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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Global Safety Technology Co., Ltd. (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信 息 路 甲 28 号 科 实 大 厦 C 座 11A 11B 11C)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安 立 路 66 号 4 号 楼 )
2 声 明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全 文 作 为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不 超 过 2,0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的 25% 数 量 : 预 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不 超 过 2,000 万 股 数 量 : 预 计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和 上 限 : 每 股 面 值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 不 超 过 1,200 万 股,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所 得 资 金 不 归 公 司 所 有, 所 得 资 金 归 出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所 有 人 民 币 1.00 元 人 民 币 元 年 月 日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不 超 过 8,00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清 控 创 投 承 诺 : 自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辰 安 科 技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格 均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或 者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则 本 公 司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1-1-1
3 本 公 司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未 来 五 年 内, 如 确 因 自 身 经 济 需 求,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可 根 据 需 要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合 法 的 方 式 适 当 转 让 部 分 发 行 人 股 票, 但 并 不 会 因 转 让 发 行 人 股 票 影 响 本 公 司 控 股 地 位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如 本 公 司 拟 转 让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则 每 十 二 个 月 转 让 数 量 不 超 过 本 公 司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数 量 的 5%, 且 转 让 价 格 不 低 于 以 转 让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在 本 公 司 拟 转 让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时, 本 公 司 将 在 减 持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发 行 人 公 告 减 持 意 向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公 司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同 方 股 份 承 诺 : 自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辰 安 科 技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格 均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或 者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则 本 公 司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未 来 五 年 内, 如 确 因 自 身 经 济 需 求,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本 公 司 可 根 据 需 要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合 法 的 方 式 适 当 转 让 部 分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如 本 公 司 拟 转 让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则 每 十 二 个 月 转 让 数 量 不 超 过 本 公 司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数 量 的 5%, 且 转 让 价 格 不 低 于 以 转 让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在 本 公 司 拟 转 让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时, 本 公 司 将 在 减 持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发 行 人 公 告 减 持 意 向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公 司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轩 辕 集 团 辰 源 世 纪 上 海 瑞 为 承 诺 : 自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辰 安 科 技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1-1-2
4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若 本 公 司 研 究 决 定 减 持 股 份, 本 公 司 将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适 当 转 让 发 行 人 股 票 减 持 价 格 和 减 持 数 量 如 下 :(1) 锁 定 期 满 后 第 一 年 减 持 数 量 不 超 过 持 股 数 量 的 50%, 第 二 年 减 持 数 量 不 超 过 持 股 数 量 的 100%;(2)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每 股 净 资 产 ( 若 发 行 人 股 票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将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 在 本 公 司 拟 转 让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时, 本 公 司 将 在 减 持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发 行 人 公 告 减 持 意 向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公 司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公 司 法 人 股 东 武 汉 光 谷 中 咨 顺 景 和 合 伙 企 业 股 东 安 徽 昆 冈 承 诺 : 自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辰 安 科 技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公 司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袁 宏 永 之 配 偶 李 甄 荣 董 事 范 维 澄 之 配 偶 肖 贤 琦 执 行 副 总 裁 苏 国 锋 之 配 偶 武 晓 燕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人 已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人 将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份 行 为 的 相 关 规 定, 在 本 人 配 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在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股 票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转 让 价 格 不 低 于 以 转 让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格 均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或 者 1-1-3
5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则 本 人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本 人 保 证 不 会 因 本 人 配 偶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不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如 本 人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人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杨 云 松 副 总 裁 兼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陈 涛 孙 占 辉 梁 光 华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人 已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人 将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份 行 为 的 相 关 规 定,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在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股 票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转 让 价 格 不 低 于 以 转 让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格 均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或 者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则 本 人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本 人 保 证 不 会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不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如 本 人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人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岳 建 明 申 世 飞 刘 奕 陈 涛 * 1 疏 学 明 杨 锐 薛 兴 义 和 薛 海 鹏 承 诺 : 自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辰 安 1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有 两 人 同 名, 均 为 陈 涛, 其 中 一 人 为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为 示 区 别, 下 文 均 以 陈 涛 * 指 代 与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陈 涛 同 名 的 股 东 1-1-4
6 科 技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如 本 人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人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日 期 : 2015 年 7 月 3 日 1-1-5
7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及 保 荐 人 承 销 的 证 券 公 司 承 诺 因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发 行 和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盈 利 能 力 投 资 价 值 或 者 对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 投 资 者 自 主 判 断 发 行 人 的 投 资 价 值, 自 主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自 行 承 担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因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变 化 或 者 股 票 价 格 变 动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1-1-6
8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一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根 据 本 公 司 2013 年 5 月 17 日 召 开 的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形 成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按 其 所 持 股 份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二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 一 )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本 公 司 2014 年 2 月 25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以 及 2014 年 3 月 17 日 召 开 的 201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修 改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 公 司 发 行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1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 公 司 实 行 持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2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 在 公 司 盈 利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每 年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或 者 股 票 等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应 当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 若 公 司 快 速 成 长, 并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时, 可 以 在 进 行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之 余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提 出 实 施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预 案 3 利 润 分 配 的 具 体 比 例 : 公 司 应 当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20%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的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配 4 利 润 分 配 应 履 行 的 程 序 :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应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后 二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5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制 定 和 调 整 : 公 司 可 以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计 划 投 资 计 划 1-1-7
9 融 资 计 划 和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并 参 考 股 东 ( 特 别 是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和 外 部 监 事 的 意 见, 制 定 或 调 整 股 东 回 报 计 划,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议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公 司 监 事 会 应 以 监 事 会 决 议 的 方 式 审 议 该 议 案 该 等 议 案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为 充 分 考 虑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该 次 股 东 大 会 应 同 时 采 用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召 开 如 因 公 司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而 需 要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董 事 会 应 以 股 东 权 益 保 护 为 出 发 点, 在 股 东 大 会 提 案 中 详 细 论 证 和 说 明 原 因,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 有 关 利 润 分 配 调 整 政 策 的 议 案 需 经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为 充 分 考 虑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该 次 股 东 大 会 应 同 时 采 用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召 开 由 于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依 法 作 出 适 当 调 整, 并 重 新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监 事 会 应 当 监 督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调 整 情 况 ( 二 )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后 利 润 分 配 规 划 和 计 划 根 据 2014 年 3 月 17 日 召 开 的 201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议 案, 对 上 市 后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及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作 出 了 进 一 步 安 排 1 关 于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按 照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后 生 效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执 行 2 关 于 公 司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本 公 司 制 定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如 下 : (1) 公 司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原 则 1-1-8
10 保 证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和 股 权 结 构 合 理 的 前 提 下, 基 于 回 报 投 资 者 和 分 享 企 业 价 值 的 考 虑, 从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公 司 股 价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的 匹 配 性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出 发, 当 公 司 股 票 估 值 处 于 合 理 范 围 内, 公 司 可 以 在 实 施 现 金 分 红 的 同 时 进 行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公 司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2) 公 司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周 期 公 司 至 少 每 三 年 重 新 审 阅 一 次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对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作 出 适 当 且 必 要 的 修 改, 确 定 该 时 段 的 股 东 回 报 计 划, 并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结 合 具 体 经 营 数 据,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目 前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发 展 所 处 阶 段 及 当 期 资 金 需 求, 制 订 具 体 的 年 度 或 中 期 分 红 方 案 (3) 公 司 股 东 回 报 计 划 公 司 在 足 额 预 留 法 定 公 积 金 盈 余 公 积 金 以 后,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公 司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和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方 式 在 每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公 司 应 按 照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履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相 应 审 议 程 序 公 司 接 受 所 有 股 东 对 公 司 分 红 的 建 议 和 监 督 三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清 控 创 投 承 诺 : 自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辰 安 科 技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1-1-9
11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格 均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或 者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则 本 公 司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本 公 司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未 来 五 年 内, 如 确 因 自 身 经 济 需 求,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可 根 据 需 要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合 法 的 方 式 适 当 转 让 部 分 发 行 人 股 票, 但 并 不 会 因 转 让 发 行 人 股 票 影 响 本 公 司 控 股 地 位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如 本 公 司 拟 转 让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则 每 十 二 个 月 转 让 数 量 不 超 过 本 公 司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数 量 的 5%, 且 转 让 价 格 不 低 于 以 转 让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在 本 公 司 拟 转 让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时, 本 公 司 将 在 减 持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发 行 人 公 告 减 持 意 向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公 司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同 方 股 份 承 诺 : 自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辰 安 科 技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格 均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或 者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则 本 公 司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未 来 五 年 内, 如 确 因 自 身 经 济 需 求,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本 公 司 可 根 据 需 要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合 法 的 方 式 适 当 转 让 部 分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如 本 公 司 拟 转 让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则 每 十 二 个 月 转 让 数 量 不 超 过 本 公 司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数 量 的 5%, 且 转 让 价 格 不 低 于 以 转 让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在 本 公 司 拟 转 让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时, 本 公 司 将 在 减 持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发 行 人 公 告 减 持 意 向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公 司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12 公 司 股 东 轩 辕 集 团 辰 源 世 纪 上 海 瑞 为 承 诺 : 自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辰 安 科 技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若 本 公 司 研 究 决 定 减 持 股 份, 本 公 司 将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适 当 转 让 发 行 人 股 票 减 持 价 格 和 减 持 数 量 如 下 :(1) 锁 定 期 满 后 第 一 年 减 持 数 量 不 超 过 持 股 数 量 的 50%, 第 二 年 减 持 数 量 不 超 过 持 股 数 量 的 100%;(2)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每 股 净 资 产 ( 若 发 行 人 股 票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将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 在 本 公 司 拟 转 让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时, 本 公 司 将 在 减 持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过 发 行 人 公 告 减 持 意 向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公 司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公 司 法 人 股 东 武 汉 光 谷 中 咨 顺 景 和 合 伙 企 业 股 东 安 徽 昆 冈 承 诺 : 自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辰 安 科 技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公 司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袁 宏 永 之 配 偶 李 甄 荣 董 事 范 维 澄 之 配 偶 肖 贤 琦 执 行 副 总 裁 苏 国 锋 之 配 偶 武 晓 燕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人 已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人 将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份 行 为 的 相 关 规 定,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13 股 份 ; 在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股 票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转 让 价 格 不 低 于 以 转 让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格 均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或 者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则 本 人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本 人 保 证 不 会 因 本 人 配 偶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不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如 本 人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人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杨 云 松 副 总 裁 兼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陈 涛 孙 占 辉 梁 光 华 承 诺 :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人 已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本 人 将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与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买 卖 本 公 司 股 份 行 为 的 相 关 规 定,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在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本 人 所 持 股 票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转 让 价 格 不 低 于 以 转 让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内 如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格 均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或 者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后 六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以 当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则 本 人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自 动 延 长 六 个 月 本 人 保 证 不 会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不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如 本 人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人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岳 建 明 申 世 飞 刘 奕 陈 涛 * 疏 学 明 杨 锐 薛 兴 义 和
14 薛 海 鹏 承 诺 : 自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合 伙 企 业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辰 安 科 技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辰 安 科 技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如 本 人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人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四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控 股 股 东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关 于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真 实 性 的 承 诺 ( 一 ) 本 公 司 关 于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真 实 性 的 承 诺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承 诺, 如 本 次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被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认 定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本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将 依 法 公 开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全 部 新 股 回 购 股 份 的 价 格 根 据 以 虚 假 信 息 披 露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和 虚 假 信 息 披 露 日 前 二 十 日 交 易 均 价 孰 高 为 定 价 依 据 其 中 对 发 行 价 格 进 行 调 整 的 前 复 权 计 算 公 式 参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规 则 除 权 ( 息 ) 参 考 价 计 算 公 式 本 公 司 承 诺, 如 本 次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被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认 定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二 ) 控 股 股 东 清 控 创 投 关 于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真 实 性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作 为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发 行 人 ) 的 控 股 股 东,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承 诺, 如 本 次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被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认 定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15 影 响 的, 将 依 法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购 回 股 份 的 价 格 根 据 以 虚 假 信 息 披 露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和 虚 假 信 息 披 露 日 前 二 十 日 交 易 均 价 孰 高 为 定 价 依 据 其 中 对 发 行 价 格 进 行 调 整 的 前 复 权 计 算 公 式 参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规 则 除 权 ( 息 ) 参 考 价 计 算 公 式 本 公 司 承 诺, 如 本 次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被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认 定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三 )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的 控 股 股 东 清 华 控 股 关 于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真 实 性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作 为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发 行 人 ) 的 控 股 股 东 的 控 股 股 东,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承 诺, 如 本 次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将 依 法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购 回 股 份 的 价 格 根 据 以 虚 假 信 息 披 露 日 为 基 准 经 前 复 权 计 算 的 发 行 价 格 和 虚 假 信 息 披 露 日 前 二 十 日 交 易 均 价 孰 高 为 定 价 依 据 其 中 对 发 行 价 格 进 行 调 整 的 前 复 权 计 算 公 式 参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规 则 除 权 ( 息 ) 参 考 价 计 算 公 式 本 公 司 承 诺, 如 本 次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被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认 定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四 )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真 实 性 的 承 诺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本 次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16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 五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关 于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真 实 性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作 为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发 行 人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保 荐 机 构, 现 承 诺 如 下 : 因 本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六 )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真 实 性 的 承 诺 本 所 郑 重 承 诺 : 如 因 本 所 为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经 司 法 机 关 生 效 判 决 认 定 后,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因 本 所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所 载 内 容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而 遭 受 的 损 失 有 权 获 得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资 格 损 失 计 算 标 准 赔 偿 主 体 之 间 的 责 任 划 分 和 免 责 事 由 等, 按 照 证 券 法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证 券 市 场 因 虚 假 陈 述 引 发 的 民 事 赔 偿 案 件 的 若 干 规 定 ( 法 释 [2003]2 号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执 行, 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相 应 修 订, 则 按 届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本 所 将 严 格 履 行 生 效 司 法 文 书 确 定 的 赔 偿 责 任, 并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确 保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得 到 有 效 保 护 ( 七 ) 华 普 天 健 关 于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真 实 性 的 承 诺 如 华 普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以 下 简 称 我 所 ) 在 本 次 发 行 工 作 期 间 未 勤 勉 尽 责, 导 致 我 所 所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对 重 大 事 件 作 出 违 背 事 实 真 相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在 披 露 信 息 时 发 生 重 大 遗 漏, 并 造 成 投 资 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在 该 等 违 法 事 实 被 认 定 后, 我 所 将 本 着 积 极 协 商 切 实 保 障 投 资 者 特 别 是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原 则, 自 行 并 督 促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过 错 方 一 并 对 投 资 者 直 接 遭 受 的 可 测 算 的 经 济 损 失, 选 择 与 投 资 者 和 解 通 过 第 三 方 与 投 资 者 调 解 及 设 立 投 资 者 赔 偿 基 金 等 方 式 进 行 赔 偿
17 我 所 保 证 遵 守 以 上 承 诺, 勤 勉 尽 责 地 开 展 业 务, 维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并 对 此 承 担 责 任 五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以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 一 ) 本 公 司 关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如 果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并 上 市 后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股 价 出 现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 每 股 净 资 产 指 公 司 最 新 报 告 期 期 末 公 告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如 果 公 司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则 为 经 调 整 后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下 同 ) 的 情 况 时, 公 司 将 启 动 以 下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 一 触 发 和 停 止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 一 ) 预 警 条 件 : 当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120% 时, 公 司 将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召 开 投 资 者 见 面 会, 与 投 资 者 就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指 标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深 入 沟 通 ( 二 ) 触 发 条 件 : 1 回 购 义 务 触 发 条 件 当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且 非 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实 施 期 内 的 情 况 时, 则 触 发 本 公 司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及 其 他 对 本 公 司 有 约 束 力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且 本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回 购 股 份 的 义 务 ( 以 下 简 称 回 购 义 务 触 发 条 件 )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实 施 期 为 前 次 股 份 回 购 议 案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日 起 至 其 后 六 个 月 2 触 发 条 件 的 监 测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负 责 回 购 义 务 触 发 条 件 的 监 测 在 回 购 义 务 触 发 条 件 满 足 的 当 日, 本 公 司 应 发 布 公 告 提 示 公 司 将 启 动 回 购 股 份 的 措 施 以 稳 定 股 价 3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18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于 回 购 义 务 触 发 条 件 满 足 之 日 起 10 个 交 易 日 内 制 定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并 进 行 公 告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回 购 价 格 区 间 回 购 资 金 来 源 回 购 对 公 司 股 价 及 公 司 经 营 的 影 响 等 内 容 股 份 回 购 议 案 经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履 行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及 其 他 对 本 公 司 有 约 束 力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所 规 定 的 相 关 程 序 并 取 得 所 需 的 相 关 批 准 后, 由 本 公 司 实 施 股 份 回 购 的 相 关 决 议 本 公 司 将 在 启 动 上 述 股 份 回 购 措 施 时 提 前 公 告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 三 ) 停 止 条 件 : 在 实 施 上 述 回 购 计 划 过 程 中,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本 公 司 可 中 止 实 施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本 公 司 中 止 实 施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后,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期 间 内, 如 回 购 义 务 触 发 条 件 再 次 得 到 满 足, 则 本 公 司 应 继 续 实 施 上 述 股 份 回 购 计 划 二 发 行 人 稳 定 股 价 的 措 施 当 触 发 前 述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时, 公 司 应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公 司 章 程 及 公 司 内 部 治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及 时 履 行 相 关 法 定 程 序 后 采 取 以 下 部 分 或 全 部 措 施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并 保 证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实 施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 1 在 股 份 回 购 义 务 触 发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要 约 方 式 及 / 或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回 购 本 公 司 股 份, 股 份 回 购 价 格 区 间 参 考 本 公 司 每 股 净 资 产 并 结 合 本 公 司 当 时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状 况 确 定, 用 于 股 份 回 购 的 资 金 总 额 不 低 于 本 公 司 上 一 年 度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5%, 但 不 高 于 本 公 司 上 一 年 度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20%, 结 合 本 公 司 当 时 的 股 权 分 布 状 况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状 况 确 定 2 要 求 控 股 股 东 及 时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人 员 以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方 式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并 明 确 增 持 的 金 额 和 期 间 3 在 保 证 公 司 经 营 资 金 需 求 的 前 提 下, 经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同 意, 通 过 实 施 利 润 分 配 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的 方 式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19 4 通 过 削 减 开 支 限 制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暂 停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等 方 式 提 升 公 司 业 绩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5 本 公 司 如 拟 新 聘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要 求 其 同 时 出 具 将 履 行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作 出 的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承 诺 的 承 诺 函 6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 二 )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清 控 创 投 关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自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发 行 人 )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期 间 内, 当 出 现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当 日 发 行 人 已 公 告 每 股 净 资 产 ( 当 日 已 公 告 每 股 净 资 产 指 公 司 最 新 报 告 期 期 末 公 告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如 果 公 司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则 为 经 调 整 后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下 同 ) 的 情 况 时, 则 触 发 发 行 人 回 购 股 份 稳 定 股 价 的 义 务 清 控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承 诺 就 公 司 股 份 回 购 预 案 以 所 拥 有 的 全 部 表 决 票 数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投 赞 成 票 如 发 行 人 股 份 回 购 议 案 未 获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或 因 如 发 行 人 履 行 股 份 回 购 义 务 而 使 其 违 反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及 其 他 对 发 行 人 有 约 束 力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或 导 致 发 行 人 股 权 分 布 不 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或 因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发 行 人 未 能 履 行 回 购 股 份 义 务, 或 发 行 人 未 能 按 照 已 公 布 的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实 施 股 份 回 购 时, 则 触 发 本 公 司 增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以 稳 定 股 价 的 义 务 ( 以 下 简 称 增 持 触 发 条 件 )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负 责 前 述 增 持 触 发 条 件 的 监 测 在 增 持 触 发 条 件 满 足 的 当 日, 发 行 人 应 发 布 公 告 提 示 发 行 人 股 价 已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且 发 行 人 回 购 股 份 以 稳 定 股 价 的 义 务 无 法 履 行 或 未 履 行, 并 通 知 本 公 司 采 取 措 施 稳 定 股 价 本 公 司 承 诺 按 以 下 预 案 采 取 措 施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 本 公 司 在 接 到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通 知 之 日 起 10 个 交 易 日 内, 应 就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具 体 计 划 书 面 通 知 公 司,
20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拟 增 持 的 数 量 范 围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期 限 等 信 息,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公 告 本 公 司 将 在 接 到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通 知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及 / 或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增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总 股 本 的 1%, 但 不 超 过 发 行 人 总 股 本 的 2% 在 实 施 上 述 增 持 计 划 过 程 中,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当 日 发 行 人 已 公 告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本 公 司 可 中 止 实 施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本 公 司 中 止 实 施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后,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期 间 内, 如 增 持 触 发 条 件 再 次 得 到 满 足, 则 本 公 司 应 继 续 实 施 上 述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本 公 司 在 增 持 计 划 完 成 后 的 六 个 月 内 将 不 出 售 所 增 持 的 股 份, 增 持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增 持 股 份 行 为 应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以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备 忘 录 的 要 求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上 述 增 持 股 份 的 承 诺, 则 发 行 人 可 将 本 公 司 增 持 义 务 触 发 当 年 及 其 后 两 个 年 度 公 司 应 付 本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扣 留 直 至 本 公 司 履 行 承 诺 为 止 自 增 持 触 发 条 件 开 始 至 本 公 司 履 行 承 诺 期 间,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不 予 转 让 如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公 司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 三 )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自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发 行 人 )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期 间 内, 当 出 现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当 日 发 行 人 已 公 告 每 股 净 资 产 ( 当 日 已 公 告 每 股 净 资 产 指 公 司 最 新 报 告 期 期 末 公 告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如 果 公 司 因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增 发 新 股 等 原 因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的, 则 为 经 调 整 后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下 同 ) 的 情 况 时, 则 触 发 发 行 人 回 购 股 份 稳 定 股 价 的 义 务 本 人 承 诺 就 公 司 股 份 回 购 预 案 以 本 人 的 董 事 身 份 ( 如 有 ) 在 董 事 会 上 投 赞 成 票, 并 以 所 拥 有 的 全 部 表 决 票 数 ( 如 有 )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投 赞 成 票 如 发 行 人 股 份 回 购 议 案 未 获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或 因 如 发 行 人 履 行 股 份 回 购 义 务 而 使 其 违 反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及 其 他 对 发 行 人 有
21 约 束 力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或 导 致 发 行 人 股 权 分 布 不 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或 因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发 行 人 未 能 履 行 回 购 股 份 义 务, 或 发 行 人 未 能 按 照 已 公 布 的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实 施 股 份 回 购 时, 则 触 发 本 人 增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以 稳 定 股 价 的 义 务 ( 以 下 简 称 增 持 触 发 条 件 )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负 责 前 述 增 持 触 发 条 件 的 监 测 在 增 持 触 发 条 件 满 足 的 当 日, 发 行 人 应 发 布 公 告 提 示 发 行 人 股 价 已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且 发 行 人 回 购 股 份 以 稳 定 股 价 的 义 务 无 法 履 行 或 未 履 行, 并 通 知 本 人 采 取 措 施 稳 定 股 价 本 人 承 诺 按 以 下 预 案 采 取 措 施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 本 人 在 接 到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通 知 之 日 起 10 个 交 易 日 内, 应 就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具 体 计 划 书 面 通 知 公 司,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拟 增 持 的 数 量 范 围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期 限 等 信 息,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公 告 本 人 将 在 接 到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通 知 之 日 起 6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及 / 或 其 他 合 法 方 式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用 于 增 持 股 份 的 金 额 不 低 于 发 行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上 一 年 度 平 均 薪 酬 的 50% 在 实 施 上 述 增 持 计 划 过 程 中,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高 于 当 日 发 行 人 已 公 告 每 股 净 资 产, 则 本 人 可 中 止 实 施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本 人 中 止 实 施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后,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期 间 内, 如 增 持 触 发 条 件 再 次 得 到 满 足, 则 本 人 应 继 续 实 施 上 述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本 人 在 增 持 计 划 完 成 后 的 六 个 月 内 将 不 出 售 所 增 持 的 股 份, 增 持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应 当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增 持 股 份 行 为 应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的 规 定 以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备 忘 录 的 要 求 如 本 人 未 履 行 上 述 增 持 股 份 的 承 诺, 则 发 行 人 可 将 本 人 增 持 义 务 触 发 当 年 及 其 后 两 个 年 度 公 司 应 付 本 人 现 金 分 红 或 薪 酬 予 以 扣 留 直 至 本 人 履 行 承 诺 为 止 自 增 持 触 发 条 件 开 始 至 本 人 履 行 承 诺 期 间,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不 予 转 让 本 人 保 证 不 会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不 遵 守 上 述 承 诺 以 及 在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22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所 作 出 的 其 他 承 诺 如 本 人 未 履 行 承 诺, 本 人 愿 依 法 承 担 相 应 责 任 六 本 公 司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和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后, 本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将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而 大 幅 增 加,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从 开 始 实 施 至 投 产 并 产 生 效 益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在 上 述 时 间 内, 公 司 的 每 股 收 益 和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等 指 标 可 能 在 短 期 内 出 现 一 定 幅 度 的 下 降 为 降 低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影 响, 公 司 通 过 大 力 拓 展 现 有 业 务, 开 拓 新 市 场 和 新 领 域, 尽 量 缩 短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现 收 益 的 时 间 同 时, 公 司 将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和 技 术 创 新, 通 过 引 进 人 才, 壮 大 科 研 队 伍, 积 极 研 发 新 产 品,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综 合 竞 争 力 等 措 施, 提 升 盈 利 能 力, 以 填 补 因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被 摊 薄 的 股 东 回 报 七 发 行 人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履 行 本 公 司 就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所 作 出 的 所 有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积 极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 一 ) 如 本 公 司 非 因 不 可 抗 力 原 因 导 致 未 能 履 行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二 ) 如 本 公 司 因 不 可 抗 力 原 因 导 致 未 能 履 行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的, 将 接 受 如 下 约 束 措 施, 直 至 承 诺 履 行 完 毕 或 相 应 补 救 措 施 实 施 完 毕 : 1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披 露 媒 体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2 将 尽 快 研 究 将 投 资 者 利 益 损 失 降 低 到 最 小 的 处 理 方 案,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尽 可 能 地 保 护 公 司 投 资 者 利 益 八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方 案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将 根 据 募 投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合 理 确 定 根 据 发 行 询 价 及 协 商 定 价 结 果, 若 按 照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上 限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相 关 费 用 后 ) 超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总 额, 公 司 将 适 当 减 少 公 司 新 股
23 发 行 数 量, 同 时 调 整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范 围 相 关 要 求 和 转 股 原 则 : (1) 清 控 创 投 上 海 瑞 为 安 徽 昆 冈 杨 云 松 薛 兴 义 薛 海 鹏 李 甄 荣 武 晓 燕 陈 涛 孙 占 辉 梁 光 华 以 及 辰 源 世 纪 在 本 次 发 行 中 不 公 开 发 售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 除 前 述 股 东 外, 其 他 股 东 将 依 据 本 调 整 机 制 根 据 需 要 在 本 次 发 行 中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2) 作 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其 各 自 原 持 有 股 份 数 量 的 25% (3) 如 实 际 发 生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情 形,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公 司 股 东 按 照 转 股 当 时 其 各 自 持 有 的 股 份 数 占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合 计 可 转 股 数 量 的 比 例 分 摊 本 次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4)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应 当 遵 守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发 行 价 格 与 新 发 行 股 票 的 价 格 相 同 本 调 整 机 制 的 实 施 将 确 保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1)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的 数 量 : 不 超 过 2,000 万 股 (2)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和 上 限 : 不 超 过 1,200 万 股 (3)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实 际 发 行 总 量 不 超 过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的 上 限, 即 2,000 万 股 (4)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之 和, 达 到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最 终 数 量, 在 遵 循 前 述 原 则 基 础 上, 由 公 司 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协 商 共 同 确 定, 并 将 以 中 国 证 监 会 等 监 管 机 关 的 核 准 的 数 量 为 限 本 次 发 行 中, 可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转 让 老 股 时 无 优 先 顺 序, 且 单 个 股 东
24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的 尾 数 将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处 理 本 公 司 已 经 依 法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等 机 构 并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议 事 规 则 及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本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不 会 导 致 本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亦 不 会 导 致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生 变 更, 因 此,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的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九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 : ( 一 ) 行 业 依 赖 风 险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的 研 发 制 造 销 售 及 相 关 服 务, 较 高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国 内 各 级 政 府 对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的 投 入 状 况, 如 果 政 府 对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的 投 资 规 模 大 幅 下 降, 将 会 对 本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较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 二 ) 公 司 业 绩 对 税 收 优 惠 依 赖 及 税 收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金 额 及 对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税 收 优 惠 金 额 3, , , 其 中 : 增 值 税 退 税 1, , 增 值 税 免 税 所 得 税 优 惠 1, 营 业 税 免 税 增 值 税 优 惠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6.92% 7.92% 5.37% 所 得 税 优 惠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6.00% 3.78% 3.29% 增 值 税 优 惠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36.00% 40.93% 27.84% 所 得 税 优 惠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31.23% 19.54% 17.05%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如 下 : 1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25 本 公 司 2008 年 12 月 24 日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编 号 为 GR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 ;2011 年 10 月 28 日 公 司 再 次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编 号 为 GF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 根 据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第 九 税 务 所 JMS 号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税 备 案 登 记 书 和 国 发 [2007]39 号 及 国 税 函 [2010]157 号 文 件 规 定, 公 司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按 过 渡 期 适 用 税 率 减 半 征 收, 即 2011 年 度 适 用 12%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上 述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到 期 后,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10 月 再 次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编 号 为 GR 号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2014 年 公 司 继 续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子 公 司 辰 安 测 控 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编 号 为 GR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 辰 安 测 控 2014 年 度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于 2012 年 9 月 5 日 被 认 定 为 软 件 企 业, 并 获 得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皖 R , 后 证 书 号 变 更 为 皖 R ) 根 据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1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27 号 ) 的 规 定 及 合 肥 市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税 备 案 表,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安 徽 泽 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2014 年 度 按 照 25% 的 法 定 税 率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子 公 司 辰 安 信 息 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 被 认 定 为 软 件 企 业, 并 获 得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京 R )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27 号 ) 的 规 定, 辰 安 信 息 2014 年 度 开 始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2 增 值 税 退 税 和 免 税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100 号 ) 规 定,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其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按 17%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后, 对 其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本
26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2012 年 至 2014 年 度 享 受 此 税 收 优 惠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100 号 ) 及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发 布 的 海 国 税 批 [2012] 号 海 国 税 批 [2012] 号 海 国 税 批 [2012] 号 通 知 书, 辰 安 测 控 销 售 的 软 件 产 品 ZZ-89 辐 射 型 灰 分 热 值 仪 软 件 V1.0 煤 质 煤 量 管 理 平 台 V1.0 智 能 测 量 控 制 系 统 1.02 分 别 自 2012 年 4 月 1 日 2012 年 10 月 1 日 2012 年 11 月 1 日 起 享 受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北 京 等 8 省 市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71 号 )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有 关 事 项 的 规 定 ( 财 税 [2011]111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全 国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37) 关 于 将 铁 路 运 输 和 邮 政 业 纳 入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106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自 2012 年 9 月 1 日 安 徽 泽 众 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 辰 安 信 息 和 华 辰 泽 众 自 2013 年 9 月 1 日 起, 各 自 的 技 术 开 发 收 入 享 受 免 征 增 值 税 税 收 优 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每 年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金 额 占 净 利 润 比 例 分 别 为 47.93% 60.47% 和 67.23%,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较 大 如 果 上 述 国 家 关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软 件 企 业 的 所 得 税 增 值 税 优 惠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或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未 继 续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软 件 企 业, 将 对 公 司 的 业 绩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 三 )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 公 司 提 供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主 要 面 向 政 府 用 户, 部 分 项 目 通 过 系 统 集 成 商 向 政 府 用 户 提 供 产 品 及 服 务, 系 统 集 成 商 是 公 司 重 要 客 户 之 一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中 电 公 司 均 为 本 公 司 的 第 一 大 客 户, 占 本 公 司 当 期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8.97% 34.01% 和 58.28%, 主 要 是 本 公 司 及 辰 安 信 息 与 中 电 公 司 在 厄 瓜 多 尔 一 期 二 期 厄 瓜 多 尔 ANT 项 目 以 及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中 进 行 了 合 作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重 要 客 户 的 集 中 度 相 对 较 高, 在 未 来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目 前 处 于 高 速 成 长 期, 随 着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27 将 不 断 开 发 新 客 户, 降 低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所 带 来 的 经 营 风 险 ( 四 ) 海 外 市 场 拓 展 风 险 公 司 立 足 国 内 市 场, 同 时 积 极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报 告 期 公 司 源 自 海 外 市 场 的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海 外 市 场 收 入 15, , , 营 业 收 入 26, , , 海 外 市 场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58.28% 34.01% 38.97% 目 前, 公 司 产 品 在 海 外 的 最 终 用 户 均 为 所 在 国 或 地 区 的 政 府 部 门 所 在 国 或 地 区 政 府 对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的 投 资 力 度 以 及 对 国 外 企 业 在 该 国 开 展 业 务 所 持 态 度 的 开 放 程 度, 都 将 对 公 司 海 外 市 场 的 拓 展 产 生 正 面 或 者 负 面 的 效 应 此 外, 如 公 司 项 目 所 在 的 某 些 国 家 或 地 区 出 现 政 府 更 迭 政 策 调 整 制 度 变 革 动 乱 对 外 政 治 关 系 发 生 危 机 汇 率 波 动 等, 都 可 能 对 公 司 所 参 与 的 海 外 市 场 项 目 造 成 直 接 或 者 是 间 接 的 负 面 影 响 上 述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并 不 能 涵 盖 公 司 全 部 的 风 险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请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本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章 节 全 文
28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31 一 普 通 名 词 释 义...31 二 专 业 名 词 释 义...32 第 二 节 概 览...36 一 发 行 人 简 介...36 二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38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主 要 财 务 指 标...40 四 募 集 资 金 用 途...41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43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43 二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当 事 人...45 三 发 行 人 与 中 介 机 构 的 权 益 情 况...47 四 预 计 时 间 表...47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48 一 行 业 依 赖 风 险...48 二 公 司 业 绩 对 税 收 优 惠 依 赖 及 税 收 政 策 变 动 风 险...48 三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50 四 海 外 市 场 拓 展 风 险...51 五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较 大 的 风 险...51 六 收 入 季 节 性 波 动 的 风 险...52 七 公 司 营 销 体 系 和 研 发 机 构 迅 速 扩 张 的 风 险...52 八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53 九 技 术 创 新 的 风 险...53 十 知 识 产 权 及 商 业 秘 密 泄 露 的 风 险...53 十 一 人 才 流 失 的 风 险...54 十 二 实 际 控 制 人 股 份 比 例 较 低 的 风 险
29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55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55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和 重 组 情 况...55 三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57 四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57 五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62 六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74 七 发 行 人 正 在 执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情 况...77 八 发 行 人 员 工 情 况...77 九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各 方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承 诺 履 行 情 况...78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85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85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销 售 情 况 和 主 要 客 户 四 发 行 人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等 资 产 情 况 五 发 行 人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的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七 发 行 人 的 研 发 费 用 及 其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八 发 行 人 技 术 创 新 制 度 九 公 司 境 外 经 营 情 况 十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二 关 联 交 易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及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30 四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签 定 的 协 议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五 最 近 两 年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化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和 机 构 运 行 及 人 员 履 职 情 况 七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八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九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职 责 十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及 运 行 情 况 十 一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及 注 册 会 计 师 评 价 意 见 十 二 公 司 资 金 占 用 对 外 担 保 及 违 法 违 规 的 情 况 十 三 发 行 人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十 四 发 行 人 保 护 投 资 者 权 益 方 面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一 财 务 报 表 二 审 计 意 见 三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四 发 行 人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收 政 策 主 要 税 种 及 政 府 补 助 情 况 五 最 近 一 年 收 购 兼 并 情 况 六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七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八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九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十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十 一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十 二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十 三 发 行 人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分 配 情 况 十 四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安 排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概 述
31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简 介 三 发 行 人 使 用 自 有 资 金 或 其 他 资 金 已 先 期 投 资 于 募 集 资 金 具 体 用 途 的 相 关 情 况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要 合 同 二 对 外 担 保 和 资 产 抵 押 事 项 三 对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四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涉 及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及 报 告 期 内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五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第 十 二 节 有 关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声 明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四 承 担 审 计 业 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五 承 担 验 资 业 务 机 构 声 明 六 承 担 评 估 业 务 的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六 承 担 评 估 业 务 的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一 文 件 目 录 二 查 阅 时 间 三 查 阅 地 点
32 第 一 节 释 义 本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否 则 下 列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特 定 意 义 : 一 普 通 名 词 释 义 辰 安 科 技 发 行 人 本 公 司 公 司 指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辰 安 有 限 指 北 京 辰 安 伟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前 身 股 票 A 股 指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指 本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既 包 括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也 包 括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指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时, 公 司 股 东 将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以 公 开 发 行 方 式 一 并 向 投 资 者 发 售 的 行 为 安 徽 泽 众 指 安 徽 泽 众 安 全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辰 安 测 控 指 北 京 辰 安 测 控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武 汉 辰 安 指 武 汉 辰 安 伟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辰 安 测 控 全 资 子 公 司 华 辰 泽 众 指 北 京 华 辰 泽 众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安 标 科 技 指 北 京 安 标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辰 安 信 息 指 北 京 辰 安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安 图 天 地 指 北 京 安 图 天 地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辰 安 伟 业 指 北 京 辰 安 伟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泰 指 安 徽 泽 泰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参 股 公 司 清 控 创 投 指 清 控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清 华 控 股 指 清 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的 控 股 股 东 轩 辕 集 团 指 轩 辕 集 团 实 业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东 辰 源 世 纪 指 北 京 辰 源 世 纪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东 同 方 股 份 指 同 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东 上 海 瑞 为 指 上 海 瑞 为 铁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东 武 汉 光 谷 指 武 汉 光 谷 烽 火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东 中 咨 顺 景 指 北 京 中 咨 顺 景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东 安 徽 昆 冈 指 安 徽 昆 冈 创 业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本 公 司 股 东 紫 光 软 件 指 紫 光 软 件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中 电 公 司 指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同 方 软 件 指 北 京 同 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2011 计 划 有 关 精 神,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清 华 大 学 中 国 人 民 公 安 大 学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公 共 安 全 协 同 创 新 中 指 中 国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同 方 威 视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国 家 行 政 心 学 院 等 单 位 成 立 的 机 构, 正 在 共 同 申 报 2011 计 划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联 合 研 究 院 指 清 华 大 学 -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技 术 联 合 研 究 院, 是 公 共 安 全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的 下 属 机 构 保 荐 机 构 保 荐 人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指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律 师 发 行 人 律 师 指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华 普 天 健 指 华 普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原 名 为 华 普 天 健
33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指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指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后 生 效 报 告 期 最 近 三 年 指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最 近 一 年 指 2014 年 国 务 院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国 家 发 改 委 指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教 育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部 科 技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科 学 技 术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民 政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商 务 部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 家 安 监 总 局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深 交 所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指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ESRI 指 美 国 环 境 系 统 研 究 所 公 司 (Environmental Systems Research Institute, Inc.) HP 指 惠 普 公 司 (Hewlett-Packard Company) IBM 指 国 际 商 用 机 器 公 司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 Microsoft 指 微 软 公 司 (Microsoft Corporation) Oracle 指 甲 骨 文 公 司 (Oracle Corporation)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元 / 万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 万 元 二 专 业 名 词 释 义 3G 指 3rd-generation, 第 三 代 移 动 通 信 技 术, 指 支 持 高 速 数 据 传 输 的 蜂 窝 移 动 通 讯 技 术 3S 指 GIS GPS 和 RS Android 指 针 对 移 动 设 备 的 开 源 操 作 系 统 ArcGIS 指 美 国 ESRI 公 司 的 地 理 信 息 平 台 软 件 Backstepping 指 逐 步 后 推 反 推 的 设 计 方 法, 是 针 对 不 确 定 性 系 统 的 一 种 系 统 化 的 控 制 器 综 合 方 法 B/S 指 Browser/Server, 浏 览 器 / 服 务 器 模 式, 软 件 系 统 的 应 用 模 式 BIM 指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建 筑 信 息 模 型 C/S 指 Client/Server, 客 户 机 / 服 务 器 模 式, 软 件 系 统 的 应 用 模 式 COBR 指 Cabinet Office Briefing Rooms, 英 国 内 阁 紧 急 应 变 小 组 CSD 指 Circuit Switch Data, 电 路 交 换 数 据 业 务 的 简 称, 使 用 CSD
34 传 输 数 据 时 与 电 话 通 讯 类 似, 不 管 用 户 是 否 在 通 话 或 传 送 数 据, 系 统 都 会 在 上 下 行 的 频 段 中 保 留 一 个 信 道 给 用 户 PID 指 控 制 系 统 中 的 参 数, 指 控 制 方 式 CTI 指 Computer Telephony Integration, 计 算 机 电 话 集 成, 用 计 算 机 来 管 理 电 话 呼 叫 的 呼 叫 中 心 denis 和 denis II 指 德 国 危 机 预 防 信 息 系 统, 包 括 一 期 和 二 期 Dashboard 指 仪 表 盘, 是 将 多 个 图 表 报 表 仪 表 等 内 容 整 合 在 一 个 页 面 上 集 中 显 示 的 技 术 DFS 指 Deep First Search, 深 度 优 先 搜 索 算 法, 是 搜 索 策 略 中 最 经 常 用 到 的 方 法, 特 别 常 用 于 图 的 搜 索 DIS 指 Disaster Information System, 指 日 本 的 灾 害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DLP 指 Digital Light Procession, 数 字 光 处 理, 先 把 影 像 信 号 经 过 数 字 处 理, 然 后 再 把 光 投 影 出 来, 是 一 种 被 广 泛 使 用 的 投 影 技 术 ERP 系 统 指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企 业 资 源 计 划, 是 针 对 物 资 资 源 管 理 ( 物 流 )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 人 流 ) 财 务 资 源 管 理 ( 财 流 ) 信 息 资 源 管 理 ( 信 息 流 ) 集 成 一 体 化 的 企 业 管 理 软 件 FEMIS 指 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太 平 洋 西 北 国 家 实 验 室 研 发 的 联 邦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GIS 指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GPRS 指 通 用 分 组 无 线 服 务 技 术, 是 GSM 移 动 电 话 用 户 可 用 的 一 种 移 动 数 据 业 务 GPS 指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全 球 定 位 系 统 HAZUS-MH 指 Hazards U.S. Multi-Hazard, 美 国 联 邦 紧 急 事 务 管 理 署 (FEMA) 和 国 家 建 筑 科 学 学 院 (NIBS) 共 同 开 发 的 多 灾 害 评 估 软 件 HAZUS-MH, 可 以 预 测 分 析 飓 风 洪 水 和 地 震 等 造 成 的 后 果 HSPD 指 Homeland Security President Directive, 美 国 国 土 安 全 总 统 令 IEM 指 Integrated Emergency Management, 英 国 综 合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ISO 指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Java 指 一 种 可 以 撰 写 跨 平 台 应 用 软 件 的 面 向 对 象 的 程 序 设 计 语 言 LTE 指 Long Term Evolution,3G 技 术 的 演 进, 改 进 并 增 强 了 3G 的 空 中 接 入 技 术 NIMS 指 National Incident Management System, 美 国 国 家 突 发 事 件 管 理 系 统 NoSQL 指 Not Only SQL, 泛 指 非 关 系 型 的 数 据 库 OA 办 公 系 统 指 Office Automation 的 缩 写, 指 办 公 室 自 动 化 系 统 PDA 指 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 掌 上 电 脑 Pull 模 式 指 拉 模 式, 通 过 终 端 向 服 务 器 端 定 期 的 查 询 获 取 数 据 更 新, 效 率 较 低, 且 终 端 能 耗 大
35 Push 模 式 指 推 模 式, 通 过 服 务 器 端 的 主 动 推 送 技 术 实 现 数 据 更 新 的 及 时 传 送, 效 率 较 高, 且 终 端 能 耗 小 RS 指 遥 感, 以 航 空 摄 影 技 术 为 基 础 发 展 起 来 的 一 门 新 兴 技 术 目 前 在 地 质 地 理 等 领 域, 成 为 一 门 实 用 的 先 进 的 空 间 探 测 技 术 RFID 指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射 频 识 别 技 术, 是 一 种 通 信 技 术, 可 通 过 无 线 电 讯 号 识 别 特 定 目 标 并 读 写 相 关 数 据, 而 无 需 识 别 系 统 与 特 定 目 标 之 间 建 立 机 械 或 光 学 接 触 SARS 指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 严 重 急 性 呼 吸 综 合 征, 又 称 传 染 性 非 典 型 肺 炎,2003 年 曾 肆 虐 我 国, 对 我 国 应 急 管 理 机 制 的 建 立 有 深 远 影 响 Skyline 指 美 国 Skyline 软 件 系 统 公 司 的 三 维 数 字 地 球 平 台 软 件, 可 制 作 大 型 真 实 三 维 数 字 场 景 SOA 指 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 面 向 服 务 的 体 系 结 构, 是 一 个 组 件 模 型, 它 将 应 用 程 序 的 不 同 功 能 单 元 ( 称 为 服 务 ) 通 过 这 些 服 务 之 间 定 义 良 好 的 接 口 和 契 约 联 系 起 来 SVN 指 Subversion, 是 软 件 代 码 的 版 本 管 理 工 具 软 件 UE 指 User Experience, 用 户 体 验 UI 指 User Interface, 用 户 界 面 WebGIS 指 基 于 Internet 的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即 以 浏 览 器 形 式 进 行 查 询 浏 览 的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XBee 指 一 种 远 距 离 低 功 耗 的 数 传 模 块, 频 段 有 2.4G,900M,868M 三 种 同 时 可 兼 容 协 议 可 组 mesh 网 络, 每 个 模 块 都 可 以 做 为 路 由 节 点, 协 调 器, 以 及 终 端 节 点 XML 指 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 可 扩 展 标 记 语 言, 用 于 标 记 电 子 文 件 使 其 具 有 结 构 性 的 标 记 语 言, 可 以 用 来 标 记 数 据 定 义 数 据 类 型, 是 一 种 允 许 用 户 对 自 己 的 标 记 语 言 进 行 定 义 的 源 语 言 厄 瓜 多 尔 一 期 指 与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合 作, 于 厄 瓜 多 尔 建 设 城 市 安 全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一 期 涉 及 建 设 瓜 亚 基 尔 和 昆 卡 两 个 城 市 的 城 市 安 全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一 期 合 同 由 订 货 合 同 和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构 成 厄 瓜 多 尔 二 期 指 与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合 作, 于 厄 瓜 多 尔 建 设 城 市 安 全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二 期 涉 及 建 设 基 多 在 内 的 14 个 城 市 的 城 市 安 全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二 期 合 同 由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和 订 货 合 同 组 成 厄 瓜 多 尔 ANT 项 目 指 与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合 作, 于 厄 瓜 多 尔 建 设 其 全 国 出 租 车 和 公 交 车 的 管 理 和 监 控 系 统 该 项 目 的 合 同 由 订 货 合 同 和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构 成 委 内 瑞 拉 狱 政 项 目 指 与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合 作, 于 委 内 瑞 拉 建 设 其 狱 政 系 统, 项 目 由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和 订 货 合 同 组 成
36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指 突 发 事 件 指 基 线 指 物 联 网 指 应 急 一 张 图 指 营 改 增 指 云 技 术 云 计 算 技 术 指 组 件 化 技 术 指 2011 计 划 指 辰 安 信 息 与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合 作, 于 委 内 瑞 拉 建 设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该 项 目 合 同 由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和 采 购 合 同 组 成 项 目 曾 用 名 委 内 瑞 拉 SIMA 项 目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包 括 自 然 灾 害 事 故 灾 难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和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等 四 大 类 项 目 储 存 库 中 每 个 版 本 在 特 定 阶 段 的 一 个 正 式 标 准, 随 后 的 工 作 基 于 此 标 准, 并 且 只 有 经 过 授 权 后 才 能 变 更 这 个 标 准 通 过 各 种 信 息 传 感 设 备, 实 时 采 集 任 何 需 要 监 控 连 接 互 动 的 物 体 或 过 程 等 各 种 需 要 的 信 息, 与 互 联 网 结 合 形 成 的 一 个 巨 大 网 络 基 于 地 图 服 务 和 网 络 技 术, 满 足 常 态 和 非 常 态 下 应 急 管 理 相 关 工 作 的 一 种 系 统 构 建 模 式 即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指 将 一 部 分 原 来 征 收 营 业 税 税 目 的 服 务 业 务 项 目 纳 入 征 收 增 值 税 的 范 围 通 过 Internet 以 服 务 的 方 式 提 供 动 态 可 伸 缩 的 虚 拟 化 资 源 的 计 算 模 式 软 件 产 品 可 以 由 一 系 列 具 有 特 定 功 能 的 组 件 组 成, 组 件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就 形 成 了 系 统 的 所 有 功 能 每 个 组 件 的 研 发 和 改 进 都 独 立 于 其 他 组 件 的 研 发 和 改 进, 通 过 一 个 或 数 个 通 用 的 标 准 界 面 与 系 统 或 其 他 组 件 相 互 连 接 组 件 化 技 术 有 利 于 提 高 软 件 产 品 的 成 熟 度 和 灵 活 性 教 育 部 和 财 政 部 在 关 于 实 施 高 等 学 校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计 划 ( 教 技 [2012]6 号 ) 中 决 定 实 施 高 等 学 校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计 划, 是 985 工 程 211 工 程 的 发 展 和 延 续 本 中 任 何 表 格 中 若 出 现 总 数 与 表 格 所 列 数 值 总 和 不 符, 均 为 采 用 四 舍 五 入 所 致
37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在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 一 ) 公 司 概 况 公 司 名 称 :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Beijing Global Safety Technology Co., Ltd.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信 息 路 甲 28 号 科 实 大 厦 C 座 11A 11B 11C 通 讯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永 丰 产 业 基 地 丰 秀 中 路 3 号 院 1 号 楼 注 册 资 本 :6,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6,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忠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2005 年 11 月 21 日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日 :2012 年 10 月 26 日 经 营 范 围 :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推 广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 基 础 软 件 服 务 应 用 软 件 服 务 ; 销 售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机 械 设 备 公 司 前 身 辰 安 有 限 成 立 于 2005 年 11 月 21 日 辰 安 有 限 原 股 东 作 为 公 司 发 起 人 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 通 过 创 立 大 会 决 议, 批 准 辰 安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2012 年 10 月 26 日, 辰 安 科 技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了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二 ) 业 务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的 研 发 制 造 销 售 及 相 关 服 务, 兼 营 煤 质 煤 量 检 测 设 备
38 公 司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包 括 :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市 县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数 据 交 换 与 共 享 系 统 应 急 态 势 标 绘 系 统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协 同 会 商 系 统 综 合 接 处 警 与 应 急 系 统 ( 海 外 ) 及 相 关 技 术 服 务 公 司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包 括 :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三 维 电 子 沙 盘 移 动 互 联 在 线 会 商 终 端 现 场 无 线 图 传 (3G) 移 动 应 急 终 端 低 空 复 合 飞 行 器 应 急 监 测 监 控 系 统 核 应 急 监 测 终 端 等 应 急 平 台 主 要 构 成 及 发 行 人 产 品 示 意 图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将 实 时 信 息 和 数 据 非 实 时 信 息 和 数 据 接 入, 通 过 综 合 研 判 模 型 分 析 专 题 图 制 作 方 案 编 制 等 功 能 对 上 述 接 入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处 理 和 加 工, 实 现 日 常 应 急 值 守 风 险 分 析 监 测 监 控 预 测 预 警 动 态 决 策 综 合 协 调 应 急 联 动 培 训 演 练 等 功 能 应 急 平 台 对 提 高 平 时 和 战 时 的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效 率 科 学 分 析 事 件 态 势 发 展 辅 助 领 导 决 策 支 持 积 累 知 识 案 例 用 于 以 后 的 事 件 处 置 都 有 较 大 的 帮 助 发 行 人 的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是 应 急 平 台 的 核 心, 是 应 急 平 台 发 挥 各 种 复 杂 功 能 的 技 术 保 障 ; 发 行 人 的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主 要 用 于 监 测 和 预 警 信 息 实 时 接 入 和 三 维 展 现, 是 应 急 平 台 重 要 的 接 入 工 具 和 展 示 手 段
39 ( 三 ) 公 司 所 获 得 的 荣 誉 作 为 一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关 键 技 术 与 装 备 方 面 不 断 实 现 突 破, 公 司 及 公 司 产 品 多 次 得 到 国 家 有 关 部 委 的 认 可 序 号 荣 誉 名 称 颁 发 时 间 颁 发 单 位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奖 励 等 级 1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关 键 技 术 与 2010 年 11 月 国 务 院 步 奖 装 备 一 等 奖 2 教 育 部 科 学 技 术 国 家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关 2010 年 1 月 教 育 部 进 步 奖 键 技 术 系 统 研 究 集 成 和 应 用 一 等 奖 3 地 理 信 息 科 技 进 中 国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昆 明 市 人 民 政 府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2010 年 10 月 步 奖 协 会 国 家 测 绘 局 应 用 系 统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三 等 奖 4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产 基 于 物 联 网 技 术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2012 年 5 月 科 技 部 业 化 示 范 项 目 急 平 台 及 装 备 年 5 月, 公 司 荣 获 中 国 信 息 协 会 颁 发 的 中 国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化 产 品 创 新 奖 与 中 国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化 卓 越 企 业 奖 ;2011 年 6 月, 公 司 荣 获 由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研 究 院 中 国 计 算 机 行 业 协 会 联 合 颁 发 的 2011 年 度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最 具 影 响 企 业 奖 2011 年 度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技 术 创 新 奖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最 具 影 响 力 解 决 方 案 奖 ;2012 年 6 月, 公 司 荣 获 由 商 务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教 育 部 科 技 部 颁 发 的 中 国 软 件 和 信 息 服 务 业 创 新 影 响 力 奖 ;2012 年 9 月, 公 司 荣 获 中 国 应 急 产 业 展 览 会 组 委 会 颁 发 的 2012 应 急 产 业 品 牌 供 应 商 金 盾 奖 ;2013 年 1 月, 公 司 被 中 国 生 产 力 学 会 中 国 生 产 力 学 会 创 新 推 进 委 员 会 评 为 中 国 应 急 行 业 最 佳 自 主 创 新 企 业 2014 年 11 月, 公 司 被 科 技 部 火 炬 高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中 心 评 选 为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二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控 股 股 东 简 介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为 清 控 创 投,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公 司 26.83% 股 份 清 控 创 投 设 立 于 2011 年 6 月, 是 清 华 控 股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清 控 创 投 是 专 注 于 高 科 技 领 域 项 目 投 资 及 管 理 的 专 业 机 构, 是 清 华 大 学 科 技 成 果 产 业 化 的 重 要 平
40 台 ( 二 ) 控 股 股 东 的 股 东 简 介 清 华 控 股 是 清 控 创 投 的 控 股 股 东 2003 年 4 月 24 日, 经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国 办 函 [2003]30 号 文 批 准, 清 华 大 学 出 资 设 立 清 华 控 股, 目 前 注 册 资 本 25 亿 元 清 华 控 股 代 表 清 华 大 学 统 一 持 有 经 营 监 督 和 管 理 校 办 企 业 及 学 校 对 外 投 资 的 股 权, 主 要 从 事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和 推 广, 高 科 技 企 业 孵 化, 技 术 信 息 咨 询, 投 资 管 理, 资 产 运 营 和 资 本 运 作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清 华 大 学 清 华 大 学 是 隶 属 于 教 育 部 管 辖 的 重 点 高 校 之 一 在 国 家 和 教 育 部 的 支 持 下, 清 华 大 学 在 学 科 建 设 人 才 培 养 师 资 队 伍 科 学 研 究 文 化 传 承 与 创 新 国 际 合 作 社 会 服 务 以 及 整 体 办 学 条 件 等 方 面 均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目 前, 清 华 大 学 设 有 19 个 学 院 55 个 系, 是 一 所 具 有 理 学 工 学 文 学 艺 术 学 历 史 学 哲 学 经 济 学 管 理 学 法 学 教 育 学 和 医 学 等 学 科 的 综 合 性 研 究 型 开 放 式 大 学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本 公 司 实 施 控 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100% 100% 25.42% 26.83% 11.25%
41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本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的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43, , , 资 产 总 额 57, , , 流 动 负 债 27, , , 负 债 总 额 31, , ,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6,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24, , ,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26, , , 营 业 利 润 3, , , 利 润 总 额 5, , , 净 利 润 5, , ,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3, , ,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 ,
42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度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度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62.99% 53.79% 45.90%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6,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3, , ,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3,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无 形 资 产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0.00% 0.42% 1.07% 四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 一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基 本 情 况 本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应 分 摊 的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将 全 部 用 于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将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户 集 中 管 理, 专 款 专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经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由 董 事 会 负 责 实 施, 具 体 用 途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资 金 需 求 年 度 投 入 额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项 目 备 案 情 况 1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11, , ,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15]81 号 2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用 系 统 项 目 11, , ,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15]16 号
43 3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8, , ,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15]17 号 4 运 维 服 务 体 系 与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完 善 项 目 8, , ,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15]80 号 注 : 因 项 目 1 和 项 目 4 备 案 过 期, 发 行 人 对 项 目 重 新 备 案 ( 二 ) 募 投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2013 年 1 月 5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了 关 于 对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审 批 申 请 不 予 受 理 的 通 知 ( 海 环 保 不 受 理 字 [2013]002 号 ):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目 录 的 规 定, 该 项 目 为 软 件 业, 不 属 于 该 局 审 批 范 围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许 可 法 第 三 十 二 条 第 一 款 的 规 定, 对 辰 安 科 技 申 请 的 项 目 不 予 受 理 2013 年 1 月 5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具 了 关 于 对 运 维 服 务 体 系 与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完 善 项 目 审 批 申 请 不 予 受 理 的 通 知 ( 海 环 保 不 受 理 字 [2013]003 号 ):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目 录 的 规 定, 该 项 目 为 软 件 业, 不 属 于 该 局 审 批 范 围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许 可 法 第 三 十 二 条 第 一 款 的 规 定, 对 辰 安 科 技 申 请 的 项 目 不 予 受 理 公 司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用 系 统 项 目 和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为 软 件 产 品 与 技 术 开 发 类 项 目, 实 施 场 所 为 公 司 自 有 办 公 楼, 不 涉 及 生 产 环 节, 无 工 业 污 染 排 放 如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拟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需 求, 差 额 部 分 将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如 以 自 有 资 金 或 借 款 资 金 提 前 投 入 上 述 项 目 建 设,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根 据 深 交 所 有 关 规 定, 以 募 集 资 金 对 前 期 投 入 部 分 进 行 置 换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有 关 内 容
44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 1.00 元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数 : 不 超 过 2,000 万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的 25%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数 量 :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的 调 整 机 制 : 股 股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将 根 据 募 投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合 理 确 定 根 据 发 行 询 价 及 协 商 定 价 结 果, 若 按 照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上 限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相 关 费 用 后 ) 超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总 额, 公 司 将 适 当 减 少 公 司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同 时 调 整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范 围 相 关 要 求 和 转 股 原 则 : 1 清 控 创 投 上 海 瑞 为 安 徽 昆 冈 杨 云 松 薛 兴 义 薛 海 鹏 李 甄 荣 武 晓 燕 陈 涛 孙 占 辉 梁 光 华 以 及 辰 源 世 纪 在 本 次 发 行 中 不 公 开 发 售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 除 前 述 股 东 外, 其 他 股 东 将 依 据 本 调 整 机 制 根 据 需 要 在 本 次 发 行 中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2 作 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其 各 自 原 持 有 股 份 数 量 的 25% 3 如 实 际 发 生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情 形,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公 司 股 东 按 照 转 股 当 时 其 各 自 持 有 的 股 份 数 占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合 计 可 转 股 数 量 的 比 例 分 摊 本 次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4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应 当 遵 守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发 行 价 格 与 新 发 行 股 票 的 价 格 相 同
45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和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调 整 机 制 的 实 施 条 件 : 本 调 整 机 制 的 实 施 将 确 保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1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的 数 量 : 不 超 过 2,000 万 股 2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和 上 限 : 不 超 过 1,200 万 股 3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实 际 发 行 总 量 不 超 过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的 上 限, 即 2,000 万 股 4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之 和, 达 到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最 终 数 量, 在 遵 循 前 述 原 则 基 础 上, 由 公 司 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协 商 共 同 确 定, 并 将 以 中 国 证 监 会 等 监 管 机 关 的 核 准 的 数 量 为 限 本 次 发 行 中, 可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转 让 老 股 时 无 优 先 顺 序, 且 单 个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数 量 的 尾 数 将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处 理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元 ( 由 董 事 会 和 主 承 销 商 通 过 向 网 下 投 资 者 询 价 的 方 式 并 协 商 确 定 ) 发 行 市 盈 率 : 倍 (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根 据 年 月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根 据 年 月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加 上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市 净 率 : 倍 ( 按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发 行 方 式 : 网 下 向 投 资 者 询 价 配 售 和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46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和 已 开 立 深 交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交 易 账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承 销 方 式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余 额 包 销 万 元 万 元 公 司 按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的 数 量 占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与 老 股 上 市 相 关 费 用 的 分 摊 原 则 : 转 让 的 总 数 的 比 例 分 摊 承 销 费 用 ;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公 司 股 东 按 其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占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与 老 股 转 让 的 总 数 的 比 例 分 摊 承 销 费 用, 其 他 相 关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上 市 相 关 费 用 概 算 :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万 元, 审 计 费 用 万 元, 律 师 费 用 万 元, 发 行 手 续 费 用 万 元 二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当 事 人 保 荐 机 构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主 承 销 商 ):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安 立 路 66 号 4 号 楼 通 讯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内 大 街 2 号 凯 恒 中 心 B 座 2 层 邮 编 :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常 青 保 荐 代 表 人 : 张 庆 升 吴 千 山 项 目 协 办 人 : 胡 军 项 目 人 员 : 王 宪 斌 单 增 建 张 南 星 逯 金 才 电 话 : 传 真 : 发 行 人 律 师 :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三 环 中 路 7 号 北 京 财 富 中 心 写 字 楼 A 座 40 层
47 邮 编 : 负 责 人 : 王 玲 签 字 律 师 : 周 宁 张 明 远 电 话 : 传 真 : 审 计 机 构 : 华 普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住 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阜 成 门 外 大 街 22 号 外 经 贸 大 厦 9 层 邮 编 : 法 定 代 表 人 : 肖 厚 发 签 字 会 计 师 : 纪 玉 红 李 成 林 电 话 : 传 真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 2 北 京 华 信 众 合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八 里 庄 西 里 100 号 住 邦 2000 一 号 楼 2005 室 邮 编 : 法 定 代 表 人 : 刘 宪 强 签 字 资 产 评 估 师 : 刘 秀 文 龙 海 英 电 话 : 传 真 : 转 111 北 京 天 圆 开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南 大 街 乙 56 号 方 圆 大 厦 15 层 1501 单 元 邮 编 :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绍 明 签 字 资 产 评 估 师 : 贺 静 于 龙 彦 2 原 名 为 北 京 龙 源 智 博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8 电 话 : 传 真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住 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邮 编 : 电 话 : 传 真 :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住 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东 路 5045 号 邮 编 : 电 话 : 传 真 : 收 款 银 行 : 北 京 市 工 行 东 城 支 行 营 业 室 户 名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账 号 : 三 发 行 人 与 中 介 机 构 的 权 益 情 况 本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保 荐 人 承 销 机 构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四 预 计 时 间 表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日 期 : 年 月 日 询 价 推 介 时 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刊 登 定 价 公 告 日 期 : 年 月 日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年 月 日
49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提 供 的 其 他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以 下 各 因 素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列,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会 依 次 发 生 一 行 业 依 赖 风 险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的 研 发 制 造 销 售 及 相 关 服 务, 较 高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国 内 各 级 政 府 对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的 投 入 状 况, 如 果 政 府 对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的 投 资 规 模 大 幅 下 降, 将 会 对 本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较 大 的 不 利 影 响 二 公 司 业 绩 对 税 收 优 惠 依 赖 及 税 收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及 对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税 收 优 惠 金 额 3, , , 其 中 : 增 值 税 退 税 1, , 增 值 税 免 税 所 得 税 优 惠 1, 营 业 税 免 税 增 值 税 优 惠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6.92% 7.92% 5.37% 所 得 税 优 惠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6.00% 3.78% 3.29% 增 值 税 优 惠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36.00% 40.93% 27.84% 所 得 税 优 惠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31.23% 19.54% 17.05% ( 一 )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本 公 司 2008 年 12 月 24 日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编 号 为 GR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 ;2011 年 10 月 28 日 公 司 再 次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编 号 为 GF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50 有 效 期 三 年, 根 据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第 九 税 务 所 JMS 号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税 备 案 登 记 书 和 国 发 [2007]39 号 及 国 税 函 [2010]157 号 文 件 规 定, 公 司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按 过 渡 期 适 用 税 率 减 半 征 收, 即 2011 年 度 适 用 12%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上 述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到 期 后,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10 月 再 次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编 号 为 GR 号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2014 年 公 司 继 续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子 公 司 辰 安 测 控 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编 号 为 GR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 辰 安 测 控 2014 年 度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于 2012 年 9 月 5 日 被 认 定 为 软 件 企 业, 并 获 得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皖 R , 后 证 书 号 变 更 为 皖 R ) 根 据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1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27 号 ) 的 规 定 及 合 肥 市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税 备 案 表,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安 徽 泽 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2014 年 度 按 照 25% 的 法 定 税 率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子 公 司 辰 安 信 息 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 被 认 定 为 软 件 企 业, 并 获 得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京 R )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27 号 ) 的 规 定, 辰 安 信 息 2014 年 度 开 始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 二 ) 增 值 税 退 税 和 免 税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100 号 ) 规 定,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其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按 17%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后, 对 其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2012 年 至 2014 年 度 享 受 此 税 收 优 惠
51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100 号 ) 及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发 布 的 海 国 税 批 [2012] 号 海 国 税 批 [2012] 号 海 国 税 批 [2012] 号 通 知 书, 辰 安 测 控 销 售 的 软 件 产 品 ZZ-89 辐 射 型 灰 分 热 值 仪 软 件 V1.0 煤 质 煤 量 管 理 平 台 V1.0 智 能 测 量 控 制 系 统 1.02 分 别 自 2012 年 4 月 1 日 2012 年 10 月 1 日 2012 年 11 月 1 日 起 享 受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北 京 等 8 省 市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71 号 )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有 关 事 项 的 规 定 ( 财 税 [2011]111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全 国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37) 关 于 将 铁 路 运 输 和 邮 政 业 纳 入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106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自 2012 年 9 月 1 日 安 徽 泽 众 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 辰 安 信 息 和 华 辰 泽 众 自 2013 年 9 月 1 日 起, 各 自 的 技 术 开 发 收 入 享 受 免 征 增 值 税 税 收 优 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每 年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金 额 占 净 利 润 比 例 分 别 为 47.93% 60.47% 和 67.23%,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较 大 如 果 上 述 国 家 关 于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软 件 企 业 的 所 得 税 增 值 税 优 惠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或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未 继 续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或 软 件 企 业, 将 对 公 司 的 业 绩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三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的 风 险 公 司 提 供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主 要 面 向 政 府 用 户, 部 分 项 目 通 过 系 统 集 成 商 向 政 府 用 户 提 供 产 品 及 服 务, 系 统 集 成 商 是 公 司 重 要 客 户 之 一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中 电 公 司 均 为 本 公 司 的 第 一 大 客 户, 占 本 公 司 当 期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8.97% 34.01% 和 58.28%, 主 要 是 本 公 司 及 辰 安 信 息 与 中 电 公 司 在 厄 瓜 多 尔 一 期 二 期 厄 瓜 多 尔 ANT 项 目 以 及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中 进 行 了 合 作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重 要 客 户 的 集 中 度 相 对 较 高, 在 未 来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52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公 司 目 前 处 于 高 速 成 长 期, 随 着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将 不 断 开 发 新 客 户, 降 低 客 户 相 对 集 中 所 带 来 的 经 营 风 险 四 海 外 市 场 拓 展 风 险 公 司 立 足 国 内 市 场, 同 时 积 极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源 自 海 外 市 场 的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海 外 市 场 收 入 15, , , 营 业 收 入 26, , , 海 外 市 场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58.28% 34.01% 38.97% 目 前, 公 司 产 品 在 海 外 的 最 终 用 户 均 为 所 在 国 或 地 区 的 政 府 部 门 所 在 国 或 地 区 政 府 对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的 投 资 力 度 以 及 对 国 外 企 业 在 该 国 开 展 业 务 所 持 态 度 的 开 放 程 度, 都 将 对 公 司 海 外 市 场 的 拓 展 产 生 正 面 或 者 负 面 的 效 应 此 外, 如 公 司 项 目 所 在 的 某 些 境 外 国 家 或 地 区 出 现 政 府 更 迭 政 策 调 整 制 度 变 革 动 乱 对 外 政 治 关 系 发 生 危 机 汇 率 波 动 等, 都 可 能 对 公 司 所 参 与 的 海 外 市 场 项 目 造 成 直 接 或 者 是 间 接 的 负 面 影 响 五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较 大 的 风 险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及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依 次 为 31.05% 28.59% 和 36.47%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是 : 本 公 司 以 政 府 为 主 要 客 户,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通 常 约 定 在 合 同 签 订 后 支 付 10%-30% 预 付 款, 产 品 验 收 合 格 后 支 付 主 要 部 分 款 项, 余 额 5%-10% 作 为 质 量 保 证 金 本 公 司 在 产 品 经 客 户 验 收 且 有 充 分 证 据 表 明 风 险 报 酬 已 转 移 时, 确 认 营 业 收 入, 并 同 时 确 认 应 收 账 款 同 时, 政 府 客 户 的 采 购 特 点 使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具 有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特 征,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集 中 于 下 半 年 特 别 是 第 四 季 度 实 现 因 此, 本 公 司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及 2014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相 对 较 高 在 应 急 平 台 行
53 业 市 场 需 求 快 速 增 长 的 背 景 下, 本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迅 速 扩 大, 营 业 收 入 的 大 幅 增 长 引 致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相 应 增 长 由 于 本 公 司 绝 大 多 数 最 终 用 户 为 政 府 部 门 国 有 企 业 或 上 市 公 司, 因 此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保 障 较 高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分 别 为 86.71% 66.08% 和 73.61%, 并 基 于 谨 慎 性 原 则 充 分 提 取 了 坏 账 准 备 六 收 入 季 节 性 波 动 的 风 险 受 客 户 结 构 业 务 特 点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存 在 各 季 度 分 布 不 均 衡 前 低 后 高 的 特 点, 本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存 在 着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波 动 2012 年 至 2014 年, 本 公 司 上 半 年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全 年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2.12% 36.37% 和 31.93%, 上 半 年 实 现 的 利 润 总 额 占 全 年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0.51% 21.52% 和 10.72%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的 最 终 用 户 以 政 府 部 门 和 事 业 单 位 为 主, 项 目 通 常 在 年 初 进 行 方 案 设 计, 项 目 建 设 集 中 在 年 中 和 下 半 年, 而 项 目 的 验 收 大 部 分 安 排 在 年 底 进 行 政 府 客 户 的 采 购 特 点 使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具 有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特 征,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集 中 于 下 半 年 特 别 是 第 四 季 度 实 现 七 公 司 营 销 体 系 和 研 发 机 构 迅 速 扩 张 的 风 险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运 维 服 务 体 系 与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完 善 项 目 实 施 后, 公 司 的 分 支 机 构 数 量 将 迅 速 增 加, 一 方 面 要 求 公 司 在 战 略 规 划 机 构 设 置 营 运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内 部 控 制 等 方 面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制 度 并 加 强 执 行 力 度 ; 另 一 方 面 要 求 公 司 制 定 科 学 合 理 的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规 划, 加 大 对 各 分 支 机 构 人 员 招 聘 和 培 训 公 司 虽 然 在 以 往 的 分 公 司 及 服 务 营 销 团 队 的 建 设 中, 积 累 了 一 定 的 异 地 管 理 经 验 并 对 分 支 机 构 扩 张 进 行 了 相 关 准 备, 但 仍 可 能 面 临 服 务 及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带 来 的 管 理 风 险 此 外,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涉 及 人 员 招 聘 与 培 训 技 术 开 发 升
54 级 生 产 办 公 场 所 规 划 建 设 等 多 项 内 容, 对 项 目 组 织 和 管 理 水 平 要 求 较 高 虽 然 公 司 已 积 累 了 多 年 的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经 验, 并 针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了 充 分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论 证, 但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仍 可 能 面 临 较 多 不 确 定 性 因 素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如 果 未 能 招 聘 到 或 培 训 出 项 目 所 需 人 才, 或 办 公 生 产 场 所 规 划 建 设 过 程 中 出 现 管 理 和 组 织 方 面 的 失 误, 将 对 项 目 按 期 完 成 和 项 目 效 益 的 实 现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八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公 司 按 照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计 算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分 别 为 21.40% 20.38% 和 14.59%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本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上 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将 被 摊 薄 尽 管 公 司 净 利 润 水 平 将 保 持 较 高 的 增 长 速 度, 但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的 一 段 时 期 内,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较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将 有 所 下 降 九 技 术 创 新 的 风 险 随 着 应 急 平 台 市 场 客 户 对 产 品 个 性 化 需 求 的 不 断 提 高, 不 断 创 新 的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层 出 不 穷,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中 企 业 的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新 技 术 开 发 和 应 用 水 平 是 赢 得 竞 争 的 关 键 因 素 但 由 于 信 息 技 术 发 展 速 度 较 快, 伴 随 各 种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系 统 网 络 平 台 和 应 用 软 件 的 升 级 换 代,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提 供 商 必 须 全 面 了 解 业 内 技 术 发 展 的 最 新 趋 势, 更 好 地 满 足 不 断 升 级 的 客 户 需 求 如 果 公 司 的 研 发 不 能 及 时 跟 上 行 业 技 术 更 新 换 代 的 速 度, 或 不 能 及 时 将 新 技 术 运 用 于 产 品 开 发 和 升 级, 将 削 弱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十 知 识 产 权 及 商 业 秘 密 泄 露 的 风 险 公 司 建 立 了 保 密 工 作 制 度, 规 定 所 有 员 工 ( 包 括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 对 公 司 的 知 识 产 权 和 商 业 秘 密 负 有 严 格 的 保 密 义 务, 未 经 许 可, 不 得 将 所 接 触 到 的 公 司 的 商 业 秘 密 以 任 何 形 式 向 第 三 方 泄 露 或 公 开 ; 相 关 技 术 人 员 在 离 职 后 还 负 有 竞 业 限 制 义 务, 在 与 公 司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 协 议 的 两 年 内, 不 得 在 生 产 同 类 产 品 或 经 营 同 类
55 业 务 具 有 竞 争 关 系 或 其 它 利 害 关 系 的 其 他 单 位 内 任 职, 或 自 己 生 产 经 营 与 公 司 有 竞 争 关 系 的 同 类 产 品 或 业 务 此 外 公 司 积 极 寻 求 对 核 心 技 术 的 法 律 保 护, 目 前 公 司 共 有 17 项 专 利 和 146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尽 管 公 司 采 取 了 上 述 措 施 防 止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对 外 泄 露, 但 若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离 开 公 司 或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私 自 泄 露 公 司 技 术 机 密, 则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和 业 务 经 营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损 害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给 公 司 带 来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经 济 损 失 十 一 人 才 流 失 的 风 险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属 于 知 识 密 集 型 行 业, 产 品 设 计 研 发 需 要 综 合 软 件 开 发 地 理 信 息 有 线 通 信 无 线 通 信 计 算 机 网 络 视 频 监 控 数 据 库 指 挥 调 度 与 信 息 处 理 等 多 方 面 技 术, 而 应 急 平 台 本 身 又 是 专 业 性 很 强 的 领 域, 进 入 此 领 域 需 配 备 既 掌 握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行 业 专 业 理 论, 又 掌 握 软 件 研 发 核 心 技 术 的 专 家 型 研 发 团 队 除 此 之 外, 作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还 需 要 配 备 具 有 丰 富 管 理 经 验 掌 握 先 进 管 理 思 想 的 专 业 化 管 理 团 队, 以 及 具 有 较 强 业 务 拓 展 能 力 的 营 销 团 队 人 才 是 应 急 平 台 企 业 的 核 心 资 源 之 一, 是 应 急 平 台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主 要 体 现 由 于 目 前 行 业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公 司 及 竞 争 对 手 对 人 才 需 求 均 较 大, 市 场 竞 争 的 结 果 可 能 导 致 公 司 的 技 术 人 才 流 失, 如 果 短 期 内 人 才 流 失 的 数 量 较 多, 将 可 能 影 响 到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十 二 实 际 控 制 人 股 份 比 例 较 低 的 风 险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6,000 万 股, 共 有 7 个 法 人 股 东 1 个 合 伙 企 业 股 东 和 15 个 自 然 人 股 东, 清 华 大 学 直 接 及 间 接 控 制 公 司 股 份 的 权 益 比 重 为 38.08% 本 次 发 行 不 超 过 2,000 万 股,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不 超 过 8,000 万 股, 清 华 大 学 直 接 及 间 接 拥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权 益 比 重 将 相 对 下 降 公 司 股 权 相 对 分 散,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会 降 低 股 东 大 会 对 于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效 率, 且 如 果 发 生 公 司 被 收 购 等 情 况 造 成 公 司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化, 可 能 会 给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和 未 来 发 展 带 来 潜 在 风 险
56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英 文 名 称 : 注 册 资 本 : 法 定 代 表 人 :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Global Safety Technology Co., Ltd. 6,000 万 元 王 忠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 2005 年 11 月 21 日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 2012 年 10 月 26 日 公 司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信 息 路 甲 28 号 科 实 大 厦 C 座 11A 11B 11C 通 讯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永 丰 产 业 基 地 丰 秀 中 路 3 号 院 1 号 楼 邮 编 : 电 话 : 传 真 : 互 联 网 地 址 : 电 子 信 箱 : 信 息 披 露 部 门 : 信 息 披 露 负 责 人 : [email protected]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吴 鹏 信 息 披 露 部 门 电 话 : 二 发 行 人 设 立 和 重 组 情 况 ( 一 )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情 况 公 司 前 身 辰 安 有 限 成 立 于 2005 年 11 月 21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根 据 由 辰 安 有 限 原 股 东 作 为 发 起 人 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 通 过 的 创 立 大 会 决 议, 以 经 华 普 天 健 审 计 的 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143,223, 元 为 基 数, 按 照 1: 的 比 例 折 合 成 股 本 6,000 万 元, 辰 安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57 2012 年 8 月 1 日, 华 普 天 健 为 公 司 设 立 出 具 了 会 验 字 [2012]2102 号 验 资 报 告 2012 年 10 月 26 日, 公 司 在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办 理 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取 得 了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二 )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情 况 辰 安 有 限 成 立 于 2005 年 11 月 21 日, 成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000 万 元 辰 安 有 限 成 立 时 各 股 东 的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轩 辕 集 团 % 2 清 华 控 股 % 3 李 甄 荣 % 4 肖 贤 琦 % 5 申 世 飞 % 6 武 晓 燕 % 7 刘 奕 % 8 陈 涛 * % 9 陈 涛 % 10 疏 学 明 % 11 杨 锐 % 12 孙 占 辉 % 13 梁 光 华 % 总 计 1, % ( 三 )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本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未 进 行 过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公 司 最 近 一 年 亦 未 发 生 过 收 购 兼 并 情 况
58 三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四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截 止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直 接 和 间 接 控 股 八 家 子 公 司, 分 别 是 安 徽 泽 众 辰 安 测 控 武 汉 辰 安 华 辰 泽 众 安 标 科 技 辰 安 信 息 安 图 天 地 和 辰 安 伟 业, 参 股 一 家 公 司, 为 安 徽 泽 泰 ( 一 ) 安 徽 泽 众 安 徽 泽 众 成 立 于 2011 年 8 月 23 日,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为 3,000 万 元, 公 司 类 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法 人 独 资 ), 持 有 合 肥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住 所 为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高 新 区 黄 山 路 626 号 1 幢 6 楼 647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袁 宏 永 安 徽 泽 众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的 研 发 制 造 销 售 和 服 务, 是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生 产 研 发 中 心
59 安 徽 泽 众 最 近 一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期 末 净 资 产 额 净 利 润 2014 年 度 8, , , ( 二 ) 辰 安 测 控 辰 安 测 控 成 立 于 2011 年 3 月 21 日,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公 司 类 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法 人 独 资 ), 持 有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海 淀 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清 河 龙 岗 路 27 号 院 楼 房 一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王 忠 辰 安 测 控 主 营 业 务 为 煤 质 煤 量 检 测 设 备 的 研 发 制 造 销 售 和 服 务 煤 质 煤 量 检 测 设 备 业 务 为 公 司 的 兼 营 业 务, 目 前 在 公 司 业 务 收 入 中 占 比 较 小 辰 安 测 控 最 近 一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期 末 净 资 产 额 净 利 润 2014 年 度 2, , ( 三 ) 武 汉 辰 安 武 汉 辰 安 成 立 于 2008 年 9 月 2 日,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公 司 类 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法 人 独 资 ), 持 有 黄 石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住 所 为 湖 北 省 黄 石 市 杭 州 西 路 磁 湖 科 技 创 业 服 务 中 心 B 栋, 系 辰 安 测 控 全 资 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袁 宏 永 武 汉 辰 安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煤 质 煤 量 检 测 设 备 的 研 发 制 造 销 售 和 服 务 武 汉 辰 安 目 前 为 辰 安 测 控 的 地 区 销 售 中 心 和 仓 储 中 心 武 汉 辰 安 最 近 一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期 末 净 资 产 额 净 利 润 2014 年 度
60 ( 四 ) 华 辰 泽 众 华 辰 泽 众 成 立 于 2013 年 6 月 13 日,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公 司 类 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海 淀 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66 号 甲 1 号 楼 22 层 2603,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苏 国 锋 华 辰 泽 众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华 辰 泽 众 成 立 的 目 的 是 充 分 发 挥 公 司 的 人 才 和 技 术 优 势, 立 足 世 界 公 共 安 全 与 预 警 领 域 气 象 服 务 决 策 等 新 技 术 产 业 领 域, 不 断 开 发 转 化 科 技 成 果, 成 为 具 有 高 端 技 术 和 规 模 效 益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华 辰 泽 众 的 股 东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维 艾 思 气 象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安 立 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 华 辰 泽 众 最 近 一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期 末 净 资 产 额 净 利 润 2014 年 度 1, 华 辰 泽 众 为 2013 年 6 月 成 立 的 公 司, 多 数 项 目 尚 在 执 行 中, 已 经 完 工 验 收 并 确 认 收 入 的 项 目 较 少, 而 前 期 市 场 投 入 人 员 工 资 等 费 用 支 出 较 大, 导 致 华 辰 泽 众 报 告 期 内 亏 损 ( 五 ) 安 标 科 技 安 标 科 技 成 立 于 2011 年 1 月 13 日,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为 200 万 元, 公 司 类 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海 淀 分 局 签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61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66 号 甲 1 号 楼 22 层 2602,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黄 全 义 安 标 科 技 成 立 时 的 股 东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辰 安 有 限 % 标 新 科 技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 安 标 科 技 成 立 时 的 股 东 为 辰 安 有 限 和 标 新 科 技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双 方 各 持 有 安 标 科 技 50% 的 股 权 2011 年 11 月 9 日, 经 安 标 科 技 股 东 会 同 意, 标 新 科 技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安 标 科 技 50%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中 标 标 准 技 术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标 新 科 技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标 标 准 技 术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均 是 中 国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发 行 人 和 中 标 标 准 技 术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持 有 安 标 科 技 50% 的 股 权, 安 标 科 技 董 事 会 由 五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仅 有 一 名 董 事 由 发 行 人 委 派, 发 行 人 并 不 对 该 公 司 构 成 控 制, 故 发 行 人 未 将 该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2013 年 8 月 6 日, 经 安 标 科 技 股 东 会 决 议 通 过, 辰 安 科 技 对 安 标 科 技 增 资 100 万, 安 标 科 技 的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200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后, 公 司 持 有 安 标 科 技 75% 的 股 权, 安 标 科 技 纳 入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本 次 增 资 后, 安 标 科 技 的 股 东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标 标 准 技 术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 安 标 科 技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培 训 公 司 投 资 安 标 科 技 主 要 是 基 于 未 来 持 续 参 与 国 家 应 急 行 业 相 关 标 准 制 定 的 战 略 考 虑
62 安 标 科 技 最 近 一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期 末 净 资 产 额 净 利 润 2014 年 度 ( 六 ) 辰 安 信 息 辰 安 信 息 成 立 于 2013 年 9 月 5 日,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为 600 万 元, 公 司 类 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海 淀 分 局 签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66 号 甲 1 号 楼 22 层 2601,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杨 云 松 辰 安 信 息 的 股 东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认 缴 出 资 比 例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瑞 钛 莱 投 资 事 务 所 % 合 计 1, % 辰 安 信 息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推 广 技 术 进 出 口 辰 安 信 息 为 负 责 发 行 人 拉 丁 美 洲 部 分 国 家 海 外 业 务 的 子 公 司 辰 安 信 息 最 近 一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期 末 净 资 产 额 净 利 润 2014 年 度 10, , , ( 七 ) 安 图 天 地 安 图 天 地 成 立 于 2014 年 8 月 29 日,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为 300 万 元, 公 司 类 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有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海 淀 分 局 签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信 息 路 甲 28 号 7 层 D 座 07A-21,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黄 全 义
63 安 图 天 地 的 股 东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认 缴 出 资 比 例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天 地 图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1, % 安 图 天 地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推 广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等 安 图 天 地 是 专 门 开 展 公 共 安 全 地 图 服 务 的 子 公 司 安 图 天 地 最 近 一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期 末 资 产 净 额 净 利 润 2014 年 度 ( 八 ) 辰 安 伟 业 辰 安 伟 业 成 立 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公 司 类 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法 人 独 资 ), 持 有 北 京 市 工 商 局 海 淀 分 局 签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住 所 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清 河 安 宁 庄 东 路 18 号 23 号 楼 二 层 2524,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李 陇 清 公 司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认 缴 出 资 比 例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合 计 : 1, % 辰 安 伟 业 的 经 营 范 围 为 :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推 广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 基 础 软 件 服 务 ; 应 用 软 件 服 务 ; 销 售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机 械 设 备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依 批 准 的 内 容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辰 安 伟 业 为 发 行 人 主 要 参 与 涉 密 应 急 项 目 的 设 计 咨 询 与 软 件 开 发 服 务 的 子 公 司
64 ( 九 ) 安 徽 泽 泰 安 徽 泽 泰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 注 册 资 本 1, 万 元, 实 缴 出 资 万 元, 现 持 有 合 肥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编 号 为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住 所 为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翠 微 路 6 号 海 恒 大 厦 326 室, 法 人 代 表 为 冯 伟 光 公 司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1 杭 州 胄 天 新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2 冯 伟 光 % 3 安 徽 泽 众 安 全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五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 一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1 控 股 股 东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为 清 控 创 投 清 控 创 投 是 清 华 大 学 科 技 成 果 产 业 化 的 重 要 平 台, 是 一 家 专 注 于 高 科 技 领 域 项 目 投 资 及 管 理 的 专 业 机 构, 其 经 营 范 围 包 括 创 业 投 资 业 务 ; 代 理 其 他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机 构 或 个 人 的 创 业 投 资 业 务 ; 创 业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 为 创 业 企 业 提 供 创 业 管 理 服 务 业 务 ; 参 与 创 立 创 业 与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顾 问 机 构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50,000 万 元, 注 册 地 址 为 林 芝 地 区 八 一 镇 墨 脱 办 事 处 办 公 楼 2 楼 9 号 本 次 发 行 前, 清 控 创 投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26.83%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清 控 创 投 总 资 产 为 177,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02, 万 元,2014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6, 万 元 2 控 股 股 东 的 股 东 清 华 控 股 是 清 控 创 投 的 控 股 股 东 2003 年 4 月 24 日, 经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国 办
65 函 [2003]30 号 文 批 准, 清 华 大 学 出 资 设 立 清 华 控 股, 目 前 注 册 资 本 25 亿 元 清 华 控 股 代 表 清 华 大 学 统 一 持 有 经 营 监 督 和 管 理 校 办 企 业 及 学 校 对 外 投 资 的 股 权, 主 要 从 事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和 推 广, 高 科 技 企 业 孵 化, 技 术 信 息 咨 询, 投 资 管 理, 资 产 运 营 和 资 本 运 作 本 次 发 行 前, 清 华 控 股 控 制 2, 万 股 的 股 份,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8.08%, 其 中, 清 华 控 股 通 过 清 控 创 投 间 接 控 制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26.83%; 通 过 同 方 股 份 间 接 控 制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675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11.25%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清 华 控 股 总 资 产 为 1, 亿 元, 净 资 产 为 亿 元,2014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亿 元 3 实 际 控 制 人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清 华 大 学 清 华 大 学 是 隶 属 于 教 育 部 管 辖 的 重 点 高 校 之 一 在 国 家 和 教 育 部 的 支 持 下, 清 华 大 学 在 学 科 建 设 人 才 培 养 师 资 队 伍 科 学 研 究 文 化 传 承 与 创 新 国 际 合 作 社 会 服 务 以 及 整 体 办 学 条 件 等 方 面 均 处 于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目 前, 清 华 大 学 设 有 19 个 学 院 55 个 系, 是 一 所 具 有 理 学 工 学 文 学 艺 术 学 历 史 学 哲 学 经 济 学 管 理 学 法 学 教 育 学 和 医 学 等 学 科 的 综 合 性 研 究 型 开 放 式 大 学 截 至 本 招 股 书 签 署 之 日, 清 华 大 学 实 际 控 制 公 司 2, 万 股 的 股 份,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8.08% ( 二 )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其 他 股 东 情 况 1 轩 辕 集 团 (1) 轩 辕 集 团 的 基 本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轩 辕 集 团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17.30% 轩 辕 集 团 是 一 家 经 营 进 出 口 业 务 的 公 司, 成 立 于 1995 年 5 月 12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是 薛 兴 发, 注 册 资 本 为 7,322 万 元, 企 业 形 式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和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址 为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道 外 区 南 14 道 街 号, 经 营 范
66 围 为 经 营 进 出 口 业 务 销 售 钢 材 建 材 装 饰 材 料 普 通 机 械 电 器 产 品 及 对 外 经 济 合 作 争 报 告 期 内, 轩 辕 集 团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与 本 公 司 业 务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轩 辕 集 团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薛 兴 发 5, % 2 薛 兴 义 1, % 合 计 7, % (2) 轩 辕 集 团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下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轩 辕 集 团 共 控 股 7 家 子 公 司, 其 基 本 情 况 分 别 如 公 司 名 称 黑 龙 江 省 轩 辕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黑 龙 江 轩 辕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哈 尔 滨 辰 安 麦 迪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中 塔 之 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轩 辕 集 团 哈 尔 滨 木 兰 生 态 旅 游 实 业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轩 辕 国 际 投 资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黑 龙 江 轩 辕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持 股 注 册 资 本 注 册 地 址 及 主 要 生 产 主 营 业 务 成 立 时 间 比 例 ( 万 元 ) 经 营 地 址 70% 房 地 产 开 发 1996 年 4 月 1 日 2,000 哈 尔 滨 市 道 外 区 南 十 六 道 街 82 号 1-2 层 75% 房 屋 建 筑 施 哈 尔 滨 市 道 外 区 南 十 2001 年 4 月 6 日 2,000 工 一 道 街 9 号 生 物 医 药 及 哈 尔 滨 开 发 区 南 岗 集 100% 有 机 食 品 的 2006 年 10 月 13 日 500 中 区 轩 辕 路 2 号 318 技 术 开 发 室 51% 建 筑 材 料 2006 年 10 月 20 日 86 万 美 元 塔 吉 克 斯 坦 杜 尚 别 90% 旅 游 开 发 2009 年 1 月 6 日 222 木 兰 县 大 贵 镇 太 平 桥 太 平 桥 屯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工 人 体 60% 进 出 口 贸 易 2010 年 6 月 11 日 1,000 育 场 东 路 丙 2 号 9 层 % 物 业 管 理 2001 年 10 月 22 日 50 哈 尔 滨 市 道 外 区 南 十 一 道 街 9 号
67 2 辰 源 世 纪 本 次 发 行 前, 辰 源 世 纪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16.39% 辰 源 世 纪 成 立 于 2007 年 8 月 28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是 袁 宏 永, 注 册 资 本 为 230 万 元, 公 司 类 型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66 号 甲 1 号 楼 22 层 2604 辰 源 世 纪 是 对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团 队 及 在 公 司 的 创 立 和 发 展 中 作 出 重 大 贡 献 的 人 员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的 平 台, 目 前 不 从 事 具 体 经 营 性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除 本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关 联 交 易 之 ( 三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披 露 的 关 联 租 赁 外, 辰 源 世 纪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与 本 公 司 业 务 亦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辰 源 世 纪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袁 宏 永 % 2 杨 云 松 % 3 吴 晓 勇 % 4 范 维 澄 % 5 黄 全 义 % 6 苏 国 锋 % 7 申 世 飞 % 8 衣 宏 昌 % 9 梁 光 华 % 10 李 陇 清 % 11 陈 涛 * % 12 陈 涛 % 13 翁 文 国 % 14 孙 占 辉 % 15 刘 奕 % 16 梁 漫 春 % 17 张 辉 % 18 杨 锐 % 19 疏 学 明 % 20 吴 鹏 % 21 刘 碧 龙 % 22 陈 建 国 % 23 杨 秀 中 %
68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24 刘 强 % 25 毛 青 松 % 26 张 继 强 % 27 刘 勇 % 28 钟 少 波 % 29 王 岳 % 30 卢 志 为 % 31 吕 颖 % 32 孙 茂 葳 % 33 吴 大 维 % 34 高 攀 % 35 李 江 林 % 36 吕 杰 % 37 黄 弘 % 38 王 瑶 % 39 杨 墨 % 40 江 洋 % 合 计 % 3 同 方 股 份 本 次 发 行 前, 同 方 股 份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11.25% 同 方 股 份 ( 股 票 代 码 :600100)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成 立 于 1997 年 6 月 25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是 陆 致 成, 注 册 资 本 为 296, 万 元, 企 业 形 式 为 股 份 制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和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址 为 北 京 海 淀 区 王 庄 路 1 号 清 华 同 方 科 技 大 厦 A 座 30 层 同 方 股 份 的 经 营 范 围 主 要 为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商 用 密 码 产 品 生 产 商 用 密 码 产 品 销 售 ; 社 会 公 共 安 全 设 备 交 通 工 程 设 备 建 筑 智 能 化 及 市 政 工 程 机 电 设 备 电 力 工 程 机 电 设 备 节 能 ; 人 工 环 境 控 制 设 备 通 信 电 子 产 品 微 电 子 集 成 电 路 办 公 设 备 仪 器 仪 表 光 机 电 一 体 化 设 备 的 生 产 ; 第 二 类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中 的 因 特 网 接 入 服 务 业 务 ;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等 报 告 期 内, 同 方 股 份 与 本 公 司 业 务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详 见 本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截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同 方 股 份 的 前 十 大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69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股 ) 持 股 比 例 1 清 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753,310, % 2 博 时 基 金 - 兴 业 银 行 - 博 时 资 本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8,913, % 3 工 银 瑞 信 - 广 发 银 行 - 新 疆 盛 世 伟 业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39,275, % 4 杜 国 楹 96,849, % 5 紫 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69,637, % 6 工 银 瑞 信 添 安 股 票 专 项 型 养 老 金 产 品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2,674, % 7 蒋 宇 飞 20,025, % 8 俞 良 19,347, % 9 谢 仁 国 18,494, % 10 方 敏 华 15,551, % 合 计 1,404,080, % 4 上 海 瑞 为 本 次 发 行 前, 上 海 瑞 为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9.00% 上 海 瑞 为 成 立 于 2003 年 7 月 4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是 薛 海 鹏, 注 册 资 本 为 100 万 元, 企 业 形 式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和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址 为 上 海 市 静 安 区 北 京 西 路 1701 号 2402 室 主 要 经 营 范 围 为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内 燃 机 机 械 传 动 等 专 业 技 术 领 域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和 技 术 服 务, 机 电 产 品 的 销 售 及 售 后 服 务, 金 属 材 料 的 销 售, 铁 路 运 输 设 备 的 租 赁 报 告 期 内, 上 海 瑞 为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与 本 公 司 业 务 亦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上 海 瑞 为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金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薛 海 鹏 % 2 王 辉 % 合 计 %
70 ( 三 )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主 要 下 属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1 清 控 创 投 控 制 的 其 他 主 要 下 属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 辰 安 科 技 外, 清 控 创 投 直 接 控 制 的 其 他 主 要 下 属 企 业 的 简 要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苏 州 紫 荆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12 月 3 日 7, 北 京 华 环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92 年 10 月 29 日 5, 北 京 清 华 阳 光 能 源 开 发 有 限 1994 年 2 月 22 日 15, 责 任 公 司 比 威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00 年 7 月 13 日 11, 无 锡 源 清 盛 华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2013 年 5 月 20 日 3,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及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址 苏 州 工 业 园 区 环 府 路 66 号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上 地 六 街 26 号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上 地 东 路 1 号 院 盈 创 动 力 园 E 座 9 层 901 室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1 号 院 8 号 楼 B1001 无 锡 蠡 园 开 发 区 五 三 零 大 厦 1 号 十 二 层 1201 室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净 利 润 主 营 业 务 2014 年 12 月 年 12 月 31 日 日 2014 年 度 创 业 投 资 汽 车 技 术 研 发 7, , 研 发 制 造 销 售 通 信 技 术 产 品 21, , , 太 阳 能 利 用 产 品 36, , 信 息 网 络 技 术 12, , 创 业 投 资 2, ,
71 6 西 藏 林 芝 清 创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1 月 18 日 西 藏 林 芝 地 区 生 物 科 技 产 业 园 204 号 投 资 管 理 清 控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11 月 13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1 号 院 8 号 楼 25 层 A2509 资 产 管 理 工 业 燃 气 轮 机 8 上 海 浦 清 燃 气 轮 机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04 月 29 日 2,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江 川 路 333 号 142 幢 室 重 型 燃 气 轮 机 相 关 机 械 设 备 及 配 件 的 设 计 销 售 2, , 鑫 益 达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4 月 10 日 8,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1 号 院 8 号 楼 A 座 25 层 A2512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推 广 9, , , 注 :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为 未 经 审 计 的 2014 年 财 务 数 据
72 2 清 华 控 股 控 制 的 其 他 主 要 下 属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除 清 控 创 投 外, 清 华 控 股 直 接 控 制 的 其 他 主 要 下 属 企 业 的 简 要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注 册 资 本 北 京 清 能 创 新 科 1 技 有 限 公 司 辽 宁 省 路 桥 建 设 2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紫 光 集 团 有 限 公 3 司 北 京 紫 光 泰 和 通 4 环 保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同 方 股 份 有 限 公 5 司 ( SH) 1992 年 6 月 15 日 1, 年 2 月 8 日 20, 年 4 月 12 日 67, 年 9 月 16 日 3, 年 6 月 25 日 219, 注 册 地 址 及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地 址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上 地 创 业 中 路 32 号 4 层 沈 阳 市 铁 西 区 滑 翔 路 7 号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双 清 路 清 华 大 学 东 门 外 ( 清 华 国 际 科 技 交 流 中 心 十 层 )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潞 苑 南 大 街 25 号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清 华 同 方 科 技 大 厦 A 座 30 层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净 利 润 主 营 业 务 2014 年 12 月 年 12 月 日 31 日 2014 年 度 微 孔 防 伪 标 识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大 气 污 18, , 染 工 程 管 理 路 桥 建 设 202, , 项 目 投 资 投 资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企 业 管 理 5,000, ,800, 投 资 咨 询 环 保 技 术 3, 信 息 技 术 能 源 4,830, ,500, , 环 境
73 6 诚 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SZ) 1998 年 10 月 9 日 29, 南 昌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玉 屏 东 大 街 299 号 化 工 生 物 制 药 392, , , 清 华 同 方 光 盘 电 子 出 版 社 1999 年 9 月 3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清 华 大 学 华 业 大 厦 电 子 出 版 物 启 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0 年 7 月 24 日 72,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清 华 大 学 创 新 大 厦 A 座 16 层 科 技 园 建 设 及 投 资 1,800, , , 博 奥 生 物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00 年 9 月 30 日 37, 北 京 市 昌 平 区 生 命 科 学 园 路 18 号 生 物 芯 片 80, , , 清 华 大 学 出 版 社 有 限 公 司 2004 年 3 月 17 日 35,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清 华 大 学 学 研 大 厦 A 座 6 层 图 书 及 电 子 出 版 物 广 告 116, , , 北 京 紫 光 嘉 捷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06 年 4 月 19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路 1 号 院 紫 光 国 际 交 流 中 心 725 室 物 业 管 理 清 控 国 际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1 月 28 日 6,200 万 港 币 香 港 皇 后 大 道 中 283 号 联 威 商 业 中 心 15 楼 c 室 投 资 控 股 清 华 核 能 技 术 研 究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1 月 13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创 业 中 路 32 号 32-4 自 然 科 学 研 究 与 实 验 发 展 ; 技 术 开 发 ; 技 术 推 广 等 清 控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9 月 26 日 50,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1 号 院 8 号 楼 A2507 资 产 管 理 76, , ,
74 15 清 控 人 居 建 设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3 月 26 日 60,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农 大 南 路 1 号 院 2 号 楼 办 公 A-505 专 业 承 包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250, , , 北 京 慕 华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13 日 2,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1 号 院 8 号 楼 5 层 A506 房 间 教 育 咨 询 1, , 华 控 技 术 转 移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3 月 17 日 20,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1 号 院 8 号 楼 25 层 A2510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服 务 ; 投 资 管 理 1, , 注 : 以 上 财 务 数 据 为 未 经 审 计 的 2014 年 财 务 数 据
75 ( 四 ) 本 公 司 股 东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是 否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权 利 限 制 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六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的 股 本 情 况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6,000 万 股, 本 次 拟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不 超 过 2,0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25% 清 控 创 投 上 海 瑞 为 安 徽 昆 冈 杨 云 松 薛 兴 义 薛 海 鹏 李 甄 荣 武 晓 燕 陈 涛 孙 占 辉 梁 光 华 以 及 辰 源 世 纪 在 本 次 发 行 中 不 公 开 发 售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 除 前 述 股 东 外, 如 实 际 发 生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情 形, 其 他 股 东 将 按 照 转 股 当 时 其 各 自 持 有 的 股 份 数 占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合 计 可 转 股 数 量 的 比 例 分 摊 本 次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将 根 据 募 投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合 理 确 定 根 据 发 行 询 价 及 协 商 定 价 结 果, 若 按 照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数 量 上 限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额 ( 扣 除 对 应 的 发 行 相 关 费 用 后 ) 超 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需 资 金 总 额, 公 司 将 适 当 减 少 公 司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同 时 调 整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新 股 与 公 司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之 和, 占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公 司 发 行 前 后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发 行 前 股 本 结 构 发 行 后 股 本 结 构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1 清 控 创 投 1, % 2 同 方 股 份 % 3 轩 辕 集 团 1, % 4 辰 源 世 纪 % 5 上 海 瑞 为 % 6 武 汉 光 谷 % 7 中 咨 顺 景 %
76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发 行 前 股 本 结 构 发 行 后 股 本 结 构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8 岳 建 明 % 9 安 徽 昆 冈 % 10 杨 云 松 % 11 薛 兴 义 % 12 薛 海 鹏 % 13 李 甄 荣 % 14 肖 贤 琦 % 15 申 世 飞 % 16 武 晓 燕 % 17 刘 奕 % 18 陈 涛 * % 19 陈 涛 % 20 疏 学 明 % 21 杨 锐 % 22 孙 占 辉 % 23 梁 光 华 % 24 公 众 投 资 者 - - 合 计 6, % ( 二 )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及 其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注 1 清 控 创 投 (SS) 1, % 2 轩 辕 集 团 1, % 3 辰 源 世 纪 % 4 同 方 股 份 % 5 上 海 瑞 为 % 6 武 汉 光 谷 % 7 中 咨 顺 景 % 8 岳 建 明 % 9 安 徽 昆 冈 % 10 杨 云 松 % 注 :SS 代 表 State-owned shareholder, 表 示 其 为 国 有 股 东 2013 年 5 月 30 日, 财 政 部 出 具 财 政 部 关 于 豁 免 清 控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国
77 有 股 转 持 义 务 的 批 复 ( 财 企 [2013]105 号 ), 同 意 本 次 发 行 时, 豁 免 清 控 创 投 应 履 行 的 国 有 股 转 持 义 务 ( 三 )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及 在 本 公 司 的 任 职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持 股 及 在 公 司 任 职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在 本 公 司 任 职 情 况 1 岳 建 明 % 未 任 职 2 杨 云 松 % 副 董 事 长 薛 兴 义 % 未 任 职 3 薛 海 鹏 % 未 任 职 4 李 甄 荣 % 员 工 5 肖 贤 琦 % 未 任 职 6 申 世 飞 % 未 任 职 7 武 晓 燕 % 未 任 职 8 刘 奕 % 未 任 职 9 陈 涛 * % 未 任 职 陈 涛 % 副 总 裁 总 工 程 师 10 疏 学 明 % 未 任 职 杨 锐 % 未 任 职 孙 占 辉 % 副 总 裁 注 : 李 甄 荣 为 副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袁 宏 永 之 配 偶 ; 肖 贤 琦 为 董 事 范 维 澄 之 配 偶 ; 武 晓 燕 为 执 行 副 总 裁 苏 国 锋 之 配 偶 ; 排 名 第 9 位 和 第 10 位 的 股 东 的 持 股 数 量 和 比 例 相 同 是 由 于 四 舍 五 入 所 致 ( 四 ) 最 近 一 年 发 行 人 新 增 股 东 情 况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前 一 年 内,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新 增 股 东 的 情 况 ( 五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如 下 : 清 控 创 投 和 同 方 股 份 分 别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26.83% 和 11.25% 的 股 份 清 控 创 投 与 同 方 股 份 均 为 同 一 控 制 人 清 华 控 股 控 制 的 子 公 司
78 轩 辕 集 团 持 有 公 司 17.30% 的 股 份 ; 薛 兴 义 持 有 公 司 2.00% 的 股 份, 同 时 持 有 轩 辕 集 团 25.13% 的 股 权 ;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杨 云 松 持 有 公 司 2.00% 的 股 份 薛 海 鹏 持 有 公 司 1.00% 的 股 份, 上 海 瑞 为 持 有 公 司 9% 的 股 份 ; 薛 海 鹏 持 有 上 海 瑞 为 60% 的 股 权, 王 辉 持 有 上 海 瑞 为 40% 的 股 权 薛 兴 义 与 轩 辕 集 团 法 定 代 表 人 薛 兴 发 为 兄 弟 关 系, 此 二 人 与 薛 海 鹏 为 叔 侄 关 系, 薛 兴 发 与 王 辉 为 夫 妻 关 系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各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关 系 ( 六 ) 发 行 人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对 发 行 人 的 控 制 权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的 影 响 有 关 发 行 人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对 发 行 人 的 控 制 权 治 理 结 构 及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的 影 响 详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七 发 行 人 正 在 执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除 辰 源 世 纪 作 为 股 权 激 励 平 台, 对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团 队 及 在 公 司 的 创 立 和 发 展 中 作 出 重 大 贡 献 的 人 员 进 行 激 励 外,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正 在 执 行 的 对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员 工 实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及 其 他 制 度 安 排 八 发 行 人 员 工 情 况 ( 一 ) 员 工 人 数 及 最 近 三 年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员 工 总 数 分 别 为 546 人 716 人 和 868 人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而 稳 定 增 长
79 ( 二 )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员 工 的 专 业 结 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专 业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管 理 人 员 %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 市 场 人 员 % 生 产 人 员 % 其 他 人 员 % 总 计 % 报 告 期 内, 员 工 专 业 结 构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专 业 结 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人 数 占 比 人 数 占 比 人 数 占 比 管 理 人 员 % % %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 % % 市 场 人 员 % % % 生 产 人 员 % % % 其 他 人 员 % % % 合 计 % % % ( 三 )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发 行 人 实 行 全 员 劳 动 合 同 制, 每 位 入 职 的 员 工 均 须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发 行 人 于 2006 年 3 月 办 理 了 社 会 保 险 登 记, 于 2006 年 11 月 办 理 了 住 房 公 积 金 登 记, 按 照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在 各 地 为 员 工 办 理 了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和 生 育 保 险 以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职 工 五 险 一 金 中 应 由 企 业 负 担 的 部 分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社 会 保 险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缴 费 比 例 缴 费 基 数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缴 纳 地 险 种 缴 费 基 数 公 司 缴 费 比 例 员 工 缴 费 比 例
80 公 司 缴 费 员 工 缴 费 缴 纳 地 险 种 缴 费 基 数 比 例 比 例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北 京 失 业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住 房 公 积 金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合 肥 失 业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住 房 公 积 金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武 汉 失 业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住 房 公 积 金 不 低 于 北 京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40%, 不 高 于 北 京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20% 8% 不 低 于 北 京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不 高 于 北 京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10% 2%+3 元 不 低 于 北 京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不 高 于 北 京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0.50% - 不 低 于 北 京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40%, 不 高 于 北 京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1% 0.20% 不 低 于 北 京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不 高 于 北 京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0.80% - 不 高 于 北 京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12% 12% 不 低 于 安 徽 省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不 高 于 安 徽 省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20% 8% 不 低 于 安 徽 省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5.6%+15 不 高 于 安 徽 省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元 2% 不 低 于 安 徽 省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不 高 于 安 徽 省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0.50% - 不 低 于 安 徽 省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不 高 于 安 徽 省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1% 1% 不 低 于 安 徽 省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不 高 于 安 徽 省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0.56% - 不 低 于 当 地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不 高 于 合 肥 市 统 计 部 门 公 布 的 上 一 年 度 合 肥 市 区 城 镇 非 私 营 单 位 6% 6% 在 岗 职 工 年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不 低 于 武 汉 市 上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50%, 不 高 于 武 汉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20% 8% 不 低 于 武 汉 市 上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不 高 于 武 汉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8% 2%+7 元 不 低 于 武 汉 市 上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不 高 于 武 汉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0.50% - 不 低 于 武 汉 市 上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不 高 于 武 汉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2% 1% 不 低 于 武 汉 市 上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不 高 于 武 汉 市 上 一 年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0.70% - 不 低 于 上 一 年 武 汉 市 劳 动 部 门 规 定 的 职 工 最 低 月 工 资 标 准, 最 高 不 能 超 过 上 年 度 武 汉 市 统 计 12% 12% 部 门 公 布 的 在 岗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300%
81 缴 纳 地 险 种 缴 费 基 数 公 司 缴 费 员 工 缴 费 比 例 比 例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按 照 黄 石 市 在 岗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20% 8% 医 疗 保 险 按 照 黄 石 市 在 岗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7% 2% 黄 石 工 伤 保 险 按 照 黄 石 市 在 岗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1.60% - 失 业 保 险 按 照 黄 石 市 在 岗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2% 1% 生 育 保 险 按 照 黄 石 市 在 岗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1% - 住 房 公 积 金 按 照 黄 石 市 在 岗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的 60% 8% 8%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为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人 数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 目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住 房 公 积 金 合 计 员 工 人 数 缴 纳 人 数 人 数 差 额 年 度 缴 纳 额 1, , , 员 工 人 数 缴 纳 人 数 人 数 差 额 年 度 缴 纳 额 1, , 员 工 人 数 缴 纳 人 数 人 数 差 额 年 度 缴 纳 额 注 : 根 据 北 京 市 关 于 调 整 本 市 职 工 生 育 保 险 政 策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2012) ( 京 人 社 医 发 号 ) 的 规 定, 北 京 地 区 的 用 人 单 位 和 与 之 形 成 劳 动 关 系 的 职 工, 应 当 参 加 生 育 保 险 公 司 已 于 2012 年 1 月 起 为 全 体 员 工 缴 纳 生 育 保 险 报 告 期 内 社 会 保 险 ( 生 育 保 险 除 外 )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费 人 数 与 员 工 人 数 差 额 的 具 体 原 因 如 下 : 年 份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未 缴 原 因 种 类 未 缴 人 数 合 计
82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新 入 职 当 月 不 缴 纳, 下 月 缴 纳 5 已 在 其 他 单 位 缴 纳 7 退 休 返 聘 2 因 个 人 未 提 供 完 整 的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缴 费 材 料 导 致 无 法 办 理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缴 费 手 续 1 来 公 司 之 前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有 断 缴, 需 本 人 补 缴 才 能 缴 纳, 个 人 一 直 未 去 办 理 - 新 入 职 当 月 不 缴 纳, 下 月 缴 纳 17 已 在 其 他 单 位 缴 纳 13 退 休 返 聘 2 因 个 人 未 提 供 完 整 的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缴 费 材 料 导 致 无 法 办 理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缴 费 手 续 6 来 公 司 之 前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有 断 缴, 需 本 人 补 缴 才 能 缴 纳, 个 人 一 直 未 去 办 理 - 新 入 职 当 月 不 缴 纳, 下 月 缴 纳 9 已 在 其 他 单 位 缴 纳 13 退 休 返 聘 2 因 个 人 未 提 供 完 整 的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缴 费 材 料 导 致 无 法 办 理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缴 费 手 续 6 来 公 司 之 前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有 断 缴, 需 本 人 补 缴 才 能 缴 纳, 个 人 一 直 未 去 办 理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全 面 依 法 替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员 工 社 会 保 险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虽 存 在 未 替 少 量 员 工 缴 纳 社 保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情 形, 但 均 有 合 理 合 法 事 由, 该 等 未 缴 纳 情 形 不 构 成 违 法 行 为, 发 行 人 无 需 为 此 承 担 补 缴 义 务, 亦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事 宜 造 成 实 质 性 障 碍 九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各 方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及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各 方 已 作 出 如 下 重 要 承 诺, 且 未 发 生 违 反 该 等 承 诺 的 事 项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延 长 锁 定 期 限 以 及 相 关 股 东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等 承 诺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已 就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延 长 锁 定 期 限 以 及 相 关 股 东 持 股 及 减 持 意 向 等 事 项 作 出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重 大
83 事 项 提 示 之 三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 二 ) 关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清 控 创 投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分 别 作 出 关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五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以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 三 ) 关 于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清 控 创 投 及 清 华 控 股 已 分 别 作 出 关 于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四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控 股 股 东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关 于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真 实 性 的 承 诺 ( 四 ) 关 于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责 任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清 控 创 投 清 华 控 股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分 别 作 出 关 于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责 任 的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四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控 股 股 东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关 于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真 实 性 的 承 诺 ( 五 )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和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六 本 公 司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和 承 诺 ( 六 ) 关 于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已 作 出 关 于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一 滚 存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二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84 ( 七 )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四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控 股 股 东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关 于 发 行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真 实 性 的 承 诺 ( 八 ) 其 他 承 诺 1 关 于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承 诺 公 司 的 全 体 发 起 人 股 东 分 别 承 诺 : 自 辰 安 科 技 设 立 之 日 起 至 其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期 间, 因 辰 安 科 技 为 员 工 少 缴 欠 缴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而 被 社 会 保 险 管 理 部 门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部 门 要 求 补 缴 的, 或 因 未 及 时 足 额 缴 纳 员 工 社 会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款 项 被 处 以 罚 款 或 遭 受 其 他 经 济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 本 人 承 诺 按 照 对 辰 安 科 技 的 持 股 比 例 承 担 前 述 需 要 补 缴 的 费 用 款 项 或 罚 款 损 失, 或 者 向 辰 安 科 技 进 行 等 额 补 偿, 以 保 证 辰 安 科 技 及 辰 安 科 技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中 小 股 东 不 因 此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2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清 华 控 股 清 控 创 投 作 出 的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详 见 本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一 同 业 竞 争 之 ( 二 )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3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为 规 范 与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出 具 了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和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关 联 交 易 之 ( 八 )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 九 ) 发 行 人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已 作 出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85 明 书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七 发 行 人 关 于 未 履 行 承 诺 时 的 约 束 措 施 的 承 诺
86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 一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基 本 情 况 本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研 发 制 造 销 售 及 相 关 服 务, 兼 营 煤 质 煤 量 检 测 设 备 我 国 正 在 构 建 以 国 家 级 应 急 平 台 为 顶 层, 以 省 级 市 ( 地 ) 级 县 ( 区 ) 级 应 急 平 台, 以 及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为 节 点, 上 下 贯 通 左 右 衔 接 互 联 互 通 信 息 共 享 互 有 侧 重 互 为 支 撑 安 全 畅 通 的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公 司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可 用 于 各 级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示 意 图 各 级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基 本 都 由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基 础 支 撑 系 统 等 子 系 统 组 成
87 应 急 平 台 主 要 构 成 及 发 行 人 产 品 ( 二 )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及 服 务 1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1)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是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中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为 各 级 政 府 值 守 应 急 信 息 汇 总 综 合 协 调 等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提 供 重 要 的 技 术 和 业 务 支 撑 平 时 满 足 日 常 应 急 值 守 应 急 信 息 资 源 管 理 的 需 要, 战 时 能 满 足 同 时 处 置 多 起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需 要 具 有 风 险 隐 患 监 测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信 息 接 报 与 发 布 综 合 研 判 辅 助 决 策 指 挥 调 度 应 急 保 障 应 急 评 估 模 拟 演 练 和 综 合 业 务 管 理 等 功 能
88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运 行 机 制 示 意 图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和 市 县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与 市 县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的 框 架 和 业 务 流 程 有 较 大 的 不 同 1)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是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可 实 现 与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以 及 省 级 有 关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地 市 级 和 县 级 应 急 平 台 互 联 互 通 适 用 于 省 部 级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市 场 的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包 含 日 常 应 急 管 理 和 突 发 事 件 协 调 处 置 等 核 心 功 能, 尤 其 是 跨 部 门 跨 地 区 的 特 大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的 协 调 处 置, 包 括 综 合 业 务 管 理 监 测 防 控 预 测 预 警 综 合 研 判 智 能 分 析 指 挥 协
89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调 资源调度 应急评估 应急保障 模拟演练等功能 省级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部分主要功能示意图 2 市县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 市县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 适用于地市级和区县级政府 可实现与上级应 急平台 相关部门应急平台和下属区县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市县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负责地市或区县日常应急管理和较大突发事件 的属地处置和指挥调度 包括信息接报 预案管理 应急资源管理 危险源与防 护目标管理 风险分析 应急智能方案 指挥调度等功能 并采取多种方式获取 现场音视频及监测数据信息
90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市县应急平台综合应用部分主要功能示意图 3 综合接处警与应急系统 海外 综合接处警与应急系统提供公共安全应用支撑平台 公共安全应用支撑平台 通过专网连接分布于全国各中心的主机与存储设备 能够融合政府 行业部门 单兵力量 民众个体的需求 融合公共安全 应急响应 地理信息等数据 融合 突发事件现场信息 应急机构 应急人员 应急车辆 应急物资等信息和数据 通过统一云服务向各级用户发布 可同时为国家 战区 城市 警务站等指挥中 心以及社区 家庭和个人提供服务 对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系统运行过程中积累 的海量业务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 并向本系统内 以及来自其他部门的用户提供 多种公共安全应用服务 综合接处警与应急系统也可提供处警后续的案事件管理功能 可完成各种专 业警种的信息管理 完成从接报案 立案 案件侦查直到结案的管理过程 系统 支持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一键报警等多种报警方式 由接处警提供案件或由用 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生成标准接警记录并生成案事件 形成案事件后 系统根据 案事件处理的不同阶段完成基本信息 现场侦查信息 技术侦查信息 相关犯罪
91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信息 相关情报分析信息 线索信息 侦破过程信息等的管理 查询 统计分析 等功能 为案事件侦办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综合接处警与应急系统接收和处置的警情可根据情况进行警情升级 形成突 发事件 综合应急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过程进行管理 对应急人员和物资进行 调度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和场景 系统能自动关联标准处置流程 给出初步处 置建议 系统提供以此为基础的决策分析功能 通过多方会商 对初步处置建议 进行完善 形成最终的处置方案 根据此方案 系统与突发事件处置单元进行交 互 下达指挥命令 并接收和分析执行反馈 处警员工作界面 处警调度 处警分析 GIS 一机三屏 2 应急平台扩展软件产品 公司的扩展软件产品主要包括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 应急态势标绘系统 应 急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和协同会商系统 这些扩展软件产品一方面扩展了应急平台 综合应用系统的功能 可为应急相关人员提供更为专业的智能分析辅助决策和应 急联动功能 另一方面还可单独使用 满足不同层级应急管理人员的应用需要 1 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 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实现了各级应急平台之间应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92 并 保 证 了 应 急 平 台 数 据 库 的 及 时 性 完 整 性 和 一 致 性 数 据 交 换 与 共 享 系 统 由 应 急 平 台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应 急 数 据 交 换 系 统 应 急 数 据 审 批 系 统 应 急 资 源 目 录 系 统 组 成 应 急 平 台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部 署 在 各 数 据 提 供 单 位, 提 供 相 关 数 据 采 集 功 能 ; 应 急 数 据 交 换 系 统 通 过 数 据 抽 取 转 换 和 加 载 适 配 器, 实 现 各 类 应 急 信 息 资 源 的 整 合 和 中 心 数 据 库 的 更 新 ; 应 急 数 据 审 批 系 统 通 过 对 数 据 的 比 对 数 据 的 审 核 与 校 验 等 方 式 确 保 抽 取 到 应 急 平 台 中 心 数 据 库 的 数 据 的 完 整 性 和 准 确 性 ; 应 急 信 息 资 源 目 录 系 统 对 相 关 的 应 急 信 息 资 源 进 行 编 目 和 管 理, 可 为 相 关 单 位 提 供 资 源 共 享 服 务 数 据 交 换 与 共 享 系 统 逻 辑 框 架 图 2) 应 急 态 势 标 绘 系 统 应 急 态 势 标 绘 系 统 提 供 各 类 智 能 分 析 功 能 专 业 模 型 服 务 和 强 大 的 态 势 标 绘 功 能, 为 应 急 处 置 提 供 更 为 专 业 的 辅 助 决 策 分 析 功 能 应 急 态 势 标 绘 系 统 基 于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提 供 各 类 空 间 分 析 功 能 和 丰 富 的 标 绘 手 段, 实 现 突 发 事 件 周 边 环 境 分 析 和 空 间 辅 助 决 策 分 析, 将 事 发 地 点 灾 情 信 息 事 件 影 响 的 范 围 影 响 的 重 要 目 标 与 危 险 源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及 物 资 调 配 部 署 情 况 人 员 疏 散 及 安 置 情 况 等,
93 以 及 部 门 专 业 预 测 预 警 信 息, 在 电 子 地 图 上 进 行 汇 总 标 绘 展 现 空 间 查 询 态 势 推 演 分 析, 生 成 应 急 专 题 图 ( 如 应 急 救 援 力 量 分 布 图 人 员 疏 散 路 线 图 应 急 救 援 物 资 调 运 图 等 ), 为 领 导 决 策 和 指 挥 调 度 过 程 提 供 直 观 的 决 策 参 考 系 统 主 要 包 括 预 测 预 警 信 息 接 入 和 展 现 周 边 环 境 分 析 模 型 分 析 态 势 标 绘 专 题 图 制 作 等 功 能 应 急 态 势 标 绘 系 统 主 要 功 能 界 面 3)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主 要 实 现 各 类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包 括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和 专 题 地 理 信 息 在 内 的 三 维 可 视 化 和 现 场 地 理 信 息 加 载 与 可 视 化 功 能, 并 实 现 三 维 态 势 标 绘 和 查 询 定 位 分 析 等 功 能, 为 领 导 决 策 和 指 挥 调 度 过 程 提 供 直 观 的 决 策 参 考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可 以 提 供 三 维 动 态 预 案 演 练 应 急 保 障 力 量 分 析 关 注 目 标 查 询 态 势 标 绘 等 功 能, 为 应 急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可 视 化 的 直 观 应 急 辅 助 决 策 和 应 急 处 置 工 具
94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主 要 功 能 界 面 图 4) 协 同 会 商 系 统 协 同 会 商 系 统 提 供 基 于 应 急 一 张 图 的 跨 平 台 跨 部 门 跨 地 域 的 在 线 会 商 和 协 同 标 绘 功 能, 为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提 供 了 一 种 新 的 会 商 模 式 参 与 事 件 处 置 的 各 单 位 人 员 可 以 远 程 参 与 会 商, 在 同 一 地 图 上 进 行 协 同 标 绘, 共 同 分 析 事 件 态 势 的 发 展 主 要 包 括 协 同 标 绘 音 视 频 会 商 即 时 通 讯 文 件 共 享 空 间 查 询 空 间 分 析 地 图 视 图 管 理 地 图 视 图 同 步 协 同 标 绘 同 步 应 急 符 号 标 识 管 理 会 商 控 制 在 线 用 户 管 理 等 功 能
95 协 同 会 商 系 统 逻 辑 架 构 图 协 同 会 商 系 统 示 意 图 2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1)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定 位 于 便 携 式 终 端 平 台 突 发 事 件 发 生 时,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为 第 一 时 间 抵 达 事 发 现 场 的 指 挥 人 员 提 供 多 种 通 信 手 段 (3G 和 卫 星 ), 快 速 实 现 事 发 现 场 与 有 关 应 急 平 台 之 间 的 互 联 互 通, 实 现 事 发 现 场 与 有 关 应 急 平 台 之 间 的 可 视 通 话, 将 事 发 现 场 音 视 频 等 多 媒 体 信 息 和 态 势 情 况 传 回 有 关 应 急 平 台, 同 时 接 收
96 有 关 应 急 平 台 生 成 的 预 测 预 警 态 势 推 演 和 智 能 辅 助 方 案, 实 现 跨 地 域 跨 层 级 的 实 时 分 析 和 研 判, 实 现 现 场 指 挥 中 心 一 体 化 协 同 应 急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具 有 应 急 通 信 信 息 采 集 信 息 报 送 协 同 标 绘 音 视 频 会 商 文 字 会 商 文 件 共 享 查 询 统 计 事 件 回 放 GPS 定 位 与 跟 踪 信 息 加 密 等 综 合 应 用 功 能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的 标 准 型 与 增 强 型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便 携 式 箱 体 : 主 机 箱 配 件 箱 附 件 包 (2) 三 维 电 子 沙 盘 系 统 三 维 电 子 沙 盘 具 有 可 视 协 同 分 析 决 策 的 特 点, 将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高 清 航 空 影 像 以 及 高 清 卫 星 影 像 直 接 显 示 在 桌 面 中, 真 实 模 拟 突 发 事 件 周 边 的 地 形 地 貌, 并 可 构 建 城 市 建 筑 等 三 维 场 景, 通 过 触 摸 屏 以 交 互 式 的 手 势 进 行 操 作, 方 便 指 挥 人 员 在 沙 盘 上 进 行 态 势 推 演, 从 而 制 定 更 为 详 细 周 全 的 处 置 方 案, 并 在 其 上 进 行 标 绘 导 航 分 析 定 制 预 案, 根 据 需 要 进 行 发 布 三 维 电 子 沙 盘 具 有 虚 拟 场 景 仿 真 协 同 标 绘 ( 在 线 会 商 ) 飞 行 控 制 三 维 控 制 面 板 重 点 区 域 及 重 点 防 护 目 标 及 危 险 源 管 理 应 急 标 注 多 媒 体 关 联 等 功 能 三 维 电 子 沙 盘 可 车 载, 也 可 安 装 在 固 定 指 挥 场 所
97 三 维 电 子 沙 盘 (3) 移 动 互 联 在 线 会 商 终 端 基 于 公 众 移 动 网 络 的 多 媒 体 在 线 会 商 平 台, 具 有 跨 领 域 跨 层 级 跨 地 域 的 多 级 多 方 实 时 异 地 在 线 会 商 功 能, 解 决 了 应 急 过 程 中 实 时 信 息 共 享 协 同 处 置 的 难 题 主 要 功 能 : 具 有 应 急 通 信 信 息 采 集 报 送 协 同 标 绘 音 视 频 会 商 图 像 浏 览 文 件 共 享 查 询 统 计 等 综 合 应 用 功 能 移 动 互 联 在 线 会 商 终 端 标 准 型 (4) 现 场 无 线 传 输 系 统 (3G) 现 场 无 线 传 输 系 统 是 以 语 音 视 频 采 集 传 输 为 核 心 的 穿 戴 式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可 由 单 人 携 带, 在 第 一 时 间 抵 达 突 发 事 件 现 场, 采 集 突 发 事 件 现 场 视 频 音 频 地 理 位 置 等 信 息, 并 通 过 3G 网 络 与 后 方 指 挥 平 台 ( 或 现 场 指 挥 部 ) 建 立 连 接, 将 采 集 到 的 信 息 上 传 到 后 方 指 挥 平 台, 同 时 建 立 和 后 方 指 挥 平 台 之 间 的 双 向 语 音 通 信
98 现 场 无 线 传 输 系 统 (3G) (5) 移 动 应 急 终 端 移 动 应 急 终 端 是 应 急 平 台 的 延 伸, 可 由 应 急 处 置 人 员 随 身 携 带 至 现 场, 实 现 现 场 与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的 实 时 信 息 交 互 现 场 人 员 可 通 过 移 动 应 急 终 端 将 事 发 现 场 的 图 像 视 频 等 信 息 采 集 发 送 到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供 研 判 人 员 参 考 分 析 ; 同 时, 现 场 人 员 可 通 过 移 动 应 急 终 端 查 询 相 关 预 案 案 例 知 识 法 律 法 规 等 信 息, 供 现 场 处 置 参 考 移 动 应 急 终 端 同 时 具 有 GPS 全 球 定 位 功 能, 可 将 现 场 位 置 信 息 传 回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方 便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对 现 场 人 员 的 调 度 移 动 应 急 终 端 部 分 功 能 界 面 (6) 低 空 复 合 飞 行 器 应 急 监 测 监 控 系 统 低 空 复 合 飞 行 器 应 急 监 测 监 控 系 统 可 完 成 现 场 信 息 ( 图 像 照 片 地 理 位 置 信 息 环 境 参 数 等 ) 的 采 集 传 输 处 理, 实 现 事 发 现 场 空 地 立 体 监 测 低 空 复 合 飞 行 器 应 急 监 测 监 控 系 统 由 空 中 平 台 地 面 站 系 统 指 挥 中 心 端 组 成 多 旋 翼 无 人 机 平 台 在 突 发 事 件 发 生 后, 按 照 预 先 设 定 的 路 线 自 主 飞 行 到 事 发 现 场 上 空, 完
99 成 现 场 信 息 采 集 监 测 监 控 通 信 传 输 等 功 能 ; 任 务 系 统 包 括 各 种 业 务 终 端, 挂 接 在 多 旋 翼 无 人 机 平 台 上, 主 要 完 成 信 息 采 集 监 测 监 控 通 信 等 业 务 ; 地 面 站 系 统 作 为 地 面 支 撑 平 台, 集 多 旋 翼 无 人 机 测 控 信 息 汇 总 信 息 处 理 应 用 以 及 现 场 指 挥 控 制 功 能 于 一 体, 并 能 提 供 系 统 动 力 保 障 ; 指 挥 中 心 端 部 署 在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主 要 功 能 是 提 供 系 统 应 用 服 务 支 持 建 立 协 同 会 商 的 服 务 端 环 境, 提 供 对 现 场 控 制 平 台 前 端 的 文 件 共 享 及 上 传 下 载 服 务 低 空 复 合 飞 行 器 应 急 监 测 监 控 系 统 构 成 示 意 图 (7) 核 应 急 监 测 终 端 核 应 急 监 测 终 端 是 一 套 针 对 核 与 辐 射 应 急 开 发 的 专 业 便 携 式 的 辐 射 测 量 和 分 析 设 备, 同 时 兼 顾 常 规 环 境 辐 射 监 测 的 需 要, 实 现 日 常 监 测 和 应 急 作 业 二 合 一 个 人 剂 量 报 警 和 环 境 剂 量 监 测 二 合 一, 能 生 成 剂 量 等 值 线 图 进 行 源 位 置 识 别, 能 时 刻 监 测 传 感 器 携 带 人 员 情 况, 在 异 常 情 况 下 给 出 最 佳 撤 退 路 线 并 结 合 拍 照 摄 像 定 位 和 通 讯 功 能, 实 现 事 故 现 场 快 速 处 理
100 核 应 急 监 测 终 端 和 便 携 辐 射 测 量 仪 ( 三 )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和 技 术 的 发 展 历 程 1 初 创 阶 段 2005 年 11 月 公 司 成 立, 定 位 于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领 域 的 产 品 与 技 术 研 发 2006 年 国 务 院 关 于 全 面 加 强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发 号 ) 明 确 提 出 推 进 国 家 和 地 方 政 府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公 司 以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软 件 作 为 产 品 首 要 技 术 研 发 方 向, 在 技 术 上 定 位 高 起 点, 秉 承 借 鉴 历 史, 把 握 当 前, 预 测 未 来 的 应 急 技 术 理 念, 以 十 一 五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重 大 项 目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与 应 用 示 范 ( ) 为 契 机, 全 面 参 与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的 顶 层 设 计 国 家 重 大 项 目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和 应 急 平 台 技 术 标 准 规 范 制 定 工 作, 研 发 了 数 字 预 案 辅 助 决 策 模 拟 演 练 灾 害 模 拟 仿 真 技 术 等 一 系 列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的 关 键 技 术 2007 年, 国 务 院 下 发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指 导 意 见 和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技 术 要 求 推 动 全 国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公 司 提 出 应 急 全 系 统 全 流 程 的 设 计 思 想, 同 步 推 出 了 国 内 首 个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包 括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数 据 交 换 与 共 享 系 统 应 急 态 势 标 绘 系 统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等, 为 公 司 发 展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2 核 心 技 术 突 破 阶 段 2008 至 2009 年,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多 个 核 心 技 术 研 发 和 产 品 应 用 方 面 取 得 突 破, 确 立 行 业 技 术 领 先 优 势 地 位
101 (1) 在 突 发 事 件 预 测 预 警 模 型 方 面, 公 司 建 立 多 项 预 警 与 风 险 分 析 快 速 计 算 方 法 和 工 程 化 模 型, 建 立 如 地 震 影 响 评 估 危 化 品 泄 漏 扩 散 大 规 模 人 员 疏 散 爆 炸 影 响 评 估 水 污 染 扩 散 传 染 病 传 播 扩 散 社 会 稳 定 性 分 析 城 市 综 合 风 险 与 评 估 等 模 型, 研 发 了 基 于 GIS 的 模 型 集 成 与 可 视 化 技 术, 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中 集 成 应 用, 解 决 了 对 灾 害 发 展 趋 势 模 拟 仿 真 和 影 响 评 估 的 业 界 难 题, 改 变 了 传 统 应 急 决 策 模 式 中 过 于 依 靠 经 验 的 不 足 (2) 在 多 方 协 同 应 急 技 术 方 面, 公 司 研 发 了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态 势 共 享 和 音 视 频 协 同 会 商 技 术, 研 发 了 多 方 协 同 会 商 系 统, 并 将 该 技 术 嵌 入 到 便 携 式 一 体 化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解 决 了 事 件 现 场 指 挥 中 心 专 项 指 挥 机 构 间 事 件 图 像 传 输 态 势 汇 总 音 视 频 会 商 信 息 共 享 的 业 界 难 题 (3) 在 应 急 决 策 指 挥 可 视 化 技 术 方 面, 公 司 提 出 多 图 层 动 态 管 理 矢 量 化 标 注 基 于 GIS 的 灾 害 分 析 态 势 可 视 化 技 术 和 相 关 算 法, 很 好 地 满 足 了 应 急 处 置 中 事 件 态 势 汇 总 分 析 应 急 资 源 调 度 决 策 意 图 可 视 化 等 与 地 图 有 机 结 合 的 重 大 需 求, 完 善 了 应 急 态 势 标 绘 系 统, 研 发 了 基 于 触 摸 屏 的 三 维 电 子 沙 盘 产 品 (4) 在 次 生 衍 生 灾 害 应 急 技 术 方 面, 公 司 在 业 内 提 出 事 件 链 预 案 链 技 术, 突 破 了 次 生 衍 生 灾 害 的 预 判 与 评 估 控 制 的 辅 助 决 策 技 术, 增 强 了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产 品 的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能 力, 使 系 统 能 够 分 析 可 能 引 发 的 次 生 事 件, 启 动 相 应 应 急 预 案 链 进 行 预 防 控 制 指 挥 调 度 和 应 急 救 援 同 期, 公 司 产 品 在 国 家 各 级 政 府 广 泛 应 用, 在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和 北 京 奥 运 安 保 中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如 2008 年 初 的 雨 雪 冰 冻 灾 害 的 影 响 后 果 评 价 5.12 汶 川 地 震 的 救 援 队 伍 调 度 部 署 和 唐 家 山 堰 塞 湖 危 险 评 估 和 鸟 巢 水 立 方 等 83 个 北 京 奥 运 场 馆 应 急 救 援 动 态 预 案 制 定 与 演 练 等, 取 得 了 重 大 社 会 效 益 3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展 : 2010 年 之 后, 公 司 进 入 快 速 发 展 期, 在 产 品 和 技 术 方 面 取 得 多 项 重 大 进
102 (1) 国 内 方 面, 公 司 提 出 应 急 全 体 系 的 思 路, 基 于 SOA 架 构 和 组 件 化 技 术, 推 出 了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3.x 版 产 品 系 列, 在 技 术 上 实 现 了 国 家 省 地 市 三 级 平 台 软 件 互 联 互 通 与 多 级 协 同, 并 在 31 个 省 ( 区 / 市 ) 推 广 使 用 针 对 多 种 应 用 环 境, 研 发 基 于 移 动 互 联 技 术 的 移 动 应 急 终 端, 实 现 终 端 设 备 等 设 备 上 的 协 同 会 商 2010 年 青 海 玉 树 地 震 期 间, 公 司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在 当 天 即 到 达 现 场, 首 次 实 现 现 场 抗 震 救 灾 指 挥 部 与 国 务 院 指 挥 中 心 的 远 程 协 同 标 绘 与 会 商, 加 速 了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的 开 展 (2) 国 际 方 面, 海 外 市 场 的 业 务 拓 展 使 公 司 迎 来 了 新 的 发 展 机 遇 2011 年 开 始, 公 司 通 过 与 中 电 公 司 合 作 承 担 了 厄 瓜 多 尔 建 设 城 市 安 全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一 期 项 目, 该 项 目 采 用 了 公 司 研 发 的 实 时 任 务 跟 踪 与 同 步 技 术 多 级 响 应 联 动 技 术 基 于 GIS 的 动 态 资 源 管 理 技 术, 并 集 CTI 多 方 协 同 会 商 预 测 分 析 辅 助 决 策 为 一 体, 满 足 了 客 户 7 24 小 时 的 公 安 交 通 消 防 医 疗 军 队 风 险 控 制 市 政 部 门 综 合 应 急 处 置 救 援 的 需 要 2012 年, 公 司 承 担 厄 瓜 多 尔 建 设 城 市 安 全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二 期 项 目, 该 项 目 采 用 云 计 算 技 术, 为 厄 瓜 多 尔 提 供 全 国 应 急 安 全 云 服 务 和 数 据 安 全 备 份 2013 年, 公 司 还 实 施 了 厄 瓜 多 尔 ANT 项 目, 该 项 目 突 破 了 移 动 定 位 数 据 及 视 频 数 据 的 大 并 发 量 接 入 及 管 理 服 务 技 术, 实 现 全 国 公 共 运 输 运 营 车 辆 的 监 控 和 报 警 快 速 响 应 2013 年 至 2014 年,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辰 安 信 息 承 担 了 委 内 瑞 拉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 在 项 目 中 公 司 研 发 了 公 共 安 全 云 应 用 支 撑 平 台 综 合 情 报 收 集 与 情 报 大 数 据 分 析 技 术 智 能 视 频 分 析 技 术 情 景 交 互 与 导 向 技 术 公 共 安 全 及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地 理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交 互 式 三 维 培 训 演 练 技 术, 为 委 内 瑞 拉 提 供 了 一 套 包 含 40 余 项 业 务 功 能 系 统 30 多 种 公 共 安 全 通 用 及 特 种 装 备 的 公 共 安 全 总 体 解 决 方 案 项 目 建 成 后, 将 形 成 一 个 覆 盖 全 国 深 入 基 层 的 社 会 治 安 管 理 和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形 成 一 个 由 街 道 社 区 和 家 庭 等 终 端 节 点 构 成 的 统 一 接 警 分 区 标 准 化 处 警 互 联 互 通 协 同 合 作 的 综 合 治 安 网 络 (3) 获 得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2010 年 底, 公 司 在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103 关 键 技 术 与 装 备 平 台 方 面 荣 获 国 务 院 颁 发 的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和 装 备 研 发 方 面 取 得 的 开 创 性 突 破 性 成 果, 以 及 在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中 取 得 的 重 大 社 会 效 益 得 到 肯 定 这 一 奖 励 标 志 着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关 键 技 术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成 为 公 司 发 展 史 上 的 重 要 里 程 碑 (4) 新 技 术 研 发 与 持 续 进 步 公 司 承 担 十 二 五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项 目 城 市 综 合 防 灾 与 安 全 保 障 关 键 技 术 与 装 备 项 目 中 的 复 杂 环 境 下 应 急 低 空 飞 行 器 监 测 技 术 研 究 数 字 化 课 题 城 市 公 共 安 全 脆 弱 性 分 析 和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与 示 范 项 目 中 的 基 于 物 联 网 智 能 感 知 的 城 市 典 型 风 险 源 综 合 监 测 系 统 研 究 课 题 等, 加 强 在 低 空 飞 行 器 物 联 网 风 险 监 测 与 评 估 等 一 系 列 相 关 技 术 的 研 究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146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其 中 包 括 事 件 链 预 案 链 爆 炸 影 响 分 析 核 与 辐 射 应 急 泥 石 流 森 林 火 灾 人 员 疏 散 圩 区 排 涝 水 域 污 染 危 化 品 泄 漏 扩 散 暴 雪 传 染 病 社 会 舆 情 犯 罪 热 点 数 字 预 案 风 险 评 估 二 三 维 GIS 可 视 化 物 资 调 度 应 急 决 策 模 拟 演 练 等 40 余 项 应 急 平 台 模 型 分 析 和 相 关 技 术 ( 四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构 成 1 发 行 人 收 入 按 产 品 分 类 构 成 情 况 本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包 括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配 套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和 为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提 供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按 产 品 分 类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配 套 产 品 22, % 17, % 12, %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2, % 2, % 2, % 技 术 服 务 % % 1, % 合 计 24, % 20, % 15, %
104 2 发 行 人 收 入 按 获 取 订 单 方 式 分 类 构 成 情 况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新 增 客 户 的 拓 展 方 式 主 要 采 取 直 销 的 销 售 方 式, 根 据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分 为 发 行 人 向 最 终 用 户 销 售 和 发 行 人 向 系 统 集 成 商 销 售 两 大 类 单 位 : 万 元 推 广 及 获 取 订 单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方 式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占 比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占 比 销 售 收 入 销 售 占 比 最 终 用 户 销 售 7, % 10, % 6, % 其 中 : 招 投 标 4, % 6, % 5, % 客 户 比 选 3, % 4, % 1, % 集 成 商 客 户 销 售 17, % 9, % 9, % 合 计 24, % 20, % 15, % ( 五 ) 主 要 业 务 模 式 1 采 购 模 式 本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业 务 中 主 要 采 购 的 设 备 包 括 服 务 器 操 作 系 统 应 用 中 间 件 GIS 平 台 软 件 数 据 库 软 件 等 产 品 ;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业 务 中 主 要 采 购 的 设 备 包 括 各 种 电 子 产 品 与 配 件 ( 主 板 3G 通 信 设 备 卫 星 通 信 设 备 照 相 机 摄 像 采 集 设 备 等 ) 工 业 笔 记 本 电 脑 模 具 与 产 品 外 包 装 等 ;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过 程 中 需 要 采 购 台 式 机 笔 记 本 服 务 器 存 储 设 备 交 换 机 办 公 设 备 办 公 用 品 等 公 司 所 需 的 上 述 软 硬 件 设 备 原 材 料 物 品 均 列 入 统 一 采 购 范 畴 为 了 确 保 采 购 产 品 的 质 量,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供 应 商 管 理 制 度, 制 定 了 供 应 商 评 审 办 法,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选 择 和 对 其 提 供 产 品 的 能 力 进 行 评 价, 包 括 生 产 条 件 生 产 资 质 产 品 质 量 等 多 方 面 考 核, 建 立 起 确 保 采 购 产 品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的 稳 定 的 采 购 渠 道 采 购 部 门 在 初 次 选 择 某 种 采 购 品 供 应 商 时 至 少 选 择 四 家 以 上 的 供 应 商 进 行 比 较 和 评 价, 组 织 对 供 应 商 的 物 品 质 量 情 况 用 户 使 用 后 的 反 馈 信 息 等, 以 会 签 的 形 式 进 行 评 审, 并 保 证 每 年 对 各 供 应 商 进 行 复 评 评 审 和 复 评 时 均 填 写 供 应 商 评 审 表 涉 及 大 宗 产 品 和 货 物 采 购 时, 采 购 部 门 根 据 情 况 需 要 会 组 织 三 家 以
105 上 同 类 产 品 供 应 商 的 招 标 工 作, 并 由 副 总 裁 或 以 上 级 别 领 导 参 与 评 标 和 对 供 应 商 的 甄 选 当 采 购 品 验 收 时 出 现 重 大 不 合 格 情 况 时, 采 购 部 门 会 重 新 对 该 供 应 商 进 行 评 审, 报 总 裁 审 批, 并 确 定 对 该 供 应 商 的 处 理 结 论 采 购 部 门 根 据 评 审 结 果, 编 制 维 护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录, 经 部 门 负 责 人 审 核 后, 报 总 裁 批 准 各 部 门 选 择 供 应 商 订 购 物 品 时, 应 从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录 中 选 择 供 应 商, 优 先 选 择 国 际 国 内 知 名 品 牌 行 业 排 名 前 三 的 产 品 通 过 ISO9001 等 相 关 认 证 的 企 业 本 公 司 目 前 的 采 购 模 式 系 基 于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和 成 本 控 制 两 方 面 的 原 因
106 采 购 流 程 图 提 出 采 购 变 更 提 出 采 购 申 请 库 管 员 确 认 通 过 领 导 审 批 N Y 实 施 采 购 采 购 验 证 是 否 合 格 N Y 执 行 不 合 格 控 制 程 序 入 库 建 立 供 方 档 案 通 知 使 用 部 门 2 研 发 模 式 (1)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研 发 本 公 司 的 软 件 研 发 分 为 两 类 : 项 目 实 施 中 的 技 术 开 发 和 新 产 品 自 主 研 发 第 一 类, 针 对 项 目 实 施 中 的 技 术 开 发, 由 设 计 咨 询 部 门 负 责 投 标 方 案 的 编 制, 在 项 目 中 标 后 向 总 工 办 申 请 项 目 实 施 立 项 第 二 类, 针 对 新 产 品 自 主 研 发 项 目, 由 研 发 部 负 责 综 合 调 查 分 析 定 义 软 件 产 品, 提 交 总 工 办 审 核, 并 申 请 立 项
107 项 目 完 成 立 项 后, 总 工 办 组 织 下 发 项 目 任 务 书, 研 发 部 负 责 组 建 项 目 开 发 团 队, 编 制 项 目 开 发 计 划 并 依 照 项 目 计 划 负 责 实 施 项 目 管 理 部 门 和 质 量 控 制 部 门 负 责 项 目 进 度 跟 踪 和 质 量 管 理 活 动 根 据 项 目 要 求, 项 目 开 发 团 队 包 括 需 求 组 设 计 开 发 组 数 据 工 程 组 部 署 实 施 组 测 试 组 每 个 项 目 都 配 备 项 目 经 理 开 发 经 理 需 求 分 析 员 软 件 工 程 师 数 据 库 工 程 师 界 面 设 计 师 测 试 工 程 师 质 量 工 程 师 和 配 置 管 理 工 程 师 进 行 质 量 监 控 和 文 档 管 理 工 作 项 目 经 理 接 到 项 目 任 务 后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完 成 项 目 执 行 计 划 的 编 制, 明 确 项 目 组 每 位 成 员 的 任 务 分 工 配 置 管 理 工 程 师 建 立 SVN 项 目 库, 并 按 项 目 角 色 分 配 相 应 权 限 整 个 项 目 进 行 中, 项 目 经 理 每 周 提 交 项 目 周 报, 汇 报 项 目 的 进 展 情 况 项 目 计 划 如 需 调 整, 需 项 目 经 理 提 交 总 工 办 进 行 变 更 审 批, 审 核 后 更 新 计 划 基 线, 配 置 管 理 工 程 师 重 新 发 布 计 划 给 相 关 人 员 项 目 管 理 部 门 每 月 从 质 量 进 度 成 本 客 户 满 意 度 四 个 方 面 对 项 目 进 行 考 评 软 件 产 品 开 发 流 程 图 (2)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研 发 本 公 司 的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研 发 以 技 术 发 展 要 求 客 户 合 同 要 求 以 及 公 司 对 产 品 的 改 进 要 求 为 基 础, 提 出 研 发 立 项 建 议 项 目 立 项 审 核 通 过, 总 工 办 组 织 研 发 项 目 立 项 并 下 发 开 发 任 务 书, 研 发 部 负 责 组 建 项 目 开 发 团 队, 编 制 研 发 项 目 开 发 计 划 并 依 照 计 划 负 责 实 施 项 目 管 理 部 门 和 质 量 控 制 部 门 负 责 研 发 项 目 进 度 跟 踪 和 质 量 管 理 活 动
108 根 据 研 发 项 目 要 求, 装 备 研 发 团 队 的 组 织 机 构 分 为 : 项 目 经 理 硬 件 组 软 件 组 结 构 组 工 业 设 计 组 测 试 组 工 艺 组 另 外 每 个 研 发 项 目 都 配 备 质 量 工 程 师 和 配 置 管 理 工 程 师 进 行 质 量 监 控 和 文 档 管 理 工 作 项 目 经 理 接 到 研 发 项 目 任 务 后, 根 据 产 品 ( 项 目 ) 设 计 和 开 发 任 务 书 的 要 求, 组 建 项 目 团 队, 分 解 任 务, 编 制 产 品 ( 项 目 ) 设 计 和 开 发 计 划 项 目 组 收 集 充 分 的 设 计 开 发 输 入 资 料, 确 定 与 产 品 要 求 相 符, 组 织 对 设 计 开 发 输 入 进 行 评 审, 以 确 保 输 入 是 充 分 与 适 宜 的, 编 写 设 计 方 案 按 照 产 品 ( 项 目 ) 设 计 和 开 发 计 划 的 安 排, 在 设 计 开 发 图 纸 工 艺 文 件 检 验 大 纲 等 工 作 完 成 后, 项 目 经 理 编 制 样 机 试 制 申 请,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和 人 员 进 行 新 品 试 制 工 作, 包 括 材 料 采 购 生 产 组 装 检 验 验 证 项 目 经 理 根 据 产 品 ( 项 目 ) 设 计 和 开 发 计 划 和 样 机 验 证 结 果, 拟 制 项 目 验 收 申 请 书 总 工 程 师 组 织 项 目 验 收, 验 收 通 过 后, 项 目 经 理 提 交 项 目 输 出 报 告, 经 审 核 批 准 后, 正 式 发 布 产 品 整 个 项 目 进 行 中, 项 目 经 理 每 周 提 交 项 目 周 报, 汇 报 项 目 的 进 展 情 况 项 目 计 划 如 需 调 整, 需 项 目 经 理 提 交 总 工 办 进 行 变 更 审 批, 审 批 后 更 新 计 划, 配 置 管 理 工 程 师 重 新 发 布 计 划 给 相 关 人 员
109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开 发 流 程 图
110 (3) 生 产 模 式 本 公 司 目 前 仅 有 两 家 子 公 司 从 事 生 产 活 动 其 中, 安 徽 泽 众 主 要 生 产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辰 安 测 控 主 要 生 产 煤 质 煤 量 检 测 设 备 公 司 的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与 流 程 基 本 遵 循 统 一 的 工 作 模 式 生 产 部 门 负 责 人 根 据 市 场 要 求, 考 虑 库 存 情 况, 结 合 生 产 能 力, 每 月 制 定 生 产 计 划, 作 为 工 艺 准 备 备 料 生 产 检 验 等 的 一 种 依 据 生 产 计 划 为 滚 动 计 划, 将 随 供 应 生 产 销 售 等 情 况 的 变 动, 在 适 当 的 时 候 进 行 修 改 生 产 部 门 负 责 人 根 据 月 生 产 计 划, 结 合 合 同 分 类 登 记 表 工 作 联 系 单 的 要 求, 适 时 以 生 产 任 务 书 的 形 式 下 达 生 产 任 务 生 产 负 责 人 根 据 生 产 任 务 书 及 工 艺 文 件 的 要 求, 分 解 生 产 任 务, 制 订 生 产 进 度 表, 做 好 生 产 准 备, 包 括 : 人 员 设 备 及 工 装 记 录 表 格 环 境 等 生 产 部 门 员 工 严 格 按 照 工 艺 文 件 的 要 求 进 行 操 作, 做 好 自 检 ( 检 查 本 工 位 产 品 ) 互 检 ( 检 查 上 一 工 位 产 品 ) 工 作, 并 将 生 产 及 检 测 情 况 详 细 记 录 在 生 产 记 录 上 有 首 检 要 求 的, 首 件 生 产 完 成 后, 应 由 专 职 检 验 人 员 对 首 件 进 行 鉴 定, 鉴 定 结 果 应 详 细 记 录 在 首 件 鉴 定 报 告 上, 首 件 鉴 定 合 格 后, 方 可 批 量 生 产 生 产 部 门 员 工 在 产 品 的 标 识 放 置 搬 运 包 装 贮 存 交 付 等 过 程 中, 按 照 工 艺 文 件 的 要 求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确 保 产 品 的 质 量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业 人 员 应 根 据 工 艺 文 件 的 要 求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成 品 半 成 品 进 行 标 识 生 产 过 程 中, 作 业 人 员 应 根 据 工 艺 文 件 的 要 求, 做 好 生 产 记 录, 以 保 证 产 品 的 生 产 日 期 作 业 者 检 验 试 验 状 态 等 的 可 追 溯 性 产 品 完 成 后, 由 检 验 人 员 进 行 最 终 检 验, 最 终 检 验 应 严 格 按 照 最 终 检 验 管 理 规 定 执 行, 检 验 结 果 应 记 录 在 检 验 报 告 中 经 检 验 合 格 的 成 品, 由 检 验 人 员 通 知 生 产 部 门 及 时 包 装, 经 仓 库 人 员 确 认 后
111 办 理 成 品 入 库 生 产 管 理 流 程 图 3 销 售 模 式 结 合 本 行 业 的 特 点 和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市 场 定 位 客 户 项 目 的 规 模 地 域 和 实 际 需 求, 公 司 主 要 采 取 直 销 的 销 售 方 式 公 司 采 用 直 销 模 式 的 原 因 及 关 键 影 响 因 素 如 下 : (1)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与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在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中 的 重 要 性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与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是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中 的 核 心 产 品,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相 对 较 高, 要 求 销 售 人 员 对 相 关 产 品 技 术 应 急 业 务 都 有 深 入 的 了 解, 才 能 与 客 户 进 行 有 效 的 交 流 沟 通 和 完 成 销 售 工 作 因 此,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与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的 销 售 主 要 依 赖 公 司 自 有 的 销 售 和 售 前 团 队 完 成 公 司 通 过 自 身 渠 道 或 通 过
112 合 作 伙 伴 与 最 终 用 户 进 行 接 洽, 完 成 前 期 咨 询 与 技 术 交 流, 得 到 客 户 对 产 品 与 技 术 的 认 可, 并 建 立 良 好 的 关 系 和 沟 通 渠 道 在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当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或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占 比 较 大 时, 最 终 用 户 更 倾 向 与 公 司 直 接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 当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或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占 比 较 小 时, 最 终 客 户 会 选 择 系 统 集 成 商 或 总 包 商 进 行 项 目 的 招 投 标, 并 由 系 统 集 成 商 / 总 包 商 总 体 负 责 项 目 的 建 设 ; 对 海 外 项 目 而 言, 最 终 客 户 一 般 会 选 择 与 系 统 集 成 商 ( 出 口 商 ) 签 订 总 包 合 同, 再 由 集 成 商 向 合 作 伙 伴 进 行 产 品 服 务 的 采 购, 完 成 项 目 的 建 设 由 于 集 成 商 要 对 整 个 项 目 的 质 量 负 责, 出 于 自 身 利 益 以 及 项 目 实 施 可 靠 性 的 考 虑, 集 成 商 倾 向 于 选 择 与 客 户 认 可 度 较 高 技 术 水 平 较 高 产 品 质 量 较 好 有 成 功 案 例 的 应 急 平 台 供 应 商 合 作, 从 而 降 低 整 个 项 目 的 风 险 由 于 本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装 备 领 域 的 技 术 领 先 和 项 目 经 验 优 势, 往 往 会 成 为 用 户 的 优 选, 本 公 司 也 会 积 极 在 前 期 参 与 和 最 终 用 户 的 技 术 交 流, 在 最 终 客 户 对 本 公 司 产 品 和 技 术 认 可 的 前 提 下, 集 成 商 或 总 包 商 中 标 后 会 向 本 公 司 采 购 相 关 产 品 与 服 务 有 些 情 况 下, 系 统 集 成 商 在 项 目 投 标 前 为 提 高 项 目 投 标 的 中 标 概 率, 也 会 主 动 邀 请 本 公 司 与 其 合 作 参 与 投 标 活 动, 中 标 后 再 向 本 公 司 进 行 采 购 相 关 产 品 与 服 务 (2)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体 系 的 建 设 根 据 市 场 与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为 加 强 市 场 覆 盖 行 业 渗 透 和 本 地 服 务 能 力, 公 司 设 立 了 东 北 华 北 华 东 等 七 个 大 区 覆 盖 全 国 市 场 ; 设 立 了 应 急 平 台 事 业 本 部 核 与 环 境 安 全 事 业 部 安 全 城 市 事 业 部 数 据 与 应 用 服 务 中 心 覆 盖 纵 向 行 业 和 国 内 外 市 场 ; 并 在 天 津 长 春 武 汉 长 沙 等 地 设 立 了 分 公 司, 支 持 地 区 市 场 的 拓 展 和 客 户 项 目 维 护 辰 安 信 息 负 责 发 行 人 拉 丁 美 洲 部 分 国 家 国 际 市 场 的 开 拓 以 及 项 目 的 实 施 发 行 人 在 南 美 洲 委 内 瑞 拉 厄 瓜 多 尔 巴 西 特 立 尼 达 和 多 巴 哥 等 国 家 派 驻 了 市 场 营 销 人 员, 基 本 覆 盖 拉 丁 美 洲 地 区 ; 在 印 度 尼 西 亚 派 驻 市 场 人 员, 支 持 东 南 亚 地 区 的 市 场 拓 展 工 作 ; 在 哈 萨 克 斯 坦 派 驻 市 场 人 员, 支 持 中 亚 地 区 的 市 场 拓 展 工 作 公 司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建 立 的 营 销 网 络 体 系 以 及 在 海 外 项 目 重 点 拓 展 地 区 派 驻 的 市 场 人 员, 为 公 司 采 用 直 销 模 式 提 供 了 有 力 支 撑
113 (3)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领 域 的 品 牌 营 销 本 公 司 获 得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并 参 与 相 关 国 家 标 准 的 制 定, 使 公 司 在 应 急 行 业 中 处 于 领 先 的 地 位 公 司 承 担 了 国 家 级 应 急 平 台 和 20 余 个 省 部 级 70 余 个 地 市 区 县 级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使 公 司 在 应 急 行 业 内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大 大 提 高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还 积 极 协 助 国 家 和 各 地 方, 开 展 应 急 领 域 的 培 训 工 作, 协 办 或 参 与 全 国 性 的 应 急 行 业 展 会, 不 断 加 强 在 媒 体 的 宣 传 推 广, 获 得 了 多 个 行 业 奖 项, 使 得 公 司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美 誉 度 有 较 大 的 提 高 公 司 的 政 府 部 门 和 行 业 用 户 为 降 低 项 目 建 设 风 险, 倾 向 于 选 择 有 丰 富 成 功 案 例 且 在 专 业 领 域 领 先 的 产 品 供 应 商, 并 且 客 户 一 旦 采 用 某 家 供 应 商 的 平 台 后, 这 一 供 应 商 在 未 来 的 升 级 换 代 运 行 维 护 等 方 面 便 处 于 不 可 替 代 的 地 位 针 对 上 述 特 点, 公 司 有 针 对 性 地 举 办 应 急 技 术 交 流 和 培 训 讲 座, 帮 助 客 户 提 高 对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技 术 的 理 解, 加 强 与 客 户 的 粘 度, 进 而 赢 得 更 好 的 市 场 口 碑 和 未 来 潜 在 的 市 场 份 额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领 域 积 累 的 良 好 声 誉 以 及 对 潜 在 市 场 的 开 拓, 对 公 司 采 用 直 销 模 式 有 着 重 要 的 影 响 在 海 外 市 场, 公 司 积 极 参 与 国 际 公 共 安 全 相 关 展 会 学 术 会 议 地 区 和 国 家 间 合 作 会 议 等, 在 国 际 市 场 上 逐 步 建 立 起 品 牌 形 象 及 良 好 声 誉 (4)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领 域 的 销 售 策 略 应 急 平 台 是 新 兴 的 产 品 市 场, 公 司 在 承 担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的 同 时, 积 极 参 与 国 家 行 业 标 准 的 制 定, 配 合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开 展 行 业 培 育 和 标 准 推 广 工 作 作 为 标 准 制 定 的 牵 头 单 位 之 一, 公 司 对 行 业 的 发 展 标 准 的 应 用 基 础 标 准 与 应 用 标 准 的 结 合 都 有 较 深 刻 的 了 解, 通 过 标 准 优 势 扩 大 公 司 的 市 场 优 势 和 领 先 地 位 应 急 平 台 市 场 还 是 一 个 纵 向 关 联 度 很 高 的 市 场,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都 需 要 与 上 级 下 级 应 急 平 台 互 联 互 通 应 急 平 台 实 现 上 下 级 之 间 的 互 联 互 通, 不 仅 需 要 基 础 标 准 一 致 应 用 标 准 一 致, 还 需 要 数 据 格 式 与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都 保 持 一 致, 才 能 实 现 系 统 的 无 缝 连 接 和 通 讯 公 司 在 服 务 于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114 据 库 系 统 的 基 础 上, 已 覆 盖 20 多 个 省 部 级 70 多 个 市 县 级 市 场, 未 来 还 将 覆 盖 数 百 个 地 市 级 市 场, 通 过 地 市 级 市 场 覆 盖 千 余 个 区 县 级 市 场 公 司 通 过 对 标 准 先 行 体 系 覆 盖 策 略 的 有 效 执 行, 为 公 司 在 国 内 市 场 的 全 覆 盖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条 件 未 来,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强 营 销 和 服 务 网 络 建 设, 进 一 步 提 升 营 销 拓 展 能 力 和 服 务 水 平, 在 保 持 公 司 国 内 市 场 覆 盖 优 势 的 同 时, 加 大 海 外 市 场 开 拓 力 度, 持 续 扩 大 海 外 市 场 份 额 ( 六 )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的 演 变 情 况 自 设 立 以 来, 本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七 ) 业 务 流 程 图 本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由 销 售 接 洽 售 前 咨 询 投 标 / 谈 判 签 约 需 求 确 认 产 品 提 供 界 面 与 接 口 定 制 数 据 采 集 加 工 采 购 实 施 部 署 培 训 维 护 服 务 等 环 节 构 成 业 务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115 1 销 售 接 洽 : 由 销 售 人 员 直 接 联 系 客 户, 发 掘 了 解 客 户 需 求 与 合 作 意 向, 与 有 需 求 的 客 户 建 立 沟 通 渠 道, 向 公 司 申 请 资 源 为 客 户 提 供 前 期 咨 询 与 设 计 服 务 2 售 前 咨 询 : 由 售 前 工 程 师 配 合 销 售 向 客 户 介 绍 公 司 的 产 品 与 解 决 方 案, 深 入 交 流 应 急 业 务 与 功 能 需 求, 编 制 初 步 设 计 方 案 供 客 户 参 考 使 用 有 时 可 能 不 进 行 招 标, 由 客 户 或 客 户 指 定 的 集 成 商 与 公 司 直 接 签 约, 开 始 项 目 执 行 3 投 标 / 谈 判 : 在 客 户 发 出 招 标 文 件 后, 由 销 售 售 前 工 程 师 和 市 场 运 营 管 理 部 门 共 同 合 作, 提 供 商 务 与 技 术 文 件, 参 与 项 目 投 标 4 合 同 签 约 : 中 标 后 由 销 售 人 员 与 客 户 接 洽 协 商 合 同 条 款,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项 目 内 容 付 款 方 式 实 施 与 服 务 周 期 等 内 容, 协 商 一 致 并 履 行 公 司 内 部 审 批 手 续 后 签 约, 开 始 项 目 实 施 5 需 求 确 认 : 公 司 负 责 实 施 的 项 目 经 理 由 实 施 工 程 师 和 销 售 人 员 配 合, 到 客 户 处 进 行 调 研 和 需 求 确 认, 根 据 确 认 的 需 求 提 供 产 品 并 完 成 后 续 工 作
116 6 产 品 提 供 : 公 司 的 研 发 部 门 根 据 过 去 已 知 的 行 业 业 务 需 求 和 技 术 积 累 开 发 出 适 用 于 多 数 客 户 的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与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经 质 量 测 试 部 门 测 试 通 过 后 交 付 给 项 目 实 施 工 作 组 使 用 7 界 面 与 接 口 定 制 : 项 目 实 施 工 作 组 根 据 已 确 认 的 需 求 和 研 发 部 门 提 供 的 软 件 和 装 备 产 品, 完 成 必 要 的 产 品 界 面 与 接 口 定 制 开 发 工 作 8 数 据 采 集 加 工 : 项 目 实 施 工 作 组 根 据 已 确 认 的 需 求 到 客 户 方 调 研 并 获 取 包 括 通 讯 录 组 织 机 构 预 案 资 源 危 险 源 防 护 目 标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等 数 据, 清 理 加 工 后 录 入 数 据 库 备 用 9 采 购 : 公 司 采 购 部 门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采 购 用 于 项 目 实 施 的 软 件 硬 件 产 品, 供 项 目 实 施 工 作 组 使 用 10 实 施 调 试 : 项 目 实 施 工 作 组 将 定 制 完 成 后 的 产 品 和 采 购 的 软 硬 件 设 备 运 至 客 户 处 进 行 安 装 部 署 和 现 场 试 运 行, 并 配 合 用 户 完 成 初 验 和 终 验 工 作 11 培 训 :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根 据 合 同 的 约 定 和 提 供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内 容, 项 目 实 施 工 作 组 对 客 户 进 行 有 计 划 的 培 训 辅 导, 确 保 客 户 可 以 完 成 系 统 的 正 常 使 用 与 一 般 维 护 12 维 护 服 务 : 项 目 终 验 结 束 后 正 式 进 入 维 护 服 务 期, 维 护 服 务 部 门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的 期 限 和 服 务 规 程 定 期 完 成 系 统 维 护 服 务 工 作, 并 协 助 客 户 解 决 可 能 发 生 的 问 题 维 护 服 务 部 门 收 集 客 户 反 馈 的 信 息 和 对 产 品 服 务 的 改 进 建 议, 反 馈 给 产 品 研 发 和 项 目 实 施 部 门, 促 进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完 善 二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本 公 司 属 于 信 息 传 输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中 的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 行 业 代 码 : I65)
117 ( 一 )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监 管 体 制 及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和 产 业 政 策 1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和 监 管 体 制 应 急 产 业 是 为 科 学 预 防 和 有 效 处 置 突 发 事 件 提 供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产 业 应 急 产 业 的 健 康 有 效 发 展 离 不 开 软 件 行 业 的 技 术 支 撑, 软 件 行 业 在 应 急 产 业 中 发 挥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因 此, 应 急 产 业 的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涉 及 三 类 : 负 责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组 织 体 系 运 转 的 行 政 部 门, 负 责 应 急 产 业 战 略 升 级 的 行 政 部 门, 以 及 对 软 件 行 业 进 行 管 理 和 监 督 的 行 政 部 门 目 前, 我 国 已 经 形 成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组 织 体 系 国 务 院 是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最 高 行 政 领 导 机 构, 其 下 设 国 务 院 应 急 管 理 办 公 室, 负 责 协 调 和 督 促 检 查 各 省 ( 区 市 ) 人 民 政 府 国 务 院 各 部 门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协 调 组 织 有 关 方 面 研 究 提 出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的 政 策 法 规 和 规 划 建 议, 以 及 负 责 组 织 编 制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和 审 核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协 调 指 导 应 急 预 案 体 系 和 应 急 体 制 机 制 法 制 建 设, 指 导 各 省 ( 区 市 ) 人 民 政 府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应 急 体 系 应 急 信 息 平 台 建 设 等 工 作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依 据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各 自 职 责, 负 责 相 关 类 别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是 本 行 政 区 域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行 政 领 导 机 构,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各 类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应 对 工 作 负 责 应 急 产 业 战 略 升 级 的 行 政 部 门 主 要 是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的 主 要 职 能 有 研 究 制 定 国 家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战 略 方 针 政 策 和 总 体 规 划 ; 拟 定 本 行 业 的 法 律 法 规, 发 布 行 政 规 章 ; 组 织 制 定 本 行 业 的 技 术 政 策 技 术 体 制 和 技 术 标 准 等 我 国 软 件 行 业 的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也 是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对 全 国 软 件 产 业 实 行 行 业 管 理 和 监 督 ; 组 织 协 调 并 管 理 全 国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工 作 ; 并 负 责 全 国 软 件 产 品 的 管 理 行 业 自 律 管 理 机 构 :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协 会 是 代 表 中 国 软 件 产 业 界 并 具 有 全 国
118 性 一 级 社 团 法 人 资 格 的 行 业 组 织 其 主 要 职 能 是 受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委 托, 对 各 地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机 构 的 认 定 工 作 进 行 业 务 指 导 监 督 和 检 查 ; 负 责 软 件 产 品 登 记 认 证 和 软 件 企 业 资 质 认 证 工 作 ; 订 立 行 业 行 规 行 约, 约 束 行 业 行 为, 提 高 行 业 自 律 性 等 2 行 业 法 律 法 规 和 产 业 政 策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的 行 业 之 一, 有 关 行 业 法 律 法 规 与 产 业 政 策 如 下 : (1) 应 急 管 理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序 号 时 间 政 策 名 称 内 容 概 要 年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规 定 国 务 院 应 对 特 别 重 大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应 急 预 案 组 织 体 系 工 作 机 制 等 内 容 年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 优 先 发 展 国 家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信 息 平 台, 重 点 开 发 地 震 台 风 暴 雨 洪 水 地 质 灾 害 森 林 防 火 等 技 术 年 国 务 院 关 于 全 面 加 强 应 加 快 国 家 级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推 进 地 方 人 民 政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发 府 综 合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2006]24 号 ) 年 提 高 危 机 管 理 和 抗 风 险 能 力 以 及 建 设 应 急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构 建 社 会 信 息 平 台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应 急 预 案 体 系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若 干 重 大 问 应 急 法 律 法 规 和 应 急 宣 传 教 育 等 五 大 工 作 题 的 决 定 任 务 十 一 五 期 间 国 家 突 发 年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体 系 建 设 规 建 立 和 完 善 国 家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等 内 容 划 ( 国 办 发 [2006]106 号 ) 年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对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总 体 框 架 内 容 和 指 导 意 见 建 设 任 务 分 工 提 出 要 求 年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技 术 对 各 级 ( 国 务 院 部 门 和 省 级 ) 应 急 平 台 设 要 求 计 的 技 术 规 范 和 要 求 作 出 规 定 国 家 鼓 励 扶 持 教 学 科 研 机 构 和 有 关 企 业 研 年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究 开 发 用 于 突 发 事 件 预 防 监 测 预 警 应 急 处 置 与 救 援 的 新 技 术 新 设 备 和 新 工 具 年 2009 年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加 强 工 业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加 快 发 展 应 急 产 业 应 急 产 业 是 新 兴 产 业 加 快 应 急 创 新 成 果 产 业 化, 推 动 形 成 一 批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聚 集 园 区 年 2011 年 国 家 发 改 委 制 定 的 将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产 品 作 为 单 独 产 业 类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别 鼓 励 发 展
119 序 号 时 间 政 策 名 称 内 容 概 要 (2011 年 本 ) 年 着 力 提 高 防 范 处 置 突 发 事 件 水 平, 着 力 增 强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在 2012 年 工 业 产 品 应 急 保 障 能 力, 着 力 推 进 应 急 产 业 3 月 份 发 布 的 2012 年 工 发 展,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突 发 事 件 造 成 的 人 员 财 业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要 点 产 损 失 确 定 监 测 预 警 预 防 保 护 处 置 救 援 应 急 年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快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4]63 号 ) 服 务 四 个 重 点 发 展 方 向 ; 提 出 完 善 标 准 体 系 加 大 财 政 税 收 政 策 支 持 力 度 完 善 投 融 资 政 策 加 强 人 才 队 伍 建 设 优 化 发 展 环 境 等 政 策 措 施 (2) 软 件 行 业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产 业 政 策 序 号 时 间 政 策 名 称 内 容 概 要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 国 发 [2000]18 号 )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标 准 及 管 理 办 法 ( 信 部 联 产 [2000]968 号 ) 振 兴 软 件 产 业 行 动 纲 要 (2002 年 至 2005 年 ) ( 国 发 [2002]47 号 )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2007 年 度 ) (2007 年 第 6 号 )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十 一 五 规 划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关 于 印 发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若 干 政 策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1]4 号 ) 年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在 投 融 资 税 收 产 业 技 术 软 件 出 口 收 入 分 配 人 才 和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等 方 面 为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政 策 扶 持 和 保 障 确 定 了 软 件 企 业 的 认 定 办 法, 规 定 了 软 件 企 业 享 受 有 关 优 惠 政 策 的 基 础 条 件 将 软 件 产 业 定 位 为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基 础 性 战 略 性 产 业, 明 确 指 出 要 以 信 息 化 带 动 工 业 化 将 电 子 政 务 信 息 安 全 以 及 基 于 Web 服 务 的 核 心 软 件 平 台 面 向 应 用 的 中 间 件 平 台 等 软 件 列 为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科 技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在 十 一 五 期 间 将 软 件 和 集 成 电 路 信 息 安 全 电 子 政 务 和 电 子 商 务 等 作 为 重 点 发 展 领 域, 并 组 织 实 施 16 大 高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大 专 项, 将 出 台 产 业 配 套 政 策 提 供 支 持 加 强 政 策 扶 持, 加 大 鼓 励 软 件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实 施 力 度 进 一 步 优 化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环 境, 提 高 产 业 发 展 质 量 和 水 平, 培 育 一 批 有 实 力 和 影 响 力 的 行 业 领 先 企 业 制 定 了 税 收 投 融 资 研 究 开 发 进 出 口 人 才 知 识 产 权 和 市 场 等 鼓 励 政 策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其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按 17%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后, 对 其
120 序 号 时 间 政 策 名 称 内 容 概 要 通 知 ( 财 税 [2011]100 号 )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年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106 号 ) 于 将 铁 路 运 输 和 邮 政 业 纳 试 点 纳 税 人 提 供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开 发 和 与 之 入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免 征 增 值 税 ( 二 )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市 场 化 程 度 1 应 急 产 业 及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概 况 (1)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定 义 根 据 2006 年 1 月 国 务 院 颁 布 的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的 规 定, 根 据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发 生 过 程 性 质 和 机 理,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分 为 以 下 四 类 : 序 号 类 别 具 体 内 容 1 自 然 灾 害 主 要 包 括 水 旱 灾 害, 气 象 灾 害, 地 震 灾 害, 地 质 灾 害, 海 洋 灾 害, 生 物 灾 害 和 森 林 草 原 火 灾 等 2 事 故 灾 难 主 要 包 括 工 矿 商 贸 等 企 业 的 各 类 安 全 事 故, 交 通 运 输 事 故, 公 共 设 施 和 设 备 事 故,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事 件 等 3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主 要 包 括 传 染 病 疫 情, 群 体 性 不 明 原 因 疾 病, 食 品 安 全 和 职 业 危 害, 动 物 疫 情, 以 及 其 他 严 重 影 响 公 众 健 康 和 生 命 安 全 的 事 件 4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主 要 包 括 恐 怖 袭 击 事 件, 经 济 安 全 事 件 和 涉 外 突 发 事 件 等 (2)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背 景 应 急 产 业 是 为 突 发 事 件 预 防 与 应 急 准 备 监 测 与 预 警 处 置 与 救 援 提 供 专 用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产 业 国 际 上 把 应 急 产 业 叫 做 Emergency Response Technology Industry, 直 译 为 应 急 技 术 ( 紧 急 事 务 反 应 技 术 ) 产 业 我 国 是 世 界 上 主 要 的 气 候 脆 弱 区 之 一, 自 然 灾 害 频 发 分 布 广 损 失 大, 是 世 界 上 自 然 灾 害 最 严 重 的 国 家 之 一 据 统 计, 我 国 每 年 因 各 种 天 气 气 候 灾 害 使 农 田 受 灾 面 积 达 3,400 万 公 顷, 受 干 旱 暴 雨 洪 涝 和 热 带 风 暴 等 重 大 灾 害 影 响 的 人 口 约 到 6 亿 人 次, 平 均 每 年 因 受 天 气 气 候 灾 害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约 占 GDP 的
121 3%-6% 年 5 月 12 日, 四 川 汶 川 发 生 8.0 级 地 震, 造 成 69,227 人 死 亡 17,923 人 失 踪,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约 8,523 亿 元 2010 年 4 月 14 日, 青 海 玉 树 发 生 7.1 级 地 震, 造 成 2,698 人 死 亡 270 人 失 踪,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约 亿 元 十 一 五 期 间, 地 震 共 造 成 人 死 亡,18193 人 失 踪,389,125 人 受 伤,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约 8,886.2 亿 元 未 来 5 年, 我 国 地 震 活 动 继 续 呈 现 活 跃 态 势, 在 中 国 大 陆 仍 有 可 能 发 生 7 级 以 上 强 烈 地 震 4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管 理 可 通 过 预 警 预 防 检 测 防 护 和 应 急 处 置 各 种 突 发 事 件 事 故 和 灾 害, 防 灾 减 灾, 保 证 人 民 生 命 健 康 安 全, 避 免 国 家 企 业 和 家 庭 财 产 损 失, 可 大 大 减 少 社 会 和 社 区 危 害, 近 些 年 越 来 越 受 到 国 家 的 重 视 作 为 应 急 管 理 的 物 质 保 障, 应 急 产 业 的 产 业 地 位 也 逐 步 确 立, 并 开 始 发 展 起 来 2007 年 11 月 13 日, 国 务 院 召 开 全 国 贯 彻 实 施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电 视 电 话 会 议, 提 出 要 加 快 发 展 应 急 产 业 2009 年 9 月 27 日,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印 发 的 关 于 加 强 工 业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中 指 出 应 急 产 业 是 新 兴 产 业, 并 明 确 要 求 加 快 发 展 应 急 产 业, 加 快 应 急 创 新 成 果 产 业 化, 推 动 形 成 一 批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聚 集 园 区 2011 年, 国 家 发 改 委 制 定 的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正 式 将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产 品 作 为 单 独 产 业 类 别 鼓 励 发 展 2014 年 12 月,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发 布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快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号 ), 指 出 发 展 应 急 产 业 是 提 高 公 共 安 全 基 础 水 平 的 迫 切 要 求, 是 培 育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的 重 要 内 容, 是 提 升 应 急 技 术 装 备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途 径, 并 对 加 快 发 展 应 急 产 业 提 出 了 具 体 要 求 和 目 标, 到 2020 年, 应 急 产 业 规 模 显 著 扩 大, 应 急 产 业 体 系 基 本 形 成 ;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一 批 关 键 技 术 和 装 备 的 研 发 制 造 能 力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一 批 自 主 研 发 的 重 大 应 急 装 备 投 入 使 用 ; 形 成 若 干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大 型 企 业, 发 展 一 批 应 急 特 色 明 显 的 3 数 据 来 源 : 中 信 证 券 数 字 地 球 专 题 系 列 报 告 之 二 : 数 字 应 急 救 灾 系 统 专 题, 数 字 应 急 让 灾 害 降 至 最 低,2010 年 8 月 4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地 震 局, 中 国 地 震 局 事 业 发 展 规 划 纲 要,2011 年 4 月
122 中 小 微 企 业 ; 发 展 环 境 进 一 步 优 化, 形 成 有 利 于 产 业 发 展 的 创 新 机 制, 为 防 范 和 处 置 突 发 事 件 提 供 有 力 支 撑, 并 成 为 推 动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重 要 动 力 (3) 产 业 发 展 现 状 及 趋 势 应 急 产 业 作 为 应 急 管 理 的 重 要 物 质 和 技 术 保 障, 受 到 国 家 的 高 度 重 视, 随 着 各 项 政 策 规 定 的 不 断 出 台, 近 几 年 发 展 迅 速, 被 认 为 是 极 具 市 场 潜 力 的 新 兴 产 业 在 未 来 的 20 年 内, 应 急 产 业 将 高 速 增 长 第 一 轮, 政 府 主 导 推 动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 第 二 轮, 企 业 社 区 等 基 层 组 织 应 急 管 理 意 识 提 升 ; 第 三 轮, 家 庭 居 民 的 应 急 意 识 建 立 第 一 轮 是 政 府 投 资 建 设 高 潮, 投 资 每 年 约 亿 元, 并 在 十 二 五 期 间 持 续 高 速 增 长 相 应 地, 平 台 建 设 带 来 了 应 急 软 件 及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市 场 的 迅 速 增 长, 后 续 软 件 升 级 维 护 服 务 市 场 也 将 不 断 扩 大 5 当 前, 发 展 应 急 产 业 已 经 成 为 社 会 共 识, 产 业 发 展 势 头 加 快 应 急 工 作 实 践 使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越 来 越 认 识 到 发 展 应 急 产 业 的 重 要 性 和 紧 迫 性, 广 东 安 徽 重 庆 浙 江 等 地 方 政 府, 结 合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产 业 升 级 和 企 业 转 型, 将 应 急 产 业 作 为 战 略 新 兴 产 业 予 以 重 点 支 持, 一 批 产 业 基 地 正 在 形 成 (4) 我 国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的 情 况 为 有 效 防 灾 减 灾, 应 急 处 置 各 种 突 发 事 件 事 故, 保 证 人 民 生 命 安 全, 避 免 国 家 企 业 和 家 庭 财 产 损 失, 我 国 已 经 建 立 了 完 整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包 括 应 急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预 案 体 系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组 织 体 系 应 急 救 援 和 保 障 体 系 公 共 安 全 科 技 创 新 体 系 和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六 个 方 面 其 中,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是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主 要 为 应 急 组 织 体 系 服 务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是 完 善 应 急 体 系 支 撑 应 急 预 案 实 施 的 重 要 基 础 性 工 作, 对 于 提 高 政 府 对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应 急 处 置 能 力, 有 效 降 低 或 缓 解 其 危 害 与 影 响, 创 造 良 好 的 公 共 安 全 环 境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包 括 国 务 院 省 级 和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 包 括 专 业 应 急 指 挥 系 5 资 料 来 源 : 国 金 证 券 软 件 行 业 : 多 层 次 应 急 系 统 乃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之 利 器,2011 年 3 月
123 统 ), 以 及 依 托 中 心 城 市 辐 射 覆 盖 到 城 乡 基 层 的 面 向 公 众 的 紧 急 信 息 接 报 平 台 和 面 向 公 众 的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在 满 足 本 地 区 应 急 管 理 需 要 的 基 础 上, 实 现 与 国 家 级 应 急 平 台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以 及 省 级 有 关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地 市 级 和 县 级 应 急 平 台 的 互 联 互 通, 重 点 实 现 综 合 协 调 监 测 监 控 信 息 报 告 综 合 研 判 调 度 指 挥 异 地 会 商 和 现 场 图 像 采 集 等 主 要 功 能, 并 能 够 向 国 家 级 应 急 平 台 提 供 数 据 图 像 资 料 等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针 对 本 部 门 或 本 领 域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信 息 的 接 报 处 理 跟 踪 反 馈 和 应 急 处 置 等 应 急 管 理 需 要, 建 设 并 完 善 本 系 统 专 业 应 急 平 台, 与 相 关 应 急 平 台 实 现 互 联 互 通, 重 点 完 成 预 测 预 警 信 息 报 告 指 挥 调 度 和 异 地 会 商 等 功 能, 并 能 够 向 国 家 级 应 急 平 台 提 供 专 业 数 据 和 实 时 图 像 等 信 息 目 前, 我 国 正 在 构 建 以 国 家 级 应 急 平 台 为 顶 层, 以 省 级 市 ( 地 ) 级 县 ( 区 ) 级 应 急 平 台, 以 及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为 节 点, 上 下 贯 通 左 右 衔 接 互 联 互 通 信 息 共 享 互 有 侧 重 互 为 支 撑 安 全 畅 通 的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实 现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监 测 监 控 预 测 预 警 信 息 报 告 综 合 研 判 辅 助 决 策 指 挥 调 度 等 主 要 功 能, 满 足 国 家 和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需 要 (5) 国 外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情 况
124 发 达 国 家 尤 其 以 美 国 为 代 表, 均 大 力 强 化 应 急 平 台 的 功 能, 已 经 建 立 起 相 对 比 较 完 善 的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美 国 已 经 基 本 建 成 覆 盖 联 邦 50 个 州 3000 多 个 县 ( 市 ) 级 政 府 的 应 急 平 台, 并 配 备 了 现 场 应 急 的 各 类 装 备, 由 各 级 政 府 应 急 运 行 中 心 (EOC) 管 理 联 邦 层 面 的 应 急 平 台 由 国 家 安 全 运 行 中 心 (NSOC,National Security Operation Center) 建 设 和 使 用, 联 邦 应 急 管 理 署 (FEMA,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 还 在 全 国 建 立 了 10 个 大 区 经 过 几 十 年 的 发 展, 美 国 所 有 的 州 都 建 立 了 应 急 平 台, 绝 大 部 分 县 ( 市 ) 也 都 建 立 了 应 急 平 台 相 应 的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配 备 也 较 完 备 以 中 部 伊 利 诺 伊 州 为 例, 州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总 投 资 达 1,900 万 美 元, 可 将 68 个 部 门 集 中 于 此 实 施 应 急 管 理 处 置 演 练 等 职 能 芝 加 哥 城 市 应 急 平 台 硬 件 建 设 投 资 约 1,500 万 美 元, 软 件 约 7,600 万 美 元 美 国 应 急 平 台 支 撑 体 系 主 要 包 括 科 研 基 地 和 基 础 条 件 各 类 大 型 软 件 系 统 教 育 培 训 体 系 等 6 英 国 已 经 建 立 了 内 阁 和 郡 县 级 的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共 设 47 个 郡 县 应 急 中 心 (Control Center), 系 统 结 合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GIS) 对 应 急 力 量 调 配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德 国 2001 年 开 始 建 立 覆 盖 全 国 的 危 机 预 防 信 息 系 统 为 突 发 事 件 的 援 救 提 供 信 息 服 务, 致 力 于 巨 灾 管 理 的 信 息 支 持, 评 估 灾 难 现 状 情 势 和 面 临 的 问 题 日 本 1996 年 开 始 建 立 的 灾 害 信 息 系 统 (Disaster Information System) 包 括 早 期 评 价 系 统 (Early Estimation System) 和 应 急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Emergency Measure Support System), 覆 盖 范 围 从 首 相 官 邸 内 阁 府 和 都 道 府 县 等 行 政 机 关, 一 直 延 伸 到 市 町 村 7 南 美 及 中 美 洲 地 区 的 总 体 公 共 安 全 形 势 比 较 严 峻, 各 国 在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的 投 资 近 年 来 不 断 加 大 该 地 区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总 体 而 言 有 两 种 模 式, 一 种 是 以 秘 鲁 厄 瓜 多 尔 等 为 代 表 的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应 急 平 台 自 上 而 下 纵 向 贯 通, 横 向 互 联 ; 另 一 种 是 以 巴 西 墨 西 哥 为 代 表 的 各 联 邦 城 市 根 据 地 区 情 况 自 行 进 行 应 6 美 国 应 急 平 台 及 其 支 撑 体 系 考 察 报 告, 年 4 月 15 日 7 资 料 来 源 : 国 金 证 券 软 件 行 业 : 多 层 次 应 急 系 统 乃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之 利 器,2011 年 3 月
125 急 平 台 建 设, 国 家 或 联 邦 层 面 在 管 理 协 调 层 面 力 度 偏 弱, 以 指 导 为 主 综 合 而 言, 南 美 洲 及 中 美 洲 国 家 的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总 体 水 平 还 相 对 比 较 落 后 2 应 急 平 台 的 基 本 情 况 (1) 应 急 平 台 简 介 应 急 平 台 是 以 公 共 安 全 科 技 和 信 息 技 术 为 支 撑, 软 硬 件 相 结 合 的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保 障 技 术 系 统, 是 实 施 应 急 预 案 的 工 具 ; 具 备 日 常 管 理 风 险 分 析 监 测 监 控 预 测 预 警 动 态 决 策 综 合 协 调 应 急 联 动 模 拟 演 练 信 息 交 换 共 享 与 总 结 评 估 等 功 能, 可 以 动 态 生 成 指 挥 方 案 救 援 方 案 保 障 方 案 等 应 急 平 台 是 整 个 应 急 体 系 的 中 枢, 是 高 度 智 能 化 的 指 挥 系 统, 能 对 现 有 信 息 进 行 挖 掘 整 理, 寻 找 到 趋 势 和 规 律, 从 而 对 可 能 出 现 的 灾 害 作 出 预 警, 对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提 出 对 策 如 果 把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与 救 援 比 做 一 场 战 役, 那 么 应 急 平 台 就 是 这 场 战 役 的 指 挥 通 信 控 制 和 信 息 的 中 枢 应 急 平 台 一 方 面 作 为 公 共 安 全 信 息 的 汇 集 点, 能 在 大 量 突 发 事 件 中 快 速 有 效 地 整 合 分 析 提 取 城 市 危 险 源 和 突 发 事 件 现 场 的 信 息 ; 一 方 面 作 为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智 能 库, 提 供 不 同 条 件 下 突 发 事 件 的 科 学 动 态 预 测 与 危 险 性 分 析, 判 断 预 警 级 别 并 快 速 发 布 预 警 ; 进 而 作 为 应 急 指 挥 决 策 的 控 制 台, 进 行 预 案 优 化 决 策 调 度 和 救 援 处 置, 面 对 跨 部 门 跨 区 域 的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进 行 科 学 决 策 和 高 效 处 置 应 急 平 台 的 核 心 在 于 科 学 性 和 智 能 性, 具 备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监 测 预 警 能 力, 以 科 学 的 预 测 评 估 和 辅 助 决 策 技 术 来 避 免 盲 目 和 武 断 的 决 策, 建 设 平 台 可 提 高 政 府 和 相 关 机 构 在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中 的 科 学 支 撑 和 决 策 水 平 (2) 应 急 平 台 的 构 成 应 急 平 台 由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基 础 支 撑 系 统 等 子 系 统 组 成
126 应 急 平 台 主 要 构 成 示 意 图 1)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主 要 包 括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和 相 应 的 数 据 库 系 统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是 利 用 本 地 区 监 测 网 络, 掌 握 重 大 危 险 源 关 键 基 础 设 施 以 及 重 要 防 护 目 标 等 空 间 分 布 和 运 行 状 况 信 息, 进 行 动 态 监 测, 分 析 风 险 隐 患, 对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进 行 预 测 预 警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包 括 风 险 隐 患 监 测 防 控 系 统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系 统 智 能 辅 助 方 案 系 统 指 挥 调 度 系 统 应 急 保 障 系 统 应 急 评 估 系 统 模 拟 演 练 系 统 等 数 据 库 系 统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系 统 : 应 急 资 源 信 息 危 险 源 信 息 防 护 目 标 信 息 以 及 专 题 信 息 等 基 础 信 息 数 据 库 ; 数 字 地 图 遥 感 影 像 主 要 路 网 管 网 避 难 场 所 分 布 图 和 风 险 图 等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库 ; 突 发 事 件 信 息 预 测 预 警 信 息 监 测 监 控 信 息 以 及 应 急 指 挥 过 程 信 息 等 事 件 信 息 数 据 库 ; 信 息 识 别 模 型 预 测 预 警 模 型 人 群 疏 散 模 型 等 模 型 库 ; 存 放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的 预 案 库, 预 案 库 要 与 上 下 级 预 案 库 相 对 接 2)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是 应 急 平 台 向 应 急 现 场 的 重 要 延 伸, 可 以 与 指 挥 中 心 互 联 互 通, 配 合 应 急 平 台 开 展 工 作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通 常 具 有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功 能 :1 现
127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场信息获取与传输功能 能采集现场的图像信息和现场事态情况 通过应急通信 手段传输到指挥中心 ②能够接收来自应急平台的指令和预测预警 态势分析 指挥方案等 辅助现场工作人员的决策和工作开展 ③能够与应急指挥中心协同 配合工作 共同完成突发事件处置 应急平台装备是随着应急平台建设发展起来的新兴应急装备 与传统意义上 的应急救援装备不同 突发事件发生时 它为抵达事发现场的指挥人员提供多种 通信手段 3G LTE 和卫星 快速实现事发现场与有关应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 通 通过实时协同会商技术 实现实时分析和研判 解决应急过程中实时信息共 享 综合研判和协同处置 实现了 现场-指挥中心 一体化协同应急 能真正 做到 重心下移 关口前移 满足 第一时间 第一现场 事件处置与指挥决 策需要 应急平台装备包括应急指挥车 现场应急平台 现场无线图传 移动应急终 端 PDA 移动互联在线会商终端等大中小型移动应急平台 也包括三维电子 沙盘 核应急监测终端 低空应急监测复合飞行器应急监测监控系统等装备 3 基础支撑系统 包括以下几个系统 通信系统 可以是基于固定电话 IP 的电话系统 移动通信系统 数字集群系统或卫星通信系统 计算机网络系
128 统, 以 政 务 内 网 政 务 外 网 互 联 网 等 为 依 托, 组 建 政 府 应 急 平 台 局 域 网 络, 实 现 各 级 政 府 应 急 平 台 的 互 联 互 通 ; 主 机 存 储 系 统 ; 视 频 会 议 系 统 ; 图 像 接 入 系 统 等 等 (3) 应 急 平 台 的 工 作 流 程 应 急 平 台 工 作 流 程 示 意 图 应 急 平 台 的 工 作 流 程 包 括 以 下 三 个 阶 段 : 在 灾 害 发 生 前, 应 急 平 台 的 主 要 工 作 :1) 汇 集 管 理 某 一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自 然 灾 害 风 险 源 应 急 队 伍 保 障 物 资 重 要 保 护 目 标 等 的 公 共 安 全 信 息 并 进 行 管 理 ;2) 通 过 不 间 断 的 监 测 监 控, 不 断 掌 握 和 管 理 需 要 控 制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风 险 源 重 点 区 域 目 标 的 动 态 安 全 状 况 和 信 息 ;3) 根 据 历 史 经 验 数 据 和 前 端 采 集 数 据 的 分 析, 给 出 某 一 地 理 区 域 城 市 或 重 点 目 标 的 危 险 性 评 估 ;4) 根 据 风 险 值 的 大 小 进 行 预 测 预 警, 或 根 据 灾 害 前 兆 信 息 进 行 预 测 预 警, 并 将 信 息 及 时 传 达 到 有 关 部 门, 供 其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 降 低 风 险 概 率, 避 免 灾 害 的 发 生 或 抑 制 灾 害 可 能 带 来 的 影 响
129 在 灾 害 发 生 时, 应 急 平 台 的 主 要 工 作 :1) 接 收 来 自 政 府 部 门 的 灾 害 信 息, 并 对 人 员 伤 亡 财 产 损 失 等 灾 情 和 应 对 处 置 情 况 进 行 汇 总 ;2) 启 动 相 关 的 数 字 化 应 急 预 案, 根 据 预 案 规 定, 提 示 决 策 者 应 成 立 的 应 急 指 挥 部 构 成 和 成 员 职 责, 历 史 案 例 经 验 和 现 场 采 集 的 信 息 辅 助 决 策, 提 示 决 策 者 应 该 采 取 的 相 应 对 策 和 需 要 注 意 的 各 项 事 宜 ;3) 结 合 应 急 平 台 内 部 的 公 共 安 全 相 关 信 息 地 理 信 息, 利 用 相 关 灾 害 预 测 分 析 的 数 学 物 理 模 型, 对 灾 难 和 事 故 的 发 展 趋 势 进 行 模 拟 和 预 测 ;4) 利 用 辅 助 决 策 系 统, 依 据 应 急 预 案 和 现 场 的 具 体 情 况, 生 成 兵 力 部 署 和 应 急 救 援 人 员 疏 散 后 勤 保 障 的 方 案, 供 指 挥 人 员 参 考, 提 高 决 策 指 挥 的 效 率 ; 5) 沟 通 各 个 部 门, 保 持 通 信 和 指 挥 畅 通, 根 据 应 急 方 案 向 各 个 部 门 发 布 相 关 指 令, 指 导 处 置 和 救 援, 组 织 人 员 疏 散 等 ;6) 利 用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和 现 场 传 感 器 采 集 现 场 数 据 和 图 像 信 息, 为 把 握 现 场 灾 情 信 息 提 供 支 持 ;7) 使 用 应 急 指 挥 和 通 信 系 统 协 调 各 个 相 关 的 救 援 队 伍 的 行 动, 达 到 有 条 不 紊, 协 同 应 对 在 灾 害 应 急 和 救 援 活 动 结 束 后, 应 急 平 台 的 主 要 工 作 :1) 灾 害 过 程 和 应 急 活 动 的 重 现 ;2) 应 急 救 援 活 动 的 总 结 评 估 ;3) 事 件 处 置 经 验 与 案 例 输 入 知 识 库, 为 未 来 的 应 急 活 动 提 供 指 导 从 应 急 平 台 在 灾 害 的 前 中 后 三 个 阶 段 的 工 作 任 务 看, 应 急 平 台 除 了 可 以 承 担 一 般 指 挥 系 统 承 担 的 现 场 相 关 信 息 的 收 集 和 管 理 指 令 发 布 和 通 信 保 障 的 功 能 之 外, 其 突 出 的 特 点 是 : 通 过 处 理 现 场 采 集 的 信 息, 依 靠 科 学 的 物 理 或 数 学 模 型 进 行 分 析, 给 出 灾 害 的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预 测 ; 利 用 智 能 辅 助 决 策 系 统, 辅 助 指 挥 人 员 制 定 科 学 的 处 置 应 对 计 划, 并 通 过 通 信 系 统 发 布 到 相 关 救 援 部 门 和 公 众, 指 挥 协 调 救 援 和 疏 散 行 动 (4) 应 急 平 台 应 用 举 例 当 接 到 一 个 突 发 事 件 的 信 息 后, 应 急 平 台 会 立 即 通 过 技 术 手 段 定 位 事 件 发 生 的 确 切 位 置, 自 动 分 析 事 发 地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人 口 经 济 情 况 和 需 要 保 护 的 防 护 目 标 如 学 校 政 府 机 构 等, 评 估 后 果 影 响 ; 自 动 分 析 事 发 地 附 近 的 危 险 源, 可 能 发 生 的 次 生 衍 生 事 件 ; 查 询 事 发 地 最 近 的 可 立 即 调 用 的 应 急 队 伍 和 资 源 不 仅 如 此,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还 会 自 动 检 索 突 发 事 件 相 关 的 应 急 预 案 以 往 类 似 的 案 例 以 及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知 识
130 应 急 平 台 的 软 件 系 统 中 包 含 很 多 突 发 事 件 相 关 模 型, 这 些 模 型 可 以 预 测 分 析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中 事 件 的 发 展 趋 势 和 影 响 范 围, 据 此 对 其 中 可 能 造 成 的 灾 害 损 失 进 行 统 计 分 析, 并 直 观 地 通 过 地 图 图 表 等 形 式 进 行 可 视 化 展 现, 辅 助 管 理 者 进 行 决 策 ; 模 型 可 以 统 计 和 分 析 处 置 突 发 事 件 过 程 中 所 需 要 的 各 种 资 源, 例 如 一 个 人 在 灾 害 条 件 下, 每 天 需 要 多 少 粮 食 和 水, 在 什 么 样 的 温 度 条 件 下 需 要 棉 被, 有 多 少 人 去 救 援 的 时 候 需 要 多 少 辆 汽 车, 配 备 多 少 被 褥 等 等 在 整 个 救 援 过 程 中, 系 统 可 以 管 理 从 人 员 救 治 疏 散 与 安 置 公 共 设 施 抢 修 生 活 必 需 品 保 障 医 疗 保 障 交 通 运 输 等 所 有 应 该 做 的 已 经 做 的 和 将 要 做 的 事 情, 决 策 者 可 以 据 此 及 时 准 确 地 调 度 资 源, 通 过 应 急 平 台 形 成 事 件 态 势 图 风 险 评 估 图 危 险 源 分 布 图 资 源 部 署 图 等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凭 借 系 统 中 的 数 字 化 预 案 和 各 类 的 数 据 资 源, 快 速 生 成 包 括 灾 情 信 息 影 响 评 估 指 挥 部 构 成 成 员 职 责 资 源 调 度 等 内 容 的 应 急 方 案, 如 救 援 方 案 保 障 方 案 技 术 方 案 指 挥 方 案 等 (5) 我 国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的 现 状 我 国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以 国 家 级 应 急 平 台 为 顶 层, 以 省 级 市 ( 地 ) 级 县 ( 区 ) 级 应 急 平 台, 以 及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为 节 点, 实 现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监 测 监 控 预 测 预 警 信 息 报 告 综 合 研 判 辅 助 决 策 指 挥 调 度 等 主 要 功 能, 满 足 国 家 和 本 地 区 本 部 门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需 要 十 一 五 期 间, 国 家 级 应 急 平 台 已 经 建 成, 大 部 分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正 处 于 建 设 阶 段, 部 分 省 已 建 成 并 投 入 使 用 ; 部 分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已 经 建 成 ; 少 部 分 地 市 和 区 县 级 应 急 平 台 已 经 建 成 十 二 五 期 间,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重 点 将 是 全 国 300 多 个 地 级 市 和 3,000 多 个 区 县, 已 经 建 成 硬 件 场 所 的 省 级 地 市 应 急 平 台 将 对 软 件 系 统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进 行 建 设 和 扩 充 (6) 应 急 平 台 的 市 场 规 模 及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2009 年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开 始 在 全 国 快 速 展 开, 当 年 市 场 规 模 达 到 1.43 亿 元, 到 2014 年, 市 场 规 模 增 长 到 亿 元 年 的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68.68% 8 8 数 据 来 源 :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产 业 促 进 政 策 出 台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化 建 设 将 提 速, 年 6 月 15 日
131 年 应 急 平 台 市 场 单 位 : 亿 元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将 建 成 纵 向 到 底 横 向 到 边 的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纵 向 是 指 从 国 务 院 省 到 各 地 市 县 乡 村 ; 横 向 是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及 其 对 应 的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部 门, 包 括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专 项 应 急 牵 头 的 数 十 个 部 门 根 据 建 设 需 求, 应 急 平 台 市 场 前 景 非 常 广 阔, 将 持 续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应 急 平 台 的 市 场 构 成 分 为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接 报 发 布 终 端 基 础 支 撑 系 统 运 维 服 务 5 大 部 分, 各 部 分 目 前 所 占 比 重 分 别 为 :16% 25% 8% 46% 5% 9 3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的 市 场 状 况 当 前,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在 应 急 平 台 中 所 占 投 资 比 重 约 在 16% 左 右, 在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过 程 中, 政 府 对 软 件 的 重 视 程 度 不 断 增 加, 软 件 投 资 额 有 显 著 提 升, 从 2009 年 的 2,300 万 元 增 长 到 2014 年 的 3.90 亿 元 10 预 计 市 场 规 模 将 快 速 发 展, 未 来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加 上 相 关 服 务 的 比 重 将 增 加 至 20% 以 上 11 9 数 据 来 源 : 应 急 救 援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平 台 建 设 引 领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化 有 序 快 速 发 展, 年 5 月 17 日 10 数 据 来 源 :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产 业 促 进 政 策 出 台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化 建 设 将 提 速, 年 6 月 15 日 11 数 据 来 源 : 应 急 救 援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平 台 建 设 引 领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化 有 序 快 速 发 展,
132 年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市 场 单 位 : 亿 元 2009 年 国 家 开 始 推 广 应 急 平 台,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按 规 划 将 在 国 务 院 和 47 个 副 省 级 以 上 单 位 进 行 部 署, 除 此 之 外, 还 将 有 240 个 中 等 规 模 地 级 城 市 2,200 多 个 县 或 县 级 市 将 投 资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12 行 业 标 准 的 完 善 软 件 技 术 的 成 熟 和 产 品 的 丰 富, 将 促 使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的 应 用 普 及, 政 府 对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投 资 额 度 还 将 显 著 增 长 4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的 市 场 状 况 随 着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市 场 也 开 始 兴 起 当 前,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在 应 急 平 台 中 所 占 投 资 比 重 约 在 25% 左 右 在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过 程 中,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的 市 场 规 模 从 2009 年 的 3,600 万 元 增 长 到 2014 年 的 4.97 亿 元 13 年 5 月 17 日 12 数 据 来 源 : 应 急 救 援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平 台 建 设 引 领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化 有 序 快 速 发 展, 年 5 月 17 日 13 数 据 来 源 :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产 业 促 进 政 策 出 台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化 建 设 将 提 速, 年 6 月 15 日
133 年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市 场 单 位 : 亿 元 随 着 各 级 政 府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与 运 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的 需 求 还 将 迅 速 增 长 5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和 市 场 化 程 度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在 发 达 国 家 已 经 发 展 到 一 定 水 平, 但 在 我 国 还 是 一 个 新 兴 行 业 随 着 相 关 政 策 的 出 台 和 标 准 规 范 的 完 善,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在 2009 年 开 始 进 入 快 速 建 设 阶 段, 近 几 年 的 市 场 需 求 增 长 较 快, 年 行 业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68.68%, 未 来 市 场 发 展 渐 趋 于 平 稳, 但 还 将 保 持 较 高 的 增 速 由 于 应 急 领 域 专 业 性 极 强, 有 较 高 的 技 术 要 求 与 行 业 知 识 要 求, 目 前 市 场 中 主 要 的 软 件 厂 商 有 辰 安 科 技 中 国 软 件 与 技 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软 件 ) 太 极 计 算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太 极 股 份 ) 华 迪 计 算 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主 要 的 装 备 厂 商 有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二 十 八 所 三 十 八 所 与 五 十 四 所 等, 呈 现 出 较 为 集 中 的 市 场 化 竞 争 格 局 随 着 市 场 容 量 的 放 开, 预 计 未 来 会 有 更 多 企 业 进 入 此 领 域 6 行 业 数 据 来 源 发 行 人 中 引 用 的 行 业 数 据 来 源 于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 前 身 为 应 急 救 援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2013 年 11 月 更 名 为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成 立 于
134 年,2013 年 成 为 应 急 产 业 中 唯 一 的 科 技 部 国 家 试 点 联 盟, 目 前 已 拥 有 成 员 单 位 200 余 家, 汇 集 了 应 急 领 域 中 有 代 表 性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科 研 院 所, 是 应 急 领 域 最 权 威 最 顶 尖 的 联 合 技 术 创 新 和 产 业 服 务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积 极 开 展 应 急 产 业 的 调 研, 为 政 府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先 后 承 担 国 家 民 政 部 发 改 委 科 技 部 工 信 部 北 京 市 经 信 委 等 多 个 政 府 部 门 的 调 研 工 作, 已 成 为 政 府 在 应 急 领 域 的 可 靠 智 库, 其 产 业 研 究 数 据 在 应 急 领 域 中 处 于 权 威 地 位 2014 年,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接 受 国 家 发 改 委 委 托, 对 我 国 应 急 物 资 生 产 企 业 开 展 资 源 调 查, 作 为 国 家 发 改 委 应 急 资 源 数 据 库 的 重 要 数 据 来 源, 形 成 应 急 物 资 分 类 及 供 应 企 业 参 考 名 录 (2015 年 版 ) 受 国 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委 托,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协 助 其 开 展 国 家 重 点 发 展 应 急 产 品 和 服 务 目 录 (2015 年 ) 的 调 研 和 编 制 工 作, 明 确 应 急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发 展 方 向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参 与 了 科 技 部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十 三 五 科 技 创 新 规 划 中 应 急 产 业 关 键 技 术 装 备 重 点 研 发 的 编 制 工 作 2015 年,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受 北 京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委 托 开 展 北 京 市 应 急 产 业 调 研 工 作, 形 成 北 京 市 关 于 加 快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的 实 施 意 见, 推 进 北 京 市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的 制 定 工 作 综 上,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作 为 应 急 产 业 中 唯 一 的 科 技 部 国 家 试 点 联 盟, 其 发 布 的 报 告 具 有 较 高 的 权 威 性, 中 引 用 该 联 盟 发 布 的 有 关 行 业 数 据 具 有 真 实 性 客 观 性 ( 三 ) 行 业 进 入 壁 垒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进 入 的 主 要 壁 垒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关 键 技 术 壁 垒 我 国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的 研 发 和 建 设 是 一 项 国 家 工 程 2006 年, 十 一 五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重 大 项 目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与 应 用 示 范 启 动 在
135 完 成 验 收 后, 实 现 了 我 国 在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关 键 技 术 上 的 重 大 突 破 该 项 目 在 政 府 部 门 和 地 方 现 有 专 业 系 统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的 方 法 理 论 总 体 构 架 方 案 设 计 技 术 标 准 模 型 算 法 系 统 软 件 技 术 装 备 及 其 综 合 集 成, 提 出 了 公 共 安 全 三 角 形 理 论 模 型, 设 计 了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总 体 方 案 ; 研 发 了 事 件 链 预 案 链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和 决 策 支 撑 技 术 ; 构 建 了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软 件 系 统 和 数 据 库 ; 建 立 了 跨 领 域 跨 层 级 跨 地 域 的 应 急 一 张 图 多 方 协 同 会 商 模 式 十 一 五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重 大 项 目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与 应 用 示 范 的 重 要 承 担 单 位 数 量 较 少, 各 单 位 承 担 的 任 务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 总 体 方 案 设 计 预 测 预 警 与 辅 助 决 策 技 术 通 用 软 件 应 急 通 讯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集 成 方 案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和 数 据 库 安 全 保 障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示 范 和 地 方 应 急 平 台 示 范 等, 实 际 上 导 致 只 有 上 述 少 数 重 要 承 担 单 位 掌 握 了 应 急 平 台 的 关 键 性 技 术, 从 而 形 成 了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关 键 技 术 上 的 行 业 壁 垒 2 项 目 经 验 壁 垒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的 开 发 首 先 基 于 对 应 急 事 件 处 理 规 律 和 方 法 的 深 入 理 解, 其 核 心 的 软 件 系 统 建 立 在 大 量 数 学 模 型 物 理 模 型 事 态 分 析 模 型 应 急 业 务 建 模 的 研 究 和 积 累 之 上, 应 急 理 念 与 业 务 经 验 积 累 起 到 关 键 作 用 应 急 平 台 数 据 库 建 设 与 数 据 资 源 整 合 方 面, 同 样 需 要 对 应 急 所 需 数 据 的 充 分 理 解 由 于 应 急 平 台 数 据 库 数 据 来 源 于 多 个 部 门, 范 围 广 数 据 异 构 类 型 格 式 多 样, 需 经 过 长 期 广 泛 的 数 据 调 研 加 工 和 积 累 从 客 户 需 求 角 度 来 看, 与 通 常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软 件 相 比,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的 用 户 对 功 能 需 求 的 描 述 往 往 并 不 完 整, 应 急 时 的 特 殊 需 求 也 需 要 经 验 性 认 识, 需 要 供 应 商 凭 借 其 自 身 的 理 解 为 其 设 计 ; 同 时, 相 应 的 升 级 维 护 也 往 往 是 借 助 对 应 急 事 件 理 解 的 不 断 深 入, 才 能 开 发 出 新 的 模 块 与 产 品 因 此,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的 核 心 部 分 并 非 是 软 件 编 程 硬 件 设 计 等 软 硬 件 本 身 的 功 能 开 发, 而 是 软 硬 件 技 术 与 应 急 管 理 规 律 融 合 形 成 的 系 统 关 键 技 术 如 果 企 业 没 有 在 应 急 领 域 长 期 的 钻 研 和 积 累, 很 难 在 短 时 间 内 做 出 符 合 市 场 需 求 的 产
136 品 3 市 场 覆 盖 壁 垒 应 急 平 台 应 用 于 自 然 灾 害 和 公 共 安 全 事 故 的 预 防 救 灾 活 动 之 中, 应 用 领 域 具 有 特 殊 性, 客 户 对 相 关 产 品 的 安 全 性 保 密 性 可 靠 性 都 有 较 高 要 求 因 此, 客 户 对 应 急 平 台 供 应 商 的 资 质 品 牌 研 发 实 力 产 品 品 质 售 后 服 务 能 力 均 会 严 格 考 核, 在 选 择 平 台 供 应 商 时 更 会 注 重 成 功 的 项 目 经 验 以 及 市 场 覆 盖 情 况, 这 都 事 实 上 形 成 了 较 高 的 行 业 门 槛 而 且, 应 急 平 台 是 自 上 而 下 的 体 系, 在 上 层 政 府 部 门 市 场 的 渗 透 率 很 大 程 度 上 决 定 了 企 业 在 中 下 层 政 府 部 门 市 场 的 推 进, 目 前 的 市 场 先 进 入 者 大 都 赢 得 了 上 层 市 场 的 话 语 权, 这 成 为 后 进 入 者 最 大 的 壁 垒 之 一 此 外, 市 场 先 进 入 者 通 过 对 当 前 应 急 平 台 市 场 的 占 有, 也 将 牢 牢 把 握 应 急 平 台 在 升 级 改 造 和 更 新 换 代 市 场 上 的 未 来 商 机 4 人 才 壁 垒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属 于 知 识 密 集 型 行 业, 产 品 设 计 研 发 需 要 综 合 软 件 开 发 地 理 信 息 有 线 通 信 无 线 通 信 计 算 机 网 络 视 频 监 控 数 据 库 指 挥 调 度 与 信 息 处 理 等 多 方 面 技 术, 而 应 急 平 台 本 身 又 是 专 业 性 很 强 的 领 域, 进 入 此 领 域 需 配 备 既 掌 握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行 业 专 业 理 论, 又 掌 握 软 件 研 发 核 心 技 术 的 专 家 型 研 发 团 队 除 此 之 外, 作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还 需 要 配 备 具 有 丰 富 管 理 经 验 掌 握 先 进 管 理 思 想 的 专 业 化 管 理 团 队, 以 及 具 有 较 强 业 务 拓 展 能 力 的 营 销 团 队 人 才 是 应 急 平 台 企 业 的 核 心 资 源 之 一, 是 应 急 平 台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主 要 体 现 ( 四 ) 市 场 供 求 趋 势 与 行 业 利 润 情 况 1 市 场 需 求 趋 势 随 着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人 们 对 应 急 防 灾 方 面 的 需 求 正 在 不 断 提 高 同 时, 我 国 近 年 来 因 自 然 灾 害 遭 受 的 经 济 损 失 居 高 不 下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公 布 的 历 年 国 民
137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统 计 公 报,2008 年 全 国 各 类 自 然 灾 害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11,752.4 亿 元,2009 年 全 国 各 类 自 然 灾 害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2,523.7 亿 元,2010 年 全 国 各 类 自 然 灾 害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5,339.9 亿 元,2011 年 全 国 各 类 自 然 灾 害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3,096.4 亿 元 ( 不 含 港 澳 台 地 区 数 据 ) 为 有 效 应 对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减 少 灾 害 损 失, 我 国 目 前 迫 切 需 要 提 高 社 会 防 灾 减 灾 能 力 和 政 府 应 急 管 理 能 力,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日 益 受 到 重 视 2009 年 以 来, 中 国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进 入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现 在,20 多 个 省 已 经 建 设 或 正 在 建 设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其 余 各 省 部 委 应 急 平 台 也 都 在 紧 张 的 筹 划 之 中, 不 少 地 市 政 府 也 已 经 建 设 或 正 在 建 设 应 急 平 台 预 计 今 后 五 年, 该 市 场 仍 将 保 持 快 速 发 展 势 头 纵 向 上 来 说,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开 始 逐 步 辐 射 到 市 县 ; 横 向 上 来 说,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也 开 始 向 核 工 业 环 保 安 监 等 细 分 行 业 市 场 扩 展 2 市 场 供 应 趋 势 由 于 应 急 平 台 专 业 性 极 强, 有 较 高 的 技 术 要 求 与 行 业 知 识 要 求, 行 业 壁 垒 较 高, 又 属 于 新 兴 的 细 分 市 场, 市 场 集 中 度 较 高 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方 面, 少 数 领 先 厂 商 占 据 了 大 部 分 市 场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内, 该 行 业 将 保 持 稳 定 的 市 场 格 局 3 行 业 利 润 情 况 应 急 平 台 从 2009 年 开 始 大 规 模 推 广, 属 于 新 兴 行 业, 当 前 市 场 格 局 较 为 稳 定, 供 求 较 为 平 衡, 产 品 价 格 并 非 现 阶 段 关 注 的 焦 点 而 本 行 业 的 上 游 则 多 为 基 础 软 件 和 通 用 IT 设 备 提 供 商, 市 场 竞 争 充 分, 有 利 于 控 制 成 本 从 产 品 来 看, 应 急 平 台 具 备 风 险 分 析 信 息 报 告 监 测 监 控 预 测 预 警 综 合 研 判 辅 助 决 策 综 合 协 调 与 总 结 评 估 等 多 种 功 能, 能 动 态 生 成 优 化 的 综 合 协 调 方 案 和 资 源 调 配 方 案, 并 形 成 实 施 应 急 预 案 的 可 视 化 实 战 指 南 产 品 是 软 件 技 术 通 信 技 术 地 理 信 息 技 术 视 频 监 控 技 术 物 联 网 技 术 等 多 种 技 术 的 融 合, 技 术 含 量 较 高 加 之 应 急 平 台 应 用 于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其 本 身 的 特 点 决 定 了 用 户 对 产 品 的 可 靠
138 性 稳 定 性 要 求 较 高, 因 此 客 户 一 般 倾 向 于 采 用 有 大 规 模 应 用 案 例 且 技 术 先 进 的 产 品, 采 购 并 非 单 纯 以 产 品 价 格 为 导 向, 目 前 行 业 利 润 维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 五 ) 行 业 内 主 要 企 业 情 况 介 绍 应 急 平 台 的 主 要 构 成 包 含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基 础 支 撑 系 统 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三 大 部 分, 各 厂 商 的 产 品 结 构 收 入 构 成 竞 争 优 势 等 也 各 有 侧 重, 归 纳 起 来, 市 场 上 主 要 分 为 三 大 类 型 企 业 : 第 一 类 为 涉 足 应 急 平 台 领 域 的 大 型 综 合 性 IT 厂 商, 代 表 性 厂 商 有 中 国 软 件 太 极 股 份 华 迪 计 算 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等, 其 特 点 是 : 软 件 产 品 及 IT 的 产 品 线 较 长, 涉 及 信 息 安 全 安 监 专 利 应 急 电 力 金 融 国 防 外 交 工 业 等 多 个 应 用 领 域, 拥 有 系 统 软 件 安 全 软 件 平 台 软 件 各 类 应 用 软 件 等 众 多 软 件 产 品, 提 供 从 软 件 开 发 系 统 集 成 运 营 运 维 等 全 方 位 的 解 决 方 案 和 相 关 服 务 ; 营 业 收 入 规 模 较 大 ; 拥 有 品 牌 知 名 度 ; 销 售 渠 道 建 设 良 好 这 些 类 型 厂 商 中, 综 合 集 成 业 务 收 入 占 其 营 业 收 入 绝 大 多 数, 且 客 户 分 布 较 为 广 泛, 遍 及 多 个 应 用 行 业 而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为 其 整 体 业 务 的 某 个 分 支 或 业 务 单 元, 因 此, 目 前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占 各 自 整 体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低 第 二 类 为 应 急 平 台 专 业 厂 商, 专 注 于 整 个 IT 行 业 中 特 定 的 应 急 平 台 领 域 及 软 件 市 场, 代 表 性 厂 商 有 本 公 司 等 其 特 点 是 专 注 于 应 急 平 台 领 域, 在 产 品 类 型 软 件 功 能 收 入 结 构 等 方 面 与 其 他 类 厂 商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本 公 司 立 足 于 关 键 技 术 制 高 点, 通 过 技 术 研 发 和 持 续 产 品 创 新, 具 备 提 供 全 系 列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的 能 力, 而 非 少 数 的 应 用 模 块 功 能 和 局 部 行 业 应 用 或 区 域 市 场, 市 场 广 泛 覆 盖 于 全 国 范 围 内 的 20 余 个 省 部 级 70 余 个 地 市 区 县 级 应 急 平 台 ; 在 收 入 构 成 中,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占 绝 大 部 分 比 重, 形 成 了 较 强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品 牌 号 召 力 第 三 类 为 涉 足 应 急 平 台 领 域 的 传 统 应 急 装 备 产 品 提 供 商, 代 表 性 厂 商 有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二 十 八 所 三 十 八 所 五 十 四 所 等 其 特 点 是 作 为 国 有 大 型 科 研 院 所, 科 研 力 量 雄 厚, 凭 借 在 应 急 装 备 领 域 内 多 年 的 技 术 积 累, 拥 有 较
139 强 的 制 造 经 验 和 制 造 能 力, 在 应 急 平 台 兴 起 后 开 始 涉 足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市 场, 但 在 产 品 类 型 应 用 功 能 等 方 面 与 本 公 司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从 产 品 类 型 来 看, 传 统 装 备 产 品 供 应 商 主 要 提 供 大 型 的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如 大 型 的 应 急 指 挥 车 方 舱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小 型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及 其 他 各 种 救 援 装 置 等 此 外, 还 提 供 综 合 通 信 平 台 DLP 大 屏 幕 拼 接 显 示 系 统 通 信 控 制 器 等 应 急 平 台 基 础 支 撑 系 统 的 产 品 ; 本 公 司 则 偏 重 于 提 供 与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互 联 互 通 具 备 智 能 辅 助 决 策 功 能 的 中 小 型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如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电 子 沙 盘 移 动 互 联 在 线 会 商 终 端 移 动 应 急 终 端 等, 其 功 能 实 现 源 于 对 核 心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的 掌 握, 通 过 软 件 硬 件 化 方 式 实 现, 极 具 技 术 创 新 性, 而 并 非 传 统 意 义 上 的 应 急 救 援 装 备 本 公 司 属 于 应 急 平 台 专 业 厂 商, 在 市 场 与 产 品 方 面 的 专 注, 保 证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研 发 上 的 集 中 投 入, 决 定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领 域 的 专 业 化 程 度, 确 保 公 司 在 技 术 和 市 场 上 的 领 先 优 势 1 国 内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的 企 业 情 况 (1) 中 国 软 件 中 国 软 件 ( 股 票 代 码 :600536) 是 一 家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集 团 公 司 控 股 的 上 市 公 司, 为 用 户 提 供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系 统 软 件 安 全 软 件 平 台 软 件 各 类 应 用 软 件 以 及 全 方 位 的 解 决 方 案 和 相 关 服 务 中 国 软 件 的 重 点 业 务 领 域 包 括 : 信 息 安 全 领 域 安 监 领 域 专 利 领 域 应 急 领 域 电 力 领 域 金 融 领 域 渠 道 服 务 方 面 根 据 公 开 资 料 显 示, 中 国 软 件 控 股 子 公 司 四 川 中 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四 川 中 软 ) 的 注 册 资 本 2,058 万 元, 中 国 软 件 持 有 其 70% 的 股 权, 全 力 打 造 四 川 省 科 技 厅 智 慧 城 市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承 担 智 慧 城 市 的 咨 询 规 划 设 计 ; 致 力 于 智 慧 城 市 核 心 支 撑 平 台 的 研 发 ; 提 供 智 慧 城 市 综 合 解 决 方 案 ; 专 注 于 基 于 3S 和 物 联 网 技 术 应 用 的 应 急 指 挥 平 台 研 发 和 提 供 行 业 解 决 方 案 (2) 太 极 股 份
140 太 极 股 份 ( 股 票 代 码 :002368) 是 一 家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控 股 的 上 市 公 司, 以 IT 咨 询 服 务 行 业 解 决 方 案 与 服 务 IT 产 品 增 值 服 务 等 为 主 营 业 务, 形 成 了 规 划 设 计 软 件 开 发 系 统 集 成 产 品 增 值 运 营 运 维 等 内 容 的 一 体 化 IT 服 务 体 系, 业 务 覆 盖 国 防 外 交 公 共 安 全 宏 观 经 济 金 融 民 生 保 障 工 业 生 产 等 领 域 (3) 华 迪 计 算 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华 迪 计 算 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隶 属 于 中 国 航 天 科 工 集 团 公 司, 是 一 体 化 行 业 信 息 化 解 决 方 案 提 供 商, 主 要 业 务 在 电 子 政 务 公 共 安 全 国 防 军 工 智 慧 城 市 大 型 企 业 等 重 点 领 域, 研 发 了 一 系 列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行 业 核 心 应 用 产 品, 并 构 建 起 从 咨 询 规 划 实 施 到 运 维 的 信 息 化 建 设 全 生 命 周 期 产 业 链, 为 全 国 各 行 业 客 户 提 供 一 体 化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2 国 内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的 企 业 情 况 在 应 急 装 备 行 业 内, 最 有 代 表 性 的 传 统 应 急 装 备 厂 商 主 要 有 :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二 十 八 所 三 十 八 所 五 十 四 所 等, 其 部 分 业 务 涉 足 于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领 域 (1)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二 十 八 研 究 所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二 十 八 研 究 所 是 我 国 从 事 军 事 指 挥 自 动 化 空 中 交 通 管 制 及 防 空 指 挥 等 系 统 的 技 术 研 究 和 装 备 制 造 的 专 业 研 究 所, 并 在 电 子 信 息 系 统 总 体 设 计 和 系 统 集 成 方 面 有 雄 厚 的 实 力 其 下 属 的 溧 阳 二 十 八 所 系 统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是 专 业 研 制 销 售 军 民 用 方 舱 厢 式 车 厢 及 舱 体 内 电 子 系 统 设 计 集 成 的 企 业, 其 产 品 包 括 石 油 勘 探 方 舱 民 防 应 急 指 挥 车 消 防 指 挥 车 集 装 箱 检 测 方 舱 移 动 通 讯 车 厢 新 型 复 合 材 料 等 (2)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三 十 八 研 究 所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三 十 八 研 究 所 是 国 家 一 类 研 究 所, 业 务 领 域 涉 及 国 防 安 全 与 公 共 安 全, 确 立 预 警 探 测 对 地 观 测 信 息 对 抗 测 控 通 信 浮 空 平 台
141 公 共 安 全 集 成 电 路 七 大 发 展 领 域 在 应 急 领 域 主 要 产 品 有 应 急 指 挥 车 移 动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指 挥 平 台 以 及 浮 空 平 台 等 (3)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五 十 四 研 究 所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第 五 十 四 研 究 所 主 要 从 事 通 信 卫 星 导 航 定 位 航 天 航 空 测 控 通 信 与 信 息 对 抗 航 天 电 子 信 息 系 统 与 综 合 应 用 等 前 沿 领 域 的 技 术 研 发 和 系 统 集 成, 产 品 覆 盖 国 防 安 全 能 源 交 通 信 息 金 融 应 急 抢 险 等 国 民 经 济 各 领 域, 其 中 在 应 急 平 台 领 域 的 产 品 包 括 综 合 通 信 平 台 (ICU2000)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小 型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DLP 大 屏 幕 拼 接 显 示 系 统 综 合 通 信 平 台 通 信 控 制 器 等 3 国 外 应 急 领 域 企 业 情 况 (1) 西 班 牙 英 德 拉 系 统 公 司 (Indra Sistemas, S.A.) 英 德 拉 系 统 (Indra Sistemas, S.A.) 是 一 家 西 班 牙 信 息 技 术 和 防 卫 系 统 公 司 该 公 司 的 办 事 处 遍 布 全 世 界 各 地, 其 中 在 拉 丁 美 洲 的 以 下 国 家 都 设 有 办 事 处 : 阿 根 廷 玻 利 维 亚 巴 西 智 利 哥 伦 比 亚 哥 斯 达 黎 加 厄 瓜 多 尔 危 地 马 拉 墨 西 哥 巴 拿 马 秘 鲁 多 米 尼 加 共 和 国 乌 拉 圭 和 委 内 瑞 拉 该 公 司 的 业 务 范 围 涵 盖 安 全 服 务 ( 包 括 应 急 管 理 ) 公 共 管 理 ( 智 能 城 市 ) 国 防 智 能 基 础 设 施 能 源 卫 生 智 能 交 通 培 训 演 练 其 中 在 安 全 服 务 方 面 主 要 是 为 日 常 事 件 突 发 事 件 和 危 机 提 供 应 对 方 案, 实 行 预 防 政 策 Indra 能 够 提 供 集 成 多 种 安 防 手 段 的 信 息 系 统 并 建 立 指 控 中 心 并 且 还 可 提 供 基 础 设 施 监 测 保 护 培 训 演 练 和 大 型 移 动 应 急 指 挥 车 (2) 法 国 泰 雷 斯 集 团 (Thales Group) Thales Group 是 法 国 一 家 电 子 公 司, 主 要 致 力 于 开 发 针 对 航 空 航 天 国 防 和 安 全 方 面 的 信 息 系 统 和 服 务 该 集 团 在 拉 丁 美 洲 的 墨 西 哥 巴 西 和 多 米 尼 加 共 和 国 拥 有 办 事 处 Thales 集 团 的 业 务 范 围 涵 盖 安 全 国 防 与 交 通 ( 智 能 交 通 ) 其 中 安 全 方 面 的 业 务 具 体 包 括 : 机 场 安 全 边 境 监 控 网 络 安 全 基 础 设 施 安 全 和 城 市 安 全
142 Thales 也 拥 有 制 造 大 型 移 动 应 急 指 挥 车 的 能 力 (3) 美 国 IBM 公 司 IBM(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 公 司 是 一 家 提 供 资 讯 服 务 的 跨 国 公 司 IBM 生 产 并 销 售 计 算 机 硬 件 及 软 件, 并 且 为 系 统 架 构 和 网 络 托 管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其 优 势 在 于 其 强 大 的 软 件 设 计 背 景 以 及 广 泛 的 市 场 网 络 目 前 IBM 在 拉 丁 美 洲 的 阿 根 廷 巴 西 哥 伦 比 亚 哥 斯 达 黎 加 墨 西 哥 秘 鲁 和 委 内 瑞 拉 都 设 有 办 事 处 或 分 公 司 IBM 公 司 的 业 务 范 围 涵 盖 公 共 安 全 基 础 设 施 安 全 智 慧 城 市 等 IBM 为 政 府 部 门 提 供 的 方 案 包 括 : 对 边 境 的 保 护 强 化 国 家 安 全, 建 造 智 慧 交 通 系 统, 提 升 公 共 安 全 ( 保 护 公 民 财 产 和 基 础 设 施 的 安 全 ), 以 及 资 源 管 理 等 IBM 公 司 为 巴 西 的 里 约 热 内 卢 市 建 设 了 指 控 中 心 和 实 时 信 息 的 应 急 响 应 系 统 (4) 美 国 鹰 图 公 司 (Intergraph) Intergraph Corporation 是 一 家 成 立 于 1969 年 的 软 件 公 司 其 业 务 背 景 主 要 为 协 助 美 国 国 家 航 空 航 天 局 (NASA) 的 登 月 计 划, 以 及 协 助 美 国 军 方 开 发 导 弹 的 计 算 机 实 时 导 航 系 统 Intergraph 在 拉 丁 美 洲 的 墨 西 哥 阿 根 廷 智 利 秘 鲁 哥 伦 比 亚 委 内 瑞 拉 和 巴 西 设 有 办 事 处 或 分 公 司, 其 业 务 范 围 也 涵 盖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智 慧 安 全 智 慧 国 防 智 慧 交 通 等, 主 要 为 政 府 部 门 所 提 供 方 案 包 括 如 下 几 个 方 面 : 边 境 安 全 突 发 事 件 管 理 企 业 信 息 管 理 基 础 设 施 管 理 IT 系 统 支 持 土 地 信 息 管 理 测 绘 和 制 图 公 共 信 息 服 务 ( 六 ) 发 行 人 在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中 的 地 位 2006 年, 十 一 五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重 大 项 目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与 应 用 示 范 研 发 启 动 后, 公 司 全 面 参 与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的 规 划 设 计 与 关 键 技 术 研 发 工 作, 完 成 了 国 家 级 省 级 地 市 级 和 相 关 部 门 的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软 件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的 需 求 分 析 系 统 设 计 和 产 品 开 发, 并 规 划 研
143 发 与 之 相 应 的 成 套 化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随 着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互 联 互 通 工 作 全 面 展 开, 公 司 承 担 了 国 家 级 和 20 余 个 省 部 级 70 余 个 地 市 区 县 级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推 动 了 国 内 第 一 轮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基 于 技 术 上 的 优 势 以 及 对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领 域 长 期 深 入 的 研 究,2010 年 11 月, 公 司 参 与 的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关 键 技 术 系 统 与 装 备 的 研 究 集 成 和 应 用 项 目 获 得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是 国 家 在 应 急 领 域 颁 发 的 最 高 奖 项, 奠 定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市 场 的 领 先 地 位 公 司 的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通 过 软 件 的 硬 件 化 大 大 提 高 了 产 品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且 公 司 的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具 备 与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互 联 互 通 的 优 势, 在 市 场 中 也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由 于 在 应 急 平 台 领 域 的 领 先 地 位,2013 年,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北 京 市 物 联 网 应 急 平 台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北 京 市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公 共 安 全 物 联 网 应 急 技 术 北 京 市 工 程 实 验 室 ( 七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 1 技 术 优 势 本 公 司 将 突 发 事 件 的 预 测 预 警 模 拟 与 仿 真 技 术 风 险 分 析 与 识 别 技 术 次 生 衍 生 事 件 预 测 分 析 技 术 多 方 协 同 技 术 数 字 预 案 技 术 智 能 决 策 技 术 多 源 异 构 数 据 整 合 与 共 享 技 术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技 术 二 三 维 可 视 化 技 术 灾 害 现 场 信 息 采 集 技 术 重 点 危 险 源 与 防 控 目 标 监 控 技 术 等 有 机 结 合, 融 入 到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中, 预 测 预 警 风 险 分 析 多 方 协 同 数 字 预 案 方 面 的 技 术 已 经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这 些 技 术 的 有 效 运 用, 突 破 了 单 纯 信 息 管 理 和 通 信 调 度 为 主 的 应 急 模 式, 将 借 鉴 历 史 把 握 当 前 预 测 未 来 的 应 急 理 念 加 以 实 现, 实 现 以 数 据 风 险 和 预 测 为 基 础 的 决 策, 为 重 大 事 件 ( 灾 害 ) 的 应 急 提 供 了 科 学 直 观 的 决 策 支 持,
144 缩 短 了 多 级 政 府 信 息 传 递 与 汇 总 的 时 间, 提 高 了 多 部 门 协 同 的 效 率, 为 各 级 政 府 和 大 型 企 业 的 应 急 管 理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技 术 保 障, 在 防 范 事 件 风 险 缩 短 决 策 时 间 综 合 协 调 应 急 资 源 优 化 调 度 救 援 力 量 增 强 应 对 科 学 性 等 方 面 发 挥 了 重 要 支 撑 作 用 本 公 司 的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集 3S(GIS GPS RS) 为 一 体, 将 3G 和 卫 星 条 件 下 的 视 频 传 输 和 信 息 协 同 相 结 合, 重 点 解 决 了 突 发 事 件 现 场 信 息 获 取 难 指 挥 协 同 难 态 势 分 析 难 的 重 要 问 题, 将 感 ( 传 感 监 测 ) 传 ( 通 信 传 输 ) 知 ( 预 测 协 同 ) 用 ( 指 挥 调 度 ) 融 为 一 体, 形 成 了 多 品 种 多 功 能 全 系 列 的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线, 在 技 术 先 进 性 产 品 种 类 上 均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2 大 型 项 目 经 验 及 品 牌 优 势 凭 借 过 硬 的 技 术 实 力, 本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上 已 经 承 担 多 个 省 级 单 位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工 作, 在 国 家 部 委 省 市 区 县 企 业 等 应 急 平 台 市 场 都 有 大 量 的 成 功 案 例 公 司 近 几 年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实 施 的 项 目 包 括 20 余 个 省 部 级 70 余 个 地 市 区 县 应 急 平 台 公 司 在 立 足 国 内 市 场 的 同 时, 还 成 功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由 于 在 技 术 和 市 场 上 的 影 响 力, 辰 安 科 技 已 经 成 为 行 业 内 的 知 名 品 牌, 2011 年 5 月, 公 司 荣 获 中 国 信 息 协 会 颁 发 的 中 国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化 产 品 创 新 奖 与 中 国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化 卓 越 企 业 奖 ;2011 年 6 月, 公 司 荣 获 由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研 究 院 中 国 计 算 机 行 业 协 会 联 合 颁 发 的 2011 年 度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最 具 影 响 企 业 奖 2011 年 度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技 术 创 新 奖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最 具 影 响 力 解 决 方 案 奖 ;2012 年 6 月, 公 司 荣 获 由 商 务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教 育 部 科 技 部 颁 发 的 中 国 软 件 和 信 息 服 务 业 创 新 影 响 力 奖 ;2012 年 9 月, 公 司 荣 获 中 国 应 急 产 业 展 览 会 组 委 会 颁 发 的 2012 应 急 产 业 品 牌 供 应 商 金 盾 奖 ;2013 年 1 月, 公 司 被 中 国 生 产 力 学 会 中 国 生 产 力 学 会 创 新 推 进 委 员 会 评 为 中 国 应 急 行 业 最 佳 自 主 创 新 企 业 2014 年 11 月, 公 司 被 科 技 部 火 炬 高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中 心 评 选 为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3 市 场 先 发 优 势
145 本 公 司 作 为 行 业 内 的 领 先 厂 商, 积 极 参 与 制 定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数 据 库 标 识 规 范 等 一 系 列 标 准, 成 为 行 业 的 推 动 者, 在 战 略 发 展 上 具 备 前 瞻 优 势 公 司 率 先 推 出 产 品 并 参 与 了 国 家 级 平 台 的 建 设, 在 市 场 上 形 成 了 先 发 优 势 通 过 国 家 项 目 建 设, 实 现 了 软 件 和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下 发, 市 场 迅 速 延 伸 到 省 级 及 以 下 单 位 的 建 设, 迅 速 占 领 了 部 分 区 域 市 场, 为 公 司 在 区 域 市 场 的 全 覆 盖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条 件 在 实 现 区 域 覆 盖 的 同 时, 公 司 同 步 在 当 地 设 立 子 分 公 司, 为 区 域 客 户 提 供 更 好 的 运 行 维 护 服 务, 巩 固 了 在 区 域 市 场 的 优 势 地 位 4 人 才 优 势 本 公 司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员 工 占 员 工 总 人 数 78% 以 上, 其 中 硕 士 博 士 120 多 人, 拥 有 一 大 批 行 业 内 的 专 家 学 者 和 专 业 的 管 理 与 技 术 团 队, 核 心 人 员 在 国 内 应 急 领 域 有 很 高 的 知 名 度 与 行 业 影 响 力 公 司 首 席 科 学 家 范 维 澄 先 生, 是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技 发 展 规 划 战 略 研 究 总 报 告 起 草 组 成 员 火 灾 安 全 科 技 问 题 课 题 组 组 长 科 技 部 十 一 五 公 共 安 全 科 技 发 展 规 划 专 家 组 组 长, 担 任 科 技 部 973 项 目 ( 国 家 重 点 基 础 研 究 发 展 计 划 ) 火 灾 动 力 学 演 化 与 防 治 基 础 项 目 首 席 科 学 家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火 灾 重 大 国 际 合 作 研 究 项 目 和 重 点 基 金 科 技 部 科 技 奥 运 专 项 中 奥 运 场 馆 防 火 等 项 目 负 责 人, 是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在 国 内 外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学 术 带 头 人 公 司 总 裁 袁 宏 永 先 生, 是 科 技 北 京 百 名 科 技 领 军 人 才, 也 是 我 国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力 的 资 深 专 家, 曾 主 持 过 国 家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重 大 研 究 计 划 重 点 项 目 非 常 规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技 术 系 统 化 集 成 原 理 与 方 法 研 究 国 家 973 项 目 火 灾 动 力 学 演 化 与 防 治 基 础 中 的 智 能 火 灾 探 测 技 术 原 理 十 一 五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重 大 项 目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关 键 技 术 十 五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城 市 重 大 事 故 应 急 技 术 平 台 研 究 科 技 部 奥 运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奥 运 体 育 场 馆 防 火 设 计 技 术 研 究 等 多 项 国 家 级 重 大 科 技 项 目
146 ( 八 ) 公 司 竞 争 优 势 的 可 持 续 性 1 技 术 领 先 的 持 续 能 力 本 公 司 拥 有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平 台 方 面 专 业 的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和 长 期 的 技 术 积 累, 同 时 也 高 度 重 视 技 术 研 发 工 作, 每 年 均 投 入 大 量 资 金 用 于 新 技 术 与 新 产 品 研 发, 使 公 司 的 技 术 水 平 持 续 保 持 在 行 业 领 先 近 几 年, 公 司 一 直 在 参 与 建 立 和 完 善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使 得 公 司 始 终 站 在 行 业 领 先 位 置 公 司 未 来 将 持 续 深 入 地 在 应 急 领 域 耕 耘, 推 动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的 技 术 进 步 和 行 业 应 用, 为 减 少 自 然 灾 害 事 故 灾 难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突 发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给 社 会 带 来 的 生 命 与 财 产 损 失 而 不 懈 努 力 2 市 场 优 势 的 持 续 性 世 界 如 何 应 对 自 然 灾 害 事 故 灾 难 公 共 卫 生 和 社 会 治 安 等 突 发 事 件 是 一 个 长 期 的 命 题, 随 着 各 种 突 发 事 件 的 不 断 发 生, 国 际 和 国 内 对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平 台 市 场 的 需 求 增 长 迅 速, 公 司 所 在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装 备 市 场 空 间 广 阔, 市 场 容 量 巨 大 凭 借 先 发 优 势, 公 司 承 接 了 国 家 级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获 得 了 大 部 分 省 部 级 和 许 多 地 市 级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在 国 际 业 务 方 面 也 承 接 了 厄 瓜 多 尔 国 家 级 应 急 系 统 的 建 设 大 量 的 项 目 建 设, 推 动 了 公 司 产 品 的 改 进 与 完 善, 产 品 质 量 更 加 稳 定 性 能 更 强 大, 竞 争 力 更 强 通 过 大 量 项 目 的 实 践, 也 使 公 司 更 加 深 入 了 解 客 户 需 求, 在 产 品 设 计 上 更 加 贴 近 客 户, 为 产 品 的 升 级 换 代 打 下 了 很 好 的 基 础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市 场 拓 展 能 力 和 运 维 服 务 能 力, 公 司 成 立 了 数 据 与 应 用 服 务 中 心, 在 全 国 主 要 区 域 设 立 运 维 机 构, 负 责 所 在 区 域 的 营 销 和 维 护 服 务 工 作, 有 效 提 升 了 公 司 的 市 场 营 销 和 服 务 效 率, 从 而 保 持 公 司 在 市 场 方 面 的 持 续 领 先
147 ( 九 ) 发 行 人 面 临 的 挑 战 1 资 本 限 制 了 公 司 的 发 展 本 公 司 是 正 在 快 速 发 展 中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尽 管 经 过 几 年 积 累, 有 了 一 定 的 积 累 和 增 长, 但 随 着 应 急 市 场 进 入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公 司 现 有 的 资 本 积 累 不 足 以 支 撑 公 司 的 高 速 成 长 公 司 在 完 成 大 量 新 项 目 实 施 的 同 时, 还 需 要 投 入 更 多 的 人 财 物 力 完 成 新 产 品 的 更 新 换 代, 为 公 司 后 续 的 成 长 提 供 有 力 的 支 撑 2 运 维 服 务 体 系 与 营 销 网 络 制 约 了 公 司 的 发 展 为 满 足 公 司 国 际 国 内 新 项 目 实 施 和 市 场 开 拓 的 需 要, 公 司 需 要 全 面 建 设 国 际 国 内 运 维 服 务 体 系 和 营 销 网 络, 使 公 司 在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市 场 的 高 速 成 长 期 顺 利 完 成 项 目 建 设 与 维 护 工 作 的 同 时, 抓 住 市 场 机 遇, 扩 大 市 场 占 有 率 3 技 术 的 更 新 和 变 化 在 国 家 政 策 的 带 动 下,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已 经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之 中, 来 自 客 户 的 需 求 不 断 变 化 和 提 高, 要 求 应 急 平 台 具 备 更 为 丰 富 实 用 的 功 能, 从 而 推 动 了 产 品 技 术 的 持 续 更 新 换 代 随 着 物 联 网 云 技 术 的 不 断 成 熟, 也 将 给 应 急 平 台 带 来 新 的 技 术 发 展 契 机, 促 使 企 业 投 入 更 多 的 力 量 去 开 发 新 的 技 术 和 产 品, 以 满 足 快 速 发 展 的 市 场 需 求 4 市 场 竞 争 将 更 加 激 烈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属 于 新 兴 行 业, 行 业 门 槛 较 高, 竞 争 者 数 量 不 多,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较 为 稳 定 随 着 行 业 标 准 的 完 善 与 产 品 的 成 熟, 尤 其 是 市 场 需 求 的 刺 激, 业 内 企 业 会 逐 渐 增 加, 预 计 未 来 竞 争 将 更 加 激 烈 为 此, 本 公 司 未 来 不 仅 在 技 术 产 品 上 要 面 对 挑 战, 在 市 场 渠 道 建 设 服 务 网 络 建 设 品 牌 建 设 上 都 要 做 好 准 备, 以 应 对 更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148 ( 十 )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及 技 术 特 点 1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近 年 来, 随 着 全 球 公 共 安 全 形 势 日 益 严 峻, 世 界 各 国 都 在 加 大 应 急 行 业 技 术 研 究 力 度, 应 急 行 业 整 体 技 术 水 平 有 了 显 著 提 升 十 一 五 期 间, 科 技 部 重 大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与 应 用 示 范 项 目, 全 面 开 展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顶 层 设 计 ;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总 体 方 案 项 目, 研 究 建 立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标 准 规 范 体 系, 突 破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预 测 预 警 与 智 能 决 策 关 键 技 术, 取 得 了 重 大 研 究 成 果 应 急 平 台 的 新 的 定 位 是 : 应 急 平 台 是 以 公 共 安 全 科 技 为 核 心, 以 信 息 技 术 为 支 撑, 软 硬 件 相 结 合 的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保 障 技 术 系 统, 是 实 施 应 急 预 案 的 工 具 ; 具 备 日 常 管 理 风 险 分 析 监 测 监 控 预 测 预 警 动 态 决 策 综 合 协 调 应 急 联 动 模 拟 演 练 与 总 结 评 估 等 功 能 目 前, 我 国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已 经 形 成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成 套 化 技 术 系 统 和 装 备, 开 创 了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全 体 系 全 流 程 全 系 统 应 用 的 先 河,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显 著 提 升,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体 系 设 计 : 与 美 国 英 国 日 本 德 国 等 应 急 产 品 相 比, 我 国 应 急 技 术 以 及 行 业 产 品 在 体 系 设 计 总 体 构 思 和 架 构 整 体 性 方 面, 具 有 鲜 明 技 术 特 色 比 较 项 目 国 外 技 术 现 状 国 内 应 急 技 术 提 出 了 突 发 事 件 承 灾 载 体 应 急 管 体 系 设 计 理 三 者 相 互 作 用 的 公 共 安 全 体 系 理 论 美 国 : 发 布 总 统 令 HSPD-5 要 求 按 照 模 型, 依 照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国 家 突 发 事 件 管 理 系 统 (NIMS) 建 应 急 预 案 和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法, 构 立 应 急 系 统 ; 建 政 府 行 业 企 业 园 区 应 急 平 台 英 国 : 建 立 以 首 相 为 首 的 COBR, 在 全 体 系, 贯 穿 预 防 准 备 应 急 响 应 全 英 实 施 综 合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IEM), 到 恢 复 重 建 全 流 程 系 统 功 能 并 针 对 用 规 定 应 急 关 键 环 节 和 核 心 流 程 户 需 求 特 点, 开 发 系 列 产 品, 提 供 有 针 对 性 解 决 方 案 (2) 预 警 预 测 技 术 : 达 到 国 际 领 先 水 平, 目 前 国 外 尚 无 事 件 链 预 案 链 综
149 合 预 测 预 警 比 较 项 目 国 外 技 术 现 状 国 内 应 急 技 术 预 测 预 警 依 靠 长 期 的 技 术 积 累, 在 单 一 预 测 预 针 对 四 大 类 328 种 突 发 事 件, 建 立 了 警 模 型 等 方 面 具 有 很 强 实 力 和 优 势, 基 于 事 件 链 的 典 型 突 发 事 件 综 合 预 测 如 日 本 能 在 十 几 秒 钟 内 测 报 出 地 震 预 警 模 型, 以 及 基 于 预 案 链 的 综 合 研 的 基 本 参 数, 并 直 接 将 地 震 部 门 的 分 判 和 应 急 决 策 支 持 技 术 析 结 果 推 送 到 灾 害 信 息 系 统 (3)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 综 合 了 发 达 国 家 的 主 要 优 点, 实 现 了 国 家 范 围 内 跨 领 域 跨 层 级 跨 地 域 信 息 共 享 与 协 同 应 急 比 较 项 目 国 外 技 术 现 状 国 内 应 急 技 术 美 国 :HAZUS-MH 和 FEMIS 等 软 件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基 于 GIS 的 模 型 预 测 ( 地 震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支 撑 应 急 值 台 风 洪 水 危 化 品 ) 和 风 险 评 估 ; 守 风 险 隐 患 监 测 防 控 预 测 预 警 英 国 : 重 点 实 现 风 险 分 析 资 源 管 理 智 能 决 策 指 挥 调 度 应 急 保 障 应 和 指 挥 调 度 ; 急 评 估 模 拟 演 练 的 关 键 流 程 和 功 能, 德 国 :denis II 实 现 网 络 信 息 共 享 和 并 利 用 应 急 一 张 图 技 术 实 现 跨 领 地 图 决 策 支 持 ; 域 跨 层 级 跨 地 域 的 协 同 应 急 日 本 :DIS 重 点 实 现 监 测 预 警 和 灾 情 评 估 (4)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 基 于 低 空 飞 行 器 立 体 监 测 及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与 指 挥 中 心 的 信 息 协 同, 在 软 硬 一 体 化 方 面 更 加 优 化 比 较 项 目 国 外 技 术 现 状 国 内 应 急 技 术 现 场 立 体 监 测 在 硬 件 方 面, 国 外 具 有 较 强 优 势 如 美 国 依 靠 卫 星 和 机 载 平 台 可 以 快 速 搜 集 现 场 信 息, 其 它 国 家 也 有 移 动 指 挥 车 等 平 台 和 大 批 配 套 设 备 实 现 遥 感 航 空 低 空 飞 行 器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的 软 硬 一 体 化, 实 现 多 尺 度 应 急 现 场 信 息 的 快 速 获 取, 并 与 各 级 应 急 平 台 协 同 工 作 2 行 业 技 术 特 点 从 应 急 行 业 技 术 上 来 看, 世 界 各 国 普 遍 重 视 跨 领 域 跨 部 门 的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技 术 和 一 体 化 应 急 平 台 的 架 构 研 究, 着 力 突 破 风 险 分 析 监 测 监 控 预 测 预 警 综 合 研 判 辅 助 决 策 等 关 键 环 节 所 需 的 关 键 技 术 具 体 技 术 特 点 如 下 :
150 (1) 重 视 体 系 性 的 建 设 与 整 合 架 构 应 急 平 台 研 发, 更 重 视 和 加 强 应 急 系 统 的 体 系 性 工 作, 进 行 大 系 统 融 合, 要 求 整 合 现 场 现 场 指 挥 中 心 后 方 指 挥 中 心 的 资 源 和 信 息 纵 向 上, 不 同 层 次 的 应 急 平 台 的 功 能 和 技 术 体 系 要 有 一 致 性, 与 统 一 指 挥 分 级 响 应 属 地 为 主 的 应 急 体 制 相 一 致 ; 横 向 上, 应 急 平 台 应 能 改 变 同 级 部 门 间 条 块 分 割 独 立 作 战 的 局 面, 充 分 体 现 一 体 化 应 急 的 功 用 (2) 监 测 监 控 与 预 测 预 警 技 术 是 关 键 应 急 平 台 需 通 过 先 进 的 网 络 技 术 遥 感 技 术 物 联 网 等 技 术 运 用, 建 立 和 完 善 网 络 化 应 急 预 警 系 统, 做 到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关 口 前 移 建 立 针 对 自 然 灾 害 安 全 生 产 事 件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和 社 会 安 全 四 大 类 突 发 事 件 风 险 隐 患 监 测 与 安 全 防 范 系 统, 构 建 相 对 独 立 又 互 相 联 系 的 预 警 和 快 速 反 应 体 系, 对 于 有 效 应 对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减 少 灾 害 损 失 起 到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3) 关 注 公 共 安 全 基 础 数 据 的 整 合 与 分 析 挖 掘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数 据 涉 及 面 广, 具 有 跨 部 门 跨 领 域 的 特 点, 数 据 汇 集 复 杂 困 难 美 国 制 定 了 公 共 安 全 数 据 资 源 的 搜 集 分 类 管 理 和 状 态 跟 踪 方 法, 并 通 过 国 土 安 全 运 行 中 心 来 实 施 数 据 和 情 报 的 汇 集 相 比 之 下, 我 国 还 没 有 建 立 健 全 有 效 的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机 制, 各 种 应 急 信 息 存 在 一 定 程 度 的 割 裂, 缺 乏 整 合, 全 国 应 急 管 理 的 综 合 信 息 数 据 库 和 应 用 系 统 仍 没 有 形 成 体 系,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发 生 时, 难 以 迅 速 汇 集 汇 总 和 分 析 各 类 有 关 信 息, 不 利 于 为 科 学 应 急 提 供 参 考 和 依 据 为 此, 我 国 亟 需 在 应 急 管 理 领 域 建 立 大 型 综 合 性 公 用 性 数 据 库, 研 究 应 急 数 据 统 一 汇 集 有 机 融 合 和 分 级 分 类 管 理 的 技 术 方 案 (4) 重 视 灾 害 事 故 的 时 空 风 险 预 测 危 险 性 分 析 与 决 策 支 持 应 急 平 台 的 关 键 性 作 用 是 对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发 展 危 害 以 及 应 急 效 果 进 行 动 态 科 学 合 理 的 预 测 评 估, 为 应 急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随 空 间 和 时 间 变 化 规 律 的 预 测 分 析 以 及 协 调 多 方 人 员 物 资 和 信 息 实 现 动 态 优 化 决 策, 是 亟 需 解 决 的 重 要 问 题, 核 心 解 决 途 径 是 开 展 综 合 风 险 分 析 预 测 预 警 辅 助 决 策 和 模
151 拟 仿 真 等 应 急 技 术 的 综 合 性 攻 关 与 应 用, 并 与 空 间 地 理 信 息 相 融 合 进 行 动 态 分 析 快 速 评 价 和 直 观 显 示 ( 十 一 ) 最 近 三 年 的 变 化 情 况 及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变 化 趋 势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作 为 应 急 产 业 重 要 的 组 成 部 分, 其 发 展 周 期 与 应 急 产 业 的 发 展 周 期 同 步 目 前 我 国 应 急 产 业 正 处 于 行 业 高 速 发 展 的 周 期 中, 预 计 在 未 来 较 长 时 间 内, 应 急 产 业 将 高 速 增 长 : 第 一 轮, 政 府 主 导 推 动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 第 二 轮, 企 业 社 区 等 基 层 组 织 应 急 管 理 意 识 提 升 ; 第 三 轮, 家 庭 全 民 的 应 急 意 识 建 立 预 计 我 国 应 急 平 台 未 来 会 继 续 保 持 快 速 的 发 展 势 头, 行 业 将 处 于 较 长 的 景 气 周 期 中 ( 十 二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的 上 下 游 行 业 之 间 的 关 系 1 本 行 业 与 上 游 行 业 的 关 系 (1)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的 上 游 企 业 主 要 为 服 务 器 操 作 系 统 应 用 中 间 件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数 据 库 等 基 础 平 台 硬 件 软 件 提 供 商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的 上 游 行 业 发 展 成 熟, 产 品 质 量 稳 定, 从 技 术 水 平 和 质 量 上 看, 完 全 可 以 满 足 本 行 业 需 求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上 游 行 业 市 场 供 应 商 众 多, 竞 争 充 分, 从 采 购 成 本 和 供 货 能 力 等 供 应 链 管 理 的 角 度 来 看, 也 完 全 可 以 满 足 本 行 业 的 需 求 (2)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上 游 企 业 主 要 为 电 子 产 品 与 配 件 ( 主 板 3G 通 信 设 备 卫 星 通 信 设 备 照 相 机 摄 像 采 集 设 备 等 ) 工 业 笔 记 本 电 脑 模 具 与 产 品 外 包 装 等 设 备 供 应 商 这 些 上 游 行 业 均 属 于 电 子 制 造 行 业, 行 业 发 展 较 为 成 熟, 竞 争 激 烈, 供 货 稳 定, 不 仅 可 以 满 足 本 行 业 的 需 求, 其 市 场 供 应 状 况 也 有 利 于 本 行 业 的 发 展 2 本 行 业 与 下 游 行 业 的 关 系
152 应 急 平 台 提 供 商 的 下 游 包 括 系 统 集 成 商 和 最 终 用 户, 应 急 平 台 提 供 商 与 系 统 集 成 商 是 产 品 供 应 与 集 成 的 关 系, 相 互 合 作 共 同 成 长, 应 急 平 台 提 供 商 可 以 直 接 销 售 产 品 给 客 户, 也 可 以 将 产 品 销 售 给 集 成 商, 由 集 成 商 集 成 其 它 相 关 产 品 或 设 备 后 再 销 售 给 客 户 最 终 用 户 的 需 求 是 应 急 平 台 发 展 的 推 动 力, 包 括 各 级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以 及 核 应 急 海 洋 海 事 人 防 民 防 公 安 消 防 安 全 生 产 石 油 化 工 电 监 电 力 铁 路 运 输 民 政 救 灾 石 油 化 工 环 保 安 监 等 众 多 领 域 的 行 业 客 户 总 体 来 说, 下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产 品 先 进 性 可 靠 性 要 求 较 高, 促 进 了 本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升, 也 抬 升 了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的 门 槛 十 二 五 规 划 对 加 快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体 系 建 设 提 出 了 明 确 要 求, 加 强 应 急 管 理 已 经 成 为 社 会 的 共 识, 目 前 各 级 政 府 都 在 积 极 推 动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广 东 安 徽 重 庆 浙 江 等 地 方 政 府, 结 合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产 业 升 级 和 企 业 转 型, 已 经 将 应 急 产 业 作 为 战 略 新 兴 产 业 予 以 重 点 支 持, 一 批 产 业 基 地 正 在 形 成 而 应 急 平 台 作 为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链 条 中 的 最 顶 层, 来 自 于 各 级 政 府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需 求 将 越 来 越 旺 盛 应 急 平 台 提 供 商 与 上 下 游 的 关 系 见 下 图 所 示 :
153 ( 十 三 )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因 素 和 不 利 因 素 1 行 业 发 展 有 利 因 素 (1) 政 策 支 持 自 2006 年 以 来, 国 家 不 断 出 台 关 于 应 急 管 理 的 相 关 政 策, 尤 其 是 2009 年 国 家 加 强 应 急 管 理 的 指 导 意 见 颁 布 以 后,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进 入 了 快 车 道 2011 年, 国 家 发 改 委 正 式 将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产 品 作 为 单 独 产 业 类 别 鼓 励 发 展 国 家 十 二 五 规 划 中 明 确 提 出 要 建 立 健 全 统 一 指 挥 结 构 合 理 反 应 灵 敏 保 障 有 力 运 转 高 效 的 国 家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体 系, 提 高 危 机 管 理 和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健 全 应 急 管 理 组 织 体 系, 完 善 应 急 预 案 体 系, 强 化 基 层 应 急 管 理 能 力 地 方 政 府 也 相 继 出 台 了 关 于 应 急 管 理 发 展 的 规 划 和 意 见, 广 东 安 徽 重 庆 浙 江 等 地 方 政 府, 结 合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产 业 升 级 和 企 业 转 型, 将 应 急 产 业 作 为 战
154 略 新 兴 产 业 予 以 重 点 支 持, 一 批 产 业 基 地 正 在 形 成, 不 少 地 方 政 府 将 应 急 产 业 的 发 展 纳 入 了 十 二 五 规 划 之 中 继 2009 年 明 确 提 出 加 快 发 展 应 急 产 业 后,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在 2012 年 3 月 份 发 布 的 2012 年 工 业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要 点 中 又 提 出 : 着 力 提 高 防 范 处 置 突 发 事 件 水 平, 着 力 增 强 工 业 产 品 应 急 保 障 能 力, 着 力 推 进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突 发 事 件 造 成 的 人 员 财 产 损 失 2014 年 12 月,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发 布 关 于 加 快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4]63 号 ), 将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放 在 提 高 公 共 安 全 基 础 水 平 培 育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提 升 应 急 技 术 装 备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高 度 针 对 应 急 产 业 体 系 不 健 全 市 场 需 求 培 育 不 足 关 键 技 术 装 备 发 展 缓 慢 等 问 题, 提 出 加 快 制 ( 修 ) 订 应 急 产 品 和 应 急 服 务 标 准, 加 大 对 列 入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鼓 励 类 的 应 急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支 持 力 度, 支 持 符 合 条 件 的 应 急 产 业 企 业 采 取 发 行 股 票 债 券 等 多 种 方 式 在 海 内 外 资 本 市 场 直 接 融 资, 建 立 多 层 次 多 类 型 的 应 急 产 业 人 才 培 养 和 服 务 体 系, 优 化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环 境 等 具 体 政 策 措 施 (2) 需 求 增 长 应 急 产 业 是 应 急 管 理 的 重 要 物 质 和 技 术 保 障, 应 急 工 作 实 践 使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和 相 关 企 业 越 来 越 认 识 到 发 展 应 急 产 业 的 重 要 性 和 紧 迫 性, 如 在 上 海 世 博 会 广 州 亚 运 会 深 圳 大 运 会 期 间, 大 量 监 测 预 警 和 装 备 技 术 的 应 用, 确 保 了 重 大 活 动 的 顺 利 进 行 我 国 目 前 已 有 20 余 个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投 入 了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按 政 府 规 划 将 在 国 务 院 和 47 个 副 省 级 以 上 单 位 进 行 部 署, 除 此 之 外, 还 将 有 240 个 中 等 规 模 地 级 城 市 2,200 多 个 县 或 县 级 市 将 投 资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根 据 对 2009 年 国 家 推 广 新 的 应 急 软 件 平 台 以 及 新 型 具 有 互 联 互 通 功 能 的 应 急 设 备 的 市 场 容 量 进 行 测 算, 应 急 平 台 及 相 应 应 急 软 件 的 市 场 容 量 在 100 亿 元 左 右 数 据 来 源 : 中 信 证 券 数 字 地 球 专 题 系 列 报 告 之 二 : 数 字 应 急 救 灾 系 统 专 题, 数 字 应 急 让 灾 害 降 至 最 低,2010 年 8 月
155 (3) 行 业 标 准 不 断 完 善 2008 年, 全 国 公 共 安 全 基 础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成 立 该 委 员 会 有 效 地 协 调 和 调 动 各 方 面 的 力 量, 将 公 共 安 全 和 应 急 管 理 中 先 进 技 术 和 经 验 制 定 为 标 准, 规 范 我 国 公 共 安 全 和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促 进 公 共 安 全 和 应 急 管 理 的 科 学 发 展 全 国 公 共 安 全 基 础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主 要 负 责 公 共 安 全 基 础 性 通 用 性 和 综 合 性 要 求 等 领 域 的 标 准 化 工 作 标 准 的 完 善 有 利 于 公 共 安 全 先 进 技 术 的 推 广 和 应 用, 加 快 相 关 产 业 发 展 ; 有 利 于 提 高 全 民 公 共 安 全 意 识, 增 强 全 社 会 应 急 能 力 2 行 业 发 展 不 利 因 素 (1) 应 急 管 理 条 块 分 割 现 象 存 在 我 国 提 出 构 建 以 国 家 级 应 急 平 台 为 顶 层 的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也 仅 是 近 几 年 才 开 始 的 而 在 此 之 前, 应 急 体 系 建 设 一 直 处 于 部 门 或 行 业 各 自 独 立 建 设 和 分 散 管 理 的 状 态, 条 块 分 割 现 象 存 在, 很 多 部 门 均 独 立 开 发 各 自 的 专 用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监 控 系 统 或 指 挥 系 统, 如 气 象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消 防 监 控 管 理 系 统 卫 生 防 疫 监 控 系 统 地 震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地 质 灾 害 监 控 系 统 等, 这 些 系 统 存 在 标 准 不 一 业 务 特 点 不 一 系 统 建 设 水 平 不 一 等 情 况, 客 观 上 不 利 于 我 国 在 短 时 间 内 建 成 以 国 家 级 应 急 平 台 为 顶 层 上 下 贯 通 左 右 衔 接 互 联 互 通 信 息 共 享 互 有 侧 重 互 为 支 撑 安 全 畅 通 的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2) 数 据 采 集 和 数 据 库 建 设 缓 慢 信 息 的 积 累 可 以 为 今 后 同 类 事 件 提 供 更 好 的 办 法 和 更 快 的 解 决 之 道, 同 时 对 积 累 信 息 的 分 析 也 有 助 于 预 防 同 类 事 件 但 目 前 在 应 急 体 系 的 建 设 过 程 中, 更 重 视 硬 件 和 软 件 的 功 能, 对 数 据 库 建 设 的 重 视 程 度 不 够 目 前, 我 国 普 遍 开 展 了 政 府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但 是 应 急 资 源 部 门 受 灾 地 区 应 急 产 品 厂 商 信 息 难 以 共 享, 导 致 各 个 数 据 之 间 不 能 实 现 有 效 的 融 合, 数 据 库 发 展 明 显 滞 后 于 硬 件 发 展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中, 危 险 源 资 源 基 础 环 境 数 据 等 各 类 数 据 相 对 缺 乏, 已 有 数 据 较 为 分 散 更 新 缓 慢 时 效 性 差, 使 应 急 平 台 使 用 效 果 大 打 折 扣 另 外, 由 于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发 展 时 间 短, 相 关 教 育 培 训 缺 乏, 也 存 在 使 用 者 专
156 业 性 不 足 的 问 题, 很 多 从 事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人 员 不 了 解 业 务 的 技 术 实 现 途 径, 无 法 提 出 有 针 对 性 的 需 求 ; 而 数 据 库 技 术 人 员 很 少 从 事 过 实 际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也 不 知 道 哪 些 数 据 是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所 必 需 (3) 专 业 人 才 缺 乏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涉 及 软 件 开 发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管 理 地 理 信 息 有 线 通 信 无 线 通 信 计 算 机 网 络 视 频 监 控 数 据 库 指 挥 调 度 与 信 息 处 理 多 个 学 科 知 识 的 综 合 应 用, 对 从 业 人 员 的 能 力 要 求 较 高, 而 目 前 应 急 产 业 从 业 人 员 较 少, 人 才 缺 口 较 大, 行 业 也 缺 乏 专 门 的 培 养 机 构 当 前 我 国 应 急 产 业 人 才 培 养 远 远 无 法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目 前 我 国 应 急 产 业 人 才 培 养 机 构 只 有 有 限 的 几 个 高 等 院 校 和 相 关 部 委 的 研 究 院 所, 着 力 于 研 究 型 人 才 的 培 养, 层 次 多 在 硕 士 以 上, 本 科 及 以 下 层 级 的 应 用 型 人 才 的 培 养 机 构 寥 寥 无 几, 而 应 急 产 业 成 长 更 需 要 大 批 应 用 型 人 才 三 发 行 人 销 售 情 况 和 主 要 客 户 ( 一 )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及 相 关 服 务, 报 告 期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 1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及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项 目 占 营 业 收 占 营 业 收 占 营 业 收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入 比 重 入 比 重 入 比 重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配 套 产 品 22, % 17, % 12, %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2, % 2, % 2, % 技 术 服 务 % % 1, % 合 计 24, % 20, % 15,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来 自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及 相 关 服 务 收 入 分 别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157 92.09% 91.65% 和 92.79%,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2 报 告 期 内 前 十 大 客 户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向 前 十 名 客 户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77.44% 64.96% 及 72.94%,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占 本 公 司 全 部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2014 年 度 1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15, % 2 紫 光 软 件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 清 华 大 学 % 3 南 京 莱 斯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4 南 京 中 网 卫 星 通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5 赤 城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 6 合 肥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7 佛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 8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杭 锦 后 旗 气 象 局 % 9 鞍 山 市 人 民 防 空 办 公 室 % 10 约 翰 芬 雷 工 程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19, % 2013 年 度 1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7, % 2 大 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1, % 3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农 业 信 息 研 究 所 % 4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 5 北 京 市 民 防 局 % 6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应 急 管 理 办 公 室 % 7 中 共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委 政 法 委 员 会 % 8 南 京 中 网 卫 星 通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9 黑 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 10 杭 州 通 宽 广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14, % 2012 年 度 1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6, % 2 天 安 门 地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1, % 3 玉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应 急 管 理 办 公 室 1, % 4 大 连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 5 紫 光 软 件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
158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占 本 公 司 全 部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清 华 大 学 % 6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山 东 有 限 公 司 泰 安 分 公 司 % 7 吉 林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 8 北 京 华 胜 天 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9 沈 阳 东 软 系 统 集 成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10 宣 城 市 人 防 办 ( 应 急 ) 办 公 室 % 合 计 13, % 注 : 清 华 大 学 为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紫 光 软 件 为 本 公 司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关 联 方, 故 对 其 进 行 合 并 披 露 报 告 期 公 司 客 户 以 政 府 部 门 和 集 成 商 为 主, 各 期 前 10 名 客 户 存 在 一 定 的 变 动, 这 是 由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特 点 决 定 的,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以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进 行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建 设 为 主, 每 期 承 接 的 项 目 不 同 造 成 发 行 人 各 期 对 应 的 客 户 不 尽 相 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中 电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8.97% 34.01% 和 58.28%, 主 要 是 本 公 司 及 辰 安 信 息 与 中 电 公 司 在 厄 瓜 多 尔 一 期 二 期 项 目 和 厄 瓜 多 尔 ANT 项 目 及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中 进 行 合 作 在 厄 瓜 多 尔 和 委 内 瑞 拉 项 目 中, 中 电 公 司 是 项 目 总 承 包 商, 公 司 凭 借 着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优 良 的 产 品 性 能, 成 为 项 目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以 及 相 关 的 技 术 服 务 提 供 商, 这 些 产 品 构 成 了 厄 瓜 多 尔 项 目 的 核 心 部 分 在 以 上 项 目 中, 公 司 在 项 目 承 揽 技 术 方 案 咨 询 项 目 实 施 及 技 术 服 务 各 环 节 均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报 告 期 内, 前 10 名 客 户 中 除 清 华 大 学 紫 光 软 件 外, 其 余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本 公 司 主 要 关 联 方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与 前 10 名 非 关 联 客 户 没 有 任 何 关 联 关 系, 也 未 在 其 中 占 有 权 益 ( 二 )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其 供 应 情 况 1 公 司 产 品 的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的 主 要 成 本 为 技 术 人 员 工 资 差 旅 费 材 料 费 用 以 及 对 外 采 购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项 目 配 套 的 支 撑 软 硬 件 产 品 成 本, 如 数 据 库 软 件 服 务
159 器 等, 该 类 产 品 2014 年 度 的 成 本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89.54% 公 司 生 产 的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其 成 本 主 要 包 括 采 购 的 电 子 产 品 和 相 关 生 产 材 料, 制 造 费 用 主 要 由 生 产 相 关 设 备 折 旧 技 术 人 员 工 资 构 成, 该 类 产 品 2014 年 度 的 成 本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9.23% 公 司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所 涉 及 的 成 本, 主 要 包 括 技 术 人 员 工 资 差 旅 费 和 少 量 材 料, 该 类 产 品 2014 年 度 的 成 本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1.23% 2 公 司 对 外 采 购 情 况 本 公 司 对 外 采 购 主 要 是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项 目 配 套 的 支 撑 软 硬 件 产 品, 如 数 据 库 软 件 操 作 系 统 GIS 平 台 软 件 应 用 中 间 件 服 务 器 及 相 关 电 子 设 备 等 除 此 之 外, 本 公 司 还 对 外 采 购 生 产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以 及 煤 质 煤 量 检 测 设 备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如 各 种 电 子 产 品 和 相 关 配 件 等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对 外 采 购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金 额 占 采 购 比 例 金 额 占 采 购 比 例 金 额 占 采 购 比 例 服 务 器 和 存 储 % 2, % 2, % 视 音 频 设 备 % 1, % 1, % 基 础 支 撑 软 件 1, % 2, % 1, % 通 信 网 络 设 备 % % 1, % 电 子 设 备 及 器 件 % % % 生 产 耗 材 % % % 其 他 % % % 合 计 5, % 8, % 8, % 2014 年, 公 司 采 购 金 额 较 2013 年 下 降 39.83%, 主 要 系 公 司 当 年 所 执 行 的 合 同 以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软 件 产 品 销 售 类 型 为 主, 与 之 配 套 的 项 目 支 撑 软 硬 件 产 品 采 购 金 额 大 幅 下 降 所 致 3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情 况
160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金 额 占 比 2014 年 1 睿 信 智 达 ( 北 京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2 易 智 瑞 ( 中 国 )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3 大 连 伟 岸 纵 横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4 北 京 久 正 万 达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 5 北 京 金 华 博 通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1, % 2013 年 度 1 北 京 金 成 联 科 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 2 睿 信 智 达 ( 北 京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3 大 唐 软 件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4 易 智 瑞 ( 中 国 )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5 山 东 神 州 四 季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3, % 2012 年 度 1 北 京 金 成 联 科 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 % 2 武 汉 烽 火 众 智 数 字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3 广 西 南 宁 市 日 泽 电 子 产 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4 大 唐 软 件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5 杭 州 旷 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3,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向 前 5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45.23% 38.09% 和 21.33% 报 告 期 内 前 5 名 供 应 商 变 动 较 大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公 司 会 就 近 选 择 项 目 实 施 地 的 供 应 商 所 致, 这 有 利 于 项 目 顺 利 地 实 施 和 更 好 地 响 应 客 户 的 需 求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前 5 名 供 应 商 中 无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关 联 方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供 应 商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四 发 行 人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等 资 产 情 况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总 体 情 况
161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分 为 四 类, 第 一 类 为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 第 二 类 为 机 器 及 电 子 设 备 ; 第 三 类 为 运 输 工 具 ; 第 四 类 为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为 12, 万 元, 总 体 成 新 率 为 90.21%, 使 用 状 态 良 好, 固 定 资 产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成 新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0, , % 机 器 及 电 子 设 备 % 运 输 工 具 %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1, % 装 修 工 程 % 合 计 14, , , % 2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自 有 房 产 情 况 (1) 土 地 使 用 权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占 有 和 使 用 5 宗 土 地 的 使 用 权, 面 积 分 别 为 平 方 米 10,604.3 平 方 米 平 方 米 平 方 米 2, 平 方 米, 发 行 人 已 取 得 该 等 土 地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详 细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使 用 权 证 号 坐 落 位 置 土 地 使 用 权 人 性 质 使 用 权 面 积 ( 平 方 米 ) 终 止 日 期 用 途 他 项 权 利 1 京 海 国 用 (2013 出 ) 第 号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信 息 路 甲 28 号 辰 安 科 技 出 让 年 4 月 24 日 商 务 金 融 用 地 无 2 合 高 新 国 用 (2013) 第 033 号 合 肥 高 新 区 文 曲 路 与 燕 子 河 路 交 口 东 北 角 安 徽 泽 众 出 让 10, 年 1 月 31 日 工 业 无 东 湖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3 武 新 国 用 ( 商 2013) 第 号 武 大 园 路 7 号 武 大 科 技 园 3S 地 球 空 间 信 息 产 业 基 地 11 辰 安 科 技 出 让 年 12 月 31 日 工 业 无 栋 1-2 层 01 室
162 东 湖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4 武 新 国 用 ( 商 2013) 第 号 武 大 园 路 7 号 武 大 科 技 园 3S 地 球 空 间 信 息 产 业 基 地 11 辰 安 科 技 出 让 年 12 月 31 日 工 业 无 栋 3-4 层 02 室 5 京 海 国 用 (2014 出 ) 第 号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丰 秀 中 路 3 号 院 1 号 楼 辰 安 科 技 出 让 2, 年 6 月 29 日 工 业 无 (2) 自 有 房 产 情 况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共 占 有 和 使 用 6 处 房 产, 建 筑 面 积 共 计 7, 平 方 米, 发 行 人 已 取 得 该 等 房 产 的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详 细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房 产 证 号 坐 落 位 置 所 有 权 人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房 屋 用 途 他 项 权 利 1 X 京 房 权 证 海 字 第 海 淀 区 信 息 路 甲 28 号 11 层 C 座 辰 安 科 技 办 公 用 房 无 号 11A 2 X 京 房 权 证 海 字 第 海 淀 区 信 息 路 甲 28 号 11 层 C 座 辰 安 科 技 办 公 用 房 无 号 11B 3 X 京 房 权 证 海 字 第 号 海 淀 区 信 息 路 甲 28 号 11 层 C 座 11C 辰 安 科 技 办 公 用 房 无 武 汉 市 东 湖 新 技 武 房 权 证 湖 术 开 发 区 武 大 园 字 第 号 武 房 权 证 湖 字 第 号 X 京 房 权 证 海 字 6 第 号 路 7 号 武 大 科 技 园 3S 地 球 空 间 信 息 产 业 基 地 11 栋 3-4 层 02 室 辰 安 科 技 办 公 用 房 无 武 汉 市 东 湖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武 大 园 路 7 号 武 大 科 技 园 3S 地 球 空 间 信 辰 安 科 技 办 公 用 房 无 息 产 业 基 地 11 栋 1-2 层 01 室 海 淀 区 丰 秀 中 路 3 号 院 1 号 楼 -1 至 5 层 101 辰 安 科 技 4, 厂 房 无 2013 年 12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与 北 京 中 关 村 永 丰 产 业 基 地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关 于 购 买 永 丰 房 产 的 北 京 市 商 品 房 现 房 买 卖 合 同 (XF466832), 详 见 本 招 股
163 说 明 书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之 十 一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之 ( 四 ) 最 近 三 年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 二 )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2 项 商 标,17 项 专 利 及 146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情 况 见 本 节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之 2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自 有 房 产 情 况 ), 其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商 标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拥 有 2 项 注 册 商 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商 标 注 册 号 权 利 人 类 别 有 效 期 限 辰 安 科 技 第 42 类 辰 安 科 技 第 42 类 2011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014 年 7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 2 专 利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拥 有 17 项 专 利,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类 型 专 利 权 人 专 利 号 申 请 日 期 专 利 期 限 1 电 子 沙 盘 实 用 新 型 辰 安 科 技 ZL 年 7 月 22 日 十 年 2 太 阳 能 板 安 装 架 实 用 新 型 辰 安 科 技 ZL 年 7 月 22 日 十 年 3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实 用 新 型 辰 安 科 技 ZL 年 8 月 31 日 十 年 4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车 载 支 2011 年 8 实 用 新 型 辰 安 科 技 ZL 架 月 31 日 十 年 5 一 种 煤 炭 灰 分 检 测 装 2006 年 4 实 用 新 型 辰 安 科 技 ZL 置 测 量 探 头 月 28 日 十 年 6 基 于 无 线 传 感 器 网 络 实 用 新 型 安 徽 泽 众 ZL 年 9 十 年
164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类 型 专 利 权 人 专 利 号 申 请 日 期 的 人 员 环 境 参 数 探 月 20 日 测 路 由 器 7 一 种 基 于 CMYK 颜 2012 年 8 实 用 新 型 安 徽 泽 众 ZL 色 区 分 功 能 的 应 急 包 月 7 日 8 一 种 具 有 地 震 报 警 功 2013 年 1 实 用 新 型 安 徽 泽 众 ZL 能 的 应 急 包 月 4 日 9 一 种 具 有 人 员 定 位 功 2012 年 9 实 用 新 型 安 徽 泽 众 ZL 能 的 门 禁 工 作 卡 套 月 20 日 10 应 急 包 外 观 设 计 安 徽 泽 众 ZL 年 8 月 8 日 11 防 汛 预 警 装 置 和 系 统 实 用 新 型 辰 安 科 技 ZL 年 7 月 24 日 12 一 种 无 人 机 地 面 监 测 2013 年 9 实 用 新 型 安 徽 泽 众 ZL 控 制 系 统 月 24 日 13 核 辐 射 应 急 监 测 飞 行 2013 年 8 实 用 新 型 安 徽 泽 众 ZL 器 月 2 日 14 小 型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实 用 新 型 安 徽 泽 众 ZL 年 5 月 9 日 15 一 种 飞 行 器 桨 叶 力 效 2014 年 10 实 用 新 型 安 徽 泽 众 ZL 测 试 装 置 月 16 日 16 一 种 新 型 室 内 采 暖 系 2014 年 10 实 用 新 型 安 徽 泽 众 ZL 统 智 能 节 能 阀 月 16 日 17 测 量 物 料 水 分 的 装 置 实 用 新 型 辰 安 测 控 ZL 年 4 月 9 日 专 利 期 限 十 年 十 年 十 年 十 年 十 年 十 年 十 年 十 年 十 年 十 年 十 年 3 软 件 著 作 权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已 经 拥 有 146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著 作 权 人 登 记 号 登 记 日 期 城 市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基 础 应 急 平 台 与 数 字 1 预 案 系 统 V1.0( 简 称 : 城 市 公 共 安 全 应 辰 安 科 技 2006SR 急 平 台 ) 2 风 险 隐 患 监 控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8SRBJ 大 型 场 馆 应 急 演 练 与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8SRBJ 危 化 品 泄 露 扩 散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应 急 基 础 信 息 数 据 库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9SRBJ 应 急 保 障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9SRBJ
165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著 作 权 人 登 记 号 登 记 日 期 7 应 急 评 估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9SRBJ 手 机 工 作 平 台 软 件 V3.0( 简 称 : 手 机 工 作 平 台 ) 辰 安 科 技 2011SR 移 动 互 联 终 端 系 统 V3.0( 简 称 : 移 动 互 联 终 端 ) 辰 安 科 技 2011SR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V3.0( 简 称 :Etgis) 辰 安 科 技 2011SR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V3.0( 简 称 :Ems) 辰 安 科 技 2011SR 应 急 电 子 沙 盘 系 统 V3.0( 简 称 :Eests) 辰 安 科 技 2011SR 应 急 WEBGIS 系 统 V3.0 ( 简 称 : EWEBGIS) 辰 安 科 技 2011SR 应 急 数 据 交 换 系 统 V3.0( 简 称 :Des) 辰 安 科 技 2011SR 应 急 舆 情 监 控 系 统 V1.0( 简 称 :POIS) 辰 安 科 技 2011SR 应 急 态 势 分 析 与 模 型 辅 助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V3.0( 简 称 :ESAPS) 辰 安 科 技 2011SR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3.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森 林 火 灾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圩 区 排 涝 分 析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应 急 物 资 调 度 与 管 理 平 台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应 急 智 能 方 案 生 成 与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水 域 污 染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传 染 病 扩 散 动 力 学 分 析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城 市 生 命 线 工 程 故 障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暴 雪 灾 害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城 市 犯 罪 预 测 预 警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城 市 区 域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城 市 危 险 源 爆 炸 和 危 化 品 泄 漏 定 量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街 区 人 员 疏 散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泥 石 流 灾 害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值 守 应 急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超 高 层 建 筑 安 全 物 联 网 监 测 与 应 急 救 援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基 于 接 处 分 离 模 式 的 911 系 统 ( 简 称 : E-911)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预 案 链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V3.0 辰 安 科 技 2013SR
166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著 作 权 人 登 记 号 登 记 日 期 36 事 件 链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V3.0 辰 安 科 技 2013SR 基 于 物 联 网 的 风 险 监 测 与 预 警 发 布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3SR 海 外 应 急 门 户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3SR 海 外 应 急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3SR 社 会 安 全 风 险 分 析 评 估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3SR 云 架 构 接 处 警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3SR 城 市 典 型 风 险 综 合 监 测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3SR 物 联 网 综 合 监 测 三 维 可 视 化 系 统 辰 安 科 技 2013SR 数 字 预 案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多 租 户 模 式 的 区 县 应 急 平 台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便 携 核 应 急 终 端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核 与 辐 射 应 急 平 台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核 与 辐 射 监 测 调 度 平 台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多 部 门 资 源 融 合 的 调 度 管 理 平 台 [ 简 称 : 资 源 调 度 平 台 ] 辰 安 科 技 2012SR 泽 众 应 急 符 号 制 作 与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 应 急 符 号 制 作 与 管 理 系 统 ]V3.5 安 徽 泽 众 2012SR 泽 众 应 急 平 台 态 势 分 析 与 标 绘 系 统 [ 简 称 : 应 急 平 台 态 势 分 析 与 标 绘 系 统 ]V3.5 安 徽 泽 众 2012SR 泽 众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V3.5 安 徽 泽 众 2012SR 网 络 舆 情 监 控 与 预 警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城 市 级 结 构 化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 城 市 数 字 预 案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泽 众 个 人 核 应 急 终 端 系 统 V4.0 安 徽 泽 众 2012SR 泽 众 手 机 工 作 平 台 软 件 [ 简 称 : 手 机 工 作 平 台 ]V4.0 安 徽 泽 众 2012SR 泽 众 移 动 互 联 终 端 系 统 [ 简 称 : 移 动 互 联 终 端 系 统 ]V4.0 安 徽 泽 众 2012SR 泽 众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 简 称 :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V4.0 安 徽 泽 众 2012SR 中 小 城 市 应 急 指 挥 辅 助 决 策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应 急 决 策 与 三 维 可 视 化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传 染 病 扩 散 空 间 分 析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城 市 火 灾 蔓 延 分 析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应 急 管 理 门 户 系 统 辰 安 科 技 2012SR 社 会 风 险 分 析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预 警 分 级 与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167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著 作 权 人 登 记 号 登 记 日 期 66 城 市 犯 罪 空 间 热 点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城 市 主 干 电 网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多 因 素 耦 合 综 合 分 析 与 评 价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救 援 物 资 需 求 分 析 辅 助 决 策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应 急 资 源 标 绘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爆 炸 危 险 性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智 能 测 控 系 统 软 件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支 持 风 险 评 估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案 例 统 计 和 数 据 分 析 系 统 [ 简 称 :CRASS]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应 急 电 子 沙 盘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城 市 燃 气 管 网 定 量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2SR 辰 安 科 技 ; 深 圳 供 电 局 大 运 会 保 供 电 应 急 指 挥 系 统 深 圳 供 电 局 V1.0 有 限 公 司 2012SR 泽 众 三 维 场 景 仿 真 电 子 沙 盘 软 件 V1.0 安 徽 泽 众 2012SR 泽 众 现 场 ( 小 型 移 动 ) 应 急 平 台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 简 称 : 现 场 ( 小 型 移 动 ) 应 急 平 台 安 徽 泽 众 2011SR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V 民 政 应 急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1SR 海 洋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1SR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 简 称 :PEMS] 辰 安 科 技 2011SR 应 急 数 据 审 批 系 统 [ 简 称 :das]v3.0 辰 安 科 技 2011SR 应 急 资 源 目 录 系 统 [ 简 称 :rds]v3.0 辰 安 科 技 2011SR 智 能 接 处 警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 中 电 公 司 2011SR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软 件 [ 简 称 :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V3.0 辰 安 科 技 2011SR BGS-3D 三 维 引 擎 平 台 [ 简 称 :BGS-3D] 辰 安 科 技 2010SR 小 型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0SRBJ 数 据 交 换 与 共 享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0SRBJ 应 急 辅 助 方 案 生 成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9SRBJ 车 载 低 空 飞 艇 扫 描 定 位 监 控 辰 安 科 技 2009SRBJ 自 主 飞 行 应 急 飞 艇 测 控 平 台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9SRBJ 应 急 符 号 制 作 与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9SRBJ 地 图 查 询 与 共 享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9SRBJ 应 急 知 识 库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9SRBJ 信 息 接 报 与 事 件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9SRBJ 应 急 案 例 库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9SRBJ
168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著 作 权 人 登 记 号 登 记 日 期 97 消 防 应 急 指 挥 调 度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8SRBJ 中 央 商 务 区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08SRBJ 水 分 仪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V1.0 辰 安 测 控 2014SR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与 运 维 监 管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3SR 泽 众 超 高 层 建 筑 人 员 定 位 系 统 [ 简 称 : 超 高 层 人 员 定 位 系 统 ]V1.0 安 徽 泽 众 2014SR 泽 众 平 安 社 区 综 合 应 用 管 理 系 统 V1.0 安 徽 泽 众 2013SR 泽 众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V1.0 安 徽 泽 众 2013SR 泽 众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终 端 软 件 V1.0 安 徽 泽 众 2013SR 泽 众 网 络 地 图 下 载 器 软 件 V1.0[ 简 称 : 泽 众 网 络 地 图 下 载 器 V1.0] 安 徽 泽 众 2013SR 泽 众 飞 行 器 地 面 站 控 制 系 统 软 件 V1.0[ 简 称 : 飞 行 器 地 面 站 控 制 系 统 V1.0] 安 徽 泽 众 2013SR 泽 众 地 震 报 警 器 软 件 V1.0[ 简 称 : 地 震 报 警 器 V1.0] 安 徽 泽 众 2013SR 公 共 交 通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3SR 海 外 应 急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3SR 危 机 事 件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3SR 海 外 可 视 化 培 训 演 练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3SR 警 用 智 能 终 端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3SR 洪 水 淹 没 分 析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3SR 应 急 智 能 终 端 交 互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3SR 海 外 应 急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3SR 危 化 品 培 训 演 练 系 统 V1.0 安 标 科 技 2013SR 三 维 应 急 推 演 培 训 系 统 V1.0 安 标 科 技 2013SR 应 急 物 资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V1.0 安 标 科 技 2013SR 应 急 平 台 一 体 机 软 件 系 统 V2.0 辰 安 科 技 2015SR 应 急 平 台 一 体 机 软 件 系 统 V1.1 辰 安 科 技 2014SR 案 事 件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4SR 监 狱 突 发 事 件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4SR 监 狱 狱 政 业 务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4SR 媒 体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4SR 情 景 交 互 与 导 向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4SR 社 区 综 合 治 安 管 理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4SR 重 点 基 础 设 施 运 行 监 控 分 析 系 统 V1.0 辰 安 信 息 2014SR 放 射 性 物 质 基 于 大 中 小 尺 度 大 气 扩 散 模 型 分 析 及 GIS 动 态 展 示 系 统 V1.0 辰 安 科 技 2014SR 泽 众 实 时 路 况 与 天 气 软 件 [ 简 称 : 实 时 路 况 与 天 气 软 件 ]V1.0 安 徽 泽 众 2014SR 泽 众 人 防 工 程 智 能 巡 检 系 统 [ 简 称 : 人 防 安 徽 泽 众 2014SR
169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著 作 权 人 登 记 号 登 记 日 期 巡 检 系 统 ]V 泽 众 转 译 服 务 软 件 [ 简 称 : 转 译 服 务 软 件 ]V1.0 安 徽 泽 众 2014SR 企 业 应 急 平 台 与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辰 安 科 技 2008SRBJ ZZ-89 辐 射 型 灰 分 热 值 仪 软 件 [ 简 称 : 灰 分 辰 安 测 控 ; 热 值 仪 软 件 ]V1.0 清 华 大 学 2012SR 智 能 测 量 控 制 系 统 [ 简 称 :Smarture]1.02 辰 安 测 控 ; 清 华 大 学 2012SR 煤 质 煤 量 管 理 平 台 V1.0 辰 安 测 控 2012SR 华 辰 泽 众 ; 136 公 共 气 象 服 务 产 品 图 形 制 作 工 具 软 件 [ 简 张 振 涛 ; 张 称 :MonaRudo]V1.0 正 文 ; 刘 晓 2013SR 旭 137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手 段 管 理 系 统 软 件 V1.0 华 辰 泽 众 2013SR 预 警 信 息 辅 助 决 策 系 统 软 件 V1.0 华 辰 泽 众 2013SR 预 警 信 息 监 控 系 统 软 件 V1.0 华 辰 泽 众 2013SR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软 件 V1.0 华 辰 泽 众 2013SR 预 警 信 息 全 业 务 流 程 展 示 系 统 软 件 V1.0 华 辰 泽 众 2013SR 预 警 信 息 制 作 与 播 发 系 统 软 件 V1.0 华 辰 泽 众 2013SR 乡 村 气 象 信 息 服 务 站 系 统 软 件 V1.0 华 辰 泽 众 2013SR 综 合 办 公 系 统 软 件 V1.0 华 辰 泽 众 2013SR 煤 质 分 仓 监 控 系 统 V1.0 辰 安 测 控 2014SR 激 光 秤 装 车 监 测 系 统 V1.0 辰 安 测 控 2014SR ( 三 ) 房 产 租 赁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租 赁 房 产 29 项,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租 赁 地 址 出 租 方 租 用 面 积 / 平 方 米 租 赁 期 限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环 保 1 园 C02-1 地 块 1 号 楼 1 单 北 京 实 创 环 保 2014 年 1 月 15 日 至 元 室 1 号 楼 5 单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017 年 1 月 14 日 元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环 保 北 京 实 创 环 保 2013 年 4 月 至 2025 园 C02-1 地 块 3 号 楼 4 单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年 3 月 元 室 3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同 泽 园 东 里 北 京 市 保 障 性 2014 年 7 月 25 日 至 和 同 泽 园 西 里 小 区 21 号 住 房 建 设 投 资 年 7 月 24 日 楼 五 单 元 ,10 号 中 心
170 序 号 租 赁 地 址 出 租 方 租 用 面 积 / 平 方 米 租 赁 期 限 楼 三 单 元 ,10 号 楼 七 单 元 302,10 号 楼 四 单 元 ,10 号 楼 六 单 元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八 家 嘉 园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八 家 嘉 园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6 66 号 甲 1 号 楼 22 层 ( 电 梯 楼 层 26 层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清 河 龙 岗 路 7 27 号 院 楼 房 首 层 北 京 东 联 哈 尔 仪 器 制 造 有 8 限 公 司 院 内 8 楼 4 层 C 区 工 业 厂 房 黄 石 磁 湖 科 技 创 业 服 务 中 9 心 孵 化 楼 B 栋 一 楼 合 肥 市 香 樟 大 道 168 号 科 10 技 实 业 园 的 C-7 号 楼 2 层 合 肥 市 香 樟 大 道 168 号 科 11 技 实 业 园 的 C-7 号 楼 3 层 合 肥 市 香 樟 大 道 168 号 科 12 技 实 业 园 的 C-7 号 楼 4 层 合 肥 市 香 樟 大 道 168 号 科 13 技 实 业 园 的 C-7 号 楼 5 层 合 肥 市 香 樟 大 道 168 号 科 14 技 实 业 园 的 C-7 号 楼 1 层 新 疆 自 治 区 乌 鲁 木 齐 市 天 15 山 区 东 风 路 138 号 聚 天 大 厦 高 层 19A 室 天 津 市 河 西 区 西 道 天 宾 公 16 寓 住 房 保 障 服 务 中 心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发 展 中 心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住 房 保 障 事 务 中 心 长 城 科 技 股 份 1,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海 淀 兴 华 农 工 商 公 司 北 京 东 联 哈 尔 仪 器 制 造 有 限 1,100 公 司 黄 石 高 新 技 术 创 业 服 务 中 心 合 肥 高 新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公 司 1, 合 肥 高 新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公 司 1, 合 肥 高 新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公 司 1, 合 肥 高 新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公 司 1, 合 肥 高 新 建 设 投 资 集 团 公 司 1, 第 三 方 自 然 人 第 三 方 自 然 人 年 8 月 1 日 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5 年 2 月 1 日 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4 年 3 月 1 日 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 2014 年 4 月 3 日 至 2015 年 4 月 2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6 月 1 日 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9 月 19 日 2014 年 9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9 月 19 日 2014 年 9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9 月 19 日 2014 年 9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9 月 19 日 2014 年 9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9 月 19 日 2013 年 4 月 1 日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至 2015 年 5 月 2 日 17 海 口 市 国 贸 路 59 号 正 昊 第 三 方 自 然 人 年 6 月 11 日 至
171 序 号 租 赁 地 址 出 租 方 租 用 面 积 / 平 方 米 租 赁 期 限 大 厦 第 12 层 12E 房 2015 年 6 月 10 日 越 秀 区 中 山 一 路 57 号 部 位 昆 明 市 五 华 区 威 远 街 华 夏 19 大 厦 东 塔 25 楼 F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明 湖 小 区 东 20 区 四 区 4 号 楼 长 沙 市 天 心 区 和 庄 公 寓 大 21 厦 花 园 /A1 座 25 层 2513 南 宁 市 青 秀 区 滨 湖 路 号 南 湖 国 际 广 场 4 号 楼 1701 号 房 武 汉 市 东 湖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23 武 大 科 技 园 航 域 科 技 大 厦 4 楼 02 室 成 都 市 盘 古 花 园 3 栋 3 单 24 元 6 号 楼 2 号 石 家 庄 市 裕 华 区 万 达 广 场 25 4 号 公 寓 2611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财 富 大 道 3 26 号 13-6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黄 山 路 号 高 新 集 团 大 楼 647 室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朝 阳 区 工 农 28 大 路 5 号 金 谷 国 际 室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香 坊 区 29 通 乡 街 243 号 富 江 家 园 7 栋 7 单 元 6 层 1 号 中 铁 二 十 五 局 2014 年 6 月 9 日 至 集 团 南 方 实 业 年 6 月 8 日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方 自 然 人 年 8 月 10 日 至 2016 年 8 月 9 日 第 三 方 自 然 人 年 11 月 5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4 日 第 三 方 自 然 人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 三 方 自 然 人 年 12 月 5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 武 汉 云 洲 伟 业 2013 年 12 月 1 日 至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2018 年 11 月 30 日 第 三 方 自 然 人 年 5 月 31 日 至 2015 年 5 月 30 日 第 三 方 自 然 人 年 5 月 29 日 至 2015 年 5 月 28 日 第 三 方 自 然 人 年 6 月 5 日 至 2015 年 6 月 4 日 合 肥 高 新 建 设 2014 年 5 月 9 日 至 投 资 集 团 公 司 2015 年 5 月 8 日 吉 林 鼎 成 科 技 2014 年 8 月 2 日 至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8 月 1 日 2014 年 11 月 2 日 至 第 三 方 自 然 人 年 11 月 1 日 上 述 公 司 租 赁 的 房 产 用 于 办 公 或 者 作 为 员 工 宿 舍, 可 替 代 性 较 强, 此 外, 公 司 续 租 或 者 租 赁 同 等 条 件 的 房 产 不 存 在 障 碍 五 发 行 人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 一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和 研 发 人 员 比 例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共 有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611 名,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172 70.39% 其 中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12 人,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本 公 司 的 研 发 管 理 团 队 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研 发 方 面 具 有 较 强 的 专 业 水 平 和 丰 富 的 行 业 经 验, 为 本 公 司 从 事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的 研 发 和 生 产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 二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专 业 资 质 及 主 要 科 研 成 果 本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共 有 12 名, 均 为 应 急 平 台 领 域 资 深 专 家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在 软 件 体 系 研 发 通 讯 协 议 设 计 软 件 架 构 组 织 及 工 程 化 开 发 等 方 面 具 有 丰 富 的 经 验, 为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研 发 和 产 业 化 做 出 了 突 出 的 贡 献 序 号 核 心 人 员 现 任 职 务 专 业 背 景 主 要 贡 献 提 出 并 构 建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框 架, 建 立 其 中 案 例 预 案 与 知 识 的 关 系 模 型 与 应 用 ; 主 持 研 1 袁 宏 永 了 低 空 飞 行 器 立 体 监 测 技 术 及 其 坐 标 转 换 模 型, 指 导 公 司 多 项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研 发 副 董 事 长 摄 影 测 量 发 事 件 链 和 预 案 链 等 核 心 技 术, 事 件 链 预 案 总 裁 与 遥 感 链 在 应 急 管 理 流 程 中 的 角 色 与 运 用 方 法 ; 提 出 作 为 骨 干 参 与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总 体 架 构 和 设 2 苏 国 锋 执 行 副 总 裁 计 方 案 ; 主 持 公 司 应 急 一 张 图 协 同 会 商 研 工 程 热 物 判 系 统 软 件 开 发 ; 主 持 公 司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突 发 理 事 件 处 置 现 场 立 体 监 测 系 统 和 多 项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的 设 计 与 研 发 3 黄 全 义 高 级 副 总 裁 主 持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主 要 功 能 架 构 等 设 计 及 研 发 实 现 ; 主 持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数 据 库 结 大 地 测 量 构 以 及 数 据 交 换 与 共 享 系 统 ; 系 统 性 建 立 公 司 学 与 测 量 公 共 安 全 数 据 组 织 和 分 级 分 类 管 理 方 法, 以 及 工 程 数 据 获 取 筛 选 存 储 要 求 ; 组 织 指 导 多 项 软 件 产 品 研 发 作 为 骨 干 参 与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统 的 研 发 工 4 陈 涛 动 力 工 程 作 ; 主 持 研 发 基 于 GIS 的 风 险 分 析 多 源 信 息 副 总 裁 总 与 工 程 热 融 合 和 智 能 辅 助 决 策 等 核 心 技 术 ; 参 与 完 成 事 工 程 师 物 理 件 链 和 预 案 链 构 造 技 术 及 其 实 现 ; 组 织 指 导 多 项 软 件 产 品 研 发 ; 主 持 多 项 重 大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5 孙 占 辉 副 总 裁 工 程 热 物 作 为 骨 干 参 与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总 体 方 案 设 计, 重
173 序 号 核 心 人 员 现 任 职 务 专 业 背 景 主 要 贡 献 理 点 实 现 应 急 平 台 软 硬 件 系 统 的 集 成 ; 主 持 公 司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的 技 术 框 架 和 构 建 方 法 ; 主 持 公 司 综 合 接 处 警 与 应 急 系 统 ( 海 外 ) 产 品 的 研 发 ; 主 持 多 项 重 大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规 划 和 发 展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系 列 产 品, 主 持 6 梁 光 华 研 发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应 急 飞 行 器 三 维 电 子 沙 副 总 裁 安 盘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移 动 互 联 在 线 会 商 终 端 等 徽 泽 众 副 总 安 全 工 程 软 硬 件 产 品 ; 公 司 多 项 科 技 成 果 鉴 定 专 利 发 经 理 明 的 创 始 人 和 参 与 者 ; 主 持 建 立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7 刘 碧 龙 带 领 团 队 研 发 了 公 司 的 软 件 基 础 框 架 数 字 预 监 事 副 总 计 算 机 应 案 模 型 分 析 等 基 础 平 台 软 件 和 多 款 软 件 产 品, 工 程 师 用 技 术 是 多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科 研 课 题 的 牵 头 人 8 吕 杰 带 领 团 队 研 发 了 基 于 应 急 一 张 图 的 协 同 会 应 急 平 台 事 计 算 机 科 商 系 统 和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三 维 电 子 沙 盘 基 于 业 本 部 副 总 学 与 技 术 神 经 元 控 制 算 法 的 低 空 复 合 飞 行 器 应 急 监 测 监 经 理 控 系 统 ; 公 司 多 项 专 利 发 明 的 牵 头 人 和 参 与 者 带 领 团 队 开 发 出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和 数 据 库 系 统 数 据 交 换 与 共 享 系 统 应 急 态 势 9 杨 秀 中 多 个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是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研 发 和 项 目 实 施 的 主 要 技 术 带 头 人 研 发 部 总 经 计 算 机 软 标 绘 系 统 协 同 标 绘 系 统 等 应 急 平 台 系 列 产 品 ; 理 件 与 理 论 先 后 带 领 团 队 成 功 实 施 了 国 家 省 级 部 门 级 10 吴 晓 勇 大 地 测 量 带 领 团 队 开 发 出 市 县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和 武 汉 分 公 司 学 与 测 量 数 据 库 系 统 态 势 标 绘 模 型 推 演 远 程 应 急 总 经 理 工 程 在 线 会 商 三 维 应 急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等 产 品 参 与 编 写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技 术 要 求, 牵 头 应 急 平 11 毛 青 松 监 事 大 地 测 量 学 与 测 量 工 程 台 数 据 库 设 计 工 作, 参 与 编 写 应 急 平 台 数 据 库 规 范 ; 牵 头 制 定 公 司 的 项 目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带 领 过 程 改 进 小 组 和 项 目 团 队 通 过 CMMI ML3 级 评 估 带 领 团 队 完 成 公 司 人 防 安 监 下 一 代 政 府 应 12 王 萍 为 公 司 产 品 市 场 推 广 提 供 技 术 支 撑 和 保 障 安 全 城 市 事 计 算 机 科 急 平 台 体 系 产 品 规 划, 编 制 政 府 安 监 人 防 业 部 总 经 理 学 与 工 程 海 洋 气 象 电 力 以 及 核 等 应 急 行 业 解 决 方 案, ( 三 ) 最 近 两 年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变 动 情 况 本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技 术 人 员 团 队 尤 其 是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稳 定, 通 过 完 善 的 人 力
174 资 源 制 度 建 设 以 及 和 谐 的 公 司 文 化 氛 围 塑 造, 公 司 为 技 术 人 员 团 队 创 造 了 良 好 的 工 作 科 研 环 境, 本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发 生 变 动 ( 四 ) 发 行 人 关 于 技 术 人 员 竞 业 限 制 的 规 定 公 司 主 要 技 术 人 员 均 须 遵 守 公 司 竞 业 限 制 的 规 定 主 要 技 术 人 员 在 聘 用 期 间 不 得 从 事 同 公 司 具 有 竞 争 性 的 业 务, 不 得 接 受 公 司 竞 争 对 手 的 聘 用, 不 得 对 公 司 竞 争 对 手 提 供 咨 询 性 顾 问 性 服 务, 不 得 唆 使 公 司 其 他 职 工 接 受 第 三 方 的 聘 用 ; 在 与 公 司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 协 议 的 两 年 内, 其 不 得 在 生 产 同 类 产 品 或 经 营 同 类 业 务 具 有 竞 争 关 系 或 其 它 利 害 关 系 的 其 他 单 位 内 任 职, 或 自 己 生 产 经 营 与 公 司 有 竞 争 关 系 的 同 类 产 品 或 业 务 ; 未 经 许 可, 其 不 得 将 所 接 触 到 的 公 司 的 商 业 秘 密 以 任 何 形 式 向 第 三 方 泄 露 或 公 开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的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 一 ) 主 要 产 品 的 核 心 技 术 2003 年 SARS 事 件 2008 年 初 的 雨 雪 冰 冻 灾 汶 川 地 震 芦 山 地 震 等 各 类 灾 害 性 突 发 事 件, 造 成 了 极 大 的 灾 难 性 后 果 国 家 已 经 把 应 急 管 理 上 升 为 国 家 层 面 上 重 要 的 和 长 远 的 基 本 事 务, 通 过 应 急 相 关 系 统 的 建 设, 致 力 于 预 防 和 减 少 自 然 灾 害 事 故 灾 难 公 共 卫 生 和 社 会 安 全 等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造 成 的 重 大 损 失 本 公 司 针 对 国 家 重 大 需 求,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应 用 和 理 念 创 新 实 现 科 技 应 急, 研 制 了 具 备 风 险 分 析 监 测 预 警 决 策 指 挥 等 核 心 功 能 的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系 列 产 品 核 心 技 术 完 整 覆 盖 了 应 急 平 台 ( 指 挥 决 策 平 台 ) 涉 及 到 的 各 个 技 术 层 面, 能 够 根 据 客 户 的 不 同 需 求, 快 速 开 发 针 对 不 同 行 业 应 急 特 点 的 系 统, 同 时 全 线 产 品 均 具 有 很 高 的 兼 容 能 力, 可 以 整 合 或 与 其 他 应 用 系 统 互 联, 为 客 户 提 供 完 整 的 应 急 平 台 应 用 系 统 公 司 技 术 和 产 品 为 各 级 政 府 和 大 型 企 业 的 应 急 管 理 提 供 了 有 力 的 技 术 保 障, 在 防 范 事 件 风 险 缩 短 决 策 时 间 综 合 协 调 应 急 资 源 优 化 调 度 救 援 力 量 增 强 应 对 科 学 性 等 方 面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在 低 温 雨 雪 冰 冻 灾 害 汶 川 地 震 北 京 奥 运
175 安 保 玉 树 地 震 三 峡 库 区 滑 坡 甲 型 H1N1 流 感 核 辐 射 监 测 等 重 大 事 件 应 对 中 应 用 并 提 供 技 术 保 障, 应 用 效 果 突 出 2010 年,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与 装 备 方 面 的 技 术 与 应 用 获 得 了 国 务 院 颁 发 的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是 国 家 在 应 急 领 域 颁 发 的 最 高 奖 项, 是 对 公 司 近 年 来 所 做 的 努 力 和 成 果 的 最 高 肯 定 本 公 司 研 发 的 应 急 平 台 充 分 体 现 了 借 鉴 历 史, 把 握 当 前, 预 测 未 来 的 应 急 理 念,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核 心 技 术 : 1 多 灾 种 预 测 预 警 与 模 拟 仿 真 技 术 预 测 预 警 是 灾 害 防 治 的 重 要 环 节, 如 果 能 够 在 灾 害 发 生 前 作 出 预 测 和 发 出 预 警, 那 么 可 以 极 大 地 减 少 人 员 的 伤 亡 传 统 的 灾 害 应 对 多 依 靠 经 验, 从 过 去 发 生 的 大 量 灾 害 事 件 中, 总 结 一 些 经 验 性 的 认 识 和 案 例, 用 于 当 前 突 发 事 件 的 应 对 然 而, 经 验 性 的 决 策 应 对 具 有 很 大 不 足, 灾 害 的 案 例 是 有 限 的, 经 验 性 方 法 更 多 依 靠 个 人 拍 脑 袋 经 验, 难 以 精 确 和 量 化, 有 很 大 局 限 性 实 际 上,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的 形 成 和 发 展 都 有 其 规 律 性 可 循, 如 果 对 这 个 过 程 进 行 预 测 模 拟 仿 真, 就 提 供 了 对 灾 害 进 行 预 测 的 基 础 目 前 相 当 一 部 分 灾 害 都 是 可 以 进 行 预 测 分 析 的, 同 时, 对 于 大 多 数 灾 害, 都 建 立 了 计 算 机 模 型, 将 监 测 系 统 观 测 到 的 资 料 输 入 计 算 机, 就 可 以 算 出 灾 害 的 发 展 和 演 变 过 程, 这 是 预 测 灾 害 的 理 论 性 方 法 基 于 这 种 情 况, 本 公 司 的 应 急 系 统 与 美 国 日 本 德 国 等 世 界 先 进 水 平 同 步, 都 采 用 科 学 的 灾 害 预 测 和 模 拟 仿 真 模 型 来 辅 助 人 们 决 策, 将 科 学 的 预 测 预 警 与 经 验 决 策 相 结 合, 避 免 经 验 性 决 策 带 来 的 盲 目 性 和 失 误 风 险 等 不 良 后 果 科 学 的 预 测 预 警 技 术 是 决 策 应 对 和 制 定 应 急 方 案 的 重 要 基 础, 是 避 免 盲 目 决 策 实 现 早 期 处 置 和 科 学 应 对 的 保 障 目 前, 公 司 已 拥 有 数 十 个 先 进 成 熟 的 预 测 预 警 模 型, 实 现 灾 害 模 拟 预 测 分 析 及 在 GIS 上 的 仿 真 空 间 决 策 支 持, 提 供 了 对 事 件 后 续 发 展 趋 势 影 响 范 围 等 的 计 算 预 测
176 风 险 分 析 预 测 预 警 和 应 急 决 策 是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的 不 同 环 节, 影 响 到 应 急 管 理 的 科 学 性 和 时 效 性 通 过 对 突 发 事 件 发 生 发 展 以 及 次 生 衍 生 规 律 研 究, 建 立 多 灾 种 耦 合 的 突 发 事 件 的 风 险 分 析 技 术 基 于 事 件 链 的 突 发 事 件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技 术 结 合 数 值 模 拟 和 物 理 模 拟 的 仿 真 模 拟 技 术, 将 应 急 处 置 中 风 险 评 估 态 势 分 析 指 挥 调 度 资 源 配 置 等 不 同 阶 段 的 事 件 复 杂 性 与 事 件 链 关 联, 建 立 起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预 案 链 构 造 方 法 研 发 基 于 GIS 系 统 风 险 分 析 和 模 拟 预 测 的 应 急 平 台 预 测 预 警 系 统 和 基 于 事 件 链 预 案 链 的 综 合 研 判 的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提 高 了 应 急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2 事 件 链 与 预 案 链 技 术 突 发 事 件 的 衍 生 和 次 生 具 有 链 式 规 律 性, 突 发 事 件 链 中 任 何 一 个 事 件 节 点 的 发 生 都 是 其 上 一 级 事 件 输 出 和 外 界 环 境 共 同 作 用 的 结 果, 体 现 了 由 量 变 到 质 变 的 内 涵 与 外 延 关 系 的 演 化, 这 种 演 化 过 程 的 表 现 形 式 可 用 链 式 关 系 或 链 式 效 应 来 概 化 事 件 链 体 现 了 突 发 事 件 间 能 量 传 递 物 质 传 递 和 信 息 传 递 的 关 系 针 对 四 大 类 突 发 事 件 的 各 子 类 事 件, 基 于 灾 害 次 生 衍 生 规 律 研 究, 基 于 事 件 影 响 区 域 内 触 发 要 素 分 析, 初 步 完 成 事 件 链 模 型 研 究 与 集 成 工 作, 开 展 了 典 型 综 合 性 灾 害 事 件 的 仿 真 模 拟 研 究, 建 立 了 可 能 发 生 次 生 衍 生 事 件 的 事 件 链 逻 辑 判 断 模 型, 并 初 步 形 成 突 发 事 件 链 数 据 库 在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处 置 中, 根 据 事 件 链 的 结 构 和 规 律, 启 动 相 应 的 应 急 预 案 实 施 早 期 断 链 措 施, 是 科 学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关 键 一 环 通 过 研 究 不 同 类 型 的 突 发 事 件 之 间 的 规 律, 形 成 了 次 生 衍 生 事 件 预 测 的 事 件 链 技 术 在 应 用 系 统 中, 充 分 考 虑 事 件 与 预 案 的 关 联 关 系, 以 事 件 及 其 次 生 衍 生 为 轴 线, 按 照 事 件 类 型 关 联 启 动 多 级 多 类 预 案 链 这 一 技 术 大 大 加 快 应 急 预 案 的 启 动 速 度, 对 于 全 面 防 范 次 生 衍 生 事 件, 防 止 灾 害 扩 大, 起 到 关 键 性 作 用 3 应 急 一 张 图 多 方 在 线 会 商 技 术 在 特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 如 地 震 洪 水 ) 应 急 处 置 中, 往 往 涉 及 到 政 府 领 导 机 构
177 ( 主 责 单 位 ) 多 个 参 与 单 位 和 现 场 指 挥 部 ( 工 作 组 ) 之 间 的 多 方 会 商 处 置, 在 进 行 多 方 之 间 信 息 交 互 与 协 同 会 商 时, 大 量 的 信 息 从 应 急 现 场 搜 集 获 取, 同 时 需 要 将 各 参 与 方 的 信 息 进 行 有 效 共 享, 这 些 共 享 信 息 内 容 涉 及 到 地 图 矢 量 信 息 灾 情 信 息 救 援 队 伍 信 息 应 急 资 源 信 息 现 场 音 视 频 数 据 等, 需 要 将 信 息 快 速 准 确 及 时 的 分 发, 同 时 将 后 方 各 部 门 的 信 息 汇 集 到 现 场 传 统 的 多 方 协 同 会 商 在 这 方 面 有 很 多 不 足, 多 是 基 于 视 频 会 议 技 术, 通 过 计 算 机 网 络 进 行 语 音 文 字 和 视 频 的 交 互, 彼 此 之 间 交 换 意 见, 形 成 应 急 决 策 视 频 会 议 因 其 缺 乏 对 空 间 地 理 信 息 的 处 理 与 支 持, 往 往 让 参 与 者 对 事 件 发 生 的 地 点 周 边 地 理 环 境 交 通 运 输 应 急 资 源 布 局 应 急 救 援 力 量 调 度 等 信 息 没 有 很 好 的 空 间 认 知, 难 以 准 确 形 象 地 描 述 对 象 之 间 的 空 间 关 系 基 于 GIS 技 术 来 构 建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的 多 方 协 同 会 商 系 统, 能 支 持 参 与 者 在 同 一 张 地 图 上 进 行 地 图 标 绘, 以 图 文 并 茂 的 形 式 交 换 信 息, 能 够 极 大 地 增 强 参 与 者 的 沉 浸 感 和 真 实 感, 并 能 够 叠 加 各 部 门 对 灾 害 的 专 业 预 测 预 警 及 分 析 研 判 结 果, 在 强 大 的 专 业 数 据 库 支 撑 下, 共 同 商 讨 分 析 应 对 灾 害 的 处 置 措 施 本 技 术 突 破 了 应 急 管 理 中 的 难 题, 实 现 了 跨 领 域 跨 层 级 跨 地 域 的 异 地 会 商 多 图 层 专 业 标 绘 和 多 源 信 息 融 合, 实 现 了 预 警 信 息 事 件 态 势 资 源 调 度 力 量 部 署 灾 民 疏 散 与 安 置 的 综 合 态 势 分 析, 为 应 急 处 置 中 的 统 一 指 挥 多 方 联 动 协 同 应 急 提 供 了 技 术 手 段 4 基 于 GIS 的 多 源 信 息 叠 加 和 智 能 辅 助 决 策 技 术 将 GIS 技 术 与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技 术 模 拟 预 测 技 术 有 机 结 合, 有 效 解 决 了 与 风 险 评 估 密 切 相 关 地 理 相 关 信 息 收 集 风 险 源 位 置 及 风 险 分 布 标 绘, 灾 害 影 响 范 围 方 式 及 发 展 态 势 呈 现 等 一 系 列 关 键 技 术 问 题 基 于 GIS 的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中 嵌 入 了 危 险 性 分 析 模 型, 提 供 了 对 事 件 后 续 发 展 趋 势 影 响 范 围 的 预 测, 给 出 灾 害 事 故 发 生 后 各 种 参 数 时 空 分 布, 以 及 事 件 发 展 与 环 境 条 件 控 制 措 施 之 间 的 相 互 作 用 和 约 束, 并 在 GIS 上 展 现 将 风 险 分 析 预 测 预 警 智 能 推 理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GIS 系 统 虚 拟 仿 真 系 统
178 等 有 机 集 合, 形 成 完 整 的 灾 害 风 险 评 估 预 测 预 警 方 案 生 成 与 表 示 等 智 能 辅 助 决 策 解 决 方 案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的 应 急 辅 助 决 策 技 术 和 智 能 调 度 标 绘 技 术, 基 于 GIS/GPS/RS 的 形 成 对 灾 害 空 间 和 环 境 分 析 的 支 持, 制 定 作 战 资 源 部 署 和 配 置 计 划, 形 成 多 种 专 题 图 ( 力 量 部 署 物 资 供 应 人 员 疏 散 危 险 区 域 警 戒 范 围 等 ), 提 高 科 学 性 和 实 战 性 5 数 字 化 应 急 预 案 技 术 数 字 化 预 案 可 按 照 工 作 流 智 能 检 索 事 件 相 关 地 理 信 息 与 安 全 信 息 关 联 事 故 灾 害 预 测 结 果 应 急 资 源 的 组 织 和 指 挥 调 度 的 作 战 书 等, 改 变 了 传 统 文 本 式 预 案 在 预 案 演 练 预 案 执 行 上 的 局 限 性, 提 高 了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战 时 的 可 用 性 基 于 通 用 模 板 设 计 结 构 化 分 解 与 存 储 智 能 推 理 等 技 术, 提 出 了 预 案 数 字 化 解 决 方 案, 规 范 了 从 预 案 到 方 案 的 过 程 和 相 关 技 术 难 题, 并 进 行 了 系 统 实 现 通 过 智 能 辅 助 方 案 系 统, 依 据 相 应 的 应 急 预 案 规 定 和 逻 辑 表 达, 结 合 预 测 模 型 的 分 析 结 果, 遵 循 领 域 知 识 的 逻 辑 推 理 结 论, 辅 助 形 成 应 急 处 置 流 程 与 行 动 方 案 6 多 源 数 据 整 合 与 共 享 技 术 整 合 跨 部 门 跨 领 域 应 急 信 息, 考 虑 基 础 信 息 数 据 库 与 空 间 信 息 数 据 库 海 量 数 据 的 整 合, 通 过 数 据 抽 取 数 据 转 换 和 数 据 加 载 的 数 据 交 换 与 共 享 系 统, 建 立 各 有 关 领 域 的 应 急 信 息 资 源 整 合 与 共 享 的 方 法 实 现 了 应 急 平 台 基 础 信 息 数 据 库 与 空 间 信 息 数 据 库 海 量 数 据 整 合 存 储 索 引 等 技 术 通 过 建 立 信 息 系 统 资 源 共 享 标 准 与 规 则 及 其 软 件 系 统, 将 现 有 多 源 数 据 或 系 统 进 行 整 合, 包 括 集 中 式 存 储 的 数 据 整 合 数 据 共 享 与 交 换 和 应 用 集 成 技 术 7 基 于 低 空 飞 行 器 的 现 场 立 体 监 测 监 控 技 术 低 空 飞 行 器 采 用 先 进 的 神 经 元 自 适 应 飞 行 控 制 系 统 和 专 业 的 航 空 复 合 材 料,
179 具 有 飞 行 机 动 性 强, 续 航 时 间 长, 有 效 载 荷 大, 飞 行 平 台 稳 定 复 杂 空 域 适 航 性 强, 抗 电 磁 干 扰 能 力 强 等 特 点, 可 自 动 起 飞 超 视 距 飞 行 自 主 降 落 根 据 任 务 特 点, 它 可 选 择 性 搭 载 高 清 摄 像 机 照 相 机 数 字 成 像 设 备 红 外 摄 像 头 环 境 探 测 传 感 器 等 设 备 通 过 结 合 地 面 监 控 传 输 网 络, 可 快 速 构 架 应 急 现 场 立 体 监 测 体 系, 从 而 形 成 有 效 的 天 地 一 体 化 现 场 立 体 监 测 监 控 能 力, 可 实 现 对 突 发 事 件 现 场 情 况 的 监 测 监 控 和 信 息 传 输 等 功 能 该 技 术 可 应 用 于 应 急 减 灾 实 时 图 传 航 拍 航 测 科 研 试 验 边 境 巡 视 海 防 缉 私 侦 察 取 证 禁 毒 管 道 巡 检 国 家 电 网 巡 线 临 时 通 讯 中 继 洪 涝 灾 情 调 查 森 林 火 情 监 测 野 生 动 物 监 测 资 源 勘 探 环 境 监 测 大 气 取 样 农 作 物 估 产 城 镇 规 划 国 土 资 源 调 查 等 领 域 8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除 前 述 核 心 技 术 外, 本 公 司 还 掌 握 了 以 下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 序 号 核 心 技 术 名 称 用 途 技 术 价 值 和 优 势 应 急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技 术 应 急 数 据 交 换 技 术 应 急 数 据 共 享 技 术 应 急 方 案 生 成 技 术 应 急 数 据 采 集 应 急 数 据 交 换 应 急 数 据 共 享 应 急 辅 助 决 策 结 合 应 急 平 台 各 类 专 题 数 据 特 点, 已 开 发 完 成 应 急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模 板 生 成 系 统, 可 根 据 模 板, 免 开 发 定 制 生 成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提 供 离 线 和 在 线 数 据 采 集 两 种 模 式, 实 现 应 急 基 础 数 据 的 采 集 与 更 新, 提 高 了 应 急 平 台 数 据 采 集 的 效 率 提 供 应 急 数 据 交 换 的 功 能, 保 证 应 急 平 台 数 据 库 的 及 时 更 新, 满 足 应 急 平 台 数 据 的 时 势 性 要 求 支 持 断 点 续 传 功 能, 并 通 过 多 级 缓 存 机 制, 保 证 了 应 急 平 台 数 据 交 换 的 可 靠 性 支 持 主 流 的 各 类 消 息 中 间 件, 保 证 了 应 急 数 据 交 换 系 统 的 可 扩 展 性 和 可 应 用 性 已 开 发 完 成 应 急 资 源 目 录 系 统, 同 时 根 据 应 急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特 点,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数 据 权 限 授 权 机 制, 为 应 急 相 关 单 位 提 供 各 类 数 据 的 共 享 机 制 应 急 资 源 目 录 系 统 可 根 据 应 急 平 台 自 身 特 点, 采 取 集 中 部 署 和 分 布 式 部 署 的 模 式, 实 现 相 关 资 源 的 注 册 审 核 发 布 等 功 能 根 据 事 件 链 预 案 链 等 技 术, 结 合 各 类 预 测 预 警 模 型 风 险 评 估 模 型 资 源 保 障 分 析 模 型 等 技 术, 提 供 应 急 方 案 自 动 生 成 功 能, 可 根 据 突 发 事 件 具 体 特 点, 生 成 包 括 指 挥 方 案 保 障 方 案 救 援 方 案 工 作 方 案 等, 为 领 导 层 决 策 提 供 辅 助 服 务
180 序 号 核 心 技 术 名 称 用 途 技 术 价 值 和 优 势 5 6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技 术 专 业 预 测 预 警 结 果 接 入 与 分 析 技 术 7 风 险 评 估 技 术 8 9 保 障 资 源 分 析 技 术 应 急 专 题 图 制 作 技 术 10 应 急 标 绘 技 术 应 急 平 台 组 件 化 技 术 应 用 系 统 快 速 生 成 技 术 应 急 平 台 展 示 框 架 快 速 搭 建 技 术 应 急 平 台 模 型 集 成 技 术 应 急 辅 助 决 策 应 急 辅 助 决 策 应 急 辅 助 决 策 应 急 辅 助 决 策 应 急 辅 助 决 策 应 急 辅 助 决 策 系 统 开 发 系 统 开 发 系 统 开 发 系 统 开 发 根 据 事 件 链 技 术, 综 合 预 测 分 析 突 发 事 件 影 响 后 果, 给 出 突 发 事 件 可 能 引 发 的 次 生 衍 生 事 件, 并 督 促 提 醒 相 关 单 位 关 注 和 处 置 基 于 地 理 信 息 技 术, 遵 循 国 家 体 系 相 关 预 测 预 警 信 息 交 互 协 议 标 准, 可 实 现 各 类 专 业 预 测 预 警 结 果 的 接 入 和 展 现 分 析, 为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风 险 评 估 等 提 供 直 接 和 真 实 的 数 据 来 源 分 析 事 件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重 大 危 险 源 及 重 点 防 护 目 标, 结 合 所 接 入 的 各 类 实 时 监 测 数 据 以 及 各 专 业 部 门 风 险 分 析 结 果, 根 据 突 发 事 件 承 载 载 体 应 急 管 理 三 角 形 模 型 理 论, 从 突 发 事 件 本 身 特 点 防 护 目 标 危 险 源 情 况 各 类 应 急 管 理 措 施 ( 如 周 边 救 援 保 障 力 量 分 布 相 关 单 位 应 急 能 力 等 ) 出 发, 运 用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模 型, 对 区 域 范 围 内 的 各 类 风 险 源 进 行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并 给 出 各 危 险 源 的 风 险 等 级 以 及 需 重 点 关 注 的 防 护 目 标, 提 示 相 关 单 位 重 点 关 注, 防 患 于 未 然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过 程 中, 可 分 析 处 置 所 需 的 保 障 资 源, 并 根 据 各 类 资 源 地 理 位 置 分 布 目 前 可 用 状 态 等 物 联 网 实 时 信 息, 出 具 资 源 保 障 计 划, 为 各 类 方 案 生 成 提 供 数 据 支 撑 基 于 二 三 维 地 图, 提 供 各 类 专 题 图 生 成 技 术, 结 合 应 急 特 点, 提 供 了 多 套 的 专 题 图 模 板, 并 提 供 了 一 系 列 的 专 题 图 快 速 生 成 工 具, 满 足 应 急 处 置 过 程 中 各 类 专 题 图 的 快 速 生 成 需 求, 为 决 策 层 提 供 直 观 的 辅 助 决 策 支 撑 遵 循 国 家 体 系 的 应 急 平 台 标 识 相 关 规 范 进 行 扩 展, 目 前 已 研 发 完 成 一 系 列 的 应 急 平 台 标 绘 组 件, 为 应 急 平 台 各 相 关 软 件 系 统 的 应 急 标 绘 功 能 提 供 通 用 标 绘 组 件 库 随 着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的 研 发, 目 前 已 形 成 了 一 系 列 的 应 急 平 台 组 件 库, 为 应 急 平 台 各 系 列 软 件 的 产 品 化 推 广 以 及 个 性 化 功 能 的 开 发 提 供 了 非 常 好 的 产 品 化 基 础 针 对 应 急 平 台 部 分 业 务 的 特 点, 已 研 发 完 成 应 用 系 统 快 速 生 成 框 架, 免 代 码 开 发, 只 需 进 行 相 关 业 务 规 则 配 置 即 可 快 速 完 成 特 定 应 用 系 统 的 搭 建, 降 低 了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的 实 施 成 本 基 于 SOA 框 架, 已 初 步 开 发 完 成 信 息 展 板 快 速 搭 建 框 架 ; 所 有 应 用 和 展 示 内 容 均 以 服 务 资 源 形 式 组 织, 免 代 码 开 发 就 可 快 速 搭 建 出 特 定 主 题 的 应 用 展 示 模 式 已 初 步 完 成 应 急 平 台 模 型 的 组 件 化 和 服 务 化, 通 过 模 型 服 务 的 发 布 和 调 用, 满 足 应 急 平 台 各 软 件 产 品 的 统 一 模 型 调 用 和 展 示 等 的 需 要 同 时 已 完 成 了 应 急 平 台 中 各 类 模 型 的 集 成 规 范 制 定, 为 后 期 各 类 外 部 模 型 的 集 成 奠 定 了 基 础
181 序 号 核 心 技 术 名 称 用 途 技 术 价 值 和 优 势 应 急 平 台 GIS 数 据 融 合 技 术 多 中 间 件 支 持 技 术 物 联 网 数 据 接 入 与 专 题 应 用 技 术 应 急 移 动 终 端 消 息 推 送 技 术 基 于 移 动 终 端 的 协 同 标 绘 技 术 基 于 移 动 终 端 的 核 应 急 监 测 技 术 三 维 动 态 预 案 推 演 技 术 基 于 三 维 场 景 的 交 互 式 演 练 技 术 系 统 开 发 系 统 开 发 物 联 网 应 用 移 动 终 端 应 用 移 动 终 端 应 用 移 动 终 端 应 用 三 维 应 用 三 维 应 用 已 实 现 应 急 平 台 中 相 关 软 件 产 品 中 GIS 分 析 结 果 的 无 缝 集 成 和 展 现, 解 决 了 应 急 平 台 各 类 分 析 研 判 结 果 的 统 一 发 布 和 展 现 问 题 应 急 平 台 相 关 产 品 在 操 作 系 统 应 用 中 间 件 消 息 中 间 件 数 据 库 管 理 软 件 等 方 面 均 已 支 持 各 类 主 流 的 产 品 通 过 物 联 网 数 据 接 入 层 与 物 联 网 数 据 应 用 展 现 层 分 离, 按 应 用 展 示 层 数 据 中 心 数 据 适 配 层 和 数 据 接 入 层 等 进 行 分 层 设 计 和 实 现, 开 发 完 成 了 物 联 网 数 据 接 入 与 专 题 应 用 框 架, 可 实 现 物 联 网 数 据 的 快 速 接 入 和 应 用 展 现 基 于 PUSH 模 式, 已 实 现 了 应 急 移 动 终 端 的 消 息 推 送 技 术, 替 代 了 传 统 的 PULL 模 式, 有 效 解 决 了 移 动 终 端 的 电 量 消 耗 和 性 能 问 题 基 于 终 端 GIS 应 用, 已 开 发 完 成 移 动 终 端 的 GIS 标 绘 组 件, 并 实 现 了 与 应 急 平 台 其 他 相 关 产 品 的 标 绘 内 容 同 步, 有 效 解 决 了 移 动 终 端 应 用 于 应 急 平 台 后 端 各 产 品 之 间 的 在 线 会 商 问 题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核 应 急 监 测 终 端 是 一 套 针 对 核 与 辐 射 应 急 开 发 的 专 业 救 援 设 备, 同 时 兼 顾 常 规 环 境 辐 射 监 测 的 需 要, 系 统 遵 循 边 监 测 边 防 护 边 处 置 的 基 本 原 则, 在 事 故 处 置 过 程 中, 自 动 形 成 移 动 辐 射 监 测 网 络, 结 合 拍 照 摄 像 定 位 和 通 讯 功 能, 以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和 核 应 急 专 用 软 件 为 基 础, 实 现 事 故 现 场 快 速 处 理 采 用 数 字 化 技 术, 将 预 案 案 例 知 识 工 艺 流 程 等 进 行 要 素 化 数 字 化, 实 现 演 练 过 程 中 的 演 练 人 员 执 行 任 务 要 点 等 的 智 能 关 联 提 取 实 现 了 对 各 部 门 各 区 域 的 工 作 方 案 相 关 应 急 预 案 的 数 字 化 结 构 化 三 维 展 现, 按 照 自 定 义 脚 本 的 方 式, 结 合 工 作 方 案 应 急 预 案 的 具 体 内 容 细 节, 采 用 以 程 序 结 合 XML 三 维 数 据 工 程 的 方 式, 实 现 了 特 定 环 境 下 工 作 方 案 应 急 预 案 的 流 程 化 展 示 基 于 三 维 场 景 和 三 维 建 模 技 术, 并 提 供 交 互 式 界 面, 为 突 发 事 件 模 拟 演 练 提 供 新 的 交 互 式 的 桌 面 推 演 功 能, 提 供 新 的 应 急 演 练 模 式 ( 二 ) 核 心 技 术 与 已 取 得 的 专 利 及 非 专 利 技 术 的 对 应 关 系 公 司 的 专 利 技 术 中, 除 太 阳 能 板 安 装 架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车 载 支 架 一 种 煤 炭 灰 分 检 测 装 置 测 量 探 头 一 种 具 有 人 员 定 位 功 能 的 门 禁 工 作 卡 套 外, 其 余 均 属 于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本 公 司 ( 含 下 属 子 公 司 ) 的 专 利 技 术 与 核 心 技 术 的 对 应 关 系 如 下 :
182 主 要 产 品 具 体 细 分 涉 及 的 核 心 技 术 涉 及 的 专 利 序 号 涉 及 的 软 件 著 作 权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多 灾 种 预 测 预 警 与 模 拟 仿 真 技 术 事 件 链 与 预 案 链 技 术 基 于 GIS 的 多 源 信 息 叠 加 和 智 能 辅 助 决 策 技 术 数 字 化 应 急 预 案 技 术 多 源 数 据 整 合 与 共 享 技 术 应 急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技 术 应 急 方 案 生 成 技 术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技 术 专 业 预 测 预 警 结 果 接 入 与 分 析 技 术 风 险 评 估 技 术 保 障 资 源 分 析 技 术 应 急 平 台 组 件 化 技 术 应 急 平 台 组 件 化 技 术 应 急 平 台 展 示 框 架 快 速 搭 建 技 术 应 急 平 台 模 型 集 成 技 术 多 中 间 件 支 持 技 术 物 联 网 数 据 接 入 与 专 题 应 用 技 术 ZL ZL 风 险 隐 患 监 控 系 统 V1.0; 应 急 评 估 系 统 V1.0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V3.0( 简 称 :Ems); 超 高 层 建 筑 安 全 物 联 网 监 测 与 应 急 救 援 系 统 V1.0 基 于 接 处 分 离 模 式 的 911 系 统 ( 简 称 :E-911)V1.0; 基 于 物 联 网 的 风 险 监 测 与 预 警 发 布 系 统 V1.0 社 会 安 全 风 险 分 析 评 估 系 统 V1.0; 预 案 链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V3.0 事 件 链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V3.0; 危 化 品 泄 露 扩 散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V3.0( 简 称 :Etgis); 应 急 电 子 沙 盘 系 统 V3.0( 简 称 :Eests) 应 急 WEBGIS 系 统 V3.0( 简 称 :EWEBGIS); 应 急 态 势 分 析 与 模 型 辅 助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V3.0 ( 简 称 :ESAPS) 森 林 火 灾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圩 区 排 涝 分 析 系 统 V1.0 应 急 智 能 方 案 生 成 与 管 理 系 统 V1.0; 水 域 污 染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传 染 病 扩 散 动 力 学 分 析 系 统 V1.0; 城 市 生 命 线 工 程 故 障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暴 雪 灾 害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城 市 犯 罪 预 测 预 警 系 统 V1.0 城 市 区 域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城 市 危 险 源 爆 炸 和 危 化 品 泄 漏 定 量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街 区 人 员 疏 散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泥 石 流 灾 害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海 外 应 急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V1.0;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与 运 维 监 管 系 统 V1.0 洪 水 淹 没 分 析 系 统 V1.0; 泽 众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V3.5 海 洋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V1.0;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 简 称 : PEMS] 地 图 查 询 与 共 享 系 统 V1.0 城 市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基 础 应 急 平 台 与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V1.0[ 简 称 城 市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 大 型 场 馆 应 急 演 练 与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V1.0; 数 字 预 案 管 理 系 统 V1.0 企 业 应 急 平 台 与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 大 型 场 馆 应 急 演 练 与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V1.0 应 急 基 础 信 息 数 据 库 管 理 系 统 V1.0; 应 急 保 障 系 统 V1.0 应 急 数 据 交 换 系 统 V3.0( 简 称 :Des); 应 急 舆 情 监 控 系 统 V1.0( 简 称 :POIS) 应 急 物 资 调 度 与 管 理 平 台 系 统 V1.0; 值 守 应 急 系 统 V1.0; 海 外 应 急 门 户 系 统 V1.0 云 架 构 接 处 警 系 统 V1.0; 泽 众 网 络 地 图 下 载 器 软 件 V1.0[ 简 称 : 泽 众 网 络 地 图 下 载 器 V1.0] 应 急 舆 情 监 控 系 统 [ 简 称 :POIS]V1.0; 应 急 电 子 沙 盘 系 统 [ 简 称 :Eests]V3.0 BGS-3D 三 维 引 擎 平 台 [ 简 称 :BGS-3D]; 数 据 交 换 与 共 享 系 统 V
183 应 急 平 台 扩 展 软 件 产 品 应 急 一 张 图 多 方 在 线 会 商 技 术 基 于 GIS 的 多 源 信 息 叠 加 和 智 能 辅 助 决 策 技 术 多 源 数 据 整 合 与 共 享 技 术 应 急 基 础 数 据 采 集 技 术 应 急 数 据 交 换 技 术 应 急 数 据 共 享 技 术 应 急 专 题 图 制 作 技 术 应 急 标 绘 技 术 应 急 平 台 GIS 数 据 融 合 技 术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3.0;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V1.0 泽 众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 简 称 :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V4.0 泽 众 现 场 ( 小 型 移 动 ) 应 急 平 台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 简 称 : 现 场 ( 小 型 移 动 ) 应 急 平 台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V2.0 小 型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V1.0; 危 化 品 泄 露 扩 散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V3.0( 简 称 :Etgis); 应 急 电 子 沙 盘 系 统 V3.0( 简 称 :Eests) 应 急 WEBGIS 系 统 V3.0( 简 称 :EWEBGIS); 应 急 态 势 分 析 与 模 型 辅 助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V3.0 ( 简 称 :ESAPS) 森 林 火 灾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圩 区 排 涝 分 析 系 统 V1.0 应 急 智 能 方 案 生 成 与 管 理 系 统 V1.0; 水 域 污 染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传 染 病 扩 散 动 力 学 分 析 系 统 V1.0; 城 市 生 命 线 工 程 故 障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暴 雪 灾 害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城 市 犯 罪 预 测 预 警 系 统 V1.0 城 市 区 域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城 市 危 险 源 爆 炸 和 危 化 品 泄 漏 定 量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街 区 人 员 疏 散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泥 石 流 灾 害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海 外 应 急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V1.0;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与 运 维 监 管 系 统 V1.0 洪 水 淹 没 分 析 系 统 V1.0; 泽 众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V3.5 海 洋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V1.0;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 简 称 :Etgis]V3.0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 简 称 :PEMS]; 地 图 查 询 与 共 享 系 统 V1.0 城 市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基 础 应 急 平 台 与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V1.0[ 城 市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 应 急 基 础 信 息 数 据 库 管 理 系 统 V1.0; 应 急 保 障 系 统 V1.0 应 急 数 据 交 换 系 统 V3.0( 简 称 :Des); 应 急 舆 情 监 控 系 统 V1.0( 简 称 :POIS) 应 急 物 资 调 度 与 管 理 平 台 系 统 V1.0; 值 守 应 急 系 统 V1.0; 海 外 应 急 门 户 系 统 V1.0 云 架 构 接 处 警 系 统 V1.0; 泽 众 网 络 地 图 下 载 器 软 件 V1.0[ 简 称 : 泽 众 网 络 地 图 下 载 器 V1.0] 应 急 舆 情 监 控 系 统 [ 简 称 :POIS]V1.0; 应 急 电 子 沙 盘 系 统 [ 简 称 :Eests]V3.0 BGS-3D 三 维 引 擎 平 台 [ 简 称 :BGS-3D]; 数 据 交 换 与 共 享 系 统 V1.0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应 急 一 张 图 多 方 在 线 会 商 技 术 应 急 专 题 图 制 作 技 术 应 急 移 动 终 端 消 息 推 送 技 术 基 于 移 动 终 端 的 协 同 标 绘 技 术 ZL ZL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3.0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V1.0 泽 众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 简 称 :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V4.0 泽 众 现 场 ( 小 型 移 动 ) 应 急 平 台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 简 称 : 现 场 ( 小 型 移 动 ) 应 急 平 台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V2.0 小 型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V
184 三 维 电 子 沙 盘 系 统 基 于 GIS 的 多 源 信 息 叠 加 和 智 能 辅 助 决 策 技 术 三 维 动 态 预 案 推 演 技 术 ZL 危 化 品 泄 露 扩 散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V3.0( 简 称 :Etgis) 应 急 电 子 沙 盘 系 统 V3.0( 简 称 :Eests) 应 急 WEBGIS 系 统 V3.0( 简 称 :EWEBGIS) 应 急 态 势 分 析 与 模 型 辅 助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V3.0( 简 称 :ESAPS) 森 林 火 灾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圩 区 排 涝 分 析 系 统 V1.0 应 急 智 能 方 案 生 成 与 管 理 系 统 V1.0 水 域 污 染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传 染 病 扩 散 动 力 学 分 析 系 统 V1.0 城 市 生 命 线 工 程 故 障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暴 雪 灾 害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城 市 犯 罪 预 测 预 警 系 统 V1.0 城 市 区 域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城 市 危 险 源 爆 炸 和 危 化 品 泄 漏 定 量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街 区 人 员 疏 散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1.0 泥 石 流 灾 害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1.0 海 外 应 急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V1.0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与 运 维 监 管 系 统 V1.0 洪 水 淹 没 分 析 系 统 V1.0 泽 众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V3.5 海 洋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V1.0 应 急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 简 称 :Etgis]V3.0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 简 称 :PEMS] 地 图 查 询 与 共 享 系 统 V1.0 城 市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基 础 应 急 平 台 与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V1.0[ 城 市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 移 动 互 联 在 线 会 商 终 端 应 急 一 张 图 多 方 在 线 会 商 技 术 ZL ZL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3.0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V1.0 泽 众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 简 称 :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V4.0 泽 众 现 场 ( 小 型 移 动 ) 应 急 平 台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 简 称 : 现 场 ( 小 型 移 动 ) 应 急 平 台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V2.0 小 型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V
185 现 场 无 线 传 输 系 统 (3G) 移 动 应 急 终 端 应 急 一 张 图 多 方 在 线 会 商 技 术 ZL ZL 现 场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3.0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V1.0 泽 众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 简 称 :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V4.0 泽 众 现 场 ( 小 型 移 动 ) 应 急 平 台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 简 称 : 现 场 ( 小 型 移 动 ) 应 急 平 台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V2.0 小 型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V1.0 低 空 复 合 飞 行 器 应 急 监 测 监 控 系 统 基 于 低 空 飞 行 器 的 现 场 立 体 监 测 监 控 技 术 ZL ZL ZL 泽 众 飞 行 器 地 面 站 控 制 系 统 软 件 V1.0[ 简 称 : 飞 行 器 地 面 站 控 制 系 统 V1.0] 车 载 低 空 飞 艇 扫 描 定 位 监 控 自 主 飞 行 应 急 飞 艇 测 控 平 台 系 统 V1.0 核 应 急 监 测 终 端 基 于 移 动 终 端 的 核 应 急 监 测 技 术 ZL 煤 质 煤 量 产 品 ZL 注 :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会 用 到 多 项 核 心 技 术 专 利 和 软 件 著 作 权
186 公 司 的 核 心 技 术 均 应 用 于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均 来 源 于 核 心 产 品 或 服 务 ( 三 )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前 述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收 入 24, , , 营 业 收 入 26, ,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92.79% 91.65% 92.09%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产 品 的 认 证 情 况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有 43 项 软 件 产 品 办 理 了 认 证 登 记,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著 作 权 名 称 授 权 号 登 记 日 期 到 期 日 期 1 城 市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基 础 应 急 平 台 与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企 业 应 急 平 台 与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消 防 应 急 指 挥 调 度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大 型 场 馆 应 急 演 练 与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软 件 V3.0 京 DGY 手 机 工 作 平 台 软 件 V3.0 京 DGY 应 急 知 识 库 管 理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软 件 V3.0 京 DGY 数 据 交 换 与 共 享 系 统 V1.0 京 DGY 应 急 案 例 库 管 理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应 急 保 障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应 急 基 础 信 息 数 据 库 管 理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与 数 据 库 系 统 软 件 V3.0 京 DGY
187 14 应 急 WEBGIS 系 统 软 件 V3.0 京 DGY 风 险 隐 患 监 控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应 急 态 势 分 析 与 模 型 辅 助 决 策 支 持 系 统 软 件 V3.0 京 DGY 小 型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应 急 评 估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核 与 辐 射 监 测 调 度 平 台 软 件 V1.0 京 DGY 超 高 层 建 筑 安 全 物 联 网 监 测 与 应 急 救 援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数 字 预 案 管 理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便 携 核 应 急 终 端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应 急 资 源 目 录 系 统 软 件 V3.0 京 DGY 多 租 户 模 式 的 区 县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V1.0 京 DGY BGS-3D 三 维 引 擎 平 台 软 件 V1.0 京 DGY 应 急 电 子 沙 盘 系 统 软 件 V3.0 京 DGY 泽 众 现 场 ( 小 型 移 动 ) 应 急 平 台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V2.0 皖 DGY 泽 众 手 机 工 作 平 台 软 件 V4.0 皖 DGY 泽 众 个 人 核 应 急 终 端 系 统 V4.0 皖 DGY 泽 众 三 维 场 景 仿 真 电 子 沙 盘 软 件 V1.0 皖 DGY 泽 众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V4.0 皖 DGY 泽 众 飞 行 器 地 面 站 控 制 系 统 软 件 V1.0 皖 DGY 泽 众 网 络 地 图 下 载 器 软 件 V1.0 皖 DGY 泽 众 地 震 报 警 器 软 件 V1.0 皖 DGY 泽 众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V1.0 皖 DGY 泽 众 平 安 社 区 综 合 应 用 管 理 系 统 V1.0 皖 DGY 泽 众 人 防 工 程 智 能 巡 检 系 统 [ 简 称 : 人 防 巡 检 系 统 ]V1.0 皖 DGY 泽 众 实 时 路 况 与 天 气 软 件 [ 简 称 : 实 时 路 况 与 天 气 软 件 ]V1.0 皖 DGY 泽 众 转 译 服 务 软 件 [ 简 称 : 转 译 服 务 软 件 ]V1.0 皖 DGY 泽 众 超 高 层 建 筑 人 员 定 位 系 统 V1.0 皖 DGY 泽 众 移 动 互 联 终 端 系 统 V4.0 皖 DGY 华 辰 泽 众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软 件 V1.0 京 DGY 华 辰 泽 众 乡 村 气 象 信 息 服 务 站 系 统 京 DGY
188 软 件 V1.0 ( 五 ) 发 行 人 核 心 技 术 的 竞 争 优 势 及 先 进 性 1 发 行 人 技 术 获 得 多 项 奖 项 及 受 到 广 泛 认 可 在 核 心 技 术 方 面, 发 行 人 在 应 急 平 台 关 键 技 术 与 装 备 方 面 不 断 实 现 突 破, 发 行 人 是 十 一 五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与 应 用 示 范 项 目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总 体 方 案 项 目 以 及 十 二 五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国 家 科 技 支 撑 计 划 项 目 的 主 要 参 与 单 位 之 一, 在 研 究 建 立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标 准 规 范 体 系, 突 破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预 测 预 警 与 智 能 决 策 关 键 技 术 方 面, 取 得 了 重 大 研 究 成 果 并 获 得 了 国 家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一 等 奖 此 外, 发 行 人 及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多 次 得 到 国 家 有 关 部 委 的 认 可, 主 要 奖 项 如 下 : 2011 年 5 月, 公 司 荣 获 中 国 信 息 协 会 颁 发 的 中 国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化 产 品 创 新 奖 与 中 国 应 急 管 理 信 息 化 卓 越 企 业 奖 ;2012 年 9 月, 公 司 荣 获 中 国 应 急 产 业 展 览 会 组 委 会 颁 发 的 2012 应 急 产 业 品 牌 供 应 商 金 盾 奖 ;2013 年 1 月, 公 司 被 中 国 生 产 力 学 会 中 国 生 产 力 学 会 创 新 推 进 委 员 会 评 为 中 国 应 急 行 业 最 佳 自 主 创 新 企 业 截 至 2014 年 底, 发 行 人 已 经 形 成 了 多 灾 种 预 测 预 警 与 模 拟 仿 真 技 术 事 件 链 与 预 案 链 技 术 应 急 一 张 图 多 方 在 线 会 商 技 术 基 于 GIS 的 多 源 信 息 叠 加 和 智 能 辅 助 决 策 技 术 多 源 数 据 整 合 与 共 享 技 术 基 于 低 空 飞 行 器 的 现 场 立 体 监 测 监 控 技 术 等 29 项 核 心 技 术 在 此 基 础 上, 发 行 人 获 得 了 应 急 相 关 软 件 著 作 权 146 项, 专 利 17 项 2011 年 6 月, 公 司 荣 获 由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发 展 研 究 院 中 国 计 算 机 行 业 协 会 联 合 颁 发 的 2011 年 度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最 具 影 响 企 业 奖 2011 年 度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技 术 创 新 奖 中 国 软 件 行 业 最 具 影 响 力 解 决 方 案 奖 ;2012 年 6 月, 公 司 荣 获 由 商 务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教 育 部 科 技 部 颁 发 的 中 国 软 件 和 信 息 服 务 业 创 新 影 响 力 奖 2 发 行 人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覆 盖 国 内 绝 大 部 分 省 级 客 户 从 产 品 的 主 要 市 场 覆 盖 情 况 来 看, 发 行 人 获 得 了 客 户 的 广 泛 认 可 在 当 前 建
189 设 的 31 个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中, 发 行 人 承 建 了 20 多 个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涉 及 应 急 综 合 业 务 管 理 系 统 风 险 隐 患 监 测 防 控 系 统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系 统 智 能 辅 助 方 案 系 统 指 挥 调 度 系 统 应 急 保 障 系 统 应 急 评 估 系 统 模 拟 演 练 系 统 应 急 门 户 系 统 数 据 库 系 统 等 等 在 内 的 发 行 人 所 研 发 的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的 全 面 内 容, 在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覆 盖 率 居 于 行 业 内 领 先 地 位 3 发 行 人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大 规 模 出 口 并 应 用 于 海 外 市 场 在 海 外 业 务 方 面, 发 行 人 与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合 作, 应 急 软 件 产 品 已 出 口 到 厄 瓜 多 尔 委 内 瑞 拉 等 国 家, 建 设 内 容 涉 及 应 急 指 挥 控 制 系 统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等 内 容 ;2015 年 又 与 合 作 伙 伴 签 订 了 特 立 尼 达 和 多 巴 哥 NOC 项 目 ( 总 金 额 合 计 为 9, 万 元 ),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应 急 管 理 与 响 应 系 统 智 能 犯 罪 与 预 防 与 侦 察 辅 助 系 统 培 训 演 练 系 统 新 闻 发 布 支 撑 系 统 信 息 门 户 系 统 数 据 库 系 统 等 根 据 目 前 公 开 资 料 查 询, 尚 未 发 现 国 内 其 他 厂 商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大 规 模 出 口 海 外 并 应 用 的 案 例 七 发 行 人 的 研 发 费 用 及 其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本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的 构 成 主 要 包 括 研 发 人 员 费 用 材 料 费 差 旅 电 话 办 公 等 其 他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的 具 体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研 发 费 用 2, , , 其 中 : 研 发 人 员 薪 酬 1, 材 料 费 其 他 费 用 研 发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8.17% 7.62% 10.47% 八 发 行 人 技 术 创 新 制 度 ( 一 ) 研 发 机 构 设 置 公 司 作 为 技 术 密 集 型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和 产 品 研 发 是 公 司 的 核 心, 公 司 自 成 立
190 以 来 一 直 以 从 事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技 术 创 新 和 新 产 品 开 发, 高 度 重 视 创 新 对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要 性 公 司 的 研 发 机 构 设 置 如 下 图 所 示 : 1 总 工 程 师 办 公 室 总 工 办 是 公 司 技 术 决 策 产 品 研 发 和 项 目 实 施 的 主 要 管 理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总 体 规 划 公 司 产 品 和 技 术 的 发 展 路 线 ; 审 批 审 核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与 工 程 项 目 的 立 项 ; 负 责 产 品 研 发 和 工 程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的 关 键 技 术 问 题 跟 踪 协 调 及 解 决 ; 组 织 并 完 成 公 司 产 品 或 项 目 成 果 的 内 部 验 收 和 鉴 定 ; 协 调 公 司 内 部 跨 部 门 技 术 协 作 ; 指 导 关 键 项 目 和 产 品 的 设 计 实 施 和 技 术 攻 关 ; 负 责 组 织 应 急 标 准 体 系 的 规 划 制 定 修 订 培 训 技 术 指 导 ; 对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技 术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和 监 督 等 2 研 发 部 研 发 部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的 设 计 开 发 与 产 品 体 系 的 总 体 规 划 ; 负 责 收 集 来 自 于 市 场 销 售 渠 道 公 司 内 部 部 门 的 产 品 改 进 信 息 和 新 产 品 信 息 ; 负 责 跟 踪 相 关 技 术 发 展, 负 责 新 技 术 研 究 和 技 术 解 决 方 案 的 制 定, 提 高 软 件 技 术 水 平, 以 及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与 储 备 ; 负 责 公 司 的 整 体 核 心 技 术 的 实 现 ; 负 责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升 级 换 代 产 品 维 护 与 技 术 支 持 3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研 发 基 地 ( 武 汉 分 公 司 ) 武 汉 分 公 司 主 要 负 责 公 司 部 分 软 件 产 品 软 件 模 块 的 研 发 开 发, 完 成 公 司 软 件 项 目 的 实 施 和 运 维 4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研 发 中 心 ( 安 徽 泽 众 ) 安 徽 泽 众 是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的 设 计 研 发 制 造 中 心, 主 要 负 责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191 产 品 线 的 研 发 立 项 产 品 设 计 试 制 测 试 和 批 量 生 产 ( 二 ) 研 发 流 程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了 比 较 完 善 的 符 合 CMMI-3 和 ISO9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产 品 研 发 流 程, 用 以 规 范 产 品 研 发 流 程, 减 少 产 品 研 发 风 险, 同 时 加 快 产 品 研 发 速 度,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研 发 部 所 属 规 划 管 理 部 根 据 公 司 相 关 部 门 和 客 户 的 反 馈 提 出 新 产 品 需 求, 会 同 相 关 部 门 共 同 制 定 可 行 性 方 案 和 产 品 定 义 ; 经 总 工 办 会 议 审 查 通 过 以 后 进 行 立 项, 按 照 项 目 管 理 流 程, 下 发 研 发 任 务 给 研 发 部 所 属 设 计 开 发 部 武 汉 分 公 司 或 安 徽 泽 众 相 关 研 发 部 门, 成 立 项 目 组 组 织 实 施, 验 收 合 格 后 进 行 产 品 发 布 具 体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192 ( 三 ) 激 励 和 绩 效 管 理 机 制 研 发 人 员 一 般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 逻 辑 思 维 能 力 强 独 立 贡 献 较 多 技 术 导 向 性 明 显 等 针 对 研 发 工 作 及 研 发 人 员 的 特 点, 本 公 司 实 行 技 术 级 别 和 管 理 级 别 晋 升 制 度 相 结 合 的 绩 效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技 术 人 员 的 技 术 能 力 和 在 研 发 工 作 中 的 实 际 贡 献, 提 供 良 好 的 晋 升 和 职 业 发 展 空 间 通 过 绩 效 评 价 和 激 励 机 制, 充 分 激 发 研 发 人 员 积 极 性 和 创 造 性, 培 养 职 业 化 的 研 发 人 才 梯 队, 实 现 个 人 与 公 司 的 共 赢, 确 保 研 发 团 队 稳 定
193 鉴 于 研 发 对 本 公 司 发 展 所 起 的 重 要 作 用, 本 公 司 首 先 为 研 发 人 员 提 供 具 有 竞 争 力 的 薪 酬 水 平 ; 同 时, 结 合 研 发 岗 位 的 工 作 要 求 设 计 绩 效 考 核 指 标, 以 指 标 作 为 绩 效 奖 金 的 发 放 依 据 ; 此 外, 公 司 实 行 体 系 完 善 的 职 务 晋 升 制 度, 对 于 在 创 新 工 作 中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技 术 级 别 晋 升, 并 使 其 享 受 相 应 的 待 遇 在 注 重 物 质 激 励 的 同 时, 公 司 不 断 加 强 企 业 文 化 的 宣 传, 重 视 从 精 神 上 对 员 工 进 行 有 效 激 励, 保 持 员 工 持 续 创 新 的 动 力 和 热 情 公 司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为 研 发 人 员 创 造 良 好 的 科 研 工 作 氛 围 : 技 术 晋 升 方 面 : 员 工 的 基 本 工 资 直 接 与 技 术 等 级 挂 钩 根 据 教 育 背 景 工 作 背 景 技 术 能 力, 在 入 职 时 确 定 相 应 的 技 术 等 级, 每 年 根 据 工 作 业 绩 和 个 人 的 成 长 来 调 整 技 术 等 级 绩 效 考 核 方 面 : 制 定 个 人 和 团 队 的 关 键 绩 效 指 标, 并 在 每 个 季 度 由 主 管 进 行 考 核 年 末 开 展 全 员 述 职, 由 直 接 主 管 下 属 及 服 务 对 象 对 员 工 进 行 加 权 评 分 考 核 考 核 结 果 直 接 和 奖 金 加 薪 及 股 权 激 励 挂 钩 培 训 方 面 : 采 取 丰 富 多 样 的 培 训 形 式, 如 组 织 技 术 研 讨 邀 请 行 业 专 家 来 公 司 讲 座 等, 为 员 工 思 想 创 新 和 技 术 能 力 的 全 方 位 发 展 提 供 平 台 ; 将 员 工 个 人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纳 入 培 训 内 容, 建 立 企 业 创 新 文 化 的 良 好 氛 围 股 权 激 励 方 面 : 公 司 希 望 和 广 大 员 工 共 同 分 享 企 业 发 展 的 成 果 上 市 后, 公 司 将 结 合 自 身 发 展 情 况, 并 依 据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办 法, 在 适 当 时 候 推 出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通 过 股 权 激 励 的 方 式 提 高 企 业 的 竞 争 力 和 凝 聚 力 梯 队 建 设 方 面 : 公 司 重 视 技 术 队 伍 梯 队 建 设, 注 重 倾 听 年 轻 研 发 人 员 的 意 见, 鼓 励 开 放 性 思 维, 对 于 有 创 意 能 拼 搏 能 力 强 的 年 轻 人, 敢 于 提 拔 和 重 用 ( 四 ) 建 立 创 新 文 化 与 拓 宽 外 部 合 作 创 新 渠 道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人 才 在 公 司 内 的 重 要 作 用, 重 视 在 研 发 和 技 术 创 新 上 的 投 入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已 建 立 起 611 人 的 研 发 团 队 根 据 研 发 项 目 所 需 人 员 成 本 和 技 术 能 力, 公 司 在 北 京 武 汉 合 肥 建 立 三 大 研 发 基 地, 各 研 发 团 队 依 照 各 自 的 技 术 优 势 开 发 符 合 公 司 的 产 品 架 构 的 各 种 应 用 和 软 件
194 公 司 一 方 面 注 重 招 揽 贤 才, 另 一 方 面, 也 高 度 重 视 创 造 宽 松 的 研 发 环 境, 鼓 励 员 工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发 挥 作 用 和 才 能, 设 立 了 技 术 创 意 奖 等 激 励 机 制, 鼓 励 并 引 导 创 新 公 司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需 求 主 要 来 自 应 用 一 线, 由 方 案 咨 询 工 程 师 将 客 户 需 求 反 馈 给 产 品 规 划 与 管 理 人 员, 经 由 产 品 经 理 和 研 发 人 员 讨 论 和 评 审 后, 将 新 的 产 品 需 求 纳 入 产 品 开 发 计 划 同 时, 公 司 新 产 品 首 次 在 项 目 中 应 用 时, 开 发 人 员 需 要 到 现 场 进 行 支 持 而 且, 公 司 定 期 组 织 核 心 开 发 人 员 到 一 线 去 和 客 户 进 行 交 流 这 种 从 一 线 来, 到 一 线 去 的 研 发 模 式 确 保 了 研 发 方 向 和 实 际 需 求 的 密 切 结 合, 使 得 出 来 的 产 品 能 够 得 到 客 户 的 认 可 研 发 部 由 专 业 的 技 术 专 家 和 专 业 的 管 理 专 家 共 同 管 理, 从 而 使 得 技 术 专 家 和 管 理 专 家 能 够 发 挥 各 自 的 长 处, 专 注 于 自 己 擅 长 的 领 域, 既 保 证 了 产 品 符 合 技 术 发 展 的 方 向, 又 能 保 证 研 发 人 员 在 统 一 管 理 下 协 同 工 作 研 发 团 队 强 调 引 导 人 制 度, 即 为 每 一 名 新 入 职 的 研 发 人 员 指 定 一 名 老 员 工 作 为 引 导 人, 确 保 新 入 职 的 研 发 人 员 能 尽 快 融 入 研 发 团 队, 开 展 工 作 公 司 定 期 召 开 技 术 委 员 会 会 议, 跟 踪 行 业 技 术 发 展, 对 最 新 技 术 方 向 进 行 务 虚 式 的 讨 论, 启 发 技 术 人 员 头 脑, 开 拓 技 术 人 员 眼 界, 并 就 公 司 的 重 大 技 术 方 向 和 前 瞻 性 技 术 预 研 等 相 关 问 题 进 行 决 策 公 司 鼓 励 技 术 钻 研, 充 分 发 挥 研 发 部 门 中 优 秀 技 术 人 员 的 作 用, 遴 选 技 术 代 表 在 产 品 研 发 的 相 应 领 域 技 术 疑 难 问 题 上 提 出 见 解 并 跟 踪 解 决, 纳 入 公 司 对 研 发 人 员 技 术 贡 献 的 考 核 之 中, 充 分 发 挥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主 观 能 动 性 在 推 动 加 强 内 部 技 术 创 新 的 同 时, 公 司 也 积 极 尝 试 借 助 外 部 研 究 机 构 的 科 研 力 量, 补 充 公 司 在 基 础 研 究 上 的 投 入 2012 年 9 月, 公 司 加 入 由 清 华 大 学 牵 头 成 立 的 面 向 行 业 产 业 的 公 共 安 全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该 中 心 系 根 据 国 家 2011 计 划 有 关 精 神, 协 同 清 华 大 学 国 家 行 政 学 院 中 国 人 民 公 安 大 学 北 京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中 国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同 方 威 视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辰 安 科 技 等 单 位 组 建 成 立 的 产 学 研 用 一 体 的, 致 力 于 全 面 提 升 我 国 公
195 共 安 全 技 术 持 续 创 新 及 通 用 预 防 与 应 急 成 套 化 装 备 能 力 的 非 法 人 组 织 目 前, 该 中 心 已 成 立 3 个 联 合 研 究 院, 分 别 是 清 华 大 学 -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城 市 公 共 安 全 联 合 研 究 院 清 华 大 学 - 同 方 威 视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检 测 技 术 联 合 研 究 院 和 清 华 大 学 -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技 术 联 合 研 究 院 ( 五 )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机 制 知 识 产 权 的 保 护 是 每 一 个 高 科 技 公 司 必 须 重 视 的 问 题 为 了 公 司 的 整 体 和 长 远 利 益, 使 公 司 能 够 在 竞 争 激 烈 的 市 场 环 境 中 保 持 技 术 的 领 先 和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公 司 制 定 了 完 善 的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机 制 1 内 外 网 隔 离 公 司 建 立 了 专 用 于 研 发 的 内 网, 使 公 司 重 要 的 研 发 资 料, 包 括 源 代 码 技 术 文 档 等 只 能 通 过 公 司 的 内 网 进 行 访 问, 有 效 地 杜 绝 了 公 司 重 要 技 术 资 料 因 遭 到 外 部 攻 击 而 泄 密 的 可 能 性, 同 时 又 保 证 了 正 常 的 研 发 工 作 不 受 影 响 异 地 的 研 发 内 网 之 间 通 过 虚 拟 专 用 网 络 互 通, 确 保 了 不 同 地 区 之 间 研 发 团 队 能 够 安 全 有 效 的 沟 通 2 软 件 版 本 / 配 置 管 理 公 司 不 但 建 立 了 研 发 专 用 的 内 网, 同 时 还 使 用 软 件 版 本 / 配 置 管 理 系 统, 对 所 有 的 源 代 码 和 技 术 文 档 进 行 存 储 和 管 理 所 有 对 软 件 源 代 码 和 技 术 文 档 的 访 问 都 需 要 经 过 严 格 的 身 份 验 证, 员 工 只 能 访 问 工 作 所 需 的 部 分, 进 一 步 提 高 了 软 件 源 代 码 和 技 术 文 档 的 安 全 性 3 专 利 软 件 著 作 权 公 司 注 重 通 过 法 律 手 段 保 护 自 己 获 得 的 技 术 成 果, 通 过 注 册 软 件 著 作 权 申 请 专 利 等 法 律 手 段 有 效 的 保 障 公 司 对 自 有 的 知 识 产 权 的 合 法 权 益 目 前, 公 司 已 注 册 了 17 项 专 利 和 146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4 竞 业 限 制 及 保 密 协 议 公 司 建 立 了 保 密 工 作 制 度, 规 定 所 有 员 工 ( 包 括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 对 公 司 的 知 识 产 权 和 商 业 秘 密 负 有 严 格 的 保 密 义 务, 未 经 许 可, 不 得 将 所 接 触 到 的 公 司 的 商 业 秘 密 以 任 何 形 式 向 第 三 方 泄 露 或 公 开 ; 相 关 技 术 人 员 在 离 职 后 还 负 有 竞 业 限 制 义 务, 在 与 公 司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 协 议 的 两 年 内, 不 得 在 生 产 同 类 产 品 或 经 营 同 类 业 务 具 有 竞 争 关 系 或 其 它 利 害 关 系 的 其 他 单 位 内 任 职, 或 自 己 生 产 经 营 与 公 司 有 竞 争 关 系 的 同 类 产 品 或 业 务
196 九 公 司 境 外 经 营 情 况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在 厄 瓜 多 尔 和 委 内 瑞 拉 都 有 正 在 执 行 的 项 目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境 外 市 场 收 入 来 源 于 厄 瓜 多 尔 一 期 二 期 项 目 厄 瓜 多 尔 ANT 项 目 及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海 外 市 场 收 入 15, , , 营 业 收 入 26, , , 海 外 市 场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58.28% 34.01% 38.97% 公 司 在 境 外 的 项 目 主 要 通 过 与 中 电 公 司 开 展 合 作 获 得, 在 合 作 过 程 中, 公 司 提 供 总 体 技 术 解 决 方 案, 并 部 分 参 与 与 外 方 最 终 用 户 的 商 务 谈 判, 合 同 签 署 后, 公 司 在 国 内 完 成 研 发 与 生 产, 在 最 终 用 户 现 场 完 成 安 装 部 署 调 试 试 运 行 培 训 验 收 运 维 等 工 作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系 统 总 体 设 计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技 术 总 体 总 体 集 成 通 用 硬 件 产 品 供 货 与 安 装 部 署 专 用 装 备 产 品 供 货 与 安 装 部 署 业 务 应 用 系 统 研 发 业 务 应 用 系 统 产 品 供 货 与 安 装 部 署 数 据 建 设 服 务 数 据 分 析 服 务 国 内 外 培 训 服 务 运 维 服 务 等 近 年 来 随 着 海 外 业 务 不 断 拓 张, 公 司 开 始 在 拉 丁 美 洲 的 委 内 瑞 拉 厄 瓜 多 尔 巴 西 特 立 尼 达 和 多 巴 哥 等 国 家 派 驻 了 市 场 营 销 人 员, 基 本 覆 盖 拉 丁 美 洲 地 区 除 此 以 外, 公 司 在 印 度 尼 西 亚 及 哈 萨 克 斯 坦 也 派 驻 市 场 人 员, 支 持 东 南 亚 中 亚 地 区 的 市 场 拓 展 工 作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的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研 发 生 产 均 在 国 内 进 行, 没 有 境 外 雇 员, 在 境 外 无 固 定 经 营 场 所 和 经 营 性 资 产 十 未 来 发 展 规 划 ( 一 )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及 发 展 目 标 本 公 司 致 力 于 用 科 技 提 升 公 共 安 全 保 障 能 力, 帮 助 政 府 企 业 社 会 组 织 降 低 灾 害 损 失, 保 障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未 来 五 年, 本 公 司 将 继 续 为 我 国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的 建 设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科 技 支
197 撑, 不 断 加 大 对 应 急 平 台 科 技 研 发 的 投 入 力 度, 在 把 公 司 打 造 成 为 国 际 公 共 安 全 和 应 急 管 理 的 基 础 研 究 与 应 用 基 地 的 同 时, 推 动 应 急 平 台 关 键 技 术 和 装 备 的 产 业 化 进 程, 直 接 面 向 国 际 公 共 安 全 事 业 的 战 略 需 求, 实 现 研 发 与 产 业 化 的 有 效 融 合, 提 升 公 司 的 社 会 影 响 力 和 市 场 价 值 本 公 司 将 以 本 次 首 发 上 市 为 契 机, 借 助 资 本 市 场 的 力 量, 加 大 对 应 急 平 台 科 技 研 发 投 入 力 度, 把 握 应 急 平 台 市 场 规 模 日 益 扩 大 的 机 遇, 巩 固 和 提 升 公 司 在 国 内 应 急 行 业 的 市 场 份 额, 确 保 公 司 在 应 急 行 业 市 场 的 领 先 地 位, 努 力 使 公 司 成 为 我 国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不 断 优 化 升 级 的 动 力 源 泉 同 时, 公 司 将 继 续 拓 展 海 外 市 场, 逐 步 使 公 司 成 为 国 际 化 的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产 品 服 务 提 供 商 ( 二 ) 公 司 的 具 体 经 营 举 措 1 新 技 术 研 发 举 措 深 入 体 察 行 业 用 户 需 求, 并 进 行 持 续 的 产 品 创 新, 是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之 一, 也 是 公 司 长 期 坚 持 的 技 术 与 产 品 发 展 思 路 公 司 将 积 极 参 与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市 级 应 急 平 台 等 重 点 领 域 及 行 业 所 涉 及 的 应 急 平 台 技 术 规 范 的 研 究 与 制 定, 开 发 引 导 和 预 判 行 业 用 户 的 应 用 需 求, 有 针 对 性 地 进 行 方 案 技 术 产 品 和 系 统 的 研 发, 保 持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领 域 的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结 合 行 业 客 户 应 急 平 台 应 用 需 求 的 理 解 和 预 判, 确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中 的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升 级 改 造 的 发 展 方 向 : (1) 完 成 现 有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的 组 件 化 和 服 务 化, 提 高 各 软 件 的 产 品 化 程 度, 完 善 现 有 应 急 平 台 系 列 软 件, 完 善 业 务 流 程 的 通 用 性, 提 升 用 户 体 验, 加 强 软 件 业 务 导 向 性 设 计, 进 一 步 提 高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操 作 的 方 便 性 和 实 用 性, 满 足 不 同 领 域 应 急 业 务 多 样 化 的 需 要 (2) 进 行 应 急 平 台 预 测 预 警 模 型 与 辅 助 决 策 模 型 的 技 术 改 造 和 优 化, 完 善 各 类 专 业 预 测 预 警 模 型 的 工 程 计 算 能 力 并 提 高 工 程 适 应 性, 提 高 应 急 平 台 的 智 能 辅 助 决 策 水 平 改 造 现 有 模 型 的 调 用 模 式, 实 现 各 类 分 析 模 型 的 网 络 服 务 化 和 功 能 产 品 化, 通 过 建 设 模 型 云 服 务 中 心, 为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以 及 其 他 外 部 应
198 用 提 供 统 一 和 通 用 的 分 析 模 型 和 云 计 算 服 务 (3) 加 强 三 维 可 视 化 技 术 虚 拟 仿 真 技 术 在 应 急 平 台 中 的 应 用, 实 现 三 维 可 视 化 技 术 在 应 急 平 台 中 展 示 接 入 和 控 制 的 融 合, 提 高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的 可 用 性 (4) 提 高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与 外 部 系 统 ( 如 各 类 通 讯 调 度 设 备 信 息 发 布 设 备 视 频 图 像 系 统 等 ) 的 集 成 能 力, 进 一 步 串 联 常 见 应 急 活 动, 实 现 外 部 系 统 方 便 调 用, 提 高 应 急 处 置 过 程 中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综 合 指 挥 调 度 视 频 图 像 接 入 等 方 面 的 业 务 整 合 能 力, 进 而 提 高 应 急 处 置 能 力 与 效 率 (5) 完 善 现 有 应 急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对 现 有 产 品 体 系 中 的 GIS Server 平 台 软 件 版 本 进 行 升 级, 更 好 的 支 撑 Flex Silverlight 等 客 户 端 开 发 与 展 示 技 术, 提 高 可 视 化 效 果 和 用 户 体 验 通 过 服 务 封 装 与 架 构 完 善, 加 强 对 地 图 服 务 整 合 能 力, 降 低 与 空 间 数 据 源 的 耦 合 度 (6) 提 升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系 列 的 可 扩 展 性 和 可 移 植 性, 面 向 主 流 的 主 机 运 行 平 台 主 流 的 操 作 系 统 平 台 主 流 的 中 间 件 软 件, 改 造 和 完 善 现 有 的 软 件 程 序 架 构, 使 其 具 备 更 好 的 兼 容 性 和 可 扩 展 性, 并 完 成 相 应 的 开 发 和 测 试 完 善 现 有 软 件 产 品 系 列 实 现 上 述 新 功 能 的 同 时, 对 升 级 后 的 软 件 产 品 及 新 功 能 进 行 充 分 测 试 和 优 化 2 产 品 发 展 举 措 公 司 将 依 托 先 进 的 技 术 储 备, 持 续 创 新, 不 断 推 出 贴 近 用 户 需 求 改 善 用 户 体 验 的 各 类 新 产 品 3 营 销 体 系 建 设 计 划 (1) 完 善 市 场 营 销 体 系 出 于 各 自 不 同 的 特 别 需 求, 不 同 行 业 用 户 对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性 能 的 要 求 往 往 千 差 万 别 同 时, 由 于 应 急 平 台 属 于 硬 件 与 软 件 一 体 化 产 品, 在 操 作 方 式 安 装 调 试 维 修 保 养 等 方 面 均 需 要 售 前 技 术 支 持 和 长 期 的 售 后 服 务 所 以, 建 立 覆 盖 全 国 的 营 销 服 务 是 满 足 本 地 化 销 售 需 要 的 必 要 举 措 公 司 是 否 有 能 力 提 供 完 善 的 售 前 直 至 售 后 全 流 程 的 服 务, 已 经 成 为 客 户 选 择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的 重 要 条 件 之 一
199 根 据 公 司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未 来 三 年 内, 将 按 照 行 业 特 点 的 不 同, 整 合 公 司 现 有 市 场 资 源, 分 步 骤 按 体 系 建 立 起 覆 盖 全 国 的 公 司 市 场 营 销 及 运 维 网 络, 并 逐 步 向 海 外 市 场 发 展 公 司 拟 在 北 京 长 春 合 肥 武 汉 昆 明 兰 州 广 州 建 设 7 个 一 级 销 售 中 心, 在 市 场 潜 力 大 并 具 备 发 展 基 础 的 重 要 省 会 城 市 建 设 24 个 二 级 中 心, 在 南 美 洲 和 非 洲 ( 暂 定 ) 建 设 两 个 海 外 中 心, 在 北 京 武 汉 合 肥 建 设 3 个 展 示 中 心, 在 北 京 建 设 1 个 应 用 培 训 中 心, 以 及 在 合 肥 建 设 1 个 呼 叫 中 心 (2) 广 泛 开 展 合 作, 提 升 区 域 整 合 式 营 销 能 力 基 于 公 司 领 先 的 行 业 地 位, 公 司 有 能 力 和 众 多 合 作 伙 伴 开 展 全 面 的 设 备 和 系 统 接 入 整 合 解 决 方 案 和 应 用 增 值 合 作, 提 升 本 公 司 在 不 同 行 业 和 领 域 的 销 售 能 力 针 对 不 同 行 业, 在 各 区 域 同 时 开 展 广 泛 的 渠 道 营 销 和 大 项 目 营 销 (3) 注 重 品 牌 建 设, 加 大 营 销 宣 传 力 度 公 司 将 按 照 总 体 发 展 目 标, 建 立 健 全 完 整 的 市 场 策 划 体 系, 按 照 整 体 市 场 营 销 规 划 部 署, 从 公 司 品 牌 塑 造 产 品 宣 传 推 广 重 大 活 动 运 作 等 方 面 加 强 市 场 宣 传 力 度 通 过 各 种 方 式 扩 大 辰 安 的 知 名 度 与 美 誉 度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和 海 外 树 立 公 司 统 一 的 品 牌 形 象, 增 强 客 户 对 公 司 形 象 的 认 可 度 公 司 的 市 场 策 划 工 作 具 体 如 下 : 1) 建 立 一 套 成 熟 的 宣 传 推 广 体 系 依 据 公 司 营 销 战 略, 制 定 年 度 季 度 月 度 宣 传 推 广 计 划, 主 要 包 括 行 业 与 产 品 宣 传 资 料 准 备 及 发 放 行 业 解 决 方 案 的 编 制 与 推 广 专 业 媒 体 广 告 投 放 专 业 展 会 推 介 新 产 品 巡 展 以 及 优 质 客 户 培 训 及 交 流 活 动 策 划 等 工 作 ; 2) 建 立 完 整 有 效 的 媒 体 资 源 库, 负 责 媒 体 关 系 的 建 立 与 维 护 ; 建 立 起 市 场 竞 争 合 作 信 息 情 报 库, 以 季 度 和 年 度 为 节 点 提 交 市 场 调 研 报 告, 为 季 度 销 售 策 略 和 年 度 营 销 计 划 制 定 提 供 参 考 依 据 ; 3) 针 对 不 同 业 务 领 域 特 点, 策 划 组 织 战 略 合 作 发 布 会 等 重 大 营 销 活 动, 进 一 步 提 高 行 业 市 场 影 响 力 与 知 名 度 4 管 理 能 力 提 升 举 措
200 公 司 将 在 管 理 理 念 上 进 行 创 新,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加 强 现 代 管 理 制 度 与 流 程 体 系 建 设 ; 开 展 管 理 体 制 与 管 理 方 式 的 创 新, 促 进 企 业 战 略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风 险 管 理 人 才 管 理 营 销 管 理 能 力 的 提 升, 提 高 人 才 技 术 资 本 市 场 资 源 配 置 的 效 率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完 成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包 括 办 公 自 动 化 系 统 财 务 管 理 系 统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系 统 远 程 视 频 会 议 系 统 等, 使 公 司 的 各 项 业 务 流 程 更 好 的 适 应 管 理 的 需 要, 提 高 各 部 门 的 运 营 效 率, 及 时 准 确 地 传 递 信 息, 使 公 司 业 务 的 开 展 能 够 做 到 随 需 应 变, 从 而 大 大 提 高 市 场 反 应 速 度, 有 效 地 提 升 公 司 的 整 体 竞 争 能 力 公 司 将 不 断 完 善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和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加 强 现 代 管 理 制 度 与 流 程 体 系 建 设 ; 开 展 管 理 体 制 与 管 理 方 式 的 创 新, 促 进 企 业 战 略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风 险 管 理 人 才 管 理 营 销 管 理 能 力 的 提 升, 提 高 人 才 技 术 资 本 市 场 资 源 配 置 的 效 率 ; 制 定 绩 效 考 核 信 息 系 统 人 才 发 展 计 划 等 各 项 内 控 和 激 励 制 度, 使 公 司 的 管 理 模 式 和 人 才 发 展 可 以 随 着 内 外 部 环 境 的 变 化, 及 时 进 行 调 整 完 善, 为 公 司 未 来 的 经 营 和 发 展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决 策 和 后 备 支 持, 保 证 企 业 收 益 能 够 持 续 稳 定 地 增 长, 最 大 限 度 地 维 护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5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举 措 长 期 以 来 公 司 十 分 注 重 对 人 才 的 挖 掘 和 培 养, 目 前 已 经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研 发 产 品 管 理 市 场 销 售 和 服 务 等 系 统 的 专 业 人 才 体 系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发 展 计 划 将 以 适 应 公 司 中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为 核 心, 通 过 外 部 引 进 和 内 部 培 养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开 展 定 期 培 训, 提 高 员 工 素 质, 改 善 人 才 结 构, 建 设 一 支 专 业 化 职 业 化, 并 与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相 适 应 的 人 才 队 伍, 尤 其 注 重 培 养 和 引 进 会 经 营 懂 技 术 善 于 管 理 的 高 级 复 合 人 才 并 且, 进 一 步 合 理 确 定 薪 酬 结 构, 建 立 长 期 激 励 计 划, 将 员 工 的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和 公 司 的 发 展 规 划 进 行 有 机 结 合, 努 力 营 造 吸 引 人 才 留 住 人 才 和 鼓 励 人 才 脱 颖 而 出 的 机 制 和 环 境, 吸 引 和 鼓 励 优 秀 人 才 为 企 业 长 期 服 务 相 关 措 施 如 下 : (1) 人 才 培 训 计 划
201 公 司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内 部 培 训 体 系, 采 取 丰 富 多 样 的 培 训 形 式, 为 员 工 思 想 创 新 和 技 术 能 力 的 全 方 位 发 展 提 供 平 台 ; 将 员 工 个 人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纳 入 培 训 内 容, 建 立 企 业 创 新 文 化 的 良 好 氛 围 (2) 人 才 激 励 计 划 1) 建 立 绩 效 考 核 制 度, 将 关 键 部 门 关 键 岗 位 员 工 薪 酬 结 构 逐 步 发 展 为 基 本 工 资 + 绩 效 奖 金 + 项 目 奖 励 +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模 式, 通 过 加 强 管 理 层 和 员 工 的 互 动 交 流, 强 化 过 程 管 理, 以 逐 步 提 升 员 工 的 工 作 绩 效 ; 2) 技 术 级 别 晋 升 和 梯 队 建 设 : 技 术 员 工 设 定 9 级 5 等, 每 半 年 根 据 绩 效 和 个 人 成 长 来 调 整 技 术 等 级, 并 与 薪 酬 体 系 相 结 合 ; 3) 股 权 激 励 : 将 核 心 员 工 纳 入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让 核 心 员 工 和 公 司 共 同 成 长 公 司 计 划 在 上 市 后, 根 据 员 工 绩 效 考 核 成 绩, 将 更 多 的 核 心 员 工 纳 入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3) 人 才 部 署 计 划 根 据 各 个 研 发 项 目 所 需 人 员 成 本 和 技 术 能 力, 公 司 将 根 据 需 要 在 各 地 建 立 多 支 研 发 团 队, 各 研 发 团 队 依 照 各 自 的 技 术 优 势 开 发 符 合 公 司 的 产 品 分 布 式 架 构 的 各 种 应 用 和 软 件 6 资 本 运 作 举 措 本 次 首 发 上 市 将 拓 宽 公 司 的 融 资 渠 道, 提 升 公 司 的 资 本 实 力, 较 好 地 解 决 当 前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严 重 受 资 金 约 束 的 问 题 同 时, 成 为 社 会 公 众 公 司 后, 公 司 的 知 名 度 和 品 牌 价 值 也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提 升 在 上 市 后, 公 司 在 依 靠 内 部 积 累 发 展 壮 大 的 同 时, 将 利 用 股 权 融 资 债 权 融 资 并 购 重 组 等 各 种 资 本 运 作 工 具 积 极 拓 展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参 与 行 业 兼 并 整 合, 增 强 技 术 和 人 才 储 备, 不 断 巩 固 和 提 升 行 业 地 位, 提 升 竞 争 力 ( 三 ) 发 行 人 规 划 和 目 标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1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计 划 能 够 如 期 完 成, 募 集 资 金 能 够 顺 利 到 位 并 投 入 使 用
202 2 本 公 司 所 在 行 业 及 领 域 的 市 场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状 态 下, 不 会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3 本 公 司 所 处 的 宏 观 经 济 政 治 法 律 和 社 会 环 境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的 状 态, 没 有 对 本 公 司 发 展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不 可 抗 力 的 现 象 发 生 4 国 家 对 高 新 技 术 和 软 件 企 业 的 扶 持 政 策 不 会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四 ) 计 划 实 施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1 股 票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为 扩 大 产 品 生 产 和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所 需 的 长 期 资 金 相 对 短 缺 是 公 司 目 前 发 展 的 较 大 约 束 2 在 较 大 规 模 资 金 运 用 及 公 司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的 背 景 下, 本 公 司 在 战 略 规 划 组 织 设 计 资 源 配 置 运 营 管 理 特 别 是 资 金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方 面 将 面 临 新 的 挑 战 3 本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需 要 大 批 专 业 的 高 级 技 术 人 才 和 经 营 管 理 人 才, 在 人 才 的 储 备 方 面 本 公 司 尚 存 在 着 一 定 的 差 距 ( 五 ) 确 保 实 现 上 述 计 划 拟 采 用 的 方 式 方 法 或 途 径 1 不 断 完 善 治 理 结 构, 强 化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强 化 各 项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和 透 明 度, 促 进 公 司 的 管 理 升 级 围 绕 中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加 大 体 制 创 新 和 机 制 创 新 的 力 度, 建 立 科 学 规 范 的 绩 效 考 核 体 系 2 通 过 多 元 化 的 资 本 运 作 确 保 研 发 投 入, 扩 大 业 务 规 模 上 市 将 拓 宽 公 司 的 融 资 渠 道, 提 升 公 司 的 资 本 实 力, 较 好 地 解 决 当 前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和 业 务 规 模 受 资 金 约 束 的 问 题 同 时, 成 为 公 众 公 司 后, 公 司 的 知 名 度 和 品 牌 价 值 也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提 升 上 市 后, 本 公 司 将 利 用 股 权 融 资 债 权 融 资 并 购 重 组 等 各 种 资 本 运 作 工 具 积 极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拓 展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参 与 行 业 兼 并 整 合, 不 断 巩 固 和 提 升 行 业 地 位
203 3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逐 步 建 立 和 实 施 完 善 有 效 的 人 才 培 养 晋 升 机 制 和 有 吸 引 力 的 激 励 措 施, 努 力 做 到 留 住 人 用 好 人 持 续 扩 充 技 术 开 发 队 伍, 通 过 外 部 引 进 和 内 部 培 养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一 步 完 善 各 类 岗 位 专 业 人 员 利 用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的 契 机, 下 大 力 气 打 造 一 支 营 销 能 力 出 色 服 务 意 识 强 烈 的 营 销 服 务 队 伍 ( 六 ) 上 述 计 划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本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是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实 施 的 基 础,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将 充 分 利 用 本 公 司 现 有 的 竞 争 优 势, 挖 掘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深 度, 并 通 过 募 集 资 金 的 有 效 使 用 增 强 企 业 未 来 发 展 的 后 劲 本 公 司 多 年 来 在 应 急 平 台 领 域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项 目 经 验 成 功 的 项 目 运 作 为 本 公 司 积 累 了 良 好 的 声 誉 和 优 质 的 客 户 资 源, 为 本 公 司 今 后 加 大 科 研 投 入 和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获 得 新 的 市 场 客 户 奠 定 了 基 础 本 公 司 将 继 续 坚 持 科 教 兴 国 产 业 报 国 的 理 念, 稳 步 谋 求 现 有 业 务 的 持 续 扩 张 及 相 关 业 务 领 域 的 适 当 拓 展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有 利 于 公 司 深 入 完 善 自 身 治 理 结 构, 使 本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规 模 和 公 司 实 力 得 到 大 幅 提 升, 有 利 于 公 司 在 技 术 创 新 业 务 经 营 人 力 资 源 和 市 场 拓 展 方 面 取 得 较 大 的 突 破, 巩 固 并 提 高 本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中 的 市 场 领 先 地 位
204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 一 )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从 事 相 同 相 似 业 务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研 发 制 造 销 售 及 相 关 服 务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形 ( 二 )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1 实 际 控 制 人 清 华 大 学 的 承 诺 清 华 大 学 的 承 诺 内 容 如 下 : (1) 我 校 作 为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不 会 直 接 从 事 经 营 活 动 (2) 我 校 承 诺, 不 支 持 不 批 准 我 校 下 属 的 除 发 行 人 以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现 有 业 务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其 它 经 济 活 动, 不 以 独 资 经 营 合 资 经 营 合 作 经 营 联 营, 或 以 拥 有 其 他 公 司 或 企 业 的 股 权 或 权 益 的 方 式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现 有 业 务 有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其 它 经 济 活 动 (3) 我 校 承 诺 将 促 使 我 校 下 属 的 除 发 行 人 以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在 今 后 的 经 营 范 围 和 投 资 方 向 上, 避 免 与 发 行 人 现 有 业 务 相 同 或 相 似 ; 对 发 行 人 已 经 进 行 建 设 的 项 目, 将 不 会 进 行 同 样 的 建 设 或 投 资 2 控 股 股 东 的 股 东 清 华 控 股 的 承 诺 清 华 控 股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内 容 如 下 : (1) 自 本 承 诺 出 具 之 日 起 保 证 没 有 在 中 国 境 内 或 境 外 单 独 或 与 其 他 自 然 人 法 人 合 伙 企 业 或 组 织, 以 任 何 形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从 事 或 参 与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分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的 子 公 司 ( 以 下 合 称 辰 安 科 技 ) 所 从 事 的 现
205 有 业 务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任 何 业 务 及 活 动 或 拥 有 与 辰 安 科 技 存 在 竞 争 关 系 的 任 何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权 益, 保 证 自 身 及 控 制 下 的 其 他 企 业 目 前 没 有 今 后 的 任 何 时 间 亦 不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独 资 合 资 合 作 和 联 营 ) 参 与 或 进 行 任 何 与 辰 安 科 技 所 从 事 的 现 有 业 务 有 实 质 性 竞 争 或 可 能 有 实 质 性 竞 争 的 业 务 活 动 (2) 自 本 承 诺 出 具 之 日 起 不 向 业 务 与 辰 安 科 技 所 生 产 的 现 有 产 品 或 所 从 事 的 现 有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的 其 他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机 构 组 织 或 个 人 提 供 专 有 技 术 或 提 供 销 售 渠 道 客 户 信 息 等 商 业 秘 密 (3) 自 本 承 诺 出 具 之 日 起 将 不 采 用 代 销 特 约 经 销 指 定 代 理 商 等 形 式 经 营 销 售 其 他 商 家 生 产 的 与 辰 安 科 技 产 品 的 现 有 业 务 有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的 产 品 (4) 本 公 司 愿 意 承 担 由 于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给 辰 安 科 技 造 成 的 直 接 间 接 的 经 济 损 失 索 赔 责 任 及 额 外 的 费 用 支 出 3 控 股 股 东 清 控 创 投 的 承 诺 控 股 股 东 清 控 创 投 的 承 诺 如 下 : (1) 自 本 承 诺 出 具 之 日 起 保 证 没 有 在 中 国 境 内 或 境 外 单 独 或 与 其 他 自 然 人 法 人 合 伙 企 业 或 组 织, 以 任 何 形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从 事 或 参 与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分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的 子 公 司 ( 以 下 合 称 辰 安 科 技 ) 所 从 事 的 现 有 业 务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任 何 业 务 及 活 动 或 拥 有 与 辰 安 科 技 存 在 竞 争 关 系 的 任 何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权 益, 保 证 自 身 及 控 制 下 的 其 他 企 业 目 前 没 有 今 后 的 任 何 时 间 亦 不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独 资 合 资 合 作 和 联 营 ) 参 与 或 进 行 任 何 与 辰 安 科 技 所 从 事 的 现 有 业 务 有 实 质 性 竞 争 或 可 能 有 实 质 性 竞 争 的 业 务 活 动 (2) 自 本 承 诺 出 具 之 日 起 不 向 业 务 与 辰 安 科 技 所 生 产 的 现 有 产 品 或 所 从 事 的 现 有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的 其 他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机 构 组 织 或 个 人 提 供 专 有 技 术 或 提 供 销 售 渠 道 客 户 信 息 等 商 业 秘 密 (3) 自 本 承 诺 出 具 之 日 起 将 不 采 用 代 销 特 约 经 销 指 定 代 理 商 等 形 式 经 营 销 售 其 他 商 家 生 产 的 与 辰 安 科 技 产 品 的 现 有 业 务 有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的 产 品
206 (4) 本 公 司 愿 意 承 担 由 于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给 辰 安 科 技 造 成 的 直 接 间 接 的 经 济 损 失 索 赔 责 任 及 额 外 的 费 用 支 出 二 关 联 交 易 ( 一 )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清 华 大 学 为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清 控 创 投 为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持 有 本 公 司 26.83% 的 股 份, 清 华 控 股 为 清 控 创 投 的 控 股 股 东, 清 华 大 学 清 控 创 投 及 清 华 控 股 均 为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其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二 节 概 览 之 二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之 ( 三 )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清 控 创 投 和 清 华 控 股 作 为 本 公 司 的 直 接 控 股 股 东 和 间 接 控 股 股 东, 其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为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2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除 本 公 司 之 外 的 其 他 企 业 (1) 清 控 创 投 控 制 的 其 他 主 要 下 属 企 业 的 具 体 情 况 清 控 创 投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五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 三 )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下 属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2) 清 华 控 股 控 制 的 其 他 主 要 下 属 企 业 的 具 体 情 况 清 华 控 股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五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 三 )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下 属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3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共 控 制 八 家 子 公 司, 分 别 是 安 徽 泽 众 辰 安 测 控 武 汉 辰 安 华 辰 泽 众 安 标 科 技 辰 安 信 息 安 图 天 地 和 辰 安 伟 业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207 4 参 股 公 司 本 公 司 参 股 一 家 公 司, 为 安 徽 泽 泰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5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其 他 股 东 序 号 发 起 人 名 称 或 姓 名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1 轩 辕 集 团 1, % 2 辰 源 世 纪 % 3 同 方 股 份 % 4 上 海 瑞 为 % 上 述 股 东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五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此 外, 薛 兴 发 薛 海 鹏 薛 兴 义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投 资 者, 直 接 持 有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股 份 超 过 5%, 为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6 其 他 关 联 方 (1) 自 然 人 关 联 方 本 公 司 自 然 人 关 联 方 是 指 能 对 公 司 财 务 和 经 营 决 策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个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自 然 人 股 东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上 述 人 员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均 为 本 公 司 自 然 人 关 联 方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之 一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薛 兴 义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2.00% 的 股 份 薛 海 鹏 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1.00% 的 股 份 发 行 人 法 人 股 东 轩 辕 集 团 持 有 发 行 人 17.30% 的 股 份, 上 海 瑞 为 持 有 发 行 人 9.00% 的 股 份 轩 辕 集 团 股 东 为 薛 兴 发 和 薛 兴 义, 该 二 人 分 别 持 有 轩 辕 集 团 74.87% 和 25.13% 的 股 权 上 海 瑞 为 股 东 为 薛 海 鹏 和 王 辉, 该 二 人 分 别 持 有 上 海 瑞 为 60.00% 和 40.00% 的 股 权 薛 兴 发 与 薛 兴 义 为 兄 弟 关 系 ; 薛 兴 发 与 王 辉 系 配 偶 关 系 ; 薛 兴 发 薛 兴 义 与 薛 海 鹏 为 叔 侄 关 系 薛 兴 发 薛 兴 义 王 辉 薛 海 鹏 直 接 持 有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超 过 5%, 为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208 (2) 公 司 的 主 要 投 资 者 个 人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或 担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其 他 企 业 序 号 关 联 情 形 单 位 名 称 1. 轩 辕 集 团 实 业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 上 海 瑞 为 铁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 黑 龙 江 省 轩 辕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 黑 龙 江 轩 辕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联 自 然 人 薛 兴 发 等 5. 哈 尔 滨 辰 安 麦 迪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控 制 企 业 6. 中 塔 之 星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 轩 辕 集 团 哈 尔 滨 木 兰 生 态 旅 游 实 业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8. 轩 辕 国 际 投 资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9. 黑 龙 江 轩 辕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 清 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11. 紫 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2. 董 事 赵 燕 来 任 董 事 北 京 慕 华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3.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比 威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4. 北 京 华 清 燃 气 轮 机 与 煤 气 化 联 合 循 环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5. 天 津 华 海 清 科 机 电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6. 华 清 农 业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杨 云 松 17. 北 京 恩 瑞 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18. 北 京 东 润 华 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 北 京 同 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周 侠 任 董 事 高 20. 无 锡 同 方 融 达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级 管 理 人 员 21. 重 庆 同 方 融 达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 武 汉 光 谷 烽 火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3. 监 事 陈 建 华 任 董 事 黄 冈 烽 火 科 技 产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4.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武 汉 理 工 光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 武 汉 银 泰 科 技 电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6. 清 华 同 方 光 盘 电 子 出 版 社 监 事 吕 游 任 董 事 高 27. 北 京 万 博 天 地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级 管 理 人 员 28. 科 威 国 际 技 术 转 移 有 限 公 司 (3) 清 华 大 学 -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技 术 联 合 研 究 院 2011 年 4 月 24 日, 胡 锦 涛 总 书 记 在 清 华 大 学 百 年 校 庆 上 发 表 讲 话 时 提 出 了 推 动 协 同 创 新 的 理 念 和 要 求 为 落 实 胡 锦 涛 同 志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 联 合 发 出 关 于 实 施 高 等 学 校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计 划 ( 教 技 [2012]6 号 ),2012 年 5 月 7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 育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联 合 召 开 工 作 会 议, 正 式 启 动 实 施 高 等 学 校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计 划 ( 以 下 简 称
209 2011 计 划 ) 2011 计 划 是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领 域 继 211 工 程 985 工 程 之 后, 又 一 项 体 现 国 家 意 志 的 重 大 战 略 举 措 按 照 2011 计 划, 面 向 行 业 产 业 的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以 工 程 技 术 学 科 为 主 体, 以 培 育 战 略 新 兴 产 业 和 改 造 传 统 产 业 为 重 点, 通 过 高 校 与 高 校 科 研 院 所, 特 别 是 与 大 型 骨 干 企 业 的 强 强 联 合, 成 为 支 撑 我 国 行 业 产 业 发 展 的 核 心 共 性 技 术 研 发 和 转 移 的 重 要 基 地 参 与 企 业 研 究 院 所 等 应 是 行 业 内 领 先 影 响 力 强, 具 有 较 好 研 发 基 础 和 对 重 大 技 术 创 新 的 需 求 与 接 受 能 力 ; 有 效 地 聚 集 了 多 方 资 源, 得 到 了 参 与 企 业 的 实 质 性 投 入 国 家 对 经 批 准 认 定 的 2011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给 予 政 策 经 费 等 方 面 的 支 持 公 共 安 全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属 于 面 向 行 业 产 业 的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该 中 心 系 依 照 2011 计 划 有 关 规 定, 以 清 华 大 学 为 牵 头 单 位, 协 同 国 家 行 政 学 院 中 国 人 民 公 安 大 学 北 京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中 国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同 方 威 视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参 与 单 位 联 合 组 建 成 立 的 产 学 研 用 为 一 体 的, 致 力 于 全 面 提 升 我 国 公 共 安 全 技 术 持 续 创 新 及 通 用 预 防 与 应 急 成 套 化 装 备 能 力 的 非 法 人 组 织 目 前, 该 中 心 下 设 的 研 究 机 构 包 括 : 清 华 大 学 - 北 京 市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院 城 市 公 共 安 全 联 合 研 究 院 清 华 大 学 - 同 方 威 视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安 全 检 测 技 术 联 合 研 究 院 和 清 华 大 学 -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技 术 联 合 研 究 院 ( 以 下 简 称 联 合 研 究 院 ) 联 合 研 究 院 是 由 辰 安 科 技 与 清 华 大 学 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 联 合 成 立 的 联 合 研 究 院 为 非 独 立 法 人 机 构, 下 设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学 术 委 员 会, 实 行 管 理 委 员 会 领 导 下 的 院 长 负 责 制 管 理 委 员 会 由 双 方 任 命 的 资 深 研 究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职 能 是 确 定 联 合 研 究 院 的 研 究 开 发 目 标 和 决 定 重 大 事 务 学 术 委 员 会 由 管 理 委 员 会 聘 请 的 国 内 外 相 关 院 士 教 授 与 专 家 组 成, 负 责 制 定 研 究 院 学 术 发 展 方 向, 审 定 研 究 院 开 放 课 题 设 置, 审 议 由 研 究 院 提 出 的 学 术 发 展 纲 要 等 往 后 五 年, 辰 安 科 技 或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拟 向 联 合 研 究 院 投 入 研 究 经 费, 研 究 经 费 的 使 用 均 需 结 合 辰 安 科 技 的 业 务 需 求, 双 方 签 订 正 式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明 确 约 定 项 目 的 研 究 目 标 研 究 内 容 经 费 预 算 及 使 用 预 期 研 究 成 果 等 ; 研 究 成 果 知 识 产 权 等 由 双 方 共 享, 辰 安 科 技 拥 有 进 行 产 业 转 化 和 商 业 化 的 全 部 权 利 ; 联 合 研 究 院 有 权 无 偿 使 用, 但 仅 限 于 教 学 科 研 目 的, 不 得 用 于 任 何 商 业 目 的
210 ( 二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方 式 及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金 额 决 策 程 序 比 例 2014 年 度 紫 光 软 件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市 场 价 格 % 清 华 大 学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市 场 价 格 % 合 计 1, % 2013 年 度 紫 光 软 件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市 场 价 格 % 清 华 大 学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市 场 价 格 % 合 计 % 2012 年 度 紫 光 软 件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市 场 价 格 % 清 华 大 学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市 场 价 格 % 同 方 股 份 出 售 商 品 市 场 价 格 % 合 计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出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所 实 现 的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4.70% 2.14% 和 3.86%, 占 比 较 小,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无 重 大 影 响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2012 年, 关 联 方 同 方 股 份 向 本 公 司 采 购 少 量 的 灾 害 应 急 包 产 品 自 用, 金 额 仅 为 0.34 万 元 2012 至 2013 年,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紫 光 软 件 进 行 的 关 联 交 易, 主 要 是 为 执 行 双 方 合 作 开 发 的 云 南 省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和 民 航 新 疆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项 目, 交 易 金 额 约 为 万 元 2014 年, 本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紫 光 软 件 进 行 的 关 联 交 易, 主 要 是 为 执 行 北 京 市 城 市 安 全 运 行 和 应 急 管 理 物 联 网 应 用 辅 助 决 策 系 统 宁 波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增 补 项 目 宁 波 市 奉 化 市 应 急 平 台 ( 一 期 ) 项 目 等, 交 易 金 额 为 万 元 2012 年, 公 司 承 担 了 清 华 大 学 超 高 层 建 筑 内 部 人 员 定 位 系 统 开 发 等 相 关 技 术 服 务, 交 易 金 额 为 万 元 ;2013 年, 公 司 及 安 徽 泽 众 为 清 华 大 学 提 供 了 安 全 保 障 型 城 市 的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与 评 价 系 统 等 相 关 技 术 服 务 和 少 量 应 急 装 备, 交 易 金 额 为 万 元 ;2014 年, 安 徽 泽 众 安 标 科 技 为 清 华 大 学 相 关 部 门 提 供
211 了 广 东 容 灾 项 目 等 技 术 服 务, 交 易 金 额 为 万 元 2 关 联 自 然 人 薪 酬 本 公 司 关 联 自 然 人 薪 酬 主 要 是 向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支 付 的 薪 酬, 具 体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关 联 自 然 人 薪 酬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自 然 人 的 薪 酬 逐 年 上 升, 主 要 是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人 数 以 及 薪 酬 水 平 增 加 所 致 ( 三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采 购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单 位 : 万 元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方 式 及 决 策 程 序 金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金 额 的 比 例 2014 年 度 清 华 大 学 接 受 劳 务 市 场 价 格 % 合 计 % 2013 年 度 紫 光 软 件 接 受 劳 务 市 场 价 格 % 合 计 % 2012 年 度 清 华 大 学 接 受 劳 务 市 场 价 格 % 紫 光 软 件 接 受 劳 务 市 场 价 格 % 合 计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个 别 关 联 方 存 在 采 购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等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与 紫 光 软 件 存 在 项 目 合 作, 分 担 了 部 分 劳 务 费 用, 交 易 金 额 较 小 此 外,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2012 年 曾 委 托 清 华 大 学 工 程 物 理 系 进 行 核 辐 射 测 量 方 面 的 基 础 技 术 研 发, 用 于 煤 质 煤 量 检 测 设 备 的 生 产 ;2014 年 辰 安 测 控 委 托 清 华 大 学 进 行 阵 列 式 探 测 器 测 量 煤 炭 灰 分 的 一 致 性 研 究, 公 司 委 托 清 华 大 学 公 共 安 全 行 业 产 业 发 展 分 析 与 评 价 研 究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的 金 额 以 及 占 同 类 交 易 的 比 重 均 较 小, 交 易 价 格 均 按 照 市 场 定 价 的 原 则 确 定 2 关 联 方 担 保
212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王 忠 苏 国 锋 清 华 控 股 王 忠 3 2 王 忠 苏 国 锋 王 忠 王 忠 5 6 王 忠 苏 国 锋 苏 国 锋 单 位 : 万 元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辰 安 科 技 年 10 月 28 日 2012 年 10 月 27 日 是 辰 安 科 技 1, 年 12 月 24 日 2013 年 12 月 23 日 是 辰 安 科 技 1, 是 辰 安 科 技 2, 是 辰 安 科 技 2, 是 辰 安 科 技 2, 否 辰 安 科 技 2, 否 华 辰 泽 众 年 4 月 28 日 2015 年 5 月 5 日 否 注 1:2011 年 10 月 28 日, 董 事 长 王 忠 和 执 行 副 总 裁 苏 国 锋 为 本 公 司 向 北 京 银 行 白 石 桥 支 行 借 980 万 元 一 年 期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2:2012 年 12 月 5 日, 清 华 控 股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建 行 北 京 中 关 村 分 行 申 请 1,000 万 元 国 内 信 用 证 额 度 提 供 最 高 额 为 1,000 万 元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限 一 年 2012 年 12 月 11 日 本 公 司 向 清 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担 保 费 万 元 3:2012 年 3 月 26 日, 董 事 长 王 忠 为 招 商 银 行 北 京 大 运 村 支 行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的 授 信 协 议 中 约 定 的 具 体 业 务 中 而 享 有 的 债 权 提 供 最 高 额 不 可 撤 销 担 保,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的 方 式 为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4:2012 年 12 月 12 日, 董 事 长 王 忠 和 执 行 副 总 裁 苏 国 锋 为 北 京 银 行 白 石 桥 支 行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的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享 有 的 债 权 提 供 最 高 额 为 2,000 万 元 的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5:2013 年 6 月 7 日, 董 事 长 王 忠 为 招 商 银 行 北 京 大 运 村 支 行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的 授 信 协 议 项 下 的 债 权 提 供 最 高 额 为 2,000 万 元 的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保 证 期 间 自 担 保 书 生 效 之 日 起 至 授 信 协 议 项 下 每 笔 贷 款 或 其 他 融 资 或 招 商 银 行 北 京 大 运 村 支 行 受 让 的 应 收 账 款 债 权 的 到 期 日 或 每 笔 垫 款 的 垫 款 日 另 加 两 年 任 一 项 具 体 授 信 展 期, 则 保 证 期 间 延 续 至 展 期 期 间 届 满 后 另 加 两 年 止 6:2013 年 12 月 23 日, 董 事 长 王 忠 为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海 淀 支 行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的 综 合 授 信 协 议 享 有 的 债 权 提 供 最 高 额 为 2,500 万 元 的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综 合 授 信 协 议 项 下 的 每 一 笔 具 体 授 信 业 务 的 保 证 期 间 单 独 计 算, 为 自 具 体 授 信 业 务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受 信 人 履 行 债 务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 如 因 法 律 规 定 或 约 定 的 事 件 发 生 而 导 致 具 体 授 信 业 务 合 同 或 协 议 提 前 到 期, 则 为 提 前 到 期 之 日 ) 起 两 年 7:2014 年 2 月 12 日, 王 忠 苏 国 锋 为 北 京 银 行 上 地 支 行 与 本 公 司 签 订 的 2,000 万 元 的 授 信 额 度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8:2014 年 4 月 28 日, 苏 国 锋 为 北 京 银 行 上 地 支 行 向 华 辰 泽 众 提 供 的 100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3 解 决 共 有 及 无 偿 使 用 软 件 著 作 权 和 专 利 权 等 知 识 产 权 而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历 史 上, 本 公 司 曾 与 清 华 大 学 共 同 申 请 获 得 了 33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无 偿 使 用 清 华 大 学 一 种 煤 炭 灰 分 检 测 装 置 测 量 探 头 等 1 项 专 利 和 3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的 情 况, 根 据 与 清 华 大 学 的 约 定, 公 司 与 清 华 大 学 双 方 共 同 享 有 该 33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的 使 用 权 收 益 权 及 其 他 知 识 产 权 ; 为 彻 底 消 除 上 述 知 识 产 权 问 题 对 公 司 后 续 经
213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影 响,2011 年 12 月 20 日, 公 司 与 清 华 大 学 签 订 了 相 关 专 利 权 转 让 合 同 和 软 件 著 作 权 转 让 合 同, 以 经 北 京 天 圆 开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天 圆 开 评 报 字 [2011] 第 号 和 天 圆 开 评 报 字 [2011] 第 号 评 估 报 告 为 作 价 依 据, 就 上 述 共 有 的 33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中 的 32 项 以 及 无 偿 使 用 清 华 大 学 的 1 项 专 利 和 3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转 让 事 项 达 成 一 致, 交 易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相 关 款 项 已 全 部 付 清, 相 关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证 书 和 专 利 证 书 也 已 变 更 完 毕 33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中 未 转 让 的 一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 软 件 著 作 权 :ZZ-89 系 列 Gamma 射 线 煤 灰 分 仪 通 用 软 件 V1.0, 登 记 号 : 2007SRBJ2525 号 ) 已 于 2013 年 6 月 25 日 注 销 本 次 交 易 所 涉 及 的 专 利 权 和 软 件 著 作 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权 / 著 作 权 名 称 证 号 / 申 请 号 著 作 权 人 1 城 市 级 结 构 化 数 字 预 案 系 统 V SRBJ2691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2 智 能 测 控 系 统 软 件 V SRBJ2526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3 中 小 城 市 应 急 指 挥 辅 助 决 策 系 统 V SRBJ2884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4 应 急 智 能 方 案 生 成 与 管 理 系 统 v SRBJ0143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5 应 急 决 策 与 三 维 可 视 化 系 统 V SRBJ0144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6 应 急 资 源 标 绘 系 统 V SRBJ0172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7 值 守 应 急 系 统 V SRBJ0304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8 水 域 污 染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 SRBJ0305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9 应 急 管 理 门 户 系 统 V SRBJ1110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10 传 染 病 扩 散 动 力 学 分 析 系 统 V SRBJ1344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11 城 市 火 灾 蔓 延 分 析 系 统 V SRBJ1345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12 城 市 生 命 线 工 程 故 障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 SRBJ1346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13 危 化 品 泄 露 扩 散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 SRBJ1347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14 传 染 病 扩 散 空 间 分 析 系 统 V SRBJ1388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15 圩 区 排 涝 分 析 系 统 V SRBJ1570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16 爆 炸 危 险 性 分 析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 SRBJ1690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17 街 区 人 员 疏 散 应 急 决 策 系 统 V SRBJ6967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18 社 会 风 险 分 析 系 统 V SRBJ6968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19 多 因 素 耦 合 综 合 分 析 与 评 价 系 统 V SRBJ6976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20 预 警 分 级 与 管 理 系 统 V SRBJ7150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21 城 市 犯 罪 预 测 预 警 系 统 V SRBJ7152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22 城 市 犯 罪 空 间 热 点 系 统 V SRBJ7164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23 暴 雪 灾 害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 SRBJ0801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24 城 市 区 域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 SRBJ0802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25 城 市 危 险 源 爆 炸 和 危 化 品 泄 漏 定 量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 SRBJ0803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214 序 号 专 利 权 / 著 作 权 名 称 证 号 / 申 请 号 著 作 权 人 26 城 市 主 干 电 网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 SRBJ0805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27 泥 石 流 灾 害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 SRBJ0806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28 森 林 火 灾 综 合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 SRBJ0808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29 应 急 电 子 沙 盘 系 统 V SRBJ3750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30 救 援 物 资 需 求 分 析 辅 助 决 策 系 统 V SRBJ3751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31 应 急 物 资 调 度 与 管 理 平 台 系 统 V SRBJ3752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32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系 统 V SRBJ3753 本 公 司 清 华 大 学 33 支 持 风 险 评 估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案 例 统 计 和 数 据 分 析 系 统 V SRBJ2663 清 华 大 学 34 网 络 舆 情 监 控 与 预 警 系 统 V SRBJ7166 清 华 大 学 35 城 市 燃 气 管 网 定 量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V SRBJ3420 清 华 大 学 36 一 种 煤 炭 灰 分 检 测 装 置 测 量 探 头 ZL 清 华 大 学 4 关 联 租 赁 2014 年 6 月 28 日, 辰 安 信 息 与 本 公 司 股 东 辰 源 世 纪 签 订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约 定 辰 源 世 纪 承 租 辰 安 信 息 所 租 赁 长 城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东 路 66 号 甲 1 号 楼 长 城 大 厦 22 层 办 公 用 房 中 20 平 米 供 辰 源 世 纪 办 公 之 用, 租 金 为 5.4 元 / 天 / 平 米, 租 赁 期 自 2014 年 6 月 28 日 起 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 止 2014 年 支 付 房 屋 租 赁 费 19,440 元 ( 四 )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1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关 联 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同 方 股 份 应 收 账 款 同 方 软 件 应 收 账 款 紫 光 软 件 预 付 账 款 清 华 大 学 预 付 账 款 紫 光 软 件 预 付 账 款 联 合 研 究 院 1, 其 他 应 收 款 紫 光 软 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同 方 软 件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为 万 元, 系 广 东 省 应 急 指 挥 工 作 系 统 开 发 项 目 的 尾 款 尚 未 收 回 2014 年, 本 公 司 对 应 紫 光 软 件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增 幅 较 大, 主 要 系 因 公 司
215 与 紫 光 软 件 新 签 署 销 售 合 同 而 导 致 保 证 金 质 保 金 等 相 应 增 加 ;2014 年, 本 公 司 对 紫 光 软 件 的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系 未 收 到 的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等 合 同 尾 款 2014 年, 依 据 2011 协 同 创 新 中 心 的 精 神, 根 据 公 司 与 联 合 研 究 院 的 相 关 协 议 及 合 同, 辰 安 信 息 向 联 合 研 究 院 支 付 研 发 经 费 1,000 万 元, 用 于 以 地 震 为 原 生 事 件 的 灾 害 链 分 析 模 型 包 以 及 基 于 灾 害 链 的 灾 害 分 析 模 型 包 的 研 发 根 据 协 议 及 合 同 约 定, 辰 安 科 技 拥 有 以 上 研 发 成 果 进 行 产 业 转 化 和 商 业 化 的 全 部 权 利 ; 联 合 研 究 院 有 权 无 偿 使 用, 但 仅 限 于 教 学 科 研 目 的, 不 得 用 于 任 何 商 业 目 的 2 应 付 关 联 方 款 项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预 收 账 款 清 华 大 学 年, 公 司 对 清 华 大 学 的 预 收 账 款 大 幅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是 : 公 司 为 清 华 大 学 提 供 CAP1400 辐 射 防 护 审 评 软 件 系 统 开 发 协 作 研 究 服 务 三 维 建 模 和 地 图 数 据 加 工 及 测 试 服 务 等, 收 到 清 华 大 学 部 分 预 付 款 项 ( 五 ) 关 联 交 易 对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属 于 本 公 司 业 务 正 常 经 营 的 需 要, 对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不 构 成 重 大 影 响 ( 六 )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1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的 制 定 和 执 行 情 况 为 保 证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允 性,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权 限 与 程 序 做 出 了 明 确 的 规 定 2012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和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规 范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的 管 理 制 度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等 有 关 制 度 的 规 定 履 行 了 内 部 批 准 程 序 2 公 司 章 程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权 力 和 程 序 的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董 事 会 应 当 确 定 对 外 投 资 ( 含 委 托 理 财, 委 托 贷 款,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投 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216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等 )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关 联 交 易 的 权 限, 建 立 严 格 的 审 查 和 决 策 程 序 与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事 项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的, 不 得 对 该 项 决 议 行 使 表 决 权,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该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会 议 所 作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董 事 会 的 无 关 联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3 人 的, 应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应 当 写 明 非 关 联 股 东 的 表 决 情 况 关 联 股 东 在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应 当 主 动 向 股 东 大 会 说 明 情 况, 并 明 确 表 示 不 参 与 投 票 表 决 股 东 没 有 主 动 说 明 关 联 关 系 和 回 避 的, 其 他 股 东 可 以 要 求 其 说 明 情 况 并 回 避 股 东 大 会 结 束 后, 其 他 股 东 发 现 有 关 联 股 东 参 与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投 票 的, 有 权 就 相 关 决 议 根 据 本 章 程 规 定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认 定 无 效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或 者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该 项 表 决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半 数 以 上 通 过 3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的 规 定 (1)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的 5%, 或 绝 对 金 额 低 于 1,000 万 元 的 关 联 交 易 ;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和 不 同 关 联 人 进 行 的 与 同 一 交 易 标 的 相 关 的 交 易 或 者 与 同 一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该 关 联 交 易 累 计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或 绝 对 金 额 低 于 1,000 万 元 的 关 联 交 易, 必 须 向 董 事 会 秘 书 报 送 备 案 材 料,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后 实 施 ;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30 万 元 的 关 联 交 易 ;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单 笔 或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发 生 的 交 易 标 的 相 关 的 同 类 关 联 交 易 低 于 100 万 元, 或 交 易 金 额 在 100 万 元 以 上 但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低 于 0.5%( 以 两 者 较 低 者 为 准 ) 的 关 联 交 易, 可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权 总 经 理 决 定
217 (2)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金 额 在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1,000 万 元 )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的 5% 以 上 ( 含 5%) 的, 由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决 议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金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3)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的 除 外 ) 金 额 在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应 当 聘 请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中 介 机 构, 对 交 易 标 的 进 行 评 估 或 审 计, 并 将 该 交 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若 该 交 易 标 的 为 股 权, 公 司 应 聘 请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交 易 标 的 最 近 一 年 又 一 期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进 行 审 计, 审 计 截 止 日 距 协 议 签 署 日 不 得 超 过 6 个 月 ; 若 交 易 标 的 为 股 权 以 外 的 其 他 资 产, 公 司 应 聘 请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进 行 评 估, 评 估 基 准 日 距 协 议 签 署 日 不 得 超 过 1 年 (4) 依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上 市 规 则 及 公 司 章 程 等 相 关 规 定 对 关 联 交 易 所 涉 及 事 项 的 审 批 权 限 及 程 序 有 特 殊 规 定 的, 依 据 该 等 规 定 执 行 ( 七 ) 独 立 董 事 对 关 联 交 易 的 意 见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路 江 涌 于 振 亭 周 大 庆 认 为 :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履 行 了 相 关 决 策 程 序 或 已 经 其 他 非 关 联 股 东 认 可,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内 部 有 关 制 度 的 规 定, 履 行 了 法 定 的 批 准 程 序, 遵 循 了 公 平 自 愿 合 理 的 原 则,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公 允,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非 关 联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 八 )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1 本 公 司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制 定 了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章 程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制 度 中 关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规 定,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2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清 华 大 学 承 诺 : 我 校 将 采 取 切 实 有 效 的 措 施 尽 量 减 少 和 规 范 我 校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 确 保 在 与 发 行 人 进 行 关 联 交 易 时 按 公 平
218 公 开 的 市 场 原 则 进 行, 并 履 行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 确 保 不 通 过 与 发 行 人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谋 求 特 殊 的 利 益, 不 进 行 有 损 发 行 人 及 其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关 联 交 易 3 控 股 股 东 的 股 东 清 华 控 股 控 股 股 东 清 控 创 投,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轩 辕 集 团 辰 源 世 纪 同 方 股 份 和 上 海 瑞 为 分 别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关 于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将 采 取 切 实 有 效 的 措 施 尽 量 规 范 和 减 少 与 辰 安 科 技 及 其 下 属 子 公 司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 对 于 与 辰 安 科 技 及 其 下 属 子 公 司 之 间 确 有 必 要 进 行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将 严 格 遵 守 公 平 公 允 等 价 有 偿 的 原 则, 公 平 合 理 地 进 行 ; 关 联 交 易 均 以 签 订 书 面 合 同 或 协 议 形 式 明 确 约 定, 并 严 格 遵 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联 交 易 制 度 等 相 关 规 定, 履 行 各 项 审 批 程 序 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切 实 保 护 辰 安 科 技 利 益 ( 九 ) 保 荐 机 构 申 报 会 计 师 发 行 人 律 师 核 查 意 见 保 荐 机 构 申 报 会 计 师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发 行 人 在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的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过 程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关 联 股 东 或 董 事 在 审 议 相 关 交 易 时 已 履 行 回 避 程 序,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成 员 未 发 表 不 同 意 见 发 行 人 在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已 遵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履 行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发 行 人 在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之 前 的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不 规 范 不 构 成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重 大 法 律 障 碍
219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 一 ) 董 事 1 王 忠, 男,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核 物 理 专 业 曾 任 清 华 大 学 华 海 核 仪 表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深 圳 蓝 鼎 科 技 开 发 公 司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兼 任 子 公 司 辰 安 测 控 董 事 长 辰 安 伟 业 董 事 清 华 大 学 工 程 物 理 系 副 主 任 2 袁 宏 永, 男,1965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博 士 研 究 生, 研 究 员, 博 士 生 导 师, 摄 影 测 量 与 遥 感 专 业 1994 年 9 月 至 2004 年 5 月 担 任 中 国 科 技 大 学 火 灾 科 学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副 主 任,1999 年 6 月 至 2004 年 5 月 担 任 合 肥 科 大 立 安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长,2005 年 11 月 至 2013 年 5 月 担 任 清 华 大 学 公 共 安 全 研 究 院 副 院 长 2005 年 参 与 创 立 本 公 司 前 身 辰 安 有 限, 担 任 总 裁 直 至 本 公 司 成 立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总 裁,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兼 任 辰 源 世 纪 执 行 董 事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董 事 长 华 辰 泽 众 董 事 安 图 天 地 董 事 辰 安 伟 业 董 事 安 徽 泽 泰 副 董 事 长 3 杨 云 松, 男,1968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博 士 研 究 生, 专 业 为 技 术 经 济 专 业 曾 任 中 国 铁 道 科 学 研 究 院 金 属 及 化 学 研 究 所 研 究 员, 中 国 铁 路 物 资 总 公 司 工 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兼 任 辰 安 信 息 董 事 长 华 清 农 业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北 京 恩 瑞 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兼 经 理 北 京 东 润 华 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兼 经 理 4 范 维 澄, 男,194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中 国 工 程 院 院 士,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曾 任 中 国 科 技 大 学 副 校 长, 安 徽 省 科 协 主 席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同 时 担 任 公 司 首 席 科 学 家, 清 华 大 学 公 共 15 安 全 研 究 院 院 长, 清 华 大 学 工 程 物 理 系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所 长 15 清 华 大 学 公 共 安 全 研 究 院 是 清 华 大 学 校 属 的 跨 院 系 研 究 机 构, 凝 聚 了 清 华 大 学 公 共 安 全 学 科 群 和 各 院 系 公 共 安 全 科 技 的 众 多 研 究 力 量, 整 合 了 工 程 物 理 系 公 共 管 理 学 院 核 能 技 术 设 计 研 究 院 等 相 关
220 5 赵 燕 来, 男,196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物 理 化 学 专 业 曾 任 清 华 大 学 化 学 系 教 师 汽 巴 精 化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区 业 务 主 管 清 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紫 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清 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副 书 记 总 裁 助 理 兼 技 术 资 产 运 营 中 心 总 经 理, 兼 任 紫 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北 京 慕 华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比 威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北 京 华 清 燃 气 轮 机 与 煤 气 化 联 合 循 环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天 津 华 海 清 科 机 电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6 周 侠, 男,1966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本 科, 工 业 系 统 工 程 管 理 专 业 曾 任 北 京 海 淀 四 达 技 术 开 发 中 心 销 售 经 理, 北 京 日 报 社 新 闻 发 展 总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同 方 股 份 副 总 裁 物 联 网 应 用 产 业 本 部 总 经 理, 兼 任 北 京 同 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无 锡 同 方 融 达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重 庆 同 方 融 达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等 职 务 7 路 江 涌, 男,197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博 士 研 究 生, 经 济 学 与 商 业 策 略 专 业 曾 任 清 华 大 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助 理 教 授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北 京 大 学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战 略 管 理 系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系 副 主 任, 北 京 大 学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创 新 创 业 中 心 副 主 任 8 于 振 亭, 男,197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博 士 研 究 生, 高 级 会 计 师 曾 任 包 头 明 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华 夏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总 监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华 夏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9 周 大 庆, 男,1969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法 律 专 业 曾 任 中 国 银 行 总 行 国 际 业 务 部 法 律 处 经 理 助 理, 北 京 众 鑫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北 京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国 浩 律 师 集 团 ( 北 京 ) 事 务 所 律 师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北 京 正 见 永 申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院 系, 致 力 于 研 究 公 共 灾 害 防 治 科 学 理 论 方 法 学 防 控 与 应 急 管 理 及 其 综 合 集 成 等 关 键 技 术
221 ( 二 ) 监 事 1 李 敬 华, 女,195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本 科, 行 政 管 理 专 业, 高 级 经 济 师 曾 任 黑 龙 江 省 商 务 厅 计 划 财 务 处 处 长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轩 辕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2 陈 建 华, 男,1967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商 业 经 济 ( 贸 易 专 业 ),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武 汉 邮 电 科 学 研 究 院 发 展 策 划 部 主 任 助 理 副 主 任 等 职 务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同 时 担 任 武 汉 邮 电 科 学 研 究 院 发 展 策 划 部 主 任, 武 汉 光 谷 总 经 理 董 事, 武 汉 理 工 光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武 汉 银 泰 科 技 电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武 汉 光 迅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武 汉 烽 火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黄 冈 烽 火 科 技 产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3 吕 游, 男,1979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本 科, 经 济 专 业 先 后 就 职 于 东 京 山 宏 实 业 株 式 会 社 贸 易 部 北 京 紫 光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部 清 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商 贸 分 公 司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同 时 担 任 清 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资 产 运 营 中 心 高 级 经 理, 兼 任 清 华 同 方 光 盘 电 子 出 版 社 董 事 北 京 万 博 天 地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科 威 国 际 技 术 转 移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北 京 紫 光 测 控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北 京 北 华 清 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北 京 清 软 英 泰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赛 尔 启 迪 科 技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4 刘 碧 龙, 男,197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中 国 火 箭 技 术 研 究 院 230 厂 技 术 员, 用 友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软 件 设 计 师, 江 河 瑞 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部 门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同 时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工 程 师 5 毛 青 松, 男,1975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中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中 科 软 件 智 能 交 通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经 理, 北 京 方 正 数 码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经 理 等 职 务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222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1 袁 宏 永, 总 裁, 简 历 见 董 事 会 成 员 2 苏 国 锋, 男,197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博 士 研 究 生, 工 程 热 物 理 专 业, 副 研 究 员, 博 士 生 导 师 2002 年 1 月 至 2004 年 12 月, 担 任 合 肥 科 大 立 安 安 全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总 经 理 总 经 理,2005 年 3 月 至 2013 年 5 月, 担 任 清 华 大 学 公 共 安 全 研 究 院 副 研 究 员 现 任 公 司 执 行 副 总 裁,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兼 任 辰 源 世 纪 监 事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总 经 理 辰 安 信 息 总 经 理 华 辰 泽 众 董 事 长 安 图 天 地 董 事 辰 安 伟 业 董 事 安 徽 泽 泰 董 事 3 李 陇 清, 男,197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测 试 技 术 及 仪 器 专 业 曾 任 同 方 股 份 应 用 信 息 系 统 本 部 总 监, 政 务 工 程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高 级 副 总 裁,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兼 任 子 公 司 安 图 天 地 董 事 辰 安 伟 业 董 事 长 4 黄 全 义, 男,196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博 士 研 究 生, 大 地 测 量 学 与 测 量 工 程 专 业, 研 究 员, 博 士 生 导 师 1987 年 7 月 至 2000 年 8 月, 历 任 武 汉 测 绘 科 技 大 学 测 绘 学 院 讲 师 副 教 授 教 授 ;2000 年 8 月 至 2006 年 6 月, 担 任 武 汉 大 学 测 绘 学 院 教 授 ;2006 年 6 月 至 2013 年 5 月, 担 任 清 华 大 学 公 共 安 全 研 究 院 研 究 员 总 工 程 师 现 任 公 司 高 级 副 总 裁,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同 时 担 任 子 公 司 安 标 科 技 董 事 长 安 图 天 地 董 事 长 辰 安 伟 业 董 事 7 陈 涛, 男,1978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博 士 研 究 生, 工 程 热 物 理 专 业, 副 研 究 员 2006 年 7 月 至 2013 年 5 月, 历 任 清 华 大 学 工 程 物 理 系 助 理 研 究 员 副 研 究 员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裁, 任 期 至 2017 年 2 月, 同 时 担 任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兼 任 子 公 司 华 辰 泽 众 监 事 安 图 天 地 监 事 辰 安 伟 业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8 孙 占 辉, 男,1976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博 士 研 究 生, 工 程 热 物 理 专 业 2007 年 3 月 至 2013 年 5 月, 历 任 清 华 大 学 工 程 物 理 系 工 程 师 高 级 工 程 师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裁, 任 期 至 2017 年 2 月, 兼 任 子 公 司 辰 安 信 息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辰 安 伟 业 监 事 会 主 席
223 9 梁 光 华, 男,197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安 全 科 学 与 技 术 专 业, 工 程 师 1995 年 12 月 至 2005 年 4 月, 担 任 合 肥 科 大 立 安 安 全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2005 年 4 月 至 2005 年 12 月, 供 职 于 清 华 大 学 公 共 安 全 研 究 院 ;2005 年 12 月 至 2014 年 3 月, 历 任 辰 安 有 限 辰 安 科 技 总 裁 助 理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裁, 任 期 至 2017 年 2 月, 同 时 兼 任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辰 安 伟 业 监 事 安 徽 泽 泰 监 事 10 吴 鹏, 男,1975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工 商 管 理 专 业,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管 理 师 曾 任 同 方 股 份 应 用 信 息 系 统 本 部 政 务 工 程 事 业 部 系 统 设 计 中 心 主 任, 辰 安 科 技 软 件 研 发 部 经 理 应 急 平 台 市 场 部 经 理 南 方 市 场 部 经 理 企 划 部 经 理 广 州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裁, 任 期 至 2017 年 2 月, 董 事 会 秘 书,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兼 任 子 公 司 安 图 天 地 总 经 理 辰 安 伟 业 董 事 11 孙 茂 葳, 女,1971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工 商 管 理 专 业, 高 级 会 计 师 曾 任 北 京 交 大 思 诺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主 管 现 任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 四 )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1 袁 宏 永, 简 历 见 董 事 会 成 员 2 刘 碧 龙, 简 历 见 监 事 会 成 员 3 毛 青 松, 简 历 见 监 事 会 成 员 4 苏 国 锋, 简 历 见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5 黄 全 义, 简 历 见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6 陈 涛, 简 历 见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7 孙 占 辉, 简 历 见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8 梁 光 华, 简 历 见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9 杨 秀 中, 男,1977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硕 士 研 究
224 生, 计 算 机 软 件 与 理 论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云 南 省 邮 电 器 材 公 司 贸 易 部 项 目 经 理, 同 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政 府 信 息 事 业 部 软 件 工 程 师 现 任 公 司 研 发 部 总 经 理 10 吴 晓 勇, 男,1975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大 地 测 量 与 测 量 工 程 专 业 曾 任 武 汉 立 得 空 间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研 发 部 技 术 主 管 现 任 武 汉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11 吕 杰, 男,1971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本 科, 计 算 机 软 件 专 业 曾 任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某 部 队 六 处 助 理 工 程 师, 北 京 用 勤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总 监, 安 徽 泽 众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事 业 本 部 副 总 经 理 12 王 萍, 女,1969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住 权, 本 科, 计 算 机 软 件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鞍 山 钢 铁 公 司 自 动 化 所 软 件 开 发 工 程 师, 同 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智 能 卡 产 品 公 司 城 市 一 卡 通 售 前 支 持 经 理, 北 京 赛 迪 时 代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解 决 方 案 及 工 程 服 务 中 心 总 裁 助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安 全 城 市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 五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在 除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以 外 的 其 他 单 位 的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姓 名 在 本 公 司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职 务 王 忠 董 事 长 清 华 大 学 工 程 物 理 系 副 主 任 袁 宏 永 总 裁 副 董 事 长 辰 源 世 纪 执 行 董 事 华 清 农 业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杨 云 松 副 董 事 长 北 京 恩 瑞 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北 京 东 润 华 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范 维 澄 董 事 清 华 大 学 公 共 安 全 研 究 院 院 长 安 全 科 学 技 术 研 究 所 所 长 赵 燕 来 董 事 清 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紫 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北 京 慕 华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比 威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北 京 华 清 燃 气 轮 机 与 煤 气 化 联 合 循 环 工 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25 姓 名 在 本 公 司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职 务 天 津 华 海 清 科 机 电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同 方 股 份 副 总 裁 周 侠 董 事 同 方 软 件 总 经 理 董 事 无 锡 同 方 融 达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重 庆 同 方 融 达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路 江 涌 独 立 董 事 北 京 大 学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战 略 管 理 系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系 副 主 任 光 华 管 理 学 院 创 新 创 业 中 心 副 主 任 于 振 亭 独 立 董 事 华 夏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周 大 庆 独 立 董 事 北 京 正 见 永 申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轩 辕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李 敬 华 监 事 哈 尔 滨 辰 安 麦 迪 生 物 医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武 汉 光 谷 总 经 理 董 事 武 汉 光 迅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武 汉 烽 火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陈 建 华 监 事 黄 冈 烽 火 科 技 产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武 汉 理 工 光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武 汉 银 泰 科 技 电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武 汉 邮 电 科 学 研 究 院 发 展 策 划 部 主 任 清 华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中 心 经 理 清 华 同 方 光 盘 电 子 出 版 社 董 事 北 京 万 博 天 地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吕 游 监 事 科 威 国 际 技 术 转 移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北 京 紫 光 测 控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北 京 北 华 清 创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北 京 清 软 英 泰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赛 尔 启 迪 科 技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兼 职 单 位 与 发 行 人 的 关 系 情 况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关 联 交 易 之 ( 一 )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226 ( 六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关 系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 七 )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1 董 事 的 选 聘 情 况 2012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通 过 了 选 举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的 议 案, 选 举 王 忠 杨 云 松 赵 峰 范 维 澄 周 侠 袁 宏 永 路 江 涌 于 振 亭 和 周 大 庆 为 公 司 董 事, 其 中 路 江 涌 于 振 亭 和 周 大 庆 为 独 立 董 事, 组 成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同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王 忠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因 董 事 赵 峰 辞 职,2015 年 5 月 19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清 控 创 投 提 名 的 赵 燕 来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2 监 事 的 选 聘 情 况 2012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通 过 了 选 举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的 议 案, 选 举 李 敬 华 陈 建 华 和 畅 文 智 为 股 东 监 事, 与 于 2012 年 8 月 6 日 召 开 的 职 工 代 表 会 选 举 的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刘 碧 龙 和 毛 青 松 组 成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同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李 敬 华 为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主 席 因 监 事 畅 文 智 辞 职,2015 年 5 月 19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清 控 创 投 提 名 的 吕 游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3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选 聘 情 况 2012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决 议, 聘 任 袁 宏 永 为 公 司 总 裁, 聘 任 苏 国 锋 李 陇 清 和 黄 全 义 为 公 司 副 总 裁, 孙 茂 葳 为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吴 鹏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2014 年 2 月 25 日, 本 公 司 通 过 一 届 第 十 二 次 董 事 会 决 议, 聘 任 陈 涛 孙
227 占 辉 梁 光 华 吴 鹏 为 公 司 副 总 裁 4 董 事 监 事 提 名 和 任 期 情 况 姓 名 现 任 职 务 提 名 人 任 期 王 忠 董 事 长 清 控 创 投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袁 宏 永 副 董 事 长 总 裁 辰 源 世 纪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杨 云 松 副 董 事 长 轩 辕 集 团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范 维 澄 董 事 清 控 创 投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赵 燕 来 董 事 清 控 创 投 2015 年 5 月 至 2015 年 8 月 周 侠 董 事 同 方 股 份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路 江 涌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于 振 亭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周 大 庆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李 敬 华 监 事 轩 辕 集 团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陈 建 华 监 事 武 汉 光 谷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吕 游 监 事 清 控 创 投 2015 年 5 月 至 2015 年 8 月 刘 碧 龙 监 事 职 代 会 选 举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毛 青 松 监 事 职 代 会 选 举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5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了 解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法 定 义 务 责 任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通 过 参 加 保 荐 机 构 及 审 计 机 构 公 司 律 师 组 织 的 上 市 辅 导 培 训, 自 行 学 习 与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已 经 了 解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法 定 义 务 责 任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及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 一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228 姓 名 现 任 职 务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对 象 出 资 额 ( 万 元 ) 或 持 股 数 ( 万 股 ) 所 占 比 例 合 肥 科 大 立 安 安 全 技 袁 宏 永 副 董 事 长 总 裁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辰 源 世 纪 % 辰 源 世 纪 % 北 京 东 润 华 创 科 技 杨 云 松 副 董 事 长 有 限 公 司 % 北 京 恩 瑞 科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合 肥 科 大 立 安 安 全 技 范 维 澄 董 事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辰 源 世 纪 % 刘 碧 龙 监 事 副 总 工 程 师 辰 源 世 纪 % 毛 青 松 监 事 辰 源 世 纪 % 合 肥 科 大 立 安 安 全 技 苏 国 锋 执 行 副 总 裁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辰 源 世 纪 % 黄 全 义 高 级 副 总 裁 辰 源 世 纪 % 李 陇 清 高 级 副 总 裁 辰 源 世 纪 % 陈 涛 副 总 裁 总 工 程 师 辰 源 世 纪 % 孙 占 辉 副 总 裁 辰 源 世 纪 % 梁 光 华 副 总 裁 辰 源 世 纪 % 吴 鹏 副 总 裁 董 秘 辰 源 世 纪 % 孙 茂 葳 财 务 总 监 辰 源 世 纪 % 杨 秀 中 研 发 部 总 经 理 辰 源 世 纪 % 吴 晓 勇 武 汉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辰 源 世 纪 % 吕 杰 应 急 平 台 事 业 本 部 副 总 经 理 辰 源 世 纪 % 除 上 述 对 外 投 资 之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的 情 况 上 述 对 外 投 资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本 次 发 行 前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情 况 及 近 三 年 的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各 报 告 期 末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229 姓 名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股 份 ( 万 股 ) 比 例 股 份 ( 万 股 ) 比 例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杨 云 松 % % % 孙 占 辉 % % % 陈 涛 % % % 梁 光 华 % % % 肖 贤 琦 % % % 李 甄 荣 % % % 武 晓 燕 % % % 合 计 % % %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人 员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通 过 辰 源 世 纪 间 接 拥 有 公 司 权 益, 其 于 各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辰 源 世 纪 股 权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姓 名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袁 宏 永 % % % 杨 云 松 % % % 范 维 澄 % % % 刘 碧 龙 % % % 毛 青 松 % % % 孙 占 辉 % % % 苏 国 锋 % % % 黄 全 义 % % % 李 陇 清 % % % 陈 涛 % % % 梁 光 华 % % % 吴 鹏 % % % 孙 茂 葳 % % % 杨 秀 中 % % % 吴 晓 勇 % % % 吕 杰 % % % 合 计 % % % 除 上 述 情 况 之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未 以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230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 一 ) 薪 酬 的 组 成 确 定 依 据 所 履 行 的 程 序 及 其 比 重 本 公 司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薪 酬 由 基 本 工 资 和 奖 金 组 成, 依 据 公 司 的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确 定 ; 独 立 董 事 领 取 固 定 津 贴 本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薪 酬 总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本 公 司 各 期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4.92% 13.27% 和 12.86% ( 二 )2014 年 度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2014 年 度,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领 取 薪 酬 的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务 任 期 2014 年 薪 酬 总 额 ( 万 元 ) 备 注 王 忠 董 事 长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 - 袁 宏 永 副 董 事 长 总 裁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工 资 薪 酬 杨 云 松 副 董 事 长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3.00 董 事 津 贴 首 席 科 学 范 维 澄 董 事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家 津 贴 董 事 津 贴 赵 峰 董 事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 - 周 侠 董 事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3.00 董 事 津 贴 路 江 涌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3.00 董 事 津 贴 于 振 亭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3.00 董 事 津 贴 周 大 庆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3.00 董 事 津 贴 李 敬 华 监 事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3.00 监 事 津 贴 陈 建 华 监 事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 - 畅 文 智 监 事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 - 刘 碧 龙 监 事 副 总 工 程 师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工 资 薪 酬 毛 青 松 监 事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工 资 薪 酬 苏 国 锋 执 行 副 总 裁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工 资 薪 酬
231 姓 名 职 务 任 期 2014 年 薪 酬 总 额 ( 万 元 ) 备 注 黄 全 义 高 级 副 总 裁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工 资 薪 酬 李 陇 清 高 级 副 总 裁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工 资 薪 酬 陈 涛 副 总 裁 总 工 程 师 2014 年 3 月 至 2017 年 2 月 工 资 薪 酬 孙 占 辉 副 总 裁 2014 年 3 月 至 2017 年 2 月 工 资 薪 酬 梁 光 华 副 总 裁 2014 年 3 月 至 2017 年 2 月 工 资 薪 酬 吴 鹏 副 总 裁 董 秘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工 资 薪 酬 孙 茂 葳 财 务 总 监 2012 年 9 月 至 2015 年 8 月 工 资 薪 酬 杨 秀 中 研 发 部 总 经 理 工 资 薪 酬 吴 晓 勇 武 汉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工 资 薪 酬 王 萍 安 全 城 市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工 资 薪 酬 吕 杰 应 急 平 台 事 业 本 部 副 总 经 理 工 资 薪 酬 四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技 术 签 定 的 协 议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已 与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订 了 聘 用 协 议 保 密 协 议 或 劳 动 合 同, 对 相 关 的 保 密 义 务 作 出 了 约 定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上 述 协 议 承 诺 等 均 履 行 正 常, 不 存 在 违 约 情 形 五 最 近 两 年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化 情 况 ( 一 ) 董 事 的 变 化 情 况 因 董 事 赵 峰 辞 职,2015 年 5 月 19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清 控 创 投 提 名 的 赵 燕 来 为 本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 二 ) 监 事 的 变 化 情 况 因 监 事 畅 文 智 辞 职,2015 年 5 月 19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清 控 创 投 提 名 的 吕 游 为 本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至 2015 年 8 月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化 情 况 2014 年 2 月 25 日, 辰 安 科 技 通 过 一 届 第 十 二 次 董 事 会 决 议, 聘 任 陈 涛
232 孙 占 辉 梁 光 华 吴 鹏 为 公 司 副 总 裁 六 发 行 人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和 机 构 运 行 及 人 员 履 职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公 司 治 理 存 在 的 缺 陷 及 改 进 情 况 本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科 学 和 规 范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制 定 和 完 善 了 相 关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和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制 度 逐 步 完 善, 依 法 规 范 运 作, 管 理 效 率 不 断 提 高, 保 障 了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的 有 序 进 行 本 公 司 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选 举 产 生 了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成 员 公 司 一 贯 重 视 对 外 部 资 源 的 利 用, 充 分 发 挥 业 内 专 家 学 者 和 专 业 机 构 在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企 业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重 要 作 用 公 司 在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的 建 立 和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制 定 过 程 中 听 取 了 大 量 咨 询 机 构 律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的 意 见 本 公 司 先 后 对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职 权 进 行 了 规 范,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制 度, 并 形 成 了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内 部 审 计 管 理 制 度 等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 二 ) 股 东 大 会 的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决 定 公 司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和 决 算 方 案 本 公 司 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 召 开 的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提 案 与 通 知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表 决 等 做 了 详 细 规 定 本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233 的 要 求 召 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历 次 股 东 大 会 严 格 遵 守 表 决 事 项 和 表 决 程 序 的 有 关 规 定, 维 护 了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公 司 历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召 开 时 间 1 创 立 大 会 暨 首 次 股 东 大 会 2012 年 8 月 31 日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3 年 5 月 17 日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2 月 3 日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3 月 17 日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5 月 26 日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9 月 10 日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12 月 12 日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3 月 10 日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5 月 19 日 ( 三 ) 董 事 会 的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董 事 会 是 股 东 大 会 的 执 行 机 构,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负 责 制 定 财 务 预 算 和 决 算 方 案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或 更 换, 任 期 三 年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的 董 事 选 聘 程 序 选 举 董 事,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有 关 规 定 要 求 增 补 了 独 立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九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设 董 事 长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三 名 本 公 司 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 召 开 的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董 事 会 的 召 开 程 序 审 议 程 序 表 决 程 序 等 作 了 规 定 董 事 会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两 次 定 期 会 议, 并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能 够 遵 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对 全 体 股 东 负 责, 勤 勉 尽 责, 独 立 履 行 其 相 应 的 权 利 义 务 和 责 任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运 用 公 司 资 产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建 立 严 格 的 审 查 和 决 策 程 序 ;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专 业 人 士 对 公 司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评 审, 超 出 权 限 的 报 经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 按 照 法 律 和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的 职 责, 加 强 对 公 司 经 理 层 的
234 聘 任 激 励 监 督 和 约 束, 根 据 业 绩 考 核 办 法 和 每 年 年 初 公 司 确 立 的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及 年 度 工 作 目 标 分 别 确 定 经 理 人 员 的 管 理 职 责 和 考 核 指 标, 年 末 由 董 事 会 进 行 综 合 考 核 公 司 历 次 董 事 会 的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召 开 时 间 1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2 年 8 月 31 日 2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12 年 9 月 6 日 3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2013 年 1 月 19 日 4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2013 年 月 3 月 1 日 5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2013 年 4 月 25 日 6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2013 年 5 月 25 日 7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2013 年 5 月 31 日 8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2013 年 7 月 23 日 9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2013 年 9 月 11 日 10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2014 年 1 月 17 日 11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2014 年 2 月 3 日 12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2014 年 2 月 25 日 13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2014 年 4 月 21 日 14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2014 年 4 月 28 日 15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2014 年 5 月 8 日 16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2014 年 月 8 日 22 日 17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2014 年 8 月 26 日 18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2014 年 11 月 4 日 19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2014 年 11 月 21 日 20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2014 年 11 月 28 日 21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一 次 会 议 2014 年 12 月 22 日 22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二 次 会 议 2015 年 1 月 21 日 23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三 次 会 议 2015 年 2 月 3 日 24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四 次 会 议 2015 年 2 月 17 日 25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2015 年 3 月 27 日 26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六 次 会 议 2015 年 4 月 28 日
235 七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2012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的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路 江 涌 于 振 亭 和 周 大 庆 为 独 立 董 事, 建 立 了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为 公 司 董 事 总 数 的 三 分 之 一, 其 中 于 振 亭 为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周 大 庆 为 法 律 专 业 人 士, 路 江 涌 为 战 略 管 理 方 面 的 专 家 ( 二 ) 独 立 董 事 实 际 发 挥 作 用 的 情 况 在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后, 本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更 加 完 善, 内 部 决 策 制 度 更 为 科 学 有 效, 有 利 于 保 护 公 司 及 股 东 的 利 益 同 时, 独 立 董 事 发 挥 其 在 战 略 管 理 投 资 及 财 务 等 方 面 的 专 业 特 长, 对 公 司 的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等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设 性 意 见, 促 进 了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的 提 高 八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监 事 会 的 构 成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五 名 监 事 组 成, 设 监 事 会 主 席 一 名, 监 事 由 股 东 代 表 和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其 中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 名, 超 过 监 事 会 成 员 的 三 分 之 一 ( 二 ) 监 事 会 履 行 职 责 的 情 况 监 事 会 是 本 公 司 内 部 的 专 职 监 督 机 构,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公 司 于 2012 年 8 月 31 日 召 开 的 创 立 大 会 通 过 了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监 事 会 的 召 开 程 序 审 议 程 序 表 决 程 序 等 作 了 规 定 监 事 会 每 六 个 月 召 开 一 次 定 期 会 议, 并 根 据 需 要 及 时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监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监 事 会 发 挥 对 董 事 会 和 经 理 层 的 监 督 作 用, 能 够 充 分 了 解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本 着 对 全 体 股 东 负 责 的 精 神, 有 效 地 对 公 司 董 事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及 公 司 财 务 实 施 监 督 和 检 查, 以 维 护 公 司 及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利 公 司 监 事 会 遵 照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定 期 召 开 会 议, 并 有 真 实 完
236 整 的 会 议 记 录 公 司 历 次 监 事 会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召 开 时 间 1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2 年 8 月 31 日 2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13 年 4 月 25 日 3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2013 年 10 月 16 日 4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2014 年 2 月 25 日 5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2014 年 8 月 22 日 6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2015 年 2 月 17 日 7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2015 年 4 月 28 日 九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职 责 董 事 会 秘 书 对 公 司 和 董 事 会 负 责, 承 担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要 求 的 义 务, 也 享 有 相 应 的 工 作 职 权, 对 公 司 治 理 有 着 重 要 作 用, 促 进 了 公 司 的 规 范 运 作 本 公 司 已 设 立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筹 备 会 议 文 件 保 管 股 东 资 料 管 理 办 理 信 息 披 露 等 事 宜 十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及 运 行 情 况 2012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决 议, 同 意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计 委 员 会, 由 于 振 亭 周 大 庆 和 赵 峰 担 任 委 员, 其 中 于 振 亭 为 召 集 人, 并 通 过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自 成 立 以 来, 对 内 部 控 制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财 务 报 告 评 估 并 协 助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进 行 公 司 有 关 的 审 计, 依 法 履 行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的 责 任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共 召 开 了 11 次 会 议, 分 别 审 议 了 如 下 议 案 :
237 序 号 会 议 届 次 会 议 内 容 召 开 时 间 年 第 一 次 审 阅 2012 年 第 三 季 度 财 务 报 表 并 提 出 意 见 2012 年 11 月 12 日 年 第 一 次 就 公 司 2012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审 计 工 作 做 出 总 结, 并 同 意 将 公 司 2012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2013 年 4 月 25 日 年 第 二 次 审 阅 2013 年 第 一 季 度 财 务 报 表 并 提 出 意 见 2013 年 4 月 30 日 年 第 三 次 审 阅 2013 年 第 二 季 度 财 务 报 表 并 提 出 意 见 2013 年 7 月 25 日 年 第 四 次 审 阅 2013 年 第 三 季 度 财 务 报 表 并 提 出 意 见 2013 年 11 月 12 日 年 第 一 次 就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的 审 计 工 作 做 出 总 结, 并 同 意 将 公 司 2013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2014 年 2 月 25 日 年 第 二 次 审 阅 2014 年 第 一 季 度 财 务 报 表 并 提 出 意 见 2014 年 4 月 25 日 年 第 三 次 审 阅 2014 年 第 二 季 度 财 务 报 表 并 提 出 意 见 2014 年 7 月 17 日 年 第 四 次 审 阅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财 务 报 表 并 提 出 意 见 2014 年 10 月 21 日 年 第 一 次 审 阅 2014 年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并 就 公 司 2014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工 作 作 出 总 结, 同 意 将 公 司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2015 年 2 月 17 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年 第 二 次 审 阅 2015 年 第 一 季 度 财 务 报 表 并 提 出 意 见 2015 年 4 月 29 日 ( 二 ) 战 略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及 运 行 情 况 2012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决 议, 同 意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委 员 会, 由 袁 宏 永 于 振 亭 和 路 江 涌 担 任 委 员, 其 中 袁 宏 永 为 召 集 人, 并 通 过 战 略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已 召 开 了 5 次 会 议, 历 次 会 议 均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召 开, 审 议 战 略 委 员 会 职 权 范 围 内 的 事 项, 战 略 委 员 会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良 好 ( 三 )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及 运 行 情 况 2012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决 议, 同 意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由 路 江 涌 杨 云 松 和 于 振 亭 担 任 委 员, 其 中 路 江 涌 为 召 集 人, 并 通 过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已 召 开 了 3 次 会 议, 历 次 会 议 均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召 开, 审 议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职 权 范 围 内 的 事 项,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良 好
238 ( 四 )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设 置 及 运 行 情 况 2012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决 议, 同 意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提 名 委 员 会, 由 周 大 庆 路 江 涌 和 王 忠 担 任 委 员, 其 中 周 大 庆 为 召 集 人, 并 通 过 提 名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已 召 开 了 3 次 会 议, 历 次 会 议 均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召 开, 审 议 提 名 委 员 会 职 权 范 围 内 的 事 项, 提 名 委 员 会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良 好 十 一 管 理 层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及 注 册 会 计 师 评 价 意 见 ( 一 )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规 范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结 合 自 身 的 实 际 情 况 和 经 营 目 标 制 定 和 逐 步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已 经 建 立 了 健 全 有 效 的 内 控 体 系, 涵 盖 了 经 营 及 管 理 的 各 个 层 面 和 环 节, 主 要 制 度 包 括 : 内 部 审 计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等 ( 二 )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出 具 了 如 下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 根 据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认 定 情 况,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不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已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和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根 据 公 司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认 定 情 况,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公 司 未 发 现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未 发 生 影 响 内
239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评 价 结 论 的 因 素 ( 三 )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意 见 华 普 天 健 对 本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进 行 了 审 核, 并 出 具 了 会 专 字 [2015] 1308 号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该 报 告 对 于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结 论 性 评 价 意 见 为 : 辰 安 科 技 根 据 财 政 部 颁 发 的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规 范 建 立 的 与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是 有 效 的 十 二 公 司 资 金 占 用 对 外 担 保 及 违 法 违 规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清 控 创 投 清 华 控 股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项 或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的 情 形, 亦 不 存 在 为 清 控 创 投 清 华 控 股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担 保 的 情 况 2013 年 10 月 30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第 九 税 务 所 向 本 公 司 作 出 税 务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海 九 国 罚 [2013]371 号 ), 根 据 该 处 罚 决 定 书, 辰 安 科 技 因 客 户 保 管 不 慎 丢 失 增 值 税 普 通 发 票 1 份 被 处 以 罚 款 2,000 元 辰 安 科 技 已 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 全 部 缴 纳 上 述 应 缴 罚 款 除 以 上 情 形 外, 最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一 直 依 法 经 营, 不 存 在 其 他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十 三 发 行 人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 一 ) 资 金 管 理 情 况 1 资 金 管 理 政 策 以 及 制 度 安 排 为 完 善 和 提 高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保 护 股 东 权 益, 在 资 金 管 理 事 项 上, 本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现 行 的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和 完 善 了 公 司 章 程, 并 制 定 了 规 范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的 管 理 制 度, 相 关 规 定 如 下 :
240 公 司 应 当 严 格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实 施 与 大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通 过 采 购 销 售 等 生 产 经 营 环 节 产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关 联 交 易 发 生 后, 应 当 及 时 结 算, 尽 量 减 少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的 时 间 公 司 应 当 防 止 大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的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的 行 为, 并 建 立 持 续 防 止 大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的 长 效 机 制 : (1) 公 司 的 财 务 部 和 审 计 部 应 分 别 定 期 检 查 公 司 与 大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往 来 的 情 况, 杜 绝 大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的 非 经 常 性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发 生 (2) 在 审 议 年 度 报 告 半 年 度 报 告 的 董 事 会 会 议 上, 财 务 总 监 应 当 向 董 事 会 报 告 大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公 司 应 防 止 大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通 过 各 种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占 用 公 司 的 资 金, 不 得 以 下 列 方 式 将 资 金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提 供 给 大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使 用 : (1) 有 偿 或 无 偿 地 拆 借 公 司 的 资 金 给 大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使 用 ; (2) 通 过 银 行 或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向 大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委 托 贷 款 ; (3) 委 托 大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进 行 投 资 活 动 ; (4) 为 大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开 具 没 有 真 实 交 易 背 景 的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 (5) 代 大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偿 还 债 务 ; (6)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的 其 他 方 式 为 加 强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公 司 制 定 了 货 币 资 金 内 控 制 度, 对 公 司 各 项 货 币 资 金 的 使 用 监 督 控 制 作 出 了 明 确 的 规 定 为 了 规 范 募 集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公 司 还 制 定 了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2 资 金 管 理 执 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金 管 理 严 格 按 照 货 币 资 金 内 控 制 度 规 范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的 管 理 制 度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241 ( 二 )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1 对 外 投 资 政 策 以 及 制 度 安 排 本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的 相 关 决 策, 从 维 护 扩 大 公 司 长 远 利 益 角 度 出 发, 以 符 合 公 司 整 体 发 展 战 略 为 基 本 点, 以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增 强 自 我 发 展 能 力 和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为 根 本 目 的 对 外 投 资 决 策 的 制 定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相 关 规 定, 在 对 外 投 资 决 策 前, 对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充 分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论 证 以 及 投 资 风 险 评 估 未 经 审 批 的 投 资 项 目,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不 准 以 公 司 的 名 义 对 外 投 资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第 二 条 规 定, 本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是 指 公 司 在 境 内 外 进 行 的 下 列 以 盈 利 或 保 值 增 值 为 目 的 的 投 资 行 为 :( 一 ) 向 其 他 企 业 投 资, 包 括 单 独 设 立 或 与 他 人 共 同 设 立 企 业 对 其 他 企 业 增 资 受 让 其 他 企 业 股 权 等 权 益 性 投 资 ;( 二 ) 证 券 投 资 委 托 理 财 或 衍 生 产 品 投 资 ;( 三 ) 其 他 投 资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第 五 条 规 定, 公 司 发 生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达 到 下 列 标 准 之 一 的, 应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后, 还 应 及 时 披 露 该 等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 ( 一 )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50% 以 上 的, 该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较 高 者 为 计 算 数 据 ; ( 二 )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 ( 三 )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300 万 元 ; ( 四 ) 交 易 的 成 交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
242 ( 五 )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5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300 万 元 ; ( 六 ) 交 易 标 的 为 购 买 或 出 售 资 产 时, 应 以 资 产 总 额 和 成 交 金 额 中 的 较 高 者 作 为 计 算 标 准, 并 按 交 易 事 项 的 类 型 在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累 计 计 算, 经 累 计 计 算 达 到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事 项, 应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已 经 按 照 本 条 规 定 履 行 相 关 义 务 的, 不 再 纳 入 相 关 的 累 计 计 算 范 围 上 述 指 标 计 算 中 涉 及 的 数 据 如 为 负 值, 取 其 绝 对 值 计 算 公 司 发 生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第 ( 一 ) 项 和 第 ( 二 ) 项 所 述 的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未 达 到 上 述 标 准 之 一 的, 应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 同 时 达 到 本 制 度 第 六 条 标 准 的, 公 司 于 境 内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后, 还 应 及 时 披 露 该 等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第 六 条 规 定, 公 司 发 生 除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第 ( 一 ) 项 和 第 ( 二 ) 项 以 外 的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达 到 下 列 标 准 之 一 的, 应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后, 还 应 及 时 披 露 该 等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 ( 一 )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10% 以 上, 该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较 高 者 为 计 算 数 据 ; ( 二 )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1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500 万 元 ; ( 三 )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1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100 万 元 ; ( 四 ) 交 易 的 成 交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500 万 元 ; ( 五 )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10% 以 上,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100 万 元 ; 上 述 指 标 计 算 中 涉 及 的 数 据 如 为 负 值, 取 其 绝 对 值 计 算
243 公 司 发 生 除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第 ( 一 ) 项 和 第 ( 二 ) 项 以 外 的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达 到 本 制 度 第 五 条 规 定 的 标 准 之 一 的, 应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后, 还 应 及 时 披 露 该 等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董 事 会 有 权 决 定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关 联 交 易 总 额 不 超 过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或 不 超 过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 的 关 联 交 易, 超 过 限 额 的 必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2 对 外 投 资 执 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均 履 行 了 相 应 的 决 策 程 序 ( 三 )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1 对 外 担 保 政 策 以 及 制 度 安 排 为 完 善 和 提 高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保 护 股 东 权 益, 在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上, 本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现 行 的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和 完 善 了 公 司 章 程, 并 制 定 了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相 关 规 定 如 下 : (1)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必 须 经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及 本 制 度 有 关 董 事 会 对 外 担 保 审 批 权 限 的 规 定, 行 使 对 外 担 保 的 决 策 权 超 过 公 司 章 程 及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权 限 的, 董 事 会 应 当 提 出 预 案, 报 请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董 事 会 组 织 管 理 和 实 施 经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2) 应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批 的 对 外 担 保, 必 须 经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同 意 并 经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3)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的 对 外 担 保, 必 须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下 列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1)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2)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
244 3) 单 笔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 4) 连 续 12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5) 连 续 12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 6)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人 提 供 的 担 保 ; 7)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担 保 情 形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前 述 第 (4) 项 担 保 事 项 时, 应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在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或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表 决 须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半 数 以 上 通 过 除 上 述 对 外 担 保 外 的 其 他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2 对 外 担 保 执 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十 四 发 行 人 保 护 投 资 者 权 益 方 面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本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现 行 的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和 完 善 了 公 司 章 程, 依 据 公 司 章 程 进 一 步 制 定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和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就 投 资 者 获 取 公 司 有 关 情 况 的 原 则 内 容 方 式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程 序 措 施 一 般 规 定 和 责 任 划 分 及 保 密 措 施 等 进 行 了 细 化, 依 法 保 障 投 资 者 的 知 情 权 公 司 依 据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就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放 使 用 检 查 和 报 告 等 过 程 进 行 了 明 确 和 完 善 ; 根 据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就 关 联 关 系 的 界 定 关 联 交 易 的 内 容 关 联 交 易 的 实 施 权 限 及 信 息 披 露 做 出 了 明 确 规 定, 保 证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进 行 交 易 符 合 三 公 原 则 ; 制 定 了 对
245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明 确 了 担 保 对 象 对 外 担 保 权 限 担 保 管 理 部 门 及 审 批 程 序 对 外 担 保 的 管 理 办 法 和 担 保 的 信 息 披 露 程 序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为 公 司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提 供 了 强 有 力 的 保 护 措 施, 保 障 了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及 享 有 合 法 资 产 的 收 益 权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就 三 会 的 职 权 范 围 召 开 次 数 召 开 程 序 召 集 权 提 案 权 表 决 程 序 和 决 议 内 容 构 成 进 行 明 确 规 定, 保 证 投 资 者 能 够 参 与 公 司 的 重 大 决 策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制 度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和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等 制 度 对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及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提 名 程 序 职 权 范 围 和 议 事 程 序 等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 ;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确 定 了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组 成 职 责 权 限 决 策 程 序 和 议 事 规 则, 强 化 了 董 事 会 决 策 功 能, 确 保 董 事 会 对 经 理 层 的 有 效 监 督, 完 善 了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通 过 上 述 举 措 确 保 了 投 资 者 选 择 维 护 公 司 股 东 利 益 的 管 理 者 的 权 利 根 据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董 事 监 事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有 效 的 保 障 了 中 小 投 资 者 选 择 管 理 者 的 权 利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还 规 定 了 网 络 投 票 表 决 方 式, 对 法 定 事 项 采 取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表 决, 充 分 保 障 了 投 资 者 特 别 是 中 小 投 资 者 参 与 公 司 重 大 决 策 的 权 利
246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本 节 引 用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和 相 关 分 析,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华 普 天 健 出 具 的 会 审 字 [2015]1307 号 审 计 报 告, 关 于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的 财 务 数 据 均 指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数 据 投 资 者 如 需 详 细 了 解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请 阅 读 本 所 附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和 审 计 报 告 全 文, 以 获 取 全 部 的 财 务 资 料 一 财 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11,407, ,915, ,065,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5,540, ,654, ,110, 应 收 账 款 89,012, ,086, ,800, 预 付 款 项 27,362, ,557, ,602,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16,142, ,031, ,644, 存 货 178,192, ,628, ,306,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7,561, ,494, ,903,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35,219, ,368, ,432,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126,840, ,703, ,291, 在 建 工 程 3,840, ,995, ,
247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4,079, ,076, ,823, 开 发 支 出 2,244, 商 誉 469,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702, ,165, ,74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6,116, ,456, ,411,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 79,032, ,239,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44,293, ,898, ,597, 资 产 总 计 579,513, ,266, ,030,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39,580, ,881, ,289,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12,718, ,642, 应 付 账 款 30,327, ,858, ,931, 预 收 款 项 148,714, ,501, ,236,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5,746, ,897, ,641, 应 交 税 费 4,714, ,520, ,506,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6,000, 其 他 应 付 款 3,779, ,854,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3,000, ,0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74,581, ,155, ,016,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23,032, ,000,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19,901, ,748, ,801,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2,933, ,748, ,801, 负 债 合 计 317,515, ,903, ,817,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60,000, ,000, ,000,
248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 本 公 积 86,793, ,793, ,223, 减 :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5,982, ,678, ,990, 未 分 配 利 润 90,350, ,971, ,998,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43,126, ,443, ,212,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8,871, ,919,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61,998, ,363, ,212,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579,513, ,266, ,030,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268,746, ,544, ,324, 减 : 营 业 成 本 96,445, ,279, ,639,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836, ,999, ,935, 销 售 费 用 37,286, ,522, ,223, 管 理 费 用 91,217, ,300, ,844, 财 务 费 用 5,545, ,120,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5,442, ,888, ,553,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投 资 收 益 552,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 二 营 业 利 润 31,525, ,434, ,885,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21,950, ,456, ,271,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4, ,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3, , 三 利 润 总 额 53,460, ,819, ,149,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825, ,530, ,719, 四 净 利 润 51,634, ,288, ,430, 其 中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35,683, ,099, ,430,
249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5,951, ,810, 五 每 股 收 益 :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1,634, ,288, ,43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5,683, ,099, ,430,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5,951, ,810,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26,626, ,947, ,939,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11,675, ,631, ,850,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6,138, ,383, ,56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64,440, ,962, ,356,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91,120, ,811, ,175,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12,110, ,407, ,428,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32,144, ,597, ,766,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1,614, ,463, ,14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26,990, ,280, ,51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7,450, ,681, ,843,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71,782, ,795,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1,782, ,795,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36,460, ,123, ,886,
250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 -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 -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5,000, ,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1,460, ,123, ,886,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9,677, ,328, ,886,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000, ,700,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性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000,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52,612, ,339, ,289,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 -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3,612, ,039, ,289,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34,881, ,748, ,8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5,766, ,838, ,023,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现 金 股 利 - -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0,647, ,587, ,82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965, ,452, ,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 -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0,737, ,194, ,423,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9,213, ,407, ,984,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99,950, ,213, ,407, 二 审 计 意 见 华 普 天 健 的 标 准 无 保 留 审 计 意 见 为 : 辰 安 科 技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辰 安 科 技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251 三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1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本 公 司 销 售 的 产 品 包 括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及 应 急 平 台 配 套 的 支 撑 软 硬 件 产 品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及 煤 质 煤 量 检 测 设 备 产 品 销 售 在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确 认 收 入 实 现 : (1)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 (2)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3)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4)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5)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本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标 准 : 本 公 司 销 售 的 产 品, 如 需 安 装 调 试, 在 货 物 发 至 项 目 现 场 安 装 调 试 完 成 并 取 得 客 户 出 具 的 验 收 报 告 后 确 认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 如 无 需 安 装 调 试, 在 货 物 发 至 客 户 指 定 地 点 并 取 得 客 户 签 字 或 盖 章 确 认 的 货 物 签 收 单 后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2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技 术 服 务 包 括 公 司 向 客 户 提 供 的 技 术 支 持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培 训 等 服 务 内 容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确 认 的 原 则 : 公 司 在 已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了 相 应 服 务,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相 关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收 入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标 准 是 : 合 同 明 确 约 定 服 务 成 果 需 经 客 户 验 收 确 认 的, 在 本 公 司 提 交 了 相 应 的 研 究 成 果 并 通 过 验 收, 取 得 客 户 的 验 收 报 告, 相
252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相 关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收 入 ; 其 他 服 务 本 公 司 在 提 供 了 相 应 服 务, 取 得 明 确 的 收 款 证 据, 相 关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收 入 同 一 合 同 中, 既 约 定 了 产 品 销 售 金 额 又 约 定 了 服 务 费 金 额 的, 分 别 按 照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和 服 务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确 认 收 入 ; 如 果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和 服 务 收 入 不 能 分 开, 则 将 其 一 并 作 为 产 品 销 售 进 行 核 算 ( 二 ) 应 收 款 项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应 收 款 项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将 单 项 金 额 在 500 万 元 以 上 的 应 收 账 款 100 万 以 上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确 定 为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并 据 此 计 提 相 应 的 坏 账 准 备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对 应 收 款 项 中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内 部 往 来 及 投 标 期 内 的 投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标 保 证 金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会 同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以 账 龄 作 为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如 下 表 所 示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253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 以 上 100% 100% 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个 别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明 显 不 同, 已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不 能 反 映 实 际 情 况, 本 公 司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并 据 此 计 提 相 应 的 坏 账 准 备 ( 三 ) 存 货 存 货 的 分 类 : 存 货 是 指 本 公 司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持 有 以 备 出 售 的 产 成 品 处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在 产 品 在 生 产 过 程 或 提 供 劳 务 过 程 中 耗 用 的 材 料 和 物 料 等, 包 括 原 材 料 发 出 商 品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等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 发 出 时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价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确 定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时, 以 取 得 的 可 靠 证 据 为 基 础, 并 且 考 虑 持 有 存 货 的 目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的 影 响 等 因 素 : 1 库 存 商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以 合 同 价 格 作 为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计 量 基 础 ; 如 果 持 有 存 货 的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超 出 部 分 的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计 量 基 础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以 市 场 价 格 作 为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计 量 基 础 2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如 果 用 其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高 于 成 本, 则
254 该 材 料 按 成 本 计 量 ; 如 果 材 料 价 格 的 下 降 表 明 产 成 品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成 本, 则 该 材 料 按 可 变 现 净 值 计 量,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一 般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4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如 果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则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恢 复, 并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四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确 定 (1)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确 定 其 投 资 成 本 : 1)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方 以 支 付 现 金 转 让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债 务 方 式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现 金 转 让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以 及 所 承 担 债 务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2)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方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作 为 股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所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 3)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以 购 买 日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为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合 并 方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外,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确 定 其 投 资 成 本 :
255 1)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包 括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 2)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3) 通 过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果 该 项 交 换 具 有 商 业 实 质 且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可 靠 计 量, 则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若 非 货 币 资 产 交 换 不 同 时 具 备 上 述 两 个 条 件, 则 按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4)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取 得 的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债 权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本 公 司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1) 成 本 法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追 加 或 收 回 投 资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2) 权 益 法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一 般 会 计 处 理 为 : 本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本 公 司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256 份 额, 分 别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本 公 司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享 有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应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并 据 以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等 本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享 有 的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予 以 抵 销,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本 公 司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属 于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应 全 额 确 认 因 追 加 投 资 等 原 因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或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但 不 构 成 控 制 的, 按 照 原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原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累 计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应 当 转 入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当 期 损 益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等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其 在 丧 失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原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终 止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在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共 同 控 制 时, 首 先 判 断 所 有 参 与 方 或 参 与 方 组 合 是 否 集 体 控 制 该 安 排, 如 果 所 有 参 与 方 或 一 组 参 与 方 必 须 一 致 行 动 才 能 决 定 某 项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则 认 为 所 有 参 与 方 或 一 组 参 与 方 集 体 控 制 该 安 排 其 次 再 判 断 该 安 排 相 关 活 动 的 决 策 是 否
257 必 须 经 过 这 些 集 体 控 制 该 安 排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如 果 存 在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参 与 方 组 合 能 够 集 体 控 制 某 项 安 排 的, 不 构 成 共 同 控 制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共 同 控 制 时, 不 考 虑 享 有 的 保 护 性 权 利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投 资 方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在 确 定 能 否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时, 考 虑 投 资 方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表 决 权 股 份 以 及 投 资 方 及 其 他 方 持 有 的 当 期 可 执 行 潜 在 表 决 权 在 假 定 转 换 为 对 被 投 资 方 单 位 的 股 权 后 产 生 的 影 响, 包 括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行 的 当 期 可 转 换 的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及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等 的 影 响 当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通 过 子 公 司 间 接 拥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20%( 含 20%) 以 上 但 低 于 50% 的 表 决 权 股 份 时, 一 般 认 为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除 非 有 明 确 证 据 表 明 该 种 情 况 下 不 能 参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不 形 成 重 大 影 响 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进 行 逐 项 检 查, 根 据 被 投 资 单 位 经 营 政 策 法 律 环 境 市 场 需 求 行 业 及 盈 利 能 力 等 的 各 种 变 化 判 断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当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时, 将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予 以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 五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年 的 单 位 价 值 较 高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按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予 以 确 认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的 后 续 支 出,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
258 不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本 公 司 从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次 月 起 按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按 固 定 资 产 的 类 别 估 计 的 经 济 使 用 年 限 和 预 计 的 净 残 值 分 别 确 定 折 旧 年 限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年 折 旧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年 5% 2.11%-1.9% 机 器 设 备 10 年 5% 9.5% 电 子 设 备 3-5 年 5% 31.67%-19% 运 输 设 备 5 年 5% 19%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5 年 5% 19% 装 修 工 程 5 年 5% 19% 对 于 已 经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固 定 资 产, 在 计 提 折 旧 时 扣 除 已 计 提 的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公 司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数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有 差 异 的, 调 整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3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各 项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判 断, 当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估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当 存 在 下 列 迹 象 的, 按 固 定 资 产 单 项 项 目 全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资 产 (1) 长 期 闲 置 不 用,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不 会 再 使 用, 且 已 无 转 让 价 值 的 固 定 (2) 由 于 技 术 进 步 等 原 因, 已 不 可 使 用 的 固 定 资 产 (3) 虽 然 固 定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但 使 用 后 产 生 大 量 不 合 格 品 的 固 定 资 产 (4) 已 遭 毁 损, 以 至 于 不 再 具 有 使 用 价 值 和 转 让 价 值 的 固 定 资 产
259 (5) 其 他 实 质 上 已 经 不 能 再 给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固 定 资 产 ( 六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类 别 在 建 工 程 以 立 项 项 目 分 类 核 算 2 在 建 工 程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标 准 和 时 点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全 部 支 出,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包 括 建 筑 费 用 机 器 设 备 原 价 其 他 为 使 在 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以 及 在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前 为 该 项 目 专 门 借 款 所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及 占 用 的 一 般 借 款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本 公 司 在 工 程 安 装 或 建 设 完 成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将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所 建 造 的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固 定 资 产,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者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按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来 的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3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在 建 工 程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已 经 发 生 了 减 值, 估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存 在 下 列 一 项 或 若 干 项 情 况 的, 对 在 建 工 程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1) 长 期 停 建 并 且 预 计 在 未 来 3 年 内 不 会 重 新 开 工 的 在 建 工 程 (2) 所 建 项 目 无 论 在 性 能 上, 还 是 在 技 术 上 已 经 落 后, 并 且 给 企 业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具 有 很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3) 其 他 足 以 证 明 在 建 工 程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情 形
260 ( 七 )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和 资 本 化 期 间 本 公 司 发 生 的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其 他 的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和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发 生 当 期 的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当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停 止 其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 以 后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于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费 用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计 算 方 法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的,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者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为 专 门 借 款 利 息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金 额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的,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按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 八 )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按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2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261 (1)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估 计 情 况 : 项 目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 年 ) 依 据 土 地 使 用 权 50 法 定 使 用 权 软 件 著 作 权 3 参 考 能 为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确 定 专 利 权 3 参 考 能 为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确 定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公 司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2)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公 司 在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重 新 复 核 后 仍 为 不 确 定 的, 于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当 无 形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将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相 应 的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再 转 回 存 在 下 列 一 项 或 多 项 以 下 情 况 的,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1) 该 无 形 资 产 已 被 其 他 新 技 术 等 所 替 代, 使 其 为 企 业 创 造 经 济 利 益 的 能 力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2)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市 价 在 当 期 大 幅 下 跌, 并 在 剩 余 年 限 内 可 能 不 会 回 升 3) 其 他 足 以 表 明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已 超 过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情 况 (3)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本 公 司 在 取 得 时 判 定 其 使 用 寿 命,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系 统 合 理 ( 直 线 法 ) 摊 销, 摊 销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具 体 应 摊 销 金 额 为 其 成 本 扣 除 预 计 残 值 后 的 金 额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无 形 资 产, 还 应 扣 除 已 计 提 的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残 值 为 零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 有 第 三 方 承 诺 在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结 束 时 购 买 该 无 形 资 产 或 可 以 根 据 活 跃 市 场 得 到 预 计 残 值 信 息, 并 且 该 市 场 在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结 束 时 很 可 能 存 在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262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是 有 限 的,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在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内 系 统 合 理 摊 销 3 划 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具 体 标 准 (1) 本 公 司 将 为 进 一 步 开 发 活 动 进 行 的 资 料 及 相 关 方 面 的 准 备 活 动 作 为 研 究 阶 段, 无 形 资 产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在 本 公 司 已 完 成 研 究 阶 段 的 工 作 后 再 进 行 的 开 发 活 动 作 为 开 发 阶 段 4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资 本 化 的 具 体 条 件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才 能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九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在 受 益 期 内 平 均 摊 销 ( 十 ) 政 府 补 助 1 范 围 及 分 类 公 司 将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货 币 性 资 产 或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但 不 包 括 政 府 作 为 企 业 所 有 者 投 入 的 资 本 作 为 政 府 补 助 核 算
263 政 府 补 助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2 政 府 补 助 的 确 认 条 件 公 司 对 能 够 满 足 政 府 补 助 所 附 条 件 且 实 际 收 到 时, 确 认 为 政 府 补 助 3 政 府 补 助 的 计 量 (1)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2)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以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 1) 用 于 补 偿 公 司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用 于 补 偿 公 司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四 发 行 人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收 政 策 主 要 税 种 及 政 府 补 助 情 况 ( 一 ) 报 告 期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 费 ) 种 税 ( 费 ) 率 计 税 ( 费 ) 基 数 增 值 税 17% 6% 3%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及 应 税 服 务 收 入 营 业 税 5% 3% 技 术 开 发 及 服 务 收 入 建 设 合 同 收 入 城 建 税 7% 实 缴 流 转 税 额 教 育 费 附 加 3% 实 缴 流 转 税 额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2% 实 缴 流 转 税 额 企 业 所 得 税 12.5% 15% 25%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注 : 本 公 司 享 受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情 况 请 详 见 本 节 之 ( 三 ) 报 告 期 税 收 优 惠 情 况
264 ( 二 ) 报 告 期 税 率 及 税 收 征 收 方 式 1 增 值 税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标 科 技 和 安 图 天 地 为 小 规 模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率 为 3%;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子 公 司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和 6% 2 营 业 税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技 术 开 发 及 服 务 收 入 适 用 营 业 税, 适 用 税 率 为 5%, 本 公 司 建 设 合 同 收 入 适 用 3% 的 税 率 3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为 7%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以 实 缴 流 转 税 额 为 计 税 依 据, 适 用 税 率 4 教 育 费 附 加 及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的 教 育 费 附 加 以 实 缴 流 转 税 额 为 计 税 依 据, 适 用 税 率 3% 根 据 北 京 市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市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征 收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2012 年 起 本 公 司 以 实 缴 流 转 税 额 为 基 数, 按 照 2% 的 税 率 征 收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5 企 业 所 得 税 除 以 下 报 告 期 主 要 税 收 优 惠 中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外,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适 用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均 为 25% ( 三 ) 报 告 期 税 收 优 惠 情 况 1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2008 年 12 月 24 日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编 号 为 GR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 ;2011 年 10 月 28 日 公 司 再 次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编 号 为 GF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265 有 效 期 三 年, 根 据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第 九 税 务 所 JMS 号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税 备 案 登 记 书 和 国 发 [2007]39 号 及 国 税 函 [2010]157 号 文 件 规 定, 公 司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按 过 渡 期 适 用 税 率 减 半 征 收, 即 2011 年 度 适 用 12%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上 述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到 期 后,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10 月 再 次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编 号 为 GR 号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2014 年 公 司 继 续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子 公 司 辰 安 测 控 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取 得 编 号 为 GR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三 年, 辰 安 测 控 2014 年 度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率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于 2012 年 9 月 5 日 被 认 定 为 软 件 企 业, 并 获 得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皖 R , 后 证 书 号 变 更 为 皖 R ) 根 据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1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27 号 ) 的 规 定 及 合 肥 市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税 备 案 表,2012 年 度 和 2013 年 度 安 徽 泽 众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2014 年 度 按 照 25% 的 法 定 税 率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子 公 司 辰 安 信 息 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 被 认 定 为 软 件 企 业, 并 获 得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京 R )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企 业 所 得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27 号 ) 的 规 定, 辰 安 信 息 2014 年 度 开 始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2 增 值 税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100 号 ) 规 定,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其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按 17%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后, 对 其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2012 年 至 2014 年 度 享 受 此 税 收 优 惠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66 [2011]100 号 ) 及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发 布 的 海 国 税 批 [2012] 号 海 国 税 批 [2012] 号 海 国 税 批 [2012] 号 通 知 书, 辰 安 测 控 销 售 的 软 件 产 品 ZZ-89 辐 射 型 灰 分 热 值 仪 软 件 V1.0 煤 质 煤 量 管 理 平 台 V1.0 智 能 测 量 控 制 系 统 1.02 分 别 自 2012 年 4 月 1 日 2012 年 10 月 1 日 2012 年 11 月 1 日 起 享 受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依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北 京 等 8 省 市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2]71 号 )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有 关 事 项 的 规 定 ( 财 税 [2011]111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在 全 国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业 和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37) 关 于 将 铁 路 运 输 和 邮 政 业 纳 入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3]106 号 )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自 2012 年 9 月 1 日 安 徽 泽 众 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 辰 安 信 息 和 华 辰 泽 众 自 2013 年 9 月 1 日 起, 各 自 的 技 术 开 发 收 入 享 受 免 征 增 值 税 税 收 优 惠 3 营 业 税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发 布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技 术 创 新, 发 展 高 科 技, 实 现 产 业 化 的 决 定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字 [1999]273 号 ), 其 主 要 规 定 包 括 : 对 单 位 和 个 人 从 事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开 发 业 务 和 与 之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本 公 司 2012 年 9 月 1 日 以 前,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2012 年 10 月 1 日 前, 符 合 条 件 的 技 术 开 发 收 入 经 科 技 和 税 务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后 免 征 营 业 税 4 税 收 优 惠 对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占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税 收 优 惠 金 额 3, , , 其 中 : 增 值 税 退 税 1, , 增 值 税 免 税
267 所 得 税 优 惠 1, 营 业 税 免 税 增 值 税 优 惠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6.92% 7.92% 5.37% 所 得 税 优 惠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6.00% 3.78% 3.29% 增 值 税 优 惠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36.00% 40.93% 27.84% 所 得 税 优 惠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31.23% 19.54% 17.05% 2014 年, 增 值 税 退 税 金 额 下 降 增 值 税 免 税 金 额 上 升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子 公 司 辰 安 信 息 所 实 施 的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为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根 据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该 合 同 收 入 免 征 增 值 税 ; 所 得 税 优 惠 金 额 大 幅 上 升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辰 安 信 息 实 现 净 利 润 4, 万 元, 占 合 并 净 利 润 的 82.53%, 根 据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辰 安 信 息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 四 ) 报 告 期 政 府 补 助 ( 含 增 值 税 退 税 )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 含 增 值 税 退 税 )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增 值 税 软 件 退 税 1, , 课 题 补 贴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补 助 资 金 高 新 成 果 转 化 专 项 资 金 辅 导 期 资 金 上 市 资 助 金 房 租 补 贴 特 色 产 业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资 金 科 技 创 新 奖 励 产 业 创 新 团 队 知 识 产 权 补 贴 款 创 新 基 金 瞪 羚 企 业 贷 款 贴 息 中 介 服 务 补 贴 科 学 仪 器 设 备 共 享 费 用 补 助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返 还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奖 励 款 合 计 2, ,
268 1 依 据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 国 发 [2000]18 号 ) 和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下 发 的 关 于 鼓 励 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 路 产 业 发 展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0]25 号 )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08]1 号 )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100 号 ) 的 规 定, 在 我 国 境 内 开 发 生 产 软 件 产 品, 对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销 售 其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按 17% 的 法 定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对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即 征 即 退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辰 安 测 控 收 到 的 软 件 增 值 税 退 税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1, 万 元 及 1, 万 元 2 根 据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科 学 技 术 部 财 政 部 关 于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的 暂 行 规 定 ( 国 办 发 [1999]47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所 承 担 的 北 京 市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 课 题 ) 可 以 通 过 创 新 基 金 取 得 贷 款 贴 息,2012 年 度 收 到 24 万 元 3 根 据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管 委 会 的 瞪 羚 计 划 中 关 村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信 用 贷 款 扶 持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中 科 园 发 [2010]38 号 ), 本 公 司 于 2012 年 收 到 中 关 村 担 保 公 司 支 付 的 利 息 补 贴 收 入 6.54 万 元 2014 年 收 到 企 业 贷 款 贴 息 收 入 万 元 4 根 据 中 关 村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企 业 购 买 中 介 服 务 支 持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中 科 园 发 [2010]46 号 ) 的 规 定, 中 关 村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内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购 买 办 法 中 所 规 定 的, 包 括 信 用 中 介 服 务 认 证 中 介 服 务 知 识 产 权 代 理 中 介 服 务 以 及 法 律 和 财 务 服 务 时 可 以 取 得 资 金 支 持 本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于 2012 年 取 得 补 助 0.25 万 元, 于 2013 年 取 得 补 助 2.1 万 元, 于 2014 年 取 得 补 助 1.60 万 元 5 本 公 司 在 基 于 物 联 网 公 共 安 全 综 合 技 术 的 应 急 平 台 及 装 备 重 大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与 产 业 化 装 备 课 题 中 购 买 了 固 定 资 产 ;2013 年, 城 市 核 心 区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及 应 用 灾 后 重 建 及 应 急 科 技 支 撑 体 系 建 设 - 门 头 沟 区 区 域 应 急 救 援 体 系 建 设 方 案 设 计 等 课 题 结 题 验 收 ;2014 年, 公 司 数 字 化 消 防 单 兵 装 备 与 成 套 化 便 携 应 急 装 备 研 究 基 于 物 联 网 智 能 感 知 的 城 市 典
269 型 风 险 源 综 合 监 测 系 统 研 究 安 全 保 障 型 城 市 的 指 标 评 价 体 系 与 评 价 系 统 研 发 等 课 题 结 题 验 收 根 据 会 计 准 则 要 求, 需 要 做 政 府 补 助 处 理, 具 体 处 理 方 法 详 见 本 节 之 九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之 ( 二 ) 负 债 结 构 及 变 动 分 析 之 11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及 2014 年 分 别 确 认 了 营 业 外 收 入 万 元 万 元 及 万 元 6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合 肥 市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加 快 新 型 工 业 化 发 展 的 若 干 政 策 ( 试 行 ) 的 通 知 ( 合 政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于 2013 年 度 获 得 固 定 资 产 补 贴 249 万 元 根 据 关 于 加 快 都 市 产 业 园 标 准 化 厂 房 建 设 的 若 干 意 见 ( 合 经 信 法 规 [2013]58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于 2013 年 度 取 得 房 租 补 贴 30 万 元 根 据 中 关 村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人 才 公 共 租 赁 住 房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中 科 园 发 [2012]35 号 ), 本 公 司 于 2014 年 收 到 房 租 补 贴 8.55 万 元 7 根 据 北 京 市 高 新 技 术 成 果 转 化 项 目 认 定 办 法 ( 京 科 发 [2012]329 号 ) 的 规 定, 满 足 申 请 条 件 的 企 业 可 以 申 请 认 定 一 个 高 新 技 术 成 果 转 化 项 目 本 公 司 于 2013 年 度 取 得 100 万 元 的 政 府 补 助 8 根 据 海 淀 区 促 进 科 技 金 融 创 新 发 展 支 持 办 法 ( 海 行 规 发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于 2013 年 度 收 到 上 市 辅 导 期 补 贴 50 万 元 根 据 中 关 村 国 家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区 支 持 企 业 改 制 上 市 资 助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 中 科 园 发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分 别 于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收 到 上 市 资 助 补 贴 30 万 元 和 50 万 元 9 根 据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印 发 安 徽 省 特 色 产 业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暨 2013 年 度 申 报 工 作 的 通 知 ( 财 企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于 2013 年 度 取 得 了 特 色 产 业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资 金 20 万 元 10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合 肥 市 承 接 产 业 转 移 进 一 步 推 进 自 主 创 新 若 干 政 策 措 施 ( 试 行 ) 的 通 知 ( 合 政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于 2013 年 度 取 得 科 技 创 新 奖 励 基 金 10 万 元,2014 年 度 取 得 万 元
270 11 根 据 关 于 开 展 合 肥 市 2013 年 度 228 产 业 创 新 团 队 岗 位 设 立 申 报 和 创 新 团 队 带 头 人 选 聘 工 作 的 通 知 ( 合 组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于 2013 年 度 取 得 228 产 业 创 新 团 队 补 贴 10 万 元,2014 年 取 得 10 万 元 12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合 肥 高 新 区 鼓 励 自 主 创 新 促 进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若 干 政 策 措 施 ( 试 行 ) 的 通 知 ( 合 高 管 号 )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分 别 于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取 得 知 识 产 权 补 贴 1 万 元 和 0.93 万 元 13 根 据 合 肥 市 科 学 仪 器 设 备 共 享 平 台 运 作 细 则 ( 试 行 ),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于 2014 年 收 到 科 学 仪 器 设 备 共 享 费 用 补 助 0.26 万 元 14 根 据 关 于 2014 年 安 徽 省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认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 科 高 秘 [2014]222 号 ),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于 2014 年 收 到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返 还 5 万 元 15 根 据 武 汉 市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武 汉 辰 安 于 2014 年 收 到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基 金 12 万 元 16 根 据 关 于 开 展 2012 年 第 二 批 市 级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培 育 认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于 2014 年 收 到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奖 励 款 万 元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 含 增 值 税 退 税 ) 占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政 府 补 助 金 额 2, , 其 中 : 软 件 增 值 税 退 税 1, , 政 府 补 助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8.17% 11.19% 4.77% 政 府 补 助 占 净 利 润 比 例 42.50% 57.82% 24.74% 五 最 近 一 年 收 购 兼 并 情 况 最 近 一 年, 本 公 司 无 收 购 兼 并 情 况
271 六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3,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1,402, ,990, ,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552,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7, ,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1,944, ,953,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291, , , 扣 除 所 得 税 影 响 后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653, ,678, , 其 中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653, ,678, , 七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基 本 财 务 指 标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各 项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表 所 示 :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度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度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62.99% 53.79% 45.90%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6,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3, , ,
272 润 (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3, , , ( 万 元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无 形 资 产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0.00% 0.42% 1.07% 指 标 计 算 方 法 :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负 债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 总 负 债 ( 母 公 司 ) 总 资 产 ( 母 公 司 ) 100%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净 利 润 + 所 得 税 + 利 息 支 出 + 折 旧 + 摊 销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净 利 润 + 所 得 税 费 用 + 利 息 支 出 ) 利 息 支 出 每 股 净 资 产 = 期 末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数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数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数 无 形 资 产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水 面 养 殖 权 和 采 矿 权 等 后 ) 股 东 权 益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如 下 表 所 示 :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每 股 收 益 ( 元 ) 产 收 益 率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2012 年 21.64%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2013 年 22.80%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14 年 15.30%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2012 年 21.40%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2013 年 20.38%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14 年 14.59%
273 指 标 计 算 方 法 : 1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P/(E0+NP 2+Ei Mi M0-Ej Mj M0±Ek Mk M0) 其 中 :P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P S S = S0+S1+Si Mi M0 Sj Mj M0-Sk 其 中 :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3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与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相 同 八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截 至 审 计 报 告 出 具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 二 ) 或 有 事 项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或 有 事 项 ( 三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九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结 构 及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资 产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274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流 动 资 产 43, % 31, % 25, % 非 流 动 资 产 14, % 11, % 5, % 合 计 57, % 43, % 30,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的 趋 势, 从 2012 年 末 的 30, 万 元 增 长 到 2014 年 末 的 57, 万 元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增 长 12, 万 元 和 14, 万 元,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40.53% 和 33.45%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的 持 续 增 长, 主 要 系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持 续 盈 利, 利 润 不 断 积 累 ; 同 时 出 于 经 营 需 要, 公 司 增 加 了 借 款 规 模 从 报 告 期 内 资 产 构 成 来 看, 公 司 资 产 以 流 动 资 产 为 主, 流 动 资 产 占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的 平 均 比 重 为 76.39%, 这 主 要 是 由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所 决 定 的 公 司 是 一 家 以 软 件 开 发 为 主 的 高 科 技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为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研 发 制 造 销 售 及 相 关 服 务 公 司 的 前 述 特 点 决 定 了 公 司 在 经 营 过 程 中, 所 需 要 的 固 定 资 产 较 少 ; 公 司 将 资 金 主 要 用 于 支 付 人 员 工 资 购 买 材 料 等, 并 相 应 形 成 大 额 的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等 流 动 资 产 因 此, 流 动 资 产 所 占 比 重 较 高 是 公 司 本 身 的 行 业 特 点 1 流 动 资 产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货 币 资 金 11, % 9, % 9, % 应 收 票 据 % % % 应 收 账 款 8, % 5, % 4, % 预 付 款 项 2, % % % 其 他 应 收 款 1, % 1, % % 存 货 17, % 13, % 9,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 % 合 计 43, % 31, % 25, %
275 (1) 货 币 资 金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现 金 % % % 银 行 存 款 9, % 7, % 8, %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1, % 1, % 1, % 合 计 11, % 9, % 9, %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及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分 别 为 9, 万 元 9, 万 元 及 11,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8.85% 29.56% 及 25.60% 2013 年 末,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了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为 2013 年 支 付 永 丰 房 产 购 房 款 5, 万 元, 造 成 2013 年 的 投 资 性 现 金 流 净 流 出 较 多 2014 年 末,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相 比 增 加 了 1, 万 元, 增 长 率 为 19.90%, 主 要 系 因 公 司 业 务 量 增 加, 收 款 情 况 良 好,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较 大 所 致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中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均 为 保 证 金 存 款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为 1, 万 元, 主 要 包 括 开 立 保 函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等 存 入 的 保 证 金 (2) 应 收 票 据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应 收 票 据 全 部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分 别 为 111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系 因 部 分 客 户 以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支 付 项 目 结 算 款,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量 增 加, 报 告 期 末 应 收 票 据 的 余 额 也 呈 逐 年 增 长 的 态 势 (3) 应 收 账 款 公 司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如 下 :
276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9, ,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8, , , 年 末 2013 年 末 及 2014 年 末,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4, 万 元 和 5, 万 元 和 8, 万 元 1) 应 收 账 款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9, , ,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26, , ,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36.47% 28.59% 31.05%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及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依 次 为 31.05% 和 28.59% 和 36.47%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当 期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较 高,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由 于 本 公 司 以 政 府 为 主 要 客 户, 本 公 司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通 常 约 定 在 合 同 签 订 后 支 付 10%-30% 预 付 款, 产 品 验 收 合 格 后 支 付 主 要 部 分 款 项, 剩 余 5%-10% 作 为 质 量 保 证 金 本 公 司 在 产 品 经 客 户 验 收 且 有 充 分 证 据 表 明 风 险 报 酬 已 转 移 时, 确 认 营 业 收 入, 并 同 时 确 认 应 收 账 款 同 时, 政 府 客 户 的 采 购 特 点 使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具 有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特 征, 收 入 确 认 主 要 集 中 于 下 半 年 特 别 是 第 四 季 度 因 此 本 公 司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相 对 较 高 在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市 场 需 求 快 速 增 长 的 背 景 下, 本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迅 速 扩 大, 营 业 收 入 的 大 幅 增 长 导 致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相 应 增 长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中 欠 款 金 额 前 五 名 客 户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77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账 龄 余 额 额 的 比 例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3, 年 以 内 31.99% 2 南 京 莱 斯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6.04% 3 南 京 中 网 卫 星 通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1-2 年 3.58% 4 赤 城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年 以 内 3.34% 5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山 东 有 限 公 司 泰 安 分 公 司 年 3.26% 合 计 4,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黑 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年 以 内 中 国 电 信 集 团 系 统 集 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新 疆 分 公 司 年 以 内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应 急 管 理 办 公 室 年 以 内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山 东 有 限 公 司 泰 安 分 公 司 年 北 京 华 胜 天 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4.59 合 计 1, 年 12 月 31 日 1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天 安 门 地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1, 年 以 内 紫 光 软 件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山 东 有 限 公 司 泰 安 分 公 司 年 以 内 北 京 华 胜 天 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以 内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年 以 内 5.28 合 计 2,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对 应 的 主 要 客 户 包 括 中 电 公 司 南 京 莱 斯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中 网 卫 星 通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赤 城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山 东 有 限 公 司 泰 安 分 公 司 等, 该 等 客 户 主 要 为 政 府 部 门 国 有 企 业 或 大 型 企 业,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收 风 险 较 小 2)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及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7, % 4, % 4, % 1-2 年 1, % 1, % % 2-3 年 及 以 上 1, % % %
278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9, % 6, % 5,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比 分 别 为 86.71% 66.08% 和 73.61% 2013 年 末, 账 龄 在 一 至 两 年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主 要 是 由 于 与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山 东 有 限 公 司 泰 安 分 公 司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天 安 门 地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开 展 的 政 府 项 目 的 财 政 资 金 尚 未 到 位, 客 户 无 法 付 款 所 致 2014 年 末, 账 龄 在 两 至 三 年 及 三 年 以 上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增 长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为 与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山 东 有 限 公 司 泰 安 分 公 司 同 方 软 件 赛 尔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等 客 户 的 相 关 项 目 款 项 暂 未 收 到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按 照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对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了 相 应 的 坏 账 准 备,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7, , , 年 1, , 年 及 以 上 1, 合 计 9, ,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充 分, 符 合 公 司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公 司 关 于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详 见 本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之 三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之 ( 二 ) 应 收 款 项 3)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情 况 2014 年, 因 部 分 应 收 款 项 账 龄 较 长, 收 回 可 能 性 较 小, 报 经 管 理 层 批 准, 公 司 对 相 关 应 收 款 项 进 行 了 核 销,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核 销 金 额 是 否 因 关 联 交 易 产 生 1 河 北 旭 阳 焦 化 有 限 公 司 7.00 否 2 山 西 安 泰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0.02 否 3 厦 门 亿 力 吉 奥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否 4 武 夷 山 市 人 民 防 空 办 公 室 否
279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核 销 金 额 是 否 因 关 联 交 易 产 生 5 北 京 市 秦 都 晶 鑫 供 热 有 限 公 司 2.00 否 6 鹤 壁 市 福 源 精 煤 有 限 公 司 3.00 否 合 计 (4) 预 付 款 项 本 公 司 的 预 付 款 项 主 要 为 预 付 的 原 材 料 款 和 技 术 服 务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2,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03% 和 2.09% 和 6.29%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的 预 付 款 项 与 2013 年 末 相 比 增 加 了 2,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为 2014 年 末 公 司 向 清 华 大 学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技 术 联 合 研 究 院 预 付 了 研 究 开 发 费 用 1, 万 元, 该 笔 款 项 的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关 联 交 易 之 ( 四 )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 此 外, 公 司 与 佳 杰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签 订 支 撑 软 件 采 购 协 议, 为 争 取 较 大 的 折 扣 优 惠, 公 司 向 其 提 前 支 付 了 万 元 的 预 付 款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余 额 排 名 前 五 的 单 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内 容 金 额 年 限 占 预 付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1 清 华 大 学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技 术 联 合 研 究 院 技 术 服 务 费 1, 年 以 内 36.55% 2 佳 杰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原 材 料 款 年 以 内 27.70% 3 广 西 十 万 火 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原 材 料 款 年 以 内 6.78% 4 中 信 建 设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IPO 中 介 费 年 3.65% 5 康 拓 洪 业 科 技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服 务 费 年 以 内 3.37% 合 计 2, % (5) 其 他 应 收 款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及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主 要 内 容 为 项 目 质 量 保 证 金 履 约 保 证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应 收 员 工 公 租 房 租 金 以 及 员 工 借 款 等 2013 年, 本 公 司 为 解 决 员 工 住 宿 问 题, 与 北 京 实 创 环 保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280 公 租 房 租 赁 协 议, 承 租 位 于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环 保 园 C02-1 地 块 3 号 楼 4 单 元 室 的 房 屋, 租 赁 期 为 12 年, 总 租 金 为 万 元 ; 与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住 房 保 障 服 务 中 心 签 订 公 租 房 租 赁 协 议, 承 租 位 于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东 北 旺 南 路 27 号 A 座 201 的 房 屋, 租 赁 期 为 5 个 月, 总 租 金 为 万 元 2014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较 2013 年 末 上 升 万 元, 主 要 为 项 目 履 约 保 证 金 和 投 标 保 证 金 金 额 增 加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按 性 质 分 类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履 约 保 证 金 % % % 公 租 房 租 金 % % - - 项 目 备 用 金 % % % 房 租 押 金 % % % 投 标 保 证 金 % % % 质 保 金 % % % 其 他 % % % 合 计 1, % 1, % %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排 名 前 5 的 单 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金 额 账 龄 关 系 总 额 的 比 例 1 宁 波 市 镇 海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工 作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非 关 联 方 年 以 内 17.19% 2 紫 光 软 件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方 年 以 内 1-2 年 10.77% 3 山 东 省 省 级 机 关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非 关 联 方 年 2-3 年 4.35% 4 长 城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方 年 以 内 4.33% 5 河 北 省 气 象 服 务 中 心 非 关 联 方 年 3.52% 合 计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账 龄 分 布 及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如 下 :
281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比 例 坏 账 准 账 面 余 比 例 坏 账 比 例 坏 账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 备 额 (%) 准 备 (%) 准 备 1 年 以 内 1, 年 年 年 以 上 合 计 1,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一 年 以 内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占 比 分 别 为 66.17% 86.67% 和 58.99% (6) 存 货 1) 存 货 构 成 情 况 本 公 司 的 存 货 由 原 材 料 发 出 商 品 在 产 品 和 库 存 商 品 构 成 其 中, 原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煤 质 煤 量 检 测 设 备 所 需 的 电 子 设 备 及 器 件 等 ; 发 出 商 品 主 要 包 括 已 发 出 但 未 达 到 收 入 确 认 标 准 的 煤 质 煤 量 检 测 设 备 ; 在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正 在 执 行 的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归 集 的 成 本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在 产 品 以 及 煤 质 煤 量 检 测 设 备 在 产 品 ; 库 存 商 品 主 要 包 括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煤 质 煤 量 检 测 设 备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存 货 的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原 材 料 % 1, % 1, % 发 出 商 品 % % % 在 产 品 16, % 11, % 7, % 库 存 商 品 % % % 合 计 17, % 13, % 9,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分 别 为 9, 万 元 13, 万 元 和 17, 万 元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存 货 余 额 逐 年 递 增,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期 末 正 在 执 行 的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增 多, 使 得 在 产 品 余 额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加 2012 年 末, 本 公 司 正 在 执 行 的 项 目 主 要 为 厄 瓜 多 尔 二 期 项 目 呼 和
282 浩 特 项 目 和 新 疆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等 ;2013 年 末, 本 公 司 正 在 执 行 的 项 目 主 要 为 厄 瓜 多 尔 二 期 项 目 厄 瓜 多 尔 ANT 项 目 和 委 内 瑞 拉 狱 政 项 目 ;2014 年, 本 公 司 正 在 执 行 的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委 内 瑞 拉 狱 政 项 目 厄 瓜 多 尔 ANT 项 目 ( 订 货 合 同 部 分 ) 厄 瓜 多 尔 二 期 项 目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广 西 南 宁 市 消 防 安 全 重 点 单 位 监 控 管 理 与 灭 火 救 援 指 挥 辅 助 系 统 及 天 津 气 象 服 务 中 心 项 目 等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比 较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与 成 本, 若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则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存 货 无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情 况 (7)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核 算 的 是 预 交 的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及 其 他 税 费 待 抵 扣 进 项 税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及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余 额 分 别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2013 年 末,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有 较 大 增 幅, 主 要 是 由 于 公 司 在 2013 年 末 为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采 购 存 货 相 应 产 生 的 待 抵 扣 进 项 税 2 非 流 动 资 产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固 定 资 产 12, % 2, % 2, % 在 建 工 程 % % % 无 形 资 产 % % % 开 发 支 出 % 商 誉 %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 %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 - 7, % 2, % 合 计 14, % 11, % 5, % 2012 年 末 2013 末 年 及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由 固 定 资 产
283 资 产 和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二 者 合 计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7.52% 88.19% 和 87.90%, 主 要 为 公 司 购 置 的 永 丰 基 地 办 公 楼 (1) 固 定 资 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 原 值 )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0, , , 机 器 及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1, 装 修 工 程 合 计 14, , , , 固 定 资 产 净 额 12, , , 减 :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12, , , 综 合 成 新 率 90.21% 78.95% 82.75%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及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装 修 工 程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为 12, 万 元, 总 体 成 新 率 为 90.21%, 其 中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及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装 修 工 程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的 账 面 原 值 分 别 占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总 额 的 78.14% 4.05% 3.11% 6.09% 及 8.62% 随 着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总 体 呈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2014 年 末, 公 司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原 值 与 2013 年 末 相 比 增 加 了 9, 万 元, 增 幅 为 %, 增 幅 较 大, 主 要 系 本 公 司 购 买 的 永 丰 基 地 办 公 楼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并 实 际 投 入 使 用 (2) 无 形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以 及 软 件 著 作 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284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原 值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软 件 著 作 权 累 计 摊 销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软 件 著 作 权 无 形 资 产 净 值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软 件 著 作 权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于 2013 年 购 买 土 地 使 用 权, 价 值 万 元, 详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四 发 行 人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等 资 产 情 况 之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2014 年, 本 公 司 无 新 增 无 形 资 产 (3) 开 发 支 出 公 司 开 发 支 出 金 额 为 万 元, 系 2014 年 下 半 年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一 体 机 软 件 系 统 V2.0 研 发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开 发 过 程 已 经 全 部 结 束,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 取 得 登 记 号 为 2015SR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证 书, 相 应 开 发 支 出 金 额 已 转 入 至 无 形 资 产 除 此 以 外,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其 他 不 存 在 研 发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情 况 (4) 在 建 工 程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在 建 工 程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期 初 余 额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工 程 永 丰 基 地 装 修 工 程 本 期 增 加 额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工 程 永 丰 基 地 装 修 工 程
285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本 期 结 转 固 定 资 产 金 额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工 程 - - 永 丰 基 地 装 修 工 程 期 末 余 额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工 程 永 丰 基 地 装 修 工 程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工 程 是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厂 房 建 设 前 期 所 发 生 的 设 计 咨 询 费 等 ; 永 丰 基 地 装 修 工 程 是 本 公 司 永 丰 基 地 房 产 所 发 生 的 装 修 支 出 2014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永 丰 基 地 办 公 区 域 装 修 工 程 完 工 并 投 入 使 用, 相 应 的 在 建 工 程 余 额 万 元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本 公 司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根 据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计 税 基 础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 暂 时 性 差 异 ) 计 算 确 认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已 计 提 未 发 放 的 工 资 未 实 现 内 部 销 售 损 益 合 计 (6)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年 末 2013 年 末 及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及 万 元 其 中,2012 年 末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余 额 较 大, 主 要 系 安 徽 泽 众 的 房 屋 装 修 支 出
286 (7)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核 算 的 是 预 付 办 公 用 房 款 和 土 地 定 金,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未 结 转 的 原 因 定 制 办 公 楼 - 7, , 定 制 办 公 楼 未 结 算 土 地 定 金 待 取 得 确 认 书 转 入 购 地 款 合 计 - 7, , 关 于 本 公 司 预 付 北 京 中 关 村 永 丰 产 业 基 地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厂 房 款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十 一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之 ( 四 ) 最 近 三 年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2014 年 上 半 年, 永 丰 基 地 办 公 楼 投 入 使 用, 因 此 2014 年 末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期 末 无 余 额 3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本 公 司 非 常 关 注 各 项 资 产 的 价 值 变 动 情 况, 针 对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等 资 产 制 定 并 实 施 严 格 的 减 值 准 备 政 策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坏 账 准 备 1, 合 计 1, 本 公 司 已 根 据 会 计 政 策 对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了 坏 账 准 备 截 至 2014 年 末, 主 要 资 产 质 量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应 收 账 款 在 按 照 一 定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足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后, 其 账 面 价 值 反 映 了 其 实 际 价 值 情 况 (2) 其 他 应 收 款 主 要 为 预 借 给 员 工 的 项 目 备 用 金 房 屋 租 赁 押 金 及 投 标 保 证 金 等, 该 部 分 应 收 款 无 法 回 收 的 风 险 较 小
287 (3)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为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办 公 设 备 及 其 他 等, 本 公 司 按 照 一 定 年 限 对 其 提 取 折 旧, 计 提 政 策 合 理, 账 面 价 值 体 现 了 其 实 际 价 值 情 况, 并 且 相 关 固 定 资 产 为 公 司 开 展 主 营 业 务 及 日 常 办 公 所 必 需, 使 用 状 况 良 好, 因 此 本 公 司 未 对 其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4)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为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和 软 件 著 作 权, 均 与 本 公 司 开 展 业 务 及 日 常 生 产 密 切 相 关, 且 相 关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一 定 的 使 用 年 限 进 行 摊 销, 无 减 值 迹 象, 故 未 提 减 值 准 备 ( 二 ) 负 债 结 构 及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负 债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短 期 借 款 3, % 2, % 1, % 应 付 票 据 1, % % - - 应 付 账 款 3, % 2, % 3, % 预 收 账 款 14, % 7, % 5,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 1, % % 应 交 税 费 % 1, % 1, % 应 付 股 利 % 其 他 应 付 款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 % 1, %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7, % 17, % 11, % 长 期 借 款 2, % 2, % - - 递 延 收 益 1, % 2, % 2,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4, % 4, % 2, % 负 债 合 计 31, % 21, % 13,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负 债 主 要 为 流 动 负 债 本 公 司 的 流 动 负 债 主 要 包 括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和 其 他 应 付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流 动 负 债 占 负 债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84.91% 80.93% 及 86.48% 随 着 本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张, 公 司 的 偿 债 能 力 和 从 银 行 获 得 的 授 信 额 度 也 不 断 提 升, 因 经 营 扩 大 的 需 要, 公 司 近 两 年 增 加 了 银 行 借 款, 本 公 司 的 负 债 规 模
288 也 呈 现 增 长 趋 势 1 短 期 借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保 证 借 款 2, , , 信 用 借 款 1, 合 计 3, , , 因 经 营 需 要, 公 司 增 加 了 银 行 借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银 行 借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2, 万 元 以 及 3, 万 元 其 中,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的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与 2013 年 末 相 比 增 加 了 1, 万 元, 主 要 系 为 补 充 日 常 流 动 资 金, 公 司 向 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地 支 行 借 款 2,000 万 元, 公 司 董 事 长 王 忠 执 行 副 总 裁 苏 国 锋 为 该 笔 贷 款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 公 司 子 公 司 华 辰 泽 众 向 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地 支 行 借 款 100 万 元, 公 司 执 行 副 总 裁 苏 国 锋 为 该 笔 贷 款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关 联 交 易 之 ( 三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之 2 关 联 方 担 保 此 外, 公 司 2014 年 新 增 向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大 运 村 支 行 信 用 借 款 958 万 元, 向 杭 州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关 村 支 行 信 用 借 款 900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之 一 重 要 合 同 之 ( 三 ) 借 款 合 同 2 应 付 票 据 2013 年 末 及 2014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票 据 期 末 余 额 为 万 元 和 1, 万 元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应 付 票 据 余 额 呈 上 升 趋 势 主 要 系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采 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作 为 结 算 方 式 的 金 额 也 不 断 增 加 3 应 付 账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3, 万 元 2, 万 元 和 3, 万 元, 主 要 是 应 付 原 材 料 和 设 备 供 应 商 货 款
28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年 末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基 本 稳 定, 主 要 原 因 为 尽 管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但 公 司 同 时 采 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结 算 的 采 购 金 额 不 断 增 大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的 账 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2, % 2, % 2, % 1-2 年 % % % 2-3 年 % % % 3 年 以 上 % % - - 合 计 3, % 2, % 3, % 截 至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中 无 应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关 联 方 的 款 项 4 预 收 账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5, 万 元 7, 万 元 和 14, 万 元, 主 要 为 预 收 客 户 的 货 款, 随 着 公 司 承 接 项 目 数 量 的 大 幅 增 加, 预 收 账 款 也 随 之 大 幅 增 长 2014 年 末,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与 2013 年 末 相 比 增 加 了 7, 万 元, 主 要 系 本 公 司 依 据 合 同 约 定 收 到 南 宁 市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支 付 的 2, 万 元 货 款 以 及 辰 安 信 息 收 到 的 中 电 公 司 支 付 的 项 目 款 项 3, 万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前 5 名 的 客 户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账 龄 占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 1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3, 年 以 内 26.07% 2 南 宁 市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2, 年 以 内 14.01% 3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1, 年 以 内 1-2 年 8.98% 4 宁 波 市 江 东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年 2-3 年 3.22% 5 天 津 市 气 象 服 务 中 心 年 以 内 2.84% 合 计 8, %
290 因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宁 波 市 江 东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和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黑 龙 江 有 限 公 司 伊 春 分 公 司 的 相 关 项 目 建 设 延 迟, 公 司 暂 未 确 认 项 目 收 入, 故 在 2014 年 末 公 司 存 在 账 龄 1-2 年 以 及 2-3 年 的 预 收 账 款 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主 要 是 本 公 司 已 计 提 而 尚 未 支 付 的 职 工 工 资 奖 金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余 额 逐 年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扩 张, 员 工 数 量 不 断 增 加 以 及 员 工 薪 酬 提 升 所 致 6 应 交 税 费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 值 税 营 业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 其 他 税 费 合 计 ,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余 额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和 万 元 2012 年 至 2013 年, 公 司 在 年 末 因 确 认 收 入 而 产 生 的 增 值 税, 分 别 在 次 年 1 月 缴 纳, 故 在 各 期 末 形 成 较 大 金 额 的 应 交 增 值 税,2014 年, 由 于 公 司 在 年 末 确 认 的 收 入 主 要 为 技 术 开 发 收 入, 根 据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免 征 增 值 税, 故 2014 年 末 应 交 增 值 税 金 额 有 所 下 降 ;2014 年, 子 公 司 辰 安 信 息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占 合 并 净 利 润 的 82.53%, 且 主 要 集 中 是 在 第 四 季 度 实 现, 由 于 2014 年 辰 安 信 息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导 致 年 末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金 额 较 2013 年 大 幅 下 降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未 按 期 缴 纳 税 费 的 情 况
291 7 应 付 股 利 2014 年 3 月 17 日,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利 润 分 配 决 议, 按 照 各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600 万 元 截 至 2014 年 末, 上 述 利 润 分 配 尚 未 实 施, 形 成 期 末 应 付 股 利 600 万 元 8 其 他 应 付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的 账 龄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 % % 1-2 年 % % % 2-3 年 % 年 以 上 % % % 合 计 % %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主 要 内 容 为 房 屋 租 金 暂 未 支 付 的 报 销 款 等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中 无 应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或 关 联 方 的 款 项 9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1, , 合 计 1,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详 见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之 九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之 ( 二 ) 负 债 结 构 及 变 动 分 析 之 10 长 期 借 款 10 长 期 借 款
292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长 期 借 款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保 证 借 款 2, , 合 计 2, , 年 8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关 村 分 行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建 京 中 关 村 2013 年 字 第 004 号 的 借 款 合 同, 金 额 4, 万 元, 期 限 自 2013 年 8 月 30 日 至 2018 年 8 月 29 日, 借 款 分 期 提 取 并 分 期 偿 还 2013 年 8 月 30 日, 北 京 中 关 村 永 丰 产 业 基 地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关 村 分 行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建 京 中 关 村 2013 年 字 第 004 号 的 保 证 合 同, 承 诺 对 上 述 债 务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累 计 提 取 借 款 4, 万 元, 累 计 偿 还 本 金 800 万 元, 尚 未 偿 还 本 金 3, 万 元 根 据 约 定 还 款 计 划,2015 年 6 月 20 日 应 偿 还 本 金 500 万 元,2015 年 12 月 20 日, 应 偿 还 本 金 800 万 元, 因 此 1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余 额 为 1, 万 元, 长 期 借 款 余 额 为 2, 万 元 11 递 延 收 益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递 延 收 益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递 延 收 益 1, , , 合 计 1, , , 年 末 2013 年 末 及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的 递 延 收 益 的 余 额 分 别 为 2, 万 元 2, 万 元 和 1, 万 元 该 科 目 核 算 的 主 要 是 本 公 司 未 完 成 的 课 题 研 究 款 项,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课 题 研 究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基 于 物 联 网 智 能 感 知 的 城 市 典 型 风 险 源 综 合 监 测 系 统 研 究 数 字 化 消 防 单 兵 装 备 与 成 套 化 便 携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研 究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93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基 于 物 联 网 公 共 安 全 综 合 技 术 的 应 急 平 台 及 装 备 重 大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与 产 业 化 基 于 物 联 网 技 术 的 公 共 安 全 综 合 应 急 平 台 及 装 备 重 大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城 市 核 心 区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及 应 用 公 共 安 全 物 联 网 应 急 平 台 北 京 市 工 程 实 验 室 创 新 能 力 建 设 项 目 其 他 课 题 经 费 合 计 1, , , 随 着 本 公 司 技 术 实 力 的 不 断 提 高, 承 担 的 科 技 部 教 育 部 等 国 家 单 位 发 放 的 研 究 课 题 不 断 增 多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在 收 到 课 题 经 费 时, 如 果 课 题 研 究 任 务 时 间 在 一 年 以 上, 将 其 归 入 递 延 收 益 科 目 核 算, 在 课 题 研 究 过 程 中, 所 发 生 的 各 项 支 出, 本 公 司 将 其 在 在 产 品 科 目 中 进 行 归 集, 当 课 题 研 究 任 务 结 束 后, 将 收 到 的 课 题 经 费 按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结 转 至 营 业 外 收 入, 同 时, 为 课 题 研 究 发 生 的 成 本 结 转 至 管 理 费 用 ; 若 在 课 题 研 究 过 程 中 需 要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则 相 关 支 出 按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随 折 旧 或 摊 销 进 度 平 均 分 配 递 延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因 此, 课 题 经 费 的 会 计 核 算 不 会 对 本 公 司 损 益 产 生 影 响 本 公 司 在 基 于 物 联 网 公 共 安 全 综 合 技 术 的 应 急 平 台 及 装 备 重 大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与 产 业 化 装 备 课 题 中 购 买 了 固 定 资 产, 相 关 支 出 在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由 递 延 收 益 分 期 结 转 至 营 业 外 收 入 ( 三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相 关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62.99% 53.79% 45.90% 流 动 比 率 ( 倍 )
294 速 动 比 率 ( 倍 )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6,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及 速 动 比 率 呈 下 降 趋 势, 这 是 由 于 随 着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正 在 执 行 项 目 数 量 的 增 多,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随 之 增 加 ; 为 项 目 发 生 的 采 购 额 也 随 之 增 加, 故 造 成 应 付 票 据 余 额 增 加 ; 同 时, 因 经 营 需 要, 公 司 也 扩 大 了 短 期 借 款 规 模 流 动 负 债 的 增 长 幅 度 大 于 流 动 资 产 的 增 长 幅 度, 故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呈 下 降 趋 势 2012 年 和 2013 年 本 公 司 的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分 别 为 倍 和 倍,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2014 年, 公 司 的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为 10.23, 主 要 系 因 公 司 在 2013 年 下 半 年 以 及 2014 年 新 增 的 银 行 借 款 较 多, 导 致 2014 年 利 息 支 出 较 2013 年 增 长 %, 较 2012 年 增 长 % 16 报 告 期 内,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相 关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表 所 示 : 财 务 指 标 公 司 名 称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银 江 股 份 赛 为 智 能 美 亚 柏 科 易 华 录 流 动 比 率 华 宇 软 件 汉 鼎 股 份 邦 讯 技 术 平 均 值 发 行 人 速 动 比 率 银 江 股 份 赛 为 智 能 美 亚 柏 科 易 华 录 华 宇 软 件 汉 鼎 股 份 由 于 在 应 急 行 业 中 并 无 上 市 公 司 可 比, 故 本 公 司 选 择 了 创 业 板 中 软 件 的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中 与 本 公 司 经 营 模 式 相 近 的 上 市 公 司 数 据 进 行 比 较
295 财 务 指 标 公 司 名 称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邦 讯 技 术 平 均 值 发 行 人 银 江 股 份 赛 为 智 能 美 亚 柏 科 易 华 录 资 产 负 债 率 华 宇 软 件 (%) 汉 鼎 股 份 邦 讯 技 术 平 均 值 发 行 人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呈 持 续 上 升 的 趋 势, 影 响 原 因 如 下 :(1)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持 续 增 大, 应 付 票 据 和 预 收 账 款 的 余 额 也 随 之 增 大, 由 此 使 得 负 债 余 额 增 加 ;(2) 本 公 司 2012 年 末 取 得 了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用 于 采 购 存 货, 2013 年 末 下 半 年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用 于 购 置 办 公 楼, 故 也 使 得 负 债 金 额 增 长 ;2014 年, 为 满 足 日 常 流 动 资 金 需 要, 本 公 司 的 短 期 借 款 余 额 与 2013 年 末 相 比 增 加 了 1, 万 元, 资 产 负 债 率 进 一 步 上 升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本 公 司 仍 未 发 行 上 市, 融 资 渠 道 有 限, 外 部 融 资 渠 道 主 要 为 银 行 贷 款, 使 得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高 于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低 于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综 上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良 好, 能 够 充 分 保 证 及 时 足 额 偿 还 各 项 流 动 负 债 ; 本 公 司 财 务 结 构 较 为 稳 健,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利 润 总 额 持 续 增 长, 为 本 公 司 债 务 的 偿 付 能 力 提 供 了 重 要 保 障 ( 四 )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相 关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表 所 示 :
296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 次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货 周 转 率 以 及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均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相 关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表 所 示 : 财 务 指 标 公 司 名 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银 江 股 份 赛 为 智 能 美 亚 柏 科 应 收 账 款 周 易 华 录 转 率 华 宇 软 件 ( 次 ) 汉 鼎 股 份 邦 讯 技 术 平 均 值 发 行 人 银 江 股 份 赛 为 智 能 美 亚 柏 科 易 华 录 存 货 周 转 率 华 宇 软 件 ( 次 ) 汉 鼎 股 份 邦 讯 技 术 平 均 值 发 行 人 银 江 股 份 赛 为 智 能 美 亚 柏 科 总 资 产 周 转 易 华 录 率 华 宇 软 件 ( 次 ) 汉 鼎 股 份 邦 讯 技 术 平 均 值 发 行 人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29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高 于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不 断 加 强 对 应 收 账 款 的 回 款 管 理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逐 年 下 降, 低 于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2014 年, 本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为 0.61, 较 2012 年 和 2013 年 下 降 幅 度 较 大, 主 要 系 因 业 务 周 期 性 影 响, 本 公 司 大 部 分 项 目 尚 在 执 行 中, 在 产 品 中 的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成 本 归 集 金 额 较 大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基 本 保 持 稳 定,2012 年 和 2013 年 均 高 于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的 平 均 水 平, 表 明 公 司 的 资 产 管 理 质 量 和 利 用 效 率 较 高 ;2014 年,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进 一 步 扩 大 导 致 总 资 产 规 模 较 上 年 增 加 14, 万 元 增 幅 为 33.45%, 因 业 务 周 期 性 影 响, 公 司 大 部 分 项 目 尚 在 执 行 中, 营 业 收 入 增 幅 小 于 总 资 产 增 幅, 导 致 公 司 2014 年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较 2013 年 下 降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股 本 / 实 收 资 本 6, , , 资 本 公 积 8, , ,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9, ,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4, ,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6, , , 股 本 / 实 收 资 本 2012 年 8 月 31 日, 辰 安 有 限 以 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14, 万 元 为 基 数, 按 照 1: 的 比 例 折 合 成 股 本 6,000 万 元,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后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6,000 万 元 2 资 本 公 积
298 2012 年 8 月 31 日, 辰 安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截 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14, 万 元 为 基 数, 按 照 1: 的 比 例 折 合 成 股 本 6,000 万 股, 净 资 产 与 股 本 的 差 额 8, 万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013 年 度,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收 到 合 肥 市 财 政 国 库 支 付 中 心 拨 付 的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中 央 预 算 内 投 资 补 助 资 金,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 中 央 预 算 内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补 助 资 金 财 政 财 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财 建 [2005]355 号 ) 规 定, 将 收 到 的 补 助 资 金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3 盈 余 公 积 本 公 司 按 照 10% 的 比 例 计 提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公 司 2012 年 末 的 盈 余 公 积 较 2011 年 末 减 少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公 司 于 2012 年 8 月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因 转 增 股 本 使 得 盈 余 公 积 减 少 其 他 年 度 末 盈 余 公 积 变 动 均 系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提 取 所 致 4 未 分 配 利 润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本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 , , 本 期 增 加 3, , , 其 中 : 本 期 净 利 润 3, , , 其 他 转 入 本 期 减 少 , 其 中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分 配 普 通 股 股 利 转 增 资 本 其 他 - - 3,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9, , , 本 公 司 于 2012 年 8 月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转 增 股 本 使 得 该 期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减 少 3, 万 元 2013 年 8 月, 本 公 司 增 资 扩 股 原 参 股 公 司 安 标 科 技, 合 并 报 表 时, 其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本 公 司 根 据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的 利 润 分 配 决 议, 将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的 可 分 配
299 利 润 500 万 元 按 照 各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进 行 分 配 ;2014 年 3 月 17 日,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利 润 分 配 决 议, 按 照 各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600 万 元 十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一 ) 总 体 盈 利 能 力 1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收 入 和 利 润 状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的 增 长 主 要 得 益 于 整 个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自 2006 年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以 来, 我 国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受 各 地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等 一 系 列 大 型 项 目 的 拉 动, 产 生 了 广 阔 的 市 场 需 求 随 着 公 司 在 国 际 公 共 安 全 业 务 的 开 拓 与 发 展, 海 外 业 务 收 入 也 呈 现 良 好 的 增 长 趋 势 在 行 业 发 展 空 间 广 阔 的 背 景 下, 本 公 司 凭 借 在 应 急 平 台 市 场 强 大 的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和 行 业 应 用 创 新 能 力, 在 报 告 期 内 推 动 本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营 业 收 入 以 及 盈 利 能 力 在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快 速 增 长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营 业 收 入 26, % 21, % 17, 利 润 总 额 5, % 4, % 3, 净 利 润 5, % 4, % 3,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3, % 4, % 3, 年 至 2014 年,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利 润 总 额 和 净 利 润 持 续 增 长, 其 中, 营 业 收 入 由 2012 年 的 17, 万 元 增 长 到 2014 年 的 26, 万 元,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4.52%; 利 润 总 额 由 2012 年 的 3, 万 元 增 长 到 5, 万 元,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1.61%; 净 利 润 由 2012 年 的 3, 万 元 增 长 到 5, 万 元,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25.17% 公 司 的 销 售 情 况 和 盈 利 情 况 良 好 2 公 司 2014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下 降 的 原 因
300 2014 年, 公 司 净 利 润 增 长 22.10% 的 同 时,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较 2013 年 下 降 19.08%, 主 要 系 子 公 司 净 利 润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上 升 幅 度 小 于 母 公 司 自 身 净 利 润 下 降 幅 度 导 致 2014 年, 辰 安 科 技 国 内 收 入 较 上 期 下 降 期 间 费 用 较 上 期 大 幅 上 升, 导 致 2014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较 上 期 有 所 下 降, 同 时, 各 子 公 司 2014 年 的 盈 利 情 况 比 2013 年 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抵 减 了 母 公 司 自 身 净 利 润 的 下 降 2014 年 和 2013 年 辰 安 科 技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构 成 项 目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变 动 金 额 变 动 比 例 营 业 收 入 14, , , % 国 外 收 入 6, , % 国 内 收 入 7, , , % 营 业 成 本 5, , , % 毛 利 8, , % 毛 利 率 58.78% 46.96% 11.82% 25.16% 销 售 费 用 2, , % 管 理 费 用 6, , , % 财 务 费 用 % 期 间 费 用 合 计 9, , , % 期 间 费 用 率 65.76% 38.44% 27.32% 71.09% 营 业 利 润 -1, , , % 营 业 利 润 率 % 7.18% % %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1, , %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占 收 入 比 例 13.55% 9.90% 3.65% 36.84% 净 利 润 , , % 销 售 净 利 率 2.15% 14.56% % % 2014 年, 辰 安 科 技 母 公 司 国 内 收 入 较 上 期 下 降 期 间 费 用 较 上 期 大 幅 上 升, 导 致 2014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较 上 期 有 所 下 降, 同 时, 各 子 公 司 2014 年 的 盈 利 情 况 比 2013 年 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抵 减 了 母 公 司 自 身 净 利 润 的 下 降 2014 年 12 月 8 日,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发 布 关 于 加 快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号 ), 提 出 加 快 发 展 应 急 产 业 是 提 高 公 共 安 全 基 础 水 平 的 迫 切 要 求 和 培 育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的 重 要 内 容, 随 着 各 级 政 府 对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采 购 量 回 升, 预 计 辰 安 科 技 2015 年 国 内 业 务 收 入 和 盈 利 情 况
301 将 会 回 升 辰 安 科 技 母 公 司 2014 年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年 下 降 4, 万 元 降 幅 为 23.38%, 主 要 原 因 为 : 受 2013 年 国 务 院 控 制 地 方 债 务 影 响, 各 级 政 府 控 制 支 出, 放 缓 对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采 购,2013 年 辰 安 科 技 母 公 司 签 署 国 内 合 同 金 额 为 9, 万 元, 较 2012 年 下 降 47.53%, 由 于 辰 安 科 技 母 公 司 销 售 的 是 定 制 化 的 产 品, 每 个 合 同 的 设 计 和 执 行 均 需 要 一 定 的 时 间 周 期, 导 致 2014 年 辰 安 科 技 母 公 司 确 认 的 国 内 业 务 收 入 较 上 年 下 降 3, 万 元 2014 年, 随 着 各 级 政 府 对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采 购 量 回 升,2014 年 辰 安 科 技 母 公 司 签 署 国 内 订 单 18, 万 元, 较 2013 年 上 升 88.98%, 随 着 合 同 的 执 行, 辰 安 科 技 母 公 司 2015 年 确 认 的 国 内 收 入 将 较 2014 年 明 显 上 升 辰 安 科 技 母 公 司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研 发 及 营 销 中 心,2014 年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和 财 务 费 用 增 至 9, 万 元 较 2013 年 增 加 31.09%, 主 要 原 因 是 : 发 行 人 持 续 加 大 市 场 拓 展 力 度, 营 业 费 用 逐 年 有 所 增 加 ;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持 续 加 大 研 发 投 入,2014 年 新 办 公 楼 投 入 使 用 产 生 的 折 旧 费 物 业 费 及 房 产 税 等 支 出, 导 致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费 用 逐 年 增 加 ;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银 行 贷 款 逐 年 增 长, 导 致 财 务 费 用 逐 年 上 升 综 上, 辰 安 科 技 母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下 降 至 -1, 万 元 同 时, 辰 安 科 技 母 公 司 2014 年 获 得 了 以 增 值 税 软 件 退 税 和 课 题 补 贴 为 主 的 政 府 补 助 净 额 为 1, 万 元, 最 终 辰 安 科 技 母 公 司 2014 年 获 得 净 利 润 万 元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软 件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对 比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情 况 如 下 :
302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股 票 代 码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银 江 股 份 231, % 185, % 148, % 赛 为 智 能 61, % 42, % 31, % 美 亚 柏 科 60, % 39, % 34, % 易 华 录 157, % 82, % 55, % 营 业 收 入 华 宇 软 件 90, % 66, % 54, % 汉 鼎 股 份 74, % 48, % 40, % 邦 讯 技 术 51, % 28, % 48, % 平 均 值 104, % 70, % 59, % 发 行 人 26, % 21, % 17, % 银 江 股 份 18, % 14, % 11, % 赛 为 智 能 5, % 2, % 3, % 美 亚 柏 科 11, % 5, % 7, % 归 属 于 母 易 华 录 14, % 9, % 8, % 公 司 股 东 华 宇 软 件 14, % 12, % 9, % 的 净 利 润 汉 鼎 股 份 8, % 5, % 5, % 邦 讯 技 术 % -5, % 7, % 平 均 值 10, % 6, % 7, % 发 行 人 3, % 4, % 3, %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增 长,2012 年 和 2013 年 的 增 幅 比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的 平 均 水 平 高 ;2014 年, 因 业 务 周 期 性 影 响, 公 司 大 部 分 项 目 尚 在 执 行 中, 导 致 公 司 当 年 营 业 收 入 增 幅 低 于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的 平 均 增 幅 2012 年 和 2013 年, 本 公 司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增 幅 比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的 平 均 水 平 高 ;2014 年 本 公 司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较 2013 年 下 降 19.08%, 主 要 系 子 公 司 净 利 润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上 升 幅 度 小 于 母 公 司 自 身 净 利 润 下 降 幅 度 导 致, 具 体 原 因 参 见 上 述 十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之 ( 一 ) 总 体 盈 利 能 力 之 2 公 司 2014 年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下 降 的 原 因 ( 二 )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及 比 例 分 析 1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分 析
303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来 自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研 发 制 造 销 售 及 相 关 技 术 服 务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4, % 20, % 15,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1, % 1, % 1, % 合 计 26, % 21, % 17, %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公 司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2.09% 91.65% 和 92.79%,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前 十 名 客 户 营 业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占 本 公 司 全 部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2014 年 度 1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15, % 2 紫 光 软 件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 清 华 大 学 % 3 南 京 莱 斯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4 南 京 中 网 卫 星 通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5 赤 城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 6 合 肥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 7 佛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 8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杭 锦 后 旗 气 象 局 % 9 鞍 山 市 人 民 防 空 办 公 室 % 10 约 翰 芬 雷 工 程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19, % 2013 年 度 1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7, % 2 大 连 市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1, % 3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农 业 信 息 研 究 所 % 4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 5 北 京 市 民 防 局 % 6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应 急 管 理 办 公 室 % 7 中 共 佛 山 市 三 水 区 委 政 法 委 员 会 %
304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占 本 公 司 全 部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8 南 京 中 网 卫 星 通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9 黑 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 10 杭 州 通 宽 广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14, % 2012 年 度 1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6, % 2 天 安 门 地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1, % 3 玉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应 急 管 理 办 公 室 1, % 4 大 连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 5 紫 光 软 件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 清 华 大 学 % 6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山 东 有 限 公 司 泰 安 分 公 司 % 7 吉 林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 8 北 京 华 胜 天 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9 沈 阳 东 软 系 统 集 成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10 宣 城 市 人 防 办 ( 应 急 ) 办 公 室 % 合 计 13, % 注 : 清 华 大 学 为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紫 光 软 件 为 本 公 司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关 联 方, 故 对 其 进 行 合 并 披 露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本 公 司 对 前 十 名 客 户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77.44% 64.96% 及 72.94%, 客 户 集 中 度 较 高, 但 每 期 前 十 名 大 客 户 存 在 较 大 变 动, 业 务 来 源 于 全 国 各 地 开 展 的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特 点 决 定 了, 发 行 人 每 期 承 担 的 项 目 不 同, 对 应 的 客 户 也 不 尽 相 同, 因 此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10 名 客 户 变 化 较 大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中 电 公 司 均 为 本 公 司 的 第 一 大 客 户, 占 本 公 司 当 期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8.97% 34.01% 和 58.28%, 主 要 是 本 公 司 及 辰 安 信 息 与 中 电 公 司 在 厄 瓜 多 尔 项 目 一 期 二 期 厄 瓜 多 尔 ANT 项 目 以 及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中 进 行 了 合 作 在 厄 瓜 多 尔 和 委 内 瑞 拉 项 目 中, 中 电 公 司 是 项 目 总 承 包 商 发 行 人 凭 借 着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和 优 良 的 产 品 性 能, 成 为 项 目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以 及 相 关 的 技 术 服 务 的 提 供 商 在 以 上 项 目 中, 发 行 人 在 项 目 承 揽 技 术 方 案 咨 询 项 目 实 施 及 技 术 服 务 各 环 节 均 发 挥 了 重 要 作 用 因 此, 发 行 人 在 产 品 市 场 等 方 面 均 不 对 中 电 公 司 构 成 依 赖
305 2014 年, 本 公 司 与 中 电 公 司 的 交 易 额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58.28% 除 此 之 外,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单 个 客 户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本 公 司 全 部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超 过 50% 或 严 重 依 赖 于 少 数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客 户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前 十 大 客 户 中 包 括 一 定 数 量 的 政 府 客 户 : 天 安 门 管 委 会 玉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应 急 管 理 办 公 室 合 肥 市 人 民 政 府 应 急 管 理 办 公 室 赤 城 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合 肥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佛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等 其 余 企 业 客 户 的 简 要 情 况 如 下 : (1)2014 年 度 中 电 公 司 成 立 于 1980 年 4 月, 主 要 从 事 贸 易 服 务 集 成 海 外 工 程 集 成 防 务 系 统 集 成 三 大 主 业, 具 有 国 际 贸 易 国 际 工 程 总 承 包 招 标 代 理 展 览 广 告 等 多 种 业 务 的 甲 级 经 营 资 质 2014 年, 中 电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在 厄 瓜 多 尔 二 期 项 目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进 行 合 作 南 京 莱 斯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始 建 于 1988 年 7 月 16 日, 是 中 国 电 子 科 技 集 团 公 司 旗 下 的 高 科 技 骨 干 企 业 之 一, 已 构 建 民 航 空 管 智 能 交 通 应 急 指 挥 软 件 与 信 息 服 务 四 大 业 务 板 块 2014 年 自 公 司 采 购 了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与 运 维 监 管 系 统 软 件 及 相 关 中 间 件 系 统 南 京 中 网 卫 星 通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成 立 于 2000 年 6 月 9 日, 主 要 从 事 卫 星 通 信 运 营 服 务 卫 星 通 信 设 备 研 发 制 造 卫 星 通 信 系 统 集 成 等 业 务 2014 年 自 公 司 采 购 了 小 型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和 应 急 一 张 图 在 线 会 商 软 件 紫 光 软 件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委 托 公 司 进 行 安 全 运 行 与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的 开 发, 与 本 公 司 在 北 京 市 城 市 安 全 运 行 和 应 急 管 理 物 联 网 应 用 辅 助 决 策 系 统 宁 波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增 补 项 目 宁 波 市 奉 化 市 应 急 平 台 ( 一 期 ) 等 项 目 上 进 行 合 作 约 翰 芬 雷 工 程 技 术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 主 要 从 事 煤 炭 工 业 领 域 技 术 咨 询 工 程 设 计 设 备 集 成 工 程 总 承 包 以 及 项 目 运 营 服 务 自 辰 安 测 控 购 买 了 灰 分 仪 产 品
306 (2)2013 年 度 中 电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在 厄 瓜 多 尔 二 期 以 及 以 及 厄 瓜 多 尔 ANT 项 目 上 进 行 合 作 南 京 中 网 卫 星 通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主 要 从 事 卫 星 通 信 运 营 服 务 卫 星 通 信 设 备 研 发 制 造 卫 星 通 信 系 统 集 成 等 业 务 自 本 公 司 购 买 了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杭 州 通 宽 广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主 要 从 事 通 信 软 硬 件 产 品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等 业 务 与 本 公 司 在 呼 和 浩 特 石 化 公 司 项 目 上 进 行 合 作 (3)2012 年 度 中 电 公 司 在 2012 年 与 本 公 司 在 厄 瓜 多 尔 一 期 二 期 项 目 上 进 行 合 作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山 东 有 限 公 司 泰 安 分 公 司 : 主 要 经 营 移 动 话 音 数 据 IP 电 话 和 多 媒 体 业 务, 并 具 有 计 算 机 互 联 网 国 际 联 网 单 位 经 营 权 和 国 际 出 入 口 局 业 务 经 营 权 与 本 公 司 在 新 泰 市 政 府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上 进 行 合 作 紫 光 软 件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 专 业 的 软 件 服 务 提 供 商, 以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软 件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等 为 主 的 IT 公 司, 拥 有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一 级 资 质 涉 及 国 家 秘 密 的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甲 级 资 质 等 资 质 与 本 公 司 在 北 京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上 进 行 合 作 北 京 华 胜 天 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涉 及 云 计 算 移 动 互 联 网 物 联 网 信 息 安 全 等 领 域, 业 务 领 域 涵 盖 IT 产 品 化 服 务 应 用 软 件 开 发 系 统 集 成 及 增 值 分 销 等 多 种 IT 服 务 业 务 与 本 公 司 在 南 宁 市 重 大 事 件 指 挥 平 台 项 目 上 进 行 合 作 沈 阳 东 软 系 统 集 成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主 营 软 件 制 造 计 算 机 系 统 集 成 医 疗 软 件 和 器 械 服 务 器 大 型 数 据 库 网 络 设 备 等 与 本 公 司 在 宁 夏 政 府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上 进 行 合 作 2 营 业 收 入 季 节 性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分 季 度 的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307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第 一 季 度 % 1, % 1, % 第 二 季 度 7, % 6, % 2, % 第 三 季 度 1, % % 3, % 第 四 季 度 17, % 13, % 9, % 合 计 26, % 21, % 17,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经 营 体 现 出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特 征,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本 公 司 下 半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77.88% 63.63% 和 68.07%, 其 中 第 四 季 度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57.27% 60.64% 和 64.12% 本 公 司 销 售 的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的 最 终 用 户 以 政 府 部 门 事 业 单 位 为 主 此 类 用 户 的 项 目 通 常 在 年 初 进 行 方 案 设 计, 项 目 建 设 集 中 在 年 中 和 下 半 年, 而 项 目 的 验 收 大 部 分 安 排 在 年 底 进 行 同 时, 政 府 客 户 的 采 购 特 点 使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具 有 明 显 的 季 节 性 特 征, 收 入 确 认 主 要 集 中 于 下 半 年 特 别 是 第 四 季 度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分 季 度 的 利 润 总 额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第 一 季 度 % % % 第 二 季 度 1, % 1, % % 第 三 季 度 -1, % % % 第 四 季 度 6, % 3, % 3, % 合 计 5, % 4, % 3, % 与 营 业 收 入 的 季 节 性 分 布 相 似, 本 公 司 的 利 润 实 现 也 主 要 集 中 在 下 半 年, 尤 其 是 第 四 季 度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本 公 司 下 半 年 的 利 润 总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89.50% 78.48% 和 89.29% 政 府 客 户 的 采 购 特 点 使 得 包 括 公 司 在 内 的 行 业 内 企 业 普 遍 存 在 收 入 和 利 润 季 节 性 波 动 的 现 象 报 告 期 内,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下 半 年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分 别 为 61.15% 57.37% 和 63.49%, 下 半 年 的 利 润 总 额 占 比 分 别 为 67.23%
308 61.20% 和 61.2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季 节 性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公 司 名 称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上 半 年 占 比 下 半 年 占 比 上 半 年 占 比 下 半 年 占 比 上 半 年 占 比 下 半 年 占 比 银 江 股 份 38.36% 61.64% 40.02% 59.98% 41.87% 58.13% 赛 为 智 能 34.23% 65.77% 38.45% 61.55% 37.40% 62.60% 美 亚 柏 科 26.78% 73.22% 29.35% 70.65% 23.95% 76.05% 易 华 录 33.74% 66.26% 34.72% 65.28% 35.37% 64.63% 华 宇 软 件 38.57% 61.43% 40.75% 59.25% 42.82% 57.18% 汉 鼎 股 份 50.96% 49.04% 50.07% 49.93% 44.27% 55.73% 邦 讯 技 术 32.92% 67.08% 65.07% 34.93% 45.51% 54.49% 平 均 值 36.51% 63.49% 42.63% 57.37% 38.74% 61.26% 发 行 人 31.93% 68.07% 36.37% 63.63% 22.12% 77.88%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的 季 节 性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公 司 名 称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上 半 年 占 比 下 半 年 占 比 上 半 年 占 比 下 半 年 占 比 上 半 年 占 比 下 半 年 占 比 银 江 股 份 48.23% 51.77% 46.10% 53.90% 40.52% 59.48% 赛 为 智 能 35.63% 64.37% 47.55% 52.45% 36.55% 63.45% 美 亚 柏 科 18.91% 81.09% 1.91% 98.09% 10.01% 89.99% 易 华 录 36.33% 63.67% 27.54% 72.46% 22.17% 77.83% 华 宇 软 件 41.86% 58.14% 44.21% 55.79% 38.50% 61.50% 汉 鼎 股 份 51.65% 48.35% 65.50% 34.50% 46.35% 53.65% 邦 讯 技 术 % 62.95% 平 均 值 38.77% 61.23% 38.80% 61.20% 33.02% 66.98% 发 行 人 10.72% 89.28% 21.52% 78.48% 10.50% 89.50%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因 邦 讯 技 术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的 利 润 总 额 为 负, 所 以 无 法 计 算 相 关 数 据 通 过 上 表 分 析 可 见,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在 收 入 和 利 润 季 节 性 的 波 动 情 况 与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的 状 况 基 本 相 符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构 成 分 析
309 (1) 按 产 品 分 类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本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包 括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配 套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和 为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提 供 的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按 产 品 分 类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配 套 产 品 22, % 17, % 12, %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2, % 2, % 2, % 技 术 服 务 % % 1, % 合 计 24, % 20, % 15, %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配 套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75.92% 88.25% 及 90.53%, 是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本 公 司 自 设 立 之 初 即 开 始 进 行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研 发 与 生 产,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销 售 范 围 由 国 内 走 向 海 外, 收 入 金 额 不 断 上 升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2.94% 10.51% 及 8.06%, 占 比 总 体 呈 下 降 趋 势, 主 要 系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配 套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不 断 提 升 所 致 2012 年,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较 其 他 年 度 金 额 较 大, 是 由 于 在 该 期 执 行 了 厄 瓜 多 尔 一 期 项 目 的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该 合 同 金 额 为 1, 万 元 (2) 按 地 区 分 类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将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最 终 客 户 所 属 地 按 照 华 北 地 区 华 东 地 区 东 北 地 区 华 南 地 区 西 北 地 区 西 南 地 区 中 部 地 区 和 海 外 地 区 进 行 划 分 17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按 地 区 分 类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7 本 公 司 的 最 终 客 户 所 在 地 按 区 域 分 类 如 下 : 华 北 包 括 北 京 天 津 内 蒙 古 河 北 等 省 市 ; 华 东 包 括 山 东 江 苏 安 徽 浙 江 上 海 等 省 市 ; 东 北 包 括 辽 宁 吉 林 和 黑 龙 江 等 省 ; 华 南 包 括 广 东 广 西 和 海 南 等 省 ; 西 北 包 括 宁
310 单 位 : 万 元 地 区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华 北 2, % 2, % 3, % 华 东 1, % 1, % % 东 北 1, % 3, % 1, % 华 南 % 1, % 1, % 西 北 1, % 3, % % 西 南 % % % 中 部 % % % 海 外 15, % 7, % 6, % 合 计 24, % 20, % 15, % 从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地 区 分 布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归 属 于 海 外 地 区 的 项 目 收 入 为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各 年 末, 海 外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42.32% 37.11% 和 62.80%, 总 体 呈 上 升 趋 势, 是 由 于 公 司 在 厄 瓜 多 尔 一 期 项 目 的 基 础 上, 又 陆 续 承 接 了 二 期 项 目 厄 瓜 多 尔 ANT 项 目, 以 及 辰 安 信 息 承 接 了 委 内 瑞 拉 项 目 由 于 该 类 项 目 合 同 金 额 较 大, 故 使 得 海 外 市 场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持 续 较 高 华 北 地 区 华 东 地 区 东 北 地 区 为 公 司 国 内 收 入 的 主 要 来 源 其 中,2012 年 到 2014 年, 华 北 地 区 营 业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9.78% 14.21% 和 11.11%, 其 中,2012 年 比 重 较 高 的 主 要 系 公 司 承 接 了 天 安 门 管 委 会 项 目 所 致 ; 华 东 地 区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4.45% 6.83% 和 7.07%, 比 例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 东 北 地 区 营 业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1.49% 17.35% 和 5.88%,2013 年 公 司 承 接 了 国 家 级 危 险 化 学 品 应 急 救 援 等 项 目, 导 致 其 当 年 东 北 地 区 收 入 额 及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高 ; 此 外,2012 年 到 2014 年, 西 北 地 区 营 业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73% 15.65% 和 5.88%, 其 中,2013 年 收 入 额 及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高 的 原 因 为 公 司 当 年 承 接 了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中 国 电 信 集 团 系 统 集 成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分 公 司 自 治 区 政 府 应 急 平 台 及 集 成 等 项 目 夏 新 疆 青 海 陕 西 和 甘 肃 各 省 ; 西 南 包 括 四 川 云 南 贵 州 等 省 ; 中 部 包 括 湖 北 湖 南 河 南 江 西 等 省 ; 海 外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外 地 区
311 年 公 司 海 外 项 目 确 认 收 入 情 况 2014 年, 公 司 继 续 加 大 海 外 市 场 的 开 拓 力 度,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辰 安 信 息 与 中 电 公 司 在 厄 瓜 多 尔 二 期 项 目 委 内 瑞 拉 苏 克 雷 区 演 示 中 心 项 目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 上 深 度 合 作, 使 得 2014 年 公 司 海 外 项 目 确 认 的 收 入 金 额 较 2013 年 大 幅 上 升 2014 年, 公 司 确 认 收 入 的 海 外 项 目 如 下 : 2014 年 确 认 收 序 号 合 同 对 方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总 价 签 订 日 期 入 金 额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1 中 电 公 司 9, 万 美 元 , 万 元 (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 委 内 瑞 拉 苏 克 雷 区 演 2 中 电 公 司 万 美 元 , 万 元 示 中 心 项 目 3 中 电 公 司 厄 瓜 多 尔 二 期 项 目 17, 万 元 , 万 元 其 中,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的 情 况 如 下 : 中 电 公 司 是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总 承 包 商, 本 公 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辰 安 信 息 作 为 委 内 瑞 拉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技 术 设 计 的 核 心 参 与 单 位 以 及 技 术 开 发 软 件 和 设 备 产 品 供 应 商 和 技 术 服 务 商, 分 别 与 中 电 公 司 签 订 了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及 补 充 协 议 1 ( 以 下 简 称 :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 委 内 瑞 拉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采 购 合 同 及 补 充 协 议 1 委 内 瑞 拉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及 补 充 协 议 1, 分 别 由 中 电 公 司 委 托 辰 安 信 息 进 行 技 术 开 发 并 出 口 技 术 开 发 成 果 向 辰 安 信 息 采 购 软 硬 件 产 品 并 出 口 至 委 内 瑞 拉 向 辰 安 信 息 采 购 委 内 瑞 拉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技 术 服 务 根 据 中 电 公 司 与 辰 安 信 息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签 订 了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为 : 中 电 公 司 委 托 辰 安 信 息 进 行 技 术 开 发 并 出 口 技 术 开 发 成 果, 技 术 开 发 成 果 包 括 软 件 及 相 关 输 出 成 果 物, 须 符 合 最 终 用 户 所 在 国 法 律 规 定 的 技 术 标 准, 可 以 满 足 系 统 整 体 设 计 需 求 ;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9, 万 美 元 开 发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快 速 反 应 中 心 警 务 站 终 端 公 共 安 全 应 用 支 撑 平 台 和 综 合 支 撑 配 套 等 2014 年 6 月 26 日, 签 署 补 充 协 议 等 资 料, 根 据 最 终 用 户
312 的 建 设 需 求, 约 定 项 目 第 一 批 技 术 开 发 内 容 为 综 合 应 用 管 理 系 统 案 事 件 管 理 系 统 等 六 个 子 系 统, 可 分 别 验 收 独 立 运 行 并 达 到 在 项 目 各 级 中 心 节 点 部 署 实 施 的 性 能 要 求, 并 确 定 了 第 一 批 建 设 部 署 实 施 的 范 围, 对 应 的 款 项 总 额 为 2, 万 美 元 2014 年 12 月, 辰 安 信 息 完 成 了 综 合 应 用 管 理 系 统 案 事 件 管 理 系 统 预 测 分 析 系 统 和 社 区 报 警 智 能 终 端 四 个 子 系 统 的 技 术 开 发 工 作, 已 在 最 终 用 户 项 目 现 场 部 署 实 施, 经 专 家 组 评 审 和 验 收, 并 由 中 电 公 司 出 具 了 验 收 报 告, 据 此, 公 司 确 认 了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收 入 9, 万 元 ( 三 )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和 可 能 影 响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1 营 业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营 业 毛 利 综 合 毛 利 率 以 及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本 公 司 营 业 毛 利 17, , , 本 公 司 营 业 毛 利 同 比 增 长 率 46.93% 21.29% 45.16% 本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64.11% 53.66% 55.78%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综 合 毛 利 率 % 44.63% 2012 年 至 2014 年, 本 公 司 营 业 毛 利 分 别 为 9, 万 元 11, 万 元 和 17, 万 元,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33.49%, 保 持 了 良 好 的 增 长 趋 势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本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55.78% 53.66% 和 64.11% 其 中,2013 年 略 有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项 目 和 三 水 区 智 能 防 控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重 点 是 应 急 平 台 基 础 支 撑 软 硬 件 环 境 的 搭 建 工 作, 项 目 整 体 毛 利 率 较 低, 拉 低 了 当 期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2014 年, 本 公 司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2013 年 上 升 10.45%, 主 要 原 因 是 当 年 公 司 海 外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从 34.01% 上 升 至 58.28%, 且 2014 年 公 司 海 外 收
313 入 的 毛 利 率 为 72.77%, 远 高 于 公 司 其 他 项 目 的 毛 利 率 其 中, 公 司 所 执 行 的 厄 瓜 多 尔 二 期 项 目 大 部 分 为 一 期 研 发 软 件 的 升 级, 且 外 购 产 品 较 少 ; 辰 安 信 息 所 执 行 委 内 瑞 拉 项 目 为 技 术 开 发 类 项 目, 主 要 成 本 为 人 工 成 本, 外 购 材 料 较 少, 因 此 公 司 海 外 项 目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高 综 合 以 上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2014 年 综 合 毛 利 率 大 幅 上 升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高 于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是 :(1) 差 异 化 的 目 标 市 场 定 位 相 比 较 于 其 他 软 件 细 分 市 场, 应 急 平 台 属 于 快 速 发 展 的 新 兴 产 业 本 公 司 承 接 的 项 目 主 要 集 中 在 大 型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政 府 对 相 关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模 型 的 分 析 能 力 辅 助 决 策 能 力 的 较 高 要 求 使 得 此 细 分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壁 垒, 需 要 企 业 具 备 强 有 力 的 应 急 平 台 管 理 能 力 软 件 开 发 能 力 以 及 丰 富 的 大 型 项 目 应 用 经 验 后 才 能 进 入 本 公 司 凭 借 应 急 平 台 技 术 的 核 心 优 势, 能 够 为 客 户 提 供 技 术 领 先 性 能 优 异 的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曾 成 功 为 厄 瓜 多 尔 一 期 和 二 期 项 目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北 京 广 东 广 西 山 东 等 国 际 国 内 大 型 活 动 项 目 提 供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和 现 场 保 障, 是 为 数 不 多 的 具 有 多 个 国 家 级 和 省 会 级 城 市 应 急 平 台 项 目 成 功 经 验 的 公 司 本 公 司 产 品 所 呈 现 的 高 度 稳 定 性 高 技 术 含 量 高 服 务 品 质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等 特 征, 使 得 本 公 司 在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中 具 有 较 强 竞 争 力, 相 应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产 品 毛 利 率 (2) 差 异 化 的 产 品 结 构 报 告 期 内,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收 入 在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中 占 比 最 高, 由 于 软 件 产 品 附 加 值 较 高 且 不 涉 及 大 量 的 原 材 料 成 本 支 出, 从 而 拉 高 了 本 公 司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3) 本 公 司 凭 借 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中 的 技 术 领 先 优 势 以 及 完 备 的 技 术 开 发 和 产 品 化 能 力, 实 现 了 报 告 期 内 毛 利 率 总 体 保 持 较 高 水 平 2 分 产 品 盈 利 性 分 析 (1) 发 行 人 各 类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及 产 品 成 本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的 收 入 主 要 来 自 于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销 售 以 及 相 关 技 术 服 务 各 主 要 产 品 的 营 业 收 入 及 相 应 的 营 业 成 本 如 下 :
314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配 套 产 品 22, , , , , ,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2, , , 技 术 服 务 , 合 计 24, , , , , , (2)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1)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主 要 是 由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构 成, 成 本 主 要 包 括 从 事 技 术 开 发 人 员 的 工 资 实 施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差 旅 费 支 出 材 料 费 ; 此 外, 还 有 因 应 客 户 要 求 而 采 购 的 配 套 支 撑 软 硬 件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基 础 数 据 库 软 件 操 作 系 统 服 务 器 等 软 硬 件 等 采 购 成 本 2)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是 软 硬 一 体 化 的 产 品, 成 本 主 要 由 人 工 工 资 电 子 产 品 及 配 件 等 原 材 料 成 本 制 造 费 用 等 构 成 其 中, 电 子 产 品 及 配 件 成 本 占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较 高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关 键 是 产 品 结 构 设 计 及 其 所 搭 载 的 软 件 的 开 发, 硬 件 方 面 仅 涉 及 简 单 的 组 装 工 作, 故 制 造 费 用 安 装 调 试 费 等 占 营 业 成 本 的 比 例 较 低 3)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是 指 对 公 司 销 售 的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进 行 的 安 装 调 试 测 试 培 训 等 工 作, 从 而 使 产 品 达 到 客 户 的 需 求 其 成 本 包 括 从 事 运 维 服 务 的 业 务 技 术 人 员 的 工 资 实 施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差 旅 费 支 出 以 及 少 量 的 材 料 费 等 (3)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定 价 依 据 发 行 人 产 品 均 为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具 有 技 术 复 杂 性 高 前 期 研 发 投 入 高 后 期 复 制 成 本 低 等 特 点 同 时, 发 行 人 产 品 的 定 价 策 略, 也 是 和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是 相 结 合 的, 在 确 保 公 司 收 入 和 利 润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的 前 提 下, 通 过 合 理 的 产 品 定 价 以 快 速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发 行 人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装 备 平 台 产 品 其 核 心 是 实 现 各 种 特 定 功 能 模 块 化
315 的 软 件 系 统 该 产 品 包 含 多 种 软 件 模 块, 由 于 开 发 工 作 技 术 含 量 较 高 所 需 开 发 周 期 长 研 发 投 入 也 较 大, 在 行 业 内 具 有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与 客 户 议 价 能 力 较 强 因 此, 发 行 人 产 品 在 定 价 时 综 合 考 虑 三 方 面 因 素, 即 产 品 的 研 发 成 本 所 使 用 技 术 的 先 进 性 和 复 杂 程 度 以 及 市 场 竞 争 状 况 (4) 各 产 品 毛 利 率 的 波 动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各 主 要 产 品 的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水 平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毛 利 毛 利 率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配 套 产 品 14, % 8, % 6, %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1, % 1, % 1, % 技 术 服 务 % % % 合 计 16, % 10, % 8, % 1)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配 套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发 行 人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57.13% 49.92% 和 64.96% 公 司 的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销 售 的 毛 利 率 在 2013 年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中 国 农 业 科 学 院 项 目 和 三 水 区 智 能 防 控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重 点 是 应 急 平 台 基 础 支 撑 软 硬 件 环 境 的 搭 建 工 作, 项 目 整 体 毛 利 率 较 低, 拉 低 了 当 期 公 司 毛 利 率 2014 年, 本 公 司 的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2013 年 上 升 15.04%, 主 要 原 因 是 当 年 公 司 海 外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从 34.01% 上 升 至 58.28%, 且 2014 年 公 司 海 外 收 入 的 毛 利 率 为 72.77%, 远 高 于 公 司 其 他 项 目 的 毛 利 率 其 中, 公 司 所 执 行 的 厄 瓜 多 尔 二 期 项 目 大 部 分 为 一 期 研 发 软 件 的 升 级, 且 外 购 产 品 较 少 ; 辰 安 信 息 所 执 行 委 内 瑞 拉 项 目 为 技 术 开 发 类 项 目, 主 要 成 本 为 人 工 成 本, 外 购 材 料 较 少, 因 此 公 司 海 外 项 目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较 高 综 合 以 上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2014 年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毛 利 率 毛 利 率 大 幅 上 升 2)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毛 利 率 分 析
316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发 行 人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58.32% 74.43% 和 59.42% 公 司 的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在 2013 年 较 高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客 户 当 年 在 购 买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时, 购 买 了 更 为 丰 富 的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配 套 软 件 模 块, 故 使 得 毛 利 率 上 升 3)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毛 利 率 分 析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发 行 人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的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45.75% 62.76% 和 68.90%, 技 术 服 务 的 成 本 主 要 是 人 工 费 用 差 旅 费 等, 各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和 周 期 差 异 较 大, 造 成 报 告 期 内 技 术 服 务 成 本 差 异 较 大 而 存 在 波 动 3 可 能 影 响 本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1) 市 场 需 求 持 续 增 长 的 影 响 随 着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的 快 速 增 长, 公 共 安 全 事 件 的 处 置 需 求 已 日 益 成 为 国 内 外 城 市 管 理 火 灾 爆 炸 水 污 染 自 然 灾 害 处 理 等 众 多 行 业 多 部 门 领 域 的 刚 性 需 求 而 本 公 司 所 处 的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作 为 公 共 安 全 的 重 要 领 域, 也 得 到 了 越 来 越 多 用 户 的 关 注 尤 其 是 近 年 来 各 地 省 市 级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的 不 断 建 设, 使 得 我 国 对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需 求 急 剧 增 长, 市 场 规 模 迅 速 扩 大 (2) 公 司 品 牌 知 名 度 不 断 建 立 及 客 户 基 础 不 断 巩 固 的 影 响 在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其 市 场 需 求 主 要 来 源 于 全 国 各 地 开 展 的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因 此 公 司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以 及 客 户 基 础 能 否 支 持 其 不 断 获 得 各 类 大 型 项 目 订 单, 成 为 影 响 包 括 本 公 司 在 内 的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提 供 商 的 盈 利 能 力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本 公 司 产 品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北 京 广 东 广 西 山 东 河 北 和 海 外 的 大 型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本 公 司 曾 成 功 为 厄 瓜 多 尔 首 都 基 多 天 安 门 管 委 会 广 东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玉 林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提 供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是 为 数 不 多 的 具 有 多 个 国 家 级 和 省 级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的 公 司 目 前, 本 公 司 雄 厚 的 技 术 实 力 及 丰 富 的 系 统 部 署 实 施 经 验 已 得 到 了 行 业 客 户 的 高 度 认 可, 辰 安 科 技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不 断 提 升, 客 户 基 础 持 续 巩 固
317 (3) 市 场 竞 争 程 度 加 剧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生 产 的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所 需 要 的 技 术 门 槛 较 高, 尤 其 是 对 于 大 型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政 府 客 户 一 般 对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的 安 全 性 稳 定 性 先 进 性 都 有 较 高 的 要 求, 同 时 对 产 品 供 应 商 的 项 目 实 施 经 验 也 有 严 格 的 条 件 限 制, 因 此, 预 计 整 个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在 未 来 将 总 体 保 持 稳 定 但 行 业 较 高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必 然 会 吸 引 越 来 越 多 其 他 企 业 进 入, 进 而 对 本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另 外, 如 果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出 现 其 他 不 利 变 化, 预 计 也 可 能 会 影 响 到 本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持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4) 扩 张 能 力 受 限 的 影 响 尽 管 本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已 积 累 了 一 定 的 资 本 实 力, 但 毕 竟 总 资 产 和 净 资 产 规 模 有 限, 考 虑 到 未 来 应 急 平 台 行 业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自 有 资 本 明 显 偏 少 且 融 资 渠 道 有 限 的 局 面 将 对 本 公 司 技 术 领 先 产 品 的 研 发 以 及 业 务 规 模 的 快 速 扩 张 产 生 较 大 制 约 因 此, 本 公 司 急 需 通 过 股 权 融 资 充 实 资 本 实 力, 进 一 步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提 高 业 务 扩 张 与 客 户 营 销 网 络 服 务 能 力, 从 而 保 证 本 公 司 领 先 的 行 业 地 位 和 持 续 稳 定 的 盈 利 能 力 (5) 公 司 对 海 外 业 务 依 赖 的 影 响 公 司 立 足 国 内 市 场, 同 时 积 极 开 拓 海 外 市 场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公 司 源 自 海 外 市 场 的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8.97% 34.01% 及 58.28% 目 前, 公 司 产 品 在 海 外 的 最 终 用 户 均 为 所 在 国 或 地 区 的 政 府 部 门 所 在 国 或 地 区 政 府 对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的 投 资 力 度 以 及 对 国 外 企 业 在 该 国 开 展 业 务 所 持 态 度 的 开 放 程 度, 都 将 对 公 司 海 外 市 场 的 拓 展 产 生 正 面 或 者 负 面 的 效 应 此 外, 如 公 司 项 目 所 在 的 某 些 国 家 或 地 区 出 现 政 府 更 迭 政 策 调 整 制 度 变 革 动 乱 对 外 政 治 关 系 发 生 危 机 汇 率 波 动 等, 都 可 能 对 公 司 海 外 业 务 的 盈 利 水 平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四 ) 经 营 成 果 的 变 化 及 原 因 分 析 1 营 业 成 本 分 析
318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8, % 9, % 7, %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 % % 合 计 9, % 10, % 7, % 2014 年, 公 司 在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年 增 长 22.97% 的 同 时, 营 业 成 本 下 降 -4.77%, 原 因 为 公 司 当 年 所 执 行 的 大 额 合 同 主 要 为 技 术 开 发 类 或 软 件 产 品 占 比 较 高 的 购 销 合 同, 合 同 主 要 成 本 为 人 员 工 资 和 少 量 材 料 费, 合 同 毛 利 率 较 高, 因 此 导 致 营 业 成 本 有 所 下 降 发 行 人 的 营 业 成 本 主 要 包 括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的 成 本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的 成 本 和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所 发 生 的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核 算 的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主 要 产 品 及 服 务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产 品 成 本 包 括 技 术 开 发 人 员 的 工 资 差 旅 费 和 少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配 量 的 材 料 费, 以 及 应 客 户 要 求 采 购 所 需 的 配 套 支 软 件 产 品 销 售 套 产 品 撑 软 硬 件 产 品, 如 采 购 基 础 数 据 库 操 作 系 统 服 务 器 等 软 硬 件 成 本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软 硬 件 一 体 化 产 品 产 品 成 本 包 括 人 工 成 本 原 材 料 成 本 制 造 费 用 销 售 收 入 安 装 调 试 等 技 术 服 务 安 装 调 试 培 训 等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人 工 成 本 差 旅 费 等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分 产 品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及 配 套 产 品 7, % 8, % 5, %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 % % 技 术 服 务 % % % 合 计 8, % 9, % 7, % 有 关 本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分 产 品 的 情 况 分 析 请 详 见 本 节 之 十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319 之 ( 三 )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和 可 能 影 响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之 2 分 产 品 盈 利 性 分 析 18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分 地 区 的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地 区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华 北 1, % 1, % 1, % 华 东 % % % 东 北 % 2, % 1, % 华 南 % % % 西 北 % 1, % % 西 南 % % % 中 部 % % % 海 外 4, % 2, % 2, % 合 计 8, % 9, % 7,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与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地 区 分 布 相 匹 配 2 期 间 费 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以 及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项 目 占 营 业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销 售 费 用 3, % 2, % 2, % 管 理 费 用 9, % 6, % 4, % 财 务 费 用 % % % 合 计 13, % 9, % 6, % 随 着 本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及 营 业 收 入 增 长,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18 本 公 司 的 最 终 客 户 所 在 地 收 入 按 区 域 分 类 如 下 : 华 北 包 括 北 京 天 津 内 蒙 古 河 北 等 省 市 ; 华 东 包 括 山 东 江 苏 安 徽 浙 江 上 海 等 省 市 ; 东 北 包 括 辽 宁 吉 林 和 黑 龙 江 等 省 ; 华 南 包 括 广 东 广 西 和 海 南 等 省 ; 西 北 包 括 宁 夏 新 疆 青 海 陕 西 和 甘 肃 各 省 ; 西 南 包 括 四 川 云 南 贵 州 等 省 ; 中 部 包 括 湖 北 湖 南 河 南 江 西 等 省 ; 海 外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外 地 区
320 本 公 司 的 期 间 费 用 总 额 逐 年 上 升, 分 别 为 6, 万 元 9, 万 元 和 13,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37.55% 42.07% 和 49.88% (1) 销 售 费 用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本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分 别 为 2, 万 元 2, 万 元 和 3,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1.67% 13.05% 和 13.87% 本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工 资 薪 酬 2, % 1, % % 差 旅 交 通 费 % % % 招 待 费 % % % 办 公 费 % % % 房 租 水 电 及 物 业 费 % % % 运 费 % % % 材 料 费 % % 中 标 服 务 费 % % % 宣 传 费 % % % 其 他 % % % 合 计 3, % 2, % 2, % 2013 年 和 2014 年, 本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万 元 和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为 :(1) 本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和 售 后 服 务 人 员 人 数 的 持 续 增 长, 使 得 2013 年 和 2014 年 的 职 工 薪 酬 费 用 较 上 年 同 期 分 别 增 长 了 万 元 和 万 元 ;(2)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与 客 户 地 域 分 布 范 围 不 断 扩 大, 导 致 差 旅 交 通 费 招 待 费 办 公 费 中 标 服 务 费 等 均 相 应 增 加 (2) 管 理 费 用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本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分 别 为 4, 万 元 6, 万 元 和 9,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25.87% 28.51% 和 33.94%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321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研 发 支 出 2, % 1, % 1, % 工 资 薪 酬 3, % 2, % 1, % 办 公 费 % % % 折 旧 费 % % % 中 介 服 务 费 % % % 房 租 水 电 及 物 业 费 % % % 差 旅 交 通 费 % %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 % % 装 修 费 % % % 招 待 费 % % % 培 训 费 % % % 税 费 % % % 会 议 费 % % % 其 他 % % % 课 题 费 % % - - 合 计 9, % 6, % 4, % 2013 年, 本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1, 万 元, 增 长 率 38.93%, 主 要 原 因 为 :(1) 本 公 司 进 一 步 加 大 了 人 才 引 进 力 度, 员 工 人 数 不 断 增 长, 同 时 本 公 司 在 2013 年 提 高 了 员 工 薪 资 待 遇, 使 得 职 工 薪 酬 费 用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了 1, 万 元 (2)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的 办 公 费 折 旧 与 摊 销 中 介 服 务 费 房 租 水 电 的 增 长 速 度 较 快 (3)2013 年, 本 公 司 城 市 核 心 区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及 应 用 灾 后 重 建 及 应 急 科 技 支 撑 体 系 建 设 - 门 头 沟 区 区 域 应 急 救 援 体 系 建 设 方 案 设 计 等 课 题 验 收, 相 关 费 用 计 入 管 理 费 用 2014 年, 本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2, 万 元, 增 长 率 46.42%, 主 要 原 因 为 :(1) 员 工 人 数 继 续 增 长 和 薪 酬 福 利 持 续 提 升, 职 工 薪 酬 较 上 年 增 加 万 元 (2) 公 司 购 买 的 永 丰 基 地 办 公 楼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并 实 际 投 入 使 用, 相 应 固 定 资 产 金 额 大 幅 增 加, 导 致 折 旧 费 用 上 升 万 元 (3) 子 公 司 辰 安 信 息 自 2014 年 开 始 正 式 运 营, 导 致 相 应 的 房 租 水 电 办 公 费 用 也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增 长 (4)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项 目 增 多 以 及 承 担 的 研 究 课 题 项 目 基 于 物 联 网 智 能 感 知 的 城 市 典 型 风 险 源 综 合 监 测 系 统 研 究 数 字 化 消 防 单 兵
322 装 备 与 成 套 化 便 携 应 急 装 备 研 究 等 结 题 验 收, 导 致 全 年 研 发 费 用 和 课 题 费 用 大 幅 提 升 (3) 财 务 费 用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末,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分 别 为 1.93 万 元 万 元 和 元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主 要 为 银 行 贷 款 产 生 的 利 息 支 出 2013 年 和 2014 年 财 务 费 用 中 利 息 支 出 大 幅 增 加 的 原 因 系 银 行 贷 款 金 额 大 幅 度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利 息 收 入 汇 兑 损 益 银 行 手 续 费 担 保 费 用 合 计 注 : 担 保 费 用 为 支 付 给 清 华 控 股 的 担 保 费, 详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关 联 交 易 之 ( 三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4) 期 间 费 用 率 与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的 比 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的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上 市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银 江 股 份 赛 为 智 能 美 亚 柏 科 易 华 录 销 售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华 宇 软 件 比 例 (%) 汉 鼎 股 份 邦 讯 技 术 平 均 值 发 行 人 13.87%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银 江 股 份 比 例 (%) 赛 为 智 能 美 亚 柏 科
323 项 目 上 市 公 司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易 华 录 华 宇 软 件 汉 鼎 股 份 邦 讯 技 术 平 均 值 发 行 人 33.94% 银 江 股 份 赛 为 智 能 美 亚 柏 科 易 华 录 财 务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华 宇 软 件 比 例 (%) 汉 鼎 股 份 邦 讯 技 术 平 均 值 发 行 人 银 江 股 份 赛 为 智 能 美 亚 柏 科 易 华 录 期 间 费 用 合 计 占 营 业 华 宇 软 件 收 入 比 例 (%) 汉 鼎 股 份 邦 讯 技 术 平 均 值 发 行 人 数 据 来 源 :Wind 资 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高 于 软 件 行 业 类 似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是 :(1) 公 司 为 保 持 产 品 核 心 竞 争 力, 不 断 扩 充 研 发 人 员 队 伍 并 持 续 加 大 产 品 研 发 的 投 入 力 度 ;(2)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加 强 了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和 管 理 层 的 人 员 和 制 度 建 设 以 及 提 高 了 员 工 薪 酬 福 利 水 平, 使 得 相 关 的 费 用 支 出 有 所 增 加 ;(3)2013 年, 公 司 因 科 研 课 题 结 题 验 收, 相 关 研 发 支 出 转 入 管 理 费 用 ;(4)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与 客 户 地 域 分 布 范 围 不 断 扩 大, 本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和 售 后 服 务 人 员 人 数 的 持 续 增 长, 相 关 人 员 职 工 薪 酬 差 旅 交 通 费 招 待 费 办 公 费 中 标 服 务 费 等 销 售 费 用 均 相 应 增 加 ;(5) 公 司 营 业 规 模 逐 年 扩 大, 银 行 贷 款 逐 年 增 加 导 致 本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逐 年 上 升
324 3 利 润 表 其 他 项 目 分 析 (1)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主 要 为 营 业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费 及 教 育 费 附 加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12% 0.91% 和 0.68%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营 业 税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堤 防 费 合 计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和 营 业 税 应 税 收 入 的 划 分 标 准 :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产 品 分 为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产 品 和 技 术 服 务 在 通 常 情 况 下, 发 行 人 在 销 售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和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等 软 硬 件 产 品 时, 按 收 入 金 额 的 17% 缴 纳 增 值 税 ; 在 营 改 增 之 前, 发 行 人 在 提 供 技 术 开 发 软 硬 件 运 行 维 护 现 场 保 障 软 件 升 级 等 有 偿 技 术 服 务 时, 按 收 入 金 额 的 5% 缴 纳 营 业 税 (2)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合 计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主 要 是 对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提 取 的 坏 账 准 备
325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金 额 较 小, 对 本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的 影 响 较 小 (3) 营 业 外 收 支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2, , 营 业 外 支 出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2, ,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外 收 入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2, 万 元 和 2, 万 元, 主 要 为 本 公 司 获 得 的 增 值 税 退 税 等 ; 营 业 外 支 出 金 额 分 别 为 0.73 万 元 7.20 万 元 和 1.49 万 元, 主 要 为 机 动 车 交 通 处 罚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本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2, 万 元 和 2, 万 元, 分 别 占 同 期 利 润 总 额 的 22.86% 53.22% 和 41.03%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的 营 业 外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增 值 税 退 税 等 政 府 补 助 2, , 其 他 合 计 2,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获 得 的 营 业 外 收 入 主 要 为 政 府 补 助, 其 中 本 公 司 享 受 的 软 件 增 值 税 退 税 优 惠 所 占 比 重 较 大 有 关 本 公 司 获 得 政 府 补 助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四 发 行 人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收 政 策 主 要 税 种 及 政 府 补 助 情 况 之 ( 四 ) 报 告 期 政 府 补 助 ( 含 增 值 税 退 税 )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营 业 外 支 出 均 较 小,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326 其 他 合 计 (4) 所 得 税 费 用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本 公 司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同 期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7.52% 7.71% 和 3.41% 其 中,2014 年 所 得 税 费 用 较 2013 年 下 降 万 元, 幅 度 为 48.30%, 主 要 因 公 司 2014 年 继 续 加 强 在 国 际 市 场 中 的 布 局 和 项 目 开 发, 并 通 过 控 股 子 公 司 辰 安 信 息 实 施 了 部 分 海 外 项 目,2014 年 度, 辰 安 信 息 实 现 净 利 润 4, 万 元, 占 合 并 净 利 润 的 82.53% 根 据 辰 安 信 息 所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当 年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因 此 导 致 所 得 税 金 额 大 幅 下 降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当 期 所 得 税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得 税 费 用 合 计 所 得 税 费 用 / 利 润 总 额 3.41% 7.71% 7.52%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会 计 利 润 的 关 系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会 计 利 润 总 额 5, , ,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3, , ,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得 税 费 用 ( 五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具 体 构 成 详 见 本 节 之 六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与 净 利 润 的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327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扣 除 所 得 税 影 响 后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3, ,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4.63% 10.61% 1.10% 在 报 告 期 内,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比 重 较 低, 有 关 本 公 司 获 得 政 府 补 助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四 发 行 人 执 行 的 主 要 税 收 政 策 主 要 税 种 及 政 府 补 助 情 况 之 ( 四 ) 报 告 期 政 府 补 助 ( 含 增 值 税 退 税 ) 情 况 十 一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 一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2, , ,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1, ,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6, , ,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9, , ,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1, , ,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3, , ,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 ,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2,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 ,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与 净 利 润 的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净 利 润 5, , , 加 :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及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32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财 务 费 用 投 资 损 失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存 货 的 减 少 -4, , ,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6, ,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6, , ,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净 利 润 72.53% 25.26% % 2012 年, 本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3, 万 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净 利 润 之 比 为 %,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在 2012 年 的 预 收 款 项 大 幅 增 加, 增 加 了 现 金 流 入 ; 同 时, 为 项 目 发 生 的 采 购 额 也 随 之 增 大, 但 由 于 采 购 发 生 在 第 四 季 度, 在 期 末 尚 未 达 到 约 定 支 付 的 时 点, 故 造 成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增 加, 结 余 了 现 金 流 2013 年, 本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为 1, 万 元 虽 然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增 加, 但 由 于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同 比 2012 年 度 有 了 大 幅 增 长, 同 时 调 增 了 员 工 工 资 和 福 利,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大 幅 增 加 ; 同 时, 因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公 司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增 长 较 大, 导 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净 流 量 有 所 减 少 2014 年, 本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3, 万 元, 与 2013 年 度 相 比 增 加 了 2,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公 司 在 2014 年 的 预 收 款 项 增 幅 较 大, 增 加 了 现 金 流 入 ( 二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329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7,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3, , ,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 , ,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本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2, 万 元 -6, 万 元 和 -2, 万 元, 持 续 为 负 本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主 要 受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现 金 的 影 响, 主 要 为 本 公 司 于 报 告 期 内 预 付 购 房 款 购 置 电 脑 办 公 设 备 软 件 使 用 权 等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2013 年,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收 到 合 肥 市 财 政 国 库 支 付 中 心 拨 付 的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中 央 预 算 内 投 资 补 助 资 金 万 元,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 中 央 预 算 内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补 助 资 金 财 政 财 务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财 建 [2005]355 号 ) 规 定, 将 收 到 的 补 助 资 金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同 时, 本 公 司 在 2013 年 购 买 了 2,000 万 元 的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取 得 理 财 收 益 万 元 2014 年, 公 司 的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7, 万 元, 其 中, 公 司 购 买 了 6,500 万 元 的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并 取 得 万 元 的 理 财 收 益 ; 同 时, 公 司 收 到 北 京 市 发 改 委 拨 付 的 公 共 安 全 物 联 网 应 急 技 术 北 京 市 工 程 实 验 室 创 新 能 力 建 设 项 目 补 助 资 金 万 元, 属 于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公 司 的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330 10, 万 元, 主 要 为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支 付 的 购 房 款 及 房 屋 厂 房 装 修 费 用, 以 及 公 司 购 买 理 财 产 品 所 支 付 的 本 金 6,500 万 元 ( 三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5, , ,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 , ,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3, ,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 ,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本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4, 万 元 和 1, 万 元 2012 年, 本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主 要 来 源 于 取 得 银 行 借 款 1, 万 元, 同 时 归 还 借 款 980 万 元 2013 年, 本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主 要 来 源 于 银 行 借 款 ; 根 据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利 润 分 配 决 议, 分 配 股 利 500 万 元 ; 本 公 司 成 立 子 公 司 华 辰 泽 众 和 辰 安 信 息, 收 到 少 数 股 东 投 入 370 万 元 2014 年, 本 公 司 新 增 银 行 借 款 5, 万 元, 同 时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3, 万 元, 并 支 付 借 款 利 息 万 元 ( 四 ) 最 近 三 年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年 12 月 31 日,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与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签 订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依 据 合 同 约 定, 出 让 宗 地 编 号 为 KC2-4-1, 宗 地 总 面 积 为 10, 平 方 米, 坐 落 于 合 肥 高 新 区 文 曲 路 与 燕 子 河 路 交 口 东 北 角 (KC2-4) 地 块,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年 期 为 50 年, 总 价 款 为 万 元, 宗 地 的 定 金 为 82 万 元, 定 金 抵 作 土 地 出 让 价 款, 本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30 日 内,
331 一 次 性 付 清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价 款 公 司 已 经 按 照 合 同 规 定 支 付 完 毕 土 地 出 让 金, 目 前 已 经 取 得 该 地 块 的 土 地 使 用 证 ( 合 高 新 国 用 (2013) 第 033 号 ) 年 7 月 19 日, 本 公 司 与 北 京 中 关 村 永 丰 产 业 基 地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永 丰 公 司 ) 签 订 永 丰 科 技 企 业 加 速 器 I-22 地 块 项 目 合 作 协 议 书, 依 协 议 约 定, 此 地 块 位 于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永 丰 产 业 基 地 I-22 地 块 科 技 厂 房 项 目 中 的 B 区 5 号 楼 ( 以 下 简 称 永 丰 房 产 ), 建 筑 面 积 共 4, 平 方 米 ( 以 实 测 面 积 为 准 ), 总 房 款 为 8, 万 元 2013 年 12 月 30 日, 本 公 司 与 永 丰 公 司 签 订 关 于 购 买 永 丰 房 产 的 北 京 市 商 品 房 现 房 买 卖 合 同 (XF466832) 永 丰 房 产 建 筑 面 积 共 4, 平 方 米 ( 实 测 面 积 ), 总 房 款 为 9, 万 元 ( 根 据 实 测 面 积 计 算 得 出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永 丰 公 司 已 经 按 北 京 市 商 品 房 现 房 买 卖 合 同 (XF466832) 向 本 公 司 交 付 永 丰 房 产, 本 公 司 按 照 北 京 市 商 品 房 现 房 买 卖 合 同 (XF466832) 向 永 丰 公 司 支 付 完 毕 全 部 的 购 房 款, 并 取 得 了 X 京 房 权 证 海 字 第 号 房 产 证 ( 五 )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及 资 金 需 求 量 未 来 1-2 年, 本 公 司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项 目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十 二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 一 ) 公 司 拥 有 良 好 的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自 2006 年 以 来, 国 家 不 断 出 台 关 于 应 急 管 理 的 相 关 政 策, 尤 其 是 2009 年 国 家 加 强 应 急 管 理 的 指 导 意 见 颁 布 以 后, 应 急 平 台 的 建 设 进 入 了 快 车 道 2011 年, 国 家 发 改 委 正 式 将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产 品 作 为 单 独 产 业 类 别 鼓 励 发 展 国 家 十 二 五 规 划 中 明 确 提 出 要 建 立 健 全 统 一 指 挥 结 构 合 理 反 应 灵 敏 保 障 有 力 运 转 高 效 的 国 家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体 系, 提 高 危 机 管 理 和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健 全 应 急 管 理 组 织 体 系, 完 善 应 急 预 案 体 系, 强 化 基 层 应 急 管 理 能 力
332 地 方 政 府 也 相 继 出 台 了 关 于 应 急 管 理 发 展 的 规 划 和 意 见, 广 东 安 徽 重 庆 浙 江 等 地 方 政 府, 结 合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产 业 升 级 和 企 业 转 型, 将 应 急 产 业 作 为 战 略 新 兴 产 业 予 以 重 点 支 持, 一 批 产 业 基 地 正 在 形 成, 不 少 地 方 政 府 将 应 急 产 业 的 发 展 纳 入 了 十 二 五 规 划 之 中 19 继 2009 年 明 确 提 出 加 快 发 展 应 急 产 业 后,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在 2012 年 3 月 份 发 布 的 2012 年 工 业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要 点 中 又 提 出 : 着 力 提 高 防 范 处 置 突 发 事 件 水 平, 着 力 增 强 工 业 产 品 应 急 保 障 能 力, 着 力 推 进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最 大 程 度 减 少 突 发 事 件 造 成 的 人 员 财 产 损 失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公 司 资 产 状 况 良 好,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充 足, 预 计 公 司 未 来 营 业 收 入 仍 将 保 持 持 续 增 长 的 态 势,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持 续 流 入,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本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执 行 稳 步 扩 张 战 略 并 加 强 内 部 管 理 控 制, 进 而 提 高 公 司 的 经 营 规 模 和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 二 ) 若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成 功 实 施, 则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将 更 为 完 整, 生 产 能 力 和 研 发 实 力 均 得 到 有 效 的 提 升, 同 时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盈 利 水 平 ( 三 ) 本 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还 将 进 一 步 充 实 公 司 的 资 本 实 力, 有 效 缓 解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高 速 扩 张 中 的 资 金 压 力 以 及 当 前 资 产 负 债 率 偏 高 的 实 际 情 况, 从 而 有 利 于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利 润 水 平, 保 证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的 发 展 十 三 发 行 人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分 配 情 况 ( 一 ) 最 近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前 款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19 资 料 来 源 : 国 务 院 应 急 办 应 急 产 业 和 装 备 发 展 调 研 组 关 于 我 国 应 急 产 业 和 装 备 发 展 现 状 的 调 研 报 告, 中 国 应 急 管 理,2012 年 2 月
333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但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 二 ) 最 近 三 年 的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2013 年 5 月 17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500 万 元 本 次 现 金 股 利 已 分 派 完 毕, 发 行 人 并 已 代 扣 代 缴, 全 体 股 东 已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2014 年 3 月 17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600 万 元 本 次 现 金 股 利 并 未 实 际 分 派, 故 相 关 自 然 人 股 东 尚 未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自 然 人 股 东 实 际 应 纳 税 额 合 计 万 元 2015 年 3 月 10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600 万 元 本 次 现 金 股 利 并 未 实 际 分 派, 故 相 关 自 然 人 股 东 尚 未 履 行 纳 税 义 务 自 然 人 股 东 实 际 应 纳 税 额 合 计 万 元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因 发 行 人 未 实 际 派 发 股 利 导 致 自 然 人 股 东 未 实 际 纳 税 税 法 要 求 在 实 际 取 得 收 入 时 纳 税, 故 相 关 自 然 人 股 东 未 实 际 纳 税 不 构 成 重 大 违 法, 不 构 成 本 次 发 行 障 碍 事 项 ; 发 行 人 未 能 及 时 派 发 股 利 行 为 不 构 成 重 大 违 法, 发 行 人 已 承 诺 完 成 股 利 分 派, 故 对 本 次 发 行 不 构 成 重 大 障 碍 ( 三 )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后 公 司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详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十 四 发 行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安 排 根 据 本 公 司 于 2013 年 5 月 17 日 召 开 的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新 老 股 东 按 持 股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334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概 述 ( 一 ) 募 集 资 金 数 额 具 体 用 途 及 投 入 时 间 进 度 经 公 司 2012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及 2014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公 司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不 超 过 2,000 万 股, 募 集 资 金 拟 用 于 投 资 以 下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年 度 投 入 额 资 金 需 求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项 目 备 案 情 况 1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11, , ,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15]81 号 2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用 系 统 项 目 11, , ,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15]16 号 3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8, , ,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15]17 号 4 运 维 服 务 体 系 与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完 善 项 目 8, , , , 京 海 淀 发 改 ( 备 ) [2015]80 号 如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拟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需 求, 差 额 部 分 将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如 以 自 有 资 金 或 借 款 资 金 提 前 投 入 上 述 项 目 建 设,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根 据 深 交 所 有 关 规 定, 以 募 集 资 金 对 前 期 投 入 部 分 进 行 置 换 ( 二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安 排 根 据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在 银 行 设 立 专 户 存 储 募 集 资 金 的 方 式 对 募 集 资 金 实 行 集 中 存 放,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一 个 月 内 与 保 荐 机 构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的 商 业 银 行 签 订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存 储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公 司 不 得 将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委 托 理 财 质 押 或 抵 押 贷 款 委 托 贷 款 或 其 他 变 相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的 投 资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项 目, 应 与 本 承 诺 的 项 目 相 一 致, 原
335 则 上 不 应 变 更 对 确 因 市 场 发 生 变 化, 需 要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时, 必 须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并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报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 三 ) 募 投 项 目 结 构 和 金 额 进 行 调 整 的 原 因 及 合 理 性 发 项 目 1 发 行 人 以 自 有 资 金 实 施 应 急 现 场 智 能 协 同 装 备 系 列 产 品 研 2013 年 发 行 人 拟 以 募 集 资 金 实 施 应 急 现 场 智 能 协 同 装 备 系 列 产 品 研 发 项 目, 发 行 人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是 该 项 目 的 实 施 主 体, 主 要 目 标 是 建 设 规 模 化 产 业 化 的 装 备 生 产 基 地, 扩 大 企 业 生 产 能 力 提 高 产 品 产 能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为 抓 住 市 场 机 遇,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和 研 发 生 产 需 要, 实 现 安 徽 泽 众 的 战 略 发 展 目 标, 该 项 目 建 设 已 于 2013 年 启 动 执 行, 由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安 徽 泽 众 使 用 自 有 资 金 投 资 建 设 由 于 该 项 目 的 执 行 进 度 比 募 投 项 目 计 划 有 所 提 前, 项 目 的 产 业 化 内 容 与 原 募 投 项 目 范 围 也 有 不 同, 同 时, 也 为 了 提 升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率, 经 2014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取 消 了 应 急 现 场 智 能 协 同 装 备 系 列 产 品 研 发 项 目, 新 增 了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用 系 统 项 目,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所 以 发 行 人 在 此 次 申 报 中 取 消 了 该 募 投 项 目 2 新 增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用 系 统 项 目 和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的 原 因 及 合 理 性 目 前 虽 然 发 行 人 产 品 在 应 急 细 分 市 场 的 占 有 率 上 保 持 着 领 先 优 势, 但 随 着 物 联 网 云 计 算 智 慧 安 全 城 市 等 新 技 术 新 理 念 的 发 展, 发 行 人 的 现 有 产 品 与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必 需 进 行 升 级 完 善, 才 能 继 续 引 领 行 业 和 市 场 的 发 展, 持 续 保 证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 和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增 加 (1) 新 增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用 系 统 项 目 的 原 因 及 合 理 性 本 次 新 增 的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用 系 统 项 目, 是 在 当 前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336 急 领 域 对 大 数 据 应 用 需 求 日 益 增 长 的 形 势 下, 发 行 人 拟 通 过 研 究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大 数 据 的 采 集 预 处 理 存 储 与 管 理 分 析 挖 掘 应 用 与 展 现 等 技 术, 形 成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大 数 据 综 合 处 理 平 台 ; 并 以 此 为 基 础, 有 针 对 性 地 开 发 公 安 警 务 突 发 事 件 预 测 预 警 舆 情 分 析 情 报 分 析 等 公 共 安 全 大 数 据 应 用 系 统, 此 项 目 的 研 发 成 果 将 有 利 于 发 行 人 把 应 急 平 台 的 应 用 拓 展 到 公 安 警 务 公 共 服 务 等 更 多 的 行 业 领 域 (2) 新 增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的 原 因 及 合 理 性 本 次 新 增 的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是 利 用 物 联 网 和 BIM 技 术, 构 建 一 个 平 战 结 合 的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系 统 平 时, 为 人 防 工 程 日 常 管 理 运 行 维 护 与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执 法 等 提 供 技 术 支 撑 ; 战 时, 为 城 市 应 急 和 人 民 防 空 指 挥 决 策 提 供 信 息 支 撑, 以 解 决 人 防 管 理 的 突 出 问 题 该 系 统 将 填 补 人 防 信 息 化 领 域 的 空 白, 市 场 空 间 较 大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的 实 施, 有 利 于 拓 展 公 司 产 品 的 应 用 领 域, 扩 大 公 共 安 全 市 场 规 模,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保 持 市 场 领 先 优 势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简 介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主 要 应 用 于 省 级 市 级 区 县 级 政 府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核 与 辐 射 人 防 电 网 海 洋 安 监 气 象 环 保 监 狱 等 行 业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安 全 社 区 企 业 化 工 园 区 校 园 等 社 区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体 系 建 设, 以 及 国 外 政 府 行 业 社 区 等 国 外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体 系 建 设 本 次 募 投 的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是 在 现 有 产 品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持 续 研 发 和 技 术 升 级, 在 功 能 和 性 能 上 有 较 大 提 升 的 新 一 代 产 品 随 着 国 家 公 共 安 全 体 系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完 善, 结 构 化 和 非 结 构 化 数 据 的 积 累 量 越 来 越 大, 本 公 司 拟 通 过 研 究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大 数 据 的 采 集 预 处 理 存 储 与 管 理 分 析 挖 掘 应 用 与 展 现 等 技 术, 形 成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大 数 据 综 合 处 理 平 台 ; 并 以 此 为 基 础, 有 针 对 性 地 开 发 公 安 警 务 公 共 交 通 突 发 事 件 预 测 预 警 舆 情 分 析 情 报 分 析 等 公 共 安 全 大 数 据 应 用 系 统, 把 研 发 成 果 应 用 到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中, 拓 展 公 司 产 品 的 应 用 领 域
337 针 对 公 司 产 品 所 应 用 的 主 要 行 业 之 一 人 防 工 程 行 业 的 现 阶 段 状 况, 积 极 响 应 国 家 和 地 方 政 府 对 人 防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相 关 政 策, 公 司 计 划 通 过 募 投 项 目, 利 用 物 联 网 和 BIM 技 术, 构 建 一 个 平 战 结 合 的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系 统, 既 为 人 防 工 程 日 常 管 理 运 行 维 护 与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执 法 等 提 供 技 术 支 撑, 也 为 战 时 城 市 应 急 和 人 民 防 空 指 挥 决 策 提 供 信 息 支 撑 针 对 目 前 营 销 网 点 覆 盖 率 低 营 销 体 系 建 设 滞 后 和 业 务 迅 速 发 展 之 间 的 矛 盾, 本 公 司 拟 通 过 本 次 募 投 建 立 起 覆 盖 全 国 范 围 的 营 销 服 务 网 络 体 系 整 合 现 有 销 售 网 络 资 源, 在 全 国 重 点 省 市 建 设 和 完 善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及 服 务 水 平 ( 一 )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是 服 务 于 应 急 管 理 流 程 支 撑 完 成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预 防 处 置 和 恢 复 的 技 术 系 统 目 前 的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已 具 备 信 息 报 告 风 险 分 析 监 测 监 控 预 测 预 警 综 合 研 判 辅 助 决 策 综 合 协 调 培 训 演 练 与 总 结 评 估 等 功 能 一 方 面, 随 着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市 场 的 逐 步 发 展, 用 户 对 软 件 在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中 的 应 用 效 率 效 果 展 现 形 式 等 不 断 提 出 更 高 的 要 求 ; 另 一 方 面, 随 着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市 场 的 高 速 成 长 公 司 业 务 的 不 断 增 加, 对 公 司 研 发 生 产 能 力 的 要 求 也 越 来 越 高 因 此, 公 司 必 须 在 升 级 换 代 现 有 产 品 线 扩 充 延 伸 新 产 品 线 以 及 扩 大 研 发 生 产 能 力 等 方 面 进 行 投 入, 以 保 持 产 品 的 先 进 性, 巩 固 和 扩 大 公 司 的 市 场 地 位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将 加 强 物 联 网 与 云 服 务 技 术 智 能 化 技 术 三 维 可 视 化 技 术 虚 拟 仿 真 可 视 化 技 术 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中 的 应 用, 对 现 有 产 品 升 级 改 造 的 同 时 延 伸 软 件 产 品 线, 提 高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的 智 能 化 和 可 用 性, 为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提 供 更 好 的 科 学 决 策 和 处 置 手 段 ; 建 设 应 急 云 服 务 中 心, 为 不 同 类 型 用 户 提 供 各 类 云 应 急 服 务, 拓 宽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的 服 务 模 式, 进 一 步 扩 展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线 ; 同 时 扩 大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研 发 生 产 能 力, 满 足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领 域 市 场 的 发 展 需 要
338 2 技 术 特 点 及 可 行 性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的 开 展 已 经 具 备 相 对 成 熟 的 技 术 基 础, 所 涉 及 的 主 要 技 术 如 下 : (1) 事 件 链 与 预 案 链 技 术 1) 事 件 链 技 术 突 发 事 件 发 生 后, 随 着 时 间 和 空 间 的 转 换, 往 往 会 产 生 十 分 复 杂 的 变 化 在 特 定 条 件 下, 一 起 单 纯 的 突 发 事 件 可 能 诱 发 演 化 出 一 系 列 新 的 次 生 衍 生 事 件, 更 有 甚 者, 次 生 衍 生 事 件 带 来 的 危 害 和 损 失 甚 至 会 比 原 生 事 件 大 得 多 大 量 的 突 发 事 件 案 例 研 究 表 明 : 突 发 事 件 的 发 生 发 展 存 在 着 内 在 的 发 展 规 律, 不 同 类 型 的 突 发 事 件 之 间 也 存 在 着 某 种 必 然 的 联 系 目 前, 国 内 外 已 有 一 些 研 究 试 图 从 灾 害 演 变 的 链 式 反 应 来 对 灾 害 的 次 生 衍 生 加 以 分 析 2) 事 件 链 与 预 案 链 的 融 合 技 术 根 据 突 发 事 件 发 展 的 不 同 阶 段 不 同 过 程 可 能 造 成 的 次 生 衍 生 事 件 的 事 件 链, 需 要 启 动 不 同 的 应 急 预 案, 形 成 对 应 事 件 链 的 预 案 链 式 结 构 即 预 案 链, 是 科 学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关 键 环 节 之 一 预 案 链 是 以 事 件 链 为 轴 线, 按 照 事 件 类 型 进 行 关 联 构 成 的 链 式 结 构, 针 对 一 种 具 体 的 事 件, 如 果 事 态 失 控 并 不 断 扩 大, 同 一 事 件 随 着 影 响 范 围 的 扩 大 和 危 害 程 度 的 加 重, 需 要 不 断 启 动 更 高 级 别 的 预 案, 调 集 更 多 的 资 源 来 应 对 事 态 发 展 (2) 数 字 化 应 急 预 案 技 术 传 统 文 本 预 案 机 械 枯 燥, 难 以 实 现 查 询 管 理 和 实 施, 实 际 易 用 性 可 用 性 大 打 折 扣 相 比 以 往 文 本 预 案, 数 字 化 预 案 应 用 了 预 案 结 构 化 存 储 实 用 的 流 程 提 取 技 术 和 预 案 应 用 指 南 技 术, 可 按 照 工 作 流 智 能 检 索 事 件 相 关 地 理 信 息 与 安 全 信 息 关 联 事 故 灾 害 预 测 结 果 应 急 资 源 的 组 织 和 指 挥 调 度 的 作 战 书 等 数 字 预 案 可 以 使 用 现 有 文 本 预 案, 将 其 进 行 要 素 结 构 化 抽 取 流 程 任 务
339 分 类 后 以 计 算 机 技 术 进 行 存 储 和 使 用 可 以 根 据 事 件 自 动 关 联 数 字 预 案, 实 现 预 案 快 速 调 用, 辅 助 应 急 人 员 快 速 建 立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联 络 有 关 人 员 和 救 援 力 量, 有 利 于 将 预 案 中 规 定 的 应 对 措 施 快 速 下 达 到 对 应 单 位 或 进 行 跟 踪 协 调 同 时, 将 数 字 预 案 中 组 织 机 构 指 挥 部 专 家 响 应 任 务 应 急 保 障 任 务 等 信 息 自 动 提 取 出 来, 快 速 形 成 方 案 框 架, 综 合 有 关 单 位 的 上 报 方 案, 自 动 关 联 知 识 库 预 案 库 和 法 律 法 规 库 等 要 素, 生 成 辅 助 方 案 所 需 内 容 (3) 预 测 预 警 模 型 技 术 提 高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测 预 警 能 力 是 提 高 一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应 急 处 理 能 力 的 重 要 内 容 科 学 的 预 测 预 警 技 术 是 制 定 应 急 作 战 方 案 的 重 要 基 础, 是 避 免 盲 目 决 策 实 现 早 期 处 置 和 科 学 应 对 的 保 障 仅 仅 依 靠 信 息 互 通 和 信 息 技 术 并 不 能 解 决 应 急 中 所 需 要 的 技 术 支 持 和 安 全 科 学 的 支 撑 应 急 平 台 设 计 包 含 信 息 的 整 合, 但 不 仅 仅 是 信 息 和 设 备 的 堆 砌 应 急 平 台 不 仅 能 提 供 过 去 和 现 时 的 状 态 数 据, 也 需 要 对 突 发 事 件 未 来 发 展 进 行 预 测 和 趋 势 分 析, 从 而 实 现 满 足 应 急 能 力 需 求 下 的 科 学 适 度 的 经 济 人 力 和 政 府 工 作 成 本 先 进 成 熟 的 预 测 预 警 模 型 在 科 学 决 策 中 的 应 用, 具 备 对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的 监 测 预 警 功 能, 充 分 体 现 了 预 测 模 拟 模 型 的 集 成 复 合 及 叠 加 分 析 技 术, 实 现 灾 害 模 拟 预 测 分 析 及 在 GIS 上 的 仿 真 空 间 决 策 支 持, 提 供 对 事 件 后 续 发 展 趋 势 影 响 范 围 等 的 计 算 预 测, 给 出 灾 害 事 故 发 生 后 各 种 参 数 的 时 空 分 布, 在 快 速 预 警 事 故 预 测 分 析 预 案 优 化 决 策 调 度 和 事 故 处 置 等 环 节 上 提 供 了 科 学 支 撑 和 技 术 支 持, 从 而 为 决 策 指 挥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4) 多 源 数 据 整 合 与 共 享 技 术 应 急 平 台 数 据 库 内 容 涉 及 面 广, 具 有 跨 部 门 跨 领 域 的 特 点 针 对 目 前 各 类 专 业 信 息 仍 然 分 散 在 应 急 相 关 单 位 的 现 状, 应 急 平 台 中 需 建 立 应 急 信 息 资 源 整 合 与 共 享 的 模 式, 实 现 对 这 些 信 息 的 高 效 使 用 针 对 多 源 异 构 数 据 的 整 合 与 分 级 存 储 更 新, 本 公 司 已 初 步 形 成 应 急 平 台 数 据 交 换 与 产 品 共 享, 提 供 系 统 性 的 应 急 数 据 组 织 和 分 级 分 类 管 理 方 法, 以 及
340 按 照 数 据 获 取 筛 选 存 储 要 求, 设 计 出 规 范 化 的 数 据 库 结 构, 提 出 数 据 更 新 机 制 和 组 织 管 理 方 法, 建 立 了 各 类 应 急 相 关 数 据 的 融 合 分 布 式 存 储 和 共 享 方 法 (5) 物 联 网 Dashboard 信 息 展 板 技 术 应 急 平 台 接 入 的 海 量 物 联 网 信 息 和 数 据, 如 果 不 加 以 梳 理 分 类 和 过 滤 处 理, 直 接 进 行 展 现, 往 往 使 日 常 监 控 和 应 急 决 策 被 海 量 信 息 淹 没 而 影 响 决 策 效 率 应 急 物 联 网 Dashboard 信 息 展 板 模 式 是 本 公 司 创 新 提 出 的 新 的 信 息 综 合 展 示 方 式, 主 要 根 据 突 发 事 件 特 点 以 及 突 发 事 件 不 同 阶 段 等 对 信 息 重 新 梳 理 整 合 分 析, 以 专 题 方 式 进 行 信 息 的 综 合 展 示 应 急 物 联 网 Dashboard 主 要 面 向 物 联 网 信 息 的 分 类 展 示 和 决 策 支 持, 为 实 现 物 联 网 海 量 信 息 的 梳 理 分 类 展 示, 本 方 案 通 过 物 联 网 数 据 接 入 层 专 题 整 合 层 业 务 整 合 层 信 息 展 板 四 层 来 层 层 分 类 梳 理 (6) 三 维 可 视 化 技 术 目 前, 三 维 可 视 化 技 术 在 应 急 平 台 中 的 应 用 越 来 越 广 泛, 结 合 精 确 的 矢 量 数 据 ( 如 : 房 屋 轮 廓 线 数 据 道 路 数 据 ) 影 响 数 据 高 程 数 据 以 及 精 细 化 模 型 数 据, 使 得 三 维 可 视 化 系 统 能 够 精 确 管 理 城 市 的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为 应 急 行 业 的 快 速 响 应 和 微 观 管 理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基 础 保 障 随 着 应 急 平 台 的 发 展, 三 维 可 视 化 技 术 在 应 急 平 台 中 的 应 用 已 有 了 较 大 的 延 伸, 三 维 可 视 化 技 术 已 不 单 纯 只 是 作 为 应 急 平 台 的 一 种 展 现 手 段, 各 类 应 急 相 关 数 据 与 三 维 数 据 的 融 合 基 于 三 维 系 统 的 演 练 和 推 演 三 维 技 术 与 视 频 技 术 和 物 联 网 技 术 的 融 合 将 是 三 维 可 视 化 技 术 在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中 的 发 展 方 向 (7) 云 技 术 近 年 来, 云 计 算 技 术 的 发 展, 为 网 络 化 分 布 的 IT 资 源 优 化 和 分 配 提 供 了 先 进 思 想, 给 各 行 各 业 带 来 了 重 大 影 响 作 为 一 种 服 务 化 的 计 算 模 式, 云 计 算 为 应 急 管 理 提 供 新 的 思 想 和 强 有 力 的 辅 助 手 段 借 鉴 云 计 算 的 核 心 思 想 运 营 模
341 式 和 相 关 技 术, 对 应 急 资 源 进 行 服 务 化 管 理, 可 以 提 高 应 急 管 理 的 科 学 性 和 有 效 性 在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中, 本 公 司 将 基 于 云 架 构 技 术, 完 成 应 急 平 台 云 服 务 相 关 协 议 和 标 准 制 定, 设 计 实 现 相 关 功 能 并 提 供 应 急 模 型 云 平 台 物 联 网 信 息 监 测 云 平 台 等 基 于 云 的 应 急 技 术 服 务, 提 高 多 级 应 急 平 台 跨 地 域 协 作 与 应 急 处 置 能 力 公 司 在 相 关 项 目 ( 南 美 国 家 厄 瓜 多 尔 一 期 二 期 项 目 ) 中 已 初 步 进 行 了 基 于 云 架 构 的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的 探 索, 为 本 项 目 的 开 展 提 供 了 较 为 成 熟 的 经 验 参 考 综 上 所 述, 本 公 司 在 上 述 提 及 技 术 的 应 用 方 面 有 较 为 深 入 的 研 究 这 将 为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中 实 现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的 信 息 融 合, 提 高 各 级 应 急 平 台 的 应 急 联 动 能 力 等 建 设 目 标, 提 供 坚 实 的 基 础 3 项 目 实 施 的 必 要 性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现 有 主 要 业 务 核 心 技 术 之 间 的 关 系 (1) 满 足 新 时 期 科 学 高 效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关 键 技 术 保 障 需 要 近 年 来, 我 国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频 发, 公 共 安 全 形 势 严 峻, 国 家 各 级 政 府 和 部 门 高 度 重 视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并 制 定 了 相 关 的 应 急 体 系 建 设 规 划, 进 一 步 规 划 和 保 障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的 建 设, 加 快 和 强 化 各 省 市 县 部 门 的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更 加 强 调 应 急 平 台 的 重 要 性, 强 化 应 急 平 台 的 软 件 应 用, 体 现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决 策 的 智 能 化 信 息 的 专 题 化 应 用 的 实 用 化 技 术 的 先 进 化 事 件 处 置 高 效 化 灾 害 损 失 最 小 化 等 因 此, 为 适 应 应 急 产 业 的 宏 观 政 策 和 微 观 业 务 需 求 及 准 确 定 位, 需 要 对 现 有 产 品 进 行 技 术 改 进 功 能 升 级 产 品 线 的 扩 充, 满 足 新 时 期 和 未 来 应 急 管 理 的 需 要, 进 一 步 提 高 预 防 和 处 置 突 发 事 件 的 能 力, 更 好 的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和 人 民 群 众 的 根 本 利 益 (2) 面 向 全 国 各 级 政 府 重 点 专 业 部 门 应 急 管 理 的 需 要 十 一 五 期 间, 按 照 应 急 体 系 建 设 规 划, 国 务 院, 部 分 省 市 县, 以 及 专 业 部 门 积 极 推 进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但 是 多 数 地 方 政 府 和 部 门 仅 是 开 展 了 应 急
342 平 台 部 分 功 能 的 建 设 或 硬 件 建 设, 缺 乏 科 学 有 效 的 智 能 化 的 应 急 管 理 应 用 手 段, 或 缺 乏 专 业 的 应 急 系 统, 并 且 未 建 设 应 急 平 台 的 省 份 城 市 部 门, 正 在 加 大 应 急 平 台 的 规 划 和 建 设 力 度, 建 设 智 能 化 的 应 急 平 台 应 用 系 统 为 日 常 管 理 和 突 发 事 件 应 对 提 供 支 撑 因 此, 从 全 国 的 市 场 趋 势 讲, 应 急 软 件 产 品 的 市 场 前 景 非 常 广 阔, 在 不 断 结 合 新 技 术 优 化 和 提 升 核 心 技 术 的 情 况 下, 准 确 定 位 市 场 需 求, 必 将 全 面 适 应 和 满 足 全 国 各 级 政 府 和 重 点 专 业 部 门 的 应 急 管 理 需 要 (3) 探 索 优 化 和 全 面 提 升 应 急 管 理 新 应 用 模 式 的 需 要 在 应 急 行 业 中, 对 于 政 府 和 部 门 应 急 企 业 应 急 等 相 关 单 位 来 说, 以 传 统 的 MIS 系 统 为 主, 结 合 平 面 地 图 为 载 体 信 息 报 送 功 能 为 核 心 的 系 统 已 经 远 远 满 足 不 了 用 户 的 需 求 以 及 相 关 业 务 的 开 展, 因 此, 需 要 探 索 新 的 应 急 管 理 应 用 模 式, 即 以 二 三 维 虚 拟 仿 真 可 视 化 系 统 为 主, 以 MIS 为 辅 助 和 支 撑 的 应 用 模 式 此 应 急 管 理 新 应 用 模 式 的 使 用, 将 使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数 据 和 场 景 展 现 更 直 观 化 交 互 性 更 强 体 验 性 增 强 研 判 分 析 和 指 挥 调 度 更 精 细 化, 全 面 提 高 应 急 系 统 的 使 用 率, 提 升 应 急 管 理 水 平, 提 高 突 发 事 件 的 处 置 效 率 (4) 全 面 提 升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科 学 化 智 能 化 的 需 要 随 着 社 会 的 发 展, 突 发 事 件 的 复 杂 性 和 破 坏 性, 以 及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的 耦 合 性 等 越 来 越 复 杂, 必 将 对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提 出 更 高 的 要 求, 并 且 随 着 各 种 新 技 术 的 发 展 各 种 新 的 监 测 预 警 等 手 段 的 应 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必 须 进 一 步 结 合 物 联 网 云 计 算 模 型 分 析 等 新 技 术 和 手 段, 整 合 各 类 物 联 网 数 据, 改 进 和 研 发 更 加 科 学 和 智 能 的 模 型 系 统, 提 供 更 加 全 面 的 数 据 支 撑, 提 供 智 能 化 的 研 判 分 析 手 段, 并 能 够 方 便 快 捷 的 为 相 关 部 门 和 用 户 提 供 技 术 服 务, 提 供 更 加 科 学 智 能 的 技 术 支 撑 手 段, 不 断 提 高 应 急 管 理 水 平 (5) 技 术 产 品 和 标 准 的 完 美 结 合, 更 好 更 快 推 进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的 需 要 为 了 更 好 地 满 足 新 时 期 和 新 形 势 下 应 急 管 理 需 要, 需 要 结 合 物 联 网 云 计 算 可 视 化 等 技 术, 更 准 确 把 握 和 定 位 需 求, 进 行 技 术 的 应 用 产 品 的 升 级 和 产 品 线 的 拓 宽, 但 是 在 技 术 和 产 品 深 入 研 究 和 研 发 的 同 时, 必 须 立 足 于 产 业 发
343 展 的 新 方 向 和 新 需 求, 进 行 框 架 性 体 系 性 的 研 究, 研 制 相 关 的 基 础 框 架 服 务 平 台, 并 制 定 相 关 的 标 准 规 范, 使 技 术 产 品 和 标 准 规 范 相 融 合, 更 好 更 快 的 推 进 应 急 产 业 的 发 展 (6) 不 断 提 升 核 心 技 术 和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项 目 实 施 的 成 果 有 利 于 实 现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的 升 级 换 代, 提 供 更 快 的 监 测 监 控 预 测 预 警 功 能, 更 智 能 的 事 件 链 分 析 与 辅 助 方 案, 更 灵 活 的 通 讯 与 指 挥 调 度 手 段, 满 足 国 内 和 国 际 市 场 的 需 求, 从 而 有 助 于 提 升 公 司 整 体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4 项 目 市 场 前 景 应 急 产 业 作 为 应 急 管 理 的 重 要 物 质 和 技 术 保 障, 受 到 国 家 的 高 度 重 视, 随 着 各 项 政 策 规 定 的 不 断 出 台, 近 几 年 发 展 迅 速, 被 认 为 是 极 具 市 场 潜 力 的 新 兴 产 业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财 政 部 等 相 关 部 委 2006 年 的 预 测, 应 急 产 业 市 场 年 容 量 在 500 亿 ~1,000 亿 元 20 当 前, 发 展 应 急 产 业 已 经 成 为 社 会 共 识, 产 业 发 展 势 头 加 快 应 急 工 作 实 践 使 地 方 各 级 政 府 越 来 越 认 识 到 发 展 应 急 产 业 的 重 要 性 和 紧 迫 性, 广 东 安 徽 重 庆 浙 江 等 地 方 政 府, 结 合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产 业 升 级 和 企 业 转 型, 将 应 急 产 业 作 为 战 略 新 兴 产 业 予 以 重 点 支 持, 一 批 产 业 基 地 正 在 形 成 政 策 的 支 持 以 及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防 范 处 置 工 作 对 应 急 产 品 需 求 的 牵 引, 使 许 多 大 型 国 有 企 业 民 营 企 业 发 展 应 急 产 品 的 积 极 性 不 断 提 高, 研 发 和 生 产 投 入 力 度 加 大, 产 业 体 系 初 见 雏 形 企 业 对 应 急 产 品 投 资 行 为 由 以 往 被 动 无 意 识 状 态, 开 始 向 主 动 有 意 识 状 态 转 化 ; 投 资 形 式 开 始 由 产 品 投 入 向 产 业 投 入 转 化 ; 应 急 产 品 逐 步 由 单 一 的 有 形 安 全 产 品 应 急 产 品, 向 应 急 科 研 服 务 咨 询 标 准 认 证 等 无 形 产 品 形 式 扩 展 ; 浙 江 江 苏 广 东 等 省 一 些 民 营 资 本 开 始 按 商 业 化 模 式, 自 主 投 资 应 急 产 业 建 设, 应 急 产 业 发 展 的 规 模 效 益 正 在 显 现 未 来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的 推 进, 将 带 来 更 多 的 市 场 需 求, 推 动 应 急 产 业 快 速 发 展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将 建 设 形 成 纵 向 到 底 横 向 到 边 的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20 国 金 证 券 软 件 行 业 : 多 层 次 应 急 系 统 乃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之 利 器,2011 年 3 月
344 纵 向 是 指 从 国 务 院 省 到 各 地 市 县 乡 村 ; 横 向 是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及 其 对 应 的 各 级 地 方 政 府 部 门, 包 括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专 项 应 急 牵 头 的 数 十 个 部 门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应 急 处 置 装 备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应 急 教 育 培 训 和 咨 询 服 务 三 个 主 要 部 分 在 未 来 的 20 年 内, 应 急 产 业 将 高 速 增 长 第 一 轮, 政 府 主 导 推 动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建 设 ; 第 二 轮, 企 业 社 区 等 基 层 组 织 应 急 管 理 意 识 提 升 ; 第 三 轮, 家 庭 居 民 的 应 急 意 识 建 立 第 一 轮 是 政 府 投 资 建 设 高 潮, 投 资 每 年 约 亿 元, 并 在 十 二 五 期 间 持 续 高 速 增 长 相 应 地, 平 台 建 设 带 来 了 应 急 软 件 及 应 急 平 台 装 备 市 场 的 迅 速 增 长, 后 续 软 件 升 级 维 护 服 务 市 场 也 将 不 断 扩 大 21 5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预 计 总 投 资 1.18 亿 元, 投 资 实 施 周 期 为 三 年, 根 据 项 目 每 年 人 员 规 模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本 项 目 三 年 的 预 计 投 资 总 额 分 别 为 3, 万 元 4, 万 元 和 4, 万 元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资 金 计 划 办 公 场 所 装 修 改 造 硬 件 购 买 软 件 购 买 人 工 成 本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合 计 第 一 年 , , 第 二 年 , , 第 三 年 , , 总 投 入 , , , ,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1) 主 要 建 设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目 标 是 将 物 联 网 云 服 务 三 维 可 视 化 模 型 产 品 化 和 智 能 化 等 技 术 与 功 能 引 入 现 有 的 产 品 体 系, 加 强 物 联 网 技 术 云 计 算 技 术 在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中 的 应 用, 加 强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的 专 题 化 实 用 化 智 能 化, 强 化 基 于 图 形 可 视 化 的 应 急 业 务 应 用, 使 模 型 分 析 技 术 从 工 程 化 应 用 向 产 品 化 应 用 转 型 在 对 现 有 产 品 升 级 换 代 的 同 时 延 伸 软 件 产 品 线, 扩 大 研 发 生 产 能 力, 提 供 更 快 21 国 金 证 券 软 件 行 业 : 多 层 次 应 急 系 统 乃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之 利 器,2011 年 3 月
345 的 监 测 监 控 预 测 预 警 功 能, 更 智 能 的 事 件 链 分 析 与 辅 助 方 案 生 成, 更 灵 活 的 通 讯 与 指 挥 调 度 手 段, 以 满 足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领 域 市 场 发 展 需 要, 从 而 进 一 步 保 持 公 司 产 品 的 先 进 性, 巩 固 和 扩 大 市 场 地 位 (2)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为 2, 万 元, 将 建 设 研 发 中 心 和 集 成 测 试 中 心 其 中 设 备 购 置 费 万 元, 购 买 软 件 费 用 1, 万 元 1) 办 公 场 所 装 修 改 造 本 项 目 的 拟 实 施 地 点 位 于 海 淀 区 永 丰 产 业 基 地 I-22 地 块 科 技 厂 房 B 区 5 号 楼 ( 房 产 证 地 址 为 海 淀 区 永 丰 产 业 基 地 丰 秀 中 路 3 号 院 1 号 楼 -1 至 5 层 101), 为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新 购 买 的 办 公 楼, 建 筑 面 积 约 4,635 平 方 米 本 项 目 仅 需 对 该 办 公 楼 进 行 装 修 改 造, 预 计 费 用 为 万 元 2)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及 软 件 情 况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价 格 ( 万 元 ) 备 注 均 价 总 价 1 F5 负 载 均 衡 台 SAN 交 换 机 台 UPS 电 源 台 笔 记 本 电 脑 台 磁 盘 阵 列 台 多 功 能 一 体 机 台 防 火 墙 台 机 柜 台 交 换 机 台 含 多 种 型 号 10 刻 录 机 台 路 由 器 台 台 式 机 台 投 影 机 台 综 合 布 线 台 服 务 器 台 含 多 种 型 号 16 GIS 软 件 套 Linux 操 作 系 统 套 Office 办 公 软 件 套
346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价 格 ( 万 元 ) 备 注 均 价 总 价 19 Windows 操 作 系 统 套 报 表 工 具 套 备 份 软 件 套 测 试 工 具 套 集 群 软 件 套 开 发 平 台 套 软 件 设 计 工 具 套 三 维 引 擎 套 杀 毒 软 件 套 数 据 库 软 件 套 数 据 库 设 计 软 件 套 图 像 处 理 软 件 套 虚 拟 化 平 台 软 件 套 含 多 种 型 号 32 应 用 服 务 器 软 件 套 合 计 , (3) 项 目 的 组 织 人 员 配 备 情 况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主 要 由 研 发 与 设 计 中 心 负 责 整 个 项 目 的 规 划 设 计 开 发 测 试 全 过 程 共 需 260 人 参 与, 分 别 用 于 从 事 管 理 工 作 技 术 工 作 和 辅 助 工 作 各 组 和 中 心 职 责 分 工 如 下 : 小 组 类 型 项 目 经 理 咨 询 顾 问 产 品 经 理 需 求 分 析 师 系 统 设 计 师 视 觉 设 计 工 程 师 软 件 工 程 师 质 量 工 程 师 测 试 工 程 师 数 据 工 程 师 文 档 工 程 师 职 责 项 目 立 项 计 划 监 控 产 品 咨 询, 方 案 设 计 产 品 规 划 产 品 功 能 定 义 需 求 分 析 系 统 设 计 UE 和 UI 设 计 软 件 开 发 和 单 元 测 试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产 品 集 成 测 试 系 统 测 试 数 据 加 工 处 理 产 品 文 档 编 写
347 7 项 目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三 年, 预 计 投 产 后 第 一 年 和 第 二 年 为 新 技 术 升 级 运 行 期, 投 产 后 第 三 年 能 够 向 市 场 推 出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的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本 项 目 效 益 主 要 体 现 为 提 升 公 司 整 体 研 发 实 力, 帮 助 公 司 优 化 产 品 和 服 务, 在 降 低 研 发 费 用 成 本 的 同 时,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促 进 产 品 升 级 换 代 以 适 应 新 的 市 场 要 求, 从 而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市 场 占 有 率, 并 促 进 公 司 进 一 步 发 展 达 产 后, 预 计 年 均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9,500 万 元,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2.57 年 8 环 境 影 响 本 项 目 属 于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是 在 自 有 办 公 场 所 完 成 本 项 目 的 软 件 开 发, 无 三 废 排 放,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没 有 影 响 2013 年 1 月 5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局 了 关 于 对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审 批 申 请 不 予 受 理 的 通 知 ( 海 环 保 不 受 理 字 [2013]002 号 ):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目 录 的 规 定, 该 项 目 为 软 件 业, 不 属 于 该 局 审 批 范 围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许 可 法 第 三 十 二 条 第 一 款 的 规 定, 对 辰 安 科 技 申 请 的 项 目 不 予 受 理 ( 二 )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公 共 安 全 应 用 系 统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随 着 各 国 公 共 安 全 体 系 的 不 断 发 展 和 完 善, 积 累 的 结 构 化 和 非 结 构 化 数 据 越 来 越 多, 比 如 音 频 视 频 数 据, 空 间 位 置 数 据, 报 警 数 据, 社 交 网 络 及 移 动 互 联 网 数 据, 射 频 (RFID) 数 据, 以 及 其 他 传 感 器 数 据 这 些 数 据 呈 现 出 总 量 大 种 类 多 增 长 快 的 特 点, 需 要 强 大 的 存 储 和 计 算 平 台 来 进 行 分 析 处 理, 挖 掘 数 据 背 后 的 规 律 和 知 识, 实 现 数 据 资 源 的 不 断 升 值 政 府 通 过 大 数 据 的 挖 掘 和 分 析, 可 以 改 进 公 共 安 全 管 理 能 力, 从 而 提 高 决 策 服 务 能 力, 为 人 民 生 活 提 供 有 价 值 的 信 息 服 务 因 此, 研 究 适 合 于 公 共 安 全 大 数 据 的 相 关 技 术, 建 立 公
348 共 安 全 大 数 据 分 析 与 应 用 平 台, 是 应 对 公 共 安 全 系 统 海 量 数 据 处 理 需 求 的 基 础 本 项 目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研 究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大 数 据 的 采 集 预 处 理 存 储 与 管 理 分 析 挖 掘 应 用 与 展 现 等 技 术, 形 成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大 数 据 综 合 处 理 平 台 ; 并 以 此 为 基 础, 有 针 对 性 地 开 发 公 安 警 务 公 共 交 通 突 发 事 件 预 测 预 警 舆 情 分 析 情 报 分 析 等 公 共 安 全 大 数 据 应 用 系 统, 把 相 关 研 发 成 果 应 用 到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中, 进 一 步 升 级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使 其 具 备 更 丰 富 更 实 用 更 多 样 化 的 功 能 2 技 术 特 点 及 可 行 性 本 项 目 中 采 用 的 关 键 技 术 主 要 有 如 下 内 容 : (1) 大 数 据 存 储 管 理 技 术 大 数 据 存 储 与 管 理 根 据 各 数 据 的 特 点 采 用 分 布 存 储 为 主, 集 成 存 储 为 辅 ; NoSQL 数 据 库 为 主, 关 系 数 据 库 为 辅 的 方 式 存 储 数 据, 并 建 立 统 一 的 数 据 管 理 平 台 该 技 术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建 立 可 靠 的 分 布 式 文 件 系 统 (DFS) 能 效 优 化 的 存 储 计 算 融 入 存 储 大 数 据 的 去 冗 余 及 高 效 低 成 本 的 大 数 据 存 储 技 术 ; 突 破 分 布 式 非 关 系 型 大 数 据 管 理 与 处 理 技 术, 异 构 数 据 的 数 据 融 合 技 术, 数 据 组 织 技 术, 研 究 大 数 据 建 模 技 术 ; 突 破 大 数 据 索 引 技 术 ; 突 破 大 数 据 移 动 备 份 复 制 等 技 术 ; 开 发 大 数 据 可 视 化 技 术 开 发 新 型 数 据 库 技 术, 数 据 库 分 为 关 系 型 数 据 库 非 关 系 型 数 据 库 以 及 数 据 库 缓 存 系 统 其 中, 非 关 系 型 数 据 库 主 要 指 的 是 NoSQL 数 据 库, 分 为 : 键 值 数 据 库 列 存 储 数 据 库 图 像 数 据 库 以 及 文 档 数 据 库 等 类 型 关 系 型 数 据 库 包 含 了 传 统 关 系 数 据 库 系 统 以 及 NewSQL 数 据 库 开 发 大 数 据 安 全 技 术, 改 进 数 据 销 毁 透 明 加 解 密 分 布 式 访 问 控 制 数 据 审 计 等 技 术 ; 突 破 隐 私 保 护 和 推 理 控 制 数 据 真 伪 识 别 和 取 证 数 据 持 有 完 整 性 验 证 等 技 术
349 开 发 统 一 的 数 据 管 理 平 台, 实 现 管 理 关 系 型 数 据 和 非 关 系 型 数 据 的 统 一 管 理, 实 现 对 数 据 维 护 管 理 使 用 跟 踪 与 审 计 管 理 等 (2) 大 数 据 分 析 挖 掘 技 术 大 数 据 分 析 技 术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研 发 基 于 公 共 安 全 专 题 词 数 据 挖 掘 和 机 器 学 习 算 法 ; 研 发 基 于 公 共 安 全 关 联 数 据 的 网 络 挖 掘 算 法 ; 开 发 基 于 突 发 事 件 的 特 异 群 组 挖 掘 图 挖 掘 等 新 型 算 法 ; 研 发 基 于 危 险 源 对 象 承 灾 载 体 对 象 模 糊 性 数 据 关 联 与 融 合 技 术 ; 研 发 针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网 络 行 为 分 析 情 感 语 义 分 析 等 技 术 (3) 大 数 据 实 时 处 理 技 术 大 数 据 技 术 融 合 海 量 的 多 种 格 式 的 存 储 在 不 同 系 统 的 分 离 的 且 价 值 密 度 低 的 数 据 到 统 一 平 台, 使 人 类 第 一 次 能 够 全 方 面 多 维 度 地 探 究 隐 藏 在 大 量 数 据 背 后 的 规 律 大 数 据 不 仅 提 升 了 传 统 应 用 的 精 准 度, 同 时 也 催 生 出 许 多 新 的 应 用 应 用 大 数 据 技 术, 改 善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的 预 测 模 型 算 法, 提 高 模 型 预 测 的 准 确 性, 研 发 突 发 事 件 风 险 隐 患 监 测 防 控 系 统 ; 对 警 务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研 发 犯 罪 行 为 特 征 分 析 系 统 ; 通 过 视 频 分 析 技 术 图 像 分 析 技 术, 基 于 大 数 据 平 台 开 发 视 频 刑 侦 分 析 系 统 ; 收 集 各 类 社 交 媒 体 物 联 网 移 动 互 联 网 数 据, 利 用 数 据 时 效 性, 构 建 公 共 安 全 舆 情 监 控 系 统 等 另 外, 传 统 数 据 分 析 结 果 展 现 方 式 单 一, 难 以 满 足 公 共 安 全 应 用 场 景 需 求 大 数 据 展 现 将 研 发 相 关 可 视 化 技 术 更 好 地 服 务 大 数 据 应 用, 展 示 大 量 数 据 背 后 隐 含 的 规 律 研 发 二 三 维 虚 拟 仿 真 技 术 展 现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的 发 展 态 势, 推 演 评 估 潜 在 的 风 险 ; 研 发 关 联 关 系 展 现 技 术 以 支 持 应 用 的 图 形 化 展 现 需 求, 如 网 络 布 局 层 次 布 局 时 间 序 列 布 局 主 题 布 局 等 展 现 方 式 ; 研 发 动 态 交 互 展 现 技 术, 支 持 大 数 据 中 的 实 时 应 用, 提 升 数 据 的 时 效 性 等 除 大 数 据 存 储 分 析 挖 掘 及 数 据 展 现 方 面 的 技 术 以 外, 本 项 目 还 将 使 用 多 源 数 据 整 合 与 共 享 技 术 以 及 云 技 术, 相 关 技 术 的 描 述 请 参 见 本 节 ( 一 ) 新 一 代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列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之 2 技 术 特 点 及 可 行 性
350 3 项 目 实 施 的 必 要 性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现 有 主 要 业 务 核 心 技 术 之 间 的 关 系 (1) 大 数 据 应 用 是 行 业 发 展 的 趋 势 在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相 较 于 其 他 行 业, 数 据 来 源 更 多, 数 据 结 构 更 复 杂, 数 据 覆 盖 范 围 更 广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大 数 据 包 括 各 类 灾 害 事 件 紧 急 事 件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数 据 监 测 监 控 数 据 城 市 空 间 基 础 设 施 数 据 社 会 经 济 数 据 警 力 医 疗 数 据 应 急 救 援 能 力 等 ; 公 共 安 全 管 理 过 程 涉 及 到 公 安 卫 生 交 通 城 管 等 众 多 管 理 部 门, 数 据 涵 盖 公 安 反 恐 气 象 地 质 等 众 多 行 业 领 域 ; 同 时, 数 据 结 构 复 杂, 数 据 渠 道 多, 异 构 性 强 公 共 安 全 大 数 据 应 用, 将 与 公 共 安 全 相 关 的 海 量 数 据 进 行 收 集 存 储 综 合 管 理 和 分 析 挖 掘, 找 到 数 据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形 成 可 视 化 的 结 果 决 策 者 通 过 大 数 据 技 术 这 个 桥 梁, 分 析 和 掌 握 承 载 载 体 的 情 况, 对 突 发 事 件 进 行 批 量 化 研 究, 可 以 提 高 对 公 共 安 全 信 息 的 实 时 管 理 能 力 (2) 优 化 和 全 面 提 升 公 共 安 全 管 理 新 应 用 模 式 在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中, 对 于 政 府 部 门 而 言, 以 传 统 的 MIS 系 统 为 主, 结 合 平 面 地 图 为 载 体 信 息 报 送 功 能 为 核 心 的 系 统 已 经 远 远 满 足 不 了 用 户 的 需 求 以 及 相 关 业 务 的 开 展, 因 此, 需 要 探 索 新 的 管 理 应 用 模 式, 整 合 多 个 来 源 的 数 据, 充 分 利 用 各 类 结 构 化 非 结 构 化 数 据, 深 入 挖 掘 历 史 数 据 的 价 值, 并 以 二 三 维 虚 拟 仿 真 等 可 视 化 系 统 展 示 大 数 据 分 析 为 这 种 应 用 提 供 了 技 术 支 持 和 保 障, 在 此 应 用 模 式 下, 公 共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的 数 据 和 场 景 展 现 更 直 观 化, 交 互 性 更 强 体 验 性 增 强 研 判 分 析 和 指 挥 调 度 更 精 细 化 特 别 在 应 急 行 业, 大 数 据 分 析 将 全 面 提 高 应 急 系 统 和 各 类 数 据 的 使 用 率, 提 升 应 急 管 理 水 平, 提 高 突 发 事 件 的 处 置 效 率 (3) 提 升 突 发 事 件 处 理 关 键 技 术 近 年 来, 我 国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频 发, 公 共 安 全 形 势 依 然 严 峻, 国 家 各 级 政 府
351 和 部 门 高 度 重 视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并 制 定 了 相 关 的 应 急 预 案 应 急 规 划 管 理 规 定, 并 把 公 共 安 全 列 为 我 国 科 技 发 展 的 重 点 领 域, 将 应 急 平 台 列 为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的 首 要 优 先 主 题, 加 快 和 强 化 各 省 市 县 部 门 的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并 强 调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决 策 的 智 能 化 信 息 的 专 题 化 应 用 的 实 用 化 技 术 的 先 进 化 事 件 处 置 高 效 化 灾 害 损 失 最 小 化 等 而 应 用 大 数 据 技 术 能 够 极 大 提 升 突 发 事 件 处 理 中 的 关 键 技 术, 包 括 突 发 事 件 分 析 模 型 研 发, 突 发 事 件 风 险 和 发 展 趋 势 预 测 分 析 以 及 突 发 事 件 关 联 分 析 和 舆 情 分 析 等 通 过 对 现 有 产 品 进 行 技 术 改 进 功 能 拓 展 产 品 线 的 扩 充, 满 足 新 时 期 和 未 来 应 急 管 理 的 需 要 十 一 五 期 间, 按 照 应 急 体 系 建 设 规 划, 国 务 院 各 省 市 县 以 及 专 业 部 门 积 极 推 进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初 步 形 成 了 互 联 互 通 的 全 国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为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提 供 了 重 要 的 技 术 支 持 和 装 备 保 障, 大 数 据 技 术 应 用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预 防 和 处 置 突 发 事 件 的 能 力, 更 好 的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和 人 民 群 众 的 根 本 利 益 (4) 产 品 标 准 化 需 要 为 了 更 好 地 满 足 新 时 期 和 新 形 势 下 应 急 管 理 的 需 要, 在 技 术 和 产 品 深 入 开 发 和 研 发 的 同 时, 必 须 立 足 于 产 业 发 展 的 新 方 向 和 新 需 求 企 业 通 过 进 行 融 合 大 数 据 分 析 技 术 的 框 架 性 体 系 性 的 研 究, 研 制 系 统 日 志 收 集 的 基 础 支 撑 框 架, 并 制 定 相 关 的 标 准 规 范, 可 以 使 技 术 产 品 和 标 准 规 范 相 融 合, 更 好 更 快 的 推 进 应 急 产 业 的 发 展 (5) 不 断 提 升 核 心 技 术 和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大 数 据 应 用 项 目 实 施 的 成 果 有 利 于 实 现 应 急 平 台 产 品 的 智 能 化, 以 提 供 更 快 的 监 测 监 控 预 测 预 警 功 能, 更 智 能 的 事 件 链 分 析 与 辅 助 方 案, 更 灵 活 的 通 讯 与 指 挥 调 度 手 段 项 目 的 实 施 成 果 能 够 满 足 国 内 和 国 际 市 场 的 需 求, 从 而 有 助 于 提 升 公 司 整 体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4 项 目 市 场 前 景 目 前, 由 公 司 主 导 研 发 的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软 件 系 统 已 经 产 品 化, 并 以 此 为 基 础, 公 司 积 极 拓 展 国 际 市 场, 结 合 各 国 国 情, 已 经 开 发 了 厄 瓜 多 尔 全 国 接
352 处 警 系 统 公 共 交 通 管 理 系 统 大 数 据 技 术 的 应 用, 使 得 公 司 产 品 具 备 更 丰 富 更 实 用 更 多 样 化 的 功 能, 提 升 用 户 体 验, 拓 展 公 司 现 有 软 件 产 品 的 应 用 领 域, 提 升 公 司 在 国 际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保 持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在 国 内, 国 务 院 应 急 管 理 平 台 已 经 上 线 运 行, 并 在 向 全 国 多 个 个 副 省 级 单 位 推 广 除 省 部 委 以 外, 全 国 各 地 级 市 县 或 县 级 市 以 及 大 型 企 业 园 区 等 单 位, 都 将 投 资 于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加 之 应 急 管 理 平 台 的 数 据 库 系 统 建 设 风 险 分 析 应 用 软 件 每 年 的 升 级 维 护 费 用, 根 据 初 步 估 计, 应 急 管 理 平 台 及 应 用 软 件 的 市 场 规 模 约 在 百 亿 元 以 上 大 数 据 技 术 与 应 急 平 台 的 融 合, 将 极 大 提 升 用 户 体 验, 增 强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管 理 能 力 国 际 上, 近 年 来 全 球 公 共 安 全 形 势 呈 现 不 断 恶 化 的 情 况, 各 国 政 府 和 社 会 组 织 对 公 共 安 全 相 关 技 术 需 求 强 烈, 特 别 是 对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的 新 技 术 新 成 果 有 着 旺 盛 的 需 求 随 着 各 国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进 行 移 动 互 联 时 代 的 到 来, 公 共 安 全 相 关 数 据 的 积 累 日 益 增 加, 相 应 的 对 大 数 据 分 析 应 用 系 统 的 需 求 也 更 为 旺 盛 以 拉 美 地 区 为 例, 拉 丁 美 洲 的 墨 西 哥 智 利 秘 鲁 巴 西 玻 利 维 亚 哥 伦 比 亚 厄 瓜 多 尔 加 勒 比 地 区 各 国 等 均 提 出 了 建 设 具 备 大 数 据 分 析 处 理 能 力 的 公 共 安 全 平 台, 提 升 国 家 和 地 区 安 全 水 平 的 需 求, 根 据 初 步 估 计, 该 类 系 统 的 市 场 空 间 约 为 上 百 亿 美 元 5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预 计 总 投 资 11, 万 元, 投 资 实 施 周 期 为 三 年, 根 据 项 目 每 年 人 员 规 模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本 项 目 三 年 的 预 计 投 资 总 额 分 别 为 3, 万 元 4, 万 元 和 4, 万 元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资 金 计 划 办 公 场 地 成 本 硬 件 购 买 软 件 购 买 人 工 成 本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合 计 第 一 年 , , , 第 二 年 , , 第 三 年 , , 总 投 入 , , , ,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353 (1) 主 要 建 设 目 标 项 目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研 究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大 数 据 的 采 集 预 处 理 存 储 与 管 理 分 析 挖 掘 应 用 与 展 现 等 技 术, 形 成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大 数 据 综 合 分 析 处 理 平 台 ; 并 以 此 为 基 础, 有 针 对 性 地 开 发 公 安 警 务 公 共 交 通 突 发 事 件 预 测 预 警 舆 情 分 析 情 报 分 析 等 公 共 安 全 大 数 据 应 用 系 统, 把 相 关 研 发 成 果 应 用 到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中, 升 级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使 其 具 备 更 丰 富 更 实 用 更 多 样 化 的 功 能, 同 时 拓 展 公 司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产 品 的 应 用 领 域, 提 升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保 持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2)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1) 研 发 中 心 场 地 费 用 本 项 目 的 软 件 开 发 工 作 将 在 海 淀 区 永 丰 产 业 基 地 丰 秀 中 路 3 号 院 1 号 楼 -1 至 5 层 101 实 施, 即 公 司 目 前 办 公 场 所 ; 基 于 云 计 算 的 大 数 据 综 合 测 试 实 验 室 一 部 分 设 在 该 办 公 楼 机 房, 另 一 部 分 设 在 租 赁 的 运 营 商 机 房 或 数 据 中 心 机 房 本 项 目 需 投 入 的 办 公 场 所 成 本 总 计 万 元, 其 中 190 万 元 用 于 购 买 机 房 中 所 需 的 基 础 设 施, 万 元 用 于 支 付 机 房 租 金 2) 项 目 软 硬 件 费 用 本 项 目 拟 购 买 的 软 件 如 下 :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价 格 ( 万 元 ) 均 价 总 价 1 Office 办 公 软 件 套 Linux 操 作 系 统 套 Windows 服 务 器 系 统 套 数 据 库 设 计 软 件 套 NET 开 发 平 台 套 图 像 处 理 软 件 套 测 试 工 具 套 GIS 软 件 套 合 计 本 项 目 拟 购 买 的 硬 件 如 下 :
354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价 格 ( 万 元 ) 均 价 总 价 一 开 发 测 试 用 设 备 1 路 由 器 台 防 火 墙 台 核 心 交 换 机 台 接 入 交 换 机 台 终 端 交 换 机 台 SAN 交 换 机 台 磁 盘 阵 列 台 机 柜 台 网 络 管 理 服 务 器 台 SVN 管 理 服 务 器 台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台 GIS 服 务 器 台 测 试 应 用 服 务 器 台 测 试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台 测 试 GIS 服 务 器 台 备 份 服 务 器 台 台 式 机 台 笔 记 本 电 脑 台 二 大 数 据 平 台 用 设 备 19 接 入 交 换 机 台 台 式 机 台 大 数 据 应 用 服 务 器 台 大 数 据 实 时 应 用 服 务 器 台 综 合 布 线 配 套 台 合 计 , (3) 项 目 的 组 织 人 员 配 备 情 况 本 项 目 主 要 由 公 司 研 发 部 负 责 整 个 项 目 的 调 研 规 划 设 计 开 发 测 试 全 过 程 共 需 146 人, 分 3 年 陆 续 到 位, 分 别 用 于 从 事 管 理 工 作 技 术 工 作 和 辅 助 工 作, 如 下 表 : 小 组 类 型 项 目 经 理 职 责 项 目 立 项 计 划 监 控
355 咨 询 顾 问 产 品 经 理 需 求 分 析 师 系 统 设 计 师 算 法 分 析 师 视 觉 设 计 工 程 师 软 件 工 程 师 质 量 工 程 师 测 试 工 程 师 数 据 工 程 师 文 档 工 程 师 产 品 咨 询, 方 案 设 计 产 品 规 划 产 品 功 能 定 义 需 求 分 析 系 统 设 计 模 型 设 计, 算 法 分 析 UE 和 UI 设 计 软 件 开 发 和 单 元 测 试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产 品 集 成 测 试 系 统 测 试 数 据 加 工 处 理 产 品 文 档 编 写 7 项 目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三 年, 基 于 大 数 据 的 公 共 安 全 分 析 系 统 能 将 物 联 网 三 维 可 视 化 模 型 产 品 化 云 计 算 等 技 术 与 功 能 引 入 现 有 的 产 品 体 系, 在 对 现 有 应 急 平 台 软 件 系 统 升 级 换 代 ; 同 时 可 延 伸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线, 扩 大 研 发 生 产 能 力, 以 满 足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领 域 市 场 智 能 化 发 展 的 需 要 达 产 后, 预 计 年 均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11, 万 元,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2.97 年 8 环 境 影 响 本 项 目 属 于 软 件 产 品 研 发 项 目, 实 施 场 所 为 公 司 自 有 办 公 楼 以 及 租 赁 的 机 房, 不 涉 及 生 产 环 节, 无 工 业 污 染 排 放 ( 三 )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人 防 工 程, 即 人 民 防 空 工 程, 是 战 时 防 空 和 平 时 防 灾 的 主 要 场 所, 是 国 防 工 程 国 家 应 急 体 系 和 城 市 公 共 安 全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在 全 国 多 个 地 市, 人 防 应 急 地 震 等 相 关 单 位 组 成 了 综 合 协 调 部 门, 作 为 市 政 府 实 施 战 时 防 空 平 时 救 灾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救 援 的 统 一 职 能 部 门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快 速 发 展, 城 市 化 进 程 加 快, 人 防 工 作 的 改 革,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规 模 和 利 用 率 也 呈 高 速 发 展 之 势 与 此 同 时,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飞 速 发 展 信 息
356 化 战 争 形 态 的 演 变 和 精 准 目 标 打 击 的 威 胁, 对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运 行 维 护 和 使 用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然 而, 现 阶 段 我 国 人 防 设 施 维 护 现 状 堪 忧, 如 防 护 密 闭 门 锁 生 锈, 过 滤 吸 收 器 活 性 炭 长 期 没 有 更 换, 战 备 水 箱 缺 水, 平 战 转 换 时 需 要 的 封 堵 材 料 没 有 储 备 ; 人 防 工 程 管 理 手 段 落 后, 表 现 为 纸 质 资 料 损 坏 档 案 分 散 错 漏 巡 检 巡 查 无 法 监 管 等 情 况 为 此,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国 家 人 防 办 都 多 次 下 发 相 关 政 策 文 件, 加 大 加 快 在 人 防 信 息 化 领 域 的 技 术 研 发 和 建 设 投 入, 以 解 决 人 防 工 作 中 的 诸 多 问 题, 各 省 各 地 也 已 出 台 相 关 政 策 积 极 落 实 本 项 目 的 目 标 是 利 用 物 联 网 和 BIM 技 术, 构 建 一 个 平 战 结 合 的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系 统 平 时, 为 人 防 工 程 日 常 管 理 运 行 维 护 与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执 法 等 提 供 技 术 支 撑 ; 战 时, 为 城 市 应 急 和 人 民 防 空 指 挥 决 策 提 供 信 息 支 撑, 以 解 决 人 防 管 理 的 突 出 问 题 通 过 公 司 在 人 防 行 业 的 新 产 品 研 发, 拓 展 公 司 产 品 的 应 用 领 域, 扩 大 公 共 安 全 市 场 规 模,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保 持 市 场 领 先 优 势 2 技 术 特 点 及 可 行 性 本 项 目 中 采 用 的 关 键 技 术 主 要 有 如 下 内 容 : (1) 多 协 议 分 布 式 传 感 器 综 合 接 入 技 术 多 协 议 分 布 式 传 感 器 综 合 接 入 技 术 能 够 实 现 各 类 不 同 协 议 传 感 器 的 综 合 接 入, 从 不 同 的 感 知 网 络 到 接 入 网 络 的 协 议 转 换, 以 及 感 知 数 据 采 集 及 转 发 频 率 的 智 能 化 控 制 等 功 能, 同 时 完 成 公 共 安 全 综 合 接 入 的 前 端 自 主 报 警 此 技 术 是 由 公 司 自 行 研 发, 并 已 在 应 急 领 域 成 功 应 用 的 成 熟 技 术, 通 过 产 品 集 成 复 用 到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产 品 中, 用 于 物 联 网 前 端 感 知 系 统 的 综 合 接 入 (2) 多 传 感 器 信 息 融 合 分 析 技 术 此 技 术 也 是 由 公 司 自 行 研 发, 并 已 在 应 急 领 域 成 功 应 用 的 成 熟 技 术, 通 过 产 品 集 成 复 用 到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产 品 中, 实 现 对 环 境 场 的 分 析 与 监 控, 提 高 对 风 险 和 隐 患 的 预 测 能 力 和 感 知 水 平
357 (3) 基 于 BIM 的 三 维 可 视 化 技 术 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即 建 筑 信 息 模 型, 这 一 概 念 自 2002 年 提 出 以 来, 已 经 在 全 球 范 围 内 得 到 广 泛 认 可, 目 前 BIM 在 我 国 已 被 列 为 十 二 五 期 间 重 点 攻 关 项 目 各 类 典 型 风 险 源 和 监 测 数 据 类 型 复 杂 多 样, 在 直 观 展 现 时, 涉 及 多 种 可 视 化 表 现 技 术 的 集 成 应 用, 需 要 对 三 维 信 息 叠 加 数 据 动 态 推 演 展 现 空 间 信 息 的 融 合 展 现 和 海 量 数 据 展 现 时 的 性 能 瓶 颈 等 问 题 加 以 研 究 优 化 和 解 决 公 司 通 过 多 年 在 BIM 技 术 上 的 研 究 和 集 成 应 用, 已 形 成 一 套 独 有 的 开 发 模 式, 并 已 在 应 急 领 域 成 功 应 用, 在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产 品 中 采 用 BIM 技 术, 可 以 实 现 对 人 防 工 程 的 智 能 化 监 测 预 警 和 实 境 化 安 全 管 理 (4) 物 联 化 疏 散 辅 助 决 策 技 术 物 联 化 疏 散 辅 助 决 策 技 术 是 指 疏 散 掩 蔽 过 程 中 指 挥 人 员 可 在 三 维 地 理 信 息 系 统 上 进 行 标 绘 查 询 模 型 分 析 等 功 能 实 现, 同 时 利 用 疏 散 数 学 模 型, 可 生 成 人 防 疏 散 指 挥 专 题 图 ( 如 疏 散 救 援 力 量 分 布 图 公 众 疏 散 路 线 图 救 援 物 资 调 运 图 等 ) 人 防 疏 散 掩 蔽 专 题 图 等, 为 领 导 决 策 和 指 挥 调 度 过 程 提 供 直 观 的 决 策 参 考 该 技 术 基 于 公 司 荣 获 国 家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的 国 家 应 急 平 台 体 系 关 键 技 术 系 统 与 装 备 的 研 究 集 成 和 应 用 研 究 成 果 与 技 术 积 累, 通 过 研 究 当 地 人 口 交 通 物 联 网 经 济 目 标 重 点 保 护 设 施 等 数 据 模 型, 形 成 物 联 化 疏 散 辅 助 决 策 的 核 心 技 术 模 型, 此 技 术 正 在 研 发 过 程 中 (5) 数 字 化 应 急 预 案 技 术 传 统 文 本 预 案 机 械 枯 燥, 难 以 实 现 查 询 管 理 和 实 施, 实 际 易 用 性 可 用 性 大 打 折 扣 本 平 台 采 取 了 人 防 数 字 化 应 急 预 案, 应 用 了 预 案 结 构 化 存 储 和 使 用 的 流 程 提 取 技 术 相 比 以 往 文 本 预 案, 数 字 化 预 案 可 按 照 工 作 流 智 能 检 索 事 件 相 关 地 理 信 息 与 安 全 信 息 关 联 事 故 灾 害 预 测 结 果 应 急 资 源 的 组 织 和 指 挥 调 度 的 作 战 书 等 同 时, 数 字 预 案 可 对 应 急 人 员 进 行 指 导 和 培 训, 改 变 了 传 统 文 本 式 预 案 在 预 案 演 练 预 案 执 行 上 的 局 限 性, 提 高 了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358 战 时 的 可 用 性 数 字 化 预 案 技 术 是 平 台 产 品 三 维 数 字 化 演 练 物 联 化 疏 散 辅 助 决 策 等 部 分 内 容 得 以 成 功 实 现 的 关 键 公 司 在 预 案 数 字 化 方 面 有 着 多 年 的 研 究 经 验, 已 初 步 研 发 出 较 为 成 熟 的 模 块, 并 已 在 部 分 产 品 和 项 目 中 进 行 了 实 践 数 字 化 预 案 技 术 的 成 功 应 用 为 本 项 目 目 标 实 现 提 供 了 坚 实 的 保 障 3 项 目 实 施 的 必 要 性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现 有 主 要 业 务 核 心 技 术 之 间 的 关 系 (1) 提 升 人 防 工 程 管 理 水 平, 适 应 新 形 势 下 人 防 发 展 战 略 人 防 行 业 信 息 化 管 理 水 平 发 展 相 对 滞 后, 技 术 体 系 和 规 范 与 行 政 管 理 软 硬 件 建 设 的 不 配 套, 导 致 上 级 人 防 部 门 对 下 级 部 门 的 业 务 管 理 的 信 息 不 对 称 随 着 人 防 事 业 的 发 展,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呈 现 出 几 何 数 量 级 的 增 长 态 势, 传 统 管 理 模 式 难 以 适 应 当 前 发 展 需 求 的 局 面 同 时, 受 人 防 现 行 网 络 基 础 制 约, 网 络 业 务 拓 展 性 较 差, 信 息 共 享 机 制 难 以 建 立 在 此 背 景 下, 本 项 目 对 全 面 提 升 人 民 防 空 各 项 能 力 具 有 非 常 现 实 的 战 略 意 义 随 着 基 于 物 联 网 技 术 的 人 防 工 程 监 管 系 统 应 用 试 点 及 推 广 使 用, 人 防 工 程 精 细 化 管 理 将 逐 步 实 现 通 过 人 防 工 程 和 设 备 设 施 感 知 系 统 的 建 立, 可 实 现 对 人 防 工 程 环 境 人 员 和 设 备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的 全 面 感 知, 实 现 工 程 设 备 和 人 员 准 确 定 位 和 管 理 ; 同 时, 对 于 破 坏 侵 占 人 民 防 空 工 程, 危 害 人 民 防 空 工 程 安 全 和 防 护 效 能 等 违 法 行 为 也 将 实 现 有 效 监 控 和 实 时 取 证, 从 而 提 升 政 府 行 政 管 理 效 率, 并 相 应 降 低 管 理 成 本 (2) 提 升 人 防 工 程 运 行 监 控 能 力, 及 时 发 现 并 快 速 消 除 隐 患 人 防 工 程 相 对 其 他 建 筑 而 言 有 较 强 的 防 护 功 能, 但 为 满 足 工 程 防 护 的 需 要, 其 在 设 计 施 工 时 就 对 未 来 的 使 用 设 置 了 大 量 前 置 条 件 如 在 条 件 不 满 足 的 情 况 下 贸 然 使 用, 易 产 生 严 重 的 安 全 隐 患, 或 造 成 人 防 工 程 设 备 设 施 的 破 坏, 影 响 人 防 工 程 的 战 备 效 能 人 防 工 程 是 位 于 地 下 一 个 相 对 封 闭 的 系 统, 其 空 间 相 对 狭 小, 照 明 通 风 设 备 作 用 有 限, 潜 在 的 风 险 源 和 危 险 隐 患 较 多
359 当 前 以 人 工 管 理 人 工 巡 查 为 主 的 人 防 工 程 和 设 备 设 施 运 行 维 护 方 式, 显 然 无 法 满 足 相 关 风 险 隐 患 的 及 时 发 现 和 排 查 要 求 而 物 联 网 智 能 感 知 技 术 很 好 地 解 决 了 人 防 工 程 风 险 感 知 问 题, 即 通 过 在 人 防 工 程 主 要 设 备 设 施 关 键 环 节 和 部 位 部 署 具 有 自 动 感 知 功 能 的 各 类 传 感 器, 实 时 感 知 风 水 电 设 备 设 施 运 行 状 态, 人 防 工 程 温 湿 度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等 环 境 状 态 以 及 人 员 活 动 状 态 等, 并 实 时 报 警, 及 时 提 醒 各 级 管 理 和 维 护 人 员 处 理 各 种 故 障 和 问 题 (3) 提 升 平 时 防 灾 应 急 和 战 时 指 挥 作 战 能 力 目 前, 各 级 人 防 主 管 部 门 均 建 立 相 应 的 人 防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和 人 民 防 空 袭 预 案, 但 预 案 的 制 定 和 执 行 往 往 依 据 过 去 的 经 验, 缺 乏 必 要 的 科 学 依 据 ; 目 前 的 人 防 应 急 和 战 时 指 挥 命 令 的 上 传 下 达, 主 要 靠 指 挥 人 员 和 现 场 人 员 的 音 视 频 沟 通, 缺 乏 现 场 数 字 化 信 息 的 采 集 和 监 控 手 段 另 外, 突 发 事 件 在 时 间 地 点 种 类 上 均 具 有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决 策 需 要 精 确 的 人 防 工 程 实 时 状 态 作 为 依 据 因 此, 有 必 要 借 助 科 学 的 人 防 工 程 物 联 网 信 息 感 知 技 术 传 输 技 术, 掌 握 突 发 事 件 或 临 战 环 境 下 的 人 防 工 程 及 人 员 疏 散 隐 蔽 状 态, 提 高 应 急 决 策 指 挥 的 科 学 性 ; 同 时 依 托 长 时 间 的 精 确 数 据 的 积 累, 为 疏 散 预 案 的 制 定 提 供 科 学 的 依 据, 从 而 提 升 人 防 指 挥 作 战 水 平 (4) 抓 住 人 防 市 场 机 遇, 加 快 扩 展 行 业 市 场 自 2008 年,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发 布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关 于 进 一 步 推 进 人 民 防 空 事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08]4 号 ), 后 各 省 各 地 结 合 自 身 人 防 工 作 特 点 逐 步 落 实 文 件 精 神 2013 年, 国 家 人 民 防 空 办 公 室 发 布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国 人 民 防 空 信 息 系 统 综 合 集 成 试 点 建 设 的 通 知 ( 国 人 防 [2013] 532 号 ), 明 确 着 力 推 进 人 防 工 程 信 息 化 建 设, 提 高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规 划 科 研 设 计 施 工 监 理 和 管 理 的 实 境 化 可 视 化 智 能 化 以 及 精 益 化 水 平, 希 望 通 过 信 息 化 手 段 解 决 人 防 工 程 现 阶 段 的 主 要 问 题 2014 年, 国 家 人 民 防 空 办 公 室 发 布 关 于 做 好 <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关 于 深 入 推 进 人 民 防 空 改 革 发 展 若 干 问 题 的 决 定 > 集 训 筹 备 工 作 的 预 先 通 知 ( 国 人 防 [2014]3 号 ), 在 沈 阳 哈 尔 滨 和 吉 林 集 中 展 开 集 训 演 练
360 人 防 信 息 化 工 作 得 到 了 政 府 政 策 的 大 力 扶 持 和 资 金 支 持, 未 来 三 年 内 全 国 将 铺 开 信 息 化 试 点 和 扩 展 工 作, 同 时 人 防 行 业 自 筹 资 金 容 易 落 实, 投 资 回 收 速 度 较 快 回 收 期 较 短 面 对 人 防 行 业 的 高 速 发 展 期 和 巨 大 的 市 场 规 模, 公 司 基 于 在 应 急 和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多 年 的 技 术 经 验 积 累, 利 用 已 有 的 成 熟 技 术 产 品 拓 展 人 防 行 业 市 场, 必 然 带 来 巨 大 的 投 资 回 报 (5) 增 强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本 项 目 是 基 于 公 司 现 有 的 核 心 技 术 和 产 品, 通 过 技 术 创 新 和 产 品 升 级, 开 拓 人 防 领 域 新 的 市 场 公 司 通 过 产 品 和 技 术 研 发, 将 提 升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实 境 化 可 视 化 智 能 化 和 精 益 化 水 平, 为 国 家 推 进 人 防 工 程 统 一 监 管 运 维 体 系 的 建 立 做 出 贡 献 同 时, 人 防 领 域 作 为 城 市 公 共 安 全 和 国 防 工 程 国 家 应 急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也 是 公 司 在 应 急 和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的 产 品 线 的 成 功 拓 展,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在 应 急 和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4 项 目 市 场 前 景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快 速 发 展, 城 市 化 进 程 加 快,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规 模 和 利 用 率 呈 高 速 发 展 之 势 据 不 完 全 统 计, 截 至 2008 年, 全 国 各 地 利 用 人 防 工 程 开 设 地 下 旅 馆 个, 地 下 商 场 商 店 饮 食 店 个, 地 下 文 体 活 动 场 所 6600 个, 地 下 生 产 车 间 9500 多 个, 地 下 仓 库 个, 地 下 停 车 场 7300 多 个, 全 国 人 防 工 程 年 创 造 经 济 收 入 近 百 亿 元 2014 年 国 家 人 民 防 空 办 公 室 发 布 关 于 做 好 <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中 央 军 委 关 于 深 入 推 进 人 民 防 空 改 革 发 展 若 干 问 题 的 决 定 > 集 训 筹 备 工 作 的 预 先 通 知 ( 国 人 防 [2014]3 号 ), 在 沈 阳 哈 尔 滨 和 吉 林 集 中 展 开 集 训 演 练, 其 中 在 应 急 疏 散 信 息 化 功 能 模 块 建 设 投 资 达 到 400 多 万 根 据 初 步 估 计, 未 来 3 年 人 防 信 息 化 的 总 体 市 场 规 模 至 少 在 百 亿 元 以 上 随 着 政 府 对 人 防 工 作 的 逐 步 重 视,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人 防 领 域 市 场 将 保 持 年 均 30% 以 上 的 增 长 率 5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预 计 总 投 资 8, 万 元, 投 资 实 施 周 期 为 三 年, 根 据 项 目 每 年 人
361 员 规 模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本 项 目 三 年 的 预 计 投 资 总 额 分 别 为 2, 万 元 2, 万 元 和 3, 万 元 单 位 : 万 元 资 金 计 划 办 公 场 地 成 本 硬 件 购 买 软 件 购 买 人 工 成 本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合 计 第 一 年 , 第 二 年 , 第 三 年 , 总 投 入 , ,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1) 主 要 建 设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目 标 是 利 用 物 联 网 和 BIM 技 术, 构 建 一 个 平 战 结 合 的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应 用 系 统 平 时, 系 统 将 为 人 防 工 程 日 常 管 理 运 行 维 护 与 监 督 检 查 行 政 执 法 等 提 供 技 术 支 撑 平 台 ; 战 时, 为 城 市 应 急 和 人 民 防 空 指 挥 决 策 提 供 人 防 工 程 使 用 和 运 行 状 态 信 息 支 持, 具 有 辅 助 决 策 支 持 作 用 项 目 的 最 终 目 标 是 提 高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实 境 化 可 视 化 智 能 化 和 精 益 化 水 平, 进 一 步 推 进 人 防 工 程 统 一 监 管 运 维 体 系 的 建 立 从 而 拓 展 公 司 在 人 防 领 域 的 新 应 用, 完 善 公 司 应 急 产 品 库 体 系,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扩 大 公 司 在 公 共 安 全 市 场 的 领 先 地 位 (2)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1) 研 发 中 心 场 地 费 用 本 项 目 的 拟 实 施 地 点 位 于 海 淀 区 永 丰 产 业 基 地 丰 秀 中 路 3 号 院 1 号 楼 -1 至 5 层 101 实 施, 即 公 司 目 前 办 公 场 所 本 项 目 仅 需 对 该 办 公 楼 进 行 装 修 改 造, 预 计 费 用 为 65 万 元 2) 项 目 软 硬 件 费 用 本 项 目 拟 购 买 的 软 件 如 下 :
362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价 格 ( 万 元 ) 均 价 总 价 1 Office 办 公 软 件 套 Linux 操 纵 系 统 套 Windows 操 作 系 统 套 数 据 库 设 计 软 件 套 软 件 设 计 工 具 套 图 像 处 理 软 件 套 测 试 工 具 套 数 据 库 软 件 套 GIS 软 件 套 应 用 服 务 器 软 件 套 三 维 引 擎 套 三 维 地 图 发 布 套 三 维 地 图 编 辑 工 具 套 开 发 工 具 套 D 图 表 工 具 套 浏 览 器 CAD 插 件 套 测 试 管 理 工 具 套 杀 毒 软 件 套 报 表 工 具 套 备 份 软 件 套 合 计 本 项 目 拟 购 买 的 硬 件 如 下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价 格 ( 万 元 ) 均 价 总 价 1 防 火 墙 台 核 心 交 换 机 台 接 入 交 换 机 台 台 式 机 台 笔 记 本 电 脑 台 SVN 管 理 服 务 器 台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台 GIS 服 务 器 台 测 试 应 用 服 务 器 台 测 试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台 测 试 GIS 服 务 器 台 备 份 服 务 器 台
363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价 格 ( 万 元 ) 均 价 总 价 13 SAN 交 换 机 台 磁 盘 阵 列 台 多 功 能 一 体 机 台 刻 录 机 台 投 影 机 台 机 柜 台 UPS 电 源 台 综 合 布 线 台 移 动 手 持 PAD 台 温 湿 度 传 感 器 台 气 压 计 台 压 差 计 台 氧 气 浓 度 传 感 器 台 二 氧 化 碳 浓 度 传 感 器 台 一 氧 化 碳 传 感 器 台 甲 烷 浓 度 传 感 器 台 甲 醛 浓 度 传 感 器 台 智 能 电 表 台 双 鉴 探 测 器 台 RFID 标 签 台 模 拟 量 采 集 模 块 台 开 关 量 采 集 模 块 台 物 联 网 综 合 接 入 网 关 台 合 计 (3) 项 目 的 组 织 人 员 配 备 情 况 本 项 目 主 要 由 公 司 安 全 城 市 事 业 部 负 责 整 个 项 目 的 规 划 设 计 开 发 测 试 全 过 程 共 需 130 人, 分 别 用 于 从 事 管 理 工 作 技 术 工 作 和 辅 助 工 作 小 组 类 型 产 品 经 理 项 目 经 理 技 术 经 理 咨 询 顾 问 需 求 分 析 师 系 统 设 计 师 职 责 项 目 立 项 计 划 监 控 项 目 技 术 选 择 培 训 管 理 产 品 咨 询, 方 案 设 计 产 品 规 划 产 品 功 能 定 义 需 求 分 析 系 统 设 计
364 视 觉 设 计 工 程 师 软 件 工 程 师 质 量 工 程 师 测 试 工 程 师 数 据 工 程 师 文 档 工 程 师 UE 和 UI 设 计 软 件 开 发 和 单 元 测 试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产 品 集 成 测 试 系 统 测 试 数 据 加 工 处 理 产 品 文 档 编 写 7 项 目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为 三 年, 人 防 工 程 建 设 运 维 与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项 目 将 物 联 网 三 维 可 视 化 等 技 术 与 功 能 引 入 公 司 现 有 的 产 品 体 系, 延 伸 公 司 公 共 安 全 领 域 软 件 产 品 线, 扩 大 研 发 生 产 能 力 ; 同 时,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使 公 司 在 服 务 于 人 防 行 业 公 共 安 全 与 突 发 事 件 过 程 中, 提 供 更 快 的 监 测 监 控 预 测 预 警 功 能, 更 精 准 的 现 场 信 息 掌 握, 更 智 能 的 辅 助 决 策 与 辅 助 方 案 生 成, 更 灵 活 的 通 讯 与 指 挥 调 度 手 段, 有 利 于 公 司 拓 展 产 品 应 用 领 域, 扩 大 市 场 规 模, 保 持 领 先 优 势 达 产 后, 预 计 年 均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8, 万 元, 投 资 回 收 期 为 2.71 年 8 环 境 影 响 本 项 目 属 于 软 件 产 品 研 发 项 目, 实 施 场 所 为 公 司 自 有 办 公 楼, 无 三 废 排 放, 不 涉 及 生 产 环 节, 无 工 业 污 染 排 放 ( 四 )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面 对 应 急 平 台 市 场 巨 大 的 增 长 潜 力,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的 建 设 是 本 公 司 发 展 品 牌 战 略 实 施 规 模 经 营 的 重 要 举 措, 也 是 公 司 做 大 做 强 的 必 由 之 路 为 此, 本 项 目 将 以 北 京 长 春 合 肥 武 汉 昆 明 兰 州 广 州 为 核 心, 通 过 整 合 现 有 运 维 服 务 与 营 销 网 络 资 源, 在 全 国 各 省 重 点 市 以 及 拉 丁 美 洲 建 设 和 完 善 运 维 服 务 体 系 和 营 销 网 络,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在 国 内 国 际 市 场 竞 争 能 力 及 服 务 水 平,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推 动 企 业 规 模 化 网 络 化 品 牌 化 发 展 2 项 目 实 施 的 必 要 性 及 其 与 发 行 人 现 有 主 要 业 务 核 心 技 术 之 间 的
365 关 系 (1) 保 持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的 需 要 本 公 司 在 公 共 安 全 技 术 领 域 已 具 备 明 显 的 优 势, 已 研 制 完 成 包 括 突 发 事 件 现 场 立 体 监 测 监 控 技 术 基 于 突 发 事 件 / 承 灾 载 体 / 应 急 管 理 的 多 灾 种 耦 合 综 合 风 险 分 析 技 术 基 于 事 件 链 和 预 案 链 的 综 合 预 测 预 警 技 术 应 急 资 源 需 求 分 析 与 优 化 调 度 技 术 应 急 能 力 与 应 急 全 过 程 评 估 技 术 基 于 预 案 / 案 例 / 知 识 的 应 急 智 能 辅 助 决 策 技 术 基 于 应 急 一 张 图 的 多 方 协 同 在 线 会 商 技 术 应 急 平 台 数 据 需 求 分 析 与 数 据 融 合 技 术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软 件 设 计 与 实 现 技 术 跨 层 级 / 跨 部 门 应 急 平 台 信 息 交 换 与 共 享 技 术 基 于 应 急 平 台 的 应 急 演 练 与 培 训 技 术 应 急 平 台 标 准 与 规 范 等 核 心 技 术 为 保 障 这 些 技 术 在 行 业 得 到 广 泛 充 分 的 运 用, 本 公 司 需 要 一 个 完 善 的 营 销 和 运 维 服 务 网 络 来 支 撑, 将 技 术 优 势 同 时 转 变 为 产 业 优 势 (2) 公 司 高 速 发 展 的 客 观 需 要 近 年 来 本 公 司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产 品 和 服 务 涵 盖 公 共 安 全 综 合 应 急 监 测 监 控 预 测 预 警 救 援 指 挥 相 关 系 统 和 装 备 其 中 现 场 在 线 会 商 移 动 应 急 平 台 应 急 测 控 飞 艇 应 急 个 人 装 备 应 急 物 联 网 工 业 安 全 测 控 等 设 备, 分 别 在 北 京 武 汉 合 肥 建 有 规 模 化 研 发 生 产 基 地 同 时, 公 司 的 用 户 群 包 括 国 家 省 ( 直 辖 市 自 治 区 ) 市 ( 州 ) 县 ( 市 ) 乡 ( 镇 ) 各 级 政 府, 以 及 人 防 公 安 消 防 安 全 监 管 核 与 辐 射 应 急 铁 路 运 输 民 政 救 灾 海 洋 海 事 电 监 电 力 石 油 化 工 等 部 门 与 行 业 公 司 的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方 面 的 核 心 软 硬 件 和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已 走 向 海 外, 为 其 他 国 家 构 建 完 整 的 应 急 接 处 警 与 指 挥 控 制 系 统 但 与 之 配 套 的 运 维 服 务 体 系 和 营 销 网 络 还 不 够 完 善, 仅 在 部 分 主 要 城 市 建 立 了 分 公 司 和 分 支 机 构, 运 维 服 务 的 压 力 已 初 步 体 现, 营 销 网 络 滞 后 也 非 常 明 显 为 迎 合 公 司 的 高 速 发 展, 公 司 需 要 扩 建 和 完 善 运 维 服 务 体 系 和 营 销 网 络 (3) 满 足 客 户 个 性 化 服 务 的 需 要 随 着 应 急 行 业 的 成 熟 与 发 展, 行 业 用 户 已 开 始 细 分, 对 同 一 产 品 在 功 能 和
366 性 能 要 求 上 往 往 有 各 自 特 殊 的 需 要 同 时 公 共 安 全 产 品 大 多 属 于 硬 件 与 软 件 一 体 化 产 品, 产 品 在 操 作 方 式 安 装 调 试 维 修 保 养 等 方 面 均 需 要 售 前 技 术 支 持 和 长 期 的 售 后 服 务, 而 且 由 于 客 户 技 术 能 力 参 差 不 齐, 对 产 品 售 后 服 务 的 依 赖 性 较 大 因 此, 为 了 保 证 产 品 使 用 性 能 的 稳 定, 客 户 选 择 产 品 时 对 供 应 商 的 运 维 与 营 销 服 务 水 平 要 求 较 高, 没 有 完 备 的 售 后 服 务 网 络, 客 户 不 敢 贸 然 采 购 产 品 供 应 商 一 旦 通 过 客 户 严 格 的 产 品 性 能 和 服 务 检 测, 则 较 易 建 立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客 户 在 产 品 升 级 换 代 时 也 优 先 考 虑 原 产 品 供 应 商 中 国 市 场 由 于 地 域 广 阔, 经 济 发 展 不 均 衡 所 以, 市 场 需 求 的 差 异 化 导 致 对 企 业 的 营 销 和 服 务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贴 近 用 户 服 务 高 效 等 需 求 使 得 企 业 必 须 建 立 区 域 性 机 构, 实 现 本 地 化 服 务, 这 样 才 能 赢 得 更 多 的 机 会, 为 实 现 销 售 目 标 奠 定 基 础 建 立 覆 盖 全 国 的 运 维 服 务 体 系 与 营 销 网 络 是 满 足 本 地 化 服 务 与 销 售 需 要 的 重 要 举 措, 对 于 海 外 市 场 尤 其 重 要 因 此, 建 设 完 善 的 营 销 网 络 与 运 维 服 务 体 系 已 成 为 客 户 选 择 产 品 的 重 要 条 件 和 基 础 条 件 (4) 提 升 公 司 品 牌 形 象 的 需 要 本 公 司 坚 持 长 远 的 发 展 战 略 和 品 牌 策 略 通 过 一 个 覆 盖 广 泛 的 运 维 服 务 体 系 和 营 销 网 络 展 示 共 同 的 品 牌 和 形 象, 提 供 统 一 标 准 的 服 务, 有 利 于 通 过 服 务 提 高 用 户 对 公 司 的 认 识 和 了 解, 增 加 品 牌 忠 诚 度 同 时, 由 于 服 务 具 有 持 续 性, 也 能 为 公 司 带 来 丰 厚 的 二 次 收 入, 有 利 于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有 利 于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在 提 供 服 务 的 同 时, 本 公 司 还 可 以 收 集 用 户 对 于 应 急 产 品 反 馈 信 息, 这 些 反 馈 信 息 也 有 利 于 公 司 对 现 有 产 品 的 有 效 改 进, 提 高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3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额 为 8,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1, 万 元,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万 元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367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占 比 1 设 备 购 置 1, % 2 场 地 租 赁 1, % 3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 4 人 工 成 本 4, % 5 培 训 费 用 % 总 投 资 金 额 8, % 4 项 目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1) 主 要 建 设 目 标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目 标 为 完 善 本 公 司 全 国 范 围 内 的 运 维 服 务 和 营 销 网 络, 实 现 公 司 运 维 服 务 和 营 销 网 络 的 全 面 升 级 通 过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将 建 设 基 本 覆 盖 全 国 重 点 市 场 的 运 维 服 务 和 营 销 网 络 本 项 目 以 公 司 现 有 市 场 布 局 为 基 础, 在 深 度 上 挖 掘 区 域 市 场 的 潜 力 在 广 度 上 拓 展 新 的 市 场 领 域, 通 过 运 维 服 务 和 营 销 中 心 为 客 户 提 供 一 站 式 的 解 决 方 案 服 务, 即 售 前 咨 询 产 品 体 验 产 品 购 买 售 后 服 务 等, 使 得 公 司 在 给 客 户 提 供 优 质 服 务 的 同 时 能 够 更 好 地 树 立 统 一 的 品 牌 形 象, 还 可 以 巩 固 和 增 强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进 一 步 提 升 市 场 占 有 率 (2)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内 容 为 : 一 级 中 心 (7 个 ): 北 京 长 春 合 肥 武 汉 昆 明 兰 州 广 州 ; 二 级 销 售 中 心 (24 个 ): 天 津 石 家 庄 太 原 呼 和 浩 特 哈 尔 滨 沈 阳 上 海 杭 州 南 京 福 州 济 南 郑 州 长 沙 南 昌 重 庆 成 都 贵 阳 拉 萨 西 安 西 宁 银 川 乌 鲁 木 齐 南 宁 海 口 ; 海 外 中 心 (2 个 ): 厄 瓜 多 尔 首 都 基 多 和 委 内 瑞 拉 首 都 加 拉 加 斯 ; 应 用 展 示 中 心 (3 个 ): 北 京 武 汉 合 肥 ; 应 用 培 训 中 心 (1 个 ): 北 京, 主 要 用 于 对 客 户 公 司 内 部 员 工 及 运 维 服 务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 在 合 肥 建 设 1 个 呼 叫 中 心, 为 全 国 客 户 提 供 7 24 小 时 的 电 话 服 务 1) 房 屋 租 赁 本 募 投 项 目 所 需 房 屋 均 采 用 租 赁 的 方 式, 场 地 租 赁 费 用 为 1, 万 元
368 一 二 级 中 心 及 海 外 中 心 的 具 体 实 施 地 点 如 下 表 所 示 : 一 级 中 心 二 级 中 心 海 外 中 心 应 用 展 示 中 心 应 用 培 训 中 心 呼 叫 中 心 北 京 长 春 合 肥 武 汉 昆 明 兰 州 广 州 天 津 石 家 庄 太 原 呼 和 浩 特 哈 尔 滨 沈 阳 上 海 杭 州 南 京 福 州 济 南 郑 州 长 沙 南 昌 重 庆 成 都 贵 阳 拉 萨 西 安 西 宁 银 川 乌 鲁 木 齐 南 宁 海 口 ; 厄 瓜 多 尔 首 都 基 多 委 内 瑞 拉 首 都 加 拉 加 斯 北 京 武 汉 合 肥 北 京 合 肥 33 个 中 心 中, 除 北 京 合 肥 和 武 汉 三 个 中 心 已 拥 有 房 产 ( 面 积 为 2,330 平 方 米 ), 其 余 的 场 地 均 采 用 租 赁 方 式 解 决 ( 面 积 为 4,060 平 方 米 ), 主 要 实 现 办 公 区 域 内 客 户 的 开 发 与 维 护 公 司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推 广 销 售 和 回 款 公 司 产 品 与 服 务 的 售 前 售 中 售 后 的 技 术 支 持 等 功 能, 购 买 及 租 赁 的 场 地 均 需 进 行 相 应 的 装 修 改 造 具 体 面 积 组 成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平 方 米 项 目 办 公 产 品 体 验 展 览 培 训 呼 叫 合 计 机 构 数 总 计 一 级 中 心 ,380 二 级 中 心 ,400 海 外 中 心 应 用 展 示 中 心 应 用 培 训 中 心 呼 叫 中 心 合 计 6,390 培 训 中 心 建 设 地 点 选 定 在 北 京, 承 担 的 主 要 任 务 包 括 提 高 客 户 对 公 司 软 硬 件 产 品 的 认 知 和 应 用 水 平 开 设 针 对 员 工 的 各 种 专 题 培 训 班 和 针 对 客 户 的 应 急 专 项 技 术 认 证 培 训 班 等 专 题 培 训 班 每 月 开 设 一 期, 每 期 培 训 时 间 约 2 天 应 急 专 项 技 术 认 证 培 训 班 上 下 半 年 各 开 设 一 期, 每 期 培 训 时 间 约 5 天, 培 训 的 专 项 技 术 根 据 公 司 的 产 品 市 场 推 广 情 况 和 客 户 使 用 需 求 在 开 班 前 3 个 月 确 定 呼 叫 中 心 将 建 在 合 肥, 利 用 现 有 场 地 进 行 建 设 呼 叫 中 心 设 置 3 个 坐 席, 为 客 户 提 供 在 线 呼 叫 服 务
369 2)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及 办 公 软 件 情 况 本 项 目 所 需 的 设 备 购 置 费 用 为 1, 万 元,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为 万 元 具 体 如 下 : 33 个 销 售 中 心 所 需 设 备 及 办 公 软 件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设 备 价 格 ( 万 元 ) 单 价 总 价 1 备 份 存 储 磁 盘 阵 列 台 笔 记 本 电 脑 台 不 间 断 电 源 台 财 务 管 理 服 务 器 台 程 控 交 换 机 台 电 子 白 板 台 多 功 能 一 体 机 台 防 火 墙 台 交 换 机 台 投 影 机 台 文 档 服 务 器 台 综 合 布 线 台 办 公 软 件 套 财 务 管 理 软 件 套 服 务 器 操 作 系 统 套 合 计 个 展 示 中 心 所 需 设 备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设 备 价 格 ( 万 元 ) 均 价 总 价 1 防 火 墙 台 核 心 交 换 机 台 接 入 交 换 机 台 笔 记 本 电 脑 台 多 功 能 一 体 机 台 数 码 相 机 台 数 码 摄 像 机 台 投 影 机 台 专 业 显 示 器 台 媒 体 播 放 器 台
370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设 备 价 格 ( 万 元 ) 均 价 总 价 11 交 互 式 液 晶 显 示 屏 台 嵌 入 式 电 脑 台 LED 显 示 屏 套 专 业 显 示 屏 台 窄 边 液 晶 拼 接 显 示 屏 台 高 清 混 合 矩 阵 台 智 能 中 控 主 机 套 智 能 灯 控 套 无 线 中 控 触 摸 屏 台 有 线 话 筒 支 无 线 手 持 话 筒 套 无 线 领 夹 话 筒 套 数 字 音 频 处 理 器 台 功 率 放 大 器 台 扩 声 音 箱 只 时 序 电 源 台 虚 拟 化 应 用 服 务 器 台 KVM 台 光 纤 存 储 交 换 机 台 存 储 磁 盘 阵 列 台 操 作 终 端 计 算 机 台 高 清 播 放 器 台 高 清 图 像 编 码 器 台 有 线 电 视 机 顶 盒 台 卫 星 电 视 机 顶 盒 台 机 柜 台 不 间 断 电 源 台 配 电 柜 台 综 合 布 线 台 办 公 软 件 套 服 务 器 操 作 系 统 套 数 据 库 操 作 系 统 套 J2EE 中 间 件 套 地 理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套 三 维 引 擎 套 虚 拟 化 平 台 软 件 套 合 计
371 培 训 中 心 所 需 设 备 及 软 件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设 备 价 格 ( 万 元 ) 均 价 总 价 1 虚 拟 化 平 台 软 件 套 地 理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套 操 作 终 端 计 算 机 ( 教 师 机 1 台, 学 员 机 30 台 ) 台 虚 拟 化 应 用 服 务 器 台 光 纤 存 储 交 换 机 台 存 储 磁 盘 阵 列 台 数 据 库 操 作 系 统 套 服 务 器 操 作 系 统 套 综 合 布 线 套 防 火 墙 台 J2EE 中 间 件 套 核 心 交 换 机 台 其 他 台 / 套 合 计 呼 叫 中 心 所 需 设 备 及 软 件 :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设 备 价 格 ( 万 元 ) 均 价 总 价 1 融 合 通 信 服 务 器 台 语 音 网 关 台 专 业 耳 麦 台 录 音 服 务 器 台 坐 席 电 脑 台 服 务 器 机 柜 台 模 拟 中 继 套 电 话 申 请 套 核 心 控 制 系 统 套 座 席 系 统 套 话 务 台 套 合 计 (3) 项 目 的 组 织 人 员 配 备 情 况 本 项 目 中 33 个 中 心 计 划 共 配 备 人 员 243 人, 其 中 一 级 中 心 人 员 编 制 为
372 人 ; 二 级 中 心 人 员 编 制 为 120 人 ; 海 外 中 心 人 员 编 制 为 40 人 5 项 目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为 3 年, 分 期 实 施 项 目 本 身 并 不 直 接 产 生 利 润, 项 目 建 成 后 公 司 的 销 售 服 务 能 力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有 助 于 公 司 整 体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提 升 6 环 境 影 响 本 项 目 为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项 目,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2013 年 1 月 5 日,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环 境 保 护 局 出 局 了 关 于 对 运 维 服 务 体 系 与 营 销 网 络 扩 建 完 善 项 目 审 批 申 请 不 予 受 理 的 通 知 ( 海 环 保 不 受 理 字 [2013]003 号 ):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目 录 的 规 定, 该 项 目 为 软 件 业, 不 属 于 该 局 审 批 范 围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许 可 法 第 三 十 二 条 第 一 款 的 规 定, 对 辰 安 科 技 申 请 的 项 目 不 予 受 理 三 发 行 人 使 用 自 有 资 金 或 其 他 资 金 已 先 期 投 资 于 募 集 资 金 具 体 用 途 的 相 关 情 况 截 至 目 前, 发 行 人 尚 未 将 自 有 资 金 或 其 他 资 金 先 期 投 资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373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要 合 同 本 节 重 大 合 同 是 指 本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交 易 金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500 万 元 的 合 同, 所 产 生 的 营 业 收 入 或 毛 利 额 相 应 占 发 行 人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营 业 收 入 或 营 业 利 润 的 10% 以 上 的 合 同, 以 及 虽 未 达 到 前 述 标 准 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未 来 发 展 和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合 同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已 签 署 正 在 履 行 的 重 要 合 同 包 括 :
374 ( 一 ) 销 售 合 同 序 号 合 同 对 方 销 售 项 目 合 同 总 价 ( 万 元 ) 签 订 日 委 内 瑞 拉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采 购 合 同 (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 10, 万 美 元 2014 年 1 月 15 日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系 统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 9, 万 美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委 内 瑞 拉 公 共 安 全 与 应 急 管 理 系 统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 委 内 瑞 拉 VEN911 项 目 ) 1, 万 美 元 2014 年 1 月 15 日 应 急 指 挥 应 用 系 统 订 货 合 同 ( 厄 瓜 多 尔 二 期 项 目 ) 17, 年 4 月 18 日 1 中 国 电 子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公 共 安 全 一 体 化 应 急 平 台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 厄 瓜 多 尔 二 期 项 目 ) 1, 年 4 月 18 日 应 急 管 理 公 共 安 全 一 体 化 应 急 平 台 狱 政 突 发 事 件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 委 内 瑞 拉 狱 政 项 目 ) 1, 万 美 元 2012 年 12 月 27 日 监 狱 指 挥 平 台 支 撑 系 统 采 购 合 同 ( 委 内 瑞 拉 狱 政 项 目 ) 万 美 元 2012 年 12 月 27 日 公 共 交 通 整 体 安 全 支 撑 系 统 采 购 合 同 ( 厄 瓜 多 尔 ANT 项 目 ) 1, 年 1 月 31 日 基 于 ECU-911 服 务 的 UVC 安 全 社 区 系 统 技 术 开 发 合 同 年 12 月 24 日 2 南 宁 市 公 安 消 防 支 队 南 宁 市 消 防 安 全 重 点 单 位 监 控 管 理 与 灭 火 救 援 指 挥 辅 助 系 统 采 购 2, 年 12 月 15 日 3 北 京 车 网 互 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注 ) 奎 屯 - 独 山 子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综 合 信 息 管 理 服 务 系 统 平 台 ( 一 期 ) 2, 年 12 月 3 日 4 天 津 市 气 象 服 务 中 心 天 津 市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预 警 信 息 发 布 系 统 ( 市 发 布 中 心 ) 项 目 1, 年 11 月 25 日 5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机 关 山 东 省 政 府 应 急 平 台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与 支 撑 系 统 建 设 1, 年 2 月 4 日 6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机 关 省 政 府 应 急 平 台 三 期 工 程 ( 一 阶 段 ) 应 急 业 务 系 统 整 合 年 12 月 19 日 7 西 安 博 宇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注 ) 低 空 复 合 飞 行 器 应 急 监 测 监 控 系 统 项 目 年 12 月 28 日 8 杭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杭 州 市 应 急 联 动 指 挥 系 统 ( 平 台 ) 项 目 年 12 月 5 日 9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厅 核 应 急 指 挥 信 息 支 撑 平 台 软 件 采 购 年 9 月 22 日 10 宁 波 市 江 东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江 东 区 政 府 应 急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年 11 月 28 日
375 11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黑 龙 江 有 限 公 司 伊 春 分 公 司 伊 春 市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平 台 系 统 项 目 采 购 合 同 年 6 月 13 日 注 : 北 京 车 网 互 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西 安 博 宇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376 ( 二 ) 采 购 合 同 序 号 合 同 对 方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总 价 ( 元 ) 签 订 日 1 佳 杰 科 技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专 用 买 卖 合 同 书 8,869, 年 8 月 29 日 ( 三 ) 合 作 开 发 合 同 序 号 合 同 对 方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总 价 ( 元 ) 签 订 日 1 清 华 大 学 -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技 术 联 合 研 究 院 基 于 灾 害 链 的 灾 害 分 析 模 型 包 研 发 6,000, 年 12 月 3 日 2 清 华 大 学 -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技 术 联 合 研 究 院 以 地 震 为 原 生 事 件 的 灾 害 链 分 析 模 型 包 研 发 4,000, 年 9 月 10 日 ( 四 ) 借 款 合 同 序 号 贷 款 银 行 合 同 编 号 合 同 期 限 贷 款 用 途 贷 款 形 式 保 证 形 式 授 信 金 额 ( 元 ) 实 际 使 用 额 度 ( 元 ) 授 信 协 议 ( 年 12 1 年 大 授 字 第 029 号 ) 附 : 银 行 承 月 5 日 至 2015 年 兑 合 作 协 议 月 30 日 2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借 款 合 同 (2014 年 大 授 字 第 号 ) 2014 年 12 月 25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流 动 资 金 周 转 信 用 贷 30,000,00 4,860, 司 北 京 大 运 村 支 行 借 款 合 同 (2014 年 大 授 字 第 号 ) 2014 年 12 月 26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 流 动 资 金 周 转 款 ,720, 借 款 合 同 (2014 年 大 授 字 第 号 ) 2015 年 2 月 10 日 至 2016 年 2 月 9 日 流 动 资 金 周 转 6,000, 序 号 贷 款 银 行 合 同 编 号 合 同 期 限 贷 款 用 途 贷 款 形 式 保 证 形 式 授 信 金 额 ( 元 ) 实 际 使 用 额 度 ( 元 ) 北 京 银 综 合 授 信 协 议 年 正 常 经 营 的 20,000,
377 ( ) 月 23 日 至 业 务 需 要 2014 年 12 月 22 日 6 7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地 支 行 借 款 合 同 ( ) 借 款 合 同 ( ) 自 首 次 提 款 日 起 1 年 自 首 次 提 款 日 起 1 年 购 买 原 材 料 及 补 充 日 常 经 营 支 出 支 付 货 款 及 企 业 日 常 经 营 支 出 信 用 贷 款 ,000, ,000, 借 款 合 同 ( ) 自 首 次 提 款 日 起 1 年 支 付 货 款 及 企 业 日 常 经 营 支 出 5,000, 中 国 建 9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关 村 分 人 民 币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 建 京 中 关 村 2013 年 字 第 004 号 ) 2013 年 8 月 30 日 至 2018 年 8 月 29 日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周 转 信 用 贷 款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 44,030, 行 10 杭 州 银 借 款 合 同 129C 年 11 月 4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3 日 支 付 货 款 3,000,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关 村 借 款 合 同 129C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9 日 支 付 货 款 及 工 资 信 用 贷 款 - 3,000, 支 行 借 款 合 同 129C 年 12 月 5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 支 付 货 款 3,000, 北 京 银 借 款 合 同 13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地 ( ) 保 证 合 同 ( 自 首 次 提 款 日 起 1 年 支 付 货 款 及 企 业 日 常 经 营 支 出 信 用 贷 款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1,000, * 支 行 ) 注 : 除 第 13 项 借 款 合 同 主 体 为 华 辰 泽 众 外, 其 他 均 为 辰 安 科 技 ( 五 ) 租 赁 合 同 序 建 筑 面 积 ( 平 出 租 方 房 屋 位 置 合 同 总 价 ( 元 ) 租 赁 期 号 方 米 ) 1 长 城 科 技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1, ,607, 年 3 月
378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村 东 路 66 号 甲 1 号 楼 长 城 大 厦 22 层 ( 电 梯 楼 层 26 层 ) 1 日 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 ( 六 ) 重 要 合 同 的 实 际 履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已 经 签 署 的 前 述 重 要 合 同 均 处 于 正 常 履 行 状 态 二 对 外 担 保 和 资 产 抵 押 事 项 截 止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任 何 对 外 担 保 或 资 产 抵 押 事 项 三 对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四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涉 及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及 报 告 期 内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三 年 内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五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379 第 十 二 节 有 关 声 明
380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381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项 目 协 办 人 : 胡 军 保 荐 代 表 人 : 张 庆 升 吴 千 山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常 青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82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 周 宁 张 明 远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王 玲 北 京 市 金 杜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383 四 承 担 审 计 业 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纪 玉 红 李 成 林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肖 厚 发 华 普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384 五 承 担 验 资 业 务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和 验 资 复 核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和 验 资 复 核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纪 玉 红 杨 杰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肖 厚 发 华 普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385 六 承 担 评 估 业 务 的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贺 静 于 龙 彦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 王 绍 明 北 京 天 圆 开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86 六 承 担 评 估 业 务 的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刘 秀 文 龙 海 英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 刘 宪 强 北 京 华 信 众 合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87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一 文 件 目 录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期 间, 投 资 者 可 查 阅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文 件 如 下 : ( 一 ) 发 行 保 荐 书 ( 附 : 发 行 人 成 长 性 专 项 意 见 ) 及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 二 )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确 认 意 见 ; ( 三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的 确 认 意 见 ; ( 四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和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 五 )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 六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 ( 七 )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查 阅 时 间 本 次 发 行 期 间 每 个 工 作 日 的 上 午 9:30-11:30, 下 午 2:00-5:00 三 查 阅 地 点 ( 一 ) 发 行 人 : 北 京 辰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永 丰 产 业 基 地 丰 秀 中 路 3 号 院 1 号 楼 电 话 : 联 系 人 : 吴 鹏 ( 二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内 大 街 2 号 凯 恒 中 心 B 座 2 层 电 话 : 联 系 人 : 张 庆 升 吴 千 山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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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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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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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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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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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 代 码 :600108 证 券 简 称 : 亚 盛 集 团 公 告 编 号 :2014-039 甘 肃 亚 盛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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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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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上 海 市 06 年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第 二 轮 首 批 面 试 名 单 - 笔 试 排 名 (A 类 )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6000 5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977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8. 6000 55686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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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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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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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记 忆 传 统 创 新 与 节 日 遗 产 保 护 根 据 德 国 学 者 阿 斯 曼 的 文 化 记 忆 理 论 仪 式 与 文 本 是 承 载 文 化 记 忆 的 两 大 媒 体 在 各 种 仪 式 行 为 中 节 日 以 其 高 度 的 公 共 性 有 组 织 性 和 历 史 性 而 特 别 适 用 于 文 化 记 忆 的 储 存 和 交 流 节 日 的 文 化 功 能 不 仅 在 于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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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跨 章 节 综 合 1. 黄 河 公 司 为 工 业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适 用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其 有 关 资 料 如 下 : (1) 产 品 材 料 销 售 价 格 中 均 不 含 增 值 税 (2) 按 实 际 成 本 核 算, 逐 笔 结 转 销 售 成 本 (3)2010 年 12 月 1 日 有 关 科 目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中 中 中 中 部 中 岗 位 条 件 历 其 它 历 史 师 地 理 师 生 物 师 体 与 健 康 师 04 05 06 07 从 事 中 历 史 工 从 事 中 地 理 工 从 事 中 生 物 工 从 事 中 体 与 健 康 工 2. 课 程 与 论 ( 历 史 ); 2. 科 ( 历 史 )
中 中 中 部 中 26 年 系 统 事 业 公 开 计 划 岗 位 条 件 历 其 它 数 师 英 语 师 物 理 师 02 0 从 事 中 数 工 从 事 中 英 语 工 从 事 中 物 理 工 2. 课 程 与 论 ( 数 ); 2. 科 ( 数 );. 数 ; 4. 基 础 数 ; 5. 计 算 数 ; 6. 概 率 论 与 数 理 统 计 ; 7. 应 用 数 ; 8. 数. 课 程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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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email protected] 415001 http://www.600127.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