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一 ) 致 :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一 ) 致 :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

Transcription

1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一 ) 二零一七年二月

2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一 ) 致 :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沙隆达 ) 的委托, 作为沙隆达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持有的 ADAMA Agricultural Solutions Ltd. 的 100% 股权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 或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的专项法律顾问, 已于 2017 年 1 月 9 日出具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 以下简称 法律意见书 ) 鉴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修订颁布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并发布 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以及中国证监会在 2017 年 2 月 18 日发布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就并购重组定价等相关事项答记者问 ( 以下简称 新规 ), 本次交易方案需按照上述新规适当调整, 本所现根据上述新规以及调整后的交易方案, 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 一 )( 以下简称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 法律意见书 相关内容的补充, 并构成 法律意见书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 法律意见书 相关内容有补充或者更新的, 以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内容与 法律意见书 有不一致的, 均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 法律意 2

3 见书 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所律师在 法律意见书 中发表 法律意见的前提 假设和作出的声明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沙隆达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申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必备的法律文件, 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的要求,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如下 3

4 一 本次交易的方案 根据沙隆达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作出的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修订稿 ) ( 以下简称 重组报告书 ( 修订稿 ) ) 等文件, 本次交易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调整后如下 : ( 一 ) 募集配套资金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3. 发行对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4. 发行价格及数量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方式, 根据 发行管理办法 及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同时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4

5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18,784,644 股,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额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数的 2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规模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如上市公司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 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6. 锁定期安排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自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7. 有效期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决议自沙隆达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止 8.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标的公司 ADAMA 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 产品开发和注册登记 支付定向回购 B 股价款以及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费用和交易税费 实际募集金额与拟募集资金上限缺口部分, 由上市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上述调整后的方案以及 法律意见书 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所认为, 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6 二 本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 一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为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综上所述, 并依据 法律意见书 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本所认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沙隆达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具有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中国农化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其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方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的要求 三 本次交易的授权与批准 ( 一 ) 已经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 沙隆达的内部批准根据 2017 年 2 月 24 日作出的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沙隆达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 <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 沙隆达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审议事项属于关联交易的, 沙隆达的关联董事在前述董事会会议中对有关议案已回避表决 沙隆达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重组有关事项表示认可, 并对本次重组的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

7 据此, 根据上述事实以及 法律意见书 中披露的本次交易已经获得的批准和授权, 沙隆达的董事会已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关联董事就所涉及的相关关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及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等决议的程序和内容合法 有效 2. 交易对方的内部批准 2016 年 7 月 29 日, 中国农化总经理办公会作出 关于向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 ADAMA 全部股权的决议, 同意进行本次交易 ( 二 ) 尚待取得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交易尚待获得以下批准 : 1. 沙隆达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构成关联交易的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 国务院国资委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予以备案并批准本次交易 3.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4.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投资的备案 5. 本次交易导致沙隆达注册资本 股份变动所涉及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6. 其他可能涉及的任何批准或程序 综上所述, 本所认为, 除上述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 授权程序外, 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7

8 四 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 ( 一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 重组办法 的原则和标准根据 重组报告书 和 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8,471,006, 元, 占沙隆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比例超过 50%, 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 重组办法 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1. 根据 重组报告书 沙隆达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沙隆达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沙隆达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及交易对方的说明,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不存在违反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 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据此, 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办法 第十一条第 ( 一 ) 项之规定 2. 根据 重组报告书 及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定向回购 B 股并注销实施完成后, 沙隆达的股本总额将增加至 2,341,855,600 股, 其中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为 17.56%, 不低于 10%; 募集配套资金按照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将增至 2,460,640,244 股, 其中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为 21.54%, 亦不低于 10% 因此,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重组的实施不会导致沙隆达不符合 证券法 上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条件 据此, 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办法 第十一条第 ( 二 ) 项之规定 3.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系以具有从事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 为基础, 并将最终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定 沙隆达的独立董事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的合理性 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本次交易有关事项表示认可 沙隆达的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上 关联股东将在其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因此,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定价原则公允, 定价方式不存 8

9 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据此, 本次重组符合 重组办法 第十一条第 ( 三 ) 项之规定 4.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 ADAMA 的 100% 股权 如 法律意见书 第六章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 所述, 中国农化已经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取得标的资产即 ADAMA 的 100% 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而就 ADAMA 的全部股权被质押给口行事宜, 为避免因标的资产处于质押状态对本次交易的实施造成障碍, 中国农化承诺在上市公司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前, 通过合理方式解除标的资产 ADAMA100% 股权上的质押, 包括但不限于将所拥有的其他资产进行质押 / 抵押从而置换 ADAMA 股权的质押等, 同时未来解除质押的方式将不会对沙隆达的日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或限制, 确保标的资产过户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在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等先决条件满足后, 上市公司在标的资产 ADAMA100% 股权过户完成后将获得其完整权利 据此,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 在相关法律程序和上述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 标的资产过户至沙隆达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据此, 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办法 第十一条第 ( 四 ) 项之规定 5.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 目标公司将成为沙隆达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 重组报告书, 本次交易有利于沙隆达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后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据此, 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办法 第十一条第 ( 五 ) 项之规定 6.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沙隆达控股变更为中国农化,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中国化工, 根据中国化工出具的承诺函,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其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 资产 财务 机构 业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 该措施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 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据此, 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办法 第十一条第 ( 六 ) 项之规定 9

10 7. 根据沙隆达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交易实施前, 沙隆达已经设置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制定了相应的组织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健全 本次交易不会对沙隆达的上述法人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据此, 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办法 第十一条第 ( 七 ) 项之规定 ( 二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 重组办法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特别规定 1. 根据 重组报告书, 本次交易有利于沙隆达改善并提高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 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 符合 重组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 ( 一 ) 项的规定 2.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沙隆达 2015 年度的 审计报告 ([2016] 号 ), 沙隆达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不存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 符合 重组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 ( 二 ) 项的规定 3. 根据沙隆达的确认, 沙隆达及其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符合 重组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 ( 三 ) 项的规定 4. 如 法律意见书 第六章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 所述,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 ADAMA 的全部股权, 其权属状况清晰, 不存在产权纠纷, 在取得有关批准 核准和同意后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符合 重组办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 ( 四 ) 项的规定 5. 根据本次重组方案, 沙隆达拟向中国农化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 ADAMA 的全部股权 ; 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沙隆达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以及沙隆达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 ( 沙隆达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 90%, 本次交易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股 10

11 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 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据此, 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办法 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6. 交易对方中国农化承诺, 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取得的沙隆达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农化进一步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中国农化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据此, 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办法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7. 根据沙隆达的确认和本所律师的核查, 沙隆达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违反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的情形 ( 三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1. 根据 2017 年 2 月 24 日作出的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次交易中沙隆达将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若本次交易方案能够获得沙隆达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2. 根据 2017 年 2 月 24 日作出的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方式, 根据 发行管理办法 及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同时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 ( 一 ) 项的规定 3. 根据 2017 年 2 月 24 日作出的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11

12 资金发行的股份, 自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据此, 本次交易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 ( 二 ) 项的规定 4. 根据 重组报告书,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的总额拟定为不超过 25 亿元, 其中用于 ADAMA 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 农药产品开发和注册登记 支付定向回购 B 股价款以及本次重组交易相关的中介费用和交易税费, 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需要量,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 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情形, 亦不属于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 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沙隆达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 ( 三 ) 项的规定 5.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由沙隆达控股变更为中国农化, 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化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沙隆达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 ( 四 ) 项的规定 6.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沙隆达 2015 年度的 审计报告 ([2016] 号 ) 和沙隆达的确认, 截至 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 沙隆达不存在 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列举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综上所述, 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在有关协议的签署方切实履行协议各项义务的情况下, 本次交易在取得必要的批准 核准和同意后, 其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12

13 五 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 一 )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2017 年 2 月 24 日, 沙隆达与信运汉石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 股份认购合同, 并约定沙隆达应在协议签署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信运汉石一次性返还其按 股份认购合同 第 3.2 款支付的认购保证金及其全部孳息 六 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三章 本次交易的授权与批准 所述, 沙隆达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的董事会批准和独立董事审查事宜, 已经依照 重组办法 履行了现阶段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农化和上市公司确认, 本次交易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 协议 安排或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的参与各方尚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 按照 重组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 1. 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交易的参与各方, 具备进行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 本次交易已取得所需的沙隆达董事会和交易对方的批准, 该等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 ; 沙隆达并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董事会批准和独立董事审查事宜, 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但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沙隆达股东大会的批准 国务院国资委对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备案 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和同意 在本次交易取得有关批准 核准和同意后, 目标公司需办理股权变更的有关登记手续, 沙隆达尚需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4. 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办法 对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条件,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在有关协议的签署方切实履行 13

14 协议各项义务的情况下, 本次交易在取得必要的批准 核准和同意后, 其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5. 沙隆达就本次交易依照 重组办法 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沙隆达尚须根据项目进展情况, 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4

15 ( 本页无正文, 为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一 ) 之签署页 )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 章 ) 负责人 ( 签字 ): 刘劲容 经办律师 ( 签字 ): 刘劲容 刘成伟 康秋宁 日期 :2016 年 2 月 24 日 15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和其他依据, 进行了合理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资料和其他依据, 进行了合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七年七月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的精神, 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More information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董 证券代码 :600058 证券简称 : 五矿发展公告编号 : 临 2016-08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或

More information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方海洋集 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书 ( 一 ) 本协议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 甲方 :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乙方 :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泉韵南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 : 车轼 鉴于 : 甲乙双方已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一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 ( 四 )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及 第五章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中根据调整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情况修订了相关内容 2 在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及 第一章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证券代码 :002265 证券简称 : 西仪股份公告编号 :2016-037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更新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及调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上市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号 关于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大成证字 2012 第 067-1 号 www.dachenglaw.com 北京市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5/12/15 层 (100007) 5/F,12/F,15/F Guohua Plaza, 3 Dongzhimennan Avenue, Beijing 100007, China Tel: 8610-58137799

More information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2.03 议案名称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 2.03 议案名称 证券代码 :600438 证券简称 : 通威股份公告编号 :2016-061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5 月

More information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市场情况和成 功完成发行需要, 公司可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 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以下两个价格孰高者 : 证券代码 :002721 证券简称 : 金一文化公告编号 :2016-10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3: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环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中环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环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中环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 : 二零一八年六月 声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 或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接受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环股份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中环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More information

致 :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出具了编号为德衡 ( 青 ) 律意见 (2

致 :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法律顾问, 依据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出具了编号为德衡 ( 青 ) 律意见 (2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 ( 二 )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 2 号海航万邦中心 1 号楼 34 层 电话 :(0532)83885959 传真 :(0532)83895959 邮编 :266071 2-6-1 致 :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More information

2004 ...2...4...5...5...7...11...11 000977 1 1 Shandong Langchao Cheeloosoft Co.,Ltd 2 600756 3 224 250013 http://www.langchaosoft.com.cn 600756@langchao.com 4 5 224 0531-8932888- 8461 0531-8522334 E-mail:600756@langchao.com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证券代码 :601766(A 股 ) 股票简称 : 中国中车 (A 股 ) 编号 : 临 2016-028 证券代码 : 1766(H 股 ) 股票简称 : 中国中车 (H 股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More information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的议案 2 议案名称 :2.00 逐项审议 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 3 议案名称 :2.01 向天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 议案名称 :2.02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5 议案名称 :2.0 证券代码 :600075 证券简称 : 新疆天业公告编号 :2015-05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5 年 9 月 25

More information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点 9:30 分召开地点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7 年 12 月 1 日点 9:30 分召开地点 : 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振华新路酒都大厦公司十三楼会议室 证券代码 :600559 证券简称 : 老白干酒公告编号 :2017-052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More information

(2) 标的资产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标的资产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 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 高文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其他监事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股票代码 :002075 股票简称 : 沙钢股份公告编号 : 临 2018-08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于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金杜 或 本所 ) 受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海航基础 ) 委托, 作为专项法律顾问, 就海航基础本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 决策程序 符合 公司法 及公司 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5 人, 董事长杜应流先生 董事丁邦满先生 董事胡晓玲女士 董事李威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 决策程序 符合 公司法 及公司 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5 人, 董事长杜应流先生 董事丁邦满先生 董事胡晓玲女士 董事李威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证券代码 :603308 证券简称 : 应流股份公告编号 :2017-021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More information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269 证券简称 : 美邦服饰公告编号 :G20151208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15 年 12 月 7 日 ( 星期一

More information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青松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 :300132 证券简称 : 青松股份公告编号 :2019-00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 会议召开情况

More information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章程 的有关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8 人, 独立董事薛加玉先生因公出差, 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 证券代码 :600126 证券简称 : 杭钢股份公告编号 :2015-04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5 年 7

More information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1. 发行方式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调整前 :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

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1. 发行方式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调整前 :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向 股票简称 : 金证股份股票代码 :600446 公告编号 :2017-017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More information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二 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现场与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 ( 一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余市安常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深圳嘉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二 证券代码 :300280 证券简称 : 南通锻压公告编号 :2016-058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 更改 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公司 13.76% 股权, 华创易盛将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易盛将持有公司 29.06% 的股份,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金豆芽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公司 6.39% 的股份, 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 13.76% 股权, 华创易盛将参与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创易盛将持有公司 29.06% 的股份, 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金豆芽投资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公司 6.39% 的股份, 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网罗天下广告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网罗天下 ) 等 18 名股东持有的紫博蓝网络科技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紫博蓝 ) 合计 100% 股权 ; 同时, 公司拟向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理中心 (

More information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 A 股 70,918,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 A 股 70,918, 议案名称 : 关于审议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证券代码 :603986 证券简称 : 兆易创新公告编号 :2017-040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More information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观意字 (2017) 第 0289 号致 :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本所指派王维律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观意字 (2017) 第 0289 号致 :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本所指派王维律 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 观意字 (2017) 第 0289 号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GuantaoLawFirm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18 层邮编 :100032 电话 :861066578066 传真 :861066578016 E-mail:guantao@guantao.com

More information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 ( 简称 泰和泰 或 本所 ) 接受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高盟新材 或 上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 ( 简称 泰和泰 或 本所 ) 接受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 高盟新材 或 上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二〇一七年五月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 ( 北京 ) 律师事务所 ( 简称 泰和泰 或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公司 ) 委托, 作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 出席 7 人 ; 3 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本次会议,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7 人, 出席 7 人 ; 3 董事会秘书李峰出席本次会议,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证券代码 :6740 证券简称 : 山西焦化公告编号 :2017-070 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326 证券简称 : 永太科技公告编码 :2017-9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 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More information

1. 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 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 准确的 完整的 有效的 并无 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均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

1. 其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其提供的原始书面材 料 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 确认函或证明 2. 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 准确的 完整的 有效的 并无 任何隐瞒 遗漏 虚假或误导之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均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发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More information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 5 月 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友利控股 ) 拟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拟向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下称 承诺方 ) 出售资产 ( 下称 本次交易 ) 承诺方作为友利控股的控股股东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现承诺如下 : 1 承诺方将及时向友利控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More information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 程 的规定, 大会由董事长朱雷先生主持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4 人, 董事秦峰先生 朱洪策先生 杜建中先生 谢荣兴先生 李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 程 的规定, 大会由董事长朱雷先生主持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4 人, 董事秦峰先生 朱洪策先生 杜建中先生 谢荣兴先生 李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证券代码 :600890 证券简称 : 中房股份公告编号 : 临 2016-069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More information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 代表股份 138,341,0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02,168,1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 代表股份 3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 代表股份 138,341,0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02,168,166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 代表股份 36, 证券代码 :300025 证券简称 : 华星创业公告编号 :2017-053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于

More information

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董事赵江滨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 3 董事会秘书陈加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公司部分高级

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7 人, 董事赵江滨先生, 独立董事陈怀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 3 董事会秘书陈加武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 公司部分高级 证券代码 :600677 证券简称 : 航天通信公告编号 :2015-065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5

More information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证券代码 :300395 证券简称 : 菲利华公告编号 :2018-29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6 月 8 日,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04 OO 11 11 OO 1 3 4 5 6 7 9 24 2 1 JINZHOU PORT CO.,LTD. JZP 2 A 600190 B B 900952 3 1 121007 HTTP://WWW.JINZHOUPORT.COM JZP@JINZHOUPORT.COM 4 5 1 86 416 3586462 86 416 3582431 WJ@JINZHOUPORT.COM 86

More information

第三部分 签署页

第三部分  签署页 关于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或 帝龙新材 ) 委托, 担任帝龙新材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 证券代码 :601766(A 股 ) 股票简称 : 中国中车 (A 股 ) 编号 : 临 2016-031 证券代码 : 1766(H 股 ) 股票简称 : 中国中车 (H 股 )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More information

章程 的规定, 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 ; 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 : 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章程 的规定, 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 ; 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 : 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 :*ST 兴业公告编号 :2016-026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2004 2005 2006 06 05 682,464,370 751,945,603 869,228,274.72 15.60% 427,209,939.84 504,098,607.43 656,153,539.94 30.16% 170,800,079.99 161,079,391.28 198,457,079.61 23.20% 630,837,903.13 615,638,094.08

More information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证券代码 :002099 证券简称 : 海翔药业公告编号 :2017-00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 没有增加 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7 年 1 月 6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4:00 2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补充法律意见 ( 三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 ( 三 ) 致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新时达 或 公司 ) 的委托,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 ( 三 ) 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7 层 邮编 :100032 1 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 An Xin Law Firm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7 层邮编 :100032 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

More information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 本页无正文, 仅为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的签署页 ) 承诺方 : 杨圣辉 2015 年 5 月 6 日 关于提供信息的承诺函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友利控股 ) 拟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下称 标的公司 )100% 股权 ( 下称 标的资产 ) 并向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出售资产 ( 下称 本次交易 ) 本方( 下称 承诺方 ) 作为交易对方, 现承诺如下 : 1 承诺方将及时向友利控股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国电电力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国电电力公告编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证券代码 :600795 证券简称 : 国电电力公告编号 :2018-19 债券代码 :122152 债券简称 :12 国电 02 债券代码 :122493 债券简称 :14 国电 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More information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42,112,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34,585,67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 代表股份 证券代码 :002599 证券简称 : 盛通股份公告编号 :2016046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More information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 :600713 证券简称 : 南京医药公告编号 :ls2016-051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5

More information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 出席 6 人, 其中董事长刘锋杰因公出差, 授权董事王巧兰代为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 出席 6 人, 其中董事长刘锋杰因公出差, 授权董事王巧兰代为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证券代码 :600986 证券简称 : 科达股份公告编号 :2016-046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4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代码 :000977 证券简称 : 浪潮信息公告编号 :2016-06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 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More information

Administrator

Administrator 证券代码 :300448 证券简称 : 浩云科技公告编号 :2017-021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5 月 11 日,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邮编 :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 /Tel:

More information

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金额相应等比例调减, 公司对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草案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 一并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员工拟认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88,8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46,974,800 元, 其中公司董事

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和金额相应等比例调减, 公司对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草案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 一并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员工拟认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88,8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 746,974,800 元, 其中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 :00252 证券简称 : 广电运通公告编号 : 临 205-064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计划认购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 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草案 )(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 的议案 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More information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股票上市地点 : 股票简称 :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沙隆达 A 沙隆达 B 股票代码 : 000553 2005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住所或通讯地址 : 股权变动性质 : 芜湖信运汉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 ) 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 1 号滨江商务楼 16 层 1686 增加 签署日期 : 年月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德恒 D201511232843320051BJ-2 号致 : 尤洛卡矿业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所接受尤洛卡的委托, 担任尤洛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五 ) 致 :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沪锦律非证字第 01F 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五 ) 致 :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沪锦律非证字第 01F 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五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 四 ) 致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冠福股份 公司 或 ) 委托, 担任冠福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 四 ) 致 :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冠福股份 公司 或 ) 委托, 担任冠福 国浩律师 ( 杭州 ) 事务所 关 于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 四 )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香港巴黎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HANGZHOU GUANGZHOU KUNMINTG TIANJIN CHENGDU NINGBO FUZHOU XI AN NANJING NANNING

More information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5 议案二 :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和调整发行数量的议案 6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5 议案二 :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和调整发行数量的议案 6 议案三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 600191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权登记日 :2016-06-27 会议召开日 :2016-07-04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内容 1 宣布大会开幕 2 介绍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出席情况 3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议案一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二次修订稿 ) 的议案 5 议案二 : 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调整机制和调整发行数量的议案 6 议案三 :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崔彬先生 王力群先生 余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储越江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崔彬先生 王力群先生 余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储越江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 证券代码 :600490 证券简称 : 鹏欣资源公告编号 :2017-13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关于跨境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之实施情况的补充 ( 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邮编 :100026 9 th Floor, Taikang Financial Tower, No. 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More information

日期间如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2 保利集团承诺以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低于 5 亿元现金 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 本次

日期间如有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协商确定 2 保利集团承诺以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低于 5 亿元现金 并且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 本次 证券代码 :600048 证券简称 : 保利地产公告编号 :2015-020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拟于 2015 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

More information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 同意 6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证券代码 :600816 股票简称 : 安信信托编号 : 临 2015-047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八名董事全部参加书面表决,

More information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的授权, 本议案由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进行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鸿达兴业集团 )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 因此,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周奕丰 蔡红兵对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的授权, 本议案由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进行逐项表决,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鸿达兴业集团 )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 因此,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周奕丰 蔡红兵对该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表决 证券代码 :002002 证券简称 : 鸿达兴业公告编号 : 临 2016-090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 临时 )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 临时 ) 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7]AN182-5 号 致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 ) 根据本所与申请人签署的 律师服务合同, 本所律师作为申请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7]AN182-5 号 致 :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 ) 根据本所与申请人签署的 律师服务合同, 本所律师作为申请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7]AN182-5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 (Fax):010-66090016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沙隆达 A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沙隆达 B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联席主承销商 ) 住所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沙隆达 A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沙隆达 B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联席主承销商 ) 住所 : 证券代码 :000553 证券简称 : 沙隆达 A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200553 证券简称 : 沙隆达 B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 联席主承销商 ) 住所 : 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一八年一月 1 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金杜 或 本所 ) 接受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通富微电 或

More information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 : 交易方式 标的资产及交易 对方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03 议案名称 : 对价支付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 : 交易方式 标的资产及交易 对方 2.02 议案名称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03 议案名称 : 对价支付 证券代码 :600242 证券简称 :*ST 中昌公告编号 :2016-012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2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除非本明确另有所指, 以下词语在本中具有如下含 义 : 合众思壮 指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天成 指 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通致晟 指 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招通致晟的全体股东和长春天成的全体股东 标的资产 指 长春天成 100% 股权和招通致晟 100%

释义 除非本明确另有所指, 以下词语在本中具有如下含 义 : 合众思壮 指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天成 指 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通致晟 指 北京招通致晟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招通致晟的全体股东和长春天成的全体股东 标的资产 指 长春天成 100% 股权和招通致晟 100% 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实施情况的 致 :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合众思壮 ) 委托, 担任合众思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

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 出席 12 人, 董事常玲 权忠光及李冬梅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12 人, 出席 7 人, 监事闫锋 高海英 李杰 孙秀杰及李瑞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3 董事

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5 人, 出席 12 人, 董事常玲 权忠光及李冬梅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12 人, 出席 7 人, 监事闫锋 高海英 李杰 孙秀杰及李瑞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 3 董事 证券代码 :601000 证券简称 : 唐山港公告编号 :2016-02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4

More information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事宜的 地址 : 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 16 层 电话 :(0551)62620429 传真 :(0551)6262045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事宜的

More information

表决结果 : 同意 4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2 标的资产本次重组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皖能集团持有的神皖能源 24% 股权 表决结果 : 同意 4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3 交易金额根据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中联国信 ) 出具的 并经皖能集团

表决结果 : 同意 4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2 标的资产本次重组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皖能集团持有的神皖能源 24% 股权 表决结果 : 同意 4 票 ; 反对 0 票 ; 弃权 0 票 3 交易金额根据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中联国信 ) 出具的 并经皖能集团 证券代码 :000543 证券简称 : 皖能电力公告编号 :2018-83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在合肥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大千生态公告编号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大千生态公告编号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 :603955 证券简称 : 大千生态公告编号 :2018-075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 B9D8D3DAB5F7D5FBD6D8B4F3D7CAB2FAD6D8D7E9B7BDB0B8B5C4B9ABB8E62E646F63>

<4D F736F F D D B9D8D3DAB5F7D5FBD6D8B4F3D7CAB2FAD6D8D7E9B7BDB0B8B5C4B9ABB8E62E646F63> 证券代码 :000066 证券简称 : 长城电脑公告编号 :2016-080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司发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贵会 关于核准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 771 号 ) 核准, 同意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豫金刚石 或 发行人 ) 非公开发行 70,120,274 股 A 股股票 ( 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或 本次非公开发行

More information

动能基金 )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京国瑞基金 )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北方微电子 微电子装备扩产项目 建设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动能基金 )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 京国瑞基金 )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北方微电子 微电子装备扩产项目 建设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证券代码 :002371 股票简称 : 七星电子公告编号 :2015-040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5

More information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上市公告受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上市公告受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 股票代码 :600578(A 股 ) 股票简称 : 京能电力 (A 股 ) 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四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上市公告受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

More information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证券代码 :000603 证券简称 : 盛达矿业公告编号 :2018-098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作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 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 ), 就本次回购相关事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一部分引言...2 第二部分正文...3 一 本次交易方案...3 二 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4 三 标的资产的交割情况...6 四 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7 五 结论性意见...8 1

目 录 第一部分引言...2 第二部分正文...3 一 本次交易方案...3 二 本次交易的批准与授权...4 三 标的资产的交割情况...6 四 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7 五 结论性意见...8 1 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之资产交割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邮政编码 :518017 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hina. 电话 (Tel.):86-755-88265288 传真

More information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证券代码 :300496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2018-040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 ( 一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面值为 1.00 元 / 股 ( 人民币元, 下同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如下 : ( 一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股票, 面值为 1.00 元 / 股 ( 人民币元, 下同 股票代码 :601996 股票简称 : 丰林集团公告编号 :2017-031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More information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或 第二期激励计划 ) 调整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或 第二期激励计划 ) 调整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二零一七年四月 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 致 :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网宿科技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或 第二期激励计划 ) 调整事项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More information

币 1.00 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弃权票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币 1.00 元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弃权票 0 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有效期内, 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3 票 ; 反对票 0 票 ; 证券代码 :002174 证券简称 : 游族网络公告编号 :2016-009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伟松召集并主持, 会议通知于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大成 ( 西安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交割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 ( 西安 ) 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钢研高纳 ) 的委托, 作为钢研高纳发行股份及支付

北京大成 ( 西安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交割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 ( 西安 ) 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钢研高纳 ) 的委托, 作为钢研高纳发行股份及支付 北京大成 ( 西安 ) 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交割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西意字 (2017) 第 182-3 号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100020) 7/F, Building D,Parkview Green FangCaoDi,No.9, Dongdaqiao

More information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丁韫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 出席 4 人, 其中董事丁毅 毛英 周学军 张洁 祝守新 邹峻 许倩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丁韫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 出席 4 人, 其中董事丁毅 毛英 周学军 张洁 祝守新 邹峻 许倩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证券代码 :603611 证券简称 : 诺力股份公告编号 :2016-066 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年 8

More information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 :002506 证券简称 : 协鑫集成公告编号 :2016-05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 取消 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More information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 : 刘春河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承诺人 : 刘春河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 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赤子城移动科技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赤子城 ) 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 1 本人已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九润源股东吴玉华 陈晓琦合计持有的九润源 49% 的股权 ( 以下简称 本次收购 ); 同时, 公司拟向吉祥大酒店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吉祥大酒店 )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 万元 ( 以下简称 本次配套融资 或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九润源股东吴玉华 陈晓琦合计持有的九润源 49% 的股权 ( 以下简称 本次收购 ); 同时, 公司拟向吉祥大酒店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吉祥大酒店 )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 万元 ( 以下简称 本次配套融资 或 股票代码 :600365 股票简称 : 通葡股份编号 : 临 2018 003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 应参加表决监事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 [2017] AN050-8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Beijing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Tel):010-66090088 / 88004488 传真 (Fax):010-66090016

More information

-

- 证券代码 :002102 证券简称 : 冠福股份编号 :2016-069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 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More information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029 200029 证券简称 : 深深房 A 深深房 B ( 公告编号 :2018-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事由和工作安排 ( 以下简称 深深房 或 公司 ) 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深投控 ) 筹划涉及公司 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 (A 股 : 证券简称 : 深深房

More information

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 程 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董事朱松青 独立董事张保华 独立董事何德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

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 及 公司章 程 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6 人, 董事朱松青 独立董事张保华 独立董事何德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董事会 证券代码 :603111 证券简称 : 康尼机电公告编号 :2017-034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7 年 6

More information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 出席 11 人, 孙明道独立董事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 出席 5 人 ; 3 董事会秘书石书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

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2 人, 出席 11 人, 孙明道独立董事因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 出席 5 人 ; 3 董事会秘书石书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 关于公司 证券代码 :600967 证券简称 : 北方创业公告编号 :2016-026 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16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4 2005 年 5 月 31 日 材料目录 1..1 2..2 3 2004.3 4 2004.12 5 2004 2005..14 6 2004 17 7 2005.18 8 19 9 20 10 23 11 32 24 25 2004 会议须知 - 1 - 2004 会议议程 2004 2004 2004 2005 2004 2004 2005 32 2004 2004-2 - 2004

More information

合计 110,961,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2)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

合计 110,961,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发行数量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2) 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 证券代码 :002519 证券简称 : 银河电子公告编号 :2016-04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或简称 公司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指派郭伟康律师 陈竞蓬律师 ( 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 ) 对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More information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证券代码 :002643 证券简称 : 万润股份公告编号 :2015-068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4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More information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事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事项如下 :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 证券代码 :600785 证券简称 : 新华百货编号 :2015-02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More information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 证券代码 :000997 证券简称 : 新大陆公告编号 :2016-056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二零一七年八月 北京市盈科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 :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盈科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接受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一 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根据唐人神与交易对方签署的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龙秋华及龙伟华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以下简称 购买资产协议 ) 及其补充协议和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以及唐人神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一 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根据唐人神与交易对方签署的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龙秋华及龙伟华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以下简称 购买资产协议 ) 及其补充协议和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草案 ) 以及唐人神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的 致 :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唐人神 ) 委托, 担任唐人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