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話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行動電話"

Transcription

1 ( ) 聯單編號 HN FTTx 專線號碼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申請事項 客戶名稱 ( 需與市話名稱相同 ) 客戶聯絡電話 聯絡人 FTTx 裝機地址 ( 同市話裝機地址 ) 帳單地址 中華電信 HiNet 企業上網 + 視訊會議金省系列專案申請書 申請日期 :107 年月日營業祕密受理期間 : ~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或從其他 ISP 移轉 ( 須繳電路異動費 200 元 ) 原 FTTx 客戶 ( 包含 HiNet FTTx 非固定制或固定制 ) 異動至本專案 ( 須繳電路異動費 200 元 ) 原 ADSL 客戶 ( 包含 HiNet ADSL 非固定制或固定制 ) 寬頻互換至本專案 [ 優惠代碼 :F010] 已參加本方案, 要求異動速率 IP 數 ( 須繳電路異動費 200 元 ) IPv6: 申辦 HiNet IPv6 Dual Stack Service 免費試用服務 ( 詳細說明請參閱申請書第 6 頁 ) 撥接 : 保留原 HiNet 撥接帳號 ( 請填 HN ) 須與市內電話同證號 ( 同客戶名稱 ) 新租市話 ( 免裝置費, 須繳月租費及通話費 ; 需另填新租市話申請書, 新申租市話請檢附新式市話 : 身分證影本及健保卡影本, 原有客戶請檢附身分證影本 ) 公司負責人 個人身分證號 : 身分證明文件公司統一編號 : 市內電話 : ( 機關證照號碼 ) 行動電話 : 個人第二證明文件證號 : 新 舊樓高共層 同租用人 同裝機地址 FTTx 併帳電話號碼 FTTx 裝址電話號碼 新租市話 原有市話 FTTx 不附掛市話 ( 若不繼續租用原附掛電話請臨櫃辦理市話退租 ) 戶籍地址 同裝機地址 同帳單地址 HiNet 方案 ( 月繳 ) 商務型 / 含 MCU 版 ( 優惠代碼 :XR60) 企業上網 + 視訊會議金省系列 ( 賣斷型 ) 商務型 / 不含 MCU 版 ( 優惠代碼 :XR61) 標準型 / 含 MCU 版 ( 優惠代碼 :XR62) 標準型 / 不含 MCU 版 ( 優惠代碼 :XR63) HiNet 連接種類 / 最高速率 光世代多機型 固 6 IP 固 2 IP 300M/100M( ISP 計費 點選 多機型固 6 ) 100M/100M( ISP 計費 點選 多機型固 6 ) 100M/40M 60M/20M 35M/6M 16M/3M 原 ADSL 多機型 ( 固 3IP) 或光世代多機型 ( 固 3 / 固 6 IP) 客戶異動時, 客戶要求保留原固定 IP (FTTB 子畫面點選 " 原 IP 無法擴增時選項 ", 選 " 保留原 IP 優先, 不擴增 IP 數 ") 原 ADSL 多機型 ( 固 3IP) 或光世代多機型 ( 固 3 IP) 客戶異動時, 客戶同意放棄原固 3 IP,HiNet 將另配發 6 個 IP (FTTB 子畫面點選 " 原 IP 無法擴增時選項 ", 選 " 同意重新配發 IP") 300M/100M( ISP 計費 點選 多機型固 2 ) 100M/100M( ISP 計費 點選 多機型固 2 ) 原 ADSL 多機型 ( 固 1 IP) 或光世代多機型 ( 固 1 IP) 客戶異動時, 客戶要求保留原固定 IP 原 ADSL 多機型 ( 固 1IP) 或光世代多機型 ( 固 1 IP) 客戶異動時, 客戶同意放棄原固 1 IP,HiNet 將另配發 2 個 IP [ 租用家用 Wi-Fi 服務須收取設定費 250 元 / 次 / 路, 於新申請光世代 ADSL 升速光世代 加值優惠服務 申辦第 1 路 ( 限基本型 ) 家用 Wi-Fi 服務享月租費 0 元租用 ( 優惠代碼 : 043W) 光世代移設或復裝時, 或申辦 CHT Wi-Fi 無限通者, 得免收第 1 路 ( 限基本型 ) 家用 Wi-Fi 設定費 250 元 / 次 ] ( 詳細內容請參閱第申辦 CHT Wi-Fi 無限通 : 年約預繳制, 預繳 492 元 / 年, 自第 13 個月起以 89 元 / 月計收 ( 優惠代碼 : 094W+DXW6) 3 頁說明 ) 半年預繳制, 預繳 288 元 / 半年, 自第 7 個月起以 89 元 / 月計收 ( 優惠代碼 : 095W+DXW6) 請詳閱網際資訊網路業務 (HiNet) 及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契約條款 ( 可參閱本公司網路上公佈之內容 ) 客 戶 簽 名 機 關 關 防 確已詳閱市內電話 HiNet 電路出租等相關條款並同意遵守 新申租客戶, 第一個月須另繳 FTTx 電路接線費 500 元 ; 異動速率須另付電路異動費 200 元 附掛市話者, 電路月租費及 HiNet 上網費併入市內電話月租費帳單內, 客戶同意按月繳納 本申請書之受託人及聯絡人填具之上開資料, 本公司僅作申辦業務及聯絡使用 提醒繳費電話 : x 法人及非法人團體 商號申請, 請附 :(1) 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或證書 ( 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法人登記證書 ) 或其他證明文件 (2) 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並蓋公司大小章 ~1/16~ 委託書 ( 委託他人代辦者, 請填委託書 ) 茲委託下列受託人辦理本項業務, 此代理行為視同本人行為並由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委託人簽章 : ( 簽名或蓋章 ) 受託人簽章 : ( 簽名或蓋章 ) 受託人身分證字號 : 受託人次要證件類別及證號 : 受託人戶籍地址 : 受理員輸入員覆核員推廣人 受託人電話 : 本受託人確實受申請人委託代辦本項業務, 如有虛假偽冒, 願負全部法律責任 姓名 / 員工代號 推廣單位 / 聯絡電話

2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IP 申請表暨網路技術 / 管理聯絡人異動表 有 記號之各欄由電信機構作業人員填寫, 其餘各項請客戶 ( 尤其有 * 記號為必要欄位 ) 務必詳實填列, 請填寫前詳閱注意事項 謝謝! 聯單號碼 專線號碼 / 附掛電話號碼 客戶號碼 HN 客戶名稱 同第一頁申請書客戶名稱 聯絡地址 * 中文 : 網路技術聯絡人 網路管理聯絡人 注意事項 * 中文 : * 聯絡電話 : 傳真 :( ) * 同網路技術聯絡人 * 中文 : * 聯絡電話 : 傳真 :( ) * 1. 如需由 HiNet 提供次領域名稱伺服系統 ( 主領域名稱伺服系統仍需由客戶自行架設 ), 請至 參考相關說明 2. 如需由 HiNet 提供領域名稱反解服務, 請至 參考相關說明 3. 聯絡人請填寫 及聯絡資料, 以利本公司通知聯絡人相關設備維護訊息及 MRTG 網路流量分析網站之權限 4. 聯絡人資訊可經由 MRTG 網路流量分析網站進行聯絡人變更異動 5. 本公司保證依隱私權保護相關法令之規定, 保護申請人所提供之資料, 除依法律規定 法院命令或相關主管機關依法以書面申請, 不得提供與第三人使用 HiNet 固定制網路流量圖 (MRTG) 簡介 o HiNet 針對固定制上網客戶免費提供網路流量圖 (Multi Router Traffic Grapher, MRTG) 服務, 只要租用 HiNet 固接專線 ADSL 固定制 ( 多機型 / 網路型 ) 或光世代多機型, 於申請書填寫 網路技術聯絡人 與 網路管理絡人 的正確 , 電路竣工後, 系統會自動寄發 MRTG 圖的登入帳號與密碼至該 o o o o 如不慎遺失密碼, 請電洽 企業客服專線, 重新申請 MRTG 服務密碼 如需觀看 MRTG 網路流量圖, 請至 在 用戶號碼 欄位輸入 HN 號碼及 MRTG 專用之密碼 輸入完畢後, 請按 登入 鈕 MRTG 圖最長可保留一年內的單日平均流量, 最短則以每五分鐘平均流量累計為每日流量 MRTG 圖上的綠色線條代表客戶端的 下載流量, 藍色線條則代表客戶端的 上傳流量 HiNet 固定制 DNS 代管服務及 IP 反解服務 o HiNet 針對固定制上網客戶同時提供免費的 DNS 代管服務 ( 每路最多可申請代管 3 個網域, 每個網域最多可設定 20 個紀錄 ) 以及 IP 反解服務, 詳細說明請參閱網站 : ~2/16~

3 中華電信 Wi-Fi 服務優惠方案說明 租用 中華電信家用 Wi-Fi 服務 ( 請至第 1 頁勾選 ): 一 客戶須由原配發之固定 IP 之中, 指定 1 個給 AP 上網使用 二 同址最多申裝 3 部具 AP 功能之機件為宜, 以避免訊號干擾 三 每一台 AP 同一時間可容納 10 台行動裝置連線 四 VTU-R 與 AP 之間的網路線, 以包裝盒內附配備為主, 若客戶需另行牽線, 應額外計費 五 本公司僅提供基本 AP 裝設, 不提供免費之 AP 訊務分析 介接防火牆或介接其他網路設備等進階服務 六 Wi-Fi 網路品質依國際標準歸類為 best effort 模式, 以本公司採用產品技術可達之範圍為限, 實際連線速率受連網終端設備之規格 擺放位置 空間距離 建物 ( 裝潢 ) 遮蔽 環境 ( 溫濕度 ) 變因 電磁波同頻段干擾 到訪網站之連外頻寬 等諸多因素影響, 建議勿以 Wi-Fi 無線上網進行測速, 本公司並不保證經由家用 Wi-Fi 所測得之速率, 會與客戶申租 HiNet 寬頻上網之牌告速率或經由有線方式所測得之速率相符, 亦無最低速率保證 七 Wi-Fi 易因環境及無線傳輸技術等 ( 諸如 : 微波爐 無線電話 藍芽裝置 其他 Wi-Fi AP 等 ) 因素影響, 產生射頻干擾 ( 如封包遺失 瞬斷 等 ), 如因而導致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 本公司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八 家用 Wi-Fi 設備產權屬本公司所有, 客戶退租時需繳回, 若遺失應按使用年限繳付設備賠償費 九 參加 中華電信家用 Wi-Fi 服務 優惠方案內容如下 : HiNet 寬頻 優惠方案 光世代固定制 ( 多機型 ) 優惠內容 家用 Wi-Fi 月租費原價 89 元, 光世代客戶可享月租費 0 元租用第 1 路 ( 限基本型 ) 家用 Wi-Fi 服務 與光世代同時新申請租用 ADSL 升速光世代 光世代移設或復裝者, 得免收第 1 路 ( 限基本型 ) 家用 Wi-Fi 設定費 250 元 / 次, 退租第 1 路 ( 限基本型 ) 家用 Wi-Fi 服務不計解約金 辦理寬頻退租 轉換其他 ISP 欠費拆機者不得續享本優惠方案 若異動至 ADSL 且不參加其他 Wi-Fi 優惠方案則以原價 89 元 / 月出帳 註 : 本優惠不適用於臨時租用 優惠代碼 043W 租用 CHT Wi-Fi 無限通 整合服務 ( 請至第 1 頁勾選 ): 一 本案係本公司公眾 Wi-Fi 選配家用 Wi-Fi 整合服務包裝 提供 HiNet 固定制用戶申租本案期間, 除開通本公司家用 Wi-Fi 服務外, 亦可於本公司熱點以 HN 及密碼單一登入使用公眾 Wi-Fi( 一組 HN 同時僅能於單一熱點以單一設備上網 ) 二 本案優惠自竣工次日始計, 用戶可至中華電信超過五萬個熱點 AP 使用公眾無線上網服務 [SSID 為 CHT Wi-Fi(HiNet)], 熱點查詢請上網站 參閱 三 Wi-Fi 網路品質依國際標準歸類為 best effort 模式, 以本公司採用產品技術可達之範圍為限, 實際連線速率受連網終端設備之規格 擺放位置 空間距離 建物 ( 裝潢 ) 遮蔽 環境 ( 溫濕度 ) 變因 電磁波同頻段干擾 到訪網站之連外頻寬 等諸多因素影響, 建議勿以 Wi-Fi 無線上網進行測速, 本公司並不保證經由家用 Wi-Fi 所測得之速率, 會與客戶申租 HiNet 寬頻上網之牌告速率或經由有線方式所測得之速率相符, 亦無最低速率保證 四 Wi-Fi 易因環境及無線傳輸技術等 ( 諸如 : 微波爐 無線電話 藍芽裝置 其他 Wi-Fi AP 等 ) 因素影響, 產生射頻干擾 ( 如封包遺失 瞬斷 等 ), 如因而導致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 本公司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五 優惠方案如下 : 優惠方案 CHT Wi-Fi 無限通 : 年約預繳制預繳 492 元 / 年, 約期 12 個月 自第 13 個月起改以月繳方式 (89 元 / 月 ) 計收 CHT Wi-Fi 無限通 : 半年預繳制預繳 288 元 / 半年, 約期 6 個月 自第 7 個月起改以月繳方式 (89 元 / 月 ) 計收 HiNet 寬頻 整合服務 ( 公眾 + 家用 ) 不裝家用 Wi-Fi 整合服務 ( 公眾 + 家用 ) 不裝家用 Wi-Fi 光世代固定制 ( 多機型 ) 094W+DXW6+043W 094W+DXW6 095W+DXW6+043W 095W+DXW6 甲 年約預繳制 半年預繳制之預繳金額概不予退費 乙 退租寬頻後無法繼續使用本服務 優惠期間內申請寬頻暫停, 或寬頻欠停 欠拆者, 因 HN 停用以致 CHT Wi-Fi 不予認證登入, 預繳金額保留至申請復話後繼續出帳至原優惠屆滿為止 ~3/16~

4 企業上網 + 視訊會議金省系列 ( 賣斷型 ) 方案內容 商務型 / 含 MCU 版 商務型 / 不含 MCU 版 標準型 / 含 MCU 版 標準型 / 不含 MCU 版 1920*1080 國際標準視訊會議主機 1 台 ( 含鏡頭 麥克風 ) *720 國際標準視訊會議主機 1 台 ( 含鏡頭 麥克風 ) 高畫質 MCU PORT * HiNet 未滿租期, 提前解約違約金注 : 本系列方案違約金較高, 請謹慎申請 220, , , ,000 適用對象 : 1 首次裝設 HiNet 光世代固定制或自其他 ISP 移轉之新客戶, 或已參加本優惠案要求異動速率 IP 數等 2 HiNet 未簽約或租期已滿之固定制 非固定制老客戶, 參加本方案 3 HiNet 租期未滿之固定制 非固定制老客戶, 參加本方案, 須補繳原約違約金 註 : 本方案需搭配 HiNet 視訊會議設備租賃服務, 故不適用 7 日鑑賞, 客戶如需企業上網 7 日鑑賞服務, 歡迎另外申請 HiNet 當季優惠方案 企業上網 + 視訊會議金省系列 ( 賣斷型 ) 專案價格 ( 本表價格已內含上網費及電路費 ) 適用期間 : ~ [ 本方案繳費後另開立發票供用戶收執 ] 繳費方式 : 月繳制 下表為專案價 單位..新台幣元 100M/ 300M/ 100M/ 300M/ 最高速率 16M/3M 35M/6M 60M/20M 100M/40M 100M 100M 100M 100M 類型多機型 ( 固 1~6 IP) 多機型 ( 固 3~6 IP) 多機型 ( 固 1~2 IP) 商務型 / 含 MCU 版月租費 ( 不含視訊會議服務 ) 商務型 / 不含 MCU 版月租費 ( 不含視訊會議服務 ) 標準型 / 含 MCU 版月租費 ( 不含視訊會議服務 ) 標準型 / 不含 MCU 版月租費 ( 不含視訊會議服務 ) 9,712 1,321 8,452 1,321 5,944 1,321 4,684 9,993 1,652 8,733 1,652 6,225 1,652 4,965 10,121 1,806 8,861 1,806 6,353 1,806 5,093 10,195 1,884 8,935 1,884 6,427 1,884 5,167 10,705 2,474 9,445 2, ,474 5,677 11,137 2,962 9,877 2,962 7,369 2,962 6,109 10,506 2,225 9,246 2,225 6,738 2,225 5,478 10,938 2,713 9,678 2,713 7,170 2,713 1,321 1,652 1,806 1,884 2,474 2,962 2,225 2,713 註 1 中華電信會先寄發繳費通知單給客戶, 待客戶繳費後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給客戶 註 2 繳費通知單及發票項目名稱為 :HiNet 企業專案服務費 註 3 本方案免收 HiNet 系統設定費 1,500 元及 HiNet 異動費 200 元,HiNet 視訊會議裝機費優惠價 2,000 元, 須同意租用 HiNet 服務三年 註 4 租用期間 HiNet 上網費均以專案價計收, 不再併計年資折扣 光世代電路費無年資折扣 註 5 租用視訊會議商務型版本, 如未滿三年異動 ( 含退租 轉換 ISP 異動為 HiNet 非固定制 異動為固定制其他方案 ), 或因違反契約條 款致本公司終止租用時, 須依未滿租期日數計收 HiNet 賠償費 220,000 元 註 6 租用視訊會議標準型版本, 如未滿三年異動 ( 含退租 轉換 ISP 異動為 HiNet 非固定制 異動為固定制其他方案 ), 或因違反契約條 款致本公司終止租用時, 須依未滿租期日數計收 HiNet 賠償費 119,000 元 註 7 新申請光世代, 第一個月須另繳電路接線費 500 元 (F003, 須同意租用 2 年, 未滿租期退租依未滿租用日數補收接線費, 每日 1.37 元 ) 註 8 因網路架構不同, 申裝 HiNet FTTx 固定制無法同時申請 MOD( 互動式多媒體 ) 色情守門員或時間管理服務 註 9 本業務受距離及設備限制, 供租對象為本公司採用產品技術可達之範圍為限 註 10 光世代係指在本公司機房或利用光纖迴路連接至光化交接箱 社區 大樓 家庭等, 利用各式光網路設備, 搭配乙太網路 (Ethernet) 或 VDSL 等技術, 作為固網 IP 網路之接取電路, 透過彙集網路提供客戶連接網際網路或可管理式 IP 服務等寬頻傳輸服務之業務 註 11 光世代網路之各服務速率係指最高可提供之線路速率 (line rate), 實際傳輸速率依網路環境及使用情況而變, 因此於提供用戶上網服務 時依國際標準網路品質分類歸屬為 Best effort 模式, 上網時連線速率會因上網終端設備 距離 所在位置之環境及到訪網站之連 外頻寬等因素之影響而有所變化 註 12 光世代服務每路電路同一時間最多提供 8 個 MAC (Media Access Control) 位址供連網使用 註 13 光世代多機型所配發的 6 個可用固定 IP, 異動至 ADSL 將無法保留, 將重新配發固定 IP 註 14 原 HiNet ADSL 固定制多機型客戶, 可保留原固定 IP 異動至光世代多機型 ( 限固 3IP); 原 HiNet ADSL 固定制網路型 ( 例如雙向 512) 客 戶, 異動至光世代多機型無法保留原固定 IP, 須重新配發固定 IP 註 15 如需連接多台電腦或設備, 客戶須自備 L2 Switch 註 16 客戶如終止租用 欠費或違反契約條款之情事, 致無法使用 HiNet 業務時, 原配發之上網帳號 ( 含撥接 ) 會員帳號 帳號及其 申請各式加值服務之空間等, 本分公司有權得隨時終止租用或停止其使用, 並由客戶負一切法律責任 客戶如終止租用 HiNet 寬頻上 網,HiNet 撥接帳號將自動回復計收最低通信費 客戶如終止 HiNet 撥接, 原保留於 HiNet 寬頻上網之撥接 帳號, 亦隨之終止, 無法保留及使用 註 17 由於 Windows XP 作業系統預設參數的限制,20M( 含以上速率 ) 可能無法達到最佳連線效能, 調整方式請參考 HiNet 連線速率測試網 頁說明 ( 註 18 HiNet 視訊會議基本安裝及基本維護服務僅限申辦本方案之寬頻 裝機地址, 客戶如將 HiNet 視訊會議設備移至其他地址使用, 須自 行安裝及維護 5,910 ~4/16~

5 HiNet 視訊會議服務簡介 HiNet 視訊會議 提供客戶兩地 (Point to Point) 或是多點 (Multi Point) 即時互動的影像 聲音 及資料分享的會議服務, 可幫助跨國 跨區域的多據點企業快速溝通, 不必共處一室, 也能共商大事! 客戶不須自建及維護會議設備, 也毋須負擔因自建而增加的大量頻寬費用 本服務特別適用兩岸三地及多據點客戶如政府機構 企業 交通 醫療等機構進行大型 中型視訊會議 教育訓練 供應鏈會議 產品發表會, 導入本服務讓企業省下高額差旅成本 超經濟服務 : HiNet 視訊會議 提供客戶以月租方式, 即可使用符合國際視訊會議標準的主機 [Codec] ( 含攝影機 麥克風及遙控器等 ), 並透過中華電信 HiNet 雲端的多點控制器 (MCU), 進行視訊連線, 整體效果順暢 省頻寬擴充性高會議過程全都錄 : 使用 HiNet 視訊會議 企業總部頻寬超省 ; 可彈性增加據點 ; 商務型提供錄影功能, 可將會議過程 ( 影像 聲音及簡報 ) 全部錄下來 行動化視訊會議 : HiNet 視訊會議 除了可用固定式的視訊會議主機進行連線, 同時也可以讓經常出差的商務人式使用行動裝置 (Notebook iphone 與 ipad, 支援 Android 及 ios 系統 ) 參與會議, 滿足企業行動化視訊會議的需求 直覺易用的操作 : 直覺式使用介面, 客戶利用遙控器操作簡單易上手, 有效控制視訊會議系統 企業上網 + 視訊會議金省系列方案 標準型 / 含 MCU 版或標準型 / 不含 MCU 版 商務型 / 含 MCU 版或商務型 / 不含 MCU 版 設備圖 機種 Avaya CHT 720 Avaya XT5000 建議使用寬頻速率 20M/5M 60M/20M 會議室人數建議 30 人以內 30 人以上 畫質 HD 720P 高畫質視訊及高解析內容,H.264 High Profile 高畫質影像 Full HD 1080P 高畫質視訊及高解析內容,H.264 High Profile 高畫質影像 錄影功能 無 可錄影 ;MPEG 攝影機規格 支援雙顯示器及廣角 5 倍數 PTZ 攝影機 支援雙顯示器及廣角 10 倍數 PTZ 攝影機 影像輸入端子 :1*HDMI;1*DVI 影像輸入端子 :1*HDMI;1*DVI 音訊及視訊介面 影像輸出端子 :2*HDMI( 支援雙輸出 ) 影像輸出端子 :2*HDMI( 支援雙輸出 ) 音訊輸入端子 :1*HDMI;1*RJ-11;1*3.5mm 音訊輸入端子 :1*HDMI;1*RJ-11;1*3.5mm 音訊輸出端子 :1*HDMI;*3.5mm 音訊輸出端子 :1*HDMI;*3.5mm 支援第 2 顆鏡頭 不可 可 備註 1. 可以搭配會議室既有的喇叭 投影機及顯示器與視訊會議設備充分整合 2. 提供 24*7 客戶服務, 全年無休 ~5/16~

6 HiNet 固定制 IPv6 試用服務說明 服務說明 本試用服務的適用對象為已 ( 新 ) 申請 HiNet 光世代固定制雙協定 (Dual Stack) 上網試用服務之用戶, 客戶端電腦主機或 SOHO 路由器須透過手動設定 IPv4/IPv6 Prefix, 可直接連接到公眾 IPv4/IPv6 網際網路, 提供上網服務 試用期間 IPv6 各項費用免收, 且不提供臨時租用 連網方式 目前中華電信光世代固定制雙協定 (Dual Stack) 試用服務可同時提供兩種連網方式, 相關說明及示意圖如下 (1) 客戶端主機連網方式電腦主機 OS( 如 Windows 7) 須支援 IPv6 功能, 依中華電信提供 IPv6 客戶聯單, 手動設定主機 IPv6 位址 預設閘道及 DNS 位址, 客戶端可多台電腦連上 IPv6 網路, 惟數量須少於光世代網路 MAC 數限制 (2) 客戶端 SOHO 路由器連網方式 SOHO 路由器須支援的 IPv6 功能, 依中華電信提供 IPv6 客戶聯單, 手動設定 WAN Port IPv6 位址與 LAN Port IPv6 位址 預設閘道及 DNS 位址, 客戶端主機透過 SOHO 路由器無連線數量限制 (3) 客戶端主機或 SOHO 路由器連網設定方式及相關 FAQ, 可至下列連結下載 PDF 檔案 ( 或連結至 HiNet IPv6 網站 ( 參考 IPv6 Prefix 配發 預設配發 1 段 Prefix/64 WAN IPv6 網段及 1 段 Prefix/56 LAN IPv6 網段, 相關欄位說明如下, 提供客戶端電腦主機與 SOHO 路由器設定參考 IPv6 Prefix 配發欄位用戶端主機 IPv6 網段用戶端主機 IPv6 預設閘道 用戶端路由器 WAN Port IPv6 位址 用戶端路由器 WAN Port IPv6 預設閘道 用戶端路由器 LAN Port IPv6 位址 使用說明分配給用戶主機的 Prefix 網段, 須透過手動方式進行位址設定分配給用戶主機的預設閘道 IPv6 位址, 須透過手動方式進行設定分配給用戶端 SOHO 路由器 WAN 端的 IPv6 位址, 須透過手動方式進行設定分配給用戶端 SOHO 路由器的預設閘道 IPv6 位址, 須透過手動方式進行設定分配給用戶端 SOHO 路由器 LAN 端的 Prefix 網段, 須透過手動方式進行位址設定 ~6/16~

7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客戶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一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含各分公司 電信研究院及電信學院, 以下簡稱本公司 ) 得於本公司營運地 區範圍及營運期間內, 基於 行銷 消費者 客戶管理與服務 信用卡 現金卡 轉帳卡或電 子票證業務 訂位 住宿登記與購票業務 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 消費者保護 調查 統計與研究分析 資 ( 通 ) 訊服務 資 ( 通 ) 訊與資料庫管理 資 ( 通 ) 訊安全管理 會員管理 經營電信業務與電信加值網路業務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及 其 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等合理關連之特定目的範圍內, 蒐集 處理及利用包含但不限於客戶本人 ( 或其 代表人 ) 之姓名 身分證字號 其他足資辨識身分之證明文件 住址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指配號 碼及通信紀錄 ( 申請書欄位所載之個人資料及通信紀錄 ), 俾利本公司得提供電信服務 加值服務 各項優惠措施 行銷 活動訊息或辦理市場調查, 並得以對貴客戶或設備使用人提供催繳訊息等 因業務所需, 服務廠商受本公司委託者, 亦同 客戶得自由選擇填具個人資料, 惟若其提供之資料 不足或有誤時, 本公司將無法核准申辦或提供完整服務 ( 依據個資法第 8 條及法務部公告個人資料 保護法之特定目的 個人資料類別 ) 二 本公司就申請聯絡人填具之上開資料, 僅作服務聯繫之用, 法人代表人 ( 負責人 ) 法定代理人及受 託人之資料, 僅作申辦業務及聯絡使用 三 客戶就其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律向本公司請求查詢 閱覽 製給複製本 補充更 正 請求停止蒐集 處理 利用及刪除等權利 客戶行使前揭權利時, 須由本人填寫 中華電信股 份有限公司客戶個人資料申請暨處理回覆單 並檢具身份證明文件向本公司各地服務中心申請 若 委託他人辦理, 另須出具委託書並同時提供受託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核對 若申請人不符前述規定, 本公司得請申請人補充資料, 以為憑辦 四 就客戶行使上開權利之資料提供方式 處理期限 查詢費用及繳費期限等事項, 均依法令 本公司 營業規章及服務契約相關規定辦理, 並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惟本公司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0 條 第 11 條規定, 執行業務所必須及法定保存期間等考量否准客戶申請 五 依貴客戶歷來及本次在本公司申辦之各項業務項目 ( 含中華電信會員 使用公眾 Wi-Fi 等 ), 本公司 將蒐集並彙整貴客戶上開個人資料及各項網頁 ( 域 ) 瀏覽紀錄 通信紀錄 位置資訊 帳單資訊 收 視紀錄等資料, 以無法識別個人的方式產出分析報告提供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以優化對 貴客戶的服務 六 本次申請業務 / 服務契約 市內網路業務服務契約 網際資訊網路業務租用契約 第三代行動通信 / 行動寬頻業務服務契約 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契約 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契約 異動作業 本公司為推介多元化商品服務, 得利用上開貴客戶個人資料行銷本公司關係企業及受託代銷等各合 作廠商之商品或服務, 前述事項貴客戶 同意 不同意 除前揭事項外, 本公司非經貴客戶同意或依法律規定, 不得將上開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人 若貴客 戶欲請求本公司停止繼續處理 利用, 得隨時填具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客戶個人資料申請暨處理回覆 單, 透過本公司各地服務中心請求停止處理 利用或刪除 立書人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 地址 : 台北市信義路一段 21 之 3 號 立書人 ( 法人代表人 ( 負責人 )): 法定代理人 : 受託人 : ( 簽章 ) 證照號碼 地址 : 均同申請書 ( 簽章 ) 證照號碼 地址 : 均同申請書 ( 簽章 ) 證照號碼 地址 : 均同申請書 以上簽名確實為本人所為, 如有不實, 致發生任何糾紛時, 應由立書人自行負責 簽署日期 : 中華民國年月日 聯單編號 : 電話號碼 : 受理員 : 複核員 : 版 ~7/16~

8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整合性契約書 網際資訊網路業務 (HiNet) 租用契約, 業經承租人攜回審閱五日 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契約, 業經承租人攜回審閱二日 寬頻視訊服務租用契約, 業經承租人攜回審閱五日 Wi-Fi 無線上網服務契約, 業經承租人攜回審閱五日 以上契約書 ( 條款 ) 共份 本人 ( 乙方 ) 確認已收受本契約條款之正本份 立契約人 ( 甲方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 地址 : 營運處 立契約人 ( 乙方 ): ( 公司申請, 請蓋公司大小章 ) 證照號碼 地址 : 均同申請書 契約簽署日期 : 中華民國年月日 ~8/16~

9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網際資訊網路業務 (HiNet) 租用契約條款 立契約書人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各地營運處 ( 以下簡稱甲方 ) 與租用本業務客戶 ( 以下簡稱乙方 ), 茲因甲方提供乙方網際網路接取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 ( 以下簡稱本業務 ), 關於本業務之權利義務, 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 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 第一章 ( 適用之範圍 ) 第 1 條 本業務係指由甲方提供連接網際網路 (Internet) 平台供乙方藉由電話撥接 ISDN ADSL FTTX 數據電路等接續方式從事電子郵遞 檔案傳送 公共檔案服務 網路論壇 資訊檢索 目錄查詢及全球資訊網 (www) 等與 Internet 相關服務之業務, 甲方所提供之上述服務, 得因技術及網路環境或甲方業務之變化加以變更或調整, 乙方不得異議或提出其他要求 乙方租用本業務所需之各式電路, 由乙方自行租用並依甲方規定之各式電路業務營業規章辦理 第 2 條 Internet 係開放性網路, 並由各網路提供者負責維護, 甲方僅提供 best effort 之網路品質, 且無法就乙方所擷取資訊或來源之正確性與完整性負責, 亦不保證乙方與甲方或其任何分公司間資料傳輸速率, 倘乙方因傳輸速度或擷取使用網路資料而導致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 甲方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第 3 條 本契約接續方式 : 1. 電話撥接式 : 係指乙方透過租用公眾電話交換網路業務, 連線至本業務之方式, 計費方式可分為計時制與包月制兩種 前述公眾電話交換網路業務請詳閱第一類電信業者之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市內網路業務租用契約條款 2.ISDN 撥接式 : 係指乙方租用甲方之整體服務數位網路 (ISDN) 業務, 連線至本業務之方式 前述整體數位網路 (ISDN) 業務請詳閱 整體服務數位網路 (ISDN) 租用契約條款 3. 預付儲值撥接式 : 係指乙方購買預付儲值式點數, 運用電話網路或 ADSL 網路或其他型式網路, 連線至本業務之方式 4. 數據電路固接式 : 係指乙方租用甲方之國內數據電路業務, 連線至本業務之方式 前述國內數據電路請詳閱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契約 5.ADSL: 係指甲方於市內電話線兩端加裝設備, 以非對稱式數位用戶迴路技術提供乙方連線至本業務之方式, 本業務分為非固定制 網路型與多機型三種服務 前述 ADSL 請詳閱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契約 6. 新世代用戶光纖網路 (FTTB): 係指甲方機房到社區或大樓佈放光纖, 搭配乙太網路 (Ethernet) 或 VDSL 技術, 提供對稱速率之點對點乙太專線, 供乙方連線至本業務之方式 前述新世代用戶光纖網路 (FTTB) 請詳閱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契約 7. 光世代網路 : 係指在甲方機房或利用光纖迴路連接至光化交接箱 社區 大樓 家庭等, 再搭配乙太網路 (Ethernet) 或 VDSL 技術, 採 best effort 模式, 供乙方連線至本業務之方式 前述光世代光纖網路請詳閱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契約 第二章 ( 服務提供之內容 ) 第 4 條 本業務除提供網際網路連線服務外, 其相關內容如下 : 1. 電子郵件信箱空間 50 MB(MegaByte) 2. 個人網頁空間 10MB(MegaByte) 3.IP 位址 : (1) 動態 IP: 係指甲方於乙方每次連線時隨機提供之 IP 位址 適用於電話撥接式 ISDN 撥接式 預付儲值撥接式 ADSL 非固定制及光世代網路非固定制 (2) 固定 IP: 係指甲方提供乙方固定之 IP 位址 適用於 ADSL 網路型 ADSL 多機型 光世代多機型 新世代用戶光纖網路 (FTTB) 及數據電路固接式 ( 依據 TWNIC 規定配發 ) (3) 其他加值服務依網頁上公告為主 第三章 ( 服務提供之限制 ) 第 5 條 為維持系統正常運作, 甲方有權過濾電腦病毒檔案等, 乙方若不同意甲方代為過濾者, 應以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法通知甲方, 但甲方為維護網路安全時, 則不在此限 第 6 條 乙方申請撥接式接續, 於甲方系統重複上線時, 甲方得立即予以自動斷線 第 7 條 申請動態 IP 之乙方連線超過 72 小時或撥接式接續之乙方連線未傳送任何資料超過 30 分鐘時, 甲方得予以自動斷線, 乙方應自行連線, 且不適用第 36 條規定 第四章 ( 申請須知 ) 第 8 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 應檢具申請書表及 2 份 ( 含 ) 以上之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但政府機關 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免附證明文件 ; 辦理各項異動或終止時亦同 前述申請, 甲方得配合乙方特殊需求, 另以簽訂契約方式辦理 第 9 條 乙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辦理申請時應提出其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 其同意書並應載明乙方如有積欠甲方費用時, 其法定代理人願負連帶清償責任 第 10 條 本業務之租用最短期間為連續滿 1 個月計, 未滿 1 個月以上以 1 個月計 第 11 條 乙方申請後因故註銷申請, 其已繳費用概不退還 第五章 ( 連線費用 ) ~9/16~ 第 12 條 甲方係以個別之用戶號碼 (HN) 或用戶識別碼 (ID)( 以下皆簡稱 HiNet 帳號 ) 為不同之計價帳戶, 乙方如申請 2 個以上之 HiNet 帳號時, 各個帳號如有提供優惠措施, 乙方不得要求將不同帳號之優惠合併享用, 或要求以未享用之優惠折抵各帳號之每月最低通信費或上網費 ; 另乙方喪失享有優惠應具之條件或身分時, 如乙方未主動向甲方申請退租, 甲方應自乙方喪失條件或身分之日起, 逕以一般乙方之費率計收通信費或上網費, 乙方不得異議 第 13 條 本業務之收費方式分為月繳 年約月繳及年繳等方式, 收費方式及各項收費標準詳如費率表, 前述各項費用不含各式接續電路費用 第 14 條 費率如有調整時, 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 ; 惟使用預付儲值制之承租人, 其已預付之儲值點數或有效期限不因新費率調漲而減少或縮短 第 15 條 費率調整時, 甲方應於調整生效日起 7 日前於新聞傳播媒體 各營業場所或甲方網頁公告, 並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乙方, 並自公告起作為契約的一部份 第 16 條 申請年繳或年約月繳方式者, 中途不得改為月繳方式, 前述 1 年期滿不繼續參加原繳費方式者, 須於期滿前 1 個月內提出申請異動, 若未辦理異動作業視同繼續參加原繳費方式 第 17 條 申請年繳或年約月繳方式者, 若遇費率調升, 差額不另補收 ; 若遇費率調降, 其差額於期滿後, 依第 28 條前段辦理 第 18 條 乙方使用加值服務者, 使用時以網頁上公告費用計收各項費用 第 19 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自甲方申裝完成之日為起租日, 起租日之租費不計 ; 申請終止租用時, 以申請終止之日為終止租用日, 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 1 日計算 起租月或終止租用月之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數計算, 每日租費為全月租費之 1/30, 如遇第 14 條之費率調整時, 亦同 第六章 ( 申請暫停使用 終止租用與退費 ) 第 20 條 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本業務, 應於預定終止租用日 5 日前向原申請單位提出終止申請 第 21 條 乙方預付儲值點數使用完畢或時間屆滿時, 若未辦理續用手續, 雙方契約即告終止, 甲方將停止乙方一切使用權 第 22 條 使用預付儲值制時, 乙方不得申請終止租用或退費 但因第 49 條或其他可歸責於甲方之情事發生時, 乙方得申請終止租用及退費, 甲方並應按比例退還乙方未使用之儲值點數之費用 第 23 條 甲方以套件方式銷售本業務, 雖不適用本契約之審閱期間, 惟乙方於購買時無法詳閱本契約內容時, 乙方於拆封後如不同意本契約條款, 得自購買日起 7 日內就未使用之部分向甲方請求依比例退費 第 24 條 乙方申請暫停使用, 其停止使用期間, 申請租用 ADSL 及光世代接續者, 按其最低速率之定價 7 折計收, 惟申請年繳方式者, 其差額於期滿後, 依第 28 條前段辦理 ; 除此之外, 暫停期間租費仍應照繳 第 25 條 乙方因欠費或有第 49 條情事之一或有違反法令致被暫停使用者, 其停止使用期間, 租費仍應照繳, 但停止使用應繳租費之期間最長以 1 個月為限 如乙方依優惠方式申請, 且於所承諾最短使用期間尚未屆滿時, 因乙方違反本契約之規定致甲方終止契約時, 乙方應依該優惠方式提前退租所訂補償措施補償甲方 第 26 條 乙方申請終止租用, 租用期間未滿本契約條款第 10 條所規定之租用期限者, 應補足期間之各項月租費 但終止租用之原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所致者, 免予補繳 第 27 條 甲方於乙方租用本業務之租用期間所提供之加值服務 ( 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信箱服務 網頁空間 網路相簿 網路硬碟等 ), 於本業務終止時, 亦同時終止 第 28 條 乙方溢繳或重繳之費用, 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沖抵次月應繳付之費用 如乙方終止租用本業務時, 其溢繳或重繳之費用於沖抵應付費用後仍有餘額時, 甲方應於終止租用日起 30 日內於甲方之營運處所無息退還 第 29 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應繳之費用, 應在甲方通知繳費之期限內繳清, 逾期未繳清者, 甲方得註銷其申請或通知定期停止其使用或得逕行拆除其機線設備並追繳各項欠費 經再限期催繳仍未繳納者, 由甲方辦理終止租用 乙方所積欠之費用, 乙方仍須繳納 第 30 條 本業務之繳費通知郵寄地址或電子郵件位址, 皆以乙方申請書或網頁上登載之資料為準, 乙方更換郵寄地址或電子郵件位址, 而未通知甲方致生任何延誤或損失時, 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 31 條 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有異議時, 應於繳款截止日前檢具理由向甲方申訴, 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 甲方得暫緩催費或停止通信 如乙方未於繳款截止日前通知, 視為費用無誤 第 32 條 使用預付儲值制時, 甲方應於乙方儲值點數使用完畢前, 以電子郵件或書面主動通知乙方辦理續用 第 33 條 使用預付儲值制時, 乙方得以書面授權甲方於儲值點數使用完畢時, 以信用卡或銀行自動轉帳方式繳費以續用原有服務者, 乙方於續用開始前仍得撤回或續用儲值點數未使用完畢前, 終止續用原契約 續用期間終止契約或儲值點數未使用完畢前終止契約者, 甲方應按未使用之比例辦理退費 第 34 條 本契約終止後 30 日內, 甲方應保留乙方之帳號與乙方資料及

10 通聯紀錄, 乙方於該期間內辦理續用後, 有權繼續使用原帳號與資料 期滿乙方仍未辦理續用, 甲方除依法律規定外, 得刪除該帳號與乙方儲存於甲方系統中之所有資料 第七章 ( 服務中斷之處理 ) 第 35 條 甲方基於系統維護或轉換需要, 必要時得暫時縮短或停止運作時間 但甲方應於 7 日前公告於網頁上並寄發電子郵件通知乙方 第 36 條 因甲方系統設備障礙 阻斷, 以致發生錯誤 遲滯 中斷或不能傳遞時, 其停止通信期間, 除按下表之規定扣減租費外, 甲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連續阻斷時間 ( 小時 ) 扣減下限 連續阻斷時間 ( 小時 ) 扣減下限 12 以上 - 未滿當月月租費 72- 未滿 96 當月月租費 24 減收 5 % 減收 30 % 24- 未滿 48 當月月租費 96- 未滿 120 當月月租費減收 10 % 減收 40 % 48- 未滿 72 當月月租費減收 20 % 120 小時以上當月月租費全免前項停止通信開始之時間, 以實際障礙開始之後為準, 障礙開始不明者, 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 推定為停止通信開始之時間 第 37 條 乙方租用本服務由於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阻斷者, 自連續阻斷開始之時間起至修復日止, 按日不收租費, 未滿 1 日以 1 日計, 當月不收之租費總額以當月應繳租費為限, 且不適用前條扣減標準 阻斷開始之時間, 依前條規定 第八章 ( 乙方之責任 ) 第 38 條 乙方對租用本業務所產生之各項費用有按時支付之義務, 並對停用甲方服務前產生之費用有繳納之義務 第 39 條 乙方對於連線帳號及密碼應妥善保管, 避免外洩 第 40 條 甲方提供乙方在郵遞服務或網頁空間下之磁碟空間, 僅供暫存資料, 甲方不負保管之責, 乙方應自行做好備份, 避免存放大量資料於主機上 第 41 條 乙方在使用本業務時, 應遵守本契約第九章所列之使用規則 第 42 條 乙方申請本業務時, 應提供真實之個人資料, 如有不實致發生任何糾紛時, 乙方應自行負責 第 43 條 乙方個人資料如有變動時, 應以電子郵件 郵件或電話通知甲方 乙方如以電話申請異動事項, 甲方得詢問其個人資料, 確認無誤後即可辦理 如乙方怠於通知或所提供之資料有誤, 因此對其權益造成任何影響, 應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 44 條 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設備, 應妥為保管使用, 如有毀損或遺失, 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 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 前述定價, 甲方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 45 條 乙方如申告障礙經甲方派員查修時發現, 係因乙方自備設備障礙所致者或其他非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者, 甲方得收取檢查及維修費 第九章 ( 乙方應遵守之使用規則 ) 第 46 條 本業務所提供之 HiNet 帳號及密碼 (PW) 可以用來消費或購買甲方及合作廠商所提供之商品或加值服務, 乙方對客戶號碼 客戶識別碼及密碼應負妥善保管之責, 凡經由 HiNet 帳號所產生之各項費用, 乙方均有支付之義務 第 47 條 前條商品或加值服務之規定, 將公告於甲方網頁上, 乙方同意遵守該規定 第 48 條 本業務網路上可擷取之任何資源, 皆屬該資料所有者所擁有, 乙方應遵守各該網路資訊所有者之授權或其他任何法律規定, 否則不得使用該等資源, 如因此導致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涉 第 49 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乙方於甲方 Internet 服務之所有帳號或終止甲方 Internet 服務之所有契約, 並由乙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如造成甲方權益受損者, 甲方得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 且於停權期間未滿時, 拒絕提供乙方 所有 Internet 服務 : 1. 有竊取 更改 破壞他人資訊情事者 2. 有擅自複製他人資訊轉售 轉載情事者 3. 有危害通信或影響其他用戶權益之情事者 4. 未經對方同意, 擅自寄發電子訊息至對方信箱造成對方困擾之情事者 5. 於論壇區張貼與主題無關之訊息之情事者 6. 濫發電子郵件 蓄意破壞他人信箱或其通信設備之情事者 7. 散播電腦病毒或足以干擾電腦正常運作之程式之情事者 8. 發表或散佈恐嚇 誹謗 人身攻擊 侵犯他人隱私 色情或其他 所為言論違背公序良俗之文字 圖片或影像之情事者 9. 擷取非經所有者正式開放或授權之資源之情事者 10. 影響系統運作或加重系統負擔之情事者 11. 在網路上提供違反各項法令之商品或服務之情事者 12. 利用或委託他人以本項第 4 款之方式從事各項活動之情事者 13. 未得甲方之同意不得將本業務轉售 租賃 出借予其他人, 或以其他方式進行有價交易 14. 其他違反法令之情事者 甲方基於維護電子郵遞服務之品質及遏止大量或廣告或不實電子訊息濫發, 甲方有權採取必要管理措施, 前述電子訊息管理措施之規定公告於 HiNet 首頁之系統公告中, 變更時亦同, 乙方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 本條所稱之電子訊息係指電子郵件 簡訊或其他經由通訊設備傳遞之資訊 依著作權法規定, 乙方或服務使用者涉有三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製版權情事者, 甲方應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 第十章 ( 甲方之責任 ) 第 50 條 甲方應每日 24 小時提供本業務契約中之各項服務 第 51 條 甲方應維持連線之品質及正常運作 第 52 條 甲方應提供適當之客戶服務以處理障礙排除 網路設定詢問 故障報修等事宜 第 53 條 甲方因技術上需要, 得將用戶號碼 (HN) 用戶識別碼 (ID) 接續號碼 IP ADDRESS 系統設備號碼 連接方式 客戶介面 傳輸型態等予以變更, 乙方不得異議或提出其他要求 但甲方應於 7 日前通知乙方 第十一章 ( 資訊保密義務 ) 第 54 條 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除乙方要求查閱本身資料, 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個人資料處理保護法第 20 條第 1 項 電信法第 7 條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查詢外, 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 1. 司法機關 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2. 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3. 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 ( 構 ) 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第 55 條 前條資料乙方同意刊登者, 甲方得編印或建置乙方目錄 資料庫 第十二章 ( 甲方免責事由 ) 第 56 條 乙方如自行於網際網路上散布或擷取之各項資料與程式, 所涉及之各項法律責任, 甲方概不負責 第 57 條 甲方如已於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時, 告知與甲方系統相容軟硬體設備之標準並經乙方確認, 乙方不得於申請後向甲方主張軟硬體設備不相容之擔保責任 第 58 條 乙方檢索證券交易資訊 櫃臺買賣有價證券交易資訊及期貨交易資訊之加值服務時, 應遵守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櫃檯買賣有價證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 及 台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 之相關規定, 違反時, 甲方得停止使用本業務 1 年 第 59 條 公眾無線區域網路 ( 中華電信 Wi-Fi) 係甲方於公共場所建置無線接取設備與網際資訊網路, 供乙方從事 Internet 之相關服務, 本業務易因環境及無線傳輸技術等 ( 諸如 : 微波爐 無線電話 藍芽裝置 WLAN 基地台等 ) 因素影響, 產生射頻干擾 ( 如封包遺失 瞬斷等 ), 如因而導致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 甲方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第 60 條 甲方如因情勢變更, 得暫停或終止各項服務, 乙方已繳租費, 除按未到期日扣減租費外, 甲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三章 ( 契約之修改 ) 第 61 條 甲方得因電信服務之性質 技術或情勢之變遷 維護之需要或任何非可歸屬於甲方之事由, 隨時修改本契約條款, 惟本契約條款如有任何增修刪等變更, 甲方應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乙方 如乙方不接受變更後條款時, 應於接獲通知後 30 日內辦理終止, 之後視為乙方同意修改後之契約條款 第 62 條 乙方若不願接受變更後條款, 得向甲方主張終止租用, 使用預付儲值制者, 甲方按使用比例辦理退款, 其他月繳制者, 甲方按本契約第 19 條辦理, 但參加優惠方案者, 依優惠方案內容之規定辦理 第十四章 ( 申訴服務 ) 第 63 條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 除可撥叫甲方之服務專線外, 亦得至甲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申訴, 甲方應即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甲方之服務專線為 : , 服務電子郵件位址為 :info@ms1.hinet.net 第 64 條 乙方發現所使用之 HiNet 帳號及密碼被冒用時, 而對使用本業務應繳付之費用有異議者, 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申訴, 並辦理暫停使用本業務或更換密碼, 甲方應即受理乙方之申訴並辦理之 第十五章 ( 附則 ) 第 65 條 甲方有關本業務之廣告或宣傳品, 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第 66 條 本契約條款未規定事項, 乙方同意遵守相關法令規定 甲方各項服務營業規章規定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TWNIC) 亞太網路資訊中心 (APNIC) internic 所訂之標準與建議書等之有關規定 第 67 條 本契約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第 68 條 因本契約涉訟時, 系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 雙方合意以甲方所在地或消費關係發生地所屬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0/16~

11 立契約書人 : 中華電信各地營運處 ( 以下簡稱甲方 ) 與租用本業務客戶 ( 以下簡稱乙方 ) 茲因租用電路事宜, 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 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以資共同遵守 : 第一章服務範圍第一條甲方所經營之電路出租業務 ( 以下簡稱本業務 ) 係指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 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所稱之電路出租業務 第二條本業務專供乙方作合法通信之使用, 且不得影響其他用戶權益 第三條本業務之營業區域如下 : 一 市內電路出租業務 : 以國內同一市內通信營業區域之電路出租服務為範圍 二 長途電路出租業務 : 以國內不同市內通信營業區域間之電路出租服務為範圍 三 國際電路出租業務 : 以國際間之電路出租服務為範圍, 並依本公司劃定之海外接續國家為原則 市內通信營業區域依主管機關公告之區域劃定之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提供之服務如下 : 一 數據電路服務 : ( 一 ) 國內數據電路 1. 市內數據電路 2. 長途數據電路 ( 二 ) 國際數據電路 二 電視電路服務 三 ADSL 電路服務 四 新世代用戶光纖網路服務 五 光世代網路服務 六 電話電路服務 : ( 一 ) 長途電話電路 ( 二 ) 國際電話電路 甲方為業務需要, 在法令許可範圍內, 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後, 得經營前項以外之服務 第四條之一 ADSL 電路服務及光世代網路服務因受距離及設備限制, 供租對象為甲方採用產品技術可達之範圍為限 乙方上網另需向網際網路服務業者提出上網申請 ADSL 電路服務及光世代網路服務係遵循 ITU-T 國際電信聯合會建議書所訂定之標準提供服務, 各服務速率係指最高可提供之線路速率 (Line Rate), 乙方實際上網傳輸資料速率 (Data Rate) 會因上網終端設備之軟硬體 距離 乙方所在位置之環境及到訪網站之連外頻寬 同時使用加值服務等因素之影響而有所變化, 因此於提供上網服務時依國際標準網路品質分類歸屬為盡力而為 (Best Effort) 模式 乙方申請租用 ADSL 電路服務 光世代網路服務或申請提升 ADSL 電路服務或光世代網路服務速率, 甲方到乙方現場之裝機人員於施工報竣時, 應於乙方端使用甲方電腦直接連接甲方建置於乙方之設備量測線路速率 (Line Rate), 並將量測結果提供乙方簽認 甲方應將上網服務時乙方個人電腦系統之需求建議及每月裝機時實測之寬頻上網線路速率 (Line Rate) 統計值公告於甲方官網 ( 前項線路速率 (Line Rate) 之量測範圍為從甲方裝置於乙方之設備至甲方電信機房設備間之速率 第二章申請程序第五條本業務使用權利之歸屬, 以本業務申請書內所載乙方之名稱為準 第六條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 應由申請人將乙方名稱及其代表人之姓名據實填寫全名於本業務申請書, 並簽名或加蓋與乙方名稱文字相同之印章 乙方不得以二個以上名稱登記 自然人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足資辨識身分之第二證明文件正本 ; 法人及非法人團體 商號應檢附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法人證明文件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正本及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以供核對 但政府機關 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乙方之名稱及其證照如有不實致發生任何糾紛時, 由行為人自行負責 第七條乙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辦理申請時應檢附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書, 其同意書並應載明乙方如有積欠甲方費用時, 其法定代理人願負連帶清償責任 前項乙方未經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者, 甲方不受理其申請 第八條乙方委託代理人辦理申請手續時, 除需檢附第六條規定之證明文件外, 該代理人並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足資辨識身分之第二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書 代理人代辦之行為, 其效力及於乙方本人, 由乙方負履行契約責任 第九條乙方及其委託之代理人應就其於申請書中所填之相關資料 檢附或出示之文件 資料證明等之真實及正確性負法律責任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甲方得拒絕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 並將原因通知乙方 : 一 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繳費而逾期不繳 二 申請書內所填資料不實且逾期不補正者 三 其他依法規不得為申請或租用電路之地點不得設置建築物者 四 租用電路地址欠詳且無法補正者 五 申請租用電路地址係屬缺線區, 無法在一個月內供裝 乙方因欠費拆除電路且尚未清償欠費, 若申請新租用電路或復租用電路時, 甲方得要求其清償欠費後, 再予辦理 乙方對甲方拒絕其申請如有異議者, 得於六日內向甲方申請複查 甲方應於六日內將複查結果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乙方租用本業務之各服務項目其最短期間規定如下 : 一 一般租用 : 租用期間連續滿一個月以上者 二 臨時租用 : 租用期間不滿一個月者 三 國際電路及專案建設 : 依雙方之約定 乙方申請臨時租用, 以甲方可以調度之現有電路供租, 不須另行建設為限 甲方得考量乙方權益, 視業務性質或配合乙方特殊需要另行簽訂租用期間 第十二條乙方依規定繳納 ADSL 電路或光世代網路之電路費用後, 甲方應自繳費之次日起算二個工作日內使其通信 但因機線設備欠缺 山區 偏遠地區 不可抗力或乙方因素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乙方依規定繳納其他電路費用後, 甲方應依固定通信業務服務品質規範之客戶服務品質項目指標中專線申裝移日程內使其開通 但因機線設備欠缺 山區 偏遠地區 不可抗力或乙方因素等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應將前項延期原因及預定通信日期通知乙方 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 應於收到通知後七日內, 向甲方辦理終止租用及退費手續 逾期未辦理者, 視為同意延期 第三章異動程序第十三條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 除依本服務契約之各項規定辦理外, 得以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契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99 年 12 月 17 日通傳營字第 號函核准, 自 99 年 12 月 29 日起實施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101 年 2 月 29 日通傳營字第 號函核准, 自 101 年 3 月 11 日起實施 ~11/16~ 電話或經由網際網路申請, 乙方如以電話或經由網際網路申請異動事項, 甲方得經確認其個人資料無誤後即可辦理 因欠費暫停通信且尚未清償欠費之舊用戶申請異動服務, 甲方得要求其清償欠費後, 再受理其申請 第十四條乙方申請遷移電路, 由甲方派工移設, 移設分為下列二種 : 一 宅內移設 : 在同一宅內 ( 同一門牌號碼 ) 移動電路裝設位置者 二 宅外移設 : 將電路之裝設位置移裝至另一宅內者 乙方宅外移設之新地址, 因缺乏電信機線設備或其他因素, 甲方不能在一個月內移設時, 應於七日內將原因通知乙方, 由乙方辦理原址電路免費暫拆手續 第十五條乙方因故需短期停止使用本業務者, 得通知甲方暫停通信, 並申請保留使用權利, 待需用時再通知恢復使用 暫停通信期間之月租費依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乙方之本業務租用主體不變, 僅更改用戶名稱或其代表人, 或其使用單位異動者, 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甲方申請更名 以自然人名義租用本業務, 原租用人死亡, 由其法定繼承人繼續租用者, 準用更名之規定 第十七條乙方欲終止租用本業務之全部或部分服務時, 應親自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證明文件 ;ADSL 電路或光世代網路應於預定終止日前二日 ; 國際數據電路應於預定終止日前三十日 ; 其他電路應於預定終止日前三日, 向甲方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 並繳清所有已出帳及尚未出帳之費用 甲方於受理前項申請後, 應於預訂終止日或視乙方需求另訂較長之拆除日期拆除之 乙方於終止租用本業務時, 應歸還甲方於乙方端加裝之電信設備 第十八條乙方欲將租用本業務權利讓與他人時, 應經新用戶同意後, 向甲方辦理一退一租, 乙方之欠費及其他應賠償之費用, 應於終止租用時繳清, 未繳清而有保證金者, 其所欠各項費用應於保證金內扣抵, 有剩餘再退還乙方, 不足之數或無保證金者, 則仍需追繳 乙方辦理一退一租時, 乙方之退租行為視為乙方終止租用 ; 新用戶則視為新申租, 應繳納相關費用, 並遵守本服務契約之一切規定 乙方未辦理一退一租而私自將租用本業務權利讓與他人時, 其讓與行為對甲方不生效力 第四章電信設備維護與管理第十九條裝置於乙方端之電信設備得由甲方供租與維護 但依規定得由乙方自備者, 得由乙方自行維護 前項依規定得由乙方自備之電信設備, 必須取得主管機關或其委託機關 ( 構 ) 之審驗合格證明 乙方向甲方租用之電信設備, 經甲方查明無法使用且其故障原因非可歸責於乙方者, 甲方應予免費換裝 第一項由甲方提供乙方租用之電信設備, 乙方應予妥善保管, 如有可歸責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損壞或遺失, 應按甲方定價賠償 前項定價, 應考慮該項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訂定之 第二十條甲方應維持電信機線設備正常運作, 如有障礙應儘速修復 乙方自備設備者, 應自行檢修 如因乙方自備設備或其他第一類電信服務業者電信機線障礙而影響甲方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 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暫停其使用, 待機線修復後再恢復其使用 因此導致之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等問題依相關法規規定處理 第五章服務費用第二十一條下列各項資費由甲方擬訂, 依據 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 規定之期限, 報經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 並在媒體 電子網站及甲方各營業場所公告 ; 變更時亦同 該收費標準資料並視為契約之一部分 : 一 電路月租費 二 接線費 三 專案建設保證金 四 工料費 五 設定費 六 非營業時間施工費 七 移設費 八 用戶自備設備障礙檢查費 九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資費 前項之各項收費標準經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調整者, 依調整後之資費計收 第二十二條乙方租用本業務, 應依前條收費標準按時繳納各項服務之費用 乙方申請於非營業時間配合至乙方端施工者, 施工時間應由乙方與甲方協議, 甲方得另加收非營業時間施工費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每路電路向乙方收取電路月租費 乙方租用本業務以甲方電路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 起租日之租費不計 申請終止租用時, 以電路拆除之日為終止租用日, 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 ; 起租當期租費按起租日次日至所屬計費週期截止日之實際租用日數計算, 終止租用當期租費按前次計費週期收費截止日次日至終止租用日之實際租用日數計算, 其日租費以月租費三十分之一計收 乙方租用本業務期間未滿一個月而終止者, 其月租費以一個月計算 但國際租用或專案建設之租期未滿者, 依雙方之約定 臨時租用租費按日計算 乙方計費週期變更等異動事項, 致無法按月計收月租費, 異動生效當期之租費, 依新舊週期轉換後尚未收費之週期日數計算, 日租費以月租費三十分之一計收 第五項所稱計費週期, 係指甲方以三十日為計費基準, 每隔五日為一計費區間之開端, 共劃分六個計費區間, 分為第一週期至第六週期 第五項所稱週期日數, 係指乙方申請變更計費週期時, 收費日數按舊計費週期收費截止日次日至新計費週期生效之收費截止日, 依各週期間隔五日之倍數計算, 採五 十 十五 二十 二十五 三十 三十五 四十 四十五 五十 五十五日計收 第二十四條乙方申請專案建設時, 應繳納保證金及工料費, 作為租用本業務應付費用之擔保 乙方終止租用本業務時, 甲方得以前項保證金抵充乙方積欠本業務之各項費用, 如有餘額, 甲方應於用戶終止租用本業務之最後一期帳單出帳日起十五日內通知乙方無息退還餘額, 但自終止日起算最長不得逾四十五日 第二十五條乙方申請移設電路設備者, 須繳納移設費及工料費 乙方申請宅外移設, 因新址缺乏機線無法即時供移而辦理原址暫拆電路時, 候移期間免收月租費 乙方申請更名 暫拆 復裝等異動者, 應繳納換更名費 暫拆費 復裝費 因辦理異動致當月之費用發生增減時, 按異動前後之日數分別計算 第二十六條乙方申請裝移電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按實需工料費計收 : 一 高山森林地區工程艱鉅, 需特別設計辦理者

12 ~12/16~ 二 偏僻地區發展緩慢, 預測三年內申請裝移機不同證號用戶在十戶以下, 需特別為申請用戶立桿架線者 前項實需工料費含管道 電桿 纜線 專設無線系統及施工等實際工料成本 管道 電桿 纜線 專設無線系統由本公司負責維運與管理 第一項實需工料費除乙方為具有營利事業登記者或裝移地點無正式編定門牌號碼者, 由乙方全額負擔外, 由乙方負擔百分之七十, 其餘百分之三十由甲方負擔 乙方如屬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且可提出證明者, 第一項實需工料費由乙方負擔百分之四十七, 其餘百分之五十三由甲方負擔 裝機後三年內有下列情形者, 需補繳工料費差額 : 一 辦理一退一租時, 新用戶非屬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者 二 改供不符本項要件之他人使用 嗣後三年內第二至第四位用戶共用該段纜線管道時, 依其共用長度比例繳付工料費, 原已繳工料費之用戶, 由甲方按比例退回 為避免爭議, 甲方應會同乙方實地查勘認定, 獲得乙方同意並繳費後始得建設 第二十七條電路障礙經甲方先行測試後, 判定係屬乙方自備設備障礙所致者, 若乙方要求甲方派員查修, 並經確認係因乙方自備設備障礙所致者, 甲方得向乙方收取檢查費 第二十八條乙方於甲方未施工前, 因故註銷申請, 已繳之接線費及相關費用, 甲方應無息退還 ; 乙方於甲方施工後註銷申請者, 其已繳之費用依施工情況予以扣減, 如有餘額者, 甲方應無息退還之 但有關國際數據電路服務, 依甲方與乙方合約另行訂定之 乙方溢繳或重繳之費用, 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抵充次月或後續應付之費用, 如乙方不同意抵充, 甲方應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 如乙方終止租用本業務或辦理一退一租手續時, 其溢繳或重繳之費用於抵充應付費用後仍有餘額時, 甲方應於費用抵充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 第二十九條乙方申請 ADSL 電路或光世代網路暫停使用者, 其停止使用期間月租費依該服務最低速率收費標準計收 暫停期間以一年為限, 逾期月租費依原速率收費標準計收 乙方申請其他電路暫停使用者, 其停止使用期間月租費依雙方合約約定 但乙方因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信者, 其停止通信期間, 乙方不得申請暫停使用, 月租費依原速率收費標準計收 第三十條乙方使用本業務而拒不繳費者, 應追繳其應付之費用 乙方同意各項通信紀錄均以甲方電腦紀錄資料為準 乙方將本業務電信設備交由他人使用時, 其應繳費用仍由乙方負責繳付 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並提出申訴者, 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 應暫緩催費或停止該電路之使用 但如有本契約第三十七條被盜接 冒用之情形者, 依其規定辦理 第三十一條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 由甲方製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 ; 如有遺失, 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 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 皆須蓋有甲方之圖章或數位簽章認證始生效力 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 有無繳費均以甲方紀錄為準 第三十二條乙方租用本業務, 因甲方電信機線設備障礙 阻斷, 以致發生錯誤 中斷或不能傳遞時, 其停止通信期間, 甲方應按連續阻斷時間減收月租費, 但因配合用戶時間約修者, 其約修時間不予記錄 前項減收標準如下 但最多以扣減當月份月租費為限 : 一 ADSL 電路或光世代網路 : 連續阻斷時間 ( 小時 ) 扣減下限 ( 月租費 ) 六 ( 含 ) 以上 - 未滿八減收 5% 八 ( 含 ) 以上 - 未滿十二減收 10% 十二 ( 含 ) 以上 - 未滿二十四減收 20% 二十四 ( 含 ) 以上 - 未滿四十八減收 30% 四十八 ( 含 ) 以上 - 未滿七十二減收 40% 七十二 ( 含 ) 以上全免二 臨時電路連續阻斷致停止通信一小時以上者, 每一小時當日租費減收十分之一, 逾十小時以上當日租費全免 臨時電路全部租期連續阻斷不通且阻斷原因非可歸責於乙方者, 乙方已繳之費用, 甲方應全數退還 三 國內數據電路傳輸速率 1.544Mbps( 含 ) 以上或國際數據電路, 其連續阻斷未滿一小時部分, 不予扣減, 滿一小時 ( 含 ) 以上而未滿七十二小時者, 每一小時扣減百分之零點二七八之電路月租費 ; 滿七十二小時 ( 含 ) 以上而未滿一百二十小時者, 每一小時扣減百分之零點三四七之電路月租費 ; 滿一百二十小時 ( 含 ) 以上而未滿二百四十小時者, 每一小時扣減百分之零點四一七之電路月租費 ; 滿二百四十小時 ( 含 ) 以上者, 電路月租費全免 四 前三款以外之電路, 其連續阻斷未滿六小時部分, 不予扣減, 滿六小時 ( 含 ) 以上而未滿七十二小時者, 每六小時扣減百分之一點六六七之電路月租費 ; 滿七十二小時 ( 含 ) 以上而未滿一百二十小時者, 每六小時扣減百分之二點零八三之電路月租費 ; 滿一百二十小時 ( 含 ) 以上而未滿二百四十小時者, 每六小時扣減百分之二點五之電路月租費 ; 滿二百四十小時 ( 含 ) 以上者, 電路月租費全免 停止通信開始之時間, 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 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 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三十三條乙方租用本業務由於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致阻斷者, 自連續阻斷開始之時間起至修復日止不收電路月租費, 且不適用前條扣減標準 電路阻斷開始之時間, 依前條規定 第六章特別權利與義務條款第三十四條甲方暫停或終止本業務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 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六個月前報主管機關核准, 並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三個月前通知乙方辦理無息退還保證金及終止租用之手續 乙方如有其他損害, 甲方得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甲方如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時, 甲方於收受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紙公告, 並通知乙方於二個月內辦理無息退還保證金及其溢繳費用之手續 乙方如有其他損害, 甲方得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除乙方要求查閱本身資料, 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項 電信法第七條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查詢外, 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 一 司法機關 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 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 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 ( 構 ) 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第三十七條甲方察覺乙方使用之本業務有被盜接 冒用之虞時, 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 並暫停本業務之使用, 惟事後應由乙方確認之 乙方發現使用之本業務有被盜接 冒用並對各項應繳付之費用有異議時, 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申訴 前二項情形, 就有爭議之費用, 乙方可暫緩繳納, 但經甲方查證結果證明確由乙方所使用之本業務終端設備發出之通信信號所致者, 乙方仍應繳納 第三十八條乙方申請租用 ADSL 電路服務或光世代網路服務, 於起租日起七日內得以書面辦理終止租用手續, 免收月租費及接線費 甲方於受理乙方前項終止申請時, 應與乙方約定歸還甲方裝於乙方電信設備之期限, 乙方如未於期限內歸還電信設備或有可歸責於乙方原因所致之損壞或遺失, 應按甲方定價賠償 乙方申請提升 ADSL 電路服務或光世代網路服務速率, 於異動起租日起七日內, 得向甲方申請恢復原速率服務 ; 辦理升速後申請恢復原速率者, 依原速率收費標準計 算租費, 免收設定費 乙方依第一項規定辦理終止租用或依第三項規定辦理恢復原速率服務者, 同一證號或地址於一百八十日內限申請一次 但符合電路出租業務營業規章第三十八條第四項但書之規定者, 於一百八十日內得再申請一次 乙方未依第一項規定辦終止租用或未依第三項規定辦理恢復原速率服務者, 按該服務收費標準計收費用 臨時租用 展場 工地地號等不適用本條之規定 第七章違規處理第三十九條電信之內容及其發生之效果或影響, 均由使用電信人負其責任 乙方如有冒名申裝本業務電信服務或以提供妨害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電信內容為營業時, 甲方得停止其使用, 並得視情節輕重予以終止租用 前項情形於乙方將本業務終端設備供他人使用者亦適用之 第四十條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 除依第三十條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 應於甲方寄發之繳費通知單所定期限, 繳納全部費用, 逾期未繳清者, 甲方得暫停未繳清費用之服務, 停止通信期間仍應繳納月租費 經甲方再限期催繳, 逾期仍未繳清者, 甲方得逕行終止未繳清費用之服務, 並拆除電路 前項乙方積欠之費用, 甲方得自保證金內扣抵, 不足之數再依法向乙方追討 乙方因未繳費致被暫停提供服務, 乙方於其繳清全部費用並通知甲方後, 甲方應儘速於二十四小時內恢復提供服務 第四十一條由甲方提供乙方租用之電信機線設備, 除宅內移動外, 乙方或他人不得擅自變更其性能 用途或裝設地址 乙方違反上揭規定者, 應在甲方通知之限期內回復原狀或辦理更換機線設備手續, 逾期未辦理者, 甲方得暫停提供本業務之服務, 俟其回復原狀或換妥機線設備後予以恢復提供服務 因前項規定暫停提供服務者, 經甲方再限期辦理, 而逾期限未完成者, 甲方得視情節輕重予以終止租用 前二項暫停或終止服務所導致之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等問題, 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乙方終端設備裝 移後, 經裝 移地址之建築物所有權人向甲方提出乙方並未居住於該址之聲明並經查證屬實者,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申請一退一租或移設手續, 逾期未辦理者, 甲方得逕行停止通信或終止租用 前項甲方終止租用準用第二十四條規定 第四十三條乙方依本服務契約規定有關異動事項應辦登記而未辦理或違反本服務契約規定者, 經甲方發現並通知乙方限期補辦手續或改正後, 逾期仍未辦理或改正者, 甲方得予暫停提供該違規項目之服務, 俟乙方依規定補辦各項手續或改正後再予恢復服務, 暫停通信期間乙方仍應繳納月租費, 但暫停通信應繳納月租費之期間, 最長以三個月為限 因前項規定暫停提供服務者, 經甲方再限期辦理, 而逾期限未完成者, 甲方得視情節輕重予以終止租用 第八章契約之變更與終止第四十四條乙方欲終止本契約之服務時, 應依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第四十五條乙方非經甲方書面同意, 不得轉讓本契約之權利及義務與第三人, 如有違反, 甲方得終止本契約 第四十六條乙方與第三人所訂契約, 如涉及本業務租用事項, 未經甲方同意者, 對於甲方不發生效力 第四十七條本契約之變更或修正, 應經主管機關核准, 並於公告後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甲方應以書面 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乙方 第四十八條本契約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為之者, 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本契約所載他方之地址 雙方地址變更, 應立即通知他方, 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九章廣告之效力第四十九條本契約所未記載之事項, 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 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第十章用戶服務第五十條乙方就甲方提供之服務有諮詢或申訴之需要者, 可利用甲方所設置免費之服務專線 ( 專線號碼 :123) 網站( 網址 : 或甲方各服務據點提出 第十一章附則第五十一條因本契約涉訟時, 系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 雙方合意以甲方所在地或消費關係發生地所屬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五十二條本契約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 依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之 附註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電路出租業務營業規章第三十八條用戶申請租用 ADSL 電路服務或光世代網路服務, 於起租日起七日內得以書面辦理終止租用手續, 免收月租費及接線費 本公司於受理用戶前項終止申請時, 應與用戶約定歸還本公司裝於用戶端電信設備之期限, 用戶如未於期限內歸還電信設備或有可歸責於用戶原因所致之損壞或遺失, 應按本公司定價賠償 用戶申請提升 ADSL 電路服務或及光世代網路服務速率, 於異動起租日起七日內, 得向本公司申請恢復原速率服務 ; 辦理升速後申請恢復原速率者, 依原速率收費標準計算租費, 免收設定費 用戶依第一項規定辦理終止租用或依第三項規定辦理恢復原速率服務者, 同一證號或地址於一百八十日內限申請一次 但已依第一項規定辦理終止租用或依第三項規定辦理恢復原速率服務之同一證號用戶於不同裝機地址, 或之不同證號之用戶於同一地址並檢附租賃契約等文件, 於一百八十日內得再申請一次 用戶未依第一項規定辦終止租用或未依第三項規定辦理恢復原速率服務者, 按該服務收費標準計收費用 臨時租用 展場 工地地號等不適用本條之規定

13 ~13/16~ 網際資訊網路業務 IPv6 網路試用作業處理要點 90 年 07 月初版 96 年 10 月 號函陳報修正 98 年 12 月 號函陳報員工試用作業要點 99 年 07 月 號函陳報修正 102 年 1 月 號函陳報修正 103 年 9 月 號函陳報修正 一 試用目的為期正式開放網際資訊網路業務 IPv6 網路 ( 以下簡稱本網路 ) 之前, 使社會各界瞭解其功能及優點, 並增進各相關單位之實際作業經驗, 以利未來業務推展起見, 特訂定本試用作業處理要點 二 試用對象試用客戶 ( 以下簡稱試用戶 ) 須為 HiNet 上網客戶及已 ( 新 ) 申請 HiNet 光世代服務中華電信員工電話或員工公務住宅電話之員工 ( 以下簡稱試用員工 ) 試用 三 試用期間 ( 一 ) 自 90 年 7 月 1 日起至公告停止試用之日止 惟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數據通信分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因業務需要, 得暫停或終止本網路之試用,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 本公司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之日前 3 個月公告並通知試用戶或試用員工 ( 二 ) 本網路於試用期間不提供臨時租用 服務項目 路由器 ( 支援 IPv6 協定 ) 路由器 ( 支援 IPv4 協定 ) DNS ( 支援 IPv6 協定 ) 主機 ( 支援 IPv6 協定 ) IPv6 Tunnel Service IPv6 TWIX Service IPv6 Dual Stack Service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ˇ (Vista/Window 7 以上 ) Tunnel Broker Service ˇ (XP) 八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之徵求方式本公司得利用 HiNet 網站首頁或新聞媒體等大眾傳播工具刊登廣告徵求試用戶或試用員工 四 試用服務項目及條件本網路之服務項目分為下列五項 : ( 一 )IPv6 Tunnel Service: 試用戶須為傳輸速率 64Kbps( 含 ) 以上之 HiNet 固接式客戶或 HiNet ADSL 固定制客戶, 使用 IPv6 over IPv4 Tunnel 設定, 並以 HiNet 配發之 IPv6 位址連接至本網路, 每一電路僅能設定一路 Tunnel, 試用戶須另指定一個 IPv4 位址作為建立 Tunnel 之用 ( 二 )IPv6 TWIX Service: 試用戶須取得 NCC 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經營或專案核可者, 且須自行申請 IPv6 位址, 並自備 TWIX 機房端與試用戶端支援 IPv6 協定之路由器, 以傳輸速率 128Kbps( 含 ) 以上之高速數據電路連接至 IPv6 TWIX 網路作訊務交換 ( 三 ) Dual Stack Service: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須自行申請 HiNet 光世代或 FTTB 或 HiNet 固接式 ( 專線 ) 服務, 以連接 IPv4 及 IPv6 網路 HiNet 固接式 ( 專線 ) 服務提供之 IPv6 Dual Stack Service 試用地區限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 新竹 台中 台南 高雄等地區機房可供裝調訂者為限 ( 四 )Tunnel Broker Service: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須為 HiNet 非固定制寬頻客戶, 使用 PPPoE 協定取得 IPv4 後, 再執行 Tunnel Broker 軟體以取得 IPv6 位址, 以連接 IPv4 及 IPv6 網路, 每組 PPPoE 帳號同一時間限一台 PC 取得 IPv6 位址 ( 五 ) 千里眼影像伺服器 :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為 Dual Stack Service 試用戶, 並自備攝影機, 得以千里眼影像伺服器之 IPv6 協定做影像資訊傳送, 但試用戶或試用員工須使用 IPv4 觀看影像資訊, 傳輸速率與攝影機之數量有高度關聯性 五 業務內容 ( 一 ) 全球資訊網站服務 (Web Service): 提供試用戶或試用員工透過本網路, 接收結合文字 聲音 圖像及動畫之連線服務, 以連結 IPv6 之資訊網 ( 二 ) 網域名稱服務 (Domain Name Service,DNS): 提供主機名稱 (Host Name) 與 IPv6 位址相互之間的轉換, 方便試用戶或試用員工以有意義之主機名稱來辨識並存取資訊 ( 三 ) 本公司將視未來之發展, 陸續新增其他服務 六 試用數量 服務項目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數量 IPv6 Tunnel Service 100 戶 ( 已額滿 ) IPv6 TWIX Service IPv6 Dual Stack Service Tunnel Broker Service 千里眼影像伺服器 15 戶不限名額不限名額 5 戶 本公司得視申請情形酌予調整試用戶或試用員工數量 七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終端設備試用戶或試用員工配合本網路所需自備之各項設備如下 : 九 試用之申請 ( 一 )IPv6 TWIX Service 之申請方式 : 試用戶應檢具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方式向本公司 ( 臺北市信義路一段 21 之 3 號 207 室數據分公司行銷處 ) 提出申請 1.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網際網路交換中心 T W I X 業務租用及異動申請書 2. 自然人檢附其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第二證明文件影本, 法人及非法人團體 商號附送其營業證照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照及代表人之國民身分證及第二證明文件等之影本 3. 檢附 NCC 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執照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二 ) IPv6 Dual Stack Service 申請方式 : 1. 網路櫃台申請限 HiNet 光世代非固定制 / 固定制客戶使用, 網址 2. 臨櫃填表申請 (1). 試用戶填寫 中華電信 IPv6 試用租用 / 異動申請書 (2). 自然人檢附其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第二證明文件影本, 法人及非法人團體 商號附送其營業證照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照及代表人之國民身分證及第二證明文件等之影本 (3). 試用戶檢附前二項之申請書及證件, 逕至當地中華電信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4). 試用員工應填寫 中華電信員工申租電信服務裝機異動申請書, 逕送中華電信服務中心辦理 3. HiNet 固接式用戶除填寫 IPv6 試用申請書外, 尚需提供相關備審文件 (Second Opinion Form 網路架構圖 用戶設備確認單等 ), 由本公司轉送 TWNIC 審核通過後, 始進行後續 IP 配發與測試作業 4. GSN 網路用戶自行連線至 GSN 政府網際服務網下載申請書, 填妥後送交 臺北市信義路一段 21 號數據通信大樓 11 樓政府網路處 IPv6 申請案件窗口 統一受理 (GSN 網址 : ( 三 ) Tunnel Broker Service 申請方式 : 直接至 IPv6 網址 ( 下載 Tunnel Broker Client 軟體即可開始安裝及試用 ( 四 ) 千里眼影像伺服器申請方式 : 1. 試用戶填寫 中華電信 IPv6 試用租用 / 異動申請書 及 中華電信千里眼服務申請書 2. 自然人檢附其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第二證明文件影本, 法人及非法人團體 商號附送其營業證照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照及代表人之國民身分證及第二證明文件等之影本 3. 試用戶檢附前二項之申請書及證件後, 逕至當地中華電信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4. 試用員工應填寫 中華電信員工申租電信服務裝機異動申請書, 逕送

14 ~14/16~ 中華電信服務中心辦理 前述各項申請方式如有變更時, 以網頁公告為準 十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之選擇本公司依下列規定選定試用戶或試用員工 : ( 一 )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所提供之文件詳盡齊全者, 將依郵戳時間之先後順序, 選定試用對象至額滿為止 但 Tunnel Broker Service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不受此限 ( 二 ) 未獲選定者, 將依郵戳時間之先後順序, 排定遞補優先順序 ( 三 ) 本公司得視客戶申請試用情況, 縮減同一證照客戶申請試用之期間或路數 十一 裝機作業處理 ( 一 ) 需租用高速數據電路之試用戶經本公司同意試用後, 試用申請書將由本公司轉送中華電信相關單位辦理 ( 二 ) 電路及 DSU 裝機及維護部分 : 按中華電信國內出租數據電路業務 光世代業務或 ADSL 業務等相關規定辦理 ( 三 ) 系統機房部分 : 用戶識別碼編配 通信埠調度 IPv6 位址 網域名稱之設定等皆由本公司辦理 ( 四 ) 客戶端部分 :internet 由試用戶或試用員工自行建置並依相關規範設定, 但千里眼影像伺服器由本公司提供, 攝影機由試用戶或試用員工自備 十二 試用作業規定 ( 一 )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於試用期間應配合本公司各項測試措施 ( 二 ) 本網路係開放性網路, 本公司不保證各種資訊資源之正確性與完整性, 倘試用戶或試用員工因擷取使用網路資料而導致損失時, 本公司亦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三 ) 本網路上可擷取之任何資源, 皆屬該資源所有者擁有, 非經所有者正式開放或授權,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不得使用該等資源 ( 四 ) 本公司因技術上需要, 得將用戶識別碼 接續號碼 IPv6 位址 連接方式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終端介面 傳輸型態等予以變更,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不得提出異議或其他要求 但本公司應於 7 日前通知試用戶或試用員工 ( 五 )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使用本服務, 如因本公司系統設備障礙 阻斷, 以致發生錯誤 遲滯 中斷或不能傳遞而造成損害時, 其所生之損害, 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 六 ) 本公司基於系統維護需要, 必要時得暫時停止服務 但本公司應於 7 日前公告或通知試用戶或試用員工 ( 七 ) 本公司因服務上所掌握 依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 ( 構 ) 查電信使用者資料實施辦法第 4 條 之試用戶或試用員工之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本身資料, 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並以正式公文查詢外, 本公司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1. 司法機關 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2. 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3. 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 ( 構 ) 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本公司因服務上所掌握之試用戶或試用員工相關資料, 依其他法律負有保密義務者, 仍應負保密義務 ( 八 )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 第一次本公司得暫停其使用 14 日, 第二次得暫停其使用 3 個月, 第三次得暫停其使用 6 個月, 第四次得終止其租用, 並由試用戶或試用員工負一切法律責任 : 1. 應遵守網際網路使用規則 慣例及禮儀, 不得非法侵入 竊取 更改 破壞網路上任何系統或服務, 以維護所有使用者之權益 2. 不得擅自複製他人資訊轉售 轉載, 亦不得未經對方同意, 擅自寄發電子訊息至對方信箱 3. 不得濫發電子郵件, 蓄意破壞他人信箱或其通信設備 4. 不得散播電腦病毒或足以干擾電腦正常運作之程式 5. 不得發表或散佈恐嚇 誹謗 人身攻擊 侵犯他人隱私 色情或其他所為言論違背公序良俗之文字 圖片或影像 6. 不得於論壇區張貼與主題無關之訊息 7. 不得有危害通信或違反法令之情事 8. 不得擷取非經所有者正式開放或授權之資源 9. 不得有影響系統運作或加重系統負擔之情事 10. 不得在網路上提供違反各項法令之商品或服務 11. 不得有其他違反法令之情事 12. 依據著作權法規定, 如涉有三次侵害他人著作權 ( 九 ) 参加千里眼影像伺服器之 IPv6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應注意下列之規定 : 1. 申租千里眼影像伺服器所需上網上行速率與攝影機裝設之數量有關, 且 須視可用 IP 數之多寡而定 2. 租用千里眼影像伺服器所需之屋內網路線 裝設設備之場所與電力 磁簧開關及遙控器之電池等設施, 由試用戶或試用員工自備, 且應取得同住之人之同意, 若因而產生隱私權糾紛事件, 概由試用戶或試用員工負責, 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之責 3. 裝置於試用戶或試用員工端之攝影機得由試用戶或試用員工自備且自行維護 4.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儲存於千里眼服務系統之錄影資料, 觸發錄影易因觸發通報或排程等因素影響, 本公司僅就錄影保存 7 天錄影資料負保管之責 ; 全天錄影本公司僅就保存 15 天錄影資料負保管之責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儲存於千里眼服務系統之影像資料之空間 格式及技術等, 本公司亦得視市場 設備情況或技術等因素另行訂定之 5. 本公司不保證試用戶或試用員工居家 ( 公司行號 ) 之保全責任, 僅提供資訊通報, 於租用期間如因事故遭受損失, 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如因個人因素, 需變更前述通報之 信箱或手機號碼時, 應自行登錄更新之, 如因未登載或未更新導致無法通報時, 應由試用戶或試用員工自行負責, 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6. 本公司提供之相關設備,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應妥為保管使用, 如有毀損或遺失, 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 應照本公司所定價格賠償 前述定價, 本公司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7. 裝機地址以試用戶或試用員工提出申請之寬頻網路裝機地址為限, 且經本公司人員與試用戶或試用員工確認後裝設, 若試用戶或試用員工自行更動本裝置地點時, 因而產生異常或障礙, 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 收費 ( 一 ) 本網路之系統設定費 基本費及通信費免收 ( 二 ) 其他相關收費規定按國內出租數據電路業務 光世代業務 ADSL 業務 市內電話 網際資訊網路 (HiNet) 業務及台灣網際網路交換中心 (TWIX) 業務等收費標準及契約條款辦理 十四 權利義務 ( 一 ) 本公司得視試用情況, 要求試用戶或試用員工應就其使用情形予以記錄, 於每月月底 送本公司相關單位參考 ( 二 ) 本公司亦得派員或委託其他機構至各試用戶或試用員工處訪問, 瞭解試用情形 ( 三 )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同意於試用期間對於試用結果或本網路技術細節不對本公司以外第三人揭露及公開發表 十五 試用之終止 ( 一 )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不論試用期間之長短, 均應於試用期間屆滿時終止試用 ( 二 )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於試用期間內如未遵守本試用作業處理要點各項規定或其未使用期間達 3 個月以上者, 本公司得以書面通知暫停或終止其試用, 其因而發生之責任及損害, 概由試用戶或試用員工自行負責 ( 三 ) 申請 IPv6 Tunnel 及 TWIX 服務之試用戶或試用員工於試用期滿前如因故不願繼續試用, 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俾辦理終止試用相關手續 申請 IPv6 Dual Stack Service 服務之試用戶或試用員工因故如不願繼續試用, 應填寫申請書至本公司各地營運處辦理終止試用 Tunnel Broker Service 服務之試用戶或試用員工不願繼續試用時只需自行移除 Tunnel Broker Service 軟體即可 ( 四 ) 本公司於試用戶或試用員工終止試用時, 應收回相關之系統資源, 並通知本公司相關單位拆除試用之機線設備 十六 試用期滿之處理 ( 一 ) 試用期滿後本公司不擬正式開放商用時, 則本公司自期滿之翌日起停止試用, 收回其試用之系統資源, 並通知相關單位拆除試用之機線設備 ( 二 ) 試用期滿後本公司擬正式商用時,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如要求繼續使用者, 得予優先供租, 且免繳系統設定費, 惟應於試用期滿 10 日前提出申請, 並補辦申裝手續 試用期滿不擬繼續使用者, 則本公司自期滿之翌日起停止試用, 收回其試用之系統資源, 並通知相關單位拆除試用之機線設備 ( 三 ) 不論本服務是否開放商用或終止試用, 原試用戶或試用員工已申請之 HiNet ADSL 固定制 HiNet 光世代 FTTB 等 IPv4 服務或數據電路,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得自行決定是否繼續租用, 如不繼續租用得自行依各業務 ( 含但不限 HiNet ADSL 光世代 數據電路 市內電話等 ) 申裝移異相關規定辦理終止租用手續 十七 附則本公司得視實際試用情況修訂本試用作業處理要點, 試用戶或試用員工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賠償, 但本公司應於事前公告並通知試用戶或試用員工

15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寬頻視訊服務租用契約條款 立契約書人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各地營運處 ( 以下簡稱甲方 ), 與租用本業務客戶 ( 以下簡稱乙方 ) 茲因甲方提供中華電信寬頻視訊會議服務 ( 以下簡稱本服務 ) 供乙方申請租用, 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 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 第一章 ( 適用範圍 ) 第一條 本服務係指由甲方提供系統供乙方透過視訊相關設備 ( 如視訊主機 電腦 麥克風 攝影機 螢幕等設備 ) 與遠端的相關企業或其他企業召開會議或處理遠端視訊等作業 甲方得因業務 技術及網路環境變化加以變更或調整本服務, 乙方不得異議或提出其他要求 第二條 本服務提供之服務項目 : 1. hivideo 視訊會議 : 係指甲方提供 MCU 平台及帳號, 供乙方使用自備之視訊主機或電腦, 透過網際網路 (Internet) 企業專屬網路或 ISDN 電路等, 進行與遠端視訊之會議服務 2. himeeting 視訊會議 : 係指甲方提供軟體版之 MCU 及帳號, 供乙方使用自備之電腦, 透過網際網路 (Internet) 企業專屬網路等, 進行與遠端視訊之會議服務 3. 視訊會議室租賃 : 係指甲方於固定之地點提供視訊會議室 ( 內含 : 視訊主機或電腦 麥克風 攝影機 螢幕等設備 ) 出租, 供乙方租賃並與台澎金馬地區或海外地點進行跨區 跨國的視訊會議 第二章 ( 申請租用或終止租用手續 ) 第三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服務, 應檢具申請書表及二份 ( 含 ) 以上身分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但政府機關 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免附證明文件 ; 辦理各項異動或終止時亦同 前述申請, 甲方得配合乙方特殊需求, 另以簽訂契約方式辦理 第四條 乙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辦理申請時應提出其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 其同意書並應載明乙方如有積欠甲方費用時, 其法定代理人願負連帶清償責任 第五條 乙方於甲方未施工前, 因故註銷申請, 已繳之裝置費, 甲方無息退還 ; 但施工後註銷申請者, 其已繳費用概不退還 第六條 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本服務應於預定終止租用日 3 日前向原申請單位提出終止申請 乙方應於租用終止或屆滿之次日起一星期內, 將其所提供之資料自本服務移除, 如逾期未移除時, 本公司得逕予刪除之 第七條 乙方租用本服務之主體不變, 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 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甲方申請更名 原租用人死亡, 由其法定繼承人繼續租用者, 準用前項之規定 第三章 ( 本服務之使用及限制 ) 第八條 甲方僅授權乙方非專屬 可撤銷 不可再授權之本服務使用權, 其效力及於本服務所有更新之版本 第九條 本服務軟硬體及其相關文件係為甲方與合作廠商所共同擁有, 並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不可未經授權複製 轉授權 租借或出租本軟硬體的任何部份或透過逆向工程 (Reverse Engineering) 解譯 分解 修改 翻譯以及任何方法企圖尋找本軟硬體的原始碼, 或藉由本軟硬體生產衍生產品 第十條 本服務係使用之乙方自行填寫之帳號 (ID) 或系統配發之帳號 (ID)( 以下簡稱帳號 ) 及密碼 (PW) 認證, 該帳號及密碼係代表乙方之身分, 乙方對帳號及密碼應負妥善保管之責, 不得將帳號及密碼洩露或提供給其他人知道或使用 ; 以乙方帳號及密碼進行的所有行為, 均被視為擁有該帳號及密碼之乙方所做的行為 且凡經由乙方帳號所產生之各項費用, 乙方均有支付之義務 乙方如果發現或懷疑有第三人使用其帳號或密碼, 應該立即通知甲方以為防補措施 第四章 ( 租期與收費用方式 ) 第十一條 本服務之租用最短期間為連續滿 1 個月 第十二條 本服務之繳費方式如下 : 1. 月繳方式 : 最短租期為一個月, 租期未滿一個月以ㄧ個月 (30 天 ) 計 2. 單次計費 : 會議室之租賃最短租期為一個小時, 租期為滿一個小時以一個小時計收 第一個小時以後, 可以半小時計收 前兩項之計費方式, 甲方得視業務性質或配合乙方特殊需要另訂最短租用期間 第十三條 本服務依乙方申請之項目提供服務, 甲方依乙方申請之約定繳費方式向乙方收取費用 乙方租用本服務應繳之各項費用, 應於甲方通知繳費之期限內繳清, 逾期未繳清者, 甲方得註銷其申請或通知定期停止本服務之使用 ; 如經再限期催繳, 逾期仍未繳納者, 由甲方辦理終止租用, 甲方得逕行拆除其設備並追繳各項欠費 第十四條 乙方租用本服務應繳各項費用及收費標準依本服務網頁之公告費率計收 費率如有調整時, 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 前項各種費用及收費標準調整時, 甲方應於調整生效日起 7 日前於新聞傳播媒體 各營業場所 本服務網站或 HiNet 網站公告, 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乙方, 並自公告起作為本契約內容的一部份 第十五條 乙方租用本服務以甲方設定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 起租日之租費不計 ; 申請終止租用時, 以甲方設定拆除之日為終止租用日, 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 起租月或終止租用月之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數計算, 每日租費為全月租費之 1/30, 變更費率時, 亦同 第十六條 乙方溢繳或重繳之費用, 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應繳付之費用 如乙方終止租用本服務時, 其溢繳或重繳之費用於充抵應付費用後仍有餘額時, 甲方應無息退還 乙方對本服務各項應繳付費用有異議時, 應於繳款截止日前檢具理由向甲方申訴, 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 甲方得暫緩催費或停止本服務 如乙方未於繳款截止日前通知, 視為費用無誤 第五章 ( 異動及費用處理 ) 第十七條 本服務係使用之帳號及密碼認證, 同一個帳號和密碼只能在同一時間登入 第十八條 本服務如需更新軟體時, 如乙方未更新導致無法使用時, 甲方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第十九條 如因乙方租用 ISP 寬頻上網之電路或網路等因欠費或有違約情事之一, 導致被暫停使用時, 其停止使用期間, 租費仍應照繳 第二十條 乙方申請暫停使用, 其停止使用期間, 租費仍應照繳 第二十一條 乙方如有欠費致被暫停使用時, 其停止使用期間, 租費按前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二條 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本服務應於預定終止租用日 3 日前向原申請單位提出終止申請 第二十三條 乙方申請終止租用或因欠費而被終止租用, 致租用期間未滿所規定之最短租用期限者, 應補足未滿期間之各項月租費 ; 但終止租用之原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所致者, 免予補繳 第二十四條 乙方如依優惠方式申請, 且於所承諾最短使用期間尚未屆滿時, 因乙方如提前終止租用或乙方違反本契約之規定致甲方終止契約時, 乙方應依該優惠方式提前退租所訂補償措施補償甲方 第六章 ( 服務中斷之處理 )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確保其自行租用 ISP 寬頻上網之電路或網路等正常運作, 本服務無法就前述電路或網路負責, 亦不負因該電路或網路之障礙 阻斷 遲滯 中斷或不能傳遞等情事, 致本服務無法使用之租費扣減之責及損害賠償之責 第二十六條 甲方應維持本服務系統及設備之正常運作, 遇有障礙應儘速修復 如因本服務系統或設備障礙 阻斷, 以致發生錯誤 遲滯 中斷或不能傳遞而無法提供服務造成損害時, 其所生之損害, 除按本契約條款第二十八條規定扣減租費外, 甲方亦不負其他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服務基於系統維護或轉換需要, 必要時得暫時縮短或停止運作, 乙方不得異議或提出其他要求, 惟甲方應於 3 日前於網頁上公告 但緊急情況時, 不在此限 第二十八條 乙方租用本服務, 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原因, 致不能提供服務時, 甲方應扣減租費 本服務連續阻斷 12 小時以上者, 每 12 小時扣減全月租費 1/30, 但不滿 12 小時部分不予扣減 當月應扣減之租費總額以當月應繳租費為限 前項無法提供服務開始之時間, 以甲方查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時間為準 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無法提供服務之時間者, 依實際開始無法提供服務之時間為準 除按上款規定扣減租費外, 甲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租用本服務, 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無法提供服務者, 自連續阻斷屆滿 3 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 不收租費 第七章 ( 乙方之義務 ) 第三十條 乙方對租用本服務所產生之各項費用有按時支付之義務, 並對停用甲方服務前產生之費用有繳納之義務 第三十一條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出之申請資料為真實完整, 如有不實致發生任何糾紛時, 乙方應自行負責 第三十二條 乙方個人資料如有變動時, 應以電子郵件 郵件或電話通知甲方 乙方如以電話申請異動事項, 甲方得詢問其個人資料, 確認無誤後即可辦理 如乙方怠於通知或所提供之資料有誤, 因此對其權益造成任何影響, 應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十三條 本服務ㄧ經機房設定完成後, 因不可歸責於甲方之因素, 須甲方派員到府重新設定或維修, 甲方得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 若乙方租用甲方之設備, 應妥為保管使用, 如有毀損或遺失, 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 應照甲方所定價格賠償 前述定價, 甲方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八章 ( 甲方之義務 ) 第三十五條 甲方應每日 24 小時提供本業務契約中之各項服務 第三十六條 甲方應維持連線之品質及正常運作 第三十七條 甲方應提供適當之乙方服務以處理障礙排除 網路設定詢問 故障報修等事宜 第九章 ( 資訊保密義務 ) 第三十八條 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除乙方要求查閱本身資料, 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0 條第 1 項 電信法第七條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查詢外, 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1) 司法機關 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2) 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3) 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 ( 構 ) 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第三十九條 前條資料乙方同意刊登者, 甲方得編印或建置乙方目錄 資料庫 第十章 ( 甲方免責事由 ) 第四十條 本服務依甲方既有之規劃及現有技術提供, 甲方不擔保本服務將符合乙方的所有需求 第四十一條 甲方如因法律 技術 市場發展或政府政策等考量, 得暫停或終止本服務之經營, 乙方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賠償 但甲方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之日前 3 個月公告並通知乙方, 甲方應辦理無息退還溢繳費用及終止租用之手續, 且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 本服務乙端視訊相關設備 ( 如視訊主機 麥克風 攝影機 螢幕等設備 ) 等客戶應自備, 若由甲方委受託廠商提供者, 亦為乙方自行與廠商之購買行為, 甲方僅提供代收帳務之作業 第四十三條 本服務應繳之費用, 併入甲方電信帳單中收取 本服務之繳費通知郵寄地址以乙方於申請書上登載之資料為準, 乙方更換郵寄地址而未通知甲方致生任何延誤或損失時, 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一章 ( 本契約之終止及效力 ) 第四十四條 甲方得因電信服務之性質 技術或情勢之變遷 維護之需要 相關法規變更或任何非可歸屬於甲方之事由, 修改本契約條款, 如於甲方公告後乙方不接受變更後條款時應於接獲通知後 30 日內辦理終止, 之後視為乙方同意修改後之契約條款 第四十五條 乙方若不願接受變更後條款, 得向甲方主張終止租用第四十六條 當乙方辦理終止或欠費拆機時, 本服務視為已終止本契約 第四十七條 當乙方違反本契約任何條款或甲方其他規定時, 甲方得終止本契約, 乙方必須負擔甲方所有損害或損失 ( 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 訴訟費 調解或仲裁費用 ) 第四十八條 乙方租用本服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甲方得暫停或得逕重設系統或終止其租用, 並由乙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1) 有危害通信或影響其他客戶權益之情事者 (2) 有違背公序良俗之情事者 (3) 影響系統運作或加重系統負擔之情事者 (4) 其他違反法令之情事者 第十二章 ( 申訴服務 ) 第四十九條 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 除可撥打甲方之服務專線外, 亦得至甲方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申訴, 甲方應即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甲方之服務專線為 : 甲方之電子郵件位址為 :hib2b@cht.com.tw 第十三章 ( 附則 ) 第五十條 關於本契約條款之解釋或適用, 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第五十一條 本契約條款之ㄧ部份無效時, 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第五十二條 因本契約涉訟時, 係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 雙方合意以甲方所在地或消費關係發生地所屬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五十三條 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品, 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第五十四條 本契約條款未規定事項, 乙方同意遵守其他相關法令及甲方各項相關業務營業規章等之規定 ~15/16~

16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Wi-Fi 無線上網服務契約條款 立契約書人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各地營運處 ( 以下簡稱甲方 ) 與租用本業務用戶 ( 以下簡稱乙方 ), 茲因甲方提供乙方 Wi-Fi 無線上網業務 ( 以下 稱本業務 ), 關於本業務之權利義務, 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 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 第一章 ( 業務種類 內容及適用範圍 ) 第一條本業務種類 內容如下 : 一 家用 Wi-Fi 服務 : 係於乙方租用甲方寬頻電路連接網際資訊網路業務之場所, 以甲方 Wi-Fi 機件連接前述業務, 供乙方租用 二 公眾 Wi-Fi 服務 : 係甲方於特定場所建置 Wi-Fi 無線網路熱點 ( 以下簡稱熱點 ) 連接甲方網際資訊網路 ( 以下簡稱 HiNet), 經由甲方認證程序後, 供乙方使用 ( 一 ) 計時制 : 乙方限定為甲方之 HiNet 用戶或行動電話用戶, 依前述業務配發之帳號密碼使用公眾 Wi-Fi 服務, 按分鐘數計費 ( 二 ) 月租型 : 乙方限定為甲方之 HiNet 用戶向甲方申請於租用期間內每月無限次數使用公眾 Wi-Fi 服務 ( 三 ) 預付卡 : 係指乙方購買甲方發行之中華電信 Wi-Fi 預付卡, 經開通後於首次連線上網起算連續至該預付卡之期限屆滿為止, 無限次數使用公眾 Wi-Fi 服務 ( 四 ) 其他專案 : 得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契約辦理 第二條本業務適用範圍限於甲方 Wi-Fi 訊號可達之區域 第三條甲方之熱點公布在網站 以下簡稱本業務網站 ) 第二章 ( 申請須知 ) 第四條乙方申請家用 Wi-Fi 服務 公眾 Wi-Fi 月租型服務及其他專案, 應檢具相關申請書表及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但政府機關 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得免附證明文件 ; 辦理各項異動或終止時亦同 公眾 Wi-Fi 計時制服務不需另行申請即可使用 第五條乙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於使用本業務各項服務前, 需經法定代理人閱讀並同意本契約條款後, 方得註冊及使用 當限制行為能力人使用各項服務時, 則視為法定代理人業已閱讀 了解並同意本契約條款之內容, 乙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辦理前條之申請時應提出其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 其同意書並應載明乙方如有積欠甲方費用時, 其法定代理人願負連帶清償責任 第六條預付卡購買地點為甲方各地營運處服務中心及本業務網站, 其他購買地點另公布於本業務網站 乙方若有退貨需求, 須於預付卡未使用前, 至原購買通路辦理 第七條乙方應提供真實之個人資料, 如有資料登錄不實以致發生任何糾紛或違法情事時, 乙方應自行負責 第三章 ( 計費及收費 ) 第八條本業務種類及收費標準詳如本業務網站之公告費率 費率若有調整, 甲方將於生效日 7 日前於本業務網站公告, 自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 一 家用 Wi-Fi 應繳付設定費及月租費 其租用最短期間為連續滿 1 個月計, 未滿 1 個月以 1 個月計 二 公眾 Wi-Fi 計時制服務按連線分鐘數計收費用, 未滿 1 分鐘以 1 分鐘計 三 公眾 Wi-Fi 月租型服務以月租費計收 其租用最短期間為連續滿 1 個月計, 未滿 1 個月以 1 個月計 四 中華電信預付卡分為一日卡 三日卡 七日卡及月卡, 依其面額計費, 提供乙方於首次連線上網起算連續 24 小時內 72 小時內 168 小時內 第九條 744 小時內, 無限次數使用公眾 Wi-Fi 服務 乙方租用家用 Wi-Fi 及公眾 Wi-Fi 月租型, 甲方自乙方申裝完成之日為起租日, 起租日之租費不計 ; 申請終止租用時, 以申請終止之日為終止租用日, 終止租用日之租費按 1 日計算 起租月或終止租用月之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數計算, 每日租費按全月租費之 1/30 計收 第十條乙方對家用 Wi-Fi 或公眾 Wi-Fi 計時制 月租型及其他專案應繳付之費用, 除提出異議並申訴者外, 應依甲方寄發之繳費通知單所定期限內, 繳納全部費用 逾期未繳清者, 甲方得暫停乙方使用 經限期催繳, 逾期仍未繳清者, 甲方得逕行終止乙方使用, 乙方所積欠未繳費用, 甲方將依法追討 第十一條乙方於前項溢繳或重繳之費用, 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抵充次月或後續應付之費用 第十二條甲方繳費通知單郵寄地址以乙方租用寬頻電路或行動電話號碼登載之資料為準, 乙方更換郵寄地址未通知甲方, 致生任何延誤或損失時, 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三條甲方依 電信商品 ( 服務 ) 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相關規定, 預付卡已委由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 保證期間自出售日起一年 第四章 ( 終止租用 ) 第十四條乙方申請終止租用家用 Wi-Fi 及公眾 Wi-Fi 月租型, 應於預定終止租用日 5 日前向甲方提出終止申請 第十五條前條租用期間未滿本契約條款第八條所規定之租用期限者, 應補足期間之各項月租費 但終止租用之原因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所致者, 免予補繳 第十六條乙方因欠費或有第二十條情事之一或有違反法令致被暫停使用者, 其停止使用期間, 租費仍應照繳, 但停止使用應繳租費之期間最長以 1 個月為限 如乙方依優惠方式申請, 且於所承諾最短使用期間尚未屆滿時, 因乙方違反本契約之規定致甲方終止契約時, 乙方應依該優惠方式提前退租所訂補償措施補償甲方 第五章 ( 服務中斷之處理 ) 第十七條甲方基於系統維護或轉換需要, 必要時得暫時停止或縮短本業務運作時間, 並於 7 日前公告於本業務網站 第十八條乙方租用本業務, 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造成甲方機線設備發生障礙 阻斷, 以致本業務完全無法通信時, 其停止通信期間, 甲方應按連續阻斷時間減收月租費或更換預付卡, 其標準如下, 但減收月租費最多以扣減當月份月租費為限 : 一 家用 Wi-Fi: 連續阻斷時間扣減下限 ( 當月月租費 ) 12 小時以上 ~ 未滿 24 小時減收 5% 24 小時以上 ~ 未滿 48 小時減收 8% 48 小時以上 ~ 未滿 72 小時減收 10% 72 小時以上 ~ 未滿 96 小時減收 13% 96 小時以上 ~ 未滿 120 小時減收 16% 120 小時以上 ~ 未滿 168 小時減收 25% 168 小時以上 ~ 未滿 336 小時減收 50% 336 小時以上全免二 公眾 Wi-Fi: ( 一 ) 月租型 : 連續阻斷時間扣減下限 ( 當月月租費 ) 12 小時以上 ~ 未滿 24 小時減收 5% 24 小時以上 ~ 未滿 48 小時減收 8% 48 小時以上 ~ 未滿 72 小時減收 10% 72 小時以上 ~ 未滿 96 小時減收 13% 96 小時以上 ~ 未滿 120 小時減收 16% 120 小時以上 ~ 未滿 168 小時減收 25% 168 小時以上 ~ 未滿 336 小時減收 50% 336 小時以上全免 ( 二 ) 預付卡 前項阻斷開始之時間, 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 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 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六章 ( 乙方應遵守之使用規則 ) 第十九條家用 Wi-Fi 服務係由乙方負責保管家用 Wi-Fi 連線金鑰及控管無線上網分享 第二十條本業務供乙方作正常合法網路通訊之用,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乙方使用本業務, 乙方不得要求退費或賠償, 並由乙方負一切法律責任, 如造成甲方權益受損者, 甲方得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 一 有竊取 更改 破壞他人資訊情事者 二 有擅自複製他人資訊轉售 轉載情事者 三 有危害通信或影響其他客戶權益之情事者 四 未經對方同意, 擅自寄發電子訊息至對方信箱造成對方困擾之情事者 五 於論壇區張貼與主題無關之訊息之情事者 六 濫發電子郵件 蓄意破壞他人信箱或其通信設備之情事者 七 散播電腦病毒或足以干擾電腦正常運作之程式之情事者 八 發表或散佈恐嚇 誹謗 人身攻擊 侵犯他人隱私 色情或其他所為言論違背公序良俗之文字 圖片或影像之情事者 九 擷取非經所有者正式開放或授權之資源之情事者 十 影響系統運作或加重系統負擔之情事者 十一 在網路上提供違反各項法令之商品或服務之情事者 十二 利用或委託他人以本項第四款之方式從事各項活動之情事者 十三 未得甲方之同意不得將本業務轉售 租賃 出借予其他人, 或以其他方式進行有價交易 十四 其他違反法令之情事者 甲方基於維護電子郵遞服務之品質及遏止大量廣告或不實電子訊息濫發, 甲方有權採取必要管理措施, 前述電子訊息管理措施之規定公告於 HiNet 首頁之系統公告中, 變更時亦同, 乙方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補償 本條所稱之電子訊息係指電子郵件 簡訊或其他經由通訊設備傳遞之資訊 依著作權法規定, 乙方使用本業務涉有三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製版權情事者, 甲方應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 第七章 ( 資訊保密義務 ) 第二十一條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除乙方要求查閱本身資料, 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個人資料處理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項 電信法第七條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查詢外, 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 一 司法機關 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 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並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 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 ( 構 ) 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第八章 ( 甲方免責事由 ) 第二十二條本業務易因環境及無線傳輸技術等 ( 諸如 : 微波爐 無線電話 藍芽裝置 其他 WLAN 信號等 ) 因素影響, 產生射頻干擾 ( 如封包遺失 瞬斷等 ), 如因而導致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 甲方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機線設備發生障礙 阻斷, 以致本業務完全無法通信時, 甲方除依第 第二十四條 種類 連續阻斷時間 更換中華電信 Wi-Fi 預付卡數量 一日卡 12 小時以上 更換一日卡 1 張 12 小時以上 ~ 未滿 24 小時 更換一日卡 1 張 三日卡 24 小時以上 ~ 未滿 48 小時 更換一日卡 2 張 48 小時以上 更換三日卡 1 張, 或一日卡 3 張 種類 連續阻斷時間 更換中華電信 Wi-Fi 預付卡數量 12 小時以上 ~ 未滿 24 小時更換一日卡 1 張 24 小時以上 ~ 未滿 48 小時更換一日卡 2 張 48 小時以上 ~ 未滿 72 小時更換三日卡 1 張, 或一日卡 3 張 72 小時以上 ~ 未滿 96 小時更換三日卡 1 張及一日卡 1 張, 或一日卡 4 張七日卡 96 小時以上 ~ 未滿 120 小更換三日卡 1 張及一日卡 2 張, 或一日卡 5 張時 120 小時以上 更換七日卡 1 張, 或三日卡 2 張及一日卡 1 張, 或一日卡 7 張 12 小時以上 更換一日卡 1 張 24 小時以上 ~ 未滿 48 小時更換一日卡 2 張 48 小時以上 ~ 未滿 72 小時更換三日卡 1 張, 或一日卡 3 張 72 小時以上 ~ 未滿 96 小時更換三日卡 1 張及一日卡 1 張, 或一日卡 4 張 月卡 96 小時以上 ~ 未滿 120 小更換三日卡 1 張及一日卡 2 張, 或一日卡 5 張時 120 小時以上 ~ 未滿 168 小更換七日卡 1 張, 或三日卡 2 張及一日卡 1 張, 時 或一日卡 7 張 168 小時以上 ~ 未滿 336 小更換七日卡 2 張, 或七日卡 1 張及三日卡 2 張 時 及一日卡 1 張, 或七日卡 1 張及 1 日卡 7 張 336 小時以上 更換月卡 1 張 十八條辦理扣減費用或更換預付卡外, 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甲方如因情事變更, 得暫停或終止本業務之全部或部分經營時, 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一個月公告, 甲方除受理乙方辦理未使用之預付卡退費 對乙方已繳租費按未到期日扣減租費外, 甲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九章 ( 契約之修改 ) 第二十五條甲方得因電信服務之性質 技術或情勢之變遷 維護之需要或任何非可歸屬於甲方之事由, 隨時修訂本契約條款, 修訂後之契約條款將於生效日七日前在本業務網站公告, 乙方若不同意變更後條款時, 應於生效日前辦理退租, 生效日後如繼續使用者視為乙方同意甲方修改後之契約條款 第十章 ( 提供服務方式 ) 第二十六條乙方對甲方提供之服務如有建議諮詢等需要, 除可撥叫甲方之服務專線外, 亦得至甲方之服務中心或以書面為之, 甲方應即視實際情形依法令及相關營業規章規定處理 甲方之服務專線為 : ( 障礙申告 ) ( 業務說明 ) 第十一章 ( 附則 ) 第二十七條甲方有關本業務之廣告或宣傳品, 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 第二十八條本契約條款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事宜, 乙方同意依法令及甲方相關營業規章規定辦理之 第二十九條本契約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第三十條因本契約涉訟時, 系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 雙方合 意以甲方當地分支機構所在地或消費關係發生地所屬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6/16~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More information

中華電信市內網路業務服務契約

中華電信市內網路業務服務契約 營業秘密 紅線框內各欄請客戶詳細填寫 客 戶 基 本 資 料 係 營 業 秘 密 不 得 複 製 或 外 洩 107 12 18 版 中華電信光世代 /ADSL+ 市內電話業務租用 / 異動申請書 優惠期間 :107 年 12 月 18 日 ~108 年 6 月 17 日 聯單號碼申請日期年月日預施日期年月日 申請事項 ( 請勾選 ) A D S L / 光世代 市話 傳輸速率 (bps) 本欄資料請洽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1 / 16 中華電信 HiNet 光世代 ( 固定制 ) 優惠方案申請書營業祕密申請日期 :107 年月日受理期間 : 107.05.14 ~ 107.10.16 聯單編號 HN FTTx 專線號碼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申請事項 客戶名稱 ( 需與市話名稱相同 ) 客戶聯絡電話聯絡人 FTTx 裝機地址 ( 同市話裝機地址 ) 帳單地址 戶籍地址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More information

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市內網路業務服務契約. 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市內網路業務服務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甲方 ) ( 以下簡稱乙方 ) 玆因電信服務事宜, 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 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以資共同遵守 : 第一條 第一章 服務範圍 甲方

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市內網路業務服務契約. 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市內網路業務服務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甲方 ) ( 以下簡稱乙方 ) 玆因電信服務事宜, 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 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以資共同遵守 : 第一條 第一章 服務範圍 甲方 市內網路業務服務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 以下簡稱甲方 ) ( 以下簡稱乙方 ) 玆因電信服務事宜, 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 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以資共同遵守 : 第一條 第一章 服務範圍 甲方經營市內網路業務 ( 以下簡稱本業務 ), 以國內同一市內通信營業區域內 之通信為範圍 第二條甲方對乙方提供服務如下 : 一 基本服務 : 甲方提供單線電話 專用交換機 集中式數位交換機等服務 二 加值服務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1 / 17 中華電信 HiNet ADSL ( 固定制 ) 多機型優惠方案申請書 聯單編號 HN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ADSL: 新租用 HiNet ADSL[ 優惠代碼 :A003], 或從其他 ISP 移轉 ( 須繳電路異動費 200 元 ) 原 HiNet ADSL 老客戶 ( 包含固定制 非固定制 ) 參加本方案 ( 如連線種類或速率有異動, 須繳電 路異動費 200 元 )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1 / 15 中華電信 HiNet ADSL ( 固定制 ) 網路型優惠方案申請書 申請日期 :107 年月日受理期間 :107.06.04 ~ 107.12.31 聯單編號 HN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ADSL: 新租用 HiNet ADSL[ 優惠代碼 :A003], 或從其他 ISP 移轉 ( 須繳電路異動費 200 元 ) 原 HiNet ADSL 老客戶 ( 包含固定制 非固定制

More information

表1

表1 ien-asp 中華電信 申請書 機構代號 : 申請日期 : 101 年 11 月 15 日 聯單號碼 客戶號碼 HN-897 E-mail abc@hinet.com.tw 連絡人連絡電話李小明 ( 白天 ) 02-12345678 手機電話公司產公司員工 0911234567 業類別人數 申請事項 ( 請勾選 ) A D S L 及客戶資料 服務申請項目 客戶簽章 (機關關防或公司大小章) 電話號碼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IP 申請表暨網路技術 / 管理連絡人異動表 有 記號之各欄由電信機構作業人員填寫, 其餘各項請客戶 ( 尤其有 * 記號為必要欄位 ) 務必詳實填列, 請填寫前詳閱注意事項 謝謝 聯單號碼 專線號碼 / ADSL 附掛之 客戶號碼 HN 電話號碼 客戶名稱 同第一頁申請書客戶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IP 申請表暨網路技術 / 管理連絡人異動表 有 記號之各欄由電信機構作業人員填寫, 其餘各項請客戶 ( 尤其有 * 記號為必要欄位 ) 務必詳實填列, 請填寫前詳閱注意事項 謝謝 聯單號碼 專線號碼 / ADSL 附掛之 客戶號碼 HN 電話號碼 客戶名稱 同第一頁申請書客戶 紅線框內各欄請客戶詳細填寫, 有 記號之各欄不需填寫, 固定制計費客戶請務必填寫 IP 申請表暨網路技術 / 管理連絡人異動表 中華電信 HiNet + ADSL/ 光世代 HiNet 光世代 + IPv6 詴用 租用 / 異動申請書 機構代號 : 申請日期 : 年月日 聯單號碼 客戶號碼 HN- E-Mail 連絡人 申請事項 ( 請勾選 ) 租用 終止 連絡電話 ( 白天 ) 租用 終止 租用

More information

24 24.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表3 新加坡政府對銷售給不同屬性投資人的對沖基金管理指引 25 焦 點 視 界 27 26 市 場 掃 描 證 交 集 錦 資料來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網站 25 機構投資人定義 (1)依銀行法設立的銀行 (2)商業銀行 (3)財務公司 (4)保險公司 (5)信託公司

More information

100 9/5 E-mail 88 ( ) 20098 21 100-2 88-3 - - 4 - 5-6 - 7-8 (1) - 9 (2)- () 1. 9912 2. 3. 4. 5. () 1. 2. 3. 4. 5. 6. / 7. / - 10 (2)- () 1. 2. 3. 4. 5. 6. () 9912-11 (2)- - 12 13 - (2)- 1. 2. 3. 4. 5.

More information

SCERP 服務契約

SCERP 服務契約 SCERP 雲端資源管理系統服務契約 頁次 :1 / 8 SCERP 雲端資源管理系統服務契約 立約人方塊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甲方 ) 申請用戶本人 ( 以下簡稱乙方 ) 茲因系統服務事宜, 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 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以資共同遵守 : 一 服務範圍 1. 甲方營業種類係提供企業雲端資源管理系統業務 ( 以下簡稱本業務 ) 2. 本業務專供乙方作正常合法營運管理之用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1 / 21 申請日期 :107 年月日受理期間 : 107.05.14~ 107.10.16 聯單編號 HN FTTx 專線號碼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或從其他 ISP 移轉 ( 須繳電路異動費 200 元 ) 光世代原速率 ( 已滿約 ) 續約 原 FTTx 客戶 ( 包含 HiNet FTTx 非固定制或固定制 )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service@mail.chimei.com.tw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1 / 22 申請日期 :108 年 月 日 受理期間 : 108.01.01 ~ 108.04.30 聯單編號 HN FTTx 專線號碼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或從其他 ISP 移轉 ( 須繳電路異動費 200 元 ) 光世代原速率 ( 已滿約 ) 續約 原 FTTx 客戶 ( 包含 HiNet FTTx 非固定制或固定制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1 / 23 申請日期 :108 年 月 日 受理期間 : 108.02.26 ~ 108.04.30 聯單編號 HN FTTx 專線號碼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或從其他 ISP 移轉 ( 須繳電路異動費 200 元 ) 光世代原速率 ( 已滿約 ) 續約 原 FTTx 客戶 ( 包含 HiNet FTTx 非固定制或固定制

More information

<4C50352D B971B8A3B35DB3C6A655B2D5A9FAB2D32E786C73>

<4C50352D B971B8A3B35DB3C6A655B2D5A9FAB2D32E786C73> [ 回中信局首頁 ] 一般型電腦 Pentium Gold G00(Windows 作業系統 )( 獨立主機不含螢幕 ) acer eriton M660G (0/0/)] NT$,00 一般型電腦 Pentium Gold G00(Windows 作業系統 )( 獨立主機不含螢幕 ) ASUS M60MB 90(0/08/0)] NT$,00 一般型電腦 Pentium Gold G00(Windows

More information

中華電信市內網路業務服務契約

中華電信市內網路業務服務契約 營業秘密 HiNet 光世代非固企業防駭守門員早鳥優惠方案優惠期間 :106 年 11 月 01 日 ~106 年 12 月 31 日申請日期 : 年月日聯單編號 : 客戶號碼 HN: FTTx 專線號碼 : E-Mail: 新申請寬頻 (F003) 轉 ISP 到 HiNet( 收電路設定費 200 元 ) 原 HiNet ADSL 客戶申請光世代 (F010) 原 HiNet 光世代客戶升速 原速率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432D48B9C9D2B5BCA8B9ABB8E6B7E2C6A4>

<4D F736F F D20432D48B9C9D2B5BCA8B9ABB8E6B7E2C6A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2333) 截至 2015 年 6

More information

( ) (1) (2) (3) (4) 2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More information

紅線框內各欄請客戶詳細填寫, 有 記號之各欄不需填寫, 固定制計費客戶請務必填寫 IP 申請表暨網路技術 / 管理連絡人異動表 中華電信 HiNet + 光世代 /ADSL HiNet 光世代 租用 / 異動申請書 機構代號 : 申請日期 : 年 月 日 聯單號碼 客戶號碼 HN- 公司產業類別 公

紅線框內各欄請客戶詳細填寫, 有 記號之各欄不需填寫, 固定制計費客戶請務必填寫 IP 申請表暨網路技術 / 管理連絡人異動表 中華電信 HiNet + 光世代 /ADSL HiNet 光世代 租用 / 異動申請書 機構代號 : 申請日期 : 年 月 日 聯單號碼 客戶號碼 HN- 公司產業類別 公 紅線框內各欄請客戶詳細填寫, 有 記號之各欄不需填寫, 固定制計費客戶請務必填寫 IP 申請表暨網路技術 / 管理連絡人異動表 中華電信 HiNet + 光世代 /ADSL HiNet 光世代 租用 / 異動申請書 機構代號 : 申請日期 : 年 月 日 聯單號碼 客戶號碼 HN- 公司產業類別 公司員工人數 租用 申請事項 ( 請勾選 ) 租用 終止 租用 終止 租用 終止 光世代 ADSL HiNet

More information

(28) 101 10 1 2 ... 060... 001 Q1... 007 Q2... 009 Q3... 014 Q1... 021 Q2... 031 Q3... 038 Q4... 044 Q1... 051 Q2... 054 Q3... 056 Q4... 057 Q5 Q6... 063 Q7... 067 Q1... 073 Q2... 079 Q3... 084 Q1...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中華電信 HiNet 企業上網 + 視訊會議金省系列專案申請書 申請日期 :108 年月日受理期間 : 108.04.01 ~ 108.04.30 聯單編號 HN FTTx 專線號碼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申請事項 客戶名稱 ( 需與市話名稱相同 ) 客戶聯絡電話 聯絡人 FTTx 裝機地址 ( 同市話裝機地址 ) 帳單地址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More information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中華電信 HiNet FTTx( 固定制 ) 資安艦隊 2015 續約方案申請書 申請日期 :108 年月日受理期間 :108.04.01~ 108.04.30 聯單編號 HN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申請事項 客戶名稱 ( 需與市話名稱相同 ) 客戶聯絡電話 FTTx: 原 HiNet 資安艦隊 2015 老客戶參加本續約方案 ( 如異動連線種類或速率, 須繳電路異動費 200 元 )

More information

1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會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1033) 海外監管公告 此海外監管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More informatio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信網路服務契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信網路服務契約 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106 年 6 月 21 日通傳平臺字第 10600266470 號函核准 立契約書人 : 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甲方 ) 申請用戶本人 ( 以下簡稱乙方 )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 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 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以資共同遵守 : 第一章 服務範圍 第一條甲方營業種類係提供行動寬頻業務 ( 以下簡稱本業務 )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信之用

More information

75 101 1.2 1.3

75 101 1.2 1.3 技師執業環境 101年度受懲戒技師 案例 彙編 與 探討 紀律委員會 時 間飛逝 一年又過去了 這一年來 經過大家的努力 並且注意法令規範 促使遭受懲戒 處分的技師減少 但是仍請注意目前兩類趨勢 1. 丙簽 2. 設計不當 監造不實 施工不 良三者的專業 造成今日技師不只該注意遵守法規 更要注意充實專業的實力 才能避免受到懲 戒 一 相關法規 有他人之秘密 六 執行業務時 收受不法之利益 或以 1.1

More information

Outlook 2007 設定說明 Offic 企業郵件 / 虛擬主機郵件 / Office 365

Outlook 2007 設定說明 Offic 企業郵件 / 虛擬主機郵件 / Office 365 Outlook 2007 設定說明 OfficeMail 企業郵件 / 虛擬主機郵件 / Office 365 版權及商標聲明 Cloudmax 匯智提供用戶商務用郵件服務, 本文件由 Cloudmax 匯智製作, 用於教導用戶 進行郵件服務相關設定, 內容中所使用的郵件工具非為 Cloudamx 匯智設計及擁有, 若對 程式資訊有疑問, 請洽程式提供商 本文件所引用之各商標及商品名稱分屬其合法註冊公司所有,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1 / 27 中華電信 HiNet 光世代 ( 固定制 ) 資安艦隊 2018 系列專案申請書 申請日期 :108 年月日受理期間 :108.04.01 ~ 108.04.30 聯單編號 HN FTTx 專線號碼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申請事項 客戶名稱 ( 需與市話名稱相同 ) 客戶聯絡電話 聯絡人 FTTx 裝機地址 ( 同市話裝機地址 ) 帳單地址 戶籍地址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More information

中華電信市內網路業務服務契約

中華電信市內網路業務服務契約 1 / 14 營業秘密 HiNet 光世代非固企業防駭守門員早鳥優惠方案優惠期間 :108 年 01 月 01 日 ~108 年 06 月 30 日申請日期 : 年月日聯單編號 : 客戶號碼 HN: FTTx 專線號碼 : E-Mail: 新申請寬頻 (F003) 轉 ISP 到 HiNet( 收電路設定費 200 元 ) 原 HiNet ADSL 客戶申請光世代 (F010) 原 HiNet 光世代客戶升速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R ( ) .5..5 2.. 2.. 2 4 5 7 7 7 7 7 8 8 8 0 0 2 4 5 5 5 7 8 8 PC 0 安全注意事項及緊急處理方法 請務必遵守 警告 發生異常或故障時 應立即停止使用 拔 下電源插頭 恐會導致冒煙 起火 觸 電 異常或故障事例 即使接上電源開關有時也不會運轉 插拔電源線時 有時通電有時不通電 運轉中 有燒焦味或異音 本體部分變形或異常發熱 請立即連絡服務站進行檢查及修理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信網路服務契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信網路服務契約 立契約書人 : 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甲方 ) 申請用戶本人 ( 以下簡稱乙方 )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 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 並經雙方合意訂定條款如下, 以資共同遵守 : 第一章 服務範圍 第一條甲方營業種類係提供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 ( 以下簡稱本業務 )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信之用 第三條本業務之營業區域由主管機關核定為全區, 包括臺灣全島 ( 含澎湖縣 ) 金門縣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中華電信 HiNet 光世代 ( 固定制 ) 資安艦隊 2018 系列專案申請書 申請日期 :107 年月日營業祕密受理期間 : 107.05.28 ~ 107.10.16 聯單編號 HN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申請事項 客戶名稱 ( 需與市話名稱相同 ) 客戶聯絡電話聯絡人 FTTx 裝機地址 ( 同市話裝機地址 ) 帳單地址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中華電信 HiNet 光世代 ( 固定制 ) 資安艦隊 2017 系列專案申請書 申請日期 :107 年月日營業祕密受理期間 : 107.01.01 ~ 107.04.30 聯單編號 HN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申請事項 客戶名稱 ( 需與市話名稱相同 ) 客戶聯絡電話聯絡人 FTTx 裝機地址 ( 同市話裝機地址 ) 帳單地址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More information

完全照護手冊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More information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 G 3G 2G 2G 3G 營業秘密 營運處代號 中華電信股份有公司新北營運處 聯編 單號 行動電 / 第三代行動通信業 ( 用 / 異動 ) 申請書 表 1-1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請填紅框內各項 客戶基本資料係營業秘密不得複製或外洩 申請事項 新 購 機 語 音 服 影 像 電 數 據 服 更 費 率 來 電 答 鈴 國際數據漫遊 0 2 0 4 國 際 手機簡訊制 交 友 簡 碼

More information

Special Issue 名 人 講 堂 專 題 研 究 保證金收取 合格之擔保品種類為何 非現金擔保品之折扣率 haircut 為何 CCP是否將會員所繳擔保品用於投資 其孳息是否回饋給會員 限制措施 焦 點 視 界 是否對會員之委託金額 信用 部位及風險訂定限額 會員是否必須對其客戶制定限額 洗價 mark-to-market 之時間及方法為何 結算交割 市 場 掃 描 交割週期 T+1或T+3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聯單編號 HN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申請事項 客戶名稱 ( 需與市話名稱相同 ) 客戶聯絡電話 聯絡人 FTTx 裝機地址 ( 同市話裝機地址 ) 帳單地址 中華電信 HiNet 光世代 ( 固定制 ) 資安艦隊 2018 系列專案申請書 申請日期 :107 年月日營業祕密受理期間 : 107.06.15 ~ 107.10.16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More information

Outlook 2010 設定說明 Offic 企業郵件 / 虛擬主機郵件 / Office 365

Outlook 2010 設定說明 Offic 企業郵件 / 虛擬主機郵件 / Office 365 Outlook 2010 設定說明 OfficeMail 企業郵件 / 虛擬主機郵件 / Office 365 版權及商標聲明 Cloudmax 匯智提供用戶商務用郵件服務, 本文件由 Cloudmax 匯智製作, 用於教導用戶 進行郵件服務相關設定, 內容中所使用的郵件工具非為 Cloudamx 匯智設計及擁有, 若對 程式資訊有疑問, 請洽程式提供商 本文件所引用之各商標及商品名稱分屬其合法註冊公司所有,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中華電信 HiNet 光世代 ( 非固定制 ) 資安艦隊 2018 系列專案申請書 營業 祕密 申請日期 :108 年 月 日 受理期間 : 108.01.01 ~ 108.03.31 聯單編號 HN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申請事項 客戶名稱 ( 需與市話名稱相同 ) 客戶聯絡電話 聯絡人 FTTx 裝機地址 ( 同市話裝機地址 ) 帳單地址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中華電信 HiNet 光世代 ( 固定制 ) 資安艦隊 2018 系列專案申請書 申請日期 :108 年月日受理期間 : 108.04.01 ~ 108.04.30 聯單編號 HN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或從其他 ISP 移轉須繳電路異動費 200 元 ) 原 FTTx 客戶 ( 包含 HiNet FTTx 固定制或非固定制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1 / 18 中華電信 HiNet 光世代 ( 非固定制 ) Office 365 優惠方案申請書營業祕密申請日期 :108 年月日受理期間 : 108.01.01 ~ 108.04.30 聯單編號 HN FTTx 專線號碼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申請事項 客戶名稱 ( 需與市話名稱相同 ) 客戶聯絡電話 聯絡人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或從其他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1 / 22 聯單編號 HN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申請事項 客戶名稱 ( 需與市話名稱相同 ) 客戶聯絡電話聯絡人 FTTx 裝機地址 ( 同市話裝機地址 ) 帳單地址 戶籍地址 HiNet 方案 ( 月繳 ) UTM/NGFW 租賃暨維護服務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或從其他 ISP 移轉須繳電路異動費 200 元 ) 原 FTTx 客戶

More information

LP _p.xls

LP _p.xls [ 回中信局首頁 ] 吋筆記型電腦 Core i5-00u(windows 作業系統 ) < 訂購數量限 ~0 台 > V DELL Latitude 50 (00/0/)] NT$, 吋筆記型電腦 Core i5-00u(windows 作業系統 ) < 訂購數量限 ~0 台 > 5 Fujitsu LIFEBOOK U-Pro5 日本 NT$, 吋筆記型電腦 Core i5-00u(windows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業務營業規章

行動電話業務營業規章 統一超商電信營業規章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規章依電信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規章所稱虛擬行動網路 (MVNO) 業務 ( 以下簡稱本業務 ), 係指統一超商電信 ibon mobile( 以下簡稱本公司 ), 向行動網路業務經營者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稱 MNO 業者 ) 租用網路容量及服務, 提供行動轉售及加值服務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因本業務提供用戶使用之門號,

More information

(6) 漫遊電信服務 : 指本公司提供用戶於其他經營者之行動通信網路內通信之服務 本公司為改進業務需要, 在法令許可範圍內, 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後, 得提供前項以外之服務項目 本業務應提供等同於合作 MNO 業者之行動上網室外涵蓋資訊範圍, 資訊如有變更, 以本公司網頁公告為準 涵蓋資訊隨用戶端終

(6) 漫遊電信服務 : 指本公司提供用戶於其他經營者之行動通信網路內通信之服務 本公司為改進業務需要, 在法令許可範圍內, 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後, 得提供前項以外之服務項目 本業務應提供等同於合作 MNO 業者之行動上網室外涵蓋資訊範圍, 資訊如有變更, 以本公司網頁公告為準 涵蓋資訊隨用戶端終 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106 年 6 月 26 日通傳北字第 10600241280 號函核准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類電信業務營業規章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規章依電信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五條之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公司經營範圍為第二類電信事業之一般業務 ( 以下簡稱本業務 ), 包含行動轉售及加值服務 網際網路接取服務 存取網路服務 第三條本公司因本業務提供用戶使用之門號,

More information

目 主辦單位 : 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 台中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參展手冊目錄 項 目 頁數 一 展出日期及廠商進出場時間 2 二 展出地點 2 三 展場裝潢及展品進場日期 時間 2 四 展品及攤位撤除日期 時間 2 五 展出期間應注意事項 3 六 退展 4 七 攤位分配頇知 4 八 工作證領取 4 九 裝潢需知 5 十 水電設施 5 十一 申請電話及 ADSL 方式 6 十二 相關服務單位 6 十三

More information

cgn

cgn 3462 ( 571 ) 88(4) 2016 3 31 13721 13733 2016 3 31 ( ) 2 21 ( ) 2016 3 31 13723 13733 9 1. ( ) 2. 3. 4. 5. 2016 5 23 ( ) 13723 13733 ( ) 2016 3 31 405 2016 3 31 2016 5 23 10 8 2016 3 31 ( ) 收入 附註 截至 2016

More information

辦理公務行動電話過戶為 戶名:國立清華大學

辦理公務行動電話過戶為 戶名:國立清華大學 行動電話異動申請作業說明 104.5.19 版 * 適用範圍 : 行動電話用戶名稱變更為 國立清華大學 一 備妥文件 ( 一 ) 申請書提供 中華電信 台灣大哥大 及 遠傳 等三家電信公司申請書詳附件 1~3 註: 申請書必須完成 用印簽辦單 用印 ( 詳附件 4) ( 二 ) 委託人及受委託人雙證件 1. 本國人 :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健保卡或駕照影本 2. 外籍人士 : (1)

More information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More information

2 3 13 17 22 26 1 2 8 100738 +86 (10) 8508 5000 +86 (10) 8518 5111 www.kpmg.com.cn 2006 4 2002 2006 1 28% 2006 17 8 500 2006 2006 2006 7 2.5 2 1 500 500 40% 500 10 16 14 12 10 8 6 4 2 2002-2006 5.1 5.9

More information

使用手冊

使用手冊 使用手冊 版權所有 2013 年 Microtek International, Inc. 保留所有權利 商標 Microtek MII MiiNDT ScanWizard Microtek International, Inc. Windows Microsoft Corporation 重要須知 Microtek Microtek Windows Microsoft Windows I49-004528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4V01 1.5 1. 1.5 2. 1. 2. 3. 1 2 34 5 6 7 7 7 7 8 8 8 8 89 910 10 11 12 13 14 15 14 15 16 16 17 17 17 18 110 V60 Hz 110 V () ( 1.5) 15 50 1 2 1. 2. 3. 4. 5. 6. 7. 8. 2 9. 10 cm() 10. 1. () () () 2. ()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C.doc

Microsoft Word C.doc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548)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More information

* 2

* 2 * 2 1. A 3. A 2. B A. 1. 1 2. 1 3 4 4 6 p 123456 7 bk bl bm bn 7 bo cm 9 8 cl ck bt bs br bp bq 1 2 3 4 5 6 7 8 9 bk bl bm 0 bn bo bp bq br bs bt p ck 8 2 4 6 cl cm cq cp co cn cn co cp cq 10 . [8]

More information

HiNet IPv6 User Guide

HiNet IPv6 User Guide 中華電信 HiNet IPv6 用戶連線參考手冊 v1.0 中華電信公司 HiNet IPv6 用戶連線參考手冊 光世代固定制 雙協定上網服務 本文件非經本公司同意, 不得翻印 I 中華電信 HiNet IPv6 用戶連線參考手冊 v1.0 目 錄 一 光世代固定制用戶 IPv6 試用服務說明... 1 二 光世代固定制用戶 IPv6 連線設定說明... 4 ( 一 ) 用戶主機直接連至 IPv6

More information

穨CAS1042快速安速說明.doc

穨CAS1042快速安速說明.doc CAS1042 4 Port 10/100M Switch Internet BroadBand Router IP IP... PC CAS1042 UTP Cable CAS1042 5V / 2.4A 6 1. 2. ADSL Cable Modem 3. CAS1042 4. TCP/IP 5. 6. 1 2 ADSL Modem Cable Modem CAS1042 ) / "LAN

More information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 營業秘密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處 行動電 / 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 ( 用 / 異動 ) 申請書 營運處代號 聯編 單號 申請日期 年月日 申請人請填紅框內各項, 並請詳閱背面服務契約 客戶基本資料係營業秘密不得複製或外洩 申請事項 新 購 機 語 音 服 務 行動電號碼 影 像 電 數 據 服 務 更 費 率 來 電 答 鈴 國際數據漫遊 限 0 0 限 國 際 行動上網色情警衛 手機簡訊限制

More information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2015 5 13 1933 H 571 H 2015 6 17 H H 1 雲南水務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Water Investment Co.,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發售 全球發售的發售股份數目 287,521,000 股 H 股股份 視乎超額配股權行使與否而定 香港發售股份數目 28,754,000 股 H 股股份 可予調整 國際發售股份數目

More information

<4C50352D B971B8A3B35DB3C6A655B2D5A9FAB2D32E786C73>

<4C50352D B971B8A3B35DB3C6A655B2D5A9FAB2D32E786C73> [ 回中信局首頁 ] 1. 吋 ( 含 ) 以上 A 面板寬螢幕 LED 背光模組彩色液晶顯示器 ( 內建防刮玻璃功能 )( 獨立顯示器不含主機 ) 1 acer HQL W 1497(01/04/17)] NT$,408 1. 吋 ( 含 ) 以上 A 面板寬螢幕 LED 背光模組彩色液晶顯示器 ( 內建防刮玻璃功能 )( 獨立顯示器不含主機 ) 1 AOC E1Q NT$,408 1. 吋 (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聯單編號 HN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申請事項 客戶名稱 ( 需與市話名稱相同 ) 客戶聯絡電話聯絡人 FTTx 裝機地址 ( 同市話裝機地址 ) 帳單地址 中華電信 HiNet 光世代 ( 固定制 ) 資安艦隊 2018 系列專案申請書 申請日期 :107 年月日營業祕密受理期間 : 107.06.15 ~ 107.10.16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營業中華電信 HiNet 光世代 ( 固定制 ) 資安艦隊 2018 系列專案申請書祕密申請日期 :107 年月日受理期間 : 107.11.12 ~ 107.12.31 聯單編號 HN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申請事項 客戶名稱 ( 需與市話名稱相同 ) 客戶聯絡電話 聯絡人 FTTx 裝機地址 ( 同市話裝機地址 ) 帳單地址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More information

超捷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超捷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您的查詢條件為 : 分公司 : 超捷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 - 高雄出發地 : 高雄港 到達港口 : 香港 出發地到達港口結關日預定開航日預定抵達日運輸時間船名航次船公司碼頭注意事項 Departure Destination Closing ETD Day ETA Transit VesselVoyage Time VoyageCarrierTerminal Remark Keelung Keelung

More information

( )... 5 ( ) ( )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More information

行動電話

行動電話 ( ) 中華電信 HiNet 光世代 ( 固定制 ) 資安艦隊 2018 系列專案申請書 申請日期 :108 年 月 日 受理期間 : 108.04.01 ~ 108.04.30 聯單編號 HN HiNet 撥接聯單號碼 光世代 : 新租用 HiNet 光世代 [ 優惠代碼 :F003],( 或從其他 ISP 移轉須繳電路異動費 200 元 ) 原 FTTx 客戶 ( 包含 HiNet FTTx 固定制或非固定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4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7 3.1 7 3.2 8 3.3 8 4 9 4.1 9 4.2 2014 10 4.3 11 5 16 5.1 16 5.2 18 5.3 20 5.4 21 6 22 6.1 22 6.2 23 6.3 24 6.4 25 6.5 26 6.6 27 6.7 27 6.8 27 7 28 7.1 28 7.2 29 7.3 30 7.4

More information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會計焦點報 business.lungteng.com.tw 29 期 發 行 人 李枝昌 責任編輯 張瑩馨 羅正堯 出 刊 月 民國 104 年 4 月 發 行 所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 號 電 話 (02)2298-2933 傳 真 (02)2298-9766 會計 我國會計項目之修正及一致化 蕭麗娟老師 經濟 不能不知道的 紅色供應鏈 龍騰商管教研小組

More information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環干諾道中四十一號盈置大廈九樓電話 :(852) 傳真 :(852) 電子郵箱 網址 :www.valuepartners.com.hk 本半年度報告之中英文內容如有歧義, 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本報告並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環干諾道中四十一號盈置大廈九樓電話 :(852) 傳真 :(852) 電子郵箱 網址 :www.valuepartners.com.hk 本半年度報告之中英文內容如有歧義, 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本報告並 A 2015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環干諾道中四十一號盈置大廈九樓電話 :(852) 2880 9263 傳真 :(852) 2565 7975 電子郵箱 :vpl@vp.com.hk 網址 :www.valuepartners.com.hk 本半年度報告之中英文內容如有歧義, 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本報告並不構成要約銷售或邀請購買任何基金單位 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定前, 請參閱有關基金章程, 並應參考基金最新之半年度及年度報告作補充資料

More information

(C)cv.ps, page Normalize

(C)cv.ps, page Normalize 中 小 型 企 業 資 訊 保 安 指 南 若對本指南內容有任何查詢 請聯絡 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 (HKCERT) 電郵: hkcert@hkcert.org 電話: 8105-6060 傳真: 8105-9760 2007 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 香港警察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 本指南所載資料只作參考之用 有關資料的誤差 遺漏或不足 版權擁有人概不負責 讀者需要承擔使用本指南的資料作任何用途的所有責任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組筆記型電腦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6. 嘉義縣 ( 市 ) 7. 臺南市 8. 高雄市契約期間 : ~ 契約編

第三組筆記型電腦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1. 新北市 2. 臺北市 3. 桃園市 4.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6. 嘉義縣 ( 市 ) 7. 臺南市 8. 高雄市契約期間 : ~ 契約編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 LP5-0505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 新北市. 臺北市. 桃園市. 新竹縣 ( 市 ) 5. 臺中市. 嘉義縣 ( 市 ). 臺南市. 高雄市契約期間 : 0.0.05~0.05. 契約編號 :-LP5-005 吋筆記型電腦 Core i5-00u < 訂購數量限 ~0 台 > 吋筆記型電腦 Core i5-00u < 訂購數量限 ~0 台 > 吋筆記型電腦

More information

(5327)103 年 4G 學生優惠專案一 活動期間 : ~ 二 申辦地點 : 中華電信全區營業窗口 & 特約服務中心三 適用對象 : 國內國中 高中職 大專院校 ( 含 ) 以上學生憑有效之學生證辦理, 一證限申辦一門, 無租約之新舊門號適用 四 適用資費 :4G

(5327)103 年 4G 學生優惠專案一 活動期間 : ~ 二 申辦地點 : 中華電信全區營業窗口 & 特約服務中心三 適用對象 : 國內國中 高中職 大專院校 ( 含 ) 以上學生憑有效之學生證辦理, 一證限申辦一門, 無租約之新舊門號適用 四 適用資費 :4G (5327)103 年 4G 學生優惠專案一 活動期間 :103.9.15~104.3.31 二 申辦地點 : 中華電信全區營業窗口 & 特約服務中心三 適用對象 : 國內國中 高中職 大專院校 ( 含 ) 以上學生憑有效之學生證辦理, 一證限申辦一門, 無租約之新舊門號適用 四 適用資費 :4G 936 1136 1336 一般型資費 ( 一 )4G 極速單辦門號方案月繳金額 587 元 787

More information

IPv6

IPv6 中 華 電 信 HiNet IPv6 試 用 服 務 常 見 問 題 Q&A 數 據 分 公 司 2014.06.05 何 謂 IP 位 址? 何 謂 IPv6? 所 謂 IP 就 如 同 我 們 家 的 地 址, 網 際 網 路 就 像 一 個 地 球 村, 當 你 撥 號 或 連 上 網 路 時, 就 像 你 要 加 入 到 這 地 球 村 的 一 份 子, 既 然 要 加 入 的 話, 當 然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06 18 33 35 39 2012 04 08 32 34 37 40 2012 FCS (PE), FCIS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501 201203 1 28 183 17 1712 1716 www.microport.com.cn 6 2012 484,916 448,824 8.0%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2013 年度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目錄 1 4 2 5 3 6 3.1 6 3.2 7 3.3 7 4 8 4.1 8 4.2 2013 9 4.3 10 5 15 5.1 15 5.2 16 5.3 18 6 19 6.1 19 6.2 20 6.3 21 6.4 22 6.5 23 6.6 24 6.7 24 6.8 24 7 25 7.1 25 7.2 26 7.3 27 7.4 27 7.5

More information

CONTENTS

CONTENTS ISSN 1994-9766 NCC NEWS 5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月號 第8卷 第1期 http://www.ncc.gov.tw 頭條故事 社會關懷節目 日出的所在 製播心得分享 專欄話題 公營廣播電臺播送 廣告 類型之觀察 102年廣播收聽行為研究成果出爐 修訂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30條建置無線廣播電視節目表資料庫及查詢網頁 會務側寫 102年

More information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業績 簡明綜合收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人民幣千元 ( 未經審核 ) 3 11,202,006 9,515,092 (7,445,829) (6,223,056) 3,756,177 3,292, , ,160 (2,995,823) (2,591,057) (391, POU SHE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寶勝國際 ( 控股 ) 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3813)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中期業績 本集團財務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百分比 增幅 ( 未經審核 ) 11,202,006 9,515,092 17.7% 530,360 505,753 4.9% 306,833 298,612 2.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SAGE 2010

Microsoft PowerPoint - SAGE 2010 SAGE Journals Online -Communication Studies 大綱 SAGE 簡介 Communication Studies 收錄內容 SJO 平台功能介紹 首頁 瀏覽功能 檢索功能 進階服務 SAGE Content 超過 520 種人文 社會科學 理工 科技領域電子期刊 SAGE 與超過 245 個國際知名的學會合作 ( 包括 American Sociological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C164077A_CMRU 1..1

C164077A_CMRU 1..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METAL RESOURCES UTILIZATION LIMITED 中國金屬資源利用有限公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 ( 股份代號 : 1636)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中期業績公告

More information

102三商企業責任_第1_2張03_final.ai

102三商企業責任_第1_2張03_final.ai 1 20 22 23 24 24 30 32 35 39 40 7 8 8 9 12 13 14 16 3 4 44 48 52 58 60 62 64 66 68 68 70 70 72 73 75 2 3 4 5 6 7 認識三商美邦人壽 二. 營運據點 三商美邦人壽總管理處設於台北市信義區 為提供保戶便捷且全面性的服務 三商美邦人壽在台 灣各地共成立235個通訊處 並設有台北 台中 嘉義 台南

More information

八達通使用指南

八達通使用指南 www.octopus.com.hk 2266 2222 www.oepay.com.hk 0.1 35 www.octopus.com.hk/ 1) 種類 按金 首次儲值額 手續費總額交通優惠定義 50 20 70 3-11 50 100 150 50 20 70 50 30 20 100 50 35 2) 3) / 4) 5) (NFC) * 1) 地點 / 途徑普通版八達通個人八達通 港鐵客務中心

More information

Autodesk Product Design Suite Standard 系統統需求 典型使用用者和工作流程 Autodesk Product Design Suite Standard 版本為為負責建立非凡凡產品的設計師師和工程師, 提供基本概念設計計和製圖工具, 以取得令人驚驚嘆

Autodesk Product Design Suite Standard 系統統需求 典型使用用者和工作流程 Autodesk Product Design Suite Standard 版本為為負責建立非凡凡產品的設計師師和工程師, 提供基本概念設計計和製圖工具, 以取得令人驚驚嘆 Autodesk Product Design Suite Standard 20122 系統統需求 典型使用用者和工作流程 Autodesk Product Design Suite Standard 版本為為負責建立非凡凡產品的設計師師和工程師, 提供基本概念設計計和製圖工具, 以取得令人驚驚嘆的產品設計計 Autodesk Product Design Suite Standard 版本中中包括以下軟體體產品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組個人電腦主機

第一組個人電腦主機 第一組個人電腦主機 項次 1 2 3 4 Intel Celeron 2.6GHz Intel Celeron 2.6GHz Intel Celeron 2.6GHz Intel Celeron 2.6GHz 契約金額 ( 含稅 ) NT$13,593 NT$13,380 NT$10,394 NT$10,181 環保證號 :4769 號 Veriton M275 Intel Celeron E3400

More information

/ ( ) (02) ( ) [ ] (N) * (D) (558 F0.F9) (554/597 Y0.Y9) (559 F0.F9) (593/595 Y0.Y9) VISA (846/803) VISA (845/804)

/ ( ) (02) ( ) [ ] (N) * (D) (558 F0.F9) (554/597 Y0.Y9) (559 F0.F9) (593/595 Y0.Y9) VISA (846/803) VISA (845/804) / () (02)2576-8000 1 2 www.citibank.com.tw 1 () [] (N) * (D) (558 F0.F9) (554/597 Y0.Y9) (559 F0.F9) (593/595 Y0.Y9) VISA(846/803) VISA(845/804) VISA(028/432) VISA(451) VISA(461) VISA(802) VISA(263) VISA(947)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