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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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0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0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100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等 全 一 張 代 號 : ( 正 面 ) 別 : 三 等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高 員 三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各 類 組 別 各 類 科 科 目 :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考 試 時 間 : 2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禁 止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器 甲 作 文 與 公 文 部 分 : 請 以 藍 黑 色 鋼 筆 或 原 子 筆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由 左 至 右 橫 式 作 答, 於 本 試 題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不 得 於 試 卷 上 書 寫 姓 名 或 入 場 證 號 一 作 文 :(60 分 ) 貞 觀 政 要 中 說 : 國 家 大 事, 惟 賞 與 罰 賞 當 其 勞, 無 功 者 自 退 罰 當 其 罪, 為 惡 者 咸 懼 則 知 賞 罰 不 可 輕 行 也 在 管 理 理 論 上, 西 方 也 有 所 謂 紅 蘿 蔔 與 棍 子 的 說 法 試 以 談 管 理 為 題, 作 文 一 篇 二 公 文 :(20 分 ) 試 擬 行 政 院 致 所 屬 各 部 會 函 : 為 因 應 即 將 開 放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來 臺 觀 光 自 由 行, 請 轉 知 所 屬 機 關, 從 速 研 擬 相 關 措 施, 俾 妥 善 處 理 各 種 狀 況 乙 測 驗 部 分 :(20 分 ) 代 號 : 1301 本 測 驗 試 題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共 10 題, 每 題 2 分, 須 用 2B 鉛 筆 在 試 卡 上 依 清 楚 劃 記, 於 本 試 題 或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下 列 句 子, 那 一 個 犯 了 用 詞 的 錯 誤? 愛 護 花 木, 就 是 愛 護 環 境 勉 勵 他 人, 其 實 也 在 勉 勵 自 己 我 要 你 自 我 反 省, 你 卻 來 反 省 我 民 意 代 表 經 常 檢 討 官 員, 也 應 經 常 檢 討 自 己 下 列 是 一 段 古 文, 請 依 文 意 選 出 排 列 順 序 最 恰 當 的 選 項 : 約 行 二 三 里, 渡 兩 小 溪, 甲 林 木 蓊 翳, 乙 皆 履 而 涉, 丙 老 藤 纏 結 其 上, 丁 大 小 不 可 辨 名, 戊 復 入 深 林 中, 若 虬 龍 環 繞 ( 郁 永 河 裨 海 紀 遊 ) 甲 乙 戊 丙 丁 乙 戊 甲 丁 丙 丙 丁 乙 戊 甲 戊 乙 甲 丁 丙 下 列 文 句, 先 敘 結 果, 再 敘 原 因 的 選 項 是 : 晉 侯 秦 伯 圍 鄭, 以 其 無 禮 於 晉, 且 貳 於 楚 也 昔 先 聖 王 之 治 天 下 也, 必 先 公, 公 則 天 下 平 矣 今 歲 春 雪 甚 盛, 梅 花 為 寒 所 勒, 與 杏 桃 相 次 開 發 先 世 避 秦 時 亂, 率 妻 子 邑 人 來 此 絕 境, 不 復 出 焉 晏 幾 道 臨 江 仙 : 記 得 小 蘋 初 見, 兩 重 心 字 羅 衣 琵 琶 絃 上 說 相 思 當 時 明 月 在, 曾 照 彩 雲 歸 下 列 選 項, 何 者 情 境 最 相 近 似? 寂 寞 空 庭 春 欲 晚 紅 顏 未 老 恩 先 斷 此 情 可 待 成 追 憶 猶 為 離 人 照 落 花 ( 請 接 背 面 )

2 100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0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100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等 全 一 張 代 號 : ( 背 面 ) 別 : 三 等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高 員 三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各 類 組 別 各 類 科 科 目 :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園 中 本 有 點 大 理 菊, 被 草 萊 淹 得 只 剩 一 口 游 氣, 有 時 在 那 有 毒 刺 的 猪 草 叢 裡, 開 出 兩 三 朵 神 氣 黯 然 的 小 花 自 我 搬 來 以 後, 莠 草 去, 嘉 卉 出, 深 紅 淺 紫, 爛 然 滿 眼 ( 蘇 雪 林 灌 園 生 活 的 回 憶 ) 與 上 文 內 容 意 境 相 近 的, 是 那 一 個 選 項? 其 山 多 檉, 多 櫧, 多 篔 簹 之 竹, 多 槖 吾 ( 柳 宗 元 柳 州 山 水 近 治 可 游 者 記 ) 無 土 壤, 而 生 嘉 樹 美 箭, 益 奇 而 堅, 其 疏 數 偃 仰, 類 智 者 所 施 設 也 ( 柳 宗 元 小 石 城 山 記 ) 其 旁 多 巖 洞, 其 下 多 白 礫, 其 樹 多 楓 石 楠 楩 櫧 樟 柚, 草 則 蘭 芷 ( 柳 宗 元 袁 家 渴 記 ) 即 更 取 器 用, 剷 刈 穢 草, 伐 去 惡 木, 烈 火 而 焚 之 嘉 木 立, 美 竹 露, 奇 石 顯 ( 柳 宗 元 鈷 鉧 潭 西 小 丘 記 ) 孟 子. 告 子 : 一 簞 食, 一 豆 羹, 得 之 則 生, 弗 得 則 死, 嘑 爾 而 與 之, 行 道 之 人 弗 受 ; 蹴 爾 而 與 之, 乞 人 不 屑 也 行 道 之 人 與 乞 人 不 接 受 食 物, 基 於 那 一 個 原 因? 食 不 知 味 食 不 厭 精 不 食 嗟 來 之 食 不 信 耳 食 之 言 民 謠 青 春 舞 曲 太 陽 下 山 明 早 依 舊 爬 上 來, 花 兒 謝 了 明 年 還 是 一 樣 的 開 ; 美 麗 小 鳥 飛 去 無 影 蹤, 我 的 青 春 小 鳥 一 樣 不 回 來, 我 的 青 春 小 鳥 一 樣 不 回 來 以 上 歌 詞, 與 以 下 宋 詞 意 思 最 接 近 的 選 項 是 : 可 堪 孤 館 閉 春 寒, 杜 鵑 聲 裡 斜 陽 暮 ( 秦 觀 踏 莎 行 ) 乍 聽 得 鴉 啼 鶯 哢, 惹 起 新 愁 無 限 ( 呂 濱 老 薄 倖 ) 願 春 暫 留, 春 歸 如 過 翼, 一 去 無 迹 ( 周 邦 彥 六 醜 ) 去 年 春 恨 卻 來 時, 落 花 人 獨 立, 微 雨 燕 雙 飛 ( 晏 幾 道 臨 江 仙 ) 非 營 利 組 織 的 行 銷 導 向, 有 時 不 是 單 純 地 尊 重 服 務 對 象 的 意 願, 而 需 要 從 服 務 對 象 長 期 的 利 益 觀 點, 去 教 育 與 說 服 他 們 最 顯 著 的 例 子 即 是 戒 菸... 這 時 禁 菸 組 織 即 應 發 揮 教 育 的 作 用, 而 不 是 配 合 服 務 對 象 的 表 層 偏 好 而 行 銷 導 向 了 ( 司 徒 達 賢 非 營 利 組 織 的 經 營 管 理 ) 與 上 文 主 旨 最 接 近 的 選 項 是 : 非 營 利 組 織 不 必 講 究 行 銷 導 向 禁 菸 組 織 亦 應 充 分 尊 重 吸 菸 者 的 嗜 好 非 營 利 組 織 可 完 全 忽 略 服 務 對 象 的 表 層 偏 好 顧 客 永 遠 是 對 的 這 句 話, 在 非 營 利 組 織 而 言, 未 必 適 用 昇 平 滿 目 頒 新 朔, 日 月 無 窮 又 履 端 這 副 對 聯, 最 適 宜 用 於 那 種 場 合? 慶 祝 媽 祖 生 日 慶 祝 開 業 週 年 慶 祝 農 曆 元 旦 慶 祝 醫 院 開 業 閱 讀 下 文, 推 斷 令 尹 子 文 因 人 們 的 何 種 作 為 而 感 慨 人 不 如 麝? 東 南 之 美, 有 荊 山 之 麝 臍 焉 荊 人 有 逐 麝 者, 麝 急 則 抉 其 臍, 投 諸 莽, 逐 者 趨 焉, 麝 因 得 以 逸 令 尹 子 文 聞 之 曰 : 是 獸 也, 而 人 有 弗 如 之 者, 以 賄 亡 其 身, 以 及 其 家, 何 其 知 之 不 如 麝 耶! ( 郁 離 子 賄 亡 ) 投 機 取 巧 捨 命 逐 利 貴 耳 賤 目 露 才 揚 己

3 測 驗 式 試 題 標 準 100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特 種 考 考 試 名 稱 :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名 稱 : 各 類 科 科 目 名 稱 :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試 題 代 號 :1301) 題 數 : 10 題 標 準 : C B A C D C C D C B 備 註 :

4 101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全 一 張 101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代 號 :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 正 面 ) 等 別 : 三 等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高 員 三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各 類 別 各 類 科 科 目 :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考 試 時 間 : 2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禁 止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器 甲 作 文 與 公 文 部 分 : 請 以 藍 黑 色 鋼 筆 或 原 子 筆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由 左 至 右 橫 式 作 答, 於 本 試 題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不 得 於 試 卷 上 書 寫 姓 名 或 入 場 證 號 一 作 文 :(60 分 ) 一 位 名 家 的 文 章 裏 這 麼 寫 道 : 為 什 麼 十 年 前 路 上 的 大 石 頭 到 現 在 還 是 大 石 頭? 原 因 無 他, 每 個 路 過 的 人 不 認 為 這 是 他 的 事, 也 不 相 信 自 己 能 移 動 它 這 真 是 一 針 見 血 地 指 出 了 我 們 大 部 分 人 的 自 私 與 怯 懦 現 在 請 以 我 願 我 能 我 做 為 題, 作 文 一 篇, 申 述 現 代 公 民 應 有 的 心 態 與 作 為 二 公 文 :(20 分 ) 試 擬 行 政 院 致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函 : 針 對 暑 假 期 間 學 生 打 工 之 勞 動 條 件 環 境, 應 予 以 全 面 調 查 並 加 以 督 導 改 善, 以 維 護 青 少 年 打 工 權 益 ( 勞 動 條 件 : 勞 動 者 與 資 方 對 工 時 工 資 休 假 休 息 醫 療 安 全 衛 生 撫 卹 等 的 約 定 亦 作 工 作 條 件 ) 乙 測 驗 部 分 :(20 分 ) 代 號 : 1301 本 測 驗 試 題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共 10 題, 每 題 2 分, 須 用 2B 鉛 筆 在 試 卡 上 依 清 楚 劃 記, 於 本 試 題 或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我 們 作 為 現 代 人, 要 有 公 民 意 識 社 會 參 與, 每 一 個 人 也 都 必 須 試 著 扮 演 知 識 份 子 的 角 色, 即 使 只 是 在 生 活 中 的 某 一 短 暫 的 片 段 時 刻 但 是, 正 如 西 方 一 位 女 哲 學 家 阿 倫 德 (Hannah Arendt) 所 說, 我 們 這 個 時 代, 由 於 太 重 視 行 動, 卻 成 了 一 個 不 思 不 想 的 時 代 不 思 不 想 正 是 缺 乏 判 斷 力 的 最 大 根 源 沒 有 判 斷 力, 一 切 公 民 意 識 社 會 參 與 都 變 成 了 隨 波 逐 流, 依 人 的 腳 跟 而 轉 ; 只 有 形 式, 而 無 內 容 ( 摘 錄 自 : 余 英 時 商 業 社 會 中 士 人 精 神 的 再 造 ) 上 文 作 者 想 表 達 的 旨 意 是 : 公 民 意 識 和 社 會 參 與, 是 成 為 知 識 份 子 的 首 要 條 件 公 民 意 識 和 社 會 參 與 能 讓 知 識 份 子 的 思 想 更 有 內 涵 培 養 判 斷 力 可 有 助 於 知 識 份 子 獨 立 思 考 能 力 的 建 立 要 有 思 想 判 斷 力, 就 須 減 少 花 費 在 實 際 行 動 的 時 間 竹 虛 心 有 節 色 青 的 品 性, 在 文 學 中 常 用 來 象 徵 人 的 品 格 襟 抱 以 下 詩 句 中 的 竹, 不 屬 於 此 種 用 法 的 選 項 是 : 多 節 本 懷 端 直 性, 露 青 猶 有 歲 寒 心 ( 劉 禹 錫 酬 元 九 侍 御 贈 璧 竹 鞭 長 句 ) 離 前 吉 夢 成 蘭 兆, 別 後 啼 痕 上 竹 生 ( 駱 賓 王 豔 情 代 郭 氏 答 盧 照 麟 ) 不 用 裁 為 鳴 鳳 管, 不 須 裁 作 釣 魚 竿 千 花 百 草 凋 零 後, 留 向 雪 裏 紛 紛 看 ( 白 居 易 題 李 次 雲 窗 竹 ) 咬 定 青 山 不 放 鬆, 立 根 原 在 破 岩 中 千 磨 萬 擊 還 堅 勁, 任 爾 東 西 南 北 風 ( 鄭 燮 竹 石 ) 孟 子. 梁 惠 王 : 梁 惠 王 曰 : 寡 人 願 安 承 教 孟 子 對 曰 : 殺 人 以 梃 與 刃 有 以 異 乎? 曰 : 無 以 異 也 以 刃 與 政 有 以 異 乎? 曰 : 無 以 異 也 下 列 社 會 案 件 的 起 因, 與 孟 子 的 中 心 思 想 吻 合 的 選 項 是 : 某 賣 場 的 地 下 停 車 場 發 生 搶 劫 傷 人 案 件, 廠 商 因 管 理 過 失 被 起 訴 一 群 青 少 年 鬥 毆, 不 論 持 棍 打 人, 或 持 刀 殺 人, 都 被 檢 察 官 起 訴 非 洲 某 國 政 府 採 取 種 族 隔 離 政 策, 導 致 族 群 仇 殺, 人 民 流 離 失 所, 引 起 舉 世 關 注 某 兇 嫌 因 強 盜 殺 人 案 件, 被 判 處 死 刑 定 讞, 因 我 國 尚 未 廢 除 死 刑, 故 已 於 今 年 伏 法 ( 請 接 背 面 )

5 101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全 一 張 101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代 號 :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 背 面 ) 等 別 : 三 等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高 員 三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各 類 別 各 類 科 科 目 :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昔 范 文 正 公 患 諸 路 監 司 非 人, 視 選 簿 有 不 可 者, 輒 筆 勾 之 或 謂 : 一 筆 退 一 人, 則 是 一 家 哭 矣 公 曰 : 一 家 哭, 其 如 一 路 哭 何? 根 據 上 文, 下 列 對 范 文 正 公 的 評 論 最 適 切 的 選 項 是 : 心 存 百 姓, 視 民 如 傷 果 敢 堅 毅, 當 斷 則 斷 公 正 無 私, 賞 罰 分 明 擇 善 去 惡, 趨 吉 避 凶 閱 讀 下 段 文 字, 選 出 最 符 合 本 文 意 旨 的 選 項 一 仕 宦 將 之 官, 其 厚 友 送 之, 囑 曰 : 公 居 官 無 他 難, 只 要 耐 煩 仕 者 唯 唯 已 而 再 囑 三 囑, 猶 唯 唯 及 于 四 五, 其 人 忿 然 怒 曰 : 君 以 我 為 呆 子 乎? 只 此 二 字, 奈 何 言 之 數 四? 厚 友 曰 : 我 才 多 說 兩 次, 爾 遂 發 惱, 輒 為 能 耐 煩, 可 乎? 厚 友 不 能 躬 自 厚 而 薄 責 於 人 仕 者 不 耐 煩, 正 因 知 易 行 難 仕 者 乃 可 與 共 學, 未 可 與 適 道 者 子 曰 : 不 可 與 言, 而 與 之 言, 失 言 厚 友 有 失 言 之 病 齊 桓 公 謂 管 仲 曰 : 吾 國 甚 小, 而 財 用 甚 少, 而 臣 衣 服 輿 馬 甚 汰, 吾 欲 禁 之, 可 乎? 管 仲 曰 : 臣 聞 之, 君 嘗 之, 臣 食 之 ; 君 好 之, 臣 服 之 今 君 之 食 也, 必 桂 之 漿 ; 衣 練 紫 之 衣, 狐 白 之 裘, 此 臣 之 所 奢 大 也 詩 云 : 不 躬 不 親, 庶 民 不 信 君 欲 禁 之, 胡 不 自 親 乎? 桓 公 曰 : 善 於 是 更 制 練 帛 之 衣, 大 白 之 冠 一 年 而 齊 國 儉 也 下 列 文 句 與 本 文 意 旨 最 不 相 關 的 選 項 是 : 子 帥 以 正, 孰 敢 不 正 文 質 彬 彬, 然 後 君 子 上 有 所 好, 下 必 甚 焉 風 行 草 偃, 從 化 無 違 論 語. 憲 問 : 古 之 學 者 為 己, 今 之 學 者 為 人 荀 子. 勸 學 : 古 之 學 者 為 己, 今 之 學 者 為 人 君 子 之 學 也, 以 美 其 身 ; 小 人 之 學 也, 以 為 禽 犢 根 據 上 述 引 文, 孔 子 以 古 今 區 分 學 者 的 特 性, 荀 子 更 進 而 說 明 二 者 之 異 ; 則 下 列 選 項, 何 者 敘 述 為 是? 孔 子 以 為 當 時 的 人 皆 為 服 務 大 眾 而 努 力 向 學 荀 子 以 為 小 人 應 學 習 如 何 獲 取 牲 畜 力 求 溫 飽 孔 子 與 荀 子 都 認 為 古 代 學 者 具 有 自 私 的 特 性 孔 子 與 荀 子 都 認 為 讀 書 志 在 增 進 自 己 的 學 養 凡 在 官 守, 汩 於 詞 訟, 窘 於 財 賦, 困 於 朱 墨, 往 往 於 閨 門 之 內, 類 不 暇 察, 至 有 子 弟 受 人 賂 而 不 知 者 蓋 子 弟 不 能 皆 賢, 或 為 吏 輩 誘 以 小 利, 至 累 及 終 身 昔 王 元 規 為 河 清 縣 軍 民 歌 詠, 以 民 吏 不 識 知 縣 兒 為 第 一 奇 蓋 子 弟 當 絕 見 客, 勿 出 中 門 ; 仍 嚴 戒 吏 輩, 不 得 與 之 交 通, 又 時 時 密 察 之, 庶 幾 亡 弊 不 然, 則 禍 起 蕭 牆 矣 根 據 上 文 對 官 守 的 論 述, 下 列 最 適 切 的 選 項 是 : 須 重 視 子 弟 的 品 德 教 育 應 嚴 戒 子 弟 與 民 吏 不 得 結 識 交 遊, 謹 防 賄 賂 宜 注 意 子 弟 間 手 足 之 情, 勿 內 鬥 而 禍 起 蕭 牆 汩 於 詞 訟, 窘 於 財 賦, 困 於 朱 墨, 謂 其 工 作 能 力 不 佳 昔 者, 有 狐 疑 之 國, 王 忌 其 弟 謀 反 而 苦 無 稽 焉 某 日, 一 士 自 西 方 來, 自 謂 能 窺 人 之 夢, 以 伺 心 機 王 遣 之 偵 察 其 弟, 果 得 叛 變 之 夢, 因 以 為 據 而 殺 之 復 疑 其 弟 魂 魄 為 亂, 懼 而 不 能 自 解, 終 癲 狂 而 死 ( 顏 崑 陽 窺 夢 人 ) 下 列 敘 述 最 接 近 上 文 寓 意 的 選 項 是 : 疑 鬼 疑 神, 自 取 其 咎 兄 弟 鬩 牆, 外 禦 其 侮 日 有 所 思, 夜 有 所 夢 戒 慎 恐 懼, 癲 狂 而 亡 口 者 關 也, 舌 者 機 也 出 言 不 當, 四 馬 不 能 追 也 口 者 關 也, 舌 者 兵 也 出 言 不 當, 反 自 傷 也 言 出 於 己, 不 可 止 於 人 ; 行 發 於 邇, 不 可 止 於 遠 夫 言 行 者 君 子 之 樞 機, 樞 機 之 發, 榮 辱 之 本 也, 可 不 慎 乎? ( 說 苑. 談 叢 ) 以 上 這 段 文 字 的 主 旨 在 說 明 : 言 必 信, 行 必 果 謹 言 慎 行 的 重 要 一 言 既 出, 駟 馬 難 追 民 主 政 治 貴 在 自 由 論 辯

6 測 驗 式 試 題 標 準 101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1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考 試 名 稱 : 101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名 稱 :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國 境 警 察 人 員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交 通 組 外 事 警 察 人 員 ( 選 試 日 語 ) 刑 事 鑑 識 人 員 警 察 資 訊 管 理 人 員 水 上 警 察 人 員 犯 罪 防 治 人 員 預 防 組 警 察 法 制 人 員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電 訊 組 行 政 警 察 人 員 公 共 安 全 人 員 消 防 警 察 人 員 外 事 警 察 人 員 ( 選 試 英 語 ) 刑 事 警 察 人 員 地 政 財 經 政 風 建 築 工 程 土 木 工 程 會 計 運 輸 營 業 電 力 工 程 電 子 工 程 法 律 政 風 材 料 管 理 資 訊 處 理 人 事 行 政 事 務 管 理 科 目 名 稱 :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試 題 代 號 :1301) 題 數 : 10 題 標 準 : C B C A B B D B A B 備 註 :

7 102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2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102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全 一 張 代 號 : ( 正 面 ) 等 別 : 三 等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高 員 三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各 類 別 各 類 科 科 目 :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考 試 時 間 : 2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禁 止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器 甲 作 文 與 公 文 部 分 : 請 以 藍 黑 色 鋼 筆 或 原 子 筆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由 左 至 右 橫 式 作 答, 於 本 試 題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不 得 於 試 卷 上 書 寫 姓 名 或 入 場 證 號 一 作 文 :(60 分 ) 有 個 種 玉 米 的 農 夫 長 年 榮 獲 藍 色 勳 章 然 而 每 一 年 他 都 將 這 最 棒 的 玉 米 種 子 與 每 一 個 鄰 居 共 享 你 把 得 獎 品 種 的 玉 米 種 子 分 給 別 人, 有 人 問 他 : 這 樣 怎 麼 可 能 繼 續 得 獎 呢? 你 不 瞭 解 啊, 這 農 夫 說 : 風 會 把 花 粉 四 處 散 播 如 果 我 要 培 育 最 優 良 的 玉 米, 就 必 須 確 保 我 所 有 的 鄰 居 也 有 最 棒 的 玉 米 種 子 如 果 他 們 的 玉 米 種 子 差 勁, 會 授 粉 給 我 的 玉 米, 降 低 我 的 玉 米 品 質 人 生 也 是 如 此, 我 們 都 在 同 一 塊 田 區 耕 耘 我 們 的 人 生, 對 於 周 遭 人 的 生 活 品 質, 有 直 接 的 影 響 閱 讀 上 文, 請 以 自 利 與 利 他 為 題, 作 文 一 篇, 申 述 現 代 公 民 應 有 的 心 態 與 作 為 二 公 文 :(20 分 ) 試 擬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致 各 縣 市 政 府 農 業 局 ( 處 ) 函 : 請 有 效 執 行 禁 止 活 禽 屠 宰 及 販 售 措 施, 以 確 保 環 境 衛 生 及 國 民 健 康 乙 測 驗 部 分 :(20 分 ) 代 號 :1301 本 測 驗 試 題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共 10 題, 每 題 2 分, 須 用 2B 鉛 筆 在 試 卡 上 依 清 楚 劃 記, 於 本 試 題 或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諸 葛 亮 前 出 師 表 : 臣 本 布 衣, 躬 耕 於 南 陽, 苟 全 性 命 於 亂 世, 不 求 聞 達 於 諸 侯 先 帝 不 以 臣 卑 鄙, 猥 自 枉 屈, 三 顧 臣 於 草 廬 之 中, 諮 臣 以 當 世 之 事, 由 是 感 激, 遂 許 先 帝 以 驅 馳 作 者 心 意 與 下 列 那 個 選 項 最 為 貼 近? 士 為 知 己 者 死, 女 為 悅 己 者 容 劍 外 忽 傳 收 薊 北, 初 聞 涕 淚 滿 衣 裳 山 不 厭 高, 海 不 厭 深 周 公 吐 哺, 天 下 歸 心 枯 桑 知 天 風, 海 水 知 天 寒 入 門 各 自 媚, 誰 肯 相 為 言 世 有 周 子, 儁 俗 之 士, 既 文 既 博, 亦 玄 亦 史, 然 而 學 遁 東 魯, 習 隱 南 郭 ; 竊 吹 草 堂, 濫 巾 北 岳 誘 我 松 桂, 欺 我 雲 壑 雖 假 容 於 江 皋, 迺 纓 情 於 好 爵 ( 孔 稚 珪 北 山 移 文 ) 文 中 周 子 的 心 態, 與 下 列 選 項 相 近 的 是 : 當 其 欣 於 所 遇, 暫 得 於 己, 快 然 自 足, 不 知 老 之 將 至 ( 王 羲 之 蘭 亭 集 序 ) 老 當 益 壯, 寧 移 白 首 之 心? 窮 且 益 堅, 不 墜 青 雲 之 志 ( 王 勃 滕 王 閣 序 ) 志 深 軒 冕, 而 泛 詠 臯 壤 ; 心 纏 幾 務, 而 虛 述 人 外 ( 文 心 雕 龍. 情 采 ) 危 邦 不 入, 亂 邦 不 居 ; 天 下 有 道 則 見, 無 道 則 隱 ( 論 語 ) ( 請 接 背 面 )

8 102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2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102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全 一 張 代 號 : ( 背 面 ) 等 別 : 三 等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高 員 三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各 類 別 各 類 科 科 目 :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中 國 傳 統 戲 劇 的 種 類 豐 富, 表 演 方 法 多 樣, 根 據 下 列 這 首 以 數 字 嵌 首 的 詩 歌 描 述, 請 選 出 與 它 演 出 性 質 相 符 合 的 劇 種 : 一 人 一 仙 分 身 段, 兩 手 靈 活 交 替 換, 三 條 引 首 上 中 下, 四 肢 關 節 各 有 線, 五 指 乾 坤 大 運 搬, 六 字 訣 法 六 神 生, 七 星 腳 步 要 穩 定, 八 音 神 咒 護 身 形, 九 天 知 聞 眾 符 令, 十 指 能 移 百 萬 兵 布 袋 戲 傀 儡 戲 歌 仔 戲 皮 影 戲 教 養 是 一 種 內 在 自 我 的 教 育, 對 自 己 在 宇 宙 與 社 會 裡 的 定 位 有 清 楚 的 掌 握 與 認 知, 對 周 遭 生 物 的 生 存 權 利 有 敏 感 度, 對 別 人 的 感 受 有 所 尊 重, 具 強 烈 的 正 義 感, 知 道 如 何 節 制 自 己, 擁 有 具 有 目 標 的 人 生 觀, 是 有 擇 善 原 則 的 社 會 人 ( 黃 崑 巖 談 教 養 ) 下 列 選 項 何 者 無 涉 上 文 旨 意? 克 己 復 禮 之 謂 仁 夫 禮 者, 自 卑 而 尊 人 三 人 同 行, 宜 當 擇 善 內 修 行 義, 莫 矜 伐 掩 人 下 列 對 聯 所 緬 懷 歌 詠 的 人 物, 錯 誤 的 是 : 三 顧 頻 煩 天 下 計 / 兩 朝 開 濟 老 臣 心 : 諸 葛 亮 數 點 梅 花 亡 國 淚 / 二 分 明 月 故 臣 心 : 李 後 主 一 門 父 子 三 詞 客 / 千 古 文 章 八 大 家 : 三 蘇 父 子 志 在 高 山, 志 在 流 水 / 一 客 荷 樵, 一 客 聽 琴 : 伯 牙 鍾 子 期 某 地 方 政 府 舉 辦 才 藝 比 賽 而 贈 送 獎 牌, 下 列 各 獎 牌 的 題 辭 與 比 賽 項 目 何 者 完 全 不 相 符 合? 鐵 畫 銀 鉤 : 書 法 比 賽 錦 心 繡 口 : 作 文 比 賽 懸 河 唾 玉 : 演 講 比 賽 激 濁 揚 清 : 游 泳 比 賽 請 依 下 文 回 答 第 題 至 第 題 : 泰 山 之 東, 有 澧 泉, 其 形 如 井, 本 體 是 石 也 欲 取 飲 者, 皆 洗 心 志, 跪 而 挹 之, 則 泉 出 如 飛, 多 少 足 用 若 或 汚 漫, 則 泉 止 焉 蓋 神 明 之 嘗 志 者 也 空 桑 之 地, 今 名 為 孔 竇, 在 魯 南 山 之 穴 外, 有 雙 石, 如 桓 楹 起 立, 高 數 丈 魯 人 絃 歌 祭 祀 穴 中 無 水, 每 當 祭 時, 灑 掃 以 告, 輒 有 清 泉 自 石 間 出, 足 以 周 事 既 已, 泉 亦 止 其 驗 至 今 存 焉 文 中 欲 取 飲 者, 皆 洗 心 志, 這 是 說 要 喝 澧 泉 的 人, 都 必 須 : 等 待 神 意 清 心 寡 慾 專 心 一 意 洗 淨 身 體 文 中 足 以 周 事 的 事, 是 指 : 飲 用 之 事 灑 掃 之 事 游 賞 之 事 祭 祀 之 事 請 依 下 文 回 答 第 題 至 第 題 : 凡 觀 物 有 疑, 中 心 不 定, 則 外 物 不 清 ; 吾 慮 不 清, 則 未 可 定 然 否 也 冥 冥 而 行 者, 見 寢 石 以 為 伏 虎 也, 見 植 林 以 為 後 人 也 ; 冥 冥 蔽 其 明 也 醉 者 越 百 步 之 溝, 以 為 蹞 步 之 澮 也 ; 俯 而 出 城 門, 以 為 小 之 閨 也 ; 酒 亂 其 神 也 厭 目 而 視 者, 視 一 以 為 兩, 掩 耳 而 聽 者, 聽 漠 漠 而 以 為 哅 哅, 勢 亂 其 官 也 ( 荀 子. 解 蔽 ) 下 列 選 項 何 者 正 確? 觀 物 有 疑, 源 於 視 力 不 佳 冥 冥 而 行, 指 行 事 不 光 明 蹞 步 之 澮, 指 個 性 急 躁 之 人 碎 步 快 走 厭 目 而 視, 源 於 情 勢 亂 其 官 能 最 符 合 本 段 主 旨 的 選 項 是 : 處 世 判 斷 應 眼 見 為 憑, 不 可 人 云 亦 云 只 要 心 定 慮 清, 可 免 於 錯 覺 的 影 響, 認 清 事 實 若 以 憎 恨 之 眼, 充 耳 不 聞 處 世, 則 無 法 獲 取 他 人 認 同 行 事 問 心 無 愧 者, 即 使 不 幸 身 處 幽 暗, 仍 應 企 盼 光 明 的 到 來

9 測 驗 式 試 題 標 準 102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2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考 試 名 稱 : 102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名 稱 : 外 事 警 察 人 員 ( 選 試 日 語 ) 水 上 警 察 人 員 公 共 安 全 人 員 警 察 資 訊 管 理 人 員 犯 罪 防 治 人 員 預 防 組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電 訊 組 刑 事 鑑 識 人 員 刑 事 警 察 人 員 國 境 警 察 人 員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交 通 組 行 政 警 察 人 員 消 防 警 察 人 員 外 事 警 察 人 員 ( 選 試 英 語 ) 警 察 法 制 人 員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電 子 工 程 建 築 工 程 人 事 行 政 都 市 計 畫 技 術 運 輸 營 業 土 木 工 程 會 計 事 務 管 理 電 力 工 程 科 目 名 稱 : 國 文 ( 試 題 代 號 :1301) 題 數 : 10 題 標 準 : A C B C B D B D D B 備 註 :

10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3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等 別 : 三 等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高 員 三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各 類 別 各 類 科 科 目 :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考 試 時 間 :2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禁 止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器 ( 請 接 背 面 ) 全 一 張 代 號 : ( 正 面 ) 甲 作 文 與 公 文 部 分 : 請 以 藍 黑 色 鋼 筆 或 原 子 筆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由 左 至 右 橫 式 作 答, 於 本 試 題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不 得 於 試 卷 上 書 寫 姓 名 或 入 場 證 號 一 作 文 :(60 分 ) 愛 心 帶 來 社 會 溫 馨, 耐 心 促 使 效 率 提 升, 對 從 事 公 職 的 人 而 言, 二 者 尤 不 可 或 缺 請 以 愛 心 與 耐 心 為 題, 作 文 一 篇, 闡 述 其 義 二 公 文 :(20 分 ) 試 擬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致 各 直 轄 市 縣 市 政 府 函 : 請 將 轄 區 內 足 以 引 人 入 勝 之 景 點, 簡 要 說 明 其 特 色 及 交 通 路 線, 於 1 個 月 內 報 由 本 局 統 整 宣 傳 乙 測 驗 部 分 :(20 分 ) 代 號 :1301 本 試 題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共 10 題, 每 題 2 分, 須 用 2B 鉛 筆 在 試 卡 上 依 清 楚 劃 記, 於 本 試 題 或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下 列 各 組 成 語 內 的 字, 何 者 意 義 不 相 同? 不 足 掛 齒 / 死 不 足 惜 引 領 而 望 / 引 頸 就 戮 朋 比 為 奸 / 周 而 不 比 安 步 當 車 / 螳 臂 當 車 小 巷 那 端 傳 來 流 動 食 攤 斷 斷 續 續 的 叫 賣 聲 通 常 是 麵 茶 燒 酒 螺 土 窯 雞 或 燒 肉 粽, 其 間 偶 爾 夾 雜 著 外 面 聽 到 呼 呼 而 過 的 風 聲, 低 沉 蒼 寂 遠 遠 地 拉 著 長 腔 聽 在 另 一 些 喜 歡 暗 夜 獨 處 的 夜 貓 族 耳 根 子 裡, 卻 是 再 也 沒 有 任 何 聲 音 能 夠 比 這 闋 獨 特 內 斂 而 豐 富 的 城 市 夜 曲 更 加 動 人 的 了 根 據 上 引 文 字 之 意, 有 關 市 井 叫 賣 聲 的 詮 釋, 何 者 錯 誤? 是 城 市 的 民 情 風 俗 畫 是 城 市 特 有 的 聲 音 景 觀 是 城 市 居 住 環 境 文 明 程 度 高 低 的 顯 示 是 城 市 中 帶 有 濃 郁 鄉 土 風 味 的 抒 情 聲 音 靜 裡 工 夫 具 性 靈, 井 無 人 汲 泉 自 生 蛛 絲 一 縷 分 明 在, 不 是 閒 身 看 不 清,( 袁 枚 靜 裡 ) 作 者 所 表 達 的 意 旨 是 : 謙 和 有 禮 的 態 度 有 守 有 為 的 期 許 從 容 優 游 的 體 悟 一 絲 不 苟 的 要 求 百 二 十 回 三 國 演 義 至 此 寫 定, 一 抬 頭, 已 是 康 熙 年 間 且 把 兄 弟 肝 膽 十 萬 軍 機 都 換 它 一 計 空 城 沽 酒 去, 與 孔 明 對 酌, 他 怡 怡 然 撫 琴, 拂 塵 的 童 子 已 睡, 只 聽 得 他 頻 頻 頷 首, 道 : 天 機 至 此 甚 明 ; 那 青 埂 峰 下 的 石 頭 合 該 煉 得 一 身 靈 秀 了! 這 世 間 躲 不 過 一 場 情 劫 待 要 請 問 這 劫 之 一 字 如 何 了 法? 他 一 指 豎 在 嘴 前 只 說 : 噓, 你 聽 聽, 林 沖 正 夜 奔 這 段 文 字 除 了 三 國 演 義, 還 提 及 那 些 小 說? 紅 樓 夢 / 水 滸 傳 鏡 花 緣 / 儒 林 外 史 老 殘 遊 記 / 金 瓶 梅 西 遊 記 / 兒 女 英 雄 傳

11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3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全 一 張 代 號 : ( 背 面 ) 等 別 : 三 等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高 員 三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各 類 別 各 類 科 科 目 :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詩 句 砯 崖 轉 石 萬 壑 雷, 意 謂 砯 崖 轉 石 的 聲 音 像 萬 壑 雷 一 般 大, 砯 崖 轉 石 與 萬 壑 雷 間, 可 視 為 省 去 如 似 下 列 詩 句, 表 達 方 式 相 同 的 選 項 是 : 妾 心 古 井 水 山 月 隨 人 歸 散 髮 乘 夕 涼 萬 戶 擣 衣 聲 唐 柳 公 權 善 書 嘗 貯 金 銀 杯 盂 一 笥, 令 奴 掌 之, 縢 識 如 故, 及 啟 而 器 皆 亡, 奴 妄 言 叵 測 者 公 權 笑 曰 : 杯 盂 羽 化 矣 不 復 詰 問 ( 王 罃 群 書 類 編 故 事 ) 下 列 那 一 選 項 最 接 近 本 文 所 述 柳 公 權 的 形 象? 深 有 雅 量 之 人 服 食 求 仙 之 人 喜 愛 說 笑 之 人 家 境 富 裕 之 人 王 安 石 興 賢 : 博 詢 眾 庶, 則 才 能 者 進 矣 ; 不 有 忌 諱, 則 讜 直 之 路 開 矣 ; 不 邇 小 人, 則 讒 諛 者 自 遠 矣 ; 不 拘 文 牽 俗, 則 守 職 者 辨 治 矣 ; 不 責 人 以 細 過, 則 能 吏 之 志 得 以 盡 其 效 矣 下 列 選 項 何 者 最 接 近 王 安 石 舉 用 賢 才 的 主 張? 謙 卑 與 廉 潔 開 明 與 寬 大 納 諫 與 勤 政 守 法 與 知 人 衛 人 迎 新 婦, 婦 上 車, 問 : 驂 馬, 誰 馬 也? 御 曰 : 借 之 新 婦 謂 僕 曰 : 拊 驂, 無 笞 服! 車 至 門, 扶, 教 送 母 : 滅 竈, 將 失 火 入 室 見 臼, 曰 : 徙 之 牖 下, 妨 往 來 者 主 人 笑 之 此 三 言 者, 皆 要 言 也, 然 而 不 免 為 笑 者, 蚤 晚 之 時 失 也 ( 戰 國 策. 宋 衛 策 ) 下 列 選 項 最 符 合 上 文 旨 意 的 是 : 言 多 必 失 話 不 投 機 半 句 多 口 善 應 對, 自 覺 喜 樂 話 合 其 時, 何 等 美 好 莊 子. 列 禦 寇 中 有 一 短 篇 故 事 : 朱 泙 漫 學 屠 龍 於 支 離 益, 單 千 金 之 家, 三 年 技 成 而 無 所 用 其 巧 依 故 事 的 主 旨, 推 究 於 現 代 教 育, 下 列 那 項 說 法 正 確? 教 學 者 須 開 拓 多 元 學 習 的 視 野 學 習 之 目 標 與 內 容 須 配 合 社 會 現 實 需 求 教 育 是 良 心 與 樹 人 的 事 業, 須 注 入 無 限 的 愛 心 與 資 源 教 學 者 須 掌 控 適 當 的 教 學 技 巧, 在 最 短 的 時 間 引 領 學 者 獲 得 學 問 之 精 髓 閱 讀 下 列 詩 作, 選 出 最 能 概 括 詩 意 的 選 項 : 今 朝 詩 思 為 髭 抽, 後 日 詩 從 撚 處 求 倘 每 吟 詩 頻 撚 斷, 詩 人 口 比 老 僧 頭 ( 陳 維 英 留 髭 自 詠 ) 老 來 吟 詩, 總 能 振 奮 精 神 苦 吟 成 詩, 每 每 不 能 自 已 不 入 佛 門, 學 詩 方 能 有 成 醉 心 詩 學, 不 知 老 之 將 至

12 測 驗 式 試 題 標 準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考 試 名 稱 : 103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名 稱 : 公 共 安 全 人 員 警 察 法 制 人 員 刑 事 警 察 人 員 水 上 警 察 人 員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電 訊 組 消 防 警 察 人 員 犯 罪 防 治 人 員 預 防 組 刑 事 鑑 識 人 員 外 事 警 察 人 員 ( 選 試 英 語 ) 警 察 資 訊 管 理 人 員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國 境 警 察 人 員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交 通 組 行 政 警 察 人 員 運 輸 營 業 建 築 工 程 土 木 工 程 電 子 工 程 都 市 計 畫 技 術 機 械 工 程 事 務 管 理 會 計 財 經 廉 政 資 訊 處 理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試 題 代 號 :1301) 科 目 名 稱 : 單 選 題 數 :10 題 第 1 題 D 單 選 每 題 配 分 :2.00 分 複 選 題 數 : 複 選 每 題 配 分 : 標 準 : 第 2 題 第 3 題 第 4 題 第 5 題 第 6 題 第 7 題 第 8 題 第 9 題 第 10 題 C C A A A B D B B 第 11 題 第 12 題 第 13 題 第 14 題 第 15 題 第 16 題 第 17 題 第 18 題 第 19 題 第 20 題 第 21 題 第 22 題 第 23 題 第 24 題 第 25 題 第 26 題 第 27 題 第 28 題 第 29 題 第 30 題 第 31 題 第 32 題 第 33 題 第 34 題 第 35 題 第 36 題 第 37 題 第 38 題 第 39 題 第 40 題 第 41 題 第 42 題 第 43 題 第 44 題 第 45 題 第 46 題 第 47 題 第 48 題 第 49 題 第 50 題 第 51 題 第 52 題 第 53 題 第 54 題 第 55 題 第 56 題 第 57 題 第 58 題 第 59 題 第 60 題 第 61 題 第 62 題 第 63 題 第 64 題 第 65 題 第 66 題 第 67 題 第 68 題 第 69 題 第 70 題 第 71 題 第 72 題 第 73 題 第 74 題 第 75 題 第 76 題 第 77 題 第 78 題 第 79 題 第 80 題 第 81 題 第 82 題 第 83 題 第 84 題 第 85 題 第 86 題 第 87 題 第 88 題 第 89 題 第 90 題 第 91 題 第 92 題 第 93 題 第 94 題 第 95 題 第 96 題 第 97 題 第 98 題 第 99 題 第 100 題 備 註 :

13 104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104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退 除 役 軍 人 轉 任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代 號 : 全 一 張 ( 正 面 ) 等 別 : 三 等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高 員 三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退 除 役 軍 人 轉 任 考 試 類 科 別 : 各 類 別 各 類 科 科 目 :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考 試 時 間 : 2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禁 止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器 甲 作 文 與 公 文 部 分 : 請 以 藍 黑 色 鋼 筆 或 原 子 筆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由 左 至 右 橫 式 作 答, 於 本 試 題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不 得 於 試 卷 上 書 寫 姓 名 或 入 場 證 號 一 作 文 :(60 分 ) 同 樣 的 一 件 事 情,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往 往 會 有 不 同 的 看 法 因 此 我 們 必 須 將 心 比 心, 尊 重 包 容 每 一 個 觀 點 不 同 的 人 請 以 雅 量 為 題, 就 自 我 的 認 知 經 驗 省 思, 作 文 一 篇, 詳 加 闡 述, 文 長 不 限 二 公 文 :(20 分 ) 試 擬 衛 生 福 利 部 國 民 健 康 署 致 各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衛 生 局 函 : 為 推 動 104 年 校 園 周 邊 健 康 飲 食 輔 導 示 範 計 畫, 請 選 擇 國 中 小 學 為 示 範 學 校 ( 不 限 示 範 校 區 數 目 ), 對 於 校 園 周 邊 之 超 商 早 餐 店 速 食 店 及 飲 料 店, 積 極 輔 導 業 者 開 發 及 提 供 少 油 少 鹽 少 糖 之 營 養 早 餐, 以 維 護 學 生 身 體 健 康 乙 測 驗 部 分 :(20 分 ) 代 號 : 1301 本 試 題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共 10 題, 每 題 2 分, 須 用 2B 鉛 筆 在 試 卡 上 依 清 楚 劃 記, 於 本 試 題 或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下 列 各 組 成 語, 完 全 沒 有 錯 別 字 的 是 : 風 聲 鶴 戾 / 獨 占 鰲 頭 / 焚 膏 繼 晷 光 風 濟 月 / 信 手 拈 來 / 珠 聯 璧 合 卓 爾 不 群 / 如 蟻 附 羶 / 痌 瘝 在 抱 縱 橫 俾 闔 / 怙 惡 不 悛 / 孜 孜 矻 矻 下 列 選 項 內 的 詞 語 何 者 意 義 相 反? 不 知 變 通 : 削 足 適 履 守 株 待 兔 視 死 如 歸 : 鼎 鑊 如 飴 不 避 湯 火 沽 名 釣 譽 : 公 孫 布 被 矯 俗 干 名 詩 文 拙 劣 : 欬 唾 成 珠 洛 陽 紙 貴 杜 甫 : 岱 宗 夫 如 何? 齊 魯 青 未 了 造 化 鍾 神 秀, 陰 陽 割 昏 曉 盪 胸 生 層 雲, 決 眥 入 歸 鳥 會 當 凌 絕 頂, 一 覽 眾 山 小 關 於 此 詩 之 敘 述, 下 列 選 項 何 者 正 確? 寫 景 由 近 及 遠 時 間 由 夜 至 晝 由 望 嶽 而 想 像 登 嶽 之 情 景 前 四 句 為 動 態 描 寫, 後 四 句 為 靜 態 描 寫 少 讀 詩 書 陋 漢 唐, 暮 年 身 世 寄 農 桑 騎 驢 兩 腳 欲 到 地, 愛 酒 一 樽 常 在 傍 老 去 形 容 雖 變 改, 醉 來 意 氣 尚 軒 昂 太 行 王 屋 何 由 動, 堪 笑 愚 公 不 自 量 ( 宋 陸 游 自 嘲 ) 由 全 詩 語 境 加 以 玩 味, 各 聯 詩 句 何 者 自 嘲 意 味 最 為 明 顯? 少 讀 詩 書 陋 漢 唐, 暮 年 身 世 寄 農 桑 騎 驢 兩 腳 欲 到 地, 愛 酒 一 樽 常 在 傍 老 去 形 容 雖 變 改, 醉 來 意 氣 尚 軒 昂 太 行 王 屋 何 由 動, 堪 笑 愚 公 不 自 量 ( 請 接 背 面 )

14 104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104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退 除 役 軍 人 轉 任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代 號 : 全 一 張 ( 背 面 ) 等 別 : 三 等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高 員 三 級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退 除 役 軍 人 轉 任 考 試 類 科 別 : 各 類 別 各 類 科 科 目 :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青 天 有 月 來 幾 時? 我 今 停 盃 一 問 之 人 攀 明 月 不 可 得, 月 行 卻 與 人 相 隨 皎 如 飛 鏡 臨 丹 闕, 綠 煙 滅 盡 清 暉 發 但 見 宵 從 海 上 來, 寧 知 曉 向 雲 間 沒 白 兔 擣 藥 秋 復 春, 姮 娥 孤 棲 與 誰 鄰? 今 人 不 見 古 時 月, 今 月 曾 經 照 古 人 古 人 今 人 若 流 水, 共 看 明 月 皆 如 此 唯 願 當 歌 對 酒 時, 月 光 長 照 金 罇 裏 ( 李 白 把 酒 問 月 ) 本 文 主 旨 與 下 列 各 項 何 者 最 為 接 近? 人 生 天 地 間, 忽 如 遠 行 客 願 為 雙 鴻 鵠, 分 翅 當 高 飛 晝 短 苦 夜 長, 何 不 秉 燭 遊 胡 馬 依 北 風, 越 鳥 巢 南 枝 禮 記. 經 解 云 : 故 禮 之 教 化 也 微, 其 止 邪 也 於 未 形, 使 人 日 徙 善 遠 罪 而 不 自 知 也 是 以 先 王 隆 之 也 易 曰 : 君 子 慎 始, 差 若 毫 厘, 繆 以 千 里 此 之 謂 也 根 據 上 文,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先 王 重 視 禮 教, 反 對 法 律 等 有 形 的 規 範 預 先 制 訂 完 備 刑 罰, 能 夠 有 效 阻 絕 人 民 犯 罪 政 府 應 當 放 棄 一 切 有 形 手 段, 使 用 無 為 而 治 的 教 化 方 式 潛 移 默 化 是 教 化 的 最 高 境 界, 能 在 無 形 之 中 提 升 人 的 思 想 與 行 為 孔 子 是 因 堅 持 以 道 自 任 和 士 志 於 道 的 理 想, 才 使 他 無 法 被 時 君 所 用, 才 使 他 四 處 碰 壁, 甚 至 有 時 候 連 生 活 都 過 得 很 淒 慘, 但 他 並 未 因 此 而 喪 失 熱 情 與 自 信 正 因 為 他 對 自 己 理 想 的 堅 持, 才 為 中 國 文 化 建 立 起 一 個 用 世 不 用 世 並 不 能 決 定 人 格 價 值 及 其 歷 史 地 位 的 新 標 準, 因 而 開 啟 了 一 個 人 可 以 不 用 世, 仍 然 可 以 有 人 生 奮 鬥 的 目 標, 仍 然 可 以 有 偉 大 的 理 想, 仍 然 可 以 賦 予 人 生 以 豐 富 的 意 義, 仍 然 可 以 享 有 歷 史 崇 高 地 位 的 士 人 傳 統 ( 韋 政 通 孔 子 ) 根 據 上 文,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孔 子 堅 持 理 想, 未 受 重 用, 理 所 當 然 一 個 人 不 用 世, 便 無 貢 獻 社 會 的 機 會 以 道 自 任 者, 切 不 可 喪 失 熱 情 與 自 信 學 而 優 則 仕, 否 則 生 活 會 過 得 很 淒 慘 下 列 各 選 項 文 句 均 出 自 老 子, 何 者 最 能 表 現 其 正 言 若 反 以 退 為 進 的 哲 理? 天 道 無 親, 常 與 善 人 天 下 皆 知 美 之 為 美, 斯 惡 已 善 為 士 者 不 武, 善 戰 者 不 怒, 善 勝 敵 者 不 與 鄰 國 相 望, 雞 犬 之 聲 相 聞, 民 至 老 死 不 相 往 來 世 有 伯 樂, 然 後 有 千 里 馬 千 里 馬 常 有, 而 伯 樂 不 常 有 故 雖 有 名 馬, 祇 辱 於 奴 隸 人 之 手, 駢 死 於 槽 櫪 之 間, 不 以 千 里 稱 也 馬 之 千 里 者, 一 食 或 盡 粟 一 石 食 馬 者, 不 知 其 能 千 里 而 食 也, 是 馬 也, 雖 有 千 里 之 能, 食 不 飽, 力 不 足, 才 美 不 外 見, 且 欲 與 常 馬 等 不 可 得, 安 求 其 能 千 里 也? 策 之 不 以 其 道, 食 之 不 能 盡 其 材, 鳴 之 而 不 能 通 其 意, 執 策 而 臨 之, 曰 : 天 下 無 馬 嗚 呼! 其 真 無 馬 邪? 其 真 不 知 馬 也! ( 韓 愈 雜 說 四. 馬 說 ) 依 上 文, 下 列 各 組 詞 句 中 的 食 字, 詞 性 與 意 義 皆 相 同 的 是 :1 一 食 或 盡 粟 一 石 2 食 馬 者 3 不 知 其 能 千 里 而 食 也 4 食 不 飽, 力 不 足 5 食 之 不 能 盡 其 材 承 上 題, 本 文 意 旨 為 : 說 明 伯 樂 慨 嘆 天 下 千 里 馬 難 尋 諷 刺 昏 庸 無 能 的 執 政 者 埋 沒 人 才 闡 述 千 里 馬 必 經 淬 勵 磨 鍊 乃 能 行 千 里 的 道 理 傳 達 千 里 馬 得 伯 樂 之 欣 喜 與 未 遇 伯 樂 之 悲 憤

15 測 驗 式 試 題 標 準 104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4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考 試 名 稱 : 104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及 104 年 特 種 考 試 退 除 役 軍 人 轉 任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名 稱 :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交 通 組 刑 事 警 察 人 員 警 察 法 制 人 員 水 上 警 察 人 員 警 察 資 訊 管 理 人 員 犯 罪 防 治 人 員 預 防 組 外 事 警 察 人 員 ( 選 試 英 語 ) 刑 事 鑑 識 人 員 行 政 警 察 人 員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國 境 警 察 人 員 消 防 警 察 人 員 公 共 安 全 人 員 機 械 工 程 土 木 工 程 資 訊 處 理 運 輸 營 業 電 子 工 程 事 務 管 理 電 力 工 程 都 市 計 畫 技 術 會 計 財 經 廉 政 衛 生 行 政 社 會 行 政 一 般 行 政 法 律 廉 政 人 事 行 政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試 題 代 號 :1301) 科 目 名 稱 : 單 選 題 數 :10 題 第 1 題 C 單 選 每 題 配 分 :2.00 分 複 選 題 數 : 複 選 每 題 配 分 : 標 準 : 第 2 題 第 3 題 第 4 題 第 5 題 第 6 題 第 7 題 第 8 題 第 9 題 第 10 題 D C D C D C C C B 第 11 題 第 12 題 第 13 題 第 14 題 第 15 題 第 16 題 第 17 題 第 18 題 第 19 題 第 20 題 第 21 題 第 22 題 第 23 題 第 24 題 第 25 題 第 26 題 第 27 題 第 28 題 第 29 題 第 30 題 第 31 題 第 32 題 第 33 題 第 34 題 第 35 題 第 36 題 第 37 題 第 38 題 第 39 題 第 40 題 第 41 題 第 42 題 第 43 題 第 44 題 第 45 題 第 46 題 第 47 題 第 48 題 第 49 題 第 50 題 第 51 題 第 52 題 第 53 題 第 54 題 第 55 題 第 56 題 第 57 題 第 58 題 第 59 題 第 60 題 第 61 題 第 62 題 第 63 題 第 64 題 第 65 題 第 66 題 第 67 題 第 68 題 第 69 題 第 70 題 第 71 題 第 72 題 第 73 題 第 74 題 第 75 題 第 76 題 第 77 題 第 78 題 第 79 題 第 80 題 第 81 題 第 82 題 第 83 題 第 84 題 第 85 題 第 86 題 第 87 題 第 88 題 第 89 題 第 90 題 第 91 題 第 92 題 第 93 題 第 94 題 第 95 題 第 96 題 第 97 題 第 98 題 第 99 題 第 100 題 備 註 :

16 代 號 : 頁 次 :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0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100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等 別 : 三 等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行 政 警 察 人 員 外 事 警 察 人 員 ( 選 試 英 語 ) 刑 事 警 察 人 員 公 共 安 全 人 員 犯 罪 防 治 人 員 預 防 組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交 通 組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電 訊 組 警 察 資 訊 管 理 人 員 刑 事 鑑 識 人 員 國 境 警 察 人 員 警 察 法 制 人 員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科 目 :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與 警 察 專 業 英 文 考 試 時 間 : 2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禁 止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器 甲 申 論 題 部 分 :(25 分 ) 不 必 抄 題, 作 答 時 請 將 試 題 及 依 照 順 序 寫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於 本 試 題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請 以 藍 黑 色 鋼 筆 或 原 子 筆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一 中 譯 英 : 請 將 以 下 兩 段 中 文 翻 譯 成 正 確 通 順 達 意 的 英 文 句 子 ( 每 小 題 5 分, 共 10 分 ) 沿 著 這 條 路 走, 在 第 一 個 路 口 右 轉 你 就 會 在 左 手 邊 看 到 臺 灣 警 察 專 科 學 校 如 果 你 遺 失 了 護 照, 請 立 即 報 失, 並 與 你 的 大 使 館 或 駐 臺 機 構 聯 絡, 申 請 新 護 照 二 英 文 作 文 : 請 依 提 示 寫 一 篇 英 文 作 文 文 長 至 少 120 個 單 詞 (15 分 ) 提 示 : 寫 一 篇 作 文 描 述 你 所 屬 專 業 領 域 的 主 要 工 作 內 容, 並 說 明 擔 任 該 工 作 應 具 備 的 知 識 及 能 力 乙 測 驗 題 部 分 :(75 分 ) 代 號 :2501 本 測 驗 試 題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共 60 題, 每 題 1.25 分, 須 用 2B 鉛 筆 在 試 卡 上 依 清 楚 劃 記, 於 本 試 題 或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1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憲 法 第 80 條 所 稱 之 法 官? 公 務 員 懲 戒 委 員 會 委 員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委 員 律 師 懲 戒 委 員 會 委 員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2 依 憲 法 本 文 之 規 定, 下 列 何 者 為 我 國 最 高 司 法 機 關? 最 高 法 院 司 法 院 法 務 部 行 政 院 3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之 規 定, 總 統 副 總 統 彈 劾 之 審 理, 是 由 下 列 何 者 負 責? 最 高 法 院 監 察 院 憲 法 法 庭 公 務 員 懲 戒 委 員 會 4 自 民 國 92 年 起,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可 否 適 用 憲 法 第 81 條 及 有 關 法 官 終 身 職 待 遇 之 規 定? 全 部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均 得 適 用 全 部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均 不 得 適 用 僅 法 官 轉 任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者 始 得 適 用 僅 非 法 官 轉 任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者 始 得 適 用 5 下 列 各 項 職 務 中, 何 者 須 經 立 法 院 同 意 後, 始 得 任 命? 行 政 院 主 計 長 法 務 部 部 長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審 計 長 6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立 法 院 針 對 下 列 何 種 人 事 案 有 同 意 權? 行 政 院 院 長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內 政 部 部 長 司 法 院 公 務 員 懲 戒 委 員 會 委 員 7 有 關 憲 法 第 63 條 立 法 院 對 於 預 算 之 議 決 權 的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錯 誤? 預 算 案 只 許 立 法 院 以 外 之 關 係 院 提 出, 立 法 院 及 立 法 委 員 則 僅 有 審 議 之 權 限 預 算 案 每 一 年 度 實 施 一 次 即 失 其 效 力, 故 在 學 理 上 又 稱 為 措 施 性 法 律 立 法 院 就 預 算 案 之 審 議 不 得 對 各 機 關 所 編 列 預 算 之 數 額, 在 款 項 目 節 間 移 動 增 減 預 算 案 之 審 議 關 係 政 府 整 年 度 之 收 支, 故 審 議 時 有 法 定 之 時 間 之 限 制 8 依 現 行 規 定, 立 法 委 員 的 婦 女 保 障 名 額 如 何 選 出? 由 直 轄 市 縣 市 的 當 選 名 額 中 選 出 由 原 住 民 的 當 選 名 額 中 選 出 由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民 的 當 選 名 額 中 選 出 未 予 以 規 範 9 立 法 院 行 使 罷 免 總 統 之 職 權, 其 程 序 性 之 規 定 係 規 範 於 下 列 何 種 法 律? 立 法 院 職 權 行 使 法 立 法 委 員 行 為 法 立 法 院 組 織 法 總 統 副 總 統 選 舉 罷 免 法 10 當 總 統 犯 內 亂 罪 時, 其 他 國 家 機 關 對 總 統 得 採 取 的 行 動 中, 不 包 括 : 罷 免 總 統 彈 劾 總 統 對 總 統 為 刑 事 上 之 訴 究 對 總 統 為 民 事 上 之 訴 究

17 代 號 : 頁 次 : 有 關 總 統 發 布 緊 急 命 令 之 條 件,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須 為 避 免 國 家 或 人 民 遭 遇 緊 急 危 難 或 應 付 財 政 經 濟 上 重 大 變 故 須 依 緊 急 命 令 法 為 之 須 經 行 政 院 會 議 之 決 議 須 於 發 布 命 令 後 十 日 內 提 交 立 法 院 追 認 12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規 定, 總 統 對 下 列 何 人 的 任 命, 不 須 經 立 法 院 同 意?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考 試 委 員 監 察 委 員 行 政 院 院 長 13 有 關 總 統 副 總 統 彈 劾 案 之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總 統 副 總 統 彈 劾 案 由 監 察 院 提 出 總 統 副 總 統 彈 劾 案 由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審 理 經 全 體 立 法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時, 被 彈 劾 人 應 即 解 職 經 中 華 民 國 自 由 地 區 選 舉 人 總 額 過 半 數 投 票 同 意 時, 被 彈 劾 人 應 即 解 職 14 依 憲 法 本 文 之 規 定, 總 統 行 使 下 列 何 項 職 權, 須 經 行 政 院 會 議 之 決 議? 提 名 司 法 院 院 長 任 命 法 務 部 部 長 任 命 國 家 安 全 局 局 長 宣 戰 媾 和 15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之 規 定, 總 統 為 國 情 報 告 時, 應 向 下 列 何 者 為 之? 監 察 院 立 法 院 國 家 統 一 委 員 會 國 家 安 全 會 議 16 依 地 方 制 度 法 第 25 條 規 定, 自 治 法 規 經 地 方 立 法 機 關 通 過, 並 由 各 該 行 政 機 關 公 布 者, 稱 為 何 者? 自 治 規 則 自 治 條 例 自 治 通 則 地 方 通 則 17 依 地 方 制 度 法 之 規 定, 下 列 何 者 非 地 方 自 治 團 體? 省 直 轄 市 縣 ( 市 ) 鄉 ( 鎮 市 ) 18 下 列 何 種 地 方 公 職 人 員, 非 由 選 舉 產 生? 直 轄 市 市 長 縣 ( 市 ) 長 村 ( 里 ) 長 區 長 19 下 列 關 於 間 接 民 主 之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又 稱 為 代 議 民 主 國 家 權 力 之 行 使 非 由 人 民 自 己 為 之 國 家 權 力 之 正 當 性 最 後 仍 須 回 溯 自 人 民 意 志 為 我 國 憲 法 及 增 修 條 文 所 採 取 之 唯 一 民 主 體 制 20 憲 法 第 1 條 明 定 中 華 民 國 為 民 主 共 和 國, 下 列 何 項 原 則 並 非 由 民 主 共 和 國 所 演 繹 出 的 原 則? 不 告 不 理 原 則 權 立 分 立 原 則 法 治 國 家 原 則 國 家 責 任 原 則 21 有 關 民 主 共 和 國 之 國 家 權 力 運 作 原 則,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之? 權 力 分 立 原 則 法 治 國 家 原 則 君 主 立 憲 原 則 憲 法 優 越 原 則 22 我 國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第 9 條 關 於 省 的 規 定, 下 列 何 者 錯 誤? 省 設 省 政 府, 置 主 席 一 人, 另 置 委 員 九 人 省 設 省 諮 議 會, 置 省 諮 議 會 議 員 若 干 人 省 承 行 政 院 之 命, 監 督 縣 自 治 事 項 省 政 府 主 席, 由 行 政 院 院 長 提 請 總 統 任 命 23 司 法 院 釋 字 第 328 號 針 對 我 國 領 土 作 出 解 釋, 認 為 固 有 疆 域 如 何 界 定 純 屬 何 種 重 大 問 題? 社 會 問 題 經 濟 問 題 文 化 問 題 政 治 問 題 24 通 訊 監 察 書 由 檢 察 官 與 司 法 警 察 機 關 負 責 聲 請 與 核 發, 而 非 由 法 官 核 發, 與 何 種 基 本 權 利 之 保 障 意 旨 不 符? 意 見 表 達 自 由 不 表 意 自 由 新 聞 媒 體 自 由 秘 密 通 訊 自 由 25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招 生 簡 章 以 有 無 色 盲 決 定 能 否 取 得 入 學 資 格 之 規 定, 涉 及 下 列 何 者? 財 產 權 平 等 原 則 受 國 民 教 育 之 權 信 賴 保 護 原 則 26 行 政 機 關 不 得 以 命 令 干 預 大 學 教 學 之 內 容 及 課 程 之 訂 定, 與 下 列 何 者 有 關? 大 學 自 治 契 約 自 由 人 格 發 展 自 由 機 關 自 我 拘 束 原 則 27 憲 法 第 24 條 未 提 及 公 務 員 之 何 種 責 任? 政 治 責 任 民 事 責 任 刑 事 責 任 懲 戒 責 任 28 憲 法 規 定, 人 民 有 應 考 試 服 公 職 之 權 此 種 權 利 在 理 論 上 屬 於 : 自 由 權 受 益 權 參 政 權 平 等 權 29 依 司 法 院 釋 字 第 487 號 解 釋, 下 列 何 者 係 憲 法 第 24 條 國 家 賠 償 責 任 之 特 別 立 法? 冤 獄 賠 償 法 犯 罪 被 害 人 保 護 法 強 制 汽 車 責 任 保 險 法 二 二 八 事 件 處 理 及 賠 償 條 例 30 依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之 解 釋, 下 列 何 者 與 婚 姻 自 由 之 憲 法 上 保 障 依 據 相 同? 人 格 權 平 等 權 宗 教 自 由 藝 術 自 由 31 下 列 何 者 為 人 民 基 本 權 之 核 心 保 障? 公 共 利 益 人 性 尊 嚴 自 由 平 等 民 主 共 和 32 私 法 人 不 可 能 享 有 之 人 權 是 : 民 意 代 表 選 舉 權 財 產 權 表 現 自 由 權 賠 償 請 求 權 33 刑 罰 之 制 定 應 符 合 比 例 原 則, 請 依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對 此 之 解 釋 來 判 斷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國 家 得 將 特 定 事 項 以 特 別 刑 法 規 定 特 別 之 罪 刑 國 家 刑 罰 權 之 規 定, 其 內 容 須 符 合 目 的 正 當 性 手 段 必 要 性 限 制 妥 當 性 刑 罰 中 誣 告 罪 之 反 坐 規 定, 立 法 雖 嚴, 但 仍 屬 必 要, 並 無 違 憲 刑 罰 之 規 定, 如 僅 強 調 同 害 之 原 始 報 應, 即 有 違 比 例 原 則

18 代 號 : 頁 次 : 下 列 何 者 並 非 憲 法 保 障 財 產 權 之 理 念? 財 產 權 保 障 之 意 義 在 於 維 持 人 性 尊 嚴 生 活 上 必 須 的 財 產 之 保 障 因 支 配 他 人 勞 動 力 所 取 得 的 資 本 型 財 產, 亦 應 予 保 障 對 於 個 人 財 產 權 的 保 障 是 一 種 絕 對 保 障 人 民 財 產 權 被 侵 害, 得 依 法 請 求 賠 償 35 關 於 公 務 員 之 懲 戒 與 憲 法 人 權 保 障,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解 釋 認 為 : 公 務 員 之 懲 戒, 與 人 權 無 關 公 務 員 懲 戒 標 準, 得 由 行 政 機 關 訂 定 懲 戒 處 分 與 懲 處 處 分 在 構 成 要 件 與 效 力 上 並 無 不 同 免 職 處 分 之 訴 訟 確 定 前, 得 先 令 停 職, 但 於 訴 訟 確 定 後 方 得 執 行 36 下 列 何 者 非 憲 法 所 定 限 制 基 本 權 之 要 件? 增 進 國 家 機 關 權 威 避 免 國 家 社 會 及 個 人 之 緊 急 危 難 維 持 社 會 秩 序 或 增 進 公 共 利 益 防 止 妨 礙 他 人 自 由 37 下 列 何 項 屬 於 憲 法 未 明 文 規 定 之 自 由 權 利? 財 產 權 集 會 自 由 隱 私 權 工 作 權 38 關 於 憲 法 第 23 條 之 規 定,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揭 示 基 本 權 利 以 保 障 為 原 則, 限 制 為 例 外 憲 法 第 23 條 只 有 規 定 了 比 例 原 則 只 要 有 公 共 利 益 事 由 的 存 在, 行 政 機 關 即 可 直 接 限 制 人 民 基 本 權 利 自 治 條 例 非 憲 法 第 23 條 所 規 定 之 法 律, 故 自 治 條 例 不 得 規 定 行 政 罰 之 條 款 39 對 於 人 民 違 反 行 政 法 上 義 務 之 行 為 處 以 裁 罰 性 之 行 政 處 分, 其 處 罰 之 構 成 要 件 及 法 律 效 果, 應 由 法 律 定 之, 以 命 令 為 之 者, 應 有 法 律 明 確 授 權, 始 符 合 下 列 何 種 原 則? 法 定 法 官 原 則 法 律 優 位 原 則 法 律 不 溯 既 往 原 則 法 律 保 留 原 則 40 妨 害 兵 役 治 罪 條 例 規 定 後 備 軍 人 居 住 處 所 遷 移, 無 故 不 依 規 定 申 報 者, 即 處 以 刑 事 罰 依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解 釋,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該 規 定 限 制 人 民 之 居 住 遷 徙 自 由 該 規 定 與 人 民 服 兵 役 之 義 務 有 關 該 規 定 有 違 憲 法 所 定 之 比 例 原 則 該 規 定 有 違 憲 法 所 定 之 平 等 原 則 41 I have to issue a traffic violation citation to you because you drive at speed. excessive excellent normal wonderful 42 A team of FBI agents, the same ones who specialize in helping l ocal police serial killers, are using their expertise in behavioral profiling to target white-collar criminals. track down run across see through turn loose 43 In court cases, forensic scientists, also referred to as expert, often present and explain the evidence discovered, which plays a crucial role in a conviction or dismissal. defendants witnesses chemists toxicologists 44 Besides its ability to settle paternity issues, DNA technology can also be used to help solve criminal cases. fingerprinting jurisdiction morphology retrieval 45 A controversial Arizona sheriff known for taking a hard line against illegal immig rants has been some of his powers in what he described as a political move by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 stripped off struck off stretched out swept away 46 To use an automated teller machine (ATM), you need to insert your bank card and then enter a set of number. phone seat even PIN 47 The police arrested a driver who escaped from the car accident. come-and-go give-and-take hit-and-run drive-and-escape 48 When coming home late at night, Jean was by someone who rode a scooter and had a little bit of injury caused by this incident. attracted interviewed mugged persuaded 49! This is police! Drop your weapon and you are under arrest! Jump Freeze Move Check 50 The suspect wa s by the police about the whereabouts of his wife because he was involved in a domestic violence case. complained convinced irritated interrogated 51 Problem-oriented policing is the latest in the line of intellectual efforts to try to bring order to what is, by its very nature, a(n) aspect of human life. romantic chaotic idealistic economic

19 代 號 : 頁 次 : Surveys show that the police do not always understand young people s needs; therefore, well intentioned can sometimes have negative consequences. prevention prosecution intervention victimization Recently, the Kaohsiung police department and the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cracked the biggest data-theft case ever to have hit Taiwan, involving the leaking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on more than 10 million individuals. This 53 has not only seriously affected public and financial order, but has also shown that Taiwan's data security system needs a thorough overhaul. The Kaohsiung police discovered that personal data on more than 10 million individuals had been sold by Y. L.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Corporation to various 54 syndicates. The suspects confessed that more than ten criminal gangs had bought the data to send out fraudulent letters and text messages telling people that they had won prizes. Following a six-month investigation, the Kaohsiung field office of the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55 a large-scale search of dozens of offices of a major telecommunication company and credit information agencies throughout Taiwan. The southern field office of the Criminal Investigation Bureau and mobile inspection units of the South Coast Guard Bureau 56 large amounts of client data and telephone monitoring tapes. They also summoned more than 30 people for questioning. 53 scandal investigation setback investment 54 marine fraud banking underwriting 55 consisted condensed condemned conducted 56 seized decided contracted featured The devolution of immigration policing authority from the federal to local governments represents a sharp break with a long-established tradition of federal control over all aspects of immigration enforcement. In the past, state and local police forces played only a supportive role in immigration affairs, sometimes sharing information about those they had detained as criminal suspects or assisting in enforcement actions. The federal government could not require local governments to do immigration policing. Police powers were constitutionally reserved for the states and their jurisdictional subunits, an arrangement that provided localities with significant flexibility and autonomy. However, with the Antiterrorism and Effective Death Penalty Act (AEDPA) and the Illegal Immigration Reform and Immigrant Responsibility Act (IIRIRA), the federal government has created an opening for localities to ask their police officers to be trained by and to join the federal government in enforcing immigration laws within the interior of the United States. Thus, beginning in 2002, informal working relationships between local police and federal immigration agents have developed. For example, some local police departments are now seeking formal training from federal immigration authorities. Federal agents are also embedded in some police departments to assist in enforcement of drug and human smuggling laws. A number of state prisons and local jails send the names of criminal suspects to federal authorities to be checked for immigration violations. And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police departments are electing to do their own immigration status checks. Such an increased involvement of state and local police departments in immigrant affairs has given rise to what some observers are calling immigration federalism. 57 What is the passage mainly about? The importance of cooperation between fede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in immigration affairs. The enhanced role of local governments in immigration policing. The impact of new immigration policies on foreign affairs. The decline of the U.S. federal government. 58 Which of the following statements is true according to the passage? The IIRIRA prohibits local authorities from checking the status of immigrants. Sharing immigrant information between federal and local authorities had been a long-established tradition before Before the AEDPA and IIRIRA, local governments enjoyed more freedom from federal control and influence. Before 2002, state police departments were required to cooperate with federal authorities in investigating immigration cases. 59 What does the underlined pronoun they refer to? Suspects detained by the state and local police forces. Undocumented immigrants. The federal law enforcement agents. The state and local police forces. 60 What may the term immigration federalism (last line) most likely mean? Sharing of powers on immigration between the federal and state governments. All the immigration agents in the U.S. Immigrants coming from all parts of the world. The sole legitimate federal authority in immigration policing.

20 測 驗 式 試 題 標 準 100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特 種 考 考 試 名 稱 :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名 稱 : 行 政 警 察 人 員 外 事 警 察 人 員 ( 選 試 英 語 ) 刑 事 警 察 人 員 公 共 安 全 人 員 犯 罪 防 治 人 員 預 防 組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交 通 組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電 訊 組 警 察 資 訊 管 理 人 員 刑 事 鑑 識 人 員 國 境 警 察 人 員 警 察 法 制 人 員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科 目 名 稱 :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與 警 察 專 業 英 文 ( 試 題 代 號 :2501) 題 數 : 60 題 標 準 : B B C C D B A C A D B D B D B B A D D A C A D D B A A C A A B A C C D A C A D B A A B A A D C C B D B C A B D A B C D A 備 註 :

21 代 號 : 頁 次 :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101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一 般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及 101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試 題 等 別 : 三 等 警 察 人 員 考 試 類 科 : 行 政 警 察 人 員 外 事 警 察 人 員 ( 選 試 英 語 ) 外 事 警 察 人 員 ( 選 試 日 語 ) 刑 事 警 察 人 員 公 共 安 全 人 員 犯 罪 防 治 人 員 預 防 組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交 通 組 交 通 警 察 人 員 電 訊 組 警 察 資 訊 管 理 人 員 刑 事 鑑 識 人 員 國 境 警 察 人 員 警 察 法 制 人 員 行 政 管 理 人 員 科 目 :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與 警 察 專 業 英 文 考 試 時 間 : 2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禁 止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器 甲 申 論 題 部 分 :(25 分 ) 不 必 抄 題, 作 答 時 請 將 試 題 及 依 照 順 序 寫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於 本 試 題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請 以 藍 黑 色 鋼 筆 或 原 子 筆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一 中 譯 英 : 請 將 以 下 兩 段 中 文 翻 譯 成 正 確 通 順 達 意 的 英 文 句 子 為 了 安 全 起 見, 騎 車 請 注 意 車 速 及 交 通 規 則 (5 分 ) 經 多 日 的 跟 蹤, 警 方 終 於 在 汽 車 旅 館 尋 獲 大 量 毒 品 (5 分 ) 二 英 文 作 文 :(15 分 ) 提 示 : 請 寫 一 篇 文 長 約 200 字 的 短 文 說 明 警 察 應 如 何 建 立 親 和 的 形 象 乙 測 驗 題 部 分 :(75 分 ) 代 號 :2501 本 測 驗 試 題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共 60 題, 每 題 1.25 分, 須 用 2B 鉛 筆 在 試 卡 上 依 清 楚 劃 記, 於 本 試 題 或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1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規 定, 我 國 現 今 有 關 領 土 變 更 之 程 序 為 何? 由 立 法 院 提 出, 國 民 大 會 複 決 之 由 立 法 院 提 出, 自 由 地 區 選 舉 人 複 決 之 由 國 民 大 會 提 出, 立 法 院 複 決 之 直 接 由 全 體 公 民 投 票 2 依 憲 法 規 定,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者 為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而 針 對 具 有 雙 重 國 籍 身 分 之 國 民,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是 正 確 的? 具 有 雙 重 國 籍 者 不 能 擔 任 立 法 委 員 我 國 不 承 認 雙 重 國 籍 具 有 雙 重 國 籍 者 絕 對 不 能 擔 任 任 何 職 務 的 公 務 員 對 於 具 有 雙 重 國 籍 者, 政 府 可 以 限 制 其 言 論 自 由 3 下 列 何 者 非 直 轄 市 議 會 之 職 權? 接 受 人 民 請 願 審 議 直 轄 市 決 算 之 審 核 報 告 議 決 直 轄 市 財 產 之 處 分 議 決 一 級 首 長 之 人 事 案 4 依 地 方 制 度 法 第 14 條 規 定, 下 列 何 者 不 是 地 方 自 治 團 體 之 公 法 人? 省 政 府 直 轄 市 縣 ( 市 ) 鄉 ( 鎮 市 ) 5 依 地 方 制 度 法 第 77 條 規 定, 中 央 與 直 轄 市 縣 ( 市 ) 間, 遇 有 權 限 爭 議 時, 依 據 下 列 何 者 處 理 之? 由 立 法 院 院 會 議 決 之 由 司 法 院 解 釋 之 由 行 政 院 決 定 之 由 總 統 調 處 之 6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規 定, 保 障 政 治 參 與 權 之 對 象, 不 包 括 下 列 何 者? 原 住 民 僑 居 國 外 之 國 民 澎 湖 金 馬 地 區 之 人 民 身 心 障 礙 者 7 依 司 法 院 釋 字 第 436 號 解 釋, 下 列 有 關 軍 事 審 判 之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軍 人 亦 受 憲 法 第 8 條 正 當 程 序 之 保 障 軍 事 審 判 機 關 對 於 軍 人 之 犯 罪 有 專 屬 之 審 判 權 經 終 審 軍 事 審 判 機 關 宣 告 有 期 徒 刑 以 上 之 案 件, 應 許 被 告 直 接 向 普 通 法 院 以 判 決 違 背 法 令 為 理 由 請 求 救 濟 軍 事 審 判 之 建 制, 憲 法 未 設 明 文 規 定, 得 以 法 律 定 之 8 憲 法 保 障 人 民 服 公 職 之 權, 依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之 規 定, 至 少 須 年 滿 幾 歲 方 符 合 縣 長 與 省 轄 市 長 之 被 選 舉 人 資 格? 20 歲 23 歲 30 歲 25 歲 9 警 察 機 關 於 各 公 共 場 所 裝 設 監 視 錄 影 器 對 路 過 行 人 車 輛 進 行 蒐 錄, 最 主 要 涉 及 人 民 何 種 基 本 權 利? 隱 私 權 身 體 不 受 侵 犯 權 名 譽 權 遷 徙 自 由 10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規 定, 憲 法 修 正 案 應 公 告 多 久 後, 再 經 中 華 民 國 自 由 地 區 選 舉 人 投 票 複 決? 一 個 月 二 個 月 三 個 月 半 年 11 下 列 何 者 不 屬 於 憲 法 第 18 條 應 考 試 權 之 保 障 範 圍?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升 官 等 考 試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22 代 號 : 頁 次 : 下 列 何 者 修 憲 時 得 予 修 改? 民 主 共 和 國 原 則 國 民 主 權 原 則 權 力 分 立 原 則 總 統 任 期 制 度 13 關 於 民 選 公 職 人 員 之 罷 免,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就 職 未 滿 一 年 者, 不 得 罷 免 不 分 區 立 法 委 員 得 隨 時 罷 免 罷 免 案 得 一 案 提 議 罷 免 多 人 公 務 人 員 得 為 罷 免 案 提 議 人 14 某 甲 現 年 28 歲, 則 其 依 據 公 職 人 員 選 舉 罷 免 法 之 規 定, 將 因 年 齡 限 制, 而 未 能 登 記 為 下 列 那 一 種 公 職 人 員 之 候 選 人? 里 長 區 域 立 法 委 員 縣 長 全 國 不 分 區 及 僑 居 國 外 國 民 立 法 委 員 15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規 定, 我 國 已 經 不 再 進 行 以 下 何 者 之 選 舉? 國 民 大 會 代 表 直 轄 市 長 縣 市 長 鄉 鎮 市 長 16 總 統 缺 位 時, 應 如 何 處 理? 由 行 政 院 院 長 繼 任, 任 期 四 年 由 副 總 統 繼 任, 任 期 四 年 由 行 政 院 院 長 繼 任, 至 總 統 任 期 屆 滿 為 止 由 副 總 統 繼 任, 至 總 統 任 期 屆 滿 為 止 17 有 關 總 統 副 總 統 彈 劾 案 罷 免 案 之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錯 誤? 彈 劾 案 須 經 全 體 立 法 委 員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之 提 議, 全 體 立 法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決 議 罷 免 案 須 經 全 體 立 法 委 員 五 分 之 一 以 上 之 提 議, 全 體 立 法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同 意 彈 劾 案 提 出 後, 由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組 成 憲 法 法 庭 審 理 罷 免 案 提 出 後 由 中 華 民 國 自 由 地 區 選 舉 人 投 票 18 基 於 下 列 何 者, 羈 押 被 告 憲 法 上 權 利 之 保 障 與 一 般 人 民 所 得 享 有 者, 原 則 上 並 無 不 同? 無 罪 推 定 原 則 秘 密 通 訊 自 由 集 會 自 由 居 住 遷 徙 自 由 19 有 關 在 國 外 持 有 效 中 華 民 國 護 照 者, 行 使 總 統 副 總 統 選 舉 權 之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具 有 外 國 國 籍 者, 不 得 為 選 舉 人 得 以 通 信 方 式 投 票, 而 無 須 返 國 投 票 應 在 中 央 政 府 所 在 地 投 票 所 投 票 須 向 戶 政 機 關 辦 理 選 舉 人 登 記 後, 始 得 投 票 20 法 院 接 受 提 審 之 聲 請 書 狀, 依 法 律 之 規 定, 認 為 無 理 由 者, 至 遲 應 於 幾 小 時 內 以 裁 定 駁 回 之? 24 小 時 36 小 時 48 小 時 72 小 時 21 依 憲 法 規 定, 有 關 國 防 部 部 長 產 生 方 式,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由 總 統 直 接 任 命 之 由 行 政 院 院 長 提 請 總 統 任 命 之 由 行 政 院 院 長 提 名, 經 立 法 院 同 意 後 任 命 之 由 總 統 提 名, 經 立 法 院 同 意 任 命 之 22 下 列 何 者 不 符 申 請 登 記 為 總 統 副 總 統 候 選 人 之 資 格? 在 中 華 民 國 自 由 地 區 繼 續 居 住 4 個 月 曾 設 籍 15 年 以 上 需 有 選 舉 人 資 格 年 滿 40 歲 23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第 3 條 規 定, 行 政 院 對 於 立 法 院 之 法 律 案 或 預 算 案, 如 認 為 有 窒 礙 難 行 時, 得 循 何 種 途 徑 解 決? 請 總 統 進 行 兩 院 爭 議 之 調 解 得 經 總 統 之 核 可, 於 該 決 議 案 送 達 行 政 院 10 日 內, 移 請 立 法 院 覆 議 逕 移 司 法 院 解 釋 之 行 政 院 應 即 接 受 立 法 院 之 決 議 並 執 行 之 24 憲 法 保 障 之 集 會 遊 行 自 由,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室 內 之 集 會 原 則 上 應 先 申 請 許 可 集 會 遊 行 應 以 和 平 方 法 為 之 集 會 遊 行 可 主 張 共 產 主 義 與 分 裂 國 土 法 律 得 規 定 特 定 區 域 禁 止 集 會 遊 行 25 有 關 警 察 實 施 臨 檢 之 規 定, 依 司 法 院 釋 字 第 535 號 解 釋,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警 察 執 行 場 所 之 臨 檢 勤 務, 應 限 於 已 發 生 危 害 或 依 客 觀 合 理 判 斷 易 生 危 害 之 處 所 交 通 工 具 或 公 共 場 所 為 了 預 防 將 來 可 能 發 生 危 害 之 公 共 場 所, 警 察 得 逕 予 檢 查 盤 查 對 人 實 施 之 臨 檢, 須 以 有 相 當 理 由 足 認 其 行 為 已 構 成 或 即 將 發 生 危 害 者 為 限 臨 檢 原 則 上 應 於 現 場 實 施 26 依 司 法 院 釋 字 第 636 號 解 釋, 檢 肅 流 氓 條 例 曾 規 定 法 院 審 理 之 結 果, 認 應 交 付 感 訓 者, 應 為 交 付 感 訓 處 分 之 裁 定, 但 毋 庸 諭 知 其 期 間, 係 屬 違 憲 侵 害 人 民 何 項 權 利? 宗 教 自 由 人 身 自 由 言 論 自 由 集 會 自 由 27 有 關 立 法 院 常 會 會 期 之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每 年 2 次, 自 行 集 會,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之 每 年 2 次, 由 總 統 咨 請 集 會,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之 每 年 3 次, 自 行 集 會, 不 得 延 長 每 年 3 次, 由 總 統 咨 請 集 會,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之 28 立 法 委 員 被 視 為 我 國 國 會 議 員, 惟 與 英 國 內 閣 制 國 家 之 國 會 議 員 相 較,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均 須 定 期 改 選 均 擁 有 倒 閣 權 均 不 可 兼 任 官 吏 均 由 人 民 直 接 選 出 29 關 於 立 法 委 員 不 受 逮 捕 特 權 之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錯 誤? 立 法 委 員 在 會 期 中 享 有 不 受 逮 捕 特 權 憲 法 保 障 立 法 委 員 不 受 逮 捕 特 權 乃 是 為 防 止 司 法 機 關 及 行 政 機 關 濫 用 逮 捕 權 妨 礙 國 會 議 員 執 行 職 務 立 法 委 員 在 會 期 內 如 經 立 法 院 之 許 可 仍 可 逮 捕 立 法 委 員 在 會 期 中 如 係 現 行 犯 仍 不 可 逕 予 逮 捕

23 代 號 : 頁 次 : 公 務 員 之 懲 戒, 屬 於 下 列 何 者 之 職 權? 考 試 院 公 務 人 員 保 障 暨 培 訓 委 員 會 行 政 院 監 察 院 司 法 院 31 依 憲 法 規 定,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法 官 為 任 期 制 法 官 受 懲 戒 處 分, 依 法 不 得 免 職 法 官 受 禁 治 產 之 宣 告, 依 法 得 予 免 職 司 法 院 基 於 業 務 需 要, 無 法 律 之 規 定, 即 可 將 法 官 轉 任 32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第 4 條 規 定, 由 政 黨 依 得 票 比 率 選 出 之 全 國 不 分 區 立 法 委 員, 各 政 黨 當 選 名 單 中 婦 女 比 例 不 得 低 於 : 二 分 之 一 三 分 之 一 四 分 之 一 五 分 之 一 33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規 定, 下 列 何 者 是 由 司 法 院 大 法 官 組 成 憲 法 法 庭 審 理 之? 公 務 員 違 法 失 職 案 件 總 統 副 總 統 罷 免 案 件 政 黨 違 憲 之 解 散 案 件 立 法 委 員 違 反 議 事 紀 律 案 件 34 考 試 委 員 應 如 何 產 生? 由 總 統 提 名, 經 立 法 院 同 意 任 命 之 由 行 政 院 院 長 提 名, 經 立 法 院 同 意 任 命 之 由 考 試 院 院 長 提 名, 經 公 民 投 票 同 意 任 命 之 由 總 統 提 名, 經 公 民 投 票 同 意 任 命 之 35 依 憲 法 增 修 條 文 規 定, 行 政 院 院 長 如 何 產 生? 由 總 統 提 名, 經 立 法 院 同 意 任 命 之 由 總 統 提 名, 經 監 察 院 同 意 任 命 之 由 總 統 任 命 之 由 各 部 會 首 長 及 不 管 部 會 政 務 委 員 互 選 之 36 有 關 監 察 院 之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錯 誤? 監 察 院 就 所 掌 事 項, 不 得 向 立 法 院 提 出 法 律 案 監 察 院 之 組 織, 以 法 律 定 之 監 察 委 員 須 超 出 黨 派 以 外, 依 據 法 律 獨 立 行 使 職 權 監 察 委 員 不 得 兼 任 其 他 公 職 或 執 行 業 務 37 依 司 法 院 釋 字 第 654 號 解 釋, 若 法 律 規 定 : 律 師 接 見 受 羈 押 之 被 告 時, 應 予 以 監 聽 錄 影 請 問 此 條 規 定 違 反 被 告 下 列 何 項 憲 法 基 本 權 利 之 保 障? 言 論 自 由 訴 訟 權 人 身 自 由 思 想 自 由 38 下 列 何 者 並 無 至 立 法 院 院 會 備 詢 之 義 務? 考 選 部 部 長 法 務 部 部 長 僑 務 委 員 會 委 員 長 國 家 通 訊 傳 播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39 人 民 之 罷 免 權 在 性 質 上 係 屬 於 下 列 何 種 權 利 之 內 容? 自 由 權 受 益 權 參 政 權 言 論 權 40 依 司 法 院 釋 字 第 617 號 解 釋, 性 言 論 之 表 現 與 性 資 訊 之 流 通, 是 否 受 憲 法 上 對 言 論 自 由 之 保 障? 不 論 是 否 以 營 利 為 目 的, 皆 受 保 障 非 以 營 利 為 目 的 者 為 限, 始 受 保 障 屬 低 價 值 言 論, 故 不 予 以 保 障 屬 猥 褻 性 言 論, 故 不 予 以 保 障 41 Mary told the police that her purse was snatched on the street after she was struck on the head. Mary was a victim of. domestic violence sexual assault mugging pickpocket 42 Simply defined, is information that has been analyzed and refined so that it is useful to policymakers in making decisions specifically, decisions about potential threats to our national security. intelligence instrument implementation improvement 43 The Office of at the National Police Agency, led by a head prosecutor, is in charge of the investigation of corruption accusation against police officers. Inspectors Internal Affairs Investigators Personnel 44 DNA or typing is sometimes called DNA fingerprinting because it allows police to identify an individual in the same way as fingerprints do. sampling shifting profiling proliferating 45 Local police departments report using computers for a variety of functions, including records management, crime investigation,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dispatch. law enforcement finger printing money laundry cyber bullying 46 The police advise the motorcyclist to have an external lock and have the engine numbers on the motorcycle for greater protection. engulfed engrossed enhanced engraved 47 Even though Li Fei was caught red-handed at the scene of murder, he remains until proven guilty. suspicious innocent incurable furious 48 Detective Wang: How much do the kidnappers want? Detective Lee: They want two million by tomorrow or they will kill the hostage. ranger rankle random ransom 49 When responding to a domestic violence case, the police can escort the victim to a to ensure the victim s safety. safe haven safety net sagacity shelter

24 代 號 : 頁 次 : Barack Obama is the 44 th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He is the first African-American to hold the office, while his predecessors are all Americans. native Republican Caucasian Democratic 51 As a foreigner working in Taiwan, I need to apply for an ARC in order to stay here legally. The ARC is: Authorized Resident Certificate 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 Automated Resident Certificate Amateur Resident Certificate 52 To preserve physiological fluids evidence, hard objects such as guns, rocks, metals, etc. should not be frozen or refrigerated as subsequent condensation may dilute or otherwise impact the fluids evidence on them. smoldered forensic traumatic stained 53 According to the police and procedure manual, in cases where a person is arrested or for assaulting an on-duty or off-duty officer, a sworn supervisor of the rank of lieutenant or above shall be notified. prohibited obtained detained released 54 In all field situations where more than two officers are present, the senior officer of the first unit at the scene shall be in charge until officially. promoted relieved retired dismayed 55 Violent crime such as rape is very sensitive by nature and is thus often not reported to authorities for fear of secondary. prosecution forgery parole victimization 56 According to the statistics released by the crime prevention unit, vehicles thought to be stolen are often, in fact, towed due to parking or repossessed due to lack of payment. violations meters lots services 請 回 答 第 57 題 至 第 60 題 : From the mid-1990s, intelligence has increasingly displaced community in policing discourses. In the United Kingdom, this has been the case since 1993 when the Audit Commission proposed a new policing model centered on police-informant relationships. Since then, Chief Police Officers have adopted the language of "intelligence-led policing" to describe police services. In essence, intelligence-led policing involves linking together information from a wide range of sources--from open source and publicly available information to that obtained covertly in order to build up a composite picture. This will highlight links between people, objects, locations and events that are essential in supporting the policing purposes described. Identifying these links enables decisions to be made about priorities and resources needed to manage risk. There was, however, a problem during the latter part of the 1990s whe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telligence-led and community policing remained unclear. The Home Office and Chief Police Officers touted both simultaneously. As local police units were increasingly empowered to address local problems, Chief Police Officers were also touting an intelligence-led approach that required police to develop and tap into local informant sources. These strategies appeared disparate and even contradictory. The intelligence-led approach seemed appropriate for addressing major cases involving drug trafficking or terrorism whereas many considered community policing to be appropriate for addressing local issues. As a result, constables have generally sustained a reactive style inconsistent with either model. It was not until the turn of the millennium that the National Criminal Intelligence Service (NCIS) proposed the National Intelligence Model (NIM)--a single intelligence-led approach at nearly all levels of policing. While there has been some recent discussion of reintegrating community policing and the NIM through neighborhood safety initiatives and the hiring of reassurance police officers in the past half-decade, community policing has taken a secondary role to intelligence-led approaches. 57 What is the main idea of the passage above? The United Kingdom attempts to introduce the intelligence-led policing approach to the world. Linking together information from a wide range of sources is the key to successful policing. It is important to strike a balance between the intelligence-led policing model and the community policing model. Intelligence-led policing has gradually become the dominant approach to policing in the United Kingdom. 58 What does the pronoun This with underline refer to? The Chief Police Office The Audit Commission The adoption of intelligence-led policing approach The open source and publicly available information 59 When was the concept of intelligence-led policing introduced to the police in the United Kingdom? Around the year In the latter part of 1990s. In In Which of the following is the most likely reason for the constables to assume a reactive policing style? The authorities gave them confusing policies. They did not think the intelligence-led approach would work. They were already fully occupied with their policing responsibilities. There were too many levels in the chain of command.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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