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翔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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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生 猪 养 殖 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报 批 稿 ) 建 设 单 位 :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编 制 单 位 : 黑 龙 江 农 垦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证 书 编 号 : 国 环 评 证 甲 字 第 1705 号 编 制 时 间 : 二 O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2 目 录 目 录... I 1 前 言 项 目 由 来 及 特 点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目 的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所 属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现 有 项 目 回 顾 性 分 析 现 有 项 目 概 况 现 有 项 目 的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现 有 项 目 运 营 期 污 染 源 及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分 析 现 有 项 目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整 改 建 议 本 次 环 评 项 目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工 程 一 般 特 征 简 介 物 料 能 源 消 耗 及 注 意 生 产 设 备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营 运 期 污 染 源 强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及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经 济 外 环 境 污 染 源 调 查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I

3 6.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环 境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蚊 蝇 鼠 等 有 害 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地 下 水 污 染 源 分 析 及 采 取 的 措 施 本 章 小 结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评 价 等 级 范 围 及 敏 感 点 识 别 源 项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后 果 分 析 风 险 管 理 及 减 缓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本 章 小 结 环 保 措 施 及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性 分 析 运 营 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II

4 10.2 运 营 期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运 营 期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性 简 要 分 析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地 下 水 防 治 对 策 可 行 性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及 循 环 经 济 清 洁 生 产 的 含 义 原 料 清 洁 性 分 析 产 品 的 清 洁 生 产 性 分 析 资 源 及 能 源 清 洁 性 分 析 生 产 工 艺 及 设 备 先 进 性 分 析 污 染 物 产 生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卫 生 防 疫 措 施 分 析 小 结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依 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原 则 目 的 及 意 义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本 章 小 结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实 施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建 设 环 境 监 测 环 保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小 结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和 意 义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计 划 公 开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III

5 15.4 公 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关 内 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公 众 意 见 汇 总 分 析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产 业 政 策 与 选 址 合 理 合 法 性 分 析 与 产 业 政 策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与 行 业 相 关 政 策 法 规 符 合 性 分 析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合 法 性 分 析 与 环 境 保 护 相 符 性 分 析 总 平 面 布 局 合 理 性 分 析 小 结 评 价 结 论 工 程 分 析 结 论 相 关 政 策 符 合 性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评 价 结 论 总 量 控 制 评 价 结 论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选 址 环 境 可 行 性 结 论 附 件 材 料 : 1 项 目 委 托 书 ; 2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3 动 物 防 疫 条 件 合 格 证 ; 4 项 目 用 地 不 属 于 基 本 农 田 用 地 的 证 明 ; 5 租 赁 合 同 ; 6 林 地 使 用 证 明 ; 7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调 查 问 卷 ; 8 现 状 及 污 染 源 强 监 测 报 告 ; 9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 10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回 应 表 ; 11 项 目 审 批 登 记 表 IV

6 1 前 言 1.1 项 目 由 来 及 特 点 近 年 来, 由 于 大 量 农 村 劳 动 力 的 转 移, 以 及 养 猪 饲 料 成 本 上 涨 等 因 素, 导 致 一 家 一 户 分 散 养 猪 已 无 利 可 图, 全 国 的 生 猪 生 产 发 生 了 新 的 变 化, 农 民 不 再 单 靠 养 猪 赚 钱, 从 而 导 致 生 猪 生 产 大 幅 下 滑, 市 场 肉 价 节 节 攀 升, 由 此 引 起 物 价 全 面 上 涨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发 挥 自 身 的 现 代 化 管 理 和 先 进 技 术 优 势 抓 住 机 遇 进 军 养 猪 行 业,2012 年 12 月 在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投 产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生 猪 养 殖 场 建 设 项 目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位 于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 项 目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为 N ,E , 具 体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1.1-1), 总 占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1100 亩 ), 其 中 猪 场 用 地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 约 合 350 亩 ) 猪 栏 建 筑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 约 合 150 亩 ) 鱼 塘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 约 合 500 亩 ) 林 木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 约 合 100 亩 ), 本 项 目 的 建 筑 主 要 为 产 房 重 胎 舍 配 种 舍 怀 孕 舍 保 育 舍 育 肥 猪 舍 宿 舍 鱼 塘 等 项 目 总 投 资 2500 万, 建 设 拥 有 常 年 存 栏 母 猪 1800 头 公 猪 30 头 仔 猪 4000 头 保 育 猪 4000 头 小 猪 4000 头 中 猪 4000 头 育 肥 猪 4000 头 具 有 年 出 栏 上 市 育 肥 猪 ( 约 110kg/ 头 )32000 头, 配 套 发 展 养 殖 业, 挖 标 准 鱼 塘 500 亩, 发 展 以 四 大 家 鱼 为 主 打 项 目 的 水 产 养 殖, 同 时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与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城 东 街 奕 垌 村 委 会 签 订 林 地 2000 亩 作 为 消 纳 项 目 沼 液 等 用 途 ( 见 附 件 6 所 示 ), 逐 渐 形 成 一 个 有 机 循 环 的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属 于 补 办 环 评, 本 项 目 所 属 行 业 为 A0313- 猪 的 饲 养, 主 要 为 猪 的 养 殖 及 销 售 由 于 历 史 的 原 因,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一 直 未 对 场 区 现 有 的 规 模 进 行 全 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2003 年 9 月 1 日 施 行 ) 国 务 院 253 号 文 所 颁 发 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有 关 规 定, 凡 对 环 境 有 影 响 的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执 行 环 1

7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制 度,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因 此, 为 使 经 济 建 设 和 环 境 保 护 协 调 发 展, 达 到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及 环 境 效 益 的 三 统 一,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委 托 黑 龙 江 农 垦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承 担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生 猪 养 殖 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编 制 工 作 公 司 接 受 委 托 后, 环 评 单 位 接 受 委 托 后, 立 即 组 织 评 价 课 题 小 组 对 评 价 区 域 进 行 了 踏 勘, 在 认 真 调 查 研 究 及 收 集 有 关 数 据 资 料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及 其 它 技 术 规 范, 编 制 完 成 了 本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送 审 稿,2015 年 12 月 7 日, 阳 江 市 环 境 技 术 中 心 在 阳 江 市 组 织 召 开 了 该 报 告 书 ( 送 审 稿 ) 的 专 家 评 审 会, 形 成 了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评 价 小 组 严 格 按 照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的 要 求 形 成 本 报 批 稿, 以 供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2

8 WNW W WSW 21 N NNW NNE NW 14 NE SW SSW 7 0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ENE E ESE 项 目 所 在 位 置 图 例 建 设 项 目 : 比 例 :1: 图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图 3

9 1.2 项 目 评 价 工 作 过 程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过 程 分 为 三 个 阶 段, 即 前 期 准 备 调 研 及 工 作 方 案 阶 段, 分 析 论 证 和 预 测 评 价 阶 段,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编 制 阶 段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见 图 图 环 评 工 作 程 序 示 意 图 4

10 1.3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施 工 期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1) 废 水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废 水 主 要 分 为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废 水 施 工 期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有 施 工 现 场 产 生 的 工 地 冲 洗 水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是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及 餐 饮 污 水, 以 有 机 类 为 主 (2) 大 气 污 染 施 工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地 面 扬 尘 扬 尘 的 主 要 来 源 于 : 土 地 平 整 基 础 土 石 方 的 开 挖 堆 放 回 填 和 清 运 过 程, 建 筑 材 料 ( 水 泥 白 灰 砂 子 等 ) 运 输 装 卸 堆 放 挖 料 过 程, 各 种 施 工 车 辆 行 驶, 施 工 垃 圾 堆 放 和 清 运 (3) 噪 声 噪 声 污 染 源 主 要 是 施 工 过 程 中 各 种 施 工 机 械 汽 车 行 驶 产 生 的 噪 音 其 中 施 工 主 要 的 噪 声 源 有 载 重 汽 车 砼 搅 拌 机 起 重 机 等 (4)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建 筑 垃 圾 和 少 部 分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5) 地 下 水 施 工 期 地 下 水 影 响 主 要 是 基 础 开 挖 可 能 造 成 的 地 下 水 位 的 影 响 运 营 期 关 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1) 运 营 期 关 注 的 主 要 大 气 环 境 问 题 本 项 目 有 猪 粪 猪 尿 ( 污 水 ) 贮 存 及 污 粪 处 理 过 程 产 生 的 恶 臭, 主 要 产 生 于 猪 舍 猪 粪 储 存 及 处 理 沼 气 发 酵 池, 属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面 源 ; 沼 气 发 电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及 烟 尘 ; 饲 料 加 工 车 间 产 生 的 粉 尘 及 食 堂 油 烟 (2) 运 营 期 关 注 的 主 要 地 表 水 环 境 问 题 本 项 目 猪 舍 冲 洗 废 水 猪 尿 液 及 员 工 办 公 生 活 污 水 (3) 运 营 期 关 注 的 主 要 声 环 境 问 题 本 项 目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场 内 饲 料 加 工 车 间 设 备 水 泵 及 沼 气 发 电 机 风 机 等 产 生 的 机 械 噪 声 以 及 猪 的 争 斗 哼 叫 声 (4) 运 营 期 关 注 的 主 要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问 题 5

11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为 废 弃 的 包 装 材 料 猪 粪 便 沼 气 池 污 泥 及 沉 淀 分 离 物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的 泥 渣 病 死 猪 母 猪 分 娩 胎 盘 ;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和 食 堂 产 生 的 餐 饮 垃 圾 及 潲 水 油 (5) 运 营 期 关 注 的 主 要 地 下 水 环 境 问 题 生 产 及 生 活 过 程 中 废 水 泄 漏 可 能 造 成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1.4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主 要 结 论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工 程 特 点 和 场 址 附 近 的 环 境 特 征, 本 评 价 以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为 评 价 重 点 本 评 价 主 要 了 解 项 目 建 设 前 周 围 环 境 现 状 和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的 程 度, 有 针 对 性 地 提 出 相 应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使 其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减 少 到 最 低 限 度, 保 护 该 区 域 的 环 境 质 量 不 因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而 受 到 明 显 的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在 全 面 充 分 落 实 本 环 评 报 告 书 的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后, 工 程 建 设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实 现 综 合 利 用, 恶 臭 固 体 废 物 可 以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缓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 项 目 建 设 具 有 良 好 的 经 济 社 会 和 环 境 效 益 ; 养 殖 项 目 场 址 符 合 养 殖 设 计 规 范, 建 设 区 域 现 状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出 发,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6

12 2 总 则 2.1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条 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 修 订,2015 年 1 月 施 行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七 十 七 号,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于 2002 年 10 月 28 日 修 订 通 过,2003 年 9 月 施 行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2002 年 10 月 1 日 );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八 十 七 号, 2008 年 2 月 28 日 修 订,2008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六 次 会 议 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 修 订 通 过,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二 次 会 议 于 1996 年 10 月 29 日 通 过,1997 年 3 月 施 行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13 年 修 正 版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三 十 一 号,2005 年 4 月 施 行,2013 年 6 月 29 日 修 订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三 十 九 号,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于 2010 年 12 月 25 日 修 订 通 过,2011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 实 施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120 号,1993 年 8 月 施 行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2012 年 2 月 29 日 修 正,2012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7

13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于 2007 年 10 月 28 日 修 订 通 过,2008 年 4 月 施 行 ); (12)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33 号,2015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3) 关 于 加 强 城 市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号 ); (1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乡 规 划 法 (2008 年 1 月 1 日 实 施 ); (1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十 届 第 28 号,2004 年 8 月 28 日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施 行 ); (1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四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于 2008 年 8 月 29 日 通 过,2009 年 1 月 1 日 施 行 ); (1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畜 牧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四 十 五 号,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于 2005 年 12 月 29 日 通 过, 自 2006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动 物 防 疫 法 (2007 年 8 月 修 订 ); 全 国 性 法 规 依 据 (1) 国 务 院 关 于 环 境 保 护 若 干 问 题 的 决 定 ( 国 发 [1996]31 号,1996 年 8 月 ); (2) 国 务 院 关 于 酸 雨 控 制 区 和 二 氧 化 硫 污 染 控 制 区 有 关 问 题 的 批 复 ( 国 函 [1998]5 号 ); (3)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 环 保 部 令 [2008]1 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08 年 8 月 1 日 实 施 ); (4)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科 技 发 展 规 划 ( 环 发 号,2011 年 6 月 9 日 施 行 ); (5) 关 于 工 业 节 水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家 经 贸 委 等 六 部 委 局, 国 经 贸 资 源 [2001]015 号 文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实 施 细 则 (2000 年 3 月 ); 8

14 (7) 国 务 院 <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 ( 国 发 号,2005 年 12 月 ); (8)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2012 年 7 月 3 日 施 行 ); (9)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2012 年 8 月 8 日 施 行 ); (10)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253 号 令,1998 年 11 月 ); (11)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12)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通 则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2007 年 10 月 1 日 起 实 施 ); (13)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1999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4) 关 于 加 强 化 学 危 险 品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1999]296 号 文 ); (15)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第 591 号 令,2011 年 2 月 16 日 国 务 院 第 144 次 常 务 会 议 修 订 通 过 施 行 ); (16)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城 市 供 水 节 水 和 水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0]36 号 ); (17)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发 改 委, 国 家 环 保 总 局,2004 年 ); (18) 关 于 简 化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批 程 序 的 通 知 ( 环 办 正 号 ); (19)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令 第 21 号, 自 2013 年 5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0)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6]28 号 文 ); (21) 国 务 院 关 于 做 好 建 设 节 约 型 社 会 近 期 工 作 重 点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5]21 号 ); (22) 国 务 院 关 于 十 二 五 期 间 全 国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的 批 复 (2012); (23) 工 业 项 目 建 设 用 地 控 制 指 标 ( 试 行 ) ( 国 土 资 发 号 ); 9

15 (24)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 国 土 资 源 部,2012 年 5 月 23 日 施 行 ); (25)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 国 土 资 源 部,2012 年 5 月 23 日 施 行 ); (26)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改 善 城 乡 声 环 境 质 量 的 指 导 意 见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发 [2010]144 号,2010 年 12 月 15 日 ); (27)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科 技 发 展 规 划 ( 环 发 号,2011 年 6 月 9 日 施 行 ); (28)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审 批 程 序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第 29 号,2006 年 1 月 1 日 实 施 ); (29)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国 函 号 ); (30)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发 [2011]35 号 ); (31)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3]37 号 ); (32) 关 于 加 强 资 源 开 发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监 管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环 发 [2004]24 号 ); (33)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第 9 号,2001 年 5 月 8 日 公 布 实 施 ); (34)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推 进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的 若 干 意 见 (2005 年 12 月 31 日 ); (35)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环 境 保 护 规 程 ( 试 行 ) (1996 年 9 月 6 日 农 业 部 发 布 ); (36)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关 于 加 强 农 村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环 发 [1999]247 号 ); (37) 关 于 加 强 集 约 化 禽 类 养 殖 与 屠 宰 场 所 环 境 监 管 的 紧 急 通 知 ( 环 发 号 ); (38) 全 国 农 业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 (39) 饲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管 理 条 例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1999 年 5 月 29 日 ); (40) 关 于 促 进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用 地 政 策 的 通 知 ( 国 土 资 发 [2007]220 号 ); 10

16 (4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动 物 检 防 疫 法 (2013 年 6 月 29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通 过 ); (42) 畜 禽 规 模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2013 年 10 月 8 日 国 务 院 第 26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并 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务 院 令 第 643 号 公 布 的 文 件,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4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种 畜 禽 管 理 条 例 ( 根 据 2011 年 国 务 院 关 于 废 止 和 修 改 部 分 行 政 法 规 的 决 定 ( 国 务 院 令 第 588 号 ) 进 行 修 正,1994 年 7 月 1 日 施 行 ); (44) 农 业 部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畜 禽 标 准 化 规 模 养 殖 的 意 见 ( 农 牧 发 [2010]6 号,2010 年 3 月 29 日 ); (45) 关 于 加 强 畜 禽 养 殖 业 环 境 监 管 严 防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扩 散 的 紧 急 通 知 ( 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2004 年 2 月 3 日 ); (46) 关 于 发 布 <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0]151 号,2010 年 12 月 30 日 ); 地 方 性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1)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粤 人 大 [1994]57 号,2012 年 7 月 26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五 次 会 议 第 四 次 修 正 ); (2)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 粤 人 大 [2004]33 号,2004 年 9 月 24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通 过,2015 年 1 月 13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修 订 ); (3) 广 东 省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管 理 办 法 (2003 年 11 月 ); (4)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粤 环 [2011]14 号 ); (5) 广 东 省 政 府 关 于 加 强 水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粤 府 [1999]74 号 ); (6)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年 ) ; (7) 广 东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条 例 ( 根 据 2012 年 7 月 26 日 广 东 省 十 一 届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35 次 会 议 通 过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广 东 省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管 理 条 例 等 二 十 三 项 法 规 的 决 定 第 2 次 修 正 ); (8) 广 东 省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2011~2015) ( 粤 环 [2012]32 号,2012 年 4 月 21 日 ); 11

17 (9) 广 东 省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 广 东 省 水 利 厅,2009 年 8 月 ); (10) 广 东 省 碧 水 工 程 计 划 ( 粤 府 办 [1997]29 号 ); (11) 广 东 省 蓝 天 工 程 计 划 ( 粤 府 办 [2000]7 号 ); (12) 广 东 省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2010 年 7 月 23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通 过 ); (13) 广 东 省 严 控 废 物 处 理 行 政 许 可 实 施 办 法 (2009 年 5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4) 广 东 省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7 年 本 ) (2008 年 1 月 14 日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第 十 届 132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 (15) 广 东 省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规 划 ( 粤 环 号 ); (16) 广 东 省 国 民 经 济 和 深 化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17) 广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管 理 规 定 ( 粤 府 [2012]143 号 ); (18) 关 于 同 意 实 施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的 批 复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府 函 [2011]29 号 ); (19) 关 于 同 意 广 东 省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的 复 函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粤 办 函 [2009]459 号 ); (20) 广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办 法 (1997 年 12 月 ); (21)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清 洁 生 产 工 作 的 意 见 ( 粤 府 办 号 ); (22) 关 于 发 布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审 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建 设 项 目 名 录 (2015 年 本 )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23) 关 于 印 发 加 强 工 业 污 染 源 监 督 管 理 的 意 见 的 通 知 ( 粤 环 号 ); (24) 转 发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办 公 厅 关 于 简 化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批 程 序 的 通 知 ( 粤 环 函 [2004]685 号 ); (25)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南 粤 水 更 清 行 动 计 划 (2013~2020 年 ) ( 粤 环 [2013]13 号 ); (26) 广 东 省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保 护 条 例 (2010 年 修 正 本 ) (2010 年 7 月 23 日 ); 12

18 (27) 关 于 发 布 广 东 省 高 危 废 物 名 录 的 通 知 ( 粤 环 [2008]114 号 ); (28) 广 东 省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规 划 ( 粤 环 [2011]110 号,2011 年 10 月 21 日 ); (29) 印 发 广 东 省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府 办 [2012]14 号,2012 年 2 月 22 日 ); (30)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和 政 务 信 息 公 开 力 度 的 通 知 ( 粤 环 函 [2012]883 号 ); (31) 广 东 省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配 套 环 保 政 策 ( 粤 环 [2014]7 号 ); (32) 关 于 实 施 差 别 化 环 保 准 入 促 进 区 域 协 调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 粤 环 [2014]27 号 ); (33) 关 于 抓 紧 开 展 生 猪 奶 牛 标 准 化 规 模 养 殖 场 改 扩 建 项 目 储 备 工 作 的 通 知 ( 粤 发 改 农 [2009]607 号 ); (34) 广 东 省 动 物 防 疫 条 例 (2010 年 修 正 本 ) (2001 年 12 月 3 日 广 东 省 第 九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2001 年 12 月 11 日 广 东 省 第 九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120 号 公 布, 根 据 2010 年 7 月 23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通 过,010 年 7 月 23 日 广 东 省 第 十 一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44 号 公 布,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的 广 东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关 于 修 改 部 分 地 方 性 法 规 的 决 定 修 正 ); (35) 广 东 省 畜 牧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 (36) 广 东 省 生 猪 生 产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和 区 域 布 局 ( 年 ) ( 粤 农 [2008]185 号 ); (37) 广 东 省 种 畜 禽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7 号, 已 经 1997 年 9 月 1 日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第 八 届 124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 自 1997 年 1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38) 广 东 省 农 村 科 技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 粤 科 农 字 [2011]121 号 ); (39) 阳 江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 ) ( 阳 府 号 ); (40) 阳 江 市 主 体 功 能 区 实 施 纲 要 ; (41) 阳 江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13

19 (42) 阳 江 市 区 总 体 规 划 ( 年 ) ; (43)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 的 通 知 ( 阳 府 [2008]35 号 ); (44) 阳 江 市 环 境 保 护 和 生 态 建 设 十 二 五 规 划 ( 阳 府 [2011]25 号 ); (45) 阳 江 市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46) 关 于 印 发 阳 江 市 实 施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 )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阳 府 办 号 ); (47)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年 ) ; (48) 阳 江 市 阳 东 县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49) 阳 江 市 畜 禽 养 殖 禁 养 区 禁 建 区 划 定 方 案 ( 阳 府 [2011]60 号 ); 行 业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 );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8)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原 则 与 方 法 (GB/T ); (9) 大 气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10) 水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导 则 (HJ ); (11)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2006 年 1 月 ); (12)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HJ/T ); (13)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HJ ); (14) 畜 禽 养 殖 场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NY/ ); (15) 畜 禽 场 环 境 质 量 及 卫 生 控 制 规 范 (NYT ); (16) 畜 禽 产 地 检 疫 规 范 (GB ); (17) 瘦 肉 型 猪 饲 养 标 准 (GB ); (18) 病 害 动 物 和 病 害 动 物 产 品 生 物 安 全 处 理 规 程 (GB ); 14

20 (19)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 食 品 ) 产 地 环 境 要 求 (DB32/T ); (2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行 业 标 准 无 公 害 畜 禽 肉 产 地 环 境 要 求 (GB/T-18407); (21) 无 公 害 食 品 生 猪 饲 养 管 理 准 则 (NY ); (22) 规 模 化 猪 场 生 产 技 术 规 范 (DB31/T ); (23) 畜 禽 养 殖 产 地 环 境 评 价 规 范 (HJ ); (24) 畜 禽 场 场 区 设 计 技 术 规 范 (NY-T ); (25) 规 模 化 畜 禽 场 沼 气 工 程 设 计 规 范 (NY-T ); (26) 规 模 猪 场 建 设 (GBT ); (27)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 (28) 广 东 省 用 水 定 额 (DB44/T ); 其 它 有 关 依 据 (1)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的 委 托 书 ; (2) 该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营 业 执 照 等 有 关 文 件 和 资 料 2.2 评 价 目 的 本 项 目 建 设 性 质 属 于 已 建 成, 通 过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回 顾 性 评 价, 达 到 以 下 目 的 : (1) 调 查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 (2) 通 过 对 现 有 项 目 的 现 状 调 查 及 水 气 声 固 体 废 物 等 污 染 源 分 析, 进 行 现 有 项 目 的 污 染 源 强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环 境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回 顾 性 分 析, 并 找 出 现 有 项 目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 (3)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基 本 概 况 和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估 算 项 目 的 污 染 源 强, 并 以 此 为 依 据 进 行 各 环 境 要 素 的 定 量 或 定 性 的 影 响 预 测, 得 出 评 价 结 论 ; (4) 分 析 论 证 本 项 目 采 取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可 行 性 及 现 有 项 目 存 在 的 主 要 环 境 问 题 的 整 改 措 施, 并 提 出 可 行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和 建 议 ; (5) 分 析 项 目 与 产 业 政 策 区 域 发 展 规 划 及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的 相 容 性 ;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并 提 出 改 进 建 议 ; (6) 对 项 目 在 环 境 方 面 是 否 可 行 做 出 明 确 的 结 论 15

21 2.3 评 价 因 子 与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运 营 期 (1) 地 表 水 根 据 项 目 的 排 污 特 征 和 当 地 的 环 境 状 况, 确 定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 水 温 ph 值 DO COD Cr BOD 5 NH 3 -N 总 磷 挥 发 酚 硫 化 物 六 价 铬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粪 大 肠 杆 菌 等 共 12 项 (2) 地 下 水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 色 度 嗅 和 味 ph 值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氨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共 计 9 项 (3) 大 气 根 据 项 目 的 排 污 特 征 和 当 地 的 环 境 状 况, 确 定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SO 2 NO 2 PM 10 氨 气 硫 化 氢 臭 气 浓 度 共 6 项 大 气 预 测 估 算 因 子 : 粉 尘 氨 气 硫 化 氢 臭 气 浓 度 (4) 噪 声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和 预 测 评 价 因 子 均 为 等 效 连 续 声 级 LeqdB(A) 2.4 项 目 所 属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所 属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西 高 东 低, 因 此 地 表 径 流 水 从 西 面 鱼 塘 溢 流 到 东 面 鱼 塘, 鱼 塘 沿 着 农 灌 渠 流 经 约 1100 米 流 入 矿 场 水 塘 进 入 马 含 水 库 后 溢 流 到 排 渠 流 经 约 8000 米 汇 入 那 龙 河, 本 项 目 的 鱼 塘 主 要 功 能 为 饲 养 四 大 家 鱼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粤 府 函 [2011]29 号 ) 未 对 鱼 塘 和 农 田 灌 溉 渠 划 分 功 能 区 划, 鱼 塘 属 于 饲 养 鱼 类 用 水, 农 田 灌 溉 渠 属 于 农 田 灌 溉 用 水, 鱼 塘 水 质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Ⅳ 类 水 质 标 准, 农 田 灌 溉 渠 水 质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根 据 广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 粤 府 函 [2011]29 号 ), 马 含 水 库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Ⅱ 类 水 质 标 准, 根 据 阳 江 市 水 源 保 护 区 的 规 划, 马 含 水 库 不 属 于 水 源 保 护 区 项 目 所 16

22 在 的 地 表 水 功 能 图 见 图 所 示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水 系 情 况 和 地 表 径 流 走 向 见 图 所 示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阳 江 市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 项 目 所 在 的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标 准 地 下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关 于 同 意 广 东 省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的 复 函 ( 粤 办 函 [2009]459 号 ) 中 的 规 定,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粤 西 桂 南 沿 海 诸 河 阳 江 阳 东 地 下 水 水 源 涵 养 区, 见 图 2.4-3, 水 质 类 别 为 Ⅲ 类 水 体,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中 Ⅲ 级 标 准 生 态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 项 目 位 于 广 东 省 陆 域 生 态 分 级 控 制 图 中 集 约 利 用 区,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的 生 态 分 级 控 制 图 见 图 所 示, 功 能 规 划 见 表 所 示 表 本 项 目 所 处 的 生 态 功 能 区 规 划 生 态 区 生 态 亚 区 生 态 功 能 区 E4 粤 西 热 带 雨 林 气 候 平 原 E4-1 漠 阳 江 流 域 河 谷 平 原 E4-1-1 阳 江 河 谷 平 原 丘 陵 生 态 丘 陵 农 业 - 城 市 经 济 生 态 区 - 丘 陵 生 态 农 业 生 态 亚 区 农 业 与 城 市 经 济 生 态 功 能 区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阳 江 市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 阳 江 市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功 能 区 分 为 两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和 需 特 殊 保 护 的 区 域 属 于 一 类 区, 其 他 地 区 为 二 类 区, 一 类 区 与 二 类 区 之 间 设 500m 缓 冲 带 项 目 所 在 的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不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和 需 特 殊 保 护 的 区 域 内, 属 于 二 类 区,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见 图 所 示 17

23 项 目 所 在 地 图 项 目 所 在 地 地 表 水 功 能 规 划 图 18

24 项 目 东 面 的 水 塘 21 N NNW NNE NW 14 NE WNW W 7 0 ENE E 农 WSW SW SSW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ESE 灌 渠 马 含 水 排 渠 库 图 例 Ⅱ 类 水 : Ⅲ 类 水 : Ⅳ 类 水 : 水 流 方 向 : 比 例 :1:18000 图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水 系 情 况 及 地 表 径 流 图 19

25 21 N NNW NNE NW 14 NE WNW 7 ENE W 0 E WSW SW SSW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ESE 项 目 所 在 地 在 地 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图 20

26 WNW W WSW 21 N NNW NNE NW 14 NE SW SSW 7 0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ENE E ESE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图 陆 域 生 态 分 级 控 制 图 21

27 项 目 所 在 地 图 项 目 所 在 地 大 气 环 境 功 能 规 划 图 22

28 2.4.2 评 价 标 准 地 表 水 环 境 及 水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 (1)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南 面 的 马 含 水 库 属 于 Ⅱ 类 水,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Ⅱ 类 标 准, 附 近 的 农 田 灌 溉 渠 属 于 Ⅲ 类 水,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标 准, 项 目 内 的 水 塘 属 于 Ⅳ 类 水,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Ⅳ 类 标 准, 具 体 指 标 见 表 表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粪 大 肠 杆 菌 个 /L) 序 号 水 体 Ⅱ 类 标 准 III 类 标 准 Ⅳ 类 标 准 执 行 标 准 1 水 温 人 为 造 成 的 环 境 水 温 变 化 应 限 制 在 : 周 平 均 最 大 温 升 1; 周 平 均 最 大 温 降 2 2 ph 值 6~9 6~9 6~9 3 DO 地 表 水 4 CODcr 环 境 质 量 5 BOD 标 准 (GB 氨 氮 ) 中 的 7 总 磷 Ⅱ 类 III 8 挥 发 酚 类 Ⅳ 类 9 硫 化 物 标 准 10 六 价 铬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粪 大 肠 杆 菌 2000 个 /L 个 /L 个 /L (2) 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位 于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不 属 于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纳 污 范 围,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后 一 并 经 场 内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旱 作 标 准 后, 全 部 用 于 周 边 的 林 地 灌 溉,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标 准 见 表

29 表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的 部 分 水 质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类 别 作 物 种 类 水 作 旱 作 蔬 菜 1 BOD 5 (mg/l) a,15b 2 COD Cr (mg/l) a,60b 3 SS(mg/L) a,15b 4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mg/l) 水 温 ( ) 25 6 ph 5.5~8.5 7 硫 化 物 (mg/l) 1 8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 个 /100ml) a,1000b 9 蛔 虫 卵 数 ( 个 /L) 2 2a,1b a 加 工 烹 调 及 去 皮 蔬 菜 b 生 食 类 蔬 菜 瓜 类 和 草 本 水 果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水 质 类 别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III 类 标 准 限 值 具 体 见 表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 )( 单 位 :mg/l, 除 ph 值 及 总 大 肠 菌 群 外 ) 序 号 项 目 III 类 序 号 项 目 III 类 1 色 度 15 6 高 锰 酸 钾 指 数 嗅 和 味 无 7 硝 酸 盐 ( 以 N 计 ) 20 3 ph 值 6.5~8.5 8 亚 硝 酸 盐 ( 以 N 计 )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氨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3.0( 个 /L) 大 气 环 境 及 废 气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 (1)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SO 2 NO 2 PM 10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氨 气 硫 化 氢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对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的 规 定, 臭 气 浓 度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恶 臭 污 染 物 厂 界 标 准 值 新 改 扩 建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0 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单 位 :μg/m 3 项 目 取 值 时 间 浓 度 限 值 选 用 标 准 二 氧 化 硫 SO 2 二 氧 化 氮 NO 2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 10 年 平 均 60 日 平 均 小 时 平 均 500 年 平 均 40 日 平 均 80 1 小 时 平 均 200 年 平 均 70 日 平 均 150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氨 气 一 次 0.2mg/m 3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对 居 硫 化 氢 一 次 0.01mg/m 3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的 规 定 臭 气 浓 度 一 次 20( 无 量 纲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恶 臭 污 染 物 厂 界 标 准 值 新 改 扩 建 二 级 标 准 (2) 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饲 料 加 工 车 间 颗 粒 物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9DB44/ ) 第 二 时 段 无 组 织 浓 度 监 控 最 高 值 ; 沼 气 发 电 机 参 照 执 行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燃 气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 生 产 过 程 中 氨 气 硫 化 氢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9GB ) 恶 臭 污 染 物 厂 界 标 准 值 新 改 扩 建 二 级 标 准 ; 臭 气 浓 度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集 约 化 畜 禽 养 殖 业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各 废 气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详 见 表 序 号 表 2.4-6(a)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部 分 标 准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1 颗 粒 物 120 mg/m 3 15m 2.9kg/h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排 气 筒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监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表 2.4-6(b)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序 号 污 染 物 标 准 值 执 行 的 标 准 1 臭 气 浓 度 60( 无 量 纲 ) 周 界 外 浓 度 最 高 点 1mg/m 3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集 约 化 畜 禽 养 殖 业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2 氨 气 1.5 mg/m 3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新 改 扩 建 二 级 标 准 3 硫 化 氢 0.06mg/m 3 25

31 表 2.4-6(c)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mg/m 3 序 号 污 染 物 限 值 执 行 的 标 准 1 SO NOx 烟 尘 20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燃 气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声 环 境 及 噪 声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 (1) 声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声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2 类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表 声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限 值 单 位 : 等 效 声 级 Lep[dB(A)]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类 别 适 用 区 域 昼 间 夜 间 (GB ) 2 居 民 区 商 业 区 与 工 业 混 合 区 规 划 商 业 区 根 据 畜 禽 养 殖 产 地 环 境 评 价 规 范 (HJ ), 项 目 场 区 声 环 境 执 行 畜 禽 养 殖 场 和 养 殖 小 区 及 放 牧 区 声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限 值, 标 准 值 见 表 表 畜 禽 养 殖 场 和 养 殖 小 区 及 放 牧 区 声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限 值 昼 间 夜 间 单 位 畜 禽 养 殖 产 地 环 境 评 价 规 范 (HJ ) db(a) (2) 噪 声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营 运 期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关 于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的 2 类 标 准, 见 表 施 工 期 噪 声 评 价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场 界 排 放 限 值, 见 表 表 运 营 期 噪 声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限 值 单 位 : 等 效 声 级 Lep[dB(A)] 声 功 能 区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选 用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单 位 : 等 效 声 级 Leq[dB(A)] 昼 间 噪 声 限 值 夜 间 噪 声 限 值 固 体 废 物 评 价 标 准 废 渣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畜 禽 养 殖 业 废 渣 无 害 化 环 境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32 表 畜 禽 养 殖 业 废 渣 无 害 化 环 境 标 准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1 蛔 虫 卵 死 亡 率 95% 2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10 5 个 /kg 根 据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HJ/T ) 中 规 定, 畜 禽 粪 便 必 须 经 过 无 害 化 处 理, 并 且 须 符 合 粪 便 无 害 化 卫 生 标 准 (GB ) 后, 才 能 进 行 土 地 利 用, 禁 止 未 经 处 理 的 畜 禽 粪 便 直 接 施 入 农 田 根 据 粪 便 无 害 化 卫 生 标 准 (GB ), 经 无 害 化 处 理 后 应 达 到 的 标 准 值 见 表 所 示 表 粪 便 无 害 化 卫 生 标 准 (GB ) 序 号 项 目 卫 生 标 准 1 堆 肥 温 度 最 高 堆 温 达 50~55 以 上, 持 续 5~7 天 2 蛔 虫 卵 死 亡 率 95~100% 3 粪 大 肠 菌 值 10 1 ~ 苍 蝇 有 效 地 控 制 苍 蝇 孳 生, 粪 堆 周 围 没 有 活 动 的 蛆 蛹 或 新 羽 化 的 成 蝇 其 它 环 境 评 价 标 准 (1)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GBZ1-2010); (2)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3)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及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号 修 改 单 ); (4) 一 般 工 业 固 废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及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号 修 改 单 ); (5)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GB ); (6)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2.5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主 要 依 据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量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纳 污 水 体 的 规 模 及 其 水 质 要 求 来 进 行 划 分,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中 关 于 评 价 等 级 的 划 分 方 法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废 水 产 生 27

33 量 t/d, 进 入 本 项 目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旱 作 标 准 后, 全 部 用 于 周 边 的 林 地 灌 溉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与 生 活 污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cr 氨 氮 粪 大 肠 菌 群 BOD 5 等, 污 染 物 类 型 =1, 属 简 单 污 水 水 质 附 近 水 体 农 田 灌 溉 渠 为 Ⅲ 类 水 体, 为 小 河,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确 定 本 项 目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排 放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H 2 S NH 3 臭 气 浓 度 粉 尘 SO 2 NOx 烟 尘 等 评 价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的 分 级 标 准, 评 价 等 级 判 断 依 据 见 表 2.5-1, 按 下 面 公 式 计 算 其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占 标 率 Pi: Ci Pi C0 i 100% 式 中 : P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Ci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的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mg/m 3 ; Co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mg/m 3 表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评 判 表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Pmax 80%, 且 D10% 5km 其 他 Pmax<10% 或 D10%<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一 般 选 取 用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1h 平 均 采 样 时 间 的 二 级 标 准 的 浓 度 限 值 ; 对 于 没 有 小 时 浓 度 限 值 的 污 染 物, 可 取 日 平 均 浓 度 限 值 的 三 倍 值 ; 对 该 标 准 中 未 包 含 的 污 染 物, 可 参 照 TJ36-79 中 的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的 一 次 浓 度 限 值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 )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估 算 模 式 Screen View 对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进 行 分 级 具 体 计 算 结 果 见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专 章, 经 计 算, 本 建 设 项 目 营 运 期 排 放 的 的 各 种 污 染 物 中 沼 气 发 电 的 NOx 最 大 质 量 浓 度 本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为 9.85%, 小 于 10%,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规 定, 其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28

34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本 项 目 属 于 Ⅰ 类 建 设 项 目,Ⅰ 类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划 分, 应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的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污 水 排 放 量 与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等 指 标 确 定 本 项 目 位 于 地 下 水 水 源 涵 养 区, 即 为 了 保 持 重 要 泉 水 一 定 的 喷 涌 流 量 或 涵 养 水 源 而 限 制 地 下 水 开 采 的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为 较 敏 感 ; 项 目 不 开 采 利 用 地 下 水, 不 会 对 地 下 水 水 位 及 水 文 地 质 产 生 影 响 ; 本 项 目 外 排 污 水 量 不 大, 污 水 水 质 成 分 简 单, 拟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不 通 过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包 气 带 及 含 水 层 影 响 地 下 水 环 境 因 此,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定 为 三 级 具 体 见 表 所 示 表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的 确 定 建 设 项 目 场 地 特 征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特 征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包 气 带 防 含 水 层 易 污 地 下 水 环 境 污 水 排 放 污 水 水 质 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污 性 能 染 特 征 敏 感 程 度 量 杂 程 度 中 不 易 较 敏 感 不 大 简 单 三 级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所 处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规 定 的 2 类 地 区,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声 环 境 (HJ ), 因 此, 声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见 表 表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 一 二 级 ) 类 别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本 项 目 使 用 和 储 存 的 原 料 不 构 成 重 大 污 染 源, 属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周 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一 般 周 围 环 29

35 境 敏 感 程 度 一 般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的 划 分,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二 级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项 目 选 址 不 属 于 特 殊 生 态 敏 感 区, 也 不 属 于 重 要 生 态 敏 感 区, 根 据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 本 项 目 属 于 阳 江 河 谷 平 原 丘 陵 生 态 农 业 与 城 市 经 济 生 态 功 能 区,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为 0.73 km 2, 小 于 2km 2, 长 度 为 0.8km, 小 于 50km, 此 外, 初 步 调 查 表 明 项 目 所 在 地 不 涉 及 珍 稀 濒 危 物 种,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规 定,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划 分 依 据 见 表 表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评 价 内 容 项 目 指 标 评 价 等 级 工 程 占 地 范 围 面 积 2 km 2 长 度 50 km 生 态 环 境 三 级 影 响 区 域 生 态 敏 感 性 一 般 区 域 评 价 重 点 根 据 项 目 场 址 地 区 周 围 的 自 然 环 境 状 况 环 境 质 量 和 项 目 的 工 艺 特 点 规 模 以 及 环 境 功 能 区 要 求, 确 定 本 项 目 评 价 重 点 是 现 有 项 目 回 顾 性 分 析 及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及 污 染 防 治 措 可 行 性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分 析 和 总 量 控 制 和 公 众 参 与 2.6 评 价 范 围 及 环 境 敏 感 区 污 染 控 制 目 标 本 项 目 产 生 废 水 中 的 COD Cr 氨 氮 等, 废 气 中 的 颗 粒 物 氨 气 硫 化 氢 臭 气 浓 度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作 为 本 评 价 的 主 要 污 染 控 制 目 标 环 境 敏 感 区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为 评 价 范 围 内 以 项 目 为 中 心 点 直 径 6000 米 范 围 的 基 本 环 境 敏 感 点, 详 见 表 2.6-1, 具 体 分 布 见 图

36 表 本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内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序 号 自 然 村 性 质 规 模 影 响 因 素 方 位 距 离 (m) 保 护 目 标 1 那 新 居 住 20 户 废 气 东 面 素 石 居 住 18 户 废 气 东 北 高 塘 村 居 住 18 户 废 气 东 北 和 乐 居 住 60 户 废 气 东 北 焦 平 居 住 15 户 废 气 东 北 彭 村 居 住 50 户 废 气 东 北 鸡 公 山 居 住 40 户 废 气 东 北 沙 新 村 居 住 65 户 废 气 东 北 龙 新 村 居 住 200 户 废 气 东 面 石 头 岗 居 住 40 户 废 气 东 面 2710 (GB 安 墩 居 住 50 户 废 气 南 面 ) 二 级 标 准 12 垌 心 居 住 20 户 废 气 南 面 里 村 居 住 40 户 废 气 南 面 新 村 居 住 25 户 废 气 南 面 冯 屋 寨 居 住 50 户 废 气 南 面 佘 屋 寨 居 住 90 户 废 气 南 面 果 子 园 居 住 80 户 废 气 南 面 外 村 居 住 80 户 废 气 南 面 牛 岭 居 住 18 户 废 气 东 南 新 风 居 住 18 户 废 气 南 面 奕 垌 村 居 住 180 户 废 气 南 面 鱼 塘 水 体 废 水 项 目 0 (GB )Ⅳ 类 标 准 23 农 田 灌 溉 渠 水 体 废 水 南 面 10 (GB )Ⅲ 类 标 准 24 马 含 水 库 水 体 废 水 南 面 1200 (GB )Ⅱ 类 标 准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项 目 特 点 及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特 征, 本 评 价 确 定 工 作 范 围 如 下, 见 图 (1) 大 气 环 境 :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以 项 目 拟 建 厂 址 为 中 心, 全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主 轴 的 圆 形 区 域, 调 查 范 围 为 直 径 为 5km 的 圆 范 围 内 ; (2) 地 表 水 的 评 价 范 围 为 : 农 田 灌 溉 渠 涨 退 潮 不 明 显, 因 此 地 表 水 评 价 范 围 为 项 目 内 鱼 塘 农 田 灌 溉 渠 河 段 约 1100m 的 地 表 水 域 马 含 水 库 排 渠 1000m 的 地 表 水 域 ; 31

37 (3) 地 下 水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 (HJ ) 表 12 现 状 调 查 评 价 范 围 参 考 表,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为 20km 2 ; (4) 声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 为 本 项 目 场 边 界 外 200 米 范 围 内 ; (5)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 以 本 项 目 为 中 心, 半 径 3km 的 圆 范 围 ; (6)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生 态 影 响 ) (HJ ), 本 项 目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场 区 红 线 范 围 2.7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根 据 项 目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环 节 与 环 境 要 素 的 相 关 分 析, 可 识 别 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有 以 下 一 些 主 要 因 素 可 能 会 给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 (1)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可 能 产 生 粉 尘 氨 气 硫 化 氢 臭 气 浓 度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烟 尘 等 大 气 污 染 物, 在 不 利 于 污 染 物 扩 散 的 天 气 条 件 下, 可 能 会 影 响 周 围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后 一 并 经 场 内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全 部 用 于 周 边 的 林 地 灌 溉, 对 附 近 河 流 的 水 质 基 本 无 影 响 ; 此 外,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机 械 噪 声 和 固 体 废 物 的 处 理 处 置 对 环 境 也 会 有 一 些 影 响 (2) 项 目 在 建 设 施 工 期 间, 对 周 围 的 大 气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会 带 来 一 些 影 响, 但 其 影 响 范 围 和 影 响 时 间 都 是 暂 时 性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见 表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行 为 或 环 境 因 子 空 地 表 土 气 水 壤 场 地 清 理 土 方 挖 掘 物 料 堆 放 设 备 使 用 运 输 运 输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废 水 处 理 生 产 废 气 设 备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堆 存 处 置 表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及 生 活 质 量 声 环 地 下 土 地 利 耕 供 水 健 康 境 水 用 地 水 源 安 全 注 : 短 期 负 效 应 长 期 负 效 应 长 期 正 效 应 工 业 发 展 社 会 经 济 32

38 WNW 21 N NNW NNE NW 14 NE 7 ENE W 0 E 2040m M 1560m M 1600m M 2100m 2180m M M 1490m M 1660m M 1890m 1730m M M 1290m M 2060m 2270m M 1960m M 2640m M 2710m M M 2610m M WSW SW SSW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ESE 2430m M 2380m M 2640m M 3000m M 图 例 建 设 项 目 : 环 境 敏 感 点 : 比 例 :1:45000 图 项 目 环 境 敏 感 点 分 布 图 33

39 WNW W WSW 21 N NNW NNE NW 14 NE SW SSW 7 0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ENE E ESE 图 例 建 设 项 目 :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 比 例 :1:90000 图 项 目 大 气 风 险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图 34

40 3 现 有 项 目 回 顾 性 分 析 3.1 现 有 项 目 概 况 现 有 项 目 规 模 现 有 项 目 位 于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 具 体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1.1-1, 项 目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为 N ,E ), 总 投 资 2500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300 万 元, 总 占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1100 亩 ), 其 中 猪 场 用 地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 约 合 350 亩 ) 猪 栏 建 筑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 约 合 150 亩 ) 鱼 塘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 约 合 500 亩 ) 林 木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 约 合 100 亩 ), 本 项 目 的 建 筑 主 要 为 产 房 重 胎 舍 配 种 舍 怀 孕 舍 保 育 舍 育 肥 猪 舍 宿 舍 鱼 塘 等 项 目 总 投 资 2500 万, 建 设 拥 有 常 年 存 栏 母 猪 1800 头 公 猪 30 头 仔 猪 4000 头 保 育 猪 4000 头 小 猪 4000 头 中 猪 4000 头 育 肥 猪 4000 头 具 有 年 出 栏 上 市 育 肥 猪 ( 约 110kg/ 头 )32000 头 劳 动 定 员 及 工 作 制 度 : 本 项 目 现 有 工 作 人 员 为 40 人, 本 项 目 年 工 作 日 数 为 365 天, 分 一 班 制, 每 班 工 作 10 小 时 现 有 项 目 产 品 方 案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2500 万 元, 生 产 规 模 为 年 出 栏 3.2 万 头 育 肥 猪, 年 产 值 6100 万 元, 产 品 方 案 见 表 所 示 表 生 产 规 模 一 览 表 序 号 类 型 常 年 存 栏 量 ( 头 ) 重 量 (kg/ 头 ) 出 栏 量 ( 头 ) 1 母 猪 公 猪 仔 猪 保 育 猪 小 猪 中 猪 育 肥 猪 备 注 : 本 项 目 从 仔 猪 到 出 栏 的 育 肥 猪 饲 养 需 时 约 为 4 个 月 35

41 3.1.3 项 目 四 至 关 系 与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1) 四 至 关 系 本 项 目 位 于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项 目 四 至 范 围 均 为 山 地 具 体 四 至 情 况 见 项 目 四 至 关 系 图 项 目 东 南 面 隔 150 米 为 矿 场, 西 面 面 隔 650 米 为 另 一 个 养 猪 场 最 近 的 环 境 敏 感 点 为 东 面 那 新 村 距 离 项 目 1290 米 因 此 本 项 目 外 环 境 关 系 不 敏 感 点 (2) 总 平 面 布 置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的 总 占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1100 亩 ), 本 项 目 场 区 总 体 布 置 分 为 5 个 部 分, 其 中 包 括 猪 舍 区 饲 料 加 工 房 生 活 管 理 区 污 水 处 理 区 猪 粪 及 沼 渣 处 理 区 等 猪 舍 区 是 整 个 猪 场 的 核 心 区, 位 于 项 目 的 东 面 南 面 及 西 面, 猪 舍 区 包 括 公 猪 舍 育 肥 舍 保 育 舍 厂 房 怀 孕 舍 配 种 舍 等, 猪 舍 设 有 高 床 猪 舍 和 普 通 猪 舍 本 项 目 饲 料 主 要 来 自 成 品 饲 料, 另 外 加 入 玉 米 豆 粕 麦 皮 等 粮 食 作 物 经 过 破 碎 配 合 等 工 艺 制 作 成 饲 料, 饲 料 加 工 房 位 于 项 目 西 面, 包 括 原 料 仓 库 破 碎 及 配 合 工 序, 项 目 饲 料 加 工 过 程 中 只 是 简 单 的 拌 合, 没 有 蒸 煮 工 序 本 项 目 生 活 管 理 区 包 括 员 工 食 堂 宿 舍 办 公 室 等 生 活 管 理 区 位 于 项 目 的 中 部, 处 于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的 侧 风 向, 布 局 较 为 合 理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区 包 括 厌 氧 池 好 氧 池 沉 淀 池 等 在 内 的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区 位 于 项 目 中 部, 即 处 于 生 产 区 生 活 管 理 区 的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的 侧 风 处, 布 局 较 为 合 理 现 有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图 所 示 其 中 3 号 猪 场 4 号 猪 场 及 种 猪 场 见 图 所 示 现 有 项 目 场 区 设 置 了 雨 水 排 放 管 网 及 污 水 排 放 管 网, 雨 水 排 放 口 3 个, 西 面 种 猪 场 猪 舍 雨 水 往 项 目 4 号 鱼 塘 排 放, 南 面 4 号 猪 场 猪 舍 雨 水 往 项 目 南 面 鱼 塘 排 放, 东 面 3 号 猪 场 猪 舍 雨 水 往 项 目 2 号 鱼 塘 排 放 场 区 种 猪 场 3 号 场 4 号 场 均 设 置 沼 气 池, 污 水 经 各 个 场 区 的 沼 气 池 处 理 后, 作 为 沼 液 通 过 管 道 输 送 到 附 近 的 山 顶 再 通 过 人 工 灌 溉 山 林 现 有 项 目 在 3 号 场 设 置 1 个 养 蛆 区 设 有 2 个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各 配 套 2 个 粪 仓,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每 个 尺 寸 为 长 10m 宽 7m, 粪 仓 每 个 尺 寸 为 长 5m 宽 5m 36

42 高 2m, 其 中 一 个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和 两 个 粪 仓 位 于 3 号 场, 一 个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和 两 个 粪 仓 位 于 4 号 场 37

43 山 地 山 地 WNW W WSW 21 N NNW NNE NW 14 NE SW SSW 7 0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ENE E ESE 山 地 山 地 150m 矿 场 图 例 项 目 范 围 : 比 例 :1:10000 图 项 目 四 至 关 系 图 38

44 WNW W WSW 21 N NNW NNE NW 14 NE SW SSW 7 0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ENE E ESE 图 例 雨 水 管 : 污 水 管 : 示 意 图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39

45 WNW W WSW 21 N NNW NNE NW 14 NE SW SSW 7 0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ENE E ESE 图 3.1-3(a) 项 目 种 猪 场 平 面 布 置 图 40

46 WNW W WSW 21 N NNW NNE NW 14 NE SW SSW 7 0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ENE E ESE 图 3.1-3(b) 项 目 3 号 猪 场 平 面 布 置 图 41

47 WNW W WSW 21 N NNW NNE NW 14 NE SW SSW 7 0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ENE E ESE 图 3.1-3(c) 项 目 4 号 猪 场 平 面 布 置 图 42

48 3.1.4 项 目 组 成 本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配 套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及 环 保 工 程 建 表 所 示 主 体 工 程 储 运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辅 助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1 猪 舍 表 建 设 项 目 组 成 一 览 表 现 有 设 计 能 力 及 用 途 各 类 猪 舍 的 排 列 顺 序 依 次 为 : 产 房 重 胎 舍 配 种 舍 怀 孕 舍 保 育 舍 等, 另 外 还 有 育 肥 猪 舍, 共 有 猪 舍 61 座, 其 中 36 座 为 高 床 猪 舍,25 座 为 普 通 猪 舍, 占 地 平 方 米 2 饲 料 西 面 的 饲 料 加 工 房 3 供 水 提 供 猪 只 饮 水 及 工 作 人 员 生 活 用 水, 为 山 水 供 给 4 污 水 管 把 猪 舍 尿 水 冲 洗 水 混 合 物 收 集 并 排 入 沼 气 池 中 5 配 电 房 由 市 政 点 位 供 电, 年 用 电 量 约 为 100 万 千 瓦 时, 设 2 个 配 电 站, 1 台 150Kw 的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6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采 用 沼 气 池 处 理 后, 作 为 肥 料 供 猪 场 附 近 的 林 地 使 用 7 氧 化 塘 现 有 鱼 塘 共 8 个, 占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500 亩 ), 容 积 立 方 米, 现 阶 段 功 能 为 养 鱼 8 饲 料 加 工 废 气 饲 料 加 工 房 玉 米 破 碎 产 生 的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9 猪 粪 仓 4 个 猪 粪 仓, 便 于 猪 粪 集 中 处 理 和 外 运 10 卫 生 防 疫 及 消 毒 间 对 进 场 人 员 和 车 辆 消 毒, 以 防 猪 只 感 染 外 来 疾 病 11 饲 料 加 工 房 外 购 成 品 饲 料, 并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自 己 的 配 方, 对 饲 料 进 行 调 配, 主 要 对 玉 米 进 行 破 碎, 并 加 玉 米 豆 粕 麦 皮 等 进 行 拌 合 12 养 蛆 区 设 置 养 蛆 房,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有 利 于 消 纳 粪 便 13 办 公 楼 日 常 办 公 14 生 活 楼 员 工 的 宿 舍 ( 含 食 堂 ) 15 硬 化 道 路 道 路 通 畅, 包 装 饲 料 猪 只 运 输 正 常 16 场 区 绿 化 做 到 猪 场 空 气 自 然 净 化, 保 证 生 物 安 全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表 场 区 主 要 占 地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指 标 现 有 情 况 1 用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1650 亩 ) 已 建 成 1.1 水 域 用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500 亩 ) 已 建 成 1.2 林 木 用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650 亩 ) 已 建 成 1.3 猪 栏 建 筑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150 亩 ) 已 建 成 1.4 猪 场 用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350 亩 ) 已 建 成 种 猪 场 用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57.4 亩 ) 已 建 成 号 肉 猪 场 用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33.0 亩 ) 已 建 成 号 肉 猪 场 用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47.1 亩 ) 已 建 成 号 肉 猪 场 用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亩 ) 已 建 成 办 公 生 活 区 平 方 米 ( 约 合 24.5 亩 ) 已 建 成 2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包 括 24 个 沼 气 池 等 43

49 表 项 目 主 要 建 筑 物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占 地 面 积 m 2 建 筑 面 积 m 2 层 数 建 筑 高 度 主 要 用 途 1 保 育 房 层 3m 养 猪 2 隔 离 猪 舍 层 3m 养 猪 3 定 位 栏 层 3m 养 猪 4 产 房 层 3m 养 猪 5 肉 猪 栏 层 3m 养 猪 6 肥 猪 舍 层 3m 养 猪 7 沼 气 池 800.7(24 个 ) 处 理 废 水 8 粪 仓 100(4 个 ) 储 存 粪 便 9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140(2 个 ) 固 液 分 离 10 养 蛆 区 层 2m 养 蛆 11 电 房 层 3m 提 供 电 源 12 料 房 层 3m 饲 料 加 工 及 存 放 13 宿 舍 层 3m 员 工 猪 舍 14 办 公 楼 层 7.5m 办 公 表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表 序 号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指 标 1 配 种 率 % >85 2 产 仔 窝 数 胎 / 年 平 均 活 产 仔 数 头 > 育 成 率 % >96 5 料 肉 比 生 产 定 员 与 工 作 制 度 生 产 定 员 : 现 有 项 目 工 作 人 员 为 40 人, 均 在 场 内 食 宿 工 作 制 度 : 现 有 项 目 年 工 作 日 数 为 365 天, 分 一 班 制, 每 班 工 作 10 小 时 主 要 设 备 根 据 项 目 现 有 的 情 况, 项 目 使 用 的 设 备 清 单 见 表 所 示 44

50 表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1 定 位 栏 mm 1500 位 2 产 床 自 制 390 张 3 保 育 床 自 制 240 栏 4 4KW 潜 水 泵 Y112M-2 12 台 5 玉 米 除 灰 机 100t/h 1 台 6 玉 米 破 碎 机 30t/h 3 台 7 饲 料 拌 合 机 40t/h 2 台 8 固 液 分 离 机 sx-18 2 台 主 要 原 辅 用 料 根 据 现 有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见 表 所 示 表 项 目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一 览 表 序 号 原 辅 材 料 名 称 单 位 年 用 量 原 料 来 源 用 途 1 玉 米 吨 9000 东 北 饲 料 2 豆 粕 吨 3600 阳 江 嘉 吉 厂 饲 料 3 麦 皮 吨 900 开 平 开 兰 厂 饲 料 4 10% 怀 孕 料 吨 40 正 大 康 地 饲 料 5 10% 哺 乳 料 吨 25 正 大 康 地 饲 料 6 6% 小 猪 料 吨 24 正 大 康 地 饲 料 7 6% 中 猪 料 吨 60 正 大 康 地 饲 料 8 6% 大 猪 料 吨 90 正 大 康 地 饲 料 9 教 槽 料 吨 30 正 大 康 地 饲 料 10 腹 泻 三 联 苗 瓶 2000 疫 苗 11 盐 水 (500ml) 箱 200 治 疗 能 耗 及 水 耗 本 项 目 场 区 内 不 设 锅 炉, 设 有 1 台 150kw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本 项 目 用 电 直 接 由 当 地 市 政 电 网 接 入, 年 耗 电 量 约 为 100 万 千 瓦 时 厨 房 采 用 沼 气 项 目 用 水 全 部 由 山 水 供 给, 沼 气 由 沼 气 池 发 酵 产 生 根 据 现 有 项 目 的 情 况, 本 项 目 能 耗 及 用 水 量 如 表 所 示 45

51 表 项 目 能 耗 及 用 水 量 一 览 表 名 称 日 消 耗 量 年 消 耗 量 最 大 储 存 量 使 用 工 序 主 要 来 源 新 鲜 水 t t 管 道 输 送 生 产 生 活 用 水 山 林 电 2740 千 瓦 时 100 万 千 瓦 时 生 产 及 办 公 市 政 沼 气 548m 3 20 万 m 3 管 道 输 送 食 堂 做 饭 沼 气 池 发 酵 柴 油 3.06 吨 25 公 斤 备 用 发 电 机 市 场 3.2 现 有 项 目 的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主 体 工 程 主 体 工 艺 流 程 介 绍 本 项 目 产 品 为 育 肥 猪,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具 体 见 图 所 示 臭 气 猪 粪 尿 猪 舍 冲 洗 废 水 猪 粪 猪 叫 声 臭 气 猪 粪 尿 猪 舍 冲 洗 废 水 胎 盘 猪 叫 声 母 猪 配 种 妊 娠 分 娩 公 猪 采 精 精 液 检 查 臭 气 猪 粪 尿 猪 舍 冲 洗 废 水 猪 粪 猪 叫 声 育 肥 猪 出 售 育 成 保 育 臭 气 猪 粪 尿 猪 舍 冲 洗 废 水 猪 粪 猪 叫 声 图 项 目 养 殖 工 艺 流 程 图 及 产 污 环 节 生 产 工 艺 说 明 : 育 肥 猪 养 殖 基 本 可 分 为 4 个 阶 段 : 配 种 怀 孕 分 娩 哺 乳 保 育 生 长 育 成 等, 各 个 阶 段 均 产 生 恶 臭 废 水 及 固 废 等, 各 个 阶 段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配 种 怀 孕 : 当 母 猪 出 现 发 情 症 状 时, 育 种 中 心 将 其 号 码 输 入 电 脑, 筛 选 出 最 优 适 配 公 猪, 采 取 该 公 猪 精 液, 经 检 验 分 析 合 格 后, 进 行 配 制 分 装, 然 后 当 母 猪 出 现 发 情 症 状 时, 采 取 人 工 授 精 方 式 进 行 配 种 配 种 后 的 母 猪 观 察 21 天, 确 定 受 孕 成 功 后 转 移 到 定 位 栏, 至 产 前 1 周 移 至 产 房, 未 成 功 受 孕 的 母 猪 转 移 至 散 栏 饲 养, 等 待 下 一 次 授 精, 母 猪 妊 娠 天 数 为 120 天 (2) 分 娩 哺 乳 : 妊 娠 母 猪 预 产 期 前 8 天 进 入 产 房, 产 圈 内 铺 上 干 净 的 麻 袋, 并 保 持 猪 舍 温 度 26~32 怀 孕 母 猪 分 娩 后, 饲 养 员 对 初 生 仔 猪 进 行 断 脐 称 重 注 射 药 剂 和 疫 苗 打 耳 号 剪 牙 断 尾 阉 割 等 处 理, 生 出 的 仔 猪 在 分 娩 舍 里 进 46

52 行 哺 乳, 仔 猪 约 在 3 周 或 3 个 半 周 的 时 候 断 奶, 断 奶 后 的 仔 猪 大 部 分 体 重 在 7~8kg 左 右, 该 阶 段 即 在 保 育 猪 阶 段, 发 送 到 保 育 室 进 行 饲 养 断 奶 后 的 母 猪 被 转 移 到 后 备 猪 舍, 饲 养 7~10 天, 若 出 现 发 情 症 状, 可 再 次 选 配, 进 入 下 一 个 生 产 周 期 (3) 保 育 : 饲 养 员 对 转 移 到 保 育 舍 的 保 育 猪, 按 品 种 公 母 体 重 大 小 进 行 分 群 分 栏 饲 养, 并 根 据 免 疫 程 序 定 时 给 保 育 猪 注 射 疫 苗 和 驱 虫, 保 育 期 约 30 天, 体 重 达 到 30kg 左 右, 保 育 猪 被 转 移 到 育 肥 舎 (4) 生 成 育 成 : 生 长 阶 段 在 育 肥 舎 饲 养 30 天 左 右, 体 重 达 到 50~70kg, 育 种 员 根 据 种 猪 的 体 型 外 貌 健 康 状 况 血 缘 品 种 特 征 生 长 性 能 测 定 成 绩 等 要 素 筛 选 种 猪, 符 合 种 用 标 准 的 种 猪 可 以 自 留 ; 不 符 合 种 用 标 准 的 种 猪 则 作 为 商 品 育 肥 猪 出 售, 体 重 达 到 90~110kg 左 右 出 售 出 售 的 商 品 育 肥 猪 整 个 生 长 育 肥 期 约 为 3 个 半 ~4 个 月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1) 废 气 本 项 目 饲 养 的 猪 每 天 都 排 放 粪 便 尿 液 等, 在 整 个 养 殖 生 产 过 程 中, 均 有 恶 臭 气 体 产 生, 尤 其 是 猪 舍, 是 恶 臭 产 生 的 主 要 来 源 (2) 废 水 本 项 目 废 污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猪 粪 尿 及 猪 舍 冲 洗 废 水,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Cr BOD 5 SS 总 磷 及 氨 氮 等 (3) 噪 声 本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生 产 过 程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猪 叫 声 等 (4) 固 体 废 物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主 要 包 括 猪 粪 病 死 猪 尸 体 及 母 猪 分 娩 胎 盘 等 配 套 及 辅 助 工 程 饲 料 加 工 车 间 (1) 工 艺 流 程 简 介 猪 场 内 根 据 发 展 需 要, 设 置 了 饲 料 加 工 车 间, 饲 料 加 工 车 间 只 是 进 行 原 料 的 粉 碎 及 混 合 配 料, 不 进 行 发 酵 及 造 粒 工 序,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53 粉 尘 噪 声 粉 尘 噪 声 粉 尘 噪 声 原 料 仓 玉 米 除 灰 粉 碎 机 输 送 机 混 合 机 图 项 目 饲 料 加 工 工 艺 流 程 图 及 产 污 环 节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 1 原 料 接 收 与 清 理 原 料 经 清 理 去 除 石 粒 绳 头, 由 于 玉 米 中 灰 尘 量 较 大, 需 要 对 玉 米 进 行 除 灰, 玉 米 除 灰 后 通 过 提 升 机 进 入 到 玉 米 仓 中 2 粉 碎 需 粉 碎 的 物 料 通 过 与 本 机 相 配 的 喂 料 机 由 顶 部 进 料 口 喂 入, 在 高 速 旋 转 的 锤 片 打 击 和 筛 板 摩 擦 作 用 下, 物 料 逐 渐 被 粉 碎, 并 在 离 心 力 和 气 流 作 用 下 穿 过 筛 孔 从 底 座 出 料 口 排 出 3 配 料 与 混 合 配 料 : 经 过 计 量, 将 各 种 物 料 按 比 列 配 入, 保 证 物 料 重 量 公 差 在 公 司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物 料 经 过 动 配 料 后 进 入 混 合 系 统 混 合 将 各 种 物 料 充 分 混 合, 混 合 均 匀 度 超 过 93% 该 工 段 是 保 证 饲 料 质 量 的 关 键 工 段 (2) 主 要 产 污 环 节 1 生 产 废 气 : 工 艺 粉 尘, 产 生 于 玉 米 除 灰 粉 碎 拌 合 等 产 生 的 粉 尘 2 生 产 噪 声 : 生 产 噪 声, 产 生 于 生 产 设 备 除 灰 机 粉 碎 机 拌 合 机 等 沼 气 工 程 项 目 现 有 6 套 沼 气 处 理 工 程, 其 中 1 套 位 于 3 号 场 2 套 位 于 4 号 场 3 套 位 于 种 猪 场, 每 套 设 置 4 个 池, 共 24 个 池, 种 猪 场 的 沼 气 池 每 个 直 径 为 6m, 深 度 为 5.1m, 一 套 4 个 沼 气 池 容 积 为 577m 3, 三 套 12 个 沼 气 池 总 容 积 为 1731m 3 ; 4 号 场 的 沼 气 池 每 个 直 径 为 7m, 深 度 为 6m, 一 套 4 个 沼 气 池 容 积 为 923m 3, 两 套 8 个 沼 气 池 总 容 积 为 1846m 3 ;3 号 场 的 沼 气 池 为 黑 膜 沼 气 池 每 个 直 径 为 7m, 深 度 为 6m, 一 套 4 个 沼 气 池 容 积 为 923m 3, 因 此 总 容 积 为 4500m 3 的 混 凝 土 半 地 埋 式 沼 气 处 理 池, 处 理 废 水 规 模 360t/d, 实 际 可 产 沼 气 160 万 m³ 但 现 有 项 目 沼 气 池 为 敞 开 式, 收 集 效 率 极 低, 实 际 收 集 的 沼 气 量 约 为 20 万 m³/ 年, 现 有 产 生 的 沼 气, 通 过 硫 酸 亚 铁 脱 硫 后 用 于 场 区 内 做 饭 使 用, 用 于 做 饭 的 沼 气 量 为 20 万 m³ 48

54 粪 便 处 理 设 施 现 有 猪 粪 及 沼 渣 采 用 固 液 分 离 机 进 行 分 离, 共 设 置 了 2 个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位 于 猪 场 3 号 场 和 4 号 场, 各 配 备 1 台 固 液 分 离 机, 猪 粪 及 沼 渣 经 过 固 液 分 离 机 分 离 后, 固 体 份 投 入 粪 仓 进 行 自 然 干 燥, 液 体 份 进 入 到 沼 气 处 理 设 施 中 处 理,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配 套 2 个 粪 仓, 设 在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旁, 干 燥 及 储 存 现 有 项 目 产 生 的 猪 粪, 猪 粪 干 燥 后 即 用 蛇 皮 袋 包 装, 出 售 给 当 地 农 户 使 用 卫 生 防 疫 卫 生 防 疫 是 规 模 化 猪 场 的 生 命 线, 也 是 规 模 化 猪 场 成 败 的 关 键 点 为 此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动 物 防 疫 法, 做 到 以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制 度 健 全, 责 任 到 人 (1) 防 疫 制 度 更 衣 换 鞋 制 度 : 凡 是 进 入 饲 养 场 的 工 作 人 员, 一 律 更 衣 换 鞋 消 毒 制 度 : 凡 进 入 饲 养 场 的 人 和 车 辆 等 都 需 经 过 消 毒 ; 防 疫 隔 离 制 度 : 凡 新 引 进 的 猪 种 在 场 外 隔 离 二 个 月 以 上, 隔 离 观 察 期 间 进 行 测 温 和 血 清 学 及 微 生 物 检 查, 确 认 健 康 无 病 方 能 进 场 (2) 免 疫 程 序 管 理 制 定 一 套 合 理 的 免 疫 程 序, 做 到 以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3) 诊 疗 程 序 管 理 配 备 专 职 兽 医, 加 强 防 治 结 合 要 求 兽 医 每 天 进 入 各 猪 舍 观 察 猪 群, 发 现 病 情 做 好 记 录 并 向 技 术 部 门 备 案, 一 旦 发 现 疫 情, 做 到 早 严 快 小, 并 向 上 级 部 门 汇 报 消 毒 措 施 为 减 少 猪 受 到 各 种 细 菌 的 感 染, 需 要 对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进 行 消 毒 (1) 猪 舍 每 隔 15 天 对 猪 舍 进 行 消 毒 消 毒 方 式 为 猪 舍 冲 洗 干 净 后, 将 消 毒 液 喷 洒 于 猪 舍 内 常 用 消 毒 液 有 3%~5% 的 来 苏 儿,10%~20% 的 石 灰 乳,10%~20% 的 漂 白 粉 乳 剂 活 1%~3% 的 澄 清 液 0.05%~0.5% 的 过 氧 乙 酸 等 这 些 消 毒 剂 可 交 替 轮 换 使 用, 但 不 能 同 时 或 混 合 使 用 (2) 猪 舍 门 口 49

55 在 猪 舍 门 口 设 洗 手 消 毒 盆 和 洗 脚 消 毒 盆, 工 作 人 员 进 入 猪 舍 前 进 行 消 毒 可 选 用 0.5% 新 洁 尔 灭 或 0.25%~0.5%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在 猪 舍 门 口 上 方 设 置 紫 外 灯 消 毒 (3) 猪 用 活 动 喷 雾 装 置 对 猪 体 进 行 喷 雾 消 毒, 用 0.1% 新 洁 尔 灭 或 3%~5% 来 苏 尔 对 猪 体 喷 雾 消 毒 1 次, 可 有 效 控 制 猪 气 喘 病 猪 萎 缩 性 鼻 炎 等, 其 效 果 比 抗 生 素 鼻 内 喷 雾 和 饲 料 拌 喂 或 疫 苗 接 种 更 好 些 猪 体 喷 雾 消 毒 时, 要 求 喷 雾 粒 子 50~ 100μm, 射 辐 1~2m, 射 程 10~15m (4) 空 气 消 毒 在 寒 冷 季 节, 门 窗 紧 闭, 猪 群 密 集, 舍 内 空 气 严 重 污 染 的 情 况 下 所 进 行 的 消 毒 采 用 过 氧 乙 酸 等 对 猪 舍 密 闭 蒸 熏 (5) 车 辆 消 毒 在 大 门 入 口 处 需 设 消 毒 槽 ( 池 ), 对 进 来 车 辆 进 行 消 毒 车 轮 通 过 在 消 毒 池 内 驶 过 消 毒, 消 毒 剂 有 1% 的 复 合 酚 过 氧 乙 酸 2% 苛 性 钠 溶 液 等 每 周 更 换 1 次 消 毒 药 使 用 2% 苛 性 钠 溶 液 ( 每 周 更 换 1 次 ) 或 新 鲜 生 石 灰, 消 毒 对 象 主 要 是 车 辆 的 轮 胎 消 毒 池 要 避 免 日 晒 雨 淋 和 污 泥 浊 水 流 入 池 内 ); 车 身 采 用 喷 雾 消 毒 装 置, 要 求 喷 雾 粒 子 60~100μm( 其 中 有 效 粒 子 80%), 雾 面 1.5~2 m, 射 程 2~3 m, 动 力 10~15kg 的 空 气 压 缩 机 消 毒 液 用 3% 来 苏 尔 ( 苯 酚 皂 溶 液 ) 克 辽 林 或 1%~2% 福 尔 马 林 (36%~40% 甲 醛 溶 液 ) 等, 消 毒 对 象 是 车 身 和 底 盘 猪 饲 槽 饮 水 器 及 其 他 用 具 需 每 天 洗 刷, 定 期 用 1%~3% 来 苏 尔 或 0.1% 新 洁 尔 灭 消 毒 防 疫 及 消 毒 过 程 中 产 生 消 毒 废 水, 消 毒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COD Cr 公 用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和 生 活 供 水 排 水 工 程 和 供 电 及 通 风 工 程 供 水 工 程 本 项 目 生 活 用 水 和 生 产 用 水 供 水 来 源 于 山 林 水, 方 式 是 自 建 水 管 自 供 项 目 运 营 期 生 活 用 新 鲜 水 量 约 9.2t/d, 生 产 用 新 鲜 水 量 约 t/d, 通 风 降 温 系 统 用 新 鲜 水 量 约 0.1t/d, 消 毒 用 新 鲜 水 量 为 1m³/d, 总 新 鲜 用 水 量 约 t/d 排 水 工 程 本 项 目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排 水 体 系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经 专 用 污 水 渠 50

56 道 引 至 场 区 各 沼 气 池 进 行 处 理 后, 全 部 用 于 周 边 的 林 地 灌 溉 现 有 项 目 厂 区 内 正 常 工 况 下 的 给 排 水 情 况 见 表 给 排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所 示 猪 舍 冲 洗 用 水 废 水 生 产 用 水 猪 饮 用 废 水 新 鲜 水 通 风 降 温 系 统 用 水 生 活 用 水 1 25 污 水 消 毒 用 水 图 项 目 用 水 平 衡 图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林 地 灌 溉 单 位 :t/d 生 产 用 水 生 活 用 水 工 序 名 称 新 鲜 用 水 量 表 总 物 料 平 衡 表 单 位 :t/d 总 用 水 损 耗 量 回 用 量 量 废 水 产 生 量 废 水 排 放 量 猪 舍 冲 洗 水 猪 饮 用 水 消 毒 用 水 通 风 降 温 用 水 员 工 生 活 合 计 废 水 处 理 去 向 处 理 后 全 部 用 于 林 地 灌 溉 供 电 及 通 风 工 程 本 项 目 沼 气 池 产 生 的 沼 气 用 于 厨 房 烹 饪, 不 进 行 发 电 本 项 目 供 电 由 市 政 管 网 提 供, 设 1 台 150kw 的 柴 油 备 用 发 电 机, 不 设 锅 炉 本 项 目 猪 舍 通 风 降 温 系 统 采 用 负 压 风 机 + 水 帘 系 统, 生 活 管 理 区 采 用 风 扇 分 体 式 空 调 等 设 备, 不 设 中 央 空 调, 在 冲 凉 房 原 料 仓 库 等 处 设 置 风 扇 或 机 械 抽 排 风 装 置 等 51

57 3.3 现 有 项 目 运 营 期 污 染 源 及 已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分 析 运 营 期 废 气 污 染 源 强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源 主 要 包 括 猪 舍 恶 臭 气 体 猪 粪 池 养 蛆 区 及 粪 仓 恶 臭 气 体 饲 料 加 工 厂 粉 尘 及 食 堂 油 烟 等 恶 臭 气 体 产 生 情 况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物 为 恶 臭 气 体 猪 场 恶 臭 主 要 来 自 生 猪 粪 便 污 水 病 死 猪 只 及 分 娩 母 猪 胎 盘 等 腐 败 分 解 猪 只 的 新 鲜 粪 便 消 化 道 排 出 的 气 体 皮 脂 腺 和 汗 腺 的 分 泌 物 粘 附 在 体 表 的 污 物 畜 体 外 激 素 呼 出 气 体 中 的 CO 2 等 也 会 散 发 出 猪 特 有 的 难 闻 气 味 其 中 恶 臭 气 体 主 要 来 自 猪 粪 猪 粪 产 生 的 恶 臭 气 体 成 分 包 括 氨 气 硫 化 氢 甲 硫 醇 硫 化 甲 基 苯 乙 烯 乙 醛 和 粪 臭 素 等, 可 能 对 现 场 及 周 围 人 们 的 健 康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如 引 起 精 神 不 振 烦 躁 记 忆 力 下 降 免 疫 力 下 降 和 心 理 状 况 不 良 等, 也 会 使 畜 禽 的 抗 病 力 和 生 产 力 降 低 几 种 主 要 恶 臭 物 质 的 理 化 性 质 详 见 下 表 : 表 恶 臭 气 体 嗅 阈 值 恶 臭 物 质 分 子 式 嗅 阈 值 (ppm) 臭 气 特 征 三 甲 基 胺 (COH 3 )N 臭 鱼 味 氨 NH 刺 激 味 硫 化 氢 H 2 S 臭 蛋 味 粪 臭 素 C 9 H 9 N 粪 便 臭 (1) 猪 舍 无 组 织 气 体 本 环 评 报 告 参 考 恶 臭 物 质 排 放 标 准 及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等, 考 虑 评 价 的 代 表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选 取 氨 气 和 硫 化 氢 作 为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预 测 和 评 价 因 子 本 项 目 饲 养 仔 猪 保 育 猪 小 猪 中 猪 母 猪 育 肥 猪 及 公 猪, 常 年 存 栏 量 约 为 头, 猪 舍 面 积 为 m2, 本 项 目 猪 舍 分 为 三 个 区, 从 西 面 开 始 分 别 为 种 猪 场 4 号 场 3 号 场, 其 中 种 猪 场 与 4 号 场 相 隔 640m,4 号 场 与 3 号 场 相 隔 380m 本 报 告 在 查 询 和 类 比 广 东 华 农 温 氏 畜 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州 猪 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院,2011 年 4 月 ), 该 项 目 猪 舍 面 积 为 m2, 采 用 干 清 粪 工 艺 进 行 生 产, 猪 粪 为 日 产 日 清, 其 在 猪 舍 规 模, 生 产 工 艺 及 管 理 上 与 本 项 目 类 似, 有 一 定 的 可 比 性, 因 此, 项 目 采 52

58 用 猪 舍 面 积 类 比 的 方 法, 对 本 项 目 的 氨 气 及 硫 化 氢 气 体 污 染 物 源 强 进 行 类 比, 类 比 情 况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猪 舍 废 气 产 生 量 类 比 估 算 表 名 称 污 染 源 名 称 猪 舍 面 积 产 生 速 率 kg/h 年 产 生 量 t/a 排 放 去 向 氨 气 种 猪 场 硫 化 氢 氨 气 号 场 硫 化 氢 氨 气 号 场 硫 化 氢 (2) 粪 仓 及 养 蛆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进 入 周 围 大 气 现 阶 段 猪 粪 仓 只 是 加 盖 了 顶 棚, 四 面 设 置 了 挡 墙, 不 是 全 封 闭 的,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恶 臭 气 体 不 易 收 集 和 处 理, 也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场 地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恶 臭 物 质 定 量 评 价 和 预 测 有 一 定 难 度, 根 据 恶 臭 的 评 价 与 分 析 ( 化 学 工 业 出 版 社 ) 禽 畜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与 政 策 ( 化 学 工 业 出 版 社 ) 禽 畜 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 等 技 术 资 料 和 书 籍, 氨 是 家 禽 粪 便 恶 臭 中 最 主 要 的 影 响 因 素, 因 此 本 环 评 以 氨 为 指 标 来 评 价 臭 气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无 组 织 排 放 恶 臭 气 体 源 强 目 前 尚 无 成 熟 的 计 算 方 法, 参 照 炼 油 场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的 简 易 计 算 法 ( 曾 向 东 ) 一 文 中 关 于 无 组 织 排 放 恶 臭 气 体 源 强 估 算 方 法, 用 下 列 公 式 估 算 粪 仓 及 养 蛆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恶 臭 气 体 源 强 估 算 公 式 如 下 : 1 (3.3-1) 2 G C U10Q r 式 中 :G 污 染 源 的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量,kg/h; C 污 染 源 的 恶 臭 污 染 物 浓 度 实 测 值,mg/m³; U 10 采 样 时 当 地 平 均 风 速,m/s; Qr 污 染 源 强 计 算 参 数 ( 与 污 染 源 面 积 的 等 效 半 径 有 关 ) 污 染 源 等 效 半 径 Ra: 1/ 2 R a ( S / ) (3.3-2)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及 现 场 勘 查, 现 有 的 4 个 粪 仓 的 面 积 为 100 平 方 米, 计 算 出 现 有 项 目 的 等 效 半 径 约 6m, 现 有 的 养 蛆 区 的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计 算 出 现 有 项 目 的 等 效 半 径 约 17.5m, 参 考 炼 油 场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的 简 易 计 算 53

59 法, 污 染 源 等 效 半 径 在 小 于 20m 时, 排 放 参 数 Qr 取 值 为 0.2;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广 州 安 纳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0 月 23 日 对 项 目 周 边 下 风 向 氨 气 浓 度 进 行 了 监 测, 具 体 见 监 测 报 告 ( 安 纳 检 字 (2015) 第 号 ), 监 测 时 风 速 为 3.0m/s, 氨 的 最 大 浓 度 在 0.13mg/m³ 根 据 上 述 公 式 以 及 参 数 可 计 算 得 出 粪 仓 及 养 蛆 区 的 NH 3 产 生 速 率 及 产 生 量 表 同 时, 根 据 孙 艳 青 等 人 的 研 究 成 果 ( 养 猪 场 恶 臭 影 响 量 化 分 析 及 控 制 对 策 研 究,2010 中 国 环 境 科 学 学 会 学 术 年 会 论 文 集 ( 第 三 卷 )), 粪 便 收 集 间 氨 气 产 生 量 为 5.2g/(m2 d), 同 样 估 算 出 粪 仓 氨 气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本 项 目 保 守 估 计, 取 较 大 值, 即 类 比 计 算 的 数 据 作 为 本 项 目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名 称 位 置 表 产 生 速 率 (kg/h) 粪 仓 及 养 蛆 区 氨 气 产 生 源 强 类 比 计 算 文 献 估 算 类 比 计 算 产 生 量 (t/a) 文 献 估 算 氨 气 3 号 场 粪 仓 氨 气 4 号 场 粪 仓 氨 气 3 号 养 蛆 区 排 放 去 向 无 组 织 排 放 进 入 周 围 大 气 (3) 沼 气 池 无 组 织 废 气 项 目 现 有 6 套 沼 气 处 理 工 程, 其 中 1 套 位 于 3 号 场 2 套 位 于 4 号 场 3 套 位 于 种 猪 场, 每 套 设 置 4 个 池, 共 24 个 池, 种 猪 场 的 沼 气 池 每 个 直 径 为 6m, 深 度 为 5.1m, 一 套 4 个 沼 气 池 容 积 为 577m 3, 三 套 12 个 沼 气 池 总 容 积 为 1731m 3 ; 4 号 场 的 沼 气 池 每 个 直 径 为 7m, 深 度 为 6m, 一 套 4 个 沼 气 池 容 积 为 923m 3, 两 套 8 个 沼 气 池 总 容 积 为 1846m 3 ;3 号 场 的 沼 气 池 为 黑 膜 沼 气 池 每 个 直 径 为 7m, 深 度 为 6m, 一 套 4 个 沼 气 池 容 积 为 923m 3 沼 气 池 配 备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面 积 为 140m 2, 沼 气 池 氨 气 产 生 量 按 照 现 有 厂 区 计 算 方 法 进 行 计 算, 沼 气 池 废 气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沼 气 池 废 气 产 生 量 计 算 结 果 表 污 染 物 名 称 位 置 产 生 速 率 (kg/h) 产 生 量 (t/a) 排 放 去 向 氨 气 种 猪 场 沼 气 池 氨 气 4 号 场 沼 气 池 氨 气 3 号 场 沼 气 池 (4) 臭 气 达 标 情 况 及 整 改 内 容 无 组 织 排 放 进 入 周 围 大 气 为 更 清 了 解 废 气 的 产 生 及 达 标 情 况,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广 州 安 纳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54

60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0 月 23 日 对 项 目 周 边 臭 气 浓 度 进 行 了 监 测, 具 体 见 监 测 报 告 ( 安 纳 检 字 (2015) 第 号 ), 见 表 表 项 目 厂 界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表 单 位 :mg/m 3, 臭 气 为 无 量 纲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氨 硫 化 氢 臭 气 1 东 北 侧 边 界 ( 上 风 向 对 照 点 ) 0.06 未 检 出 <10 2 西 南 侧 边 界 ( 猪 舍 下 风 向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新 扩 改 建 二 级 标 准 备 注 : 监 测 数 据 为 最 大 值 由 表 可 以 看 到, 项 目 周 边 氨 气 硫 化 氢 及 臭 气 均 可 以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新 扩 改 建 二 级 标 准 现 阶 段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主 要 通 过 加 强 通 风 及 增 加 绿 化 的 方 式 进 行, 对 臭 气 处 理 有 一 定 的 效 果 饲 料 加 工 粉 尘 (1) 饲 料 加 工 车 间 粉 尘 产 生 情 况 及 环 保 措 施 饲 料 加 工 过 程 中 粉 尘 产 生 环 节 包 括 玉 米 除 灰, 玉 米 破 碎 饲 料 拌 合 及 投 料 现 阶 段, 玉 米 除 灰 玉 米 破 碎 饲 料 拌 合 过 程 中 的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但 是 废 气 通 过 布 袋 以 后, 没 有 加 设 相 应 的 废 气 收 集 设 施, 直 接 排 放 到 环 境 中 ;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玉 米 除 灰 排 风 量 为 4000m 3 /h, 饲 料 破 碎 加 工 总 风 量 为 1500m 3 /h, 饲 料 拌 合 过 程 中 的 排 放 风 量 为 450m³/h, 类 比 相 似 项 目, 玉 米 除 灰 粉 尘 产 生 浓 度 在 800mg/m 3, 饲 料 破 碎 产 生 浓 度 2000mg/m³, 拌 合 过 程 中 产 生 浓 度 为 500mg/ m 3, 粉 尘 经 过 布 袋 除 尘, 去 除 效 率 98%, 饲 料 加 工 车 间 的 工 作 时 间 为 10h/d, 年 排 放 量 为 0.469t/a,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现 阶 段, 玉 米 除 灰 机 玉 米 破 碎 机 及 饲 料 拌 合 投 料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粉 尘, 现 阶 段 粉 尘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资 料 及 相 似 项 目 统 计, 饲 料 加 工 过 程 中, 投 料 粉 尘 产 生 量 约 占 饲 料 加 工 量 的 0.5, 总 计 饲 料 加 工 量 为 37153t/a, 计 算 出 饲 料 投 料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量 为 1.86t/a, 计 0.51kg/h, 现 阶 段 该 部 分 粉 尘 为 无 组 织 排 放 (2) 粉 尘 达 标 情 况 为 更 清 了 解 粉 尘 的 产 生 及 达 标 情 况,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广 州 安 纳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0 月 23 日 对 项 目 粉 尘 浓 度 进 行 了 监 测, 具 体 见 监 测 报 告 ( 安 纳 检 字 (2015) 第 号 ), 见 表 3.3-6, 项 目 周 边 粉 尘 可 以 满 足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55

61 表 项 目 厂 界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表 单 位 :mg/m 3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粉 尘 1 东 北 侧 边 界 ( 上 风 向 对 照 点 ) 西 南 侧 边 界 ( 猪 舍 下 风 向 )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DB44/ ) 第 二 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标 准 食 堂 废 气 本 项 目 生 活 区 设 有 职 工 食 堂, 使 用 沼 气 为 燃 料, 用 量 为 20 万 m 3 / 年, 沼 气 属 于 清 洁 能 源, 燃 烧 后 产 生 少 量 NO 2 SO 2 等 污 染 物 厨 房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烹 调 油 烟 是 食 用 油 加 热 后 产 生 的 油 烟, 通 常 炒 菜 温 度 在 250 以 上, 油 中 的 物 质 会 发 生 氧 化 水 解 聚 合 裂 解 等 反 应, 随 沸 腾 的 油 挥 发 出 来 烹 调 油 烟 是 一 组 混 合 性 污 染 物, 约 有 200 余 种 成 分, 其 中 含 有 苯 并 芘 等 致 癌 物 质 项 目 设 有 4 个 炉, 其 油 烟 烟 气 排 放 总 量 为 8000m 3 /h, 油 烟 浓 度 9mg/m 3, 每 小 时 排 放 油 烟 量 为 0.072kg/h, 每 天 运 行 4 小 时, 每 年 废 气 排 放 量 m 3 /a, 油 烟 t/a 油 烟 经 专 用 烟 道 收 集 后 排 放 备 用 发 电 机 尾 气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本 项 目 设 置 1 台 150Kw 的 柴 油 备 用 发 电 机 月 使 用 时 间 不 超 过 8 小 时, 年 使 用 时 间 不 超 过 96 小 时 根 据 环 评 工 程 师 注 册 培 训 教 材 社 会 区 域, 柴 油 发 电 机 的 油 耗 参 数 为 : 单 位 耗 油 量 212.5g/kWh 计 ( 柴 油 密 度 按 0.835kg/L 计 ) 则 柴 油 消 耗 量 为 3.06t/a 根 据 普 通 柴 油 (GB )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所 采 用 的 柴 油 需 为 含 硫 率 0.035% 灰 分 含 量 0.01% 的 普 通 柴 油 根 据 大 气 污 染 工 程 师 手 册, 当 空 气 过 剩 系 数 为 1 时,1kg 柴 油 产 生 的 烟 气 量 约 为 11m 3, 一 般 柴 油 发 电 机 空 气 过 剩 系 数 为 1.8, 则 发 电 机 每 燃 烧 1kg 柴 油 产 生 的 烟 气 量 为 20m 3, 则 发 动 机 尾 气 烟 气 量 为 61200m 3 /a 本 项 目 备 用 发 电 机 尾 气 中 的 SO 2 NOx 烟 尘 的 产 生 情 况 参 考 燃 料 燃 烧 污 染 物 排 放 物 料 平 衡 计 算 方 法, 具 体 如 下 : GSO 2 =N*S*2 式 中 : GSO 2 二 氧 化 硫 的 排 放 量,kg; N 燃 料 的 消 耗 量,kg; S 燃 料 的 含 硫 量,%; 本 项 目 取 0.035%; 56

62 GNOx=1.63*B*(N*β ) 式 中 : GNOx 氮 氧 化 物 的 排 放 量,kg; N 燃 料 的 消 耗 量,kg; B 燃 料 的 含 氮 量,%; 本 项 目 取 0.02%; β 燃 料 中 氮 的 转 化 率,%; 本 项 目 取 40% G 烟 尘 =N*m 式 中 : G 烟 尘 烟 尘 的 排 放 量,kg; N 燃 料 的 消 耗 量,kg; m 燃 料 的 灰 分 含 量,%; 本 项 目 取 0.01%; 经 计 算, 本 项 目 备 用 发 电 机 尾 气 中 各 大 气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见 表 表 备 用 发 电 机 尾 气 污 染 负 荷 表 污 染 物 SO 2 烟 尘 NO x 废 气 年 产 生 量 (t/a) m 3 /a 产 生 浓 度 (mg/m 3 ) 产 生 速 率 (kg/h) m 3 /h 本 项 目 备 用 发 电 机 燃 柴 油 产 生 的 尾 气 通 过 收 集 后 达 到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9DB44/ )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后, 通 过 专 用 烟 道 高 空 排 放 运 营 期 废 水 污 染 源 强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废 污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猪 舍 清 洗 废 水 员 工 生 活 办 公 污 水 猪 尿 等, 本 项 目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汇 入 沼 气 池 进 行 好 氧 - 厌 氧 处 理, 沼 气 池 产 生 的 废 水 全 部 排 入 贮 存 池, 作 林 地 的 灌 溉 用 水 生 产 废 水 (1)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本 项 目 实 行 雨 污 分 离 和 干 清 粪 工 艺,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同 时 参 照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中 对 集 约 化 畜 禽 养 殖 业 干 清 粪 工 艺 最 高 允 许 排 水 量 规 定, 项 目 所 在 地 属 于 一 般 地 区, 冬 季 和 夏 季 最 高 允 许 排 水 量 分 别 为 1.2m³/( 百 头 d ) 和 1.8m³/ ( 百 头 d ), 春 秋 季 废 57

63 水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量 按 冬 夏 两 季 的 平 均 值 计 算, 则 排 水 量 为 1.5m³/( 百 头 d ) 本 项 目 采 用 干 清 粪 工 艺, 项 目 猪 舍 36 座 为 高 床 猪 舍,25 座 为 普 通 猪 舍, 高 床 猪 舍 平 均 每 月 清 洗 一 次, 用 水 量 较 少, 因 此 现 有 排 水 量 按 照 允 许 的 最 高 排 水 量 的 80% 估 算 本 项 目 猪 的 常 年 最 大 存 栏 数 按 头 猪 计 算, 即 猪 舍 冲 洗 水 及 猪 尿 液 每 天 平 均 产 生 污 水 量 约 为 t/d 表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量 统 计 环 节 排 水 量 (t/d) 备 注 猪 饮 尿 液 及 冲 洗 废 水 (2) 污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夏 季 最 大 为 t/d 冬 季 最 小 为 t/d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猪 尿 与 猪 舍 冲 洗 废 水 的 混 合 废 水, 属 于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水, 含 有 较 高 的 COD Cr BOD 5 氨 氮 及 悬 浮 物 等 污 染 物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及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阳 东 东 岸 场 生 猪 养 殖 场 现 阶 段 采 用 沼 气 处 理 的 方 式 对 养 殖 场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已 建 设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2 个, 沼 气 池 6 套, 共 计 24 个 沼 气 处 理 池, 容 积 为 4500m³ 的 混 凝 土 沼 气 处 理 池, 处 理 废 水 规 模 360t/d, 对 养 猪 场 生 产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沼 气 处 理 后 沼 液 用 于 周 边 农 田 灌 溉 目 前 养 殖 场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猪 舍 冲 洗 废 水 猪 尿 集 水 池 栅 栏 固 液 分 离 机 沼 气 池 林 地 灌 溉 图 项 目 现 有 污 水 处 理 流 程 图 (3) 污 染 达 标 情 况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广 州 安 纳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0 月 23 日 对 项 目 现 有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水 质 进 行 了 监 测, 具 体 见 监 测 报 告 ( 安 纳 检 字 (2015) 第 号 ),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所 示 表 项 目 现 有 废 水 浓 度 情 况 表 单 位 mg/l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SS CODcr BOD 5 氨 氮 磷 酸 盐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1 沼 气 池 进 口 沼 气 池 出 口 公 司 西 侧 池 塘 回 用 浓 度 阳 东 东 岸 场 养 猪 场 经 过 沼 气 出 水 后 未 达 到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旱 作 标 准, 因 此 需 进 行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的 整 改 58

64 生 活 废 水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员 工 人 数 为 40 人, 均 在 场 内 食 宿, 现 阶 段 饭 堂 及 宿 舍 楼 均 已 建 成 根 据 广 东 省 用 水 定 额 (DB44/T ), 在 厂 区 内 食 宿 的 员 工 用 水 量 为 0.23 吨 / 人 日 计, 排 污 系 数 90% 进 行 估 算,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9.2t/d,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8.28t/d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主 要 包 括 食 堂 用 水 及 厂 区 办 公 及 冲 凉 用 水, 该 股 废 水 汇 入 到 沼 气 处 理 设 施 中 一 起 处 理, 现 阶 段 排 放 废 水 未 达 到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旱 作 标 准, 因 此 需 进 行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的 整 改 消 毒 废 水 根 据 养 殖 需 要, 养 猪 场 需 要 对 猪 舍 猪 人 员 及 进 出 车 辆 进 行 消 毒,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需 要 使 用 消 毒 废 水 为 10m³/d, 项 目 需 要 消 毒 补 充 用 水 约 1m³/d, 消 毒 废 水 只 是 挥 发 损 耗, 不 排 放 通 风 降 温 系 统 用 水 本 项 目 通 风 降 温 系 统 使 用 负 压 风 机 + 水 帘 系 统, 共 有 风 机 50 台, 每 台 用 水 量 约 0.5t/d, 则 本 项 目 通 风 降 温 系 统 用 水 量 约 25m³/d, 每 天 消 耗 水 量 约 0.1t/d 降 温 水 帘 只 在 每 年 4 月 ~10 月 使 用 本 项 目 通 风 降 温 系 统 用 水 为 循 环 使 用, 不 排 放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未 达 到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旱 作 标 准, 因 此 需 进 行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的 整 改 运 营 期 噪 声 污 染 源 强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1) 噪 声 源 强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主 要 噪 声 源 包 括 猪 只 叫 声 水 泵 及 排 气 扇 等, 其 噪 声 源 强 见 表 表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猪 声 源 噪 声 强 度 (db(a) 噪 声 位 置 噪 声 类 别 排 放 方 式 1 猪 叫 声 70~80 猪 舍 生 产 噪 声 间 歇 性 2 发 电 机 90~95 配 电 房 机 械 噪 声 连 续 3 抽 水 泵 80~95 水 塔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机 械 噪 声 连 续 4 排 气 扇 75~85 猪 舍 机 械 噪 声 连 续 5 饲 料 加 工 设 备 85~95 饲 料 加 工 房 机 械 噪 声 连 续 6 运 输 车 辆 75~85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间 断 (2)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59

65 1 猪 只 叫 声 的 防 治 措 施 为 避 免 因 饥 饿 或 口 渴 而 发 出 叫 声, 尽 可 能 满 足 猪 只 饮 食 需 要 ; 避 免 对 猪 只 产 生 突 然 噪 声 而 使 其 产 生 惊 吓 不 安 ; 对 高 噪 声 设 备 采 用 隔 声 减 振 等 措 施 进 行 处 理, 使 其 不 对 猪 只 产 生 惊 吓 2 饲 料 加 工 设 备 等 设 备 产 生 噪 声 的 防 治 措 施 采 用 合 理 规 划 加 强 管 理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等 综 合 防 治 措 施 3 车 辆 运 输 产 生 噪 声 的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生 产 实 际 情 况, 合 理 调 度 汽 车 运 输 汽 车 运 输 尽 量 选 择 白 天 进 行, 在 夜 间 22 点 以 后 就 应 须 停 止 任 何 运 输 活 动, 避 免 因 夜 间 运 输 出 现 的 声 环 境 超 标 现 象 根 据 本 报 告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现 有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标 准, 现 有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合 理 有 效, 不 需 要 进 行 整 改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源 强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项 目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弃 物 源 强 主 要 包 括 员 工 办 公 和 生 活 垃 圾 猪 粪 及 沼 渣 病 死 猪 尸 体 母 猪 分 娩 胎 盘 和 猪 防 疫 医 疗 废 物 等 分 述 如 下 : (1) 生 活 垃 圾 本 项 目 设 员 工 40 人, 生 活 办 公 垃 圾 按 照 平 均 1.0kg/ 人 d 计,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约 为 40kg/d, 一 年 按 365 天 计, 则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约 14.6t/a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后, 定 期 交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2) 餐 饮 垃 圾 项 目 设 员 工 40 人, 餐 饮 垃 圾 及 潲 水 油 以 每 人 每 天 产 生 量 0.2kg 计, 产 生 餐 饮 垃 圾 及 潲 水 油 约 8.0kg/d, 全 年 餐 饮 垃 圾 及 潲 水 油 的 量 2.92t/a, 可 作 为 猪 饲 料 回 用 (3) 猪 粪 及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沼 渣 本 项 目 生 猪 常 年 存 栏 量 约 头,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平 均 每 头 猪 排 泄 粪 便 量 约 为 1.0kg/d, 则 本 项 目 猪 粪 产 生 量 约 为 21.83t/d, 一 年 按 365 天 计, 则 猪 粪 产 生 量 约 为 t/a 本 项 目 自 建 沼 气 系 统 处 理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将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沼 渣,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沼 渣 产 生 量 约 2t/d, 一 年 按 365 天 计, 60

66 则 该 部 分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约 为 730t/a 现 阶 段 采 用 固 液 分 离 机 分 离 出 猪 粪 及 沼 渣 的 固 体 份, 部 分 在 粪 仓 中 自 然 干 化 后, 经 检 测 符 合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畜 禽 养 殖 业 废 渣 无 害 化 环 境 标 准 和 粪 便 无 害 化 卫 生 标 准 (GB ) 要 求 后, 卖 给 当 地 农 户 作 为 废 料 使 用 现 阶 段 设 有 2 个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各 配 套 2 个 粪 仓,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每 个 尺 寸 为 长 10m 宽 7m, 粪 仓 每 个 尺 寸 为 长 5m 宽 5m 高 2m, 其 中 一 个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和 两 个 粪 仓 位 于 3 号 场, 一 个 固 液 分 离 平 台 和 两 个 粪 仓 位 于 4 号 场 部 分 作 为 项 目 养 蛆 的 肥 料, 现 有 项 目 在 3 号 场 设 置 1 个 养 蛆 区 (4) 病 死 猪 尸 体 及 分 娩 废 物 根 据 业 主 提 供 的 数 据, 项 目 哺 乳 仔 猪 保 育 仔 猪 和 育 成 猪 的 成 活 率 分 别 为 96% 98% 和 99%, 则 哺 乳 仔 猪 保 育 仔 猪 和 育 成 猪 死 亡 量 分 别 为 160 头 80 头 和 320 头 哺 乳 仔 猪 保 育 仔 猪 和 生 长 育 成 猪 平 均 体 重 分 别 为 3kg/ 只 15kg/ 只 和 110kg/ 只 计 算, 则 本 项 目 每 年 产 生 病 死 猪 尸 体 约 为 36.88t/a 母 猪 分 娩 将 产 生 胎 盘 等 固 体 废 弃 物, 胎 盘 产 生 量 约 2kg/ 胎, 本 项 目 总 计 需 要 生 产 育 肥 猪 3.2 万 头, 窝 均 产 幼 猪 10.8 头, 需 要 产 万 胎, 则 本 项 目 将 产 生 分 娩 废 物 约 5.93t/a 本 项 目 采 用 填 埋 法 处 理 病 死 猪 及 分 娩 废 物, 每 年 需 要 处 理 量 为 42.81t, 现 有 项 目 在 场 区 西 侧 设 置 了 2 个 填 埋 井, 填 埋 井 为 混 凝 土 结 构, 深 度 大 于 2m, 直 径 5.5m, 井 口 加 盖 密 封, 现 有 填 埋 井 规 格 为 直 径 5.5m, 深 度 为 5m, 共 设 2 个, 总 容 积 为 238m 3 (5) 防 疫 医 疗 废 物 猪 只 在 防 疫 医 疗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医 疗 废 物, 主 要 为 使 用 过 的 针 筒 棉 球 药 瓶 包 装 袋 等 为 危 险 废 物 ( 编 号 HW01), 产 生 量 约 为 0.1t, 本 项 目 委 托 有 危 废 资 质 的 单 位 收 集 处 置 孳 生 蚊 蝇 鼠 等 有 害 生 物 项 目 的 建 设, 使 场 区 聚 集 了 大 量 的 生 猪 猪 粪 污 水 恶 臭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从 客 观 上 给 蚊 蝇 鼠 等 有 害 生 物 提 供 了 赖 以 孳 生 的 生 存 条 件, 使 得 养 猪 场 更 容 易 孳 生 蚊 蝇 鼠 等 有 害 生 物, 由 于 这 些 有 害 生 物 是 四 处 活 动 的, 并 且 身 上 带 有 特 定 的 病 菌 或 者 有 害 细 菌, 因 此, 它 们 活 动 将 给 养 猪 场 区 以 及 四 周 环 境 带 来 影 响 61

67 现 有 项 目 主 要 防 治 措 施 : (1) 猪 舍 及 饲 料 仓 库 地 基 要 打 实, 外 墙 入 地 90cm 以 上, 以 防 老 鼠 打 洞 钻 入 猪 舍 内 猪 舍 及 饲 料 仓 库 大 门 要 严 紧, 通 风 孔 和 窗 户 加 金 属 网 或 栅 栏 遮 挡 地 面 排 水 管 应 安 装 孔 径 小 于 0.6 cm 的 金 属 栅 网, 同 时 要 搞 好 环 境 卫 生, 及 时 清 除 垃 圾 杂 物, 减 少 蚊 蝇 鼠 的 生 存 条 件 (2) 在 确 保 人 畜 禽 安 全 和 防 止 环 境 污 染 的 前 提 下, 因 地 制 宜 选 择 高 效 灭 鼠 药 剂 对 容 易 生 长 蚊 虫 苍 蝇 的 区 域 定 期 喷 洒 药 水, 减 少 这 些 有 害 生 物 的 产 生 地 下 水 地 下 水 环 境 污 染 识 别 主 要 可 能 产 生 地 下 水 污 染 物 的 环 节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生 产 区 及 生 活 区 由 工 程 概 况 及 水 环 境 污 染 源 分 析 可 知, 生 产 区 包 括 猪 舍 粪 仓, 这 些 区 域 若 废 水 发 生 泄 漏, 则 有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 生 产 废 水 通 过 集 水 管 道 及 沟 渠 流 到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集 水 管 道 及 沟 渠 如 果 发 生 废 水 滴 漏 跑 冒, 流 到 地 面 后, 下 渗 至 土 壤,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将 通 过 集 水 管 道 分 别 收 集, 经 过 化 粪 池 及 隔 油 池 预 处 理 后, 污 水 长 期 收 集 的 位 置 为 各 种 污 水 汇 流 沟 渠, 与 生 活 污 水 接 触 的 时 间 最 长, 也 是 最 容 易 收 到 污 染 的 区 域, 因 此 生 活 区 内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源 主 要 各 种 排 水 管 道 接 头 处 的 滴 漏, 地 面 管 沟 的 渗 漏 (2) 废 水 事 故 池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本 项 目 沼 气 池 鱼 塘 的 各 种 生 产 污 水 处 理 池 及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中 包 含 化 粪 池 隔 油 池 等 池 子 这 些 池 子 一 旦 发 生 废 水 池 污 水 泄 露, 造 成 废 水 下 渗, 将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一 定 污 染 (3) 固 体 废 物 堆 存 点 及 处 理 点 本 项 目 的 粪 仓 分 娩 废 物 填 埋 井 等 场 所 不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造 成 危 废 泄 露 或 危 废 渗 滤 液 下 渗, 都 将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现 有 项 目 已 采 取 的 地 下 水 防 护 措 施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资 料,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遵 循 源 头 控 制, 分 区 防 治, 污 染 监 控 风 险 应 急 的 原 则 本 项 目 已 采 取 的 地 下 水 防 护 措 施 如 下 : (1) 减 少 污 水 产 生 量 及 排 放 量 排 放 量 62

68 加 强 管 理, 同 时 奉 行 节 约 用 水 原 则, 减 少 废 水 产 生 量 及 排 放 量, 从 而 减 小 污 水 排 放 量, 也 就 能 够 减 少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的 污 染 (2) 生 产 区 及 生 活 区 猪 舍 地 面 设 置 基 础 防 渗 生 产 区 地 面 将 采 用 防 渗 系 数 cm/s 的 混 凝 土 进 行 施 工, 混 凝 土 厚 度 大 于 15cm 沿 管 道 铺 设 的 位 置 进 行 地 面 混 泥 土 硬 化 处 理 ; 废 水 排 放 沟 渠 采 用 渗 标 号 大 于 S6 ( 防 渗 系 数 cm/s) 的 混 凝 土 进 行 施 工, 混 凝 土 厚 度 大 于 15cm 生 活 废 水 通 过 管 道 及 沟 渠 汇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沿 管 道 铺 设 的 位 置 进 行 地 面 混 泥 土 硬 化 处 理, 混 凝 土 厚 度 大 于 15cm (3)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中 的 池 子 采 用 防 渗 标 号 大 于 S6( 防 渗 系 数 cm/s) 的 混 凝 土 进 行 施 工, 厚 度 大 于 15cm; 生 活 污 水 预 处 理 系 统 中 的 化 粪 池 地 基 采 用 100mm 厚 碎 石 垫 层 并 夯 实, 上 部 浇 筑 100mm 厚 钢 筋 混 凝 土 层 ; 池 底 采 用 200mm 厚 混 凝 土 浇 筑, 上 部 用 20mm 厚 防 渗 防 腐 砂 浆 抹 面, 池 壁 采 用 砖 砌 结 构, 砂 浆 采 用 M10 级 水 泥 砂 浆, 池 壁 内 外 均 用 20mm 厚 防 腐 防 渗 砂 浆 抹 面, 池 壁 外 表 面 额 外 涂 抹 热 沥 青 两 道 ; 黑 膜 沼 气 池 采 用 HDPE 防 渗 膜, 防 渗 系 数 cm/s, 另 外 一 个 沼 气 处 理 设 备 采 用 防 渗 标 号 大 于 S6 ( 防 渗 系 数 cm/s) 的 混 凝 土 进 行 施 工, 厚 度 大 于 15cm (4) 养 蛆 区 粪 仓 及 分 娩 废 物 处 理 设 施 粪 仓 地 面 采 用 采 用 防 渗 系 数 cm/s 的 混 凝 土 进 行 施 工, 顶 上 加 盖 雨 棚, 防 治 雨 水 冲 刷 造 成 的 淋 溶 水 污 染 地 下 水 ; 养 蛆 区 地 面 将 采 用 防 渗 系 数 cm/s 的 混 凝 土 进 行 施 工, 混 凝 土 厚 度 大 于 15cm; 分 娩 废 物 填 埋 井 采 用 混 凝 土 进 行 施 工, 防 治 污 染 地 下 水 (5) 设 置 座 常 规 监 测 井, 定 期 进 行 厂 区 地 下 水 监 测,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可 能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问 题, 从 而 及 时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6) 加 强 管 理, 建 立 合 理 的 地 下 水 开 采 制 度 为 防 止 过 量 开 采 和 集 中 开 采, 作 出 限 制 水 井 水 位 将 深 开 采 量 开 采 时 间 等 的 规 定 避 免 开 采 层 位 开 采 地 段 及 开 采 时 间 上 的 三 集 中 运 营 期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汇 总 表 根 据 上 述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结 果, 统 计 出 该 项 目 污 染 源 强 汇 总 见 表 所 示 63

69 污 染 物 种 类 废 水 污 染 物 种 类 废 气 排 放 场 所 生 产 废 水 t/d, t/a 排 放 场 所 猪 舍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l 日 产 生 量 t/d 表 项 目 污 染 源 强 汇 总 表 年 产 生 量 t/a 回 用 浓 度 mg/l 回 用 速 率 t/d 年 回 用 量 本 项 目 标 准 本 项 目 标 准 t/a SS COD Cr BOD 氨 氮 磷 酸 盐 动 植 物 油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速 率 kg/h 年 产 生 量 t/a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速 率 kg/h 本 项 目 标 准 本 项 目 标 准 年 排 放 量 t/a 氨 气 硫 化 氢 猪 粪 仓 氨 气 养 蛆 区 氨 气 沼 气 池 氨 气 玉 米 除 灰 粉 尘 破 碎 粉 尘 拌 合 粉 尘 备 用 发 电 机 SO 烟 尘 NOx 防 治 措 施 经 场 内 沼 气 池 处 理, 全 部 回 用 于 周 边 的 林 地 灌 溉, 不 外 排 防 治 措 施 清 洁 绿 化, 无 组 织 排 放 布 袋 除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专 用 烟 道 排 放 64

70 污 染 物 种 类 固 体 废 物 厨 房 油 烟 排 放 场 所 全 部 猪 舍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速 率 kg/h 年 产 生 量 t/a 排 放 / 回 用 浓 度 mg/l 排 放 / 回 用 速 率 t/d 年 排 放 量 本 项 目 标 准 本 项 目 标 准 t/a 专 用 烟 道 排 放 防 治 措 施 猪 粪 肥 料 病 死 猪 填 埋 沼 渣 肥 料 产 房 胎 盘 填 埋 办 公 生 活 区 生 活 垃 圾 厨 房 餐 饮 垃 圾 猪 医 疗 及 免 疫 猪 医 疗 废 物 (HW01) 环 卫 部 门 收 取 作 为 猪 饲 料 回 用 有 危 废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65

71 3.4 现 有 项 目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整 改 建 议 现 有 项 目 运 行 至 今, 咨 询 阳 江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 项 目 投 产 至 今 未 接 到 有 关 环 境 问 题 的 投 诉 根 据 现 有 项 目 已 落 实 的 环 保 措 施, 污 染 源 强 和 环 境 现 状 实 测 数 据, 现 有 项 目 需 进 行 以 下 整 改 : 废 水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现 有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存 在 一 定 的 问 题, 通 过 本 次 环 评, 提 供 整 改 方 案, 建 设 单 位 再 下 一 步 工 作 中 将 进 行 完 善 现 有 废 水 处 理 方 案 中,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经 过 沼 气 处 理 后 不 能 够 达 到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旱 作 标 准 的 要 求, 通 过 本 次 环 评, 将 采 取 完 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使 其 能 够 达 标 废 气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现 有 废 气 治 理 措 施 存 在 一 定 的 问 题, 通 过 本 次 环 评, 提 成 整 改 方 案, 建 设 单 位 在 下 一 步 工 作 中 将 进 行 完 善, 具 体 见 表 所 示 表 现 有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源 存 在 问 题 及 整 改 方 案 序 号 污 染 源 存 在 问 题 整 改 方 案 1 沼 气 池 现 有 基 本 为 敞 开 式, 沼 气 收 集 效 率 极 低 加 设 收 集 装 置, 大 部 分 用 于 沼 气 发 电, 新 建 沼 气 发 电 系 统 噪 声 根 据 本 报 告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现 有 项 目 场 界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标 准 要 求, 现 有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合 理 有 效, 不 需 要 进 行 整 改 固 体 废 物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现 有 固 废 按 照 环 保 措 施 进 行 处 置 落 实, 因 此 不 需 要 进 行 整 改 其 它 公 司 目 前 未 制 定 严 格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和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测 计 划 制 度 因 此 通 过 本 评 价, 建 设 但 是 需 要 制 定 严 格 的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和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测 计 划 制 度 66

72 4 本 次 环 评 项 目 概 况 及 工 程 分 析 4.1 工 程 一 般 特 征 简 介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生 猪 养 殖 场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建 设 地 点 :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 具 体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1.1-1, 项 目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为 N ,E ) 项 目 性 质 : 新 建, 属 于 补 办 环 评, 本 项 目 所 属 行 业 为 A0313- 猪 的 饲 养 总 投 资 :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2500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300 万 元 建 设 内 容 : 总 占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1100 亩 ), 其 中 猪 场 用 地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 约 合 350 亩 ) 猪 栏 建 筑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 约 合 150 亩 ) 鱼 塘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 约 合 500 亩 ) 林 木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 约 合 100 亩 ), 本 项 目 的 建 筑 主 要 为 产 房 重 胎 舍 配 种 舍 怀 孕 舍 保 育 舍 育 肥 猪 舍 宿 舍 鱼 塘 等 项 目 总 投 资 2500 万, 建 设 拥 有 常 年 存 栏 母 猪 1800 头 公 猪 30 头 仔 猪 4000 头 保 育 猪 4000 头 小 猪 4000 头 中 猪 4000 头 育 肥 猪 4000 头 具 有 年 出 栏 上 市 育 肥 猪 ( 约 110kg/ 头 )32000 头, 配 套 发 展 养 殖 业, 挖 标 准 鱼 塘 500 亩, 发 展 以 四 大 家 鱼 为 主 打 项 目 的 水 产 养 殖, 同 时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与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城 东 街 奕 垌 村 委 会 签 订 林 地 2000 亩 作 为 消 纳 项 目 沼 液 等 用 途 ( 见 附 件 6 所 示 ), 逐 渐 形 成 一 个 有 机 循 环 的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劳 动 定 员 及 工 作 制 度 : 本 项 目 现 有 工 作 人 员 为 40 人, 本 项 目 年 工 作 日 数 为 365 天, 分 一 班 制, 每 班 工 作 10 小 时 建 设 规 模 和 产 品 方 案 现 阶 段 项 目 生 产 规 模 已 经 达 产, 本 次 补 办 将 维 持 现 有 生 产 规 模, 不 再 增 加 猪 舍 及 养 殖 规 模, 在 现 有 生 产 规 模 的 基 础 上 完 善 环 保 设 施 67

73 4.1.3 项 目 四 至 关 系 及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本 次 环 评 不 改 变 项 目 场 址, 项 目 与 周 边 位 置 关 系 见 节 及 图 所 示 现 阶 段 猪 舍 饲 料 加 工 车 间 生 活 区 均 已 全 部 建 成, 本 次 环 评 不 增 加 这 些 设 施 的 建 设 内 容 及 位 置, 只 是 在 现 有 设 施 的 基 础 上 完 善 环 保 设 施 现 阶 段 建 设 了 2 个 固 液 分 离 平 台,1 套 黑 膜 沼 气 及 5 套 半 地 埋 式 沼 气 处 理 池 已 经 建 成, 通 过 本 次 环 评, 在 现 有 项 目 3 号 场 和 4 号 场 之 间 增 加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后 续 净 化 设 施, 使 得 废 水 达 标 排 放 现 阶 段 已 建 设 了 4 个 粪 仓 和 养 蛆 区 发 酵 粪 便 用 于 养 蛆, 满 足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因 此 不 需 要 新 增 粪 便 处 理 措 施 现 阶 段 沼 气 池 基 本 为 敞 开 式, 沼 气 的 收 集 效 率 极 低,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增 加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的 沼 气 用 于 发 电 和 煮 饭, 新 建 沼 气 发 电 系 统, 位 于 种 猪 场 东 面 的 位 置 本 次 评 价 增 加 雨 天 时, 废 水 处 理 后 暂 存 池, 位 于 项 目 北 面 的 位 置 整 改 后 的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图 所 示 劳 动 定 员 与 工 作 制 度 本 次 环 评 生 产 规 模 不 变, 将 不 会 增 加 工 作 人 员 的 数 量 68

74 21 N NNW NNE NW 14 NE WNW W 7 0 ENE E 新 增 沼 气 发 电 系 统 WSW SW SSW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ESE 新 增 污 水 暂 存 池 新 增 污 水 处 理 站 图 例 新 增 污 水 管 : 示 意 图 项 目 整 改 后 的 平 面 布 置 总 图 69

75 4.1.5 建 设 项 目 组 成 本 项 目 的 主 体 工 程 配 套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及 环 保 工 程 情 况 见 表 所 示 表 本 次 环 评 整 改 后 项 目 的 工 程 组 成 一 览 表 项 目 名 称 现 有 设 计 能 力 及 用 途 本 次 环 评 调 整 主 体 工 程 1 猪 舍 各 类 猪 舍 的 排 列 顺 序 依 次 为 : 产 房 重 胎 舍 配 种 舍 怀 孕 舍 保 育 舍 等, 另 外 还 有 育 肥 猪 舍, 共 有 猪 舍 61 座, 其 中 36 座 为 高 床 猪 舍,25 座 为 普 通 猪 舍, 占 地 平 方 米 70 猪 舍 已 全 部 建 成, 本 次 环 评 不 增 加 主 体 工 程 建 设 储 运 工 程 2 饲 料 西 面 的 饲 料 加 工 房 不 变 公 用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辅 助 工 程 3 供 水 4 污 水 管 5 配 电 房 6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7 鱼 塘 8 饲 料 加 工 废 气 9 猪 粪 仓 卫 生 防 疫 及 消 毒 间 饲 料 加 工 房 12 养 蛆 区 提 供 猪 只 饮 水 及 工 作 人 员 生 活 用 水, 为 山 水 供 给 把 猪 舍 尿 水 冲 洗 水 混 合 物 收 集 并 排 入 沼 气 池 中 由 市 政 点 位 供 电, 年 用 电 量 约 为 24 万 千 瓦 时, 设 2 个 配 电 站,1 台 150Kw 的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采 用 沼 气 池 处 理 后, 作 为 肥 料 供 猪 场 附 近 的 林 地 使 用 现 有 鱼 塘 共 8 个, 占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500 亩 ), 容 积 立 方 米, 现 阶 段 功 能 为 养 鱼 饲 料 加 工 房 玉 米 破 碎 产 生 的 粉 尘 采 用 布 袋 除 尘 4 个 猪 粪 仓, 便 于 猪 粪 集 中 处 理 和 外 运 对 进 场 人 员 和 车 辆 消 毒, 以 防 猪 只 感 染 外 来 疾 病 外 购 成 品 饲 料, 并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自 己 的 配 方, 对 饲 料 进 行 调 配, 主 要 对 玉 米 进 行 破 碎, 并 加 玉 米 豆 粕 麦 皮 等 进 行 拌 合 设 置 养 蛆 房, 面 积 为 平 方 米, 有 利 于 消 纳 粪 便 不 变 新 建 污 水 管 网, 把 经 沼 气 池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再 引 入 新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收 集 沼 气, 新 建 沼 气 发 电 系 统 新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旱 作 标 准 后 再 用 于 农 田 灌 溉 不 变 不 变 不 变 利 用 现 有 的 消 毒 系 统 不 变 继 续 利 用 13 办 公 楼 日 常 办 公 不 变 14 生 活 楼 员 工 的 宿 舍 ( 含 食 堂 ) 不 变 15 硬 化 道 路 道 路 通 畅, 包 装 饲 料 猪 只 运 输 正 常 不 变 16 场 区 绿 化 做 到 猪 场 空 气 自 然 净 化, 保 证 生 物 安 全 4.2 物 料 能 源 消 耗 及 注 意 生 产 设 备 进 一 步 增 加 猪 场 绿 化 本 次 环 评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也 保 持 不 变 本 次 环 评 主 要 增 加 部

76 分 环 保 设 施, 预 计 全 年 增 加 用 电 量 为 10 万 kw h, 整 改 后 全 年 用 电 量 为 110 万 kw h, 本 次 环 评 新 建 沼 气 发 电 系 统, 年 可 发 电 量 为 73 万 kw h, 可 以 减 少 市 政 用 电 量 4.3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主 体 工 程 项 目 现 有 工 艺 流 程 为 现 有 养 猪 场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本 次 环 评 将 继 续 沿 用 该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本 次 补 办 环 评 不 改 变 主 体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其 污 染 产 生 环 节 也 将 不 会 发 生 改 变 配 套 及 辅 助 工 程 (1) 饲 料 加 车 间 饲 料 加 工 车 间 现 阶 段 生 产 能 力 已 经 满 足 生 产 要 求, 本 次 补 办 环 评 手 续 将 维 持 现 有 生 产 规 模, 不 进 行 扩 建, 粉 尘 治 理 措 施 不 变 (2) 沼 气 及 发 电 工 程 现 有 沼 气 为 敞 开 式 收 集, 收 集 效 率 极 低, 收 集 到 沼 气 主 要 用 于 做 饭, 本 次 环 评 将 增 加 沼 气 收 集 沼 气 净 化 及 发 电 设 施 根 据 项 目 的 猪 场 规 模 及 沼 气 池 规 模, 项 目 实 际 沼 气 产 生 量 约 为 160 万 m³/ 年, 本 次 评 价 增 加 沼 气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的 沼 气 通 过 硫 酸 亚 铁 脱 硫 后 用 于 发 电 及 场 区 内 做 饭 使 用, 用 于 发 电 的 沼 气 量 为 140 万 m³, 用 于 做 饭 的 沼 气 量 为 20 万 m³, 沼 气 发 电 机 组 为 2 台 100kw 发 电 机 组, 位 于 种 猪 场 西 面, 发 电 机 房 每 小 时 发 电 量 为 200KW/h, 每 天 发 电 量 为 2000KW/h (3) 粪 便 处 理 设 施 本 次 环 评 对 照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等 相 关 规 范 的 要 求, 现 有 粪 便 处 理 措 施 满 足 要 求, 因 此 本 评 价 继 续 使 用 (4) 卫 生 防 疫 本 次 环 评 将 沿 用 现 有 卫 生 防 疫 设 施 公 用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生 活 供 水 排 水 工 程 和 供 电 及 通 风 工 程, 现 有 供 水 供 电 及 通 风 工 程 已 经 完 善, 本 次 环 评 主 要 完 善 排 水 工 程, 包 括 完 善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新 增 的 沼 气 发 电 中 沼 气 的 主 要 成 分 为 甲 烷, 燃 烧 产 生 的 主 要 成 分 是 二 氧 化 碳 及 71

77 水, 另 外 有 少 量 的 二 氧 化 硫 及 氮 氧 化 物 产 生 4.4 营 运 期 污 染 源 强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运 营 期 废 水 污 染 源 强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本 次 环 评 不 新 增 废 水, 废 水 源 强 不 变, 本 次 环 评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源 远 期 情 况 按 照 建 设 单 位 落 实 整 改 措 施 后 的 污 染 源 强 进 行 估 算 整 改 后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本 项 目 沼 气 池 出 水 后 拟 新 增 一 套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主 要 工 艺 为 一 沉 池 + 厌 氧 池 + 氧 化 池 + 二 沉 池, 出 水 达 到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旱 作 标 准 后 作 林 地 的 灌 溉 用 水 污 泥 经 浓 缩 后 通 过 板 框 式 压 滤 机 处 理 后 外 运 具 体 处 理 工 艺 见 图 所 示 图 整 改 后 新 增 的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1) 一 沉 池 去 除 水 中 悬 浮 物 的 一 种 构 筑 物, 废 水 由 设 在 沉 淀 池 中 心 的 进 水 管 自 上 而 下 排 入 池 中, 进 水 的 出 口 下 设 伞 形 挡 板, 使 废 水 在 池 中 均 匀 分 布, 然 后 沿 池 的 整 个 断 面 缓 慢 上 升 悬 浮 物 在 重 力 作 用 下 沉 降 入 池 底 锥 形 污 泥 斗 中, 澄 清 水 从 池 上 端 周 围 的 溢 流 堰 中 排 出 溢 流 堰 前 也 可 设 浮 渣 槽 和 挡 板, 保 证 出 水 水 质 72

78 (2) 厌 氧 池 废 水 经 厌 氧 消 化 处 理 后, 大 分 子 有 机 物 消 解 成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有 助 于 后 续 的 好 氧 生 物 处 理 (3) 接 触 氧 化 池 接 触 氧 化 法 就 是 在 池 内 装 挂 填 料, 经 过 曝 气 的 废 水 浸 没 全 部 填 料, 并 以 一 定 的 速 度 流 过 填 料, 使 填 料 上 长 满 生 物 膜, 在 生 化 膜 及 沙 量 悬 浮 态 的 活 性 污 泥 作 用 下, 对 废 水 进 行 净 化 废 水 自 流 进 入 接 触 氧 化 池 中 进 行 好 氧 处 理,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池 处 理 技 术 的 实 质 之 一 是 在 池 内 充 填 填 料, 已 经 充 氧 的 污 水 浸 化 全 部 填 料, 并 以 一 定 的 新 陈 代 谢 功 能 的 作 用 下, 污 水 中 有 机 物 得 到 去 除, 污 水 得 到 净 化, 因 此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处 理 技 术 又 称 淹 没 式 生 物 滤 池 由 于 此 工 业 废 水 营 养 物 质 缺 乏,BOD:N:P 比 值 失 调, 本 方 案 拟 向 池 中 投 加 氮 和 磷 等 营 养 物 质 经 好 氧 微 生 降 解 后, 废 水 有 机 物 得 到 大 幅 度 降 低 (4) 二 沉 池 凝 聚 和 絮 凝 总 称 为 混 凝 絮 凝 是 指 由 高 分 子 物 质 吸 附 架 桥 作 用 而 使 微 粒 相 互 黏 结 的 过 程 ; 脱 稳 的 胶 粒 相 互 聚 结, 称 为 凝 聚 混 凝 则 包 括 凝 聚 与 絮 凝 两 种 过 程 把 能 起 凝 聚 与 絮 凝 作 用 的 药 剂 统 称 为 混 凝 剂 当 沉 淀 物 带 正 电 荷 时, 沉 淀 速 度 可 因 溶 液 中 存 在 阳 离 子 而 加 快, 此 外, 水 中 胶 粒 本 身 可 作 为 这 些 金 属 氢 氧 化 物 沉 淀 物 形 成 的 核 心, 所 以 混 凝 剂 最 佳 投 加 量 与 被 除 去 物 质 的 浓 度 成 反 比, 即 胶 粒 越 多, 金 属 混 凝 剂 投 加 量 越 少 整 改 后 的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总 量 不 变, 为 t/d, t/a, 整 改 后 的 废 水 污 染 物 产 排 情 况 见 表 所 示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l) 表 整 改 后 项 目 的 废 水 产 排 情 况 表 产 生 量 回 用 浓 度 回 用 限 值 回 用 量 kg/d t/a (mg/l) (mg/l) kg/d t/a 污 水 量 SS COD Cr BOD 氨 氮 磷 酸 盐 动 植 物 油

79 水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l) 产 生 量 回 用 浓 度 回 用 限 值 回 用 量 kg/d t/a (mg/l) (mg/l) kg/d t/a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整 改 后 废 水 回 用 情 况 企 业 与 奕 垌 村 委 会 签 订 林 地 灌 溉 使 用 协 议 ( 见 附 件 6), 灌 溉 面 积 2000 亩 的 使 用 协 议, 建 设 单 位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通 过 管 道 输 送 至 周 边 的 林 地 灌 溉 渠, 供 当 地 种 植 户 使 用, 项 目 常 年 存 量 量 猪 的 数 量 为 头, 猪 尿 及 冲 洗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t/d, t/a 根 据 相 关 气 象 资 料 显 示, 阳 江 地 区 的 年 均 降 雨 天 数 为 220 天 / 年, 确 定 本 项 目 经 处 理 的 尾 水 回 用 于 绿 化 的 天 数 为 145 天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显 示, 项 目 树 林 面 积 约 为 m 2, 根 据 室 外 给 水 设 计 规 范 (GB ) 规 定 的 绿 化 浇 水 定 额 取 2.0L/ m 2 d, 确 定 本 项 目 用 于 绿 化 部 分 水 量 约 为 2668t/d, 即 t/a, 因 此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可 全 部 回 用 于 项 目 山 林 灌 溉 当 雨 天 不 能 灌 溉 时, 本 评 价 拟 新 建 污 水 暂 存 池, 容 积 为 3710m 3, 足 够 储 存 本 项 目 10 天 的 废 水 产 生 量 运 营 期 废 气 污 染 源 强 及 治 理 措 施 分 析 (1) 沼 气 池 有 组 织 废 气 本 评 价 拟 增 加 沼 气 收 集 系 统, 沼 气 收 集 后 用 于 发 电, 氨 气 去 除 率 为 80%, 沼 气 池 废 气 产 排 情 况 见 表 污 染 物 名 称 位 置 表 本 项 目 沼 气 池 废 气 产 生 量 计 算 结 果 表 产 生 速 率 (kg/h) 产 生 量 (t/a) 排 放 速 率 排 放 量 (t/a) (kg/h) 氨 气 种 猪 场 沼 气 池 氨 气 4 号 场 沼 气 池 氨 气 3 号 场 沼 气 池 (2) 沼 气 发 电 机 组 产 生 的 废 气 排 放 去 向 收 集 后 通 过 15 米 排 气 筒 排 放 沼 气 属 清 洁 燃 料, 基 本 不 含 灰 份, 含 有 极 少 量 N 2 和 H 2 S 根 据 相 关 研 究 资 料, 沼 气 中 甲 烷 的 含 量 约 为 55-70%, 其 余 主 要 是 二 氧 化 碳, 其 他 含 量 均 很 小,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大 的 为 H 2 S 和 N 2 CH 4 燃 烧 后 产 生 CO 2 和 H 2 O,H 2 S 和 N 2 则 通 过 燃 烧 产 生 SO 2 和 NOx 两 种 污 染 物 沼 气 中 甲 烷 含 量 约 为 50-80%, 参 照 天 然 气 燃 烧 理 论 废 气 产 生 量 为 10.67Nm³/m³,NOx( 以 NO 2 计 ) 的 产 生 量 约 1.96g/m³ 燃 料,SO 2 产 生 量 为 0.2g/m³ 74

80 燃 料, 沼 气 燃 烧 时 过 量 空 气 系 数 为 1.2, 实 际 废 气 产 生 量 为 12.6Nm³/m³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沼 气 设 计 方 案, 结 合 现 有 的 统 计 资 料,6 套 沼 气 系 统 每 年 产 沼 气 量 为 160 万 m³, 其 中 用 于 发 电 的 沼 气 量 为 140 万 m³, 用 于 做 饭 的 沼 气 量 为 20 万 m³ 沼 气 发 电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达 到 参 照 执 行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燃 气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后 通 过 15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沼 气 发 电 大 气 污 染 物 源 强 见 表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风 量 m3/h 浓 度 (mg/m 3 ) 表 沼 气 发 电 机 大 气 污 染 物 源 强 表 产 生 速 率 (kg/h) 产 生 量 (t/a) 浓 度 (mg/m 3 )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量 (t/a) SO NOx 运 营 期 噪 声 污 染 源 强 及 治 理 措 施 本 次 环 评 后, 原 有 噪 声 源 保 持 不 变, 通 过 落 实 环 保 措 施, 可 以 降 低 噪 声 源 的 源 强, 由 于 部 分 环 保 及 公 用 工 程 增 加, 新 增 加 了 发 电 机 抽 水 泵 及 风 机 等 生 产 设 备,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为 80~95dB(A) 本 评 价 采 用 合 理 规 划 加 强 管 理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等 综 合 防 治 措 施 保 证 厂 界 噪 声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标 准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源 强 及 治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整 改 后 增 加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废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有 污 泥 产 生,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污 水 处 理 量, 污 泥 产 生 量 为 20t/a, 污 泥 经 污 泥 浓 缩 池 处 理 后 再 进 入 板 框 式 压 滤 机 脱 水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置 地 下 水 本 次 环 评 将 继 续 沿 用 现 有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同 时 对 新 增 设 施, 增 加 地 下 水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 (1) 新 增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地 面 采 用 采 用 防 渗 系 数 cm/s 的 混 凝 土 进 行 施 工, 混 凝 土 厚 度 大 于 15cm, 地 面 加 设 雨 棚, 防 治 雨 水 冲 刷 营 运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汇 总 表 根 据 上 述 污 染 源 强 分 析 结 果, 整 改 后 废 气 噪 声 废 水 固 废 具 体 见 表

81 所 示 76

82 污 染 物 种 类 废 水 污 染 物 种 类 废 气 排 放 场 所 生 产 和 生 活 废 水 t/d, t/a 排 放 场 所 猪 舍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l 表 整 改 后 项 目 污 染 源 强 汇 总 表 日 产 生 量 t/d 年 产 生 量 t/a 排 放 / 回 用 浓 度 mg/l 排 放 / 回 用 速 率 t/d 年 回 用 量 本 项 目 标 准 本 项 目 标 准 t/a SS COD Cr BOD 氨 氮 磷 酸 盐 动 植 物 油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速 率 kg/h 年 产 生 量 t/a 排 放 浓 度 mg/m 3 排 放 速 率 kg/h 本 项 目 标 准 本 项 目 标 准 年 排 放 量 t/a 氨 气 硫 化 氢 猪 粪 仓 氨 气 养 蛆 区 氨 气 沼 气 池 氨 气 玉 米 除 灰 粉 尘 破 碎 粉 尘 拌 合 粉 尘 备 用 发 电 机 SO 烟 尘 NOx 防 治 措 施 经 场 内 拟 新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全 部 回 用 于 周 边 的 林 地 灌 溉, 不 外 排 防 治 措 施 清 洁 绿 化, 无 组 织 排 放 收 集 后 15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布 袋 除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专 用 烟 道 排 放 77

83 污 染 物 种 类 固 体 废 物 厨 房 油 烟 专 用 烟 道 排 放 沼 气 发 电 ( 废 气 量 1764 万 m 3 /a) 排 放 场 所 全 部 猪 舍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SO NOx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浓 度 mg/m 3 产 生 速 率 kg/h 年 产 生 量 t/a 排 放 / 回 用 浓 度 mg/l 排 放 / 回 用 速 率 t/d 年 排 放 量 本 项 目 标 准 本 项 目 标 准 t/a 收 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防 治 措 施 猪 粪 肥 料 病 死 猪 填 埋 沼 渣 肥 料 产 房 胎 盘 填 埋 办 公 生 活 区 生 活 垃 圾 环 卫 部 门 收 取 厨 房 餐 饮 垃 圾 猪 医 疗 及 免 疫 猪 医 疗 废 物 (HW01)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20 0 作 为 猪 饲 料 回 用 有 危 废 资 质 单 位 回 收 处 置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78

84 4.5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及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已 有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已 经 建 设 完 成, 现 有 工 程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随 着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已 经 消 失, 本 次 环 评 主 要 增 设 一 些 环 保 工 程, 包 括 沼 液 处 理 设 施 的 建 设,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周 围 环 境 带 来 的 影 响 具 体 表 现 为 : 建 筑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产 生 的 噪 声 和 扬 尘 污 染, 施 工 过 程 及 建 材 处 理 与 使 用 过 程 产 生 的 废 水 及 固 体 废 弃 物 所 导 致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不 良 影 响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期 废 水 主 要 是 来 自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及 暴 雨 带 来 的 地 表 径 流 施 工 废 水 包 括 开 挖 和 钻 孔 产 生 的 泥 浆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的 冷 却 水 和 洗 涤 水 ; 生 活 污 水 包 括 施 工 人 员 的 盥 洗 水 食 堂 下 水 和 厕 所 冲 刷 水 ; 地 下 水 建 筑 施 工 废 水 包 括 地 基 开 挖 和 铺 设 构 筑 物 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水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的 冷 却 水 和 洗 涤 水 ; 暴 雨 地 表 径 流 冲 刷 浮 土 建 筑 砂 石 垃 圾 弃 土 等, 不 但 会 夹 带 大 量 泥 沙, 而 且 会 携 带 水 泥 油 类 化 学 品 等 各 种 污 染 物 施 工 废 水 经 过 沉 淀 后 排 放, 施 工 工 地 的 粪 便 污 水 及 食 堂 污 水 依 托 现 有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山 林 灌 溉 施 工 废 气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扬 尘 污 染, 主 要 包 括 : 建 筑 材 料 的 运 输 装 卸 拌 和 过 程 中 会 有 大 量 的 纷 尘 散 落 到 周 围 的 环 境 空 气 中 ; 建 筑 材 料 堆 放 期 间 及 平 整 后 的 地 面 裸 露 期 间 由 于 风 吹 会 引 起 扬 尘 污 染 因 此, 为 防 止 项 目 施 工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材 料 堆 场 及 运 输 过 程 中 将 采 取 加 盖 遮 盖 物 的 措 施, 同 时, 尽 量 减 少 临 时 占 地 对 厂 区 绿 化 用 地 的 破 坏 施 工 噪 声 本 项 目 施 工 主 要 是 设 备 噪 声 机 械 噪 声 等 施 工 设 备 噪 声 主 要 是 铲 车 装 载 车 等 设 备 的 发 动 机 噪 声 及 电 锯 噪 声 ; 机 械 噪 声 主 要 是 机 械 挖 掘 土 石 噪 声 搅 拌 机 的 材 料 撞 击 声 装 卸 材 料 的 碰 击 声 拆 除 模 板 及 清 除 模 板 上 附 着 物 的 敲 击 声 为 防 止 施 工 噪 声 对 区 域 环 境 的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应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高 噪 声 设 备 施 工 时 间 尽 量 安 排 在 白 天 非 休 息 时 间,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79

85 4.5.4 建 筑 废 弃 物 本 项 目 建 筑 废 弃 物 主 要 包 括 施 工 过 程 中 残 余 泄 漏 的 混 凝 土, 钢 筋 头 金 属 碎 片 塑 料 碎 片 抛 弃 在 现 场 的 破 损 工 具 零 件 容 器 等, 将 定 期 由 施 工 单 位 外 运 做 相 应 处 理 处 置, 另 外,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将 统 一 由 建 设 单 位 集 中 管 理, 定 期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施 工 期 地 下 水 影 响 施 工 期 主 要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污 染 源 包 括 : (1) 施 工 废 水 场 地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处 理 不 当, 会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2) 施 工 产 生 的 余 泥 建 筑 垃 圾 等 随 意 堆 放, 降 雨 时 随 雨 水 浸 入 到 地 下,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 (3) 施 工 期 地 基 开 挖, 可 能 从 基 坑 周 围 渗 漏 出 含 有 泥 浆 的 废 水, 渗 漏 水 排 放 进 入 地 表 水 水, 有 可 能 造 成 地 表 水 污 染, 另 外, 基 坑 废 水 随 基 坑 底 部 渗 漏, 有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影 响 主 要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包 括 : (1) 施 工 废 水 尽 量 回 用, 场 地 生 活 污 水 依 托 现 有 收 集 设 施 ; (2) 施 工 余 泥 建 筑 垃 圾 及 时 覆 盖 及 清 运 ; (3) 必 须 保 持 基 坑 底 土 层 的 原 状 结 构, 尽 量 缩 短 基 底 暴 露 时 间, 防 止 基 坑 浸 泡 施 工 期 生 态 环 境 由 于 项 目 用 地 为 已 有 厂 区 内 施 工, 目 前 用 地 范 围 内 植 被 极 少, 仅 有 少 量 杂 草, 施 工 场 地 可 安 排 在 征 地 范 围 内 完 成, 不 需 征 用 临 时 施 工 场 地 项 目 对 陆 生 生 态 的 影 响 主 要 表 现 在 永 久 占 地 对 陆 生 生 态 造 成 影 响, 建 设 通 过 绿 化 可 恢 复 部 分 植 被 和 生 物 量 80

86 5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5.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本 项 目 位 于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 具 体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1.1-1, 项 目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为 N ,E ) 阳 东 区 毗 邻 阳 江 市 区, 区 位 条 件 优 越, 交 通 便 捷 东 城 镇 是 阳 东 区 人 民 政 府 所 在 地, 是 阳 东 区 城 镇 和 政 治 经 济 文 化 中 心, 位 于 市 区 以 东 4.5 公 里, 东 与 北 惯 镇 交 界, 南 与 雅 韶 镇 隔 河 相 望, 北 与 江 城 区 岗 列 办 事 处 亦 垌 接 壤, 是 联 结 珠 三 角 与 粤 西 的 黄 金 通 道 开 阳 高 速 公 路 西 部 沿 海 高 速 公 路 325 国 道 贯 穿 全 境 气 象 气 候 特 征 阳 东 区 地 处 南 亚 热 带, 海 洋 性 季 风 气 候 显 著, 终 年 气 候 温 和, 春 季 潮 湿 多 雨, 夏 季 较 热, 秋 季 晴 多 气 爽, 冬 季 温 暖 不 寒 冷 据 多 年 气 象 资 料 显 示, 年 平 均 温 度 为 22.7 度,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东 北 风, 冬 季 主 导 风 向 为 东 北 风, 夏 季 偏 南 风, 年 平 均 风 速 2.4 米 / 秒 ; 年 平 均 降 雨 量 为 2253 毫 米, 主 要 集 中 在 5 8 月 份 ;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为 1900 小 时, 相 对 湿 度 高 于 80% 的 天 数 为 242 天, 平 均 每 年 出 现 雾 天 数 为 9 天 地 形 地 貌 项 目 租 赁 已 建 成 的 医 疗 用 房, 动 植 物 稀 少, 地 形 方 正, 地 势 平 缓, 地 基 承 载 力 高, 适 于 建 设 高 层 建 筑, 易 于 扬 地 平 整 及 建 筑 规 划 布 局 水 文 状 况 阳 东 区 境 内 主 要 河 流 为 那 龙 河, 那 龙 河 发 源 于 恩 平 鸭 仔 岭, 经 那 龙 合 山 北 惯 东 城, 在 雅 韶 镇 的 尖 山 桥 下 与 漠 阳 江 干 流 汇 合, 注 入 北 津 港, 流 域 面 积 945 km2, 位 于 漠 阳 江 流 域 的 最 下 游, 属 平 原 河 流, 河 流 长 67km, 宽 约 米, 深 1-3 米 河 道 平 均 比 降 小, 仅 为 0.43, 弯 曲 多, 河 道 狭 窄 变 化 悬 殊, 且 下 游 河 段 受 漠 阳 江 洪 水 及 潮 水 顶 托, 造 成 洪 水 渲 泄 困 难 81

87 那 龙 河 多 年 平 均 径 流 量 亿 m 3, 多 年 平 均 流 量 为 1130m 3 /s,90% 时 间 保 证 率 流 量 为 50m 3 /s 枯 水 期 那 龙 河 北 惯 段 多 年 平 均 河 宽 100m, 平 均 水 深 1.5m, 平 均 落 潮 流 速 0.35m/s, 平 均 涨 潮 流 速 0.23m/s 在 一 个 潮 周 内, 落 潮 历 时 约 7-8 小 时, 涨 潮 历 时 约 4-5 小 时 落 潮 历 时 长 于 涨 潮 历 时 植 被 和 土 壤 阳 东 区 地 处 南 亚 热 带 气 候 条 件, 土 壤 以 赤 红 壤 与 水 稻 土 为 主 植 被 为 常 绿 阔 叶 林 季 雨 林, 有 热 带 亚 热 带 植 物 混 生, 原 始 植 被 已 经 消 失, 主 要 的 次 生 植 被 有 松 科 杉 科 豆 科 等 农 作 物 有 水 稻 甘 蔗 木 薯 花 生 等, 水 果 有 香 蕉 龙 眼 荔 枝 番 石 榴 黄 皮 菠 萝 蜜 木 瓜 杨 桃 等 阳 东 区 的 自 然 土 壤 分 布 广, 遍 及 各 镇, 分 黄 壤 赤 红 壤 潮 砂 泥 土 滨 海 盐 渍 沼 泽 土 滨 海 砂 土 沼 泽 土 石 质 土 石 灰 土 等 土 类, 其 中 以 赤 红 壤 面 积 最 大 黄 壤 分 布 于 境 内 海 拔 600 米 以 上 的 山 地, 如 紫 罗 山 龙 高 山 和 珠 环 山 等 山 地 成 土 母 质 为 花 岗 岩 和 片 麻 岩 由 于 日 照 较 短, 气 温 低, 且 多 雾 露, 多 雨, 湿 度 大, 植 被 生 长 茂 盛, 有 以 黄 色 为 主 的 土 心 层, 土 壤 酸 性, 表 层 有 机 质 含 量 较 高, 呈 暗 灰 黄 棕 色 ; 赤 红 壤 是 在 高 温 多 雨 和 强 烈 的 地 质 风 化 条 件 下 形 成 的, 因 成 土 母 质 不 同, 又 分 花 岗 岩 赤 红 壤 片 麻 岩 赤 红 壤 片 板 岩 赤 红 壤 砂 叶 岩 赤 红 壤 几 个 土 属 : 花 岗 石 赤 红 壤 由 花 岗 岩 风 化 母 质 发 育 而 成, 分 布 于 境 内 有 花 岗 岩 的 丘 陵 和 山 地 ; 片 板 岩 赤 红 壤 成 土 母 质 是 云 母 片 岩 ; 潮 砂 泥 土 是 由 河 流 冲 积 物 发 育 而 成, 主 要 分 布 于 漠 阳 江 中 下 游 两 岸 较 高 地 段 ; 滨 海 盐 渍 沼 泽 土 主 要 分 布 于 阳 东 区 的 大 沟 雅 韶 等 沿 海 地 区 成 土 母 质 为 河 流 出 口 的 滨 海 沉 积 物, 经 含 盐 分 的 海 水 浸 渍 发 育 而 成 ; 海 滨 砂 土 主 要 分 布 于 沿 海 地 区, 尤 以 阳 东 区 的 大 沟 雅 韶 ; 沼 泽 土 分 布 于 宽 谷 碟 形 洼 地 内 涝 地 区, 长 期 积 水, 生 长 水 生 沼 泽 植 物 成 土 母 质 为 附 近 山 洪 积 物 ; 石 质 土 分 布 于 花 岗 岩 砂 叶 岩 露 头 地 区, 土 层 极 溥, 没 有 明 显 土 层 主 要 为 半 风 化 岩 石 碎 屑 或 纯 石 头 地 震 按 国 际 标 准 建 筑 抗 震 设 计 规 范 (GB ), 本 建 设 工 程 场 地 位 于 抗 震 防 烈 度 7 度 区, 设 计 地 震 分 组 属 第 一 组, 设 计 基 本 地 震 加 速 度 值 为 0.10g 82

88 5.2 社 会 经 济 行 政 区 划 和 人 口 规 模 阳 东 区 位 于 广 东 省 阳 江 市 西 南 沿 海 珠 江 三 角 洲 西 缘, 地 处 东 经 ˊ ˊ, 北 纬 21 42ˊ-22 15ˊ 东 连 广 东 省 台 山 市 恩 平 市, 西 邻 江 城 区, 北 接 阳 春 市, 背 山 面 海, 南 临 南 海, 海 岸 线 长 达 130 多 公 里 总 面 积 2043 平 方 千 米 区 下 辖 东 城 北 惯 合 山 那 龙 雅 韶 大 沟 新 洲 东 平 红 丰 塘 坪 大 八 11 个 镇 ( 含 6 个 农 林 场 ), 共 171 个 村 ( 居 ) 委 会 1688 个 村 ( 居 民 ) 小 组 1488 条 自 然 村 2013 年, 年 末 全 区 户 籍 总 人 口 万 人, 其 中 非 农 业 人 口 8.44 万 人, 农 业 人 口 万 人 常 住 人 口 45.2 万 人, 其 中 城 镇 常 住 人 口 万 人, 城 镇 化 率 46.86% 全 区 人 口 出 生 率 为 15.05, 比 上 年 减 少 1.62 个 千 分 点 ; 人 口 自 然 增 长 率 9.14, 比 上 年 减 少 1.26 个 千 分 点 经 济 状 况 2013 年 全 区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GDP) 亿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4.6%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5.2%;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8.7%;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58.3 亿 元, 增 长 12.3% 人 均 GDP 首 超 5 万 元, 达 元, 增 长 14% 总 计 中, 民 营 经 济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9.6%, 占 全 区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的 68.4% 经 济 结 构 继 续 深 化 调 整 三 大 产 业 比 例 由 上 年 的 18.2:55.2:26.6 调 整 为 17.3:57.4:25.3,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下 降 0.9 个 百 分 点, 第 二 产 业 上 升 2.2 个 百 分 点, 第 三 产 业 下 降 1.4 个 百 分 点 三 大 产 业 对 GDP 的 贡 献 率 分 别 为 6.3% 71.9% 和 21.8%, 分 别 拉 动 GDP 增 长 0.9 个 10.5 个 和 3.2 个 百 分 点 2013 年 财 政 收 入 平 稳 增 长 全 年 实 现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收 入 突 破 10 亿 大 关, 达 亿 元, 增 长 18.6%, 比 上 年 提 高 0.4 个 百 分 点 其 中, 税 收 收 入 6.87 亿 元, 增 长 12.8%; 非 税 收 入 3.24 亿 元, 增 长 33.1% 全 年 公 共 财 政 预 算 支 出 亿 元, 增 长 20.9% 其 中, 一 般 公 共 服 务 支 出 3.82 亿 元, 增 长 23.7%; 教 育 支 出 3.72 亿 元, 减 少 2.2%; 农 林 水 事 务 支 出 3.65 亿 元, 增 长 14.1% 2013 年 市 场 物 价 稳 定 全 年 居 民 消 费 价 格 同 比 上 涨 1.5%, 商 品 零 售 价 格 上 涨 0.2%, 服 务 项 目 价 格 上 涨 1.2%, 农 产 品 生 产 价 格 上 涨 4.2%, 工 业 品 出 厂 价 格 下 降 0.9%,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价 格 上 涨 0.9%,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价 格 上 涨 1.5% 83

89 2013 年 城 乡 居 民 收 入 继 续 提 高 全 区 在 岗 职 工 年 平 均 工 资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9.2%;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元, 增 长 12.2% 年 末 城 乡 居 民 储 蓄 存 款 余 额 达 亿 元, 占 全 区 存 款 余 额 的 79.9%, 增 长 16% 2013 年 就 业 总 体 形 势 平 稳 年 末 全 社 会 从 业 人 员 万 人, 下 降 2.4% 城 镇 登 记 失 业 人 员 2148 人, 比 上 年 减 少 183 人 ; 城 镇 登 记 失 业 率 为 2.2%, 比 上 年 减 少 0.4 个 百 分 点, 城 镇 登 记 失 业 人 员 再 就 业 率 95% 2013 年 社 会 保 障 事 业 稳 步 推 进 全 年 参 加 失 业 保 险 3.94 万 人, 比 上 年 增 长 12.3%; 城 镇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7.41 万 人, 增 长 7.4%; 工 伤 保 险 5.71 万 人, 增 长 9.3%;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4.5 万 人, 增 长 10.5% 全 区 享 受 养 老 保 险 待 遇 的 离 退 休 人 员 达 5654 人, 增 长 53.2% 全 年 征 收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总 额 4.19 亿 元, 年 末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累 计 余 额 9.12 亿 元 2013 年 镇 村 社 区 服 务 网 络 日 趋 完 善 年 末 拥 有 社 会 福 利 院 1 家, 床 位 150 张, 在 院 人 数 72 人, 与 上 年 持 平 敬 老 院 11 家, 床 位 450 张, 在 院 人 数 397 人, 减 少 40 人 全 年 享 受 城 镇 居 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人 员 1558 人, 享 受 农 村 居 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人 员 1.27 万 人, 农 村 五 保 供 养 人 员 2911 人 (1) 农 业 2013 年 农 业 经 济 稳 步 增 长 实 现 农 业 总 产 值 亿 元, 增 长 5.3% 其 中, 农 业 产 值 亿 元, 增 长 2.0%; 林 业 产 值 1.57 亿 元, 增 长 5.0%; 牧 业 产 值 9.54 亿 元, 增 长 6.0%; 渔 业 产 值 亿 元, 增 长 7.2%; 农 林 牧 渔 服 务 业 产 值 1.14 亿 元, 增 长 5.3% 2013 年 农 作 物 总 播 种 面 积 万 亩, 比 上 年 减 少 0.6% 其 中, 粮 食 种 植 面 积 万 亩, 减 少 0.5%; 花 生 种 植 面 积 万 亩, 减 少 0.1%; 其 他 作 物 面 积 万 亩, 减 少 1.8%; 水 果 年 末 实 有 面 积 万 亩, 增 长 0.2% 水 产 养 殖 面 积 万 亩, 与 上 年 持 平 主 要 农 产 品 产 量 平 稳 其 中, 粮 食 产 量 万 吨, 比 上 年 减 少 2.2%; 蔬 菜 产 量 万 吨, 增 长 0.6 %; 花 生 产 量 1.50 万 吨, 增 长 0.3%; 水 果 产 量 7.09 万 吨, 增 长 6.6%; 水 产 品 产 量 万 吨, 增 长 6.2%; 肉 类 总 产 量 3.72 万 吨, 减 少 2.0 % (2) 工 业 和 建 筑 业 2013 年 工 业 经 济 快 速 增 长 年 末 全 区 工 业 企 业 ( 不 含 个 体 户 )1355 间, 其 中, 规 模 以 上 企 业 182 间 全 年 实 现 工 业 总 产 值 亿 元, 增 长 22.5%, 其 中 84

90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产 值 亿 元, 增 长 24.5%, 占 全 社 会 工 业 总 产 值 的 88.5% 在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企 业 中 : 从 轻 重 工 看, 轻 工 业 产 值 亿 元, 增 长 24.5%, 重 工 业 产 值 亿 元, 增 长 24.7% 从 企 业 类 型 看, 大 型 企 业 产 值 亿 元, 增 长 24.4%, 中 型 企 业 产 值 亿 元, 增 长 18.7%, 小 型 企 业 产 值 亿 元, 增 长 29.8% 从 经 济 类 型 看, 国 有 企 业 增 长 9%, 集 体 企 业 增 长 43.1%, 股 份 制 企 业 增 长 29.5%, 外 商 及 港 澳 台 投 资 企 业 增 长 17.7%, 其 他 经 济 类 型 工 业 增 长 31.5% 建 筑 业 加 快 发 展 全 区 具 有 资 质 等 级 的 建 筑 企 业 17 家, 其 中 劳 务 分 包 企 业 2 家 全 年 共 完 成 建 筑 业 总 产 值 亿 元, 增 长 33.4% 资 质 内 建 筑 企 业 全 年 房 屋 建 筑 施 工 面 积 万 平 方 米, 增 长 22.2%, 其 中 新 开 工 面 积 万 平 方 米, 增 长 136.6%; 房 屋 建 筑 竣 工 面 积 万 平 方 米, 减 少 36.7%, 其 中 住 宅 竣 工 面 积 万 平 方 米, 减 少 30.8% (3)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稳 步 增 长 全 年 完 成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亿 元, 增 长 21.3% 其 中, 城 镇 投 资 亿 元, 增 长 13.2%; 农 村 投 资 亿 元, 增 长 285.1% 总 计 中, 房 地 产 开 发 投 资 亿 元, 减 少 4.6%; 工 业 投 资 亿 元, 减 少 0.2% 全 年 房 屋 施 工 面 积 万 平 方 米, 增 长 94.2%; 房 屋 竣 工 面 积 万 平 方 米, 减 少 41.8% 商 品 房 销 售 面 积 万 平 方 米, 增 长 38%; 商 品 房 销 售 额 亿 元, 增 长 21% (4) 国 内 贸 易 2013 年 消 费 市 场 保 持 稳 定 全 年 实 现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亿 元, 增 长 12.8% 分 地 域 看, 城 镇 零 售 额 亿 元, 乡 村 零 售 额 亿 元, 两 者 增 长 均 为 12.8% 分 行 业 看, 批 发 业 零 售 额 3.99 亿 元, 增 长 11.5%; 零 售 业 亿 元, 增 长 12.6%; 住 宿 业 0.63 亿 元, 增 长 19.3%; 餐 饮 业 6.27 亿 元, 增 长 14% 全 年 批 发 零 售 业 商 品 销 售 总 额 亿 元, 增 长 15.5% 其 中, 批 发 业 销 售 额 亿 元, 增 长 15.2%; 零 售 业 销 售 额 亿 元, 增 长 15.6% 住 宿 餐 饮 业 经 营 有 序 开 展 住 宿 业 实 现 营 业 额 1.62 亿 元, 增 长 19.4%; 餐 饮 业 营 业 额 6.5 亿 元, 增 长 14.4% (5) 对 外 经 济 2013 年 外 贸 出 口 加 快 全 年 实 现 外 贸 出 口 总 额 4.35 亿 美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22.1%, 增 幅 同 比 提 高 24.9 个 百 分 点 全 年 新 办 三 资 企 业 10 家, 合 同 利 用 外 资 85

91 1.4 亿 美 元, 增 长 12.1%, 比 上 年 提 高 9.5 个 百 分 点 ; 实 际 利 用 外 资 3708 万 美 元, 减 少 26.7%, 比 上 年 提 高 18.2 个 百 分 点 (6) 交 通 邮 电 和 旅 游 2013 年 交 通 运 输 快 速 增 长 年 末 境 内 公 路 总 里 程 公 里 其 中, 高 速 公 路 公 里, 国 道 公 里, 省 道 公 里, 县 道 及 以 下 公 里 年 末 民 用 机 动 车 辆 拥 有 量 万 辆, 比 上 年 增 加 0.37 万 辆 其 中, 载 客 汽 车 1.83 万 辆, 增 加 0.57 万 辆 ; 载 货 汽 车 0.56 万 辆, 增 加 0.16 万 辆 ; 摩 托 车 12.6 万 辆, 减 少 0.21 万 辆 全 年 完 成 货 物 运 输 量 2954 万 吨, 增 长 59.8%; 货 物 周 转 量 万 吨 公 里, 增 长 58.8% 旅 客 运 输 量 427 万 人 次, 增 长 35.1%; 旅 客 周 转 量 万 人 公 里, 增 长 58.7% 2013 年 邮 电 通 信 平 稳 发 展 全 年 邮 电 业 务 总 量 2.41 亿 元, 减 少 0.5% 其 中, 邮 政 业 务 总 量 3478 万 元, 增 长 18.6%; 电 信 业 务 总 量 2.06 亿 元, 减 少 3.1% 全 年 报 刊 杂 志 累 计 发 行 256 万 份, 收 寄 邮 政 函 件 20.4 万 件, 特 快 专 递 2.9 万 份 年 末 全 区 固 定 电 话 用 户 6.81 万 户, 比 上 年 减 少 1.02 万 户 ; 移 动 电 话 用 户 万 户, 增 加 8.38 万 户 ; 互 联 网 用 户 4.61 万 户, 减 少 0.19 万 户 (7) 金 融 2013 年 金 融 信 贷 稳 健 全 区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 各 项 存 款 余 额 亿 元, 增 长 15.8%, 比 上 年 提 高 4.3 个 百 分 点 其 中, 城 乡 居 民 储 蓄 存 款 亿 元, 增 长 16%; 单 位 存 款 亿 元, 增 长 15.1% 人 民 币 各 项 贷 款 余 额 亿 元, 增 长 21.1%, 比 上 年 提 高 1.7 个 百 分 点 其 中, 短 期 贷 款 亿 元, 增 长 21.6%; 中 长 期 贷 款 亿 元, 增 长 21% (8) 科 技 和 教 育 2013 年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增 强 年 末 拥 有 省 市 级 科 技 园 1 个, 省 市 级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20 家,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38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8 家 全 年 专 利 申 请 量 480 件, 比 上 年 增 加 12 件 ; 专 利 授 权 量 397 件,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2 件 教 育 事 业 全 面 发 展 全 区 各 类 学 校 在 校 学 生 7.89 万 人, 比 上 年 减 少 1235 人 ; 教 职 工 0.7 万 人, 增 加 251 人 ; 专 任 教 师 0.59 万 人, 增 加 129 人 小 学 学 龄 儿 童 入 学 率 100%, 小 学 毕 业 生 升 学 率 100%, 初 中 入 学 率 100%, 初 中 毕 业 生 升 学 率 97.1%, 高 中 毕 业 生 升 学 率 88.8% (9) 文 化 卫 生 86

92 2013 年 文 体 事 业 不 断 进 步 全 区 拥 有 文 化 站 11 个, 文 化 馆 1 个, 公 共 图 书 馆 1 个, 体 育 场 馆 1 个 图 书 馆 图 书 藏 量 达 6.18 万 册 加 快 构 建 全 民 健 身 服 务 体 系, 竞 技 体 育 成 果 丰 硕 全 年 各 类 体 育 项 目 比 赛 中 共 获 得 金 牌 64 枚, 银 牌 46 枚, 铜 牌 43 枚 2013 年 医 疗 服 务 能 力 加 强 2013 年 拥 有 各 类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213 个, 其 中 医 院 卫 生 院 12 个, 妇 幼 保 健 院 1 个,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1 个, 卫 生 监 督 所 1 个, 其 他 198 个 各 类 机 构 实 有 床 位 1026 张, 其 中 医 院 卫 生 院 床 位 926 张 各 类 专 业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1662 人, 其 中 执 业 医 生 ( 含 助 理 )563 人, 注 册 护 士 410 人, 药 剂 和 检 验 人 员 188 人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工 作 得 到 有 效 控 制,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0.9, 孕 产 妇 住 院 分 娩 率 100%,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为 0.02% 全 年 参 加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保 险 万 人, 与 上 年 持 平 其 中, 领 取 医 疗 保 险 金 7.2 万 人, 发 放 保 险 金 额 万 元, 增 长 34.3% 城 乡 合 作 医 疗 人 口 覆 盖 率 达 到 90% 5.3 外 环 境 污 染 源 调 查 根 据 现 场 勘 查, 本 项 目 位 于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从 其 所 在 区 域 现 状 来 看, 外 环 境 中 目 前 不 存 在 的 可 能 对 本 项 目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的 因 素, 就 目 前 的 规 划 分 析 也 无 潜 在 的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源 87

93 6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6.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本 项 目 委 托 广 州 安 纳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0 月 23 日 对 项 目 内 的 水 塘 附 近 农 灌 渠 项 目 南 面 矿 场 的 水 塘 矿 场 水 塘 流 入 的 排 渠 进 行 现 状 监 测, 具 体 见 监 测 报 告 ( 安 纳 检 字 (2015) 第 号 ) 评 价 范 围 及 监 测 布 点 本 项 目 位 于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不 属 于 市 政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污 水 收 集 范 围, 本 项 目 的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经 自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全 部 回 用 于 场 内 的 林 地 灌 溉 本 次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在 项 目 内 东 面 的 水 塘 东 面 水 塘 排 入 农 灌 渠 下 游 300 米 矿 场 的 水 塘 矿 场 的 水 塘 排 入 排 渠 下 游 1000 米 共 设 置 4 个 监 测 断 面, 监 测 布 点 位 置 详 见 表 及 图 所 示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断 面 布 设 表 编 号 河 流 监 测 断 面 位 置 W1 水 塘 项 目 内 东 面 的 水 塘 W2 农 灌 渠 东 面 水 塘 排 入 农 灌 渠 下 游 300 米 W3 水 塘 矿 场 的 水 塘 W4 排 渠 矿 场 的 水 塘 排 入 排 渠 下 游 1000 米 监 测 项 目 根 据 本 项 目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点 及 受 纳 水 体 水 污 染 物 特 征,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可 选 取 以 下 水 质 参 数 : 水 温 ph 值 DO COD Cr BOD 5 NH 3 -N 总 磷 挥 发 酚 硫 化 物 六 价 铬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粪 大 肠 杆 菌 等 共 12 项 监 测 时 间 及 监 测 单 位 监 测 单 位 : 广 州 安 纳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时 间 : 每 个 断 面 采 样 时 间 为 3 天, 每 天 采 样 2 次, 监 测 时 间 为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0 月 23 日 88

94 W1 WNW W WSW 21 N NNW NNE NW 14 NE SW SSW 7 0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ENE E ESE W2 W3 W4 图 例 地 表 水 监 测 点 : 比 例 尺 :1:12000 图 地 表 水 监 测 布 点 图 89

95 6.1.4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水 质 分 析 方 法 采 用 国 家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选 配 的 分 析 方 法, 对 部 分 未 作 规 定 的 项 目, 采 用 国 家 环 保 局 编 写 的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中 推 荐 的 分 析 方 法, 具 体 方 法 见 表 表 监 测 项 目 与 分 析 方 法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使 用 仪 器 检 出 限 水 温 水 温 计 法 GB 水 温 计 -6~40 ph 玻 璃 电 极 法 GB/T 酸 度 计 PHS-25 溶 解 氧 电 化 学 探 头 法 HJ 便 携 式 溶 解 氧 仪 JPB mg/L COD Cr 重 铬 酸 钾 法 GB/T mg/L BOD 5 稀 释 与 接 种 法 HJ 生 化 培 养 箱 LRH mg/L 氨 氮 总 磷 挥 发 酚 硫 化 物 六 价 铬 阴 离 子 表 面 活 性 剂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HJ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氨 基 安 替 比 林 分 光 光 度 法 HJ 亚 甲 基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二 苯 碳 酰 二 肼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亚 甲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UV-7504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UV-7504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UV-7504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UV-7504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UV-7504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UV mg/l 0.01 mg/l mg/L 0.005mg/L 0.004mg/L 粪 大 肠 杆 菌 多 管 发 酵 法 HJ/T 生 化 培 养 箱 LRH 评 价 依 据 评 价 水 域 的 矿 场 南 面 的 马 含 水 库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Ⅱ 类 水 质 标 准, 矿 场 内 水 塘 农 灌 渠 及 排 渠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项 目 内 水 塘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Ⅳ 类 水 质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评 价 方 法 根 据 实 测 结 果, 利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93) 所 推 荐 的 单 项 目 水 质 参 数 评 价 法 进 行 评 价,HJ/T 建 议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标 准 指 数 法,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i 在 第 j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Si,j=Ci,j/Csi DO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96 S DO. j) DOf DOj DOf DOs DOj DOS S DO. j) 10 9 DOj DOs DOj<DOS DOf=468/(31.6+T) ph 的 标 准 指 数 为 : S ph, j ph ph j su phj>7.0 S ph, j 7.0 ph 7.0 ph j sd phj 7.0 式 中 :Ci,j 污 染 物 i 在 监 测 点 j 的 浓 度,mg/L; Csi 水 质 参 数 i 的 地 面 水 水 质 标 准,mg/L; SDO,j 溶 解 氧 在 j 监 测 点 的 标 准 指 数 ; DOs 溶 解 氧 的 地 表 水 的 水 质 标 准,mg/L; DOj j 点 的 溶 解 氧 监 测 值,mg/L; DOf 饱 和 溶 解 氧 浓 度,mg/L; T 水 温,ºC phj:j 点 的 ph 值 ; phsd: 地 表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下 限 ; phsu: 地 表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监 测 结 果 与 评 价 分 析 检 测 结 果 见 表 经 计 算, 各 监 测 点 水 质 参 数 指 数 见 表

97 表 现 状 断 面 水 质 检 测 结 果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水 温 :, 粪 大 肠 菌 群 : 个 /L) 监 测 日 期 监 测 断 面 名 称 监 测 时 段 水 温 ph 值 CODcr BOD 5 氨 氮 DO 总 磷 挥 发 酚 六 价 铬 硫 化 物 LAS 粪 大 肠 菌 群 项 目 东 面 靠 近 矿 场 的 上 午 ND ND ND ND 170 鱼 塘 W1 下 午 ND ND ND ND 130 项 目 鱼 塘 出 水 流 入 农 上 午 ND ND ND ND 90 灌 渠 下 游 300mW2 下 午 ND ND ND ND 上 午 ND ND ND ND 210 矿 场 的 鱼 塘 W3 下 午 ND ND ND ND 170 矿 场 鱼 塘 出 水 流 入 的 上 午 ND ND ND ND 100 排 渠 下 游 1000mW4 下 午 ND ND ND ND 130 项 目 东 面 靠 近 矿 场 的 上 午 ND ND ND ND 110 鱼 塘 W1 下 午 ND ND ND ND 140 项 目 鱼 塘 出 水 流 入 农 上 午 ND ND ND ND 170 灌 渠 下 游 300mW2 下 午 ND ND ND ND 上 午 ND ND ND ND 80 矿 场 的 鱼 塘 W3 下 午 ND ND ND ND 120 矿 场 鱼 塘 出 水 流 入 的 上 午 ND ND ND ND 160 排 渠 下 游 1000mW4 下 午 ND ND ND ND 120 项 目 东 面 靠 近 矿 场 的 上 午 ND ND ND ND 120 鱼 塘 W1 下 午 ND ND ND ND 140 项 目 鱼 塘 出 水 流 入 农 上 午 ND ND ND ND 130 灌 渠 下 游 300mW2 下 午 ND ND ND ND 上 午 ND ND ND ND 110 矿 场 的 鱼 塘 W3 下 午 ND ND ND ND 80 矿 场 鱼 塘 出 水 流 入 的 上 午 ND ND ND ND 110 排 渠 下 游 1000mW4 下 午 ND ND ND ND 160 备 注 : ND 表 示 未 检 出 或 小 于 方 法 检 出 限 92

98 表 水 质 污 染 指 数 评 价 结 果 监 测 日 期 监 测 断 面 名 称 监 测 时 段 ph 值 CODcr BOD 5 氨 氮 DO 总 磷 挥 发 酚 六 价 铬 硫 化 物 LAS 粪 大 肠 菌 群 项 目 东 面 靠 近 矿 场 的 上 午 鱼 塘 W1 下 午 项 目 鱼 塘 出 水 流 入 农 上 午 灌 渠 下 游 300mW2 下 午 上 午 矿 场 的 鱼 塘 W3 下 午 矿 场 鱼 塘 出 水 流 入 的 上 午 排 渠 下 游 1000mW4 下 午 项 目 东 面 靠 近 矿 场 的 上 午 鱼 塘 W1 下 午 项 目 鱼 塘 出 水 流 入 农 上 午 灌 渠 下 游 300mW2 下 午 上 午 矿 场 的 鱼 塘 W3 下 午 矿 场 鱼 塘 出 水 流 入 的 上 午 排 渠 下 游 1000mW4 下 午 项 目 东 面 靠 近 矿 场 的 上 午 鱼 塘 W1 下 午 项 目 鱼 塘 出 水 流 入 农 上 午 灌 渠 下 游 300mW2 下 午 上 午 矿 场 的 鱼 塘 W3 下 午 矿 场 鱼 塘 出 水 流 入 的 上 午 排 渠 下 游 1000mW4 下 午

99 6.1.8 现 状 评 价 小 结 由 分 析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本 项 目 内 东 面 的 水 塘 东 面 水 塘 的 农 灌 渠 矿 场 的 水 塘 矿 场 的 水 塘 排 渠 各 断 面 的 各 水 质 指 标 污 染 指 数 均 不 大 于 1,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表 明, 说 明 项 目 内 东 面 的 水 塘 东 面 水 塘 的 农 灌 渠 矿 场 的 水 塘 矿 场 的 水 塘 排 渠 水 质 状 况 良 好 6.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目 的 调 查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状 况, 了 解 该 地 区 的 环 境 空 气 容 量, 为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及 周 围 环 境 对 本 项 目 的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监 测 点 时 间 及 布 设 根 据 该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现 状 特 点 以 及 考 虑 当 地 风 向 频 率 统 计 特 征 进 行 布 点, 本 项 目 委 托 广 州 安 纳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0 月 28 日, 连 续 监 测 7 天 SO 2 NO 2 每 天 监 测 4 次, 每 次 采 样 60 分 钟, 监 测 时 段 分 别 为 2:00 8:00 14:00 20:00,PM 10 每 天 监 测 1 次, 每 天 连 续 采 样 20 小 时 以 上 臭 气 浓 度 氨 气 硫 化 氢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连 续 监 测 7 天, 每 天 监 测 4 次, 时 间 分 别 为 02:00 08:00 14:00 和 20:00 监 测 时 同 时 监 测 气 象 参 数, 参 数 为 风 速 气 温 气 压 风 向 等 测 点 的 位 置 见 表 所 示, 布 置 点 见 图 表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采 样 布 点 统 计 表 编 号 监 测 点 名 称 相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方 位 监 测 因 子 说 明 G1 项 目 所 在 地 SO 2 NO 2 了 解 环 境 质 量 背 景 值 G2 那 新 东 面 1290 米 PM 10 臭 气 浓 环 境 敏 感 点 G3 安 墩 南 面 1560 米 度 氨 气 硫 化 氢 环 境 敏 感 点 监 测 项 目 选 择 二 氧 化 氮 (NO 2 ) 二 氧 化 硫 (SO 2 )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 10 ) 臭 气 浓 度 氨 气 (NH 3 ) 硫 化 氢 (H 2 S) 为 监 测 项 目 94

100 WNW 21 N NNW NNE NW 14 NE 7 ENE W 0 E WSW ESE N3 G1 N2 N4 S1 N2 S2 G2 SW SSW S SE SSE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C:7.5%) G3 S3 图 例 项 目 范 围 : 大 气 监 测 布 点 :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 噪 声 监 测 点 : 比 例 尺 :1:45000 图 大 气 地 下 水 噪 声 监 测 布 点 图 95

101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项 目 的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均 按 国 家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环 境 监 测 标 准 分 析 方 法 的 进 行, 见 表 表 大 气 监 测 采 样 和 分 析 方 法 项 目 监 测 方 法 使 用 仪 器 检 出 限 二 氧 化 硫 甲 醛 吸 收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日 均 值 :0.004mg/m 3 度 法 HJ UV-7504 时 均 值 :0.007mg/m 3 二 氧 化 氮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日 均 值 :0.003mg/m 3 HJ UV-7504 时 均 值 :0.005mg/m 3 PM 10 重 量 法 HJ 电 子 天 平 CP mg/m 3 氨 臭 气 浓 度 硫 化 氢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HJ 三 点 比 较 式 臭 袋 法 GB/T 亚 甲 基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空 气 和 废 气 检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UV mg/m 3 聚 酯 无 臭 袋 10( 无 量 纲 )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UV mg/m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评 价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SO 2 NO 2 PM 10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氨 气 硫 化 氢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对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的 规 定 臭 气 浓 度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恶 臭 污 染 物 厂 界 标 准 值 新 改 扩 建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新 大 气 导 则 推 荐 的 最 大 占 标 率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进 行 现 状 评 价 其 计 算 公 式 为 : P i =C i /S i 式 中 :P i 最 大 占 标 率,%; C i i 污 染 物 实 测 最 大 浓 度,mg/m 3 ; S i i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mg/m 3 说 明 :P i <100% 表 示 污 染 物 浓 度 未 超 过 评 价 标 准 ;P i >100% 表 示 污 染 物 浓 度 超 过 了 评 价 标 准 P i 越 大, 超 标 越 严 重 大 气 监 测 结 果 根 据 监 测 报 告 ( 安 纳 检 字 (2015) 第 号 ), 具 体 见 表 所 示 96

102 表 6.2-3(a)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单 位 : mg/m 3, 臭 气 浓 度 无 量 纲 监 测 日 期 监 测 时 段 G1 SO 2 NO 2 PM 10 H 2 S NH 3 臭 气 浓 度 02:00-03: :00-09: :00-15: :00-21: 小 时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小 时 均 值 :00-03: ND 0.05 <10 08:00-09: :00-15: :00-21: 小 时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小 时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小 时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小 时 均 值 :00-03: :00-09: :00-15: :00-21: 小 时 均 值 备 注 : ND 表 示 未 检 出 或 小 于 方 法 检 出 限 97

103 表 6.2-3(b)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单 位 : mg/m 3, 臭 气 浓 度 无 量 纲 监 测 日 期 监 测 时 段 G2 SO 2 NO 2 PM 10 H 2 S NH 3 臭 气 浓 度 02:00-03: ND 0.04 <10 08:00-09: ND 0.06 <10 14:00-15: ND 0.08 <10 20:00-21: ND 0.06 <10 24 小 时 均 值 :00-03: ND 0.03 <10 08:00-09: ND 0.05 <10 14:00-15: ND 0.05 <10 20:00-21: ND 0.04 <10 24 小 时 均 值 :00-03: ND 0.04 <10 08:00-09: ND 0.06 <10 14:00-15: ND 0.02 <10 20:00-21: ND 0.05 <10 24 小 时 均 值 :00-03: ND 0.02 <10 08:00-09: ND 0.07 <10 14:00-15: ND 0.05 <10 20:00-21: ND 0.03 <10 24 小 时 均 值 :00-03: ND 0.04 <10 08:00-09: ND 0.05 <10 14:00-15: ND 0.06 <10 20:00-21: ND 0.09 <10 24 小 时 均 值 :00-03: ND 0.03 <10 08:00-09: ND 0.06 <10 14:00-15: ND 0.05 <10 20:00-21: ND 0.06 <10 24 小 时 均 值 :00-03: ND 0.03 <10 08:00-09: ND 0.05 <10 14:00-15: ND 0.04 <10 20:00-21: ND 0.06 <10 24 小 时 均 值 备 注 : ND 表 示 未 检 出 或 小 于 方 法 检 出 限 98

104 表 6.2-3(c)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表 单 位 : mg/m 3, 臭 气 浓 度 无 量 纲 监 测 日 期 监 测 时 段 G3 SO 2 NO 2 PM 10 H 2 S NH 3 臭 气 浓 度 02:00-03: ND 0.03 <10 08:00-09: ND 0.05 <10 14:00-15: ND 0.07 <10 20:00-21: ND 0.08 <10 24 小 时 均 值 :00-03: ND 0.02 <10 08:00-09: ND 0.03 <10 14:00-15: ND 0.05 <10 20:00-21: ND 0.03 <10 24 小 时 均 值 :00-03: ND 0.03 <10 08:00-09: ND 0.05 <10 14:00-15: ND 0.06 <10 20:00-21: ND 0.03 <10 24 小 时 均 值 :00-03: ND 0.04 <10 08:00-09: ND 0.05 <10 14:00-15: ND 0.04 <10 20:00-21: ND 0.06 <10 24 小 时 均 值 :00-03: ND 0.06 <10 08:00-09: ND 0.05 <10 14:00-15: ND 0.07 <10 20:00-21: ND 0.06 <10 24 小 时 均 值 :00-03: ND 0.05 <10 08:00-09: ND 0.07 <10 14:00-15: ND 0.06 <10 20:00-21: ND 0.05 <10 24 小 时 均 值 :00-03: ND 0.04 <10 08:00-09: ND 0.06 <10 14:00-15: ND 0.06 <10 20:00-21: ND 0.08 <10 24 小 时 均 值 备 注 : ND 表 示 未 检 出 或 小 于 方 法 检 出 限 99

105 根 据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采 用 最 大 占 标 率 的 评 价 方 法, 按 照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及 当 地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进 行 评 价, 其 评 价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SO 2 NO 2 PM 10 H 2 S NH 3 臭 气 浓 度 表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监 测 数 据 统 计 结 果 监 测 项 目 G1 G2 G3 评 价 标 准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mg/m 3 ) 0.012~ ~ ~0.015 污 染 指 数 0.024~ ~ ~0.03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标 率 % mg/m 3 超 标 率 % 日 均 浓 度 (mg/m 3 ) 0.015~ ~ ~0.013 污 染 指 数 0.1~ ~ ~0.09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标 率 % mg/m 3 超 标 率 %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mg/m 3 ) 0.018~ ~ ~0.031 污 染 指 数 0.09~ ~ ~0.155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标 率 % mg/m 3 超 标 率 % 日 均 浓 度 (mg/m 3 ) 0.027~ ~ ~0.026 污 染 指 数 0.34~ ~ ~0.325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标 率 % mg/m 3 超 标 率 % 日 均 浓 度 (mg/m 3 ) 0.043~ ~ ~0.077 污 染 指 数 0.29~ ~ ~0.51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标 率 % mg/m 3 超 标 率 %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mg/m 3 ) 0.001~ 污 染 指 数 0.1~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标 率 % mg/m 3 超 标 率 % 小 时 平 均 浓 度 (mg/m 3 ) 0.05~ ~ ~0.08 污 染 指 数 0.25~ ~ ~0.4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标 率 % mg/m 3 超 标 率 % 一 次 浓 度 ( 无 量 纲 ) 10~ 污 染 指 数 0.5~ 最 大 浓 度 值 占 标 率 % ( 无 量 纲 ) 超 标 率 %

106 综 上 所 述, 从 监 测 结 果 可 知, 本 项 目 评 价 区 内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SO 2 NO 2 PM 10 均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氨 气 硫 化 氢 均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对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的 规 定, 臭 气 浓 度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满 足 该 功 能 区 的 区 划 目 标 从 整 体 上 来 看, 评 价 区 域 内 的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良 好 6.3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监 测 方 法 及 监 测 布 点 采 用 网 格 布 点 结 合 边 界 外 敏 感 点 的 原 则, 本 报 告 在 本 项 目 四 周 边 界 及 选 址 内 布 设 4 个 监 测 点, 进 行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和 评 价 本 次 噪 声 监 测 仪 器 采 用 Hy104 型 声 级 计 (GB37851EC651-2 型 ) 本 项 目 委 托 广 州 安 纳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0 月 23 日 监 测 2 天, 分 两 个 时 段 : 白 天 :6:00-22:00; 夜 间 :23:00-5: 噪 声 评 价 量 根 据 国 家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本 次 评 价 选 取 的 主 要 评 价 了 为 等 效 连 续 声 级, 等 效 连 续 声 级 Leq 评 价 量 为 : Leq 10log T 1 Lt T 取 等 时 间 间 隔 采 样 测 量, 上 式 可 化 为 : Leq 10log dt N 1 Li N i 1 式 中 :T 测 量 时 间 ; 评 价 标 准 L(t) t 时 间 瞬 时 声 级 ; Li 第 i 个 采 样 声 级 (A) 声 级 ; N 测 点 声 级 采 样 个 数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的 内 容 是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周 围 边 界 环 境 背 景 噪 声, 采 用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Aeq 作 为 评 价 量, 对 环 境 现 状 的 背 景 噪 声 采 用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详 见 表

107 6.3.4 监 测 结 果 本 项 目 周 围 边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测 点 编 号 N1 N2 N3 N4 表 项 目 四 周 边 界 噪 声 监 测 结 果 表 单 位 :db(a)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点 位 置 测 定 时 段 主 要 声 源 Leq [db(a)] 厂 区 东 边 界 昼 间 自 然 社 会 夜 间 自 然 厂 区 南 边 界 昼 间 自 然 社 会 夜 间 自 然 厂 区 西 边 界 昼 间 自 然 夜 间 自 然 厂 区 北 边 界 昼 间 自 然 夜 间 自 然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各 监 测 点 位 昼 间 和 夜 间 噪 声 值 均 能 够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 ) 中 的 2 类 标 准 要 求, 总 体 而 言, 项 目 周 围 的 声 环 境 状 况 较 好 6.4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经 过 勘 察, 项 目 区 内 地 下 水 类 型 按 埋 藏 条 件 划 分 有 潜 水, 按 含 水 空 隙 性 质 划 分 有 土 层 孔 隙 水 和 岩 层 裂 隙 水 补 给 方 式 主 要 由 大 气 降 水 和 侧 向 径 流 补 给 ; 其 排 泄 方 式 主 要 是 由 水 位 高 的 地 方 流 向 水 位 低 的 地 方 的 径 流 排 泄, 以 及 大 气 蒸 发 排 泄, 水 位 有 季 节 性 变 化 勘 察 期 间 测 得 静 止 水 位 标 高 为 -0.30~-5.00m 本 项 目 委 托 广 州 安 纳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 进 行 地 下 水 水 质 监 测, 监 测 1 天, 每 天 2 次 监 测 布 点 本 项 目 监 测 布 点 见 表 所 示 表 地 下 水 调 查 监 测 断 面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点 相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方 位 监 测 项 目 S1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质 水 位 S2 那 新 东 面 1290 米 水 质 水 位 S3 安 墩 南 面 1560 米 水 质 水 位 102

108 6.4.2 监 测 项 目 色 度 嗅 和 味 ph 值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氨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共 计 9 项 监 测 频 率 2015 年 10 月 22 日 进 行 地 下 水 水 质 监 测, 监 测 1 天, 每 天 2 次 采 样 及 分 析 方 法 水 样 采 集 保 存 依 据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进 行, 分 析 方 法 采 用 地 下 水 质 检 验 方 法 (DZ/T0064.1~ ) 具 体 见 表 所 示 表 监 测 项 目 分 析 方 法 及 检 出 限 类 别 检 验 项 目 检 验 标 准 ( 方 法 ) 使 用 仪 器 方 法 检 出 限 1 臭 和 味 嗅 气 和 尝 味 法 GB/T 色 度 铂 - 钴 标 准 比 色 法 GB/T 度 3 ph 值 玻 璃 电 极 法 GB/T 酸 度 计 PHS-25 4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称 量 法 GB/T 电 子 天 平 CP114 4mg/L 5 氨 氮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HJ 硝 酸 盐 氮 离 子 色 谱 法 HJ/T 亚 硝 酸 盐 8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重 氮 偶 合 分 光 光 度 法 GB/T 酸 性 高 锰 酸 钾 滴 定 法 GB/T 总 大 肠 菌 群 多 管 发 酵 法 GB/T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UV-7504 离 子 色 谱 仪 883Basic/cplus 紫 外 可 见 分 光 光 度 计 UV mg/l 0.08mg/L 0.001mg/L 0.05 mg/l 生 化 培 养 箱 LRH 监 测 结 果 本 次 环 评 地 下 水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所 示 103

109 表 地 下 水 监 测 结 果 值 单 位 :mg/l,ph 无 量 纲, 总 大 肠 菌 群 : 个 /L 采 样 点 名 采 样 时 间 水 位 臭 和 味 ph 值 色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称 S1 S2 S3 12: 无 臭 和 味 6.95 ND : 无 臭 和 味 7.01 ND : 无 臭 和 味 6.82 ND : 无 臭 和 味 6.78 ND : 无 臭 和 味 7.06 ND : 无 臭 和 味 7.11 ND 281 III 类 标 准 限 值 无 6.5~ 采 样 点 名 称 采 样 时 间 氨 氮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总 大 肠 菌 群 S1 S2 S3 12: 未 检 出 16: 未 检 出 12: 未 检 出 17: 未 检 出 13: ND 1.16 未 检 出 17: ND 1.20 未 检 出 III 类 标 准 限 值 评 价 区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1)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广 东 省 地 下 水 功 能 区 划 ( 广 东 省 水 利 厅,2009 年 8 月 ),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属 粤 西 桂 南 沿 海 诸 河 阳 江 阳 东 地 下 水 水 源 涵 养 区, 见 图 参 照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对 地 下 水 质 量 的 分 类 办 法,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下 水 水 质 类 别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限 值, 具 体 见 表 (2) 评 价 结 果 监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周 边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可 达 到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说 明 项 目 周 边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良 好 6.5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生 态 影 响 (HJ ) 要 求, 结 合 工 程 特 点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状 况 以 评 价 等 级 及 生 态 环 境 整 体 性 分 析, 生 态 评 价 主 要 评 价 因 子 为 植 被 破 坏, 项 目 红 线 内 占 地 范 围 为 生 态 环 境 评 价 范 围 104

110 6.5.2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场 地 为 山 地, 场 内 无 矿 产 及 文 物, 用 地 类 型 主 要 为 荒 地 菜 地 和 山 林 及 绿 地 等, 目 前 项 目 已 建 成, 正 在 运 营 中 本 项 目 地 块 现 状 为 山 林, 主 要 种 植 松 树, 上 面 也 生 长 有 大 量 杂 草, 主 要 有 田 菁 五 节 芒 红 毛 草 龙 葵 鬼 针 草 牵 牛 粪 箕 笃 葎 草 黄 素 梅 等 调 查 区 域 没 有 发 现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的 野 生 动 植 物 总 的 来 说, 项 目 周 边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一 般 陆 地 动 植 物 植 被 现 状 调 查 阳 江 农 业 现 以 种 植 水 稻 香 蕉 和 甘 蔗 为 主, 还 盛 产 荔 枝 芒 果 柚 子 柑 桔 和 菠 萝 等 水 果 区 内 低 丘 台 地 植 被 以 马 尾 松 台 湾 相 思 竹 柠 檬 桉 细 叶 桉 和 荷 树 等 人 工 林 为 主 项 目 所 占 地 为 山 林 等, 没 有 基 本 农 田 及 麻 虾 养 殖 区 等, 动 物 以 蜻 蜓 螳 螂 蚊 蝇 蜜 蜂 等 昆 虫 和 少 量 的 鸟 类 及 鼠 类 等 为 主, 未 见 其 他 大 型 兽 类 调 查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所 在 地 目 前 未 发 现 有 列 入 国 家 保 护 名 录 的 珍 稀 野 生 动 植 物 资 源 松 树 林 群 落 松 树 林 和 杂 草 群 落 105

111 7 营 运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7.1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评 价 污 染 气 象 特 征 分 析 气 象 条 件 是 影 响 大 气 污 染 物 迁 移 和 扩 散 的 重 要 因 素 近 20 年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阳 江 市 近 20 年 主 要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表 见 表 所 示 项 目 表 阳 江 市 近 20 年 主 要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表 数 值 年 平 均 风 速 (m/s) 最 大 风 速 (m/s)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相 应 风 向 :ENE 出 现 时 间 :1974 年 7 月 22 日 年 平 均 气 温 ( ) 23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 ) 38.3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 ) -1.4 年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 78 年 均 降 水 量 (mm) 2346 日 降 水 量 极 值 (mm) 及 出 现 的 时 间 最 大 值 :605.3mm 出 现 时 间 :2001 年 年 平 均 日 照 时 数 (h) 地 面 风 特 征 风 对 污 染 物 的 作 用 主 要 有 两 个 方 面 : 一 是 整 体 迁 移, 将 污 染 物 往 下 风 方 向 输 送 ; 二 是 扩 散 稀 释, 使 污 染 物 不 断 与 周 围 空 气 混 合 其 中 风 向 决 定 了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扩 散 输 送 方 向, 而 风 速 的 大 小 则 影 响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输 送 扩 散 速 度 (1) 风 向 根 据 该 区 域 近 3 年 的 定 时 记 录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出 项 目 所 在 地 全 年 各 季 的 风 向 频 率, 具 体 见 表

112 表 项 目 所 在 地 各 季 风 向 频 率 表 (%) 季 节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春 夏 秋 冬 年 均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全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北 北 东 风 (NNE), 频 率 为 19.6%, 其 次 为 东 南 风 (SE) 和 西 北 风 (NW), 频 率 分 别 为 11.5% 和 10.1% 静 风 频 率 则 很 低, 年 均 仅 为 2.3%, 最 高 的 夏 季 也 仅 有 2.7% 由 于 该 区 地 处 北 回 归 线 以 南, 属 亚 热 带 海 洋 性 季 风 区, 同 时 靠 近 南 海, 夏 季 受 热 带 海 洋 气 团 的 影 响, 同 时 冬 季 又 受 极 地 大 陆 冷 气 团 的 影 响, 因 此, 风 向 的 季 节 变 化 较 为 明 显 春 季 风 以 东 北 偏 北 和 东 南 偏 南 风 为 主, 其 中 NNE-NE 频 度 占 34.8%,ESE-SE 频 度 占 29.4%; 夏 季 风 以 东 南 偏 南 风 为 主, 其 中 SE-S 频 度 占 46.0%; 秋 季 以 东 北 偏 北 和 西 北 偏 北 风 为 主, 其 中 NNE-NE 频 度 占 39.7%, NW-NNW 频 度 占 30.5%; 冬 季 则 主 要 吹 偏 北 风,N-ENE 风 的 频 率 分 别 占 50.7% 和 54.3% 根 据 表 的 统 计 结 果, 绘 制 出 项 目 所 在 区 的 风 频 玫 瑰 图, 详 见 图 (2) 风 速 根 据 区 域 近 3 年 的 定 时 记 录 气 象 资 料, 统 计 出 项 目 所 在 地 全 年 及 各 季 的 平 均 风 速, 详 见 表 表 项 目 所 在 地 各 季 各 风 向 平 均 风 速 统 计 表 季 节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年 均 春 夏 秋 冬 年 均 从 表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所 在 地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3.06m/s, 各 季 平 均 风 速 均 大 于 3.0m/s; 而 各 风 向 的 平 均 风 速 以 北 北 东 向 时 最 大, 可 达 4.04m/s; 最 小 的 西 北 西 风 也 有 1.81m/s, 其 余 各 风 向 的 平 均 风 速 一 般 都 大 于 2m/s (3) 静 小 风 频 率 特 征 小 风 和 静 风 天 气 是 最 不 利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输 送 和 稀 释 的 气 象 条 件, 小 风 是 指 平 107

113 均 风 速 小 于 1.0m/s( 包 括 静 风 ) 的 风 速 该 区 小 风 出 现 频 率 年 平 均 为 6.92%( 其 中 静 风 出 现 频 率 为 2.3%), 其 它 各 季 小 风 出 现 频 率 见 表 表 项 目 所 在 地 各 季 小 风 出 现 频 率 统 计 表 季 节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全 年 小 风 频 率,% 由 上 表 可 知, 该 区 小 风 出 现 频 率 很 低 一 般 来 说, 小 风 频 率 出 现 愈 少 愈 好, 这 样 有 利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扩 散 输 送 大 气 稳 定 度 大 气 稳 定 度 是 影 响 大 气 污 染 物 扩 散 速 率 的 重 要 因 子, 大 气 处 于 不 稳 定 状 态 时, 有 利 于 湍 流 发 展 加 强, 使 污 染 物 扩 散 加 快 ; 处 于 稳 定 状 态 时, 湍 流 运 动 较 弱,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扩 散 受 到 抑 制 利 用 埠 场 自 动 气 象 站 的 资 料, 按 P-T 法 进 行 划 分, 统 计 得 出 该 区 各 季 及 全 年 的 大 气 稳 定 度 分 布 情 况, 其 结 果 见 表 稳 定 度 季 节 表 项 目 所 在 地 各 季 不 同 稳 定 度 频 率 (%) 不 稳 定 类 中 性 稳 定 类 A B C 小 计 D E F 小 计 春 季 夏 季 秋 季 冬 季 全 年 平 均 风 速,m/s / / / 由 上 表 可 知, 四 季 均 以 中 性 稳 定 度 占 绝 对 优 势, 夏 季 最 高, 占 88.3%; 春 季 最 低, 占 66.4%, 年 平 均 为 77.7% 稳 定 类 比 不 稳 定 类 频 率 高 一 些, 分 别 为 17.5% 和 7.4% 总 体 而 言, 中 性 和 不 稳 定 平 均 共 占 85.1%, 扩 散 条 件 较 强 108

114 风 频 玫 瑰 图 N N NW NE NW NE W E W E SW SE S 全 年, 静 风 0.81% N NW NE SW SE S 春 季, 静 风 0.06% N NW NE W E W E SW SE S 夏 季, 静 风 0.48% N NW NE W E SW SE S 秋 季, 静 风 1.33% N W E SW SE S 冬 季, 静 风 1.45% S 图 例 (%) 图 项 目 所 在 地 各 季 及 年 风 频 玫 瑰 图 现 有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由 于 本 项 目 已 建 成 运 行, 根 据 现 有 的 情 况 进 行 了 大 气 污 染 源 监 测, 建 设 单 位 委 托 广 州 安 纳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0 月 23 日 对 项 目 周 边 臭 气 浓 度 和 粉 尘 进 行 了 监 测, 具 体 见 监 测 报 告 ( 安 纳 检 字 (2015) 第 号 ), 见 表

115 表 项 目 场 界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表 单 位 :mg/m 3, 臭 气 为 无 量 纲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氨 硫 化 氢 臭 气 粉 尘 1 东 北 侧 边 界 ( 上 风 向 对 照 点 ) 0.06 未 检 出 < 西 南 侧 边 界 ( 猪 舍 下 风 向 ) 排 放 标 准 备 注 : 监 测 数 据 为 最 大 值 由 表 可 以 看 到, 项 目 周 边 氨 气 硫 化 氢 及 臭 气 均 可 以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新 扩 改 建 二 级 标 准 周 边 粉 尘 可 以 满 足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阶 段 无 组 织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现 阶 段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主 要 通 过 加 强 通 风 及 增 加 绿 化 的 方 式 进 行, 对 臭 气 处 理 有 一 定 的 效 果 因 此 现 有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是 不 大 的 因 此 本 评 价 主 要 预 测 新 增 的 沼 气 发 电 的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模 式 及 参 数 的 确 定 (1) 预 测 模 式 的 确 定 本 项 目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故 选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中 推 荐 的 估 算 模 式 进 行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模 拟 与 估 算 分 析 本 评 价 采 用 中 国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环 境 质 量 模 拟 重 点 实 验 室 推 荐 的 估 算 模 式 就 项 目 排 放 的 各 项 废 气 对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进 行 预 测 预 测 所 需 的 各 参 数 取 值 如 下 :1 污 染 源 参 数 : 以 表 所 述 之 点 源 的 各 项 参 数 为 污 染 源 强 参 数 ;2 地 形 参 数 : 项 目 各 面 内 地 势 平 坦, 且 远 离 城 市 中 心, 可 视 为 简 单 地 形, 本 评 价 设 定 各 计 算 点 与 源 基 底 相 对 高 度 为 0;3 建 筑 物 下 洗 参 数 : 本 评 价 不 考 虑 周 边 建 筑 物 高 度 宽 度 长 度 等 因 素 的 影 响 ;4 其 他 参 数 : 本 评 价 只 计 算 地 面 浓 度, 即 各 计 算 点 的 高 度 取 值 估 算 内 容 及 评 价 标 准 (1) 估 算 因 子 本 次 评 价 选 取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作 为 大 气 估 算 评 价 因 子 (2) 评 价 标 准 项 目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SO 2 NO 2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3) 估 算 内 容 110

116 由 于 本 评 价 新 增 的 沼 气 发 电 机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硫 和 氮 氧 化 物 产 生 浓 度 符 合 排 放 标 准, 因 此 收 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因 此 本 评 价 估 算 内 容 主 要 为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下 受 该 项 目 影 响, 导 致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浓 度 增 值 情 况 (4)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大 气 导 则 (HJ ): 1 根 据 项 目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最 远 影 响 范 围 确 定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即 以 排 放 源 为 中 心 点, 以 D10% 为 半 径 的 圆 或 2 D10% 为 变 长 的 矩 形 作 为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2 评 价 范 围 的 直 径 或 边 长 一 般 不 应 于 小 于 5km 本 项 目 所 有 筛 选 点 的 占 标 率 均 低 于 10%, 因 此, 该 项 目 最 终 评 价 范 围 确 定 为 以 项 目 排 放 源 为 中 心, 直 径 为 5km 的 圆 区 域 (5) 污 染 源 强 的 确 定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的 数 据, 项 目 各 预 测 因 子 在 正 常 和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的 源 强 如 表 所 示 表 大 气 污 染 物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强 ( 点 源 ) 污 染 物 名 称 排 风 量 m 3 /h 产 生 速 率 (kg/h) 温 度 ( ) 排 气 筒 高 度 内 径 SO 米 0.5 米 NOx 大 气 环 境 预 测 结 果 无 组 织 排 放 大 气 环 境 预 测 结 果 序 号 名 称 项 目 运 营 时,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进 行 计 算,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下 风 距 离 (m) 表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标 准 计 算 结 果 表 二 氧 化 硫 浓 度 增 值 mg/nm 3 占 标 率 % 氮 氧 化 物 浓 度 增 值 mg/nm 3 占 标 率 %

117 最 大 值 距 离 由 表 可 知, 本 评 价 新 增 的 沼 气 发 电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硫 和 氮 氧 化 物 最 大 的 浓 度 增 值 位 于 距 离 发 电 系 统 下 风 向 261m 处,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增 值 分 别 为 mg/m mg/m 3, 分 别 占 环 境 标 准 的 0.85% 9.85%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和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确 定 (1) 大 气 防 护 距 离 的 确 定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大 气 环 境 (HJ ) 推 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模 式 计 算 氨 气 和 硫 化 氢 无 组 织 面 源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具 体 是 利 用 从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工 程 评 估 中 心 环 境 质 量 模 拟 重 点 实 验 室 网 站 下 载 的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距 离 标 准 计 算 程 序 (Ver1.1) 进 行 112

118 计 算 经 计 算, 对 于 种 猪 场 3 号 场 4 号 场 产 生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氨 气 硫 化 氢 及 粉 尘 等, 计 算 结 果 均 显 示 无 超 标 点, 本 项 目 不 需 要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距 离 (2)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确 定 确 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通 常 采 用 国 家 规 定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计 算 法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可 用 下 式 计 算 : Q c 1 C D ( BL 0.25r 2 ) L (7.1-1) c m A 式 中 : Cm 居 住 区 有 害 气 体 最 高 容 许 浓 度,mg/m 3 ; L 工 业 企 业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m; r 无 组 织 排 放 面 源 等 效 半 径,m; A,B,C,D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见 表 7.1-9~7.1-10; 计 算 系 数 A B C D 工 业 企 业 所 在 地 区 近 五 年 平 均 风 速 m s -1 QC 工 业 企 业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可 以 达 到 的 控 制 水 平,kg/h 表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L)/m L <L 2000 L>2000 工 业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类 型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 ~ > < > < > < > 表 选 取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计 算 系 数 A B C D 项 目 本 项 目 分 三 个 场 区, 经 计 算, 种 猪 场 无 组 织 的 氨 气 硫 化 氢 粉 尘 的 面 源 卫 113

119 生 防 护 距 离 分 别 为 5.06m 22.9m 1.59m;3 号 猪 场 无 组 织 的 氨 气 硫 化 氢 的 面 源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分 别 为 2.24 m 5.65m;4 号 猪 场 无 组 织 的 氨 气 硫 化 氢 的 面 源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分 别 为 3.78 m 6.96m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 ),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100m 以 内 时, 级 差 为 50m, 当 按 两 种 或 两 种 以 上 的 有 害 气 体 的 Qc/Cm 值 计 算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同 一 级 别 时, 该 类 工 业 企 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别 应 该 高 一 级 因 此, 需 在 本 项 目 种 猪 场 3 号 猪 场 4 号 猪 场 的 周 边 设 置 100m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同 时 根 据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HJ/T ): 城 市 和 城 镇 居 民 区, 包 括 文 教 科 研 区 医 疗 区 商 业 区 工 业 区 游 览 区 等 人 口 集 中 地 区 为 禁 建 区 域, 场 界 与 禁 建 区 域 边 界 的 最 小 距 离 不 得 小 于 500m, 因 此,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500m 综 合 上 述 分 析, 由 于 项 目 种 猪 场 3 号 场 4 号 场 之 间 的 相 隔 距 离 较 远, 因 此 本 项 目 分 三 个 场 区 划 分 卫 生 防 护 路, 种 猪 场 3 号 场 4 号 场 各 设 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500m,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包 络 线 范 围 内 不 得 规 划 建 设 诸 如 机 关 学 校 医 院 养 老 院 等 对 环 境 空 气 要 求 较 高 的 项 目 小 结 (1)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本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以 模 式 的 计 算 结 果 作 为 预 测 与 分 析 依 据, 估 算 结 果 表 明 : 本 项 目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基 本 上 不 会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及 周 边 各 敏 感 点 的 带 来 较 为 明 显 的 影 响 (2) 结 合 本 项 目 特 征, 本 评 价 建 议 在 种 猪 场 3 号 场 4 号 场 周 边 各 设 置 500m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经 调 查,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主 要 为 山 地 或 园 地, 无 规 划 的 居 民 集 中 居 住 区 等 敏 感 目 标 7.2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项 目 正 常 运 行 条 件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生 产 废 水 约 t/d, 现 有 处 理 工 艺 为 沼 气 池, 本 项 目 整 改 后 拟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主 要 工 艺 为 一 沉 池 + 厌 氧 池 + 氧 化 池 + 二 沉 池, 整 改 后 的 废 水 处 理 达 到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旱 作 标 准 后 全 部 回 用 于 场 区 周 围 林 地 灌 溉 114

120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约 8.28m³/d 与 生 产 废 水 一 并 由 场 区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旱 作 标 准 后 全 部 回 用 于 场 区 周 围 林 地 灌 溉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正 常 运 行 条 件 下, 废 水 通 过 回 用 实 现 综 合 利 用, 不 预 测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同 时, 结 合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可 以 发 现, 下 游 的 农 灌 渠 可 以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Ⅲ 类 水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事 故 条 件 下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事 故 条 件 下, 按 照 废 水 没 有 经 过 处 理, 全 部 排 放 的 情 况 进 行 预 测 污 染 源 强 在 事 故 条 件 下 选 取 COD Cr 及 氨 氮 作 为 预 测 指 标, 预 测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情 况, 事 故 条 件 下 污 染 物 源 强 见 表 表 项 目 事 故 条 件 下 废 水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指 标 CODcr 氨 氮 废 水 量 产 生 浓 度 (mg/l) t/d 水 文 条 件 农 灌 渠 属 于 短 小 单 向 河 流, 河 面 较 为 平 直, 水 面 宽 度 变 化 较 小, 河 段 枯 水 期 流 量 为 2.54m 3 /s, 平 均 流 速 约 为 0.2m/s, 平 均 宽 度 约 为 2.2m, 水 深 约 为 0.3m 预 测 模 式 本 评 价 对 农 灌 渠 水 质 采 用 一 维 S-P 衰 减 模 式 进 行 计 算 完 全 混 合 模 式 : c pqp chqh c0 (7.2-1) Q Q P S-P 衰 减 模 式 : x c c0 exp( K ) (7.2-2) 86400u 式 中 :c 污 染 物 混 合 浓 度,mg/L; c 0 初 始 断 面 污 染 物 浓 度,mg/L; K 污 染 物 衰 减 系 数,1/d; x 距 排 放 口 距 离,m; h 115

121 u 河 流 x 方 向 流 速,m/s; c p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mg/s; Q p 废 水 排 放 量,m³/s; c h 河 流 上 游 污 染 物 浓 度,mg/L; Q h 河 流 流 量,m³/s 计 算 范 围 本 项 目 废 水 正 常 工 况 下 场 区 内 回 用, 在 事 故 情 况 下 排 入 农 灌 渠, 因 此, 本 报 告 主 要 预 测 项 目 排 污 对 农 灌 渠 的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计 算 范 围 如 表 所 示 表 地 表 水 水 质 模 拟 计 算 范 围 序 号 预 测 河 段 起 点 终 点 预 测 长 度 1 农 灌 渠 项 目 排 污 口 下 游 1000m 处 1000m 参 数 选 取 经 查 阅 相 关 文 献, 本 章 COD Cr 降 解 系 数 为 0.14/d, 氨 氮 降 解 系 数 取 0.10/d 本 评 价 取 1 个 断 面 三 天 监 测 数 据 中 的 最 大 值 作 为 农 灌 渠 水 质 本 底 值, 则 COD 氨 氮 的 本 底 浓 度 分 别 为 15.6mg/L 0.685mg/L 预 测 结 果 项 目 水 质 预 测 因 子 COD Cr 氨 氮 在 农 灌 渠 项 目 排 污 口 断 面 处 的 浓 度 贡 献 值 分 别 为 2509mg/L 56mg/L, 叠 加 本 底 值 后 完 全 混 合 的 浓 度 分 别 为 mg/L mg/L, 分 别 占 评 价 标 准 的 % % 表 项 目 事 故 情 况 下 排 水 对 农 灌 渠 水 质 的 影 响 ( 贡 献 值 ) 距 离 (m) 污 染 物 浓 度 (mg/l) COD 氨 氮 由 预 测 结 果 可 以 知 道, 事 故 排 放 条 件 下, 农 灌 渠 的 COD Cr 及 氨 氮 均 不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的 要 求, 因 此 在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事 故 排 放 情 况, 避 免 对 下 游 河 流 造 成 污 染 物 的 叠 加 对 农 灌 渠 的 116

122 水 质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7.3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地 下 污 染 物 对 地 下 水 的 影 响 主 要 是 由 于 降 雨 或 废 水 排 放 等 通 过 垂 直 渗 透 进 入 包 气 带, 进 入 包 气 带 的 污 染 物 在 物 理 化 学 和 生 物 作 用 下 经 吸 附 转 化 迁 移 和 分 解 后 输 入 地 下 水 因 此, 包 气 带 是 联 接 地 面 污 染 物 与 地 下 含 水 层 的 主 要 通 道 和 过 渡 带, 既 是 污 染 物 媒 介 体, 又 是 污 染 物 的 净 化 场 所 和 防 护 层 一 般 说 来, 土 壤 粒 细 而 紧 密, 渗 透 性 差, 则 污 染 慢 ; 反 之, 颗 粒 大 松 散, 渗 透 性 能 良 好 则 污 染 重 (1) 地 下 水 污 染 途 径 污 染 物 从 污 染 源 进 入 地 下 水 所 经 过 路 径 称 为 地 下 水 污 染 途 径, 地 下 水 污 染 途 径 主 要 有 几 下 几 种 : 1 通 过 渗 坑 渗 井 等 排 放 而 直 接 污 染 含 水 层 ; 2 由 入 渗 水 载 带 的 地 面 污 染 物 经 非 饱 和 带 垂 直 进 入 潜 水 含 水 层 ; 3 污 水 排 入 地 表 水 后, 污 染 的 地 表 水 可 通 过 岩 层 侧 向 补 给 进 入 潜 水 或 少 数 深 层 承 压 水 ; 4 通 过 含 水 层 顶 板 的 水 文 地 质 窗 ( 隔 水 层 的 缺 口 ) 垂 直 渗 入 或 穿 越 隔 水 层 ( 越 流 ) 补 给 深 层 承 压 水 ; 5 通 过 岩 溶 发 育 的 渠 道 泄 水 矿 坑 以 及 通 过 开 采 地 下 水 的 管 井 而 进 入 潜 水 或 深 层 承 压 水 ; 6 在 含 水 层 疏 干 时, 通 过 含 水 层 本 身 的 流 动 而 污 染 潜 水 或 承 压 水 根 据 本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的 地 质 情 况, 建 设 项 目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的 途 径 主 要 有 : 污 水 处 理 池 垃 圾 收 集 站 等 污 水 下 渗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的 污 染 (2) 影 响 分 析 1 对 浅 层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影 响 正 常 情 况 下, 对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主 要 是 由 于 污 染 物 迁 移 穿 过 包 气 带 进 入 含 水 层 造 成 项 目 场 地 为 泥 质 粉 砂 岩, 平 均 岩 石 层 厚 度 为 8.5m, 渗 透 系 数 为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则 项 目 场 地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为 中 级, 说 明 浅 层 地 下 水 不 太 容 易 受 到 污 染 若 废 水 或 废 液 发 生 渗 漏, 污 染 物 不 会 很 快 穿 过 包 气 带 进 入 浅 层 地 下 水, 对 浅 层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很 小 117

123 2 对 深 层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影 响 判 断 深 层 地 下 水 是 否 会 受 到 污 染 影 响, 通 常 分 析 深 层 地 下 水 含 水 组 上 覆 地 层 的 防 污 性 能 和 有 无 与 浅 层 地 下 水 的 水 利 联 系 通 过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分 析, 区 内 岩 石 层 分 布 比 较 稳 定 且 厚 度 较 大 的 粘 土 隔 水 层, 所 以 垂 直 渗 入 补 给 条 件 较 差, 与 深 层 地 下 水 水 利 联 系 不 密 切 因 此, 深 层 地 下 水 不 会 受 到 项 目 下 渗 污 水 的 污 染 影 响 (3) 预 防 措 施 1 项 目 建 设 尽 可 能 地 减 少 硬 化 地 表, 使 地 表 的 性 状 改 变 达 到 最 小 化, 以 最 大 可 能 使 该 区 域 的 地 下 水 系 统 不 受 项 目 建 设 的 影 响 而 维 持 原 状 2 加 强 项 目 内 的 绿 化, 强 化 植 被 对 污 染 物 质 的 净 化 作 用, 减 少 污 染 物 质 直 接 进 入 地 下 水 系 统 的 可 能 途 径 3 对 项 目 内 产 生 的 所 有 污 水 都 不 得 直 接 流 放 到 地 表, 不 论 是 硬 化 的 地 表 还 是 没 有 硬 化 的 地 表 所 有 污 水 都 必 须 经 过 收 集 系 统 的 沟 渠 或 管 线 进 行 输 送 或 储 放 所 有 可 能 接 触 到 污 水 的 地 表 都 必 须 作 严 格 的 防 渗 处 理 4 所 有 固 体 废 物 的 堆 放 场 所 都 必 须 进 行 地 表 的 防 渗 处 理, 如 果 是 危 险 废 物 的 堆 放 场 所, 则 地 表 的 处 理 要 特 别 设 定 高 标 准, 保 证 不 会 渗 入 到 地 下 水 系 统 中 5 建 议 在 项 目 内 建 设 一 些 水 体 景 观, 保 持 项 目 内 有 一 定 的 自 然 水 体, 保 证 其 与 地 下 水 系 统 相 联 系, 以 增 加 地 下 水 的 补 给, 同 时 也 能 增 加 项 目 内 的 景 观 多 元 化 6 在 一 些 可 行 的 硬 化 地 表 建 设 中, 建 议 采 用 多 孔 沥 青 透 水 硬 化 地 表, 保 持 硬 化 地 表 的 透 水 性 能 因 此, 项 目 对 可 能 产 生 地 下 水 影 响 的 各 项 途 径 均 进 行 有 效 预 防, 在 确 保 各 项 防 渗 措 施 得 以 落 实, 并 加 强 维 护 和 厂 区 内 环 境 管 理 的 前 提 下, 可 有 效 控 制 项 目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下 渗 现 象, 避 免 污 染 地 下 水, 因 此 项 目 不 会 对 区 域 地 下 水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7.4 环 境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预 测 声 源 由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噪 声 主 要 来 源 于 猪 只 叫 声 水 泵 及 排 气 扇 等, 本 次 环 评 将 增 加 水 泵 风 机 等 噪 声 设 备 其 噪 声 源 强 具 体 情 况 见 工 程 分 析 节 118

124 7.4.2 噪 声 预 测 范 围 与 标 准 据 调 查, 本 项 目 边 界 200m 范 围 内 没 有 噪 声 环 境 敏 感 点, 确 定 本 项 目 的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为 : 厂 界 外 1m 的 范 围 根 据 畜 禽 养 殖 产 地 环 境 评 价 规 范 (HJ ), 项 目 场 区 声 环 境 执 行 畜 禽 养 殖 场 和 养 殖 小 区 及 放 牧 区 声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指 标 限 值 为 昼 间 60 db (A), 夜 间 50dB (A) 预 测 模 式 结 合 项 目 噪 声 源 的 特 征 及 排 放 特 点,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的 要 求, 本 评 价 选 择 点 声 源 及 垂 直 面 源 预 测 模 式, 来 模 拟 预 测 本 项 目 噪 声 源 排 放 噪 声 随 距 离 的 衰 减 变 化 规 律 噪 声 的 衰 减 主 要 与 声 传 播 距 离 空 气 吸 收 阻 挡 物 的 反 射 与 屏 障 等 因 素 有 关 从 安 全 角 度 出 发, 本 预 测 从 各 点 源 包 络 线 开 始, 只 考 虑 声 传 播 距 离 这 一 主 要 因 素, 各 噪 声 源 可 近 似 作 为 点 声 源 处 理, 室 内 声 源 可 采 用 等 效 室 外 声 源 声 功 率 级 法 进 行 计 算 设 靠 近 开 口 处 ( 或 窗 户 ) 室 内 室 外 某 倍 频 带 的 志 压 级 分 别 为 Lp1 和 Lp2 若 声 源 所 在 室 内 声 场 为 近 似 扩 散 声 场, 则 室 外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可 按 下 面 公 式 近 似 求 出 : LP 2 LP 1 TL 6 (7.4-1) 式 中 :TL 隔 墙 ( 或 窗 户 ) 倍 频 带 的 隔 声 量,dB(A); 声 源 L p1 L p2 图 室 内 声 源 等 效 为 室 外 声 源 图 例 也 可 按 公 式 (7.4-2) 计 算 某 一 室 内 声 源 靠 近 转 护 结 构 处 产 生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 : L P1 L w Q 4 10lg 2 4 r R (7.4-2) 式 中 :Q 指 向 性 因 数 ; 通 常 对 无 指 向 性 声 源, 当 声 源 放 在 房 间 中 心 时,Q=1; 119

125 当 入 在 一 面 墙 的 中 心 时,Q=2; 当 放 在 两 面 墙 夹 角 处 时,Q=4; 当 放 在 三 面 墙 夹 角 处 时,Q=8; R 房 间 常 ; R S / 1,S 为 房 间 内 表 面 面 积,m 2 ; 为 平 均 吸 声 系 数 ; r 声 源 到 靠 近 转 护 结 构 某 点 处 的 距 离,m; 然 后 按 公 式 (6.4-3) 计 算 出 所 有 室 内 声 源 在 围 护 结 构 处 产 生 的 i 倍 频 带 叠 加 声 压 级 : N 1i ( T) 10lg 10 J A 0.1l P1. J L P (7.4-3) 式 中 : L p1,j (T)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处 室 内 N 个 声 源 i 倍 频 带 的 叠 加 声 压 级,dB; L p1,j 室 内 j 声 源 i 倍 频 带 的 声 压 级,dB; N 室 内 声 源 总 数 ; 在 室 内 近 似 为 扩 散 声 场 时, 按 公 式 (7.4-4) 计 算 出 靠 近 室 外 围 护 结 构 处 的 声 压 级 式 中 : LP 2i( T) LP 1i ( T) TLi 6 (7.4-4) L p2,j (T) 靠 近 围 护 结 构 处 室 外 N 个 声 源 i 倍 频 带 的 叠 加 声 压 级,dB; T i 围 护 结 构 i 倍 频 带 的 隔 声 量,dB; 然 后 按 公 式 (7.4-5) 将 室 外 声 源 的 声 压 级 和 透 过 面 积 换 算 成 等 效 的 室 外 声 源, 计 算 出 中 心 位 置 于 透 声 面 积 (S) 处 的 等 效 声 源 的 倍 频 带 声 功 率 级 Lw Lp ( T) 10lg s 2 (7.4-5) 然 后 按 室 外 声 源 预 测 方 法 计 处 预 测 点 处 的 A 声 级 预 测 结 果 与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为 现 有 已 经 建 成 的 项 目, 项 目 噪 声 源 均 已 经 存 在, 并 且 采 取 了 一 定 的 环 保 措 施, 通 过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可 以 看 出, 建 设 项 目 噪 声 污 染 源 已 经 存 在 的 条 件 下, 建 设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能 够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要 求, 可 以 说 明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边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20

126 7.5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的 来 源 种 类 组 成 和 数 量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包 括 猪 粪 病 死 猪 尸 体 污 水 处 理 站 沼 渣 母 猪 分 娩 胎 盘 及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防 疫 医 疗 废 物 等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及 最 终 处 理 措 施 见 表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猪 舍 粪 便 沼 渣 现 阶 段 采 用 固 液 分 离 机 分 离 后, 干 燥 处 理 后 用 于 周 边 农 田 施 肥, 使 得 处 理 后 的 粪 便 及 沼 渣 满 足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HJ/T ) 后 全 部 回 用 于 农 田 施 肥 员 工 生 活 垃 圾 中 约 有 10% 为 果 皮 等 有 机 垃 圾,70% 为 废 纸 塑 料 类 废 品, 约 有 20% 是 玻 璃, 剩 余 的 为 金 属 布 类 等 大 部 分 物 质 都 具 有 被 资 源 化 利 用 的 可 能, 合 理 加 以 开 发 利 用 就 能 变 废 为 宝 反 之, 若 不 经 过 合 理 的 设 计, 采 取 有 效 的 分 类 收 集 方 式, 必 将 造 成 资 源 的 浪 费, 还 可 能 影 响 区 内 的 生 活 环 境 现 有 项 目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后 委 托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现 有 项 目 病 死 猪 及 母 猪 分 娩 废 物 采 用 填 埋 方 式 进 行 处 理, 填 埋 井 按 照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HJ/T ) 要 求, 填 埋 井 为 混 凝 土 结 构, 深 度 大 于 2m, 直 径 1m, 井 口 加 盖 密 封, 井 容 积 大 于 238m³, 病 死 猪 及 分 娩 废 物 达 到 妥 善 处 理 现 有 项 目 防 疫 医 疗 废 物 由 有 危 废 资 质 的 单 位 回 收 处 置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7.6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对 植 物 和 植 被 的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海 拔 跨 度 小, 植 被 类 型 单 一, 无 明 显 垂 直 带 谱, 区 内 由 于 长 期 受 到 人 类 活 动 的 影 响, 植 物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较 低 目 前, 区 域 植 物 类 型 主 要 是 松 树 群 落 常 见 的 旷 野 植 物 和 农 作 物, 群 落 结 构 一 般 项 目 开 发 用 地 将 随 着 项 目 的 运 营 而 改 变 原 有 功 能, 即 原 以 林 地 和 种 植 业 等 农 用 生 产 用 地 为 主 的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转 变 为 建 筑 为 主 的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同 时,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的 改 变, 导 致 当 地 生 态 系 统 类 型 的 转 换, 即 由 原 为 绿 色 植 物 及 其 附 属 动 物 和 人 工 种 植 为 主 的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向 以 集 约 经 济 为 主 的 工 业 生 态 系 统 转 变, 导 致 生 121

127 态 调 节 能 力 的 降 低, 主 要 表 现 有 人 口 密 度 和 建 筑 密 度 增 大, 人 工 景 观 突 出, 绿 化 覆 盖 率 降 低, 生 物 物 种 结 构 和 群 落 功 能 改 变 运 营 期, 建 设 单 位 在 采 取 积 极 的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和 园 林 绿 化 的 前 提 下, 部 分 被 破 坏 的 植 被 将 得 到 有 效 的 恢 复, 并 且 项 目 设 施 已 经 建 设 完 成, 基 本 上 不 破 坏 现 有 场 地 内 的 植 被, 对 现 有 植 被 影 响 较 小 评 价 范 围 内 没 有 国 家 重 点 保 护 野 生 植 物 和 名 木 古 树 分 布, 因 此, 不 存 在 该 方 面 的 影 响 对 陆 生 脊 椎 动 物 的 影 响 由 于 长 期 的 人 类 干 扰, 已 使 当 地 野 生 动 物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很 低, 评 价 区 范 围 内 已 经 没 有 大 型 鸟 类 兽 类 的 踪 迹, 两 栖 爬 行 动 物 的 种 类 也 很 少, 常 见 的 物 种 主 要 是 一 些 中 小 型 的 鸟 类 和 小 型 兽 类 (1) 对 两 栖 爬 行 动 物 的 影 响 建 成 后, 区 内 人 类 活 动 将 更 加 强 烈, 区 内 将 主 要 是 人 工 建 筑, 适 合 两 栖 动 物 生 存 的 生 境 将 完 全 丧 失, 在 工 人 生 活 区 周 边 可 能 会 有 少 量 蜥 蜴 壁 虎 类 爬 行 动 物 生 存, 但 种 群 数 量 较 小 (2) 对 鸟 类 的 影 响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这 一 区 域 的 人 类 活 动 将 更 加 频 繁, 在 这 个 新 形 成 的 区 域 内 活 动 的 将 主 要 是 那 些 对 人 类 敏 感 性 较 低 的 鸟 类, 而 那 些 对 人 类 较 为 敏 感 的 鸟 类 将 迁 移, 而 很 少 在 项 目 区 域 范 围 内 活 动 (3) 对 兽 类 的 影 响 目 前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活 动 的 兽 类 主 要 是 啮 齿 目 食 虫 目 翼 手 目 的 小 型 物 种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机 器 运 行 的 噪 声 会 迫 使 某 些 对 声 音 敏 感 的 小 型 兽 类 逃 离 其 现 有 的 栖 息 地 某 些 小 型 兽 类 对 环 境 有 着 极 强 的 适 应 力, 并 且 对 人 类 的 敏 感 性 很 低, 这 些 小 型 兽 类 仍 然 留 在 现 有 栖 息 地 因 此, 项 目 运 营 不 会 对 评 价 区 现 有 的 小 型 兽 类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人 类 活 动 的 增 加, 造 成 生 活 垃 圾 增 多, 如 不 定 时 清 运 处 置, 还 会 为 鼠 类 提 供 更 加 丰 富 的 食 物 资 源, 使 它 们 的 种 群 数 量 有 所 增 加 综 合 来 看, 由 于 项 目 用 地 范 围 内 已 经 存 在 着 较 强 烈 的 人 类 干 扰, 造 成 评 价 区 范 围 内 野 生 动 物 的 物 种 多 样 性 比 较 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生 存 产 生 的 影 响 很 小 122

128 7.6.3 营 运 期 的 大 气 污 染 对 植 物 的 影 响 项 目 正 常 排 放 时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不 明 显, 不 会 导 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超 标, 但 非 正 常 排 放 时, 将 导 致 评 价 范 围 内 粉 尘 标 我 们 主 要 评 价 污 染 物 对 植 物 产 生 的 影 响 颗 粒 物 对 植 物 的 危 害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 沉 积 在 绿 色 植 物 叶 面, 堵 塞 气 孔, 阻 碍 光 合 作 用 呼 吸 作 用 蒸 腾 作 用 等, 危 害 植 物 健 康 且 颗 粒 降 尘 中 一 些 有 毒 物 质 可 通 过 溶 解 渗 透, 进 入 植 物 体 内, 产 生 毒 害 作 用 据 野 外 现 状 调 查, 项 目 所 在 地 及 其 周 围 的 农 作 物 和 野 生 植 物 生 长 较 正 常 根 据 评 价 项 目 大 气 扩 散 预 测, 在 常 规 气 象 条 件 下, 评 价 范 围 内 都 不 会 出 现 污 染 物 浓 度 超 标 现 象 仍 远 小 于 敏 感 植 物 伤 害 阈 值 浓 度 总 体 上 来 说, 项 目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对 植 物 的 影 响 不 大 农 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本 项 目 在 运 营 过 程 中, 主 要 产 生 的 废 水 废 气 废 渣 排 放 对 周 边 原 有 的 农 业 生 态 环 境 将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简 要 分 析 如 下 : (1) 现 状 检 测 结 果 表 明, 项 目 附 近 生 聚 溪 监 测 断 面 水 质 指 标 未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表 明 项 目 运 营 对 附 近 水 生 生 态 影 响 很 小 但 当 出 现 事 故,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附 近 水 域 时, 引 起 的 污 染 物 浓 度 增 量 将 大 幅 度 增 加, 对 排 放 口 附 近 的 水 质 将 会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污 染, 进 而 影 响 水 生 生 物 的 生 存 环 境, 对 水 生 生 物 和 水 生 生 态 系 统 产 生 不 良 的 影 响 因 此 必 须 保 证 污 水 能 达 标 排 放, 坚 决 杜 绝 事 故 性 排 放 (2) 另 一 方 面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水 猪 粪 及 沼 渣 利 用 与 农 业 生 产, 能 够 增 加 农 业 土 壤 的 肥 力, 对 农 业 生 产 有 促 进 作 用 小 结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项 目 开 发 用 地 将 随 着 项 目 的 运 营 而 改 变 原 有 功 能, 建 设 单 位 在 采 取 积 极 的 植 被 恢 复 措 施 和 园 林 绿 化 的 前 提 下, 部 分 被 破 坏 的 植 被 将 得 到 了 有 效 的 恢 复, 对 野 生 动 物 的 生 存 产 生 的 影 响 很 小,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气 不 会 对 周 边 生 态 造 成 大 的 影 响, 项 目 处 理 后 的 沼 液 猪 粪 及 沼 渣 用 于 周 边 园 地 及 林 地, 能 够 很 好 的 促 进 农 业 生 产 总 体 上 来 说, 项 目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123

129 7.7 蚊 蝇 鼠 等 有 害 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蚊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蚊 子 常 见 的 有 按 蚊 伊 蚊 和 库 蚊 三 个 属, 这 些 蚊 种 的 存 在, 并 不 表 示 一 定 会 有 相 关 疾 病 的 传 播, 但 当 具 有 传 染 性 的 病 人 和 病 媒 蚊 子 同 时 存 在 时 就 有 传 播 疾 病 的 可 能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增 加 了 原 有 场 区 的 阴 沟, 且 场 区 需 要 用 水 清 洗 设 置 用 于 污 水 处 理 的 氧 化 塘 鱼 塘 以 及 景 观 水 塘 等, 增 加 了 水 面 面 积, 猪 粪 等 含 有 一 定 量 的 病 菌, 也 从 客 观 上 增 加 了 蚊 孳 生 的 场 地, 从 一 定 程 度 上 将 导 致 蚊 数 量 的 增 长 蝇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广 东 省 地 区 气 候 温 暖 潮 湿, 而 养 猪 场 又 富 于 营 养, 因 此, 比 较 适 合 蚊 蝇 的 繁 衍, 比 如 畜 禽 排 出 的 新 鲜 温 润 的 粪 便 就 是 蝇 繁 衍 的 理 想 生 态 环 境 成 蝇 在 粪 便 中 产 卵, 卵 很 快 就 可 以 孵 化 成 蝇 蛆, 继 而 迅 速 发 育 为 蛹, 蛹 经 羽 化 便 可 成 为 新 一 代 的 苍 蝇 因 此, 场 区 的 猪 粪 一 定 要 及 时 清 运, 防 治 蝇 类 繁 殖 造 成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的 不 良 影 响 鼠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养 猪 场 因 其 适 宜 的 环 境 和 充 足 的 食 物, 极 易 受 鼠 害, 老 鼠 对 生 猪 和 人 的 健 康 危 害 是 十 分 惊 人 的 据 国 外 资 料 报 道 : 一 只 250 克 重 的 老 鼠 每 天 可 吃 掉 相 当 于 自 身 重 量 的 食 物, 并 随 处 排 泄 粪 尿,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老 鼠 啃 咬 饲 槽 门 槛 电 线 木 箱 饲 料 袋 等 设 施, 影 响 正 常 的 生 产, 造 成 停 电 停 水 停 料 等 不 良 后 果, 甚 至 可 能 咬 伤 仔 猪 老 鼠 是 许 多 种 病 菌 病 毒 真 菌 寄 生 虫 的 巨 大 携 带 者, 传 播 人 和 畜 禽 疾 病, 鼠 疫 伤 寒 出 血 热 等 传 染 病, 就 是 老 鼠 传 播 的 老 鼠 的 繁 殖 力 极 强, 据 测 定 : 最 常 见 的 小 家 鼠 一 年 能 生 6 胎,1 对 老 鼠 一 年 可 繁 殖 2500 只 后 代, 因 此, 消 灭 养 猪 场 鼠 害 是 一 项 不 可 忽 视 的 重 要 工 作 有 害 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小 结 从 上 面 的 分 析 中 可 知,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能 引 起 该 地 区 蚊 蝇 鼠 等 有 害 生 物 的 增 多, 由 此 携 带 各 种 病 原 菌 四 处 扩 散, 影 响 周 边 环 境 卫 生 安 全 从 本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来 看, 项 目 周 围 1000 m 范 围 内 没 有 环 境 敏 感 点, 故 只 要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采 124

130 取 有 效 的 防 治 手 段 进 行 控 制, 蚊 蝇 鼠 等 有 害 生 物 所 造 成 的 影 响 基 本 不 大 7.8 建 设 项 目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项 目 租 用 林 地 地 块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所 在 地 原 为 林 地, 无 居 民 居 住, 不 存 在 拆 迁 造 成 的 社 会 影 响 问 题 项 目 占 地 不 会 改 变 农 场 土 地 利 用 格 局, 对 农 场 农 业 生 产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的 建 设 和 运 行, 对 当 地 的 社 会 和 经 济 发 展 能 起 到 一 定 的 带 动 作 用 125

131 8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现 阶 段 主 体 工 程 均 已 建 设 完 成, 本 次 环 评 主 要 增 加 部 分 环 保 设 施 的 建 设, 建 设 项 目 在 施 工 期 间 所 产 生 的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有 :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噪 声 余 泥 渣 土 粉 尘 扬 尘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污 水 施 工 废 水 等, 对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治 措 施 将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影 响 尽 量 降 低 有 着 重 要 的 意 义 8.1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废 水 主 要 是 来 自 施 工 废 水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地 下 水 以 及 暴 雨 带 来 的 地 表 径 流 施 工 废 水 包 括 开 挖 和 钻 孔 产 生 的 泥 浆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的 冷 却 水 和 洗 涤 水 ; 生 活 污 水 包 括 施 工 人 员 的 盥 洗 水 食 堂 下 水 和 厕 所 冲 刷 水 ; 地 下 水 建 筑 施 工 废 水 包 括 地 基 开 挖 和 铺 设 构 筑 物 建 设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泥 浆 水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的 冷 却 水 和 洗 涤 水 ; 暴 雨 地 表 径 流 冲 刷 浮 土 建 筑 砂 石 垃 圾 弃 土 等, 不 但 会 夹 带 大 量 泥 沙, 而 且 会 携 带 水 泥 油 类 化 学 品 等 各 种 污 染 物 排 水 过 程 产 生 沉 积 物 如 果 不 经 处 理 进 入, 不 但 会 引 起 水 体 污 染, 还 可 能 造 成 河 道 和 水 体 堵 塞 污 水 防 治 措 施 工 程 施 工 期 间, 施 工 单 位 应 严 格 执 行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场 地 文 明 施 工 及 环 境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对 地 面 水 的 排 放 进 行 组 织 设 计, 严 禁 乱 排 乱 流 污 染 道 路 环 境 或 淹 没 市 政 设 施 依 据 以 往 类 似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的 水 质 监 测 分 析, 施 工 期 废 水 中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SS COD BOD 5 石 油 类 Pb 挥 发 酚 等 项 目 建 设 施 工 过 程 的 废 水 和 污 水 如 果 处 理 不 当, 对 下 水 道 会 有 影 响, 尤 其 是 暴 雨 径 流 更 应 引 起 重 视 应 采 取 以 下 防 治 措 施 : (1) 施 工 时 产 生 的 泥 浆 水 及 冲 孔 钻 孔 桩 产 生 的 泥 浆 未 经 处 理 不 得 随 意 排 放, 不 得 污 染 现 场 及 周 围 环 境 (2) 在 回 填 土 堆 放 场 施 工 泥 浆 产 生 点 应 设 置 临 时 沉 沙 池, 含 泥 沙 雨 水 泥 浆 水 经 沉 沙 池 沉 淀 后 排 放 126

132 (3) 施 工 工 地 的 粪 便 污 水 需 经 三 级 厌 氧 化 粪 池 处 理 ; 工 地 食 堂 污 水 需 经 隔 油 隔 渣 处 理 后 汇 入 到 现 有 厂 区 已 有 沼 气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4) 应 采 用 先 进 的 施 工 方 法 减 少 废 水 排 放, 加 强 管 理 杜 绝 施 工 机 械 在 运 行 清 洗 过 程 中 油 料 的 跑 冒 滴 漏 问 题 8.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过 程 中 造 成 大 气 污 染 的 主 要 产 生 源 有 : 施 工 开 挖 及 运 输 车 辆 施 工 机 械 走 行 车 道 所 带 来 的 扬 尘 ; 施 工 建 筑 材 料 ( 水 泥 石 灰 砂 石 料 ) 的 装 卸 运 输 堆 砌 过 程 以 及 开 挖 弃 土 的 堆 砌 运 输 过 程 中 造 成 扬 起 和 洒 落 ; 各 类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所 排 放 的 废 气 施 工 期 间 的 最 主 要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是 粉 尘 干 燥 地 表 的 开 挖 和 钻 孔 产 生 的 粉 尘, 一 部 分 悬 浮 于 空 中, 另 一 部 分 随 风 飘 落 到 附 近 地 面 和 建 筑 物 表 面 ; 开 挖 的 泥 土 堆 砌 过 程 中, 在 风 力 较 大 时, 会 产 生 粉 尘 扬 起 ; 而 装 卸 和 运 输 过 程 中, 会 造 成 部 分 粉 尘 扬 起 和 洒 落 ; 雨 水 冲 刷 夹 带 的 泥 土 散 布 路 面, 晒 干 后 因 车 辆 的 移 动 或 刮 风 再 次 扬 尘 ; 开 挖 的 回 填 过 程 中 也 会 引 起 大 量 粉 尘 飞 扬 ; 建 筑 材 料 的 装 卸 运 输 堆 砌 过 程 中 也 必 然 引 起 洒 落 及 飞 扬 施 工 过 程 引 起 的 粉 尘 污 染 不 仅 影 响 范 围 大 而 且 危 害 程 度 深 浮 于 空 气 中 的 粉 尘 被 施 工 人 员 和 周 围 居 民 吸 入 会 引 起 各 种 呼 吸 道 疾 病, 同 时 由 于 粉 尘 夹 带 大 量 的 病 原 菌, 可 通 过 传 播 各 种 疾 病 严 重 影 响 施 工 人 员 及 周 围 居 民 的 身 体 健 康 此 外, 粉 尘 飘 扬, 降 低 能 见 度, 易 引 发 交 通 事 故 粉 尘 飘 落 在 各 种 建 筑 物 和 树 木 枝 叶 上, 影 响 城 市 景 观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防 护 措 施 为 使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粉 尘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的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小 程 度, 建 议 采 取 以 下 防 护 措 施 : (1) 开 挖 钻 孔 和 拆 迁 过 程 中, 应 洒 水 使 作 业 面 保 持 一 定 的 湿 度 ; 对 施 工 场 地 内 松 散 干 涸 的 表 土, 也 应 经 常 洒 水 防 止 粉 尘 ; 回 填 土 方 时, 在 表 层 土 质 干 燥 时 应 适 当 洒 水, 防 止 粉 尘 飞 扬 (2) 加 强 回 填 土 方 堆 放 场 的 管 理, 要 制 定 土 方 表 面 压 实 定 期 喷 水 覆 盖 127

133 等 措 施 ; 不 需 要 的 泥 土, 建 筑 材 料 弃 渣 应 及 时 运 走, 不 宜 长 时 间 堆 积 (3) 运 土 卡 车 及 建 筑 材 料 运 输 车 应 按 规 定 配 置 防 洒 落 装 备, 装 载 不 宜 过 满, 保 证 运 输 过 程 中 不 散 落 (4) 运 输 车 辆 加 蓬 盖, 且 出 装 卸 场 地 前 将 先 冲 洗 干 净, 减 少 车 轮 底 盘 等 携 带 泥 土 散 落 路 面 (5) 对 运 输 过 程 中 散 落 在 路 面 上 的 泥 土 要 及 时 清 扫, 以 减 少 运 行 过 程 中 的 扬 尘 (6) 施 工 过 程 中, 应 严 禁 将 废 弃 的 建 筑 材 料 作 为 燃 料 燃 烧 工 地 食 堂 应 使 用 天 然 气 或 电 炊 具, 不 能 使 用 燃 油 炊 具 (7) 施 工 结 束 时, 应 及 时 对 施 工 占 用 场 地 恢 复 地 面 道 路 及 植 被 8.3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噪 声 影 响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噪 声 污 染 主 要 来 源 于 各 种 工 程 施 工 机 械, 如 挖 掘 机 电 锯 风 动 机 等 等 距 这 些 机 械 1 米 处 的 声 级 测 值 列 于 表 表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1 米 处 的 声 级 值 机 械 名 称 声 级 值 db(a) 电 锯 电 刨 95 振 捣 棒 95 振 荡 器 95 钻 桩 机 100 钻 孔 机 100 推 土 机 90 挖 掘 机 90 风 动 机 具 95 卷 扬 机 80 吊 车 升 降 机 80 对 于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的 噪 声 主 要 采 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进 行 评 价, 施 工 噪 声 限 值 详 见 表 表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单 位 : 等 效 声 级 Leq[dB(A)] 昼 间 噪 声 限 值 夜 间 噪 声 限 值

134 8.3.2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施 工 期 间 各 工 场 的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可 近 似 作 为 点 声 源 处 理, 根 据 点 声 源 噪 声 传 播 衰 减 模 式, 可 估 算 施 工 期 间 离 噪 声 声 源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值, 从 而 可 以 就 施 工 噪 声 对 敏 感 点 做 出 分 析 评 价 预 测 模 式 如 下 : Lp=Lpo-201g(r/ro)- L (8.3-1) 式 中 :Lp 施 工 噪 声 预 测 值 ; Lpo 施 工 噪 声 监 测 参 考 声 级 ; r 预 测 点 距 离 ; ro 监 测 点 距 离 ; L 附 加 衰 减 量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得 到 的 参 考 声 级, 通 过 计 算 得 出 不 同 类 型 施 工 机 械 在 不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下 不 同 距 离 处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见 表 表 在 不 同 距 离 的 噪 声 预 测 值 单 位 :[db(a)] 距 离 (m) 施 工 机 械 静 压 桩 机 电 锯 混 凝 土 运 输 车 振 捣 棒 钻 孔 机 装 载 机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风 动 机 具 卷 扬 机 卡 车 吊 车 升 降 机 根 据 表 机 械 噪 声 衰 减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在 距 离 施 工 机 械 100m 处 的 噪 声 值 可 以 达 到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的 昼 间 标 准, 夜 间 静 压 桩 机 禁 止 施 工, 钻 孔 机 夜 间 达 标 距 离 在 500m 以 外, 电 锯 挖 掘 机 等 设 备 夜 间 施 工 达 标 距 离 为 500m, 其 他 设 备 夜 间 施 工 达 标 距 离 约 为 300m, 因 此, 噪 声 源 大 的 设 备 尽 量 减 少 夜 间 施 工, 因 为 声 级 高, 有 的 具 冲 击 性, 有 的 持 续 时 间 长 129

135 并 伴 有 强 烈 的 振 动, 如 不 采 取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可 能 对 距 离 本 项 目 较 近 的 敏 感 点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噪 声 影 响 防 治 对 策 建 议 通 过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该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夜 间 所 产 生 的 噪 声 超 过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虽 然 施 工 作 业 噪 声 不 可 避 免, 但 为 减 小 其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和 工 程 施 工 单 位 禁 止 使 用 各 种 打 桩 机 另 外,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从 以 下 几 方 面 着 手, 采 取 适 当 的 实 施 措 施 来 减 轻 其 噪 声 的 影 响 1) 严 禁 高 噪 声 设 备 在 作 息 时 间 ( 中 午 或 夜 间 ) 作 业 2) 尽 量 选 用 低 噪 声 机 械 设 备 或 带 隔 声 消 声 的 设 备 3) 合 理 安 排 好 施 工 时 间 和 施 工 场 所, 高 噪 声 作 业 区 应 远 离 声 环 境 敏 感 区, 并 对 设 备 定 期 保 养, 严 格 操 作 规 范 必 要 时 在 其 施 工 边 界 附 近 设 置 临 时 隔 声 屏 障 或 竖 立 大 型 广 告 牌, 以 减 少 噪 声 的 影 响 4) 在 有 市 电 供 给 的 情 况 下 不 使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组 发 电 8.4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间 建 筑 工 地 会 产 生 大 量 余 泥 渣 土 地 表 开 挖 的 余 泥 施 工 剩 余 废 物 料 等 如 不 妥 善 处 理 这 些 建 筑 固 体 废 弃 物, 则 会 阻 碍 交 通, 污 染 环 境 开 挖 弃 土 清 运 车 辆 行 走 市 区 道 路, 不 但 会 给 沿 线 地 区 增 加 车 流 量, 造 成 交 通 堵 塞, 尘 土 的 撒 漏 也 会 给 城 市 环 境 卫 生 带 来 危 害, 影 响 市 容 与 交 通 开 挖 弃 土 如 果 无 组 织 堆 放 和 弃 置, 不 采 取 积 极 的 防 护 措 施, 如 遇 暴 雨 冲 刷, 在 施 工 场 地 上, 雨 水 径 流 以 黄 泥 水 的 形 式 进 入 市 政 排 水 沟, 沉 积 后 将 会 堵 塞 排 水 沟 在 靠 近 河 涌 地 段, 泥 浆 水 直 接 排 入 河 涌, 增 加 河 水 的 含 沙 量, 造 成 河 床 沉 积 同 时 泥 浆 水 还 夹 带 施 工 场 地 上 的 水 泥 油 污 等 污 染 物 进 入 水 体, 造 成 水 体 污 染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防 治 措 施 为 减 少 弃 土 在 堆 放 和 运 输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建 议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施 工 单 位 按 规 定 办 理 好 余 泥 渣 土 排 放 的 手 续, 获 得 批 准 后 方 可 在 指 定 的 受 纳 地 点 弃 土 (2) 车 辆 运 输 散 体 物 料 和 废 弃 物 时, 必 须 密 闭 包 扎 覆 盖, 不 得 沿 途 漏 130

136 撒 ; 运 载 土 方 的 车 辆 必 须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按 指 定 路 段 行 驶 (3) 选 择 弃 土 场 不 应 占 用 农 田, 也 不 要 靠 近 江 河 和 水 库 弃 土 场 应 选 择 具 有 完 善 水 土 防 护 的 场 所 (4)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应 加 强 管 理, 严 禁 乱 扔 乱 放,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8.5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及 防 治 措 施 对 植 被 的 影 响 项 目 的 施 工 建 设, 必 然 会 对 当 地 的 生 态 环 境 带 来 一 定 的 破 坏, 使 现 有 的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发 生 变 化, 由 于 是 在 现 有 场 地 范 围 内 增 加 部 分 设 施, 主 要 造 成 场 地 内 部 分 植 被 破 坏 对 土 壤 和 景 观 的 影 响 土 壤 侵 蚀 是 指 土 壤 或 成 土 母 质 在 外 力 ( 水 风 ) 作 用 下 被 破 坏 剥 蚀 搬 运 和 沉 积 的 过 程 广 泛 应 用 的 水 土 流 失 一 词 是 指 在 水 力 作 用 下, 土 壤 表 层 及 其 母 质 被 剥 蚀 冲 刷 搬 运 而 流 失 的 过 程 土 壤 及 其 母 质 在 水 力 风 力 冻 融 或 重 力 等 外 营 力 作 用 下, 被 破 坏 剥 蚀 搬 运 和 沉 积 的 过 程 在 施 工 建 设 中 将 不 可 避 免 地 破 坏 部 分 地 表 植 被 和 原 来 相 对 稳 定 的 地 表, 使 土 壤 变 得 疏 松, 产 生 一 定 面 积 的 裸 露 地 面, 引 起 一 定 程 度 的 土 壤 侵 蚀, 不 过 这 种 影 响 待 植 被 恢 复 后 基 本 消 除, 属 短 期 可 恢 复 影 响 评 价 区 内 雨 水 丰 富, 气 候 温 润, 土 壤 侵 蚀 以 水 蚀 为 主, 土 地 复 垦 成 林 后, 可 起 到 水 土 保 持 涵 养 水 源 等 功 能, 其 作 用 在 雨 季 尤 为 突 出 项 目 建 设 前 区 域 内 主 要 为 自 然 生 态 地 景 观, 其 次 为 农 地, 由 于 施 工 使 农 业 和 自 然 生 态 系 统 消 失 或 变 小, 从 而 对 该 区 域 景 观 会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但 随 着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代 之 是 新 的 园 地 景 观 对 水 土 流 失 的 影 响 项 目 在 施 工 建 设 中, 方 面 扰 动 原 地 形 地 貌, 损 坏 原 有 的 土 地 植 被, 使 其 原 有 的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降 低 或 丧 失 : 另 一 方 面 在 施 工 中 形 成 裸 露 的 开 挖 面 和 松 散 的 堆 积 体 等, 易 造 成 水 土 流 失, 对 生 态 环 境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其 可 能 造 成 的 水 土 流 失 危 害 主 要 表 现 在 如 下 方 面 : 首 先, 对 周 边 村 镇 居 住 地 农 田 水 利 设 施 及 交 通 安 131

137 全 的 影 响 由 于 项 目 建 设 区 靠 村 镇 交 通 道 路, 若 不 对 施 工 场 地 实 施 水 土 流 失 防 护 措 施, 裸 露 的 表 土 在 降 雨 径 流 作 用 下, 产 生 的 泥 沙 将 被 携 带 进 入 这 些 区 域, 从 而 对 村 镇 居 住 地 行 洪 渠 道 和 交 通 道 路 的 安 全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 其 次, 对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和 自 然 景 观 的 影 响 土 地 开 发 而 又 未 及 时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护 措 施, 将 造 成 项 目 区 大 而 积 地 表 裸 露, 破 坏 了 原 有 的 地 表 结 构 与 生 态 系 统, 使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失 调, 特 别 是 在 汛 期 暴 雨 期 间, 尚 未 实 施 林 草 和 工 程 措 施 的 裸 露 地, 将 会 造 成 满 地 都 是 黄 泥 废 水, 导 致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的 恶 化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期 间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大 部 分 植 被 将 会 消 失, 但 是 项 目 边 缘 地 带 的 植 被 和 植 物 群 落 应 尽 量 结 合 绿 地 建 设 争 取 保 留 虽 然 现 有 的 植 物 群 落 物 种 不 够 丰 富, 但 这 些 物 种 是 适 合 当 地 生 长 条 件 的 乡 土 植 物, 因 而 是 当 地 植 被 建 设 的 基 础 施 工 期 间 应 尽 量 保 留 这 些 植 物 群 落 和 物 种, 并 适 当 地 对 其 进 行 改 造, 是 改 善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的 良 好 途 径 这 比 将 区 域 内 的 植 被 全 部 铲 除 再 重 新 种 植 既 节 省 开 支, 也 可 减 少 物 种 的 生 态 入 侵 及 绿 地 与 当 地 景 观 不 协 调 的 问 题 因 此 在 施 工 期 间 注 意 采 取 一 定 的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则 有 利 于 各 个 项 目 建 成 后 的 生 态 环 境 恢 复 和 建 设 8.6 地 下 水 污 染 源 分 析 及 采 取 的 措 施 施 工 期 主 要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污 染 源 包 括 : (1) 施 工 废 水, 特 别 是 车 辆 冲 洗 废 水, 含 有 大 量 的 泥 沙, 处 理 不 当, 有 可 能 污 染 地 下 水 ; (2) 场 地 人 员 的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处 理 不 当, 会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3) 施 工 产 生 的 余 泥 建 筑 垃 圾 等 随 意 堆 放, 降 雨 时 随 雨 水 浸 入 到 地 下,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 (4) 施 工 过 程 中 机 械 维 修 长 生 的 废 油 滴 漏 到 地 面, 下 渗 到 土 壤 中, 有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针 对 上 述 可 能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应 该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减 少 或 者 避 免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的 影 响, 包 括 : (1) 车 辆 冲 洗 在 地 面 进 行 混 泥 土 硬 化, 产 生 的 废 水 汇 集 到 沉 淀 池 沉 淀, 并 且 沉 淀 后 回 用, 减 少 污 水 产 生 量, 同 时 采 用 混 凝 土 对 沉 淀 池 内 壁 及 底 面 进 行 硬 化, 及 时 清 运 沉 淀 池 内 的 泥 沙 ; 132

138 (2) 生 活 污 水 统 一 收 集,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或 者 硬 化 的 沟 渠 汇 入 现 有 的 生 活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并 且 加 强 巡 查, 发 现 管 道 泄 漏 问 题, 及 时 进 行 处 理 (3) 施 工 产 生 的 废 土 石 为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即 便 受 到 雨 水 淋 溶,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也 主 要 是 SS 为 主, 需 要 严 格 落 实 水 土 保 持 措 施, 降 低 SS 的 浓 度 另 外, 及 时 对 建 筑 垃 圾 及 生 活 垃 圾 进 行 清 运, 避 免 其 成 为 污 染 源, 产 生 地 下 水 污 染 (4) 车 辆 维 修 点 地 面 进 行 硬 化, 滴 漏 在 地 面 的 油 污 及 时 进 行 清 理, 加 强 机 械 设 备 维 护, 减 少 设 备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油 污 的 滴 漏, 加 强 施 工 期 环 保 巡 查, 发 现 地 面 有 油 污 斑 迹 时, 及 时 清 理 油 污 及 受 污 染 的 土 壤 (5) 在 施 工 平 整 过 程 中, 由 于 原 有 包 气 带 受 到 破 坏, 地 下 水 防 污 能 力 减 弱, 需 要 采 取 防 护 措 施, 包 括 : 合 理 进 行 施 工 场 地 布 局, 施 工 营 地,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池 及 车 辆 维 修 场 地 等 避 免 设 置 在 该 区 域 ; 对 原 山 丘 区 域 填 置 的 土 石 方 进 行 选 择, 尽 量 选 择 粘 性 土 及 亚 粘 土, 并 且 进 行 压 实, 减 小 孔 隙 度 8.7 本 章 小 结 综 上 所 述,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在 做 好 施 工 期 的 管 理 做 到 文 明 施 工 的 前 提 下, 可 大 大 降 低 本 项 目 施 工 带 来 的 影 响, 而 且, 从 其 他 工 地 的 经 验 来 看, 只 要 做 好 上 述 建 议 措 施, 是 可 以 把 建 设 期 间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减 少 到 较 低 的 限 度 的 133

139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9.1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是 分 析 和 预 测 建 设 项 目 存 在 的 潜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行 期 间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或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人 为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漏,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安 全 与 环 境 影 响 和 损 害 程 度,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以 使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率 损 失 和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局 (90) 环 管 字 057 号 文 关 于 对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隐 患 进 行 风 险 评 价 的 通 知 的 精 神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号 ) 以 及 HJ/T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本 次 风 险 评 价 的 重 点 是 通 过 对 该 项 目 的 风 险 源 项 的 识 别, 判 断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估 算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时 对 外 环 境 的 影 响 提 出 减 少 事 故 风 险 的 措 施, 降 低 该 项 目 的 风 险 值, 并 使 其 达 到 本 行 业 风 险 可 接 受 的 水 平 得 出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为 审 批 部 门 提 供 审 批 依 据 9.2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识 别 的 范 围 和 类 型 (1)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包 括 以 下 单 元 : 生 产 单 元 : 猪 舍 贮 运 单 元 : 猪 粪 储 仓 沼 气 储 仓 公 用 工 程 单 元 : 包 括 项 目 给 排 水 系 统 沼 气 生 产 辅 助 单 元 : 控 制 室 以 及 仪 表 维 修 间 环 保 单 元 : 包 括 厂 区 废 水 废 气 固 体 废 物 噪 声 等 防 治 设 施 (2)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项 目 涉 及 到 的 物 质 的 范 围 有 原 辅 材 料 产 品,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类 : 134

140 原 辅 材 料 : 豆 粕 等 ; 副 产 品 : 沼 气 粪 便 及 沼 渣 风 险 类 型 根 据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放 散 起 因, 风 险 类 型 分 为 火 灾 爆 炸 和 泄 漏 三 种 类 型 结 合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以 及 同 类 项 目 调 查, 以 上 三 种 类 型 的 风 险 本 项 目 均 存 在 表 列 出 了 其 主 要 风 险 特 征 和 原 因 简 析 表 项 目 风 险 特 征 类 型 直 接 危 害 原 因 简 析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污 染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土 壤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有 毒 物 质 在 空 气 中 扩 散 财 产 损 失 人 员 伤 亡 污 染 环 境 沼 气 在 空 气 中 扩 散 废 水 处 理 设 备 猪 粪 及 沼 渣 设 施 破 损 人 为 操 作 错 误 沼 气 储 存 设 备 及 管 道 达 到 爆 炸 极 限 存 在 机 械 高 温 等 火 星 火 源 遇 明 火 雷 击 泄 漏 项 目 所 储 存 沼 气, 因 此 一 旦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则 可 能 对 周 围 的 人 群 和 企 业 造 成 极 大 的 人 身 伤 害 和 财 产 损 失 如 果 发 生 沼 气 大 量 泄 漏, 则 对 周 围 空 气 造 成 事 故 污 染, 发 生 沼 液 沼 渣 及 猪 粪 泄 漏, 对 周 边 水 体 土 壤 均 造 成 事 故 污 染 项 目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依 据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常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分 类 及 标 志 (GB ) 和 危 险 货 物 品 名 表 (GB ) 等 国 家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危 险 物 质 分 类 原 则, 对 该 公 司 使 用 的 原 料 及 产 品 产 品 中 的 危 险 物 质 进 行 分 类 确 认, 并 按 规 定 的 临 界 量 对 该 公 司 重 大 危 险 源 进 行 辨 识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危 险 物 品 为 沼 气, 为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品 沼 气 使 用 过 程 可 能 产 生 火 灾 和 爆 炸 等 环 境 风 险 沼 气 罐 中 沼 气 的 物 化 性 质 和 危 险 性 见 下 表 物 化 性 质 表 沼 气 物 化 性 质 和 危 险 性 识 别 物 质 名 称 沼 气 成 分 甲 烷 分 子 式 CH4 分 子 量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UN 编 号 1971 外 观 与 形 状 无 色 无 臭 气 体 CAS 熔 点 ( ) 相 对 蒸 汽 密 度 ( 空 气 ) 0.55 沸 点 ( ) 饱 和 蒸 汽 压 (kpa) 53.32( ) 相 对 密 度 ( 水 ) 0.42(-164 ) 燃 烧 热 (Kj/mol) 闪 点 ( ) -188 临 界 温 度 ( ) 引 燃 温 度 ( ) 538 临 界 压 力 (MPA)

141 危 险 特 性 爆 炸 上 限 %(V/V) 15 爆 炸 下 限 %(V/V) 5.3 溶 解 性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醇 乙 醚 禁 配 物 强 氧 化 剂 氟 氯 急 性 毒 性 LD50: 无 资 料 LC50: 无 资 料 易 燃, 与 空 气 混 合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热 源 和 明 火 有 燃 烧 爆 炸 的 危 险 与 五 氧 化 溴 氯 气 次 氯 酸 三 氟 化 氮 液 氧 二 氟 化 氧 及 其 它 强 氧 化 剂 接 触 剧 烈 反 应 有 害 燃 烧 产 物 一 氧 化 碳 二 氧 化 碳 爆 炸 危 险 本 品 易 燃, 具 窒 息 性 灭 火 方 法 应 急 处 理 切 断 气 源 若 不 能 切 断 气 源, 则 不 允 许 熄 灭 泄 漏 处 的 火 焰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灭 火 剂 : 雾 状 水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干 粉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合 理 通 风, 加 速 扩 散 喷 雾 状 水 稀 释 溶 解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产 生 的 大 量 废 水 如 有 可 能, 将 漏 出 气 用 排 风 机 送 至 空 旷 地 方 或 装 设 适 当 喷 头 烧 掉 也 可 以 将 漏 气 的 容 器 移 至 空 旷 处, 注 意 通 风 漏 气 容 器 要 妥 善 处 理, 修 复 检 验 后 再 用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项 目 贮 存 的 沼 气 ( 甲 烷 ) 不 构 成 重 大 风 险 源, 风 险 源 识 别 情 况 见 表 表 物 质 名 称 实 际 最 大 贮 存 量 临 界 量 沼 气 ( 甲 烷 ) 3250m3 ( 约 2.275t) 项 目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项 目 风 险 源 识 别 表 辨 识 指 标 AQR( 最 大 数 量 / 临 界 量 ) 136 识 别 结 果 50t 不 构 成 重 大 风 险 源 猪 舍 内 养 殖 的 猪 : 患 人 畜 共 患 的 传 染 病 的 猪 和 工 作 人 员 接 触 后 引 发 工 作 人 员 发 病, 病 猪 的 猪 粪 和 工 作 人 员 接 触 后 引 发 工 作 人 员 发 病 的 风 险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未 提 出 该 类 风 险 评 价 要 求, 因 此 本 报 告 主 要 报 告 编 写 了 猪 疫 病 的 防 治 及 应 急 措 施 项 目 辅 助 及 环 保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1)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故 障 导 致 废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入 厂 外 发 生 此 类 情 况, 项 目 废 水 会 对 周 围 水 体 水 质 产 生 一 定 的 危 害 (2)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造 成 废 气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对 周 边 大 气 产 生 一 定 的 危 害, 沼 气 储 气 仓 发 生 泄 漏, 沼 气 直 接 泄 漏 至 周 围 大 气 中 (3) 猪 粪 仓 粪 便 及 沼 渣 储 存 以 及 外 运 过 程 中 发 生 泄 漏, 造 成 的 土 壤 地 表 水 及 地 下 水 影 响

142 9.3 评 价 等 级 范 围 及 敏 感 点 识 别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建 设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见 表 类 别 表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对 原 辅 材 料 进 行 易 燃 易 爆 和 毒 性 风 险 辨 识, 本 项 目 原 材 料 不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项 目 位 于 阳 东 东 岸 场, 所 在 地 不 属 于 特 殊 保 护 的 地 区 生 态 敏 感 区 及 社 会 关 注 区 因 此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为,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以 厂 区 沼 气 处 理 设 施 为 中 心 周 边 3km 的 范 围, 废 水 处 理 范 围 与 预 测 范 围 相 同 敏 感 点 识 别 结 合 现 状 调 查 的 结 果,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源 项 分 析 沼 气 泄 漏 火 灾 及 爆 炸 (1) 沼 气 泄 露 沼 气 为 无 色 无 臭 气 体,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时 不 易 发 觉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时, 若 周 围 环 境 的 温 度 达 不 到 爆 炸 或 燃 烧 条 件, 则 有 可 能 发 生 中 毒 事 故 (2) 沼 气 火 灾 事 故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本 项 目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时, 其 主 要 燃 烧 方 式 为 喷 射 火, 喷 射 火 通 过 辐 射 热 的 方 式 对 外 界 发 生 影 响, 处 于 气 体 燃 烧 范 围 内 的 人 员 会 受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伤 亡, 建 筑 物 各 种 易 燃 可 燃 物 品 也 有 可 能 被 引 燃 (3) 沼 气 爆 炸 事 故 137

143 爆 炸 是 物 质 的 一 种 非 常 急 剧 的 物 理 化 学 变 化, 也 是 大 量 能 量 在 短 时 间 内 迅 速 释 放 或 急 剧 转 化 成 机 械 功 的 现 象 根 据 本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其 爆 炸 类 型 主 要 是 受 限 空 间 内 可 燃 混 合 气 体 的 爆 炸 发 生 爆 炸 事 故 时, 主 要 是 通 过 冲 击 波 超 压 的 形 式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瞬 间 的 强 烈 冲 击, 可 以 产 生 较 大 的 破 坏 作 用 沼 气 最 大 储 存 量 为 3250m³, 项 目 按 照 该 储 存 量 计 算 事 故 源 强 粪 便 运 输 事 故 处 理 后 的 粪 便 及 沼 渣 将 采 用 货 车 运 输 的 方 式 运 送 到 周 边 园 地 及 林 地 使 用, 采 用 载 重 量 为 10t 的 货 车 运 输, 事 故 条 件 下, 加 设 全 部 泄 漏, 运 输 过 程 中 源 强 为 10t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本 项 目 总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t/d, 废 水 发 生 事 故 排 放 排 最 大 排 放 量 为 t/d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时,COD Cr 氨 氮 等 污 染 因 子 不 能 达 标 排 放, 甚 至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到 农 灌 渠 按 最 不 利 原 则, 本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时 的 废 水 污 染 源 强 见 表 废 气 事 故 排 放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不 能 正 常 工 作 时, 将 造 成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粉 尘 氨 气 及 硫 化 氢 等 未 经 处 理 即 直 接 排 入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中, 会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空 气 带 来 一 定 程 度 的 污 染 按 最 不 利 原 则,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发 生 故 障, 废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中 的 定 义,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指 : 在 所 有 预 测 的 概 率 不 为 零 的 事 故 中, 对 环 境 ( 或 健 康 ) 危 害 最 严 重 的 重 大 事 故 由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确 定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沼 气 储 存 池 爆 炸 及 泄 漏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及 粪 便 运 输 过 程 的 环 境 风 险 9.5 环 境 风 险 后 果 分 析 沼 气 泄 漏 火 灾 及 爆 炸 沼 气 泄 漏 过 程 中, 当 空 气 中 达 25%-30% 时, 可 引 起 头 痛 头 晕 乏 力 注 意 力 不 集 中 呼 吸 和 心 跳 加 速 共 济 失 调 若 不 及 时 脱 离, 可 致 窒 息 死 亡 根 据 项 目 沼 气 池 位 置 布 设 情 况, 爆 炸 火 灾 和 冲 击 波 主 要 的 影 响 范 围 为 场 内 的 138

144 猪 舍 区 以 及 周 边 农 田 道 路, 主 要 是 对 项 目 自 身 生 产 区 产 生 较 大 破 坏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本 项 目 事 故 排 放 废 水 与 农 灌 渠 完 全 混 合 后, 由 农 灌 渠 的 浓 度 贡 献 值 分 别 为 mg/L mg/L, 分 别 占 评 价 标 准 的 % %; 在 事 故 排 放 条 件 下, 废 水 对 农 灌 渠 的 水 质 影 响 较 大, 均 不 能 达 到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的 要 求 因 此 在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应 避 免 事 故 排 放 情 况, 避 免 对 下 游 河 流 造 成 污 染 物 的 叠 加 对 农 灌 渠 的 水 质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废 气 事 故 排 放 由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可 知, 在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废 气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粉 尘 污 染 物 对 周 边 环 境 敏 感 点 污 染 物 叠 加 本 底 后 均 可 以 满 足 质 量 标 准 的 要 求, 对 敏 感 点 的 叠 加 值 增 量 较 大 因 此, 从 环 境 保 护 的 角 度 出 发, 项 目 应 严 格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坚 决 杜 绝 废 气 非 正 常 排 放 情 况 的 发 生 粪 便 运 输 过 程 中 事 故 粪 便 运 输 过 程 中, 加 设 10t 粪 便 均 洒 落, 假 设 洒 落 后 粪 便 厚 度 为 1m, 那 么 覆 盖 的 范 围 约 为 10 m2, 会 造 成 运 输 道 路 土 地 的 覆 盖, 事 故 发 生 后, 应 尽 快 清 理 散 落 粪 便, 对 土 壤 产 生 影 响, 以 免 影 响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这 样 处 理 后, 其 环 境 影 响 不 明 显 9.6 风 险 管 理 及 减 缓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沼 气 泄 漏 火 灾 及 爆 炸 防 范 措 施 作 为 项 目 主 要 的 风 险 来 源, 建 设 单 位 沼 气 设 施 应 该 按 照 规 模 化 畜 禽 养 殖 场 沼 气 工 程 运 行 维 护 及 其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的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设 计 建 设 运 行 维 护 及 管 理 (1) 严 格 划 分 生 产 危 险 区 域, 根 据 生 产 特 点, 在 保 证 安 全 卫 生 的 原 则 下 进 行 平 面 布 置, 并 考 虑 风 向 因 素 和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2) 严 格 按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J16-87) 爆 炸 和 火 灾 危 险 环 境 电 力 装 置 设 计 规 范 (GB ) 等 中 的 规 定 进 行 工 程 安 全 防 火 设 计 严 禁 沼 气 泄 露 或 空 气 进 入 厌 氧 池 及 早 期 贮 气 配 气 系 统 严 禁 违 章 明 火 作 业 (3) 加 强 沼 气 运 营 管 理, 进 出 沼 气 量 和 沼 气 压 力, 应 每 班 按 时 观 测, 并 做 好 记 录 139

145 另 外,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沼 气 用 作 厨 房 燃 料, 当 项 目 引 出 沼 气 的 设 备 发 生 故 障 时, 多 余 的 沼 气 必 须 经 过 排 气 筒 引 出 点 燃, 但 注 意 点 燃 火 炬 要 远 离 林 木, 严 格 遵 循 森 林 防 火 条 例 的 有 关 规 定, 避 免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4) 生 产 系 统 严 格 密 闭, 选 用 材 质 性 能 好 的 设 备 和 管 件, 以 防 泄 漏 和 爆 炸 隐 患, 同 时 所 有 的 压 力 容 器 的 设 计 制 造 安 装 检 验 和 施 工 安 装, 均 按 有 关 标 准 严 格 执 行, 对 可 能 超 压 的 设 备 均 安 装 安 全 阀 门 和 防 暴 卸 压 保 护 设 施 (5) 存 在 火 灾 隐 患 的 装 置 区 内 应 设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尽 量 采 用 先 进 的 DCS 控 制 系 统, 准 确 控 制 操 作 条 件, 并 在 必 要 地 方 设 置 连 锁 控 制 系 统 自 动 讯 号 系 统 和 火 焰 检 测 器 等,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6) 实 施 现 场 巡 回 检 查 制 度, 定 期 检 修 设 备,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更 换 零 部 件, 排 除 事 故 隐 患, 防 止 跑 冒 ; 检 修 时 需 切 断 原 料 源, 并 由 专 人 监 护 (7) 明 确 项 目 应 急 处 理 的 现 场 指 挥 机 构 及 其 相 关 系 统, 明 确 责 任, 并 确 保 指 挥 到 位 和 畅 通 ; 保 证 通 讯, 及 时 上 报 和 联 系 ; 物 质 部 门 确 保 自 救 需 要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若 发 生 故 障 操 作 不 当 和 系 统 失 灵 等 事 故 可 导 致 污 水 的 事 故 性 排 放, 应 采 取 如 下 防 范 措 施 : (1) 设 备 及 管 网 的 维 护 措 施 重 视 维 护 及 管 理 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分 类 收 集 污 水 管 道 和 排 污 管 道, 防 止 泥 沙 沉 积 堵 塞 而 影 响 管 道 的 过 水 能 力 即 在 污 水 干 管 设 计 中, 要 选 择 适 当 的 充 满 度 和 最 小 设 计 流 速, 防 止 污 泥 沉 积 管 道 衔 接 应 防 止 泄 漏 污 染 地 下 水 和 掏 空 地 基, 淤 塞 应 及 时 疏 浚, 保 证 管 道 通 畅, 最 大 限 度 地 分 类 收 集 各 种 废 水 (2) 事 故 池 设 置 本 评 价 新 增 设 置 污 水 暂 存 池, 容 积 为 3710 m³, 可 满 足 项 目 目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时, 作 为 事 故 应 急 使 用, 并 及 时 修 复 污 水 处 理 处 理 设 施, 防 止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3) 严 格 控 制 各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单 元 的 水 量 水 质 停 留 时 间 负 荷 强 度 等, 确 保 各 处 理 系 统 或 处 理 单 元 处 理 效 果 的 稳 定 性 定 期 采 样 监 测, 以 便 操 作 人 员 及 时 调 整, 使 设 备 处 于 最 佳 工 况 (4) 定 期 对 各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进 行 巡 检 调 节 保 养 和 维 修, 及 时 更 换 易 坏 或 破 损 零 部 件, 避 免 发 生 因 设 备 损 耗 而 出 现 的 风 险 事 故 140

146 (5) 加 强 对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的 操 作 技 能 的 培 训, 提 高 工 作 人 员 的 应 变 能 力, 及 时 有 效 处 理 意 外 情 况 (6) 加 强 运 行 管 理 和 进 出 水 水 质 的 监 测 工 作, 配 备 流 量 水 质 自 动 分 析 控 制 仪 器, 定 期 取 样 监 测, 未 经 处 理 达 标 的 污 水 严 禁 外 排 废 气 事 故 排 放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应 按 相 关 的 标 准 要 求 设 计 施 工 和 管 理 从 技 术 角 度 延 长 滤 袋 的 使 用 寿 命 (2) 对 除 尘 器 进 出 口 及 风 道 进 行 优 化 设 计, 降 低 除 尘 器 结 构 损 阻 (3) 确 定 好 除 尘 器 的 过 滤 风 速, 过 滤 风 速 是 确 定 除 尘 器 结 构 的 关 键 参 数 之 一 目 前, 国 产 常 用 聚 脂 针 刺 毡 500 克 滤 料 的 最 佳 工 作 过 滤 风 速 为 1.2~ 1.5m/min 项 目 设 计 的 过 滤 风 速 为 1.0m/min 猪 粪 运 输 过 程 中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1) 所 有 运 输 司 机 应 有 相 应 的 驾 驶 证, 并 经 实 地 考 核 合 格 平 时 加 强 司 机 行 驶 安 全 教 育, 必 要 时 组 织 全 体 司 机 进 行 驾 驶 技 术 交 流, 提 高 司 机 的 安 全 意 识 和 实 际 驾 驶 技 术 (2) 所 有 运 输 司 机 必 须 有 足 够 的 睡 眠, 严 禁 疲 劳 驾 驶 (3) 加 强 运 输 车 辆 保 养, 特 别 是 制 动 系 统 和 轮 胎 第 次 出 车 时 都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确 保 用 车 安 全 养 猪 场 疫 病 风 险 及 防 范 措 施 (1) 提 高 员 工 专 业 素 质, 增 强 防 病 观 念 在 预 防 传 染 的 措 施 上, 首 先 应 从 人 员 的 管 理 着 手 做 起, 提 高 员 工 的 专 业 素 质, 经 常 进 行 思 想 教 育 和 技 术 培 训 等 工 作, 逐 步 提 高 他 们 对 传 染 病 预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的 观 念, 并 自 觉 遵 守 防 疫 制 度, 猪 场 设 专 人 负 责 防 疫 工 作 (2) 卫 生 管 理 和 环 境 消 毒 1 净 化 环 境, 搞 好 全 场 卫 生 清 洁 工 作 传 染 病 源 一 般 抵 抗 力 较 强, 受 污 染 的 场 地 难 以 彻 底 将 其 消 灭 因 此, 坚 持 做 好 日 常 的 环 境 清 洁 和 消 毒 工 作, 定 期 进 行 全 场 彻 底 大 消 毒, 减 少 或 消 灭 环 境 中 的 病 毒 和 其 他 有 安 因 素, 是 预 防 传 染 病 最 有 效 的 手 段 2 把 好 门 口 消 毒 关 场 门 口 设 置 消 毒 池, 专 人 执 行 消 毒 工 作 消 毒 药 可 选 用 141

147 强 力 消 毒 灵 烧 碱 抗 毒 威 毒 茵 净 百 毒 杀 等, 工 作 人 员 进 舍 前 应 换 上 已 消 毒 的 服 装 鞋 帽, 外 来 人 员 及 车 辆 等 必 须 严 格 消 毒 后 进 场 3 加 强 卫 生 整 理 严 格 搞 好 饲 料 及 饮 水 的 卫 生 管 理, 每 天 坚 持 做 好 房 舍 的 清 洁 工 作, 并 清 洗 各 类 工 具 饲 槽 水 具 等 4 坚 持 灭 鼠 灭 虫, 减 少 疾 病 传 播 每 月 进 行 1~2 次 全 场 性 投 药, 并 长 期 坚 持, 尽 量 减 少 中 间 媒 介 体, 减 少 传 播 机 会 5 加 强 防 疫 留 心 观 察 猪 群 有 病 猪 或 疑 似 病 猪 均 应 立 即 隔 离 或 安 全 处 置 6 加 强 管 理 规 模 养 猪 场 要 实 行 小 区 或 栋 舍 全 进 全 出 的 饲 养 管 理 方 式, 以 消 除 连 续 感 染 交 叉 感 染, 生 猪 出 栏 后, 猪 舍 要 彻 底 清 扫 冲 洗 和 消 毒, 并 空 置 半 个 月 以 上 方 可 进 猪 动 物 防 疫 监 督 部 门 要 到 场 到 户 检 疫, 认 真 做 好 生 猪 检 疫 工 作, 做 到 及 早 发 现 疫 情, 并 把 疫 情 控 制 在 最 小 范 围 内, 防 止 传 染 源 进 入 市 场 流 通 渠 道 (3) 药 物 预 防 合 理 的 使 用 药 物, 即 可 预 防 猪 的 感 染 发 病, 又 可 消 灭 传 染 病 原, 净 化 环 境 因 此, 在 生 产 实 践 中 预 防 传 染 病, 都 采 用 早 期 投 药 (4) 猪 的 免 疫 接 种 对 种 猪 要 结 合 当 地 疫 情 进 行 定 期 检 疫 或 临 时 检 疫 必 要 时 请 技 术 人 员 对 种 猪 进 行 化 验 检 查, 对 查 出 的 猪 结 核 病 猪 布 氏 杆 菌 病 等 阳 性 病 例, 应 当 隔 离, 分 别 进 行 治 疗 育 肥 屠 宰 或 捕 杀 淘 汰, 以 保 证 种 猪 健 康 对 新 引 进 的 种 猪, 要 查 对 产 地 兽 医 部 门 的 预 防 注 射 证 明 和 检 疫 证 明, 隔 离 观 察 一 段 时 间, 经 过 免 疫 注 射, 确 认 健 康 后 方 准 进 入 饲 养 区 同 时 要 建 立 预 防 接 种 制 度 预 防 接 种, 就 是 对 健 康 猪 在 适 当 的 时 机 注 射 一 定 数 量 的 疫 苗 和 菌 苗, 使 猪 产 生 抵 抗 这 种 传 染 病 的 免 疫 力 预 防 接 种 分 为 平 时 定 期 预 防 接 种 和 发 生 病 情 时 的 紧 急 预 防 接 种 两 种 平 时 的 定 期 预 防 接 种, 例 如 很 多 农 村 在 春 季 或 秋 季 对 猪 进 行 的 防 疫 注 射, 是 对 健 康 猪 进 行 的 以 预 防 为 目 的 的 接 种 注 射, 这 种 接 种 方 式, 注 射 的 数 量 多, 密 度 大, 在 控 制 和 消 灭 猪 传 染 病 方 面 起 着 重 要 的 作 用 紧 急 预 防 接 种, 是 在 发 生 了 疫 病 的 地 区, 对 还 没 发 病 的 猪, 或 疫 区 周 围 的 猪, 进 行 的 接 种 注 射 这 样 会 保 护 健 康 猪 不 发 生 疫 情, 而 且 由 这 些 接 种 猪 建 立 起 隔 离 带, 使 疫 区 的 疫 情 不 再 向 外 发 生 蔓 延 这 种 接 种 方 式, 有 的 地 区 的 农 牧 民 称 之 为 顶 风 上 的 预 防 接 种, 在 控 制 和 扑 灭 传 染 病 方 面 起 较 大 的 作 用 (5) 建 立 疫 病 报 告 制 度 养 猪 场 要 实 行 规 范 化 管 理, 每 栋 猪 舍 内 猪 的 数 量 精 神 状 况 发 病 死 亡 情 况 142

148 饲 料 消 耗 粪 便 性 状 每 天 都 应 加 以 记 载, 发 现 有 病 猪 死 猪, 要 及 时 向 当 地 兽 医 部 门 报 告, 以 便 及 早 确 诊, 采 取 适 当 措 施, 减 少 损 失 9.7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事 故 处 置 程 序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基 本 要 求 包 括 : 科 学 性 实 用 性 和 权 威 性 风 险 事 故 的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是 一 项 科 学 性 很 强 的 工 作, 必 须 开 展 科 学 分 析 和 论 证, 制 定 严 密 统 一 完 整 的 应 急 预 案 ; 应 急 预 案 应 符 合 项 目 的 客 观 情 况, 具 有 实 用 简 单 易 掌 握 等 特 性, 便 于 实 施 ; 对 事 故 处 置 过 程 中 职 责 权 限 任 务 工 作 标 准 奖 励 与 处 罚 等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使 之 成 为 企 业 的 一 项 制 度, 确 保 其 权 威 性 具 体 内 容 几 要 求 见 表 9.7-1, 应 急 处 理 流 程 如 图 具 体 应 急 预 案 如 下 : (1) 报 警 当 发 生 事 故 时, 事 故 发 现 者 应 立 即 拨 打 119 报 警 并 拉 响 警 报, 同 时 按 照 公 司 事 故 等 级 分 类 报 告 程 序 将 情 况 及 时 准 确 的 逐 级 报 告 给 上 级 领 导 (2) 事 故 现 场 处 理 当 场 站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时, 根 据 事 故 等 级, 设 立 相 应 现 场 指 挥 现 场 支 持 人 员 现 场 抢 险 力 量 抢 险 方 案 及 各 级 事 故 上 报 人 表 突 发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内 容 及 要 求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1 应 急 计 划 区 危 险 目 标 : 生 产 区 2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人 员 工 厂 地 区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人 员 3 预 案 分 级 响 应 条 件 规 定 的 预 案 级 别 及 分 级 响 应 程 序 4 应 急 救 援 保 障 应 急 设 施, 设 备 与 器 材 5 报 警 通 讯 联 络 方 式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抢 险 救 援 及 控 制 措 施 应 急 检 测 防 护 措 施 消 除 火 灾 措 施 和 器 材 人 员 紧 急 撤 离 疏 散 应 急 剂 量 控 制 撤 离 组 织 计 划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关 闭 程 序 与 恢 复 措 施 规 定 应 急 状 态 下 的 报 警 通 讯 方 式 通 知 方 式 和 交 通 保 障 管 制 有 队 伍 负 责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侦 察 监 测, 对 事 故 性 质 参 数 与 后 果 进 行 评 估, 为 指 挥 部 门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事 故 现 场 邻 近 区 域 控 制 和 清 除 污 染 措 施 及 相 应 设 备 事 故 现 场 邻 近 区 域 控 制 防 火 区 域, 控 制 和 清 除 污 染 措 施 及 相 应 设 备 规 定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程 序, 事 故 现 场 善 后 处 理, 恢 复 措 施, 邻 近 区 域 解 除 事 故 警 戎 及 善 后 恢 复 措 施 10 应 急 培 训 计 划 应 急 计 划 制 定 后, 平 时 安 排 人 员 培 训 与 演 练 11 公 众 教 育 和 信 息 对 工 厂 邻 近 地 区 开 展 公 众 教 育 培 训 和 发 布 有 关 信 息 143

149 发 生 泄 漏 火 灾 事 故 事 故 报 警 报 警 组 应 急 救 援 机 构 应 急 指 挥 部 紧 急 疏 散 现 场 急 救 泄 漏 处 理 火 灾 处 理 建 立 警 戒 区 采 取 疏 散 措 施 救 护 处 理 紧 急 转 移 控 制 泄 漏 泄 漏 物 处 理 火 势 控 制 灭 火 对 策 警 戒 组 疏 散 组 抢 救 组 疏 散 组 抢 修 组 疏 散 组 喷 淋 组 灭 火 组 后 勤 组 图 应 急 处 理 流 程 图 事 故 分 级 结 构 与 职 责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包 括 事 故 单 位 自 救 和 对 事 故 单 位 以 及 事 故 单 位 外 危 害 区 域 的 社 会 救 援 (1) 车 间 级 职 责 发 生 微 小 和 预 警 事 故 时, 岗 位 人 员 应 及 时 报 告 厂 区 领 导 岗 位 车 间 应 能 及 时 处 理 且 不 影 响 人 员 安 全 和 正 常 的 生 产 工 作 144

150 (2) 企 业 级 职 责 发 生 一 般 性 事 故 时, 建 设 单 位 负 责 人 应 及 时 判 断 事 故 大 小 及 影 响 范 围, 采 取 救 援 措 施 ; 同 时, 立 即 上 报 高 新 区 管 委, 以 示 事 故 大 小 采 取 相 应 的 应 急 防 护 措 施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组 织 训 练 本 单 位 的 化 学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配 备 必 要 的 防 护 救 援 器 材 和 设 备, 指 定 专 人 管 理, 并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和 维 护 保 养, 确 保 完 好 每 年 年 初 向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和 所 在 地 区 民 防 和 消 防 部 门 报 告 本 单 位 存 贮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品 种 数 量 及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准 备 工 作 情 况 对 职 工 进 行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知 识 的 培 训 教 育,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对 厂 周 围 群 众 进 行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知 识 的 教 育 组 织 职 工 对 本 单 位 的 事 故 进 行 自 救, 参 与 联 防 救 援 工 作 事 故 发 生 时, 协 助 做 好 厂 区 周 围 群 众 的 防 护 和 撤 离 工 作 配 合 有 关 部 门 及 时 查 清 事 故 原 因 和 受 损 情 况 (3) 镇 政 府 职 责 主 要 职 责 建 议 如 下 : 在 镇 民 防 办 指 导 下, 组 织 制 定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指 定 人 员 负 责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 对 群 众 进 行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知 识 的 教 育 ; 在 发 生 较 大 的 事 故 时, 组 织 群 众 防 护 和 撤 离 (4) 队 伍 专 家 事 故 应 急 专 家 队 伍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对 事 故 危 害 进 行 预 测, 为 救 援 行 动 的 指 挥 决 策 提 供 依 据 和 方 案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1) 泄 漏 事 故 抢 险 方 案 1 立 即 停 止 一 切 可 能 产 生 火 星 的 作 业, 切 断 电 源 热 源 2. 迅 速 撤 离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给 应 急 人 员 戴 呼 吸 器 穿 防 护 服 防 护 手 套 等, 尽 可 能 切 段 泄 漏 源 (2) 发 生 火 灾 及 爆 炸 事 故 风 险 措 施 在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的 情 况 下, 建 设 单 位 应 严 格 按 照 风 险 预 案 的 要 求, 同 时 可 结 合 以 下 的 风 险 应 急 措 施 进 行 操 作, 以 将 事 故 造 成 的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1 报 警 当 发 生 事 故 时, 事 故 发 现 者 应 立 即 拨 打 119 报 警 并 拉 响 警 报, 同 时 按 照 公 司 火 灾 事 故 等 级 分 类 报 告 程 序 将 情 况 及 时 准 确 的 逐 级 报 告 给 上 级 领 导 2 事 故 现 场 处 理 145

151 当 场 站 发 生 泄 漏 火 灾 事 故 时, 根 据 火 灾 事 故 等 级, 设 立 相 应 现 场 指 挥 现 场 支 持 人 员 现 场 抢 险 力 量 抢 险 方 案 及 各 级 事 故 上 报 人 3 火 灾 事 故 抢 险 方 案 当 场 站 发 生 火 灾 事 故 时, 应 迅 速 作 出 事 故 类 别 和 等 级 判 断, 报 警 和 现 场 处 理 的 同 时, 对 于 火 灾 现 场 要 进 行 积 极 抢 险 扑 救, 具 体 抢 险 方 案 如 下 : a. 对 于 一 类 火 灾 事 故, 厂 内 立 即 停 止 一 切 作 业, 切 断 电 源 气 源 热 源 及 一 切 可 能 引 起 火 灾 范 围 扩 大 的 因 素 迅 速 组 织 临 时 灭 火 指 挥 部, 向 邻 近 单 位 发 出 支 援 防 范 通 知 立 即 组 织 义 务 消 防 队 根 据 平 时 训 练, 各 负 其 责 奋 力 扑 救, 积 极 采 取 灭 火 器 灭 火 火 焰 隔 离 储 管 降 温 降 压 警 戒 疏 散 医 疗 急 救 等 措 施, 扑 救 火 灾 控 制 事 态 蔓 延, 待 消 防 队 员 到 来 时, 配 合 其 工 作 保 持 现 场 临 时 指 挥 部 对 外 通 讯 联 络 的 畅 通, 随 时 向 上 级 汇 报 火 情 火 灾 扑 灭 后, 加 强 现 场 监 护, 防 止 复 燃 b. 对 于 二 类 火 灾 事 故, 站 内 立 即 停 止 一 切 作 业, 迅 速 组 织 临 时 灭 火 指 挥 部 指 挥 部 立 即 组 织 义 务 消 防 队 根 据 平 时 训 练, 各 负 其 责 奋 力 扑 救, 积 极 采 取 灭 火 器 灭 火 漏 电 堵 漏 火 焰 隔 离 储 罐 降 温 降 压 警 戒 疏 散 医 疗 急 救 等 措 施, 扑 救 火 灾 控 制 事 态 蔓 延 负 责 消 防 灭 火 的 队 员 立 即 使 用 灭 火 器 进 行 灭 火, 同 时 开 启 消 防 水 系 统, 维 修 堵 漏 的 队 员 立 即 启 用 应 急 工 具 房 内 的 空 气 呼 吸 器 防 毒 面 具 防 火 服 堵 漏 设 施 等 工 具, 在 消 防 灭 火 队 员 的 配 合 下 切 断 电 源 气 源 热 源 和 有 关 阀 门 等 并 向 邻 近 单 位 发 出 支 援 防 范 通 知 待 消 防 部 门 人 员 到 来 时, 将 指 挥 权 交 与 上 级 领 导, 一 切 听 从 上 级 指 挥 保 持 现 场 临 时 指 挥 部 对 外 通 讯 联 络 的 畅 通, 随 时 向 上 级 汇 报 火 情 火 灾 扑 灭 后, 加 强 现 场 监 护, 防 止 复 燃 (3) 当 沼 液 处 理 设 施 发 生 故 障 时, 沼 液 储 存 于 沼 气 设 施 中 ; 当 沼 气 设 施 发 生 泄 漏 时, 废 水 排 放 进 入 氧 化 塘, 不 直 接 排 向 外 界 环 境 (4) 当 项 目 的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出 现 事 故 排 放 时, 及 时 进 行 在 线 检 修, 当 检 修 未 能 解 决 废 气 发 生 事 故 排 放, 则 应 停 止 生 产 及 时 查 明 事 故 排 放 的 原 因 事 故 后 处 理 (1) 善 后 处 置 有 毒 物 质 泄 漏 扩 散 等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的 应 急 处 置 现 场 均 应 设 洗 消 站, 对 应 急 处 置 过 程 中 收 集 的 泄 漏 物 等 进 行 集 中 处 理, 对 应 急 处 置 人 员 用 过 的 器 具 进 行 洗 消 利 用 救 灾 资 金 对 损 坏 的 设 备 仪 表 管 线 等 进 行 维 修, 积 极 开 展 灾 后 重 建 工 146

152 作 对 抢 险 救 援 人 员 进 行 健 康 监 护 或 体 检 积 极 对 事 故 过 程 中 的 死 伤 人 员 进 行 医 院 治 疗 或 发 放 抚 恤 金 (2) 应 急 结 束 成 功 堵 漏, 所 有 固 体 液 体 气 体 泄 漏 物 均 已 得 到 收 集 隔 离 洗 消 ; 环 境 空 气 中 的 有 毒 气 体 水 体 中 的 有 害 物 质 的 浓 度 均 已 降 到 安 全 水 平, 符 合 我 国 相 关 环 保 标 准 的 要 求 ; 伤 亡 人 员 均 得 到 及 时 救 护 处 置 ; 危 险 残 留 物 得 到 处 理 (3) 事 故 调 查 与 总 结 由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根 据 所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露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造 成 的 危 害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组 建 事 故 调 查 组, 彻 底 查 清 事 故 原 因, 明 确 事 故 责 任, 总 结 经 验 教 训, 并 根 据 引 发 事 故 的 直 接 原 因 和 间 接 原 因, 提 出 整 改 建 议 和 措 施, 形 成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培 训 与 演 练 为 提 高 救 援 人 员 的 技 术 水 平 和 抢 险 救 援 队 伍 的 整 体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单 位 应 经 常 或 定 期 开 展 应 急 救 援 培 训 和 演 练, 锻 炼 和 提 高 队 伍 在 突 发 事 故 情 况 下 的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包 括 抢 险 堵 源 及 时 营 救 伤 员 正 确 指 导 和 帮 助 员 工 防 护 或 撤 离 有 效 消 除 危 害 后 果 开 展 现 场 急 救 和 伤 员 转 送 等 应 急 救 援 技 能 和 应 急 反 应 综 合 素 质, 有 效 降 低 事 故 危 害, 减 少 事 故 损 失, 具 体 内 容 见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1) 厂 区 操 作 人 员 针 对 应 急 救 援 的 基 本 要 求, 系 统 培 训 厂 区 操 作 人 员, 发 生 各 级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时 报 警 紧 急 处 置 逃 生 个 人 防 护 急 救 紧 急 疏 散 等 程 序 的 基 木 要 求 可 采 取 课 堂 教 学 综 合 讨 论 现 场 讲 解 等 方 式 (2) 兼 职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对 厂 区 兼 职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的 队 员 进 行 应 急 救 援 专 业 培 训, 内 容 主 要 为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过 程 中 应 完 成 的 抢 险 救 援 灭 火 防 护 抢 救 伤 员 等 可 采 取 课 堂 教 学 综 合 讨 论 现 场 讲 解 模 拟 事 故 发 生 等 的 方 式 (3)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邀 请 国 内 外 应 急 救 援 专 家, 就 仓 储 区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事 故 的 指 挥 决 策 各 部 门 配 合 等 内 容 进 行 培 训 可 采 取 综 合 讨 论 专 家 讲 座 等 的 方 式 (4) 周 边 群 众 的 宣 传 针 对 疏 散 个 体 防 护 等 内 容, 向 周 边 群 众 进 行 宣 传, 使 事 故 波 及 到 的 区 域 都 147

153 能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的 基 本 程 序 应 该 采 取 的 措 施 等 内 容 有 全 面 了 解 可 采 取 口 头 宣 传 应 急 救 援 知 识 讲 座 等 的 方 式 (5) 演 练 厂 区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演 练 实 行 二 级 演 练 的 形 式 针 对 可 能 出 现 的 事 故 类 型 及 影 响 大 小, 定 期 组 织 应 急 救 援 演 练, 主 要 针 对 发 生 事 故 的 工 艺 装 置 和 利 用 装 置 内 现 有 的 防 治 设 施 扑 救 事 故 应 急 监 测 为 及 时 了 解 和 掌 握 建 设 项 目 在 发 生 事 故 后 主 要 的 大 气 和 水 污 染 物 的 周 边 环 境 的 影 响 状 况, 掌 握 其 扩 散 运 移 以 及 分 布 规 律, 及 时 地 有 目 的 地 疏 散 受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人 群 ;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小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应 制 定 事 故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在 事 故 发 生 时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进 行 监 测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时 重 点 是 厂 区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对 下 游 水 体 的 影 响, 应 急 监 测 方 案 制 定 如 下 : 当 发 生 事 故 排 放 时, 应 严 格 监 控 及 时 监 测 采 样 点 位 : 单 质 废 水 排 放 口 厂 区 ( 排 放 渠 ) 总 排 放 口 排 放 渠 汇 入 银 盏 河 支 流 进 水 口 处 断 面 同 时, 应 视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和 持 续 时 间, 加 密 监 测 次 数 做 到 连 续 监 测, 直 至 事 故 性 排 放 消 除 监 测 项 目 :ph COD Cr 氨 氮 等 监 测 频 次 : 每 个 监 测 断 面 应 每 一 个 小 时 取 样 分 析, 掌 握 污 染 带 扩 散 范 围 和 扩 散 方 向 9.8 本 章 小 结 综 上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是 沼 气 的 泄 露 着 火 及 爆 炸 对 区 域 环 境 的 影 响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发 生 事 故 造 成 废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放 对 下 游 水 体 的 影 响 在 严 格 落 实 本 报 告 的 提 出 各 项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和 应 急 措 施, 加 强 管 理 的 条 件 下, 可 大 大 降 低 环 境 风 险 发 生 的 频 率, 将 其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控 制 在 较 小 程 度 之 内,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可 以 接 受 148

154 10 环 保 措 施 及 经 济 技 术 可 行 性 分 析 10.1 运 营 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情 况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经 专 用 污 水 渠 道 引 至 沼 气 池 处 理 后 再 排 入 新 增 的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达 到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 GB ) 旱 作 标 准 后 全 部 回 用 于 场 区 周 围 林 地 及 场 区 内 绿 化 灌 溉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可 行 性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及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资 料, 东 岸 场 生 猪 养 殖 场 现 阶 段 采 用 沼 气 处 理 的 方 式 对 养 殖 场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目 前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猪 舍 冲 洗 废 水 猪 尿 集 水 池 栅 栏 固 液 分 离 机 沼 气 池 林 地 灌 溉 图 项 目 现 有 污 水 处 理 流 程 图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 预 处 理 : 干 猪 粪 经 过 人 工 拾 取, 污 水 通 过 沟 管 由 厂 区 内 自 留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废 水 先 经 过 沉 沙 井 沉 砂 栅 格, 去 除 废 水 中 的 杂 物 和 大 的 悬 浮 物, 这 样 有 利 于 后 续 工 艺 的 处 理, 减 少 管 道 等 的 淤 塞 情 况, 废 水 经 过 预 处 理 后 自 流 进 入 沼 气 池 沼 气 池 : 厌 氧 池 由 红 砖 再 加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构 成, 为 地 埋 顶 返 式 设 计 集 成 式 厌 氧 反 应 器 有 调 节 沉 淀 发 酵 过 滤 储 气 的 综 合 功 能 及 优 势, 生 产 污 水 被 集 成 在 厌 氧 反 应 器 内, 经 过 发 酵 后, 进 行 沉 淀 剂 水 解, 之 后 作 为 林 地 灌 溉 施 肥 使 用 氧 化 塘 : 是 一 种 利 用 天 然 净 化 能 力 对 污 水 进 行 处 理 的 构 筑 物 的 总 称 其 净 化 过 程 与 自 然 水 体 的 自 净 过 程 相 似 通 常 是 将 土 地 进 行 适 当 的 人 工 修 整, 建 成 池 塘, 并 设 置 围 堤 和 防 渗 层, 依 靠 塘 内 生 长 的 微 生 物 来 处 理 污 水 主 要 利 用 菌 藻 的 共 同 作 用 处 理 废 水 中 的 有 机 污 染 物 稳 定 塘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具 有 基 建 投 资 和 运 转 费 用 低 维 护 和 维 修 简 单 便 于 操 作 能 有 效 去 除 污 水 中 的 有 机 物 和 病 原 体 无 需 污 泥 处 理 等 优 点 由 于 现 阶 段 经 沼 气 池 一 级 处 理 的 废 水 未 满 足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149

155 (GB ) 旱 作 标 准, 因 此 需 进 行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的 整 改, 整 改 后 拟 新 增 一 套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主 要 工 艺 为 一 沉 池 + 厌 氧 池 + 氧 化 池 + 二 沉 池, 出 水 达 到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旱 作 标 准 后 作 林 地 的 灌 溉 用 水 污 泥 经 浓 缩 后 通 过 板 框 式 压 滤 机 处 理 后 外 运 具 体 处 理 工 艺 见 图 所 示 图 整 改 后 新 增 的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说 明 (1) 一 沉 池 去 除 水 中 悬 浮 物 的 一 种 构 筑 物, 废 水 由 设 在 沉 淀 池 中 心 的 进 水 管 自 上 而 下 排 入 池 中, 进 水 的 出 口 下 设 伞 形 挡 板, 使 废 水 在 池 中 均 匀 分 布, 然 后 沿 池 的 整 个 断 面 缓 慢 上 升 悬 浮 物 在 重 力 作 用 下 沉 降 入 池 底 锥 形 污 泥 斗 中, 澄 清 水 从 池 上 端 周 围 的 溢 流 堰 中 排 出 溢 流 堰 前 也 可 设 浮 渣 槽 和 挡 板, 保 证 出 水 水 质 (2) 厌 氧 池 废 水 经 厌 氧 消 化 处 理 后, 大 分 子 有 机 物 消 解 成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有 助 于 后 续 的 好 氧 生 物 处 理 (3) 接 触 氧 化 池 接 触 氧 化 法 就 是 在 池 内 装 挂 填 料, 经 过 曝 气 的 废 水 浸 没 全 部 填 料, 并 以 一 定 的 速 度 流 过 填 料, 使 填 料 上 长 满 生 物 膜, 在 生 化 膜 及 沙 量 悬 浮 态 的 活 性 污 泥 作 用 150

156 下, 对 废 水 进 行 净 化 废 水 自 流 进 入 接 触 氧 化 池 中 进 行 好 氧 处 理,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池 处 理 技 术 的 实 质 之 一 是 在 池 内 充 填 填 料, 已 经 充 氧 的 污 水 浸 化 全 部 填 料, 并 以 一 定 的 新 陈 代 谢 功 能 的 作 用 下, 污 水 中 有 机 物 得 到 去 除, 污 水 得 到 净 化, 因 此 生 物 接 触 氧 化 处 理 技 术 又 称 淹 没 式 生 物 滤 池 由 于 此 工 业 废 水 营 养 物 质 缺 乏,BOD:N:P 比 值 失 调, 本 方 案 拟 向 池 中 投 加 氮 和 磷 等 营 养 物 质 经 好 氧 微 生 降 解 后, 废 水 有 机 物 得 到 大 幅 度 降 低 (4) 二 沉 池 凝 聚 和 絮 凝 总 称 为 混 凝 絮 凝 是 指 由 高 分 子 物 质 吸 附 架 桥 作 用 而 使 微 粒 相 互 黏 结 的 过 程 ; 脱 稳 的 胶 粒 相 互 聚 结, 称 为 凝 聚 混 凝 则 包 括 凝 聚 与 絮 凝 两 种 过 程 把 能 起 凝 聚 与 絮 凝 作 用 的 药 剂 统 称 为 混 凝 剂 当 沉 淀 物 带 正 电 荷 时, 沉 淀 速 度 可 因 溶 液 中 存 在 阳 离 子 而 加 快, 此 外, 水 中 胶 粒 本 身 可 作 为 这 些 金 属 氢 氧 化 物 沉 淀 物 形 成 的 核 心, 所 以 混 凝 剂 最 佳 投 加 量 与 被 除 去 物 质 的 浓 度 成 反 比, 即 胶 粒 越 多, 金 属 混 凝 剂 投 加 量 越 少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根 据 该 项 目 工 程 投 资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40 万 元, 本 项 目 的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投 资 额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的 5.6%, 与 同 类 行 业 相 比, 本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投 资 运 行 成 本 适 中, 总 体 而 言, 该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措 施 是 可 行 的 10.2 运 营 期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猪 舍 臭 气 污 染 物 治 理 措 施 气 味 的 控 制 方 法 有 多 种, 但 最 有 效 的 控 制 方 法 是 控 制 气 味 产 生 的 源 头 和 扩 散 渠 道, 猪 舍 臭 气 主 要 采 用 综 合 治 理 的 方 法, 这 种 方 法 从 源 头 入 手, 分 为 三 个 阶 段 减 少 恶 臭 的 产 生 即 优 化 饲 料 + 喷 洒 除 臭 剂 + 加 强 绿 化 分 述 如 下 : 1 优 化 饲 料 选 用 绿 色 饲 料 添 加 剂, 目 前 常 用 的 绿 色 饲 料 添 加 剂 主 要 为 酶 制 剂 益 生 素 和 丝 兰 属 植 物 提 取 物 酶 制 剂 可 将 饲 料 中 难 以 为 单 胃 动 物 消 化 吸 收 的 植 酸 盐 降 解 为 易 消 化 吸 收 的 正 磷 酸 盐, 这 样 就 可 以 减 少 饲 料 中 无 机 磷 的 添 加 率, 从 而 减 少 猪 粪 便 中 的 磷 污 染 益 生 素 能 排 斥 和 抑 制 大 肠 杆 菌 沙 门 菌 等 病 原 微 生 物 的 生 长 繁 殖, 促 进 乳 酸 菌 等 有 益 微 生 物 的 生 产, 减 少 动 物 患 病 的 机 会, 还 能 减 少 粪 便 中 臭 气 的 产 生 量 丝 兰 素 植 物 提 取 物 是 植 物 提 取 天 然 制 品 它 具 有 两 151

157 个 生 物 活 性 成 分, 一 个 可 以 和 氨 结 合, 另 一 个 可 以 和 硫 化 氢 甲 基 吲 哚 等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结 合, 因 而 可 控 制 养 猪 场 地 恶 臭 的 作 用, 该 物 质 还 与 肠 道 内 的 微 生 物 作 用, 帮 助 消 化 饲 料, 有 资 料 显 示, 采 用 此 类 饲 料 添 加 剂 后, 可 减 少 粪 尿 中 氨 的 排 放 量 40~60% 之 多 从 而 减 少 了 场 区 恶 臭 的 产 生 量 2 喷 洒 除 臭 剂 在 各 养 猪 档 口 安 装 除 臭 剂, 用 一 种 较 强 烈 能 散 发 令 人 愉 快 的 芳 香 气 味 去 掩 盖 令 人 不 快 的 臭 味, 达 到 除 臭 的 目 的, 具 体 的 有 喷 洒 除 臭 剂 放 置 除 臭 丸 和 烧 香 等, 该 除 臭 方 法 使 用 比 较 广 泛 对 于 本 项 目 可 采 用 向 猪 笼 具 以 及 档 口 地 面 喷 洒 除 臭 剂 方 法, 将 场 区 产 生 令 人 不 愉 快 的 气 味 掩 盖 住, 达 到 除 臭 的 效 果 这 种 方 法 投 资 较 小, 简 便 易 行, 具 有 较 好 的 效 果 但 采 用 的 除 臭 剂 必 须 是 无 毒 无 害, 在 环 境 中 不 会 蓄 积 的 3 加 强 绿 化 在 养 猪 场 地 以 及 周 围 种 植 绿 色 植 物 是 为 了 防 止 气 味 扩 散, 降 低 场 区 温 度 和 噪 音 提 高 环 境 质 量 最 有 效 的 手 段 种 植 绿 色 植 物 首 先 可 以 降 低 风 速, 防 止 气 味 传 播 到 更 远 的 距 离, 减 少 气 味 的 污 染 范 围 根 据 国 内 的 研 究 资 料 表 明, 在 场 区 上 风 向 种 植 防 风 林 可 使 场 区 风 速 降 低 75~80%, 有 效 范 围 可 达 树 高 的 10 倍 同 时 绿 色 植 物 还 可 通 过 控 制 温 度 改 善 局 部 环 境 树 叶 还 可 以 直 接 吸 收 过 滤 含 有 气 味 的 气 体 和 尘 粒, 从 而 减 少 空 气 中 的 气 味, 有 害 气 体 经 过 绿 化 带 后, 至 少 有 25% 被 吸 收, 恶 臭 可 减 少 约 55% 树 木 通 过 光 合 作 用 吸 收 空 气 中 的 二 氧 化 碳 释 放 氧 气, 可 使 动 物 呼 出 的 二 氧 化 碳 减 少 60%, 改 善 空 气 质 量 在 场 区 及 其 周 围 种 植 高 大 树 木, 还 能 净 化 澄 清 大 气 中 的 粉 尘, 据 测 定 可 减 少 35~67%; 与 此 同 时, 减 少 了 空 气 中 的 微 生 物, 细 菌 总 数 可 减 少 22~79%, 甚 至 某 些 树 木 的 额 花 叶 能 分 泌 杀 菌 物 质, 可 杀 死 细 菌 真 菌 等 在 养 猪 场 内 及 场 界 外 实 行 立 体 绿 化, 使 之 形 成 花 园 式 景 观 植 物 能 吸 收 氨 硫 化 氢 等 产 生 恶 臭 的 气 体, 降 低 其 在 空 气 中 的 浓 度, 降 低 恶 臭 强 度 ; 植 物 还 可 以 减 少 空 气 中 的 细 菌 在 养 殖 区 污 水 处 理 区 及 其 他 恶 臭 源 四 周 种 植 能 吸 收 恶 臭 气 体 的 树 种 如 夹 竹 桃 女 贞 天 竺 葵 等, 还 可 种 植 散 发 香 味 的 灌 木, 如 九 里 香 等 在 交 易 养 猪 场 四 周 种 植 卫 生 防 护 林 带, 防 护 带 应 乔 灌 结 合, 针 阔 叶 混 交 高 乔 木 在 林 带 中 间, 矮 乔 木 栽 两 侧, 灌 木 栽 种 最 外 侧 为 加 强 防 护 功 能, 可 以 适 当 密 植, 以 阻 挡 气 味 扩 散 养 蛆 区 及 粪 仓 臭 气 污 染 物 治 理 措 施 养 蛆 区 及 粪 仓 恶 臭 防 治 方 法 也 有 两 类, 一 类 是 机 械 抽 风 化 学 吸 附 法 由 于 外 152

158 卖 猪 粪 池 场 地 空 间 大, 投 资 运 行 费 用 较 高, 故 对 本 项 目 而 言 经 济 上 是 不 能 承 受 的 另 一 类 是 添 加 发 酵 除 臭 菌 剂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恶 臭 的 散 发 量 根 据 上 海 农 学 院 学 报, 禽 畜 粪 便 产 生 恶 臭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氨 的 挥 发, 在 恶 臭 扩 散 的 同 时, 粪 仓 中 的 氨 养 分 大 量 损 失, 从 而 降 低 了 农 用 价 值 禽 畜 粪 便 中 有 许 多 易 降 解 的 氮 类 物 质, 它 们 被 迅 速 降 解 为 NH + 4 -N, 除 部 分 H + 4 -N 被 微 生 物 进 一 步 转 化 为 有 机 氮 和 硝 态 氮 外, 大 部 分 来 不 及 转 化 的 NH + 4 -N 在 ph 大 于 7 的 环 境 中 ( 腐 熟 粪 便 中 ph 通 常 大 于 7) 以 气 态 的 形 式 挥 发, 这 不 仅 仅 是 氮 元 + 素 的 损 失 途 径, 也 是 禽 畜 肥 的 主 要 致 臭 原 因, 控 制 发 酵 过 程 中 氮 类 物 质 以 NH 4 -N 的 形 式 是 臭 味 控 制 和 提 高 氮 养 分 保 留 率 的 关 键 所 在, 试 验 表 明, 添 加 多 维 复 合 发 酵 除 臭 剂 后 可 以 显 著 减 少 NH N 积 累, 多 维 复 合 发 酵 除 臭 剂 处 理 的 NH 4 -N 含 量 较 自 然 发 酵 减 少 72.3~96.2%, 全 氮 含 量 增 加 25.98%~23.20% 试 验 表 明, 经 过 多 维 复 合 发 酵 除 臭 剂 处 理 的 氨 臭 味 很 淡, 由 于 该 除 臭 剂 中 含 有 大 量 的 除 臭 菌 放 线 菌 酵 母 菌 曲 霉 菌 等 好 气 有 益 土 壤 微 生 物 菌 群, 它 们 一 方 面 保 持 着 碳 氮 物 质 的 同 步 代 谢, 另 一 方 面 又 使 氮 类 物 质 在 分 解 代 谢 时 形 成 的 较 多 的 芳 香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猪 粪 肥 堆 10d 左 右, 散 发 浓 郁 的 酒 香, 这 种 香 味 随 着 堆 制 时 间 的 延 长 而 浓 烈, 掩 盖 了 仅 存 的 少 量 异 味, 多 维 复 合 发 酵 除 臭 剂 能 够 有 效 的 控 制 粪 便 的 臭 味, 除 臭 原 因 与 其 降 低 猪 粪 风 干 中 的 H + 4 -N 含 量, 促 进 氮 类 物 质 香 蛋 白 氮 和 硝 基 氮 碳 类 物 质 降 解 转 化 为 芳 香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有 关 综 合 上 述 分 析, 建 设 单 位 拟 在 猪 粪 肥 堆 体 中 加 入 多 维 复 合 发 酵 除 臭 菌 剂 来 减 少 恶 臭 的 散 发 量, 从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沼 气 池 污 水 处 理 恶 臭 防 治 措 施 沼 气 池 污 水 处 理 恶 臭 产 生 的 部 位 主 要 是 厌 氧 发 酵 过 程 等,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H 2 S 和 NH 3 建 设 单 位 现 有 厌 氧 发 酵 过 程 为 沼 气 处 理 池, 均 为 密 闭 设 备, 污 染 物 少 有 排 放, 并 且 项 目 整 改 后 增 加 的 好 氧 氧 化 + 氧 化 塘 少 有 污 染 物 排 放 同 时, 建 设 单 位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和 养 殖 区 内 加 强 绿 化 建 设, 减 少 恶 臭 的 产 生, 该 措 施 从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对 比 现 有 项 目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项 目 厂 界 臭 气 氨 气 及 硫 化 氢 浓 度 可 以 达 到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通 过 本 次 环 评 整 改 后, 臭 气 排 放 量 较 现 有 项 目 将 减 少, 根 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因 此, 本 项 目 臭 气 处 理 措 施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153

159 饲 料 加 工 房 的 防 治 措 施 饲 料 加 工 车 间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粉 尘, 采 用 袋 式 除 尘 设 备 进 行 处 理, 袋 式 除 尘 是 利 用 棉 毛 或 人 工 纤 维 等 加 工 的 滤 布 捕 集 尘 粒 的 过 程 袋 式 除 尘 器 的 除 尘 效 率 不 受 颗 粒 物 比 电 阻 的 影 响, 对 中 高 浓 度 粉 尘 的 去 除 率 可 稳 定 达 到 99% 以 上 袋 式 除 尘 器 作 为 一 种 干 式 高 效 除 尘 器 广 泛 应 用 于 各 工 业 部 门, 它 比 静 电 除 尘 器 相 比 结 构 简 单 投 资 省 运 行 稳 定 可 靠, 可 回 收 高 比 电 阻 粉 尘 与 文 丘 里 除 尘 器 相 比, 它 能 量 消 耗 小, 能 回 收 干 的 粉 尘, 不 存 在 泥 浆 处 理 问 题 项 目 按 照 袋 式 除 尘 效 率 90-98% 进 行 计 算, 从 技 术 角 度 是 可 行 的, 可 以 达 到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油 烟 废 气 本 项 目 厨 房 产 生 的 油 烟 废 气 经 专 用 烟 囱 管 道 引 至 楼 顶 高 空 排 放 备 用 发 电 机 尾 气 备 用 柴 油 发 电 机 仅 作 为 应 急 停 电 时 使 用, 使 用 时 间 较 短,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备 用 发 电 机 尾 气 中 SO 2 烟 尘 NOx 的 产 生 量 和 产 生 浓 度 均 较 低, 经 收 集 后 通 过 专 用 烟 气 管 道 收 集 后 引 致 高 空 排 放, 符 合 广 东 省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DB44/ ) 第 二 时 段 二 级 标 准,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也 不 明 显 沼 气 发 电 尾 气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沼 气 发 电 采 用 干 法 脱 硫 后, 发 电 产 生 的 尾 气 中 SO 2 NOx 的 产 生 量 和 产 生 浓 度 均 较 低, 经 收 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的 排 气 筒 排 放, 符 合 参 照 执 行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燃 气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也 不 明 显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根 据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估 算 资 料 及 类 比 同 类 项 目, 该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投 资 额 为 60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的 2.4%, 与 同 类 行 业 相 比, 本 项 目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的 投 资 费 用 较 合 理 10.3 运 营 期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性 简 要 分 析 (1) 猪 舍 猪 叫 降 噪 措 施 为 了 减 少 牲 畜 鸣 叫 声 对 操 作 工 人 及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尽 可 能 满 足 猪 群 的 饮 食 需 要, 避 免 因 饥 饿 或 口 渴 而 发 出 叫 声 ; 减 少 外 界 噪 声 及 突 发 性 噪 声 等 对 猪 舍 的 干 154

160 扰, 避 免 因 惊 吓 而 产 生 不 安, 使 猪 群 保 持 安 定 平 和 的 气 氛 (2) 排 气 扇 水 泵 风 机 降 噪 措 施 设 计 中 选 用 低 噪 声 排 气 扇 水 泵, 在 订 购 时 应 提 出 相 应 的 控 制 指 标 在 满 足 设 计 指 标 的 前 提 下, 应 尽 可 能 降 低 比 声 功 率 级, 此 项 措 施 一 般 可 降 噪 3~5dB(A) 新 增 的 水 泵 风 机 采 用 同 样 的 措 施 (3) 饲 料 加 工 车 间 降 噪 措 施 采 用 隔 声 减 噪 绿 化 等 综 合 措 施, 对 饲 料 加 工 车 间 进 行 综 合 降 噪 根 据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猪 场 四 周 场 界 各 监 测 点 噪 声 值 均 符 合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新 增 噪 声 源 预 测 结 果 表 明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因 此 噪 声 防 治 措 施 从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同 类 企 业, 项 目 噪 音 控 制 措 施 的 费 用 为 人 民 币 10 万 元, 占 投 资 总 额 的 0.4%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是 可 行 的 10.4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弃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1) 猪 粪 及 沼 渣 的 处 置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粪 便 经 发 酵 风 干 达 到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中 畜 禽 养 殖 业 废 渣 无 害 化 标 准 中 蛔 虫 卵 死 亡 率 95%,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105 个 /kg 的 要 求 后 外 卖 给 当 地 果 园 农 户 种 植 和 速 生 林 用 肥, 实 现 猪 粪 的 无 害 化 和 资 源 化 如 上 所 论 述, 该 技 术 无 论 从 技 术 经 济 角 度, 还 是 环 保 角 度 都 是 可 行 的 (2) 生 活 垃 圾 的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一 般 分 为 两 类 : 一 类 是 干 垃 圾, 主 要 成 份 是 废 纸 垃 圾 袋 清 扫 垃 圾 废 包 装 物 等 另 一 类 是 湿 垃 圾, 主 要 成 份 是 食 物 中 的 蔬 菜 水 果 肉 类 等, 含 水 分 较 多 该 项 目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较 少, 每 年 产 生 量 为 32.7t, 主 要 是 日 常 办 公 垃 圾 和 厨 渣, 日 常 办 公 垃 圾 主 要 是 废 纸 等 可 收 集 集 中 后 送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该 项 目 产 生 的 生 活 垃 圾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3) 病 死 猪 的 处 置 本 项 目 在 如 下 两 种 情 况 下 会 发 生 死 猪 情 况 : 一 是 少 量 的 非 正 常 以 外 死 亡 ; 二 是 大 面 积 疫 情 死 亡 对 于 前 者, 设 计 中 采 用 填 埋 方 式 处 置 本 项 目 设 置 2 个 容 155

161 积 为 138m³ 的 填 埋 井 ( 具 防 渗 措 施 ), 对 病 死 猪 进 行 填 埋 处 理 安 全 填 埋 井 为 密 闭 砖 混 结 构, 有 坑 盖 ; 坑 壁 30cm 厚 砖 砌, 坑 底 为 20cm 厚 的 混 凝 土, 以 防 渗 漏, 在 进 行 填 埋 时, 在 每 次 投 入 畜 禽 尸 体 后, 覆 盖 一 层 厚 度 大 于 10cm 的 熟 石 灰, 确 保 猪 尸 体 得 到 被 完 全 销 毁 和 达 到 较 好 的 杀 菌 效 果 项 目 建 设 的 填 埋 井 填 满 后, 建 设 单 位 将 在 现 有 填 埋 井 旁 建 设 新 的 填 埋 井, 项 目 在 接 下 来 生 产 的 35 年 内, 将 陆 续 按 照 要 求 建 设 填 埋 井, 最 终 实 现 全 部 病 死 猪 及 分 娩 废 物 都 安 全 填 埋 井 填 好 后, 用 粘 土 填 埋 压 实 并 封 口 对 因 烈 性 传 染 病 而 死 的 病 死 猪 则 在 当 地 动 物 防 疫 部 门 的 指 挥 下 进 行 处 理, 严 禁 出 售 或 作 为 饲 料 再 利 用 在 处 理 过 程 中, 要 在 当 地 动 物 防 疫 部 门 的 监 督 下 进 行 同 时, 畜 禽 粪 便 垫 草 受 污 染 的 物 品, 也 必 须 在 兽 医 人 员 监 督 指 导 下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对 于 大 面 积 疫 情 病 猪 死 亡, 建 设 单 位 应 该 首 先 迅 速 向 当 地 动 物 防 疫 部 门 汇 报, 并 对 该 猪 场 与 周 围 环 境 迅 速 进 行 隔 离, 在 动 物 防 疫 部 门 及 相 关 部 门 的 指 挥 下 对 批 量 死 猪 进 行 处 理, 如 集 中 焚 烧 填 埋 等 措 施, 畜 禽 粪 便 垫 草 受 污 染 的 物 品, 也 必 须 在 兽 医 人 员 监 督 指 导 下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在 该 期 间 使 用 的 所 有 垫 料 菌 种 等 不 得 再 进 行 堆 肥 提 供 给 农 民 使 用, 而 应 该 立 刻 采 取 相 应 如 填 埋 等 措 施 (4) 固 体 废 物 清 运 过 程 中 的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在 各 类 固 体 废 物 的 清 运 过 程 中, 务 必 做 到 以 下 几 点 : 1 运 输 车 辆 应 按 规 定 配 置 防 洒 落 装 备, 装 载 不 宜 过 满, 保 证 运 输 过 程 中 不 散 落 ; 并 规 划 好 运 输 车 辆 的 运 行 路 线 与 时 间, 尽 量 避 免 在 繁 华 区 和 居 民 住 宅 前 等 敏 感 区 行 驶 2 运 输 车 辆 加 蓬 盖, 且 离 开 装 卸 场 地 前 应 先 清 洁 车 身, 减 少 车 轮 底 盘 等 携 带 物 散 落 路 面 3 对 运 输 过 程 中 散 落 在 路 面 上 的 垃 圾 要 及 时 清 扫, 以 减 少 运 行 过 程 中 的 固 废 污 染 此 外, 固 体 废 物 堆 放 点 以 及 堆 放 池 等 应 定 期 清 洗, 注 重 周 围 环 境 的 绿 化, 同 时 场 区 应 配 备 固 体 废 弃 物 清 扫 收 集 和 管 理 队 伍, 对 固 体 废 弃 物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保 持 场 区 环 境 清 洁 综 上 分 析, 通 过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建 设 项 目 产 生 的 各 项 固 体 废 物 都 可 实 现 安 全 卫 生 处 置, 不 会 对 周 边 环 境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根 据 类 比 调 查 同 类 企 业, 项 目 固 废 控 制 措 施 的 费 用 预 计 为 人 民 币 50 万 元, 占 投 资 总 额 的 2.0% 156

162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固 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是 可 行 的 10.5 地 下 水 防 治 对 策 可 行 性 分 析 (1) 源 头 控 制 源 头 控 制 措 施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的 基 本 要 求,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综 合 治 理 的 原 则, 通 过 减 少 清 洁 水 的 使 用 量, 减 少 污 水 排 放, 从 源 头 上 减 少 地 下 水 污 染 源 的 产 生, 是 符 合 地 下 水 水 污 染 防 治 的 基 本 措 施 (2) 分 区 防 治 措 施 类 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农 药 建 设 项 目 (HJ ) 分 区 防 治 的 要 求, 根 据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影 响 程 度 的 不 同, 将 全 场 进 行 分 区 防 治, 分 别 是 : 一 般 污 染 防 渗 区 重 点 污 染 防 渗 区 本 项 目 重 点 污 染 防 渗 区 为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 除 重 点 防 渗 区 之 外 的 生 产 生 活 区 域 为 一 般 污 染 防 渗 区 1) 无 产 生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的 车 间 区 域 采 用 混 凝 土 施 工, 一 般 混 凝 土 施 工, 可 以 满 足 防 渗 系 数 cm/s, 这 些 基 础 的 防 渗 措 施 可 以 达 到 一 般 污 染 防 渗 的 要 求 ; 2) 废 水 收 集 沟 渠 采 用 废 水 通 过 管 道 及 沟 渠 汇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沿 管 道 铺 设 的 位 置 进 行 地 面 混 泥 土 硬 化 处 理, 防 止 由 于 管 道 滴 漏 产 生 的 污 水 直 接 污 染 包 气 带, 同 时 沿 管 道 设 置 废 水 收 集 槽, 防 止 管 道 破 裂 时 污 水 随 意 扩 散, 废 水 收 集 沟 渠 采 用 的 混 凝 土 进 行 施 工, 混 凝 土 厚 度 大 于 15cm, 这 些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 柴 油 保 管 区 进 行 地 面 防 渗 处 理, 采 用 防 渗 系 数 为 S6 的 混 凝 土 进 行 施 工, 混 凝 土 厚 度 大 于 150mm, 并 且 加 设 围 堰 后, 不 会 直 接 与 土 壤 地 面 接 触, 并 且 在 发 生 泄 漏 时 可 以 方 便 及 时 清 理 及 收 集 物 料, 同 时 可 以 防 止 物 料 的 随 意 扩 算, 措 施 较 为 合 理 项 目 的 地 下 水 防 治 措 施 投 资 10 万 元, 占 投 资 额 的 0.4% 本 项 目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具 有 较 强 的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157

163 11 清 洁 生 产 及 循 环 经 济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实 施 生 产 全 过 程 控 制 和 进 行 整 体 污 染 预 防, 可 实 现 节 能 降 耗 减 污 增 效, 是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和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的 重 要 手 段, 是 我 国 环 境 保 护 的 重 大 策 略 作 为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根 本 性 措 施, 我 国 政 府 已 将 清 洁 生 产 载 入 中 国 二 十 一 世 纪 议 程, 国 务 院 于 2002 年 6 月 1 日 颁 布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并 于 2003 年 1 月 1 日 起 正 式 实 施 清 洁 生 产 主 要 包 括 原 辅 材 料 产 品 资 源 生 产 工 艺 及 设 备 能 耗 指 标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6 个 部 分 对 生 产 过 程 而 言, 清 洁 生 产 包 括 节 约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淘 汰 有 毒 原 材 料 并 在 全 部 排 放 物 和 废 物 离 开 生 产 过 程 以 前 减 少 它 的 数 量 和 毒 性 ; 对 产 品 而 言, 清 洁 生 产 策 略 旨 在 减 少 产 品 在 整 个 生 产 周 期 过 程 ( 包 括 从 原 料 提 炼 到 产 品 的 最 终 处 置 ) 中 对 人 类 和 环 境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为 养 猪 场, 不 同 于 一 般 的 工 业 生 产 项 目, 因 此, 通 过 优 化 饲 料 配 方, 改 进 养 猪 场 地 结 构 和 通 风 措 施, 采 用 先 进 的 清 粪 工 艺, 减 少 粪 便 排 放 量, 从 而 减 少 恶 臭 污 染, 从 清 洁 生 产 全 方 位 全 系 统 的 污 染 控 制 思 路, 针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产 品 结 构 生 产 工 艺 和 设 备 资 源 能 耗 及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污 染 减 缓 措 施 等 指 标 进 行 分 析 11.1 清 洁 生 产 的 含 义 清 洁 生 产 包 含 了 四 层 涵 义 :(1) 清 洁 生 产 的 目 标 是 节 省 能 源 降 低 原 材 料 消 耗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量 和 排 放 量 ;(2) 清 洁 生 产 的 基 本 手 段 是 改 进 工 艺 技 术 强 化 企 业 管 理, 最 大 限 度 的 提 高 资 源 能 源 的 利 用 水 平 和 改 变 产 品 体 系, 更 新 设 计 观 念, 争 取 废 物 最 少 排 放 及 将 环 境 因 素 纳 入 服 务 中 去 ;(3) 清 洁 生 产 的 方 法 是 排 污 审 计, 即 通 过 审 计 发 现 排 污 部 位 排 污 原 因, 并 筛 选 消 除 或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措 施 及 产 品 生 命 周 期 分 析 ;(4) 清 洁 生 产 的 终 极 目 标 是 保 护 人 类 与 环 境, 提 供 企 业 自 身 的 经 济 效 益 基 于 上 述 对 清 洁 生 产 概 念 的 理 解, 具 体 到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谋 求 达 到 的 目 标 如 下 : (1) 通 过 自 有 的 综 合 利 用, 短 缺 资 源 的 代 用, 二 次 资 源 的 利 用 及 节 能 降 158

164 耗 节 水, 合 理 利 用 自 然 资 源, 减 缓 资 源 的 耗 竭 (2) 减 少 废 物 和 污 染 物 的 生 成 和 排 放, 促 进 工 业 产 品 的 生 产 消 费 过 程 与 环 境 相 容, 降 低 整 个 工 业 活 动 对 人 类 和 环 境 风 险 清 洁 生 产 目 标 的 实 现 将 体 现 工 业 生 产 的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的 统 一 11.2 原 料 清 洁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原 料 主 要 包 括 饲 料 水 资 源 及 消 毒 液 饲 料 清 洁 性 分 析 饲 料 被 动 物 摄 入 以 后, 各 种 营 养 成 分 不 可 能 被 动 物 完 全 吸 收 利 用, 没 有 被 吸 收 的 将 以 粪 便 的 形 式 排 出 动 物 对 各 成 分 的 利 用 率 越 高, 则 排 泄 物 中 的 营 养 成 分 含 量 越 低, 对 环 境 的 污 染 就 越 小 ; 同 时, 还 可 以 节 省 饲 料, 减 少 对 各 种 资 源 的 消 耗, 降 低 成 本 因 此, 饲 料 可 作 为 猪 场 猪 排 泄 物 的 主 要 源 头, 因 为 猪 的 排 泄 物 直 接 决 定 了 场 区 冲 洗 废 水 水 质 和 恶 臭 的 挥 发, 所 以 饲 料 应 作 为 控 制 养 猪 场 污 染 的 重 要 源 头 本 项 目 通 过 在 饲 料 中 加 入 绿 色 添 加 剂, 提 高 饲 料 的 利 用 率, 减 少 恶 臭 气 体 的 产 生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饲 料 添 加 剂 是 由 多 种 维 生 素 ( 维 生 素 A B C D E K 等 混 合 物 ) 复 合 酶 微 量 元 素 乳 清 粉 及 氨 基 酸 等 按 一 定 比 例 配 合 而 成, 供 机 体 吸 收, 能 促 进 猪 生 长 发 育 为 确 保 该 公 司 的 兽 用 药 品 不 致 滥 用, 保 证 所 有 产 品 不 含 违 禁 药 物, 遵 守 相 关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参 照 国 家 农 业 部 第 193 号 公 告 食 用 动 物 禁 用 的 兽 药 及 其 化 合 物 清 单, 项 目 禁 用 兽 药 分 为 21 大 类 水 资 源 清 洁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生 产 用 水 及 生 活 用 水 均 使 用 山 水 另 外, 根 据 畜 禽 场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NY/T ), 畜 禽 饮 用 水 质 量 需 达 到 以 下 质 量 标 准 : 表 畜 禽 饮 用 水 质 量 ( 畜 禽 场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NY/T ) 序 号 项 目 单 位 饮 用 水 1 大 肠 菌 群 个 /L 3 2 细 菌 总 数 个 /L ph 5.5~8.5 4 总 硬 度 mg/l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mg/l

165 消 毒 液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生 猪 养 殖 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本 项 目 猪 舍 常 规 消 毒 及 空 栏 消 毒 均 使 用 1:800 聚 维 酮 碘 液 聚 维 酮 碘 液 不 含 氯, 不 会 产 生 氯 代 有 机 物, 对 环 境 友 好 进 出 场 区 车 辆 需 经 消 毒 池 消 毒, 对 车 体 车 轮 进 行 消 毒 和 清 洗 目 前 养 猪 场 使 用 的 消 毒 液 主 要 是 对 环 境 友 好 的 消 特 灵, 主 要 用 于 被 细 菌 霉 菌 芽 孢 和 病 毒 等 污 染 物 品 和 疫 源 地 的 消 毒 灭 菌, 可 有 效 的 杀 灭 金 黄 色 和 葡 萄 球 菌 大 肠 杆 菌 痢 疾 杆 菌 鼠 伤 寒 沙 门 式 菌 等 其 他 常 见 细 菌 11.3 产 品 的 清 洁 生 产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生 产 商 品 仔 猪 育 肥 猪 及 种 猪, 是 不 饲 喂 违 禁 药 物, 而 喂 养 含 低 铜 低 砷 饲 料 的 生 猪 因 此 猪 的 饲 养 原 料 各 种 饲 料 和 添 加 剂 是 环 境 友 好 型 的 同 时 本 项 目 在 猪 的 饲 养 过 程 中 补 充 含 氨 基 酸 的 饲 料 含 氨 基 酸 的 低 蛋 白 饲 料 可 减 少 猪 氨 氮 的 排 泻 量, 降 低 废 水 中 氨 氮 含 量 及 废 气 中 氨 气 的 产 生 及 排 放 量 11.4 资 源 及 能 源 清 洁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运 营 期 使 用 的 主 要 能 源 为 电 其 中 供 电 由 市 政 管 网 提 供, 本 项 目 厨 房 燃 料 使 用 沼 气 沼 气 为 清 洁 能 源, 其 燃 烧 产 物 为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本 项 目 污 水 厌 氧 发 酵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沼 气 经 脱 硫 净 化 处 理 后, 可 作 为 清 洁 能 源 使 用 11.5 生 产 工 艺 及 设 备 先 进 性 分 析 生 产 工 艺 先 进 性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工 艺 和 设 备 水 平 上 力 求 达 到 国 内 同 行 的 领 先 水 平, 通 过 选 择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控 制 厂 内 用 水 量, 节 约 资 源,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主 要 有 : (1) 选 用 优 良 猪 种, 建 立 猪 的 良 种 繁 育 体 系, 选 育 优 良 品 种, 筛 选 最 佳 杂 交 组 合 (2) 采 用 先 进 的 繁 育 技 术, 提 早 断 奶, 同 期 配 种, 实 行 流 水 式 作 业 和 全 进 全 出 生 产 (3) 项 目 重 视 绿 化 工 作, 保 持 道 路 清 洁 渠 道 畅 通 地 面 不 积 水 定 期 杀 蚊 蝇 和 灭 鼠, 间 隔 空 旷 地 段 夜 间 设 置 灯 光 诱 捕 昆 虫 (4) 使 用 先 进 的 干 清 粪 工 艺, 干 法 清 粪 工 艺 是 指 将 猪 粪 及 时 单 独 清 出, 不 与 尿 及 污 水 混 合 排 放, 产 生 的 粪 渣 及 其 他 固 废 及 时 运 到 指 定 的 地 点 堆 放, 发 酵 160

166 杀 灭 菌 虫 产 生 的 污 水 量 小, 其 中 污 染 物 含 量 低, 易 于 净 化 处 理, 干 粪 含 水 量 低, 粪 中 的 营 养 成 分 损 失 少, 肥 料 价 值 高, 与 相 关 肥 料 生 产 厂 家 联 合 运 作, 是 目 前 理 想 的 清 粪 方 式 本 项 目 使 用 干 清 粪 工 艺, 每 天 人 工 清 理 猪 粪 1 次, 清 理 后 的 猪 粪 送 至 粪 仓 处 经 自 然 风 干 无 害 化 处 理 后, 再 打 包 外 售 给 果 园 作 为 有 机 肥 料 经 发 酵 沉 淀 处 理 后 的 沼 液 做 为 果 树 经 济 林 种 植 的 肥 料 生 产 设 备 先 进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采 用 自 动 食 箱, 吃 多 少 落 多 少, 不 会 浪 费 饲 料, 干 净 卫 生 各 类 猪 群 全 部 采 用 饮 水 器 自 动 饮 水 采 用 饮 水 器 是 鸭 嘴 饮 水 器, 确 保 各 类 猪 只 能 随 时 喝 到 干 净 新 鲜 的 饮 水 除 产 仔 舍 保 育 舍 用 高 床 外, 其 它 各 类 猪 舍 均 应 采 用 半 漏 缝 地 板 ( 漏 缝 小 漏 尿 不 漏 粪, 粪 尿 沟 处 为 漏 缝 地 板, 其 余 为 实 心 地 面 ), 将 粪 尿 分 离 开 来, 人 工 清 除 粪 便 采 用 干 法 清 粪 工 艺 易 于 冲 洗, 便 于 保 持 猪 舍 的 清 洁 卫 生, 而 且 易 于 保 持 干 燥 特 别 有 利 于 仔 猪 的 生 长, 达 到 节 水 减 臭 的 目 的 11.6 污 染 物 产 生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通 过 本 次 环 评 提 出 的 整 改 措 施, 项 目 在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环 节 有 了 较 大 的 提 升, 具 体 表 现 见 表 表 本 项 目 整 改 前 后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对 比 分 析 序 号 项 目 整 改 前 整 改 后 1 废 水 处 理 方 案 沼 气 处 理 沼 气 + 好 氧 2 废 水 产 生 量 t/d 废 水 回 用 率 % CODcr 回 用 量 t/a 氨 氮 回 用 量 t/a 猪 舍 及 粪 仓 臭 气 处 理 方 案 绿 化 措 施 绿 化 措 施 7 氨 气 排 放 量 t/a 硫 化 氢 排 放 量 t/a 粉 尘 处 理 方 式 布 袋 收 集 布 袋 收 集 10 粉 尘 排 放 量 t/a 猪 粪 及 沼 渣 处 理 方 式 风 干 后 回 用 农 田 风 干 后 回 用 农 田 从 表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污 染 物 处 理 方 案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较 小,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161

167 11.7 卫 生 防 疫 措 施 分 析 严 格 执 行 科 学 的 兽 医 卫 生 防 疫 措 施, 有 效 地 预 防 和 控 制 传 染 病 和 普 通 病 的 发 生 1 慎 重 引 种 对 引 入 的 种 猪 要 隔 离 观 察 40 天 左 右, 确 保 种 源 的 无 害 性 2 猪 场 布 局 合 理, 生 产 生 活 区 严 格 分 开, 生 产 区 周 围 应 有 防 护 设 施, 非 生 产 人 员 不 得 随 意 进 入 生 产 区 员 工 进 出 生 产 区 均 应 洗 澡 更 衣 和 经 紫 外 线 消 毒 3 猪 场 内 设 病 猪 隔 离 舍, 对 病 猪 进 行 隔 离 观 察 诊 治 对 死 亡 的 猪 只 及 母 猪 分 娩 胎 盘 等, 及 时 进 行 处 理, 严 格 消 毒 现 场 4 对 装 载 种 猪 商 品 猪 的 运 输 车 辆 进 行 严 格 消 毒 5 对 猪 舍 进 行 严 格 消 毒, 带 猪 栏 每 周 消 毒 2 次, 空 栏 猪 舍 消 毒 1 次 11.8 小 结 综 合 以 上 原 料 产 品 资 源 工 艺 技 术 及 装 备 能 耗 指 标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6 个 方 面 进 行 了 分 析, 总 体 分 析 认 为, 落 实 本 次 环 评 提 出 的 整 改 意 见 后,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162

168 12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12.1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依 据 为 全 面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 国 发 号 ) 和 广 东 省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规 划 ( 粤 环 号 ) 和 项 目 所 在 镇 区 总 量 分 配 情 况, 实 现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战 略, 建 设 项 目 除 需 认 真 履 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三 同 时 审 批 制 度 外, 还 需 要 大 力 提 倡 和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对 污 染 物 排 放 要 从 浓 度 控 制 转 向 总 量 控 制, 使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总 量 能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将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作 为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和 核 发 污 染 物 排 放 许 可 证 的 依 据 12.2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原 则 目 的 及 意 义 总 量 控 制 是 指 以 控 制 一 定 时 段 内 一 定 区 域 中 排 污 单 位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总 重 量 为 核 心 的 环 境 管 理 方 法 体 系 对 于 总 量 控 制, 国 内 一 般 将 其 分 为 容 量 总 量 控 制 目 标 总 量 控 制 和 行 业 总 量 控 制 三 种 类 型, 具 体 又 可 分 为 国 家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省 级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城 市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和 企 业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等 从 规 划 和 技 术 层 次 上 又 可 分 为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和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已 成 为 中 国 环 境 保 护 的 一 项 重 要 举 措, 实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将 有 利 于 对 区 域 污 染 综 合 防 治 进 行 总 体 优 化, 有 利 于 推 动 区 域 污 染 源 合 理 布 局, 从 而 有 计 划 有 目 标 地 控 制 环 境 污 染 总 量 控 制 注 重 环 境 质 量 与 排 放 量 之 间 的 科 学 关 系, 个 别 污 染 源 的 削 减 与 环 境 质 量 的 关 系, 因 此 总 量 控 制 的 最 终 目 的 是 实 现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应 以 当 地 环 境 容 量 为 基 础, 以 增 加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不 影 响 当 地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实 现 不 对 周 围 地 区 环 境 造 成 有 害 影 响 为 原 则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第 三 条 明 确 规 定 : 建 设 产 生 污 染 的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遵 守 污 染 物 排 放 国 家 标 准 和 地 方 标 准 ; 在 实 施 重 点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区 域 内, 还 必 须 符 合 重 点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要 求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针 对 影 响 环 境 变 化 的 项 目, 确 保 环 境 保 护 预 163

169 防 性 措 施 的 统 一 性, 在 影 响 环 境 变 化 的 项 目 实 施 前, 充 分 调 查 描 述 和 评 价 其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是 实 现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有 效 措 施, 是 贯 彻 预 防 为 主 方 针 和 控 制 新 污 染 的 一 项 重 要 制 度 而 将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纳 入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将 使 对 单 个 污 染 项 目 的 评 价 和 管 理 转 变 为 对 功 能 区 和 整 个 城 市 或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的 评 价 和 管 理, 将 使 环 境 管 理 思 想 从 点 源 微 观 管 理 向 区 域 宏 观 管 理 进 行 转 变, 从 而 使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在 环 境 管 理 中 发 挥 更 大 的 作 用 对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实 施 总 量 控 制, 不 仅 有 利 于 建 设 单 位 的 污 染 控 制, 也 有 利 于 当 地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管 理 本 环 评 结 合 一 控 双 达 标 的 原 则 和 要 求 建 设 项 目 的 排 污 特 点 以 及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位 置 的 环 境 现 状, 对 项 目 水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进 行 分 析 12.3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指 标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总 体 设 想, 十 二 五 期 间 国 家 对 化 学 需 氧 量 二 氧 化 硫 氨 氮 和 氮 氧 化 物 四 种 主 要 污 染 物 实 行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计 划 管 理 根 据 广 东 省 十 二 五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规 划 ( 粤 环 号 ) 和 阳 江 市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结 合 项 目 排 污 特 征, 项 目 生 产 及 生 活 废 水 经 过 处 理 后 全 部 回 用 于 周 边 树 木 灌 溉, 因 此 无 废 水 外 排, 无 需 进 行 废 水 总 量 控 制 根 据 印 发 广 东 省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粤 府 办 [2012]14 号,2012 年 2 月 22 日 ), 本 项 目 排 放 的 废 气 总 量 为 1764 万 m 3 /a,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为 0.28t/a, 氮 氧 化 物 为 2.744t/a 164

170 13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即 是 针 对 项 目 的 性 质 和 当 地 的 具 体 情 况, 确 定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从 而 对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环 境 影 响 总 体 作 出 总 体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的 重 点, 是 对 项 目 的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作 出 投 资 费 用 和 经 济 损 益 的 评 价, 即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投 资 估 算 ( 即 费 用 ) 和 经 济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 即 效 益 ) 以 及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的 费 用 - 效 益 总 体 分 析 评 价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定 中 有 关 条 款 和 环 境 保 护 方 面 有 关 法 规, 本 项 目 在 建 设 规 划 中 考 虑 了 环 境 保 护 和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采 取 了 一 些 工 程 措 施 和 手 段, 但 尚 存 在 一 些 不 足, 为 了 保 护 当 地 的 生 态 环 境, 必 须 采 取 一 定 的 补 救 措 施, 并 投 入 一 定 的 资 金 予 以 落 实 13.1 环 保 投 资 分 析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见 包 所 示 : 表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序 号 环 保 项 目 名 称 具 体 环 保 工 程 内 容 投 资 额 ( 万 元 ) 1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110 废 水 治 理 工 程 2 厂 区 内 废 水 管 网 收 集 及 排 放 系 统 30 3 布 袋 除 尘 30 4 废 气 治 理 工 程 通 排 风 系 统 25 5 排 气 筒 5 6 噪 声 治 理 工 程 生 产 设 备 降 噪 减 振 等 措 施 10 7 地 下 水 防 治 措 施 车 间 的 水 泥 地 面 10 8 一 般 工 业 由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35 9 危 废 由 有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5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10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处 理 5 11 餐 饮 垃 圾 及 潲 水 油 由 有 严 控 废 物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处 理 5 12 人 员 培 训 30 合 计 300 本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保 直 接 投 资 估 算 为 300 元, 占 总 投 资 额 2500 万 元 的 12% 165

171 13.2 环 保 投 资 经 济 效 益 环 保 措 施 的 经 济 效 益 包 括 两 方 面 的 内 容 : 一 是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 二 是 间 接 经 济 效 益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指 所 回 收 的 物 料 的 经 济 价 值, 间 接 经 济 效 益 则 指 控 制 污 染 后 少 缴 的 排 污 费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回 用 作 为 场 区 的 绿 化 用 水 或 果 园 林 地 灌 溉 用 水 等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本 项 目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主 要 来 源 于 将 项 目 产 生 的 猪 粪 发 酵 产 生 的 沼 渣 沼 液 经 风 干 或 其 他 处 理 后 外 售 给 农 户 作 为 高 效 有 机 肥, 或 者 外 卖 给 厂 家 进 行 有 机 肥 生 产 等 猪 粪 沼 渣 作 为 肥 料, 可 以 改 良 土 壤 质 量, 改 善 农 作 物 生 长 环 境, 提 高 农 作 物 产 量 ( 氮 肥 磷 肥 和 钾 肥 长 期 过 量 施 用 或 施 用 不 当, 容 易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破 坏 土 地 资 源, 给 人 类 健 康 构 成 威 胁 ), 做 到 了 资 源 的 综 合 利 用 有 机 肥 料 以 50 元 / 吨 外 卖, 经 济 效 益 预 计 可 以 达 到 60 万 元 / 年, 直 接 经 济 效 益 明 显 间 接 经 济 效 益 (1) 废 水 处 理 和 利 用 的 经 济 效 益 废 水 处 理 和 利 用 的 经 济 效 益 可 以 采 用 水 资 源 价 值 法 进 行 估 算 预 计 项 目 日 产 生 污 水 吨,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全 部 回 用 作 为 周 边 农 地 的 农 田 果 树 经 济 林 景 观 树 种 的 浇 灌 用 水 按 照 水 价 格 1.0 元 / 吨 计 算, 每 年 节 约 绿 化 用 水 的 效 益 约 为 12.3 万 元 (2) 沼 气 池 产 生 的 沼 气 员 工 及 周 边 村 民 生 活 用 气, 节 约 了 能 源, 且 沼 气 属 于 清 洁 燃 料, 减 少 了 使 用 其 他 能 源 所 带 来 的 环 境 污 染 费 用 等, 预 计 本 项 目 的 废 水 - 沼 气 处 理 系 统 所 节 省 的 燃 料 等 费 用 约 为 20 万 元 / 年 (3) 禽 畜 粪 便 进 入 沼 气 池, 经 过 较 长 时 间 密 闭 发 酵, 病 菌 和 寄 生 虫 能 够 被 杀 死 或 沉 淀 到 池 底, 直 接 杀 死 病 原 体 据 有 关 资 料 显 示, 夏 天 吸 血 虫 卵 进 入 沼 气 池 14d 死 亡, 冬 天 血 吸 虫 卵 进 入 沼 气 池 37d 死 亡 另 外 根 据 对 金 华 义 鸟 等 地 的 沼 气 池 进 行 测 定 钩 端 螺 旋 体 在 普 通 粪 便 桶 中 存 活 17d 死 亡, 在 沼 气 池 化 粪 池 中 31h 死 亡 ; 痢 疾 杆 菌 在 普 通 露 天 粪 池 存 活 19d 死 亡, 而 在 沼 气 池 中 30h 死 亡, 钩 虫 卵 在 沼 气 池 中 30d 可 全 部 杀 灭 沼 气 池 处 理 畜 禽 粪 便, 解 决 了 粪 便 污 染, 场 内 蚊 蝇 显 著 减 少, 畜 禽 寄 生 虫 卵 消 灭 90% 以 上, 兽 医 用 药 量 下 降 43.3% 另 外, 畜 禽 粪 便 直 接 进 入 沼 气 池, 减 少 了 蚊 蝇 孳 生 场 地 和 畜 禽 粪 便 污 染 水 源 的 机 会, 166

172 切 断 了 病 菌 和 寄 生 虫 的 传 播 途 径, 改 善 城 乡 的 卫 生 状 况, 保 护 了 人 民 身 体 健 康 由 此 可 见, 利 用 沼 气 发 酵 处 理 畜 禽 场 废 弃 物 是 改 善 城 乡 卫 生 面 貌 保 护 人 民 健 康 的 一 项 切 实 可 行 的 措 施 (4) 项 目 投 入 一 定 的 资 金 用 于 环 保 措 施 及 维 持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正 常 运 转, 实 现 各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每 年 减 少 了 向 环 境 中 排 放 大 量 的 污 染 物, 保 护 当 地 的 水 气 声 等 自 然 环 境 同 时 也 保 障 了 工 人 的 健 康 安 全, 也 有 利 于 企 业 自 身 的 发 展, 具 有 良 好 的 环 境 经 济 效 益 综 上 所 述, 环 保 措 施 的 经 济 效 益 约 为 92.3 万 元 / 年 13.3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项 目 的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主 要 体 现 如 下 : (1) 项 目 建 成 后, 可 以 为 当 地 增 加 税 收 收 入, 适 当 解 决 一 部 分 人 员 的 就 业 问 题, 同 时 为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的 投 资 环 境 增 添 了 经 济 元 素 (2) 项 目 建 设 可 为 当 地 农 业 及 果 业 提 供 充 足 的 有 机 肥 料 来 源, 对 当 地 农 业 及 果 业 发 展 将 产 生 有 利 的 影 响 (3) 项 目 建 成 投 入 运 行 后, 对 促 进 汕 头 市 以 及 沙 溪 镇 的 经 济 发 展 和 繁 荣 该 区 商 业 活 动 起 到 一 定 的 积 极 作 用, 有 助 于 调 整 惠 东 县 的 产 业 结 构 (4)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投 产, 可 以 相 应 的 带 动 相 关 企 业 ( 饲 料 工 业 兽 药 生 产 肉 品 加 工 皮 革 加 工 养 猪 设 备 等 ) 的 发 展, 为 社 会 提 供 合 格 的 肉 类 产 品, 促 进 地 方 工 业 企 业 经 济 不 断 强 大, 增 加 地 方 的 农 业 总 产 值 和 税 收 可 见, 该 工 程 对 促 进 该 地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解 决 就 业 问 题, 具 有 明 显 的 社 会 效 益 13.4 本 章 小 结 本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水 声 和 大 气 环 境 的 负 面 影 响 较 小,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控 措 施, 完 全 可 以 控 制 在 当 地 环 境 容 量 可 以 接 受 的 范 围 内 社 会 经 济 效 益 方 面, 各 项 基 本 指 标 符 合 健 康 发 展 的 要 求 综 上 所 述, 从 环 境 和 社 会 经 济 方 面 来 看, 该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综 合 效 益, 其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167

173 14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14.1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环 境 保 护 的 关 键 是 环 境 管 理, 实 践 证 明 企 业 的 环 境 管 理 是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贯 彻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的 要 求, 它 与 计 划 生 产 质 量 技 术 财 务 等 管 理 是 同 等 重 要 的, 它 对 促 进 环 境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的 提 高, 都 起 到 了 明 显 的 作 用 环 境 管 理 的 是 以 保 护 环 境 为 目 标, 以 清 洁 生 产 为 手 段, 发 展 生 产 与 经 济 效 益 为 目 的 主 要 是 保 证 工 程 项 目 建 成 后, 污 染 物 治 理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和 各 项 污 染 物 的 达 标 排 放 大 力 推 广 清 洁 生 产, 努 力 提 高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逐 步 向 清 洁 工 艺 和 清 洁 生 产 方 向 迈 进, 实 现 环 境 保 护 与 经 济 建 设 的 可 持 续 协 调 发 展 在 条 件 成 熟 的 时 候, 建 议 本 项 目 建 设 后 能 开 展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ISO14000 认 证 工 作 和 清 洁 生 产 审 计 工 作, 这 有 利 于 全 面 提 高 和 健 全 企 业 的 环 境 管 理 综 合 水 平, 以 取 得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和 环 保 效 益 的 统 一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和 职 责 (1) 机 构 根 据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项 目 应 设 置 专 门 的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研 究 制 定 有 关 环 保 事 宜, 统 筹 场 区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实 行 监 督 管 理 该 机 构 应 接 受 上 级 各 级 环 保 部 门 的 指 导 和 监 督, 确 保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环 保 制 度 的 贯 彻 落 实 (2)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职 责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负 责 本 项 目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实 施 的 监 督 管 理, 其 主 要 职 责 有 : 1 配 合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对 项 目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宣 传 并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和 地 方 的 有 关 环 保 法 规 ; 2 组 织 制 定 环 保 工 作 计 划, 责 成 有 关 企 业 落 实 ; 3 监 督 企 业 环 保 措 施 的 落 实, 确 保 建 设 项 目 主 体 工 程 与 环 保 措 施 三 同 时, 即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和 同 时 运 行 ; 4 监 督 企 业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实 施 ; 168

174 5 负 责 审 查 企 业 水 气 声 等 污 染 源 的 监 测 计 划, 并 监 督 监 测 计 划 的 实 施, 监 督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正 常 运 行, 保 证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建 全 事 故 隐 患 的 技 术 档 案 和 巡 查 制 度, 监 督 检 查 企 业 非 正 常 排 放 的 防 范 与 应 急 处 理 计 划, 以 杜 绝 事 故 排 放 ; 6 负 责 环 境 卫 生 和 固 体 废 物 的 处 置 管 理 工 作, 搞 好 场 区 绿 化, 爱 护 花 木 草 坪, 美 化 场 区 环 境, 检 查 落 实 绿 化 达 标 情 况 ; 7 负 责 环 境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数 据 的 统 计, 上 报 与 存 档 8 负 责 提 出 审 查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技 术 改 造 方 案 和 治 理 方 案, 负 责 提 出 审 查 各 项 清 洁 生 产 方 案 和 组 织 清 洁 生 产 方 案 的 实 施 ; 9 组 织 开 展 本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 培 训, 提 高 全 体 员 工 环 境 意 识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我 国 已 经 正 式 将 ISO14001 等 国 际 标 准 转 化 为 中 国 的 国 家 标 准 GB/T idt ISO14001 等 系 列 标 准, 并 已 于 1997 年 4 月 l 开 始 实 施 建 议 本 项 目 应 积 极 参 照 此 标 准 建 立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运 行, 通 过 有 计 划 地 评 审 和 持 续 改 进 的 循 环, 保 持 公 司 内 部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的 不 断 完 善 与 提 高, 创 造 条 件 争 取 通 过 国 家 认 证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要 从 项 目 建 设 全 过 程 进 行, 如 设 计 阶 段 污 染 防 范 施 工 阶 段 污 染 防 治 运 营 后 环 保 设 施 环 境 管 理 信 息 反 馈 和 群 众 监 督 各 方 面 形 成 网 络 管 理, 使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贯 穿 于 项 目 建 设 和 运 转 的 全 过 程 中 14.2 项 目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施 工 期 环 境 管 理 措 施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包 括 项 目 的 前 期 阶 段 管 理 施 工 中 的 管 理 和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的 管 理 (1) 项 目 前 期 阶 段 的 环 境 管 理 1)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业 主 应 按 规 定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编 制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由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后, 将 环 保 措 施 纳 入 可 研 报 告 2) 设 计 阶 段 项 目 建 设 应 要 求 设 计 单 位 把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环 保 措 施 纳 入 设 计 中, 169

175 与 主 体 设 施 同 时 设 计 在 投 资 概 算 中, 要 把 环 保 投 资 环 保 设 备 的 运 行 费 用 留 足 (2) 施 工 中 的 环 境 管 理 1) 施 工 中 的 环 境 管 理 应 着 重 于 施 工 场 所 的 现 场 检 查 和 监 督 应 采 取 日 常 的 全 面 的 检 查 和 重 点 监 督 检 查 相 结 合 公 司 环 保 科 应 于 施 工 开 始 前 编 制 好 重 点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的 计 划 2) 施 工 中 环 境 管 理 监 督 检 查 的 重 点, 是 防 止 施 工 中 的 水 气 声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检 查 的 重 点 是 施 工 的 高 峰 期 和 重 点 施 工 段 检 查 其 是 否 实 施 了 有 关 的 水 气 声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对 于 违 规 施 工 的, 应 及 时 予 以 制 止 和 警 告 ; 对 于 造 成 严 重 污 染 者 应 给 予 处 罚 和 追 究 责 任 3) 施 工 中, 应 加 强 对 运 输 车 队 的 管 理, 严 格 控 制 运 输 车 辆 的 装 载, 泥 土 运 输 车 的 泥 土 应 先 压 实, 盖 上 帆 布, 避 免 泥 土 散 落 在 街 道 上 污 染 环 境 4) 所 有 的 检 查 计 划 检 查 情 况 和 处 理 情 况 都 应 当 有 现 场 的 文 字 记 录, 并 应 及 时 通 报 给 各 有 关 部 门 记 录 应 定 期 汇 总 归 档 (3) 验 收 阶 段 的 环 境 管 理 1) 施 工 后, 应 对 施 工 场 所, 施 工 人 员 进 驻 区 及 施 工 临 时 占 地 区 ( 料 场 仓 库 等 ) 的 清 场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要 求 施 工 固 体 废 物 清 理 干 净, 生 活 垃 圾 清 理 干 净 2)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应 将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计 划 工 作 情 况 现 场 监 督 检 查 记 录 和 监 测 记 录 进 行 汇 总 或 统 计, 写 成 施 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报 告, 上 报 给 公 司 领 导 及 市 县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并 归 档 3) 在 环 保 设 施 试 运 行 合 格 后, 提 请 市 县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对 项 目 进 行 环 保 竣 工 验 收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进 入 营 运 阶 段 生 产 运 营 期 的 环 境 管 理 运 行 期 管 理 的 重 点 是 猪 舍 饲 料 原 材 料 及 废 料 生 活 设 施 职 工 等 的 管 理, 为 此, 应 设 置 专 门 的 环 保 安 全 和 事 故 应 急 机 构, 配 备 专 职 监 测 人 员 和 必 要 的 监 测 仪 器, 负 责 企 业 的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测 和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具 体 的 职 责 有 : (1) 依 据 环 境 保 护 安 全 生 产 等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标 准 以 及 其 他 要 求, 制 定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安 全 生 产 的 规 章 制 度, 如 污 染 源 核 实 环 境 监 测 排 污 口 整 治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使 用 维 护 等 有 关 管 理 制 度 和 规 定 (2) 开 展 日 常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负 责 整 理 和 统 计 企 业 污 染 源 资 料 日 常 监 测 资 料, 并 及 时 上 报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170

176 (3) 落 实 企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许 可 加 强 对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治 理 效 果 以 及 治 理 后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状 况 的 监 督 检 查 (4) 检 查 监 督 环 保 设 备 污 染 治 理 装 置 安 全 消 防 措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情 况, 负 责 处 理 各 类 污 染 事 故 以 及 相 应 的 应 急 方 案 (5) 负 责 企 业 环 保 安 全 管 理 教 育 和 培 训 建 议 企 业 配 置 专 职 或 兼 职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1~2 人, 负 责 全 厂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工 作, 并 配 合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完 成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要 把 环 保 工 作 纳 入 公 司 全 面 工 作 之 中, 把 环 保 工 作 贯 穿 到 公 司 管 理 的 各 个 部 门, 环 保 工 作 要 合 理 布 置 统 一 安 排, 既 要 重 视 污 染 的 末 端 治 理, 又 要 重 视 生 产 全 过 程 控 制 ; 既 要 重 视 污 染 源 削 减, 又 要 重 视 综 合 利 用, 使 环 境 污 染 防 范 于 未 然, 贯 彻 以 防 为 主 防 治 结 合 的 方 针, 实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能 够 总 量 控 制,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公 司 的 日 常 环 境 管 理 要 有 一 整 套 行 之 有 效 的 管 理 制 度, 落 实 具 体 责 任 和 奖 惩 规 定 环 保 管 理 机 构 要 对 环 境 保 护 统 一 管 理 对 各 部 门 环 保 工 作 定 期 检 查, 并 接 受 政 府 环 保 部 门 的 监 督 14.3 实 施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建 设 根 据 国 家 及 省 市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的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废 气 排 放 口 必 须 实 行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该 项 工 作 是 实 施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的 基 础 性 工 作 之 一 通 过 对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能 够 促 进 企 业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和 污 染 治 理 ; 有 利 于 加 强 对 污 染 源 的 监 督 管 理, 逐 步 实 现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科 学 化 定 量 化 管 理 ; 提 高 人 们 的 环 境 意 识, 保 护 和 改 善 环 境 质 量 项 目 建 成 后, 应 对 所 有 污 染 排 放 口 的 名 称 位 置 数 量, 以 及 排 放 污 染 物 名 称 数 量 等 内 容 进 行 统 计, 并 登 记 上 报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以 便 进 行 验 收 和 排 放 口 的 规 范 化 管 理 废 气 及 废 水 排 放 口 (1) 规 范 化 整 治 排 污 口 的 有 关 设 施 属 于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公 司 应 将 其 纳 入 本 单 位 设 备 管 理, 并 选 派 责 任 心 强 有 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的 专 兼 职 人 员 对 排 污 口 进 行 管 理 (2) 废 水 排 放 口 设 置 视 频 监 控 排 水 情 况 171

177 固 体 废 物 临 时 堆 存 场 所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应 按 照 固 废 处 理 相 关 规 定 加 强 管 理, 应 加 强 暂 存 期 间 的 管 理, 并 在 存 放 场 边 界 和 进 出 口 位 置 设 置 环 保 标 志 牌 设 置 标 志 牌 要 求 (1) 按 照 GB 及 GB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的 规 定, 规 范 化 的 排 污 口 应 设 置 相 应 的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2) 按 要 求 填 写 由 国 家 环 保 部 统 一 印 制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标 志 登 记 证 并 根 据 登 记 证 的 内 容 建 立 排 污 口 档 案 14.4 环 境 监 测 环 境 监 测 的 目 的 环 境 监 测 是 实 施 有 效 的 环 境 管 理 的 前 提 为 确 保 环 境 质 量 和 总 量 控 制 目 标 的 实 现, 应 制 订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从 保 护 环 境 出 发, 根 据 本 建 设 项 目 的 特 点, 尤 其 是 所 存 在 的 不 利 环 境 问 题, 以 及 相 应 的 环 保 措 施, 制 定 一 套 完 善 的 环 境 监 测 制 度 和 监 测 计 划, 其 目 的 是 要 监 测 本 建 设 项 目 在 运 行 期 间 的 各 种 环 境 因 素, 应 用 监 测 得 到 的 反 馈 信 息, 及 时 发 现 运 营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不 利 影 响, 及 时 修 正 原 设 计 中 环 保 措 施 的 不 足, 使 出 现 的 环 境 问 题 能 得 到 及 时 解 决, 防 止 环 境 质 量 下 降, 保 障 环 境 和 经 济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目 标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为 了 及 时 了 解 和 掌 握 建 设 项 目 所 在 地 区 的 环 境 质 量 发 展 变 化 情 况 及 主 要 污 染 源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状 况,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定 期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环 境 监 测 部 门 对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质 量 及 各 污 染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源 强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应 定 期 向 当 地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呈 报 存 档, 并 随 时 接 受 环 保 部 门 的 监 督 检 查 表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表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点 监 测 指 标 监 测 频 次 备 注 废 水 废 气 废 水 处 理 站 进 水 出 水 污 水 量 CODcr BOD5 口 SS 氨 氮 粪 大 肠 菌 群 等 每 年 监 测 一 次 场 区 上 下 风 向 场 界 氨 气 硫 化 氢 臭 气 粉 尘 每 年 监 测 一 次 设 置 视 频 监 控 排 水 情 况 噪 声 项 目 各 场 界 连 续 等 效 声 级 每 年 监 测 一 次 分 昼 间 和 夜 间 固 废 猪 粪 蛔 虫 卵 死 亡 率 粪 大 肠 菌 值 每 年 监 测 一 次 所 有 固 废 全 部 处 置 每 年 监 测 一 次 固 体 粪 肥 的 无 害 化 指 标 172

178 特 殊 情 况 下 可 适 当 增 加 监 测 频 次, 严 密 监 控 对 监 测 数 据 进 行 档 案 管 理 和 分 析, 如 有 异 常 应 及 时 向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汇 报 为 使 监 测 数 据 具 有 完 整 的 质 量 特 征 : 即 准 确 性 精 密 性 完 整 性 代 表 性 和 可 比 性, 监 测 人 员 必 须 进 行 专 业 技 术 培 训 监 测 方 法 的 选 择 必 须 是 国 家 正 式 颁 布 确 认 的 方 法 14.5 环 保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在 项 目 完 全 建 成 试 运 营 阶 段, 按 国 家 环 保 局 发 布 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管 理 规 定,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将 对 项 目 的 环 保 设 施 建 设 情 况 进 行 验 收, 而 本 评 价 报 告 书 将 是 环 保 验 收 的 基 础 依 据, 因 此 企 业 有 必 要 了 解 环 保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的 程 序 和 相 关 规 定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竣 工 三 同 时 验 收 内 容 如 表 所 示 环 保 设 施 此 处 所 指 环 保 措 施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二 个 部 分 : (1) 建 设 项 目 为 自 身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或 满 足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的 要 求 而 必 须 采 取 的 治 理 措 施, 包 括 专 用 于 环 境 和 污 染 防 治, 既 是 生 产 工 艺 中 的 一 个 环 节, 同 时 又 具 有 环 境 保 护 功 能 ; 用 于 污 染 物 回 收 于 综 合 利 用 ; 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工 作 配 套 ; 用 于 防 止 潜 在 突 发 性 污 染 事 故 (2) 建 设 项 目 为 满 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中 提 出 原 有 污 染 物 一 并 治 理 的 要 求 以 及 为 新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要 求 而 承 担 的 区 域 环 境 污 染 综 合 整 治 和 区 域 污 染 物 排 放 消 减 中 的 污 染 治 理 工 作 而 建 设 的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验 收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验 收 监 测 是 对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建 设 运 行 及 其 效 果 三 废 处 理 和 综 合 利 用 污 染 物 排 放 环 境 管 理 等 情 况 的 全 面 检 查 与 测 试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条 件 如 下 : (1) 建 设 前 期 环 境 保 护 审 查 审 批 手 续 完 备, 技 术 资 料 与 环 境 保 护 档 案 资 料 齐 全 ; (2)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及 其 它 措 施 等 已 按 批 准 的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和 设 计 文 件 的 要 求 建 成,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经 负 荷 检 测 合 格, 其 防 治 污 染 能 力 适 应 主 体 工 程 的 需 要 ; (3)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安 装 质 量 符 合 国 家 和 有 关 部 门 颁 发 的 专 业 工 程 验 收 规 范 规 程 和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 (4) 具 备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正 常 运 转 的 条 件, 包 括 : 经 培 训 合 格 的 操 作 人 员 173

179 健 全 的 岗 位 操 作 规 程 及 相 应 的 规 章 制 度, 原 料 动 力 供 应 落 实, 符 合 交 付 使 用 的 其 它 要 求 ; (5) 污 染 物 排 放 符 合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标 准 及 核 定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要 求 ; (6) 各 项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按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规 定 的 要 求 落 实,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受 到 破 坏 并 可 恢 复 的 环 境 已 按 规 定 采 取 了 恢 复 措 施 ; (7) 环 境 监 测 项 目 点 位 机 构 设 置 及 人 员 配 备, 符 合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和 有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 (8)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需 对 环 境 保 护 敏 感 点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验 证, 对 清 洁 生 产 进 行 指 标 考 核, 对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进 行 工 程 环 境 监 理 的, 应 按 规 定 要 求 完 成 表 项 目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类 别 处 理 设 施 名 称 效 果 采 样 口 主 体 工 程 / 符 合 规 划 设 计 /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固 废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符 合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旱 作 标 准 出 水 口 颗 粒 物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9DB44/ ) 第 二 时 段 无 组 织 浓 度 监 控 值 ; 生 产 过 程 中 氨 气 硫 化 养 殖 过 程 氢 执 行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项 目 边 界 1 9GB ) 恶 臭 污 染 物 厂 界 标 准 值 新 米 处 改 扩 建 二 级 标 准 ; 臭 气 浓 度 执 行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 ) 集 约 化 畜 禽 养 殖 业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参 照 执 行 锅 炉 大 气 沼 气 发 电 收 集 系 统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排 气 筒 燃 气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水 泵 安 装 消 声 器 减 震 项 目 边 界 外 场 界 执 行 (GB )2 类 标 准 器 及 隔 声 设 备 1 米 分 类 收 集 定 期 清 运 由 各 单 位 回 收 处 置 保 持 项 目 内 环 境 卫 生,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 环 境 管 理 日 常 管 理 / / 其 它 绿 化 / / 14.6 小 结 根 据 国 家 及 省 市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的 有 关 文 件 精 神, 建 设 单 位 应 建 立 企 业 内 部 的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制 定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包 括 教 育 制 度 日 常 管 理 制 度 排 污 口 监 测 制 度 等 ;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落 实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确 保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运 行 状 况 良 174

180 好 ; 实 施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建 设, 制 定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积 极 配 合 开 发 区 环 境 管 理 部 门 做 好 环 保 工 作 175

181 15 公 众 参 与 15.1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和 意 义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是 使 项 目 被 公 众 充 分 了 解 和 认 可, 发 挥 项 目 周 围 单 位 人 群 的 积 极 性, 并 在 项 目 未 动 工 前 做 必 要 的 合 理 的 的 修 改, 以 达 到 充 分 提 高 本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与 环 境 效 益 之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是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中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完 善 决 策 的 一 种 有 效 方 法, 它 有 助 于 加 深 对 项 目 潜 在 影 响 的 了 解, 有 助 于 确 定 减 缓 污 染 的 措 施, 有 助 于 更 广 泛 地 取 得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内 及 周 围 地 区 群 众 的 理 解 和 支 持 15.2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计 划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环 发 号 ), 并 结 合 有 关 建 设 项 目 相 关 信 息, 制 定 本 项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工 作 方 式 如 下 : (1) 公 开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2) 公 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关 内 容 ;(3)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4) 公 众 意 见 汇 总 分 析 ;(5) 公 众 意 见 的 反 馈 ;(6) 编 写 公 众 参 与 篇 章 15.3 公 开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信 息 公 开 是 通 过 周 边 张 贴 公 告 访 问 调 查 和 发 放 调 查 表 的 形 式, 充 分 收 集 公 众 意 见 15.4 公 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关 内 容 网 上 公 示 信 息 公 开 (1) 第 一 次 网 上 公 开 我 单 位 自 承 担 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任 务 后 7 日 内, 环 评 单 位 协 同 建 设 单 位 在 阳 江 圈 网 站 上 ( 进 行 本 次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第 一 次 信 息 公 开, 公 开 内 容 如 下 : 176

182 图 第 一 次 网 上 公 示 截 图 (2)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信 息 公 开 本 环 评 报 告 书 初 稿 完 成 后, 连 同 公 示 内 容 及 公 众 调 查 问 卷 公 示 于 阳 江 圈 网 站 上 ( 公 众 可 自 行 下 载, 以 供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见 图

183 图 第 二 次 网 上 公 示 截 图 178

184 公 告 现 场 公 开 方 式 (1) 第 一 次 现 场 公 示 : 相 关 图 片 见 图 奕 垌 村 委 会 第 一 次 公 示 远 照 奕 垌 村 委 会 第 一 次 公 示 近 照 图 项 目 现 场 第 一 次 环 评 公 示 图 片 (2) 第 二 次 现 场 公 示 : 相 关 图 片 见 图 奕 垌 村 委 会 第 二 次 公 示 远 照 奕 垌 村 委 会 第 二 次 公 示 近 照 公 告 时 间 图 项 目 现 场 第 二 次 环 评 公 示 图 片 第 一 次 公 告 张 贴 时 间 为 2015 年 9 月 10 日 至 9 月 23 日 共 计 10 个 工 作 日, 第 二 次 公 告 张 贴 时 间 为 2015 年 11 月 11 日 至 11 月 24 日,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与 第 二 次 张 贴 公 告 同 步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的 内 容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内 容 见 表 ,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信 息 表 见 附 件 179

185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表 (a)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 个 人 )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生 猪 养 殖 场 建 设 项 目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一 项 目 概 况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位 于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总 占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1650 亩 ), 本 项 目 的 建 筑 主 要 为 产 房 重 胎 舍 配 种 舍 怀 孕 舍 保 育 舍 育 肥 猪 舍 宿 舍 鱼 塘 项 目 总 投 资 2500 万, 建 设 拥 有 常 年 存 栏 母 猪 1800 头 公 猪 30 头 仔 猪 4000 头 保 育 猪 4000 头 小 猪 4000 头 中 猪 4000 头 育 肥 猪 4000 头 具 有 年 出 栏 上 市 育 肥 猪 ( 约 230kg/ 头 )32000 头, 配 套 发 展 养 殖 业, 挖 标 准 鱼 塘 500 亩, 发 展 以 四 大 家 鱼 为 主 打 项 目 的 水 产 养 殖, 同 时 基 地 还 建 成 了 1 个 松 树 生 产 基 地 10 亩 等 逐 渐 形 成 一 个 有 机 循 环 的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二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已 建 成 运 营 中, 因 此 不 存 在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营 运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包 括 废 水 :1 猪 舍 冲 洗 废 水 消 毒 废 水 生 猪 猪 尿 及 员 工 办 公 生 活 污 水 等 ;2 废 气 : 主 要 为 猪 舍 产 生 的 臭 气, 饲 料 加 工 产 生 的 粉 尘 及 食 堂 油 烟 ;3 固 废 废 物 : 猪 粪 沼 渣 病 死 猪 猪 分 娩 废 物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4 噪 声 : 饲 料 加 工 过 程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产 生 的 噪 声 猪 叫 唤 声 等 ;5 生 产 及 生 活 过 程 中 废 水 泄 漏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6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为 废 水 处 理 不 当 排 放 造 成 事 故 排 放 沼 气 爆 炸 或 者 事 故 条 件 下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三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的 要 点 营 运 过 程 中 的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1 废 水 通 过 场 区 自 建 沼 气 池 + 氧 化 塘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于 场 区 周 围 林 地 及 绿 化 灌 溉 ;2 恶 臭 采 用 合 理 设 计 通 风 系 统 和 猪 舍 及 时 清 理 猪 舍 强 化 猪 舍 消 毒 提 高 饲 料 利 用 率 加 强 绿 化 等 措 施, 污 水 处 理 站 主 要 采 用 封 闭 式 处 理 系 统, 减 少 恶 臭 的 排 放 等 措 施 治 理, 饲 料 加 工 粉 尘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引 至 楼 顶 排 放, 厨 房 油 烟 采 用 静 电 油 烟 处 理 设 施 ;3 固 废 : 猪 粪 及 沼 渣 处 理 后 作 肥 料, 病 死 猪 尸 体 胎 盘 采 用 安 全 填 埋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4 噪 声 :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采 用 有 效 的 消 声 隔 声 措 施 ;5 对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区 域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采 用 必 要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设 置 并 实 施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在 采 取 各 项 防 治 措 施 后, 可 保 证 各 种 污 染 物 满 足 相 应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固 体 废 物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基 本 上 不 会 对 区 域 水 气 声 等 环 境 产 生 较 为 明 显 的 影 响 四 环 评 结 论 经 过 分 析 论 证, 本 项 目 采 取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后,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将 不 会 对 水 大 气 声 等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因 此 本 评 价 认 为 建 设 单 位 如 能 按 照 评 价 报 告 所 述 的 要 求,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分 析,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特 请 您 参 与 公 众 调 查, 发 表 您 对 该 项 目 所 持 的 态 度 和 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以 及 对 该 项 目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填 表 方 法 : 请 在 相 应 内 容 前 的 内 打, 如 有 不 支 持 建 设 者, 请 在 其 它 栏 内 说 明 其 依 据 或 理 由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单 位 地 址 或 住 址 调 查 内 容 联 系 电 话 1 您 对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环 境 满 意 程 度 如 何? 很 满 意 基 本 满 意 不 满 意 2 您 是 否 知 道 本 项 目? 知 道 不 知 道 听 说 3 您 觉 得 本 项 目 对 您 的 影 响 如 何? 有 利 影 响 不 利 影 响 无 影 响 4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最 突 出 的 污 染 问 题 是 什 么 ( 可 多 选 )? 污 染 水 体 污 染 空 气 噪 声 污 染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180

186 其 它 生 态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人 群 健 康 事 故 风 险 5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运 营 期 在 污 染 治 理 方 面 采 取 的 措 施 能 否 有 效 降 低 对 环 境 影 响? 是 的, 能 有 效 降 低 不 良 污 染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影 响 不 能 6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影 响 如 何? 非 常 有 利 一 般 不 利 7 您 是 否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支 持 不 支 持 无 所 谓 若 持 反 对 意 见 请 说 明 原 因, 在 什 么 条 件 下 能 支 持 项 目 上 马? 对 项 目 具 体 要 求 与 建 议 ( 包 括 环 保 方 面 ):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表 (b)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 团 体 )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生 猪 养 殖 场 建 设 项 目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一 项 目 概 况 广 东 同 汇 农 牧 有 限 公 司 阳 东 东 岸 场 位 于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总 占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 约 合 1650 亩 ), 本 项 目 的 建 筑 主 要 为 产 房 重 胎 舍 配 种 舍 怀 孕 舍 保 育 舍 育 肥 猪 舍 宿 舍 鱼 塘 项 目 总 投 资 2500 万, 建 设 拥 有 常 年 存 栏 母 猪 1800 头 公 猪 30 头 仔 猪 4000 头 保 育 猪 4000 头 小 猪 4000 头 中 猪 4000 头 育 肥 猪 4000 头 具 有 年 出 栏 上 市 育 肥 猪 ( 约 230kg/ 头 )32000 头, 配 套 发 展 养 殖 业, 挖 标 准 鱼 塘 500 亩, 发 展 以 四 大 家 鱼 为 主 打 项 目 的 水 产 养 殖, 同 时 基 地 还 建 成 了 1 个 松 树 生 产 基 地 10 亩 等 逐 渐 形 成 一 个 有 机 循 环 的 农 业 生 态 系 统 二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本 项 目 已 建 成 运 营 中, 因 此 不 存 在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营 运 期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包 括 废 水 :1 猪 舍 冲 洗 废 水 消 毒 废 水 生 猪 猪 尿 及 员 工 办 公 生 活 污 水 等 ;2 废 气 : 主 要 为 猪 舍 产 生 的 臭 气, 饲 料 加 工 产 生 的 粉 尘 及 食 堂 油 烟 ;3 固 废 废 物 : 猪 粪 沼 渣 病 死 猪 猪 分 娩 废 物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4 噪 声 : 饲 料 加 工 过 程 机 械 设 备 运 转 产 生 的 噪 声 猪 叫 唤 声 等 ;5 生 产 及 生 活 过 程 中 废 水 泄 漏 可 能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6 环 境 风 险 主 要 为 废 水 处 理 不 当 排 放 造 成 事 故 排 放 沼 气 爆 炸 或 者 事 故 条 件 下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三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的 要 点 营 运 过 程 中 的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1 废 水 通 过 场 区 自 建 沼 气 池 + 氧 化 塘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达 标 后 回 用 于 场 区 周 围 林 地 及 绿 化 灌 溉 ;2 恶 臭 采 用 合 理 设 计 通 风 系 统 和 猪 舍 及 时 清 理 猪 舍 强 化 猪 舍 消 毒 提 高 饲 料 利 用 率 加 强 绿 化 等 措 施, 污 水 处 理 站 主 要 采 用 封 闭 式 处 理 系 统, 减 少 恶 臭 的 排 放 等 措 施 治 理, 饲 料 加 工 粉 尘 通 过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引 至 楼 顶 排 放, 厨 房 油 烟 采 用 静 电 油 烟 处 理 设 施 ;3 固 废 : 猪 粪 及 沼 渣 处 理 后 作 肥 料, 病 死 猪 尸 体 胎 盘 采 用 安 全 填 埋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4 噪 声 :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并 采 用 有 效 的 消 声 隔 声 措 施 ;5 对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污 染 的 区 域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采 用 必 要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设 置 并 实 施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在 采 取 各 项 防 治 措 施 后, 可 保 证 各 种 污 染 物 满 足 相 应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固 体 废 物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基 本 上 不 会 对 区 域 水 气 声 等 环 境 产 生 较 为 明 显 的 影 响 四 环 评 结 论 经 过 分 析 论 证, 本 项 目 采 取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后, 施 工 期 和 营 运 期 将 不 会 对 水 大 气 声 等 环 境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因 此 本 评 价 认 为 建 设 单 位 如 能 按 照 评 价 报 告 所 述 的 要 求, 从 环 境 保 护 角 度 分 析,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为 进 一 步 做 好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特 请 您 参 与 公 众 调 查, 发 表 您 对 该 项 目 所 持 的 态 度 和 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以 及 对 该 项 目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填 表 方 法 : 请 在 相 应 内 容 前 的 内 打, 如 有 不 支 持 建 设 者, 请 在 其 它 栏 内 说 明 其 181

187 依 据 或 理 由 单 位 名 称 ( 盖 章 ) 联 系 人 姓 名 单 位 地 址 或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职 务 单 位 性 质 政 府 社 会 团 体 事 业 企 业 调 查 内 容 其 它 1 贵 单 位 对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环 境 满 意 程 度 如 何? 很 满 意 基 本 满 意 不 满 意 2 贵 单 位 是 否 知 道 本 项 目? 知 道 不 知 道 听 说 3 贵 单 位 觉 得 本 项 目 对 贵 单 位 的 影 响 如 何? 有 利 影 响 不 利 影 响 无 影 响 4 贵 单 位 认 为 该 项 目 最 突 出 的 污 染 问 题 是 什 么 ( 可 多 选 )? 污 染 水 体 污 染 空 气 噪 声 污 染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生 态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人 群 健 康 事 故 风 险 5 贵 单 位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运 营 期 在 污 染 治 理 方 面 采 取 的 措 施 能 否 有 效 降 低 对 环 境 影 响? 是 的, 能 有 效 降 低 不 良 污 染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影 响 不 能 6 贵 单 位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影 响 如 何? 非 常 有 利 一 般 不 利 7 贵 单 位 是 否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支 持 不 支 持 无 所 谓 若 持 反 对 意 见 请 说 明 原 因, 在 什 么 条 件 下 能 支 持 项 目 上 马? 对 项 目 具 体 要 求 与 建 议 ( 包 括 环 保 方 面 ): 15.5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公 众 的 范 围 根 据 项 目 所 在 地 的 环 境 状 况 建 设 项 目 的 工 程 特 点 和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情 况, 确 定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的 对 象 为 项 目 附 近 的 居 民 单 位 的 员 工 等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采 取 调 查 公 众 意 见 ( 主 要 手 段 有 : 调 查 问 卷 传 真 电 话 受 理 网 上 留 言 以 及 等 ) 公 开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是 在 发 布 环 境 评 价 相 关 信 息 公 告 后 进 行 的, 并 且 公 开 的 有 关 信 息 在 整 个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期 限 之 内 均 处 于 公 开 状 态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工 作 的 期 限 为 10 个 工 作 日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内 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为 了 收 集 公 众 对 建 设 项 目 的 态 度 所 关 心 或 担 心 的 问 题, 对 建 设 项 目 可 能 引 起 的 环 境 问 题 的 看 法,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与 环 境 管 理 的 182

188 建 议 等 各 种 意 见, 沟 通 建 设 单 位 与 公 众 间 的 理 解, 提 出 协 调 建 设 项 目 与 公 众 利 益 矛 盾 的 措 施, 使 建 设 项 目 为 公 众 所 理 解 和 接 受, 公 众 利 益 得 到 最 大 限 度 的 保 障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调 查 内 容 如 下 所 示 : (1) 与 建 设 项 目 可 能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居 民 访 谈, 调 查 他 们 对 本 项 目 的 了 解 程 度 和 态 度, 并 进 行 一 定 程 度 的 讲 解 和 解 释 工 作 (2) 调 查 他 们 对 本 项 目 选 址 与 建 设 的 看 法 意 见, 以 及 他 们 最 关 心 的 问 题 (3) 现 场 感 受 和 了 解 一 般 群 众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情 绪 和 想 法 (4) 项 目 区 是 否 出 现 过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及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变 化 情 况 15.6 公 众 意 见 汇 总 分 析 个 人 调 查 问 卷 统 计 分 析 (1) 样 本 组 成 环 评 小 组 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 ~2015 年 11 月 24 日 按 照 上 述 确 定 的 调 查 内 容 和 方 法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附 近 居 民 行 政 部 门 等 进 行 调 查 主 要 以 环 绕 项 目 位 置 四 周 走 访 的 形 式 进 行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即 采 取 与 群 众 进 行 面 对 面 的 交 谈 方 式, 发 放 70 份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回 收 70 份, 回 收 率 达 100% 参 与 调 查 的 人 员 为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内 的 居 民, 具 有 一 定 代 表 性 参 与 调 查 的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情 况 统 计 表 见 表 表 公 众 参 与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序 号 姓 名 电 话 职 业 地 址 1 林 飞 奕 垌 垌 心 村 2 张 金 德 奕 垌 垌 心 村 3 刘 朗 记 奕 垌 合 岗 村 5 号 一 巷 4 董 文 成 务 农 奕 垌 合 岗 村 5 号 二 巷 5 刘 远 攀 奕 垌 合 岗 村 6 冯 见 奕 垌 冯 屋 寨 1 巷 1 号 7 梁 俚 朝 奕 垌 中 对 坑 村 8 刘 钦 文 奕 垌 外 村 9 刘 英 教 奕 垌 那 良 村 10 钟 英 娣 奕 垌 冯 屋 寨 村 11 刘 样 话 奕 垌 安 墩 村 12 张 小 苗 阳 东 县 东 城 湖 景 小 区 13 李 益 司 机 阳 东 县 湖 景 小 区 14 刘 淦 林 农 民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183

189 15 谢 家 汉 自 由 阳 江 市 金 碧 路 桃 源 雅 园 61 号 16 刘 煜 林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17 陈 建 彬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18 黄 松 沛 阳 江 市 城 东 奕 垌 村 委 会 19 江 倩 职 员 阳 江 市 城 东 区 对 坑 村 20 梁 基 国 司 机 阳 江 市 城 东 区 中 对 坑 村 21 李 伟 豪 职 工 阳 东 金 恒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2 黎 清 秀 职 员 阳 东 金 恒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3 周 明 职 员 阳 东 金 恒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4 欧 华 杰 职 工 阳 东 金 恒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5 张 汉 龙 职 员 阳 东 金 恒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6 梁 华 职 工 阳 东 金 恒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7 廖 汉 基 职 员 阳 东 金 恒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8 李 伟 职 工 阳 东 金 恒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9 黄 亮 职 工 阳 东 金 恒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30 张 泽 职 员 阳 东 金 恒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31 李 金 荣 职 员 阳 江 纳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2 宁 喜 兰 职 员 阳 江 纳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3 刘 军 职 员 阳 江 纳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4 李 艳 红 职 员 阳 江 纳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5 黄 丽 红 职 员 阳 江 纳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6 景 良 辰 职 员 阳 江 纳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7 梁 庆 月 职 员 阳 江 纳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8 李 彩 虹 职 员 阳 江 纳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9 刘 建 斌 职 员 阳 江 纳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0 胡 全 乐 职 员 阳 江 纳 谷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1 梁 小 钟 村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南 木 坑 42 骆 红 梅 村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南 木 坑 43 骆 亚 平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南 木 坑 44 梁 冻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南 木 坑 45 络 小 刚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南 木 坑 46 骆 小 寸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南 木 坑 47 梁 树 文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南 木 坑 48 梁 波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南 木 坑 49 骆 小 东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南 木 坑 50 梁 总 机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南 木 坑 51 林 朋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冯 屋 寨 52 林 杰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冯 屋 寨 53 林 志 权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冯 屋 寨 184

190 54 林 民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冯 屋 寨 55 林 忠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冯 屋 寨 56 林 志 才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冯 屋 寨 57 林 东 兰 农 业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冯 屋 寨 58 林 成 华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冯 屋 寨 59 林 东 生 农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区 奕 垌 冯 屋 寨 60 骆 庆 村 民 阳 东 县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南 木 坑 61 唐 刚 工 人 阳 东 县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南 木 坑 62 李 永 健 司 机 阳 东 县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南 木 坑 63 宋 开 叶 务 农 阳 东 县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冯 屋 寨 64 蒋 赐 林 阳 东 县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南 木 坑 65 刘 先 生 工 人 阳 东 县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南 木 坑 66 陈 才 芳 工 人 阳 东 县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南 木 坑 67 黄 东 兰 会 计 阳 东 县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冯 屋 寨 68 游 志 华 工 人 阳 东 县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冯 屋 寨 69 钟 国 华 务 农 阳 东 县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冯 屋 寨 70 林 常 务 农 阳 东 县 城 东 街 道 奕 垌 村 南 木 坑 1 您 对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环 境 满 意 程 度? 2 您 是 否 知 道 本 项 目? 3 您 觉 得 本 项 目 对 您 的 影 响 如 何? 4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最 突 出 的 污 染 问 题 是 什 么 ( 可 多 选 )? 5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运 营 期 在 污 染 治 理 方 面 采 取 的 措 施 能 否 有 效 降 低 对 环 境 影 响? 表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表 问 卷 项 目 统 计 数 量 占 调 查 样 本 比 例 (%) 很 满 意 基 本 满 意 0 0 不 满 意 0 0 知 道 不 知 道 0 0 听 说 0 0 有 利 影 响 不 利 影 响 0 0 无 影 响 0 0 污 染 水 体 污 染 空 气 噪 声 污 染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生 态 破 坏 水 土 流 失 影 响 人 群 健 康 事 故 风 险 是 的, 能 有 效 降 低 不 良 污 染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影 响

191 6 您 认 为 本 次 项 目 对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影 响 如 何? 7 您 是 否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能 0 0 非 常 有 利 一 般 不 利 0 0 支 持 不 支 持 0 0 无 所 谓 0 0 若 持 反 对 意 见 请 说 明 原 因, 在 什 么 条 件 下 能 支 持 项 目 上 马? 对 项 目 具 体 要 求 与 建 议 ( 包 括 环 保 方 面 ):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 本 项 目 的 被 调 查 者 中 以 附 近 的 居 民 或 工 作 人 员, 说 明 当 地 有 一 定 的 产 业 基 础, 以 初 中 大 专 以 上 学 历 为 主, 说 明 当 地 的 居 民 的 文 化 程 度 较 高 调 查 的 结 果 表 明 : 绝 大 多 数 被 调 查 人 员 同 意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占 所 调 查 比 例 的 100%, 无 人 反 对 ; 有 70 人 表 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会 对 其 有 利, 占 100%; 有 70 人 认 为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有 利 于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占 100%; 认 为 项 目 突 出 的 环 境 问 题 有 50% 的 人 认 为 污 染 空 气, 其 次 是 水 土 流 失, 占 35.7% 关 于 项 目 运 营 期 在 污 染 治 理 方 面 采 取 的 措 施 98.6% 的 人 认 为 能 有 效 降 低 不 良 污 染, 可 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得 到 绝 大 多 数 公 众 的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可 以 增 加 就 业 机 会, 促 进 经 济 的 发 展 (1) 公 众 主 要 意 见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的 主 要 意 见 归 纳 如 下 : 1) 营 运 过 程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保 证 三 废 可 达 标 排 放 (2) 建 设 单 位 回 复 建 设 单 位 对 公 众 意 见 表 示 接 纳, 并 表 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加 强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等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和 设 备 的 运 行 管 理, 使 其 产 生 的 各 项 污 染 物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不 会 对 该 地 区 及 周 围 人 群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团 体 调 查 问 卷 统 计 分 析 (1) 样 本 构 成 本 次 公 众 团 体 参 与 调 查 发 出 问 卷 4 份, 回 收 4 份, 有 效 问 卷 回 收 率 为 100.0%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中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的 单 位 包 括 项 目 周 边 的 团 体 调 查 对 象 为 周 边 村 委 相 关 统 计 数 据 见 表 和 表

192 表 被 调 查 单 位 情 况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姓 名 电 话 职 业 地 址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城 东 街 奕 垌 村 民 委 员 会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城 东 街 奕 垌 村 民 委 员 会 李 屋 村 民 小 组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城 东 街 奕 垌 村 民 委 员 会 果 子 园 村 民 小 组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城 东 街 奕 垌 村 民 委 员 会 冯 屋 寨 村 民 小 组 1 贵 单 位 对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周 围 环 境 满 意 程 度? 2 贵 单 位 是 否 知 道 本 项 目? 3 贵 单 位 觉 得 本 项 目 对 贵 单 位 的 影 响 如 何? 4 贵 单 位 认 为 该 项 目 最 突 出 的 污 染 问 题 是 什 么 ( 可 多 选 )? 5 贵 单 位 认 为 该 项 目 运 营 期 在 污 染 治 理 方 面 采 取 的 措 施 能 否 有 效 降 低 对 环 境 影 响? 8 贵 单 位 认 为 本 次 项 目 对 当 地 经 济 和 社 会 影 响 如 何? 9 贵 单 位 是 否 支 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表 梁 兆 里 书 记 李 忠 杰 村 长 阳 江 市 城 东 街 奕 垌 村 委 会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奕 垌 李 屋 梁 仕 根 村 长 奕 垌 果 子 园 钟 良 林 村 长 单 位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表 奕 垌 冯 屋 寨 3 巷 2 号 问 卷 项 目 统 计 数 量 占 调 查 样 本 比 例 (%) 很 满 意 基 本 满 意 0 0 不 满 意 0 0 知 道 不 知 道 0 0 听 说 0 0 有 利 影 响 不 利 影 响 0 0 无 影 响 0 0 污 染 水 体 1 25 污 染 空 气 0 0 噪 声 污 染 0 0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0 0 生 态 破 坏 0 0 水 土 流 失 3 75 影 响 人 群 健 康 0 0 事 故 风 险 0 0 是 的, 能 有 效 降 低 不 良 污 染 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降 低 影 响 0 0 若 持 反 对 意 见 请 说 明 原 因, 在 什 么 条 件 下 能 支 持 项 目 上 马? 对 项 目 具 体 要 求 与 建 议 ( 包 括 环 保 方 面 ): 不 能 0 0 非 常 有 利 一 般 0 0 不 利 0 0 支 持 不 支 持 0 0 无 所 谓

193 团 体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 被 调 查 的 单 位 100% 同 意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无 单 位 反 对 ; 100% 的 单 位 表 示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会 对 其 有 利 ;100% 认 为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对 有 利 于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 关 于 本 项 目 最 突 出 的 污 染 问 题 有 100% 的 单 位 认 为 水 土 流 失 关 于 项 目 运 营 期 在 污 染 治 理 方 面 采 取 的 措 施 100% 的 单 位 认 为 能 有 效 降 低 不 良 污 染, 可 见,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得 到 绝 大 多 数 公 众 的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可 以 增 加 就 业 机 会, 促 进 经 济 的 发 展 (1) 公 众 主 要 意 见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的 主 要 意 见 归 纳 如 下 : 1) 营 运 过 程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保 证 三 废 可 达 标 排 放 (2) 建 设 单 位 回 复 建 设 单 位 对 公 众 意 见 表 示 接 纳, 并 表 示 生 产 过 程 中 加 强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等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和 设 备 的 运 行 管 理, 使 其 产 生 的 各 项 污 染 物 做 到 达 标 排 放, 不 会 对 该 地 区 及 周 围 人 群 产 生 污 染 影 响 15.7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大 多 数 调 查 者 对 拟 建 项 目 是 支 持 的 同 时, 他 们 要 求 项 目 在 建 设 过 程 及 建 成 后 做 好 污 染 治 理 工 作, 建 设 单 位 应 认 真 落 实 环 评 报 告 书 中 所 提 出 的 各 项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加 强 绿 化 和 环 境 卫 生 工 作, 在 真 正 做 好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大 部 分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建 设 对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是 可 以 接 受, 而 且 可 使 当 地 经 济 更 繁 荣, 提 供 周 围 居 民 的 就 业 机 会, 所 以 大 部 分 公 众 是 接 受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188

194 16 产 业 政 策 与 选 址 合 理 合 法 性 分 析 16.1 与 产 业 政 策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1) 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3 年 修 订 本 ) 相 符 性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3 年 修 订 本 ), 本 项 目 属 于 第 一 类 鼓 励 类 中 第 一 项 农 林 业 第 5 条 畜 禽 标 准 化 规 模 养 殖 技 术 开 发 与 应 用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要 求 (2) 与 广 东 省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7 年 本 ) 相 符 性 根 据 广 东 省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7 年 本 ), 本 项 目 属 于 第 一 类 鼓 励 类 中 第 一 项 农 林 业 第 4 条 优 质 高 产 高 效 标 准 化 栽 培 和 养 殖 技 术 开 发 及 应 用 项 目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广 东 省 当 前 产 业 政 策 发 展 方 向 (3) 与 广 东 省 重 点 开 发 区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2014 年 本 ) 相 符 性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东 省 重 点 开 发 区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2014 年 本 ), 本 项 目 属 于 第 一 类 鼓 励 类 中 第 一 项 农 林 业 第 5 条 畜 禽 标 准 化 规 模 养 殖 技 术 开 发 与 应 用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要 求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的 产 业 政 策 和 相 关 法 规 16.2 与 行 业 相 关 政 策 法 规 符 合 性 分 析 与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第 9 号,2001 年 5 月 8 日 ), 禁 止 在 下 列 区 域 内 建 设 畜 禽 养 殖 场 : 1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核 心 区 及 缓 冲 区 ; 2 城 市 和 城 镇 中 居 民 区 文 教 科 研 区 医 疗 区 等 人 口 集 中 地 区 ; 3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依 法 划 定 的 禁 养 区 域 ; 4 国 家 或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需 特 殊 保 护 的 其 他 区 域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不 属 于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和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核 心 区 及 缓 冲 区, 不 属 于 城 市 和 城 镇 中 居 民 区 文 教 科 研 区 医 疗 区 等 人 口 集 中 189

195 地 区, 本 项 目 选 址 不 在 禁 养 区 范 围 内 因 此, 与 畜 禽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相 符 合 与 关 于 加 强 畜 禽 养 殖 业 环 境 监 管 严 防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扩 散 的 紧 急 通 知 ( 环 发 [2004]18 号,2004 年 2 月 3 日 )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关 于 加 强 畜 禽 养 殖 业 环 境 监 管 严 防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扩 散 的 紧 急 通 知 ( 环 发 [2004]18 号,2004 年 2 月 3 日 ) 中 指 出 新 建 畜 禽 舍 应 在 居 民 区 下 风 向, 并 远 离 居 民 区 至 少 500 米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距 离 本 项 目 500m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点, 符 合 关 于 加 强 畜 禽 养 殖 业 环 境 监 管 严 防 高 致 病 性 禽 流 感 疫 情 扩 散 的 紧 急 通 知 ( 环 发 [2004]18 号, 2004 年 2 月 3 日 ) 中 新 建 畜 禽 舍 远 离 居 民 区 至 少 500 米 的 规 定 与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通 过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HJ/T ) 中 对 场 地 选 址 场 地 布 局 与 清 粪 工 艺 等 几 个 方 面, 综 合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合 理 性, 具 体 分 析 见 表 所 示 表 本 项 目 与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 (HJ/T ) 的 相 符 性 分 析 序 号 项 目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本 项 目 是 否 符 合 1 2 选 址 要 求 场 区 布 局 与 清 粪 工 艺 禁 止 在 下 列 区 域 内 建 设 畜 禽 养 殖 场 ;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核 心 区 及 缓 冲 区 ; 城 市 和 城 镇 居 民 区, 包 括 文 教 科 研 区 医 疗 区 商 业 区 工 业 区 游 览 区 等 人 口 集 中 地 区 ;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依 法 划 定 的 禁 养 区 域 ; 国 家 或 地 方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需 特 殊 保 护 的 其 它 区 域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的 畜 禽 养 殖 场 选 址 应 避 开 上 述 规 定 的 禁 建 区 域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或 侧 风 向 处, 场 界 与 禁 建 区 域 边 界 的 最 小 距 离 不 得 小 于 500m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的 畜 禽 养 殖 场 应 实 现 生 产 区 生 活 管 理 区 的 隔 离, 粪 便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和 畜 禽 尸 体 焚 烧 炉 ; 应 设 在 养 殖 场 的 生 产 区 生 活 管 理 区 的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下 风 向 或 侧 风 向 处 养 殖 场 的 排 水 系 统 应 实 行 雨 水 和 污 水 收 集 输 送 系 统 分 离, 在 场 区 外 设 置 的 污 水 收 集 输 送 系 统, 不 得 采 取 明 沟 布 设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的 畜 禽 养 殖 场 应 采 取 干 法 190 本 项 目 位 于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不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的 核 心 区 及 缓 冲 区, 周 边 敏 感 点 距 离 项 目 最 近 距 离 为 1290m, 满 足 500m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地 不 属 于 阳 江 市 畜 禽 养 殖 禁 养 区 禁 建 区 划 定 方 案 中 的 禁 养 区 及 限 养 区 范 围 内 本 项 目 生 活 管 理 区 与 生 产 区 之 间 有 灌 木 乔 木 作 为 绿 化 隔 离 带, 处 于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的 侧 风 向, 整 改 后 新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设 置 位 于 用 地 的 中 部, 处 于 生 产 区 生 活 管 理 区 的 侧 风 向 处 本 项 目 实 行 雨 水 和 污 水 收 集 输 送 系 统 分 离 项 目 采 取 干 法 清 粪 工 艺 符 合 符 合

196 3 4 畜 禽 粪 便 的 贮 存 污 水 的 处 理 清 粪 工 艺,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将 粪 及 时 单 独 清 出, 不 可 与 尿 污 水 混 合 排 出, 并 将 产 生 的 粪 渣 及 时 运 至 贮 存 或 处 理 场 所, 实 现 日 产 日 清 采 用 水 冲 粪 水 泡 粪 湿 法 清 粪 工 艺 的 养 殖 场, 要 逐 步 改 为 干 法 清 粪 工 艺 畜 禽 养 殖 场 产 生 的 畜 禽 粪 便 应 设 置 专 门 的 贮 存 设 施, 其 恶 臭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应 符 合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贮 存 设 施 的 位 置 必 须 远 离 各 类 功 能 地 表 水 体 ( 距 离 不 得 小 于 400m), 并 应 设 在 养 殖 场 生 产 及 生 活 管 理 区 的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向 或 侧 风 向 处 贮 存 设 施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渗 处 理 工 艺, 防 止 畜 禽 粪 便 污 染 地 下 水 对 于 种 养 结 合 的 养 殖 场, 畜 禽 粪 便, 贮 存 设 施 的 总 容 积 不 得 低 于 当 地 农 林 作 物 生 产 用 肥 的 最 大 间 隔 时 间 内 本 养 殖 场 所 产 生 的 粪 便 总 量 贮 存 设 施 应 采 取 设 置 顶 盖 等 防 止 降 雨 ( 水 ) 进 入 的 措 施 畜 禽 养 殖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水 应 坚 持 种 养 结 合 的 原 则, 经 无 害 化 处 理 后 尽 量 充 分 还 田, 实 现 污 水 资 源 化 利 用 畜 禽 污 水 经 治 理 后 向 环 境 中 排 放, 应 符 合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规 定, 有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的 应 执 行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污 水 作 为 灌 溉 用 水 排 入 农 田 前, 必 须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 包 括 机 械 的 物 理 的 化 学 的 和 生 物 学 的 ), 并 须 符 合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在 畜 禽 养 殖 场 与 还 田 利 用 的 农 田 之 间 应 建 立 有 效 的 污 水 输 送 网 络, 通 过 车 载 或 管 道 形 式 将 处 理 ( 置 ) 后 的 污 水 输 送 至 农 田, 要 加 强 管 理, 严 格 控 制 污 水 输 送 沿 途 的 弃 撒 和 跑 冒 滴 漏 畜 禽 养 殖 场 污 水 排 入 农 田 前 必 须 进 行 预 处 理 ( 采 用 格 栅 厌 氧 沉 淀 等 工 艺 流 程 ), 并 应 配 套 设 置 田 间 储 存 池, 以 解 决 农 田 在 非 施 肥 期 间 的 污 水 出 路 问 题, 田 间 储 存 池 总 容 积 不 得 低 于 当 地 农 林 作 物 生 产 用 肥 的 最 大 间 隔 时 间 内 畜 禽 养 殖 场 排 放 污 水 的 总 量 对 没 有 充 足 土 地 消 纳 污 水 的 畜 禽 养 殖 场, 可 根 据 当 地 实 际 情 况 选 用 下 列 综 合 利 用 措 施 ; 经 过 生 物 发 酵 后, 可 浓 缩 制 成 商 品 液 体 有 机 肥 料 进 行 沼 气 发 酵, 对 沼 渣 沼 液 应 尽 可 能 实 现 综 合 利 用, 同 时 要 避 免 产 生 新 的 污 染, 沼 渣 及 时 清 运 至 粪 便 贮 存 场 所 ; 沼 液 尽 可 能 进 行 还 田 利 用, 不 能 还 田 利 用 并 需 外 排 的 要 进 行 本 项 目 的 粪 便 设 置 了 专 门 的 贮 存 设 施, 恶 臭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符 合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粪 仓 位 于 3 号 场 和 4 号 场 的 猪 舍 区 的 下 风 向 猪 粪 粪 仓 地 面 采 用 了 防 渗 设 施, 采 用 混 凝 土 进 行 硬 化, 整 改 后 粪 仓 加 盖 顶 棚, 防 止 雨 水 冲 刷 本 项 目 的 粪 便 贮 存 设 施 容 积 为 200m 3, 本 项 目 的 粪 便 60% 用 于 发 酵 饲 养 蝇 蛆,40% 用 于 施 肥, 当 地 施 肥 间 隔 约 20 天,20 天 内 产 生 用 于 施 肥 粪 便 量 为 180 吨, 满 足 当 地 农 林 作 物 生 产 用 肥 的 最 大 间 隔 时 间 内 本 养 殖 场 所 产 生 的 粪 便 的 总 量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水 包 括 养 殖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污 水 通 过 渠 道 进 入 集 污 池, 采 用 沼 气 处 理 设 施 进 行 处 理, 本 项 目 整 改 后 新 增 厌 氧 + 好 氧 氧 化 进 行 处 理, 处 理 后 出 水 达 到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的 旱 作 标 准 要 求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分 通 过 输 水 管 线 输 送, 然 后 通 过 人 工 灌 溉 周 边 的 林 地 非 施 肥 期 间,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站 后 进 入 暂 存 池 中 暂 存, 暂 存 池 容 积 为 3710m 3, 可 以 满 足 非 施 肥 期 间 废 水 的 暂 存 沼 渣 与 项 目 产 生 的 猪 粪 一 起 进 行 风 干 处 理 后, 满 足 粪 便 无 害 化 卫 生 标 准 (GB ) 后 利 用 于 当 地 林 地 及 菜 地 等 符 合 符 合 191

197 5 6 7 固 体 粪 肥 的 处 理 利 用 饲 料 和 饲 养 管 理 病 死 畜 禽 尸 体 进 一 步 净 化 处 理, 达 到 排 放 标 准 沼 气 发 酵 产 物 应 符 合 粪 便 无 害 化 卫 生 标 准 (GB ) 制 取 其 它 生 物 能 源 或 进 行 其 它 类 型 的 资 源 回 收 综 合 利 用, 要 避 免 二 次 污 染, 并 应 符 合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规 定 污 水 的 净 化 处 理 应 根 据 养 殖 种 类 养 殖 规 模 清 粪 方 式 和 当 地 的 自 然 地 理 条 件, 选 择 合 理 适 用 的 污 水 净 化 处 理 工 艺 和 技 术 路 线, 尽 可 能 采 用 自 然 生 物 处 理 的 方 法, 达 到 回 用 标 准 或 排 放 标 准 污 水 的 消 毒 处 理 提 倡 采 用 非 氯 化 的 消 毒 措 施, 要 注 意 防 止 产 生 二 次 污 染 物 畜 禽 粪 便 必 须 经 过 无 害 化 处 理, 并 且 须 符 合 粪 便 无 害 化 卫 生 标 准 (GB ) 后 才 能 进 行 土 地 利 用, 禁 止 未 经 处 理 的 畜 禽 粪 便 直 接 施 入 农 田 经 过 处 理 的 粪 便 作 为 土 地 肥 料 或 土 壤 调 节 剂 来 满 足 作 物 生 长 的 需 要, 其 用 量 不 能 超 过 作 物 当 年 生 长 所 需 养 分 的 需 求 量 在 确 定 粪 肥 的 最 佳 使 用 量 时 需 要 对 土 壤 肥 力 和 粪 便 肥 效 进 行 测 试 评 价, 并 应 符 合 当 地 环 境 容 量 的 要 求 对 高 降 雨 区 坡 地 及 沙 质 容 易 产 生 径 流 和 渗 透 性 较 强 的 土 壤, 不 适 宜 施 用 粪 肥 或 粪 肥 使 用 量 过 高 仪 使 粪 肥 流 失 引 起 地 表 水 或 地 下 水 污 染 时, 应 禁 止 或 暂 停 使 用 粪 肥 对 没 有 充 足 土 地 消 纳 利 用 粪 肥 的 大 中 型 畜 禽 养 殖 场 合 养 殖 小 区, 应 建 立 集 中 处 理 畜 禽 粪 便 的 有 机 肥 厂 或 处 理 ( 置 ) 机 制 固 体 粪 肥 堆 制 可 采 用 高 温 好 氧 发 酵 或 其 它 适 用 技 术 和 方 法, 以 杀 死 其 中 的 病 原 菌 和 蛔 虫 卵, 缩 短 堆 制 时 间, 实 现 无 害 化 高 温 好 氧 堆 制 法 分 自 然 堆 制 发 酵 法 和 机 械 强 化 发 酵 法, 可 根 据 本 场 的 具 体 情 况 选 用 畜 禽 养 殖 饲 料 应 采 用 合 理 配 方, 如 理 想 蛋 白 质 体 系 配 等, 提 高 蛋 白 质 及 其 它 营 养 的 吸 收 效 率, 减 少 氮 的 排 放 量 和 粪 的 产 生 量 提 倡 使 用 微 生 物 制 剂 酶 制 剂 和 植 物 提 取 液 等 活 性 物 质,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和 恶 臭 气 体 的 产 生 养 殖 场 场 区 畜 禽 舍 器 械 等 消 毒 应 采 用 环 境 友 好 的 消 毒 剂 和 消 毒 措 施 ( 包 括 紫 外 线 臭 氧 双 氧 水 等 方 法 ), 防 止 产 生 氯 代 有 机 物 及 其 它 的 二 次 污 染 物 病 死 畜 禽 尸 体 要 即 是 处 理, 严 禁 随 意 丢 弃, 严 禁 出 售 或 作 为 饲 料 再 利 用 病 死 畜 禽 尸 体 处 理 应 采 用 焚 烧 炉 焚 烧 的 方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粪 便 经 机 械 强 化 发 酵 风 干 达 到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中 畜 禽 养 殖 业 废 渣 无 害 化 标 准 中 蛔 虫 卵 死 亡 率 95%,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10 5 个 /kg 的 要 求 后 外 卖 给 当 地 的 农 户 种 植 肥 料, 实 现 猪 粪 的 无 害 化 和 资 源 化 建 设 单 位 与 当 地 农 户 签 订 了 利 用 协 议, 共 计 供 给 林 地 2000 亩, 按 照 每 15 头 猪 1 亩 土 地 的 消 纳 量, 项 目 所 需 土 地 约 为 1886 亩, 因 此, 用 量 不 会 超 过 农 田 消 纳 量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集 中 后 送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本 项 目 所 以 饲 料 中 加 入 绿 色 添 加 剂, 提 供 饲 料 的 利 用 率, 减 少 恶 臭 气 体 产 生 本 项 目 使 用 饲 料 添 加 剂 是 由 多 种 维 生 素 复 合 酶 微 量 元 素 及 氨 基 酸 等 按 一 定 比 例 配 合 而 成, 供 机 体 吸 收, 能 促 进 猪 生 长 发 育 项 目 使 用 环 保 除 臭 剂 降 低 猪 舍 内 有 害 气 体 本 项 目 猪 舍 常 规 消 毒 剂 空 栏 消 毒 均 使 用 1:800 聚 维 酮 碘 液 聚 维 酮 碘 液 不 含 氯, 不 会 产 生 氯 代 有 机 物, 对 环 境 友 好 对 应 畜 禽 尸 体 及 分 娩 废 物, 采 用 填 埋 方 式 处 置 安 全 填 埋 井 为 密 闭 混 凝 土, 有 坑 盖, 深 度 为 5m,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192

198 8 的 处 理 与 处 置 畜 禽 养 殖 场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法, 在 养 殖 场 比 较 集 中 地 区 ; 应 集 中 设 置 焚 烧 设 施 ; 同 时 焚 烧 产 生 的 烟 气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净 化 措 施, 防 止 烟 尘 一 氧 化 碳 恶 臭 等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的 污 染 不 具 备 焚 烧 条 件 的 养 殖 场 应 设 置 两 个 以 上 安 全 填 埋 井, 填 埋 井 应 为 混 凝 土 结 构, 深 度 大 于 2m, 直 径 1m, 井 口 加 盖 密 封 进 行 填 埋 时, 在 每 次 投 入 畜 禽 尸 体 后, 应 覆 盖 一 层 厚 度 大 于 10cm 的 熟 石 灰, 井 填 满 后, 须 用 粘 土 填 埋 压 实 并 封 口 畜 禽 养 殖 场 应 安 装 水 表, 对 厨 水 实 行 计 量 管 理 畜 禽 养 殖 场 每 年 至 少 两 次 定 期 向 当 地 管 理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和 粪 便 处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情 况, 提 交 排 放 污 水 废 气 恶 臭 以 及 粪 肥 的 无 害 化 指 标 的 监 测 报 告 对 粪 便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水 质 应 定 期 进 行 监 测, 确 保 达 标 排 放 排 污 口 应 设 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统 一 规 定 的 排 污 口 标 志 直 径 为 5.5m, 在 进 行 填 埋 时, 在 每 次 投 入 畜 禽 尸 体 后, 覆 盖 一 层 厚 度 大 于 10cm 的 熟 石 灰, 确 保 猪 尸 体 得 到 被 完 全 销 毁 和 达 到 较 好 的 杀 菌 效 果, 井 填 好 后, 用 粘 土 填 埋 压 实 并 封 口 本 项 目 生 产 用 水 与 生 活 用 水 均 使 用 山 水 企 业 内 已 制 订 相 应 的 监 测 计 划, 每 年 至 少 一 次 定 期 向 阳 江 环 保 局 报 告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和 粪 便 处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情 况, 并 提 交 排 放 污 水 废 气 恶 臭 以 及 粪 肥 的 无 害 化 指 标 的 监 测 报 告 对 粪 便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水 质 也 制 订 了 定 期 监 测 计 划 本 项 目 污 水 全 部 回 用 灌 溉 山 林 符 合 与 广 东 省 生 猪 生 产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和 区 域 布 局 ( 年 ) 的 相 符 性 根 据 广 东 省 生 猪 生 产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和 区 域 布 局 ( 年 ), 生 猪 产 业 总 体 布 局 以 资 源 为 基 础, 以 市 场 和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为 导 向, 以 提 高 生 猪 养 殖 效 益 降 低 污 染 排 放 为 目 标, 以 增 强 市 场 竞 争 力 为 核 心, 重 点 加 快 发 展 东 部 西 部 与 北 部 地 区 的 生 猪 生 产, 兼 顾 中 部 大 中 城 市 城 郊 区 域 生 猪 产 业 的 发 展 其 中, 东 部 生 猪 产 业 带 以 梅 州 汕 尾 潮 汕 地 区 为 主 要 发 展 区 域, 兼 顾 河 源 惠 州 地 区, 重 点 发 展 瘦 肉 型 猪, 适 度 饲 养 本 地 猪 和 土 杂 猪, 除 满 足 本 地 市 场 需 求 外, 重 点 面 向 深 圳 东 莞 等 市 场 及 香 港 市 场 本 项 目 为 西 部 地 区, 规 划 发 展 的 主 要 发 展 区 域, 从 广 东 省 的 相 关 建 设 规 划 上 来 说,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相 符 的 16.3 项 目 选 址 合 理 合 法 性 分 析 与 国 家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及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对 本 类 型 的 项 目 无 用 地 限 制 和 禁 止 的 要 求 因 此, 经 分 析, 本 项 目 用 地 无 违 反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禁 193

199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的 要 求, 与 国 家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是 相 符 的 与 阳 江 市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阳 江 市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 年 ), 为 统 筹 协 调 区 域 城 乡 土 地 利 用, 根 据 各 县 ( 市 区 ) 经 济 社 会 定 位 产 业 特 色 和 发 展 方 向, 分 区 域 分 类 指 导 土 地 利 用 活 动, 划 定 生 态 环 境 安 全 控 制 区 自 然 与 文 化 遗 产 保 护 区 基 本 农 田 集 中 区 一 般 农 业 发 展 区 城 镇 村 发 展 区 独 立 工 矿 区 林 业 发 展 区 等 七 类 的 土 地 利 用 功 能 区 在 考 虑 自 然 地 理 条 件 资 源 环 境 承 载 力 土 地 开 发 的 适 宜 性 人 口 分 布 现 状 城 市 空 间 结 构 和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趋 势 的 基 础 上, 将 阳 江 市 域 分 为 允 许 建 设 区 有 条 件 建 设 区 限 制 建 设 区 和 禁 止 建 设 区 四 类 管 制 区 允 许 建 设 区 主 要 分 布 于 市 区 及 各 主 要 城 镇 片 区 对 应 的 土 地 功 能 区 为 城 镇 村 发 展 区 和 独 立 工 矿 区 阳 江 市 有 条 件 建 设 区 主 要 集 中 于 城 镇 周 边 及 主 要 道 路 两 旁 其 中 江 城 区 有 条 件 建 设 区 主 要 集 中 于 市 区 西 南 面 和 市 区 北 部, 阳 春 市 有 条 件 建 设 区 主 要 沿 省 道 277 划 定, 高 新 区 有 条 件 建 设 区 主 要 分 布 于 各 工 业 园 区 的 周 边 地 带 因 此, 本 项 目 位 于 阳 江 市 阳 东 区 东 岸 林 场 上 岭 田 工 区, 属 于 独 立 的 工 业 区, 具 体 见 图 所 示, 本 项 目 的 用 地 是 符 合 阳 江 市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的 194

200 图 阳 江 市 土 地 利 用 规 划 图 与 阳 江 市 畜 禽 养 殖 禁 养 区 禁 建 区 划 定 方 案 相 符 性 分 析 根 据 阳 江 市 畜 禽 养 殖 禁 养 区 禁 建 区 划 定 方 案 ( 阳 府 [2011]60 号 ) 规 定 三 畜 禽 养 殖 禁 养 区 以 下 区 域 为 畜 禽 养 殖 禁 养 区 :1 城 市 城 镇 规 划 区 范 围 19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0242 信 号 与 系 统 Ⅰ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7 37 1 教 203 17 周 2016 年 06 月 13 日 (08:00-09:35) (2015-2016-2)-0004186-04205-1 141011 关 于 2015-2016 学 年 第 二 学 期 期 末 周 内 考 试 时 间 地 点 安 排 选 课 课 号 班 级 名 称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性 质 合 考 人 数 实 际 人 数 考 试 教 室 考 试 段 考 试 时 间 (2015-2016-2)-0006178-04247-1 130101 测 试 技 术 基 础 学 科 基 础 必 修 课 35 35 1 教 401 17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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