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

Transcription

1 張 明 倉 成 果 報 告 目 錄 研 究 畫 執 書.2 出 國 報 告..6 具 體 執 情 形 表...124

2

3

4

5

6 出 國 報 告 出 國 類 : 研 究 福 島 核 子 廢 之 研 究 服 務 機 關 : 政 院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料 局 姓 名 職 稱 : 張 明 倉 薦 任 技 正 派 赴 國 家 : 日 本 報 告 日 期 :102 年 12 月 06 日 出 國 時 間 :102 年 6 月 20 日 至 102 年 9 月 17 日 0

7 摘 本 次 出 國 研 究 是 經 由 政 院 人 總 處 102 年 度 選 送 公 務 人 員 出 國 專 題 研 究 畫, 派 赴 日 本 進 福 島 核 子 廢 之 研 究, 研 究 機 構 為 位 於 日 本 千 葉 縣 的 電 中 央 研 究 Central Research Institute of Electric Power Industry,CRIEPI 日 本 2011 年 3 月 11 日 發 生 了 福 島 核 電 廠 核 子, 產 生 了 大 量 的 廢, 雖 然 處 的 難 度 高, 但 經 由 不 斷 的 檢 討 改 善, 目 前 已 逐 步 建 立 相 關 的 處 機 制, 可 供 參 考 本 次 赴 日 本 進 核 災 廢 之 專 題 研 究 有 主 題, 分 為 : 1. 核 災 後 福 島 核 電 廠 區 外 之 廢 : 探 討 數 量 龐 大 的 廠 外 廢 分 類 偵 測 儀 器 判 標, 廢 量 估 算, 災 區 廢 處 體 制, 廢 協 同 處 模 式, 廢 再 利 可 評 估, 廢 處 之 模 式 2. 核 災 後 福 島 核 電 廠 內 之 廢 水 處 研 究 : 探 討 核 電 廠 對 於 核 災 後 核 電 廠 內 污 廢 水 量 評 估 廢 水 處 流 程 考 量 因 素 廢 水 處 設 備 功 能 件 廢 水 處 模 擬 技 術 廢 水 處 模 式 相 關 雛 型 藉 由 學 習 日 本 福 島 經 驗 探 討 我 國 核 災 復 原 階 段 廢 處 技 術 哲 學, 面 對 未 來 的 可 能 風 險 預 為 構 建 前 瞻 的 因 應 之, 以 提 高 緊 急 應 變 效 率 1

8 目 錄 目 的 3 過 程 5 程 概 6 研 究 與 參 訪 概 7 心 得 21 建 議 52 附 件 我 國 核 子 復 原 階 段 污 廢 清 原 則 平 成 年 月 日 発 生 東 北 太 平 洋 沖 震 伴 原 子 発 電 出 へ 簡 稱 福 島 核 電 廠 汽 機 廠 房 廢 水 核 種 分 析 2

9 目 的 2011 年 3 月 11 日 本 福 島 核 電 廠, 受 到 模 9 級 的 東 日 本 大 震 超 過 15 公 尺 的 海 嘯 襲 擊, 福 島 核 電 廠 發 生 核 災 而 外 釋 大 量 的, 造 成 的 輻 污 嚴 重 衝 擊 超 過 圓 數 百 公 里 的 廣 大 區, 在 核 電 廠 內 核 電 廠 外 都 產 生 數 量 龐 大 劑 量 不 的 廢 由 於 廢 具 有 輻 不 同 於 般 垃 圾, 其 後 續 妥 善 處 制 工 作 都 需 另 有 技 術 層 面 輻 防 護 考 量, 也 對 核 災 後 之 復 原 階 段 工 作 造 成 相 當 的 難 度 本 次 專 題 研 究 經 政 院 核 准 錄 取 102 年 度 選 送 公 務 人 員 出 國 專 題 研 究 畫 正 取 人 員 並 奉 政 院 人 總 處 核 准 出 國 專 題 研 究 畫 執 書, 派 赴 日 本 進 福 島 核 子 廢 之 研 究, 研 究 執 在 機 構 位 於 日 本 千 葉 縣 之 電 中 央 研 究 Central Research Institute of Electric Power Industry,CRIEPI 專 題 研 究 共 進 主 題 研 究, 分 為 1. 福 島 核 災 後 核 電 廠 區 外 之 廢 研 究,2. 核 災 後 福 島 核 電 廠 內 之 廢 水 處 研 究, 各 主 題 相 關 研 究 目 如 下 : 福 島 核 災 後 核 電 廠 區 外 之 廢 研 究 1. 廢 處 之 模 式 2. 災 區 廢 處 體 系 3. 廠 外 污 之 鑑 廢 之 分 類 使 之 偵 測 儀 器 與 污 處 之 判 標 4. 廠 外 廢 量 估 算 3

10 5. 自 治 體 自 處 之 劃 與 執 6. 尋 求 其 自 治 團 體 協 同 處 模 式 7. 廢 再 利 可 評 估 核 災 後 福 島 核 電 廠 內 之 廢 水 處 研 究 1. 污 廢 水 量 的 預 估 先 期 處 劃 2. 廠 內 原 有 廢 水 處 系 統 之 使 檢 討 3. 新 增 廢 水 處 系 統 之 劃 與 建 4. 整 體 廢 水 處 系 統 之 整 合 建 制 與 劃 5. 實 際 運 作 之 檢 視 與 檢 討 6. 日 本 原 子 安 院 與 東 京 電 公 司 之 制 機 制 山 之 石 可 以 攻 錯, 藉 由 此 次 專 題 研 究 學 習 日 本 福 島 的 廢 處 技 術 式, 汲 取 寶 貴 的 實 際 經 驗 與 最 新 技 術, 探 討 核 子 廢 制 度 處 技 術, 對 於 未 來 的 可 能 風 險, 先 期 建 立 正 確 的, 以 避 免 資 源 浪 費 並 提 高 緊 急 應 變 效 率 4

11 過 程 程 概 研 究 與 參 訪 概 5

12 程 概 本 次 赴 日 本 電 中 央 研 究 進 福 島 核 子 廢 之 研 究 專 題 研 究 程 如 下 示 : 日 期 點 活 動 內 容 6 月 20 日 台 灣 飛 抵 日 本 抵 達 東 京 赴 電 中 央 研 究 拜 會 長 主 展 開 專 題 研 究 啟 始 會 議 6 月 21 日 千 葉 縣 電 中 央 研 究 簡 介 並 參 觀 核 燃 料 循 後 端 研 究 中 心 研 究 設 備 儀 器 6 月 22 日 六 至 7 月 31 日 千 葉 縣 福 島 核 災 後 核 電 廠 區 外 之 廢 研 究 8 月 1 日 青 森 縣 參 訪 日 本 原 燃 株 式 會 社 Japan Nuclear Fuel Limited, JNFL 六 ケ 村 核 燃 料 循 設 8 月 2 日 至 8 月 25 日 日 千 葉 縣 核 災 後 福 島 核 電 廠 內 之 廢 水 處 研 究 8 月 26 日 靜 岡 縣 參 訪 中 部 電 公 司 浜 岡 核 電 廠 8 月 27 日 至 8 月 29 日 千 葉 縣 福 島 核 災 後 核 電 廠 區 外 之 廢 研 究 6

13 8 月 30 日 神 奈 川 縣 參 訪 電 中 央 研 究 橫 須 賀 深 層 處 技 術 驗 證 場 8 月 31 日 六 至 9 月 12 日 千 葉 縣 核 災 後 福 島 核 電 廠 內 之 廢 水 處 研 究 9 月 13 日 東 京 都 拜 會 日 本 原 子 発 電 整 備 機 構 Nuclear Was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NUMO 9 月 14 日 六 至 9 月 16 日 千 葉 縣 整 研 究 資 料 9 月 17 日 日 本 飛 返 台 灣 電 中 央 研 究 辭 返 還 台 北 7

14 研 究 與 參 訪 概 六 月 日 飛 抵 日 本 後, 隨 即 前 往 此 次 研 究 在 機 構 千 葉 縣 電 中 央 研 究 CRIEPI, 首 先 拜 會 球 工 學 研 究 長 金 谷 守 Mamoru Kanatani 博 士 科 學 研 究 長 水 鳥 雅 文 Masafumi Miautori 博 士 核 燃 料 循 後 端 研 究 中 心 主 任 伊 藤 千 浩 Chihiro Itoh 博 士 核 燃 料 循 後 端 研 究 中 心 副 主 任 宮 川 公 雄 Kimio Miyakawa 博 士 核 燃 料 循 後 端 研 究 中 心 前 主 任 河 西 Motoi Kawanishi 博 士 現 為 電 中 央 研 究 顧 問 東 京 電 公 司 福 島 核 電 廠 廢 水 處 委 員 會 委 員 ; 亦 為 日 安 排 職 專 案 研 究 之 重 負 責 人 核 燃 料 循 後 端 研 究 中 心 上 席 研 究 員 新 孝 Koichi Shin 博 士, 並 自 我 介 紹 與 此 目 的 拜 會 相 關 人 員 之 後, 隨 即 與 Motoi Kawanishi 博 士 Chihiro Itoh 博 士 Koichi Shin 博 士 在 區 內, 就 本 研 究 專 題 福 島 核 子 廢 之 研 究 展 開 啟 始 會 議, 首 先 由 我 報 告 此 次 專 題 研 究 之 研 究 主 題 : 福 島 核 災 後 核 電 廠 區 外 之 廢 研 究 核 災 後 福 島 核 電 廠 內 之 廢 水 處 研 究 研 究 內 容 研 究 目 大 意, 並 與 人 員 討 論 整 體 研 究 架 構 研 究 進 式 與 後 續 作 模 式 六 月 日 由 Motoi Kawanishi 博 士 介 紹 電 中 央 研 究 歷 史 緣 由 組 織 架 構 院 區, 並 帶 領 認 識 電 中 央 研 究 園 區 主 相 關 研 究 室 研 究 於 1951 年 由 日 本 九 家 主 電 公 司 : 北 海 電 公 司 東 北 電 公 司 東 京 電 公 司 中 部 電 公 司 北 陸 電 公 司 西 電 公 司 中 囯 電 公 司 囯 電 公 司 九 州 電 公 司 共 同 出 資 設 立, 其 設 立 目 的 為 深 化 電 科 技 知 識, 並 對 公 共 電 8

15 需 的 電 技 術 和 經 濟 知 識 進 研 究 與 測 試, 促 進 電 發 展 電 中 央 研 究 共 有 個 院 區 七 個 研 究 個 研 究 中 心 個 技 術 試 驗 場, 其 院 區 分 位 於 東 京 都 千 代 田 區 東 京 都 狛 江 市 千 葉 縣 我 孫 子 市 神 奈 川 縣 横 須 賀 市, 七 個 研 究 分 為 系 統 技 術 研 究 原 子 技 術 研 究 球 工 學 研 究 科 學 研 究 電 技 術 研 究 能 源 技 術 研 究 材 料 科 学 研 究 分 布 於 個 院 區 內, 個 研 究 中 心 則 為 輻 安 全 研 究 中 心 人 因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核 燃 料 循 後 端 研 究 中 心, 另 外 個 技 術 試 驗 場 為 大 電 試 驗 験 塩 原 實 驗 場 赤 城 試 驗 中 心 簡 介 完 後,Motoi Kawanishi 博 士 並 引 導 參 觀 核 燃 料 循 後 端 研 究 中 心 的 相 關 實 驗 室 研 究 設 備, 包 括 下 水 同 位 素 年 實 驗 室 膨 潤 研 究 實 驗 室 混 凝 實 驗 室 工 實 驗 室 岩 石 學 實 驗 室 化 學 分 析 實 驗 室 震 模 擬 設 備, 其 中 下 水 同 位 素 年 技 術 設 備 為 電 中 央 研 究 自 研 發 完 成, 利 同 位 素 氯 -36 半 化 期 長 達 31 萬 年 的 點, 分 析 深 層 下 水 中 同 位 素 氯 -36 的 含 量 年 代, 做 為 探 討 深 層 處 場 址 穩 的 年 評 估 工 具 之 參 訪 日 本 原 燃 株 式 會 社 Japan Nuclear Fuel Limited, JNFL 六 ケ 村 核 燃 料 循 設 8 月 1 日 上 午 由 Motoi Kawanishi 博 士 陪 同, 由 青 森 縣 澤 市 前 往 小 川 原 區 六 ケ 村 車 程 約 1 小 時, 參 訪 日 本 原 燃 株 式 會 社 JNFL 設 於 六 ケ 村 的 核 燃 料 循 設 廠 區 拜 會 廠 區 內 設 人 員, 參 訪 設 包 括 有 低 廢 處 場 玻 璃 化 高 廢 貯 存 場 過 核 燃 料 再 處 廠 尚 未 正 式 商 轉 營 運 過 核 燃 料 接 收 貯 存 廠 MOX 核 燃 料 製 造 廠 尚 未 正 式 商 轉 營 運 廢 次 表 處 研 究 實 驗 場 設, 相 關 設 配 圖 如 圖 1 示 9

16 圖 1 六 ケ 村 的 核 燃 料 循 設 配 圖 1960 年 代 日 本 政 府 原 將 青 森 縣 小 川 原 區 劃 為 石 化 工 區, 設 戰 備 石 油 槽, 容 量 可 供 全 日 本 7 日 之, 但 1972 年 後 由 於 石 油 危 機 造 成 石 化 工 萎 縮, 界 無 擴 展 意 願, 因 而 造 成 工 區 廣 大 面 積 閒 不 過 由 於 小 川 原 區 岩 盤 穩 固 良 好, 加 上 鄰 近 具 備 港 口 可 以 提 供 便 的 海 上 運 輸, 在 當 居 民 同 意 下, 區 1984 年 劃 作 為 核 燃 料 循 設,1985 年 核 准 作 為 低 廢 最 終 處 場 鈾 濃 縮 廠,1992 年 鈾 濃 縮 廠 低 廢 處 場 開 始 運 轉, 並 陸 續 興 建 過 核 燃 料 再 處 理 廠 玻 璃 固 化 高 廢 貯 存 中 心 過 核 燃 料 接 收 貯 存 設,2007 年 開 始 興 建 MOX 燃 料 製 造 廠 抵 達 參 訪 廠 區 時, 首 先 拜 會 低 廢 處 場 設 人 員, 包 括 埋 設 部 長 小 栗 郎 Daiichirou Oguri 埋 設 部 長 加 藤 和 之 Kazuyuki Katou 博 士 埋 設 原 価 契 約 部 長 柿 花 英 章 Hideaki Kakihana 埋 設 部 副 長 竹 越 恒 則 開 發 設 部 副 部 長 高 橋 美 昭 Yoshiaki Takahashi 開 發 設 部 進 士 喜 英 Yoshihide Shinshi 博 士 人, 再 由 埋 設 部 長 Kazuyuki Katou 博 士 陪 同 人 10

17 參 訪 核 燃 料 循 設 日 本 核 電 廠 運 轉 維 護 產 生 之 廢 般 分 為 類, 類 為 污 之 工 作 服 手 套 去 污 之 紙 布 歸 類 為 可 燃 廢, 經 焚 化 處 後 將 焚 化 灰 渣 予 以 固 化 裝 桶 ; 類 為 檢 修 後 更 換 下 之 路 泵 不 可 燃 廢, 經 壓 縮 切 割 或 熔 融 後 予 以 裝 桶 ; 類 為 核 電 廠 水 處 理 後 產 生 之 液 體 廢, 經 濃 縮 處 程 序 後, 將 淨 水 回 收 最 為 循 冷 卻 水 或 經 偵 測 無 污 之 虞 後 排, 濃 縮 廢 液 則 以 水 泥 或 聚 合 固 化 後 裝 桶, 各 電 廠 產 生 之 低 廢 皆 暫 存 於 廠 區 之 貯 存 設 內 六 ケ 村 低 廢 處 場 採 分 階 段 分 期 工 原 則, 最 大 設 容 量 為 60 萬 立 公 尺, 約 可 處 300 萬 桶 低 廢 目 前 已 完 成 1 號 處 場 2 號 處 場 建 如 圖 2, 以 下 壕 溝 式 將 低 廢 貯 存 桶 堆 後, 再 澆 灌 混 凝 或 泥 漿 混 合 填 充 材 成 為 類 塊 狀 立 體 露 天 堆, 填 充 材 可 以 包 封 固 貯 存 桶 並 提 供 輻 屏 蔽 作, 場 區 內 有 面 水 下 水 監 測 站, 周 界 也 有 輻 監 測 站 1 號 處 場 於 1990 年 開 始 興 建 1992 年 開 始 接 收 廢, 主 接 收 各 核 電 廠 運 轉 產 生 之 廢 液 或 殘 渣, 截 至 2013 年 6 月 已 處 14 萬 7 千 餘 桶 低 廢 ;2 號 處 場 1998 年 開 始 工 2000 年 開 始 接 收 廢, 至 2013 年 6 月 已 處 約 10 萬 9 千 餘 桶 低 廢 11

18 1 號 處 場 2 號 處 場 圖 2 六 ケ 村 低 廢 處 場 六 ケ 村 低 廢 處 場 採 分 階 段 理 的 安 全 防 護 概 念, 階 段 為 處 場 運 轉 期 間 的 安 全 防 護, 主 以 工 程 障 壁 人 員 監 督 為 防 護 主 體, 時 程 約 25 至 35 年 ; 階 段 為 處 場 封 閉 期 間 的 安 全 防 護, 主 以 工 程 障 壁 人 員 監 督 天 然 障 壁 為 防 護 主 體, 時 程 約 30 年 ; 階 段 為 處 場 監 期 間 的 安 全 防 護, 主 以 天 然 障 壁 為 防 護 主 體, 時 程 為 處 場 封 閉 後 300 年, 這 段 期 間 僅 制 處 區 的 開 挖 行 為 JNFL 鈾 濃 縮 廠 於 1992 年 開 始 運 轉, 每 年 處 理 量 約 為 700 ton-swu, 可 提 供 日 本 核 電 廠 約 7%~8% 核 燃 料 天 然 鈾 中 含 有 U-238 U-235, 中 子 撞 擊 U-235 後 會 產 生 核 分 裂 反 應 釋 出 能 量,U-238 則 不 會, 但 天 然 鈾 中 U-235 僅 佔 0.711%, 須 加 以 濃 縮 達 到 適 當 濃 度 才 能 加 以 利, 鈾 濃 縮 廠 即 為 將 U-235 予 以 濃 縮 之 設 日 本 採 高 速 離 心 濃 縮, 依 據 U-238 U-235 量 不 同 的, 在 高 速 旋 轉 下 較 重 的 U-238 會 偏 於 離 心 機 外 緣 處, 較 輕 的 U-235 則 會 偏 於 離 心 機 的 內 緣, 利 這 種 高 速 離 心 的 式, 再 將 濃 度 尚 不 足 的 U-235 引 進 下 台 離 心 機, 如 此 週 而 復 始 直 至 U-235 濃 縮 達 到 預 濃 度 值 為 止 12

19 核 電 廠 反 應 器 內 之 核 燃 料 主 由 U-238 約 佔 95~97% 少 量 U-235 約 佔 3~5% 組 成,U-235 經 由 發 生 核 分 裂 反 應 產 生 能 量, 核 燃 料 在 使 2~3 年 後, 因 無 持 續 產 生 核 分 裂 反 應, 需 進 核 燃 料 更 換 並 退 出 反 應 器 而 成 為 過 核 燃 料 ; 由 於 過 核 燃 料 中 仍 含 有 未 燃 耗 之 U-235U-238 由 U-238 轉 化 而 成 之 Pu-239, 此 些 過 核 燃 料 若 經 再 處 理 程 序 可 製 成 混 合 氧 化 燃 料 MOX fuel, 達 到 核 燃 料 循 再 利 減 少 核 廢 料 體 積 的 目 標 過 核 燃 料 再 處 理 廠 於 1993 年 開 始 興 建, 過 核 燃 料 先 送 至 再 處 理 廠 水 池 中 貯 存, 待 處 理 時 將 過 核 燃 料 從 池 中 吊 出, 切 成 細 塊 入 硝 酸 中, 因 為 核 燃 料 中 之 鈾 鈽 會 溶 解 於 硝 酸, 利 此 將 鈾 鈽 與 其 不 溶 解 於 硝 酸 之 分 裂 產 分 開, 同 時 以 化 學 萃 取 將 鈾 鈽 析 出, 再 以 化 學 處 理 使 鈾 鈽 分 離, 並 去 殘 餘 之 分 裂 產, 最 後 製 成 氧 化 鈾 鈾 鈽 混 合 氧 化 燃 料, 殘 餘 之 萃 取 液 則 以 玻 璃 固 化 為 高 廢 後 暫 存, 待 最 終 處 設 完 工 後 再 進 最 終 處 此 次 8 月 參 訪 再 處 理 廠 時, 玻 璃 固 化 關 鍵 技 術 尚 處 於 試 運 轉 最 後 驗 證 階 段, 雖 然 廠 稍 後 於 今 年 9 月 完 成 玻 璃 固 化 技 術 驗 證, 但 由 於 日 本 原 子 制 委 員 會 尚 在 研 擬 檢 討 過 核 燃 料 再 處 理 設 的 安 全 新 制 相 關 則, 須 符 合 新 制 才 會 允 許 再 處 設 的 運 作, 正 式 營 運 商 轉 日 期 仍 為 未 之 數 六 ケ 村 的 玻 璃 固 化 高 廢 貯 存 中 心 於 1989 年 申 請 許 可,1992 年 動 工 興 建,1995 年 完 工 並 開 始 正 式 營 運, 設 貯 存 容 量 為 2,880 罐 玻 璃 固 化 高 廢 貯 存 中 心 之 設, 因 再 處 理 廠 未 正 式 營 運 商 轉 前, 日 本 部 分 過 核 燃 料 被 送 往 國 英 國 進 再 處 理, 並 將 再 處 理 後 產 生 之 廢 液 殘 渣, 經 玻 璃 固 化 處 理 後 運 回 日 本, 因 玻 璃 固 化 體 內 含 長 半 衰 期 之 核 分 裂 產, 須 先 予 以 妥 善 貯 存, 待 高 廢 處 設 興 建 完 成 後, 再 送 往 處 同 時, 六 ケ 村 的 過 核 燃 料 再 處 理 廠 正 式 商 轉 後 產 生 的 廢 液 殘 渣 高 廢, 也 須 經 13

20 玻 璃 固 化 後, 將 玻 璃 固 化 體 運 送 至 玻 璃 固 化 高 廢 貯 存 中 心 暫 存 區 暫 存 JNFL 於 1998 年 引 進 國 內 國 際 相 關 之 研 發 技 術, 著 手 劃 MOX 燃 料 製 造 廠,2005 年 獲 得 經 濟 產 省 核 發 興 建 許 可,2010 年 開 始 工 興 建,2011 年 受 日 本 311 震 災 福 島 核 影 響 全 面 暫 停 建 造, 直 至 2012 年 中 才 再 度 恢 復 興 建 工 程, 目 前 預 2016 完 成 整 廠 工 程 興 建 MOX 燃 料 製 造 廠 製 程 首 為 安 全, 以 製 程 之 臨 界 控 制 非 常 重, 從 MOX 粉 末 至 完 成 燃 料 束 之 有 過 程 皆 持 乾 燥, 鈾 鈽 之 重 量 燃 料 丸 之 形 狀 大 小 控 制 於 範 圍 內, 並 以 硼 吸 收 的 中 子, 因 製 程 原 料 含 有 毒 非 常 強 之 鈽 元 素, 為 護 工 作 人 員, 其 操 作 過 程 皆 須 於 密 閉 且 具 有 負 壓 之 設 備 中 運 作, 有 於 般 核 燃 料 製 造 廠 ; 生 產 之 MOX 燃 料 可 供 沸 水 式 壓 水 式 反 應 器 使, 現 有 核 電 廠 僅 需 調 整 其 運 轉 模 式 皆 可 採, 最 大 之 製 造 容 量 為 130t-HM/ 年 HM 表 示 鈽 鈾 之 重 量 日 本 核 燃 料 循 系 統 將 於 過 核 燃 料 再 處 廠 MOX 燃 料 製 造 廠 建 完 成 後, 實 際 具 備 完 整 的 過 核 燃 料 循 設, 將 鈾 燃 料 經 由 濃 縮 再 轉 換 成 型 加 工 過 核 燃 料 再 處 MOX 燃 料 製 備 程 序, 提 供 日 本 核 電 廠 過 核 燃 料 處 處 適 當 去 處 發 電 核 燃 料, 對 國 的 核 能 產 發 展 有 相 當 大 的 助 益 但 日 本 經 過 福 島 核 災 之 後, 國 內 開 始 有 反 對 過 核 燃 料 再 循 處 式 的 聲 音 出 現, 主 張 直 接 將 過 核 燃 料 直 接 進 最 終 處 雖 然 日 本 核 燃 料 循 處 再 製 整 體 系 統 目 前 遭 受 社 會 疑, 但 是 六 村 低 廢 處 場 自 1992 年 營 運 以 來, 值 維 持 良 好 的 安 全 營 運 紀 錄, 處 場 周 邊 的 輻 監 測 站 測 得 之 劑 量 率, 也 都 可 以 經 由 網 路 快 速 獲 知 相 關 資 料, 讓 民 眾 可 以 心 安 心 了 解 低 廢 處 場 之 運 作 狀 況, 持 續 與 當 民 眾 社 區 人 員 溝 通 揭 露 營 運 相 關 訊 息, 並 建 立 六 村 核 燃 料 循 民 眾 展 覽 館 14

21 支 持 公 共 建 設 實 回 饋, 讓 全 國 民 眾 都 能 領 會 六 村 低 廢 處 場 不 僅 可 以 安 全 營 運, 更 可 以 提 昇 公 共 建 設 增 加 就 機 會 促 進 繁 榮 益 處, 這 點 是 值 得 我 們 學 習 的 參 訪 中 部 電 公 司 浜 岡 核 電 廠 8 月 26 日 由 Koichi Shin 博 士 陪 同, 前 往 静 岡 縣 御 前 崎 市 浜 岡 核 電 廠 參 訪, 浜 岡 核 電 廠 佔 約 1.6 平 公 里, 共 有 4 部 BWR 機 組 1 部 ABWR 機 組 服 役 中, 隸 屬 於 中 部 電 力 公 司 但 因 311 大 震 後, 配 合 日 本 政 府 安 全 新 加 強 抵 抗 海 嘯 耐 震 設 的 求, 浜 岡 核 電 廠 目 前 5 部 機 組 已 停 止 營 運 商 轉, 將 待 通 過 再 啟 動 審 查 後, 才 將 符 合 新 的 反 應 器 機 組 重 新 運 轉 發 電 本 次 參 訪 浜 岡 核 電 廠, 由 5 號 機 組 運 轉 部 門 退 休 之 原 英 明 先 生 中 部 電 力 公 司 總 公 司 大 津 正 士 課 長 引 領 至 各 設 現 場 解 說, 並 進 入 緊 急 應 變 中 心 免 震 棟 下 室 觀 察 建 免 震 設 備 與 線 配 日 本 長 期 觀 察 認 為 區 海 底 斷 層 有 可 造 成 日 本 南 部 的 大 震, 因 此 浜 岡 核 電 廠 目 前 建 造 各 防 海 嘯 堤 防 防 水 閘 門 線 防 震 支 撐 各 防 範 如 圖 3 ~ 圖 5, 以 符 合 新 安 全 的 求, 部 分 改 善 工 程 包 括 22 公 尺 高 的 防 海 嘯 牆 緊 急 氣 渦 輪 發 電 機 仍 在 工, 大 部 分 改 善 工 程 已 經 完 成 建 15

22 圖 3 浜 岡 核 電 廠 改 善 示 意 圖 圖 4 防 止 電 源 喪 失 策 略 圖 5 防 水 入 侵 16

23 此 並 參 觀 了 浜 岡 核 電 廠 之 歷 史 失 誤 學 習 中 心, 因 為 每 年 有 許 多 新 進 員 工 進 入 浜 岡 核 電 廠 服 務, 學 習 中 心 不 僅 以 正 面 教 材 作 為 訓 練 內 容, 並 以 實 際 歷 史 失 誤 教 訓 作 為 訓 練 案 例 教 材, 傳 承 經 驗 例 如 浜 岡 核 電 廠 曾 發 生 反 應 器 路 因 為 產 生 氫 爆 而 爆 裂, 以 將 此 爆 裂 留 在 訓 練 中 心, 以 實 際 案 例 納 入 新 進 員 工 教 材, 避 免 重 蹈 覆 轍, 獲 益 良 多 參 訪 電 中 央 研 究 橫 須 賀 深 層 處 鑽 探 技 術 驗 證 場 8 月 30 日 由 電 中 央 研 究 核 燃 料 循 後 端 研 究 中 心 山 本 武 志 Takeshi Yamamoto 博 士 陪 同, 前 往 位 於 神 奈 川 縣 横 須 賀 市 屬 於 電 中 央 研 究 院 區 之 深 層 處 鑽 探 技 術 驗 證 場 參 訪, 現 場 並 有 畫 主 持 人 近 藤 浩 文 Hirofumi Kondo 博 士 陪 同 說 明 驗 證 場 以 横 須 賀 院 區 海 濱 泥 岩 mudstone 沙 岩 sandstone, 驗 證 目 前 已 發 展 之 深 層 鑽 探 技 術, 分 析 不 同 鑽 探 技 術 之 可 可 靠 適 條 件 使 制, 並 比 對 鑽 探 壤 樣 本, 以 作 為 未 來 廢 處 工 程 技 術 之 驗 證 場 以 7 年 畫 期 程, 劃 鑽 掘 3 口 下 深 度 500 公 尺 以 上 深 層 井 以 驗 證 深 層 處 使 之 調 查 鑽 探 技 術, 口 深 層 井 鑽 探 深 度 達 下 350 公 尺 時, 因 底 鬆 軟 造 成 下 探 井 身 崩 壞, 無 達 成 預 深 度, 目 前 已 將 井 口 封 井 填 平 口 深 層 井 則 成 功 鑽 探 至 下 500 公 尺 深, 驗 證 深 層 鑽 探 技 術, 並 持 續 監 測 下 水 水 水 位 變 化 與 氣 候 海 洋 對 應 關 目 前 現 正 在 進 口 深 層 井 鑽 探 作 圖 6, 以 持 續 進 下 水 文 結 構 下 水 球 化 學 技 術 的 驗 證 日 本 廢 深 層 處 技 術 經 過 幾 年 的 研 究, 本 上 已 建 立 自 主 建 的 技 術 與 能, 即 使 深 層 處 場 址 的 選 仍 遙 遙 無 期, 但 仍 對 相 關 處 17

24 技 術 再 進 測 試 驗 證, 俾 在 實 務 面 確 認 自 主 工 程 技 術 之 可, 並 可 以 在 測 試 過 程 發 現 缺 點 以 精 進 關 鍵 技 術 我 國 劃 2055 年 完 成 廢 深 層 處 場 的 建, 目 前 同 樣 與 日 本 都 尚 未 選 處 場 址, 但 在 建 深 層 處 的 技 術 與 能 上, 還 可 以 再 加 把, 俾 使 處 場 址 正 式 選 時, 可 以 順 利 完 成 相 關 工 程 技 術 面 的 建 圖 6 深 層 鑽 探 作 拜 會 日 本 原 子 発 電 整 備 機 構 Nuclear Was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NUMO 9 月 13 日 由 Takeshi Yamamoto 博 士 陪 同 前 往 東 京 都 拜 會 日 本 原 子 発 電 整 備 機 構 Nuclear Was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NUMO, 由 出 口 朗 Akira Deguchi 部 長 鈴 木 覺 Satoru Suzuki 課 長 接 待, 並 就 機 構 現 況 務 推 展 情 形 說 明 交 流 意 見 18

25 NUMO 日 本 經 濟 產 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METI 依 據 廢 最 終 處 之 授 權, 於 2000 年 設 立 專 責 建 高 廢 超 鈾 廢 深 層 最 終 處 設 之 機 構, 其 任 務 在 確 日 本 核 燃 料 循 中 產 生 之 長 半 化 期 廢 的 安 全 NUMO 與 其 相 關 機 關 構 關 架 構 主 工 作 目 如 圖 7 示 圖 7 NUMO 與 其 機 關 構 關 架 構 NUMO 的 工 作 包 括 最 終 處 設 場 址 鑑 場 址 選 處 設 設 許 可 申 請 建 造 工 處 設 營 運 封 閉 民 眾 溝 通, 目 前 進 最 終 處 設 場 址 鑑 場 址 選 作, 預 2010 年 代 完 成 場 址 先 期 調 查 PIAs 2030 年 完 成 最 終 處 設 場 址 選 2030 年 代 末 期 展 開 最 終 處 設 營 運 NUMO 的 場 址 選 程 序 包 括 個 作 階 段, 分 為 文 獻 回 顧 先 期 區 調 查 詳 細 區 調 查 首 先 由 中 央 政 府 提 案 或 政 府 提 送 意 願 書, 再 就 潛 在 場 址 先 進 文 獻 回 顧, 文 獻 回 顧 結 果 獲 得 政 府 首 長 的 同 意 後, 再 對 候 選 場 址 進 球 調 查 鑽 探 先 期 區 調 查 工 作, 調 查 結 果 符 合 相 關 調 查 件 的 場 址, 再 進 詳 細 區 調 查 的 現 隧 試 掘 調 查 19

26 NUMO 自 2002 年 12 月 公 開 徵 求 有 意 願 參 與 場 址 可 調 查 之 政 府 至 今, 仍 無 成 功 案 例 對 於 高 廢 最 終 處 設 每 年 均 進 2 次 的 問 卷 調 查,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高 達 七 成 受 訪 民 眾 認 為 有 設 高 廢 最 終 處 設, 但 只 有 約 成 六 的 受 訪 民 眾 願 意 接 受 最 終 處 設 場 址 設 在 自 己 家 鄉 的 決 以 日 本 目 前 最 終 處 設 場 址 作 尚 停 留 在 公 開 徵 求 意 願 書 階 段, 且 經 過 福 島 核 之 後, 全 國 人 民 普 遍 對 於 核 設 增 加 不 安 全 感, 建 造 最 終 處 設 的 就 更 加 困 難 NUMO 表 示 經 過 長 年 的 研 究, 日 本 已 經 具 備 建 造 高 廢 最 終 處 設 的 技 術, 但 為 使 民 眾 更 能 接 受 最 終 處 設 的 設, 將 持 續 提 昇 最 終 處 設 的 安 全 功 能 技 術, 以 獲 得 民 眾 對 最 終 處 設 的 接 受 從 此 可 知, 擁 有 完 整 核 燃 料 循 產 鏈 低 廢 處 場 的 日 本, 本 身 就 具 備 了 建 造 高 廢 最 終 處 設 的 技 術, 但 從 高 廢 處 場 選 址 作 階 段, 仍 遭 遇 很 大 的 阻, 顯 示 處 的 困 難 點 技 術 外, 民 眾 接 受 度 佔 極 重 的 部 份 負 責 的 專 責 機 構 仍 亟 思 解 決 之, 希 望 以 能 讓 民 眾 安 心 的 最 終 處 技 術, 獲 得 民 眾 的 認 同 20

27 心 得 本 次 赴 日 本 電 中 央 研 究 進 專 題 研 究, 主 為 了 解 有 關 日 本 在 東 北 大 震 福 島 核 後, 日 本 政 府 核 能 電 制 核 造 成 的 廢 廢 水 採 的 相 關 日 本 311 福 島 核 迄 今 已 歷 時 年 半, 從 福 島 核 電 廠 發 生 氫 爆 使 得 外 洩, 造 成 廠 區 外 廣 大 的 輻 污, 也 產 生 了 數 量 龐 大 輻 劑 量 不 之 廢 ; 同 時, 為 了 冷 卻 核 反 應 器 中 仍 持 續 散 發 高 熱 的 核 燃 料, 控 制 並 避 免 災 害 擴 大, 持 續 注 入 了 大 量 的 海 水 與 淡 水 至 核 反 應 內 核 燃 料, 也 產 生 了 大 量 的 廢 水, 這 些 廢 水 的 洩 漏, 已 對 福 島 核 電 廠 附 近 的 下 水 鄰 近 的 海 造 成 污 日 本 政 府 為 了 妥 善 清 福 島 核 廢, 數 月 內 完 成 的 制, 明 確 中 央 政 府 政 府 關 核 能 之 責 任 義 務 應 採 取 的, 並 對 廢 分 類 處 貯 存 處 式 訂 相 關 範, 對 於 執 須 費 負 擔, 也 釐 清 責 任 歸 屬 福 島 核 廢 上, 先 將 廢 依 輻 劑 量 高 低 進 分 類, 分 3 類 進 處 貯 存 處 作, 此 種 分 類 精 神 已 納 入 與 署 協 商 之 災 害 廢 清 宜 我 國 能 原 會 近 期 擬 訂 核 子 復 原 階 段 污 廢 清 原 則 附 件, 廢 亦 劃 依 輻 劑 量 分 為 3 類, 俾 進 核 子 復 原 階 段 清 工 作, 已 實 際 運 此 次 赴 日 本 專 題 研 究 成 果 於 我 國 相 關 制 21

28 日 本 在 福 島 核 發 生 後, 藉 由 空 中 輻 偵 測 式, 判 遭 受 污 的 區, 據 此 劃 復 原 作, 以 執 廢 清 污 畫 參 考 福 島 經 驗, 此 種 偵 測 式 可 以 迅 速 量 測 大 範 圍 污 面 積, 可 以 檢 視 我 國 空 中 輻 偵 測 能 設 備 建, 有 利 於 核 發 生 時, 作 為 緊 急 應 變 之 參 考 依 據 日 本 依 據 不 同 使 分 區 的 污 對 象, 推 算 使 類 之 廢 產 生 因 子, 可 推 估 不 同 輻 污 程 度 區 的 廢 量 惟 各 國 核 廢 的 產 生 因 子 不 儘 相 同, 以 須 發 展 符 合 自 己 國 家 狀 況 之 廢 產 生 因 子, 才 能 在 核 發 生 初 期 推 估 廢 可 能 產 生 數 量, 我 國 也 可 以 參 考 日 本 此 種 推 估 廢 量 式, 提 供 做 為 復 原 階 段 相 關 劃 與 設 重 參 考 福 島 核 核 電 廠 產 生 之 廢 水, 核 種 複 雜 且 數 量 數 百 倍 於 核 電 廠 平 日 產 生 量, 非 原 有 廢 水 處 系 統 能 應 付, 須 重 新 劃 設 與 建 造 套 全 新 的 廢 水 處 系 統, 能 因 應 此 種 災 變 危 害 可 以 考 量 參 考 目 前 已 建 之 核 廢 水 處 系 統, 探 討 系 統 中 各 廢 水 處 單 元 功 能 污 去 效 率, 建 立 處 劃 因 應 之 核 發 生 時, 核 電 廠 無 處 的 大 量 廢 水 已 經 污 了 核 電 廠 周 遭 下 水 海 水, 並 擴 鄰 近 海 洋 生 態, 處 或 防 止 此 類 下 水 污, 須 掌 握 核 電 廠 周 遭 水 文, 將 廢 水 處 技 術 結 合 現 的 水 文 條 件, 能 達 到 效 果 可 以 參 考 福 島 現 在 面 臨 的 處 經 驗, 詳 細 調 查 核 電 廠 周 遭 詳 細 水 文 條 22

29 件, 建 立 核 電 廠 周 邊 水 文 完 整 資 料 庫, 先 就 技 術 面 預 為 探 討 相 關 因 應 作, 以 掌 握 緊 急 應 變 預 防 廢 水 污 契 機 日 本 政 府 藉 由 311 福 島 核, 將 核 能 制 工 作 由 原 來 經 產 文 科 原 子 委 員 會 多 頭 馬 車 分 制 的 架 構, 改 為 由 原 子 制 委 員 會 NRA 統 制, 確 核 能 制 獨 立 組 織 元 化, 權 統 提 升 制 效 能, 以 回 應 民 眾 的 期 盼, 並 健 全 核 能 制 度 我 國 核 能 制 制 度 上, 由 原 能 會 統 督 導 制 國 內 核 能 機 構 營 運 務 運 作, 也 含 括 對 學 術 單 位 學 術 機 構 的 制, 具 備 組 織 元 化 權 統 優 點, 可 以 藉 此 做 比 對 相 關 專 題 研 究 成 果 心 得, 彙 整 如 下 : 核 災 後 福 島 核 電 廠 區 外 之 廢 日 本 有 關 制 廢 的 相 關 律, 大 致 可 以 2011 年 福 島 311 核 以 前 以 後 作 為 分 界, 概 述 如 下 : 福 島 311 核 以 前 之 相 關 律 2011 年 3 月 福 島 核 發 生 前 的 日 本 廢 相 關 活 動, 主 在 原 子 本 下, 受 到 原 子 炉 制 與 線 障 害 防 止 的 體 系 範 同 位 素 醫 療 領 上 的 使, 則 受 到 醫 療 的 範 其 中 在 原 子 炉 制 中, 對 於 於 中 的 釋 出 處 貯 存 到 處 相 關 作 進 範, 關 於 各 核 能 的 活 動 產 生 的 廢, 須 採 取 安 全 障 的 廢 的 責 任, 包 含 處 費 的 確 責 任, 原 則 上 是 由 廢 產 生 來 負 責 此 外, 日 本 政 府 也 完 成 了 處 政 策, 建 最 終 處 財 務 架 構 最 終 處 執 機 構 主 體 指 專 款 針, 使 得 最 終 處 相 關 架 構 制 度 化, 並 制 了 廢 最 終 處 的 相 關 律 23

30 線 障 害 防 止, 則 是 從 確 公 共 安 全 角 度 著 眼, 目 的 是 為 避 免 職 場 發 生 線 傷 害, 在 律 對 於 線 同 位 素 的 使 進 範 另 訂 有 電 離 線 障 害 防 止 則, 是 以 勞 動 安 全 為 立, 護 勞 動 不 受 線 傷 害 的 律 關 於 廢 以 外 的 廢 處, 則 主 是 依 據 本 之 下 的 廢 處 制 之 相 關 範, 廢 大 致 可 以 區 分 為 從 家 庭 產 生 的 般 廢, 活 動 排 出 的 產 廢 以 系 般 廢 福 島 311 核 之 後 的 2011 年 8 月 日 本 政 府 公 布 平 成 年 月 日 発 生 東 北 太 平 洋 沖 震 伴 原 子 発 電 出 へ 簡 稱, 如 附 件, 期 盼 以 此 妥 善 處 福 島 核 釋 出 與 廢 2012 年 1 月 日 本 內 閣 會 議 擬 了 原 子 組 織 制 度 改 革 案, 並 且 也 修 訂 了 設 原 子 本, 為 類 似 我 國 署 在 其 組 織 架 構 中, 另 外 設 外 部 獨 立 原 子 制 機 構 奠 了 源 礎 ; 此 外, 為 了 統 修 訂 原 子 安 全 的 制 與 制 度, 也 對 原 子 炉 制 原 子 災 害 對 策 進 了 修 訂 2012 年 6 月 通 過 了 大 幅 度 修 訂 原 子 安 全 範 制 度 的 原 子 制 委 員 會 設, 這 個 新 的 律 不 僅 明 了 原 子 制 委 員 會 以 其 直 隸 政 務 單 位 原 子 制 廳 的 功 能 以 權, 也 幾 乎 把 有 與 原 子 能 相 關 的 律, 諸 如 原 子 本 原 子 炉 制 線 障 害 防 止 電 氣 需 修 訂 的 相 關 授 權, 均 包 含 在 這 新 頒 之 中 此 外, 依 據 原 子 制 委 員 會 設 的 附 屬 則, 以 往 將 污 24

31 相 關 制 作 為 排 的 本, 也 在 這 次 的 修 訂 中 進 了 調 整, 將 體 系 對 於 造 成 的 污 給 予 了 明 確 的 義, 而 污 相 關 的 案 的 修 訂 也 在 持 續 進 中 廢 處 之 模 式 是 針 對 2011 年 311 福 島 核 電 廠 造 成 的 污 制 的, 其 目 在 針 對 福 島 核 外 釋 造 成 的 污, 明 確 中 央 政 府 政 府 相 關 核 能 需 負 擔 的 責 任 與 義 務 應 採 取 的 對 應 相 關, 以 儘 速 降 低 污 對 人 體 健 康 以 生 活 的 影 響, 亦 即 為 福 島 廢 處 之 模 式 制 的 體 系 內, 求 大 臣 對 福 島 核 造 成 的 輻 污, 擬 對 應 的 本 針 畫 並 經 由 內 閣 會 議 的 同 意, 同 時 制 污 廢 壤 處 相 關 ; 另 外, 亦 求 為 了 掌 握 污 的 狀 況, 應 儘 速 完 成 完 備 的 輻 監 測 測 體 系 並 加 以 執 中, 屬 於 廢 的 廢 由 中 央 政 府 負 責 處, 在 此 範 圍 之 外 屬 低 輻 劑 量 的 廢, 則 由 市 町 村 政 府 負 責 處 此 外, 因 福 島 核 造 成 輻 污 的 區, 其 污 作 也 劃 依 據 區 劑 量 的 不 同, 分 由 中 央 政 府 政 府 負 責 相 關 作 對 於 核 能 電 廠 內 產 生 的 廢 壤 飛 散 原 子 爐 設 周 邊 污 廢 的 處, 則 明 由 核 能 電 廠 負 責 執 對 於 執 相 關 之 費 負 擔 如 下 :1 中 央 政 府 對 於 推 動 污 對 處 應 相 關 對 策 上 需 的 費, 提 出 財 政 上 的 2 的, 適 於 原 子 損 害 賠 償 中 的 損 害, 由 相 關 的 核 能 負 擔 3 中 央 政 府 在 考 量 社 會 責 任, 為 了 使 關 核 能 足 以 支 付 政 府 25

32 依 據 執 的 對 處 生 的 費, 可 以 採 取 的 的 概 如 圖 8 示 目 的 : 造 成 的 污 的 種 種 對 應 中, 明 確 中 央 政 府 政 府 關 核 能 須 採 取 的, 以 儘 速 降 低 污 對 人 體 健 康 與 生 活 的 影 響 責 任 與 義 務 中 央 政 府 : 鑑 於 核 能 政 策 的 推 動 與 相 關 的 社 會 責 任, 執 的 政 府 : 與 中 央 政 府 協 合 作 推 動 政 策, 適 切 完 成 本 身 的 任 務 關 核 能 : 配 合 中 央 政 府 的 政 策, 確 實 執 的 制 度 本 針 的 制 : 大 臣 針 對 造 成 的 污, 提 出 污 的 對 應 本 針 並 經 由 內 閣 會 議 的 同 意 的 制 由 大 臣 設 制 污 廢 壤 處 相 關 監 測 測 體 系 的 實 中 央 政 府 為 了 掌 握 污 的 狀 況, 應 儘 速 完 成 完 備 的 輻 監 測 測 體 系 並 加 以 執 廢 處 1 大 臣 依 據 區 內 廢 是 否 需 的 程 度, 劃 出 污 疑 慮 的 區 對 策 2 大 臣 針 對 1 區 內 廢 對 策 廢 的 處 制 畫 3 大 臣 對 於 1 區 之 外 廢, 指 污 的 值 4 由 中 央 政 府 執 1 區 內 廢 3 指 廢 合 稱 廢 的 處 5 4 以 外 的 低 污 程 度 廢 的 處 適 廢 處 6 嚴 禁 4 的 廢 非 投 污 廢 處 1 大 臣 考 量 污 的 嚴 重 程 度, 指 需 由 中 央 政 府 執 污 的 區 污 2 大 臣 針 對 1 的 區 內 的 污 制 畫, 由 中 央 政 府 執 3 大 臣 對 於 1 以 外 的 區 如 鄉 鎮, 依 據 污 程 度 指 相 關 區 污 重 點 調 查 4 政 府 依 據 3 的 區 污 調 查 結 果, 制 壤 污 的 畫 5 中 央 政 府 得 配 合 政 府 以 4 的 畫 為 礎, 執 污 6 中 央 政 府 得 代 政 府 執 污 7 嚴 禁 污 壤 廢 的 非 投 核 能 電 廠 內 的 廢 壤 飛 散 原 子 爐 設 周 邊 污 廢 的 處, 由 核 能 電 廠 執 費 的 負 擔 1 國 家 對 於 推 動 污 相 關 對 處 需 之 費, 提 出 財 政 上 的 配 套 2 本 適 之 原 子 損 害 賠 償 中 損 害, 由 關 之 核 能 負 擔 3 國 家 考 量 社 會 責 任, 為 使 關 之 核 能 足 以 支 付 政 府 依 據 採 取 相 關 需 之 費, 採 取 的 圖 8 概 26

33 災 區 廢 處 體 系 災 區 廢 分 為 廢 污 廢 類, 廢 分 為 對 策 內 廢 指 廢 廢 處 上 以 8,000 Bq/kg 為 判, 對 策 內 廢 劑 量 小 於 8,000 Bq/kg, 可 以 參 照 般 廢 處 式 進 處 ; 對 策 內 廢 大 於 8,000 Bq/kg 則 比 照 指 廢 之 處 式 進 後 續 處 指 廢 處 上 先 依 據 可 燃 與 不 可 燃 分 類, 可 燃 律 以 焚 化 減 容 式 處, 焚 化 處 後 產 生 之 焚 化 飛 灰 底 灰 則 併 同 不 可 燃 以 處 式 處 處 式 本 上 分 為 型 處 場 遮 斷 型 處 場, 本 上 以 100,000 Bq/kg 作 為 處 式 判, 廢 劑 量 小 於 100,000 Bq/kg 以 型 處 場 進 最 終 處 ; 廢 劑 量 大 於 100,000 Bq/kg 則 先 以 中 期 貯 存 設 貯 存, 待 最 終 處 場 建 完 成 後, 再 將 中 期 貯 存 設 內 之 廢 移 至 最 終 處 場 妥 善 處 污 廢 比 照 指 廢 分 類 式, 先 將 廢 分 為 可 燃 與 不 可 燃 類, 污 壤 不 可 燃 廢 先 暫 存 於 廢 暫 存 場, 再 送 至 中 期 貯 存 設 貯 存 ; 可 燃 律 以 焚 化 減 容 式 處, 焚 化 處 後 產 生 之 焚 化 飛 灰 底 灰 輻 劑 量 小 於 100,000 Bq/kg 以 型 處 場 進 最 終 處, 大 於 100,000 Bq/kg 亦 先 再 送 至 中 期 貯 存 設 貯 存, 待 最 終 處 場 建 完 成 後, 再 將 廢 起 移 送 至 最 終 處 場 原 則 上, 指 廢 污 污 廢 輻 劑 量 大 於 8,000 Bq/kg 對 策 內 廢 中 期 貯 存 設 災 區 廢 最 終 處 場 處 貯 存 處 設, 由 中 央 政 府 負 責 劃 執 建 27

34 廠 外 污 之 鑑 廢 之 分 類 使 之 偵 測 儀 器 與 污 處 之 判 標 廠 外 污 廢 之 鑑 使 之 偵 測 儀 器, 分 為 公 共 設 與 個 人 設 類 鑑 程 序, 廢 分 類 處 判 標, 則 仍 依 據 進 分 類 判 1. 公 共 設 在 對 策 區 外, 針 對 指 的 調 查 區, 包 括 岩 手 縣 宮 城 縣 山 形 縣 福 島 縣 茨 城 縣 栃 木 縣 群 馬 縣 埼 玉 縣 千 葉 縣 東 京 都 神 奈 川 縣 新 潟 縣, 調 查 指 公 共 設 類 如 水 設 公 共 下 水 流 下 水 工 水 設 焚 化 設 聚 落 排 水 設, 由 這 些 設 的 對 設 產 生 之 廢, 如 脫 水 污 泥 乾 燥 污 泥 焚 化 飛 灰 底 灰 殘 渣 進 輻 劑 量 調 查, 並 量 測 指 廢 的 輻 劑 量, 據 以 作 為 後 續 處 處 的 符 合 件 的 水 設 公 共 下 水 流 下 水 工 水 設 般 廢 焚 化 設 廢 焚 化 設 以 聚 落 排 水 設 的, 針 對 上 開 設 產 生 的 污 泥 焚 化 灰 燼 廢 進 污 狀 況 調 查, 其 廢 輻 劑 量 調 查 結 果 若 超 過 8,000Bq/kg, 則 向 機 關 報 告 並 經 審 查 認 為 指 廢, 由 國 家 處 指 廢 相 關 調 查 報 告 流 程 如 圖 9 示 廢 偵 測 樣 品 的 採 取, 須 考 量 採 樣 目 的 試 體 狀 態 與 試 體 代 表, 採 樣 原 則 如 下 示 : 使 採 樣 鏟 increment shovel, 如 圖 10, 從 廢 堆 中 採 樣 廢 堆 中 採 樣 時, 為 了 確 代 表, 須 於 相 離 的 4 個 點 以 上 採 樣 圖 11; 若 須 於 輸 送 帶 上 採 取 廢 樣 品 時, 須 間 隔 時 間 內 進 4 次 以 上 的 取 樣 28

35 採 取 的 樣 品, 如 有 需, 得 將 樣 品 粉 碎 後, 將 各 樣 品 以 同 重 量 的 比 例 於 容 器 中 例 如 樣 品 收 集 夾 鏈 袋 充 分 混 合 採 集 樣 品 偵 測 重 量, 合 須 達 500 公 克 至 1 公 斤 的 程 度 公 共 設 調 查 設 廢 輻 劑 量 1. 調 查 偵 測 核 種 : 銫 134 銫 採 樣 : 參 考 節 3. 偵 測 儀 器 : 鍺 半 導 體 偵 檢 器 碘 化 鈉 偵 檢 器 大 於 8,000Bq/kg 依 廢 處 辦 公 共 設 向 機 關 報 告 調 查 結 果 機 關 受 調 查 結 果 審 查 調 查 報 告 審 查 結 果 確 認 設 廢 輻 劑 量 超 過 8,000Bq/kg, 由 機 關 認 為 指 廢 由 國 家 處 指 廢 圖 9 區 公 共 設 廢 調 查 報 告 流 程 29

36 圖 10 取 樣 取 樣 鏟 圖 11 樣 品 堆 取 樣 輻 偵 測 儀 器 以 鍺 半 導 體 偵 檢 器 Germanium semiconductor detector, 圖 12 或 碘 化 鈉 閃 爍 偵 檢 器 NaI scintillation spectrometer, 圖 13 為 主, 測 銫 134 與 銫 137 的 濃 度, 並 以 標 進 校 正 圖 12 鍺 半 導 體 偵 檢 器 圖 13 碘 化 鈉 閃 爍 偵 檢 器 30

37 2 個 人 設 在 公 告 對 策 區 外 指 公 共 設 外 之 或 個 人, 如 果 有 因 為 福 島 核 造 成 或 產 生 之 廢, 不 制 廢 種 類, 可 經 由 自 偵 測 這 些 廢, 其 廢 輻 劑 量 調 查 結 果 若 超 過 8000Bq/kg, 則 向 機 關 報 告 並 經 審 查 認 為 指 廢, 由 國 家 處 指 廢 相 關 調 查 報 告 流 程 如 圖 14 示 廢 偵 測 樣 品 的 採 取, 須 考 量 採 樣 目 的 試 體 狀 態 與 試 體 代 表, 採 樣 原 則 如 下 示 : 使 採 樣 鏟, 從 廢 堆 中 採 樣 廢 堆 中 採 樣 時, 為 了 確 代 表, 須 於 相 離 的 10 個 點 以 上 採 樣 ; 若 須 於 輸 送 帶 上 採 取 廢 樣 品 時, 須 間 隔 時 間 內 進 10 次 以 上 的 取 樣 若 同 或 個 人 的 廢 以 盛 裝 容 器 貯 存 時, 為 確 樣 品 之 代 表, 選 擇 10 個 容 器 並 自 各 容 器 中 採 取 1 個 以 上 的 樣 品 採 取 的 樣 品, 如 有 需, 得 將 樣 品 粉 碎 後, 將 各 樣 品 以 同 重 量 的 比 例 於 容 器 中 例 如 樣 品 收 集 夾 鏈 袋 充 分 混 合 偵 測 樣 品 的 重 量, 合 須 達 500 公 克 至 1 公 斤 的 程 度 輻 偵 測 儀 器 也 是 以 鍺 半 導 體 偵 檢 器 Germanium semiconductor detector 或 碘 化 鈉 閃 爍 偵 檢 器 NaI scintillation spectrometer 為 主, 測 銫 134 與 銫 137 的 濃 度, 並 以 標 進 校 正 31

38 自 偵 測 廢 1. 偵 測 核 種 : 銫 134 銫 採 樣 : 參 考 節 3. 偵 測 儀 器 : 鍺 半 導 體 偵 檢 器 碘 化 鈉 偵 檢 器 大 於 8,000Bq/kg 依 廢 處 辦 向 機 關 申 請 為 指 廢 機 關 受 申 請 進 審 查 審 查 結 果 確 認 設 廢 輻 劑 量 超 過 8000Bq/kg, 由 機 關 認 為 指 廢 由 國 家 處 指 廢 圖 14 個 人 或 廢 調 查 報 告 流 程 32

39 廠 外 廢 量 估 算 1. 廢 量 估 算 原 則 1 污 區 中 央 政 府 污 責 任 範 圍 依 據 住 宅 區 學 校 區 公 園 區 農 區 使 分 類 的 污 對 象, 劃 污 擬 污 畫 依 據 不 同 使 類 之 試 污 的 實 際 作 結 果, 推 算 出 各 類 使 類 之 單 位 污 廢 的 產 生 量, 包 括 壤 不 燃 可 燃 污 廢, 此 單 位 廢 產 生 量 稱 為 產 生 因 子 依 據 執 潛 在 污 區 全 面 空 中 偵 測 的 面 輻 劑 量 結 果, 統 不 同 輻 劑 量 區 間 的 污 面 積 將 不 同 輻 劑 量 區 間 的 污 面 積, 乘 以 不 同 使 類 之 單 位 污 廢 的 產 生 因 子, 推 估 未 來 執 污 畫 可 能 產 生 之 潛 在 污 廢 產 生 量 2 污 實 區 政 府 污 責 任 範 圍 依 據 市 町 村 政 府 的 污 實 狀 況 報 告, 依 使 類 統 推 估 住 宅 公 共 設 農 分 類 之 污 壤 廢 之 單 位 產 生 量 算 預 實 污 區 之 不 同 類 面 積 相 關 設 數 量 依 據 1 之 單 位 產 生 量 2 之 污 劃 資 料, 推 估 污 實 區 之 污 壤 廢 量 3 原 則 上, 可 燃 廢 全 部 焚 化 處 進 減 容, 並 假 設 焚 化 後 殘 留 廢 20% 體 積 參 考 福 島 核 推 估 廢 數 量, 可 以 依 據 住 宅 區 學 校 區 公 園 區 農 區 不 同 使 分 區 的 污 對 象 如 屋 頂 水 溝 庭 園 33

40 田, 先 推 算 出 各 使 類 之 廢 產 生 因 子, 才 便 推 估 不 同 輻 污 程 度 區 的 廢 量, 據 以 劃 廢 後 續 的 妥 善 貯 存 處 處 設 容 量 與 格 惟 各 國 核 廢 的 產 生 因 子, 會 因 為 各 國 使 分 區 之 利 式 與 廢 態 樣 的 不 同 而 不 儘 相 同, 以 須 發 展 符 合 自 己 國 家 狀 況 之 廢 產 生 因 子, 才 能 在 萬 核 發 生 時 適 於 自 己 的 國 家 我 國 宜 參 考 日 本 此 次 福 島 核 廢 數 量 的 推 估 作, 預 先 建 立 我 國 核 廢 數 量 推 估 模 式 與 產 生 因 子 機 制, 可 以 在 萬 核 發 生 之 後, 在 初 期 先 推 估 廢 可 能 產 生 數 量, 以 提 供 復 原 階 段 妥 善 貯 存 處 處 相 關 設 劃 與 設 之 重 參 數 自 治 體 自 處 之 劃 與 執 1. 廢 之 破 碎 處 大 型 廢 處 之 前, 須 先 進 破 碎 處 至 適 當 尺 寸, 以 便 於 廢 後 續 的 篩 選 分 類 焚 化 貯 存 回 收 再 利 途 廢 進 破 碎 處 時, 為 避 免 破 碎 產 生 的 粉 塵 上 造 成 輻 污, 須 採 取 防 止 粉 塵 飛 散 的, 相 關 考 量 包 括 : 1 破 碎 設 備 設 於 室 內 建 2 破 碎 設 備 本 身 須 為 密 閉 設 構 造 3 若 須 設 於 開 空 間 有 產 生 粉 塵 疑 慮 的 場, 視 設 灑 水 設 備, 以 防 止 粉 塵 飛 散, 但 須 儘 可 能 抑 低 廢 水 的 產 生 量 4 建 內 設 破 碎 設 備 時, 須 加 裝 氣 體 過 濾 器, 以 避 免 粉 塵 於 建 內 部 飛 散 5 破 碎 設 備 產 生 的 破 碎 殘 留, 例 如 瓦 礫 類 破 碎 處 中 產 生 再 生 碎 石 外 的 細 34

41 微 粒 子, 須 確 認 其 輻 劑 量 並 加 以 妥 善 收 集 貯 存 2. 廢 焚 化 處 設 廢 焚 化 設 需 備 有 高 能 的 廢 氣 處 設, 指 具 高 效 率 收 集 焚 化 飛 灰 之 袋 式 集 塵 器 如 圖 15, 或 配 備 活 碳 吸 附 裝 活 碳 吸 著 塔 消 石 灰 吹 入 裝 或 濕 式 氣 體 洗 淨 裝 之 靜 電 集 塵 器 如 圖 16 為 了 避 免 過 濾 布 上 飛 灰 堆 積 造 成 壓 損 失, 或 負 荷 過 重 造 成 過 濾 布 的 脫 落, 可 以 脈 衝 噴 Pulse Jet 將 表 面 堆 積 層 以 反 向 清 洗 的 式 移, 在 濾 布 表 面 之 飛 灰 堆 積 層 移 時, 過 濾 器 的 效 果 會 下 降, 然 而 由 於 過 濾 布 表 面 附 著 移 後, 過 濾 器 效 果 可 以 持 續, 對 於 整 體 過 濾 器 效 果 而 言, 並 無 不 當 焚 化 超 過 100,000bq/kg 的 廢 時, 須 預 先 充 份 檢 討 焚 化 處 過 程 中, 防 止 廢 焚 化 殘 渣 飛 散 的, 確 廢 氣 的 適 當 處 並 防 止 作 員 受 到 不 的 輻 暴 露 風 險, 以 維 持 焚 化 作 的 順 利 運 轉 排 氣 出 口 過 濾 材 壓 縮 空 氣 焚 化 爐 進 氣 口 排 出 裝 集 塵 灰 圖 15 袋 式 集 塵 器 35

42 護 殼 進 氣 口 氣 體 整 流 板 高 電 壓 絕 緣 體 排 氣 出 口 電 電 極 電 電 極 槌 打 裝 靜 電 集 塵 板 Slide base BAFFLE PLATE 集 塵 斗 圖 16 靜 電 集 塵 器 尋 求 其 自 治 團 體 協 同 處 模 式 福 島 核 發 生 後, 各 災 區 都 產 生 了 大 量 的 廢, 須 予 以 妥 善 的 處 但 由 於 受 災 區 原 有 的 廢 處 設 容 量, 不 足 以 應 付 突 如 其 來 龐 大 的 災 害 廢, 例 如 岩 手 縣 廢 年 產 生 量 原 為 45 萬 噸, 核 後 廢 增 至 380 萬 噸, 約 為 原 來 年 產 生 量 的 8 倍 ; 宮 城 縣 廢 年 產 生 量 原 為 82 萬 噸, 核 後 廢 增 至 1090 萬 噸, 約 為 原 來 年 產 生 量 的 13 倍 以 若 早 日 清 數 量 龐 大 的 廢, 恢 復 災 區 原 有 的 生 活, 須 藉 助 災 區 外 尚 有 廢 處 容 量 餘 裕 的 政 府, 經 由 協 同 處 模 式, 加 速 災 害 廢 的 清, 此 模 式 稱 為 廣 處 模 式 以 岩 手 県 上 閉 伊 郡 大 槌 町 為 例, 約 200 噸 的 災 害 廢 圖 17, 經 由 静 岡 県 静 岡 市 浜 松 市 新 潟 県 柏 崎 市 市 福 井 県 敦 賀 市 高 浜 町 政 府 的 協 同 處, 約 以 個 月 的 時 間 清 完 畢, 恢 復 核 前 存 在 的 吉 里 吉 里 海 岸 公 園 圖 18 36

43 圖 17 岩 手 県 上 閉 伊 郡 大 槌 町 協 同 處 前 圖 18 岩 手 県 上 閉 伊 郡 大 槌 町 協 同 處 後 以 宮 城 県 松 島 町 為 例, 藉 由 山 形 縣 酒 田 市 酒 田 區 協 同 處 的 式, 約 以 個 月 的 時 間 清 完 畢 約 300 噸 的 災 害 廢 圖 19, 讓 居 民 得 以 重 返 家 園 圖 20 圖 19 宮 城 県 松 島 町 協 同 處 前 圖 20 宮 城 県 松 島 町 協 同 處 後 廢 再 利 可 評 估 2011 年 5 月 日 本 頒 布 東 日 本 大 震 災 災 害 廢 處 指 針, 指 示 對 福 島 核 產 生 的 災 害 廢, 盡 考 量 採 取 再 生 利 的 可 能 在 同 年 12 月 發 表 混 凝 災 害 之 有 條 件 再 生 利 報 告, 考 量 在 確 安 全 之 制 條 件 下, 對 混 凝 災 害 進 再 利, 並 探 討 以 廢, 實 際 模 擬 並 評 估 作 為 路 材 之 可 37

44 模 擬 評 估 結 果 顯 示, 在 路 面 下 30 公 分 處 回 填 輻 劑 量 3,000 Bq/kg 之 廢, 路 周 便 居 住 增 加 之 外 部 暴 露 劑 量 約 在 每 年 10 µsv 以 下 ; 若 在 路 面 下 40 公 分 處 回 填 廢, 則 回 填 之 廢 輻 劑 量 可 達 10,000 Bq/kg, 路 周 便 居 住 增 加 之 外 部 暴 露 劑 量 才 會 達 每 年 10 µsv 模 擬 並 評 估 以 廢 作 為 路 材, 銫 對 經 由 下 水 循 路 徑 食 鏈 攝 取, 對 於 畜 產 之 影 響, 結 果 顯 示 輻 劑 量 達 10,000 Bq/kg 廢, 增 加 暴 露 劑 量 每 年 在 10 µsv 以 下 報 告 顯 示 廢 在 有 條 件 的 控 制 之 下, 並 不 需 達 到 豁 免 或 外 釋, 可 以 經 由 適 當 的 進 回 收 再 利, 不 會 對 造 成 輻 污 但 是 報 告 也 提 醒, 公 共 工 程 在 回 收 再 利 廢 後, 須 持 續 對 工 程 進 追 蹤 記 錄, 維 持 公 共 設 完 整 以 達 到 良 好 的 輻 屏 蔽 效 果, 並 防 止 設 遭 受 破 壞 圖 21 為 日 本 原 子 研 究 開 発 機 構 JAEA 對 於 廢 再 利 之 情 評 估, 核 廢 經 適 當 篩 選 破 碎 分 類 後, 金 屬 廢 可 經 由 熔 煉 後, 重 新 使 或 成 為 次 加 工 品 的 材 料 ; 可 燃 焚 化 灰 燼 或 融 渣 固 化, 可 以 回 填 充 當 材, 適 當 之 處 場 可 以 做 為 公 園 之 38

45 圖 21 廢 再 利 情 評 估 39

46 核 災 後 福 島 核 電 廠 內 之 廢 水 處 研 究 福 島 核 電 廠 發 生 核 後, 每 日 約 產 生 700~800 噸 的 廢 水, 其 中 400 噸 廢 水 經 由 廢 水 處 系 統 淨 化 後, 循 回 流 至 核 電 廠 內 提 供 冷 卻 水 補 給, 其 餘 300~400 噸 的 廢 水 目 前 存 ; 另 外 估 約 有 300 噸 廢 水 流 入 下 水 或 海 水 中, 影 響 核 電 廠 周 遭 的 海 洋 生 態 由 於 目 前 福 島 核 電 廠 的 廢 水 問 題, 已 非 東 京 電 公 司 獨 可 以 解 決 的 情, 以 日 本 首 相 安 倍 晉 已 經 指 示 經 濟 產, 積 極 協 助 東 京 電 公 司 妥 善 處 廢 水 問 題, 並 防 止 污 擴 大 污 廢 水 量 的 預 估 先 期 處 劃 福 島 核 電 廠 內 廢 水 來 源, 主 來 自 核 電 廠 對 核 反 應 器 內 核 燃 料 之 冷 卻 廢 水 下 水 流 入 之 污 廢 水,1 號 機 至 4 號 機 的 廢 水 經 收 集 後, 送 至 廢 水 處 系 統 處, 目 前 每 日 約 收 集 處 700~800 噸 的 廢 水 由 於 1 號 機 至 3 號 機 在 311 核 發 生 時, 核 反 應 器 內 仍 留 有 核 燃 料 未 取 出, 為 避 免 反 應 器 內 溫 度 過 高 導 致 核 燃 料 熔 融 狀 況 發 生, 須 持 續 補 充 注 入 冷 卻 水, 以 維 持 反 應 器 內 適 當 溫 度 目 前 東 京 電 公 司 每 日 約 補 充 注 入 300~400 噸 冷 卻 水, 但 是 每 日 卻 可 以 收 集 到 700~800 噸 的 廢 水 須 處, 以 每 日 約 有 400 噸 下 水 流 入 核 電 廠 內, 增 加 廢 水 產 生 量 另 外 東 京 電 公 司 依 據 水 文 模 式, 估 算 流 經 福 島 核 電 廠 周 遭 的 下 水 總 量 每 日 約 有 1,000 噸, 其 中 約 400 噸 下 水 流 入 核 電 廠 內, 另 外 600 噸 下 水 中, 約 有 300 噸 遭 受 污 福 島 核 電 廠 廢 水 在 先 期 處 劃 上, 是 以 去 廢 水 中 銫 為 優 先 考 量, 共 有 套 系 統 套 廢 水 處 系 統 簡 稱 為 KURION, 先 將 廢 水 中 銫 經 吸 附 去 後, 再 經 加 壓 浮 混 凝 沉 澱 污 程 序 ; 套 廢 水 處 40

47 系 統 簡 稱 為 SARRY, 裝 有 銫 吸 附 去 單 元 依 據 廢 水 水 經 過 KURION 或 SARRY 系 統, 去 水 中 的 銫 後, 再 經 RO 逆 滲 透 蒸 發 濃 縮 之 淡 水 化 裝, 將 淡 水 化 後 的 廢 水 循 補 充 流 入 反 應 器 機 組, 提 供 反 應 器 內 核 燃 料 足 夠 的 冷 卻 能, 並 將 處 產 生 廢 水 濃 縮 廢 水 至 於 廢 水 貯 存 槽 暫 存 相 關 廢 水 量 廢 水 處 劃 如 圖 22 示 廢 水 貯 槽 反 應 器 廠 房 汽 機 廠 房 圖 22 廢 水 量 廢 水 處 先 期 劃 示 意 圖 41

48 廠 內 原 有 廢 水 處 系 統 之 使 檢 討 福 島 核 電 廠 1 號 機 至 4 號 機 均 為 沸 水 式 反 應 器 BWR, 由 於 東 京 電 公 司 並 未 將 福 島 核 電 廠 原 有 廢 水 處 系 統 詳 細 資 料 公 開, 無 直 接 探 討 廠 原 有 廢 水 處 系 統 功 能 依 據 日 本 原 子 文 化 振 興 財 團 資 料 圖 23 顯 示, 核 電 廠 通 常 經 由 過 濾 礦 蒸 發 濃 縮 單 元 處 廢 水, 過 濾 礦 後 的 水 部 份 循 回 收 電 廠 再 利, 部 分 則 經 偵 測 檢 驗 後, 排 至 大 海 水 體, 蒸 發 濃 縮 後 產 生 之 濃 縮 廢 液, 則 固 化 裝 桶 後 貯 存 處 圖 23 核 電 廠 廢 水 處 示 意 圖 廠 廢 水 處 系 統 經 過 311 核 後, 均 已 損 毀 無 操 作 運 轉, 由 於 處 容 量 太 小, 處 能 不 足 以 應 付 核 後 每 日 大 量 產 生 的 廢 水, 且 因 為 核 後 核 電 廠 內 輻 劑 量 相 當 高, 東 京 電 公 司 評 估 後 認 為 在 安 全 考 量 使 效 率 上, 原 有 廢 水 處 系 統 無 再 使 價 值, 未 加 以 修 復, 改 為 直 接 新 設 每 日 處 容 量 可 達 800 噸 的 廢 水 處 系 統 替 代 42

49 新 增 廢 水 處 系 統 之 劃 與 建 福 島 核 電 廠 在 311 核 後 設 之 廢 水 處 系 統, 以 去 大 量 廢 水 中 之 銫 為 優 先 考 量, 再 搭 配 淡 水 化 裝 循 回 收 冷 卻 水 為 原 則 由 於 福 島 廢 水 中 含 有 相 當 多 核 種, 在 發 生 初 期 日 本 原 子 開 發 機 構 JAEA 對 汽 機 廠 房 廢 水 進 核 種 分 析 附 件, 發 現 廢 水 中 含 有 β 核 種 I-131 Cs-134 Cs-137Sr-89 Sr-90B-140 La-140 東 京 電 公 司 分 析 核 反 應 器 內 核 燃 料 在 水 中 產 生 的 核 種 核 設 機 械 腐 蝕 在 水 中 產 生 的 核 種, 發 現 在 福 島 廢 水 中 總 共 有 62 種 αβγ 核 種 如 附 表 示 須 去, 已 非 KURION 系 統 或 SARRY 系 統 能 妥 善 處, 勢 另 新 增 的 廢 水 處 系 統, 才 能 解 決 問 題 於 上 述 因 素, 東 京 電 公 司 新 增 套 可 以 去 廢 水 中 62 核 種 且 可 以 處 高 濃 度 廢 液 的 廢 水 處 系 統, 簡 稱 ALPS Advanced Liquid Processing System, 如 圖 24 示 ALPS 廢 水 處 系 統 主 由 3 個 處 單 元 組 成, 包 括 鐵 共 沉 處 設 備 碳 酸 鹽 沉 澱 處 設 備 多 核 種 去 裝 鐵 共 沉 處 設 備 主 是 藉 由 與 水 中 核 種 生 成 次 氯 酸 鹽 錯 化 體 α 核 種 氫 氧 化 鐵 化 合 共 同 沉 澱, 去 α 核 種 Mn-54Co-60 核 種 ; 碳 酸 鹽 沉 澱 處 設 備 則 藉 由 加 入 次 氯 酸 鈉 氯 化 鐵 調 整 ph 值 並 加 入 凝 集 劑, 生 成 氫 氧 化 鐵 沉 澱 去 妨 礙 吸 附 去 作 之 CaMg 離 子 ; 多 核 種 去 裝 則 運 14 個 相 連 的 吸 附 塔, 內 部 填 充 活 碳 鈦 酸 鹽 鐵 氰 化 合 吸 附 材, 再 連 接 2 個 填 充 離 子 交 換 樹 脂 之 處 塔, 去 廢 水 中 數 種 核 種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雖 然 ALPS 廢 水 處 系 統 幾 乎 可 以 去 大 多 數 的 核 種, 但 目 前 仍 無 去 氚 核 種, 也 使 得 整 體 廢 水 處 效 果 尚 有 絲 隱 憂 43

50 表 福 島 廢 水 去 核 種 覽 表 44

51 交 換 樹 脂 圖 24 ALPS 廢 水 處 系 統 整 體 廢 水 處 系 統 之 整 合 建 與 劃 福 島 核 電 廠 廢 水 處 系 統, 經 由 先 期 劃 工 程 建 逐 步 改 善 系 統 整 合, 目 前 廢 水 處 系 統 已 建 立 整 體 的 架 構, 相 關 處 流 程 如 圖 25 示 核 電 廠 廢 水 依 據 水, 經 過 KURION 或 SARRY 系 統 去 水 中 的 銫, 由 於 目 前 核 電 廠 廢 水 產 生 量 大 於 循 冷 卻 水 補 注 量, 以 部 分 銫 去 水 流 至 淡 水 化 裝, 淡 化 後 的 水 循 注 入 反 應 器 內, 以 提 供 核 燃 料 足 夠 的 冷 卻 能, 另 部 分 的 銫 去 水 則 流 到 APLS 多 核 種 去 處 系 統, 去 其 核 種 後 暫 存 於 貯 水 槽 淡 水 化 裝 RO 逆 滲 透 程 序 後 產 生 的 濃 鹽 水, 若 無 需 進 步 經 蒸 發 濃 縮 程 序 製 造 淡 水 回 收 再 利, 可 排 至 APLS 處 系 統 去 其 餘 核 種 後, 暫 存 於 貯 水 槽 淡 水 貯 存 槽 中 的 淡 水, 若 不 需 繼 續 留 於 槽 中 備, 也 可 以 送 至 APLS 處 系 統 去 其 餘 核 種 後, 暫 存 於 貯 水 槽 APLS 多 核 種 去 處 系 統 截 至 今 2013 年 9 月 底 止, 尚 未 順 利 完 成 完 整 的 功 能 測 試, 若 能 早 日 成 功 正 式 運 轉, 將 有 助 於 解 決 部 分 棘 手 廢 水 問 題 45

52 廢 水 污 泥 廢 水 污 泥 銫 吸 附 裝 KURION 銫 吸 附 裝 SARRY 廢 水 污 泥 貯 水 槽 淡 水 貯 存 槽 濃 縮 廢 液 貯 存 槽 濃 鹽 水 貯 存 槽 廢 水 污 泥 廢 吸 附 塔 圖 25 福 島 核 電 廠 廢 水 處 整 合 系 統 實 際 運 作 之 檢 視 與 檢 討 福 島 核 電 廠 面 上 廢 水 已 逐 步 獲 得 控 制, 但 下 水 污 問 題 是 另 挑 戰 福 島 核 電 廠 週 遭 每 日 有 1,000 噸 下 水 流 向 核 電 廠 圖 26, 其 中 400 噸 流 入 核 電 廠 內, 另 外 600 噸 下 水 中 有 300 噸 遭 受 輻 污 流 向 海 福 島 核 電 廠 下 水 污 問 題 已 受 到 全 世 界 關 注, 日 本 首 相 安 倍 晉 更 向 全 世 界 承 諾 2020 年 東 京 奧 運 時, 不 會 有 福 島 廢 水 污 問 題, 更 指 示 經 產 積 極 協 助 東 京 電 公 司 妥 善 解 決 福 島 廢 水 處 問 題 目 前 日 本 經 產 東 電 公 司 已 研 擬 5 技 術 案 合 併 執, 希 望 能 解 決 下 水 污 問 題 案 至 案 的 技 術 概 念, 以 多 重 為 避 免 廠 周 外 下 水 接 觸 廠 址 下 污 減 少 污 水 量, 並 避 免 污 廢 水 流 到 海 裡, 相 關 工 程 作 位 如 圖 27 示 46

53 首 先, 技 術 案 將 鋼 板 樁 以 連 續 壁 式, 在 福 島 核 電 廠 海 濱 建 造 深 度 達 海 床 不 透 水 層 的 擋 水 牆 圖 28, 鋼 板 樁 之 間 連 接 處 澆 灌 混 凝 固, 這 工 程 已 於 2012 年 5 月 動 工, 預 2014 年 9 月 完 工, 希 望 擋 水 牆 能 擋 住 污 水 流 入 海 洋 技 術 案 採 凍 工, 在 1 號 機 至 4 號 機 周 將 冷 凍 深 埋 入 下 不 透 水 層 圖 29, 試 圖 以 低 溫 將 冷 凍 周 圍 之 下 污 水 凍 住, 讓 核 電 廠 污 水 不 外 洩, 也 讓 外 界 下 水 不 滲 入 這 技 術 在 歐 美 雖 有 成 功 案 例, 但 案 例 場 址 位 於 淡 水 岸 邊, 福 島 核 電 廠 則 位 於 海 濱 沙 岩 與 泥 岩 互 層, 凍 工 是 否 適 於 互 層 狀 態, 尚 有 待 實 證 明 技 術 案 採 測 溝 Sub-drain 抽 水, 在 1 號 機 至 4 號 機 廠 房 周 圍 建 構 深 達 下 不 透 水 層 的 側 溝 圖 30, 再 將 側 溝 中 的 下 水 抽 出, 以 避 免 下 水 流 入 廠 房 增 加 廢 水 量 技 術 案 採 取 下 水 繞 流 groundwater bypass, 此 是 在 核 電 廠 下 水 上 游 處, 設 系 列 的 抽 水 井 圖 31, 在 下 水 流 到 核 電 廠 前, 先 經 由 這 些 抽 水 井 抽 起 並 經 排 水 路 運 到 水 槽 暫 存 圖 32; 由 於 下 水 經 由 排 水 路 繞 過 發 電 機 組, 形 同 繞 流 bypass 現 象, 稱 為 下 水 繞 流 groundwater bypass 技 術 案 則 採 水 玻 璃 止 水 工, 在 反 應 器 機 組 進 水 口 之 間 面 下 灌 注 水 玻 璃 圖 33, 以 減 少 下 水 的 滲 透 ; 目 前 1 號 機 進 水 口 與 2 號 機 進 水 口 之 間 已 經 完 成 水 玻 璃 止 水 工 程 作,3 號 機 進 水 口 與 4 號 機 進 水 口 之 間 正 展 開 此 作 圖 34 從 測 溝 抽 水 工 下 水 繞 流 工 的 圖 面, 可 以 看 出 本 工 程 使 多 個 下 水 井 抽 取 下 水, 多 口 的 下 水 井 操 作, 應 謹 慎 評 估 模 擬 各 抽 水 井 馬 揚 程 水 量 大 小, 維 持 多 口 下 水 井 間 之 水 體 平 衡, 避 免 造 成 本 來 無 污 的 水 井 因 47

54 抽 水 作 抽 來 污 的 下 水, 造 成 污 擴 散 ; 鄰 近 海 濱 的 區, 因 抽 水 作 將 海 水 抽 進 下 壤, 造 成 下 壤 鹽 份 升 高 水 份 結 凍 不 易, 影 響 凍 工 的 品 結 果 因 為 在 區 之 下, 同 時 多 種 工, 須 考 慮 工 彼 此 間 差 異 協 調, 避 免 彼 此 干 擾 甚 至 形 成 反 效 果, 是 須 注 意 的 反 應 器 廠 房 熔 融 燃 料 熔 融 燃 料 冷 卻 汽 水 機 廠 房 1000 噸 400 噸 下 水 流 入 電 廠 廠 房 廢 液 貯 存 槽 廢 水 處 擋 水 牆 建 構 中 圖 26 福 島 核 電 廠 下 水 流 向 圖 19 福 島 連 核 續 壁 電 擋 廠 水 牆 下 水 流 向 凍 牆 廠 周 界 抽 水 圖 27 連 續 壁 擋 水 牆 凍 牆 測 溝 抽 水 工 程 作 位 48

55 圖 28 連 續 壁 擋 水 牆 工 圖 29 凍 牆 工 抽 水 抽 水 廠 周 界 抽 水 圖 30 測 溝 抽 水 工 圖 31 下 水 繞 流 工 程 圖 32 繞 流 排 水 貯 槽 49

56 圖 33 水 玻 璃 止 水 工 圖 34 水 玻 璃 止 水 牆 位 日 本 原 子 安 院 與 東 京 電 公 司 之 制 機 制 日 本 發 生 福 島 311 核 後,2012 年 6 月 發 布 原 子 制 委 員 会 設 之 後, 核 能 制 工 作 由 原 來 經 產 文 科 原 子 委 員 會 多 頭 馬 車 分 制 的 架 構, 改 為 由 原 子 制 委 員 會 NRA 統 制, 以 確 制 獨 立 組 織 元 化, 制 機 構 組 織 變 動 情 形 參 考 圖 35 核 能 舊 制 架 構 核 能 新 制 架 構 核 能 綜 合 務 資 源 能 源 庁 發 電 核 反 應 器 安 全 制 研 究 反 應 器 非 核 擴 散 制 輻 偵 測 SPEEDI 同 位 素 制 確 獨 立 組 織 元 化 委 員 長 1 名 委 員 4 名 原 子 制 委 員 會 加 速 制 度 統 合 圖 35 日 本 核 能 制 機 關 變 動 圖 50

57 依 據 圖 35 示,2011 年 3 月 11 日 發 生 福 島 核 之 時, 因 為 原 子 制 委 員 會 尚 未 成 立, 在 核 電 廠 廢 水 處 議 題 上, 東 京 電 公 司 直 接 受 到 經 產 的 協 助 督 導 制, 在 制 度 上 有 球 員 兼 裁 判 之 虞 ; 對 東 京 電 公 司 福 島 廢 水 處 之 制, 也 是 由 經 產 原 子 安 院 執, 也 引 起 民 眾 詬 病 2012 年 6 月 原 子 制 委 員 會 依 成 立 後, 東 京 電 公 司 在 廢 水 處 役 作 上, 就 改 接 受 原 子 制 委 員 會 制 由 於 福 島 核 出 突 然, 日 本 並 沒 有 對 福 島 如 此 大 型 核 災 變 的 廢 水 處 預 為 制 相 關 範, 以 災 變 後 開 始 是 由 經 產 原 子 安 院 指 示 東 京 電 公 司 提 送 廢 水 處 相 關 文 件 報 告, 如 原 子 安 院 2011 年 6 月 以 東 京 電 株 式 会 社 福 島 原 子 発 電 高 濃 度 含 むま 水 設 備 貯 蔵 設 設 報 告 書 へ 評 価 指 示 公 文, 求 東 京 電 公 司 提 送 福 島 核 電 廠 高 廢 水 處 設 備 貯 存 設 建 評 估 報 告, 以 作 為 東 京 電 公 司 處 貯 存 高 廢 水 之 礎 東 京 電 公 司 就 依 據 這 份 的 指 示, 期 向 原 子 安 院 提 送 福 島 原 子 発 電 高 廢 水 貯 蔵 状 況 報 告, 期 報 告 已 於 2011 年 6 月 提 送 原 子 安 院 ; 2012 年 6 月 原 子 制 委 員 會 成 立 後, 東 京 電 公 司 改 向 制 委 員 會 提 送 本 類 報 告 51

58 建 議 日 本 處 福 島 核 廢, 先 將 廢 依 輻 劑 量 高 低 進 分 類, 共 分 3 類 進 處 貯 存 處 作 參 考 日 本 作, 我 國 原 能 會 擬 核 子 復 原 階 段 污 廢 清 原 則 如 附 件, 廢 亦 依 輻 劑 量 分 為 3 類, 以 進 核 子 復 原 階 段 清 工 作, 分 類 式 與 日 本 雷 同 從 福 島 經 驗 看 來, 大 範 圍 面 積 的 輻 污 偵 測 須 借 重 空 中 輻 偵 測 設 備, 才 能 迅 速 量 測 推 算 界 污 範 圍 以 利 劃 復 原 作 我 國 宜 引 進 發 展 有 效 空 中 輻 偵 測 技 術 能, 與 國 際 同 步 建 立 相 當 偵 測 能 參 考 福 島 核 推 估 廢 數 量, 依 據 不 同 使 分 區 的 污 對 象, 推 算 使 類 之 廢 產 生 因 子, 可 推 估 不 同 輻 污 程 度 區 的 廢 量 惟 各 國 核 廢 的 產 生 因 子 不 儘 相 同, 以 須 發 展 符 合 自 己 國 家 狀 況 之 廢 產 生 因 子, 才 能 在 核 發 生 初 期 推 估 廢 可 能 產 生 數 量, 以 提 供 復 原 階 段 妥 善 貯 存 處 處 相 關 設 劃 與 設 之 重 參 數 日 本 劃 以 3 年 時 間 建 福 島 災 區 高 污 廢 中 期 貯 存 設 並 存 30 年, 我 國 宜 檢 視 現 有 能, 逐 步 建 立 相 關 軟 硬 體 條 件 技 術 處 能, 確 緊 急 應 變 能 量 52

59 福 島 核 發 生 後, 福 島 核 電 廠 內 原 有 之 廢 水 處 系 統, 在 處 容 量 或 處 功 能 上, 均 無 妥 善 處 後 福 島 核 電 廠 數 百 倍 於 平 日 數 量 且 核 種 複 雜 之 廢 水, 須 重 新 劃 設 與 建 造 另 套 新 的 廢 水 處 系 統, 能 因 應 此 種 災 變 危 害 但 由 於 災 害 發 生 出 突 然, 即 使 日 本 國 內 擁 有 核 工, 對 於 這 樣 的 輻 危 害 處 仍 面 臨 困 難, 無 妥 善 完 成 核 廢 水 處 宜 借 鏡 日 本 福 島 經 驗, 對 於 數 量 龐 大 且 核 種 複 雜 之 災 害 廢 水, 分 析 其 廢 水, 參 考 目 前 已 建 之 核 廢 水 處 系 統, 探 討 系 統 中 各 廢 水 處 單 元 功 能 污 去 效 率, 建 立 處 劃 因 應 之 六 福 島 核 電 廠 產 生 的 大 量 廢 水 目 前 已 經 污 了 核 電 廠 周 遭 下 水 海 水, 並 擴 鄰 近 海 洋 生 態, 處 或 防 止 此 類 下 水 污, 須 掌 握 核 電 廠 周 遭 水 文, 將 廢 水 處 技 術 結 合 現 的 水 文 條 件, 能 達 到 效 果 借 鏡 福 島 核 災 經 驗, 宜 請 核 電 廠 調 查 掌 握 核 電 廠 周 遭 詳 細 水 文 條 件, 先 就 技 術 面 預 為 探 討 相 關 因 應 作, 建 立 完 整 核 電 廠 周 邊 水 文 資 料 庫 七 隨 大 氣 下 雨 產 生 沉 降, 但 有 的 會 隨 著 時 間 與 水 流 空 氣 遷 移 再 浮 游, 使 得 污 範 圍 程 度 改 變, 須 調 查 掌 握 分 布 狀 況 並 預 測 變 化 傾 向, 才 能 正 面 回 應 社 會 期 待 掌 握 重 核 種 情 形 建 議 參 考 福 島 經 驗, 培 養 並 與 國 際 同 步 建 立 遷 移 整 體 調 查 技 術 能 量 53

60 核 子 復 原 階 段 污 廢 清 原 則 依 據 : 核 子 緊 急 應 變 游 離 輻 防 護 政 院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訂 料 廢 清 輻 災 害 防 救 務 畫 中 央 災 害 防 救 會 報 27 次 會 議 核 清 原 則 : 清 前 之 備 1. 核 子 復 原 階 段, 核 子 中 央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屬 之 輻 監 測 中 心 支 援 中 心 應 變 單 位, 已 對 受 影 響 區 執 輻 偵 測 與 監 測, 並 由 核 子 復 原 推 動 委 員 會 依 輻 強 度 或 污 程 度 劃 分 不 同 區 2. 前 區 劃 分 如 下 : 1 核 子 制 區 2 制 解 備 區 3 般 區 核 子 制 區 與 制 解 備 區 之 年 劑 量 標, 由 核 子 復 原 推 動 委 員 會 訂 之 般 區 指 緊 鄰 制 解 備 區 之 年 劑 量 1 毫 西 弗 以 下 鄉 鎮 市 區 政 區 清 責 任 劃 分 : 1. 核 子 制 區 : 區 內 非 經 許 可, 人 員 禁 止 進 入 ; 本 區 由 核 子 復 原 推 動 委 員 會 選 或 指 專 機 關 構 負 責 執 清 作 2. 制 解 備 區 : 區 內 會 有 復 原 與 重 建 工 作, 人 員 進 入 須 經 許 可 ; 本 區 由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委 託 具 備 合 格 輻 防 護 人 員 之 或 專 機 關 構 負 責 執 清 作 3. 年 劑 量 1 毫 西 弗 以 下 之 般 區 指 緊 鄰 制 解 備 區 之 鄉 鎮 市 區 政 區 : 由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單 位 負 責 清, 但 為 避 免 疏 漏 或 有 較 高 輻 的 廢 遭 之 情 形, 清 廢 時, 進 輻 偵 檢, 以 護 清 人 員 請 參 考 附 件 輻 災 害 後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單 位 清 廢 人 員 之 防 護 原 則 辦 廢 清 作 1

61 核 子 災 區 復 原 作 產 生 廢 之 分 類 : 1. 般 廢 : 廢 表 面 輻 劑 量 1 微 西 弗 / 小 時 2. 低 污 廢 :1 微 西 弗 / 小 時 < 廢 表 面 輻 劑 量 <20 微 西 弗 / 小 時 3. 高 污 廢 : 廢 表 面 輻 劑 量 20 微 西 弗 / 小 時 核 子 災 區 復 原 作 產 生 廢 清 之 權 責 分 工 : 1. 般 廢 : 由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單 位 依 照 般 廢 清 式 處, 發 現 有 污 廢 時, 依 以 下 2. 或 3. 辦 2. 低 污 廢 : 由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單 位 委 託 具 備 合 格 輻 防 護 人 員 之 或 專 機 關 構 協 助 執 清 3. 高 污 廢 : 由 核 子 復 原 推 動 委 員 會 選 或 指 專 機 關 構 負 責 執 清 作 4. 年 劑 量 1 毫 西 弗 以 下 之 般 區 指 緊 鄰 制 解 備 區 之 鄉 鎮 市 區 政 區 清 廢 之 垃 圾 收 集 車 應 配 輻 偵 檢 器 污 廢 收 集 桶, 以 隨 車 偵 測 收 集 輻 污 廢 5. 前 鄉 鎮 市 區 在 直 轄 市 縣 市 之 垃 圾 掩 埋 場, 得 劃 場 內 場 供 收 集 之 污 廢 暫 存 使 之 或 專 機 關 構, 應 訂 包 含 下 列 之 核 子 災 區 復 原 作 產 生 低 污 廢 清 作 畫, 提 報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主 機 關 核 後 實 1 低 污 廢 之 收 集 集 中 與 運 送 2 低 污 廢 之 減 容 包 括 焚 化 壓 縮 或 其 與 污 處 3 低 污 廢 暫 貯 作 4 其 有 關 低 污 廢 之 清 作 之 專 機 關 構 應 訂 包 含 下 列 之 核 子 災 區 復 原 作 產 生 高 污 廢 清 作 畫, 提 報 核 子 復 原 推 動 委 員 會 核 後 實 1 高 污 廢 之 收 集 集 中 與 運 送 2 高 污 廢 之 減 容 包 括 焚 化 壓 縮 或 其 與 污 處 3 高 污 廢 之 暫 貯 作 4 高 污 廢 之 最 終 處 作 5 其 有 關 高 污 廢 之 清 作 2

62 污 廢 清 之 備 人 員 防 護 輻 偵 檢, 請 參 考 附 件 輻 災 害 後 政 府 單 位 清 廢 人 員 之 防 護 原 則 辦 核 子 復 原 階 段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單 位 清 污 廢 流 程 圖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單 位 通 報 核 子 復 原 推 動 委 員 會 廢 輻 偵 檢 委 託 合 格 輻 防 或 專 機 關 構 廢 表 面 劑 量 率 20 微 西 弗 / 小 時 是 委 託 否 執 污 廢 清 作 廢 表 面 劑 量 率 >1 微 西 弗 / 小 時 是 否 般 廢 清 式 處 3

63 附 件 輻 災 害 後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單 位 清 廢 人 員 之 防 護 原 則 清 作 前 之 備 與 防 護 輻 災 害 後, 核 子 中 央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屬 之 輻 監 測 中 心 支 援 中 心 應 變 單 位, 將 對 受 影 響 區 執 輻 偵 測 與 監 測 並 進 研 析, 針 對 高 輻 或 高 污 區 劃 輻 制 區, 般 人 員 非 經 許 可 不 得 進 入 按 制 區 劃 分, 政 府 單 位 清 廢 人 員 負 責 區 主 為 年 劑 量 1 毫 西 弗 1000 微 西 弗 以 下 民 眾 可 居 住 的 區, 但 為 避 免 疏 漏 或 有 較 高 輻 的 廢 遭 之 情 形, 清 廢 時, 進 輻 偵 檢, 以 護 清 人 員 廢 清 人 員 非 屬 核 子 各 應 變 中 心 之 線 救 災 人 員, 雖 不 致 有 接 受 較 高 輻 劑 量 之 可 能, 但 工 作 前 仍 應 先 被 告 知 並 接 受 訓 練, 包 含 輻 偵 測 儀 器 的 操 作 防 護 訓 練 生 活 中 天 然 輻 是 無 不 在, 世 界 各 的 天 然 輻 因 高 度 而 有 差 異, 平 均 值 每 年 約 為 2.4 毫 西 弗 另 依 游 離 輻 防 護 安 全 標, 輻 工 作 人 員 之 劑 量 度 為 每 連 續 5 年 不 得 超 過 100 毫 西 弗 單 年 不 得 超 過 50 毫 西 弗 ; 因 輻 作 造 成 般 人 之 年 劑 量 不 得 超 過 1 毫 西 弗 評 估 本 案 執 廢 清 之 人 員, 可 能 接 受 之 年 劑 量 應 低 於 1 毫 西 弗 原 能 會 訂 有 核 子 各 應 變 中 心 救 災 防 護 裝 備 配 點, 點 主 適 對 象 為 執 核 子 平 時 整 備 應 變 之 相 關 應 變 單 位 人 員 就 清 人 員 原 則 上 不 須 之 防 護 裝 備, 但 為 避 免 含 污 之 粉 塵 沾 附 於 身 體, 清 人 員 可 穿 著 工 作 服 或 視 需 穿 著 本 防 護 衣 : 連 身 或 兩 截 式 不 織 布 防 塵 衣 含 帽 套 防 塵 鞋 套 防 塵 手 套, 並 配 戴 防 塵 口 罩 即 可 清 作 時 之 輻 偵 檢 與 防 護 清 人 員 工 作 時 請 穿 著 工 作 服 或 視 需 穿 著 本 防 護 衣 : 連 身 或 兩 截 式 不 織 布 防 塵 衣 含 帽 套 防 塵 鞋 套 防 塵 手 套 以 避 免 粉 塵 沾 附 於 身 體, 並 配 戴 防 塵 口 罩 以 避 免 吸 入 粉 塵 輻 偵 檢 式 : 4

64 1. 使 手 提 式 輻 偵 檢 器 時, 以 量 測 廢 表 面 距 離 5 公 分 為 原 則, 若 表 面 輻 劑 量 率 均 小 於 1 微 西 弗 / 小 時, 廢 以 般 廢 清 式 處 ; 當 發 現 有 大 於 20 微 西 弗 / 小 時 的 廢 時, 應 立 即 圍 籬 現 場, 禁 止 般 人 員 進 入, 並 通 知 相 關 主 機 關 協 助 處 2. 當 有 表 面 距 離 5 公 分 輻 劑 量 率 介 於 1~20 微 西 弗 / 小 時 之 間 的 廢, 則 將 其 清 運 至 污 廢 暫 時 貯 存 場 存 1 針 對 大 量 堆 之 廢, 於 清 量 廢 時, 應 再 實 輻 偵 檢, 以 避 免 有 較 高 輻 的 廢 隱 藏 其 中 2 若 處 大 量 廢 時, 可 考 慮 使 車 輛 式 門 框 輻 偵 檢 器, 提 高 輻 檢 測 速 度 執 本 案 之 廢 清 人 員, 其 工 作 位 之 空 間 劑 量 率 評 估 應 小 於 0.5 微 西 弗 / 小 時, 亦 即 在 區 工 作 2000 小 時, 年 劑 量 仍 低 於 1 毫 西 弗 1000 微 西 弗 處 輻 廢 時, 應 遵 守 輻 防 護 原 則.. 時 間 距 離 屏 蔽, 即 盡 量 縮 短 接 觸 輻 源 的 時 間, 與 輻 源 持 距 離, 以 適 當 件 遮 蔽 輻 源 清 作 後 之 處 先 脫 工 作 服 防 護 衣 或 口 罩 裝 備, 再 脫 鞋 套 手 套, 並 分 入 指 之 收 集 桶 可 分 為 清 洗 再 使 或 廢, 於 實 輻 偵 檢 後, 確 認 輻 劑 量 率 均 小 於 1 微 西 弗 / 小 時 後, 分 清 洗 再 使 或 依 般 廢 處 萬 有 超 過 1 微 西 弗 / 小 時 的 衣, 則 併 清 運 至 污 廢 暫 時 貯 存 場 存 脫 工 作 衣 後 之 人 員, 經 偵 測 若 發 現 有 輻 劑 量 率 超 過 0.2 微 西 弗 / 時 之 部 位, 可 以 清 水 沖 洗 或 寬 膠 帶 黏 污 部 位, 再 予 偵 測 確 認 已 無 污 後 離 開 5

65 - 1 - 平 成 年 律 百 平 成 年 月 日 発 生 東 北 太 平 洋 沖 震 伴 原 子 発 電 出 へ 目 次 章 総 則 - 六 章 本 針 七 章 監 視 測 八 章 由 来 節 原 子 九 節 由 来 - 節 - 章 費 - 六 章 雑 則 六 - 九

66 - 2 - 七 章 罰 則 六 - 六 附 則 章 総 則 目 的 律 平 成 年 月 日 発 生 東 北 太 平 洋 沖 震 伴 原 子 発 電 以 下 本 則 単 原 子 発 電 出 以 下 由 来 生 じ 鑑 み 由 来 へ 公 共 団 体 原 子 民 責 務 明 公 共 団 体 原 子 講 ず べ 由 来 人 健 康 生 活 ぼ 影 響 速 や 低 減 目 的 義 律 原 子 原 子 災 害 策 平 成 年 律 百 六 原 子 原 子 由 来

67 - 3 - 出 原 子 2 律 ご み 粗 大 ご み 燃 え 殻 泥 ふ ん 尿 油 酸 ア ル カ リ 動 死 体 不 固 形 状 液 状 3 律 由 来 草 木 工 作 講 ず 落 葉 落 枝 水 路 堆 積 泥 去 拡 散 防 止 4 律 去 区 伴 生 じ 5 律 水 水 水 供 給 ぞ 水 昭 和 年 律 百 七 七 水 水 水 供 給 水 設 同 八 水 設 6 律 公 共 下 水 流 下 水 公 共 下 水 発 生 泥 流 下 水 意 義 ぞ 下 水 昭 和 年 律 七 九

68 - 4 - 並 語 意 義 7 律 工 水 工 水 昭 和 年 律 八 工 水 工 水 設 同 六 工 水 設 8 律 般 般 産 産 般 般 般 設 産 産 産 設 意 義 ぞ 清 掃 律 昭 和 年 律 百 七 以 下 ま 六 八 並 語 意 義 9 律 農 耕 作 目 的 主 家 畜 牧 目 的 若 養 畜 務 採 草 目 的 供 責 務

69 - 5 - ま 原 子 政 策 推 進 伴 社 会 的 責 任 負 鑑 み 由 来 へ 講 ず 公 共 団 体 責 務 公 共 団 体 由 来 へ 策 へ 協 通 じ 自 然 的 社 会 的 件 応 じ 適 切 役 割 果 原 子 責 務 原 子 由 来 へ 誠 意 講 ず 公 共 団 体 由 来 へ 策 協 2 原 子 以 外 原 子 公 共 団 体 由 来 へ 策 協 努 民 責 務 六 民 公 共 団 体 由 来 へ

70 - 6 - 策 協 努 章 本 針 七 大 臣 由 来 へ 策 適 正 策 最 新 科 学 的 知 見 づ 由 来 へ 本 的 針 以 下 本 針 案 作 成 閣 議 決 求 2 本 針 次 掲 げ 由 来 へ 本 的 向 由 来 状 況 監 視 測 本 的 由 来 本 的 本 的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本 的 六 由 来 へ 重 3 大 臣 本 針 案 作 成 じ 政 機

71 - 7 - 長 協 議 4 大 臣 本 針 閣 議 決 遅 滞 公 表 5 前 本 針 変 更 章 監 視 測 八 由 来 状 況 把 握 統 的 監 視 測 体 制 速 や 整 備 自 監 視 測 結 果 適 切 随 時 公 表 2 公 共 団 体 適 切 役 割 分 担 相 互 協 下 由 来 状 況 監 視 測 結 果 適 切 随 時 公 表 努 章 由 来 節 原 子 原 子

72 - 8 - 九 原 子 並 伴 生 じ 並 原 子 外 飛 散 コ ン ク リ ー ト 破 片 次 節 節 わ ず 原 子 原 子 協 原 子 律 づ 的 確 円 滑 わ 専 門 的 知 識 技 術 有 派 遣 線 障 害 防 護 器 具 資 材 機 材 貸 与 以 下 協 講 じ 2 公 共 団 体 律 づ 的 確 円 滑 わ 認 ろ 原 子 協 講 ず 請 3 公 共 団 体 前 請 受 原 子 請 応 じ 旨 大 臣 通 知

73 - 9-4 大 臣 請 受 原 子 正 由 請 協 講 じ 認 請 受 原 子 協 講 ず べ 勧 告 5 大 臣 前 勧 告 受 原 子 勧 告 従 わ 旨 公 表 節 由 来 策 指 大 臣 検 出 線 量 み 程 度 由 来 認 情 収 集 運 搬 分 件 策 指 2 大 臣 策 指 じ 公 共 団 体 長 意 見 聴

74 大 臣 策 指 遅 滞 ろ 旨 公 告 公 共 団 体 長 通 知 4 都 府 県 知 市 町 村 長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区 件 策 指 べ 大 臣 請 策 区 変 更 大 臣 策 指 件 変 更 生 じ 策 区 変 更 指 解 2 前 前 策 区 変 更 策 指 解 策 大 臣 策 指 策 策 外 へ 搬 出 場 合 搬 出 含 み

75 以 下 策 適 正 遅 滞 策 以 下 策 2 策 ろ 次 掲 げ 策 量 量 見 込 み 策 目 標 前 目 標 達 成 本 的 策 適 正 3 大 臣 策 じ 政 機 長 協 議 公 共 団 体 長 意 見 聴 4 大 臣 策 遅 滞 公 告 公 共 団 体 長 通 知

76 策 変 更 大 臣 策 区 変 更 策 由 来 状 況 変 動 生 じ 策 変 更 2 前 前 策 変 更 軽 微 変 更 策 策 従 策 収 集 運 搬 分 水 設 調 査 六 次 各 掲 げ ろ 各 由 来 状 況 調 査 結 果 大 臣 報 告

77 水 設 件 水 水 水 供 給 水 設 生 じ 泥 堆 積 公 共 下 水 件 公 共 下 水 流 下 水 件 流 下 水 公 共 下 水 流 下 水 発 生 泥 工 水 設 件 工 水 工 水 設 生 じ 泥 堆 積 般 設 焼 却 設 設 市 町 村 六 般 分 設 般 設 焼 却 設 同 産 設 焼 却 設 設 焼 却 設 生 じ じ ん 焼 却 灰 燃 え 殻 集 落 排 水 設 件 集 落 排 水 設 生 じ 泥 堆 積

78 大 臣 前 各 掲 げ 同 報 告 せ ず 虚 偽 報 告 ろ 報 告 報 告 容 是 正 べ 命 ず 程 度 由 来 指 七 大 臣 前 調 査 結 果 同 各 由 来 状 態 適 合 認 程 度 由 来 指 2 前 各 掲 げ 各 前 指 委 託 受 収 集 運 搬 分 八 引 渡 ま 間 従 程 度 由 来 指 申 請 八 占 有 由 来 状 況 調 査 結 果 由 来 状 態 適 合 思 料 原 子

79 ろ 大 臣 前 指 申 請 2 前 申 請 ろ 同 申 請 由 来 状 況 調 査 以 下 申 請 調 査 結 果 記 載 申 請 書 書 類 添 付 大 臣 提 出 3 大 臣 申 請 場 合 申 請 調 査 わ 由 来 状 態 同 適 合 認 申 請 前 指 場 合 申 請 調 査 六 調 査 み 4 大 臣 申 請 場 合 認 申 請 申 請 調 査 報 告 若 資 料 提 出 求 職 員 申 請 場 立 ち 入 申 請 調 査 状 況 検 査 せ

80 前 申 請 場 合 同 中 各 申 請 前 七 読 み 替 え 指 九 七 指 以 下 指 収 集 運 搬 同 前 場 合 含 む 次 八 九 六 同 じ 分 策 指 以 下 収 集 運 搬 分 従 収 集 運 搬 分 わ 適

81 策 由 来 適 適 分 間 同 中 平 成 年 月 日 発 生 東 北 太 平 洋 沖 震 伴 原 子 発 電 出 へ 平 成 年 律 百 以 下 由 来 核 原 料 核 燃 料 原 子 炉 制 律 昭 和 年 律 百 六 六 同 位 元 素 線 障 害 防 止 律 昭 和 年 律 百 六 七 づ 策 九 指 般 前 読 み 替 え 適 般

82 由 来 以 下 般 般 般 般 適 ほ 従 般 わ 2 前 読 み 替 え 適 産 由 来 以 下 産 産 産 産 適 ほ 従 産 わ 3 般 輸 出 罰 則 含 む 適 同 中 般 般 平 成 年 月 日 発 生 東 北 太 平 洋 沖 震 伴 原 子 発 電 出 へ 平 成 年 律 百

83 産 輸 出 七 罰 則 含 む 適 同 中 同 中 市 町 村 同 中 般 産 同 中 般 産 平 成 年 月 日 発 生 東 北 太 平 洋 沖 震 伴 原 子 発 電 出 へ 平 成 年 律 百 以 下 般 産 般 産 同 中 市 町 村 読 み 替 え ほ 同 技 術 的 読 替 え 政 同 中 般 産 読 み 替 え 5 般 産 焼 却 場 合 六 罰 則 含 む 適 同 中 産

84 産 平 成 年 月 日 発 生 東 北 太 平 洋 沖 震 伴 原 子 発 電 出 へ 平 成 年 律 百 6 般 場 合 九 九 罰 則 含 む 適 九 中 般 般 平 成 年 月 日 発 生 東 北 太 平 洋 沖 震 伴 原 子 発 電 出 へ 平 成 年 律 百 次 同 中 般 般 若 九 中 般 般 7 産 場 合 九 九

85 罰 則 含 む 適 九 中 産 産 若 平 成 年 月 日 発 生 東 北 太 平 洋 沖 震 伴 原 子 発 電 出 へ 平 成 年 律 百 以 下 九 産 産 若 同 中 産 産 若 九 中 産 産 若 産 産 若 般 設 維 持 般 設 件 以 下 般 設 設 市 町 村 六 般 分

86 設 般 設 同 じ 分 間 八 技 術 上 ほ 技 術 上 従 般 設 維 持 2 産 設 件 以 下 産 設 設 分 間 技 術 上 ほ 技 術 上 従 産 設 維 持 3 般 設 設 般 設 維 持 場 合 九 九 九 罰 則 含 む 適 中 技 術 上 技 術 上 平 成 年 月 日 発 生 東 北 太 平 洋 沖 震 伴 原 子 発 電 出 へ 平 成 年 律 百 技 術 上 含 む

87 産 設 設 産 設 維 持 場 合 七 罰 則 含 む 適 同 中 技 術 上 技 術 上 平 成 年 月 日 発 生 東 北 太 平 洋 沖 震 伴 原 子 発 電 出 へ 平 成 年 律 百 技 術 上 含 む 節 指 大 臣 周 辺 検 出 線 量 み 由 来 著 認 情 並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以 下 件 指 2 大 臣 前 じ 政 機 長 協 議

88 大 臣 指 じ 公 共 団 体 長 意 見 聴 4 大 臣 指 遅 滞 ろ 旨 公 告 公 共 団 体 長 通 知 5 都 府 県 知 市 町 村 長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区 件 指 べ 大 臣 請 区 変 更 六 大 臣 指 件 変 更 生 じ 区 変 更 指 解 2 前 前 区 変 更 指 解 状 況 調 査 測 七 由 来 状 況 調 査 測

89 前 調 査 測 結 果 公 表 3 政 機 長 由 来 状 況 調 査 測 度 職 員 工 作 立 ち 入 調 査 測 せ 調 査 測 最 小 量 無 償 収 去 せ 4 政 機 長 職 員 前 立 入 調 査 測 収 去 せ じ 工 作 有 占 有 以 下 有 旨 通 知 意 見 述 べ 機 会 与 え だ 過 失 若 工 作 有 在 知 5 立 入 調 査 測 収 去 職 員 身 分 示 証 明 書 携 帯 提 示 6 工 作 有 正 由 立 入 調 査 測 収 去

90 拒 み 妨 げ 忌 避 八 大 臣 指 総 合 的 的 講 ず 以 下 2 ろ 次 掲 げ 針 目 標 前 目 標 達 成 本 的 3 大 臣 じ 政 機 長 協 議 公 共 団 体 長 意 見 聴

91 大 臣 遅 滞 公 告 公 共 団 体 長 通 知 変 更 九 大 臣 区 変 更 由 来 状 況 変 動 生 じ 変 更 2 前 前 変 更 軽 微 変 更 づ 従 2 づ 人 存 工 作 立 木 着 件 以 下

92 妨 げ 権 利 有 以 下 同 じ 同 意 得 3 人 円 滑 づ 協 4 づ 場 合 過 失 人 在 知 同 意 得 容 官 報 掲 載 5 前 掲 載 人 掲 載 日 月 経 過 日 ま 間 ろ 意 見 書 提 出 6 掲 載 場 合 前 期 間 経 過 日 ま 間 人 異 議 旨 同 意 見 書 提 出 同 意 み

93 同 意 得 場 合 人 異 議 旨 同 意 見 書 提 出 場 合 由 来 起 因 周 辺 人 健 康 被 害 生 ず 著 認 人 健 康 被 害 防 止 度 同 意 得 去 去 去 伴 生 じ 以 下 同 じ や む 得 ず 去 認 分 間 有 権 利 承 継 権 利 設 受 新 有 含 む 並 九 七 同 じ 去 せ だ 警 戒 区 設 指 示 原 子 災 害 策

94 閣 総 大 臣 原 子 災 害 策 本 部 長 同 七 原 子 災 害 策 本 部 長 市 町 村 長 同 七 同 八 読 み 替 え 適 災 害 策 本 昭 和 六 年 律 百 六 警 戒 区 設 指 示 象 区 過 失 有 知 有 去 せ 困 難 場 合 去 2 前 有 去 せ 自 去 じ 有 旨 通 知 意 見 述 べ 機 会 与 え だ 過 失 有 在 知 3 大 臣 ろ 去 台 帳 作 成 4 大 臣 台 帳 閲 覧 求 正 由 拒 む

95 伴 生 じ 読 み 替 え 適 ち 産 有 場 合 産 適 状 況 重 点 調 査 指 大 臣 周 辺 検 出 線 量 み 由 来 状 態 件 適 合 認 著 認 場 合 由 来 状 況 重 点 的 調 査 測 以 下 状 況 重 点 調 査 指 2 大 臣 前 じ 政 機 長 協 議

96 大 臣 状 況 重 点 調 査 指 じ 公 共 団 体 長 意 見 聴 4 大 臣 状 況 重 点 調 査 指 遅 滞 ろ 旨 公 告 公 共 団 体 長 通 知 5 都 府 県 知 市 町 村 長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区 件 適 合 認 状 況 重 点 調 査 指 べ 大 臣 請 状 況 重 点 調 査 区 変 更 大 臣 状 況 重 点 調 査 指 件 変 更 生 じ 状 況 重 点 調 査 区 変 更 指 解 2 前 前 状 況 重 点 調 査 区 変 更 状 況 重 点 調 査 指 解 状 況 重 点 調 査 状 況 調 査 測

97 都 府 県 知 政 市 町 村 長 以 下 都 府 県 知 状 況 重 点 調 査 由 来 状 況 調 査 測 2 都 府 県 知 前 調 査 測 結 果 公 表 努 3 都 府 県 知 由 来 状 況 調 査 測 度 職 員 工 作 立 ち 入 調 査 測 せ 調 査 測 最 小 量 無 償 収 去 せ 4 都 府 県 知 職 員 前 立 入 調 査 測 収 去 せ じ 工 作 有 旨 通 知 意 見 述 べ 機 会 与 え だ 過 失 若 工 作 有 在 知 5 立 入 調 査 測 収 去 職 員 身 分 示 証 明 書 携 帯

98 提 示 6 工 作 有 正 由 立 入 調 査 測 収 去 拒 み 妨 げ 忌 避 区 次 象 区 区 以 下 区 次 各 掲 げ 存 工 作 立 木 着 件 各 都 府 県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市 町 村 前 各 掲 げ 以 外 在 市 町 村 2 前 わ ず 区 同 掲 げ ち 農

99 存 工 作 立 木 着 件 農 在 市 町 村 請 農 在 都 府 県 3 前 わ ず 区 各 掲 げ 存 工 作 立 木 着 件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同 有 各 合 意 六 都 府 県 知 状 況 重 点 調 査 区 調 査 測 結 果 調 査 測 結 果 由 来 状 態 件 適 合 認 総 合 的 的 講 ず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区 以 下 2 ろ 次 掲 げ

100 針 象 区 区 前 区 利 上 区 分 応 じ 講 ず べ 着 手 予 時 期 完 了 予 時 期 六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七 3 都 府 県 知 べ 調 査 審 議 効 果 的 円 滑 図 見 込 ま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前 都 府 県 知 認 含 む 組 織 協 議 会 4 都 府 県 知 じ 前 協 議 会 設 場 合 意 見 場 合

101 見 込 ま 意 見 聴 大 臣 協 議 5 都 府 県 知 遅 滞 ろ 公 告 市 町 村 長 通 知 変 更 七 都 府 県 知 区 由 来 状 況 変 動 生 じ 変 更 2 前 前 変 更 軽 微 変 更 づ 八 六 以 下 従 2 づ 人 同 意 得

102 人 円 滑 づ 協 4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づ 場 合 過 失 人 在 知 同 意 得 容 官 報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公 報 掲 載 5 前 掲 載 人 掲 載 日 月 経 過 日 ま 間 ろ 同 掲 載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意 見 書 提 出 6 掲 載 場 合 前 期 間 経 過 日 ま 間 人 異 議 旨 同 意 見 書 提 出 同 意 み 7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同 意 得 場 合 人

103 異 議 旨 同 意 見 書 提 出 場 合 由 来 起 因 周 辺 人 健 康 被 害 生 ず 著 認 人 健 康 被 害 防 止 度 同 意 得 8 都 府 県 知 ろ 進 # 状 況 報 告 求 区 去 九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以 下 次 同 じ 区 去 や む 得 ず 去 認 分 間 有 去 せ だ 過 失 有 知 有 去 せ 困 難 場 合

104 去 2 前 有 去 せ 自 去 じ 有 旨 通 知 意 見 述 べ 機 会 与 え だ 過 失 有 在 知 3 去 有 去 せ 遅 滞 ろ 都 府 県 知 去 在 状 態 届 出 4 前 届 出 届 出 変 更 遅 滞 旨 届 出 都 府 県 知 届 出 5 都 府 県 知 ろ 区 去 台 帳 作 成

105 都 府 県 知 台 帳 閲 覧 求 正 由 拒 む 7 区 伴 生 じ 読 み 替 え 適 ち 産 有 場 合 産 適 区 従 わ 2 区 委 託 場 合 従 わ 3 大 臣 前 じ 政 機 長 協 議

106 去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従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わ 2 区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委 託 場 合 従 わ 3 大 臣 前 じ 政 機 長 協 議 4 区 伴 生 じ 従 わ 代 都 府 県 知 市 町 村 長 請 次 掲 げ

107 勘 案 認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代 わ 自 節 六 七 以 下 同 じ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体 制 専 門 的 知 識 技 術 2 前 節 場 合 務 掌 大 臣 政 ろ 同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代 わ 権 章 費 財 政 上 公 共 団 体 由 来 へ 策 推 進 費 財 政 上 講 ず 律 づ 費 負 担

108 由 来 律 づ 講 ぜ 原 子 損 害 賠 償 律 昭 和 六 年 律 百 七 原 子 賠 償 責 任 ず べ 損 害 原 子 負 担 下 2 原 子 前 費 請 求 求 償 速 や 支 払 努 社 会 的 責 任 鑑 み 公 共 団 体 滞 律 づ 講 ず 費 支 払 原 子 円 滑 わ 講 ず 六 章 雑 則 投 禁 止 六 何 人 み だ 去 以 下 捨

109 焼 却 禁 止 七 何 人 焼 却 だ 委 託 受 焼 却 従 焼 却 禁 止 八 委 託 受 収 集 運 搬 分 以 外 収 集 運 搬 分 2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同 委 託 受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含 む 以 外 去 収 集 運 搬 わ 外 搬 出 六 同 じ 分 報 告 徴 収

110 九 大 臣 律 度 原 子 原 子 講 ず べ 協 報 告 求 2 大 臣 律 度 七 八 場 合 含 む 指 報 告 求 3 大 臣 律 度 収 集 運 搬 分 収 集 運 搬 分 報 告 求 4 大 臣 律 度 報 告 求 5 都 府 県 知 律 度 区 報 告 求

111 立 入 検 査 大 臣 律 度 職 員 原 子 務 場 場 立 ち 入 原 子 講 ず べ 協 帳 簿 書 類 件 検 査 せ 2 大 臣 律 度 職 員 七 八 場 合 含 む 指 務 場 場 立 ち 入 帳 簿 書 類 件 検 査 せ 試 験 供 度 指 無 償 収 去 せ 3 大 臣 律 度 職 員 収 集 運 搬 若 分 務 場 車 両 船 舶 場 立 ち 入 収 集 運 搬 若 分 帳 簿 書 類 件 検 査 せ 試 験 供 度 無 償 収 去 せ 4 大 臣 律 度 職 員

112 務 場 車 両 船 舶 場 立 ち 入 帳 簿 書 類 件 検 査 せ 試 験 供 度 去 無 償 収 去 せ 5 都 府 県 知 律 度 職 員 区 務 場 車 両 船 舶 場 立 ち 入 帳 簿 書 類 件 検 査 せ 試 験 供 度 去 無 償 収 去 せ 6 前 各 立 入 検 査 収 去 職 員 身 分 示 証 明 書 携 帯 提 示 7 ま 権 犯 罪 捜 査 認 解 釈 命 大 臣 七 八 場 合 含 む 適 合 指 わ 場 合 指 適 正 確

113 認 度 期 指 適 正 講 ず べ 命 ず 2 大 臣 適 合 収 集 運 搬 分 わ 場 合 適 正 確 認 度 収 集 運 搬 分 九 収 集 運 搬 分 期 収 集 運 搬 分 変 更 適 正 講 ず べ 命 ず 3 大 臣 都 府 県 知 適 合 区 わ 場 合 適 正 確 認 度 次 掲 げ 期 変 更 適 正 講 ず べ 命 ず

114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違 反 委 託 わ 委 託 委 託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4 大 臣 都 府 県 知 適 合 区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わ 場 合 去 適 正 確 認 度 次 掲 げ 期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変 更 去 適 正 講 ず べ 命 ず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違 反 委 託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わ 委 託 委 託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115 大 臣 都 府 県 知 適 合 区 伴 生 じ わ 場 合 適 正 確 認 度 期 適 正 講 ず べ 命 ず 6 前 各 命 記 載 命 書 交 付 公 共 団 体 協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律 づ 認 公 共 団 体 協 求 推 進 本 針 づ 公 共 団 体 協 得 設 整 備 由 来 適 正 推 進

116 講 ず 調 査 研 究 技 術 開 発 推 進 由 来 へ 策 総 合 的 効 果 的 推 進 由 来 人 健 康 生 活 ぼ 影 響 低 減 策 調 査 研 究 技 術 開 発 推 進 成 果 普 努 知 識 普 公 共 団 体 由 来 へ 策 民 解 協 得 由 来 人 健 康 生 活 ぼ 影 響 影 響 低 減 策 知 識 普 情 報 提 供 努 原 子 安 全 委 員 会 意 見 六 削 権 委 任 七 律 権 政 ろ 支 分 部 局 長 委 任

117 へ 委 任 八 律 ほ 律 手 続 律 務 区 分 九 ま 部 分 同 部 分 六 七 場 合 含 む 七 場 合 含 む 七 八 部 分 部 分 七 部 分 八 九 ま 掲 げ 去 部 分 九 並

118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務 自 治 昭 和 年 律 六 七 九 受 託 務 七 章 罰 則 六 次 各 ず 年 以 下 懲 役 若 千 万 円 以 下 罰 金 併 科 六 違 反 捨 七 違 反 焼 却 八 違 反 収 集 運 搬 分 八 違 反 去 収 集 運 搬 分 ま 命 違 反 2 前 罪 未 遂 罰 六 六 命 違 反 年 以 下 懲 役 百 万 円 以 下 罰 金

119 六 次 各 ず 万 円 以 下 罰 金 七 六 六 違 反 七 立 入 調 査 測 収 去 拒 み 妨 げ 忌 避 九 届 出 せ ず 虚 偽 届 出 都 府 県 市 町 村 場 合 九 ま 報 告 せ ず 虚 偽 報 告 ま 立 入 検 査 収 去 拒 み 妨 げ 忌 避 六 人 代 表 人 若 人 代 人 使 人 従 人 人 務 次 各 掲 げ 違 反 為 為 罰 ほ 人 各 罰 金 刑 人 各 本 罰 金 刑 科 六 ま 億 円 以 下 罰 金 刑 六 六 各 本 罰 金 刑 2 前 六 六 違 反 為 人 人 罰 金 刑 科 場 合

附件1

附件1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2015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江 苏 省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主 要 职 能 1. 组 织 起 草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地 方 性 法 规 规 章 草 案, 拟 订 安 全 生 产 政 策 和 规 划 指 导 协 调 全 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分 析 和 预 测 全 省 安 全 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吴教普〔2016〕19号.doc

Microsoft Word - 吴教普〔2016〕19号.doc 吴 教 普 2016 19 号 关 于 2016 年 初 中 毕 业 生 体 育 考 试 的 实 施 方 案 各 初 中 学 校 :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青 少 年 体 育 增 强 青 少 年 体 质 的 意 见 ( 中 发 2007 7 号 ) 精 神 以 及 苏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组 织 2016 年 苏 州 市 初 中 毕 业 生 体 育 考 试 的

More information

1965 20 4 37 19 1985 28 19 4 45 1986 38 4 61 1 1 4 114 2 1 1 4 141 4 104 2 3 171 2 3 4 3 4 3 146 3 1956 133 1974 4 1960 1974 4 1965 5 1977 1 1 1984 6 3 1965 5 1959 1961 2 1950 5 1951 1974 8 4 105 19

More information

019-

019- < 篇 名 > 本 經 逢 原 書 名 : 本 經 逢 原 作 者 : 張 璐 朝 代 : 清 年 份 : 西 元 1617-1700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小 引 內 容 : 醫 之 有 本 經 也, 猶 匠 氏 之 有 繩 墨 也 有 繩 墨 而 後 有 規 矩, 有 規 矩 而 後 能 變 通 變 通 生 乎 智 巧, 又 必 本 諸 繩 墨 也 原 夫 炎 帝 本 經, 繩 墨

More information

親鸞和懺悔道的哲學

親鸞和懺悔道的哲學 輔 仁 宗 教 研 究 第 二 十 期 (2010 年 春 )127-177 頁 台 灣 宗 教 行 政 研 究 的 回 顧 鄭 志 明 輔 仁 大 學 宗 教 學 系 教 授 提 要 有 關 宗 教 行 政 的 學 術 研 究, 大 約 是 最 近 十 年 來 才 逐 漸 地 發 展, 獲 到 學 者 們 的 關 注 與 重 視, 可 是 成 果 仍 相 當 有 限 本 文 將 對 既 有 研 究

More information

042-

042- < 篇 名 > 雷 公 炮 製 藥 性 解 書 名 : 雷 公 炮 製 藥 性 解 作 者 : 李 士 材 朝 代 : 明 年 份 : 西 元 1588~1655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序 內 容 : 余 讀 仲 景 之 敘 醫, 輒 為 之 掩 卷, 蓋 其 感 生 死 之 芒 忽, 篤 君 父 之 危 殆 賤 名 利 之 浮 榮, 冀 年 壽 以 沒 世 傷 哉 其 言, 焉 得

More information

027-

027- < 篇 名 > 本 草 述 鉤 元 書 名 : 本 草 述 鉤 元 作 者 : 楊 時 泰 朝 代 : 清 年 份 : 西 元 1644-1911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武 進 陽 湖 合 志 內 容 : 楊 時 泰 字 穆 如 嘉 慶 己 卯 舉 人 工 醫 事 自 明 以 來 江 南 言 醫 者 類 宗 周 慎 齋 慎 齋 善 以 五 行 制 化 陰 陽 升 降 推 人 髒 氣 而

More information

025-

025- < 篇 名 > 本 草 求 真 書 名 : 本 草 求 真 作 者 : 黃 宮 繡 朝 代 : 清 年 份 : 西 元 1644-1911 年 < 目 錄 > < 篇 名 > 凡 例 內 容 : 一 本 草 一 書 首 宜 分 其 形 質 氣 味 次 宜 辨 其 經 絡 臟 腑 終 宜 表 其 證 治 功 能 曆 觀 諸 書 無 不 備 載 然 理 道 不 明 意 義 不 疏 徒 將 治 效 彰 著

More information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09 机 械 设 计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18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10 机 械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19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机 械 原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09 机 械 设 计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18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10 机 械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19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机 械 原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25 西 方 经 济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3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西 方 经 济 学 (825) 全 套 考 研 资 料...3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理 论 力 学 (80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3 江 苏 科 技 大 学 801 理 论 力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More information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811 西 方 哲 学 史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1-1 本 套 资 料 没 真 题 注 : 若 考 前 收 集 到 最 新 考 研 真 题, 我 们 将 免 费 邮 件 发 送 给 购 买 资 料 的 考 生, 若 考 生 自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811 西 方 哲 学 史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1-1 本 套 资 料 没 真 题 注 : 若 考 前 收 集 到 最 新 考 研 真 题, 我 们 将 免 费 邮 件 发 送 给 购 买 资 料 的 考 生, 若 考 生 自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811 西 方 哲 学 史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2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836 运 筹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2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835 管 理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3 太 原 科 技 大 学 612

More information

鲁 东 大 学 702 普 通 心 理 学 ( 含 发 展 心 理 学 )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普 通 心 理 学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鲁 东 大 学 702 普 通 心 理 学 ( 含 发 展 心 理 学 )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普 通 心 理 学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鲁 东 大 学 702 普 通 心 理 学 ( 含 发 展 心 理 学 )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鲁 东 大 学 813 量 子 力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鲁 东 大 学 816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3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52EA16DBB50B3AFA742A4A7AED1A16EBD67A6AEA4CEA8E4C3C0B34EAF53A6E2B1B4AA522D2DB3B9A5BFA9BE5F702E34332D353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52EA16DBB50B3AFA742A4A7AED1A16EBD67A6AEA4CEA8E4C3C0B34EAF53A6E2B1B4AA522D2DB3B9A5BFA9BE5F702E34332D35345F2E646F63> 丘 遲 與 陳 伯 之 書 篇 旨 及 其 藝 術 特 色 探 析 丘 遲 與 陳 伯 之 書 篇 旨 及 其 藝 術 特 色 探 析 國 立 楊 梅 高 中 國 文 科 教 師 章 正 忠 摘 要 本 文 嘗 試 以 章 法 學 的 角 度 切 入, 探 析 丘 遲 < 與 陳 伯 之 書 > 的 文 學 內 涵 章 法 學 對 文 章 結 構 的 分 析 方 式, 較 傳 統 偏 重 於 段 落

More information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825 管 理 学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1-1 825 管 理 学 原 理 真 题 2012-2014, 历 年 真 题 主 要 用 来 研 究 考 研 的 考 点, 重 点 和 出 题 思 路, 为 考 研 最 重 要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825 管 理 学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1-1 825 管 理 学 原 理 真 题 2012-2014, 历 年 真 题 主 要 用 来 研 究 考 研 的 考 点, 重 点 和 出 题 思 路, 为 考 研 最 重 要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825 管 理 学 原 理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2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815 水 分 析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2 苏 州 科 技 学 院 829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 3 苏 州 科 技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891 统 计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21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统 计 学 89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高 等 数 学 60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3 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891 统 计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21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统 计 学 89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高 等 数 学 601 全 套 考 研 资 料...23 2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822 管 理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3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管 理 学 (822) 全 套 考 研 资 料...3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671 法 学 综 合 一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4 浙 江 财 经 大 学 法 学 综 合 一 ( 法 理 学 宪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1司仲敖.doc

Microsoft Word - 27-1司仲敖.doc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中 國 語 文 學 系 2007 年 10 月 第 三 屆 中 國 文 哲 之 當 代 詮 釋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前 論 文 集 第 1~24 頁 葉 榮 鐘 先 生 早 年 文 集 析 探 : 葉 氏 之 文 學 觀 國 立 台 北 大 學 司 仲 敖 摘 要 葉 榮 鐘 先 生 是 日 治 前 後 出 生 的 二 世 文 人, 漢 文 日 文 俱 佳 因 自 幼 接

More information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数 据 结 构 802 初 试 内 部 精 华 资 料 1-1 数 据 结 构 2007, 暂 无 答 案 2-1 考 研 复 习 规 划 指 导 全 年 专 业 课 复 习 计 划, 指 导 考 生 科 学 时 间 分 配, 提 高 备 考 效 率, 免 费 赠 送 2-2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数 据 结 构 802 初 试 内 部 精 华 资 料 1-1 数 据 结 构 2007, 暂 无 答 案 2-1 考 研 复 习 规 划 指 导 全 年 专 业 课 复 习 计 划, 指 导 考 生 科 学 时 间 分 配, 提 高 备 考 效 率, 免 费 赠 送 2-2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数 据 结 构 802 初 试 内 部 精 华 资 料...2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803 计 算 机 网 络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计 算 机 网 络 (803 803) 考 研 内 部 精 华 资 料...3 重 庆 邮 电 大 学 816 运 筹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More information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7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有 机 化 学 笔 记, 此 笔 记 为 高 分 研 究 生 复 习 所 用,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效 率, 把 握 报 考 院 校 2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7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有 机 化 学 笔 记, 此 笔 记 为 高 分 研 究 生 复 习 所 用,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效 率, 把 握 报 考 院 校 2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7 有 机 化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4 自 动 控 制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海 军 大 连 舰 艇 学 院 806 理 论 力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More information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会 议 召 集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4 时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会 议 召 集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4 时 现 场 会 议 地 点 :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六 月 一 十 六 日 喜 临 门 家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议 程 会 议 召 集 人 :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4 时 现

More information

关于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通知(2012-06-18)

关于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通知(2012-06-18) 关 于 标 的 证 券 权 益 的 通 知 日 期 :2016-05-05 市 场 证 券 代 码 证 券 名 称 信 息 类 型 信 息 内 容 深 圳 000543 皖 能 电 力 股 东 大 会 股 权 登 记 日 深 圳 000905 厦 门 港 务 股 东 大 会 股 权 登 记 日 深 圳 000917 电 广 传 媒 股 东 大 会 股 权 登 记 日 深 圳 000960 锡 业 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ook 2 月下行.doc

Microsoft Word - Book 2 月下行.doc 宇 宙 生 灵 学 修 行 者 第 二 部 月 下 行 ( 注 第 10 一 18 篇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整 理 前 言 这 是 一 本 什 幺 书? 它 是 讲 人 有 没 有 灵 魂? 灵 魂 的 属 性 和 特 征 : 是 光 音 色 三 种 能 量 的 组 成 进 而 论 述 修 行 修 炼 的 本 质 : 是 提 高 大 灵 的 能 量 并 传 出 绝 世 功 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ook 11 人道行.doc

Microsoft Word - Book 11 人道行.doc 宇 宙 生 靈 學 修 行 者 第 十 一 部 人 道 行 ( 疏 第 二 十 七 篇 二 三 五 集 二 四 三 集 合 訂 本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理 整 目 錄 第 二 三 五 集 人 類 天 敵 第 二 三 六 集 唯 我 獨 尊 第 二 三 七 集 人 天 合 第 二 三 八 集 天 羅 地 網 第 二 三 九 集 安 居 度 日 第 二 四 0 集 風 流 一 代 第

More information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431 金 融 学 综 合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金 融 学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2-3 金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431 金 融 学 综 合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016 年 最 新 考 研 资 料 > 2-2 金 融 学 笔 记, 由 考 取 本 校 本 专 业 高 分 研 究 生 总 结 而 来, 重 点 突 出, 借 助 此 笔 记 可 以 大 大 提 高 复 习 2-3 金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431 金 融 学 综 合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802 管 理 学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2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714 马 克 思 主 义 基 本 原 理 概 论 全 套 考 研 资 料 ......3

More information

盐 田 区 2015 年 社 会 建 设 行 动 计 划 2015 年 是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关 键 之 年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区 的 开 局 之 年, 也 是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收 官 之 年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谋 划 之 年 结 合 省 市 年 度 社 会 工 作

盐 田 区 2015 年 社 会 建 设 行 动 计 划 2015 年 是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的 关 键 之 年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治 区 的 开 局 之 年, 也 是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收 官 之 年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谋 划 之 年 结 合 省 市 年 度 社 会 工 作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盐办 2015 3 号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盐田区 2015 年 社会建设行动计划 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 区委各部委办 区直各单位 区各人 民团体 驻盐各单位 区属各企业 现将 盐田区 2015 年社会建设行动计划 印发给你们 请 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 5 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二_-1-2D研習講義-孫藝玨.doc

Microsoft Word - _二_-1-2D研習講義-孫藝玨.doc 子 魚 作 文 教 學 流 程 與 實 務 文 / 子 魚 1 第 一 節 寫 日 記 一 說 明 : ( 一 ) 日 記 要 領 : 一 日 只 寫 一 件 事, 範 圍 縮 小, 比 較 好 回 想 切 割 生 活, 從 一 天 當 中 設 定 一 個 地 點 時 間, 將 發 生 的 事 情 寫 下 來 印 象 深 刻 做 記 錄 一 件 小 事, 都 值 得 寫 因 為 細 微 末 節 能

More information

(8) () (8) () (15) () (19) () (28) (36) () (36) () (43) () (49) (57) () (57) () (66) () (75) (86) () (86) () (94) () (99) ( 104) () ( 104) () ( 114) ( 121) () ( 121) ( 1) 1 ) ( 129) () ( 135) ( 142) ()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空动力 公告编号:2011临-【】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空动力  公告编号:2011临-【】 证 券 代 码 :600038 证 券 简 称 : 哈 飞 股 份 临 :2012-33 哈 飞 航 空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召 开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本 公 司 本 董 事 公 会 司 及 董 全 事 体 董 会 事 及 保 全 证 体 本 董 公 告 事 内 保 容 证 不 本 存 公 在 任 告 何 内 虚 容 假 不 记 存 载

More information

zt

zt 10 257 61 292 15 25 90 266 274 75 182 1 16 182 173 172 1 4243 253 61 94 63 185 9 245 348 7 323437 173 100 4 1 176 273 173 17 3 17 10 9 35 59 63 163164197 1959 1 1980 5 4 189 13 4 5 30 76 6 36 274 2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ook 3 巫山行.doc

Microsoft Word - Book 3 巫山行.doc 宇 宙 生 靈 學 修 行 者 第 三 部 巫 山 行 ( 第 十 九 篇 一 六 三 集 至 一 七 一 集 合 訂 本 ) 作 者 : 妙 航 玄 昊 玄 鑫 整 理 目 錄 第 一 六 三 集 神 女 無 恙 第 一 六 四 集 旅 途 人 生 第 一 六 五 集 天 蒼 野 茫 第 一 六 六 集 虛 空 碧 影 第 一 六 七 集 青 潭 連 天 第 一 六 八 集 碧 霞 擁 日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預官_士_考選歷屆試題86~100】.doc

Microsoft Word - 【預官_士_考選歷屆試題86~100】.doc 預 官 ( 士 ) 考 選 歷 屆 試 題 86~100 以 下 資 料料 均 為 網 路 上 搜 尋 整 理 的, 若若 有 錯 誤 之 處, 煩 請 告 知, 謝 謝! 86 ( )1. 下 列列 何 者 非 孫 子 兵 法 的 戰 略略 原 則? A 兵 者, 詭 道 也 B 兵 貴 勝, 不不 貴 久 C 勝 兵 先 戰, 而 後 求 勝 D 上 兵 伐 謀, 其 下 攻 城 ( )4. 韓

More information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一、银行结售汇业务 国 际 收 支 业 务 办 事 指 南 一 银 行 结 售 汇 业 务...2 ( 一 ) 银 行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和 退 出... 2 ( 二 ) 银 行 经 营 即 期 结 售 汇 业 务 机 构 信 息 变 更 指 南... 3 ( 三 ) 人 民 币 与 外 汇 衍 生 产 品 业 务 市 场 准 入... 5 ( 四 ) 合 作 办 理 远 期 结 售 汇 业

More information

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

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有關田 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第 六 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25 1 各 項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成 本 認 列 [6-2] 購 買 擴 建 廠 房 之 建 地 及 機 器 設 備, 相 關 的 各 項 支 出 如 下, 試 計 算 土 地 房 屋 及 建 築 與 機 器 設 備 之 成 本 支 出 內 容 土 地 成 本 房 屋 及 建 築 成 本 機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0BEC7A67E2DB5A7B8D52DBB79A4E5AFE0A44FB4FAC5E7BEE3A658A5F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0BEC7A67E2DB5A7B8D52DBB79A4E5AFE0A44FB4FAC5E7BEE3A658A5FE2E646F63> 第 1 頁, 共 5 頁 一 基 本 能 力 : 共 25 題, 每 題 2 分, 合 計 50 分, 答 錯 不 倒 扣 請 於 答 案 卷 ( 卡 ) 上 依 題 號 作 答 1. 甲 晉 乘 楚 杌 :ㄔㄥˊ; 乙 贗 品 :ㄧㄢˋ; 丙 侷 促 一 隅 :ㄡˇ; 丁 裨 海 紀 遊 :ㄅㄞˋ 上 列 中 字 詞 的 讀 音, 何 者 正 確?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目 录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5 Ⅰ 销 售 资 格 管 理 篇...5 1.1 关 于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5 1.2 关 于 银 邮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6 1.3 关 于 银 邮

第 一 部 分 目 录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5 Ⅰ 销 售 资 格 管 理 篇...5 1.1 关 于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5 1.2 关 于 银 邮 代 理 机 构 代 理 资 格 管 理 的 规 定... 6 1.3 关 于 银 邮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销 售 管 理 规 范 汇 编 (2012 版 ) 前 言 为 便 于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销 售 人 员 了 解 掌 握 销 售 管 理 环 节 相 关 规 定, 提 高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从 业 人 员 的 法 律 素 质, 进 一 步 做 好 人 身 保 险 销 售 误 导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切 实 保 护 保 险 消 费 者 合 法

More information

ttian

ttian 3 3 3 3 3 3 3 3 3 1917 3 3 3 3 3 3 3 3 3 3 < > < > 1923 3 3 1923 5 6 3 3 3 < > 3 3 3 3 3 3 3 3 3 3 3 < > 3 3 3 < >

More information

国 家 文 件 关 部 门 制 定 并 实 施 与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和 校 车 服 务 需 求 相 适 应 的 校 车 服 务 方 案, 统 一 领 导 组 织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履 行 校 车 安 全 管 理 职 责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公 安 交

国 家 文 件 关 部 门 制 定 并 实 施 与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和 校 车 服 务 需 求 相 适 应 的 校 车 服 务 方 案, 统 一 领 导 组 织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履 行 校 车 安 全 管 理 职 责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公 安 交 国家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7号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已经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 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 一二年四月五日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保障 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校车 是指依照本 条例取得使用许可 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 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

More information

3 3 3 3 3 3 3 3 3 1917 3 3 3 3 3 3 3 3 3 3 < > < > 1923 3 3 1923 5 6 3 3 3 < > 3 3 3 3 3 3 3 3 3 3 3 < > 3 3 3 <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台東縣文學.doc

Microsoft Word - 台東縣文學.doc 台 東 縣 文 學 研 究 96472010 台 文 碩 一 李 詩 瑩 台 東 縣 簡 介 清 光 緒 元 年 (1875) 於 後 山 番 界 設 卑 南 廳, 廳 治 在 寶 桑 ( 即 今 之 台 東 ) 光 緒 13 年 台 灣 建 省, 因 台 東 地 理 位 置 位 於 台 灣 東 部, 遂 改 卑 南 廳 為 台 東 直 隸 州 日 治 時 期 隸 台 南 縣 設 台 東 支 廳,

More information

第 1 頁 C971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8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標 示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第 1 頁 C971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4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6 分 ) 說 明 : 第 1 題 至 第 18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標 示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C97131( 考 ( 一 )97-00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學 科 能 力 測 驗 研 究 用 試 卷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40 分 鐘 ( 本 卷 未 含 非 選 擇 題 )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修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祝 考 試 順 利 本 試 卷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630303538325F32303134303832385F355FCCECB5D8BFC6BCBCB5DACEE5BDECB6ADCAC2BBE1B5DAB6FEB4CEBBE1D2E9BEF6D2E9B9ABB8E6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630303538325F32303134303832385F355FCCECB5D8BFC6BCBCB5DACEE5BDECB6ADCAC2BBE1B5DAB6FEB4CEBBE1D2E9BEF6D2E9B9ABB8E62E646F6378> 证 券 代 码 :600582 证 券 简 称 : 天 地 科 技 编 号 : 临 2014-026 号 天 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对 公 告 的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负 连 带 责 任

More information

第 1 頁 C97232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第 1 頁 C97232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C97232( 考 ( 一 )97-00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研 究 用 試 卷 卷 2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80 分 鐘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修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非 選 擇 題 用 黑 色 或 藍 色 原 子 筆, 在 非

More information

蘇轍〈黃州快哉亭記〉析論

蘇轍〈黃州快哉亭記〉析論 蘇 轍 黃 州 快 哉 亭 記 析 論 撰 寫 人 : 程 美 珍 老 師 壹 前 言 翻 閱 中 國 古 典 文 學 之 散 文 史, 宋 代 文 學 可 謂 最 為 燦 爛 之 扉 頁 ; 而 論 及 古 代 散 文 之 雋, 必 提 唐 宋 古 文 八 大 家 此 八 大 家 中, 除 了 韓 愈 柳 宗 元 為 唐 代 文 人, 餘 者 皆 宋 朝 文 人, 而 蘇 氏 父 子 三 人 更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A6CBC9BDCCC8CBA1B232303130A1B3313338BAC5B8BDBCF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BA6CBC9BDCCC8CBA1B232303130A1B3313338BAC5B8BDBCFE2E646F63> 松 江 区 教 育 系 统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根 据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 沪 委 办 发 2009 40 号 )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沪 松 人 社 2010 56 号 ) 以 及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人 力 资 源

More information

准 尧 角 色 定 位 尧 存 在 周 期 形 态 和 方 式 等 角 度 与 传 统 媒 介 环 境 进 行 比 较 袁 分 析 了 网 络 传 播 中 野 意 见 领 袖 冶 在 分 散 而 微 尧 重 局 部 事 实 细 节 真 实 尧 非 层 级 去 权 力 化 等 方 面 的 形 态 特

准 尧 角 色 定 位 尧 存 在 周 期 形 态 和 方 式 等 角 度 与 传 统 媒 介 环 境 进 行 比 较 袁 分 析 了 网 络 传 播 中 野 意 见 领 袖 冶 在 分 散 而 微 尧 重 局 部 事 实 细 节 真 实 尧 非 层 级 去 权 力 化 等 方 面 的 形 态 特 2011 年 传 播 学 理 论 前 沿 概 述 石 雅 洁 李 志 强 ( 新 闻 系 袁 上 海 201499) 揖 摘 要 铱 本 文 通 过 对 2011 年 中 国 传 播 学 基 础 理 论 研 究 基 本 状 况 的 考 察 袁 梳 理 了 从 控 制 论 传 统 尧 话 语 和 符 号 尧 社 会 心 理 学 尧 社 会 文 化 学 视 角 下 的 传 播 学 理 论 研 究 到 象

More information

一 緒 論 ( 一 ) 研 究 動 機 及 目 的 中 國 唐 代 為 佛 教 發 展 輝 煌 時 期, 其 中 禪 宗 也 是 當 時 鼎 盛 流 行 的 宗 派 之 一 本 文 主 要 在 探 討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所 傳 承 的 洪 州 禪 ( 又

一 緒 論 ( 一 ) 研 究 動 機 及 目 的 中 國 唐 代 為 佛 教 發 展 輝 煌 時 期, 其 中 禪 宗 也 是 當 時 鼎 盛 流 行 的 宗 派 之 一 本 文 主 要 在 探 討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所 傳 承 的 洪 州 禪 ( 又 洪 州 禪 法 之 思 想 略 探 以 馬 祖 道 一 與 百 丈 懷 海 為 主 黃 姵 馨 圓 光 佛 學 研 究 所 三 年 級 摘 要 洪 州 禪 由 唐 代 馬 祖 道 一 (709~788, 以 下 簡 稱 馬 祖 ) 禪 師 所 創, 其 禪 法 特 色 是 禪 師 在 接 引 參 禪 者 時 運 用 活 潑 又 富 有 教 育 義 涵 的 動 作, 讓 他 們 當 下 有 所 體 悟,

More information

由 于 企 业 的 经 营 活 动 具 有 内 在 不 确 定 性, 某 些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不 能 精 确 计 量, 只 能 进 行 估 计 正 是 由 于 这 种 不 确 定 性, 在 会 计 实 务 中, 很 多 财 务 报 表 舞 弊 都 与 会 计 估 计 相 关 对 于 注 册

由 于 企 业 的 经 营 活 动 具 有 内 在 不 确 定 性, 某 些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不 能 精 确 计 量, 只 能 进 行 估 计 正 是 由 于 这 种 不 确 定 性, 在 会 计 实 务 中, 很 多 财 务 报 表 舞 弊 都 与 会 计 估 计 相 关 对 于 注 册 附 件 5: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问 题 解 答 第 11 号 会 计 估 计 ( 征 求 意 见 稿 ) 问 题 清 单 : 一 注 册 会 计 师 在 审 计 会 计 估 计 时, 哪 些 迹 象 表 明 可 能 存 在 管 理 层 偏 向? 二 针 对 基 于 重 大 假 设 作 出 的 会 计 估 计, 注 册 会 计 师 可 以 从 哪 些 方 面 考 虑 相 关

More information

< > 1978 6 1958 3 1963 11 1960 1961 4 1974 1 1972 1 1959 1959 6 1959 10 103 1961 5 1961 11 1973 7 1990 1 1974 5 1972 3 1990 1 1991 5 1985 6 1980 4 1986 5 1964 1 1985 3 1977 3 1961

More information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红 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武 汉 农 尚 环 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红 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红 塔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红 塔 证 券 保 荐 机

More information

2. 国 营 企 业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暂 行 规 定 和 国 营 企 业 招 用 工 人 暂 行 规 定 1986 年 7 月 12 日, 国 务 院 发 布 国 营 企 业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暂 行 规 定 和 国 营 企 业 招 用 工 人 暂 行 规 定 ( 国 发 19

2. 国 营 企 业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暂 行 规 定 和 国 营 企 业 招 用 工 人 暂 行 规 定 1986 年 7 月 12 日, 国 务 院 发 布 国 营 企 业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暂 行 规 定 和 国 营 企 业 招 用 工 人 暂 行 规 定 ( 国 发 19 我 院 劳 动 合 同 制 工 人 相 关 政 策 研 究 ( 成 都 文 献 情 报 中 心 综 合 办 公 室 魏 尉 ) 劳 动 合 同 制 工 人 ( 以 下 简 称 合 同 工 ) 是 新 中 国 劳 动 用 工 史 上 的 一 个 特 殊 的 群 体, 出 现 在 上 世 纪 80 年 代 在 合 同 工 出 现 之 前, 机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没 有 与 员 工 签 合 同 的

More information

206 1 1 1913 3 19 1913 12 22 1981 2 1 1 1 1 1 6 1 5 1 6 2 1 2 6 27 1 3 1 1 1 1 1 2 1 3 2 1 1 3 7 8 4 3 4 < > 8 4 5 5 1919 6 14 16 2 15 1 4 1991 5 1984 5 1 1981 6 3 1 3 1 3 1 1922

More information

CIC 2016-280_Appendix

CIC 2016-280_Appendix ( 以 下 附 錄 節 錄 自 國 家 稅 務 總 局 的 網 站, 全 文 可 參 閱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043931/content.html) 附 錄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全 面 推 开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财 税 2016 2016 36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福 建 档 案 2015 年 第 6 期 总 第 204 期 佳 作 欣 赏 你 如 此 端 详 的 这 张 迷 惑 的 脸 和 那 历 经 风 雨 和 冰 霜 寂 寞 的 眼 寒 冷 的 冬 天 怕 你 在 夜 里 着 凉 事 业 管 理 亮 点 与 重 点 试 谈 我 省 依 法 治 档

目 录 福 建 档 案 2015 年 第 6 期 总 第 204 期 佳 作 欣 赏 你 如 此 端 详 的 这 张 迷 惑 的 脸 和 那 历 经 风 雨 和 冰 霜 寂 寞 的 眼 寒 冷 的 冬 天 怕 你 在 夜 里 着 凉 事 业 管 理 亮 点 与 重 点 试 谈 我 省 依 法 治 档 中国档案学会副理事长!福建省档案局局长丁志隆致辞 龙岩市政府副市长郭丽珍致辞 福建省档案学会理事长雷乃明作主题发言 福建省科协第十五届学术年会档案分会场暨推进依法治 档学术研讨会在龙岩召开 与会代表 与会代表会后到龙岩市档案馆参观 林永忠 摄影 目 录 福 建 档 案 2015 年 第 6 期 总 第 204 期 佳 作 欣 赏 你 如 此 端 详 的 这 张 迷 惑 的 脸 和 那 历 经 风 雨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微信3月(3)

2016年微信3月(3) 2016 年 微 信 3 月 (3) 1 秒 懂! 2 分 钟 动 画 读 懂 营 改 增 ( 略 ) 2. 营 关 于 全 面 推 开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3. 改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实 施 办 法 4. 增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有 关 事 项 的 规 定 5. 新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试 点 过 渡 政 策 的

More information

两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提 出 如 下 安 排 意 见 一 总 体 要 求 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以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两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提 出 如 下 安 排 意 见 一 总 体 要 求 高 举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伟 大 旗 帜, 以 马 克 思 列 宁 主 义 毛 泽 东 思 想 邓 小 平 理 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党 宣 字 2016 2 号 云 南 大 学 2016 年 校 院 两 级 党 委 ( 党 总 支 ) 中 心 组 理 论 学 习 安 排 意 见 各 院 各 单 位 党 委 党 总 支 : 2016 年 是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决 胜 阶 段 的 开 局 之 年, 是 推 进 结 构 性 改 革 的 攻 坚 之 年, 同 时 也 是 学 校 十 三 五 规 划 的 开 局 之 年, 是

More information

鲤城区保留的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116项).xls

鲤城区保留的区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116项).xls 附 件 1 鲤 城 区 保 留 的 前 置 审 批 事 项 目 录 (116 项 ) 序 号 事 项 名 事 项 类 别 实 施 1 选 址 意 见 书 城 乡 规 划 主 管 2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核 准 区 发 改 局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 用 海 ) 预 审 意 见 前 置 审 批 实 施 设 定 前 置 审 批 的 法 定 依 据 备 注 国 土 资 源 行 政 主 管 ( 海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16 37 2016 2016 2000 137 < >2011 439 1 2 2016 2016 1 2 3 4 5 6 1 2 3 1 2 3 4 5 6 6 24 17 4 6 1 19 2 34 20 14 5 6 25 6 26 ( 8:30 12:00 1:00 6:00) 6 2 6 26 6 27 1 6 2006 2001 1 1996 8 < > 2004 13 6 25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文 件 华 师 人 2012 17 号 关 于 印 发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规 定 的 通 知 各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建 设, 做 好 档 案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工 作, 现 将 修 订 后 的 干 部 人 事 档 案 材 料 收 集 归 档 规 定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22DB6C0B752A5AD5FA16DBDD7BB79B5A7B8D1A16EAF75B0B0A6D2B8C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0322DB6C0B752A5AD5FA16DBDD7BB79B5A7B8D1A16EAF75B0B0A6D2B8C92E646F63> 2007 年 7 月 頁 15~20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論 語 筆 解 真 偽 考 補 * 黃 愛 平 摘 要 關 於 論 語 筆 解 的 真 偽 問 題, 查 屏 球 先 生 的 韓 愈 < 論 語 筆 解 > 真 偽 考 論 證 十 分 詳 實 1, 結 論 為 論 語 筆 解 就 是 韓 愈 李 翱 所 作 筆 者 同 意 查 先 生 的 觀 點, 同 時 從 分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 家 邮 政 局 部 门 决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第 1 頁 C972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第 1 頁 C97231 第 一 部 分 : 選 擇 題 ( 佔 55 分 ) 一 單 選 題 ( 佔 34 分 ) 說 明 : 第 1 至 第 17 題, 每 題 選 出 一 個 最 適 當 的 選 項, 劃 記 在 答 案 卡 之 選 擇 題 答 案 區 每 題 答 對 得 2 分, 答 錯 或 C97231( 考 ( 一 )97-003)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指 定 科 目 考 試 研 究 用 試 卷 卷 1 - 作 答 注 意 事 項 - 考 試 時 間 :80 分 鐘 作 答 方 式 : 選 擇 題 用 2B 鉛 筆 在 答 案 卡 上 作 答, 修 正 時 應 以 橡 皮 擦 拭, 切 勿 使 用 修 正 液 非 選 擇 題 用 黑 色 或 藍 色 原 子 筆, 在 非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第 一 期 主 体 班 教 学 安 排 允 陨 粤 韵 载 哉 耘 粤 晕 孕 粤 陨 中 共 株 洲 市 委 党 校 株 洲 行 政 学 院 2016 年 第 一 期 县 处 级 干 部 进 修 班 教 学 日 程 表 日 期 星 期 教 学 内 容 负 责 人 3 月 7 日 一 全 天 报 到 3 月 8 日 二 上 午 院 开 学 典 礼 尧 入 学 教 育 下 午 院 班

More information

湖 南 省 按 比 例 安 排 残 疾 人 就 业 政 策 读 本 湖 南 省 残 疾 人 劳 动 就 业 服 务 中 心 编 印 2015 年 7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与 政 策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 摘 要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3 号 ) 1 2. 残 疾 人 就 业 条 例 ( 摘 要 )

More information

1 4 1475 4 1481 1945 1 41 42 1950 1950 4 1470 1471 1986 10 5 1986 10 34 1958 9 2 2 21 22 1984 1 1978 9 9 1 1984 1 1984 1 2 3 198 18 855 1969 1990 5 1 448 1917 19241968 116 5 12 374

More information

彰化縣九十一年運動大會目錄

彰化縣九十一年運動大會目錄 彰 化 縣 政 府 暨 所 屬 機 關 103 年 度 員 工 運 動 會 及 親 子 園 遊 會 技 術 手 冊 主 辦 單 位 : 彰 化 縣 政 府 承 辦 單 位 : 彰 化 縣 舊 館 國 民 小 學 比 賽 日 期 : 民 國 103 年 10 月 4 日 ( 星 期 六 ) 地 點 : 彰 化 縣 立 體 育 場 目 錄 1. 運 動 會 會 場 平 面 圖 園 遊 會 場 地 配 置

More information

1 1992 1988 5 1995 2 1992 2 1995 9 1966 1988 5 1995 9 1988 4 1995 9 1988 4 1988 5 1995 9 1995 4 1995 4 1990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CA1B0CAA6A8AA47B3F8A769AED1>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CA1B0CAA6A8AA47B3F8A769AED1> 復 旦 高 級 中 學 103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服 務 學 習 活 動 成 果 報 告 書 服 務 日 期 : 103 年 5 月 30 日 服 務 單 位 : 伊 甸 基 金 會 服 務 時 數 :2 小 時 服 務 人 數 :40 人 預 期 受 益 人 數 : 一 服 務 單 位 簡 介 (150 ~300 字 ) 伊 甸 秉 持 服 務 弱 勢 見 證 基 督 推 動 雙 福 領

More information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

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 中 国 医 学 科 学 院 病 原 生 物 学 研 究 所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暂 行 办 法 (2012.05) 为 贯 彻 落 实 关 于 印 发 <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国 人 部 发 [2006]70 号 ) 关 于 印 发 <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实 施 意 见 > 的 通 知 ( 国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E1E9C7F8C8CBC0CDB9ABA1B232303130A1B3313433BAC5B9D8D3DAD3A1B7A2A1B6E1E9BDADC7F8CAC2D2B5B5A5CEBBB8DACEBBC9E8D6C3B9DCC0EDCAB5CAA9B7BDB0B8A1B7B5C4CDA8D6AA>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E1E9C7F8C8CBC0CDB9ABA1B232303130A1B3313433BAC5B9D8D3DAD3A1B7A2A1B6E1E9BDADC7F8CAC2D2B5B5A5CEBBB8DACEBBC9E8D6C3B9DCC0EDCAB5CAA9B7BDB0B8A1B7B5C4CDA8D6AA> 中 共 衢 州 市 衢 江 区 委 组 织 部 衢 州 市 衢 江 区 人 事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局 文 件 衢 区 人 劳 公 2010 143 号 中 共 衢 州 市 衢 江 区 委 组 织 部 衢 州 市 衢 江 区 人 事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局 关 于 印 发 衢 江 区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乡 镇 ( 街 道 ), 区 级 有

More information

一 本 所 新 闻 1.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发 布 关 于 适 用 < 中 华 人 本 所 诉 讼 与 仲 裁 专 业 委 员 会 与 北 京 工 业 大 学 联 合 主 办 商 标 法 实 务 研 讨 会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 二 ) 该 司 法 解

一 本 所 新 闻 1.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发 布 关 于 适 用 < 中 华 人 本 所 诉 讼 与 仲 裁 专 业 委 员 会 与 北 京 工 业 大 学 联 合 主 办 商 标 法 实 务 研 讨 会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 二 ) 该 司 法 解 诉 讼 与 仲 裁 简 讯 目 录 一 本 所 新 闻 中 伦 文 德 诉 讼 与 仲 裁 专 业 委 员 会 与 北 京 工 业 大 学 联 合 主 办 商 标 法 实 务 研 讨 会 二 立 法 动 态 1.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发 布 关 于 适 用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 若 干 问 题 的 解 释 ( 二 ) 2.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More information

76 宣 城 年 鉴 种 权 专 项 执 法 行 动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执 法 年 活 动 ) 组 织 开 展 了 自 查 自 纠 和 集 中 整 治 活 动 印 发 了 关 于 开 展 2009 年 放 心 农 资 下 乡 进 村 宣 传 周 活 动 的 通 知, 组 织 开 展 第 五

76 宣 城 年 鉴 种 权 专 项 执 法 行 动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执 法 年 活 动 ) 组 织 开 展 了 自 查 自 纠 和 集 中 整 治 活 动 印 发 了 关 于 开 展 2009 年 放 心 农 资 下 乡 进 村 宣 传 周 活 动 的 通 知, 组 织 开 展 第 五 农 业 和 农 村 经 济 能 力 及 农 民 收 入 稳 定 性 得 到 加 强 综 述 概 况 2009 年, 全 市 实 现 农 业 增 加 值 78.2 亿 元, 一 二 三 产 业 结 构 由 上 年 的 18.9 42.5 38.6 变 为 18.1 43.5 38.4 全 市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5632 元, 增 长 10.3%, 高 于 全 省 1100 元, 超 过 增

More information

語文學習領域─本國語文(國語文)

語文學習領域─本國語文(國語文)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綱 要 語 文 學 習 領 域 ( 國 語 文 ) ( 一 ) 理 念 1. 培 養 學 生 正 確 理 解 和 靈 活 應 用 本 國 語 言 文 字 的 以 使 學 生 具 備 良 好 的 聽 說 讀 寫 作 等, 並 能 使 用 語 文, 充 分 表 情 達 意, 陶 冶 性 情, 啟 發 心 智, 解 決 問 題 2. 培 養 學 生 有 效 應 用 華

More information

目 次 序 1 法 法 皆 通, 本 來 如 是! 13 解 行 都 要 和 菩 提 心 相 應 19 2011. 05. 09 第 一 天 開 示 之 一 1.1 丟 掉 包 袱, 發 心 修 行 1.2 真 放 下 有 智 慧 大 慈 悲 2 發 精 進 心, 沒 有 成 不 了 的 道 業 27 2011. 05. 09 第 一 天 開 示 之 二 2.1 不 要 認 為 自 己 不 是 一

More information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渊 第 三 期 冤 中 共 六 盘 水 市 委 讲 师 团 编 2016 年 3 月 15 日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辑 音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淫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 冤 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12 号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More information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冀 政 函 2016 10 号 河 北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提 请 审 议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的 议 案 省 人 大 常 委 会 : 河 北 省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修 正 案 ( 草 案 ) 已 经 2016 年 2 月 23 日 省 政 府 第 76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现 提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ᄐ↓ᅯᄎ2015ᅣ↑ᄇ﾿ᅢᅤᅯ녜 ̄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More information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五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六

More information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北 华 校 字 [2016]13 号 北 华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办 法 为 做 好 我 校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规 范 招 生 工 作 程 序, 加 强 招 生 制 度 建 设,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条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关 于 公 司 的 基 本 规 定 第 2 条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关 于 公 司 的 立 法 第 3 条 本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第 4 条 公 司 的 名 称 和 住 所 第 5 条 公 司 的 责 任 第 6 条 公 司 的 代 表 处 和 分 公 司 第 7 条 子 公 司 第 8 条 附 属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机 构 设 置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More information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师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计划 数 学 与 统 计 学 院 教 师 支 部 两 学 一 做 学 习 教 育 实 施 计 划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办 公 厅 关 于 在 全 体 党 员 中 开 展 学 党 章 党 规 学 系 列 讲 话, 做 合 格 党 员 学 习 教 育 方 案 的 精 神 和 普 院 党 发 2016 13 号 文 件 关 于 印 发 < 在 全 校 党 员 中 开 展 学 党 章 党 规 学 系 列 讲

More information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锡 职 院 资 2016 2 号 关 于 印 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院 部 : 现 将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6 年 3 月 28 日 - 1 - 无 锡 职 业 技

More information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省安委会2015冬防工作方案.doc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文 件 鲁 安 发 2015 39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2015 年 全 省 冬 春 火 灾 防 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为 切 实

More information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南 昌 大 学 人 事 处 2015 年 7 月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 家 邮 政 局 部 门 预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邮 政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More information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国家邮政局2010年部门预算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2015 年 )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浙 江 省 邮 政 管 理 局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More information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11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 社 会 保 障 局 权 责 清 单 ( 2015年 版 ) 韶 关 市 人 民 政 府 前 言 编 制 权 责 清 单 是 国 家 省 市 部 署 的 一 项 重 大 改 革 任 务 2015 年 8 月, 市 委 办 和 市 政 府 办 联 合 印 发 关 于 推 行 市 县 政 府 工 作 部 门 权 责 清 单 制 度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对 权 责 清 单 工 作 进 行 了 部 署

More information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 亚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5 年 9 月 一 代 建 制 的 定 义 二 代 建 范 围 规 定 三 代 建 单 位 入 库 资 格 及 要 求 四 代 建 单 位 的 职 责 七 代 建 单 位 管 理 费 拨 付 和 计 算 五 代 建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程 序 六 资 金 管 理 与 监 督 八 项 目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款 拨 付 九 代 建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B7B9FAD6D832303135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9FABBB7B9FAD6D832303135CBB6CABFB8B4CAD4B7BDB0B8312E646F63> 生 物 地 质 与 环 境 地 质 国 家 重 点 实 验 室 2015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方 案 为 了 保 证 我 室 本 年 度 硕 士 研 究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 教 学 2014 13 号 ) 和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教 育 部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二 〇 一 三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1 财 政 拨 款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前 言 规 章 制 度 是 指 一 个 集 体 为 了 一 个 共 同 的 目 标, 要 求 成 员 共 同 遵 守 的 规 则, 法 规, 也 是 这 个 集 体 按 一 定 程 序 办 事 的 规 章, 具 有 一 定 的 约 束 力 和 强 制 性 建 立 建 全 规 章 制 度 能 保 证 各 项 工 作 有 秩 序 有 成 效 地 进 行, 使 工 作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提 高 工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梅 花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0873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1 2 / 22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季 度 报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2008 年 度 电 价 执 行 情 况 监 管 报 告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二 九 年 十 月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More information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简 报 (2011 年 第 一 期 )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务 处 2011 年 7 月 本 期 要 目 教 学 新 闻 王 曙 燕 教 授 荣 获 陕 西 省 教 学 名 师 称 号 2010 2011 年 中 央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及 申 报 情 况 人 民 邮 电 出 版 社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材 出 版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