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97學年度辦理國中技藝教育競賽第一次協調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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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铮秀 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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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一 依 據 :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藉 由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三 辦 理 單 位 :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光 隆 家 商 培 德 工 家 中 華 商 海 百 福 國 中 ( 四 ) 協 辦 單 位 : 信 義 國 中 武 崙 國 中 明 德 國 中 銘 傳 國 中 暖 暖 高 中 碇 內 國 中 安 樂 高 中 南 榮 國 中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如 附 表 1 五 參 加 對 象 : 本 市 各 國 中 九 年 級 技 藝 專 班 選 讀 抽 離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 含 自 辦 班 合 作 班 技 藝 中 心 ) 學 生, 限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 一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合 作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開 設 9 職 群 24 班,727 人 自 辦 式 開 設 4 職 群 9 班,233 人, 總 計 960 人 ( 二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合 作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開 設 9 職 群 24 班,689 人 自 辦 式 開 設 4 職 群 9 班,201 人, 總 計 890 人 六 報 名 方 式 : 由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 如 附 表 2) 將 核 章 紙 本 送 各 協 辦 學 校, 各 協 辦 學 校 彙 整 報 名 表 及 准 考 證 送 至 教 育 處, 教 育 處 檢 覈 及 核 章 後 將 報 名 表 送 承 辦 學 校, 准 考 證 由 各 國 中 取 回 七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 日 ( 二 )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各 承 辦 學 校 ( 如 附 表 1) 十 競 賽 方 式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創 意 設 計 等 方 式 競 賽, 含 學 科 術 科 十 一 競 賽 規 則 與 評 審 標 準 : 1
2 ( 一 ) 競 賽 規 則 與 競 賽 項 目 等 由 承 辦 學 校 訂 之, 並 事 先 公 布 ( 二 ) 競 賽 分 學 科 筆 試 及 術 科 實 作, 成 績 採 合 併 計 算, 其 分 數 比 例 學 科 20% 術 科 80% 十 二 評 審 : 由 承 辦 單 位 遴 聘 評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審 工 作 評 審 委 員 之 聘 任 應 注 意 迴 避 原 則 ( 未 擔 任 本 市 該 競 賽 職 群 之 授 課 教 師 ) 十 三 頒 獎 典 禮 暨 成 果 展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承 辦 單 位 應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四 錄 取 名 額 及 獎 勵 : 每 一 職 群 錄 取 第 1 至 6 名 各 1 名,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佔 該 職 群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一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可 輔 導 分 發 升 讀 高 中 職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或 透 過 國 中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保 送 就 讀 高 職 及 高 中 附 設 職 業 類 科 進 入 高 中 職 就 讀 ( 二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十 五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相 關 經 費 補 助 及 本 市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六 本 計 畫 奉 核 後 實 施 2
3 附 表 1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報 名 人 數 負 責 學 校 等 相 關 事 項 表 列 如 下 : 職 群 ( 主 題 ) 承 辦 學 校 食 品 ( 烘 焙 組 ) 培 德 工 家 餐 旅 家 政 (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組 ) 培 德 工 家 ( 烘 焙 組 ) ( 飲 料 調 製 組 ) ( 中 餐 組 ) 美 容 美 髮 設 計 ( 電 腦 繪 圖 ) 商 業 與 管 理 動 力 機 械 電 機 電 子 機 械 土 木 與 建 築 海 事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光 隆 家 商 光 隆 家 商 光 隆 家 商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培 德 工 家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百 福 國 中 中 華 商 海 協 辦 學 校 報 名 人 數 術 科 80% 信 義 國 中 120 之 內 香 草 瑞 士 捲 信 義 國 中 120 之 內 四 人 份 西 餐 餐 具 擺 設 學 科 20% 50 題 50 題 武 崙 國 中 140 之 內 八 瓣 菊 花 酥 50 題 武 崙 國 中 90 之 內 茶 類 飲 料 製 作 50 題 明 德 國 中 180 之 內 素 料 炒 三 絲 50 題 銘 傳 國 中 80 之 內 少 女 彩 妝 50 題 銘 傳 國 中 80 之 內 創 意 編 髮 50 題 暖 暖 高 中 80 之 內 海 報 設 計 50 題 碇 內 國 中 120 之 內 Word 文 書 處 理 50 題 安 樂 高 中 63 之 內 更 換 前 輪 煞 車 安 樂 來 令 片 總 成 高 中 50 之 內 50 題 南 榮 國 中 80 之 內 萬 用 板 焊 接 50 題 南 榮 國 中 60 之 內 機 械 元 件 加 工 50 題 暖 暖 高 中 30 之 內 小 型 木 製 品 25 題 暖 暖 高 中 20 之 內 船 舶 結 繩 技 術 50 題 3
4 附 表 2: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職 群 報 名 表 ( 學 校 全 銜 ) 班 級 姓 名 性 別 出 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照 片 (2 吋 證 件 照, 比 照 身 分 證 格 式 ) 學 號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選 修 職 群 職 群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選 修 職 群 職 群 參 加 競 賽 職 種 職 群 主 題 ( 無 則 免 填 ) 注 意 事 項 : 1. 本 表 每 一 選 手 填 寫 1 份 2. 如 發 現 有 冒 名 頂 替, 取 消 資 格 並 追 究 相 關 責 任 3. 請 國 中 核 章 後 請 逕 送 教 育 處 組 長 : 主 任 : 校 長 : 4
5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技 藝 競 賽 准 考 證 就 讀 學 校 職 群 姓 名 主 題 准 考 證 號 碼 試 場 座 號 競 賽 地 點 高 職 或 國 中 教 室 報 到 時 間 報 到 地 點 注 意 事 項 : 一 報 到 時 請 攜 帶 本 准 考 證 和 考 試 所 需 工 具 二 請 提 早 30 分 鐘 到 達 試 場 以 熟 悉 考 試 場 地 三 有 疑 問 請 向 報 名 學 校 洽 詢 協 辦 學 校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16 日 准 考 證 編 碼 原 則 : 烘 焙 ( ***) 飲 料 調 製 ( ***) 中 餐 ( ***) 美 容 ( ***) 美 髮 ( ***) 設 計 ( ***) 商 管 ( ***) 動 力 ( ***) 電 機 電 子 ( ***) 機 械 ( ***) 食 品 ( ***) 土 木 與 建 築 ( ***)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組 ( ***) 海 事 職 群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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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一 依 據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商 業 與 管 理 職 群 實 施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三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藉 由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三 辦 理 單 位 :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四 ) 協 辦 單 位 : 碇 內 國 民 中 學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商 業 與 管 理 ( Word 文 書 處 理 ) 五 參 加 對 象 : 本 市 各 國 中 九 年 級 技 藝 專 班 選 讀 抽 離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 含 自 辦 班 合 作 班 技 藝 中 心 ) 學 生, 限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六 報 名 方 式 :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核 章 後 送 至 碇 內 國 中 ( 電 話 : *40), 本 職 群 ( 主 題 )120 名 七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 日 ( 二 )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地 址 : 基 隆 市 中 山 區 西 定 路 166 號 ) 十 競 賽 方 式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創 意 設 計 等 方 式 競 賽, 含 學 科 術 科 十 一 競 賽 規 則 與 評 審 標 準 : ( 一 ) 競 賽 規 則 與 競 賽 項 目 等 由 承 辦 學 校 訂 之, 並 事 先 公 布 ( 二 ) 競 賽 分 學 科 筆 試 及 術 科 實 作, 成 績 採 合 併 計 算, 其 分 數 比 例 學 科 20% 術 科 80%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 如 附 件 1) 3.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7
8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 三 )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商 業 與 管 理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如 附 件 2) ( 四 )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商 業 與 管 理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 如 附 件 3) ( 五 )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商 業 與 管 理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如 附 件 4) ( 六 ) 評 分 表 內 容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商 業 與 管 理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評 分 表 ( 如 附 件 5) ( 七 ) 學 科 題 庫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商 業 與 管 理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學 科 題 庫 ( 如 附 件 6) 十 二 評 審 委 員 : 由 承 辦 單 位 遴 聘 評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審 工 作 評 審 委 員 之 聘 任 應 注 意 迴 避 原 則 ( 未 擔 任 本 市 該 競 賽 職 群 之 授 課 教 師 ) 十 三 頒 獎 典 禮 暨 成 果 展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承 辦 單 位 應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四 錄 取 名 額 及 獎 勵 : 本 職 群 錄 取 第 1 至 6 名 各 1 名,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佔 該 職 群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一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 二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十 五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相 關 經 費 補 助 及 本 市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六 本 計 畫 奉 核 後 實 施 8
9 附 件 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商 業 與 管 理 職 群 術 科 試 題 一 題 目 :Word 文 書 處 理 二 硬 體 設 備 : Intel 雙 核 心 電 腦 記 憶 體 1G 三 試 場 軟 體 : Office 2010 Photoimpact 四 試 題 規 定 ( 一 ) 紙 張 尺 寸 設 定 頁 首 與 頁 尾 部 份 (15%) (1) 紙 張 尺 寸 :A4 紙 張 邊 界 上 下 左 右 均 為 2 公 分 (2) 中 文 字 型 為 標 楷 體 字 體 大 小 為 10 點, 英 文 與 數 字 字 型 為 Arial (3) 頁 首 左 側 為 您 的 准 考 證 號 碼, 中 間 為 您 的 姓 名 右 側 為 您 的 就 讀 學 校 (4) 頁 尾 左 側 為 應 檢 日 期 格 式 為 yyyy/mm/dd 其 中 yyyy 為 西 元 年 mm 為 月 份 dd 為 日 期, 中 間 為 第 x 頁 / 共 x 頁 右 側 為 您 的 崗 位 號 碼 ( 二 ) 主 標 題 (1) 文 字 內 容 為 基 隆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技 能 競 賽 商 業 管 理 競 賽 (2) 中 文 字 型 為 新 細 明 體 字 體 大 小 為 20 點, 英 文 與 數 字 字 型 為 Arial, 需 加 框 線 與 粗 體 文 件 設 計 主 題 方 向 以 推 展 基 隆 市 觀 光 為 主 題, 介 紹 2 個 旅 遊 景 點 ( 三 ) 副 標 題 內 容 為 您 介 紹 的 旅 遊 景 點 名 稱, 請 利 用 文 字 藝 術 師 製 作, 字 型 為 標 楷 體 字 體 大 小 為 不 限 9
10 ( 四 ) 本 文 內 容 景 點 介 紹 不 可 與 試 題 相 同 ; 景 點 介 紹 相 同 者, 以 零 分 採 計 (1) 以 推 展 基 隆 市 觀 光 為 主 題 介 紹 2 個 旅 遊 景 點, 並 詳 敘 以 A 地 點 到 您 介 紹 的 旅 遊 景 點 以 大 眾 捷 運 搭 乘 方 式 ; 每 個 景 點 介 紹 頁 面 大 小 為 A4 大 小 1 頁 (A 地 點 測 驗 當 日 公 佈 ) (2) 單 一 景 點 介 紹 文 字 字 數 需 100 字 以 上 ( 低 於 100 字, 每 字 扣 1 分 ), 並 將 該 段 落 分 成 2 欄, 欄 間 距 2 字 元, 需 加 分 隔 線, 字 體 格 式 大 小 如 試 題 範 例 所 示 (3) 單 一 景 點 介 紹 需 放 置 景 點 圖 片 1 張, 圖 片 大 小 為 100*100 像 素, 靠 左 對 齊, 圖 與 文 字 距 離 為 0.5cm (4) 請 以 下 列 表 格 內 容 製 作 製 作 出 三 種 圖 表 類 型 ( 圓 形 圖 直 條 圖 折 線 圖 ) 其 中 二 種 ( 測 驗 當 日 監 評 公 佈 ), 二 圖 距 離 為 1cm, 左 圖 靠 左, 右 圖 靠 右 飯 店 名 稱 房 間 房 間 最 低 價 最 高 價 地 址 電 話 華 帥 海 景 飯 店 基 隆 市 仁 愛 區 孝 二 路 108 號 1-9 樓 北 都 大 飯 店 基 隆 市 中 正 區 信 二 路 319 號 長 榮 桂 冠 酒 店 基 隆 市 中 正 區 中 正 路 62 號 之 欣 海 大 飯 店 基 隆 市 信 義 區 義 三 路 6 號 1-5 樓 柯 達 大 飯 店 基 隆 市 中 正 區 義 一 路 7 號 1-8 樓 (5) 加 入 教 育 部 基 隆 市 政 府 您 的 就 讀 學 校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四 項 超 連 結 ( 四 ) 版 面 美 工 自 行 發 揮 創 意 ( 五 ) 其 他 未 列 之 動 作, 請 參 考 範 例 ( 六 ) 現 場 發 生 任 何 題 目 爭 議, 依 監 評 人 員 研 商 決 議 處 理 紙 張 尺 寸 設 定 主 標 題 副 標 題 本 文 內 容 版 面 設 計 美 工 設 計 頁 首 與 頁 尾 15% 5% 5% 40% 20% 15% 範 例 試 題 如 附 件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技 能 競 賽 商 業 管 理 報 表 試 題 範 例 ) 10
11 附 件 2 學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測 驗 時 選 手 必 須 攜 帶 准 考 證 準 時 入 場, 對 號 入 座 二 測 驗 時 間 為 30 分 鐘 測 驗 正 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起, 遲 到 者 不 得 入 場 三 選 手 不 得 提 早 離 場 若 強 行 離 場, 不 服 糾 正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四 文 具 ( 原 子 筆 2B 铅 筆 橡 皮 擦 立 可 白 等 ) 自 備, 必 要 時 可 用 透 明 墊 板, 不 得 在 場 內 向 他 人 借 用 五 嚴 禁 談 話 左 顧 右 盼 等 任 何 舞 弊 行 為 試 場 內 取 得 或 提 供 他 人 答 案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或 相 互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該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六 測 驗 完 畢 後 必 須 將 試 題 本 一 併 送 交 監 試 人 員, 然 後 測 試 術 科 攜 出 試 題 本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七 非 測 驗 必 需 之 物 品 如 計 算 機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計 算 及 通 訊 器 材 等 必 須 關 機 且 需 放 置 於 試 場 前 後 方 地 板 上, 不 得 隨 身 攜 帶 若 經 監 試 人 員 發 現, 則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八 修 正 時 須 用 橡 皮 擦 或 修 正 液 ( 帶 ) 九 如 遇 警 報 地 震, 應 遵 照 監 試 人 員 指 示, 迅 速 疏 散 避 難 十 測 驗 結 束 鐘 ( 鈴 ) 響 畢, 監 試 人 員 宣 布 測 驗 結 束, 不 論 答 畢 與 否 應 即 停 止 作 答, 交 卷 離 場 交 卷 後 強 行 修 改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逾 時 作 答, 不 聽 制 止 者,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十 一 選 手 如 有 冒 名 頂 替 事 情, 違 者 勒 令 出 場, 並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十 二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11
12 術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術 科 測 試 以 實 作 方 式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時 進 場. 測 試 時 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尚 未 進 場 者. 不 准 進 場 二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進 入 術 科 測 試 試 場 時. 應 配 帶 識 別 證 不 得 攜 帶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三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其 檢 定 位 置 號 碼 就 檢 定 崗 位, 對 術 科 試 務 辦 理 單 位 提 供 之 機 具 設 備 材 料, 如 有 疑 義, 應 即 時 當 場 提 出, 由 監 評 人 員 立 即 處 理, 測 試 開 始 後, 不 得 再 提 出 疑 義 四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五 所 有 工 具 設 備 器 具 等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負 責 準 備 六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予 以 扣 考, 不 得 繼 續 應 試, 其 已 應 試 之 術 科 成 績 以 不 及 格 論 1. 冒 名 頂 替 者 2. 傳 遞 資 料 或 信 號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互 換 工 件 或 圖 說 者 5. 隨 身 攜 帶 成 品 或 規 定 以 外 之 器 材 配 件 圖 說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或 其 他 電 子 攝 錄 通 訊 器 材 等 6. 不 繳 交 工 件 圖 說 或 依 規 定 須 繳 回 之 試 題 者 7.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8. 未 遵 守 本 規 則,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外 秩 序 者 七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附 件 3 競 賽 使 用 所 有 器 具 設 備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準 備 12
13 附 件 4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商 業 與 管 理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104 年 4 月 16 日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備 註 08:00-08: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08:20-08: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08:30-09:00 筆 試 時 間 09:00-10:0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孝 親 樓 第 三 電 腦 教 室 第 一 梯 次 30 人 10:00-10: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0:20-10: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0:30-11:00 筆 試 時 間 11:00-12:0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孝 親 樓 第 三 電 腦 教 室 第 二 梯 次 30 人 12:30-12:5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2:50-13:0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3:00-13:30 筆 試 時 間 13:30-14:3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孝 親 樓 第 三 電 腦 教 室 第 三 梯 次 30 人 14:30-14:5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4:50-15:0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5:00-15:30 筆 試 時 間 15:30-16:3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孝 親 樓 第 三 電 腦 教 室 第 四 梯 次 30 人 13
14 附 件 5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商 業 管 理 職 群 評 分 表 競 賽 地 點 :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參 賽 者 姓 名 :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准 考 證 號 碼 : 考 場 : 崗 位 號 碼 : 場 次 : ( 一 ) 完 成 檔 案 : (1) 主 檔 名 : 校 名 _ 班 級 _ 座 號 _ 姓 名 (2) 檔 案 儲 存 於 桌 面 ( 二 ) 設 備 : 使 用 設 備 歸 回 定 位 ( 三 ) 其 他 未 及 備 在 違 規 事 項, 依 監 評 人 員 研 商 決 議 處 理 評 分 表 : 術 科 評 分 標 準 項 目 Word 文 書 處 理 紙 張 尺 寸 設 定 頁 首 與 頁 尾 主 標 題 副 標 題 本 文 內 容 版 面 設 計 美 工 設 計 15% 5% 5% 40% 20% 15% 小 計 (100%) 術 科 (80%) 學 科 (20%) 總 分 評 審 簽 章 : 14
15 附 件 6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課 程 競 賽 商 業 與 管 理 職 群 學 科 題 庫 選 擇 題 (3) 1. 下 列 何 者 可 用 以 辨 識 磁 軌 存 放 資 料 的 起 始 位 置? (1) 讀 寫 槽 (2) 轉 軸 孔 (3) 索 引 孔 (4) 防 寫 孔 (4) Bytes 約 為? (1)1.2KB (2)1.2GB (3)121KB (4)1.2MB (2) 3. 十 進 制 數 的 17 等 於 十 六 進 制 數 的 多 少? (1)17 (2)11 (3)10 (4)21 (3) 4. 印 表 機 通 常 可 以 連 接 在 主 機 的 何 處? (1)COM1 (2)COM2 (3)LPT1 (4)Game port (1) 5. 表 示 0 到 9 的 十 進 制 數 值, 至 少 需 要 幾 個 二 進 位 位 元? (1)4 (2)3 (3)2 (4)1 (1) 6. 在 PC 電 腦 中, 數 據 機 (MODEM) 等 週 邊 裝 置, 大 多 以 何 種 介 面 連 接 到 主 機 上? (1)RS-232 (2)RS-422 (3)Centronic (4)10Base-T (1) 7. 可 將 數 位 信 號 與 類 比 信 號 相 互 轉 換 的 設 備, 稱 為 (1) 數 據 機 (2) 多 工 機 (3) 傳 真 機 (4) 前 置 處 理 機 (4) 8. BASIC 程 式 語 言 是 屬 於 (1) 自 然 語 言 (2) 機 器 語 言 (3) 低 階 語 言 (4) 直 譯 程 式 (4) 9. 以 [email protected] 來 表 示,@ 的 左 邊 hello 代 表 的 是 (1) 個 人 的 網 址 (2) 個 人 的 姓 名 (3) 個 人 的 密 碼 (4) 個 人 的 帳 號 (1) 10. 電 腦 最 基 本 的 運 算 方 式 為 何? (1) 加 法 (2) 除 法 (3) 減 法 (4) 乘 法 (1) 11. 下 列 何 者 為 主 機 與 週 邊 設 備 溝 通 時 不 可 或 缺 之 管 道? (1) 匯 流 排 (Bus) (2) 音 效 卡 (3)9-Pin 接 頭 (4) 電 話 線 (2) 12. 下 列 何 者 之 傳 輸 速 度 最 快? (1) 電 話 線 (2) 光 纖 (3) 同 軸 電 纜 (4) 雙 絞 線 (2) 13. 下 列 何 者 是 決 定 點 矩 陣 列 表 機 列 印 品 質 的 最 重 要 因 素? (1) 與 主 機 連 接 介 面 (2)DPI(Dot per Inch) 的 大 小 (3) 緩 衝 區 (Buffer) 大 小 (4) 送 紙 方 面 (1) 14. 以 下 那 種 裝 置 只 能 做 為 輸 出 設 備 使 用, 無 法 做 為 輸 入 設 備 使 用? (1) 印 表 機 (2) 鍵 盤 (3) 觸 摸 式 螢 幕 (4) 光 筆 (4) 15. 處 理 機 與 週 邊 裝 置 間 之 訊 息 溝 通 並 不 通 過 下 列 那 一 部 份? (1) 通 道 (Channel) (2) 匯 流 排 (Bus) (3) 界 面 線 路 (Interface Circuit) (4) 浮 點 運 算 處 理 器 (Floating Point Coprocessor) (2) 16. 創 新 小 點 子 商 店, 想 藉 由 網 際 網 路 (Internet) 提 供 世 界 各 地 的 客 戶 預 訂 產 品, 他 們 應 該 架 設 何 種 系 統? (1)FTP 伺 服 器 (2)WWW 伺 服 器 (3)DNS 伺 服 器 (4)Mail 伺 服 器 (3) 17. 磁 帶 是 採 用 下 列 那 一 種 存 取 方 式? (1) 索 引 存 取 (2) 直 接 存 取 (3) 循 序 存 取 (4) 隨 機 存 取 (2) 18. CPU80586 具 64 位 元 的 資 料 匯 流 排 及 32 位 元 的 位 址 匯 流 排, 其 可 定 址 的 最 大 線 性 記 憶 體 空 間 為 (1)1GB (2)4GB (3)8GB (4)16GB (3) 19. 所 謂 32 位 元 個 人 電 腦 之 32 位 元 是 指 CPU 的 (1) 控 制 匯 流 排 (2) 位 址 匯 流 排 (3) 資 料 匯 流 排 (4) 輸 入 / 輸 出 匯 流 排 為 32 位 元 (3) 20. 使 用 IE 連 上 Internet 上 的 桃 花 源 資 訊 網 後, 但 希 望 以 後 能 可 以 快 速 的 再 連 到 該 站, 最 好 的 做 法 是? (1) 將 網 址 抄 起 來 (2) 存 檔 (3) 加 到 我 的 最 愛 (4) 照 相 存 證 (3) 21.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有 誤? (1) 機 房 要 有 空 調 及 除 濕 設 備 (2) 各 種 週 邊 裝 置 要 注 意 防 塵, 以 延 長 壽 命 (3) 可 使 用 濕 毛 巾 擦 拭 鍵 盤 螢 幕 (4) 定 期 用 清 潔 片 清 洗 磁 碟 機 (3) 22. 下 列 何 者 為 撞 擊 式 印 表 機? (1) 靜 電 式 (2) 噴 墨 式 (3) 點 陣 式 (4) 雷 射 式 (1) 23. 二 進 制 數 值 轉 換 為 十 六 進 制 時, 其 值 為 (1)69 (2)39 (3)8A (4)7A (4) 24. 以 來 表 示, 則 下 列 何 者 代 表 國 家 或 地 理 區 域 之 網 域? (1)www (2)labor (3)gov (4)tw (1) 25. 螢 幕 的 輸 出 品 質 由 那 項 標 準 而 定? (1) 解 析 度 (2) 重 量 (3) 輸 出 速 度 (4) 大 小 (1) 26. 磁 碟 機 讀 寫 頭 移 到 正 確 磁 軌 所 花 的 時 間 稱 為 (1) 找 尋 時 間 (Seek Time) (2) 設 定 時 間 (Setting Time) (3) 資 料 傳 輸 速 率 (Data Transfer Rate) (4) 延 遲 時 間 (Latency) 15
16 (4) 27. 下 列 何 者 為 計 算 機 的 心 臟, 且 由 控 制 單 元 與 算 術 邏 輯 單 元 所 組 成? (1)ALU (2)CU (3)Register (4)CPU (2) 28. 公 司 的 員 工 希 望 可 以 進 行 郵 件 收 送, 你 需 要 幫 他 安 裝 那 一 種 軟 體? (1)Real Player (2)Outlook Express (3)Net Meeting (4)FTP (2) 29. 評 量 點 矩 陣 印 表 機 速 度 的 單 位 是 (1)DPI(Dot Per Inch) (2)CPS(Character Per Second.) (3)BPS(Bit Per Second) (4)BPI(Byte Per Inch) (3) 30. 小 明 想 查 詢 網 際 網 路 (Internet) 上 有 關 旅 遊 的 網 站, 您 建 議 他 最 好 應 該 如 何 做? (1) 買 一 本 Internet Yellow Page (2) 購 買 旅 遊 雜 誌 (3) 使 用 搜 尋 引 擎 尋 找 (4) 接 收 (3) 31. 同 時 兼 具 有 輸 入 和 輸 出 功 能 的 裝 置 為 何? (1) 滑 鼠 (2) 列 表 機 (3) 磁 碟 機 (4) 掃 描 器 (3) 32. 以 下 那 一 種 設 備 是 輸 出 裝 置? (1) 滑 鼠 (2) 鍵 盤 (3) 繪 圖 機 (Plotter) (4) 光 筆 (2) 33. 下 列 各 種 新 興 高 容 量 儲 存 設 備 中, 何 者 非 屬 光 碟 原 理 之 儲 存 設 備? (1)DVD-ROM (2)ZIP (3)CD-ROM (4)CD-R/W (4) 34. 在 各 種 多 媒 體 播 放 程 式 下, 下 列 何 種 檔 案 非 屬 可 播 放 的 音 樂 檔 案 類 型? (1).mp3 (2).wav (3).mid (4).jpg (3) 35. 數 據 機 (MODEM) 傳 輸 速 度 的 單 位 為 何? (1)BPI (2)CPI (3)BPS (4)CPS (4) 36. 要 查 閱 儲 存 在 電 腦 縮 影 膠 片 的 資 料, 可 利 用 下 列 那 一 種 裝 置? (1) 光 學 字 體 閱 讀 機 (OCR Reader) (2) 條 碼 閱 讀 機 (Bar Code Reader) (3) 讀 卡 機 (4) 放 大 顯 示 閱 讀 機 (Magnifying Display Viewer) (2) 37. 在 網 際 網 路 (Internet) 上, 用 什 麼 來 識 別 電 腦? (1)URL (2)IP Address (3)computer ID (4)computer name (2) 38. 那 一 種 服 務 可 將 Domain Name 對 應 為 IP Address? (1)WINS (2)DNS (3)DHCP (4)Proxy (1) 39. Internet 是 採 用 下 列 何 種 通 訊 協 定? (1)TCP/IP (2)ISO 的 OSI (3)X.25 (4)HDLC (4) 40. 僅 能 當 做 輸 入 裝 置 者 為 何? (1) 磁 碟 機 (2) 列 表 機 (3) 螢 幕 (4) 讀 卡 機 (1) 41. 下 列 何 敘 述 不 正 確? (1) 磁 片 旁 可 放 強 力 磁 鐵 (2) 將 3.5 吋 磁 片 的 防 寫 孔 打 開, 表 示 只 可 讀 其 內 的 資 料, 但 無 法 執 行 寫 入 的 工 作 (3) 磁 片 要 遠 離 熱 源, 以 免 變 形 而 無 法 放 入 磁 碟 機 內 (4) 磁 片 要 遠 離 灰 塵 多 的 地 方 (1) 42. 電 腦 的 那 一 個 部 份 負 責 從 主 記 憶 體 讀 取 並 解 釋 指 令? (1) 控 制 單 元 (2) 主 記 憶 體 (3) 輸 出 / 入 單 元 (4) 算 術 邏 輯 單 元 (4) 43. 下 列 之 記 憶 裝 置 中, 何 者 之 存 取 速 度 最 慢? (1) 硬 碟 (2) 光 碟 (3)RAM (4) 軟 碟 (3) 44. 以 下 那 一 個 為 圖 形 檔 的 副 檔 名? (1).HTML (2).DOC (3).GIF (4).EXE (4) 45. 下 列 何 者 可 以 分 擔 部 份 CPU 的 浮 點 計 算 工 作, 以 提 高 系 統 的 速 度? (1) 快 取 記 憶 體 控 制 器 (Cache Controller) (2) 前 端 處 理 器 (Front-End Processor) (3) 磁 碟 控 制 器 (Disk Controller) (4) 協 同 處 理 機 (Coprocessor) (4) 46. CPU 中 的 控 制 單 元 主 要 功 能 在 控 制 電 腦 的 動 作,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控 制 單 元 所 執 行 的 動 作? (1) 控 制 (2) 解 碼 (3) 執 行 (4) 計 算 (2) 47. 下 列 何 者 屬 於 輸 出 裝 置? (1) 數 位 板 (2) 終 端 顯 示 器 (3) 鍵 盤 (4) 滑 鼠 (2) 48. 二 進 制 數 值 之 1 的 補 數 為 何? (1) (2) (3) (4) (4) 49. 金 融 機 構 所 提 供 之 提 款 卡, 可 提 供 使 用 者 進 行 提 款 之 作 業, 則 該 提 款 卡 此 方 面 之 資 料 處 理 作 業 上 係 屬 於 (1) 輸 出 設 備 (2) 輸 出 媒 體 (3) 輸 入 設 備 (4) 輸 入 媒 體 (3) 50. 下 列 何 敘 述 不 正 確? (1) 磁 碟 機 的 磁 頭 髒 了, 可 使 用 清 潔 磁 片 來 清 潔 (2) 抽 換 顯 示 介 面 卡 時, 要 先 將 電 腦 電 源 關 閉 (3) 磁 片 不 用 時, 可 放 在 烤 箱 上 (4) 電 腦 不 用 時, 可 用 防 塵 套 將 其 蓋 住 以 防 止 灰 塵 16
17 (1) 51. 通 常 電 腦 內 部 表 示 負 的 整 數 是 用 (1)2 的 補 數 表 示 法 (2)8 的 補 數 表 示 法 (3)10 的 補 數 表 示 法 (4)9 的 補 數 表 示 法 (2) 52. 在 量 販 店 內, 商 品 包 裝 上 所 貼 的 條 碼 (barcode) 係 協 助 結 帳 及 庫 存 盤 點 之 用, 則 該 條 碼 在 此 方 面 之 資 料 處 理 作 業 上 係 屬 於 (1) 輸 入 設 備 (2) 輸 入 媒 體 (3) 輸 出 設 備 (4) 輸 出 媒 體 (3) 53. 一 個 邏 輯 閘, 若 有 任 一 輸 入 為 1 時, 其 輸 出 為 0, 則 此 邏 輯 閘 為 (1)XOR 閘 (2)AND 閘 (3)NOR 閘 (4)OR 閘 (2) 54. 資 料 緩 衝 區 (Data Buffer) 的 作 用 為 何? (1) 防 止 因 斷 電 所 造 成 之 資 料 流 失 (2) 暫 存 資 料, 以 做 後 續 處 理 (3) 增 加 硬 碟 (HardDisk) 之 容 量 (4) 避 免 電 腦 當 機 (3) 55. 英 文 字 母 A 的 10 進 制 ASCII 值 為 65, 則 字 母 Q 的 16 進 制 ASCII 值 為 (1)73 (2)81 (3)51 (4)50 (1) 56. 在 接 收 郵 件 時, 若 郵 件 上 出 現 紅 色! 符 號, 表 示 此 封 郵 件 (1) 為 急 件 (2) 帶 有 病 毒 的 郵 件 (3) 含 有 附 加 檔 案 的 郵 件 (4) 為 已 刪 除 郵 件 (2) 57. 電 子 郵 件 允 許 你 發 送 訊 息 到? (1) 只 有 在 相 同 網 域 的 使 用 者 (2) 可 以 在 相 同 或 不 同 網 域 的 使 用 者 (3) 只 可 以 發 給 認 識 的 人 (4) 只 可 以 發 給 通 訊 錄 上 的 人 (4) 58. 下 列 那 一 個 選 項 不 可 利 用 搜 尋 引 擎 找 到? (1)Web 文 件 (2)BBS 的 訊 息 (3)FTP 檔 案 (4) 個 人 帳 號 (2) 59. 下 列 那 一 個 數 字 不 是 二 進 位 數 的 表 示 法? (1)101 (2)1A (3)1 (4)11001 (3) 60. 下 列 資 料 單 位 何 者 為 由 小 而 大 順 序 排 列? (1)GB TB KB MB (2)TB MB GB KB (3)KB MB GB TB (4)MB KB GB TB (1) 61. 下 列 何 種 軟 體 不 必 用 到 網 際 網 路 (Internet)? (1)Office XP (2)BBS (3) (4)WWW (3) 之 2 的 補 數 為 下 列 何 者? (1) (2) (3) (4) (1) 63. 下 列 何 者 會 影 響 電 腦 執 行 數 值 運 算 的 速 度? (1)CPU 的 速 度 (2) 硬 式 磁 碟 機 存 取 資 料 的 速 度 (3) 電 流 強 弱 (4) 打 字 員 的 打 字 速 度 (4) 64. 作 業 系 統 提 供 了 一 個 介 於 電 腦 與 使 用 者 之 間 的 一 個 界 面, 其 中 該 作 業 系 統 係 包 含 了 下 列 何 種 功 能, 使 得 使 用 者 不 需 關 心 檔 案 之 儲 存 方 式 與 位 置? (1) 保 護 系 統 (2) 輸 出 入 系 統 (3) 記 憶 體 管 理 系 統 (4) 檔 案 管 理 系 統 (1) 65. 磁 帶 之 存 取 方 式 係 採 用 (1) 循 序 存 取 (2) 直 接 存 取 (3) 索 引 存 取 (4) 隨 機 存 取 (3) 66. 使 用 者 備 有 數 據 機 並 配 有 撥 接 帳 號, 就 可 透 過 家 裡 之 電 話 線 路 撥 接 上 ISP, 連 上 Internet, 下 列 何 者 屬 學 術 界 使 用 之 免 費 ISP? (1)SEEDnet (2)Hinet (3)TAnet (4)UUNet (4) 67. 以 ASCIICode 儲 存 字 串 "PC-586", 但 不 包 含 引 號 ", 共 需 使 用 多 少 位 元 組 之 記 憶 體 空 間? (1)1 (2)2 (3)3 (4)6 (1) 68. 下 列 之 記 憶 體 中, 何 者 存 取 資 料 之 速 度 最 快? (1) 快 取 記 憶 體 (2) 唯 讀 記 憶 體 (3) 隨 機 記 憶 體 (4) 虛 擬 記 憶 體 (1) 69. 個 人 電 腦 (PC) 通 常 採 用 ASCII 碼 作 為 內 部 資 料 處 理 或 數 據 傳 輸 方 面 的 交 換 碼, 其 編 碼 方 式 為 何? (1)7 位 元 二 進 位 碼 (2)4 位 元 二 進 位 碼 (3)6 位 元 二 進 位 碼 (4)8 位 元 二 進 位 碼 (4) 70. 在 網 際 網 路 上 有 多 少 個 新 聞 群 組 (News)? (1) 少 於 200 (2)300~900 (3)2000~5000 (4) 超 過 6000 (3) 71. 下 列 關 於 個 人 電 腦 所 使 用 之 記 憶 體 的 敘 述 中, 何 者 是 錯 誤 的? (1) 軟 碟 與 磁 帶 均 屬 於 輔 助 記 憶 體 (2)ROM 常 用 來 存 放 系 統 程 式 (3)ROM 中 之 資 料 僅 能 存 入, 不 能 被 讀 出 (4) 電 腦 關 機 後,RAM 內 部 所 儲 存 之 資 料 會 消 失 (2) 72. CPU 必 先 將 要 存 取 的 位 址 存 入 何 處, 才 能 到 主 記 憶 體 中 存 取 資 料? (1) 資 料 暫 存 器 (2) 位 址 暫 存 器 (3) 輸 出 單 元 (4) 指 令 暫 存 器 17
18 (2) 73. 有 關 CPU 及 記 憶 體 處 理 之 說 明, 下 列 何 者 錯 誤? (1) 控 制 單 元 負 責 指 揮 協 調 各 單 元 運 作 (2)I/O 負 責 算 術 運 算 及 邏 輯 運 算 (3)ALU 負 責 算 術 運 算 及 邏 輯 運 算 (4) 記 憶 單 元 儲 存 程 式 指 令 及 資 料 (1) 74. 雷 射 印 表 機 是 一 種 (1) 輸 出 設 備 (2) 輸 入 裝 置 (3) 利 用 打 擊 色 帶 印 字 機 器 (4) 撞 擊 式 印 表 機 (2) 75. 連 接 主 機 與 週 邊 設 備 之 介 面 卡 是 插 在 何 處? (1)CPU (2) 擴 充 槽 (3) 主 機 外 面 (4) 記 憶 單 元 (4) 76. 以 下 的 設 備, 一 般 而 言 那 個 存 取 資 料 的 速 度 最 快? (1) 光 碟 機 (2)3.5 吋 軟 碟 機 (3)5.25 吋 軟 碟 機 (4) 硬 碟 (3) 77. 在 接 收 郵 件 時, 若 郵 件 上 出 現 迴 紋 針 符 號, 表 示 此 封 郵 件 (1) 為 急 件 (2) 為 已 刪 除 郵 件 (3) 含 有 附 加 檔 案 的 郵 件 (4) 帶 有 病 毒 的 郵 件 (2) 78. 硬 式 磁 碟 機 為 防 資 料 流 失 或 中 毒, 應 常 定 期 執 行 何 種 工 作? (1) 查 檔 (2) 備 份 (3) 規 格 化 (4) 用 清 潔 片 清 洗 (4) 79. 以 下 那 一 種 不 是 電 子 郵 件 系 統 可 提 供 的 功 能? (1) 收 發 郵 件 (2) 夾 帶 附 件 (3) 轉 送 郵 件 (4) 聊 天 (3) 80. 設 B=5,C=10, 則 計 算 A=B+C 時, 控 制 單 元 是 到 何 處 取 出 代 表 B 及 C 之 值, 再 送 到 ALU 相 加? (1) 輸 入 單 元 (2)CPU (3) 記 憶 體 (4) 輸 出 單 元 (1) 81. 在 ASCII Code 的 表 示 法 中, 下 列 之 大 小 關 係 何 者 為 錯 誤 者? (1)A>B>C (2)c>b>a (3)3>2>1 (4)p>g>e (1) 82. 繪 圖 機 是 屬 於 何 種 裝 置? (1) 輸 出 裝 置 (2) 記 憶 裝 置 (3) 處 理 裝 置 (4) 輸 入 裝 置 (1) 83. CRT 透 過 何 種 介 面 卡 與 主 機 連 接? (1) 視 頻 介 面 卡 (2) 磁 碟 機 控 制 卡 (3) 中 文 卡 (4)RS-232 介 面 卡 (4) 84.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區 域 網 路 的 標 準? (1)Ethernet (2)Token Ring (3)ARCnet (4)Seednet (2) 85. 下 列 那 一 項 不 屬 於 電 腦 的 週 邊 裝 置? (1) 印 表 機 (2) 暫 存 器 (3) 螢 幕 (4) 軟 式 磁 碟 機 (1) 86. 使 用 磁 片 最 好 固 定 時 間 用 清 潔 液 清 洗 下 列 那 一 項? (1) 磁 頭 (2) 讀 寫 孔 (3) 中 心 孔 (4) 防 寫 槽 (3) 87. 在 網 際 網 路 上, 那 些 人 可 以 傳 送 電 子 郵 件 訊 息? (1) 只 有 台 灣 學 術 網 路 TANet 內 的 使 用 者 (2) 只 有 在 Hinet 上 的 使 用 者 (3)Internet 上 的 使 用 者 (4) 只 有 公 司 內 部 的 使 用 者 (1) 88. 下 列 之 輔 助 記 憶 裝 置 中, 何 者 之 存 取 速 度 最 快? (1) 硬 碟 (2) 光 碟 (3) 磁 帶 (4) 軟 碟 (1) 89.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網 路 特 有 的 設 備? (1) 滑 鼠 (2) 數 據 機 (3) 橋 接 器 (4) 路 由 器 (4) 90. 下 列 有 關 記 憶 體 之 敘 述 中, 何 者 錯 誤? (1) 隨 機 存 取 記 憶 體 (RAM) 可 讀 取 且 可 寫 入 (2) 唯 讀 記 憶 體 (ROM) 只 能 讀 取, 但 不 可 寫 入 (3) 一 般 而 言, 主 記 憶 體 指 的 是 RAM (4)ROM 儲 存 應 用 程 式 且 電 源 關 閉 後, 所 儲 存 的 資 料 將 消 失 (4) 91. 下 列 關 於 RAM 的 敘 述 中, 那 一 項 是 錯 誤 的? (1) 儲 存 的 資 料 能 被 讀 出 (2) 電 源 關 掉 後, 所 儲 存 的 資 料 內 容 都 消 失 (3) 能 寫 入 資 料 (4) 與 ROM 的 主 要 差 別 在 於 記 憶 容 量 大 小 (2) 92. 資 料 傳 輸 時 可 作 雙 向 傳 輸, 但 無 法 同 時 雙 向 傳 輸 的 傳 輸 方 法 為 何? (1) 單 工 (2) 半 雙 工 (3) 多 工 (4) 全 雙 工 (2) 93. 螢 幕 的 信 號 線 插 頭 須 插 在 主 機 的 何 處? (1)LPT1 (2) 顯 示 卡 接 頭 (3)Game port (4)COM1 (1) 94. 在 微 電 腦 系 統 中, 要 安 裝 週 邊 設 備 時, 常 在 電 腦 主 機 板 上 安 插 一 硬 體 配 件, 以 便 系 統 和 週 邊 設 備 能 適 當 溝 通, 其 中 該 配 件 名 稱 為 何? (1) 介 面 卡 (2) 讀 卡 機 (3) 繪 圖 機 (4) 掃 描 器 18
19 (3) 95. 下 列 何 者 為 資 料 傳 輸 速 度 的 單 位? (1)BPI (2)CPI (3)BPS (4)CPS (4) 96. 下 列 各 專 有 名 詞 對 照 中, 何 者 是 錯 誤 者? (1)OA: 辦 公 室 自 動 化 (2)BBS: 電 子 佈 告 欄 (3) 電 子 郵 件 (4)LAN: 廣 域 網 路 (1) 97. 個 人 電 腦 透 過 電 話 線 通 訊 時, 須 再 配 合 下 列 那 一 種 設 備? (1) 數 據 機 (MODEM) (2) 多 工 機 (multiplexer) (3) 前 端 機 (front-end) (4) 集 訊 機 (concentrator) (3) 98. 專 有 名 詞 WWW 之 中 文 名 稱 係 指 下 列 何 者? (1) 區 域 網 路 (2) 網 際 網 路 (3) 全 球 資 訊 網 (4) 電 子 佈 告 欄 (3) 99.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CPU 內 控 制 單 元 的 功 能? (1) 讀 出 程 式 並 解 釋 (2) 控 制 程 式 與 資 料 進 出 主 記 憶 體 (3) 計 算 結 果 並 輸 出 (4) 啟 動 處 理 器 內 部 各 單 元 動 作 (1)100. 若 要 使 用 滑 鼠 來 操 作, 下 列 那 一 個 輸 出 入 埠 (Port) 可 用 來 連 接 滑 鼠? (1)COM1 (2)LPT1 (3)RS232 (4)LPT2 選 擇 題 (4) 1. 關 於 Microsoft Outlook Express 6.0 所 接 收 的 郵 件 之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1) 可 具 有 聲 音 (2) 可 具 有 背 景 圖 案 (3) 可 具 有 GIF 圖 案 (4) 附 加 檔 案 均 可 下 載, 並 執 行 (2) 2. 那 一 項 功 能 是 Word 2000 所 無 法 直 接 做 到 的? (1) 網 頁 設 計 (2) 網 站 管 理 (3) 電 子 郵 件 製 作 (4) 公 文 製 作 (2) 3. 八 進 位 數 值 (456) 轉 換 成 十 六 進 位 數 值 為 何? (1)12F (2)12E (3)12D (4)228 (2) 4. 若 一 年 以 365 日 計 算, 則 須 使 用 多 少 位 元 才 可 表 示 該 數 目 365? (1)1 (2)9 (3)18 (4)2 (1) 5. 那 一 個 軟 體 不 可 以 直 接 把 檔 案 轉 換 為 網 頁? (1)Acrobat (2)Word (3)PhotoImpact (4)PowerPoint (2) 6. 在 OpenOffice 套 裝 軟 體 內, 何 種 軟 體 屬 於 簡 報 軟 體? (1)Writer (2)Impress (3)Calc (4)Draw (4) 7. 當 我 們 在 Word XP 環 境 中, 無 法 做 到 那 一 種 影 像 處 理? (1) 翻 轉 圖 形 (2) 放 大 / 縮 小 圖 形 (3) 調 整 圖 形 亮 度 (4) 在 圖 片 上 加 上 文 字 (2) 8. 下 列 那 一 種 功 能 Word XP 沒 有 提 供? (1) 加 入 超 連 結 (2) 將 圖 形 四 色 分 色 輸 出 (3) 中 文 簡 體 字 與 繁 體 字 轉 換 (4) 轉 換 為 網 頁 (4) 9. 在 區 段 操 作 中, 被 選 取 的 區 段 通 常 以 何 種 方 式 顯 示? (1) 平 常 (2) 底 線 (3) 粗 體 字 (4) 反 白 (3) 10. 下 列 那 一 套 電 子 郵 件 系 統 還 能 兼 具 有 管 理 行 事 曆 的 功 能? (1)Outlook Express (2)Netscape (3)Outlook (4)cc:Mail (1) 11. 當 我 們 在 Word XP 文 件 中 輸 入 一 個 電 子 郵 件 地 址 時,Word? (1) 會 變 更 成 為 超 連 結 (2) 會 開 啟 電 子 郵 件 系 統 (3) 自 動 變 更 為 大 寫 字 型 (4) 不 會 有 變 化 (3) 12. 在 進 行 文 字 輸 入 時, 當 超 過 所 設 定 的 留 白 部 份, 將 自 動 移 到 下 一 行, 此 功 能 稱 為? (1) 捲 頁 (Scroll page) (2) 文 句 移 動 (Sentence move) (3) 自 動 斷 字 ( Word wrap) (4) 右 方 留 白 調 整 (2) 13. 最 適 合 使 用 者 撰 寫 編 輯 處 理 擷 取 儲 存 及 列 印 各 種 文 件 資 料 的 軟 體 為 何? (1) 會 計 軟 體 (2) 文 書 處 理 軟 體 (3) 繪 圖 軟 體 (4) 通 訊 軟 體 (3) 14. 下 列 何 者 可 以 增 加 電 腦 文 書 檔 案 管 理 的 效 率? (1) 頁 首 設 定 (2) 頁 碼 設 定 (3) 有 系 統 的 檔 名 命 名 規 則 (4) 粗 體 字 (1) 15. 在 OpenOffice 套 裝 軟 體 內, 何 種 軟 體 屬 於 文 書 處 理 軟 體? (1)Writer (2)Impress (3)Calc (4)Draw (3) 16. 在 Word XP 檔 案 / 列 印 功 能 選 項 中, 若 只 要 列 印 第 1 頁 與 第 3 頁 時, 應 在 對 話 盒 中 之 [ 頁 數 ] 方 框 中 輸 入? (1)1-3 (2)1~3 (3)1,3 (4)1:3 (2) 17. 在 Word XP 中, 下 列 之 那 一 種 檢 視 模 式 可 以 將 垂 直 及 水 平 尺 規 顯 示 出 來? (1) 標 準 模 式 (2) 整 頁 模 式 (3) 大 綱 模 式 (4) 主 控 文 件 模 式 19
20 (3) 18. 在 Word XP 中, 若 欲 將 目 前 正 在 編 輯 之 檔 案 的 內 容 儲 存 成 另 一 個 檔 案, 可 利 用 檔 案 功 能 表 內 之 那 一 個 選 項 來 完 成 之? (1) 儲 存 檔 案 (2) 關 閉 檔 案 (3) 另 存 新 檔 (4) 開 新 檔 案 (3) 19. 在 網 際 網 路 的 網 域 組 織 中,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是 錯 誤 的? (1)gov 代 表 政 府 機 構 (2)edu 代 表 教 育 機 構 (3)org 代 表 商 業 機 構 (4)mil 代 表 軍 方 單 位 (1) 20. 下 列 何 者 為 資 料 庫 軟 體? (1)Access (2)Writer (3)MS-Word (4)AmiPro (4) 21. 若 要 將 Word XP 的 檔 案 存 成 範 本 格 式, 其 副 檔 名 為? (1)DOC (2)XLS (3)XLT (4)DOT (2) 22.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作 業 系 統? (1)Windows (2)Oracle (3)Unix (4)Linux (4) 23. 在 Word XP 中, 若 欲 將 目 前 正 在 編 輯 之 文 件 加 上 保 護 密 碼, 可 利 用 下 列 那 一 個 選 項 動 作 來 完 成 之? (1) 檔 案 / 開 新 檔 案 (2) 檔 案 / 開 啟 舊 檔 (3) 檔 案 / 摘 要 資 訊 (4) 工 具 / 選 項 / 儲 存 (1) 24. 在 Word XP 中, 若 在 文 件 中 先 選 取 表 格 後, 再 按 下 [Del] 鍵, 則 下 列 何 者 會 被 刪 除? (1) 該 表 格 內 之 資 料 內 容 (2) 該 表 格 (3) 該 表 格 及 其 內 之 資 料 內 容 (4) 沒 有 改 變 (2) 25. 負 責 電 腦 開 機 時 執 行 系 統 自 動 偵 測 及 支 援 相 關 應 用 程 式, 具 輸 入 輸 出 功 能 的 元 件 是 (1)DOS (2)BIOS (3)I/O (4)RAM (1) 26. 在 進 行 文 章 編 修 時, 下 列 那 一 項 設 定 不 會 直 接 影 響 文 章 編 修 的 操 作? (1) 螢 幕 顏 色 的 設 定 (2) 插 入 (Insert)/ 覆 蓋 (Replace) 的 設 定 (3) 左 右 邊 界 設 定 (4) 定 位 鍵 (Tab) 設 定 (4) 27. 下 列 軟 體 何 者 不 是 文 書 處 理 軟 體? (1)MS-Word (2)PE3 (3)AmiPro (4)Windows (4) 28. 在 Word XP 中, 若 欲 在 文 件 中 執 行 Excel 試 算 表 時, 可 利 用 插 入 功 能 表 內 之 那 一 個 選 項 來 完 成 之? (1) 符 號 (2) 圖 片 (3) 檔 案 (4) 物 件 (3) 29. 下 列 何 種 功 能 並 不 能 增 加 文 件 的 可 讀 性? (1) 粗 體 字 (2) 加 底 線 (3) 頁 首 設 定 (4) 縮 排 (4) 30. 在 編 輯 Word 文 件 時, 若 欲 刪 除 插 入 點 右 邊 的 文 字 時, 可 按 下 列 那 一 鍵 來 完 成 之? (1)[Home] (2)[End] (3)[Backspace] (4)[Delete] (4) 31. 在 Word XP 中, 若 對 已 被 選 取 之 文 件, 先 按 住 [Ctrl] 鍵 再 做 拖 曳, 表 示 執 行 下 列 那 一 個 動 作? (1) 搬 移 (2) 刪 除 (3) 貼 上 (4) 複 製 (2) 32. 全 球 資 訊 網 (World Wide Web) 使 用 最 普 遍 的 是 那 一 種 格 式? (1).doc (2).htm (3).txt (4).dbf (4) 33. 一 般 而 言, 我 們 說 PC 有 4MB 主 記 憶 體, 指 的 是 (1)4096 bytes ROM (2)4096 bytes RAM (3)4096 KB ROM (4)4096 KB RAM (3) 34.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繪 圖 專 用 軟 體? (1)CorelDraw (2)PhotoImpact (3)PowerPoint (4)PhotoDraw (1) 35. 下 述 何 者 為 試 算 表 軟 體? (1)MS Excel (2)SAS (3)dBASE (4)AutoCAD (2) 36. 電 腦 終 端 機 的 畫 面 發 生 上 下 跳 動 時, 可 調 整 下 列 那 一 個 旋 轉 鈕 以 使 畫 面 恢 復 穩 定? (1)V-WIDTH (2)V-HOLD (3)BRIGHT (4)V-SIZE (3) 37. 在 網 際 網 路 的 網 域 組 織 中,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是 錯 誤 的? (1)gov 代 表 政 府 機 構 (2)edu 代 表 教 育 機 構 (3)net 代 表 財 團 法 人 (4)com 代 表 商 業 機 構 (3) 38. 程 式 經 編 譯 (Compile) 後, 不 會 產 生 下 列 那 一 種 輸 出? (1) 診 斷 訊 息 (Diagnostic Message) (2) 列 印 原 始 程 式 (Source Program Listing) (3) 可 執 行 模 組 (Executable Module) (4) 目 的 模 組 (Object Module) (4) 39. 文 書 處 理 已 由 文 件 表 格 製 作 進 步 到 桌 上 排 版 系 統, 簡 稱 為? (1)WP (2)OA (3)DDP (4)DTP (3) 40. 二 進 位 數 值 , 其 2 的 補 數 值 為 何? (1) (2) (3) (4) (2) 41. 網 際 網 路 的 IP 位 址 長 度 係 由 多 少 位 元 所 組 成? (1)16 (2)32 (3)48 (4)64 20
21 (1) 42. 已 知 網 際 網 路 的 IP 位 址 係 由 四 組 數 字 所 組 成, 請 問 下 列 表 示 法 中 何 者 是 錯 誤 的? (1) (2) (3) (4) (1) 43. 一 般 若 要 使 用 Internet, 為 了 安 全 性 與 保 密 性, 必 須 要 有 密 碼 及 (1) 帳 號 (2) 信 用 卡 號 (3) 身 份 證 字 號 (4) 學 號 才 能 進 入 (3) 44. 二 進 位 編 碼 所 組 成 的 資 料 在 運 用 時, 通 常 會 另 加 一 個 bit, 用 來 檢 查 資 料 是 否 正 確, 此 bit 稱 為 (1)check bit (2)extended bit (3)parity bit (4)redundancy bit (4) 45. 假 設 某 一 記 憶 體 具 有 14 條 位 址 線, 則 此 記 憶 體 共 有 多 少 位 址 空 間? (1)24KB (2)24B (3)16MB (4)16KB (3) 46. IP 位 址 通 常 是 由 四 組 數 字 所 組 成 的, 每 組 數 字 之 範 圍 為 何? (1)0~999 (2)0~127 (3)0~255 (4)0~512 (4) 47. 下 列 何 者 屬 於 輔 助 記 憶 體? (1)RS-232 介 面 卡 (2) 算 術 邏 輯 單 元 (3) 控 制 單 元 (4) 磁 碟 機 (3) 48. 資 料 處 理 (Data Processing) 的 基 本 作 業 是 (1) 輸 出 處 理 輸 入 (2) 輸 入 輸 出 處 理 列 印 (3) 輸 入 處 理 輸 出 (4) 輸 入 輸 出 顯 示 列 印 (1) 49. 下 列 那 一 種 記 憶 體 內 的 資 料 會 隨 電 源 中 斷 而 消 失? (1)RAM (2)ROM (3)PROM (4)EPROM (3) 50. 電 子 計 算 機 的 記 憶 體 容 量 之 大 小 與 2 的 次 方 有 關, 所 謂 1M 是 指 2 的 幾 次 方? (1)15 (2)10 (3)20 (4)50 (1) 51. 有 關 磁 碟 片 的 保 養, 下 列 何 者 錯 誤? (1) 必 須 常 以 濕 巾 擦 拭 乾 淨 (2) 必 須 遠 離 磁 性 物 質 (3) 不 可 彎 曲 (4) 不 可 置 於 過 熱 環 境 中 (2) 52. 關 於 網 際 網 路 (Internet) 的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1)Internet 是 起 於 40 年 代 (2)Internet 是 國 際 的 範 圍 (3)Internet 只 是 現 成 可 用 於 防 禦 部 門 和 研 究 大 學 (4)Internet 使 用 者 數 目 可 無 限 制 擴 張 (2) 53. MIPS 為 下 列 何 者 之 衡 量 單 位? (1) 印 表 機 之 印 字 速 度 (2)CPU 之 處 理 速 度 (3) 螢 幕 之 解 析 度 (4) 磁 碟 機 之 讀 取 速 度 (1) 54. 微 處 理 器 與 外 部 連 接 之 各 種 訊 號 匯 流 排, 何 者 具 有 雙 向 流 通 性? (1) 資 料 匯 流 排 (2) 狀 態 匯 流 排 (3) 控 制 匯 流 排 (4) 位 址 匯 流 排 (4) 55. 將 軟 體 程 式 利 用 硬 體 電 路 方 式 儲 存 於 ROM PROM 或 EPROM 中, 此 種 微 程 式 規 劃 (Micro-programming) 技 術, 我 們 稱 之 為 (1) 硬 體 (2) 軟 電 路 (3) 軟 體 (4) 韌 體 (4) 56. 下 列 那 一 項 不 屬 於 Internet 的 服 務? (1)BBS (2)WWW (3) (4)Download Microsoft 公 司 的 原 版 軟 體 (4) 57. 下 列 那 一 種 輸 出 用 媒 體 可 重 複 執 行 多 次 寫 入 資 料? (1) 打 孔 卡 片 (2) 唯 讀 光 碟 片 (3) 微 縮 影 片 (4) 磁 帶 (1) 58. 可 以 直 接 被 電 腦 接 受 的 語 言 是 (1) 機 器 語 言 (2) 組 合 語 言 (3)C 語 言 (4) 高 階 語 言 (3) 59. 將 電 路 的 所 有 電 子 元 件, 如 電 晶 體 二 極 體 電 阻 等, 製 造 在 一 個 矽 晶 片 上 之 電 腦 元 件 稱 為 (1) 電 晶 體 (2) 真 空 管 (3) 積 體 電 路 (Integrated Circuit) (4) 中 央 處 理 單 元 (CPU) (3) 60. 下 列 那 一 個 不 屬 於 全 球 資 訊 網 的 簡 稱? (1)W3 (2)WWW (3)Webserver (4)Triple W (4) 61. 電 源 關 掉 後, 記 憶 體 內 之 資 料 內 容 仍 然 存 在 的 記 憶 體 稱 為 (1)RAM (2)DRAM (3)SRAM (4)ROM (2) 62. 以 而 言, 下 列 何 者 代 表 公 司 的 網 域? (1)www (2)myweb (3)com (4)tw (2) 63.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週 邊 設 備? (1) 印 表 機 (2)CPU (3) 鍵 盤 (4)CD-ROM (3) 64. BIOS ( 基 本 輸 入 輸 出 系 統 ) 通 常 儲 存 於 下 列 何 種 記 憶 體 中? (1) 軟 碟 (2) 硬 碟 (3)ROM (4)RAM (3) 65. I/O 裝 置 CPU 與 記 憶 體 間 之 資 料 傳 送, 經 由 系 統 匯 流 排 傳 送,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系 統 匯 流 排? (1) 資 料 匯 流 排 (2) 位 址 匯 流 排 (3) 通 用 匯 流 排 (4) 控 制 匯 流 排 21
22 (1) 66. 假 設 電 腦 係 由 五 大 部 門 所 組 成, 則 專 門 負 責 電 腦 系 統 之 指 揮 及 控 制 的 為 何? (1) 控 制 單 元 (2) 輸 出 入 單 元 (3) 算 術 / 邏 輯 單 元 (4) 記 憶 單 元 (3) 67. 算 術 及 邏 輯 單 元 負 責 執 行 所 有 的 運 算, 而 主 記 憶 體 與 ALU 之 間 的 資 料 傳 輸, 由 誰 負 責 監 督 執 行? (1) 監 督 程 式 (2) 主 記 憶 體 (3) 控 制 單 元 (4) 輸 入 輸 出 裝 置 (2) 68. 下 列 兩 個 八 進 位 數 值 之 和 為 何?(23.4)+ (56.4)= (1)(66.0) (2)(102.0) (3)(79.8)8 (4)(515.10) (4) 69. 微 秒 (Microseconds) 是 計 量 電 腦 速 度 的 微 小 時 間 單 位 之 一, 一 微 秒 等 於 (1) 千 分 之 一 秒 (2) 十 萬 分 之 一 秒 (3) 萬 分 之 一 秒 (4) 百 萬 分 之 一 秒 (3) 70. 條 碼 閱 讀 機 屬 於 (1) 輸 出 設 備 (2)CPU (3) 輸 入 設 備 (4) 記 憶 設 備 (4) 71. 八 進 位 數 值 ( ) 轉 換 成 十 六 進 位 數 值 為 (1)(59.13) (2)(95.13) (3)(45E.DC) (4)(4E5.DC) (3) 72. 編 寫 程 式 的 一 般 流 程 為 何? (1) 編 譯 (Compile), 執 行 (Execution), 連 接 / 載 入 (Link/Load) (2) 編 譯, 執 行, 連 結 / 載 入 (3) 編 譯, 連 結 / 載 入, 執 行 (4) 連 結 / 載 入, 編 譯, 執 行 (2) 73. 將 類 似 資 料 收 集 起 來 於 固 定 時 間 一 起 處 理 的 作 業 方 式 稱 為 (1) 連 線 處 理 (2) 批 次 處 理 (3) 即 時 處 理 (4) 分 時 處 埋 (4) 74. 一 般 高 速 印 表 機 之 印 表 速 度 的 計 量 單 位 為 何? (1)TPI (Track Per Inch) (2)CPS (Character Per Second) (3)DPI (Dot Per Inch) (4)LPS (Line Per Second) (3) 75. 鍵 盤 是 屬 於 (1) 輸 出 設 備 (2) 輸 出 媒 體 (3) 輸 入 設 備 (4) 輸 入 媒 體 (4) 76. 電 子 商 務 中, 所 謂 的 B2C 是 指 下 列 何 者 的 交 易 關 係? (1) 公 司 對 公 司 (2) 客 戶 對 公 司 (3) 客 戶 對 客 戶 (4) 公 司 對 客 戶 (2) 77. 磁 碟 每 一 面 都 由 很 多 同 心 圓 組 成, 這 些 同 心 圓 稱 為 (1) 磁 區 (Sector) (2) 磁 軌 (Track) (3) 磁 頭 (Head) (4) 磁 柱 (Cylinder) (2) 78. 電 腦 名 詞 BBS 是 指 (1) 電 子 郵 件 (2) 電 子 佈 告 欄 (3) 區 域 網 路 (4) 網 際 網 路 (3) 79. 專 門 對 資 料 進 行 運 算 及 比 對 的 是 那 一 個 單 元 的 工 作? (1)I/O (2) 暫 存 器 (3)ALU (4)DOS (3) 80. 下 列 何 者 是 中 央 處 理 單 元 的 英 文 縮 寫? (1)I/O (2)PLC (3)CPU (4)UPS (2) 81. 下 列 何 者 為 循 序 存 取 (Sequential Access) 的 輸 出 入 媒 體? (1) 可 抽 取 式 硬 碟 (Hard Disk) (2) 磁 帶 (Tape) (3) 磁 片 (Floppy Disk) (4) 光 碟 (CD-ROM) (4) 82. 磁 碟 片 中 的 資 料 不 能 順 利 讀 取 時, 可 能 發 生 的 原 因 很 多, 下 列 那 一 個 敘 述 是 不 正 確 的? (1) 磁 碟 控 制 介 面 可 能 故 障 (2) 磁 碟 片 發 霉 (3) 磁 頭 髒 了 需 要 清 潔 (4) 顯 示 介 面 卡 可 能 故 障 (1) 83. 下 列 何 者 是 可 程 式 唯 讀 記 憶 體 之 縮 寫? (1)PROM (2)BIOS (3)RAM (4)ROM (4) 84. 下 列 何 種 網 路 的 應 用 可 呈 現 圖 片 語 音 動 畫 的 效 果? (1)BBS (2)Eudora (3)FTP (4)WWW (1) 85. 有 關 CPU 的 描 述, 下 列 何 者 有 誤? (1) 個 人 電 腦 的 CPU 一 定 是 16 位 元 (2)CPU 中 具 有 儲 存 資 料 能 力 的 是 暫 存 器 (3) 一 部 電 腦 中 可 以 有 二 個 以 上 的 CPU (4) 一 部 電 腦 的 執 行 速 度 主 要 是 由 CPU 的 處 理 速 度 決 定 (3) 86. 二 進 制 數 以 十 六 進 制 表 示 為 何? (1)C9E3 (2)A9D3 (3)B9C3 (4)C8E4 (4) 87. 下 列 何 種 設 備 可 將 類 比 (Analog) 信 號 與 數 位 (Digital) 信 號 互 相 轉 換? (1) 前 置 處 理 機 (2) 多 工 機 (3) 傳 真 機 (4) 數 據 機 (4) 88. 下 列 那 一 個 不 是 一 般 使 用 者 進 入 及 連 接 網 際 網 路 所 必 需 要 具 備 的? (1) 一 個 使 用 者 帳 號 (2) 一 個 密 碼 (3) 撥 接 帳 號 (4)FTP 軟 體 (3) 89. 電 子 佈 告 欄 系 統 (BBS) 必 須 具 備 下 列 何 種 裝 置? (1) 印 表 機 (2) 光 筆 (3) 數 據 機 (4) 投 影 機 22
23 (2) 90. 關 於 CD-ROM 光 碟 機 之 描 述,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1) 只 能 用 來 錄 音 樂 (2) 只 能 讀 取 預 先 灌 錄 於 其 內 的 資 料 (3) 可 備 份 硬 式 磁 碟 機 中 的 資 料 (4) 能 讀 寫 各 種 媒 體 資 料 (3) 91. 同 位 檢 查 (ParityChecking) 是 一 項 資 料 錯 誤 檢 查 的 技 術, 下 列 何 者 不 具 有 偶 同 位 性? (1) (2) (3) (4) (2) 92. 在 個 人 電 腦 中, 磁 碟 機 存 取 資 料 時, 何 者 可 為 其 存 取 單 位? (1)DPI (2)Sector (3)Track (4)bit (1) 93. 假 設 某 一 CPU 共 有 20 條 位 址 線, 請 問 可 定 址 出 之 實 體 記 憶 空 間 為 (1)1MB (2)512KB (3)16MB (4)64KB (3) 94. 在 lnternet 上 的 每 一 台 電 腦 主 機 都 有 一 個 唯 一 的 識 別 號, 這 個 識 別 號 就 是 (1)CPU 編 號 (2) 帳 號 (3)IP 位 址 (4)PROXY (1) 95. RS-232C 介 面 是 屬 於 (1) 序 列 式 介 面 (2) 顯 示 介 面 (3) 搖 桿 介 面 (4) 並 列 式 介 面 (2) 96. 以 電 腦 通 訊 傳 輸 媒 體 的 傳 輸 速 度 而 言, 下 列 何 種 介 質 最 快? (1) 雙 絞 線 (2) 光 纖 (3) 電 話 線 (4) 同 軸 電 纜 (4) 97. 程 式 計 數 器 (ProgramCounter) 的 作 用 為 何? (1) 存 放 錯 誤 指 令 的 個 數 (2) 存 放 資 料 處 理 的 結 果 (3) 存 放 程 式 指 令 (4) 存 放 下 一 個 要 被 執 行 的 指 令 位 址 (1) 98. 在 主 記 憶 體 中, 提 供 程 式 執 行 輸 入 或 輸 出 敘 述, 存 取 資 料 記 錄 的 暫 時 儲 存 區, 稱 之 為 (1) 緩 衝 區 (2) 記 錄 區 (3) 磁 區 (4) 控 制 區 (3) 99. 下 列 中 文 輸 入 法 中, 何 者 不 是 注 音 符 號 輸 入 法 之 衍 生 方 法? (1) 漢 音 輸 入 法 (2) 輕 鬆 輸 入 法 (3) 嘸 蝦 米 輸 入 法 (4) 國 音 輸 入 法 (3)100. 十 進 制 數 (60.875) 以 二 進 制 表 示 為 何? (1) (2) (3) (4)
24 24
25 一 依 據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電 機 電 子 職 群 實 施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三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藉 由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三 辦 理 單 位 :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四 ) 協 辦 單 位 : 南 榮 國 民 中 學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電 機 電 子 職 群 五 參 加 對 象 : 本 市 各 國 中 九 年 級 技 藝 專 班 選 讀 抽 離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 含 自 辦 班 合 作 班 技 藝 中 心 ) 學 生, 限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六 報 名 方 式 : 由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核 章 後 送 至 南 榮 國 中 ( 電 話 : #43), 本 職 群 ( 主 題 )80 名 七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 日 ( 二 )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地 址 : 基 隆 市 中 山 區 西 定 路 166 號 ) 十 競 賽 方 式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創 意 設 計 等 方 式 競 賽, 含 學 科 術 科 十 一 競 賽 規 則 與 評 審 標 準 : ( 一 ) 競 賽 規 則 與 競 賽 項 目 等 由 承 辦 學 校 訂 之, 並 事 先 公 布 ( 二 ) 競 賽 分 學 科 筆 試 及 術 科 實 作, 成 績 採 合 併 計 算, 其 分 數 比 例 學 科 20% 術 科 80%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 如 附 件 1) 3.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25
26 ( 三 )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電 機 電 子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如 附 件 2) ( 四 )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電 機 電 子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 如 附 件 3) ( 五 )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電 機 電 子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如 附 件 4) ( 六 ) 評 分 表 內 容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電 機 電 子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評 分 表 ( 如 附 件 5) ( 七 ) 學 科 題 庫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電 機 電 子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學 科 題 庫 ( 如 附 件 6) 十 二 評 審 委 員 : 由 承 辦 單 位 遴 聘 評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審 工 作 評 審 委 員 之 聘 任 應 注 意 迴 避 原 則 ( 未 擔 任 本 市 該 競 賽 職 群 之 授 課 教 師 ) 十 三 頒 獎 典 禮 暨 成 果 展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承 辦 單 位 應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四 錄 取 名 額 及 獎 勵 : 本 職 群 錄 取 第 1 至 6 名 各 1 名,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佔 該 職 群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一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 二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十 五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相 關 經 費 補 助 及 本 市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六 本 計 畫 奉 核 後 實 施 26
27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電 機 電 子 職 群 術 科 試 題 主 題 : 萬 用 板 焊 接 壹 競 賽 題 目 說 明 本 次 競 賽 題 目 為 電 子 明 滅 器 ( 多 諧 振 盪 器 ) 電 路 製 作, 其 中 技 術 內 涵 包 括 : 電 子 元 件 辨 識 裝 配 及 PC 板 焊 接 等 範 疇 貳 技 藝 競 賽 程 序 競 賽 工 作 崗 位 以 抽 籤 方 式 決 定, 選 手 依 題 目 完 成 作 品, 其 競 賽 時 程 由 裁 判 長 宣 佈 時 間 開 始 起 算 總 計 競 賽 時 間 為 90 分 鐘 ( 含 學 科 測 驗 及 材 料 檢 查 時 間 ), 若 未 能 於 90 分 鐘 內 完 成 指 定 作 品 者, 則 以 不 入 選 論 参 競 賽 須 知 一 競 賽 當 日 由 裁 判 人 員 主 持 公 開 抽 籤, 決 定 選 手 當 日 競 賽 之 工 作 崗 位, 每 場 次 競 賽 人 數 最 多 為 25 人 二 競 賽 內 容 為 依 題 目 提 供 之 電 路 與 說 明, 完 成 符 合 動 作 要 求 之 成 品, 競 賽 時 間 為 每 場 90 分 鐘 三 參 賽 選 手 必 須 使 用 競 賽 單 位 所 提 供 的 題 目 競 賽 用 供 給 材 料 及 儀 器 設 備 四 參 賽 選 手 必 須 遵 照 焊 接 規 則 元 件 裝 配 規 則 中 之 各 項 規 定 五 注 意 事 項 1. 競 賽 當 天 請 攜 帶 學 生 證 或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及 競 賽 通 過 單 入 場, 凡 無 學 生 證 或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 可 於 當 場 競 賽 結 束 前 備 妥 ) 以 資 確 認 者, 一 律 取 消 競 賽 資 格 2. 競 賽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內 未 進 場 者, 不 准 進 場 並 喪 失 競 賽 之 資 格 3. 凡 故 意 損 壞 公 物 設 備, 除 負 責 賠 償 責 任 外, 取 消 共 競 賽 資 格 4. 自 備 工 具 表 內 之 工 具 應 自 行 攜 帶, 未 備 而 需 向 競 賽 場 地 借 用 者 按 評 分 表 規 定 扣 分 5. 競 賽 用 電 路 板 必 須 經 競 賽 單 位 簽 證 者 方 為 有 效 6. 競 賽 當 日 所 使 用 的 競 賽 題 目 由 承 辦 單 位 提 供, 選 手 不 得 攜 帶 題 目 任 何 圖 說 器 材 配 件 等 進 場, 亦 不 得 將 競 賽 場 內 之 任 何 器 材 及 配 件 等 攜 出 場 外, 一 經 發 現 視 為 作 弊, 以 取 消 競 賽 資 格 論 7. 參 賽 選 手 不 得 接 受 他 人 協 助 或 協 助 他 人 ( 如 動 手 講 話 動 作 提 示 ), 一 經 發 現 視 為 作 弊, 以 取 消 競 賽 資 格 論 8. 通 電 測 試 若 發 生 短 路 現 象 ( 無 熔 絲 開 關 跳 脫 插 座 保 險 絲 熔 斷 者 ), 即 應 停 止 工 作, 不 得 重 修, 並 以 取 消 競 賽 資 格 論 9. 參 賽 選 手 未 經 裁 判 人 員 允 許 不 得 私 自 離 開 競 賽 場 地, 或 雖 經 允 許 但 離 場 逾 十 五 分 鐘 不 歸 者, 以 取 消 競 賽 資 格 論 10. 競 賽 開 始 三 十 分 鐘 內, 參 賽 選 手 應 自 行 檢 查 所 需 使 用 之 材 料 是 否 良 好 或 缺 漏, 如 有 問 題, 應 立 即 報 告 監 場 人 員 處 理, 否 則 一 律 視 為 參 賽 選 手 疏 忽, 按 規 定 扣 分 11. 同 一 元 件 編 號 (R1 C1 Q1) 之 元 件 只 可 更 換 一 次 為 限, 皆 以 損 壞 元 件 交 換, 每 更 換 一 元 件, 均 列 入 扣 分 12. 參 賽 選 手 應 於 競 賽 當 日 完 畢 後 或 離 場 前, 應 作 適 當 之 現 場 清 理 工 作, 否 則 按 規 定 扣 分 13.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於 現 場 說 明 之 27
28 肆 競 賽 工 作 規 則 一 焊 接 規 則 1. 焊 接 面 必 須 使 用 裸 銅 線, 裸 銅 線 之 間 距 不 得 小 於 萬 孔 板 的 兩 個 點 距 (2.54mm), 否 則 不 予 評 分 2. 焊 接 可 採 用 先 焊 後 剪 接 腳, 或 先 剪 接 腳 再 焊, 但 接 腳 餘 長 不 得 超 過 0.5mm 唯 端 子 之 接 腳 不 需 剪 除 3. 銲 錫 應 佈 滿 銅 箔 面 之 元 件 接 腳 圓 點 內, 裸 銅 線 轉 折 處 應 焊 接, 且 電 路 板 所 有 之 焊 點 間 不 得 有 空 點 4. 焊 接 時 銲 錫 量 應 適 中, 如 下 圖 所 示 (a) 銲 錫 量 過 多 (b) 銲 錫 量 適 中 (c) 銲 錫 量 過 少 亦 不 得 有 焦 黑 錫 面 不 光 滑 冷 焊 針 孔 氣 泡 等 現 象 5. 焊 接 時 不 得 使 銅 箔 圓 點 脫 落 或 浮 趬 二 元 件 裝 配 規 則 1. 電 路 連 接 所 需 之 跳 線, 由 參 賽 選 手 自 行 剪 裁, 並 應 裝 置 於 電 路 板 之 元 件 面, 焊 接 面 不 得 使 用 跳 線, 電 路 板 兩 面 不 得 用 導 線 繞 過 板 外 緣 連 接, 否 則 不 予 評 分 2. 作 品 完 成 後, 必 須 與 元 件 佈 置 圖 及 佈 線 圖 相 符 3. 元 件 裝 置 於 電 路 板 時, 均 必 須 裝 置 於 元 件 面, 由 低 至 高 依 序 安 裝 4. 電 阻 器 安 裝 於 電 路 板 時, 色 碼 之 讀 法 必 須 由 左 而 右, 由 上 而 下 方 向 一 致 5. 元 件 標 示 之 數 據 必 須 以 方 便 目 視 及 閱 讀 為 原 則 6. 元 件 裝 配 應 與 電 路 板 密 貼, 唯 電 晶 體 LED 1W 以 上 電 阻 器 等, 與 電 路 板 之 間 必 須 有 3 ~ 5mm 空 間, 電 容 器 與 電 路 板 間 應 有 3mm 空 間 7. 元 件 接 腳 彎 曲 後, 不 得 延 伸 至 銅 箔 圓 點 邊 緣 外 28
29 伍 競 賽 題 目 說 明 與 電 路 動 作 要 求 一 競 賽 題 目 說 明 1. 本 次 競 賽 的 技 能 訴 求 以 參 賽 選 手 的 電 路 板 元 件 裝 配 焊 接 之 能 力 為 主 其 電 路 圖 如 下 所 示 : R1 220Ω R3 22KΩ R4 22KΩ R2 220Ω LED 1 綠 色 LED 2 紅 色 C1 22μF/16V C2 22μF/16V _ DC 9V C1 C2 Q1 CS9013 B1 B2 Q2 CS9013 E1 E2 電 子 明 滅 器 電 路 圖 2. 本 次 競 賽 的 題 目 共 有 二 項 工 作 : (a) 電 子 元 件 裝 配 ( 元 件 面 ) (b) PC 板 電 路 焊 接 ( 銅 箔 面 ) 如 下 圖 所 示 :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R1 220Ω LED1 紅 色 C1 22µF C R3 22kΩ B Q1 E R4 22kΩ E R2 220Ω LED2 綠 色 Q2 B C2 22µF C (a) 電 子 元 件 裝 配 ( 元 件 面 ) 29
30 (b) PC 板 電 路 焊 接 ( 銅 箔 面 )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3. 參 賽 選 手 依 照 競 賽 場 地 所 提 供 之 電 路 板 元 件 佈 置 圖 ( 元 件 面 ) 及 佈 線 圖 ( 銅 箔 面 ), 按 圖 進 行 電 路 板 焊 接 與 裝 配 工 作 4. 將 焊 接 好 之 電 路 板 依 圖 在 工 作 崗 位 測 試 5. 參 賽 選 手 測 試 電 路 時, 應 使 用 競 賽 場 地 所 提 供 的 儀 器, 若 使 用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之 儀 器, 而 產 生 誤 差 或 錯 誤 結 果, 由 參 賽 選 手 自 行 負 責 6. 參 賽 選 手 確 認 作 品 完 成 後, 於 繳 交 成 品 時 應 由 裁 判 人 員 檢 證 ( 檢 查 驗 證 ) 後 才 可 離 場 裁 判 人 員 檢 證 只 驗 證 參 賽 選 手 成 品 是 否 完 成, 並 不 負 責 電 路 功 能 之 正 確 性 ( 評 分 時 才 檢 查 電 路 功 能 是 否 正 確 ) 7. 競 賽 結 束 後, 裁 判 人 員 必 須 將 參 賽 選 手 之 成 品 進 行 評 分 二 電 路 動 作 要 求 1. 焊 接 及 元 件 裝 配 完 成 之 電 路 板 須 與 電 路 板 元 件 佈 置 圖 ( 元 件 面 ) 及 佈 線 圖 ( 銅 箔 面 ) 相 同, 否 則 不 予 評 分 2. 本 電 路 為 無 穩 態 多 諧 振 盪 器 電 路, 以 兩 個 電 晶 體 Q 1 與 Q 2 組 成 由 電 路 可 知, 當 Q 1 導 通 而 Q 2 截 止 時, 使 得 LED 1 發 光 反 之, 當 Q 2 導 通 而 Q 1 截 止 時, 使 得 LED 2 發 光 如 此 ; 電 晶 體 Q 1 與 Q 2 會 自 行 輪 流 工 作 於 飽 和 和 截 止 兩 種 狀 態, 使 得 LED 1 及 LED 2 交 互 閃 亮 30
31 陸 材 料 表 項 次 名 稱 零 件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電 晶 體 CS9013 個 2 Q1,Q2 2 色 碼 電 阻 220Ω 個 2 R1 與 R2 3 色 碼 電 阻 22kΩ 個 2 R3 與 R4 4 LED 5mm 紅 綠 色 個 各 1 5 電 解 質 電 容 器 22μF,16V 個 2 C1,C2 6 印 刷 電 路 板 14 點 24 點 直 徑 0.35cm 單 面 mm 點 距 約 5.0 mm 片 1 7 電 池 扣 9V 用 只 1 8 鍍 錫 裸 銅 線 0.4 ~ 0.5 mmø 公 尺 銅 柱 10mm 含 螺 帽 3mmØ 組 4 PS: 選 手 不 得 自 行 攜 帶 術 科 試 題 以 外 之 材 料 進 場 柒 競 賽 場 地 備 表 ( 二 十 五 人 份 ) 項 次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電 源 插 座 AC 110V 60HZ 個 28 2 電 源 供 應 器 0 ~ 30V/2A 附 輸 出 線 台 28 3 電 晶 體 測 試 器 測 PNP,NPN,hFE,ICEO 台 3 4 三 用 電 表 指 針 式 DCV 20kΩ/V ACV 8kΩ/V 個 3 5 電 烙 鐵 架 ACV 110V, 30W 用 ( 含 海 棉 ) 套 28 6 工 作 桌 椅 桌 面 120cm 60cm 以 上 組 28 7 空 調 設 備 窗 型 台 3 31
32 附 件 2 學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測 驗 時 選 手 必 須 攜 帶 准 考 證 準 時 入 場, 對 號 入 座 二 測 驗 時 間 為 30 分 鐘 測 驗 正 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起, 遲 到 者 不 得 入 場 三 選 手 不 得 提 早 離 場 若 強 行 離 場, 不 服 糾 正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四 文 具 ( 原 子 筆 2B 铅 筆 橡 皮 擦 立 可 白 等 ) 自 備, 必 要 時 可 用 透 明 墊 板, 不 得 在 場 內 向 他 人 借 用 五 嚴 禁 談 話 左 顧 右 盼 等 任 何 舞 弊 行 為 試 場 內 取 得 或 提 供 他 人 答 案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或 相 互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該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六 測 驗 完 畢 後 必 須 將 試 題 本 一 併 送 交 監 試 人 員, 然 後 測 試 術 科 攜 出 試 題 本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七 非 測 驗 必 需 之 物 品 如 計 算 機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計 算 及 通 訊 器 材 等 必 須 關 機 且 需 放 置 於 試 場 前 後 方 地 板 上, 不 得 隨 身 攜 帶 若 經 監 試 人 員 發 現, 則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八 修 正 時 須 用 橡 皮 擦 或 修 正 液 ( 帶 ) 九 如 遇 警 報 地 震, 應 遵 照 監 試 人 員 指 示, 迅 速 疏 散 避 難 十 測 驗 結 束 鐘 ( 鈴 ) 響 畢, 監 試 人 員 宣 布 測 驗 結 束, 不 論 答 畢 與 否 應 即 停 止 作 答, 交 卷 離 場 交 卷 後 強 行 修 改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逾 時 作 答, 不 聽 制 止 者,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十 一 選 手 如 有 冒 名 頂 替 事 情, 違 者 勒 令 出 場, 並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十 二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32
33 術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術 科 測 試 以 實 作 方 式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時 進 場. 測 試 時 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尚 未 進 場 者. 不 准 進 場 二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進 入 術 科 測 試 試 場 時. 應 配 帶 識 別 證 不 得 攜 帶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三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其 檢 定 位 置 號 碼 就 檢 定 崗 位, 對 術 科 試 務 辦 理 單 位 提 供 之 機 具 設 備 材 料, 如 有 疑 義, 應 即 時 當 場 提 出, 由 監 評 人 員 立 即 處 理, 測 試 開 始 後, 不 得 再 提 出 疑 義 四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五 所 有 工 具 設 備 器 具 等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負 責 準 備 六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予 以 扣 考, 不 得 繼 續 應 試, 其 已 應 試 之 術 科 成 績 以 不 及 格 論 1. 冒 名 頂 替 者 2. 傳 遞 資 料 或 信 號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互 換 工 件 或 圖 說 者 5. 隨 身 攜 帶 成 品 或 規 定 以 外 之 器 材 配 件 圖 說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或 其 他 電 子 攝 錄 通 訊 器 材 等 6. 不 繳 交 工 件 圖 說 或 依 規 定 須 繳 回 之 試 題 者 7.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8. 未 遵 守 本 規 則,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外 秩 序 者 七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33
34 附 件 3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項 次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剝 線 鉗 1.6mm 以 下 支 1 2 尖 嘴 鉗 5 電 子 用 支 1 3 斜 口 鉗 5 電 子 用 支 1 4 三 用 電 表 指 針 式 DCV 20kΩ/V, ACV 8kΩ/V 個 1 5 電 烙 鐵 ACV 110V, 30W 含 烙 鐵 架 及 海 棉 套 1 6 吸 錫 器 真 空 吸 力 手 動 式 支 1 7 文 具 原 子 筆 鉛 筆 橡 皮 擦 只 各 1 註 : 以 上 自 備 工 具 請 參 賽 選 手, 依 需 要 自 備 34
35 附 件 4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電 機 電 子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104 年 4 月 16 日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備 註 08:00-08: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08:20-08: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08:30-09:00 筆 試 時 間 09:00-10:0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孝 親 樓 資 二 場 第 一 梯 次 20 人 10:00-10: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0:20-10: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0:30-11:00 筆 試 時 間 11:00-12:0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孝 親 樓 資 二 場 第 二 梯 次 20 人 12:30-12:5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2:50-13:0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3:00-13:30 筆 試 時 間 13:30-14:3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孝 親 樓 資 二 場 第 三 梯 次 20 人 14:30-14:5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4:50-15:0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5:00-15:30 筆 試 時 間 15:30-16:3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孝 親 樓 資 二 場 第 四 梯 次 20 人 35
36 .... 附 件 5 評 分 表 競 賽 通 知 單 號 碼 抽 籤 編 號 工 作 崗 位 編 號 班 級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04 月 16 日 領 取 競 賽 材 料 姓 名 簽 名 處 不 予 評 分 項 目 一 依 據 應 競 賽 須 知 五 之 ( 二 依 據 競 賽 工 作 規 則 ( 三 未 能 於 競 賽 規 定 時 間 內 完 成 者 四 提 前 棄 權 離 場 者 項 目 一 焊 接 二 裝 配 三 工 作 安 全 與 習 慣 四 加 分 ) 規 定 以 不 及 格 論 ) 之 1 不 予 評 分 者 競 賽 評 分 標 準 評 結 分 果 列 為 左 項 之 一 者 不 予 評 分 請 參 賽 人 員 在 本 欄 簽 名 離 場 時 間 : 時 分 每 處 扣 分 扣 分 標 準 本 項 最 高 扣 分 1. 焊 點 銅 箔 脫 落 或 浮 翹 者 焊 線 轉 折 處 未 焊 或 有 空 點 者 其 他 焊 接 不 合 焊 接 規 則 規 定 者 裝 配 成 品 未 依 圖 說 裝 配 者 元 件 標 示 數 據 未 依 裝 配 規 則 規 定 安 裝 元 件 面 使 用 單 芯 裸 線 基 板 元 件 安 裝 不 合 裝 配 規 則 規 定 者 耗 用 或 毀 損 主 動 元 件 者 耗 用 或 毀 損 被 動 元 件 者 不 符 合 工 作 安 全 要 求 者 ( 含 損 壞 公 用 耗 材 ) 工 作 桌 面 凌 亂 者 離 場 前 未 清 理 工 作 崗 位 者 自 備 工 具 未 帶 而 須 借 用 者 提 前 完 工 30 分 者 加 提 前 完 工 25 分 者 加 提 前 完 工 20 分 者 加 5 5 總 計 扣 分 得 分 扣 分 配 分 50 分 50 分 10 分 實 扣 分 數 加 分 備 註 裁 判 人 員 簽 章 註 :1. 本 評 分 表 採 扣 分 方 式, 以 100 分 為 滿 分 2. 實 扣 分 數 不 得 超 過 該 項 配 分 3. 提 前 完 工 者, 採 加 分 方 式. 36
37 附 件 6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電 機 電 子 職 群 學 科 題 庫 一 共 計 200 題 ( D ) 1. 使 用 止 血 帶 止 血, 必 須 間 隔 幾 分 鐘 鬆 綁 一 次, 使 血 液 流 通 (A) 1~2 分 鐘 (B) 4~5 分 鐘 (C) 5~8 分 鐘 (D) 10~15 分 鐘 ( C ) 2. 高 架 作 業 施 工 架 之 工 作 台, 設 置 護 欄 高 度 不 得 低 於 (A) 50 公 分 (B) 60 公 分 (C) 75 公 分 (D) 100 公 分 ( B ) 3. 通 常 空 氣 中 的 含 氧 量 為 (A) 15% (B) 21% (C) 40% (D) 80% ( C ) 4. 使 用 電 烙 鐵 進 行 焊 接 工 作 時, 不 小 心 將 電 烙 鐵 頭 碰 觸 到 手, 造 成 起 水 泡 紅 腫 傷 到 真 皮, 這 是 屬 於 (A) 第 一 度 灼 傷 ( 表 皮 灼 傷 ) (B) 電 灼 傷 (C) 第 二 度 灼 傷 ( 中 層 灼 傷 ) (D) 第 三 度 灼 傷 ( 深 度 灼 傷 ) ( A ) 5. 燃 油 中 含 硫 量 最 高 的 是 (A) 重 油 (B) 柴 油 (C) 汽 油 (D) 機 油 ( C ) 6. 使 用 滅 火 器 應 站 在 (A) 逆 風 (B) 側 風 (C) 上 風 (D) 下 風 ( A ) 7. 檢 查 牆 上 插 座 是 否 有 電, 最 適 當 的 方 法 為 (A) 以 電 壓 表 量 其 開 路 電 壓 (B) 以 電 流 表 量 其 短 路 電 流 (C) 以 歐 姆 表 量 其 接 觸 電 阻 (D) 以 瓦 特 計 量 所 耗 之 功 率 ( A ) 8. 被 高 溫 灼 傷 送 醫 前 急 救 的 第 一 個 步 驟 是 (A) 用 清 潔 水 冷 卻 除 去 局 部 熱 量 (B) 剝 離 衣 服 (C) 塗 抹 醬 油 (D) 塗 抹 萬 金 油 ( D ) 9. 紙 箱 上 印 有 符 號 表 示? (A) 防 水 紙 箱 (B) 下 雨 天 不 得 搬 運 (C) 內 裝 雨 傘 (D) 小 心 防 潮 ( D )10. 人 體 器 官 對 電 擊 的 承 受, 最 易 受 到 致 命 的 是 (A) 手 (B) 腳 (C) 肺 (D) 心 臟 ( D )11. 從 事 輻 射 工 作 人 員, 全 身 之 輻 射 有 效 等 效 劑 量 於 一 年 內 不 得 超 過 多 少 毫 西 弗? (A) 10 (B) 20 (C) 40 (D) 50 ( B )12. 照 明 之 高 度 與 視 角 以 多 少 度 為 宜 (A) 0 (B) 30 (C) 45 (D) 60 ( B )13. 從 事 電 器 工 作 人 員, 遇 有 觸 電 因 而 受 傷 失 去 知 覺 時, 應 (A) 等 醫 生 指 示 方 可 施 行 人 工 呼 吸 (B) 儘 速 施 行 人 工 呼 吸 (C) 先 予 灌 入 少 量 開 水 (D) 潑 冷 水 ( C )14.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水 污 染 程 度 的 評 量 (A) 溶 存 氧 量 (B) 生 物 化 學 氧 需 求 量 (C) 石 灰 質 含 量 (D) 大 腸 桿 菌 數 ( D )15. 安 全 鞋 應 有 承 受 多 少 公 斤 的 靜 止 壓 力 (A) 500 公 斤 (B) 750 公 斤 (C) 1000 公 斤 (D) 1250 公 斤 ( A )16. 電 氣 設 備 失 火 時, 應 使 用 下 列 何 種 滅 火 最 恰 當 (A) 二 氧 化 碳 (B) 砂 (C) 水 (D) 氯 化 鈉 ( A )17. 對 機 器 設 備 每 天 實 施 的 檢 查 稱 為 (A) 經 常 檢 查 (B) 定 期 檢 查 (C) 不 定 期 檢 查 (D) 臨 時 檢 查 ( B )18. 實 施 口 對 口 人 工 呼 吸 時, 施 行 者 先 行 深 呼 吸, 然 後 捏 住 患 者 的 鼻 子, 將 自 己 肺 中 的 空 氣 經 由 口 對 口 吹 入 患 者 的 肺 中, 其 速 度 約 為 每 分 鐘 (A) 10 次 (B) 15 次 (C) 20 次 (D) 30 次 ( B )19. 依 據 中 華 民 國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規 定, 高 溫 作 業 勞 工 每 日 工 作 時 間 不 得 超 過 (A) 5 小 時 (B) 6 小 時 (C) 7 小 時 (D) 7.5 小 時 ( C )20. 一 般 良 質 的 水 其 ph 值 約 在 (A) 4~5 (B) 5~5.5 (C) 5.8~6.5 (D) 7~8 之 間 ( D )21. 高 溫 高 電 壓 危 險 物 體 等, 應 漆 有 (A) 白 (B) 綠 (C) 黃 (D) 紅 色 的 三 角 警 告 標 示 符 號 表 示 ( B )22. 我 國 採 用 之 安 全 電 壓 為 直 流 多 少 (A) 12 伏 特 (B) 24 伏 特 (C) 30 伏 特 (D) 110 伏 特 ( A )23. 含 油 性 電 氣 設 備 著 火 而 電 源 無 切 斷 時, 應 可 使 用 (A) 二 氧 化 碳 滅 火 器 (B) 泡 沫 滅 火 器 (C) 濕 棉 被 (D) 水 ( D )24. 目 前 國 內 的 電 源 系 統 頻 率 為 (A) 50Hz (B) 120Hz (C) 100Hz (D) 60Hz ( A )25. 安 全 門 與 作 業 現 場 人 員 的 距 離 不 得 大 於 (A)35 公 尺 (B)45 公 尺 (C)50 公 尺 (D)60 公 尺 37
38 ( C )26. 在 工 廠 安 全 標 示 中, 代 表 危 險 之 顏 色 為 (A) 黃 色 (B) 綠 色 (C) 紅 色 (D) 白 色 ( B )27. 對 人 體 有 害 之 粉 塵 粒 子 直 徑 為 多 少 μm? (A) 0.1~0.5 (B) 1~5 (C) 5~10 (D) 10~50 ( D )28. 在 高 溫 作 業 環 境 中, 必 須 隨 時 補 充 (A) 水 份 (B) 糖 份 (C) 鹽 份 (D) 水 份 與 鹽 份 ( C )29. 下 列 措 施, 何 者 不 能 防 止 靜 電 對 電 子 元 件 之 破 壞 (A) 桌 面 舖 導 電 性 桌 墊 (B) 人 員 帶 接 地 手 環 (C) 穿 平 底 膠 鞋 (D) 使 用 離 子 吹 風 機 ( B )30. 對 於 心 臟 停 止 跳 動 的 急 救, 下 列 何 者 最 有 效 (A) 口 對 鼻 吹 氣 人 工 呼 吸 法 (B) 心 臟 復 甦 人 工 呼 吸 法 (C) 口 對 口 吹 氣 人 工 呼 吸 法 (D) 徒 手 人 工 呼 吸 法 ( B )31. 右 圖 的 右 側 視 圖 是 (A) (B) (C) (D) ( A )32. 右 圖 符 號 為 (A) 微 動 開 關 (B) 限 時 動 作 接 點 (C) 限 時 復 歸 接 點 (D) 按 鈕 開 關 ( D )33. 右 圖 所 標 示 之 8 為 (A) 8 公 分 (B) 8 英 吋 (C) 8 倍 尺 寸 (D) 8 條 資 料 線 ( B )34. 在 CNS 標 準 中, 繪 圖 之 元 件 外 型 尺 寸 常 採 用 (A) 英 制 (B) 公 制 (C) 台 制 (D) 德 制 ( B )35. 右 圖 符 號 為 (A) 編 碼 器 IC(B) 解 碼 器 IC(C) 解 多 工 器 IC(D) 多 工 器 IC ( B )36. 右 圖 符 號 為 (A) AND GATE (B) NOT GATE (C) OR GATE (D) NAND GATE ( A )37. 下 列 電 阻 器 之 標 註 何 者 為 正 確 (A) R 5 (B) 5 R (C) R 5 (D) 5 R ( B )38. 右 圖 符 號 表 示 (A) 電 熱 線 (B) 熱 電 偶 (C) 焊 接 點 (D) 音 叉 ( A )39. 右 圖 所 示 之 E 訊 號 為 (A) 低 電 位 致 能 (B) 反 向 輸 出 (C) 浮 接 點 (D) 接 地 點 ( A )40. 右 圖 符 號 為 何 種 邏 輯? (A) OR (B) AND (C) NAND (D) NOR ( D )41. 右 圖 符 號 為 (A) 二 極 體 (B) 電 容 器 (C) 石 英 晶 體 (D) 變 容 二 極 體 ( B )42. 繼 電 器 接 點 標 示 為 N.C. 表 示 接 點 (A) 常 開 (B) 常 閉 (C) 空 接 (D) 接 地 ( C )43. 右 圖 符 號 為 (A) 橋 式 整 流 器 (B) 發 光 二 極 體 (C) 光 耦 合 器 (D) 光 電 晶 體 ( D )44. 電 機 電 子 工 程 學 會 簡 稱 為 (A) FCC (B) UL (C) BS (D) IEEE ( C )45. 右 圖 符 號 為 (A) UJT (B) SCR (C) PUT (D) GTO ( B )46. 右 圖 符 號 為 (A) A 型 排 阻 (B) B 型 排 阻 (C) C 型 排 阻 (D) D 型 排 阻 38
39 ( A )47. 右 圖 符 號 為 (A) 稽 納 二 極 體 (B) 整 流 二 極 體 (C) 通 道 二 極 體 (D) 發 光 二 極 體 ( D )48. 國 際 標 準 組 織 簡 稱 為 (A) ANSI (B) CNS (C) DIN (D) ISO ( A )49. 本 國 國 家 標 準 的 簡 稱 是 (A) CNS (B) JIS (C) DIN (D) ISO ( C )50. 下 列 何 者 為 電 動 機 的 符 號 (A) (B) (C) (D) ( B )51. 右 圖 符 號 為 (A) 電 鈴 (B) 蜂 鳴 器 (C) 指 示 燈 (D) 油 斷 路 器 ( A )52. 常 用 CMOS 系 列 IC 之 雙 排 包 裝 (DIP) 的 腳 距 為 (A) 0.1 英 吋 (B) 0.2 英 吋 (C) 0.3 英 吋 (D) 0.4 英 吋 ( C )53. 以 下 四 種 線 條 何 者 是 中 心 線 (A) (B) (C) - - (D) - - ( D )54. 在 數 位 邏 輯 中, 反 或 閘 的 符 號 為 (A) (B) (C) (D) ( B )55. 右 圖 DIP IC 頂 視 圖, 第 一 支 接 腳 位 置 在 (A) A 腳 (B) B 腳 (C) C 腳 (D) D 腳 ( C )56. 可 交 直 流 兩 用 的 電 表, 其 面 板 上 的 符 號 為 (A) (B) (C) (D) ( C )57. 右 圖 符 號 為 (A) DIAC (B) SUS (C) SSS (D) SBS ( A )58. 右 圖 符 號 表 示 何 種 閘 (A) 集 極 開 路 輸 出 (B) 射 極 開 路 輸 出 (C) 集 極 閉 路 輸 出 (D) 射 極 閉 路 輸 出 ( B )59. 右 圖 符 號 為 (A) 單 極 單 投 (SPST) (B) 單 極 雙 投 (SPDT) (C) 雙 極 單 投 (DPST) (D) 雙 極 雙 投 (DPDT) ( D )60. 右 圖 符 號 為 (A) 變 壓 器 (B) 單 刀 雙 擲 開 關 (C) 電 感 器 (D) 繼 電 器 ( C )61. 所 謂 的 一 令 紙 係 指 全 開 的 紙 幾 張 (A) 100 (B) 250 (C) 500 (D) 1000 ( D )62.1GHz 表 示 (A) 10 6 Hz (B) 10 7 Hz (C) 10 8 Hz (D) 10 9 Hz ( A )63. 右 圖 符 號 為 (A) 電 力 配 電 盤 (B) 電 力 分 電 盤 (C) 電 話 端 子 盤 (D) 電 燈 分 電 盤 ( C )64. 右 項 符 號 是 表 示 (A) 參 考 尺 寸 (B) 錯 誤 尺 寸 (C) 弧 長 尺 寸 (D) 不 按 比 例 尺 寸 ( D )65. 我 國 國 家 標 準 CNS 規 定 工 業 用 圖 紙, 以 下 何 種 為 公 制? (A) B (B) LETTER (C) LEGAL (D) A4 ( C )66. 右 項 圖 形 之 展 開 圖 為 第 幾 象 限 投 影 法 之 視 圖 排 列 位 置? (A) 第 一 (B) 第 二 (C) 第 三 (D) 第 四 ( B )67. 下 列 何 者 為 發 光 二 極 體 的 符 號 39
40 (A) (B) (C) (D) ( C )68.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應 用 於 電 子 電 機 方 面 的 繪 圖 軟 體 (A) ORCAD (B) PCAD (C) WORD (D) PROTEL ( A )69. 下 列 何 者 為 "UJT" 之 符 號 (A) (B) (C) (D) ( C )70. 右 圖 符 號 為 (A) 矽 控 整 流 器 (B) 受 光 二 極 體 (C) 光 閘 流 體 (D) 雙 向 閘 流 體 ( C )71. 鑽 床 在 使 用 中 需 清 除 切 屑 時 (A) 為 避 免 排 屑 割 傷 需 戴 手 套 (B) 用 手 清 除, 方 便 即 可 (C) 立 刻 關 機 取 出 被 鑽 物, 再 用 刷 子 清 除 (D) 用 刷 子 清 除 ( B )72. 要 鎖 緊 螺 帽, 應 使 用 下 列 何 種 工 具 最 適 宜 (A) 鋰 魚 鉗 (B) 固 定 扳 手 (C) 尖 嘴 鉗 (D) 老 虎 鉗 ( A )73. 為 避 免 損 傷 外 殼 面 板, 鎖 緊 螺 絲 時 應 使 用 何 種 手 工 具 (A) 套 筒 扳 手 (B) 活 動 扳 手 (C) 尖 嘴 鉗 (D) 鋼 絲 鉗 ( C )74. 使 用 起 子 拆 裝 螺 絲 時 起 子 與 螺 絲 面 要 成 (A) 30 (B) 60 (C) 90 (D) 120 ( D )75. 焊 接 電 子 元 件 ( 如 電 晶 體 ) 時, 電 烙 鐵 通 常 以 (A) 80W 以 上 (B) 50W~70W (C) 30W~50W (D) 20W~30W 最 適 當 ( A )76. 在 金 屬 板 上 劃 線, 應 使 用 (A) 劃 線 針 (B) 鉛 筆 (C) 奇 異 筆 (D) 粉 筆 ( C )77.PC 板 銲 接 作 業 中, 電 烙 鐵 溫 度, 下 列 何 者 為 宜 (A) 150 ~180 (B) 180 ~200 (C) 230 ~250 (D) 350 ~400 ( C )78. 借 他 人 手 工 具 時 應 (A) 用 丟 的 (B) 用 甩 的 (C) 親 手 交 接 (D) 托 他 人 拋 去 ( B )79. 烙 鐵 架 上 的 海 棉 可 清 除 烙 鐵 頭 上 之 餘 錫, 故 海 棉 應 加 (A) 酒 精 (B) 水 (C) 機 油 (D) 接 點 復 活 劑 ( A )80. 將 電 子 元 件 導 線 與 電 子 電 路 板 作 適 當 而 正 確 的 裝 配, 應 使 用 (A) 電 烙 鐵 (B) 吸 錫 器 (C) 打 火 機 (D) 熱 風 槍 ( A )81. 斜 口 鉗 不 適 合 剪 粗 導 線, 應 改 用 (A) 鋼 絲 鉗 (B) 尖 嘴 鉗 (C) 剪 刀 (D) 鯉 魚 鉗 ( A )82. 斜 口 鉗 配 合 尖 嘴 鉗 剝 線 是 利 用 (A) 槓 桿 原 理 (B) 拉 力 (C) 夾 持 力 (D) 扯 力 剝 線 ( A )83. 多 芯 線 使 用 於 PCB 板 焊 接 時, 剝 線 後 使 用 前 之 處 理 下 列 何 者 為 宜? (A) 鍍 錫 (B) 加 散 熱 膏 (C) 加 焊 油 (D) 加 防 鏽 膏 ( C )84. 斜 口 鉗 與 尖 嘴 鉗 配 合 使 用 可 拿 來 當 成 (A) 鎚 (B) 鑿 子 (C) 剝 線 鉗 (D) 扳 手 使 用 ( D )85. 焊 接 電 子 元 件 後, 剪 除 接 腳 應 使 用 (A) 尖 嘴 鉗 (B) 鋼 絲 鉗 (C) 剝 線 鉗 (D) 斜 口 鉗 ( C )86. 調 整 有 感 線 圈 應 使 用 (A) 一 字 起 子 (B) 十 字 起 子 (C) 無 感 起 子 (D) 牙 籤 ( D )87. 在 鋁 板 上 需 鑽 孔 的 地 方 應 先 用 40
41 (A) 鐵 釘 (B) 劃 線 針 (C) 鋼 釘 (D) 在 鑽 孔 中 心 打 點, 以 方 便 鑽 孔 ( D )88. 用 起 子 拆 螺 絲 釘 時 若 不 易 拆 下 應 (A) 用 鐵 槌 用 力 敲 打 (B) 用 斜 口 鉗 夾 持 取 下 (C) 用 電 動 起 子 (D) 先 加 少 許 潤 滑 油 稍 後 再 拆 ( B )89. 剝 除 電 工 導 線 之 PVC 外 皮 時 應 使 用 (A) 榔 頭 敲 (B) 士 林 刀 (C) 打 火 機 燒 (D) 牙 齒 剝 除 ( D )90. 尖 嘴 鉗 夾 上 元 件 接 腳 而 後 焊 接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A) 防 止 手 燙 傷 (B) 防 止 燒 傷 相 鄰 元 件 (C) 方 便 (D) 防 止 高 溫 損 壞 元 件 ( D )91. 電 烙 鐵 暫 時 不 用 時 應 (A) 隨 意 放 置 (B) 放 於 尖 嘴 鉗 (C) 直 接 放 於 工 作 檯 邊 (D) 放 於 烙 鐵 架 上 ( A )92. 清 除 銼 刀 齒 上 之 銼 屑, 應 用 何 種 物 質 來 清 理? (A) 鋼 刷 (B) 毛 刷 (C) 牙 刷 (D) 水 ( C )93. 欲 使 榔 頭 發 揮 較 大 力 量, 手 應 握 持 榔 頭 之 (A) 頭 部 (B) 中 央 (C) 末 端 (D) 兩 端 ( A )94. 正 常 使 用 鑽 床 鑽 PCB 時, 其 檔 位 應 使 用 (A) 高 速 檔 (B) 低 速 檔 (C) 中 速 檔 (D) 隨 意 ( D )95.IC 接 腳 不 整 齊 或 新 的 IC 要 使 用 時, 正 確 的 整 腳 工 具 應 使 用 (A) 斜 口 鉗 (B) 尖 嘴 鉗 (C) 鑷 子 (D) IC 整 腳 器 ( A )96. 欲 測 量 漆 包 線 之 電 阻 值 時 應 如 何 除 去 漆 料 比 較 不 傷 銅 線? (A) 用 打 火 機 燒 焦 再 用 布 拭 去 (B) 用 刀 刮 (C) 用 砂 紙 磨 (D) 用 銼 刀 銼 ( C )97. 銲 錫 中 的 助 銲 劑 主 要 功 能 為 (A) 幫 助 溫 度 升 高 (B) 降 低 熔 點 (C) 去 除 銲 接 表 面 之 氧 化 物 (D) 加 速 銲 點 凝 固 ( B )98. 在 虎 鉗 上 裝 置 鉗 口 罩 之 用 意 為 (A) 保 護 虎 鉗 (B) 保 護 工 作 物 (C) 不 會 打 滑 (D) 易 於 夾 持 ( D )99.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手 工 具 選 用 原 則? (A) 選 擇 適 合 工 作 所 須 的 標 準 工 具 (B) 選 用 正 確 的 方 法 使 用 工 具 (C) 選 用 保 持 良 好 狀 態 的 工 具 (D) 選 用 價 格 低 廉 為 主 而 不 須 考 慮 材 質 ( C )100.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工 具 管 理 維 護 的 要 點? (A) 設 置 工 具 保 養 記 卡 (B) 定 期 檢 查 與 保 養 (C) 尖 銳 刀 口 不 需 保 護 (D) 專 人 維 護 管 理 ( B )101. 使 用 鋼 鋸 進 行 鋸 切 工 作 時 (A) 推 時 用 力, 拉 回 時 亦 用 力 (B) 推 時 用 力, 拉 回 時 不 用 力 (C) 推 時 不 用 力, 拉 回 時 用 力 (D) 推 時 不 用 力, 拉 回 時 亦 不 用 力 ( D )102. 測 量 導 線 線 徑 宜 用 (A) 鋼 尺 (B) 卡 鉗 (C) 皮 尺 (D) 線 規 ( A )103. 剝 單 芯 導 線 時 應 使 用 何 種 工 具 最 佳 (A) 剝 線 鉗 (B) 美 工 刀 (C) 牙 齒 (D) 指 甲 ( C )104. 螺 絲 起 子 手 柄 直 徑 大 者, 其 轉 矩 (A) 由 力 量 決 定 (B) 與 直 徑 無 關 (C) 大 (D) 小 ( B )105. 一 般 吸 錫 機 (Solder Cleaner) 是 由 幫 浦 儲 槽 吸 錫 管 吸 錫 頭 及 加 熱 裝 置 構 成, 其 吸 錫 原 理 為? (A) 高 壓 吹 力 (B) 真 空 吸 力 (C) 靜 電 吸 力 (D) 虹 吸 管 ( B )106. 電 烙 鐵 應 放 置 於 (A) 防 熱 橡 膠 墊 上 (B) 烙 鐵 架 內 (C) 尖 嘴 鉗 上 (D) 桌 上 即 可 ( B )107. 手 工 具 放 置 桌 面 上 應 (A) 方 便 即 可 (B) 排 列 整 齊 (C) 隨 意 擺 置 (D) 收 於 抽 屜 以 防 失 竊 ( C )108. 電 鑽 之 夾 頭 扳 手 不 用 時 應 (A) 用 金 屬 導 線 夾 於 電 源 線 上 (B) 用 金 屬 導 線 夾 於 電 鑽 頭 邊 (C) 用 非 導 體 線 夾 於 電 源 線 上 (D) 用 非 導 體 線 夾 於 電 鑽 頭 邊 ( D )109. 市 電 之 驗 電 起 子 可 用 來 判 別 (A) DC 10kV (B) DC 3V (C) AC 10kV (D) AC 110V ( D )110. 為 防 止 螺 絲 振 動 而 鬆 脫, 下 列 何 種 方 式 較 正 確 (A) 用 止 洩 帶 (B) 螺 絲 鎖 緊 後 予 以 銲 41
42 死 (C) 加 裝 彈 簧 墊 圈 (D) 加 裝 彈 簧 墊 圈 前, 先 套 上 華 司 正 確 鎖 緊 ( A )111. 在 將 電 源 插 頭 插 入 插 座 之 前, 應 先 確 定 (A) 開 關 放 在 OFF 位 置 (B) 開 關 放 在 ON 之 位 置 (C) 可 不 管 開 關 位 置 隨 意 均 可 (D) 依 狀 況 再 決 定 位 置 ( C )112. 發 光 二 極 體 (LED) 導 通 時 順 向 電 壓 降 約 為 (A) 0.3V (B) 0.7V (C) 1.6V (D) 5V ( D )113. 下 列 元 件 何 者 具 有 電 氣 隔 離 作 用 (A) 二 極 體 (B) 電 晶 體 (C) 場 效 電 晶 體 (D) 光 耦 合 器 ( B )114. 電 阻 值 10k 的 k 是 代 表 (A) 10 的 2 次 方 (B) 10 的 3 次 方 (C) 10 的 6 次 方 (D) 10 的 9 次 方 ( B )115. 五 個 色 環 的 精 密 電 阻 器 其 誤 差 為 ±1%, 應 用 何 種 顏 色 表 示 誤 差 (A) 黑 (B) 棕 (C) 紅 (D) 橙 ( D )116. 繼 電 器 有 兩 個 輸 出 接 點 N.C. 與 N.O. 各 代 表 (A) 常 開 與 常 開 (B) 常 開 與 常 閉 (C) 常 閉 與 常 閉 (D) 常 閉 與 常 開 接 點 ( B )117. 中 心 抽 頭 式 全 波 整 流 電 路 中, 每 個 二 極 體 之 逆 向 峰 值 電 壓 (PIV), 至 少 應 為 峰 值 電 壓 的 (A) 1 (B) 2 (C) 3 (D) 4 倍 ( C )118. 電 池 屬 於 何 種 能 量 之 轉 換? (A) 光 能 與 電 能 (B) 熱 能 與 電 能 (C) 化 學 能 與 電 能 (D) 機 械 能 與 電 能 ( A )119. 下 列 何 者 編 號 表 示 高 頻 用 之 PNP 型 電 晶 體 (A) 2SA684 (B) 2SB507 (C) 2SC536 (D) 2SD303 ( C )120. 場 效 電 晶 體 (FET) 是 屬 於 (A) 單 極 性 電 流 控 制 (B) 雙 極 性 電 流 控 制 (C) 單 極 性 電 壓 控 制 (D) 雙 極 性 電 壓 控 制 元 件 ( C )121. 下 列 元 件 何 者 會 產 生 反 電 動 勢 (A) 電 阻 器 (B) 電 容 器 (C) 電 感 器 (D) 二 極 體 ( B )122. 下 列 電 阻 器 何 者 可 使 用 於 高 功 率 (A) 碳 膜 電 阻 器 (B) 水 泥 電 阻 器 (C) 碳 素 固 態 電 阻 器 (D) 氧 化 金 屬 皮 膜 電 阻 器 ( B )123. 大 功 率 電 晶 體 的 包 裝 外 殼 大 都 為 (A) B 腳 (B) C 腳 (C) D 腳 (D) E 腳 ( D )124. 一 電 阻 器 標 示 為 100 ±5%, 其 電 阻 值 最 大 可 能 為 (A) 95 (B) 100 (C) (D) 105 ( A )125. 麥 拉 (Myler) 電 容 器 上 標 示 473K 則 其 電 容 量 為 (A) F (B) 0.47 F (C) 4.7 F (D) 47 F ( D )126. 購 買 產 品 其 電 壓 為 AC100V, 在 國 內 使 用 時 需 裝 置 (A) 抗 流 圈 (B) 調 諧 線 圈 (C) 返 馳 變 壓 器 (D) 自 耦 變 壓 器 ( A )127. 下 列 英 文 何 者 代 表 光 敏 電 阻 (A) CdS (B) LED (C) LCD (D) diode ( C )128. 檢 波 用 二 極 體 都 使 用 何 種 材 料 製 作 (A) 矽 (B) 砷 (C) 鍺 (D) 鎵 ( A )129. 音 響 裝 置 之 音 量 控 制 用 之 可 變 電 阻 器 一 般 都 用 (A) A 型 (B) B 型 (C) C 型 (D) D 型 ( B )130. 紅 紅 黑 金 紅 的 精 密 電 阻 值 為 (A) 22 ±2% (B) 22.0 ±2% (C) 220 ±2% (D) ±2% ( C )131. 四 層 電 路 板 (PCB) 結 構 中,Vcc 和 GND 應 在 第 幾 層 (A) 1,2 層 (B) 1,4 層 (C) 2,3 層 (D) 3,4 層 ( D )132. 何 者 二 極 體 具 有 負 電 阻 特 性 (A) 整 流 二 極 體 (B) 檢 波 二 極 體 (C) 發 光 二 極 體 (D) 透 納 二 極 體 ( C )133. 數 位 電 器 中, 常 在 每 個 IC 的 電 源 附 近 並 接 一 個 電 容 器 作 為 抗 濾 波 干 擾 之 用, 其 數 值 約 42
43 (A) 1pF (B) 10pF (C) 0.1 F (D) 1000 F ( A )134. 常 用 的 (JIS)UM-4 電 池 LR 系 列 容 量 為 (A) 750mAh (B) 1.5Ah (C) 5Ah (D) 10Ah ( A )135. 電 感 值 10mH 的 m 是 代 表 (A) 10 的 負 3 次 方 (B) 10 的 負 6 次 方 (C) 10 的 負 9 次 方 (D) 10 的 負 12 次 方 ( C )136. 右 圖 以 布 林 (Boolean) 代 數 式 表 示 為 (A) F=A B (B) F=A+B (C) F=A B (D) F=A B ( A )137. 電 阻 器 並 聯 使 用 時 可 (A) 提 高 電 流 容 量 (B) 提 高 耐 電 壓 值 (C) 提 高 電 阻 值 (D) 減 少 電 流 容 量 ( B )138. 電 容 值 200 F 的 是 代 表 (A) 10 的 負 3 次 方 (B) 10 的 負 6 次 方 (C) 10 的 負 9 次 方 (D) 10 的 負 12 次 方 ( D )139. 電 容 器 的 電 容 量 單 位 為 (A) 電 容 (B) 電 壓 (C) 電 流 (D) 法 拉 ( D )140. 電 容 器 串 聯 時 可 提 高 (A) 電 流 容 量 (B) 電 容 量 (C) 頻 率 (D) 耐 電 壓 值 ( A )141. 繼 電 器 一 般 採 用 下 列 何 種 元 件 來 消 除 逆 向 脈 衝? (A) 二 極 體 (B) 電 容 器 (C) 電 阻 器 (D) 電 阻 器 及 電 容 器 串 聯 ( D )142. 下 列 何 種 材 料 不 可 拿 來 做 綁 線 用 (A) 上 腊 棉 線 (B) 尼 龍 繩 (C) PVC 線 (D) 裸 銅 線 ( B )143. 為 防 止 繼 電 器 接 點 產 生 之 火 花, 一 般 均 在 接 點 兩 端 並 接 (A) 電 阻 器 (B) 電 容 器 (C) 二 極 體 (D) 電 感 器 ( A )144. 螺 絲 固 定 時,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A) 已 攻 牙 的 螺 絲 孔, 鎖 定 時 需 加 螺 帽 (B) 螺 絲 的 長 度 要 超 出 螺 帽 (C) 螺 絲 帽 鎖 定 墊 圈 平 墊 圈 的 順 序 要 對 (D) 非 金 屬 材 料 的 兩 邊 都 要 加 平 墊 圈 ( B )145. 多 芯 導 線 剝 線 後, 使 用 前 之 處 理, 以 下 列 何 種 方 式 較 佳? (A) 加 松 香 (B) 加 銲 錫 (C) 加 散 熱 油 (D) 加 絕 緣 油 ( C )146. 熱 縮 套 管 之 正 確 加 熱 方 式 為 使 用 (A) 打 火 機 (B) 電 烙 鐵 (C) 熱 風 槍 (D) 電 風 扇 ( C )147. 元 件 接 腳 氧 化 時 (A) 表 示 該 元 件 已 變 質, 不 能 使 用 (B) 可 直 接 使 用 (C) 需 將 氧 化 部 份 刮 掉 後 再 使 用 (D) 加 焊 油 後 即 可 使 用 ( D )148. 某 電 子 元 件 若 標 註 ZD, 為 何 種 元 件 (A) 整 流 (B) 發 光 (C) 透 納 (D) 稽 納 二 極 體 ( D )149. 下 列 何 種 顏 色 導 線 使 用 於 較 高 的 電 壓 (A) 紫 色 (B) 灰 色 (C) 白 色 (D) 紅 色 ( A )150. 銲 錫 焊 接 時, 若 助 焊 劑 變 黑 或 焊 接 表 面 有 氧 化 膜 產 生, 表 示 焊 接 時 (A) 溫 度 過 高 (B) 溫 度 太 低 (C) 表 面 不 潔 (D) 助 焊 劑 不 良 ( D )151.AC 電 源 線 部 份 之 接 點 (A) 為 加 強 散 熱, 需 直 接 暴 露 於 空 氣 中 (B) 為 防 止 漏 電, 必 須 用 螺 絲 固 定 (C) 必 須 以 束 線 帶 束 在 一 起 (D) 必 須 以 熱 縮 套 管 絕 緣 ( A )152. 束 線 帶 必 須 束 緊, 且 多 餘 尾 端 應 予 以 剪 除, 殘 留 尾 端 應 (A) 在 1mm 以 內 (B) 5~7mm (C) 8~10mm (D) 10mm 以 上 ( B )153. 在 一 般 陶 瓷 電 容 器 或 積 層 電 容 器 標 示 104K, 其 電 容 量 為 (A) 1 F (B) 0.1 F (C) 0.01 F (D) 10.4 F ( D )154.PCB 佈 線 (Layout) 時, 下 列 那 一 種 線 之 銅 箔 最 寬 最 粗? (A) 位 址 線 (B) 資 料 線 (C) clock 線 (D) 電 源 線 ( B )155. 下 列 何 種 電 阻 器 較 適 合 使 用 於 低 雜 音 電 路 (A) 碳 質 (B) 金 屬 皮 膜 (C) 碳 膜 (D) 線 繞 ( B )156. 更 換 保 險 絲 時, 正 確 方 法 是 (A) 不 關 閉 開 關, 但 於 絕 緣 台 上 工 作 (B) 關 閉 開 關 來 工 作 (C) 不 關 閉 開 關 來 工 作 (D) 不 關 閉 開 關, 但 用 絕 緣 手 套 來 工 作 ( A )157. 下 列 有 關 束 線 之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A) 配 線 完 成 後, 有 五 條 ( 含 ) 以 下 的 導 線 不 必 整 理 成 線 束 (B) 束 線 時 必 須 選 擇 正 確 規 格 的 束 線 帶 (C) 線 束 之 導 線 應 保 持 平 行, 不 可 交 插 或 纏 繞 (D) 線 束 轉 彎 前 後, 應 予 以 束 線 固 定 ( C )158. 配 線 端 點 焊 接 時, 端 點 與 導 線 PVC 絕 緣 皮 之 間 距, 應 (A) 不 得 有 任 何 間 距 43
44 (B) 保 持 在 1mm 以 下 (C) 保 持 在 0.5mm~2mm (D) 約 為 導 線 線 徑 的 四 倍 ( C )159.PC 板 上 之 PVC 跳 線 焊 好 後 (A) 以 膠 帶 貼 牢 固 (B) 以 夾 線 釘 釘 牢 (C) 用 高 分 子 聚 合 膠 固 定 之 (D) 不 必 固 定, 焊 線 時 穿 過 元 件 腳 下 固 定 ( B )160. 焊 接 IC 座 時, 下 列 何 者 較 正 確? (A) 全 部 接 腳 剪 除 再 焊 接 (B) 直 接 焊 接 不 須 彎 腳 及 剪 腳 (C) 全 部 彎 腳 後 焊 接 (D) 焊 接 完 畢 再 將 接 腳 彎 曲 ( B )161. 下 列 有 關 電 子 元 件 裝 配 的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A) 元 件 裝 配 注 意 不 與 相 鄰 元 件 短 路 (B) 發 熱 元 件 不 需 架 高 (C) 元 件 裝 置 的 位 置 及 方 向 要 注 意 其 標 示 數 據 必 須 以 方 便 目 視 為 原 則 (D) 元 件 裝 置 於 電 路 板 時, 零 件 應 由 低 至 高 依 序 安 裝 ( B )162. 電 子 元 件 焊 接 時 對 於 下 列 何 者 須 考 慮 極 性 : (A) 陶 質 電 容 器 (B) 電 解 電 容 器 (C) 薄 膜 電 容 器 (D) 雲 母 電 容 器 ( B )163. 電 烙 鐵 焊 接 PC 板 的 適 當 溫 度 約 為 (A) 200 以 下 (B) 230~250 之 間 (C) 280 左 右 (D) 300~330 ( A )164. 電 腦 輔 助 設 計 之 英 文 縮 寫 是 (A) CAD (B) CAI (C) CAM (D) CAE ( C )165. 一 般 而 言, 下 列 何 種 元 件 沒 有 極 性 限 制 (A) 二 極 體 (B) 電 解 質 電 容 器 (C) 電 阻 器 (D) 變 壓 器 ( D )166. 下 列 何 者 熱 縮 不 用 兩 層 熱 縮 套 管? (A) 電 源 開 關 (B) 保 險 絲 座 (C) 電 源 指 示 燈 (D) 電 源 變 壓 器 ( C )167. 音 頻 電 路 上 之 共 同 接 地 線 必 須 (A) 越 長 越 好 (B) 越 細 越 好 (C) 越 粗 越 好 (D) 越 直 越 好 ( A )168. 下 列 何 種 電 容 器 儲 存 年 限 較 短 (A) 電 解 電 容 器 (B) 雲 母 電 容 器 (C) 陶 瓷 電 容 器 (D) 鉭 質 電 容 器 ( C )169.TO-3 型 電 晶 體 裝 置 於 電 路 板 上 時, 其 接 腳 應 留 高 度 為 (A) 平 貼 電 路 板 上 (B) 1mm 以 下 (C) 留 3~5mm 高 度 (D) 留 8~10mm 高 度 ( B )170. 電 路 板 上 接 地 線 一 般 使 用 (A) 藍 色 (B) 黑 色 (C) 紅 色 (D) 橙 色 ( B )171. 電 源 濾 波 用 電 解 電 容 器 會 爆 炸 之 原 因 為 (A) 電 源 變 壓 器 短 路 (B) 電 解 電 容 器 極 性 接 反 (C) 電 源 頻 率 不 對 (D) 電 解 電 容 器 耐 壓 太 高 ( A )172. 以 IC 腳 焊 接 為 例 下 列 各 焊 點 何 者 最 佳 : (A) (B) (C) (D) ( D )173. 目 前 台 灣 超 高 壓 電 力 系 統 最 高 電 壓 為 多 少? (A) 1.1kV (B) 2.5kV (C) 161kV (D) 345kV ( D )174. 右 圖 為 線 束 十 字 線, 束 線 打 結 的 間 隔 L 要 小 於 (A) 5mm (B) 10mm (C) 15mm (D) 30mm ( D )175. 繼 電 器 之 接 點 若 標 示 N.O. 時 表 示 (A) 繼 電 器 未 動 作 時 與 共 接 點 相 通 (B) 繼 電 器 動 作 時 與 N.C. 接 點 相 通 (C) 繼 電 器 未 動 作 時 與 N.C. 接 點 相 通 (D) 繼 電 器 動 作 時 與 共 接 點 相 通 ( A )176. 下 列 線 規 號 碼 之 導 線 何 者 最 粗 (A) AWG#0 (B) AWG#1 (C) AWG#10 (D) AWG#20 ( D )177. 以 數 學 式 運 算 求 得 需 0.65W 之 電 阻 器 時, 宜 選 用 下 列 何 種 功 率 之 電 阻 器 最 佳? (A) 1/8W (B) 1/4W (C) 1/2W (D) 1W ( A )178. 焊 接 作 業 中, 使 用 松 香 之 主 要 功 能 為 (A) 消 除 焊 點 污 垢 (B) 清 除 電 烙 鐵 之 氧 化 物 (C) 助 熔 (D) 冷 卻 ( B )179. 裝 置 機 電 元 件 時, 何 者 最 需 使 用 熱 縮 套 管 44
45 (A) 低 壓 用 繼 電 器 (B) 電 源 變 壓 器 (C) 輸 出 測 試 端 子 (D) LED 指 示 燈 ( C )180. 安 裝 高 功 率 電 晶 體 時, 下 列 程 序 何 者 較 正 確? (A) 需 直 接 固 定 於 印 刷 電 路 板 上 (B) 以 散 熱 器 固 定 即 可 (C) 需 先 塗 以 散 熱 膏 再 與 散 熱 器 鎖 緊 (D) 需 與 散 熱 器 保 持 散 熱 距 離 ( B )181. 頻 率 計 數 器 之 時 基 (Time Base) 若 採 用 10ms, 則 量 測 外 加 信 號 之 頻 率 得 到 最 高 解 析 度 為 (A) 10Hz (B) 100Hz (C) 1kHz (D) 10kHz ( C )182. 下 列 何 種 儀 表 較 合 適 用 來 測 量 銅 線 之 電 阻 (A) 惠 斯 登 電 橋 (B) 柯 勞 許 電 橋 (C) 凱 爾 文 電 橋 (D) 高 阻 計 ( B )183. 以 示 波 器 量 測 60Hz 以 下 之 輸 入 信 號, 輸 入 模 式 宜 採 用 (A) AC 耦 合 (B) DC 耦 合 (C) LF-REJ (D) HF-REJ ( A )184. 有 一 穩 壓 直 流 電 源 供 應 器, 其 輸 出 電 壓 為 0~30V( 可 調 ), 輸 出 電 流 為 0~3A( 可 調 ), 並 具 有 C.C.( 限 電 流 ),C.V.( 定 電 壓 ) 之 功 能 另 有 一 電 路 需 使 用 15V 電 源, 工 作 電 流 約 為 150mA 若 以 此 電 源 供 應 器 供 給 該 電 路 電 源, 則 其 C.C.( 限 電 流 ) 應 設 定 為 多 少 較 為 理 想 (A) 160mA (B) 1A (C) 1.6A (D) 3A ( B )185. 函 數 波 產 生 器 之 VCF 輸 入, 可 以 控 制 輸 出 成 為 (A) AM (B) FM (C) 脈 波 (D) 三 角 波 波 形 ( C )186. 示 波 器 之 靈 敏 度 由 那 一 電 路 決 定? (A) 同 步 (B) 水 平 放 大 (C) 垂 直 放 大 (D) 觸 發 電 路 ( A )187. 三 用 電 表 內 部 電 池 沒 電 時, 不 可 以 測 量 (A) 電 阻 值 (B) 電 壓 值 (C) 電 流 值 (D)dB 值 ( B )188. 一 般 音 頻 信 號 產 生 器 內 之 振 盪 器, 通 常 為 (A) 哈 特 萊 振 盪 器 (B) 韋 恩 電 橋 振 盪 器 (C) RC 相 移 振 盪 器 (D) 考 畢 子 振 盪 器 ( D )189. 三 用 電 表 之 直 流 電 壓 檔 若 有 3V,12V,30V,120V, 則 那 一 檔 之 輸 入 阻 抗 最 高 (A) 3V (B) 12V (C) 30V (D) 120V ( B )190. 若 示 波 器 測 棒 為 1:1, 電 壓 檔 撥 在 1V/DIV 位 置, 其 信 號 之 峰 對 峰 共 4 DIV, 則 其 Vp-p 值 為 (A) 1V (B) 4V (C) 10V (D) 40V ( B )191. 三 用 電 表 靈 敏 度 定 義 為 (A) 滿 刻 度 偏 轉 電 流 (B) 歐 姆 / 伏 特 (C) 伏 特 / 歐 姆 (D) 滿 刻 度 電 壓 值 ( A )192. 將 示 波 器 用 10:1 測 試 棒 接 示 波 器 之 校 準 信 號, 顯 示 右 圖 波 形 則 表 示 (A) 過 度 補 償 (B) 補 償 不 足 (C) 正 確 的 補 償 (D) 無 補 償 ( D )193. 數 位 電 表 中, 以 下 列 何 種 方 法 製 造 之 A/D 轉 換 器 具 有 精 確 度 高 在 額 定 電 壓 範 圍 內 很 平 穩 不 受 元 件 特 性 漂 移 影 響 可 自 動 消 除 電 源 雜 訊 等 優 點? (A) 電 壓 / 頻 率 法 (B) 單 斜 波 法 (C) 連 續 漸 近 法 (D) 雙 斜 率 法 ( D )194. 在 示 波 器 中, 若 垂 直 偏 向 板 加 正 弦 波 訊 號, 水 平 偏 向 板 不 加 訊 號, 則 螢 光 幕 出 現 之 圖 形 應 為 (A) 一 水 平 線 (B) 一 點 (C) 正 弦 波 (D) 垂 直 線 ( C )195. 以 示 波 器 之 X-Y mode 來 觀 察 兩 訊 號 的 相 位 差, 所 得 圖 形 為 圓 形, 則 兩 訊 號 之 相 位 差 為 :(A) 30 (B) 60 (C) 90 (D) 180 ( A )196. 若 在 示 波 器 上, 垂 直 偏 向 加 正 弦 波, 水 平 偏 向 加 鋸 齒 波, 且 鋸 齒 波 的 頻 率 為 正 弦 波 的 兩 倍 時, 可 顯 示 (A) 半 週 的 正 弦 波 (B) 單 週 的 正 弦 波 (C) 雙 週 的 正 弦 波 (D) 雙 週 的 鋸 齒 波 ( B )197. 以 三 用 電 表 歐 姆 檔 測 量 電 容 器 時, 若 電 容 量 愈 大 則 電 表 指 針 在 測 試 棒 接 觸 瞬 間 的 偏 轉 量 (A) 愈 小 (B) 愈 大 (C) 不 動 (D) 固 定 ( D )198. 示 波 器 "TRIG. Level" 控 制 鈕 是 控 制 其 (A) 頻 率 (B) 焦 距 (C) 振 幅 (D) 觸 發 準 位 ( C )199.Q 表 可 來 測 量 元 件 之 (A) 電 路 的 漏 電 量 (B) 電 晶 體 之 hfe (C) 電 感 量 及 線 圈 Q 值 (D) 電 容 器 之 容 量 ( A )200. 示 波 器 使 用 外 部 同 步 信 號 來 進 行 同 步 控 制 時 SYNC 開 關 應 置 於 (A) EXT (B) + (C) - (D) LINE 之 位 置 45
46 46
47 一 依 據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動 力 機 械 職 群 實 施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三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藉 由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三 辦 理 單 位 :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四 ) 協 辦 單 位 : 安 樂 高 級 中 學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動 力 機 械 職 群 五 參 加 對 象 : 本 市 各 國 中 九 年 級 技 藝 專 班 選 讀 抽 離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 含 自 辦 班 合 作 班 技 藝 中 心 ) 學 生, 限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六 報 名 方 式 : 由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將 核 章 後 送 至 安 樂 高 中 ( 電 話 : #40), 本 職 群 ( 主 題 )100 名 七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 日 ( 二 )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第 1 競 賽 場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地 址 : 基 隆 市 中 山 區 西 定 路 166 號 ) 第 2 競 賽 場 : 基 隆 市 私 立 培 德 高 級 工 業 家 事 職 業 學 校 ( 地 址 : 基 隆 市 信 義 區 培 德 路 73 號 ) 十 競 賽 方 式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創 意 設 計 等 方 式 競 賽, 含 學 科 術 科 十 一 競 賽 規 則 與 評 審 標 準 : ( 一 ) 競 賽 規 則 與 競 賽 項 目 等 由 承 辦 學 校 訂 之, 並 事 先 公 布 ( 二 ) 競 賽 分 學 科 筆 試 及 術 科 實 作, 成 績 採 合 併 計 算, 其 分 數 比 例 學 科 20% 術 科 80%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 如 附 件 1) 47
48 3.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 三 )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動 力 機 械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如 附 件 2) ( 四 )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動 力 機 械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 如 附 件 3) ( 五 )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動 力 機 械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如 附 件 4) ( 六 ) 評 分 表 內 容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動 力 機 械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評 分 表 ( 如 附 件 5) ( 七 ) 學 科 題 庫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動 力 機 械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學 科 題 庫 ( 如 附 件 6) 十 二 評 審 委 員 : 由 承 辦 單 位 遴 聘 評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審 工 作 評 審 委 員 之 聘 任 應 注 意 迴 避 原 則 ( 未 擔 任 本 市 該 競 賽 職 群 之 授 課 教 師 ) 十 三 頒 獎 典 禮 暨 成 果 展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承 辦 單 位 應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四 錄 取 名 額 及 獎 勵 : 本 職 群 錄 取 第 1 至 6 名 各 1 名,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佔 該 職 群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一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 二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十 五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相 關 經 費 補 助 及 本 市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六 本 計 畫 奉 核 後 實 施 48
49 附 件 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動 力 機 械 職 群 術 科 試 題 一 題 目 : 更 換 前 輪 煞 車 來 令 片 總 成 二 說 明 : ( 一 ) 使 用 授 予 工 具 設 備 及 規 範, 依 要 領 將 指 定 機 器 腳 踏 車 之 煞 車 來 令 片 總 成 拆 卸, 並 將 煞 車 來 令 片 放 置 於 指 定 位 置 ( 二 ) 更 換 工 作 檯 上 放 置 的 煞 車 來 令 片, 安 裝 於 車 上 ( 必 須 依 規 範 要 領 ) ( 三 ) 檢 查 煞 車 作 用 正 常 ( 四 ) 工 作 完 畢, 清 理 現 場 ( 五 ) 因 工 場 場 地 和 設 備 限 制, 每 場 次 應 考 人 數 9 人 三 評 審 要 點 : ( 一 ) 工 作 時 間 :30 分 鐘 測 試 時 間 終 了, 經 監 評 老 師 制 止 仍 繼 續 操 作 者, 則 該 項 工 作 技 能 項 目 不 予 計 分 ( 二 ) 技 能 標 準 : 1. 能 正 確 拆 卸 煞 車 調 整 螺 帽 2. 能 正 確 使 用 工 具 拆 卸 車 輪 和 相 關 構 件 3. 能 正 確 拆 卸 煞 車 來 令 片 總 成 4. 能 正 確 檢 查 煞 車 相 關 構 件 5. 能 於 組 合 前 清 潔 煞 車 來 令 片 及 相 關 構 件 6. 組 合 前 依 廠 家 規 範 潤 滑 規 定 部 位 7. 能 正 確 安 裝 煞 車 來 令 片 總 成 8. 能 正 確 安 裝 煞 車 鼓 車 輪 和 相 關 構 件 9. 能 正 確 鎖 緊 輪 軸 螺 帽, 扭 力 合 乎 規 範 10. 能 正 確 安 裝 煞 車 調 整 螺 帽 11. 能 正 確 調 整 煞 車 自 由 間 隙 及 測 試 煞 車 作 用 12. 能 正 確 檢 查 煞 車 放 鬆 時 不 拖 曳 ( 三 ) 工 作 安 全 與 態 度 :( 本 部 份 採 扣 分 方 式 ) 1. 必 須 維 持 整 潔 狀 態, 違 者 得 視 其 輕 重 扣 本 題 總 分 1~ 5 分 2. 工 具 儀 器 使 用 後 必 須 歸 定 位, 違 者 得 視 其 輕 重 扣 本 題 總 分 1~ 5 分 3. 沒 有 危 險 動 作 但 損 壞 工 作 物, 違 者 得 視 其 輕 重 扣 本 題 總 分 5 分 4. 有 重 大 違 規 者 本 題 零 分, 並 於 扣 分 備 註 欄 内 記 錄 事 實 49
50 附 件 2 學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測 驗 時 選 手 必 須 攜 帶 准 考 證 準 時 入 場, 對 號 入 座 二 測 驗 時 間 為 30 分 鐘 測 驗 正 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起, 遲 到 者 不 得 入 場 三 選 手 不 得 提 早 離 場 若 強 行 離 場, 不 服 糾 正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四 文 具 ( 原 子 筆 2B 铅 筆 橡 皮 擦 立 可 白 等 ) 自 備, 必 要 時 可 用 透 明 墊 板, 不 得 在 場 內 向 他 人 借 用 五 嚴 禁 談 話 左 顧 右 盼 等 任 何 舞 弊 行 為 試 場 內 取 得 或 提 供 他 人 答 案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或 相 互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該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六 測 驗 完 畢 後 必 須 將 試 題 本 一 併 送 交 監 試 人 員, 然 後 測 試 術 科 攜 出 試 題 本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七 非 測 驗 必 需 之 物 品 如 計 算 機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計 算 及 通 訊 器 材 等 必 須 關 機 且 需 放 置 於 試 場 前 後 方 地 板 上, 不 得 隨 身 攜 帶 若 經 監 試 人 員 發 現, 則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八 修 正 時 須 用 橡 皮 擦 或 修 正 液 ( 帶 ) 九 如 遇 警 報 地 震, 應 遵 照 監 試 人 員 指 示, 迅 速 疏 散 避 難 十 測 驗 結 束 鐘 ( 鈴 ) 響 畢, 監 試 人 員 宣 布 測 驗 結 束, 不 論 答 畢 與 否 應 即 停 止 作 答, 交 卷 離 場 交 卷 後 強 行 修 改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逾 時 作 答, 不 聽 制 止 者,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十 一 選 手 如 有 冒 名 頂 替 事 情, 違 者 勒 令 出 場, 並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十 二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50
51 術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術 科 測 試 以 實 作 方 式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時 進 場. 測 試 時 問 開 始 後 十 分 鐘 尚 未 進 場 者. 不 准 進 場 二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進 入 術 科 測 試 試 場 時. 應 配 帶 識 別 證 不 得 攜 帶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三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其 檢 定 位 置 號 碼 就 檢 定 崗 位, 對 術 科 試 務 辦 理 單 位 提 供 之 機 具 設 備 材 料, 如 有 疑 義, 應 即 時 當 場 提 出, 由 監 評 人 員 立 即 處 理, 測 試 開 始 後, 不 得 再 提 出 疑 義 四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五 所 有 工 具 設 備 器 具 汽 機 車 等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負 責 準 備 六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予 以 扣 考, 不 得 繼 續 應 試, 其 已 應 試 之 術 科 成 績 以 不 及 格 論 1. 冒 名 頂 替 者 2. 傳 遞 資 料 或 信 號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互 換 工 件 或 圖 說 者 5. 隨 身 攜 帶 成 品 或 規 定 以 外 之 器 材 配 件 圖 說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或 其 他 電 子 攝 錄 通 訊 器 材 等 6. 不 繳 交 工 件 圖 說 或 依 規 定 須 繳 回 之 試 題 者 7.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8. 未 遵 守 本 規 則,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外 秩 序 者 七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附 件 3 競 賽 使 用 所 有 工 具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準 備 51
52 附 件 4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動 力 機 械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第 1 競 賽 場 (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 程 序 表 104 年 4 月 16 日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備 註 08:00-08: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08:20-08: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08:30-09:00 筆 試 時 間 09:00-09:3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愛 國 樓 汽 車 工 場 第 一 梯 次 9 人 09:30-9:4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09:40-9:5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09:50-10:20 筆 試 時 間 10:20-10:5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愛 國 樓 汽 車 工 場 10:50-11:0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1:00-11:1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1:10-11:40 筆 試 時 間 11:40-12:10 實 作 競 賽 聖 心 高 中 愛 國 樓 汽 車 工 場 第 二 梯 次 9 人 第 三 梯 次 9 人 12:40-12:5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2:50-13:0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3:00-13:30 筆 試 時 間 13:30-14:0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愛 國 樓 汽 車 工 場 第 四 梯 次 9 人 14:00-14:1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4:10-14:2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4:20-14:50 筆 試 時 間 14:50-15:2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愛 國 樓 汽 車 工 場 第 五 梯 次 9 人 15:20-15:3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5:30-15:4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5:40-16:10 筆 試 時 間 16:10-16:4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愛 國 樓 汽 車 工 場 第 六 梯 次 9 人 52
53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動 力 機 械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第 2 競 賽 場 ( 培 德 工 家 ) 程 序 表 104 年 4 月 16 日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備 註 08:00-08:20 報 到 08:20-08: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08:30-09:00 筆 試 時 間 09:00-09:30 實 作 競 賽 09:30-9:40 報 到 09:40-9:5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09:50-10:20 筆 試 時 間 10:20-10:50 實 作 競 賽 10:50-11:00 報 到 11:00-11:1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1:10-11:40 筆 試 時 間 11:40-12:10 實 作 競 賽 12:40-12:50 報 到 12:50-13:0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3:00-13:30 筆 試 時 間 13:30-14:00 實 作 競 賽 14:00-14:10 報 到 14:10-14:2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4:20-14:50 筆 試 時 間 14:50-15:20 實 作 競 賽 15:20-15:30 報 到 15:30-15:4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5:40-16:10 筆 試 時 間 16:10-16:40 實 作 競 賽 培 德 工 家 汽 車 工 場 2 樓 培 德 工 家 汽 車 工 場 培 德 工 家 汽 車 工 場 2 樓 培 德 工 家 汽 車 工 場 培 德 工 家 汽 車 工 場 2 樓 培 德 工 家 汽 車 工 場 培 德 工 家 汽 車 工 場 2 樓 培 德 工 家 汽 車 工 場 培 德 工 家 汽 車 工 場 2 樓 培 德 工 家 汽 車 工 場 培 德 工 家 汽 車 工 場 2 樓 培 德 工 家 汽 車 工 場 第 一 梯 次 9 人 第 二 梯 次 9 人 第 三 梯 次 9 人 第 四 梯 次 9 人 第 五 梯 次 9 人 第 六 梯 次 9 人 53
54 附 件 5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動 力 機 械 職 群 評 分 表 題 目 : 更 換 前 輪 煞 車 來 令 片 總 成 競 賽 地 點 : 學 校 名 稱 : 國 中 姓 名 :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評 審 項 目 評 定 備 註 配 分 得 分 工 作 時 間 限 時 30 分 ( ) 分 ( ) 秒 一 工 作 技 能 1. 正 確 拆 卸 煞 車 調 整 螺 帽 2. 正 確 使 用 工 具 拆 卸 車 輪 和 相 關 構 件 3. 正 確 拆 卸 煞 車 來 令 片 總 成 4. 正 確 檢 查 煞 車 相 關 構 件 5. 組 合 前 正 確 清 潔 煞 車 來 令 片 及 相 關 構 件 6. 組 合 前 正 確 依 廠 家 規 範 潤 滑 規 定 部 位 7. 正 確 安 裝 煞 車 來 令 片 總 成 8. 正 確 安 裝 煞 車 鼓 車 輪 和 相 關 構 件 9. 正 確 鎖 緊 輪 軸 螺 帽, 扭 力 合 乎 規 範 10. 正 確 安 裝 煞 車 調 整 螺 帽 10. 正 確 調 整 煞 車 自 由 間 隙 及 測 試 煞 車 作 用 11. 正 確 檢 查 煞 車 放 鬆 時 不 拖 曳 二 工 作 安 全 與 態 度 ( 本 不 分 採 扣 分 方 式, 最 多 扣 至 本 題 0 分 ) 1. 必 須 維 持 整 潔 狀 態, 違 者 2. 工 具 儀 器 使 用 後 必 須 歸 定 位, 違 者 3. 沒 有 危 險 動 作 及 損 壞 工 作 物, 違 者 4. 服 儀 及 工 作 態 度 須 合 乎 常 規, 違 者 5. 有 重 大 違 規 者 扣 1~5 分 扣 1~5 分 扣 5 分 扣 5 分 本 題 0 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記 錄 事 實 合 計 100 分 評 審 簽 章 : 54
55 附 件 6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選 擇 題, 共 200 題 : 動 力 機 械 職 群 學 科 題 庫 1. A 剛 剛 大 修 好 之 引 擎 裝 修 於 車 上, 在 最 初 行 駛 多 少 公 里 後, 即 應 更 換 機 油 (A) 約 500 km (B) 約 1000 km (C) 約 1500 km (D) 約 2000 km 2. A 所 謂 引 擎 是 一 種 燃 燒 燃 料 的 機 構, 由 (A) 熱 能 轉 變 為 機 械 能 (B) 機 械 能 轉 變 為 熱 能 (C) 電 能 轉 變 為 機 械 能 (D) 機 械 能 轉 變 為 電 能 3. C 二 行 程 引 擎 活 塞 由 排 氣 口 關 閉 上 行 至 上 死 點 止, 汽 缸 為 何 行 程 (A) 進 氣 行 程 (B) 預 壓 行 程 (C) 壓 縮 行 程 (D) 動 力 行 程 解 析 : 活 塞 上 行 未 關 閉 排 氣 口 時 汽 缸 為 掃 氣 行 程, 關 閉 排 氣 口 時 汽 缸 為 壓 縮 行 程 4. B 二 行 程 引 擎 活 塞 由 上 死 點 下 行 至 掃 氣 口 打 開 期 間, 曲 軸 箱 為 何 行 程 (A) 進 氣 行 程 (B) 預 壓 行 程 (C) 動 力 行 程 (D) 排 氣 行 程 解 析 : 汽 缸 為 動 力 行 程, 曲 軸 箱 為 預 壓 行 程 5. A 四 行 程 引 擎 : 吸 入 適 當 比 例 的 燃 料 與 空 氣 之 混 合 氣 進 入 汽 缸 的 行 程 稱 (A) 進 氣 行 程 (B) 壓 縮 行 程 (C) 動 力 行 程 (D) 排 氣 行 程 6. B 將 汽 缸 內 的 混 合 氣 予 以 壓 縮, 此 為 四 行 程 引 擎 中 的 (A) 進 氣 (B) 壓 縮 (C) 動 力 (D) 排 氣 行 程 7. B 二 行 程 引 擎 : 當 新 鮮 的 混 合 氣 未 經 燃 燒 會 產 生 大 量 的 (A)CO (B)HC (C) 曲 軸 箱 吹 漏 氣 (D) 爆 震 解 析 : 燃 燒 不 完 全 排 出 為 CO, 未 燃 燒 排 出 為 HC 8. A 二 行 程 引 擎 由 於 新 鮮 混 合 氣 被 吸 進 曲 軸 箱, 當 活 塞 往 下 移 時, 將 混 合 氣 擠 向 化 油 器, 這 種 現 象 稱 (A) 返 吹 (B) 吹 竄 (C) 曲 軸 箱 吹 漏 氣 (D) 爆 震 9. B 機 器 腳 踏 車 四 行 程 引 擎 進 氣 行 程 時 吸 入 汽 缸 內 的 為 (A) 純 空 氣 (B) 混 合 氣 (C) 汽 油 (D) 機 油 + 混 合 氣 解 析 : 四 行 程 進 氣 行 程 吸 入 汽 缸 內 的 為 混 合 氣, 二 行 程 進 氣 行 程 吸 入 汽 缸 內 的 為 機 油 + 混 合 氣 10. B 四 行 程 汽 油 引 擎, 活 塞 上 下 移 動 共 四 次, 完 成 一 次 循 環, 曲 軸 共 旋 轉 (A)360 度 (B)720 度 (C)180 度 (D)540 度 11. A 四 行 程 汽 油 引 擎, 完 成 一 次 循 環 時, 行 程 的 先 後 次 序 是 (A) 進 氣 - 壓 縮 - 動 力 - 排 氣 (B) 壓 縮 - 排 氣 - 動 力 - 進 氣 (C) 排 氣 - 壓 縮 - 動 力 - 進 氣 (D) 進 氣 - 排 氣 - 動 力 - 壓 縮 12. A 進 氣 行 程 時, 進 氣 門 必 須 早 開 晚 關 目 的 是 (A) 使 混 合 氣 充 分 進 入 汽 缸 (B) 減 少 混 合 氣 進 入 (C) 使 點 火 提 前 (D) 使 點 火 延 後 解 析 : 增 加 容 積 效 率, 以 提 高 馬 力 13. C 一 般 汽 油 引 擎 之 進 氣 行 程 時, 進 氣 門 早 開 數 約 為 (A) 上 死 點 後 20 度 (B) 上 死 點 後 10 度 (C) 上 死 點 前 5 度 (D) 上 死 點 後 5 度 解 析 : 進 排 氣 門 皆 有 早 開 晚 關 之 特 性 55
56 14. B 雙 氣 缸 二 行 程 汽 油 引 擎, 曲 軸 旋 轉 360 度, 則 產 生 動 力 次 數 為 (A) 一 次 (B) 二 次 (C) 三 次 (D) 四 次 解 析 : 二 行 程 曲 軸 轉 一 圈, 各 缸 產 生 一 次 動 力 15. A 引 擎 的 壓 縮 比 為 (A) 汽 缸 總 容 積 與 燃 燒 室 容 積 之 比 (B) 汽 缸 容 積 與 活 塞 行 程 之 比 (C) 活 塞 行 程 與 燃 燒 室 容 積 之 比 (D) 燃 燒 室 容 積 與 氣 缸 容 積 比 解 析 : 壓 縮 比 (CR)=[ 行 程 容 積 (PDV)+ 燃 燒 室 容 積 (CCV)]/ 燃 燒 室 容 積 (CCV) 16. B 壓 縮 比 低 之 引 擎, 使 用 高 辛 烷 值 汽 油 時 (A) 增 加 引 擎 動 力 (B) 燃 燒 溫 度 增 高 (C) 馬 力 較 大 (D) 較 省 油 解 析 : 壓 縮 比 低 之 引 擎, 使 用 高 辛 烷 值 汽 油 引 擎 馬 力 並 不 會 增 加, 只 會 造 成 燃 燒 溫 度 增 高, 徒 增 金 錢 浪 費 17. C 何 謂 熱 機 (A) 由 機 械 能 變 為 熱 能 (B) 由 熱 能 變 為 化 學 能 (C) 由 熱 能 變 為 機 械 能 (D) 由 電 能 變 為 機 械 能 18. B 四 行 程 汽 油 引 擎 混 合 氣 進 入 氣 缸, 主 要 是 靠 (A) 汽 油 泵 (B) 壓 力 差 (C) 化 油 器 (D) 自 然 風 之 作 用 解 析 : 四 行 程 汽 油 引 擎 混 合 氣 進 入 氣 缸 是 靠 負 壓 及 壓 力 差 19. A 有 關 二 行 程 機 器 腳 踏 車 旋 轉 閥 式 引 擎 的 作 動, 下 列 何 者 錯 誤?(A) 吸 氣 時 間 較 活 塞 閥 式 短 (B) 活 塞 由 上 死 點 往 下 死 點 移 動, 曲 軸 箱 在 預 壓 (C) 對 於 活 塞 閥 式 造 成 易 反 吹 的 缺 點 可 改 善 (D) 活 塞 由 下 死 點 往 上 死 點 時 曲 軸 箱 在 吸 氣 20. B 一 個 行 程 之 定 義 為 等 於 (A) 曲 軸 轉 360 度 (B) 二 倍 於 曲 軸 臂 長 (C) 完 成 一 個 循 環 活 塞 所 行 的 距 離 (D) 凸 輪 軸 轉 360 度 21. C 何 謂 排 氣 量?(A) 引 擎 排 除 廢 氣 之 總 容 積 (B) 活 塞 吸 入 混 合 氣 之 總 容 積 (C) 活 塞 移 動 行 程 容 積 (D) 化 油 器 之 大 小 22. B 引 擎 排 氣 量 為 700cc, 燃 燒 室 容 積 為 100cc, 則 引 擎 壓 縮 比 為 (A)7:1 (B)8:1 (C)9:1 (D)10:1 解 析 :CR=( )/100=8:1 23. A 單 缸 四 行 程 引 擎, 曲 軸 旋 轉 二 轉 進 氣 門 共 開 啟 (A)1 次 (B)2 次 (C)4 次 (D)3 次 24. A 四 行 程 引 擎, 曲 軸 轉 一 轉, 凸 輪 軸 共 轉 (A)180 度 (B)360 度 (C)720 度 (D)540 度 25. C 四 行 程 引 擎, 曲 軸 與 凸 輪 軸 之 轉 速 比 為 (A)1:1 (B)1:2 (C)2:1 (D)3:1 26. D 廢 氣 之 排 出 是 由 (A) 自 動 衝 出 (B) 活 塞 壓 出 (C) 混 合 氣 趕 出 (D) 先 自 動 衝 出, 再 由 活 塞 壓 出, 最 後 由 混 合 氣 趕 出 解 析 : 廢 氣 是 靠 本 身 燃 燒 後 壓 力 活 塞 上 行 推 力 及 氣 門 重 疊 之 混 合 氣 排 出 27. C 汽 油 引 擎 之 排 氣 門 的 作 動 是 活 塞 在 (A) 上 死 點 開 下 死 點 關 (B) 上 死 點 前 開 下 死 點 前 關 (C) 下 死 點 前 開 上 死 點 後 關 (D) 上 死 點 後 開 下 死 點 前 關 28. B 動 力 行 程 中 氣 缸 最 大 之 壓 力 是 (A) 壓 縮 壓 力 (B) 燃 燒 壓 力 (C) 活 塞 壓 力 (D) 進 氣 壓 力 56
57 29. D 二 行 程 機 器 腳 踏 車 活 塞 閥 式 引 擎 的 進 氣 形 態, 下 列 何 者 錯 誤?(A) 活 塞 於 上 死 點 前 開 始 進 氣 (B) 活 塞 於 上 死 點 後 完 成 進 氣 (C) 活 塞 由 下 死 點 往 上 移 動, 產 生 進 氣 (D) 壓 縮 與 進 氣 同 時 進 行, 但 動 力 與 進 氣 沒 有 同 時 進 行 30. A 二 行 程 引 擎 每 產 生 一 次 動 力, 曲 軸 (A) 轉 1 轉 (B) 轉 2 轉 (C) 轉 3 轉 (D) 轉 4 轉 31. C 四 行 程 引 擎 每 產 生 一 次 動 力, 曲 軸 旋 轉 (A)120 度 (B)360 度 (C)720 度 (D)180 度 32. A 四 行 程 引 擎 曲 軸 旋 轉 一 轉, 其 凸 輪 軸 旋 轉 (A)1/2 轉 (B)1 轉 (C)1 又 1/2 轉 (D)2 轉 33. A 壓 縮 比 為 10:1 的 單 缸 引 擎, 某 活 塞 位 移 容 積 為 900C.C, 則 活 塞 到 上 死 點 時, 燃 燒 室 的 容 積 為 (A)100C.C (B)90C.C (C)10C.C (D)50C.C 34. C 二 行 程 引 擎 比 四 行 程 引 擎 (A) 耗 燃 油 量 小 (B) 耗 潤 滑 油 量 少 (C) 單 位 馬 力 的 引 擎 重 量 較 輕 (D) 發 動 比 較 容 易 解 析 : 二 行 程 引 擎 優 點 為 構 造 簡 單 體 積 小 單 位 馬 力 重 量 輕 運 轉 平 穩 等, 缺 點 為 容 積 效 率 低 潤 滑 不 良 耗 油 發 動 不 易 等 35. D 二 行 程 引 擎 較 四 行 程 引 擎 在 行 程 作 動 上 多 了 (A) 預 壓 ( 初 次 壓 縮 ) (B) 掃 氣 (C) 排 氣 (D) 預 壓 和 掃 氣 解 析 : 預 壓 是 指 活 塞 下 行 曲 軸 箱 之 混 合 氣 受 壓 ( 因 容 積 減 少 ), 掃 氣 是 指 活 塞 下 行 至 掃 氣 口 開 時, 預 壓 時 之 混 合 氣 以 較 高 壓 力 流 入 汽 缸 協 助 汽 缸 掃 除 未 排 出 汽 缸 之 廢 氣 36. D 所 謂 行 程 是 指 (A) 活 塞 長 度 (B) 汽 缸 套 長 度 (C) 汽 缸 距 離 ( 長 度 ) (D) 活 塞 在 汽 缸 內 位 移 距 離 解 析 : 行 程 為 活 塞 由 上 死 點 走 到 下 死 點 的 距 離 37. C 四 行 程 引 擎 曲 軸 旋 轉 二 轉, 凸 輪 軸 旋 轉 幾 度 (A)90 (B)180 (C)360 (D) B 一 般 引 擎 之 進 排 氣 門 在 設 計 上 是 (A) 早 開 早 關 (B) 早 開 晚 關 (C) 晚 開 早 關 (D) 晚 開 晚 關 39. B 二 行 程 汽 油 引 擎 每 完 成 一 次 動 力 循 環 時, 均 有 (A) 一 次 (B) 二 次 (C) 三 次 (D) 四 次 壓 縮 解 析 : 一 次 為 曲 軸 箱 內 預 壓, 一 次 為 汽 缸 內 壓 縮 40. B 以 下 何 者 是 二 行 程 的 優 點 ( 與 四 行 程 比 較 )?(A) 引 擎 震 動 大 (B) 馬 力 較 大 (C) 進 氣 不 充 份, 排 氣 不 乾 淨 (D) 耗 油 量 小 41. A 二 行 程 與 四 行 程 引 擎 作 比 較,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前 者 震 動 大 (B) 後 者 廢 氣 公 害 低 (C) 後 者 耐 久 性 佳 (D) 前 者 耗 油 量 大 解 析 : 二 行 程 引 擎 震 動 小 廢 氣 污 染 多 耐 久 性 差 及 耗 油 42. B 四 行 程 引 擎 調 整 氣 門 間 隙 時, 其 凸 輪 是 位 於 (A) 凸 角 (B) 基 圓 (C) 剛 頂 到 凸 角 時 (D) 剛 轉 過 凸 角 時 解 析 : 調 整 氣 門 間 隙 時, 其 凸 輪 應 位 於 基 圓, 其 他 位 置 皆 不 能 調 整 ( 氣 門 機 構 頂 住 ) 43. B 氣 門 面 及 氣 門 座 的 斜 面 角 一 般 為 (A)35 (B)45 (C)55 (D)60 度 解 析 : 一 般 為 30 或 45 度 44. C 目 前 使 用 汽 缸 頭 材 料 是 :(A) 鋼 (B) 合 金 鋼 (C) 鋁 合 金 或 鑄 鐵 (D) 錫 鐵 45. B 氣 門 彈 簧 各 圈 間 的 距 離 常 不 相 同, 其 目 的 是 (A) 使 彈 簧 力 量 更 大 (B) 使 彈 簧 不 容 易 發 生 諧 和 震 動 (C) 使 彈 簧 的 長 度 合 規 定 (D) 美 觀 57
58 解 析 : 避 免 引 擎 轉 速 達 一 定 速 度 時 產 生 諧 震 而 斷 裂 46. A 一 般 進 排 氣 門 都 在 汽 缸 頭 上 之 引 擎, 其 氣 門 的 開 和 閉 均 利 用 (A) 搖 臂 (B) 氣 門 導 管 (C) 氣 門 頂 子 (D) 鎖 緊 螺 帽 47. B 檢 查 汽 油 引 擎 進 排 氣 門 開 與 關 的 位 置 必 需 確 知 (A) 發 火 次 序 (B) 壓 縮 上 死 點 位 置 (C) 曲 柄 軸 上 死 點 (D) 進 氣 行 程 之 位 置 解 析 : 壓 縮 上 死 點 進 排 氣 門 皆 關 閉 48. B 氣 門 腳 間 隙 增 大, 氣 門 關 閉 時 間 會 (A) 延 遲 (B) 縮 短 (C) 不 變 (D) 關 不 緊 解 析 : 氣 門 腳 間 隙 大 氣 門 會 晚 開 早 關, 總 開 啟 時 間 會 縮 短 49. B 氣 門 鎖 扣 是 裝 在 氣 門 桿 的 什 麼 地 方 (A) 氣 門 頭 下 面 (B) 氣 門 彈 簧 座 圈 裡 面 (C) 氣 門 導 管 裡 面 (D) 氣 缸 上 方 50. C 氣 門 導 管 油 封 應 該 裝 在 什 麼 地 方 (A) 氣 門 頭 下 面 (B) 氣 門 彈 簧 座 圈 裡 面 (C) 氣 門 導 管 上 方 (D) 鎖 扣 上 方 解 析 : 氣 門 導 管 油 封 應 該 裝 在 氣 門 導 管 上 方, 防 止 機 油 進 入 燃 燒 室 51. B 一 般 機 器 腳 踏 車 檢 查 氣 門 正 時, 其 活 塞 應 位 於 (A) 進 汽 行 程 上 死 點 (B) 壓 縮 行 程 上 死 點 (C) 排 氣 行 程 上 死 點 (D) 動 力 行 程 下 死 點 52. A 引 擎 的 汽 缸 頭 由 鋁 合 金 鑄 成, 主 因 是 鋁 (A) 熱 傳 導 性 佳 (B) 不 易 變 形 (C) 硬 度 佳 (D) 鋁 質 承 受 壓 力 高 於 鑄 鐵 解 析 : 鋁 比 鑄 鐵 導 熱 性 佳 質 輕 53. D 氣 門 彈 簧 各 圈 距 不 同, 其 目 的 在 於 (A) 使 彈 簧 安 裝 容 易 (B) 使 彈 簧 的 力 量 更 大 (C) 製 造 方 便 (D) 使 彈 簧 不 易 震 動 而 斷 裂 54. B 氣 門 間 隙 太 小 時 會 使 氣 門 (A) 早 開 早 關 (B) 早 開 晚 關 (C) 晚 開 早 關 (D) 晚 開 晚 關 55. D 單 缸 二 氣 門 引 擎 之 進 排 氣 門 在 構 造 上 有 何 不 同 (A) 進 氣 門 小 而 薄, 排 氣 門 大 而 厚 (B) 進 氣 門 大 而 厚, 排 氣 門 小 而 薄 (C) 進 氣 門 小 而 厚, 排 氣 門 大 而 薄 (D) 進 氣 門 大 而 薄, 排 氣 門 小 而 厚 解 析 : 進 氣 門 因 有 新 鮮 混 合 氣 協 助 散 熱 所 以 大 而 薄, 排 氣 門 沒 有 所 以 小 而 厚 56. B 氣 門 正 時 記 號 互 相 對 正 時, 是 表 示 活 塞 位 置 在 (A) 進 氣 行 程 上 死 點 (B) 壓 縮 行 程 上 死 點 (C) 排 氣 行 程 上 死 點 (D) 動 力 行 程 下 死 點 解 析 : 凸 輪 軸 與 曲 軸 位 置 角 度 之 配 合 對 正 稱 為 氣 門 正 時, 記 號 對 正 時 為 壓 縮 上 死 點 57. A 有 關 氣 門 導 管 油 封 的 設 計, 下 列 何 者 錯 誤?(A) 百 分 之 百 密 封 (B) 防 止 下 機 油 (C) 拆 過 最 好 更 換 (D) 一 定 要 裝 在 排 氣 門 處 的 氣 門 導 管 上 方 解 析 : 允 許 少 量 機 油 流 入 以 潤 滑 氣 門 導 管 58. A 燃 燒 室 設 計 成 半 球 形, 表 面 積 與 容 積 之 比 最 小, 熱 損 失 少, 進 排 氣 之 效 率 甚 佳, 但 氣 門 機 構 較 複 雜 的 型 式 是 (A) 圓 頂 室 式 (B) 浴 桶 室 式 (C) 楔 形 室 式 (D) 特 殊 燃 燒 室 59. B 配 合 曲 軸 與 凸 輪 軸 間 的 相 關 位 置, 間 接 地 配 合 氣 門 與 活 塞 的 位 置 稱 為 (A) 點 火 正 時 (B) 氣 門 正 時 (C) 活 塞 銷 孔 偏 置 (D) 氣 門 重 疊 58
59 60. D 有 關 氣 門,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進 氣 門 與 排 氣 門 的 材 質 不 同 (B) 排 氣 門 較 進 氣 門 的 受 溫 高 (C) 進 氣 門 做 成 45 度 或 30 度, 是 30 度 氣 體 流 量 大 (D) 氣 門 面 角 度 比 氣 門 座 角 度 大 1/2~1 解 析 : 氣 門 座 角 度 比 氣 門 面 角 度 大 1/2~1 度 61. D 有 關 氣 門 導 管 及 導 管 油 封, 下 列 敍 述 何 者 錯 誤?(A) 氣 門 導 管 材 質 用 合 金 鋼 (B) 氣 門 導 管 油 封 一 定 要 裝 在 氣 門 處 的 氣 門 導 管, 否 則 容 易 下 機 油 (C) 導 管 油 封 上 的 小 鋼 環, 可 防 止 下 機 油 (D) 裝 了 油 封 使 氣 門 桿 與 導 管 間 完 全 密 封 62. D 正 時 鍊 條 調 整 器 的 型 式 有 (A) 手 動 式 全 自 動 式 (B) 手 動 式 半 自 動 式 (C) 半 自 動 式 全 自 動 式 (D) 手 動 式 半 自 動 式 和 全 自 動 式 解 析 : 全 自 動 是 靠 彈 簧 張 力 及 油 壓 調 整, 半 自 動 是 靠 彈 簧 張 力 調 整, 手 動 是 靠 螺 栓 調 整 鏈 條 張 力 63. D 有 關 排 氣 管,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四 行 程 排 氣 管 較 易 腐 爛 (B) 二 行 程 排 氣 管 較 四 行 程 易 阻 塞 (C) 排 氣 管 內 裝 有 消 音 器, 以 減 低 排 氣 噪 音 (D) 四 行 程 與 二 行 程 排 氣 管 可 互 換 解 析 : 四 行 程 與 二 行 程 排 氣 管 不 可 互 換, 因 膨 脹 室 反 壓 設 計 不 同 64. B 橢 圓 形 活 塞, 當 溫 度 增 高 應 (A) 不 變 形 (B) 變 成 正 圓 形 (C) 變 成 長 方 形 (D) 仍 為 橢 圓 形 65. B 橢 圓 形 活 塞, 最 大 之 優 點 是 (A) 溫 度 高 時, 接 觸 面 積 小 (B) 冷 引 擎 運 轉, 噪 音 小 (C) 活 塞 與 缸 壁 之 間 隙, 可 以 較 小 (D) 省 油 解 析 : 冷 車 時 活 塞 橢 圓 形, 接 觸 面 積 少, 所 以 噪 音 小 66. B 四 行 程 引 擎 活 塞 壓 縮 環 的 主 要 功 用 是 :(A) 阻 止 機 油 上 昇 (B) 增 加 壓 縮 壓 力 (C) 使 汽 缸 壁 得 到 適 當 的 油 潤 滑 (D) 防 止 汽 缸 過 熱, 促 進 冷 卻 效 果 解 析 : 壓 縮 環 位 於 活 塞 與 汽 缸 之 間, 主 要 功 用 為 密 封 及 增 加 壓 縮 壓 力 67. A 現 代 引 擎 汽 缸, 多 用 鋁 合 金 鑄 造 而 成, 採 用 鋁 合 金 的 主 要 理 由 是 (A) 導 熱 性 良 好 (B) 不 生 銹 (C) 比 鑄 鐵 膨 脹 率 低 (D) 重 量 輕 68. C 用 來 安 裝 連 桿 大 端 之 部 位 稱 為 (A) 曲 軸 頸 (B) 曲 軸 壁 (C) 曲 軸 銷 (D) 凸 輪 軸 69. B 汽 缸 內 積 碳 過 多 則 (A) 壓 縮 比 減 少 (B) 易 發 生 爆 震 (C) 引 擎 過 冷 (D) 省 油 解 析 : 燃 燒 室 及 汽 缸 內 積 碳 過 多 會 造 成 壓 縮 比 升 高 易 產 生 爆 震 70. A 量 測 汽 缸 之 壓 縮 力 特 別 低, 如 加 少 許 機 油 後, 壓 力 即 刻 升 高 則 (A) 活 塞 環 漏 氣 (B) 汽 缸 頭 墊 片 漏 氣 (C) 氣 門 座 漏 汽 (D) 汽 缸 蓋 破 裂 解 析 : 因 機 油 有 密 封 功 能 71. A 活 塞 頂 部 成 拱 形 的 目 的 是 (A) 增 高 壓 縮 比 (B) 減 少 壓 縮 比 (C) 增 大 燃 燒 室 容 積 (D) 防 止 積 碳 解 析 : 活 塞 頂 部 設 計 為 拱 形, 會 使 燃 燒 室 空 間 變 小, 提 高 壓 縮 比 72. A 目 前 汽 油 引 擎 活 塞 的 材 料 是 (A) 鋁 合 金 (B) 鋼 (C) 合 金 鋼 (D) 鑄 鐵 解 析 : 和 活 塞 銷 成 90 度 的 方 向, 左 邊 稱 為 動 力 衝 擊 面, 右 邊 稱 為 壓 縮 衝 擊 面 73. C 活 塞 的 那 一 個 方 向, 叫 做 推 力 面 ( 衝 擊 面 )(A) 活 塞 銷 的 方 向 (B) 活 塞 銷 成 45 度 的 方 向 (C) 和 活 塞 銷 成 90 度 的 方 向 (D) 和 活 塞 銷 成 60 度 59
60 74. C 橢 圓 形 活 塞, 直 徑 最 大 處 是 (A) 活 塞 環 岸 (B) 活 塞 銷 (C) 與 活 塞 銷 成 90 度 之 裙 部 (D) 活 塞 頂 部 75. C 通 常 鑄 造 汽 缸 體 的 材 料 是 (A) 鋼 (B) 合 金 鋼 (C) 鋁 合 金 或 鑄 鐵 (D) 鉛 錫 合 金 76. B 活 塞 銷 用 來 連 接 (A) 活 塞 與 活 塞 環 (B) 活 塞 與 連 桿 小 端 (C) 活 塞 與 連 桿 大 端 (D) 連 桿 大 端 與 曲 軸 77. A 曲 軸 齒 輪 與 凸 輪 軸 齒 輪 之 記 號 對 正 表 示 (A) 氣 門 正 時 (B) 點 火 正 時 (C) 洛 克 位 置 (D) 排 氣 門 打 開 78. A 活 塞 環 在 氣 缸 內 開 口 間 隙 太 小 時 會 使 (A) 環 岸 及 環 容 易 折 斷 (B) 引 擎 有 力 (C) 壽 命 增 長 (D) 省 油 解 析 : 活 塞 環 在 氣 缸 內 開 口 間 隙 太 大 會 造 成 氣 缸 漏 氣 馬 力 不 足, 太 小 時 容 易 折 斷 79. B 引 擎 修 理 不 搪 缸 僅 換 活 塞 環 則 活 塞 環 尺 寸 應 採 用 (A) 比 原 氣 缸 尺 寸 加 大 者 (B) 與 原 氣 缸 尺 寸 相 同 者 (C) 比 原 氣 缸 尺 寸 為 小 者 (D) 依 情 況 選 用 80. C 一 般 磨 缸 的 目 的 (A) 越 光 越 好 (B) 越 粗 糙 越 好 (C) 適 當 的 花 紋 (D) 越 亮 越 好 解 析 : 磨 缸 會 使 氣 缸 產 生 斜 紋, 增 加 機 油 吸 附 性, 增 強 潤 滑 效 果 81. A 曲 軸 軸 頸 的 表 面 應 當 (A) 越 光 越 好 (B) 有 適 當 的 花 紋 (C) 越 粗 糙 越 好 (D) 表 面 有 斜 差 82. B 二 行 程 引 擎 的 排 氣 口 高 度 是 (A) 低 於 (B) 高 於 (C) 相 當 於 (D) 依 各 型 引 擎 而 定 掃 氣 口 解 析 : 依 圖 口 次 之, 進 氣 口 最 低 所 示, 從 汽 缸 上 緣 至 各 氣 孔 之 高 低 為 : 排 氣 口 最 高, 掃 氣 83. C 四 行 程 引 擎, 在 裝 回 活 塞 環 時 應 先 裝 那 一 道 環 (A) 第 一 道 壓 縮 環 (B) 第 二 道 壓 縮 環 (C) 油 環 (D) 依 引 擎 有 所 不 同 解 析 : 拆 卸 時 先 拆 壓 縮 環 再 拆 油 環, 裝 回 時 先 裝 油 環 再 裝 壓 縮 環 84. C 汽 油 引 擎 通 常 採 用 下 列 何 種 活 塞 (A) 鑄 鐵 (B) 合 金 鋼 (C) 鋁 合 金 (D) 鎳 鉻 合 金 85. C 油 環 的 主 要 功 用 是 (A) 阻 止 機 油 上 升 (B) 增 加 汽 缸 壓 力 (C) 刮 除 汽 缸 機 油 流 回 油 底 殼 (D) 與 壓 縮 環 相 同 解 析 : 油 環 功 用 為 保 持 汽 缸 壁 適 當 油 膜, 所 以 必 須 刮 除 多 餘 的 機 油 86. A 四 行 程 活 塞 環 安 裝 時, 其 合 口 不 可 位 於 活 塞 銷 口 及 與 活 塞 銷 成 (A)90 (B)45 (C)120 (D)135 之 方 位 處 解 析 : 活 塞 環 安 裝 時 應 避 開 活 塞 銷 及 垂 直 90 度 之 位 置, 且 第 一 道 及 第 二 道 壓 縮 環 開 口 不 要 重 疊 87. C 右 圖 中 那 一 活 塞 環 的 刮 油 及 舖 油 效 果 最 佳?(A) A (B) B (C) C (D) D 60
61 88. B 活 塞 的 裙 部 是 (A) 正 圓 形 (B) 橢 圓 形 (C) 與 活 塞 頭 部 相 同 形 狀 (D) 四 行 程 活 塞 裙 部 較 二 行 程 變 化 多 89. D 有 關 活 塞 的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錯 誤?(A) 四 行 程 活 塞 頂 形 狀 變 化 多 (B) 四 行 程 活 塞 環 槽 有 回 油 孔 (C) 二 行 程 活 塞 環 槽 內 有 定 位 銷 (D) 活 塞 銷 孔 偏 置 應 偏 向 壓 縮 衝 擊 面 解 析 : 活 塞 銷 孔 偏 置 應 偏 向 動 力 衝 擊 面, 可 使 活 塞 受 力 磨 損 平 均 90. A 活 塞 頂 部 製 成 (A) 凸 形 (B) 凹 形 (C) 特 殊 形 (D) 槽 形 的 目 的 是 提 供 高 度 壓 縮 比, 使 燃 燒 完 全, 排 氣 效 果 好 91. C 活 塞 在 上 死 點 時, 活 塞 頂 部 與 汽 缸 頭 底 部 間 所 形 成 的 空 間, 稱 (A) 行 程 (B) 上 死 點 (C) 燃 燒 室 (D) 容 積 效 率 92. D 有 關 汽 缸,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汽 缸 套 通 常 用 鑄 鐵 製 成 (B) 汽 缸 新 品 時, 汽 缸 壁 有 網 狀 細 花 紋 (C) 汽 缸 是 正 圓 形 (D) 汽 缸 與 活 塞 組 合 時, 汽 缸 內 用 綿 布 沾 機 油 潤 滑 解 析 : 棉 布 會 有 棉 絮 產 生 93. D 有 關 二 四 行 程 汽 缸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二 行 程 汽 缸 壁 有 挖 孔 (B) 汽 缸 套 都 是 用 鑄 鐵 製 成 (C) 冷 卻 方 式 目 前 有 氣 冷 式 和 水 冷 式 (D) 兩 者 皆 為 橢 圓 形 解 析 : 汽 缸 為 正 圓 形, 活 塞 為 橢 圓 形 94. B 引 擎 中 呈 現 往 復 直 線 運 度 的 構 件 是 (A) 曲 軸 (B) 活 塞 (C) 變 速 齒 輪 (D) 離 合 器 95. A 引 擎 中 呈 現 旋 轉 運 動 的 構 件 是 (A) 曲 軸 (B) 活 塞 (C) 離 合 器 (D) 變 速 齒 輪 96. A 活 塞 環 安 裝 時, 其 表 面 打 刻 有 英 文 字 母, 請 問 英 文 字 母 的 應 (A) 朝 上 (B) 朝 下 (C) 任 何 方 向 都 沒 關 係 (D) 打 刻 方 向 不 會 影 響 引 擎 性 能 97. A 二 行 程 引 擎 的 活 塞 環 槽 內 有 一 定 位 銷, 其 功 用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美 觀 (B) 防 止 活 塞 環 旋 轉 (C) 防 止 活 塞 環 斷 裂 (D) 防 止 活 塞 環 合 口 刮 傷 汽 缸 掃 氣 排 氣 口 解 析 : 定 位 銷 功 能 是 避 免 活 塞 環 在 環 槽 內 旋 轉 至 掃 氣 口 位 置 時 易 造 成 斷 裂 98. C 為 抵 消 活 塞 及 連 桿 之 慣 性 作 用, 而 在 曲 柄 軸 設 有 (A) 軸 承 (B) 華 司 (C) 配 重 (D) 曲 軸 銷 99. C 一 般 機 器 腳 踏 車 為 淨 化 排 放 廢 氣 加 裝 之 二 次 空 氣 導 入 裝 置 係 利 用 排 氣 時 產 生 之 (A) 大 氣 壓 (B) 正 壓 (C) 負 壓 (D) 排 氣 壓 將 新 鮮 空 氣 導 入 排 氣 管 解 析 : 利 用 排 氣 時 產 生 之 負 壓 而 使 新 鮮 空 氣 進 入 排 氣 管 中 轉 化 廢 氣 100. C 使 機 油 變 稀 失 去 粘 性, 下 列 何 者 影 響 最 大 (A) 混 合 氣 太 稀 (B) 混 合 氣 太 濃 (C) 引 擎 溫 度 過 高 (D) 引 擎 溫 度 過 低 解 析 : 機 油 失 去 黏 性 會 使 引 擎 溫 度 過 高 增 加 磨 損 101. C 燃 油 噴 射 引 擎 採 用 含 氧 感 知 器 測 知 排 氣 中 氧 的 濃 度, 以 作 為 控 制 下 列 何 者 之 依 據 (A) 氣 門 正 時 (B) 節 流 閥 開 度 (C) 空 氣 燃 料 比 (D) 點 火 正 時 解 析 : 含 氧 感 知 器 可 偵 測 排 氣 中 氧 的 濃 度 而 做 噴 油 量 的 修 正 ( 混 合 比 修 正 ) 102. B 油 尺 上 之 "L" 刻 劃 代 表 (A) 油 滿 (B) 油 量 最 低 限 度 (C) 油 量 適 中 (D) 油 量 上 限 解 析 : 機 油 尺 上 L 為 最 低 油 面 下 限 H 為 最 高 油 面 上 限 103. C 引 擎 最 難 以 潤 滑 部 分 為 (A) 氣 門 導 管 (B) 活 塞 銷 (C) 第 一 道 氣 環 與 氣 缸 間 (D) 凸 輪 軸 61
62 解 析 : 潤 滑 困 難 原 因 為 第 一 道 氣 環 接 近 燃 燒 室 且 油 環 會 把 大 量 機 油 刮 下 104. B 有 關 引 擎 機 油,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機 油 的 功 用 之 一 是 減 震 ( 減 少 噪 音 ) (B) 機 油 號 數 愈 小, 黏 度 愈 大 (C) 機 油 規 格 可 用 SAE( 美 國 汽 車 工 程 學 會 ) 表 示 (D) 齒 輪 油 比 引 擎 機 油 粘 度 大 解 析 : 機 油 SAE 號 數 愈 大, 代 表 機 油 黏 度 愈 大 105. D 有 關 四 行 程 機 油 泵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轉 子 式 機 油 泵 有 內 轉 子 與 外 轉 子 (B) 轉 子 式 機 油 泵 大 部 份, 用 於 機 器 腳 踏 車 引 擎 (C) 機 油 泵 是 利 用 容 積 變 化 將 機 油 送 出 (D) 機 油 泵 進 油 口 較 出 油 口 小 解 析 : 機 油 泵 進 油 口 較 比 出 油 口 大 106. A 愈 炎 熱 地 區 選 用 機 油 時,SAE 號 數 應 (A) 愈 大 (B) 愈 小 (C) 無 關 (D) 與 冷 天 號 數 相 同 107. D 有 關 潤 滑 系 統,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檢 查 機 油 量 時, 引 擎 應 暖 車 後 實 施 (B) 濾 油 網 的 型 式 大 部 分 為 筒 狀 (C) 油 濾 轉 子 是 利 用 引 擎 的 離 心 力, 將 濾 油 網 未 過 濾 的 雜 質 再 分 離 (D) 筒 狀 濾 油 網 安 裝, 其 開 口 應 朝 鎖 緊 螺 絲 解 析 : 筒 狀 濾 油 網 安 裝, 其 開 口 應 背 向 鎖 緊 螺 絲, 以 確 保 過 濾 效 果 108. D 有 關 二 行 程 潤 滑 系 統,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給 油 方 式 有 混 合 式 和 分 離 式 (B) 目 前 大 部 分 採 用 分 離 式 給 油 方 式 (C) 分 離 式 的 機 油 泵 是 柱 塞 式 (D) 分 離 式 機 油 泵 是 利 用 容 積 變 化 將 油 送 出 解 析 : 分 離 式 機 油 泵 是 利 用 柱 塞 將 油 送 出 109. D 有 關 二 行 程 潤 滑 系 統 採 分 離 式 給 油,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起 動 以 後 惰 轉 時, 可 防 止 火 星 塞 被 油 污 燻 黑 (B) 能 適 當 控 制 噴 油 量 (C) 能 在 引 擎 高 低 回 轉 速 時 減 低 公 害 (D) 惰 速 與 高 速 的 給 油 量 相 同 解 析 : 引 擎 轉 速 不 同 給 油 量 也 不 同 ( 消 耗 量 不 一 樣 ) 110. C 目 前 機 器 腳 踏 車 的 冷 卻 形 態 有 (A) 氣 冷 水 冷 (B) 氣 冷 油 冷 (C) 氣 冷 水 冷 和 油 冷 式 (D) 水 冷 油 冷 111. C 有 關 水 冷 式 引 擎 之 水 箱,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水 箱 型 式 有 管 式 蜂 巢 式 (B) 水 箱 通 常 用 銅 或 黃 銅 製 成 (C) 水 箱 的 接 點 通 常 用 銅 或 鋁 焊 接, 以 避 免 生 銹 腐 蝕 (D) 檢 查 水 箱 水 量, 要 在 引 擎 冷 車 解 析 : 水 箱 接 點 通 常 用 錫 焊 112. A 檢 查 冷 卻 水 量 時, 應 在 引 擎 (A) 冷 車 (B) 溫 車 (C) 熱 車 (D) 任 何 時 機 皆 可 113. C 壓 力 式 冷 卻 系 統 中 的 溫 度 調 節 器 ( 俗 稱 水 龜 )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A) 是 一 種 防 止 引 擎 過 熱 機 構 (B) 冷 車 時 溫 度 調 節 器 是 打 開 狀 態 (C) 若 用 蠟 球 型 式, 其 優 點 是 對 於 壓 力 不 敏 感 (D) 熱 車 時 溫 度 調 節 器 是 關 閉 狀 態 解 析 : 蠟 球 型 式 是 以 體 積 變 化 ( 固 體 變 液 體 ) 來 控 制, 不 受 壓 力 變 化 之 影 響 114. D 壓 力 式 水 箱 蓋 的 功 用 是 控 制 冷 卻 系 之 (A) 壓 力 (B) 真 空 (C) 水 (D) 壓 力 和 真 空 解 析 : 沸 騰 時 壓 力, 冷 卻 時 真 空 62
63 115. D 氣 冷 式 和 水 冷 式 系 統 作 比 較,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前 者 引 擎 溫 車 時 間 較 短, 較 省 油 (B) 前 者 故 障 少, 保 養 容 易 (C) 後 者 冷 卻 作 用 較 為 穩 定 (D) 後 者 消 耗 於 冷 卻 系 的 動 力 較 小 解 析 : 水 冷 式 需 帶 動 水 泵 影 響 引 擎 馬 力 輸 出, 所 以 消 耗 於 冷 卻 系 的 動 力 較 大 116. D 有 關 水 冷 式 系 統,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水 箱 芯 子 有 管 式 蜂 巢 式 (B) 水 泵 浦 的 作 動 是 採 用 離 心 式 (C) 水 箱 精 的 優 點 是 熱 效 率 高 (D) 冷 卻 水 定 期 換 新 後, 不 用 洩 除 水 管 中 的 空 氣 解 析 : 冷 卻 水 更 換 後, 要 排 放 水 管 中 的 空 氣, 以 免 影 響 散 熱 117. D 有 關 壓 力 式 水 箱 蓋,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壓 力 高 於 標 準, 則 壓 力 活 門 打 開 (B) 壓 力 低 於 標 準, 則 真 空 活 門 開 啟 (C) 可 以 提 高 冷 卻 效 率, 減 少 冷 卻 水 流 失 (D) 可 以 降 低 水 的 沸 點 解 析 : 可 以 提 高 冷 卻 水 的 沸 點 增 加 冷 卻 效 率 118. D 有 關 汽 油,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汽 油 是 碳 與 氫 原 子 合 成 的 化 合 物 (B) 以 辛 烷 值 來 表 示 汽 油 號 數 (C) 汽 油 的 特 性 是 燃 點 低 (D)92 無 鉛 汽 油 比 95 無 鉛 汽 油 的 辛 烷 值 還 要 高 解 析 : 汽 油 辛 烷 值 號 數 愈 大 辛 烷 值 愈 高 119. D 有 關 汽 油 品 質,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能 完 全 燃 燒 (B) 燃 燒 穩 定 (C) 防 止 氣 阻 (D) 超 過 廢 氣 試 驗 標 準 一 點 點 沒 關 係 120. D 燃 料 系 統 中 的 汽 油 其 主 要 成 份 是 (A) 碳 矽 (B) 碳 鉻 (C) 碳 氮 (D) 碳 氫 化 合 物 解 析 : 汽 油 的 主 要 成 分 是 碳 氫 化 合 物 (C8H18) 121. B 利 用 引 擎 的 負 壓 及 汽 油 的 重 力, 將 汽 油 輸 送 至 化 油 器 的 機 件 是 (A) 傳 統 手 動 式 油 杯 (B) 自 動 式 油 杯 (C) 浮 筒 室 (D) 汽 油 濾 清 器 解 析 : 自 動 式 油 杯 是 利 用 重 力 及 引 擎 真 空 ( 負 壓 ) 將 汽 油 輸 送 至 化 油 器 122. A 燃 料 系 統 中 自 動 式 油 杯 是 利 用 (A) 引 擎 進 氣 歧 管 的 負 壓 (B) 汽 油 的 重 量 (C) 曲 軸 箱 的 正 壓 (D) 大 氣 壓 力, 克 服 油 杯 中 彈 簧 的 彈 力 使 汽 油 往 下 流 123. B 燃 料 系 統 中 手 動 式 油 杯 是 利 用 (A) 引 擎 進 氣 歧 管 的 負 壓 (B) 汽 油 的 重 量 及 大 氣 壓 力 (C) 曲 軸 箱 的 正 負 壓 (D) 曲 軸 箱 的 負 壓 使 汽 油 往 下 流 124. D 目 前 機 器 腳 踏 車 空 氣 濾 清 器 的 型 式,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A) 海 綿 溼 式 (B) 紙 質 半 溼 式 (C) 紙 質 半 溼 式 加 上 海 綿 (D) 塑 膠 質 乾 式 125. D 燃 料 燃 燒 的 必 要 條 件,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溫 度 (B) 氧 氣 ( 空 氣 ) (C) 燃 料 (D) 蒸 氣 解 析 : 燃 燒 三 要 素 汽 油 空 氣 火 源 ( 溫 度 ) 缺 一 不 可 126. C 燃 料 系 統 中 理 論 混 合 比 為 (A)13:1 (B)14:1 (C)15:1 (D)17: A 當 混 合 氣 經 完 全 燃 燒 後, 排 氣 管 所 排 出 的 氣 體, 不 包 含 (A) 一 氧 化 碳 (B) 二 氧 化 碳 (C) 水 份 (D) 氮 氣 解 析 : 一 氧 化 碳 是 燃 燒 不 完 全 所 生 成 128. B 燃 料 系 統 中 混 合 氣 能 完 全 燃 燒, 其 汽 油 1 克, 而 空 氣 是 (A)10 克 (B)15 克 (C)20 克 (D)25 克 63
64 129. B 化 油 器 中 的 中 速 油 路 比 低 速 油 路 的 混 合 比 (A) 濃 (B) 稀 (C) 相 同 (D) 各 種 引 擎 有 不 同 130. A 化 油 器 噴 油 嘴 表 面 挖 有 許 多 小 孔, 其 作 用 是 (A) 幫 助 霧 化 (B) 幫 助 氣 化 (C) 使 混 合 氣 變 濃 (D) 防 止 噴 油 嘴 阻 塞 131. A 要 使 化 油 器 式 機 器 腳 踏 車 行 駛 到 高 山 上 作 動 正 常, 通 常 混 合 比 會 比 平 地 (A) 濃 (B) 稀 (C) 不 變 (D) 各 種 引 擎 有 不 同 解 析 : 因 高 山 上 氣 壓 低, 壓 力 差 變 小, 混 合 比 變 稀, 為 使 作 用 正 常, 必 須 變 濃 132. C 化 油 器 中 能 保 持 浮 筒 室 油 面 高 度 的 油 路 是 (A) 惰 轉 油 路 (B) 高 速 油 路 (C) 浮 筒 油 路 (D) 起 動 油 路 133. A 化 油 器 浮 筒 室 內 的 低 速 噴 油 嘴 和 高 速 噴 油 嘴 鎖 定 位 後, 低 速 噴 油 嘴 離 油 面 較 高 速 噴 油 嘴 (A) 近 (B) 遠 (C) 一 樣 距 離 (D) 依 型 式 而 定 134. A 目 前 化 油 器 內 浮 筒 材 質 採 用 最 多 的 是 (A) 合 成 樹 脂 (B) 黃 銅 (C) 塑 膠 (D) 鋼 片 135. D 有 關 CV 型 ( 常 室 真 空 型 ) 的 化 油 器,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節 流 閥 上 裝 有 彈 簧, 節 流 閥 與 膜 片 相 連 (B) 節 流 閥 挖 有 負 壓 孔 (C)CV 型 是 流 速 不 變 化, 而 以 文 氏 管 的 面 積 變 化 來 控 制 引 擎 回 轉 速 (D) 加 油 時 靠 大 氣 壓 力 使 節 流 閥 上 升 解 析 : 加 油 時 靠 真 空 使 節 流 閥 上 升 136. D 有 關 汽 油 箱 裝 有 隔 板 的 目 的,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A) 加 強 汽 油 箱 的 強 度 (B) 避 免 汽 油 幌 動 而 揮 發 快 (C) 避 免 靜 電 產 生 (D) 使 汽 油 揮 發 快 而 破 壞 化 學 成 份 解 析 : 隔 板 的 目 的 增 加 強 度 減 少 搖 晃 時 之 揮 發 速 度 137. C 化 油 器 阻 風 門 的 作 用 是 (A) 增 加 馬 力 (B) 減 少 馬 力 (C) 引 擎 冷 時 易 於 發 動 (D) 省 油 138. C 汽 油 號 數 是 表 示 汽 油 的 (A) 揮 發 性 好 壞 (B) 含 熱 量 高 低 (C) 抗 爆 性 (D) 馬 力 大 小 139. A 化 油 器 浮 筒 升 高 (A) 切 斷 供 油 (B) 開 始 供 油 (C) 尖 針 活 門 下 降 (D) 浮 筒 破 裂 解 析 : 浮 筒 降 低 開 始 供 油, 浮 筒 升 高 切 斷 供 油 140. D 化 油 器 漏 油 之 原 因,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A) 尖 針 活 門 磨 損 (B) 浮 筒 室 O 形 環 破 裂 (C) 浮 筒 室 墊 片 破 裂 (D) 空 氣 管 阻 塞 解 析 : 空 氣 管 阻 塞 並 不 會 造 成 漏 油 現 象 141. C 化 油 器 油 面 太 低 (A) 換 尖 針 活 門 (B) 換 浮 筒 (C) 調 整 浮 筒 接 觸 唇 片 (D) 省 油 馬 力 大 解 析 : 調 整 浮 筒 接 觸 唇 片 ( 油 面 太 高 唇 片 調 高, 油 面 太 低 唇 片 調 低 ) 142. C 化 油 器 浮 筒 油 面 調 整 過 高 時 則 (A) 容 易 引 起 逆 火 (B) 引 擎 過 熱 (C) 馬 力 降 低 耗 油 量 增 加 (D) 省 油 馬 力 增 加 解 析 : 化 油 器 浮 筒 油 面 調 整 過 高 時 會 造 成 溢 油 混 合 氣 變 濃 的 現 象 143. B 空 氣 濾 清 器 裝 置 於 何 處 (A) 化 油 器 與 歧 管 之 間 (B) 在 化 油 器 的 空 氣 入 口 (C) 氣 缸 與 汽 油 箱 (D) 歧 管 與 氣 缸 之 間 144. A 空 氣 中 主 要 之 元 素 為 (A) 氧 與 氮 (B) 碳 與 氫 (C) 二 氧 化 碳 與 水 蒸 氣 (D) 一 氧 化 碳 與 二 氧 化 碳 64
65 解 析 : 空 氣 包 含 氮 氣 氧 氣 及 惰 性 氣 體 145. A 引 擎 本 體 和 燃 料 系 統 的 情 況 正 常, 但 拆 下 的 火 星 塞 有 嚴 重 的 積 碳 現 象 時 應 該 更 換 (A) 熱 度 較 高 的 火 星 塞 (B) 其 他 廠 牌 的 火 星 塞 (C) 螺 牙 較 短 的 火 星 塞 (D) 熱 度 較 低 的 火 星 塞 解 析 : 火 星 塞 積 碳 表 示 燃 燒 不 完 全 ( 太 冷 ), 因 此 要 更 換 熱 度 較 高 的 火 星 塞 146. A 化 油 器 節 流 閥 上 的 切 削 角 太 大 時, 會 使 (A) 惰 轉 的 空 氣 量 較 多 (B) 惰 轉 的 空 氣 量 較 少, 混 合 氣 變 濃 (C) 與 惰 轉 時 混 合 比 濃 度 無 關 (D) 文 氏 管 的 負 壓 變 大 解 析 : 節 流 閥 切 削 角 太 大 時 會 影 響 空 氣 流 量, 開 度 愈 大 ; 空 氣 流 量 愈 多 147. B 化 油 器 文 氏 管 原 理 是 文 氏 管 口 徑 愈 小 者 (A) 流 速 愈 快, 負 壓 愈 小 (B) 流 速 愈 快, 負 壓 愈 大 (C) 流 速 愈 慢, 負 壓 愈 大 (D) 文 氏 管 口 徑 與 負 壓 大 小 無 關 解 析 : 口 徑 愈 小, 流 速 愈 快, 負 壓 愈 大 148. B 化 油 器 中 那 一 條 油 路 混 合 比 最 濃?(A) 惰 轉 油 路 (B) 起 動 油 路 (C) 中 速 油 路 (D) 高 速 油 路 149. B 化 油 器 高 速 噴 油 嘴 本 體 上 刻 有 105, 表 示 噴 油 嘴 口 徑 為 (A)0.105mm (B)1.05mm (C)0.35mm (D)0.21mm 150. A 化 油 器 的 浮 筒 油 面 如 超 過 規 定 太 高 者 (A) 混 合 氣 變 濃 (B) 混 合 氣 變 稀 (C) 油 面 與 混 合 氣 無 關 (D) 使 加 速 性 佳 151. A 固 定 喉 管 式 化 油 器 混 合 氣 螺 絲, 當 此 螺 絲 順 時 針 旋 轉 時, 則 (A) 混 合 氣 變 稀 (B) 混 合 氣 變 濃 (C) 汽 油 變 多 (D) 不 會 影 響 混 合 比 解 析 : 螺 絲 順 時 針 旋 轉 時, 汽 油 流 量 變 少, 混 合 比 變 稀 152. C 引 擎 中 能 夠 將 混 合 氣 霧 化 的 機 件 是 (A) 汽 缸 (B) 活 塞 (C) 化 油 器 (D) 火 星 塞 153. B 廢 氣 控 制 系 統 中 的 EEC 系 統 是 (A) 曲 軸 箱 吹 漏 氣 回 收 (B) 汽 油 箱 油 氣 蒸 發 控 制 (C) 二 次 空 氣 導 入 系 統 (D) 觸 媒 轉 化 器 系 統 154. B 混 合 氣 過 濃 時 排 氣 管 排 出 的 是 (A) 白 煙 (B) 黑 煙 (C) 藍 煙 (D) 沒 有 顏 色 解 析 : 藍 煙 是 吃 機 油 ( 燃 燒 機 油 ), 黑 煙 是 燃 燒 不 完 全 155. A 活 性 碳 罐 設 有 進 氣 孔 其 功 用 是 (A) 保 持 油 箱 油 面 大 氣 壓 力 (B) 保 持 油 箱 內 真 空 (C) 防 止 箱 內 產 生 靜 電 (D) 防 止 油 箱 內 汽 油 過 度 搖 動 解 析 : 活 性 碳 罐 設 有 進 氣 孔 之 功 用 為 保 持 油 箱 油 面 之 大 氣 壓 力, 防 止 油 箱 產 生 真 空 156. B 空 氣 濾 清 器 堵 塞 時 會 造 成 (A) 回 火 (B) 排 氣 管 放 炮 (C) 怠 速 過 快 (D) 增 加 馬 力 157. C 引 擎 凸 輪 軸 凸 角 磨 損 後, 氣 門 間 隙 會 (A) 變 大 (B) 變 小 (C) 不 變 (D) 依 各 型 引 擎 而 定 解 析 : 凸 輪 軸 凸 角 磨 損 後, 氣 門 開 啟 時 間 改 變, 但 氣 門 間 隙 不 變 158. B 四 行 程 引 擎 機 油 消 耗 太 快 最 大 原 因 是 (A) 氣 門 磨 損 (B) 活 塞 環 磨 損 (C) 汽 缸 壓 力 過 高 (D) 曲 軸 磨 損 159. A 機 器 腳 踏 車 行 駛 中 引 擎 熄 火 有 關 連 者 為 (A) 汽 油 油 杯 負 壓 管 破 裂 (B)PVC 橡 皮 管 (C) 二 次 空 氣 導 入 管 阻 塞 (D) 輪 胎 氣 壓 不 足 解 析 : 汽 油 油 杯 負 壓 管 破 裂 會 造 成 不 供 油 至 化 油 器 而 造 成 熄 火 65
66 160. B 火 星 塞 跳 火 時, 點 火 線 圈 在 發 生 什 麼 作 用 (A) 充 磁 (B) 放 磁 (C) 放 電 (D) 充 電 161. A 點 火 太 早 會 發 生 (A) 引 擎 爆 震 (B) 空 燃 比 提 升 (C) 引 擎 過 冷 (D) 引 擎 廢 氣 減 少 解 析 : 點 火 太 早 引 擎 爆 震, 點 火 太 晚 引 擎 過 熱 162. A 普 通 汽 油 引 擎, 火 星 塞 是 在 活 塞 行 程 之 什 麼 時 期 跳 火 花 (A) 壓 縮 行 程 上 死 點 前 (B) 壓 縮 行 程 上 死 點 (C) 壓 縮 行 程 上 死 點 後 (D) 排 氣 行 程 上 死 點 解 析 : 汽 缸 中 產 生 最 大 壓 力 約 在 上 死 點 後 10 度, 且 燃 燒 需 要 千 分 之 三 秒, 因 此 火 星 塞 點 火 時 間 在 壓 縮 行 程 上 死 點 前 最 為 理 想 163. C 經 常 負 重 行 駛 的 機 器 腳 踏 車, 應 該 使 用 那 一 種 熱 度 的 火 星 塞 (A) 熱 式 (B) 溫 式 (C) 冷 式 (D) 極 熱 式 解 析 : 經 常 負 重 載 行 駛 的 機 車 應 使 用 冷 式 火 星 塞, 經 常 短 程 行 駛 的 機 車 應 使 用 熱 式 火 星 塞 164. B 火 星 塞 瓷 體 上 製 成 一 層 層 凸 筋, 是 因 為 (A) 散 熱 (B) 防 止 漏 電 (C) 防 止 積 碳 (D) 防 止 電 波 干 擾 165. A 經 常 短 程 行 駛 的 機 器 腳 踏 車 應 該 使 用 那 一 種 熱 度 的 火 星 塞 (A) 熱 式 (B) 溫 式 (C) 冷 式 (D) 極 冷 式 166. C 要 確 定 點 火 線 圈 是 否 良 好, 應 該 在 什 麼 時 候 檢 驗 (A) 冷 時 (B) 熱 時 (C) 冷 時 和 熱 時 都 要 檢 驗 (D) 溫 車 時 167. C 拆 裝 火 星 塞 應 該 使 用 (A) 開 口 板 手 (B) 梅 花 板 手 (C) 火 星 塞 套 筒 板 手 (D) 扭 力 板 手 168. A BR8HSA 火 星 塞,B 字 代 表 (A) 螺 牙 直 徑 (B) 螺 牙 長 度 (C) 熱 價 數 字 (D) 組 成 特 徵 解 析 :B: 螺 紋 外 徑,R: 電 阻 型,8: 熱 值,H: 螺 紋 長 度,S: 標 準 型 169. A 火 星 塞 之 間 隙 適 度 增 大 時, 跳 火 電 壓 會 (A) 昇 高 (B) 降 低 (C) 不 影 響 (D) 隨 引 擎 轉 速 而 升 高 170. D 點 火 線 圈 火 花 性 能 跳 躍, 一 般 試 驗 距 離 接 地 幾 mm 之 間 (A)0.3~0.4 (B)0.6~0.7 (C)0.05~0.08 (D)6~ A 對 於 點 火 系 統,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一 次 線 圈 ( 低 壓 線 圈 ) 繞 線 較 細 (B) 二 次 線 圈 ( 高 壓 線 圈 ) 繞 線 較 多 (C) 使 用 CDI 點 火, 不 用 調 白 金 間 隙 (D) 電 瓶 或 發 電 機 性 能, 會 影 響 CDI 點 火 解 析 : 一 次 線 圈 粗 線 繞 線 圈 數 少, 二 次 線 圈 細 線 繞 線 圈 數 多 172. D 由 低 電 壓 變 為 高 電 壓 是 引 擎 點 火 系 統 中 何 者 負 責?(A) 電 瓶 (B)ACG( 交 流 發 電 機 ) (C) 火 星 塞 (D) 點 火 線 圈 173. B 一 般 機 器 腳 踏 車 之 火 星 塞 間 隙 通 常 為 (A)0.3~0.4(B)0.6~0.7(C)0.05(D)1.2~1.5 mm 174. B 所 謂 14mm,10mm 火 星 塞, 這 數 字 是 指 什 麼 地 方 尺 寸 (A) 螺 牙 長 度 (B) 螺 牙 直 徑 (C) 跳 火 花 的 長 度 (D) 火 星 塞 套 筒 的 外 徑 175. A CDI 點 火 系 統, 當 火 星 塞 跳 火 時, 主 要 電 容 器 發 生 什 麼 功 用 (A) 放 電 (B) 充 電 (C) 靜 止 (D) 保 護 白 金 接 點 176. C BP6HS 的 火 星 塞,H 表 示 (A) 螺 牙 直 徑 (B) 熱 值 (C) 螺 牙 長 度 (D) 中 央 電 極 材 質 66
67 177. D 四 行 程 汽 油 噴 射 引 擎 之 二 次 空 氣 電 磁 閥, 下 列 何 者 錯 誤?(A) 裝 置 在 汽 缸 頭 單 向 閥 與 二 次 空 氣 罐 之 間 (B) 可 用 三 用 電 錶 量 出 電 阻 (C) 裝 置 功 能 為 提 高 觸 媒 淨 化 能 力 (D) 使 用 5V 電 源 解 析 : 二 次 空 氣 電 磁 閥 電 源 為 12V 178. A 對 於 NGK 火 星 塞 BP7HS 下 列 何 者 不 正 確?(A) 某 人 騎 高 速 長 途 通 勤, 將 火 星 塞 換 成 BP6HS, 則 更 有 力 (B) 若 混 合 比 調 整 太 稀, 則 拆 下 火 星 塞, 會 發 現 其 邊 電 極 周 圍 呈 純 白 色 (C) 規 格 中 阿 拉 伯 數 字 愈 小, 則 散 熱 能 力 愈 差 (D) 火 星 塞 清 淨 溫 度 保 持 在 450 ~870 最 棒 解 析 : 高 速 長 途 通 勤, 應 將 火 星 塞 換 成 冷 型 179. D Fuel PumpRelay 是 代 表 (A) 燃 油 泵 (B) 汽 油 壓 力 錶 (C) 汽 油 錶 計 量 器 (D) 燃 油 泵 繼 電 器 180. B 潤 滑 油 標 示 為 15W50 時, 是 根 據 何 者 的 規 定 (A)API 美 國 石 油 協 會 (B)SAE 美 國 汽 車 工 程 協 會 (C)ACEA 歐 洲 汽 車 製 造 協 會 (D)CNS 中 國 國 家 標 準 解 析 :SAE( 美 國 汽 車 工 程 協 會 ), 潤 滑 油 標 示 W- Winter 代 表 冬 天 級 機 油 181. A 潤 滑 油 標 示 為 SM 時, 是 根 據 何 者 的 規 定 (A)API 美 國 石 油 協 會 (B)SAE 美 國 汽 車 工 程 協 會 (C)ACEA 歐 洲 汽 車 製 造 協 會 (D)CNS 中 國 國 家 標 準 182. A 汽 油 噴 射 引 擎 車 型, 加 速 時 會 增 量 噴 油, 但 與 何 者 沒 有 關 係 (A) 含 氧 感 知 器 (B) 歧 管 壓 力 (C) 引 擎 進 氣 量 (D) 油 門 開 度 解 析 :API 美 國 石 油 協 會 機 油 C- 代 表 柴 油 引 擎 用 S- 代 表 汽 油 引 擎 用 183. B 混 合 氣 於 汽 缸 中 之 壓 縮 前 與 壓 縮 後 的 體 積 比 稱 之 為 (A) 流 量 比 (B) 壓 縮 比 (C) 密 度 比 (D) 混 合 比 184. C 汽 油 中 含 硫 量 的 害 處 有 (A) 使 活 塞 環 黏 著 (B) 阻 塞 化 油 器 的 油 嘴 (C) 腐 蝕 觸 媒 轉 換 器 (D) 影 響 火 星 塞 跳 火 解 析 : 與 水 結 合 後 變 成 硫 酸 具 有 腐 蝕 性 185. B 機 器 腳 踏 車 點 火 線 圈 經 第 二 次 誘 導 可 產 生 約 多 少 的 電 壓?(A)1000~2000V (B)10000~20000V (C)60000~80000V (D)40000~60000V 186. B 引 擎 高 速 回 轉 中, 加 油 握 把 急 速 放 鬆 時, 歧 管 內 之 負 壓 會 (A) 降 低 (B) 增 高 (C) 不 變 (D) 依 壓 縮 壓 力 而 定 解 析 : 加 油 握 把 急 速 放 鬆 時, 節 氣 門 關 閉 後, 歧 管 內 真 空 變 大 ( 負 壓 增 加 ) 187. D 下 列 何 者 無 法 提 高 引 擎 之 容 積 效 率?(A) 增 大 氣 門 頭 直 徑 (B) 增 加 氣 門 數 目 (C) 減 低 引 擎 排 氣 背 壓 (D) 增 加 引 擎 進 氣 溫 度 188. C 汽 油 引 擎 使 用 舉 桿 推 桿 及 搖 臂 以 操 作 進 排 氣 門 開 閉 之 引 擎 通 常 稱 為 (A)H 型 (B)T 型 (C)I 型 (D)L 型 引 擎 189. D 某 機 器 腳 踏 車 引 擎 之 機 械 效 率 為 80%, 若 摩 擦 馬 力 為 2.5PS, 則 其 制 動 馬 力 為 (A)12 (B)15 (C)8 (D)10PS 解 析 : 機 械 效 率 = 制 動 馬 力 / 指 示 馬 力, 機 械 效 率 =( 指 示 馬 力 - 摩 擦 馬 力 )/ 指 示 馬 力,80%= ( 指 示 馬 力 -2.5)/ 指 示 馬 力, 指 示 馬 力 =12.5 PS, 制 動 馬 力 = =10 PS 190. B 某 單 缸 四 行 程 機 器 腳 踏 車 引 擎, 若 其 排 氣 門 早 開 45 晚 關 15, 則 其 力 行 程 為 (A)540 (B)135 (C)90 (D)180 67
68 解 析 : 動 力 行 程 =180- 排 氣 門 早 開 度 數 =180-45= A 引 擎 汽 缸 哪 一 個 方 向 稱 為 推 力 面?(A) 與 活 塞 銷 垂 直 之 方 向 (B) 與 活 塞 銷 平 行 之 方 向 (C) 與 活 塞 銷 成 60 之 方 向 (D) 與 活 塞 銷 成 45 之 方 向 192. D 引 擎 之 動 力 行 程 終 止 於 (A) 進 氣 門 開 啟 時 (B) 活 塞 下 死 點 位 置 (C) 活 塞 上 死 點 位 置 (D) 排 氣 門 開 啟 時 193. A 引 擎 之 壓 縮 行 程 開 始 於 (A) 進 氣 門 關 閉 時 (B) 活 塞 下 死 點 位 置 (C) 活 塞 上 死 點 位 置 (D) 排 氣 門 關 閉 時 194. D 引 擎 排 氣 溫 度 高 時, 通 常 表 示 (A) 引 擎 較 為 省 油 (B) 引 擎 馬 力 較 大 (C) 引 擎 熱 效 率 高 (D) 引 擎 熱 效 率 低 解 析 : 排 氣 溫 度 高, 代 表 熱 效 率 低, 因 為 燃 燒 熱 能 都 隨 著 排 氣 排 出 195. A 下 列 何 者 為 引 擎 氣 門 燒 壞 的 原 因 之 一?(A) 氣 門 座 與 氣 門 面 密 合 不 良 (B) 汽 缸 床 有 漏 氣 現 象 (C) 引 擎 壓 縮 比 過 低 (D) 氣 門 腳 間 隙 過 大 解 析 : 氣 門 座 與 氣 門 面 密 合 不 良, 易 造 成 氣 門 漏 氣 而 燒 壞 氣 門 196. A 下 列 何 者 對 引 擎 之 容 積 效 率 影 響 較 小?(A) 引 擎 之 點 火 正 時 (B) 引 擎 之 進 氣 溫 度 及 壓 力 (C) 進 排 氣 管 路 之 斷 面 積 及 彎 曲 度 (D) 進 排 氣 門 之 大 小 及 早 開 晚 關 解 析 : 容 積 效 率 與 進 氣 量 與 進 氣 溫 度 有 關, 與 點 火 正 時 較 無 關 係 197. C 關 於 機 器 腳 踏 車 可 變 喉 管 式 化 油 器,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A) 不 需 阻 風 門 之 裝 置 (B) 喉 管 處 真 空 度 可 變 (C) 喉 管 處 之 空 氣 流 速 一 定 (D) 真 空 活 塞 移 動 時 喉 管 之 斷 面 積 不 變 解 析 : 可 變 喉 管 式 化 油 器 特 點 為 喉 管 處 之 空 氣 流 速 一 定 198. D 對 汽 油 引 擎 而 言, 使 用 揮 發 性 高 之 汽 油 容 易 產 生 下 列 何 種 現 象?(A) 較 不 易 與 空 氣 充 份 混 合 導 致 燃 燒 不 完 全 (B) 冷 引 擎 發 動 時 較 為 困 難 (C) 曲 軸 箱 機 油 容 易 被 沖 淡 (D) 熱 引 擎 時 容 易 造 成 氣 阻 解 析 : 揮 發 性 高 之 汽 油 易 於 油 管 內 產 生 氣 阻, 使 汽 油 無 法 流 動 引 擎 會 熄 火 199. A 進 排 氣 門 早 開 晚 關 的 目 的 為 (A) 增 加 汽 缸 之 容 積 效 率 (B) 防 止 氣 門 燒 毀 (C) 減 低 引 擎 運 轉 時 之 震 動 (D) 防 止 氣 門 產 生 漏 氣 現 象 200. D 汽 油 引 擎 正 常 燃 燒 時, 產 生 最 大 動 力 是 在 哪 一 時 期?(A) 後 燃 時 期 (B) 火 焰 核 時 期 (C) 孵 化 時 期 (D) 繁 殖 時 期 68
69 一 依 據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機 械 職 群 實 施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三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藉 由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三 辦 理 單 位 :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四 ) 協 辦 單 位 : 南 榮 國 民 中 學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機 械 職 群 五 參 加 對 象 : 本 市 各 國 中 九 年 級 技 藝 專 班 選 讀 抽 離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 含 自 辦 班 合 作 班 技 藝 中 心 ) 學 生, 限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六 報 名 方 式 : 由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核 章 後 送 至 南 榮 國 中 ( 電 話 : #43), 本 職 群 ( 主 題 )60 名 七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 日 ( 二 )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地 址 : 基 隆 市 中 山 區 西 定 路 166 號 ) 十 競 賽 方 式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創 意 設 計 等 方 式 競 賽, 含 學 科 術 科 ) 十 一 競 賽 規 則 與 評 審 標 準 : ( 一 ) 競 賽 規 則 與 競 賽 項 目 等 由 承 辦 學 校 訂 之, 並 事 先 公 布 ( 二 ) 競 賽 分 學 科 筆 試 及 術 科 實 作, 成 績 採 合 併 計 算, 其 分 數 比 例 學 科 20% 術 科 80%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 如 附 件 1) 3.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69
70 ( 三 )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機 械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如 附 件 2) ( 四 )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機 械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 如 附 件 3) ( 五 )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機 械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如 附 件 4) ( 六 ) 評 分 表 內 容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機 械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評 分 表 ( 如 附 件 5) ( 七 ) 學 科 題 庫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機 械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學 科 題 庫 ( 如 附 件 6) 十 二 評 審 委 員 : 由 承 辦 單 位 遴 聘 評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審 工 作 評 審 委 員 之 聘 任 應 注 意 迴 避 原 則 ( 未 擔 任 本 市 該 競 賽 職 群 之 授 課 教 師 ) 十 三 頒 獎 典 禮 暨 成 果 展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承 辦 單 位 應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四 錄 取 名 額 及 獎 勵 : 本 職 群 錄 取 第 1 至 6 名 各 1 名,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佔 該 職 群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一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 二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十 五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相 關 經 費 補 助 及 本 市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六 本 計 畫 奉 核 後 實 施 70
71 附 件 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機 械 職 群 術 科 試 題 一 題 目 : 機 械 元 件 加 工 - 壓 克 力 板 切 割 二 設 備 器 具 : 項 目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1 鉗 工 工 作 檯 1200*1800 公 厘 或 以 上 張 8 2 虎 鉗 125 或 150 公 厘 具 16 3 鑽 床 直 徑 13 公 厘 台 3 4 平 板 300*300 公 厘 塊 10 5 游 標 高 度 規 0.02 公 厘,150 公 厘 具 12 6 潤 滑 油 及 油 壺 個 12 7 抹 布 塊 充 足 8 毛 刷 75 公 厘 以 上 支 10 三 成 品 評 分 標 準 : 1. 機 械 加 工 測 驗 時 間 為 一 小 時 三 十 分 2. 工 作 安 全 與 態 度 等 扣 分 超 過 四 十 分 為 不 及 格 3. 工 作 之 度 量 係 以 每 部 位 最 劣 處 為 評 審 測 量 處 4. 術 科 測 驗 試 題 上, 每 一 標 註 尺 度 許 可 差 部 位 均 須 達 到 要 求 及 每 一 未 標 註 尺 度 許 可 差 部 位 皆 符 合 一 般 許 可 差 要 求 為 合 格 5. 術 科 測 驗 題 上, 列 有 表 面 粗 操 度 要 求 部 位, 實 測 結 果 有 半 數 劣 於 要 求 者 為 不 合 格 6. 有 下 列 之 一, 經 術 科 測 驗 評 審 人 員 一 致 認 定 後, 視 為 術 科 測 驗 不 及 格 : (1) 使 用 特 製 樣 板 夾 具 或 其 他 類 似 物 (2) 工 件 上 使 用 砂 輪 加 工 (3) 工 件 上 有 不 正 常 痕 跡, 如 鋸 鑽 鉸 等 傷 痕 (4) 位 去 除 原 胚 料 之 工 具 機 加 工 痕 跡 工 件 有 嚴 重 傷 痕, 毛 邊 或 不 正 常 加 工 痕 跡 尺 寸 編 號 記 分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71
72 附 件 2 學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測 驗 時 選 手 必 須 攜 帶 准 考 證 準 時 入 場, 對 號 入 座 二 測 驗 時 間 為 30 分 鐘 測 驗 正 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起, 遲 到 者 不 得 入 場 三 選 手 不 得 提 早 離 場 若 強 行 離 場, 不 服 糾 正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四 文 具 ( 原 子 筆 2B 铅 筆 橡 皮 擦 立 可 白 等 ) 自 備, 必 要 時 可 用 透 明 墊 板, 不 得 在 場 內 向 他 人 借 用 五 嚴 禁 談 話 左 顧 右 盼 等 任 何 舞 弊 行 為 試 場 內 取 得 或 提 供 他 人 答 案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或 相 互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該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六 測 驗 完 畢 後 必 須 將 試 題 本 一 併 送 交 監 試 人 員, 然 後 測 試 術 科 攜 出 試 題 本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七 非 測 驗 必 需 之 物 品 如 計 算 機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計 算 及 通 訊 器 材 等 必 須 關 機 且 需 放 置 於 試 場 前 後 方 地 板 上, 不 得 隨 身 攜 帶 若 經 監 試 人 員 發 現, 則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八 修 正 時 須 用 橡 皮 擦 或 修 正 液 ( 帶 ) 九 如 遇 警 報 地 震, 應 遵 照 監 試 人 員 指 示, 迅 速 疏 散 避 難 十 測 驗 結 束 鐘 ( 鈴 ) 響 畢, 監 試 人 員 宣 布 測 驗 結 束, 不 論 答 畢 與 否 應 即 停 止 作 答, 交 卷 離 場 交 卷 後 強 行 修 改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逾 時 作 答, 不 聽 制 止 者,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十 一 選 手 如 有 冒 名 頂 替 事 情, 違 者 勒 令 出 場, 並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十 二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72
73 術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術 科 測 試 以 實 作 方 式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時 進 場. 測 試 時 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尚 未 進 場 者. 不 准 進 場 二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進 入 術 科 測 試 試 場 時. 應 配 帶 識 別 證 不 得 攜 帶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三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其 檢 定 位 置 號 碼 就 檢 定 崗 位, 對 術 科 試 務 辦 理 單 位 提 供 之 機 具 設 備 材 料, 如 有 疑 義, 應 即 時 當 場 提 出, 由 監 評 人 員 立 即 處 理, 測 試 開 始 後, 不 得 再 提 出 疑 義 四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五 所 有 工 具 設 備 器 具 等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負 責 準 備 六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予 以 扣 考, 不 得 繼 續 應 試, 其 已 應 試 之 術 科 成 績 以 不 及 格 論 1. 冒 名 頂 替 者 2. 傳 遞 資 料 或 信 號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互 換 工 件 或 圖 說 者 5. 隨 身 攜 帶 成 品 或 規 定 以 外 之 器 材 配 件 圖 說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或 其 他 電 子 攝 錄 通 訊 器 材 等 6. 不 繳 交 工 件 圖 說 或 依 規 定 須 繳 回 之 試 題 者 7.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8. 未 遵 守 本 規 則,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外 秩 序 者 七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附 件 3 競 賽 使 用 所 有 工 具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準 備 73
74 附 件 4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機 械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104 年 4 月 16 日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備 註 08:00-08: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08:20-08: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08:30-09:00 筆 試 時 間 09:00-10:0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愛 國 樓 汽 車 工 場 二 樓 第 一 梯 次 15 人 10:00-10: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0:20-10: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0:30-11:00 筆 試 時 間 11:00-12:0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愛 國 樓 汽 車 工 場 二 樓 第 二 梯 次 15 人 12:30-12:5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2:50-13:0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3:00-13:30 筆 試 時 間 13:30-14:3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愛 國 樓 汽 車 工 場 二 樓 第 三 梯 次 15 人 14:30-14:5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4:50-15:0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5:00-15:30 筆 試 時 間 15:30-16:3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愛 國 樓 汽 車 工 場 二 樓 第 四 梯 次 15 人 74
75 附 件 5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機 械 職 群 評 分 表 競 賽 地 點 :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選 手 姓 名 :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准 考 證 號 碼 : 考 場 : 工 作 檯 組 : 場 次 : 成 品 : 一 機 械 加 工 測 驗 時 間 為 一 小 時 三 十 分 二 工 作 安 全 與 態 度 等 扣 分 超 過 四 十 分 為 不 及 格 三 工 作 之 度 量 係 以 每 部 位 最 劣 處 為 評 審 測 量 處 四 術 科 測 驗 試 題 上, 每 一 標 註 尺 度 許 可 差 部 位 均 須 達 到 要 求 及 每 一 未 標 註 尺 度 許 可 差 部 位 皆 符 合 一 般 許 可 差 要 求 為 合 格 術 科 測 驗 題 上, 列 有 表 面 粗 操 度 要 求 部 位, 實 測 結 果 有 半 數 劣 於 要 求 者 為 不 合 格 評 分 表 : 術 科 評 分 標 準 尺 寸 編 號 機 械 元 件 加 工 % 10 %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小 計 (100%) 術 科 (80%) 學 科 (20%) 總 分 評 審 簽 章 : 75
76 附 件 6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機 械 職 群 學 科 題 庫 選 擇 題, 共 200 題 : ( B )1. 可 用 於 深 入 狹 窄 空 間 夾 持 細 小 工 件 之 手 鉗 是 (A) 鋼 絲 鉗 (B) 尖 頭 鉗 (C) 斜 口 鉗 (D) 以 上 皆 非 ( B )2. 半 徑 規 可 用 以 測 量 工 件 的 (A) 凹 槽 (B) 凹 凸 圓 弧 (C) 直 角 (D) 以 上 皆 是 ( A )3. 組 合 角 尺 用 於 測 量 50 度 角 之 組 合 是 (A) 鋼 尺 和 量 角 規 (B) 鋼 尺 和 角 尺 (C) 鋼 尺 和 中 心 規 (D) 以 上 皆 非 ( D )4. 下 列 有 關 游 標 卡 尺 量 測 功 能 的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A) 公 制 游 標 卡 尺 的 最 小 讀 數 一 般 有 0.02 mm 與 0.05 mm 兩 種 (B) 游 標 卡 尺 可 用 於 工 件 之 內 孔 直 徑 量 測 (C) 游 標 卡 尺 可 用 於 工 件 之 深 度 量 測 (D) 游 標 卡 尺 可 用 於 工 件 之 表 面 粗 糙 度 量 測 詳 解 游 標 卡 尺 無 法 於 工 件 之 表 面 粗 糙 度 量 測 ( D )5. 高 度 規 應 保 存 在 (A) 濕 氣 低 (B) 無 陽 光 直 射 (C) 飛 塵 少 (D) 以 上 皆 是 之 場 所 ( B )6. 銼 削 時, 水 平 推 出 銼 刀, 銼 刀 愈 往 前 推, 加 之 於 銼 刀 端 之 壓 力 應 (A) 愈 大 (B) 愈 小 (C) 相 等 (D) 以 上 皆 非 ( C )7. 刀 跟 至 刀 端 寬 度 一 樣 之 銼 刀 為 (A) 平 銼 (B) 三 角 銼 (C) 手 銼 (D) 以 上 皆 非 ( C )8. 使 用 下 列 何 種 銼 法, 較 易 有 一 致 之 銼 削 紋 路?(A) 交 叉 銼 法 (B) 斜 銼 法 (C) 直 銼 法 (D) 以 上 皆 非 ( A )9. 銼 削 前, 於 銼 刀 面 上 塗 以 粉 筆, 其 作 用 為 (A) 切 屑 較 易 脫 落 (B) 切 削 量 較 大 (C) 切 削 紋 路 較 一 致 (D) 以 上 皆 非 ( B )10. 通 常 手 弓 鋸 條 之 材 質 為 (A) 不 鏽 鋼 (B) 合 金 工 具 鋼 (C) 鑄 鋼 (D) 碳 化 鎢 ( A ) 公 厘 長 手 弓 鋸 條 的 寬 度 大 約 為 (A)12 (B)14 (C)16 (D)10 公 厘 ( B )12. 撓 性 鋸 條 最 長 的 長 度 為 (A)350 (B)300 (C)250 (D)200 公 厘 ( B )13. 每 25.4 公 厘 24 齒 之 鋸 條, 其 鋸 齒 之 齒 距 應 為 (A)0.9 (B)1.1 (C)1.9 (D)2.1 公 厘 ( A )14. 鋸 切 板 厚 50 公 厘 之 低 碳 鋼, 宜 選 用 每 25.4 公 厘 幾 齒 的 鋸 條 較 佳 (A)14 (B)18 (C)24 (D)32 ( C )15. 用 手 弓 鋸 鋸 切 直 徑 30 公 厘 的 中 碳 鋼 時, 宜 選 用 幾 齒 之 鋸 齒 (A)32 (B)24 (C)18 (D)14 ( B )16. 手 弓 鋸 架 上 調 整 鬆 緊 的 螺 帽 是 (A) 六 角 (B) 翼 形 (C) 冠 狀 (D) 四 角 ( A )17. 鋸 切 鋼 管 時, 有 推 不 動 及 鋸 齒 崩 裂 現 象, 其 原 因 為 (A) 使 用 14 齒 鋸 條 (B) 使 用 32 鋸 條 (C) 鋸 條 未 夾 緊 (D) 鋸 條 太 厚 ( B )18. 鋸 切 斷 面 較 薄 的 材 料, 鋸 條 至 少 要 有 (A)1 齒 (B)2 齒 (C)3 齒 (D)4 齒 在 鋸 切 面 上 ( A )19. 下 列 有 關 手 工 鋸 鋸 條 的 種 類 用 途 與 規 格 之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A) 鋸 條 的 齒 數 越 多, 齒 距 越 小, 適 用 於 大 斷 面 或 較 軟 材 料 之 鋸 切 (B) 鋸 條 的 長 度, 一 般 分 為 200 mm 250 mm 300 mm 等 (C) 鋸 條 的 長 度, 是 指 鋸 條 二 端 圓 孔 的 中 心 距 離 (D) 高 速 鋼 鋸 條 的 表 面 一 般 會 塗 上 藍 色 或 其 他 顏 色 的 防 鏽 保 護 漆 詳 解 鋸 條 的 齒 數 越 少, 齒 距 越 大, 適 用 於 大 斷 面 或 較 軟 材 料 之 鋸 切 ( B )20. 一 般 靈 敏 鑽 床, 其 馬 達 與 主 軸 間 係 用 何 者 傳 動? (A) 鍊 條 (B) 皮 帶 (C) 鋼 索 (D) 齒 條 ( A )21. 一 般 公 制 10 公 厘 之 內 的 鑽 頭, 每 隔 幾 公 厘 有 一 支? (A)0.1 (B)0.5 (C)1 (D)1.5 公 厘 76
77 ( A )22. 所 謂 鑽 唇 角 是 指 (A) 鑽 槽 與 中 心 線 (B) 二 切 邊 (C) 切 邊 與 中 心 線 (D) 鑽 頂 與 鑽 槽 夾 角 ( A )23. 二 鑽 槽 間 之 厚 度 稱 為 (A) 鑽 腹 (B) 鑽 身 (C) 鑽 頂 (D) 切 邊 ( C )24. 直 徑 為 11~32 公 厘 之 鑽 頭 尺 寸, 是 每 隔 多 少 有 一 支? (A)0.1 (B)0.2 (C)0.5 (D)1 公 厘 ( D )25. 下 列 有 關 鑽 孔 工 作 的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A) 旋 臂 鑽 床 適 用 於 笨 重 或 大 型 工 件 之 鑽 孔 工 作 (B) 麻 花 鑽 頭 又 稱 扭 轉 鑽 頭, 是 應 用 最 廣 泛 的 鑽 孔 工 具 (C) 鑽 唇 間 隙 角 越 大, 鑽 頭 越 銳 利, 適 合 於 鑽 削 軟 質 材 料 (D) 鑽 削 鋼 料 的 鑽 唇 ( 又 稱 鑽 頂 角 ) 為 11~18 度 詳 解 鑽 削 鋼 料 的 鑽 唇 角 ( 又 稱 鑽 頂 角 ) 為 118 度 ( D )26. 圓 形 工 件 鑽 孔 時, 其 夾 持 的 方 式 宜 選 用 (A) 平 行 夾 (B) 鋼 絲 鉗 (C)C 型 夾 (D)V 型 枕 ( A )27. 使 用 直 立 式 鑽 床 鑽 削 20 公 厘 孔 時, 鑽 削 中 心 鑽 頭 掉 落 之 主 要 原 因 為 (A) 鑽 頭 套 筒 斜 度 不 符 (B) 轉 速 太 慢 (C) 進 刀 太 快 (D) 進 刀 太 慢 ( B )28. 靈 敏 鑽 床 之 主 軸 與 鑽 頭, 在 施 壓 力 鑽 削 時, 即 停 止 旋 轉, 可 能 的 原 因 是 (A) 皮 帶 太 緊 (B) 皮 帶 太 鬆 (C) 鑽 頭 夾 太 緊 (D) 電 源 線 接 反 ( C )29. 夾 緊 鑽 頭 於 鑽 頭 夾 頭, 宜 採 用 下 列 何 種 工 具? (A) 活 動 扳 手 (B) 鏨 子 與 鐵 鎚 (C) 鑽 夾 扳 手 (D) 梅 花 扳 手 ( D )30. 使 用 手 提 電 鑽 鑽 削 直 徑 12 公 厘 孔, 其 鑽 頭 之 鑽 柄 一 般 為 (A) 斜 柄 (B) 方 柄 (C) 錐 柄 (D) 直 柄 ( D )31. 鑽 頭 愈 用 愈 短 時, 靜 點 增 大, 主 要 原 因 為 (A) 直 徑 增 大 (B) 鑽 唇 角 增 大 (C) 鑽 唇 角 變 小 (D) 鑽 腹 增 厚 ( B )32. 錐 柄 鑽 頭 之 鑽 根, 除 了 退 卻 鑽 頭 外, 其 他 功 用 為 (A) 保 持 鑽 頭 於 主 軸 中 心 (B) 防 止 鑽 頭 滑 動 (C) 增 加 鑽 柄 強 度 (D) 便 於 熱 處 理 夾 持 ( B )33. 鑽 削 時, 只 有 一 條 切 屑 排 出, 其 可 能 的 原 因 為 (A) 靜 點 太 小 (B) 切 邊 不 等 長 (C) 工 件 太 硬 (D) 鑽 唇 角 太 小 ( C )34. 操 作 鑽 床 時, 若 聞 到 燒 焦 味 最 可 能 的 原 因 為 (A) 皮 帶 太 緊 (B) 轉 速 太 快 (C) 馬 達 超 過 負 荷 (D) 工 件 太 軟 ( C )35. 若 某 種 材 料 的 切 削 速 度 為 25m/min, 今 欲 鑽 8mm 的 孔, 則 鑽 床 主 軸 的 轉 數 應 為 (A)700 (B)800 (C)990 (D)1200r.p.m 較 適 當 詳 解 V DN N, 25= N=995(r.p.m) ( C )36. 開 始 鑽 孔 時, 中 心 孔 位 置 偏 了, 該 用 哪 一 種 鏨 子 修 正?(A) 平 鏨 (B) 岬 狀 鏨 (C) 圓 鼻 鏨 (D) 菱 形 鏨 ( B )37. 下 列 有 關 品 質 管 制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管 制 圖 (control chart) 敘 述 品 質 與 其 影 響 因 子 的 關 係, 因 其 圖 形 如 魚 骨, 故 又 稱 魚 骨 圖 (B) 品 質 管 制 利 用 統 計 學 方 法, 實 施 製 程 管 制 (C) 火 花 試 驗 法 屬 於 非 破 壞 性 產 品 檢 驗 法 (D) 客 戶 抱 怨 分 析 不 屬 於 品 質 服 務 工 作 94 統 測 ( A )38. 尺 寸 為 mm 時, 下 列 何 者 不 合 格? (A)32.05 (B)32.03 (C)32.01 (D)31.99mm ( A )39. 若 圖 面 尺 寸 為 mm, 下 列 何 者 合 格? (A)45.00 (B)44.95 (C)44.90 (D)45.02mm ( B )40. 有 一 工 件 之 尺 寸 為 mm, 其 公 差 為 (A)0.04 (B)0.06 (C)0.03 (D) 0.03mm ( D )41. 標 註 尺 寸 必 須 設 置 公 差 係 因 (A) 材 料 之 變 異 (B) 刀 具 之 磨 損 (C) 機 器 之 振 動 (D) 以 上 皆 是 ( B )42.ISO 公 差 將 精 度 分 成 (A)10 (B)20 (C)30 (D)40 級 ( B )43.IT4 級 之 公 差 用 於 (A) 一 般 配 合 件 之 機 件 公 差 (B) 規 具 公 差 (C) 不 配 合 機 件 之 公 差 (D) 軸 77
78 承 配 合 公 差 ( D )44. 一 軸 之 尺 寸 為 mm 與 一 尺 寸 為 mm 之 孔 徑 配 合, 其 最 小 過 盈 為 (A)0.012 (B)0.043 (C)0.008 (D) 0.033mm 詳 解 孔 最 大 尺 寸 軸 最 小 尺 寸 = 最 小 過 盈 = =-0.033(mm) ( A )45. 若 孔 的 直 徑 大 於 軸 之 直 徑, 此 種 配 合 為 (A) 餘 隙 (B) 過 盈 (C) 過 渡 (D) 緊 配 合 ( A )46. 緊 配 合 之 軸 尺 寸 較 孔 尺 寸 為 (A) 大 (B) 小 (C) 可 大 可 小 (D) 一 致 ( B )47. 在 同 一 公 差 等 級 內, 孔 之 公 差 不 變, 擬 配 合 之 軸, 依 配 合 種 類 定 出 不 同 之 公 差, 此 種 謂 之 (A) 單 孔 制 (B) 基 孔 制 (C) 單 軸 制 (D) 基 軸 制 ( B )48. 同 一 基 本 尺 度 ( 例 如 50mm) 的 軸 孔, 若 選 用 下 列 配 合 等 級, 則 何 者 屬 於 干 涉 配 合? (A)Js7/h6 (B)S7/h6 (C)H7/js6 (D)H7/f6 ( B )49. 當 孔 徑 為 mm, 軸 徑 為 mm, 則 最 小 干 涉 為 (A)0.029 mm (B)0.057 mm (C)0.076 mm (D)0.106 mm 詳 解 最 小 干 涉 = 孔 最 大 - 軸 最 小 = 孔 上 偏 差 - 軸 下 偏 差 = =-0.057(mm) ( C )50. 粗 糙 度 等 級 N8 等 於 (A)0.8 (B)1.6 (C)3.2 (D)6.3R a ( C )51. 表 面 粗 糙 度 Ra=6.3, 亦 即 粗 糙 度 等 級 為 (A)N7 (B)N8 (C)N9 (D)N10 ( D )52. 有 關 表 面 粗 糙 度 的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為 錯 誤? (A)Ra 為 中 心 線 ( 或 稱 算 術 ) 平 均 粗 糙 度 值 (B)Rmax 為 最 大 粗 糙 度 值 (C)Rz 為 十 點 平 均 粗 糙 度 值 (D)Ra Rmax 4Rz 詳 解 Rz=Rmax 4Ra ( C )53. 工 場 實 習 時 應 (A) 穿 著 襯 衫 打 領 帶 (B) 穿 著 寬 大 的 衣 服 (C) 穿 著 工 作 服 (D) 打 赤 膊 ( C )54. 急 救 的 目 的 不 包 括 (A) 防 止 傷 勢 惡 化 (B) 滅 輕 傷 患 身 心 痛 苦 (C) 根 治 疾 病 (D) 維 持 生 命 ( B )55. 活 動 扳 手 用 力 時, 應 向 (A) 固 定 鉗 口 方 向 (B) 活 動 鉗 口 方 向 (C) 兩 者 皆 可 用 力 (D) 以 上 皆 非 ( A )56. 鉗 工 常 用 之 手 鎚 其 規 格 常 選 用 (A)0.45 公 斤 (B)0.1 公 斤 (C)0.9 公 斤 (D)1.35 公 斤 者 ( C )57. 可 讀 出 施 力 時 之 扭 矩 大 小 之 扳 手 為 (A) 勾 形 扳 手 (B) 梅 花 扳 手 (C) 扭 矩 扳 手 (D) 活 動 扳 手 ( B )58. 可 測 量 兩 配 合 件 間 的 間 隙 大 小 是 (A) 半 徑 規 (B) 厚 薄 規 (C) 節 距 規 (D) 量 規 ( D )59. 鑽 孔 前 衝 打 中 心 孔 之 中 心 衝, 其 角 度 宜 為 (A)30 (B)45 (C)60 (D)90 度 ( C )60. 刺 衝 尖 端 的 角 度 是 (A)90 (B)75 (C)30 (D)15 度 ( D )61. 被 視 為 最 普 通 和 嚴 重 的 工 業 生 產 所 造 成 的 公 害 有 (A) 空 氣 污 染 (B) 水 污 染 (C) 噪 音 (D) 以 上 皆 是 ( A )62. 污 水 處 理 利 用 生 化 反 應 以 去 除 可 溶 性 或 膠 羽 狀 之 有 機 性 不 潔 物 質, 是 屬 於 (A) 生 物 法 (B) 物 理 法 (C) 化 學 法 (D) 有 機 法 ( A )63. 最 簡 單 而 經 濟 安 全 的 垃 圾 處 理 方 法 是 (A) 衛 生 掩 埋 法 (B) 焚 化 法 (C) 堆 肥 法 (D) 傾 倒 法 ( D )64. 可 燃 性 金 屬, 如 鉀 鈉 等 引 起 的 火 災, 是 屬 於 (A) 甲 A 類 (B) 乙 B 類 (C) 丙 C 類 (D) 丁 D 類 火 災 ( C )65. 心 肺 復 甦 術, 又 稱 為 (A)PCR (B)RCP (C)CPR (D)PRC 急 救 ( A )66. 作 機 具 維 護 工 作 時, 應 穿 著 (A) 工 作 服 (B) 校 服 (C) 西 服 (D) 便 服 ( B )67. 副 尺 分 為 50 格 的 公 制 游 標 卡 尺, 最 小 可 測 得 (A)0.01 (B)0.02 (C)0.04 (D)0.05mm ( B )68. 游 標 卡 尺 無 法 直 接 測 量 (A) 段 差 (B) 錐 度 (C) 內 徑 (D) 以 上 皆 非 78
79 ( C )69. 角 尺 可 用 以 檢 查 工 件 (A) 尺 寸 (B) 平 行 度 (C) 垂 直 度 (D) 以 上 皆 可 ( C )70. 角 尺 規 格 mm, 其 中 70 表 示 (A) 葉 片 長 (B) 總 長 (C) 樑 長 (D) 以 上 皆 非 ( B )71. 精 度 0.01mm 千 分 錶, 其 連 續 型 錶 面 有 (A)50 (B)100 (C)150 (D)200 刻 劃 ( D )72. 千 分 錶 之 指 針 歸 零, 最 簡 易 之 方 式 為 (A) 提 升 千 分 錶 觸 桿 (B) 調 整 磁 性 台 (C) 旋 轉 錶 殼 (D) 旋 轉 歸 位 調 整 環 ( B )73. 在 虎 鉗 上 敲 擊 工 件, 應 向 鉗 口 哪 一 邊? (A) 活 動 (B) 固 定 (C) 左 (D) 右 側 ( B )74. 通 常 手 弓 鋸 條 之 材 質 為 (A) 不 鏽 鋼 (B) 合 金 之 工 具 鋼 (C) 鑄 鋼 (D) 碳 化 鎢 ( A )75. 一 般 手 弓 鋸 條 之 鋸 齒 部 分, 須 經 何 種 熱 處 理? (A) 淬 火 (B) 退 火 (C) 正 常 化 (D) 滲 碳 處 理 ( B )76. 機 械 工 場 最 常 用 的 鋸 條 長 度 為 (A)150mm (B)300mm (C)500mm (D)1000mm ( B )77.300mm 長 手 弓 鋸 條 的 寬 度 大 約 為 (A)10 (B)12 (C)14 (D)16mm ( A )78. 選 用 手 弓 鋸 最 重 要 的 考 慮 因 素 是 (A) 鋸 條 齒 數 (B) 鋸 條 寬 度 (C) 鋸 條 長 度 (D) 鋸 條 厚 度 ( B )79. 鋸 切 材 料, 接 近 鋸 斷 時 壓 力 (A) 加 大 (B) 減 小 (C) 速 度 必 須 加 快 (D) 無 關 ( B )80. 鋸 切 線 靠 近 虎 鉗 口 可 防 止 工 件 振 動, 一 般 以 幾 mm 為 宜?(A)0~1 (B)5~10 (C)11~15 (D)16~20 ( B )81. 鋸 切 扁 料 時, 手 弓 鋸 應 向 前 傾 斜 (A)5 (B)12 (C)25 (D)30 度 ( C )82. 鋸 切 薄 板 金 屬 時 為 方 便 鋸 切 可 利 用 (A) 橫 向 鋸 切 (B) 用 鐵 塊 夾 緊 (C) 用 木 板 夾 緊 (D) 用 手 握 持 ( A )83. 手 弓 鋸 除 可 鋸 切 下 料 外, 尚 可 用 於 (A) 開 槽 (B) 削 平 (C) 鉸 削 (D) 劃 線 ( C )84. 一 般 可 不 裝 銼 柄 的 銼 刀 是 (A) 手 銼 (B) 粗 銼 (C) 什 錦 銼 (D) 以 上 皆 非 ( C )85. 銼 削 硬 材 料, 應 選 用 銼 齒 (A) 特 粗 (B) 粗 (C) 較 細 (D) 以 上 皆 非 之 銼 刀 ( C )86. 修 平 平 面 凸 出 部 位, 以 下 列 何 種 銼 刀 較 易 達 成 目 的?(A) 手 銼 (B) 平 銼 (C) 方 銼 (D) 以 上 皆 非 ( C )87. 使 用 下 列 何 種 銼 法, 較 易 有 一 致 之 銼 削 紋 路 (A) 交 叉 銼 法 (B) 斜 銼 法 (C) 直 銼 法 (D) 以 上 皆 非 ( C )88. 平 行 度 以 下 列 何 種 符 號 代 表?(A) (B) (C)// (D) 以 上 皆 非 ( A )89. 銼 削 前, 於 銼 刀 面 上 塗 以 粉 筆, 其 作 用 為 (A) 切 屑 較 易 脫 落 (B) 切 削 量 較 大 (C) 切 削 紋 路 較 一 致 (D) 以 上 皆 非 ( C )90. 銼 削 工 作 中, 銼 刀 愈 長, 則 每 分 鐘 銼 削 次 數 (A) 愈 多 (B) 不 變 (C) 愈 少 (D) 與 長 短 無 關 詳 解 銼 削 行 程 越 長, 每 分 鐘 銼 削 數 就 越 少 ( D )91. 鑽 頭 柄 上 有 HS 字 樣, 表 示 以 何 種 材 料 製 成? (A) 高 碳 鋼 (B) 中 碳 鋼 (C) 低 碳 鋼 (D) 高 速 鋼 ( B )92. 鑽 一 般 鋼 料 的 鑽 頭, 其 鑽 唇 間 隙 角 是 (A)3~7 (B)8~12 (C)13~17 (D)18~22 度 ( C )93. 鑽 削 鑄 鐵 的 鑽 唇 角 為 (A)60 (B)80 (C)100 (D)118 度 ( A )94. 一 般 公 制 10mm 之 內 的 鑽 頭, 每 隔 幾 公 厘 有 一 支 (A)0.1 (B)0.5 (C)1 (D)1.5mm ( C )95. 一 般 鑽 唇 角 度 以 幾 度 為 宜 (A)60~90 (B)98~108 (C)118~120 (D)135~150 度 ( D )96. 維 護 鑽 床 主 軸 孔 ( 莫 斯 錐 度 孔 ), 下 列 何 者 為 錯 誤? (A) 裝 鑽 頭 前 擦 拭 內 孔 (B) 除 去 內 孔 凸 點 (C) 加 潤 滑 油 (D) 加 水 冷 卻 ( C )97. 鑽 床 之 床 台 係 以 何 種 材 料 製 造? (A) 不 鏽 鋼 (B) 高 速 鋼 (C) 鑄 鐵 (D) 超 硬 合 金 79
80 ( C )98. 研 磨 鑽 頭 時, 砂 輪 面 就 與 鑽 頭 中 心 線 成 (A)30 (B)40 (C)59 (D)90 ( C )99. 不 易 移 動 之 大 型 工 件 的 鑽 孔 加 工, 最 適 合 用 下 列 何 種 鑽 床? (A) 排 列 鑽 床 (B) 多 軸 鑽 床 (C) 旋 臂 鑽 床 (D) 台 式 鑽 床 ( B )100. 大 量 之 鑽 孔 工 作, 應 使 用 何 種 夾 具? (A) 虎 鉗 (B) 鑽 模 (C)V 型 枕 (D) 角 板 以 得 到 正 確 的 鑽 孔 位 置 及 增 加 效 率 ( C )101. 可 讀 出 施 力 時 之 扭 矩 大 小 之 扳 手 為 (A) 勾 形 扳 手 (B) 梅 花 扳 手 (C) 扭 矩 扳 手 (D) 以 上 皆 非 ( B )102. 無 法 檢 驗 平 面 平 不 平 的 量 具 是 (A) 直 尺 (B) 外 卡 (C) 角 尺 (D) 以 上 皆 非 ( A )103. 開 口 扳 手 之 規 格 以 下 列 何 者 表 示? (A) 開 口 寬 度 (B) 柄 長 (C) 重 量 (D) 以 上 皆 是 ( B )104. 可 用 於 深 入 狹 窄 空 間 夾 持 細 小 工 件 之 手 鉗 是 (A) 鋼 絲 鉗 (B) 尖 頭 鉗 (C) 斜 口 鉗 (D) 以 上 皆 非 ( B )105. 副 尺 分 為 50 格 的 公 制 游 標 卡 尺, 最 小 可 測 得 (A)0.01 (B)0.02 (C)0.04 (D)0.05mm 49 詳 解 1. 主 尺 每 格 1mm;2. 副 尺 每 格 為 取 主 尺 49 格, 等 分 為 50 格, 亦 即 為 mm ;3. 主 副 尺 每 格 相 差 mm ( A )106. 可 讀 出 0.05mm 的 游 標 卡 尺 設 主 尺 一 格 為 1mm, 取 主 尺 19mm 長, 則 副 尺 上 應 等 分 為 多 少 格? (A)20 格 (B)21 格 (C)19 格 (D) 以 上 皆 非 ( D )107. 游 標 卡 尺 由 本 尺 與 游 尺 組 合 而 成, 若 本 尺 之 49 mm 等 分 為 49 小 格, 但 在 游 尺 上 等 分 成 50 小 格, 則 此 游 標 卡 尺 的 最 小 讀 數 為 若 干? (A)0.001 mm (B)0.002 mm (C)0.01 mm (D)0.02 mm 詳 解 1 公 厘 -49/50 公 厘 =1/50 公 厘 (0. 02mm) ( B )108. 角 板 之 兩 面 互 成 (A) 平 行 (B) 垂 直 (C) 成 30 度 角 (D) 以 上 皆 非 ( C )109.V 槽 塊 中 央 V 槽 之 角 度 為 (A)60 (B)30 (C)90 (D) 以 上 皆 非 ( B )110. 劃 線 針 材 料 常 以 (A) 鑄 鐵 (B) 工 具 鋼 (C) 純 鐵 (D) 以 上 皆 非 製 成 ( C )111. 平 板 之 規 格 以 (A) 長 度 (B) 寬 度 乘 高 度 (C) 長 度 乘 寬 度 乘 高 度 (D) 以 上 皆 可 表 示 之 ( B )112. 以 銼 刀 銼 削 時, 適 當 之 銼 削 速 度 為 每 分 鐘 (A)30~40 (B)50~60 (C)70~80 (D)80~90 次 ( A )113. 單 切 齒 銼 刀, 其 切 齒 與 銼 刀 邊 形 成 (A)65 ~85 (B)40 ~45 (C)50 ~60 (D) 以 上 皆 非 ( C )114. 下 列 有 關 銼 削 相 關 知 識 的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A) 虎 鉗 規 格 一 般 以 鉗 口 寬 度 表 示, 鉗 口 越 寬, 移 動 範 圍 越 大 (B) 單 切 齒 銼 刀 適 用 於 精 銼 削 或 車 床 上 銼 光, 而 雙 切 齒 銼 刀 適 用 於 銼 削 量 大 之 銼 削 (C) 將 紅 丹 薄 薄 塗 抹 於 平 板, 工 件 與 平 板 貼 合 往 復 滑 動, 沾 有 紅 丹 處 為 工 件 凹 陷 部 位 (D) 銼 齒 間 的 切 屑, 應 以 鋼 刷 或 銅 刷, 順 著 銼 齒 紋 路 方 向 刷 除 詳 解 沾 有 紅 丹 處 為 工 件 凸 出 部 位 ( C )115. 修 平 平 面 凸 出 部 位, 以 下 列 何 種 銼 刀 較 易 達 成 目 的?(A) 手 銼 (B) 平 銼 (C) 方 銼 (D) 以 上 皆 非 ( C )116. 使 用 下 列 何 種 銼 法, 較 易 有 一 致 之 銼 削 紋 路?(A) 交 叉 銼 法 (B) 斜 銼 法 (C) 直 銼 法 (D) 以 上 皆 非 ( A )117. 銼 削 前, 於 銼 刀 面 上 塗 以 粉 筆, 其 作 用 為 (A) 切 屑 較 易 脫 落 (B) 切 削 量 較 大 (C) 切 削 紋 路 較 一 致 (D) 以 上 皆 非 ( D )118. 鉗 工 工 作 利 用 手 工 下 料 的 工 具 宜 選 用 (A) 銼 刀 (B) 刮 刀 (C) 鉸 刀 (D) 手 弓 鋸 ( B )119. 一 般 高 速 鋼 鋸 條 其 表 面 塗 漆 的 顏 色 是 (A) 白 (B) 藍 (C) 紫 (D) 紅 色 ( B )120. 通 常 手 弓 鋸 條 之 材 質 為 (A) 不 鏽 鋼 (B) 合 金 工 具 鋼 (C) 鑄 鋼 (D) 碳 化 鎢 ( B )121. 撓 性 鋸 條 最 長 的 長 度 為 (A)350 (B)300 (C)250 (D)200 公 厘 80
81 ( C )122. 一 般 鋸 切 中 碳 鋼 料 手 弓 鋸 條 之 材 質 宜 選 用 (A) 不 鏽 鋼 (B) 鑄 鋼 (C) 高 速 鋼 (D) 碳 化 鎢 ( C )123. 鋸 條 規 格 T 中 之 0.64 代 表 鋸 條 (A) 寬 度 (B) 長 度 (C) 厚 度 (D) 齒 數 ( A )124. 修 平 平 面 凸 出 部 位, 以 下 列 何 種 銼 刀 較 易 達 成 目 的?(A) 手 銼 (B) 平 銼 (C) 方 銼 (D) 以 上 皆 非 ( B )125. 每 25.4 公 厘 24 齒 之 鋸 條, 其 鋸 齒 之 齒 距 應 為 (A)0.9 (B)1.1 (C)1.9 (D)2.1 公 厘 ( C )126. 選 用 手 弓 鋸 最 重 要 的 考 慮 因 素 是 (A) 鋸 條 厚 度 (B) 鋸 條 長 度 (C) 鋸 條 齒 數 (D) 鋸 條 寬 度 ( D )127. 手 弓 鋸 鋸 切 薄 鋼 管 時, 鋸 齒 宜 選 用 幾 齒 (A)14 (B)18 (C)24 (D)32 ( A )128. 鋸 切 鋼 管 時, 有 推 不 動 及 鋸 齒 崩 裂 現 象, 其 原 因 為 (A) 使 用 14 齒 鋸 條 (B) 使 用 32 鋸 條 (C) 鋸 條 未 夾 緊 (D) 鋸 條 太 厚 ( D )129. 有 關 鋸 條 的 選 擇 原 則, 下 列 何 者 為 正 確?(A) 粗 鋸 齒 適 合 鋸 切 薄 工 件, 細 鋸 齒 適 合 鋸 切 厚 工 件 (B) 粗 鋸 齒 適 合 鋸 切 硬 材 料, 細 鋸 齒 適 合 鋸 切 軟 材 料 (C) 跳 躍 齒 適 合 鋸 切 小 截 面 的 工 件 (D) 直 齒 適 合 精 密 鋸 切 鋼 銅 及 鋁 合 金 材 料 的 工 件 91 統 測 ( C )130. 鋸 切 鋼 料, 鋸 切 速 度 每 分 鐘 應 以 (A)30~40 次 (B)40~50 次 (C)50~60 次 (D)70~80 次 ( C )131. 手 弓 鋸 鋸 切 工 作 物 時, 眼 睛 應 注 視 (A) 虎 鉗 (B) 鋸 架 (C) 鋸 切 線 (D) 手 之 握 持 ( B )132. 一 般 靈 敏 鑽 床, 其 馬 達 與 主 軸 間 係 用 何 者 傳 動? (A) 鍊 條 (B) 皮 帶 (C) 鋼 索 (D) 齒 條 ( C )133. 直 立 式 鑽 床 拆 卸 錐 柄 鑽 頭 時, 應 使 用 (A) 活 動 扳 手 (B) 鏨 子 (C) 退 鑽 銷 (D) 鑽 頭 夾 頭 扳 手 ( B )134. 下 列 有 關 鑽 頭 的 敘 述, 那 一 項 為 正 確?(A) 麻 花 鑽 頭 是 目 前 機 工 廠 使 用 最 多 的 鑽 頭, 最 常 見 的 麻 花 鑽 頭 有 三 條 槽 及 三 個 刃 口 (B) 中 心 鑽 頭 係 由 一 小 麻 花 鑽 頭 與 60 度 錐 孔 鉸 刀 組 合 而 成 (C) 麻 花 鑽 頭 直 徑 在 13 mm 以 下 者 使 用 錐 柄, 可 以 直 接 套 入 鑽 床 主 軸 內 孔 (D) 中 心 鑽 頭 的 規 格 係 以 60 度 錐 孔 鉸 刀 的 長 度 來 表 示 95 統 測 ( A )135. 二 鑽 槽 間 之 厚 度 稱 為 (A) 鑽 腹 (B) 鑽 身 (C) 鑽 頂 (D) 切 邊 ( C )136. 下 列 何 者 不 適 合 以 鑽 頭 夾 頭 夾 持? (A) 直 柄 鑽 頭 (B) 螺 絲 攻 (C) 錐 柄 鑽 頭 (D) 直 柄 鉸 刀 ( C )137. 直 徑 為 11~32 公 厘 之 鑽 頭 尺 寸, 是 每 隔 多 少 有 一 支? (A)0.1 (B)0.2 (C)0.5 (D)1 公 厘 ( C )138. 鑽 頭 鑽 唇 角 118 度 時, 宜 鑽 削 之 材 料 為 (A) 高 速 鋼 (B) 合 金 鋼 (C) 中 碳 鋼 (D) 錳 鋼 ( C )139. 鑽 床 之 轉 速 與 下 列 何 者 無 關? (A) 鑽 孔 直 徑 (B) 工 件 硬 度 (C) 鑽 孔 深 度 (D) 進 刀 量 ( A )140. 鑽 削 時, 若 鑽 頭 靜 點 不 在 鑽 頭 中 心 線, 會 造 成 (A) 孔 徑 擴 大 (B) 孔 徑 較 精 確 (C) 較 易 鑽 削 (D) 鑽 頭 容 易 鈍 化 ( B )141. 決 定 鑽 削 速 度 的 主 要 因 素 之 一, 是 工 件 的 (A) 表 面 粗 糙 度 (B) 硬 度 (C) 尺 度 (D) 形 狀 ( A )142. 使 用 直 立 式 鑽 床 鑽 削 20 公 厘 孔 時, 鑽 削 中 心 鑽 頭 掉 落 之 主 要 原 因 為 (A) 鑽 頭 套 筒 斜 度 不 符 (B) 轉 速 太 慢 (C) 進 刀 太 快 (D) 進 刀 太 慢 ( C )143. 擬 以 高 速 鋼 鑽 頭 在 鑄 件 上 鑽 一 直 徑 為 8 mm 的 孔, 若 鑽 削 速 度 為 25 m/min, 則 鑽 床 主 軸 的 廻 轉 速 度 為 多 少 rpm? (A)497.6 (B)612 (C)995 (D)1990 詳 解 轉 速 ( D )144. 鑽 孔 前 衝 大 中 心 孔 之 衝 子, 角 度 宜 為 (A)30 (B)45 (C)60 (D)90 度 ( A )145. 丁 類 火 災 是 由 什 麼 引 起 的 (A) 可 燃 性 金 屬 (B) 可 燃 性 有 機 溶 劑 (C) 電 器 電 源 類 (D) 一 般 可 燃 性 固 體 ( B )146. 天 然 氣 液 化 石 油 氣 所 引 發 的 火 災, 應 使 用 (A) 水 (B) 泡 沫 滅 火 劑 (C) 乾 粉 滅 火 劑 (D) 二 氧 81
82 化 碳 滅 火 劑 滅 火 ( B )147. 消 防 設 備 器 具 的 指 示, 其 工 業 上 之 表 示 顏 色 為 (A) 黃 色 (B) 紅 色 (C) 綠 色 (D) 黑 色 ( B )148. 可 測 量 兩 配 合 件 間 的 間 隙 大 小 是 (A) 半 徑 規 (B) 厚 薄 規 (C) 節 距 規 (D) 量 規 ( A )149. 污 水 處 理 利 用 生 化 反 應 以 去 除 可 溶 性 或 膠 羽 狀 之 有 機 性 不 潔 物 質, 是 屬 於 (A) 生 物 法 (B) 物 理 法 (C) 化 學 法 (D) 有 機 法 ( A )150. 最 簡 單 而 經 濟 安 全 的 垃 圾 處 理 方 法 是 (A) 衛 生 掩 埋 法 (B) 焚 化 法 (C) 堆 肥 法 (D) 傾 倒 法 ( B )151. 副 尺 分 為 50 格 的 公 制 游 標 卡 尺, 最 小 可 測 得 (A)0.01 (B)0.02 (C)0.04 (D)0.05mm ( D )152. 精 度 為 0.02mm 的 游 標 卡 尺, 其 設 計 原 理 為 (A) 主 尺 的 49mm 等 分 為 副 尺 的 51 格 (B) 主 尺 的 39mm 等 分 為 副 尺 的 50 格 (C) 主 尺 的 51mm 等 分 為 副 尺 的 49 格 (D) 主 尺 的 49mm 等 分 為 副 尺 的 50 格 ( C )153. 分 厘 卡 之 測 量 精 度 公 制 為 (A)0.05 (B)0.02 (C)0.01 (D)0.5mm ( C )154. 針 盤 指 示 錶 底 座 底 面 有 V 型 槽 者, 為 方 便 置 於 (A) 方 形 (B) 三 角 形 (C) 圓 形 (D) 以 上 皆 可 工 件 上 測 量 ( B )155. 精 度 0.01mm 千 分 錶, 其 連 續 型 錶 面 有 (A)50 (B)100 (C)150 (D)200 刻 劃 ( C )156. 量 錶 測 量 時, 測 量 軸 和 測 量 面 應 保 持 (A)5 (B) 平 行 (C) 垂 直 (D) 以 上 皆 可 ( B )157. 舊 直 尺 量 測 不 易 準 確 最 可 能 的 原 因 是 (A) 尺 厚 變 薄 (B) 尺 端 成 圓 角 (C) 長 度 縮 短 (D) 刻 線 改 變 ( C )158. 下 列 何 者 最 方 便 用 於 檢 驗 工 件 平 面 的 真 平 度 (A) 分 厘 卡 (B) 游 標 卡 尺 (C) 角 尺 (D) 游 標 高 度 規 ( B )159. 虎 鉗 之 規 格 以 下 列 何 項 來 表 示?(A) 鉗 口 深 度 (B) 鉗 口 寬 度 (C) 鉗 口 張 開 的 最 大 長 度 (D) 虎 鉗 重 量 ( A )160. 虎 鉗 鉗 口 內 部 之 齒 紋 其 功 用 為 (A) 較 易 夾 緊 工 件 (B) 美 觀 (C) 增 加 硬 度 (D) 耐 磨 ( B )161. 在 虎 鉗 上 敲 擊 工 件, 應 向 鉗 口 哪 一 邊? (A) 活 動 (B) 固 定 (C) 左 (D) 右 側 ( C )162. 使 用 虎 鉗, 下 列 之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A) 使 用 後 擦 拭 乾 淨 (B) 重 擊 工 件 時, 下 方 墊 木 塊 (C) 利 用 手 鎚 擊 打 手 柄, 夾 緊 工 件 (D) 夾 持 空 心 工 件, 注 意 施 力 ( D )163. 選 用 手 弓 鋸 條 鋸 齒 數 以 何 者 來 選 用?(A) 材 料 軟 硬 (B) 斷 面 形 狀 (C) 工 件 大 小 (D) 以 上 皆 是 ( B )164. 每 英 吋 12 齒 數 的 鋸 條, 其 齒 間 節 距 約 為 (A)1mm (B)2mm (C)3mm (D)4mm ( A ) mm 鋸 條 是 指 鋸 條 的 (A) 兩 孔 中 心 距 離 (B) 有 齒 部 分 長 度 (C) 鋸 弓 長 度 (D) 全 長 300mm ( B )166. 機 械 工 場 最 常 用 的 鋸 條 長 度 為 (A)150mm (B)300mm (C)500mm (D)1000mm ( D )167. 鉗 工 工 作 利 用 手 工 下 料 的 工 具 宜 選 用 (A) 銼 刀 (B) 刮 刀 (C) 鉸 刀 (D) 手 弓 鋸 ( B ) mm 長 手 弓 鋸 條 的 寬 度 大 約 為 (A)10 (B)12 (C)14 (D)16mm ( D )169. 鋸 條 規 格 T 中 之 24T 代 表 鋸 條 (A) 寬 度 (B) 長 度 (C) 厚 度 (D) 齒 數 ( A )170. 選 用 手 弓 鋸 最 重 要 的 考 慮 因 素 是 (A) 鋸 條 齒 數 (B) 鋸 條 寬 度 (C) 鋸 條 長 度 (D) 鋸 條 厚 度 ( B )171. 鋸 切 扁 料 時, 手 弓 鋸 應 向 前 傾 斜 (A)5 (B)12 (C)25 (D)30 度 ( C )172. 鋸 條 鋸 齒 交 叉 排 列 的 目 的 是 (A) 製 造 方 便 (B) 美 觀 (C) 容 易 切 削 (D) 耐 壓 力 82
83 ( C )173. 一 般 可 不 裝 銼 柄 的 銼 刀 是 (A) 手 銼 (B) 粗 銼 (C) 什 錦 銼 (D) 以 上 皆 非 ( A )174. 雙 切 齒 銼 刀 之 兩 切 齒 中, 較 粗 之 切 齒 主 要 作 用 是 (A) 銼 削 (B) 排 屑 (C) 美 觀 (D) 以 上 皆 非 ( A )175. 銼 刀 安 全 邊 是 指 (A) 無 切 齒 邊 (B) 銼 刀 端 邊 (C) 刀 根 無 切 齒 之 平 面 (D) 以 上 皆 非 ( B )176. 以 銼 刀 銼 削 時, 適 當 之 銼 削 速 度 約 每 分 鐘 (A)30~40 (B)50~60 (C)70~80 (D)80~90 次 ( B )177. 銼 削 時, 水 平 推 出 銼 刀, 銼 刀 愈 往 前 推, 加 之 於 銼 刀 端 之 壓 力 應 (A) 愈 大 (B) 愈 小 (C) 相 等 (D) 以 上 皆 非 ( C )178. 使 用 下 列 何 種 銼 法, 較 易 有 一 致 之 銼 削 紋 路 (A) 交 叉 銼 法 (B) 斜 銼 法 (C) 直 銼 法 (D) 以 上 皆 非 ( C )179. 代 表 垂 直 度 之 符 號 是 (A)// (B) (C) (D) 以 上 皆 非 ( D )180. 銼 削 何 種 材 料, 易 使 新 銼 刀 鈍 化 (A) 銅 (B) 鋁 料 (C) 低 碳 鋼 (D) 鑄 件 胚 面 詳 解 鑄 件 胚 面 硬 度 最 高 ( D )181. 通 常 銼 削 鑄 件 前, 最 好 先 作 何 種 處 理 (A) 退 火 (B) 回 火 (C) 淬 火 (D) 用 砂 輪 磨 削 ( D )182. 銼 刀 經 熱 處 理 後, 其 銼 齒 硬 度 約 為 洛 氏 硬 度 (A)32 (B)42 (C)52 (D)62 度 ( A )183. 一 般 公 制 10mm 之 內 的 鑽 頭, 每 隔 幾 公 厘 有 一 支 (A)0.1 (B)0.5 (C)1 (D)1.5mm ( B )184. 一 般 鑽 頭 之 鑽 槽 數 為 (A)1 (B)2 (C)3 (D)4 槽 ( B )185. 一 般 靈 敏 ( 桌 上 ) 鑽 床 使 用 之 直 柄 鑽 頭 最 大 直 徑 為 (A)8 (B)13 (C)16 (D)20mm ( D )186. 麻 花 鑽 頭 又 稱 為 (A) 直 槽 (B) 中 心 (C) 扁 頭 (D) 扭 轉 鑽 頭 ( C )187. 一 般 鑽 唇 角 度 以 幾 度 為 宜 (A)60~90 (B)98~108 (C)118~120 (D)135~150 度 ( D )188. 使 用 手 提 電 鑽 鑽 削 直 徑 10mm 的 孔, 其 鑽 頭 之 鑽 柄 一 般 為 (A) 斜 柄 (B) 方 柄 (C) 錐 枘 (D) 直 柄 ( C )189. 在 大 工 件 上 鑽 孔, 宜 使 用 (A) 靈 敏 (B) 直 立 (C) 旋 臂 (D) 排 列 鑽 床 ( B )190. 下 列 哪 一 種 工 具 機 具 有 鑽 孔 功 能? (A) 磨 床 (B) 鑽 床 (C) 牛 頭 鉋 床 (D) 砂 輪 機 ( D )191. 圓 形 工 件 鑽 孔 時, 其 夾 持 的 方 式 宜 選 用 (A) 平 行 夾 (B) 鋼 絲 鉗 (C)C 型 夾 (D)V 型 枕 ( B )192. 靈 敏 鑽 床 之 主 軸 與 鑽 頭, 在 施 壓 力 鑽 削 時, 即 停 止 旋 轉, 可 能 的 原 因 是 (A) 皮 帶 太 緊 (B) 皮 帶 太 鬆 (C) 鑽 頭 夾 太 緊 (D) 電 源 線 接 反 ( D )193. 鑽 削 中, 鑽 頭 與 工 件 因 磨 擦 生 熱, 欲 降 低 鑽 頭 與 工 件 之 溫 度, 下 列 何 者 最 適 宜? (A) 增 加 轉 數 (B) 加 大 進 刀 量 (C) 減 少 進 刀 量 (D) 加 切 削 劑 ( A )194. 鑽 削 大 孔 徑 時, 先 鑽 導 孔 主 要 是 為 避 免 (A) 增 加 大 鑽 頭 之 靜 點 阻 力 (B) 鑽 得 較 快 (C) 切 邊 磨 損 (D) 連 續 切 屑 ( B )195. 一 般 靈 敏 鑽 床, 其 馬 達 與 主 軸 間 係 用 何 者 傳 動? (A) 鍊 條 (B) 皮 帶 (C) 鋼 索 (D) 齒 條 ( C )196. 鑽 床 之 床 台 係 以 何 種 材 料 製 造? (A) 不 鏽 鋼 (B) 高 速 鋼 (C) 鑄 鐵 (D) 超 硬 合 金 ( C )197. 操 作 鑽 床 時, 若 聞 到 燒 焦 味 最 可 能 的 原 因 為 (A) 皮 帶 太 緊 (B) 轉 速 太 快 (C) 馬 達 超 過 負 荷 (D) 工 件 太 軟 ( D )198. 鑽 孔 時 發 生 鑽 唇 ( 切 邊 ) 碎 裂 的 主 要 因 素 為 (A) 鑽 頭 不 銳 利 (B) 鑽 唇 間 隙 角 太 小 (C) 兩 切 邊 長 度 不 相 等 (D) 進 刀 量 太 大 詳 解 鑽 唇 碎 裂 的 原 因 有 進 刀 量 太 大 或 鑽 唇 間 隙 角 太 大 83
84 ( B )199. 大 量 之 鑽 孔 工 作, 應 使 用 何 種 夾 具? (A) 虎 鉗 (B) 鑽 模 (C)V 型 枕 (D) 角 板 以 得 到 正 確 的 鑽 孔 位 置 及 增 加 效 率 ( D )200. 常 用 麻 花 鑽 頭 中,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為 錯 誤? (A) 直 徑 小 於 13mm 之 柄 部 為 直 柄 (B) 鑽 唇 間 隙 角 約 為 2 ~6 (C) 鑽 頂 角 約 為 120 (D) 鑽 唇 不 等 長 時, 鑽 後 孔 徑 會 縮 小 詳 解 鑽 唇 不 等 長 時, 鑽 孔 後 孔 徑 會 擴 大 84
85 一 依 據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餐 旅 職 群 烘 焙 組 實 施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三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藉 由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三 辦 理 單 位 :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四 ) 協 辦 單 位 : 武 崙 國 民 中 學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餐 旅 職 群 烘 焙 組 五 參 加 對 象 : 本 市 各 國 中 九 年 級 技 藝 專 班 選 讀 抽 離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 含 自 辦 班 合 作 班 技 藝 中 心 ) 學 生, 限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六 報 名 方 式 : 由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核 章 後 送 至 武 崙 國 中 ( 電 話 : #42), 本 職 群 ( 主 題 )140 名 七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 日 ( 二 )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地 址 : 基 隆 市 中 山 區 西 定 路 166 號 ) 十 競 賽 方 式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創 意 設 計 等 方 式 競 賽, 含 學 科 術 科 ) 十 一 競 賽 規 則 與 評 審 標 準 : ( 一 ) 競 賽 規 則 與 競 賽 項 目 等 由 承 辦 學 校 訂 之, 並 事 先 公 布 ( 二 ) 競 賽 分 學 科 筆 試 及 術 科 實 作, 成 績 採 合 併 計 算, 其 分 數 比 例 學 科 20% 術 科 80%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 如 附 件 1) 3.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85
86 ( 三 )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烘 焙 組 技 藝 競 賽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如 附 件 2) ( 四 )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烘 焙 組 技 藝 競 賽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 如 附 件 3) ( 五 )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烘 焙 組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如 附 件 4) ( 六 ) 評 分 表 內 容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烘 焙 組 技 藝 競 賽 評 分 表 ( 如 附 件 5) ( 七 ) 學 科 題 庫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烘 焙 組 技 藝 競 賽 學 科 題 庫 ( 如 附 件 6) 十 二 評 審 委 員 : 由 承 辦 單 位 遴 聘 評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審 工 作 評 審 委 員 之 聘 任 應 注 意 迴 避 原 則 ( 未 擔 任 本 市 該 競 賽 職 群 之 授 課 教 師 ) 十 三 頒 獎 典 禮 暨 成 果 展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承 辦 單 位 應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四 錄 取 名 額 及 獎 勵 : 本 職 群 錄 取 第 1 至 6 名 各 1 名,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佔 該 職 群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一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 二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十 五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相 關 經 費 補 助 及 本 市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六 本 計 畫 奉 核 後 實 施 86
87 附 件 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烘 焙 組 術 科 試 題 一 題 目 : 八 瓣 菊 花 酥 6 個. 試 題 說 明 : 1. 製 作 八 瓣 菊 花 酥 6 個, 外 皮 為 油 皮 油 酥 類, 直 徑 須 為 6 ± 1 公 分 二 材 料 表 : 2. 成 品 必 須 符 合 題 意, 為 八 瓣 但 方 向 不 拘, 否 則 以 不 良 品 計 競 賽 學 生 需 以 本 表 及 數 量 自 由 選 用 制 定 配 方 編 號 材 料 名 稱 材 料 規 格 數 量 單 位 備 註 1 高 筋 麵 粉 市 售 品 100 公 克 2 低 筋 麵 粉 市 售 品 200 公 克 3 鹽 市 售 品 5 公 克 4 糖 粉 市 售 品 100 公 克 5 奶 油 市 售 品 100 公 克 6 酥 油 市 售 品 100 公 克 7 白 油 市 售 品 100 公 克 8. 沙 拉 油 市 售 品 100 公 克 9. 雞 蛋 生 鮮 品 2 顆 10. 烏 豆 沙 市 售 品 200 公 克 11. 黑 芝 麻 市 售 品 10 公 克 12. 白 芝 麻 市 售 品 10 公 克 PS. 選 手 不 得 自 行 攜 帶 本 表 以 外 之 材 料 進 場 三 考 試 梯 次 : 每 梯 次 21 人, 共 計 140 名 第 一 三 五 七 梯 次 先 考 實 作, 再 考 筆 試 第 二 四 六 八 梯 次 先 考 筆 試, 再 考 實 作 87
88 四 評 分 標 準 : 項 目 評 分 標 準 一 工 作 態 度 與 衛 生 習 慣 (25%) 二 操 作 技 術 (25%) 三 產 品 外 觀 品 質 (25%) 四 產 品 內 部 品 質 (25%) 評 分 標 準 (1) 工 作 態 度 (5%) (2) 工 作 清 理 情 形 (5%) (3) 衣 著 與 個 人 衛 生 (5%) (4) 配 方 表 制 定 (5%) (5) 工 作 檯 面 (5%) (1) 秤 料 (5%) (2) 成 型 (5%) (3) 攪 拌 操 作 (10%) (4) 烘 焙 (5%) (1) 體 積 (5%) (2) 顏 色 (5%) (3) 表 皮 質 地 (5%) (4) 烘 焙 均 勻 程 度 (5%) (5) 符 合 八 瓣 題 意 (5%) (1) 內 部 組 織 (10%) (2) 風 味 (5%) (3) 質 地 (5%) (4) 口 感 (5%) 五 設 備 器 具 編 號 設 備 器 具 名 稱 ( 崗 位 數 人 組 別 ) 備 註 1 工 作 台 1 台 21 2 電 烤 爐 1 台 21 上 下 火 溫 度 控 制 1/2 層 3 平 烤 盤 1 個 cm 4 電 子 秤 (2 kg) 1 個 21 5 產 品 框 1 個 cm 6 10 吋 鐵 盤 2 個 21 7 碗 3 個 21 8 不 鏽 鋼 盆 4 個 21 9 打 蛋 器 1 支 切 麵 刀 1 支 麵 粉 篩 1 個 出 爐 手 套 1 雙 21 1 個 剪 刀 1 把 長 尺 1 把 21 30cm 15 時 鐘 2 座 共 用 16 擀 麵 棍 1 支 包 餡 匙 1 支 成 品 盤 1 個 21 88
89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烘 焙 組 術 科 競 賽 參 考 配 方 表 場 次 : 應 考 生 姓 名 : 學 生 桌 號 : ( 一 ) 試 題 名 稱 : 八 瓣 菊 花 酥 6 個 ( 本 表 入 場 前, 須 經 由 監 場 人 員 核 章 ) ( 二 ) 製 作 報 告 表 : 原 料 名 稱 百 分 比 重 量 註 :1. 本 表 由 考 生 事 前 填 寫, 考 試 當 天 攜 入 考 場 參 考, 但 只 能 填 寫 原 料 名 稱 百 分 比 及 重 量, 不 得 有 其 他 文 字, 或 夾 帶 其 它 資 料 以 作 弊 論 2. 學 生 桌 號 由 現 場 人 員 檢 查 本 表 後 填 寫 89
90 附 件 2 學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測 驗 時 選 手 必 須 攜 帶 准 考 證 準 時 入 場, 對 號 入 座 二 測 驗 時 間 為 30 分 鐘 測 驗 正 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起, 遲 到 者 不 得 入 場 三 選 手 不 得 提 早 離 場 若 強 行 離 場, 不 服 糾 正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四 文 具 ( 原 子 筆 立 可 白 或 立 可 帶 等 ) 自 備, 必 要 時 可 用 透 明 墊 板, 不 得 在 場 內 向 他 人 借 用 五 嚴 禁 談 話 左 顧 右 盼 等 任 何 舞 弊 行 為 試 場 內 取 得 或 提 供 他 人 答 案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或 相 互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該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六 測 驗 完 畢 後 必 須 將 試 題 本 一 併 送 交 監 試 人 員, 然 後 測 試 術 科 攜 出 試 題 本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七 非 測 驗 必 需 之 物 品 如 計 算 機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計 算 及 通 訊 器 材 等 必 須 關 機 且 需 放 置 於 試 場 前 後 方 地 板 上, 不 得 隨 身 攜 帶 若 經 監 試 人 員 發 現, 則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八 修 正 時 須 用 修 正 液 ( 帶 ) 九 如 遇 警 報 地 震, 應 遵 照 監 試 人 員 指 示, 迅 速 疏 散 避 難 十 測 驗 結 束 鐘 ( 鈴 ) 響 畢, 監 試 人 員 宣 布 測 驗 結 束, 不 論 答 畢 與 否 應 即 停 止 作 答, 交 卷 離 場 交 卷 後 強 行 修 改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逾 時 作 答, 不 聽 制 止 者,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十 一 選 手 如 有 冒 名 頂 替 事 情, 違 者 勒 令 出 場, 並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十 二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90
91 術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術 科 測 試 以 實 作 方 式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時 進 場. 測 試 時 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尚 未 進 場 者. 不 准 進 場 二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進 入 術 科 測 試 試 場 時. 應 自 備 圍 裙 及 工 作 帽 並 穿 戴 整 齊, 配 帶 識 別 證 不 得 攜 帶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三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其 檢 定 位 置 號 碼 就 檢 定 崗 位, 對 術 科 試 務 辦 理 單 位 提 供 之 機 具 設 備 材 料, 如 有 疑 義, 應 即 時 當 場 提 出, 由 監 評 人 員 立 即 處 理, 測 試 開 始 後, 不 得 再 提 出 疑 義 四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五 所 有 工 具 設 備 器 具 等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負 責 準 備 六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予 以 扣 考, 不 得 繼 續 應 試, 其 已 應 試 之 術 科 成 績 以 不 及 格 論 1. 冒 名 頂 替 者 2. 傳 遞 資 料 或 信 號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互 換 工 件 或 圖 說 者 5. 隨 身 攜 帶 成 品 或 規 定 以 外 之 器 材 配 件 圖 說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或 其 他 電 子 攝 錄 通 訊 器 材 等 6. 不 繳 交 工 件 圖 說 或 依 規 定 須 繳 回 之 試 題 者 7.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8. 未 遵 守 本 規 則,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外 秩 序 者 七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附 件 3 1. 圍 裙 及 工 作 帽, 請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2. 競 賽 設 備 器 具,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準 備 91
92 附 件 4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餐 旅 職 群 烘 焙 組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104 年 4 月 16 日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備 註 第 一 梯 次 08:00-08: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08:20-08: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08:30-10:00 實 作 競 賽 10:00-10:30 筆 試 時 間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若 瑟 樓 5 樓 烘 焙 教 室 (12 人 ) 若 瑟 樓 3 樓 烘 焙 教 室 (9 人 ) 術 科 考 試 請 著 圍 裙 及 工 作 帽 ( 自 備 ) 第 二 梯 次 第 三 梯 次 第 四 梯 次 第 五 梯 次 08:00-08: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08:20-08: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08:30-09:00 筆 試 時 間 09:00-10:3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若 瑟 樓 5 樓 烘 焙 教 室 (12 人 ) 若 瑟 樓 3 樓 烘 焙 教 室 (9 人 ) 10:00-10: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0:20-10: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0:30-12:00 實 作 競 賽 12:00-12:30 筆 試 時 間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若 瑟 樓 5 樓 烘 焙 教 室 (12 人 ) 若 瑟 樓 3 樓 烘 焙 教 室 (9 人 ) 10:00-10: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0:20-10: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0:30-11:00 筆 試 時 間 11:00-12:3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若 瑟 樓 5 樓 烘 焙 教 室 (12 人 ) 若 瑟 樓 3 樓 烘 焙 教 室 (9 人 ) 12:00-12: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2:20-12: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2:30-14:00 實 作 競 賽 14:00-14:30 筆 試 時 間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若 瑟 樓 5 樓 烘 焙 教 室 (12 人 ) 若 瑟 樓 3 樓 烘 焙 教 室 (9 人 ) 術 科 考 試 請 著 圍 裙 及 工 作 帽 ( 自 備 ) 術 科 考 試 請 著 圍 裙 及 工 作 帽 ( 自 備 ) 術 科 考 試 請 著 圍 裙 及 工 作 帽 ( 自 備 ) 術 科 考 試 請 著 圍 裙 及 工 作 帽 ( 自 備 ) 92
93 12:00-12: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第 六 梯 次 12:20-12: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2:30-13:00 筆 試 時 間 13:00-14:3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若 瑟 樓 5 樓 烘 焙 教 室 (12 人 ) 若 瑟 樓 3 樓 烘 焙 教 室 (9 人 ) 術 科 考 試 請 著 圍 裙 及 工 作 帽 ( 自 備 ) 第 七 梯 次 第 八 梯 次 14:00-14: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4:20-14: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4:30-16:00 實 作 競 賽 16:00-16:30 筆 試 時 間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若 瑟 樓 5 樓 烘 焙 教 室 (12 人 ) 若 瑟 樓 3 樓 烘 焙 教 室 (9 人 ) 14:20-14:3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4:20-14: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4:30-15:00 筆 試 時 間 15:00-16:30 實 作 競 賽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若 瑟 樓 5 樓 烘 焙 教 室 (12 人 ) 若 瑟 樓 3 樓 烘 焙 教 室 (9 人 ) 術 科 考 試 請 著 圍 裙 及 工 作 帽 ( 自 備 ) 術 科 考 試 請 著 圍 裙 及 工 作 帽 ( 自 備 ) 93
94 附 件 5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烘 焙 組 職 群 評 分 表 競 賽 地 點 :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選 手 姓 名 : 賽 競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准 考 證 號 碼 : 考 場 : 工 作 檯 組 : 場 次 : ( 一 ) 成 品 1. 製 作 八 瓣 菊 花 酥 6 個, 外 皮 為 油 皮 油 酥 類, 直 徑 須 為 6 ± 1 公 分 2. 成 品 必 須 符 合 題 意, 為 八 瓣 但 方 向 不 拘, 否 則 以 不 良 品 計 3. 各 組 依 自 己 的 配 方 表 秤 量 材 料 一 次 為 限, 材 料 範 圍 尋 照 材 料 表 ( 二 ) 衛 生 => 符 合 烘 焙 丙 級 檢 定 之 項 目 ( 圍 裙 及 工 作 帽 需 自 備, 污 損 扣 分 ) ( 三 ) 其 他 未 及 備 載 違 規 事 項, 依 監 評 人 員 研 商 決 議 處 理 評 分 表 : 術 科 評 分 標 準 項 目 八 瓣 菊 花 酥 工 作 項 目 與 衛 生 習 慣 操 作 技 術 產 品 外 部 品 質 產 品 內 部 品 質 25% 25% 25% 25% 小 計 (100%) 評 審 簽 章 : 94
95 附 件 6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烘 焙 組 學 科 題 庫 一 是 非 題, 共 計 100 題 1. (X) 戚 風 蛋 糕 中 所 使 用 的 發 粉 越 多, 所 製 造 出 來 的 蛋 糕 體 積 越 大, 組 織 越 細 2. (X) 砂 糖 的 甜 度 比 果 糖 高 3. ( ) 麵 粉 吸 水 性 的 高 低 可 以 影 響 成 本, 因 此 選 用 麵 粉 應 考 慮 其 吸 水 性 4. (X) 蛋 糕 在 爐 內 烘 焙 時, 其 中 央 部 分 下 陷 是 由 於 柔 性 材 料 太 少 的 關 係 5. (X) 為 了 節 省 包 裝 費 用, 烘 焙 食 品 直 接 用 就 書 報 紙 包 裝 給 顧 客 最 好 6. ( ) 糖 在 蛋 糕 中 是 一 種 甜 味 料, 也 是 一 種 柔 性 材 料 7. (X) 雞 蛋 含 有 豐 富 的 鈣 質, 是 人 類 重 要 的 營 養 來 源 8. (X) 產 品 內 部 的 評 鑑, 只 看 組 織 和 味 道 即 可 9. (X) 蘇 打 餅 乾, 蘇 打 味 越 濃 越 好 10. ( ) 麵 糰 在 攪 拌 時, 會 和 攪 拌 缸 摩 擦 而 產 生 熱, 此 種 摩 擦 熱 是 我 們 在 控 制 麵 糰 溫 度 時 要 注 意 的 事 項 11. (X) 一 個 良 好 的 蛋 糕 需 要 式 樣 正 確 外 表 美 觀 組 織 均 勻 細 膩 柔 軟 而 黏 牙 12. ( ) 冷 藏 或 冷 凍 食 品 最 好 保 存 在 一 定 溫 度 範 圍 內 13. (X) 產 品 超 過 保 存 期 限 後, 可 重 新 查 核 其 品 質 若 無 問 題, 可 以 繼 續 展 售 販 賣 14. (X) 冷 凍 是 保 存 所 有 食 品 品 質 的 最 佳 方 式 15. (X) 奶 粉 對 麵 包 表 皮 的 顏 色 無 太 大 影 響 16. ( ) 為 保 存 蛋 糕 的 新 鮮 度, 可 存 放 於 冰 箱 內 17. (X) 丹 麥 小 西 餅, 製 作 過 程 中, 蛋 應 一 次 加 入 拌 勻 18. ( ) 糖 粉 的 顆 粒 比 細 砂 糖 的 顆 粒 細 小 19. ( ) 台 灣 目 前 麵 包 廠 的 麵 粉 每 袋 重 量 大 多 為 22 公 斤 20. ( ) 為 維 護 食 品 衛 生 採 用 液 體 冷 藏 蛋 較 帶 殼 蛋 為 宜 21. (X) 快 速 發 粉 適 合 用 在 麵 糊 類 蛋 糕 的 配 方 內 22. (X) 甲 產 品 採 用 紅 糖 ; 乙 產 品 採 用 細 砂 糖, 其 餘 配 方, 產 品 規 格, 烘 焙 條 件 皆 相 同, 烘 焙 後, 甲 產 品 之 色 擇 較 深 23. (X) 把 攪 拌 好 的 麵 糰 放 到 (0~5 ) 冰 箱 中, 可 增 加 其 發 酵 速 度 24. (X) 欲 將 蛋 白 打 至 濕 性 發 泡, 應 採 用 槳 狀 拌 打 器 25. (X) 蛋 糕 的 分 類 可 分 為 麵 糊 海 綿 戚 風 等 三 大 類 26. (X) 蛋 含 有 45% 的 水 分 27. ( ) 製 作 葡 萄 乾 蛋 糕 時, 葡 萄 乾 在 使 用 前 必 須 泡 水 或 泡 酒, 待 軟 化 後 再 使 用 28. ( ) 鹽 具 有 調 節 蛋 糕 甜 度 的 功 能 29. ( ) 葡 萄 乾 如 用 在 麵 包 蛋 糕 或 西 點 時 應 先 泡 水, 時 間 以 不 超 過 30 分 鐘 為 宜 30. (X) 打 發 蛋 白 時 添 加 之 塔 塔 粉 是 一 種 鹼 性 鹽 31. (X) 為 了 增 加 蛋 糕 的 風 味, 且 為 了 避 免 經 過 烤 焙 後 香 味 會 隨 水 分 的 蒸 發 散 失, 故 香 料 添 加 物 愈 多 愈 好 32. ( ) 每 公 斤 折 合 台 斤 為 1.67 台 斤 95
96 33. (X) 重 奶 油 蛋 糕 之 攪 拌 方 法 與 蜂 蜜 蛋 糕 之 攪 拌 方 法 相 同 34. ( ) 高 成 分 重 奶 油 蛋 糕, 可 採 用 麵 粉 油 脂 拌 合 法 35. (X) 製 作 麵 糊 蛋 糕 時, 若 採 用 糖 油 拌 合 法, 全 部 蛋 量 應 一 次 加 入, 不 須 分 次 加 入 36. ( ) 麵 包 必 須 充 分 冷 卻 才 能 包 裝, 以 避 免 水 汽 凝 結 導 致 發 黴 37. ( ) 製 作 小 西 餅, 在 裝 盤 時 若 間 隔 距 離 不 注 意 或 產 品 的 厚 薄 大 小 不 一, 皆 為 烘 焙 產 生 問 題 的 因 素 之 一 38. (X) 融 巧 克 力 溫 度 宜 控 制 在 80 ~90 之 間, 巧 克 力 較 不 易 油 脂 分 離 39. (X) 丹 麥 小 西 餅 為 使 烤 出 來 的 形 狀 美 觀 而 不 需 充 分 擴 展, 麵 粉 宜 選 用 低 筋 麵 粉 40. ( ) 鮮 奶 油 油 水 分 離 乃 因 貯 藏 溫 度 太 高 所 致 41. (X) 只 要 能 延 長 保 存 期 限, 食 品 可 任 意 使 用 防 腐 劑 42. (X) 果 膠 (PECTIN) 是 從 動 物 皮 骨 抽 取 而 來 的 膠 體 43. ( ) 一 般 麵 糰 整 形 時 所 用 手 粉 指 的 是 高 筋 麵 粉 44. ( ) 小 麥 的 成 份 中 以 碳 水 化 合 物 含 量 最 高 45. (X) 葡 萄 糖 的 甜 度 比 果 糖 高 46. ( ) 蛋 糕 捲 的 烘 焙 溫 度 應 比 圓 形 蛋 糕 溫 度 稍 高 47. ( ) 製 作 體 積 小 的 小 西 餅 裝 盤 時 應 留 出 適 當 的 相 等 距 離, 邊 緣 部 份 才 不 會 烤 焦 48. (X) 小 西 餅 製 作 時 原 料 混 合 的 方 法 有 很 多 但 不 論 用 何 種 方 式, 所 得 到 的 成 品 品 質 皆 相 同 49. ( ) 海 綿 蛋 糕 利 用 網 狀 拌 打 器 ( 鋼 絲 拌 打 器 ) 攪 拌 蛋 糖 等 材 料 使 其 膨 發 50. (X) 麵 糊 蛋 糕 ( 如 水 果 條 ) 利 用 勾 狀 拌 打 器 攪 拌 油 脂 及 糖 ( 或 麵 粉 ) 為 麵 糊 狀 蛋 糕 膨 鬆 的 原 因 51. ( ) 戚 風 蛋 糕 出 爐 後, 可 連 烤 盤 敲 一 下, 減 少 蛋 糕 體 積 出 爐 後 收 縮 的 程 度 52. ( ) 戚 風 蛋 糕 裝 盤 之 麵 糊 入 爐 前, 敲 一 下, 可 以 排 除 麵 糊 內 的 大 氣 泡, 使 烤 焙 出 來 的 蛋 糕 組 織 較 細 53. ( ) 海 綿 蛋 糕 攪 拌 後 應 立 即 裝 盤, 進 入 烤 爐 烘 焙 54. ( ) 製 作 海 綿 蛋 糕 為 了 使 成 品 鬆 軟 降 低 韌 性, 常 在 麵 糊 中 添 加 適 量 的 液 體 油 55. ( ) 塗 抹 蛋 糕 模 型 之 防 粘 油, 可 用 100% 之 氫 化 油 與 20% 之 高 筋 麵 粉 調 和 而 成 56. (X) 製 作 海 綿 蛋 糕 時, 加 入 麵 粉 後 之 麵 糊, 宜 充 分 攪 拌 出 筋 才 能 獲 得 鬆 軟 細 緻 之 成 品 57. ( ) 為 使 巧 克 力 粘 稠 度 提 高, 可 在 融 化 的 巧 克 力 中 添 加 蘭 姆 酒 58. ( ) 海 綿 蛋 糕 烤 焙 時 間 過 久, 蛋 糕 過 份 的 收 縮 59. (X) 水 果 塔 成 型 後, 水 果 表 面 刷 亮 光 糖 漿, 可 防 止 黴 茵 入 侵 60. (X) 製 作 水 果 塔 如 使 用 新 鮮 蘋 果, 應 先 泡 糖 水, 但 時 間 不 宜 太 長 61. ( ) 製 作 水 果 塔 如 使 用 罐 頭 水 果, 切 好 後 應 瀝 乾 水 份 再 裝 飾 62. (X) 裝 飾 道 納 司 剩 餘 的 糖, 不 經 過 篩 即 可 用 來 製 作 水 果 蛋 糕 63. ( ) 蒸 烤 布 丁 倒 扣 後 出 現 的 一 粒 粒 之 孔 洞 其 原 因 為 底 火 太 強 派 皮 如 果 要 鬆 酥, 配 方 中 可 提 高 油 脂 含 量 64. (X) 製 作 海 綿 蛋 糕 時, 配 方 中 油 脂 宜 在 麵 粉 拌 入 前 加 入 拌 勻, 以 免 影 響 蛋 糕 膨 脹 性 65. (X) 烘 焙 海 綿 蛋 糕 宜 使 用 150 以 下 的 爐 溫, 方 可 製 成 組 織 鬆 軟 美 味 可 口 之 成 品 66. (X) 冰 箱 小 西 餅 之 麵 糊 比 擠 出 小 西 餅 之 麵 糰 稀 軟 96
97 67. ( ) 製 作 蛋 糕 時, 攪 拌 後 的 麵 糊 比 重 會 影 響 其 體 積 68. (X) 製 作 海 綿 蛋 糕 時, 奶 油 可 不 經 融 化, 直 接 加 入 攪 拌 69. (X) 小 西 餅 較 鬆 酥, 原 因 為 配 方 中 油 脂 含 量 少 於 糖 量 70. ( ) 海 綿 蛋 糕 表 面 破 裂, 係 因 配 方 中 柔 性 材 料 不 足 且 烤 焙 溫 度 過 高 所 致 71. ( ) 烘 烤 中 的 蛋 糕, 若 以 手 輕 按 表 面, 有 彈 性 感, 即 表 示 已 烤 熟, 可 出 爐 72. ( ) 冰 箱 小 西 餅 在 官 能 品 評 上 比 擠 出 小 西 餅 脆 硬 73. ( ) 麵 糊 類 蛋 糕 表 面 若 有 白 色 斑 點, 糖 的 顆 粒 太 粗 是 原 因 之 一 74. ( ) 小 西 餅 配 方 中 砂 糖 的 用 量 愈 多, 組 織 愈 硬 脆 75. (X) 魔 鬼 蛋 糕 油 脂 打 發 過 度, 烤 焙 後 產 品 內 部 孔 洞 較 小 76. ( ) 蛋 糕 捲, 捲 後 表 皮 破 裂, 爐 溫 太 高 為 其 原 因 之 一 77. ( ) 蛋 糕 捲, 烤 焙 後 底 部 不 熟, 下 火 溫 度 太 低 為 其 原 因 之 一 78. (X) 重 奶 油 蛋 糕 之 比 重 較 海 綿 蛋 糕 麵 糊 輕 79. ( ) 麵 糊 類 蛋 糕 配 方 內 油 膩 含 量 太 多, 則 表 面 顏 色 較 深 80. ( ) 以 平 烤 盤 盛 裝 之 戚 風 蛋 糕, 經 烤 焙 後 應 立 即 取 出 冷 卻, 以 免 產 品 收 縮 81. ( ) 小 西 餅 烘 焙 後 顏 色, 沒 有 亮 麗 的 金 黃 色, 而 產 生 暗 淡 無 光 彩 的 土 黃 色, 其 原 因 之 一 為 烘 焙 溫 度 太 低 82. (X) 包 裝 的 目 的 只 是 為 了 衛 生 避 免 汙 染 83. ( ) 要 久 存 產 品, 其 包 裝 紙 應 考 慮 透 氣 性 及 透 濕, 而 且 其 透 氣 性 及 透 溼 性 越 小 越 好 84. ( ) 經 過 拆 封 後 用 剩 的 葡 萄 乾, 須 移 放 在 密 封 容 器, 以 免 遇 空 氣 乾 燥 變 硬 或 遭 蟲 蛀 85. (X) 食 品 之 熱 藏 ( 高 溫 貯 存 ) 溫 度 應 保 持 在 45 即 可 86. ( ) 發 粉 稱 量 後, 應 將 蓋 子 蓋 緊, 並 放 在 陰 涼 乾 燥 處 87. (X) 溫 度 影 響 貯 藏 時 間 的 長 短, 溫 度 愈 高, 貯 藏 時 間 愈 長 88. (X) 為 避 免 黴 菌 的 繁 殖 生 長, 麵 粉 應 貯 藏 於 清 潔 乾 淨 高 溫 陽 光 直 射 的 地 方 89. (X) 發 粉 性 質 安 定, 雖 貯 放 於 潮 濕 高 溫 之 環 境 也 不 致 於 失 效 90. (X) 為 了 延 長 烘 焙 食 品 的 保 存 期 限, 最 好 的 方 法 是 添 加 大 量 防 腐 劑 91. (X) 麵 粉 因 每 天 用 量 大, 為 方 便 取 用 可 存 放 工 作 檯 邊 之 地 面 上 92. ( ) 烤 焙 用 具 使 用 後, 務 必 洗 淨 乾 燥, 然 後 存 放 適 當 場 所 93. ( ) 烘 焙 所 用 之 設 備 如 出 爐 架 產 品 貯 放 架 冷 卻 架 發 酵 槽 切 片 機 必 須 經 常 清 洗, 不 要 讓 麵 糰 或 材 料 沾 附 在 上 面, 可 防 止 黴 菌 之 生 長 94. ( ) 食 品 之 儲 存 最 好 考 慮 將 原 料 材 料 成 品 分 開 95. ( ) 油 脂 之 酸 敗 主 要 受 光 線 溫 度 水 之 影 響, 故 保 存 時 最 好 置 於 乾 燥 陰 涼 處 96. ( ) 麵 粉 之 貯 藏 場 所 必 須 乾 淨, 良 好 的 通 風 設 備, 沒 有 老 鼠 出 入 的 地 方 97. (X) 烤 焙 後 之 產 品 可 將 之 放 於 地 板 讓 其 慢 慢 冷 卻 98. ( ) 奶 製 品 富 含 各 種 營 養 素, 最 好 都 能 冷 藏 保 存 99. ( ) 可 可 粉 很 容 易 吸 濕, 使 用 時 要 儘 量 避 免 暴 露 於 空 氣 中 100.( ) 戚 風 蛋 糕, 含 水 量 比 海 綿 蛋 糕 多, 所 以 保 存 時 效 比 較 短 97
98 二 選 擇 題 共 計 100 題 (D) 1. 以 下 何 者 水 分 含 量 最 高? (A) 酥 油 (B) 白 油 (C) 奶 油 (D) 瑪 琪 琳 中 (D) 2. 下 列 何 項 不 是 糖 的 功 用? (A) 增 進 甜 味 (B) 改 良 顏 色 (C) 促 進 發 酵 (D) 增 進 產 品 韌 性 (B) 3. 新 鮮 酵 母 需 貯 存 在 (A) 室 溫 (B) 冷 藏 (C) 冷 凍 (D) 陰 溼 處 (D) 4. 糖 不 具 有 (A) 褐 變 反 應 (B) 吸 溼 作 用 (C) 柔 軟 作 用 (D) 增 強 麵 筋 作 用 (A) 5. 製 作 蛋 糕 宜 選 用 (A) 低 筋 (B) 中 筋 (C) 高 筋 (D) 特 高 筋 麵 粉 (C)6. 鮮 奶 加 入 乳 酸 菌 醱 酵, 製 成 白 色 濃 稠 酸 度 高 的 食 品, 稱 為 (A) 煉 乳 (B) 調 味 乳 (C) 酸 乳 (D) 乾 酪 (C) 7. 高 筋 麵 粉 蛋 白 質 含 量 大 約 (A)15% (B)13% (C)11% (D)9% (A) 8. 烘 焙 製 品 的 顏 色 與 糖 量 多 寡 有 關, 主 要 因 為 還 原 糖 與 蛋 白 質 加 熱 產 生 (A) 褐 變 反 應 (B) 中 和 反 應 (C) 乳 化 反 應 (D) 沈 澱 反 應 (A) 9. 低 筋 麵 粉 的 蛋 白 質 約 占 (A)8.5% 以 下 (B)8.6~9.5% (C)9.6~10.5% (D)10.6~11.5 % (D)10. 固 體 的 瑪 琪 琳 是 液 體 植 物 油 經 由 何 種 作 用 製 造 而 成? (A) 皂 化 作 用 (B) 聚 合 作 用 (C) 乳 化 作 用 (D) 氫 化 作 用 (C)11. 在 小 麥 結 構 中 約 占 2.0% 且 含 有 油 脂 的 部 分 是 (A) 麩 皮 (B) 胚 乳 (C) 胚 芽 (D) 糊 粉 層 (B)12. 鮮 奶 油 中 何 種 成 分 可 因 拌 打 而 發 泡, 在 西 點 上 用 途 極 廣 (A) 乳 糖 (B) 乳 脂 (C) 乳 清 (D) 乳 蛋 白 ( C ) 13. 下 列 何 者 為 麵 包 所 用 的 酵 母? (A)Saccharomyces Rou X y (B)Saccharomyces Carisiergensis (C)Saccharomyces Cervisiae (D)Saccharomyces Sake (B)14. 蛋 白 發 泡 的 四 個 階 段 : 乾 性 發 泡 期 起 始 擴 展 期 硬 性 發 泡 期 溼 性 發 泡 期, 試 依 其 先 後 次 序 可 排 列 為 (A) (B) (C) (D) (B)15. 蛋 白 發 泡 的 四 個 階 段 : 乾 性 發 泡 期 起 始 擴 展 期 硬 性 發 泡 期 溼 性 發 泡 期, 何 階 段 液 面 有 大 泡 沫, 為 液 體? (A) (B) (C) (D) (C)16. 蛋 白 發 泡 的 四 個 階 段 : 乾 性 發 泡 期 起 始 擴 展 期 硬 性 發 泡 期 濕 性 發 泡 期, 何 階 段 呈 雪 白 尖 峰 挺 立 不 下 垂? (A) (B) (C) (D) (A)17. 蛋 白 發 泡 的 四 個 階 段 : 乾 性 發 泡 期 起 始 擴 展 期 硬 性 發 泡 期 濕 性 發 泡 期, 何 階 段 失 去 彈 性, 呈 綿 絮 狀? (A) (B) (C) (D) (A)18. 蛋 白 蛋 黃 的 比 約 為 (A)2:1 (B)1:1 (C)3:1 (D)4:1 (A)19. 下 列 四 種 糖 粉 的 規 格 中, 細 度 最 小 的 是 (A)10X (B)8X (C)6X (D)4X (C)20. 相 同 濃 度 下, 下 列 何 者 甜 度 最 高? (A) 砂 糖 (B) 葡 萄 糖 (C) 果 糖 (D) 麥 芽 糖 (C)21. 塔 塔 粉 是 屬 於 (A) 鹹 性 鹽 (B) 中 性 鹽 (C) 酸 性 鹽 (D) 發 泡 劑 (B)22. 小 麥 結 構 中, 占 小 麥 重 量 的 14.5%, 以 纖 維 質 為 主 的 部 分 稱 為 (A) 胚 乳 (B) 麩 皮 (C) 胚 芽 (D) 糊 粉 層 (C)23. 下 列 何 者 為 一 種 化 學 合 成 膨 脹 劑? (A) 碳 酸 氫 銨 Ammonicum Bicarbonate (B) 碳 酸 氫 鈉 Sodium Bicarbonate (C) 泡 打 粉 Baking Powder (D) 丙 酸 鈉 Sodium Propionate (B)24. 中 筋 麵 粉 的 蛋 白 質 含 量 為 (A)11.5% (B)8.5~11% (C)11~13% (D)14% (A)25. 下 列 哪 一 種 不 是 化 學 膨 大 劑? (A) 酵 母 (B) 泡 打 粉 (C) 蘇 打 粉 (D) 阿 摩 尼 亞 (D)26. 下 列 何 者 為 不 安 全 動 作?(A) 內 務 不 整 潔 (B) 照 明 不 充 分 (C) 通 風 不 良 (D) 搬 運 方 法 不 妥 當 98
99 (C)27. Baking Powder 是 一 種 (A) 乳 化 劑 (B) 改 良 劑 (C) 膨 大 劑 (D) 益 麵 劑 (A)28. 以 事 故 的 原 因 統 計 而 言,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A) 不 安 全 行 為 占 多 數 (B) 不 安 全 的 狀 況 占 多 數 (C) 不 安 全 的 行 為 與 狀 況 各 占 一 半 (D) 天 災 占 多 數 (D)29. 下 列 哪 一 種 麵 粉 吸 水 量 最 高? (A) 低 筋 麵 粉 (B) 中 筋 麵 粉 (C) 粉 心 粉 (D) 高 筋 麵 粉 (C)30. 食 品 加 工 設 備 較 安 全 的 金 屬 材 質 為 (A) 生 鐵 (B) 鋁 (C) 不 鏽 鋼 (D) 銅 (A)31. 欲 打 發 蛋 白, 最 適 合 使 用 的 拌 打 器 為 (A) 鋼 絲 拌 打 器 (B) 槳 狀 拌 打 器 (C) 狀 拌 打 器 (D) 直 型 打 蛋 器 (B)32. 製 作 麵 包 時, 使 用 機 器 的 順 序 下 列 何 者 為 正 確 的? (A) 攪 拌 機 滾 圓 機 醱 酵 箱 切 割 機 (B) 攪 拌 機 醱 酵 箱 切 割 機 滾 圓 機 (C) 攪 拌 機 切 割 機 滾 圓 機 醱 酵 箱 (D) 攪 拌 機 醱 酵 箱 滾 圓 機 切 割 機 (B)33. 度 量 衡 的 計 算, 下 列 何 者 為 非? (A)1 杯 約 為 240 cc (B)1 大 匙 為 3 cc (C)1 大 匙 為 15 cc (D)1 杯 =16 大 匙 (C)34. 攪 拌 機 的 使 用, 下 列 何 者 為 非? (A) 攪 拌 缸 先 架 穩 方 可 開 機 (B) 調 整 攪 打 速 度 由 低 速 中 速 高 速 三 者 依 順 序 調 整 之 (C) 每 次 調 整 速 度, 應 直 接 扭 轉 開 關, 不 必 關 機 (D) 攪 動 時 應 避 免 雙 手 放 於 缸 內, 以 免 發 生 危 險 (D)35. 一 般 烤 箱 溫 度,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A) 大 火 200 左 右 (B) 中 火 220 (C) 小 火 180 左 右 (D) 中 火 150 (D)36. 常 用 於 過 篩 材 料, 使 顆 粒 均 勻 的 叫 做 (A) 漏 網 (B) 圓 烤 盤 (C) 木 杓 (D) 篩 網 (B)37. 常 用 來 攪 勻 麵 糊, 且 能 將 黏 附 在 鋼 盆 上 的 材 料 刮 除 乾 淨 的 為 (A) 木 杓 (B) 橡 皮 刮 刀 (C) 抹 刀 (D) 直 型 打 蛋 器 (B)38. 下 列 油 脂 何 者 熔 點 最 低? (A) 豬 油 (B) 奶 油 (C) 酥 油 (D) 白 油 (B)39. 下 列 烤 箱 最 適 合 烘 焙 蛋 糕 類 產 品 的 是 (A) 旋 轉 式 烤 箱 (B) 箱 型 烤 箱 (C) 旋 風 式 烤 箱 (D) 隧 道 式 烤 爐 (C)40. 最 方 便 也 最 常 用 的 桿 麵 棍 為 (A)20 公 分 長 桿 形 (B)30 公 分 把 手 形 (C)30 公 分 長 桿 形 (D)40 公 分 長 桿 形 (A)41. 油 類 應 如 何 貯 存 以 增 加 保 存 期 限? (A) 以 金 屬 罐 密 封 存 於 乾 燥 陰 涼 處 (B) 以 透 明 罐 密 封 存 於 有 光 線 處 (C) 以 金 屬 罐 存 放 並 打 開 蓋 子 以 保 持 空 氣 流 暢 (D) 以 透 明 罐 開 蓋 貯 存 (C)42. 一 套 量 匙 中, 並 不 包 含 下 列 哪 一 支? (A) 大 匙 (B) 小 匙 (C)1/3 小 匙 (D)1/4 小 匙 (A)43. 蛋 的 主 要 營 養 成 分 為 (A) 蛋 白 質 (B) 醣 類 (C) 維 生 素 (D) 礦 物 質 (C)44. 蛋 的 乳 化 作 用 主 要 是 在 (A) 蛋 白 (B) 全 蛋 (C) 蛋 黃 (D) 胚 盤 (D)45. 下 列 何 者 非 最 常 用 的 烘 焙 設 備? (A) 醱 酵 箱 (B) 烤 箱 (C) 冷 凍 冷 藏 冰 箱 (D) 蒸 籠 (C)46. 食 用 油 脂 的 貯 存 條 件 應 選 擇 (A) 高 溫 陽 光 直 射 (B) 高 溫 潮 溼 (C) 陰 冷 乾 燥 (D) 高 溫 乾 燥 的 地 方 (B)47. 食 鹽 的 主 成 分 為 (A) 氯 化 鉀 (B) 氯 化 鈉 (C) 氯 化 鈣 (D) 碘 酸 鹽 (D)48. 下 列 麵 粉 中 何 者 之 纖 維 素 含 量 最 高? (A) 粉 心 粉 (B) 高 筋 粉 (C) 低 筋 粉 (D) 全 麥 粉 (D)49. 下 列 烘 焙 業 較 不 常 使 用 的 是 (A) 新 鮮 奶 油 (B) 全 脂 奶 粉 (C) 脫 脂 奶 粉 (D) 煉 乳 (C)50. 食 品 容 器 及 器 具 應 以 (A) 洗 衣 粉 (B) 清 潔 劑 (C) 食 品 用 洗 潔 劑 (D) 強 酸 洗 滌 (B)51. 依 人 體 工 學 原 理, 超 過 多 重 儘 量 避 免 以 人 工 搬 運? (A)35kg (B)45kg (C)25kg (D)30kg 以 上 (B)52. 有 香 味 顏 色, 不 含 水 的 油 脂 是 (A) 白 油 (B) 酥 油 (C) 沙 拉 油 (D) 瑪 琪 琳 99
100 (D)53. 何 者 非 攪 拌 機 之 功 能? (A) 原 料 混 合 (B) 擴 展 麵 筋 (C) 使 麵 糊 拌 入 更 多 空 氣 (D) 增 加 風 味 (A)54. 攪 拌 麵 糰 時, 攪 拌 器 宜 用 (A) 鉤 狀 (B) 槳 狀 (C) 鋼 絲 狀 (D) 任 何 攪 拌 器 皆 可 使 用 (C)55. 烤 箱 操 作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A) 應 戴 石 棉 手 套 (B) 冷 熱 烤 盤 應 分 開 放 置 (C) 無 須 注 意 烤 焙 物 品 情 況 (D) 使 用 完 畢 應 關 電 源 (C)56. 下 列 何 油 脂 貯 存 於 35 易 變 質? (A) 氫 化 豬 油 (B) 氫 化 棕 櫚 油 (C) 自 製 豬 油 (D) 椰 子 油 (A)57. 原 料 稱 量 最 普 遍 用 的 度 量 衡 是 (A) 公 制 (B) 台 制 (C) 英 制 (D) 日 制 (D)58. 影 響 烘 焙 原 料 保 存 因 素 (A) 水 分 (B) 氧 氣 (C) 溫 度 (D) 以 上 皆 是 (A)59. 巧 克 力 應 貯 存 於 (A) 低 溫 乾 燥 處 (B) 高 溼 度 地 方 (C) 高 溫 (D) 隨 處 均 可 (B)60. 未 開 封 的 乾 酵 母 貯 存 於 21 可 保 存 (A) 永 久 (B) 二 年 (C)6 個 月 (D)3 個 月 (D)61. 烤 箱 的 熱 能 傳 送 是 利 用 (A) 傳 導 (B) 對 流 (C) 輻 射 (D) 輻 射 與 對 流 (A)62. 食 品 工 廠 之 調 理 工 作 檯 面 要 求 依 規 定 為 (A)200 (B)150 (C)100 (D)50 米 燭 光 以 上 (B)63. 關 於 食 用 色 素 的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A) 紅 色 4 號 (B) 黃 色 4 號 (C) 藍 色 3 號 (D) 綠 色 1 號 (C)64. 攪 打 麵 糰 的 攪 拌 器 宜 用 (A) 鋼 絲 拌 打 器 (B) 槳 狀 拌 打 器 (C) 鉤 狀 拌 打 器 (D) 直 型 打 蛋 器 (A)65. 依 食 品 衛 生 法 規 定 藍 色 食 用 色 素 的 編 號 為 (A)1 2 號 (B)2 3 號 (C)3 4 號 (D)4 5 號 (D)66. 下 列 何 者 為 可 食 用 之 黃 色 人 工 色 素? (A) 1 2 號 (B)2 3 號 (C)3 4 號 (D)4 5 號 (A)67. 直 立 式 攪 拌 機 最 大 使 用 量 為 (A) 不 可 超 過 攪 拌 缸 2/3 (B) 可 放 至 攪 拌 缸 的 7 分 滿 (C) 只 可 放 攪 拌 缸 的 1/2 (D) 沒 有 限 制 (A)68. 欲 打 發 鮮 奶 油, 最 適 合 的 拌 打 器 為 (A) 鋼 絲 拌 打 器 (B) 槳 狀 拌 打 器 (C) 鉤 狀 拌 打 器 (D) 螺 旋 型 拌 打 器 (B)69. 下 列 何 者 為 可 食 用 之 綠 色 人 工 色 素? (A) 2 號 (B)3 號 (C)4 號 (D)5 號 (B)70. 攪 拌 麵 糊 類 蛋 糕 宜 用 (A) 鋼 絲 拌 打 器 (B) 槳 狀 拌 打 器 (C) 鉤 狀 拌 打 器 (D) 螺 旋 型 拌 打 器 (D)71. 下 列 何 者 非 為 奶 粉 之 選 購 要 點? (A) 粉 質 乾 爽 (B) 氣 味 芳 香 (C) 顏 色 微 黃 (D) 有 結 塊 (B)72. 烤 焙 用 具 ( 塑 膠 製 品 除 外 ) 貯 放 前 最 好 之 處 理 方 式 (A) 用 抹 布 擦 淨 (B) 洗 淨 烤 乾 (C) 洗 淨 用 抹 布 擦 乾 (D) 洗 後 自 然 涼 乾 (D)73. 一 般 烘 焙 製 品 中 最 基 本 用 量 最 多 的 一 種 材 料 為 (A) 糖 (B) 油 脂 (C) 水 (D) 麵 粉 (C)74. 下 列 哪 一 種 油 脂 烤 酥 性 最 大? (A) 純 奶 油 (B) 人 造 奶 油 (C) 豬 油 (D) 雪 白 油 (C)75. 一 般 奶 油 或 瑪 琪 琳 含 水 量 約 為 (A)6~10% (B)11~13% (C)14~22% (D)24~30% (D)76. 由 以 下 哪 些 可 由 外 觀 判 斷 油 炸 油 的 劣 化? (A) 顏 色 加 深 (B) 黏 度 增 加 (C) 有 大 泡 泡, 並 冒 煙 (D) 以 上 皆 是 (C)77. 下 列 哪 種 油 脂 約 含 有 10% 的 氣 體 ( 氮 氣 )? (A) 清 香 油 (B) 瑪 琪 琳 (C) 雪 白 乳 化 油 (D) 奶 油 (D)78. 下 列 材 料 中, 甜 度 最 低 的 是 (A) 果 糖 (B) 砂 糖 (C) 麥 芽 糖 (D) 乳 糖 (A)79. 冷 凍 蛋 解 凍 後 最 好 (A)1 天 內 用 完 (B)3 天 內 用 完 (C)1 週 內 用 完 (D)1 個 月 內 用 完 (A)80. 蛋 黃 中 含 量 最 多 的 是 (A) 水 (B) 油 脂 (C) 蛋 白 質 (D) 灰 分 100
101 (A)81. 一 個 中 型 雞 蛋 去 殼 後 約 重 (A)50g (B)70g (C)80g (D)100g (A)82. 巧 克 力 吃 了 以 後 令 人 振 奮 並 心 情 愉 快, 主 要 是 其 中 含 下 列 哪 一 種 化 學 成 分? (A) 苯 乙 胺 (B) 咖 啡 因 (C) 維 他 命 C (D) 嗎 啡 (D)83. 下 列 烘 焙 用 原 料 較 不 常 使 用 的 是? (A) 新 鮮 奶 油 (B) 全 脂 奶 粉 (C) 脫 脂 奶 粉 (D) 煉 乳 (A)84. 下 列 關 於 雞 蛋 之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A) 剛 生 下 雞 蛋 的 蛋 白 ph 值 約 7.6, 經 長 時 間 貯 存, 則 ph 值 漸 降 低 (B) 蛋 白 約 54~57 開 始 變 性 (C) 蛋 黃 於 60~63 開 始 凝 結 (D) 雞 蛋 的 蛋 白 與 蛋 黃 比 例 約 2:1 (B)85. 無 水 奶 油 是 來 自 於 下 列 哪 種 原 料? (A) 牛 肉 (B) 牛 奶 (C) 豬 肉 (D) 植 物 油 (B)86. 使 用 蒸 發 奶 水 代 替 鮮 奶 時, 應 照 鮮 奶 用 量 (A) 等 量 使 用 (B)1/2 蒸 發 奶 水 加 1/2 水 (C)1/3 蒸 發 奶 水 加 2/3 水 (D)2/3 蒸 發 奶 水 加 1/3 水 (D)87. 不 須 要 使 用 酵 母 的 烘 焙 產 品 是 (A) 包 子 (B) 饅 頭 (C) 麵 包 (D) 重 奶 油 蛋 糕 (B)88. 若 用 快 速 酵 母 粉 取 代 新 鮮 酵 母 時, 快 速 酵 母 粉 的 用 量 應 為 新 鮮 酵 母 的 (A) 等 量 (B)1/3 (C)1/2(D)2 倍 (A)89. 控 制 醱 酵 最 有 效 的 原 料 是 (A) 食 鹽 (B) 糖 (C) 改 良 劑 (D) 奶 粉 (B)90. 乳 化 劑 在 麵 包 內 的 功 能 (A) 增 加 麵 包 風 味 (B) 使 麵 包 柔 軟 不 易 老 化 (C) 防 止 麵 包 發 霉 (D) 促 進 酵 母 活 力 (C)91. 乳 化 劑 在 蛋 糕 內 的 功 能 (A) 使 蛋 糕 風 味 佳 (B) 使 蛋 糕 顏 色 加 深 (C) 融 和 配 方 內 水 和 油 使 組 織 細 膩 (D) 縮 短 攪 拌 時 間 減 少 人 工 (A)92. 巧 克 力 欲 應 用 於 裝 飾 時, 若 須 融 化, 常 用 之 方 法 為 (A) 隔 水 加 熱 (B) 直 接 加 熱 (C) 高 溫 加 熱 (D) 下 墊 冰 水 (A)93. 巧 克 力 融 化 溫 度 不 可 超 過 (A)48 (B)58 (C)68 (D)78 (A)94. 春 天 播 種, 秋 天 收 割 者 為 (A) 春 麥 (B) 冬 麥 (C) 硬 麥 (D) 軟 麥 (B)95. 新 鮮 酵 母 貯 存 的 最 佳 溫 度 為 (A) 5~0 (B)2~10 (C) 18 (D)10~15 (C)96. 秋 冬 天 播 種 春 天 收 割 者 為 (A) 春 麥 (B) 秋 麥 (C) 冬 麥 (D) 秋 冬 麥 (A)97. 麵 粉 主 要 由 (A) 胚 乳 (B) 麩 皮 (C) 胚 芽 (D) 糊 粉 層 磨 製 而 成 (A)98. 下 列 哪 一 種 油 脂 油 性 最 強? (A) 豬 油 (B) 花 生 油 (C) 奶 油 (D) 白 油 (A)99. 下 列 何 者 屬 於 可 塑 脂? (A) 奶 油 (B) 花 生 油 (C) 黃 豆 油 (D) 沙 拉 油 (A)100. 愈 靠 近 小 麥 中 心 部 位 蛋 白 質 愈 (A) 低 (B) 高 (C) 相 同 (D) 沒 有 蛋 白 質 101
102 102
103 一 依 據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餐 旅 職 群 飲 料 調 製 組 實 施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三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藉 由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三 辦 理 單 位 :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四 ) 協 辦 單 位 : 武 崙 國 民 中 學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餐 旅 職 群 飲 料 調 製 組 五 參 加 對 象 : 本 市 各 國 中 九 年 級 技 藝 專 班 選 讀 抽 離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 含 自 辦 班 合 作 班 技 藝 中 心 ) 學 生, 限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六 報 名 方 式 : 由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核 章 後 送 至 武 崙 國 中 ( 電 話 : #42), 本 職 群 ( 主 題 )90 名 七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 日 ( 二 )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地 址 : 基 隆 市 中 山 區 西 定 路 166 號 ) 十 競 賽 方 式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創 意 設 計 等 方 式 競 賽, 含 學 科 術 科 ) 十 一 競 賽 規 則 與 評 審 標 準 : ( 一 ) 競 賽 規 則 與 競 賽 項 目 等 由 承 辦 學 校 訂 之, 並 事 先 公 布 ( 二 ) 競 賽 分 學 科 筆 試 及 術 科 實 作, 成 績 採 合 併 計 算, 其 分 數 比 例 學 科 20% 術 科 80%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 如 附 件 1) 3.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103
104 ( 三 )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飲 料 調 製 組 技 藝 競 賽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如 附 件 2) ( 四 )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飲 料 調 製 組 技 藝 競 賽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 如 附 件 3) ( 五 )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飲 料 調 製 組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如 附 件 4) ( 六 ) 評 分 表 內 容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飲 料 調 製 組 技 藝 競 賽 評 分 表 ( 如 附 件 5) ( 七 ) 學 科 題 庫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飲 料 調 製 組 技 藝 競 賽 學 科 題 庫 ( 如 附 件 6) 十 二 評 審 委 員 : 由 承 辦 單 位 遴 聘 評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審 工 作 評 審 委 員 之 聘 任 應 注 意 迴 避 原 則 ( 未 擔 任 本 市 該 競 賽 職 群 之 授 課 教 師 ) 十 三 頒 獎 典 禮 暨 成 果 展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承 辦 單 位 應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四 錄 取 名 額 及 獎 勵 : 本 職 群 錄 取 第 1 至 6 名 各 1 名,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佔 該 職 群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一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 二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十 五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相 關 經 費 補 助 及 本 市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六 本 計 畫 奉 核 後 實 施 104
105 附 件 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飲 料 調 製 組 術 科 試 題 一 術 科 題 目 : 各 式 風 味 茶 品 飲 料 製 作 術 科 題 目 共 六 題, 現 場 抽 題 ( 由 評 審 老 師 抽 出 一 位 同 學, 再 由 這 位 同 學 抽 出 自 己 的 題 目, 其 餘 同 學 的 題 目 依 順 序 安 排 ), 每 人 製 作 一 題, 測 試 時 間 二 十 分 鐘, 含 前 置 製 作 及 善 後 過 程, 一 次 完 成 ) 題 目 序 號 飲 料 名 稱 成 份 調 製 法 裝 飾 物 杯 器 皿 可 林 杯 (300c.c.)/ 一 冰 黑 森 林 果 粒 茶 5 公 克 黑 森 林 果 粒 茶 25ml 果 糖 搖 盪 法 檸 檬 片 吸 管 吧 叉 匙 / 可 愛 壺 / 雪 平 鍋 / 量 酒 器 / 搖 酒 器 / 公 杯 / 沖 壺 / 瓦 斯 爐 可 林 杯 (300c.c.)/ 2 公 克 紫 羅 蘭 花 茶 檸 檬 片 吧 叉 匙 / 沖 茶 器 / 雪 二 冰 紫 羅 蘭 花 茶 15ml 新 鮮 檸 檬 汁 搖 盪 法 紅 櫻 桃 平 鍋 / 量 酒 器 / 搖 酒 25ml 果 糖 吸 管 器 / 壓 汁 器 / 公 杯 / 沖 壺 三 冰 紅 茶 2 包 紅 茶 包 25ml 果 糖 攪 拌 法 檸 檬 片 吸 管 可 林 杯 (300c.c.)/ 吧 叉 匙 / 可 愛 壺 / 雪 平 鍋 / 量 酒 器 / 沖 壺 四 冰 水 蜜 桃 紅 茶 1 包 水 密 茶 包 45ml 水 蜜 桃 果 露 攪 拌 法 檸 檬 片 吸 管 可 林 杯 (300c.c.)/ 吧 叉 匙 / 可 愛 壺 / 雪 平 鍋 / 量 酒 器 / 沖 壺 紅 茶 杯 組 / 吧 叉 匙 / 五 熱 黑 森 林 果 粒 茶 8 公 克 黑 森 林 果 粒 茶 攪 拌 法 糖 包 可 愛 壺 / 雪 平 鍋 / 瓦 斯 爐 / 沖 壺 六 冰 椰 果 奶 茶 6 公 克 伯 爵 茶 葉 25 公 克 奶 精 粉 25ml 果 糖 2 咖 啡 匙 椰 果 搖 盪 法 可 林 杯 (300c.c.)/ 吧 叉 匙 / 沖 茶 器 / 雪 平 鍋 / 量 酒 器 / 搖 酒 器 / 公 杯 / 沖 壺 / 粗 吸 管 二 材 料 及 器 具 : 請 參 酌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飲 料 丙 級 檢 定 相 關 規 定 三 評 分 標 準 : 衛 生 及 服 儀 前 置 作 業 調 製 過 程 成 品 外 觀 ( 含 裝 飾 ) 善 後 作 業 20% 20% 20% 30% 10% 105
106 附 件 2 學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測 驗 時 選 手 必 須 攜 帶 准 考 證 準 時 入 場, 對 號 入 座 二 測 驗 時 間 為 30 分 鐘 測 驗 正 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起, 遲 到 者 不 得 入 場 三 選 手 不 得 提 早 離 場 若 強 行 離 場, 不 服 糾 正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四 文 具 ( 原 子 筆 2B 铅 筆 橡 皮 擦 立 可 白 等 ) 自 備, 必 要 時 可 用 透 明 墊 板, 不 得 在 場 內 向 他 人 借 用 五 嚴 禁 談 話 左 顧 右 盼 等 任 何 舞 弊 行 為 試 場 內 取 得 或 提 供 他 人 答 案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或 相 互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該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六 測 驗 完 畢 後 必 須 將 試 題 本 一 併 送 交 監 試 人 員, 然 後 測 試 術 科 攜 出 試 題 本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七 非 測 驗 必 需 之 物 品 如 計 算 機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計 算 及 通 訊 器 材 等 必 須 關 機 且 需 放 置 於 試 場 前 後 方 地 板 上, 不 得 隨 身 攜 帶 若 經 監 試 人 員 發 現, 則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八 修 正 時 須 用 橡 皮 擦 或 修 正 液 ( 帶 ) 九 如 遇 警 報 地 震, 應 遵 照 監 試 人 員 指 示, 迅 速 疏 散 避 難 十 測 驗 結 束 鐘 ( 鈴 ) 響 畢, 監 試 人 員 宣 布 測 驗 結 束, 不 論 答 畢 與 否 應 即 停 止 作 答, 交 卷 離 場 交 卷 後 強 行 修 改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逾 時 作 答, 不 聽 制 止 者,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十 一 選 手 如 有 冒 名 頂 替 事 情, 違 者 勒 令 出 場, 並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十 二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106
107 術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術 科 測 試 以 實 作 方 式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時 進 場. 測 試 時 問 開 始 後 十 分 鐘 尚 未 進 場 者. 不 准 進 場 二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進 入 術 科 測 試 試 場 時. 應 配 帶 識 別 證 不 得 攜 帶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三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其 檢 定 位 置 號 碼 就 檢 定 崗 位, 對 術 科 試 務 辦 理 單 位 提 供 之 機 具 設 備 材 料, 如 有 疑 義, 應 即 時 當 場 提 出, 由 監 評 人 員 立 即 處 理, 測 試 開 始 後, 不 得 再 提 出 疑 義 四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五 所 有 工 具 設 備 器 具 等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負 責 準 備 六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予 以 扣 考, 不 得 繼 續 應 試, 其 已 應 試 之 術 科 成 績 以 不 及 格 論 1. 冒 名 頂 替 者 2. 傳 遞 資 料 或 信 號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互 換 工 件 或 圖 說 者 5. 隨 身 攜 帶 成 品 或 規 定 以 外 之 器 材 配 件 圖 說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或 其 他 電 子 攝 錄 通 訊 器 材 等 6. 不 繳 交 工 件 圖 說 或 依 規 定 須 繳 回 之 試 題 者 7.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8. 未 遵 守 本 規 則,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外 秩 序 者 七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附 件 3 1. 競 賽 使 用 所 有 器 具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準 備 2. 請 穿 著 學 校 制 服, 頭 髮 梳 理 整 齊, 長 髮 過 肩 者 須 往 後 紮 成 一 束 ( 綁 成 馬 尾 ) 3. 一 律 不 得 留 長 指 甲, 不 著 指 甲 油, 雙 手 潔 淨, 不 帶 任 何 飾 品 107
108 附 件 4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飲 料 調 製 組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104 年 4 月 16 日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備 註 08:00-08:20 第 一 梯 次 報 到 敬 天 樓 二 樓 教 室 08:20-08: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08:30-09:10 學 術 科 測 試 09:10-09:20 換 場 09:20-10:00 學 術 科 測 試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敬 天 樓 四 樓 調 酒 教 室 第 一 梯 次 共 24 人, 分 為 (A01~A12) (B13~B24) 10:00-10:20 第 二 梯 次 報 到 敬 天 樓 二 樓 教 室 10:20-10: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0:30-11:10 學 術 科 測 試 11:10-11:20 換 場 11:20-12:00 學 術 科 測 試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敬 天 樓 四 樓 調 酒 教 室 第 二 梯 次 共 24 人, 分 為 (A25~A36) (B37~B48) 12:30-12:50 第 三 梯 次 報 到 敬 天 樓 二 樓 教 室 12:50-13:0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3:00-13:40 學 術 科 測 試 13:40-13:50 換 場 13:50-14:30 學 術 科 測 試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敬 天 樓 四 樓 調 酒 教 室 第 三 梯 次 共 24 人, 分 為 (A49~A60) (B61~B72) 14:30-14:50 第 四 梯 次 報 到 敬 天 樓 二 樓 教 室 14:50-15:0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5:00-15:40 學 術 科 測 試 15:40-15:50 換 場 15:50-16:30 學 術 科 測 試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敬 天 樓 四 樓 調 酒 教 室 第 四 梯 次 共 24 人, 分 為 (A73~A84) (B85~B96) 說 明 : 各 梯 次 之 A 組 同 學 先 考 術 科,B 組 同 學 先 考 學 科, 請 各 組 同 學 完 成 學 術 科 考 試 後, 再 離 開 飲 料 調 製 試 場 108
109 附 件 5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飲 料 調 製 組 職 群 評 分 表 競 賽 地 點 :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選 手 姓 名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選 手 序 號 梯 次 題 目 序 號 組 別 ( 一 ) 成 品 : 茶 類 飲 料 製 作 ( 二 ) 衛 生 => 符 合 飲 調 丙 級 檢 定 之 項 目 ( 三 ) 其 他 未 及 備 在 違 規 事 項, 依 監 評 人 員 研 商 決 議 處 理 評 分 表 : 項 目 衛 生 及 服 儀 前 置 作 業 調 製 過 程 成 品 外 觀 ( 含 裝 飾 ) 善 後 作 業 百 分 比 20% 20% 20% 30% 10% 術 科 評 分 術 科 成 績 (100%) (80%) 學 科 成 績 (100%) (20%) 總 分 評 審 簽 章 : 109
110 附 件 6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飲 料 調 製 組 學 科 題 庫 選 擇 題 ( 共 200 題 ) ( ) 1. 在 樹 幹 約 30 公 分 處 鋸 斷, 讓 咖 啡 樹 重 新 生 長 枝 葉, 這 個 過 程 稱 之 為 (A) 復 育 (B) 回 切 (C) 插 枝 (D) 更 生 ( ) 2. 檢 查 餐 具 或 食 物 容 器 是 否 清 洗 乾 淨, 可 檢 查 有 否 (A) 細 菌 (B) 氯 化 物 (C) 毒 素 (D) 澱 粉 質 等 殘 留 ( ) 3. 一 般 說 來, 工 作 人 員 個 人 衛 生 不 佳, 最 易 造 成 下 列 何 種 細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A) 肉 毒 桿 菌 (B) 仙 人 掌 桿 菌 (C) 金 黃 色 葡 萄 球 菌 (D) 腸 炎 弧 菌 ( ) 4. 成 本 的 計 算 公 式 以 下 何 者 為 正 確 (A) 成 本 / 售 價 = 進 貨 成 本 (B) 成 本 售 價 = 成 本 率 (C) 售 價 / 成 本 = 成 本 率 (D) 售 價 成 本 率 = 成 本 ( ) 5. 所 謂 的 消 毒 以 下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以 100ppm 氯 液 浸 泡 2 分 鐘 (B) 以 漂 白 水 浸 泡 3 分 鐘 (C) 以 100 的 熱 水 殺 菌 (D) 以 熱 水 80 浸 泡 2 分 鐘 ( ) 6. 電 線 走 火 引 起 火 災 時, 要 使 用 什 麼 滅 火 器 較 正 確? (A) 甲 乙 丙 類 (ABC 型 ) 乾 粉 滅 火 器 (B) 泡 沫 滅 火 器 (C) 水 (D) 滅 火 彈 ( ) 7. 水 果 削 皮 或 切 片 後, 可 灑 上 特 殊 物 質 使 其 減 少 褐 化, 下 列 何 者 為 非 (A) 葡 萄 汁 (B) 檸 檬 汁 (C) 鳳 梨 汁 (D) 浸 泡 鹽 水 ( ) 8. 製 作 蔬 果 汁 時, 使 用 壓 榨 法 較 使 用 果 汁 機 合 適, 其 原 因 為 (A) 壓 榨 法 較 為 藝 術 (B) 壓 榨 法 設 備 較 便 宜 (C) 壓 榨 法 製 作 較 迅 速 (D) 壓 榨 法 較 不 易 混 進 氣 體, 因 此 維 生 素 較 不 易 氧 化 ( ) 9. 依 據 飲 料 類 衛 生 標 準 規 定, 茶 的 咖 啡 因 含 量 不 得 超 過 (A)100ppm (B)200ppm (C)500ppm (D)700ppm ( )10. 心 臟 按 摩 是 指 胸 腔 的 何 部 位 按 摩 (A) 上 方 (B) 下 方 (C) 左 方 (D) 右 方 ( )11. 摩 卡 咖 啡 豆 是 指 哪 個 國 家 的 咖 啡 豆 (A) 剛 果 (B) 坦 尚 尼 亞 (C) 葉 門 及 衣 索 比 亞 (D) 南 非 ( )12. 下 列 那 一 種 茶 的 發 酵 程 度 最 高? (A) 鐵 觀 音 (B) 凍 頂 烏 龍 茶 (C) 白 毫 烏 龍 (D) 包 種 茶 ( )13. 違 反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最 高 可 處 幾 年 有 期 徒 刑 (A) 一 年 (B) 三 年 (C) 五 年 (D) 十 年 ( )14. 手 部 若 有 傷 口, 易 產 生 何 種 菌 的 污 染 (A) 腸 炎 弧 菌 (B) 金 黃 色 葡 萄 球 菌 (C) 仙 人 掌 桿 菌 (D) 沙 門 氏 菌 ( )15. 製 作 每 日 之 酒 水 日 報 表 時, 扣 除 飲 料 用 量 應 以 下 列 何 者 為 基 準 (A) 當 日 營 業 額 (B) 當 日 出 貨 單 (C) 當 日 飲 料 單 上 的 量 (D) 當 日 客 流 量 ( )16. 乾 粉 滅 火 器 外 桶, 藍 色 標 示 者 適 用 於 何 型 火 災?(A) 普 通 火 災 (B) 油 脂 火 災 (C) 電 器 火 災 (D) 金 屬 火 災 ( )17. 下 面 那 一 種 物 質 是 禁 止 用 作 食 品 添 加 物 (A) 硝 (B) 硼 砂 (C) 味 素 (D) 糖 精 ( )18. 依 據 飲 料 類 衛 生 標 準 規 定, 茶 咖 啡 及 可 可 以 外 之 飲 料 的 咖 啡 因 含 量 不 得 超 過 (A)100ppm (B)320ppm (C)500ppm (D)700ppm ( )19. 人 的 舌 頭 味 覺 分 佈 是 (A) 舌 尖 苦 兩 邊 甜 舌 根 酸 (B) 舌 尖 甜 兩 邊 苦 舌 根 酸 (C) 舌 尖 甜 兩 邊 酸 鹹 舌 根 苦 (D) 舌 尖 酸 兩 邊 甜 舌 根 苦 ( )20. 為 有 效 殺 菌, 依 規 定 以 氯 液 殺 菌 法 處 理 餐 具, 其 氯 液 之 游 離 餘 氯 量 不 得 低 於 (A)100ppm (B)200ppm (C)300ppm (D)400ppm ( )21. 顧 客 預 訂 綜 合 水 果 盤, 並 要 求 主 體 水 果 的 圖 形, 吧 檯 師 傅 應 於 何 時 完 成 (A) 作 業 準 備 前 (B) 上 班 前 (C) 調 製 過 程 時 (D) 看 水 果 形 狀 再 隨 機 應 變 ( )22. 將 鮮 乳 經 真 空 濃 縮 或 其 他 方 法 除 去 大 部 分 的 水 分, 濃 縮 至 原 體 積 27~40% 左 右 的 乳 製 品, 稱 為 (A) 奶 水 (B) 奶 粉 (C) 奶 精 粉 (D) 發 酵 乳 110
111 ( )23. 義 式 咖 啡 機 正 在 萃 取 咖 啡 時 (A) 不 可 將 萃 取 手 把 移 開, 以 免 被 燙 傷 (B) 發 現 萃 取 出 的 Crema 不 理 想 時, 可 以 抽 出 萃 取 手 把 (C) 壓 力 不 足 時, 萃 取 手 把 可 以 抽 出 或 移 開 (D) 當 咖 啡 滴 漏 不 出 來 時, 可 以 將 萃 取 手 把 左 右 轉 動 ( )24. 乳 製 品 置 於 常 溫 太 久 會 變 得 黏 稠, 是 乳 酸 菌 使 下 列 哪 種 成 分 凝 固 (A) 乳 清 蛋 白 (B) 酪 蛋 白 (C) 脂 肪 (D) 鈣 質 ( )25. 泡 製 中 國 茶 時, 用 以 盛 放 泡 好 之 茶 湯, 再 分 倒 各 小 杯, 使 各 小 杯 茶 湯 濃 度 平 均 的 用 具, 稱 之 為 (A) 茶 海 (B) 茶 盤 (C) 茶 則 (D) 茶 漏 ( )26. 我 國 餐 具 衛 生 標 準 中 規 定 (A) 細 菌 (B) 大 腸 桿 菌 (C) 黃 麴 毒 素 (D) 病 毒 應 為 陰 性 ( )27. 我 國 餐 具 衛 生 標 準 中, 規 定 何 者 微 生 物 應 為 陰 性 (A) 礦 物 質 (B) 維 生 素 (C) 蛋 白 質 (D) 澱 粉 ( )28. 餐 飲 業 若 發 生 食 物 中 毒 時, 衛 生 單 位 可 依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幾 條 規 定, 命 令 其 暫 時 停 止 製 造 (A)23 條 (B)24 條 (C)25 條 (D)26 條 ( )29. 調 製 一 杯 均 勻 的 蛋 蜜 汁, 其 正 確 要 領 為 雪 克 杯 中 (A) 放 入 冰 塊 蛋 黃 蜂 蜜 果 汁 和 其 它 調 味 料 (B) 放 入 果 汁 蛋 黃 蜂 蜜 冰 塊 和 其 它 調 味 料 (C) 放 入 蜂 蜜 蛋 黃 冰 塊 果 汁 和 其 它 調 味 料 (D) 放 入 冰 塊 果 汁 蜂 蜜 其 它 調 味 料 和 蛋 黃 ( )30. 工 作 檯 面 或 調 理 檯 面 應 保 持 在 幾 燭 光 以 上 (A) 一 百 米 燭 光 (B) 一 百 一 十 米 燭 光 (C) 一 百 五 十 米 燭 光 (D) 二 百 米 燭 光 ( )31. 關 於 我 國 食 用 色 素 之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均 為 食 用 色 素? (A) 藍 色 一 號, 紅 色 二 號 (B) 綠 色 三 號, 黃 色 四 號 (C) 藍 色 二 號, 黃 色 六 號 (D) 紅 色 六 號, 黃 色 七 號 ( )32. 我 國 包 裝 飲 用 水 衛 生 標 準 規 定, 包 裝 飲 用 水 應 何 者 為 陰 性 (A) 乳 酸 菌 (B) 氣 單 胞 菌 (C) 酵 母 菌 (D) 大 腸 桿 菌 群 ( )33. 一 般 常 用 吧 檯 發 泡 氮 氣 槍 是 為 何 物 準 備 的 (A) 奎 寧 水 (TonicWater) (B) 發 泡 鮮 奶 油 (Whipped Cream) (C) 紅 石 榴 糖 漿 (Grenadine Syrup) (D) 荳 蔻 粉 (Nutmeg) ( )34. 吧 檯 冷 藏 冰 箱 溫 度, 應 設 定 在 華 氏 幾 度? (A)0 度 (B)25~32 度 (C)33~39 度 (D)40~45 度 以 下 ( )35. 在 開 放 式 吧 檯 (Open Bar) 的 正 確 作 業 程 式 為 (A) 按 開 單 點 酒 調 製 結 帳 (B) 按 密 碼 開 單 調 製 結 帳 (C) 按 點 酒 開 單 調 製 結 帳 (D) 按 帳 號 開 單 調 製 結 帳 等 順 序 作 業 ( )36. 洗 衣 粉 不 可 用 來 洗 餐 飲 用 具, 因 其 含 有 (A) 螢 光 增 白 劑 (B) 亞 硫 酸 氫 鈉 (C) 過 氧 化 氫 (D) 次 氯 酸 鈉 ( )37. 下 列 哪 種 品 種 是 最 常 用 的 咖 啡 品 種 (A)Robusta (B)Arabica (C)Liberica (D)Java ( )38. 1 茶 匙 (Tea Spoon)= (A)1/2 (B)1/4 (C)1/6 (D)1/12 oz ( )39. 一 般 而 言, 茶 類 發 酵 程 度 較 輕 者 呈 飄 逸 的 花 香, 較 深 者 呈 熟 果 香 或 蜜 糖 香 ; 而 完 全 發 酵 係 指 茶 葉 中 的 哪 一 物 質 經 酵 素 氧 化 作 用, 產 生 一 連 串 化 學 變 化 過 程 下 列 何 者 為 是 (A) 胺 基 酸 (B) 多 元 酚 類 (C) 單 元 酚 類 (D) 黃 腐 酚 ( )40. 為 有 效 殺 菌, 以 氯 液 殺 菌 法 處 理 餐 具, 其 氯 液 之 游 離 餘 氯 量 不 得 低 於 (A) 萬 分 之 一 (B) 十 萬 分 之 一 百 (C) 百 萬 分 之 二 百 (D) 千 萬 分 之 一 ( )41. 下 列 那 一 個 場 所 不 適 於 設 置 偵 煙 式 探 測 器? (A) 停 車 場 (B) 客 房 (C) 辦 公 室 (D) 餐 廳 ( )42. 依 照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幾 條 規 定, 食 品 添 加 物 之 品 名 規 格 及 其 使 用 範 圍 限 量, 應 符 合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之 規 定 (A) 第 10 條 (B) 第 11 條 (C) 第 12 條 (D) 第 13 條 111
112 ( )43. 若 以 保 久 乳 調 製 木 瓜 牛 奶 ( 未 加 蓋 ), 則 木 瓜 牛 奶 汁 每 公 撮 大 腸 桿 菌 群 最 正 確 數 值 應 為 (A) 陰 性 (B)10 以 下 (C)50 以 下 (D)100 以 下 ( )44. 國 家 元 首 接 受 外 交 使 節 呈 遞 國 書 及 富 商 高 官 所 舉 辦 的 豪 華 酒 會 稱 為 (A)Punch Party (B)Cocktail Party (C)Tea Party (D)Champagne Party ( )45. 工 作 檯 上, 應 設 有 一 處 重 要 的 地 方 提 供 服 務 人 員 傳 送 飲 料, 這 個 地 方 稱 之 為 (A)Server Pick-up Area (B)Take Out Area (C)Service Account (D)Cashier ( )46. ABS 殘 留 物 簡 易 檢 查 法, 是 檢 查 餐 具 有 否 殘 留 (A) 農 藥 (B) 有 害 物 質 或 是 有 害 化 學 元 素 (C) 色 素 (D) 油 脂 ( )47. 農 委 會 所 規 範 的 優 良 水 果 生 產 履 歷 為 (A)TGAP Taiwan 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 (B)CNS Chinese National Standard (C)GMP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D)CAS Certification Agriculture Practice ( )48. 杯 皿 的 清 洗 程 序 是 : (A) 清 水 沖 洗 洗 清 劑 消 毒 液 晾 乾 (B) 洗 潔 劑 清 水 沖 洗 消 毒 液 晾 乾 (C) 洗 潔 劑 消 毒 液 清 水 沖 洗 晾 乾 (D) 消 毒 液 洗 潔 劑 清 水 沖 洗 晾 乾 ( )49. 作 帳 盤 存 的 程 序 是 (A) 今 日 進 貨 - 前 日 存 貨 = 今 日 盤 存 (B) 今 日 銷 售 + 前 日 存 貨 = 今 日 盤 存 (C) 今 日 進 貨 + 前 日 存 貨 + 今 日 銷 售 = 今 日 盤 存 (D) 今 日 進 貨 + 前 日 存 貨 - 今 日 銷 售 = 今 日 盤 存 ( )50. 查 核 帳 目 通 常 都 是 依 據 盤 存 表 的 記 載 與 實 物 的 對 比 來 查 核, 實 際 進 行 作 業 時, 下 列 何 者 有 誤 (A) 領 貨 單 的 開 立 是 依 據 盤 存 表 的 庫 存 數 字 來 填 寫 需 求 數 量 (B) 物 料 的 補 充 是 根 據 倉 庫 的 安 全 庫 存 周 轉 率 而 定 (C) 為 避 免 造 成 材 料 的 浪 費, 每 日 飲 務 員 務 必 切 實 填 寫 日 報 表 (D) 帳 目 作 業 中 各 種 銷 售 單 據 填 報 通 常 作 最 後 盤 存 的 是 單 杯 銷 售 報 表 ( )51. 下 列 那 一 種 茶 的 單 寧 酸 含 量 最 高?(A) 白 毫 烏 龍 (B) 碧 螺 春 (C) 普 洱 茶 (D) 鐵 觀 音 ( )52. 下 列 何 種 方 法 不 能 達 到 食 物 保 存 之 目 的? (A) 放 射 線 處 理 (B) 冷 凍 (C) 乾 燥 (D) 塑 膠 袋 包 裝 ( )53. 後 發 酵 茶 又 稱 為 (A) 不 發 酵 茶 (B) 重 發 酵 茶 (C) 部 分 發 酵 茶 (D) 輕 度 發 酵 茶 ( )54. 茶 葉 的 生 長 環 境 相 對 濕 度 在 (A)55%~65% (B)65%~70% (C)75%~80% (D)85%~90% 之 間 ( )55. 物 料 的 補 充 是 根 據 倉 庫 的 (A) 餐 廳 周 轉 率 (B) 毛 利 率 (C) 安 全 庫 存 周 轉 率 (D) 成 本 率 而 定 ( )56. 飲 料 配 料 中 的 專 有 名 詞 中 稱 Orgeat 是 代 表 (A) 苦 精 (B) 豆 蔻 粉 (C) 杏 仁 糖 漿 (D) 肉 桂 粉 ( )57. 調 製 一 杯 飲 料, 內 含 有 雞 蛋 及 牛 奶, 應 以 何 種 方 法 調 製 最 恰 當? (A) 直 接 注 入 法 (Building) (B) 攪 拌 法 (Stirring) (C) 搖 盪 法 (Shaking) (D) 霜 凍 法 (Frozen) ( )58. 以 下 哪 一 種 茶 葉 的 成 份 是 茶 葉 中 多 元 酚 類 的 通 稱, 是 茶 中 主 要 的 成 分, 有 幫 助 消 化 的 功 能, 也 是 茶 帶 澀 味 的 主 要 因 素 (A) 胺 基 酸 (B) 單 寧 酸 (C) 礦 物 質 (D) 維 生 素 ( )59. 食 物 設 備 用 具 之 材 料 不 可 含 (A) 鐵 (B) 銅 (C) 鉛 (D) 鋁 ( )60. 愛 爾 蘭 咖 啡 冰 沙 須 添 加 哪 一 種 材 料 (A) 五 彩 巧 克 力 米 (B) 荳 蔻 粉 (C) 肉 桂 粉 (D) 摩 卡 粉 ( )61. 為 了 讓 吧 檯 工 作 檯 面 保 持 乾 淨, 應 (A) 每 做 完 一 道 飲 料 不 需 急 著 整 理 (B)Rush Hour 時 先 放 著, 等 不 忙 時 再 一 併 整 理 (C) 做 完 一 道 飲 料 即 刻 將 器 皿 清 洗 歸 位, 檯 112
113 面 要 擦 拭 乾 淨 並 處 理 裝 飾 物 (D) 飲 務 員 不 必 親 力 親 為, 可 請 助 手 稍 後 再 整 理 ( )62. 清 洗 杯 子 的 最 佳 洗 潔 劑 是 (A) 肥 皂 粉 (B) 弱 鹼 性 專 用 清 潔 劑 (C) 洗 碗 精 (D) 玻 璃 清 潔 劑 ( )63. 吧 檯 的 清 洗 設 備 應 設 置 三 格 水 槽, 下 列 何 者 為 非 (A) 沖 洗 槽 (B) 光 槽 (C) 消 毒 槽 (D) 洗 刷 槽 ( )64. 冰 淇 淋 應 保 存 在 幾 才 算 恰 當 (A)0 (B)-5 (C)-10 (D)-18 ( )65. 如 果 你 要 請 外 國 客 人 簽 字 應 如 何 講, 才 正 確 (A)May I have your signature? (B)Here is your change. (C)What is your name? (D)May I sign it? ( )66. 水 果 切 盤 不 會 使 用 下 列 哪 種 切 法 (A) 拉 切 (B) 推 切 (C) 鋸 切 (D) 鍘 切 ( )67. 礦 泉 水 的 國 際 標 準, 水 質 須 經 幾 年 不 斷 的 檢 驗 (A)1 年 (B)5 年 (C)10 年 (D)20 年 ( )68. 請 問 下 列 何 者 不 會 直 接 影 響 營 業 成 本 (A) 銷 售 商 品 結 構 (B) 營 業 額 (C) 營 業 目 標 額 (D) 破 損 率 ( )69. 金 黃 色 葡 萄 球 菌 毒 素 於 何 者 溫 度 可 破 壞 (A)60 (B)80 (C)100 (D)120 以 上 ( )70. 下 列 那 一 種 的 咖 啡 豆 特 性 最 苦 (A) 哥 倫 比 亞 (B) 曼 特 寧 (C) 巴 西 (D) 藍 山 ( )71. 製 作 加 味 咖 啡, 如 草 莓 咖 啡 香 草 咖 啡 等, 都 以 那 一 種 品 種 的 咖 啡 豆 製 作 (A) 阿 拉 比 加 種 (B) 羅 姆 斯 塔 種 (C) 爪 哇 種 (D) 利 比 利 亞 種 ( )72. 以 下 的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A) 泡 沫 茶 品 是 以 各 式 茶 品 為 基 茶, 添 加 果 糖 調 製 而 成, 如 泡 沫 紅 茶 綠 茶 等 (B) 加 味 茶 品 是 以 紅 茶 或 綠 茶 為 基 茶, 添 加 梅 子 薄 荷 蜂 蜜 等 調 配, 如 梅 子 綠 茶 薄 荷 綠 茶 等 (C) 泡 沫 果 茶 是 以 紅 茶 或 綠 茶 為 基 茶, 添 加 各 式 果 汁, 如 葡 萄 柚 綠 茶 百 香 果 綠 茶 等 (D) 泡 沫 奶 茶 是 以 綠 茶 為 基 茶, 添 加 奶 粉 調 製 而 成, 如 伯 爵 奶 茶 等 ( )73. 食 品 衛 生 的 標 準 是 由 那 一 個 衛 生 機 關 訂 定 (A) 中 央 (B) 省 (C) 市 (D) 縣 衛 生 機 關 ( )74. 吧 檯 的 杯 子 很 多, 為 了 節 省 時 間, 經 常 將 使 用 後 的 杯 子, 推 進 吧 檯 裡 的 (A)Cloth Washer (B)Dish Washer (C)Glass Washer (D)Glass Hanger 中 清 洗 ( )75. 以 下 何 者 不 是 無 酒 精 飲 料 的 英 文 名 稱 (A)Soft Drinks (B)Virgin Drinks (C)Mocktail (D)Hard Drinks ( )76. 調 酒 員 為 外 國 客 人 解 說 飲 料 的 配 方 時,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A)This is a mocktail with some and some (B)It is one cup of.. (C)I am serving one cup of beverage (D)It is one kind of soft drink ( )77. 前 一 天 晚 上 放 在 冰 箱 中 的 物 料, 於 作 業 準 備 時, 必 需 要 丟 棄 的 是 (A) 半 顆 檸 檬 (B) 一 壺 冰 紅 茶 (C) 開 過 的 橄 欖 罐 (D) 用 過 的 奶 水 ( )78. 以 下 何 者 通 常 不 屬 於 飲 料 上 陳 列 的 項 目?(A) 配 方 (B) 價 目 (C) 酒 名 (D) 電 腦 序 號 ( )79. 使 用 義 大 利 式 ( 蒸 氣 壓 力 ) 咖 啡 機 來 調 製 熱 奶 泡, 以 下 何 者 為 最 恰 當 溫 度 (A)35 ~40 (B)45~50 (C)65~70 (D)80~85 ( )80. 液 體 容 量 換 算, 下 述 何 者 不 當? (A)1 Jigger=45cc (B)1 公 升 =1000cc (C)1 盎 司 (oz)=30cc (D)1 茶 匙 (tsp)=15 公 撮 (ml) ( )81. 吧 檯 飲 務 員 的 工 作 表 現, 讓 顧 客 最 無 法 忍 受 的 是 什 麼 (A) 酒 量 太 少 (B) 調 錯 雞 尾 酒 (C) 服 務 態 度 不 好 (D) 個 人 衛 生 不 好 ( )82. 第 一 個 製 作 咖 啡 飲 料 的 國 家 是 (A) 墨 西 哥 (B) 巴 西 (C) 哥 倫 比 亞 (D) 土 耳 其 ( )83. 以 噴 霧 乾 燥 法 (Spray Dried) 製 造 的 即 溶 咖 啡, 俗 稱 為 第 幾 代 咖 啡 (A) 一 (B) 二 (C) 三 (D) 四 ( )84. Espresso Coffee 是 採 用 哪 一 種 咖 啡 機 調 製 而 成 (A) 過 濾 式 (B) 壓 力 式 (C) 水 滴 式 (D) 蒸 餾 式 ( )85. 一 般 義 式 咖 啡 機 加 熱 至 工 作 壓 力 區 時, 壓 力 表 正 常 會 上 升 到 (A) 綠 色 區 塊 (B) 紅 色 區 塊 (C) 咖 啡 色 區 塊 (D) 紫 色 區 塊 ( )86. 調 製 咖 啡 時, 咖 啡 匙 應 在 何 時 保 溫 (A) 前 一 天 晚 上 (B) 作 業 準 備 時 (C) 調 製 過 113
114 程 時 (D) 善 後 處 理 時 ( )87. 吧 檯 如 發 生 電 氣 火 災 時, 使 用 何 者 方 式 滅 火 是 錯 誤 的 (A) 泡 沫 (B) 二 氧 化 碳 (C) 水 (D) 乾 粉 滅 火 ( )88. 打 開 後 必 須 要 冷 藏 的 調 味 品 是 : (A) 苦 精 (Bitters) (B) 小 洋 蔥 (Cocktail Onions) (C) 荳 蔻 粉 (Nutmeg) (D) 芹 菜 鹽 (Celery Salt) ( )89. 吧 檯 作 業 準 備 時, 不 需 要 (A) 研 磨 咖 啡 豆 (B) 製 作 裝 飾 物 (C) 檢 視 物 料 新 鮮 度 (D) 擦 拭 杯 皿 ( )90. 飯 店 的 大 廳 處, 設 有 桌 子 及 座 位, 並 供 應 酒 類 飲 料 的 地 方, 其 英 文 稱 (A)Sport Bar (B)Lobby Bar (C)Musical Bar (D)Mobile Bar ( )91. 以 新 鮮 果 汁 加 入 調 味 Syrup, 一 般 稱 為 (A)Cocktail (B)Mocktail (C)Fizz (D)Cooler ( )92. 領 貨 單 是 依 據 (A) 盤 存 表 (B) 報 廢 單 (C) 周 轉 率 (D) 日 報 表 來 填 寫 需 求 數 量 ( )93. 洗 杯 槽, 按 我 國 衛 生 法 規 的 規 定, 一 般 要 設 立 幾 槽 (A) 單 槽 式 (B) 雙 槽 式 (C) 三 槽 式 (D) 四 槽 式 ( )94. 清 洗 後 不 須 要 掛 於 吊 杯 架 的 是 : (A) 白 蘭 地 杯 (B) 香 檳 杯 (C) 雞 尾 酒 杯 (D) 高 飛 球 杯 ( )95. 一 般 營 業 時, 下 列 何 種 器 皿 較 不 常 在 大 型 酒 會 中 使 用 (A) 冰 夾 (Ice Tong) (B) 冰 車 (Ice Trolley) (C) 開 瓶 器 (Opener) (D) 雪 克 杯 (Shaker) ( )96. 關 於 紅 茶 葉 片 的 等 級, 屬 於 最 尖 端 的 嫩 芽, 稱 之 為 (A)FOP (B)OP (C)F (D)O ( )97. 當 義 式 咖 啡 機 內 的 水 已 經 加 熱 至 100 沸 點 時, 雙 邊 蒸 氣 口 會 排 出 空 氣 及 水 蒸 氣, 此 時 鍋 爐 內 會 繼 續 加 熱 至 (A)105 左 右 (B)110 左 右 (C)120 左 右 (D)150 左 右 ( )98. 調 製 Frozen 主 要 的 工 具 為 (A) 冰 沙 機 (B) 搖 酒 器 (C) 刻 度 調 酒 杯 (D) 雪 平 鍋 ( )99. 假 設 顧 客 不 小 心 跌 倒, 引 起 骨 折, 除 了 送 醫 急 救 外, 下 列 急 救 何 者 錯 誤 (A) 用 熱 敷, 可 幫 助 血 液 循 環, 並 可 減 少 腫 脹 (B) 將 傷 患 移 動 前, 先 要 固 定 骨 折 受 傷 部 位 (C) 千 萬 不 要 把 突 出 之 骨 骼 推 進 去 (D) 抬 高 受 傷 的 部 位, 以 減 少 腫 脹 ( )100. 有 客 人 告 訴 你, 我 的 喉 嚨 緊 繃, 臉 及 耳 朵 發 紅, 呼 吸 低 沈, 又 口 渴, 那 是 (A) 缺 氧 (B) 貧 血 (C) 休 克 (D) 中 毒 現 象 ( )101. 為 了 清 潔 與 衛 生 要 求, 飲 務 人 員 在 工 作 時 應 (A) 帶 著 手 套 (B) 先 用 消 毒 藥 水 洗 手 (C) 剪 指 甲 (D) 將 手 錶 戒 指 等 物 品 取 下 ( )102. 可 可 飲 用 時 覺 得 有 點 苦 苦 的, 其 原 因 是 (A) 受 潮 (B) 過 期 (C) 含 生 物 鹼 (D) 發 霉 ( )103. 鮮 奶 的 飲 料 會 發 生 凝 結 現 象, 是 因 為 加 入 了 含 有 什 麼 成 份 的 食 品 (A) 糖 份 (B) 酸 性 (C) 苦 味 (D) 脂 肪 ( )104. 以 下 那 一 種 物 質 燃 燒 不 適 合 用 水 來 滅 火 (A) 木 頭 (B) 布 料 (C) 紙 張 (D) 油 料 ( )105. 以 下 哪 一 種 材 料 在 製 作 飲 料 時, 不 可 放 入 雪 克 杯 中 搖 盪?(A) 含 碳 酸 氣 飲 料 (B) 新 鮮 果 汁 (C) 雞 蛋 (D) 牛 奶 ( )106. 調 製 飲 料 供 給 顧 客 飲 用 時, 所 產 生 的 開 銷 是 指 (A) 飲 料 類 毛 利 (B) 庫 存 報 表 (C) 飲 料 類 材 料 (D) 飲 料 類 成 本 ( )107. 保 持 專 業 的 服 裝 儀 容 與 外 表 是 飲 料 調 製 員 的 基 本 義 務, 所 以 在 工 作 時, 一 旦 發 現 自 己 的 儀 容 不 整 時, 應 該 如 何 處 理 (A) 立 刻 就 地 處 理 (B) 請 同 事 幫 忙 看 看 (C) 不 管 它 把 工 作 做 好 再 說 (D) 儘 快 自 然 的 抽 空 到 休 息 室 或 是 洗 手 間 整 理 ( )108. 服 務 人 員 工 作 時, 如 有 親 友 來 消 費 時, 下 列 行 為 何 者 正 確 (A) 儘 量 讓 他 們 坐 在 不 醒 目 的 位 置, 以 便 抽 空 與 他 們 聊 天, 或 是 偷 偷 的 贈 送 飲 食 物 品 (B) 一 視 同 仁, 提 供 正 確 標 準 的 服 務 為 主, 但 是 仍 可 適 當 的 時 刻 與 之 寒 暄, 以 示 歡 迎 (C) 看 狀 況 而 114
115 定, 如 果 主 管 或 是 老 闆 不 在 現 場, 就 可 儘 量 提 供 優 惠 與 便 利 (D) 為 了 避 免 麻 煩, 拜 託 他 們 儘 量 別 出 示 身 份 ( )109. 多 為 低 脂 乳 或 脫 脂 乳, 有 添 加 其 他 營 養 成 分 之 鮮 奶 是 (A) 低 脂 鮮 乳 (B) 脫 脂 鮮 乳 (C) 強 化 鮮 乳 (D) 保 久 乳 ( )110. 飲 務 員 以 那 種 方 式 執 行 每 日 電 氣 設 備 的 清 潔 保 養 工 作 最 恰 當 (A) 按 照 清 潔 保 養 表 進 行 (B) 請 工 程 技 術 人 員 幫 忙 (C) 找 清 潔 工 處 理 (D) 請 原 供 應 商 處 理 ( )111.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吧 檯 所 使 用 的 器 皿 (A) 砧 板 (B) 水 果 刀 (C) 果 汁 機 (D) 龍 蝦 鉗 ( )112. 加 熱 完 牛 奶 或 是 巧 克 力 後, 清 潔 蒸 氣 管 及 噴 頭 的 最 佳 時 機 為 (A) 營 業 結 束 時 一 次 清 洗 (B) 每 打 一 次 後, 即 刻 用 濕 抹 布 清 潔 (C) 打 完 二 到 三 杯 時, 再 清 潔 以 節 省 人 力 (D) 有 結 乳 垢 時 再 清 洗 擦 拭 ( )113. 飲 料 食 品 從 業 人 員 在 新 進 時, 應 該 健 康 檢 查 合 格, 之 後 多 久 需 再 檢 查 (A) 每 月 (B) 每 季 (C) 每 半 年 (D) 每 年 ( )114. 吧 檯 內 使 用 的 砧 板, 以 何 種 材 質 最 符 合 衛 生 條 件 (A) 木 製 品 (B) 竹 製 品 (C) 塑 膠 製 品 (D) 不 銹 鋼 製 品 ( )115. 吧 檯 打 烊 時, 何 種 開 罐 後 的 物 料 不 須 放 回 冰 箱 (A) 萊 姆 汁 (B) 蕃 茄 汁 (C) 柳 橙 汁 (D) 鳳 梨 汁 ( )116. 下 列 有 關 製 冰 機 的 使 用 原 則,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A) 只 要 是 清 理 乾 淨 的 食 物 都 可 以 放 置 保 鮮 (B) 乾 淨 的 飲 料 用 具 都 可 以 放 進 去 (C) 除 了 冰 鏟 外, 不 能 存 放 食 品 及 飲 料 才 能 保 持 冰 塊 新 鮮 與 清 潔 (D) 不 得 放 任 何 器 具 材 料 ( )117. 剩 餘 之 罐 裝 產 品 未 使 用 完 時, 得 妥 善 處 理 後 置 於 冰 箱, 下 列 何 者 不 適 合 隔 日 再 使 用 (A) 櫻 桃 (B) 罐 頭 果 汁 (C) 椰 奶 (D) 罐 裝 汽 水 ( )118. 吧 檯 的 砧 板 (Cutting Board) 的 主 要 用 途 (A) 切 水 果 及 製 作 裝 飾 品 (B) 可 放 在 吧 檯 上 調 酒 的 工 作 檯 且 會 止 滑 (C) 偶 而 也 製 作 三 明 治 或 火 腿 類 的 食 物 (D) 可 直 接 在 上 面 調 製 飲 料 ( )119. 牛 奶 中 有 那 種 營 養 素, 可 以 防 止 骨 質 疏 鬆 症 (A) 磷 脂 (B) 鈣 質 (C) 糖 (D) 泛 酸 ( )120. 為 避 免 食 物 中 毒, 飲 料 調 理 原 則 為 加 熱 與 冷 藏, 迅 速 清 潔 及 (A) 美 味 (B) 顏 色 美 麗 (C) 避 免 疏 忽 (D) 香 醇 可 口 ( )121. 夏 威 夷 咖 啡 在 咖 啡 中 添 加 哪 一 種 水 果 (A) 蕃 茄 (B) 芭 樂 (C) 鳳 梨 (D) 芒 果 ( )122. 飲 料 的 售 價 減 飲 料 的 成 本 等 於 : (A) 毛 利 (B) 淨 利 (C) 單 位 成 本 (D) 總 利 潤 ( )123. 製 作 那 種 的 咖 啡 都 會 使 用 到 烤 杯 架?(A) 皇 家 咖 啡 (B) 愛 爾 蘭 咖 啡 (C) 維 也 納 咖 啡 (D) 卡 布 奇 諾 咖 啡 ( )124. 被 蒸 氣 燙 傷 時, 最 好 的 處 理 方 法 是?(A) 儘 快 沖 冷 水 (B) 塗 抹 果 醬 (C) 塗 抹 香 油 (D) 以 乾 淨 紗 布 蓋 好 以 免 被 污 染 ( )125. 於 營 業 結 束 盤 存 飲 料, 帳 單 上 之 存 量 與 現 場 實 際 存 量 有 異 時, 應 再 仔 細 檢 查, 下 列 何 者 錯 誤? (A) 重 新 計 算 帳 上 及 現 場 之 實 際 存 量, 看 是 否 有 計 算 錯 誤 (B) 檢 查 是 否 有 漏 開 單 或 重 複 開 單 (C) 檢 查 是 否 有 材 料 轉 入 或 轉 出 之 情 形 (D) 詢 問 服 務 人 員 是 否 有 偷 飲 料 ( )126. 所 有 的 殘 渣 類 ( 包 含 茶 渣 咖 啡 渣 ), 應 該 如 何 處 理 (A) 放 入 熟 ( 養 豬 ) 廚 餘 桶 內 回 收 (B) 放 入 生 ( 堆 肥 ) 廚 餘 桶 內 回 收 (C) 所 有 果 皮 都 應 該 另 行 裝 袋 交 回 收 車 清 運, 勿 與 廚 餘 及 垃 圾 混 雜 (D) 直 接 放 入 垃 圾 桶 丟 棄 ( )127. 每 天 打 烊 後, 清 理 清 潔 用 具 杯 皿 和 器 具 後 如 何 處 理? (A) 等 待 下 一 班 處 理 (B) 歸 位 (C) 清 洗 後 放 置 托 盤 即 可 (D) 晾 乾 即 可 ( )128. 辨 別 食 物 材 料 的 新 鮮 與 腐 敗 要 依 靠 (A) 外 觀 包 裝 (B) 商 品 宣 傳 (C) 價 格 高 低 (D) 視 覺 嗅 覺 ( )129. 地 震 發 生 時, 以 下 措 施 何 者 錯 誤 (A) 保 持 鎮 靜 (B) 迅 速 關 閉 電 源 開 關 (C) 熄 滅 115
116 火 源 (D) 儘 快 撥 打 119 ( )130. 火 警 之 報 警 電 話 為 (A)110 (B)112 (C)119 (D)166 ( )131.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碳 酸 氣 飲 料? (A) 開 水 (B) 蘇 打 水 (C) 薑 汁 汽 水 (D) 奎 寧 水 ( )132. 沖 泡 中 國 茶 的 器 具 很 多, 以 下 何 者 非 為 泡 茶 時 會 使 用 的 器 具 (A) 茶 壺 (B) 茶 海 (C) 水 方 (D) 濾 杯 ( )133. 餐 飲 服 務 人 員 在 服 裝 儀 容 上 以 下 何 者 不 被 允 許 (A) 指 甲 適 當 修 剪 (B) 保 持 制 服 整 潔 (C) 濃 妝 艷 抹 (D) 綁 髮 髻 ( )134. 為 使 器 具 不 容 易 藏 污 納 垢, 設 計 上 何 者 不 正 確 (A) 四 面 採 直 角 設 計 (B) 彎 曲 處 成 圓 弧 型 (C) 與 食 物 接 觸 面 平 滑 (D) 完 整 而 無 裂 縫 ( )135. 當 火 災 發 生 時 高 樓 應 如 何 逃 生 (A) 坐 電 梯 (B) 從 窗 台 跳 (C) 躲 進 浴 缸 (D) 從 安 全 梯 逃 生 ( )136. 作 業 準 備 時, 不 需 冰 鎮 的 是 (A) 奎 寧 水 (B) 果 糖 (C) 汽 水 (D) 可 樂 ( )137. 以 下 哪 一 種 報 表 不 屬 於 銷 售 報 表 (A) 點 菜 ( 酒 ) 單 (B) 單 杯 銷 售 報 表 (C) 盤 存 表 (D) 破 損 單 ( )138.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機 能 性 飲 料 (A) 養 樂 多 (B) 舒 跑 (C) 康 貝 特 (D) 老 虎 牙 子 ( )139. 吧 檯 工 作 檯 內 的 腳 踏 墊 應 (A) 天 天 清 洗 (B) 三 天 洗 一 次 (C) 一 週 洗 一 次 (D) 為 節 省 水 費 響 應 環 保 髒 了 再 洗 ( )140. 調 製 飲 料 時, 使 用 最 多 的 冰 塊 型 態 是 (A) 塊 狀 冰 塊 (Ice Cube) (B) 刨 冰 (Shaved Ice) (C) 碎 冰 (Crashed Ice) (D) 冰 片 (Flake Ice) ( )141. 瓶 裝 檸 檬 汁 萊 姆 汁 紅 石 榴 糖 漿 等, 打 烊 時 沒 用 完 應 存 放 於 (A) 冷 凍 於 冰 箱 (B) 存 放 於 製 冰 機 內 (C) 放 回 倉 庫 內 儲 存 (D) 蓋 上 蓋 子 存 放 於 快 速 架 上 ( )142. 對 職 位 從 屬 關 係 之 尊 重 是 (A) 工 作 契 約 (B) 法 令 (C) 職 業 倫 理 (D) 專 業 技 能 的 一 環 ( )143. 咖 啡 樹 適 合 成 長 在 熱 帶 和 亞 熱 帶 氣 候 的 地 區, 也 就 是 位 於 南 北 迴 歸 線 之 間, 以 赤 道 為 中 心, 約 於 北 緯 25 度 到 南 緯 30 度 之 間, 並 形 成 一 個 環 狀 地 帶 稱 之 為 (A) 咖 啡 赤 道 (B) 咖 啡 歸 線 (C) 咖 啡 腰 帶 (D) 無 特 別 稱 號 ( )144. 下 列 哪 一 種 咖 啡 是 以 玻 璃 杯 盛 裝 (A) 愛 爾 蘭 咖 啡 (B) 爪 哇 式 咖 啡 (C) 貴 夫 人 咖 啡 (D)Espresso 咖 啡 ( )145. 吧 檯 作 業 內 的 靈 魂 人 物 是 (A) 餐 飲 經 理 (B) 吧 檯 經 理 (C) 吧 檯 領 班 (D) 吧 檯 飲 務 員 ( )146. 下 列 行 為 何 者 是 餐 飲 服 務 人 員 應 有 的 品 德 與 修 養?(A) 代 人 打 卡 (B) 對 同 仁 斥 吼 (C) 有 蒜 味 (D) 微 笑 待 客 ( )147. 以 下 何 者 通 常 不 屬 於 打 烊 後 的 公 共 安 全 檢 查 工 作 (A) 盤 存 作 業 (B) 關 閉 電 燈 (C) 關 閉 水 源 (D) 關 冷 氣 ( )148. 洗 清 高 飛 球 杯 (High Ball) 要 使 用 (A) 清 潔 劑 和 菜 瓜 布 (B) 弱 鹼 性 清 潔 劑 及 長 柄 海 綿 刷 (C) 長 柄 刷 (D) 長 柄 菜 瓜 布 清 洗 並 檢 查 杯 子 是 否 有 破 損 ( )149. 吧 檯 打 烊 時, 最 後 要 處 理 的 事 務 是 (A) 清 洗 杯 子 (B) 清 洗 地 板 (C) 檢 查 電 源 (D) 垃 圾 清 理 ( )150. 清 理 調 飲 場 所 整 理 調 飲 工 具, 對 飲 務 工 作 人 員 而 言 是 (A) 不 必 浪 費 這 種 時 間, 以 免 影 響 調 理 飲 料 之 工 作 (B) 不 一 定 要 做 的 工 作 (C) 可 交 雜 工 全 權 完 成 (D) 必 要 的 工 作 ( )151. 可 樂 加 冰 塊 點 綴 檸 檬 片, 這 種 不 需 要 攪 拌 的 方 法 稱 之 為 (A) 壓 榨 法 (Muddle) (B) 飄 浮 法 (Floating) (C) 注 入 法 (Pour) (D) 攪 拌 法 (Stirring) ( )152. 吧 檯 的 營 運 成 本 控 制 循 環 應 始 於 (A) 採 購 (B) 驗 收 (C) 貯 存 (D) 銷 售 ( )153. 通 常 至 吧 檯 喝 酒 之 基 本 禮 儀,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A) 為 節 省 花 費, 可 自 行 攜 帶 飲 料 進 116
117 入 吧 檯 飲 用 (B) 依 自 己 的 酒 量, 適 量 飲 酒 (C) 可 在 吧 檯 吃 檳 榔, 檳 榔 汁 吐 在 煙 灰 缸 即 可 (D) 可 在 吧 檯 大 聲 划 拳 嘻 鬧 ( )154. 有 關 不 銹 鋼 工 作 吧 檯 的 優 點, 下 列 何 者 為 非 (A) 易 於 清 理 (B) 易 生 銹 (C) 耐 腐 蝕 (D) 使 用 年 限 很 長 ( )155. 標 準 配 方 的 內 容 不 包 含 下 列 何 者 (A) 調 配 方 法 (B) 價 錢 (C) 材 料 (D) 容 量 ( )156. 台 灣 包 種 茶 主 要 產 地 在 (A) 台 北 縣 (B) 嘉 義 縣 (C) 南 投 縣 (D) 雲 林 縣 ( )157. 有 關 企 業 倫 理 之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錯 誤 (A) 上 班 時 間 如 果 肚 子 餓 了, 可 以 抽 空 吃 零 食 (B) 上 班 必 須 準 時 (C) 對 於 上 司 的 命 令 要 欣 然 接 受, 如 果 認 為 不 妥, 可 以 理 性 提 出 建 議 (D) 私 人 通 信 應 儘 量 避 免 使 用 公 司 地 址 ( )158. 每 次 領 貨, 都 須 填 寫 哪 一 種 單 據, 才 可 以 從 倉 庫 提 領 (A) 出 貨 單 (B) 領 料 單 (C) 估 價 單 (D) 庫 存 表 ( )159. 快 速 酒 架 (Speed Rack) 多 久 清 潔 擦 拭 一 次 (A) 每 次 使 用 均 擦 拭 (B) 每 日 擦 拭 一 次 (C) 每 月 擦 拭 一 次 (D) 不 必 要 清 潔 擦 拭 ( )160. 飲 務 人 員 每 天 下 班 前, 吧 檯 內 的 物 品 都 必 須 盤 點, 下 列 何 者 非 每 日 必 盤 的 物 品 (A) 垃 圾 桶 (B) 飲 料 (C) 酒 類 (D) 配 料 ( )161. 吧 檯 水 源 要 充 足, 並 應 設 置 足 夠 水 槽, 水 槽 及 工 作 檯 之 材 質 最 好 為 :(A) 木 材 (B) 塑 膠 (C) 不 銹 鋼 (D) 水 泥 ( )162. 每 月 飲 料 盤 存 作 業 應 由 : (A) 會 計 室 人 員 執 行 (B) 外 場 經 理 執 行 (C) 吧 檯 人 員 執 行 (D) 會 計 人 員 會 同 吧 檯 人 員 執 行 ( )163. 作 業 準 備 時, 若 非 特 殊 需 要, 儘 量 不 要 準 備 的 水 果 是 (A) 西 瓜 (B) 柳 丁 (C) 榴 槤 (D) 檸 檬 ( )164. 作 業 準 備 時, 應 將 哪 種 器 具 浸 泡 在 乾 淨 的 水 中 備 用 (A) 攪 拌 棒 (B) 冰 淇 淋 杓 (C) 搖 酒 器 (D) 隔 冰 器 ( )165.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位 優 秀 的 吧 檯 從 業 人 員 應 具 備 的 條 件? (A) 良 好 的 工 作 態 度 (B) 溝 通 技 巧 熟 練 (C) 重 視 職 業 道 德 (D) 英 雄 主 義 ( )166. 有 關 成 本 控 制 概 念, 下 列 何 者 敘 述 錯 誤? (A) 隨 時 關 掉 不 用 的 電 燈 (B) 為 節 省 能 源, 營 業 時 少 開 幾 盞 燈 (C) 能 遵 守 每 次 調 飲 都 能 使 用 量 酒 器 的 規 定 (D) 調 飲 時, 能 照 公 司 規 定 的 配 方 做 ( )167. 從 事 公 共 飲 食 業 者, 應 多 久 主 動 健 康 檢 查 乙 次 (A) 每 半 年 (B) 每 一 年 (C) 每 一 年 半 (D) 每 二 年 ( )168. 餐 飲 業 是 屬 於 那 一 種 行 業 (A) 製 造 業 (B) 服 務 業 (C) 慈 善 事 業 (D) 半 製 造 業 ( )169. 以 國 內 的 作 業, 吧 檯 的 現 金 結 帳 作 業 是 何 人 負 責 (A) 飲 務 員 (B) 出 納 (C) 服 務 員 (D) 領 班 ( )170. 低 脂 奶 是 指 牛 奶 中 何 物 質 含 量 低 於 鮮 奶 (A) 蛋 白 質 (B) 水 分 (C) 脂 肪 (D) 鈣 ( )171. 雪 克 杯 (Shaker) 應 每 天 清 洗 幾 次? (A) 每 天 1 次 (B) 每 天 2 次 (C) 每 天 3 次 (D) 每 次 用 完 即 清 洗 ( )172. 飲 務 員 (Bartender) 在 何 種 狀 態 下 可 以 拒 絕 供 酒 服 務 (A) 客 人 講 話 太 大 聲 (B) 客 人 已 有 醉 意 (C) 客 人 年 齡 太 高 (D) 客 人 尚 未 結 帳 ( )173. 有 關 於 吧 檯 之 服 務,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A) 顧 客 光 臨, 要 面 帶 微 笑 並 向 顧 客 問 好 (B) 顧 客 起 身 離 去, 注 意 是 否 遺 失 物 品 (C) 離 打 烊 時 間 還 有 十 分 鐘, 可 以 將 吧 檯 現 場 之 燈 光 打 到 最 亮, 音 樂 關 掉, 以 提 醒 顧 客 該 走 了 (D) 隨 時 注 意 桌 面 及 顧 客 需 求, 看 是 否 須 換 煙 灰 缸 或 續 杯 等 ( )174. 西 元 1843 年 由 哪 一 個 國 家 的 人 發 明 手 搖 式 製 冰 機, 才 使 冰 淇 淋 成 為 大 眾 化 冰 品 (A) 英 國 人 (B) 義 大 利 人 (C) 美 國 人 (D) 德 國 人 ( )175. 酒 精 含 量 在 多 少 以 上 的 飲 料, 即 稱 之 為 酒? (A)0.5% (B)1% (C)3% (D)5% 117
118 ( )176. 吧 檯 內 之 垃 圾 筒 (A) 必 須 加 蓋 (B) 方 便 作 業 不 需 加 蓋 (C) 都 可 以 (D) 沒 有 規 定 ( )177. 飲 料 貯 存 管 理 是 採 (A) 先 進 後 出 (B) 先 進 先 出 (C) 後 進 先 出 (D) 隨 心 所 欲 ( )178. 以 下 四 種 水 果 中, 哪 一 項 是 源 自 中 國, 本 名 彌 猴 桃? (A) 鳳 梨 (B) 百 香 果 (C) 奇 異 果 (D) 蕃 茄 ( )179. 不 符 合 衛 生 標 準 之 食 品, 主 管 機 關 應 (A) 沒 入 銷 毀 (B) 沒 入 拍 賣 (C) 轉 運 國 外 (D) 准 其 贈 與 ( )180. 冰 桔 茶 的 杯 器 皿 為 (A) 高 飛 球 杯 (B) 可 林 杯 (C) 雞 尾 酒 杯 (D) 老 式 酒 杯 ( )181. 飲 料 調 製 技 術 士 的 工 作 主 要 是 調 製 酒 類 飲 料 給 顧 客 飲 用, 因 此 工 作 中 最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A) 衛 生 習 慣 (B) 調 酒 技 巧 (C) 溝 通 能 力 (D) 儀 態 表 現 ( )182. 純 天 然 果 汁 是 如 何 製 成 的 (A) 現 壓 果 汁 (B) 需 添 加 冰 塊 (C) 比 例 接 近 (D) 濃 縮 還 原 ( )183. 杯 墊 (Coasters) 使 用 過 後 (A) 可 以 回 收 繼 續 使 用 (B) 不 可 回 收 (C) 如 有 汙 損 潮 濕 才 要 拋 棄 換 新 (D) 染 到 櫻 桃 汁 可 以 用 水 沖 洗 ( )184. 為 了 安 全 起 見, 偵 煙 式 探 測 器 之 保 養 與 維 護, 應 (A) 壞 了 再 說 (B) 定 期 維 護 (C) 髒 了 再 擦 拭 (D) 誤 報 發 生 後 再 處 理 ( )185. 服 務 人 員 每 日 工 作 前 的 儀 容 修 飾, 應 該 以 (A) 濃 妝 艷 抹 力 求 標 新 立 異 (B) 整 齊 清 潔 端 莊 為 宜 (C) 保 持 芳 香 氣 味 (D) 注 重 個 人 風 格 ( )186. 營 業 績 效 接 近 目 標 成 本 但 略 為 高 出 正 常 成 本 時, 應 促 銷 何 種 商 品 (A) 高 成 本 低 利 潤 商 品 (B) 低 成 本 高 利 潤 商 品 (C) 低 成 本 低 利 潤 商 品 (D) 促 銷 呆 滯 物 料 ( )187. 清 洗 杯 子 時, 下 列 何 者 錯 誤 (A) 最 好 分 類 清 洗 (B) 清 洗 完 畢 後 應 自 然 晾 乾 (C) 用 口 布 加 以 擦 拭 (D) 用 刷 子 先 行 刷 洗 ( )188. 飲 料 調 製 技 術 士 的 衛 生 習 慣 最 重 要, 因 此 進 入 工 作 場 所 的 第 一 件 事 是 洗 滌 (A) 雙 手 (B) 抹 布 (C) 工 具 (D) 食 物 器 材 ( )189. 當 你 發 現 火 災 發 生 時, 立 即 按 警 鈴 並 通 知? (A) 主 管 (B) 顧 客 (C) 工 程 單 位 (D) 自 己 去 滅 火 ( )190. 以 下 四 種 水 果 中, 哪 一 項 不 適 合 加 牛 奶 調 製? (A) 木 瓜 (B) 萊 姆 (C) 西 瓜 (D) 酪 梨 ( )191. 檢 視 急 救 箱 中, 不 需 要 (A) 剪 刀 (B) 棉 花 (C) 衛 生 紙 (D) 雙 氧 水 ( )192. 義 式 咖 啡 機 前 置 作 業 時, 磨 咖 啡 粉 最 好 的 方 式 是 (A) 大 量 磨 好, 以 迅 速 作 業 (B) 每 次 磨 三 杯 份 (C) 控 制 研 磨 份 量 當 天 使 用 完 畢 即 可 (D) 現 磨 現 煮 ( )193. 對 人 類 健 康 有 益, 經 濟 又 實 惠 的 飲 料 是 (A) 茶 (B) 果 汁 (C) 水 (D) 咖 啡 ( )194. 調 製 蛋 蜜 汁 時, 最 後 加 入 蛋 黃 的 原 因 是 因 為 (A) 比 較 香 (B) 顏 色 較 鮮 艷 (C) 去 除 蛋 腥 味 (D) 蛋 黃 不 易 凝 固 ( )195. 吧 檯 調 飲 常 用 的 糖, 以 下 那 一 種 最 方 便? (A) 糖 水 (Simple Syrup) (B) 砂 糖 (Granulated Sugar) (C) 蜜 糖 (Honey) (D) 冰 糖 (Candy Sugar) ( )196. 以 下 何 者 不 是 顧 客 光 臨 吧 檯 的 期 望 (A) 可 口 安 全 的 飲 料 (B) 清 潔 舒 適 的 環 境 (C) 令 人 愉 悅 的 服 務 (D) 剝 削 式 的 高 售 價 ( )197. 為 了 養 成 個 人 飲 食 衛 生, 飲 務 員 應 有 隨 時 (A) 洗 手 (B) 照 鏡 子 (C) 梳 頭 髮 清 頭 皮 屑 (D) 喝 水 的 習 慣 ( )198. 下 列 飲 料 何 者 含 有 二 氧 化 碳 (A) 可 可 (B) 咖 啡 (C) 茶 (D) 碳 酸 飲 料 ( )199. 丙 級 檢 定 的 珍 珠 奶 茶 中, 奶 精 粉 的 份 量 為 多 少 公 克?(A)5 (B)10 (C)15 (D)25 ( )200. 何 種 型 態 之 碳 酸 飲 料 是 以 添 加 水 果 味 道 的 香 料 來 做 為 果 味 的 來 源, 且 顏 色 鮮 艷, 價 格 也 很 便 宜 (A) 果 味 型 碳 酸 飲 料 (B) 可 樂 型 碳 酸 飲 料 (C) 麥 芽 碳 酸 飲 料 (D) 其 他 碳 酸 飲 料 118
119 題 庫 解 答 一 選 擇 題 1. (B) 2. (D) 3. (C) 4. (D) 5. (D) 6. (A) 7. (A) 8. (D) 9. (C) 10. (B) 11. (C) 12. (C) 13. (B) 14. (B) 15. (C) 16. (C) 17. (B) 18. (B) 19. (C) 20. (B) 21. (A) 22. (A) 23. (A) 24. (B) 25. (A) 26. (B) 27. (D) 28. (C)29. (D) 30. (D) 31. (B) 32. (D) 33. (B) 34. (D) 35. (C)36. (A) 37. (B) 38. (C) 39. (B) 40. (C) 41. (A)42. (C)43. (B)44. (D) 45. (A) 46. (B) 47. (A) 48. (B)49. (D)50. (D) 51. (B) 52. (D)53. (B)54. (C)55. (C) 56. (C) 57. (C) 58. (B)59. (C) 60. (D) 61. (C) 62. (B)63. (B) 64. (D)65. (A) 66. (D) 67. (C)68. (C) 69. (D) 70. (B) 71. (A) 72. (D) 73. (A) 74. (C) 75. (D) 76. (A) 77. (B) 78. (A) 79. (C) 80. (D) 81. (C)82. (D)83. (A) 84. (B)85. (A) 86. (C) 87. (C)88. (B) 89. (A) 90.(B) 91. (B)92. (A) 93. (C) 94. (D) 95. (D) 96. (A) 97. (C)98. (A)99. (A) 100. (D) 101. (D)102. (C) 103. (B) 104. (D) 105. (A) 106. (D)107. (D)108. (B)109. (C)110. (A) 111. (D) 112. (B) 113. (D)114. (C)115. (A)116. (D)117. (D) 118. (A)119. (B)120. (C) 121. (C) 122. (A) 123. (B) 124. (A) 125. (D)126. (B)127. (B)128. (D)129. (D)130. (C) 131. (A)132. (D)133. (C) 134. (A) 135. (D)136. (B)137. (D)138. (A) 139. (A)140. (A) 141. (D) 142. (C)143. (C) 144. (A)145. (D)146. (D)147. (A)148. (B)149. (C)150. (D) 151. (C)152. (A) 153. (B)154. (B)155. (B) 156. (A) 157. (A)158. (B) 159. (B) 160. (A) 161. (C)162. (D)163. (C)164. (B)165. (D)166. (B)167. (B)168. (B)169. (B)170. (C) 171. (D) 172. (B)173. (C) 174. (C)175. (A)176. (A)177. (B) 178. (C)179. (A)180. (B) 181. (A)182. (A)183. (B) 184. (B)185. (B)186. (B) 187. (C)188. (A)189. (A)190. (B) 191. (C)192. (D)193. (C)194. (D) 195. (A)196. (D) 197. (A)198. (D)199. (D)200. (A) 119
120 120
121 一 依 據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餐 旅 職 群 中 餐 組 實 施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三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藉 由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三 辦 理 單 位 :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四 ) 協 辦 單 位 : 明 德 國 民 中 學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餐 旅 職 群 中 餐 組 五 參 加 對 象 : 本 市 各 國 中 九 年 級 技 藝 專 班 選 讀 抽 離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 含 自 辦 班 合 作 班 技 藝 中 心 ) 學 生, 限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六 報 名 方 式 : 由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核 章 後 送 至 明 德 國 中 ( 電 話 : #441), 本 職 群 ( 主 題 )180 名 七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 日 ( 二 )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基 隆 市 輔 大 聖 心 高 級 中 學 ( 地 址 : 基 隆 市 中 山 區 西 定 路 166 號 ) 十 競 賽 方 式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創 意 設 計 等 方 式 競 賽, 含 學 科 術 科 ) 十 一 競 賽 規 則 與 評 審 標 準 : ( 一 ) 競 賽 規 則 與 競 賽 項 目 等 由 承 辦 學 校 訂 之, 並 事 先 公 布 ( 二 ) 競 賽 分 學 科 筆 試 及 術 科 實 作, 成 績 採 合 併 計 算, 其 分 數 比 例 學 科 20% 術 科 80%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 如 附 件 1) 3.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121
122 ( 三 )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中 餐 組 技 藝 競 賽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如 附 件 2) ( 四 )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工 具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中 餐 組 技 藝 競 賽 參 賽 選 手 自 備 物 品 ( 如 附 件 3) ( 五 )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中 餐 組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 如 附 件 4) ( 六 ) 評 分 表 內 容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中 餐 組 技 藝 競 賽 評 分 表 ( 如 附 件 5) ( 七 ) 學 科 題 庫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餐 旅 職 群 中 餐 組 技 藝 競 賽 學 科 題 庫 ( 如 附 件 6) 十 二 評 審 委 員 : 由 承 辦 單 位 遴 聘 評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審 工 作 評 審 委 員 之 聘 任 應 注 意 迴 避 原 則 ( 未 擔 任 本 市 該 競 賽 職 群 之 授 課 教 師 ) 十 三 頒 獎 典 禮 暨 成 果 展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承 辦 單 位 應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四 錄 取 名 額 及 獎 勵 : 本 職 群 錄 取 第 1 至 6 名 各 1 名,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佔 該 職 群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一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 二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十 五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相 關 經 費 補 助 及 本 市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六 本 計 畫 奉 核 後 實 施 122
123 附 件 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中 餐 組 術 科 試 題 一 菜 名 : 素 料 炒 三 絲 二 設 備 器 具 : 中 式 炒 鍋 炒 菜 鏟 漏 杓 碗 3 個 配 菜 盤 2 個 砧 板 菜 刀 各 一 湯 匙 3 個 筷 子 2 雙 量 匙 1 只 10 吋 瓷 盤 1 個 三 材 料 : 主 材 料 ( 素 料 ): 豆 包 2 片 副 材 料 ( 自 行 選 3 種 材 料 ); 紅 蘿 蔔 80 公 克 木 耳 20 公 克 薑 1 片 青 椒 半 個 黃 椒 1/4 個 四 調 味 料 : 個 人 : 鹽 醬 油 糖 沙 拉 油 太 白 粉 白 胡 椒 粉 共 用 : 蕃 茄 醬 咖 哩 粉 辣 椒 油 黑 胡 椒 粒 油 炸 用 油 醬 油 膏 五 評 分 標 準 : ( 一 ) 成 品 (1) 食 材 刀 工 之 形 狀 大 小 應 力 求 一 致 (2) 調 味 力 求 適 中 盤 內 不 可 浮 油 (3) 成 品 應 以 2 人 份 量 為 主 不 可 浪 費 食 材 (4) 成 品 需 以 炒 的 方 式 呈 現 (5) 成 品 盤 中 不 可 浮 油 ( 二 ) 衛 生 : 符 合 中 餐 烹 調 丙 級 檢 定 之 項 目 (1) 未 穿 著 工 作 服 含 帽 子 ; 衛 生 扣 0 分 (2) 工 作 服 要 保 持 清 潔, 污 損 衛 生 扣 5 分 (3) 食 物 未 熟 ; 衛 生 火 候 皆 以 0 分 計 算 ( 三 ) 其 他 未 及 備 在 違 規 事 項, 依 監 評 人 員 研 商 決 議 處 理 ( 四 ) 盤 飾 需 以 熟 食 為 主 ( 五 ) 配 分 比 標 準 如 下 : 衛 生 火 候 刀 工 觀 感 調 味 創 意 10% 20% 20% 20% 20% 10% 123
124 附 件 2 學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測 驗 時 選 手 必 須 攜 帶 准 考 證 準 時 入 場, 對 號 入 座 二 測 驗 時 間 為 30 分 鐘 測 驗 正 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起, 遲 到 者 不 得 入 場 三 選 手 不 得 提 早 離 場 若 強 行 離 場, 不 服 糾 正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四 文 具 ( 原 子 筆 2B 铅 筆 橡 皮 擦 立 可 白 等 ) 自 備, 必 要 時 可 用 透 明 墊 板, 不 得 在 場 內 向 他 人 借 用 五 嚴 禁 談 話 左 顧 右 盼 等 任 何 舞 弊 行 為 試 場 內 取 得 或 提 供 他 人 答 案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或 相 互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該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六 測 驗 完 畢 後 必 須 將 試 題 本 一 併 送 交 監 試 人 員, 然 後 測 試 術 科 攜 出 試 題 本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七 非 測 驗 必 需 之 物 品 如 計 算 機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計 算 及 通 訊 器 材 等 必 須 關 機 且 需 放 置 於 試 場 前 後 方 地 板 上, 不 得 隨 身 攜 帶 若 經 監 試 人 員 發 現, 則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八 修 正 時 須 用 橡 皮 擦 或 修 正 液 ( 帶 ) 九 如 遇 警 報 地 震, 應 遵 照 監 試 人 員 指 示, 迅 速 疏 散 避 難 十 測 驗 結 束 鐘 ( 鈴 ) 響 畢, 監 試 人 員 宣 布 測 驗 結 束, 不 論 答 畢 與 否 應 即 停 止 作 答, 交 卷 離 場 交 卷 後 強 行 修 改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逾 時 作 答, 不 聽 制 止 者,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十 一 選 手 如 有 冒 名 頂 替 事 情, 違 者 勒 令 出 場, 並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十 二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124
125 術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術 科 測 試 以 實 作 方 式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時 進 場. 測 試 時 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尚 未 進 場 者. 不 准 進 場 二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進 入 術 科 測 試 試 場 時. 應 着 規 定 之 服 裝 ( 如 附 件 3) 三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其 檢 定 位 置 號 碼 就 檢 定 崗 位, 對 術 科 試 務 辦 理 單 位 提 供 之 機 具 設 備 材 料, 如 有 疑 義, 應 即 時 當 場 提 出, 由 監 評 人 員 立 即 處 理, 測 試 開 始 後, 不 得 再 提 出 疑 義 四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五 所 有 工 具 設 備 器 具 等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負 責 準 備, 除 個 人 物 品 外, 嚴 禁 攜 帶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及 任 何 物 品 入 場 六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予 以 扣 考, 不 得 繼 續 應 試, 其 已 應 試 之 術 科 成 績 以 不 及 格 論 1. 冒 名 頂 替 者 2. 傳 遞 資 料 或 信 號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互 換 工 件 或 圖 說 者 5. 隨 身 攜 帶 成 品 或 規 定 以 外 之 器 材 配 件 圖 說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或 其 他 電 子 攝 錄 通 訊 器 材 等 6. 不 繳 交 工 件 圖 說 或 依 規 定 須 繳 回 之 試 題 者 7.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8. 未 遵 守 本 規 則,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外 秩 序 者 9. 未 穿 著 規 定 之 工 作 服 七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125
126 附 件 3 1. 競 賽 使 用 所 有 器 具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準 備 2. 參 賽 選 手 服 裝, 如 下 所 示 : 參 賽 選 手 服 裝 參 考 圖 一 帽 子 1. 帽 型 : 帽 子 需 將 頭 髮 及 髮 根 完 全 包 住 ; 髮 長 未 超 過 食 指 中 指 夾 起 之 長 度, 可 不 附 網, 超 過 者 須 附 網 2. 顏 色 : 白 色 二 上 衣 1. 有 領 無 領 均 可 2. 顏 色 : 不 拘 三 圍 裙 1. 型 式 不 拘 ; 全 身 圍 裙 下 半 身 圍 裙 皆 可 2. 顏 色 : 不 拘 3. 長 度 : 過 膝 四 長 褲 : 長 度 至 踝 關 節 五 鞋 1. 包 鞋 皮 鞋 球 鞋 ( 前 腳 掌 後 跟 不 能 外 露 ) 2. 不 得 著 雨 鞋 3. 內 須 著 襪 4. 需 具 止 滑 功 能 備 註 :1. 不 可 留 指 甲 化 妝 及 擦 拍 甲 油 2. 不 可 戴 飾 品, 如 耳 環 戒 指 126
127 附 件 4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餐 旅 職 群 中 餐 組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104 年 4 月 16 日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備 註 08:00-08: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08:20-08: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08:30-09:30 學 術 科 考 試 聖 心 高 中 若 瑟 樓 二 七 樓 廚 房 09:30-10:30 學 術 科 考 試 10:20-10:3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0:30-10:4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0:40-11:40 學 術 科 考 試 聖 心 高 中 若 瑟 樓 二 七 樓 廚 房 11:40-12:40 學 術 科 考 試 13:00-13:2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3:20-13: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3:30-14:30 學 術 科 考 試 聖 心 高 中 若 瑟 樓 二 七 樓 廚 房 14:30-15:30 學 術 科 考 試 15:20-15:30 報 到 敬 天 樓 一 樓 教 室 15:30-15:4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聖 心 高 中 15:40-16:40 學 術 科 考 試 若 瑟 樓 二 七 樓 廚 房 16:40-17:40 學 術 科 考 試 A 場 :2 樓 24 人 B 場 :7 樓 24 人 A 場 :2 樓 24 人 B 場 :7 樓 24 人 A 場 :2 樓 24 人 B 場 :7 樓 24 人 A 場 :2 樓 24 人 B 場 :7 樓 24 人 127
128 G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中 餐 組 職 群 評 分 表 競 賽 地 點 : 輔 大 聖 心 高 中 參 賽 者 姓 名 :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准 考 證 號 碼 : 考 場 : 工 作 檯 組 : 場 次 : ( 一 ) 成 品 (1) 食 材 刀 工 之 形 狀 大 小 應 力 求 一 致 (2) 調 味 力 求 適 中 盤 內 不 可 浮 油 (3) 成 品 應 以 2 人 份 量 為 主 不 可 浪 費 食 材 (4) 成 品 需 以 炒 的 方 式 呈 現 (5) 成 品 盤 中 不 可 浮 油 ( 二 ) 衛 生 : 符 合 中 餐 烹 調 丙 級 檢 定 之 項 目 (1) 未 穿 著 工 作 服 ; 衛 生 扣 0 分 (2) 工 作 服 要 保 持 清 潔, 污 損 衛 生 扣 5 分 (3) 食 物 未 熟 ; 衛 生 火 候 皆 以 0 分 計 算 ( 三 ) 其 他 未 及 備 在 違 規 事 項, 依 監 評 人 員 研 商 決 議 處 理 ( 四 ) 盤 飾 需 以 熟 食 為 主 ( 五 ) 配 分 比 標 準 如 下 : 評 分 表 : 術 科 評 分 標 準 項 目 素 料 炒 三 絲 衛 生 火 候 刀 工 觀 感 調 味 創 意 10% 20% 20% 20% 20% 10% 小 計 (100%) 術 科 (80%) 學 科 (20%) 總 分 評 審 簽 名 : 128
129 附 件 6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中 餐 組 學 科 題 庫 一. 選 擇 題 ( D )1. 一 位 敬 業 的 廚 師 應 有 什 麼 心 態?(A) 將 菜 餚 做 得 色 香 味 俱 全 即 好 (B) 只 要 將 廚 房 環 境 之 衛 生 做 好 (C) 多 花 時 間 與 主 管 攀 交 情 最 重 要 (D) 看 重 自 己 的 每 一 項 工 作, 並 熱 忱 投 入 與 廚 師 相 關 之 工 作 ( C )2. 身 為 廚 師 除 烹 飪 技 術 外, 採 購 蔬 果 應 (A) 不 必 在 意 食 物 生 長 季 節 問 題 (B) 那 是 採 購 人 員 的 工 作 (C) 需 注 意 蔬 果 生 長 與 盛 產 季 節 (D) 不 需 考 量 太 多 合 用 就 好 ( B )3. 有 關 食 物 製 備 衛 生 安 全,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可 以 抹 布 擦 拭 器 具 砧 板 (B) 手 指 受 傷, 應 避 免 直 接 接 觸 食 物 (C) 廚 師 的 圍 裙 可 用 來 擦 手 的 (D) 可 以 直 接 以 湯 杓 舀 取 品 嚐, 剩 餘 的 再 倒 回 鍋 中 ( C )4. 下 列 哪 一 種 蔬 菜 在 夏 季 是 盛 產 期?(A) 高 麗 菜 (B) 菠 菜 (C) 絲 瓜 (D) 白 蘿 蔔 ( A )5. 台 灣 曾 發 生 之 食 用 米 糠 油 中 毒 事 件 是 由 何 種 物 質 引 起?(A) 多 氯 聯 苯 (B) 黃 麴 毒 素 (C) 農 藥 (D) 砷 ( A )6. 採 購 蔬 果 應 先 考 慮 之 要 項 為 (A) 生 產 季 節 與 市 場 價 格 (B) 形 狀 與 顏 色 (C) 冷 凍 品 與 冷 藏 品 (D) 重 量 與 品 名 ( D )7. 廚 師 烹 調 時 選 用 當 季 在 地 的 各 類 生 鮮 食 材 (A) 沒 有 特 色 (B) 隨 時 可 取 食 物, 沒 價 值 感 (C) 對 消 費 者 沒 吸 引 力 (D) 可 確 保 食 材 新 鮮 度, 經 濟 又 實 惠 ( B )8. 廚 師 應 有 良 好 的 休 閒 生 活 規 劃, 空 班 時 間 參 加 (A) 打 牌 (B) 社 會 公 益 活 動 (C) 兼 差 (D) 交 際 應 酬 即 為 一 很 好 的 例 子 ( C )9. 下 列 病 原 菌 何 者 屬 感 染 型?(A) 金 黃 色 葡 萄 球 菌 (B) 肉 毒 桿 菌 (C) 沙 門 氏 菌 (D) 仙 人 掌 桿 菌 ( D )10. 河 豚 毒 性 最 大 的 部 份, 一 般 是 在 (A) 表 皮 (B) 肌 肉 (C) 鰭 (D) 生 殖 器 ( B )11. 餐 廳 的 規 模 一 定 時, 廚 房 越 小 者, 其 採 用 半 成 品 或 冷 凍 食 品 的 比 率 應 (A) 降 低 (B) 提 高 (C) 視 成 本 而 定 (D) 無 法 確 定 ( A )12. 胡 蘿 蔔 素 是 一 種 安 定 的 色 素, 製 造 胡 蘿 蔔 油 (A) 時 間 稍 長 油 炸 不 易 變 色 (B) 不 宜 長 時 間 油 炸 (C) 長 時 間 油 炸 會 變 色 (D) 維 持 極 短 時 間 油 炸, 色 澤 會 改 變 ( A )13. 依 照 衛 生 法 規 相 關 規 定, 廚 師 工 作 前 如 廁 後, 正 確 的 洗 手 程 式 為 (A) 濕 搓 沖 捧 擦 (B) 濕 捧 搓 沖 擦 (C) 濕 捧 搓 擦 沖 (D) 搓 濕 捧 沖 擦 ( C )14. 嚴 重 發 芽 的 馬 鈴 薯 (A) 芽 較 嫩, 味 道 鮮 美 可 以 食 用 (B) 只 有 芽 的 部 分 有 毒, 芽 眼 部 份 無 毒 可 以 安 心 食 用 (C) 有 毒 不 可 食 (D) 炒 過 就 沒 有 毒 性, 不 必 擔 心 ( C )15. 如 有 瓦 斯 漏 出 來 時 應 (A) 開 抽 風 機 (B) 開 電 風 扇 (C) 開 門 窗 (D) 開 抽 油 煙 機 以 幫 助 瓦 斯 的 散 失 ( D )16. 何 者 為 優 秀 的 中 餐 烹 調 廚 師?(A) 不 計 成 本 也 要 讓 顧 客 滿 意 者 (B) 有 主 見 又 主 觀 者 (C) 以 營 業 利 潤 考 量 為 主 者 (D) 顧 及 經 營 者 及 消 費 者 的 需 求 者 ( A )17. 廁 所 和 廚 房 應 (A) 完 全 (B) 隨 便 (C) 視 情 況 而 定 (D) 沒 有 規 定 予 以 隔 離 ( D )18. 維 護 冰 凍 的 肉 類 品 質,(A) 可 以 多 次 解 凍 (B) 冷 凍 食 物 品 質 不 會 變 質, 可 以 冷 凍 冷 藏 (C) 可 以 微 波 爐 解 凍 後 冷 藏 (D) 應 一 次 使 用 完 畢 不 宜 再 度 冷 凍 冷 藏 ( B )19. 欲 檢 查 瓦 斯 漏 氣 的 地 方, 最 好 的 檢 查 方 法 為 (A) 以 火 柴 點 火 (B) 塗 抹 肥 皂 水 (C) 以 鼻 子 嗅 察 (D) 以 點 火 槍 點 火 測 試 ( D )20. 下 列 何 種 疾 病 與 食 品 衛 生 安 全 較 無 直 接 的 關 係?(A) 手 部 傷 口 (B) 出 疹 (C) 結 核 病 (D) 淋 病 ( C )21. 魚 肉 會 有 苦 味 是 因 為 殺 魚 時 (A) 弄 破 魚 腸 (B) 洗 不 乾 淨 (C) 弄 破 魚 膽 (D) 魚 鱗 打 不 乾 淨 ( A )22. 廚 師 的 工 作 主 要 是 製 備 餐 食 給 顧 客 食 用, 因 此 工 作 中 最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A) 衛 生 習 慣 (B) 烹 調 技 巧 (C) 溝 通 能 力 (D) 儀 態 表 現 ( C )23. 主 廚 對 於 肉 品 的 採 購, 應 在 乎 它 的 單 價 與 品 質, 對 於 耗 損 (A) 可 不 必 計 較 (B) 耗 損 與 單 價 無 關 (C) 要 求 品 質, 對 於 耗 損 有 幫 助 (D) 品 質 與 耗 損 沒 有 關 聯 ( B )24. 油 炸 鍋 起 火 時 不 宜 (A) 用 砂 來 滅 火 (B) 用 水 來 滅 火 (C) 蓋 緊 鍋 蓋 來 滅 火 (D) 用 化 學 泡 沫 來 滅 火 ( D )25. 一 位 好 的 餐 飲 採 購 人 員 除 應 具 備 採 購 之 專 業 知 識 外 更 需 要 (A) 接 受 廠 商 招 待 (B) 不 收 回 扣 可 以 接 受 禮 物 (C) 收 受 回 扣 乃 為 行 規 理 所 當 然 (D) 拒 絕 一 切 招 待 與 回 扣 ( C )26. 若 因 雞 蛋 處 理 不 良 而 產 生 的 食 品 中 毒 有 可 能 來 自 於 (A) 毒 素 型 的 腸 炎 弧 菌 (B) 感 染 型 的 腸 炎 弧 菌 (C) 感 染 型 的 沙 門 氏 菌 (D) 毒 素 型 的 沙 門 氏 菌 ( B )27. 生 的 和 熟 的 食 物 在 處 理 上 所 使 用 的 砧 板 應 (A) 共 一 塊 即 可 (B) 分 開 使 用 (C) 依 經 濟 情 況 而 定 (D) 依 工 作 量 大 小 而 定 以 避 免 二 次 污 染 ( A )28. 採 用 合 格 的 半 成 品 食 品 比 率 越 高 的 餐 廳, 一 般 說 來 其 危 險 因 子 應 為 (A) 越 低 (B) 越 高 (C) 視 情 況 而 定 (D) 無 法 確 定 ( D )29. 被 燙 傷 時 的 立 即 處 理 法 是 (A) 以 油 塗 抹 (B) 以 漿 糊 塗 抹 (C) 以 醬 油 塗 抹 (D) 浸 泠 水 或 冰 水 129
130 降 低 灼 熱 感 ( A )30. 有 人 說 吃 檳 榔 可 以 提 神, 增 加 工 作 效 率, 餐 飲 從 業 人 員 在 工 作 時 (A) 不 可 以 吃 (B) 可 以 吃 (C) 視 個 人 喜 好 而 吃 (D) 不 要 吃 太 多 檳 榔 ( B )31. 將 所 有 細 菌 完 全 殺 滅 使 成 為 無 菌 狀 態, 稱 之 (A) 消 毒 (B) 滅 菌 (C) 殺 菌 (D) 商 業 殺 菌 ( A )32. 下 列 何 種 重 金 屬 如 過 量 會 引 起 痛 痛 病?(A) 鎘 (B) 汞 (C) 銅 (D) 鉛 ( D )33. 餐 廳 的 廚 房 排 油 煙 設 施 如 果 僅 有 風 扇 而 已, 這 是 不 被 允 許 的, 你 認 為 下 列 何 者 為 錯? (A) 排 除 的 油 煙 無 法 有 效 處 理 (B) 風 扇 後 的 外 牆 被 嚴 重 污 染 (C) 風 扇 停 用 時 病 媒 易 侵 入 (D) 風 扇 運 轉 時 噪 音 太 大, 會 影 響 工 作 情 緒 ( D )34. 劣 變 的 油 炸 油 不 具 下 列 何 種 特 性?(A) 顏 色 太 深 (B) 粘 度 太 高 (C) 發 煙 點 降 低 (D) 正 常 發 煙 點 ( D )35. 一 般 作 為 紅 燒 划 水 的 材 料, 是 使 用 草 魚 的 (A) 頭 部 (B) 背 部 (C) 腹 部 (D) 尾 部 ( B )36. 廚 師 常 以 何 種 部 位 來 辨 別 母 蟹? (A) 螯 (B) 臍 (C) 蟹 殼 花 紋 (D) 肥 瘦 ( B )37. 販 售 包 裝 食 品 及 食 品 添 加 物 等, 應 有 (A) 英 文 及 阿 拉 伯 數 字 顯 著 標 示 容 器 或 包 裝 之 上 (B) 中 文 及 通 用 符 號 顯 著 標 示 於 包 裝 之 上 (C) 市 場 採 購 不 需 要 標 示 (D) 有 英 文 或 中 文 標 示 就 可 以 ( A )38. 選 購 蛤 蜊 應 選 外 殼 (A) 緊 閉 (B) 微 開 (C) 張 開 (D) 粗 糙 者 ( D )39. 假 設 廚 房 面 積 與 營 業 場 所 面 積 比 太 小,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A) 易 導 致 交 互 污 染 (B) 增 加 工 作 上 的 不 便 (C) 散 熱 頗 為 困 難 (D) 有 助 減 輕 成 本 ( D )40. 下 列 何 種 食 材 不 因 季 節 氣 候 的 影 響 而 有 巨 幅 價 格 變 動? (A) 海 產 魚 類 (B) 葉 菜 類 (C) 進 口 蔬 菜 (D) 冷 凍 食 品 ( C )41. 食 品 加 工 產 品 已 過 期, 如 何 處 理? (A) 重 新 貼 上 新 標 籤 (B) 去 除 原 標 示 日 期 (C) 銷 毀 處 理 (D) 丟 掉 可 惜, 可 以 回 收 換 包 裝 即 可 ( D )42. 食 品 衛 生 檢 驗 方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指 定 之 ; 未 公 告 指 定 者 (A) 得 依 公 司 總 經 理 認 可 之 方 法 為 之 (B) 得 依 廚 房 衛 生 管 理 者 認 可 之 方 法 為 之 (C) 未 公 告 指 定 者 不 必 理 會 (D) 應 行 文 衛 生 署 認 定 之 ( D )43. 一 般 說 來, 細 菌 的 生 長 在 下 列 何 種 狀 況 下 較 不 易 受 到 抑 制?(A) 高 溫 (B) 低 溫 (C) 高 酸 (D) 低 酸 ( D )44. 擔 任 技 術 士 應 有 的 精 神 態 度, 下 列 何 者 為 非? (A) 高 度 職 業 道 德 與 敬 業 精 神 (B) 具 有 良 好 的 品 德 與 修 養 (C) 態 度 謙 恭 能 與 人 和 睦 相 處, 協 調 合 作 (D) 高 傲 自 以 為 是 的 行 為 ( D )45. 餿 水 的 正 確 處 理 方 式 為 (A) 任 意 丟 棄 (B) 加 蓋 後 存 放 於 室 外 (C) 用 塑 膠 袋 包 好 即 可 (D) 加 蓋 或 包 裝 好 存 放 於 室 內 空 調 間, 轉 交 環 保 機 關 處 理 ( C )46. 廚 師 遇 到 嚴 重 燙 傷, 下 列 處 理 流 程 方 式 何 者 錯 誤? (A) 用 冷 水 沖 傷 口 (B) 用 消 毒 過 的 紗 布 蓋 住, 以 保 護 傷 口 (C) 擦 燙 傷 藥 膏, 以 減 輕 疼 痛 (D) 將 患 者 緊 急 送 醫 ( C )47. 廚 師 的 衛 生 習 慣 最 重 要, 因 此 進 入 廚 房 的 第 一 件 事 是 洗 滌 (A) 抹 布 (B) 廚 具 (C) 雙 手 (D) 食 物 材 料 ( C )48. 下 列 何 者 會 導 致 食 品 中 毒? (A) 器 具 洗 淨 後 固 定 存 放 場 所 (B) 洗 手 消 毒 設 備 保 持 整 潔, 並 持 續 使 用 (C) 生 熟 食 交 互 操 作 (D) 抹 布 應 洗 淨 殺 菌 並 切 實 執 行 ( C )49. 蔬 菜 類 價 格 何 時 最 不 穩 定?(A) 冬 季 天 氣 寒 冷 (B) 過 年 過 節 (C) 夏 天 颱 風 季 (D) 秋 季 休 耕 ( A )50. 炸 排 骨 起 鍋 時 溫 度 大 約 為 200 (A) 不 可 以 (B) 可 以 (C) 無 所 謂 (D) 沒 有 規 定 馬 上 置 於 保 利 龍 餐 盒 內 ( A )51. 當 日 本 料 理 師 父 患 有 下 列 何 種 肝 炎, 在 製 作 壽 司 時 會 很 容 易 的 就 傳 染 給 顧 客? (A)A 型 (B)B 型 (C)C 型 (D)D 型 ( B )52. 腸 炎 弧 菌 通 常 來 自 (A) 被 感 染 者 與 其 他 動 物 (B) 海 水 或 海 產 品 (C) 鼻 子 皮 膚 以 及 被 感 染 的 人 與 動 物 傷 口 (D) 土 壤 ( C )53. 廚 師 因 工 作 發 生 重 大 意 外 傷 害 時, 同 事 會 如 何 處 理? (A) 自 行 處 理 (B) 不 用 處 理 (C) 填 寫 意 外 傷 害 記 錄 並 送 醫 (D) 視 生 意 量 而 定 ( C )54. 選 購 以 符 合 經 濟 實 惠 原 則 的 罐 頭, 須 注 意 (A) 價 格 便 宜 就 好 (B) 進 口 品 牌 (C) 外 觀 無 破 損 製 造 日 期 使 用 時 間 是 否 有 歪 罐 或 銹 罐 (D) 可 保 存 五 年 以 上 者 ( C )55. 下 面 那 一 種 是 新 鮮 的 乳 品 特 徵? (A) 倒 入 玻 璃 杯, 即 見 分 層 沈 澱 (B) 搖 動 時 產 生 多 量 泡 沫 (C) 濃 度 適 當 不 凝 固, 將 乳 汁 滴 在 指 甲 上 形 成 球 狀 (D) 含 有 粒 狀 物 ( C )56. 廚 師 在 廚 房 工 作 結 束 時 應 (A) 交 代 好 其 他 人 做 好 善 後 的 整 理 工 作 (B) 把 所 有 器 具 集 中 讓 清 潔 人 員 好 整 理, 就 可 下 班 (C) 與 全 體 同 仁 共 同 一 起 做 好 善 後 的 清 潔 整 理 工 作 (D) 讓 學 徒 及 助 廚 做 好 善 後 的 清 潔 整 理 工 作, 廚 師 不 用 做 ( A )57. 廚 房 使 用 半 成 品 或 冷 凍 食 品 做 為 烹 飪 材 料, 其 優 點 為 (A) 減 少 污 染 機 會 (B) 降 低 成 本 (C) 增 加 成 本 (D) 亳 無 優 點 可 言 ( B )58. 台 灣 地 區 水 產 食 品 中 毒 致 病 菌 是 以 下 列 何 者 最 多? (A) 大 腸 桿 菌 (B) 腸 炎 弧 菌 (C) 金 黃 色 葡 萄 球 菌 (D) 沙 門 氏 菌 ( D )59. 為 了 確 保 食 物 的 衛 生 安 全, 所 用 的 器 具 應 在 使 用 後 (A) 集 中 一 起 清 洗 較 省 時 (B) 打 烊 後 一 起 清 洗 消 毒 (C) 抹 布 擦 拭 即 可 (D) 立 即 清 洗 乾 淨 ( A )60. 每 年 食 品 中 毒 事 件 以 五 月 至 十 月 最 多, 主 要 是 因 為 (A) 氣 候 條 件 (B) 交 通 因 素 (C) 外 食 關 係 130
131 (D) 學 校 放 暑 假 ( C )61. 為 了 避 免 食 物 中 毒, 餐 飲 調 理 製 備 三 個 原 則 為 加 熱 與 冷 藏, 迅 速 及 (A) 美 味 (B) 顏 色 美 麗 (C) 清 潔 (D) 香 醇 可 口 ( B )62. 製 備 筵 席 大 菜, 將 切 割 下 來 的 邊 肉 及 魚 頭 (A) 倒 餿 水 桶 (B) 轉 至 其 他 烹 調 (C) 帶 回 家 (D) 沒 概 念 ( C )63. 下 列 何 者 為 一 年 四 季 中 價 格 最 平 穩 的 食 物? (A) 西 瓜 (B) 雞 蛋 (C) 豆 腐 (D) 虱 目 魚 ( A )64. 購 買 生 鮮 豬 肉, 正 常 溫 體 豬 肉 色 澤 較 (A) 鮮 紅 有 彈 性 且 蓋 合 格 章 (B) 鮮 紅 有 彈 性 但 無 蓋 合 格 章 (C) 有 蓋 合 格 章 即 可 (D) 暗 紅 色 無 彈 性 但 有 蓋 合 格 章 ( B )65. 解 凍 冷 凍 肉 類 食 品 時 最 標 準 的 方 式 為 (A) 將 肉 泡 在 水 中 解 凍 (B) 置 於 冷 藏 室, 自 然 解 凍 (C) 微 波 爐 解 凍 (D) 室 溫 解 凍 ( D )66. 廚 師 應 有 (A) 追 求 財 富 (B) 保 持 現 狀 (C) 積 極 求 名 (D) 終 身 學 習 之 認 知, 切 不 可 視 增 進 自 己 專 業 知 能 之 學 習 為 畏 途 ( C )67. 關 於 火 災 時 人 員 之 疏 散 要 領 之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錯 誤? (A) 快 快 離 開 現 場 (B) 姿 勢 放 低 前 進 (C) 姿 勢 擺 高 前 進 (D) 以 濕 毛 巾 摀 住 口 鼻 放 低 姿 勢 前 進 ( D )68.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蔬 菜? (A) 豌 豆 夾 (B) 皇 帝 豆 (C) 四 季 豆 (D) 綠 豆 ( D )69. 下 列 何 種 菌 屬 於 毒 素 型 病 原 菌? (A) 腸 炎 弧 菌 (B) 沙 門 氏 菌 (C) 仙 人 掌 桿 菌 (D) 金 黃 色 葡 萄 球 菌 ( B )70. 廚 房 發 生 電 器 火 災 時, 首 先 應 如 何 處 理? (A) 大 聲 呼 叫 (B) 關 閉 電 源 開 關 (C) 用 水 滅 火 (D) 走 為 上 策 ( A )71. 廚 房 調 理 區 抹 布 清 潔 使 用 原 則 為 (A) 使 用 後 馬 上 清 洗 乾 淨 (B) 使 用 幾 次 再 清 洗 乾 淨 (C) 不 用 時 常 清 洗 浪 費 水 (D) 等 待 工 作 結 束 一 起 清 洗 ( A )72. 火 災 現 場, 離 地 面 距 離 越 高 其 溫 度 (A) 越 高 (B) 越 低 (C) 沒 有 差 別 (D) 視 情 況 而 定 ( C ) 兩 等 於 多 少 公 克? (A)26 公 克 (B)850 公 克 (C)975 公 克 (D)1275 公 克 ( B )74. 廚 師 調 理 食 物 的 能 力 是 (A) 受 限 天 生 資 質, 無 法 突 破 (B) 師 傅 指 導 再 加 上 個 人 的 練 習 進 修 培 養 而 增 進 (C) 全 靠 師 傅 所 傳 授 (D) 靠 顧 客 評 估 而 定 ( B )75. 下 列 何 種 細 菌 屬 毒 素 型 細 菌? (A) 腸 炎 弧 菌 (B) 肉 毒 桿 菌 (C) 沙 門 氏 菌 (D) 仙 人 掌 桿 菌 ( C )76. 蛋 黃 的 彎 曲 度 愈 高 者, 表 示 該 蛋 愈 (A) 腐 敗 (B) 陳 舊 (C) 新 鮮 (D) 與 新 鮮 度 沒 有 關 係 ( A )77. 一 位 稱 職 的 廚 師 在 供 餐 後 可 (A) 穿 著 整 潔 工 作 服, 詢 問 顧 客 滿 意 度 (B) 穿 著 廚 衣 與 顧 客 共 餐, 增 進 感 情 交 流 (C) 敬 酒 (D) 只 要 做 好 廚 房 的 工 作 即 可 ( C )78. 依 中 餐 烹 調 檢 定 衛 生 規 定, 烹 調 材 料 洗 滌 之 順 序 應 為 (A) 乾 貨 牛 肉 魚 貝 蛋 (B) 牛 肉 魚 貝 蛋 乾 貨 (C) 乾 貨 牛 肉 蛋 魚 貝 (D) 牛 肉 乾 貨 魚 貝 蛋 ( B )79. 我 在 餐 廳 廚 房 工 作, 養 了 一 隻 寵 物 叫 " 來 喜 ", 白 天 我 怕 它 餓 沒 人 餵, 所 以 將 牠 帶 在 身 旁, 這 種 情 形 是 (A) 對 的 (B) 不 對 的 (C) 無 所 謂 (D) 只 要 不 妨 礙 他 人 就 可 以 ( A )80. 餐 飲 業 發 生 之 食 物 中 毒 以 何 者 最 多? (A) 細 菌 性 中 毒 (B) 天 然 毒 素 中 毒 (C) 化 學 物 質 中 毒 (D) 沒 有 差 異 ( D )81. 三 槽 式 餐 具 洗 滌 設 施 的 第 三 槽 若 是 採 用 氯 液 殺 菌 法, 那 麼 應 以 餘 氯 量 多 少 的 氯 水 來 浸 泡 餐 具? (A)50 ppm (B)100 ppm (C)150 ppm (D)200 ppm ( D )82. 近 營 業 結 束 時 間 客 人 才 上 門, 應 如 何 應 對? (A) 妨 礙 下 班 拒 絕 接 受 (B) 營 業 結 束 後 不 再 服 務 (C) 勉 強 接 受 消 極 應 付 (D) 告 知 營 業 時 間 後 提 供 服 務 ( B )83. 處 理 過 的 食 物, 擺 放 的 方 法 (A) 可 以 相 互 重 疊 擺 置, 以 節 省 空 間 (B) 應 分 開 擺 置 (C) 視 情 況 而 定 (D) 無 一 定 規 則 ( C )84. 餐 具 洗 淨 後 應 (A) 以 毛 巾 擦 乾 (B) 立 即 放 入 櫃 內 貯 存 (C) 先 讓 其 風 乾, 再 放 入 櫃 內 貯 存 (D) 以 操 作 者 方 便 的 方 法 入 櫃 貯 存 ( D )85. 一 包 未 經 殺 菌 但 有 真 空 包 裝 的 香 腸, 其 標 示 如 下 : 本 品 絕 對 不 含 添 加 物 - 硝, 你 認 為 這 包 香 腸 最 可 能 具 有 下 列 何 種 食 品 中 毒 的 危 險 因 子? (A) 沙 門 氏 菌 (B) 金 黃 色 葡 萄 球 菌 (C) 腸 炎 弧 菌 (D) 肉 毒 桿 菌 ( A )86. 俗 語 說 : 師 父 引 進 門, 修 行 在 個 人 因 此 廚 師 應 (A) 抽 時 間 不 斷 練 習, 以 達 到 熟 能 生 巧 之 效 果 (B) 不 必 練 習, 以 免 浪 費 時 間 (C) 只 要 熟 記 要 訣 (D) 只 要 展 現 自 信 即 可 ( D )87. 清 理 廚 房 整 理 廚 具, 對 廚 師 而 言 是 (A) 不 必 浪 費 這 種 時 間, 以 免 影 響 調 理 食 物 之 工 作 (B) 不 一 定 要 做 的 工 作 (C) 可 交 助 廚 全 權 完 成 (D) 必 要 的 工 作 ( D )88. 食 品 添 加 物 之 品 名 規 格 及 其 使 用 範 圍 限 量, 應 符 合 (A) 公 司 標 準 作 業 之 規 定 (B) 師 傅 獨 家 秘 方 調 配 斤 兩 之 規 定 (C) 食 品 新 鮮 度 來 調 配 (D)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之 規 定 ( B )89. 肉 類 食 品 產 量 的 多 少 與 季 節 的 差 異 相 關 性 (A) 最 大 (B) 最 少 (C) 沒 有 影 響 (D) 冬 天 影 響 較 大 ( B )90. 食 品 中 毒 的 發 生 通 常 以 (A) 春 天 (B) 夏 天 (C) 秋 天 (D) 冬 天 為 最 多 ( C )91. 油 炸 過 的 油 應 盡 快 用 完, 若 用 不 完 (A) 可 與 新 油 混 合 使 用 (B) 倒 掉 (C) 集 中 處 理 由 合 格 廠 商 回 收 (D) 倒 進 餿 水 桶 ( C )92. 廚 房 的 地 板 (A) 操 作 時 可 以 濕 滑 (B) 濕 滑 是 必 然 現 象 無 需 計 較 (C) 隨 時 保 持 乾 燥 清 潔 (D) 131
132 要 看 是 哪 一 類 餐 廳 而 定 ( C )93. 當 油 鍋 著 火 燃 燒 時, 下 列 的 緊 急 應 變 處 理, 何 者 為 錯? (A) 關 閉 燃 料 開 關, 以 免 造 成 更 大 的 危 險 (B) 蓋 上 鍋 蓋, 以 阻 隔 空 氣 (C) 以 水 灌 救, 避 免 繼 續 燃 燒 (D) 不 得 已 時 以 乾 粉 滅 火 器 滅 火 ( A )94. 職 業 道 德 最 重 要 之 因 素 為 (A) 敬 業 精 神 (B) 追 求 利 潤 (C) 供 應 美 味 可 口 的 食 品 (D) 杜 絕 浪 費 ( B )95. 手 部 若 有 傷 口, 易 產 生 (A) 腸 炎 弧 菌 (B) 金 黃 色 葡 萄 球 菌 (C) 仙 人 掌 桿 菌 (D) 沙 門 氏 菌 的 污 染 ( C )96. 餐 飲 業 是 一 種 (A) 製 造 業 (B) 農 漁 業 (C) 服 務 業 (D) 交 通 業 ( B )97. 假 設 氣 流 的 流 向 是 從 高 壓 到 低 壓, 你 認 為 餐 廳 營 業 場 所 氣 流 壓 力 應 為 (A) 低 壓 (B) 高 壓 (C) 負 壓 (D) 真 空 壓 ( C )98. 火 警 之 報 警 電 話 為 (A)110 (B)112 (C)119 (D)166 ( C )99. 你 現 在 正 在 切 菜, 老 闆 請 你 現 在 端 一 盤 菜 到 外 場 給 顧 客, 你 的 第 一 個 動 作 為 (A) 立 即 端 出 (B) 先 把 菜 切 完 了 再 端 出 (C) 先 立 即 洗 手, 再 端 出 (D) 只 要 自 己 方 便 即 可 ( C )100.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A) 消 毒 抹 布 以 煮 沸 法 處 理, 需 以 100 沸 水 中 煮 沸 5 分 鐘 以 上 (B) 食 品 用 具 器 具 餐 具 不 可 放 置 在 地 面 上 (C) 廚 房 內 二 氧 化 碳 濃 度 可 以 高 過 0.5% (D) 廚 房 的 清 潔 區 溫 度 必 需 保 持 在 22~25, 溼 度 保 持 在 相 對 溼 度 50~55% 之 間 ( B )101. 選 擇 殺 菌 消 毒 劑 時 不 須 注 意 到 什 麼 樣 的 事 情? (A) 廣 效 性 (B) 廣 告 宣 傳 (C) 安 定 性 (D) 良 好 作 業 性 ( C )102. 關 於 濕 紙 巾 的 敘 述, 下 列 何 種 不 正 確? (A) 一 次 進 貨 量 不 可 太 多 (B) 不 宜 在 高 溫 下 保 存 (C) 可 在 高 溫 下 保 存 (D) 由 於 高 水 活 性, 而 易 導 致 細 菌 滋 生 ( C )103. 一 位 品 德 與 修 養 良 好 的 廚 師 是 指 其 人 (A) 很 會 作 名 菜 (B) 服 裝 儀 容 整 潔 (C) 待 人 和 氣 能 與 同 事 協 調 合 作 (D) 很 有 交 際 手 腕 ( C )104. 一 位 好 的 廚 師 在 烹 調 時 對 炸 油 如 發 現 顏 色 太 深 粘 度 太 高 應 如 何 處 理? (A) 快 點 使 用 完 (B) 加 一 些 新 油 比 較 不 會 浪 費 (C) 集 中 回 收 (D) 直 接 倒 入 水 溝 ( D )105. 吃 了 河 豚 而 中 毒 是 因 河 豚 體 內 含 有 的 (A) 細 菌 (B) 化 學 物 質 (C) 過 敏 原 (D) 天 然 毒 素 所 致 ( A )106. 細 菌 性 食 物 中 毒 的 病 原 菌 中, 下 列 何 者 最 具 有 致 命 性 的 威 脅? (A) 肉 毒 桿 菌 (B) 大 腸 菌 (C) 葡 萄 球 菌 (D) 腸 炎 弧 菌 ( C )107. 一 般 說 來, 豬 排 較 少 見 七 分 熟 八 分 熟 之 情 形, 而 大 多 以 全 熟 上 桌, 其 主 要 原 因 為 (A) 七 分 熟 的 豬 排 不 好 吃 (B) 全 熟 豬 排 售 價 高 (C) 豬 的 寄 生 蟲 較 牛 為 多 (D) 民 間 風 俗 以 全 熟 為 普 遍 ( A )108. 當 客 人 發 生 食 物 中 毒 時 應 如 何 處 理? (A) 立 即 送 醫 並 收 集 檢 體 化 驗 報 告 當 地 衛 生 機 關 (B) 由 員 工 急 救 (C) 讓 客 人 自 己 處 理 (D) 順 其 自 然 ( C )109. 感 染 型 細 菌 包 括 (A) 葡 萄 球 菌 (B) 肉 毒 桿 菌 (C) 沙 門 氏 桿 菌 (D) 肝 炎 病 毒 ( C )110. 炸 豬 排 時 宜 使 用 豬 的 (A) 後 腿 肉 (B) 前 腿 肉 (C) 里 肌 肉 (D) 五 花 肉 ( D )111. 關 於 吃 到 飽 的 餐 廳,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A) 易 養 成 民 眾 暴 飲 暴 食 的 習 慣 (B) 易 養 成 民 眾 浪 費 的 習 慣 (C) 服 務 品 質 易 降 低 (D) 值 得 大 力 提 倡 此 種 促 銷 手 法 ( C )112. 職 業 道 德 的 意 義 是 指 (A) 有 職 業 不 需 品 德 (B) 學 徒 時 要 遵 守 的 道 德 與 品 德 (C) 具 團 隊 精 神 及 尊 師 重 道 與 敬 業 精 神 (D) 廣 結 善 緣 ( A )113. 芋 薯 類 削 皮 後 的 褐 變 是 因 (A) 酵 素 (B) 糖 質 (C) 蛋 白 質 (D) 脂 肪 作 用 的 關 係 ( C )114. 螃 蟹 最 肥 美 之 季 節 為 (A) 春 (B) 夏 (C) 秋 (D) 冬 季 ( C )115. 金 黃 色 葡 萄 球 菌 屬 於 (A) 感 染 型 (B) 中 間 型 (C) 毒 素 型 (D) 病 毒 型 細 菌, 因 此 在 操 作 上 應 注 意 個 人 衛 生, 以 避 免 食 品 中 毒 ( A )116. 選 購 皮 蛋 的 技 巧 為 下 列 何 者? (A) 蛋 殼 表 面 與 生 蛋 一 樣, 無 黑 褐 色 斑 點 者 (B) 蛋 殼 有 許 多 粗 糙 斑 點 者 (C) 蛋 殼 光 滑 即 好, 有 無 斑 點 皆 不 重 要 (D) 價 格 便 宜 者 ( C )117. 紅 燒 下 巴 的 下 巴 是 指 (A) 豬 頭 (B) 舌 頭 (C) 魚 頭 (D) 猴 頭 菇 ( C )118. 去 除 蔬 菜 農 藥 的 方 法,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A) 用 流 動 的 水 浸 泡 數 分 鐘 (B) 去 皮 可 去 除 相 當 比 率 的 農 藥 (C) 以 洗 潔 劑 清 洗 (D) 加 熱 時 以 不 加 蓋 為 佳 ( B )119. 對 於 食 物 中 毒 的 急 救, 下 列 何 者 錯 誤? (A) 保 暖, 但 不 要 讓 患 者 有 出 汗 現 象 (B) 將 剩 餘 食 物 嘔 吐 物 容 器 及 排 泄 物, 丟 棄 並 毀 滅 (C) 病 人 清 醒 者, 給 予 食 鹽 水 (D) 立 刻 送 醫 急 救 ( C )120. 廚 房 設 備 的 使 用 安 全 維 護 是 (A) 助 廚 的 責 任, 其 他 人 不 用 管 (B) 學 徒 需 要 學 習 的 責 任 (C) 是 所 有 廚 務 工 作 者 的 責 任 (D) 是 主 廚 的 責 任 ( A )121. 食 用 未 經 煮 熟 的 豬 肉, 最 易 感 染 何 種 寄 生 蟲?(A) 旋 毛 蟲 (B) 鉤 蟲 (C) 肺 吸 蟲 (D) 無 鉤 條 蟲 ( C)122. 食 材 450 公 克 最 接 近 (A)1 台 斤 (B) 半 台 斤 (C)1 磅 (D)8 兩 ( D )123. 台 灣 曾 經 發 生 鎘 米 事 件, 若 鎘 積 存 體 內 過 量 可 能 造 成 (A) 水 俁 病 (B) 烏 腳 病 (C) 氣 喘 病 (D) 痛 痛 病 ( B )124. 國 產 肉 品 以 一 般 市 價 論, 牛 肚 較 豬 肚 (A) 便 宜 (B) 貴 (C) 一 樣 (D) 無 法 評 估 ( B )125. 每 年 七 月 聯 考 季 節, 有 很 多 小 販 在 考 場 門 口 販 售 餐 盒, 以 衛 生 觀 點 而 言, 你 認 為 下 列 何 種 為 對? 132
133 (A) 越 貴 的, 菜 色 愈 好 (B) 烈 日 之 下, 易 助 長 細 菌 增 殖 而 使 餐 盒 加 速 腐 敗 (C) 提 供 考 生 一 個 很 便 利 的 飲 食 (D) 菜 色 價 格 的 種 類 愈 多, 愈 容 易 滿 足 考 生 的 選 擇 ( D )126. 葡 萄 球 菌 主 要 因 個 人 衛 生 習 慣 不 好, 如 膿 瘡 而 污 染, 其 產 生 之 毒 素 為 下 列 何 者? (A)65 以 上 即 可 將 其 破 壞 (B)80 以 上 即 可 將 其 破 壞 (C)100 以 上 即 可 將 其 破 壞 (D)120 以 上 之 溫 度 亦 不 易 破 壞 ( C )127. 蒼 蠅 防 治 最 根 本 的 方 法 為 (A) 噴 洒 殺 蟲 劑 (B) 設 置 暗 走 道 (C) 環 境 的 整 潔 衛 生 (D) 設 置 空 氣 簾 ( A )128. 廚 房 烹 調 區 油 煙 罩 高 度 應 離 地 (A)190 公 分 較 理 想 (B)160 公 分 較 理 想 (C)200 公 分 較 理 想 (D)250 公 分 較 理 想 ( A )129. 洗 衣 粉 不 可 用 來 洗 餐 具, 因 其 含 有 (A) 螢 光 增 白 劑 (B) 亞 硫 酸 氫 鈉 (C) 潤 濕 劑 (D) 次 氯 酸 鈉 ( B )130. 在 烏 腳 病 患 區, 其 本 身 地 理 位 置 即 含 高 百 分 比 的 (A) 鉛 (B) 砷 (C) 鋁 (D) 汞 ( C )131. 餐 飲 業 的 廢 棄 物 處 理 方 法, 下 列 何 者 不 正 確? (A) 可 燃 廢 棄 物 與 不 可 燃 廢 棄 物 應 分 類 處 理 (B) 使 用 有 加 蓋, 易 處 理 的 廚 餘 桶, 內 置 塑 膠 袋 以 利 清 洗 維 護 清 潔 (C) 每 天 清 晨 清 理 易 腐 敗 的 廢 棄 物 (D) 含 水 量 較 高 的 廚 餘 可 利 用 機 械 處 理, 使 脫 水 乾 燥, 以 縮 小 體 積 ( D )132. 廚 房 工 作 人 員 對 各 種 調 味 料 桶 之 清 理, 應 如 何 處 置? (A) 不 必 清 理 (B) 三 天 清 理 一 次 (C) 一 星 期 清 理 一 次 (D) 每 天 清 理 ( B )133. 絲 瓜 的 選 購 以 何 者 最 佳? (A) 越 輕 越 好 (B) 越 重 越 好 (C) 越 長 越 好 (D) 越 短 越 好 ( B )134. 台 灣 地 區 用 電 通 常 使 用 的 電 壓 為 (A)90 伏 特 (B)110 伏 特 (C)250 伏 特 (D)500 伏 特 ( D )135. 胚 芽 米 中 含 (A) 澱 粉 (B) 蛋 白 質 (C) 維 生 素 (D) 脂 肪 量 較 高, 易 酸 敗 不 耐 貯 藏 ( A )136. 江 浙 名 菜 以 草 魚 尾 段 入 菜 叫 做 (A) 紅 燒 划 水 (B) 紅 燒 尾 巴 (C) 紅 燒 下 巴 (D) 紅 燒 草 魚 尾 ( D )137. 米 飯 容 易 為 仙 人 掌 桿 菌 污 染 而 造 成 食 品 中 毒, 今 有 一 中 午 十 二 時 卅 分 開 始 營 業 的 餐 廳, 你 認 為 其 米 飯 煮 好 的 時 間 最 好 為 (A) 八 時 卅 分 (B) 九 時 卅 分 (C) 十 時 卅 分 (D) 十 一 時 卅 分 ( B )138. 主 廚 開 功 能 表 製 備 菜 餚, 食 材 的 選 擇 應 以 (A) 進 口 食 材 (B) 當 地 及 季 節 性 食 材 (C) 價 格 昂 貴 的 食 材 (D) 保 育 類 食 材 來 爭 取 顧 客 認 同 並 達 到 成 本 控 制 的 要 求 ( B )139. 國 內 蔬 菜 水 果 之 市 場 價 格 與 (A) 生 長 環 境 (B) 生 產 季 節 (C) 重 量 (D) 地 區 性 具 有 密 切 關 係 ( B )140. 何 種 細 菌 性 食 品 中 毒 與 水 產 品 關 係 較 大? (A) 彎 曲 桿 菌 (B) 腸 炎 弧 菌 (C) 金 黃 色 葡 萄 球 菌 (D) 仙 人 掌 桿 菌 ( D )141. 豬 肉 屠 體 中, 肉 質 最 柔 嫩 的 部 位 是 (A) 里 肌 肉 (B) 梅 花 肉 ( 胛 心 肉 ) (C) 後 腿 肉 (D) 小 里 肌 ( B )142. 地 震 發 生 時, 廚 房 工 作 人 員 應 (A) 立 刻 搭 電 梯 逃 離 (B) 立 即 關 閉 瓦 斯 電 源, 經 由 樓 梯 快 速 逃 出 (C) 原 地 等 候 地 震 完 畢 (D) 逃 至 樓 頂 等 候 救 援 ( D )143. 現 在 有 很 多 餐 廳 以 吃 到 飽 為 促 銷 手 法, 容 易 造 成 食 物 成 本 提 高, 為 了 維 持 營 業 利 潤, 選 擇 食 材 時 (A) 可 以 回 收 使 用 過 之 剩 餘 食 物 (B) 採 購 過 期 食 材 比 較 便 宜 (C) 採 購 走 私 食 物 比 較 便 宜 (D) 保 持 公 司 信 譽 維 持 正 規 採 購 原 則 ( D )144. 豬 油 加 醬 油 拌 飯 美 味 可 口, 但 因 豬 油 含 有 較 高 的 飽 和 脂 肪 酸, 下 列 何 種 族 群 應 減 少 食 用? (A) 少 年 (B) 青 年 (C) 壯 年 (D) 慢 性 病 患 者 ( B )145. 燒 菜 時, 若 加 熱 過 度, 引 起 鍋 裡 油 脂 著 火, 必 須 (A) 用 水 撲 滅 (B) 先 關 掉 瓦 斯 開 關 再 蓋 上 鍋 蓋 (C) 使 用 滅 火 器 滅 火 (D) 用 抹 布 撲 打 ( D )146. 廚 房 女 性 從 業 人 員 於 工 作 時 間 內, 應 該 (A) 化 粧 (B) 塗 指 甲 油 (C) 戴 結 婚 戒 指 (D) 戴 網 狀 廚 帽 ( C )147. 一 般 餐 廳 供 應 份 數 與 (A) 人 事 費 用 (B) 水 電 費 用 (C) 食 物 材 料 費 用 (D) 房 租 成 正 比 ( D )148. 良 好 的 (A) 大 量 採 購 (B) 進 口 食 材 (C) 低 價 食 材 (D) 成 本 控 制 可 使 經 營 者 穩 定 產 品 價 格, 增 加 市 場 競 爭 力 ( D )149. 養 成 經 常 洗 手 的 良 好 習 慣, 其 目 的 是 下 列 何 種? (A) 依 公 司 規 定 (B) 為 了 清 爽 (C) 水 潤 保 濕 作 用 (D) 清 除 皮 膚 表 面 附 著 的 微 生 物 ( C )150. 夏 天 氣 候 潮 濕, 五 穀 類 容 易 發 霉, 對 我 們 危 害 最 大 且 為 我 們 所 熟 悉 之 黴 菌 毒 素 為 下 列 何 者? (A) 綠 麴 毒 素 (B) 紅 麴 毒 素 (C) 黃 麴 毒 素 (D) 黑 麴 毒 素 ( D )151. 有 關 使 用 砧 板,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A) 宜 分 4 種 並 標 示 用 途 (B) 宜 用 合 成 塑 膠 砧 板 (C) 每 次 作 業 後, 應 充 分 洗 淨, 並 加 以 消 毒 (D) 洗 淨 消 毒 後, 應 以 平 放 式 存 放 ( C )152. 廚 師 手 指 受 傷 最 容 易 引 起 (A) 肉 毒 桿 菌 (B) 腸 炎 弧 菌 (C) 金 黃 色 葡 萄 球 菌 (D) 綠 膿 菌 感 染 ( D )153. 食 品 與 器 具 不 可 與 地 面 直 接 接 觸, 應 高 於 地 面 多 少?(A)5 cm (B)10 cm (C)20 cm (D)30 cm ( C )154. 現 代 化 廚 房 的 滅 火 系 統 是 (A) 滅 火 器 (B) 滅 火 砂 (C) 自 動 滅 火 系 統 (D) 水 柱 ( C )155. 廚 房 的 衛 生 管 理 作 業, 主 要 由 (A) 新 廚 師 (B) 助 廚 (C) 全 體 工 作 人 員 (D) 老 闆 負 責 ( D )156. 下 列 何 種 魚 類 較 適 合 做 為 生 魚 片 的 食 材? (A) 河 流 出 海 口 的 魚 (B) 箱 網 魚 (C) 近 海 魚 (D) 深 海 魚 ( C )157. 蛋 類 烹 調 前 的 製 備, 下 列 何 種 組 合 順 序 方 為 正 確?1. 洗 滌 2. 選 擇 3. 打 破 4. 放 入 碗 內 觀 察 5. 再 放 入 大 容 器 內 (A) (B) (C) (D) ( B )158. 買 雞 蛋 時 宜 選 購 (A) 蛋 殼 光 潔 平 滑 者 (B) 蛋 殼 乾 淨 且 粗 糙 者 (C) 蛋 殼 無 破 損 即 可 (D) 蛋 殼 133
134 有 特 殊 顏 色 者 ( A )159. 瓜 類 中, 冬 瓜 比 胡 瓜 的 儲 藏 期 (A) 較 長 (B) 較 短 (C) 不 能 比 較 (D) 相 同 ( C )160. 中 性 清 潔 劑 其 PH 值 是 介 於 下 列 何 者 之 間?(A)3.0~5.0 (B)4.0~6.0 (C)6.0~8.0 (D)7.0~10.0 ( D )161. 熟 食 掉 落 地 上 時 應 如 何 處 理? (A) 洗 淨 後 再 供 客 人 食 用 (B) 重 新 加 熱 調 理 後 再 供 客 人 食 用 (C) 高 溫 殺 菌 後 再 供 客 人 食 用 (D) 丟 棄 不 可 再 供 客 人 食 用 ( D )162. 中 餐 廚 師 穿 著 工 作 衣 帽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A) 漂 亮 大 方 (B) 減 少 生 產 成 本 (C) 代 表 公 司 形 象 (D) 防 止 髮 屑 雜 物 掉 落 食 物 中 ( D )163. 如 何 選 購 較 甜 美 可 口 水 果? (A) 應 選 有 蟲 鳥 咬 過 的 較 甜 (B) 外 形 較 大 者 較 甜 美 (C) 外 觀 完 整 者 較 甜 (D) 當 季 時 令 水 果 可 能 較 甜 ( B )164. 儘 量 不 以 大 容 器 而 改 以 小 容 器 貯 存 食 物, 以 衛 生 觀 點 來 看, 其 優 點 是 (A) 好 拿 (B) 中 心 溫 度 易 降 低 (C) 節 省 成 本 (D) 增 加 工 作 效 率 ( B )165. 手 洗 餐 具 時, 應 用 何 種 清 潔 劑? (A) 弱 酸 (B) 中 性 (C) 酸 性 (D) 鹼 性 ( A )166. 烹 調 從 業 人 員 如 有 剩 餘 的 食 物 材 料 (A) 應 先 檢 視 其 儲 存 狀 況 及 品 質, 進 而 置 於 冰 箱 保 存 (B) 煮 成 自 己 愛 吃 的 口 味, 享 受 一 番, 以 免 浪 費 (C) 分 發 給 同 事 處 理 (D) 一 律 丟 棄, 以 免 增 加 麻 煩 ( A )167. 雞 肉 中 最 嫩 的 部 份 是 (A) 雞 柳 (B) 雞 腿 肉 (C) 雞 胸 肉 (D) 雞 翅 膀 ( D )168. 臺 灣 近 海 魚 類 的 價 格 會 受 季 節 氣 候 的 影 響 而 變 動, 影 響 最 大 的 是 (A) 雨 季 (B) 秋 季 (C) 雪 季 (D) 颱 風 季 ( D )169. 用 鐵 弗 龍 的 平 底 鍋 煎 過 魚 後, 需 作 何 種 洗 滌 處 理?(A) 用 鋼 刷 和 洗 潔 劑 來 徹 底 清 洗 (B) 用 鹽 粒 搓 磨 鍋 底 後, 將 鹽 倒 掉 再 擦 乾 淨 即 可 (C) 以 乾 布 擦 乾 淨 即 可 (D) 用 軟 質 菜 瓜 布 清 洗 乾 淨 即 可 ( C )170. 廚 師 的 味 覺 細 胞 被 破 壞, 味 覺 反 應 遲 鈍, 烹 調 食 物 所 用 的 調 味 料 相 對 加 重, 下 列 何 者 因 素 影 響 最 大? (A) 抽 煙 (B) 喝 酒 (C) 嚼 食 檳 榔 (D) 嚼 口 香 糖 ( C )171. 真 空 包 裝 是 一 種 很 好 的 包 裝, 但 若 包 裝 前 處 理 不 當, 極 易 造 成 下 列 何 種 細 菌 滋 生? (A) 腸 炎 弧 菌 (B) 黃 麴 毒 素 (C) 肉 毒 桿 菌 (D) 沙 門 氏 菌 而 使 消 費 者 致 命 ( C )172. 冬 天 病 媒 較 少 的 原 因 為 (A) 較 常 下 雨 (B) 氣 壓 較 低 (C) 氣 溫 較 低 (D) 氣 侯 多 變 以 致 病 媒 活 動 力 降 低 ( A )173. 電 線 走 火 引 起 火 災 時, 要 使 用 什 麼 滅 火 器 較 正 確? (A) 甲 乙 丙 類 (ABC 型 ) 乾 粉 滅 火 器 (B) 泡 沫 滅 火 器 (C) 水 (D) 滅 火 彈 ( C )174. 中 餐 術 科 檢 定 發 現 食 材 腐 壞 時 (A) 試 後 再 到 主 辦 單 位 抗 議 (B) 考 試 沒 及 格 試 後 找 民 意 代 表 關 說 (C) 當 場 向 場 務 人 員 反 應, 更 換 新 鮮 食 材 (D) 不 可 以 反 應, 評 審 會 不 高 興 ( C )175. 依 衛 生 法 規 規 定, 餐 飲 從 業 人 員 最 少 要 多 久 接 受 體 檢? (A) 每 月 一 次 (B) 每 半 年 一 次 (C) 每 年 一 次 (D) 每 兩 年 一 次 ( B )176. 下 列 加 工 食 材 中 何 者 之 硝 酸 鹽 含 量 可 能 最 高?(A) 蛋 類 (B) 肉 類 (C) 蔬 菜 類 (D) 水 果 類 ( D )177. 關 於 工 作 服 的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不 正 確? (A) 僅 限 在 工 作 場 所 工 作 時 穿 著 (B) 應 以 淡 淺 色 為 主 (C) 為 衛 生 指 標 之 一 (D) 可 穿 著 回 家 ( D )178. 野 生 動 物 保 育 法 規 定 不 得 宰 殺 野 生 動 物 (A) 不 宰 殺 但 可 以 購 買 (B) 偷 偷 的 吃, 不 要 被 發 現 就 可 以 (C) 不 要 標 示 動 物 名 稱, 就 可 以 販 賣 (D) 宰 殺 與 販 賣 都 是 違 法 行 為 ( D )179. 製 造 調 配 菜 餚 之 場 所 (A) 可 養 牲 畜 (B) 可 居 住 (C) 可 養 牲 畜 亦 可 居 住 (D) 不 可 養 牲 畜 亦 不 可 居 住 ( A )180. 構 成 一 件 食 品 中 毒, 是 指 幾 人 以 上 攝 取 相 同 食 品 發 生 相 似 之 疾 病 症 狀, 並 自 檢 體 中 分 離 出 相 同 之 致 病 原 因 ( 除 肉 毒 桿 菌 中 毒 外 )? (A) 二 人 或 二 人 以 上 (B) 三 人 或 三 人 以 上 (C) 五 人 或 五 人 以 上 (D) 十 人 或 十 人 以 上 ( C )181. 選 購 罐 頭 食 品 應 注 意 (A) 封 罐 完 整 即 好 (B) 凸 罐 者 表 示 內 容 物 多 (C) 封 罐 完 整, 並 標 示 完 全 (D) 歪 罐 者 為 佳 ( C )182. 要 選 擇 新 鮮 的 蝦 應 選 下 列 何 者? (A) 頭 部 已 帶 有 黑 色 的 (B) 頭 部 脫 落 的 (C) 蝦 身 堅 硬 的 (D) 蝦 身 柔 軟 的 ( B )183. 下 列 魚 類 何 者 屬 於 海 水 魚? (A) 草 魚 (B) 鯧 魚 (C) 鯽 魚 (D) 鰱 魚 ( C )184. 屬 於 春 季 盛 產 的 蔬 菜 是 (A) 麻 竹 筍 (B) 蓮 藕 (C) 百 合 (D) 大 白 菜 ( C )185. 空 心 菜 是 夏 季 盛 產 的 蔬 菜 屬 於 (A) 根 莖 類 (B) 花 果 類 (C) 葉 菜 類 (D) 莖 球 類 ( B )186. 主 廚 的 工 作 責 任 是 管 理 廚 務, 將 食 材 物 盡 其 用, 為 的 是 要 達 到 下 列 哪 個 目 的? (A) 創 意 (B) 控 制 成 本 (C) 消 耗 (D) 研 發 新 菜 ( A )187.1 台 斤 為 600 公 克,3000 公 克 為 (A)3 公 斤 (B)85 兩 (C)6 台 斤 (D)8 台 斤 ( B )188. 廚 房 發 生 火 災 時, 廚 師 應 如 何 應 變?(A) 馬 上 展 開 滅 火, 不 可 大 聲 呼 叫, 客 人 會 跑 掉 (B) 呼 叫 同 仁, 迅 速 展 開 滅 火, 並 報 告 單 位 主 管 同 時 疏 散 顧 客 (C) 私 底 下 自 己 滅 火, 不 要 報 告 單 位 主 管 (D) 保 命 重 要 趕 快 逃 離 ( B )189. 市 面 上 病 死 豬 肉 層 出 不 窮, 如 何 選 擇 新 鮮 的 豬 肉 食 材? (A) 灰 白 色 (B) 豬 肉 顏 色 呈 淡 紅 色, 富 有 光 澤 及 彈 性 (C) 暗 而 無 光 澤, 無 彈 性 (D) 豬 肉 顏 色 呈 深 紅 色, 有 微 酸 味 134
135 ( D )190. 生 吃 淡 水 魚 類, 最 容 易 感 染 (A) 鉤 蟲 (B) 旋 毛 蟲 (C) 毛 線 蟲 (D) 肝 吸 蟲 所 以 淡 水 魚 類 應 煮 熟 食 用 才 安 全 ( D )191. 廚 房 出 菜 的 程 式, (A) 廚 房 同 事 的 朋 友 先 出 菜 (B) 只 要 方 便 出 菜 不 必 考 慮 太 多 (C) 集 中 同 樣 的 菜 一 起 烹 調 才 不 會 浪 費 (D) 先 進 先 出 或 由 外 場 工 作 人 員 安 排 ( A )192. 被 蒸 氣 燙 傷 時 最 好 的 處 理 方 法 是 (A) 儘 快 沖 冷 水 (B) 塗 抹 醬 油 (C) 塗 抹 麻 油 (D) 以 乾 淨 紗 布 蓋 好, 以 免 被 污 染 ( D )193. 下 列 何 種 食 物 的 產 量 與 季 節 的 關 係 最 小?(A) 蔬 菜 (B) 水 果 (C) 魚 類 (D) 豬 肉 ( A )194. 正 常 的 新 鮮 肉 類 色 澤 為 (A) 鮮 紅 色 (B) 暗 紅 色 (C) 灰 紅 色 (D) 褐 色 ( A )195. 火 災 時 會 造 成 休 克 的 元 兇 是 (A) 一 氧 化 碳 (B) 二 氧 化 碳 (C) 臭 氧 (D) 氫 氣 ( C )196. 若 餐 廳 的 招 牌 菜 是 由 某 一 位 廚 師 所 開 發 出 來 的, 該 廚 師 應 有 (A) 隨 時 請 求 加 薪 (B) 俟 機 跳 槽 (C) 以 有 助 於 餐 廳 生 意 興 隆 為 榮 (D) 隱 藏 技 術 的 心 態 ( A )197. 一 般 用 肥 皂 洗 手 刷 手, 其 目 的 為 (A) 清 潔 清 除 皮 膚 表 面 附 著 的 細 菌 (B) 習 慣 動 作 (C) 一 種 完 全 消 毒 之 行 為 (D) 遵 照 規 定 ( B )198. 一 位 令 人 尊 敬 的 廚 師 應 具 備 的 職 業 道 德 為 (A) 經 常 參 加 比 賽 爭 取 名 聲 (B) 守 時 守 分 注 重 服 務 精 神 (C) 利 潤 第 一 品 質 其 次 (D) 力 求 表 現 突 顯 自 我 ( A )199. 從 業 人 員 個 人 衛 生 習 慣 欠 佳, 容 易 造 成 何 種 細 菌 性 食 品 中 毒 機 率 最 高? (A) 金 黃 色 葡 萄 球 菌 (B) 沙 門 氏 菌 (C) 仙 人 掌 桿 菌 (D) 肉 毒 桿 菌 ( A )200. 早 期 廚 師 學 廚 藝 的 心 路 歷 程 非 常 辛 苦, 大 部 分 是 採 (A) 師 徒 制 (B) 自 行 學 習 (C) 互 動 觀 摩 (D) 烹 飪 補 習 的 方 式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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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組 實 施 辦 法 一 依 據 :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三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藉 由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三 辦 理 單 位 :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私 立 培 德 高 級 工 業 家 事 職 業 學 校 ( 四 ) 協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立 信 義 國 中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餐 旅 職 群 五 參 加 對 象 : 本 市 各 國 中 九 年 級 技 藝 專 班 選 讀 抽 離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學 生 ( 含 自 辦 班 合 作 式 班 技 藝 中 心 ) 學 生, 限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六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4 年 3 月 10 日 ( 二 ) 七 報 名 方 式 :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核 章 後 送 至 信 義 國 中 ( 電 話 : #40), 本 職 群 ( 主 題 )120 名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培 德 工 家 ( 地 址 : 基 隆 市 信 義 區 培 德 路 73 號 ) 十 競 賽 內 容 : ( 一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方 式 競 賽, 包 含 學 科 及 術 科 學 科 考 題 佔 20%, 術 科 考 題 依 各 職 群 課 程 架 構 及 主 題 命 題, 佔 80% ( 二 ) 競 賽 試 題 由 考 務 中 心 聘 請 學 科 術 科 命 題 委 員 研 議 訂 定, 並 事 先 公 佈 十 一 評 審 委 員 : ( 一 ) 依 評 審 迴 避 原 則, 遴 聘 該 職 類 檢 定 與 業 界 專 家 擔 任 監 評 委 員, 並 陳 報 教 育 處 核 備 137
138 ( 二 ) 監 評 標 準 由 各 職 類 監 評 委 員 依 各 職 群 實 作 狀 況 訂 定 之, 並 依 參 賽 學 生 總 成 績 之 高 低 順 序 排 定 名 次 錄 取 十 二 參 賽 須 知 : ( 一 ) 競 賽 分 學 科 與 術 科 :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答 錯 不 倒 扣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評 分 標 準 如 下 : 正 確 性 流 暢 性 服 裝 儀 容 時 間 清 潔 衛 生 30% 30% 10% 20% 10% 註 : 術 科 競 賽 題 目 及 術 科 評 分 標 準 說 明 ( 如 附 件 1) (3)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若 術 科 成 績 相 同, 則 依 正 確 性 流 暢 性 服 裝 儀 容 時 間 清 潔 衛 生 等 順 序 項 目 分 數 高 低 為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 二 )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主 題 )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如 附 件 2) ( 三 ) 術 科 試 場 配 置 圖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主 題 ) 術 科 試 場 配 置 圖 ( 如 附 件 3) ( 四 )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主 題 )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 如 附 件 4) ( 五 ) 評 分 表 內 容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主 題 ) 個 人 評 分 表 及 成 績 總 表 ( 如 附 件 5) ( 六 ) 學 科 題 庫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學 科 題 庫 ( 公 告 於 基 隆 市 教 育 處 網 站 ) ( 七 ) 考 場 位 置 : 培 德 工 家 考 場 位 置 與 交 通 方 式 ( 如 附 件 6) 十 三 成 績 複 查 : 依 公 文 及 電 子 公 告 時 間 為 準 十 四 錄 取 方 式 與 獎 勵 : ( 一 ) 本 職 群 ( 主 題 ) 錄 取 第 1 名 至 6 名 各 1 名 及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以 本 職 群 ( 主 題 )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之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二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 三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十 五 頒 獎 典 禮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 四 ), 承 辦 單 位 得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138
139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六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補 助 及 市 府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七 本 辦 法 奉 核 後 公 告 實 施 139
140 附 件 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組 術 科 競 賽 題 目 四 人 份 西 餐 餐 具 擺 設 ( 一 ) 考 場 準 備 之 器 皿 設 備 ( 個 人 使 用 ): 西 餐 餐 具 擺 設 設 備 器 皿 規 格 數 量 設 備 器 皿 規 格 數 量 會 議 長 桌 180*60 1 紅 茶 杯 組 4 標 準 方 桌 1 餐 叉 4 標 準 椅 4 橢 圓 湯 匙 4 方 檯 布 已 鋪 設 桌 上 1 圓 湯 匙 4 口 布 標 準 5 奶 油 刀 4 服 務 巾 1 茶 匙 4 托 盤 1 麵 包 8 水 杯 高 腳 4 奶 油 4 麵 包 盤 4 麵 包 籃 1 鹽 罐 胡 椒 罐 各 1 服 務 叉 匙 各 1 花 瓶 1 術 科 評 分 標 準 依 據 全 國 技 能 檢 定 規 範 及 試 題 規 則 進 行 在 規 定 時 間 內 模 擬 餐 廳 作 業 流 程 完 成 指 定 題 目, 評 審 依 正 確 性 流 暢 性 服 裝 儀 容 時 間 清 潔 衛 生 等 項 目 評 分 其 他 事 項 : 其 他 未 及 備 載 之 違 規 事 項, 依 評 審 人 員 研 商 決 議 處 理 其 他 規 定 : 現 場 說 明 評 分 項 目 如 下 正 確 性 流 暢 性 服 裝 儀 容 時 間 清 潔 衛 生 30% 30% 10% 20% 10% 140
141 附 件 2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組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一 參 賽 學 生 請 於 指 定 時 間 攜 帶 准 考 證 報 到, 如 未 於 時 間 內 報 到 或 未 帶 證 件, 以 棄 權 論, 不 得 異 議 術 科 順 序 由 主 辦 單 位 亂 數 排 定 並 事 前 公 告, 報 到 當 日, 於 每 場 比 賽 前 10 分 鐘 開 始 報 到, 各 場 次 比 賽 開 始 10 分 鐘 後, 不 得 再 報 到 ; 各 場 比 賽 如 有 調 整, 應 以 考 場 公 告 為 最 正 確, 考 生 不 得 異 議 二 學 科 競 賽 : 參 賽 學 生 請 穿 著 各 校 制 服 ( 運 動 服 ) 或 餐 廳 外 場 服 勤 制 服 ( 術 科 比 賽 服 裝 ) 參 加 學 科 筆 試 準 入 場 應 試, 筆 試 競 賽 時 間 :50 分 鐘 逾 時 10 分 鐘 不 得 入 場, 未 滿 30 分 鐘 不 得 出 場,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三 術 科 競 賽 : 參 賽 學 生 一 律 穿 著 餐 廳 外 場 服 勤 制 服 ( 依 勞 委 會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丙 級 技 能 檢 定 服 儀 規 定 ), 違 反 者 依 規 定 扣 服 儀 分 數 10 分 四 競 賽 使 用 工 具, 由 競 賽 組 編 號 分 配,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不 得 要 求 更 換 五 競 賽 所 需 之 材 料 與 器 具, 由 命 題 委 員 統 籌 分 配 使 用, 競 賽 學 生 不 得 攜 帶 材 料 與 器 具 進 入 競 賽 場 所 六 競 賽 時 間 內, 不 得 自 場 外 補 送 任 何 物 品 進 場 給 競 賽 學 生 七 競 賽 時 間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如 有 下 列 情 形 者, 依 照 規 定 予 以 扣 分 : ( 一 ) 高 聲 喊 叫 者, 扣 總 成 績 5 分 ( 二 ) 傳 遞 夾 帶 窺 視 他 人 操 作 或 與 他 人 談 話 者, 均 分 別 扣 總 成 績 20 分 ( 三 ) 未 經 評 審 監 場 委 員 許 可, 擅 自 離 開 或 變 動 作 業 位 置 者, 分 別 扣 總 成 績 20 分 ( 四 ) 其 它 不 法 情 事, 經 評 審 監 場 委 員 共 同 認 定 者, 應 予 扣 分 ( 五 ) 違 反 考 場 規 則 情 節 重 大 者, 經 評 審 委 員 認 定, 得 令 其 出 場, 取 消 競 賽 資 格 八 承 辦 單 位 供 應 之 工 具 於 競 賽 中 更 換, 所 耗 時 間, 不 予 折 計 亦 不 予 扣 分 九 術 科 考 試 題 型 以 模 擬 餐 廳 中 的 作 業 流 程 ( 依 抽 題 公 告 為 主 ), 術 科 競 賽 時 間 為 15 分 鐘 十 競 賽 同 學 於 競 賽 途 中, 如 因 故 須 離 開 試 場 時, 經 評 審 委 員 核 准, 並 派 人 員 陪 同, 始 可 離 開 但 時 間 不 得 超 過 5 分 鐘, 時 間 不 能 折 計 十 一 競 賽 時 間 截 止, 即 停 止 作 業, 否 則 不 予 計 分 試 題 及 由 主 辦 單 位 供 應 之 工 具 物 品 與 材 料 等, 不 得 攜 出 場 外 十 二 各 校 領 隊 指 導 老 師 學 生 及 其 他 人 員, 不 得 在 競 賽 試 場 外 逗 留 窺 探 十 三 為 維 護 競 賽 公 平 性, 未 完 成 測 驗 學 生 不 得 離 開 競 賽 會 場, 測 驗 完 畢 學 生 可 先 行 離 開 但 不 得 接 近 競 賽 場 地, 由 大 會 進 行 人 員 管 制 另 各 校 帶 隊 老 師 為 因 應 會 場 突 發 狀 況 而 進 行 決 議 時, 若 離 開 會 場 者, 不 得 對 大 會 相 關 臨 時 決 議 事 項 提 出 異 議 十 四 本 規 則 經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籌 備 委 員 會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41
142 菜 單 奶 油 蘆 筍 湯 * * * * * * 義 大 利 肉 醬 麵 * * * * * * 紅 茶 142
143 附 件 3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組 術 科 試 場 配 置 圖 會 議 桌 會 議 桌 會 議 桌 會 議 桌 會 議 桌 會 議 桌 會 議 桌 會 議 桌 標 準 標 準 標 準 標 準 標 準 標 準 標 準 標 準 方 桌 方 桌 方 桌 方 桌 標 準 方 桌 方 桌 方 桌 方 桌 方 桌 評 審 老 師 評 審 老 師 143
144 附 件 4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組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8:00-14:00 項 目 時 間 地 點 備 註 選 手 報 到 8:00~8:30 禮 堂 學 科 預 備 8:30~8:40 學 科 測 驗 8:40~9:30 學 科 考 場 50 分 鐘 第 一 場 術 科 9:50~10:00 餐 服 教 室 抽 崗 位 術 科 考 試 一 10:00~10:15 術 科 考 場 15 分 鐘 第 二 場 術 科 10:15~10:25 餐 服 教 室 抽 崗 位 術 科 考 試 二 10:25~10:40 術 科 考 場 15 分 鐘 第 三 場 術 科 10:40~10:50 餐 服 教 室 抽 崗 位 術 科 考 試 三 10:50~11:05 術 科 考 場 15 分 鐘 第 四 場 術 科 11:05-11:15 餐 服 教 室 抽 崗 位 術 科 考 試 四 11:15-11:30 術 科 考 場 15 分 鐘 第 五 場 術 科 11:30~11:40 餐 服 教 室 抽 崗 位 術 科 考 試 五 11:40~11:55 術 科 考 場 15 分 鐘 中 午 休 息 第 六 場 術 科 12:20~12:30 餐 服 教 室 抽 崗 位 術 科 考 試 六 12:30~12:45 術 科 考 場 15 分 鐘 第 七 場 術 科 12:45~12:55 餐 服 教 室 抽 崗 位 術 科 考 試 七 12:55~13:10 術 科 考 場 15 分 鐘 第 八 場 術 科 13:10~13:20 餐 服 教 室 抽 崗 位 術 科 考 試 八 13:20~13:35 術 科 考 場 15 分 鐘 選 手 離 校 全 部 選 手 測 試 完 畢 備 註 :1. 成 績 由 基 隆 市 政 府 教 育 處 統 一 公 告 2. 各 場 次 時 間 得 依 實 際 報 名 選 手 人 數 公 告 術 科 題 目 現 場 狀 況 修 正 調 整, 考 生 應 隨 時 聽 候 現 場 工 作 人 員 指 導, 進 入 考 場 應 試 成 品 展 示 時 間 成 品 展 示 方 式 : 考 試 內 容 為 當 場 操 作, 無 展 示 作 品, 全 程 攝 影 144
145 附 件 5-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組 個 人 評 分 表 應 考 者 姓 名 應 考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准 考 證 號 碼 考 場 崗 場 次 位 術 科 評 分 標 準 正 確 性 流 暢 性 服 裝 儀 容 時 間 清 潔 衛 生 30 分 30 分 10 分 20 分 10 分 實 際 得 分 總 分 合 計 評 審 簽 章 : 145
146 附 件 5-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組 應 考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成 績 總 表 術 科 分 項 應 考 者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場 次 崗 位 學 科 正 確 性 30 分 流 暢 性 30 分 服 裝 儀 容 10 分 時 間 20 分 清 潔 衛 生 10 分 術 科 小 計 總 分 名 次 總 分 = 學 科 * 術 科 小 計 *
147 附 件 6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組 考 場 地 圖 與 交 通 動 線 1. 自 行 開 車 :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下 右 轉 交 流 道 ( 往 文 化 中 心 方 向 ) 右 轉 沿 田 寮 河 邊 直 行 > 經 過 郵 政 總 局 > 電 力 公 司 > 中 華 電 信 > 地 方 法 院 > 信 義 區 公 車 總 站 > 直 行 上 坡 > 培 德 工 家 2. 搭 乘 公 車 : 由 基 隆 市 公 車 總 站 或 循 環 站 搭 乘 及 107, 至 培 德 工 家 站 下 車 培 德 工 家 交 通 資 訊 直 達 公 車 : 詳 細 公 車 行 經 路 線 圖, 請 進 入 本 校 網 站 查 詢 本 校 附 有 停 車 位 147
148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餐 旅 職 群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組 學 科 題 庫 單 選 題 : 共 200 題 ( 1 ) 1. 用 餐 時, 餐 巾 ( 口 布 ) 正 確 的 使 用 方 式 為 何? (1) 夾 在 胸 前 (2) 放 在 腰 帶 (3) 放 在 膝 蓋 大 腿 上 (4) 放 在 餐 盤 下 ( 1 ) 2. 中 餐 的 味 碟 應 排 在 骨 盤 的 (1) 右 上 方 (2) 左 上 方 (3) 右 下 方 (4) 左 下 方 ( 1 ) 3. 西 餐 餐 具 使 用 擺 設 順 序 是 (1) 由 外 往 內 (2) 由 內 往 外 (3) 由 中 間 向 外 (4) 客 人 使 用 方 便 就 行 ( 2 ) 4. 中 餐 廳 為 客 人 上 全 魚 時, 如 以 客 人 方 向 為 主, 應 (1) 魚 頭 朝 左, 魚 腹 向 外 (2) 魚 頭 朝 左, 魚 腹 向 內 (3) 魚 頭 朝 右, 魚 腹 向 外 (4) 魚 頭 朝 右, 魚 腹 向 內 ( 1 ) 5. 龍 蝦 箝 應 放 置 在 餐 桌 客 人 那 一 方?(1) 左 方 (2) 右 方 (3) 右 上 方 (4) 左 上 方 ( 3 ) 6. 龍 蝦 剔 叉 應 放 置 在 餐 桌 客 人 那 一 方? (1) 右 上 方 (2) 左 上 方 (3) 右 方 (4) 左 方 ( 2 ) 7. 蠔 叉 應 放 置 在 餐 桌 客 人 那 一 方?(1) 左 方 (2) 右 方 (3) 左 上 方 (4) 右 下 方 ( 1 ) 8. 餐 巾 的 功 能 不 包 括 下 列 哪 一 項? (1) 擦 汗 (2) 擦 嘴 (3) 擦 手 (4) 防 止 食 物 掉 落 ( 2 ) 9. 中 餐 擺 設 中, 小 酒 杯 在 啤 酒 杯 的 右 方 約 (1) 一 指 寬 (2) 兩 指 寬 (3) 三 指 寬 (4) 四 指 寬 ( 3 ) 10. 有 關 西 餐 餐 具 使 用, 下 列 何 者 錯 誤?(1) 不 可 以 刀 送 食 入 口 (2) 使 用 刀 叉 應 由 外 向 內 取 用 (3) 主 菜 用 畢 應 將 刀 叉 擺 回 原 位 (4) 湯 匙 用 畢 應 放 置 於 湯 盤 上 ( 1 ) 11. 客 人 單 點 食 用 意 大 利 麵, 餐 叉 應 放 置 在 客 人 那 一 方?(1) 右 方 (2) 右 上 方 (3) 左 方 (4) 左 上 方 ( 1 ) 12. 西 餐 餐 刀 中 最 不 鋒 利 是?(1) 奶 油 刀 (2) 魚 刀 (3) 餐 刀 (4) 牛 排 刀 ( 4 ) 13. 餐 巾 在 清 朝 稱 為?(1) 懷 兜 (2) 口 布 (3) 席 金 (4) 懷 擋 ( 4 ) 14. 西 餐 中 八 吋 的 盤 子 稱 為?(1) 主 菜 餐 盤 (2) 中 間 菜 盤 (3) 點 心 盤 (4) 麵 包 盤 ( 2 ) 15. 下 列 何 者 非 餐 巾 的 別 稱?(1) 席 巾 (2) 桌 巾 (3) 茶 巾 (4) 口 布 ( 3 ) 16. 下 列 何 者 非 餐 巾 摺 疊 的 原 則 (1) 高 雅 (2) 衛 生 (3) 複 雜 (4) 清 潔 ( 1 ) 17. 當 餐 廳 供 應 濃 湯 給 客 人 時, 通 常 應 供 應 下 列 那 種 匙 類?(1) 圓 湯 匙 (2) 橢 圓 湯 匙 (3) 服 務 匙 (4) 茶 匙 ( 1 ) 18. 當 西 餐 餐 桌 擺 設 時, 通 常 湯 匙 係 擺 在 下 列 那 個 位 置?(1) 餐 刀 右 邊 (2) 餐 叉 右 邊 (3) 展 示 盤 上 方 (4) 麵 包 盤 上 148
149 ( 3) 19. 下 列 各 式 刀 具 中, 那 一 把 最 為 銳 利?(1) 肉 刀 (2) 魚 刀 (3) 牛 排 刀 (4) 奶 油 刀 ( 3 ) 20. 無 論 吃 任 何 水 果, 吐 籽 的 方 式, 何 者 恰 當?(1) 直 接 吐 在 餐 桌 (2) 直 接 吐 在 餐 盤 (3) 先 吐 在 手 上 再 放 在 餐 盤 上 (4) 到 廁 所 再 吐 於 垃 圾 桶 ( 1 ) 21. 供 應 田 螺 給 客 人 時, 田 螺 叉 應 放 在 客 人 的 那 一 方?(1) 右 方 (2) 左 方 (3) 上 方 (4) 下 方 ( 4 ) 22. 西 餐 餐 桌 擺 設 時, 通 常 以 哪 項 餐 具 為 定 位 用?(1) 杯 皿 (2) 刀 具 (3) 湯 碗 (4) 口 布 ( 3 ) 23. 中 餐 餐 桌 擺 設, 通 常 以 哪 項 餐 具 作 為 定 位 用?(1) 味 碟 (2) 筷 架 (3) 骨 盤 (4) 湯 碗 ( 2 ) 24. 中 餐 餐 席 菜 糖 醋 黃 魚 通 常 以 下 列 那 種 餐 盤 來 裝 盛?(1)1 6 吋 圓 盤 (2)1 6 吋 橢 圓 盤 (3)1 4 吋 橢 圓 盤 (4)1 4 吋 圓 盤 ( 3 ) 25. 通 常 中 餐 酒 席 擺 設 的 餐 位 多 以 幾 人 為 標 準?(1) 8 人 (2) 10 人 (3) 12 人 (4) 12 人 ( 3 )26. 早 餐 餐 桌 擺 設 咖 啡 杯 皿 時, 咖 啡 杯 應 置 於 何 處?(1) 餐 叉 左 側 (2) 餐 叉 上 方 (3) 餐 刀 右 側 (4) 餐 刀 左 側 ( 3 ) 27. 持 托 盤 自 工 作 檯 拿 取 餐 具 時, 為 使 托 盤 保 持 平 衡, 餐 具 放 置 時 應 先 放 置 托 盤 上 何 處? (1) 左 邊 (2) 右 邊 (3) 正 中 央 (4) 前 方 ( 1 ) 28. 下 列 那 一 項 餐 桌 擺 設 是 屬 於 高 級 餐 廳 餐 桌 服 務 特 性?(1) 擺 展 示 盤 (2) 擺 刀 叉 匙 (3) 擺 餐 墊 紙 (4) 擺 高 腳 杯 ( 1 )29. 美 式 早 餐 和 歐 式 早 餐 的 不 同 是 在 於 美 式 早 餐 多 加 上 何 種 菜 單?(1) 一 道 主 菜 (2) 一 杯 咖 啡 (3) 一 杯 酒 (4) 一 份 麵 包 ( 4 )30. 西 餐 中 正 確 吃 麵 包 的 方 式 應?(A) 用 刀 切 來 吃 (B) 用 叉 子 叉 取 (C) 用 口 啃 食 (D) 用 手 撕 來 吃 ( 2 )31. 下 列 哪 種 宗 教 的 餐 食 中 有 不 吃 豬 肉 的 禁 忌?(1) 摩 門 教 (2) 回 教 (3) 印 度 教 (4) 猶 太 教 ( 2)32. 吃 羊 肉 的 佐 料, 多 半 是 以 什 麼 佐 味?(1) 檸 檬 (2) 薄 荷 醬 (3) 芥 末 醬 (4) 番 茄 醬 ( 1 )33. 吃 魚 時, 多 半 會 以 什 麼 佐 味?(1) 檸 檬 (2) 薄 荷 醬 (3) 芥 末 醬 (4) 番 茄 醬 ( 4 )34. 吃 完 甜 食 或 乳 製 品 時, 應 如 何 清 理 口 腔 的 味 道 較 為 恰 當?(A) 喝 咖 啡 (B) 吃 麵 包 (C) 喝 紅 茶 (D) 喝 冰 水 ( 3 )35. 西 餐 吃 布 丁 可 以 用 何 種 餐 具?(A) 小 餐 (B) 小 餐 叉 (C) 點 心 匙 (D) 湯 匙 ( 3 )36. 下 列 開 胃 菜 中, 何 者 可 以 用 手 取 用?(A) 松 露 (B) 凱 撒 沙 拉 (C) 宴 會 小 點 心 (D) 蝦 沙 拉 149
150 ( 4 ) 37. 滿 漢 全 席 是 興 起 於 (1) 宋 (2) 元 (3) 明 (4) 清 朝 的 一 種 大 型 筵 席 ( 3 )38. 不 吃 一 切 肉 類, 甚 至 奶 類 與 蛋 類 是 指 下 列 何 種 類 型 的 餐 食 者?(1) 摩 門 教 (2) 回 教 (3) 素 食 者 (4) 印 度 教 ( 3 )39.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1) 菜 單 設 計 要 考 慮 成 本 與 利 潤 (2) 菜 單 內 容 要 簡 單 易 懂 (3) 菜 單 不 需 考 慮 營 養 成 分 (4) 菜 單 是 餐 廳 中 重 要 的 商 品 目 錄 ( 3 )40. 一 般 大 眾 化 餐 廳 多 以 何 種 餐 具 來 食 用 主 餐?(1) 牛 排 刀 (2) 點 心 刀 (3) 大 餐 刀 (4) 沙 拉 刀 ( 4 ) 41.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目 前 一 般 餐 飲 菜 單 必 備 的 基 本 資 料?(1) 價 格 (2) 烹 調 方 式 (3) 服 務 費 (4) 烹 調 者 姓 名 ( 1 ) 42. 安 排 菜 單 之 原 則, 下 列 何 者 為 非?(1) 重 覆 的 烹 調 方 法 與 單 一 的 配 菜 (2) 注 重 菜 餚 本 身 之 色 香 味 (3) 先 出 海 鮮 後 出 禽 肉 類 (4) 重 口 味 後 於 淡 口 味 ( 1 ) 43. 就 杯 子 容 量 而 言, 紅 酒 杯 的 容 量 比 白 酒 杯 (1) 大 (2) 小 (3) 一 樣 (4) 不 一 定 ( 3 ) 44. 用 來 攪 拌 深 杯 裝 冰 紅 茶 的 是 (1) 茶 匙 (2) 甜 點 匙 (3) 冰 茶 匙 (4) 肉 湯 匙 ( 2 ) 45. 中 餐 餐 具 擺 設 時, 筷 子 應 擺 在 骨 盤 的 哪 一 方?(1) 前 方 (2) 右 側 (3) 左 側 (4) 上 方 ( 2 ) 46. 西 餐 餐 具 擺 設 中, 沙 拉 叉 應 擺 在 主 餐 叉 的 哪 一 方?(1) 右 側 (2) 左 側 (3) 上 方 (4) 下 方 ( 1 )47. 與 點 心 匙 或 點 心 刀 搭 配 使 用 的 餐 具 是?(1) 點 心 叉 (2) 餐 叉 (3) 魚 叉 (4) 冰 茶 匙 ( 3 )48. 下 列 餐 具 中, 那 一 種 不 屬 於 金 屬 類?(1) 餐 刀 (2) 餐 叉 (3) 餐 巾 (4) 餐 匙 ( 2 )49. 服 務 人 員 為 客 人 上 咖 啡 時, 應 將 咖 啡 杯 把 手 至 於 客 人 之 哪 一 方?(1) 左 方 向 (2) 右 方 向 (3) 前 方 向 (4) 以 上 皆 可 ( 2 )50. 餐 具 擺 設 時 (1) 無 一 定 規 矩 (2) 有 一 定 規 矩 (3) 隨 客 人 喜 好 (4) 隨 服 務 人 員 喜 好 ( 1 )51. 餐 具 中, 點 心 盤 尺 寸 比 麵 包 盤 為 (1) 大 (2) 小 (3) 一 樣 (4) 都 可 以 ( 1 )52. 西 餐 餐 桌 擺 設 中, 紅 酒 杯 應 擺 在 白 酒 杯 之 (1) 左 上 方 (2) 右 上 方 (3) 正 上 方 (4) 正 下 方 ( 3 )53. 西 餐 餐 桌 擺 設 中, 水 杯 應 擺 在 紅 酒 杯 的 (1) 正 上 方 (2) 正 下 方 (3) 左 上 方 (4) 右 上 方 ( 4 )54. 西 餐 餐 桌 擺 設 時, 奶 油 刀 通 常 應 置 於 (1) 餐 盤 上 (2) 與 其 他 刀 並 列 (3) 與 其 他 150
151 叉 並 列 (4) 麵 包 盤 ( 2 )55. 西 餐 餐 桌 擺 設, 通 常 主 餐 刀 應 擺 在 展 示 盤 的 那 一 方?(1) 左 方 (2) 右 方 (3) 上 方 (4) 下 方 ( 3 ) 56. 通 常 在 高 級 餐 廳 的 套 餐 餐 桌 擺 設 中, 點 心 叉 及 甜 點 匙 擺 在 展 示 盤 的 那 一 方?(1) 右 方 (2) 左 方 (3) 上 方 (4) 下 方 ( 2 )57. 上 菜 時, 除 飲 料 自 客 人 右 側 供 應 外, 其 餘 菜 餚 均 自 左 側 供 食, 此 種 服 務 方 式 係 指?(1) 英 式 服 務 (2) 美 式 服 務 (3) 法 式 服 務 (4) 俄 式 服 務 ( 4 )58. 通 常 餐 廳 若 要 供 應 咖 啡 給 客 人, 應 在 上 完 下 列 那 道 菜 之 後?(1) 主 菜 (2) 前 菜 (3) 湯 (4) 甜 點 ( 1 )59. 當 食 物 須 自 客 人 右 側 供 食 時, 試 問 服 務 員 通 常 以 那 一 手 端 送 食 物 較 方 便? (1) 右 手 (2) 左 手 (3) 雙 手 (4) 不 一 定 ( 2 )60. 下 列 何 種 食 物 屬 於 Finger Food?(1) 三 明 治 (2) 牛 排 (3) 沙 拉 (4) 麵 包 ( 2 )61. 通 常 客 房 餐 飲 服 務 供 應 一 人 份 早 餐 所 附 之 咖 啡 量 約 為 多 少?(1) 一 杯 (2) 二 杯 (3) 三 杯 (4) 四 杯 ( 3 )62. 西 餐 服 務 流 程 中, 當 主 人 主 菜 用 完 時 在 尚 未 上 點 心 前, 服 務 員 應 該 :(1) 倒 茶 水 (2) 端 上 咖 啡 (3) 收 拾 餐 具 整 理 桌 面 (4) 準 備 帳 單 ( 3 )63. 下 列 西 餐 餐 具 擺 設 方 式 何 者 為 正 確?(1) 刀 口 向 右 (2) 叉 齒 向 下 (3) 湯 匙 心 向 上 (4) 水 杯 置 於 湯 匙 右 方 ( 2 )64. 為 方 便 切 割 及 止 滑, 一 般 會 於 砧 板 下 方 墊 上 (1) 乾 抹 布 (2) 微 溼 抹 布 (3) 菜 瓜 布 (4) 紙 巾 ( 3 )65. 對 於 新 進 服 務 人 員, 為 避 免 服 務 失 誤 之 傷 害, 應 實 施 何 種 訓 練? (1) 面 試 操 作 (2) 在 職 訓 練 (3) 職 前 訓 練 (4) 啟 動 式 訓 練 ( 3 )66. 下 列 何 者 屬 於 設 備 不 良 造 成 的 意 外?(1) 因 地 板 打 蠟 滑 倒 (2) 儲 存 方 式 不 良 致 食 物 中 毒 (3) 因 光 線 不 良 跌 倒 (4) 熱 湯 倒 在 客 人 身 上 ( 2 )67. 手 洗 餐 具 時, 應 用 何 種 清 潔 劑?(1) 弱 酸 (2) 中 性 (3) 酸 性 (4) 鹼 性 ( 4 )68. 下 列 何 者 並 非 常 見 的 餐 具 消 毒 法?(1) 蒸 氣 (2) 煮 沸 (3) 氯 液 (4) 紅 外 線 ( 1 )69. 飯 店 的 飲 務 組 織 是 歸 屬 在 (1) 餐 飲 部 (2) 客 務 部 (3) 房 務 部 (4) 工 程 部 ( 4 )70. 下 列 何 種 器 皿 較 不 常 在 大 型 酒 會 中 使 用?(1) 冰 夾 (Ice Tong)(2) 冰 車 (Ice Trolley)(3) 開 瓶 器 (Opener) (4) 雪 克 杯 (Shaker) ( 3 ) 71. 以 下 何 者 砧 板 之 質 料, 較 合 乎 衛 生 條 件?(1) 不 銹 鋼 (2) 木 質 (3) 合 成 塑 膠 (4) 合 成 塑 鋼 151
152 ( 1 ) 72. 客 房 中 最 重 要 之 設 備 為?(1) 床 (2) 布 巾 (3) 地 毯 (4) 浴 室 ( 3 )73. 工 作 人 員 進 入 客 房 注 意 事 項, 以 下 動 作 何 者 不 當? (1) 留 意 警 示 牌 (2) 敲 門 (3) 直 接 開 門 進 入 (4) 報 單 位 名 稱 ( 2 )74. 下 列 何 項 服 務 不 屬 於 房 務 部?(1) 洗 衣 服 務 (2) 接 訂 房 (3) 清 潔 客 房 (4) 失 物 招 領 服 務 ( 2 ) 75. 在 飯 店 工 作 當 旅 客 遺 忘 物 品 時, 以 下 何 者 處 理 較 為 適 當?(1) 交 給 警 察 局 (2) 記 錄 詳 實 並 交 給 領 班 送 相 關 人 員 處 理 (3) 私 人 代 為 保 管 (4) 丟 掉 ( 3 ) 76. 房 客 持 續 掛 示 請 勿 打 攪 牌 至 中 午 以 後 時, 客 房 清 潔 員 應?(1) 房 門 未 反 鎖 時 可 嘗 試 進 入 (2) 房 門 反 鎖 時 可 敲 門 嘗 試 進 入 (3) 報 知 房 務 部 值 班 主 管 聯 絡 旅 客 (4) 立 即 報 請 使 用 緊 急 鑰 匙 開 啟 房 門 ( 1 )77. 樓 層 服 務 鑰 匙 可 開 啟 的 權 限 是?(1) 責 任 區 內 上 鎖 之 客 房 門 (2) 責 任 區 內 反 鎖 之 客 房 門 (3) 責 任 區 內 之 電 梯 門 (4) 責 任 區 內 太 平 梯 門 ( 1 )78. 客 房 地 毯 吸 灰 塵 時 應?(1) 由 內 向 外 (2) 由 左 向 右 (3) 由 右 向 左 (4) 由 外 向 內 吸 ( 2 )79. 官 式 宴 會 的 請 柬 (Invitation), 宜 於 多 久 前 就 發 出 去, 以 便 對 方 安 排 活 動 的 行 程?(1) 一 週 前 (2) 二 週 前 (3) 一 個 月 前 (4) 半 年 前 ( 4 )80. 決 定 宴 客 名 單 的 重 要 因 素, 並 不 包 括 下 列 哪 一 項?(1) 席 次 的 安 排 (2) 人 數 的 均 衡 (3) 彼 此 的 關 係 (4) 飯 店 的 等 級 ( 1 )81. 客 人 點 用 意 大 利 麵, 餐 叉 應 放 置 在 客 人 那 一 邊?(1) 右 邊 (2) 右 上 方 (3) 左 邊 (4) 左 上 方 ( 1 )82. 下 列 何 者 餐 點 較 容 易 控 制 食 物 成 本?(1) 套 餐 (2) 單 點 (3) 自 助 餐 (4) 組 合 餐 點 ( 2 )83. 吃 龍 蝦 時 要 附 上 (1) 牛 排 刀 (2) 洗 手 盅 (3) 餐 刀 (4) 牡 蠣 刀 ( 1 )84. 西 餐 餐 刀 中 最 不 鋒 利 是 (1) 奶 油 刀 (2) 魚 刀 (3) 餐 刀 (4) 牛 排 刀 ( 4 )85. 餐 巾 在 清 朝 稱 為 (1) 懷 兜 (2) 口 布 (3) 席 金 (4) 懷 擋 ( 1 )86. 此 種 餐 巾 摺 疊 法 稱 為 (1) 自 助 餐 型 (2) 卷 蛋 型 (3) 長 笛 型 (4) 丹 麥 酥 型 ( 3 )87. 西 餐 中 八 吋 的 盤 子 稱 為 (1) 主 菜 餐 盤 (2) 中 間 菜 盤 (3) 點 心 盤 (4) 麵 包 盤 ( 2 )88. 下 列 何 者 非 餐 巾 的 別 稱?(1) 席 巾 (2) 桌 巾 (3) 茶 巾 (4) 口 布 ( 3 )89. 下 列 何 者 非 餐 巾 摺 疊 的 原 則 (1) 高 雅 (2) 衛 生 (3) 複 雜 (4) 清 潔 ( 2 )90. 西 式 餐 桌 擺 設, 通 常 餐 叉 係 擺 在 展 示 盤 的 那 一 邊?(1) 右 邊 (2) 左 邊 (3) 上 方 (4) 下 方 ( 3 )91. 西 餐 餐 具 當 中, 有 銳 利 鋸 齒 之 刀 具 是 (1) 奶 油 刀 (2) 魚 刀 (3) 牛 排 刀 (4) 水 果 刀 ( 4 )92. 中 式 筵 席 1 2 人 桌 擺 設 定 位 點, 初 學 者 用 骨 盤 最 好 以 何 者 為 標 的?(1) 偶 數 座 位 (2) 奇 數 座 位 (3) 學 資 深 人 員 用 目 測 (4) 點 152
153 鐘 座 位 ( 1 )93. 當 西 餐 餐 桌 擺 設 時, 通 常 湯 匙 係 擺 在 下 列 那 個 位 置?(1) 餐 刀 右 邊 (2) 餐 叉 右 邊 (3) 展 示 盤 上 方 (4) 麵 包 盤 上 ( 3 )94. 下 列 各 式 刀 具 中, 那 一 種 最 為 銳 利?(1) 沙 拉 刀 (2) 魚 刀 (3) 牛 排 刀 (4) 奶 油 刀 ( 1 )95. 中 式 筵 席 所 使 用 的 大 菜 盤 其 尺 寸 為 :(1) 吋 (2) 吋 (3) 8-6 吋 (4)6 吋 以 下 ( 1 )96. 西 餐 主 菜 盤 的 尺 寸, 其 直 徑 至 少 應 為 多 少 吋 以 上?(1)1 0 吋 (2)9 吋 (3) 8 吋 (4) 6 吋 ( 3 )97. 供 應 半 粒 葡 萄 柚 給 客 人 時, 應 另 附 下 列 那 種 餐 具?(1) 餐 刀 (2) 餐 叉 (3) 洗 手 盅 (4) 湯 匙 ( 1 )98. 供 應 田 螺 給 客 人 時, 田 螺 叉 應 放 在 客 人 的 那 一 邊?(1) 右 邊 (2) 左 邊 (3) 上 方 (4) 下 方 ( 1 )99. 西 餐 餐 桌 擺 設 時, 通 常 餐 刀 的 刀 口 係 朝 下 列 那 一 個 方 向?(1) 向 左 朝 展 示 盤 (2) 向 右 朝 外 側 (3) 向 上 方 (4) 向 下 方 ( 4 )100. 西 餐 餐 桌 擺 設 時, 通 常 以 下 列 那 項 餐 具 作 為 定 位 用?(1) 杯 皿 (2) 刀 具 (3) 湯 碗 (4) 口 布 ( 3 )101. 中 餐 餐 桌 擺 設, 通 常 以 下 列 那 種 餐 具 先 置 放?(1) 味 碟 (2) 筷 架 (3) 骨 盤 (4) 湯 碗 ( 2 )102. 中 餐 餐 席 菜 [ 糖 醋 黃 魚 ] 通 常 係 以 下 列 那 類 餐 盤 來 裝 盛?(1)1 6 吋 圓 盤 (2)1 6 吋 橢 圓 盤 (3)1 4 吋 橢 圓 盤 (4)1 4 吋 圓 盤 ( 3 )103. 通 常 中 餐 酒 席 擺 設 的 餐 位 係 以 多 少 人 為 標 準?(1) 8 人 (2)1 0 人 (3) 1 2 人 (4) 1 6 人 ( 4 )104. 中 餐 餐 桌 擺 設, 通 常 將 餐 巾 置 於 何 處?(1) 味 碟 上 方 (2) 筷 子 架 右 側 (3) 骨 盤 右 側 (4) 骨 盤 上 ( 1 )105. 一 般 中 餐 餐 桌 擺 設, 味 碟 的 位 置 係 在 骨 盤 的 那 一 方?(1) 右 上 方 (2) 右 下 方 (3) 左 上 方 (4) 左 下 方 ( 3 )106. 早 餐 餐 桌 擺 設 咖 啡 杯 皿 時, 咖 啡 杯 應 置 於 何 處?(1) 餐 叉 左 側 (2) 餐 叉 上 方 (3) 餐 刀 右 側 (4) 餐 刀 左 側 ( 3 )107. 持 托 盤 自 工 作 檯 拿 取 餐 具 時, 為 使 托 盤 保 持 平 衡, 餐 具 放 置 時 應 先 放 置 托 盤 上 何 處?(1) 左 邊 (2) 右 邊 (3) 正 中 央 (4) 前 方 ( 1 )108. 下 列 那 一 項 係 屬 於 高 級 餐 廳 餐 桌 服 務 特 性?(1) 擺 展 示 盤 (2) 擺 刀 叉 匙 (3) 擺 餐 墊 紙 (4) 擺 高 腳 杯 ( 4 )109. 中 餐 餐 桌 擺 設 時, 筷 子 架 通 常 應 置 於 何 處?(1) 骨 盤 左 方 (2) 骨 盤 上 方 (3) 骨 盤 下 方 (4) 骨 盤 右 方 ( 4 )110. 菜 單 上 不 需 具 備 那 一 種 項 目 (1) 價 目 (2) 菜 名 (3) 是 否 加 服 務 費 (4) 成 本 ( 4 )111. 下 列 何 種 不 是 構 成 菜 單 的 要 素?(1) 顏 色 (2) 質 料 (3) 菜 色 種 類 (4) 餐 桌 擺 設 ( 1 )112. 美 式 早 餐 和 歐 式 早 餐 的 不 同 是 在 於 美 式 早 餐 再 加 上 (1) 一 道 主 菜 (2) 一 杯 咖 啡 (3) 一 杯 酒 (4) 一 份 麵 包 ( 3 )113. 不 吃 牛 肉 豬 肉 等 肉 類, 此 項 禁 忌 規 定 係 屬 於 下 列 何 種 宗 教 的 餐 食 (1) 摩 門 教 (2) 回 教 (3) 印 度 教 (4) 猶 太 教 ( 3 )114. 魚 刀 並 非 一 定 要 有, 大 眾 化 餐 廳 可 以 何 種 餐 具 來 代 替 (1) 牛 排 刀 (2) 點 心 刀 (3) 大 餐 刀 (4) 沙 拉 刀 ( 3 )115. 套 餐 菜 單 之 特 色 (1) 菜 色 繁 多, 任 君 選 擇 (2) 價 格 昂 貴, 菜 色 固 定 (3) 提 供 數 量 有 限 的 菜 色, 價 格 固 定 (4) 可 單 點 餐 食, 給 顧 客 更 大 選 153
154 擇 空 間 ( 3 )116. 不 吃 一 切 肉 類, 甚 至 奶 類 蛋 類, 以 上 敘 述 是 屬 於 下 列 何 種 的 餐 食 (1) 摩 門 教 (2) 回 教 (3) 素 食 者 (4) 印 度 教 ( 3 )117.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1) 菜 單 設 計 要 考 慮 成 本 與 利 潤 (2) 菜 單 內 容 要 簡 單 易 懂 (3) 菜 單 不 需 考 慮 營 養 成 分 (4) 菜 單 是 餐 廳 中 重 要 的 商 品 目 錄 ( 4 )118. 滿 漢 全 席 興 起 於 (1) 宋 (2) 元 (3) 明 (4) 清 朝 的 一 種 大 型 筵 席 ( 4 )119.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目 前 一 般 餐 飲 菜 單 必 備 的 基 本 資 料 (1) 價 格 (2) 烹 調 方 式 (3) 服 務 費 (4) 烹 調 者 姓 名 ( 2 )120. 菜 單 最 好 是 清 晰 易 懂, 例 如 魚 香 茄 子 一 菜 中, A. 可 說 明 本 菜 使 用 材 料 是 茄 子 ; B. 魚 香 代 表 其 原 料 之 一 ; C. 魚 香 代 表 烹 調 方 式 ; D. 可 看 出 其 份 量 有 多 少, 以 上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1)A B (2)A C (3)A D (4) B D ( 1 )121. 安 排 菜 單 之 原 則, 下 列 何 者 為 非?(1) 重 覆 的 烹 調 方 法 與 單 一 的 配 菜 (2) 注 重 菜 餚 本 身 之 色 香 味 (3) 先 出 海 鮮 後 出 禽 肉 類 (4) 重 口 味 後 於 淡 口 味 ( 4 )122. 洗 手 盅 的 主 要 用 途 係 供 客 人 (1) 在 餐 前 (2) 在 餐 後 (3) 在 吃 牛 排 時 (4) 在 吃 帶 殼 海 鮮 時 的 一 種 洗 手 用 餐 具 ( 1 )123. 紅 酒 杯 容 量 比 白 酒 杯 (1) 大 (2) 小 (3) 一 樣 (4) 不 一 定 ( 3 )124. 用 來 攪 拌 深 杯 裝 的 冰 紅 茶 的 是 (1) 茶 匙 (2) 甜 點 匙 (3) 冰 茶 匙 (4) 肉 湯 匙 ( 2 )125. 中 餐 擺 設 時, 筷 子 均 置 於 筷 架 上, 擺 在 骨 盤 的 (1) 前 方 (2) 右 側 (3) 左 側 (4) 骨 盤 上 方 ( 2 )126. 沙 拉 叉 應 擺 在 晚 餐 叉 的 (1) 右 側 (2) 左 側 (3) 上 方 (4) 下 方 ( 1 )127. 通 常 不 會 單 獨 使 用, 而 是 與 點 心 匙 或 點 心 刀 合 用 的 是 (1) 點 心 叉 (2) 餐 叉 (3) 魚 叉 (4) 冰 茶 匙 ( 3 )128. 餐 具 中 那 一 種 不 屬 於 金 屬 類 (1) 餐 刀 (2) 餐 叉 (3) 餐 巾 (4) 餐 匙 ( 2 )129. 當 顧 客 提 出 湯 匙 尺 寸 過 大 不 適 合 幼 小 顧 客 喝 湯 使 用 時, 服 務 人 員 較 佳 的 應 變 方 法 是 (1) 建 議 顧 客 繼 續 使 用, 維 護 西 餐 國 際 禮 儀 (2) 更 換 尺 寸 較 小 的 湯 匙 方 便 顧 客 使 用 (3) 建 議 更 換 菜 單 (4) 報 告 上 司 留 待 主 管 後 續 處 理 ( 3 )130. 西 餐 餐 具 中, 點 心 盤 的 直 徑 為 (1)6 吋 (2)7 吋 (3)8 吋 (4)9 吋 ( 3 )131. 中 餐 服 務 時, 分 菜 員 的 位 置 在 主 人 的 (1) 左 方 (2) 前 方 (3) 右 方 (4) 以 上 皆 可 ( 2 )132. 上 咖 啡 杯 時, 應 將 咖 啡 杯 把 手 至 於 客 人 之 (1) 左 方 向 (2) 右 方 向 (3) 前 方 向 (4) 以 上 皆 可 ( 2 )133. 餐 具 擺 設 時 (1) 無 一 定 規 矩 (2) 有 一 定 規 矩 (3) 隨 客 人 喜 好 (4) 隨 服 務 人 員 喜 好 ( 1 )134. 餐 具 中 點 心 盤 尺 寸 比 麵 包 盤 為 (1) 大 (2) 小 (3) 一 樣 (4) 任 何 尺 寸 都 可 以 ( 1 )135. 紅 酒 杯 應 擺 在 白 酒 杯 之 (1) 左 上 方 (2) 右 上 方 (3) 正 上 方 (4) 正 下 方 ( 3 )136. 水 杯 應 擺 在 紅 酒 杯 的 (1) 正 上 方 (2) 正 下 方 (3) 左 上 方 (4) 右 上 方 ( 4 )137. 西 餐 餐 桌 擺 設 時, 奶 油 刀 通 常 應 置 於 (1) 餐 盤 上 (2) 與 其 他 刀 並 列 (3) 與 其 他 叉 並 列 (4) 麵 包 盤 上 ( 2 )138. 西 式 餐 桌 擺 設, 通 常 餐 刀 擺 在 展 示 盤 的 那 一 邊 (1) 左 邊 (2) 右 邊 (3) 上 方 (4) 下 方 ( 3 )139. 通 常 中 餐 供 食 魚 類 佳 餚 用 的 盤 子 是 (1) 圓 形 盤 (2) 方 形 盤 (3) 橢 圓 形 154
155 盤 (4) 三 角 形 盤 ( 4 )140. 對 於 展 示 盤 的 敘 述 何 者 錯 誤?(1) 英 文 是 S e r v i c e P l a t e / S h o w P l a t e(2) 直 徑 約 3 0 ~ 3 2 公 分 (3) 西 式 餐 桌 擺 設 時 用 來 定 位 (4) 正 式 上 菜 時 用 來 盛 裝 主 菜 ( 1 )141. 對 於 圓 盤 ( B. B. P l a t e ) 的 敘 述 何 者 錯 誤?(1) 英 文 是 B r e a d a n d B e v e r a g e P l a t e / S i d e P l a t e(2) 直 徑 約 1 6 ~ 1 8 公 分 (3) 西 式 餐 桌 擺 設 時 放 在 客 人 左 側 (4) 盛 裝 麵 包 用 又 稱 為 麵 包 盤 ( 2 )142. 胡 椒 研 磨 棒 的 英 文 是 (1)P e p p e r B o w l (2)P e p p e r M i l l (3) P e p p e r H o l d e r(4)p e p p e r S t a n d ( 3 )143. 檯 心 布 又 稱 (1) 檯 布 (2) 口 布 (3) 頂 檯 布 (4) 墊 布 ( 1 )144. 服 務 巾 又 稱 (1) 臂 巾 (2) 桌 巾 (3) 口 布 (4) 檯 布 ( 4 )145. 餐 桌 襯 墊 是 用 來 固 定 在 桌 面 底, 以 減 輕 磨 損 降 低 聲 音 防 止 振 動, 英 文 是 (1)T o p C l o t h (2)S e r v i c e C l o t h (3)T a b l e S k i r t (4)S i l e n t P a d ( 1 )146. 擦 拭 玻 璃 杯 時, 需 對 著 光 源 看, 是 為 了 (1) 檢 查 杯 子 是 否 乾 淨 (2) 使 杯 子 水 份 快 速 散 去 (3) 展 示 杯 子 的 造 型 (4) 多 此 一 舉 ( 3 )147. 服 務 人 員 在 端 送 熱 食 時 所 用 的 布 巾 是 (1) 口 布 (2) 桌 巾 (3) 服 務 巾 (4) 廚 房 用 布 巾 ( 3 )148. 甲 : 沙 拉 盤 ; 乙 : 展 示 盤 ; 丙 : 麵 包 盤 ; 丁 : 主 菜 盤, 依 大 小 順 序 排 列 為 (1) 甲 > 乙 > 丙 > 丁 (2) 乙 > 甲 > 丙 > 丁 (3) 乙 > 丁 > 甲 > 丙 (4) 丙 > 甲 > 乙 > 丁 ( 2 )149. 甲 : 餐 刀 ; 乙 : 咖 啡 杯 ; 丙 : 點 心 叉 ; 丁 : 湯 杯, 哪 些 餐 具 是 屬 於 扁 平 餐 具? (1) 甲 乙 (2) 甲 丙 (3) 丙 丁 (4) 乙 丁 ( 2 )150. 甲 : 大 蓮 花 ; 乙 : 餐 具 袋 ; 丙 : 濟 公 帽 ; 丁 : 步 步 高 升, 以 口 布 的 功 能 而 言, 哪 些 是 屬 於 顧 客 用 的 (1) 甲 乙 (2) 丙 丁 (3) 甲 丙 (4) 乙 丁 ( 4 )151. 在 高 級 的 西 餐 中 被 作 為 裝 飾 而 不 真 正 用 來 裝 盛 菜 餚 的 餐 盤 是 (1) 麵 包 盤 (2) 沙 拉 盤 (3) 主 餐 盤 (4) 展 示 盤 ( 1 )152. 在 餐 桌 擺 設 時, 下 列 何 者 並 不 適 用 於 定 位 的 是 (1) 味 碟 (2) 口 布 (3) 骨 盤 (4) 展 示 盤 ( 3 )153. 下 列 哪 一 種 杯 子 的 容 量 最 小?(1) 白 蘭 地 杯 (2) 水 杯 (3) 香 甜 酒 杯 (4) 白 酒 杯 ( 3 )154. 餐 桌 擺 設 中 的 各 式 杯 子 按 順 序, 由 左 上 至 右 下 應 為 :(1) 白 酒 杯 紅 酒 杯 水 杯 香 檳 杯 (2) 紅 酒 杯 水 杯 白 酒 杯 香 檳 杯 (3) 水 杯 紅 酒 杯 白 酒 杯 香 檳 杯 (4) 水 杯 白 酒 杯 紅 酒 杯 香 檳 杯 ( 1 )155. 下 列 何 者 為 平 底 酒 杯 (1) 可 林 杯 (2) 香 檳 杯 (3) 雞 尾 酒 杯 (4) 白 蘭 地 杯 ( 1 )156. 餐 廳 內 最 常 使 用 方 桌 尺 寸 為 公 分, 宜 使 用 何 種 尺 寸 的 檯 布 (1) 公 分 (2) 公 分 (3) 公 分 (4) 公 分 ( 2 )157. 若 要 舖 設 直 徑 公 分 大 圓 桌, 宜 使 用 何 種 尺 寸 之 檯 布 公 分 (2) 公 分 (3) 公 分 (4) 公 分 ( 2 )158. 一 般 餐 桌 桌 面 的 高 度 大 多 為 (1)5 5 公 分 (2)7 5 公 分 (3)9 5 公 分 (3) 公 分 155
156 ( 3 )159. 餐 桌 桌 面 與 椅 面 間 的 距 離 以 多 少 為 宜? (1)1 0 (2)2 0 (3)3 0(4) 4 0 公 分 ( 1 )160. 檯 布 的 最 佳 垂 下 長 度 為 (1)3 0 公 分 (2)4 0 公 分 (3)5 0 公 分 (4) 6 0 公 分 ( 1 )161. 食 用 鮮 蠔 時 無 需 準 備 那 一 樣?(1) 餐 刀 (2) 蠔 叉 (3) 麵 包 盤 (4) 洗 手 盅 ( 2 )162. 下 列 是 西 式 餐 桌 擺 設 的 步 驟, 請 選 出 排 序 正 確 的 選 項 : 甲 : 擺 放 口 布 或 展 示 盤 乙 : 擺 放 餐 刀 與 餐 叉 丙 : 擺 放 杯 子 (1) 乙 甲 丙 (2) 甲 乙 丙 (3) 丙 乙 甲 (4) 乙 丙 甲 ( 3 )163. 客 人 若 點 用 帶 殼 龍 蝦 ( L o b s t e r ) 這 道 菜 則 需 附 上 何 種 餐 具?(1) 魚 刀 魚 叉 (2) 沙 拉 刀 沙 拉 叉 (3) 龍 蝦 鉗 龍 蝦 叉 (4) 牛 排 刀 牛 排 叉 ( 3 )164. 開 胃 菜 湯 魚 點 心 若 依 照 餐 桌 擺 設 原 則 右 側 需 擺 放 何 種 餐 具? (1) 沙 拉 刀 湯 匙 魚 刀 (2) 沙 拉 刀 魚 刀 湯 匙 點 心 匙 (3) 魚 刀 湯 匙 沙 拉 刀 (4) 魚 刀 湯 匙 沙 拉 刀 點 心 匙 ( 1 )165. 中 餐 餐 具 在 桌 菜 時, 通 常 每 隔 幾 道 菜 更 換 骨 盤 (1)2-3 道 (2)4-5 道 (3)5-6 道 (3)6-7 道 ( 3 )166. 擺 設 餐 刀 時, 刀 刃 應 朝 (1) 上 (1) 下 (3) 左 (4) 右 ( 3 )167. 餐 具 的 擺 設 工 作 應 由 誰 負 責?(1) 餐 務 部 門 人 員 (2) 廚 房 工 作 人 員 (3) 餐 廳 服 務 人 員 (4) 房 務 部 門 人 員 ( 1 )168. 餐 盤 正 面 印 有 商 標 者, 則 商 標 應 對 齊 於 幾 點 鐘 的 位 置?(1)1 2(2) 3 (3) 6(4)9 點 鐘 ( 1 )169. 在 中 餐 餐 具 擺 設 中, 下 列 哪 類 餐 具 不 會 事 先 擺 在 餐 桌 上?(1) 飯 碗 (2) 口 湯 碗 (3) 味 碟 (4) 骨 盤 ( 2 )170.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服 務 檯 ( S e r v i c e s t a t i o n ) 必 備 的 物 品?(1) 服 務 巾 (2) 保 溫 鍋 (3) 餐 刀 餐 叉 (4) 點 心 叉 匙 ( 3 )171. 通 常 在 高 級 餐 廳 的 套 餐 餐 桌 擺 設 中, 點 心 叉 及 甜 點 匙 係 擺 在 展 示 盤 的 那 一 邊?(1) 右 邊 (2) 左 邊 (3) 上 方 (4) 下 方 ( 2 )172. 上 菜 時, 除 飲 料 自 客 人 右 側 供 應 外, 其 餘 菜 餚 均 自 左 側 供 食, 此 種 服 務 方 式 係 指 (1) 英 式 服 務 (2) 美 式 服 務 (3) 法 式 服 務 (4) 俄 式 服 務 ( 3 )173. 西 式 早 餐 煎 蛋 有 一 種 是 單 面 煎, 其 英 文 稱 之 為 (1)O N E S I D E (2) A S I D E(3)S U N N Y S I D E U P (4)O V E R E A S Y ( 4 )174. 通 常 餐 廳 若 要 供 應 咖 啡 給 客 人, 應 在 上 完 下 列 那 道 菜 之 後?(1) 主 菜 (2) 前 菜 (3) 湯 (4) 甜 點 ( 1 )175. 當 食 物 須 自 客 人 右 側 供 食 時, 試 問 服 務 員 通 常 以 那 一 手 端 送 食 物 較 方 便?(1) 右 手 (2) 左 手 (3) 雙 手 (4) 不 一 定 ( 2 )176. 通 常 客 房 餐 飲 服 務 供 應 一 人 份 早 餐 所 附 之 咖 啡 量 約 為 多 少?(1) 一 杯 (2) 二 杯 (3) 三 杯 (4) 四 杯 ( 3 )177. 西 餐 服 務 流 程 中, 當 主 人 主 菜 用 完 時 在 尚 未 上 點 心 前, 服 務 員 應 該 (1) 倒 茶 水 (2) 端 上 咖 啡 (3) 收 拾 餐 具 整 理 桌 面 (4) 準 備 帳 單 ( 3 )178. 下 列 西 餐 餐 具 擺 設 方 式 何 者 為 正 確?(1) 刀 口 向 右 (2) 叉 齒 向 下 (3) 湯 匙 心 向 上 (4) 水 杯 置 於 湯 匙 右 方 ( 3 )179. 視 客 人 個 別 嗜 好 點 菜 之 方 式 稱 之 為 (1)T A B L E D ' H O T E (2)S E T M E N U(3)A L A C A R T E (4)M E N U ( 2 )180. 通 常 所 謂 套 餐 係 指 下 列 何 者? (1)A L A C A R T E (2)S E T M E N U (3)B U F F E T (4) M E N U 156
157 ( 2 )181. 法 文 T A B L E D ' H O T E 係 指 (1) 個 別 點 菜 (2) 套 餐 (3) 前 菜 (4) 開 胃 品 ( 4 )182. 英 文 R O O M S E R V I C E 係 指 下 列 何 者?(1) 房 間 部 (2) 房 務 管 理 (3) 房 務 服 務 (4) 客 房 餐 飲 服 務 ( 3 )183. 請 選 出 中 餐 廳 服 務 流 程 正 確 之 順 序 1. 熱 情 迎 客 ; 2. 接 受 點 菜 ; 3. 結 帳 ;4. 開 單 下 廚 ;5. 上 茶 ;6. 禮 貌 送 客 ;7. 按 序 上 菜 ;8. 整 理 桌 面 (1) (2) (3) (4) ( 2 )184.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目 前 常 用 的 信 用 卡 (1)J C B (2) 聯 合 折 扣 (3)V I S A (4) M A S T E R 卡 ( 2 )185. 請 選 出 餐 廳 正 確 使 用 信 用 卡 結 帳 的 流 程 1. 出 納 核 對 是 否 為 黑 名 單 及 有 效 日 期 ; 2. 將 帳 單 和 簽 帳 卡 帶 到 出 納 處 刷 卡 在 信 用 卡 公 司 的 簽 帳 單 ; 3. 核 對 客 人 的 簽 字 有 無 錯 誤 ;4. 無 誤 後 將 信 用 卡 及 簽 單 上 的 顧 客 聯 交 給 客 人 ; 5. 服 務 員 送 給 客 人 簽 字 ; 6. 出 納 填 上 金 額 (1) (2) (3) (4) ( 1 )186. 請 選 出 法 式 服 務 流 程 正 確 之 順 序 1. 領 引 入 席 就 座 ;2. 接 受 點 菜 ;3. 結 帳 ;4. 供 應 飲 料 ; 5. 在 客 人 面 前 完 成 最 後 烹 調 ; 6. 餐 食 端 入 餐 廳 (1) (2) (3) (4) ( 4 )187. 服 務 人 員 感 謝 客 人 的 最 佳 方 式?(1) 說 謝 謝 (2) 用 感 激 的 眼 神 望 著 他 (3) 給 折 扣 (4) 以 最 誠 摯 的 心 服 務 他 ( 2 )188. 菜 式 在 廚 房 內 由 廚 師 裝 飾 在 大 銀 盤 上, 服 務 員 端 到 餐 廳 後, 從 客 人 左 側 呈 上, 供 客 人 自 行 取 用, 並 預 先 擺 於 其 前 的 餐 盤 上, 這 種 服 務 方 式 稱 為 (1) 美 式 服 務 (2) 法 式 服 務 (3) 義 式 服 務 (4) 中 式 服 務 ( 4 )189. 所 有 菜 盤 皆 同 時 將 出 菜 式 放 於 餐 桌 正 中 央, 由 客 人 自 行 分 菜, 這 種 服 務 方 式 稱 為 (1) 美 式 服 務 (2) 法 式 服 務 (3) 義 式 服 務 (4) 中 式 服 務 ( 3 )190. 在 類 似 的 展 示 台 上 供 應 全 部 的 菜 單 項 目, 並 且 由 客 人 自 行 取 用, 這 種 服 務 方 式 稱 為 (1) 美 式 服 務 (2) 法 式 服 務 (3) 自 助 餐 式 服 務 (4) 中 式 服 務 ( 4 )191. 法 式 服 務 中 在 準 備 服 務 叉 匙 時 應 放 於 左 手 上 銀 盤 的 前 端 (1) 餐 叉 在 上 湯 匙 在 下 (2) 餐 叉 在 右 湯 匙 在 左 (3) 餐 叉 在 下 湯 匙 在 上 (4) 餐 叉 在 左 湯 匙 在 右 叉 匙 柄 向 著 銀 盤 右 側 ( 1 )192. 法 式 服 務 中 在 準 備 服 務 叉 匙 時 應 放 於 左 手 上 銀 盤 的 (1) 前 端 (2) 後 端 (3) 左 端 (4) 右 端 ( 4 )193. 美 式 服 務 中 殘 盤 殘 杯 (1) 以 左 手 從 客 人 左 側 (2) 以 左 手 從 客 人 右 側 (3) 以 右 手 從 客 人 左 側 (4) 以 右 手 從 客 人 右 側 收 拾 ( 4 )194. 英 式 服 務 中 杯 子 (1) 以 左 手 從 客 人 左 側 (2) 以 左 手 從 客 人 右 側 (3) 以 右 手 從 客 人 左 側 (4) 以 右 手 從 客 人 右 側 送 上 ( 1 )195. 英 式 服 務 中 食 物 (1) 以 左 手 從 客 人 左 側 (2) 以 左 手 從 客 人 右 側 (3) 以 右 手 從 客 人 左 側 (4) 以 右 手 從 客 人 右 側 為 客 人 夾 菜 上 主 桌 盤 ( 4 )196. 英 式 服 務 中 殘 杯 (1) 以 左 手 從 客 人 前 方 (2) 以 左 手 從 客 人 右 側 (3) 以 左 手 從 客 人 左 側 (4) 以 右 手 從 客 人 右 側 收 拾 ( 3 )197. 就 餐 飲 服 務 技 巧 而 言, 下 列 何 者 為 是 (1) 收 拾 餐 具 可 發 出 刺 耳 的 聲 音 (2) 不 管 客 人 是 否 用 餐 完 畢, 可 強 行 收 拾 餐 具 (3) 服 務 時 避 免 碰 觸 到 客 人, 手 臂 不 要 越 過 客 人 面 前 (4) 隨 時 在 客 人 桌 前 巡 走, 藉 機 催 促 客 人 結 帳 ( 2 )198. 服 務 兩 對 男 女 客 人 時, 先 服 務 (1) 男 主 人 (2) 男 主 人 右 側 女 賓 (3) 男 主 人 左 側 女 賓 (4) 男 主 人 對 面 男 賓 ( 2 )199. 拿 著 空 托 盤 的 方 法 是 (1) 放 在 指 尖 上 旋 轉 (2) 像 送 餐 點 的 方 式 托 著 (3) 157
158 夾 在 手 臂 上 靠 著 身 體 (4) 把 它 丟 在 最 近 的 空 桌 上 ( 4 )200. 下 列 那 一 種 餐 飲 服 務 方 式 又 稱 為 推 車 服 務?(1) 美 式 服 務 (2) 法 式 服 務 (3) 自 助 餐 式 服 務 (4) 俄 式 服 務 158
159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烘 焙 組 實 施 辦 法 一 依 據 :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二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技 藝 競 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透 過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三 辦 理 單 位 :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私 立 培 德 高 級 工 業 家 事 職 業 學 校 ( 四 ) 協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立 信 義 國 中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食 品 職 群 ( 烘 焙 主 題 ) 五 參 加 對 象 : 本 市 各 國 中 九 年 級 技 藝 專 班 選 讀 抽 離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學 生 ( 含 自 辦 班 合 作 班 技 藝 中 心 ) 學 生, 限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六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3 年 3 月 10 日 ( 二 ) 七 報 名 方 式 :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核 章 後 送 至 信 義 國 中 ( 電 話 : #40), 本 職 群 ( 主 題 )120 名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培 德 工 家 ( 地 址 : 基 隆 市 信 義 區 培 德 路 73 號 ) 十 競 賽 內 容 : ( 一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方 式 競 賽, 包 含 學 科 及 術 科 學 科 考 題 佔 20%, 術 科 考 題 依 各 職 群 課 程 架 構 及 主 題 命 題, 佔 80% ( 二 ) 競 賽 試 題 由 考 務 中 心 聘 請 學 科 術 科 命 題 委 員 研 議 訂 定, 並 事 先 公 佈 十 一 評 審 委 員 : ( 一 ) 由 考 務 中 心 依 評 審 迴 避 原 則, 遴 聘 該 職 類 檢 定 與 業 界 專 家 擔 任 監 評 委 員, 並 陳 報 教 育 處 核 備 159
160 ( 二 ) 監 評 標 準 由 各 職 類 監 評 委 員 依 各 職 群 實 作 狀 況 訂 定 之, 並 依 參 賽 學 生 總 成 績 之 高 低 順 序 排 定 名 次 錄 取 十 二 參 賽 須 知 : ( 一 ) 競 賽 分 學 科 與 術 科 :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評 分 標 準 如 下 : 工 作 態 度 與 衛 生 習 慣 操 作 動 作 熟 練 度 產 品 外 觀 表 現 產 品 內 部 品 質 20% 20% 30% 30% 註 : 術 科 競 賽 題 目 術 科 評 分 標 準 說 明 及 競 賽 規 則 ( 如 附 件 1 附 件 2) (3)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若 術 科 成 績 相 同, 則 依 序 以 產 品 內 部 品 質 產 品 外 觀 表 現 工 作 態 度 與 衛 生 習 慣 操 作 動 作 熟 練 度 等 項 目 分 數 高 低 為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 二 )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 烘 焙 主 題 )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 如 附 件 3) ( 三 ) 術 科 試 場 配 置 圖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 烘 焙 主 題 ) 術 科 試 場 配 置 圖 ( 如 附 件 4) ( 四 ) 評 分 表 內 容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 烘 焙 主 題 ) 術 科 評 分 表 成 績 總 表 ( 如 附 件 5) ( 五 ) 術 科 產 品 製 作 配 方 表 流 程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 烘 焙 主 題 ) 產 品 製 作 配 方 表 及 流 程 表 ( 如 附 件 6 7) ( 六 ) 考 場 位 置 : 培 德 工 家 考 場 位 置 與 交 通 方 式 ( 如 附 件 8) ( 七 ) 學 科 題 庫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學 科 題 庫 ( 公 告 於 基 隆 市 教 育 處 網 站 ) 十 三 成 績 複 查 : 依 公 文 及 電 子 公 告 時 間 為 準 十 四 錄 取 方 式 與 獎 勵 : ( 一 ) 本 職 群 ( 主 題 ) 錄 取 第 1 名 至 6 名 各 1 名 及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以 本 職 群 ( 主 題 )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之 30% 為 上 限 ( 二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教 育 處 頒 發 獎 狀 以 資 鼓 勵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 主 題 )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十 五 頒 獎 典 禮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 四 ), 承 辦 單 位 得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160
161 十 七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補 助 及 市 府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六 本 辦 法 奉 核 後 公 告 實 施 161
162 附 件 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烘 焙 組 術 科 競 賽 題 目 一 試 題 名 稱 : 香 草 戚 風 瑞 士 捲 ( 製 作 麵 糊 重 1800 公 克, 香 草 戚 風 瑞 士 捲 1 盤 ) 備 註 : 1. 奶 油 霜 飾 由 承 辦 單 位 提 供 2. 成 品 需 整 條 捲 起 後, 再 切 成 2 條, 每 條 長 度 約 30 公 分, 表 皮 需 在 外 3. 蛋 糕 體 高 度 不 足 1 公 分 者, 以 零 分 計 4. 表 皮 裂 開 或 脫 皮 超 過 20% 以 上 者, 以 零 分 計 5. 蛋 糕 捲 中 央 切 開 中 心 有 空 洞 且 寬 度 超 過 1 公 分 者, 以 零 分 計 二 材 料 表 考 場 提 供 每 人 之 材 料 表 材 料 低 筋 麵 粉 細 砂 糖 鹽 新 鮮 雞 蛋 泡 打 粉 沙 拉 油 香 草 粉 塔 塔 粉 牛 奶 數 量 500 克 700 克 20 克 1000 克 20 克 300 克 15 克 20 克 300 克 備 註 : 1. 選 手 可 攜 帶 配 方 表 進 入 考 場, 但 比 賽 完 畢 須 將 配 方 表 交 給 考 場, 以 提 供 評 審 評 分 使 用 2. 請 使 用 考 場 提 供 的 配 方 表 格 式 三 考 試 梯 次 : 每 梯 次 12 人 : 第 一 梯 次 先 考 實 作 ( 烘 焙 教 室 2 樓 ) 再 考 學 科 筆 試 第 二 梯 次 先 考 學 科 筆 試 ( 實 習 餐 廳 ) 再 考 實 作 ( 烘 焙 教 室 2 樓 ) ( 一 ) 評 分 項 目 1. 工 作 態 度 與 衛 生 習 慣 :20% 2. 操 作 動 作 熟 練 度 :20% 3. 產 品 外 觀 表 現 :30% 4. 產 品 內 部 品 質 :30% 162
163 ( 二 ) 機 械 設 備 ( 每 人 一 崗 位 之 器 具 清 單 ) 器 具 數 量 器 具 數 量 1 鋼 盆 5 個 11 刀 子 1 支 2 鋼 杯 5 個 12 桿 麵 棍 ( 長 60cm) 1 支 3 20cm 盆 3 個 13 打 蛋 器 1 支 4 篩 網 1 個 14 烤 盤 4 個 5 量 杯 1 個 15 置 涼 架 2 個 6 量 匙 1 個 16 烤 盤 紙 1 張 7 刮 刀 1 個 17 直 立 式 攪 拌 機 具 1 台 8 刮 板 1 個 18 球 狀 ( 網 狀 ) 攪 拌 器 1 支 9 切 麵 刀 1 支 19 瓦 斯 爐 1 台 10 剪 刀 1 支 20 電 烤 爐 ( 雙 盤 式 ) 上 1 台 下 火 溫 度 控 制 21 電 子 秤 1 台 22 產 品 框 1 個 23 出 爐 手 套 1 雙 24 烤 盤 (40*65*4cm) 2 個 25 鐵 尺 ( 長 60cm) 1 支 26 鋸 刀 1 支 27 抹 刀 (8 吋 ) 1 支 163
164 附 件 2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烘 焙 組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及 評 分 標 準 一 比 賽 產 品 名 稱 : 香 草 戚 風 瑞 士 捲 二 完 成 時 限 :2 小 時 製 作 三 評 分 標 準 : 競 賽 分 學 科 與 術 科 :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 如 附 件 1), 評 分 標 準 如 下 : 工 作 態 度 與 衛 生 習 慣 操 作 動 作 熟 練 度 產 品 外 觀 表 現 產 品 內 部 品 質 20% 20% 30% 30% 四 測 驗 規 則 : 1 參 賽 選 手 一 律 著 國 中 學 校 規 定 制 服, 術 科 外 加 指 定 白 色 工 作 帽 與 白 色 工 作 服, 違 反 者 依 規 定 扣 分 2 競 賽 學 生 請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攜 帶 准 考 證 報 到, 競 賽 開 始 遲 到 10 分 鐘 以 上 者, 以 棄 權 論 3 競 賽 使 用 工 具, 由 競 賽 組 編 號 分 配,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不 得 要 求 更 換 4 競 賽 所 需 之 材 料, 由 命 題 委 員 統 籌 分 配 使 用, 選 手 不 得 攜 帶 材 料 進 入 競 賽 場 地 5 競 賽 時 間 內, 不 得 自 場 外 補 送 任 何 物 品 進 場 給 選 手 6 競 賽 時 間 參 加 選 手 如 有 以 下 情 形 者 依 照 規 定 予 以 扣 分 ; (1). 高 聲 喊 叫 者 扣 總 成 績 5 分 (2). 傳 遞 夾 帶 窺 視 他 人 操 作, 或 與 他 人 談 話 者, 均 各 扣 總 成 績 20 分 (3). 未 經 評 審 許 可, 擅 自 離 開 或 變 動 作 業 位 置 者, 各 扣 總 成 績 20 分 (4). 術 科 測 驗 時, 選 手 不 得 配 戴 任 何 飾 品 物 品, 頭 髮 如 須 綁 紮 請 用 黑 色 橡 皮 筋 164
165 附 件 3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烘 焙 組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8:00-14:00 項 目 時 間 地 點 備 註 選 手 報 到 8:00~8:20 實 習 餐 廳 學 術 科 預 備 8:20~8:30 實 習 餐 廳 第 一 場 術 科 8:30~10:30 烘 焙 教 室 2 小 時 第 一 場 學 科 9:20~10:10 實 習 餐 廳 50 分 鐘 第 二 場 術 科 10:40~12:40 烘 焙 教 室 2 小 時 第 二 場 學 科 11:20~12:10 實 習 餐 廳 50 分 鐘 選 手 離 校 全 部 選 手 測 試 完 畢 全 部 成 品 拍 照 成 績 計 算 12:30~ 考 場 恢 復 13:00~ 備 註 :1. 成 績 由 基 隆 市 政 府 教 育 處 統 一 公 告 2. 各 場 次 時 間 得 依 實 際 報 名 選 手 人 數 公 告 術 科 題 目 現 場 狀 況 修 正 調 整, 考 生 作 人 員 指 導, 進 入 考 場 應 試 成 品 展 示 時 間 成 品 展 示 方 式 : 考 試 內 容 為 當 場 操 作, 無 展 示 作 品, 全 程 錄 影 拍 照 165
166 附 件 4 食 品 職 群 --- 烘 焙 術 科 場 地 配 置 圖 烤 箱 9 烤 箱 10 烤 箱 7 烤 箱 8 展 示 台 展 示 台 最 後 發 酵 箱 基 本 發 酵 箱 基 本 發 酵 箱 材 料 區 烤 箱 5 烤 箱 6 展 示 台 展 示 台 烤 箱 4 烤 箱 3 烤 箱 2 烤 箱 1 展 示 台 冰 箱 冰 箱 冰 箱 工 作 台 2 工 作 台 1 攪 拌 機 工 作 台 6 工 作 台 5 公 共 材 料 區 洗 手 台 1 洗 手 台 2 爐 台 1 爐 台 2 洗 手 台 3 洗 手 台 4 爐 台 3 爐 台 4 洗 手 台 5 洗 手 台 6 爐 台 5 爐 台 6 洗 手 台 7 洗 手 台 8 爐 台 7 爐 台 8 洗 手 台 9 洗 手 台 10 爐 台 9 爐 台 10 門 門 烤 箱 11 烤 箱 12 洗 手 台 11 洗 手 台 12 爐 台 11 爐 台 12 工 作 台 4 工 作 台 3 工 作 台 8 工 作 台 7 工 作 台 10 工 作 台 9 工 作 台 12 工 作 台 11 工 作 台 14 工 作 台 13
167 附 件 5-1 姓 名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 烘 焙 術 科 評 分 表 編 號 項 目 配 分 比 說 明 實 得 分 數 工 作 態 度 與 衛 生 習 慣 20% 請 視 情 形 酌 予 扣 分 有 違 反 工 作 態 度 與 衛 生 習 慣 中 之 細 項 者, 請 酌 予 扣 分 操 作 動 作 熟 練 度 產 品 外 觀 表 現 20% 請 依 說 明 扣 分 30% 請 依 說 明 給 分 1. 動 作 熟 練 度 視 參 賽 者 操 作 表 現 酌 予 扣 分 2. 有 下 列 情 形 者 每 一 項 扣 2 分 : (1) 攪 拌 缸 未 事 先 擦 拭 乾 淨 (2) 烤 爐 未 事 先 設 定 溫 度 (3) 攪 拌 時 要 變 速 未 先 停 機 再 變 速 (4) 麵 粉 未 過 篩 (5) 整 型 不 整 齊 請 視 產 品 之 整 體 造 型 膨 發 程 度 焙 烤 顏 色 等 項 目 酌 予 給 分 產 品 內 部 品 質 30% 請 依 說 明 給 分 請 就 產 品 之 組 織 緻 密 度 彈 性 口 感 風 味 等 項 目 酌 予 給 分 術 科 總 分 評 審 委 員 簽 名 167
168 附 件 5-2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應 考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食 品 職 群 烘 焙 組 成 績 總 表 術 科 分 項 應 考 者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場 次 崗 位 學 科 正 確 性 30 分 流 暢 性 30 分 服 裝 儀 容 10 分 時 間 20 分 清 潔 衛 生 10 分 術 科 小 計 總 分 名 次 總 分 = 學 科 * 術 科 小 計 *
169 一 般 評 分 標 準 ( 一 ) 工 作 態 度 與 衛 生 習 慣 項 目 A. 個 人 衛 生 習 慣 B. 工 作 態 度 C. 工 作 衛 生 習 慣 扣 分 項 目 1. 考 場 内 抽 煙 嚼 檳 榔 或 口 香 糖 隨 地 吐 痰 擤 鼻 涕 或 隨 地 丟 廢 棄 物 等 ( 需 有 明 確 事 實 與 證 據 ) 2. 工 作 前 未 洗 手, 工 作 中 用 手 擦 汗 或 用 手 觸 碰 各 項 不 潔 之 衛 生 動 作 ( 含 上 洗 手 間 返 回 崗 位 ) 3. 手 部 有 傷 口 未 包 紮 未 戴 手 套 4. 身 上 有 飾 物 ( 露 出 才 扣 分, 有 掩 飾 不 扣 分 ) A. 耳 環 B. 項 鍊 條 C. 手 鐲 D. 手 錶 E. 手 鍊 條.( 戒 指 ) F. 其 他 ( 需 註 明 ) 5. 服 裝 儀 容 A. 工 作 衣 或 圍 裙 不 乾 淨 B. 工 作 褲 不 乾 淨 C. 頭 髮 外 露 D. 穿 高 跟 鞋 E. 指 甲 過 長 F. 指 甲 上 色 G. 鬍 鬚 外 露 H. 感 冒 未 帶 口 罩 1. 工 作 時 A. 不 愛 惜 機 具 設 備 B. 共 用 材 料 放 桌 上 未 歸 位 C. 浪 費 食 材 D. 浪 費 瓦 斯 E. 故 意 製 造 噪 音 2. 工 作 中 A. 態 度 不 良 ( 需 註 明 原 因 ) B. 與 考 生 相 互 交 談 C. 未 帶 識 別 證 3. 工 作 後 A. 未 將 器 具 歸 位 B. 廢 棄 物 未 分 類 存 放 1. 工 作 前 A. 未 檢 視 用 具 及 清 洗 用 具 2. 工 作 時 A. 生 熟 原 料 或 成 品 混 合 放 置 B. 器 具 直 接 接 觸 地 面 C. 原 料 或 成 品 直 接 接 觸 地 面 D. 有 交 互 污 染 情 事 3. 工 作 中 A. 桌 面 凌 亂 B. 地 面 髒 污 C. 袖 口 碰 到 食 物 D. 地 面 潮 溼 4. 工 作 後 A. 用 具 未 清 洗 乾 淨 B. 桌 面 清 潔 不 乾 淨 C 地 面 清 潔 不 乾 淨 5. 離 場 時, 工 作 區 器 具 或 機 械 未 清 潔 169
170 附 件 6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 烘 焙 術 科 產 品 製 作 配 方 表 配 方 表 應 考 生 姓 名 : 就 讀 學 校 名 稱 : 產 品 名 稱 產 品 名 稱 原 料 名 稱 百 分 比 重 量 ( 公 克 ) 原 料 名 稱 百 分 比 重 量 ( 公 克 ) 註 : 本 表 由 考 生 試 前 填 寫, 可 攜 入 考 場 參 考 應 考 當 天 將 由 考 生 填 寫 製 作 流 程 表, 以 供 評 分 170
171 附 件 7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 烘 焙 術 科 產 品 製 作 流 程 表 應 考 生 姓 名 : 就 讀 學 校 名 稱 : 產 品 名 稱 製 作 程 序 及 條 件 原 料 名 稱 百 分 比 重 量 ( 公 克 ) 註 : 本 表 應 考 當 天 將 由 考 生 填 寫 製 作 流 程 表, 以 供 評 分 171
172 附 件 8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烘 焙 組 考 場 地 圖 與 交 通 動 線 1. 自 行 開 車 :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下 右 轉 交 流 道 ( 往 文 化 中 心 方 向 ) 右 轉 沿 田 寮 河 邊 直 行 > 經 過 郵 政 總 局 > 電 力 公 司 > 中 華 電 信 > 地 方 法 院 > 信 義 區 公 車 總 站 > 直 行 上 坡 > 培 德 工 家 2. 搭 乘 公 車 : 由 基 隆 市 公 車 總 站 或 循 環 站 搭 乘 及 107, 至 培 德 工 家 站 下 車 培 德 工 家 交 通 資 訊 直 達 公 車 : 詳 細 公 車 行 經 路 線 圖, 請 進 入 本 校 網 站 查 詢 本 校 附 有 停 車 位 172
173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食 品 職 群 ( 烘 焙 主 題 ) 學 科 題 庫 一. 選 擇 題 共 200 題 1. ( 1 ) 以 營 養 學 的 觀 點, 下 列 那 一 種 食 物 的 蛋 白 質 品 質 最 好 (1) 肉 (2) 麵 包 (3) 米 飯 (4) 玉 蜀 黍 2. ( 4 ) 煙 捲 小 西 餅 品 嚐 時 不 應 具 有 下 列 何 者 (1) 奶 油 香 (2) 脆 之 口 感 (3) 金 黃 色 (4) 柔 軟 3. ( 4 ) 餅 乾 最 好 的 包 裝 材 料 是 (1) 聚 乙 烯 (PE) (2) 腊 紙 (3) 玻 璃 紙 (4) 鋁 箔 膠 模 積 層 4. ( 2 )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1) 食 品 包 裝 標 示 應 合 乎 法 律 規 定 (2) 內 包 裝 印 刷 愈 漂 亮 愈 好 所 以 油 墨 種 類 要 多 (3) 包 材 選 擇 要 適 合 產 品 特 性, 不 可 一 成 不 變 (4) 包 材 選 擇 亦 應 考 慮 環 保 因 素 5. ( 2 ) 酸 性 食 品 與 低 酸 性 食 品 之 ph 界 限 為 (1)3.6 (2)4.6 (3)5.6 (4) ( 2 ) 貯 存 麵 粉 的 溫 度 最 好 是 (1)10~16 (2)18~24 (3)26~30 (4)32~34 7. ( 4 ) 夾 心 餅 乾 之 夾 心 用 油 脂, 通 常 須 要 數 個 月 之 保 存 流 通 因 此 宜 使 用 (1) 花 生 油 (2) 沙 拉 油 (3) 葵 花 油 (4) 椰 子 油 8. ( 3 ) 那 一 種 不 屬 於 營 養 添 加 劑 的 使 用 範 圍? (1) 維 生 素 (2) 胺 基 酸 (3) 香 料 (4) 無 機 鹽 類 9. ( 3 ) 下 列 何 者 非 食 品 添 加 物 (1) 抗 氧 化 劑 (2) 漂 白 劑 (3) 烤 酥 油 (4) 甘 油 10. ( 3 ) 一 般 奶 油 或 瑪 琪 琳 含 水 量 約 為 (1)6 ~ 10 % (2)11 ~ 13 % (3)14 ~ 22 % (4)24 ~ 30 % 11. (2 ) 戚 風 蛋 糕 蛋 白 部 分 要 與 麵 粉 拌 合 最 好 的 階 段 是 把 蛋 白 攪 到 (1) 液 體 狀 態 (2) 濕 性 發 泡 (3) 乾 性 發 泡 (4) 棉 花 狀 態 12. (1 ) 水 果 蛋 糕 配 方 正 常, 但 切 片 時 容 易 碎 裂, 其 原 因 為 (1) 烘 焙 時 爐 溫 太 低 (2) 爐 溫 太 高 (3) 麵 糊 攪 拌 不 足 (4) 麵 糊 攪 拌 不 勻 13. (3 ) 全 胚 芽 如 長 時 間 的 貯 藏 (1) 蛋 白 質 (2) 維 生 素 (3) 游 離 脂 肪 酸 (4) 礦 物 質 的 含 量 會 增 加 14. (3 ) 麵 糊 類 蛋 糕 的 麵 糊 溫 度 應 該 是 (1)10 (2)15 (3)22 (4)30 在 這 個 溫 度 的 麵 糊 所 烤 出 來 的 蛋 糕, 體 積 最 大, 內 部 組 織 細 膩 15. (2 ) 歐 美 俗 稱 的 磅 蛋 糕 (pound cake) 是 屬 於 (1) 戚 風 類 蛋 糕 (2) 麵 糊 類 蛋 糕 (3) 乳 沫 類 蛋 糕 (4) 天 使 蛋 糕 16. (4 ) 依 營 養 素 的 分 類 法, 食 物 可 分 成 (1)3 大 類 (2)4 大 類 (3)5 大 類 (4)6 大 類 17. (4 ) 麵 糊 類 蛋 糕 體 積 小 組 織 堅 實 邊 緣 低 垂 中 央 隆 起 係 因 (1) 攪 拌 過 度 (2) 攪 拌 不 足 (3) 爐 溫 太 高 (4) 發 粉 用 量 不 足 18. (1 ) 麵 包 的 組 織 鬆 軟 好 吃, 主 要 是 在 製 作 的 過 程 中 加 入 了 (1) 酵 母 (2) 發 粉 (3) 小 蘇 打 (4) 阿 摩 尼 亞 ( 碳 酸 氫 銨 等 ) 19. ( 1 ) 做 蘋 果 派 餡 的 膠 凍 原 料, 通 常 採 用 (1) 玉 米 澱 粉 (2) 動 物 膠 (3) 洋 菜 粉 (4) 甘 藷 粉 20. ( 2 ) 製 作 海 綿 類 小 西 餅 會 影 響 體 積 的 原 因 為 (1) 低 溫 長 時 間 烤 焙 (2) 麵 糊 放 置 時 間 (3) 高 溫 長 時 間 烤 焙 (4) 麵 粉 的 選 用 21. (3 ) 蛋 糕 配 方 中, 如 韌 性 原 料 太 多, 出 爐 後 的 蛋 糕 外 表 (1) 較 正 常 色 深 (2) 表 皮 厚 易 脫 落 (3) 較 正 常 色 淺 (4) 與 正 常 相 似 173
174 22. (3 ) 飲 食 中 缺 乏 維 生 素 C 易 罹 患 (1) 乾 眼 症 (2) 口 角 炎 3) 壞 血 病 (4) 腳 氣 病 23. ( 3 ) 硼 砂 進 入 人 體 後 轉 變 為 硼 酸, 在 體 內 (1) 隨 尿 排 出 (2) 沒 影 響 (3) 積 存 於 體 內 造 成 傷 害 (4) 隨 汗 排 出 24. ( 1 ) 以 容 器 包 裝 的 食 品 必 須 明 顯 標 示 (1) 有 效 日 期 (2) 使 用 日 期 (3) 出 廠 日 期 (4) 販 賣 日 期 25. ( 3 ) 海 綿 蛋 糕 攪 拌 有 冷 攪 拌 法 和 熱 攪 拌 法, 熱 攪 拌 法 是 先 將 蛋 加 溫 至 (1)25 以 下 (2)25~30 (3)35~43 (4)50 以 上 26. ( 4 ) 下 列 材 料 中, 甜 度 最 低 的 是 (1) 果 糖 (2) 砂 糖 (3) 麥 芽 糖 (4) 乳 糖 27. (3 ) 冰 淇 淋, 鮮 奶 油 蛋 糕 適 用 的 包 裝 材 料 (1) 金 屬 容 器 (2) 紙 製 品 (3) 泡 沫 塑 膠 (4) 玻 璃 容 器 28. (1 ) 購 買 香 腸 應 選 擇 (1) 具 優 良 肉 品 標 誌 之 產 品 (2) 肉 攤 加 工 者 (3) 不 加 硝 之 產 品 (4) 價 格 較 貴 者 29. (4 ) 製 造 加 工 調 配 食 品 之 場 所 (1) 可 養 牲 畜 (2) 可 居 住 (3) 可 養 牲 畜 亦 可 居 住 (4) 不 可 養 牲 畜 亦 不 可 居 住 30. (2 ) 屬 於 全 發 酵 茶 的 是 (1) 綠 茶 (2) 紅 茶 (3) 包 種 茶 (4) 烏 龍 茶 31. (4 ) 下 列 和 者 不 屬 於 天 然 甜 味 劑 (1) 蔗 糖 (2) 玉 米 糖 漿 (3) 乳 糖 (4) 糖 精 32. ( 4 ) 添 加 下 列 那 一 項 材 料 不 會 增 加 蛋 糕 的 柔 軟 度? (1) 糖 (2) 油 (3) 蛋 黃 (4) 麵 粉 33. (1 ) 以 中 種 法 製 作 蘇 打 餅 乾, 中 種 麵 糰 之 攪 拌 應 攪 拌 至 (1) 捲 起 階 段 (2) 麵 筋 擴 展 階 段 (3) 麵 筋 完 成 階 段 (4) 麵 筋 斷 裂 階 段 34. ( 1 ) 油 脂 製 品 中 添 加 抗 氧 化 劑 可 (1) 防 止 產 生 過 氧 化 物 (2) 調 味 (3) 永 久 保 存 (4) 提 高 油 之 揮 發 溫 度 35. (3 ) 麵 包 製 作 時 翻 麵 的 目 的, 以 下 何 者 為 非? (1) 平 均 溫 度 (2) 促 進 發 酵 (3) 抑 制 發 酵 (4) 促 進 氣 體 保 留 36. ( 3 ) 最 適 合 於 保 溫 的 包 裝 材 料 是 (1) 紙 製 品 (2) 鋁 箔 (3) 泡 沫 塑 膠 (4) 玻 璃 製 品 37. ( 2 ) 微 波 在 食 品 上 是 利 用 於 (1) 離 心 (2) 加 熱 (3) 過 濾 (4) 洗 滌 38. ( 3 ) 油 炸 甜 圈 餅 ( 道 納 司, doughnuts) 油 溫 宜 控 制 在 (1)100 ±5 (2)150 ±5 (3)190 ±5 (4)210 ±5 39. ( 1 ) 下 列 何 者 是 豬 屠 體 最 軟 的 部 位 (1) 小 里 肌 (2) 腹 月 劦 肉 (3) 後 腿 肉 (4) 前 腿 肉 40. ( 1 ) 奶 油 雞 蛋 布 丁 派 是 屬 於 (1) 生 派 皮 生 派 餡 (2) 熟 派 皮 熟 派 餡 (3) 雙 皮 派 (4) 油 炸 派 41. ( 2 ) 塔 塔 粉 是 屬 (1) 中 性 鹽 (2) 酸 性 鹽 (3) 鹼 性 鹽 (4) 低 鹼 性 鹽 42. ( 4 ) 海 綿 蛋 糕 配 方 主 要 原 料 為 (1) 細 砂 糖 麵 粉 鹽 牛 奶 (2) 麵 粉 沙 拉 油 水 (3) 麵 粉 細 砂 糖 發 粉 (4) 麵 粉 細 砂 糖 蛋 43. ( 1 ) 避 免 空 氣 對 食 品 品 質 劣 變 之 影 響, 可 使 用 (1) 真 空 包 裝 (2) 牛 皮 紙 包 裝 (3) 拉 鏈 袋 包 裝 (4) 玻 璃 容 器 44. ( 4 ) 下 列 數 種 包 裝 材 料 燃 燒 時 最 易 產 生 濃 煙 是 (1) 聚 乙 烯 (PE) (2) 聚 氯 乙 烯 (PVC) (3) 聚 丙 烯 (PP) (4) 聚 苯 乙 烯 (PS) 45. ( 1 ) 做 蘇 打 餅 乾 應 注 意 油 脂 的 (1) 安 定 性 好 不 易 酸 敗 (2) 打 發 性 好 (3) 乳 化 效 果 好 (4) 可 塑 性 好 46. ( 4 ) 增 加 營 業 額 及 提 升 業 績 是 誰 的 責 任 (1) 推 銷 員 (2) 企 業 負 責 人 (3) 廠 長 (4) 大 家 共 同 174
175 47. ( 1 ) 下 列 何 種 產 品 之 麵 糰, 其 配 方 中 糖 油 含 量 最 低? (1) 蘇 打 餅 乾 (2) 口 糧 餅 乾 (3) 戚 風 蛋 糕 (4) 海 綿 蛋 糕 48. ( 3 ) 乳 化 劑 在 蛋 糕 中 的 功 能 是 (1) 使 蛋 糕 風 味 佳 (2) 使 蛋 糕 顏 色 加 深 (3) 融 和 配 方 內 水 和 油 使 組 織 細 膩 (4) 縮 短 攪 拌 時 間 減 少 人 工 49. ( 4 ) 派 皮 過 度 收 縮 的 原 因 是 (1) 派 皮 中 油 脂 量 太 多 (2) 麵 粉 筋 度 太 弱 (3) 水 分 太 少 (4) 揉 捏 整 型 過 久 50. ( 2 ) 為 促 進 蛋 白 的 起 泡 性 並 改 善 蛋 糕 的 風 味 可 在 配 方 中 酌 加 (1) 麩 胺 酸 鈉 (2) 檸 檬 汁 (3) 酒 精 (4) 亞 硝 酸 鉀 51. ( 2 ) 若 用 快 速 酵 母 粉 取 代 新 鮮 酵 母 時, 快 速 酵 母 粉 的 用 量 應 為 新 鮮 酵 母 的 (1) 等 量 (2)1/3 (3)1/2 (4)2 倍 52. ( 4 ) 食 品 衛 生 管 理 法 所 定 之 罰 鍰 最 高 可 處 (1) 十 五 萬 元 (2) 二 十 萬 元 (3) 九 十 萬 元 (4) 一 百 萬 元 53. ( 1 ) 一 般 蒸 烤 牛 奶 布 丁, 所 選 用 之 凝 凍 材 料 為 (1) 雞 蛋 (2) 吉 利 丁 (3) 玉 米 粉 (4) 麵 粉 54. ( 3 ) 製 作 水 果 蛋 糕 應 選 用 (1) 新 鮮 水 果 (2) 罐 頭 水 果 (3) 蜜 餞 水 果 (4) 脫 水 水 果 55. ( 4 ) 慕 斯 (mousse) 西 點 的 製 作, 一 般 由 下 列 何 種 原 料 組 合 而 成 (1) 雞 蛋 玉 米 澱 粉 及 果 汁 (2) 蛋 黃 果 膠 及 果 汁 (3) 鮮 奶 油 蛋 白 及 果 汁 (4) 鮮 奶 油 吉 利 丁 (gelatine) 及 果 汁 56. ( 4 ) 下 列 何 者 營 養 素 在 加 工 過 程 中 容 易 流 失? (1) 蛋 白 質 (2) 醣 類 (3) 礦 物 質 (4) 維 生 素 57. ( 1 ) 烘 焙 鬆 餅 ( 起 酥,puff pastry), 除 了 以 蒸 氣 控 制 表 皮 外, 應 先 使 用 (1) 大 火 (2) 小 火 (3) 上 火 (4) 下 火 烤 焙 58. ( 4 ) 肉 品 被 細 菌 污 染 的 因 素 很 多, 請 選 出 其 污 染 源 : (1) 清 潔 的 空 氣 (2) 乾 淨 且 經 消 毒 的 水 (3) 有 清 潔 衛 生 觀 念 且 高 度 配 合 的 作 業 人 員 (4) 掉 落 地 面 的 肉 品, 直 接 檢 起 來 即 放 回 生 產 線 上 59. ( 3 ) 下 列 那 一 種 油 脂, 含 不 飽 和 脂 肪 酸 最 豐 富? (1) 豬 油 (2) 牛 油 (3) 沙 拉 油 (4) 椰 子 油 60. ( 2 ) 麵 包 放 置 一 段 時 間 後 會 變 硬 是 因 為 (1) 蛋 白 質 老 化 (2) 澱 粉 老 化 (3) 油 脂 老 化 (4) 維 他 命 老 化 之 關 係 61. ( 3 ) 麵 粉 貯 藏 之 理 想 濕 度 為 (1)10~20% (2)30~40% (3)55~65% (4)90~100% 62. ( 3 ) 麵 包 配 方 中 正 常 用 糖 量 如 從 5 % 增 加 為 1 0 %, 則 烤 好 後 的 麵 包 最 明 顯 的 不 同 是 (1) 表 皮 顏 色 變 淺 (2) 表 皮 變 薄 而 軟 (3) 表 皮 顏 色 加 深 (4) 表 皮 變 粗 糙 63. ( 2 ) 一 般 沙 拉 油 放 置 一 段 時 間, 會 (1) 長 黴 菌 (2) 酸 敗 (3) 發 酵 (4) 結 晶 64. ( 2 ) 烤 焙 不 帶 蓋 土 司 若 烤 焙 時 間 相 同, 烤 爐 溫 度 太 高 會 造 成 (1) 體 積 大 (2) 表 皮 顏 色 深 (3) 烘 焙 損 耗 小 (4) 表 皮 顏 色 淺 65. ( 3 ) 派 皮 整 型 時, 使 用 防 黏 之 麵 粉 應 使 用 (1) 低 筋 麵 粉 (2) 中 筋 麵 粉 (3) 高 筋 麵 粉 (4) 洗 筋 粉 66. ( 2 ) 天 使 蛋 糕 蛋 白 應 打 到 何 種 程 度, 成 品 膨 脹 能 力 較 佳 (1) 乾 性 發 泡 (2) 濕 性 發 泡 (3) 棉 花 狀 (4) 顆 粒 狀 67. ( 1 ) 以 事 故 的 原 因 統 計 而 言,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1) 不 安 全 的 行 為 佔 多 數 (2) 不 安 全 的 狀 況 佔 多 數 (3) 不 安 全 的 行 為 與 狀 況 各 佔 一 半 (4) 天 災 佔 多 數 175
176 68. ( 2 ) 味 精 顯 出 的 味 道 是 (1) 酸 味 (2) 鮮 味 (3) 鹹 味 (4) 甜 味 69. ( 4 )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公 害 的 範 圍? (1) 噪 音 (2) 惡 臭 (3) 毒 物 (4) 酗 酒 70. ( 1 ) 低 溫 可 (1) 抑 制 微 生 物 的 生 長 (2) 降 低 食 品 的 脂 肪 (3) 增 加 食 品 的 重 量 (4) 增 加 食 品 中 酵 素 的 活 力 71. ( 2 ) 戚 風 蛋 糕 出 爐 後 底 部 有 凹 入 的 現 象 為 (1) 麵 粉 採 用 低 筋 粉 (2) 底 火 太 強 (3) 適 當 使 用 發 粉 (4) 麵 糊 攪 拌 均 勻 72. ( 1 ) 奶 油 空 心 餅 成 型 後 應 該 (1) 馬 上 進 爐 烘 烤 (2) 鬆 弛 10 分 鐘 後 進 爐 (3) 鬆 弛 15 分 鐘 進 爐 (4) 鬆 弛 30 分 鐘 進 爐 73. ( 2 ) 乳 沫 類 蛋 糕 其 麵 糊 的 打 發 性 主 要 是 來 自 配 方 中 的 (1) 油 脂 (2) 蛋 (3) 發 粉 (4) 麵 粉 74. ( 4 ) 下 列 何 者 無 法 延 長 烘 焙 食 品 之 保 存 期 間? (1) 加 防 腐 劑 (2) 適 當 包 裝 (3) 注 意 保 存 條 件 (4) 加 熱 處 理 75. ( 2 ) 食 品 工 廠 用 的 油 炸 用 油 最 好 選 用 (1) 沙 拉 油 (2) 氫 化 油 (3) 黃 豆 油 (4) 奶 油 76. ( 2 ) 蒸 烤 布 丁 烤 盤 內 的 水 宜 選 用 (1) 冷 水 (2) 溫 水 (3) 開 水 (4) 冰 水, 可 縮 短 烤 焙 時 間 又 不 影 響 其 組 織 77. ( 3 ) 酵 母 道 納 司 品 嚐 時 有 酸 味 原 因 之 一 為 (1) 基 本 發 酵 不 足 (2) 中 間 鬆 弛 不 足 (3) 最 後 發 酵 太 久 (4) 油 溫 太 低 78. ( 4 ) 澱 粉 類 食 品 貯 存 一 段 時 間 後 若 有 黏 物 產 生 是 由 於 (1) 酵 母 作 用 (2) 黴 菌 作 用 (3) 細 菌 作 用 (4) 自 然 現 象 79. ( 4 ) 下 列 何 種 汽 水 包 裝 容 器, 由 高 處 落 地 後 比 較 不 易 變 形 破 裂 (1) 玻 璃 容 器 (2) 金 屬 容 器 (3) 紙 容 器 (4) 塑 膠 容 器 80. ( 1 ) 醣 類 1 公 克 可 供 給 多 少 熱 量? (1)4 大 卡 (2)5 大 卡 (3)7 大 卡 (4)9 大 卡 81. ( 1 ) 麵 粉 中 的 蛋 白 質 每 增 加 1%, 則 吸 水 量 約 增 加 (1)2% (2)4% (3)6% (4) 不 影 響 82. ( 3 ) 最 適 合 製 作 鮮 奶 油 蛋 糕 及 冰 淇 淋 蛋 糕 是 (1) 麵 糊 類 蛋 糕 (2) 乳 沫 類 蛋 糕 (3) 戚 風 類 蛋 糕 (4) 磅 蛋 糕 83. ( 3 ) 使 用 中 種 法 製 作 麵 包, 在 正 常 情 況 下, 攪 拌 後 中 種 麵 糰 溫 度 / 主 麵 糰 溫 度, 以 下 列 何 者 最 適 宜?(1)5/28 (2)35/35 (3)23~25/27~29 (4)32/ ( 4 ) 不 需 要 使 用 酵 母 的 烘 焙 產 品 是 (1) 包 子 (2) 饅 頭 (3) 麵 包 (4) 重 奶 油 蛋 糕 85. ( 4 ) 產 品 經 過 適 當 的 包 裝 能 達 到 下 列 何 種 效 果 (1) 增 加 貯 存 時 間 (2) 防 止 風 味 改 變 (3) 防 止 污 染 (4) 所 列 選 項 答 案 皆 是 86. ( 1 ) 一 個 中 型 雞 蛋 去 殼 後 約 重 (1)50 公 克 (2)70 公 克 (3)80 公 克 (4)100 公 克 87. ( 2 ) 沙 拉 油 必 須 密 封 保 存, 是 因 為 (1) 遇 空 氣 易 於 變 色 (2) 含 不 飽 和 脂 肪 酸 易 受 氧 化 酸 敗 (3) 易 揮 發 (4) 易 感 染 其 他 不 良 味 道 88. ( 4 ) 下 列 有 關 烘 焙 產 品 之 包 裝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 (1) 需 使 用 密 封 包 裝 (2) 使 用 包 材 不 易 破 裂 (3) 產 品 放 冷 後 包 裝 (4) 隔 天 銷 售 產 品 才 需 包 裝 89. ( 2 ) 葡 萄 乾 麵 包 切 片 時, 葡 萄 乾 易 從 麵 包 內 掉 落 的 原 因 是 (1) 麵 糰 太 乾 (2) 葡 萄 乾 未 做 浸 水 處 理 (3) 配 方 內 葡 萄 乾 用 量 太 少 (4) 葡 萄 乾 浸 水 太 久 90. ( 3 ) 下 列 那 一 種 油 脂 其 烤 酥 性 最 大 (1) 純 奶 油 (2) 人 造 奶 油 (3) 豬 油 (4) 雪 白 油 91. ( 2 ) 鋁 箔 膠 模 積 層 是 很 好 的 包 裝 材 料, 因 為 其 176
177 (1) 熱 封 性 良 好 (2) 透 濕 度 低 (3) 美 觀 (4) 便 宜 92. ( 1 ) 圓 烤 盤, 其 直 徑 為 22 公 分 高 5 公 分 其 容 積 為 (1) 立 方 公 分 (2) 立 方 公 分 (3) 立 方 公 分 (4)110 立 方 公 分 93. ( 3 ) 出 爐 冷 卻 之 瑪 琍 餅 乾, 如 表 面 發 生 裂 痕 可 能 是 下 列 原 因 (1) 麵 糰 攪 拌 時 溫 度 太 低 (2) 配 方 內 水 分 太 多 (3) 配 方 中 糖 和 油 等 柔 性 原 料 不 夠 (4) 爐 溫 太 低 94. ( 3 ) 煮 牛 奶 布 丁 餡 產 生 結 粒 原 因 為 (1) 爐 火 太 大 (2) 爐 火 太 小 (3) 粉 與 水 拌 不 均 勻 (4) 粉 類 太 少 95. ( 1 ) 酵 母 油 炸 甜 圈 餅 ( 酵 母 道 納 司, yeast doughnuts) 製 作 時, 若 要 控 制 成 金 黃 色 澤 產 品 時, 在 製 程 上 應 注 意 (1) 適 當 的 發 酵 (2) 過 度 的 發 酵 (3) 低 溫 長 時 間 之 油 炸 (4) 較 硬 之 麵 糰 96. ( 1 ) 麵 包 可 使 用 的 防 腐 劑 為 (1) 丙 酸 鈣 (2) 去 水 醋 酸 (3) 硼 酸 (4) 苯 甲 酸 97. ( 4 ) 歐 美 流 行 之 比 薩 意 大 利 發 麵 餅 屬 於 (1) 麵 包 項 (2) 餅 乾 項 (3) 中 點 項 (4) 西 點 項 98. ( 4 ) 重 奶 油 蛋 糕 油 脂 的 最 低 使 用 量 為 (1)30% (2)40% (3)50% (4)60% 99. ( 3 ) 鬆 餅 ( 起 酥,puff pastry) 烤 焙 時 烤 爐 宜 選 用 (1) 熱 風 爐 (2) 普 通 爐 (3) 蒸 汽 爐 (4) 隧 道 爐 100. ( 4 ) 調 理 麵 包 使 用 之 蔬 菜 應 洗 滌, 殺 菁 後 才 使 用 下 列 各 項 何 者 為 正 確 (1) 處 理 過 之 蔬 菜 可 置 於 常 溫 下 慢 慢 使 用 (2) 使 用 後 之 剩 餘 蔬 菜 不 須 冷 藏, 隔 天 再 使 用 (3) 調 理 麵 包 加 工 時 可 不 戴 衛 生 手 套, 不 必 消 毒 (4) 應 儘 速 使 用 完 畢 101. ( 1 ) 下 列 何 種 原 料 之 組 合 不 適 宜 製 作 夏 季 透 明 性 涼 果 類 產 品 (1) 玉 米 澱 粉 果 汁 (2) 果 膠 果 汁 (3) 洋 菜 果 汁 (4) 吉 利 丁 (gelatine) 果 汁 102. ( 4 ) 蛋 黃 之 水 分 含 量 為 (1)30 ~ 34 % (2)35 ~ 39 % (3)40 ~ 44 % (4)50 ~ 55 % 103. ( 2 ) 麵 包 配 方 經 試 驗 為 正 確, 但 烤 焙 後 其 表 皮 顏 色 經 常 深 淺 不 一,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可 能 原 因 (1) 烤 爐 溫 度 不 平 均 (2) 冷 卻 不 足 (3) 發 酵 (4) 整 型 的 關 係 104. ( 2 ) 一 般 標 準 餐 包 配 方 內 糖 的 含 量 應 為 (1)4~6% (2)8~14% (3)16~20% (4)21~24% 105. ( 1 ) 整 形 後 的 丹 麥 麵 包 或 甜 麵 包 麵 糰, 如 需 冷 藏, 冰 箱 溫 度 應 為 (1)0~5 (2)6~10 (3)11~15 (4)16~ ( 3 ) 製 作 硬 式 麵 包, 一 般 使 用 的 後 發 酵 條 件, 溫 濕 度 以 下 列 那 一 項 較 適 宜 (1)42 90% (2)38 85% (3)35 75% (4)10 60% 107. ( 3 ) 食 品 包 裝 對 廠 商 與 消 費 者 何 者 有 利? (1) 廠 商 有 利 (2) 消 費 者 有 利 (3) 兩 者 均 受 益 (4) 兩 者 均 無 利 108. ( 3 ) 奶 粉 及 蛋 白 粉 乾 燥 脫 水 方 式 可 用 (1) 箱 式 乾 燥 法 (2) 鼓 式 乾 燥 法 (3) 噴 霧 乾 燥 法 (4) 隧 道 乾 燥 法 109. ( 4 ) 一 般 認 為 最 不 易 造 成 公 害 的 包 裝 材 料 是 (1) 聚 乙 烯 (PE) (2) 聚 苯 乙 烯 (PS) (3) 聚 氯 乙 烯 (PVC) (4) 紙 110. ( 2 ) 鬆 餅 ( 起 酥,puff pastry) 的 製 作, 以 蘇 格 蘭 簡 易 法 一 起 攪 拌 的 方 式 為 (1) 麵 粉 與 水 攪 拌 至 完 全 出 筋 後 再 加 入 油 脂 (2) 以 切 麵 刀 將 油 脂 和 麵 粉 拌 合 切 成 乒 乓 球 狀, 再 將 冰 水 和 其 他 原 料 一 起 加 入 177
178 (3) 油 脂 與 麵 粉 打 成 油 粉 狀 完 全 分 散 後, 再 加 入 水 等 原 料 (4) 將 水 和 油 脂 打 發 後, 再 加 入 其 他 原 料 攪 拌 111. ( 1 ) 製 作 大 量 手 工 丹 麥 小 西 餅, 粉 與 糖 油 拌 勻 時 應 留 意 (1) 分 次 攪 拌 (2) 一 次 攪 拌 完 成 (3) 糖 油 不 需 打 發 即 可 與 粉 拌 勻 (4) 麵 粉 不 經 過 篩 即 可 與 糖 油 拌 勻 方 不 致 麵 糰 乾 硬 而 不 易 成 型 112. ( 4 ) 食 品 包 裝 標 示 下 列 何 者 為 誤 (1) 製 造 廠 商 名 稱 (2) 製 造 日 期 (3) 有 效 期 限 (4) 療 效 113. ( 4 ) 下 列 何 種 產 品 配 方 中 使 用 酵 母, 以 利 產 品 之 膨 脹? (1) 鬆 餅 (2) 酥 鬆 性 小 西 餅 (3) 綠 豆 椪 (4) 丹 麥 式 甜 麵 包 114. ( 4 ) 下 列 那 一 種 食 物, 蛋 白 質 含 量 較 高? (1) 蔗 糖 (2) 白 米 飯 (3) 麵 包 (4) 牛 奶 115. ( 1 ) 一 般 以 中 種 法 製 作 麵 包, 中 種 麵 糰 的 原 料 不 含 (1) 鹽 (2) 酵 母 (3) 麵 粉 (4) 水 116. ( 4 ) 奶 油 空 心 餅 蛋 的 最 低 用 量 為 麵 粉 的 (1)70% (2)80% (3)90% (4)100% 117. ( 4 ) 食 品 原 料 僅 當 做 加 工 前 之 原 料 而 已, 故 保 存 時 (1) 不 必 考 慮 保 存 條 件 (2) 隨 地 存 放 (3) 一 律 在 冷 凍 庫 (4) 依 其 性 質 分 開 保 存 118. ( 2 ) 下 列 何 者 為 常 被 加 入 食 品 中, 當 作 乳 劑 使 用? (1) 蒜 頭 (2) 蛋 黃 (3) 醬 油 (4) 鹽 119. ( 1 ) 蛋 糕 容 易 發 黴, 常 常 由 於 (1) 出 爐 後 長 時 間 放 置 於 高 溫 高 濕 之 環 境 中 (2) 烤 焙 時 間 長 (3) 蛋 糕 油 脂 含 量 太 高 (4) 蛋 糕 糖 分 含 量 太 高 120. ( 4 ) 下 列 何 種 為 硬 式 麵 包 (1) 全 麥 麵 包 (2) 甜 麵 包 (3) 可 鬆 麵 包 (4) 法 國 麵 包 121. ( 3 ) 下 列 何 種 違 法 行 為 應 處 刑 罰? (1) 食 品 含 有 毒 成 分 (2) 標 示 廣 告 違 規 (3) 違 規 而 致 危 害 人 體 健 康 (4) 不 願 提 供 違 規 物 品 之 來 源 122. ( 1 ) 下 列 那 一 種 食 品 最 容 易 感 染 黃 麴 毒 素? (1) 穀 類 (2) 肉 類 (3) 魚 貝 類 (4) 乳 品 類 123. ( 1 ) 蛋 糕 在 烤 焙 過 程 中 下 陷 是 因 為 (1) 配 方 中 總 水 量 不 足 (2) 總 水 量 太 多 (3) 麵 粉 筋 度 太 高 (4) 烤 爐 溫 度 太 高 124. ( 3 ) 使 用 地 下 水 源 者, 其 水 源 應 與 化 糞 池 廢 棄 物 堆 積 場 所 等 污 染 源 至 少 保 持 幾 公 尺 之 距 離? (1)5 公 尺 (2)10 公 尺 (3)15 公 尺 (4)20 公 尺 125. ( 3 ) 麵 粉 如 因 貯 存 太 久 筋 性 受 損, 在 做 麵 包 時 可 酌 量 在 配 方 內 (1) 增 加 鹽 的 用 量 (2) 減 少 糖 的 用 量 (3) 使 用 脫 脂 奶 粉 (4) 增 加 乳 化 劑 126. ( 2 ) 有 香 味 顏 色, 不 含 水 的 油 脂 是 (1) 雪 白 乳 化 油 (2) 酥 油 (3) 沙 拉 油 (4) 派 酥 瑪 琪 琳 127. ( 3 ) 巧 克 力 應 貯 存 於 (1) 高 濕 度 之 場 所 (2) 高 溫 日 照 之 地 區 (3) 低 溫 乾 燥 之 場 所 (4) 隨 處 均 可 放 置 128. ( 1 ) 電 氣 火 災 下 列 何 者 不 得 使 用 (1) 泡 沫 滅 火 器 (2) 乾 粉 滅 火 器 (3) 二 氧 化 碳 滅 火 器 (4) 海 龍 滅 火 器 129. ( 1 ) 發 粉 應 貯 放 於 (1) 陰 涼 乾 燥 (2) 陰 涼 潮 濕 (3) 高 溫 多 濕 (4) 低 溫 潮 濕 的 地 方 130. ( 2 ) 理 想 的 戚 風 蛋 糕 麵 糊 比 重 約 在 (1)0.35 (2)0.45 (3)0.65 (4)
179 131. ( 4 ) PS(poly styrene) 是 (1) 聚 乙 烯 (PE) (2) 聚 丙 烯 (PP) (3) 聚 丁 烯 (PB) (4) 聚 苯 乙 烯 (PS) 132. ( 1 ) 一 般 乳 沫 類 蛋 糕 使 用 蛋 白 的 溫 度 最 好 為 (1)17~22 (2)26~30 (3)31~35 (4)36~ ( 4 ) 依 人 體 工 學 原 理, 超 過 多 重 以 上 儘 量 避 免 以 人 工 搬 運 (1)30 公 斤 (2)35 公 斤 (3)40 公 斤 (4)45 公 斤 134. ( 1 ) 酸 度 較 強 的 派 餡 為 防 止 貯 存 時 出 水, 其 濃 度 可 用 (1) 黏 稠 劑 (2) 油 脂 (3) 酸 (4) 防 腐 劑 調 整 135. ( 1 ) 蛋 黃 成 分 中 所 含 的 油 脂 具 有 (1) 乳 化 作 用 (2) 起 泡 作 用 (3) 安 定 作 用 (4) 膨 大 作 用 136. ( 3 ) 有 關 蛋 糕 之 充 氮 包 裝, 以 下 敘 述 何 者 為 非 (1) 可 防 止 油 脂 酸 敗 (2) 可 抑 制 黴 菌 生 長 (3) 應 使 用 中 密 度 聚 乙 烯 (PE) 材 質 (4) 可 防 止 產 品 變 色 137. ( 1 ) 烘 焙 食 品 貯 藏 條 件 應 選 擇 (1) 陰 冷 乾 燥 (2) 高 溫 陽 光 直 射 (3) 陰 冷 潮 濕 (4) 高 溫 潮 濕 的 地 方 138. ( 2 ) 製 作 蛋 糕 使 用 未 經 鹼 處 理 過 的 可 可 粉 時, 應 以 部 分 小 蘇 打 代 替 發 粉, 其 用 量 為 可 可 粉 用 量 之 (1)2% (2)7% (3)10% (4)15% 139. ( 2 ) 麵 糰 經 過 醱 酵 之 後, 其 ph 值 比 未 醱 酵 麵 糰 (1) 增 加 (2) 降 低 (3) 相 同 (4) 視 配 方 油 量 140. ( 3 ) 那 一 種 蛋 糕 之 烤 溫 最 低 (1) 輕 奶 油 (2) 海 綿 蛋 糕 (3) 水 果 蛋 糕 (4) 天 使 蛋 糕 141. ( 2 ) 長 方 型 烤 盤, 其 長 為 30 公 分 寬 為 22 公 分 高 為 5 公 分, 其 容 積 為 (1)3300 平 方 公 分 (2)3300 立 方 公 分 (3)660 平 方 公 分 (4)660 立 方 公 分 142. ( 4 ) 下 列 何 者 非 屬 經 口 傳 染 病 (1) 霍 亂 (2) 傷 寒 (3) 痢 疾 (4) 日 本 腦 炎 143. ( 2 ) 新 鮮 酵 母 貯 存 的 最 佳 溫 度 為 (1)-10~0 (2)2~10 (3)11~20 (4)21~ ( 4 ) 雇 主 得 不 經 預 告 而 終 止 契 約 的 情 況 是 : (1) 生 產 線 減 縮 (2) 遷 廠 (3) 無 正 當 理 由 連 續 曠 工 二 日 (4) 無 正 當 理 由 連 續 曠 工 三 日 以 上 145. ( 1 ) 下 列 何 者 工 作 態 度 不 佳?(1) 不 理 不 睬 (2) 微 笑 (3) 謙 虛 (4) 勤 快 146. ( 4 ) 肉 酥 的 製 造 過 程 中, 如 果 加 入 高 量 的 砂 糖, 會 增 加 成 品 的 : (1) 蛋 白 質 (2) 脂 肪 (3) 水 分 (4) 碳 水 化 合 物 147. ( 4 ) 食 品 用 具 之 煮 沸 殺 菌 法 係 以 (1)90 加 熱 半 分 鐘 (2)90 加 熱 1 分 鐘 (3)100 加 熱 半 分 鐘 (4)100 加 熱 1 分 鐘 148. ( 3 ) 製 作 天 使 蛋 糕 擬 降 低 蛋 白 之 韌 性 可 增 加 (1) 蛋 白 量 (2) 麵 粉 量 (3) 糖 量 (4) 鹽 量 149. ( 4 ) 下 列 何 種 包 裝 不 能 防 止 長 黴 (1) 真 空 包 裝 (2) 使 用 脫 氧 劑 (3) 充 氮 包 裝 (4) 含 氧 之 調 氣 包 裝 150. ( 4 ) 純 水 之 水 活 性 為 (1)0.2 (2)0.5 (3)0.7 (4) ( 1 ) 派 餡 中 牛 奶 布 丁 過 於 堅 韌 其 原 因 為 (1) 烘 烤 時 間 太 久 (2) 派 皮 太 厚 (3) 熬 煮 膠 凝 程 度 不 夠 (4) 派 餡 溫 度 太 低 152. ( 2 ) 雞 蛋 中 水 分 含 量 (1)70% (2)75% (3)80% (4)85% 153. ( 2 ) 口 角 炎 是 飲 食 中 缺 乏 (1) 維 生 素 B1 (2) 維 生 素 B2 (3) 維 生 素 C (4) 維 生 素 A 154. ( 2 ) 食 鹽 的 主 成 分 為 (1) 氯 化 鉀 (2) 氯 化 鈉 (3) 氯 化 鈣 (4) 碘 酸 鹽 155. ( 4 ) 調 整 配 方 時, 下 列 何 者 材 料 不 會 使 麵 包 麵 糰 較 軟 (1) 水 (2) 糖 (3) 油 (4) 麵 粉 156. ( 4 ) 下 列 何 種 原 因 不 會 造 成 麵 包 產 品 貯 藏 性 不 良 179
180 (1) 包 裝 不 良 (2) 冷 卻 不 足 即 包 裝 (3) 衛 生 條 件 差 (4) 奶 粉 太 多 157. ( 1 ) 麵 粉 應 貯 藏 於 (1) 陰 涼 乾 燥 (2) 陰 涼 潮 濕 (3) 高 溫 多 濕 (4) 陽 光 直 射 之 處 158. ( 1 ) 戚 風 蛋 糕 出 爐 後 收 縮 最 可 能 的 原 因 為 (1) 配 方 內 水 分 太 多 (2) 烤 爐 溫 度 太 低 (3) 使 用 低 筋 麵 粉 (4) 麵 糊 攪 拌 過 久 159. ( 3 ) 何 種 蛋 糕 在 攪 拌 前, 蛋 先 予 加 溫 到 40~43, 使 容 易 起 泡 及 膨 脹 (1) 輕 奶 油 蛋 糕 (2) 重 奶 油 蛋 糕 (3) 海 綿 蛋 糕 (4) 水 果 蛋 糕 160. ( 1 ) 食 品 包 裝 材 料 用 聚 氯 乙 烯 (PVC) 其 氯 乙 烯 單 體 必 須 在 (1)1ppm 以 下 (2)100ppm 以 下 (3)1000ppm 以 下 (4) 沒 有 規 定 161. ( 4 ) 出 爐 後 的 蛋 糕 須 冷 卻 至 (1)60 (2)50 (3)40 (4)30 以 下 才 可 包 裝 162. ( 3 ) 利 用 糖 油 拌 合 法 製 作 丹 麥 小 西 餅 (Danish Cookies), 材 料 中 的 麵 粉 應 在 最 後 加 入, 輕 輕 拌 勻, 其 主 要 的 原 因 為 : (1) 容 易 吸 收 水 分 (2) 好 控 制 麵 粉 量 (3) 避 免 攪 拌 出 筋 (4) 防 止 破 壞 打 發 的 氣 泡 163. ( 4 ) 為 使 奶 油 空 心 餅 在 烤 焙 後 表 皮 品 質 及 膨 大 性 良 好, 在 進 烤 爐 前 可 噴 (1) 油 (2) 膨 脹 劑 (3) 蛋 白 (4) 水 於 麵 糊 表 面 164. ( 1 ) 香 辛 料 之 芳 香 成 分, 易 於 揮 發 及 氧 化 變 質, 因 此 選 購 香 辛 料 時 最 好 不 超 過 (1)3 個 月 (2)6 個 月 (3)1 年 (4)2 年 以 上 165. ( 2 ) 以 糖 油 拌 合 法 攪 拌 丹 麥 小 西 餅, 在 糖 油 部 分 打 發 過 度, 其 產 品 組 織 較 (1) 硬 (2) 粗 糙 (3) 細 膩 (4) 沒 影 響 166. ( 3 ) 有 關 高 架 作 業 墜 落 的 預 防 下 列 何 者 不 正 確? (1) 平 面 兩 公 尺 高 以 上 即 屬 高 架 作 業 (2) 高 架 作 業 應 戴 安 全 帽 安 全 吊 索 (3) 醉 酒 及 睡 眠 不 足 仍 可 上 高 架 工 作 (4) 應 架 設 防 護 欄 網 167. ( 2 ) 植 物 中 含 蛋 白 質 最 豐 富 的 是 (1) 穀 類 (2) 豆 類 (3) 蔬 菜 類 (4) 薯 類 168. ( 4 ) 一 般 麵 包 類 製 品 中 最 基 本 且 用 量 最 多 的 一 種 材 料 為 (1) 糖 (2) 油 脂 (3) 水 (4) 麵 粉 169. ( 4 ) 冷 凍 食 品 之 保 存 溫 度 為 (1)0 (2)4 (3)-5 (4)-18 以 下 170. ( 2 ) 受 雇 者 在 職 務 上 研 究 或 開 發 的 營 業 秘 密 歸 何 人 所 有? (1) 受 雇 者 (2) 雇 用 者 (3) 政 府 (4) 全 體 國 民 171. ( 1 ) 依 CNS 之 標 準, 葡 萄 乾 麵 包 應 含 葡 萄 乾 量 不 少 於 麵 粉 的 (1)20% (2)30% (3)40% (4)50% 172. ( 4 ) 蛋 糕 在 包 裝 時 為 延 長 保 存 時 間 常 使 用 (1) 防 腐 劑 (2) 抗 氧 化 劑 (3) 乾 燥 劑 (4) 脫 氧 劑 173. ( 4 ) 不 是 派 餡 用 來 做 膠 凍 原 料 有 (1) 玉 米 澱 粉 (2) 動 物 膠 (3) 雞 蛋 (4) 果 膠 174. ( 2 ) 下 列 何 種 油 脂 貯 存 於 較 高 溫 ( 如 35 ) 易 變 質 (1) 氫 化 棕 櫚 油 (2) 自 製 豬 油 (3) 氫 化 豬 油 (4) 椰 子 油 175. ( 2 ) 蛋 糕 可 使 用 的 防 腐 劑 為 (1) 苯 甲 酸 (2) 丙 酸 鈉 (3) 對 羥 苯 甲 酸 丁 酯 (4) 異 抗 壞 血 酸 176. ( 2 ) 下 列 蛋 糕 配 方 中 何 者 宜 使 用 高 筋 麵 粉? (1) 魔 鬼 蛋 糕 (2) 水 果 蛋 糕 (3) 果 醬 捲 (4) 戚 風 蛋 糕 177. ( 2 ) 下 列 油 脂 何 者 含 飽 和 脂 肪 酸 較 高 (1) 沙 拉 油 (2) 奶 油 (3) 花 生 油 (4) 麻 油 178. ( 2 ) 小 西 餅 配 方 中, 細 糖 用 量 愈 多, 則 其 組 織 口 感 在 官 能 品 評 上 (1) 愈 軟 (2) 愈 硬 (3) 不 影 響 (4) 愈 鬆 179. ( 2 ) 下 列 那 一 項 包 裝 材 料 在 預 備 ( 成 型 ) 使 用 時, 會 產 生 大 量 的 塵 埃 屑 末 等, 對 食 品 是 一 污 染 180
181 (1) 腸 衣 (2) 紙 箱 (3) 真 空 包 裝 袋 (4) 保 鮮 ( 縮 收 ) 膜 180. ( 3 ) 麵 粉 中 添 加 活 性 麵 筋 粉 每 增 加 1% 時, 則 麵 粉 之 吸 水 量 約 可 提 高 (1)1% (2)1.5% (3)2% (4)2.5% 181. ( 1 ) 下 列 何 者 為 直 接 損 失? (1) 醫 藥 治 療 費 用 (2) 工 具 及 設 備 的 損 失 (3) 工 作 產 品 停 頓 的 損 失 (4) 生 產 停 頓 的 損 失 182. ( 2 ) 烘 焙 用 油 脂 的 融 點 愈 高, 其 口 溶 性 (1) 愈 好 (2) 愈 差 (3) 無 關 (4) 差 不 多 183. ( 3 ) 有 關 感 電 之 預 防 何 者 不 正 確? (1) 經 常 檢 查 線 路 並 更 換 老 舊 線 路 設 施 (2) 機 器 上 裝 置 漏 電 斷 路 器 開 關 (3) 於 潮 濕 地 面 工 作 可 穿 破 舊 鞋 子 (4) 同 一 插 座 不 宜 同 時 接 用 多 項 電 器 設 備 184. ( 3 ) 製 作 乳 沫 類 蛋 糕, 麵 糊 攪 拌 之 拌 打 器 宜 選 用 (1) 鉤 狀 (2) 漿 狀 (3) 網 狀 ( 球 狀 ) (4) 螺 旋 狀 185. ( 3 ) 下 列 何 種 加 工 方 法 可 保 存 最 完 整 之 營 養 成 分 (1) 煮 沸 殺 菌 (2) 冷 凍 乾 燥 (3) 高 壓 滅 菌 (4) 煙 燻 186. ( 2 ) 一 般 餐 包 的 油 脂 用 量 為 (1)4~6% (2)8~14% (3)15~20% (4)25~30% 187. ( 1 ) 食 品 之 儲 存 應 考 慮 (1) 分 門 別 類 (2) 全 部 集 中 (3) 考 慮 方 便 性 即 可 (4) 隨 心 所 欲 188. ( 4 ) 印 刷 性 最 佳 之 包 裝 材 料 為 (1) 鋁 箔 (2) 聚 氯 乙 烯 (PVC) (3) 保 麗 龍 (4) 聚 酯 (PET) 189. ( 2 ) 下 列 何 者 是 屬 於 水 溶 性 維 生 素 (1) 維 生 素 A (2) 維 生 素 B (3) 維 生 素 D (4) 維 生 素 E 190. ( 1 ) 食 醋 豆 腐 乳 是 (1) 發 酵 食 品 (2) 冷 凍 食 品 (3) 調 理 食 品 (4) 生 鮮 食 品 191. ( 2 ) 乳 化 劑 在 麵 包 中 的 功 能 (1) 增 加 麵 包 風 味 (2) 使 麵 包 柔 軟 不 易 老 化 (3) 防 止 麵 包 發 黴 (4) 促 進 酵 母 活 力 192. ( 2 ) 小 西 餅 配 方 中, 何 種 材 料 用 量 愈 多, 其 組 織 愈 硬 脆 (1) 油 (2) 糖 (3) 蛋 (4) 奶 粉 193. ( 3 ) 殺 菌 軟 袋 (retort pouch) 最 好 的 包 裝 材 料 是 (1) 玻 璃 紙 (2) 聚 丙 烯 ( P P ) (3) 鋁 箔 積 層 (4) 尼 龍 積 層 194. ( 1 ) 為 使 水 果 蛋 糕 風 味 香 醇 可 口, 配 方 中 之 水 果 蜜 餞, 使 用 前 通 常 浸 泡 (1) 酒 (2) 清 水 (3) 糖 水 (4) 食 醋 195. ( 4 ) 下 列 何 種 產 品 不 需 經 過 油 炸 而 成 (1) 開 口 笑 (2) 沙 其 瑪 (3) 道 納 司 (4) 鬆 餅 196. ( 1 ) 軟 性 小 西 餅 (soft cookies), 在 感 官 品 評 (sensory evaluation) 上 其 組 織 口 感 宜 (1) 鬆 軟 (2) 脆 酥 (3) 硬 脆 (4) 酥 硬 197. ( 4 ) 製 做 丹 麥 麵 包 或 鬆 餅, 其 裹 入 用 油 脂 應 採 用 (1) 豬 油 (2) 雪 白 奶 油 (3) 白 油 ( 烤 酥 油 ) (4) 瑪 琪 琳 198. ( 3 ) 新 鮮 酵 母 (compressed yeast) 水 份 含 量 約 為 (1)45 ~ 50 % (2)55~ 60 % (3)65 ~ 70 % (4)80 ~ 85 % 199. ( 1 ) 容 易 熱 封, 但 難 直 接 印 刷 的 材 質 是 (1) 聚 乙 烯 (PE) (2) 聚 丙 烯 (PP) (3) 鋁 箔 (4) 紙 200. ( 4 ) 中 小 企 業 最 好 之 廣 告 媒 體 是 181
182 (1) 報 紙 雜 誌 (2) 廣 播 (3) 電 視 (4) 自 己 之 員 工 182
183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設 計 職 群 電 腦 繪 圖 實 施 辦 法 一 依 據 :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三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透 過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三 辦 理 單 位 :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私 立 光 隆 高 級 家 事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 四 ) 協 辦 單 位 : 暖 暖 高 中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設 計 職 群 五 參 加 對 象 : ( 一 ) 本 市 各 國 中 選 讀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之 9 年 級 學 生 ( 包 括 技 藝 專 班 合 作 式 技 藝 班 自 辦 式 ), 限 103 學 年 度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者 ( 二 ) 參 賽 選 手 由 國 中 高 中 職 進 行 推 舉, 由 國 中 負 責 報 名 ( 三 ) 各 職 群 ( 主 題 ) 報 名 名 額 視 競 賽 承 辦 高 中 職 可 容 納 人 數 分 配 額 度 六 報 名 方 式 :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核 章 後 送 至 暖 暖 高 中 ( 電 話 : #142), 設 計 職 群 ( 電 腦 繪 圖 ) 學 生 80 名 七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4 年 3 月 10 日 ( 二 )( 逾 期 不 候 )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光 隆 家 商 ( 地 址 : 基 隆 市 信 義 區 信 二 路 264 號 ) 十 競 賽 內 容 : ( 一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創 意 設 計 等 方 式 競 賽, 包 含 學 科 筆 試 及 術 科 實 作 學 科 考 題 183
184 佔 20%, 術 科 考 題 依 各 職 群 課 程 架 構 及 主 題 命 題, 佔 80% ( 二 ) 競 賽 試 題 由 考 務 中 心 聘 請 學 科 術 科 命 題 委 員 研 議 訂 定, 並 事 先 公 佈 十 一 評 審 委 員 : 由 承 辦 單 位 遴 聘 評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審 工 作 評 審 委 員 之 聘 任 應 注 意 迴 避 原 則 ( 未 擔 任 本 市 該 競 賽 職 群 之 授 課 教 師 ) 十 二 頒 獎 典 禮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 四 ), 承 辦 單 位 應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三 錄 取 名 額 及 獎 勵 : 本 職 群 錄 取 第 1 至 6 名 各 1 名,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佔 該 職 群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一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 二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十 四 參 賽 須 知 : ( 一 ) 競 賽 分 學 科 與 術 科 :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 如 附 件 1), 評 分 標 準 如 下 : 3. 評 分 標 準 ( 以 80 分 計 ) 創 意 設 計 配 色 構 圖 主 題 傳 達 整 體 美 感 20% 20% 20% 20% 4.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 二 )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設 計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如 附 件 2) ( 三 )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設 計 職 群 海 報 設 計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 如 附 件 3) ( 四 ) 評 分 表 內 容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設 計 職 群 海 報 設 計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評 分 表 ( 如 附 件 4) ( 五 ) 學 科 題 庫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設 計 職 群 海 報 設 計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學 科 題 庫 ( 如 附 件 5) 十 五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補 助 及 市 府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六 本 辦 法 奉 核 後 公 告 實 施 184
185 附 件 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設 計 職 群 電 腦 繪 圖 術 科 試 題 一 題 目 : 友 善 校 園 二 設 備 工 具 : ( 一 ) 硬 體 設 備 : 雙 核 心 電 腦 彩 色 列 表 機 白 色 A4 相 片 紙 ( 二 ) 軟 體 程 式 :Photo Impact 12 ( 三 ) 不 開 放 網 路 系 統 三 競 賽 時 間 : ( 一 ) 筆 試 競 賽 時 間 為 60 分 鐘 ( 選 擇 50 題 由 命 題 委 員 自 題 庫 200 題 中 任 選 出 50 題 ) ( 二 ) 術 科 競 賽 時 間 為 90 分 鐘, 考 題 為 友 善 校 園 海 報 設 計 四 評 分 標 準 : ( 一 ) 題 材 : 請 以 關 懷 平 等 安 全 尊 重 友 善 為 主 軸, 倡 導 溫 馨 和 諧 的 校 園 環 境, 讓 學 生 免 於 恐 懼 的 自 由, 使 學 生 能 夠 進 行 快 樂 而 有 效 的 學 習 環 境 為 主 題 設 計 海 報 一 張 ( 二 ) 作 品 規 格 : 五 評 分 項 目 1.A4 大 小 2. 橫 式 直 式 不 拘 3. 請 於 電 腦 上 繪 圖 後 列 印 出 作 品 評 分 創 意 設 計 配 色 構 圖 主 題 傳 達 整 體 美 感 20% 20% 20% 20% 六 其 他 未 及 備 在 違 規 事 項, 依 監 評 人 員 研 商 決 議 處 理 185
186 附 件 2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設 計 職 群 電 腦 繪 圖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學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測 驗 時 選 手 必 須 攜 帶 學 生 證 及 考 試 通 知 單 證 準 時 入 場, 對 號 入 座 二 測 驗 時 間 為 60 分 鐘 測 驗 正 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起, 遲 到 者 不 得 入 場 三 選 手 不 得 提 早 離 場 若 強 行 離 場, 不 服 糾 正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四 文 具 (2B 铅 筆 橡 皮 擦 等 ) 自 備, 必 要 時 可 用 透 明 墊 板, 不 得 在 場 內 向 他 人 借 用 五 嚴 禁 談 話 左 顧 右 盼 等 任 何 舞 弊 行 為 試 場 內 取 得 或 提 供 他 人 答 案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或 相 互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該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六 測 驗 完 畢 後 必 須 將 試 題 本 一 併 送 交 監 試 人 員, 然 後 測 試 術 科 攜 出 試 題 本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七 非 測 驗 必 需 之 物 品 如 計 算 機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計 算 及 通 訊 器 材 等 必 須 關 機 且 需 放 置 於 試 場 前 後 方 地 板 上, 不 得 隨 身 攜 帶 若 經 監 試 人 員 發 現, 則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八 修 正 時 須 用 橡 皮 擦 或 修 正 液 ( 帶 ) 九 如 遇 警 報 地 震, 應 遵 照 監 試 人 員 指 示, 迅 速 疏 散 避 難 十 測 驗 結 束 鐘 ( 鈴 ) 響 畢, 監 試 人 員 宣 布 測 驗 結 束, 不 論 答 畢 與 否 應 即 停 止 作 答, 交 卷 離 場 交 卷 後 強 行 修 改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逾 時 作 答, 不 聽 制 止 者,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十 一 選 手 如 有 冒 名 頂 替 事 情, 違 者 勒 令 出 場, 並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十 二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186
187 術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術 科 測 試 以 實 作 方 式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時 進 場. 測 試 時 間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尚 未 進 場 者. 不 准 進 場 二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進 入 術 科 測 試 試 場 時. 應 着 大 會 提 供 之 工 作 服, 配 帶 識 別 證 不 得 攜 帶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三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其 檢 定 位 置 號 碼 就 檢 定 崗 位, 對 術 科 試 務 辦 理 單 位 提 供 之 機 具 設 備 材 料, 如 有 疑 義, 應 即 時 當 場 提 出, 由 監 評 人 員 立 即 處 理, 測 試 開 始 後, 不 得 再 提 出 疑 義 四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五 所 有 工 具 設 備 器 具 汽 機 車 等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負 責 準 備 六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予 以 扣 考, 不 得 繼 續 應 試, 其 已 應 試 之 術 科 成 績 以 不 及 格 論 1. 冒 名 頂 替 者 2. 傳 遞 資 料 或 信 號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互 換 工 件 或 圖 說 者 5. 隨 身 攜 帶 成 品 或 規 定 以 外 之 器 材 配 件 圖 說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或 其 他 電 子 攝 錄 通 訊 器 材 等 6. 不 繳 交 工 件 圖 說 或 依 規 定 須 繳 回 之 試 題 者 7.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8. 未 遵 守 本 規 則,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外 秩 序 者 七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187
188 附 件 3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設 計 職 群 電 腦 繪 圖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日 期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備 註 8:00~8:20 報 到 操 場 /308 教 室 8:20~8: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8:30~9:30 筆 試 時 間 9:30~11:00 實 作 競 賽 103 年 4 月 16 日 11:00~12:00 成 績 核 計 電 腦 教 室 (408 教 室 ) 13:00~13:20 報 到 操 場 /308 教 室 13:20~13: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3:30~14:30 筆 試 時 間 14:30~16:00 實 作 競 賽 電 腦 教 室 (408 教 室 ) 16:00~17:00 成 績 核 計 備 註 :1. 成 績 由 基 隆 市 政 府 教 育 處 統 一 公 告 2. 各 場 次 時 間 得 依 現 場 狀 況 修 正, 考 生 應 隨 時 準 備 第 一 梯 次 第 二 梯 次 188
189 附 件 4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設 計 職 群 電 腦 繪 圖 評 分 表 評 分 標 準 ( 以 80 分 計 ) 編 號 內 容 評 分 內 容 姓 名 項 目 配 分 海 報 設 計 操 作 時 間 9 0 分 鐘 創 意 設 計 20 配 色 構 圖 20 主 題 傳 達 20 整 體 美 感 20 總 分 80 評 審 簽 章 : 189
190 附 件 5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設 計 職 群 電 腦 繪 圖 學 科 題 庫 1. (4)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平 面 設 計 的 範 圍?(1) 商 業 設 計 (2) 包 裝 設 計 (3) 印 刷 設 計 (4) 服 裝 設 計 2. (4) 狹 義 的 編 排 設 計 所 指 的 是 (1) 色 彩 (2) 大 小 (3) 造 型 (4) 圖 文 關 係 3. (4) 視 覺 設 計 形 成 的 三 要 素 中 不 包 括 (1) 色 彩 (2) 形 態 (3) 質 感 (4) 比 例 4. (4) 直 線 並 沒 有 給 人 下 列 何 種 感 覺?(1) 延 伸 (2) 剛 直 (3) 明 確 (4) 感 性 5. (4) 何 者 不 是 綠 色 設 計 考 量 的 範 圍?(1) 產 品 耐 用 化 (2) 產 品 回 收 化 (3) 產 品 材 料 可 分 解 (4) 產 品 材 料 多 樣 化 6. (4)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對 比?(1) 深 淺 (2) 多 少 (3) 強 弱 (4) 對 比 7. (1) 將 所 列 置 之 對 稱 物 形 成 放 射 狀 稱 之 為 (1) 放 射 對 稱 (2) 並 置 對 稱 (3) 直 線 對 稱 (4) 旋 轉 對 稱 8. (4)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律 動?(1) 舞 蹈 (2) 體 育 (3) 戲 劇 (4) 文 學 9. (1) 在 賓 主 的 關 係 中, 類 似 又 不 盡 相 同, 其 主 題 物 與 襯 底 間 地 位 有 互 換 的 效 果, 我 們 通 常 稱 之 為 (1) 圖 地 反 轉 (2) 圖 地 相 稱 (3) 圖 地 平 衡 (4) 圖 地 相 合 10. (1) 在 各 個 不 同 的 要 素 中, 有 意 強 調 其 差 別 性, 造 成 強 烈 或 深 刻 的 印 象, 稱 之 為 (1) 對 比 (2) 平 衡 (3) 和 諧 (4) 漸 變 11. (4)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字 體 造 型 的 範 圍?(1) 外 形 (2) 大 小 (3) 寬 窄 (4) 顏 色 12. (4)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對 稱 的 範 圍?(1) 人 體 的 兩 邊 (2) 水 邊 的 倒 影 (3) 車 輪 的 輻 線 (4) 花 朵 的 色 彩 13. (1) 當 物 體 脫 離 垂 直 或 水 平 的 安 定 位 置 配 置, 稱 之 為 (1) 傾 斜 (2) 平 衡 (3) 動 力 (4) 漸 變 14. (1) 談 論 部 份 與 部 份 或 者 部 份 與 整 體 間 的 良 好 關 係, 稱 之 為 (1) 比 例 (2) 平 均 (3) 對 比 (4) 反 轉 15. (2) 認 識 造 形 的 先 決 條 件 為 (1) 觸 覺 (2) 視 覺 (3) 聽 覺 (4) 感 覺 16. (2) 以 下 何 者 不 屬 於 二 度 空 間 (1) 繪 畫 (2) 舞 蹈 (3) 書 法 (4) 印 刷 17. (3)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在 提 供 各 種 設 計 問 題 的 解 決 方 法, 應 避 免 (1) 對 比 (2) 調 和 (3) 全 憑 個 人 喜 好 (4) 透 視 效 果 的 設 計 表 現 18. (4) 首 先 提 出 黃 金 比 1:1.618 的 是 由 (1) 美 國 人 (2) 德 國 人 (3) 以 色 列 人 (4) 希 臘 人 研 究 而 來 19. (2) 所 謂 二 度 空 間 亦 即 是 平 面 空 間,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1) 平 面 是 由 寬 度 與 深 度 構 成 (2) 二 度 是 指 長 度 與 寬 度 (3) 平 面 具 有 厚 度 與 深 度 (4) 二 度 是 指 長 度 與 深 度 20. (2) 任 何 物 體 的 表 面 構 成 特 徵 稱 之 為 (1) 效 果 (2) 肌 理 (3) 微 粒 (4) 造 型 21. (2) 點 移 動 時 所 經 過 的 軌 跡 為 (1) 點 (2) 線 (3) 面 (4) 體 22. (4) 形 象 反 轉, 如 從 鏡 子 裡 面 看 到 的 的 影 像 現 象, 我 們 稱 之 為 (1) 重 複 (2) 交 錯 (3) 近 似 (4) 鏡 射 23. (3) 下 列 有 關 平 面 設 計 的 敘 述 何 者 不 正 確?(1) 是 一 種 有 目 的 性 的 設 計 行 為 (2) 相 較 於 純 藝 術, 平 面 設 計 更 加 明 確 而 實 用 (3) 是 一 種 只 需 注 重 美 感 構 成 的 設 計 行 為 (4) 是 一 種 探 求 二 度 空 間 的 視 覺 傳 達 行 為 24. (2) 下 列 何 種 線 條 容 易 產 生 動 感 的 效 果?(1) 直 線 (2) 曲 線 (3) 折 線 (4) 虛 線 25. (3) 公 益 海 報 應 具 有 教 育 與 何 種 功 能?(1) 娛 樂 (2) 販 售 (3) 宣 導 (4) 形 塑 代 言 人 26. (4) 下 列 不 是 鉛 筆 標 記 H 與 B 的 表 示 意 義?(1) 軟 硬 度 (2) 黑 白 度 (3) 石 墨 含 量 (4) 木 材 的 厚 薄 27. (3) 關 於 人 的 喜 好, 下 列 的 何 者 敘 述 不 正 確?(1) 喜 好 有 時 會 有 年 齡 的 差 距 (2) 喜 好 有 時 190
191 會 受 到 週 邊 族 群 的 感 染 (3) 喜 好 完 全 無 國 界 的 (4) 喜 好 有 時 會 有 男 女 的 差 異 28. (3) 正 四 面 體 是 (1) 四 個 正 方 形 的 組 合 (2) 四 個 長 方 形 的 組 合 (3) 四 個 三 角 形 的 組 合 (4) 四 個 菱 形 的 組 合 29. (2) 傳 統 書 法 的 漢 字 演 變 歷 史 中 不 曾 出 現 下 列 何 種 字 體 (1) 大 篆 (2) 中 篆 (3) 小 篆 (4) 瘦 金 體 30. (3)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尖 銳 形 狀 在 視 知 覺 上 所 具 有 的 特 性 (1) 攻 擊 的 意 義 (2) 速 度 的 感 覺 (3) 富 有 的 樣 子 (4) 前 進 的 象 徵 31. (3) 下 列 不 是 圓 形 在 視 知 覺 上 所 具 有 的 特 性 (1) 圓 融 (2) 移 動 性 (3) 速 度 感 (4) 完 整 感 32. (4)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平 面 造 形 中 的 基 本 形?(1) 正 三 角 形 (2) 正 方 形 (3) 圓 形 (4) 長 方 形 33. (2)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較 為 正 確?(1) 廣 告 設 計 和 視 覺 生 理 無 關 (2) 廣 告 設 計 運 用 了 許 多 社 會 流 行 的 心 理 (3) 商 業 設 計 和 廣 告 設 計 無 關 (4) 商 業 設 計 和 視 覺 心 理 無 關 34. (2) 中 國 人 對 天 地 的 概 念 中, 是 存 在 著 天 配 圓, 地 配 (1) 廣 (2) 方 (3) 長 (4) 渾 35. (2) 電 線 桿 下 方 的 黑 黃 相 間 斜 線 是 利 用 了 下 列 何 種 原 理 (1) 視 覺 上 的 錯 覺 (2) 視 覺 上 的 注 目 性 (3) 生 理 上 的 安 定 感 (4) 心 理 上 的 喜 好 感 36. (2) 廟 裡 的 藻 井 具 有 何 種 視 覺 效 果 (1) 對 比 (2) 放 射 (3) 交 叉 (4) 特 異 37. (2) 先 民 所 遺 留 的 碑 文 歷 史 真 跡 是 利 用 (1) 漂 流 沾 法 (2) 拓 印 法 (3) 噴 色 法 (4) 剪 貼 法 製 成 字 帖 千 古 流 芳 38. (1) 交 通 標 誌 的 警 告 標 誌 是 用 何 種 形?(1) 三 角 形 (2) 圓 形 (3) 方 形 (4) 渦 形 39. (1) 兩 線 相 遇 或 交 叉 之 處 為 (1) 點 (2) 線 (3) 面 (4) 體 40. (4) 自 然 物 中 的 蛋 蘊 含 著 造 形 上 許 多 精 妙 之 處, 下 列 何 者 不 正 確 (1) 蛋 殼 構 造 最 合 乎 力 學 要 求 (2) 蛋 殼 以 最 少 的 材 料 造 成 最 大 空 間 (3) 蛋 的 形 態 與 線 條 柔 和 優 美 (4) 蛋 形 均 為 橢 圓 形 41. (2) 西 元 1919 年 葛 羅 比 斯 (Walter Gropius) 創 立 了 (1) 牛 津 大 學 (2) 包 浩 斯 學 院 (3) 馬 德 里 皇 家 藝 術 學 院 (4) 加 州 藝 術 中 心 對 現 代 美 術 及 造 形 設 計 貢 獻 卓 著 42. (4) 在 美 的 形 式 原 理 中, 對 稱 不 具 有 下 列 何 項 特 性?(1) 上 下 (2) 旋 轉 (3) 放 射 (4) 不 規 則 形 43. (2) 在 平 面 設 計 上, 我 們 所 做 的 造 形 稱 為 圖, 圖 的 周 圍 即 是 (1) 天 (2) 地 (3) 線 (4) 畫 44. (1) 在 幾 何 學 上, 點 的 絕 對 定 義 為 (1) 有 位 置 (2) 有 長 度 (3) 有 大 小 (4) 有 寬 度 45. (1) 設 計 構 成 要 素 中 最 小 的 單 位 是 (1) 點 (2) 線 (3) 面 (4) 體 46. (4) 圓 橢 圓 和 拋 物 線 等 是 屬 於 (1) 幾 何 直 線 (2) 自 由 曲 線 (3) 徒 手 曲 線 (4) 幾 何 曲 線 47. (3) 在 設 計 原 理 中, 以 中 央 設 一 縱 軸, 而 左 右 或 上 下 完 全 同 形, 稱 之 為 (1) 律 動 (2) 漸 層 (3) 對 稱 (4) 對 比 48. (4) 一 般 而 言, 點 的 位 置 放 於 何 方 是 最 穩 定, 且 具 有 放 射 的 力 量?(1) 上 方 (2) 下 方 (3) 左 方 (4) 中 央 49. (4) 萬 綠 叢 中 一 點 紅 及 鶴 立 雞 群 為 (1) 比 例 (2) 調 合 (3) 平 衡 (4) 對 比 的 表 現 50. (2) 在 繪 畫 中, 何 人 最 常 使 用 水 平 直 線 的 特 性 (1) 塞 尚 (2) 蒙 特 利 安 (3) 米 羅 (4) 畢 卡 索 51. (2) 粗 細 不 等, 但 長 度 相 等 的 線 條 感 覺 上 (1) 粗 較 長 (2) 細 較 長 (3) 一 樣 長 (4) 不 一 定 52. (1) 兩 個 相 等 的 圓 被 大 小 不 同 的 圓 包 圍 時, 大 圓 內 的 圓 顯 得 (1) 較 小 (2) 較 大 (3) 一 樣 (4) 變 形 53. (3)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基 礎 造 形 的 基 本 要 素?(1) 形 態 (2) 機 能 (3) 利 益 (4) 美 感 191
192 54. (1)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線 的 特 質?(1) 體 積 (2) 粗 細 (3) 方 向 (4) 角 度 55. (2) 自 由 曲 線 通 常 具 有 (1) 硬 直 (2) 活 潑 (3) 單 調 (4) 刻 板 的 感 覺 56. (3) 就 線 的 基 本 方 向, 如 為 斜 角 方 向, 則 較 會 引 起 何 種 心 理 效 果 (1) 權 威 (2) 靜 寂 (3) 動 態 (4) 呆 板 57. (2) 包 浩 斯 造 形 學 校 當 初 創 設 於 (1) 法 國 (2) 德 國 (3) 英 國 (4) 美 國 58. (3) 英 文 中 的 Design 是 指 (1) 美 術 (2) 創 造 (3) 設 計 (4) 商 標 59. (2) Walter Gropius 創 立 之 Bauhaus 造 形 學 校 結 束 於 西 元 (1)1909 年 (2)1933 年 (3) 1929 年 (4)1939 年 60. (2) ULM 烏 路 姆 造 形 學 校 係 1956 年 由 (1)Laszlo Moholy Nagy(2)Max-Bill(3)John Ruskin (4)Itten 在 德 國 成 立 61. (3) 下 列 書 法 字 體 中 何 者 為 較 早 出 現 的 字 體 (1) 行 書 (2) 草 書 (3) 篆 書 (4) 隸 書 62. (1) 中 國 方 位 色 彩 對 應 中, 其 中 央 的 色 彩 為 (1) 黃 色 (2) 朱 色 (3) 綠 色 (4) 玄 色 63. (2) 平 面 廣 告 不 包 括 (1) 海 報 (2) 影 片 (3) 傳 單 (4) 月 曆 64. (4) 下 列 有 關 平 面 廣 告 的 敘 述 何 者 正 確?(1) 一 定 要 經 過 印 製 過 程 (2) 必 須 是 集 體 創 作 的 設 計 (3) 圖 片 效 果 表 現 必 然 優 於 文 字 編 排 (4) 訊 息 傳 達 一 定 要 明 確 65. (3) 廣 告 插 圖 設 計 的 目 的 在 下 列 敘 述 中 何 者 不 正 確 (1) 達 到 吸 引 讀 者 注 意 廣 告 的 功 能 (2) 幫 助 讀 者 理 解 廣 告 的 功 能 (3) 主 要 為 填 補 版 面 的 功 能 (4) 將 讀 者 視 線 引 導 至 文 案 的 功 能 66. (4) 廣 告 中 的 主 標 題 應 該 (1) 用 鮮 豔 的 顏 色 (2) 用 黑 體 字 (3) 絕 對 大 於 其 他 文 字 (4) 要 簡 潔 有 說 服 力 67. (2) 廣 告 中 的 標 題 (1) 不 是 文 案 的 一 部 份 (2) 亦 具 備 圖 形 作 用 的 視 覺 效 果 (3) 不 一 定 要 吸 引 讀 者 注 意 (4) 一 定 要 是 一 句 完 整 的 句 子 68. (1) 撰 寫 文 案 的 要 領 (1) 以 肯 定 訴 求 為 佳 (2) 只 需 著 重 文 字 優 美 (3) 艱 深 用 字 可 藉 以 表 現 商 品 特 質 (4) 自 我 文 章 表 現 69. (4) 郵 件 廣 告 不 包 括 (1) 明 信 片 (2) 目 錄 (3) 企 業 刊 物 (4) 海 報 70. (2) 郵 件 廣 告 一 般 稱 為 DM(Direct Mail Advertising) 其 特 徵 為 (1) 毋 需 考 慮 寄 發 對 象 (2) 較 可 發 揮 一 對 一 實 際 效 果 (3) 較 報 紙 廣 告 容 易 製 作 (4) 是 最 有 效 的 平 面 媒 體 71. (1) 廣 告 的 表 現 形 式 是 屬 於 視 覺 的, 包 括 版 面 插 畫 文 案 (1) 編 排 (2) 氣 氛 (3) 印 象 (4) 感 情 等 表 現 72. (4) 廣 告 設 計 內 容 也 屬 於 造 形 的 構 成, 要 素 如 插 畫 攝 影 及 (1) 標 語 (2) 說 明 文 (3) 標 題 (4) 商 標 等 73. (3) POP 廣 告 具 有 多 樣 性, 在 賣 場 的 效 果 (1) 專 為 製 造 熱 鬧 氣 氛 (2) 不 太 容 易 引 起 消 費 者 注 意 (3) 會 誘 導 衝 動 購 買 (4) 無 關 消 費 者 產 生 購 買 意 願 74. (4)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POP 廣 告 (1) 招 牌 廣 告 (2) 玻 璃 櫥 窗 廣 告 (3) 天 花 板 廣 告 (4) 企 業 刊 物 75. (1) 雜 誌 廣 告 具 下 列 何 者 特 性 (1) 印 刷 品 質 優 於 報 紙 廣 告 (2) 版 面 種 類 多 於 報 紙 廣 告 (3) 速 效 性 優 於 各 種 廣 告 媒 體 (4) 信 賴 度 優 於 各 類 廣 告 76. (3) 雜 誌 廣 告 具 下 列 何 者 特 性 (1) 較 容 易 引 起 商 品 購 買 慾 望 (2) 閱 讀 者 經 濟 水 平 較 其 他 媒 體 閱 讀 者 高 (3) 較 易 獨 佔 版 面 防 止 其 他 廣 告 干 擾 (4) 廣 告 壽 命 較 短 77. (1) 商 品 刊 登 報 紙 廣 告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1) 促 進 商 品 銷 售 (2) 美 化 報 紙 版 面 (3) 提 振 經 濟 (4) 增 加 閱 報 率 78. (2) POP 廣 告 比 較 雜 誌 廣 告 及 報 紙 廣 告 等 平 面 媒 體, 更 應 該 注 意 (1) 印 刷 (2) 陳 列 空 間 (3) 目 標 客 戶 (4) 色 彩 的 掌 握 79. (4) 宣 導 公 共 場 所 嚴 禁 吸 菸 的 海 報 是 屬 於 (1) 藝 文 海 報 (2) 商 業 海 報 (3) 企 業 海 報 (4) 公 益 海 報 80. (2) 百 貨 公 司 化 粧 品 發 表 會 屬 於 (1) 贊 助 活 動 (2) 促 銷 活 動 (3) 表 演 活 動 (4) 作 秀 活 動 192
193 81. (1) 廣 告 中 的 大 標 題, 英 文 為 (1)Catch(2)Client(3)Concept(4)Body Copy 82. (3) 禁 煙 海 報 屬 於 (1) 商 業 海 報 (2) 形 象 海 報 (3) 公 益 海 報 (4) 保 育 海 報 83. (1) 所 謂 Cable TV 是 屬 於 (1) 有 線 電 視 (2) 無 線 電 視 (3) 教 學 電 視 (4) 購 物 電 台 84. (2) 精 裝 書 在 裱 褙 過 的 硬 紙 板 外, 再 以 紙 張 包 住 保 護 或 作 為 醒 目 之 書 皮, 此 名 稱 為 (1) 蝴 蝶 頁 (2) 書 衣 (3) 書 舌 (4) 書 套 85. (1) 市 售 牛 奶 或 果 汁 包 裝, 其 中 以 處 女 紙 漿 製 成, 上 蓋 造 型 有 如 屋 頂 者 其 包 裝 形 式 稱 之 為 (1) 新 鮮 屋 (2) 利 樂 屋 (3) 康 美 屋 (4) 巧 鮮 屋 86. (2) 製 作 電 腦 網 頁, 應 設 定 何 種 解 析 度 為 宜 (1)150dpi(2)72dpi(3)400dpi(4)250dpi 87. (4) 製 作 印 刷 簡 介 時, 應 設 定 何 種 解 析 度 為 宜 (1)600~1200dpi(2)72~100dpi(3)150~250dpi (4)300~350dpi 88. (3) Homepage 會 出 現 在 下 列 那 一 個 媒 體 (1) 平 面 媒 體 (2) 電 子 媒 體 (3) 網 路 媒 體 (4) 開 放 媒 體 89. (3) 所 謂 廣 告, 就 是 (1) 廣 告 主 與 廣 告 公 司 (2) 廣 告 主 與 電 視 公 司 (3) 廣 告 主 與 消 費 者 (4) 廣 告 公 司 與 消 費 者 之 間 的 媒 介 物 90. (1) 廣 告 表 現 首 要 任 務 即 為 (1) 傳 達 內 容 主 題 (2) 創 意 之 構 思 (3) 企 劃 (4) 製 作 91. (2)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中, 發 展 歷 史 最 悠 久 的 是 (1) 電 台 (2) 報 紙 (3) 電 視 (4) 雜 誌 92. (1) 經 郵 寄 直 達 特 定 對 象 的 廣 告 是 (1)DM 廣 告 (2)cm 廣 告 (3)P.O.P 廣 告 (4)CF 廣 告 93. (2) 2008 年 北 京 奧 運 的 吉 祥 物 是 (1) 企 鵝 (2) 福 娃 (3) 鴿 子 (4) 海 豹 94. (2) 報 紙 廣 告 的 面 積 單 位, 天 地 ( 上 下 ) 稱 為 (1) 行 (2) 批 (3) 級 (4) 格 95. (4) 公 共 海 報 是 以 社 會 的 公 共 性 為 題 材, 以 下 那 種 不 屬 於 此 類 (1) 選 舉 (2) 納 稅 (3) 社 會 福 利 (4) 促 銷 96. (2) 哪 種 媒 體 是 因 為 遠 看 及 動 看, 所 以 必 須 要 有 強 而 有 力 的 說 服 效 果?(1) 報 紙 (2) 海 報 (3) 雜 誌 (4) 月 曆 97. (1)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平 面 廣 告 媒 體?(1) 電 台 (2) 海 報 (3) 報 紙 (4) 雜 誌 98. (1) 必 須 注 意 好 聽 好 寫 好 記 好 唸 好 聯 想 等 要 求 的 是 (1) 品 牌 名 稱 (2) 插 畫 (3) 照 片 (4) 商 標 99. (3) 報 紙 媒 體 具 備 三 大 特 性, 經 濟 性 重 複 性 及 (1) 藝 術 性 (2) 持 久 性 (3) 速 效 性 (4) 趣 味 性 100. (4) 雜 誌 媒 體 具 備 了 確 實 性 信 賴 性 及 (1) 速 效 性 (2) 大 量 性 (3) 經 濟 性 (4) 欣 賞 性 101. (1) (1) 商 標 (2) 插 圖 (3) 造 型 (4) 標 準 色 是 廠 商 或 商 品 的 標 誌 102. (1) 廣 告 文 案 的 本 文 是 指 (1) 說 明 文 (2) 標 題 (3) 造 形 (4) 攝 影 103. (2) 心 動 不 如 馬 上 行 動 是 (1) 說 明 文 (2) 標 語 (3) 造 形 (4) 插 圖 104. (3) 可 口 可 樂 公 司 的 標 準 色 為 (1) 綠 色 (2) 紫 色 (3) 紅 色 (4) 黃 色 105. (4) 通 常 廣 告 影 片, 簡 稱 (1)AD(2)SB(3)PS(4)CF 106. (1) 飛 機 登 機 證 背 面 的 廣 告 是 屬 於 (1) 小 眾 媒 體 (2) 行 動 媒 體 (3) 大 眾 媒 體 (4) 電 訊 媒 體 的 一 種 107. (4) 廣 告 用 語 Slogan 意 指 (1) 廣 告 大 標 題 (2) 廣 告 目 標 (3) 廣 告 戰 略 (4) 廣 告 標 語 108. (4) 廣 告 表 現 中 要 應 用 攝 影 圖 片 時, 以 下 何 種 方 式 是 違 法 的?(1) 請 攝 影 師 自 行 設 計 拍 攝 (2) 從 合 法 光 碟 圖 庫 中 取 用 (3) 向 正 片 出 租 中 心 承 租 (4) 從 網 路 直 接 下 載 使 用 109. (4) 包 裝 設 計 流 程 中,1. 設 計 2. 包 裝 定 位 3. 插 畫 4. 完 稿, 正 確 製 程 為 :(1)1,3,2,4(2) 2,3,1,4(3)3,2,1,4(4)2,1,3, (2) 色 光 的 三 原 色 係 指 (1) 紅 黃 綠 (2) 紅 綠 藍 (3) 紅 黃 紫 (4) 黃 青 紫 111. (4) 色 料 的 三 原 色 是 係 指 (1) 紅 黃 綠 (2) 紅 橙 藍 (3) 藍 綠 紫 (4) 洋 紅 黃 青 112. (3) 可 以 依 據 光 波 的 波 長 之 大 小 來 區 別 色 彩 的 (1) 明 度 (2) 彩 度 (3) 色 相 (4) 形 式 113. (1) 可 以 依 據 光 波 的 反 射 率 之 高 低 區 別 色 彩 的 (1) 明 度 (2) 彩 度 (3) 色 相 (4) 形 式 193
194 114. (1) 可 以 依 據 光 波 本 身 振 幅 之 高 低 差 區 別 色 彩 的 (1) 明 度 (2) 彩 度 (3) 色 相 (4) 形 式 115. (2) 色 相 明 度 彩 度 合 稱 為 色 彩 (1) 三 原 色 (2) 三 屬 性 (3) 三 顏 色 (4) 三 原 則 116. (4) 色 彩 的 飽 和 程 度 或 純 度 稱 為 (1) 明 度 (2) 色 相 (3) 色 環 (4) 彩 度 117. (2) 色 彩 明 暗 的 程 度 稱 為 (1) 色 相 (2) 明 度 (3) 彩 度 (4) 色 調 118. (2) 按 色 彩 的 三 屬 性 作 有 系 統 的 排 列 形 成 三 度 空 間 的 結 構 稱 為 (1) 色 環 (2) 色 立 體 (3) 色 相 (4) 三 原 色 119. (1) 中 國 戲 劇 臉 譜 大 都 以 何 種 顏 色 表 示 忠 臣?(1) 紅 (2) 白 (3) 黑 (4) 黃 120. (3) 下 列 何 者 之 電 磁 波 的 波 長 大 於 700mμ:(1) 紫 外 線 (2)X 線 (3) 紅 外 線 (4)γ 射 線 121. (2) 在 不 可 視 光 譜 中, 何 者 之 波 長 比 可 視 光 線 之 波 長 更 長 :(1) 紫 外 線 光 (2) 紅 外 線 光 (3) 可 視 光 (4)X 光 線 122. (1) 下 列 何 者 之 電 磁 波 的 波 長 小 於 380mμ 稱 為 (1) 紫 外 線 (2) 可 視 光 線 (3) 電 視 波 (4) 紅 外 線 123. (1) 在 不 可 視 光 譜 中, 何 者 之 波 長 比 可 視 光 線 之 波 長 更 短?(1) 紫 外 線 (2) 紅 外 線 (3) 熱 線 (4) 無 線 電 波 124. (1) 英 文 中 的 Hue 是 指 (1) 色 相 (2) 明 度 (3) 彩 度 (4) 色 調 125. (3) 英 文 中 的 Chroma 是 指 (1) 色 相 (2) 明 度 (3) 彩 度 (4) 色 相 環 126. (2) 英 文 中 的 Value 是 指 (1) 彩 度 (2) 明 度 (3) 色 相 (4) 色 相 環 127. (3) 色 相 的 環 狀 配 列 叫 (1) 色 調 (2) 色 立 體 (3) 色 相 環 (4) 光 譜 128. (2) 兩 種 第 一 次 色 混 合 而 成 的 顏 色 叫 做 (1) 第 一 次 色 (2) 第 二 次 色 (3) 第 三 次 色 (4) 第 四 次 色 129. (2) 顏 料 的 第 一 次 色 相 當 於 色 光 的 (1) 第 一 次 色 (2) 第 二 次 色 (3) 第 三 次 色 (4) 第 四 次 色 130. (2) 色 光 的 第 一 次 色 相 當 於 顏 料 的 (1) 第 一 次 色 (2) 第 二 次 色 (3) 第 三 次 色 (4) 第 四 次 色 131. (4) 用 科 學 的 想 法 把 色 彩 用 有 系 統 的 色 名 表 達 方 法 產 生, 叫 做 (1) 固 有 色 名 (2) 慣 用 色 名 (3) 傳 統 色 名 (4) 系 統 色 名 132. (1) 色 光 混 色 又 稱 為 (1) 加 法 混 色 (2) 減 法 混 色 (3) 乘 法 混 色 (4) 除 法 混 色 133. (2) 色 料 混 色 又 稱 為 (1) 加 法 混 色 (2) 減 法 混 色 (3) 乘 法 混 色 (4) 除 法 混 色 134. (1) 下 列 純 色 何 者 明 度 最 高?(1) 黃 色 (2) 橙 色 (3) 紅 色 (4) 藍 色 135. (4) 下 列 純 色 何 者 明 度 最 低?(1) 黃 色 (2) 橙 色 (3) 紅 色 (4) 藍 色 136. (2)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色 彩 三 屬 性?(1) 色 相 (2) 濃 度 (3) 明 度 (4) 彩 度 137. (3) 紅 色 色 料 加 上 黃 色 色 料 會 產 生 (1) 紫 色 (2) 綠 色 (3) 橙 色 (4) 黑 色 138. (4) 紅 色 色 料 加 上 綠 色 色 料 會 產 生 (1) 紫 色 (2) 綠 色 (3) 橙 色 (4) 深 灰 色 139. (2) 在 實 驗 室 中 透 過 三 稜 鏡 分 析 光 譜 的 是 (1) 畢 卡 索 (2) 牛 頓 (3) 包 浩 斯 (4) 曼 塞 爾 140. (3) 日 本 色 研 色 彩 體 系 英 文 簡 稱 為 (1)JAL(2)ABC(3)PCCS(4)JCCS 141. (3) 何 者 不 屬 於 色 料 配 色?(1) 水 彩 (2) 油 畫 (3) 螢 幕 影 像 (4) 水 墨 142. (1) 下 列 何 種 色 彩 稱 為 無 彩 度?(1) 黑 色 (2) 灰 藍 色 (3) 乳 白 色 (4) 棕 色 143. (2) 中 國 傳 統 水 墨 畫 講 求 墨 分 五 彩 是 指 (1) 色 相 (2) 明 度 (3) 彩 度 (4) 顏 料 的 充 分 活 用 與 表 現 144. (4) 下 列 何 種 色 彩 屬 於 暖 色?(1) 藍 色 (2) 青 色 (3) 綠 色 (4) 橙 色 145. (4) 下 列 何 種 色 彩 屬 於 寒 色?(1) 紅 色 (2) 橙 色 (3) 黃 色 (4) 藍 色 146. (4) 下 列 何 種 色 彩 配 色 屬 於 補 色 對 比?(1) 紅 色 與 黃 色 (2) 藍 色 與 白 色 (3) 橙 色 與 黃 色 (4) 綠 色 與 洋 紅 色 147. (3) 色 料 中 的 紅 加 藍 等 於 (1) 綠 色 (2) 咖 啡 色 (3) 紅 紫 色 (4) 黃 色 148. (2) 色 料 中 的 藍 紫 色 的 補 色 為 (1) 紅 色 (2) 橙 黃 色 (3) 青 色 (4) 綠 色 149. (1) 印 刷 演 色 表 示 法 上 C 代 表 (1) 青 色 (2) 洋 紅 色 (3) 黃 色 (4) 黑 色 194
195 150. (3) 印 刷 演 色 表 示 法 上 Y 代 表 (1) 青 色 (2) 洋 紅 色 (3) 黃 色 (4) 黑 色 151. (2) 印 刷 演 色 表 示 法 上 M 代 表 (1) 青 色 (2) 洋 紅 色 (3) 黃 色 (4) 黑 色 152. (4) 印 刷 演 色 表 示 法 上 K 代 表 (1) 青 色 (2) 洋 紅 色 (3) 黃 色 (4) 黑 色 153. (3) 日 本 色 研 (PCCS) 有 (1)10(2)12(3)24(4)100 個 色 相 154. (1) 為 了 響 應 環 保 觀 念, 今 後 的 設 計 講 求 的 是 (1) 綠 色 設 計 (2) 紅 色 設 計 (3) 黃 色 設 計 (4) 藍 色 設 計 155. (3) 7-ELEVEN 連 鎖 店, 其 招 牌 的 標 準 色 有 :(1) 藍 白 紅 (2) 綠 白 紅 (3) 綠 紅 橙 (4) 黃 紫 紅 156. (4) 蒙 得 裡 安 (Mondrian) 所 畫 紅 黃 藍 的 構 成, 是 以 何 種 形 式 表 現?(1) 渦 線 (2) 曲 線 (3) 拋 物 線 (4) 垂 直 線 與 水 平 線 157. (2) 下 列 何 種 色 彩 較 會 給 人 輕 快 的 感 覺?(1) 棗 紅 色 (2) 明 黃 色 (3) 墨 綠 色 (4) 藏 青 色 158. (3) 下 列 何 種 色 彩 較 會 給 人 沉 重 的 感 覺?(1) 天 藍 色 (2) 翠 綠 色 (3) 藏 青 色 (4) 粉 紅 色 159. (1) 紅 色 加 下 列 那 一 種 顏 色 會 變 成 暗 濁 色?(1) 綠 色 (2) 黃 色 (3) 橙 色 (4) 白 色 160. (3) 下 列 何 者 對 色 光 三 原 色 之 敘 述 錯 誤 (1) 不 能 再 分 解 (2) 不 能 由 其 它 色 光 混 合 出 來 (3) 為 紅 黃 藍 光 (4) 紅 和 綠 光 相 混 合 時 可 得 到 黃 色 光 161. (4) PCCS 表 色 系 加 入 色 調 (Tone) 的 概 念, 其 中 Pale 是 指 (1) 灰 的 (2) 暗 的 (3) 沌 的 (4) 淡 的 162. (1) PCCS 表 色 系 中, 中 文 色 調 名 為 深 的 其 英 文 色 調 記 號 為 (1)dp(2)d(3)dk(4) b 163. (2) 高 樓 頂 上 裝 置 紅 燈, 是 因 其 何 種 色 彩 機 能 :(1) 鮮 艷 好 看 (2) 波 長 較 長 (3) 彩 度 較 高 (4) 原 色 之 一 164. (3) 人 類 可 視 光 譜 的 波 長 範 圍 大 約 是 :(1)330~680mm(2)340~750mm(3)400~700mm(4) 430~790mm 165. (2) 眼 睛 所 看 到 的 香 蕉, 其 黃 色 是 :(1) 光 源 色 (2) 表 面 色 (3) 透 過 色 (4) 標 準 色 166. (4) 光 源 對 物 體 色 的 顯 色 影 響 稱 為 :(1) 明 適 應 (2) 色 覺 恆 常 (3) 色 適 應 (4) 演 色 性 167. (4) 以 綠 色 光 線 照 射 攤 販 上 賣 的 紅 色 的 蘋 果, 蘋 果 會 呈 何 種 顏 色?(1) 青 綠 色 (2) 黃 橙 色 (3) 黃 綠 色 (4) 黑 褐 色 168. (1) 以 紅 色 光 線 照 射 攤 販 上 賣 的 綠 番 石 榴, 番 石 榴 會 呈 現 何 種 顏 色?(1) 暗 褐 色 (2) 鮮 綠 色 (3) 藍 綠 色 (4) 黃 綠 色 169. (4) 醫 護 人 員 在 一 般 病 房 穿 白 色 工 作 服, 但 在 手 術 房 則 穿 淺 綠 色 工 作 服, 其 作 用 是 :(1) 不 易 髒 (2) 環 保 色 (3) 美 觀 (4) 補 色 心 理 170. (4) 注 視 白 紙 上 的 綠 色 圖 形 30 秒 後, 將 視 線 移 往 另 一 張 白 紙 上, 此 時 視 覺 會 產 生 (1) 綠 色 (2) 黑 色 (3) 灰 色 (4) 紅 色 圖 形 171. (1) 眼 球 中 能 辨 別 感 覺 色 相 的 是 :(1) 錐 體 視 細 胞 (2) 桿 體 視 細 胞 (3) 視 束 (4) 虹 彩 172. (2) 眼 球 中, 那 一 種 網 膜 視 覺 細 胞 與 明 暗 感 覺 有 密 切 關 係 (1) 錐 狀 體 (2) 桿 狀 體 (3) 虹 彩 (4) 晶 狀 體 173. (1) 一 般 電 燈 泡 的 光 源 相 當 於 :(1) 標 準 光 A(2) 標 準 光 B(3) 標 準 光 C(4) 標 準 光 E 174. (2) 傍 晚 晚 霞 呈 現 紅 色 光 線 之 風 景 是 因 為 :(1) 紅 色 光 譜 分 佈 面 積 較 廣 (2) 紅 色 光 波 波 長 較 長 (3) 紅 色 的 彩 度 較 高 (4) 紅 色 的 波 長 最 短 175. (1) 色 盲 最 多 的 是 (1) 紅 綠 色 盲 (2) 青 黃 色 盲 (3) 紅 黃 色 盲 (4) 青 綠 色 盲 176. (3) 在 一 純 色 中 加 入 白 色 會 使 得 :(1) 明 度 降 低 彩 度 降 低 (2) 明 度 降 低 彩 度 提 高 (3) 明 度 提 高 彩 度 降 低 (4) 明 度 提 高 彩 度 提 高 177. (2) 色 立 體 的 中 心 軸 為 (1) 彩 度 階 段 (2) 明 度 階 段 (3) 色 相 階 段 (4) 濃 度 階 段 195
196 178. (2) 以 色 光 的 原 色 混 合, 次 數 越 多, 其 亮 度 :(1) 不 變 (2) 越 高 (3) 越 低 (4) 不 一 定 179. (3) 以 色 料 的 原 色 混 合, 次 數 越 多, 其 亮 度 :(1) 不 變 (2) 越 高 (3) 越 低 (4) 不 一 定 180. (3) 新 印 象 派 中, 畫 家 秀 拉 (G.Seurat) 的 點 描 畫 作 品, 其 顯 色 的 效 果 是 屬 於 :(1) 加 法 混 合 (2) 減 法 混 合 (3) 並 置 混 合 (4) 迴 轉 混 合 181. (4) 下 列 何 者 與 並 置 混 合 的 原 理 無 關?(1) 電 視 映 像 (2) 新 印 象 派 (Neo-Impressionism) 的 繪 畫 (3) 紡 織 品 (4) 圖 案 平 塗 182. (1) 超 市 冷 凍 肉 品 陳 列 架 上, 何 種 光 源 照 射 較 能 在 視 覺 上 提 高 肉 品 的 新 鮮 度?(1) 紅 色 光 (2) 綠 色 光 (3) 黃 色 光 (4) 白 色 光 183. (1) 酸 與 甜 在 色 彩 意 象 之 傳 達, 其 影 響 較 大 的 因 素 為 :(1) 色 相 (2) 明 度 (3) 彩 度 (4) 形 狀 184. (2) 影 響 色 彩 輕 重 感 覺 最 主 要 的 屬 性 是 :(1) 色 相 (2) 明 度 (3) 彩 度 (4) 濃 度 185. (3) 在 白 色 的 背 景 上, 下 列 何 種 純 色 的 注 目 性 最 高?(1) 黃 色 (2) 綠 色 (3) 紫 色 (4) 橙 色 186. (2) 下 列 何 者 色 彩 搭 配 的 明 視 度 最 高 :(1) 綠 底 黃 字 (2) 黑 底 黃 字 (3) 紅 底 橙 字 (4) 黃 底 白 字 187. (2) 相 同 重 量 的 物 品, 用 水 藍 色 包 裝 比 用 墨 綠 色 包 裝 感 覺 較 輕, 其 主 要 原 因 (1) 彩 度 (2) 明 度 (3) 色 相 (4) 濃 度 188. (4) 一 張 白 紙, 拿 到 陰 暗 處, 仍 然 覺 得 它 是 白 色 的, 此 種 情 形 稱 為 (1) 明 適 應 (2) 暗 適 應 (3) 薄 暮 現 象 (4) 色 覺 恆 常 189. (2) 警 告 危 險, 視 認 性 最 高 的 配 色 是 :(1) 紅 + 黑 (2) 黃 + 黑 (3) 黃 + 白 (4) 青 + 紅 190. (2) 表 示 有 放 射 能 危 險 的 是 :(1) 黃 + 青 (2) 黃 + 紫 紅 (3) 青 + 紅 (4) 黑 + 白 191. (3) 當 人 們 從 戶 外 進 入 室 內 暗 房 時, 眼 睛 會 暫 時 無 法 適 應, 此 現 象 我 們 稱 為 :(1) 明 適 應 (2) 視 覺 殘 像 (3) 暗 適 應 (4) 邊 緣 對 比 192. (1) 當 人 們 從 室 內 暗 房 進 入 戶 外 時, 眼 睛 會 暫 時 無 法 適 應, 此 現 象 我 們 稱 為 :(1) 明 適 應 (2) 視 覺 殘 像 (3) 暗 適 應 (4) 邊 緣 對 比 193. (2) 將 綠 色 調 植 物 置 於 紅 色 的 桌 面 上, 會 覺 得 綠 色 調 特 別 新 鮮 活 潑, 這 是 因 為 :(1) 明 度 對 比 (2) 補 色 對 比 (3) 彩 度 對 比 (4) 類 似 調 和 194. (2) 女 性 化 粧, 使 用 較 深 色 的 腮 紅, 其 會 有 什 麼 顯 著 效 果?(1) 秀 氣 (2) 更 加 立 體 感 (3) 眼 睛 更 亮 (4) 臉 會 胖 些 195. (3) 國 際 紙 張 規 格 A 4 是 表 示 其 大 小 為 菊 全 紙 的 (1)1 / 2(2)1 / 4(3)1 / 8(4)1 / (3) 一 般 家 庭 用 之 鎢 絲 燈 之 色 溫 約 為 (1) K(2) K (3) K (4) K 197. (3) 所 謂 日 光 的 平 均 色 溫 即 早 上 1 0 : 0 0 至 下 午 2 : 0 0 的 平 均 值 約 為 (1) K (2) K (3) K(4) K 198. (2) 鏡 頭 上 光 圈 的 數 值 f / 5. 6 的 開 孔 為 f / 8 的 (1) 4 倍 (2) 2 倍 (3) 1 / 2 倍 (4)1 / (2) 印 刷 用 紙 的 數 量 單 位 一 般 以 (1) 公 分 (2) 令 (3) 刀 (4) 段 為 計 算 標 準 200. (3) 印 刷 用 紙 的 計 算 單 位 為 令, 一 令 等 於 (1)3 0 0 (2)4 0 0(3)5 0 0 (4) 張 全 開 紙 196
197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家 政 職 群 美 容 實 施 辦 法 一 依 據 :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三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透 過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三 辦 理 單 位 :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私 立 光 隆 高 級 家 事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 四 ) 協 辦 單 位 : 銘 傳 國 中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家 政 職 群 五 參 加 對 象 : ( 一 ) 本 市 各 國 中 選 讀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之 9 年 級 學 生 ( 包 括 技 藝 專 班 合 作 式 技 藝 班 自 辦 式 ), 限 103 學 年 度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 二 ) 參 賽 選 手 由 國 中 高 中 職 進 行 推 舉, 由 國 中 負 責 報 名 ( 三 ) 各 職 群 ( 主 題 ) 報 名 名 額 視 競 賽 承 辦 高 中 職 可 容 納 人 數 分 配 額 度 六 報 名 方 式 :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核 章 後 送 至 銘 傳 國 中 ( 電 話 : #40), 家 政 職 群 ( 美 容 組 少 女 彩 妝 )80 名 七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4 年 3 月 10 日 ( 二 )( 逾 期 不 候 )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光 隆 家 商 ( 地 址 : 基 隆 市 信 義 區 信 二 路 264 號 ) 十 競 賽 內 容 : ( 一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創 意 設 計 等 方 式 競 賽, 包 含 學 科 筆 試 及 術 科 實 作 學 197
198 科 考 題 佔 20%, 術 科 考 題 依 各 職 群 課 程 架 構 及 主 題 命 題, 佔 80% ( 二 ) 競 賽 試 題 由 考 務 中 心 聘 請 學 科 術 科 命 題 委 員 研 議 訂 定, 並 事 先 公 佈 十 一 評 審 委 員 : 由 承 辦 單 位 遴 聘 評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審 工 作 評 審 委 員 之 聘 任 應 注 意 迴 避 原 則 ( 未 擔 任 本 市 該 競 賽 職 群 之 授 課 教 師 ) 十 二 頒 獎 典 禮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 四 ), 承 辦 單 位 應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三 錄 取 名 額 及 獎 勵 : 本 職 群 錄 取 第 1 至 6 名 各 1 名,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佔 該 職 群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一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 二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十 四 競 賽 規 則 與 評 審 標 準 : ( 一 ) 競 賽 分 學 科 與 術 科 :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 如 附 件 1), 評 分 標 準 如 下 : 評 分 標 準 ( 以 80 分 計 ) 評 分 內 容 配 分 備 註 一 粉 底 11 二 眉 型 11 三 眼 影 13 四 腮 紅 8 五 眼 線 5 六 脣 膏 5 七 睫 毛 5 八 整 體 美 感 16 九 工 作 態 度 3 十 環 境 整 潔 3 總 分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 二 )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家 政 職 群 美 容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198
199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如 附 件 2) ( 三 ) 個 人 工 具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家 政 職 群 美 容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個 人 工 具 表 ( 如 附 件 3) ( 四 )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家 政 職 群 美 容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 如 附 件 4) ( 五 ) 評 分 表 內 容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家 政 職 群 美 容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評 分 表 ( 如 附 件 5) ( 六 ) 學 科 題 庫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家 政 職 群 美 容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學 科 題 庫 ( 如 附 件 6) 十 五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補 助 及 市 府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六 本 辦 法 奉 核 後 公 告 實 施 199
200 附 件 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家 政 職 群 美 容 術 科 試 題 一 美 容 考 題 : 少 女 彩 妝 外 出 郊 遊 妝 ( 時 間 90 分 鐘 ) 二 美 容 說 明 事 項 : ( 一 ) 參 賽 選 手 請 自 行 攜 伴 一 名 女 性 模 特 兒 ( 二 ) 考 試 時 請 攜 帶 准 考 證 學 生 證, 著 校 服 ( 三 ) 模 特 兒 頭 髮 不 做 造 型 亦 不 加 髮 飾 ( 四 ) 考 生 請 攜 帶 准 考 證 學 生 證 及 必 需 自 備 化 妝 用 品, 模 特 兒 不 得 事 先 打 底 但 可 先 行 做 基 礎 保 養, 可 事 先 修 眉 毛, 不 可 燙 睫 毛, 不 可 用 眼 影 膠 ( 液 ), 競 賽 中 不 需 裝 假 睫 毛, 不 擦 指 甲 油 ( 五 ) 眼 影 不 限 色 系 200
201 附 件 2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家 政 職 群 美 容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一 參 賽 學 生 請 於 指 定 時 間 攜 帶 准 考 證 學 生 證 報 到, 如 未 於 時 間 內 報 到 或 未 帶 證 件, 以 棄 權 論, 不 得 異 議 每 場 比 賽 前 30 分 鐘 開 始 報 到, 各 場 次 比 賽 開 始 10 分 鐘 後, 不 得 再 報 到 ; 各 場 比 賽 如 因 故 延 誤, 得 由 評 審 議 決 後 重 新 訂 定 二 學 科 競 賽 : 參 賽 學 生 請 穿 著 各 校 制 服 ( 運 動 服 ) 參 加 學 科 筆 試 準 入 場 應 試, 逾 時 10 分 鐘 不 得 入 場, 未 滿 20 分 鐘 不 得 出 場,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三 術 科 內 容 : 請 穿 著 規 定 工 作 服 ( 工 作 服 由 大 會 提 供 ) 四 競 賽 使 用 器 具 設 備, 除 非 有 損 壞, 不 得 要 求 更 換 五 競 賽 所 需 材 料 : 依 競 賽 選 手 個 人 工 具 表 規 定 如 附 件 3 六 競 賽 期 間, 參 賽 學 生 如 有 下 列 情 形, 依 規 定 扣 分 : 1. 大 聲 喧 嘩, 扣 總 分 10 分 2. 傳 遞 夾 帶 或 與 其 他 參 賽 者 談 話 者, 扣 總 分 20 分 3. 未 經 評 審 同 意, 擅 自 更 換 器 具 或 調 換 作 業 位 置 者, 扣 總 分 20 分 4. 經 評 審 認 定 有 重 大 不 法 情 事 或 危 及 其 他 參 賽 學 生 安 全 或 權 益 者, 經 由 評 審 規 勸 後 仍 再 犯 者 得 令 其 出 場, 取 消 資 格 5. 未 於 時 間 內 完 成 作 品 則 不 予 計 分 七 參 賽 選 手 於 競 賽 時, 如 因 故 需 離 開 試 場, 需 經 評 審 同 意, 並 由 承 辦 單 位 派 人 陪 同, 時 間 繼 續 計 算, 不 另 折 計 八 比 賽 會 場 遇 有 重 大 事 故, 由 評 審 議 決 處 理 之, 承 辦 單 位 協 助 九 競 賽 時 間 截 止 時, 即 應 立 即 出 場, 違 者 該 術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競 賽 成 品 需 依 評 審 指 示, 置 於 評 審 室, 不 得 攜 出 十 一 各 校 領 隊 指 導 教 師 或 參 賽 同 學 不 得 在 試 場 外 逗 留 窺 探, 違 者 趨 離 考 場 201
202 附 件 3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家 政 職 群 美 容 個 人 工 具 表 暨 考 場 配 置 圖 個 人 工 具 表 請 留 意 選 手 需 自 備 之 物 件 競 賽 選 手 個 人 工 具 表 編 號 名 稱 規 格 單 位 數 量 備 註 1 化 妝 刷 組 1 組 1 組 2 眼 影 組 1 盒 1 盒 3 口 紅 組 1 盒 1 盒 4 粉 底 液 1 瓶 1 瓶 5 化 妝 水 1 瓶 1 瓶 6 乳 液 1 瓶 1 瓶 7 睫 毛 膏 1 支 1 支 8 眉 筆 ( 咖 啡 色 & 黑 色 ) 各 1 支 各 1 支 9 白 色 工 作 服 1 件 1 件 10 化 妝 圍 巾 1 條 1 條 11 白 毛 巾 2 條 2 條 12 頭 巾 1 條 1 條 選 手 自 備 13 化 妝 棉 1 盒 1 盒 14 卸 妝 紙 巾 或 卸 妝 油 ( 二 擇 一 ) 1 盒 1 盒 15 衛 生 紙 1 盒 1 盒 16 粉 撲 1 個 1 個 17 粉 底 海 綿 1 包 1 包 18 眼 影 棒 1 包 1 包 19 棉 花 棒 1 包 1 包 20 挖 勺 2 支 2 支 賽 程 當 日 由 大 會 提 供, 賽 程 結 束, 用 具 歸 還 202
203 附 件 4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家 政 職 群 美 容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日 期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備 註 8:00~8:20 報 到 操 場 / 美 顏 教 室 8:20~8: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8:30~9:30 筆 試 時 間 9:30~11:00 實 作 競 賽 104 年 4 月 16 日 11:00~12:00 成 績 核 計 307 教 室 13:00~13:20 報 到 操 場 / 美 顏 教 室 13:20~13: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3:30~14:30 筆 試 時 間 14:30~16:00 實 作 競 賽 307 教 室 16:00~17:00 成 績 核 計 備 註 :1. 成 績 由 基 隆 市 政 府 教 育 處 統 一 公 告 2. 各 場 次 時 間 得 依 現 場 狀 況 修 正, 考 生 應 隨 時 準 備 第 一 梯 次 第 二 梯 次 203
204 附 件 5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家 政 職 群 美 容 評 分 表 評 分 表 評 分 標 準 ( 以 80 分 計 ) 內 容 編 號 評 分 內 容 姓 名 項 目 美 容 化 妝 操 作 時 間 9 0 分 鐘 備 註 : 配 分 一 粉 底 11 二 眉 型 11 三 眼 影 13 四 腮 紅 8 五 眼 線 5 六 脣 膏 5 七 睫 毛 5 八 整 體 美 感 16 九 工 作 態 度 3 十 環 境 整 潔 3 總 分 80 評 審 簽 章 : 204
205 附 件 6 美 容 學 科 試 題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家 政 職 群 美 容 學 科 題 庫 一 選 擇 題 : 1.(A) 圓 型 臉 的 人, 在 上 額 及 下 巴 處 宜 以 何 種 色 調 的 粉 底 來 修 飾? (A) 明 色 (B) 暗 色 (C) 基 本 色 (D) 綠 色 2.(C) 化 粧 時 用 來 改 變 膚 色, 修 飾 臉 型 的 是 : (A) 化 粧 水 (B) 冷 霜 (C) 粉 底 (D) 粉 餅 3.(D) 下 列 那 一 種 臉 型 者 其 服 裝 宜 採 船 型 領? (A) 方 形 臉 (B) 圓 形 臉 (C) 三 角 形 臉 (D) 長 形 臉 4.(A) 良 好 的 進 門 禮 儀 應 :(A) 進 門 前 先 敲 門, 應 聲 後 再 進 入 (B) 聽 到 裡 面 有 聲 音 就 可 進 入 (C) 可 直 接 進 入 (D) 隨 意 進 入 5.(B) 高 油 度 的 營 養 霜 適 合 : (A) 面 皰 皮 膚 (B) 乾 性 皮 膚 (C) 油 性 皮 膚 (D) 皮 脂 溢 漏 皮 膚 6.(D) 可 掩 蓋 臉 上 斑 點 瑕 疵 之 粉 底 是 : (A) 隔 離 霜 (B) 粉 霜 (C) 蜜 粉 (D) 蓋 斑 膏 7.(B) 色 光 的 三 原 色, 是 指 : (A) 紅 黃 藍 (B) 紅 綠 藍 (C) 紅 黃 綠 (D) 橙 綠 紫 8.(B) 無 彩 色 除 了 白 與 黑 之 外, 還 包 括 了 : (A) 綠 (B) 灰 (C) 黃 (D) 紅 9.(A)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應 避 免 的 個 性 是 : (A) 孤 僻 (B) 自 信 (C) 友 愛 (D) 樂 觀 進 取 10.(C) 任 何 臉 型 年 齡 都 適 合 的 眉 型 是 : (A) 弓 型 眉 (B) 短 型 眉 (C) 標 準 眉 (D) 箭 型 眉 11.(B) 卸 粧 最 適 宜 的 用 品 是 : (A) 香 皂 (B) 清 潔 乳 / 霜 (C) 洗 面 皂 (D) 磨 砂 膏 12.(A) 最 理 想 的 臉 型 是 : (A) 鵝 蛋 臉 (B) 長 型 臉 (C) 方 型 臉 (D) 圓 型 臉 13.(C) 顧 客 的 首 飾 皮 包 應 放 在 : (A) 顧 客 胸 前 (B) 工 作 檯 上 (C) 顧 客 專 用 櫃 裡 (D) 按 摩 椅 上 14.(B) 為 確 保 顧 客 安 全, 筆 狀 色 彩 化 粧 品 應 : (A) 當 天 消 毒 (B) 使 用 前 後 消 毒 (C) 使 用 前 消 毒 (D) 使 用 後 消 毒 15.(B) 能 給 人 可 愛 感 印 象 的 眉 型 是 : (A) 眉 毛 較 長 (B) 眉 毛 較 短 (C) 眉 弓 較 高 (D) 兩 眉 較 近 16.(D)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保 持 皮 膚 美 麗 健 康 的 法 則 是? (A) 保 持 皮 膚 清 潔 (B) 均 衡 的 營 養 (C) 充 足 的 睡 眠 (D) 暴 飲 暴 食 17.(B) 長 型 臉 的 人, 腮 紅 宜 採 何 種 修 飾? (A) 橢 圓 形 (B) 橫 向 (C) 圓 形 (D) 長 條 形 18.(C)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應 表 現 : (A) 匆 忙 迅 速 (B) 傲 慢 自 大 (C) 親 切 謙 虛 (D) 漫 不 經 心 的 工 作 態 度 19.(A) 要 使 唇 型 輪 廓 更 明 顯, 做 唇 型 修 飾 時, 最 適 宜 的 化 粧 品 是 : (A) 唇 線 筆 (B) 唇 膏 (C) 油 質 唇 膏 (D) 眼 線 筆 20.(C) 修 飾 眉 型 最 簡 單 快 速 的 方 法 是 使 用 那 一 種 用 具? (A) 剪 刀 (B) 眉 鋏 (C) 刀 片 (D) 脫 毛 蠟 21.(D) 良 好 的 美 容 工 作 環 境 是 : (A) 豪 華 亮 麗 (B) 熱 鬧 吵 雜 (C) 髒 亂 昏 暗 (D) 整 潔 舒 適 22.(B) 圓 型 臉 的 腮 紅 宜 刷 何 種 形 狀? (A) 橢 圓 形 (B) 狹 長 形 (C) 水 平 線 (D) 205
206 圓 形 23.(A) 標 準 型 態 美 中, 將 臉 長 區 分 為 三 等 分 的 是 : (A) 眉 毛 鼻 子 (B) 眉 毛 嘴 唇 (C) 眼 睛 嘴 唇 (D) 眼 睛 鼻 子 24.(B)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儀 容 應 避 免 : (A) 端 莊 (B) 濃 粧 艷 抹 (C) 整 潔 (D) 姿 態 端 正 25.(B)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的 道 德 規 範 不 包 括? (A) 履 行 義 務 (B) 急 功 近 利 (C) 待 客 一 視 同 仁 (D) 以 健 康 衛 生 服 務 顧 客 26.(A) 描 畫 厚 唇 型 輪 廓 時, 宜 採 用 何 種 色 調? (A) 深 色 調 (B) 淡 色 調 (C) 淺 色 調 (D) 亮 色 調 27.(B) 自 然 且 近 於 膚 色 的 粉 底 是 : (A) 明 色 (B) 基 本 色 (C) 暗 色 (D) 白 色 粉 底 28.(A) 將 眉 峰 畫 高 可 使 臉 型 看 來 較 : (A) 長 (B) 圓 (C) 寬 (D) 扁 29.(C) 為 了 紓 解 客 人 的 緊 張, 按 摩 動 作 宜 採 用 : (A) 搓 (B) 揉 (C) 輕 撫 (D) 捏 30.(C) 智 慧 而 成 功 的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通 常 也 是 一 個 很 好 的 : (A) 說 故 事 專 家 (B) 小 道 消 息 專 家 (C) 聆 聽 者 (D) 嘮 叨 者 31.(D) 選 擇 粉 底 的 顏 色 時, 是 將 粉 底 與 何 部 位 膚 色 比 對? (A) 額 頭 (B) 眼 皮 (C) 手 心 (D) 下 顎 32.(C) 夏 季 化 粧 欲 表 現 出 健 美 的 膚 色, 粉 底 可 選 擇 : (A) 象 牙 白 (B) 粉 紅 色 系 (C) 褐 色 系 (D) 綠 色 系 33.(D) 使 臉 色 紅 潤 並 具 修 飾 臉 型 效 果 的 是 : (A) 蜜 粉 (B) 眼 影 (C) 眼 線 (D) 腮 紅 34.(A) 雙 眼 皮 的 人, 畫 眼 影 時 宜 畫 在 雙 眼 皮 : (A) 內 側 (B) 外 側 (C) 眼 頭 (D) 眼 尾 處 35.(D)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為 保 持 良 好 的 職 業 道 德, 宜 避 免 何 種 行 為? (A) 誠 實 公 平 (B) 負 責 盡 職 (C) 言 而 有 信 (D) 工 作 敷 衍 36.(B) 卸 粧 時, 重 點 卸 粧 的 部 位 是 : (A) 額 頭 (B) 眼 唇 (C) 雙 頰 (D) 頸 部 37.(D)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之 舉 止 應 : (A) 使 用 俚 語 暗 語 (B) 批 評 同 事 手 藝 (C) 論 人 長 短 譏 笑 他 人 (D) 溫 文 有 禮 並 尊 重 他 人 的 感 覺 及 權 利 38.(D) 為 顧 客 裝 戴 假 睫 毛 時, 顧 客 眼 睛 宜 : (A) 緊 閉 (B) 往 上 看 (C) 平 視 (D) 往 下 看 會 較 容 易 裝 戴 39.(D)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與 人 相 處 應 避 免 : (A) 照 顧 別 人 (B) 容 忍 別 人 (C) 諒 解 別 人 (D) 侵 犯 別 人 40.(B) 為 防 止 眼 影 暈 開, 擦 眼 影 之 前 可 先 在 眼 睛 周 圍 按 擦 : (A) 修 容 餅 (B) 蜜 粉 (C) 粉 膏 (D) 蓋 斑 膏 41.(D) 嚴 重 面 皰 的 肌 膚 按 摩 宜 : (A) 每 週 1 次 (B) 每 週 2 次 (C) 每 天 做 (D) 不 做 42.(A)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與 顧 客 交 談 的 話 題 應 該 配 合 : (A) 顧 客 的 心 情 (B) 政 治 (C) 宗 教 (D) 顧 客 的 隱 私 43.(C) 不 適 合 修 飾 鼻 型 產 生 陰 影 的 是 : (A) 灰 色 (B) 咖 啡 色 (C) 黃 色 (D) 褐 色 44.(A) 上 下 眼 線 在 眼 尾 處 拉 長 的 畫 法, 適 合 何 種 眼 睛? (A) 圓 眼 睛 (B) 細 小 眼 睛 (C) 下 垂 眼 睛 (D) 狹 長 眼 睛 45.(D) 純 色 是 指 色 彩 裡 沒 有 : (A) 青 色 (B) 紅 色 (C) 綠 色 (D) 白 或 黑 色 的 成 分 46.(C) 遇 有 訪 客, 奉 茶 水 時 : (A) 請 其 自 行 取 用 (B) 杯 中 茶 水 倒 滿 (C) 杯 中 倒 七 ~ 八 分 滿 的 茶 水 (D) 杯 中 茶 水 五 分 滿 47.(A) 強 調 唇 型 的 立 體 感 時, 宜 採 用 比 唇 膏 略 : (A) 深 色 調 (B) 淡 色 調 (C) 亮 206
207 色 調 (D) 淺 色 調 的 顏 色 48.(B) 圓 型 臉 的 眉 型 應 畫 成 : (A) 直 線 眉 (B) 角 度 眉 (C) 短 眉 (D) 下 垂 眉 為 宜 49.(D) 穿 著 黃 色 或 黃 綠 色 的 服 裝 時, 唇 膏 宜 選 用 : (A) 桃 紅 色 (B) 粉 紅 色 (C) 玫 瑰 色 (D) 橘 色 50.(A) 洗 臉 的 水 質 以 何 種 最 理 想? (A) 軟 水 (B) 硬 水 (C) 井 水 (D) 自 來 水 51.(C) 工 作 中 愉 快 的 交 談 很 容 易 與 顧 客 建 立 友 誼, 交 談 不 適 宜 的 話 題 是 : (A) 流 行 資 訊 (B) 旅 遊 趣 事 (C) 他 人 隱 私 (D) 地 方 新 聞 52.(D) 職 業 婦 女 粧 最 適 宜 的 整 體 表 現 是 : (A) 神 祕 (B) 艷 麗 (C) 浪 漫 (D) 知 性 53.(C) 卸 粧 時, 應 由 下 列 那 個 部 位 先 行 卸 粧? (A) 雙 頰 (B) 額 頭 (C) 眼 唇 (D) 下 顎 54.(C) 會 使 臉 頰 顯 得 豐 滿 的 粉 底 是 : (A) 暗 色 粉 底 (B) 膚 色 粉 底 (C) 明 色 粉 底 (D) 基 本 色 粉 底 55.(A) 皮 膚 保 養 程 序, 何 者 為 先? (A) 卸 粧 (B) 洗 臉 (C) 按 摩 (D) 敷 臉 56.(B) 專 業 皮 膚 保 養 時 應 讓 顧 客 採 : (A) 蹲 著 (B) 躺 著 (C) 站 著 (D) 坐 著 的 姿 勢 57.(B) 按 摩 時 應 該 使 用 : (A) 清 潔 霜 (B) 按 摩 霜 (C) 隔 離 霜 (D) 潔 膚 乳 58.(C)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服 務 顧 客 時 : (A) 以 公 司 利 益 為 首 要 考 量 (B) 一 切 訴 求 以 達 成 銷 售 為 目 的 (C) 以 顧 客 的 利 益 為 利 益, 給 予 最 適 切 的 指 導 與 建 議 (D) 先 瞭 解 顧 客 隱 私, 以 建 立 交 情 59.(A) 面 皰 皮 膚 較 中 性 皮 膚 蒸 臉 時 間 宜 : (A) 縮 短 (B) 延 長 (C) 不 變 (D) 無 所 謂 60.(B) 皮 脂 分 泌 過 少 的 皮 膚 是 : (A) 油 性 皮 膚 (B) 乾 性 皮 膚 (C) 中 性 皮 膚 (D) 混 合 性 皮 膚 61.(A) 表 現 青 春 活 潑, 色 彩 宜 採 用 : (A) 明 朗 自 然 的 色 彩 (B) 較 暗 淡 的 色 彩 (C) 較 濃 艷 的 色 彩 (D) 華 麗 的 色 彩 62.(B) 指 甲 美 化 之 色 彩 應 配 合 : (A) 鼻 影 (B) 唇 膏 (C) 眼 線 (D) 睫 毛 的 顏 色 63.(B) 蒸 臉 器 使 用 時 噴 霧 口 距 離 顧 客 臉 部 約 : (A)20 公 分 (B)40 公 分 (C)60 公 分 (D)10 公 分 64.(C) 取 用 乳 霜 類 化 粧 品, 宜 : (A) 直 接 以 手 指 挖 取 (B) 直 接 倒 在 顧 客 臉 上 (C) 利 用 挖 杓 挖 取 (D) 用 棉 球 沾 取 65.(A) 逆 三 角 型 臉 的 人, 在 下 顎 處 宜 使 用 何 種 色 調 的 粉 底 來 修 飾? (A) 明 色 (B) 暗 色 (C) 基 本 色 (D) 綠 色 66.(C) 暫 時 隔 絕 空 氣 使 毛 孔 收 歛, 以 達 到 保 養 效 果 的 是 : (A) 清 潔 (B) 乳 液 (C) 敷 面 (D) 蒸 臉 67.(A) 可 產 生 嬌 美 溫 柔 感 覺 的 色 彩 是 : (A) 粉 紅 色 (B) 紅 色 (C) 褐 色 (D) 綠 色 68.(C) 化 粧 前 宜 做 : (A) 敷 臉 (B) 按 摩 (C) 基 礎 保 養 (D) 去 角 質 69.(C) 能 使 眼 睛 的 輪 廓 更 加 清 晰 的 是 : (A) 眼 影 (B) 睫 毛 膏 (C) 眼 線 (D) 眉 型 70.(B) 修 眉 毛 後 使 用 化 粧 水 的 目 的 是 : (A) 鬆 弛 毛 孔 (B) 收 縮 毛 孔 (C) 擴 張 毛 孔 (D) 刺 激 毛 孔 71.(A) 粉 紅 色 系 的 服 飾 不 宜 配 合 何 種 色 系 的 唇 膏? (A) 橘 紅 色 系 (B) 褐 色 系 (C) 咖 啡 色 系 (D) 玫 瑰 色 系 72.(C) 粉 底 色 調 中, 可 使 臉 部 看 起 來 較 削 瘦, 有 收 縮 感 的 是 : (A) 基 本 色 (B) 明 色 (C) 暗 色 (D) 白 色 73.(A) 黃 色 的 互 補 色 為 : (A) 紫 色 (B) 綠 色 (C) 藍 色 (D) 橙 色 74.(C)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在 工 作 上 應 避 免 的 事 項 是 : (A) 準 時 上 班 (B) 高 尚 的 品 德 (C) 207
208 背 後 論 人 長 短 (D) 端 莊 的 儀 表 75.(B) 皺 紋 出 現 在 與 肌 肉 紋 理 : (A) 平 行 之 處 (B) 垂 直 之 處 (C) 重 疊 之 處 (D) 毫 無 關 係 76.(A) 敏 感 皮 膚 較 中 性 皮 膚 蒸 臉 時 間 宜 : (A) 縮 短 (B) 延 長 (C) 不 變 (D) 無 所 謂 77.(C) 維 生 素 : (A)A (B)B 群 (C)C (D)D 具 有 還 原 已 形 成 之 黑 色 素 的 作 用 78.(B) 色 彩 中 具 警 惕 作 用 的 是 : (A) 紅 色 (B) 黃 色 (C) 黑 色 (D) 綠 色 79.(C) 為 使 裝 戴 的 假 睫 毛 看 起 來 較 自 然, 假 睫 毛 的 寬 幅 修 剪 最 好 是 眼 睛 長 度 的 : (A)1/3 (B)1/2 (C) 稍 短 (D) 一 樣 長 為 宜 80.(D)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應 該 努 力 的 目 標, 不 包 括 : (A) 學 習 優 雅 的 專 業 談 吐 (B) 進 修 專 業 的 知 識 和 技 術 (C) 關 心 社 會 及 流 行 的 趨 勢 (D) 詢 問 顧 客 的 隱 私 81.(B) 護 理 青 春 痘 時, 應 著 重 : (A) 按 摩 (B) 清 潔 消 炎 (C) 擠 壓 (D) 去 角 質 82.(B) 乳 霜 狀 粉 底 其 取 用 法 是 : (A) 以 海 棉 沾 取 (B) 以 挖 杓 取 用 (C) 用 手 指 挖 取 (D) 倒 於 臉 上 塗 抹 83.(C) 明 亮 的 色 彩, 會 給 人 何 種 感 覺? (A) 遠 而 狹 小 (B) 近 而 狹 窄 (C) 近 而 寬 大 (D) 遠 而 寬 大 84.(C) 表 現 明 亮 冷 艷 的 化 粧 效 果, 眼 部 化 粧 色 彩 宜 採 用 : (A) 粉 紅 色 (B) 咖 啡 色 (C) 寶 藍 色 (D) 黃 色 85.(B) 粉 底 霜 塗 抹 均 勻 後, 宜 再 使 用 : (A) 腮 紅 (B) 蜜 粉 (C) 粉 條 (D) 粉 霜 按 勻 86.(D) 修 眉 時, 以 眉 夾 拔 除 多 餘 眉 毛 應 : (A) 大 於 45 (B) 逆 (C) 垂 直 (D) 傾 斜 45 毛 髮 方 向 87.(B) 敏 感 性 肌 膚 的 保 養 品, 宜 選 用 : (A) 高 油 度 (B) 不 含 色 素 香 料 及 酒 精 (C) 高 養 分 (D) 治 療 性 藥 劑 88.(C) 顧 客 的 資 料 電 話 是 用 來 : (A) 聊 天 (B) 約 會 (C) 售 後 服 務 (D) 守 望 相 助 89.(A) 菱 型 臉 的 人, 在 下 顎 處 宜 使 用 何 種 色 調 的 粉 底 來 修 飾? (A) 明 色 (B) 暗 色 (C) 基 本 色 (D) 綠 色 90.(D) 化 粧 時, 使 用 明 色 粉 底 的 目 的 是 : (A) 縮 小 臉 部 範 圍 (B) 產 生 陰 影 效 果 (C) 隱 藏 缺 點 (D) 強 調 臉 部 範 圍 91.(B)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忌 諱 的 行 為 是 : (A) 適 度 讚 美 顧 客 的 服 飾 (B) 批 評 別 人 的 手 藝 (C) 傾 聽 顧 客 的 傾 訴 (D) 積 極 進 取, 充 滿 自 信 92.(B) 一 般 粧 通 常 不 使 用 : (A) 粉 底 面 霜 (B) 假 睫 毛 (C) 眼 影 (D) 眼 線 93.(B) 塗 指 甲 油 時, 宜 從 指 甲 的 : (A) 左 邊 (B) 中 間 (C) 右 邊 (D) 無 所 謂 塗 起 94.(D) 臉 部 按 摩 的 方 向 是 順 著 : (A) 骨 骼 (B) 血 液 流 動 的 方 向 (C) 毛 孔 (D) 肌 肉 紋 理 95.(B) 何 者 不 是 修 眉 的 用 具? (A) 安 全 刀 片 (B) 尖 頭 的 剪 刀 (C) 圓 頭 的 剪 刀 (D) 眉 鋏 ( 鑷 子 ) 96.(B) 有 關 化 粧 品 的 取 用, 何 者 正 確? (A) 過 量 取 出 之 化 粧 品, 倒 回 瓶 中 以 避 免 浪 費 (B) 化 粧 棉 取 用, 且 避 免 接 觸 瓶 口 (C) 可 分 裝 或 更 換 容 器, 方 便 出 遊 時 使 用 (D) 若 發 生 油 水 分 離 之 現 象 屬 正 常 情 形, 仍 可 照 常 繼 續 使 用 97.(A) 上 樓 梯 時 的 禮 儀 是, 應 讓 女 士 與 尊 長 : (A) 走 在 前 面 (B) 走 在 後 面 (C) 走 在 中 間 (D) 前 後 隨 意 98.(D)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的 手 指 甲, 長 度 應 該 是 : (A)0.3 公 分 (B)0.5 公 分 (C)0.8 公 分 (D) 剪 齊 99.(B) 方 型 臉 的 人, 在 上 下 顎 角 及 兩 頰 處 宜 以 何 種 色 調 的 粉 底 來 修 飾? (A) 明 208
209 色 (B) 暗 色 (C) 基 本 色 (D) 綠 色 100.(B)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的 個 人 儀 表 宜 以 : (A) 花 俏 (B) 整 齊 清 潔 (C) 時 髦 (D) 外 型 多 變 化 101.(A) 皮 膚 保 養 時,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正 確 坐 姿 應 : (A) 背 脊 伸 直 (B) 上 半 身 緊 靠 顧 客 的 臉 (C) 手 肘 靠 緊 身 體 (D) 兩 腿 交 疊 102.(C) 簡 易 的 補 粧 法 宜 採 用 : (A) 粉 條 (B) 水 粉 餅 (C) 粉 餅 (D) 粉 霜 103.(B) 拔 眉 毛 時, 眉 夾 要 靠 近 下 列 那 個 部 位 才 能 減 輕 疼 痛 感? (A) 眉 頭 (B) 毛 根 (C) 眉 尾 (D) 毛 端 104.(D) 下 列 何 者 與 使 用 劣 質 指 甲 油 無 關? (A) 指 甲 脆 裂 (B) 指 甲 無 光 澤 (C) 指 甲 變 黃 (D) 嵌 甲 105.(B) 正 三 角 型 臉 的 人, 在 兩 頰 及 下 顎 部 宜 以 何 種 色 調 的 粉 底 來 修 飾? (A) 明 色 (B) 暗 色 (C) 基 本 色 (D) 綠 色 106.(B) 亮 光 唇 膏 和 一 般 唇 膏 類 似, 只 是 含 較 多 : (A) 水 分 (B) 油 脂 (C) 蠟 (D) 粉 末 107.(B) 理 想 的 眉 型, 其 眉 頭 應 在 : (A) 嘴 角 (B) 眼 頭 (C) 鼻 頭 (D) 眼 尾 的 正 上 方 108.(B) 穿 著 紅 色 或 橙 黃 色 的 服 裝 時, 眼 影 宜 選 用 : (A) 紫 色 (B) 褐 色 (C) 桃 紅 色 (D) 藍 色 109.(B) 按 摩 時 常 用 的 手 指 是 : (A) 食 指 中 指 (B) 中 指 無 名 指 (C) 中 指 小 指 (D) 小 指 無 名 指 的 第 一 二 節 指 腹 110.(B) 畫 眉 之 前 應 使 用 那 一 種 化 粧 用 具 除 去 附 著 在 眉 毛 上 的 粉 底? (A) 眉 筆 (B) 眉 刷 (C) 眉 夾 (D) 眉 刀 111.(B) 圓 型 臉 的 人, 在 兩 頰 側 面 應 以 何 種 色 調 的 粉 底 來 修 飾? (A) 明 色 (B) 暗 色 (C) 基 本 色 (D) 綠 色 112.(D) 淡 粧 粉 底 的 顏 色 宜 選 擇 : (A) 象 牙 白 (B) 深 棕 色 (C) 比 膚 色 紅 一 點 (D) 與 膚 色 近 似 者 113.(C) 化 粧 時 如 遇 割 傷, 緊 急 處 理 的 第 一 步 驟 是 : (A) 擦 上 皮 膚 消 毒 劑 (B) 以 面 紙 止 血 (C) 以 清 水 清 洗 傷 口 (D) 擦 消 炎 劑 114.(D) 唇 峰 不 宜 太 尖, 下 唇 描 寬 些 帶 船 底 型 的 唇 型 設 計 最 適 合 下 列 何 種 臉 型? (A) 長 型 臉 (B) 倒 三 角 形 臉 (C) 菱 形 臉 (D) 方 形 臉 115.(A) 金 黃 色 系 的 化 粧, 不 包 含 : (A) 白 色 (B) 黃 色 (C) 棕 色 (D) 金 色 116.(C) 說 服 顧 客 購 買 產 品 時 最 好 的 方 式 是 : (A) 誇 大 商 品 功 效 (B) 批 評 產 品 品 質 (C) 親 切 服 務, 詳 細 解 說 (D) 強 迫 推 銷 117.(A)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分 析 自 我 人 格 是 為 了 : (A) 自 我 改 進 (B) 聰 明 表 現 (C) 好 的 習 慣 (D) 排 遣 時 間 118.(A) 夏 外 天 出 化 粧, 其 粉 底 的 選 用 以 何 者 為 最 適 宜? (A) 粉 底 霜 (B) 粉 條 (C) 修 容 餅 (D) 蓋 斑 膏 119.(C) 長 型 臉 在 畫 眉 毛 時 眉 峰 應 : (A) 畫 高 (B) 畫 低 (C) 以 平 直 為 準 (D) 畫 圓 型 120.(B)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應 : (A) 不 須 具 備 正 確 的 美 容 技 術 及 理 念 (B) 有 高 度 的 敬 業 精 神 及 職 業 道 德 (C) 不 須 有 善 良 親 切 認 真 負 責 的 精 神 (D) 故 步 自 封, 不 必 充 實 自 己 121.(A) 皮 膚 乾 燥 大 多 是 因 為 缺 乏 了 : (A) 水 分 油 分 (B) 汗 液 (C) 碘 (D) 鐵 122.(B)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按 摩 的 功 效? (A) 促 進 血 液 循 環 (B) 降 低 皮 膚 溫 度 (C) 促 進 皮 膚 張 力 和 彈 力 (D) 延 緩 皮 膚 老 化 123.(D) 最 適 合 修 飾 黑 斑 黑 眼 圈 痘 疤 等 膚 色 瑕 疵 的 化 粧 製 品 是 : (A) 蜜 粉 (B) 兩 用 粉 餅 (C) 修 容 餅 (D) 蓋 斑 膏 209
210 124.(A)T 字 部 位 是 指 : (A) 額 頭 鼻 子 下 巴 (B) 額 頭 臉 頰 (C) 臉 頰 下 巴 (D) 臉 頰 鼻 子 下 巴 125.(A) 皮 下 組 織 中 脂 肪 急 遽 減 少 時, 皮 膚 表 面 會 呈 現 : (A) 皺 紋 (B) 緊 繃 (C) 平 滑 (D) 粗 糙 126.(C) 化 粧 要 表 現 華 麗 感 時, 唇 膏 可 採 用 : (A) 褐 色 系 (B) 橘 色 系 (C) 玫 瑰 色 系 (D) 粉 紅 色 系 127.(B) 化 粧 時, 光 源 最 好 採 : (A) 背 面 光 (B) 正 面 光 (C) 右 側 光 (D) 左 側 光 128.(C) 為 加 強 眼 部 立 體 感, 可 在 眉 骨 處 抹 上 何 種 眼 影? (A) 暗 色 (B) 灰 色 (C) 明 亮 色 (D) 褐 色 129.(B) 表 現 理 智 穩 重 的 眼 影 色 彩 是 : (A) 藍 色 (B) 褐 色 (C) 紅 色 (D) 粉 紅 色 130.(B) 卸 粧 時, 避 免 用 力 擦 拭 的 部 位 是 : (A) 上 額 (B) 眼 睛 四 周 (C) 下 顎 (D) 雙 頰 131.(A) 正 三 角 型 臉 的 人, 在 上 額 部 兩 側 宜 以 何 種 色 調 的 粉 底 來 修 飾? (A) 明 色 (B) 暗 色 (C) 基 本 色 (D) 綠 色 132.(A) 色 彩 的 三 屬 性 是 : (A) 色 相 明 度 彩 度 (B) 色 相 色 彩 明 度 (C) 彩 度 明 度 純 度 (D) 色 相 純 度 明 度 133.(B) 紅 色 的 對 比 色 是 : (A) 黃 (B) 綠 (C) 藍 (D) 紫 色 134.(D) 面 皰 皮 膚 保 養 時 宜 : (A) 多 蒸 臉 多 按 摩 (B) 多 蒸 臉 少 按 摩 (C) 少 蒸 臉 多 按 摩 (D) 少 蒸 臉 少 按 摩 135.(B) 綜 合 髮 型 服 飾 化 粧, 配 飾 做 設 計 稱 之 為 : (A) 工 業 設 計 (B) 造 形 設 計 (C) 服 裝 設 計 (D) 材 料 設 計 136.(A) 欲 使 唇 型 輪 廓 緊 縮, 描 畫 時 宜 採 用 : (A) 深 色 調 (B) 淡 色 調 (C) 亮 色 調 (D) 淺 色 調 137.(D) 專 業 皮 膚 保 養, 應 多 久 做 一 次? (A) 每 天 (B) 每 月 (C) 每 年 (D) 視 肌 膚 狀 況 而 定 138.(C) 上 下 眼 線 在 眼 尾 處 拉 長, 可 使 眼 睛 顯 得 : (A) 較 大 (B) 較 小 (C) 較 細 長 (D) 較 圓 139.(B) 在 色 相 環 中, 屬 於 暖 色 是 : (A) 青 紫 青 青 綠 (B) 紅 橙 黃 (C) 黑 白 灰 (D) 黃 綠 青 紫 紫 色 等 140.(B) 電 話 交 談, 為 留 給 對 方 良 好 的 印 象, 在 說 話 時, 應 : (A) 快 速 講 話 (B) 口 齒 清 晰 (C) 提 高 聲 調 (D) 裝 腔 作 勢 141.(B) 無 彩 色 就 是 指 : (A) 紅 橙 黑 (B) 黑 白 灰 (C) 青 紫 青 青 綠 (D) 黃 綠 紫 色 142.(A) 在 粉 底 的 色 調 中, 使 用 後 可 使 臉 頰 顯 得 豐 滿 的 顏 色 是 : (A) 明 色 (B) 暗 色 (C) 基 本 色 (D) 綠 色 143.(C) 顧 客 有 抱 怨 及 牢 騷 時, 應 以 何 種 態 度 來 處 理? (A) 不 屑 的 態 度 (B) 無 禮 的 態 度 (C) 誠 懇 的 態 度 (D) 不 理 不 睬 的 態 度 144.(B) 淡 粧 者 其 唇 膏 最 適 合 的 色 彩 是 : (A) 鮮 紅 色 (B) 粉 紅 色 (C) 深 玫 瑰 色 (D) 暗 褐 色 145.(C) 按 摩 的 手 技 是 以 : (A) 指 尖 (B) 指 節 (C) 指 腹 (D) 掌 根 為 主 146.(D) 肌 膚 新 陳 代 謝 最 旺 盛 的 時 刻 是 : (A) 工 作 時 (B) 沐 浴 時 (C) 進 餐 時 (D) 睡 眠 時 147.(D) 欲 使 圓 形 臉 稍 拉 長, 服 裝 衣 領 宜 選 用 : (A) 圓 形 領 (B) 船 形 領 (C) 高 領 荷 葉 邊 (D)V 型 領 148.(D) 臉 上 有 化 粧, 洗 臉 時 宜 : (A) 僅 用 溫 水 即 可 (B) 直 接 用 洗 面 皂 洗 (C) 使 用 蒸 氣 洗 臉 (D) 先 卸 粧 再 洗 臉 210
211 149.(C)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在 工 作 時 應 注 意 的 事 項 是 : (A) 美 好 的 身 材 (B) 穿 著 動 人 的 衣 服 (C) 身 體 之 清 潔 及 口 腔 的 衛 生 (D) 興 奮 的 表 情 150.(C)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的 證 書 執 照 等 應 : (A) 放 置 在 辦 公 桌 內 (B) 收 藏 在 保 險 櫃 裡 (C) 陳 列 在 顯 著 處 (D) 放 在 家 中 151.(A) 電 話 禮 儀 中 最 不 妥 的 行 為 是 : (A) 撥 錯 號 碼 時, 不 出 聲, 趕 緊 掛 斷 (B) 接 聽 電 話 時 應 先 報 上 公 司 單 位 或 名 稱 (C) 公 共 電 話 要 長 話 短 說 (D) 接 聽 電 話 要 以 禮 貌, 愉 快 的 聲 音 來 回 答 152.(A)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與 顧 客 交 談 時 應 : (A) 注 視 對 方 (B) 左 顧 右 盼 (C) 嚼 口 香 糖 (D) 大 聲 說 話 153.(A) 選 擇 粉 底 時, 應 考 慮 皮 膚 狀 態 季 節 及 : (A) 膚 色 (B) 眉 型 (C) 眼 型 (D) 唇 型 154.(B) 有 明 顯 角 度 的 眉 毛 會 予 人 下 列 何 種 印 象? (A) 柔 和 (B) 剛 毅 (C) 憂 鬱 (D) 可 愛 155.(C) 色 相 環 中, 深 藍 色 是 屬 於 : (A) 暖 色 (B) 中 間 色 (C) 寒 色 (D) 無 彩 色 156.(C) 給 人 可 愛 柔 和 感 覺 的 臉 型 是 : (A) 方 型 臉 (B) 長 型 臉 (C) 圓 型 臉 (D) 菱 型 臉 157.(D) 防 曬 製 品 中, 防 曬 係 數 以 : (A)2 (B)4 (C)8 (D)15 的 防 曬 效 果 最 佳 158.(A) 能 表 現 年 輕 活 潑 的 眉 型 是 : (A) 短 而 平 穩 的 眉 型 (B) 有 角 度 眉 (C) 細 而 彎 的 眉 型 (D) 下 垂 眉 159.(B) 洗 臉 宜 使 用 : (A) 冷 水 (B) 溫 水 (C) 熱 水 (D) 硬 水 160.(B) 皮 膚 吸 收 養 分 最 佳 時 刻 為 : (A) 白 天 (B) 夜 間 (C) 冬 季 (D) 季 節 變 化 時 161.(D) 冬 季 化 粧, 粉 底 選 擇 首 應 注 意 那 些 特 性? (A) 耐 水 (B) 耐 汗 (C) 防 曬 (D) 滋 潤 成 分 高 162.(C) 若 臉 上 有 嚴 重 青 春 痘 時, 下 列 行 為 何 者 不 適 宜? (A) 保 持 皮 膚 清 潔 (B) 去 看 皮 膚 科 醫 生 (C) 畫 濃 粧 掩 飾 (D) 注 意 飲 食 作 息 163.(B) 塗 抹 粉 底 的 化 粧 用 具 是 : (A) 粉 撲 (B) 海 棉 (C) 化 粧 紙 (D) 化 粧 棉 164.(C) 兩 眼 距 離 較 近, 眼 影 的 修 飾 應 強 調 : (A) 眼 頭 (B) 眼 中 (C) 眼 尾 (D) 眼 窩 165.(B) 下 列 何 種 顏 色 明 度 最 高? (A) 紅 色 (B) 紅 色 + 白 色 (C) 紅 色 + 黑 色 (D) 紅 色 + 灰 色 166.(A) 清 潔 皮 膚 的 程 序, 應 優 先 使 用 : (A) 清 潔 乳 / 霜 (B) 化 粧 水 (C) 營 養 乳 / 霜 (D) 敷 面 劑 167.(D)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應 該 避 免 的 行 為 是 : (A) 合 乎 社 會 規 範 (B) 樂 於 助 人 (C) 樂 於 合 群 (D) 虛 偽 懶 惰 168.(A) 長 型 臉 適 合 的 眉 型 是 : (A) 平 直 的 眉 型 (B) 有 角 度 的 眉 型 (C) 下 垂 的 眉 型 (D) 上 揚 的 眉 型 169.(B)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不 但 要 有 一 流 的 技 術, 還 要 有 : (A) 甜 言 蜜 語 (B) 敬 業 精 神 (C) 穿 著 華 麗 (D) 隨 心 情 而 定 170.(D) 顧 客 皮 膚 保 養 時, 其 隨 身 的 貴 重 首 飾 最 好 是 : (A) 為 顧 客 取 下 (B) 戴 著 無 妨 (C) 戴 首 飾 部 位 勿 去 碰 它 (D) 請 顧 客 自 行 取 下 171.(A) 下 列 何 種 顏 色 彩 度 最 高? (A) 紅 色 (B) 紅 色 + 白 色 (C) 紅 色 + 黑 色 (D) 紅 色 + 灰 色 172.(D)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為 顧 客 做 化 粧 設 計, 最 好 的 工 作 原 則 是 : (A) 依 技 術 者 個 人 喜 好 (B) 依 顧 客 個 人 喜 好 (C) 模 仿 流 行 (D) 與 顧 客 充 分 溝 通 173.(C) 晚 間 保 養 最 後 一 個 步 驟 是 : (A) 去 角 質 (B) 蒸 臉 (C) 營 養 (D) 敷 面 174.(A) 遇 有 訪 客 需 引 導 時, 接 待 者 與 訪 客 行 進 時 的 位 置 : (A) 接 待 者 在 前, 訪 客 211
212 在 後 (B) 接 待 者 在 後, 訪 客 在 前 (C) 兩 者 並 行 (D) 隨 意 175.(A)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該 發 揮 : (A) 團 隊 精 神 (B) 自 我 本 位 (C) 各 作 各 的 (D) 主 觀 態 度 176.(C) 蒸 臉 噴 霧 有 殺 菌 消 炎 作 用, 是 因 噴 霧 中 含 有 : (A) 雙 氧 (B) 過 氧 (C) 臭 氧 (D) 酸 氧 177.(C) 基 本 腮 紅 刷 法, 由 太 陽 穴 通 過 眼 睛 下 方 到 耳 中 大 約 刷 成 那 種 形 狀? (A) 長 形 (B) 圓 形 (C) 三 角 形 (D) 水 平 線 178.(D) 要 表 現 出 鳳 眼 的 眼 型, 則 假 睫 毛 宜 選 用 : (A) 稀 長 型 (B) 濃 密 型 (C) 自 然 交 叉 型 (D) 前 短 後 長 型 179.(C) 濃 眉 給 人 的 感 覺 是 (A) 溫 柔 的 (B) 純 真 的 (C) 剛 毅 的 (D) 嫵 媚 的 180.(B) 無 刺 激 性 具 安 撫 鎮 靜 作 用 的 保 養 品 較 適 用 於 : (A) 乾 性 (B) 敏 感 性 (C) 中 性 (D) 油 性 皮 膚 181.(A) 顧 客 的 抱 怨 與 不 滿,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應 迅 速 處 理 並 且 : (A) 不 偏 頗 (B) 輕 視 (C) 潦 草 收 場 (D) 態 度 只 求 息 事 寧 人 182.(A) 選 用 粉 底 應 依 : (A) 膚 色 (B) 唇 型 (C) 臉 型 (D) 鼻 型 來 選 擇 183.(A) 能 表 現 出 自 然 年 輕 健 康 膚 色 的 粉 底 是 : (A) 褐 色 系 (B) 粉 紅 色 系 (C) 杏 仁 色 系 (D) 象 牙 白 色 系 184.(B) 橫 向 的 腮 紅 可 使 臉 型 看 來 較 為 : (A) 長 (B) 短 (C) 窄 (D) 瘦 185.(A) 乾 性 皮 膚 比 油 性 皮 膚 蒸 臉 時 間 : (A) 較 短 (B) 較 長 (C) 一 樣 (D) 無 所 謂 186.(A) 美 容 從 業 人 員 吸 引 顧 客 的 必 要 條 件 是 : (A) 親 切 的 待 人 (B) 花 俏 的 外 表 (C) 矯 揉 造 作 的 態 度 (D) 傲 慢 的 態 度 187.(C) 下 列 何 種 粉 底 其 使 用 感 覺 較 油 較 厚 而 不 透 明? (A) 水 粉 餅 (B) 粉 霜 (C) 粉 條 (D) 粉 餅 188.(C) 不 分 季 節 全 臉 都 可 使 用 的 粉 底 是 : (A) 水 粉 餅 (B) 粉 條 (C) 粉 底 霜 (D) 蓋 斑 膏 189.(D) 下 列 何 者 與 臉 部 按 摩 手 技 最 無 關 連 性? (A) 肌 肉 紋 理 (B) 臉 部 神 經 叢 所 在 位 置 (C) 血 液 循 環 系 統 (D) 皮 膚 酸 鹼 度 190.(B) 化 粧 色 彩 中, 表 現 華 麗 或 樸 素 的 主 要 因 素 是 色 彩 的 : (A) 明 度 (B) 彩 度 (C) 色 相 (D) 色 溫 191.(C) 要 表 現 深 邃 的 眼 部 化 粧, 眼 影 色 彩 宜 採 用 : (A) 明 色 (B) 鮮 艷 色 (C) 暗 色 (D) 含 亮 粉 的 顏 色 192.(D) 適 合 圓 眼 睛 的 眼 線 畫 法 是 : (A) 眼 睛 中 央 描 粗 (B) 眼 頭 包 住 (C) 上 眼 尾 的 眼 線 向 下 畫 (D) 上 下 眼 線 在 眼 尾 處 要 拉 長 193.(B) 適 合 角 度 眉 眉 型 設 計 的 臉 型 是 : (A) 倒 三 角 形 臉 (B) 圓 形 臉 (C) 方 形 臉 (D) 菱 形 臉 194.(A) 可 增 添 眼 部 色 彩 修 飾 眼 型 的 是 : (A) 眼 影 (B) 眼 線 (C) 眉 型 (D) 鼻 影 195.(A) 取 用 蜜 粉, 下 列 何 者 不 宜? (A) 直 接 以 粉 撲 沾 取 (B) 倒 在 盒 蓋 後 沾 取 (C) 倒 在 紙 上 後 沾 取 (D) 倒 在 手 心 後 沾 取 196.(B) 黑 眼 圈 眼 袋 的 修 飾 可 在 眼 圈 週 圍 按 壓 : (A) 粉 紅 色 (B) 象 牙 白 (C) 咖 啡 色 (D) 巧 克 力 色 之 粉 底 197.(D) 粉 條 的 取 用, 下 列 何 者 為 宜? (A) 直 接 塗 在 臉 上 (B) 以 手 指 沾 取 (C) 以 海 棉 沾 取 (D) 用 挖 杓 取 用 198.(B) 職 業 婦 女 的 造 型 不 應 有 : (A) 秀 麗 端 莊 的 裝 扮 (B) 妖 艷 華 麗 的 化 粧 (C) 知 性 沈 穩 的 形 象 (D) 整 齊 大 方 的 儀 容 199.(B) 取 下 假 睫 毛 時, 應 從 下 列 何 處 取 下? (A) 眼 頭 (B) 眼 尾 (C) 眼 中 (D) 212
213 均 可 200.(A) (A) 輕 緩 (B) 強 力 (C) 快 速 (D) 長 時 間 而 有 節 奏 的 按 摩 動 作, 是 按 摩 時 必 備 的 條 件 213
214 214
215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一 依 據 家 政 職 群 美 髮 實 施 辦 法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三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實 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透 過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三 辦 理 單 位 :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私 立 光 隆 高 級 家 事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 四 ) 協 辦 單 位 : 銘 傳 國 中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家 政 職 群 ( 美 髮 組 ) 五 參 加 對 象 : 本 市 各 國 中 九 年 級 技 藝 專 班 選 讀 抽 離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 含 自 辦 班 合 作 班 ) 學 生, 限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六 報 名 方 式 :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核 章 後 送 至 銘 傳 國 中 ( 電 話 : #40), 家 政 職 群 ( 美 髮 組 創 意 編 髮 )80 名 七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4 年 3 月 10 日 ( 二 )( 逾 期 不 候 )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光 隆 家 商 ( 地 址 : 基 隆 市 信 義 區 信 二 路 264 號 ) 十 競 賽 方 式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創 意 設 計 等 方 式 競 賽, 含 學 科 筆 試 及 術 科 實 作 十 一 競 賽 規 則 與 評 審 標 準 : ( 一 ) 競 賽 規 則 與 競 賽 項 目 等 由 承 辦 學 校 訂 之, 並 事 先 公 布 ( 二 ) 競 賽 分 筆 試 及 實 作, 成 績 採 合 併 計 算, 其 分 數 比 例 學 科 筆 試 20% 術 科 實 作 80% 十 二 評 審 : 由 承 辦 單 位 遴 聘 評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審 工 作 評 審 委 員 之 聘 任 應 注 意 迴 避 原 則 ( 未 擔 任 本 市 該 競 賽 職 群 之 授 課 教 師 ) 十 三 頒 獎 典 禮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 四 ), 承 辦 單 位 應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四 錄 取 名 額 及 獎 勵 : 本 職 群 錄 取 第 1 至 6 名 各 1 名,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佔 該 職 群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一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 二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215
216 十 五 參 賽 須 知 : ( 一 ) 競 賽 分 學 科 與 術 科 :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 如 附 件 1), 評 分 標 準 如 下 : 3. 評 分 標 準 ( 以 80 分 計 ) 內 容 項 目 創 意 編 髮 操 作 時 間 9 0 分 鐘 評 分 內 容 編 號 姓 名 配 分 一 髮 片 亮 度 15 二 細 膩 度 15 三 整 體 感 15 四 表 現 技 巧 15 五 創 意 技 巧 20 總 分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 二 )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家 政 職 群 創 意 編 髮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如 附 件 2) ( 三 ) 個 人 工 具 表 暨 考 場 配 置 圖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家 政 職 群 創 意 編 髮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個 人 工 具 表 暨 考 場 配 置 圖 ( 如 附 件 3) ( 四 )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家 政 職 群 創 意 編 髮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 如 附 件 4) ( 五 ) 評 分 表 內 容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家 政 職 群 創 意 編 髮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評 分 表 ( 如 附 件 5) ( 六 ) 學 科 題 庫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家 政 職 群 創 意 編 髮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學 科 題 庫 ( 如 附 件 6) 十 六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補 助 及 市 府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七 本 辦 法 奉 核 後 公 告 實 施 216
217 附 件 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家 政 職 群 美 髮 術 科 試 題 一 題 目 : 創 意 編 髮 單 股 雙 股 三 股 無 限 多 股 自 由 創 意 編 髮, 唯 不 可 使 用 鐵 絲 或 假 髮 片 髮 飾 等 用 品 二 競 賽 時 間 ( 一 ) 筆 試 競 賽 時 間 為 60 分 鐘 ( 選 擇 50 題 由 命 題 委 員 自 題 庫 200 題 中 任 選 出 (50 題 ) ( 二 ) 術 科 競 賽 時 間 為 90 分 鐘, 考 題 為 創 意 編 髮 三 評 分 標 準 ( 一 ) 評 分 項 目 髮 片 亮 度 細 膩 度 整 體 感 表 現 技 巧 創 意 設 計 15% 15% 15% 15% 20% ( 二 ) 注 意 事 項 1. 不 可 使 用 假 髮 片 飾 品 鐵 絲 緞 帶 2. 作 品 未 完 成 不 予 計 分 3. 作 品 完 成 後 請 將 假 人 頭 扶 正 並 且 在 作 品 上 面 ( 假 人 頭 頸 部 正 前 方 ) 貼 上 姓 名 標 籤 4. 作 品 完 成 後, 須 清 理 桌 面 及 周 圍 環 境, 並 將 試 題 以 及 大 會 所 提 供 的 工 具 材 料 全 部 放 置 於 拉 鍊 袋 繳 回, 否 則 不 予 計 分 5. 其 他 未 及 備 在 違 規 事 項, 依 監 評 人 員 研 商 決 議 處 理 6. 若 有 重 大 違 規 事 項 者, 術 科 成 績 以 零 分 計 算 217
218 附 件 2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家 政 職 群 美 髮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學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測 驗 時 選 手 必 須 攜 帶 學 生 證 及 考 試 通 知 單 證 準 時 入 場, 對 號 入 座 二 測 驗 時 間 為 60 分 鐘 測 驗 正 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起, 遲 到 者 不 得 入 場 三 選 手 不 得 提 早 離 場 若 強 行 離 場, 不 服 糾 正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四 文 具 (2B 铅 筆 橡 皮 擦 等 ) 自 備, 必 要 時 可 用 透 明 墊 板, 不 得 在 場 內 向 他 人 借 用 五 嚴 禁 談 話 左 顧 右 盼 等 任 何 舞 弊 行 為 試 場 內 取 得 或 提 供 他 人 答 案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或 相 互 作 弊 事 實 明 確 者, 該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六 測 驗 完 畢 後 必 須 將 試 題 本 一 併 送 交 監 試 人 員, 然 後 測 試 術 科 攜 出 試 題 本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七 非 測 驗 必 需 之 物 品 如 計 算 機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計 算 及 通 訊 器 材 等 必 須 關 機 且 需 放 置 於 試 場 前 後 方 地 板 上, 不 得 隨 身 攜 帶 若 經 監 試 人 員 發 現, 則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八 修 正 時 須 用 橡 皮 擦 或 修 正 液 ( 帶 ) 九 如 遇 警 報 地 震, 應 遵 照 監 試 人 員 指 示, 迅 速 疏 散 避 難 十 測 驗 結 束 鐘 ( 鈴 ) 響 畢, 監 試 人 員 宣 布 測 驗 結 束, 不 論 答 畢 與 否 應 即 停 止 作 答, 交 卷 離 場 交 卷 後 強 行 修 改 者, 該 科 測 驗 不 予 計 分 逾 時 作 答, 不 聽 制 止 者, 扣 該 科 測 驗 分 數 六 分 十 一 選 手 如 有 冒 名 頂 替 事 情, 違 者 勒 令 出 場, 並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十 二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218
219 術 科 應 試 作 業 及 試 場 規 則 一 術 科 測 試 以 實 作 方 式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時 進 場. 測 試 時 問 開 始 後 十 五 分 鐘 尚 未 進 場 者. 不 准 進 場 二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進 入 術 科 測 試 試 場 時. 應 着 大 會 提 供 之 工 作 服, 配 帶 識 別 證 不 得 攜 帶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三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應 按 其 檢 定 位 置 號 碼 就 檢 定 崗 位, 對 術 科 試 務 辦 理 單 位 提 供 之 機 具 設 備 材 料, 如 有 疑 義, 應 即 時 當 場 提 出, 由 監 評 人 員 立 即 處 理, 測 試 開 始 後, 不 得 再 提 出 疑 義 四 競 賽 時, 評 審 員 服 務 組 人 員 及 參 加 競 賽 學 生 一 律 配 帶 大 會 製 發 之 證 件 入 ( 出 ) 場, 其 餘 人 員 皆 不 准 進 場 五 所 有 工 具 設 備 器 具 汽 機 車 等 由 承 辦 競 賽 學 校 負 責 準 備 六 術 科 測 試 選 手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予 以 扣 考, 不 得 繼 續 應 試, 其 已 應 試 之 術 科 成 績 以 不 及 格 論 1. 冒 名 頂 替 者 2. 傳 遞 資 料 或 信 號 者 3. 協 助 他 人 或 託 他 人 代 為 實 作 者 4. 互 換 工 件 或 圖 說 者 5. 隨 身 攜 帶 成 品 或 規 定 以 外 之 器 材 配 件 圖 說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或 其 他 電 子 攝 錄 通 訊 器 材 等 6. 不 繳 交 工 件 圖 說 或 依 規 定 須 繳 回 之 試 題 者 7. 故 意 損 壞 機 具 設 備 者 8. 未 遵 守 本 規 則, 不 接 受 監 評 人 員 指 導 擾 亂 試 場 內 外 秩 序 者 七 有 關 競 賽 試 場 規 則 未 盡 事 宜, 以 監 場 評 審 委 員 補 充 說 明 為 準 其 他 有 關 違 反 測 驗 規 則 處 理 方 式, 亦 由 評 審 委 員 議 決 辦 理 219
220 附 件 3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家 政 職 群 美 髮 個 人 工 具 表 暨 考 場 配 置 圖 個 人 工 具 表 名 稱 固 定 式 20 吋 假 人 頭 腳 架 噴 水 器 ( 含 水 ) 尖 尾 梳 釘 梳 鴨 嘴 夾 數 支 橡 皮 圈 小 髮 夾 髮 麗 香 髮 膠 1 個 1 個 1 個 1 把 1 把 4 支 1 包 1 包 1 瓶 兩 人 共 用 一 桶 數 量 以 上 用 品, 賽 程 當 日 由 大 會 提 供, 賽 程 結 束 後 請 歸 還 用 具 220
221 附 件 4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家 政 職 群 美 髮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日 期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備 註 8:00~8:20 報 到 操 場 / 美 髮 教 室 ( 二 ) 8:20~8: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8:30~9:30 筆 試 時 間 9:30~11:00 實 作 競 賽 104 年 4 月 16 日 11:00~12:00 成 績 核 計 美 髮 教 室 ( 一 ) 13:00~13:20 報 到 操 場 / 美 髮 教 室 ( 二 ) 13:20~13:3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13:30~14:30 筆 試 時 間 14:30~16:00 實 作 競 賽 美 髮 教 室 ( 一 ) 16:00~17:00 成 績 核 計 備 註 :1. 成 績 由 基 隆 市 政 府 教 育 處 統 一 公 告 2. 各 場 次 時 間 得 依 現 場 狀 況 修 正, 考 生 應 隨 時 準 備 第 一 梯 次 第 二 梯 次 221
222 附 件 5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家 政 職 群 美 髮 評 分 表 評 分 標 準 ( 以 80 分 計 ) ( 一 ) 注 意 事 項 1. 不 可 使 用 假 髮 片 飾 品 鐵 絲 緞 帶 2. 作 品 未 完 成 不 予 計 分 3. 其 他 未 及 備 載 違 規 事 項, 依 監 評 人 員 研 商 決 議 處 理 ( 二 ) 評 分 表 : 內 容 編 號 評 分 內 容 姓 名 項 目 配 分 創 意 編 髮 操 作 時 間 9 0 分 鐘 備 註 : 一 髮 片 亮 度 15 二 細 膩 度 15 三 整 體 感 15 四 表 現 技 巧 15 五 創 意 技 巧 20 總 分 80 評 審 簽 章 : 222
223 附 件 6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家 政 職 群 美 髮 學 科 題 庫 美 髮 學 科 試 題 (B)1. 油 性 頭 皮 在 刷 髮 時, 力 道 應 (A) 重 (B) 輕 (C) 輕 重 交 替 (D) 隨 興 (C)2. 過 度 的 使 用 強 鹼 洗 髮 精 來 洗 頭 會 使 頭 髮 (A) 更 強 壯 (B) 更 潤 滑 (C) 更 乾 燥 (D) 更 柔 軟 (C)3. 標 準 冷 燙 的 分 區 法 為 (A)8 區 (B)9 區 (C)10 區 (D)12 區 (C)4. 不 可 頻 頻 洗 髮 的 頭 皮 (A) 中 性 (B) 油 性 (C) 乾 性 (D) 混 合 性 (C)5. 圍 在 頸 上 毛 巾 基 於 (A) 道 德 因 素 (B) 安 全 因 素 (C) 衛 生 因 素 (D) 金 錢 因 素 (D)6. 使 乾 髮 會 變 得 脆 弱 易 斷 的 溫 度 是 (A)60 (B)80 (C)100 (D)160 (B)7. 低 密 度 髮 量 一 平 方 公 分 約 有 (A)50~100 根 (B)120~130 根 (C)140~160 根 (D)220~240 根 (D)8. 如 果 發 現 顧 客 頭 皮 呈 現 會 癢 之 鱗 屑 紅 斑 時, 應 如 何? (A) 替 顧 客 處 理 (B) 讓 顧 客 去 買 藥 用 (C) 讓 顧 客 去 看 外 科 醫 師 (D) 讓 顧 客 去 看 皮 膚 科 醫 師 (A)9. 下 面 那 一 項 對 頭 髮 成 長 速 度 有 影 響 (A) 營 養 (B) 剪 短 (C) 削 髮 (D) 電 棒 捲 髮 (B)10. 年 紀 漸 長, 毛 髮 的 生 命 週 期 會 (A) 逐 漸 延 長 (B) 逐 漸 縮 短 (C) 與 嬰 兒 期 相 同 (D) 持 續 不 變 (B)11. 燙 髮 時 檢 查 頭 髮 的 捲 曲 情 況, 應 將 髮 捲 放 鬆 (A) 二 分 之 一 圈 (B) 一 又 二 分 之 一 圈 (C) 三 圈 (D) 四 圈 (C)12. 每 個 人 的 頭 髮 因 新 陳 代 謝 的 關 係 會 掉 髮, 通 常 每 天 約 掉 (A)10~20 根 (B)20~30 根 (C)50~100 根 (D)100~200 根 是 正 常 的 (A)13. 冷 燙 時, 中 間 沖 洗 完 畢 後 施 用 的 是 (A) 氧 化 劑 (B) 還 原 劑 (C) 冷 水 (D) 溫 水 (A)14.(A) 洗 髮 (B) 燙 髮 (C) 染 髮 (D) 整 髮 是 顧 客 對 美 髮 師 能 力 的 第 一 印 象 (C)15. 若 要 觀 察 燙 髮 中 頭 髮 捲 曲 的 程 度 可 使 用 (A) 護 髮 劑 (B) 上 第 二 劑 (C) 試 捲 (D) 檢 查 表 面 頭 髮 (D)16. 洗 髮 的 態 度 何 者 為 正 確 (A) 吐 氣 在 顧 客 的 臉 上 (B) 水 飛 濺 到 臉 上 (C) 用 力 拉 扯 頭 髮 (D) 注 意 每 個 洗 髮 的 細 節 (D)17. 頭 髮 之 吸 水 性 不 受 (A) 氣 候 (B) 染 髮 劑 (C) 顧 客 健 康 狀 況 (D) 頭 髮 顏 色 的 影 響 (A)18. 燙 髮 時 挑 髮 片 用 (A) 尖 尾 梳 (B) 大 關 刀 梳 (C) 剪 髮 梳 (D) 圓 筒 梳 (C)19. 理 想 洗 髮 劑 的 酸 鹼 度 約 在 (A)2.8 (B)4.5 (C)6.5 (D)9.5 左 右 (C)20. 市 面 上 最 常 用 的 洗 髮 劑 (A) 粉 末 洗 髮 劑 (B) 軟 膏 狀 洗 髮 劑 (C) 液 體 狀 洗 髮 劑 (D) 自 動 噴 霧 洗 髮 劑 (D)21. 毛 髮 的 主 要 部 份 是 (A) 髓 質 層 (B) 表 皮 層 (C) 真 皮 層 (D) 皮 質 層 (C)22. 有 利 於 髮 質 的 營 養 素 (A) 醣 類 (B) 碳 水 化 合 物 (C) 蛋 白 質 食 物 (D) 澱 粉 (A)23. 最 不 恰 當 的 洗 髮 方 式 是 (A) 圓 爪 刷 洗 (B) 搓 洗 (C) 指 腹 洗 (D) 按 摩 洗 (B)24. 燙 髮 時, 使 用 還 原 劑 後 表 皮 層 (A) 會 收 縮 (B) 會 膨 脹 (C) 會 變 小 (D) 仍 不 變 (A)25. 長 時 間 的 曝 曬 於 強 烈 日 光 中, 毛 髮 中 的 角 蛋 白 質 一 部 份 會 被 (A) 紫 外 線 (B) 紅 外 線 (C) 灰 塵 (D)X 光 線 破 壞 223
224 (A)26. 洗 髮 後 塗 抹 潤 絲 可 用 (A) 輕 擦 法 (B) 叩 打 法 (C) 壓 迫 法 (D) 振 動 法 (A)27. 髮 幹 構 造 由 裡 到 外 共 有 那 幾 層 (A) 髓 質 層 皮 質 層 表 皮 層 (B) 髓 質 層 皮 質 層 (C) 髓 質 層 皮 質 層 表 皮 層 外 表 皮 層 (D) 表 皮 層 髓 質 層 (D)28. 區 別 乾 性 髮 質 的 方 法, 何 者 為 非 (A) 洗 後 一 星 期 仍 不 會 油 膩 (B) 會 出 現 乾 燥 的 頭 皮 屑 (C) 耳 後 污 垢 乾 性 (D) 洗 後 2 天 會 有 油 膩 的 感 覺 (C)29. 對 於 多 次 燙 髮 後 的 髮 質, 其 洗 髮 精 選 擇 應 (A) 鹼 性 (B) 微 鹼 性 (C) 弱 酸 性 (D) 酸 性 洗 髮 精 (C)30. 容 易 接 受 冷 燙 的 頭 髮 (A) 白 髮 (B) 粗 硬 的 頭 髮 (C) 受 損 的 頭 髮 (D) 健 康 的 頭 髮 (D)31. 區 別 乾 性 髮 質 的 方 法, 何 者 為 非 (A) 洗 後 一 星 期 仍 不 會 油 膩 (B) 會 出 現 乾 燥 的 頭 皮 屑 (C) 耳 後 污 垢 乾 性 (D) 洗 後 2 天 會 有 油 膩 的 感 覺 (A)32. 將 頭 髮 噴 濕 後 觀 察 其 吸 濕 情 形, 如 髮 上 結 水 珠 狀 者 必 屬 (A) 油 性 (B) 中 性 (C) 乾 性 (D) 分 叉 髮 質 (B)33. 冷 燙 時, 若 以 不 同 角 度 捲 入, 其 所 產 生 的 捲 度 (A) 相 同 (B) 不 同 (C) 無 關 (D) 沒 有 影 響 (A)34. 洗 髮 躺 椅 的 椅 背 上 部 應 比 水 槽 (A) 高 (B) 低 (C) 平 行 (D) 垂 直 (C)35. 一 平 方 公 分 頭 髮 有 220~240 根 髮 量 是 屬 於 (A) 低 密 度 (B) 中 密 度 (C) 高 密 度 (D) 超 高 密 度 (B)36. 施 行 燙 髮 時 的 第 一 步 驟 是 (A) 使 用 第 一 劑 (B) 診 斷 髮 質 (C) 捲 髮 (D) 剪 髮 (D)37. 正 常 人 的 頭 髮 約 多 少 比 例 處 於 生 長 期? (A)10% (B)30% (C)60% (D)90% (C)38. 皮 脂 腺 分 泌 過 多 會 使 頭 髮 變 成 (A) 中 性 (B) 乾 性 (C) 油 性 (D) 鹼 性 (C)39. 燙 髮 前 不 宜 (A) 保 養 (B) 修 剪 (C) 染 髮 (D) 洗 髮 (D)40. 髮 質 柔 順 容 易 梳 理 是 (A) 受 損 髮 質 (B) 缺 乏 彈 性 髮 質 (C) 乾 性 髮 質 (D) 健 康 髮 質 (D)41. 服 貼 捲 髮 時, 低 角 度 橡 皮 圈 掛 法 為 (A)150 (B)120 (C)90 (D)60 以 下 (B)42. 標 準 燙 髮 B 區 的 捲 髮 角 度 是 (A)120 ~90 (B)90 ~60 (C)60 ~30 (D)30 以 下 (A)43. 使 用 洗 髮 精 洗 頭 跟 頭 髮 的 (A) 表 皮 層 (B) 皮 質 層 (C) 髓 質 層 (D) 髮 尾 最 有 關 係 (B)44. 燙 髮 液 中 含 有 的 化 學 成 份 是 屬 於 (A) 鐵 質 (B) 鹼 性 (C) 中 性 (D) 染 髮 劑 (B)45. 燙 髮 時, 當 上 完 氧 化 劑 後 (A) 須 戴 上 浴 帽 (B) 不 須 戴 浴 帽 (C) 依 髮 型 而 決 定 (D) 依 客 人 的 意 思 (A)46. 毛 髮 上 色 素 粒 子 在 (A) 皮 質 層 (B) 髓 質 層 (C) 毛 表 皮 層 (D) 毛 根 (A)47. 冷 燙 時 不 易 捲 曲 的 頭 髮 (A) 健 康 的 頭 髮 (B) 受 損 的 頭 髮 (C) 漂 染 過 的 頭 髮 (D) 多 孔 性 的 頭 髮 (C)48. 冷 燙 時 分 區 的 目 的 (A) 美 觀 好 看 (B) 顧 客 要 求 (C) 操 作 方 便 (D) 沒 有 影 響 (C)49. 有 毛 髮 之 母 之 稱 的 是 (A) 毛 幹 (B) 毛 根 (C) 毛 乳 頭 (D) 根 鞘 (A)50. 判 斷 捲 髮 的 波 浪 效 果 是 (A)S 型 (B) 直 線 型 (C) 三 角 型 (D) 多 角 型 (A)51. 下 列 何 者 為 洗 髮 精 所 引 起 的 化 學 作 用 (A) 洗 髮 精 的 乳 化 及 懸 浮 作 用 (B) 洗 髮 精 的 價 格 是 否 合 理 (C) 洗 髮 精 的 外 觀 包 裝 (D) 洗 髮 精 的 廣 告 效 果 (B)52. 錯 誤 的 敘 述 是 (A) 每 根 毛 髮 的 生 長 期 約 2~6 年 (B) 毛 髮 的 退 化 期 很 短 是 1~2 年 (C) 睫 毛 眉 毛 的 生 長 期 和 休 止 期 大 致 等 長 約 為 5~6 個 月 (D) 一 般 人 的 毛 髮 總 數 大 約 10 萬 根 224
225 (C)53. 標 準 燙 髮 應 (A) 直 線 燙 (B) 圓 形 燙 (C) 分 區 燙 (D) 任 意 燙 (C)54. 介 於 還 原 劑 與 氧 化 劑 之 間 的 冷 燙 過 程 稱 (A) 拆 捲 (B) 護 髮 (C) 中 間 沖 洗 (D) 洗 髮 (D)55. 燙 過 的 頭 髮 應 經 常 實 施 (A) 染 髮 (B) 吹 風 (C) 編 髮 (D) 護 髮 (B)56. 所 謂 敬 業 精 神 就 是 (A) 做 一 行 怨 一 行 (B) 求 實 求 進 求 新 的 精 神 (C) 打 擊 同 行 (D) 道 人 是 非 (B)57. 要 使 梳 頭 順 暢, 梳 頭 時 應 (A) 用 力 梳 刷 (B) 由 髮 根 向 髮 梢 梳 (C) 由 髮 梢 向 髮 根 梳 (D) 用 冷 風 邊 梳 邊 吹 (D)58. 何 謂 有 彈 性 的 頭 髮 (A) 頭 髮 的 色 素 粒 子 多 者 (B) 頭 髮 具 有 吸 收 水 份 的 能 力 (C) 頭 髮 伸 展 即 斷 裂 者 (D) 頭 髮 伸 展 後 能 恢 復 原 形 而 不 斷 裂 者 (B)59. 頭 髮 成 長 不 受 那 一 項 影 響 (A) 季 節 (B) 味 覺 (C) 荷 爾 蒙 (D) 健 康 (B)60. 頭 髮 先 用 護 髮 再 燙 髮 的 過 程 是 針 對 何 種 髮 質 (A) 油 性 髮 (B) 乾 燥 損 傷 髮 (C) 粗 大 髮 (D) 正 常 髮 (C)61. 較 能 使 客 人 消 除 疲 勞 並 達 成 清 洗 功 效 的 洗 髮 方 式 是 (A) 抓 洗 (B) 圓 爪 刷 洗 (C) 按 摩 洗 (D) 沖 洗 (D)62. 下 列 那 一 項 不 是 良 好 的 職 業 修 養 (A) 誠 實 (B) 守 信 (C) 熱 心 (D) 欺 騙 (D)63.(A) 增 加 體 積 (B) 增 加 蓬 鬆 (C) 創 造 焦 點 (D) 破 壞 髮 質 並 不 是 燙 捲 頭 髮 的 目 的 (B)64. 皮 脂 腺 提 供 皮 脂 以 保 護 頭 髮 之 (A) 暗 淡 (B) 柔 軟 (C) 粗 糙 (D) 長 度 (D)65. 在 標 準 冷 燙 捲, 第 一 區 時 應 向 前 拉 出 與 頭 皮 成 (A)60 (B)80 (C)100 (D)120 (B)66. 毛 髮 組 織 由 毛 母 細 胞 延 長 所 形 成 的 纖 維 狀 物 構 成 (A) 表 皮 層 (B) 皮 質 層 (C) 髓 質 層 (D) 皮 下 層 (A)67. 冷 燙 時, 戴 塑 膠 帽 是 為 了 (A) 保 持 溫 度 (B) 好 看 (C) 防 止 鬆 捲 (D) 應 顧 客 要 求 (D)68. 理 想 的 洗 髮 溫 度 為 (A)23 ~27 (B)27 ~32 (C)32 ~37 (D)38 ~42 (D)69. 當 色 素 消 失 而 形 成 了 空 間, 頭 髮 變 成 為 (A) 黑 色 (B) 棕 色 (C) 紅 色 (D) 灰 白 色 (B)70. 毛 髮 的 伸 縮 特 性 主 要 依 靠 (A) 髓 質 (B) 皮 質 (C) 毛 乳 頭 (D) 毛 根 (A)71. 冷 燙 時 挑 起 的 髮 片 愈 薄 其 捲 數 (A) 越 多 (B) 越 少 (C) 一 樣 多 (D) 不 影 響 (C)72. 下 列 何 者 有 抑 制 頭 髮 生 長 的 作 用 (A) 女 性 荷 爾 蒙 (B) 維 生 素 C (C) 男 性 荷 爾 蒙 (D) 酸 性 潤 髮 劑 (A)73. 刷 髮 的 工 具 (A) 要 適 時 清 潔 保 養 消 毒 (B) 只 要 清 潔 就 好 (C) 反 正 客 人 沒 看 見 無 所 謂 (D) 在 客 人 面 前 消 毒 (D)74. 冷 捲 時 髮 尾 未 捲 緊, 易 造 成 (A) 過 捲 (B) 不 影 響 (C) 適 中 (D) 不 捲 (A)75. 使 用 燙 髮 液 後 (A) 必 須 注 意 時 間 與 捲 度 (B) 不 必 注 意 時 間 (C) 只 須 注 意 時 間 (D) 只 需 注 意 捲 度 (C)76. 燙 髮 時 每 束 頭 髮 應 (A) 髮 根 梳 順 (B) 髮 尾 梳 順 (C) 髮 根 至 髮 尾 均 梳 順 (D) 拿 起 頭 髮 就 捲 即 可 燙 出 有 光 澤 頭 髮 (C)77. 促 使 頭 髮 表 皮 鱗 片 張 開 的 是 (A) 鹼 性 低 溫 (B) 酸 性 低 溫 (C) 鹼 性 高 溫 (D) 酸 性 高 溫 (A)78. 冷 燙 中 何 者 具 有 保 護 髮 尾, 並 使 藥 水 滲 透 均 勻 的 功 用 (A) 冷 燙 紙 (B) 橡 皮 圈 (C) 捲 棒 (D) 噴 水 器 (D)79. 冷 燙 劑 應 放 置 於 (A) 陽 光 足 (B) 潮 濕 (C) 冰 箱 (D) 陰 乾 的 地 方 (C)80. 捲 曲 型 頭 髮 在 顯 微 鏡 下 觀 察 外 形 幾 乎 是 (A) 圓 形 (B) 橢 圓 形 (C) 扁 平 形 225
226 (D) 三 角 形 (A)81. 一 般 的 潤 絲 精 是 屬 於 酸 性, 其 ph 值 ( 酸 鹼 度 ) 通 常 為 (A)2.8~3.5 (B)4.8 ~5.5 (C)6.8~7.5 (D)10 (D)82. 下 列 中 何 者 非 洗 髮 的 目 的 (A) 促 進 血 液 循 環 (B) 清 除 污 垢 (C) 保 持 頭 髮 清 潔 (D) 使 頭 髮 保 有 水 份 及 保 護 膜 (A)83. 對 待 顧 客 態 度 應 該 (A) 誠 實 有 信, 一 視 同 仁 (B) 視 所 給 小 費 而 定 (C) 隨 自 己 情 緒 好 壞 而 定 (D) 視 顧 客 而 定 (D)84.a. 抓 洗 ;b. 搓 洗 ;c. 敲 洗 ;d. 按 摩 洗 ;e. 指 腹 洗 中, 屬 於 洗 髮 的 技 術 為 (A)a b c d (B)b c d e (C)a c d e (D)a b d e (B)85. 冷 燙 時 氧 化 劑 的 用 量 必 需 與 還 原 劑 的 用 量 (A) 多 (B) 相 等 (C) 少 (D) 不 必 用 (D)86.a. 蒸 氣 護 髮 機 ;b. 蒸 氣 消 毒 箱 ;c. 電 腦 紅 外 線 機 ;d. 大 吹 風 機 ;e. 電 熱 帽, 以 上 何 種 為 護 髮 技 術 使 用 的 器 具 (A)a b c (B)b c d (C)c d e (D)a c e (B)87. 頭 髮 的 表 皮 層 是 一 種 (A) 透 明 狀 (B) 半 透 明 狀 (C) 不 透 明 狀 (D) 黑 色 狀 (A)88. 從 業 人 員 的 服 務 態 度 應 該 是 (A) 和 藹 可 親 (B) 隨 隨 便 便 (C) 馬 馬 虎 虎 (D) 嚴 肅 (D)89.(A) 美 髮 (B) 美 容 (C) 服 飾 (D) 整 體 配 合 才 能 把 一 個 人 的 個 性 品 性 顯 現 出 來 (C)90. 燙 髮 捲 度 之 強 弱 與 那 一 項 無 關 (A) 捲 子 大 小 (B) 時 間 長 短 (C) 捲 燙 姿 勢 (D) 藥 水 強 弱 (B)91. 毛 髮 突 出 表 皮 外 的 部 份 稱 為 (A) 毛 頭 (B) 毛 幹 (C) 毛 乳 頭 (D) 毛 根 (B)92. 一 般 髮 的 直 徑 在 (A)60 毫 米 以 下 (B)60~90 毫 米 (C)90~120 毫 米 (D)120 毫 米 以 上 (C)93. 為 避 免 打 結, 刷 髮 的 順 序 宜 (A) 由 下 而 下, 由 外 而 內 (B) 由 左 到 右, 由 上 而 下 (C) 由 下 而 上, 由 內 而 外 (D) 由 頂 點 向 外 (B)94. 燙 髮 完 成, 將 捲 子 拆 下 後 用 (A) 洗 髮 精 (B) 護 髮 油 (C) 強 鹼 洗 髮 精 (D) 依 顧 客 喜 好 沖 洗 頭 髮 (A)95. 吸 水 性 愈 大 的 頭 髮, 應 選 用 (A) 溫 和 性 (B) 強 酸 性 (C) 強 鹼 性 (D) 熱 燙 液 的 燙 髮 劑 (A)96. 頭 髮 的 顏 色 是 由 下 列 幾 種 色 素 決 定 (A) 黑 褐 紅 黃 (B) 黑 紅 黃 (C) 黑 橘 白 (D) 黑 橘 紅 黃 (D)97. 燙 髮 前 應 將 頭 髮 (A) 用 潤 絲 精 清 洗 頭 皮 (B) 使 用 指 尖 用 力 抓 洗 頭 皮 (C) 不 應 清 洗 即 可 (D) 確 實 洗 淨 但 勿 抓 傷 頭 皮 (A)98. 標 準 燙 髮 時 會 影 響 髮 尾 捲 度 效 果 不 佳 的 原 因 是 (A) 髮 尾 過 度 集 中 (B) 髮 尾 平 順 捲 緊 (C) 張 力 均 衡 (D) 拉 力 均 衡 (C)99. 為 了 促 進 血 液 循 環 洗 髮 應 以 (A) 手 抓 式 (B) 抓 洗 器 (C) 按 摩 式 (D) 沒 目 的 亂 抓 (A)100. 室 內 溫 度 愈 高 燙 髮 時 間 (A) 愈 短 (B) 愈 長 (C) 一 樣 (D) 不 影 響 (D)101. 正 常 的 毛 髮 是 (A) 長 了 不 再 掉 (B) 掉 了 不 再 長 (C) 只 長 不 會 掉 (D) 掉 了 再 長 (C)102. 頭 髮 的 成 份 蛋 白 質 佔 頭 髮 的 百 分 之 (A)57% (B)67% (C)97% (D)37 % (A)103. 美 髮 設 計 師 應 具 備 專 業 理 論 及 精 湛 的 技 能, 更 重 要 是 (A) 職 業 道 德 (B) 顧 及 客 人 多 寡 (C) 價 錢 高 (D) 看 顧 客 收 費 (B)104. 燙 髮 時 標 準 式 分 區 的 兩 前 側 與 臉 部 髮 緣 線 呈 (A) 相 交 (B) 平 行 (C) 垂 直 226
227 (D) 重 疊 (B)105. 冷 燙 之 標 準 分 區 法, 每 區 寬 度 應 (A) 大 於 捲 子 長 度 (B) 略 小 於 捲 子 長 度 (C) 長 短 無 關 (D) 大 於 2 倍 (B)106. 頭 髮 及 頭 皮 藉 著 分 泌 下 列 何 物 得 以 保 持 柔 順 (A) 荷 爾 蒙 (B) 皮 脂 (C) 角 質 素 (D) 酵 素 (B)107. 燙 髮 劑 引 起 的 過 敏 反 應 (A) 只 會 在 頭 頂 部 直 接 接 觸 的 部 位 出 現 (B) 會 引 發 全 身 性 皮 膚 過 敏 症 (C) 若 下 次 小 心 操 作, 就 不 會 再 發 生 (D) 極 少 發 生, 不 必 擔 心 (A)108. 洗 髮 前 的 按 摩 目 的, 下 列 何 者 不 恰 當 (A) 價 格 (B) 提 升 服 務 品 質 (C) 鬆 弛 筋 肉 與 緊 張 情 緒 (D) 促 進 血 液 循 環 (A)109. 燙 髮 時 頭 髮 保 持 ph 值 的 陰 陽 離 子 應 (A) 相 等 (B) 不 相 等 (C) 相 斥 (D) 不 結 合 才 最 適 合 (D)110. 選 擇 洗 髮 精 的 首 要 條 件 為 (A) 香 味 (B) 價 格 (C) 名 牌 (D) 適 合 髮 質 (A)111. 最 適 用 於 臥 病 病 人 的 洗 髮 劑 為 (A) 乾 性 洗 髮 劑 (B) 藥 性 洗 髮 劑 (C) 油 性 洗 髮 劑 (D) 酸 性 洗 髮 劑 (C)112. 容 易 產 生 油 垢 的 頭 髮 屬 (A) 乾 性 (B) 中 性 (C) 油 性 (D) 酸 性 (A)113. 頭 髮 最 外 層 為 (A) 表 皮 層 (B) 皮 質 層 (C) 毛 球 (D) 髓 質 層 (D)114. 洗 髮 時 洗 的 動 作 (A) 快 (B) 慢 (C) 忽 快 忽 慢 (D) 快 慢 適 度 (C)115. 燙 髮 須 在 (A) 頭 皮 有 發 炎 (B) 脫 毛 症 (C) 頭 皮 和 頭 髮 最 健 康 時 (D) 脆 髮 才 能 進 行 (B)116. 一 般 而 言, 停 止 生 長 的 頭 髮 約 佔 頭 髮 總 數 的 (A)50% (B)15% (C)70 % (D)3% (C)117. 燙 髮 作 用 過 度 時 會 產 生 (A) 有 波 浪 的 頭 髮 (B) 捲 捲 頭 (C) 脆 弱 分 叉 的 頭 髮 (D) 柔 軟 的 頭 髮 (A)118. 頭 髮 的 營 養 來 自 於 頭 髮 的 毛 乳 頭, 因 為 它 含 有 (A) 血 管 (B) 肌 肉 (C) 腺 體 (D) 脂 肪 組 織 (C)119. 選 出 錯 誤 的 觀 念 (A) 正 常 健 康 的 頭 髮 吸 水 性 較 差 (B) 毛 髮 能 吸 收 水 份 (C) 毛 髮 上 面 也 有 神 經, 所 以 有 感 覺 (D) 毛 髮 有 彈 性 和 張 力 (C)120. 波 狀 髮 的 橫 切 面 呈 (A) 圓 型 (B) 扁 平 (C) 橢 圓 型 (D) 三 角 型 (B)121. 冷 燙 時 藥 水 過 量 滲 入 頭 皮 會 (A) 毫 無 刺 激 性 (B) 頭 皮 受 損 (C) 頭 髮 粗 糙 (D) 頭 髮 不 捲 (B)122. 燙 髮 用 捲 棒 的 材 質 以 採 用 (A) 木 質 (B) 塑 膠 (C) 玻 璃 (D) 金 屬 (D)123. 對 於 分 叉 髮 宜 先 行 (A) 整 髮 (B) 吹 髮 (C) 染 髮 (D) 剪 髮 再 進 行 燙 髮, 以 免 使 頭 髮 呈 乾 燥 現 象 (D)124. 捲 毛 型 毛 髮 的 外 型 是 扁 平, 其 毛 囊 在 皮 膚 內 呈 (A) 直 立 狀 (B) 歪 斜 狀 (C) 微 彎 曲 狀 (D) 彎 曲 狀 (B)125. 下 列 何 者 無 感 覺 神 經 (A) 皮 膚 (B) 毛 髮 (C) 手 指 (D) 嘴 唇 (D)126. 燙 髮 時 試 捲 之 目 的 在 觀 察 (A) 髮 質 (B) 髮 色 (C) 髮 量 (D) 波 浪 大 小 (B)127. 洗 髮 精 的 (A) 鹼 性 劑 (B) 起 泡 劑 (C) 增 黏 劑 (D) 添 加 物 具 有 使 污 物 與 頭 髮 分 離 的 作 用 (A)128. 冷 燙 時 最 主 要 是 切 斷 頭 髮 中 的 (A) 二 硫 化 鍵 (B) 氫 鍵 (C) 氧 鍵 (D) 碳 鍵 (A)129. 毛 髮 的 鱗 片 張 口 重 疊 方 向 應 是 (A) 髮 根 朝 髮 尾 (B) 髮 尾 朝 髮 根 (C) 髮 根 無 開 口 (D) 髮 尾 任 意 重 疊 (B)130. 人 類 頭 髮 粗 硬 細 軟 決 定 在 (A) 表 皮 層 (B) 皮 質 層 (C) 髓 質 層 (D) 毛 乳 頭 (B)131. 洗 髮 時 至 少 要 打 (A) 一 次 (B) 二 次 (C) 三 次 (D) 四 次 泡 沫 227
228 (C)132. 含 有 血 液 和 神 經, 以 提 供 頭 髮 的 成 長 和 再 生 是 (A) 毛 囊 (B) 油 脂 腺 (C) 毛 乳 頭 (D) 毛 表 皮 (C)133. 顧 客 頭 皮 癢, 頭 皮 屑 多 時 應 (A) 幫 她 多 抓 幾 下, 一 來 止 癢, 二 來 可 以 去 頭 皮 屑 (B) 介 紹 不 同 洗 髮 精 (C) 請 由 皮 膚 科 醫 師 診 治, 必 要 時 使 用 藥 物 或 換 洗 髮 精 (D) 只 要 增 加 洗 髮 次 數 即 可 (B)134. 毛 髮 的 組 成 主 要 是 (A) 軟 蛋 白 質 (B) 角 蛋 白 質 (C) 鈣 質 (D) 磷 質 (C)135. 所 謂 頭 髮 的 張 力 是 指 頭 髮 拉 到 極 限 而 不 致 斷 裂 的 力 量, 健 康 的 毛 髮 約 可 承 受 (A)0~30 公 克 (B)30~60 公 克 (C)120~180 公 克 (D)300 公 克 以 上 (D)136. 毛 髮 完 全 脫 離 毛 乳 頭 是 屬 於 (A) 生 長 期 (B) 活 躍 期 (C) 退 化 期 (D) 休 止 期 (B)137. 美 髮 技 術 主 要 是 為 (A) 自 己 處 理 (B) 他 人 服 務 (C) 公 司 效 勞 (D) 賺 錢 (C)138. 消 除 神 經 痛 和 肌 肉 痙 攣 最 好 的 方 法 為 (A) 叩 打 法 (B) 振 動 法 (C) 指 壓 法 (D) 揉 撚 法 (C)139. 最 先 發 明 燙 髮 的 民 族 為 (A) 美 國 (B) 羅 馬 (C) 埃 及 (D) 印 度 (A)140. 造 成 皮 脂 腺 分 泌 過 多 原 因 之 一 (A) 吃 了 太 多 動 物 性 脂 肪 食 物 (B) 吃 了 太 多 青 菜 水 果 (C) 常 常 燙 髮 (D) 常 常 整 髮 (D)141. 日 常 的 護 髮 是 指 正 確 的 (A) 洗 髮 (B) 刮 髮 (C) 刷 髮 (D) 洗 髮 刷 髮 等 日 常 保 養 (C)142. 以 下 那 一 部 位 頭 髮 較 不 容 易 燙 捲 (A) 前 額 部 (B) 頭 頂 部 (C) 後 腦 部 (D) 側 部 (B)143. 下 列 中 可 消 除 陰 離 子 所 產 生 靜 電 的 是 (A) 洗 髮 精 (B) 護 髮 油 (C) 燙 髮 劑 (D) 殺 菌 劑 (A)144. 毛 髮 是 嬰 兒 在 母 親 腹 中 (A)3 個 月 (B)5 個 月 (C)7 個 月 (D) 出 生 時 即 開 始 生 長 (A)145. 燙 髮 時 橡 皮 圈 的 套 法 應 是 (A) 內 鬆 外 緊 (B) 內 緊 外 鬆 (C) 上 鬆 下 緊 (D) 下 鬆 上 緊 (C)146. 燙 髮 後 沖 洗 時 水 壓 應 (A) 太 強 (B) 太 弱 (C) 適 中 (D) 不 影 響 才 不 致 改 變 捲 度 (A)147. 液 態 乾 性 洗 髮 劑 是 從 (A) 石 油 或 苯 (B) 乙 醇 系 (C) 油 脂 (D) 氨 水 中 提 煉 而 成 (D)148. 如 果 毛 乳 頭 被 破 壞 了, 頭 髮 將 會 (A) 再 生 長 (B) 生 長 快 速 (C) 生 長 緩 慢 (D) 不 再 生 長 (B)149. 頭 髮 本 身 所 帶 的 電 荷 為 (A) 陽 離 子 (B) 陰 離 子 (C) 正 負 都 有 (D) 正 負 都 沒 (D)150. 下 列 中 何 者 非 頭 髮 保 養 的 方 法 (A) 給 頭 皮 做 按 摩 (B) 正 確 梳 刷 頭 髮 (C) 經 常 護 理 保 養 頭 髮 (D) 經 常 洗 髮 (B)151.a. 洗 髮 ;b. 整 髮 ;c. 染 髮 ;d. 燙 髮 ;e. 護 髮, 以 上 於 過 程 中 可 使 用 電 腦 紅 外 線 機 的 是 (A)a b c d (B)b c d e (C)a c d e (D)a b d e (C)152. 嬰 兒 用 洗 髮 精 含 有 (A) 陰 離 子 (B) 陽 離 子 (C) 兩 性 離 子 (D) 非 離 子 界 面 活 性 劑 (C)153. 頭 髮 的 表 皮 層 是 由 髮 根 處 向 髮 梢 圍 著 毛 髮 的 四 週 約 (A)1~2 層 (B)3~5 層 (C)7~9 層 (D)15~20 層 如 鱗 片 般 順 次 重 疊 (B)154. 洗 髮 時 應 在 (A) 前 頭 部 (B) 頂 部 (C) 側 部 (D) 後 頭 部 起 泡 沫 (B)155. 燙 髮 時, 頭 髮 表 皮 層 鱗 片 張 開, 所 需 時 間 (A) 較 長 (B) 較 短 (C) 不 限 時 (D) 可 限 時 228
229 (D)156. 燙 髮 時 一 般 中 間 沖 水 的 水 溫 保 持 以 (A)23 ~27 (B)28 ~32 (C)33 ~37 (D)38 ~42 (D)157. 毛 髮 的 主 要 成 份 是 (A) 碳 水 化 合 物 (B) 脂 肪 (C) 重 金 屬 (D) 蛋 白 質 (A)158. 不 分 區 的 燙 髮 有 (A) 疊 磚 燙 (B) 雨 傘 燙 (C) 標 準 燙 (D) 扇 形 燙 (A)159. 髮 捲 大 小 與 完 成 捲 度 成 (A) 正 比 (B) 反 比 (C) 不 必 比 (D) 隨 便 比 (B)160. 下 列 何 者 為 非 (A) 燙 髮 前 清 洗 頭 髮 勿 抓 傷 頭 皮 (B) 燙 髮 前 塗 上 毛 鱗 片 較 不 傷 髮 質 而 易 捲 (C) 燙 髮 時 上 氧 化 劑 不 須 戴 帽 子 (D) 燙 髮 前 髮 緣 四 周 可 塗 凡 士 林 保 護 皮 膚 (A)161. 東 方 的 按 摩 法 發 源 於 (A) 中 國 (B) 日 本 (C) 香 港 (D) 泰 國 (B)162. 燙 髮 捲 度 越 捲 髮 色 會 (A) 較 深 (B) 較 淺 (C) 深 淺 交 錯 (D) 仍 不 變 (C)163. 燙 髮 藥 水 稀 釋 的 作 用 是 適 應 (A) 正 常 性 髮 質 (B) 加 強 捲 度 (C) 受 損 或 漂 染 過 的 髮 質 (D) 較 粗 硬 的 髮 質 (B)164. 冷 燙 用 之 捲 子 排 列 與 燙 後 成 型 (A) 無 關 (B) 有 關 (C) 沒 有 大 的 差 別 (D) 二 者 不 可 混 為 一 談 (B)165. 正 常 毛 髮 中 水 份 含 量 約 佔 (A)4% (B)10% (C)15% (D)20% (A)166. 燙 後 容 易 變 直 的 頭 髮, 應 選 擇 ph 值 (A) 較 高 (B) 較 低 (C) 不 影 響 (D) 中 性 的 冷 燙 液, 時 間 予 以 延 長 (D)167. 頭 髮 濕 潤 之 後, 可 被 拉 長 比 原 長 度 多 (A)10~20% (B)20~30% (C)30 ~40% (D)40~50% (A)168. 毛 髮 的 生 長 速 率 跟 下 列 何 者 無 關 (A) 美 髮 用 品 (B) 性 別 (C) 年 齡 (D) 季 節 變 化 (D)169. 稀 釋 燙 髮 藥 水 時 最 好 使 用 (A) 自 來 水 (B) 冰 水 (C) 熱 水 (D) 蒸 餾 水 (C)170. 男 性 荷 爾 蒙 會 (A) 刺 激 體 毛 和 頭 髮 的 生 長 (B) 抑 制 體 毛 和 頭 髮 的 生 長 (C) 刺 激 體 毛 生 長 抑 制 頭 髮 的 生 長 (D) 對 體 毛 和 頭 髮 沒 有 影 響 (C)171. 冷 燙 前 不 必 做 的 分 析 是 (A) 頭 皮 的 狀 況 (B) 頭 髮 的 密 度 (C) 頭 髮 的 顏 色 (D) 髮 質 的 情 況 (A)172. 頭 髮 的 彈 性 和 力 量 是 在 於 頭 髮 的 (A) 皮 質 層 (B) 表 皮 層 (C) 毛 囊 (D) 髓 質 層 (C)173. 還 原 劑 時 間 到 達 時, 不 使 藥 劑 停 留 在 髮 上 太 久, 可 使 用 (A) 試 捲 (B) 上 氧 化 劑 (C) 中 間 沖 水 (D) 洗 髮 (C)174. 冷 燙 劑 中 氧 化 劑 的 作 用 是 (A) 軟 化 (B) 成 型 (C) 固 定 (D) 不 變 (C)175. 頭 髮 的 吸 水 性 之 測 驗 常 較 不 須 使 用 那 一 部 份 (A) 前 額 (B) 耳 前 (C) 耳 後 (D) 頭 頂 的 頭 髮 做 試 驗 (B)176. 亞 洲 人 一 根 毛 髮 可 支 撐 的 拉 力 約 (A)0~50 公 克 (B)100~150 公 克 (C)200~250 公 克 (D)300~350 公 克 (C)177. 頭 髮 的 髮 色 強 度 及 髮 質 主 要 原 因 為 (A) 飲 食 (B) 生 活 習 慣 (C) 遺 傳 (D) 心 情 (A)178. 從 業 人 員 彼 此 間 應 該 發 揮 (A) 團 隊 精 神 (B) 自 我 本 位 (C) 成 群 結 隊 (D) 英 雄 主 義 (C)179. 燙 髮 前 先 上 還 原 劑 後 才 上 捲 子 (A) 一 定 需 要 (B) 不 需 要 (C) 視 髮 質 而 決 定 (D) 依 客 人 的 意 思 (B)180. 何 者 不 是 毛 髮 的 生 長 週 期 (A) 生 長 期 (B) 營 養 期 (C) 退 化 期 (D) 休 止 期 (A)181.(A) 乾 性 (B) 中 性 (C) 油 性 (D) 酸 性 之 頭 髮 較 易 分 叉 (B)182. 毛 髮 之 平 均 數 量 約 (A)5~6 萬 根 (B)10~12 萬 根 (C)3000 萬 根 (D)2000 萬 根 (B)183. 一 般 潤 絲 精 是 屬 於 (A) 中 性 (B) 酸 性 (C) 鹼 性 (D) 油 性 229
230 (A)184. 毛 髮 中 的 蛋 白 質 由 胺 基 酸 構 成, 而 胺 基 酸 是 由 (A) 碳 氫 氮 氧 硫 (B) 碳 氮 磷 氧 硫 (C) 碳 氫 氧 鐵 硫 (D) 氫 氧 鈷 鋅 硫 構 成 (A)185. 油 性 洗 髮 精 是 供 (A) 乾 燥 髮 (B) 頭 髮 會 出 油 (C) 頭 皮 會 出 油 (D) 髮 量 多 者 用 (C)186. 頭 髮 表 皮 層 愈 合 攏, 其 吸 水 性 (A) 良 好 (B) 適 中 (C) 差 (D) 大 (B)187. 洗 髮 時 間 太 短 會 讓 客 人 覺 得 馬 虎, 時 間 太 長 又 招 致 客 人 疲 勞 厭 煩, 且 傷 害 髮 質, 所 以 洗 髮 的 時 間 以 (A)3~5 (B)10~15 (C)25~30 (D)30~40 分 鐘 為 最 適 宜 (A)188. 頭 髮 在 任 何 季 節 都 是 油 膩 膩 的 感 覺 是 屬 於 (A) 油 性 (B) 中 性 (C) 乾 性 (D) 鹼 性 頭 髮 (A)189. 退 化 期 的 頭 髮 約 佔 頭 髮 總 量 的 (A)1% (B)5% (C)10% (D)20% (B)190. 什 麼 因 素 不 影 響 燙 髮 時 間 (A) 冷 燙 液 的 強 度 (B) 冷 燙 液 的 顏 色 (C) 顧 客 之 體 熱 (D) 美 髮 師 之 操 作 速 度 (D)191. 美 髮 業 是 一 種 (A) 人 與 技 術 (B) 人 與 頭 髮 (C) 人 與 美 容 院 (D) 人 與 人 直 接 接 觸 的 服 務 (C)192. 直 髮 的 頭 髮 結 構, 其 橫 斷 面 為 (A) 方 形 (B) 橢 圓 形 (C) 圓 形 (D) 扁 形 (B)193. 毛 髮 皮 質 層 的 細 胞 內 角 蛋 白 屬 於 (A) 油 型 (B) 硬 型 (C) 軟 型 (D) 中 型 (C)194. 毛 髮 生 長 速 率 平 均 每 天 約 (A)0.1~0.2 毫 米 (B)0.2~0.5 毫 米 (C)0.5 ~0.8 毫 米 (D)0.8~1.0 毫 米 (A)195. 毛 髮 的 角 質 蛋 白 含 有 (A) 硫 (B) 鐵 (C) 銅 (D) 鋅 (D)196. 躺 式 洗 髮 用 (A) 叩 打 法 (B) 振 動 法 (C) 壓 迫 法 (D) 強 擦 法 按 摩 清 洗 頭 髮 (B)197. 沖 水 時 應 以 (A) 指 尖 (B) 指 腹 (C) 手 心 (D) 手 刀 做 N 型 摩 擦 (C)198. 頭 髮 約 需 多 久 才 會 長 出 頭 皮 外 (A)2~5 小 時 (B)2~5 天 (C)2~5 星 期 (D)2~5 個 月 (C)199. 組 成 毛 髮 髓 質 的 是 (A) 鱗 狀 細 胞 (B) 棘 狀 細 胞 (C) 立 方 細 胞 (D) 顆 粒 細 胞 (B)200. 洗 髮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A) 使 髮 型 更 容 易 梳 理 (B) 清 潔 頭 髮 及 頭 皮 (C) 治 療 脫 髮 症 (D) 使 頭 皮 柔 軟 230
23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技 藝 競 賽 土 木 與 建 築 職 群 實 施 辦 法 一 依 據 :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三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技 藝 競 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透 過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三 辦 理 單 位 :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立 百 福 國 民 中 學 ( 四 ) 協 辦 單 位 : 暖 暖 高 中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土 木 與 建 築 職 群 五 參 加 對 象 : 本 市 各 國 中 九 年 級 技 藝 專 班 選 讀 抽 離 式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 含 自 辦 班 合 作 班 技 藝 中 心 ) 學 生, 限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六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二 ) 至 104 年 3 月 10 日 ( 二 ) 七 報 名 方 式 :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核 章 後 送 至 暖 暖 高 中 ( 電 話 : #142), 本 職 群 ( 主 題 )30 名 八 競 賽 日 期 :103 年 4 月 16 日 ( 四 ) 附 件 一 九 競 賽 地 點 : 基 隆 市 立 百 福 國 民 中 學 ( 地 址 : 基 隆 市 七 堵 區 福 五 街 1 號 ) 十 競 賽 內 容 : ( 一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方 式 競 賽, 包 含 學 科 及 術 科 學 科 考 題 佔 20% 附 件 二, 術 科 考 題 依 各 職 群 課 程 架 構 及 主 題 命 題 佔 80% 附 件 三 ( 二 ) 競 賽 試 題 由 考 務 中 心 聘 請 學 科 術 科 命 題 委 員 研 議 訂 定, 並 事 先 公 佈 十 一 評 審 委 員 : 由 承 辦 單 位 遴 聘 評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審 工 作 評 審 委 員 之 聘 任 應 注 意 迴 避 原 則 231
232 ( 未 擔 任 本 市 該 競 賽 職 群 之 授 課 教 師 ) 十 二 錄 取 名 額 及 獎 勵 : 每 一 職 種 各 錄 取 第 1 至 6 名 各 1 名,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佔 該 職 種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一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 二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十 三 競 賽 規 則 與 評 審 標 準 : ( 一 )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選 擇 題 25 題,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附 件 二 ( 二 )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附 件 三 ( 三 )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十 四 頒 獎 典 禮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 四 ), 承 辦 單 位 得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五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補 助 及 市 府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六 本 辦 法 奉 核 後 公 告 實 施 232
233 附 件 一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土 木 與 建 築 職 群 競 賽 活 動 表 104 年 04 月 16 日 ( 週 四 )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備 註 09:15-09:30 報 第 一 梯 次 到 百 福 國 中 09:30-09:4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圖 書 館 09:40-10:00 學 科 筆 試 10:10-12:00 術 科 競 賽 百 福 國 中 木 工 專 業 教 室 13:15-13:30 報 第 二 梯 次 到 百 福 國 中 13:30-13:40 注 意 事 項 說 明 圖 書 館 13:40-14:00 學 科 筆 試 14:10-16:00 術 科 競 賽 百 福 國 中 木 工 專 業 教 室 233
234 附 件 二 土 木 與 建 築 職 群 競 賽 學 科 題 庫 (103 學 年 ) 共 50 題 選 擇 題, 實 際 抽 考 其 中 25 題 1. ( 3 ) 木 心 板 為 合 板 的 一 種, 市 面 上 常 見 的 厚 度 為 ( 1 ) 1 / 2 吋 ( 2 ) 1 / 4 吋 ( 3 ) 3 / 4 吋 ( 4 ) 1 / 8 吋 2. ( 2 ) 尺 度 標 註 中, D 表 示 ( 1 ) 圓 ( 2 ) 直 徑 ( 3 ) 半 徑 ( 4 ) 角 度 3. ( 3 ) 木 材 一 寸 寬 一 寸 厚 一 丈 長, 其 材 積 為 ( 1 ) 一 板 呎 ( 2 ) 一 立 方 公 尺 ( 3 ) 一 才 ( 4 ) 一 板 才 4. ( 1 ) 上 膠 最 重 要 的 是 ( 1 ) 佈 膠 均 一 ( 2 ) 上 膠 量 要 多 ( 3 ) 快 速 佈 膠 ( 4 ) 使 用 精 密 工 具 5. ( 4 ) 木 螺 釘 的 規 格 如 為 1 " # 7, # 7 表 示 ( 1 ) 螺 距 ( 2 ) 釘 長 ( 3 ) 所 用 材 質 ( 4 ) 螺 桿 直 徑 6. ( 1 ) 指 線 是 用 於 ( 1 ) 記 入 尺 寸 或 註 釋 ( 2 ) 錯 誤 的 更 正 標 明 ( 3 ) 剖 切 位 置 ( 4 ) 方 向 引 導 7. ( 4 ) 剖 面 線 通 常 繪 與 水 平 線 成 ( 1 ) 3 0 ( 2 ) 6 0 ( 3 ) 9 0 ( 4 ) ( 4 ) 木 材 接 合 時 表 面 所 溢 膠 應 使 用 ( 1 ) 任 其 乾 固 ( 2 ) 用 手 抹 去 ( 3 ) 乾 抹 布 擦 拭 ( 4 ) 濕 抹 布 擦 拭 9. ( 4 ) 搬 線 的 工 作 應 該 選 擇 ( 1 ) 卡 尺 ( 2 ) 直 尺 ( 3 ) 捲 尺 ( 4 ) 角 尺 10.( 3 ) 中 國 傳 統 家 具 最 常 使 用 的 傳 統 塗 料 為 ( 1 ) 油 漆 ( 2 ) 調 合 漆 ( 3 ) 生 漆 ( 4 ) 噴 漆 11.( 2 ) 經 過 人 工 乾 燥 後, 木 材 的 切 削 抵 抗 力 是 ( 1 ) 不 變 ( 2 ) 增 加 ( 3 ) 無 關 ( 4 ) 減 少 12.( 4 ) 大 多 箱 盒 櫥 櫃 書 架 的 背 板, 最 常 採 用 下 列 那 種 接 合 ( 1 ) ( 2 ) ( 3 ) ( 4 ) 13.( 2 ) 一 英 尺 等 於 ( 1 ) 台 尺 ( 2 ) 台 尺 ( 3 ) 台 尺 ( 4 ) 1. 1 台 尺 14.( 1 ) 製 造 家 具 在 劃 線 以 前 必 須 先 ( 1 ) 注 意 材 料 紋 理 顏 色 材 面 ( 2 ) 熟 記 尺 寸 ( 3 ) 修 整 端 面 ( 4 ) 做 上 記 號 15.( 1 ) 此 種 線 條 表 示 ( 1 ) 隱 藏 線 ( 2 ) 輪 廓 線 ( 3 ) 中 心 線 ( 4 ) 短 斷 線 16.( 2 ) 任 意 角 度 之 畫 線 時 應 使 用 何 種 工 具? ( 1 ) 鋼 尺 ( 2 ) 自 由 角 規 ( 3 ) 分 規 ( 4 ) 角 尺 17.( 4 ) 割 面 線 上 之 箭 頭 用 以 表 示 ( 1 ) 畫 剖 面 線 之 斜 度 方 向 ( 2 ) 切 割 之 方 向 ( 3 ) 應 注 意 之 方 向 ( 4 ) 視 線 之 方 向 18.( 4 ) 比 例 1 : 2 是 表 示 ( 1 ) 對 稱 圖 形 只 劃 一 半 ( 2 ) 圖 上 標 示 尺 寸 要 放 大 ( 3 ) 放 大 一 倍 的 圖 ( 4 ) 縮 小 一 半 的 圖 19.( 1 ) 附 著 在 細 胞 壁 的 水 稱 為 ( 1 ) 吸 著 水 ( 2 ) 自 由 水 ( 3 ) 游 離 水 ( 4 ) 重 水 20.( 1 ) 四 分 手 鑿 的 四 分 是 指 ( 1 ) 鑿 面 寬 度 ( 2 ) 斜 面 長 度 ( 3 ) 鋼 面 厚 度 ( 4 ) 鑿 身 厚 度 21.( 2 ) 利 用 三 角 板 配 合 丁 字 尺, 可 作 成 ( 1 ) 1 0 ( 2 ) 1 5 ( 3 ) 2 0 ( 4 ) 2 5 之 倍 數 角 度 22.( 1 ) 鉛 筆 心 的 硬 度 以 何 者 為 硬 級 ( 1 )H( 2 )B( 3 )H B( 4 )F 23.( 2 ) 下 列 長 度 量 具 何 者 最 準 確 ( 1 ) 捲 尺 ( 2 ) 不 銹 鋼 直 尺 ( 3 ) 折 尺 ( 4 ) 竹 尺 24.( 2 ) 從 年 輪 可 算 出 樹 齡, 每 一 圈 年 輪 為 ( 1 ) 半 年 ( 2 ) 一 年 ( 3 ) 二 年 ( 4 ) 三 年 25.( 2 ) 木 材 為 何 能 浮 於 水 面 ( 1 ) 比 重 大 ( 2 ) 比 重 輕 ( 3 ) 樹 大 的 才 能 浮 於 水 面 ( 4 ) 樹 小 的 才 能 浮 於 水 面 26.( 3 ) 當 砂 輪 機 的 磨 輪 逐 漸 變 小 之 後, 其 研 磨 周 速 將 ( 1 ) 一 樣 不 變 ( 2 ) 與 轉 速 無 關 ( 3 ) 變 小 ( 4 ) 變 大 27.( 1 ) 木 材 形 成 年 輪 是 由 ( 1 ) 春 材 與 秋 材 ( 2 ) 夏 材 與 冬 材 ( 3 ) 夏 材 與 秋 材 ( 4 ) 秋 材 與 冬 材 構 成 234
235 28. ( 2 ) 手 壓 鉋 機 主 要 的 功 用 是 ( 1 ) 鉋 寬 度 ( 2 ) 鉋 基 準 面 及 直 角 邊 ( 3 ) 鉋 厚 度 ( 4 ) 鉋 溝 槽 29. ( 4 ) 木 材 的 膨 脹 係 由 於 ( 1 ) 散 發 水 份 ( 2 ) 受 高 溫 所 引 起 ( 3 ) 太 乾 燥 所 引 起 ( 4 ) 吸 收 水 份 30. ( 3 ) 安 全 標 誌 之 顏 色 在 消 防 設 備 上 應 該 使 用 ( 1 ) 黃 色 ( 2 ) 綠 色 ( 3 ) 紅 色 ( 4 ) 藍 色 31. ( 2 ) 木 材 經 過 人 工 乾 燥 後 ( 1 ) 永 不 變 形 ( 2 ) 可 減 少 變 形 的 程 度 ( 3 ) 變 形 程 度 增 大 ( 4 ) 與 未 乾 燥 沒 有 差 別 32.( 2 ) 木 器 工 廠 最 容 易 發 生 之 災 變 為 ( 1 ) 天 災 ( 2 ) 火 災 ( 3 ) 風 災 ( 4 ) 水 災 33.( 3 ) 下 列 樹 種 何 者 不 適 合 做 椅 類 家 具 ( 1 ) 柚 木 ( 2 ) 橡 木 ( 3 ) 梧 桐 ( 4 ) 春 荼 34.( 3 ) 清 掃 機 械 上 灰 塵 時, 使 用 ( 1 ) 抹 布 ( 2 ) 掃 把 ( 3 ) 棕 刷 ( 4 ) 海 綿 較 方 便 35.( 4 ) 下 列 有 關 於 劃 線 之 敘 述 何 者 是 正 確 的 ( 1 ) 先 劃 細 部 尺 寸 ( 2 ) 連 線 用 尖 刀 ( 3 ) 角 材 上 的 橫 線 都 應 四 面 劃 線 ( 4 ) 鋸 切 線 可 用 尖 刀 36.( 4 ) 平 光 劑 的 主 要 功 能 是 ( 1 ) 產 生 光 澤 ( 2 ) 著 色 ( 3 ) 使 漆 膜 光 滑 ( 4 ) 減 少 光 澤 37. ( 2 ) 維 護 工 場 的 整 潔 衛 生 是 全 體 人 員 的 責 任, 因 此 大 家 都 必 須 ( 1 ) 指 定 專 人 打 掃 ( 2 ) 在 工 作 中 注 意 維 持 整 潔 有 序 ( 3 ) 在 工 作 中 努 力 生 產, 不 必 整 理 ( 4 ) 在 下 班 前 合 力 整 理 工 場 38.( 3 ) 下 列 那 種 木 材 表 面 的 貼 飾 材 料 最 能 耐 磨? ( 1 ) 木 材 薄 片 ( 2 ) P V C 塑 膠 皮 ( 3 ) 美 耐 板 ( 4 ) 木 材 單 板 39.( 4 ) 手 壓 鉋 機 欲 準 確 鉋 削, 則 出 料 檯 高 度 與 切 削 圈 ( 1 ) 無 關 ( 2 ) 稍 高 ( 3 ) 稍 低 ( 4 ) 等 高 40.( 1 ) 長 角 尺 用 來 ( 1 ) 測 直 角 ( 2 ) 量 小 孔 深 度 ( 3 ) 量 水 平 ( 4 ) 測 垂 線 41.( 4 ) 夾 板 為 多 層 板 所 組 合, 通 常 為 ( 1 ) 與 層 數 無 關 ( 2 ) 隨 厚 度 決 定 奇 偶 數 層 ( 3 ) 偶 數 層 ( 4 ) 奇 數 層 42.( 4 ) 正 六 角 形 之 每 一 內 角 等 於 ( 1 ) 6 0 ( 2 ) ( 3 ) 9 0 ( 4 ) ( 3 ) 就 手 鉋 刃 口 與 壓 鐵 的 距 離 而 言, 粗 鉋 比 細 鉋 ( 1 ) 一 樣 ( 2 ) 小 ( 3 ) 大 ( 4 ) 無 法 比 較 44. ( 4 ) 清 掃 機 器 上 的 灰 塵 最 安 全 的 時 機 是 ( 1 ) 工 作 中 ( 2 ) 加 班 時 ( 3 ) 機 器 停 止 前 ( 4) 機 器 停 止 後 45.( 2 ) 左 邊 的 符 號 為 ( 1 ) 鐵 釘 ( 2 ) 木 釘 ( 3 ) 螺 栓 ( 4 ) 木 螺 釘 46.( 1 ) 公 制 單 位 是 ( 1 ) 1 0 進 法 ( 2 ) 8 進 法 ( 3 ) 1 2 進 法 ( 4 ) 1 6 進 法 47.( 2 ) 下 列 有 關 手 提 電 鑽 之 敘 述 何 者 是 錯 誤 的 ( 1 ) 鑽 沉 孔 時, 加 裝 定 深 規 ( 2 ) 可 裝 各 種 鑽 頭 ( 3 ) 開 始 鑽 時 壓 力 不 可 太 大 ( 4 ) 必 要 時 先 將 工 件 之 中 心 點 衝 孔 48.( 4 ) 製 圖 上 標 記 圖 的 半 徑 時, 一 般 在 尺 寸 及 字 的 前 冠 以 何 種 半 徑 符 號 ( 1 )S( 2 )P( 3 )Q( 4 ) R 49.( 1 ) 依 中 華 民 國 國 家 標 準 CNS 下 列 對 尺 度 標 註 的 說 明, 那 一 項 是 正 確 的 ( 1 ) 尺 寸 應 標 註 於 尺 寸 線 上 方 ( 2 ) 中 心 線 可 當 尺 寸 線 ( 3 ) 尺 度 界 線 應 較 輪 廓 線 粗 ( 4 ) 尺 寸 應 標 註 於 尺 寸 線 中 間 50.( 4 ) 我 國 推 行 ( 1 ) 日 制 單 位 ( 2 ) 英 制 單 位 ( 3 ) 台 制 單 位 ( 4 ) 公 制 單 位 235
236 附 件 三 土 木 與 建 築 職 群 競 賽 術 科 題 目 及 規 範 (103 學 年 ) 一 題 目 : 小 型 木 製 品 二 說 明 : 現 場 提 供 欲 組 裝 之 木 椅 原 料 一 組 ( 已 裁 切 完 整 ) 及 所 需 之 組 合 工 具, 選 手 須 於 限 時 內 將 木 椅 組 裝 完 成 三 評 審 要 點 : 1. 木 椅 組 裝 之 堅 固 程 度 2. 組 裝 時 的 木 工 技 巧 優 劣 3. 組 裝 零 件 之 完 整 性 ( 是 否 傷 及 零 件 ) 4. 工 作 場 地 之 整 潔 四 評 分 要 項 : 要 項 堅 固 程 度 木 工 技 巧 優 劣 零 件 之 完 整 性 場 地 之 整 潔 配 分 30 % 30 % 30 % 10 % 236
237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競 賽 土 木 與 建 築 職 群 評 分 表 應 考 者 姓 名 : 應 考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准 考 證 號 碼 : 考 試 地 點 : 百 福 國 中 評 分 表 : 術 科 項 目 堅 固 程 度 木 工 技 巧 優 劣 零 件 之 完 整 性 場 地 之 整 潔 30 % 30 % 30 % 10 % 小 計 100 % 評 分 標 準 小 型 木 製 品 術 科 (80%) 學 科 (20%) 總 分 評 審 簽 章 : 237
238 238
239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海 事 職 群 實 施 辦 法 一 依 據 ( 一 ) 加 強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辦 法 ( 二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國 民 中 學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及 技 藝 教 育 相 關 經 費 作 業 原 則 ( 三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技 藝 競 賽 計 畫 二 目 的 : ( 一 ) 加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增 進 學 習 成 效 及 提 昇 技 能 水 準 ( 二 ) 培 養 學 生 團 隊 合 作 問 題 解 決 跨 領 域 技 能 等 能 力, 建 立 學 生 之 自 我 成 就 感 ( 三 ) 藉 由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相 互 觀 摩 分 享 教 學 經 驗,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 四 ) 藉 由 競 賽 活 動, 使 競 賽 成 績 優 異 學 生, 依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技 藝 技 能 優 良 學 生 甄 審 及 保 送 入 學 辦 法 規 定 升 讀 高 中 職 學 校, 擴 大 學 生 進 路 發 展 管 道, 吸 引 更 多 具 實 作 性 向 之 國 民 中 學 學 生 參 與 三 辦 理 單 位 : ( 一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 二 ) 主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政 府 ( 三 ) 承 辦 單 位 : 新 北 市 中 華 商 業 海 事 職 業 學 校 ( 四 ) 協 辦 單 位 : 基 隆 市 立 暖 暖 高 級 中 學 四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海 事 群 - 船 舶 修 護 主 題 五 參 加 對 象 : 本 市 各 國 中 選 讀 技 藝 教 育 課 程 之 9 年 級 學 生 ( 包 括 技 藝 專 班 合 作 式 技 藝 班 自 辦 式 ), 限 103 學 年 度 選 讀 該 競 賽 職 群 ( 主 題 ) 六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3 月 3 日 ( 星 期 二 ) 至 104 年 3 月 10 日 ( 星 期 二 )( 逾 期 不 候 ) 七 報 名 方 式 : 各 國 中 填 妥 報 名 表 並 核 章 後 送 至 暖 暖 高 中 ( 電 話 : #142), 本 職 群 ( 船 舶 繩 結 技 術 )20 名, 報 名 人 數 若 低 於 10 人 則 不 辦 理 競 賽 八 競 賽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 四 ) 九 競 賽 地 點 : 新 北 市 中 華 商 業 海 事 職 業 學 校 ( 地 址 : 新 北 市 萬 里 區 瑪 鋉 路 15 號 ) 十 競 賽 內 容 : ( 一 ) 依 職 群 特 性 採 實 際 操 作 創 意 設 計 等 方 式 競 賽, 包 含 學 科 及 術 科 學 科 考 題 佔 20%, 術 科 考 題 依 各 職 群 課 程 架 構 及 主 題 命 題, 佔 80% 239
240 ( 二 ) 競 賽 試 題 由 考 務 中 心 聘 請 學 科 術 科 命 題 委 員 研 議 訂 定, 並 事 先 公 佈 十 一 評 審 委 員 : 由 承 辦 單 位 遴 聘 評 審 委 員, 進 行 評 審 工 作 評 審 委 員 之 聘 任 應 注 意 迴 避 原 則 ( 未 擔 任 本 市 該 競 賽 職 群 之 授 課 教 師 ) 十 二 頒 獎 典 禮 : 暫 訂 104 年 6 月 4 日 ( 四 ), 承 辦 單 位 應 將 競 賽 獲 獎 之 作 品 ( 實 物 照 片 或 影 片 等 ), 配 合 頒 獎 典 禮 辦 理 成 果 展 示 十 三 錄 取 名 額 及 獎 勵 : 本 職 群 錄 取 第 1 至 6 名 各 1 名, 佳 作 數 名 為 原 則, 總 錄 取 名 額 佔 該 職 種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30% 為 上 限 獲 獎 之 獎 勵 如 下 : ( 一 ) 學 生 : 參 與 競 賽 獲 獎 學 生, 由 本 市 頒 發 獎 狀, 並 於 獎 狀 內 註 記 職 群 主 題 名 稱 及 獲 得 之 獎 項 名 次 ( 二 ) 辦 理 本 項 競 賽 頒 獎 典 禮 有 功 人 員 及 指 導 老 師 之 獎 勵, 由 本 市 依 相 關 規 定 予 以 敘 獎 十 四 ( 一 ) 競 賽 分 學 科 與 術 科 : 1. 學 科 佔 總 成 績 20%, 以 學 科 題 庫 內 容 為 主 選 擇 題 50 題, 每 題 2 分 2. 術 科 佔 總 成 績 80%, 以 術 科 競 賽 內 容 為 主 ( 如 附 件 1), 評 分 標 準 如 下 : 評 分 評 判 委 員 項 目 結 繩 104 年 4 月 16 日 日 期 簽 名 名 稱 標 準 時 間 30 分 鐘 評 分 項 目 成 品 成 績 70% 時 間 成 績 30% 總 成 績 成 時 時 成 方 結 修 技 作 成 品 間 間 法 構 巧 業 編 姓 完 正 得 績 之 精 剪 與 平 績 成 負 分 30% 正 度 美 台 合 計 時 得 確 10% 10% 觀 之 70% 100% 號 名 間 分 度 5% 整 40% 潔 5% 3. 名 次 計 算 : 以 學 術 科 比 例 合 計 為 個 人 總 成 績, 依 參 賽 者 總 成 績 高 低 決 定 名 次, 若 總 成 績 相 同 則 以 術 科 成 績 較 高 者 為 優 先 決 定 名 次 標 準 ( 二 )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海 事 職 群 船 舶 修 護 主 240
241 題 技 藝 競 賽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 如 附 件 2) ( 三 )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海 事 職 群 船 舶 修 護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競 賽 當 日 流 程 與 時 間 分 配 表 ( 如 附 件 3) ( 四 ) 評 分 表 內 容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海 事 職 群 船 舶 修 護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評 分 表 ( 如 附 件 4) ( 五 ) 學 科 題 庫 :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海 事 職 群 船 舶 修 護 主 題 技 藝 競 賽 學 科 題 庫 ( 如 附 件 5) 十 五 經 費 : 辦 理 本 競 賽 及 活 動 所 需 經 費 由 教 育 部 補 助 及 市 府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應 十 六 本 辦 法 奉 核 後 公 告 實 施 241
242 附 件 1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競 賽 海 事 職 群 術 科 競 賽 題 目 一 題 目 : 船 舶 結 繩 技 術 1. 材 料 : 每 人 3 分 棉 繩 150cm 各 12 條,2 分 麻 繩 180cm 各 1 條,3 分 麻 繩 80cm 各 1 條 並 以 不 同 顏 色 膠 帶 纏 繞, 以 資 識 別, 索 眼 結 1 個 細 棉 線 2 條 2. 用 具 : 剪 刀 膠 帶 小 圓 木 棍 5 支 3. 範 圍 : 以 各 海 事 職 校 結 繩 講 義 之 附 圖 為 範 圍, 結 繩 技 術 15 個 二 術 科 評 分 標 準 : 競 賽 項 目 標 準 時 間 時 間 評 分 (30%) 精 度 (70%) 船 舶 結 繩 30 分 鐘 1. 按 標 準 時 間 內 繳 交 成 品 者 給 25% 2. 每 快 1 分 鐘 加 0.5% 遲 繳 者 每 超 過 1 分 鐘 扣 0.5% 3. 上 限 最 多 加 5%, 下 限 扣 10% 1. 方 法 之 正 確 度 40% 2. 結 構 精 度 10% 3. 修 剪 10% 4. 技 術 及 美 觀 5% 5. 作 業 平 台 之 整 潔 5% 242
243 附 件 2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競 賽 海 事 職 群 學 術 科 競 賽 規 則 一 參 賽 學 生 請 於 指 定 時 間 准 考 証 報 到, 如 未 於 時 間 內 報 到 或 未 帶 證 件, 以 棄 權 論, 不 得 異 議 比 賽 開 始 10 分 鐘 後, 不 得 再 報 到 ; 比 賽 如 因 故 延 誤, 得 由 評 審 議 決 後 重 新 訂 定 二 學 科 競 賽 : 參 賽 學 生 請 穿 著 各 校 制 服 ( 運 動 服 ) 參 加 學 科 筆 試 準 時 入 場 應 試, 逾 時 10 分 鐘 不 得 入 場, 未 滿 20 分 鐘 不 得 出 場,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三 術 科 內 容 : 請 穿 著 各 校 制 服 ( 運 動 服 ); 入 場 應 試, 不 得 攜 帶 行 動 電 話 呼 叫 器 等 電 子 通 訊 器 材,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四 競 賽 使 用 器 具 設 備, 除 非 有 損 壞, 不 得 要 求 更 換 五 競 賽 所 需 材 料, 由 承 辦 單 位 提 供, 不 得 攜 帶 任 何 材 料 入 場 應 試, 違 者 該 科 不 予 計 分 六 競 賽 期 間, 參 賽 學 生 如 有 下 列 情 形, 依 規 定 扣 分 : 1. 大 聲 喧 嘩, 扣 總 分 10 分 2. 傳 遞 夾 帶 或 與 其 他 參 賽 者 談 話 者, 扣 總 分 20 分 3. 未 經 評 審 同 意, 擅 自 更 換 器 具 或 調 換 作 業 位 置 者, 扣 總 分 20 分 4. 經 評 審 認 定 有 重 大 不 法 情 事 或 危 及 其 他 參 賽 學 生 安 全 或 權 益 者, 得 令 其 出 場, 取 消 資 格 5. 未 於 時 間 內 將 成 品 送 至 評 審 室, 成 品 不 予 計 分 七 參 賽 選 手 於 競 賽 時, 如 因 故 需 離 開 試 場, 需 經 評 審 同 意, 並 由 承 辦 單 位 派 人 陪 同, 時 間 繼 續 計 算, 不 另 折 計 八 比 賽 會 場 遇 有 重 大 事 故, 由 評 審 議 決 處 理 之, 承 辦 單 位 協 助 九 競 賽 時 間 截 止 時, 即 應 立 即 出 場, 違 者 該 術 科 不 予 計 分 十 競 賽 成 品 需 依 評 審 指 示, 置 於 評 審 室, 不 得 攜 出 十 一 各 校 領 隊 指 導 教 師 或 參 賽 同 學 不 得 在 試 場 外 逗 留 窺 探, 違 者 該 組 ( 校 ) 不 予 計 分 243
244 附 件 3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學 程 海 事 職 群 技 藝 競 賽 活 動 程 序 表 104 年 4 月 16 日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備 註 08:40-09:00 報 到 09:10-10:00 筆 試 測 驗 10:00-10:10 休 息 10:10-10:30 術 科 考 試 規 則 說 明 10:30-11:20 術 科 測 驗 中 華 商 海 活 動 中 心 大 樓 一 樓 ( 社 大 教 室 ) 20 人 備 註 :1. 成 績 由 基 隆 市 政 府 教 育 處 統 一 公 告 2. 各 場 次 時 間 得 依 現 場 狀 況 修 正, 考 生 應 隨 時 準 備 244
245 附 件 4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競 賽 海 事 職 群 學 科 評 分 表 項 目 名 稱 學 科 測 驗 評 分 日 期 104 年 04 月 16 日 評 判 委 員 簽 名 評 分 項 目 海 事 概 論 編 號 姓 名 得 分 (100) 核 對 245
246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競 賽 海 事 職 群 術 科 評 分 表 項 目 評 分 評 判 委 員 結 繩 104 年 4 月 16 日 名 稱 日 期 簽 名 標 準 時 間 30 分 鐘 評 分 項 目 成 品 成 績 70% 時 間 成 績 30% 總 成 績 成 時 時 成 方 結 修 技 作 成 品 間 間 法 構 巧 業 編 姓 完 正 得 績 之 精 剪 與 平 績 成 負 分 30% 正 度 美 台 合 計 時 得 確 10% 10% 觀 之 70% 100% 號 名 間 分 度 5% 整 40% 潔 5% 246
247 基 隆 市 103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學 技 藝 競 賽 海 事 職 群 總 評 分 表 項 目 名 稱 學 科 測 驗 及 術 科 評 分 日 期 104 年 4 月 16 日 評 審 老 師 簽 名 評 分 項 目 繩 索 概 論 及 繩 結 實 作 ( 分 數 求 到 小 數 點 第 一 位, 同 分 時 以 術 科 決 定 名 次 ) 准 考 證 編 號 學 科 分 數 得 分 (20%) 繩 結 分 數 得 分 (80%) 總 分 (100%) 備 註 247
248 248
249 249
250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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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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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 ) IT (A) (B) (C) (D) 2. ( A ) (A) (B) (C) (D) 3. ( B ) (A) GPS (B) GIS (C) ETC (D) CAI 4. ( D ) (A) (B) (C) (D) 5. ( B ) (Stored Program) (A) H
...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5... 26... 28 1. ( B ) IT (A) (B) (C) (D) 2. ( A ) (A) (B) (C) (D) 3. ( B ) (A) GPS (B) GIS (C) ETC (D) CAI 4. ( D ) (A) (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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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Tel 82316285 82317634 Mail [email protected] 1 CPU 2 CPU 7 72 A B 85 15 3 1/2 M301 2~17 : 3/4 1/2 323 IBM PC 1. 2. 3. 1. 2. 3. 1.1 Hardware Software 1.2 M3 M2 M1 1.2 M3 M1 M2 M2 M1 M1 M1 1.2 M3 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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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RS DDN 〇〇 1. GPRS (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 GSM GSM GPRS GSM TDMA (BSS) GPRS GPRS GPRS DDN GSM/GPRS SMS CSD USSD GPRS (DTU) (Machine To Machine M2M) GPRS DDN H7112 GPRS DTU (Tel): +86-755-8389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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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年 度 11800 電 腦 軟 體 應 用 乙 級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學 科 測 試 試 題 本 試 卷 有 選 擇 題 80 題, 每 題 1.25 分, 皆 為 單 選 選 擇 題, 測 試 時 間 為 100 分 鐘, 請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答 錯 不 倒 扣 ; 未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准 考 證 號 碼 : 姓 名 : 選 擇 題 : 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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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WT-RZCG201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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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理技術學院資訊管理學系專題企劃書格式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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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信 息 此 摄 像 机 适 用 于 室 内 安 装 使 用 若 要 安 装 于 室 外, 需 要 配 合 使 用 室 外 防 护 罩 ( 不 提 供 ) 开 启 摄 像 机 前, 请 确 保 所 用 电 源 符 合 要 求 使 用 不 适 当 的 电 源 可 能 会 损 坏 摄 像 机 请
1080p 方 形 网 络 摄 像 机 使 用 手 册 201301 800 A2 安 全 信 息 此 摄 像 机 适 用 于 室 内 安 装 使 用 若 要 安 装 于 室 外, 需 要 配 合 使 用 室 外 防 护 罩 ( 不 提 供 ) 开 启 摄 像 机 前, 请 确 保 所 用 电 源 符 合 要 求 使 用 不 适 当 的 电 源 可 能 会 损 坏 摄 像 机 请 勿 将 摄 像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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