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警佐班第38期(第2類)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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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阚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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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央警察大學 107 年警佐班第 38 期第 2 類招生簡章 依據 : 內政部警政署訂定之警佐班第 38 期第 2 類遴選簡則 校 址 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 56 號 網 址 聯絡電話 轉 ( 內政服務熱線 ) 傳真 中央警察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2 目 錄 壹 招生重要期程摘要... 1 貳 應考資格... 2 參 相關規定... 2 肆 招生名額... 4 伍 報名辦法... 4 陸 服務機關初審作業注意事項... 6 柒 准考證寄 ( 補 ) 發... 6 捌 考試日期及考試地點... 6 玖 筆試科目及日程表... 7 壹拾 筆試試題型態與計分方式... 7 壹拾壹 成績採計... 8 壹拾貳 測驗題標準答案公布及試題疑義... 8 壹拾參 錄取標準及缺額遞補... 8 壹拾肆 放榜及成績單寄發... 9 壹拾伍 應試規定... 9 壹拾陸 成績複查... 9 壹拾柒 體格檢查 壹拾捌 報到及訓練期程 壹拾玖 訓練有關規定 貳拾 結業任用 貳拾壹 申訴處理 貳拾貳 本校查詢電話及網址 貳拾參 各種表件 貳拾肆 附件... 13
3 壹 招生重要期程摘要 項目 考生上網報名 警察機關受理報名 日期 107 年 1 月 5 日上午 9 時起至 年 1 月 16 日 17 時止 107 年 1 月 5 日至 107 年 1 月 17 日 警察機關初審 107 年 1 月 5 日至 107 年 1 月 26 日 警察機關彙送應考人資料 107 年 1 月 18 日至 107 年 1 月 31 日 寄發准考證 107 年 3 月 1 日 ( 暫定 ) 招生考試 ( 筆試 ) 年 3 月 1 0 日 測驗題標準答案公布 107 年 3 月 10 日 ( 筆試結束後 ) 受理考生試題疑義 107 年 3 月 11 日至 107 年 3 月 13 日 榜示錄取 年 4 月 11 日 ( 暫定 ) 寄發錄取受訓通知 年 4 月 12 日 ( 暫定 ) 報到 107 年 8 月 27 日 ( 暫定 ) 訓練期程 107 年 8 月 27 日至 108 年 6 月 26 日 ( 暫定 ) 1
4 貳 應考資格 ( 須全部符合 ) 一 職務 ( 須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 ( 一 ) 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之現任巡佐 小隊長 警務佐 教育班長 偵查佐 警員或隊員職務, 經銓敘合格實授 ( 二 ) 曾經銓敘審定警察官合格實授之現任警察機關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以下職務人員 二 考試 : 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 ( 乙等 ) 考試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 ( 通過 106 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者可報名 ) 三 學歷 : 具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 力 ) 以上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巡佐班結業 ( 曾受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及格者, 視同巡佐班結業 ) 三( 乙 ) 等考試及格者免繳學歷證件 四 年齡 : 未滿 56 歲 ( 核算至招生考試前 1 日止 ) 五 獎懲 : 最近 2 年內獎多於懲, 且未受記大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或因違反品操風紀受記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六 無重大違法違紀未結案件 七 最近 1 年 (106 年 ) 常年訓練成績符合規定 ( 但服務未滿 1 年者, 採計基礎訓練之術科成績 ) 但懷孕 生產或因公失能, 經服務機關核准免常年訓練而無成績者, 不在此限 八 符合本簡章 壹拾柒 體格檢查 所訂之標準 參 相關規定 一 前項 貳 應考資格之二 考試, 須於 107 年 1 月 16 日 ( 報名截止日 ) 前銓敘合格實授 二 前項 貳 應考資格之五 獎懲 期間之計算, 自 107 年 1 月 16 日 ( 報名截止日 ) 往前推算 三 以 具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 ( 乙等 ) 考試及格 2
5 身分報考者, 即視同具專科以上之同等學力, 毋須再檢附專科以上學歷證書 四 應考人或參加考試成績達錄取標準者, 於報名後至受訓前, 如因受記大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或因違反品操風紀受記過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撤銷考試或受訓資格 ; 受訓後發布處分者, 亦同 ( 所屬單位應將該項處分函報內政部警政署及中央警察大學 ) 五 各警察機關請自行審核所屬人員報考資格, 如經各服務機關審查合格者, 請依規定檢齊相關證件造冊送本校, 並副知內政部警政署 ; 審查不合格者, 本校不辦理複審, 各警察機關請自行以書面通知初審審查不合格者, 本校不另行通知 六 目前就讀本校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學生及警佐班受訓學員不得報考 ; 同一年度內報考本校二年制技術系各學系及警佐班各類考試者, 於錄取後至受訓前應具結擇一就讀, 並不得於中途棄讀, 轉讀其他類別或學系 ; 如已考取本類警佐班並經訓練期滿取得結業證書者, 不得重複報考其他類別之警佐班 七 留職停薪人員之相關規定 ( 一 ) 報名期間及考試日留職停薪者不得報考本項考試, 如於前述期間未回復現職狀態, 為自始不具應考資格, 相關函示如附件 2 ( 二 ) 基於政府應積極營造有利生育 養育 教育環境, 並推動國家與社會承擔嬰幼兒照顧責任, 有關應考資格年資 考績 獎懲採計部分, 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後之年資 考績 獎懲溯前採計 ( 參酌行政院 96 年 2 月 15 日院授人力字第 號函辦理 ) 八 考生報名資料除作為招生 ( 錄取人員資料亦作為學員基本資料使用 ) 及相關統計研究使用外, 其餘均依照 個人資料保護法 相關規定處理 九 中央警察大學在職進修研究生及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學生經依學則撤銷畢業資格, 或依學生 ( 員 ) 獎懲規則勒令退學者, 自處分發布三年內, 不得再應本大學各項入學 ( 招生 ) 考試 3
6 十 中央警察大學各班期受訓學員經依推廣教育訓練實施要點撤銷結業證書, 或依學生 ( 員 ) 獎懲規則勒令退訓者, 自處分發布三年內, 不得再應本大學各項入學 ( 招生 ) 考試 肆 招生名額 :40 名 伍 報名辦法 一 網路報名時間 : 自民國 107 年 1 月 5 日 ( 星期五 ) 上午 9 時起至 107 年 1 月 16 日 ( 星期二 )17 時止, 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方式 : ( 一 ) 一律以網路報名, 並須於 107 年 1 月 17 日前將報名表件送繳所屬警察機關收轉 ( 本校不受理個別報名或分次報名 ) ( 二 ) 以網路報名毋須購買簡章及報名表件, 請進入本校警職類招生考試網路報名系統 網頁, 選擇本次考試類別, 再點選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報名資料填寫, 進行報名, 並列印報名表件 請參閱招生簡章附件 1 中央警察大學 107 年警佐班第 38 期第 2 類招生考試網路報名流程圖 1. 應考人請詳閱本校公告之招生簡章後, 再進行報名及繳款等程序, 以免影響個人權利 2. 報名資料輸入後, 請再檢查是否正確, 若因報名資料輸入有誤造成作業上之失誤, 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3. 網路報名資料輸入後, 若未依本校招生委員會所規定之報名程序, 完成後續報名動作, 視同報名無效 4. 確認資料送出後, 請務必列印所有表件, 並持劃撥單前往郵局劃撥後, 檢具報名表件及其他相關附繳資料送繳所屬警察機關收轉, 始完成報名手續 三 報名費及繳費方式 : ( 一 ) 報名費 : 新臺幣 1,215 元 ( 含劃撥手續費 15 元 ) ( 二 ) 繳費方式 : 請應考人持報名表及所附繳款劃撥單 ( 由網路報名系統列印 ) 至郵局劃撥繳費 ( 繳費時間至 107 年 1 月 17 日止, 逾 4
7 期視同不合格 ), 並請經辦郵局於報名表左下角 蓋郵戳欄 處蓋郵戳章, 以資證明繳費 ( 劃撥繳款收據, 請妥善保存 ) ( 三 ) 請詳閱報名規定, 繳費後恕不接受取消報名申請, 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四 應繳表件資料 : 請依下列順序以迴紋針裝訂, 放入 A4 格式之資料袋, 並由網路報名系統列印報名專用封面, 黏貼於資料袋上, 俾便抽閱審查 ( 一 ) 准考證 ( 網路報名系統列印 ): 請貼妥最近 3 個月內之 2 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 與報名表相片同一式, 戴帽相片拒收, 自行列印者請用相片紙列印 ) ( 二 ) 報名表 ( 網路報名系統列印 ): 請貼妥最近 3 個月內之 2 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 與准考證相片同一式 ) 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 ; 個人資料請務必詳加檢查確認 ; 服務機關初審部分, 應考人勿填註任何資料, 由服務機關審核簽章 ( 三 )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 ( 乙等 ) 考試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 另通過 106 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者請檢具考選部寄發之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影本 (A4 格式 ) ( 四 ) 學歷證件影本 : 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 或同等學力以上 ) 或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巡佐班結業證書或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及格證書影本 三 ( 乙 ) 等考試及格者免繳學歷證件 (A4 格式 ) ( 五 ) 應考資格職務證件影本 : 現職銓敘合格實授審定函及派令影本 (A4 格式 ) ( 六 ) 警校畢 ( 結 ) 業證書影本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或臺灣警察學校畢 ( 結 ) 業證書影本 (A4 格式 ) 五 報名應注意事項 : ( 一 ) 應考人應依本考試報名辦法辦 ( 備 填 ) 妥相關手續 ( 資料 ), 未依規定辦理致影響其考試權益, 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5
8 ( 二 ) 准考證 准考編號 欄及報名表 服務機關初審結果 中央警察大學複審結果 欄勿填寫外, 准考證及報名表請應考人於上網填寫 列印後, 務必詳加檢查 確認 陸 服務機關初審作業注意事項 一 應考人報名表所填事項, 經服務機關相關權責單位查核無誤後, 於 服務機關初審結果 各欄蓋 合格 或 不合格 章 ; 並須由各權責單位主管核章 ; 機關主官 欄由機關主官核章 二 各服務機關完成初審後, 檢齊所屬初審合格應考人報考資料及機關報考名冊, 於 107 年 1 月 31 日前函送本校複審, 逾期致影響應考人權益, 由服務機關自行負責 三 其它報名作業事項, 請依內政部警政署訂定之警佐班第 38 期第 2 類報名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柒 准考證寄 ( 補 ) 發 一 准考證預計於 107 年 3 月 1 日以限時專送寄發應考人, 應考人如於 107 年 3 月 6 日前未收到, 請向本校招生委員會試務組查詢, 逾期未查詢致影響考試權益者, 應考人自行負責 二 應考人如未收到或遺失 ( 毀損 ) 准考證, 得於本招生考試筆試第一天第 1 節考試開始前 20 分鐘持相片 ( 須與報名表同一式 ) 警察人員服務證至試務中心試務組辦理補發 三 筆試第 1 節考試開始後, 不再辦理准考證補發, 並依中央警察大學入學考試試場須知相關規定辦理 捌 考試日期及考試地點 一 考試日期 :107 年 3 月 10 日 ( 星期六 ) 二 考試地點 : ( 一 ) 考區於考前 10 日在本校門口及網站公告 ( 二 ) 試場分配於考前 1 日在本校門口及網站公告 6
9 玖 筆試科目及日程表 日期時間 107 年 3 月 10 日 ( 星期六 ) 08:20-08:30 預備 上午 08:30 至 09:50 第一節 國文與憲法 10:20-10:30 預備 10:30 至 11:50 第二節 警察法規 ( 警察法 社會秩序維護法 警械使用條例 警察職權行使法 ) 13:20-13:30 預備 下午 13:30 至 14:50 第三節 警察勤務 ( 含警察勤務條例 ) 15:20-15:30 預備 15:30 至 16:50 第四節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備註 一 考試地點於考前 10 日, 試場分配於考前 1 日在本校門口及網站公告 ( 二 憑准考證應考 三 應試考生得攜帶不具通訊功能之手錶 小時鐘, 俾利知悉繳卷時間 壹拾 筆試試題型態與計分方式 一 筆試試題型態 : 單一選擇題 40 分 ( 每題 2 分, 共 20 題 ) 與 多重選擇題 60 分 ( 每題 3 分, 共 20 題 ) 二 計分方式 : 7
10 單一選擇題 答對者每題給 2 分 ; 答錯者倒扣 1/3 題分 ; 不答者以零分計 多重選擇題 答對每一選項者, 各獲得 1/5 題分 ; 答錯每一選項者, 各倒扣 1/5 題分 ; 完全不答者以零分計 壹拾壹 成績採計 一 本項考試成績計算採 筆試成績計分 方式辦理, 即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不採計資績計分 二 用電子計算機閱卷, 遇有異常之試卡仍可讀入時, 依下列方式處理 :( 請詳閱附件 4) ( 一 ) 未依規定用 2B 軟心黑色鉛筆作答, 致無法正確讀入答案者, 依讀入答案計分 ( 二 ) 擦拭不清 劃記太淡 劃記太大, 依讀入答案計分 ( 三 ) 單選題劃有二個以上答案者, 該題不計分 ( 四 ) 因應考人污損試卡, 致無法正確讀入答案者, 依讀入答案計分 壹拾貳 測驗題標準答案公布及試題疑義 一 測驗題標準答案公布 : 筆試結束後將測驗題標準答案公布於本校網站 二 試題疑義 : ( 一 ) 考生對於本校公布之標準答案如有疑義, 應於公布翌日起 3 日內 (107 年 3 月 13 日 24 時前 ), 至網路報名系統填具並列印試題疑義申請表, 以傳真 ( 本校傳真電話 : ) 方式提出疑義, 逾期或未敘明理由及檢附佐證資料者, 不予受理 ( 二 ) 同一考生對同一試題以提出 1 次為限 壹拾參 錄取標準及缺額遞補 一 依成績總分高低順序擇優錄取至滿額為止 8
11 二 成績總分相同時, 以下列考試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其順序為警察勤務 警察法規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國文與憲法 三 考試科目有一科以上零分或缺考者, 不予錄取 四 錄取人員報到受訓後, 如遇有缺額於 107 年 8 月 29 日前按成績總分排序遞補 壹拾肆 放榜及成績單寄發 一 放榜日期 : 暫定 107 年 4 月 11 日 ( 實際日期以榜示會議為準 ) 二 公告方式 : 本校門口及網站 三 錄取通知 : 各警察機關錄取人員名單及錄取受訓通知, 於放榜後函送各錄取人員及所屬警察機關 四 成績單寄發 : 放榜後以平信寄發考生本人 壹拾伍 應試規定 請詳閱本簡章附件 3 中央警察大學入學考試試場須知 及附件 4 中央警察大學電子計算機閱卷試卡作答注意事項 壹拾陸 成績複查 一 時間 : 錄取名單公告後 10 日內為限,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二 申請費用 : 複查費每科新臺幣 50 元 複查費 100 元以下劃撥手續費為 5 元 ;101 元以上為 10 元 三 申請手續 : 至網路報名系統填具並列印 繳款劃撥單 及 複查成績申請表, 但缺考 1 科以上者不得申請複查, 申請後請持繳款劃撥單至郵局劃撥繳費, 並將複查成績申請表 成績單影本及附貼足郵票之回件信封 1 個, 掛號寄 中央警察大學招生委員會複查小組 收 四 複查成績以複查筆試科目之測驗題該項成績為限, 不得申請重新讀卡 申請閱覽或複製試卡 亦不得要求告知命題人員之姓名及 9
12 其他有關資料 五 複查結果若有增減分數或錄取情形有異動者, 不得異議 六 榜示公告之日起 7 日內如未收到成績單, 請自行至本校網站列印 七 同一科目申請複查以 1 次為限 八 如未按上述各點辦理申請複查者, 均不予受理 壹拾柒 體格檢查 一 錄取人員應攜帶本校寄發之體檢表, 至指定醫院 ( 公布於本校網站 ) 辦理體格檢查 ( 費用由錄取人員自行負擔 ), 並於受訓報到當日繳交本校審核 二 錄取人員應自行檢視體檢結果是否符合簡章規定, 本校將就錄取人員報到當日繳交之體檢表審查, 並以受訓報到當日審查結果為準, 事後不得申請辦理複檢 有關體格檢查規定如下 : ( 一 ) 肝功能 (GOT GPT) 異常, 指數超過正常值 5 倍以上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取消受訓資格 肝功能檢查 (GOT GPT) 報告, 須請醫院註記正常值範圍 ( 二 ) 肺結核檢查 : 胸部 X 光檢查異常, 肺結核經痰塗片陽性反應者, 須依醫生指示接受治療, 於報到時檢附治療後經本校指定醫院胸腔科 感染科或結核專科醫師開立之診斷書, 證明肺結核無傳染之虞, 始可入校接受訓練 至到訓後當事人如需辦理保留訓練資格接受後續治療者, 則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三 體格檢查為考試程序之ㄧ, 未依錄取受訓通知規定時間繳交指定醫院體檢表或檢查項目不齊全者, 視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撤銷受訓資格 四 錄取人員所繳交之體檢表, 其檢查日期僅限本校受訓報到日前 90 日以內為有效 ( 即 107 年 5 月 29 日以後體檢 ); 各指定醫院檢查時間及體檢表完成日數不一, 請錄取人員自行掌握時間, 以符 10
13 時限 五 備取生體格檢查報告因報到時間急迫, 無法於受訓報到時繳交, 應於報到日起 3 日內至本校指定醫院完成體檢, 若體檢報告不符合二之 ( 一 ) ( 二 ) 之規定者, 撤銷錄取資格 六 受訓期間如發現有癲癇 精神病或其他疾病經招生委員會召開專案會議決議認為不堪接受本校教育訓練者, 均予退訓 壹拾捌 報到及訓練期程 一 報到時間 : 暫定 107 年 8 月 27 日 ( 星期一 ) 二 訓練期程 : 暫定 107 年 8 月 27 日至 108 年 6 月 26 日, 為期 10 個月 三 前述期程以錄取受訓通知所載日期為準 四 未依錄取受訓通知規定時間辦理報到者, 撤銷受訓資格 五 錄取人員應於報到時, 繳驗符合前項應考資格規定之證件正本 考試及格證書及專科以上學歷證件正本, 未繳驗者, 撤銷受訓資格 壹拾玖 訓練有關規定 一 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訓練, 應於報到受訓前報請內政部警政署核准, 並應依錄取受訓通知規定時間內繳驗體檢證明及相關文件, 始得辦理延後報到或保留受訓資格 二 有關本期訓練及成績評核 ( 淘汰 ) 規定, 依照 中央警察大學推廣教育訓練實施要點 教育計畫及本校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 詳情請至本校推廣教育訓練中心網站查閱 ) 三 受訓期間 ( 含例假日 ), 編入保安警察第一總隊機動保安警力, 依 內政部警政署機動保安警力支援運用作業規定 調派運用 貳拾 結業任用 受訓學員結業後, 由內政部警政署按其結業總成績依序分發警察機 11
14 關 學校擔任行政巡官 ( 含分隊長 區隊長 ) 職務 惟若有 警察 人員陞遷辦法 第 14 條規定不得辦理陞任情形之一者, 俟符合規定 時, 再由內政部警政署辦理分發 貳拾壹 申訴處理 一 考生對於服務機關審查報考資格之結果認為有損其權益時, 得於服務機關通知初審審查不合格之日起 7 日內, 以書面向服務機關提起複審 二 考生對於考試結果或其他各項試務工作認為有損其權益時, 得於本校錄取名單公告日起 20 日內, 以書面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說明如下 : ( 一 ) 申訴書應詳載考生姓名 准考證號碼 報考類別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日期 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希望獲得之補救及檢 附有關文件或證據 ( 二 ) 考生申訴案, 如有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 1 申訴書件不齊全, 經限期補正而逾期不補正者 2 逾申訴期限者 ( 三 ) 申訴以 1 次為限, 申訴處理結果經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後, 由本校於受理後 1 個月內正式函復申訴人, 必要時得組成專案小組公正調查處理, 並應告知申訴人行政救濟程序 貳拾貳 本校查詢電話及網址 一 查詢電話 : 請應考人依查詢事項電詢本校相關單位 ( 一 ) 秘書室 ( 試題疑義 ) 警用電話 : 中華電信 :(03) 或 (03) 轉
15 ( 二 ) 教務處 ( 試務組 ): 試務工作警用電話 : 中華電信 :(03) 或 (03) 轉 4135 或 4173 ( 三 ) 學生事務處 ( 場務組 ): 試場查詢警用電話 : 中華電信 :(03) 或 (03) 轉 4188 或 4189 ( 四 ) 醫務室 ( 醫務組 ): 體格檢查警用電話 : 中華電信 :(03) 或 (03) 轉 4655 ( 五 ) 推廣教育訓練中心 : 訓練事宜警用電話 : 中華電信 :(03) (03) 轉 4789 或 4851 二 本校網址 : cpu.edu.tw 貳拾參 各種表件 ( 由應考人至網路報名系統填具資料並列印 ) 一 准考證二 報名表三 劃撥單四 中央警察大學 107 年警佐班第 38 期第 2 類招生考試報名專用封面 貳拾肆 附件 附件 1: 中央警察大學 107 年警佐班第 38 期第 2 類招生考試網路報名流程圖 13
16 附件 2: 留職停薪人員之相關函示附件 3: 中央警察大學入學考試試場須知附件 4: 中央警察大學電子計算機閱卷試卡作答注意事項附件 5: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路線圖附件 6: 中央警察大學校區平面圖 14
17 附件 1 中央警察大學 107 年警佐班第 38 期第 2 類招生考試網路報名流程圖 建議使用 IE 或 Chrome 瀏覽器登入報名系統 並使用 Adobe Reader 軟體及以雷射印表機列印相關表單 開始 請詳細閱讀招生簡章, 符合資格始得報名 進入本系統 進入本次考試類別 請詳細閱讀本頁注意事項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產生准考證 報名表 繳費單及報名專用封面等報名表件, 請將本頁 PDF 文件全數列印 點選 報名資料填寫, 請詳實填寫所有基本資料, 並謹記個人密碼, 日後使用本系統各項功能 列印本頁 PDF 文件 若有特殊字無法列印時, 待文件印出後, 以紅筆人工填寫 準備下列報名表件及證件 :1. 於准考證請貼妥 2 吋彩色相片 ; 2. 報名表請黏貼相片 ( 與准考證相片同式 ) 及身分證正 反面影本 ;3.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 符合應考資格之學歷證件 ( 含警校畢結業證書 ) 相關影本 ;5. 符合應考資格之職務證件 ( 合格實授銓敘函及派令 ) 影本 ;6. 黏貼報名專用封面於 A4 格式之資料袋上 於報名期限前至郵局臨櫃劃撥繳費, 並請郵局承辦人在報名表上蓋郵戳證明已繳費, 將所有報名表件及證件裝入貼有報名專用封面之 A4 格式之資料袋內, 送繳所屬服務機關收轉本校, 逾期不予受理 請務必於 107 年 1 月 16 日 17 時前完成網路報名, 並於 107 年 1 月 17 日前完成繳費及送繳作業 完成報名手續 15
18 附件 2 留職停薪人員之相關函示 壹 銓敘部 95 年 11 月 24 日部銓四字第 號書函貴署函詢公務人員經核准進修, 於進修期間得否申請侍親留職停薪疑義一案, 復如說明, 請查照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 95 年 11 月 21 日局考字第 號書函轉貴署 ( 行政院衛生署 ) 同年月 16 日衛署人字第 號函辦理 二 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2 條規定 : 本辦法所稱留職停薪, 係指公務人員因育嬰 經服務機關核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原職缺及停止支薪, 並於規定期間屆滿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後, 回復原職務及復薪 第 3 條規定 : 本辦法以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2 條所稱之公務人員為適用對象 第 4 條第 2 項規定 : 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得申請留職停薪, 除第 1 款各機關不得拒絕外, 其餘各款由各機關考量業務狀況依權責辦理 : 一 養育 3 足歲以下子女者, 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 二 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者 準此, 經核准進修人員, 如仍屬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 2 條所稱之現職人員, 自得經由各機關考量業務狀況後, 依權責核准其辦理侍親留職停薪 ; 惟如申請侍親留職停薪經核准者, 於留職薪期間從事進修或其他與留職停薪原因不符之情事, 則為法所不許 貳 考選部 選高字第 號書函公務人員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報考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查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 :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應薦任升官等考試 : 一 現任委任第五職等或具有法定任用資格現任相當於委任第五職等人員三年以上, 已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最高級者... 又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2 條規定 : 本辦法所稱留職停薪, 係指公務人員因育嬰 侍親 進修及其他情事, 經服務機關核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職缺及停止支薪, 並於規定期間屆滿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後, 回復原職務及復薪 是以,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期間已非現職人員, 依前揭規定不具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應考資格 參 銓敘部 96 年 10 月 23 日部法二字第 號書函所詢公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其祖父過世, 復職後可否於百日內請喪假一案, 復請查照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 96 年 10 月 15 日局考字第 號書函轉來台端同年月 3 日致該局局長電子信箱電子郵件辦理 二 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2 條規定 : 本辦法所稱留職停薪, 係指公務人員因育嬰 侍親 進修及其他情事, 經服務機關核准離開原職務而准予保留職缺及停止支薪, 並於規定期間屆滿或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後, 16
19 回復原職務及復薪 第 10 條規定 : 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 如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或本辦法規定之情事, 各機關應依相關法令處理 是以, 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 僅未具現職人員身分, 先予敘明 三 復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 以下簡稱請假規則 ) 第 3 條第 l 項第 6 款規定 : 因父母 配偶死亡者, 給喪假 15 日 ; 繼父母 配偶之父母 子女死亡者, 給喪假 10 日 ; 曾祖父母 祖父母 配偶之祖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兄弟姐妹死亡者, 給喪假 5 日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旨揭所詢疑義, 以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 既未具現職人員身分, 如有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6 款喪假事由, 不生請假疑義 ; 惟於辦理回職復薪後, 如仍在給假規定期限內者, 得由服務機關依其料理喪事之需要覈實認定給假 肆 銓敘部 97 年 12 月 8 日部銓四字第 號函有關貴局建議放寬公務人員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從事進修且給予學習時數, 但不補助進修經費一案, 復如說明, 請查照 一 復貴局 ( 人事行政局 ) 民國 97 年 11 月 24 日局考字第 號書函 二 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 以下簡稱留職停薪辦法 ) 第 4 條第 l 項規定 : 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應予留職停薪 : 二 選送國內外進修, 期滿復經奉准延長者 三 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 其進修項目經服務機關學校認定與業務有關, 並經核准者 同條第 2 項規定 : 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得申請留職停薪, 除第 1 款各機關不得拒絕外, 其餘各款由各機關考量業務狀況依權責辦理 : 一 養育 3 足歲以下子女者, 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 三 依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定, 公務人員育 3 足歲以下子女, 且本人及配偶均為公務人員時 本人或配偶任一方均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 即申請時不以女性公務人員為限 ), 機關對該依該款規定辦理留職停薪者約占全部留職停薪人數一半 是以, 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2 項第 1 款之規定, 與政府鼓勵公務人員多生育之目的不謀而合 又為使各機關公務人員有自我成長空間, 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l 項第 3 款亦已有所規定, 爰公務人員如有進修意願, 隨時均得依該規定申請, 不影響公務人員從事進修以利職場發展及終身學習之目標 又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係為專心養育 3 足歲以下之子女, 爰留職停薪辦法規定機關不得拒絕 ; 公務人員如因職場發展及自我成長之需而進修, 不論是入學進修或選修學分, 各種進修均須花費相當時間及心力, 俾能順利完成進修學程, 如同意公務人員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從事進修, 易因進修而無法專心養育子女, 反與政府鼓勵生育之政策有違, 另亦將引起依其他留職停薪條款辦理留職停薪者要求援引比照之困擾 至是否核給進修人員進修時數及給予補助一節, 與本部無涉, 併予敘明 17
20 伍 教育部 98 年 7 月 29 日台人 ( 二 ) 字第 號函有關教師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進修活動一案, 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請查照 一 復貴府 ( 桃園縣政府 )98 年 6 月 29 日府教創字第 號函 二 查本部前以 98 年 6 月 6 月台人 ( 二 ) 字第 號函就教師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進修活動釋示在案, 茲補充說明如下 : ( 一 ) 教師於上開函示前, 原已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規定奉准進修, 嗣後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 准予進修至結業為止 ; 惟 98 年 6 月 6 日以後 ( 含 ) 奉准進修者, 嗣後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時, 僅准予進修至當學期為止, 復職後始得繼續從事進修活動 ( 二 ) 有關 進修活動 範疇, 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 3 條規定, 係指教師在國內 外學校或機構, 修讀與職務有關之學分 學位 ( 三 ) 有關 教師準備論文期間是否視同為進修活動 一節, 如已辦理學校註冊在家準備論文, 則視同進修活動 18
21 附件 3 93 年 11 月 16 日修正核准 95 年 12 月 1 日修正 中央警察大學入學考試試場須知 102 年 12 月 5 日校學字第 號函修正全文一 考生遺失准考證, 在第一天第一節考試前二十分鐘可至試務組申請補發 考生須於規定考試時間, 攜帶准考證入場, 未帶准考證入試者, 經監考人員核對報名表, 驗明確為考生本人無誤後, 除非准考證能在當節考試結束前送到, 否則扣該科原始成績十分, 同時核對身分所需時間不另延長 未到考試時間, 考生不得先行進入試場, 亦不得攜帶任何妨害考試公平性之物品 ( 如呼叫器 傳呼器或行動電話等 ) 進入試場, 違者扣該科原始成績二十分, 至該科零分為止, 不聽制止者取消考試資格 遲到超過二十分鐘者, 不准入場, 強行進入者, 取消考試資格 已進入試場應試者四十分鐘內不得出場, 強行出場者, 取消考試資格 二 考生應按照編定座位號碼入座, 並不得在考場內之桌椅 准考證 文具 肢體 其他處所或物品上書寫考試有關科目之文字 符號等,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考生於每節考試完畢前將考試題目 答案抄寫夾帶離場, 經監考人員發覺者, 扣該科原始成績二十分 三 考生入座後應將准考證放在考桌桌面, 以便查驗, 違者扣該科原始成績一分 四 試卷 ( 卡 ) 考桌及准考證三 ( 四 ) 者之號碼須完全相同, 如有不符, 應即舉手, 請在場監考人員查明處理 凡經作答後, 始自行發現錯誤者, 扣該科原始成績十分 經在場監考人員發現錯誤者, 扣該科原始成績二十分 考生自行更換座位應試者, 該科不予計分 五 考生除應試規定可使用之文具外, 不得攜帶簿籍 紙張及計算工具等物品入座,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六 若無特別規定, 考試試卷限用藍或黑色之墨水筆繕寫, 試卡用 2B 軟心黑色鉛筆作答, 違者該科試卷或試卡不予計分 七 考試題目, 除印刷不明得於發題後十分鐘內舉手發問外, 其他概不得發問, 違者扣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八 考生不得交談 偷看 抄襲,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九 考生不得有傳遞 夾帶 交換試卷 ( 卡 ) 或其他舞弊情事, 違者勒令退出試場, 並取消考試資格 十 考生不得有頂替 舞弊情事, 違者除勒令退出試場及取消考試資格外, 代考生如係在校學生, 即行函請其就讀之學校陳報教育部予以開除學籍之處分, 如為各機關學校現職人員, 函其服務機關學校予以處分, 如有涉及違法情事, 19
22 則送請有關機關依法懲辦, 此法律責任亦適用於其他人員 十一 試卷 ( 卡 ) 不得污損 折疊 捲角 撕裂或作任何與答題無關之符號或文字, 亦不得擅自拆開彌封, 違者該科試卷或試卡不予計分 十二 各科答案均須寫在試卷 ( 卡 ) 內, 寫在試題紙上或卷面上或不照試題上所規定之符號及位置作答或劃記不明顯或改正擦拭後模糊不清者, 該題不予計分 十三 試題必須連同試卷 ( 卡 ) 繳回, 不得攜出試場,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十四 每節考試時間終了前, 考生一經離座, 應即將試卷 ( 卡 ) 連同試題交給監考人員, 不得中途更改答案,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每節考試終了鈴 ( 鐘 ) 響時, 應立即停止作答, 並將試卷自行摺妥, 靜待監考人員收卷 ( 卡 ), 如仍繼續作答者, 扣該科原始成績二分, 不聽制止者, 該科不予計分 十五 每節考試繳卷時, 應請監考人員在准考證上蓋章 試卷上之座位號碼不得自行撕毀, 違者該科試卷不予計分 考生出場後, 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及高聲喧嘩, 違者扣該科原始成績十分, 不聽制止者, 該科不予計分 亦不得宣讀答案或用其他方式指示場內作答,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十六 考生不得擾亂試場秩序及影響他人作答, 違者經勸告不理者, 即勒令出場, 該科不予計分 如拒不出場者, 取消考試資格 十七 考生不得威脅其他考生作弊或有威脅監考人員之言行,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並送請有關機關依法懲辦 十八 如發現非因考生原因試卷 ( 卡 ) 遺失, 考生應於接到補考通知後即行補考, 拒絕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九 考生如有其他舞弊行為為本須知未列舉者, 按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 20
23 附件 4 中央警察大學電子計算機閱卷試卡作答注意事項 1. 電子計算機閱卷是利用光學原理來閱卷, 所以試卡一定要保持乾淨, 試卡不可以摺疊 捲曲 弄髒或擦破 2. 試卡只能用 2B 軟心黑色鉛筆作答, 硬心鉛筆容易劃破, 而且所劃的記號太淡, 閱卷機不容易感應, 這個答案很可能就等於未作答 3. 試題開始作答以前, 須詳細核對准考證上的號碼, 座位上的號碼及試卡上的號碼是不是完全相符, 如果不相符請立刻向監試人員聲明更正 4. 試題紙上如果屬於單一選擇題類者, 則其中有一個答案是對的, 請慎重選擇正確答案, 然後將試卡上該位置的長方格範圍內塗黑, 所選的題號和所答的題號必須完全相符, 塗黑的時候, 必須把長方格範圍內塗滿, 但不要超出範圍 5. 各科選擇題類型及其計分方式詳見各科試題說明 6. 考生除了塗寫在答案位置外, 不可以在試卡上其他部分塗寫字跡, 在試卡上亂劃, 不予計分 7. 答案的正確劃法和錯誤的劃法, 舉例如附錄, 請特別注意 8. 未依上述規定作答, 致電子計算機無法正確計分時, 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不得提出異議 其試卡仍可讀入電子計算機閱卷時, 依所讀入答案計分 附錄 : 試卡劃記法 ( 範例 ) 假設有考生, 考測驗題時, 對前十題之作答 : 第 1 題 :B; 第 2 題 :C; 第 3 題 :D; 第 4 題 :B; 第 5 題 :A; 第 6 題 :A; 第 7 題 :B; 第 8 題 :D; 第 9 題 :A; 第 10 題 :B; 其劃記方法如下所示 : 1. 將試卡平置桌面上 2. 通常以左手按住卡片, 右手持 2B 軟心黑色鉛筆, 逐題劃記如圖示 3. 劃記時, 鉛筆不要削得太尖 由左而右, 橫向劃記, 劃線宜粗 黑 清晰, 劃滿方格為度 4. 圖上第 31 題以後所示, 都是不合規定的劃法 如第 31 題, 只劃個半截線 ; 第 32 題, 劃在格子外面 ; 第 33 題, 劃得太細 ; 第 34 題, 劃得太長, 侵入別格 ; 第 35 題, 擦拭不潔 注意 用電子計算機閱卷, 遇有異常之試卡仍可讀入時, 依下列方式處理 : 1. 未依規定用筆作答, 致無法正確讀入答案者, 依讀入答案計分 2. 擦拭不清 劃記太淡 劃記太大, 依讀入答案計分 3. 單選題劃有二個以上答案者, 該題不計分 4. 因應考人污損試卡, 致無法正確讀入答案者, 依讀入答案計分 21
24 附件 5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路線圖 22
25 附件 6 中央警察大學校區平面圖 23
104年警正班第25期招生簡章
中央警察大學 104 年警正班第 25 期招生簡章 依據 : 內政部警政署訂定之警正班第 25 期遴訓簡則 校 址 33304 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 56 號 網 址 http://www.cpu.edu.tw 聯絡電話 03-3273315 03-3282321 轉 4135 1996( 內政服務熱線 ) 傳真 03-3287105 中央警察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目 錄 壹 招生重要期程摘要 1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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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2B NO.99352001 102-E8 第壹部分 : 選擇題 ( 占 80 分 ) 72 1 說明 : 第 1 題至第 n 題, 每題有 4 個選項, 其中只有一個是正確或最適當的選項, 請畫記在 答案卡之 選擇題答案區 各題答對者, 得 2 分 ; 答錯 未作答或畫記多於一個選 項者, 該題以零分計算 1 1873 C. Douglas 1923 Thomas Barclay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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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3 7 11 21 ( ) PPT p01 p13 23 ( ) PPT p1 p3 27 ( ) PPT p3 p1 34 ( ) PPT p2 p 36 ( ) PPT p p1ppt p7 p10 37 ( ) PPT p2 p7 39 ( ) 44 61 On Light 72 80 83 壹 實施計畫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 壹 依據 :102 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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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模擬試卷僅供參考, 非經本班同意不得複製 參加國家考試 g co ://com 鼎 ttp://com 鼎文 en.com 鼎文補.com 鼎文補習m 鼎文補習班補m 鼎文補習班 h 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 -w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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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招生簡章
中央警察大學 107 學年度學士班 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招生簡章 內政部 107 年 1 月 26 日台內警字第 1070870244 號函核定 校址 33304 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 56 號 網址 https://www.cpu.edu.tw 聯絡電話 03-3273315 03-3282321 轉 4135 4144 1996( 內政服務熱線 ) 傳真 03-3287105 中央警察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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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email protected]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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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 96 年度施政計畫 目 錄 叁 叁 叁 雲林縣政府 96 年度重要施政計畫目標與重點 壹 民政部門 () () 23 () 9 11 23-1- -2- 貳 財政部門 參 建設部門 -3- -4- 肆 工務部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15 18 () 伍 教育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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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6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程式設計 職種 學科 試卷 選手證號碼 ( 崗位編號 ): 姓名 : 注意事項 : 請將答案劃記於答案卡, 未依規定劃記者不予計分 試題說明 :( 選擇題共 25 題每題 4 分, 答錯不倒扣, 共 100 分 ) ( )1. 執行以下 Visual Basic 程式片段, 其結果為何?(A) 15 (B) 12 (C) 7 (D) 3 D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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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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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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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解析 公民與社會考科 試題分析 名師陳金榜老師 一 前言 二 考題類型 : 依題型, 可概括區分為下述幾類 : 1 心理與社會學單元 政治學單元 7 w r 經濟與永續發展單元 j ; ) 2
試題. 答案 依據大考中心公布內容 公民與社會考科 名師 / 陳金榜老師臺南一中 / 廖翠雰老師 發行人 / 陳炳亨總召集 / 周耀琨總編輯 / 蔣海燕主編 / 陳俊龍校對 / 何秀云 蔡宛諭美編 / 張淳惠. 張育輔本書內容同步刊載於翰林我的網 出版 / 民國一 0 二年七月 發行所 / 7 0 2 4 8 臺南市新樂路 76 號 編輯部 / 7 0 2 5 2 臺南市新忠路 8-1 號 電話 /(06)
79 3 (383)078-085 國 家 考 試 知 多 少.indd 79 2007/7/18 6:46:23 PM
78 383 現行考銓制度 補充教材 國家考試知多少 / 謝連參 現行考銓制度 第一次開課時 有幾位同學分別問及有關參加國家考 試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如何蒐集應試科目有關資料 如何準備考試 以及考 試答題技巧等問題 茲依據相關規定及個人經驗說明如下 一 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之規定一向寬鬆 以報考人數較多的高考三 級 大專畢業 普考 高中 職畢業 為例 行政類如一般行政 一般民 政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20190213~20190219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APP 或登入本活動網站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1 500 表 1: 各國平均分數
2012 年多益測驗全球考生資料統計報告 A < 1> 2012 B < 2> 100% 500 2012 2012 / 21 25 (38%) 57% (58%) 25% / 20% 35% 53% 31% 17% / 31% 12% 6 45 1-10% 81% 6 2012 48 3 30% 1 編註 1: 請見 P.15 編註 2: 請見 P.17 1 500 表 1: 各國平均分數 466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5...5...6...7...7 伍 有 機 液 肥 的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技術專刊 103-2 (NO.158) 與 應用 作 製 定價 新臺幣30元 行 政 院 農業委員會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中華民國103年6月 編印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中央警察大學 104 學年度碩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 依據 : 內政部 104 年 1 月 19 日內授警字第 1040400971 號函核定 校址 33304 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 56 號 網址 http://www.cpu.edu.tw 聯絡電話 03-3273315 03-3282321 轉 4135 4174 1996( 內政服務熱線 ) 傳真 03-3287105 中央警察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 50 週年慶登錄發票抽 2018 年第 44 週 20181031~20181106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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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2333) 截至 2015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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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科 : 會計師 科目 : 中級會計學 105 年專技高考會計師考試試題 甲 申論題部分 :(50 分 ) 4 4 A 50,000 22 2,000 $14 4 2 50,000 $15 3 2 50,000 60,000 $16 3 2 A 45,000 60,000 2,400 $12 2 4 61,000 $10 10 X1.12.31 84,000-84,000 1 (22 4 2 3)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學測精彩析 第壹部分 ( 占 84 分 ) 楊慧媛老師聯合題 師大附中 姚翰玲老師聯合題 梁蕙蓉老師聯合題 說明 : 第 1 題皆計分 第 1 題皆是單選題, 請選出一個最適當的選項標示 在答案卡之 選擇題答案區 每題答對得 2 分, 答錯不倒扣 1 4 A B C D 圖一 答案
歷史 : 師大附中 / 楊慧媛地理 : 師大附中 / 姚翰玲三民主義與現代社會 : 師大附中 / 梁蕙蓉 老師老師老師 76 (06)2619621#314 http: www.worldone.com.tw http: www.hle.com.tw E-mail:[email protected] 學測精彩析 第壹部分 ( 占 84 分 ) 楊慧媛老師聯合題 師大附中 姚翰玲老師聯合題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資源班班領域教學進度表 ( 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表 ) 領域 : 社會技巧領域組別 :M/3 教學者 : 陳鴻佳老師每周教學節數 :1 節 1. 能加強多元性別互動技巧 (2-b-4) 2. 能加強學校基本適應技巧 (3-b-1) 3. 能加強社區基本適應技巧 (3-b-2) 第一週 8/29-9/3 第二週 9/4-9/10 第三週 9/11-9/17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2010/03 1. 2. 3. .. . 14 * (Cer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1. 2. 3. ( 5~15%) 4. 5. 20% 企業看證照 具加分效果 機械專業證照至今已獲得120家機械相關企業的認同與支持 企業表達認同的具體作法包含 給予獲證考生優先面試的機會 運用此認證 作為公司招募員工時確保所錄取之新 人基本能力的方式 鼓勵員工報考 提升專業能力
基本數學核心能力測驗_行為觀察記錄紙_G2版本
基本數學數學核心能力測驗 G2 行為觀察記錄記錄紙 學校 : 班級 : 姓名 : 日期 : 記錄者 : ~ 學生作答時, 請他 ( 她 ) 將雙手皆置於桌面 ~ 認識數字 ( 三 ): 數列 ( 共 1 頁 ) 注意事項 逐題觀察並作底下記錄, 等分測驗做完後, 每一個策略任選一題問 這一題你是怎麼算的? ( 如果只運用一種策略, 則再任選 2-3 題訪問 ) 利用學生的回答來作為 自己觀察記錄的證據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頁 1 / 6 法規名稱 : 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修正時間 :102.11.25 第一條本辦法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第九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 ( 以下簡稱本訓練 ) 依本辦法行之 本辦法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三條 本訓練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以下簡稱保訓會 ) 及所屬國家文官學院 ( 以下簡稱文官學院 ) 辦理 必要時得委託訓練機關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招生辦法奉教育部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24 日 臺教技 ( 四 ) 字第 1020074244 號函准予核定 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招收轉學生簡章 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招生委員會校址 : 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二路 420 巷 15 號電話 :(07) 3811765 轉 1115 1120 傳真 :(07)3811112 網址 :www.yuhing.edu.tw 103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我們製作了以下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伍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員工作手冊 我們製作了以下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重要釋例 92 2 26 0920001662 91 11 21 9106743 92 2 10 0920000903 95 10 11 0950006806 42 95 10 17 0950009936 91 2 07 9100679 91 6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指定科目第六次聯合模擬考試 物理考科 s 105 n 4 6~7 - 作答注意事項 - 考試時間 :80 分鐘作答方式 : 選擇題用 2B 鉛筆在 答案卡 上作答 ; 更正時, 應以橡皮擦擦拭, 切勿使用修正液 ( 帶 ) 非選擇題用筆尖較粗之黑色墨水的筆在 答案卷
全國公私立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指定科目第六次聯合模擬考試 物理考科 s 105 n 4 6~7 - 作答注意事項 - 考試時間 :80 分鐘作答方式 : 選擇題用 B 鉛筆在 答案卡 上作答 ; 更正時, 應以橡皮擦擦拭, 切勿使用修正液 ( 帶 ) 非選擇題用筆尖較粗之黑色墨水的筆在 答案卷 上作答 ; 更正時, 可以使用修正液 ( 帶 ) 未依規定畫記答案卡, 致機器掃描無法辨識答案 ; 或未使用黑色墨水的筆書寫答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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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小 型 企 業 資 訊 保 安 指 南 若對本指南內容有任何查詢 請聯絡 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 (HKCERT) 電郵: [email protected] 電話: 8105-6060 傳真: 8105-9760 2007 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 香港警察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本指南所載資料只作參考之用 有關資料的誤差 遺漏或不足 版權擁有人概不負責 讀者需要承擔使用本指南的資料作任何用途的所有責任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Social 39 5 3.9,9,35 6,668.77 5,67.66 3.74.45 6.43 86.49 6,668.77 5 3 5 3.65 5 49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9 4 eatm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53 6 3 5 4 5 8,865 57%43%
1509
小一年級適用 由於新學期, 九月只提供一個款式予學生, 如對有敏感, 請聯絡本公司個別跟進 最新款式 辣 請將餐單表格連繳費收據或支票於 6 月 26 日 ( 五 ) 到校交回活力午餐職員繳費資料 含有菇菌類 小辣 關愛基金 ( 已成功申請在校午膳津貼 ) * 選用非油炸枝竹 小骨 含有雞蛋 含高鈣食品 支票號碼 抬頭請寫 '' 泛亞飲食有限公司 '' 含高纖維食品 低碳餐或 ''Asia Pacific
HKSTPC-Annual Report Chi
企業管治報告 14 企業管治架構 股東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董事會 管理層 企業合規 - 90 - 企業發展 董事會 17 1 16 董事會成員組成 2015 11 20 80 85 簡介會 2016 1 成員與時並進 2015 利益申報 14 利益衝突 - 91 - 董事會職能 77% 專業建議 承擔責任 6 常務委員會 95 企業拓展及批租委員會 9 8 80% - 92 - 企業發展
46 2011 11 467 數位遊戲式學習系統 7 2011 11 467 47 3 DBGameSys 48 2011 11 467 正規化資料模組 如何配置並儲存電子化資料 以 便減少資料被重覆儲存的程序 DBGameSys的主要功能模組包 學習者 審核評分模組 含 正規化資料模組 審核評分 模組 高分列表模組3大區塊 系統資料庫 在正規化資料模組的執行 高分列表模組 過程中 先要求學習者瀏覽遊戲
49.12%1997 52010 59.99% 82.48% 20101220119 88.67%201112 2.31%201212 9.02% 2012 47.28% 2012 42.28%27 10.44% 74.65% 2013 20.28%4.06%1.01% 2016100%
1938 1953 2000CRC 2006CRC 50% CRC2010 2007510 2007 200711 20087CRCCRC56.62% 23.14%19967 27.80% 20081166.98% 20003 63.59% 2011CRNC 49%1% BEID Fund 49.12%1997 52010 59.99% 82.48% 20101220119 88.67%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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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會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1033) 海外監管公告 此海外監管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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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新生體檢及異常統計表 (102 學年度 ) 國立成功大學 102 學年度新生體檢表概況 學院別 未檢 比例 不合格 比例 合格 比例 總 文學院 16 4.68 290 88.96 36 11.04 342 理學院 48 9.86 345 78.59 94 21.41 487 工學院 256 12.59 1432 80.54 346 19.46 2034 管理學院 42 5.10 672 85.93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法律依據 預算收入 94
第七章行政工作 93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7.1.1 法律依據 7.1.2 預算收入 94 五 2006 年收入管理 圖表二十六 2006 年收入結構 7.1.3 預算支出 95 圖表二十七 2006 年支出管理 96 圖表二十八 2006 年實際支出結構 圖表二十九 2006 年預算支出與實際支出對比 97 7.2 人員 圖表三十 1999 2006 年人員數目比較表 98 附件行政申訴範疇立案調查個案撮要
LCIDC01_ doc
華郵政臺字第㆕㈨㈦號執照登記認為第㆒類新聞紙類 華民國㈨㈩㆒年㈩㆒ ㆓㈩ (星期㆔)版出㈥. ㆔期星每卷㆒㈩㈨第期㈦㈩㈥第發行零售全年訂購處 址電話立法院公報處每冊新臺幣㈧ 元計㈧ 期㈧折優待立法院公報處 山南路㆒號㆓㆔㈤㈧㈤㆔㈤㆓頁次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㈧次會議紀錄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繼續質詢 (㆕㈨ ㆓㈤㈧)國是論壇 (㆔㈤㈦ ㆔㈥㈧)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㈦次會議議事錄 (㆔㈥㈨
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測驗日程表 *108 年度修改處 週次 - 節次 時間科目 週次 - 節次 時間 :20~09:10 水污染防治法規 :20~09: :20~10:00 無機性廢水處理 :20~10:00 科目 廢水處理單元操作維護 特性概論與
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測驗日程表 1-1 08:20~09:10 水污染防治法規 2-1 08:20~09:10 1-2 09:20~10:00 無機性廢水處理 2-2 09:20~10:00 廢水處理單元操作維護 特性概論與水質分析 1-3 10:10~10:50 有機性廢水處理 2-3 10:10~10:50 水質分析實作 1-4 11:00~11:40 許可申報實務 2-4 11:0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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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 : 搭乘長榮或中華航空期間 :2019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0 年 04 月 09 日報價適用 :2019/07/31 前預訂 此版報價是以華航訂位艙等 " T 艙 " 做為基準的報價表, 若訂到不同艙等則票價不同, 會產生不同的報價 此已含稅金 : 兩歲以上每人 NT$ 2200 ( 依航空公司公告為準 ) 此以下項目不包含 : (1) 本渡假村 Petit Club 適合 2-3
第一章 緒論
8.doc 9483 175-203 中共地方政府 較大的市 建制與地位之探討 摘要 關鍵詞 : 較大的市 設區的市 行政區劃 地級市 地方政府 地方立法 175 壹 前言 1 2 貳 較大的市 設置的背景與意義 1949 10 176 1950 1954 9 20 53 1955 6 9 20 1959 9 17 9 3 1978 177 33 4 5 6 80 7 1976 1979 7 1 20
Microsoft Word - 碩士入學考試簡章.doc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101 學 年 度 碩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招 生 簡 章 依 據 : 內 政 部 101 年 1 月 17 日 內 授 警 字 第 1010070791 號 函 核 定 校 址 33304 桃 園 縣 龜 山 鄉 大 崗 村 樹 人 路 56 號 網 址 http://www.cpu.edu.tw 聯 絡 電 話 03-3273315 03-3282321 轉 4135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經本校 108 學年度第 4 次招生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 中等學校 108 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 招生簡章 中華民國 108 年 1 月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招生委員會網址 :http://www.ntua.edu.tw 電話 :02-22722181 轉 2413 108 學年度教師教育學程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內容 日程 1 簡章上網公告 108 年 1 月 24 日 ( 星期四 ) 2 3 教育學程招生說明會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第六章社區關係 85 第六章社區關係 6.1 廉潔教育工作 圖表二十二 2000-2005 年講座統計總表 86 6.1.1 廉潔奉公 講座及其他專題講座 87 圖表二十三 2005 年為公務人員所作的各類講座及講解會之統計表 6.1.2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88 89 圖表二十四 2005 年 廉潔新一代 小學生誠信教育計劃 參加學生人數統計表 90 圖表二十五 2005 年參加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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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2010 2 102020 102021 3 102030 4 102040 102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初等 101.10.23-11.01 102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 藥師 醫事放射師 助產師 物理治療師 職能治療師 呼吸治療師 獸醫師考試 102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 舊案補考 102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中醫師考試分試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