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

Transcription

1 事 业 单 位 及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根 据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国 务 院 令 第 192 号 ) 和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财 政 部 令 第 36 号 ) 等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 以 下 简 称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 是 指 国 家 对 事 业 单 位 占 有 使 用 的 国 有 资 产 进 行 登 记, 依 法 确 认 国 家 对 国 有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和 事 业 单 位 对 国 有 资 产 的 占 有 使 用 权 的 行 为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 以 下 简 称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 是 指 财 政 部 门 代 表 同 级 政 府 对 占 有 国 有 资 产 的 各 级 各 类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的 资 产 负 债 所 有 者 权 益 等 产 权 状 况 进 行 登 记, 依 法 确 认 产 权 归 属 关 系 的 行 为 第 三 条 占 有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的 各 级 各 类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向 其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申 报 办 理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第 四 条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核 发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证 ( 正 本 副 本 ) ( 以 下 简 称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 是 国 家 对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享 有 所 有 权, 单 位 享 有 占 有 使 用 权 的 法 律 凭 证, 也 是 事 业 单 位 编 制 部 门 预 算 办 理 资 产 配 置 资 产 使 用 资 产 处 置 和 办 理 其 他 资 产 管 理 事 项 的 重 要 依 据 ;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核 发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证 ( 正 本 副 本 ) ( 以 下 简 称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 是 依 法 确 认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归 属 关 系 的 法 律 凭 证 和 依 法 经 营 国 有 资 本 的 基 本 依 据 各 类 产 权 登 记 表 是 办 理 各 项 产 权 登 记 事 项 应 当 提 交 的 重 要 材 料,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根 据 经 审 定 的 产 权 登 记 表 向 事 业 单 位 或 其 所 办 企 业 核 发 换 发 收 回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或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第 五 条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和 产 权 登 记 表 由 财 政 部 统 一 设 计 印 制 第 六 条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按 照 统 一 政 策 分 级 管 理 原 则 由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按 照 财 务 隶 属 关 系 组 织 实 施 ;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按 照 产 权 关 系 组 织 实 施 1

2 第 二 章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第 一 节 一 般 规 定 第 七 条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 一 )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及 成 立 日 期 ; ( 二 ) 单 位 ( 性 质 ) 分 类 主 管 部 门 财 务 预 算 信 息 管 理 级 次 编 制 人 数 ; ( 三 ) 单 位 资 产 总 额 国 有 资 产 总 额 固 定 资 产 总 额 主 要 资 产 实 物 量 及 对 外 投 资 资 产 出 租 出 借 情 况 ; ( 四 ) 其 他 需 要 登 记 的 事 项 第 八 条 财 政 部 负 责 制 定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规 章 制 度,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中 央 级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工 作, 指 导 下 级 财 政 部 门 的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工 作 地 方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本 级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工 作 中 央 垂 直 管 理 部 门 所 属 事 业 单 位 的 产 权 登 记 工 作 在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的 基 础 上, 由 财 政 部 负 责 办 理 第 九 条 事 业 单 位 办 理 变 动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或 年 度 检 查, 单 位 改 制, 资 产 出 租 出 借,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核 准 或 备 案 等 财 政 审 批 手 续 以 及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事 项 时 应 当 向 受 理 部 门 单 位 出 具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如 未 按 照 规 定 出 具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受 理 部 门 单 位 不 予 受 理 第 二 节 登 记 形 式 和 内 容 第 十 条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包 括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变 动 产 权 登 记 和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第 十 一 条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适 用 于 新 设 立 和 已 经 取 得 法 人 资 格 但 尚 未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的 事 业 单 位 第 十 二 条 新 设 立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在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设 立 后 六 十 日 内, 经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后, 由 主 管 部 门 向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申 请 办 理 时, 单 位 应 当 填 报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表 ( 占 有 登 记 ), 并 提 交 下 列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 ( 一 ) 办 理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的 申 请 ; ( 二 )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设 立 的 文 件 ; ( 三 ) 国 有 资 产 总 额 及 来 源 证 明 ; ( 四 ) 设 置 抵 押 质 押 留 置 或 提 供 保 证 定 金 以 及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冻 结 的, 应 当 提 供 相 关 文 件 和 凭 证 ; 2

3 ( 五 ) 涉 及 土 地 林 地 海 域 房 屋 车 辆 等 重 要 资 产 的, 应 当 提 供 相 关 的 产 权 证 明 材 料 ; ( 六 ) 涉 及 对 外 投 资 的, 应 当 提 供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或 事 业 单 位 的 对 外 投 资 批 复 ; ( 七 ) 涉 及 资 产 评 估 事 项 的, 应 当 提 交 相 关 部 门 的 核 准 或 备 案 文 件 ; ( 八 ) 财 政 部 门 要 求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第 十 三 条 已 经 取 得 法 人 资 格 但 尚 未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的 事 业 单 位, 在 申 请 办 理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时 应 当 填 报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表 ( 占 有 登 记 ), 除 提 交 第 十 二 条 所 列 材 料 外, 还 应 当 提 供 以 下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 ( 一 ) 财 政 部 门 批 复 的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 ( 二 )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复 印 件 ; ( 三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第 十 四 条 变 动 产 权 登 记 适 用 于 事 业 单 位 发 生 分 立 合 并 部 分 改 制, 以 及 单 位 名 称 单 位 ( 性 质 ) 分 类 人 员 编 制 数 主 管 部 门 管 理 级 次 预 算 级 次 发 生 变 化, 以 及 国 有 资 产 金 额 一 次 或 累 计 变 动 超 过 国 有 资 产 总 额 20%( 含 ) 的 行 为 事 项 发 生 上 述 变 动 事 项 的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自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等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变 动 之 日 起 六 十 日 内, 经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后, 由 主 管 部 门 向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变 动 产 权 登 记 申 请 办 理 时 填 报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表 ( 变 动 登 记 ), 并 提 交 下 列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 ( 一 ) 办 理 变 动 产 权 登 记 的 申 请 ; ( 二 ) 单 位 决 议 或 会 议 纪 要, 主 管 部 门 财 政 部 门 等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变 动 的 批 复 文 件 ; ( 三 )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副 本 ; ( 四 )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复 印 件 ; ( 五 ) 财 政 部 门 批 复 的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 ( 六 ) 设 置 抵 押 质 押 留 置 或 提 供 保 证 定 金 以 及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冻 结 的, 应 当 提 供 相 关 文 件 和 凭 证 ; ( 七 ) 涉 及 资 产 评 估 事 项 的, 应 当 提 交 相 关 部 门 的 核 准 或 备 案 文 件 ; ( 八 ) 涉 及 土 地 林 地 海 域 房 屋 车 辆 等 重 要 资 产 的, 应 当 提 供 相 关 的 产 权 证 明 材 料 ; ( 九 ) 涉 及 资 产 处 置 的, 应 当 提 交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或 事 业 单 位 的 资 产 处 3

4 置 批 复 文 件 ; ( 十 ) 涉 及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发 生 变 动 的, 应 当 提 供 相 关 材 料 ; ( 十 一 ) 财 政 部 门 要 求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第 十 五 条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适 用 于 因 分 立 合 并 依 法 撤 销 或 改 制 等 原 因 被 整 体 清 算 注 销 和 划 转 的 事 业 单 位 此 类 单 位 应 当 自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等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上 述 行 为 之 日 起 六 十 日 内, 经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后, 由 主 管 部 门 向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申 请 办 理 时 填 报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表 ( 注 销 登 记 ), 并 提 交 下 列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 ( 一 ) 办 理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的 申 请 ; ( 二 ) 单 位 决 议 或 会 议 纪 要, 主 管 部 门 财 政 部 门 等 审 批 机 关 批 准 注 销 的 批 复, 以 及 同 级 政 府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机 关 注 销 备 案 公 告 ; ( 三 ) 单 位 的 清 算 报 告 ; ( 四 ) 单 位 的 资 产 清 查 报 告,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及 相 关 部 门 的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核 准 或 备 案 文 件 ; ( 五 ) 事 业 单 位 属 于 有 偿 转 让 或 整 体 改 制 的, 应 当 提 交 有 偿 转 让 的 合 同 协 议 或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复 的 转 制 方 案 ; ( 六 ) 财 政 部 门 批 复 的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 ( 七 ) 设 置 抵 押 质 押 留 置 或 提 供 保 证 定 金 以 及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冻 结 的, 应 当 提 供 相 关 文 件 和 凭 证 ; ( 八 )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正 本 副 本 ; ( 九 )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的 资 产 处 置 批 复 文 件 ; ( 十 ) 财 政 部 门 要 求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第 三 节 登 记 程 序 第 十 六 条 申 请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的 程 序 如 下 : ( 一 ) 事 业 单 位 按 照 规 定 填 写 相 应 的 产 权 登 记 表, 提 交 有 关 文 件 证 件 及 资 料 ; ( 二 ) 报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并 出 具 意 见 ; ( 三 ) 由 主 管 部 门 报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办 理 审 定 手 续 ; ( 四 ) 财 政 部 门 依 据 审 定 合 格 的 设 立 变 动 注 销 情 况 予 以 核 发 换 发 或 收 回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依 据 年 度 检 查 情 况 签 署 产 权 登 记 检 查 意 见 第 十 七 条 事 业 单 位 占 有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的 状 况 以 按 照 规 定 最 近 一 次 办 理 产 4

5 权 登 记 或 年 度 检 查 时 财 政 部 门 审 定 的 数 额 为 准 第 十 八 条 事 业 单 位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财 政 部 门 应 当 要 求 其 更 正, 拒 不 更 正 的, 财 政 部 门 不 予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 一 ) 填 报 的 产 权 登 记 表 内 容 或 提 交 的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或 不 符 合 本 办 法 要 求 的 ; ( 二 ) 以 实 物 或 无 形 资 产 出 资, 未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资 产 评 估 或 依 法 折 股, 或 者 未 按 照 规 定 办 理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核 准 或 备 案 的 ; ( 三 ) 事 业 单 位 对 外 投 资 出 租 出 借 产 权 变 动 行 为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 ( 四 ) 其 他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情 形 的 第 十 九 条 未 及 时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的 事 业 单 位 在 补 办 产 权 登 记 时, 应 当 书 面 说 明 原 因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若 设 置 抵 押 质 押 留 置 或 提 供 保 证 定 金 以 及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冻 结 的, 应 当 在 申 请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时 如 实 向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第 二 十 条 未 办 理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的 事 业 单 位 依 法 被 注 销 时, 应 当 先 补 办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再 按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申 请 办 理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第 二 十 一 条 产 权 归 属 关 系 不 清 楚 发 生 产 权 纠 纷 或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冻 结 的, 应 当 暂 缓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并 在 产 权 界 定 清 楚 产 权 纠 纷 处 理 完 毕 或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解 冻 后, 及 时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第 二 十 二 条 财 政 部 门 核 准 事 业 单 位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后, 应 当 及 时 收 回 被 注 销 事 业 单 位 的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正 本 副 本 第 四 节 年 度 检 查 第 二 十 三 条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实 行 年 度 检 查 制 度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应 当 依 据 资 产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数 据 单 位 财 务 数 据 和 年 度 资 产 产 权 变 动 的 资 料 法 定 批 复 文 件 等, 对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实 行 年 度 检 查 第 二 十 四 条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于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批 复 后 一 个 月 内, 经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后, 由 主 管 部 门 向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年 度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 一 ) 按 规 定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情 况 ; ( 二 )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存 量 的 占 有 使 用 情 况 ; ( 三 ) 用 于 从 事 对 外 投 资 出 租 出 借 的 国 有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及 收 益 使 用 情 况 ; 5

6 ( 四 ) 单 位 资 产 价 值 量 主 要 资 产 实 物 量 及 权 属 的 增 减 变 化 情 况 ; ( 五 ) 单 位 资 产 处 置 情 况 ; ( 六 ) 财 政 部 门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况 第 二 十 五 条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清 查 核 实 年 末 国 有 资 产 情 况, 准 确 申 报 国 有 资 产 数 据, 如 实 填 报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表 ( 年 度 检 查 ), 并 提 交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副 本 财 政 部 门 批 复 的 单 位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国 有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审 批 文 件 及 其 他 有 关 材 料 第 二 十 六 条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于 本 部 门 所 属 事 业 单 位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批 复 后 四 个 月 内, 编 制 并 向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报 送 本 部 门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和 产 权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财 政 部 门 应 当 于 向 本 级 各 部 门 批 复 决 算 后 六 个 月 内, 编 制 并 向 同 级 政 府 和 上 级 财 政 部 门 报 送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和 产 权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第 二 十 七 条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财 政 部 门 的 规 定 及 时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年 度 检 查 财 政 部 门 在 年 度 检 查 中 发 现 未 及 时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的, 应 当 督 促 其 按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补 办 产 权 登 记 未 补 办 产 权 登 记 的, 其 年 度 检 查 不 予 通 过 不 按 照 规 定 办 理 年 度 检 查 或 年 度 检 查 未 通 过 的, 应 当 限 期 办 理 或 改 正, 逾 期 仍 未 办 理 或 改 正 的, 暂 停 办 理 其 相 关 资 产 管 理 审 批 事 项 第 三 章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第 一 节 一 般 规 定 第 二 十 八 条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的 国 有 独 资 企 业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国 有 控 股 公 司 和 国 有 参 股 公 司 以 及 其 他 占 有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的 企 业,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第 二 十 九 条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是 本 级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的 主 管 部 门, 依 法 履 行 下 列 职 责 : ( 一 ) 依 法 确 认 企 业 产 权 归 属, 理 顺 企 业 产 权 关 系 ; ( 二 ) 掌 握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占 有 使 用 状 况 ; ( 三 ) 监 管 企 业 的 国 有 产 权 变 动 ; ( 四 ) 检 查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状 况 ; ( 五 ) 监 督 国 有 企 业 国 有 独 资 公 司 国 有 控 股 公 司 的 出 资 行 为 ; ( 六 ) 在 汇 总 分 析 基 础 上, 编 制 并 向 同 级 政 府 和 上 级 财 政 部 门 报 送 产 权 登 6

7 记 和 产 权 变 动 状 况 的 分 析 报 告 第 三 十 条 财 政 部 负 责 制 定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的 规 章 制 度,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中 央 级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工 作, 指 导 下 级 财 政 部 门 开 展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工 作 地 方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本 级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的 产 权 登 记 工 作 中 央 垂 直 管 理 部 门 所 属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的 产 权 登 记 工 作 在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的 基 础 上, 由 财 政 部 负 责 办 理 第 三 十 一 条 由 两 个 ( 含 两 个 ) 以 上 国 有 资 本 出 资 人 共 同 投 资 设 立 的 企 业, 按 照 国 有 资 本 出 资 额 最 大 的 出 资 人 产 权 归 属 关 系 确 定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管 辖 的 部 门 国 有 资 本 出 资 额 最 大 的 出 资 人 存 在 多 个 的, 按 照 企 业 自 行 推 举 的 出 资 人 的 产 权 归 属 关 系 确 定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的 管 辖 部 门, 其 余 出 资 人 出 具 产 权 登 记 委 托 书 第 三 十 二 条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在 进 行 资 产 重 组 产 权 转 让 改 制 上 市 国 有 股 权 评 估 以 及 办 理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事 项 时 应 当 出 具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第 二 节 登 记 形 式 和 内 容 第 三 十 三 条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包 括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变 动 产 权 登 记 和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第 三 十 四 条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适 用 于 申 请 取 得 法 人 资 格 的 新 设 立 企 业 和 已 取 得 法 人 资 格 但 尚 未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的 企 业 第 三 十 五 条 新 设 立 企 业 应 当 于 申 请 办 理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前 六 十 日 内, 经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后, 由 主 管 部 门 向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填 报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表 ( 占 有 登 记 ), 并 提 交 下 列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 ( 一 ) 办 理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的 申 请 ; ( 二 ) 出 资 人 母 公 司 或 上 级 单 位 批 准 设 立 的 文 件 投 资 协 议 书 ; 事 业 单 位 直 接 投 资 设 立 企 业 的, 应 当 提 交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副 本 复 印 件 及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或 事 业 单 位 批 准 的 对 外 投 资 批 复 文 件 ; ( 三 ) 本 企 业 章 程 ; ( 四 ) 由 企 业 出 资 的, 应 当 提 交 各 出 资 人 的 企 业 章 程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经 审 计 的 企 业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其 中 国 有 资 本 出 资 人 还 应 当 提 交 有 关 部 门 办 理 的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 由 事 业 单 位 出 资 的, 应 当 提 交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和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副 本 的 复 印 件 ; 由 自 然 人 出 资 的, 应 当 提 交 自 然 人 有 效 的 身 份 证 件 复 印 件 ; 7

8 ( 五 ) 法 定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其 中 以 货 币 投 资 的, 还 应 当 附 银 行 进 账 单 ; 以 实 物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的, 还 应 当 提 交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核 准 或 备 案 文 件 ; ( 六 ) 本 企 业 的 企 业 名 称 预 先 核 准 通 知 书 ; ( 七 ) 财 政 部 门 要 求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第 三 十 六 条 已 经 取 得 法 人 资 格 但 尚 未 办 理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的 企 业, 应 当 填 报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表 ( 占 有 登 记 ), 并 提 交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 一 ) 款 至 第 ( 五 ) 款 规 定 的 材 料, 以 及 下 列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 ( 一 ) 本 企 业 经 审 计 的 企 业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 ( 二 ) 本 企 业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 三 ) 设 置 抵 押 质 押 留 置 或 提 供 保 证 定 金 以 及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冻 结 的, 应 当 提 交 相 关 文 件 和 凭 证 ; ( 四 ) 财 政 部 门 要 求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第 三 十 七 条 变 动 产 权 登 记 适 用 于 企 业 发 生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级 次 企 业 组 织 形 式 改 变, 企 业 分 立 合 并 或 者 经 营 形 式 改 变,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额 比 例 增 减 变 动 以 及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出 资 人 变 动 的 行 为 事 项 发 生 上 述 变 动 事 项 的 企 业 应 当 于 审 批 机 关 核 准 变 动 登 记 后, 或 自 企 业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做 出 决 定 之 日 起 三 十 日 内, 经 事 业 单 位 及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后, 由 主 管 部 门 向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变 动 产 权 登 记, 填 报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表 ( 变 动 登 记 ), 并 提 交 下 列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 ( 一 ) 办 理 变 动 产 权 登 记 的 申 请 ; ( 二 ) 出 资 人 母 公 司 或 上 级 单 位 的 批 准 文 件 企 业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做 出 的 书 面 决 定, 事 业 单 位 追 加 投 资 的, 应 当 提 交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副 本 复 印 件 及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或 事 业 单 位 批 准 的 对 外 投 资 批 复 文 件 ; ( 三 ) 修 改 后 的 本 企 业 章 程 ; ( 四 ) 由 企 业 出 资 的, 应 当 提 交 各 出 资 人 的 企 业 章 程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经 审 计 的 企 业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其 中, 国 有 资 本 出 资 人 应 还 当 提 交 有 关 部 门 办 理 的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 由 事 业 单 位 出 资 的, 应 当 提 交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和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副 本 的 复 印 件 ; 由 自 然 人 出 资 的, 应 当 提 交 自 然 人 有 效 的 身 份 证 件 复 印 件 ; ( 五 ) 本 企 业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经 审 计 的 企 业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 8

9 ( 六 ) 本 企 业 的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副 本 ; ( 七 ) 设 置 抵 押 质 押 留 置 或 提 供 保 证 定 金 以 及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冻 结 的, 应 当 提 交 相 关 文 件 和 凭 证 ; ( 八 ) 法 定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其 中 以 货 币 投 资 的 应 当 附 银 行 进 账 单 ; 以 实 物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的 应 当 提 交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核 准 或 备 案 文 件 ; ( 九 ) 企 业 合 并 分 立 转 让 或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的, 应 当 提 交 企 业 债 务 处 置 或 承 继 情 况 说 明 及 相 关 文 件 ; ( 十 ) 财 政 部 门 要 求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第 三 十 八 条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适 用 于 发 生 解 散 依 法 撤 销, 转 让 全 部 国 有 产 权 ( 股 权 ) 或 改 制 后 不 再 设 置 国 有 股 权 的 企 业 此 类 企 业 应 当 自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决 定 或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事 业 单 位 或 母 公 司 批 准 之 日 起 三 十 日 内, 经 事 业 单 位 及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后, 由 主 管 部 门 向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 企 业 依 法 宣 告 破 产 的, 应 当 自 法 院 裁 定 之 日 起 六 十 日 内 由 企 业 破 产 清 算 机 构 向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填 报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表 ( 注 销 登 记 ), 并 提 交 下 列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 ( 一 ) 办 理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的 申 请 ; ( 二 ) 出 资 人 母 公 司 获 上 级 单 位 批 准 的 文 件, 企 业 股 东 大 会 或 董 事 会 做 出 的 书 面 决 定,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或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事 业 单 位 的 批 复 文 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责 令 关 闭 的 文 件 或 法 院 宣 告 企 业 破 产 的 裁 定 书 ; ( 三 ) 经 审 计 的 企 业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 ( 四 ) 本 企 业 的 财 产 清 查 清 算 报 告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及 相 关 部 门 的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核 准 或 备 案 文 件 ; ( 五 ) 属 于 有 偿 转 让 或 整 体 改 制 的, 应 当 提 交 有 偿 转 让 或 整 体 改 制 的 协 议 或 方 案, 以 及 受 让 企 业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企 业 章 程 经 审 计 的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和 设 置 抵 押 质 押 留 置 或 提 供 保 证 定 金 以 及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冻 结 等 情 况 的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 ( 六 ) 本 企 业 的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正 本 副 本 和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 七 ) 设 置 抵 押 质 押 留 置 或 提 供 保 证 定 金 以 及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冻 结 的, 应 当 提 交 相 关 文 件 和 凭 证 ; ( 八 ) 企 业 债 务 处 置 或 承 继 情 况 说 明 及 有 关 文 件 ; 9

10 ( 九 ) 企 业 的 资 产 处 置 情 况 说 明 及 相 关 批 复 文 件 ; ( 十 ) 企 业 改 制 破 产 或 撤 销 的 职 工 安 置 情 况 ; ( 十 一 ) 财 政 部 门 要 求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第 三 节 登 记 程 序 第 三 十 九 条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申 请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填 写 相 应 的 产 权 登 记 表, 并 提 交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第 四 十 条 事 业 单 位 直 接 出 资 的 企 业 ( 一 级 企 业 ) 申 请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应 当 经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审 核 意 见, 二 级 及 二 级 以 下 企 业 申 请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应 当 经 其 上 级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和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审 核 意 见 企 业 未 按 上 述 规 定 取 得 审 核 意 见 的, 财 政 部 门 不 予 受 理 产 权 登 记 申 请 第 四 十 一 条 财 政 部 门 对 审 定 合 格 的 企 业,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事 项, 并 依 据 审 定 的 设 立 变 动 注 销 情 况 予 以 核 发 换 发 或 收 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依 据 年 度 检 查 情 况 签 署 产 权 登 记 年 度 检 查 意 见 第 四 十 二 条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占 有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状 况 以 按 照 规 定 最 近 一 次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时 财 政 部 门 审 定 的 数 额 为 准 第 四 十 三 条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财 政 部 门 应 当 要 求 其 更 正, 拒 不 更 正 的, 财 政 部 门 不 予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 ( 一 ) 填 报 产 权 登 记 表 的 内 容 或 提 交 的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或 不 符 合 本 办 法 要 求 的 ; ( 二 ) 以 实 物 或 无 形 资 产 出 资, 未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资 产 评 估 或 依 法 折 股 的, 或 者 未 按 照 规 定 办 理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核 准 或 备 案 的 ; ( 三 )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的 对 外 投 资 产 权 变 动 行 为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和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使 国 有 资 产 权 益 受 到 侵 害 的 ; ( 四 ) 其 他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情 形 的 第 四 十 四 条 未 及 时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的 企 业 在 补 办 产 权 登 记 时, 应 当 书 面 说 明 原 因 和 具 体 情 况 以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的 资 产 设 置 抵 押 质 押 留 置 或 提 供 保 证 定 金 以 及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冻 结 的, 应 当 在 申 请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时 如 实 向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事 业 单 位 报 告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中, 已 设 置 抵 押 质 押 留 置 或 提 供 保 证 定 金 的 资 产 用 于 投 资 或 产 权 转 让 的, 应 当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担 保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10

11 规 定, 否 则 不 予 登 记 第 四 十 五 条 未 办 理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的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依 法 被 注 销 时, 应 当 先 补 办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再 按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申 请 办 理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未 办 理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的 企 业, 补 办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时, 应 当 提 交 企 业 设 立 和 自 企 业 设 立 至 补 办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时 发 生 的 历 次 产 权 变 动 的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第 四 十 六 条 产 权 归 属 关 系 不 清 楚 发 生 产 权 纠 纷 或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冻 结 的, 应 当 暂 缓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并 在 产 权 界 定 清 楚 产 权 纠 纷 处 理 完 毕 或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解 冻 后, 及 时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第 四 十 七 条 新 设 立 的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依 据 财 政 部 门 审 定 的 产 权 登 记 表 向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申 办 企 业 法 人 登 记 后 三 十 日 内 到 财 政 部 门 领 取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正 本 副 本, 同 时 提 交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财 政 部 门 核 准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后, 应 当 及 时 收 回 被 注 销 的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正 本 副 本 第 四 节 年 度 检 查 第 四 十 八 条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实 行 年 度 检 查 制 度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应 当 在 已 办 理 相 关 产 权 登 记 的 基 础 上, 对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实 行 年 度 检 查 第 四 十 九 条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应 当 于 每 个 公 历 年 度 终 了 后 四 个 月 内, 在 办 理 工 商 年 检 登 记 之 前, 向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年 度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 一 ) 出 资 人 的 资 金 实 际 到 位 情 况 ; ( 二 ) 企 业 经 营 收 益 和 国 有 出 资 人 收 益 情 况 ; ( 三 ) 企 业 对 外 投 资 收 益 情 况 ; ( 四 ) 财 政 部 门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况 第 五 十 条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办 理 年 度 检 查 应 当 填 报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表 ( 年 度 检 查 ), 并 提 交 下 列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 ( 一 ) 申 办 产 权 登 记 年 度 检 查 的 申 请 ; ( 二 ) 经 审 计 的 企 业 上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 ( 三 ) 企 业 的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副 本 和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 四 )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年 度 报 告 书 ; ( 五 ) 财 政 部 门 要 求 提 交 的 其 他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11

12 第 五 十 一 条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年 度 报 告 书 是 反 映 企 业 在 检 查 年 度 内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状 况 和 产 权 变 动 情 况 的 书 面 文 件 主 要 报 告 以 下 内 容 : ( 一 )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保 值 增 值 情 况 ; ( 二 ) 企 业 国 有 资 本 金 实 际 到 位 和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 ( 三 ) 企 业 及 其 所 属 各 级 子 公 司 等 发 生 产 权 变 动, 是 否 及 时 办 理 相 应 产 权 登 记 手 续 的 情 况 ; ( 四 ) 企 业 对 外 投 资 及 投 资 收 益 情 况 ; ( 五 ) 企 业 及 其 子 公 司 提 供 保 证 定 金 或 设 置 抵 押 质 押 留 置 以 及 资 产 被 司 法 机 关 冻 结 等 产 权 或 有 变 动 情 况 ; ( 六 ) 企 业 及 其 所 属 各 级 子 公 司 等 涉 及 国 有 产 权 分 立 合 并 改 制 上 市 等 重 大 情 况 ; ( 七 ) 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第 五 十 二 条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于 每 个 公 历 年 度 终 了 后 五 个 月 内, 编 制 并 向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报 送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和 产 权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财 政 部 门 应 当 于 每 个 公 历 年 度 终 了 后 六 个 月 内, 编 制 并 向 同 级 政 府 和 上 级 财 政 部 门 报 送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和 产 权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第 五 十 三 条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应 当 按 照 财 政 部 门 的 规 定 及 时 办 理 年 度 检 查 财 政 部 门 在 年 度 检 查 中 发 现 未 及 时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的, 应 当 督 促 其 按 照 本 办 法 的 规 定 补 办 产 权 登 记 未 补 办 产 权 登 记 的, 其 年 度 检 查 不 予 通 过 不 按 照 规 定 办 理 年 度 检 查 或 年 度 检 查 未 通 过 的, 应 当 限 期 办 理 或 改 正, 逾 期 仍 未 办 理 或 改 正 的, 暂 停 办 理 其 涉 及 资 产 管 理 的 财 政 审 批 事 项 第 五 十 四 条 产 权 登 记 年 度 检 查 情 况 不 作 为 确 定 企 业 国 有 产 权 归 属 的 法 律 依 据 企 业 不 得 以 年 度 检 查 代 替 产 权 登 记 第 四 章 产 权 登 记 档 案 管 理 第 五 十 五 条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应 当 妥 善 保 管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和 各 类 产 权 登 记 表, 建 立 产 权 登 记 档 案 产 权 登 记 实 行 信 息 化 管 理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是 产 权 登 记 档 案 管 理 的 重 要 手 段, 是 行 政 事 业 资 产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应 当 根 据 占 有 变 动 注 销 产 权 登 记 和 年 度 检 查 情 况 及 时 更 新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对 产 权 登 记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12

13 第 五 十 六 条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和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是 产 权 登 记 的 法 律 文 件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应 当 妥 善 保 管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伪 造 涂 改 出 租 出 借, 如 有 遗 失 或 者 毁 坏 的, 要 及 时 在 主 要 媒 体 公 告 或 出 具 经 主 管 部 门 事 业 单 位 认 定 的 书 面 说 明 后, 按 照 规 定 向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申 请 补 领 第 五 十 七 条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申 请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时, 应 当 将 所 提 交 的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整 理 成 卷, 附 加 目 录 清 单 未 按 要 求 提 交 规 范 文 件 证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的, 财 政 部 门 不 予 受 理 第 五 十 八 条 因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归 属 关 系 改 变 导 致 管 理 级 次 发 生 变 更 的, 由 原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将 该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档 案 材 料 移 交 新 的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第 五 章 监 督 检 查 与 法 律 责 任 第 五 十 九 条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加 强 对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情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对 不 按 照 本 办 法 申 请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和 产 权 登 记 年 度 检 查 的, 依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追 究 责 任 第 六 十 条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的 工 作 人 员 在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中 玩 忽 职 守 徇 私 舞 弊 滥 用 职 权 谋 取 私 利,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未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给 予 行 政 处 分 第 六 十 一 条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发 生 国 有 产 权 变 动 而 不 及 时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手 续 或 在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事 项 时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等, 导 致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证 或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证 登 录 的 信 息 与 实 际 情 况 不 符 的, 事 业 单 位 或 企 业 应 当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第 六 十 二 条 社 会 中 介 机 构 为 企 业 出 具 虚 假 审 计 验 资 报 告 或 有 关 证 明 文 件 的,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追 究 责 任 第 六 章 附 则 第 六 十 三 条 社 会 团 体 和 民 办 非 企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中 占 有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的, 参 照 本 办 法 执 行 参 照 公 务 员 制 度 管 理, 并 且 执 行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事 业 单 位 和 社 会 团 体 的 产 权 登 记, 按 照 本 办 法 执 行 参 照 公 务 员 制 度 管 理, 并 且 执 行 行 政 单 位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事 业 单 位 和 社 会 团 体 的 产 权 登 记, 按 照 国 家 关 于 行 政 单 位 国 有 资 13

14 产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第 六 十 四 条 实 行 企 业 化 管 理 并 执 行 企 业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事 业 单 位, 按 照 本 办 法 中 事 业 单 位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的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产 权 登 记 事 项 执 行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企 业 所 属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按 照 本 办 法 中 事 业 单 位 产 权 登 记 的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第 六 十 五 条 境 外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办 法, 由 财 政 部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另 行 制 定 第 六 十 六 条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武 装 警 察 部 队 以 及 经 国 家 批 准 的 某 些 特 定 行 业 的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占 有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的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由 解 放 军 总 后 勤 部 武 装 警 察 部 队 和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财 政 部 另 行 制 定 第 六 十 七 条 对 涉 及 国 家 安 全 的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工 作, 要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保 密 制 度 规 定, 做 好 保 密 工 作 第 六 十 八 条 财 政 部 门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可 以 委 托 有 关 部 门 或 单 位 办 理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的 部 分 事 项, 具 体 事 项 由 财 政 部 门 与 有 关 部 门 或 单 位 商 定 第 六 十 九 条 各 省 (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 财 政 部 门 可 根 据 本 办 法, 制 定 本 地 区 事 业 单 位 及 其 所 办 企 业 产 权 登 记 实 施 细 则, 并 报 财 政 部 备 案 第 七 十 条 本 办 法 由 财 政 部 负 责 解 释 第 七 十 一 条 本 办 法 自 2012 年 9 月 5 日 起 施 行 原 文 链 接 : 7.html 14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 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制度 第 三 章 海 关 报 关 企 业 和 报 关 员 的 制 度 第 一 节 中 国 的 报 关 制 度 一 报 关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发 展 1987 年 7 月 1 日 颁 布 实 施 的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法 ( 以 下 简 称 海 关 法 ) 首 次 以 正 式 法 律 的 形 式 明 确 了 海 关 的 性 质, 即 中 华 人 民 和 国 海 关 是 国 家 进 出 关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文 件 鲁 农 财 字 2016 52 号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农 业 局 ( 农 委 ), 厅 属 有 关 处 室 单 位 : 山 东 省 农 业 厅 农 业 财 政 专 项 管 理 办 法 已 经 2016 年 第 4 次 厅 长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苏事管〔2016〕10号.doc

Microsoft Word - 苏事管〔2016〕10号.doc 江 苏 省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文 件 苏 事 管 2016 10 号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省 级 机 关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省 级 机 关 各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省 级 机 关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行 为, 维 护 国 有 资 产 的 安 全 完 整, 根 据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处 置 有 关 规 定,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基 本 团 级 ( 含 ) 以 上 队 列 单 位 事 业 单 位 保 障 性 和 福 军 队 及 分 散 执 利 性 企 业 由 于 该 类 人 的 特 殊 ( 一 ) 军 队 单 位 应 出 具 单 位 财 务 部 门 的 军 队 单 位 开 户 核 准 通 知 书 ; 勤 的 支 ( 分 )

基 本 团 级 ( 含 ) 以 上 队 列 单 位 事 业 单 位 保 障 性 和 福 军 队 及 分 散 执 利 性 企 业 由 于 该 类 人 的 特 殊 ( 一 ) 军 队 单 位 应 出 具 单 位 财 务 部 门 的 军 队 单 位 开 户 核 准 通 知 书 ; 勤 的 支 ( 分 ) 基 本 企 业 法 人 ( 一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正 本 ; 是 指 具 备 企 业 法 人 条 件 的 全 民 所 有 企 业 集 体 所 有 制 企 业 私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在 中 国 境 内 设 立 的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 包 括 中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中 外 合 作 经 营 企 业 外 资 企 业 ) 和 其 他 企 业 ( 一 ) 企 业 法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年 月 日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年 月 日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鲁 政 办 字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团 体 及 企 业 等 组 织 利 用 国 有 资 产 举 办 事 业 单 位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试 行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非公开发行合规性报告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关 于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5]3146 号 文 核 准, 曙 光 信 息 产 业 股 份 ( 以 下 简 称 中 科 曙 光 发 行 人 ) 向 不 超 过 10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特 定

More information

第 七 条 申 请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应 当 由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送 下 列 申 请 材 料 : ( 一 ) 对 拟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以 下 简 称 拟 任 人 )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审 核 的

第 七 条 申 请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应 当 由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报 送 下 列 申 请 材 料 : ( 一 ) 对 拟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以 下 简 称 拟 任 人 ) 任 职 资 格 进 行 审 核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行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行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管 理, 保 护 投 资 人 及 相 关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和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根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公 司 法 和 其 他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制 定 本 办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6-020号 证 券 简 称 : 中 珠 医 疗 证 券 代 码 :600568 编 号 :2016-090 号 中 珠 医 疗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上 半 年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特 别 提 示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南 京 新 联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的 报 告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6]126 号 文 核 准, 南 京 新 联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联 电 子 发 行 人 或 公 司 ) 非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建 市 [2007]190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建 设 厅, 直 辖 市 建 委,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江 苏 山 东 省 建 管 局,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国 资 委 管 理 的 有 关 企 业, 有 关 行 业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第 六 条 本 规 定 的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范 围 为 水 电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及 其 附 属 工 程 建 设 征 地 移 民 安 置 工 程 中 的 质 量 监 督 由 地 方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实 施 第 七 条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工 附 件 1: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规 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保 障 工 程 安 全,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本 规 定 适 用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新 建 扩 建

More information

( 五 ) 具 备 符 合 业 务 要 求 的 计 算 机 图 形 输 入 输 出 设 备 及 软 件 ; ( 六 ) 有 400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固 定 工 作 场 所, 以 及 完 善 的 技 术 质 量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第 八 条 乙 级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资 质

( 五 ) 具 备 符 合 业 务 要 求 的 计 算 机 图 形 输 入 输 出 设 备 及 软 件 ; ( 六 ) 有 400 平 方 米 以 上 的 固 定 工 作 场 所, 以 及 完 善 的 技 术 质 量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第 八 条 乙 级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资 质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2012 年 7 月 2 日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第 12 号 公 布 自 2012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对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单 位 的 管 理, 规 范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工 作, 保 证 城 乡 规 划 编 制 质 量,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7 证 券 代 码 :600108 证 券 简 称 : 亚 盛 集 团 公 告 编 号 :2014-039 甘 肃 亚 盛 实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More information

书 第 四 条 除 本 办 法 另 有 规 定 外,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第 五 条 财 政 部 委 托 中 共 中 央 直 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国 务 院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书 第 四 条 除 本 办 法 另 有 规 定 外,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第 五 条 财 政 部 委 托 中 共 中 央 直 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国 务 院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附 件 1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人 员 行 为,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 以 下 简 称 会 计 法 ) 及 相 关 法 律 的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申 请 取 得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证 书 适 用

More information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财 政 部 国 家 档 案 局 关 于 印 发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财 会 字 1998 32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计 划 单 列 市 财 政 厅 ( 局 ) 档 案 局, 新 疆 建 设 兵 团, 国 务 院 各 部 委 各 直 属 机 构, 国 务 院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中 共 中 央 直 属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 财 政 部 国 家

More information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行 为 保 障 国 家 税 收 收 入 保 护 纳 税 人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行 为 保 障 国 家 税 收 收 入 保 护 纳 税 人 合 法 权 益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价 格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税 收 征 收 管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鲁 政 办 字 号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市 区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山 东 省 涉 税 财 物 价 格 认 定 办 法 已 经 省 政 府 同 意 现 印

More information

资产减值准备金计提、核销和审批权限管理制度.doc

资产减值准备金计提、核销和审批权限管理制度.doc 浙 江 钱 江 生 物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金 计 提 核 销 和 审 批 权 限 管 理 制 度 ( 经 200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公 司 的 坏 帐 投 资 跌 价 及 其 他 资 产 减 值 等 七 项 准 备 的 计 提 核 销 等 工 作, 使 其 能 真 实 反 映 所 提 供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BFC6D5FED7D6A1B232303136A1B33738BAC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F0BFC6D5FED7D6A1B232303136A1B33738BAC52E646F63>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科 学 技 术 厅 文 件 桂 科 政 字 2016 78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和 科 技 经 费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自 治 区 有 关 部 门, 各 市 科 技 局,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自 治 区 本 级 财 政 科 技 计 划 ( 专 项 基 金 等 ) 项 目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证券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证 券 代 码 :600433 股 票 简 称 : 冠 豪 高 新 广 东 冠 豪 高 新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简 式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广 东 冠 豪 高 新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地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 冠 豪 高 新 股 票 代 码 :600433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 林 广

More information

2014-01-13 (1)

2014-01-13 (1) SDPR-2014-0610001 小 川 山 非 办 然 街 口 剧 丛 饥 刷 川 抽 翩 绷 翩 尘 和 支 口 m 川 A A 瓦 A 圳 W " 由 汉 主 鲁 编 办 发 (2014J 3 号 山 东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事 业 单 位 章 程 制 定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市 县 ( 市 区 )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More information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 海 第 一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2013 年 4 月 10 日 七 届 八 次 董 事 会 修 订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公 司 投 资 管 理, 规 范 公 司 投 资 行 为, 提 高 投 资 质 量, 保 证 投 资 活 动 的 安 全 性 和 收 益 性, 根 据 上 海 第 一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More information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2.5 选 举 陈 晓 非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6 选 举 卢 婕 女 士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 2.7 选 举 张 文 君 先 生 为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证 券 代 码 :000982 证 券 简 称 : 中 银 绒 业 公 告 编 号 :2014-83 宁 夏 中 银 绒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于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流 程 的 提 示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More information

表 一 : 行 政 许 可 局 权 责 清 单 1 律 师 事 务 所 ( 分 所 ) 设 立 变 更 注 销 初 审 5. 律 师 事 务 所 章 程 合 伙 协 议 变 更 审 核 1.[ 法 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年 修 订 ) 第 二 十 一 条 第 一

表 一 : 行 政 许 可 局 权 责 清 单 1 律 师 事 务 所 ( 分 所 ) 设 立 变 更 注 销 初 审 5. 律 师 事 务 所 章 程 合 伙 协 议 变 更 审 核 1.[ 法 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年 修 订 ) 第 二 十 一 条 第 一 表 一 : 行 政 许 可 局 权 责 清 单 1 律 师 事 务 所 ( 分 所 ) 设 立 变 更 注 销 初 审 1. 律 师 事 务 所 设 立 许 可 1.[ 法 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年 修 订 ) 第 十 八 条 设 立 律 师 事 务 所, 应 当 向 设 区 的 市 级 或 者 直 辖 市 的 区 人 民 政 府 司 法 行 政 部 门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公告编号:2008- 股 票 简 称 : 利 尔 化 学 股 票 代 码 :002258 公 告 编 号 :2016-021 利 尔 化 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2016 年 2 月 25 日, 利 尔

More information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第 八 条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要 严 格 执 行 项 目 论 证 和 立 项 程 序 分 子 公 司 实 施 的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以 上 ( 含 3000 万 元 ) 的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其 中 : 单 项 总 投 资 3000 万 元 5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黑 龙 江 北 大 荒 农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规 范 项 目 建 设 程 序 和 行 为, 提 高 工 程 项 目 建 设 质 量 和 投 资 效 益,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附 件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执 法 证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适 应 外 汇 管 理 理 念 和 方 式 转 变, 全 面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规 范 行 政 执 法 行 为,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外 汇 管 理 条 例 国 际 收 支 统 计 申 报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国 家 外 汇 管 理 局 执

More information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致 :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德 恒 D201212111088810208BJ-02 号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金 融 街 19 号 富 凯 大 厦 B 座 12 层 电 话 :010-52682888 传 真 :010-52682999 邮 编 :100033 北 京 德 恒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一 汽 轿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More information

第十六章〓附〓录

第十六章〓附〓录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绍 管 理 条 例 ( 修 正 ) ( 根 据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于 2003 年 9 月 26 日 通 过,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9 号 发 布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广 东 省 职 业 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B01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doc

Microsoft Word - B01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doc B01 公 司 变 更 ( 改 制 ) 登 记 申 请 书 ( 公 司 备 案 申 请 书 ) 注 册 号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公 司 名 称 : 敬 告 1 请 您 认 真 阅 读 本 表 内 容 和 有 关 注 解 事 项 在 申 办 登 记 过 程 中 如 有 疑 问, 请 您 登 录 北 京 工 商 网 站 (www.baic.gov.cn) 网 上 办 事 登 记 注

More information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财 富 公 司 或 发 行 人 )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核 准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之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过 程 和 认 购 对 象 合 规 性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主 承 销 商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1 东 方 财 富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More information

甘 肃 省 会 计 管 理 条 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会 计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行 为, 提 高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维 护 经 济 秩 序,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结 合 本 省 实 际, 制

甘 肃 省 会 计 管 理 条 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会 计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行 为, 提 高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维 护 经 济 秩 序,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结 合 本 省 实 际, 制 甘 肃 省 会 计 管 理 条 例 审 议 通 过 甘 肃 省 会 计 管 理 条 例 在 甘 肃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上 全 票 通 过 审 议,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会 计 工 作 是 经 济 管 理 的 重 要 基 础 和 组 成 部 分, 对 于 维 护 和 促 进 市 场 经 济 健 康 规 范 发 展 发 挥 着 重

More information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投 资 者 可 在 基 金 管 理 人 指 定 的 销 售 机 构 申 购 和 赎 回 美 元 等 外 币 销 售 的 基 金 份 额, 具 体 详 见 基 金 管 理 人 相 关 公 告 2 在 三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原 则 部 分 增 加 : 1 本 基 金 采 用 多 币 种 销 售,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修 订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及 托 管 协 议 部 分 条 款 的 公 告 为 满 足 投 资 者 的 理 财 需 求, 根 据 博 时 大 中 华 亚 太 精 选 股 票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以 下 简 称 原 基 金 合 同 ) 的 有 关 约 定, 博 时 基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7A2D0D0C8CBB9D8D3DAB9ABCBBEC9E8C1A2D2D4C0B4B9C9B1BED1DDB1E4C7E9BFF6B5C4CBB5C3F7BCB0C6E4B6ADCAC2A1A2BCE0CAC2A1A2B8DFBCB6B9DCC0EDC8CBD4B1B5C4C8B7C8CFD2E2BCFB2E646F63>

<4D F736F F D20B7A2D0D0C8CBB9D8D3DAB9ABCBBEC9E8C1A2D2D4C0B4B9C9B1BED1DDB1E4C7E9BFF6B5C4CBB5C3F7BCB0C6E4B6ADCAC2A1A2BCE0CAC2A1A2B8DFBCB6B9DCC0EDC8CBD4B1B5C4C8B7C8CFD2E2BCFB2E646F63>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文 件 深 赛 智 2009 26 号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由 深 圳 市 赛 为 智 能 有 限 公 司 ( 以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2 号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已 经 2012 年 12 月 5 日 财 政 部 部 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 现 将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公 布,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财 政 部 2012 年 12 月 6 日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准 则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CC3B2C6B7C7CBB0A3A832303136A3A935BAC5A3A8B2C6D5FEA1A2CEEFBCDB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CC3B2C6B7C7CBB0A3A832303136A3A935BAC5A3A8B2C6D5FEA1A2CEEFBCDBA3A92E646F63> 济 南 市 财 政 局 济 南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济 财 非 税 2016 5 号 为 提 高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和 政 府 性 基 金 政 策 透 明 度, 规 范 收 费 行 为, 加 强 社 会 监 督, 建 立 公 开 透 明 的 收 费 基 金 管 理 体 系, 按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国 家 和 省 级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对 济 南 市 201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Microsoft Word - 文档 1 深 圳 市 海 王 生 物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公 司 依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指 引 的 有 关 规 定, 编 制 汇 总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二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承 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2013 年 度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投 向 以 下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拟 投 股 票 代 码 :600094 900940 股 票 简 称 : 大 名 城 大 名 城 B 编 号 :2014-066 上 海 大 名 城 企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自 筹 资 金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三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关 问 答 141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有 等 级 划 分 吗? 答 :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等 级 分 为 甲 级 乙 级 和 暂 定 级 三 个 等 级 142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几 年? 答 : 暂 定 级 资 格 证 书 的 有 效 期 为 3 年, 乙 级

More information

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 银 川 市 司 法 局 行 政 处 罚 流 程 图 ( 简 易 程 序 ) 适 用 条 件 : 违 法 事 实 确 凿 并 有 法 定 依 据, 对 公 民 处 以 50 元 以 下 对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1000 元 以 下 罚 款 或 者 警 告 的 行 政 处 罚 两 名 及 以 上 执 法 人 员 执 法, 出 示 执 法 证 件 调 查 取 证 : 查 明 并 确

More information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31,126,938,909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6,454,698,42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 证 券 代 码 :601998 证 券 简 称 : 中 信 银 行 公 告 编 号 :2016-31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一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及 2016 年 第 一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More information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跨 章 节 综 合 1. 黄 河 公 司 为 工 业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适 用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7%, 其 有 关 资 料 如 下 : (1) 产 品 材 料 销 售 价 格 中 均 不 含 增 值 税 (2) 按 实 际 成 本 核 算, 逐 笔 结 转 销 售 成 本 (3)2010 年 12 月 1 日 有 关 科 目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江 西 万 向 昌 河 汽 车 底 盘 系 统 有 限 公 钱 潮 轴 承 有 限 公 万 向 钱 潮 传 动 轴 有 浙 江 万 向 精 工 有 浙 江 万 向 系 统 有 报 告 期 内 审 批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B1) 报 告 期 末 已 审 批 的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

江 西 万 向 昌 河 汽 车 底 盘 系 统 有 限 公 钱 潮 轴 承 有 限 公 万 向 钱 潮 传 动 轴 有 浙 江 万 向 精 工 有 浙 江 万 向 系 统 有 报 告 期 内 审 批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B1) 报 告 期 末 已 审 批 的 对 子 公 额 度 合 计 ( 股 票 简 称 : 万 向 钱 潮 股 票 代 码 :000559 编 号 :2016-010 万 向 钱 潮 股 份 有 关 于 度 报 告 的 更 正 公 告 本 公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万 向 钱 潮 股 份 有 于 2016 年 2 月 27 在 巨 潮 资 讯

More information

关 于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关 于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902 13.10B 2012 2013 3 20 关 于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等 有 关 规 定, 作 为 华 能 国 际 电 力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战 略 目 标 落 实, 建 立 健 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中 央 企 业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海 润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北 京 昆 仑 万 维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中 国 北 京 电 话 :010-62159696; 传 真 :010-88381869 二 〇 一 五 年 一 月 北 京 市 海 润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北 京 昆 仑 万 维

More information

调 整 预 算 ; 财 政 补 助 收 入 和 财 政 专 户 管 理 资 金 以 外 部 分 的 预 算 需 要 调 增 或 者 调 减 的, 由 单 位 自 行 调 整 并 报 主 管 部 门 和 财 政 部 门 备 案 收 入 预 算 调 整 后, 相 应 调 增 或 者 调 减 支 出 预

调 整 预 算 ; 财 政 补 助 收 入 和 财 政 专 户 管 理 资 金 以 外 部 分 的 预 算 需 要 调 增 或 者 调 减 的, 由 单 位 自 行 调 整 并 报 主 管 部 门 和 财 政 部 门 备 案 收 入 预 算 调 整 后, 相 应 调 增 或 者 调 减 支 出 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68 号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规 则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规 则 的 批 复 ( 国 函 [1996]81 号 ) 的 规 定, 财 政 部 对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规 则 ( 财 政 部 令 第 8 号 ) 进 行 了 修 订,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财 务 规 则 已 经 部 务 会 议 审 议 通

More information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网上办事事项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上 海 市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情 况 备 案 办 事 指 南 一 事 项 名 称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招 标 投 标 备 案 二 办 理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国 务 院 613 号 令 )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勘 察 设 计 招

More information

5 对 具 有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资 格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企 业 和 人 员 分 别 予 以 相 应 记 分 京 建 法 2007 825 京 建 发 2011 183 京 建 开 2008 441 关 于 施 行 北 京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5 对 具 有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资 格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 企 业 和 人 员 分 别 予 以 相 应 记 分 京 建 法 2007 825 京 建 发 2011 183 京 建 开 2008 441 关 于 施 行 北 京 市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及 人 员 序 1 职 权 名 称 依 法 处 理 与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安 全 相 关 的 投 诉 举 报 职 权 类 型 法 律 依 据 ( 名 称 及 文 ) 建 质 2014 153 法 律 依 据 ( 条 款 及 内 容 )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监 督 规 定 第 八 条 第 一 款 ( 六 ) 施 工 安 全 监 督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More information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 此 页 无 正 文, 为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之 签 署 页 )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唐 灼 林 2016 年 7 月 28 日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提 供 资 料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的 承 诺 函 鉴 于 广 东 东 方 精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拟 收 购 北 京 普 莱 德 新 能 源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为 保 证 本 次 交 易 的 顺 利 完 成, 按 照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姓名

姓名 一 级 建 造 师 初 始 注 册 申 请 表 (1-1) :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身 份 证 明 身 份 证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护 照 证 号 毕 业 院 校 所 学 专 业 近 期 一 寸 免 冠 彩 照 毕 业 ( 肄 结 )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手 机 号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聘 用 企 业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工 商 注 册 地 通 讯 地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