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SQF 2000 Code - Edition 6 Issued August 2008_SCH_clean.doc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SQF 2000 Code - Edition 6 Issued August 2008_SCH_clean.doc"

Transcription

1 SQF 2000 准 则 第 6 版 2008 年 8 月 出 版 食 品 营 销 协 会 (Food Marketing Institute) 2345 Crystal Drive, Suite 800 Arlington, VA USA SQF Institute is a division of the Food Marketing Institute (FMI).

2 SQF 2000 准 则 基 于 HACCP 的 食 品 业 供 应 商 保 证 准 则 第 6 版 年 8 月 出 版 食 品 营 销 协 会 (FMI) 2008, 版 权 所 有 2345 Crystal Drive, Arlington, Virginia, USA

3 前 言 食 品 安 全 与 质 量 (SQF) 2000 准 则 针 对 食 品 供 应 商 的 需 要 提 供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管 理 认 证 计 划 该 计 划 令 食 品 供 应 商 既 能 节 省 成 本, 又 能 井 然 有 序 地 遵 循 产 品 追 溯 监 管 食 品 安 全 和 商 业 质 量 标 准 准 则 于 1994 年 制 定, 引 导 实 施 多 项 计 划, 以 确 保 其 适 用 于 食 品 业 准 则 是 由 质 量 管 理 食 品 安 全 食 品 监 管 食 品 加 工 农 业 生 产 系 统 食 品 零 售 食 品 分 销 领 域 的 专 家 协 助, 并 根 据 危 害 分 析 和 关 键 控 制 点 (HACCP) 指 南 编 制 食 品 营 销 协 会 (FMI) 于 2003 年 8 月 获 得 对 SQF 计 划 的 权 利, 并 已 设 立 SQF Institute (SQFI) 分 部 管 理 计 划 SQF 2000 准 则 由 全 球 食 品 安 全 倡 议 (Global Food Safety Initiative)** 确 认 为 * 符 合 其 基 准 要 求 的 标 准 SQFI 技 术 顾 问 理 事 会 根 据 全 球 食 品 行 业 的 目 前 规 定 和 期 望 以 及 利 益 相 关 者 提 出 的 其 他 意 见, 审 核 并 建 议 准 则 的 更 改 审 核 已 完 成, 并 在 上 一 版 本 的 第 3 周 年 届 满 之 日 之 前 对 准 则 做 出 修 订 如 果 准 则 的 修 订 须 反 映 三 年 审 核 周 期 结 束 之 前 纳 入 的 重 大 食 品 安 全 规 定, 或 质 量 系 统 发 展, 则 该 修 订 通 常 作 为 对 目 前 版 本 的 修 订 而 纳 入 SQF 2000 准 则 ***( 于 SQFI 网 站 上 张 贴 ) 是 参 考 文 件 准 则 的 审 核 和 更 改 通 知 将 在 SQFI 网 站 上 张 贴 **** 供 应 商 须 于 新 版 本 或 张 贴 的 修 订 之 后 六 个 月 内 或 SQFI 另 行 指 定 的 日 期 内 实 施 准 则 的 任 何 新 版 本 和 修 订 鼓 励 所 有 用 户 对 准 则 提 供 改 进 意 见 提 出 的 意 见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交, 并 发 送 至 SQFI, 2345 Crystal Drive, Suite 800, Arlington, VA, 22202, USA * 于 级 别 2 确 认 SQF 2000 准 则 级 别 3 超 越 GFSI 基 准 文 件 的 规 定 **GFSI 是 总 部 位 于 欧 洲 的 零 售 同 业 公 会 食 品 商 业 论 坛 (CIES) 设 立 的 私 有 组 织 GFSI 维 护 一 项 计 划, 以 衡 量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 就 私 家 品 牌 产 品 ) 以 及 农 产 品 保 证 标 准 *** 参 考 文 件 以 英 文 出 版 **** 为 新 供 应 商 审 核 本 第 6 版, 将 在 发 布 日 期 之 后 两 个 月 实 施 拥 有 现 有 SQF 2000 认 证 的 这 些 供 应 商 将 须 升 级 系 统, 以 便 在 发 布 日 期 之 后 六 个 月 内 符 合 本 版 本 的 规 定 食 品 营 销 协 会 (FMI) 2008, 版 权 所 有 保 留 一 切 权 利 1995 年 5 月 首 次 打 印 这 些 准 则 和 相 关 文 件 的 用 户 了 解, 所 有 FMI 出 版 物 和 软 件 均 存 在 版 权 除 非 版 权 法 允 许 和 下 文 有 规 定, 否 则 未 经 FMI 事 先 书 面 许 可,FMI 编 制 的 任 何 出 版 物 或 软 件 均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复 制 存 储 于 检 索 系 统, 或 以 任 何 方 式 传 送 支 付 适 当 的 特 许 使 用 金, 可 以 提 供 有 条 件 许 可 就 软 件 专 利 权 费 的 许 可 和 信 息 要 求,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SQFI 发 出 应 采 取 谨 慎 措 施 确 保 使 用 的 材 料 出 自 准 则 的 当 前 版 本, 并 在 准 则 修 订 或 修 改 时 更 新 因 此, 准 则 的 日 期 可 明 确 确 认 使 用 打 印 版 的 材 料 或 商 业 上 使 用 ( 无 论 是 否 付 款 ) 的 计 算 机 软 件 程 序 形 式 的 材 料, 或 用 于 商 业 合 同 的 材 料, 均 须 支 付 专 利 权 费 FMI 可 随 时 更 改 此 政 策 SQF 其 认 证 标 记 知 识 产 权 和 标 识 均 为 FMI 所 有, 由 其 指 定 的 代 理 根 据 许 可 使 用 1 SQF 2000 Code - Edition 6 Issued August 2008_SCH_clean

4 目 录 前 言 目 录 序 言 范 围 参 考 定 义 SQF 2000 系 统 规 定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 建 筑 和 设 备 的 设 计 和 构 造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 首 要 计 划 密 封 于 硬 式 柔 韧 或 半 硬 式 容 器 的 食 品 要 求 实 施 SQF 2000 系 统 HACCP 的 原 则 和 应 用 认 证 SQF 2000 系 统 SQFI 审 核 和 认 证 管 理 系 统 和 供 应 商 数 据 库 SQF 2000 认 证 商 标 - 使 用 规 则 多 站 点 组 织 的 规 定...55 附 录 1 附 录 2 多 站 点 组 织 下 的 子 站 点 要 求 的 SQF 1000 准 则 的 元 素 和 子 元 素...59 多 站 点 组 织 下 的 子 站 点 要 求 的 SQF 2000 准 则 的 元 素 和 子 元 素...60 附 录 3 食 品 行 业 种 类...61 附 录 4 SQF 2000 注 册 证 书...62 附 注

5 序 言 SQF 2000 准 则 供 食 品 业 的 所 有 领 域 使 用 准 则 是 指 HACCP 质 量 管 理 系 统, 运 用 NACMCF 和 CODEX HACCP 原 则 和 指 南 食 品 业 使 用 的 经 事 实 证 明 的 方 法, 以 减 少 不 安 全 食 品 进 入 市 场 的 发 生 率 准 则 旨 在 支 持 行 业 或 公 司 品 牌 产 品, 并 在 食 品 供 应 链 的 所 有 环 节 为 供 应 商 和 其 客 户 谋 求 利 益 供 应 商 和 客 户 首 先 协 定 成 品 规 格 然 后 供 应 商 为 其 产 品 和 流 程 编 制 计 划, 以 涵 盖 必 要 的 控 制, 确 保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根 据 SQF 2000 准 则 认 证 生 产 和 制 造 的 产 品 在 全 球 市 场 倍 受 青 睐 准 则 的 主 要 特 征 是 其 注 重 HACCP 指 南 的 系 统 应 用 ( 请 参 阅 附 录 2) SQF 2000 管 理 系 统 的 实 施 满 足 买 方 的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要 求, 并 为 供 应 地 方 和 全 球 食 品 市 场 的 企 业 提 供 解 决 方 案 认 证 机 构 进 行 的 SQF 2000 系 统 认 证, 并 不 说 明 认 证 机 构 保 证 供 应 商 的 食 品 或 服 务 的 安 全 该 认 证 也 不 保 证 现 在 符 合 所 有 食 品 安 全 规 定, 或 在 将 来 任 何 时 间 继 续 符 合 该 规 定 该 认 证 说 明 供 应 商 的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已 根 据 HACCP 方 法 和 适 用 的 监 管 规 定 实 施, 并 已 经 过 证 实 及 验 证 并 确 定 为 可 有 效 管 理 食 品 安 全 该 认 证 还 说 明 供 应 商 致 力 于 : 1. 生 产 符 合 安 全 和 质 量 标 准 的 食 品 2. 遵 守 SQF 2000 准 则 的 规 定 3. 遵 守 适 用 的 食 品 法 规 制 定 SQF 2000 准 则 强 调 食 品 行 业 所 有 领 域 向 独 立 第 三 方 保 证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的 重 要 性 SQF 2000 准 则 划 分 为 三 个 认 证 级 别 各 个 级 别 的 解 释 在 附 录 1 中 列 示 各 个 级 别 旨 在 说 明 生 产 商 的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管 理 系 统 的 发 展 级 别, 如 下 所 示 : 级 别 1 级 别 2 级 别 3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经 认 证 的 HACCP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综 合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管 理 系 统 本 文 件 概 述 在 各 个 认 证 级 别 实 现 SQF 2000 认 证 的 规 定 本 文 件 通 篇 多 次 使 用 须 这 一 用 词, 表 示 强 制 性 条 文 3

6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1. 范 围 1. 范 围 1. 范 围 SQF 2000 准 则 级 别 1 概 述 参 与 生 产 制 造 加 工 运 输 和 储 存 食 品 的 供 应 商 应 用 的 一 般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规 定 如 果 此 准 则 的 任 何 规 定 因 生 产 或 产 品 ( 有 待 进 一 步 加 工 的 原 材 料 ) 类 型 而 无 法 应 用, 则 可 被 视 为 免 除 规 定 免 除 规 定 须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认 证 机 构 证 明 属 合 理, 且 不 得 影 响 供 应 商 的 能 力 或 责 任, 以 供 应 符 合 此 准 则 意 图 和 客 户 要 求 和 监 管 规 定 的 产 品 文 件 制 定 记 录 和 实 施 SQF 2000 系 统 由 SQF Institute 出 版, 其 中 提 供 如 何 实 施 SQF 2000 系 统 的 详 细 指 引 SQF 2000 准 则 级 别 2 概 述 参 与 制 造 加 工 运 输 储 存 分 销 原 材 料 和 配 料 食 品 产 品 和 已 加 工 或 精 致 食 品 和 饮 料 的 供 应 商 应 用 的 一 般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规 定 如 果 此 准 则 的 任 何 规 定 因 生 产 或 产 品 ( 有 待 进 一 步 加 工 的 原 材 料 ) 类 型 而 无 法 应 用, 则 可 被 视 为 免 除 规 定 免 除 规 定 须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认 证 机 构 证 明 属 合 理, 且 不 得 影 响 供 应 商 的 能 力 或 责 任, 以 供 应 符 合 此 准 则 意 图 和 客 户 要 求 和 监 管 规 定 的 产 品 文 件 制 定 记 录 和 实 施 SQF 2000 系 统 由 SQF Institute 出 版, 其 中 提 供 如 何 实 施 SQF 2000 系 统 的 详 细 指 引 2. 参 考 2. 参 考 2. 参 考 准 则 参 照 1997 年 8 月 14 日 采 纳 的 应 用 危 害 分 析 和 关 键 控 制 点 (HACCP) 系 统 的 国 际 食 品 法 典 委 员 会 指 南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Guidelines) 和 国 家 食 品 微 生 物 学 标 准 咨 询 委 员 会 (NACMCF) 危 害 分 析 和 关 键 控 制 点 原 则 和 应 用 指 南 的 目 前 版 本 准 则 参 照 1997 年 8 月 14 日 采 纳 的 应 用 危 害 分 析 和 关 键 控 制 点 (HACCP) 系 统 的 国 际 食 品 法 典 委 员 会 指 南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Guidelines) 和 国 家 食 品 微 生 物 学 标 准 咨 询 委 员 会 (NACMCF) 危 害 分 析 和 关 键 控 制 点 原 则 和 应 用 指 南 的 目 前 版 本 3. 定 义 3. 定 义 3. 定 义 就 此 准 则 而 言, SQF 计 划 - 词 汇 表 中 概 述 的 定 义 适 用 注 意 : 以 大 写 字 母 开 头 的 词 语 表 明 该 词 语 在 此 词 汇 表 中 进 一 步 定 义 就 此 准 则 而 言, SQF 计 划 - 词 汇 表 中 概 述 的 定 义 适 用 注 意 : 以 大 写 字 母 开 头 的 词 语 表 明 该 词 语 在 此 词 汇 表 中 进 一 步 定 义 SQF 2000 准 则 级 别 3 概 述 参 与 制 造 加 工 运 输 储 存 分 销 和 供 应 原 材 料 和 配 料 食 品 产 品 和 已 加 工 或 精 致 食 品 和 饮 料 或 供 应 与 食 品 制 造 加 工 或 分 销 活 动 有 关 的 合 同 服 务 的 供 应 商 应 用 的 一 般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管 理 系 统 规 定 注 意 : 供 应 原 材 料 和 配 料 食 品 产 品 和 已 加 工 或 精 致 食 品 和 饮 料 包 括 经 纪 和 代 理 活 动 供 应 合 同 服 务 包 括 提 供 合 同 环 境 卫 生 服 务 或 食 品 运 输 储 存 和 分 销 服 务 等 如 果 此 准 则 的 任 何 规 定 因 生 产 或 产 品 ( 有 待 进 一 步 加 工 的 原 材 料 ) 类 型 而 无 法 应 用, 则 可 被 视 为 免 除 规 定 免 除 规 定 须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认 证 机 构 证 明 属 合 理, 且 不 得 影 响 供 应 商 的 能 力 或 责 任, 以 供 应 符 合 此 准 则 意 图 和 客 户 要 求 和 监 管 规 定 的 产 品 文 件 制 定 记 录 和 实 施 SQF 2000 系 统 由 SQF Institute 出 版, 其 中 提 供 如 何 实 施 SQF 2000 系 统 的 详 细 指 引 准 则 参 照 1997 年 8 月 14 日 采 纳 的 应 用 危 害 分 析 和 关 键 控 制 点 (HACCP) 系 统 的 国 际 食 品 法 典 委 员 会 指 南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Guidelines) 和 国 家 食 品 微 生 物 学 标 准 咨 询 委 员 会 (NACMCF) 危 害 分 析 和 关 键 控 制 点 原 则 和 应 用 指 南 的 目 前 版 本 就 此 准 则 而 言, SQF 计 划 - 词 汇 表 中 概 述 的 定 义 适 用 注 意 : 以 大 写 字 母 开 头 的 词 语 表 明 该 词 语 在 此 词 汇 表 中 进 一 步 定 义 4

7 第 4 节 :SQF 2000 系 统 规 定 目 录 4.1 承 诺 管 理 政 策 管 理 责 任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管 理 系 统 管 理 审 核 投 诉 管 理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文 件 控 制 和 记 录 文 件 控 制 记 录 规 格 和 产 品 开 发 产 品 开 发 和 实 现 原 材 料 包 装 合 同 服 务 供 应 商 合 同 制 造 商 成 品 实 现 食 品 安 全 食 品 法 规 ( 规 定 )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即 将 到 达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纠 正 和 预 防 行 动 不 合 格 产 品 或 设 备 产 品 再 加 工 产 品 推 出 存 货 周 转 验 证 责 任 频 率 和 方 法 确 认 验 证 监 控 活 动 产 品 取 样 检 验 和 分 析 检 验 验 证 计 划 产 品 鉴 别 跟 踪 收 回 和 召 回 产 品 鉴 别 产 品 追 溯 产 品 收 回 和 召 回 场 地 安 全 食 品 防 护 身 份 保 持 食 品 一 般 规 定

8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4. SQF 2000 系 统 规 定 4. SQF 2000 系 统 规 定 4. SQF 2000 系 统 规 定 4.1 承 诺 4.1 承 诺 4.1 承 诺 供 应 商 须 提 供 其 实 施 和 维 护 有 效 SQF 2000 系 统 和 支 持 该 系 统 持 续 改 进 的 承 诺 证 明 供 应 商 须 提 供 其 实 施 和 维 护 有 效 SQF 2000 系 统 和 支 持 该 系 统 持 续 改 进 的 承 诺 证 明 管 理 政 策 管 理 政 策 管 理 政 策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在 政 策 声 明 中 概 述 组 织 供 应 安 全 食 品 和 设 定 用 于 遵 循 其 客 户 需 求 和 监 管 规 定 的 方 法 的 承 诺 政 策 声 明 须 : i. 由 高 级 管 理 层 签 署 ; ii. 以 全 体 员 工 均 理 解 的 语 言 提 供 ; 和 iii. 在 显 著 位 置 展 示, 并 向 全 体 员 工 传 达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在 政 策 声 明 中 概 述 组 织 供 应 安 全 食 品, 以 及 设 定 用 于 遵 循 客 户 需 求 和 监 管 规 定 并 持 续 改 进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的 方 法 的 承 诺 政 策 声 明 须 : i. 由 高 级 管 理 层 签 署 ; ii. 以 全 体 员 工 均 理 解 的 语 言 提 供 ; 和 iii. 在 显 著 位 置 展 示, 并 向 全 体 员 工 传 达 管 理 责 任 管 理 责 任 管 理 责 任 说 明 负 责 食 品 安 全 人 员 的 组 织 报 告 结 构, 须 在 组 织 内 部 设 定 并 传 达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确 保 提 供 充 分 资 源, 以 支 持 发 展 实 施 维 护 和 持 续 改 进 SQF 2000 系 统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授 予 SQF 执 业 者 责 任 和 权 限, 以 便 : i. 领 导 制 定 和 实 施 中 概 述 的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 ii. 监 督 SQF 2000 系 统 的 发 展 实 施 审 核 和 维 护 ; 和 iii. 采 取 适 当 的 行 动 确 保 SQF 2000 系 统 的 完 整 按 照 组 织 的 需 要 设 立 和 实 施 培 训 的 责 任 须 设 定 并 记 录 全 体 员 工 均 须 了 解 其 向 有 权 发 起 行 动 的 人 员 报 告 食 品 安 全 问 题 的 责 任 说 明 负 责 食 品 安 全 人 员 的 组 织 报 告 结 构, 须 在 组 织 内 部 设 定 并 传 达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确 保 提 供 充 分 资 源, 以 支 持 发 展 实 施 维 护 和 持 续 改 进 SQF 2000 系 统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授 予 SQF 执 业 者 责 任 和 权 限, 以 便 : i. 领 导 制 定 和 实 施 中 概 述 的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以 及 中 概 述 的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 ii. 监 督 SQF 2000 系 统 的 发 展 实 施 审 核 和 维 护 ; iii. 采 取 适 当 的 行 动 确 保 SQF 2000 系 统 的 完 整 ; 和 iv. 向 相 关 人 员 传 达 所 有 重 要 信 息, 确 保 有 效 实 施 和 维 护 SQF 2000 系 统 按 照 组 织 人 员 的 需 要 设 立 和 实 施 培 训, 以 确 保 组 织 人 员 具 备 需 要 的 能 力 执 行 影 响 产 品 合 法 性 和 安 全 性 的 职 能 的 责 任 须 设 定 并 记 录 注 意 : 法 制 是 指 制 造 和 计 划 的 市 场 所 在 国 家 的 国 家 联 邦 州 和 地 方 法 规 全 体 员 工 均 须 了 解 其 向 有 权 发 起 行 动 的 人 员 报 告 食 品 安 全 问 题 的 责 任 6 供 应 商 须 提 供 其 实 施 和 维 护 有 效 SQF 2000 系 统 和 支 持 该 系 统 持 续 改 进 的 承 诺 证 明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编 制 和 实 施 政 策 声 明, 政 策 声 明 至 少 须 概 述 以 下 内 容 : i. 组 织 供 应 符 合 安 全 和 质 量 标 准 食 品 的 承 诺 ; ii. 用 于 遵 循 客 户 需 求 和 监 管 规 定, 并 持 续 改 进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管 理 系 统 的 方 法 ; 和 iii. 组 织 设 立 和 审 核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目 标 的 承 诺 政 策 声 明 须 : i. 由 高 级 管 理 层 签 署 ; ii. 以 全 体 员 工 均 理 解 的 语 言 提 供 ; 和 iii. 在 显 著 位 置 展 示, 并 向 全 体 员 工 有 效 传 达 说 明 负 责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和 两 者 之 间 相 互 联 系 人 员 的 组 织 报 告 结 构, 须 在 组 织 内 部 设 定 并 传 达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确 保 提 供 充 分 资 源, 以 实 现 产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目 标, 并 支 持 发 展 实 施 维 护 和 持 续 改 进 SQF 2000 系 统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授 予 SQF 执 业 者 责 任 和 权 限, 以 便 : i. 领 导 制 定 和 实 施 中 概 述 的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中 概 述 的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以 及 中 概 述 的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 ii. 监 督 SQF 2000 系 统 的 发 展 实 施 审 核 和 维 护 ; iii. 采 取 适 当 的 行 动 维 护 SQF 2000 系 统 的 完 整 ; 和 iv. 向 相 关 人 员 传 达 所 有 重 要 信 息, 确 保 有 效 实 施 和 维 护 SQF 2000 系 统 按 照 组 织 人 员 的 需 要 设 立 和 实 施 培 训, 以 确 保 组 织 人 员 具 备 需 要 的 能 力 执 行 影 响 产 品 合 法 性 安 全 性 和 质 量 的 职 能 的 责 任 须 设 定 并 记 录 注 意 : 法 制 是 指 制 造 和 计 划 的 市 场 所 在 国 家 的 国 家 联 邦 州 和 地 方 法 规

9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对 负 责 食 品 安 全 人 员 的 工 作 说 明 须 予 记 录, 并 须 纳 入 重 要 人 员 不 在 场 的 情 况 下 涉 及 的 条 文 全 体 员 工 均 须 了 解 其 向 有 权 发 起 行 动 的 人 员 报 告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问 题 的 责 任 对 负 责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人 员 的 工 作 说 明 须 予 记 录, 并 须 纳 入 重 要 人 员 不 在 场 的 情 况 下 涉 及 的 条 文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系 统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管 理 系 统 食 品 安 全 手 册 须 予 记 录 维 护, 向 相 关 员 工 提 供, 其 中 包 括 : i. 政 策 声 明 和 组 织 系 统 图 ; ii. 认 证 范 围 ; iii. 认 证 范 围 下 涵 盖 的 产 品 列 表 ; 并 iv. 纳 入 或 参 考 支 持 发 展 和 实 施 维 护 和 控 制 SQF 2000 系 统 所 需 的 书 面 程 序 首 要 计 划 和 其 他 文 件 食 品 安 全 手 册 须 予 记 录 维 护, 向 相 关 员 工 提 供, 其 中 包 括 : i. 政 策 声 明 和 组 织 系 统 图 ; ii. 认 证 范 围 ; iii. 认 证 范 围 下 涵 盖 的 产 品 列 表 ; 并 iv. 纳 入 或 参 考 支 持 发 展 和 实 施 维 护 和 控 制 SQF 2000 系 统 所 需 的 书 面 程 序 首 要 计 划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和 其 他 文 件 管 理 审 核 管 理 审 核 管 理 审 核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负 责 审 核 SQF 2000 系 统, 包 括 政 策 声 明 SQF 2000 系 统 至 少 须 每 年 全 面 彻 底 审 核 一 次 实 施 的 任 何 变 动 对 供 应 商 交 付 安 全 食 品 的 能 力 产 生 影 响 时, 即 须 对 中 概 述 的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进 行 审 核 SQF 执 业 者 须 负 责 验 证 中 概 述 的 对 供 应 商 交 付 安 全 食 品 的 能 力 产 生 影 响 的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的 变 动 注 意 : 供 应 商 可 使 用 SQF 顾 问 的 服 务, 协 助 中 概 述 的 确 认 活 动 SQF 系 统 的 所 有 审 核 确 认 和 变 动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负 责 审 核 SQF 2000 系 统 并 记 录 审 核 程 序 审 核 须 包 括 : i. 政 策 声 明 中 概 述 的 政 策 ; ii. 内 部 和 外 部 审 核 结 果 ; iii. 纠 正 行 动 及 其 调 查 和 解 决 方 案 ; 和 iv. 客 户 投 诉 及 其 解 决 方 案 和 调 查 SQF 2000 系 统 至 少 须 每 年 全 面 彻 底 审 核 一 次 实 施 的 任 何 变 动 对 供 应 商 交 付 安 全 食 品 的 能 力 产 生 影 响 时, 即 须 对 中 概 述 的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和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进 行 审 核 SQF 执 业 者 须 负 责 验 证 中 概 述 的 对 供 应 商 交 付 安 全 食 品 的 能 力 产 生 影 响 的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和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的 变 动 注 意 : 供 应 商 可 使 用 SQF 顾 问 的 服 务, 协 助 中 概 述 的 确 认 活 动 政 策 手 册 须 予 记 录 政 策 手 册 须 概 述 组 织 用 于 遵 循 此 标 准 规 定 的 方 法, 须 向 员 工 提 供, 其 中 包 括 : i. 组 织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政 策 概 要, 和 组 织 用 于 遵 循 此 标 准 规 定 的 方 法 ; ii. 政 策 声 明 和 组 织 系 统 图 ; iii. 认 证 范 围 ; 和 iv. 认 证 范 围 下 涵 盖 的 产 品 列 表 食 品 安 全 手 册 须 予 记 录 维 护, 向 相 关 员 工 提 供, 并 纳 入 或 参 考 支 持 发 展 和 实 施 维 护 和 控 制 SQF 2000 系 统 所 需 的 书 面 程 序 首 要 计 划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和 其 他 文 件 质 量 手 册 须 予 记 录 维 护, 向 相 关 员 工 提 供, 并 纳 入 或 参 考 支 持 发 展 和 实 施 维 护 和 控 制 SQF 2000 系 统 所 需 的 书 面 程 序 标 准 运 行 惯 例 工 作 指 示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和 其 他 文 件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负 责 审 核 SQF 2000 系 统 并 记 录 审 核 程 序 审 核 须 包 括 : i. 政 策 声 明 中 概 述 的 政 策 ; ii. 内 部 和 外 部 审 核 结 果 ; iii. 纠 正 行 动 及 其 调 查 和 解 决 方 案 ; 和 iv. 客 户 投 诉 及 其 解 决 方 案 和 调 查 SQF 2000 系 统 至 少 须 每 年 全 面 彻 底 审 核 一 次 实 施 的 任 何 变 动 对 供 应 商 交 付 符 合 安 全 和 质 量 标 准 食 品 的 能 力 产 生 影 响 时, 即 须 对 中 概 述 的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和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进 行 审 核 SQF 执 业 者 须 负 责 验 证 中 概 述 的 对 供 应 商 交 付 符 合 安 全 和 质 量 标 准 食 品 的 能 力 产 生 影 响 的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和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的 变 动 注 意 : 供 应 商 可 使 用 SQF 顾 问 的 服 务, 协 助 中 概 述 的 确 认 活 动 7

10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就 修 订 文 件 确 认 和 更 改 SQF 系 统 的 所 有 审 核 和 原 因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就 修 订 文 件 确 认 和 更 改 SQF 系 统 的 所 有 审 核 和 原 因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投 诉 管 理 投 诉 管 理 投 诉 管 理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处 理 和 调 查 客 户 和 监 管 部 门 投 诉 的 原 因 和 解 决 方 案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投 诉 须 由 就 有 关 事 件 具 有 丰 富 知 识 的 人 员 分 析 处 理 和 调 查 客 户 和 监 管 部 门 投 诉 的 原 因 和 解 决 方 案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投 诉 须 由 就 有 关 事 件 具 有 丰 富 知 识 的 人 员 分 析 纠 正 行 动 须 结 合 事 件 的 严 重 程 度, 按 照 中 的 概 述 予 以 实 施 客 户 投 诉 和 其 调 查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纠 正 行 动 须 结 合 事 件 的 严 重 程 度, 按 照 中 的 概 述 予 以 实 施 客 户 投 诉 和 其 调 查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基 于 了 解 业 务 面 临 的 已 知 食 品 安 全 威 胁 的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须 由 高 级 管 理 层 编 制, 其 中 概 述 组 织 为 处 理 可 能 影 响 供 应 商 交 付 安 全 食 品 能 力 的 业 务 危 机 而 将 实 施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须 至 少 包 括 : 基 于 了 解 业 务 面 临 的 已 知 威 胁 的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须 由 高 级 管 理 层 编 制, 其 中 概 述 组 织 为 处 理 可 能 影 响 供 应 商 交 付 符 合 安 全 和 质 量 标 准 食 品 能 力 的 业 务 危 机 而 将 实 施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须 至 少 包 括 : i. 高 级 管 理 层 就 因 危 机 管 理 事 件 引 起 的 决 策 监 督 和 发 起 行 动 的 责 任 ; ii. 委 任 和 培 训 危 机 管 理 团 队 ; iii. 实 施 控 制, 确 保 应 对 措 施 不 损 害 产 品 安 全 ; iv. 采 取 措 施 隔 离 并 确 认 受 危 机 应 对 措 施 影 响 的 产 品 ; v. 采 取 措 施 证 实 产 品 推 出 之 前 的 可 接 受 性 vi. 编 制 和 维 护 目 前 危 机 警 报 联 系 列 表 ; vii. 法 律 和 专 家 意 见 来 源 ; 和 viii. 内 部 交 流 和 与 监 管 机 构 外 部 组 织 和 媒 体 交 流 的 责 任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须 至 少 每 年 审 核 测 试 并 证 实 一 次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审 核 和 验 证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涉 及 产 品 收 回 和 召 回 的 事 件 须 按 中 所 概 述 者 处 理 i. 高 级 管 理 层 就 因 危 机 管 理 事 件 引 起 的 决 策 监 督 和 发 起 行 动 的 责 任 ; ii. 委 任 和 培 训 危 机 管 理 团 队 ; iii. 实 施 控 制, 确 保 危 机 应 对 措 施 不 损 害 产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 iv. 采 取 措 施 隔 离 并 确 认 受 危 机 应 对 措 施 影 响 的 产 品 ; v. 采 取 措 施 证 实 产 品 推 出 之 前 的 可 接 受 性 ; vi. 编 制 和 维 护 目 前 危 机 警 报 联 系 列 表 ; vii. 法 律 和 专 家 意 见 来 源 ; 和 viii. 内 部 交 流 和 与 监 管 机 构 外 部 组 织 和 媒 体 交 流 的 责 任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须 至 少 每 年 审 核 测 试 并 证 实 一 次 业 务 持 续 计 划 审 核 和 验 证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涉 及 产 品 收 回 和 召 回 的 事 件 须 按 中 所 概 述 者 处 理 4.2 文 件 控 制 和 记 录 4.2 文 件 控 制 和 记 录 4.2 文 件 控 制 和 记 录 文 件 控 制 文 件 控 制 文 件 控 制 目 前 SQF 2000 系 统 文 件 和 该 文 件 修 订 本 的 登 确 保 有 关 人 员 可 取 阅 目 前 文 件 和 维 护 文 件 控 制 的 确 保 有 关 人 员 可 取 阅 目 前 文 件 和 维 护 文 件 控 制 的 8

11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记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文 件 须 安 全 存 放, 并 方 便 取 阅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目 前 SQF 2000 系 统 文 件 和 该 文 件 修 订 本 的 登 记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文 件 须 安 全 存 放, 并 方 便 取 阅 记 录 记 录 记 录 所 有 记 录 均 须 清 晰 可 读, 并 由 从 事 证 实 检 验 分 析 和 其 他 重 要 活 动 已 完 成 的 监 控 活 动 的 人 员 签 名 并 注 明 日 期 记 录 须 方 便 取 阅 安 全 存 放, 以 防 止 损 害 和 损 坏, 并 须 根 据 客 户 或 法 规 ( 规 定 ) 指 定 的 期 间 予 以 保 留 注 意 : 如 果 提 供 原 稿 使 用 缩 写 签 名, 则 缩 写 可 以 接 受 从 事 监 控 活 动 证 实 维 护 和 保 留 记 录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所 有 记 录 均 须 清 晰 可 读, 并 由 从 事 证 实 检 验 分 析 和 其 他 重 要 活 动 已 完 成 的 监 控 活 动 的 人 员 签 名 并 注 明 日 期 记 录 须 方 便 取 阅 安 全 存 放, 以 防 止 损 害 和 损 坏, 并 须 根 据 客 户 或 法 规 ( 规 定 ) 指 定 的 期 间 予 以 保 留 注 意 : 如 果 提 供 原 稿 使 用 缩 写 签 名, 则 缩 写 可 以 接 受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目 前 SQF 2000 系 统 文 件 和 该 文 件 修 订 本 的 登 记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文 件 须 安 全 存 放, 并 方 便 取 阅 从 事 监 控 活 动 证 实 维 护 和 保 留 记 录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所 有 记 录 均 须 清 晰 可 读, 并 由 从 事 证 实 检 验 分 析 和 其 他 重 要 活 动 已 完 成 的 监 控 活 动 的 人 员 签 名 并 注 明 日 期 记 录 须 方 便 取 阅 安 全 存 放, 以 防 止 损 害 和 损 坏, 并 须 根 据 客 户 或 法 规 ( 规 定 ) 指 定 的 期 间 予 以 保 留 注 意 : 如 果 提 供 原 稿 使 用 缩 写 签 名, 则 缩 写 可 以 接 受 4.3 规 格 和 产 品 开 发 4.3 规 格 和 产 品 开 发 4.3 规 格 和 产 品 开 发 产 品 开 发 和 实 现 产 品 开 发 和 实 现 产 品 开 发 和 实 现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1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设 计 发 展 产 品 概 念, 并 将 产 品 概 念 变 现 为 商 业 价 值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产 品 规 划 制 造 流 程 和 产 品 要 求 的 执 行, 须 通 过 设 施 试 验 保 存 期 限 试 验 和 产 品 测 试 验 证 如 有 必 要, 须 开 展 保 存 期 限 试 验 以 设 立 和 验 证 产 品 : i. 处 理 储 存 规 定, 包 括 设 立 过 期 日 或 最 佳 食 用 日 期 ; ii. 微 生 物 学 标 准 ; 和 iii. 客 户 准 备 储 存 和 处 理 要 求 原 材 料 原 材 料 原 材 料 影 响 成 品 安 全 性 的 原 材 料 和 配 料 规 格 须 予 记 录, 并 保 持 当 前 适 用 注 意 : 原 材 料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食 品 添 加 剂 危 险 化 学 品 和 加 工 助 剂 影 响 成 品 安 全 性 的 原 材 料 和 配 料 规 格 须 予 记 录, 并 保 持 当 前 适 用 原 材 料 规 格 的 登 记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注 意 : 原 材 料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食 品 添 加 剂 危 险 化 学 品 和 加 工 助 剂 各 种 新 产 品 和 其 相 关 流 程 的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和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均 须 通 过 转 换 至 商 业 生 产 和 分 销 予 以 确 认 和 验 证 所 有 产 品 设 计 流 程 开 发 保 存 期 限 试 验 和 批 准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影 响 成 品 安 全 性 和 质 量 的 原 材 料 和 配 料 规 格 须 予 记 录, 并 保 持 当 前 适 用 原 材 料 规 格 的 登 记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注 意 : 原 材 料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添 加 剂 危 险 化 学 品 和 加 工 助 剂 9

12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包 装 包 装 包 装 影 响 成 品 安 全 性 的 所 有 包 装 材 料 规 格 须 予 提 供, 并 须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和 保 持 当 前 适 用 影 响 成 品 安 全 性 的 所 有 包 装 材 料 规 格 须 予 提 供, 并 须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包 装 材 料 的 功 能 性 须 予 验 证, 以 确 保 产 品 安 全 性 不 受 损 害, 且 原 材 料 适 用 于 其 指 定 用 途 并 适 合 使 用 确 认 须 包 括 : i. 与 食 品 直 接 接 触 的 所 有 包 装 的 合 格 证 书 ; 和 ii. 确 认 包 装 不 可 能 对 食 品 产 生 化 学 迁 移 的 测 试 和 分 析 包 装 规 格 和 标 签 批 准 的 登 记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并 保 持 当 前 适 用 影 响 成 品 安 全 性 和 质 量 的 所 有 包 装 材 料 规 格 须 予 提 供, 并 须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制 定 和 批 准 所 有 包 装 详 细 规 格 和 标 签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包 装 材 料 的 功 能 性 须 予 验 证, 以 确 保 产 品 安 全 性 和 质 量 不 受 损 害, 且 原 材 料 适 用 于 其 指 定 用 途 并 适 合 使 用 确 认 须 包 括 : i. 与 食 品 直 接 接 触 的 所 有 包 装 的 合 格 证 书 ; 和 ii. 确 认 包 装 不 可 能 对 食 品 产 生 化 学 迁 移 的 测 试 和 分 析 包 装 规 格 和 标 签 批 准 的 登 记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并 保 持 当 前 适 用 合 同 服 务 供 应 商 合 同 服 务 供 应 商 合 同 服 务 供 应 商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影 响 成 品 安 全 性 的 合 同 服 务 规 格 须 予 记 录 当 前 适 用, 包 括 将 提 供 的 服 务 的 全 面 说 明 并 详 述 合 同 人 员 相 关 培 训 要 求 所 有 合 同 服 务 规 格 的 登 记 记 录 均 须 予 以 维 护 影 响 成 品 安 全 性 和 质 量 的 合 同 服 务 规 格 须 予 记 录 当 前 适 用, 包 括 将 提 供 的 服 务 的 全 面 说 明 并 详 述 合 同 人 员 相 关 培 训 要 求 所 有 合 同 服 务 规 格 的 登 记 记 录 均 须 予 以 维 护 注 意 : 合 同 服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害 虫 控 制 和 环 境 卫 生 服 务 和 储 存 和 运 输 承 包 服 务 注 意 : 合 同 服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害 虫 控 制 和 环 境 卫 生 服 务 和 储 存 和 运 输 承 包 服 务 合 同 制 造 商 合 同 制 造 商 合 同 制 造 商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1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确 保 与 客 户 产 品 要 求 和 其 实 现 和 交 付 相 关 的 所 有 协 议 均 具 体 设 定 并 达 成 协 定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供 应 商 须 : i. 证 实 所 有 客 户 要 求 在 所 有 时 间 均 获 得 满 足 ; 和 ii. 确 保 合 同 变 动 经 双 方 批 准, 并 传 达 至 相 关 人 员 所 有 合 同 审 核 和 合 同 及 其 批 准 的 变 动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成 品 成 品 成 品 成 品 规 格 须 予 记 录 当 前 适 用 经 供 应 商 和 其 客 户 批 准 供 相 关 员 工 取 阅, 包 括 : i. 微 生 物 学 和 化 学 品 限 制 ; 和 成 品 规 格 须 予 记 录 当 前 适 用 经 供 应 商 和 其 客 户 批 准 供 相 关 员 工 取 阅, 包 括 : i. 微 生 物 学 和 化 学 品 限 制 ; 和 注 意 : 本 条 与 根 据 合 同 为 客 户 制 造 产 品 的 供 应 商 有 关 书 面 合 同 包 括 购 买 和 供 应 条 件 的 基 本 命 令 成 品 规 格 须 予 记 录 当 前 适 用 经 供 应 商 和 其 客 户 批 准 供 相 关 员 工 取 阅, 包 括 : i. 微 生 物 学 和 化 学 品 限 制 ;

13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ii. 标 签 和 包 装 规 定 ii. 标 签 和 包 装 规 定 产 品 标 签 须 正 确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并 经 合 资 格 人 员 批 准 成 品 规 格 的 登 记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4.4 实 现 食 品 安 全 4.4 实 现 食 品 安 全 4.4 实 现 食 品 安 全 食 品 法 规 ( 规 定 ) 食 品 法 规 ( 规 定 ) 食 品 法 规 ( 规 定 ) 组 织 须 确 保 向 其 客 户 交 付 产 品 时, 供 应 的 食 品 符 合 食 品 发 源 地 国 家 和 目 的 地 国 家 适 用 于 该 食 品 和 其 生 产 的 法 规 注 意 : 除 遵 循 法 规 中 概 述 的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外, 供 应 商 还 需 要 证 实 符 合 适 用 于 交 易 重 量 单 位 和 测 量 单 位 包 装 产 品 说 明 和 营 养 物 和 添 加 剂 标 签 的 立 法 规 定, 并 遵 循 特 定 严 谨 的 认 证 规 定 和 过 敏 原 控 制 以 及 相 关 标 签 宣 告 ( 如 有 必 要 ) 组 织 须 确 保 向 其 客 户 交 付 产 品 时, 供 应 的 食 品 符 合 食 品 发 源 地 国 家 和 目 的 地 国 家 适 用 于 该 食 品 和 其 生 产 的 法 规 注 意 : 除 遵 循 法 规 中 概 述 的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外, 供 应 商 还 需 要 证 实 符 合 适 用 于 交 易 重 量 单 位 和 测 量 单 位 包 装 产 品 说 明 和 营 养 物 和 添 加 剂 标 签 的 立 法 规 定, 并 遵 循 特 定 严 谨 的 认 证 规 定 和 过 敏 原 控 制 以 及 相 关 标 签 宣 告 ( 如 有 必 要 ) 确 保 组 织 随 时 了 解 相 关 法 规 科 技 发 展 和 相 关 行 业 行 为 准 则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做 出 安 排 确 保 采 纳 和 维 护 基 本 食 品 安 全 惯 例 须 适 当 建 造 和 设 计 场 地 建 筑 和 设 备 并 将 其 设 于 适 当 的 位 置, 以 便 利 适 当 制 造 处 理 储 存 和 交 付 安 全 食 品 附 注 1: 中 概 述 的 规 定 在 第 5.0 节 进 一 步 详 细 描 述 供 应 商 须 确 保 场 地 建 筑 结 构 维 护 良 好, 且 运 行 中 保 证 清 洁 卫 生 这 些 适 用 于 认 证 范 围 的 首 要 计 划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附 注 2: 中 概 述 的 首 要 计 划 规 定 在 第 6.0 节 进 一 步 详 细 描 述 首 要 计 划 须 按 照 4.5 中 所 述 确 认 和 验 证 附 注 3: 供 应 商 可 使 用 SQF 顾 问 的 服 务, 协 助 中 概 述 的 确 认 和 验 证 活 动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做 出 安 排 确 保 采 纳 和 维 护 基 本 食 品 安 全 惯 例 须 适 当 建 造 和 设 计 场 地 建 筑 和 设 备 并 将 其 设 于 适 当 的 位 置, 以 便 利 适 当 制 造 处 理 储 存 和 交 付 安 全 食 品 附 注 1: 中 概 述 的 规 定 在 第 5.0 节 进 一 步 详 细 描 述 供 应 商 须 确 保 场 地 建 筑 结 构 维 护 良 好, 且 运 行 中 保 证 清 洁 卫 生 这 些 适 用 于 认 证 范 围 的 首 要 计 划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附 注 2: 中 概 述 的 首 要 计 划 规 定 在 第 6.0 节 进 一 步 详 细 描 述 首 要 计 划 须 按 照 4.5 中 所 述 确 认 和 验 证 附 注 3: 供 应 商 可 使 用 SQF 顾 问 的 服 务, 协 助 中 概 述 的 确 认 和 验 证 活 动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ii. 标 签 和 包 装 规 定 ; 和 iii. 产 品 质 量 特 性 新 产 品 和 现 有 产 品 须 按 照 需 要 设 立 产 品 标 签 产 品 标 签 须 正 确 符 合 相 关 法 规, 并 经 合 资 格 公 司 人 员 批 准 成 品 规 格 的 登 记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组 织 须 确 保 向 其 客 户 交 付 产 品 时, 供 应 的 食 品 符 合 食 品 发 源 地 国 家 和 目 的 地 国 家 适 用 于 该 食 品 和 其 生 产 的 法 规 注 意 : 除 遵 循 法 规 中 概 述 的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外, 供 应 商 还 需 要 证 实 符 合 适 用 于 交 易 重 量 单 位 和 测 量 单 位 包 装 产 品 说 明 和 营 养 物 和 添 加 剂 标 签 的 立 法 规 定, 并 遵 循 特 定 严 谨 的 认 证 规 定 和 过 敏 原 控 制 以 及 相 关 标 签 宣 告 ( 如 有 必 要 ) 确 保 组 织 随 时 了 解 相 关 法 规 科 技 发 展 和 相 关 行 业 行 为 准 则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高 级 管 理 层 须 做 出 安 排 确 保 采 纳 和 维 护 基 本 食 品 安 全 惯 例 须 适 当 建 造 和 设 计 场 地 建 筑 和 设 备 并 将 其 设 于 适 当 的 位 置, 以 便 利 适 当 制 造 处 理 储 存 和 交 付 符 合 安 全 和 质 量 标 准 的 食 品 附 注 1: 中 概 述 的 规 定 在 第 5.0 节 进 一 步 详 细 描 述 供 应 商 须 确 保 场 地 建 筑 结 构 维 护 良 好, 且 运 行 中 保 证 清 洁 卫 生 这 些 适 用 于 认 证 范 围 的 首 要 计 划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附 注 2: 中 概 述 的 首 要 计 划 规 定 在 第 6.0 节 进 一 步 详 细 描 述 首 要 计 划 须 按 照 4.5 中 所 述 确 认 和 验 证 附 注 3: 供 应 商 可 使 用 SQF 顾 问 的 服 务, 协 助 中 概 述 的 确 认 和 验 证 活 动 11

14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须 制 定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概 述 组 织 控 制 并 确 保 食 品 安 全 的 方 式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须 概 述 为 确 认 食 品 安 全 危 险 所 进 行 的 危 险 分 析 结 果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须 指 定 所 采 取 的 有 关 措 施, 以 运 用 为 确 保 监 督 和 维 护 食 品 安 全 所 实 施 的 重 要 控 制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须 : i. 根 据 HACCP 方 法 制 定 ; ii. 包 括 生 产 控 制 点 的 流 程 控 制, 用 于 监 督 产 品 安 全 性 确 认 流 程 何 时 偏 离 设 置 参 数, 并 进 行 纠 正 以 保 持 流 程 受 到 控 制 ; 和 iii. 涵 盖 食 品 或 食 品 组 以 及 相 关 流 程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须 有 效 制 定 实 施 和 维 护, 并 按 照 4.5 中 所 述 确 认 和 验 证 注 意 : 供 应 商 可 使 用 SQF 顾 问 的 服 务, 协 助 中 概 述 的 确 认 和 验 证 活 动 须 制 定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概 述 组 织 控 制 并 确 保 食 品 安 全 的 方 式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须 概 述 为 确 认 食 品 安 全 危 险 所 进 行 的 危 险 分 析 结 果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须 指 定 所 采 取 的 有 关 措 施, 以 运 用 为 确 保 监 督 和 维 护 食 品 安 全 所 实 施 的 重 要 控 制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须 : i. 根 据 HACCP 方 法 制 定 ; ii. 包 括 生 产 控 制 点 的 流 程 控 制, 用 于 监 督 产 品 安 全 性 确 认 流 程 何 时 偏 离 设 置 参 数, 并 进 行 纠 正 以 保 持 流 程 受 到 控 制 ; 和 iii. 涵 盖 食 品 或 食 品 组 以 及 相 关 流 程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须 有 效 制 定 实 施 和 维 护, 并 按 照 4.5 中 所 述 确 认 和 验 证 注 意 : 供 应 商 可 使 用 SQF 顾 问 的 服 务, 协 助 中 概 述 的 确 认 和 验 证 活 动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1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概 述 控 制 并 确 保 食 品 质 量 的 方 式 的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须 予 记 录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须 概 述 确 认 实 现 并 维 护 产 品 和 流 程 质 量 面 临 的 威 胁 所 进 行 的 食 品 质 量 风 险 分 析 的 结 果, 并 指 定 所 采 取 的 有 关 措 施, 以 运 用 为 确 保 监 督 和 维 护 食 品 质 量 所 实 施 的 重 要 控 制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须 : i. 基 于 HACCP 方 法 ; ii. 包 括 生 产 质 量 点 的 流 程 控 制, 用 于 监 督 产 品 安 全 性 确 认 流 程 何 时 偏 离 设 置 参 数, 并 进 行 纠 正 以 保 持 流 程 受 到 控 制 ; 和 iii. 涵 盖 食 品 或 食 品 组 以 及 相 关 流 程 ; 和 iv. 包 括 适 用 于 组 织 认 证 范 围 的 标 准 运 行 惯 例 (SQPs) 和 / 或 工 作 指 示 (WIs)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SOP 和 WIs 须 有 效 制 定 实 施 和 维 护, 并 按 照 4.5 中 所 述 确 认 和 验 证 注 意 : 供 应 商 可 使 用 SQF 顾 问 的 服 务, 协 助 中 概 述 的 确 认 和 验 证 活 动 即 将 到 达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即 将 到 达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即 将 到 达 的 货 物 和 服 务 影 响 成 品 安 全 性 的 原 材 料 和 服 务, 须 由 获 批 准 供 应 商 供 应, 或 在 使 用 前 检 验 或 分 析 检 验 和 分 析 须 遵 守 标 准 参 考 方 法 检 验 和 分 析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影 响 成 品 安 全 性 的 原 材 料 和 服 务, 须 由 获 批 准 供 应 商 供 应 接 收 非 获 批 准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原 材 料, 须 是 在 紧 急 状 况 下, 且 前 提 条 件 是 这 些 原 材 料 在 使 用 前 检 验 或 分 析 影 响 成 品 安 全 性 和 质 量 的 原 材 料 和 服 务, 须 由 获 批 准 供 应 商 供 应 接 收 非 获 批 准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原 材 料, 须 是 在 紧 急 状 况 下, 且 前 提 条 件 是 这 些 原 材 料 在 使 用 前 检 验 或 分 析 12

15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检 验 和 分 析 须 遵 守 中 概 述 的 规 定 获 批 准 供 应 商 的 选 定 批 准 和 监 督, 须 遵 守 6.10 中 概 述 的 规 定 检 验 和 分 析 须 遵 守 中 概 述 的 规 定 获 批 准 供 应 商 的 选 定 批 准 和 监 督, 须 遵 守 6.10 中 概 述 的 规 定 纠 正 和 预 防 行 动 纠 正 和 预 防 行 动 纠 正 和 预 防 行 动 须 采 取 纠 正 行 动, 解 决 不 合 规 问 题 纠 正 行 动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概 述 纠 正 措 施 和 纠 正 行 动 如 何 调 查 解 决 管 理 和 控 制 ( 包 括 确 认 关 键 食 品 安 全 限 制 不 合 规 的 原 因 和 解 决 方 案 ) 的 责 任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概 述 纠 正 措 施 和 纠 正 行 动 如 何 调 查 解 决 管 理 和 控 制 ( 包 括 确 认 关 键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限 制 不 合 规 的 原 因 和 解 决 方 案 ) 的 责 任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纠 正 措 施 和 纠 正 行 动 的 所 有 调 查 和 解 决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不 合 格 产 品 或 设 备 不 合 格 产 品 或 设 备 不 合 格 产 品 或 设 备 不 合 格 产 品 或 设 备 须 按 照 最 小 化 无 意 中 使 用 不 当 使 用 的 风 险 或 成 品 完 整 性 风 险 的 方 式, 予 以 隔 离 处 理 和 弃 置 处 理 和 弃 置 不 合 格 产 品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概 述 收 取 储 存 加 工 处 理 或 交 付 期 间 发 现 的 不 合 格 产 品 或 设 备 如 何 处 理 的 责 任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i. 不 合 格 产 品 或 设 备 须 按 照 最 小 化 无 意 中 使 用 不 当 使 用 的 风 险 或 成 品 完 整 性 风 险 的 方 式, 予 以 隔 离 确 认 处 理 和 弃 置 ii. 所 有 相 关 员 工 均 了 解 适 用 于 隔 离 状 态 下 的 设 备 或 产 品 的 组 织 隔 离 和 丢 弃 规 定 不 合 格 产 品 或 设 备 的 隔 离 记 录 和 处 理 和 弃 置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产 品 再 加 工 产 品 再 加 工 产 品 再 加 工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产 品 如 何 再 加 工 的 责 任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i. 再 加 工 运 作 由 合 资 格 人 员 监 督 ; ii. 再 加 工 产 品 可 明 确 确 认 并 可 跟 踪 ; iii. 再 加 工 产 品 的 各 个 批 次 在 推 出 之 前 按 照 需 要 检 验 或 分 析 ; iv. 检 验 和 分 析 须 遵 守 中 概 述 的 规 定 ; 和 v. 再 加 工 产 品 的 推 出 须 遵 守 中 概 述 的 规 定 所 有 加 工 运 作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纠 正 措 施 和 纠 正 行 动 的 所 有 调 查 和 解 决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概 述 收 取 储 存 加 工 处 理 或 交 付 期 间 发 现 的 不 合 格 产 品 或 设 备 如 何 处 理 的 责 任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i. 不 合 格 产 品 或 设 备 须 按 照 最 小 化 无 意 中 使 用 不 当 使 用 的 风 险 或 成 品 完 整 性 风 险 的 方 式, 予 以 隔 离 确 认 处 理 和 弃 置 ii. 所 有 相 关 员 工 均 了 解 适 用 于 隔 离 状 态 下 的 设 备 或 产 品 的 组 织 隔 离 和 丢 弃 规 定 不 合 格 产 品 或 设 备 的 隔 离 记 录 和 处 理 和 弃 置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产 品 如 何 再 加 工 的 责 任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i. 再 加 工 运 作 由 合 资 格 人 员 监 督 ; ii. 再 加 工 产 品 可 明 确 确 认 并 可 跟 踪 ; iii. 再 加 工 产 品 的 各 个 批 次 在 推 出 之 前 按 照 需 要 检 验 或 分 析 ; iv. 检 验 和 分 析 须 遵 守 中 概 述 的 规 定 ; 和 v. 再 加 工 产 品 的 推 出 须 遵 守 中 概 述 的 规 定 所 有 加 工 运 作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产 品 推 出 产 品 推 出 产 品 推 出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推 出 产 品 的 责 任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推 出 产 品 的 责 任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i. 产 品 由 获 授 权 人 员 推 出 ; 和 i. 产 品 由 获 授 权 人 员 推 出 ; 13

16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ii. 仅 在 所 有 检 验 和 分 析 均 成 功 完 成 并 记 录 以 验 证 符 合 法 定 和 其 他 已 设 立 食 品 安 全 控 制 之 后, 方 会 推 出 产 品 所 有 产 品 推 出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注 意 : 为 表 明 产 品 符 合 特 定 要 求 成 功 完 成 的 连 线 流 程 控 制 检 测 可 予 接 受, 前 提 条 件 是 列 出 这 些 控 制 措 施 ii. 所 有 检 验 和 分 析 均 成 功 完 成 并 记 录 以 验 证 符 合 法 定 和 其 他 已 设 立 食 品 安 全 控 制 时, 推 出 产 品 ; 和 iii. 感 观 分 析 和 评 估 令 人 满 意 地 完 成, 以 证 实 符 合 客 户 规 格 时, 推 出 产 品 所 有 产 品 推 出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注 意 : 为 表 明 产 品 符 合 特 定 要 求 成 功 完 成 的 连 线 流 程 控 制 检 测 可 予 接 受, 前 提 条 件 是 列 出 这 些 控 制 措 施 存 货 周 转 存 货 周 转 存 货 周 转 须 应 用 有 效 存 货 周 转 原 则 确 保 应 用 有 效 存 货 周 转 原 则 的 责 任 和 方 法, 须 予 确 保 应 用 有 效 存 货 周 转 原 则 的 责 任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记 录 并 实 施 4.5 证 实 4.5 证 实 4.5 证 实 责 任 频 率 和 方 法 责 任 频 率 和 方 法 责 任 频 率 和 方 法 中 概 述 的 确 认 和 验 证 活 动 须 由 SQF 执 业 者 负 责 用 于 确 认 和 验 证 就 与 生 产 投 入 的 来 源 储 存 和 使 用 有 关 的 危 险 和 应 用 首 要 计 划 设 立 的 关 键 限 制 的 频 率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所 有 证 实 活 动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中 概 述 的 确 认 和 验 证 活 动 须 由 SQF 执 业 者 负 责 用 于 确 认 和 验 证 就 与 生 产 投 入 的 来 源 储 存 和 使 用 有 关 的 危 险 和 应 用 首 要 计 划 设 立 的 关 键 限 制 的 频 率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用 于 证 实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中 确 认 的 各 个 关 键 控 制 点 和 其 他 食 品 安 全 控 制 达 到 其 预 定 目 的 的 频 率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证 实 须 包 括 至 中 概 述 的 活 动 中 概 述 的 确 认 和 验 证 活 动 须 由 SQF 执 业 者 负 责 用 于 确 认 和 验 证 就 与 生 产 投 入 的 来 源 储 存 和 使 用 有 关 的 危 险 和 应 用 首 要 计 划 设 立 的 关 键 限 制 的 频 率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用 于 证 实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和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中 确 认 的 各 个 关 键 控 制 点 和 其 他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控 制 达 到 其 预 定 目 的 的 频 率 和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验 证 须 包 括 至 中 概 述 的 活 动 确 认 确 认 确 认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验 证 首 要 计 划 和 关 键 食 品 安 全 限 制 以 确 保 其 达 到 预 定 目 的 的 方 法 责 任 和 标 准,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验 证 首 要 计 划 和 关 键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限 制 以 确 保 其 达 到 预 定 目 的 的 方 法 责 任 和 标 准,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i. 选 择 关 键 限 制, 以 达 到 指 定 的 已 确 认 食 品 安 全 危 险 控 制 级 别 ; 和 ii. 所 有 关 键 限 制 和 控 制 措 施 单 独 或 共 同 有 效 提 供 所 需 的 控 制 级 别 所 有 确 认 活 动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i. 选 择 关 键 限 制, 以 达 到 指 定 的 已 确 认 食 品 安 全 危 险 或 食 品 质 量 达 标 的 威 胁 的 控 制 级 别 ; 和 ii. 所 有 关 键 限 制 和 控 制 措 施 单 独 或 共 同 有 效 提 供 所 需 的 控 制 级 别 所 有 确 认 活 动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验 证 监 控 活 动 验 证 监 控 活 动 验 证 监 控 活 动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证 实 监 控 首 要 计 划 关 键 控 制 点 和 确 认 的 其 他 食 品 安 全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方 法 责 任 和 标 准, 须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验 证 监 控 首 要 计 划 关 键 控 制 点 关 键 质 量 点 和 确 认 的 其 他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控 制 有 效 性 的 方 法 责 任 和 标 准,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17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i. 负 责 证 实 监 控 记 录 的 人 员 签 署 各 个 证 实 记 录 并 注 明 日 期 验 证 监 控 活 动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注 意 : 可 能 需 要 一 份 原 稿, 将 签 名 与 人 员 姓 名 和 职 位 明 确 对 准 i. 负 责 验 证 监 控 记 录 的 人 员 签 署 各 个 验 证 记 录 并 注 明 日 期 验 证 监 控 活 动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注 意 : 可 能 需 要 一 份 原 稿, 在 对 应 该 人 的 姓 名 和 职 位 处 签 名 产 品 取 样 检 验 和 分 析 产 品 取 样 检 验 和 分 析 产 品 取 样 检 验 和 分 析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对 原 材 料 成 品 和 在 产 品 的 取 样 检 验 和 / 或 分 析 的 方 法 责 任 和 标 准,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对 原 材 料 成 品 和 在 产 品 的 取 样 检 验 和 / 或 分 析 的 方 法 责 任 和 标 准,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i. 检 验 和 分 析 按 照 需 要 和 协 定 的 规 格 和 法 律 规 定 定 期 完 成 ii. 执 行 检 验, 以 确 保 原 材 料 成 品 和 在 产 品 符 合 相 关 规 格 监 管 规 定 并 与 标 签 相 符 ; 和 iii. 所 有 分 析 均 须 按 照 国 家 认 可 的 方 法 或 经 过 确 认 相 当 于 国 家 认 可 方 法 的 其 他 方 法 进 行 检 验 和 分 析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内 部 审 核 内 部 审 核 内 部 审 核 须 计 划 并 执 行 设 施 和 设 备 的 定 期 检 验, 以 验 证 SQF 系 统 的 有 效 性 供 应 商 须 : i. 采 取 纠 正 措 施 和 纠 正 行 动 ; 和 ii. 维 护 检 验 和 任 何 纠 正 行 动 的 记 录 注 意 : 设 施 检 验 至 少 包 括 员 工 舒 适 设 施 工 作 场 所 安 全 产 品 和 流 程 控 制 工 厂 卫 生 检 测 潜 在 异 物 危 险 和 个 人 卫 生 行 为 计 划 和 进 行 内 部 审 核, 以 验 证 SQF 2000 系 统 ( 包 括 设 施 和 设 备 检 验 首 要 计 划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和 法 定 控 制 ) 有 效 性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i. 制 定 内 部 审 核 计 划, 详 细 说 明 内 部 审 核 的 范 围 和 频 率 ; ii. 采 取 纠 正 措 施 和 纠 正 行 动 ; iii. 审 核 结 果 传 达 至 相 关 管 理 人 员 和 负 责 实 施 并 验 证 纠 15 i. 检 验 和 分 析 按 照 需 要 和 协 定 的 规 格 和 法 律 规 定 定 期 完 成 ii. 执 行 检 验, 以 确 保 原 材 料 成 品 和 在 产 品 符 合 相 关 规 格 监 管 规 定 并 与 标 签 相 符, 并 在 完 成 保 存 期 限 试 验 后 符 合 重 量 和 测 量 规 定 ; 和 iii. 所 有 分 析 均 须 按 照 国 家 认 可 的 方 法 或 经 过 确 认 相 当 于 国 家 认 可 方 法 的 其 他 方 法 进 行 所 有 检 验 和 分 析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分 析 和 评 估 产 品 质 量 和 感 官 特 征 的 方 法 责 任 和 标 准,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i. 感 官 分 析 和 评 估 按 照 一 定 间 隔 时 间 在 保 存 期 限 试 验 之 后 ( 如 适 当 ) 完 成, 旨 在 表 明 产 品 始 终 具 备 感 官 特 征 ; ii. 感 官 评 估 符 合 客 户 指 定 的 相 关 产 品 感 官 特 征 ; 和 iii. 感 官 评 估 由 经 过 培 训 的 人 员 根 据 已 设 立 方 法 或 客 户 指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因 感 官 评 估 引 起 的 所 有 感 官 评 估 和 行 动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计 划 和 进 行 内 部 审 核, 以 验 证 SQF 2000 系 统 ( 包 括 设 施 和 设 备 检 验 首 要 计 划 食 品 安 全 计 划 食 品 质 量 计 划 和 法 定 控 制 ) 有 效 性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应 用 的 方 法 须 确 保 : i. 制 定 内 部 审 核 计 划, 详 细 说 明 内 部 审 核 的 范 围 和 频 率 ; ii. 采 取 纠 正 措 施 和 纠 正 行 动 ; iii. 审 核 结 果 传 达 至 相 关 管 理 人 员 和 负 责 实 施 并 验 证

18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正 行 动 的 员 工 ; 和 iv. 内 部 审 核 和 因 内 部 审 核 而 采 取 的 任 何 纠 正 措 施 和 纠 正 行 动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执 行 内 部 审 核 的 员 工 须 进 行 内 部 审 核 程 序 培 训 如 有 可 能, 执 行 内 部 审 核 的 员 工 须 独 立 于 被 审 核 的 职 能 注 意 : 设 施 检 验 至 少 包 括 员 工 舒 适 设 施 产 品 和 流 程 控 制 工 厂 卫 生 检 测 潜 在 异 物 危 险 和 个 人 卫 生 行 为 验 证 计 划 验 证 计 划 验 证 计 划 须 制 定 并 实 施 概 述 验 证 和 检 验 活 动 的 频 率 和 责 任 的 计 划 须 制 定 并 实 施 说 明 验 证 活 动 其 完 成 频 率 和 各 项 活 动 负 责 人 的 验 证 计 划 纠 正 行 动 的 员 工 ; 和 iv. 内 部 审 核 和 因 内 部 审 核 而 采 取 的 任 何 纠 正 措 施 和 纠 正 行 动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进 行 内 部 审 核 的 员 工 须 进 行 内 部 审 核 程 序 培 训 如 有 可 能, 执 行 内 部 审 核 的 员 工 须 独 立 于 被 审 核 的 职 能 注 意 : 设 施 检 验 至 少 包 括 员 工 舒 适 设 施 产 品 和 流 程 控 制 工 厂 卫 生 检 测 潜 在 异 物 危 险 和 个 人 卫 生 行 为 须 制 定 并 实 施 说 明 验 证 活 动 其 完 成 频 率 和 各 项 活 动 负 责 人 的 验 证 计 划 4.6 产 品 鉴 别 追 溯 收 回 和 召 回 4.6 产 品 鉴 别 追 溯 收 回 和 召 回 4.6 产 品 鉴 别 追 溯 收 回 和 召 回 产 品 鉴 别 产 品 鉴 别 产 品 鉴 别 须 实 施 产 品 鉴 别 系 统, 以 确 保 : 生 产 和 储 存 所 有 阶 段 期 间 鉴 别 产 品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须 实 施 产 品 鉴 别 系 统, 以 确 保 : i. 产 品 在 接 收 生 产 储 存 和 发 送 的 所 有 阶 段 期 间 可 明 确 鉴 别 ; 和 ii. 成 品 按 照 客 户 规 格 和 / 或 监 管 规 定 标 上 标 签 产 品 鉴 别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i. 成 品 可 追 溯 至 客 户 ( 向 上 追 溯 ), 并 可 通 过 流 程 追 溯 至 原 材 料 食 品 接 触 包 装 和 材 料 和 其 他 投 入 ( 向 下 追 溯 ); ii. 产 品 再 加 工 的 情 况 下 维 护 可 追 溯 性 ; 和 iii. 产 品 追 溯 系 统 的 有 效 性 须 至 少 每 年 测 试 一 次 产 品 发 送 和 目 的 地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i. 产 品 在 接 收 生 产 储 存 和 发 送 的 所 有 阶 段 期 间 可 明 确 鉴 别 ; 和 ii. 成 品 按 照 客 户 规 格 和 / 或 监 管 规 定 标 上 标 签 产 品 鉴 别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产 品 追 溯 产 品 追 溯 产 品 追 溯 须 实 施 产 品 追 溯 系 统, 以 确 保 : 追 溯 产 品 的 高 级 管 理 层 责 任 和 使 用 的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以 确 保 : i. 成 品 可 追 溯 至 客 户 ( 向 上 追 溯 ), 并 可 通 过 流 程 追 溯 至 原 材 料 食 品 接 触 包 装 和 材 料 和 其 他 投 入 ( 向 下 追 溯 ); ii. 产 品 再 加 工 的 情 况 下 维 护 可 追 溯 性 ; 和 iii. 产 品 追 溯 系 统 的 有 效 性 须 至 少 每 年 测 试 一 次 产 品 发 送 和 目 的 地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产 品 收 回 和 召 回 产 品 收 回 和 召 回 产 品 收 回 和 召 回 供 应 商 须 概 述 出 现 需 要 从 分 销 环 节 收 回 或 召 回 产 品 的 情 况 下, 告 知 其 客 户 和 其 他 重 要 机 构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收 回 或 召 回 产 品 的 高 级 管 理 层 责 任 和 使 用 的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程 序 须 : i. 确 认 负 责 发 起 管 理 和 调 查 产 品 收 回 或 召 回 的 人 员 ; 生 产 和 储 存 所 有 阶 段 期 间 鉴 别 产 品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须 实 施 产 品 鉴 别 系 统, 以 确 保 : i. 产 品 在 接 收 生 产 储 存 和 发 送 的 所 有 阶 段 期 间 可 明 确 鉴 别 ; 和 ii. 成 品 按 照 客 户 规 格 和 / 或 监 管 规 定 标 上 标 签 产 品 鉴 别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追 溯 产 品 的 高 级 管 理 层 责 任 和 使 用 的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以 确 保 : i. 成 品 可 追 溯 至 客 户 ( 向 上 追 溯 ), 并 可 通 过 流 程 追 溯 至 原 材 料 食 品 接 触 包 装 和 材 料 和 其 他 投 入 ( 向 下 追 溯 ); ii. 产 品 再 加 工 的 情 况 下 维 护 可 追 溯 性 ; 和 iii. 产 品 追 溯 系 统 的 有 效 性 须 至 少 每 年 测 试 一 次 产 品 发 送 和 目 的 地 的 记 录 须 予 维 护 收 回 或 召 回 产 品 的 高 级 管 理 层 责 任 和 使 用 的 方 法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程 序 须 : i. 确 认 负 责 发 起 管 理 和 调 查 产 品 收 回 或 召 回 的 人 员 ; 16

19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ii. 说 明 将 要 实 施 的 管 理 程 序, 包 括 法 律 和 专 家 意 见 来 源 ; 和 iii. 概 述 根 据 意 外 事 件 的 性 质 及 时 告 知 客 户 消 费 者 监 管 机 构 和 其 他 重 要 机 构 的 通 讯 计 划 须 进 行 调 查 确 定 收 回 或 召 回 的 原 因, 并 须 记 录 进 行 的 调 查 和 任 何 行 动 的 详 情 产 品 收 回 和 召 回 系 统 须 至 少 每 年 审 核 测 试 和 验 证 一 次 所 有 产 品 收 回 和 召 回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ii. 说 明 将 要 实 施 的 管 理 程 序, 包 括 法 律 和 专 家 意 见 来 源 ; 和 iii. 概 述 根 据 意 外 事 件 的 性 质 及 时 告 知 客 户 消 费 者 监 管 机 构 和 其 他 重 要 机 构 的 通 讯 计 划 须 进 行 调 查 确 定 收 回 或 召 回 的 原 因, 并 须 记 录 进 行 的 调 查 和 任 何 行 动 的 详 情 产 品 收 回 和 召 回 系 统 须 至 少 每 年 审 核 测 试 和 验 证 一 次 所 有 产 品 收 回 和 召 回 的 记 录 均 须 维 护 4.7 场 地 安 全 4.7 场 地 安 全 4.7 场 地 安 全 食 品 防 护 食 品 防 护 食 品 防 护 防 止 蓄 意 破 坏 行 为 或 类 似 恐 怖 主 义 的 意 外 事 件 引 起 食 品 掺 假 的 方 法 责 任 和 标 准, 须 予 记 录 实 施 并 维 护 须 制 定 食 品 防 护 协 议, 其 中 包 括 : i. 负 责 食 品 防 护 的 高 级 管 理 层 人 员 的 姓 名 ; iii. 为 确 保 仅 获 授 权 人 员 方 可 通 过 指 定 的 入 口 进 入 制 造 和 储 存 区 而 实 施 的 方 法 ; iv. 为 保 护 敏 感 加 工 点 免 受 蓄 意 掺 假 侵 扰 而 实 施 的 方 法 ; v. 为 确 保 稳 妥 储 存 原 材 料 包 装 设 备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而 采 取 的 措 施 ; vi. 为 确 保 成 品 放 置 于 稳 妥 的 储 存 和 运 输 条 件 下 而 实 施 的 措 施 ; 和 vii. 为 记 录 和 控 制 员 工 承 包 商 和 访 客 进 入 场 所 而 实 施 的 方 法 防 止 蓄 意 破 坏 行 为 或 类 似 恐 怖 主 义 的 意 外 事 件 引 起 食 品 掺 假 的 方 法 责 任 和 标 准, 须 予 记 录 实 施 并 维 护 须 制 定 食 品 防 护 协 议, 其 中 包 括 : i. 负 责 食 品 防 护 的 高 级 管 理 层 人 员 的 姓 名 ; ii. 为 确 保 仅 获 授 权 人 员 方 可 通 过 指 定 的 入 口 进 入 制 造 和 储 存 区 而 实 施 的 方 法 ; iii. 为 保 护 敏 感 加 工 点 免 受 蓄 意 掺 假 侵 扰 而 实 施 的 方 法 ; iv. 为 确 保 稳 妥 储 存 原 材 料 包 装 设 备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而 采 取 的 措 施 ; v. 为 确 保 成 品 放 置 于 稳 妥 的 储 存 和 运 输 条 件 下 而 实 施 的 措 施 ; 和 vi. 为 记 录 和 控 制 员 工 承 包 商 和 访 客 进 入 场 所 而 实 施 的 方 法 4.8 身 份 保 持 食 品 4.8 身 份 保 持 食 品 4.8 身 份 保 持 食 品 防 止 蓄 意 破 坏 行 为 或 类 似 恐 怖 主 义 的 意 外 事 件 引 起 食 品 掺 假 的 方 法 责 任 和 标 准, 须 予 记 录 实 施 并 维 护 须 制 定 食 品 防 护 协 议, 其 中 包 括 : i. 负 责 食 品 防 护 的 高 级 管 理 层 人 员 的 姓 名 ; ii. 为 确 保 仅 获 授 权 人 员 方 可 通 过 指 定 的 入 口 进 入 制 造 和 储 存 区 而 实 施 的 方 法 ; iii. 为 保 护 敏 感 加 工 点 免 受 蓄 意 掺 假 侵 扰 而 实 施 的 方 法 ; iv. 为 确 保 稳 妥 储 存 原 材 料 包 装 设 备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而 采 取 的 措 施 ; v. 为 确 保 成 品 放 置 于 稳 妥 的 储 存 和 运 输 条 件 下 而 实 施 的 措 施 ; 和 vi. 为 记 录 和 控 制 员 工 承 包 商 和 访 客 进 入 场 所 而 实 施 的 方 法 一 般 规 定 一 般 规 定 一 般 规 定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1 本 条 不 适 用 于 级 别 鉴 别 和 加 工 需 要 维 护 其 身 份 保 持 状 态 产 品 的 方 法 和 责 任, 须 予 记 录 并 实 施 鉴 别 须 包 括 产 品 所 有 配 料 身 份 保 持 状 况 的 声 明, 包 括 添 加 剂 防 腐 剂 加 工 助 剂 和 调 味 品 身 份 保 持 食 品 的 原 材 料 和 配 料 规 格 须 包 括 使 用 前 处 理 运 输 储 存 和 交 付 的 规 定

20 级 别 1 级 别 2 (GFSI 确 认 级 别 ) 级 别 3 (GFSI 与 质 量 管 理 ) 有 关 原 材 料 或 配 料 身 份 保 持 状 况 的 保 证, 须 按 中 的 规 定 与 供 应 商 协 定 流 程 说 明 须 述 及 按 照 中 所 述 的 控 制 进 行 制 造 时 维 护 的 产 品 身 份 保 持 状 况 身 份 保 持 状 况 须 根 据 目 前 的 法 律 规 定 宣 告 有 关 身 份 保 持 食 品 的 客 户 要 求, 须 纳 入 中 所 述 的 成 品 规 格 中, 并 由 供 应 商 实 施 注 意 : 身 份 保 持 食 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犹 太 食 品 清 真 食 品 含 有 过 敏 原 和 敏 化 剂 有 机 和 转 基 因 生 物 的 配 料 18

21 第 5 节 :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 建 筑 和 设 备 的 设 计 和 构 造 5.1 现 场 要 求 和 批 准 目 录 场 地 位 置 施 工 和 作 业 批 准 食 品 处 理 区 材 料 和 表 面 地 板 排 水 管 和 废 物 分 离 器 墙 壁 隔 墙 门 和 天 花 板 楼 梯 桥 形 通 道 和 平 台 照 明 和 照 明 配 件 检 测 区 防 尘 防 苍 蝇 和 防 虫 通 风 设 备 器 具 和 防 护 衣 清 洗 加 工 设 备 器 具 和 防 护 衣 洗 手 设 施 防 护 衣 衣 架 车 辆 水 和 冰 供 应 水 供 应 水 传 送 冰 供 应 水 处 理 储 存 设 备 冷 藏 冷 冻 和 致 冷 食 物 储 存 干 料 及 其 他 货 架 稳 定 包 装 货 物 储 存 和 包 装 储 存 设 备 和 容 器 储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和 有 毒 物 质 其 他 储 存 和 处 理 货 物 的 方 式 职 能 分 离 加 工 流 程 接 收 原 材 料 解 冻 产 品 高 风 险 加 工 其 他 程 序 现 场 实 验 室 地 点 员 工 便 利 设 施 概 述 更 衣 室 沐 浴 设 备 洗 衣 室 卫 生 设 施 食 堂 急 救 设 施 5.9 废 物 处 置 5.10 外 部 使 用 急 救 设 施 干 废 物 和 液 体 废 物 处 置 地 面 和 道 路

22 5. 食 品 安 全 基 本 原 则 : 建 筑 和 设 备 的 设 计 和 构 造 本 第 5 节 详 细 介 绍 提 及 的 建 筑 和 设 备 的 构 造 与 设 计 要 求 注 意 : 允 许 出 现 这 些 要 求 的 例 外 情 况 或 其 他 控 制 方 法, 但 其 必 须 获 得 详 细 的 风 险 分 析 支 持, 而 该 等 分 析 须 列 出 任 何 例 外 情 况 或 其 他 控 制 措 施 的 基 本 原 则, 以 证 明 未 损 害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 级 别 3) 5.1 现 场 要 求 和 批 准 场 地 位 置 场 地 位 置 须 遵 循 这 一 原 则 : 临 近 和 相 邻 建 筑 作 业 及 土 地 使 用 不 妨 碍 安 全 和 卫 生 作 业 若 已 制 定 措 施 维 护 适 当 的 外 部 环 境, 须 验 证 监 督 及 定 期 审 核 所 制 定 的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注 意 : 范 例 包 含 维 护 尘 土 环 境 施 工 和 作 业 批 准 现 场 场 地 的 施 工 和 持 续 作 业 须 获 得 相 关 机 构 的 批 准 5.2 食 品 处 理 区 材 料 和 表 面 产 品 接 触 表 面 及 并 不 直 接 接 触 食 物 的 表 面 须 由 不 会 产 生 食 品 安 全 风 险 的 材 料 建 造 地 板 排 水 管 和 废 物 捕 集 器 地 板 须 用 可 有 效 分 级 排 水 防 水 以 及 易 清 洁 的 光 滑 致 密 耐 冲 击 材 料 建 造 地 板 排 水 地 板 须 按 照 在 正 常 工 作 条 件 下 适 合 有 效 排 放 所 有 溢 流 水 或 废 水 的 梯 度, 倾 斜 至 地 面 排 水 管 排 水 管 须 适 当 建 造 排 水 管 并 将 其 设 于 适 当 的 位 置, 以 方 便 清 洁 及 不 存 在 危 险 废 物 捕 集 器 废 物 捕 集 系 统 须 远 离 任 何 食 品 处 理 区 或 场 地 入 口 墙 壁 隔 墙 门 和 天 花 板 墙 壁 隔 墙 门 和 天 花 板 的 结 构 须 坚 固 耐 用 内 表 面 必 须 光 滑 和 防 水, 并 涂 上 一 层 浅 色 面 漆 墙 接 合 墙 对 墙 及 墙 对 地 板 的 接 合 须 设 计 为 方 便 清 洁 密 封 及 环 绕, 以 防 止 堆 积 食 物 碎 屑 导 管 管 道 和 管 线 传 送 蒸 汽 或 水 等 服 务 的 导 管 管 道 和 管 线 须 安 装 在 墙 壁 或 天 花 板 的 凹 处 ; 须 从 天 花 板 上 悬 挂 下 来 以 方 便 加 工 作 业 或 须 固 定 在 与 墙 壁 或 天 花 板 有 充 分 距 离 的 位 置, 以 方 便 清 洁 注 意 : 在 乳 制 品 及 饮 料 加 工 等 作 业 中, 管 线 外 延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在 该 等 作 业 情 况 下, 需 要 考 虑 中 的 应 用 门 舱 口 和 窗 户 门 舱 口 和 窗 户 及 其 边 框 的 材 料 和 结 构 须 符 合 与 内 墙 及 隔 墙 相 同 的 功 能 要 求 i. 门 和 舱 口 的 结 构 必 须 坚 固 ; 和 ii. 窗 户 须 由 防 碎 玻 璃 或 类 似 材 料 制 作 天 花 板 食 品 须 在 装 有 天 花 板 的 区 域 或 为 防 止 污 染 产 品 而 建 造 和 维 护 的 其 他 可 接 受 的 建 筑 物 中 加 工 和 处 理 楼 梯 桥 形 通 道 和 平 台 须 适 当 设 计 和 构 造 食 品 加 工 和 处 理 区 中 的 楼 梯 桥 形 通 道 和 平 台, 以 防 出 现 产 品 污 染 风 险 照 明 和 灯 具 在 食 物 加 工 和 处 理 区, 须 提 供 足 够 的 照 明 照 明 强 度 加 工 区 和 检 测 站 的 照 明 强 度 须 适 合 员 工 有 效 及 高 效 地 开 展 其 工 作 灯 具 灯 具 必 须 具 有 防 碎 性 能, 由 防 碎 外 壳 制 成, 或 安 装 保 护 盖 和 / 或 安 装 在 或 嵌 入 天 花 板 的 凹 处 20

23 注 意 : 可 在 天 花 板 上 悬 挂 灯 具, 但 前 提 条 件 是, 用 于 悬 挂 灯 具 的 材 料 必 须 具 有 抗 腐 蚀 性, 且 灯 具 可 便 于 清 洁 检 测 区 在 加 工 区 内 须 提 供 一 个 适 当 的 用 于 检 测 产 品 的 区 域 ( 如 需 要 ) 设 施 必 须 为 检 测 区 提 供 适 合 检 查 正 在 被 加 工 的 风 格 产 品 的 设 施 检 测 区 将 具 备 : i. 方 便 的 洗 手 设 施 ; 和 ii. 足 够 的 照 明 强 度, 以 按 要 求 尽 可 能 充 分 地 检 测 产 品 防 尘 防 苍 蝇 和 防 虫 所 有 外 部 窗 户 通 风 口 门 及 其 他 开 口 在 关 闭 时 须 有 效 地 进 行 密 封 以 及 进 行 防 尘 防 虫 和 防 苍 蝇 处 理 人 员 进 出 须 安 装 员 工 进 出 门 进 出 门 须 进 行 有 效 的 防 苍 蝇 处 理, 并 安 装 自 动 关 闭 装 置 其 他 入 口 用 于 产 品 进 出 的 外 门 须 采 取 至 少 一 种 以 下 方 法 或 结 合 多 种 方 法 进 行 防 苍 蝇 处 理 : i. 自 动 关 闭 装 置 ; ii. 有 效 的 空 气 帘 ; iii. 防 苍 蝇 过 滤 网 ; 和 iv. 防 苍 蝇 附 件 害 虫 控 制 装 置 电 子 昆 虫 控 制 装 置 信 息 激 素 或 其 他 捕 捉 器 和 诱 饵 须 设 于 适 当 的 位 置, 以 防 污 染 产 品 包 装 容 器 或 加 工 设 备 通 风 在 封 闭 的 加 工 和 食 物 处 理 区 须 提 供 适 当 的 通 风 烹 饪 区 在 进 行 烹 饪 操 作 的 区 域 或 产 生 大 量 蒸 汽 的 区 域 须 安 装 抽 风 风 扇, 抽 风 风 扇 须 具 有 以 下 功 能 : i. 吸 取 速 度 须 足 以 防 止 形 成 凝 结 和 通 过 安 装 在 炉 灶 上 面 的 排 气 雨 棚 将 所 有 热 力 烟 气 及 其 他 悬 浮 微 粒 排 到 外 部 ; ii. 风 扇 和 排 气 孔 须 进 行 防 苍 蝇 处 理 并 设 于 适 当 的 位 置, 以 防 产 生 污 染 风 险 ; 和 iii. 须 安 装 正 气 压 系 统 ( 如 适 当 ), 以 防 空 传 污 染 设 备 器 具 和 防 护 衣 须 适 当 设 计 组 装 安 装 操 作 和 维 护 设 备 和 器 具, 以 防 对 产 品 造 成 污 染 威 胁 加 工 设 备 长 凳 桌 子 传 送 设 备 混 合 器 粉 碎 机 分 类 器 及 其 他 机 械 加 工 设 备 必 须 可 轻 易 拆 卸 清 洁, 并 设 于 适 当 的 位 置, 以 防 阻 碍 场 地 清 洁 i. 设 备 表 面 必 须 光 滑 防 水 及 无 裂 痕 或 裂 缝 器 具 用 于 放 置 可 食 用 和 不 可 食 用 材 料 的 产 品 容 器 盆 子 储 藏 箱 必 须 由 无 毒 光 滑 防 水 及 易 洗 材 料 构 成 用 于 放 置 不 可 食 用 材 料 的 储 藏 箱 必 须 可 清 楚 辨 认 设 备 排 水 盆 子 水 箱 及 其 他 设 备 的 废 水 和 溢 流 水 必 须 直 接 排 放 到 地 板 排 水 系 统 中 防 护 衣 防 护 衣 必 须 由 无 毒 和 易 洗 材 料 制 成 注 意 : 防 护 衣 指 围 裙 手 套 ( 橡 胶 或 线 网 ) 长 筒 靴 安 全 帽 护 臂 及 袖 套 等, 以 及 其 他 旨 在 防 止 污 染 或 受 伤 的 物 件 清 洗 处 理 设 备 器 具 和 防 护 衣 须 就 有 效 清 洗 加 工 设 备 器 具 和 防 护 衣 制 定 条 文 器 具 和 防 护 衣 必 须 指 定 配 备 适 当 设 备 的 区 域, 用 于 清 洗 产 品 容 器 刀 具 刀 板 和 其 他 器 具 以 及 清 洗 员 工 防 护 衣 须 控 制 这 些 清 洗 操 作, 以 不 干 扰 生 产 作 业 设 备 或 产 品 i. 须 根 据 要 求 提 供 储 存 已 清 洗 器 具 和 防 护 衣 的 容 器 和 衣 架 洗 手 设 施 须 根 据 要 求, 在 所 有 人 员 入 口 附 近 及 整 个 食 品 处 理 和 加 工 区 可 到 达 的 位 置 安 装 洗 手 盆 洗 手 站 洗 手 盆 须 由 有 不 锈 钢 或 类 似 抗 腐 蚀 材 料 制 成, 且 最 少 提 供 : 21

24 i. 适 当 温 度 的 可 饮 用 供 水 ; ii. 固 定 分 配 器 中 含 有 的 洗 手 液 ; iii. 免 手 清 洗 分 配 器 中 的 纸 巾 ; 和 iv. 容 纳 已 用 纸 巾 的 方 法 在 食 品 外 露 被 加 工 或 被 视 为 高 风 险 的 情 况 下, 须 提 供 以 下 额 外 设 施 : v. 免 手 操 作 水 龙 头 ; 和 vi. 免 水 洗 手 液 指 示 牌 在 临 近 洗 手 站 的 显 著 位 置 张 贴 以 适 当 语 言 建 议 员 工 洗 手 的 指 示 牌 防 护 衣 衣 架 须 在 员 工 离 开 加 工 区 时, 提 供 临 时 存 放 防 护 衣 的 衣 架 防 护 衣 衣 架 的 位 置 须 在 接 近 或 临 近 员 工 进 出 门 道 及 洗 手 设 施 的 位 置 提 供 防 护 衣 衣 架 车 辆 须 适 当 设 计 和 操 作 在 食 品 接 触 处 理 或 加 工 区 或 冷 藏 室 使 用 的 车 辆, 以 防 产 生 食 品 安 全 危 险 5.3 水 和 冰 供 应 水 供 应 须 提 供 来 自 已 知 干 净 水 源 的 适 当 可 饮 用 水, 以 在 加 工 作 业 中 使 用, 用 作 配 料 及 用 于 清 洗 场 地 和 设 备 热 水 和 冷 水 须 按 要 求 提 供 热 水 和 冷 水 供 应 服 务, 以 有 效 清 洗 场 地 和 设 备 水 传 送 场 地 内 的 水 传 送 须 确 保 可 饮 用 水 不 被 污 染 非 可 饮 用 水 非 可 饮 用 水 的 使 用 须 根 据 以 下 原 则 予 以 控 制 : i. 可 饮 用 水 水 管 与 非 可 饮 用 水 水 管 之 间 不 存 在 交 叉 污 染 ; ii. 非 可 饮 用 水 管 道 及 排 水 口 可 清 晰 识 别 ; 和 iii. 在 非 可 饮 用 水 水 管 中 安 装 止 回 装 置, 以 防 回 流 冰 供 应 须 提 供 来 源 于 可 饮 用 水 的 冰, 以 在 加 工 作 业 过 程 中 使 用 或 用 作 加 工 助 剂 或 配 料 冰 储 存 冰 室 和 容 器 须 由 所 载 的 材 料 制 作, 并 须 进 行 适 当 设 计, 以 在 储 存 和 分 配 过 程 中 将 对 冰 的 污 染 降 至 最 低 水 处 理 处 理 方 法 设 备 和 材 料 须 适 当 设 计 水 处 理 方 法 安 装 水 处 理 设 备 及 操 作 水 处 理 材 料, 以 确 保 水 获 得 有 效 的 处 理 5.4 储 存 设 施 冷 藏 冷 冻 和 致 冷 食 物 性 能 供 应 商 须 确 认 冷 冻 致 冷 及 冷 藏 设 施 的 操 作 性 能 有 效 致 冷 装 置 速 冻 冷 库 和 冷 藏 室 须 : i. 具 有 适 当 设 计 和 构 造, 以 有 效 及 卫 生 地 冷 藏 食 物 ; 和 ii. 易 于 检 测 和 清 洗 冷 藏 容 量 必 须 具 有 足 够 的 冷 藏 容 量, 以 致 冷 冷 藏 或 冷 冻 最 多 预 期 吞 吐 量 产 品, 并 留 有 定 期 清 洁 冷 藏 区 的 容 差 地 板 地 板 须 用 防 水 以 及 易 清 洁 的 光 滑 致 密 耐 冲 击 材 料 建 造 地 板 须 可 进 行 有 效 分 级, 以 在 正 常 条 件 下 有 效 地 清 除 水 份 墙 壁 天 花 板 门 边 框 和 舱 口 墙 壁 天 花 板 门 边 框 和 舱 口 须 符 合 载 列 的 要 求 灯 具 22

25 灯 具 须 符 合 载 列 的 要 求 解 冻 和 冷 凝 管 路 解 冻 和 冷 凝 管 路 的 排 放 物 须 予 以 控 制, 且 须 排 放 至 排 水 系 统 中 温 度 监 控 设 备 冷 冻 致 冷 及 冷 藏 室 须 安 装 温 度 监 控 设 备, 并 设 于 适 当 的 位 置, 以 监 控 室 内 最 温 暖 的 部 分, 并 须 安 装 一 个 易 读 取 及 使 用 的 温 度 记 录 装 置 装 载 和 卸 载 区 须 设 计 装 载 和 卸 载 区, 以 在 装 载 和 卸 载 过 程 中 保 护 产 品 储 存 干 料 及 其 他 货 架 稳 定 包 装 货 物 用 于 储 存 产 品 配 料 和 其 他 干 燥 货 物 的 房 间 须 远 离 潮 湿 区 域, 以 保 护 产 品 免 遭 污 染 和 变 质 灯 具 灯 具 须 符 合 载 列 的 要 求 储 存 包 装 储 存 室 食 品 包 装 材 料 的 仓 库 须 远 离 潮 湿 区 域, 以 保 护 包 装 免 遭 污 染 和 变 质 灯 具 灯 具 须 符 合 载 列 的 要 求 存 放 架 用 于 存 放 包 装 的 架 子 须 由 防 水 材 料 制 作, 并 进 行 适 当 设 计, 以 便 可 清 洗 地 板 和 储 存 室 须 建 造 存 储 区 域, 以 防 止 包 装 成 为 老 鼠 或 其 他 害 虫 的 栖 息 地 储 存 设 备 和 容 器 须 适 当 设 计 和 建 造 存 储 室, 以 有 效 及 卫 生 地 储 存 设 备 和 容 器 隔 离 加 工 器 具 和 包 装 不 得 储 存 在 用 于 储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和 有 毒 物 质 的 区 域 储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和 有 毒 物 质 须 储 存 好 危 险 化 学 品 和 有 毒 物 质, 以 防 对 员 工 产 品 包 装 产 品 处 理 设 备 或 处 理 储 存 或 运 输 产 品 的 区 域 构 成 危 险 注 意 : 用 于 持 续 水 消 毒 或 用 作 加 工 助 剂, 或 用 于 紧 急 清 洗 食 品 加 工 设 备 或 食 物 接 触 区 地 面 的 日 常 供 应 化 学 品 可 储 存 在 加 工 区 中 或 附 近, 但 只 有 获 授 权 的 人 士 才 可 进 入 该 储 存 设 施 隔 离 农 药 灭 鼠 剂 熏 蒸 剂 和 杀 虫 剂 须 与 卫 生 消 毒 剂 和 洗 涤 剂 分 开 储 存 所 有 化 学 品 须 储 存 在 其 原 容 器 中 储 存 设 施 危 险 化 学 品 和 有 毒 物 质 储 存 设 施 须 : i. 遵 循 国 家 和 当 地 法 律 规 定, 以 及 确 保 不 存 在 化 学 品 之 间 的 交 叉 污 染 ; ii. 进 行 适 当 的 通 风 ; iii. 张 贴 适 当 的 指 示 牌, 指 明 该 区 域 是 危 险 储 存 区 ; iv. 确 保 安 全 及 可 锁 定, 以 仅 限 经 过 正 式 的 处 理 和 使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和 有 毒 物 质 培 训 的 人 员 进 入 ; v. 为 员 工 提 供 安 全 处 理 危 险 化 学 品 和 有 毒 物 质 方 面 的 指 引 ; vi. 提 供 储 存 设 施 内 所 有 化 学 品 库 存 的 详 细 及 最 新 资 料 ; vii. 在 储 存 区 附 近 提 供 急 救 设 备 和 防 护 衣 ; viii. 在 发 生 意 外 泄 漏 时, 在 储 存 区 附 近 提 供 紧 急 喷 射 和 冲 洗 设 施 ; ix. 在 发 生 危 险 泄 漏 时, 确 保 控 制 储 存 区 中 的 泄 漏 及 排 水 ; 和 x. 配 备 泄 漏 处 理 套 件 和 清 洗 设 备 其 他 储 存 和 处 理 货 物 的 方 式 如 果 至 所 述 的 货 物 储 存 在 其 他 储 存 条 件 下, 则 须 进 行 风 险 分 析, 以 确 保 该 等 货 物 完 整 无 缺, 或 不 会 对 食 品 安 全 和 质 量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5.5 职 能 分 离 加 工 流 程 须 设 计 加 工 流 程, 以 防 产 生 交 叉 感 染, 加 工 流 程 必 须 井 然 有 序, 以 使 产 品 在 整 个 加 工 过 程 连 续 流 动 接 收 原 材 料 23

26 干 料 和 包 装 须 与 冷 冻 或 冰 冻 原 材 料 分 开 接 收 和 储 存, 以 确 保 不 存 在 交 叉 污 染 须 适 当 接 收 和 分 隔 未 处 理 的 原 材 料, 以 确 保 不 存 在 交 叉 污 染 解 冻 产 品 须 用 适 当 的 设 备 在 适 当 的 房 间 解 冻 产 品 水 解 冻 水 解 冻 设 备 须 持 续 使 用, 以 确 保 换 水 率 和 温 度 不 会 使 产 品 变 质 或 受 到 污 染 溢 流 水 须 直 接 排 入 地 板 排 水 系 统 中, 而 不 排 在 地 板 上 空 气 解 冻 空 气 解 冻 设 施 须 确 保 以 不 会 使 产 品 变 质 或 受 到 污 染 的 速 度 和 温 度, 在 可 控 的 条 件 下 解 冻 产 品 用 过 的 纸 箱 和 包 装 须 就 用 过 的 纸 箱 和 包 装 的 控 制 和 定 期 处 置 做 好 准 备, 以 使 产 品 不 存 在 风 险 高 风 险 加 工 高 风 险 食 品 加 工 高 风 险 食 品 须 在 可 控 的 条 件 下 进 行, 以 致 : i. 高 风 险 食 品 进 行 宰 杀 步 骤 食 品 安 全 干 预 或 进 行 后 期 加 工 处 理 程 序 的 敏 感 区 域 与 其 他 程 序 原 材 料 或 处 理 原 材 料 的 员 工 分 开, 以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交 叉 污 染 ; ii. 进 行 高 风 险 加 工 的 区 域 仅 能 由 执 行 该 职 能 的 员 工 维 护 ; iii. 设 置 设 计 员 工 入 口, 并 在 入 口 处 配 置 设 备, 以 让 员 工 穿 上 防 护 衣 以 及 保 持 高 标 准 的 个 人 卫 生, 以 防 产 品 受 到 污 染 ; 和 iv. 适 当 设 置 和 设 计 产 品 转 运 点, 以 不 妨 碍 高 风 险 隔 离, 以 及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交 叉 污 染 风 险 其 他 程 序 身 份 保 持 食 品 加 工 特 制 食 品 须 在 可 控 条 件 下 进 行, 以 致 : i. 配 料 从 根 本 上 与 被 识 别 为 不 能 与 特 制 食 品 共 存 的 配 料 隔 开 ; ii. 加 工 在 独 立 的 房 间 完 成 ; 或 按 照 第 一 轮 生 产 进 行 安 排 ; 或 在 对 区 域 和 设 备 完 成 彻 底 的 消 毒 后 进 行 ; 和 iii. 成 品 以 独 立 的 装 置 储 存 和 运 输 或 通 过 实 际 分 界 线 与 非 特 制 产 品 隔 开 注 意 :5.5.5 下 载 列 的 条 件 适 用 于 需 要 隔 离 的 特 制 食 品 如 : 犹 太 食 品 与 非 犹 太 食 品 分 开, 或 清 真 食 品 与 非 清 真 食 品 分 开 ; 或 与 含 致 过 敏 物 质 的 食 品 和 配 料 分 开 ; 或 与 有 机 食 品 分 开 ; 以 及 与 需 要 维 护 其 转 基 因 自 由 状 态 的 食 品 分 开 5.6 现 场 实 验 室 位 置 现 场 实 验 室 必 须 远 离 任 何 食 品 加 工 或 处 理 活 动, 且 须 进 行 适 当 设 计, 以 仅 限 获 授 权 人 士 进 入 实 验 室 废 物 须 就 分 离 和 控 制 场 地 中 的 所 有 实 验 室 废 物 制 定 条 文 实 验 室 废 水 排 水 口 须 至 少 位 于 为 食 品 加 工 和 处 理 区 提 供 服 务 的 排 水 管 的 下 流 位 置 实 验 室 指 示 牌 须 展 示 指 示 牌, 指 明 实 验 室 区 域 是 仅 限 获 授 权 人 士 进 入 的 区 域 5.7 员 工 便 利 设 施 概 述 配 备 适 当 照 明 和 通 风 的 员 工 便 利 设 施 须 提 供 给 所 有 参 与 处 理 和 加 工 产 品 的 人 员 使 用 更 衣 室 员 工 和 访 客 须 提 供 有 关 设 施, 让 员 工 和 访 客 根 据 需 要 穿 戴 和 脱 下 防 护 衣 加 工 人 员 须 向 参 与 高 风 险 食 品 加 工 或 会 弄 脏 衣 物 的 加 工 作 业 的 员 工 提 供 更 衣 室 存 放 衣 物 和 个 人 物 品 须 就 员 工 在 远 离 食 品 接 触 区 和 食 品 与 包 装 储 存 区 的 地 方 存 放 其 便 衣 和 个 人 物 品, 制 定 条 文 沐 浴 设 备 必 要 时, 须 配 备 足 够 数 量 的 沐 浴 设 备, 以 供 员 工 使 用 24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303 10811046 高 等 数 学 ( 理 二 2) 复 材 1501-2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303 10811046 高 等 数 学 ( 理 二 2) 复 材 1501-2 材 料 科 学 与 工 程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集 中 考 试 安 排 (18 周 ) 考 试 日 期 :6 月 27 日 星 期 一 考 场 所 在 教 学 楼 ( 教 学 区 ) 考 试 教 室 课 程 号 课 程 名 考 生 所 在 专 业 ( 班 级 ) 考 生 所 属 学 院 8:10-9:50 第 二 公 共 教 学 楼 A 区 A101 10811026 高 等 数 学 (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工 业 品 专 刊 浙 江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政 策 研 究 室 (WTO 研 究 室 ) 2010 年 05 月 27 日 目 录 工 作 动 态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专 家 参 加 欧 盟 洗 衣 机 洗 碗 机 能 效 及 生 态 设 计 通 报 评 议 会 1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举 办 出 口 玩 具 检 验 监 管 工 作 研 讨 会 2 台 州 出 口 鞋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2. 本 次 修 改 后,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要 求 市 值 计 算 规 则 及 证 券 账 户 使 用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否 发 生 了 变 化? 答 : 未 发 生 变 化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的 持 有 市 值 是 指, 以 投 资 者 为 单 位 新 股 网 上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问 答 上 交 所 2016-01-05 一 网 上 发 行 业 务 问 答 1.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是 什 么? 答 : 本 次 修 改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一 是 取 消 了 投 资 者 在 申 购 委 托 时 应 全 额 缴 纳 申 购 资 金 的 规 定, 明 确 了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拟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上 市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业 务, 提 高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及 资 金 结 算 效 率,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4-000 证 券 代 码 :000066 证 券 简 称 : 长 城 电 脑 公 告 编 号 :2016-092 中 国 长 城 计 算 机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3D6B2D6CFDEB6EEB1EDB8F1D7EED6D52E646F63> 国 内 各 期 货 交 易 所 关 于 合 约 限 仓 方 面 的 规 定 上 海 期 货 交 易 所 经 纪 会 员 非 经 纪 会 员 和 客 户 的 期 货 合 约 在 不 同 时 期 限 仓 的 具 体 比 例 和 数 额 如 下 : ( 单 位 : ) 合 约 挂 牌 至 交 割 月 前 第 二 月 的 最 后 一 个 交 易 日 交 割 月 前 第 一 月 交 割 月 份 某 一 期 货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上证指数

上证指数 上 证 与 修 正 方 法 一 ( 一 ) 计 算 公 式 1. 上 证 指 数 系 列 均 采 用 派 许 加 权 综 合 价 格 指 数 公 式 计 算 2. 上 证 180 指 数 上 证 50 指 数 等 以 成 份 股 的 调 整 股 本 数 为 权 数 进 行 加 权 计 算, 计 算 公 式 为 : 报 告 期 指 数 =( 报 告 期 样 本 股 的 调 整 市 值 / 基 期 )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岗位设置管理流程 实 施 岗 位 设 置 岗 位 设 置 编 码 受 控 状 态 执 行 心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控 制 门 总 经 办 源 各 职 能 门 行 政 人 力 资 源 总 经 办 总 经 理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职 能 分 解 和 机 构 设 置 工 作 分 析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确 定 编 制 意 见 职 责 划 分 与 岗 位 设 置 制 作 职 务 说 明 书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林 大 津 毛 浩 然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的 英 语 热 引 发 了 大 中 小 学 英 语 教 育 整 体 规 划 问 题 在 充 分 考 虑 地 区 学 校 和 个 体 差 异 以 及 各 家 观 点 的 基 础 上 遵 循 实 事 求 是 逐 级 定 位 逐 层 分 流 因 材 施 教 的 原 则 本 研 究 所 倡 导 的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发 文 号 :TCYJS2016H0228 致 :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下 称 证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杭 大 路 1 号 黄 龙 世 纪 广 场 A 座 11 楼 电 话 :+86 571 87901111 传 真 :+86 571 87901501 浙 江 天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杭 州 电 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国家职业标准:网络课件设计师

国家职业标准:网络课件设计师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 网 络 设 师 1. 职 业 概 况 1.1 职 业 名 称 网 络 设 师 1.2 职 业 定 义 运 用 学 习 理 论 和 教 学 设 原 理, 依 托 多 媒 体 与 网 络 技 术, 从 事 网 络 内 容 分 设 制 作 和 评 价 等 工 作 的 人 员 1.3 职 业 等 级 本 职 业 共 设 三 个 等 级, 分 别 为 : 四 级 网 络 设 师 (

More information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More information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 附 件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公 允 价 值 的 计 量 和 披 露,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制 定 本 准 则 第 二 条 公 允 价 值, 是 指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计 量 日 发 生 的 有 序 交 易 中, 出 售 一 项 资 产 所 能 收 到 或 者 转 移 一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78520132927112910.doc

78520132927112910.doc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泉 财 会 2013 86 号 转 发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新 旧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有 关 衔 接 问 题 的 处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市 直 各 有 关 部 门 各 县 ( 市 区 ) 财 政 局 : 修 订 后 的 事 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 ( 财 会 2012 22 号 )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为 了

More information

文 化 记 忆 传 统 创 新 与 节 日 遗 产 保 护 根 据 德 国 学 者 阿 斯 曼 的 文 化 记 忆 理 论 仪 式 与 文 本 是 承 载 文 化 记 忆 的 两 大 媒 体 在 各 种 仪 式 行 为 中 节 日 以 其 高 度 的 公 共 性 有 组 织 性 和 历 史 性 而 特 别 适 用 于 文 化 记 忆 的 储 存 和 交 流 节 日 的 文 化 功 能 不 仅 在 于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BDBCFE34A3BAD2A9C6B7B2B9B3E4C9EAC7EBD7A2B2E1CAC2CFEEBCB0C9EAB1A8D7CAC1CFD2AAC7F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BDBCFE34A3BAD2A9C6B7B2B9B3E4C9EAC7EBD7A2B2E1CAC2CFEEBCB0C9EAB1A8D7CAC1CFD2AAC7F32E646F63> 附 件 4: 药 品 补 充 申 请 注 册 事 项 及 申 报 资 料 要 求 一 注 册 事 项 ( 一 )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审 批 的 补 充 申 请 事 项 : 1. 持 有 新 药 证 书 的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申 请 该 药 品 的 批 准 文 号 2. 使 用 药 品 商 品 名 称 3. 增 加 中 药 的 功 能 主 治 天 然 药 物 适 应 症

More information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及 审 核 报 告 截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审 核 报 告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德 师 报 ( 核 ) 字 (13) 第 E0019 号 我 们 审 核 了 后 附 的 光 明 乳 业 股 份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2016年南开大学MBA招生信息 全 年 申 请 分 批 面 试 一 报 名 条 件 二 招 生 政 策 三 全 国 MBA 联 考 四 强 化 训 练 五 研 究 方 向 六 计 划 招 生 名 额 七 报 考 流 程 MBA 项 目 ( 在 职 ) 报 考 流 程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00 前 ) 在 线 提 交 材 料 截 止 日 期 (201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份 总 数 (H 股 ) 489,157,907 3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4.2869 其 中 :A 股 股 东 持 股 占 股 份 总 数 的 61.390 证 券 代 码 :603993 证 券 简 称 : 洛 阳 钼 业 公 告 编 号 :2016-080 洛 阳 栾 川 钼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第 二 次 A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及 2016 年 第 二 次 H 股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More information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合 并 计 算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的,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市 值 合 并 计 算 确 认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为 同 一 配 售 对 象 持 有 的 原 则 为 证 券 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中 的 账 户 持 有 人 名 称 有 效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本 细 则 所 称 网 下 发 行 是 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审 核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版 次 :F/0 附 表 1: QMS/EMS/OHSMS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通 用 要 求 申 请 条 件 初 次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越 级 晋 升 条 件 实 习 审 核 员 审 核 员 主 任 审 核 员 1. 高 等 教 育 :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或 大 专 学 历 及 相 2. 工 作 1 : ; 3. 专 业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章 债 券 股 票 价 值 评 估 1 考 点 一 : 债 券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2

第 六 章 债 券 股 票 价 值 评 估 1 考 点 一 : 债 券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2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Education Provided by Academy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APA) CPA 财 务 管 理 习 题 班 第 八 讲 债 券 股 票 价 值 评 估 IreneGao ACCAspace 中 国 ACCA 国 际 注 册 会 计 师 教 育 平 台 Copyright ACCAspace.com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 HUM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 LTD 2003 2 2 3 4 6 8 9 11 24 25 27 60 1 2003 2003 2003 HUNAN JINJIAN CEREALS INDUSTRY CO.,LTD. 0736 7308643 0736 7308666 dongmi@600127.cn 415001 http://www.600127.cn

More information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开 放 教 育 研 究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未 来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广 东 广 州 随 着 图 像 化 技 术 和 电 子 媒 体 的 发 展 视 觉 学 习 也 逐 步 发 展 为 学 习 科 学 的 一 个 研 究 分 支 得 到 研 究 人 员 和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广 泛 关 注 基 于 此 作 者 试 图 对 视 觉 学 习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修改版-操作手册.doc 职 称 信 息 系 统 升 级 指 南 须 使 用 IE9 及 其 以 上 版 本 浏 览 器 或 谷 歌 浏 览 器 登 录 www.njrs.gov.cn 南 京 市 职 称 ( 职 业 资 格 )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16 年 5 月 目 录 一 申 报 人 员 操 作 指 南...1 1.1 职 称 初 定 申 报...1 1.1.1 职 称 初 定 基 础 信 息 填

More information

第1篇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核心专业课程标准及学习绩效考评体系

第1篇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核心专业课程标准及学习绩效考评体系 陕 西 铁 路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课 程 标 准 ( 适 用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专 业 ) 课 程 名 称 : 单 位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执 笔 人 : 王 恒 博 审 定 人 : 编 制 时 间 : 年 月 日 陕 西 铁 路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制 表 二 〇 一 一 年 九 月 课 程 标 准 一 课 程 基 本 信 息 课 程 编 码 略 开 设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中节能_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导则Draft.doc

Microsoft Word - 中节能_工业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导则Draft.doc 0 -------------------------------------------------------------------------------- 2 ----------------------------------------------------------------------------- 2 节 评 ----------------------------------------------------------------------------------------------------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C语言基础入门》课程教学大纲

《C语言基础入门》课程教学大纲 C 语 言 开 发 入 门 教 程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课 程 编 号 :201409210011 学 分 :5 学 分 学 时 :58 学 时 ( 其 中 : 讲 课 学 时 :39 学 时 上 机 学 时 :19 学 时 ) 先 修 课 程 : 计 算 机 导 论 后 续 课 程 :C++ 程 序 设 计 适 用 专 业 : 信 息 及 其 计 算 机 相 关 专 业 开 课 部 门 : 计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正 规 培 训 达 规 定 标 准 学 时 数, 并 取 得 结 业 证 书 二 级 可 编 程 师 (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者 ) (1)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13 年 以 上 (2) 取 得 本 职 业 三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正 规 培 训 达 规 定 标 准 学 时 数, 并 取 得 结 业 证 书 二 级 可 编 程 师 (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者 ) (1)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13 年 以 上 (2) 取 得 本 职 业 三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1. 职 业 概 况 1.1 职 业 名 称 可 编 程 师 1.2 职 业 定 义 可 编 程 师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从 事 可 编 程 序 控 制 器 (PLC) 选 型 编 程, 并 对 应 用 进 行 集 成 和 运 行 管 理 的 人 员 1.3 职 业 等 级 本 职 业 共 设 四 个 等 级, 分 别 为 : 四 级 可 编 程 师 (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四 级 ) 三

More information

课程类 别

课程类 别 美 声 演 唱 方 向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本 方 向 要 求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培 养 能 在 文 艺 团 体 从 事 声 乐 演 唱 及 能 在 艺 术 院 校 从 事 本 方 向 教 学 的 高 级 门 人 才 二 培 养 规 格 本 方 向 学 生 应 系 统 掌 握 声 乐 演 唱 方 面 的 理 论 和 技 能, 具 备 较 高 的 声 乐 演 唱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4D F736F F D20D6D0B9FABDE1CBE3C9CFBAA3B7D6B9ABCBBECCD8CAE2B7A8C8CBBBFAB9B9D6A4C8AFD5CBBBA7BFAABBA7D2B5CEF1D6B8C4CF2E646F63> 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安钢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安 钢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管 理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全 员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提 高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质 量, 防 范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保 护 职 工 安 全 健 康, 制 定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本 制 度 依 据 国 务 院 安 委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安 全 生 产 培 训 工 作 的 决 定 国 务 院

More information

C: 施 工 平 面 图 D: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答 案 :C 施 工 平 面 图 是 施 工 方 案 及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在 空 间 上 的 全 面 安 排 它 把 投 入 的 各 种 资 源 材 料 构 件 机 械 道 路 水 电 供 应 网 络 生 产 生 活 活 动 场 地 及

C: 施 工 平 面 图 D: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答 案 :C 施 工 平 面 图 是 施 工 方 案 及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在 空 间 上 的 全 面 安 排 它 把 投 入 的 各 种 资 源 材 料 构 件 机 械 道 路 水 电 供 应 网 络 生 产 生 活 活 动 场 地 及 二 级 建 造 师 考 试 施 工 管 理 真 题 实 训 第 一 章 ( 施 工 管 理 )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 共 11 题, 每 题 1 分 每 题 的 备 选 项 中, 只 有 1 个 最 符 合 题 意 ) (1) 2015 年 真 题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供 货 方 的 项 目 管 理 主 要 在 ( ) 阶 段 进 行 A: 施 工 B: 设 计 C: 决 策 D: 保 修

More information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战 略 目 标 落 实, 建 立 健 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中 央 企 业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doc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深 证 上 2014 158 号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投 资 者 按 持 有 的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 以 下 简 称 市 值 ) 参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资 金 申 购 业 务,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周 晓 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以 下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二 一 六 年 八 月 三 日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须 知 为 维 护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确 保 包 头 北 方 创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16 年 第

More information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办 法 >( 修 订 稿 )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确 定 公 司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如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任 子 行 网 络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More information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激 励 计 划 设 定 的 第 三 个 解 锁 期 解 锁 条 件 是 否 达 到 解 锁 条 件 的 说 明 1 公 司 未 发 生 如 下 任 一 情 形 : 1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被 注 册 会 计 师 出 具 否 定 意 见 或 者 无 法 表 证 券 代 码 :300170 证 券 简 称 : 汉 得 信 息 公 告 编 号 :2016-032 上 海 汉 得 信 息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2 年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三 期 解 锁 股 份 上 市 流 通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6 A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价 2005 年 8 月 9 日 A 公 司 与 N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由 A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 向 N 公 司 销 售 计 算 机 5000 台, 每 台 1.20 万 元

6 A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用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价 2005 年 8 月 9 日 A 公 司 与 N 公 司 签 订 销 售 合 同, 由 A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 向 N 公 司 销 售 计 算 机 5000 台, 每 台 1.20 万 元 第 四 章 存 货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1 某 企 业 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本 月 购 入 原 材 料 150 公 斤, 收 到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注 明 价 款 900 万 元, 增 值 税 额 153 万 元 另 发 生 运 输 费 用 9 万 元 ( 运 费 抵 扣 7%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 包 装 费 3 万 元, 途 中 保 险 费 用 2.7

More information

玉师院党〔2005〕 号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More information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的 尚 未 公 开 信 息 谋 取 利 益 第 二 章 机 构 与 人 员 第 一 节 项 目 小 组 与 人 员 第 六 条 主 办 券 商 应 针 对 每 家 申 请 挂 牌 公 司 设 立 专 门 项 目 小 组, 负 责 尽 职 调 查, 起 草 尽 职 调 查 报 告, 制 作 推 荐 文 附 件 1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规 定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业 务, 明 确 主 办 券 商 职 责, 根 据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则 ), 制 定 本 规 定 第 二 条 主 办 券

More information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现 场 会 议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 中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9:30- 证 券 代 码 :300439 证 券 简 称 : 美 康 生 物 公 告 编 号 :2016-046 宁 波 美 康 生 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1 2016

More information

( 四 ) 组 织 处 置 重 大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事 故 和 事 件 ; ( 五 ) 负 责 计 算 机 病 毒 和 其 他 有 害 数 据 防 治 管 理 工 作 ; ( 六 )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服 务 和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实 施 管 理 ;

( 四 ) 组 织 处 置 重 大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事 故 和 事 件 ; ( 五 ) 负 责 计 算 机 病 毒 和 其 他 有 害 数 据 防 治 管 理 工 作 ; ( 六 ) 对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服 务 和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实 施 管 理 ; 各 市 县 公 安 局 : 现 将 广 东 省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工 作 中 有 何 问 题, 请 及 时 报 告 省 公 安 厅 网 监 处 广 东 省 公 安 厅 二 00 三 年 六 月 十 七 日 广 东 省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