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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錄 第 一 章 續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3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4 第 三 節 重 要 名 詞 解 釋...5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幼 兒 的 飲 食 習 慣 與 營 養 狀 況...6 第 二 節 幼 兒 的 飲 食 習 慣...15 第 三 節 瞭 解 家 長 及 幼 稚 園 對 幼 兒 營 養 教 育 的 影 響 及 解 決 方 案...19 第 四 節 幼 兒 不 適 應 行 為...25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與 實 施 第 一 節 研 究 歷 程 與 準 備 工 作...33 第 二 節 資 料 蒐 集 與 方 法...35 第 三 節 資 料 整 理 與 分 析...37 第 四 節 結 論 與 省 思...40 參 考 文 獻...42 附 錄 附 錄 一 父 母 對 於 幼 兒 各 項 發 展 之 問 卷 統 計 附 錄 二 三 D 立 體 圖 計 畫 書

2 表 次 表 2-1 兒 童 每 日 食 物 需 要 量 (g) 表 2-2 3~ 6 歲 兒 童 各 年 龄 组 營 養 不 良 患 病 率...13 表 2-3 脂 溶 性 維 生 素 A.D.E.K...14 表 2-4 水 溶 性 維 生 素 C 及 B 群...14 表 2-5 礦 物 質...14 表 3-1 父 ( 母 ) 親 對 兒 童 五 榖 根 莖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19 表 3-2 父 ( 母 ) 親 對 兒 童 蛋 白 質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20 表 3-3 父 ( 母 ) 親 對 兒 童 蔬 菜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21 表 3-4 父 ( 母 ) 親 對 水 果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22 圖 次 圖 1-1 馬 斯 洛 的 需 求 層 次 論 點...6 圖 3-1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歷 程 圖...33 圖 3-2 台 中 縣 五 福 國 小 附 設 幼 稚 園 之 草 莓 班 教 室 平 面 圖...36 圖 3-3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次 數 紀 錄 圖...40 圖 3-4 教 室 情 境 照 片

3 三 至 六 歲 幼 兒 飲 食 習 慣 與 營 養 狀 況 之 探 討 與 輔 導 第 一 章 緒 論 前 言 當 孩 子 還 在 媽 媽 的 肚 子 裡 時, 母 親 吃 什 麼 食 物 在 肚 子 裡 的 寶 寶 也 跟 著 吃, 所 以 在 腹 中 的 寶 寶 還 不 足 以 讓 父 母 們 擔 心 會 營 養 不 良, 而 當 這 小 生 命 誕 生 時, 父 母 的 責 任 和 負 擔 也 就 會 隨 即 而 來, 不 曉 得 該 提 供 哪 些 營 養 的 食 物 給 新 生 兒 不 曉 得 新 生 兒 一 天 當 中 所 需 的 營 養 有 哪 些 不 曉 得 佔 食 物 中 的 熱 量 多 少 是 否 成 為 新 生 兒 的 負 擔 等, 新 手 父 母 總 是 面 對 剛 出 生 的 新 生 兒 會 有 許 多 的 問 號, 而 開 始 感 到 手 足 無 措, 健 康 對 人 而 言 是 很 重 要, 尤 其 是 剛 誕 生 在 這 世 界 上 的 小 生 命, 更 是 家 中 的 小 寶 貝, 所 以 新 手 父 母 面 對 新 生 兒 營 養 的 課 題 是 很 重 要 的, 而 當 孩 子 長 大 後, 便 開 始 要 注 意 進 食 中 的 不 良 行 為, 像 是 將 食 物 刻 意 的 灑 出 來 玩 弄 食 物 等 都 是 在 進 食 中 的 不 當 行 為, 會 造 成 這 種 原 因, 都 有 可 能 是 生 心 理 方 面 的 問 題, 所 以 我 們 應 該 要 針 對 這 問 題 去 做 探 討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健 康 是 人 最 重 要 的 財 富, 而 所 謂 的 健 康 就 是 飲 食 當 中 的 營 養 是 不 可 缺 乏 之 一, 健 康 的 飲 食 與 營 養 從 嬰 幼 兒 時 期 就 相 當 的 重 要, 近 年 來 很 多 幼 兒 至 青 少 年 階 段 發 育 不 良, 飲 食 不 均 衡, 而 造 成 身 體 狀 況 不 佳, 而 健 康 的 好 壞 攸 關 於 一 個 人 的 智 力 體 格 甚 至 影 響 到 人 際 關 係, 所 以 飲 食 中 的 營 養 對 我 們 身 體 來 講 都 是 有 重 要 性 的, 尤 其 是 嬰 幼 兒 階 段 更 是 不 可 忽 視, 照 顧 者 應 該 要 提 供 均 衡 的 飲 食, 從 中 攝 取 適 當 的 營 養 及 熱 量, 讓 嬰 幼 兒 健 康 的 成 長, 所 以 照 顧 者 對 於 嬰 幼 兒 的 飲 食 方 面 是 要 格 外 注 意, 因 此 我 們 針 對 嬰 幼 兒 飲 食 中 的 營 養 素 做 深 入 的 探 討, 以 讓 照 顧 者 瞭 解 營 養 對 嬰 幼 兒 的 階 段 是 多 麼 重 要 由 於 現 今 是 少 子 化 的 社 會, 並 跟 隨 著 時 代 變 遷, 跟 以 前 的 飲 習 習 慣 有 大 大 的 不 同, 以 前 總 是 吃 的 飽 睡 的 飽, 然 而 現 今 卻 大 不 同, 吃 的 精 緻 睡 的 好, 個 個 講 求 精 緻 美 化, 都 是 走 精 緻 化, 其 實 都 忘 了 健 康 的 重 要 及 飲 食 習 慣 的 重 要 從 學 者 佛 洛 依 德 的 人 格 發 展 論 來 看, 第 一 階 段 主 要 為 口 腔 期, 主 要 是 出 生 至 1 歲 半 的 嬰 兒, 這 一 時 期 的 主 要 來 源 是 透 過 吸 吮 觸 咬 吞 咽 等, 是 從 口 腔 獲 得 滿 足, 並 從 快 樂 原 則 引 導 下, 吸 吮 行 為 是 最 使 幼 兒 感 到 快 樂, 而 在 此 時 期 母 親 的 乳 房 滿 足 了 幼 兒 兩 個 基 本 需 求 - 營 養 需 要 和 快 樂 需 要, 而 口 腔 期 也 影 響 日 後 的 人 格, 習 慣 與 口 腔 也 息 息 相 關, 嬰 兒 的 快 樂 也 多 得 自 口 腔 活 動, 此 時 期 的 口 腔 活 動 若 受 限 制, 可 能 會 留 下 後 遺 性 的 不 良 影 響, 可 見 口 腔 期 的 滿 足 是 多 麼 重 要 的, 是 從 小 就 開 始 奠 定 人 格 基 礎 ( 引 自 方 永 來,2006) 3

4 根 據 過 內 外 的 調 查 數 據 都 發 現, 孩 子 的 偏 食 比 例 隨 著 年 齡 增 加 而 日 益 嚴 重, 國 內 研 究 指 出, 在 1~3 歲 成 長 黃 金 期 的 發 生 率, 大 約 在 21% 的 1 歲 寶 寶 有 偏 食 狀 況, 到 了 2 歲 已 達 5 成, 而 到 了 3 歲 則 高 達 七 成 以 上 ( 引 自 黃 美 湄 2009 年 ) 有 關 台 灣 兒 童 飲 食 習 慣 研 究 方 面 指 出, 學 童 中 約 有 1/4 的 人 有 偏 食 習 慣 ; 約 1/3 的 人 有 邊 吃 邊 看 電 視 的 習 慣, 幼 兒 其 不 良 的 飲 食 習 慣 會 延 續 到 兒 童 及 青 春 期, 且 幼 兒 營 養 影 響 其 生 長 發 育 也 影 響 往 後 長 大 成 人 的 健 康 ( 引 自 洪 久 賢,1998 郭 蕙 慈,2003) 3-6 歲 的 幼 兒, 在 飲 食 方 面 已 經 漸 漸 成 熟, 也 能 訓 練 自 己 小 肌 肉 的 發 展, 此 時 幼 兒 在 自 己 進 食 當 中 開 始 會 出 現 一 些 不 良 的 進 食 行 為, 例 如 : 弄 髒 自 己 故 意 打 翻 等, 都 是 幼 兒 常 見 的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因 此 研 究 者 針 對 這 項 行 為, 在 園 所 裡 訪 問 老 師 以 及 觀 察 會 在 進 食 當 中 出 現 不 良 行 為 的 幼 兒, 進 行 研 究 探 討, 讓 照 顧 者 瞭 解 為 何 幼 兒 發 生 此 種 行 為, 以 及 針 對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的 幼 兒 進 行 輔 導, 讓 照 顧 者 瞭 解 如 何 解 決 這 項 問 題, 這 也 就 是 研 究 者 所 探 討 的 研 究 動 機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根 據 以 上 的 研 究 動 機, 讓 照 顧 者 瞭 解 幼 兒 的 飲 食 營 養 需 求 及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的 原 因, 因 此 做 以 下 的 初 步 研 究 目 的 一 瞭 解 飲 食 營 養 對 幼 兒 的 重 要 性 二 瞭 解 3~6 歲 幼 兒 飲 食 營 養 的 影 響 因 素 三 瞭 解 3~6 歲 幼 兒 對 食 物 來 源 的 認 知 以 及 所 需 的 營 養 素 四 瞭 解 家 長 及 幼 稚 園 對 幼 兒 營 養 教 育 的 影 響 及 解 決 方 案 五 瞭 解 3~6 歲 幼 兒 偏 食 與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之 原 因 六 瞭 解 3~6 歲 幼 兒 偏 食 與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的 變 通 策 略 根 據 上 述 的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欲 探 討 的 問 題 有 : 一 探 討 飲 食 營 養 對 幼 兒 的 重 要 性 為 何? 二 探 討 幼 兒 的 飲 食 營 養 之 影 響 因 素 有 哪 些? 三 探 討 3-6 歲 幼 兒 所 需 的 營 養 為 何? 四 探 討 家 長 及 幼 稚 園 對 幼 兒 營 養 教 育 的 影 響 及 解 決 方 案 有 哪 些? 五 探 討 何 謂 偏 食 行 為 與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其 幼 兒 產 生 偏 食 與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原 因 有 哪 些? 六 探 討 父 母 如 何 改 善 幼 兒 的 偏 食 行 為 與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4

5 第 三 節 重 要 名 詞 解 釋 本 行 動 研 究 所 指 的 名 詞 操 作 性 定 義 如 下 : 一 營 養 : 本 研 究 所 稱 的 營 養, 亦 指 食 物 中 的 營 養 素 二 飲 食 習 慣 : 本 研 究 中 的 飲 食 習 慣, 意 指 包 含 餐 桌 禮 儀 正 確 飲 食 方 式 多 元 飲 食 內 容 生 理 的 發 展 等, 是 一 種 長 時 間 連 續 性 的 累 積 過 程, 是 一 種 經 由 刺 激 和 反 應 所 累 積 而 來 的 經 驗, 逐 漸 的 成 型, 因 此 需 從 小 奠 定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未 來 發 展 有 個 良 好 的 根 基 三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Messy eating) 是 一 種 行 為, 幼 兒 將 食 物 灑 出 來, 玩 弄 食 物, 及 不 當 地 進 食 四 偏 食 行 為 : 本 研 究 中, 係 會 對 食 物 有 偏 好 之 分, 會 有 喜 歡 和 不 喜 歡 當 不 喜 歡 吃 某 樣 食 物 時, 即 為 偏 食 行 為 五 幼 兒 : 本 研 究 中, 幼 兒 係 指 台 中 縣 公 立 教 保 機 構 三 至 六 足 歲 幼 兒 依 據 幼 稚 教 育 法 的 規 定 中, 第 二 條 係 指 四 歲 至 入 國 民 小 學 前 之 兒 童, 在 幼 稚 園 所 受 之 教 育 六 教 師 : 本 研 究 中, 成 人 意 指 照 顧 三 至 六 歲 幼 兒 的 教 師 依 據 幼 稚 教 育 法 中 的 規 定, 第 十 條 教 師 是 由 公 立 國 民 小 學 附 設 之 幼 稚 園, 其 教 師 由 該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遴 選 合 格 人 員 派 任, 第 八 條 每 班 置 教 師 二 人, 其 中 一 人 為 導 師 5

6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研 究 主 要 在 探 討 幼 兒 的 飲 食 營 養, 而 將 此 研 究 分 成 四 個 小 節, 第 一 節 主 要 在 探 討 幼 兒 的 飲 食 習 慣 與 營 養 狀 況 ; 第 二 節 幼 兒 的 飲 食 習 慣 ; 第 三 節 主 要 在 了 解 家 長 及 幼 稚 園 對 營 養 教 育 的 影 響 及 解 決 方 案 ; 第 四 節 探 討 幼 兒 飲 食 營 養 的 不 適 應 行 為 第 一 節 幼 兒 的 飲 食 習 慣 與 營 養 狀 況 本 節 主 要 在 瞭 解 飲 食 營 養 對 幼 兒 的 重 要 性, 飲 食 營 養 是 能 滿 足 生 理 和 心 理 最 主 要 的 需 求, 也 是 一 切 的 來 源 之 ㄧ, 因 此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在 我 們 人 類 之 類 不 可 或 缺, 這 一 節 主 要 是 在 探 究 飲 食 營 養 的 重 要 性 影 響 因 素 及 認 知 壹 幼 兒 飲 食 營 養 的 重 要 性 馬 斯 洛 的 需 求 階 層 論 將 人 類 以 很 多 的 複 雜 行 為 方 式 滿 足 他 們 的 情 緒, 在 他 的 需 求 階 層 中, 他 提 出 基 本 需 求 是 一 種 階 層 式, 金 字 塔 的 排 列, 依 照 以 下 圖 解, 而 最 有 力 的 需 求 來 自 生 理 需 求, 如 飢 餓 渴, 可 瞭 解 到 每 天 兒 童 吃 不 飽, 就 難 以 專 心 上 課 與 學 習, 當 生 理 缺 乏 時, 易 會 極 度 不 舒 服, 只 會 對 存 活 感 興 趣, 對 任 何 事 漠 不 關 心 ( 黃 月 霞,1998) 圖 1-1 馬 斯 洛 的 需 求 層 次 論 點 自 我 實 現 美 暸 解 資 訊 自 尊 歸 屬 感 愛 安 全 生 理 資 料 來 源 :Gumaer(1984) 的 Counseling&Therapy for Children( 引 自 黃 月 霞 1998) 幼 稚 園 此 階 段 也 是 幼 兒 習 慣 養 成 最 容 易 的 時 期, 在 此 時 期 最 適 合 培 養 幼 兒 良 好 飲 食 習 慣 與 態 度, 可 以 透 過 多 種 策 略, 能 慢 慢 糾 正 幼 兒 的 不 當 飲 食 習 慣 ( 郭 蕙 慈,2003) 6

7 由 此 可 知, 根 據 馬 斯 洛 的 需 求 層 次 論 點 來 看, 生 理 需 求 是 第 一 層 次, 此 種 需 求 包 含 水 食 物 陽 光 空 氣, 假 若 一 個 人 在 饑 餓 的 同 時, 肯 定 會 無 動 力 並 對 任 何 事 不 感 興 趣, 就 會 散 失 生 存 本 能, 而 一 切 的 來 源 皆 是 食 物, 這 是 最 基 本 的 需 求 動 力, 可 見 飲 食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也 是 建 立 學 齡 前 幼 兒 一 切 動 力 的 來 源 再 加 上 幼 兒 早 期 的 良 好 飲 食 習 慣, 有 助 於 未 來 之 發 展, 是 奠 定 基 礎 的 最 佳 時 機, 可 見 早 期 的 飲 食 營 養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貳 幼 兒 飲 食 營 養 的 影 響 因 素 胎 兒 在 一 出 生, 父 母 親 就 會 準 備 好 所 有 的 食 物, 讓 幼 兒 吃 的 健 康, 而 慢 慢 建 立 幼 兒 本 身 的 飲 食 習 慣, 首 先 當 然 就 是 從 家 庭 個 人 看 起, 在 看 到 社 會 環 境, 慢 慢 逐 漸 擴 大, 這 一 部 分 主 要 是 在 探 究 影 響 幼 兒 飲 食 時 慣 的 因 素 一 幼 兒 的 生 理 因 素 ( 一 ) 天 生 味 道 偏 好 : 嬰 兒 一 出 生 即 具 備 有 關 飲 食 的 基 本 能 力, 一 個 是 口 腔 受 到 刺 激 時 會 產 生 吸 吮 的 反 射 動 作, 另 外 就 是 對 各 種 味 道 有 天 生 的 不 同 偏 好, 新 生 兒 對 不 同 味 道 物 質 所 呈 現 的 面 部 表 情, 人 們 認 為 人 天 生 喜 愛 甜 味, 不 喜 愛 苦 味 和 酸 ( 林 微, 1998) 郭 蕙 慈 (2003) 口 腔 是 嬰 兒 探 索 環 境 的 主 要 方 法 之 一, 也 是 早 期 表 達 意 見 的 主 要 方 法, 嬰 兒 時 期 的 生 長 速 度 較 快, 需 要 較 多 能 量 供 應, 也 需 要 多 補 充 體 力 幼 兒 會 自 己 選 擇 味 道 偏 好, 故 會 偏 好 甜 的 食 物, 主 要 因 素 就 如 同 上 列 所 述, 是 先 天 的, 會 探 過 口 腔 來 來 探 索 整 個 環 境 ( 二 ) 攝 食 量 控 制 力 :Birch&Deysher(1986) 的 研 究 指 出,6 個 星 期 以 上 的 嬰 兒 能 夠 跟 隨 著 嬰 兒 配 方 牛 奶 濃 度 的 改 變 來 調 整 進 食 量, 是 自 己 的 熱 量 維 持 一 定 ( 引 自 梁 藝 馨 2004) Birch 和 合 作 者 從 飲 食 實 驗 中, 發 現 當 幼 兒 在 先 吃 了 一 個 高 熱 量 密 度 或 低 熱 量 密 度 的 點 心 後, 其 下 一 餐 自 由 選 擇 的 飲 食 的 熱 量 攝 取 會 隨 之 調 整, 而 且 兒 童 對 食 物 的 熱 量 密 度 的 敏 感 性 高 於 成 人, 比 成 人 更 能 正 確 調 節 熱 量 攝 取 (Birch&Deysher, 1985 引 自 林 微,1998) 因 此 幼 兒 會 在 活 動 後, 自 己 本 身 會 有 攝 食 量 控 制 力, 自 己 會 做 調 整, 來 維 持 本 身 的 熱 量 需 求 ( 三 ) 攝 食 種 類 的 控 制 能 力 : 兒 童 天 生 具 有 對 甜 食 的 偏 好, 在 食 入 後 生 理 性 結 果 的 連 結 作 用 而 喜 愛 高 能 量 密 度 的 食 物, 可 預 期 的, 他 們 將 會 選 一 些 高 糖 高 脂 肪 的 食 物, 而 不 是 一 些 較 不 可 口 但 有 利 於 健 康 的 食 物 ( 林 微,1988) 幼 兒 本 身 會 自 己 選 擇 食 物, 易 較 會 選 擇 美 味 的 食 物, 不 會 考 慮 到 任 何 的 健 康 食 7

8 品, 這 是 幼 兒 本 身 具 備 此 控 制 能 力 ( 四 ) 感 官 性 的 滿 足 :Rolls 對 幼 兒 為 對 象 的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幼 兒 具 有 此 種 特 性 所 謂 感 官 性 的 滿 足 是 指 當 然 才 吃 過 某 種 食 物 後, 他 對 該 食 物 的 喜 好 與 其 他 未 吃 過 的 食 物 比 較 時 相 對 降 低 幼 兒 也 是 具 有 此 種 特 性, 幼 兒 也 會 尋 求 多 種 食 物 時, 幼 兒 也 會 多 尋 求 多 樣 化 ( 引 自 林 微,1988) 二 經 驗 學 習 和 飲 食 行 為 ( 一 ) 學 習 與 攝 食 量 Birch&Deysher(1985) 指 出 幼 兒 自 我 調 節 攝 取 食 物 可 以 視 為 幼 兒 對 內 在 提 示 (mternal cue) 所 產 生 的 反 應, 這 種 反 應 易 受 到 學 習 的 影 響 ( 引 自 林 微,1998) 幼 兒 會 學 習 身 邊 的 成 人 及 同 儕, 成 人 和 同 儕 有 過 多 的 攝 食 量, 幼 兒 也 會 學 習, 而 導 致 幼 兒 產 生 不 良 的 飲 食 習 慣 ( 二 ) 接 觸 或 熟 悉 性 的 影 響 Gerrish&Mennela(2001) 與 Sullivan&Birch(1994) 研 究 顯 示 讓 孩 子 有 機 會 重 複 接 觸 食 物 味 道, 可 修 飾 孩 子 對 新 食 物 的 反 應 ( 梁 藝 馨,2004) 一 些 被 指 出 和 食 物 偏 好 有 關 的 其 他 變 項, 如 文 化 家 庭 背 景 等, 可 能 均 和 兒 童 對 食 物 熟 悉 性 有 關, 因 為 不 同 文 化 家 庭 背 景 的 孩 子 自 小 接 觸 的 食 物 種 類 烹 調 方 式 等 可 能 會 不 相 同 林 微 (1998) 由 上 列 所 述, 幼 兒 會 選 擇 熟 悉 的 食 物, 幼 兒 亦 較 不 會 嚐 試 新 食 物, 主 要 是 從 小 接 觸 食 物 種 類 有 關 ( 三 ) 認 知 幼 兒 會 有 一 定 的 認 知, 他 會 透 過 感 官 知 覺 來 傳 遞, 若 幼 兒 的 認 知 與 社 會 價 值 是 一 致 的, 幼 兒 就 會 受 影 響 三 社 會 因 素 ( 一 ) 家 庭 1. 角 色 典 範 許 多 父 母 本 身 偏 食 或 不 吃 某 種 食 物, 其 孩 子 也 經 常 偏 食 或 不 吃 該 食 物, 即 可 能 因 為 平 日 父 母 不 提 供 某 些 食 物, 孩 子 失 去 接 觸 機 會 或 即 使 平 常 接 觸, 但 缺 少 父 母 的 示 範, 因 而 不 願 嘗 試 ( 引 自 林 微,1998) 角 色 典 範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因 素, 也 是 幼 兒 平 日 模 仿 的 對 象, 若 成 人 有 不 良 的 飲 食 習 慣, 幼 兒 也 會 產 生 不 良 的 飲 食 習 慣, 成 人 需 扮 演 好 自 己 的 角 色 2. 言 語 促 進 8

9 Ianmotti 等 人 (1994) 的 研 究 指 出, 在 每 餐 用 餐 之 前, 兒 童 照 顧 者 對 兒 童 飲 食 所 做 之 鼓 勵 性 或 不 鼓 勵 言 詞 比 促 進 運 動 的 言 語 頻 率 高 出 很 多 ( 引 自 林 微,1998) 母 親 鼓 勵 吃 某 種 食 物 比 他 不 鼓 勵 吃 某 食 物 的 成 功 次 數 要 多 ; 採 用 批 評 行 動 或 說 理 的 方 式 均 能 成 功, 但 如 果 採 用 負 面 的 威 脅, 則 不 成 功 ( 引 自 林 微,1998) 成 人 透 過 言 語 來 鼓 勵 幼 兒, 幼 兒 得 到 強 化, 即 會 不 斷 的 出 現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此 種 方 案 是 奏 效 的 3. 餵 食 方 式 或 教 養 方 式 (1) 內 控 或 外 控 Birch 等 人 的 實 驗 中, 以 兩 種 成 人 常 採 用 的 餵 食 策 略 : 根 據 本 身 的 飢 餓 感 和 飽 足 感 來 控 制 進 食 量 ; 根 據 飢 餓 或 飽 足 感 以 外 的 情 況 進 食, 如 特 地 時 間 盤 中 剩 下 的 食 物 量 吃 完 所 有 食 物 另 有 獎 賞, 結 果 發 現, 那 些 被 告 知 以 身 體 內 在 提 示 ( 飢 餓 或 飽 足 ) 來 控 制 進 食 的 幼 兒, 他 們 能 依 進 一 餐 點 心 的 熱 量 來 調 整 下 一 餐 的 食 物 熱 量 攝 取, 而 那 些 被 教 以 外 在 提 示 控 制 的 幼 兒, 則 未 顯 示 有 此 調 整 能 力 由 此 結 果,Birch 等 人 指 出 兒 童 餵 食 方 式 對 兒 童 對 熱 量 密 度 的 反 應 及 進 食 量 有 重 要 的 影 響 ( 引 自 林 微,1998) (2) 權 威 或 民 主 Costanzo&Woody(1985) 在 探 討 父 母 教 養 方 式 與 子 女 肥 胖 之 相 關 性 時 發 現, 在 飲 食 層 面 父 母 高 控 制 ( 如 專 制 權 威 型 ) 與 子 女 的 飲 食 行 為 及 體 重 有 顯 著 相 關 ( 引 自 林 微,1998) 李 靜 慧 (1998) 指 出 教 育 程 度 愈 高 的 父 母 親, 在 對 子 女 的 飲 食 教 養 行 為 上, 皆 是 較 專 制 權 威 性 的 ( 引 自 郭 蕙 慈,2003) 家 庭 的 教 養 方 式 與 幼 兒 的 飲 食 息 息 相 關, 若 較 專 制 權 威 的 家 庭 幼 兒, 會 對 幼 兒 造 成 壓 力, 讓 幼 兒 攝 食 控 制 力 更 加 困 難 4. 節 制 兒 童 飲 食 策 略 (1) 說 理 以 說 理 的 方 式 ( 如 : 這 個 食 物 有 利 健 康 ) 鼓 勵 孩 子 吃 那 些 他 不 喜 歡 的 食 物, 在 短 期 之 內 可 能 有 效, 但 是 長 期 來 看, 如 果 孩 子 一 直 都 經 驗 到 他 本 身 不 愛 的 食 物 和 母 親 的 稱 讚 二 者 是 連 結 的, 即 他 們 可 能 學 習 對 你 有 益 的 東 西 是 不 好 吃 的, 則 會 發 生 問 題 ( 引 自 林 微,1998) 9

10 (2) 量 的 協 商 Wardle(1995) 父 母 常 以 在 量 上 協 商 的 方 式 ( 如 : 吃 到 一 半 就 可 以 了 ) 讓 孩 子 吃 他 不 喜 歡 的 食 物, 但 此 種 方 式 可 能 反 而 會 增 強 孩 子 的 抱 怨, 因 為 當 孩 子 發 現 一 旦 抱 怨 就 可 以 就 可 以 減 少 吃 的 量, 就 可 能 藉 著 抱 怨 的 方 式 來 達 到 少 吃 的 目 的 ( 引 自 林 微,1998) 若 長 期 使 用 方 式 量 的 協 商, 幼 兒 會 習 慣, 因 此 需 幼 兒 本 身 習 慣 量, 採 逐 漸 式, 讓 幼 兒 本 身 慢 慢 習 慣 (3) 獎 賞 許 多 成 人 喜 歡 用 一 些 他 們 通 常 不 願 意 小 孩 多 吃 食 物, 例 如 高 糖 高 脂 肪 或 高 鹽 的 零 食 或 甜 點 做 為 獎 賞 物, 來 引 誘 小 孩 子 多 吃 一 點 他 們 認 為 有 益 健 康 的 食 物, 如 蔬 菜 ; 或 用 一 些 小 孩 子 有 興 趣 的 活 動 ( 看 電 視 玩 遊 戲 ) 做 為 小 孩 吃 某 樣 食 物 的 交 換 條 件, 這 些 行 為 可 能 不 僅 不 會 提 高 小 孩 子 對 該 食 物 的 喜 好 或 接 受 性, 反 而 可 能 會 有 反 效 果 ( 引 自 林 微,1998) 若 長 期 使 用 獎 勵, 會 讓 幼 兒 依 賴, 如 此 會 造 成 反 效 果, 因 此 需 讓 幼 兒 自 己 去 適 應 食 物, 但 可 以 減 少 獎 勵 次 數, 採 言 語 促 進 較 佳 (4) 其 他 策 略 友 伴 的 典 範 作 用 ( 引 自 林 微,1998) 5. 食 物 供 應 性 Yperman&Vermeersch(1979) 及 Rozin(1990) 指 出 父 母 藉 著 控 制 家 中 供 應 之 食 物 種 類, 直 接 地 影 響 兒 童 的 飲 食 行 為 ( 引 自 林 微,1998) 6. 父 母 的 營 養 知 識 態 度 或 飲 食 行 為 Yperman&Vermeersch(1979) 指 出 父 母 對 營 養 的 重 要 性 的 態 度 會 間 接 地 影 響 兒 童 食 物 的 偏 好 Contento 等 人 (1993) 的 研 究 指 出, 母 親 的 食 物 信 念 強 烈 地 影 響 他 們 爲 兒 童 所 選 擇 的 食 物 ( 引 自 林 微,1998) 劉 嫌 洪 久 賢 (1985) 研 究 發 現 幼 稚 園 家 長 之 營 養 知 識 態 度 及 飲 食 行 為 會 因 家 庭 地 經 地 位 不 同 而 有 差 異, 其 中 以 職 業 是 高 級 專 業 行 政 人 員 的 專 業 知 識 為 高 ( 引 自 郭 蕙 慈,2003) 其 成 人 的 營 養 知 識 態 度 及 飲 食 行 為, 會 影 響 幼 兒 本 身 的 飲 食 習 慣, 成 人 是 幼 兒 身 邊 最 重 要 的 角 色, 若 成 人 的 知 識 錯 誤, 幼 兒 本 身 的 認 知 即 會 錯 誤, 因 此 成 人 必 需 釐 清 食 物 營 養 的 觀 念 ( 二 ) 社 會 環 境 10

11 1. 重 要 成 人 于 祖 英 (1997) 家 庭 成 員 中 關 係 良 好, 對 進 餐 時 會 更 溫 馨 ; 甜 蜜, 另 外 家 庭 環 境 氣 氛 也 會 影 響 個 人 對 食 物 的 價 值 觀 ( 引 自 郭 蕙 慈,2003) 有 友 伴 教 師 及 重 要 成 人,Iannotti 等 人 (1994) 研 究 指 出, 手 足 及 友 伴 均 會 影 響 學 前 兒 童 的 飲 食 型 態, 而 隨 而 同 年 齡 增 加, 年 長 手 足 和 友 伴 的 影 響 也 越 大 Harper&Sander(1975) 指 出, 兒 童 面 前 成 人 先 吃 了 某 種 不 熟 悉 的 食 物, 兒 童 會 去 嚐 試 它 ( 引 自 林 微,1998) Nicklas et al(2002) 歸 納 幼 童 照 顧 者 可 藉 由 食 物 可 獲 性 用 餐 結 構 典 範 社 會 化 行 為 以 及 教 養 方 式, 五 個 因 素 影 響 孩 子 的 飲 食 行 為 ( 引 自 梁 藝 馨,2004) 成 人 的 角 色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是 幼 兒 從 小 模 仿 的 對 象, 但 跟 隨 著 幼 兒 年 齡 層 的 增 加, 模 仿 對 象 亦 會 跟 著 改 變, 會 有 大 大 的 不 同, 但 須 從 小 建 立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2. 教 育 或 介 入 計 畫 Cooper 等 人 (1971) 透 過 幼 兒 不 喜 愛 的 食 物 設 計 的 教 學 活 動 讓 幼 兒 接 觸 喜 愛 和 不 喜 愛 的 食 物, 發 現 到 兩 種 方 式 皆 能 減 少 幼 兒 不 喜 愛 食 物 的 盤 餘 量 ( 引 自 林 微,1998) 3. 媒 體 媒 體 廣 告 對 兒 童 的 食 物 選 擇 和 喜 愛 有 相 當 大 的 影 響 Rodin(1980)and Poulos 指 出 廣 告 的 食 物 和 正 面 的 角 色 典 範 聯 結 在 一 起, 效 果 更 大 ( 引 自 林 微,1998) 媒 體 廣 告 會 影 響 幼 兒 的 認 知, 一 但 幼 兒 認 知 錯 誤, 會 造 成 影 響 綜 上 所 述, 可 見 飲 食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層 面, 由 文 獻 中, 可 知 飲 食 習 慣 影 響 因 素 從 個 人 到 社 會 因 素 皆 有 影 響, 無 時 無 刻 皆 是 在 使 幼 兒 受 影 響, 幼 兒 本 身 的 經 驗 及 學 習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一 從 幼 兒 的 生 理 因 素 來 看, 幼 兒 會 自 己 控 制 飲 食 的 攝 取 量, 而 父 母 的 角 色 必 須 擔 任 一 位 提 供 者, 提 供 幼 兒 多 樣 化 的 食 物, 讓 幼 兒 攝 取 營 養 二 從 幼 兒 的 經 驗 學 習 來 看, 幼 兒 本 身 會 自 我 調 整, 相 當 對 慢 慢 累 積 成 經 驗, 因 此 也 就 成 為 了 學 習 的 一 部 份, 知 道 自 己 該 吃 多 少 三 從 社 會 因 素 來 看, 幼 兒 的 飲 食 受 到 主 要 照 顧 者 友 伴 及 教 師 的 影 響, 幼 兒 生 活 週 遭 的 人, 都 是 幼 兒 模 仿 的 對 象, 可 見 以 身 作 則 的 重 要 11

12 参 幼 兒 對 飲 食 營 養 的 認 知 與 發 展 一 3-6 歲 幼 兒 對 食 物 來 源 的 認 知 從 認 知 角 度 探 討 學 前 幼 兒 食 物 概 念 研 究, 如 Lytle 等 研 究 發 現, 幼 稚 園 及 小 學 低 年 級 兒 童 普 遍 認 為 好 與 壞 食 物 的 區 別, 且 認 為 含 維 生 素 蛋 白 質 的 食 物 是 好 食 物 ; 多 糖 多 油 的 食 物 是 壞 食 物 Rozin 等 研 究 發 現, 大 多 數 3 至 5 歲 兒 童 認 為, 只 要 是 可 以 吃 的 食 物, 就 對 身 體 有 好 處 的 食 物 Michela 和 Contento 研 究 發 現,5 至 6 歲 兒 童 主 要 依 據 的 是 食 物 外 表, 或 明 顯 可 見 的 功 能, 而 非 依 據 食 物 營 養 特 性 為 食 物 分 類 詢 問 幼 兒 食 物 來 源 時, 幼 兒 面 對 不 同 的 食 物, 答 案 類 型 也 會 有 所 不 同, 顯 示 兒 童 對 不 同 食 物, 在 思 考 他 們 從 哪 裡 來 的 時 候, 主 要 認 知 層 面 上 的 差 異, 而 幼 兒 傾 向 根 據 時 空 接 近 原 則 推 論 食 物 來 源, 因 幼 兒 主 要 所 接 觸 的 環 境 都 是 生 活 週 遭, 而 理 所 當 然 最 直 接 的 反 應 都 是 生 活 週 遭 最 常 接 觸 的 場 所 二 3-6 歲 幼 兒 所 需 的 營 養 素 根 據 國 內 幼 兒 飲 食 營 養 資 料 相 當 缺 乏, 根 據 1997~1999 年 台 灣 地 區 1-6 歲 幼 兒 營 養 攝 取 狀 況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幼 兒 營 養 飲 食 狀 況 不 盡 理 想, 除 2-4 歲 的 男 孩 與 3-4 歲 女 孩 平 均 熱 量 攝 取 達 到 衛 生 署 之 每 日 建 議 攝 取 量 (DRIs) 外, 其 他 年 齡 層 幼 兒 的 熱 量 攝 取 均 未 達 到 建 議 量 在 營 養 素 方 面, 幼 兒 蛋 白 質 平 均 攝 取 為 建 議 量 之 1.5~2.2 倍, 攝 取 量 明 顯 過 高 ;4-6 歲 幼 兒 的 維 生 素 B1 及 鈣 質 平 均 攝 取 未 達 建 議 量 ;3-6 歲 的 男 童 及 1-6 歲 所 有 的 女 童 鐵 質 的 平 均 攝 取 量 未 達 建 議 量, 而 全 部 幼 兒 的 鋅 的 攝 取 量 不 足, 僅 達 建 議 量 的 58%~67% 以 食 物 類 別 來 看,4 至 6 歲 幼 兒 每 日 蔬 菜 類 攝 取 約 1 份 ( 建 議 量 為 份 ), 水 果 類 平 均 攝 取 約 1 份 ( 建 議 量 為 2 份 ); 乳 品 類 食 物 攝 取 隨 年 齡 增 加 而 降 低,4-6 歲 幼 兒 的 乳 製 品 平 均 每 天 不 到 2 份 故 蛋 白 質 攝 取 過 量, 蔬 菜 水 果 奶 類 攝 取 不 足, 可 能 是 目 前 幼 兒 飲 食 攝 取 上 應 改 進 的 問 題 3-6 歲 幼 兒 每 日 應 以 食 物 中 獲 得 1500 大 卡 左 右 的 能 量, 其 中 蛋 白 質 脂 肪 和 碳 水 化 合 物 的 比 例 為 10%-15%:25%-30%:60%-70% 12

13 表 2-1 兒 童 每 日 食 物 需 要 量 (g) 年 齡 榖 類 荤 蔡 蔬 菜 乳 類 豆 製 品 水 果 3-6 歲 資 料 來 源 : 安 徽 省 合 肥 幼 兒 師 範 學 校 陳 琪 根 據 深 圳 市 寶 安 區 婦 幼 保 健 院 黃 梅 翁 麗 芬 的 3-6 歲 在 園 幼 兒 營 養 不 良 現 狀 調 查 2002 年 度 3-6 歲 在 園 幼 兒 1988 人, 其 中 男 孩 1163 人, 女 孩 825 人 採 用 自 製 問 卷 對 營 養 不 良 的 相 關 因 素 ( 既 往 病 史 父 母 文 化 程 度 出 生 體 重 辅 食 添 加 飲 食 结 构 等 情 况 ) 進 行 調 查, 建 立 體 弱 兒 童 管 理 檔 案, 跟 蹤 營 養 矯 治 情 况 如 下 : 表 2-2 3~ 6 歲 兒 童 各 年 龄 组 營 養 不 良 患 病 率 年 龄 調 查 人 數 合 計 低 體 重 患 病 例 數 (% ) 合 計 男 女 男 女 (0.38) 1 (0.23) (0.55) 2 (0.75) 4 (0.63) (1.15) 3 (0.36) 5 (0.79) (1.15) 4 (3.81) 6 (2.15) 合 計 (0.60) 9 (0.60) 16 (0.81) 年 齡 發 育 遲 緩 病 例 史 (%) 合 計 消 瘦 患 病 例 數 (%) 合 計 男 女 男 女 3 1 (0.38) 1 (0.58) 2 (0.46) 1 (0.57) 1 (0.23) 4 5 (1.37) 3 (1.12) 8 (1.26) 1 (0.37) 1 (0.16) 5 3 (0.84) 5 (1.79) 8 (1.26) 2 (0.56) 2 (0.72) 4 (0.63) 6 3 (1.72) 4 (3.81) 4 (3.81) 1 (0.57) 1 (0.95) 2 (0.72) 合 計 12 (1.03) 13 (1.58) 13 (1.58) 3 (0.76) 5 (0.61) 8 (0.40) 三 營 養 素 缺 乏 所 導 致 的 疾 病 根 據 以 上 的 文 獻 探 討 可 瞭 解, 攝 取 足 夠 的 營 養 對 幼 兒 來 說 是 相 當 重 要, 且 幼 兒 生 活 周 遭 所 接 觸 的 人 都 是 扮 演 著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而 對 於 食 物 中 所 含 的 營 養 素 都 是 缺 一 不 可 的, 一 但 缺 乏 某 種 營 養 素, 則 將 會 造 成 哪 些 疾 病? 因 此 下 列 將 列 出 各 營 養 素 若 缺 乏 則 會 造 成 哪 些 疾 病 13

14 表 2-3 脂 溶 性 維 生 素 A.D.E.K 維 生 素 缺 乏 症 維 生 素 A ( 視 網 醇 視 醇 ) 夜 盲 症 乾 眼 症 皮 膚 乾 燥 抵 抗 力 弱 維 生 素 D ( 骨 化 醇 鈣 化 固 佝 僂 病 手 足 抽 筋 牙 齒 及 骨 骼 的 發 育 醇 固 醇 生 素 麥 角 固 醇 陽 光 維 生 素 ) 維 生 素 E ( 生 育 醇 ) 溶 血 性 貧 血 維 生 素 K 新 生 兒 出 血 症 紫 斑 症 表 2-4 水 溶 性 維 生 素 C 及 B 群 維 生 素 缺 乏 症 維 生 素 C( 抗 壞 血 酸 ) 生 長 遲 滯 骨 骼 牙 齒 及 血 管 發 育 不 正 常 壞 血 病 維 生 素 B1( 硫 胺 素 ) 食 慾 不 振 消 化 不 良 體 重 減 輕 肌 肉 萎 縮 腳 氣 病 維 生 素 B2( 核 黃 素 ) 口 角 炎 舌 炎 脂 溢 性 皮 膚 炎 維 生 素 B6 貧 血 皮 膚 炎 神 經 緊 張 抽 筋 生 長 遲 滯 維 生 素 B12( 鈷 胺 素 ) 惡 性 貧 血 葉 酸 惡 性 貧 血 菸 鹼 酸 癩 皮 症 表 2-5 礦 物 質 礦 物 質 缺 乏 症 鈣 兒 童 : 軟 骨 症 血 鈣 濃 度 過 低 會 造 成 抽 槒 肌 肉 痙 軟 磷 軟 骨 症 骨 質 疏 鬆 症 鈉 攝 取 過 少 會 有 低 血 症 ; 過 多 則 會 有 高 血 壓 產 生 鉀 噁 心 嘔 吐 肌 肉 無 力 鐵 缺 鐵 性 貧 血 碘 新 生 兒 容 易 產 生 呆 小 症 的 症 狀 費 蛀 牙 資 料 來 源 : 幼 兒 發 展 與 保 育 游 淑 芬 李 德 芬 編 著 兒 童 的 營 養 與 食 譜 馬 同 江 張 志 明 陳 曾 三 / 著 兒 童 營 養 聖 經 艾 爾. 敏 德 爾 博 士 著 / 樊 俊 余 建 梁 譯 14

15 第 二 節 幼 兒 的 飲 食 習 慣 在 幼 兒 時 期, 飲 食 習 慣 是 奠 定 基 礎 的 時 刻, 也 是 培 養 幼 兒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的 關 鍵 期, 須 要 在 每 個 年 齡 中, 把 握 住 每 個 重 要 原 則, 這 也 是 此 節 所 要 探 究 的, 此 外, 此 節 探 究 幼 兒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建 立 幼 兒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並 瞭 解 幼 兒 不 良 的 飲 食 習 慣, 此 節 主 要 在 探 究 幼 兒 飲 食 習 慣 的 發 展 良 好 與 不 良 的 飲 食 習 慣 壹 幼 兒 飲 食 習 慣 的 發 展 每 位 幼 兒 的 發 展 都 具 有 獨 特 性, 並 非 每 位 幼 兒 都 會 有 相 同 的 發 展 階 段, 每 位 幼 兒 會 有 個 別 差 異, 飲 食 習 慣 也 是 如 此, 是 會 有 所 差 異 的 幼 兒 飲 食 習 慣 基 本 發 展 標 準 ( 杜 正 勝, 2007), 整 理 如 下 列 所 述 : ㄧ 零 至 一 歲 嬰 兒 此 時 期 嬰 兒 會 想 要 抓 握 東 西, 可 以 讓 此 階 段 的 嬰 兒, 讓 嬰 兒 嘗 試 抓 握 自 己 的 奶 瓶, 並 讓 嬰 兒 養 成 吸 吮 的 反 射 動 作 二 一 歲 至 二 歲 幼 兒 幼 兒 在 此 階 段 會 自 己 使 用 湯 匙 ( 茶 匙 ) 端 碗 喝 東 西 及 會 用 叉 子 自 己 嘗 試 吃 飯, 此 時 幼 兒 若 自 己 想 要 動 手 嘗 試 用 餐 具 進 食, 照 顧 者 可 以 準 備 較 合 適 的 器 具 來 協 助 幼 兒, 使 用 尺 寸 合 適 的 器 具 不 易 摔 壞 的 碗 及 湯 匙, 提 供 給 此 階 段 的 幼 兒 使 用 三 二 歲 至 三 歲 幼 兒 幼 兒 自 己 本 身 能 使 用 餐 具 吃 飯, 在 此 階 段, 幼 兒 喜 歡 自 己 嘗 試 新 事 物, 他 會 想 要 自 己 練 習 吃 飯, 此 階 段 的 幼 兒 若 不 小 心 打 翻 食 物, 應 多 鼓 勵 幼 兒, 讓 幼 兒 多 嘗 試, 不 要 去 罵 幼 兒 四 三 歲 至 四 歲 幼 兒 此 階 段, 幼 兒 會 建 立 良 好 的 餐 桌 禮 儀, 照 顧 者 可 以 營 造 愉 快 的 氣 氛, 讓 幼 兒 快 樂 的 進 食, 請 幼 兒 享 受 這 快 樂 的 時 光, 若 幼 兒 愛 在 進 食 時 間 跑 遍 整 屋 子, 則 請 幼 兒 坐 在 固 定 的 位 置 上, 在 請 幼 兒 繼 續 進 食, 無 須 去 餵 幼 兒 吃 飯 五 四 歲 至 六 歲 幼 兒 此 階 段, 幼 兒 會 獨 自 進 食, 並 且 可 以 幫 忙 協 助 做 早 餐 及 擺 餐 具, 讓 幼 兒 共 同 參 與, 可 以 建 立 幼 兒 的 成 就 感, 幼 兒 也 較 容 易 養 成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四 歲 至 四 歲 半 的 幼 兒 可 以 自 己 使 用 刀 叉 湯 匙 吃 飯 ;5 歲 至 5 歲 半, 能 使 用 餐 具, 自 己 能 夠 吃 飯 ( 王 秀 園,2003) 由 此 可 知, 幼 兒 在 每 個 年 齡 都 有 階 段 性 的 發 展, 是 一 連 串 持 續 的 動 作, 對 幼 兒 來 說, 每 個 年 齡 層 都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照 顧 者 應 把 握 住 每 個 原 則, 鼓 勵 幼 兒 進 食 15

16 貳 幼 兒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在 幼 兒 時 期, 是 奠 定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最 重 要 的 階 段 之 ㄧ, 在 幼 兒 時 期 需 要 養 成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其 包 含 四 大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 陳 育 芬,2005) 分 列 如 下 : ㄧ 良 好 的 餐 桌 禮 儀 細 嚼 慢 嚥, 口 中 有 食 物 不 說 話, 等 嚥 下 在 說 話, 不 邊 吃 邊 玩 或 邊 看 電 視 進 食 時, 坐 好 不 亂 跑, 喜 歡 吃 各 種 食 物, 保 持 愉 快 的 進 食 氣 氛 以 快 樂 和 感 謝 的 態 度 來 接 受 食 物 二 均 衡 的 飲 食 習 慣 不 偏 食 喜 歡 吃 各 種 食 物 三 三 餐 定 時 定 量 定 時 定 量 不 亂 吃 零 食 四 良 好 的 飲 食 衛 生 習 慣 飯 前 洗 手 飯 後 刷 牙 漱 口 能 獨 立 進 食 吃 飯 時 間 不 要 超 過 30 分 鐘 以 上 進 餐 前 不 做 激 烈 運 動 参 幼 兒 不 良 的 飲 食 習 慣 現 今, 許 多 的 家 庭 結 構 都 相 當 多 元 化, 然 而 就 會 對 幼 兒 在 飲 食 方 面 有 不 一 樣 的 選 擇, 甚 至 有 些 幼 兒 會 產 生 負 面 的 影 響, 而 抑 制 幼 兒 生 長 的 可 能, 因 此 阻 礙 幼 兒 的 發 育, 對 未 來 發 展 阻 礙 的 空 間, 此 部 份, 在 探 究 幼 兒 在 早 期 常 見 的 不 良 飲 食 習 慣 有 哪 些 ( 郭 蕙 慈,2003), 分 列 如 下 : 一 偏 食 行 為 二 用 餐 時 間 過 長 三 邊 吃 邊 玩 四 邊 吃 飯 邊 看 電 視 五 偏 愛 甜 食 六 三 餐 不 正 常 七 用 餐 時 情 緒 不 穩 八 肥 胖 兒 九 食 慾 不 振 由 此 可 知, 這 些 是 幼 兒 最 常 見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與 不 良 飲 食 習 慣 的 問 題, 而 偏 食 行 為 也 是 幼 兒 最 容 易 發 生 的 不 良 行 為, 正 是 下 一 節 所 要 探 究 的 內 容, 現 今 家 庭 結 構 16

17 變 化 大, 導 致 幼 兒 會 出 現 負 面 的 飲 食 習 慣, 要 使 幼 兒 建 立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就 是 要 從 小 奠 定 基 礎, 要 改 善 不 良 飲 食 習 慣, 也 是 要 從 小 來 改 善, 讓 未 來 發 展 的 茁 壯 肆 幼 兒 與 父 母 親 之 間 飲 食 習 慣 的 互 動 幼 兒 要 和 父 母 親 培 養 良 好 的 互 動, 飲 食 習 慣 也 是 可 以 增 加 彼 此 間 的 親 密 感, 別 小 看 飲 食 習 慣, 幼 兒 從 小 開 始 就 需 要 有 生 理 需 求, 那 也 是 需 要 滿 足 心 理 需 求, 此 部 分 主 要 在 探 討 如 何 從 飲 食 習 慣 增 進 彼 此 間 的 互 動 一 飲 食 習 慣 之 親 子 互 動 餵 食 是 親 子 關 係 的 踏 板 石, 自 嬰 兒 呱 哌 落 地 時, 便 已 具 備 與 生 俱 有 的 吸 吮 本 領, 要 滿 足 飲 食 需 求 時, 須 靠 父 母 親 的 照 顧, 因 此 嬰 兒 從 父 母 的 餵 食 中 可 獲 得 一 份 溫 暖 與 滿 足, 藉 著 餵 食, 可 以 建 立 親 子 關 係, 且 可 以 促 使 幼 兒 完 整 人 格 的 發 展 ( 徐 獨 立,1994) 尼 西 勃 哥 Nissenberg, Sandra K. 著 張 韶 華 譯 (1994) 如 何 透 過 用 餐 時 間 增 進 全 家 人 的 感 情, 因 為 在 用 餐 時 間 不 但 能 加 強 家 庭 的 觀 念, 且 增 進 家 人 間 的 溝 通 和 親 密 關 係 : 1. 家 庭 成 員 彼 此 分 享 近 況 的 時 間, 包 括 幼 小 的 孩 子 2. 在 輕 鬆 的 氣 氛 下, 享 受 家 人 的 陪 伴 3. 討 論 家 庭 成 員 有 興 趣 的 話 題 時 間 4. 是 將 注 意 力 放 在 家 人 之 間 的 談 話 和 親 密 關 係, 而 不 在 食 物 被 吃 完 了 或 沒 被 吃 完 5. 是 將 注 意 力 放 在 家 人 之 間 的 談 話 和 親 密 關 係, 而 不 在 食 物 被 吃 完 了 或 沒 被 吃 完 6. 讓 孩 子 述 說 當 日 的 活 動 或 討 論 他 們 感 興 趣 的 事 物 7. 聆 聽 和 回 答 孩 子 們 問 題 的 時 間, 但 不 是 批 評 孩 子 的 時 間 8. 享 受 營 養 食 物, 滿 足 飢 餓 的 口 感, 而 不 是 以 食 物 作 為 懲 罰 或 獎 賞 的 工 具 由 此 可 知, 幼 兒 的 飲 食 習 慣 與 父 母 親 的 照 護 脫 離 不 了 關 係, 在 早 期 的 飲 食 上, 家 庭 會 在 餐 桌 上 共 同 享 受 美 食, 這 就 是 增 進 幼 兒 與 家 人 間 的 關 係, 也 是 建 立 良 好 感 情 之 所 在 二 實 驗 證 明 楊 榮 川 (2000) 出 生 嬰 兒 的 時 料 來 自 於 母 乳, 母 親 餵 母 乳 是 種 天 職, 母 親 能 親 自 餵 哺 嬰 兒, 對 幼 兒 和 母 親 的 心 理 影 響 都 產 生 相 當 大 的 影 響, 母 親 能 從 哺 乳 中 獲 得 更 大 的 安 慰 和 對 嬰 兒 的 親 密 感, 這 對 日 後 母 親 間 的 關 係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嬰 兒 會 獲 得 很 大 的 安 全 感 H.P.Harlow and Margart Harlow 進 行 實 驗, 把 一 隻 出 生 彌 猴 和 母 猴 分 開, 從 出 生 時 他 就 得 不 到 母 猴 的 撫 抱 和 愛, 他 常 存 著 不 安 全 感 ( 引 自 楊 榮 川,2000) 哈 勞 另 一 個 實 驗 指 出, 把 這 失 愛 的 彌 猴 放 入 籠 中, 籠 內 有 兩 隻 用 鐵 製 成 的 彌 猴, 一 隻 用 光 身 的, 另 一 隻 是 套 絨 布 的, 有 溫 度, 只 要 有 恐 怖 的 事 情 發 生, 就 會 將 母 猴 抱 的 緊 緊 的, 17

18 實 驗 證 明 溫 軟 的 母 親 是 安 全 的 泉 源 ( 引 自 楊 榮 川,2000) 這 證 明 在 飲 食 之 中 需 要 生 理 充 飢 的 需 要 外, 還 需 要 心 理 的 溫 情 需 要 經 由 上 述 所 說, 讓 我 有 不 同 的 省 思, 由 於 現 代 家 庭 幾 乎 是 雙 薪 家 庭, 有 許 多 的 幼 兒 都 是 給 保 母 照 顧 或 者 是 送 至 托 育 機 構, 一 天 之 中, 或 許 只 有 在 晚 上 可 以 與 幼 兒 增 進 感 情, 時 間 少 之 又 少, 除 非 是 真 正 的 家 庭 主 婦, 可 以 全 心 全 意 照 顧 自 己 的 小 寶 貝, 如 此 一 來 與 幼 兒 之 間 的 互 動, 肯 定 相 當 親 密, 而 在 雙 薪 家 庭 方 面, 保 持 愉 快 的 進 食 氣 氛, 和 家 人 邊 吃 邊 聊 應 是 很 愉 快 的 感 覺, 一 方 面 享 受 美 味 的 食 物, 一 方 面 分 享 生 活 中 的 趣 事, 是 個 同 樂 的 時 光 所 以 吃 飯 時 最 好 是 全 家 人 一 起 吃, 不 要 各 吃 各 的 在 餐 桌 上 不 要 罵 人, 檢 討 不 愉 快 的 事, 不 邊 看 電 視 邊 吃 飯, 或 把 食 物 當 成 是 賞 罰 的 工 具 每 個 幼 兒 在 每 個 階 段 都 會 有 所 需 要 的 飲 食 需 求, 父 母 可 以 多 加 了 解, 並 且 做 為 幼 兒 學 習 的 模 範, 從 中 了 解 幼 兒 的 飲 食 習 慣, 幼 兒 在 攝 取 的 內 容 物 上 應 該 要 均 衡, 最 好 多 吃 蔬 菜 水 果, 保 證 膳 食 平 衡 才 是 健 康 的 關 鍵 在 吃 完 每 種 食 物 後, 父 母 親 可 以 給 予 適 當 的 鼓 勵 與 讚 美, 當 幼 兒 嚐 試 新 食 物 時, 父 母 親 可 別 忘 了 給 幼 兒 一 個 大 大 的 鼓 勵, 像 是 : 哇! 幼 兒 好 棒 喔! 把 營 養 的 東 西 吃 進 去 就 可 以 長 高 高 喔! ; 或 是 在 吃 飽 後 給 幼 兒 一 個 大 大 的 擁 抱, 這 些 動 作 都 可 以 讓 幼 兒 感 受 到 被 鼓 勵, 從 父 母 身 上 得 到 的 正 面 回 饋 可 以 提 升 幼 兒 吃 東 西 的 動 機 18

19 第 三 節 瞭 解 家 長 及 幼 稚 園 對 幼 兒 營 養 教 育 的 影 響 及 解 決 方 案 壹 家 長 對 幼 兒 營 養 教 育 的 影 響 營 養 對 3 至 6 歲 的 幼 兒 是 相 當 重 要, 以 下 的 文 獻 探 討 可 以 瞭 解 到 幼 兒 在 食 物 的 偏 好 上 是 否 與 家 庭 有 關 Phillip 和 Kolasa 研 究 36 位 3 至 5 歲 幼 兒 對 12 種 蔬 菜 的 偏 愛, 與 母 親 認 為 兒 童 對 這 些 蔬 菜 的 相 似 性,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大 部 分 蔬 菜, 母 親 對 幼 兒 喜 愛 程 度 的 認 定 與 幼 兒 自 己 的 認 定 不 同 表 3-1 父 ( 母 ) 親 對 兒 童 五 榖 根 莖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 食 物 名 差 異 平 均 值 差 異 標 準 値 値 paired t 父 親 對 兒 童 芋 頭 麵 蘿 蔔 糕 白 飯 燒 餅 紅 豆 玉 米 蘇 打 餅 土 司 饅 頭 食 物 名 差 異 平 均 值 差 異 標 準 値 paired t 值 母 親 對 兒 童 麵 芋 頭 吐 司 玉 米 饅 頭 白 飯 蘇 打 餅 燒 餅 蘿 蔔 糕 紅 豆 資 料 來 源 : 兒 童 食 物 偏 好 評 估 : 父 母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相 似 性 研 究 ( 林 佳 蓉 陳 瑤 惠 楊 奕 19

20 馨,2003) * 父 親 對 兒 童 五 穀 根 莖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 * 母 親 對 兒 童 五 穀 根 莖 類 食 次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 * 表 示 p<0.05 父 ( 母 ) 親 對 兒 童 五 穀 根 莖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具 顯 著 差 異 表 3-2 父 ( 母 ) 親 對 兒 童 蛋 白 質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 食 物 名 差 異 平 均 值 差 異 標 準 値 paired t 值 豬 肝 父 親 對 兒 童 雞 腿 肉 鬆 蛋 豆 腐 牛 奶 豆 干 蝦 子 魚 肉 豬 肉 食 物 名 差 異 平 均 值 差 異 標 準 値 paired t 值 母 親 對 兒 童 豬 肝 雞 腿 牛 奶 肉 鬆 豆 干 豆 腐 蛋 魚 肉 豬 肉 蝦 子 資 料 來 源 : 如 上 列 * 父 親 對 兒 童 蛋 白 質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 * 母 親 對 兒 童 蛋 白 質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 * 表 示 p<0.05 父 ( 母 ) 親 對 兒 童 蛋 白 質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具 顯 著 差 異 20

21 表 3-3 父 ( 母 ) 親 對 兒 童 蔬 菜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 食 物 名 差 異 平 均 值 差 異 標 準 値 paired t 值 茄 子 父 親 對 兒 童 四 季 豆 高 麗 菜 海 帶 紅 蘿 蔔 皇 帝 豆 綠 葉 菜 花 菜 青 豆 豆 芽 菜 食 物 名 差 異 平 均 值 差 異 標 準 値 paired t 值 母 親 對 兒 童 茄 子 青 豆 皇 帝 豆 紅 蘿 蔔 高 麗 菜 四 季 豆 花 菜 豆 芽 菜 海 帶 綠 葉 菜 資 料 來 源 : 如 上 列 * 父 親 對 兒 童 蔬 菜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 * 母 親 對 兒 童 蔬 菜 類 食 次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 * 表 示 p<0.05 父 ( 母 ) 親 對 兒 童 蔬 菜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具 顯 著 差 異 21

22 表 3-4 父 ( 母 ) 親 對 水 果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 食 物 名 差 異 平 均 值 差 異 標 準 値 paired t 值 西 瓜 父 親 對 兒 童 鳳 梨 蘋 果 番 石 榴 葡 萄 木 瓜 草 莓 橘 子 香 蕉 蓮 霧 食 物 名 差 異 平 均 值 差 異 標 準 値 paired t 值 母 親 對 兒 童 西 瓜 番 石 榴 鳳 梨 草 莓 橘 子 蘋 果 香 蕉 葡 萄 蓮 霧 木 瓜 資 料 來 源 : 如 上 列 * 父 親 對 兒 童 水 果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 * 母 親 對 兒 童 水 果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比 較 * 表 示 p<0.05 父 ( 母 ) 親 對 兒 童 水 果 類 食 物 喜 歡 度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喜 歡 度 具 顯 著 差 異 根 據 此 研 究 者 認 為 父 母 對 兒 童 食 物 偏 好 並 不 十 分 瞭 解, 父 母 提 供 有 關 兒 童 食 物 偏 好 訊 息, 可 能 不 足 以 反 應 兒 童 真 正 的 食 物 偏 好, 而 傳 遞 的 可 能 是 父 母 個 人 對 食 物 的 態 度, 或 他 們 對 兒 童 飲 食 行 為 的 偏 見 22

23 根 據 上 述 的 數 據 表 示, 家 庭 是 提 供 幼 兒 一 個 食 物 來 源 最 基 礎 的 場 所, 但 大 部 分 的 父 母 對 自 己 的 孩 子 在 攝 取 食 物 的 偏 好 上 並 不 瞭 解, 父 母 則 不 能 依 自 己 的 觀 感 而 認 定 幼 兒 也 是 如 此, 而 造 成 幼 兒 的 偏 食, 應 鼓 勵 幼 兒 攝 取 均 衡 營 養 的 食 物, 這 才 是 正 確 營 養 的 目 標 二 幼 稚 園 對 幼 兒 營 養 教 育 的 影 響 飲 食 的 營 養 是 我 們 從 小 就 開 始 需 要 被 注 意 的, 而 飲 食 方 面 可 分 為 個 人 家 庭 及 社 會 三 大 部 分, 從 上 述 的 文 獻 探 討 可 看 出 家 庭 是 幼 兒 接 觸 飲 食 最 基 礎 的 場 所, 然 而 隨 著 年 齡 的 增 長, 漸 漸 的 多 半 時 間 都 是 在 學 校, 此 時 學 校 就 代 表 著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因 此 我 們 在 由 以 下 的 文 獻 探 討 裡 可 看 出 營 養 教 育 在 學 校 裡 也 是 扮 演 著 極 為 重 要 的 角 色 美 國 疾 病 管 制 局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CDC) 在 健 康 飲 食 行 為 的 學 校 健 康 教 育 指 引 (Guidelines for School Health Programs to Promote Healthy Eating) 中 指 出,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需 要 營 養 教 育 幫 助 他 們 發 展 出 一 生 的 飲 食 型 態, 以 符 合 飲 食 指 標 及 飲 食 指 南, 而 學 校 是 最 理 想 的 營 養 教 育 環 境, 原 因 如 下 : 1. 學 校 可 以 接 觸 到 幾 乎 所 有 的 孩 童 及 青 少 年 2. 學 校 可 以 提 供 健 康 飲 食 實 施 的 機 會, 幾 乎 1/2 的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三 餐 中 有 一 餐 是 在 學 校 用 餐 的, 而 有 1/10 的 人 是 有 兩 餐 在 學 校 用 餐 的 3. 學 校 可 以 教 導 學 生 如 何 抵 抗 社 會 壓 力, 飲 食 是 社 會 學 習 的 行 為 所 以 會 受 到 社 會 壓 力 的 影 響, 以 學 校 為 基 礎 的 營 養 教 育 可 以 直 接 重 在 同 儕 不 鼓 勵 健 康 飲 食 及 利 用 同 儕 壓 力 增 強 健 康 飲 食 習 慣 4. 學 校 中 有 專 業 人 員 藉 由 適 當 的 訓 練, 老 師 可 以 運 用 教 學 技 巧 及 食 物 供 應, 給 予 專 業 的 營 養 教 育 計 畫 5. 學 校 營 養 教 育 可 分 為 兩 部 分, 一 是 學 校 營 養 課 程 與 教 學, 指 學 校 中 有 組 織 有 系 統 及 結 構 化 的 教 學 活 動 ; 另 一 方 面 則 是 學 校 飲 食 環 境, 包 括 物 理 性 的 及 人 際 的 環 境, 如 學 校 午 餐 的 供 應 販 售 的 食 品, 教 職 員 及 同 儕 的 飲 食 行 為 等 增 進 學 生 健 康 飲 食 行 為 及 須 經 由 此 兩 層 面, 建 構 一 個 整 體 的 學 校 健 康 飲 食 營 養 環 境, 亦 即 針 對 學 校 營 養 教 育 課 程 營 養 方 面 的 專 業 的 師 資 學 校 的 飲 食 營 養 政 策 學 校 師 生 員 工 的 信 念 學 校 餐 點 供 應 校 園 食 品 販 售 及 宣 導 教 育 等 方 面, 規 劃 適 當 策 略 和 實 施 方 案 三 家 長 及 幼 稚 園 對 幼 兒 營 養 教 育 解 決 方 案 針 對 以 上 的 文 獻 不 難 看 出 學 校 對 幼 兒 的 營 養 教 育 影 響 有 多 大, 以 下 則 是 提 供 學 校 及 家 長 的 建 議 方 案 : 1. 加 強 幼 兒 飲 食 教 育 : 由 於 現 在 幼 稚 園 的 營 養 教 育 課 程 較 少, 所 以 我 們 必 須 要 加 幼 兒 飲 食 教 育, 我 們 必 須 23

24 要 針 對 幼 兒 的 營 養 及 幼 兒 的 能 力 設 計 課 程, 能 讓 幼 兒 在 課 程 裡 瞭 解 到 營 養 的 重 要 性 2. 宣 導 教 育 活 動 讓 家 長 照 顧 者 幼 兒 及 社 會 瞭 解 到, 在 幼 兒 階 段 裡 健 康 教 育 是 多 麼 的 重 要, 不 僅 要 瞭 解 到 幼 兒 所 需 的 營 養 有 哪 些 幼 兒 缺 乏 營 養 素 會 造 成 的 疾 病 等, 可 以 多 利 用 園 所 園 訊 親 師 座 談 報 章 雜 誌 等, 來 讓 大 家 知 道 營 養 對 我 們 人 體 及 幼 兒 的 重 要 性 3. 合 理 餵 食, 適 時 添 加 副 食 品 嬰 兒 在 4 個 月 後 就 要 開 始 添 加 副 食 品, 此 時 我 們 就 要 開 始 增 添 一 些 營 養 餵 食 幼 兒, 也 是 滿 足 幼 兒 的 生 理 需 求, 避 免 會 造 成 營 養 不 良, 而 在 增 添 副 食 品 的 過 程 裡, 或 多 或 少 都 會 出 現 不 適 應 的 情 況, 而 我 們 也 不 要 強 迫 幼 兒, 應 該 是 逐 步 的 增 添 幼 兒 副 食 品, 必 須 要 適 量 的 餵 食, 過 多 過 少 都 會 對 幼 兒 的 身 體 造 成 負 荷 4. 落 實 幼 兒 健 康 飲 食 行 為 教 育 由 於 營 養 課 程 較 少 的 關 係, 我 們 必 須 時 時 刻 刻 傳 遞 給 幼 兒 正 確 的 飲 食 教 育, 教 導 幼 兒 如 何 吃 的 健 康, 讓 幼 兒 對 營 養 有 深 入 的 瞭 解 5. 加 強 教 保 人 員 營 養 知 識 態 度 及 行 為 在 園 所 裡, 教 保 人 員 就 是 擔 任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所 以 教 保 人 員 對 幼 兒 的 飲 食 行 為 應 該 要 相 當 的 重 視, 並 且 對 飲 食 營 養 的 相 關 課 題, 也 必 須 要 瞭 解, 而 本 身 教 保 人 員 也 應 要 以 身 作 則, 應 有 讓 幼 兒 學 習 的 典 範, 而 身 為 教 保 人 員 對 幼 兒 這 方 面 的 相 關 知 識 也 必 須 要 充 足 6. 訂 定 幼 稚 園 所 供 餐 及 點 心 營 養 標 準 幼 稚 園 應 提 供 點 心 及 餐 點 食 物 份 量 的 建 議 量, 並 且 提 供 以 健 康 為 主 的 各 類 食 物 菜 單, 來 提 昇 幼 稚 園 所 供 應 的 餐 點 品 質 7. 聘 請 營 養 師 負 責 幼 稚 園 餐 點 及 點 心 菜 單 設 計 及 供 應 幼 稚 園 若 訂 定 好 營 養 素 建 議 及 食 物 份 量 標 準 後, 應 由 專 業 合 格 的 營 養 師 來 替 幼 兒 設 計 餐 點, 並 且 在 製 作 的 過 程 中, 必 須 是 衛 生 及 安 全 的 標 準, 而 營 養 師 也 可 與 教 保 人 員 互 相 切 礳, 來 提 升 教 保 人 員 在 營 養 這 部 分 的 知 識, 共 同 打 造 爲 幼 兒 所 喜 愛 及 營 養 的 食 物 8. 幼 兒 餐 點 食 譜 整 理 與 分 析 市 面 上 符 合 幼 兒 餐 點 的 食 譜 是 五 花 八 門, 大 部 分 有 些 是 著 重 在 外 觀, 但 是 我 們 把 這 些 符 合 營 養 的 幼 兒 餐 點 做 整 理, 對 於 種 類 份 量 烹 調 方 法 等 做 個 分 析 統 整, 往 後 可 供 選 用 時 參 考 24

25 9. 定 期 的 做 健 康 檢 查 身 高 體 重 就 是 最 好 的 指 標, 應 該 要 每 半 年 量 一 次 身 高, 每 個 月 量 一 次 體 重, 一 但 幼 兒 出 現 過 胖 過 瘦 此 時 我 們 就 要 瞭 解 幼 兒 在 飲 食 上 是 否 有 偏 食 挑 食 的 狀 況 出 現, 兒 進 行 做 改 善, 營 養 不 良 也 會 造 成 疾 病 的 產 生, 所 以 缺 乏 營 養 素 是 個 很 重 要 的 問 題, 應 該 要 做 到 即 早 發 現 即 早 診 斷 即 早 預 防, 來 促 進 幼 兒 的 健 康 發 展 第 四 節 幼 兒 不 適 應 行 為 此 節 主 要 在 探 討 幼 兒 在 飲 食 習 慣 與 營 養 方 面 的 不 適 應 行 為, 主 要 分 成 兩 大 部 分 來 加 以 探 討, 幼 兒 的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與 偏 食 行 為, 針 對 此 兩 大 部 分 進 行 研 究 壹 幼 兒 的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營 養 對 幼 兒 來 說 是 很 重 要 的, 但 是 幼 兒 並 不 知 道 何 謂 營 養 營 養 對 他 們 有 何 重 要, 所 以 在 吃 飯 的 時 候, 總 是 會 出 現 幼 兒 偏 食 挑 食 暴 飲 暴 食 邊 跑 邊 吃 的 行 為 發 生, 這 都 會 造 成 幼 兒 在 營 養 的 攝 取 上 會 有 所 缺 乏, 而 照 顧 者 面 臨 這 種 問 題 總 是 很 頭 痛 的 在 幼 兒 階 段 裡, 有 許 多 幼 兒 會 出 現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指 的 有 很 多 種 行 為, 像 是 把 食 物 刻 意 的 灑 出 來 玩 弄 食 物 不 當 地 進 食 等, 都 是 屬 於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的 一 種, 而 幼 兒 會 出 現 這 些 行 為, 都 有 可 能 是 有 他 的 原 因 所 在, 以 下 是 由 研 究 者 針 對 幼 兒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這 問 題 進 行 探 討 一 何 謂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幼 兒 以 髒 亂 的 方 式 進 食, 且 在 進 食 時 將 食 物 灑 出 並 且 弄 髒 他 自 己 ( 周 天 賜,2008) 二 觀 察 幼 兒 做 了 什 麼 而 會 出 現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1. 幼 兒 做 了 什 麼 而 造 成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對 叉 子 或 湯 匙 取 食 困 難? 幼 兒 時 常 打 翻 飲 料 幼 兒 故 意 玩 弄 他 的 食 物 等 2. 提 供 什 麼 食 物 對 幼 兒 進 食 髒 亂 有 關 係 嗎? 幼 兒 是 否 在 所 有 用 餐 時 間 都 同 樣 地 髒 亂 幼 兒 只 要 遇 到 需 要 用 到 叉 子 或 湯 匙 時, 比 用 手 拿 著 吃 較 髒 亂, 提 供 液 體 食 物 時, 幼 兒 弄 得 較 髒 亂 等 3. 不 管 吃 什 麼, 幼 兒 是 否 有 非 常 整 齊 地 吃 東 西?( 周 天 賜,2008) 由 此 可 知, 照 顧 者 可 利 用 觀 察 這 行 為, 來 得 到 幼 兒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的 原 因, 照 顧 者 將 觀 察 到 的 行 為, 有 助 於 讓 照 顧 者 改 變 這 行 為 25

26 三 探 討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的 變 通 策 略 : ( 一 ) 視 力 問 題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的 原 因 其 中 也 有 可 能 是 視 力 問 題, 弄 髒 身 體 並 非 是 幼 兒 故 意 造 成, 很 可 能 是 在 視 力 方 面 有 障 礙, 透 過 視 力 檢 查 來 幫 助 我 們 瞭 解 問 題, 若 是 視 力 問 題 必 須 即 早 矯 正 ( 二 ) 注 意 幼 兒 在 拿 取 方 面 的 問 題 照 顧 者 可 以 利 用 進 食 時, 去 瞭 解 幼 兒 在 拿 取 方 面 上 是 否 有 困 難, 如 果 一 位 年 齡 4 歲 的 幼 兒 在 拿 取 叉 子 或 湯 匙 時, 仍 然 用 整 隻 手 拿 取, 此 時 就 是 幼 兒 在 這 方 面 有 困 難, 照 顧 者 必 須 詢 問 醫 生 ( 三 ) 年 齡 上 述 有 提 到, 若 4 歲 了 拿 取 叉 子 及 湯 匙 時, 仍 用 整 隻 手 拿 取, 就 可 幫 助 照 顧 者 瞭 解 是 否 在 拿 取 上 有 困 難 或 是 發 展 遲 緩 的 問 題, 所 以 年 齡 的 發 展 上 也 可 提 供 照 顧 者 很 好 的 資 訊 ( 四 ) 環 境 問 題 照 顧 者 必 須 提 供 一 個 環 境 良 好 輕 鬆 的 進 食 氣 氛, 讓 幼 兒 瞭 解 照 顧 者 所 傳 達 的 期 望, 若 當 餐 桌 上 是 環 境 髒 亂 隨 便 的, 會 造 成 讓 幼 兒 瞭 解 不 良 進 食 是 可 接 受 的 ( 五 ) 提 供 的 餐 具 大 小 應 符 合 幼 兒 的 手 因 為 幼 兒 的 手 還 小, 要 拿 像 大 人 一 樣 的 碗, 對 幼 兒 來 說 是 很 困 難 的, 所 以 應 提 供 一 些 輕 而 小 的 盤 子 叉 子 杯 子 等, 讓 幼 兒 能 夠 使 用 ( 六 ) 確 定 供 應 的 食 物 是 放 在 合 適 的 容 器 像 是 把 一 塊 大 塊 的 蛋 糕 放 在 盤 子 上, 這 對 幼 兒 來 說 會 比 較 難 控 制, 若 把 蛋 糕 切 成 一 小 塊 放 進 碗 裡, 這 或 許 對 幼 兒 來 說 是 比 較 簡 單 的, 而 且 也 可 以 訓 練 他 們 的 小 肌 肉 的 發 展 ( 周 天 賜,2008) 由 此 可 知 照 顧 者 可 以 利 用 觀 察 先 去 瞭 解 幼 兒 再 進 食 的 過 程 中 發 生 的 問 題, 像 是 視 力 拿 取 方 面 上 的 問 題 就 必 須 找 醫 生 來 矯 治, 若 像 是 一 些 環 境 上 的 問 題, 照 顧 者 便 可 以 慢 慢 做 改 善, 讓 幼 兒 也 可 以 逐 漸 的 改 善 這 種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的 問 題 四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的 解 決 與 方 案 ( 一 ) 先 有 系 統 的 教 導 適 當 的 進 食 技 巧 1. 把 食 物 放 在 叉 子 或 湯 匙 上 的 困 難 幼 兒 若 不 能 將 食 物 放 在 器 具 上, 食 物 就 很 有 可 能 的 容 易 灑 在 外 面, 而 對 於 26

27 幼 兒 來 說 舀 食 物 是 一 項 很 困 難 的 事 情, 若 幼 兒 在 這 方 面 的 協 調 上 有 困 難, 照 顧 者 應 幫 助 幼 兒 漸 漸 學 會 這 項 技 能 照 顧 者 必 須 先 確 定 這 食 物 對 於 幼 兒 來 說, 是 否 在 進 食 的 過 程 裡 太 大, 照 顧 者 則 須 把 食 物 切 成 一 小 塊, 方 便 幼 兒 進 食, 照 顧 者 也 可 以 示 範 給 幼 兒 看, 如 何 用 手 拿 東 西 吃, 而 當 幼 兒 瞭 解 後 便 開 始 指 導 幼 兒 如 何 用 手 拿 取 湯 匙 或 叉 子, 一 開 始 照 顧 者 可 先 讓 幼 兒 自 己 嘗 試, 若 仍 然 無 法 拿 取 食 物 則 就 幫 助 他, 可 用 您 的 手 握 住 他 的 手, 慢 慢 的 操 作 2. 把 食 物 放 到 嘴 裡 沒 有 灑 出 來 的 困 難 大 部 分 的 溢 出, 都 發 生 在 盤 子 和 嘴 巴 之 間, 因 為 這 項 對 幼 兒 來 說 是 很 困 難 的, 所 以 照 顧 者 應 該 是 利 用 直 接 指 導, 舀 食 物 食 照 顧 者 可 將 手 握 住 幼 兒 的 手, 然 後 慢 慢 引 導 幼 兒 這 行 為, 而 當 幼 兒 再 進 食 時, 會 將 食 物 放 進 放 進 嘴 巴 裡 沒 有 灑 出 來 時, 照 顧 者 此 時 可 以 漸 漸 的 減 少 指 導, 而 讓 幼 兒 慢 慢 學 習 3. 其 他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照 顧 者 可 將 需 要 被 輔 導 的 行 為, 分 成 幾 個 小 步 驟, 等 幼 兒 熟 悉 之 後, 在 慢 慢 減 去 指 導 的 行 為 4. 增 加 適 當 的 進 食 行 為 在 進 餐 時, 時 常 注 意 幼 兒 並 增 強 適 當 的 行 為, 讓 幼 兒 知 道 您 是 很 重 視 這 行 為 5. 有 意 忽 略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同 樣 的, 若 幼 兒 在 進 食 中 出 現 了 不 適 當 的 行 為, 照 顧 者 就 不 要 太 注 意 這 行 為, 讓 幼 兒 知 道 若 做 出 這 行 為 是 不 被 受 肯 定 的, 若 出 現 好 的 行 為 才 會 被 受 肯 定 ( 周 天 賜,2008) 由 此 可 知, 針 對 以 上 的 解 決 方 案, 可 以 瞭 解 到 幼 兒 在 進 食 當 中 會 出 現 一 些 不 良 的 行 為, 有 可 能 是 生 理 也 有 可 能 是 心 理 問 題, 無 論 是 什 麼 樣 的 問 題, 照 顧 者 應 是 與 幼 兒 最 親 密 的 人, 可 以 多 注 意 多 觀 察 幼 兒, 能 夠 及 早 改 善 的 就 可 以 立 即 改 善, 需 找 醫 生 協 助 的 也 可 以 及 早 協 助, 所 以 對 於 照 顧 者 來 說, 是 扮 演 著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貳 幼 兒 的 偏 食 行 為 在 幼 兒 階 段, 飲 食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一 環, 每 位 幼 兒 都 有 可 能 會 發 生 偏 食 行 為, 但 真 正 的 偏 食 是 有 原 因 的, 絕 非 無 緣 無 故 就 不 喜 歡 此 種 食 物, 偏 食 行 為 很 常 見, 因 此 需 從 生 活 中 27

28 來 加 以 探 討 偏 食 有 哪 些 原 因, 在 針 對 此 偏 食 原 因 來 對 症 下 藥, 即 針 對 幼 兒 的 偏 食 行 為 進 行 改 善 及 解 決 方 案, 針 對 此 三 部 份 來 進 行 探 究 一 偏 食 行 為 的 定 義 偏 食 是 每 一 個 人 都 會 發 生 的 飲 食 習 慣, 就 連 我 們 大 人 也 會 偏 食, 但 是 偏 食 習 慣 要 如 何 去 定 義 呢? 這 一 部 分 主 要 在 探 究 偏 食 習 慣 的 定 義 及 說 法 幼 兒 對 某 種 食 物 有 強 烈 的 喜 愛 與 厭 惡, 同 時 有 顯 著 的 偏 好 的 飲 食 行 為, 會 自 行 選 擇 某 樣 食 物 或 者 是 不 喜 歡 吃 某 些 食 物 幼 兒 自 兩 三 歲 起, 對 食 物 味 道 色 彩 形 狀 色 彩 溫 度 觸 覺 等, 開 始 會 表 現 出 喜 好 與 厭 惡 的 感 覺 幼 兒 的 模 仿 力 強, 因 此 若 學 習 對 象 中 有 偏 食 的 現 象 時, 往 往 幼 兒 亦 會 出 現 偏 食 行 為 ( 朱 美 宮,2005; 黃 美 湄, 2009) 在 進 食 中 該 童 表 現 出 不 當 的 行 為, 例 如 拒 絕 食 用 多 樣 的 食 物 閒 置 他 的 食 物 玩 弄 他 的 食 物 不 吞 下 食 物 或 以 其 他 方 表 現 不 良 的 飲 食 行 為, 亦 是 為 偏 食 行 為 ( 周 天 賜 Eva Essa,2008) 將 按 食 物 性 質 可 以 分 成 多 組, 如 果 孩 子 每 天 吃 的 食 物 中, 缺 少 一 個 或 一 個 以 上 的 食 物 組, 或 一 個 以 上 食 物 組 攝 取 不 足, 就 可 判 斷 為 偏 食 ; 人 體 每 天 要 攝 取 約 十 五 種 食 品 種, 才 能 保 證 營 養 均 衡, 攝 取 種 類 太 少, 如 蔬 菜 中 只 吃 花 生 花 椰 菜 等 含 纖 維 素 較 少 的 品 種, 都 可 以 判 斷 為 偏 食 ; 孩 子 不 但 只 選 擇 自 己 愛 吃 的, 更 毫 無 大 量 攝 取, 幾 乎 成 為 一 大 嗜 好, 甚 至 嚴 重 影 響 到 正 餐, 即 為 偏 食 ( 王 新 華,2009) 綜 上 所 述, 可 將 偏 食 行 為 為 會 對 食 物 有 偏 好 之 分, 會 有 喜 歡 和 不 喜 歡, 當 不 喜 歡 吃 某 樣 食 物 時, 即 為 偏 食 行 為, 如 此 一 來, 並 無 達 到 均 衡 飲 食 的 效 果 其 實 不 僅 幼 兒 會 選 擇 食 物, 就 連 我 們 成 人 也 會 選 擇 自 己 喜 歡 的 食 物 來 吃, 可 見 我 們 的 角 色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必 須 作 好 模 範, 因 為 寶 寶 的 模 仿 力 相 當 強, 每 個 幼 兒 在 每 個 階 段 都 會 有 所 需 要 的 飲 食 需 求, 父 母 親 可 以 多 加 了 解, 並 且 作 為 幼 兒 學 習 的 模 範, 幼 兒 在 攝 取 的 內 容 物 上 應 該 要 均 衡, 最 好 多 吃 蔬 菜 水 果, 保 證 膳 食 平 衡 才 是 健 康 的 關 鍵 二 偏 食 行 為 的 原 因 下 列 學 者 有 提 出 對 偏 食 習 慣 的 原 因, 將 原 因 分 為 以 下 二 部 份, 一 部 分 是 幼 兒 本 身 的 因 素, 另 一 部 分 是 家 庭 因 素, 如 下 列 所 述 : (ㄧ) 幼 兒 本 身 的 因 素 1. 幼 兒 生 理 的 發 展 幼 兒 牙 齒 尚 未 發 展 完 成, 咬 不 爛 青 菜 食 物 太 大 塊 幼 兒 吞 不 下 去, 幼 兒 只 是 因 為 某 種 食 物 不 適 合 幼 兒, 而 幼 兒 會 選 擇 不 吃, 並 非 真 正 的 偏 食 行 為, 而 是 有 辦 法 來 進 行 改 善 的 ( 蔡 延 志,1995) 28

29 幼 兒 本 身 味 覺 敏 感, 有 些 幼 兒 對 某 些 味 道 與 口 感 比 較 特 殊 食 物 接 納 度 低 ; 生 理 不 適, 某 些 幼 兒 因 長 期 的 身 體 不 適, 或 者 是 食 物 會 導 致 身 體 產 生 過 敏 等 因 素, 而 造 成 幼 兒 偏 食 ( 王 秀 園,20003) 2. 引 人 注 意 當 照 顧 者 越 是 要 求 孩 子 吃 某 種 食 物, 他 越 是 不 想 吃, 爲 的 就 是 要 引 起 注 意, 這 是 最 容 易 產 生 的 偏 食 行 為 ( 郭 蕙 慈,2003; 朱 美 宮,2005) 3. 失 敗 的 學 習 經 驗 幼 兒 偏 食 有 時 是 因 為 對 此 食 物 有 第 一 次 經 驗 不 好 不 愉 快 的 進 食 經 驗, 而 造 成 拒 吃 或 害 怕 的 心 理 4. 愛 吃 零 食 想 吃 什 麼 就 吃 什 麼 幼 兒 在 家 中, 只 要 想 要 吃 什 麼, 照 顧 者 皆 會 給 予 他 食 物, 讓 他 予 取 予 求, 並 不 會 給 予 他 正 確 的 觀 念 ( 朱 美 宮,2005) 5. 幼 兒 本 身 的 挑 食 幼 兒 本 身 會 有 選 擇 自 己 喜 歡 某 種 食 物 的 行 為, 也 會 選 擇 某 種 不 喜 歡 食 物 的 行 為, 會 依 據 自 己 喜 歡 與 不 喜 歡 的 食 物 來 選 擇, 因 此 就 會 產 生 挑 食 ( 郭 慧 慈,2005) 以 上 這 些 因 素 主 要 是 幼 兒 本 身 的 因 素, 而 相 對 的 家 庭 影 響 著 幼 兒, 幼 兒 會 出 現 偏 食 行 為 必 定 伴 隨 著 學 習, 或 者 是 有 失 敗 的 經 驗, 讓 他 不 想 再 嚐 試 某 種 食 物 等 等 因 素, 都 是 皆 可 能 會 發 生 的, 唯 有 多 觀 察 幼 兒 的 偏 食 原 因, 才 能 對 症 下 藥 ( 二 ) 家 庭 的 因 素 1. 缺 乏 正 確 的 飲 食 觀 念 照 顧 者 在 進 食 中 對 食 物 時 常 批 評, 逐 漸 的 幼 兒 對 這 些 食 物 會 產 生 嫌 惡 的 心 理, 照 顧 者 用 過 份 的 語 氣, 讓 孩 子 感 到 反 感 ( 郭 蕙 慈,2005; 朱 美 宮, 2005) 2. 不 良 示 範 照 顧 者 本 身 的 不 良 示 範, 而 造 成 孩 子 偏 食, 還 有 就 是 父 母 關 係 不 合, 常 在 餐 桌 上 爭 執, 孩 子 吃 飯 時 會 精 神 緊 張, 導 致 沒 食 慾, 也 會 誘 發 偏 食 ( 郭 蕙 慈,2005; 朱 美 宮,2005) 照 顧 者 常 在 吃 飯 時 間 來 算 舊 帳 出 考 題 及 看 電 視, 讓 幼 兒 的 胃 口 盡 失, 導 致 幼 兒 不 願 意 在 餐 桌 上 進 食, 容 易 導 致 幼 兒 有 不 良 的 飲 食 習 慣 ( 王 秀 園,2003) 29

30 3. 不 正 確 的 觀 念 幼 兒 經 常 不 吃 某 種 食 物, 而 照 顧 者 本 身 缺 乏 正 確 的 飲 食 觀 念, 只 選 擇 認 為 有 營 養 的 食 物, 也 會 造 成 偏 食 ( 郭 蕙 慈,2005) 4. 烹 調 不 當 照 顧 者 在 烹 調 食 物 上 未 煮 熟 或 者 是 食 物 產 生 幼 兒 不 喜 歡 的 味 道, 幼 兒 就 不 會 選 擇 某 種 食 物 進 食, 導 致 幼 兒 發 生 偏 食 行 為 ( 郭 蕙 慈,2005; 朱 美 宮,2005) 5. 未 把 握 飲 食 原 則 在 幼 兒 年 齡 還 未 成 熟 時, 照 顧 者 都 餵 幼 兒 進 食, 導 致 幼 兒 長 期 以 來, 已 經 習 慣 此 種 模 式, 等 幼 兒 到 一 定 的 年 紀 後, 導 致 手 眼 發 展 不 協 調, 讓 幼 兒 喪 失 學 習 飲 食 習 慣 的 時 機, 及 錯 過 幼 兒 練 習 筷 子 湯 匙 刀 叉 的 關 鍵 期 ( 朱 美 宮,2005) 以 上 這 些 因 素 是 主 要 照 顧 者 本 身 的 問 題, 錯 誤 的 示 範 會 帶 給 幼 兒 不 良 的 指 導, 身 教 及 言 教 相 對 地 就 是 相 當 的 重 要, 當 孩 子 一 出 生 所 接 觸 的 就 是 家 庭, 而 父 母 親 的 教 養, 就 是 奠 定 飲 食 習 慣 基 礎 的 時 刻, 是 不 容 小 覷 由 此 可 知, 幼 兒 本 身 的 偏 食 習 慣 是 有 原 因 的, 其 實 雙 方 皆 有 問 題 存 在, 並 非 只 有 一 方 有 問 題, 假 如 要 改 善 偏 食 行 為 就 必 須 要 進 行 觀 察, 評 估 是 哪 一 方 面 出 了 問 題, 在 來 進 行 改 善 策 略 幼 兒 在 成 長 中, 每 一 階 段 所 需 要 的 營 養 攝 取 也 都 不 盡 相 同, 照 顧 者 需 要 去 瞭 解 每 一 階 段 所 要 攝 取 的 重 點, 而 不 是 將 每 種 食 物 都 讓 幼 兒 進 食, 如 此 一 來 可 能 會 讓 幼 兒 造 成 負 擔, 也 不 能 讓 幼 兒 一 再 吃 自 己 本 身 喜 歡 的 食 物, 必 須 均 衡 攝 取, 從 能 使 幼 兒 健 康 茁 壯 綜 上 所 述, 幼 兒 的 偏 食 行 為, 是 可 以 慢 慢 逐 漸 改 善 的, 可 以 讓 照 顧 者 去 瞭 解 為 什 麼 會 發 生 偏 食 行 為 如 何 去 判 斷 哪 種 亦 是 偏 食, 從 小 奠 定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可 以 建 立 幼 兒 未 來 正 確 的 飲 食 觀 念 三 偏 食 行 為 的 解 決 方 案 當 知 道 偏 食 的 原 因 發 生 在 何 處 時, 亦 可 進 行 改 善, 其 實 在 改 善 的 過 程 中, 要 讓 幼 兒 從 進 食 中 得 到 滿 足 及 快 樂, 必 須 要 對 症 下 藥, 建 立 幼 兒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 一 ) 幼 兒 偏 食 行 為 的 改 善 方 法 針 對 幼 兒 偏 食 行 為 所 進 行 的 改 善 方 式, 而 不 是 讓 幼 兒 一 錯 再 錯, 主 要 讓 幼 兒 獲 得 健 全 的 均 衡, 才 是 最 重 要 的, 下 列 是 各 學 者 所 提 出 的 改 善 方 式 30

31 ( 二 ) 循 序 漸 進 更 換 食 物 父 母 親 若 要 讓 幼 兒 嚐 試 新 食 物, 可 以 先 準 備 少 量 的 新 口 味 的 食 品, 放 在 他 愛 的 食 品 旁, 同 時 不 要 一 次 強 迫 他 食 用 多 種 食 物, 先 讓 他 嚐 試 看 看 即 可 ( 王 秀 園, 2003; 王 新 華,2009) 避 免 在 進 餐 中 突 然 介 紹 新 食 物 給 小 孩, 容 易 造 成 幼 兒 反 感 ( 郭 蕙 慈,2003) ( 三 ) 用 餐 時 營 造 愉 快 的 氣 氛 家 長 利 用 吃 飯 時 間 話 家 常, 多 了 解 彼 此, 製 造 愉 快 的 氣 氛 ( 王 秀 園,2003) 父 母 親 要 注 意 幼 兒 在 不 同 環 境 中 的 進 食 情 況, 當 幼 兒 偏 食 時 可 根 據 他 的 嗜 好 來 佈 置 用 餐 地 點, 幼 兒 會 利 用 偏 食 這 招 來 引 起 父 母 親 的 注 意, 父 母 要 多 關 愛 幼 兒, 才 能 及 時 發 現 幼 兒 不 對 勁 的 地 方 ( 王 新 華,2009) ( 四 ) 避 免 於 家 中 儲 存 垃 圾 食 物 盡 量 不 要 將 巧 克 力 餅 乾 汽 水 可 樂 這 些 具 有 高 熱 量, 卻 沒 有 營 養 價 值 的 東 西, 盡 量 不 要 儲 存 垃 圾 食 品, 家 中 應 存 放 多 種 營 養 均 衡 的 食 品 ( 王 秀 園,2003) ( 五 ) 幼 兒 一 起 參 與 製 作 餐 點 郭 蕙 慈 (2003) ( 六 ) 不 用 強 迫 利 誘 手 段 糾 正 偏 食 切 忌 強 迫 孩 子, 父 母 親 可 以 在 餐 桌 上 介 紹 食 物 的 營 養 價 值, 讓 幼 兒 知 道 食 物 的 好 處, 利 用 循 循 善 誘 的 作 法, 可 以 慢 慢 糾 正 孩 子 的 偏 食 行 為 ( 郭 蕙 慈, 2003) 應 適 時 透 過 鼓 勵 的 方 式 來 讓 幼 兒 進 食, 讓 幼 兒 喜 歡 某 種 食 物, 並 快 樂 的 進 食 ( 七 ) 家 長 以 身 作 則 幼 兒 們 都 喜 歡 模 仿 大 人 的 行 為 舉 止, 很 多 偏 食 都 是 從 父 母 那 邊 學 來 的, 當 孩 子 開 始 抗 拒 某 一 種 食 物 時, 父 母 就 要 先 檢 查 一 下 自 身 情 況 ( 王 新 華,2009) 父 母 親 是 陪 著 幼 兒 一 起 成 長 的 關 鍵, 多 方 面 資 料 來 看, 家 長 需 要 以 身 作 則,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因 素 ( 八 ) 提 供 孩 子 有 興 趣 的 食 物 注 意 幼 兒 的 嗜 好 及 食 慾 盡 量 提 供 幼 兒 有 興 趣 的 食 物, 可 將 幼 兒 不 喜 歡 食 用 的 食 物 切 成 細 小 狀, 放 進 幼 兒 感 興 趣 的 食 物 中 ( 郭 蕙 慈,2003) 經 過 研 究 證 實, 對 於 不 喜 歡 吃 的 食 物, 幼 兒 需 要 經 過 十 次 以 上 的 嘗 試 才 會 重 新 喜 歡 上, 父 母 需 要 盡 可 能 增 加 幼 兒 接 觸 這 種 食 物 的 機 會 ( 周 天 賜 Eva Essa, 2008) ( 九 ) 改 變 烹 調 方 式 31

32 父 母 需 在 烹 煮 食 物 上 花 點 心 思, 家 裡 的 菜 色 需 要 經 常 換 花 樣, 還 可 以 將 食 物 製 作 成 幼 兒 喜 愛 的 樣 子, 更 能 訓 練 孩 子 的 色 彩 搭 配 能 力, 可 以 變 換 烹 煮 方 式, 讓 孩 子 對 食 物 保 持 新 鮮 感 ( 王 新 華,2009) 必 須 先 從 幼 兒 為 什 麼 討 厭 這 項 食 物, 來 慢 慢 引 導 幼 兒, 可 以 告 訴 幼 兒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種 情 形 發 生, 可 以 實 際 示 範, 讓 幼 兒 發 現 問 題, 並 且 不 再 害 怕, 如 此 一 來, 在 幼 兒 長 大 後, 並 不 會 排 斥 這 項 食 物 ( 十 ) 樹 立 正 確 的 飲 食 觀 念 主 要 是 依 靠 幼 兒 的 自 覺, 幼 兒 了 解 健 康 飲 食 的 好 處, 只 有 幼 兒 認 識 食 物 了 解 食 物 認 可 食 物 的 好 處, 不 要 用 批 評 或 警 告 的 方 式, 只 要 說 明 它 的 好 處 即 可 ( 王 新 華,2009) ( 十 一 ) 餐 具 擺 設 具 有 吸 引 力 家 長 可 和 幼 兒 一 起 挑 選 幼 兒 感 興 趣 的 餐 具 組, 如 顏 色 及 圖 案 較 鮮 艷 的 色 彩, 容 易 吸 引 幼 兒 的 注 意 ( 周 天 賜 Eva Essa,2008) ( 十 二 ) 找 出 幼 兒 恐 懼 某 種 食 物 的 原 因 有 些 幼 兒 對 某 些 食 物 會 非 常 恐 懼, 父 母 須 試 著 找 出 幼 兒 恐 懼 的 原 因, 讓 孩 子 少 量 地 慢 慢 食 用 這 些 食 物, 經 過 多 次 訓 練 後, 幼 兒 就 可 以 克 服 恐 懼 了 ( 王 新 華, 2009) ( 十 三 ) 多 關 心 幼 兒 的 進 食 情 況 父 母 親 需 要 有 鍥 而 不 捨 的 精 神, 可 以 讓 幼 兒 逐 漸 接 受 不 喜 歡 的 食 物, 一 但 有 偏 食 情 況, 要 趁 早 糾 正 王 新 華 (2009) 綜 上 所 述, 建 立 幼 兒 正 確 的 飲 食 習 慣, 都 需 從 小 地 方 做 起, 可 以 透 過 共 同 用 餐 來 培 養 親 子 關 係 外, 可 以 從 中 鼓 勵 幼 兒 進 食, 進 食 應 是 一 種 美 好 的 經 驗, 大 部 份 的 食 物 都 有 其 營 養 價 值, 因 此 應 鼓 勵 幼 兒 去 嘗 試, 或 和 幼 兒 一 起 吃, 但 不 要 以 強 迫 的 方 式 進 行, 以 免 適 得 其 反, 更 加 害 怕 或 拒 食 32

33 第 三 章 研 究 設 計 與 實 施 本 研 究 為 了 瞭 解 3 至 6 歲 幼 兒 在 進 食 當 中 是 否 有 不 良 的 進 食 行 為 出 現, 因 此 研 究 者 將 進 入 幼 稚 園 實 際 採 訪 詢 問 教 師 的 方 式, 以 透 過 教 師 的 觀 察 及 解 決 策 略, 來 應 證 本 研 究, 分 成 第 一 節 研 究 歷 程 與 方 法 第 二 節 資 料 蒐 集 的 方 式 第 三 節 資 料 整 理 與 分 析 第 四 節 結 論 與 省 思, 分 述 如 下 第 一 節 研 究 歷 程 與 方 法 壹 研 究 歷 程 依 據 資 料 蒐 集 方 面, 本 研 究 主 要 是 教 師 訪 談 紀 錄, 以 瞭 解 幼 兒 的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並 藉 由 教 師 訪 談, 在 紀 錄 與 家 長 間 的 溝 通, 以 了 解 家 中 照 顧 者 的 飲 食 照 顧 研 究 歷 程 圖 ( 圖 3-1) 如 下 : 確 定 研 究 主 題 資 料 蒐 集 發 現 問 題 診 斷 問 題 確 定 問 題 蒐 集 文 獻 整 理 文 獻 擬 定 及 實 施 行 動 策 略 教 師 訪 談 法 問 卷 調 查 觀 察 整 理 資 料 資 料 處 理 及 分 析 圖 3-1( 如 上 )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歷 程 圖 33

34 依 據 上 列 研 究 歷 程 圖 圖 3-1, 將 做 步 驟 說 明, 分 述 如 下 : 一 文 獻 蒐 集 針 對 研 究 主 題 來 做 蒐 集, 並 研 讀 國 內 相 關 研 究 論 文 及 行 動 報 告 再 從 期 刊 及 相 關 書 籍 蒐 集 相 關 蒐 集, 加 以 歸 納 並 統 整 二 發 現 問 題 針 對 蒐 集 來 的 文 獻, 並 從 主 題 中, 發 現 每 一 位 幼 兒 都 可 能 會 產 生 的 問 題, 在 幼 兒 時 期 最 重 要 的 是 均 衡 飲 食, 可 見 飲 食 習 慣 與 營 養 是 相 當 重 要 的, 是 未 來 發 展 重 要 的 依 據, 不 可 疏 忽 的 辨 識 幼 兒 的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問 題 就 是 幼 兒 會 有 不 良 進 食, 會 導 致 不 均 衡 的 飲 食, 亦 是 想 研 究 的 問 題 三 確 立 問 題 依 據 發 現 問 題 及 診 斷 問 題 後, 問 題 確 認 為 幼 兒 的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此 問 題 較 為 常 見, 是 現 今 每 一 位 幼 兒 皆 由 可 能 會 發 生 的, 針 對 此 問 題 在 來 進 行 行 動 策 略 四 擬 定 及 實 施 行 動 策 略 根 據 問 題 來 擬 定 一 連 串 的 行 動 策 略, 並 進 園 所 進 進 行 訪 談, 會 事 前 設 計 一 份 幼 兒 飲 食 問 卷 及 有 關 幼 兒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的 問 題, 來 訪 問 教 師, 這 此 階 段, 確 定 自 己 訪 問 的 園 所 及 教 師, 並 展 開 訪 談 的 第 一 歩 五 教 師 訪 談 在 教 師 訪 談 前, 先 觀 察 教 室 的 情 境 及 規 劃, 並 徵 求 教 師 的 同 意, 拍 下 教 室 內 的 情 境, 並 紀 錄 教 室 的 平 面 圖, 紀 錄 訪 談 者 及 被 訪 談 者 的 位 置 依 據 所 設 計 的 問 題 來 訪 問 教 師, 並 請 教 師 說 出 自 己 最 深 刻 的 幼 兒 個 案, 並 加 以 紀 錄, 並 依 據 教 師 提 出 的 個 案, 在 做 隨 機 應 變, 詢 問 相 關 問 題 六 整 理 資 料 將 個 人 訪 談 的 內 容 加 以 整 理 與 紀 錄, 將 不 完 整 的 地 方 予 以 補 充, 並 打 成 文 字 檔, 做 最 完 整 文 字 與 照 片 來 呈 現 七 資 料 處 理 及 分 析 將 整 理 好 的 資 料, 加 以 做 分 析 與 建 議, 歸 納 成 有 系 統 的 資 料, 做 最 完 善 的 研 究 報 告 34

35 第 二 節 資 料 蒐 集 的 方 式 依 據 此 份 行 動 研 究, 有 事 先 擬 定 好 的 研 究 方 法, 依 據 此 研 究 方 法 來 研 究, 而 研 究 對 象 也 是 有 所 設 定 年 齡, 此 節 主 要 解 釋 這 兩 小 部 分 壹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的 研 究 方 法 有 教 師 訪 談 法 及 問 卷 調 查 法, 亦 是 這 兩 大 種 一 教 師 訪 談 法 亦 是 對 班 級 教 師 做 一 連 串 的 訪 談 紀 錄, 主 要 是 訪 問 幼 兒 偏 食 行 為 的 個 案 及 相 關 內 容, 藉 由 此 訪 談, 以 文 獻 做 支 撐, 並 加 訪 談 內 容 加 以 整 理 與 歸 納, 此 訪 談 主 要 是 一 對 一 訪 問, 由 訪 問 者 提 問, 受 訪 問 回 答 問 題 的 答 案, 並 藉 由 訪 談 中, 了 解 現 今 幼 兒 偏 食 行 為 的 發 生 率, 及 次 數 為 何, 在 訪 問 後, 加 以 做 歸 納 及 整 理 的 動 作, 列 成 文 字 檔 二 問 卷 調 查 法 在 此 研 究 中, 有 使 用 到 問 卷 調 查 法, 此 問 卷 主 要 是 幼 兒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調 查 表, 主 要 是 讓 教 師 勾 選 此 位 幼 兒 的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有 一 連 串 的 問 題 讓 教 師 勾 選, 並 依 據 文 獻 探 討 內 容, 加 以 融 合, 來 加 以 驗 證 文 獻 理 論, 理 論 與 實 務 相 結 合, 並 加 以 整 理 貳 研 究 對 象 一 幼 兒 以 台 中 縣 五 福 國 小 附 設 幼 稚 園 草 莓 班 單 一 幼 兒 為 研 究 對 象, 幼 兒 年 齡 約 四 歲, 受 試 對 象 主 要 是 該 班 有 發 生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之 幼 兒, 使 較 為 明 顯 行 為 者 35

36 參 研 究 場 域 一 草 莓 班 教 室 以 台 中 縣 五 福 國 小 附 設 幼 稚 園 草 莓 班 教 室 為 訪 談 地 點 教 室 平 面 圖 如 下 ( 圖 3-2) 二 訪 談 者 與 被 訪 談 者 位 置 所 在 : 1. 訪 談 者 : 此 為 研 究 者 位 於 大 門 入 口 後 的 餐 桌 的 右 角 落 處, 面 對 著 被 訪 問 者 的 右 前 方, 此 位 置 較 容 易 與 被 訪 談 者 進 行 訪 問 2. 被 訪 談 者 : 此 為 幼 托 機 構 之 教 師, 位 於 大 門 入 口 後 餐 桌 的 正 前 方, 與 研 究 者 面 對 面, 此 位 置 較 容 易 與 研 究 者 進 行 訪 談 圖 3-2 台 中 縣 五 福 國 小 附 設 幼 稚 園 之 草 莓 班 教 室 平 面 圖 36

37 第 三 節 資 料 整 理 與 分 析 此 研 究 資 料 主 要 是 由 教 師 訪 談 及 問 卷 調 查 所 整 理 而 來 的, 並 加 上 文 獻 探 討, 而 加 以 支 撐, 而 將 資 料 加 以 歸 納 並 分 析, 而 做 詳 細 的 總 結, 首 先 針 對 幼 兒 個 案 探 討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定 義 探 討 可 能 的 因 素 行 為 輔 導 方 法, 來 加 以 歸 納, 內 容 如 下 壹 個 案 探 討 草 莓 班 較 少 有 此 種 行 為 發 生, 但 其 中 有 位 幼 兒 小 寶, 是 個 4 歲 的 小 女 孩, 一 直 以 來 在 進 食 的 過 程 裡, 都 不 會 有 太 大 的 問 題 出 現, 但 最 近 幾 次 以 來 常 會 出 現 在 進 食 當 中 會 出 現 搖 晃 椅 子 的 情 況, 並 且 會 出 現 將 食 物 挑 出 而 後 則 在 把 碗 中 的 食 物 吃 完, 因 此 老 師 開 始 觀 察 小 寶 在 進 食 當 中 是 否 會 出 現 其 他 的 不 良 行 為, 則 觀 察 到 小 寶 不 僅 會 拿 湯 匙 敲 碗 還 會 拿 起 碗 蓋 在 桌 上 旋 轉, 將 引 起 其 他 幼 兒 及 老 師 的 注 意 貳 探 討 可 能 因 素 一 好 玩 : 會 出 現 坐 姿 不 良 原 因, 是 因 為 小 寶 突 然 發 現 到 原 來 在 吃 飯 時, 椅 子 可 以 前 後 搖 晃 感 到 好 玩, 所 以 時 常 出 現 搖 晃 椅 子 當 作 樂 趣 二 模 仿 他 人 : 小 寶 會 出 現 此 種 行 為, 可 能 是 小 寶 在 某 次 的 情 況 下, 看 到 其 他 小 朋 友 也 有 此 種 行 為, 因 此 而 感 到 好 奇, 而 模 仿 此 種 行 為, 而 發 現 感 到 有 趣 則 將 這 行 為 當 作 樂 趣 三 互 相 影 響 : 小 寶 會 出 現 飲 食 不 良 行 為, 有 可 能 在 家 中 以 及 園 所 中 看 到, 並 且 受 到 其 他 幼 兒 的 影 響, 因 此 認 為 此 種 行 為 是 被 認 同 的 四 其 他 原 因 : 小 寶 可 能 會 出 現 此 種 行 為, 只 是 想 引 起 其 他 幼 兒 以 及 老 師 的 注 意, 因 此 將 此 種 行 為 當 作 一 種 工 具 参 行 為 解 決 輔 導 方 法 老 師 針 對 小 寶 出 現 的 問 題, 設 計 一 份 針 對 小 寶 問 題 的 解 決 方 法 來 進 行 輔 導, 輔 導 的 時 間 為 4 週, 每 週 針 對 幼 兒 的 行 為 來 逐 漸 輔 導, 以 下 是 針 對 小 寶 的 問 題 進 行 輔 導, 以 及 其 他 輔 導 方 法 第 一 週 輔 導 日 期 : 民 國 98 年 11 月 日 至 民 國 98 年 11 月 07 日 老 師 輔 導 : 針 對 坐 姿 不 良 的 小 寶, 老 師 一 開 始 會 先 請 小 寶 往 前 坐, 若 小 寶 不 肯 時 老 師 會 協 助 他 將 椅 子 往 前, 而 一 但 老 師 稍 微 不 注 意 時, 小 寶 又 會 將 椅 子 往 後 繼 續 玩, 此 時 老 師 會 請 小 寶 換 位 置, 而 此 行 為 是 會 互 相 影 響 的, 若 影 響 到 他 人, 老 師 則 會 請 小 寶 站 起 來 吃, 37

38 但 是 其 實 請 小 寶 站 起 來 吃 是 不 當 的 行 為, 畢 竟 對 消 化 系 統 是 不 好 的, 但 是 此 行 為 會 讓 小 寶 更 加 知 道 這 行 為 不 旦 沒 有 獲 得 老 師 的 注 意, 而 是 讓 他 們 受 到 處 罰 小 寶 反 應 : 剛 開 始 老 師 將 小 寶 的 椅 子 往 前 移 的 時 候, 感 覺 很 好 玩, 因 為 只 要 搖 晃 椅 子 老 師 就 會 過 來 將 他 的 椅 子 往 前, 久 而 久 之 老 師 請 小 寶 站 起 來 吃, 老 師 也 與 小 寶 討 論 在 吃 飯 的 過 程 當 中 搖 椅 子 是 不 好 的 習 慣, 起 初 小 寶 感 覺 到 沒 有 什 麼, 但 經 過 一 兩 天 之 後 小 寶 才 發 覺 到, 站 起 來 吃 一 點 都 不 好 玩, 則 之 後 這 行 為 就 漸 漸 減 少 次 數 第 二 週 輔 導 日 期 : 民 國 98 年 11 月 08 日 至 民 國 11 月 14 日 老 師 輔 導 : 針 對 敲 碗 的 小 寶, 年 齡 較 小 的 會 利 用 機 會 教 育, 會 告 訴 小 寶 敲 碗 其 實 是 以 前 的 人 所 稱 乞 丐 的 行 為, 也 會 利 用 活 動 開 始 之 前, 與 幼 兒 分 享 一 些 小 故 事, 讓 幼 兒 利 用 小 故 事 來 瞭 解 到 吃 飯 的 一 些 不 好 習 慣 小 寶 反 應 : 雖 然 第 一 次 小 寶 會 不 曉 得 乞 丐 是 何 種 意 思, 但 是 經 由 幾 次 的 提 醒, 小 寶 逐 漸 的 也 會 瞭 解 這 行 為 是 不 被 認 同 的, 並 且 年 齡 較 大 的 幼 兒 也 會 跟 年 齡 小 的 人 說 這 行 為 是 乞 丐 是 不 好 的 行 為 第 三 週 輔 導 日 期 : 民 國 98 年 11 月 15 日 至 民 國 98 年 11 月 21 日 老 師 輔 導 : 針 對 玩 食 物 的 小 寶, 因 為 小 寶 玩 食 物 並 不 是 真 的 去 玩 裡 面 的 食 物, 而 是 因 為 菜 把 飯 給 蓋 住, 以 至 於 小 寶 將 菜 挑 出, 因 此 老 師 針 對 此 行 為, 將 小 寶 的 食 物 是 以 攪 拌 的 方 式, 讓 小 寶 可 以 很 清 楚 的 知 道 菜 及 飯, 並 不 是 將 菜 挑 出 就 是 一 個 好 的 行 為 小 寶 反 應 : 剛 開 始 小 寶 還 是 會 先 將 菜 挑 出 來, 再 把 碗 裡 的 飯 給 吃 完, 但 是 老 師 跟 小 寶 說 你 看! 我 們 將 上 面 的 菜 與 下 面 的 飯 攪 拌 一 下, 是 不 是 就 解 決 了 呢?, 而 之 後 只 要 是 吃 飯 時 間, 老 師 就 會 提 醒 小 寶 要 記 得 攪 拌, 漸 漸 的 小 寶 在 吃 飯 時 不 用 老 師 的 提 醒, 就 可 以 改 善 這 行 為 第 四 週 輔 導 日 期 : 民 國 98 年 11 月 22 日 至 民 國 98 年 11 月 30 日 老 師 輔 導 : 針 對 轉 碗 蓋 的 小 寶, 是 以 機 會 教 育 的 告 訴 小 寶, 吃 飯 時 必 須 要 專 心, 避 免 對 消 化 器 官 不 好, 對 於 年 齡 小 的 小 寶 必 須 要 趕 緊 的 機 會 教 育, 避 免 將 時 間 拖 長, 因 為 這 對 小 寶 來 說 早 已 沒 有 用, 且 也 會 利 用 課 程 來 教 導 幼 兒 正 確 的 飲 食 習 慣 小 寶 反 應 : 剛 開 始 小 寶 只 是 覺 得 轉 碗 蓋 很 好 玩, 當 老 師 注 意 他 的 時 候 他 也 不 以 為 然, 而 老 師 利 用 課 程 以 及 機 會 教 育 的 方 式, 告 訴 幼 兒 轉 碗 蓋 在 吃 飯 的 過 程 當 中, 轉 碗 蓋 是 一 項 不 好 的 習 慣, 雖 然 改 善 的 成 效 並 沒 有 很 大, 但 是 經 過 幾 次 的 機 會 教 育 之 下, 小 寶 此 行 38

39 為 就 越 來 越 減 少 肆 其 他 輔 導 方 法 一 增 強 適 當 的 進 食 行 為 在 進 食 中 或 用 餐 結 束, 根 據 他 在 進 食 中 的 用 餐 表 現, 給 予 讚 美, 使 幼 兒 能 了 解 到 若 出 現 好 的 進 食 行 為, 則 可 被 讚 賞, 並 且 在 進 食 的 過 程 中, 時 常 注 意 並 增 強 小 寶 此 行 為 二 有 意 忽 略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若 小 寶 是 因 為 缺 乏 某 種 能 力 而 造 成 髒 亂, 老 師 則 繼 續 協 助 小 寶 進 食, 而 若 小 寶 是 想 引 起 別 人 的 注 意, 則 老 師 應 有 意 忽 略 小 寶, 使 小 寶 瞭 解 到 若 作 出 此 種 行 為, 並 未 受 到 老 師 的 注 意 且 也 不 被 受 到 讚 賞, 漸 漸 的 瞭 解 此 種 行 為 是 不 被 允 許 的 三 繼 續 記 錄 這 行 為 將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以 使 用 次 數 紀 錄 圖 ( 如 下 ) 將 紀 錄 此 行 為, 當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的 次 數 接 近 零 的 時 候, 就 成 目 標 四 親 師 合 作 老 師 針 對 此 問 題, 若 發 生 第 一 次 並 不 會 告 知 家 長, 會 先 以 輔 導 方 式 進 行, 若 無 法 改 善 則 會 先 以 詢 問 的 方 式 問 家 長 是 否 在 家 中 也 有 類 似 情 況, 得 知 家 長 在 家 中 也 是 有 此 種 行 為 時, 教 師 以 及 家 長 開 始 針 對 這 問 題, 一 起 解 決 這 問 題, 並 且 幼 兒 若 情 況 加 以 改 善 時, 並 給 予 鼓 勵 伍 起 點 行 為 花 三 天 時 間, 蒐 集 基 準 線 資 料, 可 蒐 集 午 餐 及 點 心 時 間 的 資 料, 而 觀 察 小 寶 進 食 行 為 時, 則 須 帶 筆 和 紙 將 所 觀 察 到 符 合 定 義 的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時, 就 在 紙 上 畫 記 一 次, 則 用 餐 結 束 後, 計 算 畫 記 並 轉 登 記 在 次 數 紀 錄 圖 上 下 列 則 是 此 觀 察 的 次 數 紀 錄 圖 陸 維 持 一 旦 小 寶 自 己 達 成 目 標, 就 繼 續 一 再 給 予 增 強, 如 果 需 要 的 話, 偶 而 給 予 幫 助, 在 任 何 時 間, 如 果 小 寶 又 退 回 故 意 出 現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就 用 先 前 所 述 的 方 法 解 決 幼 兒 姓 名 : 小 寶 方 案 實 行 時 間 :98/11/1~98/11/30, 為 期 一 個 月 目 標 : 減 少 該 童 不 良 進 食 的 行 為 次 數, 直 到 該 行 為 減 少 發 生 39

40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次 數 日 期 圖 3-3 不 良 進 食 行 為 次 數 紀 錄 圖 第 四 節 結 論 與 省 思 在 幼 兒 的 成 長 過 程 裡, 幼 兒 必 須 學 習 到 正 確 的 飲 食 習 慣, 而 經 過 個 案 的 探 討 及 輔 導 策 略 之 下, 可 發 現 到 小 寶 開 始 對 飲 食 習 慣 有 明 顯 的 變 化, 變 化 如 下 : 一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小 寶 經 過 老 師 的 輔 導 之 後, 開 始 了 解 到 在 吃 飯 的 過 程 裡, 一 旦 出 現 某 種 不 良 的 行 為 出 現, 並 不 會 引 起 老 師 的 注 意, 漸 漸 的 經 過 輔 導 之 後, 小 寶 也 才 發 現 只 要 是 好 的 行 為 出 現, 就 會 得 到 老 師 的 讚 賞, 也 開 始 出 現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二 不 玩 食 物 剛 開 始 還 是 不 大 能 了 解 只 要 將 碗 裡 的 食 物 攪 拌 就 能 吃 到 所 有 的 食 物, 但 是 經 過 老 師 的 輔 導 之 後, 小 寶 也 逐 漸 的 瞭 解 到, 不 需 要 將 食 物 拿 出 碗 中, 只 要 經 過 攪 拌 之 後 就 能 吃 到 所 有 的 食 物, 而 且 也 可 以 得 到 老 師 的 讚 賞 三 態 度 轉 變 小 寶 剛 開 始 不 能 接 受 老 師 的 輔 導, 依 然 還 是 我 行 我 素 的 玩, 但 是 經 過 老 師 一 次 一 次 的 輔 導, 小 寶 也 開 始 逐 漸 注 意 到, 只 要 一 有 不 良 的 行 為 出 現, 老 師 都 不 會 給 予 獎 勵, 只 要 是 做 出 良 好 的 行 為 的 時 候, 老 師 就 會 給 予 獎 勵 與 讚 賞, 漸 漸 的 小 寶 也 能 夠 在 進 食 當 中 有 敏 顯 的 轉 變 小 寶 在 輔 導 前 在 進 食 過 程 中 都 有 不 良 的 進 食 習 慣 出 現, 則 經 過 4 周 的 輔 導 後 很 明 顯 的 在 進 食 過 程 裡 以 減 少 不 良 習 慣 的 出 現, 而 經 由 這 個 案 也 能 了 解 到, 幼 兒 的 不 良 習 慣 次 數 頻 繁, 但 是 要 經 過 老 師 不 畏 辛 苦 及 充 滿 耐 心 之 下, 慢 慢 的 將 幼 兒 這 行 為 輔 導 成 功, 來 培 養 幼 兒 良 好 的 飲 食 習 慣 40

41 圖 3-4 教室情境照片 教室情境照片 益智角全景圖 語文角全景圖 積木角 觀察角全景圖 教室全景圖 41

42 參 考 文 獻 游 淑 芬 李 德 芬 幼 兒 發 展 與 保 育 馬 同 江 張 志 明 陳 曾 三 兒 童 的 營 養 與 食 譜 艾 爾. 敏 德 爾 博 士 著 / 樊 俊 余 建 梁 譯 ) 兒 童 營 養 聖 經 黄 梅 翁 麗 芬 3-6 歲 在 園 幼 兒 營 養 不 良 現 狀 調 查 陳 琪 3-6 歲 幼 兒 的 營 養 系 列 之 一 3~6 歲 幼 兒 的 營 養 需 要 陳 瑤 惠 林 佳 蓉 邱 敏 麗 學 前 兒 童 對 食 物 來 源 認 知 研 究 幼 兒 園 所 林 佳 蓉 楊 小 淇 杭 極 敏 許 惠 玉 林 薇 我 國 各 級 學 校 營 養 教 育 及 飲 食 環 境 探 討 及 建 議 ( 一 ) 林 佳 蓉 陳 瑤 惠 楊 奕 馨 兒 童 食 物 偏 好 評 估 - 父 母 評 估 與 兒 童 自 評 相 似 性 研 究 王 新 華 (2009) 寶 貝, 我 要 你 健 康 長 大 雅 書 堂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方 永 來 心 理 學 大 師 經 典 學 術 精 華 彙 整 桃 園 : 方 老 師 個 人 工 作 坊 王 秀 園 (2003) 兒 童 心 理 魔 法 書 台 北 : 童 心 房 出 版 社 幼 兒 期 營 養 參 考 手 冊,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尼 西 勃 哥 (Nissenberg, Sandra K.) 著 張 韶 華 譯 (1994) 寶 寶 一 生 的 飲 食 計 畫 創 意 力 文 化 杜 正 勝 (2007) 解 開 孩 子 孩 子 成 長 的 密 碼 - 零 至 六 歲 嬰 幼 兒 發 展 手 冊 教 育 部 江 麗 莉 (2004) 嬰 幼 兒 的 親 職 教 育 教 育 部 社 會 教 育 司 朱 美 宮 劉 雅 琪 陳 欣 苹 (2005.9) 改 善 幼 兒 偏 食 習 慣 台 北 市 第 六 屆 教 育 專 業 與 行 動 研 究 - 幼 稚 園 成 果 集 319~340 林 薇 (1998) 幼 兒 飲 食 行 為 形 成 及 影 響 因 素 家 政 教 育 學 報,1,42~58 周 天 賜 Eva Essa(2008) 幼 兒 行 為 與 輔 導 台 北 : 心 理 徐 獨 立 (1994) 兒 童 心 理 問 題 與 對 策 台 北 : 心 理 郭 蕙 慈 (2003) 花 蓮 縣 地 區 幼 兒 照 顧 者 之 飲 食 習 慣 與 幼 兒 飲 食 習 慣 之 相 關 調 查 研 究 未 出 版 之 碩 博 士 論 文 國 立 花 蓮 教 育 大 學 幼 兒 教 育 研 究 所 花 蓮 梁 藝 馨 (2004) 台 北 地 區 學 齡 前 兒 童 飲 食 行 為 飲 食 教 養 行 為 及 其 相 關 因 素 之 探 討 未 出 版 之 碩 博 士 論 文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人 類 發 展 與 家 庭 研 究 所 台 北 蔡 延 志 (1995) 保 母 媽 媽 中 篇 信 誼 基 金 出 版 社 陳 育 芬 (2005) 幼 兒 飲 食 習 慣 養 成 之 行 動 研 究 以 西 湖 附 幼 為 例 台 北 市 第 六 屆 教 育 專 業 與 行 動 研 究 - 幼 稚 園 成 果 集 4~7 黃 美 湄 (2009.7) 你 家 孩 子 也 偏 食 嗎 學 前 教 育 雜 誌 第 頁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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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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