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537BAC520C4B8D7D3C6BDB0B2D2E2CDE2C9CBBAA6B1A3CFD542BFEECCF5BFEEA3A B0E6A3A9>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537BAC520C4B8D7D3C6BDB0B2D2E2CDE2C9CBBAA6B1A3CFD542BFEECCF5BFEEA3A B0E6A3A9>"

Transcription

1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平安意外伤害保险 B 款条款 (2011 版 ) 总则 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条 凡身体健康的, 无不良孕产史及妊娠并发症 合并症史, 年龄在 20 周岁 ( 含 ) 至 45 周岁 ( 含 ) 之间的怀孕妇女, 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的胎儿 ( 或婴儿, 下同 ) 为连带被保险人 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或者凡年满 18 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可以作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合同 四条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 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 未确定受益份额的, 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由保险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 1 没有指定受益人, 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 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 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 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 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 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 二 ) 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1 页 / 共 11 页

2 五条 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 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 ( 一 )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分娩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首次妊娠满 36 周, 且自被保险人办理完毕首次分娩住院手续时至被保险人该次分娩结束后办理完毕出院手续时止,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分娩意外事故, 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或自该分娩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 7 日内, 以该意外伤害事故或该分娩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 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或分娩意外身故保险金, 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 二 )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给付或分娩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首次妊娠满 36 周, 且自被保险人办理完毕首次分娩住院手续时至被保险人该次分娩结束后办理完毕出院手续时止,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分娩意外事故, 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简称 给付表 ) 中所列残疾之一的 : 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乘以 给付表 中对应的给付比例, 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或者分娩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自意外伤害事故或分娩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的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 按意外伤害事故或分娩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 并据此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或分娩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 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给付总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 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若首次分娩住院期间不同意外伤害事故或分娩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且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 则以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 即 : 若后次意外伤害事故或分娩意外事故所致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程度较高, 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 投保前已有残疾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 给付表 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 ); 若前次意外伤害事故或分娩意外事故所致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程度较高, 则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首次分娩住院时间最长不超过 30 天, 若因患其他疾病由产科转入其他病科治疗的, 视同办理完毕出院手续 ;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办理首次分娩住院手续, 至保险期间结束该次住院治疗仍未终止的, 保险责任最长延续至住院之日起 30 日 本条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分娩意外身故保险金 分娩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为限 ( 三 ) 胎儿 ( 婴儿 ) 身故保险金给付 1 连带被保险人因被保险人首次妊娠满 36 周分娩住院期间,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分娩意外事故而致身故 ; 2 被保险人首次妊娠满 36 周分娩结束之日起 7 日内, 连带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致身故 ; 3 被保险人首次妊娠满 36 周分娩结束之日起 7 日内, 连带被保险人因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而致身故 发生以上三种情形之一时, 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连带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胎儿 ( 婴儿 ) 身故保险金, 该连带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 页 / 共 11 页

3 责任免除 六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 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残疾或者连带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 ( 一 ) 投保人 被保险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 ( 二 ) 因被保险人的挑衅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三 ) 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 故意犯罪的活动或因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导致的伤害或依法被拘禁或服刑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 ; ( 四 ) 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 毒品 管制药物的影响 ; ( 五 ) 被保险人不遵医嘱, 拒绝配合治疗或延误治疗 ; ( 六 )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 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 ( 七 ) 被保险人药物过敏 食物中毒 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 ( 八 ) 被保险人及连带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 ; ( 九 )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非首次入院分娩 ; ( 十 ) 被保险人妊娠未满 36 周入院分娩, 或妊娠未满 36 周因任何原因发生妊娠终止 ; ( 十一 ) 被保险人发生先兆流产 自然流产 人工流产等各类型流产, 以及引产 ; ( 十二 ) 被保险人因异位妊娠 ( 含宫外孕 ) 或不孕不育症 ( 含人工受孕 试管婴儿 ) 治疗 ( 如减胎术等 ); ( 十三 ) 被保险人既往有不良孕产史, 或妊娠并发症 合并症史 ; ( 十四 ) 被保险人 ( 不含连带被保险人 ) 因患有先天性疾病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而导致身故 ; 被保险人患有性传播疾病 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 或因精神类疾病发作而导致的伤害 ; ( 十五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乱 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 ( 十六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 污染或辐射 若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的情形导致的被保险人死亡, 保险人将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七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 一 )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 中途不得变更 ; ( 二 ) 连带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额为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的 10%, 如果连带被保险人超过一人, 每位连带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额 = 被保险人保险金额的 10% 连带被保险人人数 ; 3 页 / 共 11 页

4 ( 三 ) 保险费由投保人在订立本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 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 对于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八条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保险单签发的次日零时起, 至被保险人妊娠满 36 周首次住院分娩并办理完毕出院手续时止, 最长不超过一年, 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九条 保险人义务 订立保险合同时,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 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 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 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 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十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十一条 保险人认为保险金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保险金申请人补充提供 十二条 保险人收到保险金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证明 资料后, 应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 ; 情形复杂的, 应当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保险金申请人 ;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 保险人应在与保险金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 10 日内, 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保险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并说明理由 十三条 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请求和有关证明 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 对其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 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 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 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十四条 投保人 被保险人义务 除另有约定外,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十五条 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4 页 / 共 11 页

5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 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 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 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发生保险事故的, 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 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 发生保险事故的, 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十六条 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如因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 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以上约定, 不包括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 十七条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 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 应提供其它合法有效的材料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 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 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 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一 ) 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身故,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 1 保险单正本原件或其它保险凭证原件 ; 2 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 3 就诊的医院出具的事故证明 ; 4 公安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二以上 ( 含二 ) 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或连带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 5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 6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二 ) 被保险人残疾的,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 1 保险单正本原件或其它保险凭证原件 ; 2 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 5 页 / 共 11 页

6 3 就诊的医院出具的事故证明 ; 4 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二以上 ( 含二 ) 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书 ; 5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 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十八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十九条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 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 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不包括香港 澳门及台湾法律 ) 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本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时应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或订立书面协议, 变更的内容和形式不能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合同的变更部分自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 附贴批单或者订立书面协议后生效 二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 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 但保险人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 ( 一 )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时, 应提供下列证明和材料 : 1 保险单正本 ; 2 保险费交付凭证 ; 3 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 4 投保人身份证明 ( 二 )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 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起, 本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并于接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释义 1 周岁 : 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实足年龄 6 页 / 共 11 页

7 2 保险人 : 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肢 : 指人体的四肢, 即左上肢 右上肢 左下肢和右下肢 4 无有效驾驶证 指被保险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 : (1) 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 (2) 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 (3) 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 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 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 ; (4) 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 以及在暂扣 扣留 吊销 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 ; (5) 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 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 (6) 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5 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 (1) 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 (2) 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 号牌, 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 (3) 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机动交通工具 6 保险金申请人 : 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 7 不可抗力 : 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 不良孕产史 : 指既往有习惯性流产 畸胎 死胎 胎儿宫内感染 早产 难产 死产 产伤 产后出血 围产儿死亡等病史 9 妊娠合并症 : 指妇女怀孕前已患有的原发性疾病, 在妊娠期仍存在, 如 : 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 妊娠合并糖尿病 妊娠合并肺结核 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等 妊娠并发症 : 指妇女怀孕后才发生的妊娠期特有疾病, 如 : 前置胎盘 胎盘早剥 先兆子痫 妊娠胆汁淤积症等 10 意外伤害: 指以外来的 突发的 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11 分娩意外事故: 本保险合同特指被保险人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二以上 ( 含二 ) 医院分娩过程中,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 常规的情形下,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保险人特殊体质而突发的非医疗事故性质的意外事件 如 : 羊水栓塞 子宫破裂 产后 2 小时内出血大于 1000ml 等 7 页 / 共 11 页

8 12 艾滋病: 指人类免疫缺乏病毒引起的获得性 / 后天性免疫缺乏综合症, 英文缩写为 AIDS 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 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 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 艾滋病病毒 : 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即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英文缩写为 HIV 在人类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 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 为感染艾滋病病毒 ; 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的临床症状或体征的, 为患艾滋病 13 二以上( 含二 ) 医院 : 指按照国家卫生部 医院分管理办法 ( 试行草案 ) 由相应医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卫生厅 ( 局 ) 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的医院等 14 先天性疾病 : 指一出生时就具有的疾病 ( 症状或体征 ) 这些疾病是指因人的遗传物质 ( 包括染色体以及位于其中的基因 ) 发生了对人体有害的改变而引起的, 或因母亲怀孕期间受到内外环境中某些物理 化学和生物等因素的作用, 使胎儿局部体细胞发育异常, 导致婴儿出生时有关器官 系统在结构或功能上呈现异常 15 遗传性疾病 :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 ( 染色体和基因 ) 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 通常具有由亲代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16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先天性畸形 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 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 确定 17 医疗事故: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 常规,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具体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351 号 ) 为准 18 性传播疾病: 发生在生殖器官的内源性或外源性通过性行为或非性行为传播的传播性疾病 19 流产: 是指在妊娠 20 周以前, 由于某些原因而发生妊娠终止现象 包括自发性 病理性的自然流产, 及以药物或手术方式予以终止怀孕的人工流产 先兆性流产 : 是指怀孕前期出现有少量阴道出血 下腹痛或下背痛, 但并未发生妊娠终止 引产 : 是指妊娠 20 周以后, 因母体或胎儿方面的原因, 须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 结束妊娠的治疗方法 20 未满期净保险费 未满期净保险费 = 保险费 (1- 保险期间已经过天数 / 保险期间的天数 ) (1-25%) 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8 页 / 共 11 页

9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保监发 [1999]237 号 ) 等项目残疾程度 给付 比例 一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 注 1) 二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三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五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100% 一 六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注 2) 七 咀嚼 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注 3) 八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 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 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 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 全需他人扶助的 ( 注 4) 九 两上肢 或两下肢 或一上肢及一下肢, 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 二 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注 5) 75% 十 十手指缺失的 ( 注 6) 十一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十二 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三 十三 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注 7) 十四 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注 8) 50% 十五 十足趾缺失的 ( 注 9) 十六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十七 一上肢三大关节中, 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十八 一下肢三大关节中, 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四 十九 一手含拇指及食指, 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 二十 一下肢永久缩短 5 公分以上的 30% 二一 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 注 10) 9 页 / 共 11 页

10 二二 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二三 一上肢三大关节中, 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二四 一下肢三大关节中, 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二五 两手拇指缺失的 五 二六 一足五趾缺失的 20% 二七 两眼眼睑显著缺失的 ( 注 11) 二八 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二九 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 ( 注 12) 三十 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 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 六 三一 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15% 三二 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三三 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 或中指 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 七 的 10% 三四 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注 : (1)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 或不能辨别明暗 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 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 或视野半径小于 5 度, 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 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 或麻痹 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 咀嚼 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 以致不能作咀嚼 吞咽运动, 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 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 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 大小便始末 穿脱衣服 起居 步行 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 需要他人帮助 (5) 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 肘关节和腕关节 ; 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 膝关节和踝关节 (6) 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 ( 拇指则为指节间关节 ) 以上完全切断 (7) 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 90 分贝, 语言频率为 赫兹 (8) 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 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9) 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10 页 / 共 11 页

11 (10) 语言机能的丧失系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 齿舌音 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机能中, 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 或声带全部切除, 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并须有资格的五官科 ( 耳 鼻 喉 ) 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 (11) 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系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12) 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系指鼻软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损及两侧鼻孔闭塞, 鼻呼吸困难, 不能矫治或两侧嗅觉丧失 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后, 机能仍然完全丧失, 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 不在此限 11 页 / 共 11 页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 BAC520B8BDBCD3C4B8D7D3C6BDB0B2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 BAC520B8BDBCD3C4B8D7D3C6BDB0B2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母子平安医疗保险条款 (2011 版 )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 一 ) 本附加保险合同只附加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类主保险合同 ; ( 二 ) 主保险合同终止时, 本附加保险合同同时终止 ; ( 三 ) 若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与主保险合同条款互有冲突,

More information

71_人保寿险附加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71_人保寿险附加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人保寿险附加母婴安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1. 关于本附加合同 2.4 责任免除 1.1 附加合同订立 1.2 投保范围 3. 投保人的义务和权力 1.3 附加合同生效 3.1 保险费的交纳 3.2 效力终止 2.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2.2 保险期间 4.1 受益人 2.3

More information

1. 保险单 ; 2.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 3. 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医院 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 4.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 申请烧伤保险金时, 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

1. 保险单 ; 2.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 3. 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医院 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 4.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 申请烧伤保险金时, 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是本公司特定个人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的附加合同, 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残疾和烧伤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 ) 短期保险基本条款

More information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关爱母子平安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条款 总则 一条 阳光关爱母子平安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二条 被保险人 : 年龄在 20 周岁 ( 含 ) 至 45 周岁 ( 含 ) 之间, 持有准生证, 经产前检查, 身体健康 胎儿情况正常的怀孕妇女, 可以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More information

平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平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More information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批注 附贴批单 投保单以及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 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 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131BAC520B5E7CCD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131BAC520B5E7CCD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梯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2 版 ) 总则 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 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二条 年龄在 90 天 ( 含 ) 至 75 周岁 ( 含 ) 之间, 身体健康, 能正常生活 工作和学习的人, 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三条 年满 18 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More information

若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 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烧伤保险金 ; 若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 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不同特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伤, 发生在身体不同的烧伤部位, 本公司给付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和 如果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 本公司因该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最高限额以保险

若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 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烧伤保险金 ; 若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 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不同特定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伤, 发生在身体不同的烧伤部位, 本公司给付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和 如果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 本公司因该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最高限额以保险 中意人寿 [2012] 意外伤害保险 053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中意附加特定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附加合同的订立 中意附加特定保障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依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投保人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主合同的基本条款及其释义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若主合同因任何原因效力终止, 则本附加合同自动终止

More information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出国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安邦 ( 备案 )[2009]N35 号 总则 一条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条投保人 : 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投保人投保本保险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 : 凡年龄在 1 周岁 ( 含 1 周岁 ) 至 65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6BCB0EE5FB1B8B0B85F5B D4E313136BAC52DBCC6BBAEC9FAD3FDCAD6CAF5B0B2BFB5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20B6BCB0EE5FB1B8B0B85F5B D4E313136BAC52DBCC6BBAEC9FAD3FDCAD6CAF5B0B2BFB5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条款 ( 保监会备案编号 : 都邦 [2009]N116 号 )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需实行计划生育手术者, 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阳光驾驶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

阳光驾驶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条款 总则 一条 阳光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二条 身体健康, 持有有效驾驶证的驾驶人员 在驾校接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学员, 可以作 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三条 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CDC5CCE5C8CBC9E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

<4D F736F F D DCDC5CCE5C8CBC9E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 被保险人名册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本保险合同所附被保险人名册中载明的投保人的在职人员或其他具有相关保险利益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投保时, 应为年龄在 16 周岁 ( 含 16 周岁, 下同 ) 至 65 周岁之间,

More information

阳光意外伤害保险(2008版)条款

阳光意外伤害保险(2008版)条款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条款 总则 一条 阳光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二条 年龄在 90 天 ( 含 ) 至 65 周岁 ( 含 ) 之间, 身体健康, 能正常生活 工作和学习的人, 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三条 年满 18

More information

意外险条款范本

意外险条款范本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安心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一条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条 除另有约定外, 凡年满 3 周岁 ( 含 ) 至 65 周岁 ( 含 ),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D3A2B4F3C8CBCAD9B8BDBCD3B2D0BCB2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3AD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 DD3A2B4F3C8CBCAD9B8BDBCD3B2D0BCB2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3ADCCF5BFEE2E646F63>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英大人寿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 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3 您有退保的权利 4.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4 您应当按约定交纳保险费 3.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3.2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 4.1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25FCCABC6BDCAA2CAC0B9ABB9B2BDBBCDA8BABDBFD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20325FCCABC6BDCAA2CAC0B9ABB9B2BDBBCDA8BABDBFD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太平盛世公共交通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0 年 6 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阅读提示 : 一 本公司根据本合同中所述第四条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 二 在部分情况下, 本合同不承担保险责任, 请留意第五条 ; 三 解除保险合同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留意第十五条 第一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本公司同意承保, 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More information

建行标准白金卡航空意外险保障客户说明书.doc

建行标准白金卡航空意外险保障客户说明书.doc 中国建设银行标准白金信用卡 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客户告知书 投保人 : 中国建设银行 保险人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保险人 : 中国建设银行标准白金信用卡持卡人 - 0 - 一 保险责任 : 保险期限内只当持卡人即被保险人在使用本人有效被保险信用卡支付本人的 100% 国内外机票款 ( 含折扣机票款 ) 或 80% 的旅游票款 ( 须含飞机票 ), 航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生效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

More information

第三条责任除外因下列原因中的一种或数种直接和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 ; ( 三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自杀 故意自伤 ; ( 四 ) 被保险人斗殴 酗酒 (

第三条责任除外因下列原因中的一种或数种直接和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 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 ; ( 三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自杀 故意自伤 ; ( 四 ) 被保险人斗殴 酗酒 (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附加保险条款订立本附加保险条款 ( 以下简称 本附加条款 ) 须附加于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 ) 条款使用 本附加条款作为主险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与投保单 保险单及明细表 主险条款 批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旅行时, 持有效客票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见释义第 1 条

More information

平安财险(备-企财)[2010]附1888号~1891号-企业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

平安财险(备-企财)[2010]附1888号~1891号-企业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 平安 ( 北京 ) 学生意外保险条款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年满 6 周岁, 身体健康, 能正常参加学习的中小学 中专 职业学校等全日制在册学生, 以及 2-6 周岁的身体健康的学前班学生和幼儿园在册儿童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More information

对于上述各项中的残疾保险责任, 同时适用以下规则 :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 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 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 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上

对于上述各项中的残疾保险责任, 同时适用以下规则 :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 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 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 若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 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上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本公司 ) 联众安通意外伤害保险 (2005 2005) 条款 第一部分 责任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本合同的投保人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本合同由保单计划书 本合同条款 投保单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 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

More information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平保养发 [2012]114 号,2012 年 8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 提示 : 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 请注意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 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 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More information

三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四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 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五 被保险人斗殴 醉酒, 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六 被保险人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的行为, 及因未遵医嘱引起的任何后果 ; 七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

三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 四 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 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五 被保险人斗殴 醉酒, 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六 被保险人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的行为, 及因未遵医嘱引起的任何后果 ; 七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境外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境外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境外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 ) 短期保险基本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 )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投保单, 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拥有中国国籍的公民, 或在中国境内拥有居留证或长期居住权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的非中国国籍公民,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AA3BFB5B8BDBCD3A1B8C8E7D2E A1B9C8CBC9E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20BAA3BFB5B8BDBCD3A1B8C8E7D2E A1B9C8CBC9E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海康附加 如意 256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条附加合同的订定和构成海康附加 如意 256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依主保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附加于 海康 如意 256 终身寿险( 万能型 )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如果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FB9FACAD9BCC6BBAEC9FAD3FDBCD2CDA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3A841BFEEA3A9C0FBD2E6CCF5BFEE2E646F63>

<4D F736F F D FB9FACAD9BCC6BBAEC9FAD3FDBCD2CDA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3A841BFEEA3A9C0FBD2E6CCF5BFEE2E646F6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A 款 ) 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A 款 ) 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A 款 ) 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 ) 短期保险基本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 ) 批注 附贴批单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被保险人名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More information

中英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英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英人寿 [2013] 意外伤害保险 024 号 中英旅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第一部分责任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与投保人订立的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 保险条款 所附的投保单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 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

More information

昆仑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昆仑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昆仑健康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007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昆仑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目录 一部分总则... 2 一条 合同构成... 2 二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2 三条 犹豫期... 2 四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五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 二部分保障利益条款... 2 六条 保险责任... 2 七条 责任免除...

More information

53_人保寿险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doc

53_人保寿险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doc 人保寿险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B 款 ) 条款目录 条款是附加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 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 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3. 您的义务和权利 1.1 附加合同订立 3.1 保险费的交纳 1.2 附加合同生效 3.2 效力终止 2. 您获得的保障 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2.1 基本保险金额 4.1 受益人 2.2 保险期间 4.2 保险金申请 2.3 保险责任

More information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2009版)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2009版) 中美联泰大都会 [2011] 意外伤害保险 005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2009 版 ) 条款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 被保险人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 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1.3 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昆仑健康 [2011] 意外伤害保险 005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吉祥行航空意外伤害保险 (A 款 ) 条款 目 录 一部分总则...2 一条 合同构成...2 二条 合同成立与生效...2 三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四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 二部分保障利益条款...2 五条 保险对象...2 六条 保险责任...2 七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1B6B3A9D0D0CEDED3C7BDBBCDA8B9A4BEDF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1B7CCF5BFEEA3A8B6FECEACC2EB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A1B6B3A9D0D0CEDED3C7BDBBCDA8B9A4BEDF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1B7CCF5BFEEA3A8B6FECEACC2EBA3A92E646F63> 人保健康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125 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畅行无忧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2009 年 12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1 被保险人范围 1.1 被保险人范围凡投保时出生满 28 天至 70 周岁, 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 险 2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2.1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 A 至 E

More information

伤害事故导致身体残疾, 应在治疗结束后, 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我们根据本条款所附的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以下简称 比例表 ) 的规定, 按其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别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 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的

伤害事故导致身体残疾, 应在治疗结束后, 由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我们根据本条款所附的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以下简称 比例表 ) 的规定, 按其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别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 按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的 中美联泰大都会 [2011] 意外伤害保险 142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短期综合交通意外伤害保险 (2008) 条款 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前述保险单或凭证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在本合同中, 您 指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框架范本-个人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框架范本-个人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保险 B 款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More information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安邦 ( 备案 )[2010]N17 总则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条投保范围 一 投保人 : 凡从事土木 水利 道路 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 线路管道设备安装 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 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的员工投保本保险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3AAD4CBBDBBCDA8B9A4BEDFB3CBBFC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 B0E629>

<4D F736F F D20D3AAD4CBBDBBCDA8B9A4BEDFB3CBBFCD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 B0E629>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营运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9 版 )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 被保险人 年龄在 75 周岁 ( 释义见 8.1) 以下的营运交通工具 ( 释义见 8.2) 乘客可作为被保险人 2 保障内容 2.1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不能为无法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0C2B0D7BFA8BFCDBBA7B8E6D6AACAE9A3A8B1A3CFD5B9D2CDF8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0C2B0D7BFA8BFCDBBA7B8E6D6AACAE9A3A8B1A3CFD5B9D2CDF8A3A92E646F63> 奥白卡航空意外保险 客户告知书 投保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人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被保险人 : 奥白卡持卡人 一 保险责任 : 保险期限内只当持卡人即被保险人在使用本人的有效被保险信用卡 ( 奥白卡 ( 双币种 )) 支付国内外客运飞机 100% 的票款或 80% 的旅游票款 ( 须含飞机票 ), 保险责任生效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 被保险人在乘坐商业运营的国内外客运飞机期间遭受意

More information

P0141 平安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P0141 平安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doc 平安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平保养发 [2010]86 号,2010 年 5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 提示 : 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 请注意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 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More information

21

21 中新大东方大东方航空旅客意外伤害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A1) 合同条款 感谢您选择了我们 -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旨在提示您本条款中的重要事项, 对本条款内容的解释以相应合 同条款为准 您的权益 被保险人享有我们提供的保障 (4.3)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7) 注意事项 责任免除条款中列明了我们在某些情况下不承担的保险责任 (4. 4.4) 保险事故发生后, 请及时通知我们

More information

平安财险(备-企财)[2010]附1888号~1891号-企业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

平安财险(备-企财)[2010]附1888号~1891号-企业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 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More information

平安(备案)[2009]N199号-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平安(备案)[2009]N199号-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残疾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残疾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是本公司特定个人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的附加合同, 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长久呵护残疾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 ) 个人保险基本条款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5BAC520C8BCC6F8D3C3BBA7D7DBBACF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5F2E646F63>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5BAC520C8BCC6F8D3C3BBA7D7DBBACF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5F2E646F63>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燃气用户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3 版 ) 总则 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 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条 凡使用天然气 煤气或液化气等燃气设施, 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 经燃气公司登记注册 的燃气使用地址合法居住 身体健康 能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 人 三条 凡使用天然气 煤气或液化气等燃气设施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0C5B3CFB8BDBCD3C9D9B6F9D2E2CDE2C9CBBAA6B1A3CFD542BFEE2DD1F9B1BE2E646F63>

<4D F736F F D20D0C5B3CFB8BDBCD3C9D9B6F9D2E2CDE2C9CBBAA6B1A3CFD542BFEE2DD1F9B1BE2E646F63> 信诚附加少儿意外伤害保险 B 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 1 信诚附加少儿意外伤害保险 B 款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可附加于我们可供 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主合同的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冲突时, 以本附 加合同为准 投保年龄 2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 且出生满 30 天至 17 周岁 ( 注 1) 的少儿 ( 以下简称被 保险人 ) 投保本附加合同

More information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关爱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C 款 )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其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变更申请书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1.2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经与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关爱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C 款 )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其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变更申请书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1.2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经与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您. 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第 2.4 条 您或被保险人有指定和变更受益人的权利 第 4.1 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 第 1.3 条 在某些情况下,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More information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 二 ) 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 二 ) 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电梯意外伤害保险 B 款条款 (2016 版 )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年龄在 90 天 ( 含 ) 至 75 周岁 ( 含 ) 之间, 身体健康, 能正常生活 工作和学习的人, 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合同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7BAC520BBFAB6AFB3B5BCDDCABBC8CBD4B1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7BAC520BBFAB6AFB3B5BCDDCABBC8CBD4B1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0 版 ) 总则 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条 身体健康, 持有有效驾驶证的人员或在合法开办的驾驶学校注册培训的学员, 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或者凡年满 18 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More information

发生上述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分为妇科癌症保险金额和乳腺癌症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 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

发生上述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分为妇科癌症保险金额和乳腺癌症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 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女性安康疾病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年满十六周岁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妇科癌症 ( 非乳腺癌症 )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处方药物 ; ( 四 )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 五 ) 被保险人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 六 )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患性病 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罹患原发性妇科癌症的,

( 三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处方药物 ; ( 四 )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 五 ) 被保险人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 六 )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患性病 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罹患原发性妇科癌症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女性安康疾病保险条款 注册号 :C00001732612018052803041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年满十六周岁 ( 含 ) 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93336BAC520B8BDBCD3CDC5CCE5BCB2B2A1C9EDB9CAD3EBC8ABB2D0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93336BAC520B8BDBCD3CDC5CCE5BCB2B2A1C9EDB9CAD3EBC8ABB2D0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2E646F63>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疾病身故与全残保险条款 (2012 版 ) 总则 第一条 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保险 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主保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保险合同为准 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保险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

( 六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 中暑 ; ( 七 )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 外科手术 ; ( 八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 ; ( 九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 十 )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 ( 十一 )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

( 六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疾病 药物过敏 中暑 ; ( 七 )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 外科手术 ; ( 八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药物 ; ( 九 ) 核爆炸 核辐射或核污染 ; ( 十 )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 ( 十一 )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个人猝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六十五周岁 ( 不含 ) 以下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 ( 不包括个人合伙 农村承包经营户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9BAC520B7C7D3AAD2B5BDBBCDA8B9A4BEDFB3CBBFCDD7DBBACF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9BAC520B7C7D3AAD2B5BDBBCDA8B9A4BEDFB3CBBFCDD7DBBACF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2E646F63>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营业交通工具乘客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3 版 ) 一条 总则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 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条 凡乘坐非营业的火车 轮船 汽车等客运机动交通工具 ( 以下简称 非营业交通工具 ) 的乘客, 均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年满 18 周岁, 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32EB9FABBAABDA8D6FEB9A4B3CCCDC5CCE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86C6F676FB1E4B8FCA3A9A3A8B6FECEACC2EBA3A95FB9FABBAACAD9B7A25B D3737BAC55F>

<4D F736F F D D332EB9FABBAABDA8D6FEB9A4B3CCCDC5CCE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86C6F676FB1E4B8FCA3A9A3A8B6FECEACC2EBA3A95FB9FABBAACAD9B7A25B D3737BAC55F> 国华人寿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046 号 国华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关于本保险合同 1.1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 条款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 注 批单 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1.2 投保范围 凡从事土木 水利 道路 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 线路管道设备安装 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

More information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4版)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4版)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B 款条款 (2014 版 )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为 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 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More information

条款目录 第一章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第三条保险期间第二章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四条投保范围第五条保险责任第六条责任免除第三章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七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四章保险金的申请 第八条如实告知第九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第十一条保险事故

条款目录 第一章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第三条保险期间第二章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四条投保范围第五条保险责任第六条责任免除第三章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七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四章保险金的申请 第八条如实告知第九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第十一条保险事故 生命驾驶学员意外伤害保险 (2012 年 8 月版 ) 本保险条款的每一部分都关乎您的切身利益, 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 我们提供了以下基本概念的解释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 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 : 是指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 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 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责任 :

More information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 ) 短期保险基本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 ) 声明 批注, 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 批单和其它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 家庭成员凡在出生二十八日至六十五周岁, 身体健康者, 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More information

麻醉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麻醉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母婴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1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持有准生证 身体健康 妊娠满 36 周 胎儿情况正常 无不良孕产史 妊娠并发症 合并症 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1 及 2 史, 年满 20 周岁 3 ( 含 ) 至 45 周岁 ( 含 ) 之间的怀孕妇女,

More information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生命关怀提前给付 (2006) 定期寿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生命关怀提前给付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生命关怀提前给付 (2006) 定期寿险条款 (2009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生命关怀提前给付 ( 泰康人寿 2009 定期寿险 100 号 泰康附加生命关怀提前给付 (2006) 定期寿险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 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More information

合众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合众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合众人寿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050 号 合众旅行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投保人... 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本公司......4.2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5.1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233BAC520D0C2B2FAD2B5B9A4C8CB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233BAC520D0C2B2FAD2B5B9A4C8CB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产业工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0 版 ) 总则 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是新产业工人 本保险合同所指的新产业工人是 : 年龄为 16 周岁 ( 含 ) 至 65 周岁 ( 含 ), 身体健康, 离开户口所在地外出务工, 在实际居住地办理暂住证

More information

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 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 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 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 ; 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 伤残等级在原评定的基础上晋升一级, 最高晋升至第一级 对于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

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 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 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 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 ; 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 伤残等级在原评定的基础上晋升一级, 最高晋升至第一级 对于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第三条人 驾驶非营运汽车的驾驶员, 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或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130BAC520BDE8BFEEC8CBD2E2CDE2C9CBBAA6B1A3CFD541BFEECCF5BFEEA3A B0E6A3A9>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D2E2CDE2A3A95B DA3A8D6F7A3A93130BAC520BDE8BFEEC8CBD2E2CDE2C9CBBAA6B1A3CFD541BFEECCF5BFEEA3A B0E6A3A9>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A 款条款 (2010 版 ) 总则 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二条 凡年满 16 周岁 ( 含 ) 至 65 周岁 ( 含 ) 之间, 身体健康, 具备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自然人或法人的管理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六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 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 七 被保险人参加潜水 跳伞 攀岩 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 探险 摔跤 武术比赛 特技表演 赛马 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 八 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 妊娠 ( 含宫外孕 ) 流产 ( 含人工流产 ) 分娩 ( 含剖腹产 )

六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 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 七 被保险人参加潜水 跳伞 攀岩 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 探险 摔跤 武术比赛 特技表演 赛马 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 八 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 妊娠 ( 含宫外孕 ) 流产 ( 含人工流产 ) 分娩 ( 含剖腹产 ) 中国人寿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134 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A 型 ) 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A 型 ) 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批注 附贴批单 投保单, 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五人以上特定团体成员可以作为被保险人, 由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旅游意外保险.doc

Microsoft Word - 旅游意外保险.doc 安信农险 ( 备案 )[2009]N138 号 条款安信农险 ( 备案 )[2009]N138 号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身体健康 能正常旅行的旅游者和随团提供服务的旅行社雇员, 均可以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或者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它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More information

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伤残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从事合法客运的飞机 机动车辆 船舶 轨道类交通工具等商业运营交通工具, 因该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 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 意外伤害保险金

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伤残及医疗费用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从事合法客运的飞机 机动车辆 船舶 轨道类交通工具等商业运营交通工具, 因该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 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 意外伤害保险金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诚泰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8 ( 主 ) 004 号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和投保单 保险单及保险凭证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持有效客票乘坐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从事合法客运的飞机 机动车辆 船舶 轨道类交通工具等商业运营交通工具的乘客, 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猝死保险条款 ( 众安备 - 健康 2014 主 13 号 )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 被保险人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 年龄在 0-65 周岁 ( 释义见 6.1) 之间 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的同被保险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More information

总则

总则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总则第一条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 连带被保险人 ( 一 ) 被保险人 : 凡身体健康 怀孕满 28 周的孕妇, 均可作为本合同被保险人 ( 二 ) 连带被保险人 : 被保险人怀孕 28 周后的胎儿以及含出生后的婴儿均为本保险的连 带被保险人 ; 第三条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附件5-2.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_PDF_.doc

附件5-2.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_PDF_.doc 平安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平保养发 [2009]46 号,2009 年 6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 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投保人可选择投保一类或多类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对应的保险责任, 在投保基本部分保险责任的基础上, 可选择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对应的可选部分保险责任的一项或两项进行投保

More information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 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4 版 )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在合法开办的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 身体健康, 能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 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4 版 )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在合法开办的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 身体健康, 能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 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4 版 )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 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在合法开办的学校或者幼儿园注册, 身体健康, 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全日制大 中 小学学生和幼儿, 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More information

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 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 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

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 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 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猝死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经保险人同意承保, 本合同成立 第三条投保人本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人 第四条被保险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

扣除 七条残疾保险责任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 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简称 给付表一 ) 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 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

扣除 七条残疾保险责任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 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简称 给付表一 ) 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 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 一条合同构成 二条被保险人 三条投保人 四条受益人 五条保险责任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 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年龄在 6 个月至 65 周岁 ( 见释义 1)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可作为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它人可作为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8BDBCFE332D3220A1B6CCA9BFB5B3F6B9FACEF1B9A4C8CBD4B1CDC5CCE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1B7CCF5BFEE>

<4D F736F F D20B8BDBCFE332D3220A1B6CCA9BFB5B3F6B9FACEF1B9A4C8CBD4B1CDC5CCE5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1B7CCF5BFEE> 附件 3-2 泰康出国务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 凡条款已有约定的, 以条款约定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5.1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 最长不超过 1 年...2.2 在某些情况下,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体检综合保险.doc

Microsoft Word - 体检综合保险.doc 安信农险 ( 备案 )[2009]N48 号 条款安信农险 ( 备案 )[2009]N48 号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责任第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 ( 一 ) 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 到体检机构参加体检的体检者在体检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的,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More information

产品摘要

产品摘要 百年出行无忧国内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2 年 12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百年出行无忧国内紧急救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书副本及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批单及其他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 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More information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条款

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条款 珠江个人一年定期寿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 ( 投保人, 以下含义相同 )... 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 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4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本公司...3.2 您如何交纳保险费...4.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More information

友邦顺意行意外伤害保险

友邦顺意行意外伤害保险 友邦顺意行意外伤害保险 (2001 年 9 月 ) 友邦 [2001] 第 3014 号文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准予备案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章 基本条款 本保险条款 投保单 批注及其他约定书均为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的构成部分 本保险合同英文全称为 Travel Accident, 简称为 TA 第二条第二条 年龄的确定与错误的处理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 以法定证件登记的周岁年龄为准,

More information

( 三 ) 在投保前被保险人经医院化验证明其已感染本保险合同所指埃博拉病毒 ; ( 四 ) 被保险人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内初次感染埃博拉病毒并身故的,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 给付责任 : ( 一 ) 被保险人患性传播疾病 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 ( 二 ) 战争 军事

( 三 ) 在投保前被保险人经医院化验证明其已感染本保险合同所指埃博拉病毒 ; ( 四 ) 被保险人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内初次感染埃博拉病毒并身故的,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 给付责任 : ( 一 ) 被保险人患性传播疾病 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 ( 二 ) 战争 军事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体埃博拉病毒病身故保险条款 (2015 版 )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 投保单及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等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年龄在 16 周岁 ( 含 ) 至 65 周岁 ( 含 ) 之间,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机关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More information

合同任何一方对残疾程度的认定有异议, 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 应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出具资料或进行司法鉴定 第八条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一 申请身故保险金时, 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 1. 保险单 ; 2. 被保险人借款合

合同任何一方对残疾程度的认定有异议, 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 应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出具资料或进行司法鉴定 第八条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一 申请身故保险金时, 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 1. 保险单 ; 2. 被保险人借款合 中国人寿 2009 定期寿险 175 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利益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是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 ) 短期保险基本条款 ( 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 ) 声明 批注 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93335BAC520B8BDBCD3CDC5CCE5CDBBB7A2BCB1D0D4B2A

<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93335BAC520B8BDBCD3CDC5CCE5CDBBB7A2BCB1D0D4B2A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条款 (2012 版 ) 总则 第一条 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保险 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主保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保险合同为准 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保险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

发生上述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投保人

发生上述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投保人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婴幼儿尿布疹疾病保险条款 (2016 版 )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年龄在 30 天 ( 含 ) 至 3 周岁 ( 含 ) 之间, 身体健康的婴幼儿, 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或者经被保险人的监 护人同意为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第三人,

More information

条款目录 第一章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第三条保险期间第四条续保第二章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五条保险责任第六条责任免除第三章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七条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四章保险金的申请第八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九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第

条款目录 第一章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第三条保险期间第四条续保第二章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五条保险责任第六条责任免除第三章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七条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第四章保险金的申请第八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第九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第 生命至泰意外伤害保险 (2012 年 8 月版 ) 本保险条款的每一部分都关乎您的切身利益, 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 我们提供了以下基本概念的解释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 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 : 是指其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 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 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责任 : 是指当符合保险合同约定条件的保险事故发生时,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5D0C9CCD0C5C5B5B8BDBCD3B2D0BCB2D2E2CDE2C9CBBAA6B1A3CFD55F E646F63>

<4D F736F F D20D5D0C9CCD0C5C5B5B8BDBCD3B2D0BCB2D2E2CDE2C9CBBAA6B1A3CFD55F E646F63> 招商信诺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依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投保人的申请, 经我方同意后, 附加在主合同上 主合同的各项条款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 如果主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容互有冲突, 则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第二条 投保年龄 年龄为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如属续保, 则被保险人的年龄最高可至六十四周岁

More information

汉王PDF转换RTF文档

汉王PDF转换RTF文档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 D 款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2009 年 10 月 ) 中航三星人寿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053 号 在阅读条款正文之前, 浏览一下条款目录有助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条款目录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与投保范围 第十七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第十八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十九条 受益人

More information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交通工具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4 保险费的交纳 7 释义 1.1 合同构成 4.1 保险费的交纳 7.1 汽车 1.2 合同生效 7.2 意外伤害 7.3 毒品 7.4 精神疾患 7.5 承运人 7.6 酒后驾驶 7.7 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 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5 合同解除 7.8 无有效行驶证 2.1 保险金额 5.1 解除合同

More information

平安(备案)[2009]N211号-平安母婴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平安(备案)[2009]N211号-平安母婴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母婴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凡持有准生证 身体健康 未满 20 孕周之妇女 若胎儿经分娩后为活体婴儿, 则该婴儿作为本保险的连带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More information

阳光人生终身寿险

阳光人生终身寿险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附加团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5 合同解除 8 释义 1.1 合同构成 5.1 解除合同 ( 退保 ) 的手续 8.1 周岁 1.2 合同生效 及风险 8.2 团体 1.3 投保范围 8.3 汽车 8.4 意外伤害 8.5 毒品 8.6 承运人 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6 如实告知 8.7 酒后驾驶 2.1 保险金额 6.1

More information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母婴疾病保险条款 (A 款 ) ( 众安备 - 健康 2014 主 32 号 )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 被保险人年龄在二十周岁 ( 释义见 8.1) 至四十周岁, 孕周未满 20 周且身体健康的女性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若该孕妇所孕胎儿经分娩后为活体婴儿,

More information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 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 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丧葬费用补偿保险条款 ( 互联网专用 )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是意外伤害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的附加合同 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未尽事宜,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若主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主险合同条款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8BDBCFE32A3BACAD6CAF5B0B2C8AB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

<4D F736F F D20B8BDBCFE32A3BACAD6CAF5B0B2C8ABD2E2CDE2C9CBBAA6B1A3CFD5CCF5BFEE> 附件 2: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手术安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产品注册号 :C00016332312018031002182)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年龄 70 周岁以下, 在医疗机构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 第三条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或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More information

( 一 ) 孕妇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流产 早产导致身故, 或住院分娩期间因疾病 意外而致身故, 保险人按孕妇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二 ) 婴儿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且被保险人住院分娩期间内, 连带被保险人因疾病 意外导致身故, 保险人按该连带被保险人婴儿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保险

( 一 ) 孕妇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流产 早产导致身故, 或住院分娩期间因疾病 意外而致身故, 保险人按孕妇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二 ) 婴儿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且被保险人住院分娩期间内, 连带被保险人因疾病 意外导致身故, 保险人按该连带被保险人婴儿身故保险金额给付保险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母婴安康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持有准生证 身体健康之妇女 若被保险人的胎儿经分娩后为活体婴儿, 则该婴儿作为本保险的连带被保险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More information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建信人寿 [2013] 意外伤害保险第 005 号 建筑工程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条款目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十二条 保险事故通知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十三条 保险金申请 第三条 保险责任 第十四条 保险金给付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第十五条 诉讼时效 第五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十六条 宣告死亡的处理 第六条 保险期间和续保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8BDBCFE34A3BACCABC6BDCAA2CAC0B0B2B4FBCEDED3C7BDE8BFEEC8CB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3A842BFEEA3A9CCF5BFEEA3A8B1E4B8FCBAF3CCF5BFEE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8BDBCFE34A3BACCABC6BDCAA2CAC0B0B2B4FBCEDED3C7BDE8BFEEC8CBD2E2CDE2C9CBBAA6B1A3CFD5A3A842BFEEA3A9CCF5BFEEA3A8B1E4B8FCBAF3CCF5BFEEA3A92E646F63>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您... ( 投保人, 以下含义相同 ) 理解条款..., 对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第四条 您有按约定退保的权利.... 第十八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 请您注意... 第五条您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 第七条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第八条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

More information

条款正文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请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仔细阅读 第一章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订立附加保险合同 中航三星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依订立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 ( 见释义一 ) 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须附

条款正文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请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仔细阅读 第一章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订立附加保险合同 中航三星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依订立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 ( 见释义一 ) 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须附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9 年 10 月 ) 在阅读条款正文之前, 浏览一下条款目录有助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 条款目录 第一章 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第二章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第二条 保险责任 第三条 责任免除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四条 基本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费 第四章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合同终止

More information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微整形美容手术意外身故保险条款 华海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2017]( 主 )055 号 ( 注册号 :C00018331012016082526542)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保险人认可的合法的医疗机构接受微整形美容手术, 并自愿签署

More information

条款正文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请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中航三星境外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 险单 条款 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 件 声明 批注 附帖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年龄在 90 天至

条款正文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请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中航三星境外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 险单 条款 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 件 声明 批注 附帖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年龄在 90 天至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境外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9 年 11 月 ) 在阅读条款正文之前, 浏览一下条款目录有助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 条款目录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第十条 保险事故通知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十一条 保险金申请 第三条 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第十三条 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国家和地区 第五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期间 第十四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恒安标准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2.doc

Microsoft Word - 恒安标准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2.doc 条款编号 :GCA2010-01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Heng An Standard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恒安标准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内容... 2 1.1. 保险合同的种类和构成... 2 1.2. 投保条件... 2 1.3. 保险期间... 2 1.4. 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终止... 2 1.5.

More information

汉王PDF转换RTF文档

汉王PDF转换RTF文档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 C 款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2009 年 10 月 ) 中航三星人寿 [2009] 意外伤害保险 052 号 在阅读条款正文之前, 浏览一下条款目录有助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条款目录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与投保范围 第十七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第十八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十九条 受益人

More information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无忧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年龄在 6 个月至 65 周岁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经保险人同意, 并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配偶 (18 至 65 周岁 ) 子女 ( 指 6 个月至 18 周岁的子女,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可放宽至

More information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 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 保险人不承担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 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 保险人不承担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猝死保险条款 ( 互联网专用 )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是意外伤害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的附加合同 本附加 保险合同的未尽事宜,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同时终止 ; 主 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若主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 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主险合同条款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目录... 2 第一条关于瑞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3 第二条本合同的构成... 3 第三条投保条件... 3 第四条本合同的生效... 3 第五条保险期间... 4 第六条保险金额... 4 第七条保险费的交纳... 4 第八条保险责任... 4 第九

目录 目录... 2 第一条关于瑞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3 第二条本合同的构成... 3 第三条投保条件... 3 第四条本合同的生效... 3 第五条保险期间... 4 第六条保险金额... 4 第七条保险费的交纳... 4 第八条保险责任... 4 第九 瑞泰人寿 [2012] 意外伤害 008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瑞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12 年 7 月 第 1 页共 16 页 目录 目录... 2 第一条关于瑞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3 第二条本合同的构成... 3 第三条投保条件... 3 第四条本合同的生效... 3 第五条保险期间... 4 第六条保险金额...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2-恒安标准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条款1.doc

附件1.2-恒安标准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条款1.doc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Heng An Standard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恒安标准学生平安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内容...2 1.1 保险合同的种类和构成...2 1.2 投保条件...2 1.3 保险期间...2 1.4 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终止...2 1.5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2 2.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中享有的保障和利益...2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0C5B3CFB8BDBCD3D2E2CDE2C9CBBAA6B1A3CFD52E646F63>

<4D F736F F D20D0C5B3CFB8BDBCD3D2E2CDE2C9CBBAA6B1A3CFD52E646F63> 信诚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 1 信诚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可附加于我们可供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主合同的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冲突时, 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投保年龄 2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 且年龄在 18 周岁 ( 见名词释义 ) 至 55 周岁的人士 ( 以下简称 被保险人 ) 投保本附加合同 保险金额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