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頁 ( 一 ) 背 景 簡 介 3 ( 二 ) 評 估 安 排 2.1 評 估 形 式 報 考 安 排 4 ( 三 ) 理 論 ( 筆 試 ) 評 估 範 圍 3.1 理 論 評 估 範 疇 理 論 知 識 範 圍 涵 蓋 內 容 範 例 題 目 7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目 錄 頁 ( 一 ) 背 景 簡 介 3 ( 二 ) 評 估 安 排 2.1 評 估 形 式 報 考 安 排 4 ( 三 ) 理 論 ( 筆 試 ) 評 估 範 圍 3.1 理 論 評 估 範 疇 理 論 知 識 範 圍 涵 蓋 內 容 範 例 題 目 7"

Transcription

1 中 國 廣 東 省 職 業 技 能 鑑 定 指 導 中 心 暨 香 港 職 業 訓 練 局 美 容 業 一 試 多 證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專 業 能 力 評 估 考 生 手 冊 2016 年 7 月

2 目 錄 頁 ( 一 ) 背 景 簡 介 3 ( 二 ) 評 估 安 排 2.1 評 估 形 式 報 考 安 排 4 ( 三 ) 理 論 ( 筆 試 ) 評 估 範 圍 3.1 理 論 評 估 範 疇 理 論 知 識 範 圍 涵 蓋 內 容 範 例 題 目 7 ( 四 ) 實 務 評 估 安 排 及 評 分 標 準 4.1 時 間 分 佈 及 評 估 次 序 評 分 準 則 一 般 要 求 評 估 大 綱 及 評 分 標 準 個 別 評 估 項 目 之 指 定 要 求 ( 五 ) 考 生 須 知 5.1 一 般 規 則 惡 劣 天 氣 安 排 : 颱 風 及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30 ( 只 適 用 於 香 港 ) ( 六 ) 儀 器 工 具 及 用 品 安 排 6.1 評 估 中 心 提 供 之 儀 器 工 具 及 用 品 安 排 考 生 自 備 工 具 及 物 品 ( 七 ) 模 特 兒 安 排 35 附 錄 (i) 實 務 評 估 流 程 (ii) 評 估 中 心 儀 器 照 片 (iii) 模 特 兒 分 析 表 (iv) 模 特 兒 家 長 / 監 護 人 同 意 書 46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2

3 ( 一 ) 背 景 簡 介 1.1 香 港 職 業 訓 練 局 ( 職 訓 局 ) 及 廣 東 省 職 業 技 能 鑑 定 指 導 中 心 ( 技 能 鑑 定 中 心 ) 由 二 零 一 一 年 開 始 探 討 兩 地 資 歷 互 認, 並 選 定 美 容 業 及 美 髮 業 為 試 點 行 業, 先 行 發 展 一 試 多 證 評 估 其 後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延 伸 至 印 刷 業 及 安 老 服 務 業 1.2 一 試 多 證 以 統 一 的 考 試 項 目 及 評 分 要 求 進 行 評 估, 申 請 人 可 選 擇 到 職 訓 局 或 技 能 鑑 定 中 心 報 考 取 得 合 格 的 成 績 後, 申 請 人 可 同 時 獲 取 香 港 專 業 能 力 評 估 和 國 家 職 業 資 格 之 證 書 ; 假 若 該 行 業 發 展 的 的 項 目 有 第 三 證, 申 請 人 會 再 獲 發 一 張 具 有 國 際 專 業 水 準 之 第 三 證 1.3 推 行 一 試 多 證 旨 在 配 合 內 地 和 香 港 的 人 力 資 源 發 展, 長 遠 而 言, 希 望 達 到 以 下 的 目 標 : 協 助 行 業 提 升 從 業 員 的 專 業 能 力 達 到 國 際 水 平 釐 定 從 業 員 技 術 標 準, 使 從 業 員 取 得 國 際 認 可 資 格 認 定 從 業 員 專 業 能 力, 協 助 僱 主 尋 找 合 適 人 才 提 供 一 個 合 適 平 臺, 鼓 勵 終 身 學 習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加 強 就 業 競 爭 能 力 1.4 現 時, 美 容 業 及 美 髮 業 已 獲 得 三 方 認 證, 包 括 :(i) 香 港 專 業 能 力 評 估,(ii) 國 家 職 業 資 格 及 (iii) 國 際 專 業 標 準 聯 盟 (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Standards Network, ipsn), ipsn 現 有 多 個 成 員 國, 如 : 澳 洲 紐 西 蘭 日 本 和 中 國 香 港 等 1.5 通 過 一 次 考 核, 合 格 的 考 生 將 獲 得 三 張 證 書 :(i) 香 港 專 業 能 力 評 估 證 書,(ii) 中 國 國 家 職 業 資 格 證 書 及 (iii) ipsn 證 書, 考 生 取 得 三 項 證 書 亦 證 明 其 職 業 技 能 水 準 獲 各 地 認 可, 達 到 取 得 技 能 護 照 的 終 極 目 標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3

4 ( 二 ) 評 估 安 排 2.1 評 估 形 式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之 評 估 分 為 理 論 及 實 務 評 估 兩 部 份 (a) 理 論 知 識 ( 筆 試 ) 分 為 下 列 兩 個 範 疇 : 形 式 第 一 部 份 美 容 業 安 全, 健 康 及 環 保 理 論 知 識 單 項 選 擇 題 ( 所 有 試 題 均 須 作 答 ) 第 二 部 份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理 論 知 識 單 項 選 擇 題 ( 所 有 試 題 均 須 作 答 ) 試 題 題 目 30 題 70 題 考 試 時 間 30 分 鐘 60 分 鐘 合 格 分 數 60 分 60 分 (b) 實 務 評 估 項 目 包 括 以 下 單 元 : i. 基 本 身 體 護 理 暨 非 永 久 脫 毛 護 理 ( 腋 下 及 小 腿 ) ii. 面 部 護 理 暨 手 足 護 理 iii. 化 粧 技 巧 ( 晚 粧 ) 上 述 評 估 項 目 分 為 三 節 進 行, 詳 細 請 參 閱 第 四 部 份 的 實 務 評 估 安 排 2.2 報 考 安 排 報 考 安 排 請 參 照 申 請 指 引 及 申 請 表 格 或 瀏 覽 專 業 能 力 評 估 網 址 :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4

5 ( 三 ) 理 論 ( 筆 試 ) 評 估 範 圍 3.1 理 論 知 識 分 為 兩 個 範 疇 第 一 部 份 美 容 業 安 全, 健 康 及 環 保 理 論 知 識 1. 公 眾 衛 生 知 識 2. 一 般 場 所 安 全 守 則 3. 電 器 安 全 守 則 4. 消 毒 方 法 及 程 序 5. 一 般 傳 染 病 的 傳 播 及 預 防 6. 一 般 職 安 健 環 保 及 危 險 品 條 例 7. 急 救 常 識 第 二 部 份 理 論 知 識 ( 美 容 護 理 纖 體 及 身 體 護 理 服 務 ) 1. 解 剖 及 生 理 學 2. 基 礎 知 識 3. 美 容 儀 器 4. 面 部 按 摩 5. 面 部 護 理 6. 漂 染 睫 毛 及 眉 毛 7. 手 部 及 足 部 按 摩 8. 手 足 護 理 服 務 9. 非 永 久 脫 毛 護 理 10. 化 粧 服 務 ( 日 粧 及 晚 粧 ) 11. 身 體 按 摩 12. 美 體 儀 器 13. 美 體 護 理 14. 顧 客 服 務 3.2 理 論 知 識 參 考 範 圍 涵 蓋 內 容 理 論 知 識 參 考 範 圍 涵 蓋 內 容 1. 解 剖 及 生 理 學 手 部 及 足 部 的 骨 骼 各 肌 肉 系 統 的 基 本 結 構 皮 膚 構 造 及 病 變 基 本 知 識 基 本 人 體 結 構 及 生 理 系 統 各 種 指 / 趾 甲 異 常 和 病 變 基 本 知 識 頭 部 骨 骼 與 面 部 肌 肉 的 結 構 基 本 知 識 2. 基 礎 知 識 職 業 道 德 及 員 工 守 則 美 容 護 理 基 本 知 識 美 容 服 務 種 類 及 功 效 美 容 產 品 種 類 成 份 及 功 效 各 種 皮 膚 種 類 及 護 理 基 本 皮 膚 護 理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5

6 理 論 知 識 參 考 範 圍 涵 蓋 內 容 美 甲 及 手 足 的 基 本 護 理 技 巧 及 常 見 問 題 美 甲 及 手 足 護 理 產 品 標 籤 及 工 具 化 粧 品 標 籤 及 常 見 成 份 運 用 色 彩 學 於 化 粧 色 彩 學 基 本 知 識 分 析 體 態 及 評 估 體 重 標 準 正 確 量 度 體 型 美 體 用 品 成 份 的 功 效 基 礎 營 養 學 一 般 健 康 食 品 的 產 品 資 料 3. 美 容 儀 器 一 般 美 容 儀 器 運 用 流 程 及 技 巧 4. 面 部 按 摩 基 本 面 部 肩 頸 按 摩 各 種 頭 部 按 摩 的 發 展 及 功 效 按 摩 對 促 進 血 液 淋 巴 循 環 系 統 的 關 係 一 般 面 部 按 摩 護 理 流 程 及 技 巧 5. 面 部 護 理 護 理 前 的 皮 膚 測 試 一 般 美 容 護 理 流 程 及 技 巧 面 膜 種 類 與 成 份 漂 染 睫 毛 及 眉 毛 流 程 及 技 巧 7. 手 部 及 足 部 按 摩 基 本 手 部 按 摩 流 程 及 技 巧 基 本 足 部 按 摩 流 程 及 技 巧 8. 手 足 護 理 服 務 美 甲 及 手 足 護 理 儀 器 基 本 指 / 趾 甲 修 飾 流 程 及 技 巧 9. 非 永 久 脫 毛 護 理 非 永 久 性 脫 毛 流 程 及 技 巧 10. 化 粧 服 務 ( 日 粧 及 晚 粧 ) 應 用 一 般 化 粧 品 及 工 具 臉 型 輪 廓 修 飾 及 美 化 五 官 粧 容 設 計 基 本 知 識 眉 型 設 計 及 修 飾 基 本 日 粧 流 程 及 技 巧 晚 粧 技 巧 流 程 及 技 巧 配 戴 假 眼 睫 毛 11. 身 體 按 摩 按 摩 對 促 進 血 液 淋 巴 循 環 系 統 的 關 係 一 般 身 體 按 摩 護 理 12. 美 體 儀 器 一 般 美 體 儀 器 運 用 流 程 及 技 巧 13. 美 體 護 理 護 理 前 的 皮 膚 測 試 一 般 美 體 護 理 流 程 及 技 巧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6

7 理 論 知 識 參 考 範 圍 14. 顧 客 服 務 顧 客 服 務 基 本 知 識 處 理 客 戶 關 係 客 戶 諮 詢 服 務 涵 蓋 內 容 3.3 下 列 為 題 目 範 例, 供 考 生 參 考 第 一 部 份 : 美 容 業 安 全, 健 康 及 環 保 理 論 知 識 正 確 答 案 1. 火 警 發 生 時 應 怎 樣 逃 生? a. 應 找 最 近 的 緊 急 出 口 b. 應 找 最 近 的 升 降 機 逃 生 c. 等 待 消 防 員 帶 到 安 全 地 方 d. 靜 觀 其 變 a 2. 當 美 容 師 做 電 療 前 應 要 做 些 什 麼? a. 檢 查 及 確 保 儀 器 安 全 運 作 b. 清 潔 美 容 儀 器 c. 關 掉 所 有 儀 器 d. 蓋 住 所 有 儀 器 a 第 二 部 份 : 美 容 護 理 纖 體 及 身 體 護 理 服 務 理 論 知 識 1. 法 拉 迪 電 流 是 : a. 交 流 電 b. 穩 定 直 流 電 c. 中 斷 直 流 電 d. 混 合 電 流 c 2. 按 撫 法 的 應 用 為 : a. 鬆 弛 作 用 b. 提 神 作 用 c. 刺 激 作 用 d. 暖 和 作 用 a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7

8 ( 四 ) 實 務 評 估 安 排 及 評 分 標 準 4.1 時 間 分 佈 及 評 估 次 序 項 目 準 備 時 間 ( 分 鐘 ) 評 估 時 間 ( 分 鐘 ) 總 結 時 間 ( 分 鐘 ) 總 計 ( 分 鐘 ) ( 一 ) 基 本 身 體 護 理 及 非 永 久 脫 毛 ( 二 ) 面 部 護 理 及 手 足 護 理 ( 三 ) 化 粧 技 巧 評 分 準 則 整 體 合 格 分 數 60% 個 別 評 估 項 目 1. 評 分 是 根 據 :(i) 是 否 完 成 每 個 步 驟 (ii) 步 驟 要 求 是 否 正 確 及 (iii) 效 果 如 何 為 基 礎 2. 必 須 取 有 60% 合 格 分 數, 才 可 取 得 整 體 合 格 3. 口 試 部 份 : 考 評 員 於 部 份 項 目 向 考 生 提 問 相 關 安 全 及 理 論 基 礎 知 識 4. 關 鍵 性 部 份 ; 若 護 理 過 程 中 令 模 特 兒 受 傷 而 需 要 停 止 護 理 並 進 行 急 救 或 沒 有 正 確 及 安 全 使 用 儀 器, 將 評 為 不 合 格 5. 於 某 重 要 步 驟 中 設 有 最 低 要 求, 即 是 該 部 份 必 須 取 得 75% 合 格 分 數, 才 評 為 合 格 4.3 一 般 要 求 項 目 一 般 要 求 1. 安 全 及 衞 生 消 毒 用 的 酒 精 含 量 不 低 於 75%, 如 非 原 裝 瓶, 必 須 註 明 酒 精 含 量 於 護 理 過 程 中 與 模 特 兒 接 觸 的 物 件, 包 括 雙 手 清 潔 及 護 膚 產 品 化 粧 品 儀 器 盛 載 的 器 皿 都 要 消 毒 保 持 工 具 車 整 齊 掌 握 清 潔 用 品 及 護 膚 品 的 知 識, 參 考 包 裝 所 列 明 成 份 和 效 果, 選 擇 適 合 模 特 兒 的 皮 膚 產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8

9 項 目 2. 服 務 及 專 業 態 度 一 般 要 求 品 瞭 解 不 同 儀 器 的 功 能, 因 應 模 特 兒 不 同 部 位 的 皮 膚 性 質, 選 擇 合 適 的 儀 器 使 用 儀 器 前, 考 生 要 於 自 己 / 客 人 身 上 作 測 試 應 將 儀 器 先 撥 歸 0, 再 調 節 至 適 合 度 數 ( 各 儀 器 測 試 要 求 可 參 閱 4.4 評 分 標 準 ) 如 考 生 採 用 非 原 裝 容 器, 必 須 以 詳 細 標 籤 註 明 其 名 稱 及 成 份 要 注 意 儀 器 的 擺 設, 例 如 : 電 源 附 近 不 應 有 水 使 用 儀 器 時 應 注 意 模 特 兒 的 安 全, 例 : 如 有 明 顯 的 微 細 血 管 問 題 要 採 取 適 當 保 護 措 施 ; 儀 器 與 面 部 有 適 當 距 離 等 所 有 棄 置 物 品 均 須 放 入 個 人 的 垃 圾 桶, 完 成 每 個 獨 立 項 目 後, 收 拾 工 作 間 時 需 將 垃 圾 袋 包 紮 好, 並 放 置 於 評 估 中 心 提 供 之 大 型 垃 圾 箱 與 模 特 兒 保 持 溝 通, 讓 她 了 解 護 理 程 序 和 原 因 整 個 護 理 過 程 中, 考 生 與 模 特 兒 需 保 持 溝 通, 使 模 特 兒 了 解 所 接 受 的 護 理 程 序 和 原 因, 並 關 心 模 特 兒 的 需 要 和 反 應 考 生 需 使 用 適 當 物 品 保 護 模 特 兒 的 衣 物, 避 免 弄 髒 或 沾 上 化 粧 品 過 程 中 妥 善 照 顧 客 人, 適 當 保 護 模 特 兒 的 身 體, 以 免 走 光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9

10 4.4 評 估 大 綱 及 評 分 標 準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 一 ) 基 本 準 備 工 作 在 評 估 開 始 前, 準 備 其 工 作 間 ( 例 如 : 將 有 關 工 具 身 體 護 理 進 行 消 毒 將 產 品 工 具 儀 器 擺 放 於 適 當 的 位 及 非 永 久 置 ) 脫 毛 根 據 健 康 和 衛 生 要 求, 為 考 生 和 客 人 準 備 療 程 ( 適 用 於 各 個 項 目 ) (a) 招 呼 客 人 / 舒 適 坐 下 ( 等 待 度 身, 無 須 躺 下 )/ 保 護 客 人 以 免 走 光 / 準 備 用 品 及 產 品 (b) 確 保 客 人 / 考 生 已 卸 除 首 飾 ( 如 適 用 ) (c) 考 生 已 符 合 美 容 師 儀 容 要 求, 包 括 : 穿 著 整 潔 服 裝, 保 持 指 甲 整 潔, 已 紮 / 束 起 頭 髮 及 操 作 時 帶 上 口 罩 等 (d) 操 作 過 程 符 合 衛 生 要 求, 用 已 消 毒 的 產 品 刮 匙 取 用 足 夠 的 護 膚 品 所 有 工 具 要 從 紫 外 光 消 毒 櫃 取 出 及 再 用 75% 酒 精 消 毒 備 用 準 備 工 具 及 環 境 ( 包 括 工 具 消 毒 ) 客 人 需 穿 上 貼 身 衣 服 或 圍 巾 進 行 身 體 量 度 顧 客 分 析 限 時 10 分 鐘 內, 為 客 人 記 錄 一 般 護 理 資 料 (a) 正 確 填 寫 分 析 表 (b) 有 禮 貌 地 向 客 人 提 取 相 關 資 料 療 程 開 始 後, 不 可 再 更 改 / 填 寫 任 何 資 料 完 成 後, 安 排 客 人 到 按 摩 床 上 躺 下, 並 蓋 上 毛 巾 保 護 客 人 口 試 範 圍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10

11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身 體 清 潔 於 護 理 前 為 顧 客 清 潔 ( 局 部 : 背 部 磨 砂 ) (a) 以 洗 面 乳 或 於 蒸 氣 消 毒 櫃 取 出 熱 毛 巾 清 潔 背 部 均 可 (b) 過 程 動 作 正 確 及 將 磨 砂 徹 底 抹 淨 一 般 身 體 按 摩 背 部 及 腿 部 ( 單 腳 )( 共 15 分 鐘 ) 此 部 份 設 有 最 低 要 求, 考 生 必 須 完 成 所 有 步 驟 及 達 到 基 本 要 求 按 摩 技 巧 整 個 過 程 讓 客 人 感 到 舒 適 和 被 尊 重 : (a) 只 可 露 出 護 理 位 置, 其 他 位 置 要 用 毛 巾 覆 蓋 (b) 沒 有 將 毛 巾 大 力 翻 起 或 蓋 著 按 摩 次 序 流 暢 : (a) 對 按 摩 動 作 純 熟 (b) 沒 有 中 途 思 考 下 一 個 動 作 而 暫 停, 動 作 與 動 作 之 間 有 用 按 撫 法 去 接 合 (c) 按 摩 到 每 一 個 指 定 的 部 位.. 全 腿 及 全 背 維 持 按 摩 動 作 的 韻 律 感 : (a) 雙 手 與 客 人 保 持 接 觸 (b) 韻 律 要 一 致, 不 可 時 快 時 慢 (c) 施 力 適 宜, 速 度 頻 率 合 理 動 作 與 動 作 之 間 有 用 按 撫 法 去 接 合 提 供 舒 適 的 按 摩 壓 力 ( 力 度 適 宜 ), 照 顧 客 人 感 受, 包 括 : (a) 詢 問 按 摩 力 度 是 否 適 合 (b) 於 較 疲 勞 位 置 較 用 力 口 試 範 圍 按 摩 手 法 及 作 用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11

12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c) 使 用 敲 擊 動 作 時 需 避 開 骨 位 置 按 摩 過 程 中 維 持 正 確 的 姿 勢 : (a) 保 持 腰 部 挺 直, 用 身 體 推 動 雙 手 出 力 (b) 床 之 高 度 要 正 確 完 成 後, 照 顧 客 人 穿 回 外 袍 坐 回 椅 子 及 喝 水 ( 必 須 詢 問 客 人 是 否 喝 水, 視 客 人 需 要 而 提 供 ) 美 體 儀 器 運 用 陰 陽 電 離 子 導 入 / 導 出 儀 真 空 吸 引 器 此 部 份 設 有 最 低 要 求, 考 生 必 須 完 成 所 有 步 驟 及 達 到 基 本 要 求 若 不 安 全 試 用 / 使 用 儀 器, 整 個 評 估 項 目 會 評 為 不 合 格 * 儀 器 運 用 按 分 析 需 要, 進 行 局 部 纖 體 護 理 進 行 儀 器 的 消 毒 正 確 選 擇 儀 器 及 遵 守 其 安 全 守 則 使 用 儀 器 ( 包 括 確 定 儀 器 已 關 閉 才 接 上 電 源 ) * 陰 陽 電 離 子 導 入 / 導 出 儀 : 考 生 需 將 正 負 極 棒 互 相 觸 碰 並 於 自 己 身 上 測 試 儀 器, 完 成 後 隨 即 關 掉 及 消 毒 儀 器 療 程 前, 將 儀 器 放 於 客 人 身 體 上 不 顯 眼 處 測 試 ; 開 機 及 慢 慢 調 節 至 合 適 度 數, 測 試 後 不 一 定 需 要 關 掉 儀 器 便 可 直 接 進 行 療 程 ( 需 與 客 人 溝 通 : 儀 器 運 作 客 人 感 受 ) * 真 空 吸 引 器 : 考 生 首 先 於 自 己 身 上 作 儀 器 測 試, 完 成 後 隨 即 關 掉 及 消 毒 儀 器 於 客 人 身 上 測 試 儀 器, 開 機 前 直 接 放 於 客 人 額 頭 或 適 當 位 置, 然 後 開 機 及 慢 慢 調 節 度 數 ( 需 與 客 人 溝 通 : 儀 器 運 作 客 人 感 受 ) * 口 試 範 圍 儀 器 運 用 身 體 : 陰 陽 電 離 子 導 入 / 導 出 儀 真 空 吸 引 器 : 儀 器 選 擇, 其 功 效 禁 忌 安 全 措 施? 家 居 護 理 建 議 : 家 居 護 理 的 建 議 療 程 後 注 意 事 項 建 議 美 容 院 療 程 及 產 品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12

13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進 行 療 程 前, 考 生 必 須 安 全 地 進 行 儀 器 測 試 若 未 能 安 全 操 作, 考 評 員 會 按 情 況 要 求 考 生 再 次 進 行 測 試, 以 確 定 是 否 不 熟 悉 中 心 提 供 之 儀 器 所 致, 若 兩 次 試 用 儀 器 均 未 能 安 全 操 作, 整 個 項 目 會 評 為 不 合 格 * 使 用 陰 陽 電 離 子 導 入 / 導 出 儀 及 真 空 吸 引 器 時 正 確 地 操 作, 包 括.. 開 機 程 序 正 確, 電 流 調 節 適 宜 及 照 顧 客 人 的 感 受 ( 將 儀 器 先 撥 歸 0 度, 再 調 節 至 適 合 度 數 ), 配 合 適 當 的 產 品 ( 如 適 用 ), 控 制 操 作 時 間 * 展 示 出 正 確 的 動 作 及 時 間 控 制 得 宜 能 正 確 地 向 客 人 解 釋 其 效 用 完 成 工 作 後, 正 確 地 關 機 及 消 毒 儀 器 正 確 地 解 釋 家 居 建 議 非 永 久 脫 毛 護 腋 下 脫 毛 ( 熱 蠟 ) 及 小 腿 脫 毛 ( 暖 蠟 ) 兩 部 份 均 設 有 最 低 要 求, 考 生 必 須 完 成 所 有 步 驟 及 達 到 基 本 要 求 腋 下 脫 毛 開 始 脫 毛 療 程 前, 先 作 溫 度 測 試, 考 生 須 於 自 己 ( 熱 蠟 ) 前 臂 內 側 進 行 溫 度 測 試, 並 於 客 人 上 臂 內 側 進 行 測 試 * 使 用 消 毒 劑 及 爽 身 粉 為 腋 下 脫 毛 前 作 準 備, 如 毛 髮 過 長 (5-12 公 釐 ) 要 先 用 消 毒 過 的 剪 刀 剪 短 運 用 熱 蠟 進 行 腋 下 脫 毛, 確 定 所 有 毛 髮 已 除 掉 療 程 沒 有 導 致 皮 膚 有 傷 口 ( 例 如 出 現 嚴 重 破 損 出 血 狀 況 )* 口 試 範 圍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13

14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在 整 個 療 程 中, 脫 毛 技 巧 是 否 正 確, 包 括 :* (a) 塗 蠟 時 是 逆 毛 髮 生 長 方 向, 起 蠟 時 也 必 須 逆 毛 髮 生 長 方 向 (b) 脫 毛 棒 保 持 45 度 角 (c) 蜜 蠟 的 厚 薄 要 適 中 皮 膚 上 沒 有 餘 蠟 控 制 份 量 以 減 少 浪 費 ( 包 括 在 小 碗 子 內 的 脫 毛 前 清 潔 劑 舒 緩 產 品 及 爽 身 粉 ) 在 整 個 療 程 中, 皮 膚 得 到 支 撐 及 保 護 * 於 整 個 過 程 中 必 須 使 用 手 套 於 取 蠟 時 有 否 滴 蠟 使 用 舒 緩 產 品 小 腿 脫 毛 開 始 脫 毛 療 程 前, 先 作 溫 度 測 試, 考 生 須 於 自 己 ( 暖 蠟 ) 前 臂 內 側 進 行 溫 度 測 試, 並 於 客 人 小 腿 內 側 進 行 測 試 * 使 用 消 毒 劑 為 腳 部 脫 毛 前 作 準 備 運 用 暖 蠟 進 行 小 腿 脫 毛 : 所 有 毛 髮 已 除 掉 ( 必 須 包 括 前 小 腿 及 膝 蓋 ) 療 程 沒 有 導 致 皮 膚 有 傷 口 ( 例 如 出 現 嚴 重 破 損 出 血 狀 況 )* 在 整 個 療 程 中, 脫 毛 技 巧 是 否 正 確, 包 括 :* (a) 塗 蠟 時 是 順 著 毛 髮 生 長 方 向 薄 薄 的 塗 一 層, 利 用 纖 維 紙 適 當 地 將 纖 維 紙 放 好 加 壓 及 逆 毛 撕 出 ; (b) 木 棒 保 持 45 度 角 及 蜜 蠟 的 份 量 愈 薄 愈 好 ; 口 試 範 圍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14

15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c) 進 行 膝 蓋 脫 毛 時 必 將 腳 屈 曲 皮 膚 上 沒 有 餘 蠟 控 制 份 量 以 減 少 浪 費 ( 包 括 在 小 碗 子 內 的 脫 毛 前 清 潔 劑 舒 緩 產 品 及 不 多 於 四 張 纖 維 紙 ) 在 整 個 療 程 中, 皮 膚 得 到 支 撐 及 保 護 * 於 整 個 過 程 中 必 須 使 用 手 套 於 取 蠟 時 有 否 滴 蠟 使 用 舒 緩 產 品 善 後 整 理 工 作 間 保 持 清 潔 及 整 齊 : 考 生 需 要 限 時 於 5 分 鐘 內 收 拾 好 產 品 和 工 具 / 美 容 床 上 的 毛 巾 等 用 品 收 好 / 椅 子, 儀 器 和 美 容 車 整 齊 擺 好 / 綁 好 垃 圾 袋, 否 則 會 被 扣 分 專 業 態 度 在 整 個 護 理 療 程 中 保 持 專 業 態 度, 妥 善 照 顧 客 人 ( 二 ) 面 部 準 備 工 作 在 評 估 開 始 前, 準 備 其 工 作 間 ( 例 如 : 將 有 關 工 具 護 理 及 手 進 行 消 毒 將 產 品 工 具 儀 器 擺 放 於 適 當 的 位 足 護 理 置 ) 根 據 健 康 和 衛 生 要 求, 為 考 生 和 客 人 準 備 療 程 ( 適 用 於 各 個 項 目 ) (a) 招 呼 客 人 / 舒 適 躺 下 / 保 護 客 人 以 免 走 光 / 準 備 用 品 及 產 品 (b) 確 保 客 人 / 考 生 已 卸 除 首 飾 (c) 考 生 已 符 合 美 容 師 儀 容 要 求, 包 括 : 穿 著 整 潔 服 裝, 保 持 指 甲 整 潔, 已 紮 / 束 起 頭 髮 及 操 作 時 帶 上 口 罩 (d) 操 作 過 程 符 合 衛 生 要 求, 用 已 消 毒 的 產 品 口 試 範 圍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15

16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刮 匙 取 用 足 夠 的 護 膚 品 所 有 工 具 要 從 紫 外 光 消 毒 櫃 取 出 及 再 用 75% 酒 精 消 毒 備 用 面 部 護 理 : 考 生 確 定 客 人 已 於 評 估 前 48 小 時 已 進 行 皮 膚 測 試 ( 考 生 必 須 向 考 評 員 表 示 已 向 客 人 確 定 於 療 程 前 已 進 行 了 皮 膚 測 試 ) 20 分 鐘 內 完 成 面 部 清 潔 及 皮 膚 分 析, 完 成 分 析 後 請 舉 手 示 意, 期 間 考 評 員 將 檢 查 潔 面 後 的 情 況, 並 按 分 析 結 果 提 問 口 試 問 題 必 須 在 指 定 時 間 內 完 成 填 寫 皮 膚 分 析 表, 療 程 開 始 後, 不 可 再 更 改 / 填 寫 任 何 資 料, 考 評 員 會 於 完 成 後 簽 署 確 認 於 考 評 員 指 示 下, 方 可 開 始 進 行 深 層 清 潔 護 理 面 部 清 潔 20 分 鐘 內 完 成 面 部 清 潔 及 皮 膚 分 析 為 客 人 進 行 面 部 清 潔, 包 括 卸 粧 完 成 爽 膚 程 序 輕 按 及 爽 膚 皮 膚 分 析 根 據 客 人 的 皮 膚 狀 況,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正 確 使 用 放 大 燈 完 成 填 寫 皮 膚 分 析 表 ( 以 文 字 及 圖, 記 錄 客 人 的 皮 膚 現 狀, 包 括 瑕 疵 / 療 程 計 劃 / 家 居 護 理 建 議 ) 考 生 需 要 以 含 75% 酒 精 成 份 的 消 毒 火 酒 消 毒 放 大 燈 上 下 鏡 面, 再 清 潔 雙 手 以 觸 覺 和 視 覺 進 行 皮 膚 分 析, 如 觸 摸 客 人 的 皮 膚 及 以 目 測 來 進 行 分 析 諮 詢 客 人 時, 開 口 詢 問 客 人 有 關 狀 況, 具 有 良 好 溝 通 技 巧 口 試 範 圍 判 斷 皮 膚 種 類 及 相 關 面 膜 護 理 種 類 家 居 護 理 建 議 完 成 療 程 後 注 意 事 項 建 議 美 容 院 療 程 及 產 品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16

17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考 生 須 正 確 分 析 客 人 的 皮 膚 種 類 狀 況, 並 作 適 當 的 護 理 建 議 及 提 供 產 品 及 家 居 建 議 面 部 儀 器 運 用 : 高 頻 率 陰 陽 電 離 子 導 入 / 導 出 儀 此 部 份 設 有 最 低 要 求, 考 生 必 須 完 成 所 有 步 驟 及 達 到 基 本 要 求 儀 器 應 用 按 皮 膚 分 析 結 果, 正 確 選 擇 儀 器 及 遵 守 其 安 全 守 則 使 用 儀 器, 包 括 使 用 儀 器 前 後 要 消 毒, 確 定 儀 器 位 置 恰 當 及 四 周 圍 沒 有 水 等 * 高 頻 率 : 考 生 需 首 先 於 自 己 身 上 作 儀 器 測 試, 完 成 後 隨 即 關 掉 及 消 毒 儀 器 療 程 前, 將 儀 器 放 於 客 人 面 上 不 顯 眼 處 測 試 ; 開 機 及 慢 慢 調 節 至 合 適 度 數, 測 試 後 不 一 定 需 要 關 掉 儀 器 便 可 直 接 進 行 療 程 * 陰 陽 電 離 子 導 入 / 導 出 儀 : 考 生 需 將 正 負 極 棒 互 相 觸 碰 並 於 自 己 身 上 測 試 儀 器, 完 成 後 隨 即 關 掉 及 消 毒 儀 器 療 程 前, 將 儀 器 放 於 客 人 面 上 不 顯 眼 處 測 試 ; 開 機 及 慢 慢 調 節 至 合 適 度 數, 測 試 後 不 一 定 需 要 關 掉 儀 器 便 可 直 接 進 行 療 程 * 進 行 護 理 前, 考 生 必 須 安 全 地 進 行 儀 器 測 試 若 未 能 安 全 操 作, 考 評 員 會 按 情 況 要 求 考 生 再 次 進 行 測 試, 以 確 定 是 否 因 不 熟 悉 中 心 提 供 之 儀 器, 若 兩 次 試 用 儀 器 均 未 能 安 全 操 作, 整 項 為 不 合 格 * 與 客 人 保 持 良 好 溝 通, 進 行 前 需 與 客 人 講 解 療 程 中 的 操 作 及 應 有 的 感 覺, 並 講 述 客 人 需 注 意 的 事 口 試 範 圍 儀 器 選 擇, 其 功 效 禁 忌 安 全 措 施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17

18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項 及 預 期 反 應 必 須 正 確 操 作 儀 器, 包 括 開 機 程 序 正 確, 電 流 調 節 適 宜 及 照 顧 客 人 的 感 受 ( 將 儀 器 先 撥 歸 0 度, 再 調 節 至 適 合 度 數 ), 正 確 地 運 用 及 操 作 該 儀 器 的 電 極 棒, 及 控 制 操 作 時 間 * 使 用 儀 器 時, 須 過 程 流 暢, 步 驟 清 晰 熟 練, 使 用 中 電 極 棒 時 必 須 緊 貼 客 人 的 皮 膚 完 成 工 作 後, 正 確 地 關 機 及 消 毒 儀 器 與 客 人 保 持 良 好 溝 通, 完 成 後 留 意 客 人 的 反 應 染 眉 毛 及 睫 毛 護 理 ( 抽 考 ) 此 部 份 設 有 最 低 要 求, 考 生 必 須 完 成 所 有 步 驟 及 達 到 基 本 要 求 於 眉 毛 / 睫 毛 護 理 過 程 中, 如 因 不 慎 致 染 劑 濺 入 模 特 兒 眼 部, 或 於 修 眉 過 程 中 有 不 良 反 應, 如 眼 睛 / 皮 膚 敏 感 流 眼 水 紅 斑 輕 度 紅 腫 引 致 模 特 兒 出 現 疼 痛 或 不 適 的 情 況, 必 須 終 止 護 理 並 進 行 適 當 急 救 * 染 眉 毛 詢 問 客 人 有 沒 有 過 敏 或 敏 感 / 是 否 第 一 次 接 受 療 ( 一 對 ) 程 確 定 眉 毛 是 否 清 潔 及 沒 有 油 脂 使 用 適 量 的 染 劑, 整 齊 和 準 確 地 塗 在 眉 毛 上 ( 染 劑 份 量 適 中 平 均, 大 約 5mm 管 狀 染 劑 要 混 合 2 或 3 滴 雙 氧 水 ) 把 所 有 染 劑 洗 去 ( 於 評 分 後, 考 評 員 將 指 示 考 生 可 清 洗 染 劑 才 可 清 洗 ) 若 個 別 客 人 出 現 敏 感 情 況, 應 先 用 凡 士 林 打 底 保 口 試 範 圍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18

19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護, 然 後 才 加 雙 氧 水 完 成 後 是 否 達 到 預 期 效 果, 染 劑 沒 有 沾 污 皮 膚 / 清 潔 無 留 下 染 劑 / 看 見 染 色 後 的 效 果 染 睫 毛 確 定 睫 毛 是 否 清 潔 及 沒 有 油 脂 ( 一 對 ) 選 用 合 適 的 顏 色 染 劑, 令 睫 毛 密 度 和 眼 睛 得 以 美 化 及 改 善 塗 抹 足 夠 厚 度 的 凡 士 林 或 冷 霜, 確 保 眼 睛 周 圍 的 皮 膚 有 足 夠 保 護 使 用 適 量 的 染 劑, 準 確 地 塗 在 眼 睫 毛 上, 確 保 染 劑 均 勻 份 量 適 中, 以 及 塗 抹 染 劑 的 範 圍 適 當 把 所 有 染 劑 清 除 ( 於 評 分 後, 考 評 員 將 指 示 考 生 可 清 洗 染 劑 才 可 清 洗 ) 完 成 後 是 否 達 到 預 期 效 果, 染 劑 沒 有 沾 污 皮 膚 / 清 潔 無 留 下 染 劑 / 看 見 染 色 後 的 效 果 修 眉 面 肩 頸 按 摩 及 面 膜 眼 膜 眉 毛 修 飾 準 備 用 品 工 具 ( 如 : 眉 毛 刷 眉 鉗 鏡 子 清 潔 劑 舒 緩 液 等 ) 及 進 行 消 毒 按 客 人 需 要 進 行 修 眉 : 諮 詢 客 人 的 要 求, 並 選 用 合 適 的 工 具 及 護 理 產 品, 向 客 人 解 釋 修 眉 範 圍 使 用 正 確 的 方 向 手 勢 力 度, 有 效 地 為 客 人 進 行 修 眉, 並 保 護 客 人 的 眼 睛, 視 客 人 需 要 塗 上 舒 緩 產 品 確 定 修 眉 的 效 果 使 客 人 滿 意, 完 成 後 準 備 鏡 子 讓 客 人 觀 看 修 眉 後 的 效 果 面 部 ( 連 肩 頸 部 位 ) 按 摩 : 口 試 範 圍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19

20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限 時 10 分 鐘 內, 替 客 人 按 摩 面 部 頸 部 及 肩 部 按 摩 技 巧 根 據 客 人 的 皮 膚 類 別, 選 用 合 適 的 按 摩 膏 為 客 人 準 備, 使 用 毛 巾 ( 或 即 棄 包 頭 浴 帽 ) 包 好 頭 髮 取 用 足 夠 的 按 摩 產 品, 於 按 摩 時 均 勻 地 塗 抹 於 按 摩 部 位, 如 因 按 摩 產 品 量 太 少, 澀 手 不 流 暢, 應 適 時 添 加 用 量, 期 間 考 生 可 舉 手 示 意 添 加 產 品 須 正 確 地 為 客 人 進 行 按 摩 面 部 頸 部 及 肩 部, 按 摩 至 按 摩 膏 完 全 被 皮 膚 吸 收 按 客 人 皮 膚 狀 況 需 要 進 行 按 摩, 按 摩 動 作 流 暢, 每 次 動 作 轉 換 和 力 度 適 中 : (a) 對 按 摩 動 作 純 熟, 符 合 按 摩 基 本 原 則 : 按 摩 方 向 與 肌 肉 走 向 一 致, 與 皺 紋 垂 直, 從 下 向 上, 從 裏 向 外 (b) 動 作 銜 接 連 貫, 手 指 動 作 服 貼 靈 活 協 調 (c) 根 據 面 部 不 同 部 位 的 特 點, 施 力 適 宜, 速 度 平 穩, 節 奏 頻 率 合 理 必 須 包 括 5 種 傳 統 的 按 摩 動 作 完 成 按 摩 後, 為 客 人 清 潔 乾 淨 並 重 新 包 好 頭 面 膜 ( 包 括 眼 膜 及 頸 膜 ): 根 據 皮 膚 分 析 結 果, 為 客 人 選 擇 合 適 眼 部 及 面 部 的 面 膜 面 膜 只 限 使 用 兩 種 面 膜 : 面 部 及 頸 部 選 用 同 一 款 產 品, 眼 膜 則 使 用 另 一 款 產 品 取 用 適 當 份 量 的 產 品, 有 效 率 地 塗 上 面 膜, 方 向 正 確, 膜 面 光 滑, 邊 緣 清 晰 均 勻 薄 厚 適 中 位 口 試 範 圍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20

21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置 正 確 卸 除 面 膜, 須 徹 底 清 潔 不 留 有 面 膜 的 殘 餘 物 質 爽 膚 後 能 保 持 皮 膚 乾 爽, 以 備 滋 潤 程 式 使 用 保 濕 霜 和 眼 霜 前, 已 確 保 客 人 皮 膚 清 潔 及 得 到 足 夠 保 護 ( 如 包 頭 巾 和 胸 前 毛 巾 是 否 放 置 妥 當 ) 手 足 護 理 :( 抽 考 ) 手 足 護 理 過 程 中, 如 因 不 慎 於 修 剪 時 致 客 人 受 傷 流 血 等, 必 須 終 止 護 理 並 進 行 適 當 急 救 * 手 部 護 理 修 甲 甲 油 ( 單 手 ) 此 部 份 設 有 最 低 要 求, 考 生 必 須 完 成 所 有 步 驟 及 達 到 基 本 要 求 甲 油 清 潔 開 始 修 甲 護 理 前, 先 為 客 人 消 毒 手 部 及 指 甲 清 洗 甲 油 修 甲 形 向 一 個 方 向 銼 甲, 令 指 甲 前 端 平 滑 及 長 度 相 等 指 甲 修 整 至 相 等 長 度 及 客 人 所 需 的 甲 形 甲 皮 護 理 待 考 評 員 檢 查 後 才 開 始 使 用 指 甲 修 護 霜 並 浸 泡, 所 需 時 間 不 少 於 1 分 鐘 及 能 讓 客 人 舒 適 的 使 用 浸 手 器 浸 泡 手 部 在 不 弄 傷 皮 膚 或 指 甲 的 情 況 下, 軟 化 及 修 剪 手 甲 皮 ( 包 括 正 確 地 使 用 工 具 及 將 已 剪 出 的 手 甲 皮 放 在 水 裡 或 濕 棉 花 上 被 檢 查 ) 於 單 手 及 前 臂 使 用 去 角 質 產 品, 然 後 潔 淨 皮 膚 ( 先 由 考 評 員 檢 查 才 開 始 下 一 程 序 ) 手 部 按 摩 選 擇 合 適 的 按 摩 膏, 按 摩 單 手 及 前 臂, 動 作 流 暢 及 平 均 口 試 範 圍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21

22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照 顧 客 人 的 需 要, 操 作 姿 勢 正 確 巴 拿 芬 蠟 護 理 塗 甲 油 為 客 人 塗 上 巴 拿 芬 蠟 後 用 保 鮮 袋 或 保 鮮 紙 包 好, 然 後 帶 上 手 套 或 被 毛 巾 包 好 除 去 巴 拿 芬 蠟, 避 免 殘 留 在 皮 膚 上 注 意 儀 器 安 全 及 衛 生, 不 可 將 廢 物 置 於 儀 器 內 用 洗 甲 水 清 除 甲 面 上 的 油 份 後, 於 甲 面 平 均 塗 上 深 紅 色 甲 油 ( 包 括 底 油 甲 油 及 面 油 ) 不 破 壞 甲 油 下, 完 成 整 個 程 序, 而 油 甲 要 塗 得 平 均 及 沒 出 界 足 部 護 理 修 甲 甲 油 ( 單 腳 ) 此 部 份 設 有 最 低 要 求, 考 生 必 須 完 成 所 有 步 驟 及 達 到 基 本 要 求 甲 油 清 潔 開 始 修 甲 護 理 前, 先 為 客 人 消 毒 足 部 及 趾 甲 清 洗 甲 油 ( 開 始 前 必 須 由 考 評 員 檢 查 各 客 人 ) 修 甲 形 向 一 個 方 向 銼 甲, 令 腳 甲 前 端 平 滑 及 長 度 相 等 趾 甲 修 整 至 相 等 長 度 及 客 人 所 需 的 甲 形 甲 皮 護 理 使 客 人 舒 適 地 使 用 腳 盆 浸 足, 用 毛 巾 / 抹 手 紙 抹 去 多 餘 水 份 把 去 甲 皮 膏 塗 在 甲 面 上 並 打 圈 按 摩 甲 外 皮 在 不 弄 傷 皮 膚 或 趾 腳 甲 的 情 況 下, 軟 化 及 修 剪 趾 甲 皮 於 足 部 使 用 去 角 質 產 品, 然 後 潔 淨 皮 膚 ( 先 由 考 評 員 檢 查 才 開 始 下 一 程 序 ) 腳 部 按 摩 選 擇 合 適 的 按 摩 膏 按 摩 單 腳 及 小 腿 : (a) 韻 律 一 致, 不 會 時 快 時 慢 口 試 範 圍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22

23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b) 照 顧 客 人 的 需 要 (c) 操 作 姿 勢 正 確 (d) 動 作 與 動 作 之 間 有 用 按 撫 法 接 合 塗 甲 油 用 洗 甲 水 清 除 甲 面 上 的 油 份 後, 於 腳 甲 面 平 均 塗 上 底 油 甲 油 ( 必 須 為 深 紅 色 甲 油 ) 及 面 油 不 破 壞 甲 油 下, 完 成 整 個 程 序, 而 甲 油 要 塗 得 平 均 及 沒 出 界 善 後 整 理 工 作 間 保 持 清 潔 及 整 齊 : 考 生 需 要 限 時 於 5 分 鐘 內 收 拾 好 產 品 和 工 具 / 美 容 床 上 的 毛 巾 等 用 品 收 好 / 椅 子, 儀 器 和 美 容 車 整 齊 擺 好 / 綁 好 垃 圾 袋, 否 則 會 被 扣 分 專 業 態 度 在 整 個 護 理 療 程 中 保 持 專 業 態 度, 妥 善 照 顧 客 人 及 姿 勢 正 確 ( 三 ) 化 粧 預 備 工 作 在 評 估 開 始 前, 準 備 其 工 作 間 ( 例 如 : 將 有 關 工 具 技 巧 ( 晚 粧 ) 進 行 消 毒 將 產 品 工 具 儀 器 擺 放 於 適 當 的 位 置 ) 根 據 健 康 和 衛 生 要 求, 為 考 生 和 客 人 準 備 療 程 ( 適 用 於 各 個 項 目 ) (a) 招 呼 客 人 / 安 排 客 人 舒 適 安 坐, 調 較 座 椅 至 適 當 高 度 / 保 護 客 人 ( 如 使 用 圍 巾 及 髮 夾 )/ 準 備 用 品 及 產 品 (b) 考 生 已 符 合 美 容 師 儀 容 要 求, 包 括 : 穿 著 整 潔 服 裝, 保 持 指 甲 整 潔, 已 紮 / 束 起 頭 髮 及 操 作 時 帶 上 口 罩 (c) 操 作 過 程 符 合 衛 生 要 求, 用 已 消 毒 的 產 品 口 試 範 圍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23

24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刮 匙 取 用 足 夠 的 產 品 (d) 消 毒 所 需 工 具 所 有 工 具 要 從 紫 外 光 消 毒 櫃 取 出 及 再 用 75% 酒 精 消 毒 備 用 如 模 特 兒 因 其 他 部 份 護 理 項 目 導 致 皮 膚 有 敏 感 反 應 而 不 能 進 行 化 粧, 考 生 須 以 自 己 為 模 特 兒 進 行 評 估 粧 前 準 備 進 行 整 個 潔 面 程 序 : 清 潔 化 粧 水 及 保 濕 ( 保 濕 指 塗 上 日 霜 或 乳 液 ) 晚 粧 化 粧 步 驟 此 部 份 設 有 最 低 要 求, 考 生 必 須 完 成 所 有 步 驟 及 達 到 基 本 要 求 粉 底 配 合 客 人 膚 色 的 粉 底 以 作 晚 粧 之 用 : 粉 底 顏 色 自 然, 平 滑 厚 薄 適 中 / 均 勻 頸 部 與 身 體 裸 露 部 位 塗 敷 粉 底 均 勻, 與 面 部 自 然 銜 接 遮 瑕 進 行 遮 瑕 以 適 合 應 用 於 晚 粧 : 完 全 遮 蓋 黑 眼 圈 / 斑 印 / 微 細 血 管 / 暗 瘡 碎 粉 配 合 客 人 膚 色 的 碎 粉 以 作 晚 粧 之 用 : 碎 粉 顏 色 及 份 量 均 勻 眉 毛 及 眉 配 合 晚 粧 造 型, 設 計 及 修 飾 眉 型 : 型 眉 型 生 動 自 然 顏 色 配 搭 合 宜 整 體 平 衡, 沒 生 硬 感 口 試 範 圍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24

25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形 狀 配 合 臉 型 眼 影 配 合 客 人 眼 形 的 眼 影 以 作 晚 粧 之 用 : 能 矯 正 或 美 化 眼 形 顏 色 配 搭 合 宜 顏 色 協 調 自 然 整 體 平 衡 眼 線 及 睫 整 潔 地 畫 上 眼 線 及 使 用 睫 毛 液 以 配 合 晚 粧 : 毛 液 顏 色 配 搭 合 宜 形 狀 合 宜 粗 幼 均 勻, 整 體 平 衡 眼 線 與 睫 毛 平 滑 協 調 一 致 及 位 置 正 確 睫 毛 無 沾 上 眼 影 或 碎 粉 睫 毛 液 厚 薄 適 中 假 眼 睫 毛 假 睫 毛 正 確 及 安 全 應 用 : 假 睫 毛 的 顏 色 / 形 狀 配 襯 粧 容 / 沾 貼 穩 妥 / 膠 水 適 量 ) 胭 脂 為 客 人 塗 上 胭 脂 以 配 合 晚 粧 及 臉 形 ( 是 否 配 合 眼 影 顏 色 )( 位 置 / 顏 色 配 合 粧 容 / 平 衡 / 顏 色 協 調 ) 嘴 唇 顏 色 配 合 客 人 的 唇 膏 和 唇 線 作 晚 粧 之 用 : 修 飾 或 美 化 唇 型 顏 色 配 搭 合 宜, 符 合 晚 粧 造 型 配 合 晚 粧 為 客 人 塗 上 唇 彩 : 顏 色 配 搭 合 宜, 增 添 色 彩 份 量 適 宜, 厚 薄 均 勻, 富 美 感 整 體 效 果 整 體 外 觀 與 晚 粧 設 計 一 致 : 口 試 範 圍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25

26 項 目 程 序 評 核 標 準 ( * 為 關 鍵 項 目, 如 未 能 完 成 即 評 為 不 合 格 ) 從 粉 底 到 唇 膏, 顏 色 協 調 達 到 美 化 外 觀 修 飾 技 巧 自 然 具 改 善 效 果 善 後 整 理 考 生 扶 客 人 站 於 工 作 間 前 讓 考 評 員 評 分, 考 生 可 以 開 始 善 後 整 理 工 作 間 保 持 清 潔 及 整 齊 ( 考 生 需 要 限 時 於 5 分 鐘 內 收 拾 好 產 品 和 鏡 位 的 工 具 / 毛 巾 等 用 品 收 好 / 椅 子 整 齊 擺 好 / 綁 好 垃 圾 袋, 否 則 會 被 扣 分 ) 專 業 態 度 在 整 個 護 理 療 程 中 保 持 專 業 態 度, 妥 善 照 顧 客 人 口 試 範 圍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26

27 4.5 個 別 評 估 項 目 之 指 定 要 求 個 別 評 估 項 目 評 分 要 求 基 本 身 體 護 理 關 鍵 性 部 份 : 進 行 護 理 前 必 須 作 儀 器 測 試 ( 各 儀 器 測 試 要 求 可 參 閱 4.4 評 分 標 準 ) 進 行 儀 器 進 行 測 試 時, 若 不 正 確 使 用 及 沒 有 於 考 生 / 客 人 身 上 作 測 試, 考 評 員 會 按 情 況 要 求 考 生 再 做 一 次, 若 兩 次 試 用 儀 器 均 未 能 安 全 操 作, 整 個 項 目 為 不 合 格 若 不 安 全 使 用 儀 器, 整 個 考 核 項 目 為 不 合 格 重 要 步 驟 之 最 低 要 求 ( 必 須 取 得 最 少 75% 分 數 ): 一 般 身 體 按 摩 : 背 部 及 腿 部 ( 單 腳 ) 美 體 儀 器 運 用 非 永 久 脫 毛 護 理 ( 腋 下 及 關 鍵 性 部 份 : 小 腿 ) 開 始 脫 毛 療 程 前, 先 作 溫 度 測 試 (a) 考 生 自 己 前 臂 內 側 進 行 溫 度 測 試 (b) 腋 下 : 於 客 人 上 臂 內 側 進 行 測 試 小 腿 : 於 客 人 小 腿 內 側 進 行 測 試 療 程 沒 有 導 致 皮 膚 有 嚴 重 傷 口 ( 嚴 重 破 損 出 血 ), 如 不 適 當 使 用 凍 / 熱 蠟, 導 致 模 特 兒 皮 膚 出 現 嚴 重 破 損 出 血, 必 須 終 止 護 理 並 進 行 適 當 急 救, 該 項 目 部 份 將 評 為 不 合 格 腋 下 : 塗 蠟 時 是 逆 毛 髮 生 長 方 向, 起 蠟 時 也 必 須 逆 毛 髮 生 長 方 向 小 腿 : 塗 蠟 時 是 順 着 毛 髮 生 長 方 向 薄 薄 的 塗 一 層, 利 用 纖 維 紙 適 當 地 將 纖 維 紙 放 好 加 壓 及 逆 毛 撕 出 在 整 個 療 程 中, 皮 膚 得 到 支 撐 及 保 護 重 要 步 驟 之 最 低 要 求 ( 必 須 取 得 最 少 75% 分 數 ): 腋 下 脫 毛 : 熱 蠟 運 用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27

28 個 別 評 估 項 目 評 分 要 求 小 腿 脫 毛 : 暖 蠟 運 用 面 部 護 理 關 鍵 性 部 份 : 進 行 護 理 前 必 須 作 儀 器 測 試 ( 各 儀 器 測 試 要 求 可 參 閱 4.4 評 分 標 準 ) 進 行 儀 器 進 行 測 試 時, 若 不 正 確 使 用 及 沒 有 於 考 生 / 客 人 身 上 作 測 試, 考 評 員 會 按 情 況 要 求 考 生 再 做 一 次, 若 兩 次 試 用 儀 器 均 未 能 安 全 操 作, 整 個 項 目 為 不 合 格 若 不 安 全 使 用 儀 器, 整 個 考 核 項 目 為 不 合 格 於 眉 毛 / 睫 毛 護 理 過 程 中, 如 因 不 慎 致 染 劑 濺 入 模 特 兒 眼 部, 或 於 修 眉 過 程 中 有 不 良 反 應, 如 眼 睛 / 皮 膚 敏 感 流 眼 水 紅 斑 輕 度 紅 腫 引 致 模 特 兒 出 現 疼 痛 或 不 適 的 情 況, 必 須 終 止 護 理 並 進 行 適 當 急 救, 該 項 目 部 份 將 評 為 不 合 格 重 要 步 驟 之 最 低 要 求 ( 必 須 取 得 最 少 75% 分 數 ): 儀 器 應 用 染 眉 毛 / 染 睫 毛 ( 抽 考 ) 手 足 護 理 關 鍵 性 部 份 : 於 手 足 護 理 過 程 中, 如 因 不 慎 於 修 剪 以 致 模 特 兒 受 傷 流 血 等, 必 須 終 止 護 理 並 進 行 適 當 急 救, 該 項 目 部 份 將 評 為 不 合 格 重 要 步 驟 之 最 低 要 求 ( 必 須 取 得 最 少 75% 分 數 ): 修 手 / 修 腳 ( 抽 考 ) 化 粧 技 巧 ( 晚 粧 ) 重 要 步 驟 之 最 低 要 求 ( 必 須 取 得 最 少 75% 分 數 ): 晚 粧 程 序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28

29 ( 五 ) 考 生 須 知 5.1 一 般 規 則 1. 考 生 須 具 整 齊 的 儀 容 及 服 飾, 如 考 生 未 能 符 合 要 求, 考 評 員 有 權 即 時 終 止 評 估 : 穿 著 白 色 制 服 和 白 鞋 ( 裙 或 褲 皆 可 ) 束 起 長 髮 ( 以 紮 髻 為 主 ) 額 前 不 可 蓄 瀏 海 不 可 佩 戴 任 何 飾 物 手 指 甲 要 短 而 沒 有 甲 油 完 整 日 粧 進 行 實 務 操 作 時 須 佩 戴 口 罩 ( 與 客 人 進 行 諮 詢 時 可 脫 下 口 罩 ) 2. 考 生 必 須 於 指 定 試 場 應 考, 違 規 者 不 得 參 加 評 核 3. 考 生 進 入 試 場 前 須 關 掉 響 鬧 手 錶 傳 呼 機 及 手 提 電 話 4. 考 生 可 攜 帶 自 備 工 具 進 入 試 場 ( 請 參 照 6.2 考 生 自 備 工 具 及 物 品 ) 5. 評 核 期 間, 場 內 工 作 人 員 會 檢 查 考 生 的 身 份 證 明 文 件 ( 或 有 效 護 照 ), 以 核 實 考 生 身 份 未 能 出 示 上 述 證 件, 或 身 份 未 能 核 實 者, 不 得 參 加 技 能 評 核 6. 考 生 在 評 核 開 始 十 五 分 鐘 後 不 會 獲 准 進 入 試 場 7. 考 生 在 評 核 開 始 十 五 分 鐘 後, 須 經 監 考 員 准 許, 方 可 離 開 試 場 ; 評 核 結 束 前 十 五 分 鐘 內, 不 得 離 開 試 場 8. 帶 入 試 場 的 個 人 物 品 如 有 損 失 被 竊 或 毀 壞, 職 業 訓 練 局 概 不 負 責 9. 評 核 期 間, 所 有 私 人 物 品 包 括 溫 習 資 料, 必 須 放 置 在 指 定 地 方 10. 試 場 內 不 得 飲 食 及 吸 煙, 同 時 嚴 禁 拍 照 11. 除 非 獲 監 考 員 批 准, 否 則 考 生 必 須 按 指 定 編 號 就 座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29

30 12. 評 核 結 束 時, 考 生 仍 須 安 靜 就 座, 直 至 監 考 員 收 畢 所 有 試 卷 或 文 件 為 止 13. 考 生 於 評 核 期 間 無 論 以 任 何 方 式 作 弊 不 遵 守 評 核 規 則 或 監 考 員 的 指 示, 均 會 被 取 消 該 次 評 核 資 格 14. 考 生 不 得 拿 走 由 評 估 中 心 提 供 的 工 具 15. 在 評 核 期 間, 考 生 不 可 和 他 人 交 談 或 以 任 何 方 式 傳 達 訊 息 警 告 後 仍 違 反 者, 將 被 終 止 評 核 16. 如 考 生 於 評 估 期 間 做 出 不 適 當 的 行 為 而 導 致 他 人 受 傷, 或 毀 壞 有 關 工 具 / 用 具, 考 評 員 或 職 業 訓 練 局 工 作 人 員 將 立 即 停 止 有 關 行 為, 考 生 有 機 會 被 取 消 考 試 資 格 17. 評 核 結 束 時, 考 生 仍 須 安 靜 就 座, 直 至 考 評 員 完 成 評 核 5.2 惡 劣 天 氣 安 排 : 颱 風 及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 只 適 用 於 香 港 ) 1. 如 天 文 台 在 上 午 六 時 後 至 十 一 時 前 懸 掛 八 號 或 以 上 風 球, 或 發 出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訊 號, 當 日 上 午 八 時 三 十 分 至 下 午 一 時 三 十 分 舉 行 的 所 有 日 間 評 核 將 會 取 消 2. 如 天 文 台 在 上 午 十 一 時 或 以 後 懸 掛 八 號 或 以 上 風 球, 或 發 出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訊 號, 當 日 下 午 一 時 三 十 分 至 六 時 三 十 分 舉 行 的 評 核 將 會 取 消 3. 有 關 延 期 評 核 的 消 息, 考 生 應 留 意 電 台 或 電 視 廣 播 職 業 訓 練 局 會 盡 快 通 知 考 生 新 的 考 試 日 期 及 時 間 4. 如 評 核 開 始 後 懸 掛 八 號 或 以 上 風 球, 或 發 出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訊 號, 評 核 仍 會 繼 續 進 行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30

31 ( 六 ) 儀 器 工 具 及 用 品 安 排 6.1 評 估 中 心 提 供 儀 器 工 具 及 用 品 安 排 儀 器 及 工 具 數 量 ( 每 人 ) ( 一 ) 基 本 身 體 護 理 ( 二 ) 非 永 久 脫 毛 護 理 ( 三 ) 面 部 護 理 ( 四 ) 手 足 護 理 ( 五 ) 化 粧 技 巧 儀 器 及 設 備 1. 皮 膚 放 大 鏡 1 個 2. 高 頻 率 陰 陽 電 離 1 部 子 導 入 / 導 出 儀 3. 陰 陽 電 離 子 導 入 / 其 中 1 部 導 出 儀 真 空 吸 引 器 4. 巴 拿 芬 蠟 機 4 人 共 用 一 部 5. 蠟 機 2 人 共 用 一 部 6. 美 容 按 摩 床 1 張 7. 美 容 椅 1 張 8. 美 容 工 具 車 1 架 9. 化 粧 用 工 作 檯 1 個 10. 高 腳 椅 ( 供 模 特 兒 1 張 用 ) 11. 具 足 夠 光 源 的 鏡 子 1 個 12. 電 源 插 座 足 夠 13. 垃 圾 桶 1 個 14. 評 估 中 心 內 提 供 洗 全 場 手 盤 1-2 個 15. 紫 外 光 消 毒 櫃 全 場 共 用 1 個 16. 毛 巾 消 毒 櫃 全 場 共 用 1 個 工 具 17. 紙 巾 1 盒 18. 保 鮮 袋 足 夠 19. 脫 毛 紙 足 夠 20. 脫 毛 棒 足 夠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31

32 儀 器 及 工 具 數 量 ( 每 人 ) ( 一 ) 基 本 身 體 護 理 ( 二 ) 非 永 久 脫 毛 護 理 ( 三 ) 面 部 護 理 ( 四 ) 手 足 護 理 ( 五 ) 化 粧 技 巧 21. 小 臉 盆 ( 盛 載 水 用 ) 1 個 22. 小 盆 ( 供 腳 部 護 理 1 個 用 ) 用 品 23. 巴 拿 芬 蠟 足 夠 24. 脫 毛 熱 蠟 儀 器 物 足 夠 資 及 工 具 25. 脫 毛 暖 蠟 儀 器 物 足 夠 資 及 工 具 26. 脫 毛 後 用 潔 膚 油 足 夠 27. 脫 毛 後 用 舒 緩 劑 足 夠 6.2 考 生 自 備 工 具 及 物 品 I. 基 本 身 體 護 理 工 具 數 量 ( 每 人 ) 1. 露 肩 膊 美 容 袍 ( 白 色 ) 及 短 褲 ( 白 色 ) ( 供 模 特 兒 穿 著 ) 1 套 2. 白 色 美 容 專 業 制 服 ( 裙 或 褲 皆 可 )( 供 考 生 穿 著 ) 1 套 3. 頭 帶 ( 白 色 或 淺 粉 紅 色 ) 1 條 4. 大 毛 巾 ( 白 色 ) 3 條 5. 小 毛 巾 ( 白 色 ) 6 條 6. 白 色 口 罩 適 量 7. 產 品 刮 匙 適 量 8. 酒 精 ( 清 潔 及 消 毒 用 ) 適 量 9. 一 次 性 用 潔 面 巾 ( 清 潔 身 體 用 ) 適 量 10. 醫 用 手 套 1-2 對 11. 小 碗 1 個 用 品 12. 按 摩 膏 適 量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32

33 II. 非 永 久 脫 毛 護 理 ( 評 估 中 心 將 提 供 儀 器 及 用 品 ) III. 面 部 護 理 工 具 數 量 1. 露 肩 膊 美 容 袍 ( 白 色 ) 及 短 褲 ( 白 色 ) ( 供 模 特 兒 穿 著 ) 1 套 註.. 如 因 天 氣 嚴 寒, 模 特 兒 可 穿 自 己 的 衣 服 並 蓋 上 大 毛 巾, 以 不 防 礙 評 估 為 考 慮 2. 美 容 專 業 制 服 ( 裙 或 褲 皆 可 )( 供 考 生 穿 著 ) 1 套 3. 頭 帶 ( 白 色 或 淺 粉 紅 色 ) 1 條 4. 大 毛 巾 ( 白 色 ) 3 條 5. 小 毛 巾 ( 白 色 ) 6 條 6. 白 色 口 罩 適 量 7. 產 品 刮 匙 適 量 8. 刮 鏟 2 支 9. 吸 管 ( 精 華 素 用 ) 適 量 10. 面 膜 掃 3 支 11. 掃 適 量 12. 酒 精 ( 清 潔 及 消 毒 用 ) 適 量 13. 棉 花 ( 洗 面 及 清 潔 用 ) 適 量 14. 一 次 性 用 潔 臉 巾 ( 洗 面 及 清 潔 用 ) 適 量 15. 棉 簽 適 量 16. 爽 身 粉 適 量 17. 醫 用 手 套 1-2 對 18. 小 碗 1 個 19. 修 眉 工 具 ( 如 : 眉 毛 刷 鉗 子 鏡 子 等 ) 1 套 用 品 數 量 20. 卸 粧 液 * 21. 洗 面 乳 * 22. 爽 膚 水 * 23. 脫 屑 膏 或 磨 砂 膏 * 24. 導 入 精 華 素 * 25. 按 摩 膏 * 26. 面 膜 ( 塗 抹 式, 包 括 眼 膜 頸 膜 )* 27. 日 霜 * 28. 保 濕 霜 * 29. 眼 霜 * 適 量 * 產 品 將 分 為 不 同 皮 膚 類 別 : 中 性 乾 性 油 性 敏 感 暗 瘡 衰 老 及 美 白 類 30. 染 眉 毛 及 睫 毛 劑 套 裝 1 套 31. 修 眉 用 品 ( 如 : 清 潔 劑 舒 緩 液 等 ) 適 量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33

34 IV. 手 足 護 理 工 具 數 量 1. 修 甲 工 具 [ 包 括.. 砂 銼 甲 鉗 推 皮 棒 洗 甲 水 軟 皮 1 套 膏 底 油 光 油 深 色 及 粉 底 系 列 甲 油 ( 紅 色 )] 2. 浸 甲 碗 1 個 3. 小 剪 刀 1 把 4. 小 刀 1 把 5. 手 套 / 毛 巾 ( 巴 拿 芬 蠟 護 理 用 ) 1 對 6. 小 籃 ( 載 修 甲 用 品 用 ) 1 個 用 品 數 量 7. 消 毒 劑 8. 退 皮 霜 9. 舒 緩 修 護 素 10. 滋 潤 防 炎 護 膚 膏 適 量 11. 按 摩 膏 12. 潤 手 露 / 潤 膚 露 V. 化 粧 技 巧 工 具 數 量 1. 化 粧 工 具 1 套 2. 圍 巾 1 條 3. 鏡 子 1 面 用 品 數 量 4. 化 粧 品 [ 包 括 : 卸 粧 液 化 粧 水 保 濕 霜 粉 底 ( 可 用 液 體 粉 底 粉 膏 或 粉 條 ( 不 准 使 用 兩 用 粉 餅 ) 乾 粉 遮 瑕 膏 眼 影 粉 睫 毛 液 假 眼 睫 適 量 毛 眉 筆 胭 脂 唇 膏 化 粧 掃 及 水 彩 碟 等 ] ( 備 註 : 如 考 生 自 備 工 具 及 物 品 不 足, 評 估 中 心 概 不 負 責 )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34

35 ( 七 ) 模 特 兒 安 排 7.1 考 生 需 自 行 安 排 模 特 兒 並 於 報 名 後, 遞 交 模 特 兒 資 料 7.2 考 生 必 須 確 保 模 特 兒 能 進 行 有 關 評 估 項 目 7.3 如 模 特 兒 於 評 估 當 日 未 能 出 席 或 於 即 場 表 示 不 能 進 行 有 關 護 理 項 目, 考 生 或 須 終 止 該 項 評 估 7.4 模 特 兒 要 求 如 下 : 女 性 年 齡 :16 歲 或 以 上 ( 建 議 年 齡 為 歲, 如 模 特 兒 不 足 18 歲, 需 得 到 家 長 / 監 護 人 簽 署 同 意 書 ) 符 合 下 列 (a) 至 (d) 身 體 狀 況 要 求 : a. 過 去 五 年 沒 有 因 高 或 低 血 壓 糖 尿 心 臟 病 癲 癇 特 別 皮 膚 護 理 ( 如 皮 膚 過 敏 換 膚 明 顯 傷 口 等 ) 其 他 疾 病 受 傷 生 理 失 調 或 任 何 情 況 而 需 要 入 院 治 療 或 接 受 專 科 診 治 ; b. 沒 有 其 他 上 述 未 有 提 及 的 先 天 或 後 天 缺 陷, 身 體 損 傷 或 不 適 ; c. 現 時 沒 有 懷 孕 ; d. 現 時 體 內 沒 有 金 屬 物 ( 假 牙 除 外 ) 或 任 何 醫 療 輔 助 儀 器 e. 除 以 上 要 求 外, 個 別 評 估 項 目 必 須 達 以 下 要 求 : 項 目 注 意 事 項 1. 非 永 久 脫 毛 護 理 ( 腋 下 腋 下 及 小 腿 毛 髮 需 保 留 作 為 參 與 及 小 腿 ) 脫 毛 項 目 之 用 2. 面 部 護 理 評 估 開 始 前 需 化 完 整 日 粧, 包 括 粉 底 深 色 眼 線 深 色 睫 毛 液 眼 影 及 深 色 唇 膏 等 必 須 確 保 模 特 兒 可 進 行 儀 器 運 用 部 份 之 護 理 3. 手 足 護 理 評 估 開 始 前, 進 行 護 理 之 指 甲 及 腳 甲 需 已 預 先 塗 上 甲 油 雙 手 指 甲 雙 腳 及 趾 甲 必 須 健 康 正 常, 現 時 沒 有 任 何 細 菌 感 染 傳 染 或 皮 膚 病, 如 灰 甲 等 4. 化 粧 技 巧 ( 晚 粧 ) 模 特 兒 於 評 估 前 無 需 化 粧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35

36 附 錄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36

37 附 錄 i 項 目 實 務 評 估 流 程 準 備 時 間 ( 分 鐘 ) 評 估 時 間 ( 分 鐘 ) 總 結 時 間 ( 分 鐘 ) 總 計 ( 分 鐘 ) ( 一 ) 基 本 身 體 護 理 及 非 永 久 脫 毛 ( 二 ) 面 部 護 理 及 手 足 護 理 ( 三 ) 化 粧 技 巧 時 間 級 別 二 程 序 分 鐘 8:30-8:45 考 生 報 到 及 準 備 ( 換 衣 服 ) 模 特 兒 報 到 及 準 備 ( 換 衣 服 ) 15 8:45-9:00 場 地 工 作 人 員 準 備 場 地 工 具 儀 器 並 為 考 生 作 儀 器 ( 面 部 及 身 體 ) 簡 介 15 考 評 員 報 到 及 簽 署 申 報 文 件 9:00-9:10 考 評 員 確 定 模 特 兒 合 乎 要 求 ( 按 模 特 兒 要 求 檢 查 ) 工 作 人 員 安 排 抽 考 項 目 10 染 眼 睫 毛 / 眉 毛 ( 一 對 ) 修 手 ( 單 手 )/ 修 腳 ( 單 腳 ) 9:10-11:45 第 一 節 : 基 本 身 體 護 理 及 非 永 久 脫 毛 項 目 ( 包 括 評 分 時 間 ) 9:10-9:20 考 生 準 備 工 作 間 ( 為 自 己 工 作 間 及 模 特 兒 準 備 ) 10 9:20-9:25 考 評 員 檢 查 工 具 及 考 生 儀 容 ( 按 工 具 清 單 及 考 生 指 引 要 求 檢 查 ) 5 9:25-9:35 接 待 顧 客 及 填 寫 體 態 分 析 表, 準 確 記 錄 顧 客 的 體 型 體 態 及 評 估 體 重 標 準 ( 考 生 必 須 向 考 評 員 表 示 已 向 模 特 兒 於 療 10 程 前 進 行 了 皮 膚 測 試 ) 9:35-9:50 進 行 身 體 清 潔 及 背 部 磨 砂 15 9:50-10:05 進 行 背 部 及 後 腿 ( 單 腳 ) 按 摩 15 10:05-10:35 使 用 美 體 儀 器 30 10:35-10:45 準 備 非 永 久 脫 毛 項 目 10 10:45-11:25 脫 毛 護 理 熱 蠟 :20 分 鐘 ( 包 括 評 分 ) 40 暖 蠟 :20 分 鐘 ( 包 括 評 分 ) 11:25-11:30 清 理 及 收 拾 場 地 5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37

38 時 間 級 別 二 程 序 分 鐘 11:30 第 一 節 評 估 結 束 11:30-11:45 考 評 員 總 結 第 一 小 節 15 11:45-11:50 工 作 人 員 檢 查 所 有 文 件 5 11:30-12:30 考 生 午 膳 60 12:30-15:50 第 二 節 : 面 部 護 理 及 手 足 護 理 ( 包 括 評 分 時 間 ) 12:30-12:45 考 生 及 模 特 兒 報 到 模 特 兒 準 備 ( 換 衣 服 ) 考 評 員 確 定 模 特 兒 合 乎 要 求 15 ( 按 模 特 兒 要 求 檢 查 ) 12:45-12:55 考 生 準 備 工 作 間 ( 為 自 己 工 作 間 及 模 特 兒 準 備 ) 10 12:55-13:00 考 評 員 檢 查 工 具 及 考 生 儀 容 ( 按 工 具 清 單 及 考 生 指 引 要 求 檢 查 ) 5 13:00-13:20 接 待 顧 客 及 填 寫 基 本 資 料 ( 考 生 必 須 向 考 評 員 表 示 巳 向 模 特 兒 於 療 程 前 進 行 了 皮 膚 測 試 ) 20 進 行 卸 粧 面 部 清 潔 及 爽 膚 作 皮 膚 分 析 及 填 寫 皮 膚 分 析 表 13:20-13:30 ( 考 評 員 向 考 生 詢 問 有 關 顧 客 的 皮 膚 種 類, 並 聽 取 考 生 為 顧 客 所 選 用 的 合 適 電 10 療 護 理 療 程 面 膜 及 家 居 護 理 等 建 議 ) 13:30-14:00 儀 器 運 用 30 ( 包 括 口 試 提 問 ) 14:00-14:15 抽 考 : 染 眼 睫 毛 / 眉 毛 ( 一 對 ) 15 14:15-14:25 進 行 修 眉 10 14:25-14:35 進 行 面 部 及 肩 頸 按 摩 10 14:35-14:50 塗 上 面 膜 眼 膜 替 顧 客 清 洗 面 膜 眼 膜, 爽 膚 及 塗 上 眼 15 霜 和 面 霜 14:50-15:00 考 生 收 拾 工 作 間 並 準 備 手 足 護 理 工 具 用 品 10 15:00-15:30 抽 考 : 修 手 ( 單 手 )/ 修 腳 ( 單 腳 ) 30 15:30-15:35 清 理 及 收 拾 場 地 5 15:35 第 二 節 評 估 結 束 15:35-15:50 考 評 員 總 結 第 二 小 節 15 15:50-15:55 工 作 人 員 檢 查 所 有 文 件 5 15:35-16:00 考 生 小 休 模 特 兒 換 衣 服 準 備 下 一 節 評 估 25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38

39 時 間 級 別 二 程 序 分 鐘 16:00-17:35 第 三 節 : 化 粧 技 巧 ( 包 括 評 分 時 間 ) 16:00-16:10 考 生 準 備 工 作 間 ( 為 自 己 工 作 間 及 模 特 兒 準 備 ) 10 16:10-16:15 考 評 員 檢 查 工 具 及 考 生 儀 容 ( 按 工 具 清 單 及 考 生 指 引 要 求 檢 查 ) 5 16:15-16:20 接 待 顧 客 及 進 行 諮 詢 5 16:20-16:25 洗 面 爽 膚 及 塗 上 眼 霜 和 面 霜 5 16:25-17:10 進 行 化 晚 粧 考 評 員 評 分 45 17:10-17:15 清 理 及 收 拾 場 地 5 17:15 第 三 節 評 估 結 束 17:15-17:30 考 評 員 總 結 15 17:30-17:35 工 作 人 員 檢 查 所 有 文 件 5 17:35 評 估 結 束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39

40 附 錄 ii 評 估 中 心 提 供 儀 器 照 片 儀 器 高 頻 率 香 港 評 估 中 心 提 供 型 號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40

41 儀 器 陰 陽 電 離 子 導 入 / 導 出 儀 香 港 評 估 中 心 提 供 型 號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41

42 儀 器 真 空 吸 引 器 香 港 評 估 中 心 提 供 型 號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42

43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專 業 能 力 評 估 模 特 兒 分 析 表 附 錄 iii A. Diagnostic Sheet for Facial Treatment 面 部 護 理 紀 錄 表 Candidate Name(English): 考 生 姓 名 ( 中 文 ): Candidate Number: 考 生 編 號 第 一 部 份 :Personal Particular 個 人 資 料 Model Name: 模 特 兒 姓 名 Medical History: 病 歷 ( 病 史 ) Drug History: 服 用 藥 物 紀 錄 Contraindication: 護 理 禁 忌 Previous Treatment: 過 往 護 理 紀 錄 Gender: 性 別 Age: 年 齡 Job: 職 業 Skin Test: 模 特 兒 是 否 已 進 行 皮 膚 測 試 Yes No 是 否 第 二 部 份 :Skin Analysis 皮 膚 分 析 Please indicate the part of skin if needed (e.g. forehead, chin, cheek, etc) in following parts: 以 下 部 份, 如 有 需 要, 請 注 明 面 部 部 位 ( 如 前 額 下 巴 面 頰 等 ): Skin Texture 皮 膚 質 地 Parts 部 位 : Fine 良 好 Combination 混 合 Stratum Corneum 角 質 層 Thin 較 薄 Normal 正 常 Parts 部 位 : Skin Moisture Content 皮 膚 濕 High 高 Average 一 般 潤 性 ( 含 水 量 ): Parts 部 位 : Sebum Level 皮 脂 分 泌 : Low 低 Adequate 適 中 Parts 部 位 : Pores 毛 孔 大 小 : Fine 良 好 Dilated Pores 粗 大 Parts 部 位 : Coarse 粗 糙 Thick 較 厚 Low 低 High 高 Pseudo Pores 閉 塞 Poor 弱 Skin Blood Circulation 皮 膚 表 面 血 液 循 環 : Good 好 Average 一 般 Skin Tone 皮 膚 顏 色 : Fair 淺 色 Medium 適 中 Olive/Dark 暗 Paled 蒼 白 Tanned 晒 黑 Reddish 偏 紅 Yellowish 暗 黃 Skin Sensitivity 皮 膚 敏 感 度 : Normal 正 常 Sensitive 敏 感 Over-Sensitive 非 常 敏 感 UV-Sensitivity UV- 敏 感 度 : Burns easily, tans poorly 容 易 曬 傷, 從 不 曬 黑 Tans after initial burn 容 易 曬 傷, 有 時 能 曬 成 古 銅 色 Burns minimally, tans easily 有 時 曬 傷, 容 易 曬 黑 Rarely burns, tans darkly easily 很 少 曬 傷, 容 易 曬 黑 Dark 深 色 Black 黑 色 Elasticity 皮 膚 彈 性 : Good 好 Average 一 般 Poor 差 Lines 皮 膚 紋 路 : Superficial Lines 表 面 線 紋 Expression Lines Wrinkles 皺 紋 ( 假 性 皺 紋 ) 表 情 紋 Superfluous Hair 多 毛 症 : Skin Disorders (Overleaf) 皮 膚 瑕 疵 : Skin Type 皮 膚 類 型 : Treatment Objective 護 理 目 的 : Overall Observation 整 體 觀 察 : For Official Use Only 只 供 考 評 員 填 寫 Signature by Assessor 考 評 員 簽 署 :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43

44 第 三 部 份 :Procedure of Facial Treatment 面 部 護 理 的 程 序 Treatment 療 程 Product/Equipment 產 品 / 儀 器 Method/Objective 方 法 / 目 的 For Official Use Only 只 供 考 評 員 填 寫 Cleansing 表 面 清 潔 Deep Cleansing 深 層 清 潔 Equipment usage 儀 器 配 合 Manual Massage 徒 手 按 摩 Mask 面 膜 Other Mask(Eye, Neck) 其 他 面 膜 ( 眼 部 頸 部 ) Overall Treatment Plan: 整 體 方 案 : Home Treatment Advice 家 居 護 理 建 議 : Signature by Candidate 考 生 簽 署 : Signature by Model 模 特 兒 簽 署 : Signature by Assessor 考 評 員 簽 署 :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44

45 B. Diagnostic Sheet for Slimming and Body Massage Treatment 纖 體 及 身 體 護 理 分 析 表 Candidate Name(English): 考 生 姓 名 ( 中 文 ): Candidate Number: 考 生 編 號 Personal Particular 個 人 資 料 Model Name: 模 特 兒 姓 名 Drug History: 服 用 藥 物 紀 錄 Medical History &Contraindication 病 歷 及 護 理 禁 忌 : Pregnant 懷 孕 Varicose veins 靜 脈 曲 張 Skin condition 皮 膚 狀 態 Others (Please specify): 其 他 ( 請 說 明 ) Heart disease 心 臟 病 Thrombosis 血 栓 塞 Epilepsy 癲 癇 症 Gender: 性 別 Age: 年 齡 Diabetes 糖 尿 病 Recent surgery 最 近 曾 接 受 外 科 手 術 Blood pressure abnormality 血 壓 不 正 常 Job: 職 業 Allergy 過 敏 症 Any metal pins/plates 金 屬 片 釘 Current medication 最 近 曾 接 受 藥 物 治 療 Previous Treatment 過 往 護 理 紀 錄 : Products used (How often?) 曾 使 用 的 產 品 ( 使 用 密 度?) Previous body treatments (How often?) 曾 接 受 的 身 體 護 理 療 程 ( 相 隔 多 久 接 受 一 次?) Treatment Plan 護 理 療 程 建 議 : Recommended Treatment /Product Use 建 議 身 體 護 理 療 程 或 產 品 應 用 ( 相 隔 多 久 接 受 一 次?) For Official Use Only 只 供 考 評 員 填 寫 Signature by Candidate 考 生 簽 署 : Signature by Model 模 特 兒 簽 署 : Signature by Assessor 考 評 員 簽 署 :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生 手 冊 45

46 附 錄 iv 美 容 業 一 試 多 證 專 業 能 力 評 估 模 特 兒 家 長 / 監 護 人 同 意 書 如 模 特 兒 不 足 18 歲, 必 須 得 到 家 長 / 監 護 人 填 妥 以 下 同 意 書, 連 同 模 特 兒 報 名 表 格 一 併 遞 交 專 業 能 力 評 估 中 心 電 郵 :cvaq@vtc.edu.hk 傳 真 : 本 人 同 意 小 女 身 分 證 號 碼 於 年 月 日 參 與 職 業 訓 練 局 專 業 能 力 評 估 中 心 舉 辦 之 美 容 及 美 體 護 理 ( 級 別 二 ) 考 核 當 模 特 兒 本 人 確 認 小 女 健 康 良 好, 並 符 合 當 模 特 兒 的 身 體 狀 況 要 求, 適 合 參 與 是 項 活 動 參 加 者 簽 署 家 長 / 監 護 人 簽 署 ( 姓 名 : ) ( 姓 名 : ) 日 期 : 46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1DEn

1DEn 浮 潛 Skin Diving 基 本 浮 潛 裝 備 基 本 裝 備 Mask 面 鏡 Snorkel 呼 吸 管 Fins 蛙 鞋 Belt 配 重 帶 Weight 配 重 Suit 潛 水 衣 Gloves 手 套 Boots/Socks 潛 水 靴 / 襪 基 本 裝 備 面 鏡 呼 吸 管 蛙 鞋 配 重 帶 配 重 潛 水 衣 手 套 潛 水 靴 / 襪 使 用 選 擇 型 式 材 質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2015 2016 年 度 中 四 級 A 班 期 終 考 試 時 間 表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一 1 小 時 30 分 鐘 8:35 am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三 約 1 小 時 30 分 鐘 10:40 am ; 此 節 不 設 遲 到 安 排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二 1 小 時 3

2015 2016 年 度 中 四 級 A 班 期 終 考 試 時 間 表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一 1 小 時 30 分 鐘 8:35 am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三 約 1 小 時 30 分 鐘 10:40 am ; 此 節 不 設 遲 到 安 排 中 國 語 文 試 卷 二 1 小 時 3 通 告 編 號..15-16/076 家 長 通 告 中 四 及 中 五 級 期 終 考 試 本 學 年 期 終 考 試 將 於 2016 年 6 月 7 日 至 6 月 20 日 舉 行, 各 科 的 期 終 考 試 時 間 及 考 生 規 則 請 參 閱 附 件 考 試 當 日, 如 因 天 雨 或 特 別 事 件 而 學 校 宣 佈 停 課, 考 試 將 延 期 舉 行, 日 期 及 時 間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B0AEFCAAC5AD78AA41A8EEB1F8A8D2AAFEB9C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B0AEFCAAC5AD78AA41A8EEB1F8A8D2AAFEB9CF2E646F63> 陸 海 空 軍 服 制 條 例 附 圖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1 月 7 日 總 統 府 公 報 第 6769 號 附 件 附 圖 一 : 軍 常 服 制 式 圖 附 圖 一 之 一 : 陸 軍 男 性 軍 官 士 官 士 兵 軍 常 服 一 茶 綠 色 大 盤 帽, 淺 茶 綠 色 襯 衣, 黑 色 領 帶 二 茶 綠 色 上 下 裝, 上 裝 為 翻 領 對 襟 式, 衣 襟 上 下 各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第 四 章 - 試 分 別 說 明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與 序 向 邏 輯 電 路 之 定 義 解 :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由 基 本 邏 輯 閘 所 組 成 的 此 種 邏 輯 電 路 之 輸 出 為 電 路 所 有 輸 入 的 組 合 因 此 輸 出 狀 態 可 完 全 由 目 前 之 輸 入 來 決 定 而 組 合 邏 輯 電 路 之 示 意 圖 如 圖 所 a 示 ; 而 序 向 邏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瑞興銀行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ore information

sle cover 1

sle cover 1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新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04 年 至 105 年 3 月 辦 理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方 式 ( 含 平 面 網 頁 廣 播 影 音 座 談 會 說 明 會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文 宣 製 作 情 形 CEDAW 宣 導 情 形 宣 導 成 效 記 者 會 及 活 動 等 ) 時 間 :104 年 1 月 10 日 內 容 : 溫 柔 生 產 分 享 及 母 乳 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第 6. 節 反 導 函 數 與 不 定 積 分 定 義 6.. 反 導 函 數 說 明 : 第 六 章 求 積 分 的 方 法 若 F( ) f ( ), Df, 則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antierivative) () 當 F ( )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時, 則 F( ) C,C 為 常 數, 亦 為 f( ) 之 反 導 函 數 故 若 反 導 函

More information

章節

章節 試 題 阿 財 每 年 年 初 存 入 銀 行 0000 元, 年 利 率 %, 每 年 計 息 一 次, () 若 依 單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多 少? () 若 依 複 利 計 息, 則 第 0 年 年 底 的 本 利 和 約 為 多 少?( 近 似 值 :0 0 計 ) 編 碼 0044 難 易 中 出 處 高 雄 中 學 段 考 題 解 答 ()000 元

More information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以 營 養 添 加 劑 作 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來 源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三

More information

55202-er-ch03.doc

55202-er-ch03.doc 8 第 章 機 率 - 樣 本 空 間 與 事 件 列 出 擲 一 粒 骰 子 所 出 現 點 數 的 樣 本 空 間, 並 以 集 合 表 示 下 列 各 事 件 : A 是 出 現 點 數 為 偶 數 的 事 件, B 是 出 現 點 數 為 奇 數 的 事 件, C 是 出 現 點 數 大 於 的 事 件 骰 子 出 現 的 點 數 可 能 是,,, 4,5, 6, 因 此 出 現 點 數 的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職能基準

職能基準 專 案 管 理 專 員 基 準 基 準 代 碼 基 準 名 稱 BGM2421-002 職 類 ( 擇 一 填 寫 ) 職 業 專 案 管 理 專 員 所 屬 類 別 職 類 別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 一 般 管 理 職 類 別 代 碼 BGM 職 業 別 組 織 及 政 策 管 理 專 業 人 員 職 業 別 代 碼 2421 行 業 別 專 業 科 學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有 關 登 載 事 宜 的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簡 易 參 考 指 南 2016 年 5 月 1.4 版 本 第 1 頁 目 錄 1 登 入 前 要 準 備 的 資 料... 4 2 登 入 電 子 呈 交 系 統... 5 2.1 輸 入 使 用 者 編 號 及 密 碼... 5 2.2 接 受 免 責 聲 明 的 版 頁... 5 2.3 從 主 項 目 單 中 選 擇... 5 3 一 次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長 庚 科 大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雲 端 硬 碟 ( 進 階 ) 1 招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1/3)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Google Apps - 雲 端 硬 碟 查 看 使 用 者 自 己 雲 端 硬 碟 中 的 檔 案 注 意 : 離 線 版 雲 端 硬 碟 只 會 同 步 我 的 雲 端 硬 碟 資 料 夾 中 的 檔 案 1) 查 看 雲 端 硬 碟 已 使 用

More information

CP70D0026D61ETW0R01-01-印刷

CP70D0026D61ETW0R01-01-印刷 HQ / HQCN / HQC / HS Series ISO 9001 Certified WALRUS PUMP CO., LTD WALRUS HQ / HQCN / HQC / HS HQ / HQCN HQ / HQCN HQCN 入 口 壓 力 需 小 於 啟 動 壓 力 抽 深 6m 環 境 溫 度 +4º ~ +40º 40º :+4º ~ +40º :+4º ~ +40º +4º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12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補 充 保 險 費 網 路 明 細 申 報 及 列 印 繳 款 書 系 統 操 作 手 冊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4 月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10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More information

(DP_MFP_Training

(DP_MFP_Training 影 印 機 操 作 說 明 1 人 性 化 操 作 面 板 超 大 液 晶 觸 控 面 板 : 容 易 觀 看 及 了 解 (192 x 72mm) 直 覺 性 操 作 面 板 設 計 : 由 上 而 下 由 左 至 右 的 消 費 者 直 覺 操 作 設 計 圖 形 化 界 面 : 所 有 功 能 一 目 了 然, 使 用 方 便 啟 動 統 一 式 設 計 : 全 系 列 相 同 操 作 界 面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 0 2 年 1 月 9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 0 2 0 0 0 00811 號 茲 修 正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第 六 條 之 一 至 第 九 條 條 文,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陳 冲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條 例 修 正 第 一 條 第 三 條 至 第 五 條 及

More information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駛 學 校 順 成 駕 駛 學 校 新 中 華 駕 駛 學 校 新 社 亮 汽 車 電 單 車 教 授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新 順 成 汽 車 駕 駛 學 校 及 新 福 利 駕 駛 學 校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除 新 福 利 只 提 供 輕 型 汽 車 ( 自 動 ) 教 學 課 駕 駛 學 校 收 費 調 查 發 佈 日 期 :2016 年 8 月 9 日 本 澳 近 年 有 不 少 消 費 者 報 讀 輕 型 汽 車 及 摩 托 車 駕 駛 課 程, 但 自 去 (2015) 年 起 本 澳 收 緊 對 輕 型 摩 托 車 的 技 術 規 格 審 批, 避 免 在 原 產 地 單 座 位 的 輕 型 摩 托 車 到 達 本 澳 後 可 申 報 為 兩 座 位, 使 不 少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 ADM-6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作業備考 ADM-6 屋 宇 署 認 可 人 士 註 冊 結 構 工 程 師 及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作 業 備 考 ADM-6 結 構 及 岩 土 設 計 使 用 的 電 腦 程 式 認 可 人 士 註 冊 結 構 工 程 師 或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可 以 使 用 電 腦 程 式 作 計 算 分 析 來 輔 助 其 設 計, 或 使 用 電 腦 程 式 製 備 呈 交 予 建 築 事 務 監 督 的

More information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1.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在 二 00122C 230 1999/7/1 十 人 次 以 下 部 分 ( 20) 2) 未 開 處 方 或 處 方 由 本 院 所 自 行 調 劑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2.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超 過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1.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在 二 00122C 230 1999/7/1 十 人 次 以 下 部 分 ( 20) 2) 未 開 處 方 或 處 方 由 本 院 所 自 行 調 劑 牙 科 門 診 診 察 費 2. 每 位 醫 師 每 日 門 診 量 超 過 診 療 項 目 代 碼 健 保 支 付 點 數 價 格 參 考 起 日 價 格 參 考 迄 日 中 文 項 目 名 稱 英 文 項 目 名 稱 備 註 一 般 門 診 診 察 費 醫 院 門 診 診 察 費 ( 不 含 00101B 260 2016/4/1 牙 科 門 診 ) 2. 地 區 醫 院 (1) 處 方 交 付 特 約 藥 局 調 劑 一 般 門 診 診 察 費 醫 院 門 診 診 察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一 般 知 識 考 試 - 集 ( 入 職 中 央 開 考 編 號 :001-2012-AT-01) 准 考 人 必 須 細 閱 上 載 於 網 頁 (http://www.safp.gov.mo/) 的 准 考 人 須 知 日 期 時 間 地 點 接 下 來, 將 要 進 行 的 甄 選 方 法 是 什 麼? 如 報 考 多 於 一 個 職 務 範 疇, 需 要 參 加 多 次 的 知 識 考 試

More information

中 華 民 國 體 操 協 會 彈 翻 床 規 定 動 作 擬 自 103 年 訓 練 班 實 踐 後 開 始 實 施 動 作 圖 畫 部 分 描 自 :トランポリン 競 技 大 林 正 憲 著 道 和 書 院 出 版 公 開 組 規 定 動 作 擬 自 103 年 訓 練 班 實 踐 後 開 始 實 施 動 作 圖 畫 部 分 描 自 :トランポリン 競 技 大 林 正 憲 著 道 和 書 院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六 四 四 七 號 函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一 六 二 四 號 函 修 正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八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三 一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3134303830365F636E> 公 共 管 理 範 疇 技 術 員 職 程 普 通 對 外 入 職 開 考 第 一 職 階 二 等 技 術 員 職 位 空 缺 報 考 集 有 關 報 考 地 點 日 期 及 時 間 報 考 地 點 在 那 裡? 開 考 通 告 上 所 述 遞 交 投 考 申 請 表 的 期 限 為 二 十 日, 自 本 通 告 在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公 報 公 佈 後 第 一 個 工 作 日 起 計 如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More information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研究一:n人以『剪刀、石頭、布』猜拳法猜拳一次,決定一人勝 嘉 義 市 第 三 十 屆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會 作 品 說 明 書 猜 拳 決 勝 負 的 最 佳 策 略 探 討 科 別 : 數 學 科 組 別 : 國 小 組 關 鍵 詞 : 剪 刀 石 頭 布 黑 白 猜 編 號 : 壹 摘 要 在 玩 遊 戲 時 往 往 需 要 運 用 猜 拳 剪 刀 石 頭 布 或 黑 白 猜 來 決 勝 負 或 是 分 組, 但 人 數 一 多, 便 無 法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Microsoft Word - MOODLE990201\266i\266\245\244\342\245U1000804) (2011.08.04 修 訂 ) 目 錄 壹 舊 課 程 複 製 到 新 課 程 的 方 法... 1 一 將 舊 課 程 的 課 程 文 件 匯 入 新 課 程... 1 二 編 輯 新 課 程... 5 三 備 份 舊 課 程 資 料 還 原 至 新 課 程... 6 貳 元 課 程 (META COURSE) 說 明 與 應 用... 12 一 元 課 程 說 明... 12 二 利 用 元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使 用 指 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統 計 處 目 錄 頁 1. 歡 迎 使 用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系 統... 3 2. 新 用 戶... 4 2.1 新 用 戶 登 入 帳 戶 程 序... 4 2.2 啟 動 網 上 預 約 面 談 訪 問 帳 戶... 5 2.2.1 核 對 帳 戶 的 地 址 資 料... 5 2.2.2 閱

More information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 三 ) 走 道 與 建 築 物 結 構 空 間 不 符 規 定 者, 得 降 低 走 道 設 置 位 置 或 空 間 不 足 處 之 部 分 走 道 高 度, 並 視 需 要 採 階 梯 式 設 計, 使 建 築 物 與 其 走 道 間 保 持 1.8 公 尺 以 上, 確 保 人 員 走 行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桁 架 走 道 設 置 處 理 原 則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100 年 11 月 10 日 1 勞 檢 2 字 第 1000151267 號 函 發 布 勞 動 部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署 104 年 3 月 3 日 勞 職 安 3 字 第 1041004996 號 函 修 正 一 固 定 式 起 重 機 之 竣 工 檢 查 應 落 實 源 頭 管 理, 檢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宣 道 會 鄭 榮 之 中 學 科 目 : 通 識 教 育 科 教 學 進 度 表 2015-16 級 別 : 中 ( 六 ) 級 編 寫 人 姓 名 : 黃 志 偉 老 師 其 他 任 教 老 師 : 黃 愛 敏 老 師 譚 活 幹 老 師 顏 燕 玲 老 師 教 科 書 : 1. 雅 集 新 高 中 通 識 教 育 現 代 中 國 (2012 年 更 新 版 ) 2. 採 用 校 本 教 材 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44\361\301\311\263W\253h\244\316\255p\244\300\257\3102015-16 \(1\))

(Microsoft Word - \244\361\301\311\263W\253h\244\316\255p\244\300\257\3102015-16 \(1\)) 參 賽 詳 細 須 知 比 賽 日 期 :2016 年 1 月 21 日 ( 星 期 四 ) 比 賽 地 點 : 保 良 局 錦 泰 小 學 四 樓 禮 堂 報 到 時 間 及 地 點 :9: 50am 四 樓 禮 堂 集 合 時 間 及 就 座 :10:00am 四 樓 禮 堂 講 解 比 賽 規 則 時 間 :10:10am 比 賽 時 間 :10:20am ~ 11:50am 評 分 時 間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公務員事務局通告指定格式

公務員事務局通告指定格式 ( 更 新 於 2011 年 12 月 ) 檔 號 :PC/700/000/ 119 Pt. 5 香 港 政 府 總 部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通 告 第 2/2007 號 ( 注 意 : 這 是 丙 級 傳 閱 通 告, 各 常 任 秘 書 長 部 門 首 長 部 門 主 任 秘 書, 以 及 處 理 人 事 的 人 員 均 應 閱 讀 所 有 有 關 人 員 亦 應 知 悉 通 告 內 容 )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