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議會第十五屆第四次大會主席裁定事項答覆表(稿)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臺北縣議會第十五屆第四次大會主席裁定事項答覆表(稿)"

Transcription

1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書 面 回 復 事 項 分 辦 表 項 次 質 詢 議 員 質 詢 日 期 質 詢 事 項 主 政 機 關 頁 次 1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101/11/12 建 議 市 府 將 林 口 南 勢 國 小 能 朝 雙 語 教 學 方 向 推 動 教 育 局 5 2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101/11/12 林 口 民 眾 期 待 的 是 一 個 可 以 遮 風 蔽 雨 的 運 休 中 心, 而 非 運 動 公 園, 教 育 局 6 周 議 員 勝 考 中 央 對 司 法 園 區 用 地 之 規 劃 為 何? 是 否 規 3 等 27 位 議 員 101/11/12 劃 為 國 際 影 視 城? 目 標 期 程 為 何? 請 經 發 經 發 局 7 聯 合 質 詢 局 提 供 與 中 央 機 關 往 返 公 文 周 議 員 勝 考 林 口 文 化 一 路 忠 孝 路 口 全 國 電 子 附 近 每 天 4 等 27 位 議 員 101/11/12 有 民 眾 在 此 大 排 長 龍 等 車, 市 府 有 何 看 法? 交 通 局 65 聯 合 質 詢 請 協 調 三 重 客 運 業 者 增 加 1211 路 線 班 次 5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101/11/12 林 口 地 區 停 水 1 今 年 幾 次? 市 府 有 何 看 法? 2 為 何 恢 復 供 水 時 間 一 延 再 延? 3 未 來 會 再 停 水 幾 次? 4 是 否 因 石 門 水 庫 水 質 太 髒 而 停 水? 水 利 局 66 周 議 員 勝 考 106 年 板 一 計 畫 完 成 後 為 何 無 法 做 到 全 市 飲 6 等 27 位 議 員 101/11/12 用 翡 翠 水 庫 的 水? 請 市 府 能 爭 取 全 市 水 價 水 利 局 75 聯 合 質 詢 統 一 7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101/11/12 本 市 未 來 若 代 徵 污 水 下 水 道 費 用, 計 價 是 否 會 比 臺 北 市 高 水 利 局 77 周 議 員 勝 考 市 府 於 去 年 總 質 詢 時 允 諾 恢 復 本 市 體 育 大 8 等 27 位 議 員 101/11/12 市 光 榮, 為 何 全 民 運 全 中 運 名 次 退 步? 如 教 育 局 78 聯 合 質 詢 何 補 救? 有 無 檢 討 原 因? 周 議 員 勝 考 市 府 是 否 重 視 並 表 揚 體 育 有 功 人 員?11/1 9 等 27 位 議 員 101/11/12 辦 理 新 北 市 體 育 有 功 人 員 表 揚, 流 程 長 茶 教 育 局 80 聯 合 質 詢 敍 餐 點 不 足 等 細 節, 應 檢 討 改 進 10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101/11/12 本 市 自 殺 案 件 頻 傳, 市 府 有 何 看 法? 木 炭 上 鎖 是 否 可 減 少 自 殺 率? 主 : 衛 生 局 協 : 消 防 局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101/11/12 市 府 何 時 宣 布 結 合 1970 家 四 大 超 商 成 立 高 風 險 關 懷 專 案? 教 育 局 82 1

2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議 員 設 計 i Care 新 北 市 政 府 關 懷 便 利 店 標 誌 Help 新 北 市 警 安 便 利 店 標 誌 贈 給 市 府, 1 請 市 府 設 計 醒 目 標 章 2 結 合 超 商 落 實 關 懷 孩 童, 無 法 溫 飽 時 至 超 商 登 記 可 領 取 便 當 御 飯 糰 麵 包 裹 腹, 費 用 由 市 府 負 擔, 並 通 報 市 府 社 會 局 至 家 庭 訪 主 : 教 育 局 101/11/12 視 3 利 用 超 商 監 視 系 統, 以 行 動 派 出 協 : 社 會 局 83 所 概 念 建 立 警 安 據 點 4 市 府 能 否 承 諾 警 察 局 何 時 可 落 實 此 一 政 策? 5 折 頁 文 宣 發 放 給 各 校 學 生 以 落 實 宣 導, 並 運 用 市 府 網 站 電 子 報 各 項 活 動 予 以 宣 傳 6 請 透 過 四 大 超 商 體 系 落 實 真 正 關 懷, 績 優 超 商 應 公 開 表 揚 教 育 議 題 1 教 育 局 為 何 遭 許 多 人 投 訴? 2 可 否 召 開 專 案 會 議, 邀 請 各 校 教 育 從 101/11/12 101/11/12 101/11/12 101/11/12 101/11/12 業 人 員 共 同 探 討 教 育 何 去 何 從? 3 教 育 經 費 少 請 市 府 重 視 4 本 市 短 期 國 際 交 換 生 原 允 諾 100 位, 為 何 縮 水 為 30 位? 甄 選 訊 息 何 時 公 布? 甄 選 方 式 為 何? 教 育 局 85 請 市 府 支 持 校 園 反 毒, 對 全 市 國 高 中 生 開 學 健 檢 全 面 驗 血 驗 尿 教 育 局 87 市 府 推 動 子 宮 頸 疫 苗, 本 市 國 中 生 是 否 有 接 受 施 打? 衛 生 局 88 建 議 市 府 考 慮 提 供 本 市 小 學 生 免 費 營 養 午 餐 之 可 行 性 教 育 局 89 五 股 國 小 及 國 中 可 否 合 併 成 立 完 全 中 學? 請 教 育 局 專 案 研 究 教 育 局 /11/12 本 市 未 來 2 3 年 有 無 可 能 進 行 區 域 調 整? 民 政 局 92 五 股 捷 運 所 需 經 費 規 劃 路 線 施 工 時 程 為 101/11/12 何? 請 至 地 方 召 開 說 明 會 交 通 局 93 2

3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101/11/12 為 表 明 核 四 不 是 核 能, 請 市 府 安 排 至 龍 門 電 廠 現 場 會 勘 101/11/ 年 退 休 公 教 人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是 否 發 放? 是 否 中 央 未 具 文 不 發 就 會 發 放? 101/11/12 101/11/12 經 發 局 94 人 事 處 95 蘆 洲 仁 愛 國 小 對 面 停 車 場 用 地 使 用 率 僅 七 成, 建 議 變 更 為 多 功 能 活 動 中 心, 規 劃 地 下 主 : 交 通 局 停 車 場 公 托 幼 兒 園 圖 書 館 里 民 活 動 協 : 民 政 局 中 心 社 福 單 位 使 用 之 空 間 針 對 三 重 市 場 開 發 案 1 公 所 執 法 態 度 不 一 原 因 為 何? 2 召 開 協 調 會, 公 所 告 知 與 攤 商 無 共 識, 城 鄉 局 卻 解 讀 為 有 共 識, 其 共 識 為 何? 市 府 不 曾 給 過 議 員 公 文, 有 無 瞞 天 過 海 暗 渡 陳 倉 圖 利 他 人 之 嫌? 3 主 : 城 鄉 局 99 年 3 月 1 日 市 場 被 建 商 強 行 拆 除, 是 否 有 協 : 政 風 處 市 府 單 位 在 背 後 撐 腰? 市 府 有 無 行 政 疏 失 工 務 局 或 瑕 疵? 4 為 維 護 攤 商 權 益, 請 政 風 處 專 案 察 查, 並 撤 銷 奬 勵 興 辦 市 五 市 場 用 地 多 目 標 使 用 案 契 約 書 5 建 商 未 與 攤 商 達 成 協 議 前 應 暫 緩 核 發 建 築 及 使 用 報 照 101/11/12 K 他 命 列 為 三 級 毒 品, 請 提 高 為 一 或 二 級, 建 議 對 販 毒 給 青 少 年 者 應 加 重 其 刑 責 101/11/12 101/11/12 101/11/12 101/11/12 請 市 府 降 低 本 市 中 輟 生 人 數, 以 減 少 治 安 事 件 之 發 生 市 府 有 意 將 市 立 圖 書 館 部 分 用 地 規 劃 為 議 員 辦 公 室, 周 邊 居 民 反 對, 請 勿 貿 然 興 建, 應 另 覓 地 設 立 板 橋 有 一 海 砂 屋 已 存 在 20 年, 市 府 同 意 拆 除 重 建, 建 敝 率 可 否 提 高? 請 市 府 協 助 處 理 板 橋 公 館 街 因 建 案 造 成 隔 壁 建 物 鄰 損, 何 時 可 就 地 重 建? 警 察 局 137 教 育 局 139 文 化 局 141 城 鄉 局 142 工 務 局 143 3

4 29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101/11/12 江 翠 北 側 自 辦 市 地 重 劃 目 前 停 車 問 題 如 何 解 決? 城 鄉 局 145 周 議 員 勝 考 建 議 於 板 橋 江 翠 國 中 八 德 公 園 藝 文 中 30 等 27 位 議 員 101/11/12 心 音 樂 公 園 四 維 公 園 等 興 建 地 下 停 車 交 通 局 146 聯 合 質 詢 場 可 否 使 用 停 管 基 金 興 建? 4

5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7 日 質 詢 事 項 : 建 議 市 府 將 林 口 南 勢 國 小 能 朝 雙 語 教 學 方 向 推 動 答 復 內 容 : 一 本 市 於 101 年 6 月 發 表 新 北 市 雙 語 實 驗 學 校 設 置 之 評 估 研 究 案, 其 中 評 估 結 果 即 建 議 分 北 中 南 東 西 5 區 設 置, 其 中 西 區 之 地 點 以 林 口 區 為 優 先 二 目 前 101 學 年 度 已 擇 定 林 口 區 頭 湖 國 民 小 學 優 先 試 辦 雙 語 實 驗 學 校 之 計 畫, 以 建 構 本 市 雙 動 雙 語 教 育 之 可 行 模 式 作 為 未 來 本 市 各 校 推 動 雙 語 教 育 之 參 考 三 有 關 南 勢 國 小 是 否 參 與 上 開 試 辦, 將 請 該 校 提 出 申 請 計 畫, 俾 評 估 後 協 助 辦 理 承 辦 局 ( 處 會 ): 教 育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國 小 教 育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黃 督 學 麗 鈴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6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6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7 日 質 詢 事 項 : 林 口 民 眾 期 待 的 是 一 個 可 以 遮 風 蔽 雨 的 運 休 中 心, 而 非 運 動 公 園 答 復 內 容 : 一 本 市 興 建 運 動 設 施 係 以 廣 設 運 動 公 園 為 原 則, 並 搭 配 簡 易 運 動 場 館, 倘 人 口 密 集 達 15 萬 人 以 上 之 都 市 區 域, 則 結 合 地 區 運 動 特 性 及 需 求, 規 劃 符 合 全 民 休 閒 運 動 場 地, 增 設 多 元 化 多 功 能 體 育 設 備 平 價 消 費 之 國 民 運 動 中 心, 結 合 民 間 企 業, 並 以 OT 模 式 經 營 管 理 二 林 口 已 於 體 育 場 用 地 ( 文 化 三 路 與 中 華 一 路 交 界 ) 規 劃 運 動 公 園, 其 設 施 項 目 初 步 規 劃 如 下, 詳 細 規 劃 時 將 邀 集 地 方 民 意 代 表 林 口 區 里 長 及 居 民 召 開 說 明 會 後, 再 行 修 正 確 認 : ( 一 ) 室 內 體 育 館 : 1. 運 動 空 間 : 多 用 途 綜 合 球 場 ( 羽 球 場 網 球 場 排 球 場 籃 球 場 及 活 動 使 用 ) 桌 球 室 壁 球 場 體 適 能 中 心 多 功 能 教 室 2. 非 運 動 空 間 : 咖 啡 店 販 賣 中 心 ( 二 ) 戶 外 設 施 : 體 適 能 運 動 站 運 動 休 閒 廣 場 綠 蔭 草 坪 梯 田 地 景 廣 場 承 辦 局 ( 處 會 ): 教 育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體 育 處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黃 督 學 麗 鈴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7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3 日 質 詢 事 項 : 中 央 對 司 法 園 區 用 地 之 規 劃 為 何? 是 否 規 劃 為 國 際 影 視 城? 目 標 期 程 為 何? 請 經 發 局 提 供 與 中 央 機 關 往 返 公 文 答 復 內 容 : 一 中 央 對 於 司 法 園 區 用 地 ( 機 一 ) 之 規 劃 係 依 據 行 政 院 98 年 6 月 12 日 7 月 22 日 召 開 華 山 華 光 地 區 都 市 更 新 暨 林 口 ( 機 一 ) 機 關 用 地 整 體 規 劃 及 新 店 小 碧 潭 營 區 規 劃 案 會 議 決 議, 提 供 林 口 特 定 區 計 畫 機 一 機 關 用 地, 供 新 北 市 及 其 他 單 位 使 用, 並 由 內 政 部 負 責 協 調 推 動 二 內 政 部 於 99 年 9 月 30 日 將 機 一 配 置 方 案 報 請 行 政 院 核 定, 經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99 年 12 月 10 日 函 核 示 ( 略 以 ):... 各 機 關 對 於 土 地 分 配 及 撥 用 方 式 尚 有 不 同 意 見, 建 請 內 政 部 會 同 各 進 駐 機 關 重 新 檢 視 本 基 地 興 建 廳 舍 樓 地 板 面 積 需 求 合 理 性 及 必 要 性..., 並 邀 集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研 考 會 及 財 政 部 等 單 位 綜 整 討 論... ( 附 件 一 ) 又 依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100 年 6 月 2 日 營 署 更 字 第 號 函 檢 送 100 年 5 月 9 日 召 開 研 商 林 口 機 關 用 地 ( 機 1) 整 體 規 劃 配 置 方 案 相 關 事 宜 會 議 紀 錄, 結 論 ( 略 以 ): 各 單 位 所 提 供 的 具 體 意 見, 請 本 署 城 鄉 發 展 分 署 綜 整 作 為 後 續 相 關 規 劃 作 業 之 參 據... 各 機 關 所 需 求 面 積 循 程 序 陳 核 後 具 體 確 認... 再 循 程 序 報 行 政 院 ( 附 件 二 ) 三 又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101 年 11 月 13 日 營 署 都 字 第 號 函 檢 送 101 年 10 月 26 日 聽 取 本 署 城 鄉 發 展 分 署 簡 報 擬 定 林 口 特 定 區 計 畫 機 一 機 關 用 地 細 部 計 畫 案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出 席 委 員 意 見 ( 略 以 ): 機 一 用 地 未 來 擬 進 駐 之 機 關 單 位 整 體 規 劃 配 置 開 發 建 設 經 費 開 發 主 體 及 相 關 管 制 事 項 等 內 容, 均 尚 待 行 政 院 核 定 確 認 相 關 擬 進 駐 之 機 關 單 位 後, 再 依 都 市 計 畫 法 定 程 序 辦 理... ( 附 件 三 ) 故 中 央 對 機 一 用 地 之 規 劃 並 非 為 國 際 影 視 城, 惟 對 於 司 法 園 區 等 機 關 進 駐 之 整 體 規 劃 配 置 亦 迄 今 尚 未 定 案 且 期 程 未 定 四 為 爭 取 機 關 用 地 納 入 新 北 影 視 城 基 地, 本 府 於 101 年 6 月 7 日 檢 送 新 北 影 視 城 提 請 行 政 院 協 助 事 項 至 行 政 院, 請 行 政 院 協 助 影 視 城 推 動 事 宜 ( 附 件 四 ); 又 於 101 年 9 月 6 日 研 商 林 口 特 定 區 計 畫 ( 第 四 次 通 盤 檢 討 ) 縣 市 座 談 會 -- 新 北 市 會 議 ( 附 件 五 ) 101 年 9 月 19 日 研 商 配 合 新 北 影 視 城 產 業 7

8 發 展 計 畫 空 間 規 劃 相 關 事 宜 會 議 ( 附 件 六 ) 等 均 說 明 期 望 爭 取 機 關 用 地 作 為 影 視 基 地 以 及 尋 求 與 會 機 關 單 位 協 助 等 又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101 年 10 月 1 日 函 復 本 府 ( 略 以 ) 機 關 用 地... 請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城 鄉 分 署 研 議 具 體 處 理 方 式, 並 會 同 本 府 及 擬 進 駐 機 關 進 行 協 商 ( 附 件 七 ) 惟 101 年 10 月 26 日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城 鄉 分 署 仍 提 案 擬 定 林 口 特 定 區 計 畫 機 一 機 關 用 地 細 部 計 畫 於 內 政 部 召 開 第 2 次 會 議, 故 會 議 上 本 府 仍 再 重 申 爭 取 機 關 用 地 作 為 影 視 發 展 基 地, 並 將 繼 續 與 相 關 機 關 單 位 協 調 承 辦 局 ( 處 會 ): 經 濟 發 展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工 商 企 劃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陳 專 門 委 員 玫 秀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9 9

10 10

11 11

12 12

13 13

14 14

15 15

16 16

17 17

18 18

19 19

20 20

21 21

22 22

23 23

24 24

25 25

26 26

27 27

28 28

29 29

30 30

31 31

32 32

33 33

34 34

35 35

36 36

37 37

38 38

39 39

40 40

41 41

42 42

43 43

44 44

45 45

46 46

47 47

48 48

49 49

50 50

51 51

52 52

53 53

54 54

55 55

56 56

57 57

58 58

59 59

60 60

61 61

62 62

63 63

64 64

65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30 日 質 詢 事 項 : 林 口 文 化 一 路 忠 孝 路 口 全 國 電 子 附 近 每 天 有 民 眾 在 此 大 排 長 龍 等 車, 市 府 有 何 看 法? 請 協 調 三 重 客 運 業 者 增 加 1211 路 線 班 次 答 復 內 容 : 一 有 關 1211 路 線 班 次 不 足 問 題, 本 府 非 常 重 視, 已 責 請 本 府 交 通 局 洽 請 三 重 汽 車 客 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三 重 客 運 ) 於 尖 峰 時 間 派 員 於 乘 客 較 密 集 站 位 了 解 搭 乘 情 形, 並 適 度 調 度 車 輛 因 應, 以 避 免 搭 乘 民 眾 久 候, 該 局 亦 就 民 眾 反 應 時 間 地 點 派 員 前 往 稽 查, 以 適 時 協 助 三 重 客 運 輸 運 二 本 府 交 通 局 亦 向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臺 北 區 監 理 所 協 調 同 意 增 加 班 次, 以 改 善 民 眾 搭 乘 之 不 便 三 另 為 改 善 林 口 至 松 山 機 場 尖 峰 班 次 不 足, 本 府 交 通 局 已 於 101 年 10 月 25 日 邀 集 臺 北 市 公 共 運 輸 處 及 公 車 業 者 共 同 研 商 上 開 路 線 之 闢 駛, 後 續 將 提 報 雙 北 市 公 車 路 線 審 議 委 員 會 討 論, 並 進 行 公 告 徵 求 公 車 業 者 參 與 闢 駛 營 運, 期 能 改 善 林 口 至 松 山 機 場 現 行 班 次 不 足 之 問 題 承 辦 局 ( 處 會 ): 交 通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運 輸 管 理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李 專 門 委 員 忠 台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66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8 日 質 詢 事 項 : 林 口 地 區 停 水 一 今 年 幾 次? 市 府 有 何 看 法? 二 為 何 恢 復 供 水 時 間 一 延 再 延? 三 未 來 會 再 停 水 幾 次? 四 是 否 因 石 門 水 庫 水 質 太 髒 而 停 水? 答 復 內 容 : 一 今 年 水 公 司 因 汰 管 及 配 合 桃 園 縣 工 程, 林 口 區 共 計 停 水 3 次, 其 中 停 水 超 過 24 小 時 計 1 次 ( 桃 園 縣 八 德 市 大 福 街 及 思 源 街 口 1200mmPSCP 管 線 遷 移 工 程 ), 停 水 18 小 時 計 2 次 ( 林 口 區 林 口 粉 寮 自 強 社 區 管 線 汰 換 工 程 )( 如 附 件 一 ) 二 經 詢 問 台 灣 自 來 水 公 司 第 二 區 管 理 處 表 示 : 為 提 早 完 成 復 水 操 之 過 急, 於 混 凝 土 未 完 全 固 化 前 進 行 復 水 動 作, 發 生 特 殊 接 頭 鬆 脫 事 故, 導 致 復 水 作 業 延 後 26 小 時, 且 因 停 水 時 間 越 久 所 需 復 水 時 間 相 對 延 長, 爾 後 對 於 送 水 安 全 性 及 各 項 安 全 措 施 絕 對 要 落 實, 類 似 事 件 決 不 容 許 再 次 發 生, 要 對 廣 大 用 戶 負 責 與 承 諾 供 水 安 全 責 任 ( 如 附 件 二 ) 三 經 詢 問 水 公 司 表 示 : 林 口 區 年 底 前 因 管 網 工 程 預 估 上 可 能 再 停 水 一 次 四 本 年 度 目 前 3 次 停 水 均 因 林 口 區 林 口 粉 寮 自 強 社 區 管 線 汰 換 工 程 桃 園 縣 八 德 市 大 福 街 及 思 源 街 口 1200mmPSCP 管 線 遷 移 工 程 等 因 素 停 水, 故 非 石 門 水 庫 水 質 不 佳 所 致 承 辦 局 ( 處 會 ): 水 利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水 利 行 政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陳 專 員 劍 清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67 停 水 區 域 及 時 間 如 下 : 台 灣 自 來 水 公 司 第 二 區 管 理 處 停 水 公 告 林 口 粉 寮 自 強 社 區 管 線 汰 換 工 程 公 告 停 水 停 水 區 域 外 寮 及 登 林 路 * 各 路 段 實 際 施 工 日 期 配 合 進 度 將 請 各 里 辦 公 處 協 助 廣 播 * 9 月 20 日 及 9 月 21 日 醒 吾 技 術 學 院 門 口 旁 有 水 車 提 供 民 生 用 水 服 務, 請 有 需 求 里 民 可 至 該 處 取 用 停 水 注 意 事 項 停 水 前 : 請 提 早 於 停 水 前 六 小 時 完 成 儲 水, 以 避 免 集 中 於 開 始 停 水 前 大 量 儲 水, 造 成 管 線 末 端 用 戶 無 水 可 用 停 水 期 間 : ( 一 ) 停 水 期 間 應 關 閉 抽 水 機 電 源, 並 請 慎 防 火 警 ( 二 ) 如 未 關 閉 抽 水 機 電 源 : 1 馬 達 空 轉 過 久 會 產 生 高 溫 致 馬 達 損 壞 或 造 成 火 災 2 易 造 成 供 水 管 網 產 生 負 壓 吸 入 污 水, 危 害 用 水 衛 生 安 全 ( 三 ) 建 築 物 之 自 來 水 進 水 口 低 於 地 面 之 用 戶, 在 停 水 期 間, 請 將 總 表 前 制 水 閥 栓 關 閉, 以 避 免 發 生 可 能 虹 吸 污 染 ( 四 ) 水 龍 頭 使 用 橡 皮 管 接 水 時, 勿 將 橡 皮 管 浸 在 水 中, 以 免 停 水 時 因 虹 吸 作 用 產 生 二 次 污 染 復 水 後 : 剛 恢 復 供 水 時, 請 將 全 部 水 閥 打 開 排 氣, 以 利 迅 速 恢 復 供 水, 管 線 末 端 或 高 地 區 用 戶, 如 因 水 壓 較 低 致 延 遲 供 水, 敬 請 諒 察 恢 復 供 水 後, 如 仍 無 ( 缺 ) 水 時, 請 通 知 水 公 司, 本 處 將 派 專 人 到 府 服 務 免 付 費 服 務 電 話 :1910 林 口 服 務 所 : 水 公 司 停 水 消 息 請 上 網 查 詢 停 水 時 間 新 北 市 林 口 區 : 自 強 一 至 九 街 ( 約 894 戶 ) 101 年 9 月 1 日 起 至 101 年 11 月 19 日 止 ( 每 日 上 午 8 時 起 至 下 午 18 時 止 ) 新 北 市 林 口 區 : 工 六 路 工 九 路 ( 約 184 戶 ) 101 年 10 月 20 日 起 至 101 年 12 月 28 日 止 ( 每 日 上 午 8 時 起 至 下 午 18 時 止 ) 新 北 市 林 口 區 : 粉 寮 路 東 林 街 力 行 路 101 年 9 月 20 日 起 至 101 年 9 月 21 日 止 ( 每 日 上 午 8 時 起 至 下 午 18 時 止 ) 自 強 社 區 工 二 工 業 區 宏 昌 街 粉 寮 一 街 台 灣 自 來 水 公 司 第 二 區 管 理 處 67

68 停 水 區 域 及 時 間 如 下 : 台 灣 自 來 水 公 司 第 二 區 管 理 處 停 水 公 告 林 口 粉 寮 自 強 社 區 管 線 汰 換 工 程 公 告 停 水 停 水 區 域 新 北 市 林 口 區 : 工 六 路 工 九 路 ( 約 184 戶 ) 101 年 10 月 20 日 起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每 日 上 午 8 時 起 至 下 午 18 時 止 ) * 各 路 段 實 際 施 工 日 期 配 合 進 度 將 請 各 里 辦 公 處 協 助 廣 播 停 水 注 意 事 項 停 水 前 : 請 提 早 於 停 水 前 六 小 時 完 成 儲 水, 以 避 免 集 中 於 開 始 停 水 前 大 量 儲 水, 造 成 管 線 末 端 用 戶 無 水 可 用 停 水 期 間 : ( 一 ) 停 水 期 間 應 關 閉 抽 水 機 電 源, 並 請 慎 防 火 警 ( 二 ) 如 未 關 閉 抽 水 機 電 源 : 1 馬 達 空 轉 過 久 會 產 生 高 溫 致 馬 達 損 壞 或 造 成 火 災 2 易 造 成 供 水 管 網 產 生 負 壓 吸 入 污 水, 危 害 用 水 衛 生 安 全 ( 三 ) 建 築 物 之 自 來 水 進 水 口 低 於 地 面 之 用 戶, 在 停 水 期 間, 請 將 總 表 前 制 水 閥 栓 關 閉, 以 避 免 發 生 可 能 虹 吸 污 染 ( 四 ) 水 龍 頭 使 用 橡 皮 管 接 水 時, 勿 將 橡 皮 管 浸 在 水 中, 以 免 停 水 時 因 虹 吸 作 用 產 生 二 次 污 染 復 水 後 : 剛 恢 復 供 水 時, 請 將 全 部 水 閥 打 開 排 氣, 以 利 迅 速 恢 復 供 水, 管 線 末 端 或 高 地 區 用 戶, 如 因 水 壓 較 低 致 延 遲 供 水, 敬 請 諒 察 恢 復 供 水 後, 如 仍 無 ( 缺 ) 水 時, 請 通 知 水 公 司, 本 處 將 派 專 人 到 府 服 務 免 付 費 服 務 電 話 :1910 林 口 服 務 所 : 水 公 司 停 水 消 息 請 上 網 查 詢 台 灣 自 來 水 公 司 第 二 區 管 理 處 停 水 時 間 新 北 市 林 口 區 : 自 強 一 至 九 街 ( 約 894 戶 ) 101 年 9 月 20 日 起 至 101 年 11 月 19 日 止 ( 每 日 上 午 8 時 起 至 下 午 18 時 止 ) 68

69 台 灣 自 來 水 公 司 第 二 區 管 理 處 停 水 公 告 配 合 桃 園 縣 政 府 雨 水 下 水 道 工 程 辦 理 八 德 市 大 福 街 及 思 源 街 口 1200mmPSCP 管 線 遷 移 及 大 湳 高 壓 電 氣 設 備 檢 驗 等 工 程 公 告 停 水 ( 如 遇 豪 雨 及 颱 風 順 延 一 週 ) 停 水 區 域 及 時 間 如 下 : 新 北 市 桃 園 縣 停 水 區 域 停 水 時 間 新 北 市 : 101 年 10 月 27 日 上 午 7 林 口 區 : 全 部 時 起 至 101 年 10 月 29 五 股 區 : 登 林 路 ( 福 德 村 ) 部 份 日 上 午 7 時 止 泰 山 區 : 大 科 路 ( 大 科 村 ) 部 份 泰 山 區 : 橫 窠 雅 路 ( 黎 明 村 ) 部 份 南 林 路 桃 園 縣 蘆 竹 鄉 坑 子 村 八 德 一 路 赤 塗 崎 路 龜 山 鄉 : 大 坑 村 大 崗 村 大 湖 村 大 華 村 公 西 村 文 化 村 長 庚 村 樂 善 村 嶺 頂 村 新 嶺 村 兔 坑 村 ( 大 江 山 社 區 ) 楓 樹 村 ( 中 坑 街 及 風 尾 街 ) 舊 路 村 部 分 振 興 路 ( 舊 路 大 橋 以 上 ( 往 長 庚 醫 院 方 向 )-- 含 東 西 舊 路 坑 ) 桃 園 市 : 除 建 國 里 雲 林 里 大 林 里 福 林 里 豐 林 里 福 安 里 大 豐 里 東 山 里 萬 壽 里 東 門 里 成 功 里 三 民 里 朝 陽 里 青 溪 里 龜 山 工 業 區 水 壓 降 低 外 其 餘 各 地 區 均 停 水 八 德 市 : 陸 光 里 大 成 里 大 同 里 大 智 里 大 正 里 大 福 里 大 宏 里 大 慶 里 廣 隆 里 廣 興 里 白 鷺 里 茄 苳 里 高 明 里 永 豐 里 高 城 里 龜 山 鄉 : 山 頂 村 ( 華 國 新 村 除 外 ) 山 福 村 山 德 村 中 興 村 幸 福 村 陸 光 村 新 路 村 新 興 村 大 同 村 福 源 村 兔 坑 村 龍 壽 村 舊 路 村 楓 樹 村 精 忠 村 龜 山 村 101 年 10 月 27 日 上 午 7 時 起 至 101 年 10 月 27 日 下 午 24 時 止 101 年 10 月 27 日 上 午 7 時 起 至 101 年 10 月 28 日 下 午 24 時 止 蘆 竹 鄉 : 全 部 101 年 10 月 27 日 上 午 7 大 園 鄉 : 三 石 村 菓 林 村 海 口 村 竹 圍 村 時 起 至 101 年 10 月 28 龜 山 鄉 : 南 上 村 南 美 村 日 上 午 6 時 止 工 業 載 水 站 :( 請 事 先 於 上 班 時 間 至 臨 近 服 務 所 辦 理 購 水 ) 地 點 : 平 鎮 給 水 廠 ( 桃 園 縣 平 鎮 市 南 豐 路 267 號 ) 69

70 臨 時 供 水 站 : 1 林 口 區 佳 林 路 40 號 前 ( 林 口 服 11 八 德 市 高 城 路 鐵 路 邊 佈 告 欄 務 所 前 ) 2 林 口 區 仁 愛 路 1 段 378 號 前 ( 林 12 八 德 市 中 華 路 292 號 前 口 區 公 所 前 ) 3 林 口 區 竹 林 路 ( 林 口 國 小 大 門 13 蘆 竹 鄉 六 福 路 265 號 口 ) 4 林 口 區 公 園 路 ( 麗 林 國 小 大 門 14 蘆 竹 鄉 六 福 路 248 號 口 ) 5 林 口 區 南 勢 路 與 南 勢 四 街 口 15 蘆 竹 鄉 福 祿 一 街 77 號 6 龜 山 鄉 光 峰 路 2 號 ( 龜 山 服 務 16 龜 山 鄉 南 上 路 520 巷 內 社 區 所 ) 7 大 湳 給 水 廠 龜 山 第 三 加 壓 站 17 龜 山 鄉 南 上 路 41 巷 口 ( 大 崗 村 大 湖 巷 8 號 工 四 工 業 區 旁 ) 8 龜 山 鄉 萬 壽 路 二 段 6 巷 111 號 前 ( 壽 山 巖 前 ) 18 八 德 市 高 城 路 鐵 路 邊 佈 告 欄 9 八 德 市 富 城 街 36 號 八 德 市 永 豐 路 游 泳 池 前 20 停 水 注 意 事 項 停 水 前 : 請 提 早 於 停 水 前 六 小 時 完 成 儲 水, 以 避 免 集 中 於 開 始 停 水 前 大 量 儲 水, 造 成 管 線 末 端 用 戶 無 水 可 用 停 水 期 間 : ( 一 ) 停 水 期 間 應 關 閉 抽 水 機 電 源, 並 請 慎 防 火 警 ( 二 ) 如 未 關 閉 抽 水 機 電 源 : 1 馬 達 空 轉 過 久 會 產 生 高 溫 致 馬 達 損 壞 或 造 成 火 災 2 易 造 成 供 水 管 網 產 生 負 壓 吸 入 污 水, 危 害 用 水 衛 生 安 全 ( 三 ) 建 築 物 之 自 來 水 進 水 口 低 於 地 面 之 用 戶, 在 停 水 期 間, 請 將 總 表 前 制 水 閥 栓 關 閉, 以 避 免 發 生 可 能 虹 吸 污 染 ( 四 ) 水 龍 頭 使 用 橡 皮 管 接 水 時, 勿 將 橡 皮 管 浸 在 水 中, 以 免 停 水 時 因 虹 吸 作 用 產 生 二 次 污 染 復 水 後 : 剛 恢 復 供 水 時, 請 將 全 部 水 閥 打 開 排 氣, 以 利 迅 速 恢 復 供 水, 管 線 末 端 或 高 地 區 用 戶 須 延 後 6 小 時 復 水, 如 因 水 壓 較 低 致 延 遲 供 水, 敬 請 諒 察 恢 復 供 水 後, 如 仍 無 ( 缺 ) 水 時, 請 通 知 水 公 司, 本 處 將 派 專 人 到 府 服 務 免 付 費 服 務 電 話 :1910 林 口 服 務 所 : 桃 園 服 務 所 : ~9 龜 山 服 務 所 : 大 園 服 務 所 : 水 公 司 停 水 消 息 請 上 網 查 詢 台 灣 自 來 水 公 司 第 二 區 管 理 處 70

71 27/10 龜 山 林 口 地 區 停 水 事 件 檢 討 報 告 壹 停 水 事 由 本 公 司 為 配 合 桃 園 縣 政 府 辦 理 八 德 市 大 福 街 雨 水 下 水 道 工 程, 必 須 遷 移 大 福 街 及 思 源 街 口 供 應 龜 山 及 林 口 之 口 徑 1200mmPSCP 送 水 管 線, 爰 訂 於 10 月 27 日 上 午 7 時 至 10 月 29 日 上 午 7 時 止 辦 理 停 水 及 施 作 作 業 貳 工 程 施 工 及 復 水 過 程 為 避 免 相 同 地 區 重 複 公 告 停 水, 造 成 用 戶 用 水 不 便, 本 公 司 即 利 用 這 次 停 水 時 間 內, 除 辦 理 前 述 大 福 街 及 思 源 街 口 管 線 遷 移 工 程 外, 並 同 時 辦 理 龜 山 鄉 忠 義 路 ( 三 站 至 復 興 一 路 ) 管 線 汰 換 工 程 大 湳 廠 高 壓 電 氣 設 備 檢 驗 工 程 及 內 壢 供 水 系 統 1200mm 管 線 遷 移 工 程 等 4 件, 施 工 前 多 次 辦 理 現 場 勘 查 並 於 10 月 17 日 召 開 各 項 介 面 協 調 會 議, 確 認 各 項 施 工 作 業 流 程 範 圍 停 水 公 告 及 宣 導 等 事 項, 並 於 施 工 前 以 宣 傳 車 廣 播 停 水 訊 息 刊 登 各 網 站 停 水 公 告 簡 訊 通 知 村 里 長 以 及 刊 登 各 大 媒 體 等 前 置 作 業 本 案 工 程 於 10 月 27 日 上 午 7 時 即 準 時 進 場 施 工, 至 10 月 28 日 凌 晨 3 時 即 完 成 下 水 道 船 型 管 底 部 工 作 面 開 挖, 及 管 線 組 裝 焊 接 及 特 殊 接 頭 安 裝 等 工 作, 並 於 5 時 45 分 完 成 管 件 混 擬 土 灌 漿 作 業, 由 於 稍 嫌 超 之 過 急 於 10 月 28 日 上 午 8 時 45 分 即 開 始 逐 台 啟 動 抽 水 機 送 水, 恐 因 澆 築 之 混 凝 土 未 達 初 凝 時 間, 強 度 不 足, 且 林 口 龜 山 高 地 送 水 壓 力 甚 高 (4Kg/cm2 以 上 ), 致 當 日 上 午 11 時 40 分 於 施 工 接 合 處 發 生 特 殊 接 頭 鬆 脫 事 件, 必 需 緊 急 停 止 供 水, 辦 理 搶 修 重 置 作 業, 搶 修 內 容 包 括 : 將 已 回 填 約 100 餘 立 方 公 尺 混 凝 土 挖 除 及 運 棄, 並 切 割 已 焊 接 完 成 之 鋼 管, 重 新 組 裝 接 特 殊 接 頭 並 再 次 焊 接 鋼 管 後 重 新 回 填 灌 注 混 凝 土 本 項 搶 修 及 回 填 作 業, 於 10 月 29 71

72 日 凌 晨 4 時 20 分 完 成 底 部 CLSM( 控 制 性 低 強 度 回 填 材 料 ) 澆 注, 並 且 於 上 午 7 時 30 分 完 成 管 線 兩 端 固 定 台 混 凝 土 澆 置, 為 安 全 起 見 於 10 月 29 日 上 午 9 時 方 謹 慎 開 啟 第 一 台 400HP 抽 水 機 開 始 送 水, 爲 避 免 相 同 事 件 再 次 發 生, 故 視 混 凝 土 已 達 初 凝 狀 況 時 再 陸 續 啟 動 第 二 台 600HP 第 三 台 600HP 抽 水 機 送 水, 直 至 10 月 29 日 下 午 14 時 起 才 滿 載 送 水, 林 口 及 龜 山 地 區 逐 步 恢 復 供 水, 為 避 免 之 前 過 度 樂 觀 提 早 送 水 導 致 擴 大 延 遲 供 水 情 事, 恢 復 期 間 仍 有 部 份 地 勢 較 高 及 管 線 末 端 地 區 ( 如 龜 山 台 地 之 復 興 一 路 中 山 高 速 間 之 文 化 二 路 三 路, 長 庚 醫 謢 新 村 等 ) 無 法 正 常 供 水, 本 處 已 針 對 該 等 復 水 較 艱 困 地 區 以 水 車 方 式 送 水 因 應 爾 後 本 處 將 以 更 嚴 謹 態 度 確 認 工 程 現 況 難 易 度 及 送 水 安 全 性, 並 審 慎 評 估 工 期 作 業 估 算 停 復 水 作 業 時 間, 以 防 類 似 情 形 再 發 生, 造 成 用 水 不 便, 將 深 刻 檢 討 原 因 並 徹 底 予 以 改 善, 期 能 提 升 民 眾 對 於 供 水 信 賴 度 參 復 水 延 遲 原 因 檢 討 一 延 誤 恢 復 供 水 為 提 早 完 成 復 水 超 之 過 急, 於 混 凝 土 未 完 全 固 化 前 進 行 復 水 動 作, 發 生 特 殊 接 頭 鬆 脫 事 故, 導 致 復 水 作 業 延 後 26 小 時, 且 因 停 水 時 間 越 久 所 需 復 水 時 間 相 對 延 長 二 供 水 系 統 已 達 滿 載 龜 山 及 林 口 地 區 供 水, 係 由 大 湳 給 水 廠 ( 標 高 110 公 尺 ) 加 壓 進 入 龜 山 市 區 龜 山 第 一 加 壓 站 ( 標 高 120 公 尺 ) 龜 山 第 二 加 壓 站 ( 標 高 190 公 尺 ) 龜 山 第 三 加 壓 站 ( 標 高 250 公 尺 ) 再 分 別 供 應 至 龜 山 及 林 口 台 地 用 水, 由 於 林 口 及 龜 山 台 地 發 展 過 於 迅 速, 本 系 統 供 水 量 已 達 滿 載 ( 每 日 13 萬 噸 ), 72

73 以 目 前 現 有 設 備 ( 包 括 管 線 抽 水 機 蓄 水 池 容 量 ) 而 言, 已 顯 不 足 供 水 風 險 度 甚 高, 因 此 每 於 停 水 後 復 水 時 間 確 實 無 法 有 效 縮 短 三 蓄 水 池 容 量 不 足 本 處 林 口 及 龜 山 供 水 系 統 每 日 需 水 量 約 13 萬 噸, 惟 因 龜 山 一 站 蓄 水 容 量 僅 1.2 萬 噸, 龜 山 二 站 甚 至 僅 0.5 萬 噸, 雖 龜 山 三 站 蓄 水 量 有 5 萬 噸, 然 林 口 台 地 ( 即 指 中 山 高 速 公 路 以 西 ) 地 勢 甚 高 且 並 無 任 何 蓄 水 池 可 供 調 配, 供 水 風 險 相 對 提 高 四 本 公 司 已 計 畫 辦 理 林 口 及 龜 山 供 水 系 統 擴 建 工 程, 計 畫 內 容 包 括 龜 山 第 二 加 壓 站 配 水 池 加 大, 並 增 設 龜 山 及 林 口 第 二 套 供 水 系 統, 以 達 到 穩 定 供 水 及 縮 短 復 水 時 間 之 效 肆 檢 討 與 對 策 一 本 次 延 遲 復 水, 本 公 司 承 認 有 認 知 上 作 業 疏 失, 爾 後 對 於 送 水 安 全 性 及 各 項 安 全 措 施 絕 對 要 落 實, 類 似 事 件 決 不 容 許 再 次 發 生, 要 對 廣 大 用 戶 負 責 與 承 諾 供 水 安 全 責 任 二 為 增 加 北 桃 園 ( 包 括 林 口 地 區 ) 送 水 能 力, 辦 理 中 之 大 湳 淨 水 場 三 期 15 萬 噸 擴 建 工 程, 已 積 極 加 班 趕 辦 中, 預 計 將 於 102 年 6 月 底 先 行 完 成 功 能 性 出 水, 屆 時 可 大 幅 增 加 淨 水 及 供 水 能 力 三 大 湳 廠 龜 山 一 站 送 水 管 線 瓶 頸 ( 龜 山 萬 壽 路 龜 山 陸 橋 段 約 650 公 尺 ) 已 列 計 畫 將 提 早 於 102 年 先 行 斥 資 約 8,000 萬 元 施 作, 以 埋 設 或 推 進 方 式 辦 理 口 徑 1200mm 送 水 管 線, 完 成 後 可 增 加 林 口 及 龜 山 地 區 送 水 能 力 約 2~3 萬 噸 四 大 湳 廠 龜 山 一 站 間 再 增 設 一 條 送 水 管 線, 本 處 已 於 本 (101) 年 度 配 合 國 道 二 號 下 水 道 工 程 施 工 先 行 以 並 聯 方 式 埋 設 二 條 800 mm 送 水 管 線 ( 長 約

74 公 尺 ), 目 前 仍 剰 前 後 兩 端 ( 大 湳 廠 國 際 路 口 ; 介 壽 路 桃 鶯 路 山 鶯 路 與 建 國 東 路 口 ) 尚 待 延 伸 銜 接, 俟 完 成 後 可 增 加 送 水 能 力 達 10 萬 CMD 以 上 五 龜 山 第 二 加 壓 站 增 設 抽 水 機 工 程, 計 畫 於 102 年 再 斥 資 ( 約 2,000 萬 元 ) 增 購 800 馬 力 抽 水 機 三 台, 提 升 效 率 可 增 加 二 站 三 站 送 水 能 力 約 2 萬 噸 六 龜 山 二 站 三 站 間 原 有 口 徑 1000 公 厘 送 水 管 線 ( 長 約 3,000 公 尺 ), 於 靠 近 三 站 間 之 PSCP 材 質 送 水 管 線, 發 現 有 漏 水 現 象 及 輸 水 瓶 頸, 已 計 畫 汰 換 該 管 段 約 1300 公 尺, 並 加 大 管 徑 為 1350 公 厘, 本 工 程 斥 資 ( 約 8,500 萬 元 ) 已 發 包 完 成 準 備 施 工 中, 預 計 明 (102) 年 1 月 底 前 完 成, 完 成 後 可 明 顯 增 加 二 站 三 站 間 輸 水 能 力 七 為 配 合 機 場 捷 運 A7 車 站 開 發 ( 捷 運 A7 站 位 於 龜 山 鄉 文 化 一 路 與 菁 山 路 口, 開 發 區 域 面 積 共 公 頃, 包 括 住 宅 商 業 區 及 產 業 特 定 區 等 需 水 量 約 4.2 萬 CMD) 及 林 口 新 市 鎮 發 展 等 供 水 需 要, 為 此, 計 畫 自 大 湳 廠 龜 山 一 站 二 站 三 站 再 增 設 第 二 套 送 水 管 線 設 備 及 加 大 龜 山 第 二 加 壓 站 蓄 水 池 容 量 等, 相 關 工 程 至 為 浩 大, 已 列 入 本 公 司 重 大 工 程 計 畫 推 動 中 八 另 為 穩 定 林 口 新 市 鎮 開 發 供 水 需 要, 擬 建 議 新 北 市 於 林 口 地 區 能 配 合 釋 出 公 有 土 地 乙 筆 ( 約 需 二 公 頃 ), 再 由 本 公 司 斥 資 興 建 約 5 萬 噸 大 型 蓄 水 乙 座, 如 此 方 可 穩 定 供 應 及 確 保 林 口 高 地 區 用 水 74

75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30 日 質 詢 事 項 : 106 年 板 新 計 畫 完 成 後 為 何 無 法 做 到 全 市 飲 用 翡 翠 水 庫 的 水? 請 市 府 能 爭 取 全 市 水 價 統 一 答 復 內 容 : 一 無 法 全 市 飲 用 翡 翠 水 庫 水 原 因 ( 一 ) 水 量 不 足 : 依 行 政 院 核 定 之 板 新 地 區 供 水 改 善 計 畫 係 以 流 域 生 活 圈 概 念, 採 新 店 溪 大 漢 溪 水 源 調 配 方 式, 透 過 供 水 系 統 共 同 調 度, 平 衡 區 域 用 水 需 求 本 計 畫 接 引 經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處 理 之 新 店 溪 水 源, 透 過 跨 越 新 店 溪 之 聯 通 管 路, 供 應 大 漢 溪 水 源 供 水 區 域, 惟 翡 翠 水 庫 設 計 供 水 量 346 萬 CMD, 除 目 前 供 應 北 水 處 供 水 轄 區 水 量 約 250 萬 CMD 外, 若 再 加 上 供 應 板 新 一 二 期 計 畫 ( 供 水 轄 區 包 括 新 北 市 板 橋 新 莊 土 城 樹 林 泰 山 五 股 蘆 洲 三 峽 八 里 鶯 歌 及 三 重 中 和 部 份 地 區 ) 供 水 量 101 萬 CMD 後, 翡 翠 水 庫 已 無 多 餘 可 供 調 配 水 量, 故 無 法 供 應 本 市 其 餘 區 域 ( 台 水 公 司 一 區 及 二 區 供 水 轄 區 ) ( 二 ) 管 線 未 連 通 : 因 前 揭 因 素 且 本 市 其 餘 區 域 ( 台 水 公 司 一 區 及 二 區 供 水 轄 區 ) 水 源 尚 足 夠, 中 央 未 將 其 納 入 板 新 計 畫 供 水 範 圍, 故 無 設 置 連 通 管 線 ( 三 ) 綜 上, 板 新 計 畫 完 成 後 無 法 做 到 全 市 飲 用 翡 翠 水 庫 的 水 二 爭 取 全 市 水 價 統 一 : 有 關 爭 取 全 市 水 價 統 一 部 分, 前 經 本 府 函 請 水 利 署 研 議, 水 利 署 回 函 表 示 102 年 度 將 辦 理 大 臺 北 地 區 自 來 水 事 業 經 營 型 態 調 75

76 整 可 行 性 之 研 究, 持 續 審 慎 研 議 大 台 北 地 區 成 立 單 一 自 來 水 事 業 對 基 隆 大 台 北 桃 園 及 新 竹 等 地 區 整 體 水 源 有 效 利 用 效 率 與 調 度 之 衝 擊 與 可 行 性, 本 府 將 持 續 追 蹤 水 利 署 辦 理 結 果, 並 以 同 水 同 價 為 目 標 承 辦 局 ( 處 會 ): 水 利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水 利 行 政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陳 專 員 劍 清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77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30 日 質 詢 事 項 : 本 市 未 來 若 代 徵 污 水 下 水 道 費 用, 計 價 是 否 會 比 臺 北 市 高 答 復 內 容 : 有 關 新 北 市 污 水 下 水 道 徵 收 使 用 費 計 價 一 案, 實 際 成 本 概 估 至 少 需 25 元 / 立 方 公 尺 以 上, 惟 考 量 社 會 觀 感 及 民 眾 對 於 使 用 費 開 徵 接 受 度 等 問 題, 目 前 本 府 擬 定 之 新 北 市 污 水 下 水 道 使 用 費 徵 收 自 治 條 例 草 案 規 劃 方 向 擬 先 比 照 臺 北 市 徵 收 5 元 / 立 方 公 尺 之 污 水 下 水 道 使 用 費, 以 不 高 於 該 費 率 為 原 則 辦 理 承 辦 局 ( 處 會 ): 水 利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污 水 設 施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陳 專 員 劍 清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78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9 日 質 詢 事 項 : 市 府 於 去 年 總 質 詢 時 允 諾 恢 復 本 市 體 育 大 市 光 榮, 為 何 全 民 運 全 中 運 名 次 退 步? 如 何 補 救? 有 無 檢 討 原 因? 答 復 內 容 : 一 有 關 全 民 運 精 進 建 議 內 容 說 明 如 下 : ( 一 ) 加 強 宣 導 獎 勵 方 式, 改 善 選 拔 制 度, 提 升 參 賽 人 數 : 年 4 月 25 日 已 公 告 修 正 本 市 獎 助 金 發 給 要 點, 針 對 全 民 運 動 會 參 賽 種 類 不 分 類 獎 勵 方 式, 未 來 將 加 強 宣 導 此 一 政 策, 提 升 選 手 奪 金 動 機 且 本 年 度 雖 僅 獲 得 總 錦 標 第 5 名, 獎 金 發 給 金 額 仍 較 上 屆 增 加 500 萬 元 以 上, 故 將 加 強 宣 導 修 正 後 獎 勵 方 式, 以 激 勵 各 單 項 代 表 隊 之 團 隊 精 神, 使 其 在 團 隊 合 作 之 下 共 同 爭 取 佳 績 2 本 屆 參 賽 選 手 人 數, 本 市 為 六 都 中 最 少, 未 來 選 拔 部 分 依 據 11 月 14 日 所 召 開 檢 討 會 議 中 各 單 項 之 建 議, 將 由 體 育 處 成 立 選 拔 委 員 會, 全 面 性 辦 理 選 拔 賽, 並 由 體 育 處 支 應 相 關 選 拔 及 培 訓 經 費, 以 利 各 種 類 選 拔 出 更 優 秀 的 參 賽 選 手 ( 二 ) 提 供 並 協 助 訓 練 環 境 資 源 :101 年 11 月 14 日 召 開 檢 討 會 議 決 議, 各 單 項 於 組 訓 期 間 所 需 集 訓 場 地, 本 處 所 屬 場 館 將 優 先 提 供 使 用, 並 協 助 協 調 已 完 成 借 用 的 時 段 供 各 單 項 減 免 場 地 使 用 費 若 需 借 用 學 校 場 地, 亦 將 協 調 免 費 借 用 ( 水 電 費 用 仍 需 依 學 校 情 形 配 合 繳 交 ), 另 在 經 費 足 夠 前 提 下 編 列 比 賽 專 業 服 裝 訓 練 及 比 賽 用 消 耗 性 78

79 器 材 項 目, 提 供 集 訓 及 比 賽 使 用 ( 三 ) 落 實 基 層 訓 練, 培 訓 年 輕 選 手 接 棒 : 成 立 全 民 運 體 育 重 點 發 展 學 校, 培 訓 年 輕 選 手, 針 對 選 手 特 質 進 行 不 同 種 類 的 重 點 訓 練, 另 可 聘 任 專 任 教 練, 加 強 設 備 資 源 ( 培 訓 比 賽 經 費 訓 練 場 地 及 設 備 ), 由 上 而 下 暢 通 升 學 管 道, 留 住 優 秀 選 手 為 本 市 爭 取 佳 績 ( 四 ) 積 極 輔 導 成 績 低 落 之 項 目 : ( 五 ) 1 本 屆 滑 輪 溜 冰 男 子 組 及 巧 固 球 女 子 組 在 賽 會 中 已 逐 步 提 升 成 績, 未 來 可 針 對 此 2 項 目 進 行 積 極 輔 導, 以 求 於 下 屆 賽 會 獲 得 更 優 成 績 ( 六 ) 2 另 本 市 須 加 強 培 訓 之 種 類 為 健 力 劍 道 槌 球 等, 連 續 3 年 成 績 不 佳, 將 深 入 瞭 解 其 培 訓 狀 況, 並 視 培 訓 比 賽 成 績 進 行 補 助, 其 年 度 培 訓 狀 況 將 作 為 下 次 參 加 全 民 運 動 會 之 參 考 ( 七 ) 年 全 民 運 將 由 嘉 義 市 主 辦, 未 來 將 加 強 培 訓 該 市 強 項 種 類, 經 查 該 市 強 項 種 類 有 木 球 蹼 泳 等, 木 球 為 本 市 強 項 之 ㄧ, 惟 蹼 泳 仍 需 加 強 培 訓 二 有 關 全 中 運 成 績 相 關 問 題 說 明 如 下 : ( 一 ) 全 中 運 業 已 於 97 年 舉 辦 準 則 訂 定 後, 不 再 設 置 縣 市 總 錦 標 改 成 獎 勵 績 優 學 校 ( 二 ) 本 市 參 加 100 年 全 中 運 獲 66 金 75 銀 63 銅, 縣 市 獎 牌 數 排 名 第 4, 業 經 去 年 檢 討 後 101 年 獲 76 金 85 銀 75 銅 已 有 進 步, 縣 市 排 名 第 2 ( 三 ) 針 對 部 分 項 目 成 績 較 差 者, 以 檢 視 培 訓 經 費 足 夠 與 否 行 及 增 設 運 動 專 任 人 力 為 目 標, 希 冀 能 更 加 精 進, 成 績 在 能 向 上 提 升 承 辦 局 ( 處 會 ): 教 育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體 育 處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黃 督 學 麗 鈴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80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7 日 質 詢 事 項 : 市 府 是 否 重 視 並 表 揚 體 育 有 功 人 員?11 月 1 日 辦 理 新 北 市 體 育 有 功 人 員 表 揚, 流 程 長 茶 敘 餐 點 不 足 等 細 節, 應 檢 討 改 進 答 復 內 容 : 一 本 府 相 當 重 視 新 北 市 的 體 育 發 展, 所 以 每 年 都 會 舉 行 體 育 有 功 人 員 表 揚 事 宜, 由 各 單 位 提 名 後, 經 由 委 員 會 選 出 年 度 體 育 有 功 人 員, 並 擇 期 舉 行 體 育 有 功 人 員 表 揚 頒 獎 典 禮, 以 對 這 些 勞 苦 功 高 默 默 耕 耘 的 體 育 園 丁 表 達 崇 高 的 敬 意 二 今 年 沿 襲 以 往 辦 理, 為 提 供 受 獎 者 於 典 禮 開 始 前 輕 鬆 享 用 點 心, 故 於 典 禮 開 始 前 的 報 到 時 間 ( 下 午 7:00-7:30) 即 提 供 餐 點 供 受 獎 者 與 陪 同 觀 禮 的 親 友 們 享 用 惟 為 使 典 禮 流 程 順 暢 且 尊 重 受 獎 者, 於 典 禮 開 始 進 行 時 先 行 暫 停 供 應 茶 點, 後 於 中 場 表 演 時 隨 即 恢 復 提 供 今 年 辦 理 精 神 希 望 朝 精 緻 有 創 意, 結 合 學 校 特 色 發 展 表 演 模 式 進 行, 頒 獎 典 禮 約 歷 時 1 小 時 完 成 三 未 來 辦 理 頒 獎 典 禮, 將 考 量 受 獎 者 上 班 及 用 餐 時 間, 研 議 於 周 六 或 周 日 上 午 或 下 午 時 段 舉 行, 以 避 免 趕 車 或 影 響 用 餐 情 形 發 生 承 辦 局 ( 處 會 ): 教 育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體 育 處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黃 督 學 麗 鈴 絡 電 聯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81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6 日 質 詢 事 項 : 本 市 自 殺 案 件 頻 傳, 市 府 有 何 看 法? 木 炭 上 鎖 是 否 可 減 少 自 殺 率? 答 復 內 容 : 一 自 殺 行 為 背 後 的 原 因 複 雜, 爰 此 自 殺 防 治 需 多 元 化 的 策 略, 並 結 合 本 府 相 關 局 處 共 同 推 動 自 殺 防 治, 本 市 已 規 劃 相 關 策 略, 如 營 造 支 持 性 環 境 木 炭 非 開 放 性 陳 列 辦 理 自 殺 防 治 守 門 員 課 程 及 心 理 衛 生 暨 自 殺 防 治 宣 導 活 動 拍 攝 轉 念 短 片, 提 供 心 理 師 駐 點 諮 詢 服 務 及 相 關 求 助 管 道 結 合 社 區 及 醫 療 資 源 辦 理 憂 鬱 情 緒 量 表 篩 檢, 並 針 對 篩 檢 分 數 為 高 危 者 給 予 衛 教 及 相 關 服 務 等 二 依 據 國 外 推 動 經 驗 與 研 究, 顯 示 增 加 自 殺 工 具 取 得 的 困 難 度, 可 以 降 低 特 定 工 具 所 採 行 的 自 殺 行 為 爰 此, 本 府 邀 集 精 神 科 專 家 與 廠 商 取 得 共 識, 增 加 木 炭 取 得 的 困 難, 以 降 低 燒 炭 自 殺 死 亡 的 人 數 有 關 評 估 此 方 式 執 行 成 效, 專 家 建 議 至 少 需 觀 察 1 年 的 資 料, 作 為 參 考 三 另, 本 府 消 防 局 配 合 遇 有 自 殺 傾 向 或 行 為 之 民 眾 皆 會 緊 急 處 置 執 行 送 醫 及 進 行 通 報 事 宜, 並 配 合 衛 生 局 辦 理 在 職 或 所 管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安 排 自 殺 防 治 或 心 理 健 康 促 進 相 關 課 程 以 減 少 民 眾 自 殺 案 件 發 生 承 辦 局 ( 處 會 ): 衛 生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心 理 衛 生 及 長 期 照 顧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楊 股 長 時 豪 聯 絡 電 話 :(02) 分 機

82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30 日 質 詢 事 項 : 市 府 何 時 宣 布 結 合 1970 家 四 大 超 商 成 立 高 風 險 關 懷 專 案? 答 復 內 容 : 一 本 市 高 風 險 家 庭 整 合 型 安 全 網 服 務 計 畫, 目 前 已 結 合 本 府 各 局 處 資 源 提 供 服 務, 惟 為 了 更 落 實 隨 處 發 現 即 時 服 務 關 懷 輔 導 轉 介 支 持 之 精 神, 引 進 民 間 資 源, 結 合 四 大 超 商 成 立 高 關 懷 通 報 網 二 9 月 18 日 召 開 厝 邊 超 商 IN- 幸 福 家 庭 YES 記 者 會, 原 記 者 會 主 軸 為 號 召 四 大 超 商 共 襄 盛 舉, 此 一 理 念 在 記 者 會 前 夕 獲 得 四 大 超 商 認 同, 在 本 市 1,970 間 分 店 均 願 意 全 面 加 入, 並 承 諾 記 者 會 後 持 續 進 行 內 部 員 工 相 關 宣 導 事 宜 三 各 超 商 除 透 過 內 部 網 絡, 針 對 各 級 主 管 與 幹 部 宣 達 通 告 配 合 本 專 案 之 執 行, 亦 陸 續 進 行 基 層 員 工 宣 導 為 落 實 本 案 執 行, 本 府 教 育 局 亦 於 10 月 31 日 函 請 四 大 超 商 協 助 加 強 對 基 層 員 工 之 宣 導 與 訓 練, 主 動 關 懷 更 多 的 高 風 險 家 庭 弱 勢 學 童, 以 提 供 更 即 時 之 協 助 承 辦 局 ( 處 會 ): 教 育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學 生 事 務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黃 督 學 麗 鈴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83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2 月 5 日 質 詢 事 項 : 議 員 設 計 i Care 新 北 市 政 府 關 懷 便 利 店 標 誌 Help 新 北 市 警 安 便 利 店 標 誌 贈 給 市 府, 1 請 市 府 設 計 醒 目 標 章 2 結 合 超 商 落 實 關 懷 孩 童, 無 法 溫 飽 時 至 超 商 登 記 可 領 取 便 當 御 飯 糰 麵 包 裹 腹, 費 用 由 市 府 負 擔, 並 通 報 市 府 社 會 局 至 家 庭 訪 視 3 利 用 超 商 監 視 系 統, 以 行 動 派 出 所 概 念 建 立 警 安 據 點 4 市 府 能 否 承 諾 何 時 可 落 實 此 一 政 策? 5 折 頁 文 宣 發 放 給 各 校 學 生 以 落 實 宣 導, 並 運 用 市 府 網 站 電 子 報 各 項 活 動 予 以 宣 傳 6 請 透 過 四 大 超 商 體 系 落 實 真 正 關 懷, 績 優 超 商 應 公 開 表 揚 答 復 內 容 : 一 四 大 超 商 加 入 本 府 高 風 險 家 庭 整 合 型 安 全 網 服 務 通 報 網 絡 之 標 章 及 提 供 食 物 部 分, 於 12 月 3 日 由 侯 副 市 長 主 持 本 市 與 四 大 超 商 合 作 案 後 續 作 為 會 議 邀 集 四 大 超 商 社 會 局 與 會 討 論, 針 對 本 案 執 行 細 節 另 訂 於 12 月 6 日 再 次 邀 請 四 大 超 商 與 會 研 議 討 論 二 建 立 警 安 據 點 部 分 : ( 一 ) 係 屬 犯 罪 偵 查 工 作, 事 涉 民 眾 權 益 及 隱 私 權 保 障 受 理 報 案 場 所 必 需 安 靜 安 全, 始 能 讓 報 案 人 安 心 並 詳 實 陳 述, 以 利 偵 查 ( 二 ) 考 量 便 利 超 商 係 屬 營 利 場 所, 購 物 民 眾 出 入 頻 繁, 欲 使 報 案 人 在 此 環 境 陳 述 案 情 實 屬 不 易, 所 製 作 之 筆 錄 恐 無 證 據 能 力, 亦 會 影 響 日 後 案 件 起 訴 審 判 之 結 果 ( 三 ) 另 考 量 現 有 超 商 非 但 空 間 不 夠, 相 關 電 腦 設 備 耗 材 及 經 費 等 問 題, 均 無 法 提 供 受 理 報 案 之 用, 偵 查 資 料 及 民 眾 隱 私 亦 難 以 獲 得 保 障, 爰 建 議 受 理 報 案 仍 應 至 各 分 駐 派 出 所 受 理 為 宜, 以 保 障 民 眾 權 益 ( 四 ) 超 商 為 營 利 機 構 且 該 空 間 為 一 公 共 開 放 場 所, 購 物 者 多 具 有 地 緣 關 係, 如 83

84 民 眾 借 由 該 場 所 為 報 案 ( 含 家 暴 ) 場 所, 易 有 個 資 外 洩 擔 憂 及 引 發 鄰 居 好 奇 及 傳 頌 而 造 成 當 事 人 自 身 困 擾, 再 則 超 商 店 員 多 為 打 工 學 生, 無 能 力 應 付 突 如 其 來 的 狀 況, 反 易 成 為 受 害 者, 本 府 警 察 局 仍 以 現 行 報 案 機 制 為 主, 民 眾 如 有 急 難 救 助 事 件 時, 可 直 接 撥 打 報 案 專 線 110 請 超 商 店 員 代 為 撥 打 報 案 電 話 或 親 自 到 派 出 所 報 案, 而 家 暴 案 件 可 透 過 報 案 專 線 電 話 110 或 婦 幼 保 護 專 線 113 請 求 協 助 三 與 四 大 超 商 合 作 提 供 食 物 協 助 部 分, 預 定 於 101 年 12 月 25 日 起 實 施, 並 透 過 折 頁 文 宣 發 放 給 各 校 學 生 以 落 實 宣 導, 並 運 用 網 站 電 子 報 各 項 活 動 予 以 宣 傳 四 針 對 協 助 之 績 優 超 商 另 亦 規 劃 予 以 公 開 表 揚 承 辦 局 ( 處 會 ): 教 育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學 生 事 務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黃 督 學 麗 鈴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85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9 日 質 詢 事 項 : 教 育 議 題 1 教 育 局 為 何 遭 許 多 人 投 訴? 2 可 否 召 開 專 案 會 議, 邀 請 各 校 教 育 從 業 人 員 共 同 探 討 教 育 何 去 何 從? 3 教 育 經 費 少 請 市 府 重 視 4 本 市 短 期 國 際 交 換 生 原 允 諾 100 位, 為 何 縮 水 為 30 位? 甄 選 訊 息 何 時 公 布? 甄 選 方 式 為 何? 答 復 內 容 : 一 有 關 本 府 教 育 局 遭 許 多 人 投 訴, 說 明 如 下 : ( 一 ) 依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68 條 : 人 民 對 於 行 政 興 革 之 建 議 行 政 法 令 之 查 詢 行 政 違 失 之 舉 發 或 行 政 上 權 益 之 維 護, 得 向 主 管 機 關 陳 情 ; 本 市 亦 設 立 新 北 市 政 府 所 屬 各 機 關 處 理 人 民 陳 情 案 件 作 業 要 點, 給 予 市 民 多 元 陳 情 管 道, 經 統 計 本 府 教 育 局 101 年 每 月 接 獲 人 民 陳 情 案 件 量 約 為 400 至 700 件 ( 二 ) 本 府 教 育 局 所 屬 公 私 立 國 中 國 小 及 市 立 高 中 高 職 計 293 所, 不 論 校 數 及 學 生 人 數 皆 為 全 國 之 冠, 許 多 教 師 管 教 親 師 溝 通 學 生 行 為 等 議 題 在 近 來 爆 料 文 化 風 行 下, 易 造 成 市 民 觀 感 不 佳 故 本 府 教 育 局 竭 力 於 正 向 新 聞 輿 情 露 出, 尤 以 2012 年 訂 為 教 育 精 進 年, 持 續 精 進 推 動 優 質 教 育 政 策, 以 落 實 在 地 就 學 在 地 樂 活 目 標, 新 聞 行 銷 著 力 於 教 育 主 題 月 規 劃 教 育 得 獎 紀 錄 各 級 學 校 活 動 辦 理 等, 皆 獲 得 有 效 露 出, 讓 市 民 有 感 教 育 正 向 力 量 二 針 對 召 開 專 案 會 議, 邀 請 各 校 教 育 從 業 人 員 共 同 探 討 教 育 何 去 何 從, 說 明 如 下 : ( 一 ) 本 市 學 校 共 劃 分 為 九 大 分 區, 均 定 期 召 開 分 區 校 長 會 議, 討 論 各 分 區 所 面 臨 的 共 同 性 問 題, 並 將 相 關 會 議 紀 錄 報 本 府 辦 理, 本 府 教 育 局 均 於 彙 整 各 科 室 辦 理 情 形 後, 統 一 函 覆 學 校 ( 二 ) 此 外, 本 府 每 年 度 辦 理 2 次 全 市 校 長 會 議, 均 於 開 學 前 或 學 期 初 辦 理, 尤 以 每 年 8 月 份 辦 理 為 期 2 天 之 校 長 會 議 為 本 市 教 育 專 業 對 話 之 盛 會 除 邀 請 業 界 著 名 之 首 長 與 會 演 講, 期 待 以 企 業 的 角 度 詮 釋 未 來 教 育 遠 景, 啟 發 學 校 特 色 經 營 的 創 新 能 量, 也 讓 全 市 3 百 多 位 85

86 校 長 進 行 教 育 專 業 對 話 與 交 流, 同 時 由 本 府 教 育 局 長 及 各 科 室 主 管 進 行 年 度 重 要 施 政 工 作 報 告, 使 學 校 人 員 掌 握 施 政 主 軸 與 方 向 ( 三 ) 本 (101) 年 度 8 月 份 首 次 規 劃 校 長 分 組 研 討, 國 高 中 的 主 題 聚 焦 於 因 應 十 二 年 國 教, 如 何 紮 實 新 北 市 高 中 職 教 育 根 基, 落 實 國 中 教 學 正 常 化, 並 強 化 適 性 輔 導 ; 國 小 的 研 討 議 題 則 為 深 化 弱 勢 學 生 課 業 照 顧, 以 及 強 化 不 適 任 教 師 處 理 機 制, 期 待 透 過 分 區 校 長 們 的 專 業 對 話 與 交 流, 建 構 新 北 市 在 地 化 的 教 育 策 略, 邁 向 優 質 教 育 爾 後 亦 將 延 續 以 全 市 校 長 會 議 作 為 校 長 進 行 教 育 專 業 對 話 與 交 流 之 場 域, 共 同 激 盪 出 新 北 教 育 未 來 的 願 景 三 教 育 經 費 少 請 市 府 重 視, 說 明 如 下 : ( 一 ) 本 市 改 制 後 近 三 年 教 育 支 出 經 費 分 別 為 100 年 度 億 元 101 年 度 億 元 102 年 度 預 算 數 億 元, 已 逐 年 增 加 教 育 預 算 之 編 列 ( 二 ) 就 歲 入 面 分 析 : 主 要 係 因 教 育 部 補 助 5 歲 幼 兒 免 學 費 9.95 億 元 未 及 列 入 102 年 度 預 算, 其 餘 教 育 經 費 並 未 較 101 年 度 減 少 ( 三 ) 就 歲 出 面 分 析 : 每 位 學 生 教 育 成 本 由 132,139 元 增 加 至 135,072 元, 教 育 經 費 每 位 學 生 實 質 增 加 2,933 元 四 有 關 本 市 短 期 國 際 交 換 生 之 人 數 甄 選 訊 息 及 甄 選 方 式 等 問 題, 說 明 如 下 : ( 一 ) 本 短 期 選 送 學 生 赴 美 交 換 學 習 計 畫, 原 訂 規 劃 為 20 至 30 位 學 生 參 加, 基 於 本 市 與 辛 辛 那 提 市 雙 方 之 學 習 安 全 年 度 經 費 預 算 接 待 家 庭 及 班 級 學 伴 數 量 美 方 行 政 輔 導 與 安 全 管 理 等 因 素 考 量, 並 經 雙 方 討 論 協 商 後, 爰 將 交 換 學 生 人 數 訂 為 30 位 ( 二 ) 甄 選 公 文 已 於 101 年 11 月 2 日 發 函 本 市 22 所 公 立 高 中 ( 三 ) 甄 選 方 式 包 含 學 校 甄 選 薦 派 及 本 局 甄 試 選 送 兩 階 段 : 1 前 述 22 所 學 校 先 行 辦 理 校 內 初 選 甄 試, 薦 派 3 名 學 生, 其 中 得 有 1 名 優 秀 且 經 濟 弱 勢 學 生, 並 於 101 年 11 月 30 日 前 函 報 本 府 教 育 局 以 辦 理 後 續 甄 選 事 宜 2 本 府 教 育 局 於 12 月 13 日 辦 理 第 二 階 段 甄 選 作 業, 將 自 66 名 學 生 中 選 出 30 名 於 明 年 前 往 辛 辛 那 提 進 行 交 換 學 習 承 辦 局 ( 處 會 ): 教 育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秘 書 室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黃 督 學 麗 鈴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87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7 日 質 詢 事 項 : 請 市 府 支 持 校 園 反 毒, 對 國 高 中 生 開 學 健 檢 全 面 驗 血 驗 尿 答 復 內 容 : 一 二 三 本 府 目 前 依 據 99 年 10 月 5 日 修 正 之 學 生 健 康 實 施 辦 法 辦 理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案, 檢 查 對 象 及 項 目 依 該 辦 法 之 附 表 規 定 執 行, 國 小 1 4 年 級 及 國 中 七 年 級 為 免 費 健 康 檢 查, 其 中 尿 液 檢 查 為 檢 查 項 目 之 ㄧ, 檢 查 內 容 為 : 尿 蛋 白 尿 糖 潛 血 酸 鹼 度 ; 國 中 七 年 級 另 增 列 血 液 檢 查 部 分, 檢 查 內 容 為 : 血 液 常 規 檢 查 肝 功 能 檢 查 腎 功 能 檢 查 血 脂 肪 檢 查 血 清 免 疫 學 及 糖 尿 病 檢 查 高 中 新 生 部 分 為 學 校 自 行 辦 理, 由 學 生 自 行 繳 費 受 檢, 尿 液 檢 查 及 血 液 檢 查 為 應 檢 查 項 目, 尿 液 檢 查 內 容 為 : 尿 蛋 白 尿 糖 潛 血 酸 鹼 度 ; 血 液 檢 查 內 容 為 : 血 液 常 規 : 血 色 素 白 血 球 紅 血 球 血 小 板 平 均 血 球 容 積 比 : 肝 功 能 :SGOT SGPT 腎 功 能 :CREATININE 尿 酸 血 脂 肪 : 總 膽 固 醇 (T-CHOL) 血 清 免 疫 學 :HBs Ag Hbs Ab 及 其 他 上 述 健 康 檢 查 並 無 毒 品 檢 驗 項 目, 因 目 前 法 規 針 對 毒 品 檢 測 並 無 法 源 依 據, 僅 就 特 定 對 象 進 行 檢 測, 若 實 施 全 面 性 檢 查 國 高 中 生 毒 品 檢 測 恐 於 法 無 據 並 易 造 成 家 長 質 疑 侵 犯 人 權 之 虞, 有 待 評 估 另 經 費 部 分, 因 毒 品 檢 測 所 費 不 貲, 勢 必 增 加 市 府 財 政 負 擔, 若 向 學 生 家 長 收 費 亦 有 難 處, 有 待 商 榷, 故 目 前 仍 以 依 法 規 規 定 辦 理 為 原 則 承 辦 局 ( 處 會 ): 教 育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學 生 事 務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黃 督 學 麗 鈴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88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3 日 質 詢 事 項 : 市 府 推 動 子 宮 頸 疫 苗, 本 市 國 中 生 是 否 有 接 受 施 打? 答 復 內 容 : 為 降 低 婦 女 因 感 染 人 類 乳 突 病 毒 所 導 致 之 子 宮 頸 癌, 降 低 婦 女 因 罹 患 子 宮 頸 癌 對 家 人 造 成 照 顧 上 的 負 擔 及 消 耗 社 會 經 濟 成 本, 及 減 輕 婦 女 施 打 疫 苗 的 經 濟 障 礙, 本 市 101 年 度 提 供 設 籍 本 市 或 就 讀 本 市 之 國 一 女 生 公 費 人 類 乳 突 病 毒 疫 苗 接 種, 並 由 專 業 醫 護 團 隊 前 往 校 園 進 行 施 打 承 辦 局 ( 處 會 ): 衛 生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健 康 管 理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楊 股 長 時 豪 聯 絡 電 話 :(02) 分 機

89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30 日 質 詢 事 項 : 建 議 市 府 考 慮 提 供 本 市 小 學 生 免 費 營 養 午 餐 之 可 行 性 答 復 內 容 : 一 以 每 週 5 天 午 餐 計 算, 每 年 約 需 億 元 380,237( 人 ) 45( 元 ) 200( 天 )=34.22 億 元 二 免 費 午 餐 之 優 缺 點 分 析 ( 一 ) 優 點 : 1 全 面 補 助 本 市 學 生, 解 決 社 會 經 濟 不 景 氣 下, 確 無 力 支 付 午 餐 費 之 家 庭 困 境 2 即 時 並 全 面 協 助 所 需 家 庭, 避 免 弱 勢 學 生 標 籤 化 ( 二 ) 缺 點 : 1 有 能 力 支 付 午 餐 費 者, 亦 可 接 受 本 項 補 助 2 全 市 免 費 午 餐 所 需 經 費 在 教 育 經 費 不 成 長 之 狀 況 下, 約 佔 教 育 經 費 預 算 7.08% 3 現 行 午 餐 補 助 政 策 已 針 對 經 濟 弱 勢 之 學 生, 業 以 主 動 發 現 立 即 協 助 之 原 則 補 助 其 午 餐 費 4 恐 排 擠 原 有 教 育 經 費 承 辦 局 ( 處 會 ): 教 育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學 生 事 務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黃 督 學 麗 鈴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90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6 日 質 詢 事 項 : 五 股 國 小 及 國 中 可 否 合 併 成 立 完 全 中 學? 請 教 育 局 專 案 研 究 答 復 內 容 : 一 有 關 五 股 國 小 及 五 股 國 中 兩 校 可 否 合 併 及 規 劃 成 立 完 全 中 學 案 之 教 育 資 源 評 估, 說 明 如 下 : ( 一 ) 依 教 育 部 設 備 基 準, 國 小 學 生 平 均 使 用 面 積 12 平 方 公 尺 國 中 14.3 平 方 公 尺, 目 前 五 股 國 小 每 生 享 有 約 8 平 方 公 尺, 低 於 教 育 部 設 備 基 準 ; 五 股 國 中 每 生 享 有 約 20 平 方 公 尺, 高 於 教 育 部 設 備 基 準, 若 合 併 後 每 位 學 生 平 均 使 用 面 積 將 降 為 15 平 方 公 尺 ( 二 ) 另 兩 校 倘 合 併 後 規 劃 成 立 完 全 中 學, 以 增 加 高 中 部 9 班 ( 最 低 估 算 ) 進 行 評 估, 以 目 前 環 境 設 備 而 言, 設 立 高 中 部 之 空 間 需 求, 至 少 需 21 個 學 習 空 間, 包 括 : 各 年 級 教 室 專 科 教 室 行 政 處 室 及 圖 書 館 等, 惟 校 地 緊 鄰 山 坡 地, 且 兩 校 分 屬 不 同 校 區, 有 成 泰 路 做 明 顯 的 地 理 切 割, 擴 建 不 易, 每 位 學 生 平 均 使 用 面 積 將 低 於 教 育 部 設 備 基 準 ( 三 ) 依 學 齡 人 口 數 及 五 股 區 國 小 就 讀 五 股 國 中 比 例 為 65%( 五 股 國 中 學 區 內 應 就 讀 該 校 學 生 709 人 / 五 股 區 國 小 畢 業 生 1,081 人 ) 推 估 :103 學 年 度 五 股 區 國 小 畢 業 生 就 讀 五 股 國 中 新 生 人 數 約 632 人 (18 班 );106 學 年 度 約 520 人 (15 班 );109 學 年 度 約 480 人 (14 班 );112 學 年 度 約 347 人 (10 班 ) 顯 示 僅 以 學 齡 人 數 推 估,12 年 後 五 股 國 中 國 一 新 生 人 數 將 降 至 10 班, 倘 將 五 股 都 市 計 畫 區 納 入 分 析, 其 變 更 為 住 宅 區 新 增 面 積 總 共 約 44 公 頃, 依 容 積 率 120% 計, 居 住 密 度 每 公 頃 約 500 人, 依 此 推 估 若 全 面 開 發, 容 納 量 增 加 人 口 2 萬 2,155 人 若 以 7 成 開 發 率,7 成 進 駐 率 推 估 人 口 可 能 約 1 90

91 萬 1,000 人, 學 齡 人 口 每 年 段 約 160 人 (5 班 ) ( 四 ) 依 上 述 說 明, 以 學 齡 人 口 數 推 估 12 年 後 五 股 國 中 國 一 新 生 人 數 將 降 至 10 班, 考 量 都 市 計 畫 區 人 口 每 年 級 約 增 加 5 班, 未 來 12 年 其 國 一 容 納 量 約 需 15 班 以 現 有 五 股 國 中 之 國 一 容 納 量 20 班 教 育 資 源, 尚 可 容 納 新 開 發 社 區 之 所 需, 但 校 地 及 校 舍 量 體 容 納 量 仍 不 足 以 提 供 合 併 後 規 劃 完 全 中 學 教 育 資 源 之 所 需 二 綜 上, 本 案 需 就 該 區 域 就 學 人 口 成 長 地 方 教 育 資 源 容 納 量 政 策 發 展 及 社 區 發 展 等 因 素 通 盤 評 估 衡 量, 以 達 有 效 增 置 教 育 資 源 之 目 的, 惟 本 府 教 育 局 將 持 續 觀 察 該 區 經 濟 發 展 與 人 口 移 入 後 之 就 學 需 求, 進 行 可 行 性 評 估, 以 落 實 本 市 推 動 在 地 就 學 之 理 念 承 辦 局 ( 處 會 ): 教 育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中 等 教 育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黃 督 學 麗 鈴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92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30 日 質 詢 事 項 : 未 來 2 3 年 本 市 有 無 可 能 進 行 區 域 調 整? 答 復 內 容 : 一 依 內 政 部 98 年 9 月 1 日 台 內 民 字 第 號 函 示, 臺 北 縣 改 制 直 轄 市 後, 除 原 屬 山 地 鄉 或 偏 遠 地 區 外, 俟 行 政 區 劃 法 完 成 立 法 後, 應 參 酌 人 口 規 模 區 域 發 展 等 因 素, 進 行 區 之 整 併, 以 建 立 行 政 區 域 之 合 理 規 模 二 有 關 內 政 部 擬 具 行 政 區 劃 法 ( 草 案 ) 陳 報 行 政 院 於 101 年 2 月 23 日 函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又 立 法 院 內 政 委 員 會 101 年 4 月 18 日 已 討 論 完 竣, 決 議 由 內 政 部 會 同 行 政 院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分 區 舉 辦 公 聽 會, 廣 邀 原 住 民 部 落 代 表 專 家 學 者 地 方 政 府 及 民 意 機 關 代 表 等 表 達 意 見, 並 請 行 政 院 通 盤 檢 討 行 政 區 劃 法 原 住 民 族 自 治 法 及 國 土 計 畫 法 草 案 後, 將 相 關 會 議 紀 錄 及 草 案 送 該 會, 再 擇 期 進 行 逐 條 討 論 故 本 市 行 政 區 域 調 整 實 施 時 程 因 事 涉 中 央 立 法 進 度, 尚 非 本 府 所 能 掌 握, 惟 行 政 區 劃 法 通 過 後, 本 府 自 當 積 極 辦 理 承 辦 局 ( 處 會 ): 民 政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地 方 行 政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林 主 任 百 誠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93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30 日 質 詢 事 項 : 五 股 捷 運 所 需 經 費 規 劃 路 線 施 工 時 程 為 何? 請 至 地 方 召 開 說 明 會 答 復 內 容 : 一 為 使 五 股 中 心 地 區 亦 能 有 捷 運 路 線 服 務, 本 府 於 98 年 爭 取 獲 交 通 部 補 助 辦 理 五 股 地 區 設 置 捷 運 系 統 可 行 性 研 究, 規 劃 內 容 如 下 : ( 一 ) 路 線 : 五 股 - 泰 山 : 由 蘆 洲 線 蘆 洲 站 經 洲 子 洋 重 劃 區 30M 計 畫 道 路, 續 沿 新 五 路 轉 入 中 港 南 路, 再 與 機 場 線 A5a 站 銜 接 ( 二 ) 經 費 : 五 股 - 泰 山 : 總 經 費 億 元, 本 府 負 擔 億 元 二 本 府 於 99 年 8 月 將 五 股 地 區 設 置 捷 運 系 統 可 行 性 研 究 報 告 提 報 中 央 審 議, 依 據 交 通 部 審 查 意 見, 須 將 整 合 性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及 財 務 計 畫 收 益 納 入 規 劃 報 告 再 行 送 審, 故 目 前 施 工 時 程 未 定 惟 本 府 交 通 局 已 積 極 於 101 年 度 編 列 經 費 辦 理 委 外 研 究, 刻 正 辦 理 招 標 作 業, 俟 得 標 廠 商 完 成 初 步 成 果 後 將 儘 速 辦 理 說 明 會, 並 預 計 102 年 完 成 成 果 再 續 報 交 通 部 審 查 承 辦 局 ( 處 會 ): 交 通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軌 道 工 程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李 專 門 委 員 忠 台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分 機

94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6 日 質 詢 事 項 : 請 市 府 安 排 至 龍 門 電 廠 現 場 會 勘 答 復 內 容 : 本 府 將 排 定 現 場 會 勘 行 程 承 辦 局 ( 處 會 ): 經 濟 發 展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公 用 事 業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陳 專 門 委 員 玫 秀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95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30 日 質 詢 事 項 : 102 年 退 休 公 教 人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是 否 發 放? 是 否 中 央 未 具 文 不 發 就 會 發 放? 答 復 內 容 : 一 茲 以 102 年 度 總 預 算 案 已 送 貴 會 審 議, 其 中 退 休 人 員 年 終 慰 問 金 係 參 照 行 政 院 100 年 12 月 26 日 院 授 人 給 字 第 號 函 訂 頒 一 百 年 軍 公 教 人 員 年 終 工 作 獎 金 及 慰 問 金 發 給 注 意 事 項 之 規 定, 以 本 府 退 休 人 員 人 數 予 以 編 列, 至 上 開 預 算 審 議 結 果, 本 府 予 以 尊 重 二 另 查 往 年 行 政 院 均 會 於 春 節 前 訂 頒 年 終 慰 問 金 發 給 規 定, 屆 時 如 行 政 院 訂 頒 通 案 性 之 規 定, 本 府 將 據 以 研 議 處 理 承 辦 局 ( 處 會 ): 人 事 處 承 辦 科 ( 組 室 ): 給 與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高 專 員 玉 秀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96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3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30 日 質 詢 事 項 : 蘆 洲 仁 愛 國 小 對 面 停 車 場 用 地 使 用 率 僅 七 成, 建 議 變 更 為 多 功 能 活 動 中 心, 規 劃 地 下 停 車 場 公 托 幼 兒 園 圖 書 館 里 民 活 動 中 心 社 福 單 位 使 用 之 空 間 答 復 內 容 : 本 府 民 政 局 已 於 101 年 10 月 29 日 於 案 址 辦 理 本 市 蘆 洲 區 仁 愛 停 車 場 用 地 ( 停 一 ) 規 劃 興 建 多 功 能 活 動 中 心 會 勘, 俟 確 認 本 府 各 機 關 使 用 需 求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後, 本 府 民 政 局 將 再 擇 期 召 開 會 議 研 商 變 更 都 市 計 畫 之 可 行 性 承 辦 局 ( 處 會 ): 交 通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停 車 管 理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李 專 門 委 員 忠 台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97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9 日 質 詢 事 項 : 一 針 對 三 重 市 場 開 發 案 : 公 所 執 法 態 度 不 一 原 因 為 何? 二 召 開 協 調 會, 公 所 告 知 與 攤 商 無 共 識, 城 鄉 局 卻 解 讀 為 有 共 識, 其 共 識 為 何? 市 府 不 曾 給 過 議 員 公 文, 有 無 瞞 天 過 海 暗 渡 陳 倉 圖 利 他 人 之 嫌? 三 99 年 3 月 1 日 市 場 被 建 商 強 行 拆 除, 是 否 有 市 府 單 位 在 背 後 撐 腰? 市 府 有 無 行 政 疏 失 或 瑕 疵? 四 為 維 護 攤 商 權 益, 請 政 風 處 專 案 察 查, 並 撤 銷 奬 勵 興 辦 市 五 市 場 用 地 多 目 標 使 用 案 契 約 書 五 建 商 未 與 攤 商 達 成 協 議 前 應 暫 緩 核 發 建 築 及 使 用 報 照 答 復 內 容 : 一 本 案 前 經 臺 北 縣 政 府 96 年 4 月 11 日 北 府 城 開 字 第 號 函 已 原 則 同 意 三 重 區 ( 市 五 ) 市 場 用 地 開 發 作 多 目 標 使 用 在 案, 因 臺 北 縣 三 重 市 公 所 以 99 年 2 月 12 日 北 縣 重 建 字 第 號 函 送 廣 一 公 司 變 更 事 業 計 畫 書 乙 份 申 請 變 更 ; 惟 99 年 3 月 2 日 三 重 市 溪 尾 街 151 號 ( 市 五 ) 市 場 用 地 攤 商 數 十 人 至 本 府, 陳 情 該 市 場 臨 時 建 築 物 於 99 年 3 月 1 日 凌 晨 遭 不 明 人 士 拆 除, 本 府 ( 法 制 局 工 務 局 經 濟 發 展 局 及 城 鄉 發 展 局 ) 臨 時 召 開 協 調 會 受 理 陳 情, 並 於 會 議 中 原 則 建 議 在 受 理 程 序 未 完 備 前, 依 三 重 公 所 及 廣 一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簽 訂 獎 勵 投 資 辦 理 市 五 市 場 用 地 多 目 標 使 用 案 契 約 書 第 十 二 條 所 示, 請 三 重 公 所 應 確 實 協 調 該 公 司 與 原 地 攤 商 協 商 安 置 事 宜, 再 予 審 酌 變 更 事 業 計 畫 二 案 經 監 察 院 99 年 8 月 6 日 (99) 院 台 財 字 第 號 函 及 99 年 12 月 14 日 (99) 院 台 財 字 第 號 函, 告 知 臺 北 縣 三 重 市 公 所 疑 似 不 97

98 當 終 止 獎 勵 興 辦 市 五 市 場 預 定 地 多 目 標 使 用 案 契 約 時, 臺 北 縣 政 府 即 分 別 以 99 年 8 月 23 日 99 年 8 月 31 日 99 年 9 月 8 日 99 年 10 月 14 日 99 年 11 月 8 日 99 年 12 月 8 日 北 府 城 開 字 第 號 北 府 城 開 字 第 號 北 府 城 開 字 第 號 北 府 城 開 字 第 號 北 府 城 開 字 第 號 及 北 府 城 開 字 第 號 函 多 次 督 促 該 所 就 與 廣 一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訂 立 之 獎 勵 興 辦 ( 市 五 ) 市 場 用 地 多 目 標 使 用 案 契 約 書 有 關 該 公 司 應 與 原 地 攤 商 協 商 容 納 安 置 及 補 償 事 宜 是 否 已 竣 事 說 明 三 臺 北 縣 三 重 市 公 所 99 年 12 月 23 日 北 縣 重 建 字 第 號 函 表 示 依 廣 一 公 司 99 年 12 月 18 日 廣 一 99 重 建 字 第 011 號 函 說 明, 原 地 合 格 攤 商 106 位 已 辦 理 竣 事 並 附 切 結 書, 剩 餘 攤 商 因 無 證 明 文 件 已 辦 理 信 託, 其 倘 未 領 取 補 償 費 之 攤 商 提 出 相 關 證 明 文 件, 由 該 公 司 全 權 負 責 後 續 法 律 責 任, 該 公 所 同 意 依 現 況 予 以 備 查 本 府 城 鄉 發 展 局 認 為 該 公 所 既 同 意 備 查 廣 一 公 司 對 於 兩 造 所 簽 訂 契 約 書 有 關 與 原 地 攤 商 協 商 容 納 安 置 之 處 理, 故 擬 續 辦 本 案 有 關 獎 勵 投 資 辦 理 都 市 計 畫 公 共 設 施 辦 法 暨 都 市 計 畫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多 目 標 使 用 辦 法 事 業 計 劃 書 變 更 審 查 作 業 四 本 市 三 重 區 公 所 續 於 100 年 3 月 31 日 100 年 4 月 11 日 及 100 年 4 月 25 日 邀 集 廣 一 公 司 與 原 地 攤 商 舉 辦 計 三 次 協 調 會 議, 且 依 該 公 所 100 年 5 月 24 日 新 北 重 建 字 第 號 函 表 示, 廣 一 公 司 提 出 承 諾 優 先 安 置 攤 商 為 雙 方 初 步 認 同 共 識, 程 序 上 已 辦 理 三 次 協 商 完 妥, 考 量 本 案 既 經 公 所 三 次 協 商 會 議 廣 一 公 司 與 攤 商 已 有 初 步 認 同 共 識, 且 程 序 上 已 協 商 完 妥, 基 於 人 民 依 法 申 請 案 件, 本 府 應 依 行 政 程 序 法 相 關 規 定 給 予 准 駁, 故 續 辦 該 案 變 更 之 獎 投 暨 多 目 標 審 查 作 業 至 於 未 來 若 有 原 地 攤 商 異 議 產 生 之 合 約 爭 議 事 宜, 仍 應 由 三 重 區 公 所 依 權 責 卓 處 ; 續 查 該 案 三 重 區 公 所 與 投 資 者 ( 廣 一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簽 訂 之 契 約 第 12 條 內 已 明 訂, 該 公 司 應 依 照 該 變 更 獎 投 暨 多 目 標 事 業 計 畫 書 與 原 地 攤 商 協 商 以 超 市 經 營 方 式 容 納 安 置, 且 有 關 補 償 費 部 分 業 以 金 融 機 構 信 託 方 式 辦 理 信 託, 故 本 府 以 100 年 5 月 27 日 北 府 城 開 字 第 號 函 同 意 本 案 多 目 標 使 用 事 業 計 畫 變 更 案 五 另 因 99 年 12 月 25 日 臺 北 縣 改 制 升 格 為 直 轄 市 新 北 市, 依 據 地 方 制 度 法 第 87-2 條 : 縣 ( 市 ) 改 制 或 與 其 他 直 轄 市 縣 ( 市 ) 合 併 改 制 為 直 轄 市, 原 直 轄 市 縣 ( 市 ) 及 鄉 ( 鎮 市 ) 自 治 法 規 應 由 改 制 後 之 直 轄 市 政 府 廢 止 之 ; 其 有 繼 續 適 用 之 必 要 者, 得 經 改 制 後 之 直 轄 市 政 府 核 定 公 98

99 告 後, 繼 續 適 用 二 年, 故 新 北 市 獎 勵 投 資 興 建 都 市 計 畫 公 共 設 施 辦 法 已 於 101 年 1 月 18 日 發 布 實 施, 雖 獎 勵 辦 法 及 都 市 計 畫 公 共 設 施 用 地 多 目 標 使 用 辦 法 係 依 都 市 計 畫 法 第 30 條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規 定 訂 定, 該 法 權 管 機 關 為 本 府 城 鄉 發 展 局, 惟 本 市 市 場 攤 販 業 務 係 屬 本 府 經 濟 發 展 局 權 管, 且 該 局 業 於 100 年 1 月 19 日 北 府 經 秘 字 第 號 及 100 年 2 月 23 日 北 府 法 規 字 第 號 委 由 本 市 各 區 公 所 辦 理, 惟 考 量 程 序 之 完 備 及 周 延 性, 故 後 續 本 府 經 濟 發 展 局 將 再 依 據 新 北 市 獎 勵 投 資 興 建 都 市 計 畫 公 共 設 施 辦 法 公 告 統 一 委 任 各 區 公 所 代 為 執 行, 故 本 案 後 續 仍 由 三 重 區 公 所 協 助 代 為 執 行, 併 予 敘 明 六 檢 送 本 案 辦 理 歷 程 說 明 資 料 及 相 關 會 議 記 錄 影 本 一 份 供 參 承 辦 局 ( 處 會 ): 城 鄉 發 展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開 發 管 理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謝 專 員 惠 琦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100 100

101 101

102 102

103 103

104 104

105 105

106 106

107 107

108 108

109 109

110 110

111 111

112 112

113 113

114 114

115 115

116 116

117 117

118 118

119 119

120 120

121 121

122 122

123 123

124 124

125 125

126 126

127 127

128 128

129 129

130 130

131 131

132 132

133 133

134 134

135 135

136 136

137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30 日 質 詢 事 項 : K 他 命 列 為 三 級 毒 品, 請 提 高 為 一 或 二 級, 建 議 對 販 毒 給 青 少 年 者 應 加 重 其 刑 責 答 復 內 容 : 一 按 依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條 例 第 2 條 第 2 項 及 第 3 項 規 定, 毒 品 依 其 成 癮 性 濫 用 性 及 對 社 會 危 害 性 分 為 第 一 級 至 第 四 級 毒 品, 毒 品 之 分 級 由 法 務 部 會 同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組 成 審 議 委 員 會 檢 討, 報 由 行 政 院 公 告 調 整 增 減 之 二 有 關 第 三 級 毒 品 K 他 命 改 列 為 第 二 級 毒 品 之 議 案, 法 務 部 從 92 年 迄 今 已 6 次 提 案 至 毒 品 審 議 委 員 會, 然 多 數 委 員 有 鑑 於 此 類 毒 品, 在 醫 學 上 有 用 於 治 療 之 必 要, 且 多 用 於 青 少 年 在 飲 酒 店 等 場 所 中 娛 樂 助 興, 在 醫 學 上 認 為 成 癮 性 極 低, 若 予 以 觀 察 勒 戒 強 制 戒 治 或 判 處 判 罰, 會 導 致 學 生 學 業 中 輟 及 白 領 階 級 工 作 中 斷 等 負 面 影 響, 將 造 成 不 可 彌 補 之 傷 害, 社 會 成 本 反 較 重 三 為 整 體 有 效 推 動 毒 品 防 制 工 作, 自 95 年 7 月 開 始, 陸 續 於 各 縣 市 政 府 成 立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中 心, 並 有 預 防 宣 導 組 保 護 扶 助 組 轉 介 服 務 組 及 綜 合 規 劃 組 等 分 組, 結 合 教 育 社 政 勞 政 ( 就 業 職 訓 ) 醫 療 警 政 司 法 保 護 等 機 關 功 能 積 極 防 制 毒 品 危 害 ; 於 99 年 11 月 24 日 修 正 公 布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條 例 第 2 條 之 1, 增 訂 直 轄 市 縣 ( 市 ) 政 府 應 由 專 責 組 織, 執 行 毒 品 防 制 工 作, 據 此 本 市 防 制 毒 品 危 害 工 作 均 有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中 心 進 行 整 合 資 源, 並 針 對 此 類 問 題 向 中 央 法 務 部 反 應, 另 本 府 警 察 局 亦 常 於 警 政 工 作 相 關 會 報 中 提 出 肅 毒 工 作 之 檢 討 與 策 進, 以 防 制 轄 內 毒 品 案 件 四 另 對 青 少 年 販 賣 毒 品 加 重 刑 責 部 份, 依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條 例 第 4 條 之 規 定, 販 賣 第 一 級 毒 品 者, 處 死 刑 或 無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二 千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 販 賣 第 二 級 毒 品 者, 處 無 期 徒 刑 或 七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一 千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 販 賣 第 三 級 毒 品 者, 處 五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七 百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 販 賣 第 四 級 毒 品 者, 處 三 年 以 上 十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137

138 得 併 科 新 臺 幣 三 百 萬 元 以 下 罰 金 依 上 述 法 條 內 容, 販 賣 毒 品 於 量 刑 上 已 為 重 刑 考 量, 對 於 販 賣 毒 品 給 青 少 年 是 否 從 重 量 刑, 則 為 法 院 依 職 權 於 刑 度 範 圍 內 判 決 五 經 詢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中 心 施 技 佐 美 喧 表 示 : 此 項 議 題 已 多 次 向 法 務 部 反 映, 本 府 警 察 局 將 於 是 類 會 議 請 該 中 心 持 續 提 案 承 辦 局 ( 處 會 ): 警 察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刑 事 警 察 大 隊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翁 股 長 耀 奎 聯 絡 電 話 : 分 機

139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7 日 質 詢 事 項 : 請 市 府 降 低 本 市 中 輟 生 人 數, 以 減 少 治 安 事 件 之 發 生 答 復 內 容 : 關 於 中 輟 生, 本 府 教 育 局 相 關 策 進 作 為 如 下 : 一 公 布 月 報 表 : 每 月 月 初 函 文 各 校 公 布 上 月 底 各 區 中 輟 人 數 中 輟 率 及 中 輟 前 10 名 之 學 校 二 督 學 到 校 督 導 : 每 月 將 上 月 底 分 區 中 輟 人 數 各 校 中 輟 人 數 及 中 輟 率 排 名 予 各 分 區 之 督 學, 請 督 學 依 檢 核 表 至 各 校 進 行 訪 視 列 管 三 辦 理 高 關 懷 聯 繫 會 議 及 訪 視 : 透 過 跨 局 處 室 之 聯 繫 會 議, 共 同 協 助 中 輟 人 數 較 高 的 學 校 降 低 中 輟 數, 設 定 降 低 之 人 數 之 目 標 值 並 持 續 列 管 追 蹤 四 辦 理 高 關 懷 班 分 區 觀 摩 分 享 : 於 學 年 初 辦 理 分 區 高 關 懷 班 觀 摩, 邀 請 辦 理 優 秀 之 學 校 進 行 分 享, 並 由 承 辦 人 進 行 工 作 說 明, 強 化 各 校 高 關 懷 班 運 作 共 識 五 設 立 獎 勵 機 制, 相 關 辦 法 如 下 : ( 一 ) 於 聯 繫 會 議 後 1 個 月 內 達 到 會 議 決 議 之 降 低 人 數 目 標 者, 主 辦 或 協 辦 中 輟 防 治 工 作 人 員 5 人 得 嘉 獎 2 次 ( 二 ) 該 學 年 度 輟 學 率 降 低 並 低 於 教 部 網 頁 公 告 之 全 國 輟 學 率 者, 主 辦 或 協 辦 中 輟 防 治 工 作 人 員 6 人, 至 多 3 人 小 功 1 支,3 人 嘉 獎 2 支 六 召 開 高 關 懷 學 生 個 案 研 討 會 : 藉 由 個 案 實 務 工 作 之 討 論, 讓 教 師 對 中 輟 學 生 有 更 深 入 的 瞭 解, 提 昇 教 師 協 助 中 輟 個 案 之 效 能, 培 訓 教 師 輔 導 知 能, 落 實 學 生 輔 導 與 關 懷 青 少 年 身 心 健 全 發 展, 建 構 完 整 輔 導 體 系, 落 實 輔 導 一 級 二 級 三 級 工 作 七 強 化 中 輟 替 代 役 男 知 能 : 為 有 效 執 行 中 輟 生 之 復 學 輔 導 工 作, 藉 由 具 139

140 教 育 與 輔 導 背 景 之 中 輟 役 男 投 入, 提 供 適 確 具 體 之 協 助, 並 整 合 相 關 資 源, 以 有 效 輔 導 中 輟 學 生 復 學, 降 低 中 輟 人 數 承 辦 局 ( 處 會 ): 教 育 局 承 辦 局 ( 處 會 ): 特 殊 教 育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黃 督 學 麗 鈴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 02) 分 機

141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30 日 質 詢 事 項 : 市 府 有 意 將 市 立 圖 書 館 部 分 用 地 規 劃 為 議 員 辦 公 室, 周 邊 居 民 反 對, 請 勿 貿 然 興 建, 應 另 覓 地 設 立 答 復 內 容 : 有 關 本 局 所 屬 市 立 圖 書 館 現 有 空 間 於 未 來 新 館 工 程 完 工 後, 將 有 部 分 進 行 搬 遷, 惟 圖 書 館 服 務 均 仍 維 持 現 有 之 功 能, 關 於 圖 書 館 空 間 是 否 規 劃 為 議 員 辦 公 室 目 前 仍 在 研 議 中, 並 無 定 案 承 辦 局 ( 處 會 ): 文 化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文 化 發 展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羅 專 員 珮 瑄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142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9 日 質 詢 事 項 : 板 橋 有 一 海 砂 屋 已 20 年, 市 府 同 意 拆 除 重 建, 建 率 可 否 提 高? 請 市 府 協 助 處 理 答 復 內 容 : 一 有 關 建 蔽 率 規 定 除 避 免 環 境 開 發 過 於 擁 擠 外, 其 積 極 意 義 係 透 過 法 定 空 地 的 留 設, 提 供 都 市 準 開 放 空 間, 以 創 造 高 品 質 生 活 環 境 二 另 本 府 考 量 本 市 發 展 特 性 及 執 行 疑 義, 並 配 合 三 重 等 二 十 處 都 市 計 畫 土 地 使 用 分 區 管 制 要 點 專 案 通 盤 檢 討 之 成 果, 訂 定 都 市 計 畫 法 新 北 市 施 行 細 則, 其 中 草 案 內 容 已 納 入 高 氯 離 子 鋼 筋 混 凝 土 建 築 物 經 本 府 建 築 主 管 機 關 專 案 核 准 拆 除 重 建 者, 因 基 地 情 況 特 殊, 並 經 都 設 會 審 議 通 過 者, 得 依 原 建 蔽 率 重 建 三 承 上, 目 前 該 施 行 細 則 草 案 已 於 101 年 1 月 6 日 提 報 內 政 部, 目 前 仍 在 審 議 階 段 尚 未 通 過, 故 有 關 高 氯 離 子 鋼 筋 混 凝 土 建 築 物 重 建 或 改 建, 建 蔽 率 仍 應 依 現 行 規 定 辦 理 承 辦 局 ( 處 會 ): 城 鄉 發 展 局 承 辦 科 ( 組 室 ): 計 畫 審 議 科 資 料 聯 絡 人 : 府 會 聯 絡 人 謝 專 員 惠 琦 聯 絡 電 話 : 本 市 境 內 1999 (02) 分 機

143 新 北 市 議 會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會 總 質 詢 書 面 答 復 表 質 詢 議 員 周 議 員 勝 考 等 27 位 議 員 聯 合 質 詢 質 詢 日 期 101 年 11 月 12 日 答 復 機 關 新 北 市 政 府 答 復 日 期 101 年 11 月 28 日 質 詢 事 項 : 板 橋 公 館 街 因 建 案 造 成 隔 壁 建 物 鄰 損, 何 時 可 就 地 重 建? 答 復 內 容 : 一 有 關 本 案 是 否 得 就 地 原 地 原 貌 重 建 部 分, 按 都 市 計 畫 法 臺 灣 省 施 行 細 則 第 39 條 : 合 法 建 築 物 因 地 震 風 災 水 災 爆 炸 或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事 變 而 遭 受 損 害, 經 縣 ( 市 ) 政 府 認 定 為 危 險 或 有 安 全 之 虞 者, 土 地 權 利 關 係 人 得 於 一 定 期 限 內 提 出 申 請, 依 原 建 蔽 率 原 規 定 容 積 率 或 原 總 樓 地 板 面 積 重 建 二 經 查 本 案 已 於 101 年 6 月 29 日 由 城 鄉 局 召 開 研 商 本 市 板 橋 區 公 館 段 1809 地 號 因 鄰 房 施 工 造 成 建 築 物 受 損 申 請 修 建 執 照, 擬 依 都 市 計 畫 法 臺 灣 省 施 行 細 則 第 39 條 申 請 依 原 建 蔽 率 原 規 定 容 積 率 或 原 總 樓 地 板 面 積 重 建 相 關 事 宜 法 令 適 用 性, 其 會 議 結 論 為 :... 本 案 現 階 段 尚 難 認 定 為 都 市 計 畫 法 臺 灣 省 施 行 細 則 第 39 條 規 定 其 他 不 抗 力 事 變 所 造 成..., 故 不 適 用 前 開 法 令 規 定 三 另 依 建 築 法 第 9 條 規 定 :... 修 建 : 建 築 物 之 基 礎 樑 柱 承 重 牆 壁 樓 地 板 屋 架 或 屋 頂 其 中 任 何 一 種 有 過 半 之 修 理 或 變 更 者... 及 臺 灣 省 結 構 工 程 技 師 公 會 鑑 定 報 告 書 第 11 項 鑑 定 結 果 及 後 續 處 理 建 議 ( 三 ) 第 3 點 :... 經 適 當 修 復 及 正 常 使 用 下, 尚 不 致 影 響 原 結 構 安 全, 故 若 欲 保 留 原 建 蔽 率 原 容 積 率 或 原 總 樓 地 板 面 積, 本 案 建 議 以 修 建 方 式 至 本 府 工 務 局 提 出 申 請 143

蘇櫻 慧雪蘇紅櫻 2

蘇櫻 慧雪蘇紅櫻 2 蘇櫻 慧雪蘇紅櫻 2 邀月 寒情邀冷月 3 新 絕 代 雙 驕 電 子 攻 略 目 錄 章 節 ( 一 ) 人 物 6 章 節 ( 二 ) 武 學 2 招 式 心 法 目 錄 23 配 件 的 應 用 42 章 節 ( 三 ) 買 賣 藥 劑 48 各 地 商 人 販 賣 物 品 目 錄 5 藥 劑 的 奧 秘 61 章 節 ( 四 ) 敵 人 資 料 66 敵 人 資 料 目 錄 69 章 節 (

More information

内科自诊自疗

内科自诊自疗 内 科 自 诊 自 疗 王 文 安 作 者 小 传 王 文 安, 男, 湖 南 靖 州 人, 现 任 广 西 桂 林 市 民 族 医 药 研 究 所 副 所 长 副 主 任 医 师 兼 任 中 华 临 床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中 国 传 统 医 学 会 委 员, 香 港 国 际 中 西 医 结 合 学 会 顾 问 主 要 著 作 有 : 中 国 民 间 医 术 绝 招 (6 卷 ) 中 国 民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山

Microsoft Word - ??山 没 药 山 要 宣 告 耶 和 华 的 名, 你 们 要 将 大 德 归 于 我 们 的 神! 你 当 追 想 上 古 之 日, 思 念 历 代 之 年 问 你 的 父 亲, 他 必 指 示 你 ; 问 你 的 长 者, 他 必 告 诉 你 ( 申 32 3 7) 凡 是 真 实 的, 可 敬 的, 公 义 的, 清 洁 的, 可 爱 的, 有 美 名 的 ; 若 有 什 么 德 行, 若 有 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助理人員教育訓練-會計室.docx

Microsoft Word - 助理人員教育訓練-會計室.docx 壹 報 帳 流 程 區 分 為 以 下 三 種 流 程 : 請 購 單 流 程 請 款 單 流 程 借 款 核 銷 流 程 一 請 購 單 流 程 1 二 請 款 單 流 程 1 3 NO YES 10 20 2 3 三 借 款 核 銷 流 程 貳 憑 證 的 種 類 及 內 容 一 統 一 發 票 1. 三 聯 式 統 一 發 票 (1) 買 受 人 : 務 必 請 廠 商 填 上 輔 仁 大 學

More information

关于规范区委、区委办公室发文

关于规范区委、区委办公室发文 浦 东 情 况 通 报 第 13 期 中 共 浦 东 新 区 区 委 办 公 室 2015 年 6 月 8 日 沈 晓 明 同 志 在 全 区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党 课 上 的 讲 话 (2015 年 5 月 15 日 ) 前 不 久, 中 央 下 发 了 在 县 处 级 以 上 领 导 干 部 中 开 展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的 方 案, 刘 云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 推进 农业科技促进年 活动 激励扎根农村基层 为农 业科教兴村作出杰出贡献的带头人 农业部于2012年 启动了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资助项目 该项 目是江苏华西集团公司捐赠500万元在中华农业科教基 金会设立 华西仁宝基金 开展的专项资助活动 资 助项目计划三年面向全国资助100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 带头人 每人资助5万元 按照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要求

More information

序 1995 年 我 走 进 了 朝 阳 区 将 台 乡 五 保 老 人 院, 如 今 17 年 后, 十 分 欣 喜 有 机 会 为 这 本 流 金 岁 月 小 集 作 序 在 多 年 陪 伴 孤 单 老 人 的 过 程 中, 我 深 深 地 体 会 到 每 位 老 人 的 生 命 里 其 实 都

序 1995 年 我 走 进 了 朝 阳 区 将 台 乡 五 保 老 人 院, 如 今 17 年 后, 十 分 欣 喜 有 机 会 为 这 本 流 金 岁 月 小 集 作 序 在 多 年 陪 伴 孤 单 老 人 的 过 程 中, 我 深 深 地 体 会 到 每 位 老 人 的 生 命 里 其 实 都 1 序 1995 年 我 走 进 了 朝 阳 区 将 台 乡 五 保 老 人 院, 如 今 17 年 后, 十 分 欣 喜 有 机 会 为 这 本 流 金 岁 月 小 集 作 序 在 多 年 陪 伴 孤 单 老 人 的 过 程 中, 我 深 深 地 体 会 到 每 位 老 人 的 生 命 里 其 实 都 积 累 了 许 多 独 特 的 光 彩 与 体 验 2001 年 我 在 中 国 青 少 年 发

More information

43081.indb

43081.indb 163 56 52 55 45 56 64 62 45 61 195156200712 19751219901119974 1997420009 2000920026 20026 195552200712 19826 199261994819948 19991019991020009 2000920026 200262007122004 5 164 195255200712 2000919931220009

More information

123 5060 50 5060 19 5060 19

123 5060 50 5060 19 5060 19 122 201011 1975 1974 1976 123 5060 50 5060 19 5060 19 124 50 60 1976 L 19 5060 19741976 50 125 19 126 80 80 127 1975 21 1974 1974 50. 128 / / 50 129 130 L AA 131 70 132 1974 70 133 1980 2010 80 134 T 1980726

More information

一 天 吃 两 顿, 从 不 例 外 我 上 班 就 是 找 一 个 网 吧 上 网 上 网 的 内 容 很 杂, 看 新 闻, 逛 论 坛, 或 者 打 打 小 游 戏 如 果 没 钱 上 网, 我 会 独 自 一 个 人 到 一 个 偏 僻 的 地 方, 静 静 地 坐 着 发 呆 这 也 是

一 天 吃 两 顿, 从 不 例 外 我 上 班 就 是 找 一 个 网 吧 上 网 上 网 的 内 容 很 杂, 看 新 闻, 逛 论 坛, 或 者 打 打 小 游 戏 如 果 没 钱 上 网, 我 会 独 自 一 个 人 到 一 个 偏 僻 的 地 方, 静 静 地 坐 着 发 呆 这 也 是 内 容 简 介 这 是 一 部 自 传 体 小 说, 也 是 一 本 向 年 轻 人 传 授 发 财 之 道 的 教 科 书 2005 年, 作 者 老 康 三 十 而 立, 带 着 老 婆, 拖 着 儿 子 ; 没 有 存 款, 没 有 房 子 ; 读 的 是 烂 学 校 破 专 业, 一 无 所 长 ; 毕 业 后 混 了 多 年, 稀 里 糊 涂, 不 幸 下 岗 ; 因 为 混 得 差, 朋

More information

工 造 价 15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一 标 市 政 公 用 6000 中 机 环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胡 美 娟 16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二 标 市 政 公 用 6337 17 品 尊 国 际 花 园 1# 2# 3# 4# 7# 9# 10# 11# 楼 地 库 C 区 工

工 造 价 15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一 标 市 政 公 用 6000 中 机 环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胡 美 娟 16 邗 江 南 路 建 设 工 二 标 市 政 公 用 6337 17 品 尊 国 际 花 园 1# 2# 3# 4# 7# 9# 10# 11# 楼 地 库 C 区 工 2 工 造 价 1 新 纪 元 广 场 房 屋 建 筑 40689 11000 中 机 环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叶 正 君 2 3 大 上 海 御 龙 湾 二 期 A 区 A2~A4 商 业 楼 A 区 地 下 车 库 万 科 蜀 冈 地 块 商 品 房 项 目 二 期 工 ( 万 科 花 园 )1#-8# 住 宅 楼 A16-2 地 下 车 库 工 幼 儿 园 13# 15# 18# 20#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 建置区划

第一篇 建置区划 第 八 篇 金 融 保 险 1986 年 至 2003 年, 全 县 金 融 体 制 不 断 改 革, 金 融 体 系 逐 步 形 成, 各 金 融 机 构 运 转 正 常, 存 贷 款 余 额 增 长, 逐 步 扭 亏 为 盈 全 县 4 大 保 险 公 司 开 展 多 种 保 险 业 务, 保 费 收 入 增 长, 理 赔 规 范 及 时 第 一 章 金 融 1986 年 至 2003 年, 蒙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33 3 17 No. 35 1 2 3 18 179 104 4 5 6 19 No. 35 7 8 20 9 21 No. 35 10 22 23 No. 35 24 11 AA 25 No. 35 12 26 13 2013 27 No. 35 14 28 29 No. 35 15 30 16 17 31 No. 35 18 32 19 20 33 No. 35 21 34 22 2016 1

More information

78 云 芝 79 五 加 皮 80 五 味 子 81 五 倍 子 82 化 橘 红 83 升 麻 84 天 山 雪 莲 85 天 仙 子 86 天 仙 藤 87 天 冬 88 天 花 粉 89 天 竺 黄 90 天 南 星 91 天 麻 92 天 然 冰 片 ( 右 旋 龙 脑 ) 93 天 葵

78 云 芝 79 五 加 皮 80 五 味 子 81 五 倍 子 82 化 橘 红 83 升 麻 84 天 山 雪 莲 85 天 仙 子 86 天 仙 藤 87 天 冬 88 天 花 粉 89 天 竺 黄 90 天 南 星 91 天 麻 92 天 然 冰 片 ( 右 旋 龙 脑 ) 93 天 葵 中 国 药 典 2015 年 版 目 录 一 部 药 材 和 饮 片 1 一 枝 黄 花 2 丁 公 藤 3 丁 香 4 九 里 香 5 九 香 虫 6 人 工 牛 黄 7 人 参 8 人 参 叶 9 儿 茶 10 八 角 茴 香 11 刀 豆 12 三 七 13 三 白 草 14 三 棱 15 三 颗 针 16 千 年 健 17 千 里 光 18 千 金 子 19 千 金 子 霜 20 土 木 香

More information

2016 年 地 质 工 程 系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6 学 年 我 系 将 在 总 结 过 去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今 年 学 院 以 抓 质 量 强 内 涵 促 改 革 调 结 构 建 品 牌 细 管 理 重 过 程 为 宗 旨, 以 规 范 管 理 深 化 内 涵 为

2016 年 地 质 工 程 系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6 学 年 我 系 将 在 总 结 过 去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今 年 学 院 以 抓 质 量 强 内 涵 促 改 革 调 结 构 建 品 牌 细 管 理 重 过 程 为 宗 旨, 以 规 范 管 理 深 化 内 涵 为 2016 年 地 质 工 程 系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6 年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5 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教 学 工 作 计 划 二 O 一 六 年 三 月 十 日 2016 年 地 质 工 程 系 教 学 工 作 安 排 2016 学 年 我 系 将 在 总 结 过 去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今 年 学 院 以 抓 质 量 强 内 涵 促 改 革 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6BCADBBD8D2E4D3EBD1D0BEB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6BCADBBD8D2E4D3EBD1D0BEBF2E646F63> 一 九 八 八 年 创 刊 回 忆 与 研 究 第 十 六 辑 上 海 市 新 四 军 历 史 研 究 会 浙 东 浙 南 分 会 编 二 O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1 ( 封 面 折 页 字 ) 编 委 会 顾 问 丁 公 量 丁 柯 吴 文 达 汪 志 荣 戚 南 强 李 国 经 主 编 陈 晓 光 副 主 编 葛 奇 忠 方 思 朋 编 委 ( 按 姓 氏 笔 画 为 序 ) 方 思 朋 王

More information

萧山中学课程建设方案.doc

萧山中学课程建设方案.doc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2 2 4 4 4 2 2 4 4 4 4 4 5 5 4 4 4 4 5 5 4 4 4 4 5 5 3 3 3 3 4(2) 4(2) 4(2) 4(2) 4 4 4 4 3 3 3 3 3 3 4 4 4 4 4(2) 4(2) 4(2) 4(2) 2 2 2 2 4 4 4 4 2 2 2 2 2

More information

( )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121.2 117.5 125.8 122.0 130.9 126.8 135.4 131.5 140.3 136.0 144.9 140.2 153.5 147.9 160.6 154.7 165.1 160.3 167.7 163.9 169.3 165.8 169.6 166.7 170.0 167.8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pinggb_A4.doc

Microsoft Word - 9pinggb_A4.doc 九 评 共 产 党 大 纪 元 系 列 社 论 2004 年 11 月 http://dajiyuan.com http://epochtimes.com 目 录 公 告 大 纪 元 发 表 系 列 社 论 九 评 共 产 党... 3 九 评 之 一 评 共 产 党 是 什 么... 4 前 言... 5 一. 以 暴 力 恐 怖 夺 取 和 维 持 政 权... 5 二. 以 谎 言 为 暴 力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pinggb_A4-f4.doc

Microsoft Word - 9pinggb_A4-f4.doc 九 评 共 产 党 大 纪 元 系 列 社 论 2004 年 11 月 http://dajiyuan.com http://epochtimes.com 目 录 公 告 大 纪 元 发 表 系 列 社 论 九 评 共 产 党... 4 九 评 之 一 评 共 产 党 是 什 么... 4 前 言...5 一. 以 暴 力 恐 怖 夺 取 和 维 持 政 权... 5 二. 以 谎 言 为 暴 力

More information

理 论 探 索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五 点 思 考 余 路 [ 摘 要 ]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是 中 国 改 革 的 重 要 环 节, 其 影 响 力 和 难 度 不 亚 于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本 文 着 重 围 绕 推 进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应 考 虑 的 五 个 方 面

理 论 探 索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五 点 思 考 余 路 [ 摘 要 ]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是 中 国 改 革 的 重 要 环 节, 其 影 响 力 和 难 度 不 亚 于 国 有 企 业 改 革 本 文 着 重 围 绕 推 进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应 考 虑 的 五 个 方 面 目 录 理 论 探 索 事 业 单 位 改 革 的 五 点 思 考 1 信 息 交 流 省 编 办 刘 维 寅 副 主 任 到 我 市 对 市 县 政 府 机 构 改 革 工 作 进 行 实 地 评 估 11 我 市 部 分 部 门 试 点 实 行 部 门 内 部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13 我 市 三 项 措 施 确 保 机 构 编 制 监 督 活 动 常 态 化 14 基 层

More information

日 本 位 于 亚 洲 东 部, 太 平 洋 西 北 角, 是 我 国 东 方 的 一 个 岛 国 在 洪 积 世 ( 注 1) 的 大 部 分 时 期 内, 日 本 与 大 陆 相 连 大 约 在 洪 积 世 晚 期 至 冲 积 世 ( 注 2) 初 期, 日 本 各 地 发 生 海 进, 出 现

日 本 位 于 亚 洲 东 部, 太 平 洋 西 北 角, 是 我 国 东 方 的 一 个 岛 国 在 洪 积 世 ( 注 1) 的 大 部 分 时 期 内, 日 本 与 大 陆 相 连 大 约 在 洪 积 世 晚 期 至 冲 积 世 ( 注 2) 初 期, 日 本 各 地 发 生 海 进, 出 现 前 言 日 本 是 我 们 的 邻 国 文 献 可 考 的 两 国 关 系, 至 少 已 有 21 个 世 纪 古 代 日 本 文 化 的 发 展 晚 于 中 国, 而 日 本 民 族 却 能 在 固 有 文 化 的 基 础 上 对 外 国 文 化 采 取 选 择 吸 收 和 创 新 的 态 度, 形 成 自 己 独 特 的 文 化 封 建 末 期, 中 国 和 日 本 同 受 西 方 列 强 的

More information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高 职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的 创 新 与 实 践 1 李 选 芒 2 赵 居 礼 摘 要 高 职 物 流 管 理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的 重 点 是 明 确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构 建 适 应 培 养 目 标 的 课 程 体 系, 营 造 职 业 技 术 训 练 的 教 环 境, 建 设 双 师 结 构 的 师 资 队 伍 陕 西 工 业 职

More information

,,,,,,,,,,,,,, :,,,, 1 ?,,, :,,,?,,?, :,,,,,,,,,? :,, :,,?, :??, :,!,, 2 ,,,,,,,,,,,,,,,,,?,,,,,,,,,,,,,, :, 3 !?!?,!,!,, :,,,,,,,,,,,,,,,,,,,,,,,,,? :??,, 4 ,,,,,,, :?, :,,,,,,,,,,,,,, 5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pinggb_let.doc

Microsoft Word - 9pinggb_let.doc 九 评 共 产 党 大 纪 元 系 列 社 论 2004 年 11 月 http://dajiyuan.com http://epochtimes.com 目 录 公 告 大 纪 元 发 表 系 列 社 论 九 评 共 产 党... 4 九 评 之 一 评 共 产 党 是 什 么... 5 前 言... 5 一. 以 暴 力 恐 怖 夺 取 和 维 持 政 权... 5 二. 以 谎 言 为 暴 力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pingb5_let.doc

Microsoft Word - 9pingb5_let.doc 九 評 共 產 黨 大 紀 元 系 列 社 論 2004 年 11 月 http://dajiyuan.com http://epochtimes.com 目 錄 公 告 大 紀 元 發 表 系 列 社 論 九 評 共 產 黨... 3 九 評 之 一 評 共 產 黨 是 甚 麼... 4 前 言... 4 一. 以 暴 力 恐 怖 奪 取 和 維 持 政 權... 5 二. 以 謊 言 為 暴 力

More information

103.06.23退休權益.ppt [相容模式]

103.06.23退休權益.ppt [相容模式] 臺 中 市 政 府 人 事 處 不 可 不 知 之 退 休 權 益 1 大 綱 一 退 休 撫 卹 理 論 二 現 行 退 休 制 度 (85 制 ) 三 再 任 停 止 領 受 月 退 休 金 及 優 惠 存 款 四 案 例 分 享 五 公 務 人 員 退 休 撫 卹 法 草 案 (90 制 ) 六 公 務 人 員 保 險 法 103 年 1 月 29 日 修 法 七 結 語 一 退 休 撫 卹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國文》試題評析.doc

Microsoft Word - 1.《國文》試題評析.doc 許 清 龍 老 師 試 題 評 析 國 文 試 題 評 析 / 命 中 事 實 100 學 年 度 私 醫 聯 招 的 國 文 科 考 題, 有 上 課 的 同 學 應 該 發 出 會 心 一 笑, 甚 至 狂 笑, 因 為 老 師 的 命 中 率 實 在 太 高 了 除 了 基 本 的 字 音 字 形 字 義 成 語 的 題 型 外, 時 序 的 題 型 考 了 干 支 判 別 題 目 完 全 可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 ( ),,, :,,,, ",,,,,,,,,,,,,,,,,,,,, 1 ,,,,,,,,,,,,,,, 1. 1. 1 (, ),,,,,,,,,,,, 2 ( ),,,,,,, ( ),,,, ( ),,,,,,,,,,, 3 1. 2,,,, ;, ;, ;,,,, ( ), :,,,,,,,,,, : 4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0(1 $%%& %& 234 %-%, 5&%6&633 & 3%%, 3-%, %643 -%%% :::; 7<9; %-%, 3$%$ :::;

$%%& ()*+, %&, %-&&%%,. $ %,, $,, & /$- 0(1 $%%& %& 234 %-%, 5&%6&633 & 3%%, 3-%, %643 -%%% :::; 7<9; %-%, 3$%$ :::; $%%& ()*+, %&, %-&&%%,. $ %,, $,, & /$- 0(1 $%%& %& 234 %-%, 5&%6&633 & 3%%, 3-%, %643 -%%%-- 7889 :::; 7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实 习 上 下 点 表 格 解 释 和 相 关 纪 律 要 求 : 1 表 格 中 所 有 名 词 都 为 简 称, 包 括 医 院 名 称 四 年 级 五 年 级 各 专 业 名 称 等 所 有 时 间 都 为 学 生 装 好 行 李 出 发 时 间, 请 提 前 0 分 钟 将 行 李 运 到

实 习 上 下 点 表 格 解 释 和 相 关 纪 律 要 求 : 1 表 格 中 所 有 名 词 都 为 简 称, 包 括 医 院 名 称 四 年 级 五 年 级 各 专 业 名 称 等 所 有 时 间 都 为 学 生 装 好 行 李 出 发 时 间, 请 提 前 0 分 钟 将 行 李 运 到 附 件 :.014 年 实 习 生 进 出 实 习 单 位 用 车 方 案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014 年 6 月 实 习 学 生 进 出 实 习 单 位 用 车 计 划 教 务 处 编 014 年 6 月 5 日 实 习 上 下 点 表 格 解 释 和 相 关 纪 律 要 求 : 1 表 格 中 所 有 名 词 都 为 简 称, 包 括 医 院 名 称 四 年 级 五 年 级 各 专 业 名

More information

3 基 金 杠 杆 从 分 级 基 金 的 概 念, 我 们 知 道 了 分 级 基 金 的 A 份 额 是 每 年 获 得 固 定 收 益 的 稳 健 份 额,B 份 额 是 具 有 杠 杆 效 应 的 激 进 份 额 分 级 基 金 中 的 杠 杆 一 般 有 三 类 : 份 额 杠 杆 =(A

3 基 金 杠 杆 从 分 级 基 金 的 概 念, 我 们 知 道 了 分 级 基 金 的 A 份 额 是 每 年 获 得 固 定 收 益 的 稳 健 份 额,B 份 额 是 具 有 杠 杆 效 应 的 激 进 份 额 分 级 基 金 中 的 杠 杆 一 般 有 三 类 : 份 额 杠 杆 =(A 分 级 基 金 入 门 1 概 述 分 级 基 金 是 指 通 过 对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的 安 排, 将 基 金 份 额 分 成 预 期 收 益 与 风 险 不 同 的 两 类 或 多 类 份 额, 并 将 其 中 一 类 份 额 或 多 类 份 额 上 市 进 行 交 易 的 结 构 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通 常 所 谈 到 的 分 级 基 金 是 将 母 基 金 产 品 ( 可 以

More information

简报158期.doc

简报158期.doc 党 员 干 部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简 报 第 15 期 ( 总 第 158 期 )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农 村 党 员 干 部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领 导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 2012 年 10 月 31 日 喜 迎 十 八 大 威 海 市 组 织 开 展 系 列 主 题 宣 传 活 动 迎 接 党 的 十 八 大 一 是 发 挥 党 建 电 视 栏 目 作 用 强 化 宣 传

More information

zt

zt !" !"!"!###!$ !!" #$ %& ( $( )% &# *%!($!#!!%%!"%! &!)%!&"!* #($!& # (!! ?!!""#!$ % # & %!"#$%&"" ()))*)))+ (,)-#*),+./,),),)0 12122222+ (3333333+ 4),),),)0 (,)5677,+ ()))89))+ :;;5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12 12 1 30 40 20 30 10 20 6 10 10 2 34.8 56.1 18.0 20.9 3.8 0.4 17.9 18.3 11.7 9.1 9.1 8.3 9.2 6.3 10.8 8.0 3 1949 1952 1957 1965 1975 1980 1985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1.0 19.4 26.1 26.2

More information

报 告 简 要 丽 江 古 城 位 于 云 南 省 西 北 部, 始 建 于 宋 末 元 初 古 城 西 北 方 30 公 里 处 是 海 拔 5596 米 的 玉 龙 雪 山 及 第 四 世 冰 川 遗 迹 丽 江 古 城 在 南 宋 时 期 就 初 具 规 模, 已 有 八 九 百 年 的 历

报 告 简 要 丽 江 古 城 位 于 云 南 省 西 北 部, 始 建 于 宋 末 元 初 古 城 西 北 方 30 公 里 处 是 海 拔 5596 米 的 玉 龙 雪 山 及 第 四 世 冰 川 遗 迹 丽 江 古 城 在 南 宋 时 期 就 初 具 规 模, 已 有 八 九 百 年 的 历 丽 江 古 城 托 管 挂 牌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上 海 文 化 产 权 交 易 所 申 江 文 化 商 品 运 营 服 务 平 台 二 零 一 六 年 七 月 报 告 简 要 丽 江 古 城 位 于 云 南 省 西 北 部, 始 建 于 宋 末 元 初 古 城 西 北 方 30 公 里 处 是 海 拔 5596 米 的 玉 龙 雪 山 及 第 四 世 冰 川 遗 迹 丽 江 古 城 在

More information

有 不 良 企 图 时, 就 要 立 即 躲 开 他 当 你 实 在 难 以 分 辨 对 方 是 真 心 实 意 还 是 虚 情 假 意 时, 可 向 父 母 老 师 或 周 围 较 成 熟 和 亲 近 的 朋 友 请 教, 请 他 们 帮 你 分 析 情 况, 做 出 判 断 此 时, 拒 绝 帮

有 不 良 企 图 时, 就 要 立 即 躲 开 他 当 你 实 在 难 以 分 辨 对 方 是 真 心 实 意 还 是 虚 情 假 意 时, 可 向 父 母 老 师 或 周 围 较 成 熟 和 亲 近 的 朋 友 请 教, 请 他 们 帮 你 分 析 情 况, 做 出 判 断 此 时, 拒 绝 帮 第 一 章 女 生 安 全 2009 年 11 月 2 日 深 夜,51 岁 的 农 民 李 某 翻 墙 进 入 某 中 学 行 窃, 他 悄 悄 来 到 一 小 屋 前, 并 无 所 获 见 屋 内 3 名 少 女 都 已 熟 睡, 便 生 邪 念, 欲 行 不 轨 3 少 女 慷 醒 后, 遭 李 某 的 殴 打 和 猥 亵, 其 中 一 名 16 岁 女 生 乘 机 溜 出 房 外, 将 房

More information

《垓下歌》 項羽

《垓下歌》 項羽 1. 2. 3. 4. MM1 1 5. 6. 7. 8. MM1 2 9. ( ) 爲 10. 11. MM1 3 12. 13. 14. 15. 縧 16. MM1 4 17. 18. 19. MM1 5 20. 21. 22. 23. 24. 25. MM1 6 26. 27. 28. 29. 30. 31. MM1 7 32. 爲 33. 34. 35. 36. MM1 8 37. 38.

More information

內 容 及 試 題 範 例 術 科 評 量 規 範 評 分 標 準 一 (, 工 具 與 材 料 由 本 校 提 供, 考 生 無 須 自 備 ) ( 一 ) 基 本 焊 接 工 具 操 作 及 辨 識 基 本 手 工 具 設 備 ( 二 ) 測 驗 時 間 50 分 鐘 ( 三 ) 工 具 與 材

內 容 及 試 題 範 例 術 科 評 量 規 範 評 分 標 準 一 (, 工 具 與 材 料 由 本 校 提 供, 考 生 無 須 自 備 ) ( 一 ) 基 本 焊 接 工 具 操 作 及 辨 識 基 本 手 工 具 設 備 ( 二 ) 測 驗 時 間 50 分 鐘 ( 三 ) 工 具 與 材 104 學 年 度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特 色 招 生 職 業 類 科 甄 選 入 學 內 容 審 查 表 學 校 名 稱 ( 全 銜 ) 私 立 治 平 高 中 日 期 104 年 4 月 25 日 ( 六 ) 科 班 名 資 訊 科 特 色 班 項 目 基 本 焊 接 工 具 操 作 辨 識 基 本 手 工 具 設 備 一 可 聯 接 性 : 術 科 命 題 規 範 命 題 內 容 基 本

More information

2.??,,,,, ;,,,,,,,, 3.?,,?,?,

2.??,,,,, ;,,,,,,,, 3.?,,?,?, 1.?? :,,,, : ( 1),, ( ), 5 : ( 2),,,, : ( ),,, ( 3) 2.??,,,,, ;,,,,,,,, 3.?,,?,?, ,,,, 250 :, 4.?,,,,,,,,? ( 1),,,, ( 2),,,, ,,, ( 3),, ( 4) : ;,,,,, ( 5),,,, 5.? ,,,,,,,,,,,,, 6.?, :,,, ;,,,,, ;, : 7.?,?,,,,

More information

宜蘭縣風景區管理所五峰旗風景特定風景區開放行動咖啡車作業投標須知

宜蘭縣風景區管理所五峰旗風景特定風景區開放行動咖啡車作業投標須知 宜 蘭 縣 礁 溪 鄉 湯 圍 溝 公 園 委 託 經 營 管 理 契 約 書 立 契 約 書 人 宜 蘭 縣 政 府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為 充 分 利 用 湯 圍 溝 公 園 空 間 效 益, 並 提 昇 遊 憩 服 務 品 質, 特 委 託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經 營 管 理, 特 訂 定 本 契 約, 契 約 內 容 如 后 : 第 一 條 : 一 契 約 文 件 及

More information

第 二 十 七 章 一 夜 苦 熬 第 二 十 八 章 租 房 同 居 第 二 十 九 章 二 人 世 界 第 三 十 章 取 消 面 试 第 三 十 一 章 中 暑 卧 床 第 三 十 二 章 找 到 工 作 第

第 二 十 七 章 一 夜 苦 熬 第 二 十 八 章 租 房 同 居 第 二 十 九 章 二 人 世 界 第 三 十 章 取 消 面 试 第 三 十 一 章 中 暑 卧 床 第 三 十 二 章 找 到 工 作 第 商 场 风 月 之 新 欢 旧 爱 七 寸 明 月 / 著 第 一 章 凌 晨 惊 梦... 4 第 二 章 前 台 MM... 7 第 三 章 陪 赌 陪 嫖... 11 第 四 章 淫 声 荡 语... 15 第 五 章 孤 儿 报 恩... 19 第 六 章 一 招 断 腕... 21 第 七 章 惹 毛 警 察... 26 第 八 章 痛 扁 犯 人... 29 第 九 章 薄 惩 邢 科...

More information

美 国 研 究

美 国 研 究 1991 2 1991 3 1991 4 1991 5 1991 6 1991 7 1991 8 1991 9 1991 10 1991 11 1991 12 1991 13 1991 14 1991 15 1991 16 1991 17 1991 18 1991 19 1991 20 1991 21 1991 22 1991 23 1991 24 1991 25 1991 26 1991 27 1991

More information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新 竹 區 監 理 所 104 年 第 2 次 契 約 服 務 員 甄 試 試 場 序 號 試 場 序 號 姓 名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A09 A10 A11 A12 A13 A14 A15 A16 張 齡 文 王 美 蕙 吳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新 竹 區 監 理 所 104 年 第 2 次 契 約 服 務 員 甄 試 試 場 序 號 試 場 序 號 姓 名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A09 A10 A11 A12 A13 A14 A15 A16 張 齡 文 王 美 蕙 吳 交 通 部 公 路 總 局 新 竹 區 監 理 所 104 年 第 2 次 契 約 服 務 員 甄 試 試 場 規 則 一 考 生 應 於 考 試 當 日 攜 帶 國 民 身 分 證 正 本 或 其 他 足 資 證 明 身 分 之 證 件 於 上 午 8 時 50 分 前 至 本 所 行 政 大 樓 2 樓 道 安 教 室 入 場 考 試, 未 攜 帶 者 一 律 不 得 參 加 考 試 ; 冒 名

More information

[56] [58] [54] [55] [71]

[56] [58] [54] [55] [71] 11 60 19921 199211 [61] 19994 199948 [43] 200010 2015728 223 [56] 19995 2015728 [58] 20045 2011519 [54] 20021 2014429 [55] 20115 2011519 [71] 20106 2010617 55 20164 2016415 224 [46] 20144 2014429 [50]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2009 1 30 3 850 46 2 200861 5 2007 200862 12 2008194 14 2008195 20 2008196 21 2008197 22 2008116 25 2008269 28 1 2008 12 31 25 50% 1987 9 28 2 30 25 20 15 3 30 25 20 15 4 200861 2008 12 17 5 2009 2012

More information

2003 年 浦 江 教 育 大 事 记 1 月 2 日, 金 文 体 训 2003 10 号 通 知, 市 文 体 局 市 教 育 局 联 合 公 布 金 华 市 第 四 届 体 育 科 学 论 文 评 比 结 果 其 中 我 县 获 奖, 二 等 奖 : 傅 光 辉 ( 县 少 体 校 ) 江

2003 年 浦 江 教 育 大 事 记 1 月 2 日, 金 文 体 训 2003 10 号 通 知, 市 文 体 局 市 教 育 局 联 合 公 布 金 华 市 第 四 届 体 育 科 学 论 文 评 比 结 果 其 中 我 县 获 奖, 二 等 奖 : 傅 光 辉 ( 县 少 体 校 ) 江 浦 江 县 教 育 局 大 事 记 起 止 年 度 :2003 年 1 月 2014 年 12 月 全 宗 号 :J028 编 制 单 位 : 浦 江 县 教 育 局 编 制 时 间 :2015 年 6 月 1 2003 年 浦 江 教 育 大 事 记 1 月 2 日, 金 文 体 训 2003 10 号 通 知, 市 文 体 局 市 教 育 局 联 合 公 布 金 华 市 第 四 届 体 育 科

More information

如何快速减肥?快速减肥方法,怎样如何快速减肥 快速减肥?关于快速减

如何快速减肥?快速减肥方法,怎样如何快速减肥 快速减肥?关于快速减 如 何 快 速 减 肥? 快 速 减 肥 方 法, 怎 样 如 何 快 速 减 肥 速 减 快 速 减 肥? 关 于 快 代 孕 妈 妈 daiyunmama.hzqzy.com http://daiyunma 如 何 快 速 减 肥? 快 速 减 肥 方 法, 怎 样 如 何 快 速 减 肥 快 速 减 肥? 关 于 快 速 减 减 肥 从 一 点 一 滴 做 起, 只 须 支 配 以 下 一 些

More information

化学实验基本操作-加热、干燥和冷却.doc

化学实验基本操作-加热、干燥和冷却.doc 1 [ ] [ ] 1 2 1 2 3 4 5 6 [ ] 7 2 [ ] [ ] 8 9 10 [ ] 3 [ ] [ ] 1 2-2 11 12 13 14 15 16 17 [ ] g) = 100% 5.0g 18 19 4 [ ] [ ] 20 21 [ ] 22 23 24 25 5 [ ] [ ] 26 27 [ ] - 28 6 [ ] [ ] 29 30 31 32 33 34 2-31

More information

動火承攬作業

動火承攬作業 ( ) / ( ) 2 ( ) 30 18 21 30 ( ) 1kg/cm 2 15psi / 1. 1.1 1.1 1.1 1.2 1.2 1.2 2. 2.1 2.1.1 2.1.1 2.1 2.1.2 2.1.2 2.2 2.2 2.2 3. 3.1 3.1 3.1 1.5 3.2 1kg/cm2 4. 4.1 4.1 4.1.1 4.1.2 5.

More information

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

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工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工 作 手 冊 目 錄 第 一 章 緒 論... 4 第 一 節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基 本 概 念... 4 第 二 節 我 國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發 展 沿 革... 5 第 三 節 我 國 學 生 健 康 檢 查 的 實 施 方 式 與 原 則... 8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2B2A9F6A74EADE1AAC5BDD5A7DEB34E5FA4545F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2B2A9F6A74EADE1AAC5BDD5A7DEB34E5FA4545F2E646F63> 冷 凍 空 調 初 步 認 知 與 基 礎 維 修 技 術 ( 三 ) 壹 冷 凍 空 調 基 本 技 能 銅 管 的 認 識 銅 管 在 於 冷 凍 空 調 這 行 業 上, 一 般 用 於 冷 凝 器 蒸 發 器 製 造 及 高 低 壓 管 路 配 管, 其 特 性 為 耐 蝕 性 高, 易 彎 曲 可 焊 接 可 擴 管 及 製 作 喇 叭 口, 材 料 強 度 高, 耐 高 壓, 熱 傳 導

More information

頭 上 下 舌 齒 三 十 二 相 大 智 度 論 卷 4 ( 大 正 25,90a-91a) (22) 四 十 齒 相 (23) 齒 齊 相 (24) 牙 白 相 (26) 味 中 得 上 味 相 (27) 大 舌 相 八 十 種 好 大 般 若 經 卷 381 ( 大 正 6,968a9-969

頭 上 下 舌 齒 三 十 二 相 大 智 度 論 卷 4 ( 大 正 25,90a-91a) (22) 四 十 齒 相 (23) 齒 齊 相 (24) 牙 白 相 (26) 味 中 得 上 味 相 (27) 大 舌 相 八 十 種 好 大 般 若 經 卷 381 ( 大 正 6,968a9-969 十 住 毘 婆 沙 論 卷 9 念 佛 品 第 20 補 充 講 義 p.1 般 舟 三 昧 一 印 順 導 師 初 期 大 乘 佛 教 之 起 源 與 開 展 第 十 一 章,p.863-p.864: 十 住 毘 婆 沙 論 (20 品 ~25 品 ) 所 說 的 念 佛 三 昧, 是 依 般 舟 三 昧 經 的, 論 卷 12( 大 正 26,86a-b) 說 : 1. 新 發 意 菩 薩, 應

More information

十五、其他有關之安全衛生事項

十五、其他有關之安全衛生事項 曾 文 水 庫 永 久 河 道 放 水 道 改 建 防 淤 設 施 工 程 圖 說 / 文 件 送 審 管 制 表 圖 說 文 件 名 稱 : 整 體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計 畫 書 送 審 版 次 第 一 版 ( 第 一 次 ) 第 一 版 ( 第 二 次 ) 第 一 版 ( 第 三 次 ) 第 二 版 提 送 日 期 及 文 號 101 年 3 月 12 日 中 建 字 第 101031201

More information

空軍軍官學校九十三學年度「空軍飛行常備軍官班」實施計畫

空軍軍官學校九十三學年度「空軍飛行常備軍官班」實施計畫 .8 102 年 國 軍 飛 行 常 備 軍 官 班 招 生 日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招 生 體 檢 ( 初 檢 ) 報 名 日 期 體 檢 表 補 件 日 期 即 日 起 至 102 年 4 月 12 日 102 年 3 月 25 日 至 4 月 12 日 102 年 4 月 26 日 寄 發 准 考 證 及 資 審 不 合 格 通 知 102 年 5 月 3 日 考 試 日 期 102 年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 ;,, :,,,,,,,,,,,,,,,,,, 2004 ,,,,,,,,,,,,,,,,,,,, ;,,, 2004 ,,,, ;,,,,,,,,,,,,,,,,,,,,,,,,,,,,,,,, ; ; ;, ; 2004 ( 1) ( ) ( 9) ( 16) ( 22) ( 27) ( 30) ( 34) ( 35) ( 37) ( 42) ( 45)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Update 展厅手册2009年3月.doc

Microsoft Word - Update 展厅手册2009年3月.doc 目 录 前 言 第 一 部 分 专 有 名 词 的 定 义 和 解 释 第 二 部 分 展 览 场 地 租 赁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2.1 中 心 及 其 设 施 的 使 用 2.2 展 位 搭 建 和 拆 除 设 备 安 装 和 展 品 运 输 2.3 乙 方 的 责 任 2.4 付 款 条 件 2.5 广 告 区 域 费 用 2.6 电 费 2.7 合 同 的 终 止 2.8 其 他 2.9

More information

竞赛报名与报名审核

竞赛报名与报名审核 2014 年 全 国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高 职 组 广 东 省 选 拔 赛 工 程 造 价 基 本 技 能 赛 项 竞 赛 指 南 主 办 :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承 办 : 广 州 城 建 职 业 学 院 协 办 : 广 联 达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目 录 一. 竞 赛 的 几 个 重 要 时 间...1 二. 竞 赛 时 间 地 点 及 费 用...1 ( 一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110.doc

Microsoft Word - 201110.doc 2011 年 10 月 信 徒 交 通 月 刊 目 錄 一 本 期 目 錄 編 輯 室 1 二 牧 者 的 話 教 會 轉 化 -- 得 到 更 新 皮 袋 衣 立 凡 2 三 講 章 精 華 清 潔 的 心 思 -- 除 去 論 斷 講 員 衣 立 凡 / 賴 美 如 整 理 4 清 潔 的 心 思 -- 除 去 情 慾 講 員 葉 志 偉 / 林 慶 如 整 理 9 四 精 選 文 章 等 候

More information

(1) 64 15 2062 50 8 818 60 41606 63 8305 53 3 11201 38 10 216C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464 200211 20128 20128 20128 20128 20146 4 2

(1) 64 15 2062 50 8 818 60 41606 63 8305 53 3 11201 38 10 216C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464 200211 20128 20128 20128 20128 20146 4 2 (1) 51 41 49 6 6 7 161 4 27 338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0712 20093 20086 211 (1) 64 15 2062 50 8 818 60 41606 63 8305 53 3 11201 38 10 216C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2815 201464 200211 20128

More information

簡 報 議 題

簡 報 議 題 台 灣 區 預 拌 混 凝 土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混 凝 土 規 範 合 理 化 研 究 工 作 報 告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營 建 研 究 院 簡 報 人 : 徐 敏 晃 組 長 102.05.08 簡 報 議 題 前 言 計 畫 重 要 成 效 混 凝 土 規 格 強 度 放 寬 至 420kg/cm 2, 坍 度 放 寬 至 21cm 6 個 月 內 若 已 委 外 辦 理 材 料

More information

(A)3 4 (B)5 6 (C)7 9 (D)10 2 (E) (A) (B) (C) (D) (E) ( ) ( ) ( )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

(A)3 4 (B)5 6 (C)7 9 (D)10 2 (E) (A) (B) (C) (D) (E) ( ) ( ) ( )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 .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E).. (E) (A) (B) (C) (D).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E) (A) (C) (D) (E) (A) (B) (C) (D) (E)

More information

释 义 在 本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文 中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我 国 / 中 国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本 公 司 转 让 方 本 产 品 指 指 临 沂 市 经 济 区 经 开 小 额 贷 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鲁

释 义 在 本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文 中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我 国 / 中 国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本 公 司 转 让 方 本 产 品 指 指 临 沂 市 经 济 区 经 开 小 额 贷 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鲁 鲁 金 小 贷 临 沂 经 开 2015 年 第 一 期 小 额 贷 款 资 产 收 益 权 产 品 (21 号 ) 转 让 说 明 书 转 让 方 : 临 沂 市 经 济 区 经 开 小 额 贷 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销 商 : 山 东 恒 裕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月 日 释 义 在 本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除 非 文 中 另 有 所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2 %, #$ %&#! 8$*2$*112

More information

Ps22Pdf

Ps22Pdf y X DN A DNA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Party Nike A B Yes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D A B C E l A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D A B C D E F AB AB AB AB AB

More information

河 北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专 业 技 能 大 赛 执 委 会 2011 年 5 月 3 日 目 录 一 大 赛 规 程 1 二 组 织 机 构 11 三 比 赛 日 程 13 四 比 赛 规 则 17 ( 一 ) 领 队 指 导 教 师 须 知.17 ( 二

河 北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专 业 技 能 大 赛 执 委 会 2011 年 5 月 3 日 目 录 一 大 赛 规 程 1 二 组 织 机 构 11 三 比 赛 日 程 13 四 比 赛 规 则 17 ( 一 ) 领 队 指 导 教 师 须 知.17 ( 二 2011 年 华 中 数 控 杯 河 北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专 业 技 能 比 赛 参 赛 指 南 主 办 单 位 : 河 北 省 教 育 厅 河 北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河 北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 承 办 单 位 : 石 家 庄 市 教 育 局 石 家 庄 市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协 办 单 位 : 武 汉 华 中

More information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 YES YES J J J J ------------------- TENG ``

More information

重 要 声 明 长 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本 报 告 的 内 容 及 信 息 来 源 于 陕 西 东 岭 工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证 明 文 件 以 及 第 三 方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的 专 业 意 见 长 城 证 券 对 报 告 中 所 包

重 要 声 明 长 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本 报 告 的 内 容 及 信 息 来 源 于 陕 西 东 岭 工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证 明 文 件 以 及 第 三 方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的 专 业 意 见 长 城 证 券 对 报 告 中 所 包 2015 年 陕 西 东 岭 工 贸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宝 鸡 市 马 营 路 东 段 ) 公 司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事 务 报 告 (2015 年 度 ) 债 券 代 理 人 长 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6008 号 特 区 报 业 大 厦 16-17 层 ) 2016 年 4 月 12 日 1 重 要 声 明 长 城

More information

zt

zt !!!"# $%& &() *( +, -".&"# +)% /0(," 1(234" 52&%" (6 7&80 9:0((,!! ! 210!"# $%&&%!!"# $%&&% # $%&&%!"#!"# $%& ())(* +,-,.$ /"#* $"0(1"*2 +,*.)3/ ( 4 )$,-2.$( $%& ())(* 3""2 +"* %-")$(* ""2 "- )$(.# 5(6)

More information

1. 為 共 同 檢 查 項 目 2.p 為 男 性 檢 查 項 目 3. 為 女 性 檢 查 項 目 腎 功 能 尿 酸 U-A 腎 絲 球 過 濾 率 (egfr) 評 估 是 否 造 成 痛 風 飲 酒 過 量 腎 小 管 功 能 異 常 等 疾 病 評 估 腎 功 能 是 否 異 常 肝 炎

1. 為 共 同 檢 查 項 目 2.p 為 男 性 檢 查 項 目 3. 為 女 性 檢 查 項 目 腎 功 能 尿 酸 U-A 腎 絲 球 過 濾 率 (egfr) 評 估 是 否 造 成 痛 風 飲 酒 過 量 腎 小 管 功 能 異 常 等 疾 病 評 估 腎 功 能 是 否 異 常 肝 炎 健 康 吉 美 健 康 護 心 健 康 檢 查 項 目 表 1. 為 共 同 檢 查 項 目 2.p 為 男 性 檢 查 項 目 3. 為 女 性 檢 查 項 目 一 般 檢 查 身 高 Height 體 重 Body weight 血 壓 Blood pressure 脈 博 Pulse 腰 圍 Abdominal grith 身 體 質 量 檢 查 BMI 身 體 的 初 步 評 估, 以 瞭

More information

(CIP) /. :,2005 ( /, ) ISBN 7 81010 910 3.......... R247.1 TS927.161 CIP (2005) 105125 ( ht tp : / / www. tcmonline. com. cn ) ( 1200 201203 ) 787 mm

(CIP) /. :,2005 ( /, ) ISBN 7 81010 910 3.......... R247.1 TS927.161 CIP (2005) 105125 ( ht tp : / / www. tcmonline. com. cn ) ( 1200 201203 ) 787 mm (CIP) /. :,2005 ( /, ) ISBN 7 81010 910 3.......... R247.1 TS927.161 CIP (2005) 105125 ( ht tp : / / www. tcmonline. com. cn ) ( 1200 201203 ) 787 mm 1092 mm 1/ 32 8.375 182 1 4 100 2005 11 1 2005 11 1

More information

关于首届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决定

关于首届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决定 首 届 民 族 医 药 科 学 技 术 奖 获 奖 单 位 与 人 员 名 单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奖 项 获 奖 主 要 完 成 人 等 级 获 奖 单 位 1 藏 医 药 古 籍 整 理 与 信 息 化 平 台 建 设 自 然 科 学 奖 1 冯 岭 等 中 国 藏 学 研 究 中 心 中 国 藏 学 研 究 中 心 北 京 藏 医 清 华 大 学 医 学 等 7 家 单 位 2 民

More information

註冊須知

註冊須知 國 立 嘉 義 大 學 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大 學 部 研 究 所 新 生 註 冊 須 知 壹 入 學 前 準 備 一 進 行 新 生 資 料 登 錄 作 業 ( 一 ) 入 學 新 生 學 號 查 詢 請 至 本 校 網 站 首 頁 http://www.ncyu.edu.tw 點 選 右 上 角 E 化 校 園 點 選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點 選 入 學 新 生 學 號 查

More information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公 司 名 稱 : 新 竹 市 政 府 報 價 日 期 :104.11.10 承 辦 人 員 : 蔡 佳 蓉 小 姐 (03-5216121#345) 預 約 電 話 :03-5351986, 03-5359779#702 楊 小 姐, 報 價 單 位 : 賴 淑 萍 (0952-052852, 0

公 司 名 稱 : 新 竹 市 政 府 報 價 日 期 :104.11.10 承 辦 人 員 : 蔡 佳 蓉 小 姐 (03-5216121#345) 預 約 電 話 :03-5351986, 03-5359779#702 楊 小 姐, 報 價 單 位 : 賴 淑 萍 (0952-052852, 0 公 司 名 稱 : 新 竹 市 政 府 報 價 日 期 :104.11.10 承 辦 人 員 : 蔡 佳 蓉 小 姐 (03-5216121#345) 預 約 電 話 :03-5351986, 03-5359779#702 楊 小 姐, 報 價 單 位 : 賴 淑 萍 (0952-052852, 03-5353085) 0952-052852 賴 小 姐 檢 查 項 目 可 瞭 解 病 症 A B

More information

! "#$%& $()*+#$, $(-.&,./.+#/(-.&01( &-#&(&$# (&2*(,#-3.,14& $ +()5(*-#5(-#/-/#(-1#&-+)(& :;<<= > A B?

! #$%& $()*+#$, $(-.&,./.+#/(-.&01( &-#&(&$# (&2*(,#-3.,14& $ +()5(*-#5(-#/-/#(-1#&-+)(& :;<<= >  A B? ! "#$%& $()*+#$, $(-.&,./.+#/(-.&01( &-#&(&$# (&2*(,#-3.,14& $ +()5(*-#5(-#/-/#(-1#&-+)(&- 67789:;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促 进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开 放 开 发 的 若 干 政 策 规 定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广 西 北 部 湾 经 济 区 ( 以 下 简 称 经 济 区 ) 开 放 开 发 的 重 大 战 略 部 署, 按 照 把 经 济 区 建 设 成 为 带 动 西 部 大 开

More information

26 头 孢 他 啶 注 射 剂 27 头 孢 他 美 酯 口 服 常 释 剂 型 28 头 孢 吡 肟 注 射 剂 29 头 孢 硫 脒 注 射 剂 30 头 孢 唑 肟 注 射 剂 31 头 孢 替 安 注 射 剂 32 头 孢 哌 酮 注 射 剂 33 头 孢 哌 酮 舒 巴 坦 注 射 剂

26 头 孢 他 啶 注 射 剂 27 头 孢 他 美 酯 口 服 常 释 剂 型 28 头 孢 吡 肟 注 射 剂 29 头 孢 硫 脒 注 射 剂 30 头 孢 唑 肟 注 射 剂 31 头 孢 替 安 注 射 剂 32 头 孢 哌 酮 注 射 剂 33 头 孢 哌 酮 舒 巴 坦 注 射 剂 江 西 省 新 农 合 基 本 用 药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西 药 部 分 序 号 药 品 名 称 剂 型 备 注 一 抗 微 生 物 1. 抗 生 素 类 1 青 霉 素 注 射 剂 2 普 鲁 卡 因 青 毒 素 注 射 剂 3 苯 唑 西 林 注 射 剂 4 氨 苄 西 林 口 服 常 释 剂 型 注 射 剂 5 氨 苄 西 林 丙 磺 舒 口 服 常 释 剂 型 6 青 霉 素 V 口

More information

庄子.doc

庄子.doc 2 3 1995 11 4 771 5 94 1993 221 6 7 8 368 268 100 300 325 250 284 300 1995 8 12 9 10 277 1964 11 12 13 A=A 277 1964 14 1 15 16 17 18 19 20 21 [+ ] 22 23 24 25 26 1990 27 28 197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More information

2011-论文选集-2.cdr

2011-论文选集-2.cdr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人事管理制度汇编*080429.doc

Microsoft Word - 人事管理制度汇编*080429.doc 新 南 方 青 蒿 科 技 公 司 招 聘 管 理 制 度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第 一 章 招 聘 管 理 制 度 ( 青 蒿 行 字 [2007]10 号,2007 年 7 月 30 日 印 发, 青 蒿 字 [2008]13 号 修 订 ) 第 一 节 总 则 第 一 条 目 的 ( 一 ) 优 化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为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人 力 资 源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6职称安排修改 -6.22-于.docx

Microsoft Word - 2016职称安排修改 -6.22-于.docx 吉 人 社 办 字 2016 46 号 关 于 印 发 2016 年 吉 林 省 职 称 评 聘 工 作 的 安 排 意 见 的 通 知 各 市 ( 州 ) 长 白 山 管 委 会 县 ( 市 区 )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省 直 各 单 位 ( 部 门 ) 及 直 属 企 事 业 单 位, 驻 省 中 直 有 关 单 位, 各 评 聘 结 合 改 革 及 试 点 单 位, 省

More information

状 态, 使 人 类 社 会 难 以 正 确 认 识 评 级 这 一 信 用 经 济 的 内 在 规 律, 难 以 真 正 总 结 西 方 错 误 评 级 的 教 训, 难 以 让 评 级 有 效 服 务 于 人 类 信 用 经 济 实 践 如 果 我 们 还 不 能 在 信 用 评 级 思 想 领

状 态, 使 人 类 社 会 难 以 正 确 认 识 评 级 这 一 信 用 经 济 的 内 在 规 律, 难 以 真 正 总 结 西 方 错 误 评 级 的 教 训, 难 以 让 评 级 有 效 服 务 于 人 类 信 用 经 济 实 践 如 果 我 们 还 不 能 在 信 用 评 级 思 想 领 世 界 需 要 评 级 新 思 想 关 建 中 2015 年 5 月 26 日 2008 年 爆 发 于 美 国 的 全 球 信 用 危 机 证 明 : 信 用 评 级 关 系 人 类 社 会 安 全 发 展, 西 方 错 误 评 级 是 危 机 的 制 造 者, 它 不 能 承 担 世 界 评 级 责 任 于 是, 改 革 国 际 评 级 体 系 成 为 时 代 的 主 流 思 潮 和 向 人 类

More information

嘉義縣交通局故宮南院聯外道路專案稽核報告目錄

嘉義縣交通局故宮南院聯外道路專案稽核報告目錄 臺 南 市 政 府 100 年 度 第 1 次 廉 政 會 報 資 料 目 錄 ㄧ 臺 南 市 政 府 100 年 第 1 次 廉 政 會 報 程 序 表 二 臺 南 市 政 府 100 年 第 1 次 廉 政 會 報 會 議 工 作 報 告 1 三 廉 政 專 案 報 告 ( 一 ) 秘 書 單 位 工 作 報 告 1~16 ( 二 ) 臺 南 市 AC 道 路 工 程 品 質 專 案 稽 核 報

More information

鼠年运程

鼠年运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65 69 73 81 13 84 85 90 97 101 2 6 7 80 2 101 40 8 SCCCLSM 500 1 3 SCC 1 SCC 1 ( ) CLSM 95% CLSM 13 400 13 26 9 90 30 4 4 12 10 20 5 10 10 54 11 45 60 10 2 ~ 3 98 88 2 12 13 4 ~ 6 3 9 12 4 6 88 5 88 10

More information

黄镇目录.tpf

黄镇目录.tpf 目 录 将 军 外 交 家 黄 镇 一 刘 伯 坚 : 黄 镇 政 治 上 由 我 担 保 /1 黄 镇 随 国 民 党 二 十 六 路 军 驻 扎 在 宁 都 时 患 了 赤 痢, 军 医 姬 鹏 飞 几 粒 德 国 产 的 特 效 铁 丸 药, 将 他 从 死 神 手 里 救 了 出 来 中 央 代 表 团 实 际 执 行 起 义 官 兵 去 留 自 由 政 策, 提 出 了 要 兵 不 要 官,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