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BEC7A5CDA57EBB79AFE0A44FB56FAE69A4A4AAF8B57BAD70B5652E646F63>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4D F736F F D20BEC7A5CDA57EBB79AFE0A44FB56FAE69A4A4AAF8B57BAD70B5652E646F63>"

Transcription

1 台 南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發 展 中 長 程 計 畫 訂 定 修 訂 一 前 言 台 南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語 文 訓 練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本 中 心 ) 以 培 養 各 種 語 文 人 才, 提 升 學 生 語 文 能 力, 並 促 進 國 際 交 流 為 設 立 宗 旨 本 中 心 配 合 全 校 通 識 英 文 課 程 之 實 施, 輔 以 多 媒 體 電 腦 教 室 自 學 中 心 課 業 輔 導 學 藝 競 賽 專 題 演 講 等 項 目, 以 達 成 設 立 宗 旨 本 中 心 為 呈 現 通 識 英 文 教 學 及 各 項 輔 導 措 施 成 效 增 進 招 生 宣 導 效 果 增 加 各 項 獎 補 助 款 計 分 等, 以 100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非 應 外 系 學 生 通 過 多 益 測 驗 350 分 ( 或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 考 試 達 10% 為 主 要 近 程 目 標 二 現 況 本 中 心 相 關 法 規 計 有 台 南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語 文 訓 練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台 南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通 過 校 外 外 語 能 力 檢 測 獎 勵 要 點 台 南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實 施 辦 法 台 南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合 格 抵 免 英 文 課 程 學 分 實 施 要 點 ( 附 錄 A-D); 惟 部 份 內 容 須 修 訂, 以 符 實 際 需 求 三 目 標 以 96 學 年 度 為 比 較 基 準 (97 學 年 度 只 有 第 1 學 期 資 料 ), 本 校 日 間 部 非 應 外 系 學 生 共 考 取 各 類 英 檢 證 照 28 人 次, 佔 日 間 部 學 生 人 數 ( 扣 除 應 外 系 約 8,200 人 ) 約 0.34%, 或 修 習 通 識 英 文 學 生 人 數 (4,400 人 ) 約 0.64% 經 查 國 內 部 分 科 技 大 學 類 似 資 料, 以 在 英 文 教 學 及 國 際 交 流 成 效 較 佳 之 龍 華 科 技 大 學 為 例, 該 校 96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學 生 通 過 各 類 英 ( 日 ) 檢 證 照 人 數 比 例 為 38.81% 本 中 心 為 呈 現 通 識 英 文 教 學 及 各 項 輔 導 措 施 成 效 增 進 招 生 宣 導 效 果 增 加 各 項 獎 補 助 款 計 分 等, 以 100 學 年 度 日 間 部 非 應 外 系 學 生 通 過 多 益 測 驗 350 分 ( 或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 考 試 達 10%( 約 800 人 次 ) 為 主 要 近 程 目 標 ( 或 98 學 99 學 年 度 各 2% 5%) 將 輔 導 學 生 學 習 亞 洲 語 系 及 歐 洲 語 系 語 言, 列 為 中 長 程 目 標

2 四 正 式 課 程 ( 一 ) 通 識 英 文 本 校 通 識 英 文 課 程 在 各 學 制 之 學 分 數 如 下 表 : 學 制 科 目 名 稱 實 施 學 年 學 分 ( 時 ) 數 四 技 大 學 英 文 ( 一 )( 二 ) 一 年 級 2 學 期 2 2=4 英 文 能 力 統 整 訓 練 三 下 或 四 上 1 學 期 2 二 技 英 文 一 年 級 共 1 學 期 2 七 技 五 專 英 文 一 至 三 年 級 共 6 學 期 =16 ( 二 ) 其 他 日 語 韓 語 法 語 等 其 他 外 國 語 文, 每 學 年 均 透 過 通 識 選 修 課 程 開 設, 其 訓 練 亦 列 入 本 中 心 具 體 作 法 內 尤 其 日 語 有 考 照 制 度, 本 校 各 系 多 有 開 設 日 語 專 業 課 程, 畢 業 生 赴 日 留 學 意 願 高, 列 為 訓 練 重 點 五 教 學 設 備 ( 一 ) 多 媒 體 電 腦 教 室 目 前 共 有 L601 L602 L603 L606 L607 E201 及 E208 等 7 間 各 教 室 教 學 設 備 概 況 如 下 表 : 教 室 教 學 設 備 概 況 備 註 L601 學 生 每 人 1 套 個 人 電 腦 規 劃 應 外 系 使 用 L602 學 生 每 人 1 套 個 人 電 腦 規 劃 應 外 系 使 用 L603 耳 機 設 備 規 劃 應 外 系 使 用 L606 學 生 每 人 1 套 個 人 電 腦 規 劃 語 文 訓 練 中 心 使 用 L607 學 生 每 人 1 套 個 人 電 腦 98 年 暑 期 換 新 E201 設 備 已 併 至 L 學 年 度 規 劃 應 外 系 使 用 E208 學 生 每 人 1 套 個 人 電 腦 規 劃 語 文 訓 練 中 心 使 用 ( 二 ) 圖 書 館 三 樓 多 媒 體 視 聽 區 有 5 套 語 言 學 習 電 腦 設 備 語 言 學 習 CD 及 7 種 語 言 學 習 雜 誌 ( 三 ) 本 中 心 每 學 年 購 買 線 上 學 習 軟 體 供 學 生 自 學 使 用 ( 四 ) 本 中 心 於 98 年 6 月 購 買 大 家 說 英 語 公 播 教 材, 配 合 液 晶 電 視 播 放 ( 五 ) 本 中 心 於 99 學 年 度 成 立 英 語 會 話 情 境 教 室 (Let s talk Café), 聘 請 外 籍 教 師 2 位 輔 導 學 生 口 語 練 習 六 具 體 作 法 編 號 作 法 說 明 A A1 針 對 目 標 規 劃 課 程 大 綱, 1. 已 於 98 年 5 月 6 日 教 務 會 議 通 過,98 學 年 度 入 學 1

3 正 式 課 程 並 配 合 相 關 教 務 規 章, 將 四 技 英 文 課 程 名 稱 修 訂 為 大 一 英 文 ( 一 )( 二 ), 共 2 學 期 4 學 分 四 技 新 生 適 用 2. 要 求 全 體 專 兼 任 教 師 依 統 一 之 課 程 大 綱 授 課 使 用 多 媒 體 電 腦 教 室 要 求 學 生 使 用 英 文 線 上 學 習 系 統 A2 日 間 部 四 技 英 文 實 施 分 級 教 學, 分 成 ABC 三 級, 人 數 比 例 約 1:2:1 1. 依 據 前 述 四 技 新 生 入 學 英 文 成 績 分 佈 近 乎 常 態 分 佈, 顯 見 程 度 參 差 不 齊, 比 照 往 年 實 施 分 級 教 學 確 有 其 必 要 大 部 分 大 學 亦 採 此 一 作 法 2.98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將 改 以 入 學 學 測 或 統 測 英 文 分 數 為 分 級 之 依 據 3. 單 招 等 管 道 入 學 之 新 生 將 於 入 學 後 另 行 施 測 再 分 班 A3 評 選 各 級 適 用 之 教 科 書 98 學 年 度 用 書 已 於 98 年 5 月 完 成 評 選 99 學 年 度 視 師 生 使 用 情 形 進 行 必 要 之 調 整 A4 要 求 老 師 輔 導 學 生 考 取 證 照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專 任 教 師 多 已 配 大 一 英 文 A 班 之 課, 亦 能 以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英 文 興 趣 及 能 力 輔 導 學 生 考 取 證 照 為 目 標 A5 設 立 學 生 畢 業 前 英 文 基 本 1. 依 據 2009 年 4 月 13 日 由 主 任 秘 書 召 集, 教 務 長 能 力 要 求 事 宜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語 文 訓 練 中 心 主 任 參 加 之 研 議 如 何 提 升 本 校 學 生 英 文 能 力 方 案 會 議 決 議 ( 見 附 錄 H),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應 訂 定 畢 業 前 英 文 基 本 能 力 要 求 名 稱 辦 法, 提 教 務 會 議 討 論 2. 內 容 基 本 上 會 要 求 所 有 四 技 一 年 級 上 完 英 文 課 程 程, 需 參 加 考 照 未 能 通 過 者, 需 參 加 學 校 開 設 2 學 分 的 補 救 課 程 課 程 的 需 求 量, 將 依 辦 法 實 施 後, 實 際 狀 況 來 加 以 評 估 3. 此 部 分 規 定 已 於 100 學 年 度 開 始 實 施 B1 持 續 維 持 多 媒 體 電 腦 教 室 運 作 B2 購 置 線 上 外 語 學 習 軟 體, 提 供 學 生 課 後 學 習 使 用 4. 本 校 開 設 2 學 分 的 補 救 課 程, 需 求 量 ( 及 教 師 鐘 點 費 ) 視 考 取 英 檢 證 照 人 數 而 定 此 部 份 課 程 最 快 於 102 學 年 度 開 設 本 校 建 置 多 媒 體 電 腦 教 室, 目 前 共 有 L601 L602 L603 L606 L607 E201 及 E208 共 7 間 其 中 L601 L602 L603 E201 共 4 間 已 於 98 學 年 度 撥 給 應 外 系 使 用 1. 目 前 本 中 心 提 供 有 e-touch 線 上 學 習 系 統 圖 書 館 提 供 有 LiveABC 上 網 學 英 語 系 統 學 年 度 英 文 課 程 大 綱 已 將 學 生 使 用 線 上 學 習 系 統 自 學 情 形 列 入 平 時 成 績, 期 能 提 高 使 用 率 圖 書 館 亦 於 4 月 27 日 辦 理 使 用 系 統 說 明 會, 廠 商 亦 允 2

4 B 語 文 訓 練 中 心 輔 導 措 施 諾 配 合 提 供 計 時 功 能 3. 採 購 寫 作 學 習 使 用 軟 體 4. 規 劃 夜 間 開 放 多 媒 體 電 腦 教 室 供 學 生 自 學 使 用 B3 在 學 生 出 入 動 線 頻 繁 之 E111 教 室 建 置 1 間 自 學 教 室 1. 各 類 英 檢 考 試 均 涵 括 聽 說 讀 寫 四 個 部 份, 依 據 各 校 經 驗, 一 般 學 生 羞 於 開 口 說 英 語, 正 式 課 程 每 班 人 數 過 高, 教 師 無 法 充 分 個 別 輔 導, 考 試 成 績 自 然 不 理 想 2. 設 自 學 教 室 請 外 籍 教 師 駐 點 輔 導, 用 意 良 好, 也 會 有 一 定 成 效, 必 須 持 續, 惟 作 法 要 調 整 3. 教 育 大 樓 1 樓 E111 教 室 位 於 學 生 出 入 頻 繁 之 動 線 上, 設 置 自 學 教 室, 有 利 促 銷 天 氣 狀 況 允 許 時, 可 搬 桌 椅 至 椰 子 樹 下 進 行 師 生 對 談, 或 定 期 舉 辦 椰 影 電 影 院, 藉 由 欣 賞 電 影 學 英 文, 都 是 促 銷 方 式 之 一 4. 擬 請 室 設 系 美 術 系 及 生 科 系 等 系 學 生 協 助 佈 置 ( 盡 量 使 用 學 校 現 有 傢 俱 ), 營 造 美 國 居 家 氛 圍, 並 請 英 美 籍 教 師 輪 值 訓 練 學 生 聽 講, 有 助 學 生 通 過 英 檢 考 試 此 部 份 亦 可 考 慮 列 入 學 生 平 時 成 績 計 算 或 全 人 教 育 護 照 核 章 5. 駐 點 教 師 鐘 點 費 比 照 目 前 方 式 辦 理 駐 點 時 間 一 學 期 開 放 15 週, 每 週 30 小 時 6. 駐 點 教 師 可 挑 選 態 度 親 切 勤 於 鼓 勵 學 生 開 口 者 未 來 亦 可 透 過 研 發 處 請 美 國 加 拿 大 等 國 姐 妹 校 派 遣 交 換 學 生 或 (ESL) 實 習 生 來 校 協 助 7. 本 中 心 已 於 99 學 年 度 成 立 英 語 會 話 情 境 教 室 (Let s talk Café), 聘 請 外 籍 教 師 2 位 輔 導 學 生 口 語 練 習 B4 辦 理 英 語 競 賽 活 動 1. 本 中 心 目 前 辦 理 之 相 關 競 賽 活 動, 包 括 英 語 說 笑 話 看 電 影 學 英 語 英 語 演 講 英 語 朗 讀 英 語 團 體 說 故 事 英 語 歌 唱 比 賽 英 語 字 彙 王 比 賽 等 2. 一 方 面 考 量 本 中 心 人 力 之 限, 一 方 面 考 量 訓 練 視 同 作 戰, 各 系 主 任 應 該 可 以 是 作 戰 團 隊 的 一 部 份 ( 參 閱 97 年 度 科 大 評 鑑 之 本 校 評 鑑 報 告, 大 部 分 的 系 科 均 被 建 議 要 加 強 學 生 的 英 文 能 力 輔 導 學 生 考 取 英 檢 證 照, 各 系 主 任 均 應 已 在 思 慮 如 何 因 應, 以 爭 取 未 來 評 鑑 成 績 ),98 學 年 度 起 辦 理 英 語 競 賽 活 動, 擬 以 由 本 中 心 編 列 預 算 制 訂 比 賽 辦 法 準 3

5 則 請 各 系 填 寫 申 請 書 自 行 辦 理 之 方 式 進 行 目 的 在 製 造 校 園 學 習 風 氣 形 成 各 系 之 間 的 良 性 競 爭 同 時 提 高 各 系 主 任 對 該 系 學 生 學 習 英 語 的 重 視 程 度 B5 辦 理 專 題 演 講 1. 英 檢 考 試 種 類 繁 複, 考 試 形 式 不 斷 調 整, 需 要 持 續 接 收 外 界 資 訊, 方 不 致 於 脫 節 2. 邀 請 職 訓 局 官 員 補 教 界 出 版 界 人 士 來 校 演 講, 鼓 勵 同 學 考 取 證 照 3. 講 題 方 向 可 以 包 括 英 語 力 = 競 爭 力 全 民 英 檢 考 試 技 巧 新 制 多 益 考 試 技 巧 證 照 考 試 與 留 學 申 請 等, 以 加 強 學 生 心 理 建 設 為 主, 再 輔 以 正 式 課 程 加 強 班 課 程 等 措 施, 較 容 易 收 效 4. 演 講 場 合 可 以 安 排 至 院 週 會 系 週 會 或 本 中 心 公 告 時 段 等 B6 開 設 英 檢 輔 導 班 自 98 學 年 度 起, 本 校 每 學 期 皆 開 有 英 檢 輔 導 班 2-3 班, 上 課 學 生 近 人, 凡 上 課 同 學 都 參 加 校 園 專 案 考 試 B7 爭 取 英 檢 證 照 考 試 在 學 校 舉 行 1. 目 前 本 校 學 生 報 考 英 檢 證 照 考 試 人 數 偏 低, 除 本 身 程 度 之 因 素 外, 需 舟 車 勞 頓 赴 外 地 考 試 ( 有 時 要 考 初 試 複 試 共 2 次 ), 亦 是 主 因 2. 本 校 多 媒 體 電 腦 教 室 設 備 精 良, 除 提 供 正 式 課 程 上 課 使 用 之 外, 亦 可 爭 取 英 檢 證 照 考 試 在 學 校 舉 行, 提 高 學 生 報 考 誘 因 3. 目 前 有 TOEIC( 多 益 ) 專 案 考 試 在 校 設 考 場 ; 未 來 將 積 極 爭 取 其 他 考 試 ( 特 別 是 全 民 英 檢 ) 在 校 設 考 場 B8 製 作 榮 譽 榜 1. 於 行 政 會 議 報 告 事 項 中 表 列 各 系 學 生 考 取 英 檢 證 照 統 計 資 料, 形 成 各 系 之 間 良 性 競 爭 此 部 份 需 配 合 修 改 相 關 獎 勵 辦 法, 隨 時 接 受 學 生 考 取 證 證 獎 勵 之 申 請 2. 於 E111 公 佈 各 系 學 生 考 取 英 檢 證 照 統 計 資 料 B9 配 合 研 發 處 推 動 國 際 交 換 學 生 業 務 1. 本 校 推 動 國 際 交 換 學 生 業 務 及 教 育 部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往 年 常 囿 於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不 佳, 致 成 效 有 限 2. 可 以 至 本 校 姐 妹 學 校 擔 任 交 換 學 生 及 至 海 外 受 訓, 是 學 習 外 語 及 考 取 證 照 的 一 大 誘 因, 應 予 善 用 3. 配 合 研 發 處 推 動 國 際 交 換 學 生 業 務, 可 以 在 大 一 下 學 期 請 業 務 單 位 至 各 A 班 宣 導, 同 時 請 任 課 教 師 連 同 導 師 推 薦 合 適 人 選, 循 序 栽 培, 創 造 多 贏 局 面 B10 增 列 通 過 多 益 測 驗 350 分 1. 依 本 校 現 有 相 關 法 規, 學 生 考 取 多 益 測 驗 350 分 或 4

6 B11 或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獎 勵 金 500 元 延 聘 校 外 學 者 專 家 為 中 心 諮 詢 委 員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並 無 獎 勵 措 施 ( 考 取 多 益 測 驗 550 分 或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則 為 1,000 元 ) 2. 現 階 段 考 取 多 益 測 驗 550 分 或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難 較 高, 獎 勵 措 施 誘 因 不 強 3. 建 議 法 規 增 列 考 取 多 益 測 驗 350 分 或 全 民 英 檢 初 級 獎 勵 金 500 元 ( 初 期 以 每 年 考 取 160 張 計, 需 8 萬 元 經 費 ) 俟 日 後 形 成 良 好 學 習 風 氣 或 經 費 無 法 負 荷, 再 行 檢 討 學 年 度 已 將 英 文 列 為 畢 業 門 檻, 因 此 通 過 B1 者 始 給 予 獎 勵 金 1. 為 加 強 本 中 心 業 務 能 與 即 時 與 國 內 及 國 際 接 軌, 改 進 相 關 評 鑑 之 缺 點, 延 聘 校 外 學 者 專 家 為 中 心 諮 詢 委 員 有 其 必 要 2. 委 員 可 由 ( 國 立 ) 普 通 大 學 科 技 大 學 學 者 及 業 界 專 家 各 聘 一 位, 每 學 期 開 會 1-2 次, 每 次 發 給 出 席 費 及 車 馬 費 5

7 附 錄 附 錄 A 台 南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語 文 訓 練 中 心 設 置 辦 法 民 國 95 年 11 月 30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97 年 01 月 14 日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97 年 02 月 15 日 董 事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99 年 09 月 23 日 教 育 部 台 技 ( 一 ) 字 第 A 號 函 核 定 更 名 第 一 條 本 校 為 因 應 全 球 化 時 代 來 臨, 積 極 培 養 各 種 語 文 人 才, 以 提 升 學 生 語 文 能 力, 並 促 進 國 際 交 流, 特 依 據 本 校 組 織 規 程 第 十 條 設 立 語 文 訓 練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本 中 心 ) 第 二 條 本 中 心 執 掌 如 下 : 輔 導 學 生 參 加 各 種 語 文 能 力 檢 定 開 設 各 種 語 文 訓 練 課 程 其 他 與 語 文 教 育 有 關 之 事 項 第 三 條 本 中 心 置 主 任 一 人, 由 校 長 就 專 任 副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聘 兼 之 本 中 心 主 任 依 學 校 規 定 核 發 主 管 職 務 加 給 第 四 條 本 中 心 所 有 經 費 悉 依 本 校 有 關 規 定 辦 理 第 五 條 本 中 心 如 因 業 務 需 要, 相 關 單 位 應 全 力 支 援 配 合 之 第 六 條 本 設 置 辦 法 經 校 務 會 議 及 董 事 會 議 通 過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6

8 附 錄 B 台 南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學 生 通 過 外 語 能 力 檢 測 獎 勵 要 點 民 國 95 年 11 月 30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96 年 10 月 25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民 國 97 年 03 月 27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民 國 97 年 07 月 21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民 國 98 年 09 月 17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民 國 99 年 07 月 02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民 國 99 年 09 月 23 日 教 育 部 技 ( 一 ) 字 第 A 號 函 核 定 更 名 民 國 99 年 11 月 17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民 國 101 年 01 月 05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民 國 101 年 日 行 政 會 議 修 正 一 為 培 養 學 生 學 習 外 語 興 趣, 提 昇 學 習 外 語 成 效, 增 進 外 語 能 力 及 國 際 競 爭 力, 特 依 本 校 提 昇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實 施 辦 法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校 學 生 於 在 學 期 間 或 入 學 前 半 年 通 過 下 列 外 語 能 力 檢 測 者, 可 依 規 定 申 請 獎 勵 : ( 一 ) 日 語 能 力 檢 測 檢 測 別 級 別 獎 勵 金 額 (NT$) N5 500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財 團 法 人 交 流 協 會 N4 1,000 N3 2,000 N2 3,000 N1 4,000 ( 二 ) 英 文 能 力 檢 測 ( 依 據 CEF 歐 洲 語 言 學 習 教 學 評 量 共 同 參 考 架 構 與 各 項 英 檢 能 力 對 照 表 ) 7

9 CEF 級 數 檢 測 別 級 數 / 分 數 B1 ( 進 階 級 ) B2 ( 高 階 級 ) C1 ( 流 利 級 ) C2 ( 精 通 級 ) GEPT( 全 民 英 檢 ) 中 級 TOEIC( 多 益 ) 550 分 以 上 TOEFL-iBT( 網 路 托 福 測 驗 ) 57 分 以 上 BULATS( 劍 橋 博 思 英 檢 ) 分 IELTS( 雅 思 ) 4.0 以 上 CSEPT( 大 學 校 院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 第 二 級 FLPT( 外 語 能 力 測 驗 ) 筆 試 195 口 試 S-2 Cambridge Main Suite( 劍 橋 大 學 英 語 能 力 認 證 分 級 測 驗 ) 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PET) NETPAW( 網 路 全 民 英 檢 ) 中 級 G-TELP( 美 國 通 用 國 際 英 檢 ) Level 3 GEPT( 全 民 英 檢 ) 中 高 級 TOEIC( 多 益 ) 785 分 以 上 TOEFL-iBT( 網 路 托 福 測 驗 ) 79 分 以 上 BULATS( 劍 橋 博 思 英 檢 ) 分 IELTS( 雅 思 ) 5.5 以 上 CSEPT( 大 學 校 院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 第 二 級 FLPT( 外 語 能 力 測 驗 ) 筆 試 240 口 試 S-2+ Cambridge Main Suite( 劍 橋 大 學 First Certificate in English 英 語 能 力 認 證 分 級 測 驗 ) (FCE) NETPAW( 網 路 全 民 英 檢 ) 中 高 級 G-TELP( 美 國 通 用 國 際 英 檢 ) Level 2 GEPT( 全 民 英 檢 ) 高 級 TOEIC( 多 益 ) 880 分 以 上 TOEFL-iBT( 網 路 托 福 測 驗 ) 83 分 以 上 BULATS( 劍 橋 博 思 英 檢 ) 分 IELTS( 雅 思 ) 6.5 以 上 FLPT( 外 語 能 力 測 驗 ) 筆 試 315 口 試 S-3 以 上 Cambridge Main Suite( 劍 橋 大 學 Certificate in Advanced 英 語 能 力 認 證 分 級 測 驗 ) English (CAE) G-TELP( 美 國 通 用 國 際 英 檢 ) Level 1 GEPT( 全 民 英 檢 ) 優 級 TOEIC( 多 益 ) 950 分 以 上 BULATS( 劍 橋 博 思 英 檢 ) 分 IELTS( 雅 思 ) 7.5 以 上 Cambridge Main Suite( 劍 橋 大 學 Certificate of Proficiency in 英 語 能 力 認 證 分 級 測 驗 ) English (CPE) 獎 勵 金 額 (NT$) 1,000 2,000 3,000 4,000 三 申 請 及 認 定 ( 一 ) 需 於 在 學 期 間 或 入 學 前 半 年 通 過 上 列 其 中 一 種 檢 測 之 標 準 始 得 予 以 獎 勵, 並 且 於 證 照 通 過 日 該 學 期 至 下 學 期 開 學 2 週 內 提 出 申 請, 逾 期 以 放 棄 論, 不 再 受 理 ( 二 ) 申 請 名 額 超 過 時 依 檢 測 級 數 成 績 高 低 排 列 優 先 獎 勵 順 序 ( 三 ) 申 請 流 程, 請 參 閱 研 究 發 展 處 職 涯 發 展 組 相 關 規 定, 提 出 申 請 ( 四 ) 獎 金 核 發 : 研 究 發 展 處 職 涯 發 展 組 彙 整 申 請 名 單 後, 經 本 校 語 文 訓 練 中 心 審 查 通 過 者, 視 本 校 經 費 狀 況 核 發 獎 勵 金, 以 資 鼓 勵 四 本 獎 勵 金 在 本 校 相 關 經 費 項 下 支 付 8

10 五 本 要 點 經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9

11 附 錄 C 台 南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合 格 抵 免 英 文 課 程 學 分 實 施 要 點 民 國 96 年 10 月 22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8 年 10 月 28 日 課 程 委 員 會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8 年 11 月 18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9 年 5 月 12 日 課 程 委 員 會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9 年 5 月 12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99 年 9 月 23 日 教 育 部 台 技 ( 一 ) 字 第 A 號 函 核 定 更 名 民 國 99 年 12 月 1 日 課 程 委 員 會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1 月 5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12 月 8 日 課 程 委 員 會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1 年 6 月 22 日 中 心 課 程 委 員 會 修 正 通 過 民 國 101 年 7 月 10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一 為 提 升 全 校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鼓 勵 學 生 通 過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特 依 據 本 校 學 生 學 分 抵 免 辦 法 及 證 照 抵 免 課 程 學 分 實 施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校 英 語 能 力 檢 定 合 格 抵 免 英 文 課 程 學 分 實 施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要 點 ) 二 本 要 點 適 用 對 象 為 本 校 大 學 部 四 技 二 技 七 年 一 貫 制 及 專 科 部 之 非 英 語 主 修 學 生 三 本 校 非 英 語 主 修 學 生 在 入 學 開 學 日 之 前 二 年 內, 或 入 學 後 取 得 以 下 檢 測 資 格 者 ( 如 表 格 所 示 ), 得 持 相 關 證 明 正 本 申 請 通 識 英 文 課 程 學 分 抵 免 : CEF 級 數 檢 測 別 級 數 / 分 數 A2 B1 GEPT( 全 民 英 檢 ) TOEIC( 多 益 ) G-TELP ( 美 國 通 用 國 際 英 檢 ) TOEFL-iBT ( 網 路 托 福 測 驗 ) IELTS( 雅 思 ) BULATS ( 劍 橋 博 思 英 檢 ) GEPT( 全 民 英 檢 ) TOEIC( 多 益 ) 其 他 初 級 350 分 以 上 Level 4 24 分 以 上 3.0 以 上 分 中 級 550 分 以 上 G-TELP Level 3 10

12 B2 或 以 上 ( 美 國 通 用 國 際 英 檢 ) TOEFL-iBT ( 網 路 托 福 測 驗 ) IELTS( 雅 思 ) BULATS ( 劍 橋 博 思 英 檢 ) GEPT( 全 民 英 檢 ) TOEIC( 多 益 ) G-TELP ( 美 國 通 用 國 際 英 檢 ) TOEFL-iBT ( 網 路 托 福 測 驗 ) IELTS( 雅 思 ) BULATS ( 劍 橋 博 思 英 檢 ) 其 他 其 他 57 分 以 上 4.0 以 上 分 中 高 級 或 以 上 785 分 以 上 Level 2 或 以 上 87 分 以 上 5.5 以 上 分 四 具 上 述 資 格 申 請 通 識 英 文 課 程 學 分 抵 免 之 原 則 如 下 : 通 過 級 數 學 制 別 抵 免 年 級 / 學 分 A2 B1 B2 或 以 上 四 技 (99 學 年 度 後 入 學 依 各 系 所 訂 標 準 ) 四 技 二 技 七 年 一 貫 制 / 五 專 四 技 (99 學 年 度 後 入 學 依 各 系 所 訂 標 準 ) 四 技 二 技 七 年 一 貫 制 / 五 專 四 技 (99 學 年 度 後 入 學 依 各 系 所 訂 標 準 ) 英 語 能 力 統 整 訓 練 2 學 分 一 年 級 4 學 分 三 年 級 2 學 分 一 二 年 級 12 學 分 英 語 能 力 統 整 訓 練 2 學 分 一 年 級 4 學 分 三 年 級 2 學 分 一 二 三 年 級 18 學 分 英 語 能 力 統 整 訓 練 2 學 分 五 申 請 抵 免 英 語 能 力 統 整 訓 練 採 用 之 級 數, 由 各 系 ( 學 位 學 程 ) 選 定,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彙 整 公 告 六 通 識 英 文 課 程 學 分 抵 免, 每 學 期 辦 理 一 次, 同 一 證 照 僅 可 擇 一 課 程 抵 免, 並 應 於 規 定 日 期 內 申 請,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取 得 證 照 後 核 准 抵 免 之 成 績 一 律 給 予 90 分 ( 不 得 追 溯 取 得 證 照 前 之 成 11

13 績 ), 登 記 於 歷 年 成 績 表 內 七 其 他 未 盡 事 宜, 依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八 本 要 點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2

14 附 錄 D 台 南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實 施 辦 法 民 國 96 年 02 月 02 日 行 政 會 議 通 過 民 國 96 年 10 月 22 日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民 國 99 年 09 月 23 日 教 育 部 台 技 ( 一 ) 字 第 A 號 函 核 定 更 名 第 一 條 本 校 為 提 升 全 校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增 強 學 生 畢 業 後 之 就 業 競 爭 力, 特 訂 定 提 升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實 施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適 用 對 象 為 本 校 大 學 部 四 技 二 技 七 年 一 貫 制 及 專 科 部 全 體 學 生 第 三 條 本 校 提 升 全 校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之 具 體 教 學 措 施 如 下 : 每 年 定 期 舉 辦 英 語 日 英 語 研 習 營 英 語 演 講 比 賽 或 英 語 話 劇 比 賽 等 英 語 學 藝 活 動 鼓 勵 學 生 使 用 語 言 自 學 教 室 或 數 位 多 媒 體 語 言 自 學 區, 實 施 要 點 另 訂 之 鼓 勵 大 學 部 ( 含 五 專 四 五 年 級 ) 各 系 科 各 學 年 之 專 業 核 心 課 程 中, 規 劃 一 ~ 二 門 科 目 採 用 英 文 書 或 英 文 資 料 教 學 規 劃 安 排 外 籍 教 師 進 駐 語 言 自 學 教 室 及 語 言 學 習 角 落 (language corner), 提 供 學 習 諮 詢 第 四 條 配 合 提 升 全 校 學 生 英 語 能 力, 學 校 空 間 環 境 規 劃 如 下 : 落 實 校 園 環 境 雙 語 佈 置, 提 供 全 校 師 生 自 然 化 的 英 語 生 活 環 境 建 置 校 園 英 語 跑 馬 燈, 每 日 一 句, 每 月 一 主 題, 在 校 園 各 角 落 播 放 在 校 園 適 當 地 點 設 置 語 言 學 習 角 落, 塑 造 自 然 及 生 活 化 的 學 習 環 境, 培 養 學 生 適 應 國 際 化 生 活 的 能 力 第 五 條 鼓 勵 學 生 自 動 自 發 學 習, 自 我 激 勵 提 升 英 語 能 力 學 生 入 學 前 或 在 學 期 間, 參 加 校 外 英 文 能 力 檢 測 ( 如 TOEFL TOEIC GEPT 等 ) 者, 可 持 證 明 依 規 定 申 請 抵 免 通 識 英 文 課 程, 抵 免 學 分 實 施 要 點 另 訂 之 訂 定 學 生 在 學 期 間 通 過 英 語 能 力 檢 測 ( 如 全 民 英 檢 托 福 多 益 等 ) 獎 勵 要 點, 獎 勵 要 點 另 訂 之 第 六 條 經 費 來 源 及 使 用 規 劃 本 實 施 辦 法 之 行 政 業 務 及 設 備 預 算, 列 入 本 校 年 度 施 政 要 項 及 歲 出 概 算 表 中, 有 關 計 畫 實 施 預 算 稽 核 收 支 執 行 財 物 保 管 等 事 項, 均 依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第 七 條 本 辦 法 經 教 務 會 議 通 過,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13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一、報考資格: 碩士班: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或具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並符合本校各所訂定之條件者 附 錄 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規 定 102 新 生 相 關 規 定 若 有 變 動 將 依 各 系 所 公 告 為 準 生 物 醫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及 博 士 班 : 通 過 下 列 任 何 一 項 英 語 檢 測 標 準 即 達 英 文 畢 業 門 檻 : ( 七 ) 以 上 校 外 成 績 皆 未 通 過, 可 參 加 校 內 英 檢 測 驗 總 成 績 超 過 160 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103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3) 103 年 10 月 15 日 第 九 屆 第 四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第 4 6 12 條 通 過 (1031015)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6 次 和 春 技 術 學 院 組 織 規 程 ( 核 定 本 ) 1 附 件 九 十 年 五 月 二 十 二 日 台 ( 九 ) 技 ( 二 ) 字 第 九 六 九 四 九 七 號 函 准 予 備 查 九 十 年 七 月 十 一 日 八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四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九 十 年 八 月 三 日 九 十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 臨 時 ) 校 務 會 議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入學-碩士班1020704

Microsoft Word - 102入學-碩士班1020704 義 守 大 學 電 子 工 程 學 系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三 次 研 究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修 訂 通 過 (100.05.18) 九 十 九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第 七 次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100.05.26) 101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研 究 生 事 務 委 員 會 修 訂 通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教育實習問與答:

教育實習問與答: 問 與 答 集 一 總 則 Q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的 類 別 有 那 幾 種? A1: 本 校 開 設 的 教 育 學 程 有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 取 得 國 中 高 中 高 職 等 教 師 資 格 ) 國 民 小 學 師 資 類 科 教 育 學 程 取 得 國 小 教 師 資 格 ) 二 修 習 對 象 與 資 格 Q1: 在 何 種 條 件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名 稱 : 臺 北 縣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要 點 一 為 規 範 臺 北 縣 ( 以 下 簡 稱 本 縣 ) 所 屬 國 民 小 學 教 師 員 額 編 制 標 準 設 置 原 則 及 加 置 原 則,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本 縣 教 師 員 額 計 算 標

More informat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據 大 學 法 教 師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訂 定 之 第 五 條 本 校 新 聘 專 兼 任 各 級 教 師 應 具 有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規 定 之 資 格, 新 聘 專 任 講 師 如 未 具 講 師 證 書 者, 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新 聘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中教簡章

Microsoft Word - 中教簡章 輔 仁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中 等 學 校 教 育 學 程 甄 試 招 生 簡 章 一 申 請 資 格 限 定 ( 一 ) 系 所 年 級 : 本 校 學 士 班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學 士 學 位 學 程 班 ) 四 年 級 ( 含 ) 以 下 ( 不 含 延 修 生 ) 碩 士 班 二 年 級 ( 含 ) 以 下 碩 士 在 職 專 班 三 年 級 ( 含 ) 以 下 博 士 班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4 年 6 月 15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4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設 計 一 套 評 估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機 制 在 認 可 制 的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之 三 個 精 神 下,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之 評 鑑 目 的 包 括 :( 一 ) 了 解 各 大 學 之 系 所 在 確 保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設 計 一 套 評 估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機 制 在 認 可 制 的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之 三 個 精 神 下,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之 評 鑑 目 的 包 括 :( 一 ) 了 解 各 大 學 之 系 所 在 確 保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以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品 質 保 證 為 核 心 之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作 業 規 範 評 鑑 雙 月 刊 2011.9 第 33 期 文 / 王 保 進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評 鑑 業 務 處 處 長 臺 北 市 立 教 育 大 學 教 育 行 政 與 評 鑑 研 究 所 教 授 以 確 保 提 供 學 生 一 個 優 質 學 習 環 境 為 核 心 之 第 一 週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英語能力及成就鑑別測驗實施辦法(適用於九十七學年度入學新生)

英語能力及成就鑑別測驗實施辦法(適用於九十七學年度入學新生) 英 語 能 力 及 成 就 鑑 別 測 驗 實 施 辦 法 ( 適 用 於 九 十 七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 87.05.29 教 務 會 議 訂 定 實 施 88.01.19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0.06.13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1.10.11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2.03.25 教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94.06.08 教 務 會

More information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錄 取 人 員 實 務 訓 練 輔 導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年 十 一 月 十 五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六 四 四 七 號 函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十 月 二 十 一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一 六 二 四 號 函 修 正 發 布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三 年 三 月 八 日 保 訓 會 公 訓 字 第 九 三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53032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臺 南 市 六 日 高 雄 市 八 日 屏 東 縣 八 日 宜 蘭 縣 四 日 花 蓮 縣 七 日 臺 東 縣 八 日 澎 湖 縣 十 九 日 東 沙 島 三 十 四 日 金 門 縣 三 十 日 連 江 縣 三 十 日 烏 坵 鄉 三 十 四 日 第 三 條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住 於 大 陸 地 區 或 港 澳 地 區 者, 其 在 途 期 間 均 為 三 十 七 日 再 審 當 事 人 居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定

博士班研究生修業規定 義 守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學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定 89.06.20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實 施 90.05.15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實 施 91.05.14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實 施 92.06.24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實 施 92.09.10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實 施 94.01.06 系 務 會 議 修 訂

More information

配套措施5 精進高級中等學校師資人力發展

配套措施5  精進高級中等學校師資人力發展 配 套 措 施 5 精 進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師 資 人 力 發 展 方 案 5-1 提 升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實 施 方 案 壹 緣 起 教 師 是 教 育 改 革 的 核 心 人 物, 教 師 素 質 與 教 學 品 質 攸 關 教 育 改 革 的 成 敗, 因 此, 教 師 教 學 品 質 的 良 窳, 是 決 定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成 敗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者 ), 必 須 補 修 本 系 之 審 計 學, 以 60 分 通 過 標 準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入 學 時 如 尚 未 修 習 上 述 課 程, 應 在 修 業 期 限 內 補 修, 其 學 分 數 不 計 入 本 所 規 定 最 低 修 習 學 分 內 第 三 條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者 ), 必 須 補 修 本 系 之 審 計 學, 以 60 分 通 過 標 準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入 學 時 如 尚 未 修 習 上 述 課 程, 應 在 修 業 期 限 內 補 修, 其 學 分 數 不 計 入 本 所 規 定 最 低 修 習 學 分 內 第 三 條 共 同 必 修 科 目 國 立 臺 北 大 學 商 學 院 會 計 學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修 業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九 月 二 十 七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系 務 會 議 修 定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三 年 九 月 二 十 六 日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學 期 月 星 期 工 作 計 劃 項 目 25 教 育 部 教 師 節 表 揚 大 會 ( 社 會 教 育 科 ) 26 27 中 秋 節 ( 秘 書 室 ) 28 教 師 節, 中 秋 節 補 假 不 上 課 ( 秘 書 室 ) 二 三 四 教 育 部 資 訊 安 全 通 報 演 練 (0/~0

學 期 月 星 期 工 作 計 劃 項 目 25 教 育 部 教 師 節 表 揚 大 會 ( 社 會 教 育 科 ) 26 27 中 秋 節 ( 秘 書 室 ) 28 教 師 節, 中 秋 節 補 假 不 上 課 ( 秘 書 室 ) 二 三 四 教 育 部 資 訊 安 全 通 報 演 練 (0/~0 臺 南 市 國 民 中 小 學 暨 幼 兒 園 04 學 年 度 行 事 曆 學 期 月 星 期 工 作 計 劃 項 目 8 9 安 格 洛 斯 最 終 戰 : 搶 救 納 瓦 特 - 雷 光 之 戰 特 展 (6/4-8/3)( 南 瀛 科 教 館 ) 2 205 第 三 屆 WBSC 世 界 盃 少 棒 錦 標 賽 ( 活 動 期 間 :7/24-8/2)( 體 育 處 ) 3 4 二 國 中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高 其 應 修 學 分 數 者, 應 依 其 提 高 之 標 準 3. 通 過 博 士 學 位 候 選 人 資 格 考 核 者 4. 已 完 成 論 文 初 稿 者 四 研 究 生 申 請 碩 士 或 博 士 學 位 考 試, 應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每 年 五 月 底 或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研 究 生 博 士 暨 碩 士 學 位 考 試 實 施 要 點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對 照 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二 本 校 研 究 生 有 學 術 研 究 型 及 實 務 專 業 型, 授 與 學 位 之 中 ( 英 ) 文 名 稱, 由 各 院 系 所 依 其 發 展 特 色, 授 予 學 術 導 向 或 實 務 專 業 導 向 學 位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96 學 年 度 開 班 雙 主 修 學 系 一 覽 表 (※共三頁:三之一頁)

96 學 年 度 開 班 雙 主 修 學 系 一 覽 表            (※共三頁:三之一頁) 第 1 頁 / 共 8 頁 中 國 文 學 系 10 1 一 年 級 申 請 者 : 上 學 期 國 文 成 績 及 下 學 期 期 中 考 成 績 皆 達 80 分 ( 含 ) ( 附 國 文 老 師 下 學 期 期 中 考 試 成 績 證 明 ) 2 二 年 級 以 上 申 請 者 : 一 年 級 各 學 期 國 文 成 績 達 80 分 ( 含 ) 3 附 自 傳 一 份 4 申 請 人 數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附 錄 C 航 空 人 員 檢 定 給 證 作 業 程 序 AIRMAN CERTIFICATION ASSESSMENT 目 的 本 章 提 供 對 航 空 人 員 申 請 檢 定 給 證 程 序 之 指 引 本 章 所 指 航 空 人 員 係 指 從 事 民 用 航 空 運 輸 業, 經 民 航 局 檢 定 合 格 並 領 有 相 關 證 書 之 人 員 依 據 A. 民 用 航 空 局 民 用

More information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4 學 年 度 大 學 繁 星 推 薦 入 學 - 第 一 類 學 群 至 第 七 類 學 群 各 校 系 一 覽 表 21 中 學 系 16 16 22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23 劇 場 藝 術 學 系 2 2 24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1 11 2 資 訊 管 理 學 系 學 測 術 科 考 試 分 發 比 序 科 目 檢 定 及 級 分 項 目 檢 定 及 分 數 項 目 4 4 學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應 用 外 語 系 ( 科 )102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1 次 系 學 務 會 議 記 錄 時 地 間 :102 年 10 月 7 日 ( 星 期 一 ) 中 午 12 時 10 分 點 : 六 藝 樓 306 研 討 室 應 出 席 人 員 : 郭 主 任 筱 晴 鄭 美 滿 老 師 周 郁 明 老 師 李 彌 丹 老 師 陸 靜 容 老 師

More information

「98年度職業學校、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校(含特殊學校、綜高專門學程)充實實習教學設備」之學校申請書格式及審查原則

「98年度職業學校、高中附設職業類科學校(含特殊學校、綜高專門學程)充實實習教學設備」之學校申請書格式及審查原則 附 件 1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辦 法 民 國 103 年 08 月 18 日 修 正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教 師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三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所 稱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定 義 如 下 : 一 兼 任 教 師 : 指 以 部 分 時 間 擔 任 學 校 編

More information

法 聽 與 說 的 教 學 歌 謠 戲 劇 與 合 作 學 習 等, 以 工 作 坊 形 式 進 行 二 授 課 方 式 : 採 全 英 語 方 式 進 行 三 師 資 : 由 英 國 文 化 協 會 資 深 之 英 語 教 學 專 家 擔 任 培 訓 講 師 壹 拾 報 名 時 間 與 方 式 一

法 聽 與 說 的 教 學 歌 謠 戲 劇 與 合 作 學 習 等, 以 工 作 坊 形 式 進 行 二 授 課 方 式 : 採 全 英 語 方 式 進 行 三 師 資 : 由 英 國 文 化 協 會 資 深 之 英 語 教 學 專 家 擔 任 培 訓 講 師 壹 拾 報 名 時 間 與 方 式 一 臺 北 市 105 年 度 國 民 小 學 英 語 教 師 專 業 培 訓 計 畫 壹 依 據 一 教 育 部 國 民 及 學 前 教 育 署 補 助 辦 理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精 進 國 中 小 教 學 品 質 要 點 二 臺 北 市 105 年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精 進 國 中 小 教 學 品 質 計 畫 三 臺 北 市 105 年 國 民 小 學 全 面 實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致理科技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致理科技大學教師升等辦法 致 理 科 技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辦 法 104.8.28 104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第 1 條 本 校 為 辦 理 教 師 升 等, 特 依 據 教 育 部 訂 頒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審 定 辦 法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以 技 術 報 告 送 審 教 師 資 格 作 業 要 點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教 師 資 格 送 審 作

More information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新北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廚工甄選簡章 105 學 年 度 臺 中 市 市 立 幼 兒 園 園 長 遴 選 簡 章 ( 第 2 次 公 告 ) 報 名 時 間 : 105 年 6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5 時 報 名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遴 選 時 間 :105 年 6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遴 選 地 點 : 臺 中 市 政 府 陽 明 市 政 大 樓 2 樓

More information

生 之 人 數 ( 不 含 交 換 學 生 短 期 語 言 班 學 生 及 僑 生 ) (2) 本 指 標 = 全 額 自 費 生 ( 未 領 取 任 何 獎 學 金 或 學 雜 費 減 免 之 學 生 ) 人 數 x3+ 領 取 政 府 機 關 獎 學 金 之 學 生 人 數 x2+ 補 助 任

生 之 人 數 ( 不 含 交 換 學 生 短 期 語 言 班 學 生 及 僑 生 ) (2) 本 指 標 = 全 額 自 費 生 ( 未 領 取 任 何 獎 學 金 或 學 雜 費 減 免 之 學 生 ) 人 數 x3+ 領 取 政 府 機 關 獎 學 金 之 學 生 人 數 x2+ 補 助 任 教 育 部 技 專 校 院 國 際 化 獎 助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十 一 月 十 三 日 教 育 部 台 技 ( 四 ) 字 第 0 九 六 0 一 六 七 五 0 九 C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一 目 的 : 教 育 部 ( 以 下 簡 稱 本 部 ) 為 鼓 勵 技 專 校 院 推 動 國 際 化 之 工 作, 對 執 行 績 優 之 學 校 予 以 獎 勵, 特 訂 定

More information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0EAA4E5A4C6A46ABEC7C0B3A5CEBCC6BEC7A874BEC7B873C3D2AED1B1C2BB50BFECAA6B31303130343230205F726576697365645F2E646F63>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應 用 數 學 系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辦 法 99.03.19 訂 定 101.04.13 100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系 課 程 委 員 會 議 修 訂 101.04.20 100 學 年 度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一 宗 旨 本 系 應 用 數 學 統 計 科 學, 與 計 算 機 科 學 學 群 證 書 授 與 的 目 的 是 希

More information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103 年 8 月 編 製 中 華 社 會 福 利 聯 合 勸 募 協 會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操 作 1 2 4 0-12 104 年 度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方 案 網 路 申 請 線 上 操 作 手 冊 一 方 案 線 上 申 請 流 程 方 案 線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系 招 生 目 標 甄 選 並 培 育 具 有 將 智 慧 工 程 訊 科 技 應 用 於 土 木 建 築 等 跨 領 域 整 合 知 識 與 科 技 之 專 業 人 才 學 程 代 碼 106002 招 生 群 ( 類 ) 別 06 土 木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土 木 工 程 系 招 生 目 標 甄 選 並 培 育 具 有 將 智 慧 工 程 訊 科 技 應 用 於 土 木 建 築 等 跨 領 域 整 合 知 識 與 科 技 之 專 業 人 才 學 程 代 碼 106002 招 生 群 ( 類 ) 別 06 土 木 國 立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與 材 工 程 系 招 生 目 標 甄 選 並 培 育 有 志 從 事 化 工 及 材 相 關 產 業 之 專 才, 從 事 製 程 規 劃 設 計 生 產 管 與 產 品 開 發 研 究 等 工 作 學 程 代 碼 106001 招 生 群 ( 類 ) 別 05 化 工 群 招 生 名 額 59 2 1 預 計 甄 試 人 數 177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70331\260\352\266T\250t\245\273\246\354\275\322\265{\267\247\255z_new_.doc)

(Microsoft Word - 970331\260\352\266T\250t\245\273\246\354\275\322\265{\267\247\255z_new_.doc)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貿 易 系 本 位 課 程 概 述 德 明 財 經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貿 易 系 楊 光 武 系 主 任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台 北 市 114 內 湖 區 環 山 路 一 段 56 號,(02)26585801 轉 2720 或 2721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it@takming.edu.tw 內 容 大 綱 壹 本 位

More information

臺北縣政府辦理97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

臺北縣政府辦理97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 新 北 市 政 府 辦 理 104 學 年 度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鑑 定 安 置 工 作 實 施 計 畫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1 日 新 北 教 特 字 第 1040704568 號 函 訂 定 發 布 壹 目 的 一 二 為 協 助 本 市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或 疑 似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確 認 其 特 殊 教 育 資 格, 並

More information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1) 參 加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 可 得 6 分, 可 得 5 分, 可 得 4 分, 可 得 3 分, 第 5 名 可 得 2 分, 第 6 名 以 後 可 得 1 分 (2) 參 加 性 比 賽 : 直 轄 市 縣 市 性 比 賽 各 之 得 分 乘 以 2 (3) 參 加 國 一 依 據 :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附 設 實 驗 國 民 小 學 應 屆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要 點 1030520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1030903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 一 ) 本 校 應 屆 畢 業 生 畢 業 給 獎 實 施 原 則 ( 二 ) 臺 南 市 102 學 年 度 國 民 中 小 學 畢 業 生 市 長 獎 給 獎 實 施 計 畫 二

More information

大標題:

大標題: 2013 102-103 年 度 北 區 技 專 校 院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分 項 計 畫 主 軸 二 : 教 學 深 化 建 立 院 系 所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指 標 畢 業 門 檻 與 檢 定 機 制 計 畫 成 果 報 告 書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技 職 司 北 區 技 專 校 院 教 學 資 源 中 心 承 辦 單 位 : 中 華 科 技 大 學 航 空 學 院 協

More information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外 文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資 格 考 核 及 學 位 考 試 相 關 規 定 102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 含 102 學 年 度 復 學 博 一 生 ) 適 用 96.06.05 外 文 系 95 學 年 度 第 5 次 碩 博 士 班 委 員 會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外 文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資 格 考 核 及 學 位 考 試 相 關 規 定 102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新 生 ( 含 102 學 年 度 復 學 博 一 生 ) 適 用 96.06.05 外 文 系 95 學 年 度 第 5 次 碩 博 士 班 委 員 會 102 學 年 度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碩 博 士 班 學 生 手 冊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Department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September, 2013 1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外 文 系 博 士 班 研 究 生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1234.pdf

1234.pdf 國 立 臺 南 高 工 各 單 位 內 部 保 有 及 管 理 個 人 資 料 之 項 目 彙 整 表 一 臺 南 高 工 辦 理 業 務 涉 及 蒐 集 個 人 資 料 一 覽 表 項 目 一 二 四 單 位 名 稱 個 人 資 料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人 資 料 類 別 中 之 辨 識 者 ) 特 徵 類 (C011 家 庭 公 務 人 員 履 歷 資 料 情 形 人 事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以 營 養 添 加 劑 作 為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來 源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三

More information

~ip10t24w2z2x15l35s2v;

~ip10t24w2z2x15l35s2v; 義 守 大 學 職 員 任 用 及 陞 遷 辦 法 99 年 1 月 8 日 校 長 核 定 公 告 102 年 3 月 21 日 校 長 核 定 修 正 第 6 7 17 18 22 條 條 文 104 年 12 月 29 日 校 長 核 定 修 正 第 1 4 7 8 10 11 12 14 15 16 17 18 20 28 條 條 文 第 一 條 義 守 大 學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Microsoft Word - ATTCH4.docx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草 案 總 說 明 現 行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多 元 入 學 招 生 辦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辦 法 ) 係 於 一 百 零 二 年 八 月 二 十 三 日 訂 定 發 布, 教 育 部 於 一 百 零 三 學 年 度 實 施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為 使 十 二 年 國 民 基 本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