 死 ) 文 天 祥 ( 被 俘 犧 牲 ) 2 2.5% 14. 遁 逃 ( 擅 離 職 守 ) 章 鑑 陳 宜 中 留 夢 炎 4 5% 總 計 78( 任 次 ) % 備 註 : 代 表 初 任 ; 代 表 再 任 ; 3 代 表 三 度 拜 相 僅 一 任 宰 相 者, 不 另 註 明 將 表 3-3 表 3-4 合 併 觀 察, 有 以 下 幾 點 : ( 一 ) 筆 者 將 罷 相 原 因 分 為 十 四 類 別 第 一 項 言 官 論 罷, 又 分 為 四 個 子 項, 第 八 項 自 行 請 辭, 分 兩 個 子 項 許 多 宰 相 遭 罷, 原 因 並 不 單 純, 為 便 於 分 類, 暫 將 原 因 複 雜 者 單 一 化 特 此 說 明 ( 二 ) 宰 相 遭 言 官 論 罷 人 數 最 多, 達 二 十 七 任 次, 比 例 最 高, 佔 三 十 六 %, 超 過 總 數 (78 任 次 ) 三 分 之 一 言 官 論 罷 所 持 之 理 由 眾 多 言 官 責 任 之 重, 地 位 之 高, 由 來 已 久, 自 北 宋 即 是 如 此 議 者 譏 宰 相 但 奉 行 臺 諫 之 旨 而 已 108 南 宋 雖 未 必 都 如 此, 也 有 權 臣 操 縱 言 官 之 例 但 就 整 體 而 言, 除 少 數 權 相 外, 多 數 宰 相 常 受 制 於 言 官, 從 表 3-4 數 據 可 以 證 明 最 特 殊 的 例 子 即 為 趙 葵 因 出 身 軍 人, 言 者 論 其 宰 相 須 用 讀 書 人 而 罷 相 最 大 的 意 義 在 於 兩 宋 均 不 得 以 軍 人 出 任 宰 相, 即 使 僥 倖 得 位, 亦 難 安 其 位, 而 遭 罷 黜 亦 反 映 在 宋 代 重 文 輕 武 的 傳 統 下, 士 大 夫 歧 視 武 臣, 經 常 眛 於 現 實 然 趙 葵 勳 業 彪 炳, 只 一 個 單 純 的 理 由 立 即 罷 相 109 縱 言 官 彈 劾 宰 相 的 理 由 極 多 以 李 綱 為 例 張 浚 彈 劾 李 綱 的 表 面 理 由 是 :1. 以 私 意 殺 侍 從 典 刑 不 當 2. 杜 絶 言 路 3. 獨 擅 朝 政 4. 買 馬 之 擾 5. 招 軍 之 暴 6. 勸 納 之 虐 7. 優 立 賞 格, 公 吏 為 姦 8. 擅 易 詔 令 9. 竊 庇 姻 親 等 而 張 浚 真 正 的 動 機 是 浚 素 與 齊 愈 友, 而 又 潛 善 客 也 110 宋 齊 愈 因 首 書 張 邦 昌 字 以 示 議 臣 111 被 腰 斬, 這 是 當 初 李 綱 堅 持 究 辦 的 再 者, 李 綱 立 為 宰 相 之 初, 黃 汪 二 人 已 與 之 勢 不 兩 立 了 李 綱 去 職 時 就 曾 說 : 潛 善 伯 彦 自 謂 有 攀 附 之 功, 方 虛 位 以 召 臣, 蓋 已 切 齒 112 李 綱 與 汪 黃 二 人 進 一 步 衝 突, 起 於 綱 主 張 幸 南 陽, 汪 黃 主 張 幸 東 南, 原 本 高 宗 對 李 綱 的 建 議 和 施 政, 多 少 還 會 敷 衍, 從 此 時 起, 乾 脆 不 予 理 會, 只 是 不 便 立 將 李 綱 罷 職 上 述 都 是 李 綱 罷 相 原 因, 常 被 表 象 ( 指 張 浚 彈 奏 的 理 由 ) 掩 蓋 了 ( 三 ) 自 動 請 辭, 包 括 : 乞 致 仕 歸 田 請 老 骸 骨, 或 以 疾 辭, 共 十 三 人 108 見 宋 趙 汝 愚 : 國 朝 諸 臣 奏 議 (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影 印 本, 民 國 59 年 ), 卷 110, 頁 16 自 北 宋 開 始, 在 制 度 的 設 計 上, 宰 臣 往 往 受 制 於 言 官, 台 諫 官 又 禁 止 由 宰 臣 薦 舉 見 宋 史 欽 宗 本 紀, 卷 23, 頁 南 宋 有 許 多 宰 相 或 於 拜 相 前 ( 甚 至 以 高 度 軍 事 才 幹 為 進 階 的 重 要 因 素 ), 或 於 拜 相 後, 在 軍 事 上 表 現 極 為 傑 出, 或 長 期 擔 任 地 方 軍 政 大 員, 也 因 此 受 皇 帝 青 睞 如 呂 頤 浩 張 浚 虞 允 文 葉 衡 王 淮 周 必 大 留 正 史 嵩 之 董 槐 等 均 是 足 見 軍 事 之 重 要 性 而 宋 代 大 臣 往 往 不 能 放 眼 現 實 局 勢, 只 在 既 有 的 框 架 內 高 談 闊 論, 猶 如 魏 晉 時 期 的 清 談 一 般 只 說 些 不 著 邊 際 於 時 事 無 補 之 言 110 要 錄 卷 7, 頁 要 錄, 卷 7, 頁 2 在 李 綱 罷 相 的 制 書 中, 罪 狀 之 一 竟 然 是 : 每 敦 促 其 速 進, 轍 沮 抑 而 不 行 實 為 莫 須 有 的 罪 名 參 閱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之 要 錄, 卷 8, 頁
61 如 馬 廷 鸞 雖 係 自 動 請 辭, 實 則 扼 於 賈 似 道, 身 為 宰 相, 有 志 難 伸, ( 似 道 ) 頗 疑 異 己, 黥 室 吏 以 泄 其 憤 113 依 據 似 道 行 事 推 估, 廷 鸞 若 不 辭 職, 前 景 亦 不 樂 觀, 極 可 能 遭 遇 不 測 於 陛 辭 時, 其 名 言 為 三 不 知, 即 : 天 下 安 危 人 主 不 知, 國 家 利 害 羣 臣 不 知, 軍 前 勝 負 列 閫 不 知 ( 同 前 註 ) 實 為 讜 論 忠 言 ( 四 ) 與 君 意 不 合, 八 任 次 專 制 時 代, 伴 君 不 易, 動 輒 得 咎 以 葉 衡 為 例 葉 衡 得 罪 司 諫 湯 邦 彥, 遭 其 彈 劾 對 客 有 訕 上 語, 孝 宗 勃 然 大 怒, 即 日 罷 相, 責 授 安 徳 軍 節 度 副 使 郴 州 安 置 114 即 使 孝 宗 曾 稱 許 葉 衡 卿 真 宰 相 才 也 ( 同 前 註 ), 一 旦 得 罪 君 心, 立 刻 翻 臉 無 情 君 主 手 握 權 柄, 恩 威 並 施, 天 威 難 測, 侍 候 君 王 須 隨 時 臨 淵 履 薄, 戰 戰 兢 兢 南 宋 諸 帝, 只 有 孝 宗 稱 得 上 英 主, 尚 且 以 非 理 性 因 素 罷 相, 更 遑 論 其 餘 諸 帝 了 ( 五 ) 與 大 臣 不 合 ( 參 照 表 3-4-6), 六 任 次, 是 權 力 鬥 爭 失 敗 的 結 果 照 理 兩 相 或 宰 執 之 間, 應 該 同 心 輔 政, 相 忍 為 國 但 事 實 上, 彼 此 政 見 不 合 衝 突 矛 盾 的 狀 況 時 有 所 聞 而 權 鬥 輸 的 一 方 只 能 去 職 下 台 趙 鼎 初 相 時 與 張 浚 不 合, 再 相 時 又 與 秦 檜 不 和, 梁 克 家 與 張 說 不 合, 趙 汝 愚 與 韓 侂 冑 不 合, 程 元 鳳 因 丁 大 全 奪 位 而 力 辭, 葉 夢 鼎 扼 於 賈 似 道 而 辭 位 ( 六 ) 薨 於 位 的 宰 相 三 人, 陳 康 伯 李 宗 勉 杜 範 陳 康 伯 復 出, 基 於 當 時 形 勢 使 然, 眾 望 所 歸, 此 時 已 年 老 體 衰, 勉 強 抱 病 赴 任, 故 不 久 即 物 故 身 亡 李 宗 勉 杜 範 號 稱 賢 相, 然 亡 於 任 內, 任 期 不 長, 沒 有 特 殊 表 現 ( 七 ) 因 災 異 策 免 四 人, 魏 杞 與 葉 顒, 鄭 清 之 與 喬 行 簡 兩 組 宰 相, 都 是 天 變 同 時 策 免 或 自 行 請 辭, 或 直 接 策 免, 而 非 經 過 言 官 彈 劾 才 下 台 ( 八 ) 因 遁 逃 去 職 者 四 任 次, 均 係 南 宋 末 年 宰 相, 不 能 忠 於 職 守, 護 衛 國 家, 反 而 在 朝 廷 最 需 要 大 臣 之 時 擅 離 岡 位 章 鑑 留 夢 炎 陳 宜 中 皆 是 章 鑑 於 召 還 後 罷 相 陳 宜 中 兩 任 均 遁 逃 而 去, 再 相 時, 南 下 占 城 不 返 留 夢 炎 則 遁 後 降 元 不 論 結 局 如 何, 俱 是 有 虧 職 守, 愧 對 社 稷 黎 民 ( 八 ) 相 對 於 毫 無 氣 節 的 遁 逃 宰 相, 陸 秀 夫 與 文 天 祥 的 表 現, 足 以 驚 天 地 泣 鬼 神, 殺 身 成 仁, 成 就 一 代 忠 臣 烈 士 民 族 英 雄, 雖 然 功 敗 垂 成, 卻 能 名 留 青 史, 永 垂 不 朽 實 為 中 華 民 族 彌 足 珍 貴 的 精 神 文 化 資 產 ( 九 ) 韓 侂 冑 的 罷 相 最 為 特 殊, 被 以 輕 啟 兵 端 先 斬 後 奏, 先 殺 之 後 罷 相 當 他 被 殺 之 際, 寧 宗 尚 不 知 情, 係 事 後 報 備 方 知, 如 此 作 為 不 僅 破 壞 體 制, 更 破 壞 兩 宋 不 殺 大 臣 的 承 諾 ( 十 ) 宰 相 叛 降 者 三 人, 南 宋 初 一 人, 宋 末 二 人 當 金 兵 大 舉 南 下 之 際, 高 宗 命 杜 充 擁 重 兵 鎮 守 真 州, 杜 充 已 畜 異 志, 唐 佐 以 書 招 之, 完 顏 宗 弼 復 遣 說 之, 遂 叛 降 金 115 宋 末 二 相, 吳 堅 與 賈 慶 餘 則 是 在 元 軍 兵 臨 城 下 之 際, 113 宋 史 馬 廷 鸞 傳, 卷 414, 頁 宋 史 葉 衡 傳, 卷 384, 頁 宋 史 杜 充 傳 卷 475, 頁 杜 充 身 為 宰 相 竟 在 關 鍵 時 刻 叛 逃, 可 說 罪 大 惡 極 高 宗 竟 只 處 以 罷 為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觀 並 詔 : 以 充 總 諸 將 萬 夫 之 屯, 當 長 江 一 面 之 寄, 乃 因 奔 北, 惟 事 退 藏, 止 罷 要 權, 猶 從 優 數 參 閱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之
62 檄 告 天 下 守 令, 以 城 降 兩 種 叛 降 情 形 略 有 不 同, 均 招 致 千 古 罵 名 ( 十 一 ) 表 3-3 表 3-4 所 列 舉 之 罷 相 看 似 單 一 因 素, 深 入 分 析 後, 有 時 為 多 重 因 素 使 然 試 以 呂 頤 浩 二 次 罷 相 為 例 說 明 紹 興 二 年, 高 宗 令 王 倫 使 金 覆 命, 有 講 和 的 可 能 此 時 高 宗 熱 衷 於 議 和, 而 與 呂 頤 浩 積 極 備 戰 的 主 張 116 背 道 而 馳, 當 呂 提 出 整 套 北 伐 計 畫 時, 高 宗 還 恐 怕 妨 礙 與 金 議 和 之 事, 此 其 一 呂 厲 行 打 擊 販 售 私 鹽 的 行 動, 傷 害 許 多 權 貴 的 利 益, 因 而 遭 致 強 烈 反 對, 此 其 二 呂 經 歷 如 此 挫 敗, 加 上 病 老 體 衰, 興 起 不 如 歸 去 之 念, 數 次 請 辭 未 准 此 其 三 京 湖 地 震, 引 發 辛 炳 常 同 等 言 官 上 章 彈 劾, 故 而 辭 相, 此 其 四 此 時 的 高 宗 對 他 已 不 復 當 年 興 趣, 予 以 照 准 117 天 變 罷 相, 僅 是 表 面 因 素, 或 是 引 爆 點 而 已 實 則 罷 相 一 事, 醞 釀 已 久 此 例 說 明, 研 究 罷 相 之 因, 並 不 容 易 再 以 丁 大 全 為 例 丁 大 全 之 罷 職, 緣 於 言 官 彈 奏 理 由 是 己 未, 北 兵 渡 江 時, 丁 大 全 當 國, 匿 報 不 以 上 聞, 誤 國 欺 君 118 而 同 書 又 說 : 時 君 時 相 略 不 敢 過 而 問 焉 ( 此 指 三 學, 包 括 太 學 文 學 武 學 ) 119, 其 後 諸 生 協 力 合 黨 以 攻 大 全, 大 全 終 於 得 罪 而 去 120 綜 上 所 述, 大 全 罷 相, 與 言 官 有 關, 與 三 學 生 亦 有 關, 亦 非 單 一 因 素, 此 又 一 例 證 第 三 節 宰 相 罷 後 處 置 及 其 分 析 南 宋 宰 相 罷 職 後 受 到 各 種 不 同 的 處 置, 難 以 一 言 蔽 之 本 文 將 各 宰 相 罷 相 後 之 前 後 處 置 罷 後 異 動 次 數, 及 罷 職 後 距 卒 年 數, 一 併 列 舉, 俾 便 查 考, 亦 可 相 互 對 照 參 閱 表 3-5: 南 宋 宰 相 罷 後 處 置 暨 罷 後 距 卒 年 數 表 宰 相 罷 後 處 置 罷 後 異 動 次 罷 後 距 卒 年 數 數 37 高 宗 對 之 也 太 寬 厚 了 116 例 如 : 要 錄, 卷 60, 頁 5 6, 紹 興 二 年 十 一 月 己 巳 載 : ( 頤 浩 ) 屢 請 因 夏 月 舉 兵 北 向, 以 復 中 原, 令 世 忠 由 宿 泗, 劉 光 世 由 徐 漕 以 入, 又 於 明 州 留 海 船 三 百 隻, 令 范 溫 閻 皋 乘 四 月 南 風 北 去, 徑 取 東 萊 可 知, 頤 浩 在 積 極 備 戰 中 117 關 於 呂 頤 浩 罷 相 之 因 的 觀 點, 參 考 劉 雲 軍 : 呂 頤 浩 與 南 宋 初 年 政 治 探 研 ( 河 北 大 學 歷 史 學 碩 士 論 文,2005 年 6 月 ), 頁 錢 塘 遺 事, 卷 4,< 丁 相 罷 政 > 條, 頁 所 謂 三 學, 參 閱 宋 周 密 : 癸 辛 雜 識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8 年 1 月 ), 續 集 卷 下,< 入 燕 士 人 > 條, 頁 癸 辛 雜 識 後 集,< 三 學 之 橫 > 條, 頁
63 李 綱 黃 潛 善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杭 州 洞 霄 宮 ( 建 炎 1,8, 初 次 ); 落 觀 文 異 動 11 次 殿 大 學 士, 止 奉 宮 祠 ( 建 炎 1,10,2 次 ); 鄂 州 居 住 ( 建 炎 1,11,3 次 ); 提 舉 嵩 山 崇 福 宮 ( 建 炎 2,11 以 前,4 次 ); 責 授 單 州 團 練 副 使 ( 建 炎 2,11,5 次 ); 聽 李 綱 自 便 ( 建 炎 3, 11,6 次 ); 復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 建 炎 4,7,7 次 ); 復 資 政 殿 大 學 士 ( 紹 興 1,8,8 次 ); 觀 文 殿 學 士 湖 廣 宣 撫 使 兼 知 潭 州 ( 紹 興 2,2,9 次 ); 浙 西 制 置 大 使 ( 紹 興 5,10,10 次 ); 湖 南 路 安 撫 大 使 ( 紹 興 9,2,11 次 ); 薨 ( 紹 興 10,1)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 建 炎 3,2,1 次 ); 鎮 東 軍 節 度 副 使, 英 州 異 動 4 次 安 置 ( 建 炎 3,3,2 次 ); 知 江 寧 府 (3 次 ); 落 職 居 衡 州 (4 次 ); 卒 於 英 州 ( 建 炎 3,12) 罷 後 12 年 5 月 卒 罷 後 10 月 卒 汪 伯 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洪 州 ( 建 炎 3,2,1 次 ); 改 提 舉 崇 福 宮, 異 動 10 次 尋 落 職 居 永 州 (2 次 ); 復 職, 知 州 江 東 安 撫 大 使 ( 紹 興 1,8,3 次 ); 復 正 議 大 夫 觀 文 殿 學 士 江 東 安 撫 大 使 罷 後 12 年 3 月 卒 知 池 州 ( 紹 興 1,9,4 次 ); 追 究 汪 伯 彥 落 觀 文 殿 學 士 ( 紹 興 4,10,5 次 ); 以 舊 職 奉 祠, 尋 知 廣 州 (6 次 ); 復 褫 前 職 (7 次 ); 知 宣 州 ( 紹 興 9,8 次 ); 拜 檢 校 少 傅 保 信 節 度 使 ( 紹 興 9,9 次 ); 請 祠 ( 紹 興 10,10 次 ); 卒 ( 紹 興 11,5) 贈 少 師, 謚 忠 定 朱 勝 非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洪 州 ( 建 炎 3,4,1 次 ); 落 職, 提 舉 亳 異 動 8 次 建 ( 初 任 ) 州 明 道 宫 ( 建 炎 3,7,2 次 ); 以 觀 文 殿 學 士 為 江 西 湖 南 炎 四 年 已 除 北 宣 撫 使 ( 建 炎 4,4,3 次 ); 尋 除 江 西 安 撫 大 使 兼 知 江 州 江 西 路 安 撫 ( 建 炎 4,6,4 次 ); 江 西 路 安 撫 大 使 ( 紹 興 1,1,5 次 ); 呂 大 使, 紹 興 元 頤 浩 朱 勝 非 劉 光 世 並 兼 淮 南 諸 州 宣 撫 使 ( 紹 興 1,5, 年 正 月 復 除 6 次 ) 分 司, 江 州 居 住 ( 紹 興 1,10,7 次 ); 聽 朱 勝 非 自 同 職, 明 顯 有 便 ; 提 舉 醴 泉 觀 兼 侍 讀, 日 赴 朝 堂 議 事 ( 紹 興 2,8,8 次 ) 誤 ( 再 任, 三 復 為 尚 書 右 僕 射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兼 知 樞 密 院 事 ( 紹 異 動 2 次 罷 後 10 年 2 月 任 ) 興 2,9); 以 母 喪 去 位 ( 紹 興 3,4); 起 復 ( 三 相, 紹 興 3,7); 再 任 與 三 任 卒 乞 罷 ( 紹 興 4,9); 服 闕, 除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洞 霄 宮 間 時 間 短, 不 (1 次 ); 起 知 湖 州, 引 疾 歸, 廢 居 八 年 (2 次 ); 薨 ( 紹 計 興 14,11) 呂 頤 浩 建 炎 四 年 四 月 丙 申, 鎮 南 節 度 使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醴 泉 異 動 4 次 ( 初 任 ) 觀 使 ( 建 炎 4,4,1 次 ); 建 康 路 安 撫 大 使 ( 建 炎 4,6,2 次 ); 江 東 路 安 撫 大 使 ( 紹 興 1,1,3 次 ); 呂 頤 浩 朱 勝 非 劉 光 世 並 兼 淮 南 諸 州 宣 撫 使 ( 紹 興 1,5,4 次 ) ( 再 任 ) 再 任 左 僕 射 ( 紹 興 1,9), 鎮 南 軍 節 度 使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異 動 9 次 提 舉 洞 霄 宮 ( 紹 興 3,9,1 次 ); 改 特 進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宮 祠 如 故 ( 紹 興 3,9, 庚 申,2 次 ; 要 錄 68/1148); 又 罷 節 罷 後 5 年 7 月 卒
64 度 使, 除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宮 觀 如 故 (3 次 ); 湖 南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兼 知 潭 州 ( 紹 興 5,10,4 次 ); 少 保 浙 西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知 臨 安 府 行 宮 留 守 進 封 成 國 公 ( 紹 興 6,12, 5 次 ); 少 保 兼 行 宮 留 守 ( 紹 興 7,3,6 次 ); 鎮 南 軍 節 度 使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荊 湖 南 路 安 撫 大 使 兼 知 潭 州 ; 兩 浙 西 路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兼 知 臨 安 ( 紹 興 7,12,7 次 ); 少 傅 鎮 南 定 江 軍 節 度 使 江 東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兼 知 建 康 府 行 宮 留 守 ( 紹 興 8,2,8 次 ); 引 疾 去, 除 醴 泉 觀 使 ( 紹 興 8,2, 9 次 ); 薨 ( 紹 興 9,4) 杜 充 建 炎 四 年 二 月, 為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觀 ( 建 炎 紹 興 三 四 年 罷 後 7 年 卒 ( 因 4,2); 下 制 削 充 爵, 徙 其 子 嵩 巖 崑 韓 汝 惟 於 之 交 叛 降 金 係 叛 相 不 列 入 廣 州 ; 卒 ( 紹 興 11) 統 計 ) 范 宗 尹 罷 為 觀 文 殿 學 士, 提 舉 臨 安 府 洞 霄 宮 ( 紹 興 1,7); 知 溫 異 動 2 次 罷 後 5 年 卒 州, 退 居 天 台 ( 未 幾 ); 薨 ( 紹 興 6,8) 秦 檜 罷 相, 落 職 ( 紹 興 2,8,1 次 ); 觀 文 殿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異 動 2 次 ( 初 任 ) 平 觀 ; 落 職, 仍 舊 宮 觀 ( 紹 興 2,9,2 次 ) ( 再 任 ) 致 仕, 卒 ( 紹 興 25,10); 進 封 建 康 郡 王 死 後 追 贈 不 致 仕, 隨 即 卒 計 趙 鼎 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紹 興 府 ( 紹 興 6,12) 異 動 1 次 ( 初 相 ) ( 再 相 ) 醴 泉 觀 使 ( 紹 興 8,12,1 次 ); 奉 國 軍 節 度 使 出 知 紹 興 府 異 動 8 次 罷 後 9 年 10 月 (2 次 ); 尋 加 檢 校 少 傅, 改 奉 國 軍 節 度 使 (3 次 ); 落 趙 卒, 張 浚 ( 初 任 ) 鼎 奉 國 軍 節 度 使 為 特 進, 徙 知 泉 州 奪 節 ( 紹 興 9,4, 4 次 ); 分 司, 興 化 軍 居 住 ( 紹 興 10, 閏 6,5 次 ); 移 漳 州 ( 紹 興 10, 閏 6,6 次 ); 責 清 遠 軍 節 度 副 使, 潮 州 安 置 (7 次 ); 移 吉 陽 軍 ( 紹 興 14,9,8 次 ); 不 食 死 ( 紹 興 17,8) 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 紹 興 7,9,1 次 ); 自 初 次 罷 復 左 宣 奉 大 夫 ( 紹 興 9,1,2 次 ); 知 褔 州, 尋 復 資 相, 至 再 相 以 政 殿 大 學 士, 為 褔 建 路 安 撫 大 使 ( 紹 興 9,2,3 前, 異 動 20 次 ); 復 張 浚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 紹 興 10,10,4 次 ); 復 特 次 進 ( 紹 興 11,3,5 次 ); 檢 校 少 傅 崇 信 軍 節 度 使 萬 壽 觀 使 ( 紹 興 11,11,6 次 ); 上 疏 論 時 事, 落 節 鉞, 連 州 居 住 ( 紹 興 16,7,7 次 ); 落 職, 以 秘 書 少 監 分 司 西 京, 居 永 州 ( 紹 興 20,8,8 次 ); 聽 自 便 ( 紹 興 25,12, 9 次 ); 復 官 ( 紹 興 25,12,10 次 ); 上 書 論 用 兵, 依 舊 永 州 居 住 ( 紹 興 26,10,11 次 ); 自 便 ( 紹 興 31,1, 12 次 ); 復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潭 州 ( 紹 興 31,10,
65 13 次 ); 判 建 康 府 ( 紹 興 31,11,14 次 ); 專 一 措 置 兩 淮 事 務 兼 節 制 淮 東 西 沿 江 州 郡 軍 馬 ( 紹 興 32,5,15 次 ); 少 傅 江 淮 宣 撫 使, 封 魏 國 公 ( 紹 興 32,7,16 次 ); 進 樞 密 使 都 督 江 淮 東 西 路 軍 馬 ( 隆 興 1,1, 17 次 ); 兼 都 督 荊 襄 軍 馬 ( 隆 興 1,5, 18 次 ); 降 授 特 進, 仍 前 樞 密 使 江 淮 東 西 路 宣 撫 使 ( 隆 興 1,6, 19 次 ); 復 都 督 江 淮 軍 馬 ( 隆 興 1,8, 19 次 ); 右 僕 射,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兼 樞 密 使 仍 都 督 江 淮 東 西 路 軍 馬 ( 再 相, 隆 興 1,12, 20 次 ) ( 再 任 ) 罷 相 除 少 師 保 信 軍 節 度 使 判 福 州 ( 隆 興 2,4,1 異 動 1 次 罷 後 4 月 卒 次 ); 薨 ( 隆 興 2,8) 沈 該 1. 罷 為 觀 文 殿 學 士 提 舉 臨 安 府 洞 霄 宮 ( 紹 興 29,6,1 異 動 5 次 卒 年 不 詳 次 )(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78 之 46); 既 而 落 職, 依 舊 致 仕 (2 次 );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洞 霄 宮 (3 次 ); 降 授 觀 文 殿 學 士 提 舉 汀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 紹 興 32,6,4 次 ); 落 職 奉 祠 (5 次 ) 万 俟 卨 疾 篤, 致 仕 ; 授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特 授 特 進, 觀 文 殿 大 學 異 動 1 次 罷 相 3 月 卒 士 致 仕 ( 紹 興 26 冬,1 次 ); 卒 ( 紹 興 27,3) 湯 思 退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 紹 興 30,12,1 異 動 3 次 ( 初 任 ) 次 );, 尋 落 職, 依 舊 宮 祠 (2 次 ); 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奉 祠 (3 次 ) ( 再 任 ) 罷 相,. 特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 隆 異 動 2 次 罷 後 尋 卒 興 2,11,1 次 ) 尋 有 旨 落 職, 永 州 居 住 (2 次 ); 太 學 生 張 觀 等 上 書 請 斬 之, 憂 悸 死 陳 康 伯 以 疾 辭 少 保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信 州, 進 封 福 國 公 ( 隆 異 動 1 次 ( 初 任 ) 興 1,12,1 次 ) ( 再 任 ) 薨 於 位, 授 少 師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魯 國 公 致 仕 死 後 授 職, 不 薨 於 位 計 朱 倬 罷 除 授 觀 文 殿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宫 ( 紹 興 32,6, 異 動 2 次 罷 相 1 年 卒 1 次 ); 降 資 政 殿 學 士 ( 孝 宗 即 位,2 次 ) 致 仕, 卒 ( 隆 興 1) 復 元 職, 恤 典 如 宰 相, 贈 特 進 史 浩 特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紹 興 府 ( 隆 興 1,5, 1 次 ); 拜 異 動 3 次 ( 初 任 ) 少 傅 保 寧 軍 節 度 使, 充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 乾 道 6,3,2 次 ); 檢 校 少 傅 知 福 州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 乾 道 8,11,3 次 ) ( 再 任 ) 罷 相 授 少 傅 保 寧 軍 節 度 使 充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異 動 5 次 罷 相 15 年 5 月 依 前 國 公 ( 淳 熙 5,11,1 次 ); 除 少 師 進 封 魯 國 公 ( 淳 卒
66 熙 8,5,2 次 ) 太 保 致 仕, 封 魏 國 公 ( 淳 熙 10,8,3 次 ); 太 傅 ( 淳 熙 13,1,4 次 ); 太 師 ( 淳 熙 16,3,5 次 ); 薨 ( 紹 熙 5,4) 洪 适 罷 相 除 觀 文 殿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 乾 道 2,3, 異 動 3 次 罷 相 18 年 卒 1 次 ); 以 觀 文 殿 學 士 左 通 奉 大 夫 知 紹 興 府 浙 東 安 撫 使 (2 次 ); 再 奉 祠 (3 次 ); 薨 ( 淳 熙 11) 葉 顒 罷 相 提 舉 太 平 興 國 宮 ( 乾 道 3,11,1 次 ); 觀 文 殿 學 士 異 動 2 次 罷 相 2 月 卒 致 仕 ( 乾 道 4,1,2 次 ); 薨 ( 乾 道 4,1) 魏 杞 1 罷 相 守 左 諫 議 大 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 乾 道 異 動 5 次 罷 相 17 年 卒 3,11,1 次 ); 觀 文 殿 學 士 知 平 江 府 (2 次 ); 奪 職 (3 次 ); 以 端 明 殿 學 士 奉 祠 (4 次 ); 告 老, 復 資 政 殿 大 學 士 (5 次 ); 薨, 贈 特 進 ( 淳 熙 11,11) 蔣 芾 以 母 喪 去 位 ( 乾 道 4,7,1 次 ); 起 復 尚 書 左 僕 射 ( 乾 異 動 3 次 卒 年 不 詳 道 4,10); 辭 起 復, 許 之 ( 乾 道 4,12); 以 觀 文 殿 學 士 ( 自 起 復 後 知 紹 興 提 舉 洞 霄 宮 ( 乾 道 6,10,1 次 ); 奉 祠 ( 再 提 舉 再 罷 算 起 ) 洞 霄 宮 )( 乾 道 8,1,2 次 ); 落 職, 建 昌 軍 居 住 ( 淳 熙 2,6,3 次 )( 宋 史 384/11819); 卒 ( 按 : 辭 起 復 於 乾 道 4,12, 以 觀 文 殿 學 士 知 紹 興 提 舉 洞 霄 宮 卻 在 將 近 兩 年 後, 應 有 脫 漏 ) 陳 俊 卿 1. 自 請 罷 政 ( 乾 道 6,5);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福 州 ( 乾 道 異 動 6 次 罷 相 16 年 7 月 6,5,1 次 ); 請 祠, 提 舉 洞 霄 宮 ( 乾 道 7,2 次 ); 卒 再 知 福 州 ( 淳 熙 2,3 次 ); 特 進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建 康 府 兼 江 東 安 撫 ( 淳 熙 5,10,4 次 ); 少 保 ( 淳 熙 7,6, 5 次 ); 少 師 ( 淳 熙 13,1,6 次 ); 薨 ( 淳 熙 13,12) 虞 允 文 罷 左 丞 相 遂 授 少 師 武 安 軍 節 度 使 充 四 川 宣 撫 使 異 動 1 次 罷 相 1 年 5 月 封 雍 國 公 ( 乾 道 8,9,1 次 ); 薨 ( 淳 熙 1,2) 卒 梁 克 家 1. 罷 右 丞 相,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建 寧 府 ( 乾 道 9,10,1 次 ); 異 動 2 次 ( 初 任 ) 坐 擅 改 堂 除, 落 觀 文 殿 學 士 ( 淳 熙 2,1,2 次 ) ( 再 任 )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充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依 前 特 進 鄭 國 公 異 動 1 次 罷 相 僅 7 月 卒 ( 淳 熙 13,11,1 次 ); 薨 ( 淳 熙 14,6) 曾 懷 ( 初 任 )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太 平 興 國 宮 ( 淳 熙 1,6,1 次 ) 初 罷 與 再 相 之 間 相 距 過 短, 不 計 ( 再 任 ) 以 疾 自 請, 罷 右 丞 相,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洞 霄 宮 ( 淳 熙 異 動 2 次 罷 相 1 年 卒 ( 卒 1,11,1 次 ); 降 為 觀 文 殿 學 士 ( 淳 熙 2,1,2 次 ); 卒 ( 淳 後 追 落, 不 計 ) 熙 2, 年 69) 鬻 奏 補 恩, 追 落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 淳 熙 13,8, 此 時 已 亡 故, 不 計 次 數 ) 葉 衡 1. 即 日 罷 相 依 前 中 ( 應 作 通 ) 奉 大 夫 知 建 寧 府 ( 淳 異 動 3 次 罷 相 8 年 卒
67 熙 2,9,1 次 )( 編 年 錄 校 補 18/1229); 責 授 安 德 軍 節 度 副 使, 郴 州 安 置 ( 淳 熙 3,4,2 次 ); 詔 衡 自 便, 復 官 與 祠 ( 淳 熙 5,4,3 次 ); 卒 ( 淳 熙 10, 年 62) 趙 雄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四 川 制 置 使, 知 瀘 州 ( 淳 熙 8,8,1 次 ); 異 動 8 次 罷 相 12 年 4 月 乞 免, 改 知 瀘 南 安 撫 使 (2 次 ); 復 改 知 江 陵 府 (3 次 ); 卒 光 宗 受 禪 之 際, 詔 受 寧 武 軍 節 度 使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進 衛 國 公, 改 帥 湖 北 (4 次 ); 降 封 益 川 郡 公, 削 食 邑 一 千 戶 ( 紹 熙 1,5,5 次 ); 疾 甚, 改 判 資 州 (6 次 ); 又 除 潼 川 府 (7 次 ); 改 隆 興 府 (8 次 ); 薨 ( 紹 熙 4,12) ( 趙 雄, 除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四 川 安 撫 制 置 使 兼 知 成 都 府 ( 宋 史 宰 輔 表 213/5583) ( 宋 史 孝 宗 本 紀 35/676): 淳 熙 八 年 八 月 己 未, 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新 四 川 制 置 使 趙 雄 知 瀘 州 兩 者 記 載 相 左 淳 熙 十 六 年 閏 五 月 壬 戌, 以 趙 雄 為 寧 武 軍 節 度 使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進 封 衞 國 公, 仍 判 江 陵 府 ( 宋 史 光 宗 本 紀 36/693)( 此 又 與 左 欄 之 記 載 不 同 )) 王 淮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衢 州 依 前 特 進 魯 國 公 ; 薨 ( 淳 熙 16,8) 異 動 1 次 罷 相 1 年 3 月 卒 周 必 大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潭 州 ( 淳 熙 16,5,1 次 ); 罷 判 潭 異 動 8 次 罷 相 13 年 8 月 州 之 命, 許 以 舊 官 為 醴 泉 觀 使 ( 淳 熙 16,5,2 次 ); 卒, 復 除 觀 文 殿 學 士 判 潭 州 ( 紹 熙 2,8,3 次 ); 益 國 公 周 必 大 坐 繆 舉 良 孫, 降 榮 陽 郡 公 ( 紹 熙 3,7,4 次 ); 復 益 國 公, 改 判 隆 興, 辭, 除 醴 泉 觀 使 ( 紹 熙 3,8,5 次 ); 加 少 傅 致 仕 ( 慶 元 1,7,6 次 ); 特 降 一 官 ( 嘉 泰 1,2,7 次 ); 復 周 必 大 少 傅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 嘉 泰 2, 閏 12,8 次 ) 薨 ( 嘉 泰 2, 閏 12, 是 冬, 未 踰 月 ) 留 正 以 少 師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建 康 府 ( 紹 熙 5,8,1 次 ); 再 異 動 7 次 罷 相 12 年 卒 劾 留 正 擅 去 相 位, 詔 落 正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 紹 熙 5,10,2 次 ); 復 留 正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充 醴 泉 觀 使 ( 慶 元 1,6,3 次 ); 劉 德 秀 劾 留 正 引 用 偽 學 之 黨, 詔 落 正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罷 宮 觀 ( 慶 元 2,1); 責 授 中 大 夫 光 祿 卿, 分 司 西 京, 邵 州 居 住 ( 慶 元 3, 閏 6,5 次 ); 復 少 保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致 仕 ( 慶 元 6, 閏 2,6 次 ); 進 封 魏 國 公, 復 少 師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 嘉 泰 1, 7 次 ); 薨 ( 開 禧 2,7) 葛 邲 除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建 康, 改 隆 興 請 祠 ( 紹 熙 5,1,1 異 動 5 次 罷 相 後 約 3 年 次 ); 自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除 保 信 軍 節 度 使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 寧 宗 即 位,2 次 ); 判 紹 興 府 ( 慶 元 1, 7, 3 次 ); 改 判 福 州 (4 次 ), 道 行 感 疾, 除 少 保 (5 次 ), 卒
68 致 仕 薨 ( 慶 元 2,3,5 次 ) 年 66 趙 汝 愚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依 前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知 福 州 提 舉 洞 霄 宮 異 動 4 次 罷 相 11 月 卒 ( 慶 元 1,2,1 次 ); 謝 深 甫 等 再 劾 汝 愚, 詔 與 宮 觀 ( 慶 元 1,2,2 次 ); 落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罷 宮 觀 ; 以 監 察 御 史 胡 紘 言, 責 寧 遠 軍 節 度 副 使, 永 州 安 置 至 衡 州, 暴 斃 ( 慶 元 1,11) ( 宋 史 寧 宗 本 紀 37/720: 慶 元 二 年 正 月 庚 子, 卒 于 永 州 ) 余 端 禮 稱 疾 求 退, 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隆 興 府 ( 慶 元 2,4,1 次 ); 異 動 4 次 罷 相 5 年 2 月 判 潭 州 ( 2 次 ); 移 慶 元 ; 復 帥 潭 州 薨, 授 少 保 卒 ( 嘉 卒 泰 1,6, 年 67) 京 鏜 薨 ( 慶 元 6,8) 贈 太 保, 諡 文 忠 改 諡 莊 定 卒 後 追 贈 不 卒 於 任 上 計 謝 深 甫 乞 骸 骨, 授 觀 文 殿 學 士 判 建 康 府 ( 嘉 泰 3,1,1 次 ); 觀 異 動 4 次 卒 年 不 詳 文 殿 大 學 士 依 前 少 保 判 建 康 府, 加 封 益 國 公 (2 次 ); 授 醴 泉 觀 使 (3 次 ); 拜 少 傅, 致 仕 ( 4 次 ); 故 太 師 魯 王 謝 深 甫 賜 謚 惠 正 ( 嘉 熙 3,10) 陳 自 強 罷 右 丞 相, 詔 追 三 官, 永 州 居 住 ( 開 禧,1 次 ) 責 武 泰 異 動 3 次 卒 年 不 詳 軍 節 度 使 ( 編 年 錄 卷 20 頁,56: 有 副 字 ) 韶 州 安 置 (2 次 );1.3 年 11 月 甲 戌, 再 責 復 州 團 練 副 使 雷 州 安 置, 仍 籍 其 家 ( 嘉 定 1,4,3 次 ); 後 死 於 廣 州 韓 侂 冑 誅 於 玉 津 園 (. 開 禧 3,11) 無 誅 於 任 上 錢 象 祖 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福 州 ( 嘉 定 1,12,1 次 ) 異 動 1 次 卒 年 不 詳 史 彌 遠 致 仕, 薨 ( 紹 定 6,10); 保 寧 軍 節 度 使 充 醴 泉 觀 使 進 封 卒 後 不 計 致 仕 尋 卒 會 稽 郡 王 鄭 清 之 罷 相,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 端 平 黼 8,1 異 動 4 次 ( 初 相 ) 次 ); 依 舊 大 學 士 提 舉 洞 霄 宮 (2 次 ); 封 申 國 公 ( 嘉 熙 3,3 次 ); 拜 少 保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進 衛 國 公 ( 淳 祐 4,4 次 ) ( 再 相 ) 1 踰 以 疾 罷 政 尋 卒 ; 拜 太 傅 保 寧 軍 節 度 使 充 醴 泉 觀 使, 卒 後 不 計 淳 祐 11 年 (1251) 進 封 齊 國 公 致 仕 ; 特 贈 尚 書 令, 追 封 魏 郡 王, 賜 諡 忠 卒 定 喬 行 簡 ( 初 相 ) 罷 為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 端 平 3,9,1 次 ); 異 動 1 次 初 罷 距 再 相 僅 2 月 ( 再 相 ) 告 老, 加 少 師 保 寧 軍 節 度 使 醴 泉 觀 使, 封 魯 國 公 ( 嘉 異 動 1 次 薨 熙 4,9,1 次 ); 薨 ( 淳 祐 1,2) 贈 太 師, 諡 文 惠 李 宗 勉 薨 ( 嘉 熙 4, 閏 12); 以 光 祿 大 夫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致 仕, 無 卒 於 任 上 卒, 贈 少 師
69 史 嵩 之 范 鍾 守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永 國 公 致 仕 ( 淳 祐 6,12,1 次 );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 寶 祐 4, 春,2 次 ); 卒 ( 寶 祐 4,8), 贈 少 師 安 德 軍 節 度 使, 進 封 魯 國 公 121 異 動 2 次 罷 相, 加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辭 不 拜 乃 異 動 1 次 提 舉 洞 霄 宮 ( 淳 祐 6,2,1 次 ); 薨 ( 淳 祐 9,1) 罷 後 卧 年 参 月 卒 罷 後 3 年 卒 杜 範 卒 贈 少 傅 諡 清 獻 無 任 上 卒 游 佀 趙 葵 謝 方 叔 吳 潛 ( 初 相 ) 罷 相, 特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進 爵 國 公 異 動 2 次 ( 淳 祐 7,4,1 次 ); 再 辭 免 官, 特 許 歸 田 ( 淳 祐 7,4,2 次 ); 薨 ( 淳 祐 11,12) 罷 為 觀 文 殿 學 士, 充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仍 奉 朝 請 ( 淳 祐 異 動 8 次 10,3,1 次 ); 加 特 進, 依 舊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潭 州 湖 南 安 撫 大 使 ( 淳 祐 11,11,2 次 ); 改 鎮 京 湖, 城 荊 郢 ( 寶 祐 2,3 次 ); 改 判 潭 州, 尋 辭 免 ( 宋 史 傳 ) 宣 撫 廣 西 (4 次 ); 為 少 保 寧 逺 軍 節 度 使 京 湖 宣 撫 使 判 江 陵 府 兼 夔 路 策 應 大 使, 進 封 衛 國 公 ( 寶 祐 5,1,5 次 ) 兩 淮 宣 撫 使 判 揚 州 ( 景 定 1,6 次 ); 加 少 傅 (1,7 次 ); 乞 致 仕, 特 授 少 師 武 安 軍 節 度 使, 進 封 冀 國 公 ( 咸 淳 2,8 次 ); 薨 ( 咸 淳 3,11) 罷 後 4 年 8 月 卒 罷 後 17 年 8 月 特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臨 安 府 洞 霄 宮, 依 前 金 紫 光 祿 異 動 8 次 罷 後 16 年 6 月 大 夫 惠 國 公 ( 寶 祐 3,8,1 次 ); 褫 職 罷 祠 ( 寶 祐 4,1, 2 次 ); 後 依 舊 職, 予 祠 ( 寶 祐 5,8,3 次 ); 更 與 鐫 秩, 其 子 脩 竄 廣 南 ( 開 慶 1,1,4 次 ); 敘 復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致 仕 ( 景 定 2,5,5 次 ); 詔 奪 謝 方 叔 合 得 恩 數 ( 景 定 2,7,6 次 ); 詔 削 四 秩, 奪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惠 國 公, 罷 宰 臣 恩 數, 仍 追 寶 奎 錄 衞 繫 跋 真 本 來 上 ( 咸 淳 4,4, 7 次 ); 特 敘 復 元 官 職, 惠 國 公 致 仕 ( 咸 淳 7,12, 8 次 ); 卒, 贈 少 師 ( 咸 淳 8,2)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 淳 祐 12,12,1 次 ); 沿 海 制 置 使 判 慶 元 府 ( 寶 祐 4,4,2 次 ); 轉 一 官 ( 寶 祐 5,1,3 次 ); 詔 依 舊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寧 國 府 特 進 崇 國 公 ( 開 慶 1,8,4 次 ); 兼 侍 讀 奉 朝 請 ( 開 慶 1,9,5 次 ) 異 動 5 次 ( 再 相 ) 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臨 安 府 洞 霄 宮 ( 景 定 1,4,1 復 罷 5 次 異 次 ); 謫 建 昌 軍 ( 景 定 1,7,2 次 ); 竄 于 潮 州 ( 景 定 1,10,3 次 ); 竄 于 循 州 ( 景 定 2,4,4 次 ); 責 授 化 動 卒 卒 罷 後 2 年 2 月 卒 121 宋 史 史 嵩 之 傳 卷 414, 頁 17: 居 閒 十 有 三 年 寶 祐 四 年 (1256) 八 月 癸 巳 卒 又 據 宋 史 卷 43, 頁 829, 淳 祐 四 年 十 二 月 (1245) 許 右 丞 相 史 嵩 之 終 喪 罷 相 之 日 與 卒 年 相 去 十 一 年 宋 史 之 計 算 有 誤
70 州 團 練 使 循 州 安 置 ( 景 定 2,7,5 次 ); 沒 于 循 州, 詔 許 歸 葬 ( 景 定 3,6) 董 槐 罷 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洞 霄 宮 ( 寶 祐 4,7,1 次 ); 異 動 4 次 罷 後 5 年 10 月 致 仕 ( 景 定 2,1,2 次 ); 判 福 州 福 建 安 撫 大 使, 卒 固 辭 ( 景 定 2,1,3 次 ); 進 封 吉 國 (3 次 );, 又 進 封 許 國 公 (4 次 ); 卒 ( 景 定 3,5) 程 元 鳳 辭 罷,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福 州 福 建 安 撫 使 ( 寶 祐 6,4, 異 動 3 次 ( 初 相 ) 1 次 ); 又 力 辭, 依 前 職 提 舉 洞 霄 宮 (2 次 ); 依 舊 少 保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 咸 淳 3,3 次 ); ( 再 相 ) 罷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依 舊 少 保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異 動 2 次 罷 後 2 年 卒 ( 咸 淳 3,3,1 次 ); 罷 觀 使, 以 守 少 保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致 仕 ( 咸 淳 4,2 次 ); 卒 ( 咸 淳 5,5) 丁 大 全 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鎮 江 府 ( 開 慶 1,10,1 次 ); 詔 送 南 康 異 動 6 次 罷 後 3 年 4 月 卒 軍 居 住 (2 次 ); 再 論, 移 送 南 安 軍 居 住 (3 次 ); 追 削 兩 官, 移 竄 貴 州 團 練 使 ( 開 慶 2,4 次 ); 移 置 新 州 ( 開 慶 3,5 次 ); 再 移 海 南 島 (6 次 ); 舟 過 藤 州, 擠 之 於 水 ( 開 慶 4,1) 賈 似 道 詔 罷 平 章 都 督, 予 祠 ( 德 祐 1,2,1 次 ); 殺 之 於 道 ( 德 異 動 1 次 罷 後 6 月 卒 祐 1,8) 葉 夢 鼎 累 辭, 依 前 少 保 特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福 州 軍 州 事, 兼 異 動 2 次 罷 後 9 年 餘 卒 管 內 勸 農 使 福 建 路 安 撫 大 使 馬 步 軍 都 總 管 ( 咸 淳 5,1); 進 封 信 國 公 (2 次 ); 再 充 醴 泉 觀 使 ( 咸 淳 7,3 次 ); 卒 (1278 年 ) 江 萬 里 劾 罷, 觀 文 殿 學 士 知 福 州, 福 建 安 撫 使 ( 咸 淳 6,1,1 異 動 3 次 罷 後 5 年 卒 次 ); 授 知 潭 州 湖 南 安 撫 大 使 (2 次 ); 加 特 進, 尋 予 祠 (3 次 ); 元 軍 破 饒 州, 江 萬 里 赴 水 死 ( 德 祐 1,2) 馬 廷 鸞 乞 罷 ( 咸 淳 8,11);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鄱 陽 郡 公, 提 舉 洞 異 動 3 次 罷 後 17 年 卒 霄 宫 ( 咸 淳 8,11,1 次 );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紹 興 府 浙 東 安 撫 大 使 ( 咸 淳 9,12,2 次 ); 上 疏 辭 免, 依 舊 職 提 舉 臨 安 府 洞 霄 宮 ( 德 祐 1,11,3 次 ) 受 制 於 賈 似 道 瀛 國 公 即 位, 召 不 至 王 爚 辭 罷 ( 德 祐 1,7); 依 前 少 保, 特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充 醴 泉 異 動 1 次 罷 後 5 月 卒 觀 使 (1 次 ) 章 鑑 罷 相, 予 祠 ( 德 祐 1,3,1 次 ); 坐 削 一 官, 放 歸 田 里 (2 異 動 2 次 卒 年 不 詳 次 ) 陳 宜 中 擅 自 去 職,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 德 祐 1,7, 異 動 1 次 ( 初 任 ) 1 次 ) ( 再 任 ) 宵 遁 ( 德 祐 2, 1), 歿 於 暹 自 陳 宜 中 後 之 宰 相 已 瀕 臨 亡
71 留 夢 炎 遁, 後 降 元 國, 罷 後 處 置 不 計 吳 堅 降 元 文 天 祥 被 俘 賈 餘 慶 以 城 降 元 陸 秀 夫 負 衛 王 ( 帝 昺 ) 赴 海 死 47 人 列 入 統 納 入 統 計 40 計, 平 均 罷 相 人, 平 均 罷 相 後 後 異 動 次 數 卒 年 為 7 年 6.5 為 3.9 次 月 說 明 :1. 本 表 之 統 計 數 字 有 三 種 : (1) 二 度 任 相 者 15 人, 首 罷 後 異 動 次 數 單 獨 統 計, 以 14 人 計 ( 曾 懷 初 相 與 再 相 之 間, 相 距 過 短, 不 納 入 統 計 ), 再 罷 後 則 與 其 他 宰 相 合 併 計 算 (2) 列 入 罷 後 異 動 次 數 者 有 46 人 ( 扣 除 南 宋 末 年 流 亡 政 權 宰 相 6 人, 卒 於 任 上 罷 後 尋 卒 者 9 人, 任 上 被 誅 1 人 任 上 叛 降 1 人 ) (3) 納 入 罷 後 卒 年 數 統 計 者 有 40 人 ( 南 宋 宰 相 63 人, 扣 除 流 亡 政 權 之 6 相, 卒 年 不 詳 者 6 人, 卒 於 任 上 罷 後 尋 卒 者 9 人, 任 上 被 誅 1 人 任 上 叛 降 1 人 ) 2. 卒 年 不 詳 者 : 沈 該 蔣 芾 謝 深 甫 陳 自 強 錢 象 祖 章 鑑, 共 6 人 3. 陳 宜 中 ( 再 任 ) 留 夢 炎 吳 堅 文 天 祥 賈 餘 慶 陸 秀 夫 等 6 相, 因 杭 州 淪 陷, 已 屬 流 亡 政 權, 於 瀕 臨 亡 國 之 際, 其 結 果 有 : 降 敵 遁 逃 殉 難 三 種 情 況 情 形 特 殊, 不 納 入 統 計 4. 南 宋 宰 相 中, 卒 於 任 上 及 罷 後 尋 卒 者 有 : 秦 檜 湯 思 退 ( 亦 為 罷 後 不 久 死, 係 太 學 生 張 觀 等 上 書 請 斬 之, 憂 悸 而 死, 不 納 入 統 計 ) 陳 康 伯 京 鏜 史 彌 遠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李 宗 勉 杜 範 計 9 人 5. 任 上 被 誅 者 1 人 ( 韓 侂 冑 ), 任 上 叛 降 金 朝 者 1 人 ( 杜 充 ) 6. 二 度 任 相 者 15 人 之 首 罷 後 異 動 次 數 平 均 為 4 次 7. 納 入 罷 後 處 置 統 計 者 46 人 之 平 均 罷 後 異 動 次 數 為 3.9 次 8.40 人 罷 後 卒 年 數 平 均 為 7 年 6.5 月 亦 即 宰 相 罷 後 平 均 存 活 7 年 6.5 月, 然 個 別 差 異 甚 大, 短 則 於 罷 相 後 數 月 即 亡, 長 則 可 活 達 18 年 之 久 9. 罷 後 卒 年 數 與 罷 後 異 動 次 數, 並 無 相 關 性 10. 罷 後 異 動 次 數 之 多 寡, 只 是 作 為 宰 相 在 卸 任 後 是 否 仍 活 躍 於 政 壇 ( 亦 表 示 在 政 治 上 的 參 與 度 越 高, 政 治 地 位 越 重 要 ) 的 參 考 指 標 但 是 否 活 躍 還 要 看 異 動 之 職 務 重 要 與 否 而 定, 而 非 單 純 視 異 動 次 數 之 多 寡 本 表 參 考 文 獻 : 宋 史 之 各 本 紀 各 宰 相 列 傳 宰 輔 表 要 錄 編 年 錄 宋 史 全 文 等 其 一, 南 宋 宰 相 罷 後 異 動 次 數, 從 一 次 至 十 餘 次 不 等 其 二, 宰 相 去 職 後 之 官 職, 通 常 會 有 升 降 異 動 其 異 動 後 的 官 職 高 低, 或 看 宰 相 際 遇 造 化, 或 朝 廷 政 治 環 境 與 氛 圍 之 變 遷, 往 往 牽 扯 複 雜 因 素 其 三, 其 中 有 十 五 位 宰 相 再 次 入 相 ( 朱 勝 非 呂 頤 浩 秦 檜 趙 鼎 張 浚 湯 思 退 陳 康 伯 史 浩 梁 克 家 曾 懷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吳 潛 程 元 鳳 陳
72 宜 中 等 十 五 人 ), 其 首 任 罷 後 初 職 授 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銜 者 十 三 人 中 提 舉 宮 觀 使 者 七 人, 其 餘 六 人 任 知 府 或 知 州 僅 呂 頤 浩 為 鎮 南 節 度 使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醴 泉 觀 使, 而 未 授 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是 唯 一 的 例 外 122 另 外, 秦 檜 係 觀 文 殿 學 士, 較 大 學 士 降 一 級 如 以 所 有 宰 相 罷 後 初 職 為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者 二 十 五 人 來 比 較 ( 佔 宰 相 總 數 之 三 十 二 %), 比 例 高 出 三 倍, 這 是 個 有 趣 卻 非 偶 然 的 現 象 ( 參 閱 下 表 3-6) 表 3-6: 南 宋 二 次 拜 相 者 首 罷 後 初 職 表 朱 勝 非 呂 頤 浩 秦 檜 趙 鼎 張 浚 湯 思 退 陳 康 伯 史 浩 梁 克 家 曾 懷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吳 潛 程 元 鳳 陳 宜 中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洪 州 鎮 南 節 度 使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醴 泉 觀 使 觀 文 殿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觀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紹 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觀 文 殿 ( 缺 大 )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少 保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信 州, 進 封 福 國 公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紹 興 府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建 寧 府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太 平 興 國 宮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福 州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表 3-7: 南 宋 宰 相 罷 後 處 置 分 類 表 職 官 種 類 宰 相 姓 名 人 數 備 註 ( 任 次 ) 諸 殿 觀 文 殿 大 李 綱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朱 勝 非 杜 充 趙 鼎 張 浚 46 學 士 學 士 沈 該 万 俟 卨 湯 思 退 陳 康 伯 史 浩 陳 俊 卿 梁 克 家 曾 懷 趙 雄 王 淮 周 必 大 留 正 葛 邲 趙 汝 愚 余 端 禮 謝 深 甫 錢 象 祖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李 宗 勉 史 嵩 之 范 鍾 游 佀 趙 葵 謝 方 叔 吳 潛 董 槐 程 元 鳳 丁 大 全 葉 夢 鼎 江 萬 里 馬 廷 鸞 王 爚 陳 宜 中 觀 文 殿 學 李 綱 汪 伯 彥 范 宗 尹 秦 檜 沈 該 朱 倬 洪 适 葉 顒 14 士 魏 杞 蔣 芾 梁 克 家 曾 懷 周 必 大 趙 葵 122 宋 史 呂 頤 浩 傳 卷 362, 頁 11322: 詔 以 頤 浩 倡 義 勤 王 故 優 禮 焉 此 言 正 可 說 明 何 以 頤 浩 未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73 宮 觀 資 政 殿 大 學 士 資 政 殿 學 士 端 明 殿 學 士 李 綱 張 浚 魏 杞 3 朱 倬 1 魏 杞 1 李 綱 汪 伯 彥 朱 勝 非 呂 頤 浩 杜 充 范 宗 尹 秦 46 檜 趙 鼎 張 浚 沈 該 湯 思 退 朱 倬 史 浩 洪 适 葉 顒 魏 杞 蔣 芾 陳 俊 卿 梁 克 家 曾 懷 周 必 大 留 正 葛 邲 趙 汝 愚 謝 深 甫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范 鍾 游 佀 趙 葵 謝 方 叔 吳 潛 董 槐 程 元 鳳 馬 廷 鸞 王 爚 陳 宜 中 地 方 官 ( 知 府 知 州 李 綱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朱 勝 非 呂 頤 浩 范 宗 尹 37 安 撫 使 安 撫 大 使 制 置 使 制 置 大 使 宣 撫 使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都 督 軍 馬 ) 趙 鼎 張 浚 陳 康 伯 史 浩 洪 适 魏 杞 蔣 芾 陳 俊 卿 虞 允 文 梁 克 家 葉 衡 趙 雄 王 淮 留 正 葛 邲 趙 汝 愚 余 端 禮 謝 深 甫 錢 象 祖 趙 葵 吳 潛 董 槐 程 元 鳳 丁 大 全 葉 夢 鼎 江 萬 里 馬 廷 鸞 三 公 三 孤 汪 伯 彥 ( 檢 校 少 傅 ) 呂 頤 浩 ( 少 保 少 傅 ) 趙 鼎 ( 檢 23 ( 檢 校 少 傅 少 保 少 傅 少 師 太 保 太 傅 太 師 ) 校 少 傅 ) 張 浚 ( 檢 校 少 傅 少 傅 ) ( 少 師 ) 陳 康 伯 ( 少 保 ) ( 少 師 ) 史 浩 ( 少 傅 檢 校 少 傅 ) ( 少 傅 少 師 太 保 太 傅 太 師 ) 陳 俊 卿 ( 少 保 少 師 ) 虞 允 文 ( 少 保 ) 周 必 大 ( 少 傅 ) 留 正 ( 少 師 少 保 ) 葛 邲 ( 少 保 ) 余 端 禮 ( 少 保 ) 謝 深 甫 ( 少 傅 ) 鄭 清 之 ( 少 保 ) ( 太 傅 ) 喬 行 簡 ( 少 師 ) 趙 葵 ( 少 保 少 傅 少 師 ) 程 元 鳳 ( 少 保 ) 葉 夢 鼎 ( 少 保 ) 王 爚 ( 少 保 ) 封 爵 呂 頤 浩 ( 成 國 公 ) 秦 檜 ( 建 康 郡 王 ) 張 浚 ( 魏 國 公 ) 24 ( 郡 王 國 公 郡 公 ) 陳 康 伯 ( 福 國 公 ) ( 魯 國 公 ) 史 浩 ( 魯 國 公 魏 國 公 ) 虞 允 文 ( 雍 國 公 ) 梁 克 家 ( 鄭 國 公 ) 趙 雄 ( 衛 國 公, 降 益 川 郡 公, 削 食 邑 一 千 戶 ) 王 淮 ( 魯 國 公 ) 周 必 大 ( 益 國 公, 降 榮 陽 郡 公, 復 益 國 公 ) 留 正 ( 魏 國 公 ) 謝 深 甫 ( 益 國 公 ) 史 彌 遠 ( 會 稽 郡 王 ) 鄭 清 之 ( 申 國 公 衛 國 公 ) ( 齊 國 公 ) 喬 行 簡 ( 魯 國 公 ) 史 嵩 之 ( 永 國 公 ) 游 似 ( 進 爵 國 公 ) 趙 葵 ( 衛 國 公 冀 國 公 ) 謝 方 叔 ( 惠 國 公 ) 吳 潛 ( 崇 國 公 ) 董 槐 ( 吉 國 公 許 國 公 ) 葉 夢 鼎 ( 信 國 公 ) 節 度 使 汪 伯 彥 呂 頤 浩 趙 鼎 張 浚 史 浩 虞 允 文 16 趙 雄 葛 邲 史 彌 遠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史 嵩 之 趙 葵 奪 職 居 住 安 置 李 綱 ( 鄂 州 居 住 ; 責 授 單 州 團 練 副 使 ) 黃 潛 善 ( 鎮 東 軍 節 度 26 凡 曾 遭
74 責 授 降 授 副 使, 英 州 安 置 ; 落 職 居 衡 州 ) 汪 伯 彥 ( 落 職 居 永 州 ; 追 究 落 觀 文 殿 學 士 ; 復 褫 前 職 ) 朱 勝 非 ( 落 職 ; 分 司, 江 州 居 住 ) 杜 充 ( 下 制 削 充 爵 ) 秦 檜 ( 落 職 ) 趙 鼎 ( 奪 節 ; 分 司, 興 化 軍 居 住 ; 移 漳 州 ; 責 清 遠 軍 節 度 副 使, 潮 州 安 置 ; 移 吉 陽 軍 ) 張 浚 ( 落 節 鉞, 連 州 居 住 ; 落 職, 以 秘 書 少 監 分 司 西 京, 居 永 州 ; 上 書 論 用 兵, 依 舊 永 州 居 住 ) 沈 該 ( 落 職, 依 舊 致 仕 ; 降 授 觀 文 殿 學 士 ; 落 職 奉 祠 ) 湯 思 退 ( 落 職 ) ( 有 旨 落 職, 永 州 居 住 ) 朱 倬 ( 降 資 政 殿 學 士 ) 魏 杞 ( 奪 職, 以 端 明 殿 學 士 奉 祠 ) 蔣 芾 ( 落 職, 建 昌 軍 居 住 ) 梁 克 家 ( 落 觀 文 殿 學 士 ) 曾 懷 ( 降 為 觀 文 殿 學 士 ) 葉 衡 ( 責 授 安 德 軍 節 度 副 使, 郴 州 安 置 ) 周 必 大 ( 特 降 一 官 ) 留 正 ( 落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罷 宮 觀 ; 責 授 中 大 夫 光 祿 卿, 分 司 西 京, 邵 州 居 住 ) 趙 汝 愚 ( 落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罷 宮 觀 ; 責 寧 遠 軍 節 度 副 使, 永 州 安 置 ) 陳 自 強 ( 詔 追 三 官, 永 州 居 住 責 武 泰 軍 節 度 副 使 韶 州 安 置 ; 再 責 復 州 團 練 副 使 雷 州 安 置, 仍 籍 其 家 ) 謝 方 叔 ( 褫 職 罷 祠 ; 更 與 鐫 秩, 其 子 脩 竄 廣 南 ; 詔 奪 謝 方 叔 合 得 恩 數 ; 詔 削 四 秩 ) 吳 潛 ( 謫 建 昌 軍 ; 竄 于 潮 州 ; 竄 于 循 州 ; 責 授 化 州 團 練 使 循 州 安 置 ) 丁 大 全 ( 詔 送 南 康 軍 居 住 ; 再 論, 移 送 南 安 軍 居 住 ; 追 削 兩 官, 移 竄 貴 州 團 練 使 ; 移 置 新 州 ; 再 移 海 南 島 ) 賈 似 道 ( 詔 罷 平 章 都 督 ) 章 鑑 ( 坐 削 一 官, 放 歸 田 里 ) 兼 侍 讀 朱 勝 非 ( 提 舉 醴 泉 觀 兼 侍 讀, 日 赴 朝 堂 議 事 ) 史 浩 ( 充 11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 梁 克 家 ( 充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 鄭 清 之 (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 喬 行 簡 (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 范 鍾 (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 游 佀 (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 趙 葵 (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 吳 潛 ( 兼 侍 讀 奉 朝 請 ) 陳 宜 中 (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 階 官 開 府 儀 同 呂 頤 浩 史 浩 趙 雄 葛 邲 5 三 司 特 進 呂 頤 浩 趙 鼎 張 浚 ( 復 特 進 ) 万 俟 卨 ( 特 授 特 進 ) 9 陳 俊 卿 梁 克 家 ( 依 前 特 進 ) 趙 葵 ( 加 特 進 ) 吳 潛 江 萬 里 ( 加 特 進 ) 金 紫 光 祿 万 俟 卨 (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 史 嵩 之 ( 守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 謝 方 3 大 夫 叔 ( 依 前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 銀 青 光 祿 李 綱 趙 汝 愚 2 大 夫 光 祿 大 夫 李 宗 勉 1 貶 黜 降 職 者 一 律 納 入 分 類 統 計
75 左 宣 奉 大 夫 張 浚 1 正 議 大 夫 汪 伯 彥 1 通 奉 大 夫 洪 适 ( 左 通 奉 ) 葉 衡 2 其 他 呂 頤 浩 ( 兩 次 行 宮 留 守 ) 魏 杞 ( 守 左 諫 議 大 夫 ) 韓 侂 冑 ( 誅 於 玉 津 園 ) 趙 葵 ( 兼 夔 路 策 應 大 使 ) 吳 潛 ( 沿 海 制 置 使 ) 葉 夢 鼎 ( 兼 管 內 勸 農 使 馬 步 軍 都 總 管 ) 備 註 1. 分 類 表 所 列 者 皆 係 宰 相 罷 後 之 各 種 職 稱, 僅 限 於 生 前 之 官 職 死 後 追 贈 者 不 予 統 計 2. 分 別 代 表 初 任 再 任 3. 本 表 罷 後 授 職 之 分 類, 如 : 諸 殿 學 士 宮 觀 三 公 三 孤 封 爵 節 度 使 階 官 等 均 為 虛 銜, 僅 地 方 官 與 兼 侍 讀 兩 類 為 實 質 之 職 官, 也 才 是 宰 相 於 罷 後 仍 能 貢 獻 經 驗 智 慧 之 職 將 表 3-5 表 3-7 合 併 觀 察, 有 以 下 幾 點 : 一 宰 相 罷 後 多 授 予 諸 殿 學 士, 其 種 類 有 :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觀 文 殿 學 士, 資 政 殿 大 學 士 資 政 殿 學 士, 端 明 殿 學 士 五 個 等 級 文 獻 記 載,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非 曾 為 宰 相 不 除, 曾 為 宰 相 而 不 為 大 學 士 者, 自 紹 興 元 年 范 宗 尹 始 123 為 124 從 二 品 自 觀 文 殿 學 士 以 次 各 級 俱 為 正 三 品 史 料 並 未 說 明 范 宗 尹 僅 授 以 觀 文 殿 學 士 的 原 因 為 何 范 之 罷 相, 應 係 累 積 數 因, 逐 漸 喪 失 高 宗 的 信 賴 與 歡 心, 得 罪 君 主 甚 深, 對 其 怒 氣 未 消 所 致 從 表 3-7 看 來, 宰 相 罷 後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者 有 四 十 六 任 次, 應 為 常 態 若 授 予 其 他 殿 學 士, 則 顯 為 少 數, 有 貶 抑 或 懲 罰 的 意 味 宰 相 罷 後 直 接 授 以 觀 文 殿 學 士 者 僅 有 范 宗 尹 秦 檜 朱 倬 洪 适 葉 顒 魏 杞 蔣 芾 趙 葵 等 八 相 資 政 殿 大 學 士 以 下 的 諸 殿 學 士, 均 係 貶 降 後 再 予 復 職 之 銜 李 綱 於 建 炎 元 年 (1127) 罷 相 後 一 再 遭 到 貶 降, 自 建 炎 四 年 (1130) 七 月, 職 位 方 逐 步 恢 復, 復 為 資 政 殿 大 學 士 觀 文 殿 學 士 二 宰 相 群 體 中 罷 後 授 予 地 方 官 者 三 十 七 任 次, 接 近 總 數 二 分 之 一 ( 無 論 首 任 或 再 相 ) 地 方 官 包 括 : 知 州 知 府 安 撫 使 安 撫 大 使 制 置 使 制 置 大 使 宣 撫 使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都 督 軍 馬 等 職 部 分 宰 相 罷 後 之 任 地 方 官 時 間 頗 長 顯 示 中 央 在 宰 相 罷 後 仍 借 重 其 才 幹 經 驗 與 智 慧, 抑 或 這 些 宰 相 在 朝 中 仍 有 一 定 的 影 響 力 如 李 綱, 罷 相 後 待 遇 升 升 降 降, 曾 遭 鄂 州 居 住 一 年 責 授 單 州 團 練 副 使 一 年, 聽 其 自 便 後 復 職 自 紹 興 二 年 (1132) 二 月 起, 長 期 擔 任 地 方 要 職, 諸 如 : 湖 廣 宣 撫 使 浙 西 制 置 大 使 湖 南 路 安 撫 大 使 等 職, 至 紹 興 十 年 (1140) 薨 為 止, 計 任 八 年 之 久 李 綱 於 地 方 任 內, 事 功 頗 著 據 宋 史 李 綱 傳 梁 谿 集 建 炎 以 來 繫 年 要 錄 三 朝 北 盟 會 編 等 史 籍 記 123 文 獻 通 考 卷 54, 頁 宋 史 職 官 志, 卷 168, 頁
76 載, 李 綱 在 罷 任 之 後, 不 斷 上 奏, 累 篇 巨 牘, 或 提 供 意 見, 或 評 論 得 失, 不 論 身 處 何 職 何 地, 其 忠 君 愛 國 滿 腔 熱 血 未 曾 稍 減 惜 乎! 高 宗 根 本 無 動 於 衷 綱 死, 上 為 軫 悼, 遣 使 賻 贈, 撫 問 其 家, 給 喪 塟 之 費 贈 少 師 其 實 不 過 表 面 文 章 作 作 樣 子 宋 史 李 綱 傳 的 評 論 極 為 中 肯, 論 曰 : 綱 雖 屢 斥, 忠 誠 不 少 貶, 不 以 用 舍 為 語 默 若 赤 子 之 慕 其 母, 怒 呵 猶 噭 噭 焉, 挽 其 裳 裾 而 從 之 惜 乎 遭 時 不 遇, 有 志 未 伸, 所 奉 者 並 非 令 主 125 又 如 呂 頤 浩, 再 相 罷 後, 曾 五 度 任 職 地 方 : 湖 南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兼 知 潭 州 ; 浙 西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知 臨 安 府 ; 荊 湖 南 路 安 撫 大 使 兼 知 潭 州 ; 兩 浙 西 路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兼 知 臨 安 ; 江 東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兼 知 建 康 府 任 期 計 一 年 七 月 頤 浩 條 具 戰 守 方 略 以 獻, 又 平 郴 衡 桂 陽 盜 作 為 與 貢 獻 126 於 罷 相 後 仍 有 積 極 的 陳 俊 卿, 罷 相 後, 兩 知 福 州, 一 判 建 康 府 在 福 州 政 尚 寛 厚, 嚴 於 治 盗, 海 道 晏 清 127 判 建 康 父 老 喜 其 再 來, 為 政 寛 簡, 罷 無 名 之 賦 孝 宗 召 對, 俊 卿 猶 直 言 敢 諫, 曽 覿 王 抃 招 權 納 賄, 進 人 皆 以 中 批 行 之 朝 辭, 又 言 : 士 大 夫 奔 覿 抃 之 門, 今 則 公 然 趨 附 已 七 八, 不 復 顧 忌 矣, 人 材 進 退 由 私 門 ( 同 前 註 ) 苦 口 婆 心 溢 於 言 表, 孝 宗 雖 未 立 刻 回 應, 定 然 留 下 深 刻 印 象 虞 允 文 罷 相 後, 宣 撫 四 川 ( 乾 道 ) 九 年 (1173) 至 蜀, 大 軍 月 給 米 一 石 五 斗, 不 足 贍 其 家 允 文 捐 宣 司 錢 三 十 萬 易 米, 計 口 増 給 立 户 馬 七 條, 括 民 馬, 奏 選 良 家 子 以 儲 戰 用 128 允 文 入 蜀 仍 有 積 極 作 為, 惜 於 淳 熙 元 年 (1174) 卒, 否 則 政 績 不 止 於 此 趙 雄 罷 相 後, 曾 多 次 任 職 地 方, 如 : 知 江 陵 府 判 資 州 知 潼 州 府 知 隆 興 府 等, 前 後 超 過 十 年 知 江 陵 府 時, 江 陵 無 險 可 恃, 雄 請 城 江 陵, 城 成, 民 不 告 擾 129 光 宗 將 受 禪, 召 雄, 雄 上 萬 言 書, 陳 修 身 齊 家 以 正 朝 廷 之 道, 言 甚 剴 切 ( 同 前 註 ) 可 知 趙 雄 罷 後 依 然 貢 獻 甚 大 趙 葵, 儘 管 拜 相 前, 立 下 無 數 汗 馬 功 勞, 僅 以 宰 相 須 用 讀 書 人 為 由 便 被 罷 去 相 職 其 後 遍 歷 地 方 職 務, 判 潭 州 湖 南 安 撫 使, 鎮 荆 湖 城 荆 門 及 郢 州, 改 授 湖 南 路 安 撫 使, 判 潭 州 判 慶 元 府, 沿 海 制 置 使, 沿 江 江 東 宣 撫 使, 置 司 建 康 府, 任 責 隆 興 府 饒 州 江 州 徽 州 兩 界 防 拓 調 遣 時, 暫 兼 判 建 康 府, 行 宮 留 守 尋 授 江 東 西 宣 撫 使 兩 淮 宣 撫 使 判 揚 州 130 節 制 隆 興 ( 府 ) 官 軍 民 兵, 訪 問 百 姓 疾 苦, 罷 行 黜 陟, 並 許 便 宜 從 事 ( 同 前 註 ) 凡 此, 均 見 其 積 極 作 為 他 任 職 地 方 多 年, 歸 領 鄉 郡, 推 心 愛 民, 一 鞭 不 妄 施 131 愛 鄉 愛 民, 可 見 一 斑 125 宋 史 李 綱 傳 下, 卷 359, 頁 11273~4 126 宋 史 呂 頤 浩 傳 卷 362, 頁 宋 史 陳 俊 卿 傳 卷 383, 頁 宋 史 虞 允 文 傳 卷 383, 頁 宋 史 趙 雄 傳 卷 396, 頁 宋 史 趙 葵 傳 卷 417, 頁 錢 塘 遺 事 卷 3, 頁
77 三 三 公 三 孤 : 三 公 者 太 師 太 傅 太 保, 三 孤 者 少 師 少 傅 少 保 宰 相 罷 後 獲 此 榮 銜 者 有 二 十 三 任 次, 將 近 總 數 三 分 之 一 據 宋 史 職 官 志, 三 公 三 孤 俱 為 正 一 品, 已 是 官 品 之 頂 峰 顯 示 宰 相 備 極 榮 寵 其 中 趙 葵 曾 三 度 授 此 榮 銜 少 保 少 傅 少 師 史 浩 雖 於 兩 次 任 相, 時 間 均 短, 然 於 初 相 罷 後, 兩 度 授 予 少 傅 檢 校 少 傅, 再 相 罷 後, 竟 先 後 五 次, 從 少 傅 少 師, 到 太 保 太 傅 太 師, 幾 乎 遍 歷 各 銜, 在 南 宋 宰 相 群 中 無 出 其 右 真 可 謂 生 榮 死 哀 了 史 浩 雖 於 任 相 期 間, 政 見 與 孝 宗 相 左, 不 符 期 待, 兩 任 均 極 短 暫, 畢 竟 他 對 孝 宗 有 再 造 之 恩, 應 是 懂 得 飲 水 思 源 感 恩 圖 報, 因 此 對 史 浩 優 禮 有 加 四 貶 謫 : 宰 相 罷 後 命 運 多 舛, 竟 有 三 分 之 一 (26 任 次 ) 曾 遭 貶 降, 其 後 多 數 得 以 復 職, 但 有 八 相 罷 後 一 再 貶 謫, 甚 或 客 死 異 地, 或 遭 殺 身 之 禍 者 厥 為 : 黃 潛 善 趙 鼎 湯 思 退 趙 汝 愚 陳 自 強 吳 潛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等 黃 潛 善 : 黃 汪 用 事, 唯 事 諂 佞, 結 諸 内 侍, 以 固 其 位 略 無 為 國 濟 民 恢 復 中 原 之 心 首 勸 上 幸 揚 州 132, 對 於 建 炎 二 年 (1128) 七 月 金 兵 分 為 二 路 大 舉 南 下 的 行 動, 恬 不 以 為 意 造 成 高 宗 倉 皇 南 渡, 長 江 渡 口 一 片 狼 藉, 死 相 枕 籍 張 澂 鄭 慤 一 再 劾 之, 致 責 置 英 州, 尋 卒 於 梅 州 嫉 害 忠 良, 誤 國 至 深, 死 有 餘 辜 133 潛 善 猥 持 國 柄, 趙 鼎 : 於 紹 興 八 年 (1138) 十 月 罷 相, 以 奉 國 軍 節 度 使 知 紹 興 府, 繼 而 落 職 徙 知 泉 州, 三 貶 而 分 司 興 化 軍 居 住, 四 貶 漳 州 居 住, 五 貶 清 逺 軍 節 度 副 使 潮 州 安 置, 六 貶 吉 陽 軍 安 置 紹 興 十 七 年 (1147) 八 月, 不 食 死 134 趙 鼎 再 三 貶 謫, 均 係 秦 檜 所 為 秦 檜 忌 鼎, 於 其 任 相 期 間, 用 盡 手 段 加 以 打 擊, 終 使 罷 相 編 年 錄 謂 : 其 始 也, 鼎 罷 宰 相, 檜 具 筵 饌 于 浙 江 亭, 鼎 不 留 而 登 舟 其 終 也, 以 鼎 上 書 言 時 政, 故 檜 憾 不 可 釋 矣 135 一 代 名 相, 竟 然 一 見 忌 於 秦 檜, 斥 逐 遠 徙, 卒 齎 其 志 而 亡! 136 令 人 痛 惜! 湯 思 退 : 再 相 後, 一 意 主 和, 甚 至 密 令 孫 造 諭 敵 以 重 兵 脅 和, 為 急 於 與 金 修 好, 不 惜 自 壊 邊 備, 罷 築 壽 春 城, 散 萬 弩 營 兵, 輟 修 海 舡, 毁 拆 水 櫃 137 凡 此 俱 為 賣 國 通 敵 之 舉 言 者 極 論 思 退 急 和 撤 備 之 罪, 於 是 罷 相, 責 居 永 州 太 學 生 張 觀 等 七 十 二 人, 上 書 論 湯 思 退 王 之 望 尹 穡 等, 姦 邪 誤 國, 招 致 敵 人, 請 斬 之 思 退 憂 悸 死 138 趙 汝 愚 : 是 南 宋 政 壇 的 另 一 齣 悲 劇 誠 如 宋 史 趙 汝 愚 傳 所 論 : 奮 不 慮 身, 定 大 計 於 頃 刻, 收 召 明 徳 之 士, 以 輔 寧 宗 之 新 政, 天 下 翕 然 望 治, 其 功 可 謂 盛 矣 然 不 幾 時, 卒 為 韓 侂 胄 所 構, 一 斥 而 遂 不 復 返, 天 下 聞 而 寃 之 139 拜 相 僅 半 年 便 罷 相, 遭 何 澹 胡 紘 彈 劾, 責 寧 遠 軍 節 度 副 使, 永 州 132 編 年 錄, 卷 14, 頁 宋 史 黃 潛 善 傳 卷 473, 頁 參 閱 宋 史 高 宗 本 紀 卷 29, 頁 ; 卷 30, 頁 編 年 錄, 卷 15, 頁 宋 史 趙 鼎 傳 卷 360, 頁 : 編 年 錄, 卷 17, 頁 宋 史 湯 思 退 傳 卷 371, 頁
78 安 置, 而 於 衡 州 暴 斃 140 汝 愚 之 死, 死 於 韓 侂 冑 黨 人 之 手 陳 自 強 : 因 係 韓 侂 冑 之 童 子 師 而 致 宰 相 素 行 汙 濁, 老 益 貪 鄙, 唯 侂 胄 之 意 是 狥 141 侂 胄 姦 兇 久 盗 國 柄, 自 强 為 之 表 裏 侂 冑 被 誅, 自 強 亦 罷 右 丞 相 未 幾 詔 追 三 官, 永 州 居 住 ; 再 責 武 泰 軍 節 度 使 韶 州 安 置 ; 三 責 復 州 團 練 副 使 雷 州 安 置, 籍 其 家 後 死 於 廣 州 142 吳 潛 : 本 受 理 宗 信 賴, 經 不 起 賈 似 道 從 中 挑 撥 誣 陷, 適 值 : 臣 無 彌 遠 之 才, 忠 王 無 陛 下 之 福 使 理 宗 大 為 惱 怒 似 道 令 其 黨 羽 沈 炎 劾 潛, 見 縫 插 針 : 忠 王 之 立, 人 心 所 屬, 潛 獨 不 然 章 汝 鈞 對 館 職 策, 乞 為 濟 王 立 後 ; 潛 樂 聞 其 論, 授 汝 鈞 正 字, 奸 謀 叵 測 請 速 召 賈 似 道 正 位 鼎 軸 潛 遂 罷 相, 奉 祠 團 練 使 循 州 安 置 143 謫 建 昌 軍, 尋 徙 潮 州, 責 授 化 州 144 賈 似 道 遣 人 千 方 百 計 致 潛 於 死 地, 且 其 方 式 駭 人 聽 聞 145 而 潛 於 景 定 三 年 (1262) 丁 大 全 : 此 相 之 奸 惡, 罄 竹 難 書 惟 姚 勉 之 146 描 述 大 全 之 罪 狀 較 為 完 整, 茲 贅 述 於 下 : 笫 開 慶 元 年 (1259) 九 月 罷 相, 洪 芹 沈 炎 曹 永 年 相 繼 論 罷, 監 察 御 史 朱 貔 孫 姚 虎 臣 復 論 大 全, 再 削 其 官, 景 定 元 年 (1260) 三 貶 詔 送 南 康 軍 居 住, 四 貶 移 送 南 安 軍 居 住, 五 貶 加 竄 追 削 兩 官, 移 竄 貴 州 團 練 使 又 明 年, 六 貶 移 置 新 州, 七 貶 移 徙 海 島 ( 景 定 ) 四 年 (1263) 正 月,, 將 官 畢 遷 護 送, 舟 過 藤 州 擠 之 於 水 而 死 147 為 相 不 仁, 作 惡 多 端, 咎 由 自 取 1 顒 囘 5 月, 王 爚 奏 乞 正 似 道 罪, 臺 臣 交 章 言 似 道 喪 139 宋 史 趙 汝 愚 傳 卷 392, 頁 同 前 書, 頁 編 年 錄, 卷 20, 頁 宋 史 陳 自 強 傳 卷 394, 頁 宋 史 吳 潛 傳, 卷 418, 頁 參 閱 宋 史 理 宗 本 紀 卷 45, 頁 不 著 撰 人 : 叢 書 集 成 初 編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5 年 ), 卷 黼 爚 姚 勉 :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 台 北,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0 年 ), 巻 2, 頁 1, < 庚 申 封 事 > 147 宋 史 丁 大 全 傳 卷 474, 頁
79 師 誤 國 之 罪, 乞 追 竄 嶺 南 方 回 言 : 似 道 倖 詐 貪 淫, 驕 吝 專, 忍 繆 十 罪, 死 乃 降 三 官, 婺 州 居 住 言 者 不 已, 似 道 改 送 建 寧 居 住 148 謫 似 道 為 髙 州 團 練 使 循 州 安 置 福 王 與 芮 素 恨 似 道, 募 有 能 殺 似 道 者 使 送 之 貶 所 有 縣 尉 鄭 虎 臣 欣 然 請 行, 冬 十 月, 至 漳 州 木 綿 菴 拉 殺 之 八 相 之 中, 趙 鼎 被 秦 檜 所 害, 趙 汝 愚 斃 於 侂 冑 之 黨, 吳 潛 遭 似 道 毒 手, 一 代 忠 良, 竟 遭 此 下 場, 令 人 不 勝 欷 歔 黃 潛 善 湯 思 退 陳 自 強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五 人, 則 同 為 奸 相, 唯 列 入 奸 臣 傳 者 僅 黃 丁 賈 三 人 實 則 湯 思 退 之 姦 邪 巧 詐, 比 諸 前 者, 不 遑 多 讓 陳 自 強 之 狐 媚 茍 合, 阿 附 充 位 150 其 作 為 亦 應 列 入 奸 邪 五 封 爵 ( 郡 王 國 公 郡 公 ): 宰 相 位 極 人 臣, 於 罷 相 前 後, 有 二 十 四 任 次 榮 獲 封 爵, 其 爵 位 有 : 郡 王 國 公 郡 公 其 中 惟 秦 檜 史 彌 遠 二 人 生 前 獲 封 郡 王 之 爵 ( 死 後 追 贈 者 不 計 ) 此 輩 均 為 長 期 掌 權, 作 惡 多 端, 陷 害 忠 良 的 大 奸 巨 蠹 罷 後 竟 得 此 榮 銜, 毫 無 正 義 可 言, 君 主 ( 高 宗 理 宗 ) 受 其 蒙 蔽 蠱 惑, 竟 至 於 斯 充 分 說 明 君 主 掌 握 人 事 大 權, 若 識 人 不 明, 重 用 奸 巧, 則 禍 國 殃 民 之 不 暇 其 餘 均 封 國 公 趙 雄 周 必 大 本 封 國 公, 均 因 罪 降 為 郡 公 六 兼 侍 讀 : 南 宋 宰 相 中 有 十 一 任 次, 被 任 以 兼 侍 讀 侍 讀 原 職 只 是 為 皇 帝 講 讀 經 史, 並 沒 有 評 論 政 治 的 任 務 自 神 宗 元 豐 年 間 起, 進 讀 書 內 或 有 所 見, 許 讀 畢, 具 札 子 奏 陳 151 因 此, 在 講 讀 後 允 許 官 員 陳 述 見 解 君 主 有 時 會 徵 詢 臣 子 的 意 見, 作 為 施 政 參 考 然 史 書 載 元 祐 元 年 (1086), 端 明 殿 學 士 范 鎮 致 仕, 提 舉 中 太 乙 宫 兼 集 禧 觀 公 事 兼 侍 讀, 不 赴 六 年, 馮 京 兼 侍 讀, 充 太 乙 宫 使 未 幾, 乞 致 仕, 不 允 仍 免 經 筵 進 讀 152 此 言 指 宮 觀 兼 侍 讀, 僅 是 虛 職, 不 須 進 讀 朱 勝 非 於 紹 興 二 年 (1132) 八 月 戊 戌, 提 舉 醴 泉 觀 兼 侍 讀, 日 赴 朝 堂 議 事 當 年 九 月 便 再 度 拜 相 153 紹 興 七 年 (1137), 張 浚 因 酈 瓊 降 劉 豫, 引 咎 罷 相 趙 鼎 乃 以 萬 壽 觀 使 兼 侍 讀, 入 見 拜 尚 書 左 僕 射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兼 樞 密 使 154 均 可 視 為 東 山 再 起 的 準 備, 僅 此 二 例 其 餘 九 例 均 無 此 意 義 七 宮 觀 : 南 宋 宰 相 罷 後, 授 以 宮 觀 之 職 者 有 四 十 六 任 次 之 多, 比 例 極 高 據 朝 野 雜 記 載 : 宫 觀 使 自 真 宗 時 始 置, 以 現 任 宰 執 領 之 又 曰 : 渡 江 以 後 宫 觀 不 復 置, 而 觀 使 有 三 : 前 宰 相 則 得 醴 泉, 宗 戚 則 得 萬 夀, 又 其 次 則 得 佑 神 云 155 宋 制 設 祠 祿 之 官 以 佚 老 優 賢 156, 是 去 職 宰 相 養 老 或 過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5, 頁 宋 史 賈 似 道 傳 卷 474, 頁 狐 媚 茍 合 是 宋 史 陳 自 強 傳 的 評 論 ; 阿 附 充 位 是 陳 自 強 罷 相 之 詔 書 語 151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6 之 宋 史 職 官 志, 卷 162, 頁 3812, 及 文 獻 通 考 職 官 考 卷 54, 頁 491, 均 有 記 載 153 宋 史 高 宗 本 紀 卷 27, 頁 500 又 編 年 錄 卷 14 頁 78 80: 紹 興 二 年 五 月, 提 舉 萬 壽 觀 兼 侍 讀 ( 同 年 ) 八 月, 勝 非 侍 讀, 勝 非 既 入 朝, 詔 特 綴 宰 相 班, 復 自 内 批 云 : 位 知 樞 密 使 之 上, 仍 日 赴 都 堂 議 事 勝 非 雖 在 經 筵, 實 預 國 論 初 見 上 謂 : 卿 前 日 責 降 非 朕 意 也, 卿 當 能 亮 之 存 勞 優 渥, 恩 寵 光 一 時 然 後 人 知 上 卒 欲 相 勝 非 也 154 宋 史 趙 鼎 傳 卷 360, 頁 朝 野 雜 記 乙 集, 卷 13, 頁 16; 文 獻 通 考 職 官 考 卷 60, 頁
80 渡 的 閒 差, 也 有 為 緩 衝 政 治 風 波 的 意 味 當 宰 相 因 言 官 論 罷 或 其 他 原 因 去 職 時, 以 宮 觀 之 職, 待 將 來 再 次 起 用 的 準 備 退 可 守, 進 可 攻 因 此 宮 觀 職 的 任 免, 就 政 治 意 義 而 言 頗 具 彈 性 皆 加 以 沿 用, 故 此 說 亦 可 適 用 於 南 宋 各 朝 統 計 罷 相 後 所 任 之 宮 觀 有 : 157 曾 金 蘭 之 文 雖 論 高 宗 朝, 但 其 後 各 君 主 醴 泉 觀 使 臨 安 府 洞 霄 宮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萬 壽 觀 使 嵩 山 崇 福 宮 亳 州 明 道 宫 等 六 種 158 任 醴 泉 觀 使 人 數 最 多, 其 次 為 臨 安 府 洞 霄 宮, 再 其 次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嵩 山 崇 福 宮 僅 兩 人, 任 萬 壽 觀 使 亳 州 明 道 宫 者 均 只 一 人, 且 僅 出 現 在 高 宗 朝, 此 後 不 再 除 人 宋 代 太 學 生 參 與 朝 政 相 當 興 盛 159 而 對 於 宰 相 之 任 免 及 罷 後 升 降, 都 相 當 程 度 的 影 響 其 表 現 形 式 通 常 以 伏 闕 上 書 為 主 本 文 將 太 學 生 對 宰 相 任 免 及 罷 後 官 職 的 影 響, 表 列 如 後 : 表 3-8 太 學 生 對 南 宋 宰 相 任 免 及 罷 後 官 職 影 響 一 覽 表 宰 相 時 間 事 由 結 果 備 註 李 綱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高 宗 建 炎 元 年 8 月 建 炎 2 年 正 月 28 日 上 書 乞 留 綱 而 罷 黄 潛 善 汪 伯 彦 不 報 請 親 征 以 還 二 聖, 治 諸 將 不 進 兵 之 罪 以 作 士 氣 車 駕 歸 京 師, 勿 幸 金 陵 又 不 報 太 學 生 魏 佑 上 書 論 列 黄 潜 善 汪 伯 彦 誤 君 十 罪 潜 善 遽 以 語 激 怒 高 宗 : 言 不 亟 誅 將 復 皷 衆 伏 闕 陳 東 被 殺, 李 綱 罷 相, 而 黃 汪 依 舊 留 任 宋 史 陳 東 傳 455/13360; 三 朝 北 盟 會 編 113/5; 朱 熹 : 宋 名 臣 言 行 錄 161, 別 集 下 卷 1/27 黄 汪 未 受 影 響 三 朝 北 盟 會 編 115/9 張 浚 紹 興 7 年 8 月 湯 思 退 孝 宗 隆 興 2 年 趙 汝 愚 寧 宗 慶 元 韓 侂 冑 元 年 2 月 淮 西 副 都 統 酈 瓊 叛, 張 浚 引 咎 辭 職 太 學 生 上 書 為 浚 辯 白 言 者 極 論 思 退 急 和 撤 備 之 罪, 遂 罷 相 尋 責 居 永 州 扵 是 太 學 生 張 觀 等 七 十 二 人 上 書, 論 思 退 王 之 望 尹 穡 等 姦 邪 誤 國, 招 致 敵 人, 請 斬 之 趙 汝 愚 罷 相 章 穎 徐 誼 等 人 相 繼 上 疏 挽 留, 皆 遭 斥 逐 太 學 生 楊 宏 中 等 六 人 亦 上 書 為 汝 愚 辯 駁 張 浚 罷 為 提 舉 江 州 宋 史 全 文 20 上 / 太 平 觀 思 退 憂 悸 死 宋 史 湯 思 退 傳 371/11531 罷 相 依 舊 劉 時 舉 : 續 宋 編 年 資 治 通 鑑 寧 宗 覽 書 怒 斥 宏 中 (*3)12/1-3 等 人, 各 流 五 百 里 編 管 156 宋 史 職 官 志, 卷 170, 頁 此 觀 點 參 考 曾 金 蘭 :< 試 論 南 宋 高 宗 朝 宰 相 任 免 宮 觀 職 的 政 治 意 義 > 宗 教 學 研 究 ( 成 都, 四 川 大 學 出 版 社,1999 年 第 1 期 ), 頁 其 實 宮 觀 種 類 不 只 如 此, 此 處 所 列 者 僅 限 南 宋 宰 相 罷 後 所 授 者 159 此 觀 點 參 考 黃 現 璠 : 宋 代 太 學 生 救 國 運 動 ( 台 北 市, 文 星 書 局, 民 國 54 年 ) 161 朱 熹 : 宋 名 臣 言 行 錄 (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6 年 ), 四 部 叢 刊 本
81 嘉 泰 2 年 拜 侂 胄 為 太 師 初 恭 淑 后 既 侂 胄 被 誅 於 玉 津 園 齊 東 野 語 3,< 誅 韓 始 末 > 12 月 崩, 椒 房 虛 位, 楊 貴 妃 曹 美 /12-13 人 皆 有 寵 侂 胄 畏 楊 權 數, 以 曹 柔 順 勸 上 立 之 上 意 向 楊, 侂 胄 不 能 奪 也 太 學 生 王 夢 龍 為 后 兄 次 山, 客 監 雜 賣 場 趙 汝 讜 與 夢 龍 為 外 兄 弟, 知 其 事 於 是 以 侂 胄 之 謀 告 次 山, 次 山 以 白 后, 后 由 是 怨 之, 始 有 謀 侂 胄 之 意 矣 ( 太 學 生 以 告 密 方 式 參 與 誅 韓 一 事 ) 史 嵩 之 理 宗 淳 祐 喬 行 簡 拜 平 章, 李 宗 勉 為 左, 未 果 癸 辛 雜 識 別 集 卷 下 /18; 初 史 嵩 之 督 視 荆 襄, 就 拜 右 揆 既 而 二 公 皆 去 位, 嵩 之 獨 運 權 癸 夘, 長 至 雷, 三 學 生 上 書 攻 之 是 嵗 仲 冬, 嵩 之 父 彌 忠 殂 于 范 鍾 拜 左, 杜 範 拜 家, 不 即 奔 喪, 公 論 沸 騰 未 右, 盡 逐 嵩 之 之 黨, 幾, 御 筆 嵩 之 復 起 右 丞 相, 於 金 淵 濮 斗 南 劉 晉 之 是 三 學 士 復 上 書 鄭 起 潜 等 徐 元 杰 劉 漢 弼 相 繼 中 毒 暴 宋 史 徐 元 杰 傳 斃, 三 學 諸 生, 相 繼 叩 閽 訟 冤, 424/12662; 宋 史 劉 漢 弼 傳 台 諫 交 疏 論 奏 406/12276 ( 淳 祐 6 年 12 月 ) 宋 史 全 文 34/2274 乙 未 詔 史 嵩 之 依 所 乞 守 本 官 職 致 仕 謝 方 叔 理 宗 寶 祐 3 謝 相 罷, 而 二 孺 ( 董 宋 臣 盧 授 方 叔 觀 文 殿 大 學 齊 東 野 語 7/12-13; 宋 史 年 允 升 ) 猶 未 大 快 其 意, 復 厚 賂 士 提 舉 謝 方 叔 傳 417/ 太 學 率 履 齋 上 舎 生 林 自 養, 裁 洞 霄 宫 書 投 匭, 以 攻 謝 相 為 名, 力 詆 君 疇 ( 洪 天 錫 ). 於 是 學 舎 鳴 鼓 攻 之 且 上 書 以 聲 自 養 之 罪 ( 太 學 生 林 自 養 自 甘 墮 落, 願 作 奸 宦 膺 犬, 賴 其 餘 太 學 生 伸 張 正 義, 方 使 謝 相 未 蒙 不 白 之 冤 ) 丁 大 全 理 宗 寶 祐 4 丁 大 全 以 袁 玠 為 九 江 制 置 副 開 慶 元 年 九 月, 罷 宋 史 丁 大 全 傳 474/13778; 年 使, 玠 貪 且 刻, 逮 繫 漁 湖 土 豪, 相 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2/14, 所 載
82 督 促 輸 錢 甚 急 土 豪 怒, 盡 以 判 鎮 江 府 缺 陳 宗 漁 舟 濟 北 來 之 兵 太 學 生 陳 宗 劉 黻 黄 唯 陳 宜 中 林 則 祖 等 六 人, 伏 闕 上 書 訟 大 全 太 學 生 陳 宗 陳 宜 中 等 攻 擊, 鈐 制 學 校, 貶 逐 宗 等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 削 籍 編 置, 押 出 都 門 賈 似 道 ( 咸 淳 )2 年 丙 寅 春 臨 安 府 士 人 葉 李 蕭 規 等 上 書 詆 賈 似 道 專 政, 似 道 因 求 退 相 位, 上 勉 留 之 臨 安 府 學 生 葉 李 蕭 規 等 上 書, 詆 似 道 專 權 害 民 誤 國, 似 道 怒 嗾 士 人 林 德 夫 詣 京 尹 劉 良 貴 告 李 等 用 金 飾 齋 扁 不 法, 捕 寘 之 獄 黥 竄 漳 似 道 相 位 不 動 如 山 太 學 生 葉 李 蕭 規 等 遭 黥 配 ( 宋 史 賈 似 道 傳 謂 太 學 生 ; 咸 淳 遺 事 卷 上, 則 稱 臨 安 府 士 人 ) 咸 淳 遺 事 162 卷 上 /15; 通 鑑 續 編 23/30 太 學 生 的 政 治 運 動, 影 響 及 於 宰 相 任 免 及 罷 後 官 職, 其 表 達 立 場 的 方 式 有 三 種 : 一 是 攻 擊, 二 是 辯 護, 三 是 告 密 其 中 部 分 達 成 目 標, 諸 如 : 湯 思 退 韓 侂 冑 史 嵩 之 丁 大 全 四 人 其 餘 則 否 而 太 學 生 成 功 與 否, 關 鍵 仍 在 君 主 的 態 度 若 天 子 極 力 維 護 某 相, 太 學 生 的 目 標 便 無 法 達 成 自 北 宋 以 來, 太 學 生 過 問 政 治, 早 已 形 成 傳 統 其 所 發 揮 的 力 量, 有 時 相 當 大 據 史 料 載 : 時 君, 時 相, 略 不 敢 過 而 問 焉, 雖 一 時 權 相 如 史 嵩 之 丁 大 全, 不 卹 行 之, 亦 末 如 之 何 也 大 全 時 極 力 與 之 爲 敵, 重 修 丙 辰 監 令 榜 之 引 文 所 指 即 為 太 學 生 其 後 諸 生 協 力 合 黨 以 攻 大 全, 大 全 終 於 得 罪 而 去, 至 賈 似 道 作 相, 度 其 不 可 以 力 勝, 遂 以 術 籠 絡 毎 重 其 恩 數, 豐 其 饋 給, 增 撥 學 田, 種 種 加 厚 於 是 諸 生 啖 其 利 而 畏 其 威, 雖 目 擊 似 道 之 罪, 而 噤 不 敢 發 一 語 及 賈 要 君 去 國, 則 上 書 贊 美, 極 意 挽 畱 163 連 皇 帝 權 相, 都 得 買 太 學 生 的 帳, 否 則 可 能 招 徠 太 學 生 群 起 發 動 排 倒 海 般 的 輿 論 攻 擊, 力 道 可 觀 表 面 上, 太 學 生 代 表 正 義 的 一 方, 實 際 從 上 文 得 知, 只 要 牽 涉 政 治 利 害, 便 無 正 義 可 言 茲 將 南 宋 宰 相 罷 後 距 死 亡 年 數 分 期 來 看 : 表 3-9: 南 宋 宰 相 罷 後 卒 年 數 分 期 表 ( 本 表 不 列 初 相 之 罷 後 異 動 次 數 ) 分 期 1 年 ( 含 ) 以 1-2 年 2-3 年 3-5 年 5-8 年 8-13 年 13 年 以 上 下 1 黃 潛 善 虞 允 文 葛 邲 ( 約 3 年 ) 范 宗 尹 (5 年 ) 呂 頤 浩 李 綱 史 浩 (10 月 ) (1 年 5 月 ) 異 動 5 次 異 動 2 次 (5 年 7 月 ) (12 年 4 月 )(15 年 5 月 ) 異 動 5 次 異 動 1 次 異 動 9 次 異 動 12 次 異 動 5 次 2 張 浚 (4 月 ) 王 淮 吳 潛 游 似 余 端 禮 汪 伯 彥 洪 适 (18 年 ) 162 咸 淳 遺 事 (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163 癸 辛 雜 識 後 集,< 三 學 之 橫 > 條, 頁
83 異 動 1 次 (1 年 3 月 ) (2 年 2 月 ) (4 年 8 月 ) (5 年 2 月 ) (12 年 3 月 ) 異 動 2 次 異 動 1 次 異 動 5 次 異 動 2 次 異 動 4 次 異 動 11 次 3 万 俟 卨 范 鍾 (3 年 ) 丁 大 全 董 槐 (7 年 ) 朱 勝 非 魏 杞 (17 年 ) (3 月 ) 異 動 2 次 (3 年 4 月 ) 異 異 動 4 次 (10 年 2 月 ) 異 動 5 次 異 動 1 次 動 6 次 異 動 2 次 4 朱 倬 (1 年 ) 程 元 鳳 江 萬 里 (5 年 ) 趙 鼎 陳 俊 卿 異 動 2 次 (2 年 2 月 ) 異 動 3 次 (9 年 10 月 )(16 年 7 月 ) 異 動 2 次 異 動 8 次 異 動 6 次 5 葉 顒 (2 月 ) 葉 衡 (8 年 ) 周 必 大 異 動 2 次 異 動 3 次 (13 年 8 月 ) 異 動 8 次 6 曾 懷 ( 不 足 1 年 ) 異 動 2 次 7 梁 克 家 趙 雄 (12 年 4 趙 葵 月 ) 異 動 8 次 (17 年 8 月 ) 異 動 8 次 留 正 (12 年 ) 謝 方 叔 (7 月 ) 異 動 1 次 8 趙 汝 愚 (11 月 ) 異 動 4 次 異 動 7 次 史 嵩 之 (11 年 ) 異 動 2 次 (16 年 6 月 ) 異 動 8 次 馬 廷 鸞 (17 年 ) 異 動 3 次 9 賈 似 道 (6 月 ) 葉 夢 鼎 (9 年 ) 異 動 5 次 異 動 1 次 10 王 爚 (5 月 ) 異 動 2 次 小 計 10 人 2 人 4 人 4 人 3 人 9 人 8 人 備 註 :1. 所 謂 罷 後 卒 年 數 為 宰 相 去 職 後, 距 其 死 亡 之 間 的 歲 月 2. 僅 40 人 納 入 本 表 統 計, 原 因 已 於 表 3-5 中 說 明 依 據 本 表 所 示, 有 以 下 幾 點 說 明 : 一 本 表 將 南 宋 宰 相 罷 後 卒 年 數, 分 成 : 一 年 以 下, 一 ~ 二 年, 二 ~ 三 年, 三 ~ 五 年, 五 ~ 八 年, 八 ~ 十 三 年, 十 三 年 以 上, 七 個 級 數, 統 計 數 字 分 別 為 : 十 人 二 人 四 人 四 人 三 人 九 人 八 人 呈 現 頭 尾 人 數 較 多, 中 間 數 量 較 少 的 現 象 二 照 理, 罷 後 職 務 異 動 次 數 多 寡, 應 與 存 活 時 間 長 短 呈 現 一 定 比 例 亦 即, 活 得 越 長, 異 動 次 數 應 該 越 多 而 實 際 並 非 如 此 這 是 若 干 因 素 造 成, 諸 如 : 罷 相 原 因 ; 罷 後 是 否 受 到 君 主 青 睞 ; 是 否 遭 到 同 僚 排 擠 等 三 卒 年 數 一 年 以 下 者 有 十 人, 其 中 黃 潛 善 僅 活 十 個 月, 異 動 達 五 次 趙 汝 愚 存 活 十 一 個 月, 異 動 四 次, 異 動 頻 率 均 偏 高 兩 人 一 奸 一 忠, 卻 同 樣 身 死 異 地 ( 前
84 已 言 之 ), 同 樣 可 悲 四 卒 年 數 一 ~ 二 年 者 二 人, 虞 允 文 王 淮 均 只 異 動 一 次 虞 罷 後 調 任 四 川, 仍 有 積 極 作 為, 惜 乎 壯 志 未 酬 而 竟 身 死 王 淮 係 孝 宗 朝 內 宰 相 任 職 最 長 者 一 則 為 人 處 事 圓 融 練 達, 二 則 孝 宗 後 期 統 治 力 主 安 靜, 而 王 淮 的 表 現 符 合 孝 宗 彼 時 需 求 164 五 二 ~ 三 年 者 四 人, 葛 邲 吳 潛 異 動 五 次, 范 鍾 程 元 鳳 異 動 兩 次 葛 邲 罷 後 遊 走 於 建 康 隆 興 紹 興 福 州 各 地, 任 父 母 官 吳 潛 遭 賈 似 道 用 盡 手 段, 除 之 後 快, 最 後 如 賈 之 所 願, 死 於 循 州 程 元 鳳 再 相, 乍 起 乍 落, 不 及 一 月 而 罷, 罷 後 僅 授 以 虛 職 而 卒 六 卒 年 數 三 ~ 五 年 者 四 人 中, 丁 大 全 作 惡 多 端, 失 勢 後 一 再 貶 謫, 被 擠 之 於 水, 死 有 餘 辜 范 宗 尹 罷 後 異 動 兩 次, 雖 知 溫 州, 未 赴 任, 即 退 居 天 台, 故 無 表 現 而 卒 游 佀 亦 兩 次, 均 為 虛 銜 江 萬 里 罷 後, 兩 任 地 方 官 元 軍 圍 饒 州, 萬 里 赴 止 水 死, 左 右 及 子 鎬 相 繼 投 沼 中, 積 尸 如 疊 165 死 得 悲 壯 七 卒 年 數 五 ~ 八 年 三 人 中, 呂 頤 浩 九 次, 董 槐 四 次 呂 頤 浩 罷 後 宋 金 之 間 接 連 發 生 許 多 變 動, 諸 如 : 金 齊 聯 合 南 犯 ; 偽 齊 撤 銷 ; 紹 興 初 次 和 議 的 進 行 等 高 宗 對 頤 浩 之 功 仍 念 念 不 忘, 寄 予 重 任, 都 是 知 州 知 府 安 撫 大 使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之 類 的 地 方 要 職, 故 異 動 九 次 之 多 無 奈 頤 浩 身 體 日 衰, 難 符 厚 望 董 槐 罷 後 兩 度 封 為 國 公, 極 為 榮 耀 八 卒 年 數 八 ~ 十 三 年 九 人 中, 以 李 綱 (12 次 ) 汪 伯 彥 (11 次 ) 異 動 次 數 最 多 李 綱 異 動 次 數 是 南 宋 諸 相 之 冠 其 罷 相 係 遭 言 官 彈 劾, 罷 後 兩 年 內 被 黃 汪 壓 抑 排 擠, 一 再 貶 官 至 建 炎 四 年 (1130) 方 起 復 為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次 年 復 為 資 政 殿 大 學 士, 從 紹 興 二 年 (1132) 至 十 年 (1140) 去 世 為 止, 期 間 始 終 擔 任 地 方 要 職, 諸 如 : 湖 廣 宣 撫 使 江 西 制 置 大 使 湖 南 路 安 撫 大 使 雖 一 心 為 國, 然 個 性 耿 直, 又 堅 持 抗 金 主 戰, 與 當 局 頗 有 杆 格, 而 難 有 著 力 之 點 汪 伯 彥 罷 後 十 二 年 三 月 方 死, 因 任 相 期 間 喪 失 江 北 地 區, 令 高 宗 匆 忙 渡 江, 險 些 亡 國, 而 遭 落 職 處 分 此 後 反 覆 起 落 數 次, 仍 幾 度 位 居 地 方 要 職 : 江 東 安 撫 大 使 知 池 州 知 廣 州 知 宣 州 保 信 節 度 使 等 並 且 死 後 諡 忠 定 足 見 高 宗 對 他 誤 國 重 罪 的 高 度 袒 護 與 包 容 九 卒 年 數 十 三 年 以 上 者 八 人, 其 中 洪 适 為 罷 相 後 存 活 最 久 的, 長 達 十 八 年, 竟 只 異 動 二 次 适 罷 後, 以 觀 文 殿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宫, 尋 起 知 紹 興 府 浙 東 安 撫 使, 再 奉 祠 其 後 家 居 十 有 六 年 未 見 起 用, 似 與 适 係 湯 思 退 之 黨 有 關 趙 葵 以 存 活 十 七 年 八 月 居 次, 罷 後 異 動 八 次 他 是 兩 宋 以 來 惟 一 以 軍 功 授 職 而 位 至 宰 相 者 罷 後 一 直 擔 任 判 潭 州 湖 南 安 撫 使 等 十 一 個 地 方 要 職 雖 遠 離 權 力 核 心, 仍 貢 獻 心 力, 鞠 躬 盡 瘁, 死 而 後 已 卒 年 八 十 一 魏 杞 馬 廷 鸞, 均 存 活 十 七 年 魏 杞 因 天 變 去 職 後, 異 動 五 次 馬 廷 164 參 閱 拙 著 :< 宋 孝 宗 及 其 宰 相 王 淮 >( 通 識 研 究 集 刊, 第 5 期, 開 南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民 國 93 年 6 月 ), 頁 宋 史 江 萬 里 傳 卷 418, 頁
85 鸞 因 受 制 於 賈 似 道 去 職, 罷 後 異 動 兩 次, 仍 受 賈 似 道 的 猜 疑 宋 亡 後, 蒙 元 召 不 至 謝 方 叔 存 活 十 六 年 六 月, 罷 後 異 動 八 次 去 職 後 數 度 遭 言 官 奏 劾, 而 一 再 貶 謫, 致 遠 竄 廣 南 度 宗 即 位, 方 叔 獻 琴 鶴 金 丹, 企 圖 起 復 賈 似 道 諷 言 官 奪 其 官 職 封 爵, 咸 淳 七 年 (1271) 敘 復 致 仕 史 浩 陳 俊 卿, 均 以 帝 師 致 相, 又 皆 與 孝 宗 政 見 不 合 而 罷 史 浩 兩 度 拜 相, 而 任 期 均 短 罷 後 始 終 榮 寵 不 衰 陳 俊 卿 罷 後 兩 知 福 州 一 判 建 康 又 兼 江 東 安 撫, 所 至 地 方 政 績 斐 然 二 人 均 為 一 代 名 相 周 必 大, 係 孝 宗 晚 期 宰 相, 拜 相 前 為 一 時 詞 臣 之 冠 罷 後 判 潭 州 隆 興, 慶 元 黨 禁, 列 為 罪 首
86 第 四 章 南 宋 之 相 職 與 相 權 本 章 旨 在 探 討 南 宋 宰 相 的 職 掌, 南 宋 宰 相 本 職 上 的 演 變, 其 兼 職 在 何 種 狀 況 下 產 生, 兼 職 對 相 權 的 擴 張 之 影 響 此 其 一 宰 相 之 運 作 固 然 有 體 制 上 的 規 範, 但 君 主 行 使 權 力, 有 時 並 不 依 制 度 行 事, 而 造 成 制 度 上 的 破 壞 及 非 體 制 的 攬 權, 權 相 又 經 常 假 藉 君 主 的 名 義 行 使, 或 是 在 背 後 操 縱 君 主, 甚 至 使 君 主 猶 如 傀 儡, 從 而 達 成 其 擴 權 目 的 此 其 二 探 討 南 宋 各 朝 君 主 個 性 作 風 與 宰 相 任 用 之 間 的 權 力 關 係 此 其 三 第 一 節 宰 相 之 職 一 宰 相 之 本 職 佐 天 子, 總 百 官, 平 庶 政, 事 無 不 統 1 其 承 上 啟 下, 調 理 陰 陽, 負 責 總 理 朝 綱, 無 所 不 統, 而 為 百 官 之 長 綜 觀 宋 代 宰 相 的 職 稱 變 革 多 達 六 次 北 宋 初 年 沿 襲 唐 制, 以 同 平 章 事 為 實 際 的 宰 相, 為 第 一 階 段 ; 元 豐 五 年 (1082) 改 制 為 尚 書 左 右 僕 射, 二 變 ; 政 和 年 間, 改 為 太 宰 少 宰, 三 變 ; 欽 宗 靖 康 中, 復 更 為 尚 書 左 右 僕 射, 四 變 ; 高 宗 建 炎 三 年 (1129), 再 變 為 尚 書 左 右 僕 射 加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五 變 ; 孝 宗 乾 道 八 年 (1172), 再 改 為 左 右 丞 相, 俱 為 正 一 品 官, 六 變 2 乾 道 八 年 以 後 成 為 定 制, 直 到 宋 亡 副 相 由 參 知 政 事 變 為 門 下 中 書 侍 郎, 及 尚 書 左 右 丞, 再 改 成 參 知 政 事 而 宰 相 的 任 用, 係 以 太 中 大 夫 以 上 充 任, 參 知 政 事 則 是 中 大 夫 以 上 宰 相 無 常 員, 或 一 人 或 二 人, 至 南 宋 寧 宗 嘉 泰 三 年 (1203) 出 現 三 人 並 列 之 局 3 宰 相 之 職, 雖 說 無 所 不 統, 但 宋 代 三 百 餘 年 間, 宰 相 之 職 權 變 化 甚 大 在 元 豐 改 制 前, 有 所 謂 中 書 主 民, 樞 密 院 主 兵, 三 司 主 財, 各 不 相 知 此 為 仁 宗 至 和 二 年 (1055) 知 諫 院 范 鎮 奏 語 4 審 官 院 審 刑 院 三 司 使 樞 密 院, 將 原 屬 宰 相 之 人 事 刑 政 財 政 軍 政 等 權 加 以 分 割, 從 而 削 弱 了 相 權 元 豐 改 制 後, 宰 相 機 關 變 為 中 書 門 下 尚 書 三 省, 以 中 書 造 命, 門 下 審 覆, 尚 書 奉 行, 三 省 分 班, 各 行 其 職 5 宰 相 權 力 分 由 三 省 掌 握 ; 三 司 廢 罷, 職 權 大 都 歸 之 於 戶 部 ; 審 刑 院 併 歸 6 刑 部 ; 銓 注 之 法 悉 歸 選 部, 審 官 東 院 改 為 尚 書 左 選, 流 內 銓 為 侍 郎 左 選, 審 官 西 院 為 尚 書 右 選, 三 班 院 為 侍 郎 右 選 7 自 此, 不 論 文 臣 武 官 之 人 事 權, 俱 由 1 宋 史 職 官 志 卷 161, 頁 六 變 之 說, 參 閱 金 中 樞 :< 宋 代 三 省 長 官 置 廢 之 研 究 > 新 亞 學 報,11 卷 上 ( 民 國 六 十 三 年 九 月 ) 金 氏 將 靖 康 中 至 建 炎 三 年 之 間 也 算 一 變 相 制 六 變, 不 僅 是 職 稱 的 改 變, 職 掌 及 相 權 也 有 部 分 相 應 變 更 3 文 獻 通 考, 卷 49,< 職 官 考 三 宰 相 >, 頁 宋 李 燾 :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 台 北, 世 界 書 局, 民 國 61 年 ) 卷 179, 頁 10, 至 和 二 年 夏 四 月 乙 卯 條 以 下 簡 稱 長 編 5 長 編, 卷 327, 頁 7, 元 豐 五 年 六 月 乙 卯 條 相 權 是 否 真 的 削 弱, 各 家 說 法 不 一, 爭 議 頗 多 本 文 第 一 章 已 作 過 討 論 6 長 編, 卷 307, 元 豐 三 年 八 月 己 亥 條, 頁 5; 宋 史, 卷 163,< 職 官 三 >, 頁 宋 史, 卷 158,< 選 舉 四 >, 頁
87 宰 相 機 關 掌 握 雖 說 元 豐 改 制 後, 宰 相 權 力 分 由 中 書 門 下 尚 書 三 省 掌 握, 然 尚 書 左 僕 射 兼 門 下 侍 郎, 尚 書 右 僕 射 兼 中 書 侍 郎, 易 言 之, 形 成 三 省 互 兼 的 型 態 如 此, 宰 相 權 力 容 易 集 中 8 徽 宗 政 和 二 年, 尚 書 左 右 僕 射 更 名 為 太 宰 少 宰, 侍 中 改 為 左 輔, 中 書 令 改 為 右 弼, 如 此 改 弦 更 張 只 是 蔡 京 為 達 專 權 之 目 的 而 已 三 公 成 為 真 相, 故 總 治 三 省 蔡 京 仍 以 太 師 名 義, 權 力 卻 凌 駕 在 太 宰 ( 何 執 中 ) 之 上 9 史 稱 蔡 京 當 國, 率 意 自 用 10 蔡 京 可 以 隨 心 所 欲 行 使 權 力, 直 至 宣 和 七 年 (1125), 蔡 京 罷 領 三 省 事, 以 太 師 致 仕 相 的 正 常 型 態 11 至 此 公 相 之 制 方 恢 復 宰 欽 宗 靖 康 元 年 (1126), 再 度 改 制 其 意 在 恢 復 元 豐 舊 制, 惟 時 間 甚 短, 又 回 到 原 點, 中 書 取 旨, 門 下 審 覆, 尚 書 施 行 12 建 炎 元 年 (1127) 五 月, 南 宋 建 國, 仍 沿 襲 此 制, 維 持 兩 年 高 宗 建 炎 三 年 (1129) 四 月, 四 度 改 制 呂 頤 浩 奏 請 將 中 13 書 門 下 尚 書 三 省 合 併 為 一 省, 由 宰 執 共 治 三 省 之 事 宰 相 改 為 尚 書 左 右 僕 射 加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執 政 原 為 中 書 門 下 侍 郎, 復 改 為 參 知 政 事, 廢 除 尚 書 左 右 丞 至 於 宰 相 權 力 的 實 質 內 容 並 未 有 多 大 變 動 孝 宗 乾 道 八 年 (1172) 二 月, 對 宰 相 職 稱 的 變 革, 完 全 脫 離 以 往 尚 書 左 右 僕 射 的 窠 臼, 更 名 為 左 右 丞 相 不 僅 名 稱 改 變, 其 品 級 也 從 正 二 品 升 為 正 一 品, 14 較 過 去 提 高 兩 級 惟 孝 宗 在 位 時 頗 為 英 明, 不 容 許 宰 相 專 權 因 此 品 級 之 提 升, 並 無 助 於 相 權 的 擴 大 何 以 孝 宗 此 時 要 調 整 宰 相 的 名 稱 級 職? 從 朝 野 雜 記 乙 集, 卷 14,< 乾 道 正 丞 相 官 名 本 末 > 一 文 敘 述 甚 詳 以 僕 射 之 名 不 正, 欲 采 用 漢 舊 制, 改 為 左 右 丞 相 可 知 更 名 之 目 的 在 於 正 名 改 制 以 後, 以 往 的 三 省 長 貳 侍 中 中 書 令 尚 書 令, 及 門 下 中 書 侍 郎 尚 書 左 右 僕 射 尚 書 左 右 丞 等 官, 均 已 不 復 存 在 宰 執 共 治 三 省 照 舊, 參 知 政 事 為 副 相 之 任, 亦 未 變 更 自 此, 三 省 之 基 本 型 態 澈 底 改 變 門 下 省 已 廢 15 尚 書 省 之 左 右 僕 射 改 為 左 右 8 據 張 復 華 : 北 宋 中 期 以 後 之 官 制 改 革 ( 台 北, 文 史 哲 出 版 社, 民 國 80 年 ), 第 二 章 < 哲 宗 朝 之 官 制 改 革 >, 對 於 哲 宗 朝 改 革 官 制 有 深 入 之 探 討 從 元 豐 到 徽 宗 政 和 改 制 中 間, 歷 經 哲 宗 改 制 他 認 為 元 豐 改 制 其 實 是 未 竟 之 業, 哲 宗 元 祐 年 間 的 改 制, 是 元 豐 官 制 的 修 改 時 代, 紹 聖 元 符 是 元 豐 官 制 的 恢 復 時 代 北 宋 官 制 原 非 本 文 重 點, 只 是 略 為 帶 過, 茲 不 詳 述 9 參 閱 宋 會 要 輯 稿, 職 官 一 之 30 31; 宋 史 職 官 志, 卷 161, 頁 8; 文 獻 通 考, 卷 48, 職 官 二, 頁 宋 史 職 官 志, 卷 161, 頁 同 前 書, 卷 212, 頁 長 編, 卷 327, 頁 7, 元 豐 五 年 六 月 乙 卯 條 13 要 錄, 卷 22, 建 炎 三 年 四 月 庚 申 條, 頁 474~475; 又 趙 升 : 朝 野 類 要 ( 北 京 市, 中 華 書 局,1985 年, 叢 書 集 成 初 編 ) 卷 2,< 三 省 > 條, 頁 16: 中 書 省 門 下 省 尚 書 省 也 中 書 擬 定, 門 下 進 畫, 尚 書 奉 行 紹 興 十 五 年, 中 書 門 下 併 而 爲 一, 俱 謂 之 制 勅 院 14 玉 海 卷 121< 中 書 門 下 兩 省 >, 頁 47: 孝 宗 乾 道 八 年 (1172) 三 月 二 十 日, 詔 侍 中 中 書 尚 書 令 設 而 不 除, 可 併 刪 去, 以 左 右 丞 相 充 其 位 又 皇 宋 中 興 兩 朝 聖 政 (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6 年 ) 卷 51< 孝 宗 皇 帝 >, 頁 3: 乾 道 八 年 二 月 乙 巳 詔 曰 : 丞 相 者, 道 揆 之 任 也 三 省 者, 法 守 所 自 出 也. 其 改 尚 書 左 右 僕 射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為 左 右 丞 相 寧 宗 開 禧 三 年 (1207) 三 月 以 後, 左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成 為 定 制 15 見 續 文 獻 通 考 ( 台 北, 新 興 書 局, 民 國 52 年 ) 卷 52,< 門 下 省 >, 頁 5261: 宋 南 渡 後 不 置 門 下 省
88 丞 相, 獨 中 書 省 始 終 為 樞 機 之 任 16 虞 允 文 雖 受 孝 宗 器 重, 且 極 禮 遇, 但 獨 相 甚 久, 有 違 孝 宗 施 政 原 則 欲 將 梁 克 家 自 執 政 擢 升 為 宰 相 適 值 論 易 三 省 官 名 時 為 乾 道 七 年 (1171) 十 二 月 歷 經 兩 月, 參 酌 歷 代 宰 相 官 稱 方 成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17 此 事 雖 出 自 孝 宗 旨 意, 似 經 高 宗 首 肯 後, 方 確 定 改 制 左 右 相 之 序 位, 在 三 少 之 上, 三 公 之 下 1 参 虞 允 文 對 此 事 並 不 樂 意, 然 非 其 所 能 置 喙 者 數 月 後, 允 文 罷 相 左 右 丞 相 之 名, 自 此 成 為 定 制, 至 宋 亡 表 4-1: 南 宋 宰 相 演 變 各 階 段 職 稱 暨 姓 名 表 起 迄 年 月 宰 相 名 稱 執 政 宰 相 姓 名 數 額 高 宗 建 炎 1,5 ~3,4 (2 年 ) 建 炎 3,4~ 孝 宗 乾 道 8,2 (42 年 10 月 ) 乾 道 8,2~ 帝 昺 祥 興 2,2 (107 年 ) 尚 書 左 僕 射 兼 門 下 侍 郎 尚 書 右 僕 射 兼 中 書 侍 郎 尚 書 左 右 僕 射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中 書 侍 郎 門 下 侍 郎 尚 書 左 丞 尚 書 右 丞 李 綱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朱 勝 非 呂 頤 浩 參 知 政 事 呂 頤 浩 杜 充 范 宗 尹 秦 檜 朱 勝 非 趙 鼎 張 浚 沈 該 万 俟 卨 湯 思 退 陳 康 伯 朱 倬 史 浩 洪 适 葉 顒 魏 杞 蔣 芾 陳 俊 卿 虞 允 文 左 右 丞 相 參 知 政 事 梁 克 家 曾 懷 葉 衡 趙 雄 王 淮 周 必 大 留 正 葛 邲 趙 汝 愚 余 端 禮 京 鏜 謝 深 甫 陳 自 強 韓 侂 冑 錢 象 祖 史 彌 遠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李 宗 勉 史 嵩 之 范 鍾 杜 範 游 似 趙 葵 謝 方 叔 吳 潛 董 槐 程 元 鳳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葉 夢 鼎 江 萬 里 馬 廷 鸞 王 爚 章 鑑 陳 宜 中 留 夢 炎 吳 堅 文 天 祥 賈 餘 慶 陸 秀 夫 姚 良 臣 * 5 人 19 人 42 人 16 參 閱 周 道 濟 :< 宋 代 宰 相 之 名 稱 與 其 實 權 之 研 究 >( 收 在 宋 史 研 究 集 第 三 輯,( 中 華 叢 書 編 審 委 員 會, 民 國 55 年 4 月 ), 頁 255: 南 宋 左 右 丞 相 猶 如 正 副 宰 相, 門 下 已 廢, 尚 書 又 僅 事 奉 行, 故 中 書 始 終 為 樞 機 之 任 17 朝 野 雜 記 乙 集, 卷 14, 頁 1~2; 周 必 大 : 玉 堂 雜 記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卷 中, 頁 玉 堂 雜 記 卷 中, 頁
89 1. 朱 勝 非 呂 頤 浩 兩 人 跨 越 兩 個 階 段, 故 總 數 多 出 二 人 2. 南 宋 宰 相 演 變 三 階 段 中, 前 兩 階 段 僅 出 現 一 位 權 相, 其 餘 權 相 均 出 自 第 三 階 段, 原 因 為 何 值 得 一 探 究 竟 3. 本 表 參 閱 宋 史 宰 輔 表 四 ~ 五 卷 213~214, 頁 5543~ 樞 密 院 長 貳 並 未 列 入 執 政 欄 中 * 姚 良 臣 拜 右 丞 相 見 於 宋 不 著 撰 人 :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 叢 書 集 成 初 編,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5 年 ), 卷 6, 頁 69 二 宰 相 之 兼 職 及 其 職 掌 宰 相 除 本 職 外, 還 有 各 類 兼 職, 計 有 : 御 營 使 江 淮 宣 撫 使 都 督 江 淮 荊 浙 諸 軍 事 都 督 諸 路 軍 馬 都 督 江 淮 東 西 路 軍 馬 都 督 監 修 國 史 提 舉 國 史 提 舉 編 修 玉 牒 提 舉 史 館 提 舉 實 錄 院 提 舉 編 類 聖 政 提 舉 日 曆 所 提 舉 編 修 國 朝 會 要 修 政 局 制 國 用 使 知 樞 密 院 事 樞 密 使 門 下 侍 郎 中 書 侍 郎, 合 計 二 十 項 以 下 是 兼 職 職 掌 及 擔 任 兼 職 的 宰 相 姓 名 表 : 表 4-2: 南 宋 宰 相 演 變 各 階 段 兼 職 暨 姓 名 表 兼 職 名 行 使 時 間 職 掌 曾 任 之 宰 相 備 註 稱 御 營 使 建 炎 1.5~4.6 以 行 幸 總 齊 軍 中 之 政, 其 李 綱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朱 王 明 清 : 揮 麈 後 計 :3 年 1 後 遂 專 兵 柄, 樞 宻 院 幾 無 勝 非 呂 頤 浩 杜 充 范 宗 錄 1/256 月 所 預 ( 宋 史 362/9) 尹 門 下 侍 建 炎 1.7~3.4 承 元 豐 改 制, 左 僕 射 兼 門 李 綱 黃 潛 善 至 建 炎 3 年 4 郎 計 :1 年 9 下 侍 郎, 行 侍 中 職 ; 右 僕 月, 呂 頤 浩 建 議 月 射 兼 中 書 侍 郎, 行 中 書 令 下 改 為 三 省 合 一 中 書 侍 建 炎 1.7~3.4 職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朱 勝 非 制 門 下 中 書 郎 計 :1 年 9 呂 頤 浩 侍 郎 均 改 為 參 知 月 政 事 要 錄 22/19 修 政 局 紹 興 2.5~ 紹 興 二 年, 吕 元 直 秦 會 秦 檜 朝 野 雜 記 甲 集 2.9 之 同 相, 元 直 督 軍 於 外, 5/6 計 :4 月 會 之 欲 奪 其 柄, 乃 置 修 政 局 制 國 用 乾 道 宰 相 兼 領 三 司 使 職 事, 財 葉 顒 魏 杞 蔣 芾 陳 俊 卿 宋 史 162/10; 使 2.12~5.2 榖 出 納 之 大 綱 虞 允 文 陳 自 强 宋 史 38/10; 計 :2 年 2 總 覈 内 外 財 賦 朝 野 雜 記 甲 集 月 凡 財 榖 出 納 之 大 綱, 由 10/3 嘉 泰 4.12~ 宰 相 領 之 于 上, 而 戶 部 則 開 禧 3.11 治 其 詳 于 下, 蓋 視 宋 初 宰 計 :3 年 相 兼 轉 運 使 事, 又 進 一 步
90 矣 知 樞 密 建 炎 4.5 ~ 紹 罷 御 營 司 以 兵 權 歸 之 宻 范 宗 尹 秦 檜 ( 右 ) 呂 頤 要 錄 34/3 院 事 興 1.9 院, 而 宰 相 兼 知 浩 ( 左 ) 計 :1 年 4 月 樞 密 使 紹 興 宰 相 因 軍 興 而 兼 樞 密 使, 趙 鼎 陳 康 伯 史 浩 湯 思 編 年 錄 16/71; 7.9~26.3 邊 事 已 定, 則 不 兼 退 張 浚 洪 适 葉 顒 魏 17/2 紹 興 31.12~ 自 嘉 定 1 年 10 月 以 降, 宰 杞 蔣 芾 陳 俊 卿 虞 允 文 淳 熙 15.5 相 兼 樞 密 使 成 為 定 制 梁 克 家 葉 衡 王 淮 陳 自 開 禧 2.1~ 迄 強 錢 象 祖 史 彌 遠, 以 降 宋 亡 宰 相 均 兼 江 淮 宣 建 炎 3.8~4.2 領 行 營 之 眾 十 餘 萬, 以 節 杜 充 以 降 金 罷 撫 使 計 :6 月 制 諸 將 宋 宰 輔 編 年 錄 14/38 都 督 隆 興 1 或 2 掌 總 諸 路 軍 馬, 督 護 諸 將 湯 思 退 ( 浚 之 初 為 都 督 也, 宋 史 職 官 志 年 ( 以 宰 相 充 都 督 ) 以 行 府 為 名, 凡 事 干 朝 廷 則 167/2 闗 三 省 樞 密 院 孟 庾 時 為 政 府 不 平, 曰 : 三 省 樞 密 院 乃 奉 行 行 府 文 書 邪? 七 年, 將 罷 浚, 先 廢 都 督 ) 都 督 江 紹 興 2.4~4.3 呂 元 直 復 相, 謀 進 取, 秦 呂 頤 浩 朝 野 雜 記 甲 淮 荊 浙 會 之 欲 奪 其 權, 乃 共 議 令 集,10/2 諸 軍 事 元 比 左 僕 射 都 督 江 淮 荊 浙 係 都 督 因 地 諸 軍 事, 置 司 鎮 江 元 直 制 宜 而 有 不 同 的 覺 之, 遽 歸 名 稱 都 督 諸 紹 興 5.2~ 趙 鼎 張 浚 並 相, 浚 兼 都 趙 鼎 張 浚 係 都 督 因 地 路 軍 馬 7.9 督 諸 路 軍 馬 以 邊 事 付 浚 制 宜 而 有 不 同 的 而 政 事 及 進 退 人 才 專 付 於 名 稱 鼎 要 錄 85/11 紹 興 七 年 秋, 德 遠 將 罷, 先 廢 都 督 府 都 督 江 隆 興 張 浚 為 右 僕 射 並 同 中 書 門 張 浚 ( 註 : 張 浚 於 隆 興 元 年 宋 史 33/14 淮 東 西 1.12~2.4 下 平 章 事 兼 樞 密 使, 仍 都 正 月 進 樞 密 使 已 兼 此 職 見 路 軍 馬 督 江 淮 東 西 路 軍 馬 宋 史 卷 33, 頁 9) 監 修 國 紹 興 3.4~ 開 間 或 中 斷, 即 日 詔 宰 臣 吕 吕 頤 浩 朱 勝 非 趙 鼎 ( 左 南 宋 館 閣 録 史 慶 1.10 頤 浩 兼 修 國 史 至 今 遂 為 定 相 ) 張 浚 秦 檜 沈 該 ( 左 7/1; 制 僕 射 ) 湯 思 退 陳 康 伯 南 宋 館 閣 續 録
91 提 舉 國 史 提 舉 編 修 玉 牒 提 舉 史 館 提 舉 實 錄 院 提 舉 編 類 聖 政 提 舉 日 曆 所 提 舉 編 修 國 朝 會 要 葉 顒 陳 俊 卿 虞 允 文 王 淮 周 必 大 留 正 余 端 禮 京 鏜 錢 象 祖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李 宗 勉 范 鍾 鄭 清 之 謝 方 叔 董 槐 程 元 鳳 丁 大 全 吳 潛 紹 興 30.1~ 陳 康 伯 朱 倬 史 浩 張 浚 虞 允 文 蔣 芾 陳 俊 卿 梁 克 家 曽 懐 葉 衡 史 浩 趙 雄 王 淮 梁 克 家 周 必 大 謝 深 甫 陳 自 強 錢 象 祖 史 彌 遠 紹 興 12 ~ 秦 檜 陳 康 伯 史 浩 曽 懐 葉 衡 趙 雄 王 淮 周 必 大 余 端 禮 史 彌 遠 喬 行 簡 程 元 鳳 賈 似 道 紹 興 9.3~ 秦 檜 ( 右 相 ) 陳 康 伯 朱 倬 史 浩 張 浚 蔣 芾 陳 俊 卿 梁 克 家 曾 懷 葉 衡 趙 雄 紹 興 9.2~ 秦 檜 万 俟 卨 湯 思 退 魏 杞 蔣 芾 梁 克 家 曾 懷 葉 衡 周 必 大 留 正 葛 邲 趙 汝 愚 京 鏜 余 端 禮 謝 深 甫 陳 自 強 錢 象 祖 史 彌 遠 喬 行 簡 史 嵩 之 杜 範 游 佀 紹 興 32.9~ 紹 興 三 十 二 年 九 月, 詔 : 敕 令 所 改 為 編 類 聖 政 所 陳 康 伯 湯 思 退 留 正 陳 自 強 錢 象 祖 史 彌 逺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史 嵩 之 杜 範 游 佀 淳 祐 謝 方 叔 吳 潛 謝 方 叔 董 槐 程 元 鳳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葉 夢 鼎 淳 熙 5.4 史 浩 趙 雄 王 淮 梁 克 家 周 必 大 留 正 葛 邲 趙 汝 愚 京 鏜 余 端 禮 *7/1~ 南 宋 館 閣 録 7/2; 南 宋 館 閣 續 録 7/4 文 獻 通 考 55/30; 記 纂 淵 海 29/40 南 宋 館 閣 録 7/2~3; 南 宋 館 閣 續 録 7/5 南 宋 館 閣 録 7/3; 南 宋 館 閣 續 録 7/7 南 宋 館 閣 續 録 7/3~4 南 宋 館 閣 續 録 7/7-91 -
92 表 4-3: 南 宋 宰 相 兼 職 ( 依 設 置 時 間 之 久 暫 分 ): 短 御 營 使 江 淮 宣 撫 使 都 督 都 督 江 淮 荊 浙 諸 軍 事 都 督 諸 路 軍 馬 都 督 江 淮 東 西 路 軍 馬 暫 修 政 局 制 國 用 使 門 下 侍 郎 中 書 侍 郎 知 樞 密 院 事 長 監 修 國 史 提 舉 國 史 提 舉 編 修 玉 牒 提 舉 史 館 提 舉 實 錄 院 提 舉 編 類 聖 政 提 舉 日 曆 期 所 提 舉 編 修 國 朝 會 要 樞 密 使 表 4-4: 南 宋 宰 相 兼 職 ( 與 權 勢 是 否 相 關 分 ): 相 御 營 使 江 淮 宣 撫 使 都 督 都 督 江 淮 荊 浙 諸 軍 事 都 督 諸 路 軍 馬 都 督 江 淮 東 西 路 軍 馬 關 修 政 局 制 國 用 使 門 下 侍 郎 中 書 侍 郎 樞 密 使 知 樞 密 院 事 無 監 修 國 史 提 舉 國 史 提 舉 編 修 玉 牒 提 舉 史 館 提 舉 實 錄 院 提 舉 編 類 聖 政 提 舉 日 曆 關 所 提 舉 編 修 國 朝 會 要 從 上 表 所 示, 在 宰 相 各 項 兼 職 中, 凡 與 權 勢 有 關 者, 除 兼 樞 密 使 外, 其 餘 兼 職 時 間 均 相 當 短 暫 皆 為 或 因 時 或 因 事 或 因 人 而 制 宜 之 權 宜 措 施 19 一 修 政 局 : 係 秦 檜 為 奪 權 而 設, 有 特 殊 目 的 一 為 秦 檜 謀 奪 呂 頤 浩 之 權, 二 為 更 張 法 度 而 設 由 右 僕 射 秦 檜 提 舉, 參 知 政 事 翟 汝 文 同 領 之, 尚 書 户 部 侍 郎 黄 叔 敖 爲 參 詳 官, 起 居 郎 胡 世 將 太 常 少 卿 王 居 正 爲 參 議 官, 尚 書 右 司 員 外 郎 吳 表 臣 屯 田 員 外 郎 曾 統 兵 部 員 外 郎 樓 炤 考 功 員 外 郎 張 觷 並 爲 檢 討 官 置 局 如 講 議 司 故 事 令 百 官 各 條 具 利 害, 主 要 職 司 為 修 車 馬 備 器 械, 以 及 外 禦 之 事 20 其 實 這 只 是 幌 子, 設 此 局 根 本 多 餘, 因 此 曾 統 有 何 以 局 為 之 譏 21 隨 著 秦 檜 於 紹 興 二 年 (1132) 九 月 戊 午 罷 相, 未 幾, 修 政 局 亦 罷 23 二 御 營 使 : 御 營 使 之 設 置, 本 以 車 駕 行 幸, 總 齊 軍 中 之 政 使 宰 相 集 中 兵 權, 樞 密 院 幾 無 所 預 建 炎 元 年 (1127) 五 月 丁 酉 ( 八 日 ), 高 宗 即 位 不 久, 即 以 黃 潛 善 兼 御 營 使, 汪 伯 彥 副 之 王 淵 為 都 統 制, 劉 光 世 提 舉 一 行 事 務 因 鑑 19 要 錄, 卷 53, 頁 4, 引 朱 勝 非 秀 水 閒 居 錄 云 : 紹 興 二 年, 吕 頤 浩 秦 檜 同 秉 政, 檜 引 傾 險 浮 躁 之 士, 列 於 要 近, 以 為 黨 助, 謀 出 吕 而 専 政 其 黨 建 言 : 周 宣 王 内 修 政 事, 外 攘 夷 狄, 故 能 中 興 今 二 相 宜 分 任 内 外 之 事, 於 是 降 制 除 頤 浩 江 淮 荆 浙 都 督 諸 軍 事, 總 兵 江 上 置 修 政 局, 議 更 張 法 度 而 檜 領 之 20 同 前 書, 卷 55, 頁 9 21 同 前 書, 卷 57, 頁 同 前 書, 卷 58, 頁 1: 己 未 罷 修 政 局, 以 議 者 言 修 政 所 講 多 刻 薄 之 事, 失 人 心, 致 天 變 故 也 23 宋 王 明 清 : 揮 麈 後 錄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卷 1, 頁 ~
93 於 樞 府 與 三 衙 相 互 牽 制, 樞 府 可 發 兵, 但 不 能 統 兵, 三 衙 能 統 兵, 卻 不 能 發 兵 故 以 御 營 使 取 代 三 衙, 以 便 專 掌 兵 權, 樞 府 不 得 預 議 25 等 於 讓 宰 相 有 擴 權 之 機 然 是 否 藉 機 擴 權, 端 視 任 職 者 之 作 為 而 定 如 黃 潛 善 汪 伯 彦 别 置 親 兵 一 千 人, 請 給 居 處, 優 於 衆 兵, 其 收 攬 軍 情 有 如 此 者 26 御 史 中 丞 張 澂 疏 潛 善 二 十 大 罪, 其 中 一 項 身 為 御 營 使 多 占 兵 衞, 不 避 嫌 疑 27 即 指 此 建 炎 三 年 (1129) 二 月 辛 未, 詔 : 御 營 使 司 止 管 行 在 五 軍, 其 邊 防 措 置 等 事 並 依 祖 宗 法 釐 正, 歸 三 省 樞 宻 院 28 此 詔 目 的 即 在 縮 減 御 營 司 的 職 權, 而 將 邊 防 措 置 回 歸 原 本 就 屬 於 三 省 樞 宻 院 的 職 掌 頤 浩 在 位 時, 顓 恣 尤 甚 建 炎 四 年 (1130) 四 月 乙 酉, 御 史 中 丞 趙 鼎 論 頤 浩 之 過, 竟 遷 翰 林 學 士 宗 尹 拜 相 兼 知 樞 密 院 事, 罷 御 營 司, 將 軍 權 回 歸 樞 密 院 軍 事 御 營 司 計 設 置 三 年 一 月 29 至 六 月, 范 30 如 此 宰 相 仍 可 預 聞 三 制 國 用 使 : 此 兼 職 之 設 置, 前 後 兩 次 孝 宗 隆 興 初, 言 者 奏 請 仿 傚 唐 制, 命 宰 相 兼 領 三 司 使 職 事, 財 榖 出 納 之 大 綱, 宰 相 領 之 于 上, 而 户 部 治 其 詳 乾 道 二 年 (1166) 冬, 遂 命 宰 相 兼 制 國 用 使, 參 知 政 事 同 知 國 用 事 五 年 (1169) 二 月 戊 申, 罷 國 用 司 31 孝 宗 重 視 理 財, 使 宰 相 兼 領 三 司 使 之 職 事, 將 財 權 集 中 於 宰 相 之 手, 俾 能 達 到 裕 財 為 目 的 寧 宗 嘉 泰 年 間 陳 自 強 拜 相, 為 總 覈 内 外 財 賦, 加 強 對 財 賦 的 控 制, 亦 兼 此 職 而 規 劃 較 孝 宗 時 縝 密, 除 宰 執 分 兼 制 國 用 使 同 知 國 用 事 ( 執 政 為 費 士 寅 張 巖 ) 外, 於 侍 從 卿 監 中, 擇 二 人 充 任 屬 官 以 兵 部 侍 郎 薛 叔 似 兼 參 計 官, 太 府 卿 陳 景 思 同 參 計 官 目 的 為 掊 克 民 財, 州 縣 為 之 騷 動, 至 陳 自 強 罷 相 即 廢 四 知 樞 密 院 事 : 建 炎 四 年 (1130) 五 月 罷 御 營 司 後, 將 兵 權 回 歸 密 院, 而 由 宰 相 兼 領 其 意 義 不 過 是 正 名 而 已, 實 質 內 容 並 未 更 動 自 北 宋 仁 宗 慶 曆 以 後 宰 相 不 兼 樞 密 已 八 十 餘 年, 至 此 恢 復 兼 領 五 樞 密 使 : 自 紹 興 七 年 (1137) 九 月 至 二 十 六 年 (1156) 三 月 止, 緣 於 軍 興, 宰 相 均 兼 五 年 後, 紹 興 三 十 一 年 (1161) 金 主 完 顏 亮 大 舉 南 下, 局 勢 危 急, 宰 相 再 兼 樞 密, 至 淳 熙 十 五 年 (1188) 五 月 王 淮 罷 相 止 王 淮 晉 任 左 相 仍 兼 樞 密, 梁 克 家 同 日 ( 淳 熙 九 年 (1182) 九 月 庚 午 日 ) 拜 右 相 竟 否 至 開 禧 二 年 (1206) 正 月 陳 自 強 拜 右 相 再 兼 樞 密, 至 嘉 定 元 年 (1208) 十 月 兼 樞 密 成 為 定 制, 以 迄 宋 亡 史 彌 遠 於 此 時 拜 相, 並 兼 樞 密 使, 彌 遠 集 軍 政 大 權 於 一 身 六 尚 書 左 右 僕 射 各 兼 門 下 中 書 侍 郎 : 雖 與 職 權 有 關, 然 係 上 承 北 宋 元 豐 改 同 前 書, 卷 17, 頁 3 27 同 前 書, 卷 20, 頁 同 前 書, 卷 20, 頁 同 前 書, 卷 32, 頁 朝 野 雜 記 甲 集, 卷 10, 頁 2 31 同 前 書, 甲 集, 卷 10, 頁 3; 宋 史, 卷 33, 頁 29; 玉 海 卷 186, 頁 宋 史 職 官 志, 卷 162, 頁 宋 史 陳 自 強 傳, 卷 394, 頁 要 錄, 卷 34, 頁
94 制 以 來 的 傳 統, 反 形 成 三 省 分 權, 辦 事 效 率 低 落 的 情 況, 為 求 補 救, 呂 頤 浩 乃 提 議 尚 書 左 右 僕 射 各 兼 門 下 中 書 侍 郎 七 江 淮 宣 撫 使 : 僅 杜 充 曾 經 兼 任 此 職 杜 充 於 建 炎 三 年 (1129) 八 月 拜 相, 實 際 上 仍 在 邊 境 領 兵, 故 兼 江 淮 宣 撫 使, 藉 此 賦 予 抗 金 重 任, 便 於 統 率 十 餘 萬 之 眾, 並 節 制 諸 將, 高 宗 甫 經 苗 劉 事 變 之 震 撼, 對 將 領 之 不 信 任 可 以 想 見, 因 此 格 外 需 要 文 臣 控 制 將 領, 而 對 杜 充 相 當 信 賴, 熟 料 竟 以 降 金 回 報 朝 廷 八 都 督 : 都 督 由 現 任 宰 相 充 之, 掌 總 諸 路 軍 馬, 督 護 諸 將 紹 興 二 年 (1132) 四 月, 呂 頤 浩 與 秦 檜 並 相, 以 二 相 宜 分 任 内 外 之 事 的 名 義, 充 都 督 江 淮 荊 浙 諸 軍 事, 置 司 鎮 江 秦 檜 藉 此 奪 謀 呂 之 權 力, 期 能 在 朝 廷 之 中 獨 自 專 政 35 結 果 秦 檜 鬥 爭 失 敗 下 台 紹 興 四 年 (1134) 九 月, 趙 鼎 拜 相 後 兼 領 都 督 諸 路 軍 馬, 張 浚 則 於 同 年 十 一 月 拜 知 樞 密 院 事, 置 都 督 行 府, 權 勢 甚 盛, 便 宜 行 事, 關 送 三 省 密 院, 奉 行 内 外, 無 敢 違 者 36 宰 相 一 旦 兼 都 督 之 職, 極 易 掌 握 大 權, 呂 頤 浩 張 浚 皆 然 此 時 張 浚 只 是 知 樞 密 院 事, 地 位 在 宰 相 之 下, 然 而 因 兼 都 督 行 府, 權 勢 似 乎 超 過 宰 相 趙 鼎 同 樣 兼 領 都 督 諸 路 軍 馬, 未 聞 有 任 何 專 政 跋 扈 的 批 評 這 種 現 象 應 是 當 時 獨 特 的 政 治 形 勢, 以 及 個 人 行 事 風 格 使 然 都 督 之 制, 只 是 權 宜 之 計, 雖 然 時 間 短 暫, 其 權 勢 之 盛 已 遭 人 詬 病, 幸 而 時 間 甚 短, 尚 未 形 成 權 相 九 監 修 國 史 提 舉 編 修 玉 牒 提 舉 國 史 提 舉 史 館 提 舉 實 錄 院 提 舉 編 類 聖 政 提 舉 日 曆 所 提 舉 編 修 國 朝 會 要 等 九 項 此 九 項 職 務, 概 由 宰 臣 兼 領 從 國 史 到 國 朝 會 要, 均 與 修 史 有 關 國 家 以 史 事 為 重, 典 領 之 任 必 命 大 臣 寳 牒 之 設, 蓋 古 者 書 之 于 策 之 遺 意 日 曆 則 以 事 繫 日, 後 之 信 史 實 基 于 此 37 其 實 宰 相 均 為 領 銜 而 已, 實 際 執 行 者 另 有 其 人 纂 修 鉅 典, 各 有 司 存, 而 宰 相 無 所 不 統, 實 提 其 綱 38 不 過 宰 相 仍 負 有 總 其 成 之 責 至 於 攻 媿 集 所 言 : 後 之 信 史 實 基 于 此, 則 倒 未 必 以 秦 檜 之 子 秦 熺 之 作 為 為 例, 即 可 說 明, 且 非 特 例 黼 黼 攖 卧 笫 黼 黼 鷙 攖 笫 笫 笫 39 秦 熺 雖 非 宰 相, 但 授 命 領 國 史, 仗 勢 父 親 的 庇 佑, 胡 作 非 為, 恣 意 篡 改 史 實 紹 興 三 年 (1133), 詔 : 置 國 史 院, 重 修 神 宗 哲 宗 實 錄, 以 從 官 充 修 撰 35 三 朝 北 盟 會 編 (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1 年 ), 卷 216, 頁 4 36 同 前 書, 頁 5 37 攻 媿 集, 卷 43, 頁 宋 許 應 龍 : 東 澗 集 ( 北 京 市, 線 裝 書 局,2004 年 ), 卷 2, 頁 9 39 見 宋 史 秦 檜 傳, 卷 473, 頁 13760; 又 要 錄 卷 172, 頁 29, 載 : 紹 興 二 十 六 年 五 月 丙 辰, 沈 該 以 尚 書 左 僕 射 兼 監 修 國 史, 謂 檜 專 政 以 來, 所 書 聖 語, 有 非 玉 音 者, 恐 不 足 以 垂 大 訓, 乃 奏 删 之, 而 取 上 即 位 至 今 通 三 十 年, 纂 為 中 興 聖 語 六 十 巻 上 之 說 明 秦 檜 私 自 篡 改, 膽 大 妄 為 之 舉
95 續 以 左 僕 射 吕 頤 浩 提 舉 國 史, 右 僕 射 朱 勝 非 監 修 國 史 40 編 修 玉 牒 掌 帝 籍 玉 牒, 及 近 族 親 屬 昭 穆 之 序 41 南 宋 紹 興 中, 襲 舊 制 始 建, 以 宰 臣 一 人 提 舉 紹 興 二 十 九 年 (1159), 併 入 宗 正 寺 三 十 二 年 (1162) 詔 由 左 僕 射 陳 康 伯 提 舉 42 第 二 節 相 權 之 運 作 與 決 策 關 係 一 體 制 內 的 運 作 模 式 南 宋 宰 相 制 度 歷 經 三 變, 建 炎 初 沿 襲 北 宋 末, 完 全 依 照 元 豐 舊 制, 制 行 兩 年 建 炎 三 年 (1129) 四 月 改 制, 恢 復 北 宋 初 年 的 舊 體 制, 即 併 三 省 為 一 43, 在 實 際 運 作 上, 三 省 合 班 奏 事, 分 省 治 事 44 孝 宗 乾 道 八 年 (1172), 為 正 名, 將 宰 相 名 稱 改 為 左 右 丞 相, 完 全 取 代 過 去 的 三 省 長 官 ( 侍 中 中 書 令 尚 書 令 ) 至 此, 職 掌 與 名 稱 完 全 吻 合, 迄 於 宋 末 一 般 而 言, 宰 相 機 構 的 公 文 處 理, 有 一 定 的 模 式 起 居 舍 人 洪 邁 的 奏 疏 可 以 作 為 範 例 :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45 此 論 係 敘 述 一 般 三 省 運 作 之 情 況 上 奏 時 間 是 乾 道 二 年 (1166), 此 時 仍 為 三 省 制, 因 此 洪 邁 會 提 出 上 述 的 作 法 茲 將 引 文 中 建 議 公 文 處 理 流 程 整 理 如 下 : 1. 中 書 畫 黄, 宰 執 書 押, 當 制 舍 人 書 行 2. 門 下 給 事 中 書 讀 如 給 舍 有 建 議, 封 黄 具 奏 以 聽 上 旨 3. 樞 密 院 之 被 旨 文 書, 亦 須 經 中 書 門 下, 依 三 省 式 畫 黄 書 讀 4. 特 殊 狀 況 : 樞 院 之 機 密 要 件, 則 不 由 中 書, 直 關 門 下 省, 稱 為 密 白 當 增 設 平 章 軍 國 ( 重 ) 事 時, 行 政 程 序 有 所 調 整 但 此 種 情 形 並 非 常 規, 實 施 的 時 間 亦 不 長 以 下 所 舉, 為 嘉 熙 四 年 (1240) 四 月 之 詔 令 : 祖 宗 盛 時, 宰 執 40 宋 史 職 官 志, 卷 164, 頁 3878; 宋 李 攸 : 宋 朝 事 實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卷 9, 頁 宋 章 如 愚 : 群 書 考 索 ( 京 都 市, 中 文 出 版 社,1982 年 ), 卷 17, 頁 2 42 宋 潘 自 牧 : 記 纂 淵 海 ( 台 北, 新 興 書 局, 民 國 61 年 ), 卷 29, 頁 朝 野 雜 記 甲 集, 卷 10< 丞 相 >, 頁 1 44 宋 史 全 文 卷 17, 頁 同 前 書, 卷 24, 頁 35, 乾 道 二 年 十 二 月 丁 酉 條
96 有 輪 日 當 筆 者 今 二 相 並 命, 合 仿 舊 規 而 平 章 總 提 其 綱, 一 應 軍 國 重 事, 參 酌 施 行 其 三 省 樞 密 院 印, 並 令 平 章 掌 之 46 此 時 喬 行 簡 加 平 章 軍 國 重 事 如 只 有 左 右 丞 相, 則 輪 日 當 職 平 章 軍 國 重 事 在 左 右 丞 相 之 上, 故 由 平 章 總 其 綱, 而 三 省 樞 密 院 之 印, 皆 由 平 章 掌 管 當 兩 位 宰 相 同 朝 時, 如 江 萬 里 為 左 相, 馬 廷 鸞 為 右 相, 輪 日 知 印 論 及 南 宋 朝 君 權 與 相 權 間 的 關 係, 洪 咨 夔 曾 言 :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48 這 番 話 可 說 是 君 相 關 係 的 最 高 準 則 入 色 % 2 46 同 前 書, 卷 33, 頁 10 據 魏 了 翁 :< 應 詔 封 事 >( 鶴 山 先 生 大 全 文 集, 四 部 叢 刊 本 ), 卷 18, 頁 168, 描 述 了 平 章 軍 國 事 的 復 置 : 慶 元 初, 侂 胄 嘗 欲 自 為 樞 密, 或 告 以 事 權 不 專, 反 不 若 辤 名 居 實, 則 無 不 統 久 之, 監 惠 民 藥 局 夏 允 中 迎 合 風 旨, 引 王 旦 吕 夷 簡 文 彦 博 故 事, 建 平 章 軍 國 事 之 策, 執 政 譁 然 不 平, 此 議 中 輟, 後 數 年 卒 行 之 又 頁 169: 韓 侂 冑 自 平 章 後, 三 日 一 入 堂, 蓋 亦 知 私 第 領 事 之 為 不 安 也 方 宣 押 赴 堂 之 明 日, 非 入 堂 日, 分 吏 抱 文 書 以 俟 于 私 第, 宰 執 始 至 堂 無 門 焉 者 由 魏 了 翁 的 奏 言 可 知, 韓 喬 二 人 同 樣 任 平 章 軍 國 事, 喬 仍 按 既 定 行 政 程 序 運 作, 韓 則 私 第 形 同 相 府, 兩 人 差 異 如 此 之 大 更 突 顯 權 相 與 非 權 相 之 不 同 47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4, 頁 宋 史 卷 爚 蟄 6 1 顒 顒 宋 史 李 昉 傳 卷 265, 頁 9137: ( 淳 化 ) 三 年 夏, 時 ( 李 ) 昉 與 張 齊 賢 賈 黃 中 李 沆 同 居 宰 輔
97 % %
98 ~ ~ ~ ~ ~ ~ ~ ~ ~ ~ ~ ~ ~ ~ ~ ~ % ~ ~ % % 無 常 員, 有 二 人, 則 分 日 知 印
99 % 51 % 1175, 龔 茂 良 行 相 事 近 三 年, 亦 創 見 也 52 又 如 寧 宗 嘉 定 年 間, 劉 漢 弼 為 侍 御 史, 密 奏 曰 : 至 古 未 有 一 日 無 宰 相 之 朝, 今 虛 相 位 已 三 月, 尚 可 狐 疑 而 不 斷 乎? 53 在 南 宋 相 職 運 作 與 權 力 關 係 上, 二 相 以 上 並 1. 有 攀 附 之 勞, 虛 相 位 以 自 擬 54 張 所 傅 亮, 又 臣 所 薦 用 今 ( 黃 ) 潛 善 ( 汪 ) 伯 彦 沮 所 及 亮, 所 以 沮 臣 臣 毎 覽 靖 康 大 臣 不 和 之 失, 事 未 嘗 不 與 潛 善 伯 彦 議 而 後 行, 而 二 人 設 心 如 此, 願 陛 下 虛 心 觀 之 呂 頤 浩 與 秦 檜 : 紹 興 二 年 (1132), 呂 頤 浩 二 度 拜 相, 自 淮 南 回 到 朝 廷 任 職, 便 欲 傾 秦 檜 頤 浩 欲 引 朱 勝 非 為 己 之 助 被 胡 安 國 擋 下, 頤 浩 復 命 黃 龜 年 書 行 安 國 以 失 職 求 去 檜 則 上 章 乞 留 安 國, 不 報 侍 御 史 江 躋 左 司 諫 吳 表 臣 皆 以 上 章 救 安 國 而 遭 罷 程 瑀 胡 世 將 劉 一 止 張 燾 林 待 聘 樓 炤 一 干 人 等, 均 以 坐 檜 黨 被 斥 逐, 秦 檜 自 然 不 安 於 位, 乃 罷 相 56 遂 成 頤 浩 獨 掌 大 政 的 局 面, 也 是 他 權 力 最 盛 之 時 這 是 權 力 競 技 宋 史 職 官 志 卷 161, 頁 3775, 按 : 精 算 後, 實 際 時 間 為 二 年 六 月 十 一 日 53 宋 史 劉 漢 弼 傳 卷 406, 頁 12276, 漢 弼 之 言, 稍 有 誇 張 與 危 言 聳 聽 之 處, 實 際 上 寧 宗 嘉 定 之 前, 已 有 多 次 缺 相 不 過 他 真 正 的 用 心 是 要 寧 宗 斷 了 再 度 起 用 史 嵩 之 的 念 頭 其 後 果 然 拜 范 鍾 杜 範 為 相 於 是 百 官 舉 笏 相 慶 54 宋 史 全 文 卷 16, 頁 3 55 宋 史 李 綱 傳 上 卷 358, 頁 見 宋 史 全 文 卷 18, 頁 31; 又 宋 史 卷 362, 頁 11322, 亦 有 類 似 記 載 呂 頤 浩 用
100 場 上 相 互 角 逐 血 淋 淋 的 一 幕 雖 然 頤 浩 於 首 任 期 間 被 評 為 在 位 尤 顓 恣 57, 其 實 根 本 稱 不 上 權 相 如 此 權 鬥 戲 碼, 在 南 宋 政 壇 不 時 上 演, 只 是 規 模 有 大 有 小 這 意 味 著 宰 相 運 作 中, 權 力 鬥 爭 屬 正 常 模 式, 隨 時 存 在 黼 踰 5 11 黼 5 顒 ~6 11 黼 6 1 顒 5 参 11 黼 5 5 卧 舟 數 百 艘, 車 數 千 輛, 器 甲 金 帛 錢 米 偽 交 鈔 告 敕 軍 須 之 物, 不 可 勝 計 60 當 捷 報 傳 至 朝 廷, 鼎 上 章 求 去 : 今 浚 成 功 淮 上, 其 氣 甚 鋭, 當 使 展 盡 底 藴, 以 副 陛 下 之 志 如 臣 但 奉 行 詔, 令 經 理 庶 務 而 已 浚 當 留, 臣 當 去, 其 勢 然 也 1 顒 黼 61 爚 踰 参 11 黼 参 黼 ~1 蟄 上 57 宋 史 卷 362, 頁 編 年 錄 卷 15, 頁 29~ 編 年 錄 卷 15,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19, 頁 64 編 年 錄 卷 15, 頁 34 引 趙 鼎 事 實, 在 戰 前 張 浚 倉 皇 出 江 上, 未 知 爲 計 鼎 白 上 嚴 督 諸 將, 皆 鼎 自 擬 詔 檢 上 親 筆 付 諸 將, 於 是 皆 恐 悚 奔 命 暗 示 此 役 的 功 勞 是 趙 鼎 而 非 張 浚 朱 勝 非 : 秀 水 閒 居 錄 : 趙 鼎 張 浚 争 權, 浚 自 謂 有 却 敵 之 功 興 復 之, 當 獨 任 國 事, 諷 侍 從 臺 諫 及 其 黨 與 攻 鼎 出 之 於 是 浚 專 任 國 政 趙 鼎 之 言, 不 可 盡 信, 若 真 如 上 述 所 言, 張 浚 恐 不 敢 自 居 有 功, 趙 鼎 也 不 用 急 著 求 去 了 61 編 年 錄 卷 15, 頁
101 謂 曰 : 卿 既 還 相 位, 見 任 執 政 去 留 惟 卿 鼎 曰 : 秦 檜 不 可 令 去 62 趙 鼎 此 言 有 朕 獨 與 卿, 6 黼, 秦 丞 相 ( 檜 ) 始 顓 政 事, 遂 決 屈 己 和 戎 之 議 矣 64 從 此 展 開 秦 檜 獨 相 十 七 年 的 局 面 5 踰 116 黼 乃 因 緣 秦 檜, 引 之 要 途, 年 除 歲 遷, 致 位 公 宰 65, 秦 氏 既 敗, 朋 附 掃 迹, 獨 思 退 在 焉 66 自 登 宰 輔, 政 由 己 出, 同 列 莫 敢 與 之 校 如 王 綸 賀 允 中, 稍 不 詭 隨, 則 多 方 抑 之, 終 以 睚 眦 不 協, 或 稱 疾 或 掛 冠 而 去, 大 抵 小 人 勝 也 ( 同 前 註 ) 張 浚 於 隆 興 元 年 五 月 符 離 大 敗 後, 僅 由 樞 密 使 都 督 建 康 鎮 江 府 江 州 6 囘 : 今 日 邊 事 倚 卿 為 重, 卿 不 可 畏 人 言 而 懐 猶 豫 ( 同 前 註 ) 用 以 堅 定 他 的 北 伐 信 念 且 於 數 月 後 復 拜 右 僕 射 此 時 宋 金 兩 國 重 開 和 議 談 判 思 退 必 欲 談 成, 而 張 浚 勸 孝 宗 進 幸 建 康 68, 孝 宗 亦 打 算 接 受, 思 退 對 此 事 初 不 與 聞, 乃 與 其 黨 密 謀 為 浚 計 69 自 此 思 退 日 夜 與 其 黨 羽 密 謀 傾 陷 張 浚 的 計 畫 張 浚 行 視 江 淮 各 地, 整 合 忠 義 之 士 淮 南 壯 士 江 西 群 盜, 分 別 駐 守 在 建 康 鎮 江 泗 州, 築 城 堡 置 戰 艦, 各 軍 弓 矢 器 械 悉 備 70, 湯 思 退 及 其 手 下 則 極 盡 手 段 1 盡 毁 其 邊 備 山 寨 水 櫃 之 類, 凡 險 要 處 有 備 禦 者, 皆 毁 之 囘 1 顒 黼 62 宋 史 全 文 卷 20, 頁 三 朝 北 盟 會 編 卷 184, 頁 6 64 ( 成 都, 四 川 教 育 出 版 社,1997 年 ) 卷 97,, 頁 卷 187, 頁 5 66 同 前 書, 卷 187, 頁 8 67 卷 361, 頁 同 前 書, 頁 卷 24 上, 頁 卷 361, 頁 卷 132, 頁
102 爚 囘 顒 6 踰 陳 俊 卿 虞 允 文 : 隆 興 二 年 (1164), 因 陳 俊 卿 的 推 薦, 除 虞 允 文 為 端 明 殿 學 士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不 久 兼 權 參 知 政 事, 正 式 進 入 權 力 中 樞 乾 道 五 年 (1169), 俊 卿 為 右 相, 二 次 薦 允 文, 謂 其 才 堪 宰 相 73, 因 而 拜 相 俊 卿 對 近 習 絲 毫 不 假 詞 色, 樞 密 承 旨 張 説 為 親 戚 求 官, 懼 俊 卿 不 敢 言, 轉 而 求 助 於 允 文, 俊 卿 聞 敕 已 出, 語 吏 留 之,( 張 ) 説 皇 恐 來 謝, 允 文 亦 愧, 猶 為 之 請, 俊 卿 竟 不 與 兩 人 因 此 事 已 生 矛 盾 其 次, 吏 部 尚 書 汪 應 辰 與 允 文 議 事 頗 多 爭 執 而 求 去, 俊 卿 數 奏 : 應 辰 剛 毅 正 直, 可 為 執 政 上 ( 孝 宗 ) 初 然 之, 後 竟 出 應 辰 守 平 江 74 應 辰 一 事, 可 視 為 政 治 風 向 球, 此 後 孝 宗 多 傾 向 允 文, 俊 卿 亦 數 求 去 允 文 為 主 戰 派, 向 孝 宗 建 議 遣 使 北 人 以 陵 寢 為 請, 正 符 合 孝 宗 心 意, 俊 卿 先 是 面 陳 不 可, 復 以 手 疏 說 明 此 事 只 得 虛 名, 卻 是 實 質 受 害 此 議 方 得 以 暫 緩 次 年, 允 文 再 申 前 議, 孝 宗 以 手 札 徵 詢 俊 卿 之 意 俊 卿 上 疏 力 爭, 繼 以 請 辭 表 明 心 意 75 二 人 均 為 南 宋 賢 臣, 同 朝 為 相, 分 任 左 右, 本 應 同 心 輔 政, 卻 因 張 說 汪 應 辰 及 陵 寢 之 議 等 三 事, 一 再 產 生 齟 齬, 最 後 俊 卿 罷 相 7. 王 淮 周 必 大 : 王 淮 是 孝 宗 朝 在 位 最 久 的 宰 相, 周 必 大 則 深 受 孝 宗 器 重, 二 人 並 相 即 生 摩 擦 76, 又 牽 涉 道 學 派 衝 突 在 所 難 免 與 反 道 學 兩 大 勢 力 的 角 逐, 因 此 8. 周 必 大 留 正 : 周 留 二 人 議 論 素 不 合 79 何 澹 任 國 子 司 業 兩 年 未 遷, ( 留 ) 正 既 相, 白 用 澹 為 祭 酒, 故 德 正 而 怨 必 大 至 是 首 上 疏 攻 必 大, 必 大 求 去, 再 請 而 遂 罷 ( 同 前 註 ) 9. 吳 潛 賈 似 道 : 履 齋 ( 吳 潛 ) 在 循 州, 自 銘 其 棺 曰 :. 先 是, 似 道 移 司 黃 州, 係 北 軍 往 來 要 衝, 似 道 聞 命, 以 足 頓 地 : 吳 潛 殺 我 懷 疑 吳 潛 移 司 別 有 目 的, 深 憾 之 罪 貶 循 州 80 而 似 道 由 軍 中 入 相, 諷 臺 臣 劾 公 ( 即 吳 潛 ) 10. 賈 似 道 葉 夢 鼎 : 葉 夢 鼎 為 右 丞 相 ( 咸 淳 3 年,1267), 時 似 道 以 平 章 軍 國 重 事 專 政, 夢 鼎 充 位 而 已 81 賈 似 道, 不 能 行 其 志, 力 辭 相 位 不 72 顒 参 73 卷 123 魏 國 正 獻 陳 公 墓 誌 銘, 頁 卷 383, 頁 卷 123, 魏 國 正 獻 陳 公 墓 誌 銘, 頁 周 必 大 曾 提 到 : 去 春 為 陳 賈 迎 頭 論 列 王 謙, 意 在 逐 臣 ( 卷 152,< 奉 詔 錄 >, 頁 2 77 論 列 五 十 九 人, 其 中 周 必 大 名 列 排 行 榜 第 一, 即 可 知 他 與 道 學 派 的 關 係 78 反 道 學 派 早 期 核 心 人 物 陳 賈 鄭 丙 皆 王 淮 提 拔 宋 史 王 淮 傳 卷 396, 頁 載 : ( 陳 賈 鄭 丙 ) 相 與 叶 力 攻 道 學, 熹 由 此 得 祠 其 後 慶 元 偽 學 之 禁 始 於 此 79 卷 28, 頁 4 80 宋 人 軼 事 彙 編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1 年 ) 卷 18, 頁 918 引 < 錢 塘 遺 事 > 81 卷 4, 頁
103 允, 乃 引 杜 衍 故 事 致 仕, 單 車 宵 遁 賈 似 道 馬 廷 鸞 : 賈 馬 並 相 長 達 二 年 九 月, 在 南 宋 諸 並 相 中, 時 間 之 長, 僅 次 於 王 淮 梁 克 家 馬 廷 鸞 初 為 小 官 時, 丁 大 全 欲 加 以 籠 絡, 而 廷 鸞 不 為 所 動 董 宋 臣 用 事, 廷 鸞 不 顧 宋 臣 之 威 脅, 仍 於 疏 對 時 痛 陳 董 氏 之 誤 國, 使 董 氏 因 此 坐 謫, 徙 安 吉 州 83, 廷 鸞 由 此 聲 名 大 噪 賈 似 道 復 入 主 政, 廷 鸞 未 嘗 親 之 84 說 明 廷 鸞 是 個 威 武 不 屈 不 與 權 勢 妥 協 的 人 拜 相 期 間, 在 權 相 壟 罩 下, 雖 有 抱 負 卻 難 以 施 展 史 載 : 廷 鸞 每 見 文 法 密, 功 賞 稽 遲, 將 校 不 出 死 力, 於 邊 閫 升 辟, 稍 越 拘 攣 似 道 頗 疑 異 己, 黥 堂 吏 以 洩 其 憤 ( 同 前 註 ) 因 扼 於 賈 似 道, 不 克 展 其 才, 遂 力 求 去 85 於 咸 淳 八 年 (1272) 十 一 月 辭 位, 度 宗 慰 留 不 果, 去 位 之 日 仍 心 念 國 事 86 ( 二 ) 立 場 或 意 見 一 致 之 例 : 1. 虞 允 文 梁 克 家 : 自 乾 道 五 年 (1169) 二 月 梁 克 家 拜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起, 二 人 即 在 中 樞 共 事, 時 間 甚 久 同 年 八 月, 虞 允 文 拜 相, 二 人 分 任 宰 執 時, 政 治 立 場 頗 不 一 致 囘 顒, 二 人 升 任 左 右 丞 相 後 對 於 外 戚 張 説 用 事, 皆 陰 附 之 88, 反 而 有 志 一 同 了 張 說 拜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右 正 言 王 希 呂 和 言 官 交 章 奏 劾, 孝 宗 震 怒, 以 手 詔 與 遠 惡 監 當 允 文 將 其 駁 回, 孝 宗 益 發 憤 怒 克 家 適 時 緩 解, 勸 慰 道 : 希 呂 論 張 說, 臺 綱 也, 左 相 救 希 呂, 國 體 也 孝 宗 方 稍 釋 懷 89 此 時 虞 梁 不 僅 立 場 相 同, 還 相 互 幫 助, 化 解 危 機 2. 韓 侂 冑 陳 自 強 : 陳 自 強 為 韓 侂 冑 之 童 子 師, 因 而 四 年 內 由 選 人 升 至 兩 府 嘉 泰 三 年 (1203) 拜 右 丞 相 其 飛 黃 騰 達 全 拜 侂 胄 之 賜, 故 常 對 人 說 : 82 卷 24, 頁 6 83 馬 廷 鸞 卷 414, 頁 同 註 卷 24, 頁 馬 廷 鸞 卷 414, 頁 梁 克 家 卷 384, 頁 11812, 虞 梁 二 人 可 否 相 濟, 不 茍 同 允 文 主 恢 復, 朝 臣 多 迎 合, 克 家 密 諫, 數 不 合, 力 丐 去 上 曰 兵 終 不 可 用 乎? 克 家 奏 : 用 兵 以 財 用 為 先, 今 用 度 不 足, 何 以 集 事? 88 卷 434, 頁 12896; 在 葉 適 筆 下, 針 對 此 事 批 評 較 為 嚴 苛, 認 為 二 人 養 虚 譽 苟 容 見 葉 適 : ( 台 北, 中 華 書 局, 民 國 54 年 ) 卷 23, 頁 2; 又 黃 震 : 四 庫 珍 本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60 年,) 卷 39, 頁 39~40: 張 說 除 簽 書, 先 生 ( 張 栻 ) 極 論 其 不 可 又 責 宰 相 虞 允 文 曰 : 宦 官 執 政 自 京 黼 始, 近 習 執 政 自 相 公 始 允 文 謂 同 僚 難 論 列 先 生 曰 : 張 九 齡 論 牛 仙 客, 陸 贄 論 裴 延 齡, 非 同 僚 耶? 允 文 不 能 答 可 見 重 用 張 說 一 事, 朝 中 反 對 者 比 比 皆 是 前 文 所 述 陳 俊 卿 虞 允 文 之 間 的 不 合, 有 學 者 將 之 視 為 道 學 黨 與 近 習 黨 之 間 的 對 立 與 衝 突 甚 至 道 學 派 人 士 將 允 文 及 蔣 芾 王 炎 等 目 為 近 習 黨 的 成 員 參 閱 沈 松 勤 著 : 南 ( 北 京 市, 人 民 出 版 社,2005 年 ), 頁 91~92 89 卷 383, 頁
104 自 强 惟 一 死 以 報 師 王, 毎 稱 侂 胄 為 恩 王 恩 父 史 稱 侂 胄 姦 兇, 久 盗 國 柄, 自 强 實 為 之 表 裏 90 侂 冑 敗, 自 强 亦 罷 相, 後 死 於 廣 州 卧 1 總 齊 行 在 軍 中 之 政 11 顒 卧 11 黼 蟄 ( 同 前 註 ) 紹 興 七 年 (1137), 宰 臣 秦 檜 兼 樞 密 使 92, 故 宰 相 已 兼 掌 軍 權 秦 檜 卒 後, 繼 任 宰 相 不 兼 樞 使 至 紹 興 三 十 二 年 (1162), 宋 金 交 戰, 陳 康 伯 復 兼 執 政 官 如 : 錢 端 禮 虞 允 文 林 安 宅 蔣 芾 魏 杞 等 皆 相 互 兼 權 93 而 使 宰 樞 兩 機 關 有 合 一 之 實 乾 道 八 年 (1172), 虞 允 文 梁 克 家 拜 左 右 丞 相, 均 兼 樞 密 使 至 寧 宗 開 禧 成 為 定 制 樞 密 院 因 宰 相 之 兼 長, 而 成 為 宰 相 之 下 屬 機 關 11 蟄 黼 卧 6 11 顒 6 親 卧 囘 擢 臺 諫 官, 宰 臣 勿 得 薦 舉 著 為 令 1 顒 爚 爚 台 諫 耳 目 之 寄, 若 稽 舊 章, 悉 由 卧 参 親 擢 自 今 不 許 大 臣 薦 進 但 卧 卧 奉 行 臺 諫 風 旨 遭 言 官 論 罷 人 數 最 多, 達 二 十 七 例, 比 例 最 高, 佔 三 十 六 %, 超 過 總 數 ( 七 十 八 任 次 ) 三 分 之 一 ( 參 閱 本 論 文 第 三 章 < 南 宋 朝 宰 相 拜 罷 原 因 暨 罷 後 處 置 分 析 >) 呂 頤 浩 用 90 卷 394, 頁 甲 集, 卷 10, 頁 1 92, 卷 58, 頁 參 閱 遲 景 德 :< 宋 代 宰 樞 分 立 制 之 演 變 >( 收 在 第 15 輯 ( 國 立 編 譯 館, 民 國 73 年 3 月 ), 頁 卷 162, 頁 < 宋 代 宰 樞 分 立 制 之 演 變 >, 頁 卷 164, 頁 顒 黼 爚 顒 囘 98 黼 黼 5 参 99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60 年,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 11 蟄 顒
105 1 蟄 蟄 1155 臺 諫 風 憲 之 地, 比 用 非 其 人, 黨 於 大 臣, 濟 其 喜 怒, 殊 非 耳 目 之 寄 朕 今 親 除 公 正 之 士, 以 革 前 弊, 繼 此 者 宜 盡 心 乃 職, 毋 合 黨 締 交, 敗 亂 成 法, 當 謹 兹 戒, 毋 自 貽 咎 101 高 宗 明 令 表 示, 諫 在 過 去 的 歲 月, 黨 於 大 臣, 合 黨 締 交, 敗 亂 成 法, 淪 為 秦 檜 的 工 具, 從 此 刻 起 要 親 任 諫 官, 革 除 前 弊, 勿 再 成 為 權 臣 的 武 器 臺 諫 天 子 耳 目 之 官, 於 天 下 事 無 所 不 得 言 十 餘 年 來, 用 人 出 宰 相 私 意, 盡 取 當 世 頑 頓 嗜 利 無 恥 之 徒, 以 充 入 之, 合 黨 締 交, 共 爲 姦 慝 1 蟄 顒 臺 諫 官 黄 疇 若 葉 時 旦 二 人, 晉 升 其 官, 使 之 攻 韓 黨 以 贖 過 其 後 凡 除 授 臺 諫, 必 先 期 請 見, 餉 以 酒 肴, 及 論 事 之 時, 又 以 尺 簡 往 復, 先 繳 全 藁, 是 則 聽 之, 否 則 易 之 次 序 官 職 之 崇 卑, 挨 排 日 分 之 先 後, 兑 易 更 换, 率 至 月 末, 風 者 不 以 為 怪, 論 者 不 以 為 恥, 及 其 後 也, 臺 諫 語 人 必 曰 : 近 來 文 字 皆 是 府 第 付 出 103 前 門 拒 虎, 後 門 進 狼 一 權 臣 失 敗, 卻 引 來 更 大 的 權 相 其 手 法 雖 有 異, 而 對 於 臺 諫 官 的 掌 控 則 更 加 嚴 密, 甚 且 滿 朝 官 員 習 以 為 常, 恬 不 為 怪 此 外, 1 蟄 爚 奉 承 風 旨, 凡 平 日 睚 眦 之 怒, 悉 指 以 從 偽, 彈 劾 無 虚 日, 朝 野 為 之 側 足 1 蟄 5 上 < 入 台 奏 劄 >, 稱 : 臣 竊 見 曩 者 權 姦 擅 國, 所 用 臺 諌 皆 其 私 人, 約 言 已 堅, 而 後 出 命, 其 所 彈 擊, 悉 承 風 旨, 是 以 紀 綱 蕩 然, 風 俗 大 壞 106 文 中 所 論 者 即 為 史 彌 遠 臺 諫 何 夢 然 孫 附 鳳 桂 錫 孫 劉 應 龍, 承 順 風 旨, 凡 為 似 道 107 所 惡 者, 無 賢 否 皆 斥 特 殊 決 策 程 序 100 卷 16, 頁 40 載 5 囘 臺 諫 除 授 悉 由 密 啓, 風 之 以 彈 撃 執 政 而 補 其 處, 總 號 臺 諫 職 分 無 别, 故 顯 為 朋 比 而 人 不 以 為 異 鶴 山 先 生 大 全 文 集 1 参 1 囘 卷 31, 頁 583; 又 卷 16, 頁 64, 說 法 大 同 小 異 102 ( 台 北, 光 復 書 局 ) 卷 74, 頁 7 侂 胄 踵 秦 之 轍 如 出 一 軌, 自 先 帝 初 政, 吳 獵 與 劉 德 秀 同 入 臺, 一 薫 一 蕕, 命 自 中 出 人 已 知 事 勢 之 異, 重 以 韓 氏 日 盛, 接 助 徳 秀, 同 時 善 類 一 網 打 盡 由 是 臺 諫 皆 用 私 人, 或 明 示 風 指, 或 迎 合 時 意, 公 論 拂 鬱, 朝 綱 紛 擾 鶴 山 先 生 大 全 文 集 1 参 1 囘 見 魏 了 翁 < 應 詔 封 事 >, 鶴 山 先 生 大 全 文 集 1 参 1 囘 顒 104 宋 史 卷 422, 頁 12621~12623; 卷 437, 頁 百 部 叢 書 集 成 ( 台 北, 藝 文 印 書 館, 民 國 56 年 ) 卷 14, 頁 清 獻 集, 卷 5,< 入 台 奏 劄 >, 頁 卷 45, 頁
106 ( 一 ) 御 筆 李 心 傳 朝 野 雜 記 載 :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108 文 中 明 白 指 出 御 筆 未 必 出 自 皇 帝 之 手, 常 以 他 人 代 筆 只 有 親 筆, 才 是 君 主 親 筆 手 書 押 字 徽 宗 政 和 二 年 (1112) 六 月, 御 筆 ( 仁 宗 時 已 有 ) 手 詔 : 自 今 三 省 密 院 省 臺 寺 監, 與 百 執 事 官, 非 爾 所 職 勿 行, 非 爾 所 責 勿 言, 毋 利 以 口 胥 動, 敢 不 遵 承, 以 違 御 筆 論 109 蔡 京 於 大 觀 三 年 (1109) 六 月 予 宮 觀, 政 和 二 年 五 月 復 出 依 前 太 師, 三 日 一 至 都 堂 治 事 110, 六 月 即 有 此 詔 顯 然 復 出 後 欲 藉 御 筆 重 掌 權 力, 樹 立 權 威, 乃 假 藉 御 筆 行 之 蔡 京 恐 言 者 議 己, 故 作 御 筆 密 進, 而 丐 徽 宗 親 書 以 降, 謂 之 御 筆 手 詔, 違 者 以 違 制 坐 之 事 無 巨 細, 皆 託 而 行, 至 有 不 類 帝 札 者, 羣 下 皆 莫 敢 言 111 其 行 徑 膽 大 妄 為, 令 人 痛 恨, 卻 無 人 敢 言, 而 徽 宗 卻 是 共 犯 從 此, 朝 廷 頻 頻 出 現 御 筆, 均 為 假 藉 徽 宗 之 名 義 頒 布, 而 權 臣 之 專 權 亂 政, 更 是 變 本 加 厲 對 此, 樓 鑰 有 所 評 論 : ( 蔡 ) 京 之 誤 國 非 一, 而 其 甚 者 無 如 御 筆 進 一 步 指 出 : ( 蔡 ) 京 既 收 召, 一 旦 得 君, 欲 逢 主 意 固 相 位 排 同 列 闢 公 議 行 私 心 變 法 度 崇 虛 文, 遂 創 御 筆 之 制, 違 者 以 違 制 論 112 自 崇 觀 奸 臣 創 為 御 筆 之 令, 凡 私 意 所 欲 為 者, 皆 請 御 筆 行 之 而 奸 臣 之 所 自 為 者, 又 明 告 天 下, 違 者 以 違 御 筆 論 於 是 違 紀 綱 為 無 罪, 違 御 筆 為 有 刑, 臺 諌 不 得 言, 給 舍 不 得 繳, 監 司 不 得 問, 而 紀 綱 壞 矣 昔 有 勸 仁 宗 攬 權 者, 上 曰 : 措 置 天 下 事, 正 不 欲 從 中 出 此 言 眞 為 萬 世 法 113 明 君 如 仁 宗, 懂 得 尊 重 體 制, 不 願 用 此 破 壞 制 度, 而 權 臣 作 為 剛 好 相 反 蔡 京 開 此 惡 例, 以 後 的 權 臣 乃 照 章 模 仿, 形 成 體 制 外 的 特 殊 決 策 模 式, 同 時 也 是 權 相 掌 權 擴 權 的 捷 徑 降 至 南 宋, 韓 侂 冑 便 重 施 蔡 京 之 故 計, 藉 御 筆 擅 權 笫 笫 108 朝 野 雜 記 乙 集, 卷 11, 頁 1; 又 陳 均 : 九 朝 編 年 備 要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65 年 ) 卷 27, 頁 22,< 御 筆 更 制 軍 政 > 條 : 御 筆 付 三 省 樞 密 院 更 制, 陜 西 河 東 軍 政 六 事, 三 省 樞 密 院 同 奉 御 筆 始 此 ( 徽 宗 崇 寧 四 年,1105) 十 月, 中 書 省 言 : 御 筆 手 詔 已 刋 石 并 用 金 填, 毋 得 摹 勒 自 是 而 後 御 筆 之 行 始 盛 109 宋 史 全 文 卷 14, 頁 18 御 筆 南 宋 文 人 與 黨 爭 ( 北 京, 人 民 出 版 社,2005 年 4 月 ), 頁 宋 史 宰 輔 表 卷 212, 頁 5521; 宋 史 蔡 京 傳 卷 472, 頁 宋 史 蔡 京 傳 卷 472, 頁 攻 媿 集, 卷 22,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14, 頁 45, 呂 中 宋 大 事 記 講 義
107 114 高 宗 即 位 後, 不 時 出 現 御 筆, 確 係 君 主 親 自 所 下, 而 非 權 臣 所 為 孝 宗 在 位 時 亦 然 ( 孝 宗 集 權 於 一 身, 更 不 可 能 有 權 臣 假 藉 名 義 下 御 筆 ) 115 卻 往 往 原 本 應 為 宰 相 的 職 權, 而 遭 君 主 以 降 御 筆 的 方 式 侵 奪 高 宗 以 御 筆 除 人 事 : 和 州 防 禦 使 ( 趙 ) 璩 除 節 鉞, 封 國 公 116 又 建 炎 三 年 (1129) 三 月, 高 宗 御 筆 除 張 浚 知 樞 密 院 事 117 雖 曰 此 時 正 值 苗 劉 之 變, 屬 於 非 常 情 況 但 以 御 筆 涉 人 事, 終 究 非 正 常 體 制 劉 珏 論 内 降 營 繕 二 事 曰 : 陛 下 以 前 朝 房 院 而 建 永 慶 院, 議 者 以 為 營 造 寖 廣, 以 隆 祐 太 后 時 有 御 筆 議 者 以 為 内 降 數 出, 蓋 除 授 不 歸 中 書, 工 役 領 之 内 侍, 此 人 言 所 以 籍 籍 也 營 繕 悉 歸 有 司, 中 旨 許 執 奏, 則 衆 論 息 矣 118 内 降 與 御 筆, 名 稱 不 同, 實 為 一 事 劉 珏 主 張 君 主 不 應 以 内 降 與 御 筆 破 壞 體 制, 應 回 歸 有 司, 即 由 中 書 除 授 官 員 方 為 正 道 綦 崇 禮, 御 筆 除 翰 林 學 士, 自 靖 康 後 從 官 以 御 筆 除 拜 自 此 始 119 孝 宗 好 攬 權, 陳 俊 卿 為 相, 曾 上 奏 請 孝 宗 尊 重 制 度 先 是, 禁 中 密 旨 直 接 向 諸 軍 下 令, 宰 相 多 不 預 聞 内 官 張 方 事 覺, 俊 卿 奏 : 自 今 百 司 承 御 筆 處 分 事, 須 奏 審 方 行 從 之 既 而 以 内 諸 司 不 樂, 收 前 命 120 孝 宗 對 近 習 的 重 視 還 高 於 宰 相, 對 宰 相 的 不 夠 尊 重, 由 此 事 可 知 言 者 諄 諄, 聽 者 杳 杳 君 主 藉 著 御 筆, 超 越 制 度, 擴 大 君 權, 大 臣 明 知 卻 無 可 如 何 光 宗 紹 熙 五 年 (1194) 六 月, 某 夜 御 批 付 丞 相 云 : 歴 事 歲 久, 念 欲 退 閑 趙 汝 愚 奉 御 批 ( 即 御 筆 ) 八 字 以 奏 太 皇 太 后, 曰 : 既 有 御 筆, 卿 當 奉 行 率 同 僚 擁 立 皇 子 即 位, 是 為 寧 宗 121 寧 宗 雖 為 弱 勢 君 主, 然 亦 常 使 用 御 筆, 或 除 授 官 吏, 或 予 以 罷 職 笫 122 此 例 為 寧 宗 初 政 之 時, 其 後 韓 侂 冑 當 政, 權 傾 天 下 慣 常 假 借 御 筆 ( 或 內 批 ) 實 114 宋 史 黃 度 傳 卷 393, 頁 孝 宗 淳 熙 五 年 秋 八 月 甲 午, 内 降 御 筆, 見 於 宋 史 全 文 卷 26, 頁 33, 獨 此 處 為 内 降 御 筆, 不 同 於 他 處, 其 實 只 是 字 面 上 不 同 高 宗 朝 也 曾 出 現 過 116 宋 史 趙 鼎 傳 卷 360, 頁 宋 史 張 浚 傳 卷 361, 頁 宋 史 劉 珏 傳 卷 378, 頁 宋 史 綦 崇 禮 傳 卷 378, 頁 宋 史 陳 俊 卿 傳 卷 383, 頁 11789; 亦 見 宋 史 全 文 卷 25, 頁 4 引 文 中 明 顯 指 出 君 主 以 御 筆 侵 害 正 常 的 運 作 體 制, 因 此 陳 俊 卿 上 奏 建 議 孝 宗 勿 破 壞 制 度 平 田 茂 樹 引 用 奉 詔 錄 思 陵 錄 等 日 記, 似 乎 顯 示 御 筆 在 決 策 過 程 中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亦 為 官 僚 體 系 之 一 環 文 中 研 究 手 法 細 膩, 值 得 肯 定 但 真 如 作 者 所 言 御 筆 是 正 當 管 道, 何 以 陳 俊 卿 甘 冒 貶 竄 風 險 制 止 皇 帝 繼 續 加 以 使 用? 參 閱 < 從 宋 代 的 日 記 史 料 看 政 治 構 造 >, 頁 宋 史 光 宗 本 紀 卷 37, 頁 714; 宋 史 趙 汝 愚 傳 卷 392, 頁 有 學 者 頗 為 懷 疑 此 事 的 真 實 性, 認 為 有 可 能 出 自 偽 造 或 者 並 非 出 自 光 宗 本 人 的 意 願 122 宋 史 項 安 世 傳 卷 397, 頁
108 行 擅 權 123 方 回 之 論 : 寧 宗 在 位 三 十 年, 前 以 侂 冑 十 三 年, 後 以 彌 遠 十 七 年, 未 嘗 自 處 分 一 事, 恭 儉 有 餘, 明 察 不 足, 凡 侂 冑 造 御 ( 筆 ), 批 黜 正 人, 禁 偽 學 開 邊 釁, 寧 宗 不 察 也 124 理 宗 也 不 例 外 端 平 初, 帝 ( 理 宗 ) 既 親 政, 召 ( 崔 125 與 之 ) 為 吏 部 尚 書, 數 以 御 筆 起 之, 皆 力 辭 說 明 理 宗 常 以 御 筆 除 授 大 臣 雖 曰 端 平 更 化, 但 統 治 日 久, 荒 淫 無 度 杜 範 即 曾 上 奏 :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126 凡 此 均 為 破 壞 體 制 之 舉, 侵 犯 中 書 之 人 事 權 在 朝 中 御 筆 功 能 幾 乎 無 所 不 包, 而 臣 僚 亦 深 知 君 主 如 此 作 為, 而 無 能 為 力 理 宗 朝 內 侍 盧 允 升 董 宋 臣 驕 恣 跋 扈, 御 史 天 錫 論 疏 留 中 不 下, 大 宗 正 司 趙 崇 璠 移 書 宰 相 謝 方 叔, 欲 其 出 面 向 君 主 諍 諫, 不 然 倉 卒 出 御 筆, 某 人 授 少 卿, 亦 必 無 可 遏 之 理 矣 127 翌 日, 果 得 御 筆 授 洪 天 錫 大 理 少 卿, 而 天 錫 已 去 國 ( 同 前 註 ) 崇 璠 之 語 氣 頗 為 無 奈 說 明 御 筆 時 常 凌 駕 在 正 常 體 制 之 上, 而 君 主 往 往 做 了 破 壞 體 制 的 舉 動, 卻 不 當 一 回 事 ( 二 ) 內 批 所 謂 內 批 其 意 義 與 作 用, 和 御 筆 相 似 128 君 主 利 用 內 批 強 化 君 權, 超 越 體 制 上 應 有 的 程 序, 立 即 且 有 效 地 貫 徹 皇 帝 旨 意 罷 某 官 之 職, 升 某 官 之 位, 均 以 內 批 行 之 隆 興 二 年 (1164) 三 月, 孝 宗 懷 疑 劉 度 結 黨, 以 內 批 罷 郡, 距 其 到 任 才 一 年 乾 道 九 年 (1173) 八 月 癸 酉, 孝 宗 内 批 龍 雲 陳 師 亮 添 差 梁 克 家 等 奏 : 於 指 揮 有 碍 孝 宗 還 語 帶 諷 刺 的 說 : 卿 等 如 此 守 法 極 好 130 然 而 對 於 大 臣 的 抗 議 卻 充 耳 不 聞, 無 動 於 衷 韓 侂 冑 用 事, 常 以 內 批 遂 行 其 意, 諸 如 : 除 謝 深 甫 為 御 史 中 丞 ; 罷 右 正 言 黃 度 之 職 ; 除 劉 德 秀 為 監 察 御 史 ; 將 朱 熹 罷 去 ; 彭 龜 年 與 郡, 均 以 內 批 行 之 甚 至 以 內 批 罷 宰 相 留 正 之 職, 其 背 後 亦 受 侂 冑 影 響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3, 頁 元 方 回 桐 江 集 ( 台 北, 國 立 中 央 圖 書 館, 民 國 59 年 ) 卷 4< 跋 鄭 清 之 所 進 聖 語 考 三 >, 頁 宋 史 崔 與 之 傳 卷 406, 頁 宋 史 杜 範 傳 卷 407, 頁 宋 史 謝 方 叔 傳 卷 417, 頁 歷 代 名 臣 奏 議, 卷 148, 頁 1, 內 容 同 註 121 項 世 安 所 指, 御 筆 和 内 批 其 實 係 同 一 件 事, 用 詞 不 同 而 已 129 宋 史 全 文 24, 頁 宋 史 全 文 25, 頁
109 不 過 也 有 孝 宗 以 內 批 下 旨, 因 臣 僚 反 對 而 作 罷 之 例 131 在 大 臣 適 時 的 開 導 下, 偶 而 也 能 作 出 較 為 開 明 理 性 的 決 定 綜 觀 孝 宗 行 事, 並 非 都 如 此 清 明 淳 熙 九 年 (1182), 太 學 錄 楊 甲 獻 萬 言 書, 就 提 到 近 歳 以 來, 權 倖 用 事, 其 門 如 市, 内 批 一 出, 疑 謗 紛 然 132 內 批 往 往 招 來 廷 臣 的 猜 疑 與 批 評, 甚 至 將 內 批 與 權 倖 作 直 接 的 聯 想 光 宗 一 朝 未 見 內 批, 姑 置 不 論 寧 宗 即 位 之 初, 便 有 內 批 的 問 題, 頻 頻 使 用 在 人 事 的 升 降 黜 陟 上 而 且 是 被 韓 侂 冑 及 其 集 團 玩 弄 於 股 掌 如 謝 深 甫 除 為 御 史 中 丞 ; 宰 相 留 正 被 罷 皆 是 從 以 下 引 文 可 知 寧 宗 即 位 之 初, 對 於 內 批 所 持 態 度 便 極 為 輕 率 : 133 笫 笫 笫 笫 134 寧 宗 說 : 可 於 榻 前 撰 數 語, 徑 自 批 出 可 知 其 觀 念 就 是 如 此, 絕 未 想 到 如 此 作 為 對 於 制 度 的 破 壞 朱 熹 方 懲 内 批 之 弊, 於 是 乞 降 出 劄 子, 再 令 臣 僚 集 議, 寧 宗 卻 不 假 思 索 隨 即 同 意 究 其 真 正 原 因 應 是, 內 批 早 已 掌 握 在 韓 侂 冑 的 手 裏, 寧 宗 並 無 主 導 權 甚 至 可 以 說 內 批 已 成 侂 冑 掌 權 擴 權 排 擠 異 己 的 工 具 了 135 更 甚 者, 侂 冑 利 用 內 批 大 肆 引 進 其 黨 徒 為 言 官, 言 路 遂 皆 侂 胄 之 人, 一 時 善 類, 排 斥 無 餘, 黨 禍 自 此 起 矣 136 理 宗 寶 祐 二 年 (1254) 四 月 乙 卯, 上 諭 輔 臣 : 謝 奕 修 于 郡, 朕 不 欲 從 内 批 出, 131 例 一 : 宋 史 全 文 26, 頁 24: ( 淳 熙 四 年 七 月 ) 辛 亥, 進 呈 内 批 : 添 差 浙 西 凖 備 將 王 守 忠 任 滿 日 特 與 再 任 趙 雄 奏 : 守 忠 係 潛 邸 祗 應, 即 非 隨 龍, 依 指 揮 不 應 添 差 上 曰 : 如 此 則 難 為 雄 奏 : 聖 意 欲 與 之, 特 令 依 隨 龍 人 例 可 也 上 曰 : 既 礙 指 揮, 不 若 且 已 雄 奏 : 聖 徳 誠 不 可 及 潛 邸 舊 恩, 不 肯 假 以 一 添 差, 臣 下 何 敢 用 私 意 也 上 曰 : 不 如 此 則 法 不 行 例 二 : ( 淳 熙 六 年 正 月 ) 甲 申, 内 批 : 登 仕 郎 張 聞 禮 係 太 上 皇 后 姪 女 夫, 特 添 差 浙 東 安 撫 司 幹 辦 公 事 趙 雄 等 奏 : 在 法, 雖 戚 里, 文 臣 未 經 銓 試, 武 臣 未 經 呈 試, 並 不 許 陳 乞 添 差 上 曰 : 豈 可 以 戚 里 而 廢 公 法? 卿 等 理 得 是 可 留 下 文 字, 今 後 有 似 此 等 事, 切 須 執 奏 以 上 二 例, 說 明 孝 宗 有 時 也 懂 得 尊 重 體 制 不 以 一 己 之 私 而 傷 害 制 度 132 宋 史 全 文 顒 囘, 頁 囘 133 留 正 被 罷, 雖 未 證 實 出 自 韓 侂 冑 之 手, 然 朱 熹 有 此 懷 疑 縱 然 不 是 韓 侂 冑 假 借 內 批 遂 行 此 意, 也 是 在 侂 冑 主 導 之 下, 促 使 寧 宗 作 此 決 定 而 有 是 時 近 習 用 事, 御 筆 指 揮 皆 有 其 漸, 故 熹 深 憂 之 之 語 參 閱 宋 史 全 文 卷 顒 参, 頁 顒 宋 史 禮 志, 卷 1 蟄 囘,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顒 参, 頁 顒 囘 : 戊 寅, 侍 講 朱 熹 以 上 疏 忤 韓 侂 胄 罷 御 批 云 : 朕 憫 卿 耆 艾, 方 此 隆 冬, 恐 難 立 講, 已 除 卿 宫 觀, 可 知 悉 趙 汝 愚 獨 袖 内 批 還 上, 且 諫 且 拜 侂 胄 必 欲 出 之 汝 愚 退 求 去, 不 許 侂 胄 使 中 使 王 德 謙 封 内 批 以 授 熹, 熹 即 附 奏 謝, 遂 行 雖 經 樓 鑰 鄧 馹 劉 光 祖 陳 傅 良 等 人 或 封 還 錄 黃, 或 面 奏 乞 留, 最 後 仍 不 免 罷 職, 而 朱 熹 在 朝 僅 四 十 六 天 此 時 寧 宗 甫 即 位, 趙 汝 愚 仍 是 宰 相, 但 寧 宗 已 對 韓 侂 冑 言 聽 計 從 了 136 宋 史 全 文, 卷 顒 参, 頁
110 可 從 公 將 上 ( 謝 ) 方 叔 奏 : 此 意 甚 公 137 理 宗 雖 然 昏 瞶, 也 偶 有 明 理 之 舉 此 反 映, 君 主 透 過 內 批 表 達 旨 意 的 非 體 制 管 道, 而 對 於 制 度 造 成 一 定 的 傷 害 或 破 壞 理 宗 淳 祐 十 二 年 (1252), 國 史 實 錄 院 校 勘 湯 漢 以 大 水 應 詔, 上 奏 云 : 公 卿 在 廷, 其 信 任 不 若 近 習 之 篤 ; 中 書 造 命, 其 施 行 不 若 内 批 之 專 138 此 言 評 內 批 極 為 中 肯 但 人 主 並 不 會 因 此 而 改 變 其 作 法 第 三 節 皇 權 與 相 權 之 間 學 者 一 般 以 為 皇 帝 與 宰 相 之 間 的 權 力 大 小, 是 互 為 消 長 的 139 君 主 本 身 有 否 作 為, 直 接 關 係 著 宰 相 權 力 大 小 但 權 相 的 出 現, 除 制 度 面 的 因 素 外, 宰 相 自 身 之 心 態 觀 念 與 作 為, 以 及 君 主 能 力 與 作 為, 均 有 密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討 論 南 宋 君 主 大 致 以 高 孝 光 寧 理 度 六 位 皇 帝 為 主 要 對 象, 後 三 帝 已 屬 於 流 亡 政 府 狀 態, 且 時 間 過 短, 不 列 入 討 論 一 宋 代 皇 帝 權 威 宋 代 皇 帝 制 度 及 運 作 模 式, 基 本 上 沿 襲 唐 制, 而 其 權 力 與 地 位 尤 有 過 之 具 體 而 言, 君 主 擁 有 召 集 與 主 持 朝 會 朝 議 之 大 權 軍 國 大 事 之 決 策 ; 頒 降 詔 旨 ; 策 立 皇 后 太 子 ; 除 授 與 罷 黜 宰 執 官 臺 諫 官 等 ; 決 定 改 元 大 祭 祀 大 赦 開 戰 議 和 等 集 立 法 行 政 司 法 三 權 於 一 身 皇 帝 的 詔 令 就 是 法 律 140, 以 及 法 令 政 策 制 定 頒 佈 與 改 革 的 最 後 決 定 權 總 括 來 說, 就 是 凡 軍 國 庶 務, 一 聽 裁 決 141 由 此 看 來, 似 乎 皇 權 已 是 無 限 擴 張 但 是 相 對 而 言, 皇 帝 權 力 的 行 使, 仍 然 要 受 到 相 權 的 制 衡, 言 官 的 諫 諍, 而 非 毫 無 節 制 綜 觀 整 個 南 宋 朝 皇 權 的 行 使, 猶 如 海 浪 潮 汐, 高 低 起 伏 不 定, 實 難 一 語 道 盡 如 孝 宗 好 攬 權, 此 時 相 權 就 頗 受 君 權 侵 奪, 禁 中 密 旨 直 下 諸 軍, 宰 相 多 不 預 聞 142 時 陳 俊 卿 任 參 知 政 事, 乃 向 孝 宗 爭 取 : 今 百 司 承 御 筆 處 分, 事 須 奏 審 方 行 從 之 孝 宗 不 久 又 收 回 前 命 俊 卿 鍥 而 不 捨 : 命 令 之 大, 如 三 衙 發 兵 户 部 取 財, 豈 為 宫 禁 細 微 事? 臣 等 備 數 出 内 陛 下 命 令 耳 凡 奏 審 欲 取 決 陛 下, 非 臣 欲 專 之, 且 非 新 條, 申 舊 制 耳 ( 同 前 註 ) 此 番 言 論, 孝 宗 聽 在 耳 中, 效 果 實 在 有 限 孝 宗 在 南 宋 諸 帝 中 最 有 作 為, 也 最 為 專 權 然 如 寧 宗 度 宗, 能 力 智 慧 均 有 限, 權 相 便 伺 機 而 動 了. 二 南 宋 各 朝 皇 帝 之 個 性 作 風 與 君 相 權 力 關 係 137 宋 史 全 文, 卷 黼 5, 頁 歷 代 名 臣 奏 議, 卷 黼 1 黼, 頁 1 黼 139 錢 穆 及 余 英 時 兩 位 先 生 均 採 此 說 但 大 陸 學 者 近 來 看 法 紛 歧 140 參 閱 龔 延 明 :< 中 國 皇 帝 制 度 > 中 國 古 代 職 官 科 舉 研 究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2006 年 4 月 ) 頁 宋 宋 綬 宋 敏 求 : 宋 大 詔 令 集 ( 台 北, 鼎 文 書 局, 民 國 61 年 ) 卷 7,< 宣 和 傳 位 詔 >, 頁 宋 史 陳 俊 卿 傳 卷 383, 頁
111 君 主 宰 相 政 局 三 者 息 息 相 關, 尤 其 皇 帝 本 人 的 個 性 與 作 風 更 是 直 接 影 響 對 宰 相 之 任 用 ; 與 宰 相 之 間 的 互 動 ; 以 及 宰 相 任 內 的 表 現 而 君 相 對 政 局 的 影 響 之 大 更 不 待 言 故 須 深 入 探 討 南 宋 歷 任 皇 帝 之 個 性 與 作 風, 方 能 進 一 步 掌 握 君 權 與 相 權 之 間 的 關 係 南 宋 諸 朝 的 情 形 分 述 如 下 ( 一 ) 高 宗 極 度 愛 權 卻 無 法 攬 權 高 宗 為 南 宋 朝 的 開 國 君 主 其 轉 捩 點 應 溯 自 靖 康 元 年 11 顒 6, 金 人 進 犯 開 封 城 之 時 當 時 情 況 危 急, 朝 廷 遣 李 梲 使 金 議 和 欽 宗 又 召 康 王 面 授 機 宜, 趙 構 慷 慨 請 行, 在 金 營 之 中 意 氣 閒 暇 適 值 姚 平 仲 夜 襲 金 人 不 果, 金 人 叱 責, 與 康 王 同 行 的 張 邦 昌 恐 懼 涕 泣, 帝 不 為 動 143 金 帥 斡 離 不 心 生 疑 惑, 要 求 更 換 肅 王 十 月, 康 王 再 度 使 金, 行 經 磁 州, 被 當 地 百 姓 包 圍 而 不 得 行, 知 相 州 汪 伯 彥 以 蠟 書 將 康 王 迎 至 相 州 144 金 帥 粘 罕 斡 離 不 復 渡 河 包 圍 京 城, 朝 廷 拜 康 王 為 河 北 兵 馬 大 元 帥 ( 部 分 文 獻 稱 天 下 兵 馬 大 元 帥 ) 開 封 城 破 北 宋 滅 亡, 康 王 就 在 百 官 擁 戴 下 於 靖 康 二 年 (1127) 五 月 一 日 登 壇 受 命, 改 元 建 炎 此 後 的 四 年 大 都 面 臨 極 其 險 惡 的 處 境, 從 河 南 商 邱 陸 續 南 撤 渡 過 淮 水 長 江, 甚 至 抵 達 紹 興 海 邊, 金 軍 始 終 緊 追 不 捨, 迫 使 高 宗 航 海 避 敵 金 軍 竟 然 尾 隨 而 至, 幸 賴 浙 江 漁 民 張 公 裕 擊 退 金 師, 讓 高 宗 得 以 茍 延 殘 喘, 時 為 建 炎 四 年 (1130) 正 月 在 他 二 十 歲 之 前, 高 宗 恐 作 夢 都 沒 想 到 有 朝 一 日 當 上 皇 帝 然 而 做 了 皇 帝 卻 又 飽 嚐 顛 沛 流 離 之 苦, 生 命 政 權 危 在 旦 夕 金 軍 如 鬼 魅 般 的 陰 魂 不 散, 窮 追 不 捨 偏 在 建 炎 三 年 (1129) 三 月 又 發 生 苗 劉 之 變, 雖 在 個 把 月 後 即 告 平 定, 卻 對 他 日 後 心 理 及 行 事 作 風 均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諸 如 : 對 金 求 和 的 急 迫, 進 而 出 現 紹 興 十 二 年 的 對 金 和 議, 影 響 所 及, 重 用 秦 檜 導 致 長 期 獨 相 專 權 ; 對 軍 事 將 領 的 不 信 任, 從 而 要 求 將 領 交 出 兵 權 ; 和 議 之 後 帶 來 政 局 的 安 逸 軍 政 的 腐 敗 將 領 的 貪 瀆 戰 力 的 削 弱, 這 都 是 相 互 關 連 的 連 鎖 效 應 在 紹 興 十 二 年 (1142) 宋 金 和 議 之 前, 南 宋 處 境 極 度 危 急 民 生 凋 敝, 盜 賊 充 斥, 當 時 巨 盜 有 張 用 張 琪 孔 彥 舟 李 成 張 榮 等 自 北 宋 滅 亡 之 時, 以 迄 紹 興 初 期, 盜 賊 逐 漸 遍 及 荊 襄 淮 甸 閩 浙 嶺 南 各 地 彼 時 盜 賊 剽 掠 兵 燹 為 患 賦 斂 繁 重 胥 吏 刻 剝 官 軍 騷 擾, 致 使 民 不 聊 生, 再 加 上 兵 費 浩 繁 貪 吏 姦 蠹, 使 得 財 用 匱 乏 145 而 在 宋 金 紹 興 和 議 達 成 前 後, 南 宋 卻 做 了 許 多 自 壞 長 城 之 事 收 攬 韓 世 忠 張 俊 岳 飛 三 大 將 的 軍 權, 同 時 分 化 其 手 下 軍 隊 且 由 於 和 議, 南 宋 取 得 對 手 生 存 權 的 認 可, 以 為 從 此 得 以 高 枕 無 憂, 反 使 朝 廷 氣 象 日 益 沉 淪 腐 敗 人 之 個 性 與 其 處 事 風 格 互 為 表 裏 探 討 高 宗 政 治 上 的 作 風, 首 先 須 了 解 他 的 性 格 有 關 高 宗 內 心 世 界 的 紀 錄 極 少, 但 可 從 他 與 臣 僚 言 談 舉 止 之 間, 推 敲 一 二 高 宗 踐 阼 之 初, 曾 經 表 現 儉 樸 的 一 面 146, 日 常 飲 食 生 活 用 品 均 極 簡 單 147 還 143 此 據 宋 史 卷 24, 頁 439 所 載 關 於 此, 張 峻 榮 在 南 宋 高 宗 定 都 臨 安 之 原 因 一 書 中 指 出 可 疑 之 處, 當 高 宗 面 對 金 帥 仍 能 意 氣 閒 暇 帝 不 為 動 等 的 讚 美 之 詞, 與 其 日 後 對 金 人 極 度 恐 懼, 兩 相 對 照, 判 若 雲 泥, 因 此 懷 疑 多 半 是 日 後 篡 改 記 錄 的 結 果 144 參 閱 宋 史 高 宗 本 紀 卷 24, 頁 爚 黼 卧 ~ 爚 爚 蟄 145 參 閱 林 瑞 翰 :< 紹 興 十 二 年 以 前 南 宋 國 情 研 究 >( 收 入 宋 史 研 究 集 第 1 輯, 國 立 編 譯 館, 民 國 69 年 12 月 再 版 ), 頁 177~ 宋 周 煇 : 清 波 雜 志 百 部 叢 書 集 成 ( 台 北, 藝 文 印 書 館, 民 國 56 年 ), 卷 1, 頁
112 親 口 對 輔 臣 說 : 朕 居 宮 中, 自 有 日 課 早 閱 章 疏, 午 後 讀 春 秋 史 記, 夜 讀 尚 書, 率 以 二 鼓 罷 148 顯 然 亟 欲 示 臣 子 以 生 活 嚴 謹 的 面 貌 高 宗 在 百 官 擁 立 之 下 即 位, 南 宋 建 國 之 初, 猶 如 一 葉 浮 萍, 毫 無 根 柢, 起 用 李 綱 是 形 勢 所 迫 李 綱 以 主 戰 著 稱, 為 借 重 他 的 聲 望, 以 穩 定 政 權 說 穿 了 只 是 暫 時 利 用 這 塊 金 字 招 牌, 並 非 真 的 重 用 或 是 信 任 他 御 史 中 丞 顏 岐 即 上 奏 表 示 反 對 : 李 綱 為 金 人 所 惡 高 宗 立 予 駁 斥 如 朕 之 立, 恐 亦 非 金 人 所 喜 ( 高 宗 此 時 倒 挺 有 定 見 ) 為 了 任 用 李 綱, 出 范 宗 尹 知 舒 州, 顏 岐 與 祠 149 就 一 個 剛 登 基 且 缺 乏 政 治 經 驗 的 年 輕 君 主 而 言, 高 宗 無 疑 頗 有 主 見, 並 不 輕 意 受 人 擺 佈 在 罷 黜 李 綱 之 後, 某 日, 不 經 意 的 對 人 提 及 將 李 綱 免 職 的 心 理 因 素, 李 綱 孩 視 朕 150 意 思 是 李 綱 事 事 以 長 輩 的 口 吻 要 求 高 宗, 處 處 干 涉 他, 批 評 他, 把 他 當 作 無 知 孩 童 般 地 管 束, 這 是 最 令 他 難 以 忍 受 的 李 綱 甫 上 任 便 議 十 事, 要 求 高 宗 施 行 緊 接 著 又 論 張 邦 昌 僭 位 之 事, 不 惜 以 自 己 的 去 留 威 脅 高 宗, 這 種 幾 近 脅 迫 的 作 法, 只 怕 使 高 宗 對 李 綱 日 漸 疏 離, 而 難 以 長 期 重 用 高 宗 內 心 是 虛 弱 的 恐 懼 的 他 最 迫 切 的 是 得 到 別 人 的 尊 敬, 才 能 自 我 肯 定 最 怕 的 是 別 人 瞧 不 起 他, 不 把 他 放 在 眼 裏 一 旦 發 現 有 人 以 此 態 度 對 他, 便 耿 耿 於 懷, 非 去 之 而 後 快 假 設 把 他 捧 得 高 高 在 上, 他 便 終 生 感 激, 汪 彥 伯 就 是 最 佳 例 證 當 趙 構 奉 欽 宗 之 命 二 度 前 往 金 營 乞 和 的 途 中, 在 磁 州 被 民 眾 圍 困, 無 法 前 行, 隨 行 官 員 王 雲 甚 至 被 群 眾 拉 下 馬 打 死 知 相 州 汪 伯 彥 聞 知, 派 人 將 趙 構 接 往 相 州 府 衙 悉 心 接 待, 不 僅 暫 時 解 除 危 機, 還 受 到 上 好 待 遇 從 此 汪 伯 彥 受 到 趙 構 青 睞, 不 久 趙 構 被 任 命 為 河 北 兵 馬 大 元 帥, 伯 彥 就 被 延 攬 成 為 重 要 幕 僚, 從 此 平 步 青 雲, 位 極 人 臣 即 使 和 黃 潛 善 因 昏 庸 誤 國 而 被 彈 劾 罷 相, 仍 念 念 不 忘 於 被 貶 至 地 方 後 數 十 年 再 度 起 用 的 原 因, 即 為 心 懷 感 念 從 個 人 角 度 而 言, 高 宗 念 舊, 講 義 氣, 感 恩 圖 報 但 身 為 一 國 之 君, 應 該 大 公 無 私, 凡 事 從 國 家 社 稷 的 角 度 思 考 問 題, 而 對 此 奸 惡 之 徒, 過 分 重 視 感 情 因 素, 只 因 感 恩 即 予 以 重 用, 不 分 好 壞, 致 喪 師 誤 國, 實 非 人 主 應 有 的 表 現, 而 身 為 開 國 之 君 更 不 應 如 此 再 者, 高 宗 在 紹 興 和 議 前 夕, 何 以 執 意 解 除 三 大 將 軍 權 ( 此 策 最 初 雖 非 出 自 高 宗, 但 他 有 決 定 權 )? 固 然 為 了 執 行 北 宋 以 來 的 既 定 國 策, 此 外, 他 的 決 定 也 是 長 時 間 累 積 的 宋 金 議 和 高 宗 屈 己 從 之, 內 外 反 對 聲 浪 極 大, 尤 以 三 大 將 之 一 147 朝 野 雜 記, 甲 集, 卷 1,< 高 宗 恭 儉 > 條 : 每 退 朝, 即 御 殿 旁 一 小 閣, 垂 簾 獨 坐, 前 設 一 素 木 桌 子, 上 置 筆 硯, 蓋 閱 四 方 章 奏 於 此 閣 內 惟 二 小 璫 侍 側, 凡 巨 璫 若 內 夫 人 奏 事, 上 悉 閣 外 視 之 御 膳 惟 麵 飯 煎 肉 炊 飲 而 已 鎮 江 守 錢 伯 言 嘗 獻 宣 和 所 留 器 用,( 宣 和 末, 徽 宗 避 兵 幸 鎮 江 ) 其 間 有 鏍 鈿 椅 桌, 上 惡 其 靡, 亟 令 於 通 衢 毀 之 上 ( 高 宗 ) 晚 年 大 劉 妃 有 寵, 恃 恩 驕 侈, 盛 夏 以 水 晶 飾 足 踏, 上 偶 見 之, 即 命 取 其 一 以 為 御 枕, 妃 惶 懼 撤 去, 自 是 令 宮 無 復 踰 者 矣 也 許 為 了 表 現 給 國 人 看, 刻 意 營 造 儉 德 形 象 但 自 從 當 太 上 皇 後, 則 變 得 窮 極 奢 侈 孝 宗 必 須 按 時 供 奉 大 量 財 務, 稍 有 延 遲, 立 刻 反 應 激 烈 若 高 宗 真 如 文 獻 所 言 勤 儉 如 故, 何 需 大 量 金 錢? 因 此 筆 者 對 儉 德 之 說 持 保 留 態 度 148 朝 野 雜 記, 甲 集, 卷 1< 高 宗 聖 學 > 條 149 宋 史 李 綱 傳 卷 358, 頁 宋 黎 靖 德 輯 : 朱 子 語 類 ( 京 都, 中 文 出 版 社, 民 國 68 年 ), 卷 131, 頁 宋 史 李 綱 傳 卷 358, 頁 11253
113 的 岳 飛 反 對 最 烈 廷 臣 以 為 議 和 非 與 三 大 將 商 議 不 可, 這 已 犯 了 高 宗 大 忌 他 認 為 三 大 將 跋 扈, 沒 有 把 皇 帝 放 在 眼 裏, 他 得 不 到 三 帥 的 尊 敬, 這 是 何 其 嚴 重 的 事 情 地 方 稅 收 被 三 將 截 留, 政 府 財 政 泰 半 用 於 三 將 之 兵, 地 方 官 吏 每 因 三 將 而 朝 152 廷 無 法 調 動 凡 此 均 觸 怒 高 宗, 他 都 可 以 歸 結 到 未 能 獲 得 三 將 應 有 的 尊 敬 與 重 視 岳 飛 因 此 變 成 了 兩 國 締 約 的 祭 品 再 看 朱 勝 非 三 度 拜 相, 同 樣 與 高 宗 念 舊 重 感 情 的 個 性 有 關 勝 非 甫 上 任, 便 遭 遇 苗 劉 之 變, 處 在 非 常 情 況, 由 於 身 段 柔 軟, 與 苗 劉 周 旋 敷 衍, 曲 意 迴 護, 使 高 宗 生 命 不 致 受 到 兵 變 的 傷 害, 照 理 勝 非 有 功 無 過, 在 變 亂 落 幕 後, 反 因 群 臣 交 章 論 劾 而 下 台, 高 宗 有 說 不 出 的 內 疚, 因 此 始 終 念 念 不 忘 勝 非 之 功, 不 數 年 便 又 起 用 他 更 於 大 臣 有 異 見 時, 還 親 自 替 勝 非 辯 護 綜 觀 高 宗 的 統 治 與 其 行 事 作 風, 可 歸 納 以 下 幾 點 : 1. 最 忌 諱 擔 心 恐 懼 的 事 : (1) 恐 金 由 此 而 影 響 到 各 方 面 的 政 治 發 展, 如 定 都 早 在 欽 宗 任 命 康 王 為 河 北 兵 馬 大 元 帥 時, 已 然 顯 露 他 怯 懦 恐 金 的 本 性 大 元 帥 府 成 立 後, 宗 澤 梁 揚 祖 張 俊 苗 傅 楊 沂 中 黃 潛 善 韓 世 忠 劉 光 世 等 將 領 先 後 率 軍 前 來 投 效, 因 而 聚 集 了 近 十 萬 兵 馬 照 理 應 該 儘 速 帶 兵 勤 王, 但 他 不 此 之 圖, 反 而 向 東 遷 移 至 大 名 府 ( 河 北 大 名 ), 繼 又 轉 至 濟 州 ( 今 山 東 鉅 野 ), 甚 至 當 汴 京 淪 陷, 北 宋 滅 亡 之 際, 他 絲 毫 無 動 於 衷 表 面 上 曾 數 次 慟 哭 流 涕, 那 只 是 面 對 臣 下 不 得 不 然 的 表 演, 好 對 群 臣 有 個 交 待 而 已 (2) 從 北 伐 中 原 而 南 遷 避 敵 (3) 迎 回 二 聖 ( 徽 宗 已 死, 而 欽 宗 尚 存, 只 怕 欽 宗 返 國 ) 他 恐 懼 帝 位 受 到 挑 戰, 故 紹 興 和 議 條 款 中, 對 迎 回 欽 宗 隻 字 未 提 (4) 對 於 軍 人 干 預 政 治, 最 為 敏 感 猜 忌 以 岳 飛 為 例 : 笫 笫 笫 笫 笫 横 笫 笫 黼 囘 躐 152 參 考 石 文 濟 : 南 宋 中 興 四 鎮,( 中 國 文 化 學 院 史 學 所 博 士 論 文, 民 國 63 年 ) 之 觀 點 顒 囘
114 2. 最 迫 切 的 事 : 獲 得 南 宋 朝 廷 的 生 存 權, 與 金 達 成 協 議, 完 成 紹 興 和 議 亦 即 得 到 金 朝 的 承 認 紹 興 十 一 年 (1141) 十 一 月, 高 宗 對 金 使 蕭 毅 帶 來 的 議 和 條 款 全 部 接 受, 上 誓 表 向 金 稱 臣, 寧 為 金 之 附 庸 只 要 達 成 和 議, 便 能 坐 擁 半 壁 江 山, 故 不 計 代 價 犧 牲 一 切 依 據 和 議, 宋 金 關 係 是 不 平 等 的 金 熙 宗 派 遣 使 者, 其 身 份 為 江 南 詔 諭 使 宋 國 變 成 了 江 南, 通 問 成 了 詔 諭 當 詔 諭 使 前 往 宋 朝 時, 宋 朝 官 員 必 須 跪 迎 天 子 詔 書 之 禮, 來 迎 接 其 國 書 宋 朝 已 經 矮 了 半 截 但 高 宗 不 予 計 較, 只 要 議 和 即 可 15 爚 紹 興 十 八 年 (1148) 七 月, 前 知 郢 州 趙 汝 涔 言 : 陛 下 即 位 以 來 用 人 多 矣, 而 競 持 異 議 故 投 艱 弭 亂, 略 無 寧 歲 自 專 任 一 相, 坐 致 太 平, 望 以 今 日 得 人 之 效, 宣 付 史 館 上 可 其 奏 因 顧 左 僕 射 秦 檜 曰 :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黼 囘 囘 可 見 臣 僚 ( 趙 汝 涔 ) 厚 顏 無 恥 的 嘴 臉, 以 及 高 宗 與 秦 檜 相 互 吹 捧 之 對 話, 令 人 作 嘔 若 干 年 前, 當 秦 檜 首 次 提 及 南 自 南, 北 自 北 之 時, 高 宗 立 即 顯 示 極 為 不 悅 的 反 應, 和 議 談 成 後, 卻 以 此 事 讚 美 秦 檜 可 謂 此 一 時 彼 一 時 也 秦 檜 幫 他 成 功 執 行 了 最 重 要 的 議 和 任 務, 自 此, 秦 檜 也 獲 得 了 應 有 的 獎 賞, 獨 自 穩 坐 相 位 十 七 年, 閉 著 眼 讓 秦 檜 為 所 欲 為, 做 盡 壞 事 3. 最 高 興 的 事 : 迎 回 母 后 韋 太 后, 從 此 可 以 奉 養 盡 孝 4. 可 以 寬 容 的 事 : 只 要 不 涉 及 高 宗 權 位 和 戰 等 敏 感 問 題 對 少 數 大 臣 極 其 包 容, 不 分 忠 奸 不 辨 好 壞 不 問 是 非, 寬 容 的 對 象 則 如 汪 伯 彥 杜 充 ( 陣 前 叛 降 之 宰 相 ) 等 人 前 已 言 之 ( 二 ) 孝 宗 發 奮 圖 強 而 成 就 有 限 孝 宗 是 南 宋 諸 帝 之 中 最 有 為 強 幹 的 一 個 156 他 的 出 身 相 當 戲 劇 化 15 囘 15 参 154 參 閱 動 盪 與 變 遷 的 宋 遼 金 政 治 政 治 通 史 顒 蟄 蟄 黼, 頁 編 年 錄 16, 頁 黼 5 6 卧 顒 卷,1 期 ( 民 國 62 年 6 月 )
115 15 卧 16 蟄 孝 宗 本 人 則 恭 儉 寡 欲, 生 活 極 其 樸 素 嚴 謹 關 乎 此 顒 綜 觀 孝 宗 在 位 前 十 年 之 得 失, 蔡 幼 學 的 對 策 可 見 其 梗 概 其 畧 曰 : 笫 笫 笫 ( 同 前 註 ) 此 時 近 習 張 說 用 事, 幼 學 之 論 也 許 略 為 嚴 苛, 但 與 事 實 差 距 不 大 接 者, 幼 學 又 以 漢 武 帝 重 大 司 馬 大 將 軍 而 輕 宰 相, 來 比 喻 孝 宗 重 近 習 輕 宰 相, 為 此 孝 宗 頗 為 不 懌 ( 同 前 註 ) 吕 中 論 孝 宗 任 相 曰 :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159 柳 立 言 :< 南 宋 政 治 初 探 ---- 高 宗 陰 影 下 的 孝 宗 >( 史 語 所 集 刊 57:3,1986; 收 入 宋 史 研 究 集 第 19 輯, 國 立 編 譯 館,1989) 160 宋 史 全 文 卷 24, 頁 22, 引 龜 鑑 考 之 當 時, 端 人 正 士, 如 黃 通 老 劉 恭 父 張 南 軒 朱 文 公, 最 號 持 大 義 者 而 黃 通 老 入 對, 則 謂 內 修 政 事, 而 外 觀 時 變 而 已 劉 恭 父 自 樞 府 入 奏, 則 謂 復 仇 大 計, 不 可 淺 謀 輕 舉, 以 幸 其 成 文 公 上 封 章, 則 謂 東 西 未 定, 不 敢 茍 為 大 言, 以 迎 上 意 南 軒 自 嚴 陵 召 對, 則 謂 敵 中 之 士, 所 不 敢 言, 境 內 之 事, 則 知 之 詳 矣 是 數 公 者, 豈 遽 忘 國 恥 者 哉? 實 以 乾 淳 之 時, 與 紹 興 之 時 不 同 ; 紹 興 之 時, 仗 義 而 行 可 也 今 再 衰 三 竭 之 餘, 風 氣 沉 酣, 人 心 習 玩, 必 吾 之 事 力, 十 倍 於 紹 興 而 後 可 161, 甲 集, 卷 1,< 孝 宗 恭 儉 > 條, 頁 5: 淳 熙 中, 上 作 翠 寒 堂 於 禁 中, 以 日 本 國 松 為 之 不 施 丹 雘, 其 白 如 象 齒 嘗 召 召 趙 丞 相 雄 王 樞 密 準 奏 事 堂 下, 古 松 數 十, 清 風 徐 來 上 曰 :.. 上 又 指 殿 東 橋 曰 :. 苑 中 臺 殿 皆 太 上 時 所 為, 朕 居 常 以 竹 沓 覆, 太 上 來 則 撤 去 太 上 至 宮, 徘 徊 周 覽, 每 興 依 然 之 歎, 頗 訝 其 不 雅 飾 也 上 恭 儉 勤 政 蓋 如 此 又 如 : 同 書, 乙 集, 卷 3,< 孝 宗 恭 儉 至 貫 朽 > 條, 頁 10: 孝 宗 恭 儉 寡 欲, 在 位 近 三 十 年, 內 帑 與 南 庫 之 入, 專 以 奉 兩 宮, 備 水 旱, 其 費 不 貲, 然 所 積 尚 夥 也 淳 熙 乙 亥 ( 六 年 ) 夏, 中 提 領 封 樁 庫 所 言 抵 四 月 中 旬 共 管 建 錢 五 百 三 十 萬 貫, 年 深 有 斷 爛 之 數, 乞 給 費 穿 排 是 時 江 上 之 積 亦 多, 而 內 府 之 金 至 於 貫 朽 而 不 可 校, 然 尚 未 聞 四 方 有 橫 賦 也 紹 熙 以 後, 用 度 漸 廣, 權 姦 秉 國, 橫 啟 兵 端, 南 被 騷 然 耗 矣 162 如 葉 顒 與 王 抃 對 抗 見 宋 史 王 抃 傳 卷 470, 頁 13694: 吏 部 侍 郎 趙 汝 愚 力 疏 抃 罪, 言 : 陛 下 即 位 之 初, 宰 相 如 葉 顒 等 皆 懼 陛 下 左 右 侵 其 權, 日 夜 與 之 為 敵 又 宋 史 蔡 幼 學 傳 卷 434, 頁 12896: 是 時 外 戚 張 説 用 事, 宰 相 虞 允 文 梁 克 家 皆 隂 附 之
116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163 朱 子 評 論 亦 類 此 說 : 夀 皇 合 下, 若 有 一 人 夾 持 定, 十 五 六 年 做 多 少 事 164 孝 宗 雅 不 欲 臣 下 掌 握 過 多 權 力, 故 易 相 頻 繁, 朝 野 雜 記 亦 有 < 孝 宗 不 久 相 > 條, 影 響 所 及, 使 其 成 就 有 限 朱 熹 在 其 < 戊 申 延 和 奏 札 > 其 五, 對 孝 宗 的 批 評 則 毫 不 留 情 :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165 吾 輩 雖 不 必 將 朱 熹 之 言 論 都 奉 為 圭 臬, 有 時 評 論 過 於 激 切, 然 此 言 大 體 是 符 合 實 情 的 許 多 史 料 顯 示 孝 宗 好 察 納 雅 言, 實 則 並 不 如 表 面 上 的 寬 容 豁 達, 有 時 會 為 一 點 小 事 勃 然 大 怒 而 黜 陟 大 臣, 如 葉 衡 罷 相 即 為 一 例 ( 前 已 言 之 ) 至 於 敕 令 所 刪 定 官 沈 清 臣 對 孝 宗 任 相 的 議 論, 更 是 不 留 情 面, 他 於 廷 對 時 曾 言 : 笫 笫 笫 笫 笫 宋 劉 時 舉 : 續 宋 編 年 資 治 通 鑑 ( 北 京 市, 中 華 書 局,1985 年 ), 卷 10, 頁 131; 又, 元 陳 櫟 : 歴 代 通 略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 卷 4, 頁 21, 對 孝 宗 任 相 的 批 評, 亦 相 去 不 遠 : 孝 宗 二 十 八 年, 命 相 凡 十 七 人 或 三 四 月 一 二 年 而 罷 其 中 虞 允 文 僅 三 年, 梁 克 家 五 年, 王 淮 六 年, 亦 無 足 云 者 使 得 真 相 而 久 任 之, 乾 淳 事 業 當 不 止 如 今 所 觀 焉 宋 史 林 栗 傳 卷 394, 頁 亦 載 : 孝 宗 懲 創 紹 興 權 臣 之 弊, 躬 攬 權 綱, 不 以 責 任 臣 下 164 朱 子 語 類 卷 127, 頁 朱 熹 : 朱 熹 集 ( 四 川 教 育 出 版 社,1996 年, 點 校 本 ), 卷 14, 頁 538~ 宋 史 全 文 卷 27, 頁
117 此 時 為 淳 熙 十 五 年 (1188) 五 月, 係 孝 宗 在 位 末 期 沈 清 臣 的 言 論 幾 乎 全 盤 否 定 了 孝 宗 朝 所 有 宰 相 的 表 現, 也 連 帶 否 定 孝 宗 的 識 人 之 明 與 任 相 之 智 其 中 部 分 過 於 誇 大, 實 情 是 否 如 此 尚 待 商 榷 其 次, 孝 宗 在 位 時 重 用 主 戰 派 為 宰 相 孝 宗 即 位 後, 即 積 極 備 戰 北 伐, 自 始 至 終, 不 忘 恢 復 曾 五 次 大 規 模 校 閱 軍 隊, 其 意 義 不 外 乎 展 現 北 伐 的 決 心 孝 宗 於 乾 道 末, 嘗 諭 輔 臣 留 意 習 射 ( 同 前 註 ) 凡 此, 均 表 示 不 忘 北 伐 即 使 到 晚 年 依 舊, 進 而 影 響 其 用 人 拜 相 孝 宗 於 除 葉 顒 吿 詞 中 有 曰 : 方 今 敵 國 雖 和, 而 二 備 當 戒 169 可 知 孝 宗 之 作 為 與 高 宗 大 異 其 趣, 尤 其 對 金 國 之 態 度 更 是 迥 異 又 如 趙 雄 為 孝 宗 朝 的 宰 相 之 一 既 進 見, 雄 極 論 恢 復, 孝 宗 大 喜 曰 : 功 名 與 卿 共 之, 雄 請 復 置 恢 復 局, 日 夜 講 磨 條 具, 合 上 意 170 此 即 為 趙 雄 受 重 用, 並 為 後 來 拜 相 的 重 要 因 素 171 虞 允 文 亦 是 一 例 ( 隆 興 元 年 ) 允 文 入 對, 言 今 日 有 八 可 戰 上 問 及 棄 地, 允 文 以 笏 畫 地, 陳 其 利 害 172 故 為 標 準 的 主 戰 派 蔣 芾 之 例 史 論 有 曰 : 芾 始 以 言 邊 事 結 上 知, 不 十 年 間 致 相 位, 終 以 不 能 任 兵 事 受 責 173 蔣 芾 拜 相 關 鍵 之 一, 即 為 採 酌 衆 論, 並 參 已 見 撰 成 籌 邊 志, 而 博 得 孝 宗 青 睞, 當 孝 宗 要 其 決 定 主 和 抑 或 主 戰 之 際, 他 卻 以 天 時 人 事 未 至, 忤 逆 孝 宗 心 意, 而 遭 罷 相 ( 同 前 註 ) 可 說 是 成 也 主 戰, 敗 也 主 戰 孝 宗 拜 相 還 有 一 個 較 特 別 之 處, 即 位 初 期, 命 相 多 不 以 次 174 史 浩 洪 适 魏 杞, 均 以 不 次 拔 擢, 但 任 期 亦 短, 除 史 浩 曾 再 相 而 外, 洪 适 魏 杞 不 久 罷 相, 且 不 復 再 召 總 括 而 言, 孝 宗 在 位 勵 精 圖 治, 成 就 有 限, 原 因 是 他 的 統 治 雖 有 可 觀, 然 亦 有 許 多 瑕 疵, 及 值 得 檢 討 的 地 方 ( 三 ) 光 宗 恐 懼 中 的 短 暫 統 治 光 宗 在 位 五 年, 即 位 之 初, 亦 曾 思 有 所 作 為, 下 求 言 之 詔 詔 曰 : 卿 ( 指 范 成 大 ) 以 文 章 德 行 師 表 縉 紳, 受 知 聖 父, 致 位 丞 弼, 均 佚 方 面, 乃 心 王 室 於 天 下 事 講 之 熟 矣 其 悉 意 以 陳, 以 副 朕 傾 想 之 意 175 求 治 之 渴 望 溢 於 言 表 然 167 宋 史 虞 允 文 傳, 卷 383, 頁 11799, 孝 宗 於 虞 允 文 陛 辭 時 之 約 定, 即 為 明 證 168 據 朝 野 雜 記 甲 集, 卷 3, 頁 4, 載 : 孝 宗 先 後 於 隆 興 二 年 五 月 乾 道 二 年 十 一 月 四 年 十 月 淳 熈 四 年 十 二 月 十 年 十 一 月, 五 次 大 閱 169 宋 章 如 愚 : 群 書 考 索 ( 京 都 市, 中 文 出 版 社,1982 年 ) 後 集, 卷 46, 頁 宋 史 趙 雄 傳, 卷 396, 頁 據 朝 野 雜 記 甲 集, 卷 8, 頁 4, 載 : 趙 温 叔 為 舎 人, 使 北 還, 入 見 上 問 : 朕 何 如 葛 王? 温 叔 奏 曰 : 臣 觀 葛 王 ( 即 金 世 宗 ), 望 之 不 似 人 君, 規 模 氣 象 不 及 陛 下 萬 一, 中 原 不 日 可 復 也 臣 敢 再 拜 賀 上 大 恱 趙 雄 馬 屁 拍 得 恰 到 好 處, 卻 未 說 出 實 情 一 方 面 迎 合 孝 宗 北 伐 中 原 之 意 圖, 另 方 面, 讓 孝 宗 虛 榮 心 得 以 伸 張 172 宋 史 虞 允 文 傳, 卷 383, 頁 宋 史 蔣 芾 傳, 卷 384, 頁 朝 野 雜 記 乙 集, 卷 8,< 命 相 多 不 以 次 > 條, 頁 編 年 錄 卷 18, 頁
118 僅 限 於 登 基 之 初 其 後 政 績 乏 善 可 陳, 且 夜 夜 笙 歌 太 學 生 余 古 即 上 書 進 諫 非 但 沒 有 效 果, 反 惹 光 宗 震 怒, 下 旨 編 管, 經 言 者 營 救, 最 後 送 秀 州 聽 讀 176, 177 光 宗 在 位 既 短, 復 受 過 宮 一 事 的 拉 扯, 引 發 朝 廷 軒 然 大 波, 孝 宗 病 篤, 光 宗 仍 不 過 宮 探 視, 宮 廷 內 外 人 心 惶 惶 多 位 官 員 奏 請 由 嘉 王 代 為 過 宮 問 疾, 光 宗 始 終 沒 有 動 作 時, 左 司 郎 中 徐 誼 入 諫, 退 告 宰 相 ( 時 相 為 留 正 ) 曰 : 上 慰 納 從 容, 然 目 瞪 不 瞬, 意 思 恍 惚, 真 疾 也 宜 禱 祠 郊 廟, 進 皇 子 嘉 王 參 决 178 這 段 話 對 光 宗 罹 患 精 神 疾 病 神 情 的 癥 候, 描 述 得 極 為 寫 實 因 此 徐 誼 會 說 : 真 疾 也 從 孝 宗 駕 崩, 到 發 喪 禮 畢, 光 宗 未 曾 出 現 宰 執 入 奏 : 皇 子 嘉 王 仁 孝 夙 成, 學 問 日 進, 宜 早 正 儲 位, 以 安 人 心 179 光 宗 批 示 : 甚 好 數 日 後, 御 批 竟 然 八 個 字 : 歷 事 歲 久, 念 欲 退 閑 ( 同 前 註 ) 光 宗 統 治 僅 五 年, 根 本 談 不 上 歷 事 歲 久 他 的 性 格 懦 弱, 偏 娶 一 位 強 勢 兇 惡 的 李 皇 后 宮 一 事, 所 衍 生 出 的 風 波, 李 后 應 負 絕 大 的 責 任 180, 此 後, 事 事 受 制 於 內 宮 過 光 宗 朝 僅 有 三 位 宰 相, 即 位 之 初 的 周 必 大, 三 個 月 後 罷 相, 與 光 宗 關 係 不 深 ; 留 正 則 是 孝 宗 禪 位 前 任 命 的 宰 相, 惟 獨 葛 邲 於 光 宗 任 內 拜 相 ( 四 ) 寧 宗 權 相 操 弄 政 不 由 己 論 寧 宗 朝 政 局, 一 般 的 說 法 是, 開 禧 以 前 韓 侂 冑 當 政, 開 禧 以 後 史 彌 遠 專 權, 寧 宗 本 人 雖 無 重 大 過 失, 但 其 作 為 乏 善 可 陳 是 否 如 此 容 後 詳 述 之 評 論 嘉 定 政 局, 陳 宓 之 言 可 以 作 為 代 表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宋 史 全 文 卷 28, 頁 9, 太 學 生 余 古 上 書 曰 : 側 聞 宴 遊 無 度, 聲 樂 不 絶, 晝 之 不 足, 繼 之 以 夜, 宫 女 進 獻 時, 伶 人 出 入 無 節, 宦 官 侵 奪 權 政, 随 加 寵 賜, 或 至 超 遷, 内 中 宫 殿, 已 歴 三 朝, 何 陋 之 有? 奚 用 更 建 樓 臺, 接 於 雲 漢, 月 榭 風 亭, 不 輟 興 作, 深 為 陛 下 不 取 也 甚 者 奏 胡 戎 樂, 習 齋 郎 舞, 乃 使 幸 臣 嬖 妾, 雜 以 優 人, 聚 之 數 十, 飾 以 恠 巾, 拖 之 異 服, 備 極 醜 惡, 以 致 戲 笑, 至 亡 謂 也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2, 頁 3 亦 有 記 載, 惟 少 數 文 句 有 出 入 177 宋 史 全 文 卷 28, 頁 22;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2, 頁 3 均 作 太 學 生, 咸 淳 臨 安 志 卷 67, 頁 14 作 布 衣 178 宋 史 徐 誼 傳 卷 397, 頁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3, 頁 宋 史 李 皇 后 傳 卷 243, 頁 8654, 載 : 光 宗 寵 黃 貴 妃, 李 后 乘 帝 親 郊 宿 齋 宮 之 時 殺 之 以 暴 卒 聞, 是 夕 風 雨 大 作, 帝 疾 益 劇, 不 視 朝, 政 事 多 決 於 李 后 又 每 當 光 宗 過 宮, 李 后 挽 留 帝, 從 中 作 梗, 阻 其 朝 見 孝 宗 故 宋 史 光 宗 本 紀 卷 36 頁 707: 贊 曰 : 及 夫 宮 闈 ( 李 皇 后 ) 妒 悍, 內 不 能 制, 驚 憂 致 疾, 自 是 政 治 日 昏, 孝 養 日 怠, 而 乾 淳 之 業 衰 焉 181 宋 史 陳 宓 傳 卷 408, 頁
119 此 正 是 史 彌 遠 當 國 之 時 的 描 繪 陳 宓 ( 為 孝 宗 朝 賢 相 陳 俊 卿 之 子 ) 之 言 針 砭 時 勢 一 針 見 血 宮 廷 奢 靡 毫 無 節 制, 朝 廷 升 降 黜 陟 亂 無 章 法, 宿 將 廉 士 動 遭 貶 斥, 敗 將 鄙 夫 反 居 要 津, 朝 綱 不 正, 政 刑 舛 逆 寧 宗 本 人 雖 無 過 失, 卻 無 能 掌 控 政 局, 任 由 權 相 倒 行 逆 施, 可 憐 亦 復 可 悲 從 文 獻 中, 大 致 可 以 描 繪 出 寧 宗 梗 概 寧 宗 自 幼 身 體 極 為 虛 弱, 用 小 黃 門 背 二 小 屏 前 導, 隨 所 至 即 面 之 屏, 書 曰 : 少 吃 酒, 怕 吐, 少 食 生 冷, 怕 痛 所 幸 後 苑 有 勸 上 飲 及 生 冷 者, 指 二 屏 示 之 182 其 日 常 作 息 中 規 中 矩, 無 怠 無 荒, 未 始 一 毫 從 己 之 欲 183 從 諸 多 史 料 觀 之, 寧 宗 生 活 樸 素 嚴 謹, 1 参 爚 由 於 生 性 不 慧, 拙 於 言 辭, 臨 朝 淵 默 寡 言, 於 事 少 所 可 否 ( 對 於 政 事 ) 未 嘗 有 所 咨 訪, 有 所 質 問, 多 唯 唯 默 默 而 容 受 之 185 甚 至 有 金 使 入 見 時, 暗 中 以 宦 官 代 答 陳 傅 良 曾 任 嘉 王 府 贊 讀 186 寧 宗 為 嘉 王 時, 187, 可 能 了 解 寧 宗 智 能 欠 缺, 不 足 以 應 付 政 局, 是 故 導 以 毋 作 聰 明 亂 舊 章, 故 終 身 不 妄 更 作 188 他 雖 不 夠 聰 慧, 卻 有 一 顆 悲 天 憫 人 的 胸 懷 寧 宗 上 元 夜, 嘗 熒 燭 清 坐, 小 黃 門 奏 曰 : 官 姬 何 不 開 宴? 上 愀 然 曰 : 爾 何 知! 外 間 百 姓 無 飯 吃, 朕 飲 酒 何 安? 189 比 之 西 晉 惠 帝 要 強 太 多 了 就 個 人 私 德 言 之, 實 無 可 以 苛 責 之 處 然 以 一 國 之 君 論 之, 則 無 足 稱 者 190 在 位 三 十 年, 先 後 受 制 於 韓 侂 冑 史 彌 遠 兩 大 權 相 之 手 可 說 處 於 半 傀 儡 ( 或 準 傀 儡 ) 狀 態, 為 政 乏 善 可 陳, 國 事 日 壞 ( 五 ) 理 宗 外 道 內 淫 一 事 無 成 寧 宗 死, 楊 后 與 史 彌 遠 矯 詔 遺 命, 立 趙 貴 誠 ( 改 名 昀 ), 殺 皇 子 竑 趙 盷 即 皇 帝 位, 是 為 理 宗 對 理 宗 而 言, 史 彌 遠 有 再 造 之 恩, 感 恩 圖 報, 加 官 進 爵, 因 此 理 宗 寶 慶 紹 定 年 間, 史 彌 遠 權 傾 天 下, 理 宗 對 朝 政 無 絲 毫 置 喙 餘 地 此 階 段 是 淵 默 十 年 無 為 191 在 位 四 十 一 年, 表 章 理 學, 故 廟 號 為 理 宗 然 國 勢 奄 奄, 無 救 於 亡 192 徐 僑 曾 向 理 宗 面 奏 : 陛 下 國 本 未 建, 疆 宇 日 蹙 ; 權 倖 用 事, 將 帥 非 才, 旱 蝗 相 仍, 盜 賊 並 起 ; 經 用 無 藝, 帑 藏 空 虛 ; 民 困 於 橫 斂, 軍 怨 於 掊 182 參 閱 四 朝 聞 見 錄 卷 3, 頁 續 編 年 錄 校 補 卷 3, 頁 1405, 王 應 麟 之 言 184 宋 史 鄭 清 之 傳 卷 爚 1 爚, 頁 1 顒 爚 1 卧 185 衛 涇 : 後 樂 集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 卷 10, 頁 24 下 ~28 下, < 丁 巳 歲 ( 慶 元 三 年 ) 右 史 直 前 奏 事 劄 子 > 186 癸 辛 雜 識 續 集 下, 頁 宋 史 陳 傅 良 傳 卷 434, 頁 參 閱 西 湖 志 餘 卷 3, 頁 錢 塘 遺 事 卷 5, 頁 通 鑑 續 編 卷 20, 頁 45~ 引 用 黃 震 : 古 今 紀 要 逸 編 ( 台 北, 藝 文 印 書 館, 民 國 56 年, 知 不 足 齋 叢 書 本 ), 頁 元 陳 櫟 : 歷 代 通 略, 卷 4, 頁
120 克 ; 群 臣 養 交 而 天 子 孤 立, 國 勢 剞 阽 危 而 陛 下 不 悟 193 道 盡 了 九 年 來 史 彌 遠 一 手 攏 斷 下 的 朝 政 概 況 理 宗 的 回 應 僅 是 為 之 感 動 改 容, 咨 嗟 太 息, 故 作 姿 態 而 已 史 彌 遠 死 後, 理 宗 方 始 親 政, 改 元 端 平, 拜 鄭 清 之 為 相, 史 稱 端 平 更 化 實 際 上 閻 貴 妃 有 寵, 董 宋 臣 表 裏 用 事 所 謂 更 化, 只 是 溢 美 粉 飾 而 已! 端 平 元 年 (1234), 金 亡, 時 議 收 復 三 京 喬 行 簡 便 上 疏 : 笫,. 194 此 時 理 宗 親 政 不 久, 從 喬 行 簡 對 時 政 的 批 評, 顯 示 在 史 彌 遠 當 國 日 久 之 後, 所 留 下 的 爛 攤 子 多 麼 嚴 重, 君 子 未 伸, 小 人 未 去, 官 吏 貪 瀆, 物 價 上 揚, 綱 紀 廢 弛, 號 令 不 行, 百 廢 待 舉, 凡 此, 均 須 賴 大 有 為 之 君 主, 奮 發 振 作, 方 能 振 衰 起 弊 史 稱 端 平 更 化 的 三 年, 號 稱 小 元 祐, 朝 政 看 似 頗 有 起 色, 實 則 無 論 人 事 或 政 務 的 沉 疴, 無 一 解 決 杜 範 時 任 殿 中 侍 御 史, 於 講 筵 時 上 兩 劄, 第 一 劄 重 點 為 朝 政 各 種 弊 端, 第 二 劄 前 半 主 題 為 邊 事 問 題, 後 半 又 回 到 朝 政 的 問 題 :. 陛 下 自 端 平 親 政 以 來, 召 用 正 人, 以 振 臺 綱, 未 幾 而 有 委 曲 調 護 之 弊 其 所 彈 擊, 或 牽 制 不 行, 其 所 斥 逐, 復 因 緣 以 求 進 195 歸 根 結 底, 最 後 均 指 向 理 宗 本 人 用 人, 則 正 人 未 用, 小 人 未 去 ; 政 事, 則 欲 改 革 而 無 改 變 的 決 心, 因 循 茍 且, 雷 大 雨 小, 一 事 無 成 理 宗 則 外 飾 好 諫 之 名, 而 内 有 拒 諫 之 實, 其 在 朝 中 和 在 宮 內 的 舉 動, 表 裏 不 一, 大 相 逕 庭 說 明 白 些, 只 是 作 作 樣 子, 敷 衍 虛 應, 絲 毫 沒 有 革 新 政 治 的 意 圖 196 李 宗 勉 的 上 疏, 針 對 理 宗 行 徑 的 描 述, 頗 具 有 代 表 性 :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197 理 宗 的 言 行 不 一, 顯 示 他 個 性 上 意 志 薄 弱, 雖 偶 有 理 性 的 一 面, 但 面 對 外 界 的 誘 惑, 立 刻 屈 從, 毫 無 抵 抗 能 力 連 帶 影 響 朝 廷 上 下, 一 片 混 亂 計 度 轉 運 副 使 高 定 子 入 對, 批 評 更 加 嚴 厲, 內 治 不 修, 外 懼 不 謹, 近 親 有 預 政 之 漸, 近 習 有 弄 權 之 漸, 小 人 有 復 用 之 漸, 國 柄 有 陵 夷 之 漸, 士 氣 有 委 靡 之 漸, 主 勢 有 孤 立 之 漸, 宗 社 有 阽 危 之 漸 天 變 日 多, 地 形 日 蹙 昔 有 危 脈, 今 有 193 宋 史 徐 僑 傳 卷 422, 頁 宋 史 喬 行 簡 傳 卷 417, 頁 宋 杜 範 : 清 獻 集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卷 8, 頁 清 獻 集 卷 8, 頁 5,< 第 二 劄 >: 陛 下 臨 朝 聽 政, 則 斂 容 憂 思, 至 退 朝 暇 食, 則 軟 美 之 言 交 進, 而 艱 虞 之 意 已 忘 朝 紳 之 危 言 激 論 日 聞, 而 廟 堂 之 玩 嵗 愒 日 自 若 原 文 過 長, 僅 摘 錄 片 斷 197 宋 史 李 宗 勉 傳 卷 405, 頁 一 針 見 血 之 論, 惜 如 馬 耳 東 風, 毫 無 作 用
121 危 形, 昔 有 亡 理, 今 有 亡 證 198 其 時 整 個 朝 廷 已 到 了 價 值 扭 曲, 黃 鐘 毀 棄, 瓦 釜 雷 鳴 的 地 步 : 凡 勤 政 事 者, 即 目 為 俗 吏 固 邊 圉 者, 即 目 為 麤 才 甚 至 讀 書 作 文 者, 亦 目 之 以 玩 物 喪 志 焉 一 時 任 用 者, 多 作 偽 趨 時 之 人, 同 聲 附 和 稍 有 議 及 之 者, 則 以 陳 賈 胡 紘 目 之, 是 以 人 才 大 壞 高 談 有 餘, 實 用 不 足, 權 奸 用 事, 知 其 無 能 為, 引 以 為 助 199 理 宗 其 實 也 非 一 無 可 取 幾 位 號 稱 賢 相 者, 相 繼 受 到 拔 擢, 諸 如 : 喬 行 簡 崔 與 之 ( 實 則 以 病 體 為 由, 並 未 赴 任, 前 已 言 之 ) 李 宗 勉 范 鍾 杜 範 游 佀 趙 葵 ( 因 出 身 軍 人, 未 幾 遭 劾 罷 ) 吳 潛 董 槐 程 元 鳳 等 人, 然 俱 是 賢 與 不 肖 並 用, 而 往 往 不 肖 者 ( 史 嵩 之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 更 受 重 用, 招 權 納 賄, 無 所 不 為, 而 成 權 相 賢 者 常 受 制 於 不 肖, 自 保 者 有 之, 遭 壓 制 排 擠 者 有 之, 被 誣 陷 者 有 之, 於 是 有 志 難 伸, 朝 政 已 病 入 膏 肓, 不 可 收 拾, 不 論 朝 野 對 理 宗 的 施 政 期 待 全 然 落 空 宋 史 理 宗 本 紀 對 理 宗 予 以 綜 合 性 批 評 :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200 笫 此 評 論 大 致 是 中 肯 的 ( 六 ) 度 宗 荒 淫 無 能 權 相 秉 政 據 癸 辛 雜 識 載 : 紹 陵 之 在 孕 也, 以 其 母 賤, 遂 服 墮 胎 之 藥, 既 而 生 子, 手 足 皆 軟 弱, 至 七 歲 始 能 言 201 度 宗 趙 禥 從 一 出 生, 就 因 墮 胎 失 敗, 藥 物 的 作 用 致 使 先 天 不 足, 發 育 不 良, 智 能 低 下 然 宋 史 度 宗 本 紀 記 載 全 然 相 反 : 資 識 内 慧, 七 歲 始 言, 言 必 合 度, 理 宗 奇 之 202 從 度 宗 登 基 後 的 表 現 來 看, 顯 然 宋 史 度 宗 本 紀 是 連 篇 謊 言 理 宗 對 趙 禥 家 教 甚 嚴, 每 天 雞 初 鳴 問 安, 再 鳴 回 宫, 三 鳴 往 會 議 所 參 决 庶 事, 退 入 講 堂, 講 官 講 經, 次 講 史, 終 日 手 不 釋 198 宋 史 髙 定 子 傳 卷 409, 頁 12320~ 續 編 年 錄 校 補 卷 18, 頁 1675, 引 世 史 正 綱 200 宋 史 理 宗 本 紀 五 卷 45, 頁 888, 贊 曰 201 癸 辛 雜 識 續 集 卷 下,< 紹 陵 初 誕 >, 頁 24; 又 宋 周 密 : 齊 東 野 語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記 載 完 全 不 同 : 隆 國 黄 夫 人 以 入 榮 邸, 時 嗣 王 與 苪 苦 無 子, 一 幸 而 得 男, 是 為 度 宗 ( 卷 15, 頁 191) 若 真 如 後 書 所 說, 苦 無 子 而 一 幸 得 男, 怎 會 吃 墮 胎 藥? 豈 非 太 過 矛 盾? 202 宋 史 度 宗 本 紀 卷 46, 頁
122 巻 ( 同 前 註 ) 此 外, 理 宗 對 其 每 日 所 學 都 要 經 過 查 考, 理 宗 問 今 日 講 何, 經 答 之 是, 則 賜 坐 賜 茶 否 則 為 之 反 覆 剖 析, 又 不 通, 則 繼 以 怒, 明 日 須 更 覆 講 ( 同 前 註 ) 從 字 裏 行 間 推 敲, 度 宗 悟 性 不 高 即 使 理 宗 日 日 嚴 格 督 促, 恨 鐵 不 成 鋼, 相 信 理 宗 對 教 養 太 子 應 頗 感 挫 折, 教 育 似 乎 對 日 後 度 宗 統 治 的 表 現, 看 不 出 有 任 何 實 際 影 響 度 宗 登 基 時 年 二 十 五 歲 當 理 宗 議 立 度 宗 為 太 子, 公 ( 吳 潛 ) 意 不 欲, 緩 其 事, 上 不 悦 203 吳 潛 因 立 太 子 之 事 與 理 宗 意 見 相 左 而 遭 罷 相 間 接 說 明 癸 辛 雜 識 之 記 載 較 為 接 近 事 實 度 宗 自 為 皇 太 子 時, 以 好 内 聞, 既 立, 躭 于 酒 色 204 在 宫 中, 盡 日 不 醉 205 如 此 君 王, 治 理 江 山, 當 然 無 善 可 陳 度 宗 為 賈 似 道 所 立 206, 其 居 心 可 知 故 即 位 後, 以 師 相 待 之, 言 聽 計 從 207 權 臣 持 國, 帝 擁 虛 器 而 已 208 賈 似 道 把 持 政 權, 度 宗 猶 如 傀 儡 皇 帝, 而 似 道 將 皇 帝 當 作 玩 物, 極 盡 恃 寵 專 權 之 能 事 度 宗 在 位 十 年, 除 賈 似 道 外, 葉 夢 鼎 江 萬 里 馬 廷 鸞 先 後 拜 相, 然 均 受 制 於 權 相, 而 以 去 職 收 場 203 錢 塘 遺 事 卷 4, 頁 6;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載 之 較 詳 : 上 議 立 度 宗 為 太 子, 樞 密 承 旨 何 子 舉 曰 : 儲 君 未 愜 衆 望, 建 立 之 議, 固 當 詳 審 ( 吳 ) 潛 欲 緩 其 事, 上 不 悅 ( 卷 3, 頁 15) 可 見 吳 潛 的 主 張, 並 非 代 表 一 己 之 私, 而 是 儲 君 未 愜 衆 望 204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4, 頁 6 下 205 宋 汪 元 量 : 湖 山 類 稿 --- 水 雲 集 叢 書 集 成 三 編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8 年 ) 附 錄 上, 頁 3 度 宗 即 位 後 耽 於 酒 色, 常 以 壺 觴 自 隨, 恐 怕 是 理 宗 在 世 時 對 其 督 促 太 嚴 後 的 反 彈 206 宋 史 賈 似 道 傳 卷 474, 頁 度 宗 能 力 低 下, 智 力 薄 弱, 對 賈 似 道 而 言, 才 容 易 控 制, 擴 張 權 勢, 鞏 固 地 位 207 元 盛 如 梓 : 素 齋 老 學 叢 談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 卷 下, 頁 明 陶 宗 儀 : 書 史 會 要 ( 北 京, 北 京 圖 書 館 出 版 社,2004 年, 明 崇 禎 刻 本 ) 卷 6, 頁
123 第 五 章 南 宋 之 權 相 在 深 入 探 討 南 宋 權 相 的 種 種 之 前, 首 先 要 釐 清 何 謂 權 相 錢 穆 先 生 在 中 國 歷 代 政 治 得 失 中 批 評 明 代 張 居 正 是 奸 臣, 是 權 臣 1 主 要 根 據 當 時 政 治 制 度 上 的 法 制 立 言 張 居 正 在 任 之 時, 明 代 早 已 廢 相, 故 無 權 相 的 問 題 本 文 不 擬 評 論 錢 先 生 關 於 張 居 正 的 觀 點 但 他 說 不 該 管 的 事 而 管, 不 該 攬 的 權 而 攬, 是 權 臣 亦 可 以 適 用 於 對 南 宋 權 相 的 解 釋 權 相 是 指 位 於 政 權 樞 紐 的 宰 相 擁 有 的 權 勢, 對 於 皇 帝 的 地 位 權 力 構 成 相 當 威 脅, 並 部 分 攫 取 侵 奪 皇 權 之 人 權 相 之 形 成, 初 時 以 其 作 為 迎 合 皇 帝 需 求, 並 以 此 為 基 礎, 進 而 利 用 機 會 擴 權, 不 擇 手 段, 不 問 是 非, 只 計 利 害, 不 斷 侵 奪 皇 權, 構 成 威 脅 權 相 往 往 在 統 治 階 層 中 代 表 某 一 利 益 集 團, 彼 此 形 成 權 力 利 益 共 同 體, 並 為 維 護 權 力 利 益 努 力 奮 鬥, 打 擊 異 己, 結 黨 營 私 他 們 在 政 治 舞 台 上 的 行 為, 顯 現 出 這 一 利 益 共 同 體 的 需 求, 同 時 也 反 映 此 一 利 益 集 團 與 皇 帝 的 關 係 2 南 宋 的 權 相 多 循 著 楊 珍 所 說 的 模 式 進 行, 情 況 頗 為 相 類 南 宋 理 宗 朝 晚 期 的 執 政 姚 希 得, 在 一 次 入 對 時 提 出 君 子 小 人 之 辨 的 看 法 : 君 子 犯 顔 敢 諫, 拂 陛 下 之 意, 退 甘 家 食, 此 乃 為 國 計, 非 為 身 計 也 小 人 自 植 朋 黨, 擠 排 正 人, 甘 言 佞 語, 一 切 順 陛 下 之 意, 遂 取 陛 下 官 爵, 此 乃 為 身 計, 非 為 國 計 也 3 其 中 關 於 小 人 之 論, 等 於 對 權 臣 ( 權 相 ), 增 加 一 個 註 解 簡 單 地 說, 所 謂 權 相, 乃 是 所 行 使 的 權 力 超 過 制 度 所 賦 予 的 在 南 宋 朝 中 符 合 權 相 標 準 的 有 秦 檜 韓 侂 冑 史 彌 遠 史 嵩 之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六 人 本 章 即 以 這 六 位 宰 相 作 為 討 論 對 象 紹 興 三 十 一 年 (1161) 三 月 丁 亥, 給 事 中 黄 祖 舜 批 評 秦 檜 之 作 為, 上 奏 道 : 故 相 秦 檜 當 政, 擅 作 威 福, 不 知 有 上 ( 高 宗 ), 殘 陷 忠 良, 為 國 斂 怨 4 這 番 話 應 為 事 實, 否 則 臣 子 何 敢 胡 言 亂 語 又 紹 興 二 十 六 年 (1156) 十 二 月 壬 戍, 三 佛 齊 國 5 進 奉 使 蒲 晉 等 入 見, 獻 乳 香 八 萬 斤, 胡 椒 萬 斤, 象 牙 四 十 斤, 劒 ( 原 缺 ) 名 香 寶 器 甚 衆 又 以 明 珠 琉 璃 金 酒 器 上 宰 相, 而 秦 檜 已 死 詔 : 以 其 物 輸 御 前 激 賞 庫 6 朝 貢 國 前 來 貢 獻 禮 物, 而 其 中 竟 有 部 分 公 開 贈 送 宰 相, 若 非 檜 已 死 亡, 這 些 貢 品 便 進 入 相 府 中 了 如 非 權 相 何 敢 如 此 明 目 張 膽? 而 朝 貢 國 又 何 以 贈 之? 若 是 奉 公 守 法 的 宰 相 何 敢 收 下 如 此 貢 品? 高 宗 竟 未 有 任 何 追 究 的 舉 動, 令 人 匪 夷 所 思 秦 檜 死 後 不 久, 宰 臣 即 上 奏 ( 紹 興 二 十 五 年,1155) 十 一 月 二 十 六 日, 按 : 檜 1 錢 穆 : 中 國 歷 代 政 治 得 失 ( 台 北, 素 書 樓 基 金 會 出 版, 蘭 臺 總 經 銷, 民 國 90 年 ) 頁 此 論 點 出 自 楊 珍 :< 清 朝 權 臣 與 皇 權 的 關 係 及 其 特 點 >, 頁 1 但 權 相 往 往 侵 奪 的 不 僅 是 皇 權 而 已 3 元 脫 脫 : 宋 史 姚 希 得 傳 ( 台 北, 鼎 文 書 局, 民 國 68 年 ) 卷 421, 頁 要 錄 卷 189, 頁 3 5 據 宋 趙 汝 适 : 諸 蕃 志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卷 上, 頁 6: 三 佛 齊 間 於 真 臘 闍 婆 之 間, 管 州 十 有 五, 在 泉 ( 州 ) 之 正 南 位 於 今 中 南 半 島 6 要 錄 卷 175, 頁
124 死 於 十 月 丙 申 ) 道 : 7 人 主 總 攬 權 綱, 臣 子 只 能 奉 行 君 命, 然 檜 已 逾 越 宰 相 應 有 的 權 柄 上 曰 : 此 乃 大 臣 任 意 所 為, 不 欲 朕 知 天 下 事 此 奏 可 即 行 下 ( 同 前 註 ) 高 宗 的 回 答 只 是 欲 蓋 彌 彰, 反 映 秦 檜 當 政 時 的 專 權, 及 高 宗 的 無 能, 秦 檜 事 事 蒙 蔽 君 主, 而 高 宗 處 處 放 任 秦 檜 擴 權, 並 使 朝 政 走 向 腐 敗 再 看 韓 侂 冑, 開 禧 改 元 之 初 年, 韓 侂 冑 將 啓 兵 端, 則 欲 用 其 親 吏 蘇 師 旦 者 為 節 度 使, 密 諭 詞 臣 使 草 制 方 是 時, 侂 胄 權 震 中 外, 鼻 息 所 嚮, 誰 敢 違 者 8 真 德 秀 為 一 代 名 臣, 自 非 虛 言 若 非 權 臣 何 敢 輕 啟 兵 端, 挑 釁 金 國, 又 何 敢 密 諭 詞 臣 使 草 制, 此 等 作 為 完 全 超 越 宰 相 應 有 之 權 限 故 屬 權 相 無 誤 真 德 秀 於 寧 宗 嘉 定 元 年 (1208) 為 太 學 博 士, 上 殿 奏 劄 論 當 時 之 權 相 : 伏 觀 慶 元 以 來, 柄 臣 顓 制, 立 為 名 字, 以 沮 天 下 善 類 者 有 二 : 曰 好 異, 曰 好 名 士 大 夫 志 於 爵 祿, 靡 然 從 之 者 有 年 矣. 9 此 時 韓 侂 冑 遭 到 誅 除 不 久, 德 秀 此 言, 係 針 對 侂 冑 而 發 綜 觀 南 宋 權 相 當 政 之 時, 必 然 對 朝 廷 中 不 願 向 自 己 靠 攏 的 官 員 們 下 手, 或 排 擠 外 放, 或 撤 職 流 邊 等, 使 用 種 種 方 法 排 除 異 己 在 對 這 些 官 員 下 手 之 前, 通 常 會 將 他 們 分 為 兩 大 類, 即 德 秀 所 言 之 好 異 者, 與 好 名 者 不 為 己 用 者 即 為 好 異, 與 權 臣 相 抗 者, 即 目 之 為 沽 名 釣 譽 的 好 名 在 權 相 的 邏 輯 中, 即 是 如 此 因 此 真 德 秀 之 言, 其 實 大 體 符 合 南 宋 的 權 相 劉 時 舉 對 韓 侂 冑 權 傾 天 下 之 狀, 有 生 動 的 描 述 : 10 韓 侂 冑 扼 塞 言 路, 對 臺 諫 多 所 掣 肘, 使 其 無 法 發 揮 正 常 功 能, 只 做 些 例 行 公 事, 敷 衍 一 下, 虛 應 故 事 如 此 對 朝 政 有 極 大 破 壞 力 再 看 下 段 文 字 描 述 他 當 權 之 時 的 盛 況 7 秦 檜 死 後 半 年 內 並 無 宰 相, 遲 至 次 年 五 月 才 擢 升 沈 該 万 俟 卨 為 左 右 僕 射 見 宋 會 要 輯 稿 儀 制 7 之 29, 頁 1950, 所 謂 之 宰 臣 其 實 是 參 知 政 事 董 德 元 魏 良 臣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湯 思 退 等 三 位 執 政, 並 非 宰 相 此 據 宋 史 全 文 卷 22, 頁 1687, 所 載 8 宋 真 德 秀 : 西 山 文 集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57 年 ), 卷 44,< 顯 謨 閣 待 制 致 仕 贈 宣 奉 大 夫 陳 公 墓 誌 銘 >, 頁 1 9 續 宋 編 年 錄 校 補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6) 卷 6, 頁 1451 所 謂 好 異, 至 誠 憂 國 以 為 忠, 犯 顏 直 諫 以 為 直, 臣 子 常 分 也, 柄 臣 則 以 好 異 詆 之, 設 為 防 禁, 以 杜 天 下 欲 言 之 口 於 是, 忠 良 之 士 斥, 而 正 論 不 聞 矣 而 好 名, 正 心 誠 意 以 為 學, 修 身 潔 己 以 為 行, 士 大 夫 常 事 也, 柄 臣 則 以 好 名 嫉 之, 立 為 標 榜, 以 遏 天 下 缺 善 之 門 於 是, 偽 學 之 論 興, 而 正 道 不 行 矣 德 秀 之 言 雖 有 針 對 性, 其 實 亦 可 視 為 通 論, 凡 權 臣 均 有 類 似 之 舉 10 劉 時 舉 : 續 宋 編 年 資 治 通 鑑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卷 13, 頁
125 11 他 的 壽 誕 之 日, 文 武 百 官 皆 來 祝 壽, 極 盡 諂 媚 之 能 事, 所 獻 奇 珍 異 寶, 蔚 為 奇 觀, 何 等 排 場! 然 而 這 只 是 權 相 景 象 之 一 而 已 上 無 人 主, 旁 無 同 列, 下 無 百 官 士 民, 比 安 石 京 檜 侂 冑 之 所 不 敢, 亦 已 甚 矣 12 爚 13 笫 彌 遠 敢 於 翻 雲 覆 雨, 廢 立 君 主, 兩 宋 以 來 之 唯 一 而 其 作 為 僅 為 利 己 而 已 再 看 史 嵩 之 的 勢 力 亦 極 可 觀 : 史 氏 秉 鈞 今 三 世 矣 軍 旅 將 校 惟 知 有 史 氏, 天 下 士 大 夫 惟 知 有 史 氏, 而 陛 下 之 左 右 前 後 亦 惟 知 有 史 氏, 陛 下 之 勢 孤 立 於 上, 甚 可 懼 也 14 太 學 生 金 九 萬 等 人 亦 上 書 論 史 嵩 之 云 : 臺 諌 不 敢 言, 臺 諌 嵩 之 爪 牙 也 ; 給 舍 不 敢 言, 給 舍 嵩 之 腹 心 也 ; 侍 從 不 敢 言, 侍 從 嵩 之 肘 腋 也 ; 執 政 不 敢 言, 執 政 嵩 之 羽 翼 也 15 再 者, 嵩 之 獨 相, 權 勢 浸 盛, 上 下 懼 禍, 未 有 發 其 姦 者 博 士 劉 應 起 首 疏 論 嵩 之, 帝 感 悟, 思 逐 嵩 之 16 勢 燄 薰 灼 17, 因 善 為 佞, 帝 躐 貴 之, 竊 弄 威 18 權 甚 至 敢 擅 自 發 省 兵 迫 遣 宰 相 董 槐, 行 徑 之 囂 張 竟 至 於 斯 志 氣 驕 傲, 道 路 以 目 19, 即 為 大 全 此 時 的 寫 照, 其 後 復 謀 奪 程 元 鳳 之 相 位, 致 元 鳳 力 辭,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福 州 20 及 大 全 為 相, 洪 芹 論 其 : 暴 戾 淫 黷, 引 用 凶 惡, 陷 害 11 同 前 書, 卷 13, 頁 参 13 方 回 : 桐 江 集 ( 台 北, 藝 文 印 書 館, 民 國 61 年 ) 14 引 文 見 宋 史 全 文 卷 33, 頁 24 ( 淳 祐 四 年,1244) 冬 十 月, 以 劉 漢 弼 為 左 司 諫 時 史 嵩 之 久 擅 國 柄, 帝 亦 患 苦 之 乃 夜 降 御 筆 黜 四 不 才 臺 諫 於 是 諫 議 大 夫 劉 晉 之 侍 御 史 王 瓉 監 察 御 史 龔 基 先 胡 清 獻 皆 罷 去 同 前 卷,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33, 頁 56( 四 庫, 待 查 ) 16 宋 史 黃 師 雍 傳 卷 424, 頁 宋 史 朱 貔 孫 傳 卷 411, 頁 宋 史 董 槐 傳 卷 411, 頁 宋 史 丁 大 全 傳 卷 474, 頁 宋 史 程 元 鳳 傳 卷 418, 頁
126 忠 良, 遏 塞 言 路, 濁 亂 朝 綱 21 姚 勉 劾 丁 大 全 欺 蔽 聰 明, 壅 塞 言 路, 敢 於 言 者, 必 加 之 竄 以 不 得 其 言 而 去 者, 又 重 之 以 誅 陛 下 踐 祚 三 十 餘 年, 何 嘗 有 此 大 全 蓋 欲 以 此 箝 天 下 之 口, 而 恣 已 之 私 也 22 丁 大 全 的 作 為 確 為 權 相 無 誤 賈 似 道 亦 為 百 分 百 的 權 相, 眾 所 皆 知 上 述 所 指 皆 為 南 宋 權 相 的 各 種 現 況, 以 此 說 明 六 大 權 相 之 權 勢 超 越 制 度 所 規 範 限 制, 而 均 為 十 足 權 相, 殆 無 疑 義 茲 將 權 相 形 成 之 背 景 原 因 ; 權 相 之 權 力 地 位 ; 以 及 其 他 宰 相 面 對 權 相 時 如 何 自 處 ; 權 相 及 其 集 團 如 何 消 亡 等 情 況, 均 詳 細 分 析 於 后 第 一 節 權 相 之 形 成 一 竊 取 權 勢 之 手 段 ( 一 ) 利 用 對 外 形 勢 秦 檜 是 南 宋 第 一 位 權 相, 利 用 南 宋 向 金 求 和, 遂 行 擴 張 權 勢 的 目 的 秦 檜 被 金 之 撻 懶 釋 回 後, 便 一 心 向 金 求 和, 范 宗 尹 罷 相, 揆 席 久 虚, 檜 欲 得 之 昌 言 曰 : 我 有 二 策 可 以 聳 動 天 下 或 問 何 以 不 言, 曰 : 今 無 相 不 可 行 也 未 幾, 檜 果 相 23 於 是 展 開 第 一 次 任 期, 但 與 呂 頤 浩 鬥 爭 的 結 果 失 敗 下 台, 數 年 後 捲 土 重 來, 所 提 的 主 張 剛 好 符 合 高 宗 只 能 想 而 不 能 公 開 的 心 意, 高 宗 之 不 能 公 開, 緣 於 擁 立 之 初, 便 是 以 抗 金 北 伐 興 復 大 宋 江 山 為 號 召, 現 在 豈 能 違 背 號 召, 內 心 的 苦 悶 可 知 秦 檜 便 掌 握 並 利 用 高 宗 不 便 公 開 卻 極 其 強 烈 的 求 和 意 圖, 從 紹 興 八 年 (1138) 起 至 紹 興 十 一 年 (1141) 完 成 和 議 的 任 務, 對 高 宗 而 言, 了 卻 一 樁 長 久 以 來 積 壓 於 心 底 的 願 望, 就 紹 興 和 議 的 內 容 而 言, 等 於 金 朝 承 認 南 宋 的 生 存 權, 而 南 宋 成 為 金 朝 的 附 庸 國, 儘 管 屈 辱, 奉 金 主 為 君, 自 己 稱 臣 但 從 此 高 宗 可 以 高 枕 無 憂, 不 必 再 忍 受 睡 到 半 夜 金 兵 降 臨 的 長 期 惡 夢 秦 檜 有 大 功 於 高 宗, 因 此 對 秦 檜 加 官 進 爵, 大 加 賞 賜 在 高 宗 的 默 許 下, 秦 檜 的 權 勢 遠 超 出 制 度 上 的 權 力 秦 檜 更 利 用 這 種 形 勢, 極 盡 所 能 擴 張 權 力, 在 對 高 宗 的 態 度 上, 利 用 金 人 的 邦 交 關 係, 要 脅 高 宗, 朱 熹 便 說 過 : 藉 口 攘 却 衆 謀, 熒 惑 主 聴, 使 和 議 翕 然 以 定 而 不 可 破, 嗚 呼! 始 則 倡 邪 謀 以 誤 國, 中 則 挾 敵 勢 以 要 君 24 令 高 宗 不 得 不 向 秦 檜 妥 協 讓 步 只 要 不 觸 及 皇 帝 的 權 力 地 位, 或 是 顛 覆 朝 廷 的 敏 感 底 線, 都 放 任 秦 檜 為 所 欲 為 至 於 秦 檜 的 底 線 之 一, 便 是 所 用 之 人 不 能 對 和 議 提 出 異 議 秦 檜 當 國, 惡 直 醜 正, 必 不 異 和 議, 不 擿 己 過, 始 久 於 用 25 凡 是 政 治 立 場 不 能 一 致 者, 立 即 罷 去 ( 二 ) 利 用 宮 廷 政 爭 在 南 宋 權 相 中, 韓 侂 冑 史 彌 遠 都 是 利 用 宮 廷 政 爭, 掌 握 機 會 擴 張 權 力 21 宋 史 洪 芹 傳 卷 425, 頁 雪 坡 集 卷 2, 頁 1 23 三 朝 北 盟 會 編 卷 220, 頁 宋 祝 穆 : 古 今 事 文 類 聚 ( 京 都, 中 文 出 版 社,1982) 別 集, 卷 31, 頁 15~16 25 宋 史 卷 371, 頁
127 韓 侂 冑 之 掌 權 步 驟 如 下 : 1. 以 外 戚 知 閣 門 事 的 身 分, 從 中 穿 針 引 線, 協 助 趙 汝 愚 完 成 擁 立 寧 宗 的 任 務 2. 自 謂 有 定 策 功, 未 能 得 到 預 期 酬 賞, 控 制 言 官, 結 黨 營 私, 極 力 排 擠 趙 汝 愚, 直 到 罷 相 3. 打 擊 道 學 派, 論 為 偽 學, 甚 至 說 成 逆 黨, 發 動 黨 禁 進 一 步 壓 制 反 對 派 趙 汝 愚 罷 相 後, 韓 其 實 已 大 權 在 握, 他 欲 自 任 樞 密 使, 有 人 勸 他 事 權 不 專, 反 不 若 辤 名 居 實, 則 無 不 統 其 後, 夏 惠 民 迎 合 風 指 ( 旨 ), 建 平 章 軍 國 事 之 策, 雖 因 執 政 反 對 而 作 罷, 數 年 後 終 究 拜 了 平 章 軍 國 事 韓 侂 冑 掌 權 十 餘 年, 欲 立 蓋 世 功 名 以 保 權 固 位, 於 是 而 有 開 禧 北 伐, 卻 以 敗 局 收 場, 只 得 向 金 求 和 時 任 禮 部 侍 郎 的 史 彌 遠, 聯 合 錢 象 祖 皇 子 趙 曮 楊 皇 后 等 人, 發 動 倒 韓 陰 謀 矯 詔 除 掉 侂 冑, 於 開 禧 三 年 (1207) 十 一 月 某 日, 由 夏 震 派 出 部 隊 將 侂 冑 挾 持 至 玉 津 園, 上 演 一 齣 就 地 正 法 的 戲 碼, 將 其 殺 死 後 數 日, 寧 宗 方 知 此 事 顒 参 侂 冑 死 史 彌 遠 之 掌 權, 前 後 兩 次, 跨 越 寧 理 二 宗 第 一 次 將 韓 侂 冑 鬥 倒, 第 二 次 廢 立 君 主, 理 宗 之 立 由 其 一 手 策 劃 導 演 其 餘 參 與 者 都 只 是 配 合 演 出 的 次 要 角 色 侂 冑 被 誅, 其 黨 羽 逐 一 翦 除 殆 盡 半 年 後 史 彌 遠 已 取 代 韓 的 地 位 大 權 獨 攬 錢 象 祖 雖 然 當 上 宰 相, 空 有 其 名, 一 年 後 便 遭 罷 黜 此 後 彌 遠 為 鞏 固 權 位, 由 宰 相 兼 任 樞 密 使, 並 成 為 定 制, 直 到 宋 亡 復 實 施 以 往 權 相 故 智, 掌 握 言 官 控 制 言 論, 排 斥 異 己, 選 任 柔 弱 易 制 之 人 為 執 政 如 此 掌 握 大 權 長 達 十 七 年 寧 宗 晚 年, 彌 遠 廢 濟 王 竑 改 立 趙 昀 為 皇 子, 早 有 預 謀 俟 寧 宗 死, 便 在 其 策 劃 下, 完 成 廢 立 之 舉, 可 謂 膽 大 妄 為, 理 宗 登 基, 德 其 擁 立 之 功, 拜 為 太 師 宋 史 楊 石 傳 記 其 事 : 笫 笫 笫 笫 笫 顒 卧 理 宗 即 位 後 的 前 九 年, 幾 成 傀 儡, 彌 遠 始 終 大 權 在 握, 直 至 死 亡 為 止 方 回 甚 至 懷 疑 寧 宗 的 死 並 不 單 純 笫 笫 參 閱 宋 樵 川 樵 叟 : 慶 元 黨 禁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 頁 8-17, 原 文 過 長, 歸 納 為 三 點, 以 明 韓 侂 冑 之 掌 權 過 程 27 鶴 山 先 生 大 全 文 集 卷 18,< 應 詔 封 事 >, 頁 168 由 此 觀 之, 韓 雖 獨 攬 大 權, 方 其 任 平 章 之 時, 仍 舊 有 人 起 而 反 對, 足 見 朝 中 還 是 有 挺 身 與 其 相 抗 者 28 誅 韓 侂 冑 的 過 程, 參 閱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10, 頁 宋 史 楊 石 傳 卷 465, 頁 13596; 宋 史 楊 皇 后 傳 卷 243, 頁 8657, 所 載 大 致 相 同 30 宋 方 回 : 桐 江 集 ( 台 北 市, 國 立 中 央 圖 書 館 編 印, 民 國 59 年 ) 卷 4< 跋 鄭 清 之 所 進 聖 語 考 三 >, 頁
128 寧 宗 之 死 或 與 此 事 有 關, 甚 至 可 能 死 於 彌 遠 之 手 賈 似 道 對 度 宗 之 立 有 定 策 之 功 初, 理 宗 在 位 久, 儲 宫 尚 虚 欲 立 忠 王 為 嗣, 以 問 宰 相 吳 潛, 潛 密 奏 云 : 臣 無 彌 逺 之 才, 忠 王 無 陛 下 之 福 此 語 刺 痛 理 宗, 大 怒 似 道 聞 之, 因 陳 建 儲 之 策, 意 在 除 去 吳 潛 潛 去 而 似 道 可 以 獨 相 忠 王 遂 立 為 太 子, 登 基 後 是 為 度 宗, 以 似 道 有 定 策 功, 毎 朝 必 答 拜, 稱 之 曰 師 臣 而 不 名, 朝 臣 皆 稱 為 周 公 31 似 道 本 已 有 相 當 權 勢, 從 此 地 位 更 加 穩 固, 權 勢 更 大 ( 三 ) 利 用 皇 帝 之 榮 寵 史 彌 遠 當 政 權 極 一 時, 為 免 於 落 人 口 實, 即 使 親 友, 並 不 重 用 如 友 人 周 鑄 兄 彌 茂 甥 夏 周 篆 皆 然 32 史 嵩 之 為 其 侄, 亦 遭 受 同 樣 待 遇, 未 曾 予 以 提 拔 史 嵩 之 曾 因 事 向 彌 遠 求 救, 而 莫 能 自 通, 留 飯 終 席, 面 對 其 叔 不 敢 發 一 語 但 理 宗 ( 理 廟 ) 乃 德 彌 遠 立 己 之 恩, 以 邊 事 相 其 猶 子 拜 相 期 間, 眷 顧 特 隆, 賜 賚 無 虚 日 35 史 嵩 之 乃 藉 理 宗 之 寵 幸, 以 右 相 出 督, 専 務 張 皇 邊 事, 遥 制 朝 廷, 暨 入 據 相 位, 引 援 私 人, 布 列 要 途, 持 權 自 恣 益 甚 言 事 者 有 及 之 輒 斥 去 36 嵩 之 擴 權, 挾 邊 功 要 君, 植 黨 顓 國 37, 應 係 重 要 關 鍵 ( 四 ) 攀 附 當 權 取 寵 丁 大 全 能 迅 速 竄 起, 原 因 大 致 有 二 : 一 是 寅 緣 以 取 寵 位, 事 内 侍 盧 允 昇 董 宋 臣 38 彼 時 盧 董 二 宦 權 傾 天 下, 大 全 藉 攀 附 權 勢 以 達 目 的 其 二, 理 宗 此 時 年 事 已 高, 喜 狎 佞 人, 大 全 善 為 佞, 帝 躐 貴 之, 竊 弄 威 權 而 帝 弗 覺 悟 39 大 全 與 董 宋 臣 互 為 表 裏 濁 亂 朝 政 40, 狼 狽 為 奸 六 位 權 相 各 自 利 用 不 同 機 緣 掌 握 權 勢, 乃 至 超 越 宰 相 應 有 的 權 限, 達 到 所 謂 權 相 的 境 地 三 權 相 自 身 性 格 造 就 一 代 權 相, 係 由 主 客 觀 條 件 的 多 方 配 合 所 形 成 主 觀 條 件 之 一 即 權 相 自 身 的 特 殊 性 格 茲 就 南 宋 六 位 權 相 性 格 分 述 如 下 : 爚 1 ( 一 ) 秦 檜 : 史 稱 秦 檜 性 陰 密, 内 深 阻 如 崖 穽, 世 不 可 測 其 性 格 高 深 31 明 陳 邦 瞻 : 宋 史 紀 事 本 末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57 年 ), 卷 105< 賈 似 道 要 君 >, 頁 彌 遠 親 密 友 周 鑄 兄 彌 茂 甥 夏 周 篆, 皆 寄 以 腹 心, 人 皆 謂 三 人 者 必 顯 貴, 然 鑄 老 於 布 衣, 彌 茂 以 執 政 恩 入 流, 周 篆 以 捧 香 恩 補 官, 俱 止 訓 武 郎 而 已. 宋 史 卷 414, 頁 參 閱 齊 東 野 語 卷 18,< 前 輩 知 人 >: 忠 獻 當 國 日, 待 族 黨 加 嚴, 猶 子 嵩 之 子 申 初 官 棗 陽 户 曹, 方 需 遠 次, 適 鄉 里 有 佃 客 邂 逅 致 死 者, 官 府 連 逮 急 甚, 欲 求 援 於 忠 獻, 而 莫 能 自 通 遂 夤 緣 轉 聞, 因 得 一 見, 留 飯 終 席, 不 敢 發 一 語 34 左 史 諫 草 < 左 史 呂 公 家 傳 >, 頁 宋 史 卷 414, 頁 元 黄 溍 : 文 獻 集, 卷 6,< 劉 忠 公 奏 議 集 序 >, 頁 10 四 庫 37 宋 史 卷 425, 頁 宋 史 卷 474, 頁 ; 新 安 文 獻 志 卷 70, 頁 8< 宋 象 山 書 院 山 長 月 巖 先 生 程 公 紹 開 墓 表 > 亦 說 : 大 全 在 政 府 倚 宦 竪, 肆 凶 虐 39 宋 史 董 槐 傳 卷 414, 頁 宋 史 牟 子 才 傳 卷 411, 頁 三 朝 北 盟 會 編 卷 220, 頁
129 莫 測, 令 人 摸 不 清 猜 不 透 與 其 相 處 必 須 時 刻 小 心, 謹 言 慎 行, 稍 有 忤 逆, 或 不 順 其 心, 立 刻 遭 來 無 法 預 料 的 橫 禍 專 權 日 久, 不 論 是 對 人 之 猜 忌, 或 是 性 嗜 攬 權, 均 達 病 態 程 度 笫 笫 笫 42 即 使 執 政 戰 戰 兢 兢, 惟 恐 出 錯, 仍 逃 不 過 檜 黨 彈 劾 笫 43 所 有 機 構 完 全 掌 握 在 秦 檜 一 人 之 手, 整 個 朝 廷 呈 現 極 度 畸 形 發 展, 如 何 能 夠 正 常 運 作? 政 務 如 何 推 動? 如 此 怪 現 狀, 堪 稱 空 前 絕 後 從 上 述 觀 察, 秦 檜 權 力 慾 之 強 烈 超 乎 常 情 ( 二 ) 韓 侂 冑 : 論 其 本 性 原 非 姦 邪, 多 受 周 圍 人 士 影 響 所 致 筆, 皆 出 於 劉 之 計 爚 爚 如 用 台 諫 用 御 爚 5 逐 趙 汝 愚 則 謀 出 於 京 鏜, 彼 ( 趙 汝 愚 ) 宗 姓, 誣 以 謀 危 社 稷 而 由 李 沐 執 行, 以 之 為 由, 使 汝 愚 罷 相 指 道 學 為 偽 學 則 出 自 何 澹 胡 紘 之 手, 劉 三 傑 則 變 偽 學 為 逆 黨, 並 網 羅 逆 黨 獲 罪 者 五 十 九 人 俟 京 鏜 死, 乃 追 復 汝 愚 朱 熹 職 名, 留 正 周 必 大 復 秩 還 政, 徐 誼 等 皆 先 後 復 官, 偽 黨 之 禁 寖 解 ( 同 註 45) 綜 括 前 述, 侂 冑 固 然 兇 狠, 對 其 政 敵 尚 未 窮 追 猛 打, 而 與 秦 檜 賈 似 道 窮 兇 惡 極, 必 置 人 於 死 地 方 休 之 作 為, 頗 不 相 類 以 華 岳 為 例, 可 為 對 照 華 岳 爚 6 曾 以 言 語 爲 韓 氏 所 貶, 寘 建 寧 圜 土 中 ( 送 建 寧 府 編 管 ) 韓 誅, 放 還 華 岳 復 謀 除 去 丞 相 史 彌 逺, 事 覺 下 臨 安 獄, 連 身 為 皇 帝 的 寧 宗 都 救 之 不 得, 竟 杖 死 東 市 ( 同 註 46) 兩 相 比 較, 韓 較 史 還 稍 寬 厚 些 47 何 以 韓 侂 冑 權 勢 如 此 之 大? 其 集 團 之 中 諸 多 窮 凶 惡 極 的 手 下, 提 供 各 類 打 擊 異 己 集 勢 攬 權 的 主 意, 驅 使 侂 冑 逐 漸 形 成 一 代 權 臣 ( 三 ) 史 彌 遠 : 於 慶 元 年 間 僅 是 諸 王 宫 大 小 學 教 授, 職 位 不 高, 彼 時 京 鏜 貴 為 宰 相, 彌 遠 於 輪 對 時 提 出 建 言 之 後 京 鏜 竟 屏 退 左 右, 對 彌 遠 說 : 君 他 日 功 名 事 業 過 鏜 逺 甚, 願 以 子 孫 為 託 48 此 事 若 非 後 人 穿 鑿 附 會 誇 大 其 詞, 就 是 京 鏜 真 有 鐵 口 直 斷 預 測 未 來 的 本 事, 而 以 丞 相 之 高 位, 願 意 紆 尊 降 貴, 極 為 嚴 肅 地 加 以 讚 美, 多 少 反 映 彌 遠 年 輕 時 已 顯 露 過 人 之 處, 而 獨 獲 京 鏜 另 眼 看 待 在 韓 侂 冑 42 宋 陸 游 : 老 學 庵 筆 記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卷 8, 頁 洪 邁 : 容 齋 三 筆 ( 台 北, 大 立 出 版 社, 民 國 70 年 ) 卷 5,< 郎 官 員 數 >, 頁 宋 葉 紹 翁 : 四 朝 聞 見 錄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戊 集,< 滿 潮 都 是 賊 >, 頁 157: 所 引 用 率 多 非 45 宋 史 韓 侂 冑 傳 卷 474, 頁 四 朝 聞 見 錄 甲 集,< 華 子 西 >, 頁 21; 宋 史 卷 455, 頁 據 四 朝 聞 見 錄 載 : 初 以 斬 罪 定 刑, 史 對 上 ( 寧 宗 ) 曰 : 如 此 則 與 减 一 等 上 不 悟 以 爲 减 死 一 等, 故 可 其 奏, 岳 竟 杖 死 於 東 市 由 此 可 見, 史 之 陰 毒 狠 辣 較 韓 猶 甚 同 前 註 48 宋 史 卷 414, 頁
130 開 禧 用 兵 已 有 敗 聞 之 時, 彌 遠 上 疏 所 論 看 來 詞 嚴 義 正, 四 平 八 穩, 對 侂 冑 輕 率 的 軍 事 行 動, 隱 然 有 批 評 見 責 之 意, 此 時 已 展 現 膽 識 故 於 日 後 敢 冒 風 險, 策 劃 誅 殺 仍 然 大 權 在 握 的 韓 侂 冑, 因 此 在 成 功 之 後 十 個 月 內, 逐 步 掌 握 權 勢, 擢 為 丞 相, 一 路 以 來 均 未 遭 到 阻 力, 顯 見 其 行 事 謹 慎, 擘 劃 縝 密 的 過 人 之 處 ( 四 ) 史 嵩 之 : 理 宗 淳 祐 二 年 (1242), 史 嵩 之 任 宰 相, 杜 範 任 執 政, 凡 行 事 有 得 爚 卧 失, 除 授 有 是 非, 悉 抗 言 無 隱 情 丞 相 ( 史 嵩 之 ) 外 示 寬 容, 內 實 忌 之 說 明 史 嵩 之 陰 柔 猜 忌 的 個 性 其 黨 羽 佈 滿 朝 廷, 臺 諌 不 敢 言, 臺 諌 嵩 之 爪 牙 也 給 舍 不 敢 言, 給 舍 嵩 之 腹 心 也 侍 從 不 敢 言, 侍 從 嵩 之 肘 腋 也, 執 政 不 敢 言, 執 政 嵩 之 羽 翼 也 擢 姦 臣 以 司 喉 舌,. 植 私 黨 以 據 要 津 50 嵩 之 當 權 之 時, 既 好 攬 權 又 喜 猜 忌 當 嵩 之 起 復, 多 位 大 臣 上 書 不 可, 而 反 對 尤 力 者, 如 徐 元 杰 劉 漢 弼 皆 先 後 暴 斃, 死 因 可 疑, 相 傳 均 係 遭 嵩 之 下 毒 所 致 51 又 < 左 史 呂 公 家 傳 >: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5 顒 又 < 監 簿 呂 公 家 傳 > 載 :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黼 攖 鷙 隳 笫 黼 攖 鷙 黼 笫 笫 53 嵩 之 諂 事 貴 妃, 只 為 一 己 固 位 之 私, 卻 製 造 一 個 大 蠹, 不 料 未 來 竟 將 南 宋 國 運 給 葬 送 了 綜 上 所 述, 難 怪 太 學 生 論 史 嵩 之, 謂 其 心 術 曲 邪, 蹤 跡 詭 祕 54 其 來 有 自 嵩 之 心 術 不 正, 為 達 目 的 不 擇 手 段, 更 不 惜 扭 曲 事 實, 心 胸 狹 窄 復 好 猜 忌 的 性 格 躍 然 紙 上 ( 五 ) 丁 大 全 : 丁 大 全 早 年 與 史 彌 遠 同 樣 有 類 似 經 驗 大 全 尚 在 基 層 任 職 ( 蕭 山 尉 ) 時, 安 撫 使 史 巖 之 俟 衆 賓 退, 獨 留 大 全, 欵 曲 甚 至, 期 以 他 日 必 大 用 55 卻 不 料 丁 大 全 未 來 專 走 偏 鋒, 心 術 不 正 賴 戚 里 婢 壻 寅 緣 以 取 寵 位, 事 内 侍 盧 允 昇 董 宋 臣 以 此 而 迅 速 竄 起 中 書 舍 人 洪 芹 論 其 鬼 蜮 之 資, 穿 窬 之 行, 監 察 御 史 朱 貔 孫 論 其 姦 回 險 狡, 狠 毒 貪 殘 ( 同 前 註 ), 前 引 言 均 描 述 大 全 行 事 不 由 正 道, 喜 好 鑽 營, 善 走 巧 門 茲 舉 一 事 即 可 知 : 黼 攖 呉 黼 笫 49 宋 史 卷 407, 頁 又 宋 史 卷 407, 頁 12297~12298 載 : 史 彌 遠 當 政 時, 置 人 才 簿, 書 賢 士 大 夫 以 待 用 說 明 史 彌 遠 仍 有 重 視 提 拔 人 才 的 一 面 其 侄 史 嵩 之 得 人 才 簿, 知 呂 午 亦 名 列 其 中, 明 知 敬 午, 而 內 怨 所 論 邊 事, 及 午 移 浙 東 提 刑, 竟 令 鄧 咏 嗾 董 復 亨 論 罷, 中 外 不 直 嵩 之 其 後 復 與 言 官 密 謀, 再 論 呂 午, 使 其 無 法 任 職 於 經 筵, 不 得 已 而 求 去 更 說 明 嵩 之 心 胸 狹 隘, 好 猜 忌, 難 以 容 人 的 性 格 一 旦 得 罪 於 他, 便 再 三 打 擊, 毫 不 留 情 50 宋 史 全 文 卷 33, 頁 2577, 此 為 太 學 生 黄 愷 伯 金 九 萬 孫 翼 鳳 等 百 四 十 四 人 上 書 之 用 語 對 於 史 嵩 之 的 批 評, 容 或 有 言 過 其 實 過 於 誇 大 之 處, 但 仍 可 供 參 考 51 見 癸 辛 雜 識 別 集, 卷 下, 頁 18,< 史 嵩 之 始 末 > 條 ; 頁 20,< 嵩 之 起 復 > 條 52 呂 午 : 左 史 諫 草,< 左 史 呂 公 家 傳 >, 頁 8 53 同 前 書,< 監 簿 呂 公 家 傳 >, 頁 1 54 宋 史 全 文 卷 33, 頁 55 宋 史 卷 474, 頁
131 笫 56 此 例 說 明 大 全 的 穿 窬 之 行 他 原 以 為 可 以 兩 邊 討 好, 既 巴 結 了 公 主, 又 拉 攏 了 狀 元, 對 他 有 利, 不 巧, 得 到 的 結 果 始 料 未 及 ( 六 ) 賈 似 道 : 早 年 失 怙, 長 大 後 成 為 一 個 浪 蕩 子, 缺 乏 教 養, 不 學 無 術, 因 而 影 響 其 一 生 行 事, 完 全 沒 有 道 德 觀 念, 充 滿 權 術 機 詐, 凡 事 只 達 目 的, 不 問 是 非 對 錯, 不 擇 手 段, 個 性 冷 酷 狠 毒 似 道 因 父 蔭 補 個 司 倉 的 基 層 職 務, 乃 姊 卻 是 理 宗 的 寵 妃, 憑 此 裙 帶 關 係, 深 受 君 主 青 睞, 因 此 飛 黃 騰 達, 理 宗 對 其 縱 情 聲 色 夜 夜 笙 歌 絲 毫 不 以 為 意, 反 而 在 宦 場 上 平 步 青 雲, 才 十 餘 年 已 升 至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且 權 威 日 盛 57 宋 史 列 傳 末 尾 皆 附 評 論 ( 贊 曰 ), 獨 賈 似 道 傳 缺, 甚 是 奇 怪 然 從 其 生 平 敘 述, 對 似 道 之 為 人 性 格 與 風 格, 仍 可 大 致 了 解 綜 觀 其 一 生 行 事, 雖 係 姦 惡, 然 其 手 段 亦 有 過 人 之 處 似 道 誤 國 之 罪, 上 通 於 天, 不 可 悉 數 然 其 制 外 戚, 抑 北 司, 戢 學 校 等 事, 亦 是 所 不 可 及 者 58 外 戚 之 謝 堂 ( 謝 皇 后 娘 家 之 人 ) 最 難 制, 似 道 不 動 聲 色, 悉 皆 換 班, 謝 堂 卻 無 可 奈 何 董 宋 臣 李 臣 輔 係 宦 官 中 最 具 權 勢, 最 為 驕 橫 者, 似 道 談 笑 之 間, 出 之 於 外, 餘 黨 懾 伏, 惴 惴 無 敢 爲 ( 同 前 註 ) 南 宋 建 國 以 來, 太 學 生 動 輒 上 書 抗 爭, 對 政 局 有 一 定 的 影 響 力, 尤 以 景 定 淳 祐 之 際 最 盛 史 嵩 之 丁 大 全 都 不 敢 纓 其 鋒 在 當 時 最 爲 横 議, 而 ( 似 道 ) 啖 其 厚 餌, 方 且 訟 盛 德, 贊 元 功 之 不 暇, 前 廡 一 得 罪, 則 黥 決 不 少, 莫 敢 少 非 之 59 在 其 當 政 下, 内 庭 無 用 事 之 人, 外 閫 無 怙 勢 之 將, 因 而 能 獨 攬 大 權 達 十 餘 年 然 其 罪 孽 之 深 之 重, 罄 竹 難 書 其 納 款 ( 拖 雷 ) 忽 必 烈 而 背 之 以 召 寇 也 以 賄 賂 望 閫 帥, 以 柔 媚 掌 兵 權, 以 伉 直 為 仇 讎, 以 愛 憎 為 刑 賞 60 周 密 謂 似 道 之 短 為 專 功 而 怙 勢, 忌 才 而 好 名 61 這 句 話 實 不 足 以 概 括 其 罪 吳 潛 只 因 將 似 道 自 漢 陽 調 至 黃 州, 便 懷 疑 潛 欲 殺 己, 62 此 後 對 潛 窮 追 猛 打, 直 到 殺 之 乃 已 蒙 軍 南 下, 似 道 絲 毫 不 謀 對 策, 只 知 遣 使 求 和 議 歲 幣, 蒙 人 許 之, 遣 郝 經 南 下 徵 收 歲 幣, 似 道 懼 事 拆 穿, 密 令 拘 之 於 真 州 多 年 似 道 之 妾 兄 立 於 府 門, 竟 差 人 縛 投 火 中 由 此 觀 之, 其 性 格 殘 暴 狠 毒, 冷 酷 狡 詐, 竟 然 欺 君 瞞 下, 更 因 此 而 縱 橫 政 局 十 餘 載, 誤 國 誤 己, 身 敗 名 裂, 最 後 導 致 南 宋 亡 國, 貽 留 萬 世 臭 名 第 二 節 權 相 之 權 力 地 位 一 厚 植 黨 羽 培 養 勢 力 56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3, 頁 1 57 參 閱 宋 史 賈 似 道 傳 卷 474, 頁 宋 周 密 : 癸 辛 雜 識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後 集, 頁 同 前 卷, 頁 清 王 夫 之 : 宋 論 ( 台 北, 里 仁 書 局,70 年 10 月 ), 卷 14, 頁 癸 辛 雜 識 後 集, 頁 宋 史 卷 474, 頁
132 宰 相 姓 名 秦 檜 ( 一 ) 厚 植 黨 羽 南 宋 權 相 均 建 立 一 個 以 權 相 為 核 心 的 人 脈 網 絡, 形 成 利 害 一 致, 立 場 相 同, 休 戚 與 共 的 政 治 集 團 這 個 集 團 成 員 的 行 事 作 為, 大 致 聽 命 於 權 相 俟 權 相 或 失 敗, 或 死 亡, 或 致 仕, 這 個 集 團 方 逐 漸 瓦 解 消 亡 下 表 即 列 舉 六 大 權 相 之 黨 羽 徒 眾, 無 論 權 相 把 持 朝 政 時 間 長 短, 都 會 有 一 定 數 量 之 成 員 為 其 效 命 表 5-1 南 宋 權 相 集 團 表 黨 羽 事 蹟 資 料 來 源 姓 名 秦 熺 檜 以 妻 兄 之 子 為 嗣 熺 參 預 其 父 秦 檜 謀 議 此 六 人 均 為 秦 檜 家 通 鑑 續 編 33/16 宋 史 386/11855 秦 梓 秦 檜 之 弟 除 資 政 殿 大 學 士 致 仕 族, 亦 即 秦 檜 之 親 要 錄 6/21,155/3 宋 史 162/3817 秦 塤 檜 孫, 紹 興 二 十 四 年 舉 進 士, 尋 擢 為 禮 部 侍 郎, 兼 實 錄 院 修 撰 黨 *1 通 鑑 續 編 17/13 秦 煊 秦 梓 子, 秦 檜 侄 官 光 祿 寺 丞 要 錄 170/2 秦 焞 秦 檜 之 弟 秦 棣 之 子 即 檜 侄 舉 紹 興 二 十 四 年 進 士 左 承 務 郎 要 錄 174/3 秦 焴 舉 紹 興 二 十 四 年 進 士, 左 承 事 郎 秦 梓 之 子 要 錄 174/3 沈 興 杰 舉 紹 興 二 十 四 年 進 士, 左 廸 功 郎 檜 之 姻 黨 要 錄 174/3;166/5 鄭 時 中 鄭 仲 熊 之 兄 子 舉 紹 興 二 十 四 年 進 士, 左 承 事 郎 鄭 時 中, 檜 之 館 客 也 要 錄 166/5;174/3; 金 佗 續 編 *2 董 徳 元 奏 : 時 中 招 權 納 賄, 凡 中 外 書 信 徃 來 樞 府, 一 皆 攬 之 於 家, 而 轉 致 之 故 其 21/19; 要 錄 168/16 門 如 市, 又 與 隂 邪 背 馳 之 軰, 宻 相 交 結 徃 來, 時 政 因 此 而 漏 泄 鄭 縝 舉 紹 興 二 十 四 年 進 士, 左 廸 功 郎 要 錄 174/3 曹 緯 曹 泳 之 姪 與 故 相 秦 檜 至 親, 試 官 觀 望, 濫 中 科 第 要 錄 170/4;174/6 丁 婁 明 秦 煊 岳 父 官 至 工 部 尚 書 以 秦 煊 妻 父, 遂 躐 清 要 檜 之 姻 黨 要 錄 171/5 吳 益 檜 之 孫 女 婿, 吳 皇 后 之 親 屬 官 至 直 寶 文 閣 為 檜 之 姻 黨 要 錄 163/24, 169/12 ( 科 舉 ) 右 廸 功 郎 ( 鄭 ) 時 中 第 五, 秦 棣 子 右 承 務 郎 焞, 楊 存 中 子 右 承 事 郎 倓, 並 在 甲 乙 科 而 仲 熊 之 兄 孫 縝, 趙 密 之 子 成 忠 郎 廱, 秦 梓 之 子 右 承 事 郎 焴,( 董 ) 德 元 之 子 克 正, 曹 泳 之 兄 子 緯, 檜 之 姻 黨 登 仕 郎 沈 興 傑 皆 中 第 天 下 為 之 切 齒,( 張 ) 孝 祥 祁 子 冠, 東 陽 人 檜 館 客 ( 要 錄 166/5) 朱 冠 卿 應 詔 上 書 論 : 故 相 當 權, 不 遵 祖 宗 故 事, 科 舉 雖 存, 公 道 廢 絶, 施 於 子 孫, 皆 寘 優 異 之 選, 又 私 於 族 裔 親 戚, 又 私 於 門 下 憸 人 穢 夫 前 舉 一 榜, 如 : 曹 冠 秦 塤 周 寅 鄭 時 中 秦 焞 鄭 縝 沈 興 傑 秦 焴 凡 有 八 人, 其 間 乳 臭 小 兒, 至 於 素 不 知 書, 全 未 識 字 者, 濫 竊 儒 科, 復 占 省 額 ( 要 錄 174/3) 敷 文 閣 直 學 士 秦 塤 敷 文 閣 待 制 秦 堪 敷 文 閣 待 制 吳 益, 皆 以 庸 之 才, 恃 親 昵 之 勢, 可 謂 無 功 無 德 者 也, 其 可 直 西 清 而 充 次 對 乎?( 要 錄 174/13) 王 檜 妻 兄 官 至 工 部 侍 郎, 出 敷 文 閣 待 制 知 臨 安 府 ( 秦 熺 即 王 孽 子 ) 檜 之 姻 黨 要 錄 44/13,147/6 王 會 檜 妻 弟 官 至 工 部 侍 郎 寶 文 閣 直 學 士 檜 令 親 黨 王 會 捜 其 家 ( 岳 飛 ) 檜 之 姻 黨 宋 史 365/11396 王 仲 嶷 檜 之 妻 黨 檜 之 姻 黨 要 錄 118/5 王 昞 王 之 弟, 王 會 從 弟 提 舉 貨 務 都 茶 場 檜 之 姻 黨 要 錄 56/
133 王 晌 王 之 弟 王 會 另 一 從 弟 官 至 直 祕 閣 知 建 康 府 兼 行 宫 留 守 司 公 事 檜 之 姻 黨 要 錄 155/14, 160/8 曹 泳 秦 熺 妻 兄 累 官 至 直 寶 謨 閣, 出 知 紹 興 府 臨 安 府, 遷 戶 部 侍 郎 檜 之 姻 黨 要 錄 167/20; 與 鄭 柟 曹 冠 締 交 合 謀, 朋 附 大 臣, 將 平 昔 交 結 不 逞 之 徒, 狥 情 辟 差, 共 為 姦 惡 168/12*;170/4 曹 冠 秦 檜 之 館 客 與 鄭 柟 曹 泳 締 交 合 謀, 朋 附 大 臣 舉 紹 興 二 十 四 年 進 士, 左 宣 義 郎 要 錄 170/4;169/2 官 平 江 府 府 學 教 授 曹 冠 行 國 子 録 周 夤 檜 之 親 黨 要 錄 166/5;174/3 薛 仲 邕 曹 泳 甥 權 樞 密 都 承 旨 檜 之 姻 黨 要 錄 165/7; 167/12 徐 琛 檜 妻 王 氏 中 表 直 秘 閣 福 建 路 轉 運 判 官, 升 任 敷 文 閣 待 制 知 平 江 府 檜 之 姻 黨 要 錄 153/7;164/3 鄭 修 年 乃 母 為 王 仲 山 之 姐 鄭 修 年 之 女 嫁 秦 熺 為 妻 與 檜 為 雙 重 姻 親 三 人 均 獲 重 用 鄭 要 錄 117/9; 鄭 億 年 億 年 先 降 金, 封 為 戶 部 侍 郎, 又 出 仕 偽 齊 之 資 政 殿 學 士 齊 垮 台 後, 回 到 南 宋 繼 續 127/7;132/2;134/5; 鄭 僑 年 擔 任 資 政 殿 學 士 僑 年 官 至 直 祕 閣 知 廬 州 170/10 范 同 與 秦 檜 為 政 和 五 年 同 榜 進 士 ( 宋 史 380/7), 檜 建 康 府 學 同 學 後 擢 為 參 知 政 事 要 錄 144/13, 引 段 拂 秀 水 閒 居 錄 何 若 為 檜 建 康 府 學 同 學 擢 為 樞 密 院 事 巫 伋 與 檜 為 同 鄉 後 擢 為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宋 史 全 文 22/4 魏 良 臣 秦 檜 引 為 黨 助 官 至 資 政 殿 學 士 知 洪 州 要 錄 52/12,198/3 錢 周 材 與 檜 為 同 鄉 擢 為 侍 從 要 錄 173/4 程 敦 臨 與 秦 檜 有 太 學 之 舊 利 州 路 轉 運 判 官 要 錄 156/19 吳 表 臣 檜 知 溫 州 時 所 結 黨 羽 官 至 吏 部 尚 書 要 錄 144/13 林 待 聘 檜 知 溫 州 時 所 結 黨 羽 官 至 給 事 中 兼 直 學 士 院 鄭 仲 熊 檜 黨 官 至 參 知 政 事 不 一 年 而 罷 要 錄 152/17; 仲 熊 為 檜 所 用, 自 國 子 監 主 簿 不 二 年 而 登 政 府, 中 間 更 歴 臺 諫, 専 附 檜 意, 擠 排 善 167/13 類, 無 所 不 至 鄭 亨 仲 本 秦 檜 之 所 引, 自 温 州 判 官 不 數 年 以 資 政 殿 學 士 宣 撫 川 陜 要 錄 154/16 程 克 俊 媚 事 秦 檜, 主 和 議 官 至 執 政 編 年 錄 16/52 李 文 會 任 台 官 時 即 為 檜 之 鷹 犬 聞 檜 所 不 樂 者, 上 章 彈 擊, 惟 恐 後 時 陸 心 源 : 宋 史 翼 40/20 魏 師 遜 湯 思 退 鄭 仲 熊 沈 虛 中 董 德 元 秦 檜 奏 以 御 史 中 丞 魏 師 遜 權 禮 部 侍 郎, 湯 思 退 右 正 言, 鄭 仲 熊 同 知 貢 舉, 而 吏 部 郎 要 錄 166/3-4 中 沈 虚 中 及 監 察 御 史 董 德 元 張 士 襄 等 為 參 詳 官 師 遜 等 議 以 敷 文 閣 待 制 秦 塤 為 榜 首, 德 元 從 謄 錄 所 取 號 而 得 之, 喜 曰 吾 曹 可 以 富 貴 矣 遂 定 為 第 一 榜 王 繼 先 繼 先 之 權 勢 與 秦 檜 埒, 檜 使 其 夫 人 詣 之, 叙 拜 兄 弟, 表 裏 引 援 宋 史 470/
134 蕭 振 時, 召 蕭 振 入 臺, 振 秦 檜 死 黨 也 首 攻 劉 大 中 大 中 既 去, 趙 鼎 亦 丐 去, 正 人 端 士 編 年 錄 校 補 掃 地 盡 矣 論 者 云 : 秦 氏 竊 柄 十 有 八 年, 毒 流 天 下, 皆 自 振 發, 故 目 振 曰 老 蕭 15/1032 云 王 次 翁 附 麗 秦 檜, 斥 逐 忠 良, 以 饕 富 貴 而 次 翁 尤 為 柔 媚, 故 檜 獨 憐 之, 其 在 位 最 久 宋 史 380/11727 羅 汝 楫 附 麗 秦 檜, 斥 逐 忠 良, 以 饕 富 貴, 官 右 諫 議 大 夫 宋 史 380/11727 詹 大 方 檜 黨, 為 言 官, 凡 不 合 檜 意 者, 悉 論 罷 勾 龍 如 淵 如 淵 始 以 張 浚 薦 召, 而 終 乃 翼 秦 檜, 擠 趙 鼎, 讐 呂 本 中, 逐 劉 大 中 王 庶 官 御 史 宋 史 380/11720 中 丞 何 鑄 左 朝 請 郎 何 鑄 行 秘 書 郎, 秦 檜 薦 之 也 要 錄 119/5 万 俟 卨 万 俟 卨 為 御 史 中 丞, 岳 飛 下 大 理 寺 卨 承 檜 意, 致 飛 于 死 編 年 錄 校 補 16/1064 江 邈 侍 御 史 江 邈 屢 言 樞 密 使 張 俊 之 罪, 秦 檜 之 意 編 年 錄 校 補 16/1082 楊 愿 檜 黨 檜 既 專 政, 召 為 祕 書 丞, 未 幾 拜 監 察 御 史 紹 興 十 四 年 為 御 史 中 丞, 升 端 眀 宋 史 380/11714 殿 學 士 僉 書 樞 密 院 事 兼 參 知 政 事 汪 勃 為 言 官, 皆 希 檜 意 劾 罷 韓 公 裔 朱 敦 儒 等, 而 致 執 政 宋 史 囘 卧 繇 11 囘 蟄 爚, 445/13141,473/13765 韓 仲 通 殿 中 侍 御 史 陳 俊 卿 言 : 自 秦 檜 之 死, 其 黨 皆 逐 獨 韓 仲 通 嘗 以 獄 事 附 檜, 今 猶 以 敷 編 年 錄 校 補 文 閣 直 學 士 帥 建 康 詔 罷 之 16/1115 王 珉 殿 中 侍 御 史 湯 鵬 舉 論 王 珉 徐 嚞, 二 人 皆 以 諂 事 秦 檜, 驟 為 臺 諫, 無 一 言 彈 擊 奸 邪, 編 年 錄 16/38 徐 嚞 無 一 事 裨 補 時 政 曽 惇 右 朝 奉 郎 曽 惇 知 台 州, 惇 嘗 獻 秦 檜 詩, 稱 為 聖 相, 故 以 郡 守 處 之 要 錄 151/16 張 扶 頃 為 明 州 教 授, 奴 事 曹 泳, 夤 緣 改 官, 至 國 子 祭 酒 兼 侍 講 要 錄 170/8 林 機 以 宰 相 姻 婭, 進 躐 清 顯 要 錄 170/9 王 瀹 以 大 臣 之 親, 驟 加 進 用 王 瀹 官 右 通 直 郎 福 建 路 提 舉 常 平 茶 事 要 錄 170/9 黃 兌 以 大 臣 之 侄 壻, 累 冒 差 除 唯 知 諂 事 曹 泳 官 兩 浙 東 路 提 舉 常 平 茶 鹽 公 事 要 錄 170/9 韓 侂 冑 陳 自 強 徒 以 侂 胄 童 孺 之 師, 而 躐 致 禁 從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6/13 蘇 師 旦 蘇 師 旦 為 侂 冑 腹 心 以 奸 計 歸 誠 於 侂 冑, 侂 冑 愈 益 昵 之 續 編 年 錄 校 補 3/1417 周 筠 蘇 師 旦 周 筠 為 侂 冑 之 廝 役, 皆 預 聞 國 政 宋 史 474/13774 續 通 鑑 13/23 上 鄧 友 龍 陳 讜 林 采 劉 德 秀 胡 紘 何 澹 京 鏜 施 康 年 陳 讜 鄧 友 龍 林 采 皆 以 攻 偽 學 久 居 言 路 宋 史 474/13773 以 道 學 為 名 而 殺 士, 劉 德 秀 京 鏜 何 澹 胡 紘 等 成 之, 韓 侂 冑 尸 之 胡 紘,. 韓 侂 冑 用 事, 逐 朱 熹 趙 汝 愚, 意 猶 未 快, 遂 擢 紘 監 察 御 史 宋 論 13/226; 宋 史 394/
135 言 路 遂 皆 侂 冑 之 人. 會 黃 裳 羅 點 卒, 侂 冑 又 擢 其 黨 京 鏜 代 點 宋 史 392/11988 羅 日 愿 侂 冑 黨 人 羅 日 愿 謀 為 變 續 通 鑑 14/4 下 楊 大 法 以 內 批 楊 大 法 為 殿 中 侍 御 史 言 路 皆 侂 冑 之 黨 宋 史 474/13772 劉 三 傑 以 內 批 用 劉 三 傑 取 代 吳 獵 為 監 察 御 史 史 達 祖 ( 陳 自 強 ) 常 語 人 曰 : 自 強 惟 一 死 以 報 師 王. 每 稱 侂 冑 為 恩 王 恩 父, 而 呼 堂 宋 史 394/12035 耿 檉 吏 史 達 祖 為 兄 蘇 師 旦 為 叔. 劉 宰 : 漫 塘 集 28/14 董 如 璧 ( 開 禧 ) 三 年 十 一 月, 權 臣 既 誅, 即 寘 堂 吏 史 達 祖 耿 檉 董 如 璧 于 理 寺 三 人 用 事 久, 士 大 夫 多 由 其 門 施 康 年 御 史 施 康 年 劾 ( 周 ) 必 大 首 唱 偽 徒, 私 植 黨 與 宋 史 391/11917 謝 深 甫 深 甫, 韓 侂 胄 之 黨, 侂 胄 以 内 批 除 深 甫 御 史 中 丞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3/16 張 巖 張 巖 歷 官 為 監 察 御 史, 與 張 釜 陳 自 強 劉 三 傑 程 松 等 阿 附 時 相 韓 侂 冑, 誣 逐 當 宋 史 396/12080 張 釜 時 賢 者, 嚴 道 學 之 禁. 程 松 劉 劉 者 曩 與 侂 胄 同 知 閤 門 事, 方 議 内 禪 時 汝 愚 獨 與 侂 胄 計 議, 弗 得 與 聞, 内 懐 宋 史 474/13772 不 平 謂 侂 胄 曰 : 惟 有 用 臺 諌 爾 御 筆 批 出 是 也 於 是 言 路 皆 侂 胄 之 黨 蕭 逵 李 壁 陳 自 強 臺 諫 鄧 友 龍 等 請 除 ( 侂 冑 ) 平 章 軍 國 事. 蕭 逵 李 壁 時 在 太 常, 論 定 典 禮, 宋 史 474/13775 序 班 丞 相 之 上, 三 省 印 並 納 其 第 侂 冑 以 李 璧 為 心 腹 事 無 巨 細, 必 與 之 謀. 侂 編 年 錄 校 補 冑 初 除 平 章, 討 論 故 事, 盡 出 于 璧 開 邊 之 議, 璧 實 贊 之 20/1346 趙 彥 逾 侂 冑 恃 功, 為 汝 愚 所 抑, 日 夜 謀 引 其 黨 為 臺 諫, 以 擯 汝 愚 趙 彥 逾 以 嘗 達 意 於 郭 杲, 宋 史 392/11988 事 定, 冀 汝 愚 引 與 同 列, 至 是 與 侂 冑 合 謀. 陛 辭 日, 盡 疏 當 時 賢 者 姓 名, 指 為 汝 愚 之 黨 許 及 之 及 之 諂 事 侂 冑, 無 所 不 至 宋 史 394/12042 程 松 靠 媚 事 ( 侂 冑 ) 取 寵, 由 知 縣 四 年 升 至 執 政 (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 宋 史 396/12080 李 沐 將 作 監 李 沐 為 右 正 言, 沐 韓 侂 胄 之 黨 也 宋 史 全 文 29/1 錢 鍪 ( 侂 冑 ) 慮 他 日 趙 汝 愚 復 用, 密 諭 衡 守 錢 鍪 圖 之, 汝 愚 抵 衡, 暴 薨 宋 史 392/11989 宋 史 474/13773 沈 繼 祖 除 沈 繼 祖 臺 察, 繼 祖 誣 ( 朱 ) 熹 十 罪, 落 職 罷 祠 宋 史 474/13773 葉 翥 吏 部 尚 書 葉 翥 要 侍 郎 倪 思 列 疏 論 偽 學, 思 不 從, 侂 胄 乃 擢 翥 執 政, 而 免 思 官 宋 史 474/13773 王 沇 姚 愈 易 袚 陳 景 俊 錢 廷 玉 余 嚞 趙 師 王 沇 獻 言 令 省 部 籍 記 偽 學 姓 名, 姚 愈 請 降 詔 嚴 偽 學 之 禁, 二 人 皆 得 遷 官 宋 史 474/13773 左 司 諌 易 袚 大 理 少 卿 陳 景 俊 太 學 博 士 錢 廷 玉 皆 起 而 言 恢 復 之 計 ( 為 侂 冑 策 劃 宋 史 474/13775 北 伐 之 計 ) 易 袚 撰 答 詔, 以 元 聖 褒 之 余 嚞 請 加 九 錫, 趙 師 乞 置 平 原 郡 王 府 官 屬 ( 諂 事 侂 宋 史 474/13777 冑 ) 夏 允 中 監 惠 民 局 夏 允 中, 上 書 請 侂 胄 平 章 國 政 ( 諂 事 侂 冑 ) 宋 史 474/13774 傅 伯 夀 傅 伯 夀 則 奴 事 侂 胄 隸 人 蘇 師 旦, 致 身 通 顯 時 偽 黨 禁 嚴, 太 守 則 韓 侂 胄 之 黨 傅 伯 夀 宋 史 全 文 29/4; 也 傅 伯 夀 尤 與 之 ( 蘇 師 旦 ) 親 厚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136 4/10~11,6/3,7/18 史 彌 遠 錢 象 祖 四 朝 聞 見 錄 3/50 錢 象 祖 楊 皇 后 亦 從 中 力 請, 乃 得 密 旨 彌 遠 以 告 參 知 政 事 錢 象 祖 李 壁 御 筆 云 : 宋 史 474/13776 衛 涇 擁 ( 韓 侂 冑 ) 至 玉 津 園 側 殛 殺 之 243/8657;405/12251; 王 居 安 彌 遠 乃 先 告 之 禮 部 尚 書 衞 涇 著 作 郎 王 居 安 前 右 司 郎 官 張 鎡 皆 預 其 謀 ( 誅 韓 侂 398/12108 張 鎡 李 壁 冑 ) 誅 韓 侂 冑, 居 安 實 贊 其 謀 會 禮 部 侍 郎 史 彌 遠 謀 誅 侂 冑, 以 密 旨 告 壁 及 錢 象 祖, 象 祖 欲 奏 審, 壁 言 事 留 恐 泄, 侂 冑 迄 誅,( 李 ) 壁 兼 用 知 樞 密 院 事 後 輔 臣 言 誅 侂 冑 事, 壁 實 預 聞 此 五 人 均 參 與 謀 害 韓 侂 冑 之 事 雷 孝 友 侂 冑 誅, 中 丞 雷 孝 友 奏 許 及 之 實 贊 侂 冑 開 邊 其 後 孝 友 與 錢 象 祖 衛 涇 等 人 並 除 宰 執 故 孝 友 係 彌 遠 集 團 成 員 宋 史 394/ /747; 楊 谷 彌 逺 夜 召 ( 趙 ) 昀 入 宫, 后 尚 未 知 也 彌 逺 遣 后 兄 子 谷 及 石 以 廢 立 事 白 后, 后 不 可, 宋 史 243/8657 楊 石 是 夜 凡 七 往 反, 后 終 不 聼, 谷 等 乃 拜 泣, 后 黙 然 良 久, 彌 逺 等 召 昀 入, 遂 矯 詔 廢 竑 為 濟 王 李 知 孝 史 彌 遠 用 李 知 孝 梁 成 大 等 以 為 鷹 犬, 於 是 一 時 君 子 貶 竄 斥 逐, 不 遺 餘 力 云 李 知 宋 史 414/12418 梁 成 大 孝 梁 成 大 莫 澤, 時 稱 三 凶 ( 史 彌 遠 薨 十 一 月 乙 巳, 給 事 中 莫 澤 等 言, 差 莫 澤 提 舉 千 秋 鴻 禧 觀 梁 成 大 暴 狠 貪 婪, 茍 賤 無 恥, 詔 奪 成 大 祠 祿 按 : 莫 澤 梁 成 大 同 續 編 年 錄 校 補 為 史 彌 遠 爪 牙, 彌 遠 死, 成 大 卻 立 遭 莫 澤 奏 劾 ) 8/1492; 宋 史 41/799 彌 遠 任 用 梁 成 大 李 知 孝 莫 澤 盛 章 朱 端 常 等 人 為 台 諫 官, 對 持 異 議 者 進 行 彈 劾, 使 真 德 秀 張 忠 恕 魏 了 翁 洪 咨 夔 等 人 或 被 逐 出 朝 廷, 或 貶 官 罷 祠, 胡 夢 昱 被 削 籍 留 象 州, 死 於 此 宣 繒 宣 繒 薛 極, 彌 逺 之 肺 腑 也 ; 王 愈, 其 耳 目 也 ; 盛 章 李 知 孝, 其 鷹 犬 也 ; 馮 榯, 宋 史 薛 極 王 愈 其 爪 牙 也 彌 逺 之 欲 行 某 事, 害 某 人, 則 此 數 人 者 相 與 謀 之 455/13380, 419/12565 盛 章 李 知 孝 馮 榯 余 天 錫 天 錫 為 史 彌 逺 府 童 子 師 通 鑑 續 編 20/35 ( 史 彌 遠 ) 用 余 天 錫 梁 成 大 李 知 孝 等 列 布 于 朝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1/14 薛 極 ( 薛 ) 極 與 胡 榘 聶 子 述 趙 汝 述 附 史 彌 遠 最 親, 用 事, 時 人 謂 之 四 木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1/14 胡 榘 續 編 年 錄 校 補 聶 子 述 6/1444 趙 汝 述 趙 善 湘 善 湘 之 季 子 汝 楳, 史 彌 逺 之 壻 宋 史 413/12401 趙 汝 楳
137 周 鑄 彌 遠 親 密 友 周 鑄 兄 彌 茂 甥 夏 周 篆 皆 寄 以 腹 心, 人 皆 謂 三 人 者 必 顯 貴 宋 史 414/12418 史 彌 茂 夏 周 篆 程 珌 為 翰 林 學 士, 於 寧 宗 去 世 之 際, 擬 彌 逺 與 珌 同 入 禁 中, 草 矯 詔 二 十 五 道 制 誥, 為 趙 宋 史 422/12617 貴 誠 繼 立 鋪 路 楊 皇 后 緘 金 一 囊 賜 珌, 受 之 不 辭 彌 遠 以 是 銜 之, 卒 不 與 共 政 夏 震 開 禧 三 年 十 一 月 三 日, 侂 胄 方 早 朝, 彌 遠 密 遣 中 軍 統 制 夏 震 伏 兵 六 部 橋 側, 率 健 卒 宋 史 243/8657; 擁 侂 胄 至 玉 津 園, 槌 殺 之 246/8737 復 於 史 彌 遠 廢 立 趙 竑 之 際, 令 夏 震 ( 主 管 殿 前 司 公 事 ) 看 守 趙 竑 百 官 拜 舞, 賀 新 皇 帝 即 位, 趙 竑 不 肯 拜, 震 捽 其 首 下 拜 王 墍 真 徳 秀 屢 進 鯁 言, 理 宗 皆 虚 心 開 納, 而 彌 遠 益 嚴 惮 之 給 事 中 王 墍 盛 章 殿 中 侍 宋 史 437/12962 莫 澤 御 史 莫 澤 諫 議 大 夫 朱 端 常 監 察 御 史 梁 成 大 再 三 奏 劾, 請 加 竄 殛 盛 章 朱 端 常 蔣 峴 嘉 熙 元 年 六 月, 行 都 大 火, 士 民 上 書 咸 訴 濟 王 冤 者 侍 御 史 蔣 峴, 史 黨, 獨 唱 邪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說 自 後 群 臣 無 敢 言 者 1/22 史 宅 之 ( 王 萬 論 史 宅 之 ) 故 相 ( 史 彌 遠 ) 之 子, 曩 者 弄 權, 不 當 復 玷 從 班. 出 宅 之 知 平 宋 史 416/12484 江 府 鄭 清 之 丞 相 史 彌 遠 與 清 之 謀 廢 濟 國 公 宋 史 414/12419 史 嵩 之 臺 諫 皆 丞 相 史 彌 遠 當 國, 臺 諫 皆 其 私 人 毎 有 所 劾 薦, 必 先 呈 副 封 以 越 簿 紙 書, 用 簡 版 繳 癸 辛 雜 識 前 集 < 史 彌 逺 達, 合 則 緘 還, 否 則 别 以 紙 言 某 人 有 雅 故 朝 廷 正 賴 其 用, 於 是 旋 易 之 以 應 課, 習 簡 槧 >36 之 黨 以 爲 常 陳 晦 陳 晦 草 彌 遠 制, 用 昆 命 元 龜 語, 倪 思 歎 曰 : 天 下 有 如 蕭 咸 者 讀 之 得 不 大 駭 乎? 資 治 通 鑑 後 編 乃 上 省 牘 請 貼 改 麻 制 詔 下 : 分 析 彌 逺 遂 除 晦 殿 中 侍 御 史, 即 劾 思 藩 臣 僣 論 麻 制, 133/25 鐫 職 而 罷 自 是 不 復 起 矣 李 鳴 復 李 鳴 復 *3 金 淵, 史 嵩 之 之 羽 翼 宋 史 419/12565 金 淵 鄭 起 潛 陳 一 薦 謝 達 ( ) 宋 史 406/12276 韓 祥 濮 斗 南 王 德 明 趙 與 爚 15 繇 1 顒 爚 5 参 劉 晉 之 宋 史 紀 事 本 末 王 瓉 96/355; 龔 基 先 文 獻 集 6/11*4 胡 清 獻 葉 賁 宋 史 406/
138 馬 光 祖 宋 史 406/12276 别 之 傑 囘 囘 宋 史 411/12356 丁 大 全 翁 應 弼 太 學 生 伏 闕 上 書 訟 大 全 臺 臣 翁 應 弼 吳 衍 為 大 全 鷹 犬 宋 史 474/13778 吳 衍 王 持 垕 丁 大 全 私 謂 王 持 垕 往 瞷 焉. 廷 鸞 素 厚 持 垕, 且 同 館, 不 虞 其 諜 也, 密 露 大 意. 持 垕 宋 史 414/12437 紿 曰 : 君 猶 未 改 秩, 姑 託 疾 為 後 圖 乎? 廷 鸞 曰 : 此 微 臣 千 一 之 遭, 其 何 敢 不 力. 持 垕 以 告 大 全.. 章 鑑 高 鑄 章 鑑 高 鑄 嘗 與 丁 大 全 同 官, 傾 心 附 麗, 躐 躋 要 途 ( 景 定 元 年 ) 斬 丁 大 全 强 幹 高 儔 ( 疑 為 鑄 之 誤 ) 宋 史 418/12519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3/7 僧 ( 姓 名 未 幾, 大 全..., 蔡 抗 去 國,( 馮 ) 去 非 亦 以 言 罷. 歸 舟 泊 金 焦 山, 有 僧 上 謁, 去 宋 史 425/12677 待 考 ) 非 不 虞 其 為 大 全 之 人 也, 周 旋 甚 款. 僧 乘 間 致 大 全 意, 願 毋 遽 歸, 方 大 猷 初 為 太 學 生, 理 宗 為 賜 駙 馬 楊 震 宅 第, 欲 拆 左 右 民 舍, 大 猷 自 動 獻 屋, 理 宗 大 喜, 齊 東 野 語 18/233< 自 此 擢 第 登 朝 後 為 丁 大 全 黨 羽 方 大 猷 獻 屋 > 皮 龍 榮 皮 龍 榮 貪 私 傾 險, 嘗 朋 附 丁 大 全 乞 寢 新 命 詔 予 祠 祿 宋 史 46/899 顧 嵓 沈 翥 方 大 猷 章 應 雷 至 臨 安 忠 王 議 納 妃 初, 丁 大 全 請 選 知 臨 安 府 顧 嵓 女, 巳 致 聘 矣 大 全 敗, 嵓 亦 宋 史 243/8661 罷 去, 臺 臣 論 嵓, 大 全 黨 有 權 臣 指 丁 大 全 也 未 入 太 學 時 大 全 在 政 府, 倚 宦 竪 肆 凶 虐, 嗾 御 史 翁 應 弼 新 安 文 獻 志 70/8 吳 衍 論 竄 六 士 陳 宜 中 等 大 全 以 沈 翥 為 腹 心, 方 大 猷 為 耳 目, 猥 以 章 應 雷 為 援 而 舉 之 王 之 淵 王 之 淵 為 大 全 黨, 不 當 通 判 江 州 宋 史 414/12438 賈 似 道 馬 天 驥 時 閻 妃 怙 寵 馬 天 驥 丁 大 全 用 事 有 無 名 子 書 八 字 於 朝 門 云 : 閻 馬 丁 當, 國 勢 將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亡 兩 淮 奏 擒 舊 海 偽 元 帥 ( 馬 天 驥 丁 大 全 二 人 同 時 在 朝 用 事, 關 係 自 應 非 淺 ) 2/22 吕 開 先 吕 開 先, 何 人? 斯 舊 事 大 全, 僥 倖 改 秩 作 邑 太 和 大 全 之 謫 南 安 也, 道 過 其 邑, 開 矩 山 存 稿 1/25*5 先 率 縣 僚 以 迎 之, 衘 袖 有 啟, 既 以 庾 嶺 之 梅 頌 其 成 功 又 以 商 舟 之 楫, 望 其 終 相 當 此 之 時, 開 先 惟 知 有 大 全, 不 知 有 君 父 韓 震 似 道 行 時, 以 所 親 信 韓 震 總 禁 兵, 人 有 言 震 欲 以 兵 劫 遷 者, 宜 中 召 震 計 事, 伏 壯 士 宋 史 418/12530 袖 鐵 椎 擊 殺 之, 以 示 不 黨 於 似 道 何 夢 然 理 宗 景 定 元 年 冬 十 月 甲 辰, 詔 : 黨 丁 大 全 吳 潛 者, 臺 諫 其 嚴 覺 察 舉 劾 以 聞, 宋 史 45/875 孫 附 鳳 當 置 于 罪, 以 為 同 惡 相 濟 者 之 戒. 時 似 道 專 政, 臺 諫 何 夢 然 孫 附 鳳 桂 錫 孫 桂 錫 孫 劉 應 龍 承 順 風 指, 凡 為 似 道 所 惡 者 無 賢 否 皆 斥, 帝 弗 悟 其 奸, 為 下 是 詔 劉 應 龍 翁 應 龍 侍 御 史 陳 過 請 竄 賈 似 道, 治 其 黨 人 翁 應 龍 等, 不 俟 報 而 去 宋 史 47/
139 翁 應 龍 廖 瑩 中 王 庭 誅 其 幕 官 翁 應 龍, 廖 瑩 中 王 庭 皆 自 殺. 潘 文 卿 季 可 陳 堅 徐 卿 孫 皆 似 道 鷹 犬, 宋 史 474/13786 至 是 交 章 劾 之 潘 文 卿 季 可 陳 堅 徐 卿 孫 陳 宜 中 陳 宗 劉 黻 黃 鏞 林 則 祖 曾 唯 太 學 生 中 因 反 對 丁 大 全 而 獲 稱 六 君 子, 陳 宜 中 等 六 人 ( 陳 宜 中 陳 宗 劉 黻 黃 鏞 林 則 祖 曾 唯 ) 後 皆 成 為 賈 似 道 鷹 犬 陳 宜 中 初 附 似 道, 得 驟 登 政 府 陳 宜 中 拜 右 相, 似 道 出 督 以 宜 中 受 卵 翼 之 恩, 且 柔 順 易 制, 委 以 國 賈 敗 宜 中 首 劾 賈 罪 以 自 解, 拜 右 丞 相 通 鑑 續 編 24/29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5/7 潛 説 友 時 潛 説 友 尹 京, 恃 賈 似 道 勢 甚 驕 蹇, 政 事 一 切 無 所 顧 宋 史 450/13260 劉 良 貴 游 汶 朱 浚 陳 伯 大 董 樸 曽 淵 子 治 賈 似 道 黨 與, 配 翁 應 龍 于 吉 陽 軍, 免 廖 瑩 中 王 庭 劉 良 貴 游 汶 朱 浚 陳 伯 通 鑑 續 編 24/30 大 董 樸 等 官 從 侍 御 史 陳 過 監 察 御 史 潘 文 卿 季 可 之 請 也 方 回 言 : 似 道 倖 詐 貪 淫 驕 吝 專 忍 繆 十 罪, 乞 賜 死, 乃 降 三 官, 婺 州 居 住 廖 瑩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中 王 廷 ( 庭 ) 除 名 勒 停, 韶 州 羈 管 王 廷 曽 淵 子 並 竄 雷 州 5/6 胡 榮, 忤 賈 似 道, 差 知 撫 州, 似 道 嗾 江 西 安 撫 曽 淵 子 俟 榮 至, 隂 圗 中 傷 吳 興 備 志 13/26 曽 淵 子 登 朝 祈 似 道 得 洗 叙 昭 忠 錄 /33 宋 事 棘 曽 淵 子 銜 似 道 命 造 廖 應 淮 所, 詢 世 道 如 何 周 易 筮 述 8/70 備 註 : *1: 檜 之 親 黨 或 姻 黨 雖 不 必 然 都 是 為 非 作 歹 之 徒, 然 係 秦 檜 集 團 之 成 員 應 無 疑 義 *2: 宋 岳 坷 : 金 佗 粹 編 -- 金 佗 續 編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 *3: 杜 範 曾 多 次 上 疏 論 劾 鳴 復, 謂 其 李 鳴 復 與 史 寅 午 彭 大 雅 以 賄 交 結 曲 為 之 地, 寡 廉 鮮 恥, 賂 近 習 蒙 上 聽 以 隂 圖 相 位, 欺 君 罔 上 無 所 不 至 參 閱 宋 杜 範 : 清 獻 集 卷 20, 頁 5~6 *4: 元 黃 溍 : 文 獻 集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 *5: 宋 徐 經 孫 : 矩 山 存 稿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65 年 ) 關 於 南 宋 權 相 集 團 有 以 下 幾 點 說 明 :
140 一 秦 檜, 自 擅 權 始, 凡 投 書 啟 者, 以 臯 稷 禹 為 不 足, 比 擬 必 曰 元 聖 或 曰 聖 相 63 朝 廷 已 然 形 成 厚 顏 無 恥 奉 承 阿 諛 的 風 氣 方 其 當 權 之 時, 其 集 團 成 員 的 類 型, 參 考 何 忠 禮 先 生 的 分 類 法, 包 括 :(1) 秦 檜 子 弟 姻 親 ;(2) 秦 檜 之 鄉 人 朋 友 同 學 ;(3) 士 大 夫 : 甘 心 做 秦 檜 黨 羽 而 受 檜 拔 擢 的 無 恥 之 徒, 等 三 種 類 型 64 其 中 士 大 夫 遍 佈 朝 中 各 要 職 : 執 政 言 官 等 據 寺 地 遵 統 計, 在 秦 檜 專 政 的 十 八 年 中, 先 後 有 九 十 九 位 六 部 尚 書 侍 郎 如 扣 除 其 中 因 奉 使 金 朝 臨 時 加 添 名 目 者, 及 曾 轉 任 數 部 重 複 計 算 的 人 員 外, 支 持 秦 檜 專 制 的 實 務 官 僚 集 團 大 概 有 七 十 多 人 65 形 成 一 個 結 構 龐 大 的 政 治 網 絡 上 自 執 政 侍 從, 下 至 監 司 州 郡 長 官, 幾 乎 全 由 其 姻 親 和 黨 羽 所 擔 任 66 凡 是 集 團 以 外 的 官 員, 動 遭 排 擠 詆 譭 彈 劾 貶 黜 遠 竄, 針 對 少 數 官 員 甚 至 趕 盡 殺 絕, 非 我 黨 眾 必 遭 攻 擊 二 韓 侂 胄 原 本 地 位 不 高, 在 光 宗 退 位 寧 宗 即 位 之 際, 以 后 族 之 親, 往 來 聯 絡 傳 達 詔 旨, 讓 寧 宗 得 以 順 利 登 基 在 此 特 殊 情 況 下, 掌 握 權 力 依 上 表 列 舉 其 黨 徒 超 過 三 十 人 韓 侂 胄 集 團 成 員 可 依 類 型 分 為 :(1) 打 手 類 : 在 打 擊 敵 人 排 除 異 己 這 方 面, 為 韓 集 團 出 力 最 多 貢 獻 最 大 者, 如 : 趙 彥 逾 施 康 年 陳 讜 鄧 友 龍 林 采 劉 德 秀 京 鏜 何 澹 胡 紘 張 巖 張 釜 李 沐 等 人 打 擊 異 己, 將 趙 汝 愚 一 派 誣 指 為 偽 黨, 進 而 實 施 所 謂 慶 元 黨 禁, 將 一 干 道 學 派 人 等, 打 擊 排 除 殆 盡 打 手 類 的 成 員 包 括 各 級 大 臣, 有 宰 相 有 執 政 有 言 官 等, 把 持 朝 政 (2) 親 信 類 : 如 蘇 師 旦 ( 吏 胥 ) 周 筠 ( 廝 役 ) 陳 自 強 ( 侂 胄 童 孺 之 師 ) 史 達 祖 耿 檉 董 如 璧 ( 堂 吏 ), 出 身 自 侂 胄 府 第, 因 緣 倖 進, 卻 能 預 67 聞 國 政, 勢 熖 薰 灼 (3) 趨 炎 附 勢 類 : 如 傅 伯 壽 ( 奴 事 蘇 師 旦 ) 錢 象 祖 ( 獻 珠 搭 當 ) 許 及 之 ( 諂 事 侂 胄, 有 由 竇 尚 書 之 稱 ) 程 松 ( 靠 媚 事 取 寵 ) 葉 翥 ( 要 侍 郎 倪 思 列 疏 論 偽 學 ) 王 沇 ( 獻 言 令 省 部 籍 記 偽 學 姓 名 ) 姚 愈 ( 請 降 詔 嚴 偽 學 之 禁 ) 等 人 均 因 刻 意 投 靠 韓 黨, 而 致 通 顯 68 三 史 彌 遠 集 團 成 員 亦 超 過 三 十 人 大 致 分 成 幾 種 類 型 :(1) 第 一 類 : 合 謀 誅 殺 韓 侂 冑 者, 如 : 錢 象 祖 衛 涇 王 居 安 張 鎡 雷 孝 友 李 壁 楊 谷 楊 石 夏 震 等 人 其 中 錢 象 祖 李 壁 原 屬 韓 侂 冑 之 黨 象 祖 貢 獻 重 禮, 李 壁 則 起 初 反 對, 後 轉 而 支 持 侂 冑 對 金 用 兵, 態 度 反 覆 及 彌 遠 謀 誅 侂 冑, 又 一 變 而 參 預 誅 謀 (2) 第 二 類 : 幫 助 彌 遠 誅 除 善 類, 攻 擊 異 己 如 : 三 凶 : 李 知 孝 梁 成 63 要 錄 卷 151, 頁 何 忠 禮 : 宋 代 政 治 史 ( 杭 州 市, 浙 江 大 學,2007 年 ), 頁 128~ 參 閱 南 宋 初 期 政 治 史 研 究 頁 宋 代 政 治 史, 頁 四 朝 聞 見 錄 戊 集, 頁 143; 宋 劉 宰 : 漫 塘 集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 卷 28, 頁 華 岳 上 章 論 侂 冑 一 文 中 提 及 許 多 黨 徒, 茲 附 於 后, 諸 如 : 爽 奕 汝 翼 諸 李 之 貪 懦 無 謀, 倪 僎 倬 杲, 諸 郭 之 膏 粱 無 用, 諸 吳 之 恃 寵 専 僭, 諸 彭 之 庸 孱 不 肖, 皇 甫 斌 魏 文 諒 毛 致 通 秦 世 輔 之 彫 瘵 軍 心, 瘡 痍 士 氣, 以 至 陳 孝 慶 夏 興 祖 商 榮 田 俊 邁 之 徒, 皆 以 一 卒 之 材, 各 得 把 麾 専 制 參 閱 宋 史 455/ ; 宋 華 岳 : 翠 微 南 征 録 巻 1, 頁 2~
141 大 莫 澤 ; 四 木 : 薛 極 胡 榘 聶 子 述 趙 汝 述 ; 另 外 還 有 宣 繒 王 愈 盛 章 馮 榯 ( 係 彌 遠 黨 徒 中 之 肺 腑 耳 目 鷹 犬 爪 牙 之 流 ) 朱 端 常 蔣 峴 等 其 中 半 數 是 臺 諫 官 此 類 最 是 凶 狠, 俱 為 打 手, 箝 制 言 論, 打 擊 反 對 者, 使 朝 中 善 類 一 空 彌 遠 當 國, 臺 諫 官 被 彌 遠 集 團 壟 斷, 言 官 已 成 工 具, 其 公 開 而 且 囂 張 的 行 徑 令 人 咋 舌 69 (3) 第 三 類 : 親 友 類 : 趙 善 湘 ( 彌 逺 親 家 ) 趙 汝 楳 ( 善 湘 季 子, 彌 逺 之 壻 ) 周 鑄 ( 彌 遠 密 友 ) 史 彌 茂 ( 彌 遠 兄 ) 夏 周 篆 ( 彌 遠 甥 ) 史 宅 之 ( 彌 逺 子 ) 余 天 錫 ( 彌 逺 府 童 子 師 ) 第 四 類 : 不 肖 官 員 : 鄭 清 之 程 珌 ( 草 擬 矯 詔 二 十 五 道 制 誥 ) 陳 晦 ( 草 彌 遠 制, 用 昆 命 元 龜 語 ) 要 之, 彌 遠 集 團 在 朝 中 形 成 勢 力 龐 大 的 政 治 網 絡, 讓 彌 遠 得 以 把 持 朝 政 長 達 二 十 七 年, 在 兩 宋 朝 堪 稱 空 前 絕 後 四 史 嵩 之 集 團 相 對 於 其 他 權 相, 勢 力 較 小, 成 員 也 較 少 畢 竟 要 成 為 權 相, 在 朝 中 必 須 擁 有 一 定 的 人 脈 大 致 可 分 為 兩 類 :(1) 第 一 類 : 心 腹 : 金 淵 鄭 起 潛 陳 一 薦 謝 達 韓 祥 濮 斗 南 王 德 明 李 鳴 復 趙 與 葉 賁 (2) 第 二 類 : 言 官 : 諫 議 大 夫 劉 晉 之 侍 御 史 王 瓉 監 察 御 史 龔 基 先 胡 清 獻 等 言 官 均 為 嵩 之 之 黨, 用 以 排 除 反 對 者 丁 大 全 集 團, 大 致 亦 可 分 為 兩 類, 第 一 類 是 鞏 固 地 盤, 排 除 異 己 的 工 具 --- 言 官, 翁 應 弼 吳 衍 沈 翥 方 大 猷 章 應 雷 等 臺 臣 第 二 類 是 投 靠 權 勢 的 不 肖 官 員, 如 : 王 持 垕 章 鑑 高 鑄 皮 龍 榮 顧 嵓 王 之 淵 馬 天 驥 呂 開 先 丁 大 全 用 事 為 權 相 之 中 時 間 最 短 暫 者, 集 團 成 員 縱 能 得 意 於 一 時, 也 只 維 持 短 暫 權 勢 而 已 賈 似 道 集 團, 第 一 類 為 言 官 : 出 面 清 除 各 種 障 礙, 這 是 權 相 必 用 技 倆 臺 諫 何 夢 然 孫 附 鳳 桂 錫 孫 劉 應 龍 承 順 似 道 之 風 指, 凡 似 道 所 惡 者, 無 賢 否 皆 斥 第 二 類 為 親 信 : 翁 應 龍, 廖 瑩 中 王 庭 等 為 幕 官, 潘 文 卿 季 可 陳 堅 徐 卿 孫 皆 為 鷹 犬 第 三 類 為 無 恥 官 員 : 號 稱 六 君 子 太 學 生 陳 宜 中 陳 宗 劉 黻 黃 鏞 林 則 祖 曾 唯, 於 丁 大 全 掌 權 時 因 上 書 反 對 而 博 得 令 名, 轉 而 為 似 道 鷹 犬 潛 說 友 曾 淵 子 劉 良 貴 游 汶 朱 浚 陳 伯 大 董 樸 等 均 屬 此 類 ( 二 ) 任 用 私 人 權 相 為 控 制 朝 政, 必 然 任 用 私 人, 形 成 集 團, 擴 張 權 勢 秦 檜, 紹 興 十 二 年 和 議 達 成 後, 先 除 三 大 將 兵 權, 岳 飛 既 誅, 韓 世 忠 被 罷, 張 俊 亦 因 江 邈 論 罷, 由 是 中 外 大 權 盡 歸 於 檜, 非 檜 親 黨 及 昏 庸 諛 佞 者, 則 不 得 仕 宦 忠 正 之 士 多 避 山 林 間 70 除 吏 多 親 故, 間 亦 用 同 鄕 同 榜 之 士, 然 必 其 人 自 取, 且 力 禱, 然 後 得 之 71 韓 侂 冑, 其 黨 劉 德 秀 為 監 察 御 史, 即 因 與 侂 胄 深 交, 韓 黨 遂 以 次 而 進 69 丞 相 史 彌 逺 當 國, 臺 諫 皆 其 私 人 毎 有 所 劾 薦, 必 先 呈 副 封, 以 越 簿 紙 書 用 簡 版 繳 達, 合 則 緘 還, 否 則 别 以 紙 言 某 人 有 雅 故, 朝 廷 正 賴 其 用 於 是 旋 易 之 以 應 課, 習 以 爲 常 參 閱 癸 辛 雜 識 前 集,< 簡 槧 >, 頁 要 錄 卷 169, 頁 編 年 錄 卷 16, 頁
142 言 路, 遂 皆 侂 胄 之 人 72 京 鏜, 除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亦 韓 侂 胄 之 黨 也, 故 擢 用 之 73 史 彌 遠 當 國, 重 用 三 凶 ( 李 知 孝 梁 成 大 莫 澤 ) 四 木 ( 薛 極 胡 榘 囘 爚 聶 子 述 趙 汝 述 ) 陳 晦 黃 中 范 之 柔 倪 千 里 石 宗 萬 黃 序 胡 衛 等 人, 入 台 諫 以 為 鷹 犬, 排 擊 異 己 囘 5 在 其 任 內, 宰 執 侍 從 臺 諫 藩 閫 皆 所 引 薦, 莫 敢 誰 何 76 長 期 任 用 私 人, 朝 中 大 臣 幾 乎 完 全 受 其 掌 控 又 如 宣 繒 薛 極, 彌 逺 之 肺 腑 也 ; 王 愈, 其 耳 目 也 ; 盛 章 李 知 孝, 其 鷹 犬 也 ; 馮 榯, 其 爪 牙 也 77 這 些 受 到 重 用 的 官 員, 俱 為 鷹 犬 爪 牙 之 輩 然 彌 遠 亦 曾 博 得 不 用 親 人 的 令 名, 親 密 友 周 鑄 兄 彌 茂 甥 夏 周 篆 皆 寄 以 腹 心, 人 皆 謂 三 人 者 必 顯 貴, 然 鑄 老 於 囘 参 布 衣, 彌 茂 以 執 政 恩 入 流, 周 篆 以 捧 香 恩 補 官, 俱 止 訓 武 郎 而 已 若 從 功 利 的 角 度 來 看, 上 述 這 些 人 與 彌 遠 的 關 係, 親 密 有 餘, 而 功 能 不 足 他 重 用 的 人 須 是 能 助 其 擴 張 權 勢, 提 升 地 位, 排 除 異 己, 掌 控 言 論 之 士, 最 終 在 於 強 固 其 權 勢 地 位 史 嵩 之, 所 重 用 之 人, 如 金 淵 鄭 起 潛 陳 一 薦 謝 達 韓 祥 濮 斗 南 王 徳 明 等 皆 其 心 腹, 盤 據 要 職 囘 卧 丁 大 全, 所 用 者 如 翁 應 弼 吳 衍 皆 為 大 全 之 鷹 犬 81 為 其 耳 目 大 全 任 用 私 人 打 擊 異 己, 此 即 明 證 80, 沈 翥 為 其 腹 心, 方 大 猷 賈 似 道, 拜 相 後, 引 薦 奔 競 之 士, 受 納 賄 賂, 寘 諸 通 顯 又 引 外 戚 子 弟 為 監 司 郡 守, 權 傾 中 外, 進 用 羣 小 82 滿 朝 官 員, 從 中 央 到 地 方, 大 多 數 非 其 爪 牙, 即 其 黨 徒 二 特 置 機 構 鞏 固 權 力 宋 代 權 相 為 使 權 力 更 大 更 加 鞏 固, 在 制 度 上 又 創 造 若 干 新 機 構, 而 誤 國 更 深 如 北 宋 末 蔡 京, 即 創 講 議 司, 藉 機 攬 權, 成 為 奪 取 權 力 之 主 要 根 據, 等 到 目 的 達 到, 已 集 大 權 於 一 身 時, 即 將 此 機 構 撤 銷 83 北 宋 既 有 先 例, 南 宋 權 相 72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3,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28, 頁 宋 史 卷 419, 頁 宋 杜 範 : 清 獻 集, 卷 5,< 入 台 奏 劄 >, 頁 通 鑑 續 編 卷 20, 頁 宋 史 卷 455, 頁 13380; 卷 419, 頁 宋 史 卷 414, 頁 宋 史 劉 漢 弼 傳 卷 406, 頁 12276: ( 劉 漢 弼 ) 又 累 章 言 金 淵 鄭 起 潛 陳 一 薦 謝 達 韓 祥 濮 斗 南 王 徳 明, 皆 疇 昔 託 身 私 門, 為 之 腹 心, 盤 據 要 路, 公 論 之 所 切 齒 者 80 宋 史 卷 474, 頁 新 安 文 獻 志 卷 70, 頁 8 82 宋 史 紀 事 本 末 卷 102,< 蒙 古 南 侵 >, 頁 參 閱 林 天 蔚 : 宋 代 史 事 質 疑 (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6 年 ), 頁 亦 參 考 薛 應 旂 : 宋 元 通 鑑 ( 濟 南 市, 齊 魯 書 社,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1996 年 ) 卷 48, 頁 4: ( 崇 寧 元 年 七 月 ) 甲 午, 詔 : 置 講 議 司 於 都 省 蔡 京 起 於 逐 臣, 一 旦 得 志, 天 下 拭 目 所 為 而 京 陰 託 紹 述 之 柄, 箝 制 天 子, 用 熙 寧 條 例 司 故 事, 即 都 省 置 講 議 司, 自 為 提 舉 取 政 事 之 大 者 講 議
143 亦 比 照 辦 理, 於 是 秦 檜 韓 侂 冑 賈 似 道, 便 先 後 設 置 擴 權 機 構, 以 遂 行 其 目 的 然 並 非 所 有 權 相 皆 有 類 似 作 為, 特 此 說 明 ( 一 ) 秦 檜 設 置 修 政 局 紹 興 二 年, 設 置 修 政 局 由 秦 檜 提 舉, 參 知 政 事 翟 汝 文 同 提 舉, 下 設 參 詳 官 參 議 官 檢 討 官 等 参 爚 其 時, 秦 檜 與 呂 頤 浩 同 朝 為 相, 呂 督 軍 在 外, 二 人 鬥 爭 甚 烈, 設 置 修 政 局 的 目 的, 說 穿 了 只 不 過 是 秦 檜 為 奪 呂 之 權 柄 而 設, 屯 田 郎 曾 統 質 問 秦 檜 : 宰 相 事 無 不 統, 何 以 局 為? 85 這 一 句 話 戳 破 秦 檜 設 局 的 真 正 目 的, 並 顯 示 修 政 局 根 本 是 疊 床 架 屋 多 此 一 舉 的 機 構 結 果 秦 檜 並 未 達 到 奪 權 的 目 的, 與 呂 頤 浩 鬥 爭 失 敗 下 台 此 時 檜 第 一 次 任 相, 與 金 和 議 未 成, 尚 非 權 相 ( 二 ) 韓 侂 冑 賈 似 道 設 置 機 速 房 建 炎 四 年 (1130) 有 鑑 於 御 營 使 之 設 置, 使 政 分 三 頭, 因 而 罷 去, 將 軍 權 集 中 於 樞 密 院, 為 機 速 房, 並 由 當 時 宰 相 范 宗 尹 兼 任 知 樞 密 院 事 閣 國 書 正 副 本, 並 應 干 文 字, 竝 赴 樞 密 院 機 速 房 送 納, 由 其 收 掌 86 主 要 職 責 架 韓 侂 冑 於 開 禧 元 年 (1205) 七 月 拜 太 師 平 章 軍 國 事, 位 在 宰 相 之 上 置 機 速 房 於 其 私 第 87 参 参 這 也 算 是 奇 聞 了, 利 用 機 速 房 專 權, 更 為 侂 冑 假 作 御 筆 之 所 他 雖 貴 為 太 師 平 章 軍 國 事, 但 聲 望 未 隆, 恐 為 人 所 輕, 擬 北 伐 立 功, 而 朝 臣 反 對, 故 欲 藉 機 速 房 獨 攬 大 權, 機 速 房 遂 成 發 號 施 令 的 權 力 機 構 参 卧 賈 似 道 亦 有 類 似 之 舉, 咸 淳 九 年 三 月, 御 筆 以 師 相 固 請 行 邊 不 已, 照 張 浚 趙 鼎 舊 例, 别 置 機 速 房 凡 急 切 邊 事 先 行 後 奏, 賞 罰 支 用 亦 如 之 其 常 程 則 密 院 行 移, 無 建 督 于 京 之 名, 而 有 其 實 90 賈 似 道 看 準 度 宗 一 日 不 可 無 自 己 的 心 理, 對 其 予 取 予 求 其 權 勢 本 已 夠 大, 如 今 非 但 可 利 用 機 速 房 掌 權, 先 斬 後 奏, 先 斬 者 已 成 事 實, 後 奏 者 徒 具 形 式 而 且 可 以 名 正 言 順 不 必 親 自 到 前 線 督 戰 一 舉 兩 得 德 祐 元 年 (1275) 十 二 月, 賈 似 道 被 陳 宜 中 交 章 論 罷, 機 速 房 也 隨 之 裁 撤, 僅 設 置 兩 年 多 其 實 韓 賈 二 人 在 設 置 機 速 房 時, 已 攬 權 多 年, 機 速 房 只 是 使 權 力 更 加 集 中 鞏 固 擴 大 而 已, 其 效 果 猶 如 錦 上 添 花, 而 非 掌 權 弄 權 的 關 鍵 因 素 三 排 除 異 己 權 相 排 除 異 己 的 方 式 與 情 況 極 多, 不 勝 枚 舉 部 分 權 相 非 但 打 擊 異 己, 且 將 之, 凡 所 設 施, 皆 由 是 出 84 要 錄 卷 54, 頁 宋 史 卷 473, 頁 13750; 朝 野 雜 記 甲 集, 卷 5, 頁 4 86 要 錄 卷 34, 頁 2; 朝 野 雜 記 卷 10,< 御 營 使 >, 頁 2 87 要 錄 卷 68, 頁 通 鑑 續 編 卷 19, 頁 19 於 是 三 省 印 並 納 其 第, 侂 冑 置 機 速 房 于 私 第, 甚 者 假 作 御 筆, 升 黜 將 帥, 事 關 機 要, 未 嘗 品 奏, 人 莫 敢 言 89 林 天 蔚 :< 從 南 宋 機 速 房 的 建 立 ---- 論 宋 代 君 權 與 相 權 的 升 降 >( 收 入 宋 史 研 究 集 第 21 輯, 國 立 編 譯 館, 民 國 80 年 11 月 ) 頁 宋 史 卷 474, 頁 13784; 癸 辛 雜 識 別 集, 卷 下, 頁
144 異 己 之 勢 力 澈 底 剷 除, 不 留 餘 地 如 秦 檜 之 對 付 趙 鼎 即 為 一 例 ( 見 剷 除 政 敵 勢 力 表 ) 排 除 異 己 的 方 式, 歸 納 如 下, 舉 其 大 者 ( 一 ) 不 合 己 意, 直 接 罷 黜 91 秦 檜 用 事, 士 大 夫 平 日 小 失 其 意 輙 禍 不 測 秦 檜 初 相 時, 王 居 正 時 為 左 史, 嘗 奏 上 ( 高 宗 ) 以 謂 檜 作 相 前, 所 言 皆 不 讎, 檜 憾 之 及 檜 再 相, 居 正 慮 為 所 害, 屏 居 常 州 時 事 一 不 掛 口 居 正 闔 門 託 疾, 猶 奪 其 職 ( 同 前 註 ) 知 饒 州 洪 興 祖 以 經 學 得 名, 興 祖 嘗 忤 秦 檜, 因 此 獲 罪, 檜 疑 興 祖 託 經 以 議 已, 遂 責 昭 州 安 置,( 紹 興 二 十 五 年,1155) 八 月 卒 92 又 福 建 安 撫 司 參 議 官 賀 允 中, 嘗 為 閩 漕 平 鹽 貨 見 謂 稱 職 秦 檜 以 其 不 下 已, 授 祠 觀 者 五 年, 復 令 入 帥 幕 以 抑 之 卧 黼 以 上 僅 舉 數 例, 說 明 秦 檜 之 陰 狠 復 擅 猜 忌, 稍 不 如 其 意, 輒 遭 貶 逐, 或 加 以 打 壓, 並 以 此 立 威 韓 侂 冑 用 事 十 四 年, 其 控 制 言 論 之 情 形, 真 德 秀 於 嘉 定 六 年, 遷 起 居 舍 人 時 的 上 奏, 可 以 概 括 : 笫 笫 笫 笫 悦 鷙 如 引 文 所 述, 朱 熹 彭 龜 年 呂 祖 謙 周 端 朝 呂 祖 泰 傅 伯 成 蔡 幼 學 鄒 應 龍 許 奕 等 人, 只 要 言 論 不 合 侂 冑 心 意 皆 罷 去, 言 官 且 助 長 侂 冑 排 除 異 己, 言 官 之 中 不 合 其 心 意 者 亦 遭 罷 黜 史 彌 遠 當 政, 時 論 有 疑 安 丙, 彌 遠 詢 問 宋 德 之 ( 時 任 兵 部 郎 官 ), 德 之 答 以 蜀 無 安 丙, 朝 廷 無 蜀 矣, 人 有 大 功, 實 不 敢 以 私 嫌 廢 公 議 以 此 議 論 而 忤 逆 彌 遠, 遂 罷 94 時 金 人 大 擾 淮 蜀,( 陳 ) 貴 誼 又 指 陳 時 弊, 大 要 倖 進, 直 言 不 聞, 賄 賂 公 行, 軍 法 不 振 彌 遠 滋 不 樂, 諷 言 者 論 罷, 主 管 崇 禧 觀 陳 德 剛 金 部 員 外 郎 洪 咨, 因 論 濟 王 之 寃, 忤 史 彌 逺 而 罷 上 書 言 濟 王 事, 而 遭 除 名 勒 停, 象 州 羈 管 95 工 部 尚 書 96 大 理 評 事 胡 夢 昱 97 廷 臣 眞 德 秀 魏 了 翁 等 亦 因 論 濟 王 竑, 彌 遠 惡 而 斥 遠 之 98 舉 凡 言 論 忤 逆 彌 遠 者, 皆 遭 貶 黜, 例 證 頗 多, 不 擬 逐 一 列 舉 史 嵩 之 當 國, 凡 不 合 其 意 者, 多 遭 排 擠 去 國, 朝 中 善 類 均 不 安 其 位 從 下 段 引 文 可 知 91 編 年 錄 卷 16, 頁 編 年 錄 卷 16, 頁 59; 續 宋 編 年 資 治 通 鑑 卷 6, 頁 8: ( 紹 興 二 十 四 年,1154) 十 二 月, 竄 洪 興 祖 興 祖 嘗 忤 秦 檜, 又 為 程 瑀 序 論 語 註 檜 疑 其 託 經 以 議 已, 遂 有 是 命 93 編 年 錄 卷 16, 頁 續 編 年 錄 校 補 卷 7, 頁 宋 史 卷 400, 頁 續 編 年 錄 校 補 卷 51, 頁 通 鑑 續 編 卷 21, 頁 5 97 宋 史 全 文 卷 31, 頁 宋 史 卷 246, 頁
145 笫 笫 笫 笫 笫 笫 99 此 文 為 京 學 生 上 章 彈 擊 史 嵩 之 之 作 引 文 提 及 王 萬 游 似 劉 應 起 張 磻 劉 漢 弼 趙 與 懽 李 韶 王 伯 大 趙 汝 騰 徐 榮 叟 趙 葵 别 之 傑 杜 範 等 人, 均 與 嵩 之 不 合 而 先 後 逐 去 丁 大 全 當 國, 鎮 江 有 云 : 老 虎 逐 鹿 走, 狀 元 出 京 口, 丞 相 背 後 走 寶 祐 戊 午 春, 次 年 三 邑 舉 人 入 京 赴 省, 集 飲 豐 樂 樓 下, 中 間 傑 作 者 醉, 中 踴 躍 自 謂 必 應 此 讖 時 丞 相 丁 大 全 聞 而 惡 之, 意 謂 狀 元 應 讖, 丞 相 當 走 矣 丁, 鎮 江 人 也 陰 囑 省 闈 官 吏 黙 識 三 邑 試 卷, 皆 不 取 及 揭 曉, 悉 遭 黜 落 100 丁 大 全 只 因 一 首 讖 詩, 竟 敢 一 手 遮 天, 將 一 干 應 試 者 悉 數 黜 落, 其 行 徑 之 囂 張 大 膽 可 見 另 有 一 例 : 方 岳, 紹 定 五 年 (1232) 進 士, 知 南 康 軍, 以 杖 舟 卒 忤 荆 帥 賈 似 道, 知 袁 州, 又 忤 丁 大 全, 被 劾 罷 歸 101 只 要 觸 犯 到 權 相 即 遭 貶 黜 賈 似 道 當 國, 其 跋 扈 專 權 的 程 度 更 在 前 幾 位 權 相 之 上 李 芾 文 天 祥 陳 文 龍 陸 達 杜 淵 張 仲 微 謝 章 輩, 小 忤 意 輙 斥, 重 則 屏 棄 之, 終 身 不 錄 102 賈 似 道 行 公 田 法, 官 員 偶 犯 時 忌 則 隨 命 劾 去 之 103 當 是 時, 人 不 敢 言 而 敢 怨 南 康 江 天 錫 以 入 奏 而 罷 言 職, 教 授 謝 方 得 以 發 策 而 遭 貶 斥, 大 社 令 杜 淵 太 常 簿 陸 達 國 子 簿 謝 章 皆 於 論 對 及 之, 或 逐 去, 或 補 外 104 其 權 勢 之 隆, 氣 焰 之 囂 張, 可 見 一 斑 臺 諫 官 如 : 何 夢 然 孫 附 鳳 桂 錫 孫 劉 應 龍 等 人, 均 承 順 風 旨, 凡 為 似 道 所 惡 者, 無 賢 否 皆 遭 貶 斥 105 ( 二 ) 控 制 臺 諫, 打 擊 異 己 北 宋 以 降, 君 主 總 是 設 法 掌 握 言 官 人 事 權, 甚 至 禁 止 宰 相 推 薦 言 官, 即 為 防 99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2, 頁 元 撰 人 不 詳 : 東 南 紀 聞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叢 書 集 成 新 編,74 年 ) 卷 1, 頁 宋 方 岳 : 秋 崖 集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60 年,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 提 要 > 102 宋 史 卷 474, 頁 李 芾, 咸 淳 元 年, 入 知 臨 安 府 時 賈 似 道 當 國, 前 尹 事 無 鉅 細 先 關 白 始 行, 芾 獨 無 所 問 福 王 府 有 迫 人 死 者, 似 道 力 為 營 捄, 芾 以 書 往 復 辨 論, 竟 寘 諸 法 似 道 大 怒, 使 臺 臣 黄 萬 石 誣 以 罪, 罷 之 見 宋 史 卷 450, 頁 文 天 祥, 賈 似 道 稱 病, 乞 致 仕, 以 要 君, 有 詔 不 允 天 祥 當 制, 語 皆 諷 似 道 時 内 制 相 承 皆 呈 藁, 天 祥 不 呈 藁, 似 道 不 樂, 使 臺 臣 張 志 立 劾 罷 之 見 宋 史 卷 418, 頁 陳 文 龍, ( 臺 諫 ) 皆 呈 藁 似 道 始 行, 至 文 龍 為 之, 獨 不 呈 藁, 已 忤 似 道 上 疏 極 言 其 失 范 文 虎 總 師 無 功, 似 道 芘 之, 以 知 安 慶, 又 除 趙 溍 知 建 康, 黄 萬 石 知 臨 安 文 龍 言 : 文 虎 失 襄 陽, 今 反 見 擢 用, 是 當 罰 而 賞 也 溍 乳 臭 小 子, 何 以 任 大 閫 之 寄? 萬 石 政 事 怠 荒, 以 為 京 尹, 何 以 能 治? 請 皆 罷 之 似 道 大 怒, 黜 文 龍 知 撫 州, 旋 又 使 臺 臣 季 可 劾 罷 之 見 宋 史 卷 451, 頁 齊 東 野 語 卷 17, 頁 齊 東 野 語 卷 17, 頁 宋 史 卷 45, 頁
146 止 宰 相 壟 斷 台 諫 官 的 任 命 權, 進 而 與 言 官 沆 瀣 一 氣, 成 為 同 黨, 擴 張 權 力 儘 管 人 主 防 範 嚴 密, 權 臣 卻 總 能 任 用 同 黨 為 言 官, 並 成 為 排 除 異 己 的 工 具 杜 範 任 監 察 御 史 時 所 奏, 可 說 明 權 相 如 何 利 用 臺 諫, 以 打 擊 異 己 笫 106 權 相 所 用 言 官 皆 其 黨 羽, 而 言 官 所 彈 擊 者, 皆 承 權 相 之 風 旨, 對 其 私 黨 則 盡 力 迴 護, 朝 廷 政 風 便 敗 壞 無 遺 杜 範 此 番 言 論 是 在 理 宗 端 平 年 間 所 說, 雖 係 針 對 史 彌 遠 ( 彌 遠 已 死 ), 亦 可 作 為 權 相 擴 權 的 模 式 之 一 秦 檜 便 是 善 於 控 制 台 諫 運 用 台 諫 的 典 型 秦 檜 毎 薦 臺 諫, 必 先 諭 以 己 意, 曾 謂 ( 張 ) 闡 曰 : 祕 書 久 次, 欲 以 臺 中 相 處 何 如? 闡 謝 曰 : 丞 相 見 知, 得 老 死 祕 書 幸 矣! 檜 黙 然, 竟 罷 107 甚 至 滿 朝 侍 從 臺 諫 皆 檜 私 黨, 不 復 顧 逆 順 之 節 矣 108 以 孫 近 為 例, 說 明 秦 檜 利 用 臺 諫 打 擊 對 手 有 既 定 的 模 式 孫 近 本 為 參 知 政 事, 金 人 寇 淮 西, 近 欲 薦 張 浚, 浚 素 為 主 戰 派, 檜 最 忌 浚 1: 用 御 史 中 丞 何 鑄 論 近 之 過, 逼 得 近 引 疾 乞 罷 遂 辭 職 奉 祠 2: 再 令 臣 僚 言 孫 近 之 罪, 遂 落 資 政 殿 學 士 職 3: 令 臣 僚 誣 告 孫 近 交 結 趙 士 之 罪, 責 授 左 朝 散 郎 秘 書 少 監 分 司 南 京 漳 州 居 住 109 孫 近 僅 做 一 件 令 秦 檜 不 快 之 事, 便 遭 到 窮 追 猛 打, 其 用 心 之 猜 狠, 手 段 之 毒 辣, 可 見 一 斑 另 一 黨 徒 范 同, 為 檜 出 主 意 立 不 少 功 勞, 擢 為 參 知 政 事, 自 行 奏 事, 未 向 秦 檜 稟 告, 才 四 個 月 便 遭 疑 忌, 故 言 者 論 同, 以 為 朝 廷 以 天 下 兵 柄 歸 之 宥 密, 同 乃 貪 天 之 功 以 為 己 有, 望 罷 其 機 務 110 即 便 係 其 徒 眾, 稍 一 忤 檜, 便 遭 嚴 厲 打 擊, 毫 不 留 情 秦 檜 專 國, 權 勢 無 可 匹 敵 對 於 士 大 夫 的 控 制, 由 外 而 內, 從 言 論 到 思 想, 無 不 包 辦 用 思 想 箝 制 士 大 夫 記 其 事 : 笫 笫 黼 黼 黼 更 甚 者, 進 一 步 控 制 言 論, 從 朝 廷 到 地 方, 從 百 官 到 市 井 小 民 皆 然 要 錄 106 宋 史 卷 407, 頁 宋 史 張 闡 傳 卷 381, 頁 三 朝 北 盟 會 編 卷 220, 頁 編 年 錄 卷 16, 頁 同 前 書, 卷 16, 頁 容 齋 三 筆 卷 4,< 禍 福 有 命 >, 頁
147 黼 黼 攖 笫 興 文 字 獄, 俾 收 寒 蟬 效 應, 達 到 箝 制 言 論 的 目 的 清 代 史 學 家 趙 翼 也 說 : 秦 檜 贊 成 和 議, 自 以 為 功, 惟 恐 人 議 己, 遂 起 文 字 之 獄, 以 傾 陷 善 類 113 秦 檜 專 政 的 十 七 年 期 間, 以 文 字 獄, 抑 制 言 論 思 想, 使 整 個 朝 廷 社 會 噤 若 寒 蟬 檜 死 後, 汪 應 辰 於 紹 興 三 十 一 年 (1161) 上 奏 指 出 : 114 笫 笫 秦 檜 之 作 為 不 僅 在 朝 廷 之 間, 甚 至 擴 及 社 會 大 眾, 破 壞 社 會 倫 理, 以 及 人 際 間 的 基 本 信 任, 都 要 付 出 沉 重 的 代 價, 其 可 謂 禍 國 殃 民 因 此 秦 檜 死 後, 高 宗 親 下 手 詔 曰 : 115 這 則 手 詔, 正 反 映 秦 檜 當 政 時, 掌 握 言 官 嚴 密 的 程 度, 言 官 的 進 用, 連 高 宗 都 難 以 置 喙 高 宗 也 極 為 清 楚, 言 官 完 全 受 秦 檜 利 用, 濟 其 喜 怒, 卻 無 可 奈 何 甚 至 檜 死 後, 皇 帝 還 須 大 費 周 章, 親 自 下 詔 強 調 臺 諫 官 務 必 惟 結 主 知 韓 侂 冑 也 是 此 道 高 手 早 在 侂 冑 謀 擯 趙 汝 愚 之 時, 已 日 夜 謀 引 其 黨 為 臺 諫 官 會 汝 愚 方 奏 除 劉 光 祖 為 侍 御 史, 方 進 呈, 知 樞 密 院 事 陳 騤 忽 奏 : 劉 光 祖 與 臣 有 嫌, 今 光 祖 入 臺, 願 先 避 位 汝 愚 愕 然 而 止 侂 胄 遂 以 内 批 除 ( 謝 ) 深 甫 為 御 史 中 丞 葢 侂 胄 與 騤 合 謀 已 久 116 其 後, 趙 汝 愚 建 議 舉 二 人 為 御 史, 衆 舉 吳 獵 者 最 多, 遊 仲 鴻 次 之 韓 侂 胄 卻 諭 中 司, 令 薦 劉 德 秀 並 以 内 批 令 中 司 舉 德 秀 117 及 吳 獵 並 除 後 為 打 擊 趙 汝 愚, 將 其 黨 羽 李 沐 ( 原 任 將 作 監 ) 調 任 右 正 言 侂 冑 之 黨 徒 以 次 陸 續 進 入 言 路, 言 官 全 被 侂 胄 之 人 把 持 一 時 善 類 排 斥 無 餘, 黨 禍 自 此 起 矣 118 雷 孝 友 上 奏 論 侂 冑 利 用 臺 諫 之 章, 可 為 參 考 112 要 錄 卷 169, 頁 17 下 113 清 趙 翼 : 二 十 二 史 劄 記 四 部 備 要 ( 台 灣 中 華 書 局, 民 國 54 年 ), 卷 26,< 秦 檜 文 字 之 禍 >, 頁 宋 汪 應 辰 : 文 定 集 叢 書 集 成 初 編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5) 卷 1,< 應 詔 言 弭 災 防 盜 事 >, 頁 同 註 慶 元 黨 禁,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29,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28, 頁
148 119 侂 冑 打 擊 道 學, 亦 以 臺 諫 為 工 具 120 韓 侂 冑 亦 以 文 字 獄 箝 制 言 論 太 學 生 敖 陶 孫 為 文, 以 弔 趙 汝 愚 而 侂 胄 未 得 其 名, 移 送 大 理 寺, 獄 丞 劾 其 事, 掠 治 無 完 膚, 獄 竟 不 就, 後 送 嶺 南 編 管 陶 孫 詩 云 : 左 手 旋 乾 右 轉 坤, 諸 公 相 顧 尚 流 言, 狼 胡 疐 傷 姬 旦, 漁 父 沉 淪 弔 屈 原, 一 死 固 知 公 所 欠, 孤 忠 頼 有 史 長 存, 九 原 若 遇 韓 忠 獻, 休 説 如 今 世 孫 121 嘉 泰 二 年 (1202), 韓 侂 冑 專 政 之 時, 以 秦 檜 禁 撰 私 史 為 前 例 122, 言 者 亦 奏 禁 私 史, 請 取 李 文 簡 續 通 鑑 長 編, 王 季 平 東 都 事 畧, 熊 子 復 九 朝 通 畧, 李 柄 丁 未 録 及 家 語 傳 等 書, 下 史 官 考 訂, 或 有 禆 於 公 議, 乞 即 存 留, 不 許 刋 行 其 餘 悉 皆 禁 絶, 違 者 坐 之 123 所 謂 言 者 定 承 侂 冑 旨 意 行 事, 而 有 此 議 此 乃 箝 制 言 論 控 制 思 想 又 一 樁 黼 攖 鷙 可 知 對 臺 諫 官 的 控 制, 無 所 不 用 其 極 言 官 為 求 自 保, 只 能 做 些 例 行 公 事, 敷 衍 應 付, 真 正 職 責 則 久 已 怠 忽 荒 廢 史 彌 遠 為 相 二 十 六 年, 用 事 專 且 久, 權 傾 內 外 濟 王 不 得 其 死, 論 者 紛 起, 遂 任 憸 壬 以 居 臺 諫, 用 李 知 孝 梁 成 大 等 以 為 鷹 犬, 奉 承 風 旨, 凡 平 日 睚 眦 之 怒, 悉 指 以 從 偽, 彈 劾 無 虚 日, 朝 野 為 之 側 足 一 時 君 子 貶 斥 殆 盡 帝 ( 理 宗 ) 德 其 立 己, 惟 言 是 從, 故 恩 寵 終 其 身 125 如 陳 貴 誼 ( 時 任 禮 部 郎 官 ) 上 疏 指 陳 時 弊, 彌 逺 滋 不 樂, 諷 言 者 論 罷 126 彌 逺 拜 右 丞 相, 陳 晦 草 制, 用 昆 命 元 龜 語 ( 倪 ) 思 歎 曰 : 得 不 大 駭 乎! 詔 下 分 析 彌 逺 遂 除 晦 殿 中 侍 御 史, 即 劾 ( 倪 ) 思 藩 臣 僣 論 麻 制, 鐫 職 而 罷 127 史 彌 遠 當 國, 臺 諫 皆 其 私 人, 毎 有 所 劾 薦, 必 先 呈 副 封, 以 越 簿 紙 書 用 簡 版 繳 達, 合 則 緘 還, 否 則 别 以 紙 言 某 人 有 雅, 故 朝 廷 正 賴 其 用, 於 是 旋 易 之 以 應 課, 119 四 朝 聞 見 錄 戊 集, 頁 同 前 書, 頁 149: 侂 胄 欲 盡 攻 道 學, 故 探 上 意, 嗾 臺 諫 以 一 網 去 之 121 見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5, 頁 8; 宋 史 全 文, 卷 29, 頁 又 咸 淳 臨 安 志, 卷 93, 頁 18; 四 朝 聞 見 錄, 丙 集, 頁 77 所 載 略 有 不 同 122 因 與 金 議 和, 畏 人 議 己, 下 令 禁 撰 私 史, 多 人 因 此 獲 罪 123 朝 野 雜 記 甲 集, 卷 6,< 嘉 泰 禁 私 史 > 條, 頁 10~ 宋 史 全 文, 卷 29, 頁 宋 史 卷 414, 頁 12418; 齊 東 野 語 卷 14, 頁 宋 史 陳 貴 誼 傳 卷 419, 頁 宋 史 倪 思 傳 卷 398, 頁 12116; 又 見 鶴 山 集 卷 85,< 顯 謨 閣 學 士 特 賜 光 禄 大 夫 倪 公 墓 誌 銘 >, 頁 3, 所 記 相 類
149 習 以 爲 常 128 彌 遠 百 分 之 百 地 控 制 言 官, 根 本 成 為 其 傳 聲 筒 史 嵩 之, 亦 由 其 爪 牙 控 制 臺 諫 太 學 生 黄 愷 伯 金 九 萬 孫 翼 鳳 等 上 書 論 嵩 之 論 及 臺 諌 不 敢 言, 臺 諌 嵩 之 爪 牙 也 ; 給 舍 不 敢 言, 給 舍 嵩 之 腹 心 也 129 丁 大 全, 亦 有 相 類 之 舉 時 大 全 在 政 府, 倚 宦 豎, 肆 凶 虐, 嗾 御 史 翁 夢 弼 吳 衍 論 竄 六 士 陳 宜 中 等 大 全 以 沈 翥 為 腹 心, 方 大 猷 為 耳 目, 猥 以 章 應 雷 為 援 而 舉 之 130 賈 似 道 當 政, 同 樣 也 是 臺 諫 言 事, 悉 用 庸 懦 易 制 者 為 之 131 理 宗 死 後, 度 宗 即 位, 咸 淳 朝 (1265~1274) 十 年 之 間, 臺 諫 完 全 聽 命 於 似 道, 言 官 彈 劾 之 疏 全 出 於 似 道 指 示, 而 貼 黄 行 否, 亦 任 由 似 道 去 取 劉 應 龍 承 似 道 之 命, 凡 其 所 惡 者, 無 賢 否 皆 斥 132 臺 諫 何 夢 然 孫 附 鳯 桂 錫 孫 133 如 文 天 祥, 不 順 從 似 道 要 求 立 遭 罷 黜 賈 似 道 稱 病, 乞 致 仕, 以 要 君, 有 詔 不 允 文 天 祥 當 制, 語 皆 諷 似 道 時 内 制 相 承 皆 呈 稿, 天 祥 不 呈 稿, 似 道 不 樂, 使 臺 臣 張 志 立 劾 罷 之 134 南 宋 朝 廷 儼 然 成 為 似 道 的 朝 廷, 任 由 其 為 所 欲 為, 諫 官 也 完 全 遭 其 把 持 甚 至 可 以 說 似 道 權 威 已 凌 駕 在 皇 帝 之 上 四 以 毒 殺 對 付 異 己 秦 檜 當 國, 曾 以 毒 殺 手 段 對 付 忤 逆 者 邵 隆 在 商 州 十 年, 披 荆 榛 瓦 礫 以 為 治, 招 徠 流 散, 屢 敗 金 人 值 和 議 成, 割 商 與 金 隆 甚 怏 怏, 雖 嘗 暫 棄 其 城, 俄 即 收 復 終 不 肯 去 至 是 割 界 金 人, 以 隆 為 陜 西 節 制 司 統 制, 隆 怏 怏 不 已, 嘗 密 遣 兵 為 盜 以 刼 之, 秦 檜 怒, 久 之 以 隆 知 辰 州 隆 在 金 州 數 以 兵 出 敵 境, 秦 檜 恨 之, 至 是 因 飲 酒 暴 卒 或 謂 檜 密 使 人 將 隆 酖 殺, 叙 人 皆 悲 哭, 為 之 罷 市 史 嵩 之 亦 以 毒 殺 除 去 政 敵 如 徐 元 杰 劉 漢 弼, 甚 至 其 侄 史 皐 卿 均 死 於 鴆 毒 五 權 相 展 現 的 權 勢 秦 檜 在 相 位, 頤 指 所 欲, 為 上 下 奔 走, 無 敢 議 者 137 紹 興 辛 未 年, 趙 逵 為 校 128 癸 辛 雜 識, 前 集, 頁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2, 頁 新 安 文 獻 志 卷 70,< 宋 象 山 書 院 山 長 月 巖 先 生 程 公 紹 開 墓 表 >, 頁 82, 姦 相 丁 大 全 欺 蔽 聰 明, 壅 塞 言 路, 敢 於 言 者, 必 加 之 竄, 以 不 得 其 言, 而 去 者 又 重 之 以 誅 陛 下 踐 祚 三 十 餘 年, 何 嘗 有 此? 大 全 蓋 欲 以 此 箝 天 下 之 口, 而 恣 已 之 私 也 據 姚 勉 : 雪 坡 集 巻 2,< 庚 申 封 事 >, 頁 宋 劉 一 清 : 錢 塘 遺 事 ( 武 林 掌 故 彙 編 ), 卷 5, 頁 宋 呂 午 : 左 史 諫 草 左 史 呂 公 家 傳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 頁 通 鑑 續 編 卷 23, 頁 宋 史 卷 418, 頁 要 錄 卷 153, 頁 9; 宋 史 紀 事 本 末 ( 下 ), 卷 72,< 秦 檜 主 和 >, 頁 99: ( 邵 隆 ) 徙 知 金 州, 嘗 以 兵 出 敵 境, 秦 檜 恨 之, 徙 知 敘 州, 檜 隂 使 人 酖 殺 之 136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2, 頁 18; 及 癸 辛 雜 識, 別 集, 卷 下,< 嵩 之 起 復 > 條, 頁 1 参 137 咸 淳 臨 安 志, 卷 93, 頁 12; 宋 岳 珂 : 桯 史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150 書 郎 時 秦 檜 怙 權, 殺 天 下 善 類 以 立 威, 搢 紳 脅 息 嘗 顧 吏 奉 黄 金 百 星, 助 ( 趙 逵 ) 舟 楫 費, 趙 逵 力 辭 同 舍 郎 或 勸 以 毋 怫 檜 意 者, 趙 曰 : 士 有 一 介 不 取, 予 獨 何 人 哉! 吏 以 其 言 白 檜, 久 之 語 浸 聞 檜 大 怒 曰 : 我 殺 趙 逵, 如 獮 狐 兎 耳! 何 物 小 子, 乃 敢 爾 耶! 138 此 言 將 其 囂 張 跋 扈 的 心 態, 窮 兇 惡 極 的 嘴 臉, 展 現 無 遺 而 檜 敢 口 出 狂 言, 也 說 明 他 確 實 有 此 能 耐, 殺 趙 逵 易 如 反 掌, 就 像 揑 死 一 隻 螞 蟻 般 容 易, 根 本 沒 有 把 這 個 小 官 放 在 眼 裏 秦 檜 賈 似 道 二 人 俱 為 南 宋 權 相, 恰 好 一 頭 一 尾, 兩 人 任 內 所 展 現 的 無 上 權 威, 則 有 異 曲 同 工 之 妙, 卻 又 各 有 千 秋, 各 領 風 騷 高 宗 為 南 宋 開 國 君 主, 從 風 雨 飄 搖 的 危 局 中, 逐 漸 穩 定 轉 危 為 安, 雖 然 一 生 鮮 有 做 對 的 事, 然 而 在 統 馭 臣 子 方 面 確 有 過 人 之 處 而 秦 檜 為 相 十 七 年 半, 卻 讓 高 宗 形 同 半 傀 儡 的 狀 態 朱 子 語 類 所 論 頗 值 得 參 考 139 照 朱 熹 的 說 法, 秦 檜 權 勢 之 大, 幾 乎 與 高 宗 分 庭 抗 禮, 甚 且 背 後 還 有 金 的 勢 力 撐 腰 無 怪 乎 高 宗 在 檜 死 後 說 : 朕 今 日 始 免 得 這 膝 褲 中 帶 匕 首, 乃 知 髙 宗 平 日 常 防 秦 之 為 逆, 但 到 這 田 地 140 高 宗 這 番 話 並 非 空 穴 來 風, 秦 檜 的 權 勢 竟 然 大 到 足 以 威 脅 人 主 的 地 步 秦 檜 權 勢 之 盛, 連 帶 使 其 子 秦 熺, 都 能 得 到 特 別 待 遇 141 雖 係 官 員 巴 結, 亦 反 映 秦 檜 權 勢 的 嚴 重 程 度 韓 侂 胄 當 政 時 的 權 勢 亦 不 遑 多 讓 方 是 時, 侂 胄 權 震 中 外, 鼻 息 所 嚮, 誰 敢 違 者? 侂 胄 有 所 欲 為, 則 陰 使 人 諭 以 意 指, 一 有 違 忤, 則 假 他 罪 逐 之, 不 使 得 以 守 職 言 事 去 也 142 凡 所 欲 為, 宰 執 惕 息 不 敢 為 異, 宰 相 陳 自 强 甚 至 印 空 名 勅 劄 授 之, 惟 所 欲 用, 而 三 省 不 預 知 言 路 阨 塞, 每 月 舉 論 二 三 常 事 而 已, 稱 為 月 課, 應 付 了 事 又 置 機 速 房 於 侂 冑 私 第, 並 假 藉 御 筆 升 黜 將 帥, 事 關 機 要, 未 嘗 奏 禀 皇 帝, 人 莫 敢 言 用 事 十 四 年, 威 行 宫 省, 權 震 宇 内, 曾 鑿 山 為 園, 下 瞰 宗 廟, 出 入 宫 闈 無 度, 孝 宗 往 昔 思 政 之 所, 偃 然 居 之 143 其 權 勢 之 大 幾 與 皇 帝 匹 敵 卷 3,< 機 心 不 自 覺 >, 頁 桯 史, 卷 3, 頁 朱 子 語 類, 卷 131, 頁 21~ 同 註 要 錄 卷 168, 頁 5 下 142 宋 真 德 秀 : 西 山 文 集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57 年 ), 卷 44,< 顯 謨 閣 待 制 致 仕 贈 宣 奉 大 夫 陳 公 墓 誌 銘 >, 頁 宋 史, 卷 474, 頁
151 史 彌 遠 用 事 久, 宰 執 侍 從 臺 諌 藩 閫 皆 所 引 薦, 莫 敢 誰 何, 權 勢 重 灼 魏 了 翁 對 史 彌 遠 之 批 評 : 145 在 魏 了 翁 的 眼 中, 彌 遠 之 權 勢 尤 為 諸 權 相 之 冠 寧 宗 朝, 彌 逺 為 相 十 七 年, 寧 宗 崩, 廢 濟 王, 立 理 宗 又 獨 相 九 年 用 余 天 錫 梁 成 大 李 知 孝 等 列 布 于 朝 最 用 事 者 薛 極 胡 榘 聶 子 述 趙 汝 述, 時 號 四 木 彌 遠 出 入 禁 苑, 擅 權 用 事 彌 遠 死, 臺 諫 争 言 其 非 華 岳 謀 去 史 彌 遠, 事 覺, 下 臨 安 獄, 獄 具, 坐 議 大 臣 當 死 寜 宗 知 岳 名 欲 生 之, 彌 遠 曰 : 是 欲 殺 臣 者 竟 杖 死 東 市 147 連 寧 宗 庇 佑 下, 尚 且 無 法 逃 過 一 劫, 一 方 面 顯 示 皇 帝 之 懦 弱, 另 方 面 說 明 彌 遠 之 權 勢 似 已 超 越 君 主 賈 似 道 於 理 宗 景 定 元 年 (1260) 吳 潛 罷 相 後, 權 勢 日 大 權 傾 中 外, 進 用 群 小 理 宗 崩, 似 道 對 度 宗 之 立 為 太 子 有 功, 即 位 後 每 朝 必 答 拜, 稱 之 曰 師 臣 而 不 名, 朝 臣 皆 稱 為 周 公 148 咸 淳 三 年 (1267), 晉 拜 太 師 平 章 軍 國 重 事, 一 月 三 赴 經 筵, 三 日 一 朝, 赴 中 書 堂 治 事 賜 第 葛 嶺, 使 迎 養 其 中 吏 抱 文 書 就 第 署, 大 小 朝 政, 一 切 決 於 館 客 廖 瑩 中 堂 吏 翁 應 龍, 宰 執 充 位 署 紙 尾 而 已 149 似 道 雖 深 居 府 邸, 各 衙 司 不 關 白 不 敢 行 咸 淳 五 年 (1269), 更 進 一 步, 六 日 一 朝, 一 月 兩 赴 經 筵 繼 又 十 日 一 入 朝 ( 同 前 註 ) 似 道 善 於 以 權 術 馭 人, 牢 籠 名 士, 加 太 學 餐 錢, 寬 科 場 恩 例 因 此, 言 路 斷 絕, 威 福 肆 行 當 邊 防 告 急, 就 中 書 置 機 速 房, 遠 從 中 央 調 度 邊 事 似 道 於 湖 上 ( 葛 嶺 位 於 西 湖 ) 閒 居 遥 制, 時 人 語 曰 : 朝 中 無 宰 相, 湖 上 有 平 章 150 六 執 政 成 為 具 員 南 宋 部 分 權 相, 在 其 當 權 秉 政 之 時, 執 政 幾 乎 成 為 具 員 筆 者 逐 一 檢 視 六 位 權 相 當 政 時 的 執 政, 並 列 表 之 表 5-2: 南 宋 權 相 掌 權 期 間 之 執 政 表 權 相 姓 名 掌 權 期 間 執 政 數 暨 姓 名 執 政 而 為 權 相 集 團 成 員 數 暨 姓 名 備 註 秦 檜 計 34 人 : 王 庶 劉 大 中 孫 近 韓 肖 秦 檜 之 黨 : 秦 熺 范 同 叚 拂 首 任 秦 檜 第 一 任 宰 相 時, 尚 非 胄 李 光 王 倫 樓 炤 王 次 翁 何 若 巫 伋 鄭 仲 熊 程 克 俊 權 相, 故 執 政 不 計 144 通 鑑 續 編, 卷 20, 頁 宋 魏 了 翁 : 鶴 山 先 生 大 全 文 集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64 年 ), 卷 18,< 應 詔 封 事 >, 頁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1, 頁 宋 史 華 岳 傳, 卷 455, 頁 通 鑑 續 編, 卷 24, 頁 宋 史, 卷 474, 頁 元 劉 一 清 : 錢 塘 遺 事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8 年 ), 卷 5,< 似 道 專 政 >, 頁
152 韓 世 忠 張 俊 岳 飛 范 同 何 鑄 万 俟 禼 程 克 俊 孟 忠 厚 李 文 會 楊 愿 秦 熺 李 若 谷 何 若 叚 拂 汪 勃 詹 大 方 余 堯 弼 巫 伋 章 夏 宋 樸 史 才 魏 師 遜 施 鉅 鄭 仲 熊 湯 思 退 董 德 元 計 18 人 : 鄭 僑 京 鏜 余 端 禮 謝 深 甫 何 澹 葉 翥 許 及 之 陳 自 強 張 釜 程 松 張 巖 袁 說 友 傅 伯 壽 費 士 寅 張 孝 伯 錢 象 祖 劉 德 秀 李 壁 丘 崈 史 彌 遠 計 19 人 : 衛 涇 雷 孝 友 林 大 中 丘 崈 婁 機 樓 鑰 章 良 能 宇 文 紹 節 鄭 昭 先 曾 從 龍 任 希 夷 宣 繒 俞 應 符 薛 極 葛 洪 袁 韶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陳 貴 誼 史 嵩 之 計 16 人 : 余 天 錫 游 佀 許 應 龍 林 略 范 鍾 徐 榮 叟 趙 葵 別 之 傑 高 定 子 金 淵 杜 範 李 鳴 復 劉 伯 正 李 性 傳 趙 以 夫 陳 韡 丁 大 全 計 9 人 : 蔡 抗 馬 天 驥 賈 似 道 吳 淵 張 磻 林 存 朱 熠 饒 虎 臣 戴 慶 炣 賈 似 道 計 22 人 : 朱 熠 饒 虎 臣 戴 慶 炣 蔡 抗 皮 龍 榮 沈 炎 何 夢 然 江 萬 里 馬 光 祖 孫 附 鳳 楊 棟 葉 夢 鼎 姚 希 得 王 爚 馬 廷 鸞 留 夢 炎 包 恢 常 挺 陳 宗 禮 趙 順 孫 章 鑑 陳 宜 中 李 文 會 魏 師 遜 湯 思 退 董 德 秦 檜 每 薦 執 政 必 選 世 無 元 王 次 翁 何 鑄 万 俟 禼 楊 譽 柔 佞 易 制 者, 不 使 愿 汪 勃 詹 大 方 (17 人 ) 干 預 政 事, 備 員 而 已 另 有 雖 非 檜 黨, 然 因 柔 佞 易 制 而 ( 編 年 錄 16/52) 為 執 政 者 : 孫 近 韓 肖 胄 樓 炤 易 易 執 政 二 十 八 人, 皆 世 無 李 若 谷 余 堯 弼 章 复 宋 樸 一 譽 柔 佞 易 制 者 151 史 才 施 鉅 (9 人 ) 僅 王 庶 劉 大 中 李 光 王 倫 韓 世 忠 張 俊 岳 飛 孟 忠 厚 等 8 位 執 政 非 由 秦 檜 直 接 任 命 者 韓 侂 冑 之 黨 : 陳 自 強 何 澹 葉 史 稱 侂 胄 用 事 十 四 年, 翥 京 鏜 謝 深 甫 程 松 張 釜 威 行 宫 省, 權 震 内 張 巖 傅 伯 壽 錢 象 祖 劉 德 秀 如 自 開 禧 三 年 十 一 月 罷 許 及 之 李 壁 (13 人 ) 職 前 推, 則 其 掌 權 最 晚 自 慶 元 元 年 算 起 史 彌 遠 之 黨 : 衛 涇 雷 孝 友 薛 極 宣 繒 鄭 清 之 袁 韶 (6 人 ) 史 嵩 之 之 黨 : 別 之 傑 金 淵 李 余 天 錫 為 史 彌 遠 黨 徒 鳴 復 (3 人 ) 丁 大 全 之 黨 : 朱 熠 (1 人 ) 丁 大 全 用 事, 至 遲 自 寶 祐 四 年 (1257) 六 月 算 起, 至 開 慶 元 年 (1259) 十 月 罷 相 止 賈 似 道 之 黨 : 何 夢 然 陳 宜 中 孫 附 鳳 (3 人 ) 註 :1. 執 政 姓 名 加 框 者 為 參 知 政 事, 兼 ( 權 ) 參 知 政 事 者 不 列, 其 餘 不 加 框 者 為 樞 密 院 長 貳 151 宋 史 卷 473, 頁 13765, 載 : 自 其 獨 相, 易 執 政 二 十 八 人, 皆 世 無 一 譽 其 中 十 七 人 係 其 黨 羽 ( 參 閱 表 5-3 南 宋 權 相 集 團 表 ), 扣 除 後 應 尚 有 十 一 人 亦 為 柔 佞 易 制 者 而 與 秦 檜 第 二 任 宰 相 同 時 間 有 三 十 四 位 執 政, 非 由 秦 檜 直 接 任 命 者 七 人, 宋 史 所 謂 二 十 八 人 之 說, 有 誤, 應 為 二 十 七 人
153 2. 本 表 參 考 宋 史, 宋 宰 輔 編 年 錄, 宋 宰 輔 編 年 錄 校 補, 建 炎 以 來 繫 年 要 錄, 宋 史 翼, 續 通 鑑,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四 朝 聞 見 錄, 宋 史 全 文,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通 鑑 續 編, 吳 興 備 志, 昭 忠 錄, 周 易 筮 述 等 書 製 成 以 南 宋 權 相 之 首 的 秦 檜 為 例, 在 相 位 時, 執 政 幾 無 用 處 : 1. 每 薦 執 政, 必 選 世 無 名 譽, 柔 佞 易 制 者, 不 使 干 與 政 事, 備 官 而 已 2. 百 官 不 敢 謁 政 府, 州 縣 亦 不 敢 通 書 問 若 孫 近 韓 肖 胄 樓 炤 王 次 翁 范 同 万 俟 禼 程 克 俊 李 文 會 楊 愿 李 若 谷 何 若 叚 拂 汪 勃 詹 大 方 余 堯 弼 巫 伋 章 夏 宋 樸 史 才 魏 師 遜 施 鉅 鄭 仲 熊 ( 計 有 22 人 ), 皆 不 一 年 半 年, 誣 以 罪 罷 之 3. 尚 疑 復 用, 多 使 居 千 里 外 州 軍, 且 使 人 伺 察 之 是 時, 得 兩 府 者, 不 以 為 榮 秦 檜 對 於 執 政 的 控 制 達 到 百 分 之 百, 可 謂 登 峰 造 極 如 上 表 所 示,34 位 執 政 中, 包 括 屬 於 秦 檜 黨 徒 者 十 七 人, 雖 非 其 黨, 卻 柔 佞 易 制 者 九 人 不 在 榜 上 者, 僅 王 庶 劉 大 中 李 光 王 倫 韓 世 忠 張 俊 岳 飛 孟 忠 厚 八 人 而 已 前 三 人 均 遭 秦 檜 一 再 迫 害, 非 置 之 死 地 不 可 獨 王 倫 之 毒 手 韓 157 數 度 出 使 金 朝, 而 未 遭 檜 張 岳 三 人 係 因 軍 權 遭 罷, 而 以 樞 使 長 貳 之 職 酬 庸 而 三 人 先 後 罷 職, 岳 飛 下 場 尤 慘, 於 宋 金 和 議 前 即 被 處 死 韓 侂 冑 當 權 之 十 餘 年 間, 所 拜 執 政 共 十 九 人 : 鄭 僑 京 鏜 余 端 禮 何 澹 葉 翥 許 及 之 陳 自 強 張 釜 程 松 張 巖 袁 說 友 傅 伯 壽 費 士 寅 張 孝 伯 錢 象 祖 劉 德 秀 李 壁 丘 崈 考 諸 史 籍, 其 中 屬 於 韓 之 黨 徒 者 十 三 人, 佔 執 政 比 例 亦 高 非 其 黨 者 僅 : 鄭 僑 162 袁 說 友 余 端 禮 費 士 寅 張 孝 伯 丘 崈 152 三 朝 北 盟 會 編 卷 220, 頁 秦 檜 再 相, 以 和 戎 為 事,( 王 ) 庶 則 力 詆 和 議 拜 樞 密 副 使 僅 七 月, 紹 興 八 年 十 一 月 罷 勾 龍 如 淵 論 庶 欺 君 罔 上, 被 命 奪 職 十 二 年 六 月, 責 授 嚮 德 軍 節 度 副 使 道 州 安 置, 以 疾 卒 參 閱 編 年 錄 卷 15, 頁 紹 興 八 年 三 月 拜 參 知 政 事, 十 月 為 秦 檜 死 黨 蕭 振 論 罷, 任 職 七 月 檜 之 目 的 在 趙 鼎, 先 將 大 中 論 罷, 再 令 鼎 引 疾 乞 罷 參 閱 編 年 錄 卷 15, 頁 本 與 檜 素 無 淵 源, 拜 執 政 只 是 以 和 議 初 成 將 揭 牓, 欲 藉 ( 李 ) 光 之 名 以 鎮 壓 爾 參 閱 編 年 錄 卷 15, 頁 52 執 政 一 年 即 因 議 事 不 合 而 罷 言 者 交 章 論 疏, 而 責 授 散 官, 始 而 藤 州 安 置, 繼 而 再 移 瓊 州 昌 化 軍 參 閱 編 年 錄 卷 15, 頁 宋 史 卷 213, 頁 5559, 孟 忠 厚 於 紹 興 十 二 年 (1142) 九 月 除 樞 密 使 宋 史 卷 465, 頁 載 : 秦 檜 當 為 總 護 使, 憚 徃, 乃 除 忠 厚 樞 密 使 以 代 其 行 除 樞 密 使, 非 檜 任 命, 明 矣 忠 厚, 為 外 戚, 係 隆 祐 太 后 之 兄 見 宋 史 卷 465, 頁 於 紹 興 九 年 正 月 除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雖 曰 執 政, 僅 係 便 於 出 使 而 掛 虛 名, 往 返 於 宋 金 之 間 者 數 次 後 被 滯 留 於 金 朝, 因 拒 絕 出 任 金 官 被 殺 參 閱 宋 史 卷 371, 頁 11524~5 158 不 以 和 議 為 然, 為 檜 所 抑 抗 疏 言 檜 誤 國, 檜 諷 言 者 論 之 世 忠 連 疏 乞 解 樞 密 柄, 繼 上 表 乞 骸, 十 月 罷 為 醴 泉 觀 使 宋 史 卷 364, 頁 唯 俊 與 檜 意 合, 故 力 賛 和 議 參 閱 編 年 錄 卷 16, 頁 3 宋 史 論 曰 : 矧 其 附 檜 主 和, 謀 殺 岳 飛, 保 全 富 貴, 取 媚 人 主, 其 負 戾 又 如 何 哉? 參 閱 宋 史 卷 369, 頁 據 宋 史 宰 輔 表 卷 213 所 列 161 韓 侂 冑 黨 徒 任 執 政 的 有 : 陳 自 強 蘇 師 旦 劉 德 秀 何 澹 許 及 之 京 鏜 謝 深 甫 張 釜 程 松 張 巖 傅 伯 壽 錢 象 祖 李 壁 等 十 三 人 參 考 宋 史 宰 輔 表 續 宋 編 年 資 治 通 鑑 編 年 錄 校 補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四 朝 聞 見 錄, 以 及 本 章 之 表 5-3 南 宋 權 相 集 團 表 162 鄭 僑, 舉 進 士 第 一, 任 執 政 凡 兩 年 :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參 知 政 事 知 樞 密 院 事, 以 乞 閒 罷 參 閱 編 年 錄 卷 20, 頁 7 16 曾 任 賀 正 旦 使, 為 國 體 與 金 使 力 爭, 不 辱 君 命, 光 宗 面 獎 孝 宗 亦 稱 卿 守 節 不 屈, 舉 措 得 宜, 朕 甚 嘉 之 宋 史 全 文 卷 27 下, 頁 48
154 六 人 而 已 余 端 禮 費 士 寅 在 韓 侂 胄 權 威 之 下, 不 敢 有 所 作 為 張 孝 伯 亦 然 165 直 到 京 鏜 死 後, 侂 胄 稍 厭 黨 禁 之 事, 張 孝 伯 方 乘 機 勸 其 弛 禁, 以 免 日 後 遭 報 復 之 禍, 侂 胄 以 為 然, 其 後 乃 有 弛 禁 之 舉 166 丘 崈 曾 上 奏 : 吳 挺 脱 至 死 亡, 兵 權 不 可 復 付 其 子 後 韓 侂 胄 復 以 兵 權 付 ( 吳 ) 曦, 曦 果 叛 又 諌 侂 胄 以 輕 兵 召 釁 之 失 惜 侂 冑 不 聽 167 史 稱 : 侂 胄 凡 所 欲 為, 宰 執 惕 息, 不 敢 為 異 168 既 然 執 政 多 數 為 其 徒 眾, 對 侂 冑 之 言 自 然 俯 首 貼 耳 惟 命 是 從 僅 少 數 執 政 非 其 黨 徒, 較 能 伸 張 己 見 史 彌 遠 專 權 期 間 之 執 政 共 十 九 人 : 衛 涇 雷 孝 友 林 大 中 丘 崈 婁 機 樓 鑰 章 良 能 宇 文 紹 節 鄭 昭 先 曾 從 龍 任 希 夷 宣 繒 俞 應 符 ( 作 為 無 可 考 ) 薛 極 葛 洪 袁 韶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陳 貴 誼 其 中 衛 涇 雷 孝 友 宣 繒 薛 極 鄭 清 之 袁 韶 等 六 人 既 為 彌 遠 之 黨 徒 169, 為 其 效 命, 自 不 在 話 下 史 彌 遠 當 政 前, 錢 象 祖 衛 涇 李 壁 合 謀 以 御 批 付 殿 前 夏 震 殺 韓 侂 冑 史 彌 遠 方 除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雖 其 地 位 猶 在 錢 象 祖 之 下, 已 然 掌 握 大 權, 而 無 視 其 他 執 政 之 存 在 故 當 史 彌 遠 擬 除 兩 從 官, 參 政 錢 象 祖 不 與 聞, 因 此 倪 思 言 : 奏 擬 除 目, 宰 執 當 同 進 170 衛 涇 於 開 禧 三 年 (1207) 十 一 月 晉 任 執 政, 而 見 扼 於 彌 逺 之 擅 國, 卒 無 以 售 所 言 僅 七 個 月 而 罷 林 大 中 171, 172 於 彌 遠 掌 政 之 初 ( 或 是 掌 權 之 前 ), 即 任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其 任 命 出 自 君 主 此 時 彌 遠 本 人 尚 未 取 得 宰 相 之 位 丘 崈 婁 機 樓 鑰 定 元 年 (1208) 拜 執 政, 俱 為 正 直 之 士, 在 宋 史 中 均 有 極 高 的 評 價 173 皆 於 嘉 174 開 禧 用 兵, 邱 崈 任 簽 樞 樞 密 院 事, 督 視 軍 馬, 與 侂 胄 不 咸 ( 合 之 意 ) 而 罷 175 侂 胄 嘗 163 趙 汝 愚 任 右 相 時, 端 禮 為 知 樞 密 院 事, 兩 人 同 心 共 政, 韓 侂 冑 勢 力 漸 大, 汝 愚 欲 疏 斥 之, 失 敗 被 逐, 端 禮 不 能 遏, 但 長 吁 而 已 見 宋 史, 卷 398 頁 雖 非 韓 黨, 卻 受 制 於 他 拜 右 相 之 後 頗 知 擁 護 善 類, 然 爲 侂 胄 所 制, 壹 鬱 不 愜 志 ( 同 前 註 ) 164 雖 非 韓 黨, 然 為 樞 長, 韓 侂 胄 將 用 兵, 士 寅 心 知 其 難, 而 不 敢 顯 諫 ( 不 著 撰 人 :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6 年 ) 卷 8, 頁 30~32) 165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9, 頁 宋 史 韓 侂 胄 傳 卷 474, 頁 宋 史 丘 崈 傳 卷 398, 頁 宋 史 韓 侂 胄 傳 卷 474, 頁 參 閱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續 編 年 錄 校 補 資 治 通 鑑 續 編 宋 史 等 書, 以 及 表 5-3 南 宋 權 相 集 團 表 170 宋 史 倪 思 傳 卷 398, 頁 按 : 開 禧 三 年 十 二 月 辛 酉, 參 知 政 事 錢 象 祖 為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而 同 月 乙 丑, 禮 部 尚 書 史 彌 逺 方 除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 據 宋 史 全 文 卷 2, 頁 ) 故 錢 象 祖 拜 相 在 史 彌 遠 除 執 政 之 先, 宋 史 倪 思 傳 所 載 有 誤 171 明 陳 暐 : 吳 中 金 石 新 編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5 年 ) 卷 5,< 宋 衛 文 節 公 祠 堂 碑 >, 頁 20; 按 : 衛 涇 既 奉 彌 遠 之 命, 共 謀 韓 侂 冑, 顯 係 彌 遠 一 黨, 若 說 見 扼 於 彌 逺 之 擅 國, 未 免 有 些 背 離 事 實 172 通 鑑 續 編 卷 19, 頁 35: 初 韓 侂 胄 欲 内 交 於 大 中, 大 中 不 許 而 上 書 極 論 其 姦 足 見 大 中 非 但 不 附 和 當 權 者, 且 與 權 勢 對 抗 173 樓 鑰 拜 執 政 時 已 七 十 二 歲, 任 職 四 年 七 個 月 史 彌 逺 用 真 德 秀 掌 内 制,( 樓 ) 鑰 所 引 薦, 德 秀 嘗 曰 : 聞 公 ( 樓 鑰 ) 清 言 竟 日, 或 極 論 達 旦, 退 而 書 紳 不 為 塗 人 之 歸, 皆 公 教 也 據 元 袁 桷 : 延 祐 四 明 志 ( 台 北 市,.7 ) 卷 5, 頁 婁 機 曾 力 阻 韓 侂 冑 北 伐 侂 冑 誅 機 拜 執 政, 史 稱 : 禆 贊 之 功 為 多, 尤 惜 名 器, 守 法 度, 進 退 人 物 直 言 可 否, 不 市 私 恩, 不 避 嫌 怒 是 個 有 為 有 守 的 大 臣 參 閱 宋 史 卷 410, 頁 12349, 頁 參 閱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9,, 頁
155 副 ( 樓 ) 鑰 為 館 伴, 以 鑰 不 附 己, 深 嗛 之 176 丘 婁 樓 三 人 所 述 雖 係 與 韓 侂 冑 之 事, 顯 示 三 人 均 不 畏 權 勢, 不 與 權 相 妥 協 的 性 格 丘 拜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一 月 即 死 177, 婁 樓 二 人 於 史 彌 遠 當 政 時, 應 亦 維 持 一 貫 作 風 章 良 能, 宋 史 無 傳, 按 宋 史 史 彌 遠 初 革 韓 侂 胄 之 政, 召 還 正 人, 良 能 與 樓 鑰 婁 機 同 執 政, 當 亦 一 時 佳 士 178 是 知, 良 能 有 令 名, 非 彌 遠 之 黨 鄭 昭 先, 史 稱 : ( 昭 先 ) 居 政 府 以 愛 護 人 才, 振 拔 掩 滯 為 己 任 景 獻 太 子 薨, 朝 廷 議 建 儲 昭 先 請 以 仁 宗 為 法, 議 乃 决 會 旱 災 求 言, 同 僚 中 有 欲 罪 上 書 過 直 之 人, 昭 先 曰 : 以 直 言 求 人, 乃 以 言 直 而 罪 之 耶? 他 曾 說 : 人 臣 能 以 文 王 事 紂 之 心 為 心, 則 無 不 可 事 之 君 人 子 能 以 七 子 事 母 之 心 為 心, 則 無 不 可 事 之 親 累 官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參 知 政 事, 進 右 丞 相, 辭 不 拜, 故 未 晉 任 宰 相 立 朝 累 有 奏 疏, 言 皆 切 直 179 曾 從 龍, 於 參 知 政 事 任 內, 疾 胡 榘 憸 壬, 排 沮 正 論, 陳 其 四 罪, 榘 嗾 言 者 劾 罷 180 胡 榘 時 號 四 木, 為 史 彌 遠 最 惡 名 昭 彰 的 爪 牙 之 一 可 知 曾 從 龍 非 彌 遠 之 黨, 並 不 聽 命 於 彌 遠, 而 遭 劾 罷 任 希 夷, 早 年 曾 從 朱 熹 學, 篤 信 力 行, 熹 器 之 曰 : 伯 起 ( 希 夷 字 ) 開 濟 士 也 於 嘉 定 十 二 年 (1219) 三 月 拜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十 三 年 七 月 兼 參 知 政 事, 至 十 四 年 八 月 罷, 史 稱 史 彌 遠 柄 國 久, 執 政 皆 具 員, 議 者 頗 譏 其 ( 指 任 希 夷 ) 拱 黙 181 其 在 學 術 上 或 有 貢 獻, 政 治 上 應 非 彌 遠 之 黨, 但 並 無 表 現 葛 洪, 於 嘉 定 十 七 年 (1224) 十 一 月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理 宗 寶 慶 三 年 (1227) 十 一 月 進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紹 定 元 年 (1228) 十 二 月 進 參 知 政 事, 四 年 七 月 罷 在 執 政 達 六 年 七 個 月 杜 範 稱 其 侃 侃 守 正, 有 大 臣 風 宋 史 葛 洪 傳 亦 論 其 守 正 不 阿 182, 如 此 大 臣 應 非 聽 命 行 事 之 徒 袁 韶, 相 關 史 料 記 載, 出 入 頗 大 183 宋 史 袁 韶 傳 所 記 恐 非 事 實 但 透 露 袁 韶 係 彌 遠 之 黨 可 以 肯 定 何 以 知 之? 適 ( 崔 ) 福 至, 韶 夜 與 同 見 彌 逺, 言 福 實 可 用, 彌 逺 從 之 184 若 非 彌 遠 黨 徒, 何 能 夜 見, 彌 遠 又 因 何 從 之? 176 此 據 宋 史 卷 395, 頁 然 四 朝 聞 見 錄 乙 集, 頁 55, 載 : 初 嘗 與 韓 侂 胄 善, 獨 因 草 制 以 天 下 公 論 不 予 韓, 故 寧 罷 去 韓 心 敬 之, 亦 不 以 憾 也 兩 段 文 字 相 互 矛 盾 177 ( 寧 宗 嘉 定 元 年 ) 秋 七 月 癸 丑 丘 崈 同 知 樞 密 院, 八 月 辛 未 同 知 丘 崈 薨 續 宋 編 年 資 治 通 鑑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卷 14, 頁 明 董 斯 張 : 吳 興 備 志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8 年 ), 卷 12, 頁 參 閱 吳 興 備 志 卷 7, 頁 宋 史 曾 從 龍 傳 卷 419, 頁 參 閱 宋 史 任 希 夷 傳 卷 395, 頁 宋 史 葛 洪 傳 卷 415, 頁 宋 史 袁 韶 傳 卷 415, 頁 12451, 載 : 為 臨 安 府 尹 幾 十 年, 理 訟 精 簡, 道 不 拾 遺, 里 巷 争 呼 為 佛 子, 平 反 寃 獄 甚 多 而 宋 史 卷 41, 頁 799, 則 載 : 洪 咨 夔 言 : 資 政 殿 學 士 提 舉 洞 霄 宫 袁 韶, 仇 視 善 類, 謟 附 彌 逺, 險 忮 傾 危 詔 : 袁 韶 奪 職 罷 祠 祿 兩 段 引 文 所 記, 南 轅 北 轍, 全 然 不 像 同 一 人 所 為 在 宋 王 邁 : 臞 軒 集 ( 北 京 市, 線 裝 書 局,2004) 卷 2, 頁 2; 宋 王 柏 : 魯 齋 集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卷 7, 頁 128, 宋 魏 了 翁 : 鶴 山 集 卷 20, 頁 18 所 述, 均 指 向 袁 韶 是 彌 遠 黨 徒, 為 人 刻 薄 姦 險, 曾 増 羅 絹 重 厚 之 數, 而 民 力 始 困 所 載 事 蹟 兩 極 化, 彼 此 矛 盾 何 真 何 偽? 實 不 易 分 辨 然 於 三 人 文 集 之 中 所 記 相 類, 且 宋 史 本 紀 與 袁 韶 本 傳 已 有 出 入, 故 文 集 所 載 應 較 可 靠 184 宋 史 袁 韶 傳 卷 415, 頁
156 陳 貴 誼, 於 紹 定 五 年 (1232) 七 月 拜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而 彌 遠 於 紹 定 六 年 十 月 卒, 兩 人 在 中 樞 共 事 僅 一 年 三 月 期 間 曾 兩 次 觸 怒 史 彌 遠, 第 一 次 於 將 作 監 丞 兼 魏 惠 憲 王 府 小 學 教 授 任 內, 第 二 次, 當 金 人 大 擾 淮 蜀 之 時, 貴 誼 言 論 再 次 觸 犯 彌 遠 禁 忌, 彌 遠 諷 言 官 論 罷, 主 管 崇 禧 觀 可 知 貴 誼 非 彌 遠 之 黨 185 從 上 述 諸 執 政 與 彌 遠 之 互 動 可 知, 彌 遠 雖 專 國 達 二 十 七 年, 但 相 對 於 秦 檜 賈 似 道 而 言, 他 多 少 還 有 容 人 的 雅 量, 所 用 執 政 部 分 為 其 黨 徒, 部 分 則 否 雖 曰 史 載 : 史 彌 逺 柄 國 久, 執 政 皆 具 員 然 其 掌 權 初 期 之 狀 況 並 非 如 此, 若 干 不 隨 意 附 和 表 現 優 異 的 正 直 大 臣 仍 能 受 到 重 用, 多 少 還 有 些 揮 灑 的 空 間 宋 史 論 曰 : 宋 自 嘉 定 以 來, 居 相 位 者 賢 否 不 同 故 執 政 者 各 以 其 氣 類 而 用 之, 因 其 所 就, 而 後 世 得 以 考 其 人 焉 186 似 又 與 前 述 不 甚 相 符 嘉 定 以 來 即 由 史 彌 遠 獨 相, 何 來 居 相 位 者 賢 否 不 同 呢? 此 言 有 誤 所 用 執 政 好 壞 不 一, 參 差 不 齊, 則 為 事 實 如 陳 貴 誼 曾 從 龍 皆 無 所 附 麗 即 指 此 ( 同 前 註 ) 史 嵩 之 任 相 期 間 的 執 政 有 : 余 天 錫 游 佀 許 應 龍 林 略 范 鍾 徐 榮 叟 趙 葵 別 之 傑 高 定 子 金 淵 杜 範 李 鳴 復 劉 伯 正 李 性 傳 趙 以 夫 陳 韡, 共 十 六 人 為 史 嵩 之 黨 徒 者 別 之 傑 金 淵 李 鳴 復 三 人 而 已 余 天 錫, 執 政 三 年 七 月, 與 史 嵩 之 ( 拜 相 後 ) 共 事 三 年 原 為 史 彌 遠 府 中 童 子 師, 嘗 奉 命 覓 得 趙 貴 和 ( 即 理 宗 ) 性 謹 愿, 絶 不 與 外 事 187 為 史 彌 遠 心 腹, 有 恩 於 理 宗 寶 慶 元 年 (1225), 超 除 起 居 郎, 不 數 年 拜 參 知 政 事 遠 黨 徒 而 非 史 嵩 之 之 黨 ) 188 ( 天 錫 係 史 彌 游 佀, 早 年 從 魏 了 翁 遊, 為 蜀 名 士 嘉 熙 三 年 (1239) 正 月 入 為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189 事, 八 月 拜 參 知 政 事, 至 淳 祐 二 年 (1242) 二 月 出 帥 浙 東, 與 史 嵩 之 同 在 中 樞 者 三 年 游 佀 素 有 令 名 後 拜 相, 係 以 人 望 用 者 190, 顯 非 史 嵩 之 黨 徒 嵩 之 獨 當 國, 一 時 正 人 ( 含 游 佀 在 內 ) 皆 以 不 合 逐 去 191, 兩 年 十 個 月 後, 於 淳 祐 四 年 十 二 月, 方 重 返 中 樞, 任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參 知 政 事 時 去 位 五 年, 拜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192 此 時 史 嵩 之 已 因 父 喪 暫 許 應 龍, 宋 史 論 曰 : 不 躁 不 競 不 激 不 隨, 不 妄 薦 士, 而 亦 無 傷 人 害 物 之 事 潮 州 之 治, 最 可 紀 也 皇 帝 讚 其 卿 治 潮 有 聲, 與 李 宗 勉 治 台 齊 名 許 應 龍 治 郡 見 稱 循 良 193 所 歷 俱 卓 有 政 績, 故 以 能 力 時 望 拜 執 政 然 嘉 熙 三 年 (1239) 八 月 方 除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十 月 即 以 論 疏 罷, 如 此 循 吏 入 樞 府 僅 兩 月 ( 同 前 註 ) 185 宋 史 陳 貴 誼 傳 卷 419, 頁 12545~6 186 宋 史 卷 419, 頁 宋 史 余 天 錫 傳 卷 419, 頁 12551; 延 祐 四 明 志 卷 5, 頁 延 祐 四 明 志 卷 5, 頁 宋 史 魏 了 翁 傳 卷 437, 頁 12966; 宋 史 游 佀 傳 卷 417, 頁 宋 史 李 韶 傳 卷 423, 頁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2, 頁 1 如 : 杜 範 游 佀 劉 應 起 李 韶 趙 汝 騰 等 192 宋 史 宰 輔 表 卷 214, 頁 , 淳 祐 二 年 二 月, 游 佀 出 帥 浙 東, 尋 奉 祠 頁 5622, 淳 祐 四 年 十 二 月,( 游 佀 )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參 知 政 事 193 宋 史 許 應 龍 傳 卷 419, 頁
157 林 略, 與 許 應 龍 同 時 進 退, 也 同 樣 以 論 疏 罷 密 院 事, 較 之 應 龍 低 一 階 194 所 不 同 者, 林 略 拜 同 簽 書 樞 范 鍾, 於 嘉 熙 三 年 (1239) 十 一 月 執 政, 至 元 祐 四 年 十 二 月 拜 相 止, 在 執 政 與 195 史 嵩 之 共 事 達 五 年 餘 范 鍾 人 望 極 佳, 當 宰 相 時 與 杜 範 李 宗 勉 齊 名 自 非 嵩 之 一 黨 徐 榮 叟, 其 父 ( 徐 應 龍 ) 子 兄 弟 ( 清 叟 ) 皆 為 名 臣 196 李 公 韶 與 宰 相 議 不 合 求 去, 清 叟 ( 應 為 榮 叟 ) 曰 : 韶 議 論 無 阿 附, 朝 行 如 此, 士 夫 絶 少, 安 可 去? 言 不 聽, 而 榮 叟 求 去 197 顯 示 榮 叟 不 僅 非 嵩 之 之 黨, 且 頗 具 風 骨 趙 葵, 執 政 雖 長 達 五 年, 與 嵩 之 共 事 亦 有 二 年 十 月, 實 際 長 期 在 各 地 方 擔 任 閫 帥, 頗 有 軍 事 長 才, 然 甚 少 與 宰 相 互 動 的 機 會 葵 出 身 步 伍, 亦 非 嵩 之 之 黨 198 別 之 傑, 與 史 嵩 之 同 在 宰 執 僅 十 月, 時 間 不 長, 與 宰 相 無 互 動 資 料 可 茲 佐 證 199 然 之 傑 似 為 嵩 之 之 黨, 别 之 傑 亦 無 所 可 取 200 從 忽 聞 參 政 臣 别 之 傑 除 命 一 下, 物 論 譁 然 201 此 條 史 料 看 來, 輿 論 對 其 才 幹 或 是 品 格 頗 有 疑 慮, 間 接 印 證 了 亦 無 所 可 取 的 正 確 性 依 此 推 測, 他 的 任 用 多 半 因 係 嵩 之 之 黨 金 淵, 係 史 嵩 之 之 黨 羽 為 嵩 之 腹 心, 盤 據 要 路, 公 論 之 所 切 齒 者 劉 漢 弼 累 章 言 : 金 淵 鄭 起 潛 皆 疇 昔 託 身 私 門, 李 性 傳 劉 伯 正 皆 無 所 附 麗 204 時 論 謂 : 伯 正 立 朝 以 静 重 鎮 浮, 不 求 名 譽, 善 藏 其 用 云 205 二 人 非 嵩 之 一 黨, 可 以 肯 定 趙 以 夫, 人 品 庸 凡, 寡 亷 鮮 恥, 心 術 回 邪, 為 鬼 為 蜮 凡 善 類 空 於 陳 垓 之 手 者, 皆 半 與 焉 王 伯 大 盧 壯 父 特 其 一 二 也 以 夫 不 學 不 文, 凡 有 奏 陳, 輒 求 假 手, 乃 敢 冒 然 當 之, 豈 獨 萬 口 傳 笑 臣 入 國 門, 見 諸 賢 之 議 藉 藉 以 其 心 事 回 譎, 天 下 號 為 奸 魁, 又 素 無 文 學, 何 至 敢 擅 秉 史 筆 乎? 206 此 段 引 文 出 自 趙 194 宋 史 宰 輔 表 卷 214, 頁 宋 史 林 略 傳 卷 419, 頁 12555: 以 言 罷, 提 舉 洞 霄 宮 若 為 嵩 之 之 黨, 不 致 以 言 罷 195 宋 史 范 鍾 傳 卷 417, 頁 宋 史 許 應 龍 傳 卷 419, 頁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2,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33 頁 ; 宋 史 宰 輔 表 卷 214, 頁 ; 宋 史 趙 葵 傳 卷 417, 頁 12502~ 宋 史 牟 子 才 傳 卷 411, 頁 12356, 載 : 牟 子 才 論 :( 鄭 ) 清 之 誤 引 嵩 之 之 黨 別 之 傑 共 政 然 從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2, 頁 15, 所 載 : 别 之 傑, 號 為 長 厚, 又 以 每 事 必 問 本 末,( 史 嵩 之 ) 假 托 而 擠 之 去 似 又 非 嵩 之 黨 200 明 楊 士 奇 : 東 里 集 文 集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 卷 11< 題 黄 主 簿 ( 士 隆 ) 告 身 後 >, 頁 宋 徐 鹿 卿 : 清 正 存 稿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1 年 ) 卷 1, 頁 宋 史 卷 419, 頁 宋 史 卷 406, 頁 宋 史 卷 419, 頁 宋 史 卷 419, 頁 宋 趙 汝 騰 : 庸 齋 集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1 年 ), 卷 4< 繳 趙 以 夫 不 當 為 史 館 修 撰 事 奏 >, 頁 13~15 按 : 依 趙 汝 騰 說 法, 趙 以 夫 奏 章 均 係 別 人 捉 刀, 竟 至 混 到 執 政 然 以 夫 為 嘉 定 十 年 進 士 出 身, 如 無 文 才, 豈 能 考 中 進 士, 輕 易 蒙 混? 又 以 夫 曾 任 過 左 曹 郎 官 右 文 殿 修 撰 樞 宻 副 都 承 旨 沿 海 制 置 副 使 兼 知 慶 元 府 權 刑 部 侍 郎 刑 部 侍 郎 等
158 汝 騰 的 庸 齋 集, 批 評 趙 以 夫 毫 不 留 情, 但 未 說 明 是 否 為 嵩 之 之 黨 陳 韡, 真 徳 秀 薦 其 有 文 武 才 207 内 懐 忠 赤, 外 著 威 聲, 平 寇 南 方, 功 烈 甚 偉, 分 閫 江 淮, 敵 人 知 畏 208 從 任 職 的 時 間 看 來 與 嵩 之 共 事 一 年 一 月, 宋 史 論 其 有 將 帥 才 實 際 上, 徐 元 杰 劉 漢 弼 相 繼 暴 卒 時 為 淳 祐 五 年 (1245) 六 月, 而 當 年 十 一 月, 陳 韡 方 進 為 同 簽 書 樞 密 事 此 時 嵩 之 已 無 法 見 容 於 輿 論 因 而 離 職, 故 兩 人 恐 無 緣 共 事 丁 大 全 掌 權 用 事 時 間 較 短 209, 期 間 之 執 政 人 數 也 較 少, 有 : 蔡 抗 馬 天 驥 賈 似 道 吳 淵 張 磻 林 存 朱 熠 饒 虎 臣 戴 慶 炣, 等 九 人 九 人 中, 只 有 朱 熠 一 人 為 其 黨 徒 蔡 抗, 執 政 一 年 三 月, 史 論 稱 號 為 君 子, 史 闕 其 事 210 丁 大 全 為 左 諫 議 大 夫, 三 學 諸 生 叩 閽 言 不 可, 不 久, 大 全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參 知 政 事 蔡 抗 去 國 蔡 抗 之 去 國 與 丁 大 全 除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應 有 關 連 又 ( 寶 祐 ) 四 年 (1256) 十 一 月 ( 癸 丑, 丁 大 全 自 侍 御 史 兼 侍 讀, 除 端 眀 殿 學 士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 詔 : 參 政 蔡 抗 擅 自 去 國 勉 留 不 返, 可 除 職 予 祠 尋 以 中 書 舍 人 林 存 繳 進, 奏 寢 其 命 212 蔡 抗 之 輒 擅 去 國, 應 係 出 於 抗 議 大 全 拜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故 推 知 蔡 抗 與 丁 大 全 是 處 於 對 立 的 馬 天 驥, 寶 祐 四 年 黼 攖 囘 呉 十 一 月,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在 執 政 七 月 而 已 ( 寶 祐 五 年 七 月 ) 乙 未, 馬 天 驥 以 臺 臣 劾 其 貪 贓, 奪 職 罷 祠 潘 凱 曾 論 天 驥 竭 浙 東 鹽 本 百 萬 而 得 遷 214, 極 盡 搜 括 之 能 事, 其 操 守 可 知 於 平 江 發 運 使 時, 獨 自 獻 給 理 宗 螺 鈿 細 栁 箱 籠 百 隻, 并 鍍 金 銀 鎖 百 具, 錦 袱 百 條, 實 以 芝 楮 百 萬 可 見 其 聚 斂 的 本 事, 而 理 宗 竟 昏 庸 到 非 但 不 加 怪 罪, 反 而 為 之 大 喜 215 有 何 種 君 主, 就 有 何 種 大 臣 另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載 : 寶 祐 四 年 (1256) 十 一 月, 以 丁 大 全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馬 天 驥 同 簽 書 院 事 時 閻 妃 怗 寵, 大 全 天 驥 用 事, 有 無 名 子 書 八 字 於 朝 門 曰 : 閻 馬 丁 當, 國 勢 將 亡 216 將 閻 馬 丁 當 四 人 相 提 並 論, 就 算 馬 丁 二 人 關 係 並 不 密 切, 卻 都 是 惡 名 昭 彰 窮 凶 極 惡 之 輩 吳 淵, 為 吳 潛 之 兄, 於 寶 祐 五 年 (1257) 正 月 除 參 知 政 事, 越 七 日 卒 宋 史 論 其 有 材 畧, 迄 濟 事 功, 所 至 興 學 養 士 然 政 尚 嚴 酷, 好 興 羅 織 之 獄, 籍 入 豪 横 官 ( 參 閱 宋 史 全 文 卷 33 34; 宋 史 卷 ; 宋 許 應 龍 : 東 澗 集 ( 北 京 市, 線 裝 書 局,2004 年 ) 卷 3 4 6) 如 不 學 無 術, 歷 任 諸 多 官 職, 又 如 何 欺 瞞 朝 廷? 故 汝 騰 之 說 詞 有 問 題, 或 者 是 其 個 人 偏 見 亦 未 可 知 207 宋 史 卷 437, 頁 宋 杜 範 : 清 獻 集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 卷 12, 頁 自 寶 祐 四 年 (1256) 十 一 月 端 明 殿 學 士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開 始 計 算, 至 開 慶 元 年 (1259) 十 月 罷 右 丞 相 止, 剛 好 三 年 210 宋 史 卷 420, 頁 宋 史 卷 420,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35, 頁 宋 史 卷 45, 頁 宋 周 密 : 癸 辛 雜 識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別 集, 卷 下, 頁 明 田 汝 成 輯 : 西 湖 遊 覽 志 _ 西 湖 遊 覽 志 餘 ( 台 北, 世 界 書 局, 民 國 52 年 ) 卷 23, 頁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2, 頁
159 故 時 有 蜈 蚣 之 謠 217 饒 虎 臣, 曾 論 丁 大 全 絶 言 路, 壊 人 才, 竭 民 力, 誤 邊 防 218 四 罪 詔 ( 大 全 ) 致 仕 雖 宋 史 評 論 虎 臣 未 見 卓 然 有 可 稱 道 者 219 然 對 大 全 予 以 致 命 一 擊 發 揮 效 果, 多 少 有 點 表 現 張 磻, 任 執 政 一 年 三 個 月, 自 寶 祐 四 年 (1256) 七 月 至 五 年 十 月, 致 仕 時 丁 大 全 尚 未 拜 相 任 內 無 甚 政 績 可 陳 220 戴 慶 炣, 亦 為 大 全 掌 權 時 期 的 執 政 方 其 任 臺 臣 時, 先 劾 淮 東 總 領 趙 與 訔, 奪 職 鐫 秩 後 論 余 晦 曩 敗 績 於 蜀, 誤 國 欺 君 詔 奪 寳 章 閣 待 制 罷 任, 追 冒 支 官 錢 221 表 現 頗 佳 開 慶 元 年 (1259) 九 月 方 拜 執 政, 次 年 八 月 卒, 任 期 尚 不 足 一 年 宋 史 論 其 無 所 稱 述 焉 222 若 按 宋 史 理 宗 本 紀 所 載, 則 並 非 毫 無 政 績 同 為 宋 史, 前 後 記 載 竟 有 如 此 差 異 戴 慶 炣 非 大 全 之 黨, 然 對 大 全 頗 為 順 從 223 賈 似 道 掌 權 用 事 時 期 224 之 執 政 : 朱 熠 饒 虎 臣 戴 慶 炣 蔡 抗 皮 龍 榮 沈 炎 何 夢 然 江 萬 里 馬 光 祖 孫 附 鳳 楊 棟 葉 夢 鼎 姚 希 得 王 爚 馬 廷 鸞 留 夢 炎 包 恢 常 挺 陳 宗 禮 趙 順 孫 章 鑑 陳 宜 中, 共 二 十 二 人 執 政 中, 朱 熠 饒 虎 臣 戴 慶 炣 蔡 抗 四 人 曾 與 丁 大 全 共 事, 於 大 全 垮 台 之 後, 賈 似 道 當 權 時 期 仍 續 任 執 政 拜 執 政 後 繼 續 擢 為 宰 相 者 有 : 江 萬 里 葉 夢 鼎 王 爚 馬 廷 鸞 留 夢 炎 章 鑑 陳 宜 中 等 七 人 若 依 照 與 賈 似 道 之 互 動 關 係 將 執 政 分 類, 則 可 分 為 : 1. 附 和 賈 似 道 而 為 其 集 團 成 員 者 有 : 何 夢 然 孫 附 鳳 因 不 附 和 賈 似 道 而 被 擯 斥 者 : 皮 龍 榮 馬 光 祖 楊 棟 宋 史 卷 416, 頁 宋 史 丁 大 全 傳 卷 474, 頁 宋 史 卷 420, 頁 同 前 註, 與 饒 虎 臣 同 被 評 為 未 見 卓 然 有 可 稱 道 者 221 宋 史 卷 44, 頁 宋 史 戴 慶 炣 傳 卷 420, 頁 宋 王 柏 : 魯 齋 集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 卷 20< 宋 故 太 府 寺 丞 知 建 昌 軍 王 公 墓 誌 銘 > 頁 9, 開 慶 巳 未 七 月,( 王 夢 得 ) 除 太 常 寺 簿 時 丁 大 全 當 國, 有 薦 公 ( 王 夢 得 ) 者, 丁 欲 除 察 官, 使 戴 慶 炣 諭 意 公 巽 辭 又 使 王 立 慶 來 覘 之, 公 力 言 : 愚 不 識 時, 豈 堪 任 此 由 此 可 知, 戴 慶 炣 聽 命 於 丁 大 全 之 意 行 事 224 開 慶 元 年 (1259) 十 月 拜 右 丞 相, 至 德 祐 元 年 (1275) 二 月 罷, 共 十 四 年 又 三 月 225 時 似 道 専 政, 臺 諫 何 夢 然 孫 附 鳳 桂 錫 孫 劉 應 龍, 承 順 風 指 凡 為 似 道 所 惡 者, 無 賢 否 皆 斥 據 宋 史 卷 45, 頁 875 上 述 四 人 僅 孫 附 鳳 做 到 執 政 226 宋 史 卷 420, 頁 12583; 通 鑑 續 編 卷 23, 頁 24: 龍 榮 伉 直 不 肯 降 志 於 賈 似 道, 故 罷 景 定 三 年 罷 為 湖 南 安 撫 使 判 潭 州 錢 塘 遺 事 卷 5,< 謫 皮 龍 榮 > 條, 頁 3: 上 ( 度 宗 ) 東 宫 舊 僚 也 居 潭 州, 知 似 道 忌 之, 杜 門 不 預 人 事 一 日, 上 偶 問 龍 榮 安 在? 似 道 疑 其 再 入, 時 李 雷 奮 ( 應 是 應 之 誤 ) 憲 湖 南, 似 道 陰 諷 雷 奮 劾 之 有 旨 謫 衡 州, 衡 州 雷 奮 治 所 也, 遂 自 酖 死 227 馬 光 祖 兩 度 執 政 首 任 於 景 定 三 年 (1262) 五 月 辛 未, 由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除 職, 知 福 州 理 宗 且 說 : 馬 光 祖 再 尹 神 臯, 殊 無 善 狀, 朝 綱 所 係, 豈 宜 動 肆 輕 紊 似 道 奏 : 宅 揆 非 才 望, 輕
160 3. 於 官 場 評 價 甚 佳, 卻 附 和 賈 似 道, 與 其 維 持 一 定 關 係 者 : 如 姚 希 得 4. 不 事 權 相 之 執 政 : 如 : 王 爚 馬 廷 鸞 陳 宗 禮 趙 順 孫 包 恢 招 侮 法, 宜 引 去 陛 下 曲 賜 全 宥, 臣 惟 有 恐 懼 上 曰 : 卿 之 所 爭 為 公, 光 祖 之 所 爭 乃 為 私 宋 史 全 文 卷 36, 頁 2718 光 祖 所 到 俱 有 善 政, 人 民 懷 念 不 已 竟 被 理 宗 形 容 成 殊 無 善 狀, 理 宗 表 面 上 是 批 評 馬 光 祖, 揣 摩 理 宗 真 意, 實 際 上 似 有 迴 護 之 意 再 任 時, 又 遭 監 察 御 史 曾 淵 子 論 罷 據 宋 史 卷 416, 頁 曾 亦 為 似 道 黨 徒, 此 舉 應 係 承 似 道 之 意 旨 228 楊 棟 於 景 定 五 年 (1264) 七 月 乙 未, 罷 参 知 政 事, 行 臺 臣 之 言 也, 尋 除 職 予 郡 宋 史 全 文 卷 36, 頁 2734 罷 職 之 因 說 法 不 一 宋 史 卷 45 頁 888: 臺 臣 言 : 太 子 賓 客 楊 棟 指 彗 為 蚩 尤 旗, 欺 天 罔 君 詔 棟 罷 職 予 祠 宋 史 楊 棟 傳 卷 421, 頁 12587, 則 稱 : 及 彗 星 見, 棟 乃 言 蚩 尤 旗, 非 彗 也 故 為 世 所 少 云 或 謂 棟 姑 為 是 言, 隂 告 于 帝, 謀 逐 似 道, 似 道 覺 之, 遂 蒙 疑 而 去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3, 頁 20: 秋 七 月 甲 戍, 彗 星 出 栁 月 餘 楊 棟 謂 是 蚩 尤 旗, 非 彗 也 遭 論 去 國 從 宋 史 楊 棟 傳 論 曰 : 楊 棟 學 夲 伊 洛, 而 尼 於 權 臣, 速 謗 召 尤, 誰 之 過 歟? 任 執 政 期 間, 應 是 遭 受 賈 似 道 之 打 壓, 而 其 罷 職 亦 與 似 道 有 關 229 據 宋 史 姚 希 得 傳 卷 421, 頁 載 : 忠 亮 平 實, 清 儉 自 將, 好 引 善 類, 不 要 虚 譽, 盖 有 誦 薦 于 上 而 其 人 莫 之 知 者 又 頁 12603, 論 曰 : 姚 希 得 藹 然 君 子 然 據 不 著 撰 人 : 咸 淳 遺 事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卷 上, 頁 13: ( 咸 淳 ) 二 年 丙 寅 春, 臨 安 府 士 人 葉 李 蕭 至 等 上 書 詆 賈 似 道 專 政 似 道 因 求 退 相 位 上 勉 留 之 降 御 筆 曰 : 所 請 宜 不 允 政 姚 希 得 亦 上 表 留 似 道, 奉 御 筆 曰 : 輔 臣 列 銜, 請 留 師 相, 議 論 其 可 畏, 當 破 千 載 謬 論 之 非 也 前 後 兩 段 記 載 差 異 頗 大 是 迫 於 現 實, 為 保 官 位, 出 於 無 奈, 不 得 已 而 有 此 舉? 或 有 其 他 原 因? 不 得 而 知 230 雖 其 執 政 任 內 作 為 如 何, 史 不 及 載 然 據 宋 史 包 恢 傳 卷 421, 頁 載 : 歴 仕 所 至, 破 豪 猾, 去 姦 吏, 治 蠱 獄, 課 盆 塩, 理 銀 欠, 政 聲 赫 然 但 於 知 平 江 府 時, 執 行 賈 似 道 之 公 田 法 不 遺 餘 力, 甚 至 督 買 民 田 致 以 肉 刑 從 事 宋 史 賈 似 道 傳 卷 474, 頁 13782; 宋 方 回 : 桐 江 續 集 ( 台 北,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 卷 31, 頁 23 29; 錢 塘 遺 事 卷 5, 頁 /3; 咸 淳 遺 事 卷 上, 頁 2;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3 頁 14; 齊 東 野 語 卷 17, 頁 9 等, 均 記 其 事, 應 為 事 實 兩 種 記 載 出 入 甚 大 故 敝 帚 藁 畧 / 提 要 論 : 歷 官 所 至, 破 豪 猾, 去 姦 民, 治 蠱 獄, 課 盆 鹽 然 于 < 賈 似 道 傳 > 又 稱 似 道 行 公 田 法 時, 恢 知 平 江, 督 買 民 田, 致 以 肉 刑 從 事 兩 傳 皆 出 托 克 托 之 手, 乃 賢 姦 逈 異 蓋 宋 史 于 道 學 諸 人 例 相 褒 美, 而 < 似 道 傳 > 中 偶 忘 刋 削 此 事 也 而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同 卷, 頁 14, 則 曰 往 平 ( 江 ) 之 時, 行 公 田, 恢 奉 行 稍 過, 頗 為 公 論 似 又 有 為 其 作 為 掩 飾 之 嫌 231 宋 史 卷 418, 頁 12528: 為 人 清 修 剛 勁, 似 道 歸 天 台 葬 母, 過 新 昌, 爚 獨 不 見 之 然 宋 史 卷 418, 頁 載 : 似 道 督 視 江 上 之 師, 以 國 事 付 王 爚 章 鑑 陳 宜 中 前 後 兩 條 史 料 似 有 矛 盾 之 處 盖 取 其 平 時 素 與 己 者 232 宋 史 卷 414, 頁 12437: 廷 鸞 早 年 丁 大 全 令 浮 梁, 雅 慕 廷 鸞, 彌 欲 鈎 致 之, 廷 鸞 不 為 動 顯 露 了 廷 鸞 不 向 權 貴 買 帳, 甚 至 與 權 勢 對 抗 的 性 格, 對 待 賈 似 道 亦 復 如 此 廷 鸞 還 任 職 中 低 階 官 員 時, 賈 似 道 自 江 上 還, 位 望 赫 奕, 廷 鸞 未 嘗 親 之 ( 同 前 註 ) 史 籍 中 雖 未 提 到 廷 鸞 執 政 期 間 與 賈 似 道 之 互 動 情 形, 然 於 拜 相 後 扼 於 賈 似 道, 力 辭 相 位,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161 5. 情 況 不 詳 者 : 如 常 挺, 宋 史 本 傳 及 相 關 史 料 未 有 片 語 提 及 與 賈 似 道 之 互 動, 宋 史 評 論 僅 有 常 挺 陳 宗 禮 咸 通 濟, 著 聲 望 235 評 價 甚 高 但 另 一 則 史 料 全 然 相 反 在 雪 窗 集 對 常 挺 有 著 極 為 嚴 厲 的 指 控 236 若 所 言 屬 實, 則 其 貪 贓 枉 法 之 不 足, 何 來 通 濟, 著 聲 望? 似 乎 此 奏 章 未 曾 發 生 作 用, 常 挺 照 樣 官 路 亨 通, 一 路 做 到 執 政 6. 雖 非 似 道 集 團 成 員, 卻 附 和 權 相 者 : 章 鑑, 於 丁 大 全 當 政 時, 便 傾 心 附 麗, 躐 躋 要 途 237 任 執 政 時, 似 道 督 視 江 上 之 師, 以 國 事 付 王 爚 章 鑑 陳 宜 中, 盖 取 其 平 時 素 與 己 者 238 顯 示 章 鑑 之 一 貫 作 風, 就 是 討 好 附 和 當 權 者 7. 政 壇 中 見 風 轉 舵 的 投 機 份 子 : 陳 宜 中, 對 於 政 治 氣 氛 的 嗅 覺 特 別 靈 敏 故 於 太 學 生 時 曾 上 疏 攻 丁 大 全, 以 此 名 聲 大 噪 此 後 官 運 順 暢 扶 搖 直 上 後 任 言 官 順 承 賈 似 道 之 意, 首 劾 程 元 鳳 縱 丁 大 全 肆 惡 基 宗 社 之 禍 239 其 後 似 道 失 勢, 240 他 又 率 先 上 章 論 似 道 誤 國 之 罪 宜 中 乃 首 鼠 兩 端 反 覆 無 常 唯 利 是 圖 的 小 人 其 在 執 政 任 恐 亦 是 如 此 知 饒 州 可 以 推 知 必 然 不 是 順 承 其 意 行 事 之 人 參 閱 續 編 年 錄 校 補 卷 20, 頁 1700 故 當 廷 鸞 稍 越 拘 攣, 似 道 便 頗 疑 異 已, 黥 室 吏 以 泄 其 憤 參 閱 宋 史 卷 414, 頁 方 回 於 < 論 賈 似 道 十 罪 可 斬 書 > 中 論 及 陳 宗 禮 為 言 官, 欲 言 某 事 即 徙 之 新 安 文 獻 志 卷 6, 頁 15 其 意 為 宗 禮 未 奉 行 賈 似 道 之 命, 即 遭 遷 官 234 文 獻 集 卷 10 下,< 格 菴 先 生 趙 公 阡 表 >, 頁 17 載 : 賈 似 道 以 太 傅 平 章 軍 國 重 事, 公 力 陳 其 買 田 變 楮 之 弊, 乞 討 論 之 似 道 上 章 自 辨, 且 求 謝 事 會 其 姪 蕃 世 守 廣 徳, 負 勢 貪 虐, 公 奏 黜 之 似 道 滋 不 悦 顯 示 趙 順 孫 不 畏 權 相 之 舉 然 宋 史 謝 方 叔 傳 卷 417, 頁 12512, 任 言 官 時 丞 相 賈 似 道 恐 其 ( 指 謝 方 叔 復 官 ) 希 望 諷 權 右 司 郎 官 盧 越 左 司 諫 趙 順 孫 給 事 中 馮 夢 得 右 正 言 黄 鏞, 相 繼 請 奪 方 叔 官 職 封 爵 咸 淳 遺 事 卷 下, 頁 22: 賈 似 道 以 疾 上 表 乞 閑 上 不 允, 奏 凡 四 上 丞 相 馬 廷 鸞 樞 宻 趙 順 孫 給 事 中 章 鑑 臺 諌 侍 從 宗 室 檢 校 少 保 節 度 使 與 缺 等 三 十 六 員, 皆 上 奏 乞 留 平 章, 似 道 乃 止 是 當 時 政 治 氛 圍 使 然? 或 是 有 特 殊 狀 況? 何 以 文 武 官 吏 均 上 章 請 留 似 道? 兩 相 對 照 似 有 相 互 矛 盾 之 處 235 宋 史 卷 421, 頁 孫 夢 觀 : 雪 窗 集 卷 1,< 丙 辰 後 省 奏 劄 一 --- 論 常 挺 >, 頁 32: 伏 見 新 除 太 常 少 卿 常 挺, 科 名 雖 峻, 識 見 甚 卑 自 登 仕 途, 蔑 有 善 狀, 其 出 守 三 衢 也, 折 苖 之 贏, 則 捲 入 私 囊, 樁 積 之 米, 則 變 為 路 費, 邦 人 具 能 言 之 其 入 分 六 察 也, 聽 其 兄 晞 尹 兜 占 税 物, 致 鄉 人 之 稱 寃, 縱 館 客 樓 其 姓 者, 交 通 關 節, 使 平 民 之 溺 死, 通 國 無 不 知 之 睿 斷 如 神, 已 解 言 職, 貪 夫 無 恥, 載 入 休 門 以 清 望 之 官 而 畀 之, 若 人 非 所 以 重 禮 樂 之 司 也 欲 望 聖 慈 將 挺 新 命, 特 與 寢 免. 舉 凡 人 類 之 作 為 都 有 一 貫 性, 若 常 挺 真 如 雪 窗 集 中 所 述, 則 其 執 政 任 內 必 然 也 是 貪 贓 枉 法, 而 於 宋 史 竟 能 獲 此 令 名, 豈 非 顛 倒 黑 白, 不 分 是 非? 237 宋 史 卷 418, 頁 宋 史 卷 418, 頁 宋 史 卷 418, 頁 通 鑑 續 編 卷 24, 頁 29 論 宜 中 初 附 似 道, 得 驟 登 政 府 及 翁 應 龍 自 軍 中 還, 宜 中 問 似 道 所 在, 應 龍 以 不 知 答 之, 宜 中 意 其 已 死, 即 上 疏 乞 誅 似 道, 以 正 誤 國 之 罪
162 第 三 節 權 相 與 一 般 宰 相 南 宋 朝 的 權 相, 使 出 各 種 手 段 擴 張 權 力, 前 已 言 之 同 一 時 期 不 可 能 同 時 出 現 兩 個 權 相 而 依 據 宋 代 制 度 可 以 同 時 存 在 兩 個 以 上 的 宰 相 當 一 般 宰 相 遇 上 權 相, 將 如 何 自 處? 與 權 相 關 係 如 何? 採 取 何 種 作 為? 這 是 本 節 所 探 討 的 主 題 宋 史 云 : 笫 241 從 引 文 可 知, 和 權 相 同 朝 共 處 多 麼 艱 難, 自 古 以 來 有 所 謂 伴 君 如 伴 虎, 而 與 權 相 為 伴, 亦 如 伴 虎 另 方 面 也 透 露 出 權 臣 擴 權 攬 權 之 手 段 高 明, 往 往 令 同 僚 難 以 捉 摸, 稍 一 不 慎, 便 墮 其 彀 中, 再 不 然 遭 其 排 擠 誣 陷, 甚 至 家 破 人 亡 一 與 權 相 任 期 重 疊 的 一 般 宰 相 南 宋 權 相 掌 權 時 間 既 長, 而 與 權 相 同 朝 之 宰 相 亦 多 茲 列 表 以 示 一 般 宰 相 與 權 相 在 任 時 間 重 疊 之 情 況 表 5-3: 南 宋 權 相 與 一 般 宰 相 任 期 重 疊 表 權 相 姓 名 非 權 相 重 疊 起 迄 年 月 暨 時 間 出 處 姓 名 起 始 年 月 結 束 年 月 重 疊 時 間 秦 檜 ( 紹 興 趙 鼎 紹 興 8 年 3 月 同 年 10 月 (1138) 7 月 宋 史 8 年 3 月 ~25 (1138) 213/5556 年 10 月 ) 韓 侂 冑 ( 紹 趙 汝 愚 紹 熙 5 年 閏 10 月 慶 元 元 年 2 月 4 月 宋 史 熙 5 年 閏 10 (1194) (1195) 213/5588 月 ~ 開 禧 3 余 端 禮 慶 元 元 年 4 月 慶 元 2 年 4 月 1 年 宋 史 年 10 月 ) (1195) (1196) 京 鏜 慶 元 2 年 1 月 慶 元 6 年 8 月 4 年 7 月 宋 史 (1196) (1200) 213/ 謝 深 甫 慶 元 6 年 閏 2 月 嘉 泰 3 年 1 月 2 年 11 月 宋 史 (1200) (1203) 213/ 陳 自 強 嘉 泰 3 年 5 月 開 禧 3 年 10 月 4 年 5 月 宋 史 (1203) (1207) 213/ 史 彌 遠 ( 嘉 錢 象 祖 開 禧 3 年 12 月 嘉 定 元 年 12 月 1 年 宋 史 定 元 年 10 (1207) (1208) 213/ 宋 史, 卷 418, 頁 12533,< 陳 宜 中 傳 > 史 論
163 月 ~11 月, 鄭 清 之 紹 定 6 年 10 月 同 月 壬 辰, 史 彌 不 及 1 月 宋 史 嘉 定 2 年 5 (1233) 遠 致 仕, 乙 未, 214/5612 月 ~ 紹 定 6 薨 年 10 月 ) 史 嵩 之 ( 嘉 喬 行 簡 嘉 熙 3 年 1 月 嘉 熙 4 年 9 月 1 年 8 月 宋 史 熙 3 年 正 月 (1239) (1240) 214/ ~ 淳 祐 4 年 李 宗 勉 嘉 熙 3 年 1 月 嘉 熙 4 年 閏 12 月 2 年 宋 史 宋 史 12 月 ) (1239) (1240) 214/ 丁 大 全 ( 寶 董 槐 寶 祐 4 年 4 月 寶 祐 4 年 6 月 2 月 續 通 鑑 祐 4 年 4 月 (1256) (1256) 174/4761 ~ 開 慶 元 年 程 元 鳳 寶 祐 4 年 7 月 寶 祐 6 年 4 月 1 年 9 月 宋 史 10 月 ) (1256) (1258) 14/ 賈 似 道 ( 開 吳 潛 開 慶 元 年 10 月 景 定 元 年 4 月 6 月 宋 史 慶 元 年 10 (1259) (1260) 14/ 月 ~ 德 祐 元 程 元 鳳 咸 淳 3 年 3 月 同 月 罷 不 及 1 月 宋 史 年 2 月 ) (1267) 14/ 葉 夢 鼎 咸 淳 3 年 8 月 咸 淳 5 年 1 月 1 年 5 月 宋 史 (1267) (1269) 14/ 江 萬 里 咸 淳 5 年 3 月 咸 淳 6 年 1 月 10 月 宋 史 (1269) (1270) 14/ 馬 廷 鸞 咸 淳 5 年 3 月 咸 淳 8 年 11 月 3 年 8 月 宋 史 (1269) (1272) 14/ 王 爚 咸 淳 10 年 11 月 德 祐 元 年 7 月 4 月 宋 史 (1274) (1275) 14/ 章 鑑 咸 淳 10 年 11 月 德 祐 元 年 2 月 4 月 宋 史 (1274) (1275) 14/ 總 計 21 位 年 9 月 任 ( 程 元 鳳 兩 任 ) 據 上 表 分 析 可 知 : 1. 與 六 位 權 相 重 疊 之 一 般 宰 相, 計 十 八 位 ( 程 元 鳳 雖 兩 任, 但 第 二 任 拜 後 隨 即 罷 相, 故 不 計 ), 佔 南 宋 宰 相 總 數 的 二 十 七 % 重 疊 時 間 二 十 三 年 九 月 ( 已 將 非 權 相 之 間 的 重 疊 時 間 除 扣 ), 佔 權 相 掌 權 總 時 間 (81 年 10 月 ) 242 的 二 十 八 %, 比 例 不 低, 故 不 論 自 重 疊 之 員 額 或 時 間 來 看, 都 不 容 忽 視 242 南 宋 六 位 權 相 實 際 掌 權 時 間 : 秦 檜,17 年 7 月 ( 紹 興 8 年 3 月 ~25 年 10 月 ); 韓 侂 冑,13 年 ( 紹 熙 5 年 閏 10 月 ~ 開 禧 3 年 10 月 ); 史 彌 遠,26 年 6 月 ( 嘉 定 元 年 10 月 ~11 月, 嘉 定 2 年 5 月 ~ 紹 定 6 年 10 月 ); 史 嵩 之,6 年 ( 嘉 熙 3 年 正 月 ~ 淳 祐 4 年 12 月 ); 丁 大 全,3 年 6 月 ( 寶 祐 4 年 4 月 ~ 開 慶 元 年 10 月 ); 賈 似 道,15 年 4 月 ( 開 慶 元 年 10 月 ~ 德 祐 元 年 2 月 ), 總 計 六 位 權 相 實 際 用 事 時 間 為 83 年 10 月
164 2. 本 表 所 列 之 一 般 宰 相 必 須 是 與 之 重 疊 的 權 相 已 經 大 權 在 握 如 : 秦 檜 第 一 次 拜 相 時 尚 非 權 相, 故 將 和 秦 檜 任 期 重 疊 的 呂 頤 浩 排 除 僅 列 入 秦 檜 二 次 拜 相 後 任 期 重 疊 的 趙 鼎 3. 韓 侂 冑 拜 相 時 間 很 短, 自 開 禧 元 年 (1205) 七 月 以 太 師 拜 平 章 軍 國 事, 至 開 禧 三 年 (1207) 十 一 月 罷 平 章 軍 國 事, 僅 兩 年 四 月 但 真 正 掌 權 時 間 卻 長 達 十 三 年 侍 講 朱 熹 以 上 疏 忤 韓 侂 冑 罷, 趙 汝 愚 力 諫, 不 聽 243 此 事 發 生 在 光 宗 紹 熙 五 年 (1194) 閏 十 月, 顯 示 此 時 韓 侂 冑 已 大 權 在 握, 連 右 丞 相 趙 汝 愚 都 無 法 阻 止 朱 熹 被 罷 官 之 事 故 侂 冑 掌 權 至 少 應 從 紹 熙 五 年 閏 十 月 算 起 4. 丁 大 全 : 寶 祐 四 年 1256 帝 ( 理 宗 ) 年 寖 高, 操 柄 獨 斷, 視 群 臣 無 當 意 者, 漸 喜 狎 佞 人, 擢 丁 大 全 為 侍 御 史, 竊 弄 威 權, 帝 弗 覺 悟 244 丁 大 全 此 時 已 開 始 專 權 用 事, 完 全 超 出 制 度 賦 予 的 權 力 升 侍 御 史 兼 侍 讀 後, 又 劾 奏 董 槐, 章 未 下, 大 全 夜 半 調 隅 兵 百 餘 人, 露 刃 圍 槐 第, 以 臺 牒 驅 迫 之 出, 紿 令 輿 槐 至 大 理 寺, 欲 以 此 恐 之 須 臾, 出 北 關, 棄 槐, 嘂 呼 而 散, 槐 徐 步 入 接 待 寺, 罷 相 之 命 下 矣. 自 是 志 氣 驕 傲, 道 路 以 目 245 若 非 當 時 已 經 專 權 用 事, 何 以 區 區 侍 御 史, 百 餘 軍 隊 完 全 聽 其 指 揮 調 度? 足 見 其 權 力 早 已 凌 駕 宰 相 董 槐 之 上, 而 與 權 相 無 異 5. 賈 似 道 雖 於 開 慶 元 年 (1259) 十 月 拜 右 丞 相, 而 於 寶 祐 四 年 (1256) 七 月 時, 已 然 威 權 日 盛, 臺 諫 嘗 論 其 部 將, 即 毅 然 求 去 246 故 其 掌 權 弄 權 應 始 於 拜 相 之 前 但 丁 大 全 於 開 慶 元 年 十 月 方 罷 相 前 此, 賈 似 道 雖 權 力 日 盛, 而 丁 大 全 尚 在 相 位, 故 似 道 掌 權 時 間, 自 拜 相 之 日 開 始 計 算 6. 將 六 位 權 相 個 別 觀 察 秦 檜, 實 際 用 事 十 七 年 七 月, 因 獨 相 時 間 頗 長, 而 與 其 他 宰 相 重 疊 時 間 僅 七 個 月 韓 侂 冑, 實 際 用 事 十 三 年, 與 五 位 宰 相 重 疊, 時 間 甚 至 超 過 十 三 年, 幾 無 獨 相 之 時 ( 僅 慶 元 元 年 2 月 至 4 月, 不 到 兩 個 月 ), 但 謝 深 甫 京 鏜 陳 自 強 均 其 黨 羽, 為 其 效 命 史 彌 遠, 任 期 二 十 六 年 六 月, 獨 相 時 間 極 長, 與 非 權 相 重 疊 時 間 只 一 年 一 月, 且 為 一 頭 ( 錢 象 祖 ) 一 尾 ( 鄭 清 之 ), 二 人 皆 其 爪 牙 史 嵩 之 任 相 六 年, 有 二 位 宰 相 與 其 重 疊, 喬 行 簡 李 宗 勉 的 重 疊 時 間 均 在 拜 相 初 期, 嵩 之 獨 相 時 間 尚 有 三 年 七 月 丁 大 全, 掌 權 三 年 六 月, 兩 位 宰 相 與 之 重 疊 時 間 為 一 年 十 一 月, 實 際 拜 相 後 一 直 維 持 獨 相, 時 間 一 年 七 月 賈 似 道 用 事 十 五 年 四 月, 與 之 重 疊 宰 相 有 七 人, 重 疊 時 間 計 六 年 九 月, 獨 相 專 權 時 間 尚 有 八 年 七 月 二 一 般 宰 相 與 權 相 的 關 係 分 類 在 權 相 籠 罩 下, 從 一 般 宰 相 的 立 場 觀 察, 有 各 類 不 同 的 表 現, 大 略 可 區 分 為 六 類 : 遭 受 迫 害 依 附 牽 制 不 附 和 無 作 為 其 他 表 5-4 一 般 宰 相 與 權 相 關 係 分 類 表 243 宋 史 卷 37, 頁 清 畢 沅 : 續 資 治 通 鑑 ( 台 北, 世 界 書 局, 民 國 51 年 ) 卷 174, 頁 宋 史 卷 474, 頁 續 資 治 通 鑑 卷 174, 頁
165 類 型 宰 相 姓 名 備 註 ( 一 ) 遭 受 迫 害 趙 鼎 趙 汝 愚 董 槐 吳 潛 ( 二 ) 依 附 京 鏜 謝 深 甫 陳 自 強 錢 象 祖 ( 三 ) 牽 制 余 端 禮 ( 四 ) 不 附 和 葉 夢 鼎 江 萬 里 馬 廷 鸞 王 爚 ( 五 ) 無 作 為 程 元 鳳 章 鑑 ( 六 ) 其 他 喬 行 簡 李 宗 勉 ( 一 ) 遭 受 迫 害 詳 情 說 明 於 後 1. 趙 鼎 : 趙 鼎 與 秦 檜 同 朝 為 相 的 時 間 是 紹 興 八 年 (1138) 三 月 至 十 月, 重 疊 僅 七 個 月 秦 檜 雖 是 二 度 為 相, 此 時 尚 未 攬 權, 而 趙 鼎 之 位 猶 在 其 上 但 二 人 同 在 中 樞, 溯 自 紹 興 七 年 九 月, 趙 鼎 再 拜 左 相, 此 時 秦 檜 任 樞 密 使, 故 真 正 共 事 為 一 年 一 個 月 在 對 金 議 題 上, 立 場 相 左 又 在 皇 子 趙 璩 封 國 之 事, 趙 鼎 據 理 力 爭, 得 罪 高 宗, 檜 趁 機 見 縫 插 針 247 又 使 蕭 振 劾 罷 劉 大 中, 其 實 真 正 的 目 標 是 趙 鼎, 鼎 於 是 求 去, 罷 相 若 分 析 秦 檜 鬥 爭 趙 鼎 的 原 因, 其 個 性 原 本 好 鬥, 張 浚 下 台 前 夕, 本 以 為 會 推 薦 自 己, 未 料 算 盤 打 錯, 希 望 落 空 248 趙 鼎 拜 相, 於 是 成 為 秦 檜 忌 恨 的 對 象, 加 上 對 金 態 度 相 異, 鼎 的 地 位 又 在 檜 之 上, 不 除 去 眼 中 釘, 地 位 如 何 鞏 固, 權 力 如 何 獨 攬? 凡 此, 都 是 原 因, 趙 鼎 便 成 為 秦 檜 下 手 的 第 一 號 犧 牲 品 其 實 趙 鼎 何 罪 之 有? 他 有 功 無 過, 高 宗 其 實 心 知 肚 明 他 曾 對 王 庶 說 : 趙 鼎 兩 為 相, 於 國 大 有 功, 再 贊 親 征, 皆 能 決 勝, 又 鎮 撫 建 康, 回 鑾 無 患, 他 人 所 不 及 也 249 高 宗 口 中 的 賢 相, 卻 一 再 遭 到 貶 黜 責 居 安 置, 最 後 身 死 異 鄉 因 此 趙 鼎 罷 相 純 粹 是 秦 檜 鬥 爭 的 結 果 2. 趙 汝 愚 : 情 況 也 與 前 者 類 似 趙 汝 愚 與 韓 侂 冑 兩 人 共 事 僅 四 個 月, 汝 愚 罷 相 前, 侂 冑 僅 以 知 閤 門 事 的 身 分 開 始 掌 權, 右 正 言 黄 度 欲 論 侂 胄, 謀 泄, 以 内 批 斥 去 並 以 內 批 除 去 朱 熹 黃 龜 年 繼 而 引 用 己 黨 為 臺 諫 官, 又 將 中 書 舎 人 陳 傅 良 監 察 御 史 吳 獵 起 居 郎 劉 光 祖 各 先 後 斥 去 250 下 一 目 標 即 為 趙 汝 愚, 藉 著 同 姓 為 相 不 利 社 稷 的 名 目, 罷 去 汝 愚 相 位 汝 愚 最 後 死 在 衡 州 251 史 書 謂 以 汝 愚 有 定 策 功,( 韓 侂 冑 ) 惟 恐 其 復 進, 故 當 時 謂 汝 愚 不 死, 事 固 未 可 知 也 董 槐 : 若 論 實 際 拜 相 時 間, 董 槐 與 丁 大 全 二 人 任 期 並 未 重 疊, 仍 然 列 出 的 原 因, 已 於 前 表 說 明 丁 大 全 於 寶 祐 六 年 (1258) 四 月 拜 右 相, 而 董 槐 早 在 寶 祐 四 年 六 月 已 遭 丁 大 全 劾 罷 253 ( 此 意 為 : 丁 大 全 尚 未 拜 相 之 前 已 在 弄 權 ) 為 大 全 弄 247 宋 史 卷 360, 頁 11293~11294, 載 : 檜 乘 間 擠 鼎 248 宋 史 全 文 卷 20, 頁 1425: 浚 始 引 檜 共 政, 既 同 朝, 乃 覺 其 包 藏 顧 望 張 浚 在 與 檜 共 事 後, 發 覺 此 人 是 狼 子 野 心 趙 鼎 口 中 的 檜 機 穽 深 險, 外 和 而 中 異 見 宋 史 卷 360, 頁 宋 史 卷 360, 頁 宋 史 卷 392, 頁 同 前 卷,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29, 頁 2296 按 : 韓 侂 冑 之 黨 對 汝 愚 非 要 趕 盡 殺 絕 不 可, 原 因 即 在 惟 恐 其 復 進 因 此 汝 愚 仰 藥 而 死 即 宋 史 所 謂 暴 薨 253 丁 大 全 於 寶 祐 三 年 六 月 為 右 司 諌 時, 因 戚 里 婢 壻, 夤 縁 閻 妃 及 内 侍 盧 允 升 董 宋 臣 得 寵 於 帝
166 權 之 始 丁 大 全 善 為 佞, 帝 躐 貴 之, 竊 弄 威 權 而 帝 弗 覺 悟 254 兩 人 雖 未 同 相, 董 槐 在 宰 相 任 內, 大 全 已 形 同 權 臣 而 大 全 逐 董 槐 的 手 段 之 卑 劣 駭 人 聽 聞 大 全 原 欲 與 董 槐 交 結 遭 其 拒 絕, 乃 全 力 蒐 求 董 槐 之 短, 槐 以 此 上 奏 理 宗, 理 宗 不 以 為 然, 於 是 上 章 乞 骸 骨, 大 全 乘 機 劾 槐 章 未 下, 大 全 夜 半 以 臺 檄 調 隅 兵 百 餘 人, 露 刃 圍 槐 第, 以 臺 牒 驅 迫 之 出, 紿 令 輿 槐 至 大 理 寺, 欲 以 此 恐 之 須 臾, 出 北 闕, 棄 槐, 嘂 呼 而 散 槐 徐 歩 入 接 待 寺, 罷 相 之 制 始 下 自 是 志 氣 驕 傲, 道 路 以 目 255 董 槐 完 全 是 在 丁 大 全 的 脅 迫 下 罷 相, 此 舉 已 經 到 無 法 無 天 的 地 步 而 理 宗 竟 置 之 不 問, 匪 夷 所 思 4. 吳 潛 : 吳 潛 兩 度 拜 相, 第 一 次 淳 祐 十 一 年 (1251) 十 一 月 至 十 二 年 十 一 月 罷 相, 再 任 為 開 慶 元 年 (1259) 十 月 至 景 定 元 年 (1260) 四 月 再 相 時 賈 吳 共 相 六 個 月 然 於 宋 史 吳 潛 傳 中 竟 無 一 字 提 及 似 道 ( 吳 ) 潛 移 之 黃 州, 而 分 曹 世 雄 等 兵 屬 江 閫 黃 雖 下 流, 實 兵 衝 似 道 銜 之 且 忌 256 理 宗 臣 無 彌 遠 之 才, 忠 王 無 陛 下 之 福 忠 王 之 立, 人 心 所 屬, 潛 獨 不 然 章 汝 鈞 對 館 職 策, 乞 為 濟 王 立 後 ; 潛 樂 聞 其 論, 授 汝 鈞 正 字, 奸 謀 叵 測 請 速 召 賈 似 道 正 位 鼎 軸 顒 5 囘 258 其 手 段 之 狠 毒, 令 人 髮 指 ( 二 ) 依 附 之 例 1. 京 鏜 : 京 鏜 自 寧 宗 登 基, 與 侂 胄 深 交 遂 為 執 政 259 由 此 可 知, 京 鏜 由 侂 冑 一 手 提 拔, 而 甘 為 侂 冑 之 馬 前 卒, 頭 號 打 手 淳 熙 年 間, 趙 汝 愚 自 蜀 召 還, 孝 宗 諭 大 臣, 除 京 鏜 四 川 帥, 汝 愚 聞 之, 曾 對 人 說 : 鏜 望 輕 資 淺, 豈 可 當 此 方 面 於 是 兩 人 有 了 嫌 隙 汝 愚 得 政, 鏜 時 為 刑 部 尚 書, 亟 納 交 於 韓 侂 胄, 繼 擢 執 政, 遂 為 侂 胄 謀 主, 至 是 而 有 右 相 之 除 260 鏜 拜 相 後, 於 國 事 謾 無 所 可 否, 但 奉 行 侂 明 陳 邦 瞻 : 宋 史 紀 事 本 末 下 ( 台 北, 三 民 書 局, 民 國 52 年 ) 卷 97,< 董 宋 臣 丁 大 全 之 姦 >, 頁 359 時 正 言 陳 大 方 侍 御 史 胡 大 昌 與 大 全 同 除, 人 目 為 三 不 吠 犬 254 宋 史 董 槐 傳 卷 414, 頁 同 註 卷 1 参, 頁 卷 顒 黼, 頁 卷 黼, 頁 續 宋 編 年 資 治 通 鑑 卷 12, 頁 , 頁 32; 卷 29, 頁 2295; 卷 6, 頁
167 胄 風 旨 而 已 又 推 薦 劉 徳 秀 排 擊 善 類, 於 是 有 偽 學 之 禁 竟 當 了 四 年 八 個 月 的 太 平 宰 相, 最 後 卒 於 任 上 261 在 侂 冑 的 庇 蔭 下, 2. 謝 深 甫 : 亦 為 韓 侂 胄 之 黨 韓 侂 胄 以 内 批 除 深 甫 御 史 中 丞, 時 為 紹 熙 五 年 262 八 月 然 在 宋 史 謝 深 甫 傳 中 對 此 事 隻 字 未 題, 卻 在 末 尾 評 論 中 作 了 暗 示 : 笫 263 其 實 在 其 他 史 冊 中, 記 載 深 甫 為 韓 黨 甚 明, 不 知 宋 史 何 以 替 深 甫 藏 頭 藏 尾, 遮 遮 掩 掩? 3. 陳 自 強 : 慶 元 六 年 黼 攖 隳 隳 九 月 十 一 日, 進 士 呂 祖 泰 投 匭 上 書 論 韓 侂 冑, 提 到 : 陳 自 强 何 人 也? 徒 以 侂 胄 童 孺 之 師, 而 躐 致 禁 從 264 自 慶 元 二 年 黼 黼 悦 呉 始 以 待 銓 之 身, 至 嘉 泰 三 年 黼 攖 隳 躐 拜 右 相, 前 後 僅 七 年, 升 官 之 速 允 為 空 前 曾 語 人 : 自 强 惟 一 死 以 報 師 王 265 在 位 期 間 阿 附 充 位, 不 恤 國 事, 侂 胄 姦 兇 久 盗 國 柄, 自 强 實 為 之 表 裏 ( 同 前 註 ) 兩 人 關 係 之 密 切, 自 不 待 言 4. 錢 象 祖 : 韓 侂 冑 當 權 時, 象 祖 刻 意 巴 結, 而 為 侂 冑 黨 徒 266 慶 元 黨 禁 一 書 中, 象 祖 亦 名 列 秀 巖 李 心 朝 野 雜 記 所 編 攻 偽 學 人 之 中, 故 可 以 確 定 為 侂 冑 267 一 黨 寧 宗 開 禧 三 年 (1207) 十 一 月, 韓 侂 冑 被 殺 於 玉 津 園, 次 月, 錢 象 祖 拜 右 相, 四 年 十 月 晉 任 左 相, 史 彌 遠 拜 右 相, 地 位 在 彌 遠 之 上, 同 年 十 二 月 罷 相, 在 任 剛 好 一 年 侂 冑 之 死, 史 彌 遠 楊 皇 后 楊 次 山 俱 是 共 謀 268, 象 祖 亦 是 共 犯 之 一 事 發 前 夕, 史 彌 遠 已 告 知 錢 象 祖 李 壁 二 人 269, 二 人 一 度 猶 豫, 彌 遠 夜 往 其 府 趣 之 270, 足 見 兩 人 早 已 向 史 彌 遠 靠 攏, 並 已 取 得 彌 遠 之 信 任, 否 則 茲 事 體 大, 一 旦 事 泄, 恐 殃 及 子 孫 亦 未 可 知 侂 冑 被 殺, 象 祖 立 刻 升 官 因 此 可 知, 象 祖 是 個 見 風 轉 舵 的 牆 頭 草 史 錢 二 人 在 中 樞 真 正 共 事 時 間 不 過 一 年 而 已 職 位 雖 在 彌 遠 之 上, 僅 屬 表 面, 升 職 只 是 酬 庸 而 已, 彌 遠 才 是 實 際 掌 權 者, 故 象 祖 一 年 後 便 遭 罷 政 宋 史 京 鏜 傳 卷 394,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29, 頁 2311 載 : 鏜 德 秀 在 侂 胄 之 門 最 為 兇 險 侂 胄 未 顯 時, 惟 二 人 與 之 深 交, 及 用 事, 所 為 暴 悖, 皆 二 人 敎 之 說 明 二 人 在 侂 冑 集 團 中, 結 交 最 深 也 出 力 最 多 的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7, 頁 3: 京 鏜 何 澹 劉 徳 秀 胡 紘 四 人, 實 専 主 偽 學 之 禁, 為 韓 侂 胄 斥 逐 異 已 者, 羣 小 附 之, 牢 不 可 破, 天 下 目 此 四 人 為 魁 憸 云 262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3, 頁 16; 宋 史 全 文 卷 28, 頁 宋 史 謝 深 甫 傳, 卷 394, 頁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6, 頁 宋 史 陳 自 強 傳, 卷 394, 頁 據 四 朝 聞 見 錄 丙 集, 頁 104, 載 : 錢 象 祖 嘗 獻 珠 搭 當 於 韓 侂 胄 267 慶 元 黨 禁, 頁 宋 史 楊 皇 后 傳 卷 243, 頁 宋 史 李 壁 傳 卷 398, 頁 12108: 史 彌 遠 謀 誅 侂 胄, 以 密 旨 告 壁 及 錢 象 祖, 象 祖 欲 奏 審, 壁 言 事 留 恐 泄 270 宋 史 全 文 卷 29, 頁 在 南 宋 宰 相 中, 宋 史 未 予 立 傳 者 不 多, 錢 象 祖 即 其 中 之 一, 足 見 其 任 相 期 間 之 作 為 乏 善 可 陳
168 ( 三 ) 受 制 之 例 余 端 禮 : 余 端 禮 為 人 大 體 正 直, 然 觀 其 作 為, 缺 乏 魄 力, 非 撥 亂 反 正 之 輩 曾 與 趙 汝 愚 同 心 共 政 272 期 間 贏 得 汝 愚 信 賴 但 當 汝 愚 遭 韓 侂 冑 驅 逐, 端 禮 卻 無 能 阻 止, 長 吁 而 已 黃 度 黃 灝 皆 因 為 侂 冑 所 憾 而 遭 罷, 端 禮 執 奏, 竟 不 免 于 罪 呂 祖 儉 因 忤 侂 冑 左 遷, 端 禮 救 解 不 獲 凡 此, 俱 為 端 禮 受 制 於 侂 冑 之 例 而 當 端 禮 拜 左 相 頗 知 擁 護 善 類, 然 為 侂 胄 所 制, 壹 欝 不 愜 志 273 最 後 稱 疾 求 去 慶 元 元 年 (1195) 四 月 己 未, 余 端 禮 雖 然 升 任 右 丞 相, 然 京 鏜 升 知 樞 密 院 事, 謝 深 甫 升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274, 加 上 右 正 言 李 沐 侍 御 史 楊 大 法 右 正 言 劉 德 秀 羅 日 愿 等 人, 其 週 圍 全 都 是 侂 冑 一 黨 端 禮 拜 相 不 久, 太 學 上 舍 生 楊 宏 中 周 端 朝 張 衟 林 仲 麟 蔣 博 徐 範 六 人 藉 此 伏 闕 上 書, 要 求 竄 李 沐, 以 謝 天 下, 竟 遭 降 旨 編 管 時 知 名 之 士 罷 斥 相 繼, 而 侂 冑 一 黨 皆 獲 升 遷 因 此 端 禮 幾 乎 完 全 被 侂 冑 集 團 所 包 圍, 其 面 對 局 勢 之 嚴 峻 可 知, 故 而 處 處 受 制 於 侂 冑, 有 志 難 伸 ( 四 ) 不 附 和 之 例 無 力 與 權 相 對 抗, 但 不 願 附 和 權 臣, 最 後 掛 冠 求 去 1. 葉 夢 鼎 : 葉 夢 鼎 兩 度 為 相, 第 一 次 咸 淳 三 年 (1267) 八 月 至 五 年 正 月, 咸 淳 八 年 (1272) 十 一 月 至 九 年 正 月 再 相 據 徐 元 杰 所 著 楳 埜 集 載 : 凡 平 日 之 所 訪 聞 者, 如 : 丘 廸 喆 葉 夢 鼎 諸 人 皆 有 直 氣, 每 見 其 于 職 事 間, 敢 與 長 官 抗, 敢 與 大 臣 争, 敢 斥 都 司 之 不 仁 者 也 277 史 稱 徐 元 杰, 悉 心 直 言, 不 避 權 勢, 而 遭 史 嵩 之 毒 殺, 夜 煩 愈 甚, 指 爪 忽 裂, 以 死 278 徐 之 為 人 如 此, 其 著 作 中 描 述 葉 夢 鼎 等 諸 人 有 直 氣, 可 信 度 亦 高 時 賈 似 道 當 國, 尤 其 度 宗 初 政, 一 委 大 臣, 似 道 益 自 專 上 稱 之 曰 師 臣, 通 國 稱 之 曰 師 相, 曰 元 老 279 權 相 勢 力 如 此 龐 大, 朝 臣 均 無 法 與 之 抗 衡, 葉 夢 鼎 亦 不 例 外 時 賈 似 道 專 政, 夢 鼎 充 位 而 已 280 以 夢 鼎 之 性 格 實 無 法 忍 受 似 道 專 政, 首 先 是 累 辭, 不 許 廼 與 似 道 分 任, 又 見 賈 似 道 倒 行 逆 施, 夢 鼎 卻 不 得 行 其 志 281 於 是 怒 道 : 我 斷 不 為 陳 自 强, 即 求 去 繼 則 ( 咸 淳 ) 五 年, 引 杜 衍 致 仕, 單 車 宵 遁 故 事, 累 辭 282 咸 淳 八 年 十 一 月 再 相, 夢 鼎 謂 似 道 所 派 使 者 : 廉 恥 事 大, 死 生 事 小, 無 272 兩 人 於 寧 宗 紹 熙 五 年 七 月 丙 午, 同 日 拜 執 政, 端 禮 為 參 知 政 事 兼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汝 愚 為 樞 密 使, 參 閱 編 年 錄 卷 20, 頁 1; 同 年 八 月, 汝 愚 升 任 右 相, 至 慶 元 元 年 四 月 汝 愚 罷 右 相 為 止, 兩 人 共 事 七 個 月 見 宋 史 宰 輔 表 卷 213, 頁 5588~ 宋 史 余 端 禮 傳 卷 398,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29, 頁 據 宋 史 楊 宏 中 傳 卷 455, 頁 13374, 載 :, 坐 以 不 合 上 書 之 罪, 六 人 皆 編 置, 以 ( 楊 ) 宏 中 為 首, 將 竄 之 嶺 南, 中 書 舍 人 鄧 馹 上 書 救 之, 不 聽 右 丞 相 余 端 禮 拜 於 榻 前 至 數 十, 丐 免 遠 徙, 上 惻 然 許 之, 乃 送 太 平 州 編 管 276 慶 元 黨 禁, 頁 宋 徐 元 杰 : 楳 埜 集 ( 北 京, 線 裝 書 局,2004 年 ) 卷 8,< 白 左 揆 論 時 事 書 >, 頁 宋 史 徐 元 杰 傳 卷 424, 頁 卷 爚, 頁 黼 ~ 爚 280 卷 5, 頁 卧 281 通 鑑 續 編 卷 顒 爚, 頁 爚 282 葉 夢 鼎 傳 卷 爚 1 爚, 頁 1 顒 爚 黼 5 顒 囘 卷 6, 頁 3, 則 稱 :
169 可 回 之 理 283 此 言 觸 怒 了 似 道, 於 是 令 其 致 仕 2. 江 萬 里 : 咸 淳 五 年 (1269) 三 月 拜 左 相, 至 六 年 正 月 罷, 僅 任 十 個 月 當 萬 里 拜 執 政 (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又 兼 權 參 知 政 事 ) 始 雖 俛 仰 容 黙 為 似 道 用, 然 性 峭 直, 臨 事 不 能 無 言, 似 道 常 惡 其 輕 發, 故 每 入 不 能 久 在 位 江 萬 里 問 學 徳 望 優 於 諸 臣, 不 免 為 似 道 籠 絡, 晩 年 微 露 鋒 頴, 輙 見 擯 斥 284 可 知 江 萬 里 之 性 格 並 非 臨 事 淵 默 易 於 妥 協 籠 絡 之 輩, 賈 似 道 既 不 能 輕 易 掌 握 此 人, 彼 此 關 係 必 然 不 諧, 因 此 江 萬 里 無 法 久 於 其 位 罷 相 原 因 即 為 受 到 壓 抑, 有 志 難 伸 萬 里 以 襄 樊 為 憂, 屢 請 益 師 往 救 賈 似 道 不 之 答, 萬 里 遂 力 求 去, 出 知 福 州 馬 廷 鸞 : 咸 淳 五 年 (1269) 三 月 拜 右 相, 至 八 年 十 一 月 罷 相, 任 期 三 年 八 月 除 權 相 外, 算 是 任 職 時 間 很 長 的 宰 相 甫 拜 相 之 初, 便 頻 頻 上 章 辭 免, 十 次 上 疏 乞 骸 骨 286, 皆 不 獲 准 顯 示 為 人 恬 退, 無 甚 干 祿 之 心 其 個 性 梗 直, 不 喜 結 交 權 貴 丁 大 全 令 浮 梁, 雅 慕 廷 鸞, 彌 欲 鈎 致 之, 廷 鸞 不 為 動, 賈 似 道 自 江 上 還, 位 望 赫 奕, 廷 鸞 未 嘗 親 之 287 如 此 性 格 自 不 甘 於 在 權 臣 手 下 聽 命 行 事, 廷 鸞 扼 於 賈 似 道, 不 克 展 其 才, 遂 力 求 去 王 爚 : 咸 淳 十 年 (1274) 十 一 月 拜 相, 德 祐 元 年 (1275) 六 月 拜 平 章 軍 國 重 事, 七 月 罷, 共 八 個 月 賈 似 道 已 於 德 祐 元 年 二 月, 因 陳 宜 中 乞 誅 似 道 而 罷 故 兩 人 任 期 僅 四 個 月 重 疊 王 爚 自 咸 淳 元 年 拜 執 政 起, 即 以 疾 為 由, 一 再 請 辭, 皆 不 獲 允, 帝 遣 尚 醫 視 之, 且 賜 食 289 難 怪 史 書 稱 其 老 病 290 其 職 位 仍 日 益 高 升 至 咸 淳 十 年 十 一 月 且 超 拜 左 相, 賈 似 道 仍 然 當 權, 至 德 祐 元 年 二 月, 元 軍 大 至 陳 宜 中 首 先 發 難 乞 誅 似 道, 罷 政 故 二 人 共 相 時 間 甚 短, 不 及 四 月 史 論 爚 為 人 清 修 剛 勁, 似 道 歸 天 台 葬 母, 過 新 昌, 爚 獨 不 見 291 當 元 軍 已 至, 先 是 賈 似 道 奏 請 遷 都, 太 皇 太 后 不 許 及 是, 殿 前 指 揮 使 韓 震 再 申 前 請, 爚 議 堅 壁 固 守, 求 罷 不 允, 徑 去 292 此 為 賈 王 互 動 的 兩 件 事 此 時 似 道 大 權 在 握, 王 爚 如 此 作 為, 足 見 是 個 不 輕 易 向 權 臣 妥 協 之 人 ( 五 ) 無 作 為 之 例 1. 程 元 鳳 : 程 元 鳳 丁 大 全 兩 人 拜 相 一 先 一 後, 時 間 上 似 無 交 集 元 鳳 的 任 期 為 寶 祐 四 年 (1256) 七 月 至 六 年 (1258) 四 月, 大 全 則 為 寶 祐 六 (1258) 年 四 月 至 開 慶 元 年 (1259) 十 月 元 鳳 任 相 期 間, 大 全 雖 尚 未 拜 相, 卻 已 專 權 用 事, 會 丁 大 全 謀 奪 相 位, 元 鳳 力 辭,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福 州 福 建 安 撫 使 293 元 鳳 任 相 期 間, 大 全 的 爪 牙 監 察 御 史 吳 衍 翁 應 弼 論 太 武 學 生 劉 黻 等 八 人 拘 管 江 西 283 通 鑑 續 編 卷 顒 爚, 頁 宋 史 江 萬 里 傳 卷 爚 1 参, 頁 通 鑑 續 編 卷 2 爚, 頁 卷 爚 6, 頁 卧 1 蟄 287 馬 廷 鸞 傳 卷 爚 1 爚, 頁 通 鑑 續 編 卷 2 爚, 頁 宋 史 王 爚 傳 卷 418, 頁 宋 史 卷 243, 頁 宋 史 王 爚 傳 卷 418, 頁 錢 塘 遺 事 卷 7, 頁 6; 通 鑑 續 編 卷 24, 頁 28, 亦 載 此 事 293 宋 史 程 元 鳳 傳 卷 418, 頁
170 湖 南 州 軍, 宗 學 生 與 伯 等 七 人 並 削 籍 拘 管 外 宗 司 294 元 鳳 對 於 太 學 生 受 到 削 籍 拘 管 之 處 分 卻 未 積 極 介 入, 力 抗 權 臣, 任 由 丁 大 全 之 黨 為 所 欲 為, 此 為 元 鳳 之 失 職, 難 怪 當 程 元 鳳 再 相, 陳 宜 中 會 首 劾 元 鳳 縱 丁 大 全 肆 惡, 基 宗 社 之 禍 295, 從 此 事 看 來, 似 有 幾 分 事 實 身 為 宰 相, 卻 奈 何 不 了 大 全 爪 牙 作 威 作 福, 難 辭 其 咎 故 史 論 批 評 程 元 鳳 謹 飭 有 餘 而 乏 風 節 296 自 有 其 因 2. 章 鑑 : 咸 淳 八 年 (1272) 六 月 已 拜 執 政, 至 十 年 (1274) 十 一 月 升 右 相, 至 德 祐 元 年 (1275) 三 月 罷 相, 拜 相 不 及 半 載 史 書 載 : 章 鑑 髙 鑄 嘗 與 丁 大 全 同 官, 傾 心 附 麗, 躐 躋 要 途 297 丁 大 全 當 政 時 章 鑑 之 為 人 如 此, 可 推 知 賈 似 道 當 權 時, 章 鑑 的 表 現 如 何 了 史 載 : 元 兵 逼 臨 安, 鑑 託 故 徑 去, 遣 使 亟 召 還 朝, 既 至, 罷 相 298 身 為 宰 相 臨 大 事 而 不 能 有 所 作 為, 只 知 遁 逃 了 事, 毫 無 擔 當 然 宋 史 稱 其 為 官 清 廉, 亦 屬 難 得, 在 朝 曰 號 寛 厚 然 與 人 多 許 可, 士 大 夫 目 為 滿 朝 歡 云 299 當 德 祐 元 年 (1275) 正 月 丁 亥, 賈 似 道 出 師 建 督, 戊 子, 離 京 城 以 王 鑰 為 左 丞 相, 以 章 鑑 為 右 丞 相, 陳 宜 中 知 樞 密 院 當 國 小 事 專 決, 大 事 則 由 督 府 遥 制 由 此 推 知, 似 道 離 京, 朝 廷 雖 仍 有 二 相 一 執 政 當 職, 似 道 猶 在 地 方 上 遙 制 朝 政, 掌 握 大 權, 不 願 鬆 手, 章 鑑 並 無 實 權 由 此 可 知 ( 六 ) 其 他 喬 行 簡 李 宗 勉 : 史 嵩 之 與 喬 李 三 人 共 相, 於 嘉 熙 三 年 (1239) 正 月 至 四 年 (1240) 九 月 間, 時 間 是 一 年 八 月 喬 行 簡 為 平 章 軍 國 重 事, 李 宗 勉 任 左 相, 史 嵩 之 則 為 右 相, 三 人 當 中, 嵩 之 地 位 最 低 史 稱 : 三 相 當 國, 時 論 謂 : 喬 失 之 泛, 李 失 之 狹, 史 失 之 專 301 這 是 史 料 中, 唯 一 提 及 三 人 共 相 的 情 況 史 失 之 專, 應 指 嵩 之 行 事 專 斷 跋 扈 之 意 嵩 之 雖 曰 權 相, 然 於 拜 相 之 初, 督 視 兩 淮 四 川 荊 湖 軍 馬 二 月 丙 午, 詔 : 史 嵩 之 依 舊 兼 都 督 江 西 湖 南 軍 馬 丁 卯, 又 命 嵩 之 都 督 江 淮 荊 湖 四 川 軍 馬 302 實 際 多 半 仍 留 地 方, 身 寄 邊 防 之 任 處 此 情 況, 恐 怕 難 以 攬 權 直 到 嘉 熙 四 年 (1240) 三 月 壬 辰, 史 嵩 之 入 國 門 303 此 時 方 真 正 三 人 共 相 為 解 決 分 工 的 問 題 四 月 甲 辰, 皇 帝 特 地 下 詔 : 祖 宗 盛 時, 宰 執 有 輪 日 當 筆 者 今 二 相 竝 命, 合 倣 舊 規, 而 平 章 總 提 其 綱, 一 應 軍 國 重 事 參 酌 施 行 其 三 省 樞 密 院 印 竝 令 平 章 掌 之 ( 同 前 註 ) 詔 令 的 規 定 清 楚 明 確 左 右 二 相 輪 日 當 職, 而 由 平 章 軍 國 重 事 總 其 綱 領 嵩 之 雖 有 掌 權 的 機 會, 而 行 簡 宗 勉 地 位 均 在 嵩 之 之 上 當 時 可 能 的 情 況 是, 喬 已 年 邁 體 衰, 不 太 管 事, 因 此 過 於 寬 泛, 宋 史 全 文 卷 35, 頁 2660; 又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2, 頁 29 所 載 略 有 不 同 295 宋 史 陳 宜 中 傳 卷 418, 頁 宋 史 程 元 鳳 傳 卷 418, 頁 通 鑑 續 編 卷 23, 頁 宋 史 章 鑑 傳 卷 418, 頁 12528; 同 前 卷, 頁 12530, 謂 宵 遁 299 同 前 註 應 屬 鄉 愿 一 類 吧! 300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5, 頁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2, 頁 宋 史 史 嵩 之 傳 卷 414,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33, 頁
171 甚 至 姑 息 ; 而 李 清 謹 守 法, 行 事 過 於 拘 謹 褊 狹, 故 讓 嵩 之 得 以 專 斷 行 事, 乃 至 於 驕 恣 跋 扈 喬 行 簡 用 元 祐 故 事 平 章 軍 國 重 事, 李 宗 勉 左 丞 相, 史 嵩 之 入 奏, 就 拜 右 丞 相 嵩 之 獨 當 國, 一 時 正 人 如 : 杜 範 游 佀 劉 應 起 李 韶 趙 汝 騰 等, 皆 以 不 合 逐 去 304 獨 當 國 之 意, 非 指 獨 相, 而 是 專 斷 行 事 的 意 思, 喬 李 二 人 對 史 嵩 之 頗 有 縱 容 之 嫌 其 實 三 人 共 相 時 間 不 過 六 個 月 行 簡 宗 勉 便 先 後 於 嘉 熙 四 年 (1240) 九 月 罷 職 ( 宗 勉 於 當 年 閏 十 二 月 去 世, 行 簡 則 死 於 次 年 二 月 ) 其 後 嵩 之 方 為 真 正 的 獨 相, 在 喬 李 二 人 去 職 後, 便 更 加 專 橫 擴 權 史 稱 : 喬 行 簡 歴 練 老 成, 識 量 宏 遠, 居 官 無 所 不 言 又 說 宏 深 好 賢, 論 事 通 諫 305 李 任 左 相 守 法 度, 抑 僥 倖, 不 私 親 黨, 召 用 老 成, 尤 樂 聞 讜 言 趙 汝 騰 認 為 李 是 公 清 之 相 306 喬 李 二 人 均 為 賢 相, 且 地 位 都 在 史 嵩 之 之 上, 因 此 三 人 共 事 之 時, 嵩 之 應 只 是 有 限 度 的 專 斷 第 四 節 權 相 之 權 勢 及 其 消 亡 一 權 相 期 間 之 中 流 砥 柱 與 反 對 聲 浪 南 宋 權 相 當 政 時, 朝 廷 中 必 然 有 一 批 不 願 附 和, 較 為 正 直 的 大 臣, 成 為 朝 廷 裏 的 砥 石, 力 挽 狂 瀾 的 力 量, 或 是 暗 中 不 與 權 相 妥 協, 或 是 公 開 與 之 相 抗 總 之, 他 們 不 願 做 走 狗, 不 願 隨 波 逐 流 同 流 合 污 但 是 無 論 那 一 種 情 況, 都 會 付 出 相 當 代 價 而 每 位 權 相 用 事 時 情 況 不 同, 反 權 相 勢 力 也 會 隨 之 而 異 在 本 章 第 三 節 之 二 一 般 宰 相 與 權 相 的 關 係 分 類, 已 有 論 述, 茲 不 贅 敘 又 如 有 宋 以 來 太 學 生 的 政 治 動 作 頻 繁, 在 政 壇 具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影 響 力 307 韓 侂 冑 史 彌 遠 史 嵩 之 丁 大 全 等 幾 位 權 相 當 政 時, 太 學 生 均 曾 先 後 上 書, 乞 誅 或 罷 免 這 幾 位 宰 相 如 太 學 生 華 岳, 曾 上 書 攻 擊 韓 侂 冑, 前 已 言 之 308 他 反 對 韓 的 好 大 喜 功, 執 意 北 伐 結 果 下 大 理 寺, 貶 建 寧 圜 土 中 韓 失 敗 後, 史 彌 遠 上 台 掌 政, 華 岳 又 不 死 心, 復 欲 去 彌 遠, 落 得 被 杖 死 東 市 的 下 場, 連 寧 宗 都 救 之 不 得 ( 同 前 註 ) 儘 管 上 疏 當 時 不 見 得 能 撼 動 權 相, 但 總 會 對 權 相 造 成 大 小 不 一 的 困 擾 如 韓 侂 冑 的 被 誅, 太 學 生 王 夢 龍 便 參 與 誅 韓 之 事 齊 東 野 語 有 相 關 記 載 309 真 徳 秀 立 朝 不 滿 十 年, 奏 疏 近 數 十 萬 言, 皆 切 中 當 世 要 務, 直 聲 震 朝 廷, 四 方 人 士 誦 其 文, 想 見 其 風 采 魏 了 翁 在 朝 凡 六 月, 前 後 二 十 餘 疏, 皆 當 世 急 務, 304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2, 頁 宋 史 喬 行 簡 傳 卷 417, 頁 宋 史 李 宗 勉 傳 卷 405, 頁 關 於 宋 代 太 學 生 的 政 治 運 動, 可 參 閱 黃 現 璠 氏 的 宋 代 太 學 生 救 國 運 動 ( 台 北, 文 星 書 局, 民 國 45 年 1 月 ), 極 有 系 統 地 整 理 出, 兩 宋 以 來 太 學 生 所 參 與 的 諸 次 政 治 運 動 308 宋 史 華 岳 傳 卷 455, 頁 13375~ 齊 東 野 語 卷 3,< 誅 韓 本 末 >, 頁 33: ( 嘉 泰 ) 二 年 十 二 月 拜 侂 胄 為 太 師 立 貴 妃 楊 氏 為 皇 后 初 恭 淑 后 既 崩, 椒 房 虛 位 楊 貴 妃 曹 美 人 皆 有 寵, 侂 胄 畏 楊 權 數, 以 曹 柔 順 勸 上 ( 寧 宗 ) 立 之 上 意 向 楊, 侂 胄 不 能 奪 也 太 學 生 王 夢 龍 為 后 兄 次 山 客, 監 雜 賣 場 趙 汝 讜, 與 夢 龍 為 外 兄 弟, 知 其 事, 於 是 以 侂 胄 之 謀 告 次 山, 次 山 以 白 后 后 由 是 怨 之, 始 有 謀 侂 胄 之 意 矣
172 帝 將 引 與 共 政, 而 忌 者 則 相 與 合 謀 排 擯 之 李 知 孝 為 史 彌 逺 鷹 犬, 而 忌 真 德 秀 魏 了 翁 之 鯁 直, 乃 上 疏 貶 魏 了 翁, 罷 真 德 秀 310 紹 興 八 年 (1138) 秦 檜 再 相, 刻 意 營 造 和 議 的 氣 氛, 並 堅 定 高 宗 向 金 求 和 的 意 志 俟 趙 鼎 罷 去, 檜 獨 專 國 政, 反 對 議 和 者 逐 一 罷 去 呂 本 中 張 九 成 胡 寅 胡 銓 張 戒 王 庶 等 抗 疏 爭 論, 皆 為 檜 一 網 打 盡 連 素 來 站 在 正 義 一 方 的 太 學 生, 都 消 聲 匿 跡, 未 見 有 任 何 抗 爭 秦 檜 的 舉 動 學 生 的 政 治 活 動 才 又 逐 漸 活 躍 起 來 311 直 到 秦 檜 死 後, 主 戰 氛 圍 再 起, 太 寧 宗 初 立, 趙 汝 愚 為 相 僅 半 年, 即 遭 韓 侂 冑 黨 徒 李 沐 以 自 居 同 姓, 數 談 夢 兆, 専 政 擅 權, 欺 君 植 黨, 殆 將 不 利 於 陛 下 為 由 罷 相 太 學 生 楊 宏 中 周 端 朝 張 衟 林 仲 麟 蔣 傅 徐 範 等 六 人 上 書, 曰 : 笫 笫 笫, 笫 笫 312 笫 詔 宏 中 等 妄 亂 上 書, 扇 摇 國 是, 各 送 五 百 里 外 編 管 經 中 書 舍 人 力 言 不 可, 方 改 以 聽 讀, 即 日 押 送 貶 所 史 彌 遠 當 政, 倪 思 企 圖 有 所 作 為, 然 為 彌 遠 所 沮 思 乞 對, 言 : 前 日 論 樞 臣 獨 班, 恐 蹈 往 轍, 宗 社 堪 再 壞 耶? 宜 親 擢 臺 諫, 以 革 權 臣 之 弊, 並 任 宰 輔, 以 黼 1 黼 鑒 專 擅 之 失 惜 君 王 不 能 用, 使 倪 思 進 言 非 但 沒 有 作 用, 反 遭 致 彌 遠 對 其 更 為 懷 恚 而 已 ( 同 前 註 ) 史 嵩 之 當 政 時 期, 掀 起 了 兩 次 學 生 運 動 第 一 次 在 淳 祐 初 年, 喬 行 簡 拜 平 章, 李 宗 勉 為 左 相, 史 嵩 之 督 視 荆 襄, 就 地 拜 右 相, 既 而 喬 李 二 相 皆 去 位, 嵩 之 獨 運 化 權 三 學 生 上 書 攻 之 314 第 二 次 是 淳 祐 四 年 (1244), 史 嵩 之 當 國, 遭 父 喪, 起 復 太 學 生 黃 愷 伯 武 學 生 翁 日 善 京 學 生 劉 時 舉 宗 學 生 與 寰 等 共 數 百 人, 皆 上 書 論 嵩 之 不 當 起 復 史 嵩 之 父 彌 忠 殂 于 家, 不 即 奔 喪, 公 論 沸 騰 未 幾, 御 筆 : 嵩 之 復 起 右 丞 相 於 是 三 學 士 再 度 上 書, 將 作 監 徐 元 杰 少 監 史 季 温 右 史 韓 祥 皆 有 疏 言 其 不 可 於 是 范 鍾 拜 左, 杜 範 拜 右, 盡 逐 嵩 之 之 黨, 金 淵 濮 斗 南 劉 晉 之 鄭 起 潜 等 315 據 宋 史 載 : ( 劉 漢 弼 ) 累 章 言 : 金 淵 鄭 起 潛 陳 一 薦 謝 達 韓 祥 310 宋 史 紀 事 本 末 卷 25, 頁 25~26 頁 何 以 秦 檜 當 政 專 權, 倒 行 逆 施, 卻 獨 不 見 太 學 生 起 而 抗 爭? 這 是 個 值 得 探 討 的 問 題 312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卷 4, 頁 5~9 313 宋 史 卷 398, 頁 癸 辛 雜 識 ( 北 京 市, 中 華 書 局,1991 年 ) 別 集, 卷 下,< 史 嵩 之 始 末 >, 頁 16; 按 : 史 嵩 之 拜 相, 宋 史 宰 輔 表 五 繫 於 嘉 熙 三 年 正 月 卷 214, 頁 癸 辛 雜 識 別 集 卷 下,< 史 嵩 之 始 末 >, 頁
173 濮 斗 南 王 徳 明 皆 疇 昔 託 身 私 門 為 之 腹 心, 盤 據 要 路, 公 論 之 所 切 齒 者 316 其 後 嵩 之 為 公 論 所 不 容, 在 家 居 閒 十 三 年 317 寶 祐 四 年 (1256), 丁 大 全 用 事, 其 黨 徒 九 江 制 置 副 使 袁 玠, 屠 害 良 民, 苛 取 漁 舟 以 資 敵 之 鄉 導 318 激 起 民 叛, 以 舟 濟 敵 太 學 生 陳 宗 劉 黻 黃 鏞 曾 唯 陳 宜 中 林 則 祖 等 六 人, 伏 闕 上 書 訟 大 全 319, 招 致 大 全 黨 徒 臺 臣 翁 應 弼 吳 衍, 鈐 制 學 校, 貶 逐 陳 宗 等 人 ( 同 前 註 ) 六 人 削 籍 編 置, 下 臨 安 府, 押 出 國 門 320 權 相 雖 一 時 難 以 搖 撼, 大 全 終 究 罷 相 去 職, 不 久 袁 玠 亦 遭 御 史 陳 寅 論 罷, 奪 五 官 送 南 雄 州 居 住 321 賈 似 道 當 政, 此 時 蒙 古 大 軍 南 下 壓 境, 似 道 無 任 何 禦 敵 之 道, 只 知 一 味 請 和, 稱 臣 納 幣 等 事 過 境 遷, 又 思 逃 避 耍 賴, 致 激 怒 蒙 軍 南 犯 臨 安 府 學 生 葉 李 蕭 圭 不 畏 權 勢, 上 書 論 賈 似 道 專 權 誤 國 似 道 怒 嗾 士 人 林 德 夫 詣 京 尹 劉 良 貴, 告 李 等 用 金 飾 齋 扁 不 法, 捕 寘 之 獄, 黥 竄 漳 州 322 綜 上 所 述, 南 宋 六 大 權 相 中, 唯 有 秦 檜 未 受 到 學 生 抗 爭, 原 因 為 何? 值 得 探 討 其 餘 五 相 均 曾 遭 學 生 上 書, 不 論 有 何 結 果, 諸 權 相 當 政 之 時, 學 生 均 敢 與 之 抗 爭, 而 形 成 一 股 對 抗 權 勢 的 正 義 之 聲, 不 可 輕 忽 的 力 量 賈 似 道 儘 管 專 權, 朝 廷 中 仍 有 敢 於 挺 身 與 之 對 抗 的 力 量 言 官 即 藉 著 天 象 異 常, 上 奏 論 賈 似 道 所 頒 布 的 公 田 法 景 定 五 年 (1264), 秋 七 月 甲 戍, 彗 星 出 栁, 芒 角 燭 天, 長 十 數 丈 臺 臣 交 章 言 星 變 災 異, 皆 公 田 不 便, 民 間 愁 歎 不 平 之 所 致, 乞 罷 公 田 以 答 天 意 323 又 劉 良 貴 陳 括 田 之 勞, 乞 從 罷 免 不 允 謝 枋 得 發 策 凡 十 問, 言 權 奸 誤 國, 趙 氏 必 亡, 忤 似 道, 貶 興 國 軍 ( 同 前 註 ) 度 宗 咸 淳 四 年 (1268) 十 月, 汪 立 信 上 書 詆 賈 似 道, 陳 三 策 賈 得 書 大 怒, 曰 : 瞎 賊 敢 爾 妄 語 諷 臺 諫 罷 之 324 凡 此, 俱 為 敢 於 和 權 相 對 抗 的 舉 動, 明 知 不 可 而 為 之, 甚 至 帶 來 殺 身 之 禍, 抱 著 寧 鳴 而 死, 不 默 而 生 的 決 心 代 表 正 義 之 聲, 不 論 結 果 如 何, 都 應 予 以 肯 定 二 反 權 相 體 制 之 出 現 權 相 集 團 殘 餘 勢 力 之 清 除 秦 檜 獨 相 專 權 多 年, 死 於 紹 興 二 十 五 年 (1155) 十 月, 死 前 上 遺 表, 略 曰 : 願 陛 下 益 固 鄰 國 之 懽 盟, 深 思 宗 社 之 大 計, 謹 國 是 之 搖 動, 杜 邪 黨 之 窺 覦 325 檜 於 死 前 仍 企 圖 控 制 與 金 關 係 檜 死, 高 宗 立 即 著 手 清 理 秦 檜 集 團 門 戶 首 勒 熺 316 宋 史 卷 406, 頁 宋 史 史 嵩 之 傳 卷 414,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36, 頁 宋 史 丁 大 全 傳 卷 474, 頁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2,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36,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36, 頁 ; 按 : 撰 人 不 詳 : 咸 淳 遺 事 (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 卷 上, 頁 12 所 載, 上 書 詆 賈 似 道 專 政 者 葉 李 蕭 圭, 係 臨 安 府 士 人, 而 非 臨 安 府 學 生 323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3, 頁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4, 頁 要 錄 卷 169, 頁
174 致 仕, 餘 黨 以 竄 逐 326 諸 孫 在 外 宫 祠 臺 諫 湯 鵬 舉 往 往 言 其 奸, 逐 其 親 曹 泳 鄭 億 年 王 會 等 於 嶺 表, 諸 親 王 珣 等 數 十 人 皆 罷 竄 之 327 十 二 月 甲 戌 朔, 詔 曰 : 臺 諫 風 憲 之 地, 比 用 非 其 人, 黨 於 大 臣, 濟 其 喜 怒, 殊 非 耳 目 之 寄 朕 今 親 除 公 正 之 士, 以 革 前 弊 繼 此 者, 宜 盡 心 乃 職, 毋 合 黨 締 交, 敗 亂 成 法, 當 謹 兹 戒, 毋 自 貽 咎 328 此 詔 雖 未 指 名 道 姓, 明 眼 人 都 看 得 出 是 一 反 秦 檜 生 前 控 制 臺 諫 的 作 為 現 在 要 加 強 掌 握, 不 能 再 脫 離 其 手 根 據 要 錄 整 理 成 表 格, 俾 能 較 清 楚 看 出 其 黨 徒 被 清 理 的 狀 況 : 表 5-5: 秦 檜 集 團 遭 清 除 一 覽 表 姓 名 原 官 職 遭 罷 黜 之 狀 況 文 獻 出 處 秦 熺 勒 令 致 仕 要 錄 169/28~29 曹 泳 權 尚 書 户 部 侍 郎 兼 知 臨 安 府 特 勒 停 新 州 安 置 朱 敦 儒 右 朝 散 郎 守 鴻 臚 少 卿 令 依 舊 致 仕 薛 仲 邕 樞 密 院 編 修 官 兼 權 檢 詳 文 字 並 放 罷 日 下 押 出 門 王 彦 傅 杜 師 旦 右 朝 請 郎 江 淮 等 路 提 點 坑 冶 鑄 錢 右 朝 請 郎 左 奉 議 郎 提 舉 兩 浙 西 路 常 平 茶 鹽 公 事 並 放 罷 日 下 押 出 門 並 放 罷 日 下 押 出 門 林 一 飛 右 司 員 外 郎 罷 要 錄 170/2 曹 冠 太 常 博 士 兼 權 中 書 門 下 省 檢 正 諸 並 罷 ( 秦 檜 之 館 客 ) 要 錄 170/2 房 公 事 林 一 鳴 右 通 直 郎 司 農 寺 主 簿 並 罷 ( 一 鳴 一 鶚 乃 一 飛 之 林 一 鶚 監 文 思 院 上 界 門 兄 弟, 恃 權 挾 勢 輙 得 進 用 ) 鄭 柟 宗 正 寺 丞 罷 要 錄 170/3 曹 緯 左 廸 功 郎 監 文 思 院 實 ( 曹 泳 之 姪 ) 放 罷 要 錄 170/4 王 會 王 晌 王 鑄 鄭 僑 年 郭 震 方 滋 敷 文 閣 學 士 新 知 建 康 府 直 祕 閣 知 太 平 州 右 朝 請 郎 知 宣 州 直 祕 閣 知 廬 州 直 祕 閣 新 知 嚴 州 直 敷 文 閣 知 明 州 罷 要 錄 170/7 移 瓊 州 編 管 要 錄 175/4 並 罷 要 錄 170/8 林 機 知 邵 州 並 罷 之, 皆 檜 之 親 戚 門 人 要 錄 170/8; 王 瀹 福 建 提 舉 常 平 編 年 錄 16/33 鄭 時 中 通 判 廣 德 軍 326 要 錄 卷 169, 頁 三 朝 北 盟 會 編 卷 220, 頁 宋 史 高 宗 本 紀 卷 31, 頁
175 黄 兊 提 舉 浙 東 茶 塩 龔 鍳 淮 南 運 判 編 年 錄 16/33 秦 烜 光 禄 寺 丞 與 外 任 要 錄 170/15 徐 宗 説 敷 文 閣 直 學 士 並 奪 職 罷 祠 要 錄 170/17 曹 筠 敷 文 閣 待 制 徐 琛 敷 文 閣 直 學 士 宋 貺 敷 文 閣 直 學 士 提 舉 台 州 崇 道 觀 落 職 要 錄 卷 170/18 以 黨 附 秦 檜 責 梅 州 安 置 宋 史 31/12 趙 士 直 龍 圖 閣 知 紹 興 府 並 罷 ( 為 時 相 家 作 媒 畢 婚 要 錄 卷 170/19 嫁 ) 髙 百 之 直 祕 閣 知 温 州 並 罷 ( 與 秦 塤 為 姻 家 故 驟 要 錄 卷 170/19 為 提 舉 ) 董 徳 元 參 知 政 事 罷 為 資 政 殿 學 士 提 舉 江 州 要 錄 卷 170/24 太 平 興 國 宫 王 珉 尚 書 禮 部 侍 郎 兼 侍 講 罷 宋 史 全 文 卷 徐 嚞 權 吏 部 侍 郎 22/1696 張 扶 國 子 祭 酒 兼 侍 講 罷 要 錄 170/8 如 上 表 所 列 ( 計 33 人 ), 檜 死 後, 集 團 成 員 逐 一 清 除 然 其 殘 餘 勢 力, 仍 堅 持 主 和 路 線, 直 到 孝 宗 朝 才 徹 底 剷 除 檜 死 熺 廢, 其 黨 祖 述 餘 說, 力 持 和 議, 以 竊 據 相 位 者 尚 數 人, 至 孝 宗 始 蕩 滌 無 餘. 開 禧 二 年 (1206) 四 月, 追 奪 王 爵, 改 謚 謬 醜 329 韓 侂 冑 為 進 一 步 鞏 固 勢 力, 企 圖 以 北 伐 達 到 目 的, 乃 擅 開 邊 釁, 當 時 所 能 依 賴 的 武 人, 吳 曦 是 膏 粱 子 弟, 郭 倪 郭 悼 李 爽 李 汝 翼 皇 甫 斌 諸 人, 又 皆 嵬 瑣 之 庸 才 330 軍 備 廢 弛, 國 無 良 將, 綱 紀 敗 壞, 根 本 不 應 貿 然 出 兵, 開 禧 用 兵 的 結 果 適 得 其 反, 鎩 羽 而 歸, 不 僅 未 能 帶 來 榮 耀, 反 使 侂 冑 身 敗 名 裂 南 宋 方 面 派 方 信 孺 向 金 議 和, 帶 回 五 項 要 求 其 中 第 五 項 是 : 欲 太 師 首 級 331 如 此 要 求 對 宋 而 言, 全 然 違 背 國 家 尊 嚴 但 在 史 彌 遠 的 密 謀 下, 滿 足 了 金 人 要 求, 在 開 禧 三 年 (1207) 十 一 月 於 玉 津 園 誅 殺 韓 侂 冑 將 其 首 級 函 送 金 國, 成 就 宋 金 之 的 嘉 定 和 議 332 韓 侂 冑 失 敗 後, 史 彌 遠 取 而 代 之, 從 原 本 禮 部 侍 郎 兼 資 善 堂 翊 善, 迅 速 竄 升 至 右 丞 相 兼 樞 密 使 嘉 定 元 年 九 月 開 始 實 施 所 謂 嘉 定 更 化, 對 於 過 去 韓 侂 冑 集 團 成 員 予 以 致 命 打 擊 將 陳 自 強 鄧 友 龍 張 岩 郭 倪 許 及 之 程 松 等 人, 流 放 偏 遠 軍 州 凡 是 曾 經 贊 成 北 伐 之 議 的 士 人, 都 以 韓 黨 目 之, 悉 與 屏 逐 如 葉 329 宋 史 卷 473, 頁 宋 史 全 文 卷 29, 頁 續 編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95 年 ) 卷 10, 頁 詳 見 齊 東 野 語 卷 3< 誅 韓 本 末 >, 頁
176 適 亦 遭 波 及 御 史 中 丞 雷 孝 友 劾 其 附 侂 冑 用 兵, 遂 奪 職, 自 後 奉 祠 者 凡 十 三 年 333 斬 蘇 師 旦 於 韶 州, 程 松 賓 州, 陳 自 强 雷 州, 郭 倪 郭 僎 皆 除 名 安 置, 並 籍 其 家 李 壁 張 嵓 皆 降 官 居 住, 毛 自 知 奪 倫 魁 恩, 以 首 論 用 兵 故 也 334 史 彌 遠 卒 於 紹 定 六 年 (1233) 十 月 辛 卯, 針 對 彌 遠 集 團 徒 眾, 隨 即 展 開 清 算 十 一 月, 梁 成 大 有 罪, 奪 其 秩 ; 曽 従 龍 宣 繒 免 ; 莫 澤 李 知 孝 有 罪 免 ; 袁 韶 奪 祠 禄 ; 趙 善 湘 鄭 損 陳 晐 等 人 皆 落 職 ; 薛 極 ( 四 木 之 一 ) 免 職 335 史 嵩 之, 嵩 之 之 父 彌 忠 殂 于 家, 嵩 之 不 即 奔 喪, 公 論 沸 騰 未 幾, 御 筆 : 嵩 之 復 起 右 丞 相 於 是 三 學 士 復 上 書, 將 作 監 徐 元 杰 少 監 史 季 温 右 史 韓 祥 皆 有 疏, 言 其 不 可 於 是 范 鍾 拜 左, 杜 範 拜 右, 盡 逐 嵩 之 之 黨 金 淵 濮 斗 南 劉 晉 之 鄭 起 潜 等 迅 速 遭 到 清 理 336 在 輿 論 壓 力 下, 皇 帝 不 得 不 讓 其 終 喪, 在 嵩 之 罷 相 後, 其 黨 徒 賈 似 道 為 相, 作 惡 多 端, 罄 竹 難 書, 而 其 黨 徒 為 虎 作 倀, 罪 惡 不 小 因 此 在 賈 失 勢 後, 侍 御 史 陳 過 監 察 御 史 潘 文 卿 季 可 立 即 請 治 賈 似 道 黨 與, 配 翁 應 龍 于 吉 陽 軍, 免 廖 瑩 中 王 庭 劉 良 貴 游 汶 朱 浚 陳 伯 大 董 樸 等 官 王 庭 後 被 安 置 于 嶺 南 翁 應 龍 被 誅, 廖 瑩 中 王 庭 皆 自 殺 茲 依 據 本 章 所 討 論 的 結 果, 將 南 宋 六 大 權 相 作 對 照 一 覽 表 337 廖 瑩 中 表 5-6: 南 宋 六 大 權 相 對 照 表 表 出 身 背 景 姓 名 出 身 身 分 秦 檜 政 和 五 年 進 士 北 宋 亡, 被 擄 於 金 建 炎 四 年 十 由 進 士 出 身 的 官 僚 月 攜 眷 南 歸 韓 侂 冑 韓 琦 曾 孫 以 父 任 入 官 外 戚 ( 母 為 高 宗 吳 皇 后 之 妹 ) 史 彌 遠 史 浩 子, 淳 熈 六 年 以 父 蔭 補 承 事 郎, 銓 試 第 一, 官 宦 世 家 子 弟 十 四 年 進 士 史 嵩 之 史 浩 孫, 彌 遠 侄 嘉 定 十 三 年 進 士 官 宦 世 家 子 弟 丁 大 全 嘉 熙 二 年 進 士 由 進 士 出 身 的 官 僚 賈 似 道 ( 生 於 1213) 以 父 蔭 補 嘉 興 司 倉 外 戚 表 掌 權 年 齡 姓 名 拜 相 或 掌 權 年 月 初 仕 至 拜 相 所 需 時 掌 權 拜 相 或 掌 權 之 年 齡 壽 命 333 宋 史 葉 適 傳 卷 434 頁 齊 東 野 語 卷 3, 頁 通 鑑 續 編 卷 21, 頁 49~50 史 彌 遠 卒, 理 宗 始 親 政, 拜 洪 咨 夔 王 遂 為 御 史, 論 袁 韶 等 人 帶 頭 清 算 彌 遠 黨 徒 者, 應 該 就 是 理 宗 本 人 336 癸 辛 雜 識 別 集 卷 下,< 史 嵩 之 始 末 >, 頁 通 鑑 續 編 卷 24, 頁
177 間 時 間 秦 檜 紹 興 元 年 八 月 16 年 歲 ( 紹 興 8 年 再 相, 開 始 紹 興 25 年 (1155) 10 月 卒, 年 66 掌 權 ) 韓 侂 冑 開 禧 元 年 七 月 ( 直 接 自 太 師 拜 推 估 20 年 以 上 14 開 禧 3 年 (1207) 被 殺 平 章 軍 國 事 ) 史 彌 遠 嘉 定 元 年 十 月 29 年 26 紹 定 6 年 (1233)10 月 卒 史 嵩 之 嘉 熙 三 年 一 月 19 年 6 寶 祐 四 年 (1256) 八 月 卒 丁 大 全 寶 祐 六 年 四 月 20 年 3 景 定 4 年 (1263) 正 月 被 殺 賈 似 道 開 慶 元 年 十 月 至 多 歲 德 祐 元 年 (1276) 被 (1259) 年? 殺, 年 63 表 拜 相 或 掌 權 背 景 姓 名 背 景 ( 與 君 主 的 關 係 ) 備 註 秦 檜 與 金 達 成 紹 興 和 議, 進 而 獲 得 高 宗 寵 幸 韓 侂 冑 寧 宗 之 立, 侂 冑 有 穿 針 引 線 之 功, 排 擠 具 外 戚 身 分 趙 汝 愚 成 功 後, 進 而 奪 得 權 力 史 彌 遠 殺 害 韓 侂 冑, 謀 奪 權 力 君 臣 之 間 有 依 存 關 係 理 宗 為 彌 遠 所 立, 因 而 得 到 充 分 信 賴 史 嵩 之 為 史 彌 遠 之 侄, 因 而 得 到 理 宗 信 任 丁 大 全 攀 附 內 侍 董 宋 臣 盧 允 升 因 而 得 勢, 進 而 得 到 理 宗 信 賴 賈 似 道 理 宗 寵 妃 賈 貴 妃 之 弟, 獲 理 宗 之 寵 信 似 道 對 度 宗 之 繼 立 有 功, 因 此 更 以 師 臣 待 之 具 外 戚 身 分, 君 臣 之 間 關 係 深 厚 表 控 制 言 論 思 想 姓 名 秦 檜 韓 侂 冑 史 彌 遠 史 嵩 之 概 要 發 動 文 字 獄 控 制 言 論 發 動 慶 元 黨 禁 箝 制 思 想 陳 德 剛 洪 咨 均 以 論 濟 王 之 寃 遭 罷, 胡 夢 昱 言 濟 王 不 當 廢 竄 于 象 州 劉 應 起 張 蟠 劉 漢 弼 趙 與 權 李 韶 王 伯 大 趙 汝
178 騰 徐 榮 叟 趙 葵 别 之 傑 杜 範 等, 均 以 言 論 遭 排 擠 徐 元 杰 劉 漢 弼 史 璟 卿 ( 嵩 之 姪 ) 先 後 因 上 書 論 嵩 之 而 暴 死 丁 大 全 假 藉 刑 威, 以 箝 天 下 之 口 賈 似 道 似 道 畏 人 議 已, 以 權 術 駕 馭, 用 官 爵 牢 籠 名 士 又 加 太 學 餐 錢, 寛 科 塲 恩 例, 以 小 利 啗 之, 由 是 言 路 斷 絶 表 利 用 言 官 控 制 臺 諫 姓 名 概 要 備 註 秦 檜 隂 與 臺 諫 為 一, 以 去 其 所 惡 而 擅 權 固 位 者 左 史 諫 草 韓 侂 冑 隂 與 臺 諫 為 一, 以 去 其 所 惡 而 擅 權 固 位 者 史 彌 遠 隂 與 臺 諫 為 一, 以 去 其 所 惡 而 擅 權 固 位 者 梁 成 大 莫 澤 李 知 孝 三 人 為 彌 逺 鷹 犬, 凢 忤 彌 逺 意 者, 必 相 繼 擊 之 名 人 賢 士 排 斥 殆 盡, 人 目 為 三 凶 史 嵩 之 隂 與 臺 諫 為 一, 以 去 其 所 惡 而 擅 權 固 位 者 丁 大 全 臺 臣 翁 應 弼 呉 衍 為 大 全 鷹 犬 賈 似 道 凡 臺 諌 彈 劾 諸 司 薦 辟 及 京 尹 畿 漕 一 切 事 不 闗 白, 不 敢 行 賈 相 當 國, 益 忌 臺 諌 言 事, 悉 用 庸 懦 易 制 者 為 言 官 左 史 呂 公 家 傳, 頁 12 表 假 藉 御 筆 或 內 批 擴 張 權 勢 姓 名 ( 御 筆 或 內 批 ) 有 無 秦 檜 無 韓 侂 冑 有, 經 常 史 彌 遠 無 史 嵩 之 無 丁 大 全 無 賈 似 道 有 表 最 終 下 場 姓 名 概 要 備 註 文 獻 出 處 秦 檜 死 前 罷 相 ( 幾 乎 是 卒 於 任 上 ) 善 終 韓 侂 冑 被 殺 於 玉 津 園, 將 頭 顱 送 至 金 國 求 和 被 殺 史 彌 遠 卒 於 任 善 終 史 嵩 之 罷 相, 賦 閒 十 三 年 終 老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諷 廣 西 經 略 朱 禩 孫 殺 之, 禩 孫 遣 將 官 畢 遷 被 殺 宋 史 全 文
179 護 送 擠 之 水 36/49 賈 似 道 被 鄭 虎 臣 殺 於 漳 州 木 綿 菴 被 殺 表 權 相 之 作 為 與 權 勢 比 較 ( 含 王 夫 之 : 宋 論 對 權 相 之 批 評 ) 姓 名 作 為 與 權 勢 出 處 秦 檜 1. 渡 江 以 來, 庶 事 草 創, 皆 至 檜 而 後 定 2. 秦 檜 始 則 倡 和 議 以 誤 國, 中 則 挾 敵 勢 以 要 君, 終 則 飾 虚 文 以 為 中 興 3. 其 機 深 其 力 鷙, 其 情 不 可 測, 其 願 欲 日 進 而 無 所 訖 止 ; 以 一 人 之 力, 折 朝 野 眾 論 之 公, 唯 所 誅 艾 藉 其 有 子 可 授, 而 天 假 以 年, 江 左 之 提 封, 非 宋 有 也 此 大 憝 之 元 凶, 不 可 以 是 非 概 論 者 寺 地 遵 甚 至 推 論 王 夫 之 宋 論 強 烈 暗 示 南 宋 有 可 能 被 秦 檜 勢 力 所 取 代, 而 與 韓 侂 冑 史 彌 遠 賈 似 道 等 三 姦 是 在 不 同 的 層 次 上 極 有 可 能 步 上 後 晉 偽 齊 的 後 塵 是 一 個 可 畏 之 才 韓 侂 冑 1. 狹 邪 之 小 人 耳 2. 託 宮 闈 之 寵, 乘 間 竊 權, 心 計 所 營, 止 於 納 賄 漁 色 驕 蹇 嬉 遊 上 不 知 國 之 瀕 危, 下 不 知 身 之 不 保 挑 釁 開 邊 重 斂 虐 民, 非 其 本 志, 獻 諛 之 夫 為 之 從 臾, 以 分 儌 幸 之 榮 利, 彼 亦 惛 焉 罔 覺 史 彌 遠 1. 擅 置 君 之 柄, 黜 濟 王 竑 而 立 理 宗 ; 2. 函 侂 冑 之 首 以 媚 女 真, 損 國 威 而 弛 邊 防 ; 3. 進 李 知 孝 梁 成 大 於 臺 省 以 攻 真 ( 德 秀 ) 魏 ( 了 翁 ) 4. 惡 不 及 於 宗 社, 馭 之 之 術, 存 乎 其 人 而 已 史 嵩 之 史 嵩 之 挾 邊 功 要 君, 植 黨 顓 國 徐 霖 上 疏 歴 言 其 姦 惡 之 狀 其 先 也 奪 陛 下 之 心, 其 次 奪 士 大 夫 之 心, 而 其 甚 也 奪 豪 傑 之 心 今 日 之 士 大 夫, 嵩 之 皆 變 化 其 心, 而 收 攝 之 矣 且 其 變 化 之 術 甚 深, 非 彰 彰 然 號 於 人, 使 之 為 小 人 也 常 於 善 類 擇 其 質 柔 氣 弱, 易 以 奪 之 者, 親 任 一 二, 其 或 稍 有 異 己, 則 潛 棄 而 擯 遠 之, 以 風 其 餘 丁 大 全 竊 弄 威 福 洪 芹 : 引 用 凶 惡, 陷 害 忠 良, 遏 塞 言 路, 濁 亂 朝 綱 朱 貔 孫 : 姦 回 險 狡, 狠 毒 貪 殘, 假 陛 下 之 刑 威, 以 箝 天 下 之 口, 挾 陛 下 之 爵 禄, 以 籠 天 下 之 財 饒 虎 臣 : 絶 言 路, 壊 人 才, 竭 民 力, 誤 邊 防 要 錄 148/9; 宋 史 全 文 21 中 /5; 宋 論 13/236 寺 地 遵 : 南 宋 初 期 政 治 史 研 究, 頁 287 宋 論 13/236 宋 論 13/236 宋 史 425/12 宋 史 45/888; 宋 史 474/14 賈 似 道 1. 狹 邪 之 小 人 耳 似 道 橫, 而 通 國 弗 能 詰 宋 論 13/
180 2. 似 道 之 罪, 不 可 勝 誅 納 款 忽 必 烈 而 背 之 以 召 寇 以 賄 賂 望 閫 帥, 以 柔 媚 掌 兵 權, 以 伉 直 為 仇 讎, 以 愛 憎 為 刑 賞 余 玠 死 而 川 蜀 之 危 不 支, 劉 叛 而 川 蜀 必 亡, 呂 文 煥 援 絕 而 陽 邏 之 渡 不 可 復 遏 ( 余 劉 呂 皆 似 道 所 逼 有 以 致 之 ) 宋 論 14/254~255 註 : 以 上 各 表 如 無 註 明 資 料 出 處 者, 均 已 於 前 文 各 節 中 標 示 資 料 來 源, 故 不 再 贅 敘
181 第 六 章 結 論 本 文 針 對 南 宋 一 百 五 十 二 年 間 的 六 十 三 位 宰 相 作 群 體 的 研 究, 係 從 各 種 不 同 角 度 切 入, 雖 有 少 部 分 牽 涉 政 治 制 度, 但 非 單 純 研 究 制 度, 多 為 進 行 人 的 探 討 這 是 一 篇 多 面 向 的 宰 相 研 究 牽 扯 到 的 議 題 複 雜 多 元 本 文 研 究 的 面 向 有 : 家 世 出 身 ; 宰 相 的 仕 宦 經 歷 ( 包 含 拜 宰 相 前 的 官 職 任 執 政 前 的 官 職 從 初 仕 到 執 政 所 經 歷 的 時 間 ); 拜 相 的 原 因 罷 相 的 原 因 ; 於 卸 任 後 所 接 受 的 處 置 ; 宰 相 的 本 職 兼 職 及 其 職 掌 ; 宰 相 運 作 體 制 內 的 模 式 ; 宰 相 彼 此 間 的 權 力 關 係 ; 宰 相 與 樞 密 院 宰 相 與 台 諫 之 間 的 權 力 關 係 特 殊 決 策 過 程 與 宰 相 間 的 關 係 ; 宰 相 與 君 王 之 間 的 權 力 關 係 ; 南 宋 權 相 的 形 成 ; 權 相 的 權 力 地 位 ( 包 含 權 相 如 何 排 除 異 己 如 何 培 養 勢 力 如 何 形 成 權 相 集 團 攬 權 手 法 ); 權 相 與 一 般 宰 相 的 權 力 關 係 ; 權 相 死 亡 或 失 勢 後 其 集 團 消 亡 的 過 程 ; 最 後 將 南 宋 六 大 權 相 作 比 較 觀 察 中 國 政 治 制 度 史, 自 古 以 來, 宰 相 的 名 稱 職 掌 歷 經 多 次 演 變, 其 權 力 地 位 的 大 小 高 低, 也 隨 之 呈 現 大 幅 度 的 擺 盪 但 宰 相 在 歷 代 政 權 興 亡 歷 程 的 統 治 集 團 裏, 一 直 佔 據 著 承 上 ( 君 王 ) 啟 下 ( 百 官 ) 的 樞 紐 位 置, 而 為 百 官 之 首, 這 一 點 始 終 沒 有 改 變 如 此 現 象, 說 明 了 宰 相 職 務 的 重 要 性 以 及 特 殊 性 降 至 明 初 朱 元 璋 於 洪 武 十 三 年 (1380) 殺 胡 惟 庸, 並 廢 宰 相, 這 個 職 務 才 在 中 國 歷 史 上 消 失 宋 代 在 中 國 歷 史 的 發 展 上, 處 於 一 個 重 要 的 位 置 經 過 唐 末 五 代 各 方 面 的 顯 著 變 化, 降 至 宋 朝 形 成 一 個 新 的 時 代 錢 穆 先 生 就 主 張 中 國 文 化 自 春 秋 戰 國 至 秦 朝 為 一 大 變 動, 自 唐 迄 宋 又 為 一 大 變 動 尤 其 安 史 之 亂 至 五 代 的 變 動 最 大, 安 史 之 亂 之 前 是 古 代 中 國, 五 代 以 後 是 近 代 中 國 且 突 顯 宋 代 歷 史 文 化 特 色 不 同 於 以 往 1 說 明 唐 宋 之 際 發 生 巨 大 的 變 化, 從 北 宋 到 南 宋 的 演 變, 劉 子 健 先 生 在 < 略 論 南 宋 的 重 要 性 > 一 文 中, 指 出 中 國 近 八 百 年 的 文 化, 是 以 南 宋 為 領 導 的 模 式, 而 以 江 浙 一 帶 為 重 心, 此 文 化 的 型 態 與 以 前 大 不 相 同 2 不 論 政 治 經 濟 社 會 等 諸 端, 都 有 極 大 的 變 化 兩 宋 朝 宰 相 制 度 的 演 變 頻 繁, 堪 稱 中 國 歷 代 之 最 從 北 宋 初 年 歷 經 六 變 ( 前 已 言 之 ), 至 宋 孝 宗 改 為 左 右 丞 相 後, 成 為 定 制 不 再 更 動 而 文 官 制 度 到 宋 朝 已 臻 成 熟, 君 主 與 宰 相 幾 乎 可 以 分 庭 抗 禮, 君 主 離 不 開 百 官, 更 離 不 開 宰 相 宋 末 隨 瀛 國 公 降 元 的 宦 官 李 邦 寧 曾 說 : 宰 輔 者, 佐 天 子 共 治 天 下 者 也 3 而 君 權 相 權 孰 大, 成 為 見 仁 見 智 的 問 題, 迄 無 定 論 宰 相 之 職 至 為 重 要, 不 可 或 缺, 則 無 疑 議 本 文 除 緒 論 結 論 各 為 頭 尾 外, 中 間 四 章 即 以 南 宋 一 百 五 十 二 年 間 的 六 十 三 位 宰 相 為 主 體, 作 各 個 面 向 的 探 測, 以 期 對 宰 相 整 體 全 貌, 全 面 性 深 入 而 細 致 的 1 錢 穆 :< 唐 宋 時 代 的 文 化 > 宋 遼 金 元 史 研 究 論 集 ( 台 北, 大 陸 雜 誌 社 編 印 ), 頁 劉 子 健 :< 略 論 南 宋 的 重 要 性 > 收 於 兩 宋 史 研 究 彙 編,( 台 北, 聯 經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6 年 ), 頁 80 3 此 為 宋 末 隨 瀛 國 公 降 元 的 宦 官 李 邦 寧 之 言 參 閱 明 馮 琦, 馮 瑗 經 濟 類 編 ( 台 北, 成 文 出 版 社, 民 國 57 年 ) 卷 19, 頁
182 研 究 整 體 而 言, 有 人 用 權 相 政 治 來 概 括 南 宋 的 政 局, 從 權 相 掌 權 時 間 比 例 之 長 來 看, 此 說 並 不 為 過 但 為 何 北 宋 一 百 六 十 七 年, 除 晚 期 以 太 師 身 分 攬 權 的 蔡 京 而 外, 前 此 並 無 此 現 象 南 北 宋 的 差 異 為 何 如 此 之 大? 這 牽 扯 到 極 為 複 雜 的 因 素 本 文 第 二 章 探 討 宰 相 的 出 身 背 景 南 宋 六 十 三 位 宰 相 中, 進 士 出 身 者 五 十 二 人, 佔 總 數 八 一 點 二 五 % 其 中 狀 元 五 人, 進 士 第 二 者 二 人 非 進 士 出 身 十 二 人 中, 出 身 太 學 者 四 人, 三 人 在 宋 初, 一 人 在 宋 末, 其 他 時 期 則 無 中 博 學 宏 詞 科 者 一 人, 詞 科 者 一 人, 四 川 類 省 試 一 人, 別 院 省 試 及 第 一 人, 以 軍 功 授 官 一 人, 蔭 補 入 官 二 人, 一 人 出 身 不 詳 無 疑 地, 進 士 出 身 為 主 流, 北 宋 以 來 即 如 此, 南 宋 因 襲 北 宋 之 制 從 宰 相 出 身 家 世 仕 宦 表 可 知, 南 宋 宰 相 中, 出 身 仕 宦 之 家 者 二 十 人, 其 中 七 人, 因 父 祖 得 蔭 補 官, 其 中 五 人 補 官 後 仍 參 加 科 舉, 獲 得 進 士 此 社 會 風 氣 使 然, 有 進 士 功 名 者 身 價 自 不 同 這 也 代 表 科 舉 制 度 至 宋 代 已 根 深 柢 固, 非 進 士 出 身 者 在 朝 廷 遭 受 歧 視, 就 算 蔭 補 得 官 者, 也 須 鍍 金 之 後 方 能 抬 頭 挺 胸, 揚 眉 吐 氣, 也 才 能 飛 黃 騰 達 宰 相 籍 貫 分 佈, 隸 籍 兩 浙 東 路 十 九 人 最 多 ; 其 次, 依 序 為 : 江 南 東 路 十 人, 福 建 路 九 人, 北 方 各 路 六 人, 兩 浙 西 路 五 人, 四 川 各 路 ( 指 成 都 路 和 潼 川 府 路 ) 五 人, 江 南 西 路 四 人, 淮 南 西 路 二 人, 京 西 南 路 二 人, 荊 湖 南 路 一 人 掛 零 者 有 5 路 : 淮 南 東 路 廣 南 東 路 四 川 利 州 東 路 利 州 西 路 夔 州 路 隸 籍 北 方 的 六 人, 其 中 五 人 ( 朱 勝 非 呂 頤 浩 杜 充 趙 鼎 万 俟 卨 ) 均 為 南 宋 初 年 人 士, 隸 籍 於 北 方 乃 屬 正 常, 中 期 之 韓 侂 冑 仍 依 其 曾 祖 韓 琦 之 籍 貫, 亦 不 意 外 隨 著 南 宋 朝 年 深 日 久, 官 吏 逐 漸 本 土 化 南 宋 宰 相 籍 貫 分 佈, 與 當 時 所 留 下 兩 次 登 第 進 士 之 籍 貫 分 佈, 大 致 吻 合 ( 參 閱 南 宋 兩 次 進 士 籍 貫 分 佈 統 計 表 ) 紹 興 十 八 年 (1148 年 ) 及 寶 祐 四 年 (1256 年 ) 兩 次 錄 取 進 士 人 數, 所 出 身 之 籍 貫 中, 兩 浙 東 西 路 均 佔 鰲 頭, 分 別 為 八 十 八 人 ( 佔 26.6%) 一 二 七 人 ( 佔 21.1%) 宰 相 與 進 士 之 地 域 分 佈, 又 與 地 方 上 文 教 是 否 昌 盛, 各 地 之 教 育 事 業 是 否 發 達, 均 有 密 切 之 關 聯 性 4 再 就 宰 相 群 體 的 仕 宦 經 歷, 又 可 區 分 為 幾 個 方 面 討 論 ( 一 ) 南 宋 宰 相 群 體 中 任 執 政 前 之 官 職 : 1. 官 職 種 類 眾 多 : 有 六 部 尚 書 侍 郎 知 制 誥 台 諫 給 舍 殿 閣 學 士 東 京 留 守 安 撫 使 制 置 使 知 府 知 州 祠 錄 官 大 帥 府 兵 馬 副 元 帥 宗 正 少 卿 十 四 個 類 別, 顯 示 出 身 多 元, 不 拘 一 格 2. 其 中 出 身 六 部 尚 書 者, 高 達 二 十 六 人, 佔 總 數 四 十 點 六 三 %, 其 中 吏 部 尚 書 即 佔 六 部 尚 書 之 半, 居 各 部 之 冠 其 次, 依 序 為 禮 部 六 人, 戶 部 刑 部 各 三 人, 兵 部 工 部 各 一 人 顯 示 雖 然 多 元, 而 由 各 部 尚 書 出 身 仍 4 宰 相 與 進 士 籍 貫 之 區 域 分 佈 與 各 地 文 風 是 否 昌 盛, 教 育 事 業 是 否 發 達, 似 有 某 種 程 度 的 關 聯 性, 因 未 經 縝 密 考 證, 只 是 推 測
183 為 正 途 3. 由 侍 郎 (2 人 ) 藩 邸 舊 臣 (2 人 ) 東 京 留 守 (1 人 ) 等 升 任 執 政 者 均 極 少 數, 是 為 特 例 且 皆 在 南 宋 初 期, 這 和 當 時 特 殊 的 局 勢 背 景 有 關 4. 有 不 經 執 政 而 直 接 拜 相 的, 如 韓 侂 冑 這 在 兩 宋 是 絕 無 僅 有 的 特 例 以 太 師 拜 平 章 軍 國 事, 大 權 獨 攬, 而 與 體 制 不 合 ( 二 ) 南 宋 宰 相 擔 任 執 政 期 間 各 項 職 稱 統 計 1. 建 炎 三 年 (1129) 四 月 改 制, 將 原 來 之 中 書 侍 郎 門 下 侍 郎 尚 書 左 右 丞 改 為 參 知 政 事, 樞 密 長 貳 不 變, 直 到 宋 亡 為 止, 計 有 一 五 一 年, 執 政 曾 任 此 職 者 五 十 七 位 宰 相 ( 韓 侂 冑 不 計 ) 2. 宰 相 五 十 七 人 中, 四 十 二 人 曾 任 參 知 政 事, 八 人 曾 兼 任 ( 或 兼 權 ) 參 知 政 事, 只 有 七 人 未 曾 任 ( 含 兼 任 ) 過 參 政 而 曾 任 過 樞 密 長 貳 之 官 職 者 卻 有 五 十 人, 還 高 過 參 政 從 數 據 看 來 似 乎 樞 密 長 貳 的 重 要 性 大 過 參 政 但 統 計 宰 相 拜 相 前 夕 之 執 政 中 ( 參 閱 表 2-7) 參 政 一 職 即 佔 五 十 %(60 位 宰 相 任 次 ) 可 知, 當 宰 相 出 缺, 由 參 政 升 任 比 例 仍 然 高 於 其 他 各 職, 此 現 象 意 味 拜 參 知 政 事, 為 未 來 出 任 宰 相 之 可 能 性 大 為 提 高 ( 三 ) 南 宋 宰 相 從 初 仕 到 執 政 宰 相 所 需 經 歷 之 時 間 1. 從 初 仕 到 執 政 之 年 月 : (1) 分 期 來 看, 十 年 以 下, 三 人 ; 十 一 ~ 二 十 年, 十 六 人 ; 二 一 ~ 三 十 年, 二 十 三 人 ; 三 一 ~ 四 十 年, 十 七 人, 四 一 年 以 上, 三 人 各 期 人 數 分 佈 恰 好 呈 金 字 塔 狀 頭 尾 均 極 少, 十 - 四 十 年 之 間, 五 十 一 人, 超 過 九 十 %, 佔 絕 大 多 數 (2) 十 年 以 下 三 人 : 范 宗 尹 (8.5 年 ) 梁 克 家 (10 年 ) 湯 思 退 (10 年 ) 三 人 竄 升 迅 速 各 有 原 因, 范 的 一 席 話 適 逢 高 宗 面 臨 嚴 重 挫 折, 予 以 極 大 安 慰 ; 梁 出 身 狀 元, 出 使 又 為 國 爭 光, 其 建 議 特 別 得 到 孝 宗 賞 識 ; 湯 則 主 戰, 又 是 檜 黨, 其 手 段 奸 巧, 甚 合 高 宗 脾 胃 故 均 能 平 步 青 雲 2. 自 初 仕 到 宰 相 所 需 年 月 : (1) 南 宋 宰 相 自 初 仕 至 拜 相 所 需 之 平 均 時 間 為 二 十 八 年 又 四 點 五 月 若 以 二 十 餘 歲 進 士 及 第 推 算, 一 般 拜 相 大 約 進 入 五 十 歲 了 就 當 時 人 一 般 壽 命 而 言, 五 十 歲 已 屬 老 年, 年 紀 雖 大 些, 精 力 衰 退, 但 正 是 最 富 於 智 慧 與 經 驗 的 階 段 (2) 將 與 南 宋 宰 相 歷 仕 時 間 分 期 表 兩 者 對 照, 各 期 時 間 之 分 佈 發 生 些 許 變 化, 後 者 之 十 年 以 下 十 一 ~ 二 十 年 二 一 ~ 三 十 年 各 階 段 人 數 下 降, 三 一 ~ 四 十 年 四 一 年 以 上, 兩 分 期 人 數 則 增 加, 屬 於 正 常 現 象 ( 四 ) 南 宋 宰 相 之 執 政 任 期 : 1. 六 十 三 宰 相, 於 拜 相 前 任 執 政 平 均 時 間 二 年 又 四 點 七 月 任 期 在 三 年 以 下 四 十 六 人, 佔 四 分 之 三 此 因 任 期 不 及 一 年 者, 多 達 十 八 人, 而 半
184 數 (9 人 ) 集 中 在 高 宗 朝 其 中 黃 潛 善 呂 頤 浩 杜 充 万 俟 卨 任 期 只 兩 個 月 雖 說 對 宰 相 而 言, 任 執 政 只 是 過 渡, 卻 是 進 入 層 峰 的 必 經 之 路, 仍 不 可 忽 視 而 上 述 四 人 任 期 如 此 之 短 (2 月 ), 以 及 高 宗 朝 宰 相 擔 任 執 政 平 均 任 期 僅 一 年 一 點 五 月 ( 較 之 宋 末 三 帝 猶 短 ), 顯 示 高 宗 對 宰 相 拜 任 之 前, 應 先 有 執 政 期 之 歷 練, 此 一 官 場 倫 理 的 觀 念 相 當 輕 忽, 似 乎 不 以 為 意 ( 在 秦 檜 長 期 把 持 政 權 期 間, 執 政 只 是 他 的 棋 子, 任 期 極 短, 影 響 平 均 數 ) 2. 拜 相 前 任 執 政 五 年 以 上 七 人, 而 以 周 必 大 六 年 九 月 為 最 長, 從 執 政 到 拜 相, 中 間 均 未 間 斷, 顯 示 孝 宗 對 其 長 時 間 信 賴 張 浚 亦 有 六 年 二 月, 卻 是 三 度 執 政 前 後 時 間 相 加 的 結 果 ( 五 ) 南 宋 宰 相 之 任 期 : 1. 高 宗 宰 相 平 均 任 期 (2 年 11.2 月 ) 不 長, 如 去 除 秦 檜, 只 剩 下 一 年 九 點 八 月, 比 孝 宗 朝 還 短 二 年 以 下 即 有 八 人, 超 過 半 數 2. 從 各 朝 宰 相 任 期 平 均 數 來 看, 孝 宗 朝 最 短, 只 一 年 十 一 點 五 月 高 宗 對 孝 宗 一 生 影 響 極 大, 孝 宗 之 立 為 皇 帝, 是 拜 高 宗 之 賜 高 宗 一 生 行 事 也 影 響 孝 宗 至 深, 一 方 面 極 力 避 免 高 宗 所 曾 犯 下 的 錯 誤, 秦 檜 長 期 掌 權 即 為 一 例 ; 另 方 面 對 高 宗 馭 下 之 術 又 有 些 嚮 往 他 曾 說 過 : 太 上 時 小 事, 安 敢 爾? ( 此 事 前 已 言 之 ) 這 是 君 臣 在 用 人 爭 執 時, 孝 宗 手 詔 用 語 意 思 是 這 件 事 如 果 發 生 在 高 宗 時 代, 根 本 是 小 事 一 樁, 誰 敢 找 太 上 皇 的 碴? 心 理 上 確 有 矛 盾 之 處 為 不 願 重 蹈 高 宗 之 覆 轍, 事 事 提 防 臣 下 攬 權, 最 好 的 辦 法 就 是 不 久 任 孝 宗 在 位 前 期, 用 人 風 格 可 稱 為 用 人 輒 疑, 疑 人 照 用 ( 與 用 人 不 疑, 疑 人 不 用 之 常 理 剛 好 背 離 ), 宰 相 動 輒 遭 到 罷 黜, 故 而 不 久 相 而 滿 朝 官 員 所 唾 棄 的 近 習 佞 臣 ( 如 曾 覿 龍 大 淵 之 流 ), 儘 管 眾 人 反 對, 他 卻 一 意 孤 行, 照 用 不 誤 所 以 雖 然 即 位 之 後, 勤 政 愛 民, 勵 精 圖 治, 卻 收 效 有 限 用 人 問 題 應 是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3. 孝 宗 後 期 發 生 重 大 轉 變, 梁 克 家 王 淮 周 必 大 任 期 均 長, 且 都 在 淳 熙 年 間 拜 相, 顯 示 孝 宗 後 期 心 境 與 前 期 差 異 甚 大 前 期 積 極 北 伐 備 戰, 後 期 則 年 老 力 衰, 心 態 轉 趨 保 守, 連 帶 影 響 施 政 用 人 4. 寧 宗 朝 平 均 任 期 最 長, 主 因 韓 侂 冑 史 彌 遠 先 後 把 持 朝 政 之 故 理 宗 在 史 彌 遠 死 後 方 親 政, 但 仍 出 現 史 嵩 之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三 位 權 相 度 宗 朝 則 全 由 賈 似 道 掌 政, 皇 帝 幾 同 傀 儡 ( 六 ) 宰 執 任 期 相 加 1. 南 宋 宰 相 任 執 政 時 之 平 均 年 月 為 二 年 四 點 七 月, 宰 相 平 均 值 三 年 點 四 月, 相 加 為 五 年 五 點 一 月 2. 宰 執 任 期 相 加 後, 仍 有 七 人 不 足 一 年, 頭 尾 各 佔 三 人 驟 升 驟 降, 任 期 過 短, 不 可 能 有 所 作 為 3. 任 期 不 及 平 均 值 (5 年 5.1 月 ) 者 多 達 四 十 人, 佔 六 二 點 五 %, 將 近 三 分
185 之 二 二 十 年 以 上 三 人, 秦 檜 史 彌 遠 賈 似 道, 都 是 權 相 4. 任 期 八 年 以 上 竟 有 三 人 在 孝 宗 朝 後 期, 這 是 心 態 上 的 重 大 轉 變, 連 帶 影 響 用 人 所 致 第 三 章 分 析 南 宋 宰 相 拜 罷 原 因, 以 及 罷 後 所 受 之 待 遇 專 制 政 體 下, 侍 君 如 伴 虎 5 6 允 為 宰 相 起 用 言 官 之 禁 令 5 囘 顒 囘 爚 1 6 陳 均 : 65 黼 蟄 黼 参
186 1 踰 地 方 官 : 有 三 十 七 任 次, 接 近 總 數 二 分 之 一 地 方 官 的 職 稱 有 : 知 州 知 府 安 撫 使 安 撫 大 使 制 置 使 制 置 大 使 宣 撫 使 安 撫 制 置 大 使 都 督 軍 馬 等 職 部 分 宰 相 於 罷 後 仍 歷 經 地 方 要 職, 建 樹 極 多 如 李 綱 陳 俊 卿 虞 允 文 趙 葵 等, 政 績 斐 然 三 公 三 孤 : 為 大 臣 封 賞 之 極 品, 獲 此 榮 銜 之 宰 相 有 二 十 三 位 顯 示 備 受 寵 眷, 其
187 中 尤 以 史 浩 為 最, 先 後 榮 膺 少 傅 少 師 太 保 太 傅 太 師, 五 種 職 銜, 生 榮 死 哀 之 極, 趙 葵 亦 獲 三 銜 貶 降 : 宰 相 罷 後 貶 降 者 有 二 十 六 任 次 ( 達 總 數 三 分 之 一 ), 有 奪 職 居 住 安 置 責 授 降 授 等, 各 種 情 況 不 一 其 後 多 數 宰 相 得 以 復 職, 仍 有 八 人 罷 後 一 再 貶 謫, 或 客 死 異 地, 或 遭 殺 身 之 禍 其 中 黃 潛 善 湯 思 退 陳 自 強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五 人, 作 惡 多 端, 死 有 餘 辜 但 趙 鼎 趙 汝 愚 吳 潛 等, 被 奸 臣 陷 害 而 死, 令 人 喟 嘆 封 爵 : 有 郡 王 國 公 郡 公 等 三 種 爵 稱 共 二 十 四 任 次 獲 此 封 爵 ( 死 後 贈 爵 者 不 列 入 統 計 ) 秦 檜 史 彌 遠 長 期 把 持 朝 政, 禍 國 殃 民, 竟 獲 郡 王 之 爵 位 前 者 係 賣 國 求 榮 有 成, 後 者 則 先 是 除 韓 侂 冑, 其 後 扶 植 理 宗 登 基 有 功 醴 泉 觀 使 者 人 數 最 多, 其 次 臨 安 府 洞 霄 宮, 再 其 次 江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至 於 萬 壽 觀 使 嵩 山 崇 福 宮 亳 州 明 道 宫 三 種, 均 只 出 現 於 高 宗 初 年 以 佚 老 優 賢, 用 以 養 老, 亦 可 過 渡, 係 進 攻 退 守 頗 有 彈 性 的 職 銜, 亦 可 視 為 未 來 復 出 之 備 職 2. 再 就 分 期 來 看 : 將 宰 相 罷 後 存 活 歲 月 分 成 : 一 年 以 下, 一 ~ 二 年, 二 ~ 三 年, 三 ~ 五 年, 五 ~ 八 年, 八 ~ 十 三 年, 十 三 年 以 上 七 個 等 級, 各 等 級 人 數 分 別 為 十 人 二 人 四 人 四 人 三 人 九 人 八 人 ( 扣 除 罷 相 後 之 卒 年 數 不 詳 者, 卒 於 任 內 者, 罷 後 尋 卒 者 ) 再 就 罷 相 後 之 職 務 異 動 次 數, 與 罷 後 存 活 年 數, 兩 相 對 照 來 看, 並 未 形 成 一 定 之 比 例 張 浚 湯 思 退 趙 汝 愚 韓 侂 冑 史 嵩 之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等, 雖 不 盡 能 成 功, 而 第 四 章 南 宋 之 相 職 與 相 權, 研 究 重 點 有 三 : 一 南 宋 宰 相 之 本 職 與 兼 職 ; 二 宰 相 體 制 內 的 運 作 模 式 權 力 關 係 及 特 殊 之 決 策 程 序 ; 三 南 宋 君 主 與 宰 相 之 各 種 關 係 兩 宋 宰 相 職 稱 六 變, 不 僅 名 稱 的 改 變, 其 職 掌 權 力 也 有 相 對 應 的 變 化 兩 宋 以 降, 宰 相 員 額 多 為 一 至 二 人, 至 寧 宗 朝 則 出 現 三 人 並 相 之 局 北 宋 初 至 元 豐 改 制 前, 宰 相 權 力 受 到 分 割 削 弱, 元 豐 改 制 後, 各 項 權 力 回 歸 宰 相, 尚 書 左 右 僕 射 分 兼 中 書 門 下 侍 郎, 而 為 三 省 互 兼 的 型 態, 相 權 集 中 徽 宗 政 和 年 間 的 改 制, 只 為 遂 行 蔡 京 集 中 權 力 之 目 的, 靖 康 元 年 再 恢 復 元 豐 體 制 高 宗 建 國 初 年 沿 襲 此 制 兩 年, 之 後 於 建 炎 三 年 四 月 (1129) 改 為 三 省 合 一, 乾 道 八 年 (1172), 以 正 名 為 由, 相 名 品 級 再 度 更 動, 成 為 正 一 品 的 左 右 丞
188 相, 以 迄 宋 亡, 而 為 定 制 宰 相 六 變 中, 南 宋 經 歷 三 個 階 段 前 兩 階 段 僅 出 現 一 位 權 相 ( 秦 檜 ), 其 餘 權 相 均 集 中 在 第 三 階 段 再 就 宰 相 的 兼 職 而 言, 計 有 二 十 項 諸 如 : 御 營 使 江 淮 宣 撫 使 知 樞 密 院 事 樞 密 使 都 督 ( 都 督 江 淮 荊 浙 諸 軍 事 都 督 諸 路 軍 馬 都 督 江 淮 東 西 路 軍 馬 ) 修 政 局 制 國 用 使 門 下 侍 郎 中 書 侍 郎 監 脩 國 史 提 舉 國 史 提 舉 編 修 玉 牒 提 舉 史 館 提 舉 實 錄 院 提 舉 編 類 聖 政 提 舉 日 曆 所 提 舉 編 修 國 朝 會 要 等 上 述 之 前 十 一 項, 均 與 宰 相 之 權 勢 有 關, 後 八 項 則 較 無 關 宰 相 之 諸 項 兼 職 當 中, 凡 與 權 勢 有 關 者, 除 樞 密 使 外, 設 置 時 間 均 短, 皆 為 或 因 人 或 因 事 之 權 宜 措 施 其 中 與 軍 權 有 關 者 : 御 營 使 知 樞 密 院 事 樞 密 使 都 督 江 淮 宣 撫 使 等 五 項 兼 職 ; 與 政 權 有 關 者 : 修 政 局 門 下 侍 郎 中 書 侍 郎 等 三 項 兼 職 ; 與 財 權 有 關 : 制 國 用 使 上 述 兼 職, 不 乏 宰 相 之 間 藉 兼 職 實 行 奪 權, 如 : 修 政 局 都 督 ( 及 其 相 關 兼 職 ) 即 是 其 餘 各 項 與 權 勢 無 關 之 兼 職, 多 為 宰 相 名 義 上 領 銜 而 已, 為 北 宋 以 來 的 慣 例, 實 質 作 用 不 大 惟 秦 熺 以 秘 書 少 監 兼 領 國 史, 雖 非 宰 相, 卻 在 乃 父 庇 蔭 下, 任 意 篡 改 史 實 胡 作 非 為 南 宋 宰 相 員 額, 從 零 至 三 位 不 等 分 別 有 : 獨 相 二 相 並 列 三 相 並 列 缺 相 等 四 種 情 況 獨 相 期 長 達 一 二 年, 佔 南 宋 總 年 數 七 十 二 %; 二 相 並 列 三 十 二 年, 佔 二 十 二 %; 三 相 並 列 二 年 九 月, 佔 一 點 九 %; 缺 相 一 個 月 以 上 者 有 十 次, 共 六 年 五 月, 佔 四 % 獨 相 代 表 權 力 集 中, 獨 相 時 間 長, 容 易 產 生 權 相, 因 此 南 宋 權 相 之 多, 時 間 之 長, 權 力 之 大, 遠 過 北 宋 二 相 並 列 則 易 於 發 生 衝 突 與 鬥 爭, 相 處 融 洽 雖 亦 有 之, 然 比 例 甚 低 宰 相 間 鬥 爭, 如 李 綱 與 黃 汪, 呂 頤 浩 與 秦 檜, 張 浚 與 趙 鼎, 趙 鼎 與 秦 檜, 湯 思 退 與 張 浚, 陳 俊 卿 與 虞 允 文, 王 淮 與 周 必 大, 周 必 大 與 留 正, 吳 潛 與 賈 似 道, 賈 似 道 與 葉 夢 鼎, 賈 似 道 與 馬 廷 鸞 鬥 贏 的 一 方, 有 時 欲 置 對 方 於 死 地 方 止, 如 檜 之 於 趙 鼎, 賈 似 道 之 於 吳 潛 即 是 宰 相 與 樞 密 院 : 宋 初, 宰 相 與 樞 密 院 號 稱 二 府, 歷 經 數 次 改 革 後, 宰 相 地 位 凌 駕 於 樞 密 院 之 上, 且 宰 相 曾 先 後 兼 御 營 使 樞 密 使, 至 寧 宗 朝 兼 任 樞 密 使 更 為 定 制, 遂 使 樞 密 院 變 成 宰 相 之 下 屬 機 構 宰 相 與 臺 諫 : 北 宋 曾 申 明, 宰 相 不 許 薦 舉 臺 諫 官, 而 由 皇 帝 親 擢 南 宋 亦 加 沿 用 但 兩 者 關 係 形 成 兩 極 化 發 展 一 則, 宰 相 處 處 受 制 於 言 官, 幾 乎 只 在 奉 行 臺 諫 風 旨 數 據 顯 示, 宰 相 罷 職 主 要 原 因 之 一, 即 遭 言 官 論 罷, 達 二 十 七 任 次, 佔 總 數 三 十 六 %, 比 例 甚 高 但 另 方 面, 在 權 相 操 縱 下, 臺 諫 卻 成 為 打 擊 異 己 的 工 具 秦 檜 韓 侂 冑 史 彌 遠 賈 似 道 都 各 有 一 套 運 用 言 官 的 手 法, 宋 初 呂 頤 浩 亦 以 此 方 驅 逐 秦 檜 朝 政 決 策 程 序, 有 兩 項 特 殊 管 道, 其 一 為 御 筆, 其 二 為 內 批 對 於 朝 政 運 作 的 影 響 至 巨 而 此 特 殊 程 序 早 在 北 宋 已 有 徽 宗 時 蔡 京 當 政, 利 用 御 筆 掌 權, 而 徽 宗 竟 是 共 犯 ( 參 閱 第 四 章 第 三 節 之 三 ) 降 至 南 宋 高 孝 兩 朝 親 下 御 筆, 卻 產 生 君 權 侵 奪 相 權 之 事, 孝 宗 朝 尤 其 嚴 重, 大 臣 甚 至 上 奏 抗 議 另 有 內
189 降, 與 御 筆 異 名 而 同 體 寧 宗 時 韓 侂 冑 假 藉 御 筆 擅 權 理 宗 常 以 御 筆 除 授 大 臣, 破 壞 體 制, 侵 犯 中 書 之 人 事 權 杜 範 勸 戒 並 無 效 果, 反 因 此 去 國 御 史 洪 天 錫 上 書 諫 諍, 留 中 不 下 內 批 與 御 筆 同 君 主 利 用 內 批 逾 越 體 制, 強 化 君 權, 貫 徹 君 意, 使 用 範 圍 廣 泛 孝 宗 使 用 內 批, 招 徠 廷 臣 批 評, 偶 有 作 罷 之 例 寧 宗 時, 權 相 韓 侂 冑 操 縱 君 主, 利 用 內 批 擴 權 再 就 君 主 與 宰 相 之 間 的 權 力 關 係, 本 文 以 高 孝 光 寧 理 度 六 帝 為 研 究 對 象, 最 後 三 帝 大 都 處 在 流 亡 狀 態, 時 間 亦 短, 姑 置 不 論 君 權 與 相 權 是 互 為 消 長, 或 是 相 輔 相 成, 各 家 說 法 不 一, 難 有 定 論 可 以 肯 定 的 是 君 主 的 能 力 個 性 以 及 是 否 勤 於 政 事 等 因 素, 均 會 影 響 宰 相 權 力 的 大 小 高 宗 為 君, 是 個 偶 然, 因 此 格 外 小 心 呵 護 這 個 大 位, 其 內 心 是 虛 弱 的 只 要 誰 碰 觸 其 敏 感 神 經, 或 質 疑 其 帝 位 的 合 法 性, 則 必 予 以 最 嚴 厲 的 處 置, 其 餘 則 寬 容 以 待 對 宰 相 亦 然 用 李 綱 係 因 形 勢 使 然, 但 難 以 忍 受 李 綱 視 之 如 孩 提, 黃 汪 是 其 舊 班 底, 若 非 兩 人 極 端 昏 庸, 高 宗 是 不 忍 將 二 人 罷 黜 的, 且 此 後 仍 對 汪 念 念 不 忘 ( 黃 早 已 亡 故 ) 杜 充 叛 國 降 敵, 高 宗 卻 待 之 極 為 寬 厚 ( 若 與 岳 飛 對 照, 則 別 如 天 壤 ), 朱 勝 非 於 苗 劉 事 件 盡 力 維 護 高 宗, 則 對 其 終 生 感 恩, 三 次 拜 相, 在 南 宋 惟 一 趙 鼎 公 忠 體 國, 為 一 代 賢 相, 卻 任 由 秦 檜 置 之 死 地 高 宗 用 人 特 重 感 情, 不 分 賢 窳 好 壞, 因 此 忠 奸 並 用, 為 感 激 秦 檜 執 行 向 金 求 和 事 宜, 任 其 專 權 十 七 年, 陷 害 忠 良, 無 所 不 為 孝 宗 即 位 頗 富 戲 劇 性, 歷 經 多 重 艱 難 險 阻 登 基 後 高 宗 成 為 太 上 皇, 孝 宗 在 位 期 間 幾 乎 仰 承 高 宗 鼻 息 他 是 南 宋 諸 帝 最 有 作 為 最 為 勵 精 圖 治 的 君 主, 然 而 也 最 為 專 權, 利 用 近 習 牽 制 重 臣, 甚 至 不 惜 對 抗 大 臣, 因 而 掀 起 政 潮 宰 相 多 不 久 任, 王 淮 在 位 最 長, 也 不 過 六 年 九 月, 因 此 無 權 相 極 力 主 張 北 伐, 故 重 用 主 戰 派, 如 張 浚 虞 允 文 趙 雄 蔣 芾 等 人, 稍 不 稱 意, 立 時 罷 去, 絕 不 遲 疑 表 面 上 喜 好 察 納 雅 言, 實 際 上, 動 輒 猜 忌, 曾 有 只 為 宰 相 一 句 話 而 立 即 斥 去 者, 如 葉 衡 即 是 光 宗 在 位 五 年, 時 間 最 短, 即 位 初 期 沿 用 孝 宗 政 策 與 人 才, 然 亦 思 有 所 作 為, 曾 下 詔 求 言, 表 現 求 治 的 渴 望 但 在 李 后 孝 宗 雙 重 壓 力 下, 竟 至 心 疾 發 作, 時 好 時 壞 其 宰 相 先 有 留 正, 後 有 葛 邲, 表 現 不 差 寧 宗 心 智 不 慧, 在 許 多 方 面 均 是 如 此 開 禧 以 前 韓 侂 冑 當 政, 其 後 史 彌 遠 專 權, 在 位 三 十 年 完 全 受 制 於 權 臣, 他 本 人 自 奉 甚 儉, 生 活 嚴 謹, 雖 無 大 過, 卻 也 無 所 作 為 理 宗 入 繼 大 統, 出 於 史 彌 遠 一 手 策 劃 導 演 因 之 感 恩 圖 報, 讓 史 彌 遠 大 權 獨 攬 九 年, 至 其 死 後, 方 始 親 政 初 時 亦 欲 有 番 作 為, 用 鄭 清 之 為 相, 號 稱 端 平 更 化 三 年, 其 實 未 能 解 決 任 何 問 題 且 急 於 事 功, 入 洛 之 師 鎩 羽 而 歸, 反 落 蒙 古 入 侵 口 實 理 宗 嗜 欲 既 多, 怠 忽 政 事, 權 移 奸 臣, 史 嵩 之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等 人 相 繼 用 事, 朝 政 已 如 風 燭 殘 年 雖 然 亦 曾 拔 擢 數 位 賢 相, 諸 如 : 喬 行 簡 李 宗 勉 范 鍾 杜 範 游 佀 趙 葵 吳 潛 董 槐 程 元 鳳 等 人 然 都 是 賢 與 不 肖 並 用,
190 而 賢 者 不 是 年 紀 太 大, 就 是 任 期 甚 短, 難 有 作 為 甚 且 不 肖 者 更 受 重 用, 賢 者 受 制 於 權 臣, 有 志 難 伸 度 宗 朝 政 更 是 不 堪 聞 問, 不 僅 本 人 荒 淫 無 能, 在 位 十 年 完 全 受 制 於 權 相 賈 似 道, 猶 如 傀 儡 雖 亦 有 賢 相 如 葉 夢 鼎 江 萬 里 馬 廷 鸞, 但 賈 似 道 恃 寵 掌 權, 全 無 餘 地 施 展 抱 負, 均 以 去 職 收 場 南 宋 宰 相 屬 於 賢 相 或 能 吏 者 不 少 而 賢 相 能 吏 之 中 能 真 正 得 君 之 心, 充 分 施 展 抱 負, 發 揮 所 長 者 則 屬 少 數 大 多 數 受 制 於 言 官 權 相 君 主, 最 後 抱 憾 以 終, 或 去 職, 或 貶 謫, 或 被 奸 相 趕 盡 殺 絕 甚 至 宰 相 彼 此 間 的 意 氣 之 爭 權 力 之 鬥 ( 即 便 非 權 非 奸 ), 每 每 消 耗 用 於 施 政 的 心 思 與 智 慧, 這 似 乎 是 很 難 避 免 的 宿 命 然 而, 宰 相 是 朝 廷 中 的 樞 紐, 宰 相 的 好 壞, 影 響 朝 廷 榮 辱 國 家 興 亡 南 宋 一 朝 的 宰 相 處 境 如 此 艱 難, 南 宋 的 政 局 每 況 愈 下 便 可 知 了 第 五 章 探 討 南 宋 權 相 南 宋 一 百 五 十 二 年 間, 竟 出 現 六 位 權 相 7, 掌 權 長 達 八 十 年, 超 過 全 朝 (152 年 ) 之 半, 時 間 比 例 之 高, 頻 率 之 繁, 為 歷 代 之 冠 權 相 之 形 成, 各 有 不 同 的 機 緣 與 形 成 背 景 利 用 宋 金 之 間 情 勢, 執 行 求 和 任 務 獲 得 君 主 青 睞 者 ; 藉 著 宮 廷 君 主 繼 立, 藉 機 掌 權 者 ; 陰 謀 剷 除 權 相, 逐 步 取 代 進 而 獲 取 權 勢 者 ; 廢 立 君 主 因 而 大 權 獨 欖 者 ; 藉 外 戚 身 分 贏 得 君 主 信 任 重 用 而 擴 權 者 ; 攀 附 內 廷 權 宦 夤 緣 得 勢 者, 以 上 均 屬 客 觀 因 素 此 外, 權 相 主 觀 因 素 上, 權 相 本 身 的 性 格 與 取 得 權 勢 的 手 段, 其 實 更 為 重 要 六 位 權 相 之 權 力 地 位, 大 小 不 同 權 勢 越 大 者, 同 時 期 的 執 政 權 力 相 對 越 小 六 位 權 相 掌 權 期 間 的 執 政 員 額 頗 多, 也 存 在 著 個 別 差 異 每 位 執 政 因 著 不 同 個 性 特 質, 以 及 與 權 相 之 間 的 親 疏 關 係, 而 產 生 各 種 不 同 模 式 的 權 力 關 係 執 政 中, 有 淵 默 無 為, 形 同 具 員 者 ; 亦 有 為 維 持 正 義, 不 甘 和 權 相 集 團 同 流 合 污, 而 與 之 相 抗 者 ; 有 甘 居 下 流, 願 為 鷹 犬 者 ; 亦 有 高 風 亮 節, 寧 鳴 而 死 者 秦 檜 當 政, 所 選 執 政 皆 為 柔 佞 易 制 者, 且 任 期 多 半 短 暫 韓 侂 冑 掌 權 時, 宰 執 惕 息 史 彌 遠 拜 相 後 所 用 執 政 皆 具 員, 然 實 際 檢 視, 仍 有 部 分 執 政 無 所 附 麗, 敢 與 權 臣 相 抗 史 嵩 之 之 執 政, 部 分 為 其 黨 羽, 亦 有 直 言 敢 諫, 不 合 求 去 者 丁 大 全 用 事, 其 執 政 有 勇 於 對 立 者, 亦 有 如 馬 天 驥 惡 名 昭 彰 之 徒, 可 謂 良 窳 參 半 賈 似 道 之 執 政, 有 附 和 者, 亦 有 清 修 剛 勁 如 王 爚 者 權 相 頗 有 相 同 之 處, 如 排 除 異 己, 控 制 言 官 與 言 論 要 之, 權 相 均 將 個 人 利 益 置 於 國 家 之 上, 為 達 此 目 的, 不 擇 手 段, 而 權 相 各 有 神 通 巧 妙 控 制 言 官 的 方 式 有 二 :1. 任 命 黨 徒 為 臺 諫,2. 臺 諫 彈 劾 完 全 出 於 權 相 指 示 凡 不 合 己 意 之 言 論 奏 章, 立 遭 罷 黜, 進 而 全 面 控 制 言 論, 鞏 固 權 相 地 位 權 相 的 另 一 共 通 點 為 結 黨 營 私 六 大 權 相 各 有 集 團, 集 團 成 員 有 著 相 同 的 利 害 關 係, 在 朝 中 形 成 政 治 網 絡, 甚 至 共 犯 結 構 成 員 數 量 多 寡, 隨 著 權 相 掌 權 時 間 長 短 而 有 不 同, 各 個 集 團 徒 眾 致 力 為 其 主 子 效 命 有 協 助 權 相 提 供 計 謀 者, 有 作 為 馬 前 卒, 當 打 手, 幫 忙 權 相 排 除 異 己 者 直 到 權 相 失 勢 死 亡, 集 團 成 員 也 就 跟 著 樹 倒 狐 猻 散, 隨 之 逐 漸 消 亡 秦 檜 死 後, 朝 中 立 刻 出 現 打 擊 檜 黨 的 行 7 : 秦 檜 17 年, 韓 侂 冑 14 年, 史 彌 遠 26 年, 史 嵩 之 6 年, 丁 大 全 3 年, 賈 似 道 14 年
191 動, 在 高 宗 主 導 與 授 意 下, 逐 一 罷 黜 原 先 遭 檜 黨 打 擊 或 排 斥 者, 立 予 重 用 韓 侂 冑 遭 到 殺 戮, 其 集 團 也 立 遭 整 肅 清 理, 如 陳 自 強 蘇 師 旦 等 人 史 彌 遠 死 亡, 其 黨 徒 中 號 為 三 凶 四 木 的 打 手, 也 遭 到 奏 劾 奪 職 史 嵩 之 在 起 復 失 敗 去 職 後, 其 心 腹 金 淵 鄭 起 潛 劉 晉 之 濮 斗 南 陳 一 薦 韓 祥 等 人, 均 罷 政 貶 官 丁 大 全 專 政 雖 短, 其 黨 羽 亦 不 少, 用 心 腹 為 言 官 大 全 失 勢, 黨 徒 中 沈 炎 吳 衍 翁 應 弼 沈 翥 方 大 猷 等, 均 遭 奪 職 貶 謫 州 軍 的 處 置 賈 似 道 黨 羽 中, 言 官 為 其 清 除 障 礙, 親 信 則 為 虎 作 倀 及 其 失 敗, 幕 官 翁 應 龍, 廖 瑩 中 王 庭 皆 自 殺, 潘 文 卿 季 可 陳 堅 徐 卿 孫 皆 被 交 章 彈 劾, 或 罷 官, 或 竄 逐 箝 制 言 論 思 想, 亦 是 權 相 控 制 朝 廷 穩 固 勢 力 的 必 要 手 段 之 一 秦 檜 以 和 議 取 得 權 勢, 唯 恐 遭 人 非 議, 遂 以 文 字 獄 控 制 言 論 思 想 韓 侂 冑 亦 然, 誣 道 學 為 偽 學, 以 黨 禁 箝 制 思 想 六 位 權 相 以 各 種 方 式 展 現 權 威 秦 檜 再 相, 舉 朝 官 員 莫 非 檜 黨 韓 侂 冑 則 藉 機 速 房 御 筆 內 批 等 手 段, 擴 張 權 勢, 人 莫 敢 言 史 彌 遠 則 决 事 於 房 闥, 操 權 於 牀 笫 ( 魏 了 翁 語 ), 擅 權 用 事, 掌 政 期 間, 君 主 幾 成 傀 儡 賈 似 道 權 傾 中 外, 利 用 機 速 房 調 度 邊 事, 於 葛 嶺 中 遙 制 朝 政 若 說 此 數 權 相 之 權 威 超 越 漢 唐 權 臣, 亦 不 為 過 在 權 相 當 政 時 期, 亦 有 其 他 宰 相 在 位 秦 檜 時 的 趙 鼎, 為 其 所 害, 至 死 方 休 韓 侂 冑 踩 著 趙 汝 愚 的 血 跡, 邁 向 權 力 任 內 的 京 鏜 陳 自 強 謝 深 甫 皆 其 黨 羽, 惟 有 余 端 禮 正 直, 而 受 制 於 韓, 不 安 於 位 史 彌 遠 時 的 錢 象 祖, 原 為 韓 黨, 倒 向 彌 遠, 一 年 相 任 並 無 作 為, 鄭 清 之 則 為 史 黨 史 嵩 之 時 喬 行 簡 李 宗 勉 均 位 在 其 上 董 槐 為 丁 大 全 所 迫 而 下 台, 程 元 鳳 為 相, 丁 大 全 已 專 權 用 事, 程 謹 飭 有 餘 而 無 所 作 為 賈 似 道 專 權 期 間, 吳 潛 被 迫 害 至 死, 葉 夢 鼎 江 萬 里 馬 廷 鸞 皆 不 附 和 權 相, 卻 也 無 可 如 何, 最 後 掛 冠 求 去 王 爚 章 鑑 出 任 宰 相, 已 是 似 道 晚 期, 王 爚 不 附 和 權 相, 章 鑑 則 無 作 為 權 相 弄 權 期 間, 朝 中 總 有 正 直 而 不 甘 下 流 的 勢 力, 扮 演 中 流 砥 柱 力 挽 狂 瀾 的 角 色, 或 暗 中 抵 制, 或 公 然 對 抗, 但 通 常 付 出 相 當 代 價, 有 時 賠 上 性 命 ( 如 華 岳, 即 為 一 例 ) 上 述 反 對 力 量 中, 除 部 分 宰 相 執 政, 或 其 他 官 員 外, 太 學 生 往 往 也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影 響 力, 令 權 相 頭 痛, 甚 至 不 得 不 與 之 妥 協 賈 似 道 便 以 利 誘, 收 買 太 學 生, 而 達 目 的 而 太 學 生 有 時 利 用 攻 擊 權 相 的 舉 動, 作 為 邁 向 政 壇 的 敲 門 磚, 陳 宜 中 即 為 典 型 例 子, 他 是 唯 利 是 圖 反 覆 無 常 的 小 人, 後 竟 以 此 位 居 宰 相 而 南 宋 也 已 到 山 河 日 盡, 事 不 可 為 的 地 步! 六 位 權 相, 二 人 善 終 ( 秦 檜 史 彌 遠 ), 一 人 終 老 於 鄉 ( 史 嵩 之 ), 三 人 被 殺 ( 韓 侂 冑 丁 大 全 賈 似 道 ) 同 為 權 臣, 何 以 下 場 卻 有 如 天 壤 之 異? 其 原 因 實 非 三 言 兩 語 所 能 道 盡, 個 人 的 手 段 機 緣 ; 君 主 之 態 度 立 場 ; 當 時 政 局 之 形 勢 氛 圍 等 皆 是 影 響 因 素 六 人 掌 權 時 間 超 過 南 宋 國 祚 之 半, 對 於 南 宋 國 勢 發 展 影 響 至 鉅, 恐 怕 無 人 能 夠 否 定 本 文 結 束 前, 若 依 南 宋 宰 相 對 國 家 之 貢 獻 與 為 害 分 為 幾 種 類 型, 並 就 教 於 方 家 :
192 1. 誤 國 宰 相 : 任 職 期 間 由 於 玩 忽 職 守, 明 知 北 有 強 鄰 虎 視, 卻 置 社 稷 於 不 顧, 甚 至 隻 手 遮 天 粉 飾 太 平, 致 使 南 宋 瀕 臨 危 亡, 如 南 宋 初 期 的 黃 善 潛 汪 伯 彥, 晚 期 的 賈 似 道 皆 是 亦 有 為 求 和 而 自 撤 守 備 自 壞 長 城, 如 湯 思 退 者 2. 叛 國 宰 相 : 高 宗 任 用 杜 充 為 相, 意 在 要 其 節 制 沿 江 諸 將, 嚴 防 金 兵 來 襲, 孰 料 杜 充 先 是 制 敵 無 方, 建 康 失 守, 退 保 真 州, 繼 又 變 節 降 金, 致 使 江 防 崩 潰, 一 度 危 急 又 如 蒙 古 大 軍 兵 臨 城 下 之 際, 宰 相 毫 無 抗 蒙 退 敵 之 方, 只 知 開 城 投 降, 如 留 夢 炎 ( 先 是 棄 逃, 後 則 降 敵 ) 吳 堅 賈 餘 慶 3. 棄 國 宰 相 : 國 家 有 難 正 須 宰 相 坐 鎮 指 揮, 安 定 人 心 士 氣 之 時, 宰 相 不 思 盡 忠 報 國, 竟 於 關 鍵 時 刻 遁 逃 了 之 如 留 夢 炎 陳 宜 中 章 鑑 4. 救 國 宰 相 : 國 難 當 頭, 宰 相 臨 危 授 命, 力 挽 狂 瀾, 如 陳 康 伯 5. 殉 國 宰 相 : 宋 季 臨 安 淪 陷, 宰 相 仍 扶 植 幼 主, 以 民 族 大 義 號 召 忠 臣 義 士 繼 續 抗 敵, 明 知 不 可 而 為 之, 臨 大 節 而 不 屈, 從 容 就 義, 如 文 天 祥 ; 於 厓 山 負 主 蹈 海, 如 陸 秀 夫 按 宰 相 實 際 表 現, 又 可 分 為 幾 種 類 型 : 1. 盡 忠 職 守 型 : 於 相 職 任 內, 極 盡 所 能, 充 分 發 揮 才 幹, 施 展 抱 負, 鞠 躬 盡 瘁 如 : 李 綱 趙 鼎 史 浩 陳 俊 卿 虞 允 文 周 必 大 吳 潛 等 人 2. 老 成 謀 國 型 : 德 高 望 重, 足 智 多 謀, 能 解 救 國 家 危 難 於 無 形 如 陳 康 伯 3. 尸 位 素 餐 型 : 宰 相 任 內, 只 知 粉 飾 太 平, 得 過 且 過, 茍 安 偷 生 如 謝 深 甫 4. 拱 默 無 為 型 :, 任 由 權 相 為 所 欲 為, 而 一 躊 莫 展 無 所 作 為, 如 程 元 鳳 5. 長 袖 善 舞 型 : 任 期 偏 長, 任 內 守 成, 上 對 君 主, 下 對 同 僚, 朝 廷 一 片 晏 然 安 樂 景 象 如 王 淮 6. 貪 鄙 腐 敗 型 : 依 附 權 臣 而 生, 相 任 期 間 對 國 家 毫 無 建 樹, 只 知 巧 取 豪 奪, 如 陳 自 強 沈 該 以 上 類 型 僅 係 粗 分, 尚 須 作 更 進 一 步 的 嚴 謹 論 述, 有 待 日 後 再 行 深 入 探 討 研 究
193 徵 引 書 目 : 一 傳 統 文 獻 宋 不 著 撰 人 : 四 朝 名 臣 言 行 錄 續 集, 卷 15, 宋 末 刊 本, 故 宮 圖 書 文 獻 館 藏,86 年 製 成 微 片 宋 不 著 撰 人 : 皇 宋 中 興 兩 朝 聖 政,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6 年, 宋 史 資 料 萃 編 第 一 輯 宋 不 著 撰 人 : 宋 史 全 文 續 資 治 通 鑑,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8 年, 宋 史 資 料 萃 編 第 二 輯 宋 不 著 編 人 : 宋 大 詔 令 集, 台 北, 鼎 文 書 局, 民 國 61 年 宋 不 著 撰 人 : 兩 朝 綱 目 備 要,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6 年 宋 不 著 撰 人 : 咸 淳 遺 事,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宋 不 著 撰 人 : 南 宋 登 科 錄 兩 種,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70 年, 宋 史 資 料 萃 編 第 三 輯 宋 王 明 清 : 揮 麈 後 錄,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宋 王 柏 : 魯 齋 集,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宋 王 邁 : 臞 軒 集, 北 京, 線 裝 書 局,2004 年 宋 王 應 麟 : 玉 海, 京 都, 中 文 出 版 社,1977 年 宋 方 回 : 桐 江 集, 台 北, 國 立 中 央 圖 書 館, 民 國 59 年, 台 北 市, 藝 文 印 書 館, 民 國 61 年, 續 聚 珍 版 叢 書 宋 方 回 : 桐 江 續 集, 台 北,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宋 方 岳 : 秋 崖 集, 台 北,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60 年,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宋 朱 熹 : 晦 庵 先 生 文 集, 四 部 叢 刊 本 宋, 成 都, 四 川 教 育 出 版 社,1997 年 宋 德 富 文 教 基 金 會 出 版, 民 國 89 年 宋 李 心 傳 : 建 炎 以 來 朝 野 雜 記,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6 年, 宋 史 資 料 萃 編 第 一 輯 宋 李 心 傳 : 建 炎 以 來 繫 年 要 錄,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7 年, 宋 史 資 料 萃 編 第 二 輯 宋 李 攸 : 宋 朝 事 實,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宋 李 燾 : 續 資 治 通 鑑 長 編, 台 北, 世 界 書 局, 民 國 50 年 宋 杜 範 : 清 獻 集, 台 北,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宋 汪 元 量 : 湖 山 類 稿 --- 水 雲 集,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8 年, 叢 書 集 成 三 編 宋 汪 應 辰 : 文 定 集,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5, 叢 書 集 成 初 編 宋 呂 午 : 左 史 諫 草 左 史 呂 公 家 傳, 台 北,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宋 呂 中 : 宋 大 事 記 講 義, 台 北,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60 年 宋 周 必 大 : 文 忠 集, 台 北, 臺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2 年, 文 淵 閣 四 庫 全 書 宋 周 必 大 : 玉 堂 雜 記,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宋 周 密 : 齊 東 野 語,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叢 書 集 成 新 編 宋 周 密 : 癸 辛 雜 識, 北 京, 中 華 書 局,1988 年 宋 周 煇 : 清 波 雜 志, 台 北, 藝 文 印 書 館, 民 國 56 年, 百 部 叢 書 集 成 宋 岳 珂 : 桯 史,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民 國 74 年 宋 洪 邁 : 容 齋 隨 筆, 台 北, 大 立 出 版 社, 民 國 70 年 姚 勉 :, 台 北,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70 年,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宋 徐 元 杰 : 楳 埜 集, 北 京, 線 裝 書 局,2004 年 宋 徐 自 明 : 宋 宰 輔 編 年 錄, 台 北, 文 海 出 版 社, 民 國 56 年, 宋 史 資 料 萃 編 第 二 輯 宋 徐 經 孫 : 矩 山 存 稿, 台 北,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民 國 65 年, 四 庫 全 書 珍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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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項 目 附 錄 一 : 南 宋 朝 宰 相 總 表 任 期 籍 貫 出 身 背 景 拜 執 政 前 官 拜 相 前 所 任 官 職 罷 相 原 因 及 罷 後 處 拜 相 前 宋 史 列 傳 職 及 時 間 置 歷 仕 時 卷 / 頁 宰 相 姓 名 間 1. 李 綱 ; 字 伯 75 日 ( 建 炎 邵 武 ( 今 福 建 政 和 2 年 資 政 殿 大 學 士 領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15 年 358/11245 紀, 號 梁 溪 元 年 5 月 ~8 邵 武, 屬 福 建 (1112) 開 封 府 職 事 尚 書 杭 州 洞 霄 宮 月 ) 路 ) 進 士 右 丞 知 樞 密 院 事 ( 計 9 月 ) 2. 黃 潛 善 ; 字 1 年 7 月 ( 建 邵 武 ( 屬 邵 武 第 進 士 徽 猷 閣 直 學 中 書 侍 郎 門 下 侍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江 不 少 於 473/13743 茂 和 炎 元 年 7 軍, 福 建 路 ) ( 早 於 宣 士 大 元 帥 郎, 未 幾 兼 權 中 書 寧 府 8 年 月 ~3 年 2 和 初 年 ) 府 兵 馬 副 元 侍 郎 月 ) 帥 ( 計 2 月 ) 3. 汪 伯 彥 ; 字 2 月 ( 建 炎 2 祁 門 ( 屬 徽 崇 寧 2 年 顯 謨 閣 直 學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洪 25 年 473/13745 廷 俊, 號 新 年 12 月 ~3 年 州, 江 南 東 路 ) (1103) 士 中 大 樞 密 院 事 ( 計 1 年 州 安 居 士 2 月 ) 進 士 夫 大 元 帥 7 月 ) 府 兵 馬 副 元 帥 4. 朱 勝 非 ; 字 1 月 ( 建 炎 3 蔡 州 ( 今 河 南 崇 寧 2 年 翰 林 學 士 尚 書 右 丞 中 書 侍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洪 26 年 362/11315 藏 一 年 3 月 ~4 月 ) 汝 南, 屬 北 宋 (1103) 知 制 誥 兼 侍 郎 ( 計 10 月 ) 州 之 京 西 北 路, 以 上 舍 登 讀 金 之 南 京 路 ) 第 7 月 ( 紹 興 2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以 母 憂 去 位 年 9 月 ~3 年 舉 萬 壽 觀 兼 侍 讀 4 月 ) 1 年 2 月 ( 紹 起 復 聽 持 餘 服, 候 服 興 3 年 7 月 闕, 除 觀 文 殿 大 學 ~4 年 9 月 ) 士 提 舉 洞 霄 宮 5. 呂 頤 浩 ; 字 1 年 1 月 ( 建 樂 陵 人, 徙 齊 紹 聖 元 年 資 政 殿 學 資 政 殿 學 士 同 簽 鎮 南 軍 節 度 使 開 35 年 362/11319 元 直 炎 3 年 3 月 州 ( 今 河 北 樂 (1094) 士 江 浙 制 書 樞 密 院 事 知 樞 府 儀 同 三 司 充 醴 泉 ~4 年 4 月 ) 陵, 屬 河 北 東 進 士 置 使 密 院 事 ( 計 2 月 ) 觀 使 路 ) *1 2 年 ( 紹 興 元 鎮 南 軍 節 度 使 開 鎮 南 軍 節 度 使 開 年 9 月 ~3 年 府 儀 同 三 司 江 東 府 儀 同 三 司 提 舉 9 月 ) 路 安 撫 大 使 臨 安 府 洞 霄 宮
200 6. 杜 充 ; 字 公 6 月 ( 建 炎 3 相 人 ( 今 河 南 紹 聖 年 間 端 明 殿 學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2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32~35 475/13809 美 年 閏 8 月 ~4 安 陽, 屬 河 北 進 士 士 中 大 月 ) 舉 江 州 太 平 觀 年 年 2 月 ) 西 路 ) 夫 東 京 留 守 7. 范 宗 尹 ; 字 1 年 2 月 ( 建 襄 陽 鄧 城 人 宣 和 3 年 試 御 史 中 丞 中 大 夫 觀 文 殿 學 士 提 舉 9 年 362/11325 覺 民 炎 4 年 5 月 ~ ( 今 湖 北 襄 (1121) 參 知 政 事 (7 月 ) 洞 霄 宮 紹 興 元 年 7 陽, 屬 襄 陽 上 舍 登 第 月 ) 府, 京 西 南 路 ) 8. 秦 檜 ; 字 會 1 年 ( 紹 興 元 江 寧 人 ( 今 南 政 和 5 年 試 禮 部 尚 書 參 知 政 事 (6 月 ) 觀 文 殿 學 士 提 舉 16 年 473/13747 之 年 8 月 ~2 年 京, 屬 建 康 (1115) 兼 侍 讀 江 州 太 平 觀 8 月 ) 府, 江 南 東 路 ) 登 第 17 年 7 月 ( 紹 觀 文 殿 學 左 宣 奉 大 夫 進 封 建 康 郡 王 致 仕 興 8 年 3 月 士 醴 泉 觀 樞 密 使 (1 年 2 月 ) ~25 年 10 月 ) 使 兼 侍 讀 9. 趙 鼎 ; 字 元 2 年 3 月 ( 紹 解 州 聞 喜 人 崇 寧 5 年 朝 奉 大 夫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參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28 年 360/11285 鎮, 自 號 得 興 4 年 9 月 ( 今 山 西 聞 (1106) 御 史 中 丞 知 政 事 知 樞 密 院 紹 興 府 全 居 士 ~6 年 12 月 ) 喜, 屬 河 東 南 進 士 事 ( 計 1 年 ). 路 ) 1 年 1 月 ( 紹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充 奉 國 軍 節 度 使 知 興 7 年 9 月 萬 壽 觀 使 紹 興 府 ~8 年 10 月 ) 10. 張 浚 ; 字 2 年 7 月 ( 紹 綿 竹 人 ( 今 四 政 和 8 年 資 政 殿 學 知 樞 密 院 事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17 年 361/11297 德 遠, 世 稱 興 5 年 2 月 川 綿 竹, 屬 漢 (1118) 士 左 通 奉 (3 月 ) 舉 江 州 太 平 觀 紫 巖 先 生 ~7 年 9 月 ) 州, 成 都 府 路 ) 進 士 大 夫 提 舉 萬 壽 觀 兼 侍 讀 4 月 餘 ( 隆 興 特 進 魏 國 公 尹 穡 疏 詆, 連 章 請 元 年 12 月 ~2 樞 密 使 (11 月 ) 老, 特 授 少 師 保 年 4 月 ) 信 軍 節 度 使 判 福 州 11. 沈 該 3 年 1 月 ( 紹 吳 興 人 ( 歸 安 ) 進 入 太 學 敷 文 閣 待 參 知 政 事 (6 月 )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不 詳 無 傳 興 26 年 五 月 人 ( 屬 湖 州, 上 舍 制 前 知 夔 舉 洞 霄 宮 ~29 年 6 月 ) 兩 浙 西 路 ) 州 12. 万 俟 卨, 6 月 ( 紹 興 開 封 陽 武 人 政 和 2 年 資 政 殿 學 參 知 政 事 (2 月 ) 進 授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43 年 474/13769 字 元 忠 26 年 5 月 ~26 ( 屬 京 畿 路 ) (1113) 士 提 舉 萬 致 仕 年 冬 月 ) 上 舍 及 第 壽 觀
201 13. 湯 思 退 ; 3 年 6 月 ( 紹 處 州 人 ( 屬 兩 紹 興 15 禮 部 侍 郎 遷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簽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12 年 371/11529 字 進 之 興 27 年 6 月 浙 東 路 ) 年 (1145) 端 明 殿 學 士 書 樞 密 院 事 兼 參 太 平 興 國 宮 ~30 年 12 月 ) 博 學 鴻 詞 知 政 事 知 樞 密 院 事 ( 計 2 年 ) 1 年 4 月 ( 隆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左 挾 術 自 營, 不 為 國 興 元 年 7 月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充 計, 急 欲 和 好, 自 ~2 年 11 月 )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壞 邊 備 授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太 平 興 國 宮 14. 陳 康 伯 ; 4 年 3 月 ( 紹 弋 陽 人 ( 今 江 宣 和 3 年 吏 部 尚 書 參 知 政 事 (2 年 ) 以 疾 辭 除 少 保 38 年 384/11807 字 長 卿 興 29 年 9 月 西 弋 陽, 屬 信 (1121)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信 ~ 隆 興 元 年 州, 江 南 東 路 ) 中 上 舍 丙 州, 進 封 福 國 公 12 月 ) 科 3 月 ( 隆 興 2 年 11 月 ~ 乾 道 元 年 2 月 ) 少 保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福 國 公 薨 於 位 授 少 師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魯 國 公 致 仕 15. 朱 倬 ; 字 1 年 3 月 ( 紹 閔 縣 ( 屬 福 宣 和 5 年 御 史 中 丞 參 知 政 事 (8 月 ) 觀 文 殿 學 士 提 舉 37 年 372/11533 漢 章 興 31 年 3 月 州, 福 建 路 ) (1123) 太 平 興 國 宮 降 資 ~32 年 6 月 ) 進 士 政 殿 學 士 16. 史 浩 4 月 ( 隆 興 元 鄞 人 ( 今 浙 江 紹 興 15 翰 林 學 士 參 知 政 事 (6 月 ) 不 與 出 師 之 議, 除 18 年 396/12065 年 正 月 ~ 同 寧 波, 屬 慶 元 年 (1145) 知 制 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紹 年 5 月 ) 府, 兩 浙 東 路 ) 進 士 興 府 8 月 ( 淳 熙 5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充 以 直 諫 去 位, 除 少 年 3 月 ~ 同 年 醴 泉 觀 使 兼 侍 傅 保 寧 軍 節 度 11 月 ) 讀 永 國 公 依 前 少 使 充 醴 泉 觀 使 兼 保 侍 讀 17. 洪 适, 字 3 月 ( 乾 道 元 鄱 陽 人 ( 屬 饒 紹 興 12 翰 林 學 士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參 為 言 官 論 列, 授 觀 36 年 373/11562 伯 景, 號 盤 年 12 月 ~2 年 州, 年 (1142) 左 中 奉 大 知 政 事 (8 月 )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江 洲 3 月 ) 江 南 東 路 ) 詞 科 夫 知 制 誥 州 太 平 興 國 宮 ( 宋 史 213/5573 無 大 字 ) 18. 葉 顒, 字 11 月 ( 乾 道 2 仙 遊 人 ( 屬 興 紹 興 2 年 吏 部 侍 郎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兼 以 郊 祀 冬 雷, 提 舉 34 年 384/11819 子 昂 年 12 月 ~3 年 化 軍, 福 建 路 ) (1132) 權 尚 書 權 參 知 政 事 參 知 太 平 興 國 宮 11 月 ) 進 士 政 事 兼 同 知 樞 密
202 資 政 殿 學 士 左 中 大 院 事 知 樞 密 院 事 (9 月 ) 夫 提 舉 洞 霄 宮 19. 魏 杞 ; 字 11 月 ( 乾 道 2 壽 春 人 ( 屬 安 祖 蔭 入 給 事 中 權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同 上, 提 舉 太 平 興 24 年 385/11831 南 夫 年 12 月 ~3 年 豐 軍, 淮 南 西 官, 紹 興 吏 部 尚 書 權 參 知 政 事 參 知 國 宮 11 月 ) 路 ) 12(1142) 政 事 兼 同 知 樞 密 年 進 士 院 事 (9 月 ) 20. 蔣 芾 ; 字 5 月 ( 乾 道 4 宜 興 人 ( 屬 常 紹 興 21 中 書 舍 人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兼 以 母 喪 去 位 17 年 384/11818 子 禮 年 2 月 ~ 同 年 州, 兩 浙 西 路 ) 年 (1151) 權 參 知 政 事 參 知 7 月 ) 進 士 第 二 政 事 (1 年 3 月 ) 21. 陳 俊 卿, 1 年 8 月 ( 乾 興 化 莆 田 人 紹 興 8 年 左 朝 議 大 夫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不 贊 成 遣 使 金 朝 求 30 年 383/11783 字 應 求 道 4 年 10 月 ( 屬 興 化 軍, (1138) 試 吏 部 尚 書 權 參 知 政 事 參 知 陵 寢, 乃 自 請 罷 ~6 年 5 月 ) 福 建 路 ) 進 士 政 事 (1 年 11 月 ) 政, 除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知 福 州 22. 虞 允 文 ; 3 年 餘 ( 乾 道 仁 壽 人 ( 屬 隆 紹 興 23 顯 謨 閣 學 知 樞 密 院 事 ( 四 川 請 代 王 炎 宣 撫 四 15 年 383/11791 字 彬 父, 亦 5 年 8 月 ~8 州, 成 都 府 路 ) 年 (1153) 士 知 平 江 宣 撫 使 ) 樞 密 使 川, 遂 授 少 師 武 作 彬 甫 年 9 月 ) 進 士 府 (2 年 6 月 ) 安 軍 節 度 使 充 四 川 宣 撫 使 封 雍 國 公 23. 梁 克 家 ; 1 年 8 月 ( 乾 晉 江 人 ( 屬 泉 紹 興 30 給 事 中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兼 違 制 差 過 員 數 最 12 年 384/11811 字 叔 子 道 8 年 2 月 州, 福 建 路 ) 年 (1160) 參 知 政 事 參 知 政 多,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9 年 10 月 ) 進 士 第 一 事 兼 同 知 樞 密 院 知 建 寧 府 事 兼 同 知 國 用 事 兼 知 樞 密 院 事 ( 計 3 年 ) 4 年 2 月 ( 淳 以 病 辭, 除 觀 文 殿 熙 9 年 9 月 大 學 士 充 醴 泉 觀 ~13 年 11 月 ) 使 兼 侍 讀 依 前 特 進 鄭 國 公
203 24. 曾 懷 ; 字 7 月 餘 ( 乾 道 晉 江 人 ( 屬 泉 宣 和 元 戶 部 尚 書 參 知 政 事 臺 臣 詹 亢 宗 季 棠? 無 傳 ; 欽 道 9 年 10 月 ~ 州, 福 建 路 ), 年, 以 父 賜 同 進 士 出 (1 年 8 月 ) 論 懷 六 事, 罷 免 提 曾 公 亮 曾 孫 淳 熙 元 年 6 居 常 熟 任 金 壇 身 舉 宮 觀 懷 即 上 章 月 ) 簿, 自 辯, 根 究 無 實, 乾 道 8 年 復 相 觀 文 殿 大 學 (1172) 士 提 舉 太 平 興 國 同 進 士 出 宮 身 4 月 ( 淳 熙 元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以 疾 自 請, 觀 文 殿 年 7 月 ~ 同 年 舉 太 平 興 國 宮 大 學 士 提 舉 洞 霄 11 月 ) 宮 25. 葉 衡, 字 10 月 ( 淳 熙 金 華 人 ( 屬 婺 紹 興 18 朝 散 大 夫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參 諫 官 言 其 惟 務 險 26 年 384/11822 夢 錫 元 年 11 月 ~2 州, 兩 浙 東 路 ) 年 (1148) 戶 部 尚 書 知 政 事 兼 權 知 樞 愎, 變 亂 是 非 而 年 9 月 ) 進 士 密 院 事 (7 月 ) 罷 依 前 中 奉 大 夫 知 建 寧 府 26. 趙 雄 ; 字 2 年 9 個 月 資 州 人 ( 資 隆 興 元 年 朝 散 郎 試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同 言 者 稱 其 多 私 里 15 年 396/12073 溫 叔 ( 淳 熙 5 年 州, 屬 潼 川 府 (1163) 禮 部 尚 書 知 樞 密 院 事 參 知 黨, 罷 為 觀 文 殿 大 11 月 ~8 年 8 路 ) 省 試 第 兼 侍 讀 兼 政 事 學 士 四 川 安 撫 制 月 ) 一, 虞 允 給 事 中 (2 年 4 月 ) 置 使 兼 知 成 都 府 文 薦 於 朝 27. 王 淮 ; 字 6 年 9 月 ( 淳 金 華 人 ( 屬 婺 紹 興 15 翰 林 學 士 信 國 公 屢 上 章 丐 外, 觀 文 36 年 396/12069 季 海 熙 8 年 8 月 州, 兩 浙 東 路 ) 年 (1145) 知 制 誥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同 殿 大 學 士 判 衢 州 ~15 年 5 月 ) 進 士 知 樞 密 院 事 參 知 依 前 特 進 魯 國 公 政 事 知 樞 密 院 事 樞 密 使 (5 年 11 月 ) 28. 周 必 大 ; 2 年 3 月 ( 淳 廬 陵 人 ( 屬 吉 紹 興 20 吏 部 尚 書 參 知 政 事 知 樞 諫 官 何 澹 論 其 不 公 36 年 391/11965 字 子 充, 一 熙 14 年 2 月 州, 江 南 西 路 ) 年 (1150) 密 院 事 樞 密 使 (6 不 平 之 罪, 罷 為 觀 字 洪 道, 號 ~16 年 5 月 ) 進 士 年 9 月 )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潭 省 齋 居 士 州 29. 留 正 ; 字 5 年 7 月 ( 淳 泉 州 晉 江 人 紹 興 13 敷 文 閣 學 士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參 罷 左 相 ( 未 見 罷 後 29 年 391/11972 仲 至 熙 16 年 正 月 ( 屬 福 建 路 ) 年 知 政 事 兼 同 知 樞 處 置 ) ~ 紹 熙 5 年 8 (1143) 密 院 事 (2 年 6 月 ) 月 ), 第 進 士 (1189~1194 )
204 30. 葛 邲 ; 字 10 月 ( 紹 熙 丹 陽 人, 徙 吳 隆 興 元 年 刑 部 尚 書 光 祿 大 夫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依 30 年 385/11827 楚 輔 4 年 3 月 ~5 興 ( 屬 湖 州, (1163)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參 前 特 進 判 建 康 府 年 正 月 ) 兩 浙 西 路 ) 進 士 知 政 事 知 樞 密 院 (1193~1194 事 ) (4 年 2 月 ) 31. 趙 汝 愚 ; 6 月 ( 紹 熙 5 饒 州 餘 干 縣 人 乾 道 2 年 吏 部 尚 書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知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依 28 年 392/11981 字 子 直 年 8 月 ~ 慶 元 ( 江 西 餘 干, (1166) 樞 密 院 事 兼 參 知 前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知 元 年 2 月 ) 屬 江 南 東 路 ) 進 士 第 一 政 事 樞 密 使 福 州 (1194~1195 (1 年 5 月 ) ) 32. 余 端 禮 ; 1 年 ( 慶 元 元 衢 州 龍 游 人 紹 興 27 通 議 大 夫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參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38 年 398/12103 字 楚 恭 年 4 月 ~2 年 ( 浙 江 衢 縣, 年 (1157) 吏 部 尚 書 知 政 事 兼 同 知 樞 隆 興 府 4 月 ) 屬 浙 東 路 ) 進 士 密 院 事 知 樞 密 院 (1195~1196 事 (1 年 6 月 ) ) 33. 京 鏜 ; 字 4 年 7 月 ( 慶 洪 州 人 ( 江 西 紹 興 27 刑 部 尚 書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參 薨 38 年 394/12036 仲 遠 元 2 年 正 月 南 昌, 屬 江 南 年 (1158) 知 政 事 知 樞 密 院 ~6 年 8 月 ) 西 路 ) 進 士 事 (1 年 4 月 ) (1196~120 0) 34. 謝 深 甫 ; 2 年 11 月 ( 慶 台 州 臨 海 人 乾 道 2 年 中 奉 大 夫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參 觀 文 殿 學 士 判 建 34 年 394/12038 字 子 肅 元 6 年 閏 2 ( 浙 江 臨 海 (1166) 試 御 史 中 丞 知 政 事 兼 知 樞 密 康 府 月 ~ 嘉 泰 3 年 縣, 屬 浙 東 路 ) 進 士 兼 侍 讀 院 事 知 樞 密 院 事 正 月 ) 兼 參 知 政 事 (1200~120 (5 年 2 月 ) 3) 35. 陳 自 強 ; 4 年 6 月 ( 嘉 閩 縣 人 ( 今 福 淳 熙 5 年 御 史 中 丞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參 罷 右 相 25 年 394/12034 字 勉 之 泰 3 年 5 月 ~ 州, 屬 福 建 路 ) (1178) 知 政 事 兼 同 知 樞 開 禧 3 年 11 進 士 密 院 事 知 樞 密 院 月 ) 事 兼 參 知 政 事 (1203~120 (2 年 10 月 ) 7) 36. 韓 侂 冑 ; 2 年 4 月 ( 開 河 南 安 陽 市, 以 蔭 入 官 太 師 永 興 軍 節 度 罷 平 章 軍 國 事? 474/13771 字 節 夫 禧 元 年 7 月 屬 河 北 西 路 之 使 ~3 年 11 月 ) 相 州, 金 之 轄 未 當 執 政 (1205~120 區 ) 7)
205 37. 錢 象 祖 ; 1 年 ( 開 禧 3 臨 海 人 ( 浙 江 以 祖 恩 補 吏 部 尚 書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參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判 3 年 No 字 伯 同, 號 年 12 月 ~ 嘉 臨 海 縣, 屬 浙 官, 嘉 泰 知 政 事 兼 知 樞 密 福 州 止 庵 居 士 定 元 年 12 東 路 ) 四 年 進 士 院 事 參 知 政 事 月 ) 兼 知 樞 密 院 事 (1207~120 資 政 殿 學 (2 年 7 月 ) 8) 士 提 舉 萬 壽 觀 兼 侍 讀 38. 史 彌 遠 ; 1 月 ( 嘉 定 元 鄞 縣 人 ( 浙 江 淳 熙 6 禮 部 尚 書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知 丁 母 憂 21 年 414/12415 字 同 叔 年 10 月 ~11 鄞 年, 補 承 樞 密 院 事 兼 參 知 月 ( 丁 母 憂 ) 縣, 屬 慶 元 事 郎,8 政 事 (11 月 ) (1208~120 府, 兩 浙 東 路 ) 年 銓 試 第 9) 一,14 年 進 士 26 年 5 月 ( 嘉 起 復 保 寧 軍 節 度 使 充 醴 定 2 年 5 月 ~ 泉 觀 使 進 封 會 稽 郡 紹 定 6 年 10 王 未 幾 致 仕, 薨 月 ) (1208~123 3) 39. 鄭 清 之 ; 2 年 11 月 ( 紹 鄞 縣 人 ( 屬 慶 嘉 定 10 端 明 殿 學 士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參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16 年 414/12419 字 德 源, 別 定 6 年 10 月 元 府, 兩 浙 東 年 (1217) 知 政 事 兼 簽 書 樞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號 安 晚 ~ 端 平 3 年 9 路 ) 進 士 密 院 事 參 知 政 事 月 ) 兼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1233~123 (4 年 3 月 ) 6) 4 年 7 月 ( 淳 少 師 奉 國 軍 節 度 薨 祐 7 年 4 月 使 充 醴 泉 觀 使 兼 ~11 年 11 月 ) 侍 讀 (1247~125 1) 40. 喬 行 簡 ; 11 月 ( 端 平 2 東 陽 人 ( 今 浙 紹 熙 4 年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42 年 417/12489 字 壽 朋 年 10 月 ~3 年 江 金 華, 屬 浙 (1193) 事 簽 書 樞 密 院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9 月 ) 東 路 婺 州 ) 進 士 事 參 知 政 事 兼 同 (1235~123 知 樞 密 院 事 知 樞 6) 密 院 事 (3 年 11 月 )
206 3 年 10 月 ( 端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特 授 少 師 保 寧 軍 平 3 年 11 月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節 度 使 醴 泉 觀 ~ 嘉 熙 4 年 9 使 進 封 魯 國 公, 月 ) 加 封 邑, 奉 祠 (1236~124 0) 41. 李 宗 勉 ; 1 年 11 月 ( 嘉 富 陽 人 ( 隸 臨 開 禧 元 年 諫 議 大 夫 兼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以 光 祿 大 夫 觀 文 35 年 405/12233 字 彊 父 熙 3 年 正 月 安 府 ) (1204) 侍 讀 事 簽 書 樞 密 院 殿 大 學 士 致 仕, ~4 年 閏 12 進 士 事 參 知 政 事 卒, 贈 少 師 月 ) (1 年 11 月 ) (1239~124 0) 42. 史 嵩 之, 7 年 11 月 ( 嘉 鄞 縣 人 ( 屬 慶 嘉 定 13 通 奉 大 夫 京 湖 安 撫 制 置 使 守 本 官 致 仕 19 年 414/12423 字 子 由 熙 3 年 正 月 ~ 元 府, 兩 浙 東 年 (1220) 京 西 荊 湖 南 恩 例 並 同 執 政 淳 祐 6 年 12 路 ) 進 士 北 路 安 撫 制 (1 年 ) 月 ) 置 使 (1239~124 6) 43. 范 鍾, 字 1 年 2 月 ( 淳 婺 州 蘭 谿 人 嘉 定 2 年 通 議 大 夫 再 乞 歸 里 田 觀 文 35 年 417/12496 仲 和 祐 4 年 12 月 ( 浙 江 金 華, (1209)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參 殿 大 學 士 醴 泉 觀 ~6 年 2 月 ) 屬 浙 東 路 ) 進 士 知 政 事 知 樞 密 院 使 兼 侍 讀 (1244~124 事 兼 參 知 政 事 6) (3 年 1 月 ) 44. 杜 範, 字 4 月 ( 淳 祐 4 黃 巖 人 ( 浙 江 嘉 定 元 年 資 政 殿 學 士 中 大 薨 36 年 407/12279 成 之 年 12 月 ~5 年 臨 海, 隸 台 (1208) 夫 提 舉 萬 壽 觀 兼 4 月 ) 州, 浙 東 路 ) 進 士 侍 讀 (1244~124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5) 事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1 年 11 月 ) 45. 游 佀, 字 1 年 4 月 ( 淳 南 充 人 ( 四 川 嘉 定 14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24 年 417/12496 景 仁 祐 5 年 12 月 南 充, 屬 果 年 (1221) 事 參 知 政 事 知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封 ~7 年 4 月 ) 州, 潼 川 府 路 ) 進 士 樞 密 院 事 兼 參 知 邑 如 故 (1245~124 7) 資 政 殿 大 學 士 通 議 大 夫 提 舉 萬 壽 觀 政 事 (4 年 1 月 )
207 46. 趙 葵, 字 1 年 1 月 ( 淳 衡 山 人 ( 今 湖 嘉 定 14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知 辭 相 位 觀 文 殿 大 32 年 417/12498 南 仲 祐 9 年 閏 2 南 衡 山, 隸 潭 年 (1221) 樞 密 院 事 兼 參 知 學 士 醴 泉 觀 使 兼 月 ~10 年 3 月 州, 荊 湖 南 路 ) 因 功 補 承 政 事 樞 密 使 兼 參 侍 讀 仍 奉 朝 請, (1249~125 務 郎 知 知 政 事 (4 年 2 月 ) 依 前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0) 棗 陽 軍 47. 謝 方 叔, 3 年 8 月 ( 淳 威 州 人 ( 屬 成 嘉 定 16 朝 散 大 夫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兼 為 朱 應 元 所 劾, 28 年 417/12510 字 德 方 祐 11 年 11 都 府 路 ) 年 (1223) 試 給 事 中 參 知 政 事 知 樞 密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月 ~ 寶 祐 3 年 進 士 院 事 兼 參 知 政 舉 臨 安 府 洞 霄 宮, 7 月 ) 事 (3 年 4 月 ) 依 前 金 紫 光 祿 大 (1251~125 夫 惠 國 公 5) 48. 吳 潛 ; 毅 1 年 ( 淳 祐 11 宣 州 寧 國 府 嘉 定 10 翰 林 學 士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34 年 418/12515 夫, 號 履 齋 年 11 月 ~12 人 ( 屬 江 南 年 (1217) 事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舉 江 喌 太 平 國 宮 年 11 月 ) 東 路 ) 進 士 第 一 事 兼 權 參 知 政 (1251~125 事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2) 兼 參 知 政 事 參 知 政 事 (4 年 7 月 ) 6 月 ( 開 慶 元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醴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年 10 月 ~ 景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崇 舉 臨 安 府 洞 霄 宮 定 元 年 4 月 ) 國 公 (1259~126 0) 49. 董 槐, 字 11 月 ( 寶 祐 3 濠 州 定 遠 人 嘉 定 6 年 通 奉 大 夫 為 丁 大 全 所 劾 觀 42 年 414/12428 庭 植 年 8 月 ~4 年 ( 今 安 徽 定 (1213)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同 文 殿 大 學 士 提 舉 7 月 ) 遠, 隸 淮 南 西 進 士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權 臨 安 府 洞 霄 宮 (1255~125 路 ) 參 知 政 事 參 知 政 6) 事 (3 年 9 月 ) 50. 程 元 鳳, 1 年 9 月 ( 寶 歙 人 ( 今 安 徽 紹 定 元 年 中 大 夫 權 特 授 通 奉 大 夫 辭 職 特 授 觀 文 殿 28 年 418/12520 字 申 甫 祐 4 年 7 月 歙 縣, 隸 徽 (1228) 工 部 尚 書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大 學 士 判 福 州 ~6 年 4 月 ) 州, 江 南 東 路 ) 進 士 事 簽 書 樞 密 院 福 建 安 撫 大 使 依 (1256~125 事 參 知 政 事 前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8) (1 年 4 月 ) 新 安 郡 開 國 公, 封 邑 如 故
208 數 日 ( 咸 淳 3 少 保 觀 文 殿 大 學 為 監 察 御 史 陳 宜 中 年 3 月 ~ 同 士 所 劾 罷 依 舊 少 月 ) 保 觀 文 殿 大 學 (1267) 士 醴 泉 觀 使 51. 丁 大 全 ; 1 年 6 月 ( 寶 鎮 江 人 ( 今 江 嘉 熙 2 年 侍 御 史 兼 侍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同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光 20 年 474/13778 字 子 萬, 鎮 祐 6 年 4 月 ~ 蘇 鎮 江, 隸 浙 進 士 讀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權 祿 大 夫 判 鎮 江 江 人 開 慶 元 年 10 西 路 ) (1238) 參 知 政 事 參 知 政 府, 依 前 丹 陽 郡 開 月 ) 事 兼 同 知 樞 密 院 國 公 加 封 邑 (1258~125 事 (1 年 6 月 ) 9) 52. 賈 似 道 ; 14 年 4 月 ( 開 天 台 人 ( 今 浙 以 父 蔭 補 端 明 殿 學 兩 淮 制 置 大 使 淮 陳 宜 中 乞 誅 似 道 474/13779 字 師 憲, 賈 慶 元 年 10 月 江 天 台, 屬 台 嘉 興 司 士 兩 淮 制 東 安 撫 使 知 揚 州 詔 罷 平 章 都 督, 涉 子 ~ 德 祐 元 年 2 州, 兩 浙 東 路 ) 倉 置 大 使 淮 ( 宋 史 竟 納 入 執 予 祠 月 ) 東 安 撫 使 知 政 欄 ) 同 知 樞 密 (1259~127 揚 州 院 事 參 知 政 事 5) 知 樞 密 院 事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樞 密 使 (9 年 7 月 )*2 53. 葉 夢 鼎, 1 年 5 月 ( 咸 寧 海 人 ( 今 浙 以 太 學 上 試 吏 部 尚 書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依 前 少 保 特 授 觀 文? 414/12432 字 鎮 之 淳 3 年 8 月 江 寧 海, 隸 台 舍 試 兩 優 事 簽 書 樞 密 院 殿 大 學 士 判 福 州 ~5 年 正 月 ) 州, 浙 東 路 ) 釋 褐 出 身 事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軍 州 事 兼 管 內 勸 農 (1267~126 兼 權 參 知 政 事 金 使 福 建 路 安 撫 大 9) 知 慶 元 府 事 紫 光 祿 大 夫 參 知 政 事 (5 年 5 月 ) 使 馬 步 軍 都 總 管, 進 封 信 國 公 *3 54. 江 萬 里, 10 月 ( 咸 淳 都 昌 人 ( 今 江 由 鄉 舉 入 吏 部 尚 書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為 鮑 度 所 劾 罷 觀 43 年 418/12523 字 子 遠, 號 5 年 3 月 ~6 西 都 昌, 隸 南 太 學, 事 簽 書 樞 密 院 文 殿 學 士 知 福 古 ` 年 正 月 ) 康 軍, 江 南 東 寶 慶 2 年 事 同 知 樞 密 院 州, 福 建 安 撫 使 (1269~127 路 ) 進 士 事 參 知 政 事 0) (7 年 7 月 )
209 55. 馬 廷 鸞, 3 年 8 月 饒 州 樂 平 人 淳 祐 7 年 權 禮 部 尚 書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同 觀 文 殿 學 士 知 饒 22 年 414/12436 字 翔 仲, 號 ( 咸 淳 5 年 3 ( 今 江 西 樂 (1247)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權 州 未 幾, 免 知 饒 碧 梧 月 ~8 年 11 平, 隸 饒 州, 進 士 參 知 政 事 參 知 政 州, 以 觀 文 殿 學 月 ) 江 南 東 路 ) 事 士 提 舉 洞 霄 宮 (1269~127 兼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2) (3 年 10 月 ) 56. 王 爚 ; 字 9 月 ( 咸 淳 新 昌 ( 屬 紹 興 嘉 定 13 端 明 殿 學 士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同 罷 為 醴 泉 觀 使 54 年? 418/12525 仲 潛, 一 作 10 年 11 月 ~ 府, 兩 浙 東 路 ) 年 (1220) (?)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權 重 潛 伯 德 祐 元 年 7 進 士 參 知 政 事 參 知 政 晦 仲 翔, 月 ) 事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號 修 齋 (1274~127 參 知 政 事 5) (1 年 7 月 ) 57. 章 鑑 ; 字 5 月 ( 咸 淳 分 寧 ( 屬 隆 興 淳 祐 4 年 權 吏 部 尚 書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予 祠, 未 幾 罷 祠 30 年 418/12528 秉 公 10 年 11 月 ~ 府, 江 南 西 路 ) (1244) 事 兼 權 參 知 政 德 祐 元 年 3 以 別 院 省 事 簽 書 樞 密 院 月 ) 試 及 第 事 同 知 樞 密 院 事 (1274~127 兼 權 參 知 政 事 5) (2 年 5 月 ) 58. 陳 宜 中 ; 6 月 ( 德 祐 元 永 嘉 ( 屬 溫 景 定 3 年 兼 權 吏 部 尚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觀 文 殿 大 學 士 醴 13 年 418/12529 字 與 權 年 3 月 ~ 元 年 州, 兩 浙 東 路 ) (1262) 書 (?) 事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泉 觀 使 兼 侍 讀 九 9 月 ) 廷 試 第 二 兼 權 參 知 政 事 同 (1275)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權 參 知 政 事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參 知 政 事 (1 年 6 月 ) (?~ 德 祐 2 遁 年 正 月 ( 遁 ) (1276) 59. 留 夢 炎 ; 8 月 ( 德 祐 元 衢 州, 兩 浙 東 淳 祐 4 年 權 禮 部 尚 書 ( 除 右 丞 相 ) 遁, 後 降 元 31 年 無 傳 字 漢 輔, 號 年 3 月 ~ 元 年 路 (1244)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同 中 齋 十 一 11 月 進 士 第 一 知 樞 密 院 事 兼 參 ( 遁 ) 知 政 事 (2 年 3 月 ) (1275) 60. 吳 堅 ; 字 ( 德 祐 2 年 天 台 人 ( 屬 台 淳 祐 4 年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降 元 32 年 無 傳 彥 愷 正 月 ) 州, 兩 浙 東 路 ) (1244) (1276) 進 士
210 61. 文 天 祥 ; 極 短 ( 德 祐 2 吉 水 ( 屬 吉 寶 祐 4 年 無 知 臨 安 府 被 俘 20 年 418/12533 字 宋 瑞, 又 年 正 月 ~) 州, 江 南 西 路 ) (1256) ( 未 除 執 政, 臨 危 字 履 善, 號 (1276) 進 士 第 一 授 命 直 接 拜 相 ) 文 山 2 月 ( 景 炎 元 年 5 月 ~7 月 ) 62. 賈 餘 慶 知 臨 安 府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無 傳 宋 季 三 朝 政 要 卷 陸 秀 夫 ; ( 景 炎 3 年 楚 州 鹽 城 人, 寶 祐 4 年 宗 正 少 卿 兼 端 明 殿 學 士 簽 書 負 王 赴 海 死 16 年 字 君 實 (1278)4 月 其 父 徙 鎮 江 (1256) 權 起 居 舍 人 樞 密 院 事 (?) 祥 興 2 年 2 ( 屬 淮 南 東 進 士 *4 月 6 日 ) 路, 淮 水 下 游, 宋 金 交 界 處 ) *1: 呂 於 3 月 已 進 拜 知 樞 密 院 事, 何 以 拜 相 前 又 是 同 簽 書 樞 密 院 事, 顯 然 有 誤 *2: 年 數 計 算 有 疑 *3: 年 數 計 算 有 疑 *4: 宋 史 451/13275: 繫 於 景 定 元 年 (1260) *5: 宋 史 未 列 傳 者 : 沈 該 曾 懷 錢 象 祖 留 夢 炎 吳 堅 賈 餘 慶, 六 人
211 附 錄 二 : 南 宋 歷 朝 宰 相 年 表 ( 一 ) 建 炎 三 年 四 月 以 前 宰 相 拜 罷 表 宰 相 職 稱 暨 姓 名 左 僕 射 兼 門 下 侍 郎 右 僕 射 兼 中 書 侍 郎 罷 相 宰 相 姓 名 紀 年 建 炎 1 年 6 月 (1127) 李 綱 (1 日 ) 李 綱 ; (1 日 ) 代 表 上 任 日 期 8 月 李 綱 (5 日 ) 黃 潛 善 (5 日 ) 李 綱 罷 (18 日 ) 李 綱 黃 潛 善 2 年 12 月 (1128) 黃 潛 善 (19 日 ) 汪 伯 彥 (19 日 )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3 年 2 月 (1129) 黃 潛 善 汪 伯 彥 罷 (20 日 ) 3 月 朱 勝 非 (2 日 ) 朱 勝 非 4 月 呂 頤 浩 (6 日 ) 朱 勝 非 罷 (6 日 ) 呂 頤 浩 ( 二 ) 建 炎 三 年 四 月 以 後 前 宰 相 拜 罷 表 宰 相 職 稱 暨 姓 名 左 僕 射 同 平 章 事 右 僕 射 同 平 章 事 罷 相 宰 相 姓 名 紀 年 建 炎 3 年 4 月 呂 頤 浩 (13 日 ) 呂 頤 浩 閏 8 月 呂 頤 浩 (13 日 ) 杜 充 (13 日 ) 呂 頤 浩 杜 充 4 年 2 月 (1130) 杜 充 罷 (22 日 ) 呂 頤 浩 4 月 呂 頤 浩 罷 (25 日 ) 5 月 范 宗 尹 (3 日 ) 范 宗 尹 紹 興 1 年 7 月 (1131) 范 宗 尹 罷 (29 日 ) 8 月 秦 檜 (23 日 ) 秦 檜 9 月 呂 頤 浩 (20 日 ) 秦 檜 呂 頤 浩 2 年 8 月 (1132) 秦 檜 罷 (27 日 ) 呂 頤 浩 9 月 朱 勝 非 (8 日 ) 呂 頤 浩 朱 勝 非 3 年 4 月 (1133) 朱 勝 非 呂 頤 浩 (2 日, 母 憂 ) 7 月 朱 勝 非 (22 日, 起 復 ) 呂 頤 浩 朱 勝 非 9 月 呂 頤 浩 罷 (7 日 ) 朱 勝 非 4 年 9 月 (1134) 趙 鼎 (27 日 ) 朱 勝 非 罷 (24 日 ) 趙 鼎 5 年 2 月 (1135) 趙 鼎 (12 日 ) 張 浚 (12 日 ) 趙 鼎 張 浚 6 年 12 月 (1136) 趙 鼎 罷 (9 日 ) 張 浚 7 年 9 月 (1137) 趙 鼎 (17 日 ) 張 浚 罷 (13 日 ) 趙 鼎 8 年 3 月 (1138) 秦 檜 (7 日 ) 趙 鼎 秦 檜 10 月 趙 鼎 罷 (21 日 ) 秦 檜 11 年 6 月 (1141) 秦 檜 (8 日 ) 秦 檜 12 年 9 月 (1142) 秦 檜 (16 日, 加 太 師 ) 秦 檜
212 25 年 10 月 (1155) 秦 檜 (22 日, 致 仕 ) 秦 檜 26 年 5 月 (1156) 沈 該 (2 日 ) 万 俟 卨 (2 日 ) 沈 該 万 俟 卨 27 年 3 月 (1157) 万 俟 卨 沈 該 (27 日, 致 仕 ) 27 年 6 月 (1157) 湯 思 退 (15 日 ) 沈 該 湯 思 退 29 年 6 月 (1159) 沈 該 罷 (26 日 ) 湯 思 退 9 月 湯 思 退 (14 日 ) 陳 康 伯 (14 日 ) 湯 思 退 陳 康 伯 30 年 12 月 (1160) 湯 思 退 罷 (1 日 ) 陳 康 伯 31 年 3 月 (1161) 陳 康 伯 (17 日 ) 朱 倬 (17 日 ) 陳 康 伯 朱 倬 32 年 6 月 (1162) 孝 宗 即 位 12 月 陳 康 伯 (5 日, 兼 樞 密 使 ) 朱 倬 罷 (10 日 ) 陳 康 伯 陳 康 伯 隆 興 1 年 1 月 (1163) 史 浩 (9 日 ) 陳 康 伯 史 浩 5 月 史 浩 罷 (15 日 ) 陳 康 伯 7 月 湯 思 退 (1 日 ) 陳 康 伯 湯 思 退 12 月 湯 思 退 (21 日 ) 張 浚 (21 日 ) 陳 康 伯 罷 (3 日 ) 湯 思 退 張 浚 2 年 4 月 (1164) 張 浚 罷 (23 日 ) 湯 思 退 11 月 陳 康 伯 (17 日 ) 湯 思 退 罷 (10 日 ) 陳 康 伯 乾 道 1 年 2 月 (1165) 陳 康 伯 罷 (29 日 ) 12 月 洪 适 (3 日 ) 洪 适 2 年 3 月 (1166) 洪 适 罷 (28 日 ) 12 月 葉 顒 (15 日 ) 魏 杞 (15 日 ) 葉 顒 魏 杞 3 年 11 月 (1167) 葉 顒 魏 杞 罷 (9 日 ) 4 年 2 月 (1168) 蔣 芾 (6 日 ) 蔣 芾 6 月 蔣 芾 (28 日, 母 喪 ) 10 月 蔣 芾 (13 日 ) 陳 俊 卿 (13 日 ) 蔣 芾 陳 俊 卿 12 月 蔣 芾 罷 (17 日 ) 陳 俊 卿 5 年 8 月 (1169) 陳 俊 卿 (6 日 ) 虞 允 文 (6 日 ) 陳 俊 卿 虞 允 文 6 年 5 月 (1170) 陳 俊 卿 罷 (19 日 ) 虞 允 文 ( 三 ) 乾 道 改 制 為 左 右 丞 相 宰 相 職 稱 暨 姓 名 左 丞 相 右 丞 相 罷 相 宰 相 姓 名 紀 年 8 年 2 月 虞 允 文 (12 日 ) 梁 克 家 (12 日 ) 虞 允 文 梁 克 家 9 月 虞 允 文 罷 (12 日 ) 梁 克 家 9 年 10 月 (1173) 曾 懷 (15 日 ) 梁 克 家 罷 (12 日 ) 曾 懷
213 淳 熙 1 年 6 月 (1174) 曾 懷 罷 (23 日 ) 7 月 曾 懷 (7 日 ) 曾 懷 11 月 葉 衡 (25 日 ) 曾 懷 罷 (23 日 ) 葉 衡 2 年 9 月 (1175) 葉 衡 罷 (17 日 ) 5 年 3 月 (1178) 史 浩 (18 日 ) 史 浩 11 月 趙 雄 (18 日 ) 史 浩 罷 (15 日 ) 趙 雄 8 年 8 月 (1181) 王 淮 (9 日 ) 趙 雄 罷 (6 日 ) 王 淮 9 年 9 月 (1182) 王 淮 (2 日 ) 梁 克 家 (2 日 ) 王 淮 梁 克 家 13 年 11 月 (1186) 梁 克 家 罷 (23 日 ) 王 淮 14 年 2 月 (1187) 周 必 大 (15 日 ) 王 淮 周 必 大 15 年 5 月 (1188) 王 淮 罷 (4 日 ) 周 必 大 16 年 1 月 (1189) 周 必 大 (8 日 ) 留 正 (8 日 ) 周 必 大 留 正 2 月 周 必 大 留 正 光 宗 即 位 5 月 周 必 大 罷 (7 日 ) 留 正 紹 熙 1 年 7 月 (1190) 留 正 (3 日 ) 留 正 4 年 3 月 (1193) 葛 邲 (14 日 ) 留 正 葛 邲 5 年 1 月 (1194) 葛 邲 罷 (21 日 ) 留 正 5 年 7 月 留 正 寧 宗 即 位 8 月 趙 汝 愚 (28 日 ) 留 正 罷 (28 日 ) 趙 汝 愚 慶 元 1 年 2 月 (1195) 趙 汝 愚 罷 (22 日 ) 4 月 余 端 禮 (4 日 ) 余 端 禮 2 年 1 月 (1196) 余 端 禮 (10 日 ) 京 鏜 (10 日 ) 余 端 禮 京 鏜 4 月 余 端 禮 罷 (15 日 ) 京 鏜 6 年 閏 2 月 (1200) 京 鏜 (4 日 ) 謝 深 甫 (4 日 ) 京 鏜 謝 深 甫 8 月 京 鏜 (4 日, 薨 ) 謝 深 甫 嘉 泰 3 年 1 月 (1203) 謝 深 甫 罷 (10 日 ) 5 月 陳 自 強 (11 日 ) 陳 自 強 ( 四 ) 平 章 軍 國 ( 重 ) 事 丞 相 表 宰 相 職 稱 暨 姓 名 平 章 軍 國 左 丞 相 右 丞 相 罷 相 宰 相 姓 名 紀 年 ( 重 ) 事 開 禧 1 年 7 月 (1205) 韓 侂 冑 韓 侂 冑 陳 自 強 (5 日, 自 太 師 拜 ) 3 年 1 月 (1207) 陳 自 強 (4 日, 兼 樞 密 使 ) 韓 侂 冑 陳 自 強 丞 相 兼 樞 使 成 定 制
214 3 年 11 月 (1207) 韓 侂 冑 罷 (2 日 ) 陳 自 強 罷 (2 日 ) 12 月 錢 象 祖 (20 日 ) 錢 象 祖 嘉 定 1 年 10 月 (1208) 錢 象 祖 (10 日 ) 史 彌 遠 (10 日 ) 錢 象 祖 史 彌 遠 11 月 史 彌 遠 (22 錢 象 祖 日, 丁 母 憂 ) 12 月 錢 象 祖 罷 (1 日 ) 2 年 5 月 (1209) 史 彌 遠 史 彌 遠 (4 日, 起 復 ) 17 年 8 月 (1224) 史 彌 遠 理 宗 即 位 紹 定 6 年 10 月 (1233) 史 彌 遠 (15 日 ) (15 日 ) 史 彌 遠 罷 鄭 清 之 (16 日 ) 端 平 2 年 6 月 (1235) 鄭 清 之 (17 日 ) 喬 行 簡 (17 日 )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3 年 9 月 (1236) 鄭 清 之 喬 行 簡 罷 (21 日 ) 11 月 喬 行 簡 (13 日 ) 喬 行 簡 嘉 熙 3 年 1 月 (1239) 喬 行 簡 (2 日, 重 事 ) 李 宗 勉 (2 日 ) 史 嵩 之 (2 日 ) 喬 行 簡 李 宗 勉 史 嵩 之 4 年 3 月 (1240) 史 嵩 之 (28 日, 入 國 門 ) 9 月 喬 行 簡 罷 喬 行 簡 李 宗 勉 史 嵩 之 李 宗 勉 史 嵩 之 閏 12 月 (2 日 ) 李 宗 勉 (7 日, 薨 ) 史 嵩 之 淳 祐 1 年 2 月 (1241) 喬 行 簡 ( 薨 ) 史 嵩 之 4 年 9 月 (1244) 史 嵩 之 (8 日, 起 復 ) 史 嵩 之 (5 日, 父 病 去 位 ) 史 嵩 之 12 月 范 鍾 (4 日 ) 杜 範 (4 日 ) 史 嵩 之 范 鍾 杜 範 (4 日, 許 終 喪 ) 5 年 4 月 (1245) 杜 範 范 鍾 (22 日, 薨 )
215 12 月 游 佀 (18 日 ) 范 鍾 游 佀 6 年 2 月 (1246) 范 鍾 罷 (8 日 ) 游 佀 12 月 史 嵩 之 游 佀 ( 致 仕 ) 7 年 4 月 (1247) 鄭 清 之 (18 日 ) 游 佀 罷 鄭 清 之 (18 日 ) 9 年 1 月 (1249) 范 鍾 ( 薨 ) 鄭 清 之 閏 2 月 鄭 清 之 (2 日 ) 趙 葵 (2 日 ) 鄭 清 之 趙 葵 10 年 3 月 (1250) 趙 葵 鄭 清 之 (17 日, 辭 ) 11 年 11 月 (1251) 謝 方 叔 (29 日 ) 吳 潛 (29 日 ) 鄭 清 之 罷 謝 方 叔 吳 潛 (19 日 ) 12 年 11 月 (1252) 吳 潛 罷 謝 方 叔 (10 日 ) 寶 祐 3 年 7 月 (1255) 謝 方 叔 罷 (22 日 ) 8 月 董 槐 (1 日 ) 董 槐 4 年 6 月 (1256) 董 槐 罷 (24 日 ) 7 月 程 元 鳳 (26 日 ) 程 元 鳳 6 年 4 月 (1258) 丁 大 全 (28 日 ) 程 元 鳳 罷 丁 大 全 (28 日 ) 開 慶 1 年 10 月 (1259) 吳 潛 (2 日 ) 賈 似 道 (2 日 ) 丁 大 全 罷 吳 潛 賈 似 道 (2 日 ) 景 定 1 年 4 月 (1260) 吳 潛 罷 (1 日 ) 賈 似 道 3 年 6 月 (1262) 董 槐 ( 致 仕 ) 賈 似 道 景 定 5 年 10 月 (1264) 賈 似 道 度 宗 即 位 咸 淳 2 年 11 月 (1266) 趙 葵 ( 致 仕 ) 賈 似 道 3 年 2 月 (1267) 賈 似 道 賈 似 道 (7 日, 重 事 ) 3 月 程 元 鳳 (5 日 ) 程 元 鳳 罷 賈 似 道 (20 日 ) 8 月 葉 夢 鼎 (16 日 ) 賈 似 道 葉 夢 鼎 5 年 1 月 (1269) 葉 夢 鼎 罷 賈 似 道 (17 日 ) 3 月 江 萬 里 (23 日 ) 馬 廷 鸞 (23 日 ) 賈 似 道 江 萬 里 馬 廷 鸞
216 6 年 1 月 (1270) 江 萬 里 罷 賈 似 道 馬 廷 鸞 (28 日 ) 7 年 12 月 (1271) 謝 方 叔 賈 似 道 馬 廷 鸞 ( 復 原 官 致 仕 ) 8 年 11 月 (1272) 葉 夢 鼎 (30 日 ) 馬 廷 鸞 罷 賈 似 道 葉 夢 鼎 (1 日 ) 9 年 3 月 (1273) 葉 夢 鼎 罷 賈 似 道 (7 日 ) 咸 淳 10 年 (1274) 賈 似 道 瀛 國 公 ( 恭 帝 ) 即 位 10 年 11 月 王 爚 (14 日 ) 章 鑑 (14 日 ) 賈 似 道 王 爚 章 鑑 德 祐 1 年 2 月 (1275) 王 爚 (24 日, 章 鑑 去 位 ) 賈 似 道 罷 (29 日 ) 3 月 王 爚 (4 日, 復 拜 ) 陳 宜 中 (5 日 ) 章 鑑 罷 (5 日 ) 王 爚 陳 宜 中 6 月 王 爚 ( 重 事 ) 陳 宜 中 (15 日 ) 留 夢 炎 (15 日 ) 王 爚 陳 宜 中 留 夢 炎 7 月 陳 宜 中 (22 留 夢 炎 日, 棄 位 逕 去 ) 王 爚 罷 (23 日 ) 9 月 陳 宜 中 罷 留 夢 炎 (2 日 ) 10 月 留 夢 炎 (10 日 ) 陳 宜 中 (10 日 ) 留 夢 炎 陳 宜 中 11 月 留 夢 炎 (29 陳 宜 中 日 遁,30 日 遣 使 召 還 ) 12 月 留 夢 炎 罷 陳 宜 中 (27 日 ) 12 月 王 爚 ( 薨 ) 陳 宜 中 2 年 1 月 (1276) 吳 堅 (5 日 ) 文 天 祥 (19 日 ) 2 年 3 月 12 日 伯 顏 入 臨 安 吳 堅 賈 餘 慶 押 赴 上 都 賈 餘 慶 (19 日 ) 陳 宜 中 (18 日, 遁 ) 吳 堅 文 天 祥 賈 餘 慶 景 炎 1 年 5 月 (1276) 陳 宜 中 (1 日 ) 陳 宜 中
217 2 年 11 月 (1277) 陳 宜 中 ( 入 占 城 不 返 ) 3 年 4 月 (1278) 陸 秀 夫 (17 日 ) 陸 秀 夫 祥 興 1 年 8 月 (1278) 姚 良 臣 (21 日 ) 陸 秀 夫 姚 良 臣 祥 興 2 年 2 月 (1279) 陸 秀 夫 ( 負 衛 王 赴 海 死 ) 註 :1. 本 表 日 期 均 參 考 宋 宰 相 表 新 編 分 表 五 ~ 分 表 八, 頁 (17 日 ) 代 表 宰 相 上 任 日 期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国 际 收 支 业 务 办 事 指 南 一 银 行 结 售 汇 业 务...2 ( 一 ) 银 行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和 退 出... 2 ( 二 ) 银 行 经 营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机 构 信 息 变 更 指 南... 3 ( 三 ) 人 民 币 与 外 汇 衍 生 产 品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5 ( 四 ) 合 作 办 理 远 期 结 售 汇 业
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
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25 1 各 項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成 本 認 列 [6-2] 購 買 擴 建 廠 房 之 建 地 及 機 器 設 備, 相 關 的 各 項 支 出 如 下, 試 計 算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與 機 器 設 備 之 成 本 支 出 內 容 土 地 成 本 房 屋 及 建 築 成 本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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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 共 5 頁 一 基 本 能 力 : 共 25 題, 每 題 2 分, 合 計 50 分, 答 錯 不 倒 扣 請 於 答 案 卷 ( 卡 ) 上 依 題 號 作 答 1. 甲 晉 乘 楚 杌 :ㄔㄥˊ; 乙 贗 品 :ㄧㄢˋ; 丙 侷 促 一 隅 :ㄡˇ; 丁 裨 海 紀 遊 :ㄅㄞˋ 上 列 中 字 詞 的 讀 音, 何 者 正 確?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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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魚 作 文 教 學 流 程 與 實 務 文 / 子 魚 1 第 一 節 寫 日 記 一 說 明 : ( 一 ) 日 記 要 領 : 一 日 只 寫 一 件 事, 範 圍 縮 小, 比 較 好 回 想 切 割 生 活, 從 一 天 當 中 設 定 一 個 地 點 時 間, 將 發 生 的 事 情 寫 下 來 印 象 深 刻 做 記 錄 一 件 小 事, 都 值 得 寫 因 為 細 微 末 節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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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鸞和懺悔道的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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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57 61 292 15 25 90 266 274 75 182 1 16 182 173 172 1 4243 253 61 94 63 185 9 245 348 7 323437 173 100 4 1 176 273 173 17 3 17 10 9 35 59 63 163164197 1959 1 1980 5 4 189 13 4 5 30 76 6 36 274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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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 宙 生 灵 学 修 行 者 第 二 部 月 下 行 ( 注 第 10 一 18 篇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整 理 前 言 这 是 一 本 什 幺 书? 它 是 讲 人 有 没 有 灵 魂? 灵 魂 的 属 性 和 特 征 : 是 光 音 色 三 种 能 量 的 组 成 进 而 论 述 修 行 修 炼 的 本 质 : 是 提 高 大 灵 的 能 量 并 传 出 绝 世 功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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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東 縣 文 學 研 究 96472010 台 文 碩 一 李 詩 瑩 台 東 縣 簡 介 清 光 緒 元 年 (1875) 於 後 山 番 界 設 卑 南 廳, 廳 治 在 寶 桑 ( 即 今 之 台 東 ) 光 緒 13 年 台 灣 建 省, 因 台 東 地 理 位 置 位 於 台 灣 東 部, 遂 改 卑 南 廳 為 台 東 直 隸 州 日 治 時 期 隸 台 南 縣 設 台 東 支 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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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 官 ( 士 ) 考 選 歷 屆 試 題 86~100 以 下 資 料料 均 為 網 路 上 搜 尋 整 理 的, 若若 有 錯 誤 之 處, 煩 請 告 知, 謝 謝! 86 ( )1. 下 列列 何 者 非 孫 子 兵 法 的 戰 略略 原 則? A 兵 者, 詭 道 也 B 兵 貴 勝, 不不 貴 久 C 勝 兵 先 戰, 而 後 求 勝 D 上 兵 伐 謀, 其 下 攻 城 ( )4. 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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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緒 論 ( 一 ) 研 究 動 機 及 目 的 中 國 唐 代 為 佛 教 發 展 輝 煌 時 期, 其 中 禪 宗 也 是 當 時 鼎 盛 流 行 的 宗 派 之 一 本 文 主 要 在 探 討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所 傳 承 的 洪 州 禪 ( 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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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8 6 1958 3 1963 11 1960 1961 4 1974 1 1972 1 1959 1959 6 1959 10 103 1961 5 1961 11 1973 7 1990 1 1974 5 1972 3 1990 1 1991 5 1985 6 1980 4 1986 5 1964 1 1985 3 1977 3 1961
206 1 1 1913 3 19 1913 12 22 1981 2 1 1 1 1 1 6 1 5 1 6 2 1 2 6 27 1 3 1 1 1 1 1 2 1 3 2 1 1 3 7 8 4 3 4 < > 8 4 5 5 1919 6 14 16 2 15 1 4 1991 5 1984 5 1 1981 6 3 1 3 1 3 1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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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1 鲤 城 区 保 留 的 前 置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116 项 ) 序 号 事 项 名 事 项 类 别 实 施 1 选 址 意 见 书 城 乡 规 划 主 管 2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区 发 改 局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 用 海 ) 预 审 意 见 前 置 审 批 实 施 设 定 前 置 审 批 的 法 定 依 据 备 注 国 土 资 源 行 政 主 管 (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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