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Normal"

Transcription

1 联 合 国 儿 童 权 利 公 约 CRC/C/DOM/CO/3-5 Distr.: General 6 March 2015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儿 童 权 利 委 员 会 关 于 多 米 尼 加 共 和 国 第 三 次 至 第 五 次 合 并 定 期 报 告 的 结 论 性 意 见 * 一. 导 言 1. 委 员 会 在 2015 年 1 月 12 日 和 13 日 举 行 的 第 1932 次 和 第 1934 次 会 议 ( 见 CRC/C/SR.1932 和 1934) 上 审 议 了 多 米 尼 加 共 和 国 第 三 次 至 第 五 次 合 并 定 期 报 告 (CRC/C/DOM/3-5), 并 在 2015 年 1 月 30 日 举 行 的 第 1983 次 会 议 上 通 过 了 以 下 结 论 性 意 见 2. 委 员 会 欢 迎 缔 约 国 提 交 的 第 三 次 至 第 五 次 合 并 定 期 报 告 (CRC/C/DOM/3-5) 和 对 问 题 清 单 (CRC/C/DOM/Q/3-5/Add.1) 的 书 面 答 复, 由 此 可 更 好 地 了 解 缔 约 国 的 儿 童 权 利 状 况 1 委 员 会 对 与 缔 约 国 代 表 团 进 行 的 建 设 性 对 话 表 示 赞 赏 二. 缔 约 国 所 采 取 的 后 续 措 施 和 取 得 的 进 展 3. 委 员 会 欢 迎 缔 约 国 采 取 以 下 立 法 措 施 : (a) 关 于 残 疾 问 题 的 第 5-13 号 法 案 (2013 年 1 月 ); (b) 关 于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问 题 的 第 号 法 案 (2011 年 6 月 ); (c) 新 宪 法 所 载 关 于 儿 童 权 利 的 规 定 (2010 年 1 月 ) * 委 员 会 第 六 十 八 届 会 议 (2015 年 1 月 12 日 至 30 日 ) 通 过 1 儿 童 一 词 涵 盖 未 满 18 岁 的 所 有 人, 包 括 青 少 年 在 西 班 牙 语 中, 儿 童 一 词 应 指 niños, niñas y adolescentes GE (EXT)

2 4. 委 员 会 赞 赏 地 注 意 到, 缔 约 国 批 准 了 以 下 国 际 人 权 文 书 : (a) 儿 童 权 利 公 约 关 于 儿 童 卷 入 武 装 冲 突 问 题 的 任 择 议 定 书,2014 年 10 月 ; (b) 禁 止 酷 刑 和 其 他 残 忍 不 人 道 或 有 辱 人 格 的 待 遇 或 处 罚 公 约, 2012 年 1 月 ; (c) 残 疾 人 权 利 公 约 及 其 任 择 议 定 书,2009 年 8 月 5. 委 员 会 还 欢 迎 以 下 体 制 和 政 策 措 施 : (a) 幼 儿 政 策 (2013 年 ); (b) 任 命 一 名 监 察 员 (2013 年 ); (c) 国 家 发 展 战 略 ( 年 ); (d) 国 家 两 性 平 等 和 公 平 计 划 ( 年 ) 三. 主 要 关 切 领 域 和 建 议 A. 一 般 执 行 措 施 ( 第 4 条 第 42 条 和 第 44 条 第 6 款 ) 6.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措 施, 落 实 其 之 前 于 2008 年 (CRC/C/DOM/ CO/2) 通 过 但 尚 未 落 实 或 未 充 分 落 实 的 建 议, 特 别 是 关 于 热 线 ( 第 18 段 ) 数 据 收 集 ( 第 22 段 ) 协 调 ( 第 24 段 ) 宣 传 和 培 训 ( 第 24 段 ) 以 及 生 活 水 准 ( 第 69 段 ) 的 建 议 立 法 7.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为 保 护 儿 童 权 利 所 采 取 的 立 法 举 措, 例 如, 宪 法 2010 年 确 认 了 儿 童 的 一 些 权 利, 但 对 执 法 率 低 依 然 感 到 关 切 它 还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国 籍 和 少 年 司 法 方 面 的 法 律 改 革 违 反 公 约 所 载 的 原 则 和 权 利, 家 庭 法 改 革 进 程 也 缺 乏 透 明 度 委 员 会 还 感 到 遗 憾 的 是, 没 有 从 制 度 上 确 保 对 侵 犯 儿 童 权 利 行 为 进 行 问 责 8.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审 查 其 所 有 立 法 和 改 革 提 案, 以 确 保 充 分 遵 守 公 约 的 规 定 ; (b)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措 施, 切 实 有 效 地 实 施 与 儿 童 权 利 相 关 的 法 律 政 策 和 方 案, 包 括 划 拨 充 足 的 人 力 财 政 和 技 术 资 源 ; (c) 确 保 提 交 家 庭 法 初 步 草 案, 以 供 协 商, 并 确 保 听 取 和 充 分 考 虑 到 儿 童 和 相 关 儿 童 权 利 组 织 的 意 见 ; 2 GE (EXT)

3 (d) 确 保 对 所 有 儿 童 权 利 实 行 有 系 统 的 问 责, 包 括 通 过 为 诉 诸 有 效 司 法 提 供 方 便, 以 及 确 保 监 测 和 评 估 相 关 法 律 政 策 和 方 案 全 面 政 策 和 战 略 9. 委 员 会 对 幼 儿 政 策 表 示 欢 迎 并 注 意 到 年 国 家 发 展 战 略 涉 及 一 些 儿 童 权 利 问 题, 但 仍 然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缺 乏 涵 盖 公 约 及 其 任 择 议 定 书 各 个 方 面 的 全 面 政 策 10. 委 员 会 重 申 其 建 议 (CRC/C/DOM/CO/2, 第 9 段 ), 并 鼓 励 缔 约 国 制 定 一 项 全 面 的 儿 童 问 题 政 策, 根 据 这 项 政 策 制 定 一 项 战 略, 其 中 含 有 适 用 该 政 策 的 要 素, 包 括 指 标 和 配 备 有 充 足 人 力 技 术 和 财 政 资 源 的 监 测 机 制 资 源 划 拨 11.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分 配 给 教 育 的 预 算 有 所 增 多 但 是, 它 仍 然 关 切 的 是, 该 地 区 卫 生 保 健 领 域 的 投 资 仍 然 极 少, 为 执 行 与 儿 童 权 利 相 关 的 法 律 和 政 策 划 拨 的 资 源 不 足 12. 考 虑 到 2007 年 关 于 用 于 维 护 儿 童 权 利 的 资 源 国 家 的 责 任 问 题 的 一 般 性 讨 论 日 并 强 调 公 约 第 和 6 条,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对 儿 童 的 预 算 需 求 进 行 全 面 评 估, 为 落 实 儿 童 权 利 分 配 充 足 预 算 资 源 这 尤 其 包 括 增 加 分 配 给 卫 生 保 健 教 育 和 其 他 社 会 部 门 的 预 算, 并 以 儿 童 权 利 相 关 指 标 为 依 据 解 决 差 距 问 题 ; (b) 在 编 制 国 家 预 算 时 采 用 注 重 儿 童 权 利 的 办 法, 特 别 是 在 整 个 预 算 中 对 分 配 给 儿 童 事 务 的 资 源 的 划 拨 和 使 用 情 况 实 施 跟 踪 制 度 ; (c) 对 在 任 何 部 门 的 投 资 或 预 算 削 减 中 如 何 考 虑 儿 童 的 最 大 利 益 进 行 影 响 评 估, 并 确 保 衡 量 此 类 投 资 或 预 算 削 减 对 女 童 和 男 童 的 影 响 ; (d)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措 施 防 止 并 打 击 腐 败 独 立 监 测 13.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缔 约 国 于 2013 年 任 命 了 监 察 员, 但 感 到 遗 憾 的 是, 尚 未 任 命 负 责 儿 童 事 务 的 副 监 察 员 它 还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在 监 察 员 的 工 作 中 对 儿 童 权 利 的 关 注 不 够, 因 为 迄 今 为 止, 仅 有 一 起 涉 及 儿 童 的 案 件 得 到 解 决 14. 按 照 关 于 独 立 的 人 权 机 构 的 作 用 的 第 2(2002) 号 一 般 性 意 见,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加 速 任 命 一 名 负 责 儿 童 事 务 的 副 监 察 员, 并 确 保 他 或 她 能 够 以 对 儿 童 问 题 敏 感 的 方 式 受 理 调 查 和 处 理 儿 童 的 投 诉, 确 保 保 护 受 害 人 的 隐 私 和 人 身 安 全, 并 为 受 害 人 开 展 监 测 后 续 跟 进 和 核 实 活 动 ; (b) 确 保 在 监 察 员 的 工 作 中 关 注 儿 童 的 权 利 ; GE (EXT) 3

4 (c) 确 保 监 察 员 机 构 完 全 遵 守 与 国 家 机 构 的 地 位 有 关 的 原 则 ( 巴 黎 原 则 ), 并 在 此 进 程 中 寻 求 联 合 国 人 权 事 务 高 级 专 员 办 事 处 的 支 持 与 民 间 社 会 的 合 作 15.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有 报 告 称, 人 权 维 护 者 倡 导 维 护 海 地 移 民 和 海 地 血 统 多 米 尼 加 人 包 括 儿 童 的 权 利, 或 谴 责 剥 削 和 贩 卖 儿 童 的 行 径, 他 们 因 此 面 临 敌 视 和 骚 扰 16. 委 员 会 敦 促 缔 约 国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措 施, 防 止 调 查 起 诉 和 惩 治 骚 扰 和 攻 击 倡 导 维 护 海 地 移 民 和 海 地 裔 多 米 尼 加 人 的 权 利 和 / 或 谴 责 剥 削 和 贩 卖 儿 童 行 径 的 人 权 维 护 者 的 行 为 B. 一 般 原 则 ( 第 2 条 第 3 条 第 6 条 和 第 12 条 ) 不 歧 视 17. 委 员 会 指 出, 将 歧 视 定 为 刑 事 犯 罪 和 通 过 年 国 家 两 性 平 等 和 公 平 计 划 等 一 些 相 关 政 策 是 可 喜 的 做 法, 但 它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 (a) 相 关 政 策 的 落 实 率 很 低, 并 缺 乏 针 对 特 定 儿 童 群 体 的 战 略 ; (b) 媒 体 和 宣 传 旅 游 业 的 活 动 往 往 助 长 歧 视 妇 女 和 女 童 并 对 她 们 抱 有 性 别 定 型 观 念 的 顽 疾, 致 使 基 于 性 别 的 暴 力, 特 别 是 对 海 地 血 统 女 童 的 暴 力 频 发 (c) 歧 视 海 地 血 统 儿 童, 特 别 是 在 其 受 教 育 权 方 面 加 以 歧 视 的 现 象 十 分 普 遍 ; (d) 持 续 歧 视 和 / 或 暴 力 侵 害 残 疾 儿 童 感 染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的 儿 童 城 市 和 农 村 边 缘 化 地 区 的 儿 童 街 头 儿 童 男 女 同 性 恋 儿 童 双 性 恋 儿 童 变 性 儿 童 双 性 儿 童 以 及 弱 势 和 边 缘 化 社 区 的 儿 童 18.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紧 急 解 决 歧 视 儿 童 的 问 题, 包 括 通 过 为 执 行 现 行 政 策 划 拨 充 足 的 资 源, 采 取 进 一 步 的 战 略, 制 定 指 标, 并 建 立 监 测 机 制 ; (b) 在 教 育 机 构 医 疗 中 心 青 少 年 拘 留 中 心 替 代 性 照 料 机 构 和 其 他 一 切 环 境 提 供 方 便 儿 童 使 用 的 申 诉 机 制, 并 确 保 依 照 刑 法 制 裁 所 有 歧 视 行 为 ; (c) 加 大 努 力, 消 除 重 男 轻 女 的 态 度 和 歧 视 妇 女 和 女 童 的 性 别 定 型 观 念 尤 其 应 以 媒 体 和 旅 游 部 门 为 目 标 ; (d) 确 保 为 儿 童 学 生 媒 体 和 普 通 公 众 工 作 的 专 业 人 员 敏 感 地 认 识 到 此 类 定 型 观 念 和 对 儿 童 享 有 其 权 利 所 持 的 歧 视 性 态 度 产 生 的 负 面 影 响 4 GE (EXT)

5 儿 童 的 最 大 利 益 19. 委 员 会 欢 迎 在 宪 法 中 纳 入 儿 童 将 他 或 她 的 最 大 利 益 作 为 一 种 首 要 考 虑 的 权 利 但 它 仍 然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在 实 践 中, 这 项 权 利 没 有 得 到 充 分 保 护, 公 职 人 员 也 没 有 得 到 足 够 的 指 导 来 适 用 该 等 权 利 20. 按 照 关 于 儿 童 将 他 或 她 的 最 大 利 益 作 为 一 种 首 要 考 虑 的 权 利 的 第 14(2013) 号 一 般 性 意 见,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加 强 努 力, 确 保 在 所 有 立 法 行 政 和 司 法 程 序 与 决 定 中 以 及 在 与 儿 童 相 关 并 对 其 产 生 影 响 的 所 有 政 策 方 案 和 项 目 中 以 一 致 方 式 实 施 这 项 权 利 因 此, 委 员 会 鼓 励 缔 约 国 制 定 相 关 程 序 和 标 准, 以 就 如 何 确 定 儿 童 在 每 个 领 域 的 最 大 利 益 并 将 其 作 为 一 种 首 要 考 虑 予 以 应 有 的 重 视, 为 主 管 部 门 的 所 有 相 关 人 员 提 供 指 导 生 命 生 存 和 发 展 权 21.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缔 约 国 提 供 的 信 息 说 明, 过 去 三 年, 普 通 犯 罪 溺 水 触 电 和 交 通 事 故 所 造 成 的 儿 童 死 亡 人 数 没 有 显 著 变 化 22.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的 预 防 措 施 保 护 儿 童 的 生 命 权, 包 括 通 过 提 高 对 预 防 事 故 的 认 识, 以 及 制 定 和 实 施 切 实 有 效 的 相 关 制 裁 措 施 缔 约 国 还 应 确 保 对 被 控 造 成 儿 童 死 亡 的 犯 罪 人 进 行 适 当 的 调 查 和 起 诉, 并 确 保 受 害 儿 童 的 家 属 获 得 赔 偿 尊 重 儿 童 的 意 见 23.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为 确 保 在 所 有 相 关 行 政 和 司 法 程 序 中 适 当 考 虑 儿 童 的 意 见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不 够 充 分, 为 确 保 儿 童 有 效 地 参 与 各 方 面 生 活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落 实 率 也 很 低 它 还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尚 未 组 建 儿 童 协 商 委 员 会 24. 按 照 关 于 儿 童 发 表 意 见 的 权 利 的 第 12(2009) 号 一 般 性 意 见,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制 定 一 项 全 面 战 略, 以 确 保 儿 童 对 生 活 各 领 域 的 参 与 这 项 战 略 应 该 有 充 足 的 资 源, 并 纳 入 性 别 观 点 ; (b) 审 查 立 法 及 其 实 施 情 况, 以 确 保 在 其 中 所 作 裁 决 会 影 响 到 儿 童 的 所 有 行 政 和 司 法 程 序 中 适 当 考 虑 儿 童 的 意 见 ; (c) 为 社 会 工 作 者 法 院 和 相 关 行 政 官 员 制 定 落 实 这 项 权 利 的 制 度 程 序 和 指 导 方 针 ; (d) 建 立 儿 童 协 商 委 员 会, 为 其 制 定 运 作 准 则, 并 确 保 边 缘 化 或 弱 势 儿 童 适 当 参 与 该 委 员 会 的 事 务 GE (EXT) 5

6 C. 公 民 权 利 和 自 由 ( 第 7 条 第 8 条 和 第 条 ) 出 生 登 记 25.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2012 年,5 岁 以 下 儿 童 有 五 分 之 一 没 有 进 行 出 生 登 记, 他 们 大 多 是 贫 困 家 庭 的 子 女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为 解 决 这 一 情 况 正 在 四 家 医 院 开 展 试 点 项 目, 但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尽 管 医 院 内 部 设 有 民 事 登 记 处, 许 多 儿 童 仍 未 登 记 26.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继 续 监 测 相 关 行 政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以 确 保 在 医 院 出 生 的 所 有 儿 童 先 登 记 再 出 院 ; (b) 加 强 努 力, 确 保 制 定 有 效 和 免 费 的 程 序, 为 还 没 有 出 生 证 的 所 有 儿 童 提 供 出 生 证 明 ; (c) 为 医 院 卫 生 保 健 人 员 和 登 记 处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培 训, 并 为 家 庭 和 孕 妇 举 办 提 高 认 识 的 活 动, 让 其 了 解 儿 童 出 生 登 记 的 重 要 性 所 需 文 件 以 及 相 关 的 程 序 姓 名 和 国 籍 27. 委 员 会 深 感 关 切 的 是, 宪 法 法 院 2013 年 的 裁 决 可 能 剥 夺 成 千 上 万 海 地 裔 人 的 国 籍, 其 中 包 括 在 该 国 出 生 的 父 母 没 有 合 法 移 民 身 份 的 儿 童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为 消 除 这 一 裁 决 带 来 的 后 果 于 2014 年 通 过 了 入 籍 法, 但 它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其 执 行 率 很 低, 入 籍 程 序 也 不 完 全 符 合 公 约 它 还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缔 约 国 已 正 式 拒 绝 美 洲 人 权 法 院 2014 年 对 一 个 相 关 案 件 作 出 的 判 决, 其 中 勒 令 采 取 赔 偿 措 施 28. 委 员 会 强 烈 促 请 缔 约 国 : (a) 确 保 恢 复 所 有 人 的 国 籍, 其 中 包 括 在 2010 年 宪 法 出 台 前 出 生 因 2013 年 9 月 23 日 宪 法 法 院 的 裁 决 受 到 影 响 的 儿 童 ; (b) 确 保 受 宪 法 法 院 裁 决 影 响 的 任 何 人 包 括 儿 童 不 被 驱 逐 出 境 ; (c) 实 施 不 溯 既 往 和 非 歧 视 性 的 公 民 政 策 和 做 法 ; (d) 批 准 1954 年 关 于 无 国 籍 人 地 位 的 公 约 和 1961 年 减 少 无 国 籍 状 态 公 约 ; (e) 在 实 施 这 些 建 议 方 面, 继 续 向 联 合 国 难 民 事 务 高 级 专 员 办 事 处 ( 难 民 署 ) 和 联 合 国 儿 童 基 金 会 ( 儿 童 基 金 会 ) 等 机 构 寻 求 技 术 援 助 隐 私 权 / 获 得 适 当 信 息 的 权 利 29.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缺 乏 保 护 儿 童 在 利 用 信 息 和 通 信 技 术 ( 信 通 技 术 ) 时 的 隐 私 权 和 安 全 方 面 的 法 规, 也 缺 乏 确 保 平 等 获 取 该 技 术 的 全 面 战 略 6 GE (EXT)

7 30. 根 据 关 于 数 字 媒 体 和 儿 童 权 利 的 一 般 性 讨 论 日 的 建 议,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制 定 保 护 儿 童 隐 私 的 法 规, 并 确 保 儿 童 教 师 和 家 庭 在 安 全 利 用 数 字 媒 体 方 面 得 到 充 分 的 培 训, 使 其 认 识 到 潜 在 的 危 险 和 风 险 ; (b) 制 定 一 项 全 面 战 略, 以 确 保 所 有 儿 童 都 能 平 等 地 获 取 信 通 技 术, 将 其 作 为 一 种 获 取 适 当 信 息 和 参 与 公 共 生 活 的 工 具 ; (c) 强 化 各 种 机 制, 以 监 测 和 起 诉 与 信 通 技 术 有 关 的 侵 犯 儿 童 权 利 行 为 D. 暴 力 侵 害 儿 童 ( 第 19 条 第 24 条 第 3 款 第 28 条 第 2 款 第 34 条 第 37 条 (a) 项 和 第 39 条 ) 儿 童 免 遭 一 切 形 式 暴 力 的 自 由 31.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通 过 了 国 家 预 防 和 消 除 暴 力 侵 害 儿 童 行 为 路 线 图, 并 注 意 到 缔 约 国 代 表 团 发 表 声 明, 宣 布 将 通 过 一 项 禁 止 体 罚 的 特 别 法 律 然 而,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缺 乏 一 项 处 理 针 对 儿 童 的 一 切 形 式 暴 力 的 全 面 法 律 委 员 会 还 深 感 关 切 的 是 : (a) 家 庭 暴 力 和 基 于 性 别 的 暴 力 发 生 率 非 常 高, 其 中 包 括 杀 害 女 性 的 暴 力, 许 多 母 亲 在 这 种 暴 力 中 被 杀, 留 下 孤 苦 无 依 的 儿 童 ; (b) 体 罚 儿 童 现 象 非 常 普 遍, 而 且 没 有 明 令 禁 止 在 一 切 场 所 内 进 行 体 罚 ; (c) 学 生 中 间 的 暴 力 和 欺 凌 行 为 发 生 率 很 高 ; (d) 没 有 针 对 暴 力 行 为 的 儿 童 受 害 人 或 证 人 的 充 分 准 则 协 议 和 转 介 机 制 ; (e) 有 报 告 称, 为 虐 待 受 害 人 建 立 的 过 渡 之 家 人 满 为 患, 提 供 心 理 服 务 的 工 作 人 员 接 受 的 培 训 不 够, 并 缺 乏 支 持 这 些 服 务 和 进 行 家 访 的 社 会 工 作 者 32. 按 照 关 于 儿 童 免 遭 体 罚 和 其 他 残 忍 或 有 辱 人 格 的 处 罚 的 第 8(2006) 号 一 般 性 意 见 和 关 于 儿 童 免 遭 一 切 形 式 暴 力 侵 害 的 权 利 的 第 13(2011) 号 一 般 性 意 见,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通 过 消 除 一 切 形 式 暴 力 的 全 面 法 律, 明 令 禁 止 在 一 切 场 所 内 进 行 体 罚, 并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提 高 人 们 对 积 极 非 暴 力 和 参 与 式 养 育 子 女 法 的 认 识 ; (b) 与 专 门 的 民 间 社 会 组 织 和 儿 童 协 调, 尽 快 实 施 国 家 预 防 和 消 除 暴 力 侵 害 儿 童 行 为 路 线 图, 处 理 性 别 方 面 的 暴 力, 并 提 供 充 足 的 资 源 和 监 测 机 制 ; (c) 加 强 努 力, 防 止 对 母 亲 和 照 料 者 的 暴 力, 特 别 是 杀 害 女 性 的 行 径, 调 查 所 有 案 件, 起 诉 被 控 犯 罪 人, 惩 治 既 决 犯, 并 为 受 害 者 提 供 适 当 补 偿, 使 他 们 得 以 康 复 ; GE (EXT) 7

8 (d) 通 过 并 实 施 相 关 的 准 则 协 议 和 转 介 机 制, 以 保 护 暴 力 行 为 的 儿 童 受 害 人 或 证 人 的 权 利 ; (e) 确 保 提 供 预 防 保 护 司 法 救 助 康 复 和 重 返 社 会 方 案 并 确 保 其 质 量, 包 括 向 受 害 者 提 供 医 疗 服 务 心 理 支 持 免 费 求 助 电 话 和 适 足 的 庇 护 所 ; (f) 确 保 儿 童 能 够 获 得 司 法 救 助, 包 括 通 过 在 各 机 构 学 校 拘 留 中 心 医 院 和 任 何 其 他 相 关 环 境 中 提 供 法 律 支 助 和 方 便 儿 童 使 用 的 保 密 申 诉 机 制 ; (g) 加 大 努 力, 切 实 有 效 地 实 施 公 立 和 私 立 学 校 中 的 和 谐 共 处 标 准 及 相 关 举 措, 密 切 监 测 这 些 标 准 的 实 施 情 况, 并 提 高 教 师 学 生 和 家 长 对 这 些 标 准 的 认 识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33. 委 员 会 欢 迎 为 保 护 儿 童 免 遭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如 与 旅 游 业 达 成 合 作 协 议 但 是,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 (a) 性 虐 待 和 性 剥 削 ( 如 外 国 游 客 的 性 剥 削 ) 现 象 普 遍 存 在, 尤 其 影 响 到 海 地 裔 儿 童 ; (b) 性 虐 待 和 性 剥 削 仍 然 被 视 为 私 事, 导 致 这 方 面 有 罪 不 罚 的 情 况 很 多 (c) 报 告 称, 一 些 少 女 是 在 遭 受 性 暴 力 后 怀 孕 的 ; (d) 刑 法 没 有 规 定 同 意 性 行 为 的 最 低 年 龄, 至 于 与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有 关 的 犯 罪, 其 定 义 和 制 裁 措 施 并 非 完 全 根 据 国 际 标 准 制 定 ; (e) 年 消 除 对 女 童 男 童 和 青 少 年 的 一 切 形 式 虐 待 和 商 业 性 剥 削 国 家 行 动 计 划 未 得 到 充 分 执 行 ; (f) 没 有 为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的 受 害 儿 童 制 定 适 当 的 照 料 和 康 复 方 案 34.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审 查 立 法, 根 据 国 际 标 准 确 定 同 意 性 行 为 的 最 低 年 龄, 确 保 与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有 关 的 犯 罪 的 定 义 符 合 公 约 及 其 关 于 买 卖 儿 童 儿 童 卖 淫 和 儿 童 色 情 制 品 问 题 的 任 择 议 定 书, 并 确 保 制 裁 措 施 与 罪 行 的 严 重 性 相 称 ; (b) 收 集 与 儿 童 性 剥 削 和 性 虐 待 有 关 的 分 类 数 据, 并 对 这 种 现 象 的 严 重 程 度 展 开 一 次 研 究 ; (c) 评 估 消 除 对 女 童 男 童 和 青 少 年 的 虐 待 和 商 业 性 剥 削 行 动 计 划 的 成 果, 并 分 配 适 足 的 资 源, 以 便 这 项 计 划 能 够 得 到 有 效 实 施 ; (d) 确 保 提 供 适 足 的 优 质 服 务 和 资 源, 以 保 护 补 偿 性 虐 待 和 性 剥 削 的 受 害 儿 童, 使 他 们 得 以 康 复, 并 便 利 他 们 获 得 司 法 救 助 ; 8 GE (EXT)

9 (e) 为 法 官 律 师 检 察 官 警 察 和 其 他 相 关 专 业 团 体 提 供 培 训, 让 他 们 了 解 在 性 暴 力 案 件 中, 司 法 部 门 的 性 别 定 型 观 念 如 何 影 响 女 童 获 得 公 平 审 判 的 权 利, 并 监 测 涉 及 受 害 女 童 的 审 判 ; (f) 提 高 人 们 对 预 防 性 虐 待 和 性 剥 削 的 认 识, 制 止 鄙 视 受 害 者 的 行 为, 特 别 是 在 被 控 犯 罪 人 是 受 害 者 亲 属 的 情 况 下 ; (g) 监 测 与 旅 游 行 业 就 预 防 嫖 童 旅 游 达 成 的 协 议 的 执 行 情 况 ; (h) 加 强 预 防 和 起 诉 嫖 童 旅 游 行 为 的 国 际 合 作 35. 委 员 会 深 感 关 切 的 是, 对 儿 童 实 施 性 虐 待 和 性 剥 削 的 很 多 案 件 尚 未 得 到 适 当 起 诉, 其 中 包 括 涉 及 罗 马 天 主 教 会 成 员 的 案 件 委 员 会 特 别 关 切 的 是, 被 控 负 有 对 儿 童 实 施 性 虐 待 罪 责 的 教 廷 大 使 Józef Wesołowski 和 Wojciech Gil 牧 师 尚 未 被 起 诉 委 员 会 还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与 罗 马 教 廷 签 署 的 1954 年 协 议 载 有 条 款 规 定, 凡 天 主 教 神 职 人 员 犯 下 的 罪 行, 在 起 诉 方 面 享 有 特 权, 其 后 果 是 造 成 大 量 有 罪 不 罚 现 象 36. 委 员 会 促 请 缔 约 国 : (a) 防 止 调 查 和 起 诉 对 儿 童 实 施 性 虐 待 和 性 剥 削 的 所 有 案 件, 包 括 据 称 是 罗 马 天 主 教 会 成 员 和 其 他 宗 教 代 表 实 施 的 案 件 应 适 当 惩 治 既 决 犯, 并 为 受 害 者 提 供 补 偿, 使 他 们 得 以 康 复 ; (b) 继 续 努 力 确 保 适 当 起 诉 Józef Wesołowski 教 廷 大 使 和 Wojciech Gil 牧 师 委 员 会 还 建 议 酌 情 将 儿 童 权 利 公 约 关 于 买 卖 儿 童 儿 童 卖 淫 和 儿 童 色 情 制 品 问 题 的 任 择 议 定 书 作 为 依 照 公 约 第 5 条 进 行 引 渡 的 法 律 依 据, 并 请 求 在 梵 蒂 冈 和 波 兰 没 有 适 当 起 诉 他 们 的 情 形 下 引 渡 他 们 ; (c) 废 除 与 罗 马 教 廷 签 署 的 协 议 所 规 定 的 罗 马 天 主 教 会 成 员 所 犯 罪 行 在 起 诉 方 面 的 所 有 特 权 有 害 做 法 37.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尽 管 男 女 最 低 结 婚 年 龄 都 定 为 18 岁, 但 是 童 婚, 特 别 是 女 童 结 婚 的 现 象 在 缔 约 国 仍 十 分 普 遍 委 员 会 特 别 关 切 的 是,15 岁 女 童 和 16 岁 男 童 经 家 长 书 面 同 意 后 都 可 结 婚, 就 连 更 年 幼 的 儿 童 经 法 官 核 可 后 也 可 结 婚 38. 按 照 与 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一 起 通 过 的 关 于 有 害 做 法 的 第 18 号 一 般 性 意 见 (2014 年 ),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确 保 执 行 男 女 最 低 结 婚 年 龄 均 为 18 岁 的 规 定 ; 16 岁 以 下 儿 童 在 任 何 情 形 下 都 不 得 结 婚 ; 只 有 经 主 管 法 院 核 可 并 得 到 儿 童 充 分 自 由 和 知 情 的 同 意, 结 婚 年 龄 才 能 减 至 16 岁, 获 得 此 等 克 减 的 理 由 须 依 法 严 格 界 定 缔 约 国 应 实 施 提 高 认 识 的 全 面 方 案, 提 高 人 们 对 于 童 婚 对 女 童 的 负 面 影 响 的 认 识, 其 重 点 目 标 群 体 是 家 长 教 师 和 社 区 领 袖 GE (EXT) 9

10 E. 家 庭 环 境 和 替 代 性 照 料 ( 第 5 条 第 9-11 条 第 18 条 第 1 和 第 2 款 第 条 第 25 条 和 第 27 条 第 4 款 ) 家 庭 环 境 39. 委 员 会 感 到 遗 憾 的 是, 为 保 护 移 徙 儿 童, 如 因 经 济 原 因 移 居 他 国 的 妇 女 的 子 女 抑 或 父 母 被 驱 逐 回 原 籍 国 的 儿 童 的 家 庭 生 活 采 取 的 措 施 不 够 充 分 未 成 年 母 亲 人 数 居 高 和 缺 乏 支 助 她 们 的 方 案 也 令 人 关 切 40. 委 员 会 重 申 其 以 往 的 建 议 (CRC/C/DOM/CO/2, 第 49 和 51 段 ), 并 建 议 缔 约 国 : (a) 继 续 评 估 社 会 方 案 对 家 庭 的 影 响, 提 高 其 效 率, 并 为 其 提 供 适 足 的 资 源 ; (b) 不 驱 逐 由 缔 约 国 家 庭 照 料 的 儿 童, 并 确 保 儿 童 不 会 被 驱 逐 到 无 法 得 到 保 护 的 国 家 ; (c) 加 大 努 力, 防 止 家 长 因 经 济 原 因 移 徙 时 儿 童 与 其 分 离, 并 确 保 离 开 本 国 到 国 外 工 作 的 人 员 能 够 履 行 其 为 人 父 母 的 责 任, 包 括 为 他 们 提 供 家 庭 咨 询 ; (d) 设 计 和 制 定 支 助 单 亲 家 庭 特 别 是 户 主 是 少 女 的 家 庭 的 方 案, 并 确 保 他 们 获 得 幼 儿 保 育 保 健 和 教 育 被 剥 夺 家 庭 环 境 的 儿 童 41.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在 五 个 城 市 实 施 了 新 的 寄 养 家 庭 方 案, 但 感 到 遗 憾 的 是, 未 采 取 充 分 措 施 保 护 被 剥 夺 家 庭 环 境 的 儿 童 的 权 利 委 员 会 感 到 特 别 关 切 的 是 : (a) 生 活 在 公 立 和 私 立 收 容 机 构 中 的 儿 童 人 数 很 多 ; (b) 有 报 告 称, 某 些 儿 童 是 以 非 正 规 方 式 进 入 收 容 机 构 的, 既 没 有 法 院 命 令, 也 没 有 证 明 其 身 份 的 证 件 ; (c) 收 容 机 构 的 基 础 设 施 不 足, 也 缺 乏 说 明 其 运 作 情 况 的 信 息 ; (d) 缺 乏 替 代 性 儿 童 照 料 方 面 的 国 家 标 准 ; (e) 全 国 儿 童 和 青 少 年 委 员 会 对 收 容 机 构 的 监 督 不 够 ; 42. 委 员 会 提 请 缔 约 国 注 意 关 于 替 代 性 儿 童 照 料 准 则 ( 大 会 第 64/142 号 决 议, 附 件 ) 强 调 指 出, 不 得 将 经 济 贫 穷 和 物 质 贫 穷 作 为 剥 夺 父 母 对 儿 童 的 照 料 以 替 代 性 照 料 方 式 安 置 儿 童 或 阻 止 其 重 新 融 入 社 会 的 唯 一 理 由 在 这 方 面,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加 强 对 家 庭 的 各 种 形 式 支 助, 以 防 止 在 家 庭 以 外 场 所 安 置 儿 童, 并 加 强 儿 童 与 其 家 人 团 聚 的 措 施, 但 条 件 是 这 符 合 儿 童 的 最 大 利 益 ; 10 GE (EXT)

11 (b) 以 儿 童 的 需 要 和 最 大 利 益 为 依 据, 确 保 在 确 定 应 否 以 替 代 性 照 料 方 式 安 置 儿 童 方 面 有 充 分 的 保 障 措 施 和 明 确 的 标 准, 同 时 应 监 督 所 有 安 置, 以 确 保 它 们 是 根 据 法 庭 指 令 进 行 的 ; (c) 确 保 定 期 审 查 将 儿 童 安 置 于 寄 养 家 庭 和 收 容 机 构 的 情 况, 并 监 测 照 料 的 质 量, 包 括 提 供 可 用 于 报 告 监 测 和 补 救 虐 童 行 为 的 便 利 渠 道 ; (d) 评 估 寄 养 家 庭 方 案 的 影 响, 并 在 所 有 市 镇 加 以 实 施, 以 期 减 少 将 儿 童 特 别 是 3 岁 以 下 儿 童 送 入 收 容 机 构 的 数 量 ; (e) 确 保 为 替 代 性 照 料 中 心 和 相 关 的 儿 童 保 护 服 务 部 门 分 配 适 足 的 人 力 技 术 和 财 政 资 源, 以 促 进 其 所 照 料 的 儿 童 恢 复 正 常 生 活 和 重 新 融 入 社 会 ; (f) 通 过 儿 童 替 代 性 照 料 国 家 标 准, 包 括 照 料 机 构 的 核 准 运 作 和 服 务 标 准 在 通 过 这 些 标 准 时 应 与 儿 童 和 相 关 儿 童 权 利 组 织 协 商 ; (g) 加 强 全 国 儿 童 和 青 少 年 委 员 会 监 督 和 监 管 儿 童 替 代 性 照 料 机 构 的 能 力 收 养 年 设 立 收 养 部 后 取 得 了 进 展, 虽 然 委 员 会 承 认 这 一 进 展, 但 它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在 收 养 过 程 中 缺 乏 透 明 度 委 员 会 还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关 于 国 际 收 养 问 题 的 第 号 法 律 尚 未 修 订, 还 不 符 合 国 际 标 准 44.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审 查 第 号 法 律 及 国 际 收 养 方 面 的 行 政 和 司 法 程 序, 以 确 保 这 些 程 序 符 合 跨 国 收 养 方 面 保 护 儿 童 及 合 作 公 约 的 规 定, 而 且 仅 当 不 可 能 进 行 本 国 收 养 时 才 能 适 用, 并 且 要 以 儿 童 的 最 大 利 益 为 首 要 考 虑 ; (b) 确 保 收 养 程 序 具 有 透 明 度 可 问 责 和 符 合 国 际 标 准, 包 括 为 收 养 部 分 配 适 足 的 人 力 财 政 和 技 术 资 源, 监 督 其 运 作 情 况, 报 告 其 成 果 并 为 其 工 作 人 员 提 供 培 训 幼 儿 发 展 45. 委 员 会 欢 迎 采 取 措 施 促 进 幼 儿 发 展 但 是,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没 有 充 分 实 施 幼 儿 保 护 和 照 料 综 合 计 划, 同 时 感 到 遗 憾 的 是, 缺 乏 信 息 说 明 如 何 满 足 弱 势 儿 童 和 处 于 受 排 斥 境 地 儿 童, 如 随 母 亲 住 在 监 狱 里 的 儿 童 的 需 要 46.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评 估 幼 儿 保 护 和 照 料 综 合 计 划 (2013 年 ) 的 实 施 情 况, 并 确 保 划 拨 适 足 的 资 源 缔 约 国 也 应 确 保 所 有 儿 童, 特 别 是 弱 势 和 边 缘 化 儿 童, 如 随 母 亲 住 在 监 狱 里 的 儿 童 受 益 于 照 料 计 划 GE (EXT) 11

12 F. 残 疾 基 本 健 康 和 福 利 ( 第 6 条 第 18 条 第 3 款 第 23 条 第 24 条 第 26 条 第 27 条 第 1-3 款 和 第 33 条 ) 残 疾 儿 童 47. 委 员 会 欢 迎 通 过 关 于 残 疾 问 题 的 第 5-13 号 法 案, 但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 (a) 报 告 称,2013 年 仅 有 52% 的 学 校 接 收 残 疾 学 生, 其 中 约 60% 没 有 实 施 全 纳 教 育 的 专 门 教 职 人 员 战 略 和 资 源 ; (b) 残 疾 儿 童 因 建 筑 障 碍 无 法 获 得 适 当 的 卫 生 保 健 和 进 出 公 共 空 间, 也 无 法 进 出 适 当 的 娱 乐 和 参 与 空 间 ; (c) 缺 乏 对 有 残 疾 儿 童 的 贫 困 家 庭 的 支 助 ; (d) 没 有 提 供 充 分 信 息 说 明 残 疾 儿 童 照 料 中 心 的 运 作 服 务 业 绩 和 可 持 续 能 力 等 情 况 48. 按 照 公 约 第 23 条 和 关 于 残 疾 儿 童 权 利 的 第 9(2006) 号 一 般 性 意 见, 委 员 会 促 请 缔 约 国 采 用 基 于 人 权 的 方 法 处 理 残 疾 问 题, 制 定 包 容 残 疾 儿 童 的 综 合 战 略, 并 : (a) 确 保 优 先 考 虑 全 纳 教 育, 而 非 专 门 机 构 中 的 教 育 ; (b) 确 保 为 残 疾 儿 童 提 供 专 业 保 健 服 务 娱 乐 建 筑 和 空 间 及 参 与 机 会, 使 他 们 能 够 利 用 这 一 切, 尤 其 是 通 过 划 拨 适 足 的 资 源 ; (c) 确 保 制 定 社 会 保 护 方 案, 包 括 为 贫 困 的 残 疾 儿 童 家 庭 提 供 补 贴, 并 免 费 提 供 治 疗 和 康 复 方 案 ; (d)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国 家 和 地 方 两 级 相 关 实 体 之 间 的 协 调, 特 别 是 全 国 儿 童 和 青 少 年 委 员 会 和 全 国 残 疾 委 员 会 之 间 的 协 调 ; (e) 加 强 对 权 利 遭 到 侵 犯 的 残 疾 儿 童 的 行 政 救 济, 并 为 他 们 获 得 司 法 救 助 提 供 便 利, 包 括 提 供 免 费 法 律 援 助 ; (f) 针 对 政 府 普 通 公 众 和 家 庭 开 展 提 高 认 识 的 运 动, 打 击 对 残 疾 儿 童 的 鄙 视 和 偏 见, 并 宣 传 残 疾 儿 童 和 成 年 人 的 正 面 形 象 健 康 与 保 健 服 务 49. 委 员 会 欢 迎 为 增 进 儿 童 健 康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例 如 保 健 及 降 低 儿 童 和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的 计 划, 但 仍 然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由 于 分 配 给 保 健 的 预 算 很 少, 有 关 儿 童 保 健 的 法 律 政 策 和 方 案, 例 如 年 保 健 计 划, 没 有 充 分 执 行, 在 地 区 层 面 尤 其 如 此 委 员 会 还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 (a) 新 生 儿 死 亡 率 持 续 高 企, 降 低 儿 童 死 亡 率 的 步 伐 缓 慢 ; (b)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高 企, 其 中 80% 是 可 以 预 防 的 ; 12 GE (EXT)

13 (c) 长 期 存 在 慢 性 儿 童 营 养 不 良 现 象 ; (d) 2013 年 上 半 年, 仅 有 约 6.7% 的 儿 童 完 全 是 母 乳 喂 养 ; 很 早 就 使 用 其 他 食 品 喂 养 ; 保 健 人 员 经 常 推 荐 母 乳 代 用 品 ; (e) 水 质 较 差, 导 致 孕 产 妇 和 新 生 儿 死 亡, 霍 乱 成 为 一 种 流 行 病 的 风 险 增 大 50. 根 据 委 员 会 关 于 儿 童 享 有 可 达 到 的 最 高 标 准 健 康 的 权 利 问 题 的 第 15(2013) 号 一 般 性 意 见,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评 估 年 保 健 计 划 的 成 果, 根 据 所 获 经 验 教 训 加 以 审 查, 并 确 保 它 有 足 够 资 源, 包 括 各 项 指 标 监 测 机 制 和 性 别 观 点 ; (b) 加 强 努 力, 降 低 新 生 儿 儿 童 和 孕 产 妇 的 死 亡 率, 并 为 此 考 虑 到 人 权 高 专 办 关 于 采 用 人 权 办 法 执 行 减 少 和 消 除 5 岁 以 下 儿 童 可 预 防 死 亡 率 和 发 病 率 的 政 策 和 方 案 的 技 术 指 南 (A/HRC/27/31); (c) 建 立 调 查 儿 童 和 孕 产 妇 死 亡 案 件 的 独 立 机 制, 如 果 这 种 死 亡 是 由 于 保 健 人 员 渎 职 行 为 所 致, 则 适 用 法 律 制 裁 措 施 ; (d) 加 大 消 除 儿 童 营 养 不 良 的 力 度 ; (e) 加 强 努 力, 通 过 教 育 活 动 促 进 母 乳 喂 养, 充 分 执 行 年 母 乳 喂 养 战 略 计 划 国 际 母 乳 代 用 品 营 销 法 和 亲 婴 医 院 倡 议, 并 加 强 孕 产 保 护 ; (f) 继 续 采 取 措 施 根 绝 霍 乱 的 发 生, 并 采 取 一 切 必 要 措 施 确 保 提 供 足 够 的 安 全 用 水 和 卫 生 设 施, 尤 其 是 在 医 院 里 青 少 年 健 康 51.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2011 年 通 过 了 一 项 防 止 少 女 怀 孕 的 计 划, 但 它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由 于 资 源 不 足 协 调 不 力 和 宗 教 领 袖 的 影 响, 执 行 率 很 低 委 员 会 感 到 特 别 关 切 的 是 : (a) 年 仅 10 岁 的 女 童 怀 孕 现 象 很 普 遍, 而 且 有 资 料 表 明,2010 年, 在 15 至 19 岁 的 贫 困 女 童 中,33.2% 的 人 至 少 怀 孕 一 次 ; (b) 报 告 称, 孕 产 期 死 亡 的 许 多 人 是 少 女 ; (c) 怀 孕 的 少 女 求 助 于 不 安 全 的 堕 胎, 因 为 堕 胎 以 犯 罪 论 处 ; (d) 报 告 称, 国 家 性 教 育 方 案 尚 未 在 学 校 实 施, 青 少 年 也 没 有 渠 道 了 解 避 孕 方 法 52. 按 照 关 于 青 少 年 健 康 问 题 的 第 4(2003) 号 一 般 性 意 见,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加 大 努 力, 通 过 实 施 年 国 家 预 防 少 女 怀 孕 计 划 减 少 少 女 怀 孕 人 数, 划 拨 适 足 资 源, 并 加 强 机 构 协 调 工 作 ; GE (EXT) 13

14 (b) 加 强 努 力, 通 过 提 供 适 当 的 性 健 康 和 生 殖 健 康 服 务, 包 括 紧 急 避 孕 产 前 分 娩 和 产 后 服 务, 降 低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委 员 会 还 鼓 励 缔 约 国 审 议 人 权 高 专 办 关 于 采 取 基 于 人 权 的 方 针 执 行 降 低 可 预 防 的 孕 产 妇 发 病 率 和 死 亡 率 的 政 策 和 方 案 的 技 术 指 南 (A/HRC/21/22); (c) 确 保 有 效 实 施 针 对 男 童 和 女 童 的 国 家 性 教 育 方 案, 特 别 注 意 防 止 早 孕 和 性 传 播 感 染, 同 时 也 确 保 提 供 保 密 咨 询 和 免 费 避 孕 药 具 ; (d) 加 速 通 过 堕 胎 合 法 化 提 案, 并 确 保 获 得 安 全 堕 胎 和 堕 胎 后 的 保 健 服 务, 而 无 论 堕 胎 是 否 合 法 在 堕 胎 决 定 方 面, 应 始 终 听 取 和 尊 重 儿 童 的 意 见 (e) 提 高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医 务 人 员 家 长 教 师 宗 教 领 袖 和 广 大 民 众 对 性 和 生 殖 健 康 及 权 利 的 认 识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53.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缔 约 国 在 儿 童 当 中 预 防 感 染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方 面 取 得 的 进 展, 如 母 婴 传 播 率 降 低 了 然 而, 它 仍 然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报 告 称 仅 有 数 量 有 限 的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提 供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检 测 服 务 54. 按 照 关 于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与 儿 童 权 利 的 第 3(2003) 号 一 般 性 意 见,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确 保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方 案 的 可 持 续 性, 包 括 防 止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母 婴 传 播 的 措 施, 并 划 拨 适 足 的 人 力 财 政 和 技 术 资 源, 提 供 普 遍 的 抗 逆 转 录 病 毒 治 疗 ; (b) 提 高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检 测 孕 妇 和 儿 童 是 否 感 染 艾 滋 病 毒 / 艾 滋 病 的 能 力 毒 品 和 药 物 滥 用 55.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儿 童 滥 用 精 神 药 物 的 现 象 很 普 遍, 没 有 采 取 充 分 措 施 预 防 和 减 少 这 一 现 象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所 提 供 的 关 于 消 费 精 神 药 物 的 青 少 年 关 爱 中 心 运 作 情 况 的 信 息, 但 对 其 具 体 成 果 及 其 对 青 少 年 健 康 的 影 响 感 到 关 切 56.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通 过 各 种 方 法 解 决 儿 童 使 用 毒 品 的 发 生 率 问 题, 例 如, 为 儿 童 提 供 关 于 预 防 药 物 滥 用 问 题 的 准 确 客 观 信 息 和 生 活 技 能 教 育, 发 展 易 于 获 得 方 便 青 年 利 用 的 药 物 依 赖 治 疗 服 务 缔 约 国 也 应 评 估 消 费 精 神 物 质 的 青 少 年 关 爱 中 心 的 运 作 情 况 和 影 响, 并 确 保 它 有 适 足 的 资 源 G. 教 育 休 闲 和 文 化 活 动 ( 第 28 条 第 29 条 第 30 条 和 第 31 条 ) 教 育, 包 括 职 业 培 训 和 指 导 57.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通 过 了 年 十 年 教 育 计 划, 而 且 教 育, 尤 其 是 初 等 教 育 的 覆 盖 面 也 扩 大 了 然 而,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 14 GE (EXT)

15 (a) 没 有 出 生 证 明 的 儿 童 以 及 缺 乏 正 式 证 明 文 件 的 海 地 裔 儿 童 不 准 参 加 从 中 小 学 毕 业 必 须 参 加 的 全 国 性 考 试 ; (b) 在 确 保 长 期 提 供 和 完 成 初 等 教 育 方 面 存 在 种 种 挑 战 ;2012 年, 只 有 19.5% 的 女 童 和 15.4% 的 男 童 完 成 了 其 中 等 教 育 ; (c) 教 育 质 量 低 下, 其 原 因 包 括 有 效 执 行 相 关 法 律 和 政 策 的 机 构 能 力 较 差 ; (d) 对 教 师 的 培 训 不 够, 也 缺 乏 对 教 师 的 适 当 监 督 ; (e) 教 育 基 础 设 施 和 资 源 不 足, 尤 其 是 在 城 市 和 农 村 的 边 缘 化 地 区 ; (f) 怀 孕 少 女 和 未 成 年 母 亲 的 辍 学 率 居 高 不 下 据 报 告, 她 们 要 么 被 学 校 开 除, 要 么 因 怀 孕 被 迫 留 级 ; (g) 报 告 称,3 至 4 岁 的 儿 童 大 多 没 有 机 会 参 加 早 期 教 育 方 案 ; (h) 教 育 方 案 未 充 分 顾 及 人 权 和 性 别 平 等 58. 按 照 关 于 教 育 目 的 的 第 1 号 一 般 性 意 见 (2001 年 ),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根 据 国 际 义 务 确 保 能 够 平 等 获 得 各 级 教 育, 而 无 论 国 籍 如 何 和 是 否 有 证 明 文 件, 特 别 是 要 确 保 海 地 裔 儿 童 和 没 有 出 生 证 的 儿 童 的 教 育 机 会, 并 且 使 他 们 能 够 参 加 从 中 小 学 毕 业 必 须 参 加 的 考 试 ; (b) 提 高 教 育 对 于 所 有 儿 童 的 可 提 供 性 可 获 取 性 和 质 量, 尤 其 是 通 过 在 教 育 质 量 方 面 采 用 高 标 准, 完 成 课 程 审 查, 确 保 提 供 适 足 的 基 础 设 施, 为 教 师 提 供 公 平 的 征 聘 程 序 和 高 质 量 的 培 训, 以 及 划 拨 适 足 的 资 源 ; (c) 加 强 管 理 协 调 和 监 督 教 育 系 统 的 机 构 能 力 ; (d) 强 化 解 决 辍 学 问 题 的 措 施, 并 提 高 中 等 教 育 的 完 成 率 ; (e) 确 保 怀 孕 少 女 和 未 成 年 母 亲 得 到 继 续 接 受 教 育 的 支 助, 并 确 保 她 们 不 被 学 校 开 除 或 被 迫 留 级 ; (f) 确 保 切 实 有 效 地 执 行 幼 儿 发 展 计 划, 以 期 便 利 于 包 括 贫 困 儿 童 在 内 的 所 有 儿 童 获 得 学 前 教 育 ; (g) 将 有 关 人 权 两 性 平 等 与 和 平 的 综 合 教 育 方 案 纳 入 必 修 课 程 休 息 休 闲 娱 乐 和 文 化 艺 术 活 动 59.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缔 约 国 的 娱 乐 方 案 和 基 础 设 施 不 足, 并 缺 乏 教 授 体 育 和 艺 术 课 程 的 熟 练 教 工 60. 委 员 会 关 于 儿 童 享 有 休 息 和 闲 暇 从 事 游 戏 和 娱 乐 活 动 参 加 文 化 生 活 和 艺 术 活 动 的 权 利 的 第 17 号 一 般 性 意 见 (2013 年 ) 可 消 除 暴 力 的 负 面 影 响 根 据 该 项 意 见,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GE (EXT) 15

16 (a) 发 展 休 闲 娱 乐 活 动 和 体 育 运 动 基 础 设 施 和 机 会, 尤 其 是 为 边 缘 化 儿 童 和 青 少 年 ; (b) 确 保 能 够 提 供 熟 练 教 学 人 员 ; H. 特 别 保 护 措 施 ( 第 22 条 第 30 条 第 32 条 第 33 条 第 35 条 第 36 条 第 37 条 (b)-(d) 项 第 38 条 第 39 条 和 第 40 条 ) 寻 求 庇 护 和 难 民 儿 童 61.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国 家 难 民 事 务 委 员 会 的 工 作 效 率 低 下, 这 严 重 影 响 寻 求 庇 护 儿 童 及 其 家 庭 的 权 利, 而 这 些 儿 童 绝 大 多 数 是 海 地 籍 委 员 会 还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无 法 获 得 儿 童 难 民 和 寻 求 庇 护 者 和 / 或 其 亲 属 的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这 使 他 们 有 可 能 遭 到 拘 留 和 驱 逐, 并 妨 碍 他 们 获 得 医 疗 保 健 和 教 育 的 机 会 62.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确 保 儿 童 不 被 驱 逐 到 其 权 利 有 可 能 遭 到 侵 犯 的 国 家 ; (b) 确 保 国 家 难 民 事 务 委 员 会 依 照 国 际 标 准 配 合 难 民 署 通 过 公 平 和 有 效 的 庇 护 程 序 确 定 儿 童 难 民 的 身 份 ; (c) 确 保 快 速 和 免 费 处 理 儿 童 难 民 与 寻 求 庇 护 者 及 其 亲 属 的 临 时 身 份 证 明 文 件, 包 括 核 证 根 据 难 民 署 任 务 授 权 确 认 的 儿 童 难 民 是 否 有 合 法 居 住 权 的 证 明 文 件 ; (d) 提 供 儿 童 难 民 和 寻 求 庇 护 者 根 据 公 约 有 权 享 有 的 教 育 保 健 住 房 和 其 他 服 务 机 会 移 徙 儿 童 63.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大 多 数 儿 童 移 民 缺 乏 许 可 居 留 证 和 充 分 获 得 各 类 服 务 的 机 会, 并 且 经 常 成 为 剥 削 歧 视 和 暴 力 的 受 害 者 他 们 中 的 大 多 数 人 来 自 海 地 委 员 会 还 感 到 关 切 的 是,2013 年 有 881 名 儿 童 被 驱 逐 到 海 地, 没 有 提 供 信 息 说 明 这 些 驱 逐 的 条 件 和 后 果 64.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加 强 努 力, 为 无 人 陪 伴 的 移 民 儿 童 提 供 住 所 照 料 和 保 护 ; (b) 继 续 努 力 通 过 负 责 在 多 米 尼 加 共 和 国 和 海 地 边 界 保 护 儿 童 的 当 局 之 间 的 协 调 协 议, 以 及 关 于 移 徙 儿 童 自 愿 回 返 的 协 议, 并 提 供 正 当 程 序 方 面 的 保 障 经 济 剥 削, 包 括 童 工 65.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 (a) 缔 约 国 普 遍 存 在 使 用 童 工 的 现 象 ; 16 GE (EXT)

17 (b) 最 低 工 作 年 龄 定 为 14 岁, 这 不 符 合 国 际 标 准 ; (c) 未 采 取 充 分 措 施 解 决 家 政 童 工 问 题 ; (d) 一 半 以 上 的 童 工 不 上 学, 许 多 童 工 特 别 是 家 政 童 工 遭 到 暴 力 侵 害 66. 委 员 会 促 请 缔 约 国 : (a) 审 查 其 法 律, 以 禁 止 雇 用 15 岁 以 下 儿 童, 并 确 保 禁 止 未 满 18 岁 的 儿 童 从 事 一 切 危 险 形 式 的 劳 动, 包 括 家 政 工 作 ; (b) 确 保 严 格 执 行 劳 工 法 的 规 定, 加 强 其 检 查 制 度, 并 切 实 有 效 地 处 罚 对 儿 童 进 行 经 济 剥 削 和 虐 待 的 人 员 ; (c) 对 童 工 特 别 是 家 政 劳 动 的 范 围 进 行 研 究, 评 估 年 消 除 最 恶 劣 形 式 童 工 国 家 战 略 计 划 与 防 止 和 消 除 童 工 现 象 方 案 的 成 果, 对 它 们 加 以 审 查, 确 保 它 们 解 决 家 政 童 工 问 题, 并 为 此 划 拨 适 足 的 资 源 ; (d) 扩 大 教 育 覆 盖 面 和 提 高 教 育 质 量, 并 提 供 职 业 培 训 方 案, 以 确 保 所 有 儿 童 都 能 入 学, 免 遭 童 工 的 有 害 影 响 ; (e) 批 准 劳 工 组 织 关 于 家 庭 工 人 体 面 劳 动 的 第 189 号 公 约 (2011 年 ) (f) 继 续 寻 求 国 际 劳 工 局 消 除 童 工 现 象 国 际 方 案 的 技 术 援 助 街 头 儿 童 67.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通 过 了 关 于 保 护 街 头 儿 童 的 准 则 ( 年 ) 和 相 关 项 目, 但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这 些 准 则 和 项 目 未 得 到 充 分 实 施, 也 缺 乏 满 足 这 类 儿 童 需 要 的 综 合 战 略 委 员 会 还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缺 乏 关 于 这 一 现 象 严 重 程 度 的 信 息 68. 委 员 会 重 申 其 建 议 (CRC/C/DOM/CO/2, 第 83 段 ), 并 建 议 缔 约 国 : (a) 对 街 头 儿 童 现 象 的 严 重 程 度 进 行 研 究, 这 将 为 制 定 有 针 对 性 的 方 案 提 供 依 据 ; (b) 评 估 全 面 保 护 街 头 儿 童 准 则 的 结 果, 并 确 保 有 效 实 施 这 些 准 则, 包 括 通 过 提 供 适 足 的 资 源 和 制 定 全 国 儿 童 和 青 少 年 委 员 会 的 监 督 机 制 ; (c)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街 头 儿 童 免 遭 歧 视 和 暴 力 侵 害, 并 有 机 会 获 得 保 健 教 育 和 重 返 社 会 方 案, 包 括 通 过 为 相 关 非 政 府 组 织 提 供 资 助 买 卖 贩 运 和 绑 架 69. 委 员 会 对 年 禁 止 贩 运 人 口 行 动 计 划 表 示 欢 迎, 但 对 这 一 计 划 未 得 到 充 分 实 施 和 缔 约 国 普 遍 存 在 的 贩 卖 儿 童 现 象 表 示 关 切 委 员 会 感 到 特 别 关 切 的 是 : (a) 海 地 儿 童 被 贩 卖 从 事 强 迫 劳 动 的 人 数 自 2010 年 以 来 有 所 增 加 ; GE (EXT) 17

18 (b) 海 地 贫 困 家 庭 的 儿 童 被 父 母 送 给 多 米 尼 加 家 庭 收 养, 在 这 些 家 庭, 他 们 在 奴 隶 般 的 条 件 下 劳 作 ; (c) 贩 卖 儿 童 行 为 普 遍 不 受 惩 罚, 起 诉 案 件 的 数 量 很 少 便 说 明 了 这 一 点, 同 时 注 意 到 在 2013 年 设 立 了 一 个 专 门 的 起 诉 机 构 ; (d) 缺 乏 针 对 被 贩 卖 儿 童 的 适 当 康 复 方 案 70.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 (a) 评 估 禁 止 贩 运 人 口 行 动 计 划 的 结 果, 审 查 该 项 计 划, 确 保 它 得 到 有 效 实 施 并 得 到 适 足 的 资 源, 同 时 确 保 它 纳 入 各 项 指 标 性 别 观 点 和 监 测 机 制 ; (b) 确 保 该 行 动 计 划 包 括 防 止 贩 卖 儿 童 的 有 效 措 施, 调 查 所 有 案 件, 起 诉 被 控 犯 罪 人, 并 惩 治 被 定 罪 的 罪 犯 ; (c) 为 被 贩 卖 的 儿 童 提 供 高 质 量 的 保 护 补 偿 康 复 和 重 返 社 会 方 案, 并 确 保 尽 一 切 努 力 避 免 其 再 度 受 害 和 受 到 鄙 视 ; (d) 积 极 调 查 多 米 尼 加 家 庭 收 养 海 地 贫 困 家 庭 儿 童 的 案 件, 并 确 保 从 速 使 儿 童 摆 脱 受 虐 待 的 境 地, 同 时 确 保 适 当 起 诉 相 当 于 买 卖 儿 童 的 所 有 案 件 ; (e) 加 强 针 对 边 防 警 察 和 军 队 法 官 律 师 和 检 察 官 的 培 训 方 案, 并 提 高 教 师 家 庭 儿 童 和 广 大 民 众 对 贩 卖 人 口 问 题 的 认 识 少 年 司 法 71.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被 判 入 狱 和 遭 到 长 时 间 的 审 前 拘 留 的 儿 童 人 数 很 多 委 员 会 欢 迎 撤 销 禁 止 帮 派 法 草 案, 同 时 对 第 号 法 律 修 正 案 表 示 关 切, 该 修 正 案 加 重 了 剥 夺 自 由 行 为 的 制 裁 它 还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 (a) 少 年 司 法 系 统 的 运 作 效 率 不 高 ; (b) 少 年 法 庭 的 数 量 不 足, 并 且 缺 乏 适 当 的 程 序 ; (c) 缺 乏 替 代 拘 留 措 施 ; (d) 据 报, 儿 童 和 成 人 关 押 在 一 起 ; (e) 暴 力 虐 待 及 任 意 和 有 辱 人 格 的 处 罚 案 件, 尤 其 是 特 警 实 施 的 此 类 处 罚 案 件 频 发, 其 中 包 括 使 用 隔 离 牢 房 ; (f) 拘 留 中 心 人 满 为 患, 基 础 设 施 不 足, 卫 生 设 施 缺 乏 72. 按 照 关 于 少 年 司 法 中 的 儿 童 权 利 的 第 10 号 一 般 性 意 见 (2007 年 ), 委 员 会 敦 促 缔 约 国 使 其 少 年 司 法 制 度 完 全 符 合 公 约 及 其 他 相 关 标 准 尤 其 是, 委 员 会 敦 促 缔 约 国 : (a) 从 速 转 移 与 成 人 关 押 在 一 起 的 儿 童 ; 18 GE (EXT)

19 (b) 改 进 儿 童 和 青 少 年 司 法 委 员 会 的 运 作 和 协 调, 将 所 有 拘 留 中 心 的 管 理 工 作 移 交 给 总 检 察 长 办 公 室, 建 立 足 够 的 少 年 法 院, 采 用 相 关 程 序, 并 为 少 年 司 法 系 统 划 拨 适 足 的 资 源 ; (c) 在 诉 讼 程 序 的 早 期 阶 段 和 整 个 诉 讼 程 序 期 间 为 被 控 犯 有 刑 事 罪 的 儿 童 提 供 合 格 和 独 立 的 法 律 援 助 ; (d) 建 立 和 实 施 有 效 的 替 代 拘 留 措 施 制 度, 例 如 感 化 缓 刑 调 解 辅 导 或 社 区 服 务 ; 确 保 仅 将 拘 留 作 为 最 后 手 段 使 用, 尽 可 能 缩 短 拘 留 期 ; 并 定 期 进 行 审 查 以 撤 销 拘 留 ; (e) 审 前 拘 留 仅 限 用 于 绝 对 必 要 的 案 件, 并 确 保 对 青 少 年 的 拘 留 不 超 过 法 定 时 限 ; (f) 确 保 拘 留 条 件 符 合 国 际 标 准, 包 括 在 获 得 教 育 和 保 健 服 务 以 及 防 止 暴 力 侵 害 方 面 ; (g) 禁 止 使 用 隔 离 牢 房 和 其 他 残 忍 不 人 道 或 有 辱 人 格 的 惩 罚 和 待 遇, 确 保 制 定 申 诉 机 制, 起 诉 被 控 犯 罪 人, 并 惩 治 既 决 犯 ; (h) 指 定 一 个 负 责 监 督 拘 留 中 心 的 监 督 机 构, 并 确 保 其 建 议 是 透 明 的, 能 够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 (i) 利 用 少 年 司 法 问 题 机 构 间 小 组 及 其 成 员, 包 括 联 合 国 毒 品 和 犯 罪 问 题 办 公 室 儿 童 基 金 会 人 权 高 专 办 和 非 政 府 组 织 等 开 发 的 技 术 援 助 工 具, 并 向 小 组 成 员 寻 求 少 年 司 法 领 域 的 技 术 援 助 犯 罪 行 为 的 儿 童 受 害 人 和 证 人 73. 委 员 会 感 到 遗 憾 的 是, 为 保 护 犯 罪 行 为 的 儿 童 受 害 人 和 证 人 的 权 利 而 采 取 的 措 施 不 够 充 分 委 员 会 注 意 到 设 立 了 专 门 的 访 谈 中 心, 但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有 报 告 称, 这 些 中 心 的 使 用 是 有 限 的, 其 效 力 和 影 响 尚 未 得 到 证 明, 而 且 大 部 分 地 区 尚 未 设 立 此 类 中 心 74.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迅 速 采 取 措 施, 保 护 犯 罪 行 为 的 儿 童 受 害 人 或 证 人 的 权 利, 并 确 保 相 关 法 律 实 践 指 导 方 针 协 议 和 方 案 充 分 考 虑 儿 童 被 害 人 和 证 人 刑 事 司 法 事 项 导 则 ( 经 济 及 社 会 理 事 会 第 2005/20 号 决 议, 附 件 ) 访 谈 中 心 的 运 作 应 以 透 明 的 方 式 进 行 评 估, 并 且 应 依 据 所 吸 取 的 经 验 教 训 在 所 有 地 区 建 立 此 类 中 心 I. 批 准 关 于 设 定 来 文 程 序 的 任 择 议 定 书 75.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批 准 儿 童 权 利 公 约 关 于 设 定 来 文 程 序 的 任 择 议 定 书, 以 便 进 一 步 加 强 儿 童 权 利 的 落 实 GE (EXT) 19

20 J. 批 准 国 际 人 权 文 书 76.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批 准 其 尚 未 加 入 的 核 心 人 权 文 书, 即 保 护 所 有 移 徙 工 人 及 其 家 庭 成 员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保 护 所 有 人 免 遭 强 迫 失 踪 国 际 公 约 经 济 社 会 文 化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任 择 议 定 书 旨 在 废 除 死 刑 的 公 民 权 利 和 政 治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第 二 项 任 择 议 定 书 禁 止 酷 刑 和 其 他 残 忍 不 人 道 或 有 辱 人 格 的 待 遇 或 处 罚 公 约 任 择 议 定 书, 以 便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儿 童 权 利 的 落 实 77. 委 员 会 敦 促 缔 约 国 履 行 关 于 买 卖 儿 童 儿 童 卖 淫 和 儿 童 色 情 制 品 问 题 的 任 择 议 定 书 规 定 的 报 告 义 务 ; 该 报 告 自 2009 年 逾 期 未 交 K. 与 区 域 机 构 的 合 作 78. 委 员 会 深 感 遗 憾 的 是,2014 年 宪 法 法 院 的 判 决 宣 布 缔 约 国 用 来 同 意 美 洲 人 权 法 院 管 辖 权 的 文 书 违 宪 委 员 会 感 到 关 切 的 是, 这 可 能 严 重 影 响 缔 约 国 儿 童 的 权 利, 因 为 它 有 可 能 被 排 除 在 该 法 院 的 管 辖 范 围 之 外 79.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重 申 其 对 美 洲 人 权 法 院 的 承 诺, 并 与 美 洲 国 家 组 织 ( 美 洲 组 织 ) 开 展 合 作, 在 缔 约 国 及 其 他 美 洲 组 织 成 员 国 境 内 落 实 儿 童 权 利 四. 实 施 和 报 告 A. 后 续 行 动 和 传 播 80. 委 员 会 建 议 缔 约 国 采 取 一 切 适 当 措 施, 确 保 本 结 论 性 意 见 所 载 建 议 得 到 充 分 实 施 委 员 会 还 建 议 缔 约 国 用 本 国 各 种 语 文 广 泛 传 播 缔 约 国 第 三 次 至 第 五 次 定 期 报 告 对 问 题 清 单 的 书 面 答 复 和 本 结 论 性 意 见 B. 下 次 报 告 81. 委 员 会 请 缔 约 国 在 2020 年 1 月 10 日 之 前 提 交 其 第 六 次 定 期 报 告, 并 在 其 中 列 入 与 本 结 论 性 意 见 的 后 续 行 动 有 关 的 信 息 报 告 应 遵 守 委 员 会 2010 年 10 月 1 日 通 过 的 条 约 专 要 报 告 协 调 准 则 (CRC/C/58/Rev.2 和 Corr.1), 并 且 字 数 不 得 超 过 21,200 字 ( 见 大 会 第 68/268 号 决 议, 第 16 段 ) 如 果 提 交 的 报 告 超 过 规 定 的 字 数, 会 要 求 缔 约 国 压 缩 报 告 的 篇 幅 如 果 缔 约 国 无 法 审 查 和 重 新 提 交 报 告, 则 不 能 保 证 对 其 进 行 翻 译, 以 供 本 条 约 机 构 审 议 82. 委 员 会 还 请 缔 约 国 按 照 2006 年 6 月 第 五 次 人 权 条 约 机 构 委 员 会 间 会 议 批 准 的 包 括 共 同 核 心 文 件 和 条 约 专 要 文 件 准 则 在 内 的 根 据 国 际 人 权 条 约 提 交 报 告 的 协 调 准 则 (HRI/GEN/2/Rev.6, 第 一 章 ) 和 大 会 第 68/268 号 决 议 ( 第 16 段 ) 中 有 关 共 同 核 心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交 一 份 最 新 核 心 文 件, 字 数 不 超 过 42,400 字 20 GE (EXT)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考 核 ( 扣 原 因 ) 考 评 得 3 安 全 生 产 目 30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无 重 大 质 量 0 年 上 半 年 评 价 与 考 核 细 则 序 号 部 门 要 素 值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方 式 考 核 标 准 无 同 等 责 任 以 上 道 路 交 通 亡 人 事 故 3 无 轻 伤 责 任 事 故 目 标 30 及 事 无 重 大 质 量 工 作 过 失 故 管 无 其 他 一 般 责 任 事 故 理 在 公 司 文 明 环 境 创 建 中, 无 工 作 过 失 及 被 追 究 的

More information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2 简 略 版 本 :2015 3 10 2016 2021 全 球 卫 生 部 门 病 毒 性 肝 炎 战 略 2016 2021 2015 3 12 2012 2010 2014 2015 2016 2021 140 55% 35% 5 15% 5 20% 2.4 1.3 1.5 1 1600 1000 40 50 2030 2000 采 取 行 动 的 机 会 90% 开 拓 成 功 的 道 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Microsoft Word - 文件汇编.doc 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More information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内 部 资 料 东 北 师 范 大 教 运 行 基 本 状 态 据 报 告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务 处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年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2016 年 市 委 组 织 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表

More information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2015 年 中 央 财 经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工 作 简 报 一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录 取 情 况 2015 年 共 有 8705 人 报 考 我 校 硕 士 研 究 生, 其 中 学 术 型 研 究 生 报 考 3657 人,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报 考 5048 人 ; 总 报 考 人 数 较 2014 年 增 长 1.4%, 学 术 型 报 考 人 数 较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4D F736F F D D323630D6D0B9FAD3A6B6D4C6F8BAF2B1E4BBAFB5C4D5FEB2DFD3EBD0D0B6AF C4EAB6C8B1A8B8E6> 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More information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1 一 般 财 力 50.06 1 人 员 支 出 21.95 2 成 品 100.12 2016 年 龙 岩 市 部 门 预 算 表 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章 : 财 务 负 责 人 签 章 : 制 表 人 签 章 :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项 目 2016 年 预 算 预 算 01 表 单 位 : 万 元 (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一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拨 款 50.06 一 人 员 经 费 23.59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年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6 年 德 州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1-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目 录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More information

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 2016 年 度 滨 州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科 目 分 类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科 目 分 类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doc - 1 - - 2 - 附 件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不 良 记 录 认 定 标 准 ( 试 行 ) 说 明 为 了 完 善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员 诚 信 体 系 建 设, 规 范 执 业 和 市 场 秩 序, 依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根 据 各 行 业 特 点, 我 部 制 订 了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注 册 执 业 人

More information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二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5,400.02 合 计 5,883.77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工 资 福 利 2,776.72 政 府 性 基 金 一 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收 入 项 目 6 年 预 算 项 目 6 年 预 算 一 财 政 拨 款 5,400.02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5,270.98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400.02 发 展 与 改 革 事 务 5,270.98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行 政 运 行 2,516.51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机 关 服 务

More information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的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探 析 王 红 曼 抗 战 时 期 国 民 政 府 为 适 应 战 时 经 济 金 融 的 需 要 实 行 由 财 政 部 四 联 总 处 中 央 银 行 等 多 家 机 构 先 后 共 同 参 与 的 多 元 化 银 行 监 理 体 制 对 战 时 状 态 下 的 银 行 发 展 与 经 营 安 全 进 行 了 大 规 模 的 设 计 与

More information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年山东省民主党派办公大楼管理处 2016 年 山 东 省 民 主 党 派 办 公 大 楼 管 理 处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附 件 :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二 一 四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2 公 开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文 件 沪 建 管 2014 758 号 上 海 市 城 乡 建 设 和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上 海 市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配 备 指 南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建 设 和 交 通 委 员 会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2016 年 禹 城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B0BABBAAA3A8C9CFBAA3A3A9D7D4B6AFBBAFB9A4B3C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32303132C4EAC4EAB6C8B9C9B6ABB4F3BBE1B7A8C2C9D2E2BCFBCAE92E646F6378>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More information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More information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县 乡 两 级 的 政 治 体 制 改 革 如 何 建 立 民 主 的 合 作 新 体 制 县 乡 人 大 运 行 机 制 研 究 课 题 组 引 言 一 从 分 封 制 到 郡 县 制 一 从 打 虎 亭 汉 墓 说 起 二 密 县 在 周 初 是 两 个 小 国 密 国 和 郐 国 三 密 县 的 第 一 任 县 令 卓 茂 四 明 清 时 代 的 密 县 二 从 集 中 的 动 员 体

More information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2-

目 录 -2- 2016 年 禹 城 市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2-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More information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15 年 山 东 省 科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15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More information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More information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More information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君 致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受 浪 潮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的 委 托, 指 派 律 师 出 席 2016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一、资质申请

一、资质申请 二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问 答 111 什 么 样 的 企 业 可 以 在 本 省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答 : 在 鄂 取 得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或 合 伙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都 可 依 法 向 工 商 注 册 所 在 省 或 市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行 政 审 批 部 门 申 请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取 得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周 晓 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2015 年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5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5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科 目 ) 四 2015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 按 单 位 ) 五 2015

More information

课程类 别

课程类 别 美 声 演 唱 方 向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本 方 向 要 求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培 养 能 在 文 艺 团 体 从 事 声 乐 演 唱 及 能 在 艺 术 院 校 从 事 本 方 向 教 学 的 高 级 门 人 才 二 培 养 规 格 本 方 向 学 生 应 系 统 掌 握 声 乐 演 唱 方 面 的 理 论 和 技 能, 具 备 较 高 的 声 乐 演 唱

More information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More information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分级基金规模、份额变化统计20130816 ETF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份 额 变 化 统 计 截 至 上 周 末, 全 市 场 股 票 型 ETF 规 模 约 1451 亿, 份 额 约 1215 亿,ETF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23-44 亿, 份 额 与 规 模 均 下 降 ; 分 级 基 金 规 模 约 438 亿, 份 额 572 亿, 总 份 额 及 规 模 的 周 变 动 值 分 别 为

More information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证监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事 项 目 录 项 目 对 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第 十 一 条 : 保 荐 人 的 资 格 及 其 管 理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44001 保 荐 机 构 注 册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要 保 留 的 项 目 设 定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412 号 ) 附 件 第 383 项 保 荐 机 构 和 保 荐 代 表 人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禹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 禹 城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表 1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表 2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科 目 ) 表 3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 单 位 ) 表 4 2016

More information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EABB7BBB9A4B3CCD6B0D2B5D1A7D4BA32303136C4EAB2BFC3C5D4A4CBE3B9ABBFAA2E646F6378> 2016 年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附 件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交 易 业 务 指 引 一 总 述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交 易 实 施 细 则, 上 证 所 将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起 推 出 新 质 押 式 国 债 回 购 新 质 押 式 回 购 与 现 行 质 押 式 回 购 相 比 区 别 主 要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1 新 质 押 式

More information

安 康 市 城 市 规 划 监 察 支 队 71.8 2015 安 康 事 业 单 位 考 试 进 入 面 试 资 格 复 审 人 员 名 单 安 康 市 公 安 局 汉 滨 分 局 后 勤 服 务 中 心 15008011905 执 法 监 察 008 15009011910 刑 事 管 理 00

安 康 市 城 市 规 划 监 察 支 队 71.8 2015 安 康 事 业 单 位 考 试 进 入 面 试 资 格 复 审 人 员 名 单 安 康 市 公 安 局 汉 滨 分 局 后 勤 服 务 中 心 15008011905 执 法 监 察 008 15009011910 刑 事 管 理 00 安 康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15001010201 财 务 管 理 001 15001010210 财 务 管 理 001 67 15001010213 财 务 管 理 001 15001010226 财 务 管 理 001 15001010327 财 务 管 理 001 15001010402 财 务 管 理 001 15001010409 财 务 管 理 001 15001010416

More information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公 开 刊 物 须 有 国 内 统 一 刊 (CN), 发 表 文 章 的 刊 物 需 要 在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www.gapp.gov.cn 办 事 服 务 便 民 查 询 新 闻 出 版 机 构 查 询 ) 上 能 够 查 到 刊 凡 在 有 中 国 标 准 书 公 开 杭 教 人 2014 7 杭 州 市 教 育 局 关 于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理 ) 晋 升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有 关 论 文 要 求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 市 ) 教 育 局 ( 社 发 局 ), 直 属 学 校 ( 单 位 ), 委 托 单 位 :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杭 州 市 中 小 学 教 师 系 列 ( 含 实 验 教 育 管

More information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More information

中 中 中 中 部 中 岗 位 条 件 历 其 它 历 史 师 地 理 师 生 物 师 体 与 健 康 师 04 05 06 07 从 事 中 历 史 工 从 事 中 地 理 工 从 事 中 生 物 工 从 事 中 体 与 健 康 工 2. 课 程 与 论 ( 历 史 ); 2. 科 ( 历 史 )

中 中 中 中 部 中 岗 位 条 件 历 其 它 历 史 师 地 理 师 生 物 师 体 与 健 康 师 04 05 06 07 从 事 中 历 史 工 从 事 中 地 理 工 从 事 中 生 物 工 从 事 中 体 与 健 康 工 2. 课 程 与 论 ( 历 史 ); 2. 科 ( 历 史 ) 中 中 中 部 中 26 年 系 统 事 业 公 开 计 划 岗 位 条 件 历 其 它 数 师 英 语 师 物 理 师 02 0 从 事 中 数 工 从 事 中 英 语 工 从 事 中 物 理 工 2. 课 程 与 论 ( 数 ); 2. 科 ( 数 );. 数 ; 4. 基 础 数 ; 5. 计 算 数 ; 6. 概 率 论 与 数 理 统 计 ; 7. 应 用 数 ; 8. 数. 课 程 与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秀区□□□(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 越 秀 区 政 协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一 部 门 概 况 ( 一 ) 主 要 职 能 1 负 责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会 务 工 作 ; 2 组 织 实 施 政 协 越 秀 区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常 委 会 议 主 席 会 议 的 决 定 决 议 ; 3 负 责 委 员 视 察 参 观 调 查 座 谈 研 讨 等

More information

文 化 记 忆 传 统 创 新 与 节 日 遗 产 保 护 根 据 德 国 学 者 阿 斯 曼 的 文 化 记 忆 理 论 仪 式 与 文 本 是 承 载 文 化 记 忆 的 两 大 媒 体 在 各 种 仪 式 行 为 中 节 日 以 其 高 度 的 公 共 性 有 组 织 性 和 历 史 性 而 特 别 适 用 于 文 化 记 忆 的 储 存 和 交 流 节 日 的 文 化 功 能 不 仅 在 于

More information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于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 关 于 修 订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有 关 单 位 : 沪 市 股 票 上 网 发 行 资 金 申 购 实 施 办 法 ( 修 订 稿 ) ( 见 附 件 )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批 准, 现 将 修 订 所 涉 主 要 内 容 公 布 如 下 一 第 二 条 ( 二 ) 申 购 单 位 及 上 限 修 改

More information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二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培 养 人 的 创 新 精 神,,,,,,,,,,,,, [ ],,,,,,,,,,, :, ;,,,,,,? ( 三 ) 现 行 统 一 高 考 制 度 不 利 于 全 体 学 生 都 获 得 全 面 发 展,, [ ],,,,,,,,,,, ( ) ( )... 李 雪 岩, 龙 耀 (. 广 西 民 族 大 学 商 学 院, 广 西 南 宁 ;. 中 山 大 学 教 育 学 院, 广 东 广 州 ) : 高 等 教 育 是 专 业 教 育 高 考 是 为 高 等 教 育 服 务 的, 是 为 高 等 专 业 教 育 选 拔 有 专 业 培 养 潜 质 的 人 才 现 行 高 考 制 度 忽 略 专 业 潜 质 的 因 素, 过 份 强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参 政 议 政 民 主 监 督, 参 加 中 国 共 产 党 领 导 的 政 治 协 商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包 括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中 国 民 主 建 国 会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More information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西 南 民 族 学 院 学 报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第 卷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年 年 新 中 国 五 十 年 统 计 资 料 汇 编 中 国 人 口 统 计 年 鉴 年 数 据 资 料 来 源 中 国 统 计 年 鉴 中 国 统 计 出 版 社 年 版 资 料 来 源 郑 长 德 教 育 的 发 展 人 力 资 源 的 开 发 是 决 定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未 来 发 展 的 关 键 因 素 之 一 是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提 高 其 经 济 竞 争 力 和 综 合 实 力 的 重 要 保 障 本 文 从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教 育 发 展 的 现 状 入 手 指 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成 立 多 年 来 西 部 民 族 地 区

More information

试 论 后 民 权 时 代 美 国 黑 人 的 阶 层 分 化 和 族 裔 特 征 学 者 年 代 黑 人 中 产 阶 层 定 义 弗 瑞 泽 毕 林 斯 勒 马 克 艾 德 威 尔 逊 科 林 斯 兰 德 里 奥 力 威 夏 佩 罗 帕 锑 罗 收 入 来 源 于 从 事 可 以 定 义 为 白

试 论 后 民 权 时 代 美 国 黑 人 的 阶 层 分 化 和 族 裔 特 征 学 者 年 代 黑 人 中 产 阶 层 定 义 弗 瑞 泽 毕 林 斯 勒 马 克 艾 德 威 尔 逊 科 林 斯 兰 德 里 奥 力 威 夏 佩 罗 帕 锑 罗 收 入 来 源 于 从 事 可 以 定 义 为 白 蒿 琨 黑 人 中 产 阶 层 试 论 后 民 权 时 代 美 国 黑 人 的 阶 层 分 化 和 族 裔 特 征 学 者 年 代 黑 人 中 产 阶 层 定 义 弗 瑞 泽 毕 林 斯 勒 马 克 艾 德 威 尔 逊 科 林 斯 兰 德 里 奥 力 威 夏 佩 罗 帕 锑 罗 收 入 来 源 于 从 事 可 以 定 义 为 白 领 工 作 的 服 务 行 业 中 产 阶 层 的 成 就 由 教 育

More information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6008 560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 5.6 6008 5686 市 水 务 局 ( 海 洋 局 )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 上 海 市 海 洋 局 ).6 6009 556 市 文 广 影 视 局 文 物 保 护 管 理 上 海 市 06 年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第 二 轮 首 批 面 试 名 单 - 笔 试 排 名 (A 类 )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6000 5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6000 56977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8. 6000 55686 市

More information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º ¹ º 农 业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农 业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月 及 以 上 的 流 动 人 口 非 农 流 动 人 口 是 指 户 口 性 质 为 非 农 户 口 在 流 入 地 城 市 工 作 生 活 居 住 一 个 ¹ 改 革 开 放 年 来 人 口 流 动 规 模 持 续 增 加 对 我 国 社 会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为 全 面 了 解 我 国 流 动 人 口 生 存 状 况 准 确 把 握 流 动 人 口 发 展 规 律 和 趋 势 不 断 加 强 流 动 人 口 服 务 管 理 引 导 人 口 有 序 流 动 合 理 分 布 国 家 人 口 计 生 委 于 年 月 启

More information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龚 亚 夫 在 重 新 思 考 基 础 教 育 英 语 教 学 的 理 念 一 文 中 援 引 的 观 点 认 为 当 跳 出 本 族 语 主 义 的 思 维 定 式 后 需 要 重 新 思 考 许 多 相 连 带 的 问 题 比 如 许 多 发 音 的 细 微 区 别 并 不 影 响 理 解 和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林 大 津 毛 浩 然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的 英 语 热 引 发 了 大 中 小 学 英 语 教 育 整 体 规 划 问 题 在 充 分 考 虑 地 区 学 校 和 个 体 差 异 以 及 各 家 观 点 的 基 础 上 遵 循 实 事 求 是 逐 级 定 位 逐 层 分 流 因 材 施 教 的 原 则 本 研 究 所 倡 导 的 语 音 语 篇 语 感 语 域

More information

 编号: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More information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年潍坊市体育局 2016 年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编 办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2016 年 潍 坊 市 石 油 天 然 气 管 道 保 护 服 务 中 心 部 门 预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2016

More information

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More information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doc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12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下 : 一 符 合 执 业 医 师 法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办 法 ( 卫 生 部 令

More information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一 开 放 性 的 政 策 与 法 规 二 两 岸 共 同 的 文 化 传 承 三 两 岸 高 校 各 自 具 有 专 业 优 势 远 见 杂 志 年 月 日 河 北 师 范 大 学 学 报 新 时 期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问 题 探 讨 郑 若 玲 王 晓 勇 海 峡 两 岸 高 校 开 放 招 生 是 新 时 期 推 进 海 峡 两 岸 高 等 教 育 交 流 与 合 作 的 重 要 尝 试 系 统 梳 理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两 岸 招 生 政 策 与 就 学 人 数 发 展 变 化 的 历 史 进 程 可 发 现 促 进 两

More information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433A5C446F63756D656E747320616E642053657474696E67735C41646D696E6973747261746F725CD7C0C3E65CC2DBCEC4CFB5CDB3CAB9D3C3D6B8C4CFA3A8BCF2BBAFA3A95CCAB9D3C3D6B8C4CF31302D31392E646F63> (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中 国 民 主 同 盟 山 东 省 委 员 会 部 门 预 算 第 1 页, 共 22 页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More information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珠江钢琴股东大会 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2DAB3CFB7A8C2C9BCF2D1B633D4C2BFAFA3A832303132C4EAD7DCB5DA3436C6DAA3A9> 法 律 简 讯 二 〇 一 二 年 三 月 刊 ( 总 第 四 十 六 期 ) 本 期 推 荐 篇 目 艺 术 品 投 资 理 财 产 品 的 法 律 风 险 /1 竞 业 限 制 协 议 在 未 约 定 或 未 履 行 经 济 补 偿 时 的 效 力 认 定 /14 我 国 场 外 交 易 市 场 的 构 建 与 发 展 路 径 ( 下 )/18 本 所 动 态 /28 1 企 业 与 投 融 资

More information

1620013 520016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53.1 41 0.00 1 1620013 538671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32.3 52.4 0.00 2 1620013 547607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27.8 54.4 0.00 3

1620013 520016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53.1 41 0.00 1 1620013 538671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32.3 52.4 0.00 2 1620013 547607 市 环 保 局 科 技 标 准 处 127.8 54.4 0.00 3 职 位 序 号 注 册 编 号 招 录 机 关 用 人 单 位 笔 试 成 绩 面 试 成 绩 总 成 绩 排 名 1620001 526343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32.4 72.4 64.62 1 1620001 531670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44.4 65.2 62.22 2 1620001 524292 市 委 办 公 厅 业 务 处 室 124.6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2016 年 荔 湾 区 财 政 核 定 支 出 汇 总 表 表 二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基 本 支 出 项 目 支 出 科 目 编 码 预 算 科 目 名 称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5,800.54 4,695.54 3,092.96 1,481.18 121.40 1, 表 一 2016 年 荔 湾 区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 位 名 称 : 广 州 文 化 公 园 预 算 收 入 预 算 支 出 项 目 预 算 数 项 目 预 算 数 一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拨 款 5,800.54 一 基 本 支 出 4,695.54 工 资 福 利 支 出 3,092.96 二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拨 款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121.40 三 国 有

More information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式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2015 年 度 决 算 第 一 部 分 上 海 市 财 务 会 计 管 理 中 心 ( 上 海 市 财 政 干 部 教 育 中 心 上 海 市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事 务 中 心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受

More information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433A5C55736572735C6B73625C4465736B746F705CB9FABCCAD6D0D2BDD2A9D7A8D2B5B8DFBCB6BCBCCAF5D6B0B3C6C6C0C9F3C9EAC7EBD6B8C4CFA3A832303136CDA8D3C3B0E6A3A92E646F63> 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More information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21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5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江 西 化 校 工 科 22 业 余 制 -- 高 起 专 (12 级 ) 70 元 / 学 分 网 络 学 院 学 生 沪 教 委 财 (2005)49 号 吉 1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000 元 / 学 年 一 般 专 业 2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5500 元 / 学 年 特 殊 专 业 3 普 通 高 校 学 费 10000 元 / 学 年 艺 术 专 业 4 中 德 合 作 办 学 15000 元 / 学 年 本 科 生 本 科 学 费 5 ( 含 港 澳 修 读 第 二 专 业 辅 修 专 业 及 学 位 学 费 不 超 过 选 读 专 业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第 六 条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执 行 业 务,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注 册 会 计 师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独 立 公 正 执 行 业 务, 受 法 律 保 护 第 二 章 考 试 和 注 册 第 七 条 国 家 实 行 注 册 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法 (2014 修 正 ) (1993 年 10 月 31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14 年 8 月 31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保 险 法 等 五 部 法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B7A2A1B232303135A1B3313135BAC5B9D8D3DAD7E9D6AFBFAAD5B9C8ABD0A3BDCCD6B0B9A4B8DACEBBC6B8D3C3B1E4B6AFB9A4D7F7B5C4CDA8D6AA2E646F63> 广 西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发 2015 115 号 关 于 组 织 开 展 全 校 教 职 工 岗 位 聘 用 变 动 工 作 的 通 知 校 属 各 单 位 : 我 校 首 次 岗 位 聘 用 聘 期 已 满, 根 据 上 级 有 关 岗 位 设 置 与 聘 用 管 理 文 件 精 神,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学 校 人 才 资 源 的 科 学 合 理 配 置, 深 化 岗 位 聘 用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第 六 条 资 格 证 书 实 行 总 量 控 制 合 理 布 局 集 中 受 理 动 态 管 理 集 中 受 理 时 间 提 前 3 个 月 公 告 第 七 条 资 格 证 书 的 颁 发 延 续 和 取 消 等 应 当 征 求 有 关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意 见 第 八 条 申 请 附 件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生 产 建 设 项 目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 以 下 简 称 方 案 ) 编 制 资 质 管 理, 保 障 方 案 质 量, 推 进 水 土 保 持 事 业 发 展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和 水 利 部 关 于 将 水

More information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2 2015 年 8 月 1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公 证 券 代 码 :300017 证 券 简 称 : 网 宿 科 技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网 宿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公 司 2015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激 励 对 象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和 行 权 价 格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5E7D7D3B7A2CEC4CEC4CDB7A3A8D2CBB1F6D1A7D4BACEC4BCFEA3A92E646F63> 宜 宾 学 院 文 件 宜 学 院 发 2015 40 号 宜 宾 学 院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通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规 范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维 护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的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我 校 编 制 外 聘 用 人 员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根 据 中 华

More information

I

I 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More information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的通知 济 南 市 政 协 办 公 厅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6 年 预 算 表 三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预 算 表 五 2016 年 一 般 公 共 预

More information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十 九 被 提 名 人 不 是 已 经 离 职 和 退 ( 离 ) 休 后 三 年 内, 且 拟 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未 按 规 定 获 得 本 人 原 所 在 单 位 党 组 ( 党 委 ) 及 中 央 纪 委 中 央 组 织 部 同 意 的 中 央 管 理 干 部 二 十 被 提 名 人 证 券 代 码 : 000563 证 券 简 称 : 陕 国 投 A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就 提 名 王 晓 芳 为 陕 西 省 国 际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8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提

More information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物 联 培 字 2016 16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More information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5 对 煤 矿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注 册 执 业 活 动 的 监 督 规 章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条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以 下 简 称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 对 全 国 注 册 安 全 工 察 局 权 力 清 单 序 名 称 依 据 使 主 体 1 对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监 督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第 五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府 应 当 根 据 本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对 本 区 域 内 容 易 发 生 重 大 生 产 安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预 算 2016 年 3 月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More information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 共 贵 州 省 委 组 织 部 贵 州 省 人 事 厅 贵 州 省 编 委 办 黔 人 发 2007 9 号 关 于 印 发 贵 州 省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地 ) 党 委 组 织 部 编 委 办, 政 府 ( 行 署 ) 人 事 局, 省 委 各 部 委 省 级 国 家 机 关 各 部 门 各 省 级 人 民 团 体 各 省 属

More information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运 用 所 学 知 识 发 现 问 题, 分 析 问 题 和 解 决 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More information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5 436060469-B-002 行 政 处 罚 在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保 护 范 围 内 从 事 危 害 气 象 探 测 环 境 活 动 的 处 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气 象 法 第 三 十 五 条 第 一 款 第 二 项 6 436060469-B-003 行 政 处 罚 在 权 力 清 单 目 录 部 门 ( 公 章 ): 填 表 日 期 :2015-8-10 代 码 权 力 类 型 职 权 名 称 法 定 依 据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时 限 实 施 主 体 承 办 科 室 1 436060469-A-001 行 政 许 可 防 雷 装 置 设 计 审 核 和 竣 工 验 收 国 务 院 对 确 需 保 留 的 行 政 审 批 项 目 设 定 行 政 许 可 的 决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妇 幼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报 告 中 国 妇 幼 卫 生 事 业 发 展 报 告 1 1.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持 续 显 著 降 低 2 3 2. 妇 女 常 见 病 发 生 情 况 不 容 乐 观 4 1. 婴 儿 死 亡 率 及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持 续 下 降 5 6 2. 出 生 缺 陷 问 题 日 益 显 现 7 3. 儿 童 生 长 发

More information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6 年 滨 州 市 统 计 局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 二 2016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经 济 分 类 科 目 ) 三 2016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四 2016 年

More information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视 觉 学 习 研 究 进 展 视 觉 注 意 视 觉 感 知 第 卷 第 期 年 月 开 放 教 育 研 究 何 秋 琳 张 立 春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未 来 教 育 研 究 中 心 广 东 广 州 随 着 图 像 化 技 术 和 电 子 媒 体 的 发 展 视 觉 学 习 也 逐 步 发 展 为 学 习 科 学 的 一 个 研 究 分 支 得 到 研 究 人 员 和 教 育 工 作 者 的 广 泛 关 注 基 于 此 作 者 试 图 对 视 觉 学 习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9D8D3DA32303135BDECB1CFD2B5C9FAC5C9C7B2B1A8B5BDB5C8D3D0B9D8B9A4D7F7B5C4CDA8D6AAA3A8323031352E362E38A3A92E646F63>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处 通 知 山 农 大 学 通 字 2015 42 号 关 于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等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根 据 教 育 部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毕 业 生 就 业 政 策 有 关 规 定, 现 将 2015 届 毕 业 生 派 遣 报 到 及 离 校 后 就 业 手 续 办 理 等 有 关 工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2303136C4EAB6C8B3A4B4BACAD0B2C6D5FEBED6B2BFC3C5D4A4CBE32E646F63> 2016 年 度 第 一 部 分 长 春 市 财 政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财 税 方 针 政 策 ; 根 据 全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拟 订 财 政 中 长 期 发 展 规 划 改 革 方 案 及 其 有 关 政 策 并 组 织 实 施 ; 调 整 完 善 市 对 区 财 政 体 制 ; 分 析 预 测 经

More information

办 理 流 程 :1 核 对 并 确 认 部 队 各 大 军 区 或 单 位 集 中 移 交 的 转 业 士 官 名 单 及 档 案 ;2 对 档 案 内 主 件 以 及 所 需 其 他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3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档 案 连 同 名 单 集 中 移 交 给 相 关 设 区

办 理 流 程 :1 核 对 并 确 认 部 队 各 大 军 区 或 单 位 集 中 移 交 的 转 业 士 官 名 单 及 档 案 ;2 对 档 案 内 主 件 以 及 所 需 其 他 材 料 进 行 审 核 ;3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档 案 连 同 名 单 集 中 移 交 给 相 关 设 区 退 役 士 兵 接 收 安 置 一 服 务 事 项 退 役 士 兵 接 收 安 置 二 服 务 对 象 符 合 山 东 省 接 收 安 置 条 件 的 转 业 士 官 复 员 士 官 及 退 伍 义 务 兵 三 服 务 内 容 1. 退 伍 义 务 兵 复 员 和 转 业 士 官 档 案 移 交 审 核 ;2. 退 伍 义 务 兵 复 员 和 转 业 士 官 接 收 安 置 ;3. 退 役 士 兵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第 一 部 分 :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是 省 政 府 组 成 部 门, 主 要 职 责 是 : 拟 订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发 展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 负 责 全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的 行 业 管 理 ; 2014 年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2014 年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二 2014 年 收 入 预 算 表 三 2014 年 支 出 预 算 表 四 2014 年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表 五 2014 年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6C0C1A2B6ADCAC2D0ECCCFABEFDCFC8C9FABCB0CCE1C3FBC8CBC9F9C3F72E646F63> 证 券 代 码 :000420 证 券 简 称 : 吉 林 化 纤 公 告 编 号 :2010-20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提 名 人 声 明 提 名 人 吉 林 化 纤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 提 名 徐 铁 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并 发 表 公 开 声 明, 被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管理工作流 目 录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1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流 程 图... 2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3 招 生 计 划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图... 4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5 专 业 介 绍 修 订 工 作 流 程 图... 5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流 程... 6 招 生 章 程 编 制 工 作

More information

保健食品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功能目录管理办法 保 健 食 品 保 健 功 能 目 录 与 原 料 目 录 管 理 办 法 ( 征 求 意 见 稿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 目 的 依 据 ] 为 规 范 保 健 食 品 保 健 功 能 目 录 和 保 健 食 品 原 料 目 录 的 管 理 工 作,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 适 用 范 围 ] 中 华 人 民 共

More information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More information

朱 丽 明 柯 美 云 周 丽 雅 袁 耀 宗 罗 金 燕 候 晓 华 陈 旻 湖 滥 用 安 非 他 命 会 增 加 得 心 脏 病 的 风 险 据 美 国 科 技 新 闻 网 报 道 根 据 纽 约 路 透 社 报 道 一 份 新 的 研 究 显 示 青 年 及 成 年 人 若 滥 用 安 非 他 命 会 增 加 得 心 脏 病 的 风 险 美 国 德 州 大 学 西 南 医 学 中 心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附 件 5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申 请 表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类 别 ( 工 程 领 域 ): 工 程 硕 士 ( 控 制 工 程 领 域 ) 申 报 单 位 名 称 : 上 海 工 程 技 术 大 学 一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申 请 增 列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授 权 点 论 证 报 告 一 专 业 人 才 需 求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Microsoft Word - 工业品封面.doc 工 业 品 专 刊 浙 江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局 政 策 研 究 室 (WTO 研 究 室 ) 2010 年 05 月 27 日 目 录 工 作 动 态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专 家 参 加 欧 盟 洗 衣 机 洗 碗 机 能 效 及 生 态 设 计 通 报 评 议 会 1 浙 江 检 验 检 疫 局 举 办 出 口 玩 具 检 验 监 管 工 作 研 讨 会 2 台 州 出 口 鞋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2015 年 山 东 行 政 学 院 部 门 决 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部 门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5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More information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纪要 附 件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规 范 上 海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行 为,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上 交 所 ) 交 易 系 统 并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