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判 丑 四 既 皈 依 已 所 學 次 第 分 三 寅 一 攝 分 中 出 分 二 卯 一 初 四 聚...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二 次 四 聚...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二 教 授 中 出 分 二 卯 一 別 學 分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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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 ) 益 西 彭 措 堪 布 講 授 四 川 色 達 喇 榮 五 明 佛 學 院

2 科 判 丑 四 既 皈 依 已 所 學 次 第 分 三 寅 一 攝 分 中 出 分 二 卯 一 初 四 聚...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二 次 四 聚...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二 教 授 中 出 分 二 卯 一 別 學 分 二 : 辰 一 遮 止 應 學...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二 修 行 應 學 分 二 巳 一 對 佛 法 僧 所 依 應 學 之 相 分 四 午 一 恭 敬 佛 像 之 學 處 分 三 未 一 真 實 義...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以 公 案 說 明 不 敬 佛 像 之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三 應 學 恭 敬...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二 恭 敬 經 書 之 學 處 分 三 未 一 真 實 義...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以 公 案 說 明 不 敬 經 書 之 過 患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三 以 古 德 傳 記 與 語 錄 說 明.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三 恭 敬 僧 相 之 學 處 分 三 未 一 真 實 義...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以 公 案 說 明 不 敬 僧 人 與 僧 相 之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三 以 古 德 傳 記 說 明...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四 攝 義...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二 恭 敬 三 寶 之 利 益...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科 判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卯 二 共 學 分 六 辰 一 以 隨 念 三 寶 的 差 別 與 功 德 而 皈 依.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二 以 隨 念 大 恩 而 恒 勤 供 養 分 十 一 巳 一 菩 薩 地 中 出 分 二 午 一 供 養 事 分 二 未 一 分 說 十 種 供 養...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攝 義...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二 供 養 意 樂...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二 時 間 差 別...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三 稍 用 功 力 即 可 圓 滿 資 糧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四 不 清 淨 之 供 養 相...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五 於 最 勝 福 田 當 殷 重 供 養 之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六 捨 棄 低 劣 而 精 進 供 養..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七 依 靠 殊 勝 福 田 增 長 慧 力 之 竅 訣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八 供 養 大 小 等 觀 待 發 心 差 別 之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九 隨 學 古 德 次 第 修 習 供 養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十 於 供 養 不 應 喜 足...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十 一 其 餘 供 養 之 相...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三 以 大 悲 將 衆 生 安 置 於 皈 依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四 捨 棄 其 餘 世 間 方 便...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五 由 了 知 勝 利 而 晝 三 夜 三 勤 修 皈 依 分 四 巳 一 總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二 攝 分 所 出 利 益 分 二 午 一 第 一 四 聚...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二 第 二 四 聚...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三 教 授 所 出 利 益...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四 結 說 學 處...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3 4

3 辰 六 乃 至 命 緣 應 當 守 護 不 捨 三 寶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三 遣 除 不 清 淨 分 五 卯 一 補 充 一 條 學 處...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二 諸 學 處 的 出 處...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三 有 關 虧 損 與 棄 捨 皈 依 的 迷 亂 觀 點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四 真 實 宣 說 棄 捨 之 相...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五 教 誡 以 殷 重 愛 惜 分 三 辰 一 憶 念 趣 入 佛 門 等 三 種 差 別 而 修 學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二 教 誡 真 實 皈 依 法 寶, 解 脫 依 賴 自 己 如 法 勤 修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三 教 誡 須 按 業 果 實 修, 若 不 學 修 則 不 得 救 護 之 故...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丑 五 總 結 分 四 寅 一 皈 依 的 因...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二 皈 依 的 境...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三 皈 依 方 式 分 二 卯 一 略 述...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二 詳 說 分 四 辰 一 由 了 知 功 德 而 皈 依...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二 由 了 知 差 別 而 皈 依...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三 由 自 己 誓 願 受 持 而 皈 依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四 由 遣 除 不 同 品, 以 不 言 有 餘 而 皈 依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四 皈 依 學 處 分 三 卯 一 略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二 攝 分 所 出 學 處...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三 教 授 所 出 學 處...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子 二 引 發 一 切 善 樂 所 有 根 本 深 忍 信 中 分 四 丑 一 思 總 業 果 分 二 科 判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寅 一 正 明 思 總 之 理 分 三 卯 一 略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二 廣 說 分 四 辰 一 業 決 定 之 理 分 三 巳 一 諸 苦 樂 唯 由 業 所 生...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二 總 結...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三 於 此 生 定 解 之 功 德...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二 業 增 長 廣 大 之 理 分 六 巳 一 總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二 由 公 案 引 發 定 解 分 二 午 一 根 本 說 一 切 有 部 毗 奈 耶 藥 事 所 出 公 案 分 四 未 一 牧 人 歡 喜 及 其 手 杖 所 穿 田 蛙 之 因 緣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五 百 水 鵝 五 百 魚 龜 之 因 緣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三 五 百 餓 鬼 之 因 緣...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四 五 百 農 夫 與 五 百 牛 之 因 緣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二 賢 愚 經 所 出 公 案 分 三 未 一 寶 天 因 緣...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象 護 因 緣...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三 金 天 因 緣...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三 以 勝 解 信 成 就 殊 勝 之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四 由 知 業 與 身 心 關 係 密 切 後, 當 勵 力 斷 惡 行 善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五 以 教 證 說 明...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六 攝 義...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三 未 造 業 不 會 遇...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四 已 造 業 不 失 壞 分 三 巳 一 略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二 引 教 證 說 明...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5 6

4 巳 三 以 公 案 說 明...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三 攝 義...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二 分 別 思 惟 分 二 卯 一 顯 十 業 道 而 為 上 首 分 三 辰 一 經 論 中 宣 說 十 業 道...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二 強 調 十 業 道 取 捨 之 重 要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三 應 當 斷 除 狡 詐...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二 抉 擇 業 果 分 三 辰 一 顯 示 黑 業 果 分 三 巳 一 正 顯 示 黑 業 道 分 四 午 一 身 業 分 三 未 一 殺 生 分 三 申 一 總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分 說 分 四 酉 一 事...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二 意 樂...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三 加 行...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四 究 竟...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三 以 公 案 說 明 殺 生 因 果 分 二 酉 一 殘 殺 動 物 的 因 果 公 案.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二 墮 胎 殺 生 的 因 果 公 案.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不 與 取 分 二 申 一 何 為 不 與 取...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以 公 案 說 明 不 與 取 因 果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三 邪 婬 分 三 申 一 何 為 邪 婬 分 四 酉 一 事...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二 意 樂...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三 加 行...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科 判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酉 四 究 竟...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以 公 案 說 明 邪 婬 因 果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三 破 除 性 解 放 之 邪 見.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二 語 業 分 四 未 一 妄 語 分 三 申 一 何 為 妄 語...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引 公 案 說 明 妄 語 及 其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三 剖 析 現 代 社 會 造 妄 語 業 之 現 象.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離 間 語 分 二 申 一 何 為 離 間 語...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引 公 案 說 明 離 間 語 及 其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三 粗 惡 語 分 二 申 一 何 為 粗 惡 語...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引 公 案 說 明 粗 惡 語 及 其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四 綺 語 分 三 申 一 何 為 綺 語...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遣 除 疑 惑...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三 引 公 案 說 明 綺 語 及 其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三 意 業 分 三 未 一 貪 欲 分 三 申 一 何 為 貪 欲...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貪 欲 之 究 竟 分 三 酉 一 真 實...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二 圓 滿 之 量...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三 非 圓 滿 貪 欲...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三 以 理 與 公 案 教 誡 學 人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瞋 恚 分 三

5 申 一 何 為 瞋 恚...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瞋 恚 之 究 竟 分 三 酉 一 真 實...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二 圓 滿 之 量...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三 非 圓 滿 瞋 心...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三 以 公 案 教 誡 學 人..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三 邪 見 分 三 申 一 略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何 為 邪 見...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三 邪 見 之 究 竟 分 三 酉 一 真 實...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二 圓 滿 與 不 圓 滿 之 差 別.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三 斷 疑...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四 攝 義 分 四 未 一 略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十 黑 業 之 根 源...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三 能 究 竟 之 差 別...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四 業 與 業 道 之 差 別...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二 輕 重 差 別 分 二 午 一 十 業 道 輕 重 分 四 未 一 殺 業 之 輕 重 分 二 申 一 殺 業 之 重 者 分 五 酉 一 由 意 樂 故 重...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二 由 加 行 故 重...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三 由 無 治 故 重...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四 由 邪 執 故 重...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五 由 事 故 重...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殺 業 之 輕 者...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其 餘 九 業 之 輕 重 分 二 申 一 由 意 樂 等 之 輕 重, 同 殺 生 所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科 判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書 籤 籤 籤 書 籤 書 籤 籤 籤 籤 籤 籤 籤 籤 申 二 由 事 之 輕 重 分 二 酉 一 由 事 故 而 成 重 罪 分 九 戌 一 由 事 故 而 成 不 與 取 重 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戌 二 由 事 故 而 成 邪 婬 重 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戌 三 由 事 故 而 成 妄 語 重 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戌 四 由 事 故 而 成 離 間 語 重 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戌 五 由 事 故 而 成 粗 惡 語 重 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戌 六 由 事 故 而 成 綺 語 重 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戌 七 由 事 故 而 成 貪 欲 重 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戌 八 由 事 故 而 成 瞋 恚 重 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戌 九 由 事 故 而 成 邪 見 重 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酉 二 由 事 故 而 成 輕 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三 本 地 分 所 說 重 業 之 相 分 六 申 一 由 加 行 故 而 成 重 業.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由 串 習 故 而 成 重 業.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三 由 自 性 故 而 成 重 業.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四 由 事 故 而 成 重 業...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五 由 所 治 一 類 故 而 成 重 業.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申 六 由 所 治 損 害 故 而 成 重 業.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未 四 親 友 書 所 說 重 業 之 相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9 10

6 午 二 兼 略 顯 示 具 力 業 門 分 四 未 一 福 田 門 分 三 申 一 三 寶 等 田 門...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僧 伽 田 門...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三 其 中 菩 薩 田 門...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所 依 門 分 四 申 一 以 智 愚 而 有 輕 重..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以 具 戒 而 有 輕 重..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三 破 戒 者 等 之 罪 業..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四 歸 納 而 說 依 法 之 重 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三 事 物 門...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四 意 樂 門 分 二 申 一 以 意 樂 的 大 小 強 弱 恒 促 而 分 析.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瞋 恚 尤 為 嚴 重...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三 此 等 之 果 分 三 午 一 異 熟 果...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二 等 流 果 分 二 未 一 領 受 等 流 果...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造 作 等 流 果...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三 增 上 果...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二 白 業 果 分 二 巳 一 白 業 分 三 午 一 略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二 廣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三 殊 勝 十 善 業...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二 果 分 二 午 一 三 果...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二 成 就 殊 勝 之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三 業 餘 差 別 分 三 巳 一 引 滿 業 差 別 分 四 午 一 善 惡 趣 之 引 滿 業...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科 判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午 二 引 滿 四 句...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三 引 滿 之 相...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四 引 滿 二 業 能 引 幾 生 分 二 未 一 依 俱 舍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依 集 論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二 定 不 定 受 業 分 二 午 一 以 作 與 增 長 宣 說 分 四 未 一 總 說 定 不 定 受 業...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作 與 增 長 之 差 別...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三 宣 說 四 句...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四 其 餘 依 此 類 推...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二 以 時 間 宣 說 分 二 未 一 略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二 廣 說 分 二 申 一 現 法 受 業 分 二 酉 一 以 欲 解 之 故...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酉 二 以 事 之 故...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申 二 順 生 順 後 受 業...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三 何 果 先 熟 之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丑 二 思 別 業 果 分 二 寅 一 須 成 辦 圓 具 德 相 之 所 依...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二 修 學 所 依 之 因 分 三 卯 一 異 熟 功 德 分 二 辰 一 總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二 結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二 異 熟 果 報 分 八 辰 一 壽 量 具 足 之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二 形 色 具 足 之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三 族 姓 具 足 之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四 自 在 具 足 之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五 信 言 具 足 之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六 大 勢 名 稱 具 足 之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11 12

7 辰 七 丈 夫 性 具 足 之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八 大 力 具 足 之 果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三 異 熟 因 緣 分 二 辰 一 八 因 分 八 巳 一 壽 量 具 足 之 因...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二 形 色 具 足 之 因...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三 族 姓 具 足 之 因...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四 自 在 具 足 之 因...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五 信 言 具 足 之 因...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六 大 勢 名 稱 具 足 之 因...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七 丈 夫 性 具 足 之 因...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八 大 力 具 足 之 因...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二 三 緣 分 二 巳 一 三 緣 之 作 用...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二 別 釋 三 緣 分 三 午 一 心 清 淨...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二 加 行 清 淨...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三 田 清 淨...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丑 三 思 已 正 行 進 止 之 理 分 二 寅 一 總 示 分 八 卯 一 日 夜 恒 須 觀 修 業 果 之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二 觀 修 業 果 唯 一 須 按 佛 所 說 而 獲 決 定 之 理 卯 三 從 空 性 中 顯 現 業 果 之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四 不 思 惟 業 果, 僅 了 知 亦 無 利 益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五 應 在 自 心 上 觀 察 而 認 識 過 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六 思 已 遮 止 惡 行 之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七 何 取 何 捨...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八 引 古 德 教 授 說 明 修 行 業 果 之 合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二 特 以 四 力 淨 修 道 理 分 八 科 判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籤 籤 卯 一 罪 業 不 可 放 置, 須 勵 力 修 懺 悔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卯 二 墮 罪 還 出 卯 三 以 四 力 懺 悔 罪 業 分 二 辰 一 略 說...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二 別 別 廣 說 四 力 分 四 巳 一 能 破 壞 現 行 力 修 持 之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二 能 對 治 現 行 力 修 持 之 理 分 六 午 一 依 甚 深 經...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二 依 解 空 性...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三 依 止 密 咒 分 三 未 一 未 得 淨 罪 相 前 應 當 念 修..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未 二 淨 罪 相...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未 三 列 舉 密 咒 功 德...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四 依 於 形 象...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五 依 於 供 養...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六 依 於 名 號...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三 能 遮 止 罪 惡 力 分 二 午 一 正 說 此 力 及 其 利 益...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午 二 須 誠 意 防 護...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巳 四 依 止 力...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四 有 關 惡 淨 之 理 的 難 答 分 八 辰 一 由 修 者 力 之 大 小 對 治 圓 不 圓 具 等, 淨 障 會 有 上 中 下 種 種 差 別...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二 順 定 受 業 亦 能 完 全 清 淨 之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三 定 業 可 清 淨 與 其 定 義 不 相 違.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四 凡 夫 以 四 力 亦 能 遮 止 受 報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五 教 誡 須 在 違 品 上 勤 修...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13 14

8 辰 六 定 業 若 能 清 淨, 為 何 經 說 唯 除 先 業 異 熟.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七 駁 斥 以 過 去 公 案 不 決 定 之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辰 八 針 對 某 些 不 決 定 亦 無 過 失 之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五 最 初 即 須 精 勤 防 護 令 不 犯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六 凡 所 了 知 的, 須 以 不 放 逸 修 行 之 比 喻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七 凡 所 了 知 的 須 實 修 之 義.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八 讚 歎 正 見 教 誡 珍 惜 業 果 之 法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丑 四 深 信 業 果 之 總 結 分 八 寅 一 業 決 定 之 理...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二 業 的 增 上 廣 大 分 六 卯 一 由 意 樂 的 增 上 廣 大 性...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二 由 對 境 的 增 上 廣 大 性...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三 由 所 依 的 增 上 廣 大 性...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四 造 業 時 間 與 數 量 的 增 上 廣 大 性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五 事 的 增 上 廣 大 性...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六 造 業 範 圍 的 增 上 廣 大 性.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三 善 業 的 特 殊 規 律 分 四 卯 一 特 殊 時 期 的 增 上 廣 大...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二 特 殊 地 域 的 增 上 廣 大...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三 特 殊 助 緣 的 增 上 廣 大...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卯 四 特 殊 行 善 方 法 的 增 上 廣 大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四 十 善 業 道...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五 等 流 果 的 思 惟...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六 生 活 中 的 八 因 三 緣...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七 四 力 懺 悔...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八 破 斥 邪 見...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科 判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壬 二 發 此 意 樂 之 量...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壬 三 除 遣 此 中 邪 執 分 二 癸 一 對 於 圓 滿 之 因 遣 除 邪 見 分 二...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子 一 出 計 子 二 遮 破 分 二 丑 一 真 實 分 二 寅 一 以 身 等 仍 須 展 轉 漸 受 而 遮 破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寅 二 觀 待 究 竟 增 上 生 而 遮 破...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丑 二 以 教 證 說 明...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癸 二 對 於 決 定 勝 之 因 遣 除 邪 見... 錯 誤! 尚 未 定 義 書 籤 附 :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思 考 題

9 以 上 皈 依 的 因 皈 依 的 境 以 及 如 何 皈 依 的 內 容 已 經 宣 說 完 畢 皈 依 之 後, 為 使 皈 依 心 不 退 失 並 展 轉 增 長, 下 面 進 一 步 宣 說 皈 依 後 的 學 處 丑 四 既 皈 依 已 所 學 次 第 分 三 : 一 攝 分 中 出 二 教 授 中 出 三 遣 除 不 清 淨 第 四, 既 歸 依 已, 所 學 次 第 分 二 : 一 攝 分 中 出 ; 二 教 授 中 出 總 的 來 說, 本 論 按 瑜 伽 師 地 論 攝 抉 擇 分 宣 說 八 種 學 處, 按 涅 槃 經 宣 說 三 種 應 遮 的 學 處, 按 阿 闍 黎 布 瑪 莫 劄 的 皈 依 六 支 論 宣 說 三 種 應 學 的 學 處, 按 阿 底 峽 尊 者 的 道 炬 論 自 釋 宣 說 六 種 共 同 學 處, 總 共 宣 說 二 十 種 學 處 皈 依 學 處 可 分 為 應 遮 與 應 學 兩 類, 須 知 修 學 這 些 學 處 的 目 的 有 二 : 一 為 了 遮 止 皈 依 心 生 起 之 後 退 失, 二 為 使 皈 依 心 展 轉 增 上 寅 一 攝 分 中 出 分 二 : 一 初 四 聚 二 次 四 聚 今 初, 初 中 有 二 四 聚 攝 抉 擇 分 中 的 皈 依 學 處 有 兩 個 四 聚 卯 一 初 四 聚 第 一 四 聚, 是 親 近 善 士 聽 聞 正 法 如 理 作 意 法 隨 法 行 初 四 聚 中 : 親 近 善 士 者, 謂 如 前 說 善 知 識 者, 乃 是 一 切 功 德 依 處, 觀 見 是 已 而 正 親 近 第 一 個 四 聚 中 : 親 近 善 士, 就 是 如 同 前 文 所 說, 善 知 識 是 一 切 功 德 的 依 處, 觀 察 現 見 這 一 點 後, 真 正 去 親 近 善 知 識 這 是 第 一 個 學 處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皈 依 佛 之 後, 必 須 親 近 善 士 的 理 由 如 下 : 由 歸 依 佛 即 是 歸 依 示 道 大 師, 隨 順 此 之 正 行, 即 是 親 近 示 道 師 故 因 為 皈 依 佛 就 是 皈 依 開 示 正 道 的 大 師, 而 隨 順 皈 依 佛 的 正 行 即 是 親 近 開 示 正 道 的 善 知 識, 所 以 皈 依 佛 後 必 須 親 近 善 士 聽 聞 正 法 及 如 理 作 意 者, 隨 其 所 應, 謂 當 聽 聞 若 佛 所 說 若 佛 弟 子 所 說 法 教 諸 契 經 等, 及 若 作 意 何 種 所 緣 能 息 煩 惱, 即 應 作 意 聽 聞 正 法 與 如 理 作 意, 若 依 次 解 釋 : 聽 聞 正 法, 就 是 應 當 聽 聞 佛 陀 所 說 或 佛 弟 子 所 說 的 法 教 諸 契 經 等 1 如 理 作 意, 就 是 由 作 意 何 種 所 緣 能 止 息 煩 惱, 就 應 作 意 此 種 所 緣, 換 句 話 說, 心 緣 哪 種 法 能 使 煩 惱 止 息, 就 應 緣 這 個 法 實 際 去 作 意 皈 依 法 之 後, 必 須 聽 聞 正 法 與 如 理 作 意 的 理 由 如 下 : 由 歸 依 法, 於 教 證 法 應 當 現 證, 此 即 是 彼 隨 順 行 故 因 為 皈 依 法 之 後, 即 應 現 前 證 悟 教 法 與 證 法, 而 聽 聞 正 法 與 如 理 作 意 就 是 它 的 隨 順 行, 所 以 皈 依 法 後 必 須 聽 聞 正 法 與 如 理 作 意 法 隨 法 行 者, 謂 應 隨 順 般 涅 槃 法 而 修 正 行 法 隨 即 隨 順 涅 槃 果 法, 法 行 即 修 行 道 法 法 隨 法 行, 即 應 隨 順 涅 槃 果 法 而 修 持 正 行, 也 就 是 應 當 勤 修 戒 定 慧 或 精 勤 聞 思 修 皈 依 僧 之 後, 必 須 法 隨 法 行 的 理 由 如 下 : 由 歸 依 僧, 於 趣 涅 槃 補 特 伽 羅 應 執 為 伴, 其 隨 順 1 等 字 包 括 應 頌 本 生 等 十 二 分 教 17 18

10 行, 謂 應 與 諸 趣 解 脫 者 共 同 學 故 因 為 皈 依 僧 之 後, 應 將 趣 向 涅 槃 的 補 特 伽 羅 執 為 助 伴, 而 它 的 隨 順 行 就 是 應 和 趣 向 解 脫 的 行 者 共 同 修 學, 所 以 皈 依 僧 後 必 須 法 隨 法 行 以 上 第 一 四 聚 可 歸 納 為 三 種 : 親 近 正 士 是 皈 依 佛 的 隨 順 行, 聽 聞 正 法 與 如 理 作 意 是 皈 依 法 的 隨 順 行, 法 隨 法 行 是 皈 依 僧 的 隨 順 行 卯 二 次 四 聚 第 二 四 聚, 是 諸 根 不 掉 受 學 學 處 悲 愍 有 情 應 時 時 間 於 三 寶 所 勤 修 供 養 第 二 四 聚 中 : 諸 根 不 掉 者, 謂 根 於 境 放 散 之 後, 意 亦 隨 逐, 於 境 掉 動, 深 見 過 患, 令 意 厭 捨 第 二 個 四 聚 中 : 諸 根 不 掉, 就 是 六 根 在 六 境 上 放 逸 散 亂 之 後, 第 六 意 識 也 隨 逐 外 境, 在 外 境 上 掉 動 散 亂, 自 己 深 深 見 到 散 亂 的 過 失 後, 令 心 厭 離 捨 棄, 使 諸 根 不 掉 受 學 學 處 者, 謂 隨 力 受 學 佛 制 學 處 受 學 學 處, 即 隨 自 己 的 能 力 受 學 佛 所 制 定 的 學 處 悲 愍 有 情 者, 謂 佛 聖 教 由 悲 差 別, 故 歸 依 此, 於 諸 有 情 亦 應 悲 愍, 斷 除 損 害 悲 愍 有 情, 即 佛 陀 聖 教 由 於 大 悲 而 有 差 別 2, 所 以 皈 依 聖 教 之 後, 對 一 切 有 情 也 應 當 悲 愍, 斷 除 損 害 有 情 的 意 樂 與 行 為 應 時 時 間 於 三 寶 所 勤 修 供 養 者, 謂 應 日 日 供 養 三 寶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應 時 時 間 於 三 寶 所 勤 修 供 養, 即 應 每 天 不 間 斷 地 供 養 三 寶 供 養 的 分 類 有 很 多 種, 以 下 按 照 大 乘 莊 嚴 經 論 宣 說 其 中 一 種 分 類 : 供 養 可 分 為 利 養 供 養 恭 敬 供 養 修 法 供 養 三 種 利 養 供 養, 即 對 皈 依 境 三 寶 供 養 法 衣 飲 食 敷 具 等, 比 如 許 多 道 友 每 天 都 在 皈 依 境 前 供 水 供 香 供 燈, 此 即 日 日 以 利 養 供 養 三 寶 恭 敬 供 養, 即 對 三 寶 頂 禮 合 掌 讚 頌 等 修 法 供 養, 即 以 聞 思 修 正 法 供 養 三 寶 三 種 供 養 中, 利 養 供 養 與 恭 敬 供 養 是 少 供 或 粗 供, 修 法 供 養 是 大 供 或 微 妙 供 應 日 日 是 要 求 供 養 的 心 念 與 行 為 必 須 相 續 不 斷, 盡 形 壽 乃 至 盡 未 來 際 都 要 勤 修 供 養, 這 樣 才 是 三 寶 弟 子 的 行 為 譬 如 竹 窗 二 筆 中 記 載 : 明 代 有 位 袁 居 士, 母 親 張 氏 從 小 就 恭 敬 皈 依 觀 音 大 士, 在 出 嫁 時, 也 是 奉 大 士 之 像 一 起 嫁 到 袁 家 懷 孕 十 月 期 間, 張 氏 無 一 日 懈 怠 延 緩 禮 敬 此 即 對 皈 依 境 日 日 勤 修 供 養, 皈 依 心 非 常 堅 固 第 二 四 聚 中, 前 三 者 諸 根 不 掉 受 學 學 處 悲 愍 有 情, 是 隨 法 的 學 處 ; 第 四, 應 時 時 間 於 三 寶 所 勤 修 供 養, 是 對 三 寶 的 學 處 寅 二 教 授 中 出 分 二 : 一 別 學 二 共 學 第 二, 教 授 中 出 分 二 : 一 別 學 ; 二 共 學 教 授 就 是 竅 訣 別 學 就 是 對 三 寶 別 別 不 共 的 學 處, 比 如, 有 關 佛 寶 的 學 處 不 同 於 有 關 法 寶 的 學 處 等 共 學 就 是 對 三 寶 共 同 的 學 處 2 由 於 大 悲 而 有 差 別 : 佛 教 以 大 悲 而 有 別 於 外 教 19 20

11 卯 一 別 學 分 二 : 一 遮 止 應 學 二 修 行 應 學 初 中 分 二 : 一 遮 止 應 學 ; 二 修 行 應 學 3 4 別 別 的 學 處 又 分 遮 止 應 學 與 修 行 應 學, 下 面 先 講 遮 止 應 學 辰 一 遮 止 應 學 今 初 如 涅 槃 經 云 : 若 歸 依 三 寶, 是 謂 正 近 事 5, 終 不 應 歸 依, 諸 餘 天 神 等 ; 歸 依 正 法 者, 應 離 殺 害 心 ; 歸 依 於 僧 伽, 不 共 外 道 住 此 說 有 三, 謂 不 歸 餘 天, 於 諸 有 情 捨 離 損 害, 與 諸 外 道 不 應 共 住 按 照 涅 槃 經 所 說 : 如 果 皈 依 佛 法 僧 三 寶, 就 是 真 實 的 三 皈 居 士, 始 終 不 應 皈 依 其 他 天 神 等 ; 皈 依 正 法 之 後, 應 當 遠 離 殺 害 衆 生 的 心 ; 皈 依 僧 伽 之 後, 不 應 和 外 道 共 住 經 中 所 說 的 學 處 有 三 : 一 不 皈 依 餘 天 ; 二 對 一 切 有 情 捨 離 損 害 ; 三 不 應 與 外 道 共 住 以 下 具 體 闡 述 所 應 遮 止 的 學 處 : 其 中 初 者, 謂 於 世 間, 若 大 自 在 遍 入 天 等, 尚 不 執 為 畢 竟 歸 處, 況 諸 鬼 趣 山 神 龍 等, 此 是 不 可 不 信 三 寶, 歸 心 彼 等 若 於 彼 等 請 其 助 伴, 現 前 如 法 所 作 事 業, 則 無 不 可, 如 求 施 主 為 活 命 伴, 依 諸 醫 師 為 治 病 伴 遮 止 應 學 中 的 第 一 條 學 處 不 歸 餘 天, 是 指 在 世 間, 對 於 大 自 在 天 或 遍 入 天 等 諸 天, 尚 且 不 能 執 為 究 竟 的 皈 依 處, 何 況 是 對 更 為 低 劣 的 鬼 趣 山 神 龍 等, 這 是 說 不 可 不 信 三 寶 而 歸 心 於 其 餘 諸 天 鬼 神 等 如 果 是 請 遮 止 應 學 : 應 當 禁 止 的 學 處 修 行 應 學 : 應 當 修 行 的 學 處 近 事 : 居 士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諸 天 鬼 神 幫 助 成 辦 暫 時 如 法 的 事 業, 那 就 沒 有 不 可 以 的, 比 如 : 請 求 施 主 作 為 自 己 存 活 的 助 伴, 或 依 靠 醫 師 作 為 治 病 的 助 伴 等, 都 不 是 此 處 所 遮 止 的 但 如 果 以 他 們 為 究 竟 皈 依 處, 則 會 捨 棄 三 寶, 或 者 將 使 皈 依 心 退 失, 所 以 必 須 遮 止 不 歸 餘 天, 是 指 不 應 將 其 他 諸 天 神 鬼 等 執 為 究 竟 的 皈 依 處, 但 可 將 他 們 作 為 暫 時 的 助 伴 此 處 應 當 辨 別 究 竟 歸 處 與 助 伴 的 差 別 : 以 餘 天 等 作 為 究 竟 皈 依 處, 和 決 定 不 以 其 作 為 暫 時 助 伴, 都 是 錯 謬 畢 竟 與 現 前 就 是 究 竟 與 暫 時, 分 清 究 竟 與 暫 時 是 此 處 的 關 鍵 理 證 : 皈 依 佛 者 ( 有 法 ) 不 歸 餘 天 ( 所 立 ), 因 為 至 心 皈 依 佛 之 後, 又 對 餘 者 皈 依, 則 不 能 一 心 皈 依 佛 的 緣 故 ( 能 立 ) 第 二, 謂 於 人 及 畜 等, 若 打 若 縛, 若 禁 穿 鼻, 實 不 能 負 強 令 負 等, 意 樂 加 行 損 害 有 情, 悉 應 遠 離 此 句 是 舉 例 說 明 應 當 捨 離 損 害 有 情 第 二 條 應 遮 學 處 捨 離 損 害, 就 是 對 人 類 與 畜 生 等 鞭 打 捆 縛 囚 禁 穿 鼻 或 不 堪 負 載 重 物 而 強 迫 其 負 重 等, 一 切 損 害 有 情 的 意 樂 和 加 行, 都 應 當 遠 離 佛 教 是 平 等 慈 悲 一 切 有 情 的 聖 教, 因 此 而 有 別 於 外 教, 如 果 皈 依 佛 陀 的 教 法 之 後, 仍 有 損 害 有 情 的 意 樂 與 加 行, 則 從 根 本 上 違 背 佛 教 的 教 義 因 此 皈 依 聖 教 法 之 後, 應 當 捨 離 損 害 有 情 的 意 樂 與 加 行, 進 而 必 須 發 起 利 益 有 情 的 意 樂 與 加 行 此 處 尚 須 簡 別 : 若 以 菩 提 心 大 悲 心 攝 持, 為 了 利 益 有 情 而 示 現 威 猛 行 為, 則 是 以 大 慈 悲 饒 益 有 情, 不 是 損 害 有 情 理 證 : 21 22

12 一 皈 依 法 之 後, 損 害 有 情 不 合 理, 因 為 正 法 是 極 為 寂 靜 的 自 性, 而 損 害 不 是 寂 靜 狀 態 的 緣 故 二 皈 依 法 之 後, 損 害 有 情 不 合 理, 因 為 正 法 是 以 慈 悲 所 安 立 的 緣 故 第 三, 謂 與 不 信 三 寶 為 可 歸 宿 而 毀 謗 者, 不 應 共 住 第 三 條 應 遮 學 處 不 應 與 外 道 共 住, 不 應 共 住 的 對 象 是 不 信 三 寶 為 可 歸 宿 而 毀 謗 者, 就 是 不 相 信 三 寶 能 作 為 皈 依 處 而 毀 謗 三 寶 的 惡 友 如 果 與 其 共 住, 極 易 退 失 對 三 寶 的 信 心, 而 且 容 易 引 生 邪 見, 乃 至 與 他 們 共 同 行 持 邪 行 不 應 共 住 的 對 象 並 不 是 單 指 外 道, 佛 陀 宣 說 涅 槃 經 時, 針 對 印 度 當 時 的 情 況 而 特 別 提 及 外 道, 實 際 上, 無 論 外 道 或 非 外 道, 凡 是 不 信 三 寶 而 毀 謗 者, 自 己 又 無 能 力 度 化 他, 就 不 能 與 他 共 住 從 小 乘 戒 律 乃 至 金 剛 乘 之 間, 都 是 如 此 宣 說 理 證 : 皈 依 僧 後, 不 能 與 外 道 及 毀 謗 三 寶 者 共 住, 因 為 他 們 將 皈 依 三 寶 者 視 為 怨 敵 或 下 劣 迷 信 者 的 緣 故 辰 二 修 行 應 學 分 二 : 一 對 佛 法 僧 所 依 應 學 之 相 二 恭 敬 三 寶 之 利 益 6 巳 一 對 佛 法 僧 所 依 應 學 之 相 分 四 : 一 恭 敬 佛 像 之 學 處 二 恭 敬 經 書 之 學 處 三 恭 敬 僧 相 之 學 處 四 攝 義 午 一 恭 敬 佛 像 之 學 處 分 三 : 一 真 實 義 二 以 公 案 說 明 不 敬 佛 像 之 果 報 三 應 學 恭 敬 6 佛 法 僧 所 依 : 分 別 是 佛 像 經 書 僧 相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未 一 真 實 義 三 種 修 行 應 學 者 謂 於 佛 像 若 塑 若 畫, 隨 好 隨 醜, 不 應 譏 毀 置 塵 險 處 及 押 當 等, 不 敬 輕 毀, 皆 當 斷 除, 應 當 執 為 是 可 敬 田, 猶 如 大 師 皈 依 六 支 論 所 說 三 種 應 當 修 行 的 學 處, 分 別 是 應 學 恭 敬 佛 像 應 學 恭 敬 經 書 應 學 恭 敬 僧 相 其 中 第 一 種 應 學, 就 是 對 於 佛 菩 薩 的 塑 像 或 畫 像, 不 論 形 相 美 觀 或 不 美 觀, 一 律 不 應 譏 毀, 不 應 將 佛 像 放 在 有 塵 土 不 乾 淨 或 不 安 穩 的 地 方, 也 不 能 以 佛 像 作 為 抵 押 典 當 等, 一 切 不 恭 敬 輕 視 譏 毀 的 意 樂 與 身 語 行 為 都 應 當 斷 除 應 將 一 切 佛 像 都 執 為 可 恭 敬 的 福 田, 如 同 對 待 大 師 的 真 身 一 般 樸 穹 瓦 尊 者 說 : 我 有 一 種 對 佛 像 的 看 法, 我 是 心 想 這 是 我 的 無 上 皈 依 處 來 看 待 的 如 同 尊 者 這 樣 對 待 佛 像, 非 常 重 要 親 友 書 云 : 隨 工 巧 拙 木 造 等, 智 者 應 供 善 逝 像 親 友 書 說 : 佛 像 不 論 作 工 精 巧 或 拙 劣, 是 泥 塑 或 木 造 等, 智 者 都 應 當 以 恭 敬 心 平 等 供 養 觀 佛 三 昧 經 說 : 佛 在 世 時, 優 闐 王 因 為 思 念 世 尊 而 造 了 一 尊 黃 金 佛 像, 他 聽 說 世 尊 將 要 從 寶 階 下 來, 就 用 大 象 乘 載 金 像 前 去 迎 接 世 尊 當 時 金 像 從 大 象 背 上 下 來, 猶 如 真 佛 一 般, 又 在 虛 空 中 行 走, 足 下 雨 花, 放 射 光 明 迎 接 世 尊, 而 且 合 掌 叉 手 頂 禮 佛 陀 佛 陀 也 向 金 像 長 跪 合 掌, 虛 空 之 中 有 千 百 尊 化 佛 也 都 同 時 向 佛 像 合 掌 長 跪 當 時 世 尊 對 佛 像 說 : 你 於 來 世, 將 大 作 佛 事, 我 滅 度 之 後, 我 的 弟 子 們 都 付 囑 給 你 空 中 化 佛 異 口 23 24

13 同 聲 說 : 若 有 衆 生 在 佛 滅 度 後, 造 立 佛 的 形 像, 持 用 供 養, 此 人 來 世 必 定 獲 得 念 佛 清 淨 三 昧 此 公 案 中, 釋 迦 佛 與 百 千 化 佛 同 時 對 金 像 長 跪 合 掌, 示 現 恭 敬 佛 像 的 行 為, 而 且 世 尊 親 自 將 後 世 弟 子 付 囑 給 佛 像, 可 見 佛 像 是 後 世 衆 生 的 所 依 我 們 處 在 佛 已 滅 度 的 末 法 時 代, 佛 陀 色 身 不 再 住 持 世 間, 佛 身 的 代 表 就 是 佛 像, 身 為 佛 弟 子 應 將 佛 像 執 為 可 敬 田, 如 敬 大 師 般 地 恭 敬 佛 像 連 釋 迦 佛 都 對 佛 像 合 掌 長 跪, 何 況 是 我 們 下 劣 凡 夫, 更 應 恭 敬 佛 像 以 上 所 說, 就 是 對 待 佛 像 應 如 對 待 真 佛 一 般, 執 為 可 恭 敬 的 福 田, 斷 除 輕 毀 不 敬 換 句 話 說, 我 們 是 以 何 種 態 度 行 為 對 待 真 佛, 對 待 佛 像 也 應 如 此 我 們 不 可 能 讓 佛 陀 坐 在 骯 髒 不 舒 適 的 地 方, 不 可 能 譏 毀 佛 陀, 也 不 可 能 以 佛 陀 作 為 抵 押 作 為 商 品 出 賣, 那 麽 對 待 佛 像 也 不 能 如 此 總 之, 敬 佛 像 如 敬 真 佛, 這 是 第 一 條 學 處 未 二 以 公 案 說 明 不 敬 佛 像 之 果 報 分 辨 阿 笈 摩 說 : 劫 毗 羅 摩 納 婆 由 於 學 無 學 僧 衆, 說 十 八 種 異 類 惡 語, 謂 云 : 汝 等 象 頭, 豈 能 了 知 是 法 非 法 等, 感 有 十 八 異 類 頭 形 摩 羯 陀 魚, 自 迦 葉 大 師 時 乃 至 釋 迦 法 王, 住 傍 生 中 律 經 中 說 : 有 一 位 劫 毗 羅 摩 納 婆 因 為 對 有 學 無 學 僧 衆, 譏 說 了 十 八 種 不 同 類 的 惡 語, 比 如 說 : 你 們 這 些 象 頭 怎 能 了 知 法 與 非 法 等 諸 如 此 類 的 惡 語, 後 來 以 此 譏 毀 的 惡 業 所 感, 轉 生 為 長 有 十 八 個 不 同 種 類 頭 形 的 摩 羯 陀 魚, 從 迦 葉 佛 時 代 開 始, 一 直 到 釋 迦 法 王 期 間, 都 感 生 在 傍 生 中 而 不 得 解 脫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此 公 案 與 賢 愚 經 所 載 稍 有 不 同, 賢 愚 經 中 記 載 : 有 一 次, 世 尊 與 比 丘 們 從 摩 竭 國 的 竹 園 中 出 發, 前 往 毗 舍 離, 到 了 梨 越 河 時, 河 邊 有 五 百 位 牧 牛 人 與 五 百 位 捕 魚 人 當 時 漁 夫 網 得 一 條 大 魚, 但 五 百 人 竭 盡 全 力 也 不 能 將 大 魚 拉 出 水 面, 於 是 又 叫 來 牧 牛 人 相 助, 合 千 人 之 力 才 拉 出 大 魚 此 魚 身 上 長 有 一 百 個 不 同 種 類 的 頭, 有 驢 頭 馬 頭 駱 駝 頭 虎 頭 狼 頭 豬 頭 狗 頭 猿 猴 頭 狐 狸 頭 等 人 們 深 感 怪 異, 都 爭 相 觀 看 這 時, 世 尊 問 阿 難 : 那 邊 發 生 了 什 麽 事? 為 什 麽 人 們 圍 聚 一 處, 你 去 看 看 阿 難 受 教 之 後 前 去 觀 察, 見 到 一 條 身 上 長 有 百 頭 的 大 魚, 於 是 回 來 告 訴 佛 陀, 世 尊 便 與 比 丘 們 一 起 前 去 觀 看 世 尊 問 大 魚 : 你 是 迦 毗 梨 嗎? 大 魚 回 答 : 是! 世 尊 連 問 三 次, 大 魚 都 回 答 是 世 尊 又 問 : 你 現 在 何 處? 它 回 答 : 墮 在 阿 鼻 地 獄 中 當 時 阿 難 與 大 衆 都 不 知 大 魚 是 以 何 種 因 緣 而 感 召 這 種 果 報, 便 請 問 世 尊 : 世 尊, 您 為 何 叫 百 頭 魚 為 迦 毗 梨? 願 您 哀 愍, 為 我 們 開 示 佛 說 : 好 好 諦 聽, 我 來 為 你 們 說 往 昔 迦 葉 佛 時 代, 有 位 婆 羅 門 生 下 一 個 男 孩, 名 叫 迦 毗 梨, 他 聰 明 博 學, 通 達 許 多 世 間 學 問, 在 他 們 的 種 姓 之 中, 可 以 說 是 多 聞 第 一, 但 唯 獨 比 不 上 沙 門 迦 毗 梨 的 父 親 臨 終 前, 殷 重 教 誡 他 說 : 你 千 萬 別 和 迦 葉 佛 的 沙 門 辯 論, 沙 門 的 智 慧 很 深, 你 肯 定 比 不 過 父 親 死 後, 母 親 問 他 : 你 一 向 高 人 一 等, 現 在 是 否 還 有 人 能 勝 過 你? 迦 毗 梨 回 答 : 沙 門 能 勝 過 我 母 親 又 問 : 為 什 麽 沙 門 超 勝? 他 說 : 我 有 疑 問 之 處 若 去 請 問 沙 門, 所 得 到 的 答 案 能 令 人 心 開 意 25 26

14 解 ; 但 沙 門 問 我, 我 卻 無 法 回 答, 所 以 我 自 知 不 如 沙 門 母 親 又 說 : 你 為 什 麽 不 去 學 習 沙 門 的 法? 他 回 答 : 學 他 們 的 法 就 要 作 沙 門, 而 我 是 白 衣, 怎 麽 能 學 呢? 母 親 說 : 你 可 以 佯 裝 沙 門, 通 達 所 學 之 後 再 回 家 迦 毗 梨 依 照 母 親 所 說 的 方 法, 佯 裝 成 沙 門, 不 久 便 能 讀 誦 三 藏, 審 達 義 理 母 親 問 他 : 現 在 你 已 經 勝 過 其 他 沙 門 了 嗎? 迦 毗 梨 說 : 若 論 學 問, 我 最 殊 勝, 但 還 不 如 坐 禪 者 高 明 因 為 我 問 坐 禪 者, 他 們 都 能 分 別, 而 坐 禪 者 問 我, 我 卻 不 能 了 知, 所 以 我 不 如 他 們 母 親 又 說 : 以 後 談 論 時, 你 如 果 比 不 上, 就 辱 駡 他 們 迦 毗 梨 說 : 出 家 沙 門 沒 有 過 失, 怎 能 辱 駡 他 們? 母 親 說 : 你 儘 管 罵, 就 能 得 勝 迦 毗 梨 不 忍 心 違 逆 母 親, 後 來 在 談 論 當 中, 一 旦 理 上 短 屈, 他 就 出 口 辱 駡 : 你 們 這 麽 無 知, 比 傍 生 還 愚 癡, 你 們 這 些 馬 頭 懂 得 什 麽? 就 像 這 樣, 辱 駡 時 百 獸 的 頭 都 被 用 來 比 喻, 而 且 不 止 一 次 地 數 數 譏 毀, 以 此 譏 毀 惡 業 所 感, 迦 毗 梨 現 在 感 受 魚 身, 而 且 身 上 長 了 一 百 個 頭 聽 到 這 裡, 阿 難 問 佛 : 他 何 時 才 能 解 脫 魚 身? 佛 告 訴 阿 難 : 在 此 賢 劫 千 佛 次 第 出 世 之 後, 他 仍 然 不 能 解 脫 魚 身 阿 難 與 衆 人 聽 後, 都 悵 然 不 樂 地 說 : 身 口 意 行 為 不 可 不 謹 慎! 上 述 公 案 是 說 明 對 有 學 無 學 僧 伽 譏 毀 的 果 報, 為 何 在 講 述 不 恭 敬 佛 像 之 果 報 時 宣 說 此 公 案 呢? 此 處 引 用 這 個 公 案 的 目 的, 是 要 教 誡 學 人 以 此 類 比 推 知 譏 毀 佛 像 的 果 報 : 譏 毀 僧 伽 是 牛 頭 馬 頭 等, 將 感 得 生 有 多 頭 而 受 苦 的 身 相, 賢 劫 千 佛 出 世 都 無 法 救 度, 業 報 極 其 嚴 重 ; 同 樣, 若 對 嚴 厲 對 境 的 佛 陀 身 像, 以 不 恭 敬 心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輕 易 譏 毀 等, 果 報 亦 極 為 嚴 重 雜 事 中 說 : 拘 留 孫 大 師 般 涅 槃 後, 端 妙 大 王 令 建 大 塔, 有 一 工 人 曾 經 二 次 作 是 譏 云 : 今 令 樹 其 如 是 大 塔, 不 知 何 日 乃 得 完 竣? 後 善 成 已, 深 生 憂 悔, 將 其 工 價 造 一 金 鈴, 掛 於 塔 上, 其 後 感 生 容 顔 醜 惡 身 形 倭 小 聲 音 和 美, 名 曰 善 和 律 經 雜 事 中 說 : 拘 留 孫 佛 涅 槃 以 後, 有 一 位 端 妙 大 王 命 令 工 匠 建 造 佛 陀 遺 塔, 當 時 有 一 位 工 人 曾 經 兩 次 譏 毀 說 : 現 在 讓 我 們 建 造 這 麽 大 的 佛 塔, 不 知 道 哪 一 天 才 能 完 工? 後 來 佛 塔 建 成 之 後, 這 位 工 人 心 中 深 生 憂 悔, 就 用 工 錢 打 造 了 一 個 金 鈴, 掛 在 佛 塔 頂 上, 因 此 後 世 感 生 容 貌 醜 陋 身 體 矮 小, 但 聲 音 非 常 和 美, 名 叫 善 和 對 此 公 案, 賢 愚 經 中 記 載 : 有 一 次, 波 斯 匿 王 帶 兵 親 自 討 伐 指 鬘, 路 經 祇 洹 精 舍 時, 有 一 位 比 丘 正 在 精 舍 中 放 聲 高 唱 梵 唄, 聲 音 非 常 和 雅 流 暢, 士 兵 們 都 側 耳 傾 聽, 連 象 馬 都 停 下 腳 步, 豎 起 雙 耳, 不 肯 前 進 波 斯 匿 王 就 問 馬 夫 : 這 是 怎 麽 回 事? 馬 夫 回 答 : 因 為 聽 到 梵 唄 聲, 象 馬 都 停 下 腳 步 傾 聽 國 王 說 : 連 畜 生 都 愛 樂 聽 聞 法 音, 我 們 人 類 為 何 不 聞? 於 是 就 與 衆 人 來 到 祇 洹 精 舍, 波 斯 匿 王 下 了 大 象 之 後, 直 接 進 去 見 佛, 這 時 比 丘 的 梵 唄 聲 已 停 國 王 首 先 說 道 : 剛 才 我 聽 見 梵 唄 聲 清 妙 和 暢, 心 生 愉 悅, 非 常 欽 慕, 所 以 想 見 識 這 位 比 丘, 供 養 他 十 萬 錢 佛 說 : 你 先 作 供 養, 然 後 才 可 以 見 面, 若 先 見 面, 你 將 連 供 養 一 文 錢 的 心 都 不 會 有 供 養 之 後, 波 斯 匿 王 見 到 比 丘 身 材 矮 小 相 貌 醜 陋, 簡 直 令 人 不 忍 目 睹, 於 是 心 中 再 無 供 養 一 文 錢 的 念 頭 國 王 就 問 佛 說 : 這 位 27 28

15 比 丘 的 身 相 極 為 矮 小 醜 陋, 而 音 聲 卻 如 此 深 遠 透 徹, 他 過 去 生 中 究 竟 造 下 何 業 而 感 得 這 種 果 報? 佛 說 : 過 去, 迦 葉 佛 圓 寂 後, 有 位 大 王 收 集 了 佛 陀 舍 利, 想 建 造 一 座 佛 塔 當 時, 四 大 龍 王 化 為 人 形 前 來 拜 見 國 王, 他 們 問 國 王 : 您 想 用 寶 物 或 是 用 土 來 建 造 佛 塔? 大 王 回 答 : 我 想 建 造 大 塔, 計 劃 此 塔 規 模 是 方 圓 五 里 高 二 十 五 里, 高 大 壯 觀 ; 但 因 寶 物 不 多, 所 以 想 用 土 來 建 造 龍 王 說 : 我 們 不 是 人 類, 而 是 龍 王, 因 為 聽 說 大 王 要 建 佛 塔, 就 特 意 前 來 詢 問 如 果 您 要 用 寶 物, 我 們 可 以 相 助 大 王 歡 喜 地 說 : 倘 若 如 此, 我 十 分 高 興 龍 王 又 說 : 在 四 個 城 門 外 有 四 大 泉 水 將 城 東 的 泉 水 取 來 作 塹, 可 以 變 成 紺 琉 璃 ; 將 城 南 的 泉 水 取 來 作 塹, 可 以 變 成 黃 金 ; 將 城 西 與 城 北 的 泉 水 取 來 作 塹, 分 別 會 變 成 白 銀 與 白 玉 大 王 聽 了 更 加 歡 喜 踴 躍, 立 刻 任 命 四 位 監 工 各 自 負 責 一 處 其 中 三 位 監 工 的 工 程 即 將 完 成, 而 另 外 一 位 監 工 卻 懈 怠 遲 緩, 無 法 完 成 任 務 大 王 視 察 之 後 責 備 他 說 : 你 太 不 用 心 了, 應 當 懲 罰 這 位 監 工 心 中 有 怨 氣, 就 對 大 王 說 : 這 麽 大 的 佛 塔, 何 時 才 能 完 工? 後 來, 他 叫 工 人 日 夜 不 停 地 建 塔, 工 程 終 於 完 成 這 位 監 工 目 睹 佛 塔 高 大 壯 觀, 衆 多 寶 物 光 彩 照 耀, 心 中 非 常 歡 喜, 於 是 懺 悔 以 往 譏 毀 佛 塔 的 過 失, 而 且 將 一 金 鈴 掛 於 塔 頂, 並 發 願 : 願 我 來 世 聲 音 美 妙, 一 切 衆 生 都 喜 愛 聽 聞 將 來 釋 迦 牟 尼 佛 出 世 時, 願 我 見 佛, 度 脫 生 死 當 時 作 工 遲 緩 而 且 抱 怨 佛 塔 太 大 的 監 工, 就 是 這 位 比 丘 的 前 世 因 為 他 抱 怨 佛 塔 太 大, 而 導 致 五 百 世 中 受 身 矮 小 醜 陋 ; 又 因 他 後 來 以 歡 喜 心 供 養 金 鈴, 願 求 妙 音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以 及 發 願 見 我, 所 以 五 百 世 中 聲 音 和 美, 今 日 又 見 到 我 而 獲 得 解 脫 此 公 案 中 的 監 工 因 為 延 緩 造 塔 工 程, 而 且 抱 怨 形 量 高 廣 材 質 殊 勝 的 佛 塔, 導 致 五 百 世 中 矮 小 醜 陋 ; 同 理, 若 譏 毀 或 遮 止 形 量 廣 大 質 地 善 妙 的 佛 像, 也 會 有 類 似 的 果 報 相 反, 監 工 因 為 供 養 佛 塔 金 鈴, 而 且 在 佛 塔 前 發 願, 因 對 境 殊 勝 的 緣 故, 導 致 五 百 世 中 感 得 和 美 音 聲 ; 同 樣, 若 以 香 花 等 供 養 佛 像, 或 對 佛 像 禮 拜 讚 歎, 也 將 獲 得 相 好 妙 音 等 善 果 故 於 佛 像 不 應 說 言 : 此 如 此 類 於 他 所 造 諸 佛 像 等, 若 因 善 妙, 若 量 廣 大, 不 應 譏 毀 及 遮 止 等 因 此, 對 佛 像 不 應 妄 加 評 論 : 這 個 像 什 麽, 那 個 像 什 麽 對 於 他 人 所 造 的 佛 像 等, 如 果 原 料 很 好 或 形 量 廣 大, 都 不 應 當 譏 毀 與 遮 止 等 等 字 包 括 其 他 不 恭 敬 佛 像 的 行 為 以 下 再 引 公 案 說 明 : 康 熙 初 年, 檀 香 特 別 昂 貴, 蘇 郡 有 一 家 製 香 的 香 鋪, 早 年 以 三 金 請 了 一 尊 檀 香 的 觀 音 菩 薩 像, 香 鋪 家 的 人 私 下 商 量 說 : 如 果 將 這 尊 觀 音 像 製 成 檀 條 出 售, 可 得 十 六 金 於 是 要 毀 壞 佛 像, 趁 著 檀 香 漲 價 攢 一 筆 錢, 但 傭 人 害 怕 造 罪, 就 勸 阻 他 們 當 時, 香 鋪 家 的 女 婿 準 備 接 妻 子 回 家 而 住 在 岳 父 家 中, 他 對 傭 人 說 : 你 是 傭 人, 此 事 與 你 無 關, 你 只 要 依 言 行 事 就 可 以 了 當 晚, 香 鋪 家 的 女 兒 因 為 肚 子 不 適, 不 能 返 回 夫 家, 就 在 娘 家 逗 留 了 三 天, 但 是 仍 未 好 轉 第 二 天, 街 上 有 個 六 歲 小 孩 忽 然 指 著 香 鋪 問 父 親 : 那 家 的 房 屋 為 什 麽 用 紅 條 封 住 呢? 父 親 以 為 小 孩 看 錯 了, 就 叫 他 不 要 亂 說 這 天 晚 上, 香 鋪 確 實 發 生 了 29 30

16 火 災, 香 鋪 全 家 都 葬 身 火 海, 大 火 卻 未 燒 及 鄰 家 當 時 香 鋪 家 的 女 婿 想 從 樓 上 房 屋 的 孔 中 鑽 出, 但 是 被 一 物 攔 住 而 死 於 大 火 之 中 那 位 勸 阻 的 傭 人, 當 天 早 上 被 另 外 一 家 香 鋪 強 拉 去 做 兩 天 工, 所 以 只 有 他 逃 脫 這 場 災 難 由 此 公 案 可 知, 佛 像 是 非 常 嚴 厲 的 對 境, 因 此 香 鋪 家 以 佛 像 作 為 營 利 的 商 品, 很 快 就 遭 到 了 報 應 香 鋪 家 的 女 婿 與 傭 人 因 為 發 心 迥 異, 所 以 果 報 適 反 : 女 婿 本 要 返 家, 卻 死 於 大 火 之 中 ; 傭 人 不 想 去 他 處, 卻 被 人 強 行 雇 傭 而 倖 免 此 難 所 以, 將 無 上 尊 貴 的 佛 陀 身 相 作 為 營 利 商 品, 果 報 極 其 嚴 重 因 果 絲 毫 不 會 錯 亂, 對 此 應 謹 慎 取 捨 未 三 應 學 恭 敬 大 瑜 伽 師 奉 曼 殊 像 於 覺 沃 前, 請 觀 視 云 : 此 善 醜 何 似? 若 善 妙 者, 可 將 絨 巴 迦 格 瓦 所 供 之 四 錢 金 授 予 購 取 覺 沃 答 云 : 至 尊 妙 音 之 身 無 所 不 善, 師 工 中 等 說 已 置 頂, 於 一 切 像 悉 如 是 行 一 次, 大 瑜 伽 師 請 阿 底 峽 尊 者 鑒 賞 一 尊 文 殊 菩 薩 像, 他 說 : 這 尊 像 的 形 相 勝 劣 如 何? 如 果 形 相 殊 妙, 我 可 以 用 絨 巴 迦 格 瓦 供 養 的 四 錢 金 子 來 購 買 尊 者 回 答 : 至 尊 文 殊 菩 薩 的 身 像 沒 有 不 善 妙 的, 若 論 作 工, 應 屬 中 等 說 完 之 後, 尊 者 就 將 佛 像 放 在 頭 頂 上, 祈 求 加 持 尊 者 對 所 有 佛 像 都 是 這 樣 恭 敬 頂 戴 午 二 恭 敬 經 書 之 學 處 分 三 : 一 真 實 義 二 以 公 案 說 明 不 敬 經 書 之 過 患 三 以 古 德 傳 記 與 語 錄 說 明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雖 於 正 法 四 句 以 上 應 離 不 敬, 又 應 斷 除 一 切 不 敬, 7 謂 抵 押 經 卷, 貿 為 貨 物, 置 禿 土 地 灰 塵 險 處, 鞋 襪 並 持 及 跨 越 等 應 起 恭 敬, 等 如 法 寶 對 於 正 法, 即 使 是 四 句 以 上 的 句 義, 都 應 當 遠 離 不 恭 敬, 而 且 對 於 正 法 的 所 依 經 書, 應 當 斷 除 一 切 不 恭 敬 的 行 為, 譬 如 : 以 經 書 作 抵 押 作 為 商 品 出 賣, 將 經 書 放 在 地 上 或 有 灰 塵 不 安 穩 的 地 方, 將 經 書 與 鞋 襪 一 起 持 拿 以 及 跨 越 經 書 等 應 對 正 法 的 句 義 與 經 書 發 起 恭 敬, 如 同 恭 敬 法 寶 一 般 等 如 法 寶 : 以 教 法 而 言, 聽 聞 佛 經 的 句 義 讀 誦 經 典 等, 必 須 如 同 世 尊 現 前 為 我 們 說 法 一 般, 極 為 恭 敬 從 證 法 來 說, 當 我 們 耳 聞 目 睹 文 字 所 組 成 的 教 法 時, 應 當 要 像 對 待 教 法 所 詮 示 的 道 諦 與 滅 諦 的 聖 境 界 一 般, 內 心 極 為 恭 敬 大 恩 上 師 宣 講 心 性 休 息 大 車 疏 時, 著 重 強 調 恭 敬 經 書 佛 在 世 時, 可 以 由 佛 親 自 開 示 取 捨 及 解 脫 之 道 佛 涅 槃 後, 色 身 隱 沒, 只 有 佛 像 與 經 書 留 存 在 世 間, 所 以 在 末 世, 唯 有 依 靠 記 錄 佛 語 的 經 書 來 為 我 們 開 示 取 捨 解 脫 之 道 若 無 經 書, 我 們 就 如 盲 人 一 樣, 不 可 能 認 識 寂 靜 的 利 益 斷 惑 的 方 法 具 體 來 說, 依 靠 佛 經, 我 們 才 知 道 生 命 不 只 是 現 前 一 世, 還 有 無 始 的 過 去 無 終 的 未 來, 而 且 生 死 流 轉 唯 一 是 以 業 力 推 動, 以 善 業 將 獲 得 安 樂, 以 惡 業 將 感 得 痛 苦, 只 有 行 持 十 善, 才 能 獲 得 後 世 增 上 生 的 安 樂 若 無 佛 經 開 示 業 果 與 三 世, 我 們 凡 愚 的 眼 光 極 為 短 淺, 僅 知 今 生 而 不 知 尚 有 無 量 生 世, 那 麽 此 生 就 會 如 同 傍 生 一 未 一 真 實 義 7 禿 土 地 : 沒 有 生 長 草 木 的 土 地 31 32

17 般, 只 是 為 追 求 現 世 八 法 而 虛 度 人 生, 造 集 無 量 罪 業, 完 全 是 無 意 義 的 人 生, 所 以 佛 經 對 我 們 恩 德 極 大 通 過 佛 經, 我 們 才 能 明 瞭 四 諦 十 二 緣 起 世 間 與 出 世 間 的 因 果 規 律, 由 此 方 能 發 起 出 離 心, 如 理 取 捨 世 出 世 間 的 因 果, 進 而 遮 止 生 死 之 因 我 執, 斷 除 生 死 輪 迴 否 則, 若 無 佛 經 指 導, 我 們 決 定 將 繫 縛 在 輪 迴 中, 或 以 天 道 為 究 竟, 或 者 雖 想 出 離, 卻 不 知 從 何 處 斷 除 生 死 的 根 源, 而 仍 然 在 我 執 當 中, 無 法 解 脫 又 因 見 聞 大 乘 經 典, 我 們 才 知 道 要 發 菩 提 心 行 持 六 度 四 攝, 由 聞 思 串 習 空 性 的 教 法 而 解 脫 我 執 與 法 執 若 無 大 乘 經 典 引 導, 凡 夫 的 心 量 極 為 狹 小, 完 全 是 以 自 私 自 利 為 主, 不 可 能 發 起 為 利 有 情 而 誓 願 成 佛 的 大 菩 提 心, 不 可 能 趣 入 六 度 四 攝 的 菩 薩 行, 更 不 可 能 遠 離 三 輪 二 取 的 執 著, 所 以 大 乘 經 典 對 我 們 恩 德 極 大, 遠 遠 勝 過 世 間 父 母 師 長 之 恩 德 而 且, 大 乘 了 義 經 典 開 示 法 界 如 來 藏, 使 我 們 了 知 : 衣 裡 明 珠 本 來 具 足, 只 是 被 客 塵 所 遮 蔽 ; 人 天 六 道 本 來 不 是 自 家, 唯 有 法 界 才 是 歸 宿 若 無 佛 語 指 示, 我 們 雖 然 本 具 如 來 藏 也 不 會 認 識, 仍 會 無 端 地 枉 受 輪 迴 諸 苦 因 此, 如 來 之 教 典 是 真 正 出 離 苦 海 的 慈 航, 照 破 黑 暗 的 明 燈, 養 育 嬰 兒 的 乳 母 金 剛 經 說 : 若 是 經 典 所 在 之 處, 即 為 有 佛, 若 尊 重 弟 子 又 說 : 在 在 處 處, 若 有 此 經, 一 切 世 間 天 人 阿 修 羅 所 應 供 養 當 知 此 處, 即 為 是 塔, 皆 應 恭 敬, 作 禮 圍 繞, 以 諸 華 香 而 散 其 處 須 菩 提! 一 切 諸 佛 及 諸 佛 阿 耨 多 羅 三 藐 三 菩 提 法, 皆 從 此 經 出 佛 也 曾 說 : 在 末 法 時 代, 我 將 化 作 文 字 相 來 救 度 衆 生 所 以, 佛 經 是 三 世 如 來 的 法 身 舍 利, 恭 敬 佛 經 應 當 如 同 恭 敬 佛 陀 一 般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從 另 一 個 角 度 來 看, 佛 法 很 難 得 以 聽 聞 佛 在 無 量 劫 以 前, 為 了 尋 求 乃 至 一 句 一 偈 的 佛 法 而 捨 棄 身 命 王 位 妻 兒, 歷 盡 百 般 苦 行 所 以 佛 經 中 的 字 字 句 句, 都 飽 含 了 世 尊 無 量 劫 來 求 法 苦 行 所 付 出 的 心 血, 因 此 我 們 如 果 對 經 書 輕 慢 不 恭 敬, 就 會 造 下 深 重 罪 業 或 者 從 比 喻 上 來 說, 我 們 都 會 很 恭 敬 地 對 待 世 間 具 有 功 德 的 人, 會 請 他 坐 在 高 處 坐 在 舒 適 乾 淨 的 地 方, 不 可 能 讓 他 坐 在 低 處 或 不 安 穩 之 處, 而 且 不 可 能 從 他 的 身 上 跨 越, 也 不 會 以 不 潔 淨 之 物 擦 拭 他 的 身 體, 更 不 會 將 他 作 為 商 品 出 賣 如 今 的 經 書 正 是 佛 陀 化 現 的 文 字 相, 是 如 來 的 法 身 舍 利, 極 為 尊 貴, 所 以 若 以 經 書 作 抵 押 買 賣, 或 者 將 它 放 在 不 乾 淨 不 安 穩 的 地 方, 或 者 跨 越 等, 決 定 不 合 情 理, 而 且 會 因 此 造 下 輕 慢 法 寶 的 彌 天 重 罪 因 此 皈 依 法 之 後, 想 要 獲 得 佛 法 的 實 益, 首 先 須 從 恭 敬 法 寶 做 起, 否 則 在 法 上 不 可 能 得 到 任 何 實 益 未 二 以 公 案 說 明 不 敬 經 書 之 過 患 武 功 縣 西 邊 有 一 座 寺 廟, 寺 中 有 毀 壞 廢 棄 的 大 藏 經 康 對 山 年 少 時, 曾 經 和 五 位 同 學 在 寺 內 讀 書, 當 時 正 值 隆 冬 天 寒, 四 人 用 廢 經 燒 火 取 暖, 一 人 用 以 燒 洗 臉 水, 康 對 山 心 中 雖 然 責 怪 他 們 不 敬 經 書 的 行 為, 但 卻 不 敢 說 出 來 當 天 晚 上, 康 對 山 夢 見 三 位 官 員 開 堂, 怒 斥 燒 書 之 人, 判 燒 經 取 暖 的 四 人 全 家 滅 盡, 判 燒 水 洗 臉 的 人 考 試 不 中, 又 指 責 康 對 山 說 : 你 為 何 不 勸 阻 他 們? 康 說 : 我 心 知 他 們 做 法 不 對, 但 我 年 幼 不 敢 說 官 員 說 : 一 句 話 勸 解, 可 免 去 五 人 的 罪 孽, 現 在 姑 且 不 追 究 你 的 過 失 康 對 山 醒 後, 就 將 此 事 記 在 書 本 後 面 不 到 幾 年, 燒 經 取 暖 的 四 人 全 家 得 瘟 疫 而 33 34

18 死, 用 經 書 燒 水 洗 臉 的 書 生 多 次 考 試 不 中, 最 後 以 教 童 生 而 告 終 佛 經 遠 遠 勝 過 世 間 一 切 書 籍, 能 給 予 衆 生 福 德 智 慧, 佛 經 中 的 一 字 一 句, 都 具 有 極 大 的 功 德 利 益 一 切 離 苦 得 樂 的 方 便 輪 涅 萬 法 的 實 相 修 因 證 果 的 次 第, 都 明 文 記 載 於 佛 經 當 中 公 案 中 的 人 不 但 未 對 佛 經 恭 敬 頂 戴, 反 而 用 佛 經 來 燒 火 取 暖 燒 水 洗 臉, 如 此 將 會 導 致 永 世 墮 落 地 獄, 在 無 量 時 中 受 苦 全 家 滅 盡 窮 困 潦 倒 只 不 過 是 現 世 的 果 報, 後 世 還 須 感 受 極 為 漫 長 痛 苦 的 異 熟 果 感 應 篇 註 疏 中 記 載 : 穎 上 的 高 天 佑 與 兩 位 考 生 一 同 前 往 江 寧 應 考, 因 為 聽 說 雞 鳴 山 的 守 源 禪 師 極 賦 修 持, 他 們 就 一 起 前 去 拜 訪 禪 師 說 : 二 位 能 考 中, 只 有 高 君 因 為 以 楞 嚴 經 作 枕 頭 而 考 不 中 高 天 佑 聽 了 很 驚 訝, 良 久 才 想 起 自 己 的 行 裝 中 有 楞 嚴 經, 睡 覺 時 沒 有 取 出 而 墊 作 枕 頭 發 榜 時, 高 天 佑 果 然 沒 有 考 中 佛 經 是 如 來 的 大 法, 一 切 天 龍 八 部 都 要 領 受 奉 行, 與 普 通 書 籍 根 本 不 同, 就 如 皇 帝 的 敕 命 與 普 通 文 牒 不 同 所 以 對 經 書 褻 瀆 不 敬, 就 會 迅 速 消 耗 福 報, 後 果 極 為 嚴 重, 高 天 佑 就 是 因 為 枕 經 折 福 而 失 去 了 名 位 未 三 以 古 德 傳 記 與 語 錄 說 明 傳 說 慬 哦 瓦 善 知 識, 凡 見 有 持 經 典 來 者, 合 掌 起 立, 後 不 能 起, 殷 勤 合 掌 傳 說 善 知 識 金 厄 瓦, 凡 是 見 到 有 人 手 持 經 典 過 來, 都 要 合 掌 起 立 ; 後 來 尊 者 年 邁 不 能 起 身 的 時 候, 就 恭 敬 殷 勤 地 合 掌 35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在 金 厄 瓦 尊 者 心 中, 經 典 並 不 是 白 紙 黑 字 的 普 通 書 本, 而 是 如 來 的 化 現, 是 開 啓 智 慧 的 導 師 養 育 慧 命 的 母 親, 所 以 尊 者 見 到 有 持 經 典 來 的 人, 就 自 然 恭 敬 合 掌 又 說 覺 沃 至 哦 日 時, 有 一 咒 師 不 從 聞 法 大 依 怙 尊 見 一 記 錄, 以 齒 污 穢 沾 其 經 書, 深 生 不 忍, 說 云 : 可 愍, 不 可 不 可 咒 師 生 信, 遂 從 聞 法 又 傳 說 阿 底 峽 尊 者 到 阿 裏 時, 有 一 位 咒 師 不 依 從 尊 者 聞 法 有 一 次, 阿 底 峽 尊 者 看 見 一 位 記 錄 員 用 牙 齒 的 污 穢 沾 染 經 書, 尊 者 於 心 不 忍, 就 趕 緊 對 他 說 : 可 憐 可 憐, 不 可 以! 不 可 以! 咒 師 因 此 對 尊 者 生 起 了 信 心, 而 依 止 尊 者 聞 法 霞 惹 嚩 亦 云 : 我 等 於 法 任 何 玩 耍, 無 所 不 作, 然 不 敬 法 及 法 師 者, 是 壞 慧 因, 現 在 愚 蒙 如 此 已 足, 莫 更 作 集 愚 癡 之 因, 若 愚 過 此, 更 有 何 能? 霞 惹 瓦 尊 者 也 說 : 我 們 對 法 的 戲 耍 真 是 無 所 不 作 8, 但 是 不 恭 敬 法 與 法 師, 正 是 毀 壞 智 慧 的 原 因 現 在 我 們 這 樣 愚 癡 蒙 昧 已 經 足 夠, 不 要 再 造 集 愚 癡 的 業 因 了, 如 果 再 增 上 愚 癡, 那 還 能 有 什 麽 做 為 呢? 午 三 恭 敬 僧 相 之 學 處 分 三 : 一 真 實 義 二 以 公 案 說 明 不 敬 僧 人 與 僧 相 之 果 報 三 以 古 德 傳 記 說 明 未 一 真 實 義 若 於 僧 伽 或 出 家 衆 持 沙 門 相, 及 於 其 相 不 罵 不 毀, 又 一 切 種 不 應 分 黨 視 如 怨 敵, 云 : 汝 等, 我 等 應 當 敬 重, 猶 如 僧 寶 8 對 法 的 戲 耍 真 是 無 所 不 作 : 指 學 法 者 對 佛 法 輕 慢 不 恭 敬 的 心 態 與 行 為 36

19 9 10 對 僧 伽 或 是 持 沙 門 相 的 出 家 人 以 及 對 沙 門 相 等, 都 不 能 輕 毀 辱 駡, 而 且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都 不 應 當 分 別 黨 派, 不 應 彼 此 互 相 仇 視, 如 同 對 待 怨 敵 一 樣 地 說 : 你 們, 我 們 而 應 當 敬 重 僧 衆, 如 同 對 待 僧 寶 一 樣 此 段 說 明 皈 依 三 寶 者 必 須 遠 離 毀 罵 與 分 黨, 敬 重 僧 衆 猶 如 僧 寶 所 應 遠 離 毀 罵 的 對 象 有 兩 種, 即 僧 人 以 及 他 們 所 現 的 僧 相 僧 人 就 是 僧 伽 或 是 持 沙 門 相 的 出 家 人, 沙 門 相 並 不 是 特 指 漢 傳 或 者 藏 傳 佛 教 僧 人 的 沙 門 相, 凡 是 當 時 當 地 人 們 所 承 認 的 僧 相, 都 是 沙 門 相, 一 概 不 能 毀 罵 噶 當 派 有 一 種 傳 統 說 法, 即 四 位 出 家 人 中 必 定 有 一 位 菩 薩, 所 以 對 一 切 僧 衆 都 應 平 等 觀 想 清 淨, 因 為 凡 夫 以 分 別 心 無 法 了 知 僧 人 之 中 誰 是 菩 薩, 倘 若 不 慎 辱 駡 譏 毀 菩 薩, 就 會 造 下 嚴 重 罪 業 一 切 種 不 應 分 黨 視 如 怨 敵 :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都 不 應 分 別 黨 派, 若 將 十 方 僧 衆 分 成 很 多 派 別, 認 為 這 一 方 是 我 應 當 供 養 的 僧 伽, 另 一 方 是 應 當 捨 棄 的 僧 伽, 這 樣 偏 執 自 他 二 方, 就 連 皈 依 戒 都 不 能 獲 得 我 們 皈 依 僧, 是 平 等 皈 依 十 方 一 切 僧 衆, 凡 是 釋 迦 佛 教 法 下 的 僧 伽, 不 論 是 哪 一 種 宗 派 修 學 何 種 法 門, 我 們 均 應 平 等 持 為 修 行 的 助 伴 如 果 只 是 皈 依 藏 傳 佛 教 的 喇 嘛 覺 母, 而 不 想 皈 依 漢 傳 南 傳 佛 教 的 僧 伽, 或 只 皈 依 漢 傳 佛 教 的 僧 伽, 而 捨 棄 其 他 傳 承 的 僧 伽, 都 將 失 壞 皈 依 戒 因 此, 對 一 切 佛 教 的 僧 衆, 不 論 是 藏 傳 漢 傳 或 南 傳 的 僧 伽, 都 應 當 持 為 道 友 而 平 等 皈 依 全 世 界 佛 教 徒 都 是 菩 提 道 上 的 兄 弟 姐 妹, 理 當 互 助 和 合 共 處, 必 須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以 這 樣 的 心 作 皈 依, 才 是 具 相 的 三 寶 弟 子 或 許 有 些 居 士 疑 問 : 為 何 必 須 恭 敬 不 持 戒 修 行 的 僧 人? 以 下 引 一 段 精 闢 的 對 話 來 解 除 疑 惑 : 有 一 次, 唐 太 宗 問 玄 奘 大 師 : 我 想 供 僧, 但 聽 說 許 多 僧 人 無 有 修 行, 應 當 如 何? 大 師 開 示 說 : 昆 山 有 玉, 但 是 混 雜 泥 沙 ; 麗 水 産 金, 豈 能 沒 有 瓦 礫? 土 木 雕 成 的 羅 漢, 敬 奉 就 能 培 福 ; 銅 鐵 鑄 成 的 佛 像, 毀 壞 則 會 造 罪 泥 龍 雖 不 能 降 雨, 但 祈 雨 必 須 祈 禱 泥 龍 ; 凡 僧 雖 不 能 降 福, 但 修 福 必 須 恭 敬 凡 僧 唐 太 宗 聽 後 恍 然 大 悟 說 : 我 從 今 以 後 即 使 見 到 小 沙 彌, 也 應 如 同 見 佛 一 般 以 下, 再 引 經 論 佛 語 說 明 不 能 輕 毀 出 家 僧 衆 與 沙 門 相 : 佛 曾 經 說 : 任 何 衆 生 如 果 對 身 披 袈 裟 的 比 丘 産 生 惡 心, 因 為 是 對 三 世 諸 佛 緣 覺 阿 羅 漢 三 世 聖 者 産 生 惡 心 的 緣 故, 將 會 成 熟 無 量 惡 業 果 報 經 中 說 : 縱 有 持 戒 破 戒, 若 長 若 幼, 皆 須 深 敬, 不 得 輕 慢, 若 違 斯 旨, 必 獲 重 罪 ( 縱 然 有 持 戒 而 破 戒 的 出 家 人, 不 論 他 是 年 長 還 是 年 幼, 都 必 須 對 他 恭 敬, 不 能 輕 慢, 否 則 必 定 會 造 下 嚴 重 的 罪 業 ) 地 藏 十 輪 經 說 : 當 觀 如 是 過 去 羅 刹, 雖 受 無 暇 餓 鬼 趣 身, 吸 人 精 氣, 飲 血 啖 肉, 惡 心 熾 盛, 無 有 慈 悲, 而 見 無 戒 剃 除 鬚 髮, 以 片 袈 裟 掛 於 其 頸 者, 即 便 右 繞 尊 重 頂 禮, 恭 敬 讚 頌, 無 損 害 心 ( 羅 刹 雖 然 曾 受 生 過 無 暇 的 餓 鬼 身, 吸 人 的 精 氣, 以 血 肉 為 食, 惡 心 熾 盛, 沒 有 慈 愍, 但 是 9 僧 伽 : 和 合 眾 的 意 思 比 丘 三 人 以 上, 身 和 同 住, 口 和 無 諍, 意 和 同 悅, 戒 和 同 修, 利 和 同 均, 見 和 同 解 10 沙 門 相 : 圓 頂 三 衣 錫 杖 等 他 們 見 到 沒 有 戒 律 剃 除 鬚 髮 以 一 片 袈 裟 掛 在 頸 上 的 人, 就 會 右 繞 尊 重 頂 禮 恭 敬 讚 頌, 而 沒 有 損 害 之 心 ) 然 未 來 世, 有 刹 帝 利 旃 荼 羅 王 宰 官 居 士 長 者 沙 門 婆 羅 門 等 旃 荼 羅 37 38

20 人, 心 懷 毒 惡, 無 有 慈 愍, 造 罪 過 於 藥 叉 羅 刹, 愚 疑 傲 慢, 斷 滅 善 根 於 皈 我 法 而 出 家 者, 若 是 法 器 若 非 法 器, 剃 除 鬚 髮 披 服 袈 裟 諸 弟 子 所, 不 生 恭 敬, 惱 亂 呵 罵, 或 以 鞭 杖 楚 撻 其 身, 若 閉 牢 獄, 乃 至 斷 命 ( 但 是 末 法 時 代 的 宰 官 居 士 等 人, 心 中 懷 有 毒 惡, 沒 有 慈 悲, 造 罪 比 藥 叉 羅 刹 鬼 還 要 深 重, 他 們 愚 癡 懷 疑 傲 慢 斷 滅 善 根, 對 皈 依 我 的 教 法 而 出 家 之 僧 人, 或 者 是 法 器 或 是 非 法 器, 剃 除 鬚 髮 身 穿 袈 裟 的 出 家 弟 子, 他 們 不 産 生 恭 敬, 反 而 惱 亂 呵 斥 辱 駡, 或 者 以 鞭 杖 等 抽 打, 或 者 將 僧 人 關 閉 在 牢 獄 當 中, 乃 至 使 他 們 斷 絕 命 根 ) 此 於 一 切 過 去 未 來 現 在 諸 佛, 犯 諸 大 罪, 斷 滅 善 根, 焚 燒 相 續, 一 切 智 者 之 所 遠 離, 決 定 當 生 無 間 地 獄 ( 這 樣 毀 辱 僧 衆, 是 對 三 世 諸 佛 犯 極 大 罪 業, 斷 滅 自 己 的 善 根, 焚 燒 自 相 續, 為 一 切 智 者 所 遠 離, 決 定 將 會 轉 生 無 間 地 獄 ) 未 二 以 公 案 說 明 不 敬 僧 人 與 僧 相 之 果 報 迦 葉 佛 時 代, 有 一 位 施 主 的 女 兒 相 貌 莊 嚴, 長 大 後 她 對 佛 陀 生 起 極 大 信 心, 就 在 佛 陀 教 法 下 出 家, 而 且 精 通 三 學, 具 足 梵 行, 清 淨 戒 律, 成 為 傳 法 上 師, 得 到 許 多 衣 食 等 供 養 比 丘 尼 心 想 : 我 一 個 人 受 用 這 麽 多 的 供 養, 沒 有 多 大 意 義, 應 當 發 心 供 養 僧 衆 於 是, 她 每 次 都 將 所 得 財 物 供 養 僧 衆, 以 維 持 僧 衆 的 生 活 有 一 次, 比 丘 尼 遇 到 急 事, 請 求 僧 衆 幫 助, 但 僧 衆 都 說 : 我 們 現 在 忙 著 誦 經, 不 能 中 斷 善 法 比 丘 尼 因 此 生 起 了 很 大 的 瞋 恨 心, 就 辱 駡 僧 衆 說 : 我 平 時 供 養 你 們 財 物, 事 事 關 照 你 們, 現 在 我 有 急 事, 你 們 卻 不 肯 相 助, 沒 有 一 點 良 心, 就 像 母 狗 一 樣 她 因 為 辱 駡 僧 衆 是 母 狗, 而 造 下 嚴 重 的 惡 業 僧 衆 問 她 說 : 你 是 什 麽 人? 我 們 是 什 麽 人? 比 丘 尼 說 : 你 們 是 出 家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人, 我 也 是 出 家 人 僧 衆 告 訴 她 說 : 你 我 雖 然 都 是 出 家 人, 但 是 我 們 當 中 有 證 果 的 聖 者, 而 你 畢 竟 只 是 凡 夫, 這 樣 辱 駡 僧 衆 已 經 造 下 嚴 重 罪 業, 將 會 使 你 在 輪 迴 中 飽 受 痛 苦, 所 以 你 應 猛 利 懺 悔 比 丘 尼 覺 得 僧 衆 言 之 有 理, 就 在 後 半 生 中 精 進 持 戒, 常 求 懺 悔, 臨 終 時 發 願 : 願 我 惡 口 辱 駡 僧 衆 的 業 果 不 要 成 熟 比 丘 尼 雖 然 這 樣 發 願, 但 是 以 惡 業 力 所 感, 她 還 是 在 五 百 世 中 轉 生 為 母 狗 百 業 經 中 記 載 了 以 下 兩 則 公 案 : 在 見 義 如 來 出 世 時, 有 一 位 僧 團 的 管 家 到 處 化 緣, 僧 衆 勸 阻 時, 他 惡 口 辱 駡 說 : 你 們 這 些 出 家 人, 每 天 就 像 哥 瑪 達 鳥 一 樣, 只 會 嘰 嘰 喳 喳 地 說 廢 話, 什 麽 事 都 不 考 慮, 哪 裡 像 比 丘? 後 來 這 位 管 家 雖 然 作 了 懺 悔, 但 以 辱 駡 僧 衆 的 惡 業, 從 見 義 如 來 出 世 一 直 到 釋 迦 佛 的 時 代, 都 墮 在 傍 生 界 中 在 迦 葉 佛 時 代, 有 一 位 大 居 士 廣 聞 多 學, 十 分 了 不 起, 人 們 對 他 恭 敬 供 養, 就 像 對 待 上 師 一 般 迦 葉 佛 到 鹿 野 苑 傳 法 時, 大 居 士 率 領 許 多 信 衆 在 佛 前 聞 法, 後 來 迦 葉 佛 前 往 其 他 地 方 轉 法 輪, 大 居 士 仍 然 為 衆 人 傳 法, 而 且 將 信 衆 供 養 他 的 五 百 嘎 夏 巴, 全 數 拿 到 寺 院 供 僧 當 大 居 士 再 度 來 到 這 座 寺 院 時, 恰 逢 僧 衆 誦 戒, 因 為 佛 制 居 士 不 能 聽 出 家 人 誦 戒, 管 家 就 將 大 居 士 與 其 他 在 家 人 都 趕 出 經 堂 有 在 家 人 對 大 居 士 說 : 我 們 今 天 被 趕 出 經 堂 也 不 要 緊, 但 您 是 這 座 寺 院 的 大 功 德 主, 卻 也 被 人 趕 出 來, 實 在 不 合 理! 於 是 大 居 士 就 瞋 罵 僧 衆 說 : 你 們 像 跛 子 一 樣 坐 在 法 座 上, 我 經 常 供 養 你 們, 而 你 們 今 天 竟 然 將 我 趕 出 經 堂 僧 衆 知 道 他 以 惡 口 罵 39 40

21 僧 造 了 重 罪, 就 勸 他 懺 悔, 雖 然 他 已 勵 力 懺 悔, 但 還 是 以 惡 業 力 在 五 百 世 中 受 生 為 跛 子 以 下 一 則 公 案 出 自 法 苑 珠 林 : 唐 朝 貞 觀 五 年, 梁 州 有 一 名 婦 女, 家 境 很 貧 窮, 她 的 兒 子 依 止 安 養 寺 的 慧 光 法 師 出 家 有 一 次, 婦 女 因 為 缺 少 內 衣, 就 將 兒 子 的 舊 袈 裟 取 來 做 衣 服, 衣 服 剛 穿 到 身 上, 忽 然 覺 得 腳 下 很 熱, 漸 漸 熱 至 腰 間 過 了 一 會 兒, 空 中 有 炸 雷 震 響, 將 站 在 一 旁 的 鄰 家 婦 女 震 出 百 步 之 外, 塵 土 塞 住 兩 耳, 昏 迷 了 一 天 而 褻 瀆 袈 裟 的 婦 女 竟 然 已 被 震 死, 身 體 被 雷 火 燒 焦 卷 縮, 而 且 在 她 的 背 上 題 有 一 行 字 : 用 法 衣 不 如 法! 兒 子 將 她 收 葬 之 後, 屍 體 又 再 次 被 雷 震 出, 屍 骨 暴 露 在 林 下, 任 之 銷 散 袈 裟 叫 作 解 脫 服, 又 叫 福 田 衣, 即 使 是 梵 天 帝 釋 也 不 敢 接 受 披 袈 裟 者 的 禮 拜 龍 王 救 護 群 龍 時, 若 得 到 一 縷 袈 裟, 金 翅 鳥 王 就 不 能 危 害 ; 獼 猴 在 遊 戲 時 披 袈 裟, 失 足 而 亡 之 後, 立 即 轉 生 天 道, 可 見 袈 裟 的 利 益 無 窮 佛 制 規 定, 已 亡 故 的 比 丘 所 遺 留 的 袈 裟 應 當 掛 在 樹 11 上 高 處, 一 切 有 情 遇 到 它, 均 能 滅 罪 生 福 ; 相 反, 褻 瀆 袈 裟 的 罪 過 也 極 為 嚴 重, 如 公 案 中 的 婦 女, 因 不 敬 袈 裟 的 罪 業 而 立 即 感 召 現 報 未 三 以 古 德 傳 記 說 明 勸 發 增 上 意 樂 會 云 : 希 樂 功 德 住 林 藪, 不 應 觀 察 他 過 失, 不 應 起 心 作 是 念 : 我 是 超 勝 我 第 一 勸 發 增 上 意 樂 會 說 : 希 求 上 上 功 德 而 安 住 在 11 出 自 根 本 說 一 切 有 部 毗 奈 耶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山 林 中 的 比 丘, 不 應 觀 察 別 人 的 過 失, 不 應 生 起 這 樣 的 念 頭 : 我 是 超 勝, 我 最 為 第 一 此 驕 是 諸 放 逸 本, 永 不 應 輕 劣 苾 芻, 一 劫 不 能 得 解 脫, 此 是 此 教 正 次 第 為 什 麽 不 應 緣 我 而 高 舉 呢? 因 為 這 個 驕 慢 是 三 門 放 逸 的 根 本, 功 德 殊 勝 的 比 丘 永 遠 不 應 輕 視 功 德 下 劣 的 比 丘, 輕 視 劣 比 丘 的 果 報, 是 在 一 劫 中 不 能 獲 得 解 脫 劣 比 丘 並 非 決 定 不 得 解 脫, 劣 比 丘 若 按 次 第 實 修 菩 提 道, 最 終 也 必 定 能 獲 證 菩 提, 這 是 內 道 佛 教 真 實 的 次 第 因 此 在 僧 團 中, 功 德 稍 勝 之 比 丘 不 能 輕 視 劣 比 丘, 因 為 劣 比 丘 只 要 精 進 修 學, 最 終 亦 決 定 證 果, 比 如 周 利 槃 特 等, 最 後 也 證 得 了 聖 果 敦 巴 仁 波 卿 與 大 瑜 伽 師 見 碎 黃 布 在 行 路 中, 皆 不 輕 越, 抖 置 淨 處, 如 是 行 持, 應 隨 修 學 敦 巴 仁 波 切 與 大 瑜 伽 師 若 看 見 路 上 有 破 碎 的 黃 布, 都 不 會 輕 易 地 跨 越, 而 是 將 它 抖 過 之 後, 放 在 潔 淨 的 地 方 像 這 樣 的 行 持, 我 們 每 一 位 後 學 者 都 應 當 隨 學 午 四 攝 義 華 智 仁 波 切 說 : 皈 依 佛 後, 對 佛 寶 的 身 像, 乃 至 零 碎 的 片 段 以 上 也 應 當 恭 敬 供 養, 以 頭 頂 戴, 放 置 於 淨 地, 對 它 生 起 真 實 佛 寶 之 想, 生 起 信 心 並 觀 清 淨 心 ; 皈 依 法 後, 對 隻 言 片 語 乃 至 一 字 的 佛 經 也 應 生 起 恭 敬 心, 頂 戴 供 養, 生 起 真 實 法 寶 之 想 ; 皈 依 僧 後, 對 僧 寶 所 依 乃 至 ( 僧 衣 上 的 ) 紅 黃 補 丁 以 上 也 應 生 起 真 實 僧 寶 之 想, 恭 敬 供 養 頂 戴, 置 於 淨 處, 生 起 信 心 並 觀 清 淨 心 巳 二 恭 敬 三 寶 之 利 益 41 42

22 自 能 如 何 恭 敬 三 寶, 則 諸 衆 生 亦 能 如 是 恭 敬 自 故, 如 三 摩 地 王 經 云 : 作 集 如 何 業, 當 得 如 是 果 此 句 宣 說 恭 敬 三 寶 能 獲 得 他 人 恭 敬 的 利 益 因 為 自 己 能 如 何 地 恭 敬 三 寶, 衆 生 也 就 能 這 樣 恭 敬 自 己, 所 以 對 三 寶 應 當 隨 學 恭 敬 的 行 為, 如 三 摩 地 王 經 說 : 造 集 何 種 業, 將 會 獲 得 這 種 同 類 的 果 報 比 如, 見 到 高 僧 大 德 恭 敬 三 寶, 我 們 自 然 也 會 對 他 們 生 起 極 大 的 信 心 與 恭 敬 心 同 理, 自 己 想 要 獲 得 衆 生 的 恭 敬, 就 必 須 至 誠 恭 敬 具 有 無 上 功 德 與 恩 德 的 三 寶, 自 己 恭 敬 供 養 三 寶, 就 會 受 到 人 天 的 頂 戴, 此 即 因 果 無 欺 的 規 律 卯 二 共 學 分 六 : 一 以 隨 念 三 寶 的 差 別 與 功 德 而 皈 依 二 以 隨 念 大 恩 而 恒 勤 供 養 三 以 大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三 皈 依 四 捨 棄 其 餘 世 間 方 便 五 由 了 知 勝 利 而 晝 三 夜 三 勤 修 皈 依 六 乃 至 命 緣 應 當 守 護 不 捨 三 寶 辰 一 以 隨 念 三 寶 的 差 別 與 功 德 而 皈 依 共 學 分 六 : 初 者, 隨 念 三 寶 功 德 差 別, 數 數 歸 依 者, 謂 數 思 惟 如 前 所 說, 內 外 差 別, 及 三 寶 中 互 相 差 別, 並 其 功 德 道 炬 論 自 釋 所 說 的 共 同 學 處 有 六 種 : 第 一, 隨 念 三 寶 的 差 別 與 功 德 而 數 數 皈 依, 就 是 數 數 思 惟 前 文 所 說 內 外 道 的 差 別 三 寶 相 互 之 間 的 差 別 以 及 三 寶 各 自 的 功 德 內 外 差 別, 即 前 文 所 說 內 道 與 外 道 在 大 師 教 法 以 及 僧 伽 等 方 面 的 勝 劣 差 別 互 相 差 別, 即 前 文 所 說 三 寶 在 相 業 信 解 修 行 隨 念 生 福 等 方 面 的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差 別 其 功 德 即 前 文 所 說 佛 法 僧 三 寶 的 種 種 功 德 理 證 : 必 須 恒 時 隨 念 三 寶 的 功 德 與 差 別 而 皈 依, 因 為 若 不 恒 時 隨 念 功 德 差 別 而 皈 依, 皈 依 心 就 不 會 增 長 的 緣 故 辰 二 以 隨 念 大 恩 而 恒 勤 供 養 分 十 一 : 一 菩 薩 地 中 出 二 時 間 差 別 三 稍 用 功 力 即 可 圓 滿 資 糧 四 不 清 淨 之 供 養 相 五 三 最 勝 福 田 當 殷 重 供 養 之 理 六 捨 棄 低 劣 而 精 進 供 養 七 依 靠 殊 勝 福 田 增 長 慧 力 之 竅 訣 八 供 養 之 大 小 等 觀 待 發 心 差 別 之 理 九 隨 學 古 德 次 第 修 習 供 養 十 三 供 養 不 應 喜 足 十 一 其 餘 供 養 之 相 第 二, 隨 念 大 恩 恒 勤 供 養, 嚼 噉 之 先 亦 當 供 養 者, 如 三 摩 地 王 經 云 : 由 佛 福 德 獲 飲 食, 愚 夫 不 知 報 佛 恩 此 是 以 獲 飲 食 為 喻, 隨 自 所 有 一 切 樂 善, 悉 應 了 知 是 三 寶 恩, 由 報 恩 德 意 樂 供 養 第 二 條 共 同 學 處 隨 念 大 恩 而 恒 時 精 進 供 養, 乃 至 飲 食 之 前 也 應 供 養, 即 如 同 三 摩 地 王 經 所 說 : 我 們 由 於 佛 陀 的 福 德 力 而 獲 得 飲 食, 但 是 愚 癡 之 人 卻 不 知 道 要 報 答 佛 陀 的 恩 德 這 是 以 獲 得 飲 食 作 為 例 喻, 實 際 上 對 於 自 己 所 有 一 切 的 安 樂 與 善 根, 都 應 當 了 知 是 三 寶 的 恩 德 所 賜, 而 以 回 報 恩 德 之 意 樂 精 勤 供 養 三 寶 寶 性 論 說 : 總 之 宣 說 盡 世 間, 天 及 地 住 安 樂 因, 此 等 無 餘 皆 依 靠, 普 世 遍 現 佛 圓 音 在 整 個 世 間 中, 不 論 是 四 禪 四 無 色 定 或 欲 界 的 安 樂, 都 是 依 靠 佛 陀 宣 說 正 法 而 得, 所 以 一 切 安 樂 之 源 泉 就 是 三 寶, 我 們 應 當 感 恩 戴 德, 以 報 恩 之 心 精 勤 供 養 三 寶 普 賢 上 43 44

23 師 言 教 說 : 如 果 幸 福 歡 樂, 應 當 了 知 是 三 寶 的 悲 憫 所 致, 如 佛 在 經 典 當 中 所 說, 此 世 間 的 安 樂 與 善 事, 乃 至 在 烈 日 酷 暑 時 的 習 習 微 風 拂 面 以 上, 都 是 佛 的 悲 憫 和 加 持 同 樣, 心 生 起 一 刹 那 的 善 分 別 也 是 佛 陀 不 可 思 議 的 加 持 力 所 致 以 下 宣 說 一 則 公 案 : 明 末 四 大 師 之 一 的 紫 柏 大 師, 平 日 吃 飯 之 前 必 先 禮 佛 一 日, 有 客 人 來 訪, 大 師 很 歡 喜, 無 意 中 先 吃 了 一 口, 他 發 覺 後 就 對 知 事 說 : 今 天 有 犯 戒 的 人, 我 讓 你 痛 責 他 三 十 棒, 如 果 責 打 輕 微, 就 須 加 倍 知 事 聽 後 大 驚, 不 知 道 是 誰 片 刻, 大 師 將 木 杖 交 給 他, 自 己 匍 伏 在 佛 像 前, 受 了 三 十 棒, 大 腿 被 打 成 了 黑 色 大 師 說 : 衆 生 無 始 以 來 的 習 氣 深 厚, 如 油 入 面, 牢 不 可 破, 若 折 情 不 痛, 就 不 易 調 伏 啊! 大 師 飯 前 必 先 禮 佛, 此 即 不 忘 佛 陀 恩 德, 他 嚴 以 律 己, 認 為 一 念 忘 失 念 恩, 就 是 犯 戒, 所 以 嚴 厲 責 罰 自 己, 以 對 治 習 氣 我 們 應 以 大 師 為 榜 樣, 恒 時 以 憶 念 佛 恩 的 意 樂 精 勤 供 養 三 寶 巳 一 菩 薩 地 中 出 分 二 : 一 供 養 事 二 供 養 意 樂 此 中 復 二, 謂 供 養 事 及 供 養 意 樂 以 隨 念 大 恩 而 恒 勤 供 養 又 分 二 : 一 供 養 事 ; 二 供 養 意 樂 午 一 供 養 事 分 二 : 一 分 說 十 種 供 養 二 攝 義 未 一 分 說 十 種 供 養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初 中 有 十 : 供 養 身 者, 謂 親 供 養 真 佛 色 身 第 一, 供 養 事 有 十 種 12, 即 供 養 身 供 養 塔 現 前 供 養 不 現 前 供 養 自 作 供 養 教 他 供 養 財 敬 供 養 廣 大 供 養 非 染 汙 供 養 正 行 供 養 其 中, 第 一, 供 養 身, 就 是 佛 在 世 時, 親 自 供 養 真 實 的 諸 佛 色 身 供 養 塔 者, 謂 供 為 佛 所 建 塔 等 第 二, 供 養 塔, 就 是 為 佛 而 供 養 所 建 造 的 佛 塔 等 為 佛 是 指 動 機, 可 從 三 個 方 面 來 解 釋, 即 為 敬 佛 而 供 養, 為 學 佛 而 供 養, 為 成 佛 而 供 養 現 前 供 養 者, 謂 前 二 事, 現 自 根 前 而 設 供 養 第 三, 現 前 供 養, 就 是 前 述 的 佛 身 與 佛 塔, 顯 現 在 自 己 的 眼 根 前 面 而 陳 設 供 養 這 是 唯 供 現 前 的 佛 身 與 佛 塔 不 現 前 供 養 者, 謂 佛 佛 塔 非 現 在 前, 普 為 一 切 佛 佛 塔 故 而 設 供 養 又 若 於 佛 般 涅 槃 後, 為 供 佛 故 造 像 及 塔, 若 一 數 等, 亦 非 現 供 第 四, 不 現 前 供 養, 就 是 佛 身 與 佛 塔 不 現 在 眼 根 前, 而 自 己 對 此 不 現 前 的 一 切 諸 佛 與 佛 塔 作 如 來 想, 普 遍 為 三 世 一 切 諸 佛 與 十 方 一 切 佛 塔 而 施 設 供 養 這 是 唯 供 不 現 前 的 佛 與 佛 塔 如 果 在 佛 陀 涅 槃 後, 為 了 供 養 佛 陀 的 緣 故 而 造 立 佛 像 與 佛 塔, 數 量 是 一 種 或 是 衆 多, 也 屬 於 非 現 前 供 養 若 供 此 二 隨 一 之 時, 作 如 是 念 而 供 養 者, 謂 此 一 法 性, 即 是 一 切 法 性, 是 故 現 前 供 養 此 二, 亦 即 供 養 其 餘 三 世 一 切 諸 佛, 及 供 十 方 無 邊 佛 塔, 此 是 俱 供 現 不 現 前 12 以 這 十 種 供 養 供 養 三 寶, 就 是 所 謂 的 圓 滿 供 養 45 46

24 此 段 宣 說 俱 供 現 不 現 前 : 如 果 在 供 養 現 前 的 佛 身 或 佛 塔 時, 這 樣 作 意 而 供 養, 也 就 是 心 中 思 惟 : 一 法 的 法 性, 就 是 一 切 法 的 法 性, 一 佛 的 法 性, 就 是 過 去 未 來 現 在 一 切 諸 佛 的 法 性, 因 此 供 養 現 前 的 佛 身, 就 是 供 養 其 餘 三 世 一 切 諸 佛 ; 一 座 佛 塔 的 法 性, 就 是 十 方 無 邊 一 切 世 界 所 有 佛 塔 的 法 性, 因 此 供 養 現 前 的 佛 塔, 就 是 供 養 十 方 無 邊 一 切 世 界 的 佛 塔 這 是 俱 供 現 不 現 前 因 為 在 供 養 現 前 的 佛 身 或 佛 塔 時, 心 中 作 意 法 性 無 二 無 別, 則 不 現 前 的 諸 佛 或 佛 塔, 也 都 含 攝 在 內 而 普 遍 作 了 供 養, 所 以 是 俱 供 現 不 現 前 以 下 宣 說 上 述 三 種 供 養 所 獲 福 果 的 差 別 : 論 說 初 者 獲 廣 大 福, 第 二 較 前 獲 大 大 福, 第 三 較 前 獲 最 大 福 故 於 一 佛 或 佛 像 等 修 供 養 時, 應 憶 法 性 無 所 差 別, 先 當 遣 意 供 養 一 切, 極 為 切 要 瑜 伽 師 地 論 說 : 初 者 現 前 供 養 獲 得 廣 大 福 果 ; 第 二 者 不 現 前 供 養 與 前 者 現 前 供 養 相 比, 獲 大 大 福 果 ; 第 三 者 俱 供 現 不 現 前 與 前 者 相 比, 獲 最 大 福 果 所 以, 對 一 尊 佛 或 者 佛 像 等 修 習 供 養 時, 應 當 憶 念 諸 法 的 法 性 沒 有 差 別, 首 先 以 意 識 觀 想 供 養 一 切, 這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普 賢 行 願 品 說 : 我 以 廣 大 勝 解 心, 深 信 一 切 三 世 佛, 悉 以 普 賢 行 願 力, 普 遍 供 養 諸 如 來 自 作 供 養 者, 謂 非 由 於 懈 怠 懶 惰 放 逸 增 上 而 令 他 作, 惟 自 手 作 第 五, 自 作 供 養, 就 是 菩 薩 想 供 養 佛 陀 或 佛 塔 時, 不 是 因 為 懈 怠 懶 惰 放 逸 而 讓 親 友 傭 人 等 去 作, 唯 一 是 自 己 親 自 去 作 教 他 供 養 者, 謂 念 自 己 略 有 少 物, 然 諸 有 情 貧 苦 薄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福 無 力 供 養, 若 教 此 供, 當 獲 安 樂 由 悲 愍 心, 惟 教 他 供 第 六, 教 他 供 養, 就 是 菩 薩 心 想 : 我 現 在 略 有 少 許 可 以 供 養 的 財 物, 但 是 貧 苦 少 福 的 有 情 卻 沒 有 財 力 可 作 供 養, 如 果 我 布 施 財 物 給 他, 並 且 教 導 他 以 此 財 物 供 養 佛 與 佛 塔, 將 來 他 會 多 受 安 樂 菩 薩 像 這 樣 以 悲 憫 心 教 導 他 人 供 養, 而 自 己 沒 有 所 供 的 財 物, 這 是 菩 薩 唯 一 教 他 施 設 供 養 又 亦 勸 他 共 供 養 者, 謂 自 他 俱 共 同 供 養 亦 勸 他 共 供 養, 就 是 自 他 共 同 供 養, 即 在 勸 導 他 人 供 養 之 後, 自 己 和 他 一 起 共 同 作 供 養 具 體 來 說, 菩 薩 想 對 佛 陀 或 佛 塔 施 設 供 養, 但 不 僅 是 自 己 作, 同 時 也 勸 導 父 母 妻 兒 親 友 僕 從, 或 國 王 王 子 大 臣 長 者 居 士, 或 多 財 的 商 主, 下 至 一 切 男 女 老 少 貧 乏 痛 苦 之 人, 以 及 一 切 內 道 同 梵 行 者 外 道 等 衆, 隨 分 隨 力 供 養 佛 陀 或 佛 塔, 此 即 自 他 俱 共 同 供 養 此 三 福 果, 大 小 如 前 唯 一 自 作 供 養 獲 得 廣 大 福 果, 唯 一 教 他 供 養 能 獲 大 大 福 果, 自 他 俱 共 同 供 養 獲 得 最 大 福 果 為 何 這 三 種 供 養 的 果 報 會 有 這 樣 勝 劣 的 差 別 呢? 因 為 : 自 作 供 養 只 是 為 了 自 己 獲 得 安 樂 而 供 養 ; 教 他 供 養 則 純 粹 是 以 悲 憫 心 想 使 衆 生 獲 得 安 樂, 自 己 捨 棄 資 財 而 教 他 人 供 養, 因 大 悲 利 他 的 緣 故, 福 德 超 過 自 作 供 養 ; 自 他 俱 共 同 供 養 不 僅 僅 是 教 導 他 人 供 養, 而 且 菩 薩 以 身 作 則, 為 了 饒 益 有 情 而 親 自 以 愛 語 同 事 等 攝 受 法, 帶 動 有 情 趣 入 供 養 的 修 行, 所 以 福 德 最 大 由 以 上 比 較 可 知, 以 大 悲 心 完 全 投 入 利 他, 才 能 獲 得 最 大 福 德 47 48

25 財 敬 供 養 者, 謂 供 種 種 衣 服 飲 食 臥 具 坐 具 病 緣 醫 藥 供 身 什 物, 薰 香 末 香 塗 香 華 鬘 伎 樂 及 諸 燈 燭, 敬 問 禮 拜, 奉 迎 合 掌, 唱 種 種 讚, 五 支 遍 禮, 右 旋 圍 繞 第 七, 財 敬 供 養, 即 財 物 供 養 與 恭 敬 供 養 財 物 供 養, 就 是 供 養 種 種 衣 服 飲 食 臥 具 坐 具 治 病 的 醫 藥 等 資 身 的 日 常 用 品, 或 供 養 薰 香 末 香 塗 香 花 鬘 伎 樂 與 燈 燭 等 恭 敬 供 養, 就 是 恭 敬 陳 白 禮 拜 迎 請 合 掌 唱 13 各 種 讚 五 支 遍 禮 右 旋 圍 繞 等 譬 如 漢 地 叢 林 早 晚 功 課 中, 皆 須 禮 佛 讚 佛 念 佛 繞 佛 合 掌, 這 就 是 對 佛 陀 作 恭 敬 供 養 入 行 論 中 說 : 我 以 海 潮 音, 讚 佛 功 德 海, 願 妙 讚 歌 云, 飄 臨 彼 等 前 化 身 微 塵 數, 匍 伏 我 頂 禮, 三 世 一 切 佛, 正 法 最 勝 僧 這 也 是 對 三 寶 作 恭 敬 供 養 又 供 田 等 無 盡 奉 施, 又 供 摩 尼 耳 環 臂 釧 諸 莊 嚴 具, 下 至 供 養 諸 小 鳴 鈴, 散 諸 珍 奇, 纏 寶 縷 線, 供 養 諸 佛 或 佛 塔 廟 此 段 也 是 財 物 供 養, 就 是 供 養 田 地 等 無 盡 的 奉 施, 或 供 養 摩 尼 寶 耳 環 臂 釧 等 莊 嚴 飾 具, 下 至 供 養 各 種 小 的 鳴 鈴, 或 散 各 種 金 銀 錢 幣 等 奇 珍, 在 寶 物 上 纏 繞 彩 線, 用 來 供 養 諸 佛 或 佛 的 塔 廟 廣 大 供 養 者, 謂 以 如 是 利 養 恭 敬 常 時 供 養 此 復 有 七, 謂 所 供 物 衆 多 微 妙 現 非 現 前 自 作 教 他 至 心 歡 喜 猛 利 勝 解 而 為 供 養, 復 將 此 善 迴 向 無 上 正 等 菩 提 13 五 支 遍 禮 : 五 體 投 地 而 禮 拜 下 士 道 皈 依 三 寶 菩 提 道 次 第 廣 論 講 記 第 八, 廣 大 供 養, 就 是 在 佛 像 或 佛 塔 等 供 養 境 前, 以 上 述 的 利 養 恭 敬 等 常 時 施 設 供 養 常 時 是 指 時 間 上 的 廣 大, 並 不 是 在 短 期 供 養 之 後 就 停 止 供 養, 而 是 每 日 堅 持 不 斷, 積 小 成 大, 所 以 說 是 廣 大 廣 大 供 養 不 是 前 面 各 種 供 養 之 外 的 另 一 種 供 養, 而 是 以 上 財 敬 供 養 等 達 到 廣 大 的 供 養 相, 也 就 是 在 時 間 供 物 供 養 境 供 養 方 式 供 養 心 供 養 迴 向 等 方 面, 達 到 廣 大 的 供 養 相, 包 括 七 種 廣 大 : 一 供 物 衆 多 : 供 物 的 數 量 並 非 微 小 或 少 許, 而 是 如 前 所 說 那 樣, 以 衆 多 供 具 供 養 二 供 物 微 妙 : 供 物 並 非 下 劣 殘 缺 腐 壞 粗 糙 以 及 不 可 受 用 的 物 品, 而 是 顔 色 形 狀 香 味 圓 滿 貴 重 優 質 之 物 三 供 養 境 現 前 四 供 養 境 不 現 前 五 自 作 供 養 六 教 他 供 養 七 以 至 心 歡 喜 猛 利 勝 解 而 作 供 養 並 且 將 供 養 所 種 的 善 根, 唯 一 迴 向 一 切 有 情 獲 證 無 上 菩 提, 而 不 迴 向 人 天 安 樂 與 小 乘 菩 提, 此 即 迴 向 廣 大 ; 或 者 以 迴 向 無 上 菩 提, 使 供 養 的 點 滴 善 根 增 長 無 盡 而 成 廣 大 七 種 廣 大 中 : 前 面 兩 種 是 從 供 養 物 而 說 廣 大, 即 衆 多 是 數 量 廣 大, 微 妙 是 品 質 殊 勝, 以 如 是 財 物 供 養 三 寶 就 成 為 廣 大 供 養 第 三 第 四 是 從 供 養 境 而 言 廣 大, 供 養 現 前 的 無 量 諸 佛 等, 或 以 意 識 緣 取 不 現 前 的 無 量 諸 佛 等 而 供 養, 以 所 緣 境 廣 大 而 成 為 廣 大 供 養 第 五, 自 作 廣 大, 即 自 己 親 自 供 養, 而 且 在 供 養 物 供 養 時 供 養 境 供 養 心 供 養 迴 向 等 方 面 並 非 狹 小, 而 是 49 50

26 斛 一斛相當於十鬥 下士道 皈依三寶 極為廣大 第六 教他廣大 即以大悲心教導衆生供養 而且所作的供養方面極為廣大 第七 從恭敬供養來 說 因供養時具足至心歡喜 猛利勝解 所以即便是供 養一文錢 也會成為廣大供養 對此可以一則公案來說 明 雜寶藏經 記載 往昔有一位惡生王 他在園堂看見一隻金色貓從東 北角鑽入西南角 就派人挖掘 結果掘得一個銅盆 銅 盆的容量有三斛14 盆內盛滿了金錢 再繼續往深處挖 掘時 又得到一個銅盆 這樣次第掘得了三盆金錢 惡 生王又叫人往旁邊挖掘 結果連續五里路 每一步都挖 到盛滿金錢的銅盆 惡生王雖然獲得了衆多金錢 卻因懼怕而不敢使 用 於是就去請問迦旃延尊者 尊者說 這是你的宿 業所感召的福報 你儘管用 沒有妨礙 惡生王就詢 問宿世因緣 尊者告訴他說 過去九十一劫前毗婆尸 佛涅槃後 在佛的遺法中 有一位比丘在十字街頭 將 缽置於路邊 教化人們說 誰能將財物投入這個堅牢 藏中 一切國王 盜賊 水火都不能奪走 當時 有一個窮人見到比丘教化 心生歡喜 就將 賣柴所得三文錢放入缽中 發願後離去 在回家的五里 路上 他步步心生歡喜 臨入家門時 他又遙向比丘至 心頂禮 發願後才入家門 當時的窮人就是大王你的前 身 因為往昔你以三文錢歡喜供僧 所以生生世世身分 尊貴 常常獲得如是盛滿金錢的三重銅盆 因五里之中 步步歡喜 而感得五里金錢之報 公案中的窮人所供物只有三文錢 本非廣大 但是 因為供養心純淨 以至心歡喜與猛利的勝解攝持 而使 三文錢的供養成為廣大供養 窮人聽到比丘的教言後 信受歡喜 將僅有的三文錢全都作了供養 而且供養之 後 在五里路上步步發歡喜心 臨入家門之前 還恭恭 敬敬地向比丘頂禮 發願 以此種對供養的至心歡喜 極能滋潤相續中的善根 使它展轉增上廣大 由此成熟 的果報亦極為廣大 生生世世受身尊貴 常獲五里金 錢的福報 因此 對三寶作任何一種供養時 皆應至心歡喜 施前 施時 施後三時都歡喜 以自作隨喜的滋潤 善 根就會廣大 我們應將這種殊勝竅訣融入自己的修行 比如自己今天供養僧衆 在供養之前 應當善加思惟供 養的利益 引發歡喜 供養時也應至心歡喜 供養之後 還應對自己所作的善根自作隨喜 並且猛利發願 願供 養的正行日日增上等 若能如此行持 則任作何種供 養 都將成為廣大供養 非染汙供養者 謂不由輕 染汙供養者 謂不由輕蔑 供養者 謂不由輕蔑 放逸 放逸 懈怠而教 懈怠而教他 而教他供 自手供養 殷重 供養 殷重供養 不散 殷重供養 不散漫 供養 不散漫心而設 心而設供養 不以 供養 不以貪等雜 染供養 不於 供養 不於信佛國 信佛國王等所為 等所為得利敬而為 敬而為供養 以 供養 以隨順 物而設供養 第九 非染汙供養 就是遠離染汙的供養 這也不 是前述財敬供養等之外的另一種供養 而只是從財敬等 供養遠離種種染汙的角度 安立為非染汙的供養相 非染汙供養 包括以下六種情況 一 不是因為輕蔑 放逸 懈怠而令他人供養 而 是自己親手供養 二 殷重供養 52

27 53 下士道 皈依三寶 三 以不散漫心而陳設供養 四 不是雜染貪愛等煩惱而供養 五 不是在信佛的國王等處 為了獲得利養恭敬而 作供養 六 以隨順物而陳設供養 前五種是從供養心遠離染汙的角度來說 第六種是 從供養物遠離染汙來說 非染汙供養的反面 即六種染汙供養 一 因為輕蔑 放逸 懈怠而令他人供養 不是自 己親手供養 即供養三寶的心不恭敬 理應親自去作 卻因心懷輕慢等而叫他人代作 自己未能盡心 此即具 有染汙的供養 二 不殷重供養 不按照取捨之處如實地行持 三 以散漫心供養 供養時行為隨便 四 有雜染供養 供養時自相續雜染貪 瞋 嫉妒 等煩惱 心不清淨 五 為獲利養恭敬而供養 動機不純正 在信佛的 達官貴人面前 為了獲得利養 恭敬而虛僞地施設供 養 實際上是諂誑供養 六 以不淨物供養 不淨物 在下文有具體解釋 總之 在供養時遠離上述種種染汙的心態 行為 動機 供物 就是非染汙供養 以下解釋 隨順物 隨順物 隨順物者 謂諸淨物 者 謂諸淨物 遠離不 淨物 遠離不淨 遠離不淨 雌黃所塗 酥所 灌洗 灌洗 局啒羅 局啒羅薰 遏迦花等及諸所餘 等及諸所餘非清淨物 淨物 隨順物 就是遠離不清淨的各種清淨物 對於不清 淨 論中例舉了以下幾種情況 一 雌黃所塗 雌黃是一種藥用礦石 味道苦辛 用雌黃塗佛的身體等 就是不清淨 二 酥所灌洗 以酥油灌洗佛像也是不清淨 應當 用淨水浴佛 不能用酥油 三 局啒羅薰 局啒羅就是黑香 又叫安息香 是 一種藥物 以局啒羅作薰香也是不清淨 四 遏迦花 白艾花 這種花帶有毒刺 不能用來 供佛 所餘非清淨物 除了以上四種之外的其餘不清 淨物品 總之 佛陀是無上尊貴 具有大恩德之對境 所以 供養時應當用清淨的隨順物 若以不清淨 不合適 有 毒等物品供佛 即成為染汙供養 下文宣說在沒有財物可作廣大無染的財供養時 應 當勤修兩種供養 即廣大隨喜與無主所攝供養 首先說 廣大隨喜供養 又若如是財物 若如是財物供養 自無所 財物供養 自無所集 供養 自無所集 無從他 無從他求 應於一 從他求 應於一 切世界 切世界之中 所有如來 之中 所有如來諸供養具 諸供養具 以歡喜俱 歡喜俱及於廣大勝 解俱心 周 心 周遍思惟一切隨 思惟一切隨喜 一切隨喜 少用功力而修無量廣 功力而修無量廣大供 量廣大供 養 攝集 養 攝集菩提廣 菩提廣大資糧 資糧 恒常於此以真 於此以真善心 以真善心起 善心起歡喜心 歡喜心 當勤修學 如果自己沒有所聚集的財物可作上述的財物供 養 又無法從他處求得財物時 應對一切世界之中所有 供養如來的資具 以具足歡喜以及對於廣大供養具足勝 解的心 周遍思惟而隨喜一切供養 這樣稍微用一點功 力修習無量廣大的供養 就能攝集成就菩提的廣大資 糧 菩薩應當恒常對廣大隨喜供養 以真實的善心發起 歡喜心而精勤修學 自無所集 無從他求 指應當勤修隨喜的時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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